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英富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 试行 ) ( 以下简称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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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数为 2,554,765,7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 人, 代表股份数 280,626,66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

证券代码:000977

目录一 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符合豁免申请核准条件的意见... 3 二 关于公司治理规范性的意见... 3 三 关于公司是否规范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意见... 4 四 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意见... 4 五 关于发行过程及结果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6 六 关于发行定价方式 定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文件模板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2.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225,129,42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3. 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17 年度财务决算

<4D F736F F D20312D3620B9E3B7A2D6A4C8AFB9C9B7DDD3D0CFDEB9ABCBBEB9D8D3DAB9FEB6FBB1F5C9ADD3A5B4B0D2B5B9C9B7DDD3D0CFDEB9ABCBBEB9C9C6B1B7A2D0D0B5C4BACFB7A8BACFB9E6D0D4D2E2BCFB2E646F63>

表决结果 :695,699,400 股同意,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200 股反对,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股弃权, 占参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 : 同意 1,033,732,258 票,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普华科技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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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 试行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细则( 试行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 3 号 主办券商关于的内容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中科创达公告编号 : 中科创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

股票简称:山西证券 股票代码: 编号:临


等有关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三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出席的总体情况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6 人, 代表股份 175,545,954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496,782,303 股的 %, 全部为 A 股股东 2. 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情况现场出

25,800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8 人, 代表股份 53,353,309 股, 占公司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二 议案审议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审议通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全宇制药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证通电子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12,571,4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6.96% 二 议案审议情况 ( 一 ) 审议通过 201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二 ) 审议通过 2015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或 上刊登了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

目录 前言... 1 一 公司基本情况... 2 二 关于本次股票发行是否符合豁免申请核准条件的意见... 3 三 关于公司治理规范性的意见... 4 四 关于公司是否规范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意见... 4 五 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意见... 5 六 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及结果

目录 一 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符合豁免申请核准条件的意见... 3 二 关于公司治理规范性的意见... 3 三 关于公司是否规范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意见... 4 四 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意见... 4 五 关于发行过程及结果是否符合合法合规的意见... 6 六 关于发行定价方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千山药机 公告编号:2014-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信质电机 公告编号:2013-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751       股票简称:*ST锌业       公告编号:

( 一 ) 审议通过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 二 ) 审议通过 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事宜的议案 2 / 11

成都国科海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0037股票简称:新宙邦公告编号:

目录 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4 二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6 三 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四 主办券商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五 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的结论性意见 六 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开声明 七 备查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网宿科技 公告编号:

股票代码:000936

公司部分董事 部分监事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公司全部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独立董事姚玉伦先生因外地出差而未能出席本次 会议, 监事肖千峰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经与会股东及股 东代表审议讨论,

7 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 二 ) 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 ( 或股东代理人 ) 共 44 名, 代表股份数 409,958,799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9.42% 其中,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

6.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 章程 的有关规定 7. 本次会议通知于 2018 年 4 月 17 日发出, 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在 2018 年 4 月 17 日的 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4 日再次发出了召开本次会议的提示

6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同时见证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 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三 会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55.70%; 通过网络投票的 A 股股东共 77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146,454,06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 A 股股份总数的 3.89% ( 三 )B 股股东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 B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 99,185,6

事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 : 同意 71,622,011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2,000 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 中小股东 ( 除公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副董事长许利民先生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 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 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 ( 二 ) 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 或授权代表 )14 人, 代表股份 317,892,866 股

目录 目录... 1 释义... 2 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 二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4 三 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8 四 主办券商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8 五 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的结论性意见... 9 六 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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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7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45,001,605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的比例为 54.89% 其中: (1) 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4 人, 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39,522,061 股, 占公司

吉美思说明书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东阿阿胶公告编号 :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 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

3 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深南东路 5016 号京基一百大厦 A 座 单元公司会议室 4 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 会议召集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6 会议主持人: 董事 LOUISA FAN 女士董事长 ALEXANDER LIU 先生因出差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海印股份 公告编号:

目录释义... 3 一 本次股票发行的基本情况... 4 二 本次股票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5 三 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8 四 主办券商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8 五 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的结论性意见 六 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开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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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4 二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6 三 股份限售安排 四 主办券商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五 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六 主办券商业务隔离制度执行情况 七 公司全体董事

6 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长赵凤岐先生 7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中节能万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8 会议出席情况: 共 20 名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187,1

