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1"

Transcription

1 1. 目的為使員工之考勤加班規定有所依循, 特制定本辦法 2. 範圍 : 適用於台灣總部 3. 權責 3.1 部門主管 : 有效管理 / 督導部門人員工作及考勤加班狀況 3.2 人資單位 : 因應組織工作型態需求, 建立有效的考勤制度與系統, 掌握全公司人員考勤加班狀況, 以正確進行薪資 考勤等相關作業 3.3 員工 : 在兼顧工作品質與效率之原則下, 有效管理個人時間資源, 並遵循考勤加班管理辦法之規範, 配合相關作業規定 4. 定義 4.1 考勤 : 包含請假 遲到 早退 曠職 調班 天然災害等出缺勤作業 5. 內容 5.1 工作時間 總工時 : 依循 勞動基準法 之相關規定, 正常工作時間每不超過 8 小時, 每週不得超過 40 小時 上班時間 :08:30~09:00; 下班時間 :17:30~18:00; 休息時間 :12:00~13: 採彈性上下班制, 員工須遵循上述規定時間上下班, 以每工作時間不低於 8 小時為原則 但 9 職等 ( 含 ) 以上人員上下班時間不在此限, 唯仍需遵循每工作時間不低於 8 小時之原則 因工作性質特殊, 無法適用前述規定者, 需敘明原因呈總經理專案申請工作時間調整 本公司得視勞工照顧家庭成員需要, 允許勞工於不變更每正常工作時數下, 在範圍內, 彈性調整工作開始及終止之時間 5.2 考勤管理 依 勞動基準法 規定公司必須置備員工出勤紀錄並保存 5 年, 是故員工每上下班應即時刷卡或簽到, 人資單位依刷卡進出紀錄及簽到憑辦人員出勤計算 當天未帶卡人員可憑個人證件向守衛室辦理借用臨時卡, 未 ( 忘 ) 刷卡者以缺勤計 請假 : (1) 核決權限 : a. 請假一天以內者 : 由直屬主管或課級主管核准 b. 請假三天以內者 : 由上一級主管核准 c. 請假三天以上者 : (a) 業務處人員 ( 不分職等 ) 由總經理核准 ; (b) 6 職等 ( 含 ) 以上人員由總經理核准 ; 第 1 頁, 共 6 頁

2 (c) 其餘人員由部門的最高職等主管核准 (2) 員工請假區分為特別休假 事假 無薪休假 普通病假 住院病假 公傷病假 生理假 公假 婚假 喪假 產假 陪產假等十二種, 詳細規定如附件一 請假類別說明表 (3) 請假申請流程 a. 各類假別應於事前進入 OA 請假系統進行申請, 經職務代理人會簽同意及權責主管核准後生效 職務代理人非有特殊原因, 不得與請假人同時請假 b. 需檢附證明之假別依規定送人資單位存檔 c. 因突發或緊急狀況, 未能即時於事前辦理請假手續者, 應請部門同仁代辦或於開始上班內補辦請假手續, 否則以曠職論 (4) 特別休假 ( 特休 ) a. 採曆年制, 統一於年底歸納計算員工次年度之特別休假天數 詳細休假天數請參考附件二 特別休假天數對照表 b. 服務未滿一年者, 必須自服務滿一年之當起, 始得申請特別休假 c. 特別休假須經勞資雙方協商排定之, 經排休後如係勞工個人之原因而於年度終結前未休完者, 視同放棄, 不發給未休數之薪資 (5) 銷假 a. 取消請假 : 將原核准之請假單進行銷假申請, 經權責主管核准後生效 b. 縮短請假時數 : 先將原核准之請假單進行銷假申請, 經權責主管核准後, 重新建立正確之請假單, 依流程呈核 遲到 (1) 逾上班時間開始後, 始刷卡出勤者為遲到 遲到者得以請假方式辦理 (2) 於當月內遲到合計三次以內或單次遲到超過 15 分鐘以後始刷卡出勤者得以請假方式辦理 (3) 超過 (2) 者仍視為遲到 (4) 因不可抗力事故造成者, 得提出相關佐證, 經權責主管核准後不予列計 早退 (1) 於規定下班時間提前擅離工作場所為早退 (2) 早退者以曠職一 (8 小時 ) 論 曠職 (1) 未辦理請假而有遲到 早退情事者, 以曠職論, 人事單位須立刻 mail 通知改善 (2) 不明原因缺勤且未辦理請假者, 以曠職處分, 連續曠職三以上或一個月內曠職累計六以上者, 則依 離職及留職停薪管理辦法 辦理 調班 (1) 如遇業務需要實施調班時, 員工皆須配合調班後之行事曆出勤, 未出勤者應以請假方式辦理 第 2 頁, 共 6 頁

