2 民法與法學方法 二 有關將其土地或土地上之房屋所有權 讓與 他人三 類推適用於使用借貸 : 推定使用借貸關係? 肆 結論.110.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2 民法與法學方法 二 有關將其土地或土地上之房屋所有權 讓與 他人三 類推適用於使用借貸 : 推定使用借貸關係? 肆 結論.110."

Transcription

1 推定租賃關係 : 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之一之適用與類推適用 1 推定租賃關係 : 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之一之適用與類推適用 目次 壹 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之一之立法緣由與目的一 立法緣由一 : 法則化之四十八年台上字第一四五七號判例二 立法緣由二 : 補充作用之七十三年度第五次民事庭總會決議三 立法目的貳 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之一之適用一 構成要件二 法律效果三 溯及適用? 參 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之一之類推適用一 有關土地與房屋 同屬一人所有 之要件.109.

2 2 民法與法學方法 二 有關將其土地或土地上之房屋所有權 讓與 他人三 類推適用於使用借貸 : 推定使用借貸關係? 肆 結論.110.

3 推定租賃關係 : 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之一之適用與類推適用 3 壹 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之一之立法緣由與目的 民法第 425 條之 1 之立法緣由, 在該條之立法理由中明白提及 : 土地及其土地上之房屋同屬一人所有, 而僅將土地或僅將房屋所有權讓與他人, 或將土地及房屋同時或先後讓與相異之人時, 實務上見解 ( 最高法院 48 年台上字第 1457 號判例 73 年 5 月 8 日 73 年度第 5 次民事庭會議決議參照 ) 認為除別有約定外, 應推斷土地受讓人默許房屋受讓人繼續使用土地, 但應支付相當代價, 故其法律關係之性質, 當屬租賃 為杜爭議並期明確, 故將其 明文化, 也就是將判例與決議見解明文化 立法者此種將判例明文化之過程, 事實上是一種透過最高法院判例之適用, 將某種已經具有 習慣法 位階之判例法則 1, 提升成為 制定法 之實證化過程 為此, 有必要先說明上開兩個實務見解 : 一 立法緣由一 : 法則化之四十八年台上字第一四五七號判例 案例事實 系爭基地及其上建築, 係兩造於民國 44 年 7 月 31 日分別向台灣工礦股份有限公司 ( 下稱工礦公司 ) 標買, 上訴人海山煤礦股份有限公司 ( 下稱海山煤礦公司 ) 對標買上開基地, 已為移轉所有權之登記, 1 值得一提的是, 最高法院即使在該判例已明文訂入第 425 條之 1 後, 就類似案件認有類推適用之必要時, 仍舊跳過該條文而逕引上開判例, 以之為類推適用之對象, 關於此種法律補充之論證的不當性, 其評論請參見吳從周, 論民法第一條之 法理, 收錄於 : 民事法學與法學方法,2007 年 2 月, 頁 1 以下 最高法院 48 年台上字第 1457 號判例在實務運作上之重要性, 由此可見, 因此稱呼此一判例為 具有習慣法位階之法則 應不過分.111.

4 4 民法與法學方法 上訴人台北氧氣股份有限公司 ( 下稱台北氧氣公司 ) 對標買上開建築物, 已移轉占有並未登記, 茲海山煤礦公司主張上開基地既由伊標買取得所有權, 則台北氧氣公司所標買占有之建築物使用伊所有之基地, 即屬無權占有, 且其購買上開建築物, 僅對工礦公司發生買賣之債權關係, 與伊已取得系爭基地之所有權無關等情, 乃訴請判令台北氧氣公司拆屋還地並賠償損害 為明瞭法則化之本判例基本之事實, 茲略圖示之 : 房屋 ( 工礦公司 ) 土地 ( 工礦公司 ) 判例要旨 買賣 買賣 台北氧氣公司 海山煤礦公司 依 767 拆屋還地? 查土地與房屋為各別之不動產, 各得單獨為交易之標的, 且房屋性質上不能與土地使用權分離而存在, 亦即使用房屋必須使用該房屋之地基, 故土地及房屋同屬一人, 而將土地及房屋分開同時或先後出賣, 其間雖無地上權設定, 然除有特別情事, 可解釋為當事人之真意, 限於賣屋而無地基之使用外, 均應推斷土地承買人默許房屋承買人繼續使用土地 本件房屋與土地均屬工礦公司所有, 其將兩者分開標賣, 設無何等特別約定, 則房屋承買人即台北氧氣公司就該屋所用之地九九坪九九, 不問已否辦妥房屋所有權移轉登記, 要得繼續使用土地, 似非無權占有可比 至於土地承買人即海山煤礦公司, 於承買土地時既明知該土地上有房屋之存在, 雖得同時對於房屋承買人請求使用土地之對價, 亦為另一問題, 原判竟以台北氧氣公司就其對土地有使用權一節, 未能為切當之證明, 即認海山煤礦公司所為拆屋還地及賠償損害之請求係屬正當, 自難謂非速斷.112.

5 推定租賃關係 : 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之一之適用與類推適用 5 二 立法緣由二 : 補充作用之七十三年度第五次民事庭總會決議 48 年台上字第 1457 號判例固然為土地承買人與房屋承買人間創設一法律關係, 使房屋承買人取得繼續占有使用土地之正當權源 惟所謂 默許繼續使用土地, 其性質雖非地上權, 但究竟係使用借貸, 抑或租賃關係, 在後來之實務運用上仍生爭議 雖然從該判例原本之判決要旨中已經提到 : 土地承買人 得同時對於房屋承買人請求使用土地之對價 等字樣, 細繹之後應可得知原判決之意旨係認定以有償之 租賃關係 作為默示繼續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 但由於僅屬於判決之傍論, 而非主要理由 2, 因此仍有疑義 為此乃有 73 年 5 月 8 日 73 年度第 5 次民事庭總會決議之補充見解 該決議之討論上, 院長所交議之法律問題為 : 土地與房屋為各別之不動產, 各得單獨為交易之標的, 且房屋性質上不能與土地使用權分離而存在, 亦即使用房屋必須使用該房屋之基地, 故土地及房屋同屬一人, 而將土地及房屋分開同時或先後出賣, 其間雖無地上權設定, 然除有特別情事, 可解釋為當事人之真意, 限於賣屋而無基地之使用外, 均應推斷土地承買人默許房屋承買人繼續使用土地, 固經本院著成 48 年台上字第 1457 號判例, 惟於其後再因轉讓 而繼受房屋 ( 或土地 ) 所有權之人, 是否承受原受讓人之權利 ( 或 義務 )? 討論意見 : 甲說 : 土地與房屋同屬一人, 而將土地及房屋分開同時或先後出賣依本院 48 年台上字第 1457 號判例, 固應推斷土地承買人默許房屋承買人繼續使用土地, 但此項土地所有人默許房屋所有人繼續使用之債權債務關係, 性質上當屬使用借貸, 除法律別 2 林誠二, 法律推定租賃關係, 收錄於 : 民法問題與實例解析,2005 年 8 月, 瑞興, 頁 356, 認最高法院此一 48 年台上字第 1457 號判例要旨並未有 房屋所有人對土地所有人應支付相當之代價 之文字, 指的應是該判例的主要理由而言.113.

6 6 民法與法學方法 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特約外, 對於其後取得土地所有權之人或繼受房屋所有權之人, 並不當然繼續存在 乙說 : 土地與房屋同屬一人, 而將土地及房屋分開同時或先後出賣時, 依本院 48 年台上字第 1457 號判例, 應推斷土地承買人默許房屋承買人繼續使用土地, 參照該判例之原判決全部裁判意旨, 係認為使用土地之房屋所有人對土地所有人應支付相當之代價, 則其法律關係之性質, 當屬租賃 至其租金數額, 如當事人間不能協議決定, 當可訴請法院裁判 決議 : 採乙說 3 三 立法目的民法第 425 條之 1 規定之特色在於, 它是最高法院 48 年台上字第 1457 號判例被法則化後, 進一步明文化之結果 其立法之目的, 我國學者均認此一規定與民法第 876 條有關法定地上權之擬制極為類似, 二者之立法理由應無二致 4, 而以該條之立法目的加以說明 主要有二 : 第一 是社會經濟公益上之理由 蓋建築物性質上不能與土地使用權分離而存在, 使用建築物即必須使用該建築物之基 3 4 決議內容略加增補乙說謂 : 土地與房屋同屬一人, 而將土地及房屋分開同時或先後出賣時, 依本院 48 年台上字第 1457 號判例, 應推斷土地承買人默許房屋承買人繼續使用土地, 參照該判例之原判決全部裁判意旨, 係認為使用土地之房屋所有人對土地所有人應支付相當之代價, 則其法律關係之性質, 當屬租賃 至其租金數額, 如當事人間不能協議決定, 當可訴請法院裁判 其再因轉讓而承受土地所有權之人, 應有民法第 425 條之適用, 其再因轉讓而繼受房屋所有權之人, 則除有反對之特約外, 應推斷土地所有人對之默許其繼續承租, 故不問其後為轉讓土地或轉讓房屋, 其土地所有權之承受人對房屋所有人或房屋所有權之承受人對土地所有人, 均繼續其原來之法律關係 81 年度台上字第 2765 號判決重申此結論, 強調 : 其後轉讓土地或轉讓房屋, 其承受人均繼續其原來之法律關係 謝哲勝教授因此特別強調, 民法第 425 條之 1 與第 876 條應同時刪除後, 合併成一個條文規定於物權編, 參見氏著租賃的推定, 台灣本土法學雜誌, 第 78 期 (2006 年 1 月 ), 頁 111 及

7 推定租賃關係 : 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之一之適用與類推適用 7 地, 一旦建築物與土地不同屬於一人所有, 而當事人又未約定, 使建築物取得對土地之利用權, 勢將造成建築物無從利用土地之結果, 難逃拆屋還地之厄運, 危害社會經濟, 浪費社會成本 故有設本條推定租賃關係之必要, 以維護社會經濟 5 第二 因土地所有人購買土地時建築物已存在於土地上, 基於當事人之合理的意思與預見為基礎, 推定當事人間已有默許繼續使用土地之意思 ( 請再參見上開 48 年台上字第 1457 號判例要旨內容 ) 謝在全, 民法物權論 ( 中 ),2004 年 8 月修訂三版, 自版, 台北, 頁 586~587; 謝哲勝, 註 4 文, 頁 109 最高法院 92 年度台上字第 957 號判決謂 : 按土地與房屋為各別之不動產, 各得單獨為交易之標的, 房屋在性質上不能與土地使用權分離而存在, 亦即使用房屋必須使用該房屋之地基, 基於保護房屋使用權之考量, 使房屋所有權與土地利用權結成一體, 促進房屋所有權之安定性, 使基地使用權不因基地物權之嗣後變動而受影響, 俾資調和土地與房屋之利用關係, 以避免危害社會經濟, 並維公平 故於土地及房屋同屬一人, 而將土地及房屋同時或先後分開出賣之情形, 其間雖無地上權設定, 除有特別情事, 可解釋為當事人之真意, 限於賣屋而無基地之使用外, 均應推斷土地承買人默許房屋承買人繼續使用土地, 此種房屋所有人與土地所有人間之使用土地法律關係之性質, 當屬租賃, 此為本院目前所持之見解 為杜爭議並期明確,89 年 5 月 5 日施行之民法第 425 條之 1 乃參照上開見解, 予以明文規定 ( 並參見同院 93 年度台上字第 2427 號判決, 亦闡述相同之立法意旨 ) 謝在全, 註 5 書, 頁 586~587; 最高法院 86 年度台上字第 3181 號判決亦謂 : 本院 48 年度台上字第 1457 號判例 旨在說明土地承買人於買受土地時, 如已知地上有房屋之存在, 而無特別情事可解釋為當事人之真意無基地之使用外, 應推斷土地承買人默許房屋所有人繼續使用土地 有趣的是, 土地承買人知悉與否之 意思預見, 在後來 425 條之 1 的要件判斷上, 似乎並沒有受到應有的強調.115.

