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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102 年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律 師 會 計 師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專 利 師 考 試 試 題 類 科 : 會 計 師 科 目 : 中 級 會 計 學 考 試 時 間 : 3 小 時 座 號 : 注 意 : 可 以 使 用 電 子 計 算 器 代 號 :80370 頁 次 :8-1 甲 申 論 題 部 分 :(50 分 ) 不 必 抄 題, 作 答 時 請 將 試 題 題 號 及 答 案 依 照 順 序 寫 在 申 論 試 卷 上, 於 本 試 題 上 作 答 者, 不 予 計 分 請 以 藍 黑 色 鋼 筆 或 原 子 筆 在 申 論 試 卷 上 作 答 一 柯 南 出 版 社 於 20X1 年 10 月 1 日 運 送 10,000 本 偵 探 小 說 予 銀 石 書 店, 批 發 價 每 本 $100, 成 本 每 本 $60 合 約 規 定 銀 石 書 店 必 須 於 10 月 底 就 貨 款 40% 付 現, 其 餘 60% 開 立 三 個 月 期 票, 且 三 個 月 內 未 售 出 之 書 籍 可 退 回, 由 於 書 籍 退 回 情 況 無 法 合 理 估 計, 屆 時 銀 石 書 店 將 另 開 即 期 支 票 換 回 期 票 柯 南 出 版 社 於 10 月 31 日 收 現 $400,000 及 三 個 月 期 票 $600,000 銀 石 書 店 於 每 月 底 提 供 柯 南 出 版 社 當 月 份 銷 售 資 料 如 下 :10 月 31 日 3,000 本,11 月 30 日 4,000 本,12 月 31 日 1,500 本 20X2 年 1 月 1 日 退 貨 期 屆 滿, 銀 石 書 店 依 約 退 回 未 售 出 之 書 籍 並 開 立 即 期 支 票 換 回 期 票 試 作 : 柯 南 出 版 社 20X1 年 10 月 1 日 至 20X2 年 1 月 1 日 相 關 之 分 錄 (10 分 ) 二 大 武 崙 公 司 出 售 三 年 期 應 收 帳 款, 帳 面 金 額 $5,000,000, 得 款 現 金 $5,150,000, 大 武 崙 公 司 留 有 對 顧 客 服 務 的 義 務, 假 設 未 來 收 取 之 費 用 ( 服 務 收 入 ) 與 服 務 之 補 償 ( 服 務 成 本 ) 之 現 值 有 下 列 三 種 情 況 : 情 況 一 情 況 二 情 況 三 收 取 之 費 用 $450,000 $225,000 $150,000 服 務 之 補 償 300,000 225,000 280,000 試 作 : 依 上 列 三 種 假 設 情 況, 分 別 作 大 武 崙 公 司 出 售 應 收 帳 款 必 要 之 分 錄 (10 分 ) 三 甲 公 司 於 20X1 年 1 月 1 日 向 乙 銀 行 借 款 $50,000,000, 年 利 率 為 6%( 有 效 利 率 亦 為 6%), 每 年 年 底 付 息 一 次, 於 20X5 年 12 月 31 日 到 期 甲 公 司 於 前 2 年 之 付 息 正 常, 但 20X3 年 12 月 31 日 因 為 營 運 已 發 生 困 難 致 無 法 支 付 當 年 度 之 利 息, 乙 銀 行 同 意 接 受 甲 公 司 機 器 一 部 抵 付 積 欠 之 利 息, 該 機 器 成 本 $10,000,000, 已 提 列 累 計 折 舊 $9,000,000, 於 當 日 該 機 器 之 公 允 價 值 為 $1,500,000 請 分 別 依 下 列 情 況 作 甲 公 司 於 20X3 年 12 月 31 日 20X4 年 1 月 1 日 12 月 31 日 及 20X5 年 12 月 31 日 應 有 之 分 錄 ( 計 算 至 元 位 ): 情 況 一 :20X4 年 1 月 1 日 乙 銀 行 同 意 未 來 2 年 之 利 息 為 零 ( 假 設 是 日 相 同 條 件 之 市 場 利 率 為 8%) (8 分 ) 情 況 二 :20X4 年 1 月 1 日 乙 銀 行 同 意 未 來 2 年 之 年 利 率 降 為 3%( 假 設 是 日 相 同 條 件 之 市 場 利 率 為 8%) (7 分 )

代 號 :80370 頁 次 :8-2 四 甲 公 司 於 第 1 年 9 月 30 日 向 乙 租 賃 公 司 租 用 機 器 一 部, 租 期 五 年, 每 季 季 初 支 付 租 金 $195,774, 首 期 租 金 於 第 1 年 9 月 30 日 支 付 租 賃 隱 含 利 率 為 12%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為 五 年, 無 殘 值, 採 直 線 法 計 提 折 舊 利 率 為 3% 時,19 期 普 通 年 金 現 值 14.3238,20 期 普 通 年 金 現 值 14.8775 試 作 甲 公 司 : 於 第 1 年 12 月 31 日 資 產 負 債 表 中 相 關 項 目 之 金 額 及 表 達 方 式 (9 分 ) 於 第 1 年 損 益 表 中 相 關 項 目 之 金 額 及 表 達 方 式 (6 分 ) 乙 測 驗 題 部 分 :(50 分 ) 代 號 :7803 本 測 驗 試 題 為 單 一 選 擇 題, 請 選 出 一 個 正 確 或 最 適 當 的 答 案, 複 選 作 答 者, 該 題 不 予 計 分 共 25 題, 每 題 2 分, 須 用 2B 鉛 筆 在 試 卡 上 依 題 號 清 楚 劃 記, 於 本 試 題 或 申 論 試 卷 上 作 答 者, 不 予 計 分 1 太 極 公 司 部 分 資 產 負 債 表 資 料 如 下 : 20X1/12/31 20X2/12/31 機 器 設 備 $ 650,000 $ 520,000 累 計 折 舊 - 機 器 設 備 260,000 38,000 普 通 股 ( 面 值 $10) 1,300,000 1,415,000 資 本 公 積 - 普 通 股 溢 價 65,000 70,000 保 留 盈 餘 260,000 465,000 另 外, 太 極 公 司 20X2 年 度 曾 增 資 發 行 普 通 股 6,500 股, 獲 現 金 $70,000; 另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26,000 及 股 票 股 利 $50,000 試 問 太 極 公 司 20X2 年 度 之 淨 利 為 何? $231,000 $263,000 $274,000 $281,000 2 他 人 使 用 企 業 資 產 所 產 生 之 收 入 認 列,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1 須 滿 足 與 交 易 有 關 的 經 濟 效 益 很 有 可 能 流 入 企 業, 及 該 收 入 金 額 能 可 靠 衡 量 之 認 列 條 件 2 利 息 收 入 應 依 時 間 經 過 以 有 效 利 率 法 認 列 3 非 屬 權 益 法 權 益 證 券 投 資 的 股 利 應 於 除 息 日 或 股 東 會 決 議 日 ( 亦 即 股 東 收 取 股 利 權 利 確 定 之 日 ) 認 列 4 權 利 金 或 使 用 費 應 依 相 關 合 約 的 實 質 內 容, 按 現 金 基 礎 認 列 5 無 法 收 現 或 很 有 可 能 無 法 回 收 的 金 額 應 認 列 為 壞 帳 費 用, 不 可 作 為 原 始 收 入 金 額 的 調 整 1235 1245 1345 2345

代 號 :80370 頁 次 :8-3 3 甲 公 司 從 事 手 機 觸 控 面 板 開 發 的 研 究,20X5 年 初 簽 訂 研 究 計 畫 專 案 經 費 為 $300,000, 期 間 三 年, 各 年 度 估 計 完 工 尚 須 投 入 成 本 無 法 可 靠 估 計, 但 20X5 年 底 預 期 所 有 已 投 入 成 本 皆 可 回 收,20X6 年 可 合 理 預 期 已 發 生 成 本 在 $160,000 的 額 度 內 可 回 收,20X7 年 完 成 研 究 計 畫 並 確 定 全 部 委 託 經 費 均 可 回 收 各 年 相 關 資 料 如 下 : 20X5 年 20X6 年 20X7 年 每 年 年 底 累 計 實 際 研 究 成 本 $80,000 $180,000 $270,000 估 計 完 工 尚 須 投 入 成 本 無 法 可 靠 估 計 無 法 可 靠 估 計 0 完 工 百 分 比 無 法 可 靠 估 計 無 法 可 靠 估 計 100% 若 公 司 交 易 結 果 無 法 可 靠 估 計, 則 在 公 司 採 成 本 回 收 法 下, 各 年 度 應 認 列 的 勞 務 ( 損 ) 益 為 何? 20X5 年 20X6 年 20X7 年 $1,000 $16,000 $14,000 0 (20,000) 50,000 0 (15,000) 45,000 (1,000) 20,000 20,000 4 下 列 與 繼 續 經 營 假 設 有 關 的 說 明, 何 者 正 確? 評 估 時, 應 考 量 未 來 至 少 一 個 營 業 週 期 以 上 所 有 可 得 資 訊 若 企 業 有 營 運 獲 利 的 歷 史 且 可 供 取 得 其 需 要 之 財 務 資 源, 仍 需 再 蒐 集 額 外 資 訊 若 未 依 據 繼 續 經 營 假 設 編 製 財 務 報 表, 則 應 揭 露 此 事 實, 並 說 明 編 製 財 務 報 表 的 基 礎 與 解 釋 不 被 視 為 繼 續 經 營 企 業 的 理 由 必 須 評 估 預 計 的 債 務 清 償 時 程 以 及 借 新 還 舊 資 金 的 潛 在 來 源 5 阿 宗 商 號 20X1 年 按 權 責 基 礎 認 列 銷 貨 收 入 $650,000,20X1 年 初 之 應 收 帳 款 與 備 抵 壞 帳 餘 額 分 別 為 $155,000 與 $12,000,20X1 年 中 曾 沖 銷 帳 款 $7,000,20X1 年 底 之 應 收 帳 款 與 備 抵 壞 帳 餘 額 分 別 為 $215,000 與 $20,600 試 問 阿 宗 商 號 按 現 金 基 礎 所 認 列 之 銷 貨 收 入 為 何? $583,000 $598,600 $590,000 $605,600

代 號 :80370 頁 次 :8-4 6 甲 公 司 在 20X1 年 12 月 31 日 帳 上 機 器 原 始 成 本 為 $800,000, 累 計 折 舊 為 $300,000, 其 剩 餘 的 耐 用 年 限 為 10 年 且 無 殘 值 甲 公 司 於 20X2 年 1 月 1 日 決 定 從 成 本 模 式 轉 為 重 估 價 模 式 作 為 續 後 評 價, 假 設 該 機 器 當 日 之 公 允 價 值 為 $900,000, 且 甲 公 司 決 定 在 重 估 價 日 依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之 變 動, 按 比 例 重 新 計 算 累 計 折 舊 則 甲 公 司 20X2 年 1 月 1 日 重 估 價 後, 該 機 器 的 累 計 折 舊 金 額 為 何? $540,000 $300,000 $0 $480,000 7 單 獨 取 得 無 形 資 產 之 成 本 不 包 括 下 列 何 項? 購 買 價 格, 包 含 相 關 稅 捐 直 接 使 資 產 達 到 可 供 使 用 狀 態 所 支 付 員 工 之 勞 務 成 本 直 接 使 資 產 達 到 可 供 使 用 狀 態 所 支 付 員 工 之 專 業 服 務 費 使 用 或 重 新 配 置 無 形 資 產 所 產 生 之 成 本 8 甲 公 司 接 受 政 府 補 助 款 購 買 公 允 價 值 $1,000,000 之 儀 器 設 備 一 台, 估 計 耐 用 年 限 10 年, 無 殘 值 甲 公 司 對 於 此 項 補 助 之 分 錄 為 何? 借 記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1,000,000; 貸 記 : 營 業 外 收 入 1,000,000 借 記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1,000,000; 貸 記 : 遞 延 收 益 1,000,000 借 記 : 不 動 產 廠 房 及 設 備 1,000,000; 貸 記 : 營 業 外 支 出 1,000,000 不 作 分 錄 9 理 霖 公 司 於 20X1 年 以 2,500 萬 元 取 得 一 土 地 此 土 地 於 20X2 年 可 回 收 金 額 為 2,000 萬 元 假 設 理 霖 公 司 於 20X3 年 決 定 將 該 土 地 的 評 價 從 成 本 模 式 轉 為 重 估 價 模 式, 該 土 地 於 20X3 年 底 公 允 價 值 為 2,800 萬 元, 則 理 霖 公 司 於 20X3 年 可 認 列 重 估 增 值 金 額 為 何? 300 萬 元 800 萬 元 500 萬 元 0 元 10 復 興 公 司 X1 年 初 採 吸 收 合 併 方 式 以 130 億 元 買 入 八 德 公 司 全 部 股 份, 並 認 列 八 德 公 司 所 有 不 含 商 譽 之 淨 資 產 ( 公 允 價 值 )100 億 元 適 用 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稅 率 為 25% 已 知 復 興 公 司 申 報 所 得 稅 時, 商 譽 按 五 年 攤 折,X1 年 底 經 評 估 該 商 譽 沒 有 減 損 復 興 公 司 下 列 有 關 商 譽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會 計 處 理, 何 者 正 確? X1 年 初 合 併 時 應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10 億 元 X1 年 初 合 併 時 應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7.5 億 元 X1 年 底 應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1.5 億 元 X1 年 底 應 認 列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為 0 元

代 號 :80370 頁 次 :8-5 11 甲 公 司 計 畫 處 分 某 一 子 公 司, 作 為 一 項 待 出 售 資 產 此 子 公 司 分 類 為 待 出 售 前 再 衡 量 之 帳 面 金 額 為 400 萬 元 ( 包 含 商 譽 30 萬 元 ; 固 定 資 產 以 成 本 列 報 160 萬 元 ; 固 定 資 產 以 重 估 價 金 額 列 報 80 萬 元 ; 存 貨 60 萬 元 ; 備 供 出 售 金 融 資 產 70 萬 元 ) 假 設 甲 公 司 估 計 此 子 公 司 之 公 允 價 值 減 出 售 成 本 之 金 額 為 220 萬 元 則 分 攤 至 固 定 資 產 合 計 應 列 報 之 減 損 金 額 為 多 少? 150 萬 元 122 萬 元 115 萬 元 100 萬 元 12 甲 公 司 於 20X1 年 12 月 31 日 以 $35,000,000 取 得 乙 公 司 30% 股 權,20X2 年 乙 公 司 淨 利 為 $700,000, 且 支 付 現 金 股 利 $350,000,20X2 年 12 月 31 日 該 投 資 公 允 價 值 為 $36,000,000, 假 若 甲 公 司 將 該 筆 採 權 益 法 之 長 期 股 權 投 資 錯 誤 記 錄 為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則 對 20X2 年 底 之 投 資 帳 面 金 額 稅 後 淨 利 與 投 資 活 動 現 金 流 量 有 何 影 響? 低 估 低 估 低 估 高 估 高 估 高 估 低 估 低 估 無 影 響 高 估 高 估 無 影 響 13 甲 公 司 於 20X1 年 2 月 1 日 以 面 額 買 入 乙 公 司 附 可 分 離 認 股 權 公 司 債 20 張 ( 每 張 面 額 $100,000, 票 面 利 率 為 2%, 每 張 附 1,000 單 位 認 股 權, 每 單 位 認 股 權 有 權 利 以 $20 認 購 乙 公 司 普 通 股 1 股, 每 單 位 認 股 權 公 允 價 值 為 $4) 甲 公 司 另 支 付 0.3% 之 手 續 費 甲 公 司 將 公 司 債 分 類 為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認 股 權 則 分 類 為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下 列 何 者 為 甲 公 司 於 20X1 年 2 月 1 日 之 會 計 分 錄? 金 融 資 產 -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認 股 權 ) 金 融 資 產 -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 債 券 ) 手 續 費 80,000 1,925,760 240 現 金 2,006,000 金 融 資 產 -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認 股 權 ) 金 融 資 產 -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 債 券 ) 80,000 1,926,000 現 金 2,006,000 金 融 資 產 -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 附 認 股 權 公 司 債 ) 手 續 費 2,000,000 6,000 現 金 2,006,000 金 融 資 產 -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 債 券 ) 2,006,000 現 金 2,006,000

