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初 步 询 价 及 推 介 公 告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特 别 提 示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江 阴 银 行 发 行 人 或 公 司 )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 证 监 会 令 [ 第 121 号 ])( 以 下 简 称 管 理 办 法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承 销 业 务 规 范 ( 中 证 协 发 [2016]7 号, 以 下 简 称 业 务 规 范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配 售 细 则 ( 中 证 协 发 [2016]7 号, 以 下 简 称 配 售 细 则 ) 和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投 资 者 管 理 细 则 ( 中 证 协 发 [2016]7 号, 以 下 简 称 投 资 者 管 理 细 则 )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 深 证 上 [2016]3 号, 以 下 简 称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 及 深 圳 市 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 深 证 上 [2016]3 号, 以 下 简 称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 等 有 关 规 定 实 施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本 次 初 步 询 价 和 网 下 发 行 均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以 下 简 称 深 交 所 )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 以 下 简 称 电 子 平 台 ) 及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中 国 结 算 深 圳 分 公 司 ) 登 记 结 算 平 台 进 行 关 于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化 的 详 细 内 容, 请 查 阅 深 交 所 网 站 (www.szse.cn) 公 布 的 网 下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的 相 关 规 定 本 次 发 行 在 发 行 流 程 申 购 缴 款 等 环 节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敬 请 投 资 者 重 点 关 注, 主 要 变 化 如 下 : 1 投 资 者 在 2016 年 8 月 3 日 (T 日 ) 进 行 网 上 和 网 下 申 购 时 无 需 缴 付 申 购 资 金 本 次 网 下 发 行 申 购 日 与 网 上 申 购 日 同 为 2016 年 8 月 3 日 (T 日 ), 其 中, 网 下 申 购 时 间 为 9:30-15:00, 网 上 申 购 时 间 为 9:15-11:30,13:00-15:00 2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对 所 有 配 售 对 象 的 报 价 按 照 申 购 价 格 由 高 到 低 同 一 申 购 价 格 上 按 配 售 对 象 的 申 购 数 量 由 小 到 大 同 一 申 购 价 格 同 一 申 购 数 量 上 按 申 购 时 间 由 后 到 先 的 顺 序 排 序, 剔 除 报 价 最 高 部 分 配 售 对 象 的 报 价, 剔 除 的 申 购 量 不 低 于 申 购 总 量 的 10% 当 最 高 申 报 价 格 与 确 定 的 发 行 价 格 相 同 时, 对 该 1
价 格 上 的 申 报 不 再 剔 除, 剔 除 比 例 将 不 足 10% 3 网 上 投 资 者 应 当 自 主 表 达 申 购 意 向, 不 得 全 权 委 托 证 券 公 司 进 行 新 股 申 购 4 网 下 投 资 者 应 根 据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下 初 步 配 售 结 果 公 告 ( 以 下 简 称 网 下 初 步 配 售 结 果 公 告 ), 于 2016 年 8 月 5 日 (T+2 日 )16:00 前, 按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行 价 格 与 获 配 数 量, 及 时 足 额 缴 纳 新 股 认 购 资 金 网 上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中 签 后, 应 根 据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中 签 结 果 公 告 ( 以 下 简 称 网 上 中 签 结 果 公 告 ) 履 行 资 金 交 收 义 务, 确 保 其 资 金 账 户 在 2016 年 8 月 5 日 (T+2 日 ) 日 终 有 足 额 的 新 股 认 购 资 金, 投 资 者 款 项 划 付 需 遵 守 投 资 者 所 在 证 券 公 司 的 相 关 规 定 网 下 和 网 上 投 资 者 放 弃 认 购 部 分 的 股 份 由 主 承 销 商 包 销 5 当 出 现 网 下 和 网 上 投 资 者 缴 款 认 购 的 股 份 数 量 合 计 不 足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数 量 的 70% 时,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将 中 止 本 次 新 股 发 行, 并 就 中 止 发 行 的 原 因 和 后 续 安 排 进 行 信 息 披 露 具 体 中 止 条 款 请 见 十 中 止 发 行 安 排 6 网 下 获 配 投 资 者 未 及 时 足 额 缴 纳 申 购 款 的, 将 被 视 为 违 约 并 应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将 违 约 情 况 报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备 案 网 上 投 资 者 连 续 12 个 月 内 累 计 出 现 3 次 中 签 后 未 足 额 缴 款 的 情 形 时,6 个 月 内 不 得 参 与 新 股 申 购 估 值 及 投 资 风 险 提 示 新 股 投 资 具 有 较 大 的 市 场 风 险, 投 资 者 需 要 充 分 了 解 新 股 投 资 风 险, 仔 细 研 读 发 行 人 招 股 意 向 书 中 披 露 的 风 险, 审 慎 参 与 本 次 发 行 的 估 值 报 价 投 资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2012 年 修 订 ), 发 行 人 所 属 行 业 为 J66 货 币 金 融 服 务 业 中 证 指 数 有 限 公 司 已 经 发 布 了 行 业 平 均 市 盈 率, 请 投 资 者 决 策 时 参 考 如 果 本 次 发 行 市 盈 率 高 于 行 业 平 均 市 盈 率, 存 在 未 来 发 行 人 估 值 水 平 向 行 业 平 均 市 盈 率 水 平 回 归 股 价 下 跌 给 新 股 投 资 者 带 来 损 失 的 风 险 2
