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1 香 港 中 學 中 史 教 科 書 應 吸 收 新 的 史 學 研 究 成 果 方 駿 香 港 教 育 學 院 香 港 的 中 學 中 史 教 科 書 具 有 內 容 全 面 體 系 完 整 敘 事 客 觀 持 論 平 實 製 作 精 美 等 諸 多 優 點, 但 也 有 一 些 值 得 完 善 改 進 和 提 高 的 地 方, 如 筆 者 以 為 的 內 容 方 面 略 顯 陳 舊, 對 中 外 史 學 界 新 的 研 究 成 果 吸 收 不 夠 等 等 本 文 以 一 個 在 香 港 中 學 中 史 教 科 書 廣 泛 流 行 然 而 卻 不 盡 準 確 的 關 於 元 代 歷 史 的 說 法 為 對 象, 進 行 多 方 評 析, 期 以 說 明 本 港 的 中 學 中 史 教 科 書 實 有 吸 收 新 的 史 學 研 究 成 果 的 必 要 Hong Kong s Secondary School Textbooks on Chinese History Should Absorb Fresh Historical Research Findings Hong Kong s secondary school textbooks on Chinese history have many commendable merits, such as balanced structure, objective narration, well-grounded argument and exquisite design. There are, however, a few areas where improvements are needed, and one of them is the slowness in absorbing fresh historical research findings. Many outdated concepts or sayings which have been convincingly proven false by history researchers are still prevalent. This article addresses this problem by focusing on analyzing a popular yet inaccurate saying on the history of Yuan dynasty and argues that the contents of Hong Kong s secondary school textbooks on Chinese history need updating.
P.2 廣 泛 流 行 然 而 卻 不 盡 準 確 的 關 於 元 代 歷 史 的 說 法.. 元 朝 各 級 官 府 的 高 級 官 吏, 必 須 由 蒙 古 人 或 色 目 人 擔 任, 漢 人 最 多 只 能 做 到 副 職 香 港 的 中 學 中 史 教 科 書 對 蒙 古 人 統 治 下 的 元 朝 社 會 有 一 些 頗 為 過 時 的 描 述 一 個 明 顯 的 例 子 就 是 筆 者 早 前 曾 從 歷 史 角 度 加 以 辯 駁 的 九 儒 十 丐 說 ( 方,1996) 另 一 個 就 是 本 文 所 擬 評 析 的 元 朝 各 級 官 府 的 高 官 吏, 必 須 由 蒙 古 人 或 色 目 人 擔 任, 漢 人 最 多 只 能 做 到 副 職 的 說 法 元 代 實 行 四 等 人 制, 被 歸 入 漢 人 南 人 中 的 漢 族 人 的 確 倍 受 歧 視 