代 號 :80370 頁 次 :8-6 14 甲 公 司 於 20X1 年 5 月 1 日 以 每 股 $36 買 入 乙 公 司 普 通 股 10,000 股, 甲 公 司 對 該 股 票 投 資 以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金 融 資 產 認 列 20X1 年 8 月 20 日 甲 公 司 收 到 乙 公 司 每 股 $3.2 現 金 股 利,20X1 年 12 月 31 日 乙 公 司 每 股 市 價 為 $45 則 20X1 年 12 月 31 日 甲 公 司 對 該 投 資 之 金 融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變 動 利 益 為 : $32,000 $58,000 $90,000 $112,000 15 甲 公 司 於 20X1 年 1 月 1 日 以 $98,119 買 入 一 張 面 額 $100,000 乙 公 司 公 司 債, 票 面 利 率 4%, 每 年 6 月 30 日 與 12 月 31 日 付 息, 於 20X2 年 12 月 31 日 到 期, 有 效 利 率 為 5%, 甲 公 司 對 此 債 券 投 資 以 攤 銷 後 成 本 衡 量 認 列 若 甲 公 司 於 20X2 年 9 月 30 日, 以 $99,700 加 計 應 收 利 息 出 售, 另 支 付 $200 手 續 費, 則 此 債 券 投 資 之 處 分 損 益 為 何? 處 分 損 失 $256 處 分 損 失 $56 處 分 利 益 $256 處 分 利 益 $56 16 臺 北 公 司 於 第 一 年 初 給 與 50 位 員 工 各 100 單 位 之 認 股 權, 該 給 與 之 條 件 係 員 工 必 須 繼 續 服 務 3 年 臺 北 公 司 估 計 每 一 認 股 權 之 公 允 價 值 為 $30 第 一 年 底, 有 2 位 員 工 離 職, 臺 北 公 司 估 計 至 第 三 年 年 底 共 有 10 位 員 工 離 職 第 二 年 底, 有 3 位 員 工 離 職, 在 考 慮 可 能 離 職 率 後, 臺 北 公 司 仍 估 計 至 第 三 年 年 底 共 有 10 位 員 工 離 職, 未 能 取 得 其 認 股 權 則 臺 北 公 司 第 二 年 認 列 之 薪 資 費 用 為 若 干? $0 $40,000 $47,000 $50,000 17 在 合 併 報 表 中, 下 列 何 者 屬 於 股 東 權 益 組 成 項 目?1 應 分 配 股 票 股 利 2 非 控 制 權 益 僅 1 屬 於 股 東 權 益 組 成 項 目 12 均 屬 股 東 權 益 組 成 項 目 僅 2 屬 於 股 東 權 益 組 成 項 目 12 均 非 屬 股 東 權 益 組 成 項 目 18 花 蓮 公 司 100 年 度 之 淨 利 為 $7,500,000, 其 中, 繼 續 營 業 部 門 淨 利 為 $6,000,000 其 他 相 關 資 料 如 下 :100 年 1 月 1 日 普 通 股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300,000 股 ;5 月 1 日 現 金 增 資 150,000 股 ;6 月 1 日 配 發 100% 之 股 票 股 利 ;11 月 1 日 買 回 庫 藏 股 90,000 股 公 司 無 任 何 稀 釋 性 潛 在 普 通 股 存 在 花 蓮 公 司 目 前 正 編 製 公 司 100 年 度 損 益 表 相 關 資 料, 試 問 計 算 每 股 盈 餘 時 之 普 通 股 加 權 平 均 流 通 在 外 股 數 為 多 少 股? 625,000 680,000 725,000 785,000 19 甲 公 司 20X1 年 底 承 租 設 備 一 部, 租 期 3 年, 租 金 約 定 為 每 年 底 支 付 $200,000, 若 此 筆 租 賃 係 屬 融 資 租 賃 性 質, 下 列 有 關 此 筆 交 易 對 甲 公 司 20X1 年 底 財 務 報 表 分 析 影 響 之 描 述, 何 者 正 確? 負 債 比 率 減 少 流 動 比 率 不 變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減 少 固 定 資 產 週 轉 率 減 少 固 定 資 產 週 轉 率 增 加 負 債 比 率 增 加 股 東 權 益 報 酬 率 不 變 流 動 比 率 減 少

代 號 :80370 頁 次 :8-7 20 乙 公 司 決 定 自 20X3 年 年 初 將 存 貨 成 本 公 式 由 先 進 先 出 法 改 為 加 權 平 均 法, 但 報 稅 仍 維 持 採 用 先 進 先 出 法, 該 公 司 20X2 年 及 20X3 年 期 末 存 貨 之 金 額 如 下 : 20X2 年 20X3 年 先 進 先 出 法 $3,600,000 $3,100,000 加 權 平 均 法 3,750,000 3,230,000 若 所 得 稅 率 為 20%, 則 20X3 年 年 初 改 變 會 計 政 策 之 分 錄 應 為 : 借 記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30,000 貸 記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30,000 貸 記 :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26,000 借 記 : 遞 延 所 得 稅 負 債 26,000 21 20X5 年 初 甲 公 司 以 $5,000,000 買 入 一 具 輻 射 性 設 備, 耐 用 年 限 為 3 年, 無 殘 值, 採 直 線 法 折 舊 根 據 法 令 規 定, 該 設 備 3 年 後 須 委 請 專 業 機 構 予 以 拆 卸 處 理, 估 計 3 年 後 須 花 $500,000 拆 卸 處 理 費, 該 公 司 折 現 率 為 10% 甲 公 司 於 20X7 年 底, 以 $520,000 請 專 業 機 構 移 除 該 設 備, 並 認 列 $520,000 處 分 設 備 損 失 若 20X7 年 甲 公 司 原 列 報 綜 合 淨 利 為 $600,000, 則 20X7 年 正 確 綜 合 淨 利 應 為 : $474,780 $580,000 $600,000 $929,325 22 大 河 公 司 採 確 定 福 利 計 畫,20X1 年 底 福 利 計 畫 相 關 資 料 如 下 :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20,000,000 計 畫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12,000,000 前 期 服 務 成 本 未 攤 銷 數 6,000,000 精 算 利 益 未 攤 銷 數 5,000,000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7,000,000 大 河 公 司 於 20X2 年 初 縮 小 營 業 規 模, 預 期 將 顯 著 減 少 眾 多 員 工 未 來 服 務 之 退 休 金, 因 而 減 少 確 定 福 利 義 務 現 值 $5,000,000, 大 河 公 司 處 理 此 一 事 項, 對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之 影 響 為 何?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減 少 $5,000,000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減 少 $4,750,000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減 少 $1,750,000 應 計 退 休 金 負 債 無 增 減

代 號 :80370 頁 次 :8-8 23 甲 公 司 對 其 員 工 提 供 一 項 退 休 計 畫, 對 50 歲 仍 在 職 且 已 工 作 15 年 者, 或 於 65 歲 仍 在 職 者, 均 支 付 $2,000,000 之 一 次 性 退 休 福 利 針 對 此 項 計 畫 之 會 計 處 理,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 暫 不 考 慮 現 值 之 效 果 )? 1 企 業 對 於 35 歲 以 前 加 入 之 員 工, 其 在 35 歲 以 前 之 服 務 並 無 須 認 列 相 關 負 債 2 企 業 對 於 50 歲 始 加 入 之 員 工, 其 每 年 所 應 認 列 之 負 債 與 於 45 歲 始 加 入 之 員 工, 其 每 年 所 應 認 列 之 負 債 係 相 同 的 僅 1 正 確 僅 2 正 確 12 均 正 確 12 均 不 正 確 24 承 德 公 司 於 20X1 年 初 成 立, 財 務 會 計 對 於 分 期 收 款 銷 貨 按 普 通 銷 貨 法 認 列 收 入, 申 報 所 得 稅 時 則 採 毛 利 百 分 比 法 開 業 前 四 年 之 分 期 收 款 銷 貨 毛 利 資 料 如 下 : 年 度 普 通 銷 貨 法 毛 利 百 分 比 法 20X1 $1,000,000 $ 600,000 20X2 2,000,000 1,400,000 20X3 1,000,000 1,200,000 20X4 1,500,000 1,800,000 各 年 度 適 用 稅 率 皆 為 25%, 無 其 他 暫 時 性 差 異 則 承 德 公 司 20X3 年 度 之 損 益 表 中, 列 於 所 得 稅 費 用 項 下 之 遞 延 所 得 稅 為 : 遞 延 所 得 稅 費 用 $50,000 遞 延 所 得 稅 利 益 $50,000 遞 延 所 得 稅 費 用 $200,000 遞 延 所 得 稅 利 益 $200,000 25 中 壢 公 司 於 期 初 設 立, 期 末 調 整 後 試 算 表 中 應 收 帳 款 餘 額 100 萬 元, 備 抵 呆 帳 餘 額 5 萬 元 稅 務 上 備 抵 呆 帳 餘 額 以 應 收 帳 款 餘 額 百 分 之 一 為 限 該 應 收 帳 款 之 課 稅 基 礎 為 : 94 萬 元 95 萬 元 99 萬 元 100 萬 元

代 號 :80350 頁 次 :4-1 102 年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律 師 會 計 師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專 利 師 考 試 試 題 類 科 : 會 計 師 科 目 : 公 司 法 證 券 交 易 法 與 商 業 會 計 法 考 試 時 間 : 2 小 時 座 號 : 注 意 : 禁 止 使 用 電 子 計 算 器 甲 申 論 題 部 分 :(50 分 ) 不 必 抄 題, 作 答 時 請 將 試 題 題 號 及 答 案 依 照 順 序 寫 在 申 論 試 卷 上, 於 本 試 題 上 作 答 者, 不 予 計 分 請 以 藍 黑 色 鋼 筆 或 原 子 筆 在 申 論 試 卷 上 作 答 一 設 A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年 度 股 東 大 會 在 下 月 召 開 股 東 甲 乙 丙 丁 四 人 分 別 持 有 A 公 司 不 到 百 分 之 一 股 份, 但 四 人 合 計 又 持 有 超 過 百 分 之 一 股 份 戊 則 持 有 A 公 司 百 分 之 一 無 表 決 權 股 份 今 甲 乙 丙 丁 四 人 共 同 以 書 面 向 A 公 司 股 東 常 會 提 案, 提 案 內 容 為 : 本 公 司 在 本 年 股 東 常 會 結 束 後 二 個 月 內, 應 召 開 股 東 臨 時 會 改 選 全 部 董 事 監 察 人 ; 戊 則 提 案 : 本 公 司 每 年 應 捐 款 慈 善 活 動 最 少 新 臺 幣 二 千 萬 元, 以 善 盡 公 司 社 會 責 任 問 A 公 司 董 事 會 得 否 將 前 述 二 提 案, 不 列 入 股 東 常 會 議 案 內? 其 理 由 為 何?(20 分 ) 二 甲 為 一 非 上 市 上 櫃 之 公 開 發 行 股 票 公 司 ( 以 下 稱 甲 公 司 ), 甲 公 司 董 事 會 打 算 在 下 次 股 東 會 開 會 時, 提 案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增 加 修 訂 下 列 規 定 : ⑴ 將 公 司 章 程 中 規 定 之 董 事 人 數 由 七 人 改 為 三 人 ⑵ 在 章 程 中 明 訂 : 本 公 司 股 東 常 會 開 會 時, 對 於 所 有 持 有 記 名 股 票 之 股 東, 不 論 其 持 有 股 數 多 寡, 均 應 於 開 會 三 十 日 前 寄 發 開 會 通 知 你 是 甲 公 司 董 事 會 的 顧 問, 請 依 下 列 數 點, 分 別 提 出 你 對 於 上 述 兩 個 章 程 條 文 修 改 的 意 見 : 證 券 交 易 法 中 有 何 相 關 規 定?(6 分 ) 該 相 關 規 定 之 立 法 目 的 為 何? (6 分 ) 章 程 修 改 是 否 合 法 有 效?(8 分 ) 三 甲 死 亡, 因 無 配 偶 及 子 女, 乃 由 其 兄 弟 姐 妹 即 乙 丙 丁 戊 共 同 繼 承, 嗣 乙 於 一 年 後 死 亡, 乙 的 財 產 由 兒 子 己 繼 承 惟 迄 乙 死 亡, 甲 之 遺 產 稅 未 確 定 完 稅 己 為 完 納 甲 乙 之 遺 產 稅, 自 有 瞭 解 甲 遺 產 狀 況 之 必 要 因 甲 為 A 公 司 之 債 權 人, 且 為 B 公 司 股 東, 而 A B 兩 家 公 司 互 為 競 爭 者, 甲 對 A 公 司 之 債 權 及 B 公 司 股 權 均 已 列 入 甲 遺 產 總 額 內 課 徵 遺 產 稅 己 則 因 繼 承 而 成 為 A 公 司 債 權 人, 亦 成 為 B 公 司 之 股 東, 惟 A 公 司 否 認 甲 對 其 有 債 權 存 在 己 為 申 報 乙 之 遺 產 稅, 實 有 必 要 查 閱 A 公 司 財 務 報 表 及 盈 餘 分 派 或 虧 損 撥 補 之 決 議, 以 查 明 甲 對 A 公 司 之 債 權 是 否 存 在 A 公 司 資 產 及 債 務 於 甲 死 亡 後 是 否 發 生 變 化 暨 其 原 因 請 問 己 依 現 行 商 業 會 計 法 規 定, 採 取 何 種 作 法 可 以 達 到 查 閱 A 公 司 之 決 算 報 表 或 檢 查 A 公 司 之 會 計 帳 簿 報 表 及 憑 證 (5 分 ) 依 現 行 商 業 會 計 法 規 定,A 公 司 可 否 拒 絕 己 前 揭 要 求 (3 分 ) 接 題,A 公 司 拒 絕 己 的 要 求, 相 關 商 業 會 計 法 罰 鍰 規 定 為 何?(2 分 )