8 8 民法與法學方法 貳 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之一之適用 一 構成要件 民法第 425 條之 1 在適用上, 綜合學說及實務見解應具備下列要件 : 須土地及其土地上之房屋同屬一人所有 所謂 土地及房屋同屬一人, 依最高法院之解釋, 固可包括 土地及房屋同屬相同之共有人 及 土地共有人數除與房屋相同之共有人外, 尚有其他共有人 之情形在內 ; 並將所稱之 房屋承買人 擴及於共同承購未經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房屋後具有事實上處分權之人 惟必以該房屋原所有人建造時經土地其他全體共有人同意, 且就承買後未經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房屋有 全部 之事實上處分權能者始足稱之 7 例如甲乙共有之違章建築, 坐落於甲乙丙丁共有之土地上, 甲乙建屋當時並未得其他土地共有人丙丁之同意, 則嗣甲乙將房屋出售予戊, 甲乙丙丁將土地所有權之應有部分讓與己一人時, 戊不得對己主張有租賃關係存在 須所有人將其土地或土地上之房屋所有權讓與他人 此所謂 讓與, 解釋上當然包括以買賣 贈與 互易等原因移轉土地或房屋予他人之所有讓與行為 例如土地因合併 重測而成共有, 無異係合併土地間應有部分之互易, 應認為係土地上之建物與基地之所有人, 係將土地之應有部分轉讓, 有民法第 425 條之 1 第 1 項規定之適用 8 9 須將土地及房屋分開同時或先後讓與相異之人 參見 89 年度台上字第 284 號判決意旨 最高法院 91 年度台上字第 2511 號判決意旨參照 以上三個要件之簡要說明, 並請參見劉春堂, 民法債編各論 ( 上 ),.116.

9 推定租賃關係 : 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之一之適用與類推適用 9 因所有人讓與土地或房屋所有權之結果, 須使土地及該土地上之房屋異其所有權人 推定之租賃關係因而將存於 土地受讓人與讓與人 ( 此時為房屋所有人 ) 間, 房屋受讓人與讓與人 ( 此時為土地所有人 ) 間, 房屋受讓人與土地受讓人間 ( 參見下附邏輯結構圖 ) 土地上之房屋須具有相當之價值值得注意的是, 除上開三個要件外, 最高法院並強調, 為避免過度推定房屋與土地間租賃關係存在, 反而妨害基地所有人對土地之利用, 尚須以土地上之房屋具有相當之價值為必要 此項要件於增訂第 425 條之 1 之規定時, 並未一併加以考量, 惟為兼顧基地利用之經濟價值, 對新法之解釋似有一併納入之必要 例如基地上之房屋僅興建作為豬舍使用, 或房屋已破舊不堪, 無相當之價值, 為確保土地之利用價值, 即無推定其有租賃關係之必要 年度台上字第 384 號判決即本於 48 年台上字第 1457 號判例與同院 57 年台上字第 1303 號判例之意旨闡述謂 : 適用最高法院 48 年台上字第 1457 號判例, 除房屋與土地須同屬一人外, 尚須以房屋具有相當之價值為必要 否則非但有害基地之利用, 對社會經濟亦屬無益 查 A 部分房屋已甚破舊, 無人使用, 其 82 3 年課稅現值分別為新台幣 ( 下同 )15900 元及 元, 顯無相當價值 而該房屋占用土地面積五四 九平方公尺, 其 81 年公告現值每平方公尺 6480 元, 土地價值為 元, 逾房屋價值之二二 九五倍 C 部分建物無完整牆壁, 不能遮避風雨, 並非房屋 B 部分原為廚房, 面積狹小, 設備簡陋, 多年未使用, 價值亦低 揆諸上開說明, 上訴人援引最高 年 9 月初版, 台北, 自版, 頁 231 以下 參見 81 年度台上字第 3009 號判決 : 最高法院 48 年台上字第 1457 號 判例之旨意, 實因房屋價值不貲, 如任土地買受人請求拆屋, 於社會經濟有所損失, 故予以限制 但本件系爭土地上 A B C 建物, 興建為豬舍使用,, 予以拆除, 於經濟利益所害無幾, 有益於土地利用匪淺, 應無前開最高法院判例之適用.117.

10 10 民法與法學方法 法院 48 年台上字第 1457 號判例抗辯被上訴人默示伊繼續使用系爭土地云云, 自無可採 二 法律效果 推定土地受讓人與房屋受讓人, 在房屋得使用期限內, 有租賃關係 此種租賃關係之推定存在於包括房屋受讓人復將房屋轉讓時, 再因轉讓而繼受房屋所有權之人, 對土地所有人之間, 此觀前述最高法院 73 年 5 月 8 日 73 年度第 5 次民事庭會議決議之結論, 認為 : 其再因轉讓而承受土地所有權之人, 應有 ( 舊 ) 民法第 425 條之適用, 其再因轉讓而繼受房屋所有權之人, 則除有反對之特約外, 應推斷土地所有人對之默許其繼續承租, 故不問其後為轉讓土地或轉讓房屋, 其土地所有權之承受人對房屋所有人或房屋所有權之承受人對土地所有人, 均繼續其原來之法律關係 11 自明 按 89 年民法債編修正前, 土地 買賣不破基地租賃契約, 有舊法第 425 條規定為其依據, 固無疑問 惟 房屋 買賣, 基地租賃契約仍舊繼續, 其依據為何, 上開最高法院決議則並未進一步指出 最高法院之判決亦僅謂土地所有人對 輾轉受讓 房屋所有權之人, 訴請拆屋還地, 有違 誠信原則 12 對此, 債編修正時, 為解決基地租賃契約於 房屋 轉讓時之效力, 已特別增訂第 426 條之 1 規定 : 租用基地建築房屋, 承租人房屋所有權移轉時, 其基地租賃契約, 對於房屋受讓人, 仍繼續存在, 在受讓房屋之情形, 房屋受讓人與土地所有人間既因第 425 條之 1 第 1 項規定而推定有租賃關係, 則其利益狀態即與第 426 條之 1 所謂之 租用基地建築房屋 無異 因此, 民法債編修正前之 87 年度台上字第 1742 號判決 81 年度台上字第 2765 號判決 80 年度台上字第 1998 號判決均同此決議意旨 最高法院 91 年度台上字第 536 號判決.118.

11 推定租賃關係 : 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之一之適用與類推適用 11 房屋受讓人將房屋再轉讓他人時, 即可適用新法第 426 條之 1 作為 房屋 買賣, 基地租賃契約對房屋受讓人繼續存在之依據 換言之, 將第 426 條之 1 所謂之 租用基地建築房屋 解為除當事人明示訂立之基地租賃契約外 13, 尚包括第 425 條之 1 之 推定 有基地租賃關係存在而輾轉讓與房屋之情形, 似較逕以 425 條之 1 為依據來得妥當 14 無 特別約定 倘當事人間有 特別約定, 則應依當事人間約定之內容定其法律關係, 不得依本條規定推定當事人間有租賃關係存在 此一排除第 425 條之 1 之法律效果的消極事由, 在法條本身雖無法看出, 惟於該條立法理由中立法者已明白指出, 具備該條構成要件後, 除有特別約定外, 應推斷土地受讓人默許房屋受讓人繼續使用土地 此項 特別約定 乃成為該條立法理由中所謂 反證 推翻本條 推定 15 法律效果之事由 所謂 特別約定, 可能包括地上權設定或約定當事人間之土地使用關係為使用借貸契約 16 租金之核定與給付 本條修正之立法理由指出, 是將最高法院 43 年台上字第 479 號判例 48 年台上字第 227 號判例及 52 年台上字第 2047 號等判例意旨明文化, 考立法者原意似僅均針對當事人 明示 訂立基地租賃契約, 似未考慮及於第 425 條之 1 之 推定 有基地租賃關係存在之情形 林誠二教授, 註 2 文, 頁 361 認為法學方法論上可類推適用第 425 條之 1 最高法院 86 年度台上字第 3834 號判決即謂 : 系爭房屋及土地既有地上權之設定, 即與最高法院 48 年度台上字第 1457 號判例所稱 其間雖無地上權設定 情形有間, 殊無推斷土地承買人默許房屋承買人於地上權期限屆滿後繼續使用土地之餘地, 而應就房屋承買人與土地所有權人所約定之地上權登記內容定其權利義務, 並於地上權期間屆滿後, 房屋承買人除另有其他使用土地之權源外, 不得主張土地承買人有默許其繼續使用土地之權利存在 參見下文參, 三所引述之最高法院判決.119.

12 12 民法與法學方法 第 425 條之 1 第 2 項規定租金數額當事人不能協議時, 得請求法院定之, 此項規定係仿民法第 876 條規定而來, 此種請求法院核定地租之訴, 性質上為形成之訴, 未經法院核定地租數額前, 土地所有人無直接請求給付地租之權利 ; 而請求給付地租, 屬給付之訴, 內容並未含有請求法院核定地租之意 故當事人就地租協議不諧時, 必先經 17 法院核定其地租數額後, 土地所有人始得據以請求如數給付 為使本條文容易理解, 茲試繪其邏輯結構圖如下供參 : 土地及土地上之房屋同屬一人所有 所有人僅將土地所有權讓與他人 所有人僅將房屋所有權讓與他人 所有人將土地及房屋 同時 先後 讓與相異之人 土地受讓人與讓與人間 房屋受讓人與讓與人間 房屋受讓人與土地受讓人間 在房屋使用期限內 不受第 449 條第 1 項之 20 年期限限制 推定有租賃關係 三 溯及適用? 實務上最有疑問者為, 本條規定於 89 年 5 月 5 日修正施行前發生之土地及土地上之房屋因讓與而異其所有人之事實, 有無溯及適用之可能? 對此, 最高法院曾經出現贊成與反對兩種不同見解之判決 92 年度台上字第 1061 號判決以 民法債編施行法未明定有溯及既往效力 為由, 採取否定見解 ; 反之,93 年度台上字第 1721 號判決則以 民法債編施行法第 24 條第 1 項 為依據採肯定見解 ; 惟同 17 參見舊法時代之 84 年度台上字第 2707 號判決, 該判決並強調, 舊法時代係類推適用民法第 876 條規定, 由當事人聲請法院核定之.120.

13 推定租賃關係 : 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之一之適用與類推適用 13 院 92 年度台上字第 487 號判決 89 年度台上字第 2777 號判決則 依法理 為依據, 肯定該條溯及適用之可能性 茲討論如下 : 否定說 : 民法債編施行法未明定有溯及既往效力 (92 年度台上字第 1061 號判決 ) 92 年度台上字第 1061 號判決謂 : 89 年 5 月 5 日施行之增訂民法第 425 條之 1 第 1 項規定 前開民法第 425 條之 1 規定, 民法債編施行法未明定有溯及既往效力, 在修正施行前發生之租賃關係, 依民法債編施行法第 1 條規定, 自不適用修正施行後之規定 肯定說 : 以民法債編施行法第 24 條第 1 項為依據 (93 年度台上字第 號判決 ) 本件最高法院 93 年度台上字第 1721 號判決採取高等法院判決之見解謂 : 查民法債編施行法第 24 條第 1 項規定 : 民法債編施行前所定之租賃契約, 於施行後其效力依民法債編之規定, 是本件仍得適用新增之民法第 425 條之 1 之規定 以 法理 為依據 (92 年度台上字第 487 號判決 89 年度台上字第 2777 號判決 ) 有趣的是, 最高法院 92 年度台上字第 487 號判決 89 年度台上字第 2777 號判決似不認為債編第 24 條第 1 項可資為第 425 條之 1 第 1 項溯及適用之依據, 反而訴諸 法理 作為依據 最高法院 92 年度台上字第 487 號判決謂 : 土地及土地上之房屋同屬一人所有, 而僅將土地或房屋所有權讓與他人, 或將土地及房屋同時或先後讓與相異之人時, 土地受讓人或房屋受讓人與讓與人間, 或房屋受讓人與土地受讓人間, 應推定在房屋得使用期限內有租賃關係存在 其租金數額, 如當事人間不能協議決定, 當可訴請法院裁判, 此為法理之當然解釋 89 年 5 月 5 日施行之民法第 425 條之 1 僅係將上開法理明文規定, 故上述土地及房屋讓與他人之情形, 縱係.121.

