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 达 国 家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的 主 要 经 验 及 对 广 州 的 启 示 10 发 达 国 家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的 主 要 经 验 及 对 广 州 的 启 示 陈 旭 佳 摘 要 : 完 善 的 市 场 监 管 体 系 是 确 保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的 重 要 一 环, 也 是 现 代 农 产 品 市 场 走 向 成 熟 的 根 本 标 志, 更 是 农 产 品 产 业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重 要 保 证 当 今 世 界 发 达 国 家 或 地 区, 无 不 拥 有 严 谨 统 一 规 范 透 明 的 农 产 品 监 管 体 系 本 文 通 过 归 纳 发 达 国 家 在 农 产 品 食 品 监 管 方 面 的 经 验, 提 出 促 进 广 州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体 系 建 设 的 政 策 建 议 关 键 词 :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监 督 管 理 一 引 言 完 善 的 市 场 监 管 体 系 是 确 保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的 重 要 一 环, 也 是 现 代 农 产 品 市 场 走 向 成 熟 的 根 本 标 志, 更 是 农 产 品 产 业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重 要 保 障 当 今 世 界 发 达 国 家 或 地 区, 无 不 拥 有 严 谨 统 一 规 范 透 明 的 农 产 品 监 管 体 系 改 革 开 放 30 多 年 来, 国 家 颁 布 的 有 关 农 产 品 生 产 流 通 与 监 管 的 相 关 政 策 对 广 州 农 产 品 市 场 发 展 起 到 强 有 力 的 助 推 作 用, 而 广 州 也 逐 渐 发 展 成 为 国 内 农 产 品 市 场 最 发 达 市 场 体 系 最 完 善 市 场 机 制 陈 旭 佳, 广 州 市 社 会 科 学 院 经 济 研 究 所 副 研 究 员 179
广 州 蓝 皮 书 农 村 最 成 熟 的 少 数 几 个 中 心 城 市 之 一, 同 时 也 探 索 出 一 套 符 合 自 身 实 际 的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模 式, 在 规 范 农 产 品 市 场 秩 序 方 面 始 终 走 在 全 国 前 列 然 而, 我 们 必 须 清 醒 地 看 到, 目 前 广 州 农 产 品 市 场 秩 序 仍 存 在 不 规 范 之 处,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未 能 全 部 达 标, 农 药 使 用 管 理 也 有 待 改 善 不 可 否 认 的 是, 这 些 现 象 和 问 题 破 坏 了 公 平 交 易 的 市 场 规 则, 弱 化 市 场 机 制 作 用 的 发 挥, 对 农 产 品 市 场 的 健 康 可 持 续 发 展 提 出 了 挑 战 应 该 指 出 的 是, 这 些 现 象 和 问 题 凸 显 了 广 州 市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体 系 建 设 上 的 漏 洞 及 相 关 制 度 设 计 上 的 缺 陷, 也 折 射 出 政 府 职 能 依 然 存 在 错 位 越 位 和 缺 位 的 状 况 2013 年 底, 党 的 十 八 大 出 台 了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全 面 深 化 改 革 若 干 重 大 问 题 的 决 定 ( 以 下 简 称 决 定 ), 决 定 就 推 进 经 济 市 场 化 改 革 而 在 产 权 保 护 混 合 经 济 国 企 改 革 价 格 改 革 反 垄 断 市 场 体 系 等 方 面 提 出 改 革 方 向 与 举 措, 其 中 更 突 出 明 确 地 提 到 了 市 场 监 管 体 系 的 改 革 要 旨, 即 改 革 市 场 监 管 体 系, 实 行 统 一 的 市 场 监 管, 建 立 公 平 开 放 透 明 的 市 场 规 则 由 此 可 见, 决 定 对 深 化 改 革 和 完 善 市 场 监 管 体 系 的 论 述, 充 分 表 明 国 家 对 加 快 完 善 市 场 监 管 体 系 的 高 度 重 视, 也 为 下 一 步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的 制 度 改 革 与 创 新 指 明 了 方 向 在 这 一 重 要 的 战 略 关 键 点 上, 建 立 与 完 善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的 监 督 管 理 体 系, 不 仅 是 菜 篮 子 民 生 工 程 推 进 顺 利 与 否 的 重 要 保 障, 同 样 也 是 保 障 城 市 农 产 品 安 全 供 应 的 责 任 所 在 显 而 易 见, 建 设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体 系, 不 仅 是 广 州 保 障 农 产 品 市 场 有 序 发 展 所 必 须, 也 是 