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華大學數位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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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 誌 未 經 一 番 寒 澈 骨, 焉 得 梅 花 撲 鼻 香 雖 然 無 法 在 此 一 一 陳 述 撰 寫 論 文 中 的 心 路 歷 程, 但 還 是 要 感 謝 那 些 給 我 許 多 幫 助, 陪 我 一 路 走 來 的 人 首 先 我 要 感 謝 三 位 師 長 - 謝 如 山 郭 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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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 誌 猶 記 得 六 年 前 初 入 教 育 界 如 誤 闖 叢 林 的 小 白 兔 般, 深 感 自 己 對 教 育 的 徬 徨 與 不 足, 因 而 毅 然 決 然 踏 入 碩 士 學 問 窄 門 課 堂 上 浩 瀚 的 知 識, 引 領 著 我, 同 時 也 備 感 挫 折 ; 寫 論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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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南 華 大 學 視 覺 與 媒 體 藝 術 學 系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運 用 圖 畫 書 建 置 幼 兒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之 行 動 研 究 An Action Study of using Picture Books to construct Children s Arts Integrated Curriculum 研 究 生 : 謝 佳 雯 指 導 教 授 : 葉 宗 和 中 華 民 國 一 一 年 六 月

摘 要 本 研 究 旨 在 探 討 運 用 圖 畫 書 設 計 適 合 幼 兒 學 習 之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探 究 課 程 實 施 歷 程, 以 及 實 施 後 的 幼 兒 學 習 成 效 本 研 究 採 行 動 研 究 法, 以 所 任 教 的 班 級 幼 兒 為 對 象 進 行 研 究, 探 討 幼 兒 藝 術 教 育 理 論 統 整 課 程 和 圖 畫 書 的 相 關 文 獻, 以 提 供 本 研 究 之 理 論 基 礎, 並 作 為 幼 兒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設 計 的 理 論 依 據 在 行 動 研 究 歷 程 中, 選 用 魔 術 剪 刀 蠟 筆 小 黑 點 跟 著 線 條 走 紅 公 雞 小 方 方 和 小 圓 圓 小 藍 和 小 黃 七 本 圖 畫 書, 依 據 詹 姆 斯 比 恩 (James Beane) 提 出 的 課 程 統 整 模 式, 配 合 幼 兒 藝 術 表 現 發 展 階 段, 設 計 主 題 課 程 小 小 藝 術 家, 共 分 為 四 個 單 元, 在 各 個 單 元 融 入 學 科 本 位 藝 術 教 育 課 程 內 容, 活 動 中 進 行 美 學 藝 術 欣 賞 藝 術 史 和 藝 術 創 作 在 研 究 實 施 中, 經 由 參 與 觀 察 晤 談 問 卷 調 查 等 方 法, 輔 以 錄 影 照 像 教 學 記 錄 省 思 記 錄 觀 察 記 錄 幼 兒 作 品 作 品 檢 核 表 單 元 綜 合 評 量 表 等 文 件 資 料, 進 行 評 量 分 析 反 省 和 比 較, 獲 致 以 下 結 論 : 一 藝 術 教 育 在 幼 兒 教 育 階 段 實 施, 對 個 人 及 社 會 可 以 達 到 正 面 和 向 上 的 功 能 二 幼 兒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應 以 幼 兒 的 發 展 階 段 和 生 活 經 驗 為 設 計 前 題, 教 師 於 課 程 中 扮 演 鷹 架 的 角 色 三 圖 畫 書 多 元 化 和 具 藝 術 性 的 特 質, 可 以 平 衡 幼 兒 多 元 智 能 的 發 展, 提 供 想 像 力 和 創 造 力 來 源, 及 促 進 美 感 經 驗 的 發 展 四 運 用 圖 畫 書 建 置 之 幼 兒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可 提 升 幼 兒 審 美 能 力 藝 術 欣 賞 態 度 與 藝 術 創 作 表 現, 增 進 自 信 心 和 主 動 閱 讀 習 慣 關 鍵 字 : 圖 畫 書 幼 兒 藝 術 教 育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行 動 研 究 I

Abstract The purpose of the study is to make use of picture books to design a suitable art integrated curriculum for children and investigate the procedure and its effect on children s learning after carrying out of the instruction. This study is an action research which applys to the kids in my class. The literatures about Children s art education, integrated curriculum and picture books are concerned as the theories for the study and for the design of Children s art education courses. During the process of the action research, the picture books of Magic Scissor, Little black Crayon, The Dot, Following the Line, Red Rooster, Little Square and Little Circle and Little Blue and Little Yellow are applicated in the research. According to James Beane s integrated curriculum model, the theme course of Little Artists is divided into four parts and each of them is integrated with the content of Discipline-Based Art Education. The topics of Aesthetics, Art History, Art Criticism,and Art Marking are intructed as well. Data are collected and analyzed from observations, interviews and questionnaires. Tape Recording, taking pictures, the records of instructions, reflections, observations, kids works, evaluations are also employed to support the data. After evaluation, analysis, reflections and comparison, the major findings of the study are: 1.Art education is helpful to promote the positive side of the society and each person during the preschool education. 2.Teachers playing as the role of scaffording design children s art intergrated curriculum which should base on children s developing process and experiences. 3.The diversity and artistic quality of picture books can balance children s development of diverse intelligence and inspire their imagination and creation and then improve children s art leaning. 4.Art integrated curriculum with picture books can promote children s appreciation and attitude of the beauty as well as their creation for art. Furthermore, it helps to build up their confidence and enjoy reading. Keywords:Picture Books, Children s Art Education, Art Intergrated Curriculum, Action Research II

目 次 摘 要 I 英 文 摘 要 II 目 次 III 圖 次 V 表 次 VII 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01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與 問 題 03 第 三 節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04 第 四 節 研 究 流 程 與 架 構 06 第 五 節 名 詞 釋 義 08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第 一 節 幼 兒 藝 術 教 育 10 第 二 節 幼 兒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28 第 三 節 圖 畫 書 與 幼 兒 藝 術 教 育 41 第 三 章 研 究 方 法 與 實 施 第 一 節 研 究 方 法 61 第 二 節 研 究 場 域 與 對 象 63 第 三 節 課 程 設 計 67 第 四 節 資 料 蒐 集 與 處 理 80 第 四 章 課 程 實 施 歷 程 與 分 析 第 一 節 前 測 性 活 動 83 第 二 節 正 式 課 程 實 施 與 檢 討 97 第 三 節 綜 合 分 析 與 討 論 134 III

第 五 章 結 論 與 展 望 第 一 節 結 論 149 第 二 節 展 望 153 參 考 文 獻 一 書 籍 157 二 論 文 160 三 網 路 資 料 163 附 錄 附 錄 一 幼 兒 作 品 評 量 標 準 164 附 錄 二 幼 兒 作 品 檢 核 表 165 附 錄 三 家 長 同 意 書 166 附 錄 四 教 學 紀 錄 省 思 表 167 附 錄 五 單 元 活 動 評 量 表 168 附 錄 六 家 長 問 卷 調 查 表 172 附 錄 七 與 家 長 非 結 構 性 晤 談 記 錄 173 IV

圖 次 圖 1-4-1 研 究 架 構 圖 07 圖 2-1-1 透 過 藝 術 教 育 達 到 幼 兒 整 體 發 展 模 式 圖 14 圖 2-2-1 比 恩 (Beane) 課 程 統 整 網 絡 概 要 圖 31 圖 2-2-2 艾 瑞 克 森 (Erickson) 三 合 一 課 程 模 式 示 意 圖 32 圖 3-2-1 教 室 空 間 規 劃 平 面 圖 65 圖 3-3-1 小 小 藝 術 家 主 題 概 念 網 68 圖 4-1-1 前 測 - 自 由 畫 作 品 檢 核 直 條 圖 87 圖 4-1-2 前 測 - 形 狀 變 變 變 作 品 檢 核 直 條 圖 89 圖 4-1-3 前 測 - 好 吃 的 水 果 活 動 照 片 及 說 明 89 圖 4-1-4 前 測 - 好 吃 的 水 果 作 品 檢 核 直 條 圖 90 圖 4-1-5 前 測 - 好 玩 的 線 活 動 照 片 及 說 明 91 圖 4-1-6 前 測 - 好 玩 的 線 作 品 檢 核 直 條 圖 92 圖 4-1-7 前 測 - 人 物 畫 活 動 照 片 及 說 明 93 圖 4-1-8 前 測 - 人 物 畫 作 品 檢 核 直 條 圖 94 圖 4-2-1 單 元 一 : 活 動 1 照 片 及 說 明 97 圖 4-2-2 單 元 一 : 活 動 2 照 片 及 說 明 99 圖 4-2-3 單 元 一 : 活 動 3 照 片 及 說 明 100 圖 4-2-4 單 元 一 : 活 動 3 創 作 照 片 及 說 明 100 圖 4-2-5 單 元 一 : 活 動 4 照 片 及 說 明 101 圖 4-2-6 形 狀 變 變 變 作 品 檢 核 直 條 圖 104 圖 4-2-7 單 元 一 : 活 動 6 照 片 及 說 明 105 圖 4-2-8 單 元 一 : 活 動 6 創 作 照 片 及 說 明 106 圖 4-2-9 單 元 二 : 活 動 1 照 片 及 說 明 107 圖 4-2-10 單 元 二 : 活 動 2 照 片 及 說 明 109 V

圖 4-2-11 單 元 二 : 活 動 4 照 片 及 說 明 112 圖 4-2-12 單 元 二 : 活 動 5 照 片 及 說 明 113 圖 4-2-13 好 吃 的 水 果 作 品 檢 核 直 條 圖 114 圖 4-2-14 單 元 二 : 活 動 6 照 片 及 說 明 115 圖 4-2-15 單 元 二 : 活 動 6 創 作 照 片 及 說 明 116 圖 4-2-16 單 元 三 : 活 動 1 照 片 及 說 明 117 圖 4-2-17 單 元 三 : 活 動 2 照 片 及 說 明 118 圖 4-2-18 單 元 三 : 活 動 3 照 片 及 說 明 119 圖 4-2-19 單 元 三 : 活 動 4 照 片 及 說 明 120 圖 4-2-20 好 玩 的 線 作 品 檢 核 直 條 圖 122 圖 4-2-21 單 元 三 : 活 動 5 創 作 照 片 及 說 明 123 圖 4-2-22 單 元 三 : 活 動 6 照 片 及 說 明 124 圖 4-2-23 單 元 三 : 活 動 6 創 作 照 片 及 說 明 125 圖 4-2-24 單 元 四 : 活 動 1 照 片 及 說 明 126 圖 4-2-25 單 元 四 : 活 動 2 照 片 及 說 明 128 圖 4-2-26 單 元 四 : 活 動 3 創 作 照 片 及 說 明 129 圖 4-2-27 單 元 四 : 活 動 4 照 片 及 說 明 130 圖 4-2-28 單 元 四 : 活 動 5 照 片 及 說 明 131 圖 4-2-29 人 物 畫 作 品 檢 核 直 條 圖 133 圖 4-3-1 S1 前 測 與 正 式 課 程 作 品 比 較 曲 線 圖 134 圖 4-3-2 S2 前 測 與 正 式 課 程 作 品 比 較 曲 線 圖 136 圖 4-3-3 S3 前 測 與 正 式 課 程 作 品 比 較 曲 線 圖 137 圖 4-3-4 S4 前 測 與 正 式 課 程 作 品 比 較 曲 線 圖 139 圖 4-3-5 S5 前 測 與 正 式 課 程 作 品 比 較 曲 線 圖 140 VI

表 次 表 2-1-1 幼 兒 藝 術 表 現 發 展 階 段 比 較 表 15 表 2-1-2 皮 亞 傑 (Piaget) 運 思 前 期 藝 術 發 展 特 徵 一 覽 表 16 表 2-1-3 羅 恩 菲 爾 (Lowenfeld) 前 圖 式 期 藝 術 發 展 特 徵 一 覽 表 17 表 2-1-4 艾 斯 納 (Eisner) 圖 畫 記 述 階 段 藝 術 發 展 特 徵 一 覽 表 18 表 2-1-5 加 德 納 (Gardner) 學 齡 前 幼 兒 的 藝 術 發 展 特 徵 一 覽 表 18 表 2-1-6 幼 兒 藝 術 作 品 評 量 工 具 一 覽 表 26 表 2-2-1 國 內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相 關 博 碩 士 論 文 一 覽 表 37 表 2-3-1 圖 畫 書 的 定 義 一 覽 表 42 表 2-3-2 圖 畫 書 的 分 類 一 覽 表 49 表 2-3-3 線 的 種 類 一 覽 表 51 表 2-3-4 色 彩 聯 想 一 覽 表 53 表 2-3-5 形 的 種 類 一 覽 表 54 表 3-2-1 嘉 義 縣 六 腳 國 小 新 生 分 班 沿 革 一 覽 表 64 表 3-2-2 作 息 時 間 表 65 表 3-2-3 研 究 對 象 資 料 分 析 表 66 表 3-3-1 圖 畫 書 簡 介 一 覽 表 69 表 3-3-2 小 工 具 妙 用 多 教 學 活 動 表 71 表 3-3-3 點 點 變 身 秀 教 學 活 動 表 74 表 3-3-4 跟 著 線 條 去 旅 行 教 學 活 動 表 76 表 3-3-5 形 形 色 色 教 學 活 動 表 78 表 3-4-1 資 料 編 碼 說 明 表 82 表 3-4-2 資 料 處 理 和 呈 現 方 式 一 覽 表 82 表 4-1-1 自 由 探 索 活 動 觀 察 記 錄 表 84 表 4-1-2 家 長 問 卷 調 查 統 計 表 85 VII

表 4-1-3 前 測 - 自 由 畫 作 品 創 作 記 錄 與 分 享 表 86 表 4-1-4 前 測 - 形 狀 變 變 變 作 品 創 作 記 錄 與 分 享 表 88 表 4-1-5 前 測 - 好 吃 的 水 果 作 品 創 作 記 錄 與 分 享 表 90 表 4-1-6 前 測 - 好 玩 的 線 作 品 創 作 記 錄 與 分 享 表 92 表 4-1-7 前 測 - 人 物 畫 作 品 創 作 記 錄 與 分 享 表 94 表 4-2-1 單 元 一 : 創 意 DIY 作 品 創 作 記 錄 與 分 享 表 102 表 4-2-2 單 元 一 : 形 狀 變 變 變 作 品 創 作 記 錄 與 分 享 表 103 表 4-2-3 單 元 二 : 下 雨 天 作 品 創 作 記 錄 與 分 享 表 110 表 4-2-4 單 元 二 : 好 吃 的 水 果 作 品 創 作 記 錄 與 分 享 表 113 表 4-2-5 單 元 三 : 好 玩 的 線 作 品 創 作 記 錄 與 分 享 表 121 表 4-2-6 單 元 四 : 人 物 畫 作 品 創 作 記 錄 與 分 享 表 132 表 4-3-1 各 單 元 認 知 目 標 評 量 統 計 表 143 表 4-3-2 各 單 元 情 意 目 標 評 量 統 計 表 144 表 4-3-3 各 單 元 技 能 目 標 評 量 統 計 表 145 VIII

