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 北 市 立 永 春 高 級 中 學 104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第 2 次 校 務 會 議 紀 錄 壹 時 間 :105 年 1 月 19 日 ( 星 期 二 )14 時 30 分 貳 地 點 : 英 華 樓 國 際 會 議 廳 參 主 席 : 王 天 才 校 長 記 錄 : 郭 文 芝 肆 出 席 : 詳 簽 到 表 伍 研 習 分 享 ( 簡 報 ) 主 題 : 校 本 課 程 發 展 經 驗 分 享 主 講 : 中 正 高 中 簡 菲 莉 校 長 陸 檢 視 前 次 會 議 紀 錄 裁 示 : 紀 錄 確 定, 並 報 告 決 議 執 行 情 形 柒 校 長 報 告 : 一 轉 眼 一 學 期 過 去 了, 謝 謝 各 位 師 長 和 家 長 們 為 永 春 所 做 的 付 出, 同 時 也 感 佩 大 家 為 扮 演 多 元 角 色 所 做 的 努 力 在 寒 假 開 始 之 際, 在 此 敬 祝 各 位 敬 愛 的 師 長 和 家 長 猴 年 事 萬 事 如 意, 闔 家 安 康 二 上 學 期 校 務 評 鑑 工 作 順 利 完 成, 校 務 評 鑑 總 等 第 為 一 等, 各 位 師 長 參 與 學 校 的 各 項 活 動, 您 的 配 合 與 用 心 提 升 了 永 春 的 聲 譽 及 競 爭 力, 在 此 感 謝 所 有 的 教 職 員 工 及 家 長 夥 伴 們, 下 學 期 將 奠 基 在 校 務 評 鑑 的 基 礎 上, 申 請 優 質 學 校 的 評 選 教 師 們 積 極 探 究 教 學 與 評 量 的 問 題, 行 政 們 努 力 爭 取 經 費 作 課 程 發 展 的 後 盾, 彼 此 合 作 無 間 形 成 夥 伴 關 係, 不 斷 的 省 思 並 自 我 改 進, 展 現 出 教 育 專 業 態 度 與 作 為, 讓 永 春 能 在 領 先 計 畫 結 案 後 得 到 前 瞻 計 畫 評 審 的 肯 定, 繼 續 為 107 學 年 的 課 程 改 革 持 續 性 的 做 準 備 我 們 今 天 特 別 請 到 了 簡 校 長 來 說 明 107 課 綱 相 關 內 容, 就 是 要 讓 大 家 都 能 深 入 瞭 解 其 脈 絡 演 進, 加 上 學 生 的 需 求, 培 養 永 春 人 的 競 爭 力, 落 實 關 鍵 能 力, 發 展 和 設 計 永 春 的 校 本 課 程, 並 持 續 做 滾 動 式 的 修 正, 以 維 持 教 育 的 品 質 三 目 前 要 積 極 地 建 立 永 春 的 課 程 地 圖, 並 研 擬 系 統 化 的 評 估 與 反 饋 機 制 教 師 們 要 以 主 題 式 教 學, 分 工 合 作 跨 科 統 整 課 程 內 容, 幫 助 學 生 建 立 知 識 架 構 學 生 們 從 思 索 問 題 的 解 決 過 程 中 面 對 資 訊, 進 而 分 析 理 解 和 有 效 運 用, 轉 化 成 自 己 的 知 識 體 系, 這 樣 孩 子 們 才 能 全 方 位 的 學 習, 擁 有 帶 得 走 的 能 力, 以 面 對 未 來 的 社 會, 迎 向 全 球 化 的 生 活 四 教 學 輔 三 合 一 的 工 作, 環 環 相 扣, 缺 一 不 可, 隨 時 加 強 橫 向 聯 繫 及 建 1
立 通 聯 制 度, 使 每 位 學 生 都 能 得 到 良 好 的 照 顧, 並 強 化 弱 勢 學 生 輔 導 及 校 園 正 向 管 教 的 措 施 未 來 要 做 的 事 除 了 提 升 學 生 的 道 德 品 格 和 課 業 成 績, 肯 定 教 師 的 表 現 和 工 作 態 度, 落 實 業 務 推 動 和 執 行 重 要 政 策 外, 更 重 要 的 是 要 吸 引 更 優 質 的 國 中 畢 業 生 來 永 春 就 讀, 這 需 要 所 有 永 春 人 的 共 同 努 力 五 這 學 期 初 我 們 去 印 尼 亞 齊 進 行 服 務 學 習 及 文 化 體 驗, 並 於 12 月 在 青 發 處 進 行 成 果 發 表 還 到 新 加 坡 進 行 異 地 學 習, 瞭 解 一 生 一 課 表 的 進 行 模 式 另 外 承 辦 了 SH150 的 評 審 和 發 表 會, 女 性 科 學 營 活 動, 行 動 研 究 評 選 與 頒 獎, 還 有 模 擬 聯 合 國 及 活 動 組 長 會 議, 音 樂 比 賽 籃 球 錦 標 賽 滾 球 比 賽 等 等, 另 外 擔 任 數 學 科 線 上 影 片 錄 製 和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中 心 學 校 這 學 期 接 待 了 東 京 板 橋 有 德 高 校 和 大 阪 北 千 里 高 校 的 師 生, 下 學 期 將 會 出 訪 日 本 和 新 加 坡, 所 有 的 工 作 都 積 極 地 進 行 中 六 今 年 度 要 進 行 的 優 質 化 工 程 除 了 要 更 新 文 化 走 廊 外, 還 要 美 化 英 華 樓 連 接 到 行 政 大 樓 的 走 道 展 望 2016, 改 變 在 發 酵, 未 來 所 有 事 物 的 速 度 都 是 超 乎 想 像 的, 但 現 在 我 們 所 做 的 每 一 件 事 情 都 是 在 為 永 春 寫 歷 史, 期 盼 每 一 頁 都 是 璀 璨 輝 煌 的 歷 史 新 頁 七 補 充 報 告 : ( 一 ) 恭 賀 個 人 或 指 導 學 生 獲 獎 老 師, 並 感 謝 家 長 會 提 供 獎 勵 金 之 協 助, 對 於 家 長 會 協 助 支 持 及 共 同 推 展 校 務 辛 勞, 表 達 最 誠 摯 謝 忱 ( 二 ) 本 校 去 (104) 年 度 接 受 校 務 評 鑑, 本 校 榮 獲 一 等 獎 (90 分 以 上 ) 之 殊 榮, 感 謝 評 審 委 員 之 肯 定, 並 感 謝 全 校 師 生 及 家 長 共 同 努 力 付 出, 為 校 爭 取 最 高 榮 譽 ( 三 ) 校 務 評 鑑 所 有 向 度 得 一 等 之 學 校, 可 不 必 參 加 優 質 學 校 初 選, 並 可 直 接 參 加 複 選, 學 校 將 審 慎 通 盤 思 考, 並 於 105 及 106 年 規 劃 參 加 優 質 學 校 評 選, 請 全 校 師 生 及 家 長 繼 續 共 同 支 持 及 協 助 ( 四 ) 三 年 之 領 先 計 畫, 於 今 年 底 結 束, 接 續 申 請 教 育 局 規 劃 之 前 曕 計 畫, 第 一 階 段 之 書 面 審 查 及 第 二 階 段 面 談 審 查 均 已 通 過, 需 局 部 修 訂 之 資 料, 業 已 完 成 修 訂 並 函 送 在 案, 未 來 仍 請 全 校 師 生 及 家 長 共 同 支 持 及 努 力, 俾 利 執 行 捌 家 長 會 長 致 詞 : 一 對 於 校 長 之 校 務 報 告, 深 感 孩 子 很 幸 運 能 到 永 春 高 中 就 讀, 感 謝 校 長 的 帶 領 及 全 校 師 長 付 出 之 辛 勞, 家 長 會 將 全 力 積 極 配 合 學 校 推 動 2
校 務 發 展, 同 時 希 望 學 校 也 能 繼 續 支 持 家 長 會 所 辦 理 之 各 項 活 動 二 高 三 孩 子 即 將 參 加 學 測 考 試, 感 謝 高 三 老 師 用 心 指 導 鼓 勵 之 辛 勞, 並 預 祝 大 家 新 年 快 樂 玖 教 師 會 會 長 致 詞 : 一 感 謝 : ( 一 ) 教 師 會 理 監 事 班 聯 會 家 長 會 生 命 教 育 工 作 坊 及 偉 豪 志 崙 柔 娟 瑞 陽 四 位 老 師, 讓 教 師 節 感 恩 活 動, 有 吃 有 玩 還 有 得 拿! ( 二 ) 謝 謝 同 仁 捐 贈 物 品, 提 供 校 慶 義 賣, 並 感 謝 理 監 事 之 協 助, 義 賣 所 得 全 數 捐 出 ( 三 ) 謝 謝 理 監 事 協 助 冬 至 吃 湯 圓 活 動 ( 四 ) 感 謝 學 務 主 任 及 活 動 組 長 答 應 協 助 綜 合 活 動 課 程 規 劃 調 整 事 宜 二 致 歉 : 教 師 會 期 刊 没 有 即 時 發 給 大 家, 下 學 期 會 改 善 三 校 長 遴 選 辦 法 連 署 書 說 明 如 附 件 拾 合 作 社 理 事 長 ( 經 理 代 表 ) 致 詞 : 一 103 學 年 度 理 事 酬 勞 金 12,678 元, 經 理 事 會 議 決 議 全 數 列 入 盈 餘 學 生 獎 助 學 金, 理 事 不 支 領 二 盈 餘 分 配 比 例 調 整 為 公 積 金 10%, 公 益 金 5%, 學 生 獎 助 學 金 及 急 難 救 助 金 85% 三 合 作 社 五 年 未 調 整 商 品 價 格, 此 次 調 整 販 售 飲 料 食 品 價 格 內 容 說 明 四 合 作 社 理 事 ( 兼 職 ) 薪 資 與 友 校 相 較 偏 低, 為 使 校 內 有 意 願 者 積 極 參 與, 經 過 理 事 會 議 決 議 調 整 薪 資 及 工 作 內 容 等 說 明 如 附 件 拾 壹 各 處 室 工 作 報 告 : 教 務 處 一 重 要 事 項 宣 導 ( 詳 校 務 會 議 書 面 資 料 ) 開 學 日 :105 年 2 月 15 日 ( 星 期 一 ), 敬 請 各 位 導 師 於 開 學 當 天 早 上 先 至 教 務 處 註 冊 組 領 取 註 冊 資 料 袋, 將 不 另 召 開 註 冊 說 明 會 二 教 學 組 ( 一 )1/27 1/28 為 本 學 期 高 一 二 三 補 考, 若 有 意 願 監 考 未 在 教 研 會 登 記 的 老 師, 仍 歡 迎 至 教 學 組 登 記, 感 謝 各 位 老 師 的 協 助 3
