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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 務 系 統 劃 分 原 則 一 依 照 學 校 規 模 及 處 室 : ( 一 ) 第 一 層 為 學 校 處 室 :12 班 以 下 設 置 教 導 處,12 班 以 上 設 置 教 務 輔 導 訓 導 ( 學 務 ) 總 務 等 處 室 ( 二 ) 第 二 層 為 處 室 組 長 : 依 照 各 處 室 工 作 執 掌 及 模 組 功 能, 劃 分 模 組 權 限 給 該 項 業 務 承 辦 人 ( 三 ) 第 三 層 放 置 可 使 用 模 組 二 依 照 模 組 功 能 使 用 : ( 一 ) 單 一 模 組 項 下 皆 屬 於 該 項 業 務 承 辦 人 業 務 權 責 者, 個 別 劃 分 該 模 組 使 用 權 給 該 項 業 務 承 辦 人 ( 二 ) 單 一 模 組 項 下 同 時 屬 於 兩 項 業 務 權 責 者, 視 各 校 決 議 開 放 模 組 使 用 權 之 對 象 ( 三 ) 屬 於 該 處 室 之 共 用 模 組, 置 於 該 處 室 目 錄 下 開 放 所 屬 該 處 室 人 員 共 同 使 用 三 依 照 模 組 重 要 性 : 各 校 學 務 系 統 內 須 安 裝 必 要 模 組, 次 要 模 組 可 視 各 校 需 求 做 彈 性 調 整 四 各 模 組 建 議 分 項 ( 粗 體 字 為 重 點 項 目 ) 學 校 業 務 處 室 執 掌 模 組 名 稱 校 務 校 務 行 事 曆 學 校 課 表 查 詢 系 統 校 務 佈 告 欄 行 政 午 餐 食 譜 公 告 圖 書 管 理 系 統 教 務 處 教 學 組 學 校 設 定 成 績 管 理 班 級 名 條 / 教 導 學 期 初 設 定 成 績 查 詢 自 訂 成 績 單 處 學 生 身 分 類 別 與 屬 成 績 輸 入 學 期 成 績 補 匯 性 成 績 繳 交 管 理 查 詢 成 績 證 明 學 生 獎 勵 名 單 學 校 課 表 匯 出 系 統 成 績 補 登 / 修 改 學 生 作 業 管 理 月 考 成 績 單 五 學 期 學 期 成 績 學 生 基 測 名 冊 定 期 評 量 通 知 書 製 作 成 績 單 特 殊 測 驗 學 科 能 力 分 組 設 定 獎 助 學 金 學 生 名 單 擷 取 教 育 類 報 表 作 業 教 學 軟 體 管 理 匯 入 讀 卡 資 料 學 生 身 分 別 清 冊 XML 交 換 作 業 日 常 成 績 管 理 註 冊 組 學 籍 管 理 全 校 班 級 名 冊 班 級 學 生 名 冊 學 籍 報 表 編 班 作 業 學 生 資 料 查 詢 統 計 VI

學 生 異 動 新 生 編 班 S 形 自 動 編 班 學 生 身 分 類 別 與 屬 學 生 身 分 別 清 冊 學 生 證 列 印 性 ( 身 分 別 清 冊 ) 學 生 在 學 證 明 書 畢 業 生 升 學 設 定 班 級 名 條 輔 導 處 / 室 訓 導 處 / 學 務 處 總 務 處 教 職 員 系 統 管 理 人 事 輔 導 組 生 教 組 學 生 搜 尋 畢 業 生 作 業 教 師 管 理 教 師 差 假 紀 錄 教 師 通 訊 錄 全 校 學 生 輔 導 紀 錄 個 別 輔 導 紀 錄 冊 個 別 輔 導 紀 錄 冊 ( 輔 導 室 用 ) ( 認 輔 教 師 用 ) 學 生 輔 導 相 關 查 詢 輔 導 資 料 查 補 學 生 搜 尋 學 生 獎 懲 缺 曠 課 獎 懲 管 理 日 常 成 績 管 理 ( 日 常 行 為 檢 核 表 ) 體 育 組 體 適 能 管 理 學 生 健 康 資 訊 競 賽 檢 錄 系 統 設 備 組 維 修 通 報 物 品 借 用 管 理 場 地 出 租 管 理 文 書 組 收 費 管 理 物 品 借 用 清 單 線 上 調 查 系 統 專 科 教 室 預 約 午 餐 室 午 餐 食 譜 公 告 管 理 午 餐 意 見 調 查 ( 導 師 ) 導 師 班 級 學 籍 管 理 教 學 資 源 教 師 通 訊 錄 ( 簡 ) 級 務 管 理 編 輯 部 落 格 個 人 資 料 製 作 成 績 單 學 生 作 業 管 理 更 改 密 碼 成 績 管 理 收 費 管 理 ( 導 師 版 ) 班 級 名 條 月 考 成 績 單 定 期 評 量 通 知 書 ( 國 中 ) 認 輔 個 別 輔 導 紀 錄 冊 教 師 畢 業 班 畢 業 班 升 學 設 定 畢 業 生 成 績 試 算 資 訊 組 模 組 權 限 管 理 成 績 單 介 面 管 理 身 分 模 擬 系 統 備 份 校 務 佈 告 欄 管 理 程 行 政 密 碼 查 詢 式 資 料 庫 欄 位 管 理 系 統 維 護 與 管 理 全 校 學 生 密 碼 瀏 覽 系 統 選 項 清 單 設 定 設 定 複 製 學 生 密 碼 管 理 匯 入 資 料 問 題 工 具 箱 家 長 帳 號 管 理 匯 入 廳 版 行 政 系 統 資 料 XML 安 裝 啟 動 家 長 帳 號 匯 出 健 康 中 心 資 料 SFS3 模 組 產 生 器 指 定 新 網 管 VII

一 學 校 設 定 教 務 學 校 設 定 教 務 處 學 籍 管 理 系 統 操 作 開 始 前 的 基 本 設 定 ( 一 ) 學 校 設 定 分 成 基 本 資 料 處 室 資 料 職 稱 資 料 ( 二 ) 基 本 資 料 主 要 更 改 學 校 代 碼 屬 性 中 文 名 稱 縣 市 別 ( 三 ) 處 室 資 料 可 依 照 學 校 實 際 需 要 新 增 刪 除 或 修 改 處 室 名 稱 - 1 -

( 四 ) 職 稱 資 料 可 依 照 學 校 實 際 需 要 新 增 刪 除 或 修 改 處 室 職 稱 二 教 師 管 理 教 務 教 師 管 理 ( 一 ) 匯 入 教 師 資 料 第 一 種 : 整 批 匯 入 選 擇 匯 入 教 師 資 料 範 例 檔 - 2 -

( 二 ) 用 Excel 或 OpenOffice_Calc 開 啟 teacherdemo.csv, 並 依 照 指 定 的 欄 位 順 序 填 入 校 內 老 師 的 資 料 ( 三 ) 教 師 資 料 輸 入 完 成 後, 請 記 得 將 存 檔 的 類 型 選 擇 csv( 逗 號 分 隔 ) ( 四 ) 瀏 覽 剛 才 編 輯 好 的 csv 檔 後, 按 下 批 次 建 立 資 料 即 完 成 整 批 匯 入 的 工 作 ( 五 ) 匯 入 教 師 資 料 第 二 種 : 個 別 輸 入 進 入 教 師 管 理 後, 選 擇 基 本 資 料 新 增 資 料, 就 可 以 將 老 師 的 資 料 個 別 輸 入 - 3 -

( 六 ) 注 意 不 管 是 整 批 匯 入 或 是 個 別 輸 入, 任 職 資 料 一 定 要 輸 入, 否 則 排 課 系 統 會 找 不 到 老 師 對 應 三 學 期 初 設 定 教 務 學 期 初 設 定 ( 一 ) 開 學 日 設 定 請 根 據 實 際 情 況 加 以 設 定 - 4 -

( 二 ) 班 級 設 定 設 定 各 學 年 班 級 數 與 名 稱 種 類, 由 於 學 籍 系 統 只 根 據 同 一 學 年 作 相 同 科 目 的 設 定, 而 特 教 班 上 課 科 目 與 同 學 年 可 能 不 同, 故 不 列 入 在 班 級 設 定 中 也 可 以 針 對 學 校 的 名 稱 種 類 作 修 改 ( 三 ) 上 課 日 數 設 定 各 年 級 分 次 輸 入, 若 輸 入 錯 誤 直 接 刪 除 後 再 重 新 輸 入 便 可 因 為 關 係 到 學 期 末 成 績 單 的 顯 示, 故 請 輸 入 正 確 - 5 -

( 四 ) 成 績 設 定 先 選 擇 年 級 再 選 擇 修 改 設 定 說 明 1. 本 學 期 定 期 考 查 次 數 : 也 就 是 該 學 年 本 學 期 要 分 幾 次 定 期 評 量, 為 學 期 總 成 績 的 除 數 2. 每 次 評 量 均 採 相 同 比 例 : 本 學 期 任 一 階 段 的 定 期 評 量 成 績 與 該 次 平 時 成 績 的 比 例 都 是 相 同 的 3. 每 次 評 量 採 不 同 比 例 : 依 照 每 次 定 期 評 量 與 平 時 成 績 的 比 重 個 別 計 算, 然 後 全 部 加 起 來 變 - 6 -