重 要 提 示 1 江 阴 银 行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209,445,500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以 下 简 称 本 次 发 行 ) 的 申 请 已 获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监 许 可 [2016]1659 号 文 核 准 股 票 简 称 为 江 阴 银 行, 股 票 代 码 为 002807, 该 代 码 同 时 适 用 于 本 次 发 行 的 初 步 询 价 网 下 发 行 及 网 上 申 购 2 本 次 发 行 采 用 网 下 向 投 资 者 询 价 配 售 ( 以 下 简 称 网 下 发 行 ) 和 网 上 按 市 值 申 购 向 公 众 投 资 者 定 价 发 行 ( 以 下 简 称 网 上 发 行 )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初 步 询 价 时 间 为 2016 年 7 月 28 日 ( T-4 日 )9:30-15:00 和 2016 年 7 月 29 日 ( T-3 日 ) 9:30-15:00, 网 下 申 购 时 间 为 2016 年 8 月 3 日 (T 日 )9:30-15:00, 网 上 申 购 时 间 为 2016 年 8 月 3 日 (T 日 )9:15-11:30 13:00-15:00 请 符 合 条 件 的 网 下 投 资 者 通 过 深 交 所 电 子 平 台 参 与 本 次 发 行 的 初 步 询 价 和 网 下 申 购 3 本 次 发 行 不 进 行 网 下 路 演 推 介 ;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光 大 证 券 主 承 销 商 或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 作 为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拟 于 2016 年 8 月 2 日 (T-1 日, 周 二 ) 组 织 本 次 发 行 网 上 路 演 关 于 网 上 路 演 的 具 体 信 息 请 参 阅 2016 年 8 月 1 日 (T-2 日, 周 一 ) 刊 登 的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路 演 公 告 ( 以 下 简 称 网 上 路 演 公 告 ) 4 所 有 拟 参 与 网 下 询 价 的 投 资 者 必 须 在 初 步 询 价 初 始 日 前 一 日 (2016 年 7 月 27 日 (T-5 日 ), 周 三 ) 中 午 12:00 前 在 协 会 完 成 注 册, 同 时 需 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 (T-5 日 ) 中 午 12:00 前 向 主 承 销 商 报 送 核 查 材 料 电 子 版 5 符 合 条 件 的 网 下 投 资 者 自 主 决 定 是 否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并 确 定 申 报 价 格 和 申 报 数 量, 且 应 通 过 深 交 所 电 子 平 台 进 行 申 报 相 关 申 报 一 经 提 交, 不 得 撤 销 因 特 殊 原 因 需 要 调 整 报 价 或 拟 申 购 数 量 的, 应 当 在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填 写 具 体 原 因 每 个 投 资 者 只 能 有 一 个 报 价, 非 个 人 投 资 者 应 当 以 机 构 为 单 位 进 行 报 价 配 售 对 象 是 指 网 下 投 资 者 所 属 或 直 接 管 理 的, 已 在 协 会 完 成 注 册, 可 参 与 首 发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业 务 的 自 营 投 资 账 户 或 证 券 投 资 产 品 配 售 对 象 申 报 价 格 的 最 小 单 位 为 0.01 元, 综 合 考 虑 本 次 网 下 初 始 发 行 数 量 及 3
主 承 销 商 对 发 行 人 的 估 值 情 况,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将 网 下 投 资 者 所 管 理 的 每 个 配 售 对 象 最 低 拟 申 购 数 量 设 定 为 500 万 股, 超 过 500 万 股 的 部 分, 必 须 为 10 万 股 的 整 数 倍, 且 每 个 配 售 对 象 的 申 购 数 量 不 得 超 过 15,000 万 股 投 资 者 应 按 规 定 进 行 初 步 询 价, 并 自 行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6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全 部 为 新 股, 不 进 行 老 股 转 让 7 参 与 网 下 询 价 的 投 资 者, 其 报 价 具 体 信 息 将 在 2016 年 8 月 2 日 (T-1 日, 周 二 ) 刊 登 的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公 告 ( 以 下 简 称 发 行 公 告 ) 中 详 细 披 露 8 任 一 配 售 对 象 只 能 选 择 网 下 发 行 或 者 网 上 发 行 中 的 一 种 方 式 进 行 申 购 凡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的 配 售 对 象, 无 论 是 否 为 有 效 报 价, 均 不 得 再 参 与 网 上 新 股 申 购 9 发 行 过 程 中, 若 网 下 投 资 者 出 现 违 反 管 理 办 法 业 务 规 范 等 法 律 法 规 情 形 的, 主 承 销 商 会 将 其 违 规 情 况 报 协 会 备 案 10 本 公 告 仅 对 本 次 发 行 中 有 关 初 步 询 价 的 事 宜 进 行 说 明, 投 资 者 欲 详 细 了 解 本 次 发 行 相 关 情 况, 请 仔 细 阅 读 2016 年 7 月 26 日 (T-6 日 ) 登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的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意 向 书 ( 以 下 简 称 招 股 意 向 书 ) 全 文,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意 向 书 摘 要 ( 以 下 简 称 招 股 意 向 书 摘 要 ) 同 时 刊 登 于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和 证 券 日 报 4