第 一 章 緒 論 從 史 前 時 代 開 始, 人 類 就 創 造 了 藝 術, 藝 術 就 像 空 氣 般 在 我 們 生 活 中 無 所 不 在, 同 樣 的, 藝 術 也 存 在 幼 兒 的 每 天 活 動 中 幼 稚 園 教 室 裡, 隨 處 可 發 現 幼 兒 在 塗 鴉 與 彩 繪, 喜 歡 運 用 週 遭 的 材 料 進 行 創 作, 幼 兒 透 過 藝 術 來 表 達 思 想 傳 達 意 念 及 進 行 語 言 溝 通, 藝 術 為 不 善 用 言 語 表 達 的 幼 兒, 提 供 了 非 語 言 的 溝 通 形 式 及 豐 富 多 樣 的 經 驗, 可 見 藝 術 是 幼 兒 生 活 經 驗 中 不 可 或 缺 的 元 素 第 一 節 研 究 動 機 二 十 一 世 紀 的 世 界 正 快 速 地 轉 變, 充 斥 著 新 的 科 技 和 訊 息, 長 久 以 來, 教 育 現 場 所 強 調 的 事 實 和 記 憶 資 訊 對 生 活 在 地 球 村 的 幼 兒 已 不 實 用, 不 免 讓 人 反 思, 我 們 要 如 何 培 育 幼 兒 讓 他 們 有 能 力 可 以 面 對 自 己 的 未 來? 美 國 趨 勢 專 家 丹 尼 爾 品 克 (Daniel H. Pink,2006) 在 未 來 在 等 待 的 人 才 一 書 中 提 出, 未 來 的 世 界 將 屬 於 具 高 感 性 和 高 體 會 的 人, 所 有 有 價 值 和 能 創 造 新 市 場 的 產 業 都 和 藝 術 脫 離 不 了 關 係, 更 指 出 設 計 是 當 前 搶 手 人 才 的 最 重 要 能 力 之 一, 且 所 有 的 人 無 論 職 業 類 別, 都 要 培 養 藝 術 的 敏 銳 度 1 的 確, 每 一 個 幼 兒 都 是 國 家 未 來 的 主 人 翁, 不 管 其 未 來 的 職 業 為 何, 其 創 造 力 和 美 感 經 驗 都 會 影 響 自 己 和 他 人, 身 為 政 治 家 政 策 的 決 定 環 境 的 改 造, 必 須 要 有 美 感 考 量 ; 身 為 工 程 師 運 用 藝 術 觀 念 訂 定 工 程 計 畫 ; 身 為 設 計 師 設 計 產 品, 產 品 不 只 要 好 用, 還 要 設 計 有 美 感 的 物 品 ; 而 具 有 藝 術 敏 銳 度 的 幼 兒 在 長 大 後, 才 能 夠 欣 賞 有 品 味 的 設 計 或 圖 案, 成 為 一 位 聰 明 的 消 費 者 且 從 近 年 來 躍 上 國 際 流 行 舞 台 的 台 灣 服 裝 設 計 師 產 品 設 計 師 或 征 服 世 界 的 台 灣 麵 包 師 傅, 或 是 發 燒 熱 賣 的 智 慧 型 手 機, 都 說 明 了 高 感 性 高 體 會 與 高 設 計 的 美 感 力 和 創 造 力, 已 成 了 全 球 顯 學, 所 以 美 感 能 力 和 創 造 力 能 轉 化 為 獨 一 無 二 的 競 爭 力 2 因 此, 研 究 者 基 於 幼 兒 教 育 是 教 育 的 最 前 線, 而 藝 術 的 涵 養 能 讓 幼 兒 在 未 來 具 有 競 爭 力 需 從 小 紮 根 的 原 因 下, 興 起 研 究 者 欲 進 行 幼 兒 藝 術 教 育 研 究 的 動 機, 期 望 能 從 本 研 究 中 更 具 體 瞭 解 藝 術 教 育 對 幼 兒 的 影 響 1 Daniel H. Pink, 查 修 傑 譯, 未 來 在 等 待 的 人 才, 台 北 : 大 塊 文 化,2006, 頁 8-84 2 廖 瑞 文 編 著, 在 生 活 中 儲 備 美 感 競 爭 力, 學 前 教 育, 台 北 : 信 誼 文 化,2010,10 月 號, 頁 21 1

愛 因 斯 坦 曾 說 : 想 像 重 於 知 識, 因 為 知 識 能 解 決 的 問 題 是 有 限 的, 想 像 力 則 能 讓 讓 人 擁 抱 世 界 激 發 潛 能, 帶 來 全 人 類 的 進 步 與 發 展! 3 近 年 來, 有 關 藝 術 可 以 開 發 人 類 右 腦, 進 而 開 啟 想 像 力 激 發 潛 能 的 資 訊 不 斷 的 被 報 導, 藝 術 教 育 逐 漸 受 到 重 視, 多 數 家 長 們 不 讓 孩 子 輸 在 起 跑 點 的 驅 使 下, 願 意 帶 著 自 己 的 心 肝 寶 貝 去 才 藝 班 學 藝 術, 殷 切 期 盼 女 成 鳳 男 成 龍 但 在 少 子 化 的 影 響 下, 各 幼 稚 園 園 所 面 臨 招 生 的 競 爭 壓 力, 以 滿 足 家 長 的 需 求 為 考 量, 造 成 幼 兒 藝 術 教 育 常 以 目 標 為 導 向, 有 些 教 師 認 為 幼 兒 不 會 所 以 要 教, 常 一 個 指 令 一 個 動 作 照 著 範 本 做 美 勞 教 學, 或 只 提 供 有 限 的 素 材 半 成 品 或 著 色 畫, 讓 幼 兒 完 成 所 謂 的 美 勞 作 品, 而 在 評 估 幼 兒 作 品 時 又 常 以 大 人 的 標 準 來 評 量, 總 認 為 讓 人 看 得 懂 的 作 品 才 是 對 的, 才 能 向 家 長 交 差 鑑 於 以 上 現 象, 研 究 者 反 思, 難 道 藝 術 在 幼 兒 教 育 的 課 程 中 只 單 單 是 一 項 才 藝 課? 或 僅 是 一 門 學 科? 幼 兒 藝 術 課 程 的 內 涵 只 有 創 作 的 部 分 嗎?1995 年 創 立 的 四 季 托 兒 所, 以 幼 兒 藝 術 教 育 延 伸 出 幼 兒 生 活 經 驗 上 及 不 同 領 域 概 念 的 統 整 性 學 習, 頗 受 外 界 肯 定, 並 且 提 出 在 幼 兒 教 育 中, 藝 術 教 育 並 無 法 單 獨 設 立 為 一 個 學 科, 因 為 即 使 是 在 藝 術 的 範 疇 中, 都 需 要 其 它 學 科 的 支 持 4 再 者, 因 國 小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實 施 後, 課 程 統 整 是 近 代 教 育 改 革 的 一 大 趨 勢, 其 教 育 理 論 亦 符 合 幼 兒 教 育 的 目 的, 培 養 一 個 認 知 社 會 情 緒 技 能 等 各 方 面 領 域 均 衡 發 展 的 幼 兒, 達 到 全 人 教 育 因 此, 興 起 研 究 者 欲 探 究 適 合 於 幼 兒 藝 術 課 程 的 統 整 模 式, 期 望 幼 兒 在 藝 術 課 程 中 的 學 習 是 完 整 的, 藝 術 能 和 其 它 領 域 結 合, 藉 以 做 為 日 後 幼 兒 藝 術 課 程 設 計 者 之 參 考 圖 畫 書 是 二 十 一 世 紀 兒 童 的 寵 物 和 必 備 的 精 神 食 糧 5 曾 任 英 國 教 育 部 部 長 布 朗 奇 (David Blunkett,1998) 指 出 : 每 當 我 們 翻 開 書 頁, 等 於 開 啟 了 一 扇 通 往 世 界 的 窗, 閱 讀 是 各 種 學 習 的 基 礎, 教 育 部 自 90 年 度 起 至 92 年 度 止, 推 動 為 期 3 年 的 全 國 兒 童 閱 讀 計 畫, 該 計 畫 主 要 的 工 作 目 的 包 括 充 實 國 小 與 幼 稚 園 圖 書 6 本 研 究 選 擇 圖 畫 書 為 媒 材 實 施 幼 兒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緣 於 圖 畫 書 是 每 個 合 格 幼 稚 園 園 所 必 備 的 教 學 資 源, 而 研 究 者 本 身 也 常 運 用 來 引 導 幼 兒 各 方 面 領 域 的 學 習, 適 合 幼 兒 閱 讀 的 圖 畫 書, 大 部 分 內 容 都 很 生 動 活 潑, 且 取 材 於 幼 兒 相 關 生 活 經 驗, 所 使 用 的 語 言 亦 合 乎 幼 兒 的 認 知 發 展, 圖 畫 書 中 鮮 明 的 圖 畫 加 上 淺 顯 易 懂 的 詞 句 字 彙, 讓 抽 象 的 情 節 具 體 化, 讓 幼 兒 可 以 在 3 4 5 6 轉 引 自 常 雅 珍, 全 腦 開 發 記 憶 策 略 與 實 務, 台 北 : 心 理,2005, 頁 17 參 閱 自 唐 富 美 等 合 著, 尋 找 方 案 的 起 點 : 藝 術 課 程 在 方 案 教 學 中 的 詮 釋, 台 中 : 四 季 文 教 雜 誌 社,2003, 頁 15 徐 素 霞 編 著, 台 灣 兒 童 圖 畫 書 導 賞, 台 北 : 國 立 台 灣 藝 術 教 育 館,2002, 頁 28 參 閱 自 教 育 部 : 悅 讀 101- 教 育 部 國 民 中 小 學 提 升 閱 讀 計 畫, http://www.edu.tw/plannews_detail.aspx?sn=33&pages=0&keyword=%be%5c%c5%aa(100.12.1 瀏 覽 ) 2

圖 畫 書 圖 文 並 茂 的 刺 激 下, 增 加 經 驗 和 建 構 認 知 能 力, 加 上 其 圖 畫 具 有 強 烈 的 藝 術 性, 透 過 對 圖 畫 欣 賞 的 學 習, 能 啟 發 幼 兒 的 創 造 力 和 想 像 力 蘇 振 明 提 出 圖 畫 書 的 圖 畫 是 一 種 視 覺 符 號, 是 提 供 給 幼 兒 認 識 生 活 與 自 然 世 界 的 圖 像 文 字, 能 提 供 右 半 腦 圖 像 視 覺 思 考 的 訓 練, 且 圖 畫 書 是 永 不 關 門 的 家 庭 美 術 館, 圖 畫 書 是 是 繪 畫 與 文 學 最 佳 品 質 的 結 合 7 在 提 倡 腦 力 發 展 的 時 代 下, 一 腦 不 如 二 腦 好, 圖 畫 書 中 的 文 字 語 言 可 以 開 發 左 腦, 圖 像 可 以 開 發 右 腦 潛 能, 在 藝 術 課 程 中 運 用 圖 畫 書 可 以 提 供 幼 兒 全 腦 共 同 發 展 的 機 會, 基 於 如 此, 引 發 研 究 者 運 用 圖 畫 書 來 建 置 幼 兒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的 想 法, 冀 望 本 研 究 為 日 後 的 教 育 工 作 者 帶 來 新 思 維, 並 藉 以 提 升 自 身 在 藝 術 教 學 領 域 之 專 業 能 力 及 教 學 技 巧 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與 問 題 一 研 究 目 的 基 於 上 述 研 究 動 機, 本 研 究 擬 運 用 圖 畫 書 的 藝 術 特 質 做 為 課 程 的 教 材, 設 計 出 適 合 幼 兒 學 習 的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引 領 幼 兒 進 入 藝 術 的 美 麗 世 界, 使 幼 兒 在 適 宜 的 課 程 中 提 高 學 習 興 趣, 激 發 幼 兒 積 極 的 學 習, 讓 所 有 的 學 習 更 深 入 及 具 連 貫 性, 研 究 目 的 如 下 : ( 一 ) 彙 整 幼 兒 藝 術 教 育 之 相 關 資 料, 探 究 藝 術 教 育 對 幼 兒 的 重 要 性 ( 二 ) 探 討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的 相 關 理 論 觀 點, 歸 納 課 程 模 式 和 課 程 設 計 的 脈 絡 ( 三 ) 試 驗 運 用 圖 畫 書 建 構 適 合 幼 兒 學 習 的 幼 兒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 四 ) 實 施 課 程 後, 比 較 幼 兒 學 習 前 後 之 成 果, 及 探 討 對 於 幼 兒 藝 術 教 育 的 啓 發 二 研 究 問 題 根 據 上 述 研 究 目 的, 本 研 究 問 題 如 下 : ( 一 ) 幼 兒 藝 術 教 育 的 意 義 和 價 值 : 1. 藝 術 教 育 的 重 要 性 為 何? 2. 藝 術 教 育 對 幼 兒 的 影 響 為 何? 7 參 閱 同 註 5, 頁 29 3

( 二 ) 幼 兒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的 設 計 : 1. 幼 兒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的 運 用 模 式 與 內 涵 為 何? 2. 幼 兒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與 教 學 設 計 的 要 素 為 何? ( 三 ) 運 用 圖 畫 書 建 置 幼 兒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 1. 圖 畫 書 在 幼 兒 教 育 上 的 功 能 和 價 值 為 何? 2. 圖 畫 書 中 的 視 覺 藝 術 元 素 為 何? 3. 運 用 圖 畫 書 建 置 之 幼 兒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的 內 容 為 何? ( 四 ) 運 用 圖 畫 書 建 置 之 幼 兒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對 於 幼 兒 藝 術 教 育 的 影 響 : 1. 課 程 實 施 後 對 於 幼 兒 藝 術 表 現 發 展 的 影 響 為 何? 2. 課 程 學 習 後, 幼 兒 在 認 知 情 意 和 技 能 三 方 面 領 域 的 表 現 為 何? 3. 對 於 運 用 圖 畫 書 建 置 幼 兒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的 相 關 研 究 建 議 為 何? 第 三 節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一 研 究 範 圍 本 研 究 採 教 師 自 編 課 程, 課 程 設 計 依 據 詹 姆 斯 比 恩 (James Beane,1997) 提 出 的 課 程 統 整 模 式, 及 配 合 幼 兒 藝 術 表 現 發 展 階 段 來 設 計 適 合 幼 兒 學 習 的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課 程 設 計 始 於 小 小 藝 術 家 為 中 心 主 題, 然 後 向 外 確 定 發 現 藝 術 藝 術 的 元 素 技 法 變 變 變 藝 術 創 作 的 工 具 藝 術 欣 賞 的 態 度 五 個 大 概 念, 進 而 設 計 探 索 主 題 與 概 念 的 活 動 課 程 活 動 共 分 為 四 個 單 元, 先 讓 幼 兒 認 識 創 作 工 具 及 使 用 方 法, 第 一 個 單 元 名 稱 為 小 工 具 妙 用 多, 再 者, 以 適 合 幼 兒 學 習 的 藝 術 元 素 點 線 面 形 狀 和 顏 色, 來 擬 定 單 元 名 稱 為 點 點 變 身 秀 跟 著 線 條 去 旅 行 形 形 色 色, 並 運 用 和 視 覺 元 素 相 關 的 圖 畫 書 為 教 學 媒 材 進 行 教 學 引 導, 實 施 藝 術 教 學 活 動 在 每 個 單 元 的 教 學 活 動 中, 並 融 入 學 科 本 位 藝 術 課 程 內 容, 進 行 相 關 的 美 學 藝 術 欣 賞 藝 術 史 和 藝 術 創 作 活 動, 各 單 元 之 間 是 具 有 一 致 性 連 續 性 和 統 整 性 的 本 研 究 基 於 教 學 實 務 需 求 之 原 則, 以 研 究 者 任 教 之 嘉 義 縣 六 腳 國 小 附 設 幼 稚 園 分 班 的 五 名 學 生 作 為 研 究 對 象, 由 研 究 者 本 人 擔 任 授 課 教 師, 實 施 為 期 一 學 期 之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並 在 學 期 初 先 實 施 前 測 性 教 學 活 動, 瞭 解 學 生 的 藝 術 表 現 能 力 4

