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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结 合 国 外 技 术 交 易 和 投 融 资 机 制 发 展 的 经 验 和 交 易, 可 以 进 行 以 下 模 式 创 新 : 建 立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引 导 基 金, 完 善 第 三 方 知 识 产 权 评 价 机 制, 组 建 致 力 于 技 术 交 易 的 担 保 公 司, 建 立 保 有 服 务 模 式 一 技 术 投 融 资 机 制 探 讨 在 考 察 以 上 各 种 针 对 技 术 资 产 和 知 识 型 企 业 的 融 资 和 融 资 保 证 机 制 后, 在 此 可 以 归 纳 出 在 构 建 一 个 基 于 技 术 产 权 的 投 融 资 服 务 体 系 中 必 须 要 解 决 的 几 个 重 要 问 题 (1) 政 府 在 基 于 知 识 产 权 的 投 融 资 服 务 体 系 中 应 有 的 角 色 韩 国 由 政 府 大 力 扶 植 高 科 技 产 业 的 模 式 和 美 国 政 府 放 任 市 场 机 制 是 完 全 相 反 的 机 制 谁 优 谁 劣 简 单 的 判 断 是 不 负 责 任 的, 而 是 需 要 由 两 国 所 处 的 金 融 市 场 文 化 和 产 业 发 展 阶 段 而 定 美 国 有 着 庞 大 的 市 场, 上 百 年 的 市 场 机 制 优 化 的 历 史, 因 此 只 要 市 场 能 发 现 需 求, 就 能 渐 渐 发 展 出 一 套 投 融 资 运 作 的 模 式 韩 国 本 国 市 场 狭 小 而 海 外 市 场 广 阔, 本 土 知 识 产 权 的 价 值 往 往 要 等 到 在 海 外 市 场 发 展 才 能 充 分 实 现 价 值 此 外, 在 产 业 初 期, 信 用 体 系 尚 未 能 完 全 建 立, 必 须 由 深 具 信 用 基 础 的 机 构 承 担 一 定 的 信 用 风 险 因 此 韩 国 政 府 在 技 术 资 产 和 知 识 型 企 业 融 资 发 展 中 扮 演 了 重 要 角 色 我 们 认 为 在 现 今 中 国 针 对 技 术 资 产 的 市 场 化 机 制 尚 未 健 全 的 情 况 下, 政 府 的 扶 持 有 加 速 发 展 和 扎 根 的 作 用 对 某 些 具 有 前 景 但 筹 资 不 易 的 前 沿 产 业, 政 府 的 融 资 或 融 资 保 证 对 这 些 产 业 的 发 展 有 很 大 的 帮 助 但 政 府 奖 励 和 扶 植 技 术 资 产 和 知 识 型 企 业 也 应 坚 持 一 些 基 本 原 则 : 政 府 的 扶 植 应 加 快 技 术 投 融 资 机 制 发 展, 使 其 尽 快 达 到 自 主 发 展 的 阶 段 ; 政 府 的 扶 植 不 能 是 无 限 期 的, 且 在 扶 植 的 机 制 中 应 有 鼓 励 和 强 制 产 业 独 立 发 展 的 功 能 ; 政 府 的 初 始 扶 植 基 金 到 某 一 阶 段 需 要 自 给 自 足, 不 能 再 依 赖 国 家 政 策 和 税 收 资 源 的 持 续 支 持 ; 政 府 扶 持 资 金 虽 然 不 以 盈 利 为 目 的, 但 是 在 一 定 阶 段 后, 应 该 通 过 提 供 项 目 扶 持 质 量, 发 展 多 种 其 它 服 务 来 自 负 盈 亏, 不 能 依 赖 国 家 政 策 和 税 收 资 源 的 持 续 支 持 因 此 在 融 资 或 融 资 保 证 机 制 中 应 有 退 出 渠 道 让 政 府 基 金 回 收 其 投 资 或 融 资 的 资 本 (2) 对 技 术 资 产 和 知 识 型 企 业 的 融 资 融 资 保 证 完 工 保 证 技 术 评 价 和 其 它 知 识 产 权 相 关 服 务 提 供 机 构 的 性 质 韩 国 的 模 式 即 由 若 干 家 政 府 设 立 的 技 术 基 金 或 机 构 来 提 供 完 整 的 服 务 美 国 则 由 民 间 产 业 各 依 专 业 发 展 集 中 和 分 散 模 式 谁 优 谁 劣, 同 样 地 必 以 其 执 行 效 率 而 定 提 供 完 整 的 全 面 性 的 服 务 在 初 期 是 必 要 的, 可 使 政 府 的 信 用 资 源 能 集 中 使 用, 更 使 得 那 些 希 望 通 过 自 身 拥 有 的 知 识 产 权 进 行 融 资 的 从 业 者 简 化 了 筹 资 的 程 序 通 过 政 府 的 示 范 效 应, 使 得 更 多 市 场 机 构 参 与 投 融 资 服 务 体 系 中 后, 可 以 考 虑 逐 步 将 各 项 专 业 服 务 市 场 化, 加 强 执 行 效 率 1

(3) 在 对 技 术 资 产 和 知 识 型 企 业 提 供 融 资 融 资 保 证 或 完 工 保 证 过 程 中 都 需 要 专 业 评 价, 因 此 需 要 研 究 评 价 机 制 的 设 立 问 题 专 业 评 价 是 在 融 资 或 信 用 保 证 过 程 中 不 可 或 缺 的 决 定 性 因 素 那 么 融 资 机 构 是 否 应 在 内 部 设 置 评 价 部 门 或 专 业 评 价 委 员 会 来 评 价, 还 是 由 外 在 的 专 业 机 构 来 做 独 立 评 价 外 在 的 评 价 公 司 评 价 可 能 较 专 业 独 立 客 观 具 公 信 力, 然 而 内 部 评 价 可 能 较 为 省 时 和 省 钱, 但 却 有 道 德 风 险 我 们 认 为 内 部 和 外 部 评 价 都 是 必 要 的, 政 府 须 加 强 对 评 价 机 构 的 管 理, 并 强 制 实 施 类 似 于 律 师 事 务 所 管 理 的 风 险 共 担 的 制 度, 同 时 加 强 对 评 价 人 员 应 备 专 业 评 价 能 力 和 经 验 的 考 核, 强 化 无 形 资 产 评 价 资 格 认 证 制 度 (4) 融 资 和 担 保 机 制 应 是 由 市 场 自 然 形 成 还 是 由 政 策 催 生 许 多 产 业 发 展 的 例 子 都 显 示 产 业 的 发 展 速 度 与 政 府 扶 植 成 反 比 关 系, 政 府 的 扶 持 反 而 造 成 了 产 业 发 展 的 滞 后, 因 此 理 论 上 市 场 自 然 形 成 的 技 术 资 产 投 融 资 服 务 应 是 发 展 该 产 业 的 最 优 途 径, 尤 其 是 市 场 自 然 形 成 可 使 产 业 扎 根 经 济 或 科 技 体 系, 较 易 茁 壮 成 长 ; 反 之 政 策 催 生 使 得 产 业 缺 乏 成 长 内 力, 也 无 法 接 受 由 于 产 业 更 新 升 级 而 带 来 的 后 续 挑 战 但 是 政 策 催 生 产 业 的 各 种 扶 持 手 段 在 产 业 发 展 的 初 期 成 长 仍 是 不 可 或 缺 的, 韩 国 即 是 成 功 案 例 韩 国 高 科 技 产 业 在 政 府 扶 持 下 飞 速 的 发 展, 原 因 在 于 政 府 在 扶 持 初 期 就 拟 定 发 展 目 标 措 施 和 原 则, 顺 应 产 业 发 展 的 内 在 趋 势, 力 争 使 产 业 能 依 据 市 场 化 机 制 迅 速 发 展 综 上 所 述, 我 们 认 为 在 现 今 阶 段, 为 完 善 技 术 交 易 投 融 资 机 制, 有 必 要 在 设 立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引 导 基 金 建 立 第 三 方 技 术 产 权 评 价 机 制 完 善 增 信 体 系 而 设 立 担 保 公 司, 以 及 构 建 保 有 服 务 机 制 等 方 面 开 展 工 作 以 下 就 上 述 四 项 基 本 内 容 和 管 理 体 系 分 项 说 明 二 建 立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引 导 基 金 通 过 以 上 研 究, 我 们 试 图 建 构 一 个 基 于 知 识 产 权 的 技 术 交 易 投 融 资 服 务 体 系, 包 含 使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发 展 所 需 的 融 资 和 担 保 要 素 机 制 此 机 制 融 合 了 韩 国 的 政 策 机 制 和 美 国 的 市 场 机 制, 其 中 某 些 融 资 保 证 应 由 政 府 提 供, 以 促 进 产 业 的 发 展 其 它 的 担 保 和 评 价 服 务, 可 由 政 府 引 导 或 参 与 民 间 机 构 发 展 整 个 机 制 包 含 了 融 资 部 门 融 资 保 证 和 完 工 保 证 机 制, 及 所 需 外 围 服 务 如 评 价 等 1 对 技 术 交 易 进 行 融 资 和 投 资 机 构 : 由 银 行 开 发 银 行 创 投 和 个 人 投 资 天 使 组 成 2 融 资 保 证 人 : 可 由 政 府 项 目 设 立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引 导 基 金 和 设 立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投 资 担 保 公 司 承 担 民 间 融 资 保 证 公 司 若 有 专 业 能 力 和 资 金 来 源, 也 可 参 与 只 是 在 发 展 初 期, 政 府 成 立 的 基 金 和 投 资 担 保 是 不 以 纯 粹 盈 利 为 目 的 2

