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Transcription

1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邮编 : 电话 :(86-10) 传真 :(86-1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 圣邦微电子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

2 关于圣邦微电子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圣邦微电子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是具有从事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本所受圣邦微电子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圣邦股份 公司 ) 委托, 委派本所律师以特聘法律顾问的身份, 就圣邦股份实行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 ),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系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 股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备忘录第 8 号 ) 等在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中国 (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 正式公布并实施的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出具 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圣邦股份的委托, 本所律师就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相关事实情况, 包括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履行的法定程序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 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等进行了尽职调查, 对相关事实和本次激励计划申报文件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 并根据本所律师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 就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发生并存在的事实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并不对会计 审计等事宜发表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审计报告等专业报告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 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 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保证, 本所并不具备核查并评价这些数据 结论的适当资格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审查了圣邦股份提供的有关文件及其复印件, 并进行了充分 必要的查验, 并基于圣邦股份向本所律师作出的如下保证 : 圣邦股份已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须的 真实 完整的原始书面材料 副本材料 复印件或口头证言, 不存在任何遗漏或隐瞒 ; 其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正本材料或原件完全一致, 各文件的原件的效力在其有效期内均未被有关政府部门撤销, 且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均由其各自的合法持有人持有 ; 其所提供的文件及文件上的签名和印章均是真实的 ; 其所提供的文件及所述事实均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的证据支持的事实, 本所依赖有关政府部门或者其他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圣邦股份向本所出具的说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1

3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 证券法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 试行 )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 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 必要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 准确 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圣邦股份本次激励计划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同意圣邦股份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 ( 以下简称 深交所 ) 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 证券法 和 管理办法 等的要求, 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 对圣邦股份提供的文件及有关事实进行了审查和验证,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 2

4 正文 一 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 一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于 2017 年 5 月 5 日下发的 关于核准圣邦微电子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647 号 ), 中国证监会核准圣邦股份公开发行不超过 1,500 万股新股 根据深交所于 2017 年 6 月 2 日下发的 关于圣邦微电子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 ( 深证上 [2017]350 号 ), 深交所核准圣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的 1,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17 年 6 月 6 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证券简称为 圣邦股份, 证券代码为 ( 二 ) 根据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 2017 年 12 月 28 日核发的 营业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W), 圣邦股份成立于 2007 年 1 月 26 日 ; 住所为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87 号 13 层 ; 法定代表人为张世龙 ; 类型为股份有限公司 ( 中外合资 上市 ); 经营范围为研发 委托生产集成电路产品 电子产品 软件, 销售自产产品, 集成电路产品 电子产品 软件的批发, 提供技术开发 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 技术培训, 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 ( 上述经营范围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 涉及配额 许可证管理商品的, 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 )(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根据 圣邦微电子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圣邦股份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经本所律师查询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圣邦股份的登记状态为 开业 根据圣邦股份的确认,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圣邦股份不存在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出现 公司章程 规定的解散事由 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依法被宣告破产 违反法律 法规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及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而被人民法院依法解散的情形 据此, 圣邦股份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不存在根据 公司法 等法律 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 需要终止的情形 3

5 ( 三 )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出具的 审计报告 ( 致同审字 [2018] 第 110ZA4415 号 ),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圣邦股份不存在 管理办法 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据此,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圣邦股份系一家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公司, 不存在 管理办法 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 本次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2018 年 11 月 23 日, 圣邦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圣邦微电子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草案 ) ), 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相关事项进行了规定 ( 一 ) 本次激励计划的目的根据 激励计划 ( 草案 ), 本次激励计划的目的是为进一步建立 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 业务 ) 骨干人员的积极性, 有效地将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 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据此, 激励计划( 草案 ) 明确了实施目的, 符合 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 ( 一 ) 项的规定 ( 二 ) 本次激励计划的对象 1 激励对象确定的依据 (1) 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4

6 (2) 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 业务 ) 骨干 ( 不包括独立董事 监事 ) 2 激励对象的范围根据 激励计划 ( 草案 ),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283 人, 包括 : (1)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2) 公司核心管理人员 ; (3) 公司核心技术 ( 业务 ) 骨干人员 根据 激励计划 ( 草案 ) 以及圣邦股份的确认, 上述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 子女 3 激励对象的资格根据 激励计划 ( 草案 ) 以及圣邦股份的确认, 并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监事会决议及其对激励对象的确认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存在如下情形 :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 具有 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据此, 激励计划( 草案 ) 明确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符合 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 ( 二 ) 项的规定, 涉及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符合 管理办法 第八条的规定 ( 三 ) 本次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来源及数量 1 本次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来源根据 激励计划 ( 草案 ), 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圣邦股份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2 本次激励计划标的股票的数量 5