藝 術 教 育 包 含 視 覺 藝 術 音 樂 表 演 藝 術 三 部 分, 本 研 究 之 文 獻 探 討 僅 就 視 覺 藝 術 部 份 作 為 教 學 研 究 設 計 之 基 礎, 研 究 結 果 僅 就 視 覺 藝 術 領 域 之 學 習 結 果 進 行 探 究 與 總 結 二 研 究 限 制 本 研 究 主 要 探 討 運 用 圖 畫 書 發 展 出 適 合 幼 兒 學 習 之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並 探 究 課 程 實 施 歷 程 以 及 課 程 中 幼 兒 藝 術 表 現 之 成 效 以 下 分 別 敘 述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工 具 研 究 者 角 色 研 究 資 源 之 限 制 ( 一 ) 研 究 對 象 限 制 本 研 究 考 量 時 間 能 力 資 源 有 限 的 情 形 下, 僅 選 擇 單 一 學 校 單 一 班 級 的 學 生 來 進 行 教 學 研 究, 以 研 究 者 任 教 之 嘉 義 縣 六 腳 國 小 附 設 幼 稚 園 分 班 五 名 幼 兒 為 教 學 研 究 對 象 研 究 者 是 研 究 對 象 之 導 師, 對 於 研 究 對 象 的 個 人 特 質 與 學 習 狀 況 較 易 掌 握 ( 二 ) 研 究 工 具 限 制 本 研 究 以 圖 畫 書 為 主 要 教 學 媒 介, 但 在 圖 畫 書 的 選 用 上 無 法 顧 及 各 個 層 面, 以 紙 類 且 平 面 的 藝 術 創 作 圖 畫 書 為 主, 如 布 書 塑 膠 書 立 體 書 摺 疊 書 未 能 納 入 研 究 中 在 教 學 上 圖 畫 書 的 運 用 以 單 本 為 主, 無 法 每 位 幼 兒 人 手 一 冊, 研 究 者 將 圖 畫 書 製 作 成 PPT, 並 運 用 投 影 機 播 放, 讓 每 位 幼 兒 都 能 清 楚 的 看 到 圖 畫 書 中 的 圖 畫, 但 色 彩 恐 有 失 真 之 缺 憾 ( 三 ) 研 究 者 角 色 限 制 研 究 者 在 教 學 現 場 擔 任 課 程 設 計 者 教 學 實 施 者 課 程 評 量 者 和 研 究 者 等 多 重 角 色, 在 研 究 中 為 避 免 主 觀 意 識 涉 入 過 多, 採 用 三 角 檢 測 法, 分 別 蒐 集 研 究 者 的 教 學 記 錄 省 思 表 幼 兒 創 作 觀 察 記 錄 幼 兒 的 作 品 幼 兒 作 品 檢 核 表 單 元 活 動 評 量 表 家 長 問 卷 調 查 表 和 非 結 構 晤 談 記 錄, 在 廣 泛 的 蒐 集 資 料 外, 並 尋 求 指 導 教 授 及 資 深 幼 教 師 等 不 同 的 觀 點 與 建 議 等 方 法, 以 降 低 研 究 者 主 觀 的 詮 釋 ( 四 ) 研 究 資 源 限 制 因 人 力 資 源 有 限, 僅 能 於 教 學 進 行 中 架 設 單 一 定 點 的 錄 影 設 備, 或 由 研 究 者 本 身 隨 機 拍 照 記 錄, 儘 可 能 完 整 呈 現 全 部 課 程 的 學 習 狀 況 5

第 四 節 研 究 流 程 與 架 構 一 研 究 流 程 本 研 究 採 行 動 研 究, 研 究 流 程 遵 循 庫 爾 特 李 溫 (Kurt Lewin,1940) 提 出 的 螺 旋 循 環 模 式, 以 觀 察 計 畫 行 動 和 反 省 為 四 個 大 階 段 進 行 研 究, 本 研 究 流 程 如 下 : ( 一 ) 第 一 階 段 確 立 研 究 主 題, 進 而 產 生 研 究 問 題 和 研 究 目 的 ( 二 ) 第 二 階 段 蒐 集 及 整 理 幼 兒 藝 術 教 育 統 整 課 程 及 圖 畫 書 相 關 文 獻 資 料, 並 擬 定 行 動 研 究 的 計 畫 ( 三 ) 第 三 階 段 1. 選 擇 及 分 析 與 幼 兒 藝 術 課 程 相 關 的 圖 畫 書 建 置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並 實 施 前 測 性 活 動 瞭 解 幼 兒 的 藝 術 行 為, 進 而 檢 討 及 修 改 正 式 課 程 2. 實 施 正 式 課 程 蒐 集 資 料 和 分 析 ( 四 ) 第 四 階 段 資 料 彙 整 與 分 析, 並 提 出 結 論 與 建 議 二 研 究 架 構 根 據 上 述 的 研 究 流 程, 規 劃 以 下 的 研 究 架 構, 如 研 究 架 構 圖 1-4-1 6

確 立 研 究 主 題 觀 察 產 生 研 究 目 的 與 問 題 閱 讀 與 蒐 集 整 理 相 關 文 獻 幼 兒 藝 術 教 育 統 整 課 程 圖 畫 書 相 關 研 究 計 畫 擬 定 行 動 研 究 方 案 反 省 規 劃 圖 畫 書 建 置 幼 兒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修 正 實 施 前 測 性 活 動 行 動 記 錄 正 式 教 學 省 思 結 果 分 析 與 整 理 反 省 撰 寫 行 動 研 究 論 文 報 告 圖 1-4-1 研 究 架 構 圖 ( 研 究 者 繪 製 ) 7

第 五 節 名 詞 釋 義 一 圖 畫 書 (Picture Books) 圖 畫 書 在 歐 美 稱 為 Picture Books, 在 日 本 稱 為 繪 本 8 繪 本 兩 字 原 本 是 日 本 圖 畫 書 的 用 詞, 由 學 者 在 介 紹 各 國 圖 畫 書 時 引 用, 後 來 則 為 出 版 社 行 銷 時 塑 造 特 殊 賣 點 專 刊 而 逐 漸 普 及, 現 則 劃 分 成 圖 畫 書 = 兒 童 專 利 繪 本 = 非 兒 童 專 利 9 本 研 究 中 的 圖 畫 書 是 指 適 合 幼 兒 閱 讀 的 書 籍, 書 中 以 圖 畫 為 主 體, 輔 以 簡 單 的 文 字, 幼 兒 必 須 要 藉 由 書 中 的 圖 畫 來 了 解 傳 達 的 內 容, 圖 畫 具 視 覺 傳 達 的 效 果, 是 針 對 幼 兒 的 特 殊 性 出 版 的 書 籍, 圖 文 相 互 映 照, 圖 像 詳 細 的 呈 現 文 字 內 容, 兩 者 共 同 述 說 同 一 個 故 事, 排 除 有 礙 幼 兒 身 心 成 長 的 部 份 書 籍 二 幼 兒 藝 術 教 育 (Children s Art Education) 一 般 而 言, 幼 兒 教 育 是 指 針 對 尚 未 接 受 正 式 教 育 的 幼 兒 所 提 供 的 教 育, 不 過 因 各 國 學 制 定 義 上 的 差 異, 所 涵 蓋 的 年 齡 層 範 圍 略 有 差 異 依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中 對 於 幼 兒 的 定 義 是 指 二 歲 以 上 至 入 國 民 小 學 前 之 人 10 依 幼 稚 教 育 法 中, 幼 兒 係 指 四 歲 至 入 國 民 小 學 前 之 兒 童 本 研 究 之 幼 兒 係 指 幼 稚 園 中 大 班 四 之 六 歲 之 幼 兒 11 藝 術 教 育 的 最 終 目 的 助 長 個 人 欣 賞 及 創 作 藝 術 能 力 的 發 展, 幫 助 個 人 適 應 社 會 藝 術 文 化 生 活, 提 高 國 民 素 養 與 生 活 品 質 12 范 瓊 芳 提 出 幼 兒 藝 術 教 育 應 以 培 養 幼 兒 藝 術 欣 賞 的 態 度 ( 情 意 能 力 ), 運 用 藝 術 技 巧 的 方 法 ( 操 作 能 力 ), 涵 養 藝 術 的 知 識 ( 認 知 能 力 ) 為 原 則 13 本 研 究 中 的 幼 兒 藝 術 教 育, 是 指 四 之 六 歲 的 幼 兒 在 幼 稚 園 中 所 接 受 的 藝 術 教 育, 其 融 合 創 作 活 動 審 美 活 動 和 生 活 體 驗, 能 啟 發 創 造 力 和 增 強 美 感 經 驗, 有 助 於 幼 兒 全 人 發 展 8 9 何 三 本 編 著, 幼 兒 文 學, 台 北 : 五 南,2003, 頁 149 賴 文 心, 插 畫 - 圖 文 圖 畫 書, 台 北 : 國 立 台 灣 藝 術 教 育 館,2005, 頁 67 10 全 國 法 規 資 料 庫 : 幼 兒 教 育 及 照 顧 法, 民 國 100 年 6 月 29 日 公 布,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h0070031(100/11/1 瀏 覽 ) 11 12 13 全 國 法 規 資 料 庫 : 幼 稚 教 育 法, 民 國 70 年 11 月 6 日 公 布,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oldver_vaild.aspx?pcode=h0070007 (100/11/1 瀏 覽 ) 陳 朝 平 黃 任 來, 國 小 美 勞 科 教 材 教 法, 台 北 : 五 南,1995, 頁 3 范 瓊 芳, 九 年 一 貫 藝 術 教 育 與 幼 兒 藝 術 教 育 之 關 係, 中 小 學 一 般 藝 術 教 育 師 資 培 育 學 術 與 實 務 研 討 會 論 文 集,2002, 頁 304 8

三 視 覺 藝 術 (Visual Art) 視 覺 藝 術 的 涵 蓋 範 圍 很 廣, 凡 是 通 過 視 覺 感 官 來 欣 賞 和 感 知 的 藝 術 均 可 稱 為 視 覺 藝 術 九 年 一 貫 藝 術 與 人 文 的 學 習 領 域 包 含 視 覺 藝 術 表 演 藝 術 音 樂 藝 術 和 其 它 藝 術 ; 視 覺 藝 術 包 含 繪 畫 雕 塑 版 畫 工 藝 設 計 攝 影 建 築 電 腦 繪 圖 等 的 欣 賞 與 創 作 14 本 研 究 基 於 幼 兒 藝 術 教 育 是 以 銜 接 國 民 中 小 學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之 藝 術 與 人 文 領 域 為 原 則, 以 視 覺 藝 術 中 適 合 幼 兒 學 習 的 內 容, 如 平 面 繪 畫 立 體 構 成 造 型 設 計 為 本 研 究 主 要 論 述 範 疇 四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Art Integrated Curriculum)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是 藝 術 課 程 設 計 或 課 程 組 織 的 一 種 方 法, 在 設 計 理 念 上 是 將 單 科 或 分 科 的 學 習 內 容 與 藝 術 教 學 連 結 起 來, 使 其 成 為 有 意 義 的 藝 術 整 體 課 程 15 本 研 究 採 取 以 視 覺 藝 術 為 主 軸 的 統 整 課 程, 以 主 題 式 來 統 合 幼 兒 各 學 習 領 域, 以 中 心 主 題 為 起 點, 探 索 與 主 題 相 關 的 大 概 念, 及 配 合 幼 兒 藝 術 表 現 發 展 階 段 設 計 適 合 幼 兒 學 習 的 藝 術 課 程, 內 容 包 含 美 學 藝 術 批 評 藝 術 史 和 藝 術 創 作, 在 課 程 的 比 例 方 面, 以 藝 術 創 作 為 主 要 課 程, 針 對 幼 兒 天 生 具 有 的 創 造 力 和 好 奇 心, 透 過 感 覺 的 感 受 性 教 學 活 動, 從 熟 悉 藝 術 創 作 工 具 和 媒 材, 進 而 掌 握 運 用 來 表 達 其 想 像 力 創 造 力 14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藝 術 與 人 文 學 習 領 域 之 探 析,http://ceag.phc.edu.tw/~art/art93/jun/www/s1/dir1/ (100/11/12 瀏 覽 ) 15 黃 任 來 主 編, 藝 術 與 人 文 教 育 ( 上 ), 台 北 : 冠 桂,2002, 頁 401 9

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本 研 究 擬 運 用 圖 畫 書 的 藝 術 特 質 做 為 課 程 的 教 材, 設 計 出 適 合 幼 兒 學 習 的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進 而 分 析 該 課 程 實 施 對 於 幼 兒 藝 術 表 現 能 力 之 影 響 本 章 共 分 為 三 節, 首 先 探 討 幼 兒 藝 術 教 育 的 相 關 理 論, 包 括 幼 兒 藝 術 教 育 的 意 義 與 價 值 幼 兒 藝 術 課 程 內 涵 與 評 量 ; 其 次, 就 統 整 課 程 相 關 文 獻 進 行 探 討, 包 括 統 整 課 程 的 定 義 內 涵 模 式 和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設 計 進 行 探 討 ; 最 後, 就 圖 畫 書 的 定 義 特 質 分 類 及 圖 畫 的 藝 術 風 格 進 行 相 關 研 究 探 討 第 一 節 幼 兒 藝 術 教 育 一 幼 兒 藝 術 教 育 的 意 義 與 價 值 羅 恩 菲 爾 (Viktor Lowenfeld,1957) 提 出 藝 術 教 育 對 教 育 系 統 和 社 會 的 主 要 貢 獻, 在 於 強 調 個 人 和 自 我 創 造 的 潛 能, 尤 其 藝 術 能 和 諧 地 統 整 成 長 過 程 中 的 一 切, 造 就 出 身 心 健 全 的 人 16 顯 示 藝 術 教 育 對 於 所 謂 全 人 的 人 格 養 成 有 重 要 的 影 響, 而 在 幼 兒 教 育 中, 所 謂 全 人 的 發 展, 乃 是 指 完 整 幼 兒 的 發 展, 幼 兒 可 達 成 德 智 體 群 美, 五 育 的 均 衡 發 展, 換 句 話 說, 藝 術 教 育 是 可 幫 助 幼 兒 全 面 的 發 展, 包 括 在 認 知 道 德 社 會 情 緒 創 造 力 及 身 體 發 展 等 各 項 上, 均 可 獲 得 協 和 的 發 展, 建 立 健 全 的 人 格 英 國 在 2000 年 公 布 中 等 學 校 藝 術 教 育 績 效 與 效 益 的 報 告 中 提 到, 藝 術 教 育 對 學 生 在 藝 術 的 喜 愛 與 認 知 知 識 與 技 能 鑑 賞 與 審 美, 以 及 學 生 的 創 造 力 想 像 力 思 考 能 力 自 我 表 現 人 際 溝 通 表 達 能 力 及 對 於 個 人 與 社 會 發 展 都 有 顯 著 的 影 響 17 幼 兒 是 人 間 可 愛 的 小 天 使, 是 人 類 最 珍 貴 的 資 源, 是 國 家 未 來 的 主 人 翁 ; 以 教 育 的 立 場 來 說, 幼 兒 教 育 是 一 切 教 育 的 基 礎, 讓 藝 術 教 育 在 幼 兒 教 育 中 開 始 扎 根, 更 可 達 到 事 半 功 倍 的 效 果, 只 要 在 環 境 中 提 供 幼 兒 豐 富 且 合 宜 的 學 習 機 會, 並 給 予 他 們 足 夠 的 時 間 去 享 受 和 體 驗, 幼 兒 在 多 元 的 選 擇 和 充 分 的 創 作 自 由 下, 能 將 藝 術 融 入 和 應 用 於 生 活 中, 達 到 幼 16 Dr.Viktor Lowenfeld, 王 德 育 譯, 創 造 與 心 智 的 成 長, 台 北 : 三 友,1991, 頁 9 17 蕭 炳 欽 總 編 輯, 世 界 重 要 國 家 中 小 學 藝 術 教 育 課 程 統 整 模 式 參 考 手 冊, 台 北 : 國 立 台 灣 藝 術 教 育 館, 2003, 頁 2 10