14 14 民法與法學方法 發生於該條規定施行前, 仍應依上開法理即增訂之民法第 425 條之 1 之內容辦理 本件被上訴人於 84 年 10 月 28 日取得系爭土地所有權, 原審依據上開法理, 認於系爭房屋得使用期限內, 推定兩造有租賃關係, 被上訴人得訴請法院核定租金數額, 及因系爭房屋已不堪使用, 而認兩造租賃關係消滅, 上訴人應返還租賃物, 均難謂係違背法令 同院 89 年度台上字第 2777 號判決亦謂 : 原審已說明上訴人拍定取得 256 號房屋及其基地, 係在民法第 425 條之 1 施行之前, 爰依法理而為上開論斷, 並非直接引用該規定, 上訴意旨謂原判決違背民法債編施行法第一條後段規定云云, 亦無足取 最近最高法院 95 年度台上字第 169 號判決更是明白肯定此點, 認為 : 上開最高法院判例( 按 : 指 48 年台上字第 1457 號判例 ) 意旨, 已增列為民法第 425 條之 1 內容, 並於 88 年 4 月 21 日由總統令增訂公布, 並經民法債編施行法明定自 89 年 5 月 5 日施行, 該新增條文規定雖未經民法債編施行法明定具有溯及效力, 惟發生於上開增訂法條生效施行前之房屋及土地轉讓事實, 倘與上開實務見解內容相符, 仍得援用上開實務見解及法理, 請求核定租金並請求給付之 上訴人辯稱本件無民法第 425 條之 1 之適用, 固可採信, 然法院仍得援用上開實務見解及法理, 為被上訴人請求核定租金並請求給付之依據 分析檢討首先是, 最高法院 93 年度台上字第 1721 號判決引用民法債編施行法第 24 條第 1 項規定作為民法第 425 條之 1 得溯及適用之依據, 顯然忽略了債編施行法第一條前段及後段區分的 民法債編施行前發生之債 與 在 民法債編 修正施行前發生者 二者之不同, 前者係指債編第一次公布施行而言, 後者係指第一次公布後之債編修正公布施行而言, 而將第 425 條之 1 的 修正施行前 誤為是債編施行法第 24 條第 1 項之 債編施行前, 顯不足採 肯定說以 48 年台上字第 1457 號判例之法則內容, 為民法第

15 推定租賃關係 : 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之一之適用與類推適用 15 條之 1 明文化以前即已存在之 法理, 不因債編施行法未明文溯及既往而否定溯及適用之可能, 應屬可採 對此, 應特別說明者有三, 第一 此之法理即民法第 1 條之 法理, 係指法律原則而言 18 ; 第二 此種見解為最高法院向來之思維方法, 應屬正確, 最高法院在債編修正施行後有關修正條文溯及既往之諸多實務難題裡, 例如民法第 756 條之 3 之人事保證期間限制如何溯及既往之問題, 也多採此種可 依法理 溯及適用之方式 19 ; 第三 此時 依法理 援用上開實務見解之內容, 或者說法則化之法律原則, 並非將尚未施行之新增條文第 425 條之 1 提早適用或溯及適用, 也不是類推適用 48 年台上字第 1457 號判例, 而是將該當時尚未生效施行的條文或判例內容作為 法理 ( 法律原則 ) 之內容, 而對新法增訂前之案例事實進行 制定法外之法律續造 20 參 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之一之類推適用一 有關土地與房屋 同屬一人所有 之要件 類型一 : 土地與房屋非同屬一人所有 之類推適用? 事例 乙經甲同意在甲之土地上建造房屋 (= 土地與房屋自始非同屬一人所有 ), 嗣乙之房屋經拍賣由丙取得所有權, 甲對丙主張拆屋還地, 關於民法第 1 條之 法理 之內容與功能, 參見吳從周, 註 1 文, 頁 1 以下 此一問題請參見詹森林, 民法債編修正條文溯及既往規定之實務問題, 收錄於 : 民事法理與判決研究,2003 年 4 月, 元照, 頁 201 以下 ; 吳從周, 註 1 文, 頁 98~110 之詳細分析 吳從周, 註 1 文, 頁

16 16 民法與法學方法 丙能否第 425 條之 1 作為占有權源之依據 21? 肯定說 : 最高法院 91 年度台上字第 1919 號判決 : 按本院 48 年台上字第 1457 號判例謂 : 土地與房屋為各別之不動產, 各得單獨為交易之標的, 且房屋性質上不能與土地使用權分離而存在, 亦即使用房屋必須使用該房屋之地基, 故土地及房屋同屬於一人, 而將土地及房屋分開 同時或先後出賣, 其間雖無地上權設定, 然除有特別情事, 可解釋為當事人之真意, 限於賣屋而無基地之使用外, 均應推斷土地承買人默許房屋承買人繼續使用土地 尋繹其規範之本旨, 乃側重於房屋所有權與基地利用權一體化之體現, 並基於房屋既得使用權保護原則之考量, 進一步肯認基地使用權不因基地物權之嗣後變動而受影響, 藉以調和土地與建物之利用關係, 庶符社會正義之要求 是房屋所有人對土地所有人原已取得基地利用權, 嗣將土地或房屋出賣因致房地異主時, 雖與上開判例所稱之 土地及房屋同屬一人 情形未盡相同, 但就該判例規範之目的及債權物權化之趨勢而言, 得否依 相類事實, 應為相同處理 之法理而為類推適用, 即值深究 否定說 : 例如最高法院 91 年度台再字第 30 號判決 : 查本件前訴訟程序第二審判決, 認為本院 48 年台上字第 1457 號判例所謂應推斷土地承買人默許房屋承買人繼續使用土地, 係指 : 土地及房屋同屬一人, 而將土地及房屋分開同時或先後出賣之情形而言, 倘土地及房屋並非同屬一人所有, 並無上開判例之適用 再審原告之系爭房屋係購自姜 方, 而再審被告對基地之所有權則購自莊 有之繼承人, 系爭土地及房屋, 從未同屬一人所有, 再審原告引上開判例為利己之抗辯, 即非有理 我大多數之最高法院判決採否定見解 22, 但學者則有贊成肯定之 此即為下述最高法院 91 年度台上字第 1919 號判決之事實 除本文所引之 91 年度台再字第 30 號判決外, 尚有 94 年度台上字 551 號判決 92 年度台上字第 968 號判決 89 年度台上字第 273 號判決 86 年度台上字第 3515 號判決 84 年度台上字第 2886 號判決等, 均.124.

17 推定租賃關係 : 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之一之適用與類推適用 17 判決, 認為民法第 425 條之 1 可以類推適用於房屋所有人對土地所有人原已取得基地利用權之情形 23 類型二 : 土地之應有部分及其土地上之房屋同屬一人所有 之類推適用 事例 共有人乙經其他共有人甲 丙同意, 在其上興建房屋 (= 土地之應有部分及其土地上之房屋同屬乙一人所有 ), 嗣乙之建造之房屋及其土地之應有部分, 分別因拍賣而由己拍定房屋, 丁戊拍定其土地應有部分, 形成己之房屋興建於甲丙丁戊之土地上, 共有人丁戊訴請己無權占有應拆屋還地時, 己能否以第 425 條之 1 為抗辯 24? 對此, 最高法院採肯定見解,87 年度台上字第 686 號判決謂 : 按土地及房屋同屬一人所有, 而將土地及房屋分開同時或先後出賣, 其間雖無地上權之設定, 然除有特別情事, 可解釋為當事人之真意, 限於賣屋而無基地之使用外, 均應推斷土地承買人默許房屋承買人繼續使用土地 本院著有 48 年台上字第 1457 號判例 基於同一理由, 倘土地共有人經其他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25, 在共有土地上興建房屋, 而 謂 :48 年台上字第 1457 號判例係以土地及房屋同屬一人所有, 為該判例適用之前提要件 並參見謝在全, 註 5 書, 頁 587 謝哲勝, 註 4 文, 頁 113 此乃相當程度簡化自下述 87 年度台上字第 686 號判決之事實 並參照最高法院 89 年度台上字第 284 號判決已強調 : 所謂 土地及房屋同屬一人 固可包括 土地及房屋同屬相同之共有人 及 土地共有人數除與房屋相同之共有人外, 尚有其他共有人 之情形在內, 惟必以該房屋原所有人建造時經土地其他全體共有人同意 者始足當之 換言之, 未經共有人協議分管之共有物, 共有人對共有物之特定部分占用收益, 須徵得他共有人全體之同意 如未經他共有人同意而就共有物之全部或一部任意占用收益, 他共有人得本於所有權除去妨害或請求向全體共有人返還占用部分 此與土地及房屋同屬一人所有, 而將土地及房屋分別或先後出賣, 應推斷土地所有人默許.125.

18 18 民法與法學方法 將土地及房屋分開同時或先後出賣者, 此與全無土地共有權, 而單純經土地所有人同意興建房屋之情形, 不盡相同 自宜推斷土地承買人 26 默許房屋承買人繼續使用土地 本判決所謂 基於同一理由, 即沿襲最高法院向來進行類推適用時所謂之 基於同一法律理由 而言 二 有關將土地或土地上之房屋所有權 讓與 他人 類型一 : 土地因未辦理總登記, 被視為無主物登記為國有, 致土地房屋之所有權人各異 之類推適用 26 房屋承買人繼續使用土地之情形, 尚有不同 (85 年度台上字第 1950 號判決參見 ) 類似的問題也出現在 區分所有建物與其分配之土地應有部分不同屬一人 之情形, 最高法院 89 年度台簡上字第 32 號判決謂 : 查房屋與其所坐落之基地, 固屬各自獨立之不動產, 各得為獨立交易之客體 ; 惟房屋性質上不能與土地分離而存在, 使用房屋必須使用土地, 基於當事人間之利益及社會公益, 應使兩者相結合而為一體, 是區分所有建物與其坐落之所有基地應有部分, 除法律或契約特別約定外, 應認各區分建物享有同一比例之土地應有部分所有權, 每一區分所有建物就其所坐落之基地, 應推定具有所有權 租賃權或地上權等使用權源, 以使建物所有權與土地利用權結成一體, 促進建物所有權之安定性, 基此, 基地使用權源為土地所有權時, 不使基地所有權與建物區分所有權分離而單獨處分基地使用權, 倘基地使用權源係租賃權或地上權時, 不使租賃權或地上權與基地使用權分別為處分, 此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所禁止, 同理, 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制訂前, 倘區分所有建物及其分配之土地應有部分所有權分別處分, 而分屬不同之所有人, 該建物所有人喪失受分配之土地應有部分所有權時, 除有特別情形外, 應認默示房屋所有人就其所坐落之基地有租賃權存在, 以避免危害社會之經濟, 並維公平 本件原審因認土地共有人合建之區分所有建物, 其中一土地共有人將其土地應有部分及區分所有建物部分分別出售其他土地共有人時, 仍有上開最高法院判例及決議 ( 按 : 指最高法院 48 年台上字第 1457 號判例及 73 年度第 5 次民事庭會議 ) 之適用, 並無不當.126.

19 推定租賃關係 : 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之一之適用與類推適用 19 事例 甲所有之 A 土地及土地上之 B 房屋, 惟所有之 A 土地部分, 甲於台灣光復後, 政府辦理土地總登記時, 怠於注意而未於期限內辦理登記, 乃依土地法第 57 條之規定, 被視為無主土地, 經公告期滿無人異議, 而登記為國有, 管理機關為國有財產局, 國有財產局能否訴請甲拆屋還地? 本案中就原屬甲一人所有之土地及房屋, 土地部分雖非以 讓與 方式而由國家取得所有權, 乃係因 未辦土地總登記 所致, 與民法第 425 條之 1 規定之要件不符, 惟最高法院 90 年度台上字第 2391 號判決則認為 : 系爭土地及房屋既原同屬被上訴人已故之父黃 爵等人所共有, 僅土地部分於光復後因黃 爵等人未辦理登記, 被視為無主物, 而登記為國有, 致系爭土地 房屋所有權人各異, 基於衡平原則, 究難遽認系爭房屋亦因而喪失使用系爭土地之權利, 原審參照民法第 425 條之 1 第 1 項規定之立法意旨, 推定上訴人與系爭房屋共有人間, 在系爭房屋得使用期限內, 有租賃關係, 被上訴人經其他共有人同意使用系爭房屋而占用系爭土地, 即非無權占有, 因而維持第一審所為上訴人敗訴之判決, 經核尚無不當 類型二 : 僅將房屋所有權或僅將土地所有權或地上權將全部或一部讓與他人 之類推適用? 事例 甲於民國 40 年間, 建造坐落 A1 及 A2 土地上之 B 屋, 甲先於 52 年間取得 A1 土地所有權人乙 ( 應有部分二分之一 ) 設定之地上權, 嗣甲於 53 年間繼承取得該二分之一應有部分之所有權, 並於 54 年間取得 A1 號土地另外二分之一之應有部分 ; 甲復於 55 年間取得 A2 土地應有部分三分之二之所有權, 並於 56 年間取得 A2 土地其餘應有部分三分之一之所有權人丙所設定之地上權, 並於同日辦畢 B 屋所有權登記為甲所有 系爭 A2 號土地其餘三分之一之應有部分則由甲於

20 20 民法與法學方法 年間取得 甲嗣將 B 屋贈與丁, 並於 77 年間辦畢所有權移轉登記 最高法院 93 年度台上字第 1328 號判決謂 : 按土地及其土地上之房屋同屬一人所有, 而僅將土地或僅將房屋所有權讓與他人, 或將土地及房屋同時或先後讓與相異之人時, 土地受讓人或房屋受讓人與讓與人間或房屋受讓人與土地受讓人間, 推定在房屋得使用期限內, 有租賃關係 民法第 425 條之 1 第 1 項前段定有明文 此項規定, 於房屋所有權人原有合法使用坐落土地之所有權及地上權, 而僅將房屋所有權或僅將土地所有權或地上權之全部或一部讓與他人, 或將土地所有權或地上權及房屋所有權同時或先後讓與相異之人時, 亦可類推適用 至該土地權利人得依租賃之法律關係, 請求房屋權利人給付租金, 要屬別一問題 本件判決之事實就發生之時間點而言, 固稍嫌複雜, 惟倘依二審法院認定之上開事實簡化以觀, 則甲於 56 年間完成登記 B 屋為自己之所有權, 並於 59 年間取得系爭 A2 號土地其餘之三分之一應有部分後, 其所有之系爭建物應已坐落於自己所有之土地上, 易言之, 於 B 屋由甲於 77 年間贈與丁之前, 似已處於民法第 425 條之 1 第 1 項 土地及其土地上之房屋同屬一人所有 要件之狀態 甲嗣僅將 B 屋贈與丁, 則符合另一要件 僅將房屋所有權讓與他人, 房屋受讓人與土地所有權人 ( 即讓與人 ) 為相異之人 準此, 似乎直接 適用 第 425 條之 1 第 1 項規定即可得出 推定 房屋受讓人與土地所有權人間有租賃關係之法律效果 應無最高法院所謂於本案情形, 須 類推適用 第 425 條之 1 第 1 項規定於 房屋所有權人原有合法使用坐落土地之所有權及地上權, 而僅將房屋所有權或僅將土地所有權或地上權之全部或一部讓與他人, 或將土地所有權或地上權及房屋所有權同時或先後讓與相異之人 之情形 最高法院於本案所為之法官造法, 似無必要, 亦難索解 但贊同本判決, 認為第 425 條之 1 可以類推適用於房屋所有權人原有合法使用基地的所有權及地上權之情形者, 參見謝哲勝, 註 4 文, 頁.128.