7 根据 激励计划 ( 草案 ), 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万份股票期权, 约占 激励计划 ( 草案 ) 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7, 万股的 2.80% 其中首次授予 万份, 约占 激励计划 ( 草案 ) 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7, 万股的 2.24%; 预留 万份, 约占 激励计划 ( 草案 ) 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7, 万股的 0.56%, 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20.00% 每份股票期权在满足行权条件的情况下, 拥有在有效期内以行权价格购买 1 股公司股票的权利 此外, 根据 激励计划 ( 草案 ),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 本次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 据此, 激励计划( 草案 ) 明确了拟授出权益的数量及其占上市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种类 来源, 拟预留权益的数量以及其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额的比例, 符合 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 ( 三 ) 项的规定 ;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符合 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第 ( 三 ) 款的规定 ;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比例符合 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第 ( 一 ) 款的规定 ( 四 )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的分配情况根据 激励计划 ( 草案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占授予股票期权占目前总股姓名职务 ( 万份 ) 总数的比例本的比例林明安副总经理 % 0.05% 张绚财务总监 % 0.05% 核心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 ( 业 务 ) 骨干人员 (281 人 ) % 2.14% 预留 % 0.56% 合计 (283 人 ) % 2.80% 据此, 激励计划( 草案 ) 明确了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 / 业务人员可获授股票期权的权益数量及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 出权益数量的比例, 符合 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 ( 四 ) 项的规定 6

8 ( 五 )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授予日及授予后相关时间安排 1 有效期根据 激励计划 ( 草案 ),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 78 个月 2 授予日根据 激励计划 ( 草案 ), 股票期权的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 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授予股票期权并完成公告 登记 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 将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 未授予的股票期权作废失效 预留权益的授权日, 遵循上述原则, 并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由董事会确认 3 等待期根据 激励计划 ( 草案 ),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为等待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 均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计算, 分别为 18 个月 30 个月 42 个月 54 个月 4 可行权日根据 激励计划 ( 草案 ), 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 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8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 (1)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 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至公告前一日 ; (2) 公司业绩预告 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 (3)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 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 (4) 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8 个 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 22% 7

9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 登记完成之日起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5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5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4% 26% 28%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 5 禁售期 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0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2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5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5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2% 24% 26% 28% 根据 激励计划 ( 草案 ), 本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 公司法 证券 法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执行, 具体规定如下 : 8

10 (1) 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在离职后半年内, 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 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 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 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 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 如果 公司法 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中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 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 公司法 证券法 等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据此, 激励计划( 草案 ) 明确了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可行权日 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 符合 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 ( 五 ) 项的规定 ; 本次激励计划关于股票期权授予日 等待期 可行权日 禁售期安排的规定符合 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的规定 ( 六 )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的方法 1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根据 激励计划 ( 草案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元 2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根据 激励计划 ( 草案 ),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 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 (1)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1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 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前 1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为每股 元 ; (2)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 / 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 为每股 元 3 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根据 激励计划 ( 草案 ), 预留股票期权在每次授予前, 须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 并披露授予情况的摘要 预留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 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 (1)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 9

11 (2)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 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 据此, 激励计划( 草案 ) 已明确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符合 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 ( 六 ) 项的规定 ;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符合 管理办法 第二十九条 第三十六条和第四十九条的规定 ( 七 ) 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与行权条件 1 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根据 激励计划 ( 草案 ),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 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反之, 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 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 具有 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根据 激励计划 ( 草案 ),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0

12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 具有 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 (1)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 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 (2) 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3) 公司业绩考核要求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 在行权期的 4 个会计年度中, 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 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行权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11

13 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30%; 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 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 由公司注销 (4)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 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业绩完成率确定其行权比例, 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 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 = 个人层面标准系数 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 (A) 良好(B) 合格(C) 和不合格 (D) 四个档次, 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 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比例 : 评价标准优秀 (A) 良好 (B) 合格 (C) 不合格 (D) 标准系数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评级为优秀 良好 合格, 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达标, 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行权, 当期未行权部分由公司注销 ;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则上一年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不达标, 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 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 由公司注销 据此, 激励计划( 草案 ) 明确了激励对象获授权益 行使权益的条件, 符合 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 ( 七 ) 项和第十条的规定 ;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与行权条件符合 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第 ( 一 ) 款 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 ( 八 )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根据 激励计划 ( 草案 ),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 配股 缩股等事项, 应对股票期权数量按照 激励计划 ( 草案 ) 规定的方法进行相应的调整 12

14 根据 激励计划 ( 草案 ), 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 配股 缩股或派息等事项, 应对行权价格按照 激励计划 ( 草案 ) 规定的方法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 激励计划 ( 草案 ), 当出现前述情况时, 应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数量 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应聘请律师就上述调整是否符合 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和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向公司董事会出具专业意见 调整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公司应当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 同时公告律师事务所意见 据此, 激励计划( 草案 ) 已明确本次激励计划关于调整权益数量及行权价格的方法和程序, 符合 管理办法 第九条第 ( 九 ) 项的规定 ;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符合 管理办法 第四十八条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 ( 九 ) 其他经本所律师核查, 激励计划( 草案 ) 已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 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 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 公司 / 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以及公司 / 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等内容进行了规定, 该等内容符合 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 激励计划( 草案 ) 具备 管理办法 规定的相关内容, 且该等内容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三 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履行的法定程序 ( 一 ) 已经履行的法定程序 1 圣邦股份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拟定 激励计划 ( 草案 ) ; 2 圣邦股份董事会已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上述 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同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本次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根据 激励计划 ( 草案 ) 圣邦股份的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圣邦股份的全体董事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且与本次激励计划已确定的激励对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因此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无需董事回避表决 3 圣邦股份监事会已于 2018 年 11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对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事宜发表了意见 ( 二 ) 尚待履行的法定程序根据 激励计划 ( 草案 ) 圣邦股份的承诺, 并经本所律师核查, 圣邦股 13