当 下 解 决 三 农 问 题 刻 不 容 缓 的 重 大 任 务, 而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体 系 建 设, 对 于 一 个 中 心 城 市 的 发 展 而 言, 则 是 一 项 复 杂 的 系 统 工 程 和 长 远 之 举 为 确 保 建 设 工 作 的 科 学 性 和 前 瞻 性, 需 要 结 合 党 的 十 八 大 改 革 方 向 和 要 旨 进 行 科 学 的 制 度 设 计 与 创 新, 这 是 本 文 开 展 研 究 的 必 要 性 及 使 命 所 在 基 于 上 述 考 虑, 本 文 通 过 归 纳 发 达 国 家 在 农 产 品 食 品 监 管 方 面 的 经 验, 进 而 提 出 促 进 广 州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体 系 建 设 的 政 策 建 议 180
发 达 国 家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的 主 要 经 验 及 对 广 州 的 启 示 二 发 达 国 家 农 产 品 市 场 监 管 的 主 要 模 式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是 对 农 产 品 市 场 所 有 涉 及 环 节 实 施 的 全 过 程 监 管, 涵 盖 农 产 品 的 生 产 销 售 流 通 等 环 节 毋 庸 置 疑, 严 谨 统 一 规 范 透 明 的 市 场 监 管 体 系, 是 保 证 农 产 品 市 场 健 康 运 行 的 关 键 所 在, 促 进 农 产 品 资 源 配 置 依 据 市 场 规 则 市 场 价 格 市 场 竞 争 实 现 效 益 最 大 化 和 效 率 最 优 化, 同 时 也 确 保 市 场 在 农 产 品 生 产 和 流 通 领 域 资 源 配 置 处 于 核 心 地 位 归 纳 起 来, 世 界 发 达 国 家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的 监 管 模 式 主 要 包 括 如 下 类 型 模 式 一 : 自 律 型 市 场 监 管 模 式 这 种 监 管 模 式 的 典 型 代 表 是 欧 盟 国 家, 通 常 采 用 委 托 经 认 定 的 第 三 方 认 证 机 构 对 农 产 品 的 市 场 准 入 和 上 市 后 进 行 监 督 管 理, 由 欧 共 体 各 成 员 国 按 照 标 准 委 任 第 三 方 认 证 机 构, 并 根 据 该 认 证 机 构 的 认 证 能 力 确 定 其 认 证 范 围, 最 后 由 欧 盟 委 员 会 在 欧 共 体 公 报 上 公 布 已 认 定 的 第 三 方 认 证 机 构 名 单 识 别 编 码 和 工 作 项 目 自 律 型 监 管 模 式 的 特 点 : 一 是 行 业 协 会 是 监 管 的 主 导 力 量 行 业 协 会 在 农 产 品 监 管 中 扮 演 重 要 的 角 色, 不 仅 数 量 众 多 而 且 力 量 强 大, 在 农 产 品 的 产 品 市 场 准 入 行 业 标 准 制 定 违 规 行 为 惩 罚 市 场 竞 争 秩 序 维 护 等 方 面 发 挥 重 大 作 用 二 是 顺 应 市 场 需 求 设 立 监 管 部 门 针 对 无 法 受 到 有 效 调 整, 同 时 又 损 害 社 会 利 益 的 违 法 行 为, 政 府 部 门 会 成 立 专 门 的 保 护 消 费 者 农 产 品 安 全 的 委 员 会, 就 农 产 品 标 准 和 产 品 安 全 问 题 进 行 监 督 这 种 监 管 机 构 主 要 是 就 某 一 农 产 品 行 业 发 展 中 的 监 管 盲 区 而 设 立, 在 监 管 部 门 分 工 上 更 加 明 晰, 因 此 监 管 效 率 也 相 对 较 高 三 是 监 管 人 员 实 行 公 务 员 管 理 体 制 农 产 品 监 管 人 员 实 行 公 务 人 员 管 理 体 制, 其 工 资 福 利 和 职 务 升 迁 根 据 监 管 人 员 的 日 常 绩 效 考 核 和 工 作 业 绩 而 定, 这 种 机 制 保 证 了 监 管 人 员 在 日 常 工 作 中 的 公 平 执 法 政 府 在 各 部 门 的 机 构 人 员 配 置 及 资 金 技 术 条 件 考 虑 与 其 职 能 相 匹 配 模 式 二 : 集 中 型 市 场 监 管 模 式 集 中 型 监 管 体 现 在 满 足 公 众 利 益, 确 保 市 场 的 公 平 公 正 与 秩 序 这 种 181
广 州 蓝 皮 书 农 村 模 式 主 要 由 政 府 主 导 对 农 产 品 市 场 行 为 的 监 督 管 理, 保 证 政 府 市 场 监 管 职 能 的 履 行, 确 保 市 场 监 督 过 程 的 客 观 性 和 公 正 性, 这 在 许 多 国 家 的 实 践 中 得 到 体 现, 诸 如 加 拿 大 的 食 品 监 督 署, 英 国 的 食 品 标 准 局 ( Food StandardsAgency), 美 国 的 农 业 部 (USDA) 卫 生 和 公 共 事 业 部 ( HHS) 及 环 境 保 护 署 (EPA), 都 采 用 集 中 型 市 场 监 管 模 式 粗 略 地 归 纳 起 来, 集 中 型 监 管 模 式 具 有 以 下 特 点 : 一 是 监 管 权 力 集 中 于 政 府 部 门 农 产 品 监 管 权 力 主 要 集 中 于 各 政 府 部 门, 不 与 独 立 的 监 管 机 构 分 享 权 力 各 主 管 部 门 都 极 力 保 护 和 扩 张 自 己 部 门 的 管 理 权 限, 防 止 管 辖 权 被 其 他 部 门 侵 犯 这 种 集 权 式 的 政 府 部 门 同 时 作 为 监 管 机 构 的 模 式, 与 政 府 官 