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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调 整 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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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北 京 芝 兰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公 开 转 让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南 郎 家 园 18 号 楼 恋 日 国 际 1502 室 邮 编 :100022 电 话 (Tel):010-65669137 传 真 (Fax):010-65682967

目 录 释 义... 5 一 本 次 挂 牌 转 让 的 批 准... 9 ( 一 ) 公 司 董 事 会 对 本 次 挂 牌 转 让 的 批 准...9 ( 二 )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本 次 挂 牌 转 让 的 批 准...9 二 公 司 本 次 挂 牌 转 让 的 主 体 资 格... 9 ( 一 ) 公 司 是 依 法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9 ( 二 ) 公 司 是 合 法 存 续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10 三 公 司 申 请 本 次 挂 牌 转 让 的 实 质 条 件... 11 ( 一 ) 依 法 设 立 且 存 续 满 两 年...11 ( 二 ) 业 务 明 确, 具 有 持 续 经 营 能 力...11 ( 三 )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健 全, 合 法 规 范 经 营...12 ( 四 ) 股 权 明 晰, 股 票 发 行 和 转 让 行 为 合 法 合 规...13 ( 五 )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并 持 续 督 导...13 四 公 司 的 设 立... 14 ( 一 ) 有 限 公 司 的 设 立...14 ( 二 ) 股 份 公 司 的 设 立...15 五 公 司 的 独 立 性... 16 ( 一 ) 业 务 独 立...16 ( 二 ) 资 产 独 立...17 ( 三 ) 人 员 独 立...17 1

( 四 ) 财 务 独 立...18 ( 五 ) 机 构 独 立...18 六 公 司 的 发 起 人 股 东... 19 ( 一 ) 发 起 人 的 基 本 情 况...19 ( 二 ) 公 司 目 前 的 股 东...26 ( 三 ) 公 司 目 前 股 东 之 间 的 关 联 关 系...27 ( 四 ) 公 司 控 制 权 归 属...27 七 公 司 的 股 本 及 其 演 变... 28 ( 一 ) 有 限 公 司 历 次 股 本 结 构 变 动 情 况...28 ( 二 )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32 ( 三 )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受 限 情 况...33 八 公 司 的 业 务... 34 ( 一 ) 公 司 的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方 式 及 公 司 业 务 的 变 更...34 ( 二 )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状 况...35 ( 三 ) 公 司 的 持 续 经 营 情 况...35 九 关 联 交 易 及 同 业 竞 争... 36 ( 一 ) 公 司 关 联 方...36 ( 二 ) 关 联 交 易...37 ( 三 )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40 ( 四 ) 公 司 的 同 业 竞 争 及 避 免 措 施...41 ( 五 ) 关 联 交 易 及 同 业 竞 争 的 披 露...43 十 公 司 的 资 质 和 主 要 财 产... 43 2

( 一 ) 业 务 许 可 资 格 ( 资 质 ) 情 况...43 ( 二 ) 公 司 的 无 形 资 产...44 ( 三 ) 公 司 的 主 要 固 定 资 产...51 ( 四 ) 房 屋 租 赁 情 况...51 ( 五 ) 公 司 财 产 受 限 制 情 况...52 十 一 公 司 的 重 大 债 权 债 务... 52 ( 一 ) 公 司 的 重 大 合 同...52 ( 二 ) 公 司 侵 权 之 债...57 ( 三 ) 公 司 金 额 较 大 的 应 收 款 应 付 款 其 他 应 收 应 付 款 项...57 十 二 公 司 的 重 大 资 产 变 化 收 购 兼 并 委 托 理 财 对 外 投 资 及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60 ( 一 ) 公 司 自 设 立 以 来 的 合 并 分 立 增 资 扩 股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收 购 兼 并 或 出 售 资 产 情 况...60 ( 二 ) 公 司 拟 进 行 的 资 产 置 换 资 产 剥 离 资 产 出 售 或 收 购 行 为...60 ( 三 ) 公 司 的 对 外 投 资...60 ( 四 ) 公 司 的 对 外 担 保...64 十 三 公 司 章 程 的 制 定 与 修 改... 64 ( 一 ) 公 司 章 程 的 制 定...64 ( 二 ) 公 司 章 程 的 修 改...64 ( 三 ) 公 司 章 程 内 容 的 合 法 性...65 十 四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会 议 监 事 会 会 议 及 议 事 规 则 规 范 运 作... 65 十 五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变 化... 67 十 六 公 司 税 务... 72 3

( 一 ) 公 司 税 务 登 记 情 况...72 ( 二 ) 公 司 目 前 执 行 的 税 率 税 种 及 税 收 优 惠...72 ( 三 ) 政 府 补 助...74 ( 四 ) 依 法 纳 税 情 况...75 十 七 公 司 的 环 境 保 护 和 产 品 质 量 技 术 等 标 准 以 及 劳 动 保 障... 75 ( 一 ) 公 司 的 环 境 保 护...75 ( 二 ) 公 司 的 产 品 质 量 技 术 标 准 情 况...76 ( 三 ) 劳 动 保 障...76 十 八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76 ( 一 )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与 主 营 业 务 的 一 致 性...76 ( 二 )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的 合 法 性...77 十 九 公 司 涉 及 诉 讼 仲 裁 或 行 政 处 罚 的 情 况... 77 ( 一 ) 公 司 和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的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或 行 政 处 罚 情 况...77 ( 二 )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的 诉 讼 仲 裁 或 行 政 处 罚...78 二 十 对 公 司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法 律 风 险 的 评 价... 78 二 十 一 本 次 挂 牌 转 让 的 结 论 意 见... 79 4

释 义 在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内, 除 非 文 义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词 语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移 远 股 份 指 移 远 通 信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指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为 公 司 的 前 身 股 东 大 会 指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指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指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宁 波 移 远 指 宁 波 移 远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系 移 远 通 信 股 东 创 高 安 防 指 福 建 创 高 安 防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系 移 远 通 信 股 东 上 海 汲 渡 指 上 海 汲 渡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系 移 远 通 信 股 东 宁 波 鼎 锋 宁 波 聚 力 宁 波 中 利 指 指 指 宁 波 鼎 锋 明 德 正 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系 移 远 通 信 股 东 宁 波 聚 力 嘉 合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系 移 远 通 信 股 东 宁 波 中 利 彩 鑫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系 移 远 通 信 股 东 上 海 行 知 指 上 海 行 知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系 移 远 通 信 股 东 合 肥 移 瑞 指 合 肥 移 瑞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系 移 远 通 信 全 资 子 公 司 上 海 鸣 研 指 上 海 鸣 研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系 移 远 通 信 全 资 子 公 司 移 远 科 技 指 移 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全 称 :Quectel Technologies Company Limited, 系 移 远 通 信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注 册 于 英 属 维 尔 京 群 岛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指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本 次 挂 牌 转 让 指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公 开 转 让 公 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5

证 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办 法 指 非 上 市 公 众 公 司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业 务 规 则 指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业 务 规 则 ( 试 行 )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指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本 所 指 北 京 芝 兰 律 师 事 务 所 大 通 证 券 主 办 券 商 指 大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指 北 京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报 告 指 北 京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为 本 次 挂 牌 转 让 于 2015 年 8 月 30 日 出 具 的 [2015] 京 会 兴 审 字 第 13010153 号 审 计 报 告 元 万 元 指 人 民 币 元 万 元 报 告 期 指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5 年 1 月 -7 月 6

北 京 芝 兰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票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公 开 转 让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致 :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芝 兰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系 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法 注 册 并 依 法 执 业 的 律 师 事 务 所 根 据 本 所 与 贵 公 司 签 订 的 法 律 服 务 合 同, 本 所 接 受 贵 公 司 的 委 托, 担 任 公 司 股 票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公 开 转 让 的 专 项 法 律 顾 问 本 所 律 师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办 法 业 务 规 则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以 及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的 有 关 规 定, 出 具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本 所 律 师 声 明 :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要 求 和 公 司 的 委 托, 本 所 律 师 就 本 次 挂 牌 转 让 的 批 准 公 司 本 次 挂 牌 转 让 的 主 体 资 格 公 司 申 请 本 次 挂 牌 转 让 的 实 质 条 件 公 司 的 设 立 公 司 的 独 立 性 公 司 发 起 人 及 股 东 等 内 容 及 相 关 事 实 合 法 性 进 行 了 审 查, 并 根 据 本 所 律 师 对 事 实 的 了 解 和 对 法 律 的 理 解, 就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出 具 日 之 前 已 经 发 生 并 存 在 的 事 实 发 表 法 律 意 见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仅 就 与 本 次 挂 牌 转 让 有 关 的 问 题 发 表 意 见, 并 不 对 会 计 审 计 资 产 评 估 投 资 决 策 等 事 宜 发 表 意 见 为 出 具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本 所 律 师 审 查 了 公 司 提 供 的 有 关 文 件 及 其 复 印 件, 并 基 于 公 司 向 本 所 律 师 作 出 的 如 下 承 诺 : 公 司 已 向 本 所 律 师 披 露 一 切 足 以 影 响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出 具 的 事 实 和 文 件, 且 无 任 何 隐 瞒 虚 假 疏 漏 之 处 ; 公 司 保 证 提 供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的 原 始 书 面 材 料 副 本 材 料 或 口 头 证 言 ; 公 司 所 提 供 的 复 印 件 与 原 件 完 全 一 致 ; 所 提 供 的 文 件 材 料 上 的 签 署 印 章 是 真 实 的, 并 已 该 等 签 7

署 和 盖 章 所 需 的 法 定 程 序, 获 得 合 法 授 权 ; 所 有 口 头 陈 述 和 说 明 的 事 实 均 与 所 发 生 的 事 实 一 致 对 于 出 具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至 关 重 要 而 又 无 法 得 到 独 立 证 据 支 持 的 事 实, 本 所 律 师 依 赖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有 关 机 构 出 具 的 证 明 文 件 作 出 判 断 本 所 律 师 依 据 中 国 现 行 有 效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有 关 规 定, 按 照 律 师 行 业 公 认 的 业 务 标 准 道 德 规 范 和 勤 勉 尽 责 精 神, 对 公 司 本 次 挂 牌 转 让 的 合 法 合 规 真 实 有 效 性 进 行 了 充 分 审 查 验 证, 保 证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及 重 大 遗 漏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仅 供 公 司 本 次 挂 牌 转 让 使 用, 不 得 用 作 任 何 其 他 目 的 本 所 律 师 同 意 公 司 将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作 为 其 股 票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公 开 转 让 的 申 报 材 料 的 组 成 部 分, 并 对 发 表 的 法 律 意 见 承 担 责 任 8