成 學 期 成 績 4. 在 等 第 設 定 中 請 將 優 _>=_90 改 成 89.5, 甲 _>=_80 改 成 79.5, 乙 _>=_70 改 成 69.5, 丙 _>=_60 改 成 59.5, 丁 _<_60 改 成 59.5, 讓 系 統 更 精 確 的 判 斷 成 績 屬 於 該 等 第 ( 五 ) 課 程 設 定 設 定 各 學 年 上 課 的 科 目 與 要 計 算 成 績 的 科 目 因 為 是 設 定 整 個 年 級 的 科 目, 選 擇 年 級 後 再 按 開 始 設 定 注 意 科 目 請 務 必 輸 入 正 確, 有 了 科 目 任 課 教 師 才 能 根 據 自 己 授 課 的 科 目 來 輸 入 成 績, 請 參 閱 相 關 說 明 之 課 程 設 定 要 訣 說 明 1. 計 分 : 表 示 該 科 科 目 是 否 要 出 現 在 成 績 單 上 2. 完 整 : 表 示 該 科 科 目 是 否 要 進 行 月 考, 若 不 勾 選 則 只 有 學 期 總 成 績 一 個 欄 位 3. 加 權 : 系 統 的 預 設 值 為 1, 學 期 末 再 調 整 分 數 比 重 4. 可 利 用 快 速 複 製 來 複 製 不 同 年 級 但 課 程 相 同 之 科 目 ( 六 ) 課 表 設 定 如 果 學 校 已 經 將 課 表 排 好, 就 跳 過 自 動 排 課 的 部 分, 直 接 使 用 課 表 設 定 - 7 -

1. 快 速 設 定 介 面 : 必 須 先 選 擇 班 級 再 進 入, 進 入 後 先 選 擇 任 教 班 級 再 選 任 課 教 師, 務 必 按 下 儲 存 設 定 2. 以 教 師 設 定 介 面 : 先 選 擇 任 課 教 師 再 選 任 教 班 級, 務 必 按 下 儲 存 設 定 四 匯 入 學 生 資 料 教 務 註 冊 組 匯 入 資 料 ( 一 ) 下 載 萬 豐 版 的 範 例 檔 - 8 -

( 二 ) 將 studdemo.csv 開 啟 後, 並 依 照 指 定 的 欄 位 依 序 鍵 入 資 料, 要 特 別 注 意 入 學 年 ( 三 ) 選 擇 資 料 夾 存 檔, 並 記 得 存 檔 類 型 ( 四 ) 瀏 覽 剛 才 編 輯 好 的 csv 檔 後, 按 下 批 次 建 立 資 料 即 完 成 整 批 匯 入 的 工 作 - 9 -

學 籍 管 理 一 學 籍 管 理 教 務 註 冊 組 學 籍 管 理 ( 一 ) 基 本 資 料 新 生 基 本 資 料 可 由 新 生 學 籍 資 料 檔 案 直 接 匯 入 ( 請 參 考 新 生 作 業 ) 其 餘 學 生 個 別 資 料 的 建 立 修 改 或 轉 入 生 資 料 建 立, 可 參 考 此 操 作 模 式 本 模 組 透 過 打 字 下 拉 選 單 核 取 來 操 作 使 用, 具 管 理 學 生 基 本 資 料 戶 口 資 料 兄 弟 姐 妹 其 他 親 屬 學 生 異 動 等 功 能, 或 點 選 教 務 註 冊 組 學 生 資 料 來 建 立 (1) 選 擇 學 年 學 期 : 以 下 拉 方 式 選 取, 唯 內 容 只 會 出 現 已 設 定 完 成 的 學 年 學 期 供 選 擇 (2) 選 擇 班 級 : 選 擇 想 要 維 護 的 班 級 進 行 編 輯 (3) 姓 名 顯 示 : 顯 示 已 建 立 的 學 生 序 號 及 姓 名 滑 鼠 點 選 至 學 生 名 字, 名 字 反 白 右 方 編 輯 區 即 會 顯 示 該 生 基 本 資 料 供 編 輯 字 體 顏 色 藍 色 表 男 生 橘 色 表 女 生 黑 色 表 性 別 未 設 定, 該 小 窗 格 約 可 顯 示 十 八 筆 資 料, 超 過 十 八 筆 會 有 垂 直 捲 軸 供 捲 動 選 取 注 意 序 號 為 建 檔 時 依 順 序 自 動 建 立, 一 組 序 號 永 遠 只 對 應 一 個 人 名, 不 因 學 生 轉 出 轉 入 而 有 所 更 動, 故 請 勿 修 改 學 生 座 號 也 請 勿 輸 入 錯 誤, 否 則 往 後 的 成 績 管 理 資 料 會 有 問 題 產 生 (4) 資 料 筆 數 顯 示 及 上 下 筆 : 筆 數 1/5 代 表 目 前 位 於 第 一 筆, 總 共 有 5 筆 *3 *2 為 3 男 2 女 V 為 向 上 一 筆 資 料 Λ 為 向 下 一 筆 資 料 (5) 確 定 修 改 : 離 開 本 頁 前 一 定 要 按 確 定 修 改, 資 料 才 會 儲 存 至 資 料 庫 例 如 基 本 資 料 修 改 到 一 半, 想 鍵 入 該 生 的 戶 口 資 料, 需 先 按 確 定 修 改, 否 則 先 前 建 立 的 資 料 將 會 消 失 (6) 自 動 跳 下 一 位 : 確 定 修 改 後 自 動 跳 往 下 一 位 學 生 基 本 資 料 內 容, 若 已 在 最 後 一 筆 則 會 跳 回 第 一 筆 ( 二 ) 整 班 編 修 - 10 -

(1) 選 擇 班 級 : 選 擇 想 要 進 行 編 修 的 班 級 進 行 編 修 (2) 選 擇 修 改 項 目 : 以 按 鍵 方 式 選 擇 所 要 修 改 之 項 目 並 依 說 明 進 行 修 改 修 改 完 畢 後 按 選 好 送 出 ( 三 ) 戶 口 資 料 旨 在 建 立 父 親 母 親 監 護 人 基 本 資 料 及 祖 父 母 姓 名 操 作 方 式 與 基 本 資 料 同 ( 四 ) 兄 弟 姐 妹 按 下 修 改 模 式 兄 弟 姐 妹 資 料 可 分 為 瀏 覽 新 增 修 改 三 模 式 1. 新 增 資 料 : 點 選 後 即 可 輸 入 姓 名 稱 謂 就 讀 學 校 年 次, 記 得 按 確 定 新 增, 亦 可 隨 即 刪 除 2. 修 改 模 式 : 可 針 對 錯 誤 部 分 進 行 修 正 3. 瀏 覽 模 式 : 點 選 後 回 到 瀏 覽 兄 弟 姐 妹 資 料 畫 面 ( 五 ) 其 他 親 屬 可 建 立 其 他 親 屬 的 姓 名 稱 謂 電 話 手 機 電 子 郵 件 等 資 料 操 作 方 式 同 於 兄 弟 姐 妹 二 學 生 異 動 學 籍 管 理 學 生 異 動 或 教 務 註 冊 組 學 生 異 動 ( 一 ) 轉 入 當 有 學 生 轉 入 時 可 由 此 處 新 增 一 位 轉 學 學 生 資 料, 需 選 擇 轉 入 班 級 姓 名 性 別 異 動 核 准 機 關 字 號 等 資 料 學 號 異 動 日 期 及 核 准 日 期 系 統 會 自 動 產 生 按 下 確 定 轉 入 後 即 轉 入 成 功 - 11 -

自 下 方 本 學 期 轉 入 學 生 處, 選 擇 任 一 轉 入 學 生, 點 選 填 寫 資 料 即 可 進 入 學 籍 管 理 輸 入 學 生 資 料 ( 二 ) 調 出 學 生 轉 出 先 選 擇 班 級 姓 名 調 出 類 別 ( 休 學 出 國 調 校 死 亡 刪 除 ), 再 填 寫 核 准 機 關 字 號 等 資 料, 確 定 轉 出 即 完 成 - 12 -

若 欲 編 輯 轉 出 學 生 資 料, 只 要 自 下 方 本 學 期 調 出 學 生 處, 點 選 編 輯 即 可 確 定 轉 出 後, 若 欲 取 消 轉 入 學 生 轉 出, 則 自 下 方 本 學 期 調 出 學 生 處, 於 取 消 轉 出 之 學 生 右 方 點 選 取 消 即 可, 使 用 時 機 為 資 料 鍵 錯 時 要 刪 除 重 鍵 若 為 該 生 轉 出 一 定 時 間 後 又 自 他 校 轉 回, 則 應 視 同 轉 入 學 生, 自 轉 入 學 生 處 操 作, 由 系 統 另 編 一 新 學 號 ( 依 學 籍 管 理 辦 法 辦 理 ) ( 三 ) 復 學 當 學 生 因 休 學 出 國 調 校 等 原 因 調 出, 待 原 因 消 失 又 轉 回 原 校 時 會 使 用 到 本 功 能 先 選 調 出 類 別, 屬 於 該 類 別 調 出 的 名 單 便 會 出 現 於 選 擇 學 生 中 供 選 擇 ; 復 學 類 別 有 中 輟 復 學 休 學 復 學 及 調 出 復 學 ( 此 指 調 出 而 未 至 轉 入 學 校 報 到 又 回 原 校 者 ) 選 擇 接 著 選 擇 復 學 後 編 入 的 班 級, 其 餘 資 料 填 法 同 前, 最 後 按 確 定 復 學 則 該 筆 學 生 記 錄 會 出 現 於 下 方 本 學 期 復 學 學 生 名 單 中 - 13 -