( 二 )104-2 期 初 各 學 科 教 研 會 召 開 日 期 ( 詳 校 務 會 議 書 面 資 料 ) ( 三 ) 本 學 期 參 加 校 外 學 藝 競 賽 成 績 ( 詳 校 務 會 議 書 面 資 料 ), 感 謝 各 位 老 師 辛 苦 指 導 ( 四 ) 本 學 期 課 後 留 校 夜 自 習 學 生 人 數 明 顯 增 加, 感 謝 各 位 督 導 教 師 及 三 實 研 組 教 官 辛 勞, 夜 自 習 的 同 學 已 有 百 人, 煩 請 各 位 師 長 提 醒 同 學 留 校 夜 自 習 務 必 遵 守 相 關 規 定 並 配 合 教 官 室 規 範, 若 有 意 協 助 教 務 處 督 導 統 一 夜 自 習 的 同 仁 煩 請 向 教 學 組 登 記, 感 激 不 盡 ( 一 ) 臺 北 市 公 私 立 高 中 職 課 程 與 教 學 前 瞻 計 畫 第 一 期 程 (105 年 度 -107 年 度 ), 校 本 課 程 發 展 架 構 :( 詳 校 務 會 議 書 面 資 料 ) 1 課 程 發 展 核 心 理 念 2 課 程 發 展 整 體 架 構 3 永 春 校 本 課 程 地 圖 ( 二 ) 臺 北 市 公 私 立 高 中 職 課 程 與 教 學 前 瞻 計 畫 第 一 期 程 (105 年 度 -107 年 度 ) 審 查 結 果 摘 要 1 領 先 計 畫 和 優 高 計 畫 為 永 春 高 中 奠 下 課 程 發 展 之 基 礎, 教 師 參 與 評 鑑 和 社 群 踴 躍, 學 校 動 能 良 好 學 校 在 自 主 管 理 上 亦 能 系 統 化 和 數 位 化, 多 元 評 量 和 補 救 教 學 以 數 位 平 台 設 計, 協 助 教 師 知 識 管 理 和 學 生 學 習 之 強 化, 善 用 問 卷 進 行 課 程 教 學 與 學 生 學 習 的 執 行 情 形 分 析, 有 利 於 前 瞻 計 畫 的 規 劃 與 提 出 2 請 在 課 程 發 展 總 論, 就 107 課 綱 領 先 計 畫 累 積 成 果 及 學 校 願 景 三 者 之 關 聯 性 縝 密 分 析 可 考 慮 將 學 校 願 景, 濃 縮 為 簡 潔 有 力 朗 朗 上 口 的 slogan, 以 利 內 部 溝 通 或 外 部 行 銷 3 建 議 領 先 計 畫 的 成 果 除 了 羅 列 執 行 歷 程 之 外, 可 針 對 課 程 發 展 教 學 活 化 和 學 生 學 習 部 分 進 行 檢 討 與 分 析, 並 列 為 前 瞻 計 畫 的 SWOTs 分 析 例 如, 學 生 校 本 能 力 的 執 行 結 果 那 些 做 得 好 那 些 不 足, 和 107 新 課 綱 能 力 素 養 的 可 能 關 聯 為 何, 這 是 否 和 校 本 必 修 或 由 選 修 或 由 彈 性 學 習 來 銜 接, 過 去 是 放 在 哪 個 年 級, 未 來 是 否 需 要 調 整 年 段 嗎? 若 能 從 領 先 的 成 果 可 進 一 步 提 出 問 題, 並 以 之 作 為 前 瞻 計 畫 課 程 發 展 的 考 量 與 策 略 4 校 本 課 程 發 展 基 礎 與 潛 力 : 本 計 畫 書 對 評 估 學 校 過 去 執 行 領 先 計 畫 的 成 果 不 夠 完 整, 如 何 接 續 深 化 或 轉 變 課 程 與 教 學 發 展, 缺 乏 說 明 P1 學 校 在 校 本 課 程 願 景 提 出 的 永 續 性 系 統 性 適 性 優 質 與 多 元 創 新, 都 是 值 得 作 為 課 程 發 展 的 方 向 與 原 則 但 4
這 些 方 向 原 則, 如 何 具 體 實 現, 仍 須 藉 由 計 畫 書 中 陳 現 具 體 的 課 程 發 展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與 自 主 管 理 等 規 劃 或 機 制 的 建 立, 才 得 以 落 實 5 可 將 領 先 計 畫 已 開 發 之 課 程 融 入 前 瞻 計 畫, 說 明 如 何 應 用, 持 續 精 進 修 正 或 另 行 開 發 建 議 以 增 加 減 少 提 高 或 刪 除 的 方 式 盤 整 領 先 計 畫 成 果, 以 之 連 接 到 前 瞻 計 畫 同 時 需 要 盤 整 過 去 能 力 素 養 為 主 的 學 習 活 動 是 否 能 轉 到 107 新 課 綱 的 課 程 類 型 6 課 程 發 展 : 學 校 需 要 考 量 學 生 整 體 三 年 的 學 習 規 劃, 其 須 有 一 個 整 體 的 課 程 計 畫 ( 含 部 定 必 修 定 必 修, 選 修, 補 救, 加 深, 或 團 體 課 程 等 ), 以 提 供 給 學 生 橫 向 學 習 的 統 整 ( 如 學 科 知 識 之 間 的 關 連, 或 專 題 製 作 的 統 整 學 習 機 會 ) 與 垂 直 學 習 之 補 強 或 加 深 等 的 課 程 安 排 這 些 是 需 要 不 斷 對 話 的 動 態 curriculum mapping, 是 動 態 課 程 發 展, 而 不 只 是 各 類 選 修 課, 如 P3,P4 畫 出 的 學 生 選 課 地 圖 7 領 先 所 發 展 的 教 師 社 群 是 否 可 以 對 應 到 107 新 課 綱 的 課 程 與 教 學 發 展 需 求, 需 要 討 論 和 調 整 教 師 社 群 教 學 研 究 會 和 課 發 會 之 間 的 分 工 如 何 搭 配, 以 利 課 程 規 劃 和 發 展 目 前 社 群 多 半 以 教 學 法 或 行 動 學 習 為 主, 未 來 如 何 鼓 勵 教 師 發 展 學 科 或 校 訂 必 修 跨 域 合 作 的 課 程 開 發 可 列 為 重 點 工 作 8 除 了 課 程 審 核, 宜 再 加 強 規 劃 過 程 性 的 課 程 評 鑑 和 學 生 多 元 評 量 ( 探 究 與 實 作 等 ), 同 時 搭 配 不 同 課 程 一 起 發 展 9 永 春 高 中 的 學 生 需 求 和 未 來 發 展 之 關 聯 須 在 前 瞻 計 畫 再 深 入 了 解, 以 之 規 劃 校 本 的 學 生 能 力 素 養 並 和 課 程 發 展 有 更 緊 密 的 結 合 學 校 已 知 建 置 課 程 現 況 資 料 庫, 此 是 重 要 自 主 管 理 的 第 一 步, 但 如 何 做, 可 能 會 遇 到 什 麼 挑 戰, 學 校 仍 須 預 先 籌 劃 計 畫 的 自 主 管 理 需 成 立 推 動 小 組, 在 運 作 的 規 劃 上 需 要 有 明 確 的 控 管 和 回 饋 機 制, 課 程 教 學 與 學 生 學 習 需 界 定 質 化 和 量 化 指 標 作 為 預 期 效 益 指 標, 也 須 能 扣 合 107 新 課 綱 的 階 段 性 目 標 檢 視, 作 為 前 瞻 的 綜 整 性 成 效 評 估 ( 三 ) 教 育 部 優 質 化 輔 助 方 案 自 主 管 理 內 容 ( 詳 校 務 會 議 書 面 資 料 ) ( 四 ) 教 育 部 優 質 化 輔 助 方 案 諮 詢 輔 導 意 見 摘 要 1 子 計 畫 教 師 教 學 部 分 : 有 效 教 學 和 差 異 化 教 學 不 容 易 呈 現 特 色 專 業 知 能 要 和 課 程 發 展 連 結 : 社 群 可 以 做, 社 群 要 跟 課 程 結 合 2 課 程 發 展 子 計 畫, 不 清 楚 亮 點 在 哪, 象 山 可 以 做 校 本 課 程, 國 際 可 以 用 英 法 班 審 查 委 員 會 看 課 程, 不 希 望 看 到 很 多 活 動 營 5
四 註 冊 組 隊 比 賽, 不 希 望 看 到 只 有 少 數 人 參 與, 例 如 國 際 化 課 程 不 要 只 是 語 言, 面 向 要 更 廣, 希 望 是 當 成 全 校 學 生 都 可 以 提 升 多 元 化 視 野 的 活 動 ( 一 ) 依 教 育 部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學 生 學 習 評 量 辦 法 第 23 條 規 定 : 學 生 缺 課, 除 經 學 校 依 請 假 規 定 核 准 給 假 者 外, 其 缺 課 節 數 達 該 科 目 全 學 期 教 學 總 節 數 三 分 之 一 者, 該 科 目 學 期 學 業 成 績 以 零 分 計 算 前 項 學 校 核 准 給 假 之 假 別, 不 包 括 事 假 故 註 冊 組 於 每 學 期 結 業 式 前 一 個 月, 現 階 段 達 三 分 之 一 之 學 生 預 警 名 單 予 導 師 及 輔 導 室 通 知 與 提 醒 盡 快 銷 假, 待 期 末 結 業 式 當 週, 註 冊 組 統 一 將 仍 符 合 三 分 之 一 之 確 認 名 單, 統 一 設 定 為 學 期 成 績 為 零 分 各 位 老 師 無 須 自 行 設 定 零 分, 請 仍 以 學 生 實 際 評 量 成 績 予 以 登 錄 ( 二 ) 感 謝 高 一 二 導 師 協 助 學 生 申 辦 教 育 部 免 學 費 方 案, 教 育 部 已 於 1/11( 一 ) 提 供 審 核 結 果, 通 過 之 學 生 於 下 學 期 繳 費 單 上 將 直 接 扣 除 繳 交 學 費 最 後, 再 次 感 謝 各 位 導 師 的 辛 勞 協 助, 讓 更 多 學 子 減 輕 就 學 經 濟 壓 力 ( 三 ) 本 校 線 上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提 供 導 師 可 以 檢 視 班 上 學 生 之 基 本 資 料 學 業 成 績 出 缺 席 等 相 關 資 料, 敬 請 善 加 利 用 予 以 個 別 輔 導 學 生 ( 四 ) 提 醒 各 位 師 長, 線 上 登 錄 至 校 務 行 政 系 統 時, 建 議 與 學 生 核 對 確 認 成 績 無 誤 後, 再 進 行 成 績 上 傳 作 業 期 末 成 績 結 算 時, 建 議 老 師 至 系 統 上 匯 出 全 部 分 項 之 成 績 excel 檔 ( 會 自 動 帶 出 之 前 匯 入 之 第 一 二 次 期 中 考 成 績 ), 再 輸 入 正 確 之 日 常 期 末 考 成 績, 最 後 由 系 統 依 照 各 分 項 比 例 進 行 學 期 成 績 計 算 ( 換 言 之, excel 檔 案 中 之 學 期 成 績 欄 位, 會 自 動 計 算 當 前 學 期 成 績, 老 師 若 自 行 輸 入 是 無 效 ) ( 五 ) 因 應 12 年 國 教 少 子 化 等 因 素, 大 學 招 生 及 入 學 考 試, 教 育 部 皆 有 相 關 調 整 計 畫, 詳 細 可 參 閱 專 網 (https://ap.ceec.edu.tw/nweb/home.aspx) 瞭 解 ( 六 ) 本 校 105 學 年 度 核 定 招 生 名 額 為 570 名 ( 普 通 班 每 班 36 名 數 資 班 30 名 ),105 臺 北 市 優 先 免 試 入 學 本 校 提 供 一 般 生 86 招 生 名 額, 若 有 餘 額 則 留 用 至 基 北 區 免 試 入 學 北 市 優 先 免 試 及 基 北 區 免 試 入 學 新 生 報 到 時 間 分 別 為 6/13( 一 ) 7/7( 四 ) 6
