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 團 法 人 台 灣 網 路 資 訊 中 心 因 公 出 國 人 員 報 告 書 報 告 人 姓 名 出 國 期 間 張 有 捷 104 年 11 月 1 日 至 104 年 11 月 6 日 出 國 事 由 報 告 書 內 容 應 包 含 : 一 出 國 目 的 二 考 察 訪 問 過 程 三 考 察 訪 問 心 得 四 建 議 意 見 五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或 資 料 服 務 單 位 及 職 稱 出 國 地 點 104 年 11 月 13 日 台 北 律 師 公 會 律 師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法 律 學 系 專 任 副 教 授 瑞 士 日 內 瓦 ( 內 容 超 出 一 頁 時, 可 由 下 頁 寫 起 ) 授 權 本 出 國 報 告 書 同 意 貴 中 心 有 權 重 製 發 行 供 相 關 研 發 目 的 聲 明 欄 之 公 開 利 用 授 權 人 : 張 有 捷 ( 簽 章 ) 附 一 請 以 A4 大 小 紙 張, 橫 式 編 排 出 國 人 員 有 數 人 者, 依 會 議 類 別 或 考 察 項 目, 彙 整 提 出 報 告 註 二 請 於 授 權 聲 明 欄 簽 章, 授 權 本 中 心 重 製 發 行 公 開 利 用 1
一 出 國 目 的 台 北 律 師 公 會 自 2001 年 3 月 9 日 迄 今, 為 台 灣 網 路 資 訊 中 心 (Taiwan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 縮 語 TWNIC) 所 指 定 網 域 名 稱 爭 議 處 理 機 構 之 一, 本 人 自 始 即 為 網 域 名 稱 爭 議 處 理 專 家 之 一, 並 為 中 國 文 化 大 學 法 律 學 系 專 任 副 教 授, 長 期 致 力 於 商 標 法 及 網 域 名 稱 等 智 慧 財 產 權 法 制 研 究 今 年 (2015) WIPO 於 11 月 3 日 至 4 日, 在 瑞 士 日 內 瓦 總 部 舉 辦 網 域 名 稱 爭 議 精 進 研 討 會 : 最 新 案 例 與 實 務 (WIPO Advanced Workshop on 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Update on Precedent and Practice) 此 次 代 表 TWNIC 與 台 北 律 師 公 會 與 會, 以 了 解 國 際 間 網 域 名 稱 爭 議 處 理 最 新 實 務 案 例 及 其 他 政 策 動 態 趨 勢 二 考 察 訪 問 過 程 本 次 連 續 兩 天 11 月 3 日 和 4 日 的 會 議, 在 WIPO 總 部 所 在 地 瑞 士 日 內 瓦 舉 行, 約 有 來 自 全 世 界 各 地 48 名 專 家 及 律 師 參 與, 同 時 也 邀 請 多 位 有 實 際 處 理 爭 議 案 件 豐 富 經 驗 決 定 專 家 成 員 (panelist) 參 與 會 議 自 11 月 3 日 早 上 八 點 半 報 到 領 取 證 件 ( 如 下, 出 入 均 需 刷 卡 ) 後, 九 點 鐘 由 WIPO 仲 裁 及 調 解 中 心 (the WIPO Arbitration and Mediation Center)Director-Erik Wilbers 引 言 正 式 開 始 本 次 研 討 會 講 者, 主 要 為 美 國 紐 約 律 師 David H. Bernstein 以 及 英 國 倫 敦 律 師 Tony Willoughby 二 人 均 為 WIPO 仲 裁 與 調 解 中 心 資 深 專 家, 幽 默 風 趣, 對 網 域 名 稱 爭 議 處 理 案 例 相 當 熟 稔, 講 解 精 闢 本 人 全 程 參 與, 分 組 討 論 為 Group D (Room A), 三 則 案 例 分 別 涉 及 包 括 <MODAVUINELLI> <ORBITAL CONNECT> 及 <TEMPURA> 商 標 是 否 適 用 UDRP 4(a) (i) (ii) (iii) 討 論 與 交 流, 議 程 如 下 : 2015 年 11 月 3 日, 星 期 二 08:30 09:00 登 錄 09:00 09:15 I. 介 紹 (Erik Wilbers) - WIPO 簡 要 概 觀 - 工 作 人 員 介 紹 - 議 程 大 綱 09:15 09:30 II. WIPO 仲 裁 與 調 解 中 心 2