代 號 :80350 頁 次 :4-2 乙 測 驗 題 部 分 :(50 分 ) 代 號 :5803 本 測 驗 試 題 為 單 一 選 擇 題, 請 選 出 一 個 正 確 或 最 適 當 的 答 案, 複 選 作 答 者, 該 題 不 予 計 分 共 25 題, 每 題 2 分, 須 用 2B 鉛 筆 在 試 卡 上 依 題 號 清 楚 劃 記, 於 本 試 題 或 申 論 試 卷 上 作 答 者, 不 予 計 分 1 下 列 何 者 屬 於 員 工 分 紅 制 度 中 所 稱 之 員 工? 董 事 長 監 察 人 經 理 人 董 事 2 天 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之 章 程 除 記 載 經 營 電 腦 遊 戲 軟 體 開 發 及 銷 售 業 務 外, 尚 記 載 本 公 司 得 經 營 其 他 合 法 事 業, 請 問 下 列 事 業 項 目, 何 者 為 天 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不 得 經 營 之 項 目? 販 賣 文 具 及 電 腦 零 配 件 經 營 電 腦 維 修 業 務 經 營 存 款 業 務 經 營 泡 沫 紅 茶 業 務 3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進 行 分 割 者, 其 存 續 公 司 或 新 設 之 公 司 以 何 種 公 司 為 限? 無 限 公 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無 限 制 4 下 列 有 關 公 司 重 整 聲 請 之 規 定, 何 者 錯 誤? 僅 限 於 股 票 上 市 之 公 司 因 財 務 困 難, 暫 停 營 業 公 司 之 聲 請 重 整, 以 有 重 建 更 生 之 可 能 者 為 限 聲 請 重 整, 得 由 相 當 於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金 額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之 公 司 債 權 人 為 之 公 司 股 東 若 繼 續 六 個 月 以 上 持 有 該 公 司 已 發 行 股 份 總 數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之 股 份, 亦 得 向 法 院 聲 請 公 司 重 整 5 下 列 何 者 不 得 擔 任 我 國 公 司 之 經 理 人? 受 破 產 之 宣 告, 尚 未 復 權 者 已 成 年 但 未 取 得 高 中 學 歷 之 我 國 公 民 曾 犯 業 務 過 失 傷 害 罪, 遭 判 決 確 定 緩 刑 者 年 滿 八 十 歲 以 上 之 我 國 公 民 6 公 司 債 債 權 人 會 議 之 決 議, 應 有 代 表 公 司 債 債 權 總 額 四 分 之 三 以 上 債 權 人 之 出 席, 以 出 席 債 權 人 表 決 權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之 同 意 行 之, 並 按 每 一 公 司 債 券 之 下 列 何 一 標 準 有 一 表 決 權? 最 低 票 面 之 金 額 加 權 售 價 之 金 額 平 均 售 價 之 金 額 法 院 指 定 之 金 額 7 下 列 何 者 為 有 限 公 司 之 監 督 機 關? 發 起 人 不 執 行 業 務 股 東 監 察 人 審 計 委 員 會 8 有 限 公 司 股 東 不 得 以 下 列 何 者 為 出 資 方 式? 現 金 廠 房 勞 務 技 術 9 甲 有 限 公 司 有 股 東 三 人, 分 別 為 A B C; 其 中 C 為 公 司 董 事 長 A 出 資 60%,B C 分 別 出 資 30% 與 10% 設 若 公 司 章 程 並 未 就 表 決 權 之 分 配 為 特 別 規 定, 請 問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B C 三 人 表 決 權 相 同 甲 有 限 公 司 得 經 A B 二 人 之 同 意 解 散 公 司 A B 不 得 為 甲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C 得 經 A 之 同 意 轉 讓 出 資

代 號 :80350 頁 次 :4-3 10 A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經 合 法 程 序 轉 投 資 B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取 得 B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已 發 行 有 表 決 權 股 份 40%, B 公 司 另 外 60% 股 權 由 自 然 人 甲 所 持 有, 請 問 若 B 公 司 章 程 規 定 有 五 席 董 事 且 滿 額 選 舉 時,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A 公 司 能 夠 支 持 二 席 董 事 當 選 甲 能 夠 支 持 三 席 董 事 當 選 A 公 司 能 夠 依 公 司 法 第 27 條 第 1 項 之 規 定, 同 時 當 選 為 二 席 董 事 A 公 司 能 夠 依 公 司 法 第 27 條 第 2 項 之 規 定, 由 其 代 表 人 同 時 分 別 當 選 董 事 11 A 上 市 公 司 增 資 發 行 新 股 5 千 萬 股, 惟 因 股 市 不 佳, 股 款 繳 納 期 限 經 過 後, 只 近 一 半 股 份 完 成 認 購 並 繳 款 甲 是 其 中 一 位 已 認 購 並 繳 款 者, 甲 乃 定 一 個 月 期 限 催 告 A 公 司 使 之 完 成 募 股 行 為, 但 A 公 司 仍 未 如 期 完 成, 此 時 A 公 司 應 如 何 處 理? 可 自 動 再 有 一 個 月 之 募 股 期 間 返 還 其 股 款, 並 加 給 法 定 利 息 訴 請 法 院 決 定 是 否 繼 續 募 股 經 監 察 人 同 意 後, 延 長 募 股 期 間 12 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若 持 有 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百 分 之 九 十 以 上 已 發 行 股 份, 甲 公 司 擬 合 併 乙 公 司,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得 經 甲 乙 公 司 之 董 事 會 以 董 事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之 出 席, 及 出 席 董 事 過 半 數 同 意 之 決 議, 進 行 合 併 甲 公 司 雖 擁 有 乙 公 司 百 分 之 九 十 以 上 已 發 行 股 份, 但 尚 未 能 直 接 控 制 其 財 務, 則 該 項 合 併 仍 須 經 二 公 司 股 東 會 之 同 意 乙 公 司 董 事 會 為 合 併 之 決 議 後, 應 即 通 知 其 股 東, 並 指 定 三 十 日 以 上 期 限, 聲 明 其 股 東 得 提 出 異 議, 請 求 收 買 其 持 有 之 股 份, 甲 公 司 則 無 此 通 知 義 務 乙 公 司 股 東 收 買 其 所 持 有 股 份 之 請 求, 於 甲 乙 公 司 取 銷 合 併 之 決 議 時, 失 其 效 力 13 公 開 收 購 股 權 時, 應 賣 股 份 之 數 量 超 過 預 定 收 購 數 量 時, 公 開 收 購 人 應 如 何 收 購? 對 應 賣 之 股 份 應 全 部 收 購 依 同 一 比 例 向 所 有 應 賣 人 購 買 公 開 收 購 人 可 自 行 決 定 向 那 些 應 賣 人 購 買 依 應 賣 人 交 存 有 價 證 券 之 時 間 先 後 順 序 購 買, 直 至 達 到 預 定 收 購 數 量 為 止 14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之 規 定,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皆 應 設 置 二 席 以 上 之 獨 立 董 事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皆 應 設 置 薪 資 報 酬 委 員 會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皆 應 設 置 審 計 委 員 會 上 市 上 櫃 公 司 皆 應 設 置 監 察 人 15 X 上 市 公 司 擬 公 開 收 購 Y 上 市 公 司 百 分 之 三 十 五 股 權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之 規 定,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X 公 司 須 先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始 得 進 行 公 開 收 購 X 公 司 對 Y 公 司 之 大 股 東 得 以 較 一 般 小 股 東 高 的 價 格 收 購 其 股 份 X 公 司 於 公 開 收 購 期 間, 不 得 自 集 中 交 易 市 場 購 買 Y 公 司 同 種 類 有 價 證 券 若 X 公 司 未 於 收 購 期 間 完 成 預 定 收 購 數 量 者, 除 有 正 當 理 由 並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者 外,X 公 司 於 三 年 內 不 得 對 Y 公 司 再 進 行 公 開 收 購

代 號 :80350 頁 次 :4-4 16 X 上 市 公 司 係 一 從 事 被 動 元 件 生 產 之 電 子 業 者, 該 公 司 總 經 理 Y 於 5 月 30 日 自 集 中 交 易 市 場 賣 出 其 所 持 有 之 X 公 司 股 票 五 千 股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之 規 定, 有 關 Y 出 售 股 票 之 行 為,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有 效, 未 違 反 證 券 交 易 法 之 規 定 有 效, 但 違 反 證 券 交 易 法 之 規 定, 應 受 罰 鍰 之 處 罰 未 經 X 公 司 董 事 會 同 意, 所 以 出 售 股 票 之 行 為 無 效 未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准, 所 以 出 售 股 票 之 行 為 無 效 17 在 證 券 交 易 市 場 上 關 於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所 為 有 價 證 券 交 易 行 為 所 生 之 爭 議, 其 民 事 上 之 糾 紛 尋 求 依 仲 裁 程 序 解 決 時, 爭 議 當 事 人 間 對 仲 裁 人 不 能 依 協 議 推 定 另 一 仲 裁 人 時, 應 由 下 列 何 種 方 式 決 定? 由 商 務 仲 裁 協 會 指 定 由 證 券 商 業 同 業 公 會 指 定 由 證 券 主 管 機 關 依 職 權 指 定 逕 行 進 入 訴 訟 程 序 18 會 計 師 辦 理 公 開 發 行 公 司 財 務 報 告 之 查 核 簽 證, 發 生 疏 漏 或 錯 誤 而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37 條 規 定 受 停 止 辦 理 簽 證 處 分 者, 其 最 長 期 限 為 何? 五 年 三 年 二 年 一 年 19 因 證 券 商 特 許 業 務 所 生 債 務 之 債 權 人, 對 於 下 列 何 者, 有 優 先 受 清 償 之 權? 損 失 準 備 金 營 業 保 證 金 特 別 公 基 金 違 約 損 失 準 備 金 20 依 證 券 交 易 法 第 126 條 之 規 定, 下 列 何 者 之 董 事 監 察 人 股 東 或 受 僱 人 不 得 為 公 司 制 證 券 交 易 所 之 經 理 人? 證 券 經 紀 商 證 券 投 資 信 託 事 業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事 業 證 券 金 融 事 業 21 上 市 公 司 之 董 事 知 悉 有 未 公 開 之 重 大 影 響 公 司 股 票 價 格 之 消 息, 須 待 該 消 息 公 開 後 至 少 幾 個 小 時 之 後, 始 得 進 行 公 司 股 票 之 交 易, 才 不 會 觸 犯 內 線 交 易 之 規 定? 十 二 小 時 十 八 小 時 二 十 四 小 時 三 十 六 小 時 22 下 列 關 於 證 券 交 易 法 中 外 國 公 司 之 規 定, 何 者 錯 誤? 外 國 公 司 在 我 國 募 集 發 行 有 價 證 券, 應 先 經 認 許 外 國 公 司 係 依 外 國 法 律 組 織 登 記 之 公 司 外 國 公 司 應 在 中 華 民 國 境 內 指 定 其 依 本 法 之 訴 訟 及 非 訴 訟 之 代 理 人 外 國 公 司 不 包 括 非 以 營 利 為 目 的 之 公 司 23 下 列 那 一 類 人 員 不 得 受 商 業 委 託 代 為 處 理 商 業 會 計 事 務? 會 計 師 記 帳 及 報 稅 代 理 業 務 人 記 帳 士 持 有 丙 級 會 計 事 務 技 術 士 證 者 24 商 業 帳 簿 所 記 載 之 人 名 帳 戶, 如 為 共 有 人 之 帳 戶, 應 載 明 下 列 何 者 之 真 實 姓 名 及 住 所? 全 體 共 有 人 受 託 人 代 表 人 主 要 所 有 人 25 下 列 何 者 之 年 度 財 務 報 表 得 不 採 二 年 度 對 照 方 式? 新 成 立 之 商 業 資 產 不 足 以 抵 償 債 務 之 商 業 連 續 三 年 虧 損 之 商 業 進 入 重 整 程 序 之 商 業

102 年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律 師 會 計 師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專 利 師 考 試 試 題 類 科 : 會 計 師 科 目 : 成 本 會 計 與 管 理 會 計 考 試 時 間 : 3 小 時 座 號 : 注 意 : 可 以 使 用 電 子 計 算 器 代 號 :80360 頁 次 :8-1 甲 申 論 題 部 分 :(50 分 ) 不 必 抄 題, 作 答 時 請 將 試 題 題 號 及 答 案 依 照 順 序 寫 在 申 論 試 卷 上, 於 本 試 題 上 作 答 者, 不 予 計 分 請 以 藍 黑 色 鋼 筆 或 原 子 筆 在 申 論 試 卷 上 作 答 一 大 正 製 藥 公 司 的 高 階 主 管 發 現 公 司 各 部 門 常 為 成 本 分 攤 有 不 同 的 意 見, 該 主 管 參 加 一 場 成 本 分 攤 的 研 討 會 後, 正 考 慮 執 行 作 業 基 礎 成 本 制 度 該 公 司 透 過 各 營 運 部 門, 收 集 關 於 下 年 度 製 造 費 用 成 本 庫 與 成 本 動 因 水 準 的 估 計 資 料 如 下 : 成 本 庫 製 造 費 用 成 本 動 因 水 準 藥 材 處 理 $50,000 20,000 處 理 小 時 機 器 設 備 $250,000 1,000 整 備 次 數 品 質 檢 驗 $120,000 40,000 檢 驗 次 數 運 送 $280,000 20,000 運 送 次 數 合 計 $700,000 大 正 公 司 現 今 採 用 之 成 本 會 計 制 度 在 分 攤 製 造 費 用 至 工 作 批 次 時, 採 用 以 機 器 小 時 做 為 分 攤 基 礎 的 全 廠 單 一 製 造 費 用 分 攤 率 下 年 度 總 機 器 小 時 預 計 為 70,000 小 時 公 司 收 到 一 份 養 身 訂 單 4,000 單 位, 下 列 是 有 關 生 產 該 份 訂 單 的 預 估 資 料 : 直 接 藥 材 成 本 $60,000 直 接 人 工 成 本 ( 每 小 時 $10) $30,000 機 器 整 備 次 數 100 藥 材 處 理 小 時 1,500 品 質 檢 驗 次 數 500 運 送 次 數 100 機 器 小 時 4,000 試 作 : 說 明 何 謂 作 業 基 礎 成 本 制 與 該 制 度 之 功 能?(4 分 ) 在 現 行 會 計 制 度 下, 養 身 訂 單 之 預 計 單 位 成 本 為 多 少?(3 分 ) 若 執 行 作 業 基 礎 成 本 制, 養 身 訂 單 之 預 計 單 位 成 本 為 多 少?(3 分 )