3 (2) 當月份新進人員若在調休後之補班出勤者, 另擇補休或以一薪計, 未出勤者以公假計 (3) 離職人員若未於調休後補班出勤, 則於辦理離職當月扣回未補班之薪資 天然災害 ( 颱風 洪水 地震等 ) (1) 天然災害發生時 ( 後 ), 依政府機關公告上班上課狀況決定上班與否 (2) 停止上班 : 如工作地 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 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告停止辦公, 因災害影響及安全考量, 停止出勤 (3) 除總務人資主管 緊急應變小組及緊急業務需要經主管同意出勤者外, 其餘同仁當一律以特休假扣抵或無薪休假方式處理 5.3 加班管理 適用對象 : 因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者, 需於事前填具 加班申請單 經權責主管簽核並送至人資單位登記, 逾期得不予受理 加班單核決權限 (1) 一個工作天以內由各部門級或直屬主管核准 (2) 一個工作天以上由部門級 經理級以上主管核准 (3) 三個工作天以上呈總經理核准 加班費及補休假之計算標準 : (1) 員工應自主管理工作品質與效率, 如有延長工時情事, 應於事前填具加班單, 並經權責主管同意報支加班費或以相等時數核算補休假, 後報人資單位辦理 (2) 補休假滿 2 小時即可於 OA 請假系統進行補休申請, 員工應自主安排自身工作與補休事宜, 如非因工作因素無法於同年度休完, 一律不遞延不折現, 視同放棄 (3) 依法核備之責任制人員不適用 (1) 之加班申請 加班時間起算 : (1) 配合彈性上下班, 下班後之 ( 加班 ) 延長工時自 18:30 起算 (2) 加班最小時數以 1 小時計, 超過 1 小時後得以 0.5 小時為計算單位 (3) 假加班須扣除中午用餐時間 1 小時 6. 控制重點 6.1 人資單位應定期查閱員工出勤記錄, 如有異常之出勤狀況, 應呈報相關主管知悉 6.2 因工作上或業務需要無法於工作時間到達者, 須主動向其主管及相關工作同仁報備及保持個人通訊暢通, 以確保人員行蹤及安全, 維護跨部門間有效作業聯繫及決策品質 6.3 部門主管於核准加班申請前, 應查核申請內容是否屬實及是否必要, 以避免加班申請產生浮濫 不實現象 6.4 人資單位應針對異常加班工時記錄, 與該部門主管進行原因分析及改善方案之討論, 就人員素質提升 工作技能訓練或人員編列合理性各方面進行研討 第 3 頁, 共 6 頁

4 6.5 除特殊公務 ( 如 : 公司舉辦活動 ) 經核准外, 同部門多人同時請假 ( 含出差 ) 時, 主管應進行協調, 避免全員同時請假 ( 含出差 ) 情事發生, 以維護部門有效運作及作業聯繫 7. 相關文件 7.1 勞動基準法 7.2 勞工請假規則 7.3 離職及留職停薪管理辦法 7.4 薪資管理辦法 7.5 性別工作平等法 8. 使用表單 : 加班申請單 9. 本辦法經核准後實施, 修正時亦同 第 4 頁, 共 6 頁

5 ( 附件一 ) 請假類別說明表 假別 特別休假 ( 特休 ) 事假 無薪休假 給假數 視服務年資 全年 14 最低請假單位 請假事由證件薪資說明 二小時法定假排休免 視需要視需要 1. 一般事假 : 1. 一般事假 : 免因事必須本人處理 2. 家庭照顧假 : 家庭成員預防接種 發 2. 家庭照顧假 : 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醫院或相關證明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 因公司政策需要, 停止上班而未出勤之 1 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七 三年以上未滿五年者十 五年以上未滿十年者十四 十年以上者, 每年加給一, 加至三十為止 2 例假不計 1. 8 職等 ( 含 ) 以下人員 : 1. 全年事假累計逾 14 得以未請之薪資不給付 家庭照顧特休假抵扣, 如仍不足時, 得申請假不扣全勤獎金 留職停薪或專案申請無薪休假方 2. 9 職等 ( 含 ) 以上人員 : 式辦理 不扣薪 2. 家庭照顧假每年最多 7 天 免薪資不給付 依公告實施之 普通病假 住院病假 生理假 公傷病假 公假 婚假 產假 全年 30 2 年內不超過一年 每月 1 二年 視需要視需要 8 8 因普通傷病, 須治療或休息, 但不需住院者 1. 一般住院病假 : 因普通傷病須住院治療或休息者 2. 安胎休養假 : 員工懷孕期間需安胎休養者 女性因生理致工作有困難者 1. 病假或生理假超過一者須附醫師診斷證明書 2. 申請安胎休養假者須附醫師診斷證明書 因職業災害 ( 廠內 ) 上下 1. 安全衛生單位出班途中 ( 廠外 ) 而致殘廢 具之傷害報告書傷害或疾病, 必須治療休 2. 健保醫院或公立養者 醫院診斷證明書 依法令給予, 如點召 教召 選舉等 本人結婚 點 / 召集令 選舉通知單等 檢附已完成結婚登記之戶籍謄本 56 女性受僱者分娩前後出生證明 28 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 7 妊娠二個月以上未滿三個月流產者 5 妊娠未滿二個月流產者 附醫師診斷證明書 1. 8 職等 ( 含 ) 以下人員 : 給付半薪 生理假不扣全勤獎金 2. 9 職等 ( 含 ) 以上人員 : 不扣薪 公傷假不扣薪 1. 生理假每月得請 1, 其請假數併入病假計算, 合計全年不得超過 普通病假及住院病假合計不超過 1 年, 超過規定期限, 以事假 特別休假抵扣, 如住院仍未痊癒者, 視情況得予留職停薪, 但以 1 年為限 3. 因住院請住院病假者, 請假天數 2 年內合計不得超過 1 年 4. 普通傷病假 1 年內未超過 30 部分, 工資折半發給, 其領有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付未達工資半數者, 由雇主補足之 1. 請假數以醫師診斷證明為準 2. 須由總經理核准 3. 員工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 經鑑定係當事人未顧及安全或違反交通規則時, 不得視為公傷假 視實際需要核給 1. 不含國定及例假 2. 須一次連續請足 3. 可自結婚之前十起三個月內請畢 但經核准者, 得於一年內請畢 ( 但女性受僱者受僱工作 1 含國定及例假 未滿六個月者, 工資減半 2 須一次連續請足 發給 ) 3 未休完者視同自行放棄 產檢假 5 員工妊娠期間附醫師診斷證明書未休者視同自行放棄 陪產假 5 半 男性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前後 出生證明 1. 配偶分娩之當及其前後合計十五期間內, 擇其中之五請陪產假 2. 未休者視同自行放棄 第 5 頁, 共 6 頁