一 本 次 发 行 安 排 ( 一 ) 本 次 发 行 的 重 要 日 期 安 排 日 期 T-6 日 ( 周 二 ) 2016 年 7 月 26 日 T-5 日 ( 周 三 ) 2016 年 7 月 27 日 T-4 日 ( 周 四 ) 2016 年 7 月 28 日 T-3 日 ( 周 五 ) 2016 年 7 月 29 日 T-2 日 ( 周 一 ) 2016 年 8 月 1 日 T-1 日 ( 周 二 ) 2016 年 8 月 2 日 发 行 安 排 刊 登 招 股 意 向 书 摘 要 初 步 询 价 及 推 介 公 告 12:00 网 下 投 资 者 截 止 注 册 ( 协 会 ) 12:00 前 网 下 投 资 者 报 送 核 查 材 料 电 子 版 本 初 步 询 价 ( 通 过 电 子 平 台 ) 初 步 询 价 截 止 日 ( 通 过 电 子 平 台, 截 止 时 间 为 15:00)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刊 登 网 上 路 演 公 告 刊 登 发 行 公 告 投 资 风 险 特 别 公 告 网 上 路 演 网 下 发 行 申 购 日 (9:30-15:00, 当 日 15:00 截 止 ) T 日 ( 周 三 ) 2016 年 8 月 3 日 网 上 发 行 申 购 日 (9:15-11:30,13:00-15:00) 确 定 是 否 启 动 回 拨 机 制 及 网 上 网 下 最 终 发 行 数 量 网 上 申 购 配 号 T+1 日 ( 周 四 ) 2016 年 8 月 4 日 T+2 日 ( 周 五 ) 2016 年 8 月 5 日 T+3 日 ( 周 一 ) 2016 年 8 月 8 日 刊 登 网 上 申 购 情 况 及 中 签 率 公 告 网 上 发 行 摇 号 抽 签 确 定 网 下 初 步 配 售 结 果 刊 登 网 下 初 步 配 售 结 果 公 告 网 上 中 签 结 果 公 告 网 下 发 行 获 配 投 资 者 缴 款, 认 购 资 金 到 账 截 止 16:00 网 上 中 签 投 资 者 缴 纳 认 购 资 金 主 承 销 商 根 据 网 上 网 下 资 金 到 账 情 况 确 定 最 终 配 售 结 果 和 包 销 金 额 T+4 日 ( 周 二 ) 刊 登 发 行 结 果 公 告 5
2016 年 8 月 9 日 注 :(1)T 日 为 发 行 申 购 日 ; (2) 如 因 深 交 所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系 统 故 障 或 非 可 控 因 素 导 致 投 资 者 无 法 正 常 使 用 其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进 行 初 步 询 价 或 网 下 申 购 工 作, 请 投 资 者 及 时 与 主 承 销 商 联 系 ; (3) 若 本 次 发 行 价 格 对 应 的 市 盈 率 高 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二 级 市 场 平 均 市 盈 率 时, 发 行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将 在 网 上 申 购 前 三 周 内 连 续 发 布 投 资 风 险 特 别 公 告, 每 周 至 少 发 布 一 次, 本 次 发 行 申 购 日 将 顺 延 三 周 ; (4) 上 述 日 期 为 交 易 日, 如 遇 重 大 突 发 事 件 影 响 发 行, 主 承 销 商 及 发 行 人 将 及 时 公 告, 修 改 发 行 日 程 ( 二 ) 发 行 方 式 本 次 发 行 采 用 网 下 向 投 资 者 询 价 配 售 和 网 上 按 市 值 申 购 向 公 众 投 资 者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初 步 询 价 及 网 下 发 行 由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负 责 组 织, 通 过 深 交 所 的 电 子 平 台 实 施 ; 网 上 发 行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实 施 ( 三 ) 发 行 规 模 及 发 行 结 构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全 部 为 新 股, 不 进 行 老 股 转 让 发 行 规 模 不 超 过 20,944.55 万 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为 1,767,354,347 股,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份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11.85% 网 下 初 始 发 行 股 数 为 15,000 万 股, 占 本 次 发 行 总 量 的 71.62%, 网 上 发 行 数 量 为 本 次 最 终 发 行 总 量 减 去 网 下 最 终 发 行 数 量 ( 四 ) 回 拨 机 制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将 在 网 上 申 购 结 束 后, 根 据 网 上 投 资 者 的 初 步 认 购 倍 数, 决 定 是 否 启 用 回 拨 机 制, 对 网 下 网 上 发 行 数 量 进 行 调 整 : 1 网 下 向 网 上 回 拨 网 上 投 资 者 有 效 申 购 倍 数 超 过 50 倍 低 于 100 倍 ( 含 ) 的, 发 行 人 和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将 从 网 下 向 网 上 回 拨, 回 拨 比 例 为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的 20%; 网 上 投 资 者 有 效 申 购 倍 数 超 过 100 倍 的, 回 拨 比 例 为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的 40%; 网 上 投 资 者 有 效 申 购 倍 数 超 过 150 倍 的, 回 拨 后 网 下 发 行 比 例 不 超 过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的 10% 如 果 网 上 投 资 者 初 步 认 购 倍 数 低 于 50 倍 ( 含 ), 则 不 进 行 回 拨 在 发 生 回 拨 的 情 形 下,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将 按 回 拨 后 的 网 下 实 际 发 行 数 量 进 行 配 售, 将 按 回 拨 后 的 网 上 实 际 发 行 数 量 确 定 最 终 的 网 上 中 签 率, 具 体 情 况 6