3 建 立 保 证 机 制 : 属 于 保 险 保 证 业 务, 可 以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引 导 基 金 或 政 府 的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投 资 担 保 公 司 承 担, 或 参 与 保 证 或 提 供 再 保 证 4 建 立 具 有 公 信 力 的 产 业 评 价 机 制 : 包 括 强 化 对 评 价 机 构 的 管 理, 建 立 评 价 准 则, 制 定 和 培 训 评 价 专 业 人 员 的 资 格 5 发 展 技 术 交 易 外 围 服 务 业 : 包 括 技 术 托 管 服 务 和 智 力 资 产 管 理 (Intellectual Asset Management) 等 根 据 对 以 上 相 关 者 的 行 为 分 析, 结 合 政 府 主 导 模 式, 以 打 通 技 术 产 权 项 目 或 企 业 与 资 本 的 通 路, 尽 快 通 过 基 金 的 示 范 效 应, 建 立 完 善 的 基 于 知 识 产 权 的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投 融 资 服 务 体 系 技 术 产 权 持 有 者 / 授 权 方 申 请 评 价 申 请 担 保 提 供 投 资 或 融 资 第 三 方 技 术 产 权 评 价 中 心 出 具 评 价 证 书, 并 承 担 相 应 法 律 责 任 出 具 评 价 证 书, 并 承 担 相 应 法 律 责 任 投 融 资 机 构 政 府 引 导 基 金 政 策 性 银 行 及 机 构 投 资 者 担 保 公 司 根 据 评 价 证 书 确 认 的 价 值 出 具 担 保 函, 并 承 担 保 证 责 任 ( 一 ) 基 金 概 况 及 组 建 模 式 1 概 况 设 立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引 导 基 金 概 况 中 文 名 称 ( 拟 ): 某 某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引 导 基 金 英 文 名 称 ( 拟 ):ABC Fund of Funds for Technology Property Transaction 注 册 资 本 ( 拟 ): 人 民 币 亿 元 2 基 金 组 建 模 式 3

建 议 由 市 属 相 关 某 企 业 集 团 ( 以 下 简 称 企 业 集 团 ) 牵 头 发 起, 代 表 市 科 技 知 识 产 权 和 财 政 有 关 部 门 拥 有 引 导 基 金 的 法 人 财 产 权 由 企 业 集 团 与 专 业 投 资 机 构 及 其 它 社 会 资 金 主 体 共 同 合 资 设 立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引 导 基 金 ; 企 业 集 团 的 出 资 额 不 低 于 技 术 交 易 引 动 基 金 总 出 资 额 的 30%; 其 他 资 本 的 资 格 不 限 于 具 有 投 资 经 验 的 专 业 创 投 机 构, 原 则 上 凡 是 有 志 于 投 资 知 识 产 业 的 投 资 者 均 可 作 为 发 起 人 与 创 业 投 资 引 导 资 金 一 道 设 立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引 导 基 金 同 时, 鼓 励 提 倡 境 外 知 识 产 业 资 本 参 与 投 资, 引 进 先 进 运 营 模 式 和 投 资 管 理 经 验, 共 同 推 动 产 业 发 展 根 据 国 内 外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有 两 种 基 金 组 织 模 式, 即 在 国 内 注 册 的 投 资 公 司 模 式 和 在 境 内 外 成 立 投 资 基 金 加 国 内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两 个 模 式 (1) 境 内 资 本 作 为 发 起 人 的 模 式 境 内 资 本 作 为 发 起 人 与 小 企 业 服 务 中 心 设 立 基 金, 将 直 接 组 建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投 资 公 司, 实 施 资 金 的 投 资 和 管 理 注 册 资 本 可 以 在 公 司 设 立 起 5 年 内 根 据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分 期 投 入 企 业 集 团 接 受 政 府 委 托 向 投 资 公 司 派 驻 董 事 ; 投 资 公 司 设 立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进 行 投 资 管 理 (2) 境 外 资 本 作 为 发 起 人 的 模 式 境 外 投 资 人 参 与 设 立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引 导 基 金, 双 方 在 境 内 外 各 设 立 一 支 基 金, 委 托 同 一 银 行 ( 同 时 开 展 境 内 外 业 务 的 银 行 ) 管 理 帐 户 同 时 在 境 内 设 立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在 进 行 项 目 投 资 时, 根 据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提 交 的 投 资 建 议, 由 企 业 集 团 和 境 外 投 资 人 授 权 代 表 签 署 投 资 确 认 书, 银 行 获 得 投 资 确 认 书 之 后, 按 出 资 比 例 向 投 资 项 目 进 行 投 资 ( 二 )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引 导 基 金 的 定 位 与 作 用 技 术 交 易 与 传 统 交 易 的 根 本 区 别 在 于 以 人 为 核 心 的 生 产 和 价 值 创 造 知 识 型 企 业 往 往 规 模 不 大, 而 以 较 小 的 财 务 和 实 物 资 源 产 出 高 倍 附 加 值 的 产 品, 并 且 可 以 围 绕 以 知 识 技 术 为 核 心 形 成 的 知 识 产 权 延 伸 至 很 长 的 产 业 链 环 节 因 此, 一 方 面, 中 小 型 的 企 业 往 往 具 有 高 度 的 企 业 家 精 神, 对 环 境 变 化 反 应 速 度 快, 有 高 度 弹 性, 容 易 被 引 导 和 组 织, 形 成 产 业 聚 集 效 应, 是 知 识 产 业 的 骨 干 ; 另 一 方 面, 中 小 企 业 先 天 的 劣 势 不 具 备 完 整 的 人 才 技 术 资 金 及 信 息 等 资 源 获 取 及 整 合 能 力 又 成 为 他 们 发 展 的 瓶 颈 根 据 知 识 产 权 相 关 的 政 策 指 导,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引 导 基 金 的 重 点 是 通 过 投 资 和 担 保, 助 推 智 力 资 产 转 化 为 商 业 价 值, 形 成 品 牌, 并 具 备 持 续 竞 争 的 能 力, 使 它 们 充 分 发 挥 其 产 业 骨 干 的 作 用 1 定 位 根 据 对 国 外 知 识 产 业 投 融 资 体 系 的 研 究 和 总 结, 结 合 知 识 型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的 支 持 政 策,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引 导 基 金 应 充 分 利 用 政 府 资 金 的 引 导 性 围 绕, 构 建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服 务 投 融 资 体 系, 重 点 支 持 技 术 项 目 落 户 及 基 于 某 项 技 术 产 权 的 初 创 期 企 业, 并 积 极 实 践 以 知 识 产 权 为 基 础 的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的 担 保 机 制 4