6 假別 喪假 給假數 最低請假單位 8 半 6 半 3 半 請假事由證件薪資說明 父母 養繼父母 配偶喪亡 ( 外 ) 祖父母 子女 配偶之父母 配偶之養父母或繼父母喪亡者 ( 外 ) 曾祖父母 兄弟姊妹 配偶之 ( 外 ) 祖父母喪亡喪亡者 訃文或死亡證明書 ( 必要時須附全戶戶籍謄本 ) 或其他可證明文件 1. 自喪假發生之起, 得分次申請, 須於百內請休完畢 2. 不含國定及例假 ( 附件二 ) 特別休假計算對照表 服務年資 到職 核給 天數 一年 二年 三年 四年 五年 六年 七年 八年 九年 十年 十一年 十二年 十三年 十四年 十五年 十六年 十七年 十八年 十九年 二十年 1/01-1/ /01-2/ /01-3/ /01-4/ /01-5/ /01-6/ /01-7/ /01-8/ /01-9/ /1-10/ /1-11/ /1-12/ 第 6 頁, 共 6 頁

南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員工請假辦法

南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員工請假辦法 南訊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員工請假辦法 七十八年八月一日訂定八十年一月一月第一次修訂八十六年九月一日第二次修訂八十六年十二月五日第三次修訂九十七年八月十一日第四次修訂一百零五年十月十五日第五次修訂 第一條 : 本辦法以本公司員工為適用範圍 第二條 : 本公司員工除因公出差及因故請假免予簽到外, 均應按規定時間到公或出勤, 不得委請他人代為簽到 否則, 一經查出, 其委託人及受委託人均應懲處 第三條 : 員工於出勤

More information

MA0704出勤管理辦法.doc

MA0704出勤管理辦法.doc 出勤管理辦法 1. 總則 1.1. 制定目的 (1) 促使本公司員工養成守時出勤習慣, 以增進工作效率 (2) 訂定本公司員工出勤之統一標準, 以利管理工作之推行 1.2. 適用範圍凡本公司員工均適用之 1.3. 管理單位本辦法之管理單位為人力資源部 2. 出勤管理 2.1. 上下班時間 2.1.1. 總部 : 每日九時至十八時, 中午十二時三十分至十三時三十分休息一小時 2.1.2. 會館 : (1)

More information

修正條文

修正條文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三條修正總說明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於九十年七月三十一日 訂定發布, 其後於九十一年三月七日及九十七年三月十二日修正發布 二次在案 為使法規名稱與法規內容規範對象一致, 爰將名稱修正為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 ( 以下簡稱本 辦法 ) 又為配合一百零二年十二月十一日 一百零三年十二月十一日修 正公布之性別工作平等法 ( 以下簡稱性平法

More information

合聘、改聘案:

合聘、改聘案: 大葉大學第一屆第 13 次勞資會議紀錄 開會時間 :106 年 7 月 20 日 ( 星期四 ) 下午 1 時 10 分至 2 時 40 分開會地點 : 本校管理學院 B205 會議室主席 : 侯雪娟小姐 資方代表 : 莊基仁先生 宋進忠先生 施學誠先生勞方代表 : 何茜容小姐 賴淑娟小姐 蔡依寧小姐 蕭聖奇先生 林耀東先生請假人員 : 梁卓中先生記錄 : 彭惠苓小姐 壹 主席致詞 今年 6 月 1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教職員工請假規則

Microsoft Word 教職員工請假規則 臺北醫學大學教職員工請假規則 102 年 09 月 18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4 年 04 月 01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4 年 08 月 06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5 年 05 月 04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5 年 10 月 05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7 年 10 月 03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7 年 10 月 22 日北醫校秘字第 1070003913 號令修正, 全文

More information

如何簽訂優質勞動契約

如何簽訂優質勞動契約 簽訂勞動契約說明 一 勞動契約係諾成契約 : 不以書面訂立為必要, 原則上只要雙方意思合致, 無論口頭約定 默示或事實行為發生均可成立 惟依勞基法施行細則第 2 章第 7 條規定勞動契約依法有關規定之事項多達 13 項, 故以書面訂立為宜, 並較能規範正常之勞動關係, 勞資雙方之權利義務具體明確, 有利安定生產秩序, 亦可避免勞資糾紛 二 勞動契約內容不得違反法令之強制或禁止規定或有關該事業適用團體協約之約定