15 份还将履行的本次激励计划后续审议 公示等程序如下 : 1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 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 公司监事会应对股权激励名单进行审核, 充分听取公示意见 ;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激励计划 ( 草案 ) 公告前 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 说明是否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4 公司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以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审议本次激励计划 5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时, 独立董事应当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据此, 圣邦股份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的拟定 审议 公示等程序以及将后续履行的程序符合 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四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 ( 一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如本法律意见书第二章第 ( 二 ) 部分所述,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确定的依据和范围符合 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二 ) 激励对象的核实根据 激励计划 ( 草案 ), 本次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根据 激励计划 ( 草案 ), 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 充分听取公示意见, 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据此,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核实程序符合 管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的规定 五 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根据 管理办法 的规定, 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激励计划 ( 草案 ) 后, 应及时公告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监事会会议决议 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考核管理办法 等必要文件 14

16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圣邦股份履行的披露义务符合 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 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 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根据 激励计划 ( 草案 ) 以及圣邦股份的确认,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取有关股票期权的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不存在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的情形 ; 圣邦股份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的股票期权行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符合 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七 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 一 ) 激励计划( 草案 ) 规定了 管理办法 所要求的内容, 且该等内容亦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 二 ) 激励计划( 草案 ) 已获得了现阶段所需要的批准, 但最终实施仍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股东大会将安排网络投票方式, 此外独立董事还将就审议草案的相关议案向公司所有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该等程序安排能够使公司股东通过股东大会充分行使表决权, 表达自身意愿, 保障股东利益的实现 ( 三 ) 圣邦股份已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不存在违规披露信息的情形 ( 四 ) 根据圣邦股份独立董事出具的意见, 公司实施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健全公司激励机制, 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 健康发展的责任感 使命感,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五 ) 根据 激励计划 ( 草案 ) 以及圣邦股份的确认,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取有关股票期权的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 ; 圣邦股份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次激励计划获取的股票期权行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据此, 圣邦股份拟实施的本次激励计划在内容 程序 信息披露及实施后果等方面均不存在严重损害圣邦股份及其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亦未违反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15

17 八 结论意见综上所述, 本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圣邦股份本次激励计划符合 管理办法 的规定 ; 就本次激励计划, 公司已经按照 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必需履行的法定程序, 本次激励计划尚需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施行 ; 本次激励计划对象的确定符合 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公司已就本次激励计划履行了现阶段必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 公司不存在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 本次激励计划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反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情形 16

18 ( 本页无正文, 为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圣邦微电子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法律意见书 的签署页 )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 肖微 律师 李智 律师 陈怡 律师 年月日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邮编 :100005 电话 :(86-10) 8519-1300 传真 :(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 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二零一八年九月 关于朗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002249 证券简称 : 大洋电机公告编号 : 2017-056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 的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7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More information

法律意见书 编号 : 岳成 ( 意 ) 字 致 :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现本所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

法律意见书 编号 : 岳成 ( 意 ) 字 致 :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现本所律师根据 中华人民共 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八年六月 中国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丙 2 号天元港中心 A 座 7 层邮编 :100027 电话 :(010)84417799 传真 :(010)84417711 法律意见书 编号 : 岳成 ( 意 ) 字 -20180627045 致 :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

More information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HUNAN QIYUAN LAW FIRM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359 号佳天国际新城 A 座 17 层 电话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HUNAN QIYUAN LAW FIRM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359 号佳天国际新城 A 座 17 层 电话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HUNAN QIYUAN LAW FIRM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359 号佳天国际新城 A 座 17 层 410007 电话 :0731 8295 3778 传真 :0731 8295 3779 网站 :www.qiyuan.com 致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七年七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an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Hong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蒙娜丽莎公告编号 :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 股票期权简称 : 蒙娜 JL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蒙娜丽莎公告编号 :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 股票期权简称 : 蒙娜 JL 证券代码 :002918 证券简称 : 蒙娜丽莎公告编号 :2019-002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1 股票期权简称 : 蒙娜 JLC1; 2 股票期权代码 :037805 蒙娜丽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根据 2018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000961 证券简称 : 中南建设公告编号 :2018-134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8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C9CFBAA3CAD0BDF5CCECB3C7C2C9CAA6CAC2CEF1CBF9B9D8D3DAC9CFBAA3B3C7B5D8BDA8C9E8B9C9B7DDD3D0CFDEB9ABCBBECFDED6C6D0D4B9C9C6B1BCA4C0F8BCC6BBAECADAD3E8CFDED6C6D0D4B9C9C6B1CFE0B9D8CAC2CFEEB5C4B7A8C2C9D2E2BCFBCAE92