正 文 一 本 次 挂 牌 转 让 的 批 准 ( 一 ) 公 司 董 事 会 对 本 次 挂 牌 转 让 的 批 准 2015 年 10 月 20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申 请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的 议 案 和 关 于 同 意 授 权 董 事 会 全 权 办 理 与 挂 牌 有 关 的 一 切 事 宜 的 议 案, 对 本 次 挂 牌 转 让 做 出 了 批 准 与 授 权 ( 二 )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本 次 挂 牌 转 让 的 批 准 2015 年 11 月 4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申 请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的 议 案 和 关 于 同 意 授 权 董 事 会 全 权 办 理 与 挂 牌 有 关 的 一 切 事 宜 的 议 案, 对 本 次 挂 牌 转 让 做 出 了 批 准 与 授 权 本 所 律 师 经 核 查 后 认 为, 根 据 我 国 现 行 的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的 内 容 和 形 式 合 法 有 效, 公 司 本 次 挂 牌 转 让 除 尚 需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取 得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同 意 挂 牌 的 审 查 意 见 外, 已 取 得 现 阶 段 必 要 的 授 权 与 批 准 二 公 司 本 次 挂 牌 转 让 的 主 体 资 格 ( 一 ) 公 司 是 依 法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是 根 据 公 司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由 自 然 人 钱 鹏 鹤 张 栋 郑 建 国 宁 波 移 远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福 建 创 高 安 防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汲 渡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宁 波 鼎 锋 明 德 正 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宁 波 聚 力 嘉 合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宁 波 中 利 彩 鑫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和 上 海 行 知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10 位 发 起 人, 以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按 原 账 9

面 净 资 产 值 折 股 整 体 变 更 以 发 起 设 立 方 式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11 月 2 日, 股 份 公 司 取 得 了 上 海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00005631196115 证 照 编 号 为 00000000201511020077 的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住 所 为 上 海 市 徐 汇 区 田 州 路 99 号 13 幢 401A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钱 鹏 鹤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000.00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 通 信 技 术 电 子 科 技 计 算 机 硬 件 领 域 内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转 让,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及 辅 助 设 备 ( 除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专 用 产 品 ) 电 子 产 品 仪 器 仪 表 电 子 元 器 件 通 讯 设 备 的 销 售, 从 事 货 物 及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 二 ) 公 司 是 合 法 存 续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自 成 立 之 日 起 的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资 料 并 经 本 所 律 师 核 查, 截 至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出 具 之 日, 公 司 不 存 在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以 下 需 要 终 止 的 情 形 : 1 营 业 期 限 届 满 ; 2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解 散 ; 3 因 公 司 合 并 或 者 分 立 需 要 解 散 ; 4 依 法 被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责 令 关 闭 或 者 被 撤 销 ; 5 不 能 清 偿 到 期 债 务 依 法 宣 告 破 产 ; 6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发 生 严 重 困 难, 继 续 存 续 会 使 股 东 利 益 受 到 重 大 损 失, 通 过 其 他 途 径 不 能 解 决 的, 持 有 公 司 全 部 股 东 表 决 权 10% 以 上 的 股 东 请 求 人 民 法 院 解 散 公 司 经 核 查, 公 司 已 通 过 历 年 企 业 法 人 年 检 综 上, 本 所 律 师 认 为, 公 司 是 依 法 设 立 且 合 法 存 续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没 有 出 现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以 及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需 要 终 止 的 情 形, 且 已 持 续 经 营 2 年 以 上, 具 备 本 次 挂 牌 转 让 的 主 体 资 格 10

三 公 司 申 请 本 次 挂 牌 转 让 的 实 质 条 件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办 法 业 务 规 则 及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股 票 挂 牌 条 件 适 用 基 本 标 准 指 引 ( 试 行 ) 等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本 所 律 师 对 公 司 本 次 挂 牌 转 让 的 具 体 实 质 条 件 进 行 了 逐 项 审 查, 并 依 据 其 他 专 业 机 构 的 专 业 意 见, 得 出 如 下 结 论 : 公 司 申 请 本 次 挂 牌 转 让, 符 合 业 务 规 则 第 2.1 条 关 于 股 份 公 司 申 请 股 票 在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须 具 备 条 件 之 规 定 : ( 一 ) 依 法 设 立 且 存 续 满 两 年 公 司 为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依 法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的 股 份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10 年 10 月 25 日, 于 2015 年 11 月 按 原 账 面 净 资 产 值 折 股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所 律 师 认 为, 根 据 业 务 规 则 第 2.1 条 第 ( 一 ) 项 的 规 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按 原 账 面 净 资 产 值 折 股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存 续 期 间 可 以 从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之 日 起 计 算, 因 此 公 司 符 合 依 法 设 立 且 存 续 满 两 年 的 要 求 ( 二 ) 业 务 明 确, 具 有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1 股 份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为 从 事 通 信 技 术 电 子 科 技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领 域 内 的 技 术 开 发 产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公 司 是 专 业 的 物 联 网 (M2M) 技 术 的 研 发 者 和 无 线 模 块 的 供 应 商, 提 供 物 联 网 无 线 通 信 模 块 解 决 方 案 的 一 站 式 服 务 根 据 公 司 提 供 的 北 京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 公 司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7 月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161,366,043.55 元 178,255,544.53 元 164,452,689.21 元 其 中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161,366,043.55 元 178,255,544.53 元 164,404,455.62 元, 报 告 期 内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均 接 近 100%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收 入 情 况 稳 定, 具 备 较 强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11

2 经 核 查, 公 司 业 务 在 报 告 期 内 有 持 续 的 营 运 记 录 ; 公 司 已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报 告 期 内 财 务 报 表, 并 由 北 京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3 公 司 不 存 在 依 据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八 十 条 规 定 解 散 的 情 形, 或 法 院 依 法 受 理 重 整 和 解 或 者 破 产 申 请 综 上, 本 所 律 师 认 为, 截 至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出 具 之 日, 股 份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符 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符 合 业 务 规 则 第 2.1 条 第 ( 二 ) 项 : 业 务 明 确, 具 有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的 规 定 ( 三 )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健 全, 合 法 规 范 经 营 1 公 司 自 设 立 时 即 建 立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并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制 定 了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以 及 关 联 交 易 规 则 等 一 系 列 制 度,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后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的 召 开 均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相 关 议 事 规 则 的 规 定 了 必 要 的 程 序, 具 有 健 全 的 治 理 结 构 并 规 范 运 作 2 根 据 公 司 及 相 关 人 员 的 声 明, 并 经 本 所 核 查, 公 司 及 其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依 法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经 营 行 为 合 法 合 规,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3 根 据 北 京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并 经 本 所 核 查,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资 产 或 其 他 资 源 的 情 形, 详 见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九 关 联 交 易 及 同 业 竞 争 之 关 联 交 易 4 根 据 北 京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及 本 所 核 查, 公 司 已 设 立 独 立 财 务 部 门 并 进 行 独 立 的 财 务 会 计 核 算, 相 关 会 计 政 策 能 如 实 反 映 企 业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12

综 上, 本 所 律 师 认 为, 股 份 公 司 符 合 业 务 规 则 第 2.1 条 第 ( 三 ) 项 :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健 全, 合 法 规 范 经 营 的 规 定 ( 四 ) 股 权 明 晰, 股 票 发 行 和 转 让 行 为 合 法 合 规 1 根 据 公 司 提 供 的 材 料 及 股 东 提 供 的 声 明, 公 司 股 权 明 晰, 不 存 在 股 权 不 清 晰 或 争 议 及 潜 在 争 议 的 情 形 2 公 司 设 立 时 的 股 份 发 行 行 为 合 法 合 规 ( 请 参 见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之 四 公 司 的 设 立 之 ( 二 ) 股 份 公 司 的 设 立 3 自 公 司 设 立 后, 截 至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出 具 之 日, 股 份 公 司 未 发 生 增 资 或 股 份 转 让 事 项 4 公 司 股 票 限 售 安 排 符 合 公 司 法 和 业 务 规 则 的 有 关 规 定 综 上, 本 所 律 师 认 为, 公 司 符 合 业 务 规 则 第 2.1 条 第 ( 四 ) 项 股 权 明 晰, 股 票 发 行 和 转 让 行 为 合 法 合 规 的 规 定 ( 五 )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并 持 续 督 导 公 司 已 与 大 通 证 券 签 订 推 荐 挂 牌 并 持 续 督 导 协 议 书, 由 大 通 证 券 推 荐 公 司 股 票 进 入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按 照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的 有 关 规 定 编 制 申 请 文 件, 向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申 报 ; 在 股 份 公 司 取 得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同 意 挂 牌 的 审 查 意 见, 并 按 照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规 定 的 有 关 程 序 办 理 挂 牌 手 续 后, 主 办 券 商 将 就 公 司 诚 实 守 信 规 范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等 方 面 进 行 持 续 督 导 符 合 业 务 规 则 第 2.1 条 第 ( 五 ) 项 主 办 券 商 推 荐 并 持 续 督 导 的 规 定 综 上 所 述, 本 所 律 师 认 为, 公 司 目 前 已 经 具 备 业 务 规 则 规 定 的 申 请 股 票 公 开 转 让 的 实 质 条 件 13

四 公 司 的 设 立 ( 一 ) 有 限 公 司 的 设 立 1 2010 年 7 月 14 日, 上 海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企 业 名 称 预 先 核 准 通 知 书 ( 沪 工 商 注 名 预 核 字 第 01201007140592 号 ), 核 准 企 业 名 称 为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 2010 年 7 月 16 日, 全 体 股 东 共 同 签 署 了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00 万 元, 其 中 自 然 人 钱 鹏 鹤 以 货 币 出 资 110 万 元, 戴 祥 安 以 货 币 出 资 85 万 元, 张 栋 以 货 币 出 资 5 万 元 3 2010 年 10 月 15 日, 上 海 海 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的 沪 海 验 内 字 (2010) 第 3343 号 的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截 至 2010 年 10 月 12 日, 有 限 公 司 已 收 到 其 股 东 投 入 的 资 本 200 万 元, 其 中 钱 鹏 鹤 出 资 110 万 元, 戴 祥 安 出 资 85 万 元, 张 栋 出 资 5 万 元, 均 为 货 币 资 金 出 资 4 2010 年 10 月 25 日, 上 海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徐 汇 分 局 核 准 设 立 登 记 并 颁 发 注 册 号 为 310104000474070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企 业 名 称 :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田 州 路 99 号 9 幢 501B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 钱 鹏 鹤, 注 册 资 本 :200 万 元, 企 业 类 型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国 内 合 资 ), 经 营 范 围 : 通 信 技 术 电 子 科 技 计 算 机 硬 件 领 域 内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转 让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及 辅 助 设 备 ( 除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专 用 产 品 ) 电 子 产 品 仪 器 仪 表 电 子 元 器 件 通 讯 设 备 的 销 售, 从 事 货 物 及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 涉 及 行 政 许 可 的, 凭 许 可 证 经 营 ) 经 营 期 限 : 自 2010 年 10 月 25 日 至 2030 年 10 月 24 日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时 各 股 东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元 ) 出 资 比 例 出 资 方 式 1 钱 鹏 鹤 1,100,000.00 55% 货 币 出 资 14