知 识 产 业 包 括 非 常 广 泛 的 业 态 形 式, 技 术 研 发 文 化 创 意 工 业 设 计 软 件 开 发 等 以 生 产 某 种 产 品 ( 服 务 ) 为 核 心 的 业 务 一 般 具 有 项 目 型 的 特 点, 投 入 产 出 均 以 单 个 项 目 为 单 位 ; 而 以 技 术 及 制 作 外 包 开 发 经 营 设 计 等 其 他 以 提 供 某 种 服 务 为 核 心 业 务 形 式 的 技 术 服 务 产 业 领 域 则 具 有 一 个 企 业 持 续 围 绕 某 一 类 业 务 长 期 持 续 经 营 的 特 点 2 作 用 由 基 金 定 位 可 以 看 出,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引 导 基 金 的 功 能 涵 盖 了 投 融 资 服 务 体 系 的 评 价 担 保 和 投 资 三 个 部 分, 旨 在 推 动 构 建 完 整 的 投 融 资 服 务 体 系 以 下 将 每 个 功 能 部 分 加 以 说 明 (1) 技 术 产 权 评 价 中 心 技 术 产 权 评 价 机 制 是 融 资 融 资 保 证 和 担 保 最 关 键 组 成 部 分 技 术 产 权 评 价 中 心 的 建 设 和 评 价 机 制 的 形 成 是 整 个 投 融 资 体 系 的 核 心 以 政 府 引 导 和 杠 杆 作 用 为 核 心 的 中 小 知 识 型 企 业 发 展 基 金 的 投 资, 也 需 要 对 投 资 的 企 业 和 项 目 进 行 合 理 的 估 价, 尤 其 是 项 目 型 的 投 资 项 目, 对 项 目 本 身 价 值 的 把 握 对 技 术 产 权 及 扩 展 的 价 值 能 力 的 评 估 是 保 证 投 资 回 报 的 关 键 因 此, 基 金 将 在 管 理 机 制 中 引 入 技 术 产 权 评 价 中 心, 服 务 于 基 金, 为 基 金 的 对 外 担 保 提 供 依 据, 同 时 也 服 务 于 其 他 投 资 机 构, 最 终 成 为 市 场 化 的 具 有 公 允 性 的 评 价 机 构 (2) 项 目 担 保 引 导 基 金 中 设 有 一 部 分 作 为 项 目 担 保 资 金, 为 需 要 融 资 的 项 目 提 供 担 保 担 保 是 投 融 资 服 务 体 系 中 的 一 个 重 要 环 节, 是 使 企 业 能 够 获 得 资 本 层 面 的 保 证, 提 高 信 用 形 象, 获 得 更 大 范 围 的 投 资 支 持 通 过 引 导 基 金 的 示 范 效 应, 成 熟 机 制, 鼓 励 具 有 知 识 产 业 知 识 和 专 业 的 各 类 企 业 担 任 融 资 保 证 人, 只 要 其 能 判 断 项 目 的 风 险, 也 具 备 一 定 的 财 源, 就 可 对 技 术 交 易 项 目 提 供 融 资 保 证 (3) 融 资 和 投 资 除 基 金 本 身 具 有 投 资 功 能 之 外, 通 过 基 金 在 评 价 担 保 和 投 资 三 个 环 节 的 运 作, 吸 引 更 多 的 资 本 方, 如 商 业 银 行 开 发 银 行 投 资 机 构 风 险 投 资 和 私 人 投 资 者 构 成 更 大 规 模 的 投 融 资 板 块 在 发 展 基 金 运 作 到 一 定 时 机, 可 进 一 步 发 展 与 商 业 银 行 的 合 作, 建 立 以 评 估 和 担 保 为 基 础 的 融 资 服 务 体 系 构 建 起 政 府 协 调 引 导 银 行 合 作 支 持 担 保 积 极 配 合 企 业 主 动 参 与 的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的 融 资 服 务 新 模 式 ( 三 ) 基 金 运 营 模 式 1 宗 旨 及 目 标 (1) 宗 旨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引 导 基 金 的 宗 旨 是 : 借 鉴 国 内 外 成 功 经 验, 通 过 政 府 引 导, 促 进 技 术 转 移 市 场 的 发 育 和 完 善 ; 充 分 发 挥 财 政 资 金 的 杠 杆 作 用, 吸 引 海 外 资 金 民 间 资 本 等 各 类 资 金 加 入, 5

使 引 导 资 金 成 为 资 金 的 蓄 水 池 ; 通 过 对 技 术 产 权 项 目 投 资 或 股 权 投 资, 促 进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迅 速 形 成 (2) 目 标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引 导 基 金 的 发 展 目 标 是 通 过 政 府 引 导 资 金 的 投 入, 形 成 吸 引 社 会 资 本 参 与 知 识 产 业 投 资 的 机 制 ; 搭 建 以 知 识 产 权 为 基 础 的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的 投 融 资 服 务 体 系, 并 建 立 以 评 估 担 保 投 资 为 一 体 的 可 供 市 场 化 的 示 范 模 式 ; 促 进 知 识 产 业 重 点 领 域 的 项 目 投 资, 扶 持 创 业 企 业 快 速 成 长, 实 现 资 本 的 增 值 2 投 资 战 略 (1) 投 资 范 围 及 阶 段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引 导 基 金 可 以 投 资 的 领 域 为 各 类 拥 有 技 术 产 权 的 知 识 型 产 业, 重 点 投 资 国 家 级 省 市 级 决 议 制 定 之 支 持 发 展 的 相 关 产 业 投 资 项 目 的 类 型 为 知 识 产 业 的 初 创 期 和 成 长 期 ; 完 成 研 发 或 形 成 相 关 产 品, 进 入 市 场 阶 段 的 项 目 ; 为 项 目 提 供 担 保 (2) 投 资 原 则 1) 引 导 性 原 则 : 注 重 产 业 引 导 性 投 资, 投 资 与 担 保 并 重, 构 建 完 善 的 基 于 知 识 产 权 的 技 术 交 易 投 融 资 体 系 ; 2) 分 散 性 原 则 : 适 度 分 散 投 资, 增 加 资 金 的 周 转 及 利 用 效 率, 支 持 更 多 先 进 成 熟 的 技 术 落 地 或 融 入 企 业 转 型 升 级 项 目 的 发 展 ; 3) 积 极 参 与 原 则 : 参 与 被 投 资 公 司 及 专 案 的 经 营 管 理, 逐 步 培 养 知 识 产 业 复 合 型 商 务 管 理 团 队 ; 4) 项 目 投 资 为 主 股 权 投 资 为 辅 原 则 : 通 过 项 目 和 股 权 两 种 形 式, 涵 知 识 产 业 主 要 的 业 态 形 式, 利 于 资 金 的 周 转 和 扩 大 投 资, 对 于 有 确 定 需 要 的 项 目 或 公 司 进 行 优 先 投 资 3 投 资 方 式 (1) 以 战 略 目 的 划 分 : 技 术 收 购 和 配 套 投 资 技 术 收 购 : 针 对 某 一 技 术 的 所 有 权, 进 行 买 断 性 投 资, 此 后 进 行 技 术 产 权 证 券 化 配 套 投 资 : 向 企 业 和 ( 或 ) 技 术 引 进 方 提 供 的 特 定 资 金 在 投 资 约 定 期 内, 以 X:Y 的 比 例 进 行 中 短 期 投 资, 旨 在 吸 引 项 目 落 户 及 外 埠 企 业 的 新 投 资 和 本 埠 企 业 的 追 加 投 资 (2) 以 投 资 属 性 划 分 : 项 目 投 资 和 股 权 投 资 关 于 项 目 投 资 和 股 权 投 资 的 细 节 约 定 在 本 研 究 报 告 书 中 将 不 展 开 说 明 6