僚 权 力 集 中 化 的 组 织 制 度 相 互 融 合 二 是 注 重 源 头 监 管 促 进 规 范 经 营 成 熟 的 农 产 品 市 场 侧 重 于 抓 源 头, 这 种 趋 势 培 育 了 农 产 品 市 场 主 体 诚 信 经 营 自 觉 守 法 的 良 好 素 质, 在 生 产 环 节 实 现 自 我 规 范 约 束, 流 通 环 节 保 证 了 消 费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企 业 基 本 上 靠 自 我 管 理 例 如, 在 农 产 品 管 理 方 面, 较 有 特 点 的 是 可 追 溯 管 理 模 式 以 及 重 视 企 业 的 召 回 责 任 三 是 四 位 一 体 市 场 监 管 机 制 政 府 在 市 场 监 管 的 过 程 中, 创 造 了 公 平 竞 争 的 市 场 环 境, 注 重 企 业 自 我 管 理 体 制 的 建 设, 通 过 行 业 协 会 规 范 农 产 品 市 场, 维 护 农 产 品 市 场 的 良 好 秩 序, 通 过 发 挥 消 费 者 和 社 会 监 督 的 作 用, 形 成 行 业 自 律 企 业 自 管 政 府 监 管 社 会 监 督 有 机 结 合 的 监 管 机 制, 保 障 农 产 品 市 场 经 营 的 规 范 和 稳 定 模 式 三 : 中 间 型 市 场 监 管 模 式 中 间 型 监 管 模 式 是 以 政 府 为 主 导 行 业 组 织 参 与 农 产 品 市 场 管 理, 可 视 为 将 政 府 监 管 与 自 律 管 理 相 结 合 的 模 式 这 种 监 管 模 式 主 要 体 现 为 市 场 参 与 者 利 益 与 公 众 利 益 两 者 兼 顾, 市 场 监 管 中 具 有 较 高 的 行 政 效 率 和 更 广 泛 的 适 用 范 围, 主 要 特 点 : 一 是 监 管 主 体 多 元 化 与 政 策 一 致 性 农 产 品 监 管 机 构, 不 仅 包 括 政 府 机 构 和 准 政 府 组 织, 同 时 还 涵 盖 具 有 监 管 职 能 的 微 观 市 场 主 体, 以 及 各 种 自 律 性 行 业 协 会 等 第 三 方 机 构, 表 现 了 监 管 主 体 多 元 化 的 发 展 趋 势 为 了 协 调 政 府 各 部 门 的 工 作, 处 理 涉 及 各 部 门 的 事 务, 还 成 立 了 部 际 协 调 委 员 会, 由 农 业 局 及 食 品 药 品 管 理 局 牵 头, 其 他 部 门 派 代 表 参 加, 保 证 各 部 门 之 间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政 策 的 一 致 性 二 是 监 管 机 构 设 置 合 理 且 独 182
发 达 国 家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的 主 要 经 验 及 对 广 州 的 启 示 立 性 强 农 产 品 监 管 机 构 不 仅 设 置 合 理, 而 且 各 层 级 的 监 管 机 构 之 间 分 工 明 确, 共 同 维 护 着 市 场 秩 序 比 如 美 国 农 产 品 食 品 管 理 局 在 全 国 各 地 建 立 了 许 多 派 出 机 构, 分 别 在 美 国 中 部 东 北 部 东 南 部 西 南 部 及 太 平 洋 区 设 立 5 个 地 区 办 公 室 及 13 个 药 品 检 验 所, 是 食 品 管 理 局 履 行 农 产 品 监 管 职 责 和 掌 握 情 况 的 重 要 部 门 三 是 非 政 府 组 织 行 业 协 会 有 自 主 权 农 产 品 监 管 体 制 要 积 极 利 用 行 业 组 织 的 力 量 参 与 市 场 管 理, 行 业 协 会 享 有 充 分 的 自 主 权, 政 府 与 行 业 协 会 之 间 是 一 种 平 等 的 关 系, 而 不 是 上 下 级 之 间 的 权 属 关 系 在 行 业 协 会 内 部, 协 会 与 会 员 之 间 是 一 种 协 会 保 护 会 员, 会 员 依 靠 协 会 的 关 系, 这 也 充 分 反 映 行 业 自 律 性 管 理 的 特 点 三 世 界 农 产 品 市 场 监 管 的 主 要 趋 势 随 着 各 国 农 产 品 市 场 的 深 入 发 展, 发 达 国 家 农 产 品 监 管 体 系 不 断 调 整, 日 臻 完 善 综 观 当 今 世 界 发 达 国 家 的 具 体 实 践, 可 归 纳 出 各 国 市 场 监 管 职 能 变 革 中 的 一 些 共 同 的 成 功 经 验, 这 对 我 国 农 产 品 市 场 监 管 体 系 建 设 具 有 重 大 的 启 发 作 用 当 今 世 界 农 产 品 市 场 监 管 的 经 验 与 启 示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几 方 面 趋 势 一 : 从 行 政 命 令 式 监 管 取 向 转 向 市 场 导 向 对 于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的 监 管, 在 20 世 纪 中 期 西 方 国 家 的 监 管 部 门, 通 常 以 市 场 监 管 主 管 部 门 的 姿 态 出 现, 采 用 审 批 指 挥 命 令 指 令 性 计 划 和 决 策 等 方 式 直 接 干 预 市 场 主 体 但 随 着 市 场 经 济 的 不 断 发 展,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模 式 逐 步 转 向 市 场 导 向, 即 要 求 监 管 主 体 采 取 检 查 指 导 认 可 督 促 等 间 接 方 式 来 约 束 农 产 品 生 产 者 与 经 营 者 的 市 场 行 为, 客 观 上 要 求 政 府 部 门 的 监 管 模 