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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日 期 :101 年 10 月 8 日 私 立 東 吳 高 職 101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PM 16:00 地 點 : 東 興 樓 地 下 會 議 室 主 席 : 校 長 賴 建 源 紀 錄 : 黃 群 豪 老 師 列 席 人 員 : 校 長 賴 建 源 教 務 主 任 : 陳 建 宏 總 務 主 任 : 賴 嘉 仁 實 習 主 任 : 洪 坤 雄 輔 導 主 任 : 張 博 良 進 校 主 任 : 吳 永 豐 教 學 組 長 : 黃 群 豪 實 習 組 長 許 榮 麟 輔 導 組 長 徐 慶 娟 課 務 組 長 陳 秋 蓉 本 國 語 文 : 李 建 興 社 會 學 科 : 許 雯 琳 外 國 語 文 : 楊 淑 昭 自 然 科 : 陳 秋 蓉 體 育 科 : 蘇 文 宏 活 動 科 : 鄭 靜 芳 藝 術 科 : 黃 嘉 慧 生 活 類 科 : 陳 明 堂 數 學 科 : 黃 志 龍 資 訊 科 : 蔡 昇 憲 資 料 處 理 科 ( 含 商 資 科 ): 陳 燕 鳳 餐 飲 科 ( 含 餐 飲 技 術 科 ): 呂 碧 浵 觀 光 科 ( 含 旅 遊 事 務 科 ): 黃 宜 萍 幼 保 科 ( 含 流 行 飾 品 製 作 科 ): 黃 韵 茹 美 容 科 ( 含 美 髮 技 術 科 ): 鄭 宛 青 汽 車 修 護 科 ( 含 機 車 修 護 科 ): 曾 秉 誠 建 教 處 長 : 林 邦 聰 學 生 事 務 處 ( 教 官 室 ): 張 煒 御 家 長 代 表 : 戴 俊 德 社 區 代 表 : 劉 丙 五 業 界 代 表 : 吳 義 旺 ( 緯 創 資 通 處 長 ) 課 程 專 家 : 賴 羿 蓉 教 授 簽 名 處 :

會 議 內 容 校 長 : 本 學 期 (101 上 ) 的 任 務 非 常 的 多, 包 含 102 學 年 度 的 招 生 工 作 也 要 積 極 展 開 規 劃 101 學 年 度 的 優 質 化 均 質 化 優 質 精 進 工 作 及 承 辦 101 學 年 度 的 實 技 班 訪 視 承 辦 等, 我 知 道 大 家 都 很 忙 碌, 可 是 針 對 課 程 與 教 學 我 認 為 還 是 學 校 的 核 心 也 是 學 校 的 根 本, 因 此 我 仍 要 提 示 幾 點 供 各 位 參 考 : 一 各 項 議 題 包 含 孝 親 尊 師 資 訊 社 會 議 題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規 入 口 網 健 康 促 進 等 融 入 課 程 與 教 學 大 家 再 多 集 思 廣 義, 希 望 大 家 多 花 點 心 思 思 考, 這 些 議 題 真 的 都 很 重 要, 也 是 部 裡 要 我 們 融 入 課 程 與 教 學 的 重 點 二 針 對 本 校 已 進 入 第 6 年 推 動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除 了 教 務 處 陸 續 規 劃 相 關 人 才 的 培 育 包 含 教 輔 進 階 教 師 初 階 教 師 等 教 務 處 需 再 思 考 後 續 我 們 還 可 以 如 何 來 精 進 我 們 老 師 的 能 力 三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100 新 課 程 已 正 式 實 施 一 年 了 各 科 實 施 狀 況 如 何, 有 沒 有 做 一 個 評 估 的 動 作 老 師, 宣 導 工 作 有 否 進 行 各 科 新 課 程 設 計 是 否 得 宜 有 沒 有 要 修 正 的, 老 師 教 學 有 沒 有 問 題, 國 英 數 的 試 用 教 材 是 否 OK 四 每 年 我 都 會 強 調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的 年 