请 见 2016 年 8 月 4 日 (T+1 日, 周 四 ) 刊 登 的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网 上 申 购 情 况 及 中 签 率 公 告 及 2016 年 8 月 5 日 ( T+2 日, 周 五 ) 刊 登 的 网 下 初 步 配 售 结 果 公 告 2 网 上 向 网 下 回 拨 网 下 发 行 获 得 足 额 申 购 且 未 出 现 中 止 发 行 的 情 况, 网 上 发 行 未 能 获 得 足 额 申 购 的, 则 网 上 申 购 不 足 部 分 向 网 下 回 拨, 由 发 行 人 和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按 照 网 下 配 售 原 则 进 行 配 售 网 下 配 售 后 仍 然 申 购 不 足 的, 由 主 承 销 商 推 荐 其 他 投 资 者 认 购 ( 五 ) 锁 定 期 安 排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无 流 通 限 制 及 锁 定 期 安 排 二 路 演 推 介 安 排 本 次 发 行 不 安 排 网 下 公 开 路 演 推 介 本 次 发 行 拟 于 2016 年 8 月 2 日 (T-1 日, 周 二 ) 安 排 网 上 路 演 关 于 网 上 路 演 的 具 体 信 息 请 参 阅 2016 年 8 月 1 日 (T-2 日, 周 一 ) 刊 登 的 网 上 路 演 公 告 三 初 步 询 价 安 排 ( 一 ) 网 下 投 资 者 资 格 条 件 可 参 与 网 下 询 价 的 投 资 者 是 指 符 合 管 理 办 法 业 务 规 范 投 资 者 管 理 细 则 与 配 售 细 则 以 及 主 承 销 商 关 于 本 次 网 下 发 行 所 设 定 的 如 下 条 件, 且 已 在 协 会 完 成 注 册 且 为 深 交 所 电 子 平 台 的 用 户 : 1 具 备 一 定 的 股 票 投 资 经 验 机 构 投 资 者 应 当 依 法 设 立 持 续 经 营 时 间 达 到 两 年 ( 含 ) 以 上, 开 展 A 股 投 资 业 务 时 间 达 到 两 年 ( 含 ) 以 上 ; 个 人 投 资 者 应 具 备 五 年 ( 含 ) 以 上 的 A 股 投 资 经 验, 具 备 独 立 从 事 证 券 投 资 所 需 的 研 究 能 力, 抗 风 险 能 力 较 强 2 具 有 良 好 的 信 用 记 录 最 近 12 个 月 未 受 到 刑 事 处 罚 未 因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7
行 为 被 相 关 监 管 部 门 给 予 行 政 处 罚 采 取 监 管 措 施, 但 投 资 者 能 证 明 所 受 处 罚 业 务 与 证 券 投 资 业 务 受 托 投 资 管 理 业 务 相 互 隔 离 的 除 外 3 具 备 必 要 的 定 价 能 力 机 构 投 资 者 应 具 有 相 应 的 研 究 力 量 有 效 的 估 值 定 价 模 型 科 学 的 定 价 决 策 制 度 和 完 善 的 合 规 风 控 制 度 4 网 下 投 资 者 指 定 的 配 售 对 象 不 得 为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或 信 托 计 划, 也 不 得 为 在 招 募 说 明 书 投 资 协 议 等 文 件 中 以 直 接 或 间 接 方 式 载 明 以 博 取 一 二 级 市 场 价 差 为 目 的 申 购 首 发 股 票 的 理 财 产 品 等 证 券 投 资 产 品 配 售 对 象 是 指 网 下 投 资 者 所 属 或 直 接 管 理 的, 已 在 协 会 完 成 注 册, 可 参 与 首 发 股 票 网 下 申 购 业 务 的 自 营 投 资 账 户 或 证 券 投 资 产 品 5 在 初 步 询 价 开 始 前 一 交 易 日 (T-5 日 ) 中 午 12:00 前 在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完 成 注 册 且 在 深 交 所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的 状 态 - 结 算 为 配 号 完 成, 并 已 开 通 CA 证 书 的 网 下 投 资 者 及 其 配 售 对 象 方 能 参 与 本 次 发 行 的 初 步 询 价 6 拟 参 与 本 次 发 行 的 投 资 者 所 指 定 的 配 售 对 象, 以 本 次 发 行 初 步 询 价 开 始 前 两 个 交 易 日 (T-6 日 ) 为 基 准 日, 需 在 基 准 日 ( 含 ) 前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持 有 深 圳 市 场 非 限 售 A 股 的 流 通 市 值 日 均 值 应 为 1,000 万 元 ( 含 ) 以 上, 市 值 不 满 足 要 求 的 询 价 用 户 不 能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7 网 下 投 资 者 及 其 管 理 的 配 售 对 象 属 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和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和 基 金 备 案 方 法 ( 试 行 ) 规 范 的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需 在 初 步 询 价 开 始 前 一 交 易 日 (T-5 日 ) 前 完 成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和 私 募 基 金 登 记 备 案, 并 按 照 本 公 告 的 要 求 提 供 相 关 证 明 文 件 8 网 下 投 资 者 属 于 以 下 禁 止 参 与 配 售 情 形 之 一 的, 不 得 参 与 本 次 网 下 询 价 及 配 售 : (1) 发 行 人 及 其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员 工 ; 发 行 人 及 其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能 够 直 接 或 间 接 实 施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公 司, 以 及 该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控 股 子 公 司 和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的 其 他 子 公 司 ; (2) 主 承 销 商 及 其 持 股 比 例 5% 以 上 的 股 东, 主 承 销 商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员 工 ; 主 承 销 商 及 其 持 股 比 例 5% 以 上 的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高 8