2 戴 祥 安 850,000.00 42.5% 货 币 出 资 3 张 栋 50,000.00 2.5% 货 币 出 资 合 计 2,000,000.00 100.00% -- ( 二 ) 股 份 公 司 的 设 立 1 2015 年 9 月 14 日, 有 限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会, 决 定 以 2015 年 7 月 31 日 为 审 计 及 评 估 基 准 日, 将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北 京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2015 年 8 月 30 日 出 具 的 [2015] 京 会 兴 审 字 第 13010153 号 审 计 报 告 : 截 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为 人 民 币 59,951,574.92 元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同 意 以 审 计 后 的 公 司 净 资 产 中 的 人 民 币 1,000.00 万 元 折 合 为 变 更 后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 即 发 起 人 股 本 ) 人 民 币 1,000.00 万 元, 分 为 1,000.00 万 股, 每 股 1 元, 净 资 产 中 超 过 注 册 资 本 的 部 分 转 作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资 本 公 积 有 限 公 司 全 部 10 名 股 东 作 为 股 份 公 司 的 发 起 人, 持 股 比 例 不 变, 并 授 权 董 事 会 具 体 办 理 相 关 事 宜 2 有 限 公 司 的 全 部 10 名 股 东 为 股 份 公 司 的 发 起 人, 于 2015 年 9 月 14 日 签 订 发 起 人 协 议, 该 协 议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要 求, 合 法 有 效, 不 存 在 潜 在 的 法 律 纠 纷 和 风 险 3 公 司 设 立 过 程 中, 聘 请 中 瑞 国 际 资 产 评 估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了 编 号 为 中 瑞 评 报 字 (2015) 第 100002372 号 的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拟 进 行 企 业 改 制 所 涉 及 的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价 值 评 估 项 目 评 估 报 告 ; 聘 请 北 京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了 编 号 为 [2015] 京 会 兴 验 字 第 13010031 号 的 验 资 报 告 4 2015 年 9 月 29 日, 公 司 召 开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了 关 于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议 案 关 于 <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起 草 情 况 的 15

报 告 等 议 案, 选 举 产 生 了 股 份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成 员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5 2015 年 9 月 29 日, 北 京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了 编 号 为 [2015] 京 会 兴 验 字 第 13010031 号 的 验 资 报 告, 审 验 : 截 至 2015 年 9 月 29 日, 移 远 通 信 ( 筹 ) 以 经 审 计 的 移 远 通 信 截 至 2015 年 7 月 31 日 的 净 资 产 59,951,574.92 元 为 折 股 依 据, 全 部 折 合 为 移 远 通 信 ( 筹 ) 的 股 份 10,000,000 股, 每 股 面 值 1 元, 净 资 产 超 过 注 册 资 本 部 分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6 2015 年 11 月 2 日, 公 司 取 得 了 由 上 海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00005631196115 证 照 编 号 为 00000000201511020077 的 营 业 执 照 综 上 所 述, 本 所 律 师 认 为 : 公 司 设 立 的 程 序 资 格 条 件 方 式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五 公 司 的 独 立 性 ( 一 ) 业 务 独 立 1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为 从 事 从 事 通 信 技 术 电 子 科 技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领 域 内 的 技 术 开 发 产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公 司 是 专 业 的 物 联 网 (M2M) 技 术 的 研 发 者 和 无 线 模 块 的 供 应 商, 提 供 物 联 网 无 线 通 信 模 块 解 决 方 案 的 一 站 式 服 务 公 司 具 有 直 接 面 向 市 场 独 立 经 营 的 能 力, 独 立 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不 存 在 依 赖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情 形 ;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间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及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已 出 具 承 诺 不 从 事 与 公 司 相 竞 争 的 业 务 2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间 不 存 在 影 响 公 司 独 立 性 和 显 失 公 平 的 关 联 交 易 3 公 司 所 经 营 的 主 要 业 务 与 营 业 执 照 所 载 相 符 16

本 所 律 师 认 为, 公 司 的 业 务 完 整 独 立 ( 二 ) 资 产 独 立 1 北 京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了 编 号 为 [2015] 京 会 兴 验 字 第 13010031 号 的 验 资 报 告, 各 股 东 投 入 公 司 的 资 本 已 足 额 缴 纳, 公 司 的 资 产 独 立 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2 经 本 所 律 师 对 公 司 相 关 资 产 权 属 状 况 及 其 证 明 文 件,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知 识 产 权 登 记 文 件 以 及 生 产 经 营 设 备 的 购 买 发 票 所 作 的 审 查, 公 司 设 立 时 相 关 资 产 均 已 投 入, 部 分 资 产 尚 需 办 理 由 有 限 公 司 到 股 份 公 司 的 更 名 手 续 截 至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出 具 之 日, 公 司 拥 有 与 主 营 业 务 经 营 相 关 的 资 产, 目 前 没 有 为 股 东 提 供 担 保, 也 不 存 在 公 司 股 东 违 规 占 用 公 司 资 产 及 其 他 资 源 的 情 况 公 司 资 产 独 立 完 整, 独 立 于 公 司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公 司 ( 公 司 各 资 产 状 况 请 参 见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十 公 司 的 资 质 和 主 要 财 产 ) 本 所 律 师 认 为, 公 司 的 资 产 完 整 独 立 ( 三 ) 人 员 独 立 1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通 过 合 法 程 序 产 生, 不 存 在 控 股 股 东 干 预 公 司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已 做 出 的 人 事 任 免 决 定 的 情 形 2 公 司 的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没 有 在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担 任 除 董 事 监 事 以 外 的 其 他 职 务, 未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领 薪 3 公 司 财 务 人 员 没 有 在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兼 职 4 公 司 与 其 员 工 签 订 了 劳 动 合 同 并 缴 纳 了 基 本 社 会 保 险 ; 公 司 建 立 了 独 立 完 整 的 劳 动 人 事 和 工 资 管 理 等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具 体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十 七 公 司 的 环 境 保 护 和 产 品 质 量 技 术 等 标 准 以 及 劳 动 保 障 之 ( 三 ) 劳 动 保 障 17

本 所 律 师 认 为, 公 司 的 人 员 独 立 ( 四 ) 财 务 独 立 1 公 司 设 立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部 门,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核 算 体 系 与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 公 司 独 立 进 行 财 务 决 策, 自 主 决 定 资 金 使 用 事 项, 不 存 在 股 东 干 预 公 司 资 金 使 用 的 情 况 ; 公 司 由 董 事 会 任 命 财 务 总 监, 并 配 备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人 员 ; 公 司 在 银 行 开 立 独 立 账 户, 不 存 在 与 股 东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共 用 银 行 账 户 的 情 况 2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促 进 市 场 公 平 竞 争 维 护 市 场 正 常 秩 序 的 若 干 意 见 ( 国 发 2014 20 号 )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印 发 2014 年 促 进 市 场 公 平 竞 争 维 护 市 场 正 常 秩 序 重 点 任 务 的 通 知 ( 国 办 函 2014 64 号 ) 以 及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三 证 合 一 登 记 制 度 改 革 的 意 见 (2015 年 第 20 号 ), 全 国 目 前 已 实 行 工 商 营 业 执 照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和 税 务 登 记 证 三 证 合 一 制 度, 将 营 业 执 照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和 税 务 登 记 证 合 并 为 一 张 营 业 执 照, 同 时, 原 有 的 工 商 注 册 号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纳 税 人 识 别 号 也 将 整 合 为 一 个 统 一 的 18 位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公 司 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 取 得 了 由 上 海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00005631196115 证 照 编 号 为 00000000201511020077 的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作 为 独 立 纳 税 人, 依 法 独 立 纳 税 3 公 司 在 经 营 管 理 过 程 中 能 够 严 格 执 行 会 计 法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企 业 会 计 制 度 等 规 定, 规 范 财 务 行 为 和 财 务 运 作, 实 现 了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的 统 一 规 范 及 对 财 务 行 为 的 有 效 监 管 本 所 律 师 认 为, 公 司 实 现 了 财 务 独 立 ( 五 ) 机 构 独 立 1 公 司 已 根 据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设 立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等 决 策 及 监 督 机 构, 聘 任 了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18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该 等 职 能 部 门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内 部 管 理 规 则 的 规 定 独 立 运 行, 依 法 建 立 了 有 效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2 公 司 的 办 公 机 构 和 经 营 场 所 与 股 东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间 分 开, 独 立 行 使 经 营 管 理 职 权, 不 存 在 混 合 经 营 合 署 办 公 的 情 形 本 所 律 师 认 为, 公 司 实 现 了 机 构 独 立 综 上 所 述, 公 司 的 业 务 资 产 人 员 财 务 机 构 独 立, 具 有 完 整 的 业 务 体 系 和 面 向 市 场 自 主 经 营 的 能 力 六 公 司 的 发 起 人 股 东 ( 一 ) 发 起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根 据 公 司 及 其 股 东 提 供 的 材 料 并 经 本 所 律 师 核 查, 公 司 设 立 时, 公 司 发 起 人 为 10 名,10 名 发 起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1 钱 鹏 鹤, 男,1972 年 10 月 出 生, 身 份 证 号 :330206197210, 中 国 国 籍, 具 有 澳 大 利 亚 永 久 居 留 权, 硕 士 学 历 1995 年 7 月 至 1999 年 1 月 工 作 于 浙 江 华 能 通 信 发 展 公 司, 历 任 测 试 工 程 师 研 发 工 程 师 ;1999 年 1 月 至 1999 年 12 月 工 作 于 UT 斯 达 康 摩 托 罗 拉 杭 州 手 机 部, 任 工 程 师 ;1999 年 12 月 到 2000 年 4 月, 杭 州 摩 托 罗 拉 手 机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测 试 工 程 师 ;2000 年 10 月 至 2002 年 10 月 工 作 于 中 兴 上 海 手 机 事 业 部, 任 测 试 工 程 师 项 目 经 理 等 ;2002 年 10 月 至 2009 年 5 月, 就 职 于 希 姆 通 信 息 技 术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历 任 模 块 产 品 项 目 经 理 测 试 部 经 理 测 试 部 总 监 第 一 手 机 事 业 部 研 发 副 总 经 理 模 块 事 业 部 研 发 副 总 经 理 ;2009 年 5 月 至 2010 年 10 月, 就 职 于 上 海 移 为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分 管 无 线 模 块 业 务 2010 年 10 月 至 2015 年 10 月, 担 任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2015 年 11 月 至 今, 担 任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及 法 定 代 表 人 钱 鹏 鹤 先 生 目 前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435 万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43.5% 2 宁 波 移 远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19