21 推定租賃關係 : 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之一之適用與類推適用 21 三 類推適用於使用借貸 : 推定使用借貸關係? 28 相應於前述最高法院多數見解反對將第 425 條之 1 類推適用於 土地與房屋非同屬一人所有 之情形, 最高法院同樣也反對將該條類推適用於使用借貸, 而否定有依該條 推定使用借貸關係 成立之可能 綜合最高法院之見解, 其認為第 425 條之 1 不能類推適用於使用借貸, 理由主要有 : 第一 使用借貸契約為債之關係, 僅契約當事人相互間有效力, 第三人並不當然受拘束 ( 最高法院 95 年度台上字第 2717 號判決 ); 第二 使用借貸本係無償借用性質, 不能與租賃相提並論, 使用借貸亦未如租賃有民法第 425 條規定 ( 最高法院 93 年度台上字第 2427 號判決 年度台上字第 957 號判決 ) 按借貸契約無租賃有民法第 425 條之 買賣不破使用借貸 之規定, 除了一為有償, 一為無償之法律性質差異外, 另一不同在於承租人多為經濟上弱者, 有特別保護之必要, 而使用借貸則無此社會性 30 故最高法院上開見解, 應可贊同 因為此種情形常常也就是前文參討論有關土地與房屋 同屬一人所有 之要件時, 土地與房屋非同屬一人所有 之情形 最高法院 93 年度台上字第 2427 號判決 : 使用借貸為無償契約, 原屬貸與人與使用人間之特定關係, 除當事人間另有特約外, 使用人無移轉其權利於第三人之可言 且使用借貸本係無償借用性質, 不能與租賃相提並論, 使用借貸亦未如租賃有民法第四百二十五條規定, 故在借用土地建築房屋之情形, 不能認為使用借貸關係, 隨房屋之轉讓而繼續存在 王澤鑑, 買賣不破租賃 : 民法第四二五條規定之適用 準用及類推適用, 載民法學說與判例研究第六冊,1989 年 9 月版, 自版, 頁 223 反對說, 謝哲勝, 註 4 文, 頁

22 22 民法與法學方法 肆 結論 筆者透過司法院之法學資料檢索系統, 於本文完稿前之 96 年 2 月 24 日鍵入關鍵字 最高法院 48 年台上字第 1457 號判例 及 民法第 425 條之 1, 竟然可以搜尋出判決要旨中涉及運用或專為闡明此一判例及該法條之最高法院判決超過一百個, 可見該判例及條文對現行實務之重要性, 本文透過案例類型化的整理工作, 希望對本條文之運用有進一步精確化之幫助.130.

Microsoft Word - 03楊宏暉_ _0320.doc

Microsoft Word - 03楊宏暉_ _0320.doc * 楊宏暉 要目 壹 問題提出貳 房地的產權分離問題參 債權與物權的區分一 債權相對性與物權絕對性二 不同權源之成本風險肆 現行法對房地所有權異主之調和規定一 同一人所有 : 法定地上權與推定租賃關係二 非同一人所有 : 地上權或法定的租賃契約承受 三 一體處分伍 使用借貸契約的對抗第三人效力問題一 重要爭議問題二 類推適用買賣不破租賃之規定三 類推適用民法第四二五條之一的推定租賃關係規定四 類推適用民法第八七六條的法定地上權規定五

More information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 II 19 100% 50% 50% 80% 20% 60% 40% 80% 20% 60% 40% 20 22 3 3 6 6 5 6 5 7 4 5 50 4 4 3 3 6 5 6 6 6 6 4 5 50 5 3 3 6 7 5 6 4 7 4 5 50 6 2 4 6 7 5 6 4 7 4 5 50 7 2 4 6 7 5 6 4 7 5 4 50 8 2 4 6 7 5 6 4 7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法觀人月刊 考場特刊 專業科目專欄 專業科目專欄 非訟事件法重要考點分析 編目 : 非訟事件法 非訟事件流程圖 易 兩 立 女 不 列 Q 7 理 切 17 法觀人月刊 考場特刊 專業科目專欄 理 理 論 度 力 理 理 理 理 理 理 理 不 理 論 75 年 24 說 念 考點提醒 留 理 理 兩 理 留 18 法觀人月刊 考場特刊 專業科目專欄 壹 非訟裁定之圖解與考點解析 相關考點回顧 複習

More information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第 6 章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行政法概要 本章學習重點 1. 2. 本章大綱 第一節行政作用之概念 第二節行政作用之分類 一 行政程序法 第三節行政作用法之範圍 第四節行政作用之私法 行為 二 行政罰法三 行政執行法一 源起二 類型 第五節行政作用中的非 權力行為 一 類型 二 事實行為 第六節行政作用之內部 行為 一 行政規則 二 內部指令 CHAPTER 6 行政作用及其分類 內文教學區 1 行政法概要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篇文概說第七章公文的用語及標點符號公本篇內容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公文的意義 第三章 公文與高 普 特各類考試 第四章 公文程式之意義及演變 第五章 公文之分類及其行文系統 第六章 公文之結構與行款 第一篇 第一章緒論 003 第一章緒論 等 等 004 最新應用公文 第一篇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005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第一節 一 須為公務員製作之文書 二 須為公務員 職務上 製作之文書 006

More information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貳 肆 公司治理報告 一 組織系統 ( 一 ) 組織結構 ( 二 ) 組織系統圖 14 中華民國 98 年中華郵政年報 14 16 24 30 24 25 26 26 27 27 28 29 29 一 組織系統二 董事 監察人 總經理 副總經理 各部門及分支機構主管資料三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 ( 一 ) 董事會運作情形 ( 二 ) 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其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三 ) 揭露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之查詢方式 ( 四 ) 揭露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 五 ) 內部控制制度執行狀況

More information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43,1052,272 791222101452 2014719 58339347 396634355 196413164 28269 26 27 28 29 () () () () () () () () () () () () () () () () () () ()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A571AA6BA978A447B8D52DA5C1AA6BBB50A5C1A8C6B644B35EAA6B28A44029>

<4D F736F F D A571AA6BA978A447B8D52DA5C1AA6BBB50A5C1A8C6B644B35EAA6B28A44029> 106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試題 等別 : 三等考試類別 : 司法官科目 :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一 甲男任職某地方法院檢察署擔任法警, 成年之乙男因案受緩起訴處分, 須至該檢察署從事義務勞動 某日, 乙在該檢察署從事義務勞動時, 甲竟不顧乙之反對及推阻, 於違反乙之意願下, 強行以其性器官進入乙之口腔, 對乙強制性交得逞 乙因本件事故而常有做惡夢 哭泣等創傷反應 ; 乙之配偶丙及母親丁,

More information

: (

: ( 239 * ** 2012 8 10 24 8 10 16 8 17 24 2011 12 23 1990 * **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 台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審判長 240 15 : 1. 2. 3. ( 225 290 241 242 15 893 22 243 1. 2. 1. 2. 3. 4. 1. 244 15 2. 3. 4. 1. 2. 3. 4. 5. 6. 245 1. 2. 3.

More information

東華人文學報 第二期

東華人文學報  第二期 東華人文學報 第二期 2000 年 7 月 頁 125-142 東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戲曲 關目 義涵之探討 提要 關鍵詞 : 戲曲 關目 情節 故事 表演 勞逸均衡 冷熱調劑 元刊雜劇三十種 曲論 125 戲曲 關目 義涵之探討前言 1 一 關目 之原意與 元刊三十種雜劇 的 關目 126 2 3 4 5 6 127 7 8 9 128 10 129 11 二 明清曲論中 關目 的義涵 12

More information

2 3 13 17 22 26 1 2 8 100738 +86 (10) 8508 5000 +86 (10) 8518 5111 www.kpmg.com.cn 2006 4 2002 2006 1 28% 2006 17 8 500 2006 2006 2006 7 2.5 2 1 500 500 40% 500 10 16 14 12 10 8 6 4 2 2002-2006 5.1 5.9

More information

( ) (1) (2) (3) (4) 2

( ) (1) (2) (3) (4) 2 2007 11 29 1. ( ) 2. ( ) 3. 1 ( ) 1. 2. (1) (2) (3) (4) 2 1. (1) (2) 2. ( ) $20,000,000 X1 1 1 $3,000,000 X1 1 1 1,000,000 $12,000,000 $4,000,000 $5,000,000 $10 X1 1 1 $13 (1) ( ) $5,000,000 $8,000,000

More information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選擇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適用於中、小學 (2014年9月版) 2014 年 9 月版 選擇 學校午膳供應商手冊 適用於中 小學 i 1 1 2 3 4 5 6 7 8 9 1 2 2 i. ii. iii. iv. v. i. ii. iii. iv. v. vi. vii. 3 i. ii. iii. iv. v. 4 i. ii. 1. 2. 3. 4. 5. iii. iv. 5 6 3 4 5 6 i. ii. i. ii. iii. iv. v.

More information

2

2 司法院釋字第四五一號解釋 87 3 27 07012 1 2 3 ㈠ 4 5 ㈡ ㈢ ㈣ 0 6 0 7 8 9 0 0 壠 0 0 0 0 10 11 壠 0 0 0 0 0 0 0 0 12 0 0 0 0 0 0 0 0 0 0 0 13 0 0 0 0 0 0 ㈠ ㈡ 0 ㈢㈣ 0 ㈤ ㈥ ㈦ ㈢㈣ 1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15 司法院釋字第四五二號解釋

More information

中國大陸輔助警察制度的問題與法制化研究 以 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 為例 專題研究 壹 前言 一 文職雇員

中國大陸輔助警察制度的問題與法制化研究 以 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 為例 專題研究 壹 前言 一 文職雇員 PROSPECT EXPLORATION 第 10 卷第 9 期中華民國 101 年 9 月 中國大陸輔助警察制度的問題與法制化研究 以 蘇州市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 為例 A Research on the Issue Concerning Assistant Police in Mainland China and its Regulation: Suzhou as an Example 陳銘聰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判解集NO.2完稿_P.5-104_.doc

Microsoft Word - 1.判解集NO.2完稿_P.5-104_.doc 民法判解... 土地法第 34 條之 1 第 4 項之適用要件 最高法院 97 年度台上字第 2222 號判決 事實摘要 本件上訴人甲 OO 及上訴人乙 OO 之被繼承人許秀梅主張 : 系爭土地原為被上 訴人丙 OO 訴外人廖文昌及伊共有, 丙 OO 應有部分三分之二, 伊與廖文昌應有 部分各為九分之一 嗣丙 OO 於九十五年一月十日將其應有部分九分之一贈與被 上訴人戊 OO 等四人, 每人應有部分三十六分之一

More information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 CB(1)1919/04-05(05) ( ) 2. ( ) 40% 50% 3. ( 41 ) 1 ( ) ( ) ( ) 2 (a) (b) ( ) 1 2 負責人是指負責處理保險代理人的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士 業務代表是指代表保險代理人銷售保險產品的人士 如保險代理人聘用上述人士 ( 例如該保險代理人是法人團體 ), 則其負責人及業務代表須向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登記 保險代理登記委員會在決定某人是否適當人選時,

More information

0 0 = 1 0 = 0 1 = = 1 1 = 0 0 = 1

0 0 = 1 0 = 0 1 = = 1 1 = 0 0 = 1 0 0 = 1 0 = 0 1 = 0 1 1 = 1 1 = 0 0 = 1 : = {0, 1} : 3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0

More information

創業板之特色 ii 釋義 預期時間表

創業板之特色 ii 釋義 預期時間表 閣下如 有任何疑問 閣下如已 本公司 售出或轉讓 RUI KANG PHARMACEUTICAL GROUP INVESTMENTS LIMITED 銳康藥業集團投資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8037) 建議股份合併及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69 2 SGM-1 SGM-2 48 33 A18 7 www.hkgem.com www.ruikang.com.hk 創業板之特色....................................................

