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資羅盤 104 年 3 月第 20 期人事室編製 目錄 壹 人員甄補... 2 貳 人力運用... 3 參 團隊領導... 5 肆 組織管理... 8 伍 交流園地... 9 1
壹 人員甄補 歡送主任秘書榮升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副局長 歡迎本局替代役新血加入大家好, 我叫林泓屹, 畢業於中臺科技大學牙體技術暨材料學系, 我的興趣是上網 看電影 LOL 聽音樂 打工, 很高興來到都市發展局這個大家庭, 希望下次我拿公文給大家的時候, 大家可以多聊聊天 打招呼 2
貳 人力運用 員工多元諮商管道為積極宣導本府員工多元諮商管道, 建構關懷友善的職場, 協助同仁維護心理健康, 各項服務之所有紀錄, 及求助同仁之個人資料, 均依相關法令及專業倫理予以保密及保存, 爰重申本府員工多元諮商管道, 分別說明如下 : ( 一 ) 個別諮商 : 可向本府人事處 透過電話諮商專線 (03-3027858) 轉介, 或逕寄 E-mail 抒壓站 (eapcenter.service@gmail.com) 等 3 種方式申請, 由專業諮商人員提供諮商輔導, 每人每年度以提供 4 小時免費協談為原則 ( 二 ) 專線電話 03-3027858( 請幫我吧 ): 由專業諮商人員, 以線上諮商方式, 全方位提供即時的客製化服務 ( 三 ) E-mail 抒壓站 : 設立員工專用電子郵件帳號 eapcenter.service@gmail.com, 由專業諮商人員針對同仁從文字抒發的煩惱或疑問, 最遲 3 日內, 以電子郵件方式回復 本府員工亦可透過其他免費的社會資源進行諮商, 包括電話與晤談 2 種方式, 並得利用量表自我檢測, 相關說明如下 : ( 一 ) 電話諮商 : 生命線電話協談專線 1995 張老師電話協談專線 1980, 以及衛生福利部安心專線 0800-788-995 等 ( 二 ) 晤談諮商 : 桃園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提供市民免費心理諮商服務 ( 三 ) 檢測量表 : 利用簡式健康量表 (BSRS), 以了解自身心理健康情形 備註 : 一 個別諮商 : 可向本府人事處 透過電話諮商專線 (03-3027858) 轉介, 或逕寄 E-mail 抒壓站 (eapcenter.service@gmail.com) 等 3 種方式申請, 由專業諮商人員提供諮商輔導, 每人每年度以提供 4 小時免費協談為原則 二 專線電話 03-3027858( 請幫我吧 ): 由專業諮商人員, 以線上諮商方式, 全方位提供即時的客製化服務, 協助同仁維護心理健康 3 三 E-mail 抒壓站 : 設立員工專用電子郵件帳號 eapcenter.service@gmail.com, 由專業諮商人員針對同仁從文字抒發的煩惱或疑問, 最遲 3 日內, 以電子郵件方式回復
大桃園員工諮商流程 問題發現 自行申請 主管推介 同儕推介 關懷員推介 諮商管道 email 抒壓信箱 3207858 電話專線 面對面諮商 評估 專業人員評估 諮商服務 他機構諮商服務 大桃園諮商服務 醫療機構 其它 email 電話專線 面對面 問題解決 轉介 問題解決 後續追蹤 轉載自本府人事處資訊網人資羅盤專區 4
參 團隊領導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囉, 自 104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 本次修正重點在生理假規定 流產假懷孕月數計算方式 陪產假給假條件 日數及給假期間, 以及生理假及陪產假之計算單位 ; 另增訂安胎假 延長病假核假要件 婚假核給起迄期間, 以及娩假得提前核給之日數 申請留職停薪的同仁, 復職當年度及次年度休假, 均按前一在職年度實際任職月數比例核給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部分條文修正條文第三條公務人員之請假, 依下列規定 : 一 因事得請事假, 每年准給五日 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 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 得請家庭照顧假, 每年准給七日, 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 應按日扣除俸 ( 薪 ) 給 二 因疾病或安胎必須治療或休養者, 得請病假, 每年准給二十八日 女性公務人員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 每月得請生理假一日, 全年請假日數未逾三日, 不併入病假計算, 其餘日數併入病假計算 其超過者, 以事假抵銷 因重大傷病非短時間所能治癒或因安胎確有需要請假休養者, 於依規定核給之病假 事假及休假均請畢後, 經機關長官核准得延長之 其延長期間自第一次請延長病假之首日起算, 二年內合併計算不得超過一年 但銷假上班一年以上者, 其延長病假得重行起算 5