宁 波 移 远, 注 册 号 :330206000275859, 注 册 资 本 800 万 元,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为 钱 鹏 鹤, 经 营 范 围 : 投 资 管 理 投 资 咨 询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经 营 期 限 :2015 年 7 月 16 日 至 2035 年 7 月 15 日 宁 波 移 远 持 有 公 司 1,400,000 股 股 份,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14% 截 止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出 具 之 日, 宁 波 移 远 各 合 伙 人 及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元 ) 出 资 份 额 (%) 1 钱 鹏 鹤 7,920,000 99 2 杨 中 志 80,000 1 合 计 8,000,000 100 宁 波 移 远 以 自 有 资 金 而 非 公 开 或 私 募 方 式 募 集 的 资 金 从 事 投 资 活 动, 未 管 理 公 募 或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无 需 有 关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或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的 登 记 备 案 程 序 3 福 建 创 高 安 防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创 高 安 防,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50100759382024M, 注 册 资 本 :3996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晨, 住 所 : 福 州 开 发 区 江 滨 东 大 道 108 号 留 学 人 员 创 业 园 617, 经 营 范 围 : 电 子 安 防 技 术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以 及 提 供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 智 能 家 居 物 联 网 报 警 监 控 门 禁 对 讲 医 疗 器 械 及 智 慧 城 市 产 品 的 软 件 硬 件 云 计 算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以 及 提 供 整 体 解 决 方 案 ; 股 权 投 资 和 资 产 管 理 ; 设 备 租 赁 ; 自 营 和 代 理 各 类 商 品 和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但 国 家 限 定 公 司 经 营 或 禁 止 进 出 口 的 商 品 和 技 术 除 外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经 营 期 限 :2004 年 4 月 1 日 至 2034 年 3 月 31 日 创 高 安 防 持 有 公 司 1,000,000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10% 创 高 安 防 系 在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并 公 开 转 让 的 非 上 市 公 众 公 司, 股 票 代 码 :831464, 根 据 披 露 的 2015 年 半 年 报 情 况, 创 高 安 防 的 前 十 大 股 东 及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期 末 持 股 数 ( 股 ) 期 末 持 股 比 例 % 20

1 李 晨 8,820,000 44.14% 2 钱 惠 慈 2,190,000 10.96% 3 周 颖 1,988,000 9.95% 4 5 6 深 圳 市 优 畅 明 天 科 技 发 展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福 州 市 优 畅 明 天 科 技 发 展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福 州 市 马 尾 区 畅 想 安 防 技 术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1,485,000 7.43% 1,485,000 7.43% 1,000,000 5.01% 7 福 州 开 发 区 新 城 发 展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524,000 2.62% 8 李 伟 450,000 2.25% 9 10 上 海 国 君 创 投 证 鋆 一 号 股 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宁 波 中 利 彩 鑫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300,000 1.50% 298,492 1.49% 合 计 18,540,492 92.78% 创 高 安 防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均 由 李 晨 担 任, 李 晨 同 时 担 任 移 远 通 信 的 董 事 除 此 之 外, 创 高 安 防 与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存 在 法 律 意 见 书 应 披 露 未 批 露 的 关 联 关 系 4 上 海 汲 渡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上 海 汲 渡, 注 册 号 :310115002728047,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 上 海 相 兑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委 派 代 表 : 王 菀 琦 ), 主 要 经 营 场 所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三 林 镇 胡 巷 村 胡 巷 宅 130 号 5 幢 130 室, 经 营 范 围 : 投 资 管 理 投 资 咨 询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经 营 期 限 :2015 年 6 月 30 日 至 2022 年 6 月 29 日 上 海 汲 渡 持 有 公 司 924,000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9.24% 21

截 止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出 具 之 日, 上 海 汲 渡 的 主 要 合 伙 人 为 上 海 相 兑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 陈 华, 上 海 汲 渡 作 为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目 前 尚 未 募 集 完 毕 上 海 相 兑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已 在 中 国 基 金 业 协 会 登 记 备 案, 取 得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证 明, 登 记 编 号 为 P1025605 号 由 于 上 海 汲 渡 至 今 还 未 募 集 完 毕, 根 据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和 基 金 备 案 办 法 ( 试 行 ) 第 十 一 条 : 私 募 基 金 管 理 人 应 当 在 私 募 基 金 募 集 完 毕 后 20 个 工 作 日 内, 通 过 私 募 基 金 登 记 备 案 系 统 进 行 备 案, 并 根 据 私 募 基 金 的 主 要 投 资 方 向 注 明 基 金 类 别, 如 实 填 报 基 金 名 称 资 本 规 模 投 资 者 基 金 合 同 ( 基 金 公 司 章 程 或 者 合 伙 协 议, 以 下 统 称 基 金 合 同 ) 等 基 本 信 息, 所 以 还 未 在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进 行 备 案, 上 海 汲 渡 承 诺 在 募 集 完 毕 后 将 在 20 个 工 作 日 内 在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备 案 5 宁 波 鼎 锋 明 德 正 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宁 波 鼎 锋, 注 册 号 :330206000252900,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 上 海 鼎 锋 明 德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委 派 代 表 : 汪 少 炎 ), 主 要 经 营 场 所 : 宁 波 市 北 仑 区 梅 山 大 道 商 务 中 心 七 号 办 公 楼 126 室, 经 营 范 围 : 实 业 投 资 投 资 管 理 投 资 咨 询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经 营 期 限 :2015 年 1 月 23 日 至 2035 年 1 月 22 日 宁 波 鼎 锋 持 有 公 司 500,000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5% 截 止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出 具 之 日, 宁 波 鼎 锋 各 合 伙 人 及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认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实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认 缴 比 例 (%) 1 上 海 鼎 锋 明 德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 1 0.003 2 3 长 安 财 富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代 表 长 安 资 产 鼎 锋 财 通 新 三 板 汇 通 基 金 投 资 专 项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长 安 财 富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代 表 长 安 资 产 17500 17500 52.0818 9150 9150 27.2313 22

鼎 锋 厚 道 新 三 板 1 号 基 金 投 资 专 项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4 长 安 财 富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代 表 长 安 资 产 鼎 锋 海 川 新 三 板 山 海 关 1 号 基 金 投 资 专 项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 6950 6950 20.6839 合 计 33601 33601 100 宁 波 鼎 锋 以 私 募 方 式 募 集 的 资 金 从 事 投 资 活 动, 根 据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及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和 基 金 备 案 办 法 ( 试 行 ), 宁 波 鼎 锋 已 经 有 关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或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的 登 记 备 案 程 序, 取 得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备 案 证 明 ( 备 案 编 码 :S62166) 6 宁 波 聚 力 嘉 合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宁 波 聚 力,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30206316974434Y,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 方 芳, 主 要 经 营 场 所 : 宁 波 市 北 仑 区 梅 山 大 道 商 务 中 心 十 一 号 办 公 楼 314 室, 经 营 期 限 :2015 年 6 月 11 日 至 2035 年 6 月 10 日 宁 波 聚 力 持 有 公 司 500,000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5% 截 止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出 具 之 日, 宁 波 聚 力 各 合 伙 人 及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份 额 (%) 1 郑 钧 200 4 2 何 志 云 200 4 3 陈 松 英 200 4 4 楼 海 军 200 4 5 项 丽 萍 300 6 6 陈 江 红 200 4 7 钟 水 兴 200 4 8 汪 平 1200 24 23

9 吴 伟 岚 200 4 10 胡 总 旗 300 6 11 张 景 珍 200 4 12 汪 侃 700 14 13 石 青 200 4 14 方 芳 50 1 15 陈 卡 西 200 4 16 陆 云 芳 200 4 17 唐 雪 迎 250 5 合 计 5000 100 根 据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及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和 基 金 备 案 办 法 ( 试 行 ), 宁 波 聚 力 已 经 了 有 关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或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的 登 记 备 案 程 序, 宁 波 聚 力 已 经 取 得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登 记 编 号 P1025658 的 私 募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证 明 7 宁 波 中 利 彩 鑫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宁 波 中 利, 注 册 号 :330206000258424,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 宁 波 彩 鑫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委 派 代 表 : 汤 朝 阳 ), 主 要 经 营 场 所 : 宁 波 市 北 仑 区 梅 山 大 道 商 务 中 心 十 一 号 办 公 楼 218 室, 经 营 范 围 : 实 业 投 资 投 资 管 理 投 资 咨 询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经 营 期 限 :2015 年 3 月 25 日 至 2035 年 3 月 24 日 宁 波 中 利 持 有 公 司 500,000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5% 截 止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出 具 之 日, 宁 波 鼎 锋 各 合 伙 人 及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认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实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份 额 (%) 1 宁 波 彩 鑫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60 60 1.09 24

2 赖 巷 钱 200 200 3.64 3 宁 波 润 鼎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390 390 7.09 4 程 泉 250 250 4.56 5 李 王 昕 500 500 9.09 6 刘 岸 波 500 500 9.09 7 北 京 立 鑫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600 1600 29.8 8 宁 波 聚 力 嘉 合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2000 2000 36.36 合 计 5500 5500 100 宁 波 中 利 以 私 募 方 式 募 集 的 资 金 从 事 投 资 活 动, 根 据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及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和 基 金 备 案 办 法 ( 试 行 ), 宁 波 中 利 已 经 有 关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或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的 登 记 备 案 程 序, 并 已 经 取 得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业 协 会 登 记 编 号 为 P1011055 号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证 明 8 上 海 行 知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行 知,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310115001830102, 注 册 资 本 :100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郑 健, 住 所 : 中 国 ( 上 海 ) 自 由 贸 易 试 验 区 郭 守 敬 路 351 号 2 号 楼 A612-16 室, 经 营 范 围 : 创 业 投 资, 实 业 投 资, 投 资 管 理, 投 资 咨 询, 财 务 咨 询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经 营 期 限 :2011 年 5 月 27 日 至 2031 年 5 月 26 日 上 海 行 知 持 有 公 司 476,000 股,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4.76% 截 止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出 具 之 日, 上 海 行 知 的 股 东 及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认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份 额 (%) 1 李 涛 70 0.7 25