這 是 無 庸 置 疑 的 事 實 但 這 並 不 意 味 著 元 代 的 漢 族 人 不 可 擔 任 各 級 官 府 的 高 官 或 正 職 事 實 上, 元 代 有 相 當 多 的 漢 族 人 在 各 級 官 府 擔 任 高 級 職 務, 其 中 不 少 是 正 職 這 點 我 們 可 以 從 下 面 的 例 子 清 楚 地 看 出 元 朝 的 中 央 政 府 機 構 裡, 中 書 省 總 理 行 政 其 最 高 長 官 為 中 書 令, 典 領 百 官, 會 決 庶 務 ( 宋,1976) 自 元 世 祖 忽 必 烈 始, 這 一 職 務 由 皇 太 子 挂 名 兼 任, 通 常 他 所 做 的 只 是 月 初 到 中 書 省 衙 門 具 敕 而 已 因 此, 中 書 省 的 實 際 長 官 是 正 一 品 銜 的 右 左 丞 相 他 們 統 六 官, 率 百 司, 居 令 之 次 ( 宋,1976) 右 左 丞 相 之 下 有 從 一 品 的 貳 丞 相 平 章 政 事, 正 二 品 的 副 宰 相 右 左 丞 和 從 二 品 的 參 知 政 事 上 述 大 僚 統 稱 為 宰 執 元 代 擔 任 宰 執 的 漢 族 人 為 數 不 算 少, 僅 擔 任 右 左 丞 相 和 平 章 政 事 的 就 有.. 右 丞 相 史 天 澤 ; 左 丞 相 賀 勝 賀 惟 一 ; 平 章 政 事 王 文 統 趙 壁 史 天 澤 張 惠 宋 子 貞 張 易 葉 李 張 九 思 梁 德 珪 王 慶 端 賀 仁 傑 李 孟 張 珪 章 閭 劉 正 王 毅 敬 儼 賀 惟 一 丁 好 禮 樂 實 等 人 ( 宋,1976; 王,1992) 樞 密 院 在 元 朝 掌 天 下 兵 甲 機 密 之 務 凡 宮 禁 宿 衛, 邊 庭 軍 翼, 征 討 戍 守, 簡 閱 t 遣, 舉 功 鄔 x, 節 制 調 度, 無 不 由 之 ( 宋,1976) 其 最 高 長 官 名 義 上 是 一 般 也 由 皇 太 子 兼 任 的 樞 密 使, 但 實 際 長 官 是 知 樞 密 院 事 ( 從 一 品 ), 副 以 同 知 ( 正 二 品 ) 副 樞 ( 從 二 品 ) 僉 院 ( 正 三 品 ) 同 僉 ( 正 四 品 ) 院 判 ( 正 五 品 ) 各 數 員 蒙 古 統 治 者 防 範 漢 人, 曾 屢 鈾 么 矢 之 禁, 但 即 使 如 此, 仍 有 相 當 多 的 漢 族 人 在 樞 密 院 擔 任 高 官 其 中 擔 任 院 中 最 高 職 的 就 有.. 知 院 賀 均 ; 同 知 李 孟 李 保 保 劉 哈 剌 不 花 魏 賽 因 不 花 ( 劉 魏 兩 人 均 為 取 有 蒙 古 名 的 漢 人 ); 副 樞 趙 壁 史 天 澤 陳 祖 仁 吳 元 珪 石 珪 李 稷 商 挺 張 文 謙 王 約 等 ( 宋,1976; 王,1992) 值 得 指 出 的 是, 至 元 七 年 (1270) 和 二 十 八 年 (1291) 同 知 知 院 之 職 先 後 設 立 前, 樞 密 副 使 在 樞 密 院 的 地 位 僅 次 於 由 皇 太 子 兼 任 的 樞 密 使 所 以 中 統 初 年 擔 任 副 使 的 趙 壁 與 史 天 澤 在 院 中 的 實 際 地 位 是 很 高 的 至 於 掌 糾 察 百 官 善 惡, 政 治 得 失 的 御 史 臺, 也 有 一 位 漢 人 ( 賀 惟 一 ) 任 御 史 臺 首 席 長 官 御 史 大 夫 ( 從 一 品 ) 而 御 史 臺 的 第 二 號 人 物 御 史 中 丞 ( 正 二 品 ) 則 有 近 二 十 位 漢 人 擔 任 他 們 包 括 張 起 嚴 魏 初 崔 娖 楊 居 寬 李 稷 琵 思 廉 何 容 祖 張 雄 飛 張 宴 