More information

佛化家庭手冊 佛化家庭 一 淨化人間, 必定要淨化社會 二 淨化人間的著力點, 是從淨化家庭開始

佛化家庭手冊 佛化家庭 一 淨化人間, 必定要淨化社會 二 淨化人間的著力點, 是從淨化家庭開始 佛化家庭手冊 目錄 安佛化家庭 2 如何建立美滿婚姻? 7 附錄 美滿婚姻的原則 一九九四年佛化聯合婚禮致詞 18 佛化家庭手冊 佛化家庭 一 淨化人間, 必定要淨化社會 二 淨化人間的著力點, 是從淨化家庭開始 佛化家庭 三 佛化的家庭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 一 ) 孝敬父母如同禮敬供養三世諸佛 ( 二 ) 夫妻之間是同修淨業的菩薩伴侶 佛化家庭手冊 ( 三 ) 對於子女要像母雞帶小雞那樣的呵護備至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章  緒論 8.doc 9483 175-203 中共地方政府 較大的市 建制與地位之探討 摘要 關鍵詞 : 較大的市 設區的市 行政區劃 地級市 地方政府 地方立法 175 壹 前言 1 2 貳 較大的市 設置的背景與意義 1949 10 176 1950 1954 9 20 53 1955 6 9 20 1959 9 17 9 3 1978 177 33 4 5 6 80 7 1976 1979 7 1 20

More information

信託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國泰亞洲成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歐洲精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國泰中國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國泰亞太入息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

信託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國泰亞洲成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歐洲精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國泰中國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且基金之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 國泰亞太入息平衡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 本基金 國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日期 : 中華民國 105 年 10 月 6 日文號 :105 國泰投信系字第 0000000878 號 主旨 : 公告各基金投資資產 股票或債券達一定比例之主要投資所在國或地區及其次一季例假日 說明 : 一 依據各基金信託契約及公開說明書規定之公告方式辦理, 各項依據如下 : 基金依據主要投資所在國或地區定義 國泰全球環保趨勢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中港台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新興市場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全球資源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中國內需增長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國泰新興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關鍵特刊_ _司特全_16K

Microsoft Word - 關鍵特刊_ _司特全_16K 民事訴訟法 民事訴訟法 壹 重點題示 一 審判權 甲 乙二人於台中市各有一筆土地相毗鄰, 甲日常皆經由乙之土地對外通行, 嗣甲 乙二人交惡, 乙遂將其原供甲通行之土地封閉, 甲則認為該土地雖係乙所有, 但應屬既成道路, 乙無權將其封閉, 乃以乙為被告, 向台中地方法院提起確認甲就乙之土地有公用地役關係存在之訴 問 :( 一 ) 台中地方法院應如何處理?( 二 ) 如甲係先向台中高等行政法院起訴, 於訴訟繫屬中,

More information

100 9/5 E-mail 88 ( ) 20098 21 100-2 88-3 - - 4 - 5-6 - 7-8 (1) - 9 (2)- () 1. 9912 2. 3. 4. 5. () 1. 2. 3. 4. 5. 6. / 7. / - 10 (2)- () 1. 2. 3. 4. 5. 6. () 9912-11 (2)- - 12 13 - (2)- 1. 2. 3. 4. 5.

More information

二類推適用的歷史 Baldus, Christian, Auslegung und Analogie im 19. Jahrhundert, in Riesenhuber, Karl (Hrsg.)Europäische Methodenlehre, S. 50 類推適用, 從十六到十七世紀, 實際

二類推適用的歷史 Baldus, Christian, Auslegung und Analogie im 19. Jahrhundert, in Riesenhuber, Karl (Hrsg.)Europäische Methodenlehre, S. 50 類推適用, 從十六到十七世紀, 實際 一概說 類推適用 林更盛 ( 一 ) 類比, 類推適用 analogy, analogie 普遍的現象詩, 擬人化教育 / 說明, 以熟知者解說不熟知的事物類比的 以已知者推論未知者, 例如 : 對恐龍的一些想像, 暴龍走路姿勢? computer science ( 二 ) 前提 : 非同一, 但相似 1 同一? 法律以外萬物是流動的 河水是流動的 你的腳不可能踏進同一條河流二次? 獅身人面獸,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目錄 目 錄 中文摘要. i 英文摘要. iii 致 謝. v 目 錄. vii 表目錄. xiii 圖目錄. xiv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1 第二節 問題提出... 3 第三節 研究目的.. 5 第四節 研究範圍.. 6 第五節 研究方法.. 6 第六節 論文架構.. 7 第二章 智慧財產權與著作權的基本性質與目的... 8 第一節 概說.. 8 第二節 智慧財產權的性質..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CONTENTS...1...2...3 105...4...4 5...4...5...5...5...6...7...9...10...11...11...12...13

目 錄 CONTENTS...1...2...3 105...4...4 5...4...5...5...5...6...7...9...10...11...11...12...13 目 錄 CONTENTS...1...2...3 105...4...4 5...4...5...5...5...6...7...9...10...11...11...12...13 ...13...14...15...16...17...17...17...17...17...18...19 30 1...19 2 30 2...19 4 30 1...20 8 30 3...21 Q&A...22...31

More information

17-72c-1

17-72c-1 台灣喜宴文化與陶瓷餐具設計開發 廖素慧 林長弘 林秀娟 摘 要 喜宴文化它包括了生活風俗習慣 禮教的 禁忌與料理 飲食的結合 可以看到民族的思 想行為以及社會的結構模式 是生活文化的濃 縮 它的過程對於一對新人在人生旅程開始 時 得到關愛與祝福也給予責任 所以喜宴的 禮教約束 是人生很重要的一個過程 好的飲 食禮教約束可以產生良性的人生觀 從喜宴的 食物料理與新開發餐具的造形與裝飾美感等的 結合來做一個開始

More information

專題研究 大陸中央與地方關係改革現狀與問題 政治學研究 毛澤東思想研究 台聲. 新視角

專題研究 大陸中央與地方關係改革現狀與問題 政治學研究 毛澤東思想研究 台聲. 新視角 第 6 卷第 1 期中華民國 97 年 1 月 大陸中央與地方關係改革 現狀與問題 Current Situations and Problems of the Central-Local Relation Reforms in China 林文軒 (Lin, Wen-Hsuan) 中國文化大學中山學術所博士生 1 摘要 關鍵詞 : 權力下放 職能轉換 地方主義 部門利益 壹 前言 1 76 吉首大學學報

More information

公職王歷屆試題 (105 司法特考 ) 10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 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 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 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考試別 : 司法人員等別 : 三等考試類科組 : 公證人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法院書記官科目 : 民法 一 甲於民國 ( 下同 )104

公職王歷屆試題 (105 司法特考 ) 10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 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 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 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考試別 : 司法人員等別 : 三等考試類科組 : 公證人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法院書記官科目 : 民法 一 甲於民國 ( 下同 )104 10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 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 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 海岸巡防人員及移民行政人員考試試題考試別 : 司法人員等別 : 三等考試類科組 : 公證人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 法院書記官科目 : 民法 一 甲於民國 ( 下同 )104 年 9 月間與乙訂立買賣契約書 ( 下稱系爭契約 ), 將其所有之一筆土地 ( 下稱系爭土地 ), 以新臺幣 ( 下同 )800 萬元出售予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Tridentine NL_C.docx

Microsoft Word - Tridentine NL_C.docx 聖人慶日及節日 五月十一日 聖斐理伯與聖雅各伯 宗徒 慶日 五月二十九日 耶穌升天 節日 五月三十一日 聖母天地元后 慶日 文章分享 淺談拉丁文在天主教會的重要性 緒論 一直以來 教會拉丁語被視為西方文化之基石和羅馬天主教會的官方語言 可是在 近四十年來 這種 天主教徒的特徵 (sensus catholicus) 已從教會禮儀 信友靈修生活 等逐漸褪色 這現象當然與人們 甚至神長和教會機構對拉丁語應用之誤解有關

More information

導論 壹前言 不動產經紀人命題大綱 貳準備方向

導論 壹前言 不動產經紀人命題大綱 貳準備方向 目錄 導論 第一章 不動產估價基本概念... 1 第二章 估價作業程序... 45 第三章 估價方法... 63 第四章 宗地估價... 161 第五章 房地估價... 171 第六章 土地改良物估價... 187 第七章 權利估價... 193 第八章 租金估計... 205 第九章 公部門相關估價 ( 補充 )... 221 附錄 最新試題與解析... 237 導論 壹前言 不動產經紀人命題大綱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CI chapter00-1ed.docx

Microsoft Word - ACI chapter00-1ed.docx 前言 Excel Excel - v - 財務管理與投資分析 -Excel 建模活用範例集 5 相關 平衡 敏感 - vi - 前言 模擬 If-Then 規劃 ERP BI - vii - 財務管理與投資分析 -Excel 建模活用範例集 ERP + BI + ERP BI Excel 88 Excel 1. Excel Excel 2. Excel 3. Excel - viii - 前言 1.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釋義 董事會函件

目 錄 釋義 董事會函件 此乃要件 請即處理 閣下如 有任何疑問 閣下如已 售出或轉讓 奧思集團有限公司 1161 (1) 更新發行新股份及購回股份之一般授權 ; (2) 重選退任董事 ; 及 (3) 股東週年大會通告 1 1216 280 18 48 目 錄 釋義.............................................................. 1 董事會函件..........................................................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 EXPLORATION 第 14 卷第 10 期中華民國 105 年 10 月? 壹 近年國有企業經營狀況 % 1.1% 一 國有企業主要經濟效益指標情況 ,704.1 ( ) 5.4% % ,

PROSPECT & EXPLORATION 第 14 卷第 10 期中華民國 105 年 10 月? 壹 近年國有企業經營狀況 % 1.1% 一 國有企業主要經濟效益指標情況 ,704.1 ( ) 5.4% % , 時評 中國大陸新一波國企改革初探 The Preliminary Study on Mainland China's New Wave of the SOE Reform 徐東海 (Hsu, Dong-Hai) 景文科大國貿系助理教授 1970 2014 11 2015 2016 2 7 2014 21 PROSPECT & EXPLORATION 第 14 卷第 10 期中華民國 105 年 10

More information

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中環干諾道中四十一號盈置大廈九樓電話 :(852) 傳真 :(852) 電子郵箱 網址 :www.valuepartners.com.hk 本半年度報告之中英文內容如有歧義, 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本報告並

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中環干諾道中四十一號盈置大廈九樓電話 :(852) 傳真 :(852) 電子郵箱 網址 :www.valuepartners.com.hk 本半年度報告之中英文內容如有歧義, 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本報告並 A 2015 惠理基金管理香港有限公司香港中環干諾道中四十一號盈置大廈九樓電話 :(852) 2880 9263 傳真 :(852) 2565 7975 電子郵箱 :vpl@vp.com.hk 網址 :www.valuepartners.com.hk 本半年度報告之中英文內容如有歧義, 概以英文版本為準 本報告並不構成要約銷售或邀請購買任何基金單位 投資者在作出投資決定前, 請參閱有關基金章程, 並應參考基金最新之半年度及年度報告作補充資料

More information

座談會 貳 選拔情況 一 選拔要求

座談會 貳 選拔情況 一 選拔要求 中共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選拔與結構分析 An Analysis of Member Screening and Structure of the 18 th CPC Central Committee 吳仁傑 (Wu, Jen-Je) 中共研究雜誌社研究員 壹 引言 3 4 2012 11 8 14 205 171 25 9 7 5 1 1 人民日報 2012 11 15 2 40 座談會 貳 選拔情況