兒 藝 術 教 育 的 顯 著 效 果 英 國 美 術 教 育 家 及 藝 術 評 論 家 赫 伯 特 列 德 爵 士 (Herbert Read,1973) 說 : 美 育 就 是 唯 一 能 使 身 體 優 美, 心 靈 高 潔 的 教 育, 我 們 必 須 使 藝 術 成 為 教 育 的 基 礎 18 可 見, 藝 術 和 美 育 是 緊 密 結 合 在 一 起 的, 因 此 在 學 校 課 程 中, 多 提 供 幼 兒 接 觸 藝 術 的 機 會, 幼 兒 會 自 發 地 對 藝 術 產 生 興 趣, 而 幼 兒 的 純 真 特 質, 運 用 最 原 始 和 敏 銳 的 視 覺 味 覺 觸 覺 等 感 官 能 力, 對 美 的 事 物 更 有 強 烈 的 接 受 力 和 感 受 力, 能 提 升 幼 兒 的 思 想 和 感 情 藝 術 為 人 類 精 神 生 活 的 反 映, 從 事 藝 術 活 動 有 助 於 智 慧 的 提 升 情 感 的 陶 冶 情 操 的 培 成 以 及 整 體 精 神 力 量 的 發 展, 藝 術 為 達 成 教 育 任 務 的 必 要 媒 介 19 艾 斯 納 (Elliot W. Eisner,1972) 在 藝 術 視 覺 的 教 育 書 中, 對 學 校 教 育 為 什 麼 要 教 藝 術? 提 到 藝 術 行 為 是 一 種 智 慧 的 表 現, 智 力 應 該 是 個 動 詞, 一 種 行 動 ; 而 不 是 名 詞, 智 力 是 人 們 處 理 問 題 的 方 法 20 曾 任 美 國 教 育 部 長 的 威 廉 班 奈 特 (W. J. Bennett,1988) 贊 成 藝 術 是 教 育 中 很 重 要 的 一 環, 認 為 視 覺 藝 術 舞 蹈 音 樂 歌 劇 是 開 啟 人 類 獨 特 知 識 和 成 就 的 鑰 匙 21 站 在 幼 兒 教 育 的 立 場, 並 不 意 圖 學 音 樂 的 幼 兒 將 來 一 定 要 從 事 音 樂 工 作, 學 習 繪 畫 或 美 術 創 作 的 幼 兒, 將 來 一 定 是 個 藝 術 家, 但 希 望 藉 由 相 關 內 容 的 接 觸, 幼 兒 能 培 養 其 對 美 的 敏 銳 力, 培 養 其 視 覺 的 能 力, 能 有 分 析 和 判 斷 的 能 力, 這 些 能 力 是 各 領 域 學 習 均 需 必 備 的 基 本 能 力, 換 句 話 說, 幼 兒 能 在 藝 術 教 育 中 培 養 學 習 的 基 本 能 力, 學 到 自 己 獲 得 知 識 的 方 法 及 問 題 解 決 的 能 力, 是 幼 兒 帶 得 走 及 終 身 受 益 的 能 力 蔣 勳 指 出 : 藝 術 創 作 在 每 一 個 人 的 生 命 中, 都 是 重 要 的, 只 要 透 過 藝 術 創 作 豐 富 的 過 程, 我 們 才 能 發 現 自 我 的 能 力, 開 發 自 我 的 潛 能, 使 自 己 更 自 由 更 豐 富 更 細 緻, 也 更 有 生 命 力 22 藝 術 是 一 種 重 要 的 非 語 文 式 的 語 言, 對 於 幼 兒 而 言, 經 由 藝 術 創 作 幼 兒 可 以 表 達 和 釋 放 出 內 心 的 感 受, 甚 至 可 反 應 出 情 緒 的 變 化, 幫 助 他 們 認 識 自 己 和 自 己 所 處 的 生 活 世 界 綜 而 言 之, 研 究 者 認 為 在 幼 兒 階 段 實 施 藝 術 教 育, 對 幼 兒 有 來 說 不 單 單 是 才 藝 的 教 育, 而 是 要 能 開 發 各 方 面 的 潛 能 透 過 藝 術 教 育 培 養 幼 兒 的 藝 術 細 胞, 並 不 是 要 幼 兒 成 為 一 個 藝 術 家, 而 是 在 認 知 道 德 社 會 情 緒 創 造 力 及 身 體 發 展 上 有 啟 發 的 作 用 以 下 歸 納 藝 術 教 育 對 幼 兒 的 影 響 : 18 轉 引 自 潘 元 石, 幼 兒 畫 教 學 藝 術, 台 北 市 : 信 誼,1997, 頁 16 19 劉 豐 榮, 艾 斯 納 藝 術 教 育 思 想 研 究, 臺 北 : 水 牛,2000, 頁 1 20 Elliot. W. Eisner, 郭 禎 祥 譯, 藝 術 視 覺 的 教 育, 台 北 : 文 景,2002, 頁 107 21 轉 引 自 郭 禎 祥, 追 求 精 緻 的 藝 術 教 育 -DBAE( 上 ), 美 育 雙 月 刊,12 期,1991, 頁 4 22 蔣 勳, 藝 術 概 論, 台 北 : 東 華,1998, 頁 116 11

( 一 ) 在 身 體 發 展 上 藝 術 可 使 幼 兒 在 大 小 肌 肉 上 有 良 好 的 發 展 並 促 進 協 調 作 用, 即 使 時 代 不 同, 每 個 孩 子 都 很 喜 歡 塗 鴉, 幼 兒 從 懂 事 開 始, 發 現 筆 可 以 畫 出 點 或 線 條, 只 要 手 中 拿 著 蠟 筆 或 彩 色 筆, 就 會 開 始 隨 意 揮 動 塗 鴨, 滿 足 生 理 發 展 的 需 求, 即 使 只 是 畫 出 點 或 線 就 能 樂 在 其 中 透 過 不 同 的 藝 術 材 料 和 工 具, 刺 激 幼 兒 視 覺 和 觸 覺 上 的 發 展, 從 小 肌 肉 的 執 筆 塗 鴉 和 畫 畫, 或 拿 剪 刀 和 膠 水 做 剪 黏 貼 的 動 作, 都 是 手 眼 協 調 的 鍛 鍊 ( 二 ) 在 認 知 發 展 上 藝 術 媒 體, 如 : 繪 畫 雕 塑 肢 體 表 現, 能 讓 孩 子 表 達 其 現 階 段 想 法 假 設 理 論 或 行 動 方 針, 是 重 要 的 心 智 工 具 及 幼 兒 探 究 知 識 的 重 要 方 法 23 透 過 藝 術 幼 兒 表 達 想 法, 促 進 創 造 思 考, 透 過 不 同 形 式 的 藝 術 表 現, 提 供 幼 兒 和 他 人 溝 通 的 機 會 從 藝 術 表 現 動 手 做 的 過 程, 幼 兒 促 進 腦 部 的 發 展, 透 過 藝 術 創 作 活 動 過 程 中 的 構 思 和 表 現, 培 養 幼 兒 的 思 考 能 力 ( 三 ) 在 心 理 發 展 上 幼 兒 在 從 事 創 作 時, 藉 由 完 成 作 品, 產 生 自 信 心 和 責 任 感, 並 由 作 品 的 表 現 抒 發 情 感, 在 幼 兒 的 繪 畫 作 品 中, 其 描 繪 的 色 彩 和 形 體, 其 實 是 幼 兒 表 達 內 心 想 法 的 一 種 語 言 幼 兒 的 藝 術 表 現, 往 往 是 生 活 經 驗 的 記 錄, 透 過 藝 術 作 品 的 呈 現, 來 反 映 內 在 的 思 維 ( 四 ) 在 創 造 力 發 展 上 陳 瓊 花 在 藝 術 概 論 一 書 中 提 及 藝 術 創 作 的 過 程 包 括 觀 察 體 驗 想 像 選 擇 組 合 表 現 六 項, 是 實 際 從 事 創 作 時 所 體 驗 的 歷 程, 也 可 作 為 培 育 創 作 力 的 參 考 24 想 像 力 在 幼 兒 時 期 特 別 的 發 達, 會 以 自 我 為 中 心 的 觀 點 看 待 生 活 周 遭, 其 思 維 天 真, 把 想 像 力 運 用 在 藝 術 上, 轉 換 變 成 個 人 的 創 造 力, 而 且 藝 術 的 包 容 力 最 廣, 能 接 納 幼 兒 無 限 的 創 造 力 ; 同 樣 的, 接 受 藝 術 教 育 亦 能 啟 發 幼 兒 的 潛 能, 發 揮 想 像 力 和 創 造 力 ( 五 ) 在 美 感 發 展 上 每 個 人 天 生 就 有 一 種 能 夠 感 受 存 在 事 物 之 美 好 的 能 力, 這 種 能 力 就 是 美 感 的 能 力, 藉 由 美 感 的 感 受 能 力, 人 能 覺 察 自 身 存 在 情 境, 以 及 周 遭 存 在 事 物 的 美 好 25 雖 然, 每 個 人 天 生 都 具 有 感 受 美 好 的 能 力 與 欲 求, 但 如 果 沒 有 適 當 的 引 導 和 體 驗, 人 的 美 感 或 許 會 變 成 醜 感 所 以 幼 兒 藝 術 教 育 中 的 創 作 和 審 美 活 動, 能 增 強 幼 兒 的 美 感, 培 養 幼 兒 對 23 24 25 張 斯 寧 主 編, 建 構 主 義 取 向 的 幼 兒 課 程 與 教 學 : 以 台 中 市 愛 彌 兒 幼 兒 園 探 究 課 程 為 例, 台 北 : 心 理, 2008, 頁 49 陳 瓊 花, 藝 術 概 論, 台 北 : 三 民,1996, 頁 63-71 劉 千 美, 藝 術 與 美 感, 台 北 : 中 山 文 庫,2000, 頁 35 12

色 彩 形 狀 線 條 和 方 向 的 敏 銳 觀 察 力, 運 用 在 生 活 上, 增 加 生 活 的 情 趣, 和 幼 兒 對 美 事 物 的 追 求 ( 六 ) 在 社 會 互 動 發 展 上 在 藝 術 創 作 活 動 中 小 組 合 作, 培 養 幼 兒 互 助 和 溝 通 的 模 式, 材 料 和 工 具 的 使 用 需 輪 流 和 分 享, 藉 由 藝 術 活 動 的 過 程, 幼 兒 培 養 社 交 的 技 巧 在 分 享 藝 術 作 品 的 過 程 中, 幼 兒 需 學 習 聽 別 人 說 話, 尊 重 他 人 的 創 意 和 作 品 透 過 藝 術 教 育, 幼 兒 可 達 到 各 方 面 的 發 展, 幼 兒 的 發 展 是 不 能 分 割 的, 各 項 發 展 會 互 相 發 生 作 用, 會 相 互 依 賴 與 互 相 關 聯, 如 下 圖 的 透 過 藝 術 教 育 達 到 幼 兒 整 體 發 展 模 式 圖 2-1-1 13

認 知 發 展 思 考 解 決 問 題 發 現 語 言 好 奇 心 學 習 興 趣 身 體 發 展 大 肌 肉 或 粗 的 運 動 神 經 小 肌 肉 或 細 的 運 動 神 經 知 覺 的 運 動 神 經 或 手 眼 協 調 感 官 良 好 的 健 康 自 我 的 照 顧 社 會 互 動 發 展 自 我 了 解 與 他 人 的 關 係 自 我 控 制 心 理 發 展 自 我 概 念 情 感 表 達 人 格 性 情 藝 術 教 育 創 造 力 原 創 性 思 考 想 像 力 語 言 與 非 語 言 的 表 達 美 感 發 展 美 的 敏 感 度 美 事 物 的 追 求 生 活 的 情 趣 圖 2-1-1 透 過 藝 術 教 育 達 到 幼 兒 整 體 發 展 模 式 圖 26 26 修 改 自 Robert Schirrmacher, 賴 碧 慧 等 合 譯, 幼 兒 藝 術 與 創 造 性 發 展, 台 北 : 華 騰 文 化,2007, 第 4 章, 頁 4 14

二 幼 兒 藝 術 發 展 理 論 幼 兒 的 發 展 隨 著 年 紀 增 長 變 化, 其 藝 術 表 現 的 形 式 會 隨 著 年 齡 的 不 同 而 有 所 進 展, 這 過 程 即 是 幼 兒 藝 術 發 展 的 歷 程 教 師 要 充 份 了 解 幼 兒 的 藝 術 發 展 特 徵, 才 能 掌 握 教 學 的 重 點, 和 提 供 適 當 的 材 料 及 生 活 經 驗, 亦 能 依 此 作 為 課 程 設 計 目 標 許 多 藝 術 教 育 學 者 都 曾 為 兒 童 藝 術 發 展 分 期, 雖 然 不 能 兼 顧 個 別 的 差 異, 還 是 能 為 整 個 發 展 歷 程 提 供 特 徵 和 解 釋, 以 下 就 皮 亞 傑 (Jean Piaget,1974) 羅 恩 菲 爾 (Viktor Lowenfeld,1957) 艾 斯 納 (Elliot W. Eisner,1984) 和 加 德 納 (Howard Gardner,1982) 所 提 出 之 幼 兒 藝 術 發 展 相 關 理 論 及 表 現 形 式 加 以 說 明, 並 依 階 段 列 出 比 較 表 如 下 : 表 2-1-1 幼 兒 藝 術 表 現 發 展 階 段 比 較 表 年 齡 0 1 2 3 4 4.5 5 6 7 學 制 小 班 中 班 大 班 小 一 小 二 皮 亞 傑 Piaget 發 羅 恩 菲 爾 展 Lowenfeld 階 艾 斯 納 段 Eisner 加 德 納 Gardner 本 研 究 整 理 感 覺 動 作 期 初 期 的 知 覺 塗 鴉 期 機 能 快 感 階 段 運 思 前 期 前 圖 式 期 圖 像 記 述 階 段 符 號 象 徵 的 認 知 ( 一 ) 皮 亞 傑 (Piaget) 的 幼 兒 藝 術 認 知 發 展 理 論 皮 亞 傑 (Piaget,1974) 主 張 兒 童 的 思 考 系 統 是 經 過 一 連 串 的 階 段 發 展 而 來 的, 當 個 體 與 環 境 互 動 時, 透 過 組 織 與 適 應 形 成 自 身 的 認 知 將 認 知 發 展 歷 程 分 為 四 個 階 段, 依 序 為 1. 感 覺 動 作 期 (sensorimotor stage), 出 生 至 兩 歲 2. 運 思 前 期 (preoperational stage), 兩 歲 至 七 歲 3. 具 體 運 思 期 (concrete operational stage), 七 歲 至 十 一 歲 4. 形 式 運 思 期 (formal operation stage), 自 十 一 歲 以 後 本 研 究 對 象 屬 皮 亞 傑 (Piaget) 的 認 知 發 展 階 段 中 的 運 思 前 期, 針 對 此 階 段 的 特 徵 加 以 說 明 列 表 如 下 : 15