More information

弘光科技大學教職員工請假規則

弘光科技大學教職員工請假規則 弘光科技大學教職員工請假規則 11000-041 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12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26 日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第一條弘光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管理教職員工差假事宜, 依教育部部 頒教師請假規則與本校相關法令規定, 訂定弘光科技大學教職員工請 假規則 ( 以下簡稱本規則 ) 第二條本規則適用對象為本校教職員工, 除適用勞動基準法者優先依勞動基

More information

1 次請畢 流產者, 其流產假應扣除先請之娩假日數 五 陪產假 : 因配偶分娩或懷孕滿 20 週以上流產者, 給陪產假 5 日, 得分次申請 但應於配偶分娩日或流產日前後合計 15 日 ( 包括例假日 ) 內請畢 六 喪假 : 喪假得分次申請, 但應於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 ( 一 ) 因父母 配偶死

1 次請畢 流產者, 其流產假應扣除先請之娩假日數 五 陪產假 : 因配偶分娩或懷孕滿 20 週以上流產者, 給陪產假 5 日, 得分次申請 但應於配偶分娩日或流產日前後合計 15 日 ( 包括例假日 ) 內請畢 六 喪假 : 喪假得分次申請, 但應於死亡之日起百日內請畢 ( 一 ) 因父母 配偶死 第一條 文藻外語大學教職員請假規則 民國 87 年 09 月 16 日行政會議通過民國 89 年 10 月 25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95 年 08 月 29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96 年 08 月 22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96 年 12 月 18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97 年 02 月 19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98 年 11 月 24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102 年 02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A5B0A5FAACECA7DEA46ABEC7B1D0C2BEADFBA475BDD0B0B2A5F0B0B2BFECAA6B5F AED5B0C8B77CC4B3B371B94C5F2E646F63>

<4D F736F F D20A5B0A5FAACECA7DEA46ABEC7B1D0C2BEADFBA475BDD0B0B2A5F0B0B2BFECAA6B5F AED5B0C8B77CC4B3B371B94C5F2E646F63> 弘光科技大學教職員工請假休假辦法 中華民國 78 年 8 月訂定中華民國 83 年 8 月修正校務會議通過中華民國 87 年 1 月修正行政會議通過中華民國 87 年 2 月修正校務會議通過中華民國 88 年 10 月修正行政會議通過中華民國 88 年 10 月修正校務會議通過中華民國 89 年 2 月修正行政會議通過中華民國 89 年 6 月修正校務會議通過中華民國 89 年 9 月修正行政會議通過中華民國

More information

三 因結婚者, 給婚假十四日 除因特殊事由, 經學校核准延後給假或於結婚前五日內提前給假者外, 應自結婚之日起一個月內請畢 四 因懷孕者, 於分娩前, 給產前假八日, 得分次申請, 不得保留至分娩後 ; 於分娩後, 給娩假四十二日 ; 懷孕滿五個月以上流產者, 給流產假四十二日 ; 懷孕三個月以上未

三 因結婚者, 給婚假十四日 除因特殊事由, 經學校核准延後給假或於結婚前五日內提前給假者外, 應自結婚之日起一個月內請畢 四 因懷孕者, 於分娩前, 給產前假八日, 得分次申請, 不得保留至分娩後 ; 於分娩後, 給娩假四十二日 ; 懷孕滿五個月以上流產者, 給流產假四十二日 ; 懷孕三個月以上未 中國文化大學教師請假規則 ( 修正條文對照表 ) 102.02.20 第 1678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修正條文 原條文 說明 第二條 專任教師請假, 依下列規第二條專任教師請假, 依下列規 1. 依教育部請假 定 : 一 因事得請事假, 每學年准給七日 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 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 得請家庭照顧假, 每學年准給七日, 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事假及家庭照顧假合計超過七日者,

More information

(範例)

(範例) 彰化縣彰化地政事務所臨時人員工作規則 本所 105 年 4 月 18 日彰地人字第 1050003622 號函訂定 彰化縣政府 105 年 4 月 25 日府勞動字第 1050130812 號函核備 第一章總 則 第一點彰化縣彰化地政事務所 ( 以下簡稱本所 ) 為明確規定勞資雙方之權利義務, 特依勞動基準法暨有關法令訂定臨時人員工作規則 ( 以下簡稱本規則 ) 第二點本規則所稱臨時人員, 係指本所非依公務人員法制,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如何簽訂優質勞動契約.doc

Microsoft Word - 如何簽訂優質勞動契約.doc 壹 簽訂勞動契約說明 : 如何簽訂優質勞動契約 一 勞動契約係諾成契約 : 不以書面訂立為必要, 原則上只要雙方意思合致, 無論口頭約定 默示或事實行為發生均可成立 惟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 7 條規定勞動契約約定之事項多達 13 項, 故以書面訂立為宜, 較能規範正常之勞動關係, 具體明確勞資雙方之權利義務, 有利安定生產秩序, 亦可避免勞資糾紛 二 勞動契約內容不得違反法令之強制或禁止規定或有關該事業適用之團體協約之約定

More information

行政會議提案

行政會議提案 世新大學教師請辦法 101 年 06 月 14 日行政會議通過 第一條本校教師之請, 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對象為本校專任教師 ( 含研究人員 ) 第三條教師之請, 依下列規定辦理 : 一 事 : 因事得請事, 每學年以十日為限, 超過規定之日數, 須報請校長核准 二 家庭照顧 : 因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 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 得請家庭照顧, 其請日數併入事計算, 每學年以七日為限