五 設 備 組 ( 一 ) 各 班 單 槍 投 影 機 視 訊 線 音 源 線 與 遙 控 器, 寒 假 仍 將 請 資 訊 股 長 繼 續 保 管, 老 師 們 期 末 如 需 教 學 使 用, 仍 可 請 各 班 資 訊 股 長 給 予 協 助 ( 二 )104 學 年 度 校 內 科 學 展 覽, 送 展 時 間 為 2/25( 四 )13 時 至 16 時, 敬 請 老 師 們 協 助 鼓 勵 參 賽 同 學, 於 寒 假 中 提 前 完 成 準 備 ( 三 ) 自 造 者 運 動 (Maker Movement) 在 全 世 界 各 地 火 熱 蔓 延, 也 帶 動 了 台 灣 許 多 Makers 崛 起 今 年 春 天 教 育 部 與 文 化 部 所 屬 25 所 社 教 機 構 及 文 化 機 構, 將 吹 起 創 意 Maker 新 風 潮, 引 領 大 家 進 入 創 新 Maker 的 魅 力 領 域 1/21( 四 )~3/31( 四 )Maker 玩 創 春 遊 趣, 5/5( 四 )~5/8( 日 ) 自 造 X 教 育 週, 活 動 網 址 : http://www.ntsec.gov.tw/user/article.aspx?a=3076&theme=1, 敬 請 老 師 們 參 閱 六 補 充 報 告 : ( 一 ) 經 整 理 104 學 年 度 新 生 免 試 入 學 國 中 來 源 資 料, 將 做 為 未 來 學 校 招 生 宣 導 之 重 點 ( 二 )1 月 27 28 日 之 補 考, 請 教 師 將 補 考 考 卷 儘 快 交 教 務 處 彙 整 ( 三 ) 教 務 處 刻 正 積 極 完 成 學 期 各 項 準 備 工 作, 感 謝 夥 伴 們 協 助 之 辛 勞 ( 四 ) 感 謝 高 三 導 師 及 任 課 教 師 升 學 輔 導 之 辛 勞, 希 望 高 三 同 學 於 學 測 考 試 均 能 將 平 日 學 習 完 全 發 揮, 以 爭 取 佳 績 ( 五 ) 感 謝 課 發 會 於 107 年 課 綱 討 論 過 程 中, 讓 本 校 特 色 選 修 課 發 展 更 紮 實 ( 六 ) 期 望 行 動 學 習 及 前 瞻 計 畫, 於 下 學 期 能 推 動 的 更 順 利 完 整 ( 七 ) 感 謝 各 位 夥 伴 參 加 各 社 群 的 投 入 ( 八 ) 感 謝 昱 峰 裕 宏 雅 霞 老 師 及 汝 鳳 組 長 協 助 督 導 夜 自 習 工 作 學 務 處 一 賀 : ( 一 ) 本 校 永 春 品 德 Forever- 永 春 品 德 深 耕 參 加 臺 北 市 104 年 度 高 中 職 組 學 校 服 務 學 習 績 優 學 生 團 隊 與 學 校 評 選 榮 獲 學 校 團 隊 優 等 殊 榮 ( 二 ) 本 校 參 加 臺 北 市 國 際 學 校 獎 (International School Award,ISA) 認 證 審 查 通 過 中 級 認 證 ( 三 )104 年 度 運 動 健 康 150 典 範 學 校 評 選 獲 得 優 等 7
二 學 生 活 動 組 ( 一 ) 寒 假 期 間 學 生 社 團 練 習 寒 訓 等 動 態, 皆 會 公 布 於 本 校 網 站 學 生 園 地 - 社 團 動 態, 若 有 任 何 疑 問, 可 直 接 至 活 動 組 詢 問 ( 二 ) 近 期 將 預 排 下 學 期 綜 合 活 動 課 程 表, 老 師 們 可 協 助 推 薦 講 座 與 主 題 ( 三 )1/22 23 考 場 服 務 地 點 師 大 附 中 大 安 高 工, 將 代 訂 便 當 等 服 務 ( 四 ) 下 學 期 預 計 將 辦 理 活 動 : 1 2 月 17 日 ~20 日 : 高 二 教 育 旅 行 2 3 月 5 日 : 親 師 座 談 會 3 4 月 15 日 : 班 聯 會 春 季 舞 會 4 4 月 29 日 : 高 一 合 唱 比 賽 5 5 月 16 日 ~21 日 : 日 本 教 育 旅 行 6 6 月 3 日 : 畢 業 典 禮 社 團 校 內 成 果 發 表 好 口 盃 歌 唱 比 賽 7 7 月 ~8 月 : 好 小 孩 營 隊 印 尼 服 務 學 習 及 文 化 體 驗 營 新 加 坡 教 育 文 化 交 流 團 加 拿 大 遊 學 團 三 生 輔 組 ( 一 ) 為 落 實 學 生 出 入 校 園 管 制 並 落 實 教 育 局 政 策, 推 行 數 位 學 生 正 刷 卡 作 業, 依 本 校 訂 定 之 獎 勵 要 點, 刷 卡 率 達 90% 班 級, 全 班 嘉 獎 兩 次 鼓 勵 導 師 嘉 獎 乙 次 鼓 勵 ; 刷 卡 率 達 80% 班 級, 全 班 嘉 獎 乙 次 鼓 勵 (112 210 班 ), 協 請 導 師 於 下 學 期 向 班 級 宣 導 並 鼓 勵 同 學 進 出 校 園 刷 卡 ( 二 ) 本 學 期 生 活 競 賽 ( 秩 序 整 潔 環 保 ) 評 比 結 果 ( 詳 校 務 會 議 書 面 資 料 ), 依 本 校 生 活 競 賽 實 施 辦 法, 前 三 名 依 序 核 予 小 功 1 次 嘉 獎 2 次 嘉 獎 1 次, 加 分 及 敘 獎 作 業 由 生 輔 組 於 校 務 行 政 獎 懲 管 理 系 統 中 統 一 登 錄 四 體 育 組 ( 一 )104.12.30 教 育 局 來 函, 為 響 應 2017 臺 北 世 界 大 學 運 動 會, 提 倡 城 市 運 動 風 氣, 各 級 學 校 執 行 SH150 計 畫, 以 培 養 學 生 規 律 運 動 習 慣, 係 本 市 重 大 運 動 政 策 之 一, 各 校 應 致 力 推 動 本 計 畫, 並 規 劃 有 效 的 具 體 作 法, 以 逐 年 提 升 學 生 每 週 運 動 150 分 鐘 以 上 之 比 率 達 90% 以 上 ( 二 ) 為 促 進 學 生 健 康 每 週 達 運 動 150 分 鐘, 體 育 組 將 持 續 辦 理 各 項 運 動 競 賽, 落 實 各 項 運 動 計 畫, 請 各 位 老 師 支 持 與 協 助, 也 邀 請 老 師 一 同 加 入 運 動 的 行 列, 跟 著 我 們 一 起 動 次 動 次 ^ ^!! 五 衛 生 組 8
( 一 ) 本 校 104 年 環 境 教 育 研 習 時 數, 全 體 教 職 員 工 均 完 成 至 少 4 小 時 之 研 習, 執 行 率 達 100%, 符 合 環 境 教 育 法 的 規 定, 感 謝 您 的 配 合 ( 二 ) 依 北 市 教 體 字 第 10442784900 號 函 示, 自 105 年 8 月 1 日 起 實 施 臺 北 市 政 府 禁 用 一 次 性 及 美 耐 皿 餐 具 執 行 要 點, 屆 時 校 園 內 將 全 面 禁 止 提 供 及 使 用 相 關 產 品 ( 衝 擊 範 圍 大, 例 如 校 內 午 餐 外 訂 飲 料 便 當 等, 皆 不 得 使 用 相 關 產 品 ) 六 健 康 中 心 ( 一 ) 國 內 已 進 入 流 感 流 行 期, 目 前 北 半 球 整 體 流 感 活 動 持 續 升 溫, 一 些 國 家 已 進 入 流 感 高 峰 期, 病 毒 主 要 流 行 型 別 均 以 H3N2 型 為 主, 應 落 實 勤 洗 手 及 注 意 呼 吸 道 衛 生, 儘 量 避 免 出 入 人 潮 擁 擠 空 氣 不 流 通 的 公 共 場 所, 以 避 免 流 感 病 毒 侵 襲 ; 如 出 現 類 流 感 症 狀 ( 如 發 燒 咳 嗽 等 ), 請 戴 上 口 罩 儘 速 就 醫, 並 在 家 休 息 ( 二 ) 連 續 假 期, 許 多 老 師 已 經 安 排 前 往 鄰 近 國 家 旅 遊, 因 各 國 傳 染 病 流 行 情 況 不 同, 做 好 自 我 防 護 措 施, 避 免 疾 病 來 找 碴 希 望 大 家 都 能 快 樂 出 門, 健 康 回 家 ( 三 ) 中 國 大 陸 近 期 出 現 H7N9 及 H9N2 流 感 病 例, 請 計 劃 前 往 中 國 大 陸 的 同 仁 注 意 以 下 事 項 : 1 應 避 免 接 觸 禽 鳥 類 及 進 出 活 禽 市 場 與 鳥 街 鳥 市, 尤 其 切 勿 撿 拾 禽 鳥 屍 體 ; 食 用 禽 類 ( 含 蛋 類 ) 需 完 全 熟 食 ; 並 應 落 實 洗 手 等 個 人 衛 生 措 施 2 可 準 備 濕 紙 巾 乾 洗 手 液 口 罩 體 溫 計 等 相 關 防 疫 用 品 3 若 出 現 發 燒 或 類 流 感 症 狀, 務 必 配 戴 口 罩 儘 速 就 醫, 並 於 返 國 時 主 動 諮 詢 通 報 機 場 港 口 之 檢 疫 人 員 4 返 國 後 10 日 內 如 出 現 上 述 症 狀, 應 戴 上 口 罩 儘 速 就 醫, 告 訴 醫 師 旅 遊 史 ( 四 ) 每 年 的 12 月 1 日 為 世 界 愛 滋 病 日, 聯 合 國 愛 滋 病 組 織 (UNAIDS)2015 年 訂 定 的 主 題 是 On the Fast-Track to end AIDS, 希 望 透 過 各 種 階 段 性 的 防 治 作 為, 達 成 2030 年 終 結 愛 滋 的 目 標 截 至 2015 年 11 月 底, 我 國 新 增 愛 滋 病 毒 感 染 人 數 計 2,127 人, 累 積 感 染 人 數 為 30,833 人, 目 前 存 活 人 數 為 25,810 人 依 據 2014 年 之 統 計 資 料 顯 示, 愛 滋 感 染 主 要 年 齡 層 為 25-34 歲 ( 佔 44%), 其 次 為 15-24 歲 (29%),7 成 集 中 於 15-34 歲 青 壯 年 族 群, 五 成 以 上 為 近 五 年 內 通 報 個 案, 顯 見 愛 滋 9