份数为 714,209,00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1 人, 代表股份数 1,840,072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5 人, 代表股份 36,049,079 股, 占上市公司总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法律 法规 规章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合法有效 三 会议出席情况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一 ) 参加会议的股东总体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19 人, 代表股份数 726,289,162

总数 819,319,22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2 网络投票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4 人, 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39,954,791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 % 3 持股 5% 以下 ( 不含持股 5%) 的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情况通过

北京市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 : 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大成 ( 深圳 ) 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深圳市普路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的委托, 根据 中

目录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 二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5 三 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8 四 主办券商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8 五 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六 本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 10

二 会议的出席情况 ( 一 ) 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 代表股份 136,184,71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1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 代表股份 117,374,308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17 人, 代表股份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 3 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 议案一 : 2014 年度

251,014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其中: 1 现场会议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6 人, 代表股份 151,862,534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9 人, 代表股份 64,388,48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

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 的规定, 会议合法合规 3 股权登记日:2018 年 5 月 11 日 4 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科兴科学园 A2 座 9 楼会议室 5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 通过现场和

司股份总数的 % 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 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27 人, 持有公司股份 91,691,697 股, 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薛华先生主持, 公司董事会秘书 部分董事 监事 高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 6 号 SK 大厦 层邮政编码 : , 33, 36, 37/F, SK Tower, 6A Jianguomenwai Avenue,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 P.R.China 电话

上海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澳洋健康公告编号 : 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召

1 现场会议情况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8 人, 代表股份 171,276,44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2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 代表股份 120,865,050 股, 占公司总股份的 % 3 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

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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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10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5 人, 代表 1,200,751,347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 人, 代表 1,597,373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8. 公司部分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见证律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会议的出席情况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0 人, 代表股份 1,011,424,772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 代表股份 893,016,3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19,155,986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 % (1)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8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 417,788,886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 (2)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 人, 代表有表决

目录一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3 二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5 三 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8 四 主办券商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8 五 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9 六 本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 10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梦网集团公告编号 : 梦网荣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赛为智能 编号: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逐项审议表决了以下事项 : 1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 同意 247,543,784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40%; 弃权 0 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同意 42,125,553 股,

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15,578,875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2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 1,115,310,055 股, 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 3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

数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2015 年修订 ) 及 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 五 ) 公司董事 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 出席 9 人 ; 2 公司在任监事 3 人, 出席 3 人 ; 3 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大连国际 公告编号:

<4D F736F F D20312D3620C2CCB0B6B9C9C6B1B7A2D0D0C8AFC9CCD7A8CFEED2E2BCFB D322D32202D2D2D31>

<4D F736F F D20312D3220B9C9C6B1B7A2D0D0C7E9BFF6B1A8B8E6CAE92E646F63>

目录 一 本次股票发行的基本情况... 2 二 关于本次股票发行是否符合豁免申请核准条件的意见... 3 三 关于公司治理规范性的意见... 3 四 关于公司是否规范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意见... 3 五 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意见... 4 六 关于发行过程及结果是否合法合

<4D F736F F D20312D3620BACFB7A8BACFB9E6D0D4D2E2BCFB2E646F63>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 代表股份 20,967,50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其中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 代表股份 20,950,709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 代表股份 16,8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致 : 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鹏鹞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委托, 就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以下简称 本次股东大会 ) 的有关事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赛为智能 编号:

2.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表决结果 : 同意 71,850,745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反对 0 股, 占出席会议股东 ( 含网络投票 )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其中单独持有公司 5% 以下股份的参会股东同意 2.2 发行方式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目录 一 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符合豁免申请核准条件的意见... 3 二 关于公司治理规范性的意见... 3 三 关于公司是否规范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意见... 4 四 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意见... 4 五 关于发行过程及结果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6 六 关于发行定价方式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德尔家居 公告编号:

