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壹 會 議 議 程 1 貳 專 題 演 講 4 專 題 演 講 ( 一 ): 校 園 民 主 與 學 術 自 由 4 專 題 演 講 ( 二 ): 高 等 教 育 新 視 界 - 彈 性 化 優 質 化 國 際 化 6 專 題 演 講 ( 三 ): 從 學 校 到 工 作 - 談 尊 嚴 勞 動 14 專 題 演 講 ( 四 ): 如 何 重 建 道 德 推 廣 大 學 有 品 運 動 24 專 題 演 講 ( 五 ): 從 兩 岸 經 濟 合 作 看 未 來 產 業 人 才 培 育...25 參 業 務 報 告 37 高 等 教 育 評 鑑 中 心 業 務 報 告 37 國 科 會 業 務 報 告 56 肆 分 組 議 題 研 討 與 經 驗 交 流 86 第 一 組 議 題 : 提 昇 校 園 學 習 風 氣 與 改 善 學 生 學 習 態 度 之 策 略 86 第 二 組 議 題 : 面 對 少 子 化 之 辦 學 機 制 與 經 營 理 念 107 第 三 組 議 題 : 高 等 教 育 輸 出 之 推 動 策 略 137 伍 提 案 討 論 151 陸 名 冊 與 會 場 座 次 圖 164 一 與 會 人 員 名 冊 164 ( 一 ) 主 講 人 及 主 持 人 名 單 164 ( 二 ) 行 政 院 各 部 會 名 單 165 ( 三 ) 與 會 人 員 名 單 167 二 分 組 議 題 名 冊 175 ( 一 ) 第 一 組 175 ( 二 ) 第 二 組 178 ( 三 ) 第 三 組 182 I
三 全 國 傑 出 通 識 教 育 教 師 受 獎 名 冊 184 四 會 場 座 次 圖 185 義 守 大 學 校 本 部 會 議 平 面 圖 185 附 錄 186 一 籌 辦 99 年 全 國 大 專 校 院 運 動 會 報 告 簡 報 186 二 98 學 年 度 全 國 大 學 校 院 宣 導 報 告 資 料 200 三 97 學 年 度 全 國 大 學 校 長 會 議 結 論 辦 理 情 形 一 覽 表 228 II
壹 會 議 議 程 第 一 天 :99 年 2 月 2 日 ( 星 期 二 ) 第 一 天 :99 年 2 月 2 日 ( 星 期 二 ) 時 間 議 程 地 點 主 持 人 8:00~10:20 1. 報 到 - 配 發 飯 店 房 間 及 行 李 處 理 2. 領 取 資 料 義 守 大 學 校 本 部 體 育 館 安 排 茶 點 開 幕 典 禮 國 立 大 學 校 院 協 會 李 嗣 涔 理 事 長 10:20~11:00 教 育 部 吳 清 基 部 長 致 詞 義 守 大 學 校 本 部 私 立 大 學 校 院 協 進 會 程 海 東 理 事 長 國 科 會 張 文 昌 副 主 任 委 員 致 詞 體 育 館 私 立 技 專 校 院 協 進 會 陳 振 貴 理 事 長 馬 英 九 總 統 致 詞 義 守 大 學 傅 勝 利 校 長 11:00-11:20 頒 發 - 義 守 大 學 校 本 部 教 育 部 98 年 度 全 國 傑 出 通 識 教 育 教 師 獎 體 育 館 教 育 部 吳 清 基 部 長 專 題 演 講 : 11:20~12:20 國 立 大 學 校 院 協 會 李 嗣 涔 理 事 長 前 台 大 校 長 陳 維 昭 教 授 義 守 大 學 校 本 部 私 立 大 學 校 院 協 進 會 程 海 東 理 事 長 演 講 題 目 : 體 育 館 私 立 技 專 校 院 協 進 會 陳 振 貴 理 事 長 校 園 民 主 與 學 術 自 由 12:20~12:30 大 合 照 義 守 大 學 傅 勝 利 校 長 國 立 大 學 校 院 協 會 李 嗣 涔 理 事 長 12:30~13:40 午 餐 義 守 大 學 私 立 大 學 校 院 協 進 會 程 海 東 理 事 長 雅 苑 食 集 餐 廳 私 立 技 專 校 院 協 進 會 陳 振 貴 理 事 長 義 守 大 學 傅 勝 利 校 長 13:40-14:10 民 國 100 年 大 學 校 務 評 鑑 簡 介 行 政 大 樓 10 樓 教 育 部 林 聰 明 次 長 報 告 人 : 國 際 演 講 廳 高 等 教 育 評 鑑 中 心 劉 維 琪 董 事 長 高 等 教 育 評 鑑 中 心 陳 振 遠 執 行 長 14:10-15:40 15:40-16:00 茶 敘 16:00-17:30 提 案 討 論 第 一 組 : 提 昇 校 園 學 習 風 氣 與 改 善 學 生 學 習 態 度 之 策 略 引 言 人 : 成 功 大 學 賴 明 詔 校 長 南 台 科 技 大 學 戴 謙 校 長 第 二 組 : 面 對 少 子 化 之 辦 學 機 制 與 經 營 理 念 引 言 人 : 元 智 大 學 彭 宗 平 校 長 高 雄 應 用 科 技 大 學 方 俊 雄 校 長 分 組 討 論 第 三 組 : 高 等 教 育 輸 出 之 推 動 策 略 引 言 人 : 政 治 大 學 吳 思 華 校 長 銘 傳 大 學 李 銓 校 長 行 政 大 樓 10 樓 國 際 演 講 廳 行 政 大 樓 10 樓 國 際 會 議 廳 行 政 大 樓 10 樓 第 七 研 討 室 行 政 大 樓 10 樓 茶 敘 廳 行 政 大 樓 10 樓 國 際 演 講 廳 國 立 大 學 校 院 協 會 李 嗣 涔 理 事 長 私 立 大 學 校 院 協 進 會 程 海 東 理 事 長 私 立 技 專 校 院 協 進 會 陳 振 貴 理 事 長 行 政 院 曾 志 朗 政 務 委 員 義 守 大 學 傅 勝 利 校 長 教 育 部 國 際 文 教 處 劉 慶 仁 處 長 中 山 大 學 楊 弘 敦 校 長 義 守 大 學 秘 書 室 教 育 部 長 官 國 科 會 陳 正 宏 副 主 任 委 員 國 立 大 學 校 院 協 會 李 嗣 涔 理 事 長 私 立 大 學 校 院 協 進 會 程 海 東 理 事 長 私 立 技 專 校 院 協 進 會 陳 振 貴 理 事 長 第 1 頁
教 育 部 長 官 17:30-18:00 1. 記 者 會 國 立 大 學 校 院 協 會 李 嗣 涔 理 事 長 行 政 大 樓 10 樓 私 立 大 學 校 院 協 進 會 程 海 東 理 事 長 演 講 廳 私 立 技 專 校 院 協 進 會 陳 振 貴 理 事 長 義 守 大 學 傅 勝 利 校 長 2. 參 觀 國 際 學 院 及 宿 舍 ( 自 由 參 觀 ) 國 際 學 院 / 宿 舍 義 守 大 學 秘 書 室 18:00-18:30 入 住 飯 店 義 大 天 悅 飯 店 義 守 大 學 秘 書 室 18:30-20:30 晚 宴 義 大 天 悅 飯 店 20:30~ 自 由 活 動 義 守 大 學 秘 書 室 私 立 大 學 校 院 協 進 會 程 海 東 理 事 長 義 守 大 學 傅 勝 利 校 長 第 2 頁
第 二 天 :99 年 2 月 3 日 ( 星 期 三 ) 第 二 天 :99 年 2 月 3 日 ( 星 期 三 ) 時 間 議 程 地 點 主 持 人 07:00-08:20 活 力 有 氧 早 餐 天 悅 國 際 飯 店 自 由 饗 用 08:20-08:50 啟 程 至 會 場 天 悅 國 際 飯 店 飯 店 退 房 專 車 接 送 08:50-09:00 報 到 領 取 資 料 09:00-09:20 09:20-09:40 09:40-09:50 09:50-10:10 茶 敘 教 育 部 專 題 演 講 題 目 : 高 等 教 育 的 新 視 界 - 彈 性 化 優 質 化 國 際 化 主 講 人 : 吳 清 基 部 長 國 科 會 專 題 報 告 題 目 : 追 求 學 術 卓 越 與 人 才 培 育 主 講 人 : 李 羅 權 主 任 委 員 行 政 院 勞 委 會 專 題 演 講 題 目 : 從 學 校 到 工 作 - 談 尊 嚴 勞 動 主 講 人 : 郭 芳 煜 副 主 任 委 員 燕 巢 分 部 國 際 會 議 廳 燕 巢 分 部 國 際 會 議 廳 燕 巢 分 部 國 際 會 議 廳 義 守 大 學 秘 書 室 義 守 大 學 傅 勝 利 校 長 義 守 大 學 傅 勝 利 校 長 義 守 大 學 傅 勝 利 校 長 義 守 大 學 秘 書 室 10:10-11:00 11:00-11:20 11:20-12:20 12:20-13:50 午 宴 專 題 演 講 : 如 何 重 建 道 德 推 廣 大 學 有 品 運 動 主 講 人 :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洪 蘭 教 授 行 政 院 專 題 演 講 題 目 : 從 兩 岸 經 濟 合 作 看 未 來 產 業 人 才 培 育 主 講 人 : 尹 啟 銘 政 務 委 員 一 綜 合 座 談 二 閉 幕 13:50~ 賦 歸 (1)- 部 分 貴 賓 先 行 離 開 燕 巢 分 部 國 際 會 議 廳 燕 巢 分 部 國 際 會 議 廳 燕 巢 分 部 國 際 會 議 廳 燕 巢 分 部 教 學 大 樓 B1 燕 巢 分 部 育 成 大 樓 義 守 大 學 傅 勝 利 校 長 13:50-16:20 參 觀 佛 光 山 佛 光 山 義 守 大 學 秘 書 室 16:20~ 滿 載 而 歸 明 年 再 見 國 立 大 學 校 院 協 會 李 嗣 涔 理 事 長 私 立 大 學 校 院 協 進 會 程 海 東 理 事 長 私 立 技 專 校 院 協 進 會 陳 振 貴 理 事 長 行 政 院 曾 志 朗 政 務 委 員 教 育 部 吳 清 基 部 長 國 科 會 李 羅 權 主 任 委 員 國 立 大 學 校 院 協 會 李 嗣 涔 理 事 長 私 立 大 學 校 院 協 進 會 程 海 東 理 事 長 私 立 技 專 校 院 協 進 會 陳 振 貴 理 事 長 義 守 大 學 傅 勝 利 校 長 義 守 大 學 秘 書 室 部 份 貴 賓 在 育 成 實 驗 大 樓 前 上 車, 前 往 機 場 火 車 站 及 高 鐵 站 貴 賓 在 佛 光 山 前 上 車, 前 往 機 場 火 車 站 及 高 鐵 站 第 3 頁
貳 專 題 演 講 一 校 園 民 主 與 學 術 自 由 主 講 人 : 前 台 大 校 長 陳 維 昭 教 授 學 歷 美 國 約 翰 霍 普 金 斯 大 學 公 衛 碩 士 (1988-1989) 日 本 國 立 東 北 大 學 醫 學 博 士 (1972-1975)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醫 學 院 醫 科 畢 業 (1958-1965) 現 職 / 經 歷 臺 大 醫 學 院 名 譽 教 授 義 守 大 學 講 座 教 授 中 國 醫 藥 大 學 榮 譽 講 座 教 授 秀 傳 醫 療 體 系 名 譽 總 裁 財 團 法 人 臺 大 景 福 基 金 會 董 事 長 台 北 市 臺 大 校 友 會 理 事 長 社 團 法 人 國 家 生 技 醫 療 產 業 策 進 會 會 長 臺 灣 大 學 校 長 (1993-2005) 臺 大 醫 學 院 院 長 (1991-1993) 臺 大 醫 學 院 附 設 醫 院 副 院 長 (1987-1991) 臺 灣 大 學 醫 學 院 外 科 及 公 共 衛 生 學 院 教 授 (1983-2007) 臺 大 醫 學 院 外 科 副 教 授 (1979-1983) 臺 大 醫 學 院 外 科 講 師 (1975-1979) 美 國 辛 辛 那 提 大 學 外 科 研 究 副 教 授 (1981-1982) 中 華 民 國 小 兒 外 科 醫 學 會 理 事 長 (1991-1993) 中 華 民 國 靜 脈 暨 腸 道 營 養 醫 學 會 理 事 長 (1992-1996) 中 華 民 國 台 灣 醫 學 會 理 事 長 (1995-1998) 財 團 法 人 大 學 入 學 考 試 中 心 基 金 會 董 事 長 (1993-2005) 財 團 法 人 語 言 測 驗 及 訓 練 中 心 董 事 長 (1993-2005) 行 政 院 研 考 會 委 員 (1993-1996) 第 4 頁
中 華 民 國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監 理 委 員 會 委 員 (1995-2001) 中 華 民 國 國 立 大 學 校 院 協 會 理 事 長 (1997-2001) 總 統 科 技 諮 詢 委 員 會 副 主 任 委 員 (2000-2006) 東 亞 研 究 型 大 學 協 會 主 席 (2002-2003) 新 竹 生 物 醫 學 園 區 籌 備 處 主 任 (2003-2006) 中 華 民 國 營 養 學 會 理 事 長 (2001-2006) 亞 太 大 學 交 流 協 會 理 事 長 (2005) 民 主 太 平 洋 聯 盟 國 際 秘 書 處 秘 書 長 (2005-2007) 中 華 民 國 新 聞 評 議 會 主 任 委 員 (2001-2008) 學 位 獎 狀 榮 譽 日 本 東 北 大 學 " 桂 賞 "(1976) 傑 出 校 友 獎 (2000) 中 華 民 國 十 大 傑 出 青 年 (1979) 行 政 院 傑 出 科 技 榮 譽 獎 (1980) 行 政 院 三 等 功 績 獎 章 (1986) 美 國 約 翰 霍 普 金 斯 大 學 傑 出 校 友 (1993) 2001 年 亞 太 臨 床 營 養 貢 獻 獎 Asia-Pacufic Journal of Clinical Nutrition" 編 輯 委 員 Nutrition" 編 輯 委 員 第 5 頁
二 高 等 教 育 新 視 界 - 彈 性 化 優 質 化 國 際 化 主 講 人 : 教 育 部 吳 清 基 部 長 學 歷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學 士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碩 士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學 系 博 士 美 國 密 蘇 里 大 學 博 士 課 程 進 修 英 國 倫 敦 大 學 博 士 後 研 究 美 國 哈 佛 大 學 訪 問 學 者 經 歷 國 立 臺 灣 師 大 附 中 教 師 組 長 秘 書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教 育 系 所 助 理 研 究 員 助 教 講 師 副 教 授 教 授 行 政 院 政 務 委 員 辦 公 室 秘 書 臺 灣 省 國 民 學 校 教 師 研 習 會 主 任 教 育 部 中 等 教 育 司 司 長 兼 教 育 研 究 委 員 會 執 行 秘 書 技 職 司 長 行 政 院 參 事 兼 第 六 組 組 長 教 育 部 常 務 次 長 政 務 次 長 國 立 教 育 研 究 院 籌 備 處 主 任 兼 教 育 部 臺 灣 省 國 民 學 校 教 師 研 習 會 主 任 中 國 國 民 黨 文 化 傳 播 委 員 會 主 任 委 員 中 央 委 員 會 副 秘 書 長 臺 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局 長 中 國 教 育 學 會 中 國 師 範 教 育 學 會 中 國 比 較 教 育 學 會 中 國 視 聽 教 育 學 會 中 國 空 中 教 育 學 會 中 國 工 藝 教 育 學 會 中 國 課 程 教 育 學 會 中 華 創 意 發 展 協 會 理 事 / 理 事 長 臺 北 市 政 府 副 市 長 榮 譽 行 政 院 國 科 會 學 術 研 究 甲 種 獎 助 林 熊 徵 學 田 基 金 會 學 術 著 作 獎 嘉 新 學 術 基 金 會 著 作 獎 孫 運 璿 學 術 基 金 會 第 一 屆 傑 出 公 務 人 員 獎 民 國 73 78 83 89 96 年 中 國 教 育 學 術 團 體 聯 合 會 木 鐸 獎 美 國 ABI 1998 年 度 風 雲 人 物 國 立 臺 灣 師 大 第 二 屆 傑 出 校 友 獎 (2002) 第 6 頁