<4D F736F F D20C9CFBAA3CAD0BDF5CCECB3C7C2C9CAA6CAC2CEF1CBF9B9D8D3DAC9CFBAA3B3C7B5D8BDA8C9E8B9C9B7DDD3D0CFDEB9ABCBBECFDED6C6D0D4B9C9C6B1BCA4C0F8BCC6BBAECADAD3E8CFDED6C6D0D4B9C9C6B1CFE0B9D8CAC2CFEEB5C4B7A8C2C9D2E2BCFBCAE92 关于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 01F20172366-02 号 致 : 上海城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 12 楼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致 : 中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银江股份

银江股份 北京大成 ( 上海 ) 律师事务所 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 15/16 层 (200120) 15/16F, Shanghai Tower, 501 Yincheng Road(M),Pudong New Area, Shanghai 200120, China 电话 : 86-21-5878 5888

More information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除非文意另有所,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本所 / 本所律师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公司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 光库科技实施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次授予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 光库科技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除非文意另有所,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本所 / 本所律师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公司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 光库科技实施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次授予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 光库科技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关于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事宜 的法律意见书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情侣中路 47 号怡景湾大酒店 5 楼电话 :(0756)-8893339 传真 :(0756)-8893336 释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 除非文意另有所, 下列词语具有下述涵义 : 本所 / 本所律师 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

More information

国浩律师 ( 深圳 ) 事务所关于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之 GLG/SZ/A2061/FY/ 致 :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 ( 深圳 ) 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浩律师 ( 深圳 ) 事务所关于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之 GLG/SZ/A2061/FY/ 致 : 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浩律师 ( 深圳 ) 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关于健帆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之 北京 上海 深圳 杭州 广州 昆明 天津 成都 宁波 福州 西安 南京 南宁 济南 重庆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Hangzhou Guangzhou Kunming Tianjin Chengdu Ningbo Fuzhou Xi`an Nanjing Nanning Jinan Chongqing

More information

江苏吴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吴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292 证券简称 : 吴通控股公告编号 :2018-154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More information

4 根据美的集团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价格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 2017 年

4 根据美的集团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价格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 2017 年 证券代码 :000333 证券简称 : 美的集团公告编号 :2017-061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7 年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17

More information

动力源

动力源 股票代码 :600282 股票简称 : 南钢股份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8 年 11 月 目录 目录... 2 一 释义... 3 二 声明... 4 三 基本假设... 5 四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6 ( 一 ) 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6 ( 二 )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银江股份公告编号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银江股份 ) 于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银江股份公告编号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银江股份 ) 于 证券代码 :300020 证券简称 : 银江股份公告编号 :2017-097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银江股份 ) 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Insert date]

[Insert date] FANGDA PARTNERS 上海 Shanghai 北京 Beijing 深圳 Shenzhen 广州 Guangzhou 香港 HongKong http://www.fangdalaw.com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一号 电子邮件 E-mail: email@fangdalaw.com 北京嘉里中心北楼 27 层 电话 Tel.: 86-10-5769 5600 邮政编码 :100020 传真

More information

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地址 : 中国福州市湖东路 152 号中山大厦 A 座 25 层邮政编码 :350003 电话 :(0591)8806 8018 传真 :(0591)8806 8008 网址 :http://www.zenithlawyer.com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More information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0059 证券简称 : 东方财富公告编号 :2017-068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公司 201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授予的预留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14

More information

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4011 号香港中旅大厦 22-23 层, 邮编 :518048 14/F.,TimesFinanceCentre,No.4001,ShenNanRoad,ShenZhen,PRC.P.C.518048 电话 (Tel.):(86)755-83025555; 传真 (Fax.):(86)755-83025068,83025058 网址 (Websit): http//www.huashang.cn.

More information

确 认 函

确 认 函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邮编 :100005 电话 :(86-10) 8519-1300 传真 :(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致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内,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7 年 4 月 20 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年 4 月 25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内,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7 年 4 月 20 日,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年 4 月 25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证券代码 :603015 证券简称 : 弘讯科技公告编号 :2018-021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期解锁暨上市流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解锁股票数量 :170.1 万股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

More information

董事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证券代码 :300104 证券简称 : 乐视网公告编号 :2016-062 乐视网信息技术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乐视网信息技术 ( 北京 ) 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

More information

动力源

动力源 证券代码 :300116 证券简称 : 坚瑞沃能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坚瑞沃能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8 年 12 月 目录 一 释义... 3 二 声明... 4 三 基本假设... 5 四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6 ( 一 ) 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6 ( 二 ) 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More information

目录释义... 4 引言... 5 正文... 6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授权... 6 二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6 三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7 四 结论意见... 9

目录释义... 4 引言... 5 正文... 6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授权... 6 二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6 三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7 四 结论意见... 9 关于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 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事项的 中国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2 楼邮政编码 :518017 电话 (Tel.):86-755-88265288 传真 (Fax.):86-755-88265537 目录释义... 4 引言... 5 正文... 6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授权... 6 二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

More information

证券简称 : 华夏幸福证券代码 : 编号 : 临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

证券简称 : 华夏幸福证券代码 : 编号 : 临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 证券简称 : 华夏幸福证券代码 :600340 编号 : 临 2019-110 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 :2019 年 6 月 6 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 : 股票期权 653.50

More information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致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三一重工 ) 的委托, 作为特聘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致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三一重工 ) 的委托, 作为特聘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致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三一重工 ) 的委托, 作为特聘专项法律顾问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项目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 [2018] 海字第 080 号 中国 北京 朝阳区建外大街甲 14 号广播大厦 17 层邮政编码 :100022 电话 :(010)65219696 传真 :(010)88381869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荣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2018]