三 因結婚者, 給婚假十四日, 應自結婚之日前十日起三個月內請畢 但因特殊事由經機關長官核准者, 得於一年內請畢 四 因懷孕者, 於分娩前, 給產前假八日, 得分次申請, 不得保留至分娩後 ; 於分娩後, 給娩假四十二日 ; 懷孕滿二十週以上流產者, 給流產假四十二日 ; 懷孕十二週以上未滿二十週流產者, 給流產假二十一日 ; 懷孕未滿十二週流產者, 給流產假十四日 娩假及流產假應一次請畢 分娩前已請畢產前假者, 必要時得於分娩前先申請部分娩假, 並以十二日為限, 不限一次請畢 ; 流產者, 其流產假應扣除先請之娩假日數 五 因配偶分娩或懷孕滿二十週以上流產者, 給陪產假五日, 得分次申請 但應於配偶分娩日或流產日前後合計十五日 ( 含例假日 ) 內請畢 六 因父母 配偶死亡者, 給喪假十五日 ; 繼父母 配偶之父母 子女死亡者, 給喪假十日 ; 曾祖父母 祖父母 配偶之祖父母 配偶之繼父母 兄弟姐妹死亡者, 給喪假五日 除繼父母 配偶之繼父母以公務人員或其配偶於成年前受該繼父母扶養或於該繼父母死亡前仍與共居者為限外, 其餘喪假應以原因發生時所存在之天然血親或擬制血親為限 喪假得分次申請 但應於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 七 因捐贈骨髓或器官者, 視實際需要給假 前項第一款所定准給事假日數, 任職未滿一年者, 依在職月數比例計算後未滿半日者, 以半日計 ; 超過半日未滿一日者, 以一日計 第一項所定事假 病假 生理假 產前假 陪產假, 得以時計 婚假 喪假, 每次請假應至少半日 第八條公務人員因轉調 ( 任 ) 或因退休 退職 資遣 辭職再任年資銜接者, 其休假年資得前後併計 因辭職 退休 退職 資遣 留 6
職停薪 停職 撤職 休職或受免職懲處, 再任或復職年資未銜接者, 其休假年資之計算依前條第二項規定 但侍親 育嬰留職停薪者, 其復職當年度及次年度休假, 均按前一在職年度實際任職月數比例核給 退伍前後任公務人員者, 其軍職年資之併計, 依前二項規定 第十五條本規則所規定假期之核給, 扣除例假日 但因公傷病請公假或因病延長假期者, 例假日均不予扣除 按時請假者, 以規定辦公時間為準 第十九條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本規則修正條文,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一月一日施行 資料來源 : 本府中華民國 104 年 2 月 9 日府人考字第 1040029210 號函 7
肆 組織管理桃園市政府租屋補貼加碼到足額, 免排序抽籤為照顧更多的弱勢市民能夠安心的租屋, 桃園市政府本 (104) 年度特別加碼編列 1 億 4,000 萬的預算, 讓符合中央內政部補貼標準的家庭, 也就是在桃園市 103 年度年收入在 87 萬以下的家庭, 全部都可獲得政府每月最高房租補貼 4,000 元, 獲益的家庭共有 4,399 戶 市長鄭文燦說, 內政部提供弱勢每戶每月 4,000 元的租金補貼,103 年度分配給桃園市的計畫戶數僅 1,589 戶, 但符合資格的申請戶共有 4,399 戶, 僅三成六的合格戶可獲中央補貼 市府為了照顧更多的弱勢市民, 協助無力購屋家庭的租金補貼, 家庭收入在 50% 分位點, 也就是 103 年度年收入在 87 萬以下的家庭, 市府在 104 年度均會編足預算, 讓符合資格但未獲中央內政部補貼的 2,810 戶都可以同樣的補貼金額獲得市府的租金補貼, 不用擔心排序和抽籤結果 都市發展局局長李憲明指出, 補貼款預計月底前入帳後, 就會開始按月核撥租金補貼, 而 104 年 1 月及 2 月份補助款預計農曆年 (2 月 18 日 ) 前入帳, 並開始按月核撥租金補貼 桃園市升格後對弱勢租屋者於過年前端出新政策, 由市府編列預算加碼補足申請名額, 讓市民免排序免抽籤, 只要資格符合一律比照中央補助 4,000 元租金, 希望透過這項方案, 協助低收入或生活困頓之申請戶, 使其生活受到的衝擊與影響降到最低, 也讓弱勢家庭感受到市政府的關懷與溫暖 8 撰稿 : 莊敬權 / 校稿 : 許雅婷
伍 交流園地桂橘園民宿之旅 桂橘園民宿 為本局黃華業同仁家所經營的民宿, 落於苗栗縣獅潭鄉台 3 線 111.6K 旁, 位處獅潭縱谷內, 民宿休憩平台前面對群山及綠色田園, 近山遠塵的視野, 隨著天候與每天時間的不同, 有時是山嵐霧氣環繞, 有時是紅霞照映, 或清朗或迷濛, 各顯不同風景 因後山以有機栽植方式數植十數株橘子數及坡上遍植桂花而取名, 民宿環境清幽, 設有遊憩廣場 觀景涼亭 觀星草坪 景觀生態池 等設施, 可供賞景 泡茶 烤肉及團康好處所, 且民宿主人還自製古早童玩供旅客體驗, 增添鄉下度假之情趣, 而民宿更有 八月滿園桂花香, 四月賞桐觀螢趣, 年節採橘好豐收! 等各季主題活動, 歡迎大家! 共哈來聊 ( 客語 )! 9
二月壽星 ~ 生日快樂!! 10
各位同仁 : 這是一份專為本局量身打造的刊物, 每期出刊會 e-mail 全局同仁參閱, 倘若各位要分享什麼想法 私房秘笈, 或是自家科室有要託播內容, 歡迎將稿件寄給人事室, 本室樂意提供另一個溝通平台, 竭誠為打造升級進化的城鄉局而努力, 敬請共襄盛舉, 一起加油! 若您對人資羅盤有任何意見或感想, 歡迎回饋給本局人事室劉淑珍 ( 電話 : 分機 5213;e-mail:171013@mail.tycg.gov.tw) 或本府人事處人力科科員徐詩航 ( 電話 : 分機 7323;e-mail:185005@mail.tycg.gov.tw)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