98 學 年 度 全 國 大 學 校 長 會 議 專 題 演 講 高 等 教 育 的 新 視 界 彈 性 化 優 質 化 國 際 化 教 育 部 部 長 吳 清 基 99 年 2 月 3 日 1 演 講 大 綱 壹 前 言 貳 教 育 施 政 五 大 主 軸 參 高 等 教 育 SWOT 分 析 肆 高 教 優 先 施 政 重 點 ( 一 ) 彈 性 化 ( 二 ) 優 質 化 ( 三 ) 國 際 化 伍 展 望 ( 代 結 語 ) 2 第 7 頁
壹 前 言 面 對 社 會 的 急 遽 變 遷, 政 治 的 開 放 民 主 產 業 結 構 的 改 變 以 及 價 值 觀 念 多 元 化 的 衝 擊, 大 學 教 育 的 傳 承 功 能 與 主 導 地 位 已 面 臨 新 的 挑 戰 為 使 今 後 高 等 教 育 的 規 劃, 能 適 應 多 元 社 會 發 展 的 需 求, 大 學 教 育 應 有 新 的 突 破, 並 積 極 作 適 切 調 整 與 前 瞻 規 劃, 力 求 大 學 教 育 精 進 與 發 展, 開 拓 大 學 教 育 的 新 境 界, 發 揮 高 等 教 育 的 時 代 功 能, 裨 益 我 國 整 體 社 會 的 進 步 與 國 家 競 爭 力 的 提 升 3 貳 教 育 施 政 主 軸 (1/2) 以 全 人 教 育 為 目 標 教 育 施 政 五 大 主 軸 以 以 生 終 命 身 教 教 育 為 基 礎 育 為 精 神 以 完 全 學 習 為 歷 程 以 健 康 校 園 為 園 地 4 第 8 頁
貳 教 育 施 政 主 軸 (2/2) 1. 多 元 智 能 適 性 發 展 6. 珍 視 生 命 教 育 學 會 感 恩 回 饋 2. 全 人 格 教 育 全 方 位 學 習 5. 強 調 完 全 學 習 重 視 終 身 教 育 3. 強 調 本 土 化 重 視 國 際 化 4. 重 視 基 本 能 力 學 習 兼 顧 通 識 教 育 陶 冶 5 參 高 等 教 育 SWOT 分 析 trength 優 勢 充 足 的 就 學 機 會 大 學 師 資 素 質 日 益 提 高 高 等 教 育 評 鑑 走 向 法 制 化 學 校 重 視 提 昇 教 育 品 質 政 府 專 款 補 助 發 展 國 際 一 流 大 學 政 府 專 款 補 助 教 學 卓 越 大 學 政 府 及 學 校 重 視 產 學 合 作 劣 勢 eakness 校 數 過 量 化 資 源 稀 釋 化 素 質 差 異 化 退 學 率 偏 低 每 生 使 用 教 育 經 費 偏 低 國 際 化 程 度 仍 然 不 足 pportunity 外 籍 學 生 來 台 人 數 增 加 華 語 文 市 場 需 求 日 增 兩 岸 三 地 競 爭 激 烈 國 際 學 術 交 流 熱 絡 機 會 威 脅 人 口 少 子 化 hreat 大 陸 學 校 吸 引 台 籍 學 生 新 加 坡 香 港 大 陸 挖 走 台 灣 名 師 國 際 學 術 論 文 排 名 仍 待 提 升 6 第 9 頁
肆 高 教 優 先 施 政 重 點 ( 一 ) 彈 性 化 入 學 資 格 彈 性 化 修 正 法 令 建 立 制 度 產 學 交 流 人 事 流 通 財 務 自 主 健 全 治 理 合 理 監 督 大 學 教 師 彈 性 薪 資 漸 進 鬆 綁 增 加 資 源 大 學 運 作 自 主 彈 性 自 主 原 則 管 理 監 督 now COORDINATION SUPERVISION 法 人 化 企 業 化 轉 型 退 場 future PARTNERSHIP COOPERATION MOE VS. UNIVERSITY 7 肆 高 教 優 先 施 政 重 點 ( 二 ) 優 質 化 (1/2) Himart 大 學 追 求 卓 越 提 升 教 學 研 究 能 量 培 育 跨 領 域 優 質 人 才 成 為 學 術 與 應 用 併 重 之 研 發 基 地 增 強 國 際 競 爭 力 協 助 國 家 發 展 8 第 10 頁
肆 高 教 優 先 施 政 重 點 ( 二 ) 優 質 化 (2/2) 發 展 國 際 一 流 大 學 及 頂 尖 研 究 中 心 計 畫 輔 導 大 學 分 類 發 展, 充 分 發 揮 各 校 特 色 協 助 大 學 追 求 卓 越 鼓 勵 大 學 合 作, 共 同 分 享 資 源 獎 勵 大 學 教 學 卓 越 計 畫 9 肆 高 教 優 先 施 政 重 點 ( 三 ) 國 際 化 (1/2) 國 際 學 術 交 流 多 元 發 展 培 育 全 球 進 軍 教 育 推 動 兩 岸 提 升 臺 灣 移 動 能 力 服 務 國 際 大 學 文 教 能 見 度 與 人 才 市 場 交 流 競 爭 力 發 展 國 際 化 目 標 10 第 11 頁
肆 高 教 優 先 施 政 重 點 ( 三 ) 國 際 化 (2/2) 推 動 跨 國 雙 聯 學 制 深 化 國 際 學 術 合 作 模 式 以 利 高 教 輸 出 營 造 友 善 國 際 環 境 吸 引 多 元 國 際 學 生 擴 大 招 收 國 際 學 生 Globalization 如 何 推 動 國 際 化 推 動 兩 岸 大 學 交 流 合 作 規 劃 開 放 招 收 陸 生 來 臺 就 學 與 採 認 大 陸 學 歷 開 設 英 語 授 課 學 程 提 升 教 學 國 際 化 程 度 及 學 生 競 爭 實 力 11 伍 展 望 ( 代 結 語 ) ---- 實 現 卓 越 績 效 創 新 科 技 之 精 緻 教 育 一 強 化 競 爭 優 勢, 展 現 卓 越 實 力 二 提 升 全 面 品 質, 落 實 績 效 責 任 三 追 求 多 元 適 性, 實 踐 創 新 社 會 四 推 動 終 身 教 育, 促 進 科 技 進 步 五 整 合 各 界 力 量, 實 現 精 緻 教 育 12 第 12 頁
謝 謝 聆 聽 敬 請 指 正 13 第 13 頁
三 從 學 校 到 工 作 - 談 尊 嚴 勞 動 主 講 人 :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郭 芳 煜 副 主 任 委 員 學 歷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外 交 系 學 士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外 交 研 究 所 碩 士 68 年 高 考 人 事 行 政 類 科 及 格 67 年 電 信 人 員 員 級 考 試 及 格 經 歷 75 年 12 月 交 通 部 電 信 總 局 股 長 80 年 4 月 交 通 部 電 信 總 局 管 理 師 83 年 3 月 交 通 部 電 信 總 局 科 長 84 年 1 月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主 任 秘 書 86 年 4 月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參 事 87 年 2 月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主 任 秘 書 87 年 10 月 勞 工 保 險 局 總 經 理 90 年 9 月 職 業 訓 練 局 局 長 第 14 頁
尊 嚴 勞 動 理 念 從 米 勒 畫 作 拾 穗 談 起 ~ 寫 在 尊 嚴 勞 動 之 前 ~ 尊 嚴 勞 動 (Decent Work) 成 為 國 際 勞 動 組 織 極 力 推 動 的 重 要 概 念, 總 統 列 為 重 要 政 見,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也 積 極 擔 負 推 動 的 角 色, 在 談 論 尊 嚴 勞 動 之 前, 先 來 看 看 以 下 幾 則 故 事 : 米 勒 的 拾 穗 當 全 球 化 來 臨 前 陣 子 在 台 引 起 轟 動 的 米 勒 畫 作 拾 穗, 是 源 自 舊 約 裡 的 故 事 - 一 名 叫 波 阿 斯 的 地 主, 對 異 邦 來 的 女 人 路 得 說 : 你 可 以 在 我 田 裡 跟 著 收 割 者 拾 穗, 我 已 吩 咐 僕 人 不 可 欺 負 你, 並 給 你 水 喝 畫 裡 前 景 是 三 名 彎 腰 拾 穗 的 婦 女, 他 在 1857 年 米 勒 所 處 的 年 代 中, 因 為 工 業 革 命 改 善 了 收 割 的 農 具, 麥 子 收 獲 的 速 度 提 高, 但 是 遺 落 在 地 上 稻 穗 變 少 了, 婦 女 拾 穗 餵 飽 自 己 的 機 會 也 減 少 在 那 個 工 業 革 命 的 年 代, 農 民 成 為 窮 苦 的 一 群, 四 處 尋 找 短 期 打 工 的 機 會, 求 取 溫 飽, 男 性 做 粗 活, 而 女 性 在 收 割 後, 彎 腰 拾 取 麥 穗 工 業 革 命 中 產 生 了 富 可 敵 國 的 商 人, 也 有 農 民 的 經 濟 生 活 陷 入 困 苦, 沒 有 足 夠 收 入 維 持 尊 嚴 生 活, 拾 穗 變 成 另 類 的 社 會 保 障 制 度, 補 充 他 們 的 生 活 不 足 拾 穗 的 故 事 也 像 是 全 球 化 世 界 中 部 分 勞 工 的 處 境, 要 改 善 則 需 要 一 份 具 生 產 效 益 的 工 作, 及 工 作 條 件 社 會 保 障, 才 能 維 持 尊 嚴 生 活 畢 卡 索 盲 人 的 一 餐 當 貧 窮 襲 擊 應 有 的 尊 嚴 生 活 近 代 偉 大 畫 家 畢 卡 索, 在 藍 色 時 期 為 了 哀 悼 好 友 卡 薩 吉 瑪 斯 之 死 大 量 使 用 藍 色, 留 下 盲 人 的 一 餐 這 幅 畫 作, 這 張 藍 色 調 的 畫, 盲 人 左 手 握 著 小 小 的 圓 麵 包, 吃 了 兩 口, 捨 不 得 再 吃, 右 手 觸 摸 著 水 瓶 ; 手 中 握 著 僅 有 小 小 乾 硬 的 圓 麵 包 畫 裡 充 滿 憂 鬱 無 助, 一 名 貧 苦 孤 寂 的 盲 人 用 指 尖 替 代 雙 眼 觸 摸 外 界 世 物, 表 情 茫 然 冷 漠 這 幅 畫 有 幾 個 點 : 盲 人 貧 窮 生 活 不 足, 套 在 勞 動 脈 絡 裡, 使 人 聯 想 到 心 身 障 礙 者 的 就 業 問 題 所 得 問 題 扶 助 問 題, 我 們 不 知 道 造 成 畫 裡 主 角 眼 盲 的 原 因 是 什 麼, 是 否 有 職 業 災 害 或 是 其 他 原 因? 他 能 否 獲 得 援 助, 但 是 欠 缺 適 當 收 入 的 年 代, 它 呈 現 出 嚴 重 的 尊 嚴 勞 動 赤 字, 對 於 生 活 僅 壓 縮 到 求 得 食 物 溫 飽, 如 果 用 尊 嚴 勞 動 的 角 度 我 們 能 為 它 做 點 什 麼 呢?? 第 15 頁
送 行 者 ~ 禮 儀 師 的 樂 章 職 業 平 等 的 意 義 在 東 京 交 響 樂 團 的 大 悟, 樂 團 解 散 後 和 妻 子 一 起 搬 回 鄉 下 老 家, 找 了 一 份 協 助 旅 途 的 工 作, 他 以 為 這 是 旅 行 社 職 員 的 工 作, 其 實 是 處 理 大 體 的 禮 儀 師 工 作 由 交 響 樂 團 的 大 提 琴 手 到 處 理 大 體 的 禮 儀 師 男 主 角 及 周 邊 的 家 人 朋 友, 一 開 始 都 不 能 接 受, 自 己 甚 至 隱 瞞 工 作, 被 朋 友 當 街 斥 責 他 的 職 業 妻 子 覺 顏 面 無 光 離 家 出 走 但 是 慢 慢 深 入 這 份 工 作, 大 悟 體 認 禮 儀 師 協 助 往 生 者 走 上 來 生 旅 途 的 意 義, 大 家 也 開 始 對 他 的 工 作 到 敬 意 電 影 最 後, 男 主 角 大 悟 以 禮 儀 師 的 專 業, 為 幼 年 時 離 棄 他 的 父 親 進 行 生 命 中 最 後 的 納 棺 儀 式, 重 新 連 結 他 與 父 親 之 間 情 感, 這 其 中 關 鍵 正 是 他 的 工 作 禮 儀 師 這 是 一 部 非 常 感 人 的 電 影, 也 可 以 說 是 一 部 闡 述 職 業 平 等 的 電 影, 他 用 大 提 琴 師 vs. 禮 儀 師 的 反 差, 突 顯 世 人 對 某 些 職 業 的 差 別 眼 光, 但 是 在 付 出 勞 動 的 過 程 中, 真 有 什 麼 職 業 不 如 人 嗎? 若 真 要 分 析, 禮 儀 師 是 一 份 有 相 當 收 入 的 工 作, 為 他 及 家 人 帶 來 良 好 的 生 活, 這 份 工 作 當 中 的 專 業 及 勞 力 付 出, 也 與 其 他 職 業 相 當, 套 在 我 們 今 天 的 主 題 可 說 是 : 他 以 尊 嚴 勞 動 換 取 了 尊 嚴 生 活 事 實 上, 在 談 論 尊 嚴 勞 動 之 前, 心 中 存 有 職 業 平 等 及 勞 動 神 聖 概 念, 是 推 動 尊 嚴 勞 動 的 基 礎, 若 存 有 職 業 階 級 差 異, 一 切 勞 動 條 件 保 障 甚 至 社 會 對 話 的 空 間 均 難 以 存 在 外 藉 勞 工 給 我 們 的 思 考 不 分 對 象 的 尊 嚴 勞 動 去 年 苗 栗 發 生 一 件 深 夜 電 暖 爐 操 作 不 當, 導 致 用 電 過 量 失 火, 屋 主 母 親 及 幼 子 葬 身 火 窟 的 案 例, 屋 主 認 為 其 所 僱 用 的 外 籍 看 護 工 蹺 班, 未 善 盡 照 護 與 監 控 電 暖 爐 之 責, 造 成 母 親 及 幼 子 無 人 救 助, 才 會 逃 生 不 及 但 檢 方 認 為 屋 主 身 為 雇 主, 又 具 有 電 路 相 關 知 識, 卻 未 盡 監 督 教 導 之 責, 讓 不 識 中 文 的 越 南 看 護 工 將 電 暖 爐 開 得 太 強, 且 該 名 看 護 工 只 是 受 雇 主 指 示 使 用 電 暖 爐, 當 時 祖 孫 都 已 入 睡, 屬 於 看 護 工 休 息 時 間, 看 護 工 因 身 體 不 適 外 出 拿 藥 也 有 正 當 理 由, 縱 使 看 護 工 當 時 並 未 外 出, 睡 夢 中 倉 皇 逃 生, 怎 能 苛 求 她 冒 著 生 命 危 險 助 祖 孫 2 人, 故 依 過 失 致 死 罪 嫌 起 訴 雇 主, 並 未 起 訴 外 籍 看 護 工 我 們 可 以 從 本 案 雇 主 的 說 詞 看 出, 即 便 是 深 夜 受 看 護 者 已 入 睡, 雇 主 仍 認 為 外 籍 看 護 工 有 提 供 照 護 及 監 控 電 暖 爐 之 責, 實 務 上 許 多 雇 主 也 有 相 同 的 心 態, 認 為 外 籍 看 護 工 與 受 看 護 者 同 住, 一 天 24 小 時 有 需 要 皆 得 持 續 工 作, 未 考 量 外 籍 看 護 工 也 是 人, 並 非 機 器, 也 應 受 有 勞 動 人 權 的 保 障, 這 也 是 外 籍 勞 工 在 台 灣 工 作 的 困 境 之 一 勞 動 人 權 為 勞 工 提 供 勞 務 的 過 程 當 中, 雇 主 對 勞 工 基 本 尊 嚴 權 利 與 健 康 安 全 的 維 護 與 重 視, 是 提 倡 人 權 不 可 忽 視 的 一 部 分, 我 們 知 道 工 作 無 分 貴 賤, 雇 主 皆 應 善 待 勞 工, 給 勞 工 一 個 有 尊 嚴 的 勞 動 環 境 第 16 頁