式 逐 步 从 主 管 型 向 监 管 型 转 变, 从 行 政 取 向 向 市 场 取 向 转 变 应 该 指 出 的 是, 对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的 监 督 管 理 中, 要 更 加 注 重 市 场 主 体 的 基 础 性 监 督 作 用, 不 可 过 多 地 干 预 市 场 主 体 行 为, 应 顺 应 市 场 经 济 发 展 规 律 可 以 预 见 的 是, 随 着 农 产 品 市 场 的 不 断 发 育 和 完 善, 各 种 市 场 中 介 组 织 的 健 全, 公 民 参 与 监 管 意 识 的 逐 步 增 强, 农 产 品 市 场 自 身 的 监 督 作 用 调 节 作 用 不 断 强 化, 而 行 政 监 管 将 会 成 为 市 场 均 衡 机 制 的 一 种 补 充 183
广 州 蓝 皮 书 农 村 趋 势 二 : 由 维 护 竞 争 和 效 率 转 向 更 加 注 重 社 会 公 平 对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所 进 行 的 监 督 管 理, 即 要 维 护 竞 争 和 效 率, 又 要 打 击 市 场 交 易 的 不 公 平, 更 重 要 的 是 要 注 重 社 会 公 平 不 可 否 认 的 是, 竞 争 能 促 进 市 场 交 易 活 动 效 率 的 提 升, 因 此 只 有 公 平 的 竞 争 环 境, 才 能 带 来 市 场 效 率 的 提 升 另 外, 现 有 的 市 场 体 系 也 会 存 在 市 场 失 灵 的 地 方, 如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未 能 完 全 达 标, 农 药 使 用 管 理 规 范 仍 有 待 改 善 等 这 些 不 规 范 的 市 场 行 为, 严 重 破 坏 了 公 平 的 市 场 交 易 规 则, 弱 化 了 市 场 机 制 作 用, 对 农 产 品 市 场 可 持 续 发 展 提 出 挑 战 但 在 规 范 农 产 品 市 场 竞 争 的 同 时, 我 们 也 应 该 更 加 强 调 社 会 公 平 的 作 用 应 该 指 出 的 是, 规 范 的 市 场 竞 争 要 建 立 在 公 平 公 正 市 场 环 境 的 基 础 之 上, 通 过 制 度 规 范 各 个 市 场 主 体 的 行 为, 使 得 市 场 主 体 在 客 观 公 正 的 制 度 范 围 内 有 序 竞 争, 保 证 各 种 生 产 要 素 在 有 序 的 市 场 中 流 通, 减 少 由 于 不 规 范 竞 争 所 引 致 的 社 会 矛 盾 和 冲 突, 通 过 提 高 市 场 监 管 效 率 来 实 现 经 济 社 会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趋 势 三 : 由 人 工 监 管 模 式 转 向 虚 拟 化 的 监 管 在 互 联 网 + 的 大 趋 势 背 景 下, 科 技 信 息 技 术 变 革 对 市 场 经 济 产 生 的 影 响 是 深 远 的, 网 络 市 场 作 为 一 种 全 新 的 市 场 交 易 概 念, 对 既 有 的 农 产 品 监 管 模 式 形 成 新 的 挑 战 在 网 络 信 息 的 获 取 方 面, 消 费 者 所 获 取 的 农 产 品 信 息 是 不 完 整 的 : 例 如 通 过 淘 宝 天 猫 等 网 络 交 易 平 台 购 买 农 贸 产 品, 消 费 者 仅 能 按 照 商 家 所 提 供 的 关 于 农 产 品 的 图 片 和 介 绍 对 农 产 品 的 品 质 进 行 判 断, 但 消 费 者 需 要 承 担 所 获 取 信 息 与 真 实 农 产 品 信 息 不 一 致 的 风 险 这 种 情 况 对 市 场 监 管 形 成 巨 大 压 力, 市 场 监 管 者 要 致 力 于 市 场 主 体 的 信 用 信 息 平 台 搭 建, 包 括 对 市 场 主 体 的 信 息 搜 集 网 上 商 家 的 信 息 披 露 个 人 信 用 记 录 信 用 评 级 标 准 的 制 定 信 用 危 险 警 示 等 应 该 指 出 的 是, 这 种 交 易 模 式 要 求 监 管 者 要 充 分 运 用 信 息 化 的 监 管 手 段, 加 强 网 络 交 易 的 实 时 监 管, 同 时 辅 之 以 网 上 信 用 保 险, 对 事 先 约 定 的 特 定 交 易 和 特 定 的 信 用 级 别 进 行 保 险, 以 减 轻 信 用 缺 失 造 成 的 阻 力, 以 推 进 农 产 品 网 络 交 易 市 场 的 健 康 发 展 趋 势 四 : 更 加 注 重 源 头 监 管 模 式 应 该 指 出 的 是, 重 视 源 头 控 制 是 实 现 农 产 品 流 通 领 域 市 场 监 管 的 有 效 手 段 美 国 等 发 达 国 家 非 常 重 视 农 产 品 在 流 通 环 节 的 源 头 控 制 和 预 防, 提 出 要 加 强 从 农 产 品 生 产 到 最 终 消 费 的 全 流 程 的 184