若 欲 取 消 復 學, 則 選 擇 下 方 刪 除 記 錄, 以 刪 除 該 筆 復 學 記 錄 ( 四 ) 在 家 自 學 當 學 生 申 請 在 家 自 學 經 縣 府 核 可 後, 即 自 此 登 錄 其 紀 錄 先 由 下 拉 選 單 選 擇 班 級 再 選 擇 學 生, 按 下 確 定 在 家 自 學, 則 下 方 本 學 期 在 家 自 學 學 生 列 表 名 單 中 將 會 出 現 該 筆 學 生 紀 錄 欲 取 消 該 紀 錄, 則 於 該 名 學 生 右 方 按 下 取 消 即 可 ( 五 ) 升 降 級 其 處 理 方 式 與 前 四 項 同 ( 六 ) 畢 業 轉 出 請 參 考 畢 業 生 處 理 作 業 ( 七 ) 列 印 異 動 名 冊 選 擇 輸 入 異 動 字 號, 選 擇 欲 列 印 之 異 動 類 別 學 生 ( 通 常 是 轉 入 印 一 份, 調 校 或 中 輟 再 合 併 另 印 一 份 ), 按 列 印 名 冊 即 可, 再 由 系 統 列 印 封 面 及 封 底 內 頁 ( 八 ) 編 修 作 業 先 由 班 級 下 拉 選 單 選 擇 班 級, 選 擇 欲 編 修 之 學 生, 按 下 檢 視, 右 方 即 出 現 stud_move 異 動 表 --- 列 示 結 果, 按 下 下 方 學 生 編 修, 出 現 異 動 記 錄 修 改, 將 欲 修 改 之 資 料 輸 入 後, 按 下 寫 入 資 料 ( 覆 蓋 原 有 資 料 ) 即 可 若 按 儲 存 成 新 的 記 錄 則 所 有 記 錄 均 會 存 在 若 按 刪 除 本 筆 記 錄, 則 此 筆 記 錄 將 被 刪 除 - 14 -

三 學 生 資 料 查 詢 統 計 教 務 註 冊 組 學 生 資 料 查 詢 統 計 四 學 生 在 學 證 明 書 教 務 註 冊 組 學 生 在 學 證 明 書 依 次 由 下 拉 選 單 選 擇 班 級 學 生, 輸 入 證 明 目 的 日 期 ( 系 統 直 接 產 生 ), 按 下 開 立 證 明 - 15 -

鈕, 則 下 方 本 學 期 開 立 之 在 學 證 明 將 出 現 該 筆 資 料 按 下 證 明 書, 再 依 次 循 所 出 現 之 對 話 框 指 示 操 作 即 可 五 全 校 班 級 名 冊 教 務 註 冊 組 全 校 班 級 名 冊 ( 一 ) 通 訊 錄 選 擇 班 級 或 全 學 年, 選 擇 輸 出 檔 案 類 型 後, 即 可 下 載 班 級 通 訊 錄 本 項 可 選 擇 Excel Word 或 Openoffice Writer 檔 案 類 型 ( 二 ) 通 訊 錄 2 網 頁 式, 功 能 同 ( 一 ) 可 選 擇 類 型 較 多 ( 三 ) 家 長 圈 選 表 其 輸 出 檔 案 如 下 : - 16 -

( 四 ) 學 生 一 覽 表 其 輸 出 結 果 如 下 : 六 學 生 證 列 印 - 17 -

七 學 生 搜 尋 選 擇 搜 尋, 並 選 擇 輸 入 姓 名 ( 部 分 姓 名 ) 學 號 身 分 證 號 碼 監 護 人 電 話 地 址, 按 送 出 即 可 選 擇 特 殊 身 份 別, 系 統 會 列 出 所 有 特 殊 身 份 學 生 之 資 料, 您 可 按 匯 出 Excel 即 可 匯 出 Excel 使 用 八 學 籍 報 表 教 務 註 冊 組 學 籍 報 表 其 內 容 包 含 學 籍 成 績 紀 錄 表 輔 導 記 錄 表 網 頁 式 學 籍 紀 錄 表 缺 曠 課 統 計 歷 屆 成 績 ( 一 ) 學 籍 成 績 紀 錄 表 ( 國 中 不 使 用 ): 由 下 拉 式 選 單 選 取 學 年 學 期 別 班 別, 選 擇 所 欲 印 製 學 籍 成 績 紀 錄 表 的 學 生 姓 名, 或 透 過 全 選 按 鈕 全 部 選 取 或 取 消 全 選, 按 下 確 定 鍵 即 可 ( 二 ) 輔 導 紀 錄 表 : 操 作 方 式 與 學 籍 成 績 紀 錄 表 同 ( 三 ) 網 頁 式 學 籍 紀 錄 表 : 操 作 方 式 同 ( 一 ) 亦 可 以 輸 入 學 號 的 方 式 列 印 所 需 之 學 籍 紀 錄 卡 ( 四 ) 缺 曠 課 統 計 : 操 作 方 式 與 網 頁 式 學 籍 紀 錄 表 同 ( 五 ) 歷 屆 成 績 : 操 作 方 式 與 網 頁 式 學 籍 紀 錄 表 同 再 將 所 有 資 料 複 製 後, 貼 於 Excel 使 用 九 其 他 模 組 說 明 1. 學 生 資 料 其 作 業 內 容 與 學 籍 管 理 模 組 的 部 分 重 覆, 其 操 作 方 法 亦 與 第 一 項 學 籍 管 理 模 組 同 建 議 可 關 閉 此 模 組, 直 接 由 學 籍 管 理 模 組 作 業 之 2. 問 題 工 具 箱 本 模 組 專 為 縣 市 網 路 中 心 協 助 處 理 各 校 學 籍 問 題 時 專 用, 學 校 操 作 人 員 於 發 生 問 題 時, 請 洽 詢 各 縣 市 處 理 中 心, 依 中 心 人 員 指 示 方 可 操 作 本 模 組 對 sfs 學 籍 系 統 資 料 表 結 構 與 相 關 性 不 瞭 解 者, 請 勿 任 意 操 作 本 模 組, 否 則 恐 造 成 資 料 混 亂 錯 置 - 18 -

一 成 績 繳 交 管 理 查 詢 ( 一 ) 成 績 查 詢 可 列 印 各 班 成 績 表 成 績 管 理 ( 二 ) 階 段 成 績 ( 定 期 ) 優 異 排 名 可 排 全 年 級 前 百 名 或 各 班 前 三 名 ( 三 ) 各 班 平 均 可 排 各 年 級 各 班 每 科 平 均 排 名 - 19 -

( 四 ) 成 績 繳 交 狀 況 可 了 解 任 課 老 師 成 績 輸 入 情 形 ( 五 ) 分 科 總 表 此 為 各 班 學 生 的 各 科 學 期 總 成 績, 並 有 努 力 程 度 可 供 查 詢 - 20 -

( 六 ) 領 域 總 表 此 為 各 班 學 生 的 各 學 習 領 域 的 學 期 總 成 績 ( 七 ) 空 白 成 績 檢 查 可 以 檢 查 本 學 期 各 階 段 成 績 儲 存 時 為 空 值 ( 未 輸 入 成 績 即 儲 存 ) 的 學 生 紀 錄 ( 八 ) 排 除 名 單 用 於 班 級 成 績 計 算 時 排 除 資 源 班 學 生, 以 使 各 班 成 績 狀 態 合 理 呈 現 二 成 績 輸 入 由 教 務 處 統 一 直 接 輸 入 成 績 21

三 自 訂 成 績 單 ( 一 ) 問 題 集 學 期 末 製 作 學 期 成 績 單 時 使 用 當 學 務 系 統 預 設 的 成 績 單 格 式 不 符 合 需 求 時, 自 訂 成 績 單 可 以 針 對 學 校 的 需 求, 作 最 適 當 的 設 計 ( 二 ) 成 績 單 標 籤 注 意 {} 符 號, 此 為 標 籤 標 籤 代 表 的 意 義 是 由 系 統 產 生, 不 是 由 你 輸 入 進 去 的 而 學 務 系 統 有 預 設 很 多 標 籤 供 自 訂 成 績 單 使 用, 只 要 利 用 複 製 貼 上 的 功 能 即 可, 該 檔 案 需 使 用 OpenOffice1.x 版 編 輯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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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 自 訂 成 績 單 上 傳 已 設 計 好 的 成 績 單 檔 案 24

( 四 ) 成 績 單 製 作 點 選 班 級 成 績 單 格 式 後 下 載 即 可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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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列 印 成 績 證 明 ( 一 ) 成 績 證 明 可 利 用 此 模 組 列 印 含 文 字 敘 述 或 不 含 文 字 敘 述 的 成 績 證 明 表, 以 及 列 印 轉 學 證 明 書 ( 二 ) 成 績 證 明 ( 網 頁 式 ) 可 選 擇 個 人 或 全 班, 選 擇 所 需 的 學 期, 挑 選 不 同 的 成 績 表 型, 此 為 不 含 文 字 敘 述 成 績 證 明 27

( 三 ) 成 績 證 明 通 用 版 可 列 印 個 人 成 績 證 明, 選 擇 所 需 的 學 期, 此 為 含 文 字 敘 述 成 績 證 明 五 製 作 成 績 單 ( 一 ) 國 中 成 績 單 製 作 可 利 用 此 模 組 下 載 學 生 個 人 成 績 單 或 下 載 全 班 成 績 單, 此 模 組 需 用 Openoffice 開 啟 ( 二 ) 國 小 成 績 單 製 作 可 利 用 此 模 組 下 載 學 生 個 人 成 績 單 或 下 載 全 班 成 績 單, 此 模 組 需 用 Openoffice 開 啟 28