法律意见书

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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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英富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 二〇一五年一月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英富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以下简称 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以下简称 证券法 )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 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 ( 试行 ) ( 以下简称 业务规则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 ( 试行 ) ( 以下简称 业务细则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 ( 以下简称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 试行 ) (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细则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 ( 以下简称 业务指南 ) 以及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 3 号 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的内容与格式 ( 试行 ) 等法律 法规和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华西证券 或 主办券商 ) 作为北京英富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英富森 或 公司 ) 的主办券商, 在充分了解公司经营状况 风险等现存问题的基础之上, 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切实履行了尽职调查职责, 就英富森本次股票发行的合法合规性出具本专项意见, 并保证本专项意见相关内容的真实 准确 完整及结论的客观性 一 本次股票发行的基本情况 ( 一 ) 本次股票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2014 年 12 月 11 日, 英富森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股票发行方案 2014 年 12 月 27 日, 英富森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审议通过, 批准本次股票发行方案, 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 ( 二 ) 本次股票发行方案和实际发行情况 1 发行股份数 : 人民币普通股 160.00 万股 1

2 发行价格 : 人民币 6.20 元 / 股本次股份发行价格由公司与认购券商根据公司所处行业 公司成长性 市盈率等多种因素协商确定 3 募集资金总额 : 人民币 992.00 万元 4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 :5 家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 备案的具有做市商资格的证券公司, 发行对象具体信息请见本专项意见第五部分 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意见 5 认购方式 : 货币认购 6 认购资金到账情况 :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于 2015 年 1 月 14 日出具的中准验字 [2015]1001 号 验资报告, 认购资金已全部到账 二 关于本次股票发行是否符合豁免申请核准条件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 截止本次股票发行股权登记日 (2014 年 12 月 11 日 ), 公司共有 15 名在册股东 根据 股票发行方案 认购协议及发行认购结果, 英富森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 5 名机构投资者 本次股票发行后, 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为股权登记日, 股东人数为 27 名, 累计不超过 200 人 上述新增股东超过 5 名的原因为 : 本次股票发行新增股东 5 名 ; 自本次股票发行股权登记日至本次股票发行完成后的股权登记日期间, 公司原股东进行过股份转让, 导致股东新增 7 人 主办券商认为, 英富森本次股票发行之后的股东数量未超过 200 人, 符合 管理办法 第四十五条豁免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申请核准定向发行的情形, 但应当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备案 三 关于公司治理规范性的意见 经核查英富森 公司章程 规章制度及董事会 监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2

等资料 : 1 英富森依法制定了 公司章程, 具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必备条款, 公司章程 的制定和修改符合法定程序 2 英富森根据公司特点及治理机制的要求, 设立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制定了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各机构职责明晰 3 公司章程 等规章制度及公司的治理结构能够确保所有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行使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 股东对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重大事项, 享有知情权和参与权 公司建立健全了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 能够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 公司历次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的召集 提案审议 通知时间 召开程序 授权委托 表决和决议等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会议记录完整并安全保存 股东大会的提案审议符合程序, 保障了股东的知情权 参与权 质询权和表决权 ; 董事会在职权范围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 不存在代替股东大会对超出董事会职权范围和授权范围的事项进行决议的情形 5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等情况进行充分讨论 评估 6 公司强化内部管理, 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会计核算体系 财务管理和风险控制等制度, 能够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可靠及行为合法合规 7 公司章程 及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对关联交易决策和实施进行了规定,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能够遵循平等 自愿 等价 有偿的原则, 保证交易公平 公允, 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根据法律 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 公司章程, 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8 公司制定了 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等规章制度, 能够有效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者转移公司的资金 资产及其他资源 9 公司自挂牌以来, 不存在收购及并购重组行为 如公司未来进行并购重组 3

将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 公司章程, 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聘请证券公司和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意见 10 公司按照法律的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在 公司章程 及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中建立了表决权回避制度 11 公司在 公司章程 中约定了纠纷解决机制 股东有权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 的规定, 通过仲裁 民事诉讼或者其他法律手段保护其合法权益 综上, 主办券商认为, 英富森自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来, 公司治理不存在违反 管理办法 第二章规定的情形 四 关于公司是否规范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意见 ( 一 ) 经核查英富森申请挂牌及挂牌以来的信息披露事项, 主办券商认为, 英富森在申请挂牌及挂牌期间, 公司及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均能够按照 信息披露细则 和公司制定的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规定, 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未曾因信息披露违规或违法而被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或予以行政处罚 ( 二 ) 截至本专项意见出具之日, 英富森共发布了 4 份涉及本次股票发行事项公告, 分别为 : 1 2014 年 12 月 15 日, 公司公告了 北京英富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 2 2014 年 12 月 15 日, 公司公告了 股票发行方案 ; 3 2014 年 12 月 29 日, 公司公告了 北京英富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4 2014 年 12 月 29 日, 公司公告了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主办券商认为, 英富森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 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 公平地披露了本次股票发行应当披露的信息 4