发 达 国 家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的 主 要 经 验 及 对 广 州 的 启 示 监 控 能 力, 特 别 是 在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源 头 监 管 上, 建 立 了 农 产 品 追 踪 机 制 和 统 一 数 据 库, 详 细 记 载 农 产 品 生 产 链 中 被 监 控 对 象 的 移 动 轨 迹, 有 效 减 少 和 控 制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事 故 发 生 应 该 指 出 的 是, 目 前 广 州 农 产 品 的 监 管 模 式 依 然 执 行 的 是 分 段 监 管 为 主 品 种 监 管 为 辅 的 监 管 模 式, 农 业 部 门 和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各 负 其 责, 相 互 之 间 的 监 管 缺 乏 信 息 互 通,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预 警 机 制 难 以 发 挥 有 效 作 用, 农 产 品 源 头 监 管 状 况 不 容 乐 观 基 于 上 述 考 虑, 要 建 立 起 农 产 品 追 踪 机 制, 记 录 所 有 农 产 品 的 产 地 和 供 货 者 等 基 本 信 息, 督 促 市 场 经 营 者 将 供 货 方 提 供 的 供 货 凭 证 统 一 保 存 备 查, 提 高 市 场 准 入 工 作 的 效 率 性 与 规 范 性, 强 化 源 头 预 防 和 监 控 趋 势 五 : 综 合 治 理 联 合 执 法 与 协 调 配 合 农 产 品 交 易 过 程 涉 及 面 广, 情 况 复 杂 与 此 相 适 应, 农 产 品 监 管 工 作 广 泛 涉 及 社 会 经 济 的 方 方 面 面, 存 在 着 不 同 的 管 理 层 次 管 理 结 构 和 管 理 职 能, 既 有 宏 观 管 理 又 有 微 观 管 理, 既 有 综 合 管 理 又 有 专 业 管 理, 既 有 组 织 管 理 职 能 又 有 市 场 调 控 和 监 督 职 能, 从 而 构 成 一 个 庞 大 复 杂 的 市 场 管 理 系 统 很 显 然, 如 此 艰 巨 的 管 理 任 务 单 靠 某 一 部 门 是 根 本 不 可 能 完 成 的, 这 就 需 要 各 方 面 的 协 调 配 合 综 合 治 理 各 市 场 管 理 部 门 应 当 在 政 府 的 统 一 指 导 下, 合 理 划 分 职 责 权 限, 有 机 协 调 配 合, 共 同 管 好 市 场 基 于 上 述 分 析,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的 监 管 模 式, 要 逐 渐 实 现 行 政 性 监 管 自 律 性 监 管 和 社 会 监 督 三 者 的 有 机 结 合 四 加 强 广 州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监 督 的 对 策 建 议 完 善 广 州 市 农 产 品 市 场 监 管 体 系, 要 贯 彻 党 的 十 八 大 决 定 的 改 革 精 神, 坚 持 监 管 与 服 务 相 结 合, 紧 扣 建 立 现 代 市 场 监 管 体 系 的 核 心 目 标, 以 加 快 政 府 职 能 转 变 为 先 导, 以 农 产 品 监 管 领 域 建 设 为 突 破 口, 着 力 从 监 管 目 标 体 制 方 式 手 段 等 方 面 进 行 全 方 位 的 改 革 与 创 新, 着 力 推 进 部 门 监 管 信 息 共 享 促 进 执 法 资 源 的 整 合 和 协 作, 全 力 保 障 广 州 市 农 产 品 市 场 安 全 交 易 公 平 和 消 费 放 心, 促 进 农 产 品 市 场 的 健 康 可 持 续 发 展 从 当 今 世 界 农 产 品 市 场 监 管 的 经 验 与 启 示 来 看, 加 强 广 州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监 督, 要 从 行 政 执 185
广 州 蓝 皮 书 农 村 法 消 费 者 维 权 和 社 会 监 督 监 管 法 制 市 场 准 入 质 量 监 管 行 业 自 律 等 方 面 进 行 完 善 ( 一 ) 构 建 宽 进 严 管 的 农 产 品 市 场 准 入 环 境 在 改 革 农 产 品 准 入 制 度 方 面, 要 建 立 健 全 农 产 品 审 批 目 录 管 理 制 度, 对 审 批 事 项 进 行 动 态 管 理 对 企 业 和 社 会 组 织 能 够 自 主 决 定 自 担 风 险 自 行 调 节 自 律 管 理 的 事 项, 政 府 不 再 审 批 ; 对 能 通 过 事 中 事 后 监 管 达 到 管 理 目 的 的 事 项, 取 消 事 前 行 政 许 可 ; 除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或 国 务 院 决 定 规 定 外, 取 消 其 他 各 项 涉 及 企 业 登 记 的 前 置 性 行 政 审 批 事 项 在 改 进 农 产 品 准 入 服 务 方 面, 要 制 定 农 产 品 审 批 服 务 规 范 和 标 准, 简 化 审 批 程 序, 优 化 审 批 流 程, 严 格 规 范 农 产 品 审 批 裁 量 权, 主 动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进 一 步 完 善 省 市 县 电 子 监 察 系 统, 全 程 监 督 行 政 审 批 行 为 在 网 上 办 事 大 厅 设 立 统 一 的 农 产 品 审 批 效 能 投 诉 受 理 平 台 健 全 行 政 效 能 监 察 考 核 体 系, 建 立 多 元 问 责 机 制 对 省 直 和 珠 三 角 九 市 网 上 办 事 窗 口 和 分 厅 的 重 点 涉 企 审 批 服 务 岗 位 进 行 效 能 监 察, 开 展 政 府 绩 效 管 理 试 点 工 作 在 加 强 农 产 品 市 场 主 体 信 用 监 管 方 面, 进 一 步 完 善 企 业 信 用 分 类 标 准, 健 全 分 类 指 标 体 系, 建 立 企 业 信 用 预 警 制 度, 加 强 企 业 经 营 行 为 引 导, 强 化 监 管 措 施 和 管 理 机 制 依 法 公 开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行 