疫 情 之 年 輕 化 而 不 安 全 性 行 為 仍 是 愛 滋 感 染 主 因 (96%) 疾 管 署 將 持 續 整 合 各 部 會 力 量, 並 與 地 方 衛 生 單 位 及 民 間 團 體 合 作, 向 年 輕 族 群 宣 導 愛 滋 正 確 認 知 拒 絕 使 用 成 癮 藥 物 及 進 行 不 安 全 性 行 為, 提 升 其 對 愛 滋 及 自 我 保 護 的 知 能 ( 五 )104 上 學 期 至 健 康 中 心 就 診 人 數 統 計 表 ( 詳 校 務 會 議 書 面 資 料 ) 七 補 充 報 告 : 105 年 2 月 15 日 開 學 日, 高 二 第 七 節 原 表 訂 之 課 程, 將 改 為 高 二 教 育 旅 行 行 前 說 明 會, 如 造 成 不 便, 請 老 師 見 諒 教 官 室 一 目 前 教 官 室 人 力 為 5 員, 分 布 學 務 處 2 員 ( 分 機 304.308), 教 官 室 3 員 ( 分 機 801.802), 目 前 擔 任 松 山 信 義 分 區 召 集 學 校 及 緊 急 應 變 小 組, 處 理 轄 區 各 級 學 校 緊 急 危 安 事 件 二 交 通 安 全 : ( 一 ) 早 上 請 老 師 多 利 用 替 代 路 線 ( 松 商 校 門 經 650 巷 口 直 上 英 華 樓 前, 以 免 接 近 0750 時 師 生 及 人 車 爭 道 菁 莪 樓 舊 校 門 前 鐵 門 於 周 一 及 周 四 有 學 生 集 合 時 副 值 星 教 官 會 提 早 關 菁 莪 鐵 門, 督 導 學 生 集 合 請 同 仁 見 諒!104 年 11 月 19 日 已 加 裝 停 車 場 及 公 車 站 出 車 時 蜂 鳴 及 閃 光 提 醒 注 意 行 的 安 全 ( 二 ) 賡 續 宣 導 上 放 學 家 長 汽 機 車 勿 違 規 停 放, 學 生 搭 乘 交 通 工 具 需 禮 讓 並 尊 重 秩 序 與 安 全 ( 三 ) 本 學 期 上 放 學 糾 舉 違 規 ( 詳 校 務 會 議 書 面 資 料 ) 三 校 園 安 全 : ( 一 ) 校 安 事 件 發 生 時, 首 重 緊 急 應 變 處 理, 循 本 校 校 安 中 心 ( 教 官 室 02-27272742 專 供 師 生 有 安 全 情 事 舉 報 及 校 安 聯 絡 用 ) 完 成 事 件 通 報, 內 容 依 人 事 時 地 物 通 報, 相 關 訊 息 務 必 完 成 查 證 ( 二 ) 每 學 期 開 學 第 1 週 部 定 友 善 校 園 週 -- 請 老 師 協 助 反 霸 凌 宣 導, 霸 凌 計 有 網 路 肢 體 關 係 言 語 性 霸 凌 等 多 種 形 式, 不 易 查 覺, 對 學 生 身 心 發 展 影 響 甚 鉅, 請 老 師 同 仁 多 關 心 學 生 學 習 生 活 情 形, 透 過 相 關 管 道 主 動 瞭 解, 期 初 各 年 級 導 師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調 查 ( 護 苗 專 案 ) 請 導 師 填 寫 時 非 屬 特 殊 請 勿 填 入 疑 似 涉 入 幫 派 程 度 達 2 級 以 上 ( 因 後 續 每 月 要 開 專 案 會 議 報 局, 要 持 續 追 蹤 且 聯 合 社 福 單 位 進 行 ), 視 狀 況 召 開 防 制 霸 凌 小 組 會 議, 經 確 認 為 霸 凌 個 案, 應 即 成 立 10
輔 導 小 組, 整 合 資 源 共 同 輔 導, 俾 有 效 導 正 學 生 偏 差 行 為 ( 懇 請 導 師 同 仁 期 初 表 報 資 料 能 協 助 於 105 年 2 月 25 日 中 午 前 繳 交 以 利 彙 整 報 局 ) ( 三 ) 賡 續 學 生 生 活 輔 導, 持 續 要 求 學 生 服 裝 儀 容 與 生 活 常 規 紀 律, 持 續 與 導 師 輔 導 老 師 連 繫, 期 強 化 學 生 自 我 管 理 能 力, 遵 守 校 規 ; 校 園 角 落 僻 靜 處 多, 請 老 師 同 仁 下 班 時 協 助 將 辦 公 室 門 窗 及 燈 光 ( 走 廊 及 樓 梯 ) 關 妥, 若 發 現 學 生 行 跡 可 疑 時, 請 盡 速 通 知 學 務 處 或 教 官 室 處 理 ( 四 ) 發 現 男 女 生 交 往 過 於 親 密 時 請 協 助 通 知 教 官 室 學 務 處 或 輔 導 室 ( 要 有 班 級 姓 名 及 時 間 地 點 ) ( 五 ) 各 班 點 名 單 請 老 師 無 論 在 室 內 外 課 程 清 查 人 數 後 以 非 鉛 筆 書 寫 並 簽 全 名 或 蓋 職 章 ( 請 假 單 或 外 出 單 事 由 ), 誤 記 時 亦 同, 請 多 加 協 助 ( 六 ) 本 學 期 執 行 手 機 查 察 統 計 ( 詳 校 務 會 議 書 面 資 料 ) ( 七 ) 本 學 期 教 官 輔 導 學 生 紀 錄 ( 詳 校 務 會 議 書 面 資 料 ) ( 八 ) 本 學 期 巡 查 ( 詳 校 務 會 議 書 面 資 料 ) ( 九 ) 可 利 用 校 安 專 線 27272742 聯 繫 值 勤 教 官 ( 有 特 殊 活 動 需 請 先 告 知 ) 四 春 暉 工 作 執 行 : 部 定 每 月 1 日 為 紫 錐 花 運 動 日, 明 天 會 更 好 多 幫 別 人 想 為 代 表 歌 曲 ( 一 ) 本 校 特 定 人 員 清 查 於 學 期 初 及 每 月 導 師 會 議 提 出 後 產 生 名 單 及 於 連 續 或 特 定 假 期 過 後 對 特 定 人 員 實 施 尿 篩 檢 驗 ( 二 )104 年 12 月 10 日 春 暉 社 團 至 吳 興 國 小 進 行 四 年 級 春 暉 宣 教, 迴 響 熱 烈 12 月 16 日 忠 孝 醫 院 來 校 宣 導 藥 物 濫 用 防 治 ( 三 ) 本 學 期 教 官 室 不 定 時 巡 查 空 籃 格 致 樓 及 活 動 中 心 後 方 英 華 樓 角 落 等 地 ( 四 ) 期 末 各 班 發 寒 假 校 外 生 活 安 全 須 知 及 反 毒 學 習 單, 需 家 長 簽 章 後 收 回, 相 關 安 全 叮 嚀 及 返 校 行 程 均 知 會 學 生 及 家 長, 爾 後 回 條 缺 交 或 冒 簽 視 同 缺 交 作 業 給 予 懲 戒, 寒 暑 假 學 生 來 校 均 應 穿 著 校 服 或 運 動 服 ; 假 期 間 警 方 與 教 育 社 福 單 位 有 進 行 旭 日 專 案 請 提 醒 學 生 勿 涉 入 不 宜 場 所, 北 市 有 網 咖 條 例 學 生 不 逾 時 涉 入 ; 也 提 醒 同 學 勿 涉 足 危 險 水 域 從 事 水 上 活 動 五 全 民 國 防 教 育 訊 息 104 學 年 高 一 實 彈 射 擊 日 局 規 劃 於 105 年 3 月 31 日 下 午 併 和 平 高 中 11
實 施 ( 屆 時 召 開 行 前 說 明 協 調 會 介 紹 新 靶 場 各 班 級 抽 籤 決 定 射 擊 順 序 ) 因 該 時 段 逾 千 人 射 擊 該 日 可 能 延 遲 回 校 時 間 預 計 為 18 時 左 右 六 學 生 生 活 常 規 教 育 要 求 ( 一 ) 在 校 園 內 外 對 教 職 同 仁 及 進 出 辦 公 室 時 禮 節 問 候 ( 二 ) 為 使 中 午 午 休 學 生 能 動 靜 分 明 請 教 官 同 仁 中 午 1230 時 淨 空 球 場,1235 時 管 制 室 外 走 動 學 生, 減 少 中 午 在 室 外 滯 留 活 動, 惟 教 室 內 秩 序 需 要 班 級 同 學 配 合 維 護 方 能 安 靜 休 息 ( 三 ) 依 學 生 手 冊 學 生 禁 止 訂 購 外 食 自 104 年 9 月 起 請 值 星 教 官 中 午 查 察 校 門 訂 購 狀 況 ( 四 ) 學 生 早 上 入 校 刷 卡 時 間 為 0750 後 算 遲 到, 惟 入 校 學 生 並 非 直 接 進 班 導 致 副 班 長 點 名 無 法 準 確, 副 班 長 最 遲 0755 時 清 點 到 班 人 數, 升 旗 時 要 去 遲 到 區 查 核 已 到 校 同 學 ( 五 ) 非 陽 光 直 射 時 勿 將 班 級 窗 簾 拉 起, 放 學 後 應 將 窗 簾 收 起 可 透 視 室 內, 教 室 內 及 走 廊 上 勿 晾 曬 學 生 衣 物 ( 六 ) 校 區 易 反 潮, 請 宣 導 上 下 樓 梯 行 走 時 勿 奔 跑 七 補 充 報 告 :( 簡 報 ) 認 識 新 興 毒 品 - 炸 彈 簡 報 說 明, 並 請 老 師 協 助 留 意 學 生 平 時 精 神 情 況, 如 有 異 狀 請 即 時 與 教 官 室 連 繫, 俾 利 專 責 小 組 有 效 協 助 學 生 總 務 處 一 校 園 門 禁 管 理 ( 詳 校 務 會 議 書 面 資 料 ) 二 105 年 度 校 園 修 建 工 程 將 執 行 校 園 優 質 化 工 程 ( 包 括 文 化 走 廊 強 化 玻 璃 整 修 工 程 英 華 樓 至 行 政 大 樓 連 結 花 架 景 觀 工 程 菁 莪 樓 屋 頂 防 水 走 廊 油 漆 及 辦 公 室 整 修 工 程 行 政 大 樓 - 修 齊 樓 - 菁 莪 樓 電 力 改 善 工 程 菁 莪 樓 伸 縮 縫 漏 水 整 修 工 程 等 五 項 ) 及 菁 英 樓 ( 一 ) 校 舍 結 構 耐 震 補 強 工 程 三 校 園 節 能 104 年 及 103 年 電 費 及 水 費 比 較 表 ( 詳 校 務 會 議 書 面 資 料 ), 請 所 有 同 仁 繼 續 配 合 節 能 減 碳 的 政 策, 謝 謝 大 家 四 停 車 管 理 依 臺 北 市 立 永 春 高 級 中 學 地 下 停 車 場 管 理 實 施 辦 法, 專 任 教 職 員 工 停 車 應 繳 交 管 理 費 每 學 期 新 台 幣 1,000 元 整, 下 學 期 (2-7 月 份 ) 停 車 費 於 開 學 後 開 始 收 費, 繳 費 後 換 發 105 年 度 停 車 證, 請 務 必 配 合 12