(Valeria Anchini) - WIPO 角 色 為 一 UDRP 提 供 者 - UDRP 關 鍵 規 範 要 件 - 2014 年 回 顧 : 申 訴 比 率 及 相 關 數 據 - 流 覽 WIPO 連 線 資 源 :WIPO 概 觀 2.0 版, 專 家 小 組 決 定 法 律 索 引, 可 供 檢 索 案 例 資 料 09:30 10:20 III. WIPO 專 家 小 組 決 定 趨 勢 ( 第 1 部 分 ) 第 1 要 件 4(a)(i) 在 一 商 標 或 服 務 標 章 之 權 利 (David Bernstein and Tony Willoughby) - UDRP 範 圍 - 商 標 權 時 間 及 地 理 範 圍 - 未 經 登 記 或 普 通 法 商 標 - 人 名 - 地 理 名 詞 - 經 審 查 相 對 於 未 經 審 查 商 標 註 冊 - 商 標 附 帶 註 冊 - 在 家 族 企 業 間 的 權 利, 包 括 授 權 - 在 一 商 標 的 展 示 權 10:20 10:35 問 與 答 / 開 放 討 論 10:35 10:50 咖 啡 中 歇 10:50 11:40 IV. WIPO 專 家 小 組 決 定 趨 勢 ( 第 2 部 分 ) 第 1 要 件 4(a)(i) 相 同 或 混 淆 近 似 - 直 接 比 較 ( 視, 聽 ), 整 體 印 象, 混 淆 近 似 性 - 商 標 為 字 或 片 語 ( 如, affordable.com) - 標 識 加 上 普 通,, 描 述 或 地 理 名 詞 - 標 識 加 上 sucks 或 輕 蔑 用 語 - 誤 拼 及 錯 打 蟑 螂 (Misspellings and typosquatting) - 網 頁 內 容 - 程 式 化 標 識 / 設 計 要 素 - 不 聲 明 專 用 - 國 外 相 當 用 語 及 翻 譯 - 國 際 化 網 域 名 稱 (IDNs) - 頂 級 網 域 (TLDs), 包 括 新 的 通 用 頂 級 域 名 11:40 12:00 問 與 答 / 開 放 討 論 12:00 13:30 午 餐 WIPO 塔 13 樓 13:30 14:15 咖 啡 中 歇 及 案 例 研 討 第 1 部 分 (Luca Barbero, Matthew Harris, Angela Fox, Andrew Lothian, Richard Lyon, William Towns) 14:15 14:30 V. 國 家 頂 級 網 域 爭 議 解 決 (Charlotte Spencer) - WIPO 國 家 頂 級 網 域 安 排 - WIPO 國 家 頂 級 網 域 資 料 及 來 源 - 註 冊 及 爭 議 解 決 模 式 14:30 15:30 VI. WIPO 專 家 小 組 決 定 趨 勢 II 第 2 要 件 4(a)(ii) 權 利 或 法 律 利 益 3
- 善 意 商 品 或 服 務 的 提 供 - 代 理 商 及 經 銷 商 - 未 經 授 權 販 售 或 仿 冒 - 非 商 業 上 或 合 理 使 用 : 言 論 自 由, 批 評 專 頁 網 站, 粉 絲 專 頁 網 站, 以 及 準 據 法 - 普 通 及 字 典 用 語 - 點 擊 付 費 (PPC) - 在 建 立 一 初 步 認 定 案 件 後 舉 證 負 擔 的 轉 換 15:30 15:45 問 與 答 / 開 放 討 論 15:45 16:05 咖 啡 中 歇 16:05 16:50 中 場 休 息 及 案 例 研 討 第 2 部 分 (Barbero, Harris, Fox, Lothian, Lyon, Towns) 16:50 17:05 VII. 法 庭 程 序 及 UDRP 爭 議 - 併 存 的 法 庭 程 序 - 後 -UDRP 的 法 庭 程 序 17:05 17:45 VIII. 