政 处 罚 结 果 信 息 监 管 情 况 信 息 信 用 修 复 信 息 等 各 项 市 场 主 体 信 用 信 息 建 立 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黑 名 单 制 度, 强 化 企 业 法 定 代 表 人 任 职 限 制 措 施 ( 二 ) 建 立 责 任 明 晰 协 同 高 效 的 农 产 品 质 量 监 管 体 系 在 加 强 农 产 品 质 量 监 督 管 理 方 面, 通 过 完 善 产 品 质 量 溯 源 体 系, 引 导 销 售 者 与 生 产 者 签 订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及 责 任 追 溯 协 议 依 法 建 立 惩 罚 性 赔 偿 制 度, 推 进 缺 陷 产 品 召 回 工 作 对 不 合 格 产 品 和 经 营 中 的 欺 诈 行 为 依 法 予 以 公 布, 支 持 消 费 者 就 不 合 格 产 品 及 欺 诈 行 为 提 出 退 货 及 惩 罚 性 赔 偿 要 求, 促 进 经 营 者 在 产 品 质 量 责 任 诉 讼 前 主 动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改 革 生 产 领 域 产 品 质 量 监 督 抽 查 机 制, 完 善 流 通 领 域 商 品 质 量 监 测 机 制 在 完 善 农 产 品 标 准 化 体 系 方 186
发 达 国 家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的 主 要 经 验 及 对 广 州 的 启 示 面, 以 技 术 标 准 为 纽 带, 在 农 产 品 产 业 集 聚 区 鼓 励 组 建 产 业 技 术 联 盟, 制 订 实 施 联 盟 标 准, 加 强 重 要 产 品 质 量 监 管, 不 断 提 升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加 强 重 点 消 费 品 质 量 与 安 全 基 础 的 标 准 制 定 工 作, 引 导 企 业 推 行 先 进 管 理 模 式 建 立 完 善 标 准 化 协 调 推 进 工 作 机 制, 研 究 制 定 标 准 化 战 略 政 策 体 系, 加 强 标 准 化 政 策 与 科 技 政 策 产 业 政 策 人 才 政 策 的 衔 接 在 打 造 农 产 品 公 共 检 测 服 务 平 台 方 面, 围 绕 广 东 省 农 产 品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建 设 现 代 产 业 体 系 的 需 要, 在 农 产 品 领 域 加 快 国 家 质 检 中 心 建 设, 推 进 省 级 授 权 质 检 机 构 重 点 实 验 室 等 公 共 检 测 技 术 服 务 平 台 建 设, 建 设 先 进 的 计 量 基 础 标 准 技 术 平 台, 建 设 高 水 平 的 计 量 技 术 机 构 加 强 对 校 准 机 构 管 理, 规 范 计 量 校 准 服 务 行 为 健 全 风 险 评 估 制 度 和 工 作 机 制, 加 强 风 险 预 警 相 关 基 础 建 设, 积 极 开 展 高 风 险 产 品 监 测 工 作, 为 预 防 减 少 伤 害 事 故 提 供 预 警 和 监 控 在 加 强 农 产 品 监 管 执 法 机 制 建 设 方 面, 整 合 执 法 资 源, 充 实 优 化 行 政 执 法 队 伍, 加 大 基 层 执 法 装 备 投 入, 健 全 行 政 执 法 部 门 之 间 的 协 作 机 制, 建 立 完 善 行 政 执 法 与 刑 事 司 法 的 衔 接 机 制 完 善 打 假 机 制 建 设, 深 入 开 展 打 假 专 项 查 处 行 动, 形 成 打 假 工 作 合 力, 有 效 遏 制 假 冒 伪 劣 行 为 创 新 质 量 监 管 行 政 许 可 和 行 政 执 法 工 作 机 制, 加 强 政 府 部 门 分 工 协 作 ( 三 ) 构 建 权 责 一 致 行 为 规 范 的 农 产 品 执 法 体 制 在 深 化 农 产 品 审 批 制 度 改 革 方 面, 大 力 精 简 农 产 品 审 批 事 项, 建 立 健 全 农 产 品 审 批 管 理 监 督 制 度, 实 现 农 产 品 审 批 事 项 动 态 管 理, 处 理 好 政 府 与 市 场 社 会 的 关 系, 减 少 政 府 对 微 观 事 务 的 干 预 优 化 创 新 行 政 审 批 方 式, 简 化 审 批 流 程, 提 高 审 批 效 率, 推 行 农 产 品 审 批 统 一 办 理 联 合 办 理 集 中 办 理 制 度 在 推 进 农 产 品 执 法 体 制 改 革 方 面, 深 化 农 产 品 执 法 体 制 改 革, 稳 妥 推 进 综 合 农 产 品 执 法 合 理 界 定 各 层 级 政 府 执 法 权 限, 推 动 农 产 品 执 法 重 心 下 移 整 合 执 法 资 源, 推 动 跨 部 门 跨 领 域 综 合 执 法 合 理 划 分 市 场 监 管 部 门 农 产 品 管 理 与 执 法 职 责 完 善 执 法 机 制, 加 强 执 法 部 门 间 的 协 调 配 合 和 信 息 共 享, 对 涉 及 多 部 门 的 事 项 实 行 联 合 执 法 在 加 强 农 产 品 执 法 队 伍 建 设 方 面, 规 范 农 产 品 执 法 人 员 编 制 和 经 费 管 理, 制 定 岗 位 资 格 标 准, 187