More information

pico說明書繁體new

pico說明書繁體new P ICO 智慧型微投影機 使用手冊 電話 + 8 8 6-2 - 2 7 9 0-6 3 0 8 地址 台北市內湖區新湖一路90號4樓 w w w. q p o i n t e k. c o m * 內容僅供參考 功能會隨系統版本有所變動 * 如有操作上的問題請洽詢經銷商 本公司或至官網 支援服務..T.I. QP Q.P.T.I. Corporation 索 引 1. 內 容 物 2. 功 能

More information

3 QE3 時 評 ~0.25% Quantitative Easing, QE FED QE 1 3 FED QE1 QE2 QE3 貳 美國推出 QE3 之動機意涵與過去 2 次 QE 措施之主要差異 FED QE MBS

3 QE3 時 評 ~0.25% Quantitative Easing, QE FED QE 1 3 FED QE1 QE2 QE3 貳 美國推出 QE3 之動機意涵與過去 2 次 QE 措施之主要差異 FED QE MBS PROSPECT EXPLORATION 第 10 卷第 10 期中華民國 101 年 10 月 美國實施第 3 輪量化寬鬆 (QE3) 政策對全球經濟之影響 The Impact of the US s Implementation of Round III Quantitative Easing Policy on the Global Economy 聶建中 (Nieh, Chien-Chung)

More information

民法

民法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 民事訴訟法及民法與民事訴訟法綜合題部分 ) 一 甲列乙為被告, 起訴請求法院判命乙將 A 地交還甲, 主張 A 地為甲所有, 被乙無權占用, 因而請求乙返還所有物 乙抗辯 : 甲已將 A 地出賣而交付丙, 丙並將該地出賣而交付乙, 故乙有權占有 ( 一 ) 如甲於訴訟繫屬中將 A 地所有權移轉登記於丁, 乙抗辯 : 甲已非 A 地之所有權人, 無權請求乙返還該地 問 : 乙之抗辯有無理由,

More information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所 3 學 分 課 程, 及 兩 門 跨 領 域 課 程 共 6 學 分 以 上 課 程 學 生 在 修 課 前, 必 須 填 寫 課 程 修 課 認 定 表, 經 班 主 任 或 指 導 教 授 簽 名 後 始 認 定 此 課 程 學 分 ) 10. 本 規 章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學 位 95 年 訂 定 96 年 11 月 修 正 97 年 10 月 修 正 100 年 2 月 修 正 101 年 4 月 修 正 102 年 1 月 修 正 103 年 4 月 修 正 103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舊 生 可 比 照 適 用 1. 研 究 生 須 於 入 學 後 第 二 學 期 開 學 前 選 定 指 導 教 授, 經 課 程 委 員 會 認 定 後 方 得 繼 續

More information

2013~2015 保健食品產業專業人才 供需調查 2011 5 2011529 2012 2013~2015 2012 44.67% 2011 11.96% 2013~2015 ... 1... 1... 5... 10... 12... 13... 14... 19... 20... 22... 24... 12... 19... 21... 22 III IV 1... 1 2... 3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第 41 期商學趨勢導報 民法 文 / 顏台大台大碩士 補教名師 民法申論題庫重點釋義 ~part Ⅳ- 物權編 2( 擔保物權與占有 )~ 前言 : 民法物權篇簡介 本期繼續針對民法物權編後半部分擔保物權與占有等重要章節的考古題型加以說明 在閱讀擔保物權部分的相關課文, 必須先瞭解擔保物權與用益物權的差異性, 如此才能夠精確掌握相關考試的答題重點 關於擔保物權與用益物權的比較如下表所示 : 擔保物權用益物權意義是以支配物之交換價值為內容之物權

More information

LCIDC01_ doc

LCIDC01_ doc 華郵政臺字第㆕㈨㈦號執照登記認為第㆒類新聞紙類 華民國㈨㈩㆒年㈩㆒ ㆓㈩ (星期㆔)版出㈥. ㆔期星每卷㆒㈩㈨第期㈦㈩㈥第發行零售全年訂購處 址電話立法院公報處每冊新臺幣㈧ 元計㈧ 期㈧折優待立法院公報處 山南路㆒號㆓㆔㈤㈧㈤㆔㈤㆓頁次立法院第㈤屆第㆓會期第㈧次會議紀錄對行政院院長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繼續質詢 (㆕㈨ ㆓㈤㈧)國是論壇 (㆔㈤㈦ ㆔㈥㈧)立法院第㈤屆第㆓會期第㈦次會議議事錄 (㆔㈥㈨

More information

Chinasoft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中軟國際有限公司 *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0354 * 僅供識別

Chinasoft International Limited 中軟國際有限公司 *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0354 * 僅供識別 Chinasoft International Limited *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0354 * 僅供識別 1 內容.......................................................... 2...................................................... 3...................................................

More information

摒y物式排程問題(How-shop problem FSP)可描述如下:

摒y物式排程問題(How-shop problem FSP)可描述如下: Journal of National Kaohsiung University of Applied Sciences, Vol. 33 (2004), pp. 245-280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制定目的及制定過程的研究 * 壹 前言 76 1 811 3 一 研究背景 2 799800 799 800 20038 200310 200311200312 * () 1 2 43 19936 1995

More information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發文日期發文字號公司名稱法令依據處分情形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2 項第 3 款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 證券商從業人員違規處分一覽表 105/02/24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5859 號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從業人員停止業務執行 4 個月 105/03/02 金管證券字第 1040052234 號亞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 7 條第 3 項 證券交易法第 56 條 證券商負責人與業務人員管理規則第 18 條第 3 項 105/03/08 金管證券字第 10500027311 號群益金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Chapter 6 侵權行為 相關 考題 節錄自 100 年台大 B 卷第 1 題 甲公司將其生產之 A B 二批儀器寄存於乙經營之倉庫 其後 甲將 A 批儀器送至 美國參加商展 並將 B 批儀器出售予丙公司 且全部委由乙代為寄送 乙乃就 A 批儀器與丁航空公司訂立運送契約 由丁負責運送至美國 運送

Chapter 6 侵權行為 相關 考題 節錄自 100 年台大 B 卷第 1 題 甲公司將其生產之 A B 二批儀器寄存於乙經營之倉庫 其後 甲將 A 批儀器送至 美國參加商展 並將 B 批儀器出售予丙公司 且全部委由乙代為寄送 乙乃就 A 批儀器與丁航空公司訂立運送契約 由丁負責運送至美國 運送 Issues in Obligation Law 債法 爭點整理 06 侵權行為之因果關係存在於何者間 亦即係統一判 斷或區分判斷 一 實務見解 以侵害行為與損害之間是否具有相當因果關係 作為判斷基準 1. 最高法院 80 年度台上字第 1773 號判決 按損害賠償之債 以有損 害之發生及有責任原因之事實 並二者之間 有相當因果關係為成立要 件 所謂相當因果關係 謂無此行為 雖必不生此種損害 有此行為

More information

2

2 4 1 2 第一節清末與國民政府時期的大陸保險市場 3 第二節中共建政初期的大陸保險市場 3 2001 24 4 第三節大陸保險市場的發展階段 5 4 1990 72-73 6 2-1 7 2-1 12 Trans America New York Life Met Life CIGNA Allianz AXA Gerling Scadinavia Samsung 8 第一節大陸保險法規的演進過程

More information

2014 : 706 2 3 4 5 6 12 15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入報表 截至二零一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一三年 3 3,796 4,738 3,796 4,738 4 1,983 1,837 (27,319) (26,934) (21,540) (20,359) 5 (64) (92) (21,604) (20,451) 6 159 196 期 7 (21,445) (20,255)

More information

軍人干政/ 軍人中立 提法的不當 221

軍人干政/ 軍人中立 提法的不當 221 第五節統獨篇 1990 220 軍人干政/ 軍人中立 提法的不當 221 53-60 1990 222 省籍 / 統獨 / 權術來解釋李郝現象之不當 1990 223 224 從 台灣乎? 中國乎? 分析李登輝之不當 225 paternalistic 威權體制的重返 提法之不當 226 19 16 227 1991 520 在這個時期的 李登輝 - 省籍 情結, 有其特定的右派傾向 228 17

More information

1026 論民法上消滅時效之起算點 論民法上消滅時效之起算點 壹 前言 近年來之最高法院 95 年度第 16 次民事庭會議決議對於 消滅時效之 起算點 採 客觀說 惟此項結論是否妥適 則有探討之必要 因為消滅 時效之起算點係雙方當事人在計算消滅時效期間之前所應確定者 因此如何 尋求一個適當之判斷標準

1026 論民法上消滅時效之起算點 論民法上消滅時效之起算點 壹 前言 近年來之最高法院 95 年度第 16 次民事庭會議決議對於 消滅時效之 起算點 採 客觀說 惟此項結論是否妥適 則有探討之必要 因為消滅 時效之起算點係雙方當事人在計算消滅時效期間之前所應確定者 因此如何 尋求一個適當之判斷標準 論民法上消滅時效之起算點 47 期學員法學研究報告 1025 指導老師 : 林誠二撰寫學員 : 魏偕峰 壹 前言貳 消滅時效起算點 之一般性原則參 爭點一 : 消滅時效的起算點應自何時起算? 肆 爭點二 : 連續性侵權行為 之消滅時效的起算點應自何時起算? 伍 結論 1026 論民法上消滅時效之起算點 論民法上消滅時效之起算點 壹 前言 近年來之最高法院 95 年度第 16 次民事庭會議決議對於 消滅時效之

More information

Zytiga... Zytiga... Zytiga Zytiga Zytiga

Zytiga... Zytiga... Zytiga Zytiga Zytiga 250 本資料僅提供醫護人員衛教使用 ............... Zytiga... Zytiga... Zytiga... 2 3 4 5 6 7 8 9 Zytiga... 10 Zytiga... 10...... 13 18 Zytiga Zytiga 2 25% 3 PSA PSA 3~4 ng/ml PSA bone scan CT scan MRI 4 5 攝護腺癌之治療 治療方面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2C4B3FCBD672020B6CAA6ACB0F2C2A6AA6BB357A4B6B2D028B3AFACB7BDF7ADD7A5BFAAA9292E646F63>

<4D F736F F D20B2C4B3FCBD672020B6CAA6ACB0F2C2A6AA6BB357A4B6B2D028B3AFACB7BDF7ADD7A5BFAAA9292E646F63> 第壹篇催收基礎法規介紹 3 第一章民法 立法沿革 中華民國 97 年 1 月 2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600179031 號令修正公布第 1148 1153 1154 1156 1157 1163 1174 1176 條條文 中華民國 97 年 1 月 9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700002231 號令修正公布第 1120 條條文 中華民國 97 年 1 月 9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09700002331

More information

完全照護手冊

完全照護手冊 20 13.6 9.910 17.8 13.3 20 1996 () 1. 2. 1998 20012000 2014 0800-507272 5 55% 30.1% 16.9% 40.7% 25.3%13.2 72.5%30-6012.1% 3015.4%60 60.8%22.3% 45 2013 3700 37.4% 2-319.8%121 0800-507272 1421 11 5 70% 7

More information

弘光人文社會學報第 16 期 論未來世代的權利 : 原初位置的啟示 楊士奇 弘光科技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系 摘 要 original position the Non-Identity Problem 關鍵詞 : 未來世代, 人格不同一問題, 權利, 原初位置 105

弘光人文社會學報第 16 期 論未來世代的權利 : 原初位置的啟示 楊士奇 弘光科技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系 摘 要 original position the Non-Identity Problem 關鍵詞 : 未來世代, 人格不同一問題, 權利, 原初位置 105 楊士奇 弘光科技大學文化創意產業系 摘 要 original position the Non-Identity Problem 關鍵詞 : 未來世代, 人格不同一問題, 權利, 原初位置 105 壹 前言 1 Richard T. De George 1 A7,2013 5 21 2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30314/174702.htm 106 2 George,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2張永健陳恭平劉育昇_ _.doc

Microsoft Word - 02張永健陳恭平劉育昇_ _.doc 無權占有他人土地與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 實證研究與政策建議 張永健 * 陳恭平 ** *** 劉育昇 DOI:10.3966/102398202016030144002 * 中央研究院法律所副研究員 法實證研究資料中心執行長, 美國紐約大學法學博士 本文初稿曾發表於 2013 年 8 月 1 日司法院民事廳舉辦之內部座談會, 2013 年 11 月 8 日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 民事法實證研究工作坊,2015