段 式 就 業 導 向 目 標, 一 定 要 依 當 初 所 訂 的 課 程 計 畫 來 執 行, 並 且 利 用 各 個 集 會 場 合 對 科 內 的 師 生 進 行 宣 導 包 含 免 學 費 年 段 式 進 路 等 議 題 五 去 年 實 施 的 100 年 實 技 學 程 新 課 程, 實 技 學 程 各 科 新 生 需 依 課 程 計 畫 來 實 施, 那 我 們 實 技 班 的 課 程 是 就 業 導 向, 務 必 利 用 各 種 場 合 讓 同 學 及 老 師 很 清 楚 的 了 解 六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相 關 的 議 題 及 三 年 免 學 費, 相 關 的 法 令 訊 息, 及 宣 導 情 形, 各 位 務 必 依 宣 導 計 畫 加 強 與 家 長 及 同 學 的 溝 通 ; 另 外 從 去 年 (100 學 年 度 ) 開 始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新 課 程 開 始, 國 英 數 科 目 是 由 教 育 部 提 供 免 費 部 編 版 的 教 科 書, 各 科 科 主 任 務 必 宣 導 讓 同 學 知 道 政 府 照 顧 同 學 的 美 意 及 適 性 教 學 適 性 教 材 的 本 意, 並 請 各 位 科 主 任 務 必 掌 控 各 班 使 用 情 形, 如 有 問 題 應 隨 時 反 應 七 關 於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的 相 關 最 新 的 訊 息, 包 含 100 年 實 施 新 課 程 段 式 就 業 導 向 目 標, 課 程 特 色 相 關 的 法 令 訊 息 及 Q and A, 煩 請 各 位 老 師 代 為 跟 同 學 宣 傳 ( 學 校 設 有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網 站, 各 位 老 師 也 應 詳 讀, 並 具 以 規 劃 相 關 符 合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的 特 色 與 教 育 目 標, 另 外 各 科 也 應 該 思 考 與 規 畫 未 來 辦 校 外 參 觀 與 職 涯 體 驗 一 定 要 與 課 程 與 就 業 目 標 做 更 有 效 的 聯 結 八 各 位 老 師 宜 應 考 量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就 業 導 向 增 加 自 編 教 材 的 比 重 或 增 加 補 充 教 材, 並 將 教 學 融 入 該 科 理 論 課 程, 期 使 學 生 更 有 深 厚 的 理 論 基 礎, 以 利 將 來 就 業 九 今 年 配 合 實 用 技 能 新 課 程, 教 育 部 針 對 相 對 弱 勢 的 實 技 班 新 生 給 予 免 費 的 部 編 版 國 英 數 教 材, 教 務 處 及 總 務 處 務 必 依 規 定 來 處 理 十 本 學 年 度 的 身 心 障 礙 生 將 近 百 位, 因 此 針 對 身 心 障 礙 生 的 課 程 教 學 教 材 作 業 與 多 元 評 量, 以 及 各 項 行 政 配 合 事 項 應 進 行 積 極 性 的 作 為 與 調 整 十 一 鑑 於 以 上, 所 以 等 一 下 先 由 承 辦 處 室 做 一 下 報 告 後 再 由 各 科 召 集 人 或 科 主 任 針 對 各 個 重 要 議 題, 進 行 各 科 教 學 研 究 會 議 結 論 的 提 報, 另 外 也 可 以 針 對 科 務 做 一 報 告