广 州 蓝 皮 书 农 村 严 格 实 行 农 产 品 执 法 主 体 资 格 审 查 和 农 产 品 执 法 人 员 持 证 上 岗 制 度 明 确 农 产 品 执 法 适 用 辅 助 人 员 的 范 围 及 辅 助 人 员 的 招 录, 规 范 对 农 产 品 执 法 辅 助 人 员 的 管 理 加 强 农 产 品 执 法 人 员 培 训 考 核, 强 化 行 政 执 法 部 门 负 责 人 依 法 行 政 意 识 和 能 力 培 训 加 强 行 政 执 法 电 子 政 务 建 设, 推 行 执 法 办 案 的 网 上 管 理 在 落 实 农 产 品 执 法 责 任 制 方 面, 规 范 农 产 品 执 法 主 体, 及 时 核 准 公 告 农 产 品 执 法 主 体 及 其 职 权 执 法 依 据 规 范 农 产 品 执 法 程 序, 细 化 行 政 执 法 流 程, 明 确 农 产 品 执 法 步 骤, 完 善 农 产 品 执 法 证 据 规 则 规 范 农 产 品 执 法 人 员 管 理, 创 新 农 产 品 执 法 人 员 培 训 考 核 机 制, 提 高 农 产 品 执 法 人 员 法 律 素 质 和 执 法 水 平 完 善 农 产 品 复 议 和 诉 讼 应 诉 制 度, 严 格 农 产 品 执 法 问 责 制 在 加 强 农 产 品 执 法 与 刑 事 司 法 衔 接 工 作 方 面, 建 立 农 产 品 执 法 部 门 与 司 法 机 关 的 协 作 机 制, 加 强 农 产 品 执 法 与 刑 事 司 法 衔 接 建 设 广 州 市 农 产 品 执 法 与 刑 事 司 法 衔 接 工 作 信 息 平 台, 实 现 违 法 犯 罪 案 件 的 执 法 司 法 信 息 互 联 互 通, 建 立 完 善 信 息 共 享 范 围 录 入 时 限 和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建 立 健 全 涉 嫌 犯 罪 案 件 的 移 送 和 监 督 机 制, 加 强 对 农 产 品 执 法 机 关 查 办 和 移 送 涉 嫌 犯 罪 案 件 工 作 的 监 督, 切 实 提 高 行 政 执 法 透 明 度, 坚 决 纠 正 有 案 不 移 有 罪 不 究 以 罚 代 刑 等 问 题 ( 四 ) 发 挥 行 业 组 织 对 农 产 品 行 业 的 自 律 规 范 作 用 在 强 化 农 产 品 行 业 组 织 自 律 管 理 方 面, 建 立 行 业 组 织 信 息 披 露 机 制 和 信 息 管 理 平 台, 实 现 信 息 共 享 和 社 会 监 督 对 失 信 违 法 的 会 员 根 据 情 节 轻 重 予 以 警 告 取 消 会 员 资 格 或 者 除 名, 对 诚 信 守 法 经 营 的 会 员 予 以 公 示, 给 诚 信 经 营 会 员 企 业 在 信 贷 招 投 标 等 方 面 出 具 诚 信 证 明 在 发 挥 会 员 主 体 在 农 产 品 行 业 自 律 作 用 方 面, 提 高 自 觉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行 规 行 约 意 识, 切 实 履 行 社 会 责 任 建 立 会 员 主 体 诚 信 和 守 法 经 营 自 律 机 制, 制 定 企 业 行 为 准 则 行 为 规 范, 落 实 企 业 规 章 制 度, 明 确 相 关 职 责 责 任 和 惩 戒 措 施 构 建 与 社 会 公 众 消 费 者 互 动 机 制 公 布 产 品 标 准 服 务 标 准 服 务 承 诺 等, 接 受 社 会 和 消 费 者 监 督 组 建 会 员 主 体 诚 信 联 盟, 自 觉 维 护 农 产 品 行 业 公 平 竞 争 和 良 好 的 市 场 环 境 消 费 环 境 188
发 达 国 家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的 主 要 经 验 及 对 广 州 的 启 示 ( 五 ) 构 建 多 元 共 治 的 农 产 品 消 费 维 权 和 社 会 监 督 体 系 在 加 强 投 诉 举 报 平 台 建 设 方 面, 整 合 优 化 各 职 能 部 门 的 投 诉 举 报 资 源, 通 过 政 府 采 购 服 务 外 包 等 方 式, 构 建 高 效 的 消 费 维 权 申 诉 经 济 违 法 行 为 举 报 和 行 政 效 能 投 诉 平 台, 规 范 职 能 部 门 处 理 投 诉 的 程 序, 强 化 行 政 效 能 监 督, 依 托 投 诉 举 报 平 台, 组 织 具 有 消 费 维 权 和 经 济 违 法 行 为 监 督 职 能 的 行 政 部 门 司 法 机 关 社 团 组 织 建 立 联 席 会 议 机 制, 加 强 工 作 沟 通 和 执 法 协 作 在 建 立 健 全 消 费 维 权 和 社 会 监 督 网 络 方 面, 加 强 农 产 品 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组 织 建 设, 充 分 发 挥 其 在 消 费 维 权 和 社 会 监 督 中 的 作 用 建 立 和 完 善 农 产 品 行 业 组 织 和 经 营 者 诚 信 经 营 监 督 互 助 的 自 律 体 系, 构 建 多 元 消 费 纠 纷 解 决 机 制 指 导 建 立 综 合 型 的 消 费 维 权 服 务 站, 在 消 费 集 中 区 域 和 重 点 行 业 建 立 具 有 消 费 宣 传 教 育 消 费 纠 纷 调 解 和 社 会 监 督 功 能 的 综 合 型 消 费 维 权 服 务 站 发 展 消 费 维 权 和 社 会 监 督 志 愿 者 队 伍, 充 分 发 挥 社 会 组 织 志 愿 者 的 服 务 和 监 督 作 用 在 建 立 和 完 善 消 费 教 育 与 舆 论 监 督 机 制 方 面, 加 强 消 费 教 育 和 对 经 济 违 法 行 为 的 监 督, 曝 光 消 费 侵 权 经 济 违 法 事 件 加 强 消 费 引 导, 通 过 发 布 消 费 提 示 消 费 警 示 曝 光 侵 权 行 为 开 展 消 费 调 查 举 办 消 费 咨 询 讲 座 等 多 种 形 式, 及 时 传 递 消 费 信 息, 关 