新 聞 簡 報 補 充 資 料 越 傭 蹺 班 嬤 孫 燒 死 雇 主 被 起 訴 2010-01-14 06:00:58 自 由 時 報 記 者 傅 潮 標 / 苗 栗 報 導 外 傭 溜 班 外 出, 雇 主 的 家 失 火, 他 的 老 母 和 幼 兒 雙 雙 燒 死 在 家 中, 雇 主 喪 母 失 子, 卻 遭 檢 察 官 起 訴, 而 溜 班 的 外 傭 卻 獲 不 起 訴! 這 是 什 麼 道 理? 檢 方 : 雇 主 疏 於 監 督 苗 栗 縣 造 橋 鄉 1 棟 磚 造 平 房, 因 外 傭 操 作 電 暖 爐 不 當, 導 致 用 電 過 量 而 失 火, 屋 主 吳 勝 傳 的 78 歲 老 母 吳 林 玉 枝, 和 他 的 8 歲 兒 子 吳 嘉 王 民 葬 身 火 窟 ; 苗 栗 檢 方 認 為, 吳 勝 傳 疏 於 監 督 教 導, 以 致 越 南 籍 看 護 工 使 用 電 暖 爐 不 慎, 引 發 火 災, 依 過 失 致 死 罪 嫌 將 他 起 訴 外 傭 反 沒 事 雇 主 不 服 痛 失 2 名 至 親 又 被 起 訴, 吳 勝 傳 感 慨 情 何 以 堪? 他 表 示, 火 警 發 生 時, 越 南 籍 看 護 工 武 氏 華 溜 班, 以 致 母 親 與 愛 子 無 人 救 助, 逃 生 不 及 才 慘 死, 沒 想 到, 武 氏 華 反 而 獲 得 檢 察 官 予 以 不 起 訴 處 分, 原 收 容 在 新 竹 收 容 所, 現 已 返 回 越 南, 讓 他 深 感 不 服, 將 向 台 中 高 分 檢 聲 請 再 議 去 年 1 月 23 日 深 夜 11 點 多, 在 台 北 擔 任 樂 團 鼓 手 的 吳 勝 傳 出 門 北 上, 半 個 多 小 時 後, 他 接 到 鄰 居 電 話, 告 知 家 中 失 火 了, 他 趕 緊 打 電 話 回 家 關 心, 但 無 人 接 聽 吳 勝 傳 改 打 武 氏 華 的 手 機, 她 答 稱 要 回 去 看 看, 他 直 覺 情 況 不 妙, 開 車 趕 回, 才 發 現 患 有 帕 金 森 氏 症 曾 2 度 中 風 的 吳 林 玉 枝 因 行 動 不 便, 燒 死 在 床 上 ;8 歲 的 吳 嘉 王 民 被 濃 煙 嗆 昏 窒 息, 消 防 隊 員 送 醫 後 不 治 在 這 要 命 的 30 分 鐘, 武 氏 華 溜 班 不 在 家, 警 方 依 業 務 過 失 致 死 罪 嫌 將 她 送 辦, 檢 察 官 諭 知 以 3 萬 元 交 保 ; 檢 方 偵 辦 時, 武 氏 華 供 稱 因 肚 子 痛, 外 出 找 住 在 附 近 的 越 南 同 鄉 拿 藥 吃, 接 到 雇 主 吳 勝 傳 的 電 話 才 知 失 火 檢 方 根 據 苗 栗 縣 消 防 局 與 警 察 大 學 的 鑑 定 報 告, 研 判 起 火 原 因 是 電 暖 爐 開 得 太 強, 延 長 線 超 載 短 路, 才 引 起 火 災 檢 方 認 為, 吳 勝 傳 曾 就 讀 高 職 電 子 科, 具 有 電 路 相 關 知 識, 卻 未 盡 監 督 教 導 之 責, 讓 不 識 中 文 的 越 南 看 護 工 將 電 暖 爐 開 得 太 強, 依 過 失 致 死 罪 嫌 起 訴 吳 吳 勝 傳 控 告 武 氏 華 身 為 看 護 工, 竟 擅 自 離 開, 未 善 盡 照 護 與 監 控 電 暖 爐 之 責, 也 涉 嫌 業 務 過 失 致 死 ; 但 檢 方 認 為, 武 氏 華 只 是 受 吳 勝 傳 指 示 使 用 電 暖 爐, 且 當 時 吳 家 老 少 都 已 入 睡, 屬 於 看 護 工 休 息 時 間, 而 她 外 出 也 有 正 當 理 由 檢 察 官 並 認 為, 縱 使 武 氏 華 當 時 沒 外 出, 睡 夢 中 驚 醒 只 能 倉 皇 逃 生, 怎 能 苛 求 她 冒 著 生 命 危 險 救 助 祖 孫 2 人? 故 難 以 歸 咎 武 氏 華 的 刑 責 第 17 頁
壹 全 球 化 衝 擊 : 是 機 會? 還 是 挑 戰? 全 球 化 是 當 前 重 要 的 課 題, 隨 著 全 球 化 現 象 全 球 貿 易 與 區 域 經 整 合 快 速 發 展, 世 界 貿 易 金 額 不 僅 急 速 增 長, 雙 邊 或 多 邊 自 由 貿 協 定 件 數 也 隨 之 增 加, 國 與 國 的 經 貿 往 來 隨 著 商 品 與 服 務 貿 易 障 礙 的 撤 除, 強 化 彼 此 的 往 來 密 度, 也 使 全 球 的 區 域 整 合 經 濟 更 加 迅 速 另 外, 全 球 化 也 帶 來 全 球 性 的 產 業 轉 移, 跨 國 企 業 尋 求 全 球 的 原 料 生 產 銷 售 基 地, 並 帶 來 規 模 龐 大 的 世 界 分 工 每 個 國 家 都 會 在 全 球 化 過 程 中 受 到 全 面 性 影 響, 生 活 中 接 觸 多 國 產 品 互 相 影 響 的 文 化 社 會 制 度, 在 經 濟 上 也 成 為 世 界 夥 伴, 擔 負 全 球 經 濟 供 需 的 角 色 全 球 化 是 一 項 機 會, 不 論 是 國 家 或 個 人 都 可 能 在 其 中 獲 得 機 會, 創 造 龐 大 的 利 益, 並 得 享 全 球 化 帶 來 的 經 濟 發 展 加 速 文 化 交 流 頻 繁 科 技 發 展 和 全 球 網 絡 化 醫 療 體 系 擴 及 全 世 界 等 優 點 但 在 勞 動 市 場 中 也 因 為 全 球 市 場 競 爭 廉 價 原 料 及 成 品 大 量 傾 銷 人 力 成 本 壓 縮, 使 部 分 身 處 勞 動 市 場 的 勞 工 面 臨 薪 資 所 得 下 降 勞 動 保 障 不 足 移 民 問 題 高 失 業 率 工 作 與 家 庭 失 衡 等 困 境 這 些 困 境 可 能 引 起 社 會 失 序 及 經 濟 負 向 循 環 等 問 題, 亟 待 解 決 貳 尊 嚴 勞 動 理 念 初 生 有 鑑 全 球 化 的 優 點 並 非 一 致 性 的 擴 散 到 所 有 人, 為 了 減 緩 其 中 的 勞 動 問 題, 國 際 勞 工 組 織 理 事 長 索 馬 維 亞 (Juan Somavia) 於 1999 年 提 出 尊 嚴 勞 動 (Decent Work) 理 念, 主 張 尊 嚴 勞 動 可 在 全 球 環 境 中 重 新 體 現 國 際 勞 工 組 織 追 求 的 社 會 正 義 精 神, 並 與 公 平 全 球 化 和 去 貧 等 全 球 共 識 相 融 合 為 達 成 此 一 目 的, 索 馬 維 亞 進 一 步 說 明 尊 嚴 勞 動 的 概 念, 係 指 權 利 受 到 保 護 的 生 產 性 工 作, 獲 取 足 夠 收 入 並 得 到 充 分 的 社 會 保 障 尊 嚴 勞 動 同 時 也 意 味 著 充 分 的 工 作, 在 此 概 念 之 下 所 有 人 均 應 獲 得 賺 取 收 入 的 充 分 機 會 參 尊 嚴 勞 動 策 略 目 標 國 際 勞 工 組 織 在 隨 後 的 國 際 勞 工 組 織 相 關 文 件 中, 把 尊 嚴 勞 動 的 原 始 概 念 與 該 組 織 2000-2001 年 度 計 劃 方 案 的 四 大 策 略 目 標 結 合, 形 成 四 大 策 略 目 標 : 工 作 權 利 (Right at Work) 就 業 (Employment) 社 會 保 障 (Social Protection) 社 會 對 話 (Social Dialogue) 第 18 頁
四 大 策 略 目 標 彼 此 影 響, 以 就 業 來 說, 此 項 目 標 提 升 可 減 少 社 會 保 障 的 需 求, 影 響 社 會 對 話 的 內 容, 並 擴 大 獲 得 更 佳 工 作 權 利 的 基 礎 ; 而 其 他 目 標 也 有 類 似 的 生 態 依 存 效 果 工 作 權 利 提 供 對 話 框 架 並 影 響 其 內 容 延 伸 權 利 範 圍 及 效 力 提 供 社 會 保 障 規 範 性 與 法 律 的 架 構 促 進 社 會 及 經 濟 權 利 的 擴 大 提 供 擴 展 工 作 權 利 的 基 礎 影 響 社 會 保 障 的 範 圍 及 內 容 社 會 對 話 社 會 保 障 影 響 就 業 程 度 型 態 和 政 策 光 譜 促 進 就 業 的 革 新 及 政 策 改 變 降 低 協 商 的 不 平 等 並 提 升 社 會 對 話 的 效 力 充 分 就 深 化 社 會 對 話 業, 減 並 影 響 其 內 容 少 社 會 保 障 需 求 就 業 影 響 勞 動 彈 性 創 新 和 生 產 力 圖 一 尊 嚴 勞 動 策 略 目 標 模 型 一 工 作 權 利 (Right at Work) 工 作 權 利 所 欲 保 障 者, 乃 是 勞 工 在 勞 動 過 程 中 的 所 有 權 利, 無 論 其 勞 動 的 型 態 時 間 地 點 方 式 等, 均 應 受 到 普 遍 性 的 權 利 保 障 在 概 念 上 甚 至 同 時 包 含 其 他 尊 嚴 勞 動 的 概 念 - 就 業 社 會 保 障 社 會 對 話 等 面 向, 其 中 包 含 如 童 工 強 迫 勞 動 就 業 歧 視 結 社 與 集 體 協 商 自 由 等 核 心 議 題 二 就 業 (Employment) 勞 動 的 目 的 不 僅 係 為 維 繫 個 人 生 活 所 需, 供 養 家 庭 並 進 而 實 現 自 己 的 理 想 不 過 就 如 同 前 面 所 述, 在 全 球 化 的 大 環 境 之 下 勞 動 市 場 正 面 臨 著 強 大 的 挑 戰, 不 僅 全 球 失 業 人 數 的 攀 升, 不 穩 定 與 低 薪 資 的 就 業 環 境 也 使 得 許 多 勞 工 雖 然 長 時 間 投 身 於 工 作, 卻 無 法 使 得 其 自 身 與 家 庭 脫 離 貧 窮 的 困 境, 呈 現 出 愈 工 作 愈 貧 窮 的 矛 盾 現 象 因 此 為 解 決 全 球 化 下 勞 工 就 業 與 工 作 貧 窮 的 問 題, 尊 嚴 勞 動 第 19 頁
在 就 業 面 向 所 欲 達 成 之 目 標, 乃 是 在 自 由 平 等 安 全 與 尊 嚴 的 條 件 下, 提 供 所 有 人 獲 得 充 分 的 具 生 產 性 且 符 合 尊 嚴 勞 動 的 就 業 機 會 換 言 之, 充 分 的 具 有 生 產 性 並 條 件 合 宜 的 工 作 機 會, 即 為 尊 嚴 勞 動 所 訴 求 之 就 業 具 體 來 說, 為 了 達 成 就 業 的 目 標, 以 下 六 項 乃 是 基 本 的 實 踐 方 向 : 1. 不 論 是 否 為 正 式 經 濟 部 門, 促 進 任 何 人 找 任 何 工 作 的 機 會 2. 促 進 就 業 市 場 的 自 由 選 擇, 禁 止 強 迫 勞 動 奴 隸 或 不 當 使 用 童 工 3. 促 進 具 生 產 力 的 勞 動, 勞 動 應 有 合 理 收 入 並 具 有 發 展 性 4. 促 進 就 業 及 工 作 平 等 5. 促 進 工 作 保 障 6. 促 進 工 作 尊 嚴 透 過 上 述 目 標 的 實 踐, 不 僅 足 以 促 進 就 業, 更 能 達 成 工 作 去 貧 (work out of poverty), 此 亦 即 為 尊 嚴 勞 動 在 全 球 化 下 的 變 遷 社 會, 為 解 決 全 球 貧 富 不 均 資 源 分 配 不 足 的 最 大 目 的 三 社 會 保 障 (Social Protection) 每 個 人 生 活 在 這 個 社 會 中, 從 出 生 到 老 年, 會 遭 受 到 很 多 具 有 風 險 的 狀 況, 像 是 失 業 意 外 事 故 職 業 傷 害 老 年 等 等 有 些 狀 況 的 發 生 是 令 人 欣 喜 的, 像 是 結 婚 新 生 命 的 誕 生 ; 有 些 狀 況 是 令 人 悲 傷 的, 像 是 意 外 事 故 疾 病 甚 至 造 成 了 身 心 障 礙 的 問 題 ; 有 些 則 是 人 生 中 無 法 避 免 的, 例 如 說 年 老, 勞 動 生 涯 的 終 止 不 論 是 哪 一 種 狀 況 的 發 生, 不 可 避 免 的 都 會 影 響 個 人 的 經 濟 能 力 與 收 入, 即 使 是 令 人 歡 喜 的 新 生 命 誕 生, 如 果 家 中 正 好 遭 逢 失 業 的 困 境, 無 力 扶 養 孩 子 成 長, 原 本 歡 欣 的 喜 事, 也 反 而 可 能 造 成 更 多 的 悲 劇 良 好 社 會 保 障 制 度 的 建 構, 係 保 障 個 人 面 對 失 業 老 年 殘 障 意 外 事 故 等 社 會 風 險 時, 給 予 資 源 與 協 助, 免 於 落 入 貧 窮 困 境 的 社 會 安 全 網 因 此 相 較 於 前 述 工 作 條 件 及 就 業, 是 更 為 廣 泛 的 概 念, 一 方 面 對 於 工 作 權 利 而 言, 社 會 保 障 提 供 規 範 性 與 法 律 的 架 構 ; 對 於 促 進 就 業 而 言, 良 好 的 社 會 保 障 也 帶 來 彈 性 的 勞 動 生 產 與 創 造 力 另 一 方 面 而 言, 社 會 保 障 的 目 的 係 進 一 步 地 為 每 個 人 帶 來 尊 嚴 的 生 活 (decent life), 尤 其 對 於 兒 童 婦 女 老 人 身 心 障 礙 者 等 弱 勢 群 體 而 言, 社 會 保 障 的 建 構, 使 得 即 使 未 進 入 勞 動 市 場 就 業 的 群 體, 雖 然 無 所 得 收 入 而 得 以 同 樣 免 於 貧 窮 之 困 境, 使 得 尊 嚴 生 活 真 正 能 落 實 在 每 一 個 人 身 上 四 社 會 對 話 (social dialogue) 第 20 頁