商 標 權 人 的 展 望 (Aimee Gessner, BMW) 17:45 18:00 問 與 答 / 開 放 討 論 18:00 19:00 雞 尾 酒 2015 年 11 月 4 日, 星 期 三 09:00 10:10 IX. WIPO 專 家 小 組 決 定 趨 勢 ( 第 3 部 分 ) 註 冊 及 善 意 使 用 第 3 要 件 4(a)(iii) - 消 極 持 有 及 不 積 極 使 用 - 聯 立 要 件 及 2 and 4(b) (iv) UDRP - 商 標 及 網 域 名 稱 註 冊 時 點 - 網 域 名 稱 註 冊 先 於 購 併 / 公 告 - 網 域 名 稱 組 合 取 得 - 明 知 或 可 得 而 知 標 識 - 故 意 忽 視 - 註 冊 者 商 標 檢 索 義 務 - 網 頁 免 責 聲 明 的 關 聯 性 - 自 動 產 生 的 網 頁 內 容 - 隱 名 及 代 理 服 務 - 舉 證 惡 意 請 求, 包 括 使 用 歷 史 ( 含 連 線 檔 案 及 robots.txt) - 怠 忽 及 遲 延 的 效 果 10:10 10:30 問 與 答 / 開 放 討 論 10:30 10:50 咖 啡 中 歇 10:50 11:50 X. 程 序 爭 議 及 決 定 作 成 - 專 家 小 組 公 正 及 獨 立 - 專 家 小 組 的 義 務 及 職 權 - 重 提 申 訴 4
- 程 序 語 言 - 合 併 - 答 辯 者 的 同 一 性, 隱 名 及 代 理 服 務 - 附 帶 申 訴 - 中 止 及 和 解 - 同 意 移 轉 r - 程 序 命 令 - 專 家 小 組 調 查 及 管 轄 通 知 - 答 辯 人 認 諾 / 舉 證 負 擔 - 準 據 法 - 反 網 域 名 稱 劫 持 - 專 家 小 組 先 例, 共 識 及 WIPO 概 論 2.0 版 11:50 12:15 問 與 答 / 開 放 討 論 12:15 13:00 中 場 休 息 及 案 例 研 討 第 3 部 分 (Barbero, Harris, Fox, Lothian, Lyon, Towns) 13:00 14:30 午 餐 WIPO 塔 13 樓 14:30 15:15 XI. ICANN 新 通 用 頂 級 網 域 綱 要 更 新 (Ty Gray) - 背 景 Background - 法 律 上 權 利 異 議 的 教 訓 - 新 通 用 頂 級 網 域 註 冊 趨 勢 / 觀 察 - 權 利 保 護 機 制 - 修 正 UDRP 鎖 住 規 則 15:15 15:30 XII. UDRP and URS 更 新 (Brian Beckham) 15:30 15:45 問 與 答 / 開 放 討 論 15:45 16:30 XIII. 執 業 者 觀 點 UDRP 執 行 策 略 (Barbero) 16:30 17:00 問 與 答 / 開 放 討 論 17:00 結 束 三 考 察 訪 問 心 得 ( 一 ) 濫 用 網 域 名 稱 登 記 及 使 用, 實 務 上 泛 稱 網 路 蟑 螂 ( cybersquatting ), 關 於 其 爭 議, 世 界 智 慧 財 產 權 組 織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縮 語 WIPO), 係 國 際 公 認 具 領 導 地 位 替 的 代 性 爭 議 解 決 服 務 提 供 者 由 WIPO 所 發 起 的 統 一 網 域 名 爭 議 解 決 政 策 (the Uniform Domain Name Dispute Resolution Policy, 簡 稱 UDRP), 提 供 全 球 商 標 權 人 一 法 庭 外 的 有 效 救 濟, 以 請 求 釐 清 網 路 蟑 螂 案 件 ( 二 )UDRP 適 用 於 所 有 現 行 及 新 的 國 際 間 網 域 - 通 用 頂 級 網 域 (generic top level domain, 簡 稱 gtld), 而 許 多 國 家 網 域 - 國 家 頂 級 網 域 (country code top level domain, 簡 稱 cctld) 也 倚 賴 WIPO 服 務 作 為 其 以 UDRP 為 基 礎 的 政 策 WIPO 的 UDRP 服 務, 具 高 度 時 間 及 成 本 效 益 案 件 通 常 會 在 二 個 月 內 解 決,( 依 WIPO 所 主 導 的 eudrp" 修 正 ) 辯 論 會 透 過 電 子 郵 件 提 出, 依 其 優 劣 由 外 部 商 標 專 家 決 定, 且 移 轉 決 定 直 接 為 網 域 名 稱 登 記 機 構 執 行 5