( 三 ) 網 頁 式 成 績 單 此 模 組 可 直 接 列 印 各 班 學 生 的 學 期 成 績 通 知 單 六 成 績 補 登 / 修 改 ( 一 ) 個 人 學 期 成 績 可 以 選 擇 學 年 度 年 級 及 班 級 或 者 直 接 輸 入 學 生 學 號 亦 可 在 成 績 補 登 時, 轉 入 生 必 須 補 轉 入 之 前 各 學 期 的 班 級 及 座 號, 成 績 證 明 書 (sxw) 才 能 出 現 成 績, 但 網 頁 式 成 績 證 明 學 籍 記 錄 表 及 歷 屆 成 績 則 不 受 影 響 29

( 二 ) 班 級 階 段 成 績 可 以 直 接 補 輸 入 該 班 各 科 的 成 績 七 學 生 獎 勵 名 單 ( 一 ) 各 班 獎 勵 名 單 可 以 選 擇 學 年 度 各 年 級 各 班 學 期 成 績 排 名 ( 二 ) 年 級 獎 勵 名 單 可 以 選 擇 學 年 度 各 年 級 學 期 成 績 全 校 排 名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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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 業 流 程 一 畢 業 前 的 設 定 ( 一 ) 人 員 異 動 : 教 務 教 師 管 理 先 輸 入 新 進 教 師 的 基 本 資 料, 再 利 用 任 職 資 料 將 異 動 的 教 師 作 職 務 調 整 ( 二 ) 學 期 初 設 定 : 開 學 日 設 定 班 級 設 定 成 績 基 本 設 定 年 級 課 程 設 定 班 級 課 表 設 定 設 定 級 任 導 師 ( 三 ) 下 學 期 建 議 使 用 設 定 複 製, 此 模 組 較 不 建 議 用 在 新 學 年 度 上, 因 為 學 年 度 間 的 課 表 差 異 比 較 大 ( 四 ) 舊 學 生 學 籍 升 級 : 教 務 編 班 作 業, 點 選 參 照 上 學 期 資 料 升 級, 如 有 編 班, 則 再 操 作 同 年 級 間 班 級 調 整 再 進 行 座 號 速 編 即 可 二 國 小 畢 業 生 畢 業 作 業 流 程 ( 一 ) 國 小 畢 業 生 操 作 的 行 政 流 程 : 1. 註 冊 組 請 六 年 級 導 師 繳 交 戶 口 名 簿 影 印 本 並 在 戶 口 名 簿 影 印 本 上 將 畢 業 生 打 勾, 還 要 32

請 導 師 統 計 全 班 人 數 幾 人 就 讀 甲 國 中 多 少 人 就 讀 乙 國 中 多 少 人 2. 註 冊 組 請 導 師 到 學 籍 系 統 配 合 戶 籍 校 正 ( 教 職 員 / 班 級 學 籍 管 理 / 戶 籍 地 址 ), 如 果 註 冊 組 要 自 己 修 改, 則 到 ( 教 務 / 註 冊 組 / 學 籍 管 理 / 戶 籍 地 址 ), 修 改 畫 面 如 下 圖 所 示 3. 註 冊 組 操 作 學 籍 系 統 ( 教 務 / 註 冊 組 / 畢 業 生 升 學 資 料 ) (1) 點 選 同 步 化, 將 畢 業 生 資 料 暫 時 寫 一 份 到 學 籍 表 (2) 先 將 全 部 的 畢 業 生 升 學 到 學 區 內 的 主 要 國 中 ( 今 年 畢 業 生 最 多 人 就 讀 的 學 校 ) 33

(3) 各 班 調 整 可 將 今 年 畢 業 生 修 正 成 正 確 的 就 讀 國 中 (4) 也 可 以 直 接 填 入 就 讀 國 中 名 稱 (5) 點 選 例 外 編 修, 並 點 選 下 圖 的 空 白 處, 可 輸 入 畢 業 證 書 字 號 (6) 下 圖 當 中 畢 業 類 別 畢 業 字 證 書 日 期 的 三 個 全 部 一 致 請 記 得 打 勾 34

(7) 到 目 前 為 止, 畢 業 生 的 證 書 號 還 沒 有 設 定 (8) 回 到 人 數 總 表, 按 下 設 定 證 書 字 號 (9) 再 回 到 例 外 編 修 可 看 到 畢 業 生 的 證 書 字 號 已 經 設 定 完 畢 35

(10) 名 冊 列 印 橫 式 依 學 校 匯 出 可 匯 出 給 各 國 中 的 紙 本 名 冊 (11) 新 生 入 學 檔 案 轉 出, 可 匯 出 給 各 國 中 的 csv 電 子 檔 (12) 名 冊 列 印 畢 業 生 一 覽 表 列 印 橫 式 匯 出 sxw, 可 匯 出 給 縣 府 的 名 冊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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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新 學 期 ( 年 ) 升 級 與 編 班 作 業 流 程 ( 一 ) 編 班 前 注 意 事 項 - 在 進 行 編 班 升 級 前 請 確 認 以 下 幾 件 事 : 1. 確 認 本 學 期 學 生 成 績 已 經 輸 入 完 成 ( 教 務 處 / 教 學 組 / 成 績 繳 交 管 理 查 詢 / 成 績 繳 交 狀 況 ) 2. 確 認 今 年 畢 業 生 已 經 轉 出 ( 教 務 / 註 冊 組 / 學 生 異 動 / 畢 業 轉 出 ) 3. 確 認 模 組 已 經 更 新 ( 系 統 管 理 / 模 組 權 限 管 理 / 模 組 更 新 狀 態 ) ( 二 ) 舊 生 升 級 編 班 方 式 主 要 有 三 種 情 況, 底 下 三 種 請 選 擇 其 中 一 種 來 做 即 可 ( 請 與 教 38

務 處 同 仁 討 論 決 定 編 班 方 式 後, 再 進 行 操 作, 並 於 操 作 前 請 資 訊 組 做 好 資 料 庫 備 份 工 作 ) 1. 第 一 種 編 班 方 式 : 不 編 班 直 接 升 級 (1) 教 務 / 學 期 初 設 定 / 開 學 日 設 定, 設 定 94 上 開 學 日 期 :2005-08-31, 學 期 結 束 日 期 : 2006-02-01 (2) 教 務 / 學 期 初 設 定 / 班 級 設 定, 設 定 94 上 學 校 的 班 級 數 (3) 教 務 / 註 冊 組 / 編 班 作 業, 點 選 參 照 上 學 期 重 新 升 級 39

2. 第 二 種 編 班 方 式 : 升 級 後 再 編 班 ( 適 合 事 前 紙 上 作 業 編 班 學 校 ) (1) 教 務 / 學 期 初 設 定 / 開 學 日 設 定, 設 定 94 上 開 學 日 期 :2005-08-31, 學 期 結 束 日 期 :2006-02-01 (2) 教 務 / 學 期 初 設 定 / 班 級 設 定, 設 定 94 上 學 校 的 班 級 數 (3) 教 務 / 註 冊 組 / 編 班 作 業, 點 選 參 照 上 學 期 資 料 升 級 40

(4) 教 務 / 註 冊 組 / 編 班 作 業 / 同 年 級 間 班 級 調 整 (5) 教 務 / 註 冊 組 / 編 班 作 業 / 座 號 速 編 3. 第 三 種 編 班 方 式 : 直 接 利 用 學 務 系 統 將 舊 生 進 行 S 形 編 班,( 本 例 以 今 年 四 年 級 升 五 年 級 要 進 行 大 S 形 編 班, 其 餘 年 段 直 接 升 級 說 明 ) 前 言 : 教 務 / 學 期 初 設 定 / 開 學 日 設 定, 確 認 操 作 的 時 間 點 在 設 在 93 學 年 度 下 學 期, 這 裡 的 93 學 年 度 下 學 期 是 代 表 我 們 要 將 升 到 94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的 班 級 進 行 大 S 形 編 班 實 際 的 運 作 是 在 93 學 年 度 下 學 期 利 用 大 S 形 編 班 後 並 且 寫 入 學 籍 表 之 後, 等 到 94 上 開 學 日 設 定 好 之 後, 學 籍 系 統 就 會 自 動 幫 我 們 寫 到 新 的 學 年 度 我 們 以 93 下 的 四 年 級 為 例, 升 到 五 年 級 要 進 行 大 S 形 編 班 進 行 說 明 大 S 形 編 班 : 同 學 年 全 部 學 生 打 散, 進 行 S 型 編 班 小 S 形 編 班 : 分 班 群 的 方 式, 類 似 A 班 群 B 班 群 ( 與 目 前 常 態 編 班 政 策 不 符 合, 因 41

此 較 不 建 議 使 用 ) (1) 教 務 / 學 期 初 設 定 / 開 學 日 設 定, 設 定 93 下 開 學 日 期 :2005-02-14, 學 期 結 束 日 期 :2005-07-30( 時 間 請 依 各 校 實 際 設 定 自 行 調 整 ) (2) 教 務 / 註 冊 組 /S 形 自 動 編 班 (3) 點 選 四 年 級 (4) 勾 選 要 做 作 為 編 班 依 據 的 科 目 加 權 比 重 以 及 要 加 入 編 班 的 班 級, 最 後 點 選 大 S 形 編 班 42