社 會 係 由 各 種 不 同 的 群 體 所 共 同 組 成, 不 同 的 群 體 因 而 有 著 不 同 的 需 求 與 利 益, 自 然 可 能 因 為 追 求 自 身 的 需 求 或 是 利 益 的 競 爭 而 產 生 衝 突 社 會 對 話 的 概 念 就 是 將 社 會 中 不 同 的 群 體, 雖 然 可 能 有 社 經 地 位 社 會 階 級 的 差 異, 但 同 樣 都 是 共 同 組 成 社 會 的 社 會 夥 伴, 因 此 應 該 以 協 同 或 協 議 的 方 式 取 代 競 爭 與 對 抗, 共 同 尋 求 共 識 的 形 成, 發 展 政 策 方 向, 建 立 民 主 參 與 的 公 民 社 會 所 以 尊 嚴 勞 動 的 社 會 對 話, 意 指 透 過 對 話 討 論 的 方 式, 使 社 會 中 各 成 員 得 以 交 換 彼 此 的 想 法 意 見 與 需 求, 並 形 成 最 後 的 彼 此 共 識 社 會 對 話 是 解 決 社 會 利 益 衝 突 社 會 平 等 與 形 成 政 策 的 方 法, 良 好 的 社 會 對 話 促 進 社 會 各 階 層 的 相 互 瞭 解 溝 通, 因 而 達 成 社 會 穩 定 的 效 果 在 勞 動 領 域 中, 社 會 對 話 特 指 勞 資 代 表 與 政 府 在 國 家 經 濟 及 社 會 政 策 上 協 力 的 關 係, 以 達 成 三 方 共 識 作 為 政 策 發 展 解 決 問 題 的 方 向 就 此 而 言, 社 會 對 話 不 僅 係 尊 嚴 勞 動 的 構 成 面 向 之 一, 同 時 也 是 實 現 尊 嚴 勞 動 訴 求 的 最 佳 途 徑 (approach) 與 工 具 (tool) 透 過 良 好 社 會 對 話 的 運 作, 可 以 形 成 社 會 保 障 的 範 圍 及 內 容, 促 進 就 業 政 策 的 變 革, 並 擴 展 工 作 權 利 的 範 圍 與 效 力 具 體 而 言, 社 會 對 話 的 形 式 包 括 勞 資 及 政 府 針 對 社 會 及 經 濟 政 策 所 為 之 一 切 形 式 之 意 見 交 流, 包 括 協 商 (negotiation) 磋 商 (consultation) 和 資 訊 交 換 (exchange of information) 肆 落 實 尊 嚴 勞 動 一 總 統 政 見 總 統 政 見 將 尊 嚴 勞 動 的 概 念 納 入 國 民 教 育 列 為 勞 動 政 策 主 張, 其 具 體 內 容 為 : 尊 嚴 勞 動 概 念 應 納 入 學 校 教 材, 中 小 學 公 民 課 程 及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編 列 勞 動 相 關 教 育 內 容 二 總 體 施 政 理 念 隨 著 尊 嚴 勞 動 價 值 的 趨 勢,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也 提 出 勞 動 平 等 人 性 安 全 尊 嚴 的 施 政 理 念 平 等 - 所 有 勞 動 者 享 有 平 等 機 會, 透 過 勞 動 生 產 獲 得 適 當 所 得 並 實 現 自 我, 除 了 要 消 除 基 於 性 別 種 族 年 齡 身 心 障 礙 等 歧 視, 平 衡 勞 資 不 對 等 地 位, 促 進 雙 方 對 話 協 調, 並 進 一 步 提 供 弱 勢 者 成 長 發 展 機 會 人 性 - 打 造 人 性 化 工 作 環 境 及 友 善 職 場 從 勞 動 中 發 自 我, 平 衡 家 庭 與 工 作 生 活, 滿 足 勞 動 者 不 同 層 次 的 需 求 安 全 - 建 構 就 業 安 全 與 職 場 安 全 衛 生, 提 供 勞 動 者 及 家 屬 社 會 保 第 21 頁
障, 預 防 職 業 及 社 會 風 險, 安 定 勞 動 者 生 活, 社 會 穩 定 和 諧 尊 嚴 - 保 障 勞 動 人 權, 尊 重 勞 動 者 係 勞 動 政 策 之 主 體 及 客 體, 更 是 經 濟 發 展 功 臣, 提 供 勞 動 者 發 聲 管 道, 參 與 社 會 對 話, 活 出 有 尊 嚴 的 勞 動 生 活 三 四 大 策 略 目 標 對 應 措 施 ( 一 ) 工 作 權 利 訂 定 勞 動 基 準 - 解 僱 勞 工 條 件 限 制 工 資 給 付 標 準 工 作 時 間 休 息 休 假 等 基 準 禁 止 強 迫 勞 動 - 雇 主 不 得 以 非 法 方 式, 強 制 勞 工 從 事 勞 動 消 除 就 業 歧 視 - 雇 主 對 求 職 人 或 所 雇 用 員 工, 不 得 以 種 族 階 級 語 言 思 想 宗 教 黨 派 籍 貫 出 生 地 性 別 性 傾 向 年 齡 婚 姻 容 貌 五 官 身 心 障 礙 或 以 往 工 會 會 員 身 分 為 由, 予 以 歧 視 制 訂 性 別 工 作 平 等 法 禁 止 性 別 性 傾 向 歧 視 促 進 性 騷 擾 之 防 治 及 性 別 工 作 平 等 措 施 結 社 自 由 - 以 工 會 法 勞 資 爭 議 處 理 法 團 體 協 約 法 保 障 勞 工 組 成 工 會 的 團 結 權 集 體 協 商 及 爭 議 權 推 動 外 勞 保 護 措 施, 落 實 聘 僱 及 仲 介 管 理 機 制, 維 護 外 勞 權 益 ( 二 ) 就 業 設 置 公 立 就 業 服 務 機 構 辦 理 就 業 服 務, 提 供 就 業 諮 詢 及 失 業 認 定 事 宜 協 助 特 定 對 象 就 業 - 對 於 負 擔 家 計 婦 女 中 高 齡 身 心 障 礙 原 住 民 生 活 扶 助 戶 長 期 失 業 等 弱 勢 工 作 者, 提 供 特 別 協 助 措 施 及 津 貼 補 助 等 辦 理 立 即 關 心 計 畫 - 因 應 金 融 海 嘯 影 響, 針 對 失 業 勞 工 提 供 就 業 補 給 站 的 扶 助 措 施, 從 勞 資 爭 議 心 理 調 適 子 女 協 助 就 業 服 務 等, 建 立 一 系 列 扶 助 服 務, 協 助 失 業 勞 工 及 其 家 庭 共 度 失 業 難 關 ( 三 ) 社 會 保 障 勞 工 保 險 - 1.98 年 1 月 1 日 起 實 施 勞 保 年 金, 提 供 失 能 老 年 及 遺 囑 三 種 年 金 給 付, 解 決 過 去 一 次 性 給 付 產 生 的 風 險, 讓 勞 工 老 生 生 活 更 有 保 障 2. 勞 工 保 險 提 供 普 通 保 險 及 職 業 災 害 保 險, 前 者 分 為 生 育 傷 病 失 能 老 年 及 死 亡 五 種 給 付, 後 者 包 括 傷 病 醫 療 失 能 及 死 亡 四 種 給 付 第 22 頁
就 業 保 險 - 提 供 失 業 者 失 業 給 付 提 早 就 業 獎 助 津 貼 職 業 訓 練 生 活 津 貼 育 嬰 留 職 停 薪 津 貼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保 險 費 補 助, 提 供 失 業 者 生 活 上 的 協 助 及 就 業 職 業 訓 練 等 三 合 一 服 務, 協 助 重 新 返 回 職 場 職 業 災 害 勞 工 保 護 - 提 供 職 災 預 防 職 災 傷 病 診 治 與 復 工 服 務 職 災 補 償 職 災 重 建 等 協 助, 保 障 職 災 勞 工 及 其 家 庭 ( 四 ) 社 會 對 話 於 民 國 51 年 批 准 第 98 號 團 結 權 與 集 體 協 商 公 約, 國 勞 組 織 於 公 約 中, 鼓 勵 各 國 協 助 發 展 一 套 兼 顧 勞 雇 雙 方 的 協 議 機 制 積 極 推 動 社 會 對 話, 強 化 勞 資 政 三 方 對 話, 討 論 勞 動 議 題, 創 造 民 主 溝 通 的 社 會 四 推 廣 尊 嚴 勞 動 概 念 ( 一 ) 校 園 推 廣 部 分 編 製 教 材 : 本 會 將 尊 嚴 勞 動 概 念 相 關 教 材 資 料, 提 供 教 育 部 相 關 網 站 廣 為 宣 導, 及 由 國 家 教 育 研 究 院 籌 備 處 課 程 發 展 研 究 團 隊 參 考 培 訓 種 子 師 資 : 廣 徵 學 校 教 師 專 家 學 者 工 會 成 員 勞 工 相 關 領 域 人 員 等 進 行 種 子 師 資 培 訓, 於 課 堂 中 或 其 他 場 域 進 行 尊 嚴 勞 動 概 念 推 廣 通 知 各 級 學 校 踴 躍 提 出 授 課 ( 演 講 ) 申 請 ( 二 ) 尊 嚴 勞 動 概 念 納 入 課 綱 教 材 及 課 程 國 中 小 學 : 納 入 課 綱 (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 教 材, 增 加 尊 嚴 勞 動 相 關 課 程 內 容 高 中 職 : 納 入 課 綱 ( 公 民 與 社 會 ) 教 材, 增 加 尊 嚴 勞 動 相 關 課 程 內 容 大 專 院 校 : 鼓 勵 學 校 開 設 尊 嚴 勞 動 相 關 通 識 課 程 歡 迎 各 級 學 校 教 師 一 同 參 與 尊 嚴 勞 動 種 子 師 資 培 訓 之 行 列 伍 結 語 透 過 尊 嚴 勞 動 的 措 施 及 概 念 推 廣, 希 望 能 體 現 尊 嚴 勞 動 尊 嚴 生 活 (decent work, decent life) 的 理 想, 並 共 創 平 等 人 性 安 全 尊 嚴 的 勞 動 環 境, 擁 有 美 好 的 生 活 第 23 頁
四 如 何 重 建 道 德 推 廣 大 學 有 品 運 動 主 講 人 :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洪 蘭 教 授 學 歷 美 國 加 州 大 學 河 濱 分 校 實 驗 心 理 學 博 士 美 國 加 州 大 學 河 濱 分 校 心 理 學 碩 士 國 立 台 灣 大 學 中 華 民 國 法 律 系 學 士 經 歷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認 知 神 經 科 學 研 究 所 所 長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神 經 科 學 研 究 所 合 聘 教 授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認 知 神 經 科 學 研 究 所 所 長 國 立 陽 明 大 學 神 經 科 學 研 究 所 教 授 國 立 中 正 大 學 心 理 學 研 究 所 教 授 美 國 加 州 大 學 河 濱 分 校 心 理 學 系 研 究 教 授 美 國 沙 克 生 物 研 究 中 心 博 士 後 研 究 員 美 國 Haskins 實 驗 室 研 究 科 學 家. 第 24 頁
五 從 兩 岸 經 濟 合 作 看 未 來 產 業 人 才 培 育 主 講 人 : 行 政 院 尹 啟 銘 政 務 委 員 學 歷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計 算 與 控 制 工 程 學 系 學 士 國 立 交 通 大 學 管 理 科 學 碩 士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企 業 管 理 學 博 士 經 歷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規 劃 師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技 士 行 政 院 經 濟 建 設 委 員 會 技 正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技 正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組 長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副 局 長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局 長 經 濟 部 常 務 次 長 行 政 院 顧 問 中 華 大 學 教 授 經 濟 部 部 長 行 政 院 政 務 委 員. 第 25 頁
全 國 大 學 校 長 會 議 從 推 動 兩 岸 經 濟 合 作 看 未 來 產 業 人 才 培 育 尹 啟 銘 中 華 民 國 99 年 2 月 壹 兩 岸 經 貿 合 作 願 景 1 第 26 頁
兩 岸 經 濟 合 作 層 次 制 度 化 - 資 金 投 資 貿 易 鬆 綁 合 作 協 議 - 食 品 安 全 等 產 業 合 作 合 作 平 台 交 通 平 台 搭 橋 專 案 合 作 開 發 自 由 化 - 兩 岸 經 濟 合 作 架 構 協 議 (ECFA) 大 三 通 2 連 結 兩 岸 產 業 合 作 40% 鬆 綁 兩 岸 產 業 合 作 兩 岸 經 貿 法 規 鬆 綁 兩 岸 產 業 合 作 平 台 ( 搭 橋 專 案 ) 大 陸 來 台 投 資 產 業 別 限 制 鬆 綁 貨 品 進 口 限 制 鬆 綁 一 年 交 流 二 年 洽 談 三 年 合 作 3 第 27 頁
貳 兩 岸 經 貿 合 作 架 構 協 議 簡 介 4 ECFA 名 稱 暫 定 為 兩 岸 經 濟 合 作 架 構 協 議 ( 簡 稱 兩 岸 經 濟 協 議 ), 正 式 中 英 文 名 稱 有 待 雙 方 未 來 協 商 確 定 如 果 要 替 它 取 個 暫 時 的 英 文 名 字, 可 以 稱 它 為 ECFA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 5 第 28 頁
經 貿 制 度 化 與 自 由 化 制 度 化 自 由 化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WTO) 普 遍 最 惠 國 待 遇 原 則 自 由 貿 易 協 定 ECFA 6 ECFA 主 要 內 容 參 酌 東 協 中 國 大 陸 全 面 經 濟 合 作 架 構 協 定 研 擬 領 域 投 資 ( 自 由 化 與 保 護 機 制 ) 貨 品 貿 易 服 務 貿 易 ( 市 場 開 放 ) 經 濟 合 作 ( 智 財 權 電 子 商 務 合 作 等 ) 關 稅 ( 減 免 關 稅 ) 非 關 稅 ( 技 術 性 貿 易 障 礙 ) 開 放 早 期 收 穫 ( 優 先 自 由 化 項 目 ) 排 除 與 保 留 之 項 目 及 措 施 開 放 時 間 表 協 商 爭 端 爭 端 解 決 機 制 7 第 29 頁
何 謂 架 構 協 議 不 是 全 面 一 步 到 位 FTA, 僅 先 定 架 構 及 目 標, 具 體 內 容 日 後 再 協 商, 處 理 較 有 彈 性 搭 配 早 期 收 穫 條 款, 可 滿 足 迫 切 需 要 之 項 目, 提 早 實 現 優 惠 利 益 案 例 : 東 協 + 中 國 大 陸 2002 年 11 月 簽 署 東 協 中 國 大 陸 全 面 經 濟 合 作 架 構 協 定 ( 含 早 期 收 穫 HS 第 1 章 至 第 8 章 農 漁 產 品 ) 早 期 收 穫 於 2004 年 1 月 生 效 實 施 2004 年 11 月 簽 署 架 構 協 定 貨 品 貿 易 協 定 2006 年 12 月 簽 署 架 構 協 定 服 務 貿 易 協 定 8 選 擇 架 構 協 議 的 理 由 一 漸 進 式 開 放 之 協 議 內 容, 化 解 一 般 FTA 立 即 且 全 面 開 放 之 壓 力 二 雙 方 一 旦 簽 署, 可 望 舒 緩 我 被 邊 緣 化 之 問 題 三 開 放 項 目 及 時 間 表 明 確, 使 我 經 營 環 境 具 可 測 性, 有 助 吸 引 外 資 四 早 期 收 穫 搭 配 調 適 期, 一 方 面 滿 足 迫 切 需 要 之 項 目, 另 方 面 可 兼 顧 我 短 中 長 期 經 濟 發 展 需 要 五 提 供 國 內 凝 聚 共 識 與 政 策 調 整 之 時 間 與 彈 性 9 第 30 頁