2 周 峰 20 0.2 3 章 涌 涛 3820 38.2 4 袁 舰 波 90 0.9 5 郑 健 6000 60 合 计 10000 100 上 海 行 知 出 具 承 诺 :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以 非 公 开 方 式 向 投 资 者 募 集 资 金 的 情 形, 也 从 未 为 投 资 及 经 营 活 动 设 立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不 属 于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或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无 需 有 关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或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的 登 记 备 案 程 序 上 海 行 知 与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存 在 法 律 意 见 书 应 披 露 未 批 露 的 关 联 关 系 9 张 栋, 男,1982 年 10 月 出 生, 身 份 证 号 :342224198210,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主 要 工 作 经 历 如 下 :2004 年 7 月 至 2009 年 6 月, 工 作 于 希 姆 通 信 息 技 术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历 任 科 长 部 门 经 理 ; 2009 年 7 月 至 2010 年 10 月, 工 作 于 上 海 移 为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任 公 司 技 术 负 责 人 ;2010 年 10 月 至 2015 年 11 月, 工 作 于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历 任 总 经 理 高 级 副 总 经 理 等 ;2015 年 11 月 至 今, 担 任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兼 副 总 经 理 10 郑 建 国, 男,1973 年 2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身 份 证 号 码 为 330219197302, 住 址 为 杭 州 市 滨 江 区 浦 沿 街 道 ***** 本 所 律 师 认 为, 公 司 的 股 东 均 具 有 民 事 权 利 能 力 和 完 全 民 事 行 为 能 力, 依 照 我 国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均 具 备 作 为 公 司 股 东 并 对 公 司 出 资 的 资 格 公 司 的 人 数 住 所 出 资 方 式 出 资 比 例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 二 ) 公 司 目 前 的 股 东 公 司 设 立 后 至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出 具 之 日, 股 东 未 发 生 变 化 26

( 三 ) 公 司 目 前 股 东 之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股 东 钱 鹏 鹤 是 宁 波 移 远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的 普 通 合 伙 人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截 至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出 具 之 日, 出 资 792 万 元, 持 有 宁 波 移 远 99% 的 出 资 份 额, 且 可 以 控 制 宁 波 移 远 对 股 份 公 司 的 全 部 表 决 权, 为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除 上 述 情 形 外, 公 司 现 有 股 东 之 间 不 存 在 其 他 关 联 关 系 ( 四 ) 公 司 控 制 权 归 属 报 告 期 开 始 至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出 具 之 日,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钱 鹏 鹤 截 至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出 具 之 日, 钱 鹏 鹤 直 接 持 有 有 限 公 司 43.5% 股 权, 通 过 宁 波 移 远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钱 鹏 鹤 为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宁 波 移 远 持 有 公 司 14% 的 股 权 ) 间 接 控 制 公 司 14% 的 股 权, 直 接 和 间 接 控 制 的 公 司 股 权 达 到 57.5%, 为 绝 对 控 股 股 东, 钱 鹏 鹤 于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之 后 担 任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及 法 定 代 表 人 职 务 因 此, 钱 鹏 鹤 可 以 通 过 直 接 持 股 及 间 接 持 股 对 公 司 的 表 决 产 生 实 质 性 影 响 公 司 法 第 二 百 一 十 七 条 : ( 二 ) 控 股 股 东, 是 指 其 出 资 额 占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资 本 总 额 百 分 之 五 十 以 上 或 者 其 持 有 的 股 份 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百 分 之 五 十 以 上 的 股 东 ; 出 资 额 或 者 持 有 股 份 的 比 例 虽 然 不 足 百 分 之 五 十, 但 依 其 出 资 额 或 者 持 有 的 股 份 所 享 有 的 表 决 权 已 足 以 对 股 东 会 股 东 大 会 的 决 议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的 股 东 钱 鹏 鹤 通 过 其 直 接 间 接 的 控 制 的 股 权 比 例 超 过 50%, 在 公 司 处 于 绝 对 控 制 地 位, 有 限 公 司 自 设 立 至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之 日, 一 直 担 任 有 限 公 司 的 执 行 董 事, 有 限 公 司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后, 担 任 公 司 的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 职 务, 其 本 人 能 够 通 过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对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公 司 重 大 事 项 的 表 决 以 及 对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提 名 和 任 免 产 生 实 质 性 影 响, 因 此 为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27

七 公 司 的 股 本 及 其 演 变 ( 一 ) 有 限 公 司 历 次 股 本 结 构 变 动 情 况 经 本 所 律 师 查 阅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的 工 商 档 案 及 相 关 资 料, 有 限 公 司 发 生 过 一 次 增 资 三 次 股 权 转 让 1 2012 年 3 月,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次 增 资 (200 万 元 增 至 1,000 万 元 ) 2012 年 3 月 20 日,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一 致 通 过 股 东 会 决 议, 同 意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200 万 元 增 加 至 1,000 万 元 增 资 后 钱 鹏 鹤 出 资 55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55%; 戴 祥 安 出 资 425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42.5%; 张 栋 出 资 25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2.5% 同 日,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共 同 签 署 了 章 程 修 正 案 2012 年 4 月 5 日, 上 海 海 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验 资 报 告 ( 沪 海 验 内 字 [2012] 第 0590 号 ), 确 认 截 至 2012 年 4 月 1 日, 有 限 公 司 已 收 到 钱 鹏 鹤 戴 祥 安 张 栋 缴 纳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 实 收 资 本 ) 合 计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整 各 股 东 均 以 货 币 出 资 其 中 钱 鹏 鹤 出 资 550 万 元, 戴 祥 安 出 资 425 万 元, 张 栋 出 资 25 万 元 2012 年 4 月 11 日, 上 海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徐 汇 分 局 核 准 了 此 次 变 更 并 换 发 了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变 更 为 1,000 万 元 有 限 公 司 此 次 变 更 后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额 ( 元 ) 出 资 比 例 出 资 方 式 1 钱 鹏 鹤 5,500,000.00 55% 货 币 出 资 2 戴 祥 安 4,250,000.00 42.5% 货 币 出 资 3 张 栋 250,000.00 2.5% 货 币 出 资 合 计 10,000,000.00 100% -- 2 2015 年 3 月, 第 一 次 股 权 转 让 2015 年 3 月 9 日,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一 致 通 过 股 东 会 决 议, 同 意 钱 鹏 鹤 受 让 戴 祥 安 持 有 的 公 司 42.5% 的 股 权, 其 他 股 东 放 弃 优 先 购 买 权 同 时, 钱 鹏 鹤 与 戴 祥 安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双 方 约 定 : 钱 鹏 鹤 受 让 戴 祥 安 持 有 的 上 海 移 远 通 28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42.5% 的 股 权, 作 价 2106.7335 万 元, 附 属 于 股 权 的 其 他 权 利 随 股 权 的 转 让 而 转 让 同 日, 有 限 公 司 通 过 了 相 应 章 程 修 正 案 有 限 公 司 此 次 变 更 后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认 缴 出 资 额 ( 元 ) 持 股 比 例 出 资 方 式 1 钱 鹏 鹤 9,750,000.00 97.5% 货 币 2 张 栋 250,000.00 2.5% 货 币 合 计 10,000,000.00 100% - 特 别 说 明 :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价 格 按 照 评 估 价 格 确 定 2015 年 2 月 18 日, 银 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00% 股 权 价 值 评 估 值 为 4957.02 万 元 按 照 上 述 评 估 值, 戴 祥 安 持 有 的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42.5% 的 股 权 价 值 为 2106.7335 万 元 钱 鹏 鹤 已 向 戴 祥 安 支 付 全 额 股 权 转 让 款 2015 年 4 月 8 日, 戴 祥 安 向 上 海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徐 汇 区 分 局 申 报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336.3467 万 元 3 2015 年 6 月, 第 二 次 股 权 转 让 2015 年 6 月 29 日,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一 致 通 过 股 东 会 决 议, 同 意 宁 波 鼎 锋 明 德 正 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受 让 钱 鹏 鹤 的 5% 股 权 宁 波 聚 力 嘉 合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受 让 钱 鹏 鹤 的 5% 股 权 宁 波 中 利 彩 鑫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受 让 钱 鹏 鹤 的 5% 股 权 上 海 汲 渡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受 让 钱 鹏 鹤 的 9.24% 股 权 上 海 行 知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受 让 钱 鹏 鹤 的 4.76% 股 权 福 建 创 高 安 防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受 让 钱 鹏 鹤 的 10% 股 权 郑 建 国 受 让 钱 鹏 鹤 的 1% 股 权, 其 他 股 东 放 弃 优 先 购 买 权 为 此, 对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进 行 相 应 修 订 同 日, 有 限 公 司 通 过 了 相 应 章 程 修 正 案 (1)2015 年 6 月 26 日, 钱 鹏 鹤 与 宁 波 鼎 锋 明 德 正 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双 方 约 定 : 宁 波 鼎 锋 明 德 正 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29

限 合 伙 ) 受 让 钱 鹏 鹤 持 有 的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5% 的 股 权, 作 价 1050 万 元 (2)2015 年 6 月 24 日, 钱 鹏 鹤 与 宁 波 聚 力 嘉 合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双 方 约 定 : 受 让 钱 鹏 鹤 持 有 的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5% 的 股 权, 作 价 1050 万 元 (3)2015 年 6 月 24 日, 钱 鹏 鹤 与 宁 波 中 利 彩 鑫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双 方 约 定 : 受 让 钱 鹏 鹤 持 有 的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5% 的 股 权, 作 价 1050 万 元 (4)2015 年 7 月 1 日, 钱 鹏 鹤 与 上 海 汲 渡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双 方 约 定 : 上 海 汲 渡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受 让 钱 鹏 鹤 持 有 的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9.24% 的 股 权, 作 价 1940 万 元 (5)2015 年 6 月 29 日, 钱 鹏 鹤 与 上 海 行 知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双 方 约 定 : 上 海 行 知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受 让 钱 鹏 鹤 持 有 的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4.76% 的 股 权, 作 价 1000 万 元 (6)2015 年 6 月 12 日, 钱 鹏 鹤 与 福 建 创 高 安 防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双 方 约 定 : 福 建 创 高 安 防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受 让 钱 鹏 鹤 持 有 的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0% 的 股 权, 作 价 2100 万 元 (7)2015 年 6 月 29 日, 钱 鹏 鹤 与 郑 建 国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双 方 约 定 : 受 让 钱 鹏 鹤 持 有 的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 的 股 权, 作 价 210 万 元 有 限 公 司 此 次 变 更 后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认 缴 出 资 额 ( 元 ) 持 股 比 例 出 资 方 式 1 钱 鹏 鹤 5,750,000.00 57.5% 货 币 2 宁 波 鼎 锋 明 德 正 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500,000.00 5% 货 币 3 4 宁 波 聚 力 嘉 合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宁 波 中 利 彩 鑫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500,000.00 5% 货 币 500,000.00 5% 货 币 5 上 海 汲 渡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924,000.00 9.24% 货 币 30