More information

原则, 对宝塔实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 本所仅就与宝塔实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而不对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价值 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 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4 为出具本法律

原则, 对宝塔实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 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3 本所仅就与宝塔实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而不对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价值 考核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以及会计 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 4 为出具本法律 宁夏新中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授予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新中元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宝塔实业 ) 的委托, 就宝塔实业实施 2017 年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 ) 所涉及的股票期权授予事项,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委托, 担任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海联讯 上市公司 或 公司 ) 本次实施 2017 年限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委托, 担任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海联讯 上市公司 或 公司 ) 本次实施 2017 年限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 北京 海淀区高梁桥斜街 59 号院 1 号楼 15 层邮编 :100044 电话 :(010)82653566 传真 :(010)88381869 二 一七年六月 1 / 9 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深圳海联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同意授予 2 名激励对象 600 万份股票期权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二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 一 ) 公司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如下 : 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同意授予 2 名激励对象 600 万份股票期权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确定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5 月 18 日 二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 一 ) 公司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规定如下 : 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安徽乐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乐金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称 公司 )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2016 年 5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行权价格和数量的议案 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 金证法意 [2017] 字 1206 第 0361 号 中国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十层 100004 电话 :010-5706 8585 传真 :010-6526 3519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 金证法意 [2017] 字 1206

More information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 致 : 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颁布的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 致 : 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颁布的 中国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4 楼整层, 邮编 :518048 14/F.,Times Finance Centre,No.4001,Shen Nan Road,ShenZhen,PRC. P.C.518048 电话 (Tel.):(86)755-83025555; 传真 (Fax.):(86)755-83025068,83025058 网址 (Websit): http//www.huashang.cn.

More information

票激励计划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年 10 月 31 日, 公司召开 2018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 ( 临时会议 ),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票激励计划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年 10 月 31 日, 公司召开 2018 年第四次股东大会 ( 临时会议 ),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 首期合伙人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证券代码 :600655 证券简称 : 豫园股份公告编号 : 临 2018-106 债券代码 :155045 债券简称 :18 豫园 01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合伙人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授予日 :2018 年 11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 第一部分引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曲美家居 或 公司 ) 的委托, 作为公司特聘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 第一部分引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曲美家居 或 公司 ) 的委托, 作为公司特聘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9/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邮编 :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年 3 月 24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部分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关于确定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相应调整为 137 人, 授予的股

年 3 月 24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终止部分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关于确定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激励对象人数相应调整为 137 人, 授予的股 证券代码 :300315 证券简称 : 掌趣科技公告编号 :2017-064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及注销公司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7 年 6 月 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More information

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2018 年 4 月 2 日至 4 月 11 日, 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公示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 公示期间,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2018 年 5 月 7 日, 公司发布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

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2018 年 4 月 2 日至 4 月 11 日, 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公示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务 公示期间,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2018 年 5 月 7 日, 公司发布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 证券代码 :600335 证券简称 : 国机汽车公告编号 : 临 2018-83 号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授予日 :2018 年 10 月 18 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 :959 万份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5 名调整为 82 名, 股票期权总数由 5,980 万份调整为 5,823 万份, 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5 名调整为 82 名, 股票期权总数由 5,980 万份调整为 5,823 万份, 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股票简称 : 山鹰纸业股票代码 :600567 公告编号 : 临 2018-056 债券简称 :12 山鹰债债券代码 :122181 债券简称 :16 山鹰债债券代码 :136369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名单 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引言... 5 正文... 6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6 二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7 三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订 审议 公示等程序 四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 五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 公司不存为激励对象提供

目录 引言... 5 正文... 6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6 二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7 三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订 审议 公示等程序 四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 五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 公司不存为激励对象提供 关于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 法律意见书 中国广东深圳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2 楼邮编 :518017 电话 :(Tel):( 0755)88265288 传真 (Fax):(0755)88265537 目录 引言... 5 正文... 6 一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6 二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7 三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之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八年六月 中国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丙 2 号天元港中心 A 座 7 层邮编 : 电话 :(010) 传真 :(010)

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之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八年六月 中国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丙 2 号天元港中心 A 座 7 层邮编 : 电话 :(010) 传真 :(010) 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之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八年六月 中国北京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丙 2 号天元港中心 A 座 7 层邮编 :100027 电话 :(010)84417799 传真 :(010)84417711 法律意见书 编号 : 岳成 ( 意 ) 字 -20180604035 致 : 北京银信长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

More information

银江股份

银江股份 北京大成 ( 上海 ) 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激励对象 数量及授予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 15/16 层 (200120) 15/16F, Shanghai Tower, 501 Yincheng Road(M),Pudong New Area, Shanghai 200120, China 电话 : 86-21-5878

More information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其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证券代码 :002410 证券简称 : 广联达公告编号 : 2018-052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 :2018 年 11 月 23 日 股票期权登记数量 :990

More information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地址 : 上海市北京西路 968 号嘉地中心 23-25 层邮编 :200041 电话 :021-52341668 传真 :021-62676960 网址 :http://www.grandall.com.cn 二零一六年五月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关于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More information