對 弱 勢 產 業 之 因 應 措 施 不 列 入 早 期 收 穫 項 目 爭 取 開 放 調 適 期 政 府 輔 導 措 施 現 階 段 對 於 各 種 產 業 的 相 關 輔 導 措 施 繼 續 辦 理 貿 易 救 濟 措 施 進 口 救 濟 反 傾 銷 平 衡 稅 10 談 判 原 則 談 判 原 則 : 協 商 時 我 方 將 秉 持 對 等 尊 嚴 公 平 之 原 則 處 理, 絕 對 不 會 自 我 矮 化 馬 蕭 競 選 時 有 關 不 進 一 步 開 放 大 陸 農 產 品 進 口 及 不 開 放 大 陸 勞 工 來 台 的 承 諾, 維 持 不 變 11 第 31 頁
不 推 動 之 立 即 衝 擊 2010 年 東 協 十 國 與 中 國 大 陸 將 依 其 自 由 貿 易 協 定 大 部 分 實 施 互 免 關 稅, 我 企 業 在 高 關 稅 障 礙 下, 產 業 將 被 迫 外 移, 嚴 重 衝 擊 我 勞 工 就 業 機 會 12 誰 佔 便 宜 我 方 大 陸 平 均 名 目 關 稅 率 (2007) 6.3% 9.9% 農 產 品 平 均 關 稅 率 非 農 產 品 平 均 關 稅 率 17.5% 15.8% 4.6% 9.0% 資 料 來 源 :WTO 13 第 32 頁
ECFA 對 我 國 經 濟 的 效 益 經 濟 成 長 : 增 加 1.65%~1.72% 增 加 就 業 人 數 :26 萬 ~27 萬 人 其 中 製 造 業 :3 萬 ~4 萬 人 服 務 業 :22 萬 人 出 口 變 化 :4.48%~4.99% 48%~4 進 口 變 化 :6.95%~7.07% 14 民 意 參 與 及 國 會 監 督 本 案 在 與 中 國 大 陸 正 式 進 行 協 商 前 將 舉 辦 研 討 會 溝 通 說 明 會 公 聽 會 等 廣 徵 民 意 凝 聚 共 識 ; 協 商 完 成 後 所 簽 協 議 將 依 法 送 立 法 院 審 議, 通 過 後 施 行 15 第 33 頁
參 產 業 人 才 培 育 16 亞 洲 成 為 帶 動 經 濟 成 長 的 引 擎 實 質 經 濟 成 長 率 單 位 :% 1991-2000 年 2001-2008 年 世 界 3.1 3.9 發 展 中 亞 洲 7.4 8.3 中 / 東 歐 2.0 4.7 歐 元 區 -- 1.7 新 興 亞 洲 工 業 化 經 濟 體 6.1 4.2 美 國 3.4 2.2 日 本 1.2 1.3 德 國 2.1 1.2 中 國 大 陸 10.4 10.2 印 度 5.6 7.4 17 第 34 頁
當 前 區 域 經 濟 整 合 發 展 趨 勢 與 FTA 夥 伴 之 貿 易 額 占 總 貿 易 額 之 比 例 (2008 年 ) 韓 國 :44% 中 國 大 陸 :25% 印 度 :23% 日 本 :11% 中 華 民 國 :0.18% 東 協 -75% 以 上 : 汶 萊 寮 國 -50%~75%: 新 加 坡 馬 來 西 亞 緬 甸 -35%~49%: 其 他 18 未 來 產 業 需 要 的 人 才 國 際 化 的 人 才 * 全 球 化 是 未 來 趨 勢 * 亞 洲 將 是 全 球 矚 目 的 焦 點 具 創 新 能 力 的 人 才 * 科 技 創 新 * 營 運 模 式 創 新 19 第 35 頁
創 新 連 結 - 產 業 人 才 量 足 質 精 推 動 措 施 成 立 跨 領 域 人 才 國 際 交 流 中 心 訂 定 產 業 人 才 職 能 基 準 產 學 研 攜 手 培 育 跨 領 域 人 才 與 企 業 協 力 培 植 專 業 人 才 具 體 內 容 建 構 協 調 機 制 整 合 國 際 人 才 交 流 建 置 新 服 務 應 用 諮 詢 平 台 強 化 國 際 合 作, 推 動 研 究 機 構 人 員 互 派 及 創 新 研 發 人 才 招 聘 設 立 或 扶 植 國 際 級 產 業 人 才 培 訓 機 構 引 導 產 業 公 協 會 建 置 職 能 基 準 協 助 企 業 運 用 職 能 基 準 聘 用 人 才 鼓 勵 學 校 運 用 職 能 基 準 調 整 學 程 連 結 跨 部 會 人 才 培 訓 計 畫 提 供 研 究 生 長 期 參 與 業 界 研 發 工 作 推 動 技 職 教 育 與 區 域 產 業 結 合 鼓 勵 創 新 型 態 人 才 培 訓 計 畫, 提 供 跨 領 域 修 習 新 應 用 領 域 之 實 作 研 修 推 動 不 同 領 域 企 業 提 出 跨 領 域 合 作 計 畫 優 先 補 助 辦 理 跨 領 域 企 業 專 班 訓 練, 且 針 對 中 小 企 業 與 傳 統 產 業 提 供 較 多 誘 因 20 簡 報 完 畢 敬 請 指 教 21 第 36 頁
參 業 務 報 告 一 高 等 教 育 評 鑑 中 心 業 務 報 告 - 民 國 100 年 大 學 校 務 評 鑑 簡 介 報 告 人 : 高 等 教 育 評 鑑 中 心 陳 振 遠 執 行 長 學 歷 美 國 德 州 大 學 達 拉 分 校 財 務 博 士 碩 士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企 管 碩 士 經 歷 財 團 法 人 高 等 教 育 評 鑑 中 心 基 金 會 執 行 長 國 立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企 管 所 教 授 國 立 高 雄 第 一 科 技 大 學 副 校 長 院 長 處 長 所 長 系 主 任 菁 英 創 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經 理 中 華 開 發 信 託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資 處 襄 理 榮 譽 李 國 鼎 管 理 獎 章 呂 鳳 章 先 生 紀 念 獎 章 教 育 部 優 秀 教 育 人 員 獎 狀 國 防 部 優 秀 義 務 役 軍 官 獎 狀 第 37 頁
大 學 校 務 評 鑑 之 規 劃 理 念 財 團 法 人 高 等 教 育 評 鑑 中 心 基 金 會 陳 振 遠 99 年 2 月 2 日 高 等 教 育 面 臨 之 威 脅 少 子 化 造 成 生 源 不 足 問 題 嚴 重 高 等 教 育 質 量 失 衡 資 源 分 配 不 足 大 學 退 場 與 整 併 機 制 的 威 脅 浮 現 教 育 市 場 全 球 化, 招 生 既 內 憂 又 外 患 高 教 品 質 確 保 評 鑑 機 制 建 立 高 教 評 鑑 主 要 分 為 校 務 評 鑑 與 專 業 評 鑑 2 第 38 頁
校 務 評 鑑 採 認 可 制, 民 國 100 年 實 施 以 校 務 行 政 為 評 鑑 主 體, 不 做 系 院 實 地 訪 評 強 調 大 學 定 位 資 源 整 合 與 配 置 與 持 續 改 善 的 機 制 以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為 主 軸, 先 期 導 入 整 體 運 作 機 制 與 觀 念 3 校 務 評 鑑 項 目 之 設 計 理 念 設 計 強 調 統 整 性 與 系 統 化 結 合 全 面 品 質 管 理 PDCA 之 概 念 強 調 自 我 管 制 精 神, 以 引 導 學 校 發 展 特 色 如 何 改 善 做 什 麼 結 果 如 何 如 何 做 4 4 第 39 頁
校 務 評 鑑 項 目 之 設 計 理 念 整 合 六 項 專 案 評 鑑, 減 輕 學 校 行 政 負 擔 大 專 校 院 推 動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訪 視 大 學 校 院 校 園 環 境 管 理 現 況 調 查 與 績 效 評 鑑 國 立 大 專 院 校 校 務 基 金 訪 評 交 通 安 全 教 育 訪 視 或 評 鑑 大 專 校 院 數 位 學 習 訪 視 與 認 證 服 務 私 立 大 專 院 校 體 育 專 案 評 鑑 5 5 校 務 評 鑑 五 大 項 目 1. 學 校 自 我 定 位 (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為 何?) 2. 校 務 治 理 與 經 營 ( 制 度 如 何 運 作?) 3. 教 學 與 學 習 資 源 ( 資 源 如 何 配 置?) 4. 績 效 與 社 會 責 任 ( 結 果 如 何?) 5. 持 續 改 善 與 品 質 保 證 機 制 ( 如 何 改 善?) 6 第 40 頁
校 務 評 鑑 PDCA 循 環 圈 學 校 自 我 定 位 Plan ( 計 畫 ) Do ( 執 行 ) 校 務 治 理 與 經 營 教 學 與 學 習 資 源 持 續 改 善 與 品 質 保 證 機 制 Act ( 行 動 ) Chec k ( 檢 核 ) 績 效 與 社 會 責 任 7 項 目 一 : 學 校 自 我 定 位 內 涵 : 大 學 校 院 能 確 認 本 身 之 優 勢 劣 勢 轉 機 與 危 機, 說 明 學 校 發 展 方 向 及 重 點 特 色, 以 界 定 學 校 之 自 我 定 位 能 依 據 策 略 規 劃 內 涵, 訂 定 學 校 發 展 願 景 與 目 標, 並 擬 定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且 有 追 蹤 考 核 機 制 能 根 據 國 際 化 與 市 場 化 之 趨 勢 與 需 求, 充 分 掌 握 整 體 國 家 教 育 政 策, 並 據 此 開 設 適 當 系 所 及 學 程 能 有 機 制 訂 定 學 生 之 基 本 素 養 與 核 心 能 力, 使 各 學 術 單 位 之 發 展 方 向 與 教 育 目 標, 能 確 保 校 務 發 展 願 景 與 目 標 之 達 成 8 8 第 41 頁
項 目 二 : 校 務 治 理 與 經 營 內 涵 : 學 校 根 據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需 求, 建 立 行 政 管 理 系 統 與 運 作 結 構, 並 進 行 適 當 的 人 力 配 置, 促 進 有 效 能 的 學 校 領 導 在 校 務 發 展 方 面, 有 專 責 機 制 規 劃 擬 定 校 務 發 展 方 向 ( 中 程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 在 行 政 運 作 方 面, 各 項 重 要 會 議 與 組 織 均 能 有 效 運 作 9 9 項 目 二 : 校 務 治 理 與 經 營 公 立 學 校 校 務 基 金 及 私 立 學 校 會 計 制 度 之 管 理 與 規 劃, 可 穩 定 健 全 發 展, 並 落 實 校 務 治 理 與 經 營 私 立 學 校 董 事 會 能 依 據 法 定 章 程 運 作, 且 有 合 理 之 監 督 機 制 設 置 為 強 化 教 師 之 國 際 學 術 合 作 和 擴 大 學 生 國 際 視 野, 能 推 動 雙 向 之 國 際 交 流 活 動 能 善 盡 社 會 公 民 責 任 角 色, 主 動 定 期 公 開 完 整 的 校 務 資 訊, 使 利 害 關 係 人 充 分 了 解 學 校 現 況 10 10 第 42 頁
項 目 三 : 教 學 與 學 習 資 源 內 涵 : 教 學 與 學 習 資 源 包 括 教 學 人 力 獎 助 學 金 學 習 空 間 及 環 境 設 施 與 設 備 教 學 人 力 方 面 : 學 校 能 確 保 提 供 學 術 單 位 充 足 與 專 業 之 教 學 人 力, 確 保 教 師 人 力 與 學 生 人 數 之 合 理 性, 並 能 建 立 明 確 之 教 師 學 術 表 現 評 核 機 制, 同 時 獎 勵 教 師 卓 越 表 現, 以 促 進 學 術 活 動 與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獎 助 學 金 方 面 : 學 校 能 提 供 並 爭 取 多 元 之 獎 助 學 金, 以 及 必 要 之 工 讀 機 會, 使 優 秀 學 生 能 安 心 學 習 學 習 規 劃 方 面 : 學 校 能 設 置 健 全 之 課 程 規 劃 機 制, 根 據 學 生 基 本 素 養 與 核 心 能 力 訂 定 適 當 之 課 程 內 容 11 11 項 目 三 : 教 學 與 學 習 資 源 學 習 空 間 方 面 : 學 校 應 提 供 學 術 單 位 合 理 且 統 整 之 教 學 與 學 習 空 間, 並 規 劃 與 設 計 安 全 無 性 別 歧 視 及 無 障 礙 之 校 園 環 境 環 境 設 施 與 設 備 方 面 : 包 括 資 訊 科 技 圖 書 儀 器 運 動 休 憩 衛 生 與 安 全 學 生 住 宿 實 / 試 驗 場 所 等 方 面, 學 校 應 提 供 足 夠 的 軟 硬 體 設 備, 並 有 完 善 的 管 理 和 維 護 機 制, 以 支 持 教 師 教 學 和 學 生 學 習, 充 分 發 揮 支 援 功 能 學 生 學 習 方 面 : 包 括 導 師 制 輔 導 機 制 社 團 活 動 生 涯 發 展 等 方 面, 均 有 健 全 機 制, 且 能 落 實 12 12 第 43 頁
項 目 四 : 績 效 與 社 會 責 任 內 涵 : 衡 量 績 效 與 社 會 責 任 的 主 體 包 括 評 量 學 生 之 學 習 表 現 與 教 師 之 學 術 表 現 為 確 保 學 生 學 習 績 效, 學 校 應 對 學 生 入 學 條 件 設 定 篩 選 機 制, 並 對 學 生 學 習 效 果 有 評 量 機 制, 以 確 保 學 生 畢 業 時 具 備 應 有 之 基 本 素 養 與 核 心 能 力 對 教 師 績 效 責 任 的 評 估, 則 反 映 在 教 師 的 教 學 研 究 及 服 務 三 個 部 分 藉 由 學 生 與 教 師 績 效 責 任 的 評 量, 學 校 應 能 定 期 檢 視 可 確 保 學 生 與 教 師 績 效 責 任 達 成 之 資 料 的 適 合 性 及 可 用 性, 以 能 持 續 性 改 善, 達 到 品 質 保 證, 並 藉 此 型 塑 為 一 所 高 聲 望 之 教 育 機 構 13 13 項 目 五 : 持 續 改 善 與 品 質 保 證 機 制 內 涵 : 為 建 立 一 套 品 質 保 證 機 制 對 內, 學 校 能 建 立 自 我 評 鑑 機 制, 依 據 校 務 發 展 計 畫 以 檢 視 辦 學 績 效, 建 立 一 個 持 續 改 善 之 品 質 保 證 機 制, 以 達 成 校 務 發 展 目 標, 而 能 確 保 校 務 永 續 發 展 對 外, 應 能 蒐 集 利 害 關 係 人 之 意 見, 以 做 為 品 質 改 善 與 校 務 發 展 之 參 考 14 14 第 44 頁