教 務 主 任 : 針 對 校 長 提 示 的 一 些 重 點 及 我 這 邊 需 提 醒 的 部 份 做 一 個 報 告, 如 後 : 一 這 幾 年 本 校 配 合 教 育 部 政 策 推 動 辦 理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成 效 良 好, 特 別 在 人 才 培 育 的 部 份 我 們 教 務 處 除 了 掌 握 後 續 期 程 使 這 些 人 完 成 認 證, 我 們 也 將 規 劃 闊 大 教 學 觀 察 及 推 動 小 論 文 指 導 以 精 進 各 科 教 師 的 專 業 能 力 二 對 於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各 項 的 宣 導 工 作 務 請 各 科 召 集 人 及 各 位 科 主 任 利 用 適 當 時 機 宣 導 之, 務 必 讓 我 們 所 有 老 師 知 悉 實 技 學 程 的 就 業 導 向 與 就 業 的 年 段 目 標,, 以 利 老 師 規 畫 相 關 的 教 學 活 動 能 清 楚 的 對 焦 三 有 關 實 技 班 100 新 課 程 綱 要 一 案, 已 於 100 學 年 度 入 學 新 生 適 用, 本 案 也 已 完 成 階 段 性 目 標 希 望 各 科 主 任 全 力 配 合 宣 導 及 執 行 ; 關 於 實 用 技 能 的 新 課 程 綱 要 也 已 發 給 各 位 科 主 任 請 各 位 依 規 定 執 行 四 建 教 班 100 學 年 度 的 課 程 計 畫 已 獲 教 部 核 定 通 過, 我 們 將 依 課 程 計 畫 做 適 當 的 宣 導 及 執 行 五 實 用 技 能 班 的 相 關 重 大 法 令 宣 導 一 案, 包 括 : 年 段 式 就 業 導 向 目 標 三 年 免 學 費 政 策 等 相 關 訊 息, 事 實 上 我 們 已 經 做 了 一 些 努 力, 包 含 將 相 關 訊 息 編 入 課 程 手 冊 建 構 專 屬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訪 視 網 頁 等, 但 我 想 還 是 有 賴 各 位 的 宣 導 及 努 力 七 各 科 主 任 也 應 依 照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年 段 式 就 業 導 向 的 精 神, 規 劃 相 關 的 配 套 課 程 與 證 照 考 取 的 配 合, 以 期 逐 年 提 高 就 業 率 八 我 們 實 技 班 有 一 個 重 大 突 破 那 就 是 我 們 連 2 年 獲 教 育 部 審 查 通 過 業 界 師 資 協 同 教 學 一 案 相 信 對 我 們 就 業 導 向 的 教 學 目 標 將 相 當 大 的 助 益 九 所 以 等 一 下 我 們 就 依 照 不 同 學 制 不 同 類 科 或 領 域 針 對 重 要 的 議 題 做 提 報 的 動 作 以 利 大 家 討 論 行 成 共 識 與 結 論, 並 確 實 執 行

國 文 科 召 集 人 李 建 興 師 : 校 長 各 位 主 任 我 將 針 對 我 們 教 學 研 究 會 議 結 論 做 重 點 式 的 報 告 以 下 我 提 出 的 書 面 報 告, 如 果 沒 提 到 的, 請 自 行 參 考 討 論 題 綱 : 教 學 研 討 會 討 論 題 綱 1 段 考 命 題 人 員 及 命 題 範 圍 討 論 2 計 畫 表 進 度 表 分 配, 請 融 入 性 別 平 等 議 題 生 命 教 育 議 題 3 國 文 課 程 融 入 性 別 平 等 議 題 生 命 教 育 議 題 教 案 撰 寫 各 二 篇 建 議 每 人 至 少 撰 寫 一 篇 國 文 科 教 案 4 新 聞 稿 撰 寫 順 序 5 校 刊 編 纂 事 宜 6 成 績 計 分 方 式 請 依 教 學 組 建 議 成 績 評 分 標 準 如 下 : 95~90 5% 89~85 10% 84~70 60% 69~60 21~25% 59 以 下 0~4% 對 各 班 ( 科 ) 上 程 度 不 一 的 學 生, 如 何 實 施 補 救 教 學 及 增 廣 教 學? 1. 在 入 學 時 要 作 診 斷 性 的 評 量, 來 了 解 學 生 的 行 為 起 點 2. 針 對 學 習 困 難 的 學 生 進 行 補 救 性 教 學 3. 在 補 救 教 學 中 可 以 實 施 個 別 教 學 法, 以 適 應 學 生 的 個 別 差 異 4. 開 設 寒 暑 假 補 修 班 5. 