(5) 點 選 進 行 大 S 形 編 班 (6) 請 注 意 編 班 原 則 還 有 班 群 一 這 兩 個 選 項, 因 為 我 們 是 四 年 級 要 編 成 五 年 級, 所 以 編 班 原 則 要 編 為 5 年 級, 班 群 一 要 編 為 5 個 班, 完 成 後 記 得 點 選 開 始 大 S 形 編 班 (7) 下 圖 左 邊 是 編 好 的 五 年 甲 班, 右 邊 顯 示 有 哪 些 四 年 級 的 學 生 會 編 到 該 班 43

(8) 請 將 畫 面 捲 軸 拉 到 最 底 部, 點 選 儲 存 編 班 結 果 (9) 在 寫 入 正 式 的 學 籍 表 之 前, 可 針 對 編 好 的 學 生 進 行 調 整 (10) 教 務 / 註 冊 組 /S 形 自 動 編 班, 點 選 檢 視 目 前 編 班 狀 況, 我 們 可 看 到 四 年 級 已 經 44

打 V, 表 示 已 經 有 編 班 了, 接 著 點 選 寫 入 學 籍 資 料 表, 寫 入 學 籍 資 料 表 之 後, 班 級 就 不 能 再 變 動 了, 請 三 思 後 行 (11) 點 選 寫 入 學 籍 資 料 表 後, 會 看 到 以 下 的 錯 誤 訊 息 (12) 回 到 教 務 / 學 期 初 設 定 / 開 學 日 設 定 /, 設 定 94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的 開 學 日 (13) 教 務 / 學 期 初 設 定 / 班 級 設 定, 進 行 94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班 級 數 設 定 45

(14) 教 務 / 註 冊 組 /S 形 自 動 編 班, 點 選 寫 入 學 籍 表 (15) 我 們 可 以 將 94 上 的 開 學 日 往 前 調 整, 去 看 看 系 統 是 否 已 經 正 式 編 好 ( 看 完 請 記 得 時 間 要 調 回 正 確 的 開 學 日 ) (16) 教 務 / 註 冊 組 / 編 班 作 業, 發 現 94 上 的 五 年 級 已 經 編 班 完 成, 其 他 的 94 上 的 二 年 級 三 年 級 四 年 級 六 年 級 請 直 接 點 選 參 照 上 學 期 資 料 升 級 46

( 三 ) 新 生 資 料 匯 入 的 方 式, 底 下 兩 種 請 選 擇 其 中 一 種 來 做 即 可 : 1. 直 接 利 用 萬 豐 版 匯 入 資 料, 教 務 / 註 冊 組 / 匯 入 資 料, 請 特 別 注 意 範 例 檔 的 代 號 入 學 年 班 級 這 幾 個 欄 位 2. 利 用 學 籍 系 統 進 行 新 生 編 班 後, 再 寫 入 一 年 級 的 學 籍 表 ( 請 參 考 彰 化 縣 學 籍 系 統 交 流 網 ) 47

輔 導 處 作 業 管 理 系 統 操 作 模 組 名 稱 功 能 設 定 權 限 個 別 輔 導 紀 錄 冊 ( 輔 導 室 用 ) 主 要 運 作 處 室 : 輔 導 處 功 能 : 本 系 統 之 功 能 主 要 取 代 認 輔 學 生 之 [ 個 別 輔 導 紀 錄 冊 ], 輔 導 處 僅 需 要 進 入 本 模 組 即 可 以 觀 看 每 位 認 輔 教 師 的 輔 導 紀 錄 說 明 : 本 模 組 與 教 師 應 用 專 區 個 別 輔 導 紀 錄 冊 ( 認 輔 教 師 用 ) 模 組 相 呼 應, 當 輔 導 處 業 務 負 責 人 在 此 處 指 派 認 輔 學 生 後, 認 輔 教 師 即 可 運 用 教 師 應 用 專 區 個 別 輔 導 紀 錄 冊 ( 認 輔 教 師 用 ) 的 模 組 進 入 填 寫 學 生 的 個 別 輔 導 紀 錄 資 料 授 權 對 象 輔 導 處 資 訊 組 長 權 限 種 類 一 般 學 生 輔 導 相 關 查 詢 主 要 運 作 處 室 : 輔 導 處 功 能 : 輔 導 處 可 以 運 用 此 依 功 能 看 看 各 班 級 導 師 是 否 有 上 線 填 寫 學 生 輔 導 紀 錄 卡 上 的 輔 導 資 料 也 可 以 檢 核 教 師 是 否 有 填 寫 [ 學 生 訪 談 紀 錄 ] 說 明 : 此 模 組 與 教 師 應 用 專 區 班 級 學 籍 管 理 模 組 中 的 ( 輔 導 訪 談 學 期 輔 導 ) 項 目 相 呼 應, 導 師 在 這 些 模 組 中 填 寫 資 料 後, 輔 導 處 可 以 運 用 此 模 組 檢 核 授 權 對 象 輔 導 處 權 限 種 類 一 般 全 校 學 生 輔 導 記 錄 主 要 運 作 處 室 : 輔 導 處 功 能 : 輔 導 處 可 以 運 用 此 模 組 查 詢 學 生 的 個 別 輔 導 紀 錄 卡 中 的 資 料, 並 且 輔 導 處 若 有 進 行 相 關 的 輔 導 測 驗, 可 以 運 用 此 模 組 的 功 能 輸 入 各 項 輔 導 測 驗 的 成 績 [ 輔 導 測 驗 輸 入 需 使 用 ( 心 理 測 驗 紀 錄 XML3.0) 項 目 進 行 輸 入 ] 授 權 對 象 輔 導 處 權 限 種 類 特 殊 測 驗 主 要 運 作 處 室 : 各 處 室 視 需 要 使 用 功 能 : 當 學 校 有 一 些 特 別 的 測 驗 例 ( 如 : 學 科 抽 測 ) 等, 可 以 運 用 此 模 組 輸 入 學 生 的 測 驗 成 績 因 目 前 國 小 少 使 用 抽 測 或 模 擬 考 測 驗, 故 使 用 機 率 應 該 不 大 ( 或 許 國 中 會 使 用 較 多 ), 本 模 組 僅 保 留 於 系 統 中, 提 供 有 需 要 時 使 用 授 權 對 象 教 務 處 學 務 處 輔 導 處 權 限 種 類 個 別 輔 導 紀 錄 冊 ( 認 輔 教 師 用 ) 主 要 運 作 處 室 : 認 輔 教 師 功 能 : 提 供 認 輔 教 師 輸 入 學 生 輔 導 訪 談 的 資 料 說 明 : 本 模 組 與 行 政 人 員 應 用 區 / 個 別 輔 導 紀 錄 冊 ( 輔 導 處 用 ) 模 組 相 呼 應, 當 輔 導 處 業 務 負 責 人 在 輔 導 處 的 模 組 中 指 派 認 輔 學 生 後, 認 輔 教 師 即 可 運 用 教 師 應 用 專 區 / 個 別 輔 導 紀 錄 冊 ( 認 輔 教 師 用 ) 的 模 組 進 入 填 寫 學 生 的 個 別 輔 導 紀 錄 資 料 系 統 會 自 動 檢 測 您 是 否 是 認 輔 教 師, 不 需 設 定 權 限 48

模 組 名 稱 功 能 設 定 權 限 班 級 學 籍 管 理 操 作 手 冊 P46-48 主 要 運 作 處 室 : 班 級 導 師 功 能 : 班 級 導 師 可 以 透 過 此 一 功 能 介 面 管 理 學 生 學 籍 卡 輔 導 資 料 卡 的 內 容 說 明 : 1. 教 師 可 以 運 用 速 編 的 功 能 快 速 修 改 班 級 學 生 的 基 本 資 料 ( 通 訊 戶 籍 地 址 聯 絡 電 話 等 ) 請 注 意, 學 生 的 座 號 請 於 開 學 前 一 週 編 訂 完 畢, 切 勿 於 學 期 中 更 動 學 生 座 號, 以 免 造 成 各 相 關 人 員 學 生 座 號 資 料 需 要 修 改 此 外, 學 生 若 轉 學, 座 號 欄 位 請 留 空, 不 需 要 將 後 面 學 生 的 座 號 依 次 遞 補 上 來 教 師 若 覺 得 有 座 號 調 整 的 必 要, 以 一 學 年 為 單 位 進 行 調 整 也 就 是 上 學 期 開 學 前 調 整 好 學 生 座 號 以 後, 就 不 得 再 變 動, 直 到 下 學 年 度 開 學 前 再 行 調 整 2. 學 生 的 基 本 背 景 資 料 ( 學 生 身 份 別 ) 務 必 填 寫 詳 盡, 以 便 日 後 行 政 處 室 可 以 直 接 運 用 本 系 統 進 行 各 項 資 料 填 報, 不 需 要 再 發 給 老 師 們 一 堆 冗 長 的 調 查 表, 增 進 所 有 人 的 行 政 與 教 學 效 率 3. 戶 口 資 料 中, 至 少 需 要 填 寫 父 母 親 的 姓 名 4. 補 充 資 料 欄 位 的 功 能 主 要 是 搭 配 註 冊 組 / 學 籍 管 理 / 補 充 資 料 管 理 功 能 運 作 當 有 特 殊 需 求 需 要 對 學 生 的 各 項 基 本 資 料 進 行 加 註 時, 由 註 冊 組 在 註 冊 組 的 介 面 填 寫 好 補 充 資 料 的 填 報 項 目, 然 後 級 任 導 師 僅 需 要 進 入 補 充 資 料 欄 位 功 能 輸 入 資 料, 註 冊 組 即 可 以 彙 整 這 些 特 殊 學 生 的 基 本 背 景 資 料 此 部 份 功 能 本 校 視 需 要 啟 用 5. 兄 弟 姐 妹 資 料 主 要 填 寫 學 生 的 兄 弟 姐 妹 就 讀 學 校 此 欄 位 可 不 填 寫 6. 其 他 親 屬 : 此 項 目 請 填 入 學 生 其 他 連 絡 親 屬 的 電 話 資 料, 以 便 日 後 聯 繫 配 合 本 校 學 生 入 學 基 本 資 料 表 教 師 可 以 將 其 他 親 屬 的 電 話 放 置 於 此 欄 位 中 登 錄 7. 學 期 輔 導 : : 導 師 須 於 學 期 末 前 填 寫 此 項 資 料, 此 項 資 料 的 填 寫 概 況 輔 導 處 會 進 行 檢 核 若 教 師 未 於 學 期 末 填 寫, 輔 導 處 將 會 電 話 催 繳 8. 輔 導 訪 談 : : 輔 導 訪 談 的 項 目 主 要 列 出 老 師 和 學 生 的 輔 導 訪 談 紀 錄 此 部 份 主 要 針 對 班 級 某 些 特 殊 行 為 表 現 的 學 生, 教 師 若 於 平 日 的 管 教 過 程 有 和 學 生 談 話 家 長 聯 繫 等, 都 可 以 記 錄 於 此 處 此 部 份 的 輔 導 訪 談 記 錄 對 於 特 殊 學 生 的 管 教 有 十 分 好 的 效 果, 請 老 師 們 要 酌 與 應 用 尤 其 是 有 [ 家 暴 性 侵 害 或 特 殊 家 庭 背 景 ] 的 學 生 追 蹤 輔 導, 此 部 份 能 發 揮 十 分 大 的 功 效 輔 導 處 可 以 由 輔 導 處 的 介 面 了 解 各 班 級 在 訪 談 紀 錄 上 的 填 寫 情 形 9. 特 殊 表 現 : : 學 生 校 內 校 外 特 殊 表 現 的 紀 錄 若 班 級 的 學 生 有 參 加 任 何 校 內 校 外 的 比 賽 獲 獎, 請 班 級 導 師 協 助 於 本 項 目 內 填 寫, 此 資 料 會 隨 著 學 生 一 直 到 畢 業, 如 此 一 來 這 位 學 生 的 獲 獎 紀 錄 將 會 不 斷 被 累 積, 各 49