劉 哈 剌 不 花 耿 煥 董 文 用 董 士 珍 董 守 簡 張 珪 何 瑋 等 ( 宋,1976; 王, 1992) 在 地 方 上, 秩 從 一 品 的 行 中 書 省, 掌 國 庶 務, 統 郡 縣, 鎮 邊 鄙, 與 都 省 為 表 裏 ( 宋,1976) 其 首 長 是 從 一 品 的 丞 相 平 章 政 事, 正 二 品 的 右 左 丞, 以 及 從 二 品 的 參 政 漢 人 封 疆 大 吏 中 擔 任 過 行 省 丞 相 之 職 的 有 史 天 澤 高 興 賀 惟 一 方 國 珍 張 士 信 等 人 至 於 平 章 則 多 過 幾 十 人 計 有 張 惠 高 興 琵 鵬 飛 董 士 選 王 伯 勝 呂 天 祺 史 格 何 瑋 高 昉 姚 瑋 史 弼 劉 國 傑 賀 仁 傑 曹 立 趙 訓 張 箤 高 家 奴 周 全 李 珩 游 顯 劉 整 張 文 謙 李 德 輝 洪 君 祥 洪 寶 寶 張 驢 粱 子 中 商 暠 宋 阿 重 李 好 文 劉 哈 剌 不 花 孫 德 謙 張 禧 等 元 末 尚 有 李 思 齊 孔 興 王 宜 王 信 方 國 瑛 方 國 珍 方 明 善 李 克 彝 申 容 劉 益 郭 雲 張 士 誠 陳 友 定 張 思 道 張 普 張 士 德 馮 德 等 十 多 人 ( 宋,1976; 王,1992) 從 以 所 列 舉 的 例 子, 人 們 不 難 看 出, 在 元 朝 各 級 政 府 衙 門 擔 任 高 級 官 職 的 漢 族 人 是 相 當 多 的 事 實 上, 在 元 史 新 元 史 和 蒙 兀 兒 史 記 所 作 傳 的 八 六 四 名 三 品
P.3 以 上 的 官 員 中, 漢 族 人 佔 了 四 零 九 位, 即 總 數 的 百 分 之 四 十 七 ( 王,1992) 不 僅 如 此, 漢 人 在 元 朝 官 府 裡 做 正 職 的, 除 了 上 面 所 列 舉 的 在 中 書 省 樞 密 院 御 史 臺 及 行 中 書 省 擔 任 高 官 的 漢 族 大 僚 外, 在 六 部 中 任 職 尚 書 的, 亦 俯 拾 皆 是 綜 合 來 看, 漢 族 人 在 元 朝 各 級 政 府 不 僅 任 職 顯 要 者 甚 眾, 而 且 擔 任 正 職 者 也 為 數 不 少 由 此 可 見, 所 謂 元 朝 各 級 官 府 的 高 級 官 吏, 必 須 由 蒙 古 人 或 色 目 人 擔 任, 漢 人 最 多 只 能 做 到 副 職 的 說 法 並 不 是 元 朝 淚 實 的 準 確 表 達 我 們 這 樣 說 同 元 朝 存 在 著 嚴 重 的 種 族 歧 視 的 事 實 並 不 矛 盾 元 代 漢 族 可 以 做 高 官 任 正 職 的 事 實, 並 不 意 味 著 元 朝 沒 有 嚴 重 的 種 族 歧 視, 因 為 盡 管 漢 人 在 元 朝 可 以 做 大 官 任 正 職, 但 就 人 口 比 例 來 說, 以 漢 人 佔 元 朝 總 人 口 的 九 成 以 上 然 而 其 任 職 顯 要 者 卻 只 佔 高 官 總 數 的 一 半 之 弱, 漢 人 毫 無 疑 問 是 受 到 壓 制 的 而 且 元 朝 政 府 自 忽 必 烈 以 後, 在 中 書 省 宰 執 人 員 的 任 命 上, 經 過 一 段 時 間 的 摸 索 與 調 整, 也 確 實 逐 漸 形 成 一 套 不 成 文 的 規 定.. 