6 上 海 行 知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476,000.00 4.76% 货 币 7 福 建 创 高 安 防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0,000.00 10% 货 币 8 郑 建 国 100,000.00 1% 货 币 9 张 栋 250,000.00 2.5% 货 币 合 计 10,000,000.00 100% - 特 别 说 明 :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作 价 依 据 为 : 经 协 商 一 致, 以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净 利 润 2000 万 元,10 倍 市 盈 率, 计 算 有 限 公 司 在 股 权 转 让 时 的 估 值 为 2 亿 元 据 此, 外 部 投 资 者 进 入 价 格 为 每 出 资 单 位 21 元 转 让 方 均 已 支 付 股 权 转 让 款,2015 年 7 月 16 日, 钱 鹏 鹤 向 上 海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徐 汇 区 分 局 申 报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14,620,116.1 元 经 核 查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相 关 协 议 中 不 存 在 对 赌 条 款 的 约 定 4 2015 年 7 月, 第 三 次 股 权 转 让 2015 年 7 月 20 日,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一 致 通 过 股 东 会 决 议, 同 意 宁 波 移 远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受 让 钱 鹏 鹤 的 14% 股 权, 其 他 股 东 放 弃 优 先 购 买 权 同 日, 钱 鹏 鹤 与 宁 波 移 远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双 方 约 定 : 宁 波 移 远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受 让 钱 鹏 鹤 持 有 的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4% 的 股 权, 作 价 700 万 元, 附 属 于 股 权 的 其 他 权 利 随 股 权 的 转 让 而 转 让 为 此, 对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进 行 相 应 修 订 有 限 公 司 此 次 变 更 后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认 缴 出 资 额 ( 元 ) 持 股 比 例 出 资 方 式 1 钱 鹏 鹤 4,350,000.00 43.5% 货 币 2 3 宁 波 鼎 锋 明 德 正 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宁 波 聚 力 嘉 合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500,000.00 5% 货 币 500,000.00 5% 货 币 4 宁 波 中 利 彩 鑫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500,000.00 5% 货 币 31

合 伙 ) 5 上 海 汲 渡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924,000.00 9.24% 货 币 6 上 海 行 知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476,000.00 4.76% 货 币 7 福 建 创 高 安 防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0,000.00 10% 货 币 8 郑 建 国 100,000.00 1% 货 币 9 张 栋 250,000.00 2.5% 货 币 10 宁 波 移 远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1400,000.00 14% 货 币 合 计 10,000,000.00 100% -- 特 别 说 明 : 宁 波 移 远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已 向 钱 鹏 鹤 支 付 股 权 转 让 款 700 万 元, 2015 年 8 月 17 日, 钱 鹏 鹤 向 上 海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徐 汇 区 分 局 申 报 缴 纳 个 人 所 得 税 637,041.64 元 ( 二 )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1 有 限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请 参 见 四 公 司 的 设 立 之 ( 二 ) 股 份 公 司 的 设 立 部 分 内 容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时, 公 司 股 东 及 持 股 比 例 为 : 序 号 发 起 人 姓 名 / 名 称 持 股 数 ( 万 股 ) 出 资 形 式 持 股 比 例 1 钱 鹏 鹤 435 货 币 43.5% 2 宁 波 移 远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140 货 币 14% 3 福 建 创 高 安 防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 货 币 10% 4 上 海 汲 渡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92.4 货 币 9.24% 5 宁 波 鼎 锋 明 德 正 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50 货 币 5% 32

序 号 发 起 人 姓 名 / 名 称 持 股 数 ( 万 股 ) 出 资 形 式 持 股 比 例 6 宁 波 聚 力 嘉 合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50 货 币 5% 7 宁 波 中 利 彩 鑫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50 货 币 5% 8 上 海 行 知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47.6 货 币 4.76% 9 张 栋 25 货 币 2.5% 10 郑 建 国 10 货 币 1% 合 计 1000.00 100.00 2 公 司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后 至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出 具 之 日, 公 司 股 权 没 有 发 生 变 化 ( 三 )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受 限 情 况 根 据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四 十 二 条 规 定 : 发 起 人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自 公 司 成 立 之 日 起 一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一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当 向 公 司 申 报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的 股 份 及 其 变 动 情 况, 在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得 超 过 其 所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所 持 本 公 司 股 份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一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上 述 人 员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章 程 可 以 对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作 出 其 他 限 制 性 规 定 业 务 规 则 第 2.8 条 规 定 : 挂 牌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在 挂 牌 前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股 票 分 三 批 解 除 转 让 限 制, 每 批 解 除 转 让 限 制 的 数 量 均 为 其 挂 牌 前 所 持 股 票 的 三 分 之 一, 解 除 转 让 限 制 的 时 间 分 别 为 挂 牌 之 日 挂 牌 期 满 一 年 和 两 年 挂 牌 前 十 二 个 月 以 内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股 票 进 行 过 转 让 的, 该 股 票 的 管 理 按 照 前 款 规 定 执 行, 主 办 券 商 为 开 展 做 市 业 务 取 得 的 33

做 市 初 始 库 存 股 票 除 外 因 司 法 裁 决 继 承 等 原 因 导 致 有 限 售 期 的 股 票 持 有 人 发 生 变 更 的, 后 续 持 有 人 应 继 续 执 行 股 票 限 售 规 定 公 司 章 程 ( 挂 牌 后 ) 第 二 十 八 条 规 定 : 发 起 人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自 公 司 成 立 之 日 起 1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当 向 公 司 申 报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的 股 份 及 其 变 动 情 况, 在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得 超 过 其 所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上 述 人 员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得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截 至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出 具 之 日,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未 满 一 年, 公 司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均 受 锁 定 限 制 除 上 述 情 况,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无 质 押 或 冻 结 等 转 让 受 限 的 情 况 综 上, 本 所 律 师 认 为 : 1 公 司 在 设 立 时 的 股 权 设 置 股 本 结 构 合 法 有 效, 不 存 在 纠 纷 及 风 险 ; 2 公 司 的 历 次 股 权 变 动 合 法 合 规 真 实 有 效 ; 3 公 司 股 权 清 晰, 截 至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出 具 之 日, 各 股 东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均 未 设 置 任 何 质 押 抵 押 留 置 权 等 第 三 方 权 利, 不 存 在 潜 在 的 法 律 风 险 八 公 司 的 业 务 ( 一 ) 公 司 的 经 营 范 围 经 营 方 式 及 公 司 业 务 的 变 更 1 公 司 目 前 的 经 营 范 围 根 据 公 司 现 行 有 效 的 营 业 执 照,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为 : 通 信 技 术 电 子 科 技 计 算 机 硬 件 领 域 内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转 让,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及 辅 助 设 备 ( 除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安 全 专 用 产 品 ) 电 子 产 品 仪 器 仪 表 电 子 元 器 件 通 讯 设 备 的 销 售, 从 事 货 物 及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34

2 公 司 目 前 的 实 际 经 营 业 务 根 据 公 司 说 明 并 经 本 所 律 师 核 查, 公 司 目 前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为 从 事 通 信 技 术 电 子 科 技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领 域 内 的 技 术 开 发 产 品 开 发 与 销 售 公 司 是 专 业 的 物 联 网 (M2M) 技 术 的 研 发 者 和 无 线 模 块 的 供 应 商, 提 供 物 联 网 无 线 通 信 模 块 解 决 方 案 的 一 站 式 服 务 本 所 律 师 认 为 : 公 司 设 立 至 今, 主 营 业 务 没 有 发 生 变 更 ; 公 司 的 经 营 范 围 和 经 营 方 式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 二 )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状 况 根 据 北 京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2015) 京 会 兴 审 字 第 13010153 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审 计 报 告 显 示 : 公 司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1-7 月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161,366,043.55 元 178,255,544.53 元 164,452,689.21 元 其 中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为 161,366,043.55 元 178,255,544.53 元 164,404,455.62 元, 报 告 期 内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均 接 近 100% 经 核 查, 本 所 律 师 认 为, 公 司 业 务 符 合 业 务 明 确 的 要 求 ( 三 ) 公 司 的 持 续 经 营 情 况 1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及 营 业 执 照 记 载, 股 份 公 司 的 营 业 期 限 为 长 期 ; 根 据 有 限 公 司 的 年 检 记 录,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均 通 过 历 年 的 工 商 年 检, 具 有 持 续 经 营 记 录 2 根 据 公 司 出 具 的 相 关 说 明, 截 至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出 具 之 日, 公 司 未 受 到 有 关 政 府 部 门 的 处 罚, 不 存 在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导 致 无 法 持 续 经 营 的 情 形 ; 公 司 现 拥 有 的 固 定 资 产 和 设 备 均 处 于 适 用 状 态, 不 会 影 响 其 持 续 经 营 ; 公 司 的 主 要 生 产 经 营 性 资 产 不 存 在 被 采 取 查 封 扣 押 拍 卖 等 强 制 性 措 施 的 情 形 ; 公 司 未 出 现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需 要 终 止 的 事 由 35

本 所 律 师 认 为,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不 存 在 法 律 障 碍 或 潜 在 的 法 律 风 险 九 关 联 交 易 及 同 业 竞 争 ( 一 ) 公 司 关 联 方 根 据 审 计 报 告 相 关 各 方 的 声 明 与 承 诺, 本 所 律 师 认 为, 截 至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出 具 之 日, 公 司 的 主 要 关 联 方 包 括 : 1 存 在 控 制 关 系 的 关 联 方 关 联 方 名 称 钱 鹏 鹤 合 肥 移 瑞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Quectel Technologies Company Limited( 移 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上 海 鸣 研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与 公 司 关 系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全 资 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2 不 存 在 控 制 关 系 的 关 联 方 其 他 关 联 方 名 称 张 栋 宁 波 移 远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宁 波 鼎 锋 明 德 正 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宁 波 聚 力 嘉 合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宁 波 中 利 彩 鑫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上 海 汲 渡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上 海 行 知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福 建 创 高 安 防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郑 建 国 其 他 关 联 方 与 本 公 司 的 关 系 股 东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股 东 股 东 股 东 股 东 股 东 股 东 股 东 股 东 36