教 師 群 可 以 做 協 同 教 學, 互 相 支 援 和 彌 補 教 學 中 所 遇 之 困 難 如 何 實 施 多 元 形 成 性 的 評 量 才 能 突 顯 各 類 科 學 生 實 際 的 學 習 成 效 與 科 本 位 特 色? 教 學 活 動 是 一 個 連 續 且 動 態 的 歷 程, 包 含 教 學 目 標 教 學 過 程 與 教 學 評 量 三 個 主 要 部 份 研 究 指 出 教 師 在 進 行 教 學 時, 大 約 會 花 掉 40% 的 時 間 來 從 事 設 計 與 執 行 正 式 與 非 正 式 的 評 量 工 作, 這 顯 示 評 量 在 教 學 活 動 中 受 到 教 師 的 重 視 學 者 Kibler 曾 指 出 評 量 不 代 表 教 學 活 動 的 結 束, 更 不 是 教 學 歷 程 的 終 點 站, 更 要 緊 的 是 評 量 對 於 教 學 目 標 與 教 學 過 程 的 回 饋 作 用 與 積 極 作 用, 因 此, 可 以 了 解 評 量 在 教 與 學 之 間 扮 演 著 非 常 重 要 的 角 色 教 學 評 量 的 目 的, 主 要 是 在 檢 視 學 生 在 學 習 過 程 中 的 學 習 狀 況, 並 且 具 有 診 斷 的 功

能 作 為 調 整 教 學 或 進 行 補 救 教 學 的 依 據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強 調 以 學 生 為 主 體 以 生 活 經 驗 為 核 心, 開 展 學 生 的 多 元 智 能 以 培 養 現 代 國 民 生 活 所 需 的 基 本 能 力, 教 師 如 何 應 用 評 量 技 巧 去 知 道 學 生 是 否 學 會 了 教 學 評 量 是 教 師 在 教 學 過 程 中 所 作 的 各 種 不 同 的 評 量, 其 主 要 目 的 在 瞭 解 和 增 進 學 生 的 學 習, 而 不 是 在 互 相 比 較 或 是 評 定 優 劣 高 低 教 學 評 量 也 為 教 師 提 供 有 關 教 學 效 率 的 重 要 訊 息, 以 作 為 教 師 改 進 教 學 的 依 據 教 師 在 進 行 從 事 教 學 評 量 時, 應 該 時 時 掛 念 如 何 去 運 用 評 量 來 提 升 學 生 的 學 習 興 趣 與 動 機, 以 及 如 何 不 斷 地 增 強 學 生 的 學 習 能 力, 以 提 高 學 生 的 學 習 成 就 評 量 的 方 法 很 多, 莫 如 一 是, 教 師 只 要 把 握 住 多 元 評 量 的 原 則, 注 意 學 生 的 起 點 行 為 與 學 習 差 異, 依 據 教 材 的 特 性, 設 計 教 學 課 程 與 策 略, 並 選 擇 適 當 的 評 量 方 式, 如 此 必 能 使 目 標 教 學 與 評 量 的 關 係 更 為 融 合 多 元 化 的 教 學 評 量 是 依 尋 著 多 樣 性 全 面 性 持 續 性 適 應 性 和 發 展 性 的 原 則, 結 合 各 種 不 同 的 評 量 方 式 與 應 用 有 效 的 評 量 工 具, 從 各 個 不 同 的 角 度 與 觀 點 來 分 析 與 評 價 學 生 的 學 習 教 師 的 教 學 與 課 程 的 設 計 與 實 施 而 多 元 化 的 意 義 包 含 評 量 範 圍 的 多 元 化 評 量 時 機 的 多 元 化 評 量 人 員 的 多 元 化 與 評 量 方 法 的 多 元 化 如 何 將 孝 道 倫 理 融 入 教 學? 今 日 我 們 的 孝 道 已 從 集 體 主 義 的 傳 統 孝 道 蛻 變 成 為 個 體 的 新 孝 道, 是 強 調 親 子 ( 女 ) 雙 方 的 價 值 尊 嚴 及 幸 福, 也 尊 重 親 子 ( 女 ) 雙 方 的 獨 立 自 主 及 自 動 也 因 為 如 此, 今 天 我 們 教 導 學 生 盡 孝, 就 不 能 用 訴 諸 於 權 威 或 是 一 種 泛 孝 主 義 的 教 條 來 教 導 而 要 以 理 性 且 符 合 其 心 理 的 方 法 來 教 導, 使 學 生 從 知 的 認 識 到 情 的 接 受, 最 後 到 意 的 實 踐 今 天 我 們 談 如 何 教 導 學 生 行 孝, 重 要 的 是 要 學 生 去 行, 唯 有 去 實 踐 了 才 能 算 是 盡 孝 道, 否 則 充 其 量 我 們 只 是 教 了 他 們 孝 的 知 識, 而 沒 有 把 孝 道 教 會 學 生 而 要 談 如 何 教 導 學 生 行 之 前, 筆 者 認 為 我 們 應 該 先 對 孝 道 作 一 分 析 探 討, 然 後 才 能 提 出 具 體 可 行 的 方 法 指 導 學 生 行 孝 應 有 一 成 長 歷 程 的 觀 念, 我 們 應 先 教 導 學 生 知, 然 後 衍 生 出 孝