More information

桃園縣政府工務局事務管理檢(查)核小組設置要點

桃園縣政府工務局事務管理檢(查)核小組設置要點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臨時人員工作規則 1. 中華民國 104 年 6 月 11 日桃工秘字第 1040034740 號函公布施行 第一章總則第 1 條 : 桃園市政府工務局 ( 以下簡稱本局 ) 為樹立制度, 健全組織及管理, 保障臨時人員合法權益, 特依勞動基準法第七十條規定訂定本規則 臨時人員之管理, 除法令及勞動契約另有訂定者, 悉依本規則行之 第 2 條 : 本規則適用對象, 係指本局適用勞動基準法之臨時人員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A120-D06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

Microsoft Word - A120-D06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 A120-D06 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104 年 04 月 28 日勞資會議通過訂定 104 年 06 月 02 日府勞資字第 1040081162 號函核定 104 年 06 月 23 日勞資會議通過訂定 104 年 07 月 24 日府勞資字第 1040112401 號函核定 第一章 總則 第 一 條 ( 訂定目的 ) 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範本校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與本校雙方之權利與義務,

More information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修 正 條 文現 行 條 文說 明 第三條公務人員之請假, 依第三條公務人員之請假, 依一 本條修正第一項及第三 下列規定 : 下列規定 : 項 一 因事得請事假, 每年准 一 因事得請事假, 每年准二 第一項第二款修正理由 : 給五日 其家庭成員預 給五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條文對照表 修 正 條 文現 行 條 文說 明 第三條公務人員之請假, 依第三條公務人員之請假, 依一 本條修正第一項及第三 下列規定 : 下列規定 : 項 一 因事得請事假, 每年准 一 因事得請事假, 每年准二 第一項第二款修正理由 : 給五日 其家庭成員預 給五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 以下簡稱本規則 自三十六年八月二日國民政府核准 公布施行 其後於四十五年至一百零一年間 共修正發布十四次在案 茲隨著 社會發展 我國人口結構改變 高齡化及少子化問題日益嚴重 連帶衝擊我國 整體之國家競爭力 因此 為營造友善職場環境 並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 以 下簡稱性平法 之相關規定修正本規則 共計修正四條條文 其修正重點如下 一 配合性平法

More information

勞資會議紀錄【參考範本】

勞資會議紀錄【參考範本】 文件編號 :PU-10700-B-1369-2016122001 管理單位 : 人事室 版次 :03 20161220 修 第一條 第二條 第三條 文件名稱 : 靜宜大學約僱人員工作規則 靜宜大學約僱人員工作規則 第一章 民國 106 年 12 月 13 日府授勞動字第 1060271606 號函核定民國 106 年 12 月 20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 106 年 12 月 21 日勞資會議報告

More information

約聘人員工作規則

約聘人員工作規則 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 約聘人員工作規則 104.10.14 104 學年度第 3 次行政會議通過 105.09.01 105 學年度第一次校務會議變更校名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南亞科技學校財團法人南亞技術學院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範勞雇雙方之權利與義務, 健全組織管理制度,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並謀校務發展, 特依勞動基準法 ( 以下簡稱勞基法 ) 及相關法令, 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適用本規則人員如下

More information

新宸人力資源顧問有限公司工作規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 訂立目的 ) 新宸人力資源顧問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本公司 ) 為明確規定勞資雙方之權利義務, 健全現代經營管理制度,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 並謀事業發展, 特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 ( 適用範圍 ) 凡受本公司僱用從事工

新宸人力資源顧問有限公司工作規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 訂立目的 ) 新宸人力資源顧問有限公司 ( 以下簡稱本公司 ) 為明確規定勞資雙方之權利義務, 健全現代經營管理制度,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 並謀事業發展, 特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 ( 適用範圍 ) 凡受本公司僱用從事工 新宸人力資源顧問有限公司工作規則 目 錄 第一章總則 2 第二章受僱與解僱 2 第三章工資 津貼及獎金 6 第四章工作時間 休息 休假 請假 7 第五章退休 13 第六章女工 15 第七章考勤 考核 獎懲 升遷 15 第八章職業災害補償及撫卹 16 第九章社會保險 福利措施與安全衛生 17 第十章性騷擾之防治 18 第十一章其他 20 1 新宸人力資源顧問有限公司工作規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 訂立目的

More information

嶺東科技大學約聘人員工作規則 104 年 12 月 30 日第一屆第六次勞資會議修正通過 105 年 3 月 15 日府授勞動字第 號函核備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 訂立目的 ) 嶺東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定勞雇雙方之權利義務, 健全現代經營管理制度, 促使

嶺東科技大學約聘人員工作規則 104 年 12 月 30 日第一屆第六次勞資會議修正通過 105 年 3 月 15 日府授勞動字第 號函核備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 訂立目的 ) 嶺東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定勞雇雙方之權利義務, 健全現代經營管理制度, 促使 嶺東科技大學約聘人員工作規則 104 年 12 月 30 日第一屆第六次勞資會議修正通過 105 年 3 月 15 日府授勞動字第 1050050276 號函核備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 ( 訂立目的 ) 嶺東科技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定勞雇雙方之權利義務, 健全現代經營管理制度,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 並謀事業發展, 特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訂定嶺東科技大學約聘人員工作規則 ( 以下簡稱本規則