(3) 担 保 通 过 以 知 识 产 权 评 估 为 基 础 的 鉴 价, 为 专 案 或 企 业 面 向 其 他 投 资 者 进 行 融 资 提 供 担 保, 发 挥 引 导 资 金 的 撬 动 作 用, 扩 大 技 术 产 权 的 融 资 渠 道 和 规 模 基 金 对 担 保 品 拥 有 残 值 估 价 和 处 置 权 专 案 实 施 或 股 权 续 存 期 间, 投 资 管 理 人 员 对 担 保 标 的 进 行 跟 踪 管 理 和 风 险 预 警 单 个 项 目 担 保 额 不 得 超 过 基 金 注 册 资 本 的 5%, 为 同 一 个 企 业 担 保 的 专 案 不 超 过 3 个 4 投 资 决 策 程 序 采 用 两 阶 段 决 策 : 由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及 其 他 专 家 组 成 项 目 评 审 委 员 会 进 行 项 目 决 策, 出 资 各 方 组 成 的 决 策 委 员 会 进 行 投 资 决 策 投 资 决 策 确 定 后, 进 行 投 资, 并 由 投 资 管 理 公 司 进 行 后 续 管 理 基 本 程 序 如 下 : (1) 管 理 公 司 对 投 资 项 目 进 行 考 察 初 选 (2) 管 理 公 司 对 项 目 进 行 初 审 初 审 同 意 后 由 项 目 负 责 人 对 项 目 进 行 审 慎 调 查, 实 施 评 估 等 流 程 对 符 合 投 资 标 准 并 认 为 有 投 资 价 值 的 项 目 提 交 项 目 投 资 建 议 书, 报 项 目 评 审 委 员 会 评 审 决 策 (3) 再 报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审 议 (4) 投 资 决 策 委 员 会 审 议 通 过 以 后 由 管 理 公 司 负 责 办 理 各 项 投 资 手 续 并 进 入 项 目 后 期 管 理 ( 四 ) 基 金 管 理 模 式 技 术 交 易 的 投 融 资 服 务 体 系 成 功 的 关 键 在 于 对 投 资 的 保 障, 而 这 种 保 障 依 赖 于 对 技 术 产 权 的 管 理, 因 为 技 术 产 权 是 整 套 体 系 的 核 心 资 产 技 术 交 易 引 导 基 金 的 投 资 管 理 也 将 围 绕 技 术 产 权 的 管 理 来 进 行 投 资 前, 无 论 是 股 权 投 资 专 案 投 资 还 是 担 保, 技 术 产 权 的 评 估 和 鉴 价 是 确 认 价 值 确 认 投 资 额 度 估 算 未 来 收 益 及 损 失 的 关 键 投 资 过 程 中, 通 过 技 术 项 目 人 的 介 入, 随 时 对 投 资 目 标 的 知 识 产 权 情 况 进 行 跟 踪, 实 时 进 行 评 估 调 整, 配 合 投 资 管 理 进 行 风 险 预 警 和 防 范 投 资 结 束 后, 无 论 是 成 功 中 止 或 失 败, 对 剩 余 知 识 产 权 的 评 估 将 为 投 资 的 效 益 评 价 投 资 残 值 的 处 置 等 提 供 有 力 的 依 托 和 支 持 通 过 贯 穿 全 程 的 知 识 产 权 管 理, 进 行 持 续 的 技 术 产 权 动 态 鉴 价 和 评 估, 为 核 心 投 资 资 产 的 保 值 和 增 值 提 供 依 据 同 时, 通 过 项 目 积 累, 充 分 掌 握 技 术 产 权 的 变 化 规 律, 为 投 融 资 体 系 的 进 一 步 完 善 提 供 更 有 力 的 数 据 研 究 报 告 和 实 施 建 议 7

三 第 三 方 知 识 产 权 评 价 机 制 在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行 为 中, 由 于 购 买 方 对 于 企 业 或 者 项 目 的 价 值 重 要 性 及 产 业 前 景 缺 乏 充 分 的 认 识 及 足 够 的 信 心, 又 缺 乏 科 学 的 评 价 机 制 和 评 价 人 才, 导 致 其 难 以 获 得 具 有 一 定 量 化 程 度 的 价 值 度 量 结 果, 而 现 有 的 评 估 机 构 对 行 业 发 展 并 不 十 分 了 解, 其 对 交 易 标 的 价 值 的 评 估 结 果 也 很 难 得 到 交 易 双 方 认 同 而 若 由 投 资 人 自 行 培 养 评 价 团 队 代 价 高 昂, 成 本 效 益 比 例 不 适 宜 因 此 需 要 有 专 业 能 力 的 机 构 和 团 队 基 于 一 套 科 学 的 评 估 方 法 进 行 评 估, 并 提 供 专 业 结 果 而 国 内 评 估 机 构 一 方 面 在 技 术 产 权 评 估 领 域 缺 乏 经 验, 专 业 人 才 匮 乏, 另 一 方 面 现 行 谁 评 估 谁 付 费 的 制 度 也 导 致 了 评 估 机 构 的 不 作 为 通 过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公 共 平 台 设 计 的 第 三 方 技 术 产 权 价 值 评 估 机 制, 可 以 最 大 可 能 汇 聚 评 估 及 其 他 行 业 专 家 资 源, 实 现 各 评 估 机 构 案 例 共 享, 提 高 评 估 准 确 度, 也 可 以 通 过 平 台 代 表 委 托 方 统 一 采 购 评 估 服 务 的 方 式, 尽 可 能 屏 蔽 评 估 机 构 与 委 托 方 的 利 害 关 系, 实 现 评 估 机 构 的 公 正 性 成 功 的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体 系 建 设 主 要 在 于 消 除 交 易 双 方 之 间 的 信 息 不 对 称, 基 于 一 个 相 对 独 立 公 允 的 评 价 结 果 展 开 谈 判, 降 低 交 易 双 方 的 成 本 和 风 险, 才 能 真 正 提 高 交 易 成 功 率 因 此, 为 了 让 交 易 双 方 能 够 正 确 的 评 估 技 术 产 权 的 价 值, 作 为 转 让 融 资 许 可 侵 权 损 害 赔 偿 的 重 要 参 考 依 据, 必 须 建 立 一 套 集 技 术 产 权 价 值 评 估 投 融 资 担 保 机 制 设 计 和 公 共 平 台 为 一 体 的 服 务 体 系, 推 动 技 术 产 权 价 值 评 估 与 融 资 担 保 制 度, 为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的 实 现 提 供 最 有 效 的 支 持 ( 一 ) 第 三 方 评 价 机 制 的 意 义 1 保 证 评 估 工 作 的 客 观 性 专 业 的 第 三 方 评 估 机 构 按 照 与 业 主 签 订 的 合 同 约 定, 不 会 刻 意 维 护 任 何 一 方 的 利 益, 这 保 证 了 评 估 工 作 在 一 开 始 就 具 有 客 观 性 第 三 方 一 般 属 于 权 威 的 专 业 评 估 机 构, 因 此 能 够 严 格 按 照 专 业 要 求, 以 专 业 标 准 要 求 双 方 进 行 配 合, 从 而 较 好 地 体 现 工 作 的 客 观 性 2 保 证 评 估 工 作 的 权 威 性 第 三 方 评 估 机 构 丰 富 的 行 业 评 估 经 验 有 利 于 从 用 户 角 度 及 专 业 角 度 看 待 问 题, 更 好 的 进 行 评 估 工 作 此 外, 由 于 评 估 工 作 的 复 杂 性, 一 般 买 卖 双 方 都 很 难 投 入 足 够 的 人 力 与 物 力 进 行 评 估 工 作, 同 时 也 缺 乏 专 业 的 评 估 工 具 及 丰 富 的 工 具 使 用 经 验, 而 专 业 的 第 三 方 评 估 机 构 拥 有 长 时 间 经 验 积 累, 能 够 参 照 以 往 行 业 项 目 的 评 估 案 例, 更 好 的 完 成 验 收 评 估 工 作 3 保 证 评 估 工 作 的 公 证 性 第 三 方 没 有 参 与 买 卖 双 方 的 需 求 分 析 等 工 作, 有 利 于 公 正 的 评 价 问 题 引 入 第 三 方 评 估 后, 由 于 评 估 方 的 权 威 性 与 相 对 客 观 的 位 置, 便 于 调 解 买 卖 双 方 之 间 的 矛 盾, 有 利 于 问 题 的 解 决 8