代 號 :80360 頁 次 :8-2 二 正 大 公 司 的 客 戶 服 務 部 門 於 今 年 開 始 採 用 時 間 導 向 之 作 業 基 礎 成 本 (time-driven activity-based costing) 制 度 該 公 司 針 對 客 服 部 門 員 工 進 行 訪 查 與 觀 察, 得 到 每 項 作 業 活 動 的 單 位 時 間 ( 處 理 訂 單 :4 分 鐘 回 覆 詢 問 :20 分 鐘 信 用 檢 查 :30 分 鐘 ), 該 公 司 係 以 員 工 的 實 際 產 能 作 為 計 算 分 攤 率 之 基 礎 客 服 部 門 於 今 年 8 月 產 生 之 相 關 資 料 如 下 : 作 業 別 作 業 數 量 成 本 動 因 處 理 客 戶 訂 單 45,000 筆 訂 單 訂 單 數 量 回 覆 客 戶 詢 問 1,000 次 詢 問 次 數 執 行 信 用 檢 查 2,000 次 檢 查 次 數 其 他 資 訊 : 客 服 部 門 於 今 年 8 月 產 生 之 間 接 成 本 ( 員 工 薪 資 與 行 政 費 用 等 ) 為 $180,000, 員 工 的 實 際 產 能 為 300,000 分 鐘 試 作 : 計 算 今 年 8 月 各 作 業 之 成 本 動 因 率 (cost-driver rate) (6 分 ) 計 算 今 年 8 月 客 戶 服 務 部 門 之 閒 置 產 能 及 閒 置 產 能 損 失 (4 分 ) 三 張 三 與 李 四 分 別 於 前 年 一 月 初 與 今 年 一 月 初 進 入 和 平 公 司 服 務, 但 兩 人 同 時 於 今 年 五 月 辭 職, 而 去 富 強 公 司 服 務 下 列 為 和 平 公 司 今 年 一 月 至 四 月 業 績 的 相 關 資 料 : 業 績 (S) 一 月 二 月 三 月 四 月 張 三 $300,000 $360,000 $400,000 $420,000 李 四 228,000 260,000 300,000 320,000 其 他 同 事 平 均 200,000 220,000 280,000 300,000 其 他 同 事 平 均 年 資 8 年 8.1 年 8.2 年 8.1 年 和 平 公 司 薪 酬 制 度 訂 為 : 員 工 薪 資 =$10,000+$1,000Y, 其 中 Y 代 表 年 資, 不 滿 一 年 不 予 計 算, 滿 一 年 時,Y=1, 滿 二 年 時,Y=2, 依 此 類 推 富 強 公 司 薪 酬 制 度 為 : 員 工 薪 資 =$5,000+$0.03S, 其 中 S 代 表 業 績 請 回 答 下 列 問 題 : 設 計 員 工 薪 酬 制 度 時 應 考 慮 何 項 因 素, 並 說 明 和 平 公 司 薪 酬 制 度 的 結 構 及 其 主 要 缺 點 為 何?(3 分 ) 試 以 數 據 說 明, 為 何 張 三 與 李 四 離 開 和 平 公 司, 轉 往 富 強 公 司 服 務?(3 分 ) 富 強 公 司 除 原 薪 酬 制 度 外, 欲 提 出 另 一 新 制 度 供 員 工 選 擇, 新 制 度 為 : 每 月 員 工 薪 資 =$7,500+$0.2(S-$360,000), 則 張 三 預 期 未 來 每 月 業 績 超 過 多 少 時, 選 擇 新 的 薪 酬 制 度 對 他 較 有 利? 列 出 計 算 式 並 說 明 (4 分 )

四 守 護 生 技 公 司 所 製 造 的 護 眼 產 品 之 成 本 資 訊 如 下 : 每 單 位 每 年 直 接 材 料... $10.30 直 接 人 工... $10.40 變 動 製 造 費 用... $1.60 固 定 製 造 費 用... $429,000 變 動 銷 售 與 管 理 費 用... $1.80 固 定 銷 售 與 管 理 費 用... $500,000 代 號 :80360 頁 次 :8-3 公 司 依 據 全 部 製 造 成 本 加 成 訂 價, 每 年 預 計 銷 售 33,000 單 位, 公 司 對 開 發 此 產 品 已 投 資 $1,000,000, 要 求 之 投 資 報 酬 率 為 12% 試 回 答 下 列 問 題 :( 若 未 能 整 除 請 計 算 至 小 數 點 第 二 位, 四 捨 五 入 ) 加 成 百 分 比 應 為 多 少?(3 分 ) 產 品 之 售 價 應 為 多 少?(3 分 ) 若 公 司 期 望 之 邊 際 貢 獻 率 (contribution margin ratio) 為 50%, 則 加 成 百 分 比 應 為 多 少?(4 分 ) 五 甲 尚 公 司 目 前 正 在 考 慮 是 否 要 購 置 新 機 器 以 替 換 舊 機 器, 舊 機 器 目 前 殘 值 為 $20,000, 若 舊 機 器 保 留, 預 計 在 第 六 年 底 殘 值 為 $5,000, 且 預 計 一 年 後 需 修 繕 成 本 $40,000 新 機 器 目 前 購 置 成 本 需 $160,000, 耐 用 年 限 為 六 年, 在 第 六 年 底 的 殘 值 為 $26,000, 且 新 機 器 可 協 助 節 省 營 運 成 本, 前 三 年 每 年 為 $30,000, 之 後 到 第 六 年 底, 每 年 可 節 省 $20,000 公 司 的 要 求 報 酬 率 為 14% 試 問 : 甲 尚 公 司 應 否 購 置 新 機 器 以 替 換 舊 機 器?(2 分 ) 其 淨 現 值 之 差 異 為 多 少?(8 分 )( 現 值 因 子 算 至 小 數 點 第 三 位 ) 乙 測 驗 題 部 分 :(50 分 ) 代 號 :6803 本 測 驗 試 題 為 單 一 選 擇 題, 請 選 出 一 個 正 確 或 最 適 當 的 答 案, 複 選 作 答 者, 該 題 不 予 計 分 共 25 題, 每 題 2 分, 須 用 2B 鉛 筆 在 試 卡 上 依 題 號 清 楚 劃 記, 於 本 試 題 或 申 論 試 卷 上 作 答 者, 不 予 計 分 1 能 月 公 司 對 甲 產 品 採 分 步 成 本 制 度, 某 月 份 甲 產 品 之 實 體 數 量 與 加 工 成 本 ( 平 均 投 入 ) 之 相 關 資 料 如 下 : 期 初 在 製 品 存 貨 (36,000 單 位, 完 工 比 例 30%) $29,268 本 期 投 入 製 造 (60,000 單 位 ) $319,788 期 末 在 製 品 存 貨 (24,000 單 位, 完 工 比 例 60%) 當 月 份 並 未 出 現 任 何 損 壞 單 位, 請 問 在 先 進 先 出 法 下, 加 工 成 本 之 約 當 單 位 成 本 為 多 少 元? $3.701 $4.617 $4.040 $4.230

代 號 :80360 頁 次 :8-4 2 假 設 文 山 公 司 按 季 計 算 實 際 間 接 成 本 分 攤 率, 且 第 一 季 是 淡 季, 則 第 一 季 : 實 際 變 動 間 接 成 本 分 攤 率 會 較 低 實 際 固 定 間 接 成 本 分 攤 率 會 較 低 3 明 陽 公 司 製 造 部 門 提 出 下 年 度 預 計 生 產 量 如 下 : 實 際 全 部 間 接 成 本 分 攤 率 會 較 高 該 月 的 產 出 會 較 高 第 一 季 第 二 季 第 三 季 第 四 季 預 計 生 產 量 13,000 15,000 14,000 12,000 每 單 位 需 要 0.8 小 時 的 直 接 人 工, 直 接 人 工 每 小 時 工 資 率 為 $160 此 外, 變 動 製 造 費 用 率 為 每 直 接 人 工 小 時 $25, 每 季 固 定 製 造 費 用 為 $120,000, 其 中 折 舊 費 用 為 每 季 $8,000 試 問 該 公 司 下 年 度 直 接 人 工 的 支 出 預 算 是 多 少? $6,570,000 $6,815,000 $6,912,000 $7,120,000 4 永 慶 公 司 每 月 銷 售 90,000 單 位 的 飲 料, 單 位 售 價 與 單 位 成 本 資 料 如 下 : 單 位 價 格 $35 直 接 材 料 $3 直 接 人 工 $3 變 動 製 造 費 用 $5 每 單 位 平 均 固 定 製 造 費 用 $6 變 動 行 銷 成 本 $10 每 單 位 平 均 固 定 行 銷 成 本 $3 假 設 現 有 一 批 飲 料 即 將 過 期, 必 須 儘 快 賣 出, 否 則 超 過 飲 用 期 限 則 需 下 架 試 問 這 批 貨 的 最 低 售 價 為 多 少? $10 $11 $17 $21 5 全 家 公 司 生 產 單 一 產 品, 採 標 準 分 步 成 本 制 處 理 產 品 成 本, 材 料 A 於 製 造 開 始 時 一 次 投 入, 加 工 到 50% 時 實 施 檢 驗, 並 且 剔 除 損 壞 單 位, 檢 驗 後 再 將 材 料 B 投 入 完 好 單 位 中, 正 常 損 壞 為 通 過 檢 驗 之 完 好 單 位 之 5%, 該 公 司 某 年 度 6 月 份 相 關 資 料 如 下 : 標 準 單 位 成 本 ( 未 含 正 常 損 壞 ): 材 料 A $25 材 料 B 13 加 工 成 本 30 試 問 調 整 損 壞 成 本 後 之 標 準 單 位 成 本 為 多 少 元? $68 $69 $70 $71 6 承 上 題 資 料, 若 公 司 當 月 生 產 量 資 料 為 期 初 在 製 品 300 單 位 ( 完 工 程 度 60%), 本 期 投 入 數 1,500 單 位, 完 工 轉 出 數 1,100 單 位, 期 末 在 製 品 500 單 位 ( 完 工 程 度 40%), 損 壞 品 200 單 位, 則 期 末 在 製 品 成 本 為 多 少 元? $17,500 $18,500 $19,500 $20,500

代 號 :80360 頁 次 :8-5 7 若 原 料 標 準 單 價 低 於 實 際 單 價, 且 原 料 實 際 用 量 低 於 標 準 用 量, 則 下 列 對 原 料 效 率 差 異 及 彈 性 差 異 之 敘 述 何 者 最 正 確? 原 料 效 率 差 異 原 料 彈 性 差 異 ( 甲 ) 有 利 不 利 ( 乙 ) 有 利 不 一 定 ( 丙 ) 不 利 不 利 ( 丁 ) 不 利 有 利 甲 乙 丙 丁 8 承 德 公 司 製 造 甲 產 品, 標 準 固 定 製 造 費 用 分 攤 率 為 $40( 每 機 器 小 時 ), 下 列 為 九 月 份 固 定 製 造 費 用 相 關 資 訊 : 實 際 結 果 靜 態 預 算 生 產 數 量 10,000 單 位 12,000 單 位 機 器 小 時 5,100 小 時 6,000 小 時 固 定 製 造 費 用 $244,000 $240,000 試 問 該 公 司 九 月 份 固 定 製 造 費 用 生 產 數 量 差 異 (production-volume variance) 為 若 干? $4,000 不 利 $36,000 有 利 $40,000 不 利 $44,000 有 利 9 臺 中 公 司 生 產 單 一 產 品 並 使 用 實 際 成 本 法 本 年 度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銷 售 量 4,000 單 位, 單 位 售 價 $45, 生 產 量 6,000 單 位, 變 動 製 造 成 本 $25,000, 固 定 製 造 成 本 $72,000, 變 動 銷 售 費 用 $45,000, 固 定 銷 售 費 用 $6,000 假 設 沒 有 期 初 存 貨, 試 計 算 採 用 變 動 成 本 法 (variable costing) 及 全 部 成 本 法 (absorption costing) 所 產 生 的 淨 利 差 額 為 多 少? $36,000 $34,000 $26,000 $24,000 10 崑 山 公 司 於 97 年 成 立, 該 年 度 生 產 200,000 單 位 之 產 品, 並 出 售 170,000 單 位, 生 產 成 本 包 括 直 接 材 料 $650,000, 直 接 人 工 $300,000, 變 動 製 造 費 用 $150,000, 固 定 製 造 費 用 $487,500, 崑 山 公 司 在 變 動 成 本 法 下 之 期 末 存 貨 成 本 為 若 干? $360,125 $238,125 $202,500 $165,000 11 達 利 公 司 計 畫 生 產 甲 產 品 100,000 單 位, 每 單 位 售 價 為 $8, 以 及 乙 產 品 200,000 單 位, 每 單 位 售 價 為 $6 甲 及 乙 產 品 之 變 動 成 本 分 別 為 售 價 的 30% 及 25% 若 達 利 公 司 預 定 營 業 利 潤 為 $270,000, 則 總 固 定 成 本 應 為 多 少 元? $1,190,000 $1,200,000 $1,450,000 $1,750,000

代 號 :80360 頁 次 :8-6 12 西 子 灣 公 司 預 測 明 年 度 營 運 績 效 如 下 : 銷 貨 收 入 $400,000 安 全 邊 際 ( 收 入 ) $100,000 邊 際 貢 獻 率 72% 試 問 西 子 灣 公 司 明 年 度 的 總 固 定 成 本 預 期 是 多 少? $75,000 $100,000 $200,000 $216,000 13 新 一 公 司 將 直 接 原 料 加 工 製 造 成 機 車 使 用 的 零 組 件 下 列 為 該 公 司 本 年 度 7 月 及 8 月 的 營 運 相 關 資 料 : 7 月 8 月 產 出 數 量 ( 個 ) 56,000 50,000 直 接 原 料 用 量 ( 磅 數 ) 10,000 9,000 直 接 原 料 成 本 ( 每 磅 ) $10 $8 直 接 人 工 小 時 3,000 2,800 直 接 人 工 工 資 ( 每 小 時 ) $60 $75 新 一 公 司 7 月 份 之 全 部 要 素 生 產 力 (total factor productivity) 為 何? 5.6 0.56 0.2 0.18 14 台 一 公 司 生 產 餅 乾 和 糖 果,98 年 度 營 運 資 料 如 下 : 產 品 預 計 實 際 種 類 單 位 售 價 單 位 成 本 銷 售 量 單 位 售 價 單 位 成 本 銷 售 量 餅 乾 $30 $20 6,000 $32 $22 6,400 糖 果 20 14 8,000 22 15 7,000 98 年 度, 餅 乾 與 糖 果 預 計 分 攤 的 固 定 成 本 分 別 為 $30,000 與 $32,000, 實 際 分 攤 之 固 定 成 本 則 為 $38,400 與 $42,000 台 一 公 司 98 年 度 之 邊 際 貢 獻 價 格 差 異 為 多 少? $4,000 有 利 $7,000 有 利 $23,400 有 利 $27,400 有 利 15 龍 山 公 司 是 一 個 跨 國 公 司, 其 生 產 據 點 設 在 稅 率 較 低 的 國 家, 銷 售 據 點 設 在 稅 率 較 高 的 國 家 從 節 稅 的 目 的 而 言, 龍 山 公 司 應 如 何 處 理? 停 止 在 低 稅 率 國 家 生 產 工 作 停 止 在 高 稅 率 國 家 行 銷 工 作 當 其 生 產 據 點 銷 售 產 品 至 其 銷 售 據 點 時, 採 用 低 轉 撥 價 格 當 其 生 產 據 點 銷 售 產 品 至 其 銷 售 據 點 時, 採 用 高 轉 撥 價 格