感 孝 意 的 覺 醒, 進 而 培 養 出 學 童 行 孝 的 能 力 及 行 為 所 以, 孝 道 教 學 必 須 統 整 地 兼 顧 道 德 的 三 要 素 :( 一 ) 知 識 ( 二 ) 感 情 ( 三 ) 能 力 杜 威 說 : 先 有 了 知 識, 知 道 因 果 利 害, 及 個 人 與 社 會 的 關 係, 然 後 可 以 見 諸 行 為 不 過 單 有 知 識, 而 沒 有 感 情 以 鼓 舞 之, 還 是 不 行, 所 以 又 要 感 情, 引 起 他 的 欲 望, 使 他 愛 做, 不 得 不 如 此 做, 對 於 社 會 有 一 種 同 情 和 忠 心 但 是, 單 有 知 識 感 情 是 沒 有 用 的, 所 以 還 須 有 實 行 的 能 力, 對 於 知 道 了 要 做, 和 愛 做 事 而 不 做 的 事 情, 用 實 行 能 力 去 對 付 他 這 也 就 是 所 謂 三 位 一 體 的 觀 念 要 達 成 這 目 的, 就 應 至 少 運 用 三 項 資 源 :( 一 ) 學 校 和 社 會 的 生 活 環 境 ( 二 ) 教 學 方 法 ( 三 ) 課 程 教 材 關 於 這 三 項 資 源 的 運 用, 筆 者 認 為 : 我 們 學 校 的 教 務 訓 導 輔 導 和 總 務 等 四 處, 都 要 能 配 合 孝 道 的 教 導 ; 教 學 的 方 法 應 著 眼 於 培 養 主 動, 且 具 有 建 設 性 的 能 力, 允 許 學 童 有 表 現 和 實 踐 的 機 會 ; 課 程 的 選 擇 與 組 織, 應 該 要 提 供 豐 富 的 材 料, 俾 使 學 童 對 於 孝 道 有 正 確 的 認 識, 對 於 自 己 應 負 的 責 任, 也 有 清 楚 的 了 解 從 以 上 所 述 可 知, 孝 道 教 學 的 實 施 方 面 : 就 人 員 而 言, 不 論 校 長 教 師 職 員 和 工 友 等, 人 人 皆 應 負 有 影 響 學 童 孝 道 及 人 格 發 展 的 責 任 就 設 施 而 言, 不 論 是 校 園 佈 置 教 室 建 築, 學 校 氣 氛 等, 皆 應 妥 善 安 排, 一 切 以 便 於 施 教 為 主 要 考 慮, 間 接 使 學 童 浸 淫 於 充 滿 孝 道 教 育 的 環 境 中 就 教 材 而, 一 切 教 學 科 目 或 課 程, 應 不 分 科 目, 不 分 正 式 課 程 或 潛 在 課 程, 皆 能 融 匯 一 體 如 何 推 動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促 進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一 政 策 宣 導 許 多 政 策 的 推 行 大 抵 因 不 瞭 解 而 容 易 產 生 誤 解, 造 成 政 策 窒 礙 難 行 教 師 對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內 容 越 能 瞭 解 和 掌 握, 並 能 解 除 相 關 疑 慮, 實 攸 關 學 校 是 否 能 順 利 推 動 此 項 政 策 的 關 鍵 因 素 教 師 除 了 可 以 參 加 縣 市 政 府 舉 辦 的 宣 導 說 明 會 和 基 礎 知 能 研 習 外, 學 校 也 可 以 透 過 教 師 共 有 的 集 會 時 間 進 行 宣 導 說 明, 例 如 晨 會 學 年 會 議 或 教 學 領 域 會 議 等 政 策 的 宣 導 是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是 否 能 順 利 推 展 的 一 項 重 要 環 節, 學 校 行