( 二 ) 评 估 方 法 及 分 析 针 对 不 同 技 术 评 估 目 的 所 采 用 的 专 利 评 估 方 法 不 同, 并 且 不 同 的 评 估 方 法 通 常 基 于 不 同 的 评 估 模 型 显 然. 根 据 不 同 的 模 型, 需 要 评 估 人 员 收 集 和 分 析 不 同 的 参 数 或 者 影 响 因 素 尽 管 传 统 的 评 估 方 法 并 不 完 全 适 用 于 专 利 评 估 但 是 成 本 法 市 场 法 和 收 益 法 是 非 常 成 熟 和 有 效 的 方 法 在 技 术 评 估 中 常 为 评 估 者 提 供 借 鉴 目 前 实 物 期 权 的 方 法 也 越 来 越 多 的 应 用 于 技 术 价 值 评 估 传 统 的 评 估 方 法 和 实 物 期 权 的 评 估 方 法 评 估 时 考 虑 的 因 素 和 数 据 足 完 全 不 同 的 1 传 统 评 估 法 (1) 成 本 法 : 对 于 主 要 应 用 替 代 原 则 的 成 本 法 而 言, 重 置 成 本 法 的 计 算 方 法 包 括 包 括 复 原 成 本 与 更 新 成 本 法 不 论 是 哪 一 种 方 法 计 算 重 置 成 本 均 应 与 相 关 的 专 利 成 本 直 接 相 关 但 是 实 际 上 专 利 的 价 值 并 不 能 由 其 成 本 直 接 决 定 专 利 制 度 的 先 申 请 原 则 决 定 了 不 可 能 在 现 有 专 利 已 有 被 授 权 的 情 况 下, 其 他 人 重 新 申 请 相 同 专 利 并 获 得 授 权 因 此 即 使 付 出 相 同 的 成 本 获 得 相 同 的 技 术 但 是 不 能 获 得 相 同 的 专 利 权 采 用 成 本 法 评 估 专 利 有 时 可 为 技 术 许 可 或 者 转 让 的 最 低 线 作 出 参 考 成 本 法 是 计 算 技 术 价 值 的 最 简 单 的 方 法, 其 计 算 大 量 依 赖 于 历 史 成 本 (2) 市 场 法 : 对 于 市 场 法 而 言, 市 场 假 设 决 定 了 使 用 市 场 法 进 行 评 估 必 须 有 三 个 以 上 的 近 似 或 者 相 关 的 交 易 案 例 如 果 存 在 可 比 市 场 交 易 则 市 场 法 是 最 为 直 接 的 方 法 但 是 由 于 专 利 技 术 具 有 的 授 权 性 和 排 他 性 以 及 专 利 法 上 的 一 专 利 一 申 请 原 则, 使 得 完 全 相 同 技 术 的 交 易 实 际 上 不 存 在, 而 且 寻 找 相 关 的 交 易 案 例 也 非 常 困 难 即 使 存 在 相 关 的 案 例, 其 参 数 修 正 也 非 常 困 难 此 外, 考 虑 到 专 利 技 术 的 许 可 和 转 让 不 仅 仅 涉 及 专 利 技 术 本 身 也 和 专 利 技 术 权 人 以 及 被 许 可 人 或 者 受 让 人 的 市 场 战 略 以 及 现 实 的 市 场 环 境 等 有 直 接 的 关 系 (3) 收 益 法 : 尽 管 收 益 法 是 目 前 最 为 广 泛 使 用 的 评 估 方 法, 但 是 这 一 方 法 由 于 存 在 折 现 率 预 期 收 益 等 与 经 济 环 境 和 市 场 环 境 直 接 相 关 的 因 素 而 变 得 困 难 尽 管 已 经 有 很 多 技 术 价 值 的 评 估 方 法 被 广 泛 应 用 但 在 实 际 中 经 常 出 现 令 人 失 望 的 结 果 这 可 归 因 于 评 估 人 员 获 得 或 者 预 测 相 关 参 数 的 困 难 同 时 对 被 许 可 或 受 让 企 业 而 言 专 利 许 可 或 者 转 让 所 带 来 的 收 益 也 仅 仅 是 其 产 品 全 部 预 期 收 益 的 一 部 分 2 实 物 期 权 法 目 前 有 大 量 的 学 者 采 用 实 物 期 权 法 来 进 行 评 估, 该 方 法 被 认 为 是 最 复 杂 的 评 估 方 法 期 权 法 可 以 考 虑 专 利 市 场 环 境 的 动 态 性 ( 三 ) 评 估 原 则 1 目 的 性 原 则 构 建 第 三 方 评 估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的 目 的 : 能 从 整 体 上 把 握 一 项 技 术 的 潜 力, 分 析 影 响 技 术 推 广 运 用 的 主 要 因 素, 从 而 进 行 评 价 和 评 价 结 果 分 析, 找 出 薄 弱 环 节 9

2 系 统 性 原 则 第 三 方 评 估 评 价 指 标 的 选 择, 应 该 建 立 在 对 技 术 产 权 工 作 的 全 面 和 综 合 评 估 的 基 础 之 上, 应 该 充 分 考 虑 对 整 个 评 估 工 作 方 方 面 面 的 涵 盖 程 度 3 科 学 性 原 则 科 学 性 原 则 是 构 建 第 三 方 评 估 指 标 体 系 和 确 保 评 价 结 果 准 确 合 理 的 基 础 指 标 体 系 应 该 客 观 正 确 地 反 映 技 术 产 权 的 真 实 情 况 和 实 现 程 度, 指 标 体 系 的 表 达 应 科 学 合 理 和 规 范 权 重 系 数 的 确 定 应 正 确 反 映 各 指 标 之 间 的 相 互 关 系, 以 及 各 指 标 在 总 体 工 作 中 的 地 位 和 作 用 4 可 操 作 性 原 则 第 三 方 评 估 指 标 体 系 设 计 要 简 明 扼 要 含 义 明 确 和 科 学 合 理, 不 仅 要 考 虑 其 比 较 分 析 和 综 合 评 价 的 功 能 性, 更 要 考 虑 能 够 提 供 技 术 产 权 相 关 数 据 资 料 的 可 能 性, 对 设 计 的 指 标 能 够 进 行 有 效 测 度 和 统 计 也 就 是 说, 技 术 产 权 评 价 指 标 的 选 择, 应 与 行 业 现 有 的 统 计 和 相 关 资 料 相 一 致, 既 应 充 分 考 虑 其 在 微 观 层 面 上 是 否 具 有 相 对 广 泛 的 统 计 记 录, 确 保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宏 观 统 计 数 据 来 源 的 顺 畅 ; 还 应 考 虑 可 靠 的 数 据 支 持 和 简 便 易 行 的 操 作 运 行 程 序, 便 于 分 析 5 层 次 性 原 则 层 次 性 是 指 指 标 结 构 自 身 的 多 重 性, 即 一 个 指 标 由 若 干 个 其 它 指 标 所 决 定 而 构 成 树 形 结 构, 这 将 为 确 定 指 标 的 权 重 带 来 方 便 6 独 立 性 原 则 在 评 估 的 过 程 中, 应 力 求 减 少 各 单 个 指 标 之 间 的 相 关 程 度, 避 免 显 见 的 包 容 关 系 相 关 联 的 指 标 应 尽 可 能 选 择 其 中 一 个 指 标 来 说 明 技 术 专 利 的 某 个 方 面 对 隐 含 的 相 关 关 系, 要 设 法 以 适 当 的 方 法 予 以 消 除 四 完 善 担 保 机 制, 组 建 专 业 担 保 公 司 由 于 技 术 产 权 本 身 不 可 能 有 市 场 性 的 价 格 指 标 作 为 参 考 依 据, 即 每 一 项 技 术 产 权 的 价 值 衡 量 没 有 客 观 标 准 和 一 致 性 的 指 标 作 为 评 估 基 础, 加 之 技 术 产 权 产 业 化 也 具 有 市 场 不 确 定 性, 对 于 相 对 保 守 的 资 金 提 供 者 银 行 来 说, 技 术 产 权 质 押 贷 款 的 风 险 过 大 从 一 些 城 市 已 经 开 展 的 技 术 产 权 质 押 贷 款 业 务 看 也 证 明 了 这 一 点, 担 保 公 司 往 往 仍 然 要 求 贷 款 方 提 供 实 物 资 产 作 为 担 保 担 保 机 制 的 建 设, 就 是 要 结 合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担 保 专 项 资 金 的 设 立 使 用 和 管 理, 发 挥 交 易 平 台 会 员 制 信 息 汇 聚 等 方 面 的 作 用, 为 专 项 资 金 的 监 管 部 门 担 保 机 构 和 担 保 项 目 提 供 全 程 管 理 服 务, 为 担 保 机 构 提 供 专 业 化 的 信 息 搜 集 和 分 析 服 务, 使 之 对 技 术 产 权 的 价 值 归 属 及 后 续 管 理 有 清 楚 的 认 知, 并 为 担 保 机 构 的 不 良 资 产 提 供 处 置 渠 道 在 健 全 担 保 机 制 之 后, 还 需 要 建 立 专 业 的 担 保 公 司, 将 政 策 性 担 保 与 盈 利 性 交 易 相 结 合 10