More information

第 4 條 亡者, 給喪假十日 ; 曾祖父母 祖父母 配偶之祖父母 配偶之繼父母 兄弟姐妹死亡者, 給喪假五日 除繼父母 配偶之繼父母, 以教師或其配偶於成年前受該繼父母扶養或於該繼父母死亡前仍與共居者為限外, 其餘喪假應以原因發生時所存在之天然血親或擬制血親為限 喪假得分次申請 但應於死亡之日起百

第 4 條 亡者, 給喪假十日 ; 曾祖父母 祖父母 配偶之祖父母 配偶之繼父母 兄弟姐妹死亡者, 給喪假五日 除繼父母 配偶之繼父母, 以教師或其配偶於成年前受該繼父母扶養或於該繼父母死亡前仍與共居者為限外, 其餘喪假應以原因發生時所存在之天然血親或擬制血親為限 喪假得分次申請 但應於死亡之日起百 名稱教師請假規則 修正日期 法規類別 民國 102 年 08 月 05 日 行政 > 教育部 > 人事目 第 1 條 第 2 條 本規則依教師法第十八條之一規定訂定之 本規則於公立及已立案之私立學校編制內, 按月支給待遇, 並依法取得教 第 3 條 師資格之專任教師適用之 軍警學校 矯正學校, 於適用本規則時, 以其上級機關為本規則所定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 教師之請假, 依下列規定 : 一 因事得請事假,

More information

717勞基法

717勞基法 勞動基準法令宣導 勞基法 勞工請假規則相關法令概說 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溫婉婷 mail:[email protected] tel (02) 2260-0050 轉 306 內容大綱 壹 前言貳 工資一 定義二 工資給付原則三 基本工資四 平均工資五 原領工資 叁 工時一 法定工時二 延長工時 ( 加班 ) ( 一 ) 定義 ( 二 ) 加班費計算三 假日出勤工資肆 休假一 例假 特別休假二

More information

分次申請, 不得保留至分娩後 ; 於分娩後, 給娩假 8 週 ( 含例假日 ); 懷孕 3 個月以上流產者給產假 28 日 ; 懷孕 2 個月以上未滿 3 個月流產者給產假 7 日 ; 懷孕未滿 2 個月流產者給產假 5 日 分娩前已請畢產前假者, 必要時得於分娩前先申請部分娩假, 並以 21 日為

分次申請, 不得保留至分娩後 ; 於分娩後, 給娩假 8 週 ( 含例假日 ); 懷孕 3 個月以上流產者給產假 28 日 ; 懷孕 2 個月以上未滿 3 個月流產者給產假 7 日 ; 懷孕未滿 2 個月流產者給產假 5 日 分娩前已請畢產前假者, 必要時得於分娩前先申請部分娩假, 並以 21 日為 第一條 真理大學職員及適用勞基法人員請假暨休假辦法 民國八十六年十月十三日行政會議審議通過民國九十一年三月二十五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九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九十七年六月十六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十七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一 四年六月五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一 五年三月二十一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民國一 五年五月二十三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真理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辦理職員

More information

勞資會議紀錄【參考範本】

勞資會議紀錄【參考範本】 靜宜大學約僱人員工作規則 民國 105 年 5 月 11 日府授勞動字第 1050088647 號函核定 民國 105 年 06 月 01 日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民國 105 年 06 月 16 日勞資會議報告 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明確規範約僱人員之權利義務,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達成校務之發展, 依勞動基準法 ( 以下簡稱勞基法 ) 及相關法令訂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所稱約僱人員, 係指依本校約僱人員任用及管理辦法與教學助理聘任及服務辦法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30362D333020A5BFB871B0AAA4A4A558B6D4AE74B0B2BADEB27AB9EAAC49BFECAA6B2E646F63>

<4D F736F F D D30362D333020A5BFB871B0AAA4A4A558B6D4AE74B0B2BADEB27AB9EAAC49BFECAA6B2E646F63> 高雄市私立正義高級中學教職員工出勤差假管理實施辦法 88 年 10 月 08 日 第 10 屆第 03 次董事會會議修訂通過 91 年 08 月 26 日 91 學年度第 1 學期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91 年 10 月 19 日 第 11 屆第 04 次董事會會議修訂通過 93 年 02 月 09 日 92 學年度第 2 學期校務會議修訂通過 93 年 10 月 08 日 第 11 屆第 13 次董事會會議修訂通過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嘉義女子高級中等學校教師出勤差假管理要點

國立嘉義女子高級中等學校教師出勤差假管理要點 國立嘉義女子高級中學教師出勤差假管理要點 中華民國 97 年 6 月 27 日校務會議通過 中華民國 98 年 1 月 19 日第一次修正 中華民國 105 年 8 月 29 日校務會議通過第二次修正 一 依據教育部中部辦公室 95 年 8 月 17 日教中 ( 人 ) 字第 0950515699 號書函暨 97 年 2 月 13 日教中 ( 人 ) 字第 0970501454 號書函之規定, 特訂定本要點

More information

( ) (1) (2) (3) (4) 2

( ) (1) (2) (3) (4) 2 2007 11 29 1. ( ) 2. ( ) 3. 1 ( ) 1. 2. (1) (2) (3) (4) 2 1. (1) (2) 2. ( ) $20,000,000 X1 1 1 $3,000,000 X1 1 1 1,000,000 $12,000,000 $4,000,000 $5,000,000 $10 X1 1 1 $13 (1) ( ) $5,000,000 $8,000,000