代 號 :80360 頁 次 :8-7 16 向 興 公 司 的 A 事 業 部 生 產 B 事 業 部 所 需 的 零 件, 製 造 成 本 如 下 : 每 單 位 之 直 接 材 料 直 接 人 工 變 動 製 造 費 用 固 定 製 造 費 用 ( 以 實 際 產 能 250,000 單 位 計 算 ) 分 別 為 $30 $8 $10 與 $12 固 定 銷 售 與 管 理 成 本 為 $1,200,000, 變 動 銷 售 費 用 每 單 位 $4 A 事 業 部 每 年 可 以 生 產 250,000 單 位, 該 零 件 每 單 位 可 以 $90 賣 到 外 部 市 場, 預 計 下 年 度 可 賣 200,000 單 位 如 果 該 零 件 賣 給 B 事 業 部, 可 以 省 去 變 動 銷 售 費 用 B 事 業 部 可 以 每 單 位 $80 從 外 部 市 場 買 到 相 同 的 零 件, 預 計 下 年 度 需 要 40,000 單 位 如 果 B 事 業 部 下 年 度 需 要 的 40,000 單 位, 都 以 每 單 位 $56 向 A 事 業 部 購 買, 則 公 司 淨 利 影 響 為 何? 增 加 $1,280,000 減 少 $1,280,000 增 加 $1,380,000 減 少 $1,380,000 17 下 列 各 項 有 關 產 品 別 獲 利 分 析 之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產 品 別 獲 利 分 析 應 包 含 與 個 別 客 戶 有 關 之 銷 售 與 行 銷 成 本 分 析, 故 產 品 別 獲 利 分 析 即 為 客 戶 別 獲 利 分 析 作 業 基 礎 成 本 制 有 助 於 企 業 計 算 其 產 品 成 本 分 析 評 估 企 業 各 項 產 品 產 銷 作 業 活 動 之 附 加 價 值 乃 產 品 別 獲 利 分 析 之 主 要 目 的 之 一 產 品 別 獲 利 分 析 有 助 於 企 業 產 品 產 銷 組 合 決 策 之 作 成 18 會 計 部 門 正 在 計 算 客 戶 別 之 銷 售 報 酬 率 (return on sales) 相 關 資 料 列 示 如 下 : 客 戶 甲 客 戶 乙 客 戶 丙 銷 貨 $500,000 $1,200,000 $800,000 邊 際 貢 獻 160,000 360,000 280,000 營 業 成 本 (90,000) (410,000) (180,000) 若 營 業 成 本 為 固 定 成 本, 為 使 客 戶 乙 之 銷 貨 報 酬 率 不 為 負, 則 對 其 銷 貨 額 應 增 加 多 少? $166,667 $585,714 $614,286 $1,366,667 19 某 公 司 由 於 手 動 照 相 機 事 業 部 長 久 虧 損, 因 而 打 算 關 閉 這 個 事 業 部 這 個 事 業 部 上 一 季 的 相 關 資 訊 如 下 : 銷 貨 (1,000 台 ) $1,000,000 製 造 成 本 直 接 材 料 500,000 直 接 人 工 ( 每 小 時 $50) 200,000 製 造 費 用 400,000 營 業 損 失 ($100,000) 製 造 費 用 成 本 其 中 70% 屬 於 變 動 製 造 費 用, 其 餘 30% 為 該 事 業 部 所 屬 的 特 殊 設 備 的 折 舊 費 用, 該 設 備 無 法 出 售 給 他 人 如 果 這 個 事 業 部 被 關 閉, 營 業 利 益 將 有 何 影 響? 營 業 利 益 增 加 $100,000 營 業 利 益 減 少 $20,000 營 業 利 益 增 加 $180,000 營 業 利 益 減 少 $120,000

代 號 :80360 頁 次 :8-8 20 太 陽 公 司 是 電 視 製 造 商, 目 前 公 司 一 舊 款 產 品 的 邊 際 貢 獻 總 額 為 4,000 萬 元, 公 司 管 理 當 局 擬 開 發 新 款 的 電 視 來 取 代 此 舊 款 電 視, 據 公 司 高 層 估 計 成 功 的 機 率 為 60%, 成 功 後 新 款 電 視 的 總 邊 際 貢 獻 為 10,000 萬 元, 若 失 敗, 則 總 邊 際 貢 獻 只 有 800 萬 元 試 問 完 美 資 訊 (perfect information) 的 價 值 為 多 少? 1,280 萬 元 6,000 萬 元 6,320 萬 元 7,600 萬 元 21 和 平 公 司 採 用 現 購 政 策, 一 年 對 A 產 品 的 需 求 量 為 60,000 件 若 每 月 初 採 購 5,000 件, 每 件 售 價 $100; 若 年 初 一 次 採 購 60,000 件, 則 每 件 價 格 為 $95 若 和 平 公 司 的 年 投 資 報 酬 率 為 8%, 則 二 種 採 購 方 案 的 資 金 機 會 成 本 差 異 數 為 : $208,000 $228,000 $416,000 $456,000 22 大 華 公 司 購 置 設 備 之 成 本 為 $800,000, 耐 用 年 限 8 年, 無 殘 值, 採 直 線 法 折 舊 未 提 列 折 舊 費 用 前, 使 用 新 設 備 預 計 每 年 會 減 少 費 用 $50,000 若 原 始 投 資 之 會 計 報 酬 率 (accrual accounting rate-of-return) 為 20%, 則 該 設 備 每 年 為 公 司 增 加 的 營 業 收 入 為 多 少? $110,000 $160,000 $210,000 $310,000 23 高 立 公 司 製 造 兩 型 的 桌 子 -- 標 準 型 與 舒 適 型, 下 列 是 各 型 的 相 關 作 業 與 成 本 資 訊 : 產 品 整 備 數 零 件 數 機 器 運 轉 小 時 數 直 接 人 工 小 時 數 標 準 型 11 4 8 375 舒 適 型 14 6 12 225 製 造 費 用 $20,000 $30,000 $10,000 假 設 傳 統 成 本 法 分 攤 製 造 費 用 $60,000, 是 採 用 直 接 人 工 小 時, 請 問 在 傳 統 成 本 法 下 標 準 型 應 分 攤 多 少 成 本? $22,500 $24,800 $35,200 $37,500 24 有 關 全 面 品 質 管 制 觀 念 的 說 明, 下 列 敘 述 正 確 者 有 幾 項? 1 產 品 品 質 管 制 應 於 設 計 開 發 生 產 銷 售 及 售 後 服 務 之 整 體 價 值 鏈 中 併 同 考 量 2 供 應 商 須 準 時 交 貨, 其 原 物 料 品 質 必 須 良 好, 且 交 易 條 件 及 價 格 合 理 3 產 品 品 質 是 生 產 線 員 工 的 責 任, 與 設 計 或 研 發 部 門 無 關 4 必 須 編 製 品 質 成 本 報 告, 以 進 行 品 質 控 管 績 效 評 估 僅 一 項 僅 二 項 僅 三 項 四 項 25 實 施 平 衡 計 分 卡 時, 第 一 步 驟 應 為 : 選 擇 關 鍵 績 效 指 標 確 立 組 織 之 願 景 及 策 略 設 定 長 期 之 財 務 目 標 建 立 所 需 之 資 料 庫 與 資 訊 系 統

102 年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律 師 會 計 師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專 利 師 考 試 試 題 類 科 : 會 計 師 科 目 : 高 等 會 計 學 考 試 時 間 : 3 小 時 座 號 : 注 意 : 可 以 使 用 電 子 計 算 器 代 號 :80330 頁 次 :8-1 甲 申 論 題 部 分 :(50 分 ) 不 必 抄 題, 作 答 時 請 將 試 題 題 號 及 答 案 依 照 順 序 寫 在 申 論 試 卷 上, 於 本 試 題 上 作 答 者, 不 予 計 分 請 以 藍 黑 色 鋼 筆 或 原 子 筆 在 申 論 試 卷 上 作 答 一 大 桐 公 司 於 X1 年 1 月 1 日 以 換 發 新 股 方 式 合 併 小 異 公 司, 換 股 比 例 為 每 0.4 股 小 異 公 司 股 票, 換 發 大 桐 公 司 股 票 1 股 當 日 小 異 公 司 之 普 通 股 市 價 為 每 股 $130, 大 桐 公 司 股 票 並 無 活 絡 市 場 公 開 報 價 因 部 分 小 異 公 司 股 東 不 願 意 進 行 股 份 交 換, 故 大 桐 公 司 實 際 只 取 得 小 異 公 司 流 通 在 外 普 通 股 2,700 股 大 桐 小 異 二 公 司 合 併 前 之 資 產 負 債 表 如 下 : 大 桐 公 司 小 異 公 司 帳 面 金 額 公 允 價 值 帳 面 金 額 公 允 價 值 流 動 資 產 $100,000 $120,000 $210,000 $220,000 非 流 動 資 產 140,000 150,000 150,000 200,000 資 產 總 額 $240,000 $270,000 $360,000 $420,000 流 動 負 債 $ 40,000 $ 50,000 $ 80,000 $ 86,000 非 流 動 負 債 100,000 110,000 130,000 134,000 權 益 負 債 總 額 $140,000 $160,000 $210,000 $220,000 普 通 股 股 本 ( 每 股 面 額 $10) $ 25,000 $ 30,000 資 本 公 積 60,000 50,000 保 留 盈 餘 15,000 70,000 權 益 總 額 $100,000 $150,000 負 債 與 權 益 總 額 $240,000 $360,000 試 作 : 計 算 該 企 業 合 併 之 移 轉 對 價 (5 分 ) X1 年 1 月 1 日 大 桐 公 司 帳 上 應 作 之 會 計 分 錄 (5 分 ) 編 製 合 併 後 大 桐 公 司 X1 年 1 月 1 日 之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10 分 )

代 號 :80330 頁 次 :8-2 二 甲 公 司 於 X1 年 1 月 1 日 以 $600,000 取 得 乙 公 司 80% 之 普 通 股 股 權, 當 日 乙 公 司 之 權 益 包 括 普 通 股 股 本 $500,000( 每 股 面 額 $10), 可 轉 換 特 別 股 股 本 $200,000 ( 每 股 面 額 $100, 股 利 率 5%, 累 積 且 非 參 加, 每 股 可 轉 換 為 5 股 乙 公 司 普 通 股 ) 以 及 保 留 盈 餘 $400,000 除 未 入 帳 專 利 權 $50,000( 剩 餘 效 益 年 限 為 5 年 ) 外, 當 日 乙 公 司 其 他 可 辨 認 資 產 與 負 債 之 帳 面 金 額 均 等 於 公 允 價 值 甲 公 司 屬 簡 單 資 本 結 構, 未 發 行 特 別 股,X1 年 全 年 度 流 通 在 外 普 通 股 股 數 為 100,000 股 甲 公 司 與 乙 公 司 X1 年 之 個 別 淨 利 ( 不 含 投 資 收 益 或 股 利 收 入 ) 分 別 為 $500,000 與 $190,000 甲 公 司 於 X1 年 曾 將 成 本 $14,000 之 商 品 以 $20,000 售 予 乙 公 司 截 至 X1 年 底, 乙 公 司 購 自 甲 公 司 該 批 存 貨 仍 有 1/3 尚 未 售 出 試 問 X1 年 合 併 基 本 及 稀 釋 每 股 盈 餘 為 何?(10 分 ) 三 甲 公 司 破 產 期 間 資 產 負 債 科 目 相 關 資 料 如 下 : 帳 面 金 額 估 計 淨 變 現 價 值 現 金 $100,000 $100,000 應 收 款 項 150,000 100,000 存 貨 100,000 75,000 土 地 750,000 775,000 其 他 資 產 400,000 300,000 應 付 帳 款 225,000 應 付 房 屋 稅 575,000 應 付 票 據 250,000 銀 行 借 款 500,000 普 通 股 股 本 1,000,000 累 積 虧 損 (1,050,000) 應 付 票 據 係 以 存 貨 做 為 擔 保 品, 銀 行 借 款 則 以 土 地 做 為 擔 保 品 此 外, 預 計 破 產 費 用 共 計 $50,000 試 作 : 按 清 償 優 先 順 位 編 表 列 示 甲 公 司 各 類 債 權 之 獲 償 金 額 (10 分 )

四 下 列 各 小 題 為 獨 立 之 情 況, 分 別 決 定 相 關 科 目 換 算 為 新 臺 幣 後 之 金 額 代 號 :80330 頁 次 :8-3 情 況 一 : 臺 灣 母 公 司 之 國 外 子 公 司 取 得 折 舊 性 資 產, 以 港 幣 記 帳, 而 子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 南 非 幣 所 有 折 舊 性 資 產 皆 以 直 線 法 分 10 年 折 舊, 無 殘 值 相 關 折 舊 性 資 產 之 取 得 成 本 及 匯 率 如 下 : 取 得 日 資 產 成 本 ( 港 幣 ) 1 港 幣 兌 南 非 幣 1 南 非 幣 兌 新 臺 幣 X1 年 1 月 1 日 310,000 1.10 1.98 X1 年 3 月 1 日 780,000 1.08 2.10 X1 年 7 月 1 日 213,000 1.06 2.01 X1 年 12 月 1 日 60,000 1.04 1.92 X1 年 平 均 匯 率 1.05 2.03 試 作 : 計 算 X1 年 換 算 為 新 臺 幣 後 之 折 舊 費 用 金 額 (5 分 ) 情 況 二 : 臺 灣 母 公 司 之 美 國 子 公 司, 其 X0 年 之 期 末 存 貨 成 本 為 美 元 $20,000, 其 淨 變 現 價 值 為 美 元 $19,600 此 存 貨 成 本 包 括 X0 年 10 月 1 日 進 貨 美 元 $15,000 和 X0 年 12 月 15 日 進 貨 美 元 $5,000 美 國 子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 新 臺 幣, 相 關 匯 率 如 下 : X0 年 10 月 1 日 美 元 $1= 新 臺 幣 $26 X0 年 12 月 15 日 美 元 $1= 新 臺 幣 $25 X0 年 12 月 31 日 美 元 $1= 新 臺 幣 $27 試 作 : 計 算 X0 年 12 月 31 日 換 算 為 新 臺 幣 後 之 期 末 存 貨 金 額 (5 分 ) 乙 測 驗 題 部 分 :(50 分 ) 代 號 :3803 本 測 驗 試 題 為 單 一 選 擇 題, 請 選 出 一 個 正 確 或 最 適 當 的 答 案, 複 選 作 答 者, 該 題 不 予 計 分 共 25 題, 每 題 2 分, 須 用 2B 鉛 筆 在 試 卡 上 依 題 號 清 楚 劃 記, 於 本 試 題 或 申 論 試 卷 上 作 答 者, 不 予 計 分 1 劍 橋 公 司 收 購 取 得 四 季 公 司 全 部 股 權, 四 季 公 司 隨 即 消 滅, 收 購 過 程 中 產 生 商 譽 $1,200,000, 而 四 季 公 司 原 有 一 商 標 權, 公 允 價 值 為 $200,000, 然 劍 橋 公 司 未 來 並 不 打 算 使 用 該 商 標 權, 則 該 商 標 權 在 收 購 日 之 入 帳 金 額 為 何? $0 $200,000 $200,000, 並 立 即 全 額 轉 列 損 失 附 註 揭 露 取 得 一 商 標 權, 待 將 來 使 用 該 商 標 權 再 以 當 時 公 允 價 值 入 帳