政 應 透 過 各 種 管 道 幫 助 教 師 瞭 解 政 策 的 內 容 與 意 義, 甚 至 也 可 以 讓 家 長 瞭 解 並 爭 取 支 持 綜 上, 親 子 天 下 雜 誌 在 2009 年 4 月 7 日 公 布 民 調 顯 示, 近 6 成 教 師 贊 同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希 望 藉 此 找 回 尊 嚴 肯 定 專 業 但 教 師 們 也 對 評 鑑 制 度 的 執 行 方 法 充 滿 疑 慮, 擔 心 評 鑑 方 式 誰 來 評 鑑 評 鑑 後 果 如 何 處 理, 顯 見 教 師 對 實 際 執 行 後 端 配 套 措 施 不 清 楚, 也 對 可 能 的 人 謀 不 臧 充 滿 不 信 任 足 見 未 來 應 在 校 內 多 辦 理 宣 導 工 作, 讓 教 師 不 再 是 政 策 的 陌 生 人, 解 除 教 師 疑 慮, 讓 教 師 能 敞 開 接 受 教 師 評 鑑 的 大 門 二 獎 勵 措 施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的 實 施 採 學 校 及 教 師 自 願 方 式, 由 各 校 自 行 向 所 屬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申 請, 各 校 為 爭 取 教 師 參 與 教 師 評 鑑, 通 常 會 採 行 部 分 鼓 勵 或 是 協 助 的 措 施, 多 數 教 師 在 參 與 評 鑑 的 過 程 大 多 處 於 摸 索 階 段, 往 往 需 要 行 政 單 位 予 以 協 助, 而 行 政 做 為 教 師 教 學 的 後 盾, 除 了 提 供 一 些 實 質 方 面 的 資 源 協 助, 也 要 成 為 其 精 神 支 持, 如 此 方 能 增 強 教 師 參 與 評 鑑 的 意 願 與 信 心 三 擬 訂 評 鑑 規 準 的 方 式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的 規 準 目 前 有 多 種 版 本, 可 提 供 各 校 參 考 選 用, 但 由 於 各 校 背 景 條 件 及 校 本 特 色 上 的 不 同, 故 可 根 據 實 際 需 求 去 選 取 和 擬 訂 評 鑑 規 準, 換 言 之, 學 者 專 家 及 縣 市 提 供 各 版 本 的 評 鑑 規 準, 僅 在 於 提 供 學 校 參 考 方 向, 各 校 仍 需 視 本 身 情 況 選 擇 適 用 的 規 準, 方 能 真 正 讓 受 評 教 師 感 受 到 需 要 並 有 助 於 提 升 專 業 學 校 擬 訂 評 鑑 規 準 的 方 式, 幾 乎 均 由 參 與 試 辦 教 師 共 同 研 擬 居 多, 而 且 都 是 採 行 分 工 合 作 方 式, 例 如 由 學 校 行 政 將 所 有 試 辦 教 師 分 成 數 個 小 組, 每 個 小 組 共 同 研 擬 數 項 規 準, 然 後 再 由 所 有 人 共 同 決 定 是 否 採 行 或 增 刪 綜 上, 評 鑑 規 準 大 多 複 雜 且 抽 象, 且 要 找 到 教 師 有 共 同 的 時 間 來 討 論 更 是 不 易, 採 用 分 工 合 作 的 方 式, 不 但 能 減 輕 教 師 的 負 擔, 也 較 能 將 各 項 規 準 加 以 具 體 化 研 擬 評 鑑 規 準 在 於 確 立 教 師 專 業 的 具 體 指 標 與 基 本 要 求, 藉 由 共 同 參 與 討 論 亦 有 助 於 達 成 共 識 四 教 學 觀 察 的 方 式 教 學 觀 察 是 教 師 校 內 評 鑑 的 方 式 之 一, 研 究 發 現 多 數 教 師 並 不 會 排 斥 教 學 觀 察, 反