表 2-1-2 皮 亞 傑 (Piaget) 運 思 前 期 藝 術 發 展 特 徵 一 覽 表 年 齡 階 段 藝 術 發 展 特 徵 27 2-7 歲 運 思 前 期 本 研 究 整 理 (1) 在 認 知 上 幼 兒 開 始 利 用 直 覺 來 判 斷 事 物, 凡 事 依 據 主 觀 直 覺 而 非 客 觀 邏 輯 ; 幼 兒 畫 表 達 的 是 心 理 投 射 的 意 象, 而 非 描 繪 實 際 所 見, 所 以 繪 畫 作 品 是 畫 其 所 想, 而 非 畫 其 所 見 (2) 此 階 段 的 孩 子 以 自 我 為 中 心 來 認 識 外 界 事 物, 運 用 符 號 來 代 表 環 境 或 經 驗 中 的 事 物, 會 用 某 一 簡 單 的 形 式 來 代 表 物 體, 如 蝌 蝌 人 即 是 以 簡 單 形 式 來 象 徵 人 的 整 體, 或 畫 個 圓 可 能 代 表 多 類 水 果 (3) 繪 畫 是 符 號 或 表 徵 運 作 的 一 種 形 式, 幼 兒 滿 足 認 知 發 展 上 同 化 和 調 適 的 需 求 由 運 思 前 期 的 藝 術 發 展 特 徵 可 知, 此 階 段 的 幼 兒 認 知 發 展 的 特 徵 是 以 自 我 為 中 心, 認 為 事 物 是 圍 繞 著 他 在 打 轉, 晚 上 看 到 月 亮 會 直 覺 月 亮 是 跟 著 他 走, 所 以 幼 兒 的 藝 術 表 現 是 在 表 達 幼 兒 自 己 的 主 觀 想 法, 是 所 知 覺 到 而 非 描 繪 出 所 看 到 事 物 的 客 觀 形 象, 幼 兒 所 表 現 的 並 不 能 與 他 們 所 看 的 一 致, 所 以 幼 兒 的 藝 術 活 動 應 讓 幼 兒 自 由 觀 察, 發 揮 想 像 力 和 創 意 力 來 完 成 作 品, 而 非 以 像 或 不 像 的 標 準 來 欣 賞 幼 兒 的 作 品 且 根 據 皮 亞 傑 (Piaget) 所 提 出 的 的 認 知 發 展 特 徵, 學 前 階 段 的 幼 兒 對 事 物 的 認 識 是 以 自 我 為 中 心, 所 以 繪 畫 特 徵 會 有 誇 張 強 調 擬 人 化 的 特 性 ( 二 ) 羅 恩 菲 爾 (Lowenfeld) 的 藝 術 發 展 理 論 兒 童 的 繪 畫 發 展 有 其 階 段 性, 羅 恩 菲 爾 (Lowenfeld,1957) 在 其 著 作 創 作 與 心 智 成 長 ( Creative and mental growth ) 一 書 中, 將 兒 童 的 繪 畫 發 展 分 成 六 個 階 段, 依 序 為 :1. 塗 鴉 階 段 (scribbling stage): 自 我 表 現 的 第 一 階 段, 大 約 2 歲 至 4 歲 2. 前 圖 式 期 (preschematic stage): 首 次 的 表 現 嘗 試, 大 約 4 歲 至 7 歲 3. 圖 式 期 (schematic stage): 形 式 概 念 的 完 成, 約 7 歲 至 9 歲 4. 黨 群 期 (gang age): 寫 實 萌 芽 階 段, 大 約 9 歲 至 11 歲 5. 推 理 期 (pseudo-naturalistic stage): 擬 似 寫 實 階 段, 大 約 11 歲 至 13 歲 6. 決 定 時 期 (period of decision): 又 稱 為 青 春 期 的 危 機, 大 約 13 歲 至 17 歲 本 研 究 對 象 屬 前 圖 式 期 階 段, 茲 針 對 此 期 之 藝 術 發 展 特 徵 列 表 如 下 : 27 參 閱 Bernard Spodek Olivia N.Saracho, 郭 靜 晃 陳 正 乾 譯, 幼 兒 教 育 : 適 合 3~8 歲 幼 兒 的 教 學 方 法, 台 北 : 揚 智 文 化,1998, 頁 89 Robert Schirrmacher, 賴 碧 慧 等 合 譯, 幼 兒 藝 術 與 創 造 性 發 展, 台 北 : 華 騰 文 化,2007, 第 5 章, 頁 9 16

表 2-1-3 羅 恩 菲 爾 (Lowenfeld) 前 圖 式 期 藝 術 發 展 特 徵 一 覽 表 年 齡 階 段 藝 術 發 展 特 徵 28 4-7 歲 前 圖 式 期 (1) 一 般 繪 畫 特 徵 : 形 象 均 呈 幾 何 型, 當 部 份 脫 離 整 體 時 即 失 去 意 義, 所 畫 形 象 畫 面 的 位 置 及 大 小 均 成 主 觀 化, 已 漸 漸 發 現 繪 畫 和 實 際 事 物 間 的 關 係 此 時 期 幼 兒 會 先 畫 圓 形, 其 次 方 形, 再 來 才 是 三 角 形, 圖 畫 成 為 幼 兒 溝 通 的 工 具 (2) 人 物 表 現 特 徵 : 開 始 畫 頭 足 型 人 物, 慢 慢 的 逐 漸 增 加 人 體 其 它 部 份 及 細 節 (3) 空 間 表 現 特 徵 : 所 畫 的 形 象 散 佈, 無 大 小 比 例 及 空 間 秩 序 關 係, 完 全 以 幼 兒 為 中 心, 且 會 有 倒 置 或 轉 動 畫 紙 的 情 形 (4) 色 彩 表 現 特 徵 : 幼 兒 以 個 人 的 情 感 及 注 意 力 來 用 色, 所 用 的 色 彩 與 表 現 的 對 象 常 無 關 聯 (5) 幼 兒 喜 歡 討 論 他 們 的 作 品, 和 喜 歡 畫 具 個 人 意 義 的 圖 畫, 如 家 人 寵 物 或 朋 友 (6) 在 繪 畫 上 傾 向 於 僅 表 現 對 其 重 要 和 鮮 明 的 部 分, 而 且 不 斷 的 更 換 物 體 形 狀 的 象 徵 符 號 本 研 究 整 理 前 圖 式 期 階 段 的 繪 畫 特 徵 清 楚 的 說 明 此 期 幼 兒 的 繪 畫 發 展, 羅 恩 菲 爾 (Lowenfeld) 把 美 術 創 作 與 心 智 成 長 視 為 一 體 的 兒 童 美 術 觀 念, 以 兒 童 為 本 位 的 教 學 理 念, 能 提 供 教 師 在 從 事 藝 術 教 育 時 應 有 的 態 度 和 觀 念, 要 尊 重 兒 童 及 以 兒 童 為 中 心 ; 但 其 太 過 強 調 兒 童 本 身 自 然 的 發 展 而 忽 略 兒 童 和 環 境 互 動 的 學 習 過 程, 所 以 在 藝 術 課 程 與 教 學 中, 若 能 依 幼 兒 的 發 展 再 給 予 適 時 適 性 的 引 導 協 助, 將 藝 術 創 作 的 目 標 明 確 化, 對 幼 兒 的 藝 術 表 現 可 以 有 更 具 體 的 意 義 和 提 升 效 果 ( 三 ) 艾 斯 納 (Eisner) 的 藝 術 發 展 理 論 艾 斯 納 (Eisner,1984) 認 為 兒 童 藝 術 隨 著 年 齡 成 長 有 規 律 而 穩 定 的 發 展 程 序, 其 將 兒 童 藝 術 發 展 分 為 四 個 階 段, 前 二 個 階 段 是 由 內 而 外 的 自 然 發 展, 而 後 兩 個 階 段 則 需 透 過 教 育 與 學 習 來 達 成 四 個 階 段 分 別 為 :1. 機 能 快 感 階 段 (function pleasure):1 歲 至 4 歲 2. 圖 畫 記 述 階 段 (pictographs):4 歲 至 9 歲 3. 再 現 階 段 (representational):9 歲 至 14 歲 4. 美 感 表 現 階 段 (aesthetic-expressive) 本 研 究 對 象 屬 圖 畫 記 述 階 段, 就 此 階 段 之 特 徵 列 表 如 下 : 28 參 閱 自 Dr.Viktor Lowenfeld, 王 德 育 譯, 創 造 與 心 智 的 成 長, 台 北 : 三 友,1991, 頁 71-94 Robert Schirrmacher, 賴 碧 慧 等 合 譯, 幼 兒 藝 術 與 創 造 性 發 展, 台 北 : 華 騰 文 化,2007, 第 5 章, 頁 9 夏 勲, 兒 童 美 術 之 開 拓, 台 北 : 世 界 文 物,1986, 頁 26 嚴 允 秀, 小 學 藝 術 教 育 理 論 與 教 學 法 ( 下 ), 美 育 月 刊,16 期,1991, 頁 10-11 17

表 2-1-4 艾 斯 納 (Eisner) 圖 畫 記 述 階 段 藝 術 發 展 特 徵 一 覽 表 年 齡 階 段 藝 術 發 展 特 徵 29 4-9 歲 圖 畫 記 述 階 段 本 研 究 整 理 (1) 開 始 熟 悉 圖 畫 記 述 的 能 力, 會 以 圖 畫 記 述 的 方 式 來 傳 達 理 念 和 想 法 (2) 開 始 創 造 象 徵 世 界 的 符 號, 且 活 動 具 有 說 故 事 的 特 徵 (3) 物 體 會 以 簡 化 和 平 面 的 形 來 象 徵 研 究 者 就 羅 恩 菲 爾 (Lowenfeld) 和 艾 斯 納 (Eisner) 提 出 的 藝 術 發 展 論 來 比 較, 二 者 的 觀 點 很 不 相 同, 前 者 是 自 然 主 義, 後 者 是 將 藝 術 視 為 一 個 學 科 來 教 導, 認 為 兒 童 藝 術 發 展 必 須 透 過 學 習 才 能 不 斷 增 進, 認 為 藝 術 能 力 的 發 展 並 非 自 然 成 長 的 結 果, 而 是 學 習 的 結 果 二 者 同 樣 強 調 藝 術 的 重 要 性, 所 以 在 幼 兒 藝 術 課 程 的 設 計 上 應 秉 持 艾 斯 納 (Eisner) 的 觀 點, 藝 術 教 育 是 可 透 過 有 計 畫 的 課 程 與 引 導, 由 外 而 內 的 刺 激, 讓 幼 兒 認 識 並 了 解 藝 術 本 身 的 特 質 原 理 和 表 現 方 式, 才 能 讓 藝 術 教 育 發 揮 較 大 的 功 能 ; 但 在 教 學 的 態 度 上 應 以 兒 童 為 中 心, 要 尊 重 每 位 孩 子 獨 特 的 表 現 方 式, 而 非 以 同 一 標 準 來 做 評 量 ( 四 ) 加 德 納 (Gardner) 的 藝 術 發 展 理 論 加 德 納 (Gardner,1982) 將 藝 術 發 展 分 為 三 個 階 段, 依 序 為 第 一 個 階 段 : 學 齡 前 幼 兒 ; 第 二 個 階 段 :7 歲 至 14 歲 ; 第 三 個 階 段 :15 歲 至 25 歲 加 德 納 (Gardner) 觀 察 學 齡 前 幼 兒 的 繪 畫, 提 出 幼 兒 在 運 用 構 想 或 圖 像 作 畫 的 方 式 與 天 才 成 人 有 許 多 相 似 處, 所 以 由 其 提 出 的 藝 術 發 展 U 型 曲 線 中, 可 以 知 道 幼 兒 時 期 是 藝 術 創 作 力 的 黃 金 時 代 以 下 就 加 德 納 (Gardner) 所 提 出 學 齡 前 幼 兒 的 藝 術 發 展 特 徵 列 表 如 下 : 表 2-1-5 加 德 納 (Gardner) 學 齡 前 幼 兒 的 藝 術 發 展 特 徵 一 覽 表 年 齡 階 段 藝 術 發 展 特 徵 4-6 歲 第 一 個 階 段 (1) 創 作 出 可 以 讓 他 人 認 得 出 來 的 圖 畫, 有 蝌 蚪 人 的 出 現 (2) 發 展 出 固 定 的 圖 案 或 圖 像 (3) 圖 畫 富 有 色 彩 及 豐 富 的 表 現 力 (4) 圖 畫 色 彩 鮮 明 及 有 創 意 本 研 究 整 理 30 29 30 參 閱 自 劉 豐 榮, 艾 斯 納 藝 術 教 育 思 想 研 究, 臺 北 : 水 牛,2000, 頁 66 蘇 振 明, 臺 灣 兒 童 畫 導 賞, 台 北 : 藝 術 館,2001, 頁 68 參 閱 自 Robert Schirrmacher, 賴 碧 慧 等 合 譯, 幼 兒 藝 術 與 創 造 性 發 展, 台 北 : 華 騰 文 化,2007, 第 5 章, 頁 9 18