右 丞 相 由 蒙 古 人 擔 任, 左 丞 相 由 蒙 古 人 漢 人 色 目 人 擔 任, 其 餘 平 章 政 事 右 丞 左 丞 參 知 政 事, 則 由 蒙 古 漢 人 色 目 人 參 用 ( 周 顧,1993) 然 而 我 們 不 能 因 為 元 代 存 在 著 種 族 歧 視 就 斷 言 漢 人 不 能 在 元 廷 做 高 官, 也 不 能 任 正 職 這 同 我 們 不 能 因 為 元 代 知 識 份 子 地 位 低 於 唐 宋 明 清 的 士 人 就 說 他 們 與 乞 丐 同 列 社 會 末 流 是 一 樣 的 道 理 元 朝 統 治 者 用 漢 人, 並 不 是 他 們 喜 歡 漢 人, 而 是 因 為 漢 族 人 數 的 眾 多 以 及 漢 人 有 管 理 國 家 的 長 期 傳 統 和 豐 富 經 驗 等 諸 多 因 素, 蒙 古 統 治 者 不 得 不 任 用 相 當 多 的 漢 人 來 協 助 他 們 治 理 天 下 事 實 上, 同 中 國 ( 含 香 港 ) 歷 史 上 另 外 幾 個 主 要 的 異 族 直 接 統 治 時 期 相 比, 元 朝 的 漢 人 進 入 官 場 上 層 的 機 會 並 不 算 太 差 就 漢 族 大 僚 佔 政 府 高 官 的 比 率 來 說, 元 代 略 低 於 實 行 中 央 機 構 滿 漢 複 職 制 ( 即 內 閣 大 學 士 六 部 長 官 尚 書 和 侍 郎 都 察 院 左 都 御 史 和 副 左 都 御 史 以 及 通 政 使 司 和 各 寺 院 府 監 的 正 副 長 官, 同 時 由 滿 漢 官 員 擔 任, 一 職 兩 官 ) 的 清 朝 ( 杜,1997), 但 卻 毫 無 疑 問 遠 高 過 英 國 人 統 治 下 的 香 港, 更 不 用 說 日 治 時 期 的 香 島 歷 史 教 科 書 應 吸 收 新 的 史 學 研 究 成 果 既 然 元 朝 各 級 官 府 的 高 級 官 吏, 必 須 由 蒙 古 人 或 色 目 人 擔 任, 漢 人 最 多 只 能 做 到 副 職 等 說 法 不 是 元 代 社 會 的 真 實 反 映, 那 麼 為 甚 麼 香 港 的 中 史 教 科 書 還 廣 泛 採 納 這 些 說 法 呢? 主 要 原 因 恐 怕 是 大 多 數 教 科 書 的 編 寫 者 對 史 學 界 相 關 問 題 的 研 究 情 況 不 熟 悉, 只 是 一 味 沿 襲 傳 統 的 如 清 學 者 趙 翼 的 說 法 ( 趙,1984) 類 似 的 問 題 在 其 它 的 朝 代 亦 或 多 或 少 地 存 在 把 過 時 的 知 識 傳 授 給 年 輕 一 代, 嚴 格 來 講, 是 一 種 不 負 責 任 的 做 法 要 避 免 這 種 大 家 都 不 愿 意 看 到 的 情 況 發 生, 就 必 須 讓 通 史 教 材 盡 量 吸 收 新 的 史 學 研 究 成 果 這 個 觀 點 大 概 沒 人 反 對 但 客 觀 地 講, 此 事 說 來 容 易 做 來 難 道 理 很 簡 單, 因 精 力 和 學 識 的 局 限, 很 少 有 通 史 教 材 的 作 者 對 每 個 斷 代 均 有 精 湛 的 研 究, 追 縱 中 外 史 學 界 在 中 史 研 究 領 域 的 每 個 最 新 成 果 更 是 困 難 在 當 今 這 個 信 息 爆 炸 的 時 代, 中 港 台 日 本 北 美 歐 洲 各 地 每 年 都 有 眾 多 的 學 者 發 表 多 得 讓 人 眼 花 繚 亂 的 研 究 成 果 以 中 國 大 陸 為 例, 即 使 一 些 學 者 較 少 涉 獵 的 朝 代 如 元 代, 平 均 每 年 也 有 近 十 種 專 著 和 上 百 篇 文 章 出 版 和 發 表 (Fang, 1994) 大 型 通 史 著 作 的 編 寫, 由 於 常 常 是 集 體 合 作, 往 往 有 條 件 讓 精 通 本 朝 代 歷 史 的 專 家 來 寫, 但 像 中 學 中 史 教 科 書 這 類 小 型 項 目, 很 難 做 到 專 家 寫 專 史 要 求 通 史 教 材, 特 別 是 中 學 中 史 教 