而 認 為 教 學 觀 察 確 實 有 助 於 自 己 改 善 教 學 上 的 盲 點, 也 有 助 於 精 進 教 學 技 巧, 尤 其 針 對 初 任 教 師 更 有 助 益 要 言 之, 教 學 觀 察 對 初 任 教 師 與 教 學 困 難 者 而 言 直 接 受 益, 對 於 一 般 教 師 透 過 他 人 善 意 的 另 一 雙 眼 睛, 也 能 獲 得 許 多 回 饋 建 議, 由 於 教 學 是 相 互 成 長 的 工 作, 對 觀 察 者 與 被 觀 察 者 雙 方 都 是 相 互 受 益 的 五 教 學 檔 案 評 量 方 式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的 另 一 項 他 評 方 式 是 教 學 檔 案 評 量, 主 要 是 長 期 蒐 集 教 師 在 班 級 經 營 教 學 親 師 生 互 動 與 課 程 發 展 等 成 長 歷 程 教 學 檔 案 是 許 多 教 師 長 時 間 累 積 下 來 的 專 業 成 果, 實 有 必 要 系 統 化 地 建 置, 但 研 究 發 現, 教 學 檔 案 容 易 造 成 教 師 不 小 的 負 擔 與 困 擾 教 學 檔 案 的 製 作 與 評 量 必 須 儘 早 建 立 一 套 適 切 的 規 準 和 方 式, 讓 教 師 有 所 依 循, 而 不 是 成 為 一 些 無 意 義 瑣 碎 片 面 的 資 料 堆 積, 而 是 要 使 教 學 檔 案 能 呈 現 和 辨 別 出 教 師 的 專 業 與 成 長 歷 程 六 評 鑑 結 果 的 運 用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結 果 的 運 用 大 致 可 分 為 兩 部 分, 其 一 是 針 對 評 鑑 結 果 採 取 補 救 措 施, 提 供 教 師 在 教 學 上 的 協 助 或 辦 理 相 關 研 習 其 二 是 將 評 鑑 結 果 提 出 與 大 家 做 分 享, 以 獲 得 同 儕 回 饋 要 言 之,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強 調 形 成 性 目 的, 評 鑑 結 果 不 論 優 劣, 最 主 要 是 給 予 教 師 的 專 業 努 力 有 所 肯 定, 也 針 對 教 學 不 足 處 進 行 改 進 和 省 思 對 於 課 程 與 教 學 有 何 具 體 檢 討 與 建 議? 一 建 立 正 確 教 育 理 念 面 向 二 十 一 世 紀, 鼓 勵 教 師 要 積 極 了 解 課 程 改 革 的 時 代 背 景 與 課 程 內 容, 體 認 課 程 與 教 學 是 學 生 每 天 每 時 都 接 觸 到 的, 是 對 學 生 發 展 影 響 最 全 面, 對 學 校 教 育 質 量 影 響 最 大 的 的 因 素 之 一 教 師 的 專 業 教 學 具 有 傳 授 知 識 開 發 智 力 培 養 能 力 等 功 能, 學 校 的 進 修 活 動 亦 必 須 以 課 程 與 教 學 為 軸 心 而 展 開, 以 達 到 教 育 的 目 標 所 以 教 師 具 有 良 好 的 課 程 與 教 學 理 念 基 礎 課 程 研 究 能 力, 及 正 確 的 教 育 理 念, 應 是 必 備 的 一 種 教 育 知 能

二 理 解 重 要 進 修 精 髓 在 課 程 與 教 學 專 題 的 探 究 中, 從 學 校 本 位 教 師 分 組 研 究 報 告 評 析 過 程 中, 理 解 課 程 教 材 教 法 等 重 要 議 題 及 新 的 體 認, 教 師 要 正 視 這 些 課 程 教 材 教 法 議 題, 避 免 誤 用 與 濫 用 例 如 像 學 習 單 的 編 製 教 學 活 動 的 設 計 等, 看 似 簡 單, 其 實 蘊 含 有 很 多 的 設 計 理 念 與 原 則, 不 可 誤 用, 要 真 正 理 解 課 程 的 內 涵 與 精 神 之 所 在, 才 有 助 於 課 程 選 擇 探 究 研 發 能 力 及 創 新 教 學, 以 助 其 實 踐 課 程 與 專 業 教 學 的 能 力 三 共 同 分 享 進 修 資 源 學 校 教 師 雖 具 有 專 業 能 力, 畢 竟 個 人 所 學 及 能 力 皆 有 限, 教 育 工 作 人 員 應 該 打 開 心 門, 本 著 教 育 專 業, 體 認 整 體 的 教 育 革 新 概 念, 集 合 學 