五 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意见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及认购情况如下 : 序号 1 2 3 4 5 认购人名称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 万元 ) 认购人性质 认购数 ( 股 ) 金额 ( 元 ) 认购方式 195,716.60 企业法人 200,000.00 1,240,000.00 货币 261,000.00 企业法人 400,000.00 2,480,000.00 货币 521,224.57 企业法人 200,000.00 1,240,000.00 货币 262,298.00 企业法人 200,000.00 1,240,000.00 货币 610,000.00 企业法人 600,000.00 3,720,000.00 货币 合计 1,600,000.00 9,920,000.00 经核查上述发行对象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并查询其工商登记信息, 以上 5 名机构投资者均属于注册资本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的法人机构 主办券商认为,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均符合 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及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 第三条和第六条关于机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六 关于发行过程及结果是否合法合规的意见 英富森本次股票发行过程及结果如下 : 1 本次发行为定向定价发行, 且于董事会召开前通过一对一方式事先确定 提出认购意向的特定投资者 本次发行不存在公开或变相公开发行的情形 2 2014 年 12 月 11 日, 英富森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全体 5 名董事出席会议, 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股票发行方案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议案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 2014 年 12 月 27 日, 英富森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本次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3 人, 代表股份数 1337.7 万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2.31%, 5

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 100% 同意, 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股票发行方案 > 的议案 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议案 4 英富森按照相关规定对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项进行了公告, 请见本专项意见第四部分 关于公司是否规范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意见 5 英富森与 5 名发行对象分别签署了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协议, 发行对象共认购英富森 160.00 万股新发行股份, 每股认购价格 6.20 元, 认购资金共计 992.00 万元 6 本次股票认购资金 992.00 万元人民币已经全部支付到账 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 16,252,000.00 股, 注册资本 16,252,000.00 元 ; 本次发行后股本总额 17,852,000.00 股, 注册资本 17,852,000.00 元 本次股票发行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审验, 出具了中准验字 [2015]1001 号 验资报告 7 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出具了 北京君嘉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英富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认为英富森本次股票发行过程 结果及发行对象合法合规 综上, 主办券商认为, 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的议事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发行过程规范, 发行结果合法有效 的意见 七 关于发行定价方式 定价过程是否公正 公平, 定价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英富森本次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6.20 元 / 股 本次股票发行的价格确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 公司成长性 市净率等多种因素, 并与投资者沟通后最终协商确定 本次股票发行的价格经英富森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提交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主办券商认为, 英富森本次股票发行的定价方式 定价程序规范 公正 公平, 定价结果合法有效 6

八 关于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规范性的意见 根据 股票发行方案 及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次定向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2,000,000 股 ( 含 2,000,000 股 ), 实际发行 160.00 万股, 全部由新增 5 名机构投资者认购, 截止本次发行前股权登记日公司在册股东均放弃优先认购权, 并签署了 关于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函 股票发行方案 已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主办券商认为, 英富森本次股票发行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的相关程序及认购结果符合 业务细则 等规范性要求 九 主办券商关于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 主办券商发表如下结论性意见 : 1 英富森本次股票发行之后的股东数量未超过 200 人, 符合 管理办法 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定向发行的情形 2 英富森自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来, 公司治理不存在违反 管理办法 第二章规定的情形 3 英富森在申请挂牌及挂牌期间, 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未曾因信息披露违规或违法而被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依法采取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监管措施或予以行政处罚 英富森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 真实 准确 完整 及时 公平地披露了本次股票发行应当披露的信息 4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及新增股东均符合 管理办法 及 投资者适当性管 理细则 关于机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 5 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的议事程序合法合规, 不存在 需要回避表决的情形, 发行过程规范, 发行结果合法有效 7

6 英富森本次股票发行的定价方式 定价程序规范 公正 公平, 定价结 果合法有效 7 英富森本次股票发行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的相关程序及认购结果符合 业务细则 等规范性要求 综上, 主办券商认为, 英富森本次股票发行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管理办法 业务规则 及 业务细则 等法律 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规定, 合法合规 ( 以下无正文, 为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英富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 的盖章页 ) 8

( 本页无正文, 为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英富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 的盖章页 )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 杨炯洋 项目负责人 ( 签字 ): 吴佳旭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盖章 ) 2015 年月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