評 鑑 時 程 整 體 評 鑑 時 程 前 置 作 業 階 段 自 我 評 鑑 階 段 實 地 訪 評 階 段 結 果 決 定 階 段 後 續 追 蹤 階 段 評 鑑 年 度 填 寫 資 料 上 半 年 度 受 評 之 校 院 應 填 寫 97 學 年 度 至 99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共 五 個 學 期 之 實 際 表 現 資 料 ; 下 半 年 度 受 評 之 校 院 應 填 寫 97 學 年 度 至 99 學 年 度, 共 六 個 學 期 之 實 際 表 現 資 料 15 15 實 地 訪 評 具 有 高 等 教 育 機 構 校 務 行 政 經 驗 之 教 授 或 具 教 育 評 鑑 專 業 之 學 者 專 家 為 優 先 考 量, 同 時 加 入 相 關 業 界 代 表 為 評 鑑 委 員 各 校 院 以 接 受 二 天 之 實 地 訪 評 為 原 則 ( 有 分 校 者, 依 需 要 增 一 天 或 增 派 委 員 ) 學 生 總 人 數 在 5000 人 以 下 者, 每 一 受 評 大 學 校 院 由 評 鑑 委 員 10 至 12 人 組 成, 學 生 總 人 數 在 5000 人 以 上 者, 每 一 受 評 大 學 校 院 由 評 鑑 委 員 14 至 16 人 組 成 為 原 則 16 16 第 45 頁
評 鑑 認 可 結 果 認 可 結 果 處 理 方 式 備 註 通 過 提 出 自 我 改 善 計 畫 與 執 行 成 果 1. 認 可 有 效 期 限 有 條 件 通 過, 報 評 鑑 中 心 備 查 1. 提 出 自 我 改 善 計 畫 與 執 行 成 果, 接 受 追 蹤 評 鑑 2. 追 蹤 評 鑑 內 容 僅 針 對 評 鑑 結 果 所 提 問 題 與 缺 失 為 五 年 2. 各 種 處 理 方 式 均 以 評 鑑 結 果 正 式 公 布 日 起 一 年 為 改 善 期 3. 追 蹤 評 鑑 或 再 未 通 過 1. 提 出 自 我 改 善 計 畫 與 執 行 成 果, 接 受 再 評 鑑 2. 再 評 鑑 作 業 根 據 評 鑑 項 目, 提 出 自 評 報 告, 重 新 進 行 評 鑑 評 鑑 通 過 後, 有 效 期 間 為 本 次 五 年 評 鑑 循 環 剩 餘 時 間 17 17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之 評 鑑 重 點 1. 學 生 核 心 能 力 為 何? 2. 如 何 評 量 學 生 核 心 能 力? 3. 課 程 ( 活 動 ) 與 學 習 資 源 如 何 配 置? 4.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為 何? 5.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如 何 改 善 與 創 新? 18 第 46 頁
1. 學 生 核 心 能 力 為 何? 學 習 成 效 評 鑑 四 大 困 難 ( 劉 維 琪,2009.7.) 認 知 差 距 如 何 衡 量 教 授 支 持 度 行 政 支 援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一 般 可 分 成 四 大 類 : 廣 博 與 專 精 的 知 識 強 健 的 體 魄 良 好 的 品 德 及 應 用 知 識 的 能 力 核 心 能 力 各 校 不 同 各 領 域 亦 有 不 同 校 務 評 鑑 在 於 強 調 機 制 建 置, 檢 視 是 否 有 訂 定 學 生 核 心 能 力 與 成 效 評 量 的 相 關 辦 法, 其 執 行 成 效 自 101 年 系 所 評 鑑 才 開 始 實 地 查 訪 19 1. 學 生 核 心 能 力 為 何? * UC Berkeley 化 工 系 之 核 心 能 力 為 例 : 具 數 學 與 科 學 的 基 礎, 以 備 工 程 運 用 與 創 新 ; 引 用 科 學 與 工 程 法 則, 以 利 設 計 分 析 與 融 合 物 理 與 化 學 體 系, 對 社 會 具 有 實 質 的 重 要 價 值 ; 成 為 知 識 的 領 導 者, 並 在 團 隊 合 作 中 有 效 發 揮 一 己 之 力, 具 有 創 意 獨 立 思 考 的 能 力 ; 運 用 適 當 的 分 析 數 據 與 實 驗 工 具 發 掘 化 學 與 物 理 體 系 ; 整 合 現 代 資 訊 科 技 電 腦 與 工 程 工 具 以 利 工 程 實 務 的 運 用 ; 能 有 效 溝 通, 無 論 是 口 語 上 的 文 字 表 達 或 以 圖 表 傳 達 皆 然 ; 有 能 力 解 讀 工 程 研 究 成 果, 傳 達 時 亦 能 表 現 出 信 心 ; 體 悟 活 到 老 學 到 老 的 重 要, 並 珍 惜 機 會 ; 能 識 別 每 個 時 代 的 社 會 情 境, 了 解 工 程 如 何 被 運 用 的 時 代 因 素 與 意 涵 ; 體 認 工 程 運 用 時, 為 人 處 世 之 道 義 專 業 道 德 與 社 會 公 民 的 義 務 * 參 考 UC Berkeley Undergraduate Student Learning Initiative (USLI) http://vpapf.chance.berkeley.edu/usli.htm 20 第 47 頁
1. 學 生 核 心 能 力 為 何? * UC Berkeley 企 管 系 之 核 心 能 力 分 為 五 大 類 : 1. 分 析 與 量 化 工 具 佐 證 下 可 敏 銳 思 考 並 決 策 : 選 用 適 合 的 工 具 解 決 商 業 問 題 ; 運 用 經 濟 原 則 解 決 商 業 問 題 並 管 理 資 源 ; 對 輔 助 性 工 具 能 運 用 自 如, 以 解 決 商 業 問 題 2. 引 用 適 當 的 概 念 與 理 論 : 能 發 展 並 引 用 模 型 解 釋 影 響 總 體 經 濟 的 各 項 元 素 ; 管 理 商 業 組 織 時 能 暸 解 會 計 系 統 與 報 告 ; 具 財 務 的 基 本 要 素 ; 能 識 別 衡 量 並 說 明 各 項 活 動 對 商 業 組 織 的 財 務 有 何 影 響 ; 了 解 何 謂 行 銷, 並 將 之 交 融 於 計 畫 施 行 的 過 程 ; 了 解 與 組 織 總 體 表 現 相 關 的 社 會 行 為 之 本 質 與 互 動 性, 以 利 發 展 提 升 組 織 效 能 的 策 略 * 參 考 UC Berkeley Undergraduate Student Learning Initiative (USLI) http://vpapf.chance.berkeley.edu/usli.htm 21 1. 學 生 核 心 能 力 為 何? * UC Berkeley 企 管 系 之 核 心 能 力 分 為 五 大 類 : 3. 選 擇 適 當 工 具 以 進 行 口 語 與 書 寫 上 的 有 效 溝 通 : 具 優 質 的 寫 做 能 力, 以 書 寫 商 業 性 主 題 報 告 ; 能 做 有 效 的 口 語 溝 通, 講 演 商 業 議 題 ; 能 適 當 運 用 科 技, 以 更 有 效 傳 達 書 面 報 告 與 口 語 溝 通 內 容 4. 對 於 商 業 行 為 的 相 關 道 德 議 題 具 有 敏 感 度 : 能 識 別 商 業 道 德 的 核 心 意 涵 ; 第 一 時 間 即 覺 察 商 業 決 策 對 於 環 境 之 永 續 性 影 響 5. 面 對 策 略 性 與 組 織 性 的 挑 戰 能 找 出 富 有 新 意 的 解 決 之 道 : 學 習 並 開 發 維 持 組 織 競 爭 優 勢 之 務 實 策 略 ; 能 創 意 思 考, 藉 由 人 力 資 源 的 管 理, 達 成 競 爭 優 勢 * 參 考 UC Berkeley Undergraduate Student Learning Initiative (USLI) http://vpapf.chance.berkeley.edu/usli.htm 22 第 48 頁
課 程 規 劃 呼 應 學 生 核 心 能 力 學 習 宗 旨 課 程 目 標 與 修 課 後 的 核 心 能 力 環 環 相 扣, 相 互 呼 應 核 心 能 力 對 應 課 程 目 標 課 程 目 標 對 應 學 習 宗 旨 各 個 授 課 科 目 以 x 表 示 修 課 後 所 得 之 核 心 能 力 23 Haas Undergraduate Program Learning Goals, Objectives, and Courses, UC Berkeley 2. 如 何 評 量 學 生 核 心 能 力? 直 接 評 量 法 : a. 課 程 實 作 (capstone experience, 例 如 小 組 合 作 計 畫 ) b. 專 業 或 臨 床 表 現 (professional/clinical li i l performances) ) c. 第 三 者 檢 核 (third-party testing, 例 如 證 照 考 試 ) d. 課 內 考 試 (faculty-designed examination) 間 接 評 量 法 : a. 學 習 歷 程 與 作 品 (portfolios and works) b. 畢 業 校 友 追 蹤 c. 雇 主 對 畢 業 校 友 的 工 作 滿 意 度 d. 校 友 畢 業 後 的 成 長 自 評 e. 學 生 學 習 經 驗 問 卷 調 查 * 請 參 考 CHEA Student Learning Outcomes Workshop http://www.chea.org/chronicle/vol5/no2/chron-vol5-no2.pdf 24 第 49 頁
3. 課 程 ( 活 動 ) 與 學 習 資 源 如 何 配 置? 各 校 專 責 單 位 名 稱 功 能 與 業 務 範 圍 不 一, 其 實 際 工 作 內 容 (content) 規 模 (scope) 亦 不 同, 但 所 投 入 之 人 力 與 資 源, 正 可 反 映 各 校 教 育 宗 旨 及 彰 顯 辦 校 特 色 U. of Washington - Center for Instructional Development and Research ( 協 助 教 授 改 善 教 學 法 或 課 程 設 計 掌 理 全 校 教 學 助 理 與 研 究 助 理 的 訓 練 )http://depts.washington.edu/cidrweb/ UC Berkeley - Office of Planning and Analysis ( 主 掌 校 務 策 略 規 劃 與 學 術 單 位 評 鑑, 推 動 大 學 生 學 習 創 新 計 畫, 協 助 校 內 90% 的 大 學 科 系 建 立 課 程 規 劃 ) http://opa.berkeley.edu/academicprograms/usliindex.aspx p p p MIT - Office of Educational 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 ( 掌 理 教 學 輔 助 科 技 之 研 發 與 使 用 研 究 工 具 的 應 用 ) http://oeit.mit.edu/ 25 4.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為 何? 尊 重 各 校 自 訂 之 學 習 標 準 與 評 量 機 制, 由 教 師 據 此 評 量 學 生, 學 校 則 定 期 進 行 全 校 性 學 習 成 果 考 核, 並 做 為 持 續 品 質 改 善 之 參 據 在 美 國, 許 多 學 校 都 有 專 屬 單 位 負 責 全 校 性 評 鑑, 包 括 入 學 初 學 習 基 礎 能 力 檢 測 (placement tests) 及 畢 業 前 資 格 考 試 (exit competency examination): U. of Washington Office of Educational Assessment ( 掌 理 個 別 課 程 教 學 成 果 評 量 各 系 課 程 評 鑑 校 內 系 所 評 鑑 校 務 評 鑑 ) http://www.washington.edu/oea/ Stanford U. - Institutional Research and Decision Support (IR&DS) ( 主 掌 校 務 決 策 相 關 之 研 究 與 分 析, 下 設 Assessment and Program Evaluation 負 責 學 生 學 習 成 果 評 量 ) http://www.stanford.edu/dept/pres-provost/irds/assessment/ 26 第 50 頁
4.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為 何? 美 國 高 等 教 育 審 議 委 員 會 (CHEA) 自 2006 年 設 置 Award for Outstanding Institutional Practice in Student Learning Outcomes 表 彰 以 學 生 學 習 成 果 提 升 教 育 品 質 之 績 優 學 校 績 優 學 校 之 評 選 標 準 項 目 Articulation and evidence of outcomes( 成 果 證 據 ) Success with regard to outcomes( 具 體 成 就 ) Information to the public about outcomes( 資 訊 公 開 ) Use of outcomes for educational improvement( 持 續 改 善 ) 評 選 重 點 強 調 outcomes embedded in an institutional culture, good use of current technology and tools to track outcomes, extensive use of faculty and strong faculty support, institutional leadership dedicated to the importance of outcomes, approaches can be replicated at other institutions. 27 4.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為 何? 2010 CHEA Award for Outstanding Institutional Practice in Student Learning Outcomes (http://www.chea.org/news/nr_2010.01.08.htm) Capella U, 專 門 提 供 遠 距 教 學 的 學 校 ( 學 生 30,000 人 ) ; Portland State U, 屬 於 第 二 級 (tier two) 之 州 立 大 學 ( 學 生 28,000 人 ); St. Olaf College 注 重 博 雅 教 育 的 學 院 ( 學 生 3,000 人 ); U of Arkansas - Fort Smith, 屬 第 一 級 (tier one) 州 立 大 學 之 Fort Smith 校 區 ( 學 生 6,500 人 ) 2009 CHEA Award for Institutional Progress in Student Learning Outcomes (http://www.chea.org/news/nr_2009.01.08.htm) Delaware Technical & Community College (DTCC) Northern Arizona State U. (NAU) 28 第 51 頁