由 加 德 納 (Gardner) 所 提 出 的 幼 兒 藝 術 發 展 特 徵, 可 以 知 道 幼 兒 時 期 是 創 作 的 黃 金 期, 在 構 想 和 作 畫 方 面 的 方 式 如 同 於 天 才 成 人, 每 個 幼 兒 都 是 小 小 藝 術 家, 但 如 果 沒 有 適 當 的 引 導 和 發 揮 的 空 間, 就 會 開 始 走 下 坡 所 以 藝 術 是 幼 兒 對 探 索 的 世 界 表 達 情 感 和 想 法 的 另 一 種 語 言, 藝 術 是 幼 兒 的 優 勢 能 力, 透 過 藝 術 教 學 可 培 養 幼 兒 各 種 能 力, 並 可 利 用 藝 術 形 式 來 進 行 個 性 化 的 表 現, 幼 兒 可 由 藝 術 表 現 來 呈 現 生 活 的 經 驗, 身 為 幼 稚 園 教 師 更 應 覺 知 到 幼 兒 階 段 是 藝 術 發 展 的 黃 金 期, 要 提 供 幼 兒 藝 術 教 育 和 創 作 的 機 會 綜 上 所 述, 以 幼 兒 為 中 心 的 藝 術 發 展 理 論 指 出, 學 前 階 段 幼 兒 藝 術 發 展 受 到 年 齡 心 理 文 化 經 驗 所 影 響, 其 繪 畫 創 作 豐 富, 畫 其 所 知 所 見 的 事 物, 會 以 描 繪 來 表 現 觀 念 以 彩 繪 表 現 情 感, 無 需 特 別 的 技 巧 指 導, 只 需 給 予 自 然 的 情 境 及 經 驗 的 獲 得, 幼 兒 即 能 展 現 藝 術 的 能 力 而 研 究 者 認 為 幼 兒 藝 術 教 育 應 以 幼 兒 為 中 心, 尊 重 幼 兒 創 造 性 自 我 表 達 的 理 念, 但 在 藝 術 課 程 設 計 要 有 藝 術 教 學 和 學 習 的 完 整 架 構, 課 程 中 要 提 供 體 驗 理 解 藝 術 的 知 識, 取 幼 兒 自 主 和 教 師 主 導 的 平 衡 點, 讓 藝 術 教 育 能 發 揮 實 質 功 效 而 了 解 幼 兒 藝 術 創 作 能 力 的 階 段 發 展 特 徵, 更 能 欣 賞 幼 兒 的 藝 術 作 品 與 解 析 作 品 中 所 欲 表 現 的 想 法 和 情 感 ; 幼 兒 藝 術 教 育 課 程 的 進 行 應 尊 重 幼 兒 的 創 作 表 現 提 供 多 元 素 材 引 導 幼 兒 學 習 藝 術 的 元 素 和 內 涵 觀 察 幼 兒 對 藝 術 品 的 感 受 從 分 享 作 品 中 充 份 了 解 創 作 的 內 涵, 以 解 析 幼 兒 對 事 物 所 知 所 見 的 面 向 和 觀 點 三 幼 兒 藝 術 課 程 內 涵 和 評 量 幼 兒 的 生 活 是 充 滿 藝 術 的, 幼 兒 生 活 中 的 每 一 項 行 為 和 動 作 都 和 藝 術 息 息 相 關, 藝 術 在 幼 兒 教 育 中 扮 演 相 當 重 要 的 角 色, 研 究 者 就 藝 術 課 程 應 包 涵 的 內 涵 和 幼 兒 藝 術 評 量 的 方 式 進 行 探 討 ( 一 ) 幼 兒 藝 術 課 程 內 涵 人 類 文 化 的 發 展 源 自 於 生 活 的 累 積, 打 破 狹 隘 的 技 術 取 向 與 精 緻 的 藝 術 象 牙 塔, 藝 術 教 育 的 內 容 應 涵 括 人 類 生 活 全 領 域 31 而 不 同 的 藝 術 教 育 理 論, 不 同 的 主 張 延 伸 出 不 同 的 藝 術 教 育 課 程, 以 下 探 討 各 學 者 提 出 之 幼 兒 藝 術 課 程 內 涵 : 1. 兒 童 為 中 心 的 藝 術 教 育 理 論 在 藝 術 教 育 上, 影 響 最 為 深 遠 且 時 間 持 續 最 久 的, 當 推 四 十 年 代 興 起 的 兒 童 中 心 藝 31 林 曼 麗, 藝 術 教 育 於 二 十 一 世 紀 教 育 中 應 有 的 角 色, 國 家 政 策 季 刊, 第 2 卷 第 3 期,2003, 頁 101 19

術 教 育 (child-centered art education) 主 張 其 代 表 人 物 為 美 國 的 羅 恩 菲 爾 (V. Lowenfeld, 1957) 與 英 國 的 里 德 (H. Read,1958) 該 理 論 的 基 本 主 張 在 於 : (1) 藝 術 教 育 旨 在 啟 發 個 人 的 潛 能 (2) 藝 術 表 現 是 由 內 而 外 的 過 程, 是 自 然 成 長 的 表 徵 (3) 藝 術 教 育 必 須 順 應 個 人 與 生 俱 來 的 創 造 力, 並 促 其 開 展 32 基 於 此 種 理 念, 藝 術 教 育 的 目 標 即 在 於 開 發 兒 童 的 創 造 性 並 促 進 兒 童 人 格 的 健 全 發 展, 教 育 內 容 以 藝 術 創 作 為 範 疇 和 內 涵, 但 並 無 系 統 性 課 程 和 預 先 決 定 的 教 材, 並 反 對 以 成 人 的 藝 術 品 為 學 習 內 容, 以 免 阻 礙 兒 童 的 自 我 表 現 和 創 造 性 的 發 展 在 教 學 方 法 上 著 重 啟 發 鼓 勵 與 支 持 兒 童 的 自 我 表 現, 依 照 藝 術 心 理 的 成 長 發 展 階 段 引 導, 學 習 評 量 著 重 創 作 過 程 因 此, 無 系 統 的 課 程 和 教 材, 造 成 藝 術 教 育 在 學 校 教 育 中 淪 為 點 綴 和 陪 襯 的 地 位, 雖 然 大 家 都 認 為 重 要, 但 卻 非 必 要 的 學 科, 藝 術 教 育 也 易 淪 為 放 任 式 的 教 育, 沒 有 積 極 的 教 育 意 義, 只 消 極 的 等 待 幼 兒 自 然 成 熟 發 展, 但 以 兒 童 為 中 心 的 出 發 點 和 重 啟 發 的 教 學 法 是 值 得 推 崇 的, 也 是 幼 兒 藝 術 教 育 上 必 需 遵 循 的 觀 點 2. 學 科 本 位 的 藝 術 教 育 理 論 (DBAE) 學 科 本 位 的 藝 術 教 育 理 論 代 表 人 物 有 艾 斯 納 (E. W. Eisner,1985) 古 利 爾 (W. D. Greer,1984) 克 拉 克 (G. A. Clark,1987) 等 人 學 科 本 位 的 藝 術 教 育 學 者 認 為 藝 術 教 育 的 主 要 價 值 在 於 對 各 人 經 驗 的 獨 特 貢 獻, 藝 術 能 力 不 是 自 然 成 長 而 是 學 習 的 結 果, 未 經 指 導 的 自 我 表 現, 不 是 創 造, 課 程 內 容 包 括 美 學 藝 術 批 評 藝 術 史 和 藝 術 創 作 33 郭 禎 祥 楊 須 美 在 以 艾 斯 納 學 術 本 位 的 藝 術 教 育 (DBAE) 為 理 論 基 礎 探 討 現 今 我 國 國 民 美 術 教 育 一 文 中, 指 出 艾 斯 納 以 學 科 為 本 位 的 美 術 教 育 理 論 有 兩 個 含 義 : 34 (1) 不 要 只 提 供 孩 子 們 一 些 他 們 能 處 理 操 作 的 材 料, 等 著 他 們 去 學 習, 而 是 要 提 供 足 以 引 導 他 們 學 習 的 鼓 勵 性 與 輔 助 性 的 指 導 (2) 注 重 視 覺 藝 術 的 眾 多 價 值, 學 習 去 觀 察 瞭 解 判 斷 和 創 造, 而 且 老 師 有 責 任 幫 助 學 生 獲 得 視 覺 藝 術 的 活 動 經 驗, 把 有 價 值 的 東 西 變 成 他 們 精 神 生 活 的 一 部 分 教 師 在 進 行 學 科 取 向 的 藝 術 教 育 教 學 時, 在 符 合 兒 童 發 展 的 水 準 下, 安 排 統 整 美 學 藝 術 批 評 藝 術 史 和 藝 術 創 作 四 個 領 域 的 藝 術 內 容, 並 兼 顧 學 生 的 學 習 程 度 運 用 32 33 34 黃 壬 來 主 編, 藝 術 與 人 文 教 育 ( 上 ), 台 北 : 冠 桂,2002, 頁 35 同 上 註, 頁 35 郭 禎 祥 楊 須 美, 以 艾 斯 納 學 術 本 位 的 藝 術 教 育 (DBAE) 為 理 論 基 礎 探 討 現 今 我 國 國 民 美 術 教 育, 師 大 學 報,33 期,1988, 頁 580 20

適 合 的 教 學 法 35 沒 有 任 何 一 種 教 學 法 是 適 合 所 有 兒 童 的, 教 師 應 視 幼 兒 學 習 狀 況 或 課 程 的 內 容 適 時 彈 性 的 變 化 和 調 整 范 瓊 芳 在 九 年 一 貫 藝 術 教 育 與 幼 兒 藝 術 教 育 之 關 係 一 文 中 敘 述 DBAE 四 領 域 的 目 標 如 下 : 36 (1) 創 作 著 重 在 創 造 思 想 的 表 現, 個 體 要 有 想 像 敏 銳 和 表 達 視 覺 藝 術 技 巧 的 能 力, 從 創 作 過 程 中 體 會 有 關 創 作 的 樂 趣 或 失 敗 的 經 驗 (2) 藝 術 批 評 著 重 在 個 人 對 藝 術 欣 賞 的 表 達, 個 體 知 道 如 何 觀 察 藝 術 運 作 的 過 程, 能 夠 描 述 或 解 說 作 品 特 徵 的 複 雜 和 微 妙, 協 助 兒 童 參 與 一 聯 串 的 注 視 觀 察 經 驗 之 獲 得, 以 及 能 夠 轉 換 他 先 前 在 藝 術 所 學 的, 推 而 遠 之 關 係 著 社 會 文 化 (3) 藝 術 史 與 文 化 著 重 藝 術 在 社 會 生 活 及 文 化 中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使 個 體 能 了 解 當 時 藝 術 的 所 在 地 和 文 化 背 景, 幫 助 了 解 藝 術 與 過 去 的 社 會 結 構 歷 史 文 化 之 間 所 形 成 的 互 動 影 響 關 係 (4) 美 學 著 重 在 審 美 領 域 如 觀 念 和 知 識, 不 是 製 造 一 個 專 業 的 美 學 家, 而 是 鼓 勵 兒 童 能 夠 參 與 在 生 活 中 藝 術 的 特 質 和 有 意 義 的 討 論 活 動 DBAE 的 教 學 是 必 須 順 應 孩 童 的 發 展 階 段 而 設 計 教 學 為 前 題, 以 達 到 整 合 性 組 織 性 程 序 性 和 目 標 性 的 教 學 嚴 允 秀 在 小 學 藝 術 教 育 理 論 與 教 學 法 ( 上 ) 37 一 文 中, 敘 述 DBAE 的 課 程 特 性 是 強 調 藝 術 學 科 本 身 的 知 識 領 域 和 探 索 方 法, 和 強 調 藝 術 學 科 技 術 層 面 的 學 習, 是 結 構 化 系 統 化 的 課 程 設 計, 課 程 活 動 是 從 簡 單 到 複 雜 單 純 到 複 合 且 配 合 學 生 認 知 發 展 程 度 在 本 研 究 中, 研 究 者 期 望 融 和 以 兒 童 為 中 心 的 藝 術 教 育 和 以 學 科 為 本 位 的 藝 術 教 育, 幼 兒 藝 術 教 育 課 程 中 應 秉 持 著 以 兒 童 為 中 心 的 藝 術 教 育 理 念, 每 位 幼 兒 的 發 展 和 成 熟 度 不 同, 應 尊 重 每 位 幼 兒 的 個 別 差 異, 認 同 每 位 幼 兒 的 創 作 表 現, 但 學 校 課 程 應 有 其 目 標 和 方 向, 教 師 不 應 等 待 幼 兒 發 展 成 熟, 教 師 是 可 以 指 導 幼 兒 學 習, 可 引 導 幼 兒 學 習 掌 控 媒 介 物 和 更 成 熟 的 創 造 表 現 方 法, 教 師 的 角 色 不 是 提 供 一 個 模 式 給 幼 兒 複 製, 而 是 鼓 勵 幼 兒 觀 察, 探 索 媒 材 及 引 導 其 創 作 表 現 35 36 37 郭 禎 祥, 追 求 精 緻 的 藝 術 教 育 -DBAE( 下 ), 美 育 雙 月 刊,13 期,1991, 頁 26 同 註 13, 頁 295-296 嚴 允 秀, 小 學 藝 術 教 育 理 論 與 教 學 法 ( 上 ), 美 育 月 刊,15 期,1991, 頁 5 21

3. 民 國 76 年 公 佈 的 幼 稚 園 課 程 標 準 在 民 國 76 年 教 育 部 公 佈 的 幼 稚 園 課 程 標 準 中, 將 幼 稚 園 課 程 分 為 健 康 遊 戲 音 樂 工 作 常 識 語 文 六 大 領 域 而 工 作 領 域 的 課 程 範 圍 包 含 有 繪 畫 紙 工 雕 塑 和 工 藝, 工 作 領 域 的 課 程 目 標 為 : 38 (1) 滿 足 幼 兒 對 工 作 的 自 然 需 求 (2) 培 養 幼 兒 良 好 工 作 習 慣 與 態 度 (3) 促 進 幼 兒 認 識 工 作 材 料 與 工 具 的 使 用 方 法 (4) 擴 充 幼 兒 生 活 經 驗 並 培 養 工 作 的 興 趣 (5) 增 進 幼 兒 欣 賞 審 美 發 表 及 創 作 的 能 力 從 幼 稚 園 工 作 領 域 的 課 程 目 標 中 發 現, 工 作 領 域 的 主 意 強 調 學 習 活 動 不 是 一 種 認 知 或 思 考, 而 是 讓 幼 兒 透 過 手 腦 並 用 和 實 際 動 手 操 作 的 過 程, 讓 幼 兒 體 會 創 作 的 樂 趣 和 培 養 創 作 的 能 力 但 其 課 程 中 含 繪 畫 紙 工 雕 塑 和 工 藝 四 個 範 圍, 從 其 字 面 上 發 現 在 幼 稚 園 課 程 標 準 中, 課 程 的 範 圍 包 涵 實 際 動 手 操 作 的 創 作 部 份, 但 缺 少 透 過 視 覺 觀 察 的 欣 賞 活 動, 過 度 強 調 操 作 學 習 而 忽 略 審 美 的 體 驗 4. 嘉 義 大 學 幼 稚 園 教 育 指 導 綱 要 研 究 報 告 39 民 國 89 年 教 育 部 國 教 司 延 請 相 關 教 育 學 者 擬 定 的 幼 稚 園 六 大 領 域 課 程 綱 要 草 案 中, 提 到 幼 兒 藝 術 教 育 取 向 的 基 本 理 念 為 : 提 供 以 幼 兒 為 中 心, 適 合 幼 兒 發 展 的 學 習 環 境, 避 免 強 調 技 巧 訓 練 與 成 就 導 向 的 教 學, 教 師 必 須 了 解 並 順 應 幼 兒 的 藝 術 發 展 特 質, 尊 重 其 發 展 差 異, 給 予 幼 兒 多 元 的 選 擇 與 充 分 的 創 作 自 由, 採 用 開 放 的 活 動 設 計, 以 引 導 方 法 以 激 勵 自 我 表 現, 培 養 其 藝 術 創 造 力 與 敏 銳 的 鑑 賞 能 力, 將 藝 術 融 入 應 用 於 生 活 中, 透 過 藝 術 的 涵 養 過 程 塑 造 完 美 的 人 格 為 鵠 的, 並 提 出 幼 兒 藝 術 課 程 的 目 標 包 含 三 部 分 : (1) 發 現 與 探 索 : 發 現 周 遭 環 境 中 藝 術 的 現 象, 並 嘗 試 運 用 聲 音 語 言, 肢 體 動 作 與 感 官 能 力 探 索 藝 術 媒 材 及 試 驗 創 作 方 式, 在 過 程 中 感 受 遊 戲 與 創 作 的 樂 趣 (2) 表 現 與 創 作 : 幼 兒 習 得 運 用 各 類 媒 材 之 基 本 技 巧, 能 以 自 我 獨 特 的 表 現 方 式 進 行 藝 術 表 演 或 創 作, 並 完 成 具 有 個 人 特 色 之 演 出 或 作 品 (3) 審 美 與 分 析 : 幼 兒 具 有 美 的 感 知 與 判 斷 能 力, 了 解 自 己 的 藝 術 品 味 與 偏 好, 38 39 教 育 部, 幼 稚 園 課 程 標 準, 台 北 : 正 中 書 局,1987, 頁 23 盧 美 貴, 我 國 五 歲 幼 兒 基 本 能 力 與 能 力 指 標 建 構 研 究, 教 育 部 委 託 研 究 計 畫, 台 北 : 教 育 部,2003, 頁 74 22