( 一 ) 公 司 经 营 模 式 与 定 位 担 保 公 司 定 位 为 社 会 化 出 资 市 场 化 经 营 专 业 化 运 作 的 以 盈 利 为 目 的 的 商 业 性 担 保 公 司 即 建 立 多 元 化 的 股 东 结 构 ; 在 此 基 础 上 建 立 现 代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 实 行 人 才 聘 任 制, 聘 请 专 业 人 才 职 业 经 理 人 进 行 公 司 的 经 营 管 理 ; 根 据 市 场 需 求 确 定 公 司 经 营 业 务 与 投 资 方 向 ( 二 ) 公 司 管 理 1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公 司 依 据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及 公 司 法 之 相 关 规 定, 由 各 出 资 方 组 成 股 东 会, 股 东 会 是 公 司 最 高 权 力 机 构, 行 使 公 司 最 终 决 策 权 ; 股 东 会 选 举 出 董 事 会 与 监 事 会, 董 事 可 由 出 资 方 推 荐, 董 事 会 设 立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制 定 公 司 运 营 战 略, 决 定 公 司 总 经 理 人 选, 决 定 投 资 事 项 等 根 据 对 董 事 会 及 总 经 理 经 营 权 的 划 分,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可 以 分 为 两 种, 一 种 是 侧 重 于 董 事 会 权 利, 在 其 下 设 立 专 业 委 员 会 作 为 控 制 风 险 的 部 门 ; 一 种 是 侧 重 于 总 经 理 权 利, 在 其 下 设 立 风 险 控 制 部 门 两 种 方 式 取 舍 应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状 况 和 股 东 意 见 再 行 议 决 2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1) 经 营 管 理 原 则 : 以 市 场 为 导 向, 主 业 明 晰 ; 管 理 规 范 ; 激 励 与 约 束 相 对 称, 权 责 对 等 ; 股 东 管 理 层 员 工 利 益 相 一 致 (2) 管 理 组 织 结 构 : 以 董 事 会 领 导 下 的 总 经 理 负 责 制 为 例 总 经 理 执 行 公 司 日 常 经 营 管 理 权 公 司 设 业 务 部 门 和 公 司 运 营 支 持 部 门 业 务 部 门 主 要 面 向 市 场 创 造 收 入 控 制 风 险, 包 括 : 担 保 业 务 部 投 资 管 理 部 资 产 保 全 部 等 ; 运 营 支 持 部 门 包 括 : 人 力 资 源 财 务 行 政 研 发 中 心 等 ( 三 ) 公 司 风 险 控 制 体 系 由 于 公 司 以 经 营 风 险 资 产 为 主 营 业 务, 控 制 风 险 问 题 尤 为 重 要, 主 要 防 控 担 保 业 务 中 的 代 偿 风 险 和 其 他 业 务 中 的 投 资 风 险 1 建 立 风 险 控 制 组 织 结 构 : 根 据 公 司 情 况 在 董 事 会 下 设 风 险 控 制 委 员 会 或 在 总 经 理 下 设 风 险 管 理 部 门, 由 该 部 门 对 项 目 风 险 进 行 评 估 并 提 交 意 见 对 于 投 资 风 险, 制 定 公 司 投 资 管 理 办 法, 确 定 董 事 会 与 总 经 理 的 投 资 决 策 权 限, 超 出 权 限 之 外 由 股 东 会 决 定 在 董 事 会 下 设 投 资 委 员 会, 该 委 员 会 对 公 司 投 资 项 目 有 最 终 审 定 权 聘 请 顾 问, 如 投 资 审 计 技 术 商 务 等 方 面 专 家 和 经 营 人 士, 以 提 高 公 司 投 资 决 策 水 平 2 建 立 反 担 保 措 施 : 公 司 在 进 行 担 保 业 务 时 要 求 反 担 保 措 施 一 般 要 求 被 保 方 出 具 一 定 的 反 担 保 资 产 并 与 企 业 所 有 者 签 定 全 赔 偿 协 议 ( 即 出 现 代 偿, 担 保 公 司 对 企 业 所 有 者 的 个 人 资 产 具 有 无 限 追 索 权 ) 3 设 置 业 务 管 理 流 程 : 担 保 业 务 已 经 具 有 了 较 为 成 熟 的 业 务 流 程, 公 司 的 基 本 业 务 流 程 可 参 考 其 他 优 秀 担 保 公 司 建 立, 担 保 公 司 的 业 务 流 程 需 要 得 到 彻 底 的 贯 彻 和 执 行, 以 控 制 风 险 11

4 建 立 对 客 户 的 选 择 标 准 和 财 务 评 价 体 系 : 建 立 对 客 户 的 选 择 标 准 和 财 务 评 价 体 系 实 际 就 是 从 项 目 源 头 对 其 风 险 进 行 评 估, 控 制 项 目 质 量 风 险 5 加 强 对 工 作 人 员 纪 律 约 束 : 建 立 规 章 制 度, 力 争 杜 绝 员 工 的 道 德 风 险 6 制 定 激 励 与 约 束 相 结 合 机 制 : 实 行 项 目 经 理 责 任 制, 项 目 经 理 对 项 目 负 责 到 底, 在 项 目 未 完 全 终 止 时, 项 目 经 理 的 收 入 ( 奖 励 部 分 )50% 部 分 做 风 险 准 备 7 建 立 风 险 准 备 金 制 度 : 除 缴 付 银 行 抵 押 金 部 分, 依 据 政 府 发 布 的 有 关 规 定 及 行 业 内 的 一 般 标 准 : 提 取 保 费 收 入 的 50%, 税 前 收 益 的 1%, 税 后 收 益 的 20% 作 为 公 司 担 保 风 险 准 备 金 ( 四 ) 公 司 业 务 与 盈 利 模 式 担 保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是 担 保 业 务 及 其 相 关 或 衍 生 业 务, 在 国 内 市 场 尤 其 以 融 资 担 保 业 务 为 主 融 资 担 保 是 一 种 依 托 于 金 融 业 务 的 衍 生 业 务, 属 于 出 借 信 用 业 务, 实 质 是 通 过 管 理 风 险 创 造 财 富, 既 为 自 身 创 造 财 富 也 为 社 会 创 造 财 富 担 保 业 务 特 点 是 风 险 收 益 不 对 称, 往 往 承 担 大 部 分 甚 至 100% 风 险, 而 根 据 政 策 规 定 及 行 业 规 则, 以 银 行 融 资 担 保 为 例, 一 般 担 保 公 司 收 费 为 银 行 贷 款 利 率 的 50% 因 此, 行 业 内 一 般 采 取 的 做 法 是 : 以 担 保 业 为 主, 兼 营 投 资 与 投 资 银 行 服 务 等 其 他 业 务 公 司 业 务 构 成 是 : 建 立 " 担 保 - 投 资 银 行 - 投 资 " 三 位 一 体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业 务 发 展 战 略, 即 : 在 积 极 稳 步 开 展 担 保 业 务 同 时, 适 度 开 展 投 资 与 投 资 银 行 业 务, 一 是 对 优 良 的 项 目 或 企 业, 进 行 适 当 投 资, 并 通 过 资 本 运 作 使 被 投 资 企 业 的 商 业 价 值 得 到 充 分 开 发 ; 二 是 对 有 财 务 服 务 需 求 的 企 业 提 供 投 资 银 行 服 务 从 而 使 公 司 通 过 多 种 业 务 运 营, 得 到 更 快 的 发 展 和 壮 大 1 公 司 主 要 业 务 1) 担 保 业 务 (1) 企 业 担 保 业 务 分 为 融 资 类 担 保 和 非 融 资 类 担 保 两 类 其 中 融 资 类 担 保 包 括 企 业 贷 款 担 保 企 业 票 据 贴 现 担 保 开 具 承 兑 汇 票 担 保 贸 易 融 资 担 保 产 权 ( 股 权 知 识 产 权 经 营 权 等 ) 质 押 贷 款 担 保 设 备 租 赁 融 资 担 保 企 业 注 册 / 并 购 搭 桥 融 资 担 保 项 目 投 融 资 担 保 政 策 扶 持 项 目 贷 款 担 保 保 理 业 务 ( 应 收 帐 贴 现 担 保 信 用 保 险 ); 非 融 资 类 担 保 包 括 工 程 合 同 履 约 担 保 工 程 招 投 标 履 约 担 保 技 术 转 让 合 同 履 约 担 保 贸 易 合 同 履 约 担 保 房 地 产 交 易 担 保 机 动 车 交 易 担 保 房 屋 产 权 过 户 交 易 安 全 担 保 企 业 产 权 过 户 交 易 安 全 担 保 合 约 对 冲 押 金 / 预 付 款 / 质 量 保 证 金 担 保 产 品 质 量 担 保 诉 讼 保 全 担 保 12