以 NAU 評 量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為 例 NAU 的 學 生 成 效 評 量 完 整 善 用 客 觀 評 量 方 法 與 工 具, 且 自 評 機 制 完 整, 成 果 報 告 能 開 誠 佈 公, 並 確 實 將 評 量 結 果 作 為 持 續 改 善 教 學 品 質 之 用 各 系 自 評 報 告 僅 有 五 個 開 放 式 問 題 : 請 概 述 貴 系 過 去 這 一 年 內 的 評 量 活 動 有 哪 些 ( 例 如 教 師 討 論 設 計 新 問 卷 蒐 集 data 評 量 計 畫 或 學 習 成 效 修 正 ) 詳 述 特 定 的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結 果 ( 各 個 學 程 分 別 陳 述 ), 並 說 明 與 學 習 成 果 相 關 的 客 觀 因 素 或 情 境 請 附 上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結 果 ( 如 77% 的 大 四 學 有 足 夠 能 力 做 解 決 專 業 問 題, 符 合 此 大 四 課 程 的 教 學 目 標 ) 29 以 NAU 評 量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為 例 請 描 述 貴 系 各 學 程 如 何 反 饋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評 量 的 結 果 ( 如 向 教 師 們 做 報 告 做 成 報 告 交 給 系 主 任 或 是 院 長 公 告 在 網 站 上 以 供 學 生 參 考 校 友 期 刊 與 學 生 在 課 內 或 課 外 討 論 等 ) 過 去 這 一 年, 貴 系 如 何 運 用 學 習 成 效 的 評 量 結 果 獎 勵 學 生 的 成 就 或 改 善 課 程 ( 如 設 立 學 生 獎 項 辦 理 學 生 表 揚 改 善 學 程 學 習 目 標, 甚 至 改 變 評 量 方 法 等 ) 請 描 述 過 去 這 一 年 來 貴 系 的 評 量 計 畫 有 何 更 動, 或 分 享 評 量 過 程 中 的 挑 戰 或 具 教 育 意 涵 的 經 驗 30 第 52 頁
5.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如 何 改 善 與 創 新 學 生 學 習 成 果 評 量 係 一 動 態 機 制, 期 以 持 續 改 善 品 質 http://depts.washington.edu/learning/ 31 5.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如 何 改 善 與 創 新 評 量 結 果 可 做 評 量 方 法 課 程 規 劃 與 培 育 過 程 之 改 進 http://www.stanford.edu/dept/pres-provost/irds/assessment/analyze.pdf 32 第 53 頁
校 務 評 鑑 理 念 溝 通 各 校 發 展 條 件 與 資 源 有 異, 其 校 務 發 展 目 標 特 色 與 自 我 定 位 自 有 不 同, 故 校 務 評 鑑 係 採 不 做 跨 校 比 較 之 認 可 制 有 關 學 生 學 習 成 果, 在 100 年 校 務 評 鑑 中 強 調 整 體 機 制 之 建 立, 並 要 求 提 供 具 體 推 動 之 相 關 辦 法 與 會 議 紀 錄, 而 101 年 系 所 評 鑑 才 做 實 地 查 核 各 校 依 其 自 我 定 位 與 教 育 目 標, 所 訂 定 之 教 學 與 學 習 要 求 標 準 不 一, 故 有 關 學 習 成 果 標 準 與 評 量 機 制 並 無 一 致 性 規 定 所 有 評 鑑 皆 強 調 自 律 精 神, 故 如 何 落 實 評 量 結 果 之 資 訊 回 饋, 以 做 為 持 續 品 質 改 善 之 參 據, 才 是 整 體 機 制 成 敗 之 關 鍵 33 As mathematics provide the language for science, institutional data provides the language for planning, assessment and policy research. Through assessment, we find out how to improve quality. Through planning, we take what we have learned from assessment, then scan the horizon and establish priorities. NC State U., University Planning & Analysis 敬 請 指 教 謝 謝 34 第 54 頁
從 人 口 統 計 看 高 教 環 境 變 遷 年 度 出 生 人 數 / 每 婦 總 生 育 率 2000 305,312 / 1.680 1991 (2009 ) 321,932 / 1.720 2001 260,354 / 1.400 1992 321,632 / 1.730 2002 247,530 / 1.340 1993 325,613 / 1.760 2003 227,070 / 1.235 1994 322,938 / 1.755 2004 216,419 / 1.118 1995 329,581 / 1.775 2005 205,854 / 1.115 1996 325,545 / 1.760 2006 204,459 / 1.115 1997 326,002 / 1.770 2007 204,414 / 1.100 1998 (2016) 271,450 / 1.465 2008 198,733 / 1.050 1999 283,661 / 1.555 2009 191,310/1.000 35 從 生 源 結 構 看 高 教 環 境 變 遷 年 度 專 科 大 學 碩 士 班 博 士 班 合 計 1991 332,127 253,462 21,306 5,481 612,376 1992 348,803 273,088 24,711 6,560 653,162 1993 367,373 285,982 28,117 7,713 689,185 1994 378,860 302,093 30,832 8,395 720,180 1995 394,751 314,499 33,200 8,897 751,347 1996 412,837 337,837 35,508 9,365 795,547 1997 433,865 373,702 38,606 10,013 856,186 1998 452,346 409,705 43,025 10,845 915,921 1999 457,020 470,030 54,980 12,253 994,283 2000 444,182 564,059 70,039 13,822 1,092,102 2001 406,841 677,171 87,251 15,962 1,187,225 2002 347,247 770,915 103,425 18,705 1,240,292 292 2003 289,025 837,602 121,909 21,658 1,270,194 2004 230,938 894,528 135,992 24,409 1,285,867 2005 180,886 938,648 149,493 27,531 1,296,558 2006 153,978 966,591 163,585 29,839 1,313,993 2007 133,890 987,914 172,518 31,707 1,326,029 2008 117,653 1,006,102 180,809 32,891 1,337,455 2009 108,555 1,010,885 183,401 33,751 1,336,592 36 第 55 頁
參 業 務 報 告 二 行 政 院 國 家 科 學 委 員 會 報 告 人 : 綜 合 業 務 處 陳 宗 權 處 長 學 歷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科 技 管 理 研 究 所 博 士 班 國 立 臺 灣 大 學 機 械 工 程 研 究 所 碩 士 國 立 臺 灣 工 業 技 術 學 院 機 械 工 程 技 術 學 系 學 士 經 歷 行 政 院 國 家 科 學 委 員 會 綜 合 業 務 處 處 長 行 政 院 國 家 科 學 委 員 會 企 劃 考 核 處 副 處 長 交 通 部 民 用 航 空 局 中 正 國 際 航 空 站 維 護 組 組 長 交 通 部 民 用 航 空 局 場 站 組 科 長 交 通 部 民 用 航 空 局 中 正 國 際 航 空 站 維 護 組 幫 工 程 司 第 56 頁
98 學 年 度 全 國 大 學 校 長 會 議 行 政 院 國 家 科 學 委 員 會 業 務 簡 報 綜 合 業 務 處 陳 處 長 宗 權 1 大 綱 國 科 會 任 務 與 科 技 研 發 資 源 投 入 支 援 學 術 研 究 專 題 計 畫 產 學 合 作 延 攬 人 才 各 學 術 領 域 推 動 重 點 國 際 交 流 合 作 敬 請 配 合 事 項 學 術 倫 理 案 件 經 費 虛 報 浮 報 案 件 第 57 頁
任 務 提 升 國 家 競 爭 力 國 科 會 任 務 與 職 掌 推 動 全 國 總 體 科 技 發 展 1. 規 劃 與 協 調 全 國 科 技 業 務 2. 落 實 國 家 科 學 技 術 發 展 計 畫 3. 審 議 管 考 與 評 估 政 府 科 技 預 算 與 計 畫 4. 推 動 跨 部 會 署 國 家 整 合 型 科 技 計 畫 支 援 學 術 研 究 1. 補 助 專 題 研 究 提 升 學 術 研 究 水 準 2. 運 用 科 技 資 源 協 助 民 間 企 業 研 發 3. 加 強 培 育 與 延 攬 科 技 人 才 4. 促 進 國 際 科 技 合 作 5. 強 化 國 內 研 發 環 境 發 展 科 學 工 業 園 區 1. 積 極 推 動 並 塑 造 科 學 園 區 之 發 展 環 境 2. 引 進 高 科 技 技 術 及 人 才, 激 勵 國 內 工 業 技 術 發 展 3. 建 設 北 中 南 核 心 園 區, 帶 動 區 域 經 濟 繁 榮 3 全 國 研 發 經 費 占 全 國 研 發 經 費 比 例 100% 90% 80% 70% 60% 50% 40% 30% 20% 10% 0% 政 府 投 入 研 發 經 費 民 間 投 入 研 發 經 費 1,748 1,923 2,106 2,324 2,521 885 886 964 990 993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年 資 料 來 源 : 科 學 技 術 統 計 要 覽,2009 年 版, 行 政 院 國 家 科 學 委 員 會 註 : 圖 中 數 值 為 各 部 門 投 入 研 發 經 費, 單 位 為 億 元 4 第 58 頁
1 9 1 9 全 國 研 發 人 力 指 標 項 目 2004 2005 2006 2007 2008 全 國 研 究 人 員 全 時 約 當 數 ( 人 年 ) 全 國 每 千 人 口 中 之 研 究 人 員 全 時 約 當 數 ( 人 年 ) 全 國 每 千 就 業 人 口 之 研 究 人 員 全 時 約 當 數 ( 人 年 ) 81,209 88,859 95,176 103,455 110,089 3.6 3.9 4.2 4.5 4.8 8.3 8.9 9.4 10.0 10.6 資 料 來 源 : 科 學 技 術 統 計 要 覽,2009 年 版, 行 政 院 國 家 科 學 委 員 會 5 科 學 領 域 (SCI) 論 文 篇 數 及 論 文 被 引 用 次 數 2008 年 SCI 論 文 篇 數, 在 186 個 國 家 中, 我 國 19 排 19 名 第 16 名 2004~ 2008 年 SCI 論 文 被 引 用 次 數, 我 國 全 球 排 名 第 22 名 篇 數 20000 SCI 論 文 篇 數 成 長 139% 22,509 15000 19 18 19 17 16 ( 世 界 17 排 名 ) 9,403 17 18 18 18 18 19 18 18 16 18 18 18 18 17 10000 19 19 19 19 17 1 20 21 18 9 18 18 18 18 5000 1999 2008 每 5 年 區 間 論 文 被 引 用 次 數 300000 250000 200000 150000 100000 50000 0 78,074 24 SCI 論 文 被 引 用 次 數 24 25 成 長 259% 24 24 1995~1999 2004~2008 24 24 23 23 280,357 22 ( 全 球 排 名 ) 6 第 59 頁