將 停 車 證 貼 掛 於 擋 風 玻 璃 前 以 利 識 別 五 其 他 宣 導 事 項 ( 一 ) 同 仁 如 有 經 管 或 借 用 學 校 財 產 物 品 及 相 關 資 訊 設 備 ( 如 筆 記 型 電 腦 數 位 攝 影 機 等 ) 請 妥 慎 保 管, 以 避 免 造 成 財 物 損 失 之 情 事 ( 二 ) 每 位 老 師 的 影 印 卡 額 度 為 每 學 期 300 張, 請 教 師 同 仁 們 養 成 習 慣, 30 張 以 上 的 資 料 列 印 請 使 用 油 印 方 式 六 補 充 報 告 : ( 一 )1 月 22 日 下 午 將 召 開 校 園 優 質 化 工 程 說 明 會, 歡 迎 有 興 趣 同 仁 共 同 參 與 ( 二 ) 1 月 20 日 期 末 大 掃 除 後, 援 例 辦 理 各 辦 公 室 環 境 整 潔 評 比, 預 計 下 午 2 點 多 至 各 辦 公 室 評 分, 請 全 校 同 仁 努 力 爭 取 佳 績 輔 導 室 一 個 別 輔 導 ( 一 ) 本 學 期 輔 導 老 師 個 別 輔 導 與 諮 詢 狀 況 分 析 ( 詳 校 務 會 議 書 面 資 料 ), 輔 導 室 將 持 續 加 強 及 推 動 之 面 向 如 下 : 1 學 生 免 試 入 學 人 數 大 增, 對 高 中 生 活 的 不 適 應, 以 及 學 生 自 己 願 意 尋 求 晤 談 協 助 的 意 願 增 加, 且 個 案 的 問 題 需 要 多 次 晤 談 加 上, 導 師 也 願 意 轉 介 個 案 及 與 輔 導 老 師 合 作 家 長 對 管 教 孩 子 的 無 力 也 願 意 尋 求 輔 導 老 師 的 晤 談 以 目 前 輔 導 室 的 人 力 和 行 政 業 務, 晤 談 需 求 和 問 題 處 理 已 讓 輔 導 老 師 負 擔 變 大 未 來 將 加 強 輔 導 知 能 研 習 及 初 級 預 防 的 概 念, 讓 第 一 線 的 老 師 及 教 官 更 具 備 輔 導 學 生 的 專 業 知 能 讓 輔 導 老 師 的 晤 談 可 以 轉 向 需 要 進 階 晤 談 與 協 助 的 個 案, 期 待 我 們 的 輔 導 金 三 角 體 制 能 分 工 合 作, 協 助 不 同 需 求 的 學 生 2 生 涯 學 習 為 學 生 尋 求 輔 導 老 師 晤 談 的 主 因, 輔 導 室 未 來 將 持 續 以 大 型 升 學 說 明 會 中 型 校 系 學 群 座 談 會 小 型 班 級 座 談 會 家 長 職 涯 分 享 講 座 等 方 式, 向 同 學 說 明 升 學 管 道 鼓 勵 同 學 設 定 生 涯 目 標, 並 以 高 三 人 快 訊 提 供 最 新 升 學 書 面 資 料, 更 鼓 勵 同 學 主 動 到 輔 導 室 找 老 師 晤 談 等 方 式 協 助 同 學 解 決 生 涯 學 習 方 面 的 疑 惑 3 導 師 與 家 長 的 晤 談 需 求 增 加 : 新 世 代 的 學 生 在 少 子 化 及 獨 子 化 的 效 應 下, 對 於 個 人 權 益 及 自 由 的 需 求 大 增, 但 對 於 團 體 性 規 範 及 努 力 學 習 的 動 機 及 意 願 則 日 漸 下 降, 加 上 社 會 環 境 虛 擬 世 界 等 變 化 太 快, 以 致 於 學 生 的 異 質 性 與 差 異 化 不 斷 增 加 這 也 是 導 師 與 家 長 願 意 增 加 與 輔 導 老 師 協 談 與 合 作 的 原 因, 面 對 十 二 年 國 教 與 免 試 入 學 13
的 學 生 變 化, 輔 導 老 師 必 須 和 導 師 家 長 持 續 成 長 與 合 作 才 能 突 破 輔 導 困 境 帶 領 學 生 走 出 自 己 的 路 為 因 應 學 生 多 元 問 題, 輔 導 室 將 持 續 與 醫 師 諮 商 心 理 師 臨 床 心 理 師 社 工 師 等 專 業 人 員 合 作, 轉 介 適 當 資 源 給 需 要 的 學 生 及 家 長 ( 二 ) 優 先 關 懷 學 生 之 認 輔 工 作 專 業 人 員 到 校 服 務 情 形 及 校 內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服 務 ( 詳 校 務 會 議 書 面 資 料 ), 特 教 組 特 別 感 謝 導 師 及 任 課 老 師 大 力 協 助, 尤 其 是 有 特 殊 需 求 或 特 殊 狀 況 的 班 級, 謝 謝 老 師 們 在 學 生 生 活 適 應 課 業 及 成 績 評 量 上 的 幫 忙, 讓 這 些 孩 子 能 有 較 佳 的 學 習 生 活 調 適 二 各 項 主 題 輔 導 工 作 執 行 情 形 ( 一 ) 輔 導 暨 特 教 工 作 計 畫 與 會 議 教 育 局 委 辦 事 項 1 召 開 學 生 輔 導 工 作 委 員 會 議 3 次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議 家 庭 教 育 委 員 會 議 3 場 學 生 個 案 會 議 2 次 認 輔 協 調 會 議 2 召 開 1 次 特 殊 教 育 推 行 委 員 會 議 22 場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會 議 3 次 資 優 工 作 小 組 會 議 3 辦 理 臺 北 市 第 15 屆 中 等 學 校 女 性 科 學 營 研 習 活 動, 共 100 人 參 加 ( 二 ) 學 生 資 料 維 護 1 期 初 高 一 AB 卡 建 檔,B 卡 於 期 末 回 收 整 理 並 將 高 一 各 項 測 驗 結 果 登 記 於 B 卡 2 高 二 選 組 適 應 調 查 各 班 結 果 整 理 提 供 予 導 師 參 考 以 進 行 必 要 之 輔 導 3 高 三 大 學 學 習 探 索 量 表 結 果 說 明 並 分 班 整 理, 將 結 果 影 送 導 師, 依 據 結 果 和 有 生 涯 輔 導 需 求 之 同 學, 進 行 個 別 輔 導 ( 三 ) 學 習 輔 導 1 針 對 復 學 生 轉 學 生 轉 組 學 生 進 行 適 應 情 形 追 蹤 輔 導 2 針 對 學 業 低 成 就 學 生 進 行 個 別 輔 導 3 針 對 學 習 動 機 低 落 學 生 進 行 個 別 輔 導 4 針 對 高 三 學 生 導 師 家 長 各 舉 辦 一 場 105 年 多 元 入 學 說 明 會 15 場 大 學 學 群 座 談 會, 並 印 製 高 三 人 快 訊 1 2 期, 提 供 高 三 導 師 與 學 生 即 時 的 升 學 資 訊 5 針 對 高 三 學 生, 進 行 個 別 生 涯 輔 導 6 與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教 學 發 展 中 心 合 作 磨 課 師 線 上 課 程, 將 進 行 6 項 合 作 方 案 : 寒 假 營 隊 二 梯 次 高 一 跑 班 選 修 - 數 學 軟 體 王 之 生 活 中 的 14
微 積 分 高 三 微 積 分 先 修 課 程 數 學 專 題 資 訊 專 題 數 學 研 究 社 團 活 動 ( 四 ) 生 涯 輔 導 1 學 群 講 座 共 15 場 :17 位 教 授 到 校 座 談, 其 中 包 含 一 場 設 計 學 院 作 品 集 準 備 說 明 分 別 為 佛 光 大 學 主 題 講 座 輔 仁 大 學 管 理 學 院 世 新 大 學 傳 播 學 院 東 吳 大 學 財 經 學 院 淡 江 大 學 工 學 院 國 立 海 洋 大 學 生 命 科 學 院 台 北 醫 學 大 學 醫 學 院 國 立 台 灣 藝 術 大 學 傳 播 學 院 長 庚 大 學 工 學 院 長 庚 大 學 中 醫 系 銘 傳 大 學 設 計 學 院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社 會 科 學 院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心 理 系 玄 奘 大 學 社 科 院 與 餐 旅 管 理 系 2 心 理 測 驗 : 實 施 大 考 中 心 興 趣 測 驗 ( 高 一 ) 新 編 多 元 性 向 測 驗 ( 高 一 ) 及 大 學 學 系 探 索 量 表 ( 高 三 ) 貝 克 兒 童 與 青 少 年 量 表 ( 高 一 ) 3 問 卷 調 查 : 進 行 高 二 選 組 適 應 狀 況 調 查 並 做 後 續 個 別 的 追 蹤 輔 導 4 轉 學 資 訊 : 提 供 有 需 求 的 同 學 寒 假 轉 學 資 訊, 並 進 行 個 別 輔 導 5 重 轉 復 學 生 適 應 情 況 輔 導 : 針 對 高 一 二 三 重 轉 復 學 生 進 行 個 別 輔 導 6 高 二 轉 組 輔 導 : 進 行 高 二 轉 組 生 個 別 輔 導 7 高 三 多 元 入 學 輔 導 :105 年 大 學 多 元 入 學 說 明 會 特 殊 選 才 繁 星 推 薦 個 人 申 請 四 技 申 請 個 別 輔 導 及 諮 詢 ; 並 預 計 於 下 學 期 舉 辦 備 審 資 料 說 明 會 2 場 面 試 準 備 講 座 配 合 教 務 處 辦 理 繁 星 推 薦 說 明 會 模 擬 面 試 共 同 課 程 講 座 申 請 入 學 選 填 志 願 說 明 會 考 試 入 學 選 填 志 願 輔 導 等 8 高 三 人 快 訊 : 本 學 期 共 出 刊 2 期, 提 供 高 三 升 學 與 考 試 準 備 重 要 事 項 ( 五 ) 家 庭 教 育 1 完 成 家 庭 教 育 委 員 改 選 召 開 家 庭 教 育 委 員 會 議 2 人 口 政 策 宣 導 月 活 動 3 編 製 105 年 多 元 入 學 高 三 家 長 手 冊 : 於 學 校 日 提 供, 說 明 多 元 入 學 及 校 內 諮 詢 管 道 4 高 三 105 年 多 元 入 學 家 長 說 明 會 5 陪 孩 子 談 情 說 愛 : 恐 怖 情 人 的 辨 識 與 因 應 親 職 講 座 : 高 三 同 學 上 大 學 後, 將 有 更 多 談 戀 愛 的 機 會, 因 此 在 舉 辦 高 三 家 長 多 元 入 學 說 明 會 之 前, 由 輔 導 組 林 煜 智 老 師 擔 任 講 師, 說 明 各 種 恐 怖 情 人 的 15