代 號 :80330 頁 次 :8-4 2 甲 公 司 收 購 乙 公 司 75% 股 權 丙 公 司 82% 股 權, 然 收 購 日 對 乙 公 司 非 控 制 權 益 以 該 非 控 制 權 益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而 對 丙 公 司 非 控 制 權 益 則 以 該 非 控 制 權 益 依 比 例 所 享 有 之 被 收 購 者 可 辨 認 淨 資 產 衡 量 這 樣 的 作 法 : 對 乙 丙 公 司 之 非 控 制 權 益 均 應 以 該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對 乙 丙 公 司 之 非 控 制 權 益 均 應 以 此 二 家 公 司 可 辨 認 淨 資 產 帳 面 金 額 衡 量 對 乙 丙 公 司 之 非 控 制 權 益 均 應 以 此 二 家 公 司 可 辨 認 淨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比 例 衡 量 符 合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之 規 定 3 紫 薇 公 司 於 X5 年 分 二 次 取 得 翠 竹 公 司 股 權, 第 一 次 於 1 月 1 日 以 $600,000 取 得 翠 竹 公 司 60% 股 權, 當 時 翠 竹 公 司 權 益 為 $800,000, 並 依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公 允 價 值 $400,000 衡 量 非 控 制 權 益 ; 第 二 次 於 10 月 1 日 以 $290,000 取 得 20% 股 權 X5 年 初 翠 竹 公 司 除 未 入 帳 專 利 權 $100,000 外, 其 他 可 辨 認 資 產 負 債 之 帳 面 金 額 均 與 公 允 價 值 相 等, 該 專 利 權 分 十 年 攤 銷 翠 竹 公 司 X5 年 淨 利 為 $600,000, 係 於 一 年 中 平 均 賺 得, 且 於 7 月 1 日 宣 告 並 發 放 股 利 $80,000 紫 薇 公 司 採 用 權 益 法 處 理 對 翠 竹 公 司 之 投 資, X5 年 10 月 1 日 紫 薇 公 司 取 得 20% 之 股 權 後,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投 資 翠 竹 公 司 帳 戶 餘 額 增 加 $290,000 投 資 收 益 增 加 $195,000 資 本 公 積 減 少 $17,500 非 控 制 權 益 減 少 $200,000 4 承 上 題, 紫 薇 公 司 與 翠 竹 公 司 X5 年 度 合 併 損 益 表 之 專 利 權 攤 銷 費 用 為 何? $10,000 $8,000 $6,500 $0 5 楚 楚 公 司 及 其 持 股 80% 之 子 公 司 翰 和 公 司 X2 年 的 個 別 淨 利 分 別 為 $1,000,000 及 $850,000 楚 楚 公 司 將 商 品 以 成 本 的 120% 價 格 出 售 給 翰 和 公 司 楚 楚 公 司 於 X1 年 及 X2 年 銷 貨 予 翰 和 公 司 的 金 額 分 別 為 $3,400,000 及 $3,600,000 截 至 X1 年 底 及 X2 年 底, 翰 和 公 司 帳 上 購 自 楚 楚 公 司 的 商 品 中 分 別 有 $720,000 及 $480,000 尚 未 出 售 X2 年 楚 楚 公 司 及 翰 和 公 司 之 合 併 淨 利 為 何? $720,000 $1,712,000 $1,720,000 $1,850,000 6 大 華 公 司 於 X1 年 將 帳 面 金 額 $18,000 的 土 地, 以 $21,000 的 價 格 出 售 予 其 持 股 80% 的 小 利 公 司 直 至 X5 年 時, 小 利 公 司 方 以 $22,000 的 價 格 將 該 土 地 出 售 予 第 三 者 此 一 公 司 間 交 易 將 使 : 大 華 公 司 X1 年 之 投 資 收 益 減 少 $3,000, 但 使 X5 年 之 投 資 收 益 增 加 $3,000 大 華 公 司 X1 年 之 投 資 收 益 增 加 $3,000, 但 使 X5 年 之 投 資 收 益 減 少 $3,000 大 華 公 司 X1 年 之 投 資 收 益 增 加 $3,000, 但 使 X5 年 之 投 資 收 益 減 少 $2,000 大 華 公 司 X1 年 之 投 資 收 益 減 少 $2,400, 但 使 X5 年 之 投 資 收 益 增 加 $1,600

代 號 :80330 頁 次 :8-5 7 X1 年 1 月 1 日 大 樑 公 司 的 長 期 負 債 包 含 面 額 $900,000 利 率 10% X5 年 1 月 1 日 到 期 的 應 付 公 司 債, 未 攤 銷 溢 價 $48,000, 付 息 日 為 1 月 1 日 及 7 月 1 日, 採 直 線 法 攤 銷 大 樑 公 司 持 有 小 叮 公 司 80% 的 股 權 X1 年 1 月 2 日, 小 叮 公 司 以 $612,000 的 價 格 從 債 券 市 場 中, 購 買 大 樑 公 司 流 通 在 外 面 額 $600,000 的 債 券 大 樑 公 司 及 小 叮 公 司 X1 年 度 合 併 綜 合 損 益 表 上, 債 券 的 推 定 贖 回 損 益 為 何? 利 得 $20,000 利 得 $36,000 損 失 $8,000 損 失 $20,000 8 承 上 題, 大 樑 公 司 及 小 叮 公 司 X2 年 12 月 31 日 合 併 資 產 負 債 表 上, 大 樑 公 司 的 應 付 公 司 債 加 上 未 攤 銷 溢 價 後 的 餘 額 應 為 : $300,000 $308,000 $312,000 $316,000 9 甲 公 司 持 有 乙 公 司 60% 股 權 本 年 度 甲 公 司 出 售 存 貨 給 乙 公 司, 銷 貨 毛 利 至 年 底 尚 未 實 現 之 金 額 為 $100,000 乙 公 司 去 年 亦 曾 銷 貨 給 甲 公 司, 至 本 年 度 方 實 現 的 毛 利 金 額 為 $80,000 所 得 稅 稅 率 為 25% 試 問 : 本 年 度 合 併 遞 延 所 得 稅 資 產 有 何 變 化? 增 加 $13,000 減 少 $13,000 增 加 $5,000 減 少 $5,000 10 X1 年 初 臺 北 公 司 持 有 臺 中 公 司 80% 股 權, 臺 中 公 司 持 有 臺 南 公 司 90% 股 權 當 年 不 含 投 資 收 益 之 個 別 淨 利 分 別 為 : 臺 北 公 司 $420,000; 臺 中 公 司 $280,000; 臺 南 公 司 $280,000 假 設 取 得 時 各 投 資 之 移 轉 對 價 均 等 於 被 投 資 公 司 可 辨 認 淨 資 產 公 允 價 值 比 例, 且 被 投 資 公 司 各 項 可 辨 認 資 產 及 負 債 之 公 允 價 值 均 與 帳 面 金 額 相 當 前 述 臺 南 公 司 之 淨 利 包 含 了 出 售 給 臺 中 公 司 商 品 之 未 實 現 毛 利 $56,000 X1 年 度 控 制 權 益 淨 利 為 何? $706,670 $755,980 $805,280 $815,770 11 母 公 司 直 接 從 子 公 司 現 金 增 資 購 買 新 股 以 增 加 持 股 比 例,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應 如 何 表 達? 列 於 營 業 活 動 項 下 列 於 籌 資 活 動 項 下 列 於 投 資 活 動 項 下 無 須 於 合 併 現 金 流 量 表 中 表 達 12 X1 年 初 臺 北 公 司 以 $240,000 取 得 臺 中 公 司 60% 股 權, 採 權 益 法 處 理 該 投 資, 當 日 臺 中 公 司 之 權 益 $200,000, 包 括 普 通 股 股 本 $80,000( 每 股 面 額 $10) 及 保 留 盈 餘 $120,000, 且 除 設 備 低 估 外, 並 無 其 他 未 攤 銷 差 額, 該 設 備 尚 可 使 用 十 年, 採 用 直 線 法 折 舊 臺 中 公 司 X6 年 初 的 保 留 盈 餘 為 $175,000, 上 半 年 獲 利 $25,000 臺 北 公 司 於 X6 年 7 月 1 日 以 $300,000 出 售 其 對 臺 中 公 司 之 所 有 持 股, 試 問 出 售 損 益 金 額 為 何? $12,000 $60,000 $78,000 $87,000

代 號 :80330 頁 次 :8-6 13 母 公 司 取 得 子 公 司 特 別 股 時, 若 所 支 付 對 價 之 公 允 價 值 低 於 子 公 司 該 部 分 特 別 股 於 合 併 報 表 之 帳 面 金 額, 有 關 該 差 額 之 敘 述, 下 列 何 者 正 確? 減 少 合 併 保 留 盈 餘 增 加 資 本 公 積 增 加 合 併 淨 利 減 少 特 別 股 投 資 成 本 14 臺 北 公 司 於 X1 年 初 以 $360,000 購 入 臺 中 公 司 60% 股 權, 採 權 益 法 處 理 該 項 投 資, 並 依 非 控 制 權 益 之 公 允 價 值 $240,000 衡 量 非 控 制 權 益, 當 日 臺 中 公 司 之 權 益 $450,000 臺 北 公 司 於 X4 年 初 以 $200,000 另 自 非 控 制 權 益 股 東 取 得 臺 中 公 司 20% 股 權, 當 時 臺 中 公 司 權 益 為 $700,000, 係 保 留 盈 餘 增 加 所 致 兩 次 取 得 股 權 時, 臺 中 公 司 各 項 可 辨 認 資 產 及 負 債 帳 面 金 額 均 等 於 公 允 價 值 X4 年 底 合 併 報 表 列 示 之 商 譽 為 何? $0 $60,000 $100,000 $150,000 15 甲 公 司 於 X1 年 1 月 1 日 以 $800,000 取 得 乙 公 司 80% 之 股 權, 當 日 乙 公 司 權 益 包 括 股 本 $300,000( 每 股 面 額 $10), 保 留 盈 餘 $650,000, 除 未 入 帳 專 利 權 $50,000( 剩 餘 效 益 年 限 為 5 年 ) 外, 當 日 乙 公 司 其 他 可 辨 認 資 產 與 負 債 之 帳 面 金 額 均 等 於 公 允 價 值 甲 公 司 依 可 辨 認 淨 資 產 之 比 例 衡 量 非 控 制 權 益 X2 年 12 月 31 日 乙 公 司 之 權 益 包 括 股 本 $300,000, 保 留 盈 餘 $750,000 乙 公 司 於 X3 年 1 月 1 日 以 每 股 $35 之 價 格 發 行 新 股 10,000 股, 甲 公 司 認 購 其 中 的 2,000 股 甲 公 司 採 權 益 法 處 理 其 對 乙 公 司 之 投 資 試 問 X3 年 1 月 1 日 乙 公 司 發 行 新 股 後, 甲 公 司 帳 上 投 資 乙 公 司 帳 戶 餘 額 為 : $934,000 $929,500 $910,000 $858,000 16 甲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 新 臺 幣, 其 美 國 分 公 司 之 存 貨 全 由 總 公 司 依 成 本 發 貨,X5 年 中 總 公 司 發 貨 至 美 國 分 公 司 資 料 分 別 如 下 :3 月 1 日 發 貨 8,000 美 元 ( 當 時 匯 率 32.1),9 月 1 日 發 貨 12,000 美 元 ( 當 時 匯 率 32.3) 若 X5 年 底 及 X5 年 度 平 均 匯 率 分 別 為 33.5 33.2, 美 國 分 公 司 之 功 能 性 貨 幣 為 美 元, 則 分 公 司 之 報 表 換 算 為 新 臺 幣 後 之 總 公 司 來 貨 金 額 為 何? $670,000 $664,000 $644,400 $20,000 17 甲 公 司 對 高 度 很 有 可 能 發 生 預 期 交 易 之 避 險, 列 於 其 他 權 益 之 避 險 工 具 損 益, 在 下 列 那 個 情 形 下, 應 該 立 即 列 入 當 期 損 益? 甲 公 司 取 消 原 指 定 之 避 險 避 險 工 具 到 期 時 預 期 交 易 預 計 不 會 發 生 時 避 險 工 具 解 約 時 18 乙 公 司 簽 訂 一 項 零 成 本 遠 期 合 約, 該 公 司 一 年 後 必 須 以 合 約 規 定 之 固 定 金 額 現 金 購 買 固 定 數 量 之 本 身 權 益 工 具 則 簽 約 日 乙 公 司 應 : 以 該 選 擇 權 公 允 價 值 認 列 金 融 負 債 以 合 約 規 定 固 定 金 額 現 金 之 折 現 值 認 列 金 融 負 債 以 簽 約 日 公 允 價 值 認 列 將 於 交 割 日 發 行 之 本 身 權 益 工 具 無 須 認 列 負 債, 僅 須 於 合 約 到 期 日 記 錄 購 買 庫 藏 股 票

代 號 :80330 頁 次 :8-7 19 下 列 何 種 狀 況 下 的 嵌 入 式 衍 生 工 具 與 主 契 約 之 經 濟 特 性 及 風 險 並 非 緊 密 關 聯? 嵌 入 於 雙 重 貨 幣 債 券 之 外 幣 衍 生 工 具 發 行 具 利 率 上 下 限 之 浮 動 利 率 公 司 債 時, 市 場 利 率 為 3%, 該 債 券 之 利 率 下 限 為 4% 某 石 油 公 司 向 印 尼 採 購 原 油, 所 簽 之 以 印 尼 盾 ( 印 尼 幣 ) 計 價 原 油 購 買 合 約, 其 所 嵌 入 之 外 幣 衍 生 工 具 租 賃 契 約 之 租 金 與 承 租 人 之 相 關 銷 售 數 量 連 動, 此 租 約 中 嵌 入 之 衍 生 工 具 20 甲 公 司 於 X1 年 11 月 7 日 以 $240,000 購 買 以 乙 公 司 普 通 股 為 標 的 之 認 購 權 證, 作 為 持 有 供 交 易 之 金 融 資 產, 此 權 證 讓 甲 公 司 可 以 按 每 股 $60 之 履 約 價 格 購 買 30,000 股 之 乙 公 司 普 通 股, 此 權 證 的 失 效 日 期 為 X2 年 1 月 31 日 X1 年 11 月 7 日 X1 年 12 月 31 日 與 X2 年 1 月 31 日 乙 公 司 普 通 股 之 市 價 分 別 為 $60 $65 與 $64 經 評 估 X1 年 底 此 權 證 之 時 間 價 值 為 $180,000, 甲 公 司 應 認 列 X1 年 度 之 透 過 損 益 按 公 允 價 值 衡 量 之 金 融 資 產 損 益 為 何? 損 失 $30,000 損 失 $60,000 利 益 $90,000 利 益 $120,000 21 總 公 司 將 商 品 轉 予 分 公 司 時 通 常 以 成 本 成 本 加 價 或 零 售 價 作 為 轉 撥 價 格,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總 公 司 若 以 成 本 加 價 方 式 將 商 品 轉 予 分 公 司, 則 所 有 銷 貨 毛 利 便 不 會 僅 歸 屬 於 分 公 司, 有 助 於 評 估 分 公 司 之 績 效 總 公 司 若 以 零 售 價 或 商 品 正 常 售 價 將 商 品 轉 予 分 公 司, 則 分 公 司 帳 上 之 存 貨 餘 額 等 於 其 存 貨 盤 點 之 零 售 金 額, 可 以 警 示 管 理 當 局 存 貨 的 管 理 是 否 適 當 總 公 司 若 以 成 本 將 商 品 轉 予 分 公 司, 則 所 有 銷 貨 毛 利 均 歸 屬 於 分 公 司, 將 有 助 於 評 估 總 公 司 之 績 效 當 總 公 司 與 分 公 司 間 商 品 之 移 轉 計 價 係 採 成 本 時, 運 交 分 公 司 存 貨 與 來 自 總 公 司 存 貨 兩 科 目 之 金 額 會 相 等 22 臺 北 總 公 司 於 臺 中 設 有 一 分 公 司, 對 外 採 購 一 律 由 總 公 司 負 責, 分 公 司 所 需 進 貨 皆 由 總 公 司 以 成 本 加 價 20% 發 貨 給 分 公 司 X7 年 底 分 公 司 帳 上 之 結 帳 分 錄 如 下 : 銷 貨 收 入 1,000,000 存 貨 300,000 存 貨 240,000 總 公 司 來 貨 840,000 費 用 150,000 總 公 司 往 來 70,000 X7 年 度 分 公 司 依 總 公 司 原 始 進 貨 成 本 計 算 之 淨 利 金 額 為 何? $70,000 $100,000 $120,000 $200,000