More information

公民與社會考科 臺南一中廖翠雰老師 施可為老師 壹 前言 貳 98 年學測與指考考題的分析 一 98 學測的考題分析

公民與社會考科 臺南一中廖翠雰老師 施可為老師 壹 前言 貳 98 年學測與指考考題的分析 一 98 學測的考題分析 99 公民與社會考科 99word 臺南一中 / 廖翠雰老師 施可為老師 發行人 陳炳亨總召集 周耀琨總編輯 蔣海燕主編 廖婉秀校對 蔡宛諭美編 張凌宇 蘇文昵 7 0 2 4 8 76 7 0 2 5 2 8-1 06 2619621#314 E-mail periodical@hanlin.com.tw http://www.worldone.com.tw NO.00847 本刊內容同步刊載於

More information

/

/ 土木工程拓展署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土地及基礎建設 2 1973 9 3 180 420 730 2013 9 3 70 / 70 80 909 340 2020 360 9 2012 1 2015 3 / 2008 6 2013 2013 7 2014 1 2015 2011 8 2016 2015 6 2014 2023 2018 / / 2012 11 2015 2017 40 46 2013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A571AA6BA978B2C4A447B8D520A5C1AA6BBB50A5C1A8C6B644B35EAA6BA15DA5C1A8C6B644B35EAA6BA4CEA5C1AA6BBB50A5C1A8C6B64

<4D F736F F D A571AA6BA978B2C4A447B8D520A5C1AA6BBB50A5C1A8C6B644B35EAA6BA15DA5C1A8C6B644B35EAA6BA4CEA5C1AA6BBB50A5C1A8C6B64 10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試題 等別 : 三等考試類別 : 司法官科目 :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 民事訴訟法及民法與民事訴訟法綜合題部分 ) 一 甲起訴主張乙於民國 ( 下同 )100 年 4 月 1 日向甲借款新臺幣 ( 下同 )300 萬元, 約定借用期間自當日起至隔年 3 月 31 日止, 利息為年利率 5%, 乙並開立借據一紙 ( 內容僅記載 : 乙向甲於 100 年 4 月

More information

男人的大腦 女人的大腦

男人的大腦 女人的大腦 46 2014 6 498 男女大乾坤 男女的戀愛行為 男人的大腦 女人的大腦 2014 6 498 47 48 2014 6 498 女人的戀愛行為 70 900 男人的戀愛行為 8 2014 6 498 49 50 2014 6 498 對於愛與性的混淆 男女所面臨的問題 和我一樣喜歡做愛除了我, 不可以看別人相信我, 沒有問題現在, 和我做愛知道如何引燃我從不傷害我 朋友關係和性 嫉妒和占有欲

More information

Chapter 3 Camera Raw Step negative clarity +25 ] P / Step 4 0 ( 下一頁 ) Camera Raw Chapter 3 089

Chapter 3 Camera Raw Step negative clarity +25 ] P / Step 4 0 ( 下一頁 ) Camera Raw Chapter 3 089 Photoshop CC Camera Raw Photoshop Camera Raw Step 1 3 1 2 3 SCOTT KELBY Step 2 B Camera Raw 088 Chapter 3 Camera Raw Chapter 3 Camera Raw Step 3-4 -100 negative clarity +25 ] P / -75-50 Step 4 0 ( 下一頁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A4A3B0CAAAC8AFC9B9EAA44FB8D1AA52A277ADC9A657B56EB04F>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A4A3B0CAAAC8AFC9B9EAA44FB8D1AA52A277ADC9A657B56EB04F> 不動產糾紛實例解析 借名登記 顏碧志律師 顏碧志律師簡介 國立高雄大學法律系學士國立臺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環境研究所碩士曾任最高行政法院 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助理 96 年律師高考及格 104 年新北市都市更新推動師現職 : 執業律師 最高法院 106 年第 3 次決議 甲 ( 借名者 ) 借名契約 移轉登記 甲能否再取回房地? 乙 ( 出名者 ) 買賣 移轉登記丙 : 知悉借名, 甲為實際所有人 缺錢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A571AA6BA978B2C4A447B8D520A5C1AA6BBB50A5C1A8C6B644B35EAA6BA15DA5C1A8C6B644B35EAA6BA4CEA5C1AA6BBB50A5C1A8C6B644B35EAA6BBAEEA658C344B3A1A4C0A15EB8D1B5AAB1BEBAF4AAA9>

<4D F736F F D A571AA6BA978B2C4A447B8D520A5C1AA6BBB50A5C1A8C6B644B35EAA6BA15DA5C1A8C6B644B35EAA6BA4CEA5C1AA6BBB50A5C1A8C6B644B35EAA6BBAEEA658C344B3A1A4C0A15EB8D1B5AAB1BEBAF4AAA9> 104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第二試試題 等別 : 三等考試類別 : 司法官科目 :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 民事訴訟法及民法與民事訴訟法綜合題部分 ) 民事訴訟法 - 楚哲老師 / 民法 - 袁翟老師解題一 甲列乙為被告, 起訴請求法院判命乙將 A 地交還甲, 主張 A 地為甲所有, 被乙無權占用, 因而請求乙返還所有物 乙抗辯 : 甲已將 A 地出賣而交付丙, 丙並將該地出賣而交付乙, 故乙有權占有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67.doc

Microsoft Word ~67.doc 第二章移轉所有權為標的之契約 買賣 2-1 第二章移轉所有權為標的之契約 買賣 在拙著債總編, 筆者曾說過 : 各位在理解債編總論之相關規定時, 宜將買賣契約作為模型 這是因為立法者制定相關規定時, 經常以買賣契約出發而制定的 而這在考試上造成了兩個影響 : 其一, 買賣契約成為考試中最容易出題的債各契約類型 ; 其二, 大部分的債總規定均能適用於買賣, 因此買賣契約在準備上集中於三個特殊規範 :

More information

2874_Product Brochure_630mm(w)x285mm(h)_Health_Chi_02_WEB

2874_Product Brochure_630mm(w)x285mm(h)_Health_Chi_02_WEB CHINA TAIPING LIFE INSURANCE(HONG KONG)COMPANY LIMITED 太平安康危疾終身保計劃概覽 公司簡介 與我們聯絡取得更多資料 周全的保障, 全面涵蓋 142 項危疾 1, 包括 76 項早期危疾預支賠償病況 早期危疾預支賠償 4, 能讓您有充足的經濟支援, 接受優質治療 有 6 項供款年期選擇 2, 3 除人壽及危疾保障外, 更享有靈活運用保單儲備 可享有期滿紅利

More information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 % %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01 99 102 101 1. 2. 3. 4. 5. 6. 7. 8. 9. 10. 99 102 8 4 34 11 101826 594 71.91% 160 19.37% 72 8.72% 101 100 27 18100 21 101 35 獨立 廉正 專業 創新 1. 7,290 8,677 26,180 26,011 1,272 1,346 142 157 7 7 1,757 1,795

More information

東華人文學報 第二期

東華人文學報  第二期 東華人文學報 第二期 2000 年 7 月 頁 69-82 東華大學人文社會科學學院 百回本 西遊記 之 敘事矛盾 孫悟空到底贏了誰的 瞌睡蟲 提要 關鍵字 : 西遊記 敘事矛盾 瞌睡蟲 天王 69 百回本 西遊記 之 敘事矛盾 孫悟空到底贏了誰的 瞌睡蟲 一 引言 兩種不同形態之 瞌睡蟲 70 二 兩種異說與兩種假設 71 72 73 74 75 76 三 內證上的思索 77 78 79 四 由完美之作看敘事矛盾

More information

從道德主體的興發論孔子的文學批評理論

從道德主體的興發論孔子的文學批評理論 19997 197-210 從道德主體的興發論孔子的文學批評理論 197 從道德主體的興發論孔子的文學批評理論一 問題與方法 1 ---- ---- 2 3 1 2 3 ---- 198 ---- ---- 4 二 內聖人格的形成與文學理想之建構 ( 一 ) 道德主體的確立 ( 仁 ) 與文學理想之根據 ( 質 ) 4 199 5 ---- 6 ( 二 ) 道德主體的落實 ( 禮 ) 與文學質素之要求

More information

老人憂鬱症的認識與老人自殺問題

老人憂鬱症的認識與老人自殺問題 18-24 25-44 45-64 65 10 8 6 4 2 0 ( 40% 15% Affect Cognition : drive Behavior DSM-V major depressive episode 2 9 5 Electronic Convulsion Therapy; ECT Rabins65 1% Rabins, 1992 20%-30% Blazer, 1994 65 12.9

More information

2 二 會計用語之修正 : 三 財務報表之修正 IFRS 1

2 二 會計用語之修正 : 三 財務報表之修正 IFRS 1 會計焦點報 business.lungteng.com.tw 29 期 發 行 人 李枝昌 責任編輯 張瑩馨 羅正堯 出 刊 月 民國 104 年 4 月 發 行 所 龍騰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248 新北市五股區五權七路 1 號 電 話 (02)2298-2933 傳 真 (02)2298-9766 會計 我國會計項目之修正及一致化 蕭麗娟老師 經濟 不能不知道的 紅色供應鏈 龍騰商管教研小組

More information

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学习目标 1. 2. 3. 4. 5. 导言 第一节民事法律关系 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1. 2. 2 3. 1 2 3 4 3 工程合同管理 1-1 A. B. C. D. C C C A B D 二 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 1. 1-1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Microsoft Word - 10100000191.doc 臺 灣 集 中 保 管 結 算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辦 理 認 購 ( 售 ) 權 證 帳 簿 劃 撥 作 業 配 合 事 項 部 分 條 文 修 正 條 文 對 照 表 附 件 1 修 正 條 文 現 行 條 文 說 明 第 五 章 認 購 ( 售 ) 權 證 之 權 利 行 使 第 一 節 認 購 權 證 採 證 券 給 付 或 以 證 券 給 付 之 認 購 權 證 發 行 人 得 選

More information

壹 前 言... 2 Contents 目 錄 貳 液 態 有 機 質 肥 料 的 優 缺 點... 2...2...4 參 製 作 有 機 液 肥 資 材 種 類 與 成 分... 5 肆 有 機 液 肥 製 作 及 使 用 方 法... 5...5...6...7...7 伍 有 機 液 肥 的

壹 前 言... 2 Contents 目 錄 貳 液 態 有 機 質 肥 料 的 優 缺 點... 2...2...4 參 製 作 有 機 液 肥 資 材 種 類 與 成 分... 5 肆 有 機 液 肥 製 作 及 使 用 方 法... 5...5...6...7...7 伍 有 機 液 肥 的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技術專刊 103-2 (NO.158) 與 應用 作 製 定價 新臺幣30元 行 政 院 農業委員會 臺南區農業改良場 中華民國103年6月 編印 壹 前 言... 2 Contents 目 錄 貳 液 態 有 機 質 肥 料 的 優 缺 點... 2...2...4 參 製 作 有 機 液 肥 資 材 種 類 與 成 分... 5 肆 有 機 液 肥 製 作 及 使 用 方 法...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盒 )... 5 參 題 目 3: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晶 鑽 XO 醬 禮 盒 ).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管 理 師 行 動 電 子 商 務 規 劃 師 術 科 考 試 題 解 製 作 單 位 :TMCA 台 灣 行 動 商 務 運 籌 管 理 協 會 證 照 評 測 試 務 中 心 1 目 錄 壹 題 目 1: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玉 井 芒 果 乾 禮 盒 )... 3 貳 題 目 2: 新 增 商 品 ( 商 品 名 稱 為 紅 磚 布 丁 精 選 禮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06 18 33 35 39 2012 04 08 32 34 37 40 2012 FCS (PE), FCIS 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 501 201203 1 28 183 17 1712 1716 www.microport.com.cn 6 2012 484,916 448,824 8.0%

More information

根據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 第 60 條所備存的成交記錄冊 Register of Transactions kept for the purpose of section 60 of the Residential Properties (First-hand Sales) Ordinance 第

根據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 第 60 條所備存的成交記錄冊 Register of Transactions kept for the purpose of section 60 of the Residential Properties (First-hand Sales) Ordinance 第 根據 一手住宅物業銷售條例 第 60 條所備存的成交記錄冊 Register of s kept for the purpose of section 60 of the Residential Properties (First-hand Sales) Ordinance 第一部份 : 基本資料 Part 1: Basic Information 發展項目名稱 Name of Development

More information

2 阿彌陀佛與淨土法門 一 阿彌陀佛與淨土法門 ( 一 ) 阿彌陀佛的意思

2 阿彌陀佛與淨土法門 一 阿彌陀佛與淨土法門 ( 一 ) 阿彌陀佛的意思 阿彌陀佛與淨土法門 目錄 ㄧ 阿彌陀佛與淨土法門 2 ( 一 ) 阿彌陀佛的意思 2 ( 二 ) 成熟眾生, 莊嚴國土 的彌陀本願 5 ( 三 ) 淨土法門的殊勝 8 二 念佛的方法 13 ( 一 ) 念佛的方法 13 ( 二 ) 念佛法門的層次 20 ( 三 ) 報恩佛七 的意義 29 三 四種淨土任君遊 35 ( 一 ) 人間淨土 35 ( 二 ) 天國淨土 38 ( 三 ) 佛國淨土 41 (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A66EAED1B76DC241BE5C2DB169A7D3AA42ABDFAE76A16DA5C1AA6BAAABC576A16E2E646F63>