级 管 理 人 员 能 够 直 接 或 间 接 实 施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公 司, 以 及 该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控 股 子 公 司 和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的 其 他 子 公 司 ; (3) 承 销 商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员 工 ; (4) 上 述 (1) (2) (3) 项 所 述 人 士 的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包 括 配 偶 子 女 及 其 配 偶 父 母 及 配 偶 的 父 母 兄 弟 姐 妹 及 其 配 偶 配 偶 的 兄 弟 姐 妹 子 女 配 偶 的 父 母 ; (5) 过 去 6 个 月 内 与 主 承 销 商 存 在 保 荐 承 销 业 务 关 系 的 公 司 及 其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已 与 主 承 销 商 签 署 保 荐 承 销 业 务 合 同 或 达 成 相 关 意 向 的 公 司 及 其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6) 通 过 配 售 可 能 导 致 不 当 行 为 或 不 正 当 利 益 的 其 他 自 然 人 法 人 和 组 织 (7)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集 合 信 托 计 划 以 及 在 招 募 说 明 书 投 资 协 议 等 文 件 中 以 直 接 或 间 接 方 式 载 明 以 博 取 一 二 级 市 场 价 差 为 目 的 申 购 新 股 的 理 财 产 品 等 证 券 投 资 产 品 ; (8) 协 会 公 布 的 黑 名 单 所 列 示 的 投 资 者 ; (9) 参 与 光 大 证 券 主 承 销 的 发 行 项 目 发 生 过 违 约 情 形, 给 主 承 销 商 造 成 较 大 损 失 或 影 响 的 投 资 者 ; (10)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其 他 不 能 参 与 新 股 网 下 询 价 的 投 资 者 上 述 第 (2) ( 3) 项 规 定 的 禁 止 配 售 对 象 管 理 的 公 募 基 金 不 受 前 款 规 定 的 限 制, 但 应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网 下 投 资 者 应 保 证 提 供 的 所 有 材 料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 二 ) 网 下 投 资 者 资 格 核 查 文 件 的 提 交 通 过 公 开 募 集 方 式 设 立 的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公 募 基 金 ) 由 社 保 基 金 投 资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社 保 基 金 ) 根 据 企 业 年 金 基 金 管 理 办 法 设 立 的 企 业 年 金 基 金 ( 以 下 简 称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 与 符 合 保 险 资 金 运 用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等 相 关 规 定 的 保 险 资 金 ( 不 含 保 险 机 构 自 有 资 金 账 户 ) 无 需 提 交 核 查 文 件 可 直 接 参 与 本 次 网 下 询 价 除 上 述 四 类 投 资 者 之 外, 有 意 向 参 与 本 次 网 下 询 价 的 投 资 者, 需 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 (T-5 日, 周 三 )12:00 前 向 光 大 证 券 完 成 核 查 材 料 报 送 后 方 可 参 与 江 阴 银 行 网 下 询 价 9
1 下 载 并 填 写 核 查 材 料 网 下 投 资 者 在 IPO 网 下 发 行 信 息 平 台 下 载 并 填 写 承 诺 函 网 下 投 资 者 基 本 信 息 表 汇 总 表 下 载 地 址 为 : 光 大 证 券 官 网 首 页 光 大 业 务 投 资 银 行 IPO 网 下 发 行 ( http://www.ebscn.com/main/businessguide/tzyh/ipowxfx/index.shtml#ma rk) 请 网 下 投 资 者 仔 细 阅 读 填 报 说 明, 按 照 填 报 说 明 的 相 关 要 求 填 写 请 将 填 写 后 的 承 诺 函 与 网 下 投 资 者 基 本 信 息 表 打 印, 签 字 并 加 盖 公 司 公 章 后 ( 个 人 投 资 者 签 字 即 可 ) 扫 描 成 电 子 版 本 2 邮 件 发 送 核 查 材 料 请 网 下 投 资 者 将 承 诺 函 网 下 投 资 者 基 本 信 息 表 扫 描 件 与 汇 总 表 Excel 电 子 版 发 送 邮 件 至 光 大 证 券 资 本 市 场 部 指 定 邮 箱 (gdipo@ebscn.com) 除 公 募 基 金 社 保 基 金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保 险 资 金 投 资 账 户 QFII 投 资 账 户 机 构 自 营 投 资 账 户 个 人 自 有 资 金 投 资 账 户 之 外 的 配 售 对 象 还 需 下 载 并 填 写 出 资 人 基 本 信 息 表, 盖 章 扫 描 后 将 扫 描 件 和 Excel 电 子 版 发 送 至 上 述 邮 箱 网 下 投 资 者 及 其 管 理 的 配 售 对 象 属 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和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和 基 金 备 案 办 法 ( 试 行 ) 规 范 的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还 需 发 送 基 金 备 案 证 明 文 件 的 扫 描 件 邮 件 主 题 请 务 必 注 明 投 资 者 名 称 + 江 阴 银 行 IPO 网 下 询 价 ; 发 送 后 请 及 时 进 行 电 话 确 认, 确 认 电 话 021-22167062 22167068 22167055 22167057 22169496 ( 三 ) 网 下 投 资 者 核 查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将 按 照 以 下 程 序 对 网 下 投 资 者 提 供 的 材 料 和 资 质 进 行 核 查 : 1 在 申 请 材 料 发 送 截 止 日 (T-5 日, 周 三 )12:00 前, 如 网 下 投 资 者 未 完 整 提 供 申 请 材 料,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有 权 拒 绝 其 参 与 本 次 发 行 的 网 下 询 价 ; 超 过 截 止 时 间 发 送 的 申 请 材 料 视 为 无 效 2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将 对 可 参 与 询 价 的 网 下 投 资 者 进 行 核 查, 如 在 核 查 过 程 中 发 现 有 网 下 投 资 者 属 于 前 述 禁 止 配 售 的 情 况, 则 拒 绝 其 参 与 报 价 或 将 其 视 为 无 效 报 价 10