注 消 费 者 的 知 情 权 受 教 育 权, 引 导 消 费 者 科 学 合 理 消 费 ( 六 ) 构 建 规 范 科 学 有 效 的 市 场 监 管 法 制 环 境 在 完 善 法 规 制 度 建 设 方 面, 建 立 完 善 政 府 法 制 机 构 与 市 场 监 管 部 门 之 间 的 立 法 反 馈 与 沟 通 机 制, 及 时 掌 握 市 场 监 管 部 门 的 立 法 需 求, 按 照 条 件 成 熟 突 出 重 点 统 筹 兼 顾 的 原 则, 将 农 产 品 监 管 中 行 之 有 效 的 做 法 与 措 施 及 时 列 入 立 法 计 划, 实 现 立 法 与 行 政 执 法 实 践 之 间 的 顺 畅 衔 接 在 建 立 健 全 规 范 性 文 件 制 定 监 督 机 制 方 面, 落 实 规 范 性 文 件 制 定 公 开 征 求 意 见 和 集 体 讨 论 决 定 制 度 建 立 规 范 性 文 件 统 一 编 号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有 效 期 制 度, 强 化 对 下 级 人 民 政 府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备 案 监 督, 进 一 步 完 善 公 民 法 人 和 其 他 组 织 审 查 建 议 的 处 理 机 制 建 立 制 定 程 序 规 范 多 元 监 督 有 力 的 规 范 性 文 件 管 理 机 制 189
广 州 蓝 皮 书 农 村 在 加 强 市 场 监 管 法 制 宣 传 方 面, 深 入 开 展 法 制 宣 传, 通 过 开 设 法 制 宣 传 平 台 组 织 宣 讲 设 置 法 制 宣 传 栏 等 多 种 形 式 开 展 法 制 宣 传 教 育, 扩 大 宣 传 的 受 众 面, 为 企 业 和 消 费 者 提 供 个 性 化 的 法 律 政 策 服 务, 提 升 企 业 守 法 经 营 和 消 费 者 依 法 维 权 意 识 通 过 即 时 清 理 和 定 期 清 理 的 方 式, 及 时 修 改 或 废 止 不 适 应 广 东 省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政 府 规 章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并 向 社 会 公 布 参 考 文 献 吕 艳 花 刘 子 昂 : 生 鲜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的 营 销 策 略 研 究 综 述 以 生 鲜 蔬 菜 水 果 为 例, 中 国 商 贸 2015 年 第 5 期 曹 继 磊 王 乐 乐 军 锋 : 食 品 安 全 区 域 化 管 理 国 家 标 准 将 走 向 全 国 初 级 农 产 品 安 全 区 域 化 管 理 体 系 要 求 理 解 与 实 施, 中 国 食 品 2010 年 第 12 期 潘 津 林 长 光 : 农 产 品 生 产 者 视 角 下 的 食 品 安 全 源 头 治 理 对 策 研 究,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研 究 2015 年 第 2 期 刘 丽 君 曾 跃 先 刘 治 国 等 : 农 产 品 ( 食 品 )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创 新 与 应 用 以 沅 江 市 为 例, 依 靠 科 技 进 步 和 创 新 加 快 发 展 现 代 农 业 学 术 研 讨 会 优 秀 论 文 集, 2009 郭 俊 芳 武 拉 平 : 食 品 安 全 标 准 的 贸 易 效 应 分 析 以 中 国 农 产 品 出 口 为 例, 农 业 展 望 2014 年 第 11 期 金 国 藩 蒋 士 强 王 静 等 : 从 海 南 毒 豇 豆 事 件 看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与 农 残 检 测, 食 品 安 全 导 刊 2010 年 第 4 期 周 洁 红 叶 俊 焘 : 我 国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中 HACCP 应 用 的 现 状 瓶 颈 与 路 径 选 择 浙 江 省 农 产 品 加 工 企 业 的 分 析, 农 业 经 济 问 题 2007 年 第 8 期 王 志 春 尤 志 中 肖 立 猛 等 : 农 产 品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体 制 存 在 的 问 题 与 发 展 对 策, 江 苏 农 业 科 学 2014 年 第 10 期 王 瑛 许 可 : 食 品 安 全 标 准 对 我 国 农 产 品 出 口 的 影 响 基 于 引 力 模 型 的 实 证 分 析, 国 际 贸 易 问 题 2014 年 第 10 期 孙 梅 赵 越 春 李 广 水 : 食 品 安 全 视 角 下 绿 色 农 产 品 供 应 商 的 选 择, 江 苏 农 业 科 学 2013 年 第 12 期 李 长 健 江 晓 华 : 行 政 法 视 野 下 的 我 国 食 品 安 全 监 管 问 题 研 究 基 于 农 产 品 质 量 安 全 法 出 台 后 的 思 考, 西 华 大 学 学 报 ( 哲 学 社 会 科 学 版 ) 2006 年 第 6 期 曾 寅 初 全 世 文 : 我 国 生 鲜 农 产 品 的 流 通 与 食 品 安 全 控 制 机 制 分 析 基 于 现 实 条 件 关 键 环 节 与 公 益 性 特 征 的 视 角, 中 国 流 通 经 济 2013 年 第 5 期 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