能 分 辨 欣 賞 不 同 藝 術 作 品 的 特 色, 從 中 享 受 樂 趣 並 獲 致 美 的 感 動 5. 幼 稚 園 教 育 指 導 綱 要 ( 試 行 ) 的 通 知 近 年 來, 藝 術 教 育 已 逐 漸 被 重 視, 且 為 國 內 教 育 政 策 上 的 主 要 議 題, 教 育 部 於 2001 年 7 月 2 日 印 發 幼 稚 園 教 育 指 導 綱 要 ( 試 行 ) 的 通 知 中, 對 藝 術 教 育 指 出 對 目 標 內 容 和 要 求 的 敘 述 如 下 : 40 (1) 在 目 標 方 面 : 第 一 能 感 受 並 喜 愛 環 境 生 活 和 藝 術 中 的 美 第 二 喜 歡 參 加 藝 術 活 動, 並 能 大 膽 地 表 現 自 己 的 情 感 和 體 驗 第 三 用 自 己 喜 歡 的 方 式 進 行 藝 術 表 現 活 動 (2) 在 內 容 和 要 求 方 面 : 第 一 引 導 孩 子 接 觸 周 圍 環 境 和 生 活 中 美 好 的 人 事 物, 豐 富 他 們 感 性 經 驗 和 審 美 情 趣, 激 發 他 們 表 現 美 和 創 造 美 的 情 趣 第 二 在 藝 術 活 動 中 要 針 不 同 特 點 和 需 要, 讓 每 個 幼 兒 都 得 到 美 的 熏 陶 和 培 養 第 三 提 供 自 由 表 現 的 機 會, 鼓 勵 用 不 同 藝 術 形 式 表 達 自 己 的 情 感 理 解 和 想 像, 尊 重 每 位 幼 兒 的 想 法 和 創 造, 肯 定 和 接 納 他 們 獨 特 的 審 美 感 受 和 表 現 方 式, 分 享 他 們 創 造 的 快 樂 第 四 支 援 鼓 勵 幼 兒 積 極 參 加 各 種 藝 術 活 動 並 大 膽 表 現 的 同 時, 幫 助 他 們 提 高 表 現 的 技 能 和 能 力 第 五 指 導 幼 兒 利 用 身 邊 的 物 品 或 廢 舊 材 料 製 作 玩 具 手 工 藝 等 來 美 化 自 己 的 生 活 或 開 展 其 它 活 動 第 六 創 設 展 示 作 品 的 條 件, 引 導 幼 兒 相 互 交 流 相 互 欣 賞 共 同 提 高 6. 藝 術 創 作 課 程 內 涵 羅 伯 特 施 爾 瑪 赫 (Robert Schirrmacher,2002) 指 出 讓 幼 兒 有 充 份 的 機 會 來 創 作 藝 術 非 常 重 要, 創 作 過 程 在 完 整 的 課 程 應 提 供 四 個 關 鍵 元 素 : 41 (1) 感 官 經 驗 : 藝 術 創 作 的 起 源 來 自 於 個 人 的 經 驗 概 念 重 要 物 品 事 件 或 感 覺, 日 常 生 活 經 驗 提 供 了 創 作 的 來 源 (2) 美 感 與 創 造 性 的 體 驗 : 幼 兒 可 由 自 然 界 或 處 的 環 境 中, 運 用 感 官 體 驗 美 感, 有 豐 富 的 美 感 體 驗, 有 助 於 幼 兒 藝 術 的 創 作 (3) 創 作 藝 術 的 時 間 空 間 與 材 料 : 幼 兒 透 過 藝 術 表 現 自 己 的 意 見 與 創 造 力, 教 師 可 以 幫 助 其 了 解 藝 術 與 經 驗 之 間 的 關 係, 鼓 勵 創 作 出 代 表 幼 兒 意 見 希 望 夢 想 害 怕 和 感 興 趣 的 藝 術 形 式 或 作 品 (4) 藝 術 藝 術 家 藝 術 形 式 風 格 簡 介 : 讓 幼 兒 接 觸 豐 富 的 藝 術 珍 藏, 學 習 藝 術 40 同 註 13, 頁 297-299 41 Robert Schirrmacher, 賴 碧 慧 等 合 譯, 幼 兒 藝 術 與 創 造 性 發 展, 台 北 : 華 騰 文 化,2007, 第 九 章, 頁 5-7 23

是 文 化 的 一 部 份, 認 識 藝 術 家 用 不 同 的 媒 介 創 作, 學 習 欣 賞 並 判 斷 他 人 的 作 品 7. 幼 兒 藝 術 教 學 流 程 在 藝 術 教 育 教 師 手 冊 - 幼 兒 美 術 篇 一 書 中, 提 出 教 師 在 幼 兒 藝 術 教 學 活 動 的 流 程 如 下 : 42 (1) 設 計 良 好 的 教 學 情 境 : 美 術 教 學 是 美 感 心 靈 的 表 現 與 分 享, 美 感 意 識 需 在 自 由 輕 鬆 的 情 境 下 才 能 充 分 展 現 (2) 做 好 課 前 準 備 : 進 行 課 程 前, 先 估 量 學 生 的 學 習 經 驗 和 興 趣, 規 畫 適 當 的 主 題 媒 材 和 表 現 技 法 (3) 掌 握 課 中 良 好 的 師 生 互 動 : 在 引 導 活 動 中 要 有 良 好 的 教 學 情 境 設 計, 進 行 感 官 體 驗 和 視 覺 鑑 賞 活 動, 激 發 創 作 ; 在 創 作 活 動, 需 鼓 勵 幼 兒 利 用 可 控 制 的 材 料, 展 現 作 品 ; 創 作 活 動 結 束, 做 好 環 境 整 理 工 作 (4) 成 果 分 享 和 課 後 教 學 評 量 (5) 善 用 美 術 教 學 資 源 : 依 教 學 主 題 妥 善 運 用 錄 影 帶 圖 畫 書 美 術 複 製 品 彩 色 海 報 等 視 覺 出 版 品 由 上 述 可 以 了 解 隨 著 時 代 的 發 展, 藝 術 教 育 課 程 發 展 已 由 過 去 重 視 媒 材 技 法 的 課 體, 朝 向 以 學 生 為 主 體 的 藝 術 教 育, 而 身 為 一 個 教 師 應 保 有 敏 感 度, 以 幼 兒 的 生 活 範 圍 感 受 與 經 驗 為 內 容 范 瓊 芳 指 出 幼 兒 教 育 是 生 活 教 育, 藝 術 是 幼 兒 身 心 生 活 健 康 快 樂 的 方 法, 透 過 藝 術 以 學 習 各 領 域 是 全 方 位 人 文 素 養 最 為 重 要 的 紮 根 基 階 段 43 所 以 在 學 齡 前 階 段 要 讓 幼 兒 嘗 試 探 索 體 驗 和 享 受 生 活 藝 術, 幼 兒 藝 術 課 程 不 是 指 狹 隘 動 手 做 的 技 藝 課, 而 是 應 涵 蓋 生 活 全 領 域 的 課 程, 課 程 內 容 應 是 包 涵 各 大 領 域 的 統 整 以 下, 研 究 者 綜 上 所 述 和 自 己 教 學 的 經 驗 歸 納 出 幾 項 藝 術 課 程 要 注 意 的 要 點 : 1. 幼 兒 藝 術 課 程 在 內 容 方 面, 是 以 兒 童 為 中 心 來 設 計 課 程, 課 程 內 容 不 應 只 有 藝 術 技 法 的 指 導, 藝 術 可 以 和 語 文 健 康 社 會 數 學 科 學 各 領 域 相 互 統 整 和 整 合 2. 幼 兒 藝 術 課 程 需 在 良 好 的 教 學 情 境 下 進 行, 一 個 開 放 的 教 學 環 境, 教 師 的 態 度 是 開 放 的 和 支 持 的, 要 能 尊 重 每 位 幼 兒 的 想 法 和 創 造, 幼 兒 在 教 室 內 是 具 有 安 全 感 和 歸 屬 感 的, 才 能 自 由 的 發 揮 想 像 力 和 創 造 力, 不 受 侷 限 42 43 熊 宜 中 總 編, 藝 術 教 育 教 師 手 冊 - 幼 兒 美 術 篇, 臺 北 : 國 立 臺 灣 藝 術 教 育 館,1998, 頁 83-84 同 註 13, 頁 294 24

3. 教 室 情 境 佈 置 是 明 亮 整 潔 的, 過 度 的 裝 飾 會 給 予 幼 兒 眼 花 撩 亂 的 感 覺, 一 個 富 有 美 感, 色 彩 豐 富 的 情 境, 有 助 於 提 升 幼 兒 的 美 感 4. 幼 兒 藝 術 課 程 要 適 性 發 展, 每 個 幼 兒 都 是 一 個 獨 立 的 個 體, 在 藝 術 課 程 中 允 許 幼 兒 能 有 自 己 的 藝 術 表 現 方 式, 課 程 的 目 標 應 符 合 幼 兒 的 發 展 階 段 5. 課 程 是 師 生 互 動 的, 教 和 學 是 相 長 的, 教 師 不 是 一 個 傳 道 者 或 授 業 者, 而 是 一 個 引 導 者, 當 在 教 學 活 動 中, 團 體 討 論 時, 教 師 主 導 的 成 份 居 重, 但 在 創 作 過 程 中, 就 需 還 給 幼 兒 自 由 發 揮 創 意 和 想 像 的 空 間, 賦 予 幼 兒 創 作 自 主 權 6. 在 幼 兒 藝 術 課 程 中, 材 料 是 活 動 的 物 質 基 礎, 材 料 需 多 樣 化, 給 予 多 接 觸 藝 術 素 材 的 機 會, 在 使 用 不 同 的 藝 術 材 料 和 工 具 中, 幼 兒 才 能 由 經 驗 中 發 現 適 合 使 用 的 方 式, 可 選 擇 不 同 的 材 料 和 方 式 的 機 會 愈 多, 幼 兒 的 創 造 力 愈 有 發 揮 空 間 7. 掌 握 利 用 各 種 資 源 回 收 物 品 豐 富 幼 兒 活 動 的 技 巧, 更 能 樹 立 正 確 的 消 費 觀 念, 變 廢 為 寶, 充 分 發 揮 廢 舊 物 品 的 作 用, 例 如 瓶 子 裝 沙 製 成 了 沙 鈴 等 等, 孩 子 可 以 隨 意 演 奏 即 興 表 演, 提 高 了 孩 子 的 藝 術 表 現 能 力 ; 不 用 的 化 妝 品 盒 子 衛 生 紙 筒 子 吸 管 月 餅 盒 子 包 裝 袋 等 等, 都 是 孩 子 手 工 製 作, 動 手 動 腦, 發 揮 想 像 力 的 載 體 8. 藝 術 教 育 的 重 要 目 標 就 是 要 能 啟 發 創 造 力, 培 養 幼 兒 創 造 思 考 能 力 也 是 藝 術 教 學 活 動 的 重 點, 創 造 會 經 由 好 奇 觀 察 探 索 嘗 試 模 仿 練 習 熟 練, 再 到 創 造 有 創 意 作 品, 因 此 充 足 的 時 間 來 醞 釀 創 造 發 揮 是 必 要 的 條 件 9. 在 課 程 中 應 包 括 認 知 情 意 技 能 三 方 面 領 域 的 評 量, 並 且 需 個 別 化, 長 時 間 的 收 集 多 份 作 品, 以 便 正 確 評 量 幼 兒 的 發 展 10. 透 過 審 美 活 動, 啟 發 幼 兒 的 美 感 能 力 和 表 達 能 力, 教 學 活 動 中 可 介 紹 藝 術 作 品, 引 導 幼 兒 觀 察 作 品 並 說 出 自 己 的 感 受, 幼 兒 的 創 作 作 品 也 可 進 行 審 美 活 動, 由 同 儕 互 相 欣 賞, 並 透 過 一 個 開 放 的 展 示 空 間, 引 導 幼 兒 相 互 欣 賞, 在 過 程 中, 幼 兒 可 流 利 自 在 互 相 交 談, 增 加 其 字 彙 與 口 語 能 力, 所 以 教 室 內 要 有 展 示 幼 兒 作 品 的 空 間, 且 高 度 需 符 合 幼 兒 的 身 高, 讓 幼 兒 可 以 互 相 欣 賞 和 交 流 ( 二 ) 幼 兒 藝 術 作 品 評 量 在 幼 稚 園 中 藝 術 的 評 量 大 多 以 教 室 內 的 觀 察 為 主, 在 研 究 中 該 如 何 客 觀 的 評 量 幼 兒 的 藝 術 表 現, 故 研 究 者 針 對 國 內 外 學 者 及 研 究 者 所 發 展 出 之 工 具 綜 合 歸 納 列 表 如 下, 並 從 其 中 找 出 適 合 本 研 究 的 評 量 工 具 25

表 2-1-6 幼 兒 藝 術 作 品 評 量 工 具 一 覽 表 修 訂 編 制 內 容 對 象 44 邱 紹 春 編 製 (1997)- 中 華 畫 人 測 驗 Mara Krechevsky 編 著 - 光 譜 計 畫 : 幼 兒 教 育 評 量 手 冊 Rosemary Althouse Margaret H. Johnson Sharon T. Mitchell 著 - 藝 術 檔 案 評 量 尺 本 研 究 整 理 根 據 受 試 者 所 畫 人 物 及 其 各 部 位 的 形 狀 接 續 數 量 比 例 側 面 圖 線 條 等 項 目 進 行 評 分, 以 推 測 兒 童 認 知 的 發 展 程 度, 快 速 客 觀 地 篩 選 出 智 能 障 礙 兒 童 收 集 孩 子 全 年 度 的 作 品, 以 三 個 主 要 的 因 素 - 表 象 的 水 準 探 索 的 程 度 以 及 藝 術 的 水 準, 來 檢 視 作 品, 依 視 覺 藝 術 評 分 標 準 而 計 分 評 量 及 觀 察 幼 兒 藝 術 作 品 所 展 現 之 特 質 ( 豐 富 精 細 創 意 構 圖 表 現 流 暢 ); 幼 兒 具 有 的 特 質 ( 彈 性 解 決 問 題 藝 術 知 識 和 技 巧 的 轉 換 運 用 藝 術 語 言 討 論 作 品 ) 2-12 歲 幼 稚 園 至 國 小 低 年 級 幼 兒 至 國 小 階 段 本 研 究 的 幼 兒 藝 術 作 品 評 量 標 準 參 考 自 光 譜 計 畫 : 幼 兒 教 育 評 量 手 冊 45 一 書 中 的 視 覺 藝 術 評 分 標 準, 該 內 容 分 表 象 的 水 準 探 索 的 水 準 和 藝 術 的 水 準 三 個 藝 術 範 疇 ; 分 基 本 形 式 顏 色 空 間 整 合 色 彩 變 化 生 動 感 表 達 情 感 飽 和 感 美 感 九 個 要 素 ; 分 低 水 準 普 通 高 水 準 三 個 評 分 等 級 研 究 者 將 評 分 標 準 中 的 內 容 修 改 為 適 合 本 研 究 評 量 幼 兒 作 品 的 評 量 標 準 ( 附 錄 一 ) 和 作 品 檢 核 表 ( 附 錄 二 ), 依 藝 術 的 表 現 分 為 六 大 要 素, 分 別 是 線 條 與 形 狀 的 表 現 比 例 的 表 現 色 彩 的 表 現 空 間 的 表 現 創 意 的 表 現 情 感 的 表 現, 並 分 為 10 個 項 目, 將 三 個 評 分 等 級 依 水 準 高 中 低, 依 序 分 為 水 準 3 水 準 2 和 水 準 1 以 下 則 將 本 研 究 檢 核 表 之 評 量 內 容 加 以 敘 述 : 1. 線 條 與 形 狀 的 表 現 (1) 會 運 用 幾 何 圖 形 來 結 合 出 複 雜 的 圖 案 (2) 畫 出 了 圖 案 大 部 分 的 特 徵, 例 如 : 人 的 手 腿 和 眼 睛, 狗 的 耳 朵 眼 睛 和 嘴 或 窗 戶 的 外 框 2. 比 例 的 表 現 (1) 圖 案 比 例 大 小 與 實 物 本 身 各 部 位 相 近, 但 是 尚 不 能 呈 現 與 其 他 圖 案 之 間 的 相 對 大 小 3. 色 彩 的 表 現 44 參 閱 自 心 理 出 版 社 測 驗 館 : 中 華 畫 人 測 驗, http://www.psy.com.tw/product_desc.php?cpath=26&cate_id=68&products_id=170 (100/10/30 瀏 覽 ) Mara Krechevsky 編 著, 梁 雲 霞 譯, 光 譜 計 畫 : 幼 兒 教 育 評 量 手 冊, 台 北 : 心 理,2001, 頁 238-239 Rosemary Althouse Margaret H. Johnson Sharon T. Mitchell 著, 郭 妙 芳 譯, 藝 術 檔 案 評 量 尺, 台 北, 光 佑,2003, 頁 208 45 Mara Krechevsky 編 著, 梁 雲 霞 譯, 光 譜 計 畫 : 幼 兒 教 育 評 量 手 冊, 台 北 : 心 理,2001, 頁 246-248 26