More information

但因特殊事由經專案簽請校長核准者, 得於一年內請畢 四 因懷孕者, 於分娩前, 給產前假八日, 得分次申請, 不得保留至分娩後 ; 於分娩後, 給娩假四十二日 ; 懷孕滿二十週以上流產者, 給流產假四十二日 ; 懷孕十二週以上未滿二十週流產者, 給流產假二十一日 ; 懷孕未滿十二週流產者, 給流產假

但因特殊事由經專案簽請校長核准者, 得於一年內請畢 四 因懷孕者, 於分娩前, 給產前假八日, 得分次申請, 不得保留至分娩後 ; 於分娩後, 給娩假四十二日 ; 懷孕滿二十週以上流產者, 給流產假四十二日 ; 懷孕十二週以上未滿二十週流產者, 給流產假二十一日 ; 懷孕未滿十二週流產者, 給流產假 馬偕醫學院教職員請假規則 98 年 9 月 15 日行政會議通過 98 年 9 月 22 日 98 學年度第二次校務會議通過 100 年 6 月 8 日第 38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100 年 6 月 15 日 99 學年度第 5 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101 年 5 月 30 日第 36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第 3 條 101 年 6 月 13 日第 4 次校務會議修正通過第 3 條 103 年 5

More information

中國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請假規則

中國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請假規則 中國鋼鐵結構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請假規則 70 年 2 月 16 日訂定 102 年 2 月 4 日第 11 次修訂 第一條適用範圍 : 本公司從業人員請假, 悉依照本規則辦理 第二條名詞定義 請假期限及有關規定 : 一 曠職 : 未經請假擅離職守 從業人員一個月內曠職未滿六日者按日計扣薪給, 累積達六日或連續曠職三日者免職 二 留資停薪 : 核准給假, 保留原年資, 停支薪給 三 本公司人員之假別如下列

More information

台灣首府大學約用人員工作規則

台灣首府大學約用人員工作規則 台灣首府大學約用人員工作規則 103 年 7 月 24 日行政會議通過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103 年 9 月 5 日南市勞條字第 1030833197 號函核備 104 年 1 月 21 日勞資會議通過臺南市政府勞工局 104 年 2 月 11 日南市勞條字第 1040125406 號函核備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 訂立目的 ) 台灣首府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定約用工作人員 ( 以下簡稱約用人員

More information

桃園縣私立成功高級中學暨附設補校人事管理辦法

桃園縣私立成功高級中學暨附設補校人事管理辦法 桃園市私立成功工商暨附設進修學校人事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92.08.01 修訂 97.01.17 校務會議修正通過 101.04.23 校務會議通過 101.08.30 校務會議通過 104.01.27 校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本辦法依據台灣省政府 61 冬字第 70 號公報及教育部 95 年 5 月 8 日台 參字第 0950062083C 號令, 並參照本校實際狀況需要而訂定之 第二條本校暨附設進修學校

More information

第四條本校教職員工出勤及請假核定權責如下 :( 請假流程如附件三 ) 一 教師部分 ( 一 ) 專兼任教師應於授課前到校 ( 二 ) 專任教師兼導師者, 應配合學生在校時間出勤 ; 未兼行政之專任教師 每週應至少安排 Office Hours 6 小時, 留校輔導, 以為學生課業 生活輔導及相關校務

第四條本校教職員工出勤及請假核定權責如下 :( 請假流程如附件三 ) 一 教師部分 ( 一 ) 專兼任教師應於授課前到校 ( 二 ) 專任教師兼導師者, 應配合學生在校時間出勤 ; 未兼行政之專任教師 每週應至少安排 Office Hours 6 小時, 留校輔導, 以為學生課業 生活輔導及相關校務 醒吾科技大學教職員工出勤及請假管理辦法 ( 人事 022) 95 年 2 月 13 日 94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1 次行政會議通過 95 年 5 月 22 日 94 學年度第 2 學期第 4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95 年 8 月 30 日 95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97 年 1 月 7 日 96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4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97 年 3 月 10 日

More information

開南大學大學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開南大學大學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開南大學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第一章總 第一條 第二條 則 1 104.11.03 第 79 次校務會議通過 105.05.19 府勞條字第 1050119854 號函核備 開南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明確規範勞雇雙方之權利與義務, 健全組織管理制 度,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並謀校務發展, 特依勞動基準法 ( 以下簡稱勞基法 ) 及相關法令, 訂定本規則 適用本規則人員如下 : 第二章僱用

More information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中州科技大學非編制人員工作規則 104.10.28 104 學年第 1 學期第 3 次行政會議通過 105.02.17 府勞動字第 1050044395 號函核備 104.05.25 104 學年第 2 學期第 4 次行政會議通過 105.09.21 105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2 次行政會議通過 105.10.24 府勞動字第 1050358801 號函核備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訂立目的中州科技大學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簡報

PowerPoint 簡報 計畫人員休假及加班 相關議題 衝擊與影響 1. 計畫支出項目增加, 降低彈性支用的額度因年度終結或契約終止而未休之特休假日數, 及加班費補休, 雇主應發給工資, 故請主持人預排計畫助理特休假及補休, 以免產生未休代金 2. 每 7 天休息 1 天 例假日 1 天 ( 學校現行工作日以週一至週五日為主 ): 除非天災事變, 例假日不得強制工作, 且須通報 3. 務必落實上下班打卡機制 : 研究助理線上打卡本校未鎖