材 的 作 者 對 所 有 歷 史 階 段 都 專 精, 對 史 學 界 所 有 重 大 問 題 的 最 新 研 究 成 果 都 知 曉, 是 一 種 不 合 情 理, 甚 至 有 點 吹 毛 求 疵 的 要 求 這 些 的 確 是 實 際 的 困 難 但 另 一 方 面, 教 科 書 作 者 也 不 應 該 因 為 有 以 上 所 列 舉 的 困 難 就 裹 足 不 前, 陳 陳 相 因, 畢 盡 教 科 書 應 該 盡 量 提 供 最 新 的 準 確 知 識 給 讀 者 如 何 做 到 這 點, 似 應 靠 教 科 書 的 作 者 留 心 自 己 研 究 領 域 以 外 的 其 它 斷 代 的 最 新 研 究 動 態 教 科 書 編 好 後, 亦 應 多 方 徵 求 有 關 專 家 的 意 見, 並 根 據 他 們 的 建 議 盡 量 作 相 應 的 修 改 和 補 充 而 學 術 界 的 研 究 者 亦 應 主 動 同 教 科 書 出 版 業 溝 通, 讓 自 己 的 研 究 成 果 越 出 狹 小 的 專 家 圈 子 惟 有 這 樣, 才 能 提 高 教 科 書 的 質 量, 最 大 限 度 地 發 揮 歷 史 的 功 遄 C
P.4 除 了 對 新 的 史 學 研 究 成 果 不 熟 悉 吸 收 不 夠 外, 另 一 個 導 致 香 港 中 學 中 史 教 科 書 因 襲 過 時 的 觀 念 的 原 因 是 本 港 教 科 書 作 者 過 多 地 互 相 利 用 他 人 課 本 的 內 容, 較 少 有 自 己 獨 特 的 看 法 和 寫 法 這 點 我 們 可 以 從 本 港 不 同 的 出 版 商 刊 印 的 中 史 教 科 書 的 內 容 驚 人 雷 同 的 事 實 清 楚 地 看 出 事 實 上, 香 港 課 琵 發 展 議 會 所 編 的 中 國 歷 史 科 課 琵 綱 要, 對 中 國 歷 史 上 的 主 要 問 題 及 事 件, 所 述 是 相 當 籠 統 的, 並 沒 有 很 具 體 的 要 求 如 甲 部 講 到 元 朝 時, 一 九 八 二 年 的 課 琵 綱 要 ( 中 一 至 中 三 適 用 ), 僅 僅 寥 寥 三 行, 蒙 古 人 為 游 牧 民 族, 能 征 慣 戰, 滅 南 宋 前 已 建 立 一 橫 跨 歐 亞 之 大 帝 國 入 主 中 國 後, 施 行 高 壓 統 治, 強 分 階 級, 苛 虐 百 姓, 征 斂 無 度, 加 以 權 臣 擅 政, 皇 室 內 鬨, 順 帝 又 恣 意 淫 佚, 於 是 群 雄 並 起, 元 朝 遂 亡 ( 香 港 課 琵 發 展 議 會,1982) 而 九 七 年 的 課 琵 綱 要 ( 中 一 至 中 三 適 用 ) 則 更 簡 單, 只 在 中 學 二 年 級 課 題 六 元 代 的 高 壓 統 治 下, 建 議 兩 項 教 學 重 點.. 1) 蓋 識 元 朝 的 高 壓 統 治 ;2) 探 討 元 朝 覆 亡 的 原 因 ( 香 港 課 琵 發 展 議 會,1997) 也 就 是 說, 九 儒 十 丐 及 元 代 漢 人 不 能 做 高 官 任 正 職 等 不 準 確 的 概 念 在 香 港 中 學 中 史 教 科 書 裡 的 流 行, 與 教 科 書 的 作 者 有 極 大 的 關 係 其 實, 包 括 一 些 中 學 中 國 歷 史 教 師 在 內 的 有 識 之 士, 對 香 港 中 學 中 史 教 科 書 的 部 分 內 容 與 史 學 界 的 研 究 成 果 脫 節 的 情 況, 是 有 所 蓋 識 的 問 題 是, 即 使 中 學 教 師 知 道 教 科 書 的 某 些 內 容 過 時 甚 至 錯 誤, 在 考 試 這 個 指 揮 棒 的 驅 使 下, 他 們 大 概 