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数码视讯 或 公司 ) 的委托, 指派石义占 石磊律

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数码视讯 或 公司 ) 的委托, 指派石义占 石磊律 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 关于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 34 号中关村科技发展大厦 C 座 2202 电话 :010-62142669 传真 :010-62161507 北京汉智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码: 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码: 号 证券代码 :300369 证券简称 : 绿盟科技公告编码 :2017-042 号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300062 证券简称 : 中能电气公告编号 :2017-087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 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能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7 年 7 月 14 日上午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More information

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其为实施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但公司作上述引

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同意公司在其为实施 2016 年及 2015 年股权激励计划所制作的相关文件中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 但公司作上述引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01 号兴业银行大厦 13 楼 电话 :8620-38219668 传真 :8620-3821 9766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及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国信信扬法字 (2017)0212 号 致 : 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合计 (477 人 ) 1, % 1.10% 4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价格为每份 元 ; 5 行权时间安排: 授予股票期权在可行权日内, 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授予股票期

合计 (477 人 ) 1, % 1.10% 4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价格为每份 元 ; 5 行权时间安排: 授予股票期权在可行权日内, 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授予股票期 证券代码 :300124 证券简称 : 汇川技术公告编号 :2019-020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期权 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 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汇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5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释义... 2 一 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4 二 本次授予的授予日... 5 三 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6 四 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 6 五 结论意见

目录 释义... 2 一 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4 二 本次授予的授予日... 5 三 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 6 四 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 6 五 结论意见 北京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www.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A 栋 3 层 4 层 (518026) 3F&4F, Block A, Shenzhen International Innovation Center, No.1006, Shennan

More information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证券代码: 编号:临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证券代码: 编号:临 证券代码 :600811 证券简称 : 东方集团公告编号 : 临 2018-021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 :2018 年 3 月 20 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 :5980 万份 一 股票期权授予情况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码: 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绿盟科技 公告编码: 号 证券代码 :300369 证券简称 : 绿盟科技公告编码 :2016-044 号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神州绿盟信息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调整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详细说明

More information

确 认 函

确 认 函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 13 号高德置地广场 E 座 13 楼 1301 室邮编 :510623 电话 :(86-20)2805-9088 传真 :(86-20)2805-9099 junhegz@junhe.com 北京市君合 ( 广州 ) 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致 :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君合

More information

致 :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 ( 以上备忘录合称为 股权激

致 :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号 ( 以上备忘录合称为 股权激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股票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致 : 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2 号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3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 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 三 本次激励计划应履行的法定程序 四 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五 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六 结论意见

目 录 一 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二 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 三 本次激励计划应履行的法定程序 四 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五 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六 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道氏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七年七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an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Hong Kong Tokyo

More information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三力士公告编号 :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股票期权授权日 :20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三力士公告编号 :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股票期权授权日 :20 股票代码 :002224 股票简称 : 三力士公告编号 :2019-047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股票期权授权日 :2019 年 5 月 13 日股票期权授予数量 :1,300.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6.83 元

More information

第二十二号 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第二十二号 上市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证券代码 :603936 证券简称 : 博敏电子公告编号 : 临 2017-059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日 :2017 年 11 月 24 日 本次股票期权授予数量 :774 万份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金杜 ( 成都 ) 律师事务所关于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杜 ( 成都 )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吉峰农机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吉峰农机 或 公司 ) 委托, 担任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并就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More information

江苏吴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吴通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300292 证券简称 : 吴通控股公告编号 :2018-137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8 年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 年 8 月 14 日, 吴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上市公司 )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More information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号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年 4 月 29 日,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号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年 4 月 29 日,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证券代码 :600988 证券简称 : 赤峰黄金公告编号 : 临 2016-043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股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 :2016 年 5 月 19 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 :2,575 万份

More information

致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致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邮政编码 100025 电话 : (86-10) 5809-1000 传真 : (86-10) 5809-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八年二月 致 :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More information

年 10 月 18 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年 10 月 18 日,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证券代码 :600031 证券简称 : 三一重工公告编号 :2017-079 转债代码 :110032 转股代码 :190032 转债简称 : 三一转债 转股简称 : 三一转股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新湖中宝公告编号 : 临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暨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新湖中宝公告编号 : 临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暨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证券代码 :600208 证券简称 : 新湖中宝公告编号 : 临 2016-001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暨 201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权益授予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 :2016 年 1 月 4 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 : 向 456

More information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9 月 14 日, 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摘要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9 月 14 日, 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摘要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证券代码 :600588 证券简称 : 用友网络公告编号 : 临 2018-074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 :2018 年 10 月 17 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 :88.397

More information

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时间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行权期第一个行权期第二个行权期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时间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称 公司 或 数码科技 ) 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具体公告如下 : 一 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More information

务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 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 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

务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 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 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 该等股份的解 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限售期满后, 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未满 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 2017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一 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5 二 股票激励计划内容的合法合规性... 6 三 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履行的法定程序... 7 四 关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 9 五 本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9 六 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 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目录 一 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5 二 股票激励计划内容的合法合规性... 6 三 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履行的法定程序... 7 四 关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 9 五 本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9 六 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 本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邮编 :100005 电话 :(86-10) 8519-1300 传真 :(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二零一八年十月 目录 一 实施本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5 二 股票激励计划内容的合法合规性...