<4D F736F F D A66EAED1B76DC241BE5C2DB169A7D3AA42ABDFAE76A16DA5C1AA6BAAABC576A16E2E646F63> 好書搶鮮閱 共有物分割效力與釋字第 671 解釋 三 分割之效力增訂條文增訂條文第 824 條之 1 Ⅰ 共有人自共有物分割之效力發生時起, 取得分得部分之所有權 Ⅱ 應有部分有抵押權或質權者, 其權利不因共有物之分割而受影響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其權利移存於抵押人或出質人所分得之部分 : 一 權利人同意分割 二 權利人已參加共有物分割訴訟 三 權利人經共有人告知訴訟而未參加 Ⅲ 前項但書情形,

More information

(4) 身分行為則如非婚生子女認領的效力, 原則上溯及於出生時 ( 同法第 1069 條 ) 收養經法院裁定認可確定, 原則上溯及於收養契約成立時 ( 同法第 1079 條之 3) 3. 溯及既往消滅, 涉及形成權的行使 : (1) 例如法律行為經撤銷者, 自始無效 ( 民法第 114 條第 1 項

(4) 身分行為則如非婚生子女認領的效力, 原則上溯及於出生時 ( 同法第 1069 條 ) 收養經法院裁定認可確定, 原則上溯及於收養契約成立時 ( 同法第 1079 條之 3) 3. 溯及既往消滅, 涉及形成權的行使 : (1) 例如法律行為經撤銷者, 自始無效 ( 民法第 114 條第 1 項 104_2 財 2A 債總期中考試題 1050413 ( 林信和 ) 考試時間 09:00-11:00 試題不回收 註一 : 字體適中端正清晰 ( 不怕字醜 ) 附法條 判決判例及理由 沒有法條 論述就沒有分數 註二 : 閱卷係依題序給分, 請按考題所示題序 ( 依樣畫葫蘆 ) 逐一作答, 亂序或自編序號不利得分 註三 : 以上答題規則, 校內外考試皆適用之! 一 試舉例簡答下列各題 :( 共 10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13-140_p.13,18,19,37,62,73,83,86,90,98,99,100,101,…

Microsoft Word ~13-140_p.13,18,19,37,62,73,83,86,90,98,99,100,101,… 主題 13 抵押權 13-17 抵押權確定之後, 始於抵押權人與債務人之間新發生的債權, 亦不再為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 民法第八百八十一條之十四亦設有規範 : 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原債權確定後, 除本節另有規定外, 其擔保效力不及於繼續發生之債權或取得之票據上之權利 依此, 選項為正確 第二階段案例題庫 抵押權之成立與消滅 試題 1 基 本 觀 念題 試回答下列四則問題 : 於九十年一月一日借給乙一百萬元,

More information

非常時期的非常手段

非常時期的非常手段 淺論非常上訴 再審及附帶民事訴訟 1 東譽法律事務所 張繼圃律師 5/22/2017 東譽法律事務所張繼圃律師 5/22/2017 2 東譽法律事務所張繼圃律師 5/22/2017 3 東譽法律事務所張繼圃律師 5/22/2017 4 106 年 1~3 月偵查案件總計有 124,123 件 104 年非常上訴案件總計有 2593 件, 其中僅有 303 件提起成功, 占 11.68%, 不予提起的件數有

More information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聯交所 )GEM 的特色 GEM 的定位, 乃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 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 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 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 GEM 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 在 GEM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聯交所 )GEM 的特色 GEM 的定位, 乃為中小型公司提供一個上市的市場, 此等公司相比起其他在主板上市的公司帶有較高投資風險 有意投資的人士應了解投資於該等公司的潛在風險, 並應經過審慎周詳的考慮後方作出投資決定 由於 GEM 上市公司普遍為中小型公司, 在 GEM KING FORCE GROUP HOLDINGS LIMITED 冠輝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 股份代號 :08315) 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業績公佈 本公司 董事 董事會 聯交所 GEM GEM www.hkexnews.hk www.kingforce.com.hk 冠輝集團控股有限公司 陳運逴 GEMGEM www.hkexnews.hk www.kingforce.com.hk

More information

於 香 港 註 冊 成 立 之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代 號 0 0 0 7 0 2 3 4 5-11 12-14 15-25 26-37 38-44 45-51 52 53-54 55 56-57 58-118 公司資料 二零一八年八 二 Nicholas J. Niglio 二零一八年八 二 一 公司 二零一八年八 二 二零一八年八 二 一 一 Nicholas J. Niglio 一 183

More information

簽 呈

簽      呈 台 新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5 月 4 日 台 新 投 (105) 總 發 文 字 第 00116 號 主 旨 : 本 公 司 經 理 之 台 新 亞 美 短 期 債 券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基 金 等 3 檔 基 金 ( 以 下 合 稱 本 基 金 ), 修 正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契 約 暨 配 合 修 正 公 開 說 明

More information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一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國文科 社會科與自然科能力等級加標示與答對題數對照表 國文社會自然 A++ 46-48 60-63 51-54 A+ 42-48 44-45 54-63 58-59 46-54 49-50 A 42-43 54-57 46-48 B++ 37-41 45-53 37-45 B+ 20-41 31-36 24-53 38-44 20-45 30-36 B 20-30 24-37

More information

PROSPECT & EXPLORATION 第 12 卷第 1 期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壹 前言 (community) common 1 2 (communitarianism) (low politics) 1 中國行政評論 ( ) 10 1 ( ) 186

PROSPECT & EXPLORATION 第 12 卷第 1 期中華民國 103 年 1 月 壹 前言 (community) common 1 2 (communitarianism) (low politics) 1 中國行政評論 ( ) 10 1 ( ) 186 兩岸社區發展與社區交流之研析 專題研究 兩岸社區發展與社區交流之研析 A Study of Community Development and Community Interaction in Taiwan and Mainland China 張峻豪 * (Chang, Chun-Hao) 東海大學政治學系副教授 摘 要 關鍵詞 : 社區 社區發展 社區交流 兩岸關係 基層民主 * 47 PROSPECT

More information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2016 6 30 6 2016 2016 www.hkex.com.hk www.chalco.com.cn 2 6 8 10 中期 12 中期 12 13 16 22 25 26 27 5% 28 29 29 報告期 29 30 31 31 31 32 35 35 36 38 報告 44 中期 報 46 1 2016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1. ALUMINUM CORPORATION

More information

12-1-人文封面-列印用

12-1-人文封面-列印用 105 12 1 71-84 摘要 1997 2014 壹 前言 2012 9 18 1997 85 6 11 1999 72 83 142 46 66 2012 1997 1997 2014 一 源起與意涵 貳 不信任案 ( 倒閣 ) 制度概論 the mother of parliaments 2003 73 2004 a vote of censure 二 我國不信任案 ( 倒閣 ) 制度 (

More information

新修正企業併購法之檢討:效率與公平之間

新修正企業併購法之檢討:效率與公平之間 承攬報酬抵押權之成立 實行與拋棄 ( 上 ) * 楊智守 壹 前言 為彌補承攬人須先為勞務給付 1, 民法於制訂之初即設有第五一三條規定, 賦予承攬人對於其承攬工作所附且屬於定作人所有之不動產有法定抵押權, 用以擔保其因承攬關係對定作人所取得之債權, 通說稱之為承攬人抵押權 然施行後於工程實務上, 卻有認為因立法意旨不明 權利屬性之理論分歧 欠缺可操作性而譏為 休眠條款 2, 此由一般建築業 ( 定作人

More information

概要 % 945, , % 852, , % 308, , % 102,638 69, % * 60,589 36, % EBITDA 127,262 71, % ** 138,7

概要 % 945, , % 852, , % 308, , % 102,638 69, % * 60,589 36, % EBITDA 127,262 71, % ** 138,7 概要 % 945,595 686,539 37.7% 852,382 594,739 43.3% 308,448 207,408 48.7% 102,638 69,015 48.7% * 60,589 36,557 65.7% EBITDA 127,262 71,081 79.0% ** 138,740 82,314 68.5% * ** EBITDA % 2,700,781 2,372,623 13.8%

More information

900??indd

900??indd 900 432 中華民國一 二年七月十六日 中鋼半月刊 第九版 六月份公司業務概況 八 碳鋼產量 六九九 七 三公噸 碳 鋼銷量 七三六 九公噸 合併營收 二五 八七五 一七五千元 福利金收支統計 項 福 利 資 訊 請 參 閱 EIP 快速選 單 總務福利資訊平台 本公司福委會一 二年六月 份福利金收入及各項補助之人 數 金額統計如下表 至於各 一 二年合併累計營收 二千元 一七三 一五五

More information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家加關愛在長青」計劃完成表現及評估報告 - 1 - - 2 - - 3 - - 4 - 註 一 一 般 義 工 : 任 何 人 志 願 貢 獻 個 人 時 間 及 精 神, 在 不 為 任 何 物 質 報 酬 的 情 況 下, 為 改 進 社 會 而 提 供 服 務, 時 數 不 限 ( 參 考 香 港 義 務 工 作 發 展 局 之 定 義 ) 註 二 核 心 義 工 : 由 於 建 立 社 會 資 本 所 重 視 的 是 網 絡 的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律09民訴與混合_題+解+評OK_.doc

Microsoft Word - 律09民訴與混合_題+解+評OK_.doc 民法與民事訴訟法 ( 民事訴訟法及民法與民事訴訟法綜合題部分 ) 一 原告甲列乙 丙為被告, 向管轄法院起訴, 主張 : 乙向甲借款新臺幣 ( 下同 )300 萬元, 丙為連帶保證人, 乙屆期未清償借款, 經催告仍拒不履行等情, 依消費借貸 連帶保證之法律關係, 聲明求為命乙 丙連帶給付 300 萬元之判決 嗣乙於第一審訴訟程序中死亡, 由其全體繼承人丁 戊聲明承受訴訟 第一審法院認定甲僅交付 200

More information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醫 事 人 員 繼 續 教 育 積 分 管 理 系 統 使 用 手 冊 ( 醫 事 人 員 版 )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2 月 15 日 文 件 修 訂 歷 史 版 本 制 / 修 訂 人 員 變 更 內 容 摘 要 頁 數 提 供 日 期 V1.0 蕭 鳴 孙 初 版 制 訂 All 100.1.18 目 錄 壹 登 入 說 明... 3 貳 操 作 描 述...

More information

KAOHSIUNG HSIEN CONSTRUC TION DEVELOPMENT ASSOCIATION 10949 1312 2248F2 (07)7478172 (07)7413004 66 01 KAOHSIUNG HSIEN CONSTRUC TION DEVELOPMENT ASSOCIATION 面對實價登錄 實價課稅請審慎以對 4~6 7 63 192 3,4583 1713,344

More information

的友誼 而且無論外貌怎樣改變 自信心是自己給自己的 發自內心 的自我認同感是無法改變的 只要自我認同才能得真正的心靈富足 而不是單純的改變外表 不同的整容公司亦會利用現今社會的價值觀來作宣傳 誇大整容 後的效果 又用明星效應 令消費者認為整容真的能變成明星一樣 整容這個風氣是由人們的價值觀造成的 有人指出 我們要接納 整容後的人以及香港社會應對此持更開放的態度 但相反地 為什麼 不能接納那些我們認為不

More information

本公司(銀行)銷售○○投信「○○基金」所收取之通路報酬如下:

本公司(銀行)銷售○○投信「○○基金」所收取之通路報酬如下: 20180824 版 ( 都柏林 ) 本公司銷售 ( 都柏林 ) 法盛國際系列 法盛 - 盧米斯賽勒斯高收益債券基金 ( 原名稱 : 法儲銀 - 盧米斯賽勒斯高收益債券型基金 )( 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 所收取之通路報酬如下 : 台端支付的基金申購手續費不多於 2%, 其中本公司收取不多於 2% 台端支付的基金轉換手續費為 0% 二 基金公司 ( 或總代理人 / 境外基金機構

More information

indd

indd 1 這次朝聖歸來, 本期雜誌決定以影像留記的因由, 來自佛教的一種修行法 取像 見過的, 你當以此為相憶 ; 未見的, 你將以此為終生的相尋 嘗試在文字之外, 讓印度與你我, 有個永恆停駐的 既相煦而又相忘的邂逅 4 10 16 2 22 38 50 64 76 80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