徐 大 勇 陈 华 李 晨 项 克 理 花 文 安 勇 杨 中 志 王 勇 祝 锦 祥 朱 伟 峰 Quectel Wireless Solutions Company Limited Amobi GmbH 戴 祥 安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董 事 监 事 会 主 席 监 事 监 事 副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财 务 总 监 受 同 一 控 制 人 钱 鹏 鹤 控 制 的 企 业 受 同 一 控 制 人 钱 鹏 鹤 控 制 的 企 业 报 告 期 内 曾 为 本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持 有 42.5% 股 权 上 海 移 为 通 信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戴 祥 安 之 女 婿 廖 荣 华 实 际 控 制 的 企 业 ( 二 ) 关 联 交 易 根 据 北 京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和 公 司 的 确 认, 以 及 本 所 律 师 核 查,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如 下 : 1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1) 购 销 商 品 提 供 和 接 受 劳 务 的 关 联 交 易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关 联 交 易 定 价 方 式 及 决 策 程 2015 年 1-7 月 2014 年 2013 年 占 同 类 占 同 类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交 易 金 交 易 金 占 类 同 交 37

序 额 的 比 额 的 比 易 金 例 (%) 例 (%) 额 的 比 例 (%) 与 上 海 移 上 海 移 为 通 信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就 QUECTEL 商 标 进 交 易 双 方 协 议 价 格, 转 让 合 同 4,716.9 8 71.43 行 转 让 与 上 海 移 上 海 移 为 通 信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就 quectel.com.cn 域 名 进 行 交 易 双 方 协 议 价 格, 转 让 合 同 1,886.7 9 28.57 转 让 上 海 移 为 通 信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与 合 肥 移 瑞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进 行 了 软 件 使 用 权 的 交 易 交 易 双 方 协 议 价 格, 销 售 合 同 225,187. 16 3.77 Amobi GmbH 营 销 服 务 费 交 易 双 方 协 议 价 格 226,946. 14 36.35 80,871.6 1 8.60 (2) 关 联 担 保 情 况 担 保 方 被 担 保 方 担 保 金 额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担 保 是 否 已 经 完 毕 张 栋 注 1 移 远 通 信 4,000,000.00 2015/9/11 2017/8/10 否 钱 鹏 鹤 注 2 移 远 通 信 735,695.50 2015/10/28 2017/9/28 否 钱 鹏 鹤 注 3 移 远 通 信 3,000,000.00 2015/9/31 2017/8/31 否 38

注 1: 张 栋 为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提 供 最 高 额 800.00 万 元 保 证 借 款, 担 保 期 间 为 与 浦 发 银 行 签 订 的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合 同 ( 编 号 :98282014280286) 债 务 期 届 满 之 日 后 两 年 止 注 2: 钱 鹏 鹤 与 上 海 浦 发 银 行 闵 行 支 行 签 订 为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有 限 公 司 提 供 最 高 额 1,110.00 万 元 的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担 保 期 间 为 每 笔 债 务 合 同 届 满 之 日 起 至 该 债 权 合 同 约 定 的 债 务 期 届 满 之 日 后 两 年 止 (2015 年 7 月 22 日 至 2016 年 10 月 31 日 期 间 内 上 海 移 远 办 理 各 类 融 资 业 务 所 发 生 的 债 券, 以 及 双 方 约 定 的 在 先 债 权 ) 注 3: 钱 鹏 鹤 与 上 海 银 行 徐 汇 支 行 签 订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担 保 的 最 高 额 贷 款 不 超 过 500.00 万, 贷 款 期 限 为 每 笔 债 务 期 届 满 之 日 起 2 年 (3) 关 联 方 资 金 拆 借 关 联 方 拆 借 金 额 起 始 日 到 期 日 说 明 拆 入 \ 收 回 : -- -- -- -- 钱 鹏 鹤 700,000.00 2014 年 8 月 26 日 -- 未 约 定 具 体 还 款 期 限 钱 鹏 鹤 1,400,000.00 2014 年 9 月 12 日 -- 未 约 定 具 体 还 款 期 限 钱 鹏 鹤 1,000,000.00 2014 年 9 月 29 日 -- 未 约 定 具 体 还 款 期 限 钱 鹏 鹤 1,000,000.00 2015 年 5 月 18 日 -- 未 约 定 具 体 还 款 期 限 合 计 4,100,000.00 -- -- -- 归 还 : -- -- -- -- 钱 鹏 鹤 2,000,000.00 2014 年 1 月 20 日 -- -- 钱 鹏 鹤 613,210.00 2014 年 3 月 21 日 -- -- 钱 鹏 鹤 486,790.00 2015 年 2 月 6 日 -- -- 钱 鹏 鹤 200,000.00 2015 年 2 月 15 日 -- -- 钱 鹏 鹤 300,000.00 2015 年 2 月 28 日 -- -- 钱 鹏 鹤 1,000,000.00 2015 年 5 月 26 日 -- 39

关 联 方 拆 借 金 额 起 始 日 到 期 日 说 明 钱 鹏 鹤 500,000.00 2015 年 6 月 9 日 -- 钱 鹏 鹤 2,500,000.00 2015 年 7 月 22 日 -- -- 合 计 7,600,000.00 -- -- -- 注 : 上 述 关 联 方 资 金 拆 借 未 收 取 和 支 付 利 息 (4) 关 联 方 应 收 应 付 款 项 项 目 名 称 关 联 方 2015-7-31 2014-12-31 2013-12-31 其 他 应 付 款 钱 鹏 鹤 5,000,857.00 8,997,907.20 8,530,152.08 其 他 应 付 款 张 栋 6,355.21 2,273.48 5,150.21 2 经 常 性 交 易 经 核 查, 公 司 不 存 在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存 在 资 金 拆 借 从 资 金 拆 借 的 具 体 情 况 来 看, 仅 存 在 公 司 关 联 方 向 公 司 提 供 借 款, 资 金 拆 借 时 未 签 订 借 款 协 议, 也 未 约 定 利 息 关 联 方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的 同 时, 公 司 也 向 关 联 方 借 入 了 资 金, 关 联 方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未 对 公 司 利 益 构 成 严 重 影 响 ( 三 )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有 限 公 司 阶 段, 公 司 尚 未 建 立 完 善 的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公 司 的 关 联 交 易 主 要 为 向 关 联 方 借 款, 未 相 关 决 策 审 批 程 序, 主 要 由 公 司 管 理 层 商 讨 决 定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后,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 公 司 应 防 止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占 用 或 者 转 移 公 司 资 金 资 产 及 其 他 资 源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对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负 有 诚 信 义 务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得 利 用 其 关 联 关 系 损 害 公 司 和 其 他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违 反 规 定 的 给 公 司 和 其 他 股 东 造 成 损 失 的, 应 当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不 得 利 用 利 润 分 配 资 产 重 组 对 外 投 资 资 金 占 用 借 款 担 保 等 方 式 损 害 公 司 和 其 他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在 行 使 表 决 权 时, 不 得 做 出 有 损 于 公 司 合 法 权 益 的 决 定 40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股 东 大 会 和 董 事 会 审 议 关 联 交 易 时, 关 联 董 事 和 关 联 股 东 应 当 回 避 表 决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规 定 了 在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上 董 事 长 董 事 会 的 决 策 权 限 对 于 资 金 拆 借 及 资 金 占 用 问 题,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书 面 承 诺 : 规 范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在 今 后 的 经 营 中 不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不 利 用 控 制 权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转 移 公 司 资 产 ( 四 ) 公 司 的 同 业 竞 争 及 避 免 措 施 1 公 司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1)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企 业 与 公 司 同 业 竞 争 的 情 况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实 际 控 制 人 钱 鹏 鹤 对 外 投 资 一 家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两 家 有 限 公 司, 为 宁 波 移 远 Quectel Wireless Solutions Company Limited Amobi GmbH 宁 波 移 远 为 公 司 的 股 东, 钱 鹏 鹤 系 宁 波 移 远 的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详 细 情 况 参 见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六 公 司 的 发 起 人 股 东 ( 一 ) 发 起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经 核 查, 宁 波 移 远 主 营 业 务 为 投 资 咨 询 与 管 理, 其 主 要 作 为 员 工 持 股 平 台 而 设 立, 并 不 开 展 实 际 经 营 活 动, 与 公 司 的 经 营 范 围 亦 不 存 在 重 合 Quectel Wireless Solutions Company Limited 成 立 于 2009 年 6 月 4 日, 注 册 地 在 阿 皮 亚 (Apia), 注 册 号 为 41394, 实 际 控 制 人 钱 鹏 鹤 100% 持 股,2015 年 11 月 9 日 钱 鹏 鹤 将 其 持 有 的 Quectel Wireless Solutions Company Limited 全 部 股 权 转 让 给 陈 榴 芳 截 至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出 具 之 日,Quectel Wireless Solutions Company Limited 未 开 展 实 质 经 营 活 动 Amobi GmbH 成 立 于 2012 年 6 月 1 日, 注 册 地 在 德 国 杜 塞 尔 多 夫, 实 际 控 制 人 钱 鹏 鹤 100% 持 股,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为 : 从 事 货 物 及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通 信 技 术 电 子 科 技 计 算 机 硬 件 领 域 内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转 让,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及 辅 助 设 备 等 报 告 期 内, 移 远 通 信 与 Amobi GmbH 存 在 关 联 交 易,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截 至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出 具 之 日,Amobi GmbH 正 在 进 行 注 销 41

本 所 律 师 认 为, 股 份 公 司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钱 鹏 鹤 控 制 的 企 业 均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关 系 (2)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5% 以 上 的 关 联 方 与 公 司 之 间 的 同 业 竞 争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除 宁 波 移 远 外, 公 司 股 东 有 一 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四 家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持 股 5% 以 上, 其 中 福 建 创 高 安 防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10%, 上 海 汲 渡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持 股 9.24% 宁 波 鼎 锋 明 德 正 心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持 股 5% 宁 波 聚 力 嘉 合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持 股 5% 宁 波 中 利 彩 鑫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持 股 5% (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六 公 司 的 发 起 人 股 东 ( 一 ) 发 起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 创 高 安 防 主 营 业 务 为 防 盗 报 警 视 频 监 控 智 能 家 居 产 品 及 物 联 网 相 关 产 品 的 软 件 硬 件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与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业 务 重 叠 上 海 汲 渡 宁 波 聚 力 宁 波 中 利 的 主 营 业 务 均 为 投 资 咨 询 与 管 理, 与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业 务 重 叠 综 上, 公 司 不 存 在 与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的 情 形, 同 时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5% 以 上 的 关 联 方 与 公 司 之 间 亦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2 公 司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有 关 措 施 公 司 股 东 均 出 具 了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承 诺 函, 承 诺 在 其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期 间, 不 在 中 国 境 内 外 直 接 或 间 接 从 事 或 参 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有 竞 争 关 系 的 任 何 经 济 实 体 机 构 经 济 组 织 的 业 务, 或 以 其 他 任 何 形 式 取 得 前 述 经 营 实 体 机 构 经 济 组 织 的 控 制 权 或 其 他 权 益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均 出 具 了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承 诺 函, 承 诺 在 其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 监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期 间 及 辞 去 上 述 职 务 后 的 竞 业 期 间, 将 不 在 中 国 境 内 外 直 接 或 间 接 从 事 或 参 与 任 何 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存 在 竞 争 关 系 的 任 何 经 济 实 体 机 构 经 济 组 织 的 业 务, 或 以 其 他 任 何 形 式 取 得 前 述 经 营 实 体 机 构 经 济 组 织 的 控 制 权, 或 在 该 经 营 实 体 机 构 经 济 组 织 中 担 任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42