More information

一 本次解锁和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 一 )2018 年 12 月 21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6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二 )2018 年 1

一 本次解锁和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 一 )2018 年 12 月 21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6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二 )2018 年 1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锁及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北京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安控科技 或 公司 ) 的委托, 作为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 )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百圆裤业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百圆裤业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603630 证券简称 : 拉芳家化公告编号 :2017-066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票期权授权日 :2017 年 9 月 20 日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数量 :116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 :32.75

More information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 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 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 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 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简称 : 高新兴 证券代码 : 300098.SZ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摘要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六月 1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 监事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 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 上海锦天城 ( 杭州 ) 律师事务所 地址 : 杭州市江干区富春路华成国际发展大厦 12 楼 电话 :0571-89838088 传真 :0571-89838099 邮编 :310000 上海锦天城 ( 杭州 ) 律师事务所 关于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 致 : 银江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锦天城 ( 杭州 )

More information

年 9 月 20 日, 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授予日为 2018 年 7 月 24 日, 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9 月 21 日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为 677 人, 首次授予的股份数量为 万

年 9 月 20 日, 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授予日为 2018 年 7 月 24 日, 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9 月 21 日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为 677 人, 首次授予的股份数量为 万 证券代码 :002841 证券简称 : 视源股份公告编号 :2018-085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 2018 年 11 月 30

More information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 关于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实施的 致 :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报喜鸟 或 公司 ) 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担任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 关于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实施的 致 :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报喜鸟 或 公司 ) 委托, 指派本所律师担任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 国浩律师 ( 上海 ) 事务所关于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实施的 北京上海深圳杭州 广州昆明天津成都宁波福州西安南京南宁济南香港巴黎马德里硅谷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HANGZHOU GUANGZHOU KUNMING TIANJIN CHENGDU NINGBO FUZHOU XI AN NANJING NANNING JINAN

More information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三一重工公告编号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 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 /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三一重工公告编号 :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 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 /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 证券代码 :600031 证券简称 : 三一重工公告编号 :2019-038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 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 / 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数量 : 20,528,350

More information

10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及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 确定以 2016 年 10 月 18 日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将首次授予激励

10 月 18 日, 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及 关于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 确定以 2016 年 10 月 18 日作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将首次授予激励 证券代码 :002153 证券简称 : 石基信息编号 :2018-46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1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 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期权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六届董事会 2018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16

More information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 自股权登记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行权期 第二个行权期 第三个行权期 股权登记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股权登记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权登记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股权登记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 自股权登记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行权期 第二个行权期 第三个行权期 股权登记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股权登记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权登记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股权登记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证券代码 :002235 证券简称 : 安妮股份公告编号 :2017-046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激励对 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More information

银江股份

银江股份 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上海市锦天城 ( 苏州 ) 律师事务所 地址 : 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东 456 号新光天地 15F 电话 :0512 6936 5188 传真 :0512 6936 5288 邮编 :215028 上海市锦天城 ( 苏州 ) 律师事务所关于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 致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

More information

同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实施考核办法的修订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 年 12 月 8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7 日, 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公示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期间,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2017 年 12 月

同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实施考核办法的修订发表了独立意见 2017 年 12 月 8 日至 2017 年 12 月 17 日, 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公示了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公示期间, 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异议 2017 年 12 月 股票代码 :600195 股票简称 : 中牧股份编号 : 临 2017-060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 :2017 年 12 月 28 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 :796.16

More information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层邮政编码 : Level 10 & 11, Two IFC, No. 8 Century Avenue, Pudong New Area, Shanghai , PRC 电话 /Tel:(8621)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层邮政编码 : Level 10 & 11, Two IFC, No. 8 Century Avenue, Pudong New Area, Shanghai , PRC 电话 /Tel:(8621) 北京市中伦 ( 上海 ) 律师事务所关于力帆实业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授予相关事宜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七年九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an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Hong

More information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 子女 ) 4 价格 :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8.85 元 ; 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价格为 4.43 元 所示 : 5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分别如下 (1) 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 自股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 子女 ) 4 价格 : 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8.85 元 ; 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价格为 4.43 元 所示 : 5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及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分别如下 (1) 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 自股 证券代码 :002369 证券简称 : 卓翼科技公告编号 :2017-069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公司实行激励计划的条件... 3 二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 4 三 本次激励计划履行的程序... 9 四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 五 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 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目 录 一 公司实行激励计划的条件... 3 二 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容... 4 三 本次激励计划履行的程序... 9 四 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确定 五 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 公司未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七 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an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Hong Kong Tokyo London New York

More information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赛轮集团 或 公司 ) 委托, 作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赛轮集团 或 公司 ) 委托, 作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中国青岛市香港中路 20 号黄金广场北楼 15A 层邮编 :266071 电话 :0532-58781600 传真 :0532-58781666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英飞拓

英飞拓 北京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关于丝路视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相关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www.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1006 号深圳国际创新中心 A 栋 3 层 4 层 (518026) 3F&4F, Block A, Shenzhen International Innovation Center, No.1006, Shennan