也 不 敢 不 跟 教 科 書, 畢 竟 官 方 考 試 的 標 準 答 案 同 各 類 教 科 書 所 提 供 的 答 案 是 大 體 一 致 的 所 以 要 從 根 本 上 解 決 香 港 中 學 中 史 教 科 書 部 分 內 容 過 時 的 問 題, 關 鍵 在 於 考 試 局 和 教 科 書 的 作 者 結 論 有 關 元 朝 各 級 官 府 的 高 級 官 吏, 必 須 由 蒙 古 人 或 色 目 人 擔 任, 漢 人 最 多 只 能 做 到 副 職 的 說 法 在 香 港 中 學 中 史 教 科 書 裡 廣 泛 流 傳 的 事 實, 說 明 香 港 中 史 教 科 書 在 吸 收 新 的 史 學 研 究 成 果 方 面 仍 有 有 待 改 進 之 處 下 里 巴 人 的 中 學 中 史 教 科 書 惟 有 盡 量 吸 收 陽 春 白 雪 的 史 學 研 究 成 果 才 能 充 分 發 展 其 傳 授 準 歷 史 知 識 的 功 峞 C 參 考 書 目 ( 按 作 者 的 拼 音 先 後 次 序 排 列 ) Fang, Jun (1994). Yuan Studies in China: 1980-1991. Journal of Sung-Yuan Studies, no. 24, 237-254. 方 駿 (1996) 九 儒 十 丐.. 一 個 至 今 仍 被 香 港 中 學 中 史 教 科 書 廣 泛 引 用 的 神 話, 教 育 曙 光, 第 37 期 (1996 年 ),110-113 柯 劭 忞 (1976) 新 元 史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宋 濂 等 (1976) 元 史 北 京.. 中 華 書 局 屠 寄 (1962) 蒙 兀 兒 史 記 台 北.. 世 界 書 局 杜 家 驥 (1997) 清 朝 簡 史 福 吒.. 福 建 人 民 出 版 社 脫 脫 等 (1977) 宋 史 北 京.. 中 華 書 局
P.5 王 明 蓀 (1992) 元 代 的 士 人 與 政 治 台 北.. 台 灣 學 生 書 局 王 德 毅 李 榮 村 潘 柏 澄 編 (1982) 元 人 傳 記 資 料 索 引 台 北.. 新 文 豐 司 出 版 公 蕭 啟 慶 (1993) 元 代 史 新 探 台 北.. 新 文 豐 出 版 公 司 蕭 啟 慶 (1983) 蒙 元 史 新 研 台 北.. 允 晨 文 化 實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蕭 啟 慶 (1997) 元 朝 科 舉 與 江 南 士 大 夫 之 延 續 一 九 九 七 年 五 月 廣 吒 元 元 文 化 國 際 研 討 會 會 議 論 文 史 暨 宋 香 港 課 琵 發 展 議 會 (1982) 中 國 歷 史 科 課 琵 綱 要 ( 中 一 至 中 三 適 用 ) 香 港 課 琵 發 展 議 會 (1990) 中 國 歷 史 科 課 琵 綱 要 ( 中 四 至 中 五 適 用 ) 香 港 課 琵 發 展 議 會 (1997) 中 國 歷 史 科 課 琵 綱 要 ( 中 一 至 中 三 適 用 ) 趙 翼 (1984) 廿 二 史 劄 記 北 京.. 中 華 書 局 周 沔 霄 顧 菊 英 著 (1993) 元 代 史 上 海.. 上 海 人 民 出 版 社
P.6 作 者 方 駿, 香 港 教 育 學 院 社 會 科 學 系 高 級 講 師 (Received 11.12.97, accepted 19.1.98, revised 8.5.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