代 號 :80330 頁 次 :8-8 23 方 育 慈 善 基 金 會 在 X1 年 3 月 20 日 獲 得 一 項 無 條 件 捐 款 承 諾, 金 額 為 $200,000, 限 制 用 於 購 置 設 備 基 金 會 在 X1 年 10 月 20 日 實 際 收 到 捐 款, 並 在 X2 年 3 月 20 日 以 捐 款 來 購 買 辦 公 設 備 方 育 慈 善 基 金 會 應 於 何 時 認 列 捐 贈 收 入? X1 年 3 月 20 日 X1 年 12 月 31 日 X1 年 10 月 20 日 X2 年 3 月 20 日 24 國 際 財 務 報 導 準 則 有 關 營 運 部 門 資 訊 之 揭 露,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公 司 總 部 可 能 未 賺 得 收 入, 故 非 屬 營 運 部 門 公 司 某 些 功 能 性 部 門 可 能 賺 得 之 收 入 僅 為 企 業 活 動 偶 發 之 收 入, 故 非 屬 營 運 部 門 兩 個 部 門 若 有 相 似 的 研 發 項 目, 則 可 以 彙 總 為 同 一 部 門 主 要 營 運 決 策 者 只 要 其 職 能 涉 及 分 配 資 源 予 企 業 營 運 部 門 並 評 量 其 績 效, 不 必 然 為 有 特 定 職 稱 之 經 理 人 25 國 際 會 計 準 則 有 關 期 中 財 務 報 表 認 列 及 衡 量 原 則,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每 一 期 中 期 間 所 認 列 之 所 得 稅 費 用, 應 依 整 個 財 務 年 度 所 估 計 之 年 度 平 均 有 效 所 得 稅 率 計 算 認 列 預 期 於 年 底 發 生 的 定 期 維 修 成 本, 對 期 中 報 導 目 的 而 言, 雖 然 編 製 期 中 財 務 報 導 時 尚 未 發 生, 公 司 仍 須 預 先 認 列 費 用 公 司 本 年 度 每 季 預 計 投 入 研 發 費 用 一 萬 元 雖 然 公 司 預 計 到 第 三 季 結 束 時, 前 三 季 研 發 費 用 將 可 以 符 合 資 產 資 本 化 條 件, 但 公 司 不 應 該 在 編 製 第 一 季 期 中 報 表 時 將 一 萬 元 資 本 化 期 中 期 間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應 採 用 前 一 財 務 年 度 結 束 日 依 精 算 決 定 之 退 休 金 成 本 率, 以 年 初 至 當 期 末 為 基 礎 計 算, 並 針 對 該 結 束 日 後 之 重 大 市 場 波 動, 及 重 大 縮 減 清 償 或 其 他 重 大 一 次 性 事 項 加 以 調 整

代 號 :80310 頁 次 :4-1 102 年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律 師 會 計 師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專 利 師 考 試 試 題 類 科 : 會 計 師 科 目 : 國 文 ( 作 文 與 測 驗 ) 考 試 時 間 : 2 小 時 座 號 : 注 意 : 禁 止 使 用 電 子 計 算 器 甲 作 文 部 分 :(60 分 ) 請 以 藍 黑 色 鋼 筆 或 原 子 筆 在 申 論 試 卷 上 由 左 至 右 橫 式 作 答, 於 本 試 題 上 作 答 者, 不 予 計 分 不 得 於 試 卷 上 書 寫 姓 名 或 入 場 證 號 古 人 說 : 非 知 之 難, 行 之 為 難 ; 非 行 之 難, 終 之 斯 難 將 一 件 事 情 從 頭 至 尾, 專 心 一 意 的 完 成, 是 一 件 不 容 易 的 事 請 以 慎 終 如 始 為 題, 作 文 一 篇, 申 論 其 旨 乙 測 驗 部 分 :(40 分 ) 代 號 :1803 本 測 驗 試 題 為 單 一 選 擇 題, 請 選 出 一 個 正 確 或 最 適 當 的 答 案, 複 選 作 答 者, 該 題 不 予 計 分 共 20 題, 每 題 2 分, 須 用 2B 鉛 筆 在 試 卡 上 依 題 號 清 楚 劃 記, 於 本 試 題 或 申 論 試 卷 上 作 答 者, 不 予 計 分 1 下 列 四 句 分 屬 兩 副 對 聯, 請 依 文 意 與 對 聯 的 一 般 原 則, 選 出 正 確 的 選 項 : 1 入 篋 從 無 造 孳 錢 2 讀 書 何 但 出 青 雲 3 養 性 不 需 烹 柴 雪 4 登 堂 盡 是 論 文 客 2,3 為 一 聯 ; 1,4 為 一 聯 3,2 為 一 聯 ; 4,1 為 一 聯 2,4 為 一 聯 ; 1,3 為 一 聯 4,2 為 一 聯 ; 3,1 為 一 聯 2 下 列 選 項 何 者 用 字 完 全 正 確? 他 未 能 準 時 完 成 工 作, 居 然 還 恬 不 知 恥, 怪 罪 別 人 這 件 事 情 的 發 展 相 當 詭 譎 難 辨, 各 種 說 法 甚 霄 塵 上 如 果 不 能 專 心 一 意 學 習, 所 有 異 想 都 只 是 掾 木 求 魚 作 為 地 方 官, 應 該 愛 護 平 民 百 姓, 絕 不 可 侍 寵 而 嬌 3 下 列 題 辭 與 場 合 對 象 配 對 正 確 的 選 項 是 : 熊 夢 徵 祥 - 賀 生 子 ; 立 雪 神 傷 - 輓 師 長 之 子 于 歸 - 賀 娶 婦 ; 貨 殖 流 芳 - 輓 政 界 德 孚 眾 望 - 賀 升 遷 ; 利 用 厚 生 - 輓 軍 界 妙 選 東 牀 - 賀 喬 遷 ; 大 雅 淪 亡 - 輓 學 者 4 史 記. 魏 公 子 列 傳 : 公 子 為 人 仁 而 下 士, 士 無 賢 不 肖 皆 謙 而 禮 交 之 句 中 下 字 是 方 位 名 詞 當 動 詞 用, 下 列 選 項 中 詞 語 的 用 法, 何 者 與 此 相 同? 子 路 從 而 後, 遇 丈 人, 以 杖 荷 蓧 ( 論 語. 微 子 ) 子 墨 衰 絰, 梁 弘 御 戎, 萊 駒 為 右 ( 左 傳. 僖 公 三 十 三 年 ) 項 王 乃 復 引 兵 而 東, 至 東 城, 乃 有 二 十 八 騎 ( 史 記. 項 羽 本 記 ) 螾 無 爪 牙 之 利, 筋 骨 之 強, 上 食 埃 土, 下 飲 黃 泉 ( 荀 子. 勸 學 ) 5 樊 遲 從 遊 於 舞 雩 之 下, 曰 : 敢 問 崇 德 脩 慝 辨 惑 子 曰 : 善 哉 問! 先 事 後 得, 非 崇 德 與? 攻 其 惡, 無 攻 人 之 惡, 非 脩 慝 與? 一 朝 之 忿, 忘 其 身 以 及 其 親, 非 惑 與? ( 論 語. 顏 淵 ) 文 中 孔 子 認 為 崇 德 的 基 礎 近 於 下 列 何 者? 只 問 耕 耘, 不 問 收 穫 三 省 吾 身, 不 欺 暗 室 先 之 勞 之, 不 憂 不 懼 仁 民 愛 物, 不 忮 不 求

代 號 :80310 頁 次 :4-2 6 趙 清 獻 公 知 越 州, 兩 浙 旱 蝗, 米 價 踴 貴, 饑 死 相 望 諸 州 皆 榜 衢 路, 禁 人 增 米 價 公 獨 榜 通 衢, 令 有 米 者 增 價 糶 之 於 是 米 商 輻 輳, 米 價 更 賤 根 據 上 文, 對 趙 清 獻 公 最 適 切 的 論 述 是 : 不 能 苦 民 所 苦 不 顧 百 姓, 圖 利 米 商 能 逆 向 操 作, 以 量 制 價 能 未 雨 綢 繆, 使 米 賤 民 蘇 7 寇 萊 公 歷 富 貴 四 十 年, 無 田 園 邸 第 入 覲 則 寄 僧 舍 或 僦 居 在 大 名 日, 自 出 題 試 貢 士, 曰 公 儀 休 拔 園 葵 賦 霍 將 軍 辭 治 第 詩, 此 其 志 也 詩 人 魏 野 獻 詩 曰 : 有 官 居 鼎 鼐, 無 地 起 樓 臺 采 詩 者 以 為 中 的 虜 使 至 大 名, 問 公 曰 : 莫 是 無 地 起 樓 臺 相 公 否? ( 湘 山 野 錄 卷 三 ) 根 據 上 文, 選 出 敘 述 正 確 的 選 項 : 寇 萊 公 應 舉 時 所 作 詩 賦, 即 已 顯 現 清 廉 之 志 寇 萊 公 清 廉 儉 樸 之 名, 連 外 國 使 臣 都 曾 聽 聞 魏 野 的 名 句, 外 國 使 臣 誤 認 為 是 寇 萊 公 之 作 魏 野 詩 譏 諷 寇 萊 公 故 作 儉 樸, 頗 受 時 人 認 同 8 曹 丕 與 吳 質 書 : 昔 伯 牙 絕 弦 於 鍾 期, 仲 尼 覆 醢 於 子 路, 痛 知 音 之 難 遇, 傷 門 人 之 莫 逮 諸 子 但 為 未 及 古 人, 自 一 時 之 雋 也 今 之 存 者, 已 不 逮 矣! 後 生 可 畏, 來 者 難 誣 然 恐 吾 與 足 下 不 及 見 也 關 於 此 段 文 字 之 敘 述, 下 列 何 者 正 確? 後 生 可 畏, 來 者 難 誣 之 畏 引 申 有 敬 佩 之 意 伯 牙 絕 弦 於 鍾 期 的 原 因 是 從 此 無 人 可 以 調 音, 無 法 再 演 奏 仲 尼 覆 醢 於 子 路 敘 述 孔 子 因 子 路 衝 動 魯 莽, 而 不 願 與 之 共 餐 然 恐 吾 與 足 下 不 及 見 也, 在 感 嘆 後 生 晚 輩 實 力 無 法 預 測, 令 人 擔 憂 9 高 子 病 痿, 不 出 內 戶 者 旬 月 客 散 擁 榻, 目 無 所 寄, 則 常 屬 之 窗 與 簾 簾 附 窗, 而 嫟 於 壁, 壁 之 穴 蟲 多 緣 而 遊 有 蛛 初 來 登 簾, 若 涉 大 險 簾 有 界 隙, 動 輒 失 足, 失 足 則 驚, 驚 輒 退 縮 不 敢 前, 則 惴 惴 而 行, 帖 帖 而 蹲, 其 勢 若 不 終 日 者 已 乃 戲 令 撤 其 窗 扉, 使 去 壁 遠 而 絕 其 歸, 奪 其 所 安 而 重 困 之 意 初 不 堪, 久 且 苦 飢, 無 所 食, 則 強 起 而 掠 簾 蠅 一 日 而 坦, 二 日 而 躍, 三 日 則 投 擲 如 飛 矣 下 列 文 句 最 接 近 本 文 意 旨 的 選 項 是 : 置 之 死 地 而 後 生 業 精 於 勤 荒 於 嬉 立 身 行 己, 居 安 如 墜 怨 人 不 如 自 怨, 求 諸 人 不 如 求 諸 己 10 白 居 易 杏 園 中 棗 樹 : 人 言 百 果 中, 唯 棗 凡 且 鄙 皮 皴 似 龜 手, 葉 小 如 鼠 耳 胡 為 不 自 知, 生 花 此 園 裏 東 風 不 擇 木, 吹 煦 長 未 已 眼 看 欲 合 抱, 得 盡 生 生 理 寄 言 遊 春 客, 乞 君 一 迴 視 君 愛 繞 指 柔, 從 君 憐 柳 杞 君 求 悅 目 豔, 不 敢 爭 桃 李 君 若 作 大 車, 輪 軸 材 須 此 下 列 選 項, 何 者 最 切 近 本 文 旨 意? 強 調 女 為 悅 己 者 容 強 調 賞 心 悅 目 的 重 要 強 調 為 人 必 須 表 裏 一 致 強 調 物 雖 或 平 凡, 卻 能 致 用

代 號 :80310 頁 次 :4-3 11 王 守 仁 教 條 示 龍 場 諸 生 : 責 善, 朋 友 之 道 然 須 忠 告 而 善 道 之, 悉 其 忠 愛, 致 其 婉 曲, 使 彼 聞 之 而 可 從, 繹 之 而 可 改, 有 所 感 而 無 所 怒, 乃 為 善 耳 若 先 暴 白 其 過 惡, 痛 毀 極 詆, 使 無 所 容, 彼 將 發 其 愧 恥 憤 恨 之 心, 雖 欲 降 以 相 從, 而 勢 有 所 不 能 根 據 上 文,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暴 白 其 過 惡, 痛 毀 極 詆 有 助 於 責 善 激 起 朋 友 的 愧 恥 憤 恨 之 心 是 責 善 的 目 的 繹 之 而 可 改 是 有 心 向 善 的 人 難 以 做 到 的 悉 其 忠 愛, 致 其 婉 曲 是 理 想 的 責 善 之 道 12 不 畏 浮 雲 遮 望 眼 ( 王 安 石 登 飛 來 峰 ), 是 對 待 政 治 現 實 的 態 度 下 列 詩 文 中 浮 雲 此 一 意 象 所 指 涉 的 意 義, 何 者 與 本 句 中 的 浮 雲 相 同? 雷 鼓 震 地 起, 猛 勢 陵 浮 雲 ( 宋 書. 樂 志 ) 不 義 而 富 且 貴, 於 我 如 浮 雲 ( 論 語. 述 而 ) 總 為 浮 雲 能 蔽 日, 長 安 不 見 使 人 愁 ( 李 白 登 金 陵 鳳 凰 臺 ) 從 前 種 種 暱 愛, 如 浮 雲 散 滅, 都 無 餘 滓 ( 閱 微 草 堂 筆 記. 灤 陽 消 夏 錄 ) 孟 嘗 君 逐 於 齊 而 復 反 譚 拾 子 迎 之 於 境, 謂 孟 嘗 君 曰 : 君 得 無 有 所 怨 齊 士 大 夫? 孟 嘗 君 曰 : 有 君 滿 意 殺 之 乎? 孟 嘗 君 曰 : 然 譚 拾 子 曰 : 事 有 必 至, 理 有 固 然, 君 知 之 乎? 孟 嘗 君 曰 : 不 知 譚 拾 子 曰 : 事 之 必 至 者, 死 也 ; 理 之 固 然 者, 富 貴 則 就 之, 貧 賤 則 去 之 此 事 之 必 至, 理 之 固 然 者 請 以 市 諭 : 市, 朝 則 滿, 夕 則 虛, 非 朝 愛 市 而 夕 憎 之 也 求 存 故 往, 亡 故 去 願 君 勿 怨 孟 嘗 君 乃 取 所 怨 五 百 牒 削 去 之, 不 敢 以 為 言 ( 戰 國 策. 齊 策 ) 請 依 上 文 回 答 第 13 題 至 第 14 題 13 文 中 孟 嘗 君 逐 於 齊 而 復 反, 意 謂 : 孟 嘗 君 奔 走 於 齊 國 企 圖 再 次 謀 反 孟 嘗 君 被 齊 君 驅 逐 以 後 企 圖 謀 反 孟 嘗 君 遭 齊 君 罷 黜 以 後 又 被 召 回 孟 嘗 君 到 齊 國 訪 求 賢 才 後 返 回 國 境 14 根 據 上 文 敘 述, 下 列 選 項 何 者 正 確? 孟 嘗 君 堅 持 殺 齊 國 士 大 夫, 才 能 心 滿 意 足 朝 愛 市 而 夕 憎 之, 是 因 為 齊 君 朝 令 夕 改 孟 嘗 君 聽 從 勸 告, 除 去 了 所 怨 恨 者 的 名 單 譚 拾 子 勸 諫 無 效 後, 終 身 不 再 對 孟 嘗 君 進 言 15 源 遠 流 長 的 中 華 文 明 中, 在 竹 文 化 方 面 的 積 澱, 非 常 豐 厚 中 國 人, 尤 其 是 古 代 的 中 國 人, 衣 食 住 行 等 方 面, 同 竹 子 都 有 千 絲 萬 縷 的 關 係, 因 此 古 人 吟 詠 竹 子 的 詩 文 很 多 下 列 各 選 項, 何 者 不 是 詠 竹 的 作 品? 龍 吟 曾 未 聽, 鳳 曲 吹 應 好 不 學 蒲 柳 凋, 貞 心 嘗 自 保 一 節 復 一 節, 千 枝 攢 萬 葉 我 自 不 開 花, 免 撩 蜂 與 蝶 一 頃 含 秋 綠, 森 風 十 萬 竿 氣 吹 朱 夏 轉, 聲 掃 碧 霄 寒 落 落 出 群 非 櫸 柳, 青 青 不 朽 豈 楊 梅 欲 存 老 蓋 千 年 意, 為 覓 霜 根 數 寸 栽 16 西 方 作 家 卡 爾 維 諾 為 什 麼 讀 經 典 說 : 我 們 應 該 在 成 年 時 代 撥 出 一 段 時 間, 用 來 重 新 發 現 年 輕 時 代 最 重 要 的 閱 讀 儘 管 作 品 依 舊 ( 不 過 在 不 同 的 歷 史 觀 點 下, 這 些 作 品 也 會 改 變 ), 我 們 卻 一 定 有 所 改 變, 所 以 與 這 些 作 品 後 來 的 相 遇 是 全 新 的 經 驗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最 切 近 作 者 對 閱 讀 的 體 會? 溫 故 而 知 新 學 然 後 知 不 足 學 而 不 思 則 罔, 思 而 不 學 則 殆 知 之 者 不 如 好 之 者, 好 之 者 不 如 樂 之 者