工 程 領 域 (EI) 及 人 文 社 會 領 域 (SSCI) 論 文 篇 數 2008 年 EI 論 文 篇 數, 我 國 全 球 排 名 EI 論 文 篇 數 15,000 成 長 265% 17,483 10 ( 世 界 排 名 ) 10,000000 9 11 第 10 名 11 4,690 5,000 11 12 0 11 11 11 12 1999 2008 年 2008 年 SSCI 論 文 篇 數, 我 國 全 球 排 名 第 15 名 篇 2,236 SSCI 論 文 篇 數 1600 1200 成 長 504% 15( 世 界 排 名 ) 16 800 370 17 20 18 400 20 27 27 26 22 0 1999 2008 年 7 洛 桑 國 際 管 理 學 院 (IMD):2009 年 世 界 競 爭 力 排 名 評 比 項 目 美 國 香 港 新 加 坡 瑞 士 瑞 典 日 本 愛 爾 蘭 中 國 台 灣 韓 國 印 度 整 體 排 名 1 2 3 4 6 17 19 20 23 27 30 經 濟 表 現 1. 經 濟 表 現 1 3 8 13 20 24 37 2 27 45 12 2. 政 府 效 能 20 2 1 3 10 40 12 15 18 36 35 3. 企 業 效 率 16 1 4 3 6 18 17 37 22 29 11 4. 基 礎 建 設 1 19 8 4 2 5 22 32 23 20 57 (1) 基 本 建 設 4 5 2 7 13 15 33 16 27 23 37 (2) 技 術 建 設 1 6 2 9 3 16 22 21 11 14 37 (3) 科 學 建 設 1 24 12 7 5 2 22 6 8 3 32 (4) 健 康 與 環 境 17 21 18 4 1 11 14 53 39 27 57 (5) 教 育 19 29 13 4 3 26 14 49 27 36 57 資 料 來 源 : 瑞 士 洛 桑 國 際 管 理 學 院 (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Management Development,IMD), The world competitiveness yearbook 2009. 2009 年 有 57 個 經 濟 體 列 入 評 比 8 第 60 頁
世 界 經 濟 論 壇 (WEF)2009 年 全 球 競 爭 力 排 名 評 比 項 目 瑞 士 美 國 新 加 坡 瑞 典 丹 麥 德 國 日 本 香 港 台 灣 韓 國 愛 爾 蘭 中 國 全 球 競 爭 力 指 數 1 2 3 4 5 7 8 11 12 19 25 29 1. 基 本 需 求 3 28 2 5 4 8 27 6 18 23 37 36 (1) 體 制 8 34 1 2 3 16 28 11 38 53 19 48 (2) 基 礎 建 設 5 8 4 14 12 1 13 2 16 17 52 46 (3) 總 體 經 濟 穩 定 度 17 93 35 15 14 30 97 16 25 11 65 8 (4) 健 康 與 初 等 教 育 21 36 13 12 6 24 19 43 15 27 10 45 2. 效 率 增 強 3 1 2 7 6 14 11 5 17 20 22 32 (5) 高 等 教 育 與 訓 練 6 7 5 3 2 22 23 31 13 16 20 61 (6) 貨 物 市 場 效 率 5 12 1 4 7 18 17 2 14 36 15 42 (7) 勞 務 市 場 效 率 2 3 1 19 5 70 12 4 24 84 22 32 (8) 金 融 市 場 成 熟 度 14 20 2 12 8 36 40 1 54 58 45 81 (9) 技 術 準 備 度 3 13 6 1 4 12 25 9 18 15 21 79 (10) 市 場 規 模 36 1 39 32 49 5 3 27 17 12 52 2 3. 創 新 因 素 3 1 10 4 7 5 2 23 8 16 20 29 (11) 企 業 成 熟 度 3 5 14 4 8 2 1 15 13 21 18 38 (12) 創 新 2 1 8 5 10 7 4 28 6 11 22 26 註 : 資 料 來 源 為 WEF(World Economic Forum) 網 站 The Global Competitiveness Report 2009-2010, 2009 年 有 133 個 經 濟 體 列 入 評 比 衡 量 指 標 為 基 本 需 求 效 率 增 強 與 創 新 因 素 等 三 大 類 指 標 9 研 究 創 新 策 略 核 心 理 念 產 學 合 作 創 新 策 略 延 攬 培 育 科 技 人 才 強 化 科 技 競 爭 力 學 術 研 究 創 新 策 略 10 第 61 頁
追 求 學 術 卓 越 研 究 卓 越 指 標 將 挹 注 更 多 的 資 源, 引 導 我 國 學 術 研 究 品 質 躍 進, 提 升 我 國 整 體 科 技 研 發 的 能 見 度 學 術 論 文 著 書 ( 從 量 的 增 加 到 質 的 提 升 ) 如 : Citation # &Impact Factor 專 利 及 技 術 移 轉 ( 產 學 專 題 計 畫 審 查 指 標 ) 國 際 學 術 聲 譽 對 社 會 的 貢 獻 支 援 學 術 研 究 11 近 5 年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執 行 狀 況 單 位 : 新 台 幣 億 元 申 請 核 定 通 過 率 (%) 執 行 年 度 件 數 金 額 件 數 金 額 件 數 金 額 件 數 金 額 94 30,778 336.1 17,164 153.1 55.7 45.6 17,164 153.2 95 31,029 401.7 17,776 170.9 57.3 42.5 17,776 170.9 96 28,789 333.3 14,993 151.2 52.0 45.4 17,749 178.9 專 題 計 畫 ( 1 8 / ) 97 27,273 327.4 12,808 131.0 47.0 40.0 18,307 185.7 98 28,478 359.7 13,581 145.6 47.77 40.5 19,728 210.8 備 註 :1. 98 年 資 料 統 計 至 98 年 12 月 31 日 止 2. 98 年 度 執 行 件 數 及 金 額 包 含 98 年 度 核 定 計 畫 97 年 度 核 定 新 制 多 年 期 計 畫 第 2 年 計 畫 及 96 年 度 核 定 新 制 多 年 期 計 畫 第 3 年 計 畫 之 件 數 及 金 額 12 第 62 頁
近 5 年 專 題 研 究 培 育 人 才 數 千 人 40 30 20 10 0 94 95 96 年 度 97 98 計 畫 主 持 人 數 博 士 生 人 次 大 專 生 人 次 碩 士 生 人 次 94 95 96 97 98 單 位 : 人 計 畫 主 持 人 數 14,031 14,325 14,590 15,487 16,518 博 士 生 人 次 9,536 10,539 11,009 11,340 12,894 碩 士 生 人 次 26,342 27,953 28,349 29,907 33,604 大 專 生 人 次 6,226 6,052 5,662 6,024 6,633 1. 大 專 生 人 次 包 含 核 定 大 專 學 生 參 與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人 數 與 大 專 學 生 擔 任 兼 任 助 理 人 次 2.98 年 資 料 截 至 98 年 12 月 31 日 止 專 題 計 畫 ( 2 8 / ) 13 新 制 多 年 期 計 畫 推 動 目 的 : 長 遠 思 考 學 術 研 究, 提 升 研 究 深 度 核 給 方 式 : 一 次 核 給 多 年 計 畫, 分 期 撥 款 經 費 使 用 : 各 年 經 費, 得 於 執 行 期 限 屆 滿 前 繼 續 使 用 ( 提 升 研 究 經 費 靈 活 運 用 ) 增 進 行 政 效 能 ( 件 數 作 業 時 間 與 負 擔 ) 專 題 計 畫 ( 3 8 / ) 14 第 63 頁
跨 領 域 整 合 型 研 究 計 畫 藉 由 跨 領 域 知 識 的 融 合 激 盪 與 啟 發, 加 速 新 發 現 與 新 發 明 (94-98 年 共 分 別 補 助 18 群 21 群 18 群 22 群 29 群 為 期 3 年 的 跨 領 域 研 究 計 畫 ) 綠 色 科 學 研 究 地 球 系 統 研 究 創 新 產 學 平 台 專 案 規 劃 運 動 科 學 跨 領 域 研 究 以 尖 端 物 理 / 化 學 探 索 生 物 科 學 研 究 健 康 與 社 會 不 均 等 研 究 精 神 健 康 與 環 境 之 跨 領 域 研 究 軟 性 電 子 跨 領 域 研 究 社 會 科 學 專 題 計 畫 ( 4 8 / ) 15 推 動 國 家 型 科 技 計 畫 每 年 補 助 約 100 億 元 ( 國 科 會 約 35 億 ), 重 點 發 展 前 瞻 領 域 科 技 經 濟 類 促 進 經 濟 發 展 與 產 業 轉 型, 發 展 重 要 技 術 網 路 通 訊 *1 奈 米 晶 片 系 統 能 源 *2 推 動 國 家 型 科 技 計 畫, 分 成 3 類 生 技 類 創 新 生 物 科 技, 促 進 相 關 產 業 發 展 農 業 生 物 技 術 *3 生 技 製 藥 基 因 體 醫 學 註.. 1: 網 路 通 訊 國 家 型 科 技 計 畫 為 電 信 國 家 型 科 技 計 畫 第 三 期 2: 能 源 國 家 型 計 畫 於 98 年 執 行 3: 農 業 生 物 技 術 國 家 型 科 技 計 畫 已 於 97 年 執 行 結 束 民 生 類 增 進 優 質 教 育, 確 保 人 文 社 會 資 產 數 位 典 藏 與 數 位 學 習 專 題 計 畫 ( 5 8 / ) 16 第 64 頁
追 求 學 術 卓 越 策 略 圖 學 術 攻 頂 計 畫 向 上 提 升 ( 追 求 學 術 拔 尖 ) 卓 越 領 航 尖 端 計 畫 卓 越 團 隊 特 約 研 究 計 畫 國 家 型 計 畫 厚 實 中 堅 ( 提 升 論 文 品 質, 增 加 學 術 競 爭 力 ) 學 門 專 題 計 畫 學 者 養 成 計 畫 整 合 型 研 究 計 畫 跨 領 域 研 究 計 畫 向 下 扎 根 ( 加 強 人 才 培 育, 增 加 研 究 資 源 與 彈 性 ) 17 學 術 攻 頂 研 究 計 畫 ( 自 98 年 度 起 補 助 ) 目 標 : 以 造 就 諾 貝 爾 獎 級 實 力 或 各 專 業 領 域 國 際 頂 尖 獎 項 實 力 之 研 究 人 才 為 目 標, 支 持 已 居 世 界 領 先 群 之 傑 出 學 者, 給 予 長 且 充 分 之 經 費 支 持, 進 行 基 礎 及 應 用 之 前 瞻 研 究 對 象 : 經 由 學 校 及 研 究 機 構 推 薦 之 傑 出 研 究 學 者, 學 校 及 研 究 機 構 須 有 配 合 措 施 效 益 : 10 年 內 能 產 生 特 定 領 域 的 世 界 級 學 者 創 造 新 研 究 領 域, 產 生 新 興 重 大 的 科 學 技 術, 提 高 國 家 競 爭 力 引 導 大 學 重 視 前 瞻 與 頂 尖 研 究 資 源 投 入 : 本 會 每 年 核 定 補 助 至 多 10 件 計 畫 經 費 依 計 畫 實 際 需 求 核 給, 每 一 計 畫 每 年 補 助 金 額 以 不 超 過 新 台 幣 2,000 萬 元 為 原 則 補 助 情 形 :98 年 度 補 助 數 學 及 自 然 科 學 領 域 3 件 生 命 科 學 領 域 1 件 18 專 題 計 畫 ( 6 8 / ) 第 65 頁
調 整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補 助 策 略 推 動 傑 出 學 者 養 成 計 畫, 以 提 升 具 潛 力 的 優 異 年 輕 人 員 研 發 能 量 選 定 領 域 優 秀 年 輕 學 者 前 10% 傑 出 學 者, 給 予 較 充 裕 研 究 經 費 補 助 特 約 研 究 計 畫, 鼓 勵 曾 獲 本 會 傑 出 研 究 獎 學 者 繼 續 投 入 長 期 性 前 瞻 性 之 研 究 計 畫 計 畫 主 持 人 資 格 : 曾 獲 傑 出 研 究 獎 3 次 以 上 者 * 研 究 主 持 費 :25,000 元 / 月 補 助 私 立 大 學 校 院 發 展 研 發 特 色 專 案 計 畫 三 年 期 單 一 整 合 型 研 究 計 畫, 每 一 整 合 型 研 究 計 畫 須 含 總 計 畫 與 3 件 以 上 子 計 畫, 每 校 得 申 請 之 件 數 至 多 2 件, 申 請 學 校 應 提 供 總 需 求 經 費 至 少 20% 之 配 合 款 專 題 計 畫 ( 7 8 / ) 19 研 究 獎 勵 策 略 調 整 傑 出 研 究 獎 自 98 年 度 起 每 年 獎 勵 人 數 上 限 增 加 為 學 術 研 究 類 88 名 及 產 學 研 究 類 5 名 獲 獎 人 由 本 會 發 給 連 續 3 年 之 獎 勵 金, 每 人 每 年 獎 勵 金 額 新 台 幣 30 萬 元 獲 獎 人 以 獲 頒 3 次 為 限 吳 大 猷 先 生 紀 念 獎 獎 助 年 輕 優 秀 之 研 究 人 員 獎 助 金 額 由 每 年 30 萬 元 提 高 為 50 萬 元, 連 續 3 年 於 專 題 研 究 計 畫 內 核 給 自 98 年 度 起 候 選 人 之 年 齡 修 改 為 42 歲 以 下 自 99 年 度 起 獎 助 人 數 由 35 名 增 加 為 40 名 專 題 計 畫 ( 8 8 / ) 20 第 66 頁
學 界 能 量 基 礎 研 究 應 用 研 究 推 動 產 學 合 作 多 元 調 整 產 學 機 制, 深 化 研 發 技 術 擴 散 鼓 勵 高 風 險 長 期 程 高 創 新 的 原 創 前 瞻 產 學 計 畫 推 動 跨 部 會 產 學 機 制, 養 成 產 學 專 業 人 才 及 研 發 團 隊 修 訂 研 發 成 果 法 規, 活 絡 學 術 能 量 開 發 型 先 導 型 產 學 研 發 核 心 技 術 原 創 前 瞻 科 技 產 學 合 作 策 略 與 配 套 機 制 技 術 開 發 應 用 型 ( 1 2 / ) 技 術 開 發 應 用 研 究 基 礎 研 究 產 業 能 量 21 近 5 年 產 學 合 作 研 究 計 畫 執 行 情 況 單 位 : 件 / 新 台 幣 億 元 年 度 94 95 96 97 98 申 請 件 數 1,619 1,623 1,626 1,007 1,871 核 定 件 數 1,067 1,081 1,096 588 1,102 國 科 會 補 助 款 5.35 5.59 5.11 4.31 10.94 合 作 企 業 配 合 款 2.57 2.68 2.35 1.76 3.24 經 費 合 計 7.92 8.27 7.46 6.07 14.18 註 : 97 年 應 用 型 產 學 合 作 計 畫 受 理 申 請 案 之 次 數 修 改 為 1 年 1 次, 導 致 件 數 減 少,98 年 修 改 為 1 年 2 次, 故 申 請 及 核 定 件 數 呈 現 成 長 產 學 合 作 策 略 與 配 套 機 制 ( 2 2 / ) 22 第 67 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