(1) 使 用 許 多 顏 色, 並 且 至 少 有 幾 個 和 目 標 物 一 樣 的 色 彩 (2) 在 整 幅 繪 畫 作 品 中 使 用 各 種 顏 色, 大 膽 的 用 色 4. 空 間 的 表 現 (1) 略 具 基 準 線 的 概 念 (2) 圖 案 與 圖 案 間 無 關 聯 性, 或 侷 限 於 畫 面 的 角 落 或 中 間 位 置 5. 創 意 的 表 現 (1) 作 品 中 活 潑 有 力 地 使 用 線 條 形 狀 和 形 式, 作 品 有 整 體 性 (2) 仔 細 的 選 用 顏 色 為 作 品 加 工, 部 份 圖 案 具 有 美 感 6. 情 感 的 表 現 (1) 作 品 中 有 利 用 線 條 形 狀 顏 色 來 表 達 情 感, 但 不 明 顯 內 容 有 六 大 要 素 分 為 10 個 項 目, 分 數 的 高 低 依 表 現 水 準 分 高 中 低, 依 序 分 為 水 準 3 水 準 2 和 水 準 1 27

第 二 節 幼 兒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在 本 節 文 獻 探 討 中, 研 究 者 欲 了 解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設 計 的 原 理 與 實 務, 進 而 規 劃 適 合 幼 兒 學 習 的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故 整 理 國 內 外 學 者 對 統 整 課 程 的 定 義 內 涵 模 式 及 統 整 課 程 的 相 關 研 究, 以 澄 清 有 關 統 整 課 程 的 相 關 理 念, 並 將 統 整 課 程 的 內 涵 和 模 式 運 用 在 幼 兒 藝 術 統 整 課 程 設 計 上 而 在 研 究 中 發 現 國 內 學 者 對 課 程 統 整 和 統 整 課 程 這 兩 個 名 詞 並 沒 有 給 予 明 確 的 區 分, 有 時 甚 至 是 通 用, 所 以 在 本 文 中 課 程 統 整 和 統 整 課 程 界 定 是 通 用 的 名 詞 一 統 整 課 程 的 定 義 統 整 課 程 起 源 於 統 整, 其 起 緣 於 十 五 世 紀 時 期 柏 拉 圖 (Plato) 於 1678 年 所 著 作 的 理 想 國 ( The Republic ) 中 談 論 到 的 教 育 計 畫, 是 以 人 類 學 的 觀 點 強 調 學 生 學 習 的 課 程 應 符 合 每 位 學 習 者 的 年 齡 與 能 力, 以 達 到 人 類 靈 魂 的 合 諧 性 46 而 對 於 統 整 課 程 國 內 外 學 者 的 看 法 和 詮 釋 不 盡 相 同, 以 下 為 研 究 者 閱 讀 文 獻 後, 將 整 理 結 果 分 述 如 下 : ( 一 ) 詹 姆 斯 比 恩 (James Beane,1997) 認 為 課 程 統 整 是 一 種 課 程 設 計, 乃 是 在 不 受 制 於 學 科 界 限 的 情 況 下, 由 教 育 者 和 學 習 者 合 作 認 定 重 要 的 問 題 和 議 題, 進 而 環 繞 著 這 些 主 題 來 形 成 課 程 組 織, 以 增 強 人 和 社 會 統 整 的 可 能 性 47 ( 二 ) 羅 伯 特 (Roberts,1996) 與 克 洛 ( Kellough,1996) 從 教 學 的 觀 點 指 出, 課 程 統 整 是 一 種 教 學 的 方 式, 也 是 一 種 計 劃 與 組 織 教 學 方 案 的 方 式, 其 目 的 在 將 零 散 分 立 的 教 材 或 活 動 加 以 關 聯 與 整 合, 以 便 能 符 應 學 生 的 需 求, 並 且 促 使 其 所 學 與 其 過 去 和 現 在 的 經 驗 取 得 聯 結, 因 而 達 成 有 意 義 的 學 習 48 ( 三 ) 布 萊 斯 (Blythe,1996) 將 課 程 統 整 詮 釋 為 是 一 種 課 程 的 發 展 方 式, 此 課 程 發 展 方 式 在 延 伸 學 科 的 連 結 至 跨 領 域 的 學 習 技 巧, 以 及 非 單 一 學 科 所 能 建 構 的 主 題 49 ( 四 ) 蔡 清 田 指 出 課 程 統 整 是 指 將 兩 個 或 兩 個 以 上 的 概 念 事 物 現 象 等 學 習 內 容 或 經 46 參 閱 自 吳 樎 椒 張 宇 樑, 幼 稚 園 教 師 對 主 題 統 整 課 程 的 知 覺 研 究, 國 立 台 南 大 學 教 育 研 究 學 報, 第 43 卷 第 2 期,2009, 頁 83 47 James A. Beane, 林 佩 璇 等 人 譯, 課 程 統 整, 台 北 : 學 富 文 化,2000, 頁 4 48 轉 引 自 中 華 民 國 課 程 與 教 學 學 會, 課 程 統 整 與 教 學, 台 北 : 揚 智 文 化,2000, 頁 342 49 轉 引 自 薛 梨 真 主 編, 國 小 課 程 統 整 的 理 念 與 實 務, 高 雄 : 復 文,1999, 頁 4 28

驗, 組 織 結 合 成 為 一 個 有 意 義 的 整 體 課 程 50 ( 五 ) 黃 政 傑 認 為 課 程 組 織 的 統 整 性, 旨 在 結 合 學 生 分 割 的 學 習 狀 態, 讓 各 領 域 的 學 習 得 以 關 聯 起 來, 增 加 學 習 的 意 義 性 應 用 度, 也 增 加 學 習 的 效 率, 課 程 的 水 平 組 織 必 須 能 提 供 學 習 者 統 整 所 學 的 機 會 51 ( 六 ) 黃 譯 瑩 認 為 統 整 課 程 是 進 行 著 統 整 的 課 程, 在 統 整 的 動 態 運 作 之 下, 展 現 統 整 結 構 的 課 程 分 五 個 角 度 對 統 整 課 程 做 不 同 的 解 釋 : 52 1. 心 理 學 的 角 度 : 統 整 課 程 是 指 個 體 自 生 命 開 始 具 有 意 義 的 各 種 學 習 2. 教 育 學 的 角 度 : 統 整 課 程 是 指 重 心 放 在 各 個 科 目 各 項 教 與 學 活 動 之 間 關 係 的 課 程 組 織, 重 組 及 連 繋 不 同 科 目, 使 各 部 分 學 習 能 互 相 連 通 3. 社 會 學 的 角 度 : 統 整 課 程 是 指 存 在 於 個 體 與 個 體 之 間 個 體 與 組 織 之 間 組 織 與 組 織 之 間 被 理 解 同 化 適 應 與 調 整 的 社 會 中 關 係 與 差 異 4. 知 識 論 的 角 度 : 統 整 課 程 指 具 有 相 同 知 識 結 構 或 研 究 方 法 的 知 識 領 域 及 此 知 識 領 域 相 關 連 的 觀 念 或 事 物 5. 一 般 哲 學 的 角 度 : 統 整 課 程 是 指 取 得 和 諧 的 相 關 心 靈 思 維 與 行 動 的 內 容, 將 個 人 萬 事 萬 物 各 種 形 式 的 運 作 及 物 質 與 精 神 生 活 上 的 各 種 情 境 相 互 碰 撞 在 一 起, 以 促 進 思 想 及 行 為 演 化 至 更 高 整 合 層 次 研 究 者 認 為 統 整 課 程 的 意 義 相 當 紛 歧, 課 程 統 整 只 是 手 段, 最 主 要 的 目 的 是 為 了 達 到 學 習 者 的 統 整, 所 以 不 必 認 定 統 整 課 程 一 定 是 跨 學 科 的 課 程, 因 為 即 使 是 分 科 及 學 科 的 課 程, 只 要 能 依 學 習 者 的 興 趣 與 經 驗, 能 促 進 個 體 與 個 體 個 體 與 團 體 學 校 和 社 會 的 聯 繫, 整 合 學 習 者 的 經 驗 和 滿 足 學 習 者 的 興 趣 和 需 要, 課 程 的 組 織 和 設 計 能 培 養 統 整 的 個 體, 該 課 程 即 可 視 為 統 整 課 程 研 究 者 非 常 認 同 黃 政 傑 提 出 的 統 整 課 程 看 法, 認 為 統 整 課 程 旨 在 結 合 學 生 分 割 的 學 習 狀 態, 關 聯 各 領 域 的 學 習, 增 進 學 習 的 意 義 價 值 和 應 用, 增 加 學 習 的 效 率, 藉 由 課 程 的 水 平 組 織 提 供 學 習 者 統 整 所 學 的 機 會 此 外, 幼 稚 園 階 段 的 孩 子, 學 習 必 須 以 其 生 活 經 驗 為 中 心, 當 幼 兒 學 習 新 知 識 與 訊 息 時, 學 習 是 全 面 性 的, 無 法 被 切 割 成 單 一 科 目, 在 重 視 單 一 知 識 的 分 科 課 程 中, 會 讓 正 努 力 認 識 與 學 習 真 實 世 界 事 物 的 幼 兒 困 惑 不 已, 所 以 幼 兒 階 段 的 課 程 不 能 是 片 段 知 識 技 能 事 實 與 原 則, 應 是 能 均 衡 地 啟 發 幼 兒 認 知 情 緒 及 身 體 的 全 方 位 課 程 50 51 52 蔡 清 田 編 著, 課 程 統 整 與 行 動 研 究, 台 北 市 : 五 南,2004, 頁 3 黃 政 傑, 課 程 設 計, 台 北 市 : 東 華,1991, 頁 292-297 黃 譯 瑩, 統 整 課 程 系 統, 台 北 市 : 巨 流,2003, 頁 45-49 29

二 統 整 課 程 的 內 涵 ( 一 ) 比 恩 (Beane,1997) 認 為 課 程 統 整 應 包 含 四 部 分 的 統 整 : 經 驗 統 整 社 會 統 整 知 識 統 整 和 課 程 設 計 統 整, 內 涵 如 下 : 53 1. 經 驗 統 整 : 在 日 常 生 活 的 情 境 中, 人 們 從 經 驗 反 省 中 所 習 得 的 觀 念, 成 為 未 來 面 對 問 題 議 題 和 情 境 的 資 源 2. 社 會 統 整 : 主 張 課 程 應 環 繞 個 人 和 社 會 的 議 題 加 以 組 織, 並 由 協 同 合 作 計 劃 和 實 施 進 行 知 識 的 統 整 3. 知 識 統 整 : 在 真 實 情 境 中, 運 用 知 識 解 決 問 題 和 困 惑 時, 知 識 是 統 整 的, 不 是 分 科 的 知 識 4. 課 程 設 計 統 整 : 指 的 是 特 定 種 類 的 課 程 設 計 包 含 五 個 特 點 : 第 一 課 程 以 問 題 和 議 題 加 以 組 織 第 二 規 劃 與 組 織 中 心 相 關 的 學 習 經 驗 統 整 適 切 的 知 識 第 三 知 識 的 發 展 和 應 用 強 調 現 行 學 習 的 組 織 中 心 第 四 強 調 實 際 方 案 和 行 動 以 涵 括 知 識 的 實 際 應 用 第 五 學 生 參 與 課 程 規 劃 並 連 結 到 民 主 教 育 中 更 大 的 概 念 ( 二 ) 李 坤 崇 根 據 比 恩 (Beane) 提 出 四 個 面 向 的 統 整, 加 入 加 德 納 (Gardner,1983) 所 提 出 的 七 種 人 類 智 能, 提 出 五 個 面 向 的 統 整, 有 經 驗 統 整 社 會 統 整 知 識 統 整 課 程 統 整 和 能 力 統 整, 內 涵 如 下 : 54 1. 經 驗 統 整 : 課 程 設 計 應 能 引 導 學 生 將 新 舊 經 驗 統 整, 落 實 到 生 活 情 境, 增 進 解 決 問 題 的 能 力 2. 社 會 統 整 : 教 師 設 計 統 整 課 程 必 須 透 過 通 識 教 育, 提 供 不 同 背 景 的 學 生 共 有 的 教 育 經 驗, 獲 得 共 同 的 價 值 或 共 同 的 善 3. 知 識 統 整 : 知 識 統 整 強 調 知 識 的 脈 絡 化, 知 識 對 真 實 生 活 的 意 義 化 與 統 合 化 4. 課 程 統 整 : 提 出 優 良 的 課 程 應 具 有 下 列 五 項 特 質 :(1) 主 題 意 義 化 (2) 主 題 脈 絡 化 (3) 知 識 研 發 化 (4) 知 識 意 義 化 與 活 用 化 (5) 學 生 參 與 化 5. 能 力 統 整 : 建 議 兼 顧 加 德 納 (Gardner) 七 種 人 類 智 能, 此 七 種 智 能 為 (1) 語 文 智 慧 (2) 音 樂 智 慧 (3) 邏 輯 - 數 學 智 慧 (4) 空 間 智 慧 (5) 肢 體 - 運 作 智 慧 (6) 人 際 智 慧 (7) 內 省 智 慧 53 James A. Beane, 林 佩 璇 等 人 譯, 課 程 統 整, 台 北 : 學 富 文 化,2000, 頁 14-21 54 李 坤 崇 歐 慧 敏, 統 整 課 程 理 念 與 實 務, 台 北 : 心 理,2000, 頁 103-106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