基 本 辨 識 角 度 成 因 校 方 因 應 與 個 別 因 應, 提 供 家 長 參 考 6 心 理 諮 商 資 源 : 提 供 民 間 心 理 諮 商 資 源 網 路 心 理 健 康 資 源 給 有 需 要 的 家 長 7 與 臺 北 市 教 師 研 習 中 心 合 辦 : 網 路 成 癮 的 輔 導 與 教 養 策 略, 由 西 雅 圖 自 然 診 所 院 長 張 立 人 醫 師 擔 任 講 座 8 邀 請 長 庚 大 學 中 醫 系 郭 忠 禎 醫 師 擔 任 考 前 衝 刺 的 身 體 調 養 講 座 9 新 移 民 文 化 週 宣 導 : 越 南 文 化 介 紹 與 有 獎 徵 答 活 動, 於 空 中 走 廊 張 貼 宣 導 ( 六 ) 教 師 輔 導 知 能 研 習 1 兒 少 保 護 家 庭 暴 力 暨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防 治 研 習 2 105 年 多 元 入 學 方 案 宣 導 : 計 有 14 位 導 師 出 席 3 大 學 校 系 的 變 化 與 職 涯 選 擇 4 104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期 初 認 輔 會 議 珍 愛 生 命 擁 抱 希 望 自 殺 防 治 守 門 員 研 習 5 專 任 教 師 會 議 - 恐 怖 情 人 的 基 礎 辨 識 6 親 職 教 育 : 陪 伴 孩 子 談 情 說 愛 - 如 何 避 免 危 險 情 人 7 網 路 成 癮 的 輔 導 與 教 養 策 略 8 導 師 會 議 - 恐 怖 情 人 特 質 之 基 礎 辨 識 與 校 園 處 遇 ( 七 )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1 召 開 3 次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議 2 校 長 擔 任 兒 少 家 暴 性 侵 害 及 性 騷 擾 防 教 育 研 習 講 座 3 增 進 家 長 親 職 教 育 講 座 - 林 煜 智 老 師 擔 任 陪 孩 子 談 情 說 愛 : 恐 怖 情 人 辨 識 與 因 應 講 座 4 結 合 相 關 科 目 進 行 融 入 教 學 5 修 訂 本 校 校 園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防 治 規 定 並 持 續 宣 導 6 下 學 期 配 合 教 育 部 性 別 平 等 宣 導 月 舉 辦 相 關 系 列 活 動 7 恐 怖 情 人 基 礎 辨 識 與 校 園 處 遇 : 對 象 專 任 教 師 及 導 師, 講 座 林 煜 智 老 師 8 處 理 學 生 校 園 性 平 事 件 及 輔 導 ( 八 ) 象 山 工 坊 出 版 第 44 期 45 期 46 期 校 慶 特 刊 筆 記 本 ( 九 ) 生 命 教 育 1 訂 定 104 學 年 度 學 生 憂 鬱 與 自 我 傷 害 防 治 計 畫 16
2 寫 給 未 來 的 自 己 藉 由 高 一 生 涯 規 畫 課 中, 自 己 跟 自 己 對 話, 引 發 學 生 對 於 自 我 的 認 識 3 結 合 學 務 處 舉 辦 各 項 社 區 服 務 ( 伊 甸 基 金 會 義 賣 卡 片 目 錄 發 放 資 源 回 收 勸 募 發 票 親 山 活 動 ) 4 結 合 本 校 生 命 教 育 工 作 坊 的 老 師 們 舉 辦 永 春 時 光 隧 道 講 座 5 高 一 同 學 進 行 貝 克 兒 童 與 青 少 年 量 表 施 測 6 結 合 相 關 科 目 進 行 融 入 教 學 7 舉 辦 考 前 衝 刺 的 身 體 調 養 講 座 ( 十 ) 數 理 資 優 班 1 資 優 工 作 小 組 會 議 : 共 召 開 3 次 工 作 小 組 會 議 2 甄 選 事 宜 : 暑 期 高 一 資 優 班 招 生 3 參 訪 中 研 院 4 資 優 班 高 二 寒 假 營 隊 三 相 關 法 令 宣 導 ( 一 ) 違 反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相 關 事 件 之 裁 罰 : 違 反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相 關 事 件 之 裁 罰 基 準 已 制 訂 並 開 罰, 若 教 育 人 員 ( 包 含 在 學 校 裡 固 定 工 作 的 人, 除 了 教 師 外, 例 如 : 警 衛 合 作 社 人 員 都 算 廣 義 的 教 育 人 員 ) 得 知 有 關 校 園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事 件 未 於 24 小 時 之 內 通 報, 將 依 延 遲 的 時 間 依 法 罰 款, 最 低 罰 款 金 額 為 3 萬 元, 目 前 教 育 部 已 針 對 相 關 事 件 開 罰 所 謂 24 小 時 是 指 教 育 人 員 中 的 第 一 人 知 悉 時 間 起 算 至 通 報 時 間 為 止, 所 以 如 果 老 師 11/29( 五 ) 下 午 16:30 知 道 這 件 事, 但 是 想 說 星 期 一 早 上 8:00 再 跟 學 務 處 說, 以 裁 罰 基 準 來 說 就 是 超 過 54 小 時 才 通 報, 需 處 6 萬 元 罰 鍰, 所 以 請 老 師 一 定 要 注 意 此 最 新 法 規 ( 其 他 相 關 裁 罰 基 準 請 參 考 附 件 ) 時 代 不 同 了, 一 定 要 特 別 注 意 ( 二 ) 懷 孕 學 生 受 教 權 宣 導 : 依 據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第 14 條 第 3 項 規 定, 學 校 教 育 人 員 應 積 極 維 護 懷 孕 學 生 受 教 權, 並 提 供 必 要 之 協 助, 倘 學 生 因 懷 孕 遭 致 受 教 權 侵 犯, 學 生 或 法 定 代 理 人 得 依 性 平 法 第 28 條 第 1 項 規 定 向 學 校 所 屬 主 管 機 關 申 請 調 查, 或 任 何 知 悉 學 校 違 反 同 法 第 14 條 之 1 規 定 時, 亦 得 依 第 28 條 第 3 項 歸 定 向 前 揭 主 管 機 管 檢 舉 之, 經 主 管 機 關 調 查 學 校 確 有 違 反 第 14 條 之 1 規 定 者, 依 法 ( 第 36 條 第 1 項 ) 應 對 學 校 處 以 新 臺 幣 一 萬 元 以 上 十 萬 元 以 下 罰 鍰, 相 關 規 定 請 上 學 校 首 頁 查 詢 17
( 三 ) 教 育 人 員 通 報 責 任 宣 導 : 教 師 於 課 程 與 教 學 活 動 中, 需 確 實 教 導 學 生 正 確 法 律 觀 念 網 路 使 用 安 全 教 育 身 體 保 護 與 求 助 之 道 若 教 職 員 工 發 現 學 生 有 疑 似 自 傷 ( 自 殺 ) 高 風 險 家 庭 受 霸 凌 家 暴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性 霸 凌 或 違 反 兒 少 保 護 的 情 況 時, 請 通 知 學 務 處 與 輔 導 室 一 同 協 助 處 理 目 前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若 教 育 人 員 違 反 規 定 未 盡 通 報 責 任, 除 相 關 責 任 需 追 究 外, 也 會 科 以 罰 鍰, 提 醒 大 家 一 定 要 特 別 注 意 ( 四 ) 學 生 輔 導 法 於 103 年 11 月 12 日 公 告 實 施, 節 錄 相 關 法 規 宣 導 ( 詳 校 務 會 議 書 面 資 料 ) 四 補 充 報 告 : ( 一 ) 政 治 大 學 教 學 發 展 中 心 與 本 校 合 作 之 磨 課 師 線 上 學 習 課 程, 於 寒 假 辦 理 營 隊 活 動, 下 學 期 則 有 微 積 分 及 程 式 設 計 等 課 程, 歡 迎 鼓 勵 有 興 趣 同 學 參 加 ( 二 )1 月 25 日 9:00~16:00 將 辦 理 90 度 工 作 坊, 歡 迎 大 家 共 襄 盛 舉 加 入 團 隊, 共 同 為 學 校 招 生 努 力 圖 書 館 一 圖 書 採 購 104 年 度 圖 書 館 採 購 圖 書 DVD 約 有 310 冊,105 年 度 期 刊 訂 閱 計 有 44 種 ( 新 增 未 來 Family 及 青 春 共 和 國 ), 歡 迎 老 師 們 到 館 借 閱 另 新 年 度 圖 書 採 購, 請 老 師 們 踴 躍 推 薦 書 目 二 閱 讀 及 推 廣 ( 一 ) 本 學 期 師 生 借 閱 至 12 月 底, 累 積 為 1517 冊 感 謝 熱 愛 閱 讀 及 鼓 勵 學 生 閱 讀 的 老 師 們 ( 二 ) 本 學 期 教 師 讀 書 會 社 群 閱 讀 書 目 有 秦 始 皇 : 一 場 歷 史 的 思 辨 之 旅 (9/25 婉 瀅 導 讀 ) 李 光 耀 回 憶 錄 : 我 一 生 的 挑 戰, 新 加 坡 雙 語 之 路 (10/23 裕 宏 導 讀 ) 自 然 地 理 基 礎 知 識 (11/20 念 慈 導 讀 ) 真 原 醫 (12/25 曉 信 導 讀 ) ( 三 ) 本 學 期 共 有 高 三 5 個 班 級 申 請 閱 讀 人 間 福 報,9 月 29 日 至 1 月 7 日 由 小 義 工 每 日 發 送 至 班 級 ( 四 ) 本 學 期 高 一 學 生 申 請 數 位 學 生 證 結 合 市 圖 借 閱 證 作 業 已 於 9 月 21 日 辦 理 完 畢, 本 次 共 計 199 人 申 請 18