模 組 名 稱 功 能 設 定 權 限 班 級 的 導 師 也 能 由 此 處 迅 速 了 解 班 上 某 些 特 殊 專 長 的 優 秀 學 生 此 處 輸 入 的 文 字 出 現 在 輔 導 紀 錄 表 中 10 心 理 測 驗 : 此 項 目 請 勿 使 用, 請 使 用 心 理 測 驗 (XML3.0) 新 11. 心 理 測 驗 (XML3.0) 新 : : : : 紀 錄 學 生 的 心 理 測 驗 成 績 心 理 測 驗 的 紀 錄 由 輔 導 處 直 接 登 錄 在 系 統 中, 班 級 導 師 由 此 處 可 以 直 接 看 到 學 生 心 理 測 驗 的 分 數 資 料 ( 日 後 進 行 的 測 驗 游 輔 導 處 協 助 輸 入, 若 輔 導 紀 錄 卡 上 已 有 該 學 生 的 心 理 測 驗 分 數 舊 資 料, 請 班 級 導 師 協 助 填 寫 補 上 ) 12 學 籍 記 錄 表 : 提 供 班 級 導 師 列 印 學 籍 卡 13. 輔 導 紀 錄 表 : : 提 供 班 級 導 師 列 印 輔 導 紀 錄 卡 14. 歷 屆 成 績 : 提 供 導 師 快 速 檢 閱 學 生 歷 年 的 成 績 資 料 輔 導 -- 資 料 查 補 主 要 運 作 處 室 : 班 級 導 師 功 能 : 此 項 功 能 主 要 提 供 班 級 導 師 查 閱 自 己 的 輔 導 資 料 登 錄 概 況, 協 助 導 師 檢 核 輔 導 資 料 的 登 錄 情 形 說 明 : 若 班 級 導 師 未 填 寫 [ 輔 導 紀 錄 表 ] [ 學 生 訪 談 紀 錄 表 ], 則 系 統 會 出 現 尚 未 建 立, 請 補 提 醒 導 師 哪 些 學 生 的 輔 導 資 料 您 尚 未 輸 入 授 權 對 象 輔 導 處 權 限 種 類 一 般 附 註 1. 學 務 系 統 可 供 使 用 的 模 組 很 多, 只 要 人 事 資 料 正 確, 授 權 設 定 正 確, 相 信 能 為 校 務 行 政 與 級 務 處 理 帶 來 更 多 便 利 性, 期 待 大 家 能 自 行 研 究 運 用 2. 台 中 縣 95 學 年 新 輔 導 紀 錄 表 : 設 計 緣 由 :http://www.tcc.edu.tw/news/board_show.php?bo_no=39283 所 在 模 組 : 註 冊 組 - 學 籍 報 表 自 訂 格 式 選 項 尚 待 完 成 3. 輔 導 紀 錄 - 心 理 測 驗 統 計 資 料 轉 表 : 為 何 要 進 行 轉 表? 1. SFS3 原 心 理 測 驗 統 計 紀 錄 源 自 教 育 部 學 籍 資 料 交 換 標 準 XML2.0 設 計,96 年 公 佈 之 3.0 標 準 與 原 2.0 不 同 2. 大 部 分 學 校 反 應 2.0 標 準 與 學 校 實 務 操 作 有 扞 格, 採 行 欄 位 自 行 定 義 對 照 的 妥 協 方 式 進 行 紀 錄 3. 新 公 佈 的 XML 3.0 標 準 符 合 既 有 學 校 運 作 模 式 定 義, 唯 舊 有 紀 錄 必 須 進 行 轉 表 動 作 一 定 要 進 行 轉 表? 輔 導 紀 錄 表 相 關 表 冊 日 後 會 將 資 料 參 照 轉 換 到 新 紀 錄 表 來 若 貴 校 未 進 行 轉 表, 將 會 有 資 料 擷 取 的 問 題 怎 樣 進 行 轉 表? SFS3 開 發 團 隊 考 量 各 校 自 行 定 義 的 欄 位 參 照 不 同, 且 單 一 欄 位 可 能 填 具 了 複 合 性 的 資 料 在 很 難 統 一 找 出 邏 輯 運 算 規 則 的 情 況 下, 須 以 手 動 的 方 式 進 行 轉 表 動 作 50

請 在 [ 全 校 學 生 輔 導 記 錄 ]-[ >> 轉 表 >>]-[ 輔 導 記 錄 轉 表 ]-[ 新 舊 表 轉 換 ] 表 單 處, 選 擇 輔 導 記 錄 表 項 目 進 行 新 舊 表 對 應 轉 換 轉 表 的 程 序 為 何? 轉 表 的 程 序 分 4 階 段 : 1. 將 原 紀 錄 轉 出 為 CSV 檔 2. 下 載 新 格 式 3. 將 該 檔 案 以 人 工 審 閱 調 整 後, 以 新 格 式 儲 存 4. 將 新 格 式 的 檔 案 匯 入 sfs3 轉 表 後 的 運 作 要 注 意 的 地 方? 日 後 心 理 測 驗 紀 錄 改 為 在 " 心 理 測 驗 記 錄 (XML3.0 新 ) " 填 寫 應 謹 慎 操 作 轉 換 作 業, 若 對 應 錯 誤, 將 無 法 回 復 舊 設 定 51

學 務 ( 訓 導 ) 處 作 業 管 理 系 統 操 作 項 次 使 用 模 組 作 業 內 容 1 學 生 搜 尋 搜 尋 在 校 學 生 及 非 在 校 學 生 2 學 生 獎 懲 個 人 獎 懲 登 記 團 體 獎 懲 登 記 銷 過 個 人 獎 懲 明 細 學 期 獎 懲 補 登 個 人 學 期 獎 懲 補 登 懲 戒 列 表 學 生 獎 懲 統 計 列 印 獎 懲 公 告 3 缺 曠 課 獎 懲 管 理 4 體 適 能 管 理 ( 位 於 教 師 應 用 專 區 中 ) 5 學 生 健 康 資 訊 缺 曠 課 登 記 缺 曠 課 明 細 缺 曠 課 統 計 學 期 缺 曠 課 登 記 個 人 學 期 缺 曠 課 補 登 缺 曠 課 報 表 網 頁 式 缺 課 週 報 表 本 週 概 況 班 級 導 師 輸 入 學 生 體 適 能 檢 測 資 料, 學 務 處 彙 整 或 教 師 繳 交 書 面 資 料 由 學 務 處 輸 入 登 錄 學 生 身 體 健 康 資 料, 與 健 康 中 心 使 用 的 學 生 健 康 系 統 相 同 6 競 賽 檢 錄 系 統 各 項 比 賽 項 目 的 管 理 報 名 成 績 輸 入 及 成 績 列 示 一 學 生 搜 尋 ( 一 ) 搜 尋 輸 入 姓 名 學 號 身 分 證 號 碼 家 長 或 監 護 人 姓 名 電 話 地 址 入 學 學 校 以 上 七 個 椚 位 可 以 選 擇 需 要 的 填 入 資 料 ( 只 填 部 份 資 料 則 列 出 包 含 有 該 資 料 的 所 有 學 生, 如 姓 名 只 輸 入 姓 則 列 出 該 姓 氏 所 有 學 生 ), 包 含 非 在 學 生 欄 位 視 需 要 可 以 點 選, 一 併 作 搜 尋 ( 二 ) 特 殊 身 份 別 直 接 列 出 全 校 有 特 殊 身 份 的 學 生 ( 導 師 需 在 教 職 員 班 級 學 籍 管 理 有 點 選 學 生 身 分 別 52