3 网 下 投 资 者 发 送 申 请 材 料 至 正 式 获 配 前,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有 权 要 求 申 请 参 与 的 网 下 投 资 者 补 充 提 供 与 核 查 相 关 的 材 料, 可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申 请 材 料 的 原 件 协 会 注 册 的 相 关 材 料 等 如 网 下 投 资 者 未 按 要 求 提 交 材 料 或 出 现 不 符 合 配 售 条 件 的 情 况, 则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可 拒 绝 向 其 配 售 网 下 投 资 者 需 自 行 审 核 是 否 符 合 三 ( 一 ) 网 下 投 资 者 资 格 条 件 的 要 求 以 及 比 对 关 联 方 确 保 网 下 投 资 者 符 合 网 下 投 资 者 资 格 条 件 及 不 参 加 与 主 承 销 商 和 发 行 人 存 在 任 何 直 接 或 间 接 关 联 关 系 的 新 股 网 下 询 价 网 下 投 资 者 参 与 询 价 即 视 为 符 合 网 下 投 资 者 资 格 条 件 以 及 与 主 承 销 商 和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任 何 直 接 或 间 接 关 联 关 系 如 因 网 下 投 资 者 的 原 因, 导 致 参 与 询 价 或 发 生 关 联 方 配 售 等 情 况, 网 下 投 资 者 应 承 担 由 此 所 产 生 的 全 部 责 任 投 资 者 应 全 力 配 合 光 大 证 券 对 其 进 行 的 调 查 和 审 核, 如 不 予 配 合 或 提 供 虚 假 信 息, 光 大 证 券 将 取 消 该 投 资 者 参 与 询 价 及 配 售 的 资 格, 并 向 协 会 报 告, 列 入 黑 名 单, 相 关 情 况 将 在 发 行 公 告 中 详 细 披 露 ( 四 ) 初 步 询 价 1 本 次 发 行 初 步 询 价 通 过 深 交 所 电 子 平 台 进 行, 网 下 投 资 者 应 到 深 交 所 办 理 电 子 平 台 数 字 证 书, 成 为 电 子 平 台 的 用 户 后 方 可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2 初 步 询 价 期 间 为 2016 年 7 月 28 日 (T-4 日, 周 四 ) 至 2016 年 7 月 29 日 (T- 3 日, 周 五 ), 通 过 电 子 平 台 报 价 及 查 询 的 时 间 为 上 述 每 个 交 易 日 9:30-15:00 网 下 投 资 者 应 在 上 述 时 间 内 通 过 深 交 所 电 子 平 台 填 写 提 交 其 申 报 价 格 和 申 报 数 量 3 符 合 条 件 的 网 下 投 资 者 自 主 决 定 是 否 参 与 初 步 询 价, 并 确 定 申 报 价 格 和 申 报 数 量, 且 应 通 过 深 交 所 电 子 平 台 进 行 申 报 相 关 申 报 一 经 提 交, 不 得 撤 销 因 特 殊 原 因 需 要 调 整 报 价 或 拟 申 购 数 量 的, 应 当 在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填 写 具 体 原 因 每 个 投 资 者 只 能 有 一 个 报 价, 非 个 人 投 资 者 应 当 以 机 构 为 单 位 进 行 报 价, 同 一 机 构 管 理 的 不 同 配 售 对 象 申 报 价 格 必 须 相 同, 如 同 一 个 机 构 出 现 多 个 报 价, 网 下 发 行 电 子 平 台 将 以 该 机 构 管 理 配 售 对 象 的 最 后 一 个 申 报 价 格 为 其 最 终 报 价 配 售 对 象 申 报 价 格 的 最 小 单 位 为 0.01 元, 综 合 考 虑 本 次 网 下 初 始 发 行 数 量 及 主 承 销 商 对 发 行 人 的 估 值 情 况,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将 网 下 投 资 者 所 管 理 的 每 个 配 售 对 象 最 低 拟 申 购 数 量 设 定 为 500 万 股, 超 过 500 万 股 的 部 分, 必 须 为 10 万 股 的 整 数 倍, 且 每 个 配 售 对 象 的 申 购 数 量 不 得 超 过 15,000 万 股 投 资 者 应 按 规 定 11
进 行 初 步 询 价, 并 自 行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4 网 下 投 资 者 申 购 的 以 下 情 形 将 被 视 为 无 效 : (1) 网 下 投 资 者 不 符 合 本 公 告 规 定 的 网 下 投 资 者 条 件 的, 以 及 网 下 投 资 者 向 光 大 证 券 提 交 的 核 查 材 料 不 符 合 本 公 告 规 定 的 ; (2) 配 售 对 象 名 称 证 券 账 户 银 行 收 付 款 账 户 / 账 号 等 申 报 信 息 与 注 册 信 息 不 一 致 的 ; (3) 拟 申 购 数 量 超 过 15,000 万 股 以 上 的 部 分 或 者 报 价 数 量 不 符 合 500 万 股 最 低 数 量 要 求, 或 者 增 加 的 申 购 数 量 不 符 合 10 万 股 的 整 数 倍 要 求 的 申 购 数 量 的 部 分 ; (4) 经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与 网 下 投 资 者 沟 通 确 认 为 显 著 异 常 的 ( 五 ) 初 步 询 价 其 他 注 意 事 项 根 据 业 务 规 范 第 四 十 五 条 和 四 十 六 条, 如 果 投 资 者 出 现 以 下 报 价 情 形, 主 承 销 商 将 及 时 向 协 会 报 告 并 公 告 : (1) 使 用 他 人 账 户 报 价 ; (2) 投 资 者 之 间 协 商 报 价 ; (3) 同 一 投 资 者 使 用 多 个 账 户 报 价 ; (4) 网 上 网 下 同 时 申 购 ; (5) 与 发 行 人 或 承 销 商 串 通 报 价 ; (6) 委 托 他 人 报 价 ; (7) 无 真 实 申 购 意 图 进 行 人 情 报 价 ; (8) 故 意 压 低 或 抬 高 价 格 ; (9) 提 供 有 效 报 价 但 未 参 与 申 购 ; (10) 不 具 备 定 价 能 力, 或 没 有 严 格 履 行 报 价 评 估 和 决 策 程 序 未 能 审 慎 报 价 ; (11) 机 构 投 资 者 未 建 立 估 值 模 型 ; (12) 其 他 不 独 立 不 客 观 不 诚 信 的 情 形 (13) 不 符 合 配 售 资 格 ; (14) 未 按 时 足 额 缴 付 认 购 资 金 ; (15) 获 配 后 未 恪 守 持 有 期 等 相 关 承 诺 的 ; 12