( 三 ) 自 從 UDRP 在 1999 年 出 現 以 來,WIPO 仲 裁 及 調 解 中 心 已 處 理 超 過 32,000 UDRP 案 件, 涵 括 大 約 60,000 網 域 名 稱 2014 年, 案 件 總 數 為 2,634 件,2013-14 成 長 率 為 +2%; 提 出 案 件 數 量 前 十 大 國 家, 依 序 為 : 美 國 849 件 ; 法 國 325 件 ; 英 國 188 件 ; 德 國 183 件 ; 瑞 士 130 件 ; 義 大 利 98 件 ; 荷 蘭 95 年 ; 瑞 典 75 件 ; 丹 麥 66 件 ; 巴 西 93 件 ( 四 ) 在 議 程 第 一 天 晚 上 雞 尾 酒 宴 會, 與 會 人 員 充 分 交 流, 溝 通 意 見 其 中, VNNIC Director General-Tran Minh Tan 先 生, 表 示 經 常 與 TWNIC 連 絡 ( 名 片 如 下 ) ( 五 ) 另 外, 與 Richemont International Limited Intellectual Property Counsel- Jeffrey Martin 先 生, 論 及 台 灣 第 一 個 網 域 名 稱 爭 議 案 例 <yahoo>, 侵 權 者 申 請 了 <yahoomall> <yahoogroup> <yahoocafe> 等 網 域 名 稱, 係 由 本 人 處 理, 因 當 時 尚 無 網 域 名 稱 爭 議 處 理 辦 法, 適 用 台 灣 舊 公 平 交 易 法 第 20 條 第 1 項 第 2 款, 向 法 院 起 訴, 案 列 台 中 地 院 89 年 度 訴 字 第 3399 號 Martin 先 生 甚 感 興 趣, 主 動 交 換 名 片 四 建 議 意 見 ( 一 )WIPO 仲 裁 及 調 解 中 心 所 舉 辦 的 相 關 研 討 會, 今 後 應 持 續 派 遣 相 關 人 員 參 與, 以 便 掌 握 最 新 國 際 趨 勢 與 發 展 ( 二 ) 為 因 應 中 文 世 界 網 域 名 稱 爭 議 需 求,WIPO 仲 裁 及 調 解 中 心, 目 前 有 三 位 華 裔 工 作 人 員, 二 位 女 性 及 一 位 男 性 其 中, 本 次 研 討 會 中, 僅 見 過 男 性 華 裔 工 作 人 員 - 餘 風, 並 交 流 溝 通 ( 名 片 如 下 ) 建 議 可 與 這 些 人 員 保 持 連 繫, 獲 取 資 訊, 掌 握 各 項 議 題 發 展 動 態 6
( 三 ) 由 於 與 會 者 大 部 分 為 律 師, 爾 後 若 台 北 律 師 公 會 專 家 小 組 成 員 報 名 參 加, 建 議 併 列 Taiwan Network Information Center 及 Taipei Bar Association 為 代 表 機 構 同 時, 由 於 時 差 及 全 程 與 會 相 當 耗 費 體 力, 建 議 行 程 可 酌 予 放 寬, 所 需 報 支 費 用 由 台 北 律 師 公 會 酌 予 補 助, 以 避 免 結 束 當 日 凌 晨 4 時 即 須 退 房, 摸 黑 趕 赴 機 場 另 外, 建 議 由 台 北 律 師 公 會 提 供 公 會 紀 念 品, 由 與 會 者 攜 往 致 贈 主 席 及 主 要 講 者 ( 四 ) 本 次 研 討 會 場 地, 係 WIPO 主 大 樓 AB building Room A, 巧 妙 地 將 室 外 景 觀 引 入 室 內, 足 供 國 內 建 築 參 考 五 其 他 相 關 事 項 或 資 料 7
WIPO 總 部 大 樓 ( 即 AB building) 會 前 留 影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