二 學 生 獎 懲 ( 一 ) 個 人 獎 懲 登 記 選 擇 學 年 學 期 別 選 班 級 和 姓 名 或 輸 入 學 號 或 輸 入 班 級 座 號, 正 確 按 確 定, 再 選 擇 獎 懲 類 別 輸 入 獎 懲 事 由 輸 入 獎 懲 依 據 輸 入 獎 懲 日 期, 輸 入 正 確 按 確 定 新 增 ( 二 ) 團 體 獎 懲 登 記 選 擇 學 年 度 獎 懲 類 別 輸 入 獎 懲 事 由 獎 懲 依 據 獎 懲 日 期, 正 確 按 確 定 新 增 ; 在 功 能 選 項 欄 + 按 鈕 以 增 加 一 班 或 選 擇 增 加 一 人 ( 三 ) 銷 過 選 班 級 和 姓 名 或 輸 入 學 號 或 輸 入 班 級 座 號, 正 確 按 確 定, 該 生 有 記 過 處 分 會 有 未 銷 過 記 錄 及 已 銷 過 記 錄 資 料 可 選 擇 列 表, 可 在 未 銷 過 記 錄 作 銷 過 處 理 ; 處 理 在 已 銷 過 記 錄 可 作 註 銷 動 作 ( 四 ) 個 人 獎 懲 明 細 輸 入 學 號 或 輸 入 班 級 座 號, 正 確 按 更 換 學 生, 會 列 出 該 生 獎 懲 紀 錄 ; 在 功 能 選 項 欄 內, 有 三 個 功 能 鈕 - 修 改 刪 除 列 印 通 知 書 53

( 五 ) 學 期 獎 懲 補 登 選 擇 學 年 度 學 期 及 班 級, 列 出 全 班 姓 名 逐 一 輸 入 獎 懲, 正 確 按 儲 存 ( 六 ) 個 人 學 期 獎 懲 補 登 : 輸 入 學 生 學 號, 列 出 該 生 各 學 年 度 可 補 登 資 料, 正 確 按 儲 存 ( 七 ) 懲 戒 列 表 列 出 懲 戒 學 生 54

( 八 ) 學 生 獎 懲 統 計 列 出 懲 戒 學 生 ( 九 ) 列 印 獎 懲 公 告 列 出 獎 懲 學 生, 可 選 週 別, 列 印 選 項 可 按 列 印 獎 勵 公 告 列 印 懲 戒 公 告 列 印 今 日 獎 勵 列 印 今 日 懲 戒 55

三 缺 曠 課 獎 懲 管 理 ( 一 ) 缺 曠 課 登 記 輸 入 班 級 紀 錄 日 期 ( 或 更 換 日 期 ) 勾 選 學 生, 按 勾 選 編 輯 進 入 編 輯, 輸 入 請 假 ( 或 曠 課 ) 節 次 及 假 別, 按 儲 存 登 記 即 可 學 號 姓 名 班 級 座 號 任 選 一 個 直 接 輸 入, 再 按 確 定 於 欲 輸 入 缺 曠 課 記 錄 之 日 期 下 輸 入 請 假 ( 或 曠 課 ) 節 次 及 假 別, 按 儲 存 登 記 56

( 二 ) 缺 曠 課 明 細 選 擇 欲 列 缺 曠 課 明 細 之 班 級 起 止 日 期 學 生 即 可 以 學 號 98011 同 學 為 例, 其 列 表 如 下 您 可 按 友 善 列 印 將 資 料 印 出 或 直 接 輸 入 學 號 ( 無 法 搜 尋 ) 或 直 接 輸 入 班 級 座 號 及 統 計 時 間, 按 確 定 即 可 列 出 如 上 方 之 表 此 時 亦 可 進 行 假 別 之 修 改 ( 三 ) 缺 曠 課 統 計 選 擇 欲 列 統 計 表 之 班 級, 即 會 列 出 該 班 當 學 期 之 缺 曠 課 統 計 表, 亦 可 列 印 之 ( 四 ) 學 期 缺 曠 課 登 記 選 擇 欲 登 記 之 學 年 別 學 期 別, 再 選 擇 班 級 輸 入 學 生 請 假 別 日 數 再 按 儲 存, 日 數 輸 入 有 問 題 可 以 直 接 刪 除 重 新 輸 入, 或 按 回 復 原 有 值 57

( 五 ) 個 人 學 期 缺 曠 課 補 登 輸 入 學 生 學 號, 按 更 換 學 生 鈕, 即 可 輸 入 以 往 學 年 度 未 輸 入 的 請 假 別 日 數 ( 六 ) 缺 曠 課 報 表 選 擇 欲 列 印 之 週 別, 按 分 班 列 印 即 可 分 班 印 出 各 班 之 缺 曠 課 週 報 表, 或 選 擇 合 併 列 印 得 到 全 校 不 分 班 之 缺 曠 課 週 報 表 另 您 亦 可 透 由 列 印 通 知 書 列 印 學 生 之 學 生 缺 勤 通 知 單 ( 七 ) 網 頁 式 缺 課 週 報 表 選 擇 欲 列 印 之 週 別, 按 分 班 列 印 即 可 得 到 分 班 列 印 之 缺 課 週 報 表, 或 按 合 併 列 印 可 得 全 校 合 併 不 分 班 之 缺 課 週 報 表 ( 八 ) 本 週 概 況 立 即 以 網 頁 顯 示 本 週 各 年 級 請 假 人 數 欲 回 到 58

上 一 頁, 請 按 瀏 覽 器 的 上 一 頁 四 體 適 能 管 理 ( 一 ) 資 料 輸 入 選 擇 班 級, 點 選 身 高 體 重 坐 姿 前 彎 仰 臥 起 坐 立 定 跳 遠 心 肺 適 能 各 欄 位 左 上 角 的 小 圖 示, 會 出 現 輸 入 資 料 畫 面, 輸 入 完 按 登 錄 成 績 ( 二 ) 換 算 列 印 選 擇 班 級, 即 會 顯 示 該 班 輸 入 資 料 情 形, 按 換 算 百 分 等 級 鈕 顯 示 所 佔 百 分 等 級, 輸 入 測 驗 日 期, 按 計 算 年 齡 鈕 顯 示 年 齡, 按 列 印 鈕 輸 出 為 網 頁, 按 匯 出 CSV 檔 鈕 輸 出 為 CSV 檔 ( 三 ) 統 計 查 詢 ( 需 有 管 理 權 限 方 可 使 用 ) 選 擇 學 年 學 期 別, 選 點 平 均 方 式 ( 全 班 男 生 女 生 ) 獎 質 別 生 理 別 運 動 項 目 別, 選 好 按 查 詢 或 列 印 由 網 頁 呈 現 59

( 四 ) 體 適 能 常 模 選 擇 項 目 別, 列 出 該 選 項 資 料 五 學 生 健 康 資 訊 ( 本 模 組 和 目 前 學 生 健 康 資 訊 管 理 系 統 相 類 似 ) 60

六 競 賽 檢 錄 系 統 ( 一 ) 比 賽 管 理 按 新 增 主 項 目, 輸 入 主 題 名 稱 日 期 時 間 前 言 說 明 資 料 ; 在 人 員 授 權 選 擇 教 職 員 工 授 權, 在 比 賽 項 目 管 理 點 選 名 稱 欄 位 資 料, 再 按 新 增 項 目 ( 二 ) 比 賽 報 名 按 報 名 項 目, 左 點 參 加 項 目, 右 點 學 生 名 單, 按 右 上 方 的 將 鈎 選 者 加 入 點 選 的 項 目, 按 填 寫 比 賽 編 號 即 輸 入 參 賽 者 的 編 號 ( 三 ) 報 名 管 理 按 報 名 項 目, 點 擇 班 級, 可 移 除 及 加 入 學 生, 比 賽 編 號 可 由 大 會 統 一 編 號 ; 檢 錄 有 多 種 紀 錄 方 式 及 成 績 輸 入 ( 檢 錄 後 方 可 成 績 輸 入 ), 名 冊 輸 入 61

( 四 ) 成 績 列 示 按 比 賽 項 目, 點 擇 比 賽 項 目, 即 可 看 到 成 績 列 表 成 績 列 示 ( 獨 立 介 面 ) 顯 示 在 獨 立 網 頁 上 62