公 司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均 愿 意 承 担 因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而 给 公 司 造 成 的 全 部 经 济 损 失 ( 五 ) 关 联 交 易 及 同 业 竞 争 的 披 露 经 本 所 律 师 核 查, 公 司 已 在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中 对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同 业 竞 争 及 解 决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或 措 施 进 行 了 充 分 披 露, 没 有 重 大 遗 漏 或 重 大 隐 瞒 十 公 司 的 资 质 和 主 要 财 产 ( 一 ) 业 务 许 可 资 格 ( 资 质 ) 情 况 截 至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出 具 之 日, 公 司 取 得 的 相 关 资 质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资 质 / 证 书 名 称 编 号 颁 发 机 构 颁 发 日 期 权 利 人 备 注 上 海 市 科 学 技 术 委 员 会 1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GR201231000014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上 海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2012.9.23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2015.9.22 到 期, 目 前 正 在 复 审 中 上 海 市 地 方 税 限 公 司 务 局 2 CAS 认 证 证 书 认 证 标 准 : ISO9001:2008 11715QU0274-01R1M 上 海 英 格 尔 认 证 有 限 公 司 2015.1.29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8.1.28 到 期 上 海 移 3 ISO/TS16949: 2009 IATF0186326 SGS CN14/30686 深 圳 锐 迪 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14.6.10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7.6.9 到 期 4 用 电 ( 电 能 ) 信 息 采 集 设 备 型 号 注 册 登 记 证 CJ2013172 国 网 计 量 中 心 2013.12.12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5.12.11 到 期 5 企 业 境 外 投 资 境 外 投 资 证 第 上 海 市 商 务 委 2015.11.2 上 海 移 -- 43

序 号 资 质 / 证 书 名 称 编 号 颁 发 机 构 颁 发 日 期 权 利 人 备 注 证 书 N3100201500842 号 员 会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安 徽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6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GR201434000635 安 徽 省 财 政 厅 安 徽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安 徽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2014.7.2 安 徽 移 瑞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有 效 期 三 年 安 徽 移 7 软 件 企 业 认 定 证 书 皖 R-2013-0222 安 徽 省 经 济 与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2013.5.29 瑞 通 信 技 术 有 -- 限 公 司 8 对 外 贸 易 经 营 者 备 案 登 记 表 备 案 登 记 表 编 号 : 01796588 进 出 口 企 业 代 码 : 对 外 贸 易 经 营 者 备 案 登 记 ( 上 海 ) 2011.4.20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310056311961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上 海 移 9 国 海 关 报 关 单 位 注 册 登 记 证 海 关 注 册 编 码 : 310496106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上 海 海 关 2011.5.3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有 效 期 为 长 期 书 限 公 司 ( 二 ) 公 司 的 无 形 资 产 截 至 本 法 律 意 见 书 出 具 之 日, 公 司 取 得 的 主 要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如 下 : 1 软 件 著 作 权 (1) 移 远 通 信 在 国 家 版 权 局 登 记 的 软 件 著 作 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软 件 著 作 权 登 记 号 软 件 全 称 软 件 著 作 权 人 作 品 日 期 1 2011SR051233 移 远 M72 智 能 电 网 数 据 专 用 无 线 通 信 模 块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1.12.1 2 2011SR051247 移 远 M12 GSM 基 本 型 无 线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2011.1.20 44

传 输 通 信 模 块 软 件 术 有 限 公 司 3 2011SR052327 移 远 M20 GSM 通 用 性 无 线 传 输 通 信 模 块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1.12.1 4 2011SR052424 移 远 M80 GSM 小 型 化 无 线 传 输 通 信 模 块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1.5.30 5 2011SR052508 移 远 L10 多 用 途 GPS 卫 星 定 位 模 块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1.1.4 6 2011SR052545 移 远 M10 GSM 增 强 型 无 线 传 输 通 信 模 块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1.12.1 7 2012SR109337 移 远 L30 多 用 途 GPS 卫 星 定 位 模 块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2.9.29 8 2012SR109340 移 远 L20 多 用 途 GPS 卫 星 定 位 模 块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1.9.24 9 2012SR109345 移 远 M10 GSM 增 强 型 无 线 传 输 通 信 模 块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2.9.24 10 2012SR109711 移 远 L70 多 用 途 GPS 卫 星 定 位 模 块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2.9.24 11 2012SR109961 移 远 L16 多 用 途 GPS 卫 星 定 位 模 块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2.9.1 12 2013SR031388 移 远 L50 多 用 途 GPS 卫 星 定 位 模 块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2.12.16 13 2013SR031775 移 远 M50 GSM 小 型 化 无 线 传 输 通 信 模 块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2.12.30 14 2013SR031793 移 远 M75 GSM 小 型 化 无 线 传 输 通 信 模 块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2.12.30 15 2013SR031999 移 远 U10 WCDMA 增 强 型 无 线 传 输 通 信 模 块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2.11.1 16 2013SR032006 移 远 M35 GSM 小 型 化 无 线 传 输 通 信 模 块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2.10.30 17 2013SR032257 移 远 M95 GSM 小 型 化 无 线 传 输 通 信 模 块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2.12.1 18 2013SR058639 移 远 M72-D 智 能 电 网 数 据 专 用 无 线 通 信 模 块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3.5.6 19 2013SR153841 移 远 AS10 3G 远 程 监 控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3.11.4 20 2013SR154423 移 远 M85 嵌 入 式 开 发 无 线 通 信 模 块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3.11.2 45

21 2013SR154662 移 远 UC20 高 速 3G 无 线 通 信 模 块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3.11.4 22 2013SR160085 移 远 MG100 无 线 远 程 通 信 终 端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3.11.12 23 2014SR012545 移 远 GC65 GPRS 通 信 单 元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3.12.12 24 2014SR012548 移 远 L80 单 系 统 GPS 集 成 Patch 天 线 模 块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3.12.10 25 2014SR013611 移 远 L26 多 系 统 GNSS 快 速 定 位 模 块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3.12.10 26 2014SR013614 移 远 L76 多 系 统 GNSS 超 小 尺 寸 定 位 模 块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3.12.16 27 2014SR088106 移 远 EC21 LTE 无 线 通 信 模 块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3.12.12 28 2015SR008415 移 远 UC15 国 网 3G 无 线 通 信 模 块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3.11.24 29 2015SR008418 移 远 M6310 支 持 内 嵌 SIM IC 的 无 线 通 信 模 块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4.11.19 30 2015SR008423 移 远 EC20 LTE 无 线 通 信 模 块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4.11.24 31 2015SR008632 移 远 M26 内 置 蓝 牙 通 信 的 无 线 通 信 模 块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4.11.25 32 2015SR008634 移 远 L76B GPS+ 北 斗 双 定 位 系 统 模 块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4.11.26 33 2015SR039300 移 远 TG100 车 载 GSM+GPS 追 踪 器 模 块 软 件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4.12.30 (2) 合 肥 移 瑞 的 软 件 著 作 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软 件 著 作 权 登 记 号 软 件 全 称 软 件 著 作 权 人 作 品 日 期 1 2012SR053366 移 瑞 M35 GSM 小 型 化 无 线 传 输 通 信 模 块 软 件 合 肥 移 瑞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2.4.12 2 2012SR053389 移 瑞 M95 GSM 小 型 化 无 线 传 输 通 信 模 块 软 件 合 肥 移 瑞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2.3.1 3 2012SR053502 移 瑞 M50 GSM 小 型 化 无 线 传 输 通 信 模 块 软 件 合 肥 移 瑞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2.4.12 4 2012SR053609 移 瑞 L50 多 用 途 GPS 卫 星 定 位 模 块 软 件 合 肥 移 瑞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2.4.12 46

5 2012SR053735 移 瑞 U10 WCDMA 增 强 型 无 线 传 输 通 信 模 块 软 件 合 肥 移 瑞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2.4.1 6 2012SR053738 移 瑞 M75 GSM 小 型 化 无 线 传 输 通 信 模 块 软 件 合 肥 移 瑞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2.4.13 7 2012SR110438 移 瑞 T10 3G 监 控 报 警 系 统 软 件 合 肥 移 瑞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2.9.25 8 2013SR081479 移 瑞 超 文 本 传 输 协 议 (HTTP) 实 现 软 件 合 肥 移 瑞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4.4.30 9 2013SR081536 移 瑞 简 单 邮 件 传 输 协 议 (SMTP) 实 现 软 件 合 肥 移 瑞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3.3.30 10 2014SR066918 移 瑞 LTE 无 线 传 输 通 信 模 块 软 件 合 肥 移 瑞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4.4.1 11 2014SR098400 移 瑞 基 站 定 位 实 现 软 件 合 肥 移 瑞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4.4.30 12 2014SR098402 移 瑞 文 件 传 输 协 议 (FTP) 实 现 软 件 合 肥 移 瑞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4.4.30 13 2015SR013221 移 瑞 超 小 尺 寸 3G 无 线 通 信 模 块 软 件 合 肥 移 瑞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4.12.5 14 2015SR013225 移 瑞 经 济 型 3G 无 线 通 信 模 块 软 件 合 肥 移 瑞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4.11.28 15 2015SR013230 移 瑞 LTE 单 模 无 线 通 信 模 块 软 件 合 肥 移 瑞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4.12.2 16 2015SR013234 移 瑞 LTE 多 模 无 线 通 信 模 块 软 件 合 肥 移 瑞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4.12.3 17 2015SR013240 移 瑞 高 速 全 频 段 3G 无 线 通 信 模 块 软 件 合 肥 移 瑞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4.12.4 2 专 利 技 术 (1) 发 明 专 利 移 远 通 信 的 发 明 专 利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专 利 ( 申 请 ) 号 发 明 名 称 申 请 人 申 请 日 期 有 效 期 备 注 1 ZL201110230902.0 多 终 端 系 统 的 UDP 下 载 方 法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011-08-12 自 申 请 日 起 二 十 年 已 授 权 2 ZL201210434524.2 防 干 扰 无 线 通 讯 系 统 上 海 移 远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2012-11-02 自 申 请 日 起 二 已 授 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