(16) 协 会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四 老 股 转 让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全 部 为 新 股, 不 进 行 老 股 转 让 五 定 价 程 序 及 有 效 报 价 的 确 定 ( 一 ) 定 价 程 序 网 下 投 资 者 报 价 后,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对 所 有 配 售 对 象 的 报 价 按 照 申 购 价 格 由 高 到 低 同 一 申 购 价 格 上 按 配 售 对 象 的 申 购 数 量 由 小 到 大 同 一 申 购 价 格 同 一 申 购 数 量 上 按 申 购 时 间 由 后 到 先 的 顺 序 排 序, 剔 除 报 价 最 高 部 分 配 售 对 象 的 报 价, 剔 除 的 申 购 量 不 低 于 申 购 总 量 的 10% 当 最 高 申 报 价 格 与 确 定 的 发 行 价 格 相 同 时, 对 该 价 格 上 的 申 报 不 再 剔 除, 剔 除 比 例 将 不 足 10% 上 述 被 剔 除 的 申 购 数 量 不 得 参 与 网 下 配 售 发 行 人 和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根 据 剩 余 报 价 及 申 购 情 况, 按 照 申 购 价 格 由 高 到 低 进 行 排 序 计 算 出 每 个 价 格 上 所 对 应 的 累 计 申 购 总 量, 综 合 考 虑 发 行 人 基 本 面 所 处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估 值 水 平 市 场 环 境 募 集 资 金 需 求 承 销 风 险 等 因 素, 协 商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 二 ) 有 效 报 价 的 确 定 在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格 且 未 被 剔 除 的 配 售 对 象 中, 发 行 人 和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将 根 据 申 报 价 格 从 高 到 低 排 列, 确 定 有 效 报 价 投 资 者 数 量, 同 时 确 定 可 参 与 网 下 申 购 的 配 售 对 象 名 单 及 有 效 申 购 数 量, 有 效 报 价 投 资 者 的 数 量 不 少 于 10 家 提 供 有 效 报 价 的 投 资 者, 方 可 参 与 网 下 申 购 有 效 报 价 是 指 网 下 投 资 者 所 申 报 价 格 不 低 于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和 发 行 人 确 定 的 发 行 价 格, 且 符 合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和 发 行 人 事 先 确 定 且 公 告 的 其 他 条 件 的 报 价 13
六 网 下 网 上 申 购 ( 一 ) 网 下 申 购 本 次 网 下 申 购 的 时 间 为 2016 年 8 月 3 日 (T 日 ) 的 9:30-15:00 发 行 公 告 中 公 布 的 全 部 有 效 报 价 配 售 对 象 必 须 参 与 网 下 申 购 在 参 与 网 下 申 购 时, 网 下 投 资 者 必 须 在 电 子 平 台 为 其 管 理 的 有 效 报 价 配 售 对 象 录 入 申 购 记 录 申 购 记 录 中 申 购 价 格 为 确 定 的 发 行 价 格, 申 购 数 量 须 不 超 过 发 行 公 告 中 规 定 的 申 购 阶 段 网 下 初 始 发 行 数 量 即 申 购 数 量 须 为 : (1) 当 某 一 配 售 对 象 的 有 效 拟 申 购 数 量 小 于 或 等 于 申 购 阶 段 网 下 初 始 发 行 数 量 时, 其 申 购 数 量 为 投 资 者 有 效 拟 申 购 数 量 ; (2) 当 某 一 配 售 对 象 的 有 效 拟 申 购 数 量 大 于 申 购 阶 段 网 下 初 始 发 行 数 量 时, 其 申 购 数 量 为 申 购 阶 段 网 下 初 始 发 行 数 量 在 网 下 申 购 阶 段, 网 下 投 资 者 无 需 缴 付 申 购 资 金, 获 配 后 在 T+2 日 缴 纳 认 购 款 ( 二 ) 网 上 申 购 本 次 网 上 发 行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进 行 投 资 者 持 有 1 万 元 以 上 ( 含 1 万 元 ) 深 圳 市 场 非 限 售 A 股 股 份 市 值 的, 可 在 2016 年 8 月 3 日 (T 日 ) 参 与 本 次 发 行 的 网 上 申 购 每 5,000 元 市 值 可 申 购 500 股, 不 足 5,000 元 的 部 分 不 计 入 申 购 额 度 每 一 个 申 购 单 位 为 500 股, 申 购 数 量 应 当 为 500 股 或 其 整 数 倍, 但 申 购 上 限 不 得 超 过 本 次 网 上 初 始 发 行 股 数 的 千 分 之 一, 具 体 网 上 发 行 数 量 将 在 发 行 公 告 中 披 露 投 资 者 持 有 的 市 值 按 其 2016 年 8 月 1 日 (T-2 日, 含 当 日 ) 前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日 均 持 有 市 值 计 算, 可 同 时 用 于 2016 年 8 月 3 日 (T 日 ) 申 购 多 只 新 股 投 资 者 持 有 的 市 值 应 符 合 网 上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的 相 关 规 定 网 上 投 资 者 应 当 自 主 表 达 申 购 意 向, 不 得 全 权 委 托 证 券 公 司 代 其 进 行 新 股 申 购 网 上 投 资 者 申 购 日 (T 日 ) 申 购 无 需 缴 纳 申 购 款,T+2 日 根 据 中 签 结 果 缴 纳 认 购 款 参 与 本 次 初 步 询 价 的 配 售 对 象 不 得 再 参 与 网 上 发 行, 若 配 售 对 象 同 时 参 与 网 14
下 询 价 和 网 上 申 购 的, 网 上 申 购 部 分 为 无 效 申 购 七 网 下 配 售 原 则 ( 一 ) 投 资 者 分 类 标 准 有 效 报 价 投 资 者 确 定 以 后,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将 对 参 与 申 购 的 网 下 投 资 者 进 行 分 类, 同 类 投 资 者 将 获 得 相 同 的 配 售 比 例, 投 资 者 的 分 类 标 准 为 : (1)A 类 : 通 过 公 开 募 集 方 式 设 立 的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和 由 社 保 基 金 投 资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社 会 保 障 基 金 ; (2)B 类 : 根 据 企 业 年 金 基 金 管 理 办 法 设 立 的 企 业 年 金 基 金 和 符 合 保 险 资 金 运 用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等 相 关 规 定 的 保 险 资 金 ; (3)C 类 : 所 有 不 属 于 A 类 B 类 的 网 下 投 资 者 ( 二 ) 配 售 原 则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将 根 据 网 下 有 效 申 购 情 况 按 照 以 下 原 则 配 售 ( 