(2) 其 它 贷 款 担 保 业 务 2) 投 资 业 务 公 司 开 展 投 资 业 务 既 平 衡 担 保 业 务 风 险, 又 能 增 强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投 资 方 向 包 括 实 业 项 目 投 资 和 金 融 品 种 投 资 投 资 业 务 种 类 包 括 : (1) 风 险 投 资 风 险 投 资 是 指 投 资 未 来 具 有 不 确 定 的 成 功 可 能 性 而 又 有 极 大 增 值 价 值 的 企 业 或 商 业 项 目, 这 种 未 来 极 大 的 增 值 潜 力 就 是 风 险 投 资 的 核 心 目 标 风 险 投 资 不 同 于 借 贷 与 国 债 一 类 投 资 只 是 追 求 眼 前 可 见 且 基 本 确 定 的 利 息, 也 不 同 于 一 般 的 经 营 投 资 追 求 的 是 基 本 可 预 计 的 短 期 收 益 风 险 投 资 提 供 的 主 要 是 资 本 支 持, 同 时 也 提 供 投 资 银 行 服 务, 目 标 均 是 争 取 投 资 标 的 的 资 本 巨 大 增 值 风 险 投 资 收 益 主 要 是 通 过 资 本 市 场 退 出 来 实 现 而 国 内 的 资 本 市 场 改 革, 包 括 中 小 企 业 板 和 创 业 板 建 立 具 有 可 预 期 价 值, 也 可 以 取 道 香 港 及 新 加 坡 甚 至 美 洲 等 资 本 市 场 其 他 可 以 通 过 股 权 转 让 等 实 现 退 出 风 险 投 资 按 被 投 资 对 象 的 发 展 阶 段 可 分 为 企 业 初 创 期 投 资 初 步 成 长 期 投 资 成 长 中 后 期 投 资 对 于 初 创 期 的 企 业 或 项 目, 根 据 公 司 特 点 应 当 不 介 入, 以 选 择 企 业 成 长 中 后 期 投 资 为 主 被 投 资 企 业 的 产 品 / 服 务 已 进 入 市 场, 成 长 性 良 好 或 可 明 确 预 期, 并 且 企 业 的 主 导 产 品 技 术 含 量 高,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等 这 样 可 尽 可 能 避 免 投 资 风 险, 缩 短 投 资 周 期 投 资 范 围 包 括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数 字 娱 乐 产 业 互 联 网 服 务 文 化 传 媒 产 业 都 市 休 闲 产 业 等 朝 阳 产 业, 以 行 业 的 成 长 性 减 低 投 资 风 险 (2) 金 融 品 种 投 资 : 既 为 增 加 收 益 也 要 保 持 一 定 变 现 能 力, 保 证 公 司 资 产 流 动 性, 投 资 目 标 包 括 国 债 企 业 债 基 金 股 票 等 (3) 实 业 投 资 : 主 要 是 以 参 股 形 式 适 当 投 资 市 场 前 景 好 管 理 规 范 较 成 熟 的 企 业 主 要 是 投 资 一 些 传 统 行 业, 根 据 其 现 金 流 较 稳 定 的 特 点, 以 实 现 公 司 收 益 目 标, 并 结 合 公 司 担 保 项 目 来 进 行 (4) 担 保 项 目 投 资 : 是 对 被 担 保 企 业 的 投 资 一 是 主 动 投 资, 即 发 现 有 投 资 价 值 的 企 业, 适 当 收 购 部 分 股 权, 该 投 资 应 密 切 关 注 其 收 益 水 平 及 管 理 控 制 能 力 的 变 化 二 是 被 动 投 资, 即 以 股 权 反 担 保 的 代 偿 发 生 应 尽 量 避 免 该 局 面 的 发 生, 一 旦 发 生 则 立 即 办 理 股 权 转 移 手 续, 同 时 直 接 进 入 企 业 进 行 接 管, 并 根 据 企 业 状 况 确 定 进 一 步 操 作 办 法, 能 持 续 经 营 的 则 继 续 经 营 ; 不 能 持 续 运 营 的 着 手 变 现, 回 收 资 金 3) 投 资 银 行 业 务 在 进 行 担 保 服 务 中, 担 保 公 司 通 过 人 力 资 源 优 势, 为 必 然 有 财 务 咨 询 等 服 务 需 求 的 企 业 提 供 多 元 化 系 统 化 个 性 化 的 投 资 银 行 服 务, 包 括 经 营 管 理 咨 询 企 业 改 制 资 本 运 营 资 产 重 组 股 权 结 构 调 整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资 产 管 理 等 进 一 步 发 挥 担 保 公 司 的 业 务 优 势 4) 资 产 管 理 业 务 13