17 下 列 文 字 節 選 自 林 燿 德 終 端 機, 詩 中 空 格 最 適 合 填 入? 我 迷 失 在 數 字 的 海 洋 裡 顯 示 器 上 排 排 浮 現 降 落 中 的 符 號 像 是 整 個 世 界 的 幕 落 終 端 機 前 我 的 心 神 散 落 成 顯 示 器 上 的 顆 粒 終 端 機 內 精 密 的 迴 路 恰 似 隱 藏 智 慧 的 聖 櫃 加 班 之 後 我 漫 步 在 午 夜 的 街 頭 那 些 程 式 仍 然 焊 插 在 下 意 識 裡 拔 也 拔 不 去 開 始 懷 疑 自 己 體 內 裝 盛 的 不 是 而 是 一 排 排 的 積 體 電 路 下 班 的 我 帶 著 喪 失 電 源 的 成 為 一 部 斷 線 的 終 端 機 代 號 :80310 頁 次 :4-4 慢 慢 地 / 電 流 / 水 晶 體 漸 漸 地 / 骨 架 / 半 導 體 狠 狠 地 / 血 肉 / 記 憶 體 輕 輕 地 / 情 感 / 多 媒 體 18 下 列 是 一 段 散 文, 請 依 文 意 選 出 排 列 順 序 最 恰 當 的 選 項 : 秋 之 於 人, 何 嘗 有 國 別, 1 不 過 在 中 國, 2 更 何 嘗 有 人 種 階 級 的 區 別 呢, 3 讀 本 裡 又 有 著 很 普 遍 的 歐 陽 子 的 秋 聲 與 蘇 東 坡 的 赤 壁 賦 等, 4 文 字 裡 有 一 個 秋 士 的 成 語, 就 覺 得 中 國 的 文 人, 與 秋 的 關 係 特 別 深 了 ( 郁 達 夫 故 都 的 秋 ) 1324 2143 3142 4213 十 六 柄 桂 槳 敲 碎 青 琉 璃 / 幾 則 羅 曼 史 躲 在 陽 傘 下 / 我 的, 沒 帶 來, 我 的 羅 曼 史 / 在 河 的 下 游 如 果 碧 潭 再 玻 璃 些 / 就 可 以 照 我 憂 傷 的 側 影 / 如 果 舴 艋 舟 再 舴 艋 些 / 我 的 憂 傷 就 滅 頂 ( 節 錄 自 余 光 中 碧 潭 ) 請 依 上 文 回 答 第 19 題 至 第 20 題 19 詩 人 以 青 琉 璃 喻 指 : 情 人 青 山 潭 水 玻 璃 瓶 20 幾 則 羅 曼 史 躲 在 陽 傘 下 意 指 : 在 傘 下 的 戀 人 碧 潭 邊 叫 賣 的 男 女 在 碧 潭 殉 情 的 男 女 流 傳 在 碧 潭 的 浪 漫 傳 奇

代 號 :80340 頁 次 :4-1 102 年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律 師 會 計 師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專 利 師 考 試 試 題 類 科 : 會 計 師 科 目 : 稅 務 法 規 考 試 時 間 : 2 小 時 座 號 : 注 意 : 可 以 使 用 電 子 計 算 器 甲 申 論 題 部 分 :(50 分 ) 不 必 抄 題, 作 答 時 請 將 試 題 題 號 及 答 案 依 照 順 序 寫 在 申 論 試 卷 上, 於 本 試 題 上 作 答 者, 不 予 計 分 請 以 藍 黑 色 鋼 筆 或 原 子 筆 在 申 論 試 卷 上 作 答 一 101 年 度 黃 小 姐 之 綜 合 所 得 總 額 為 10,000,000 元, 並 有 下 列 捐 贈, 依 現 行 所 得 稅 相 關 法 規 規 定, 請 問 其 當 年 度 可 申 報 列 舉 扣 除 之 捐 贈 金 額 各 為 多 少?( 請 依 下 列 格 式 作 答 ) 題 號 可 列 舉 扣 除 之 捐 贈 金 額 捐 贈 一 塊 公 告 現 值 為 3,000,000 元 之 土 地 給 某 國 立 大 學 土 地 取 得 成 本 2,500,000 元, 且 已 提 出 該 取 得 成 本 之 確 實 證 據 (2 分 ) 101 年 3 月 18 日 以 2,500,000 元 購 入 一 批 未 上 市 ( 櫃 ) 股 票 後, 即 將 該 股 票 捐 贈 給 某 財 團 法 人 慈 善 基 金 會 該 基 金 會 於 當 年 8 月 29 日 將 該 批 股 票 售 出, 得 款 300,000 元 (2 分 ) 對 5 位 不 同 參 選 總 統 之 候 選 人 各 捐 款 100,000 元 (2 分 ) 透 過 教 育 部 依 法 成 立 之 財 團 法 人 私 立 學 校 興 學 基 金 會 對 特 定 私 立 學 校 捐 款 6,000,000 元 (2 分 ) 直 接 對 某 私 立 大 學 捐 款 6,000,000 元 (2 分 ) 二 甲 公 司 成 立 於 98 年 1 月 1 日 98 年 度 會 計 所 得 ( 稅 前 ) 及 課 稅 所 得 均 為 2,000,000 元 99 年 5 月 31 日 申 報 繳 納 98 年 度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490,000 元,99 年 9 月 30 日 暫 繳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170,000 元 99 年 度 會 計 所 得 ( 稅 前 ) 及 課 稅 所 得 均 為 3,000,000 元, 且 99 年 度 間 並 未 進 行 盈 餘 分 配 100 年 5 月 31 日 申 報 自 繳 99 年 度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340,000 元 與 98 年 度 未 分 配 盈 餘 應 加 徵 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甲 公 司 以 100 年 10 月 31 日 為 股 利 分 配 日, 共 分 配 現 金 股 利 3,000,000 元 假 設 甲 公 司 無 須 提 列 法 定 盈 餘 公 積, 且 公 司 章 程 中 未 明 定 盈 餘 分 配 比 率 請 問 ( 計 算 請 詳 列 計 算 式, 金 額 四 捨 五 入 至 元, 百 分 比 四 捨 五 入 至 小 數 點 後 第 二 位 ): 甲 公 司 99 年 底 股 東 可 扣 抵 稅 額 帳 戶 餘 額 應 為 多 少?(4 分 ) 甲 公 司 100 年 度 申 報 繳 納 98 年 度 未 分 配 盈 餘 應 加 徵 之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稅 額 為 多 少?(4 分 ) 甲 公 司 100 年 分 配 現 金 股 利 時, 依 公 式 計 算 之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為 多 少? 稅 額 扣 抵 比 率 上 限 為 多 少? 應 分 配 與 股 東 之 可 扣 抵 稅 額 應 為 多 少?(6 分 )

代 號 :80340 頁 次 :4-2 三 大 中 公 司 1~2 月 外 銷 電 腦 周 邊 設 備 一 批 銷 售 額 5,000,000 元, 接 受 科 學 園 區 事 業 上 華 公 司 委 託 代 工 收 取 代 工 費 32,800,000 元, 銷 售 課 稅 區 廠 商 電 腦 耗 材 定 價 6,300,000 元, 進 貨 21,000,000 元 ( 含 稅 ), 購 進 生 產 機 器 設 備 37,800,000 元 ( 含 稅 ) 及 5 人 座 自 用 車 1,945,000 元, 倘 上 開 進 項 均 取 得 合 法 進 項 稅 額 扣 抵 憑 證, 則 當 期 大 中 公 司 應 申 報 之 應 納 或 溢 付 營 業 稅 額 為 若 干?(4 分 ) 主 管 稽 徵 機 關 應 退 還 之 稅 額 為 若 干? (4 分 ) 留 抵 稅 額 為 若 干?(4 分 ) 四 依 稅 捐 稽 徵 法 規 定, 納 稅 義 務 人 如 有 溢 繳 稅 款 得 向 稽 徵 機 關 申 請 退 稅 之 條 件 為 何? (5 分 ) 該 申 請 之 起 迄 期 間 為 何?(4 分 ) 該 溢 繳 稅 款 退 還 之 期 限 有 無 限 制?(5 分 ) 乙 測 驗 題 部 分 :(50 分 ) 代 號 :4803 本 測 驗 試 題 為 單 一 選 擇 題, 請 選 出 一 個 正 確 或 最 適 當 的 答 案, 複 選 作 答 者, 該 題 不 予 計 分 共 25 題, 每 題 2 分, 須 用 2B 鉛 筆 在 試 卡 上 依 題 號 清 楚 劃 記, 於 本 試 題 或 申 論 試 卷 上 作 答 者, 不 予 計 分 1 現 行 所 得 稅 法 有 關 綜 合 所 得 稅 申 報 房 屋 租 金 支 出 列 舉 扣 除 之 規 定,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錯 誤? 已 申 報 有 購 屋 借 款 利 息 者, 不 得 扣 除 在 中 華 民 國 境 內 租 屋, 供 自 住 且 非 供 營 業 或 執 行 業 務 使 用 者, 始 可 申 報 每 一 申 報 戶 每 年 扣 除 數 額 以 12 萬 元 為 限 納 稅 義 務 人 之 同 胞 兄 弟 姊 妹 在 中 華 民 國 境 內 租 屋 者, 其 租 金 支 出 亦 得 申 報 扣 除 2 依 現 行 所 得 稅 法 規 定, 個 人 參 加 多 層 次 傳 銷 事 業 而 銷 售 商 品 或 提 供 勞 務 予 消 費 者, 全 年 進 貨 累 積 金 額 超 過 新 臺 幣 7 萬 元 者, 其 全 部 銷 售 額 所 賺 取 之 零 售 利 潤, 應 申 報 為 何 類 所 得? 營 利 所 得 財 產 交 易 所 得 執 行 業 務 所 得 其 他 所 得 3 依 現 行 所 得 稅 相 關 法 規 規 定, 下 列 何 種 所 得 之 扣 繳 率 為 20%? 受 益 人 不 特 定 之 信 託 所 得 與 銀 行 從 事 結 構 型 商 品 之 交 易 所 得 依 金 融 資 產 證 券 化 條 例 規 定 發 行 之 受 益 證 券 之 利 息 所 得 期 貨 交 易 所 得 4 依 現 行 所 得 稅 法 規 定, 自 94 年 度 起, 營 利 事 業 計 算 未 分 配 盈 餘 加 徵 10% 營 利 事 業 所 得 稅 時, 未 分 配 盈 餘 係 指 依 商 業 會 計 法 規 定 處 理 之 稅 後 純 益, 減 除 特 定 項 目 後 之 餘 額, 該 特 定 項 目 包 括 下 列 何 者? 依 規 定 應 以 費 用 列 支 之 員 工 紅 利 及 董 監 酬 勞 由 以 往 年 度 盈 餘 分 配 之 股 利 淨 額 或 盈 餘 淨 額 彌 補 次 一 年 度 未 經 會 計 師 查 核 簽 證 之 虧 損 依 其 他 法 律 規 定, 由 主 管 機 關 命 令 提 列 之 特 別 盈 餘 公 積 5 依 現 行 所 得 稅 法 相 關 規 定, 下 列 有 關 營 利 事 業 費 用 限 額 之 規 定, 何 者 錯 誤? 營 利 事 業 為 員 工 投 保 之 團 體 壽 險, 由 營 利 事 業 負 擔 保 險 費, 每 人 每 月 在 2,000 元 以 內 部 分, 免 視 為 被 保 險 員 工 之 薪 資 所 得 營 利 事 業 實 際 供 給 膳 食 或 按 月 定 額 發 給 員 工 伙 食 代 金, 每 人 每 月 伙 食 費 包 括 加 班 誤 餐 費, 最 高 以 1,800 元 為 限, 免 視 為 員 工 之 薪 資 所 得 在 臺 以 新 臺 幣 支 付 國 外 佣 金 者, 應 在 不 超 過 出 口 貨 物 價 款 3% 範 圍 內 取 具 國 外 代 理 商 或 代 銷 商 名 義 出 具 之 收 據 予 以 認 定 外 銷 損 失 金 額 每 筆 在 新 臺 幣 30 萬 元 以 下 者, 得 免 附 國 外 公 證 或 檢 驗 機 構 出 具 之 證 明 文 件 6 依 現 行 所 得 基 本 稅 額 條 例 施 行 細 則 規 定, 營 利 事 業 短 漏 報 基 本 所 得 額, 致 短 漏 稅 額 者, 若 稽 徵 機 關 依 所 得 基 本 稅 額 條 例 核 定 該 營 利 事 業 之 一 般 所 得 稅 額 高 於 基 本 稅 額 時, 應 依 下 列 何 項 規 定 加 以 處 罰? 依 所 得 稅 法 規 定 處 適 當 倍 數 之 罰 鍰 依 所 得 基 本 稅 額 條 例 規 定 處 所 漏 稅 額 1 倍 以 下 之 罰 鍰 依 所 得 基 本 稅 額 條 例 規 定 處 所 漏 稅 額 2 倍 以 下 之 罰 鍰 依 所 得 基 本 稅 額 條 例 規 定 處 所 漏 稅 額 3 倍 以 下 之 罰 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