( 五 ) 全 國 中 學 生 讀 書 心 得 及 小 論 文 比 賽, 本 學 期 分 別 於 10 月 31 日 及 11 月 15 日 截 稿 本 梯 次 計 有 36 人 參 加 讀 書 心 得 比 賽,21 人 得 獎 ; 8 組 學 生 參 加 小 論 文 比 賽,6 組 獲 獎, 感 謝 龐 海 珊 葉 淑 芬 曾 惠 蓮 傅 憶 蘭 劉 美 智 張 素 珍 洪 聖 芳 莊 嘉 玲 徐 孟 瑜 劉 彤 芳 蔡 春 風 陳 欣 怡 及 王 瑞 陽 老 師 指 導 未 來 仍 請 老 師 們 多 予 鼓 勵 參 加 及 指 導 另 外, 分 配 評 閱 讀 書 心 得 90 篇 及 健 康 與 護 理 類 論 文 41 篇, 感 謝 鄭 雅 霞 及 李 秀 芬 老 師 協 助 評 閱 ( 六 ) 本 學 年 度 圖 書 館 週 活 動 規 劃 臺 灣 歷 史 人 文 為 主 題, 活 動 內 容 有 走 讀 臺 灣 ( 主 題 書 展 ) 歷 史 光 廊 ( 動 畫 欣 賞 ) 畫 說 臺 北 歷 史 挑 戰 及 古 蹟 踏 查 感 謝 唐 裕 凱 黃 鈞 鎮 及 莊 佩 翎 老 師 協 助 ( 七 ) 本 學 期 高 三 雙 語 閱 讀 認 證 計 有 17 名 同 學 認 證 閱 讀 達 人 獎 ( 閱 讀 6 本 書 ), 感 謝 傅 憶 蘭 老 師 指 導 及 合 作 社 提 供 獎 勵 三 補 充 報 告 : ( 一 ) 上 星 期 與 實 踐 大 學 策 略 聯 盟 簽 約, 該 校 提 供 10 張 館 際 借 書 證, 歡 迎 有 興 趣 師 生 到 圖 書 館 借 用 ( 二 ) 辦 理 圖 書 館 週 活 動 時, 感 謝 裕 凱 老 師 提 供 動 畫 台 灣 吧 資 訊, 充 實 活 動 內 容 ; 個 人 獲 益 最 多 的 莫 過 於 透 過 有 趣 的 動 畫, 補 充 了 個 人 有 關 台 灣 二 二 八 歷 史 的 知 識 想 必 學 生 透 過 這 動 畫, 學 習 效 果 必 更 佳 ( 三 ) 在 利 用 桌 遊 玩 挑 戰 歷 史 活 動 時, 看 到 同 學 在 排 列 歷 史 事 件 時 的 表 現, 有 極 大 差 異 : 高 一 雖 剛 學 過 台 灣 史, 卻 沒 信 心 完 成 排 序 ; 高 三 學 生 就 可 以 清 楚 分 辨 歷 史 事 件 發 生 時 期, 輕 鬆 正 確 地 完 成 任 務 可 見 經 由 老 師 長 期 的 指 導 提 攜 陪 伴, 學 生 必 能 展 現 不 一 樣 的 學 習 成 效 衷 心 感 謝 老 師 們 的 辛 勤 教 導! 人 事 室 一 原 通 知 教 師 任 職 年 資 已 達 25 年 以 上 ( 且 符 合 退 休 要 件 者 ), 預 定 於 106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106 年 12 月 31 日 止 申 請 退 休 者 之 申 請 期 限 至 104 年 12 月 31 日 止, 現 因 部 分 教 師 仍 在 考 量 中, 爰 延 長 申 請 期 限 至 105 年 1 月 22 日 止 二 市 府 104 年 2 月 26 日 府 授 人 給 字 第 10430188400 號 函 修 正 臺 北 市 政 府 所 屬 各 機 關 學 校 補 助 員 工 交 通 費 注 意 事 項 第 五 點, 自 104 年 7 月 1 日 起, 員 工 上 下 班 交 通 費 以 公 民 營 汽 車 二 段 票 為 補 助 上 限 19
三 臺 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104 年 5 月 18 日 北 市 教 人 字 第 10434869300 號 函,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教 師 ( 含 兼 任 行 政 職 務 教 師 ) 之 兼 職, 請 確 實 依 公 務 員 服 務 法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及 公 立 各 級 學 校 專 任 教 師 兼 職 處 理 原 則 等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內 容 業 以 email 轉 知, 倘 有 兼 職 情 形 請 務 必 事 前 提 出, 學 校 依 規 定 進 行 審 核 ; 另 教 育 局 於 104 年 6 月 9 日 轉 教 育 部 函 釋 有 關 教 育 人 員 任 用 條 例 第 34 條 解 釋, 亦 以 email 轉 知 四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之 保 險 費 自 民 國 105 年 1 月 1 日 起, 不 適 用 年 金 規 定 之 其 他 保 險 人 ( 私 校 被 保 險 人 以 外 之 人 員 ) 依 精 算 平 準 保 險 費 率 (8.83%), 一 次 到 位 調 整 五 公 教 人 員 保 險 法 及 其 施 行 細 則 於 103 年 6 月 1 日 生 效, 刪 除 已 繳 保 險 費 滿 30 年 者, 其 公 保 健 保 保 險 費 全 部 由 政 府 負 擔 之 規 定 ( 是 類 人 員 自 6 月 1 日 起 即 須 恢 復 繳 交 保 險 費 ); 另 現 金 給 付 新 增 被 保 險 人 生 育 者 ( 應 參 加 公 保 滿 280 日 分 娩 或 滿 181 日 早 產 者 ), 按 生 育 當 月 起 往 前 推 算 六 個 月 之 保 險 俸 額 平 均 數, 給 與 2 個 月 生 育 給 付 ( 原 公 教 人 員 生 育 補 助 不 再 請 領 ) 六 行 政 院 修 正 全 國 軍 公 教 員 工 待 遇 支 給 要 點 第 4 點 附 表 八 公 教 人 員 婚 喪 生 育 補 助 表, 並 自 103 年 6 月 1 日 生 效, 僅 限 配 偶 分 娩 或 早 產 可 申 請, 而 配 偶 為 各 種 社 會 保 險 (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除 外 ) 之 被 保 險 人, 應 優 先 適 用 各 該 社 會 保 險 之 規 定 申 請 生 育 給 付, 其 請 領 之 金 額 較 本 表 規 定 之 補 助 基 準 為 低 時, 得 檢 附 證 明 文 件 請 領 二 者 間 之 差 額 ; 至 本 人 生 產 者, 僅 於 依 公 保 法 繳 付 保 險 費 未 滿 280 日 分 娩 或 未 滿 181 日 早 產 者, 而 未 能 申 請 公 保 給 付 時, 方 能 始 得 申 請 生 育 補 助 七 依 市 府 103 年 5 月 29 日 來 函, 考 量 現 行 兩 岸 情 勢, 政 府 現 階 段 並 無 規 劃 開 放 公 務 員 赴 大 陸 地 區 進 修 之 政 策 ( 包 含 進 入 大 陸 地 區 及 在 臺 以 遠 距 教 學 或 函 授 方 式 進 入 入 學 進 修 選 修 學 分 專 題 研 究 等 ) 八 人 事 室 將 以 書 面 通 知 符 合 105 年 度 健 康 檢 查 教 職 員, 倘 有 意 願 登 記 受 檢 者, 請 儘 量 於 105 年 11 月 30 日 前 自 行 選 擇 衛 福 部 評 鑑 合 格 之 醫 院 或 教 學 醫 院 醫 策 會 健 康 檢 查 品 質 認 證 之 診 所 ( 請 至 該 會 網 頁 查 詢 ) 勞 動 部 認 可 辦 理 勞 工 一 般 體 格 與 健 康 檢 查 之 醫 療 機 構 進 行 檢 查, 費 用 請 先 自 墊, 再 檢 據 申 請 補 助 九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子 女 教 育 補 助 費 將 依 同 仁 申 請 書 填 具 情 形, 先 行 預 借 並 核 撥 入 帳, 請 於 註 冊 後, 將 繳 費 單 據 ( 國 中 國 小 無 須 繳 驗 ) 儘 速 20