More information

如何簽訂優質勞動契約

如何簽訂優質勞動契約 國立陽明大學遴聘業界專業教師契約書 國立陽明大學 ( 以下簡稱甲方 ) 為執行 大專校院遴聘業界專業教師方案 進用 ( 以下簡稱乙方 ), 經雙方同意訂立契約, 共同遵守約定條款如下 : 一 契約期間 :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因應業務所需, 得先予試用三個月, 試用期滿合格者同意繼續續約, 如須終止契約悉依勞動基準法及有關規定辦理 二 工作項目 : 乙方接受甲方之指導監督, 從事下列工作 : 三

More information

1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第二條 玄奘大學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 (W00R1068-150916E2) 中華民國 104 年 8 月 19 日第 226 次行政會議通過中華民國 104 年 9 月 16 日第 227 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 玄奘大學 ( 以下簡稱本校 ) 為管理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 提升其工作效率及服務品 質, 明確規定聘僱雙方之權利義務,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並謀校務發展, 特依勞動基

More information

大千綜合醫院

大千綜合醫院 適用勞動基準法人員工作規則公佈日期 :104 年 9 月 8 日頁次 :1 壹 目的 104 年 8 月 5 日 104 學年度第 1 次行政會議通過新竹市政府 104 年 9 月 8 日府勞動字第 1040137170 號函核備 為明確規範勞雇雙方之權利與義務, 健全組織管理制度, 促使勞雇雙方同心協力並謀校務發展, 特依勞動基準法及相關法令, 訂定本規則 貳 範圍 一 自八十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適用勞基法之技工及工友

More information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企業工會第 屆第 次理事會議議程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企業工會第   屆第   次理事會議議程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企業工會第 6 屆第 20 次臨時理事會議紀錄時間 : 中華民國 104 年 4 月 14 日 ( 星期二 ) 上午 10 時地點 : 台北市南京西路 103-2 號出席人員 : 鄭木欽 林興隆 陳國揚 黃大建 陳金渠 李秉修 林大成 傅正華 陳盈良 黃金註 許宣儀 鄭俊士 林坤得 陳寶玉 王秋榮 黃智揚 劉昇達 黃富照 蔡禮臣 楊金川 列席人員 : 黃仁成 連志清 請假人員 : 盧復國

More information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員工請假管理實務 講師 : 鄭茂洲高雄市工業會副總幹事勞委會職訓局 TTQS 評核委員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高雄市政府勞資爭議調解委員高雄市政府就業歧視評議委員 信箱 :[email protected] 2012/11/7 1 課程大綱 2012/11/7 1. 雇主工資續付義務 2. 工時安排 3. 婚假 喪假管理程 4. 事假與病假處理模式與案例研究 5. 性別工作平等法給假條件

More information

,9,35 6, , ,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9,35 6, , ,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Social 39 5 3.9,9,35 6,668.77 5,67.66 3.74.45 6.43 86.49 6,668.77 5 3 5 3.65 5 49 5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4 9 4 eatm 5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Report 4 53 6 3 5 4 5 8,865 57%43%

More information

3. 輪班工作起訖時間經排定後, 未經單位主管同意, 不得私自調動, 若乙方私自調班未經申請, 而超過法令工時者, 屬個人失職之務 ( 二 ) 延長工作時間 : 1. 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 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 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 按平日每小時工

3. 輪班工作起訖時間經排定後, 未經單位主管同意, 不得私自調動, 若乙方私自調班未經申請, 而超過法令工時者, 屬個人失職之務 ( 二 ) 延長工作時間 : 1. 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 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 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 按平日每小時工 勞動契約範本 診所 ( 以下簡稱甲方 ) 立契約人 ( 以下簡稱乙方 ) 雙方同意訂立契約條款如下, 以資共同遵守履行 : 一 契約期間 類型 : 不定期契約 : 甲方自年月日起, 僱用乙方為 ( 請填職稱 ; 例如 : 藥師 會計 ) 定期契約 : 甲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僱用乙方為 ( 超過一年者, 應報請主管機關核備 ) 臨時性工作 短期性工作 季節性工作 特定性工作 二 工作項目 : 乙方接受甲方指導監督,

More information

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之ㄧ修正草案對照表

經濟部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第五十八條之ㄧ修正草案對照表 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 經濟部所屬產業園區管理機構人事管理辦法 ( 以下簡稱本辦法 ) 於九 十九年九月二日訂定發布, 迭經三次修正, 於一百零四年一月十五日最後 一次修正 現隨著社會發展, 我國人口結構改變, 高齡化及少子化問題日 益嚴重, 為營造友善職場環境 考量聘僱用人員於停聘僱期間相關薪給權 益, 爰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等法令之修正, 另為使管

More information

差假Q&A專區[1]

差假Q&A專區[1] 1 Q1. 公務人員服務年資其休假天數為何? A: 假別年資公務人員備註 休假連續服務滿 1 年自第 2 年起 7 1. 每次休假, 應至少半日 法規 : 連續服務滿 3 年自第 4 年起 14 連續服務滿 6 年自第 7 年起 21 連續服務滿 9 年自第 10 年起 28 連續服務滿 14 年自第 15 年起 30 連續服務 15 年以上 30 2. 每年至少應休假 14 日, 未達休假 14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