總 務 處 作 業 管 理 系 統 操 作 模 組 名 稱 功 能 設 定 權 限 可 供 運 作 處 室 : 總 務 處 教 務 處 資 訊 組 體 育 組 功 能 提 供 學 校 設 備 損 壞 維 修 通 報 系 統 說 明 1. 具 有 管 理 權 的 人 員 可 以 進 入 系 統 中 設 定 維 修 通 報 的 單 位 名 稱 並 且 授 權 哪 些 類 別 的 通 報 由 哪 處 室 的 人 員 可 以 填 寫 回 覆 單 2. 總 務 處 一 般 物 品 維 修 通 報, 可 以 設 定 總 務 處 的 人 員 都 可 以 回 覆 授 權 對 象 資 訊 組 長 權 限 種 類 管 理 權 維 修 通 報 3. 訓 導 處 的 體 育 器 材 維 修 通 報, 可 以 設 定 訓 導 處 的 人 員 回 覆 4. 資 訊 組 的 資 訊 設 備 維 護 通 報, 可 以 設 定 由 資 訊 組 回 覆 5. 各 處 室 的 人 員 不 需 要 提 供 管 理 權, 僅 需 要 在 系 統 設 定 時 在 單 位 授 權 項 目 中, 授 權 各 種 維 修 通 報 的 回 覆 人 員 總 務 主 任 事 務 組 長 管 理 權 管 理 權 即 可 6. 一 般 教 師 都 可 以 填 寫 維 修 通 報, 但 僅 有 相 關 處 室 的 人 員 可 以 填 寫 維 修 修 護 情 形 主 要 運 作 處 室 : 總 務 處 功 能 學 校 場 地 的 租 借 管 理, 包 含 場 地 租 借 的 場 地 費 用 管 理 說 明 1. 本 模 組 主 要 的 授 權 對 象 為 總 務 處 同 仁 使 用, 若 有 需 要 可 適 度 調 整 給 其 他 處 室 使 用 授 權 對 象 權 限 種 類 場 地 出 租 2. 本 模 組 功 能 在 於 場 地 出 租 與 經 費 的 管 理, 若 有 部 份 場 地 在 上 課 時 間 有 借 用 的 情 形, 請 登 入 後, 於 專 科 教 室 預 總 務 主 任 管 理 權 管 理 約 模 組 中 預 約 教 室, 以 免 發 生 衝 突 情 形 3. 校 園 開 放 使 用 管 理 收 費 辦 法 電 子 檔, 置 於 /sfs3/modules/rent/ 下, 其 檔 名 可 由 變 數 調 整 中 事 務 組 長 管 理 權 指 定, 內 容 可 由 總 務 處 提 供, 請 網 管 人 員 上 傳 主 要 運 作 處 室 : 各 行 政 處 室 物 品 借 用 管 理 功 能 行 政 處 室 透 過 物 品 借 用 管 理 設 定 財 產 清 單, 教 師 可 以 透 過 物 品 借 用 申 請 模 組, 登 記 學 校 可 資 借 用 的 物 品 設 備 說 明 1. 可 作 為 個 人 職 務 經 管 物 品 登 錄 中 心 2. 各 人 員 經 管 物 品 可 設 定 是 否 外 借 3. 各 人 員 可 查 詢 與 登 記 借 用 授 權 對 象 總 務 主 任 事 務 組 長 權 限 種 類 管 理 權 管 理 權 63

物 品 借 用 申 請 專 科 教 室 預 約 線 上 調 查 系 統 4. 可 進 行 物 品 報 廢 與 管 理 移 交 清 冊 5. 物 品 借 用 步 驟 : 採 線 上 查 詢 預 約 核 可 撥 交 歸 還 6. 物 品 催 還 : 有 訊 息 公 告 與 電 子 郵 件 催 還 通 知 功 能 7. 資 料 統 計 : 提 供 十 多 項 物 品 與 借 用 資 訊 8. 安 裝 後 請 至 模 組 變 數 設 定 好 相 關 參 數 主 要 運 作 處 室 各 教 師 功 能 可 以 查 詢 目 前 本 校 物 品 設 備 借 用 概 況, 並 且 做 預 約 登 錄 的 功 能 說 明 1. 本 模 組 搭 配 物 品 借 用 管 理 模 組 一 同 運 作 2. 教 師 可 經 由 查 詢 借 用 查 詢 各 經 管 人 員 可 供 外 借 物 品, 並 登 記 借 用 3. 教 師 可 經 由 申 請 紀 錄 查 詢 個 人 借 用 物 品 及 登 記 借 用 物 品 是 否 核 可 4. 可 進 行 物 品 報 廢 與 管 理 移 交 清 冊 5. 安 裝 後 請 至 模 組 變 數 設 定 好 相 關 參 數 主 要 運 作 處 室 全 校 所 有 教 師 功 能 教 師 可 以 預 約 專 科 教 室 的 使 用 說 明 1. 需 配 合 學 期 初 設 定 模 組 下 的 專 科 教 室 設 定 2. 課 表 所 設 定 專 科 教 室 名 稱 需 相 同, 否 則 系 統 會 誤 判 3. 專 科 教 室 預 約, 系 統 不 接 受 當 日 預 約 4. 安 裝 後 請 至 模 組 變 數 設 定 好 相 關 參 數 主 要 運 作 處 室 各 行 政 處 室 管 理 填 報 系 統, 教 師 進 行 填 寫 功 能 各 行 政 處 室 人 員 可 以 運 用 線 上 填 報 系 統 開 設 線 上 調 查 功 能, 當 線 上 調 查 被 開 設 後, 在 系 統 的 首 頁 就 會 出 現 線 上 調 查 的 填 報 公 告, 教 師 可 以 由 此 介 面 進 入 填 報 系 統, 也 可 以 由 線 上 填 報 功 能 進 入 系 統 中 填 寫 調 查 表 說 明 1. 行 政 人 員 具 有 管 理 權 可 以 管 理 填 報, 但 只 能 管 理 自 己 所 發 布 的 線 上 調 查 填 報 項 目 2. 線 上 填 報 的 表 格 格 式 分 成 [ 文 字 格 式 ] [ 數 字 格 式 ] [ 日 期 格 式 ] [ 選 項 格 式 ] 四 種, 數 字 格 式 及 選 項 格 式, 系 統 可 以 透 過 匯 整 功 能 自 動 幫 您 計 算 票 數 3. 填 報 系 統 的 使 用 方 法, 可 參 照 網 頁 的 [ 說 明 範 例 ] 即 可 了 解 使 用 方 法 物 品 管 管 理 權 理 人 授 權 權 限 種 類 對 象 所 有 教 師 授 權 權 限 種 類 對 象 所 有 教 師 授 權 對 象 總 務 主 任 事 務 組 長 各 處 室 權 限 種 類 管 理 權 管 理 權 64

午 餐 食 譜 公 告 午 餐 意 見 調 查 4. 一 般 教 師 僅 能 填 寫 填 報, 無 法 管 理 填 報 或 觀 看 統 計 報 表 主 要 運 作 處 室 午 餐 執 行 秘 書 功 能 張 貼 午 餐 食 譜 公 告 提 供 參 閱 說 明 1. 此 功 能 配 合 午 餐 意 見 調 查 模 組 運 作 如 果 未 在 午 餐 食 譜 公 告 系 統 中 輸 入 午 餐 菜 單 資 料 內 容, 則 教 師 無 法 填 寫 午 餐 意 見 表 2. 安 裝 後 請 至 模 組 管 理 權 限 設 定 午 餐 執 祕 管 理 權, 方 能 輸 入 午 餐 菜 單 主 要 運 作 處 室 午 餐 執 秘 總 務 處 功 能 所 有 教 師 可 以 每 日 上 網 填 寫 午 餐 使 用 意 見 說 明 1. 此 功 能 搭 配 午 餐 食 譜 公 告 模 組 共 同 運 作 2. 午 餐 執 秘 在 營 養 午 餐 食 譜 系 統 中 輸 入 每 日 的 營 養 午 餐 食 譜, 所 有 教 師 就 可 以 每 日 到 系 統 中 填 寫 營 養 午 餐 的 意 見 表 3. 具 有 管 理 權 限 的 人, 可 以 進 去 看 看 午 餐 意 見 彙 整 與 報 表 統 計 功 能, 迅 速 彙 整 全 校 老 師 對 於 營 養 午 餐 的 意 見 資 料 開 放 瀏 覽 ( 不 須 登 入 帳 號 密 碼 即 可 瀏 覽 ) 授 權 對 象 權 限 種 類 午 餐 執 祕 管 理 權 授 權 對 象 權 限 種 類 總 務 主 任 管 理 權 午 餐 執 祕 管 理 權 級 任 教 師 一 般 65

系 統 管 理 一 模 組 權 限 管 理 ( 一 ) 模 組 管 理 可 以 由 網 管 負 責 在 此 設 定 各 處 室 名 稱 與 使 用 權 限 ( 二 ) 分 類 管 理 設 定 各 模 組 所 顯 示 的 目 錄 所 在 ( 各 模 組 所 在 處 室 由 各 校 決 議 自 行 調 整 ) 在 登 入 後, 所 能 看 到 及 使 用 操 作 的 模 組, 會 因 為 模 組 權 限 管 理 的 設 定 而 有 所 差 異, 基 本 上 這 是 由 網 管 透 過 模 組 管 理 所 設 定 的 說 明 輸 入 分 類 名 稱 將 此 分 類 放 到 x x 之 下 立 即 啟 用 允 許 一 般 網 友 進 入 瀏 覽 新 增 模 組 分 類 要 新 增 的 分 類 顯 示 目 錄 名 稱 設 定 分 類 目 錄 的 位 置 受 權 者 是 否 可 操 作 使 用 未 登 入 的 使 用 者 可 否 瀏 覽 按 一 下 可 新 增 您 設 定 的 分 類 顯 示 目 錄 設 定 編 輯 對 應 的 分 類 顯 示 目 錄 的 內 容 66

( 三 ) 新 增 模 組 決 定 是 否 開 放 模 組 來 使 用, 如 要 使 用 請 按 立 即 啟 用 安 裝, 如 要 大 家 都 可 以 觀 看 此 模 組 請 按 允 許 一 般 網 友 進 入 瀏 覽 安 裝 ( 四 ) 移 除 模 組 建 議 若 不 想 使 用 某 些 模 組 不 要 隨 便 移 除, 可 以 選 擇 將 模 組 關 閉, 日 後 若 想 使 用 再 啟 用 即 可 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