公 司 运 营 的 资 产 包 括 反 担 保 资 产 受 托 资 产 等 对 于 公 司 总 体 资 产 经 营, 结 合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资 产 负 债 状 况, 市 场 环 境, 以 提 高 收 益 率 并 兼 顾 流 动 性 安 全 性 为 原 则, 均 衡 合 理 配 置 资 源, 增 强 公 司 抗 风 险 能 力, 提 高 企 业 资 产 周 转 效 率, 实 现 保 值 增 值 目 标 2 公 司 盈 利 模 式 (1) 商 业 伙 伴 担 保 公 司 业 务 实 际 是 金 融 服 务 链 的 延 伸, 与 金 融 等 相 关 机 构 有 较 强 的 关 联, 经 营 模 式 的 建 立 离 不 开 这 些 机 构 的 支 持, 而 重 视 与 之 合 作 是 公 司 发 展 与 盈 利 的 重 要 方 面 合 作 机 构 包 括 金 融 类 机 构 ( 银 行 信 用 社 信 托 公 司 证 券 公 司 等 ) 各 类 投 资 者 ( 机 构 投 资 者 甚 至 个 人 投 资 者 等 ) 各 类 服 务 机 构 ( 协 会 商 会 律 师 及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等 ), 公 司 根 据 市 场 需 求, 创 造 新 型 服 务 模 式, 与 金 融 机 构 建 立 共 赢 的 伙 伴 关 系 (2) 与 银 行 的 合 作 及 担 保 资 金 运 用 方 式 担 保 公 司 在 运 营 中, 需 要 与 银 行 等 金 融 机 构 建 立 紧 密 的 业 务 合 作 关 系, 合 作 银 行 有 两 类 : 一 类 是 从 事 直 接 担 保 贷 款 业 务 的 协 作 银 行, 一 般 由 担 保 公 司 选 择 资 信 度 高 有 积 极 性 的 银 行 特 别 是 中 小 银 行 作 为 协 作 银 行, 由 担 保 公 司 与 协 作 银 行 以 合 同 方 式 确 定 保 证 责 任 责 任 比 例 放 大 倍 数 资 信 评 估 等 协 作 事 项 另 一 类 是 从 事 授 信 担 保 业 务 的 协 作 银 行, 一 般 是 先 由 银 行 向 中 小 企 业 信 用 担 保 机 构 提 出 要 求, 经 过 担 保 公 司 评 审 后, 由 担 保 公 司 与 协 作 银 行 签 定 合 同 确 定 授 权 额 度 贷 款 损 失 率 代 偿 补 偿 率 责 任 比 例 等 协 作 事 项 五 保 有 服 务 机 制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往 往 会 出 现 和 其 他 交 易 标 的 不 同 的 特 点, 集 中 表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技 术 产 权 的 转 移 问 题 反 映 在 以 价 值 易 变 的 技 术 产 权 在 交 易 或 为 抵 押 物 进 行 融 资 时, 常 就 维 护 责 任 归 属 发 生 争 执 此 外 由 于 技 术 产 权 质 权 者 公 示 信 息 的 延 迟, 极 易 引 发 多 重 质 押 和 权 属 争 端 2 产 权 价 值 管 理 的 问 题 技 术 产 权 与 不 动 产 不 同, 不 动 产 的 价 值 在 一 定 阶 段 上 基 本 是 稳 定 的, 即 使 缺 乏 专 业 的 经 营 管 理, 其 价 值 也 不 会 有 太 大 的 落 差 然 而 技 术 产 权 的 价 值 必 须 在 产 业 化 并 依 靠 市 场 营 销 运 营 才 能 显 现, 不 论 是 实 施 该 产 权 或 项 目 生 产 出 产 品 并 出 售, 或 是 将 该 技 术 产 权 授 权 于 他 人 收 取 权 利 金, 都 离 不 开 专 业 性 的 营 销 管 理 3 产 权 价 值 变 动 的 问 题 技 术 创 新 日 新 月 异, 原 有 技 术 的 价 值 便 快 速 变 动, 此 种 价 值 的 变 动 对 于 银 行 或 投 资 人 来 说 很 难 掌 握, 债 权 就 无 法 有 效 获 得 清 偿 保 有 服 务 中 心 是 保 证 技 术 产 权 公 平 交 易 的 必 要 服 务 针 对 上 述 问 题, 在 欧 美 等 成 熟 的 市 场, 逐 渐 发 展 起 来 一 套 针 对 技 术 产 权 的 创 新 服 务, 即 知 识 产 权 保 有 服 务, 可 以 很 好 地 规 避 此 类 风 险 知 识 产 权 保 有 服 务 就 是 针 对 技 术 产 权 本 身 权 属 难 以 界 定 随 时 间 和 技 术 价 值 易 变 商 业 秘 密 容 易 泄 密 以 及 仅 靠 现 有 14

司 法 体 系 难 以 完 全 保 障 非 专 利 权 属 等 特 点, 借 助 第 三 方 来 确 保 交 易 完 成 的 一 种 履 约 式 担 保 或 保 证, 是 技 术 产 权 和 资 本 完 成 对 接 和 交 易 的 有 效 手 段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公 共 平 台 通 过 知 识 产 权 保 有 服 务 机 制 的 设 计, 利 用 社 会 上 专 业 的 评 估 和 管 理 经 验, 对 欲 保 有 的 项 目 产 权 加 以 评 断, 确 定 产 权 的 完 整 性, 然 后 将 此 产 权 加 以 保 有, 使 得 技 术 产 权 的 买 卖 或 授 权 得 以 完 整 移 转, 解 决 技 术 产 权 交 易 各 环 节 的 相 关 问 题 : 1) 交 易 前 可 向 交 易 双 方 提 供 产 权 完 整 性 检 验 完 整 性 检 验 包 括 合 规 性 检 验, 内 容 检 验 等 技 术 和 法 律 的 服 务 重 点 在 于 针 对 技 术 产 权 本 身 边 界 的 易 变 和 不 确 定 性, 提 供 一 种 交 易 各 方 能 共 同 接 受 的 交 易 范 畴 ; 2) 交 易 中 在 交 易 服 务 环 节 中, 由 于 保 证 了 技 术 产 权 的 完 整 性, 因 此 保 有 服 务 能 有 效 配 合 经 纪 商 提 供 交 易 确 认 等 服 务, 避 免 纠 纷 ; 3) 交 易 后 在 交 易 后 服 务 环 节, 一 方 面 针 对 交 易 的 技 术 产 权 提 供 物 理 上 的 保 有 服 务, 保 证 技 术 产 权 在 交 易 后 的 历 次 变 动 中 能 保 证 完 整 ; 另 一 方 面, 保 有 服 务 提 供 法 律 意 义 上 的 保 有 服 务 -- 即 对 产 权 的 价 值 属 性 等 易 变 动 性 指 标 进 行 跟 踪 评 估, 和 对 潜 在 或 已 发 生 的 侵 权 行 为 进 行 确 认 和 维 护 等 表 格 知 识 产 权 保 有 服 务 在 交 易 中 的 作 用 此 处 空 白, 见 下 页 15

知 识 产 权 保 有 服 务 在 交 易 中 的 作 用 交 易 时 间 交 易 过 程 中 可 能 出 现 的 问 题 保 有 服 务 提 供 的 解 决 方 案 交 易 前 1) 产 权 供 需 信 息 问 题 : 如 何 让 供 需 双 方 能 及 时 有 效 地 了 解 需 求 和 供 给 信 息 ; a. 可 向 交 易 双 方 提 供 产 权 完 整 性 检 验 完 整 性 检 验 包 括 合 规 性 检 验, 内 容 检 验 等 技 术 和 法 律 的 服 务 ; 2) 产 权 完 整 性 问 题 : 交 易 什 么 产 权, 标 的 物 边 界 条 件 的 界 定, 需 有 公 信 和 法 律 保 护 ; 3) 产 权 价 值 评 估 问 题 : 谁 来 评 估? 评 估 的 公 信 力 问 题 ; b. 向 评 估 机 构 提 供 基 准 性 指 标 保 有 服 务 通 过 完 整 性 检 验, 以 及 后 台 大 量 的 数 据 服 务, 向 评 估 机 构 提 供 指 标, 保 证 评 估 的 公 平 客 观 4) 产 权 评 估 基 准 问 题 : 按 何 种 标 准 评 估? 基 础 支 撑 是 什 么? 交 易 中 1) 产 权 交 割 问 题 : 如 何 在 交 易 环 节 中 避 免 纠 纷? 交 易 的 监 督 和 鉴 证 问 题 ; 2) 交 易 环 节 问 题 : 如 何 保 证 交 易 能 够 达 成? 第 三 方 交 割 保 证 ; 3) 产 权 交 易 问 题 : 往 往 在 交 易 时 因 为 技 术 产 权 保 护 的 原 因, 供 方 并 不 希 望 提 供 原 始 数 据, 如 源 代 码 原 稿 原 版, 需 要 由 第 三 方 保 证 交 易 后 1) 产 权 完 整 性 问 题 : 交 易 后 产 权 的 管 理 转 移 变 动 等 ; 2) 产 权 保 存 问 题 : 以 各 种 媒 体 介 质 物 理 保 存 的 问 题 ; 3) 产 权 法 律 服 务 问 题 : 如 何 跟 踪 产 权 的 使 用, 保 证 不 被 他 人 非 法 使 用 a. 在 交 易 服 务 环 节 中, 保 有 服 务 能 有 效 配 合 经 纪 商 提 供 交 易 确 认 等 服 务, 避 免 纠 纷 a. 针 对 交 易 的 技 术 产 权 提 供 类 似 于 档 案 馆 的 物 理 上 的 保 有 服 务, 保 证 技 术 产 权 在 交 易 后 的 历 次 变 动 中 能 够 保 证 完 整 ; b. 提 供 对 产 权 的 价 值 属 性 等 易 变 动 性 指 标 进 行 跟 踪 评 估, 和 对 潜 在 或 已 发 生 的 侵 权 行 为 进 行 确 认 和 维 护 等 由 此, 我 们 从 政 府 推 动 产 业 发 展 的 角 度, 从 主 动 的 直 接 参 与 投 资, 到 通 过 担 保 分 担 风 险 从 而 拉 动 社 会 投 资, 再 到 第 三 方 评 价 和 保 有 服 务 机 制 来 优 化 投 融 资 环 境 和 尽 可 能 消 除 投 资 融 资 双 方 的 信 息 不 对 称 等 方 面, 构 建 了 一 个 创 新 性 的 技 术 交 易 投 融 资 体 系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