送 交 人 事 室, 俾 憑 辦 理 核 銷 作 業 十 教 育 局 來 函 轉 知, 請 各 校 落 實 教 職 員 工 差 勤 管 理, 教 師 於 每 日 學 生 在 校 上 課 時 間 應 以 學 生 受 教 權 為 重, 不 得 有 無 課 的 時 間 就 離 開 學 校, 以 致 學 生 有 疑 問 時 找 不 到 老 師 討 論 之 情 形 ; 另 每 月 應 至 少 實 施 4 次 不 定 期 查 核, 實 施 對 象 為 全 體 教 職 員 工, 教 育 局 亦 將 不 定 時 派 員 至 各 校 查 核, 如 有 違 反 規 定 者, 將 依 規 定 辦 理, 以 維 護 良 好 紀 律 十 一 臺 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104 年 8 月 31 日 北 市 教 人 字 第 10438655700 號 函 略 以, 重 申 臺 北 市 立 各 級 學 校 教 師 請 假 作 業 補 充 規 定 第 7 點 規 定, 教 師 於 寒 暑 假 外 之 上 課 期 間, 除 因 公 特 殊 事 由 或 重 病 出 國 就 醫 外, 為 保 障 學 生 受 教 權, 不 得 以 事 假 出 國 ; 就 申 請 事 休 假 出 國 案 件, 應 確 實 考 量 學 生 受 教 權 之 維 護 教 學 與 課 務 之 推 展 行 政 業 務 之 順 行 及 請 假 出 國 應 以 寒 暑 假 實 施 為 原 則 等 各 條 件, 依 規 定 慎 酌 是 否 同 意 給 假, 並 應 妥 適 安 排 代 理 相 關 事 宜 ; 另 教 育 局 102 年 7 月 2 日 北 市 教 人 字 第 10237170501 號 函 略 以, 學 校 畢 業 典 禮 後, 教 師 雖 已 無 課 務, 惟 畢 業 生 仍 有 升 學 輔 導 之 需, 爰 教 師 不 宜 於 畢 業 典 禮 後 以 事 假 申 請 出 國 十 二 重 申 公 務 員 ( 含 教 師 兼 行 政 ) 如 具 有 專 業 證 照 者 須 主 動 申 報, 並 應 遵 守 公 務 員 服 務 法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不 得 以 專 業 證 照 違 法 兼 職 或 將 證 照 租 借 他 人 使 用, 如 發 現 有 具 體 違 法 事 實, 將 予 以 懲 處 十 三 依 臺 北 市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及 幼 兒 園 教 師 進 修 學 位 學 分 實 施 要 點 規 定, 教 師 進 修 應 於 報 考 前 經 學 校 同 意, 未 經 學 校 同 意 自 行 前 往 進 修, 不 得 申 請 公 假 ; 另 奉 准 公 餘 進 修 學 位 學 分 補 助, 請 於 收 到 成 績 單 後 2 個 月 內, 檢 附 繳 費 收 據 及 成 績 單 提 出 申 請 十 四 市 府 104 年 4 月 22 日 函, 修 正 所 屬 各 機 關 學 校 員 工 酒 後 駕 車 經 警 察 查 獲 及 上 班 期 間 飲 酒 之 相 關 懲 處 規 定, 修 正 情 形 業 email 轉 知 ( 加 重 處 分 ), 請 同 仁 確 實 恪 遵 相 關 法 令, 並 應 儘 量 避 免 非 必 要 之 飲 宴 應 酬, 並 在 飲 宴 中 戒 除 勸 酒 習 慣, 如 確 有 飲 酒, 應 落 實 以 指 定 駕 駛 或 搭 乘 計 程 車 返 家 等 方 式 返 家, 杜 絕 酒 後 開 車 之 行 為 十 五 教 育 局 轉 教 育 部 函, 公 立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導 師 請 假 期 間, 由 專 任 教 師 代 理 導 師 職 務, 如 因 教 學 需 要 無 法 減 少 授 課 節 數, 在 不 重 領 不 兼 領 原 則 下, 比 照 國 民 中 小 學 規 定 支 給 代 理 導 師 鐘 點 費, 並 依 教 師 兼 導 師 與 專 任 教 師 每 週 授 課 之 實 際 差 距 節 數 及 其 實 際 代 理 天 數 發 21
給,1 週 5 天 為 計 算 基 準, 代 理 未 滿 1 日 部 分, 不 計 入 實 際 代 理 天 數 十 六 教 育 局 來 函 轉 知, 邇 來 接 獲 民 眾 反 映 學 校 教 職 員 工 疑 有 收 受 學 生 家 長 高 價 贈 品 之 情, 請 加 強 宣 導 所 屬 教 職 員 工, 遇 有 贈 受 財 物 情 事, 應 恪 守 本 府 公 務 員 廉 政 倫 理 規 範 相 關 規 定, 以 維 教 育 人 員 廉 潔 形 象 十 七 教 育 局 重 申 各 級 學 校 遇 有 請 託 關 說 事 件, 應 確 實 遵 照 行 政 院 及 所 屬 機 關 機 構 請 託 關 說 登 錄 查 察 作 業 要 點 辦 理 登 錄 ; 倘 未 予 登 錄, 或 有 故 意 隱 匿 延 宕 或 積 壓 不 報, 經 查 證 屬 實 者, 教 育 局 將 予 以 嚴 懲 十 八 轉 知 教 育 局 請 各 機 關 學 校 加 強 宣 導 同 仁 應 嚴 格 遵 守 交 通 規 則 及 自 動 繳 清 積 欠 罰 款, 如 欠 繳 違 規 罰 款 經 權 責 機 關 移 送 強 制 執 行, 案 內 公 務 人 員 各 級 學 校 教 育 人 員 及 職 工 依 相 關 規 定 列 入 平 時 考 核 缺 失, 並 作 為 年 終 考 績 ( 成 核 ) 重 要 參 考 約 聘 ( 僱 ) 人 員 則 列 為 次 年 度 續 聘 ( 僱 ) 之 重 要 參 據 十 九 市 府 教 育 局 104 年 8 月 18 日 來 函 重 申, 為 維 護 本 府 專 業 形 象 及 辦 公 紀 律, 應 於 上 班 時 間 配 戴 ( 掛 ) 識 別 證 ( 服 務 證 ), 且 不 得 於 上 班 時 間 從 事 瀏 覽 股 票 及 購 物 網 站 等 行 為 ; 另 104 年 8 月 14 日 市 長 室 會 議 紀 錄 結 論 一 略 以, 教 職 人 員 配 戴 識 別 證, 訪 客 換 證 及 穿 著 訪 客 背 心 等 措 施, 應 徹 底 落 實 執 行 裁 示 : 一 感 謝 全 校 同 仁 對 校 務 推 動 之 努 力 及 配 合, 各 處 室 工 作 報 告 准 予 備 查 二 請 輔 導 室 將 升 學 輔 導 相 關 資 訊 及 活 動, 公 告 於 學 校 首 頁, 並 歡 迎 所 有 家 長 參 加, 俾 利 親 師 共 同 輔 導 孩 子 升 學 事 宜 三 下 學 期 親 師 座 談 會, 家 長 會 提 請 協 助 事 項, 請 於 下 學 期 導 師 會 議 中, 將 相 關 資 料 提 供 導 師, 並 請 導 師 能 多 加 配 合 協 助 幫 忙 四 目 前 有 很 多 大 學 會 利 用 假 期 辦 理 各 項 營 隊, 請 各 位 老 師 協 助 轉 達, 並 鼓 勵 同 學 可 選 擇 參 加 適 合 及 有 興 趣 營 隊, 俾 利 學 習 及 成 長 五 祝 福 各 位 假 期 快 樂! 春 節 快 樂! 拾 貳 提 案 討 論 : 案 由 一 : 本 校 105 學 年 度 教 學 輔 導 教 師 設 置 方 案 實 施 計 畫 ( 草 案 ) ( 詳 校 務 會 議 書 面 資 料 ), 提 請 討 論 ( 提 案 單 位 : 教 務 處 實 研 組 ) 22
說 決 明 : 本 計 畫 提 請 校 務 會 議 討 論 通 過 後, 依 規 定 事 項 及 時 程 至 臺 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提 出 申 請 並 執 行 計 畫 內 容 議 : 修 正 本 校 105 學 年 度 教 學 輔 導 教 師 設 置 方 案 實 施 計 畫 草 案 十 一 在 職 成 長 規 劃 : 之 第 二 個 ( 一 ) 個 別 成 長 活 動 : 標 號 為 ( 二 ), 餘 照 案 通 過, 並 依 規 定 時 程 向 臺 北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提 出 申 請 案 由 二 : 依 據 臺 北 市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組 織 與 運 作 原 則, 修 正 本 校 性 別 平 等 委 員 會 執 行 秘 書, 由 原 輔 導 室 主 任 輔 導 教 師 擔 任 轉 移 至 學 務 處 由 學 務 主 任 擔 任 並 依 職 務 變 動 修 正 本 校 性 別 平 等 委 員 會 組 織 章 程 及 校 園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防 治 規 定 ( 提 案 單 位 : 輔 導 室 ) 說 明 : 為 落 實 校 園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防 治 準 則 第 21 條 第 2 項 規 定 : 校 園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事 件 當 事 人 之 輔 導 人 員, 應 迴 避 該 事 件 之 調 查 工 作 ; 參 與 校 園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事 件 之 調 查 及 處 理 人 員, 亦 應 迴 避 對 該 當 事 人 之 輔 導 工 作, 而 將 本 校 性 別 平 等 委 員 會 之 執 行 秘 書 由 主 任 輔 導 教 師 移 轉 至 學 務 主 任, 可 讓 輔 導 室 在 協 助 輔 導 性 別 事 件 之 雙 方 當 事 人 時, 避 免 因 處 理 及 調 查 事 件 而 影 響 當 事 人 之 輔 導 信 任 關 係, 才 能 真 正 達 到 性 平 事 件 當 事 人 輔 導 工 作 之 成 效 辦 法 : 一 修 正 本 校 性 別 平 等 委 員 會 組 織 章 程 ( 詳 校 務 會 議 書 面 資 料 ) 二 修 正 本 校 性 侵 害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防 治 規 定 ( 詳 校 務 會 議 書 面 資 料 )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拾 參 散 會 :17 時 10 分 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