以 下 申 购 数 量 的 比 例 均 指 占 网 下 发 行 总 量 的 比 例 ): (1) 同 类 投 资 者 配 售 比 例 相 同, 且 A 类 的 配 售 比 例 不 低 于 B 类,B 类 的 配 售 比 例 不 低 于 C 类 ; (2)A 类 的 网 下 申 购 数 量 小 于 等 于 40% B 类 的 网 下 申 购 数 量 小 于 等 于 20% 时, 按 照 其 实 际 申 购 数 量 在 同 类 申 购 中 足 额 配 售 ; (3)A 类 的 网 下 申 购 数 量 大 于 40% B 类 的 网 下 申 购 数 量 大 于 20% 时, 按 照 其 申 购 数 量 进 行 比 例 配 售 ; 且 A 类 的 配 售 数 量 不 低 于 40%,B 类 的 配 售 数 量 不 低 于 20%; (4) 当 依 照 上 述 条 款 (2) 或 (3) 进 行 配 售, 而 无 法 满 足 条 款 (1) 时, 将 调 低 B 类 20% 的 配 售 数 量, 直 至 满 足 条 款 (1) 当 回 拨 后 网 下 有 效 申 购 数 量 小 于 或 等 于 网 下 最 终 发 行 数 量 时, 发 行 人 和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将 按 照 配 售 对 象 的 实 际 申 购 数 量 足 额 配 售, 若 有 不 足 部 分 由 主 承 销 商 推 荐 其 他 投 资 者 认 购 上 述 比 例 配 售 在 计 算 数 量 时 将 精 确 到 个 股, 剩 余 零 股 按 数 量 优 先 时 间 优 先 的 原 则 分 配 给 排 位 最 前 的 投 资 者 ; 若 由 于 获 配 零 股 导 致 超 出 该 投 资 者 的 有 效 申 购 15
数 量, 则 超 出 部 分 顺 序 配 售 给 下 一 位, 直 至 零 股 分 配 完 毕 八 网 下 网 上 投 资 者 缴 款 网 下 投 资 者 应 根 据 网 下 初 步 配 售 结 果 公 告, 于 2016 年 8 月 5 日 (T+2 日 )16:00 前, 按 最 终 确 定 的 发 行 价 格 与 获 配 数 量, 及 时 足 额 缴 纳 新 股 认 购 资 金 网 上 投 资 者 申 购 新 股 中 签 后, 应 根 据 网 上 中 签 结 果 公 告 履 行 资 金 交 收 义 务, 确 保 其 资 金 账 户 在 2016 年 8 月 5 日 ( T+2 日 ) 日 终 有 足 额 的 新 股 认 购 资 金, 不 足 部 分 视 为 放 弃 认 购, 由 此 产 生 的 后 果 及 相 关 法 律 责 任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承 担 投 资 者 款 项 划 付 需 遵 守 投 资 者 所 在 证 券 公 司 的 相 关 规 定 网 下 和 网 上 投 资 者 获 得 配 售 后, 应 当 按 时 足 额 缴 付 认 购 资 金 网 下 有 效 报 价 投 资 者 未 及 时 足 额 缴 纳 申 购 款 的, 将 被 视 为 违 约 并 应 承 担 违 约 责 任, 主 承 销 商 将 违 约 情 况 报 中 国 证 券 业 协 会 备 案 网 上 投 资 者 连 续 12 个 月 内 累 计 出 现 3 次 中 签 后 未 足 额 缴 款 的 情 形 时,6 个 月 内 不 得 参 与 新 股 申 购 九 投 资 者 放 弃 认 购 及 无 效 认 购 股 份 的 处 理 原 则 在 2016 年 8 月 5 日 (T+2 日 ), 网 下 和 网 上 投 资 者 缴 款 认 购 结 束 后, 主 承 销 商 将 根 据 实 际 缴 款 情 况 确 认 网 下 和 网 上 实 际 发 行 股 份 数 量 网 下 和 网 上 投 资 者 放 弃 认 购 部 分 的 股 份, 或 因 其 它 原 因 被 中 国 结 算 深 圳 分 公 司 认 定 为 无 效 认 购 的 股 份 由 主 承 销 商 包 销 网 下 网 上 投 资 者 获 配 未 缴 款 金 额 以 及 主 承 销 商 的 包 销 比 例 等 具 体 情 况 请 见 2016 年 8 月 9 日 (T+4 日 ) 刊 登 的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发 行 结 果 公 告 十 中 止 发 行 安 排 当 出 现 以 下 情 况 时, 发 行 人 及 主 承 销 商 将 采 取 中 止 发 行 措 施 : (1) 初 步 询 价 结 束 后, 提 供 有 效 报 价 的 投 资 者 家 数 不 足 10 家 或 剔 除 最 高 报 价 部 分 后, 提 供 有 效 报 价 的 投 资 者 家 数 不 足 10 家 ; (2) 初 步 询 价 结 束 后, 申 报 总 量 未 达 网 下 初 始 发 行 数 量 或 剔 除 最 高 报 价 部 分 16
后, 剩 余 申 报 总 量 未 达 网 下 初 始 发 行 数 量 ; (3) 提 供 有 效 报 价 的 投 资 者 的 有 效 申 购 总 量 未 达 网 下 初 始 发 行 数 量 ; (4) 申 购 日, 网 下 实 际 申 购 总 量 未 达 T-2 日 确 定 的 网 下 发 行 股 票 总 量 ; (5) 网 下 和 网 上 投 资 者 缴 款 认 购 的 股 份 数 量 合 计 不 足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数 量 的 70%; (6) 发 行 人 和 主 承 销 商 就 发 行 价 格 未 能 达 成 一 致 意 见 ; (7) 在 发 行 承 销 过 程 中, 出 现 涉 嫌 违 法 违 规 或 异 常 情 形 的,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责 令 中 止 发 行 ; (8) 发 行 人 在 发 行 过 程 中 发 生 重 大 会 后 事 项 影 响 本 次 发 行 的 ; 如 发 生 以 上 情 形, 发 行 人 和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将 中 止 发 行 并 及 时 予 以 公 告 中 止 发 行 后, 在 本 次 发 行 核 准 文 件 有 效 期 内, 经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备 案, 发 行 人 和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可 择 机 重 启 发 行 十 一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联 系 方 式 及 联 系 人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薛 峰 联 系 人 : 资 本 市 场 部 核 查 资 料 发 送 邮 箱 :gdipo@ebscn.com 报 送 核 查 材 料 电 话 :021-22167062 22167068 22167055 22167057 22169496 发 行 人 : 江 苏 江 阴 农 村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光 大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7 月 26 日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