More information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 号白玉兰广场 23 层 电话 :021-55989888 传真 :021-55989898 邮编 :200080 德恒 02F20180248-00004 号致 : 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德恒 或 本所 ) 接受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阳光城 或 公司 ) 的委托, 担任阳光城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 ) 的专项法律顾问,

More information

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1538 人 479 人 二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说明 ( 一 )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的规定, 本计

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 1538 人 479 人 二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和限制性股票解锁条件说明 ( 一 )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的规定, 本计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 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 / 解锁条件成就之专项核查意见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三一重工 ) 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6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 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行权 / 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More information

19 日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为 460 人, 首次授予的股份数量为 万股, 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 0.70% 年 2 月 12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19 日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为 460 人, 首次授予的股份数量为 万股, 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 0.70% 年 2 月 12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证券代码 :002841 证券简称 : 视源股份公告编号 :2018-006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不存在 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 2018 年 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More information

摘要的议案 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2017 年 12 月 29 日, 公司召开了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六届十七次监事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2017 年 12 月 30 日, 公司披露了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摘要的议案 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 2017 年 12 月 29 日, 公司召开了六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和六届十七次监事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2017 年 12 月 30 日, 公司披露了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证券代码 :600418 证券简称 : 江淮汽车公告编号 :2017-068 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日 :2017 年 12 月 29 日 股权激励权益授予数量 :1883.10 万份股票期权 一 权益授予情况

More information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3 号 等法律 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的规定,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及其复印件, 本所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时获得了公司向本所律师作

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33 号 等法律 法规 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 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的规定,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及其复印件, 本所在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时获得了公司向本所律师作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邮编 :100005 电话 :(86-10) 8519-1300 传真 :(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为具有从事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More information

目录 一 释义... 3 二 声明... 5 三 基本假设... 6 四 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7 ( 一 ) 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7 ( 二 ) 授予的权益数量... 8 ( 三 )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授予日及授予后相关时间安排... 9 ( 四 )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

目录 一 释义... 3 二 声明... 5 三 基本假设... 6 四 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7 ( 一 ) 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7 ( 二 ) 授予的权益数量... 8 ( 三 )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授予日及授予后相关时间安排... 9 ( 四 )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 证券简称 : 振芯科技证券代码 :300101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振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8 年 5 月 目录 一 释义... 3 二 声明... 5 三 基本假设... 6 四 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7 ( 一 ) 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7 ( 二 ) 授予的权益数量... 8 (

More information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702 人 ) 1, % 3.84% 合计 1, % 4.32% 注 : 1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702 人 ) 1, % 3.84% 合计 1, % 4.32% 注 : 1 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 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 证券代码 :300183 证券简称 : 东软载波公告编号 :2017-048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东软载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审议通过了

More information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修订 稿的 致 : 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华测检测 ) 的委托, 为华测检测本次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修订 稿的 致 : 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深圳市华测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华测检测 ) 的委托, 为华测检测本次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见书 法律意 中国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 4001 号时代金融中心 14 楼整层, 邮编 :518048 14/F.,Times Finance Centre,No.4001,Shen Nan Road,ShenZhen,PRC. P.C.518048 电话 (Tel.):(86)755-83025555; 传真 (Fax.):(86)755-83025068,83025058 网址 (Websit):

More information

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和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以下简称 原法律意见书八 ) 现就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 以下简称 本次股票期权计划调整 ) 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

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和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以下简称 原法律意见书八 ) 现就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 ( 以下简称 本次股票期权计划调整 ) 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 8 号华润大厦 20 层邮编 :100005 电话 :(86-10) 8519-1300 传真 :(86-10) 8519-1350 junhebj@junhe.com 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为具有从事法律业务资格的律师事务所, 接受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More information

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5 名调整为 82 名, 股票期权总数由 5,980 万份调整为 5,823 万份, 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同意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85 名调整为 82 名, 股票期权总数由 5,980 万份调整为 5,823 万份, 确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11 月 股票简称 : 山鹰纸业股票代码 :600567 公告编号 : 临 2017-106 债券简称 :12 山鹰债债券代码 :122181 债券简称 :16 山鹰债债券代码 :136369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权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More information

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 :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跨境通 或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国证

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 :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跨境通 或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国证 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关于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 : 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晋商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受跨境通宝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跨境通 或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More information

天赐材料 (002709)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天赐材料公告编号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

天赐材料 (002709)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天赐材料公告编号 :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 证券代码 :002709 证券简称 : 天赐材料公告编号 :2019-032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3 月 15 日, 广州天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2019 年 6 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2019 年 6 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 法律意见书 2019 年 6 月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 成都 武汉 重庆 青岛 杭州 香港 东京 伦敦 纽约 洛杉矶 旧金山 Beijing Shanghai Shenzhen Guangzhou Chengdu Wuhan Chongqing Qingdao Hangzhou Hong Kong Tokyo London

More information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法律意见书 致 : 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金杜 或 我们 ) 受北京华力创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华力创通 ) 委托, 作为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以下简称 本计划 ) 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More information

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1

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1 证券代码 :600565 证券简称 : 迪马股份公告编号 :2016-101 号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市迪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于 2016 年 9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