校 行 政 人 員 教 師 的 能 力 物 力, 共 享 資 源, 攜 手 耕 耘 教 育 的 天 空, 那 麼, 老 師 的 教 學 將 會 更 勝 任 愉 快, 學 生 也 會 收 穫 更 多 何 況 課 程 教 材 與 教 學 選 擇 設 計 等 方 面 環 環 相 扣, 所 以 在 學 校 要 結 合 不 同 專 長 的 教 師, 共 同 利 用 資 源, 設 計 適 宜 課 程 研 發 適 當 教 材, 大 家 通 力 合 作, 共 同 關 心 教 材 及 有 效 教 學, 才 能 有 學 習 型 的 教 師, 共 創 學 習 型 研 究 型 的 學 校 四 適 宜 轉 化 進 修 知 識 學 校 本 位 課 程 與 教 學 活 動, 應 予 以 適 宜 轉 化 活 用, 並 且 應 有 下 列 思 維 與 努 力 : 1. 加 強 教 師 課 程 的 設 計 能 力, 提 升 教 師 有 效 教 學, 使 教 師 符 合 目 前 課 程 與 教 學 需 要, 以 重 視 學 生 真 正 的 實 踐 經 驗, 使 其 學 習 能 夠 和 實 際 生 活 相 結 合 2. 要 理 解 現 存 的 課 程 與 教 學 理 論, 思 索 國 小 課 程 與 教 學 知 識 的 意 義, 並 對 於 課 程 與 教 學 理 論 提 供 新 的 理 解, 轉 化 活 用 課 程 知 識, 以 加 強 對 課 程 與 教 學 的 實 踐 能 力 3. 校 長 與 教 師 應 使 自 己 成 為 轉 化 型 知 識 分 子, 並 對 自 己 的 課 程 知 識 與 教 學 能 力 不 斷 的 自 我 反 省 批 判, 使 師 生 彼 此 都 能 受 益, 發 揮 課 程 與 教 學 的 實 際 效 果 五 強 化 各 項 配 合 措 施 加 強 學 校 教 師 對 課 程 的 認 知, 學 校 與 校 長 有 決 定 的 影 響 ; 因 此 站 在 經 營 學 校 的 立 場 及 職 務 角 色 上, 在 相 關 配 合 措 施 上, 要 有 下 列 的 努 力, 以 期 收 到 最 大 的 教 育 效 果 : 做 好 行 政 支 援 行 政 上 支 援 協 助 教 師 課 程 設 計, 鼓 勵 教 師 創 新 教 學, 並 給 予 正 面 的

支 持 與 鼓 勵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在 課 程 設 計 與 教 學 層 面, 需 建 構 出 各 類 科 教 師 的 自 評 及 他 評 評 鑑 指 標 你 ( 妳 ) 認 為 最 重 要 的 評 鑑 指 標 為 何? 經 討 論 評 估 後, 在 課 程 設 計 與 教 學 層 面 之 多 項 專 業 評 鑑 指 標 當 中, 以 學 習 評 量 一 樣 特 為 重 要, 學 習 評 量 的 良 寙 和 班 級 教 學 效 能 的 提 升 與 否 息 息 相 關 學 習 評 量 一 方 面 可 提 供 學 生 的 學 習 回 饋, 幫 助 教 師 了 解 學 生 學 習 的 困 難, 以 提 供 學 生 適 性 的 學 習 輔 導 ; 另 一 方 面 則 可 提 供 教 師 教 學 成 效 的 訊 息, 以 作 為 教 師 修 正 課 程 設 計 改 進 教 學 的 參 考 適 當 地 運 用 學 習 評 量 可 成 為 教 學 歷 程 的 助 力, 但 倘 使 用 不 當, 則 不 僅 徒 勞 無 功, 更 可 能 有 礙 教 學 活 動 的 進 行 因 此, 教 師 唯 有 適 切 實 施 學 習 評 量 方 能 有 效 地 促 進 教 學 而 學 習 評 量 的 結 果 為 教 學 的 起 點 而 非 終 點, 教 師 應 善 用 學 習 評 量 的 結 果 例 如, 向 學 生 及 家 長 解 釋 學 習 評 量 的 結 果 與 意 義 對 學 生 學 習 的 表 現 提 供 適 時 的 回 饋 建 議 依 學 習 評 量 的 結 果 改 進 教 學 等 對 於 身 心 障 礙 ( 含 學 習 障 礙 ) 同 學 在 各 類 科 的 評 量 方 式, 應 如 何 進 行? 依 據 : 特 殊 教 育 法 第 十 四 條 為 使 就 讀 普 通 班 之 身 心 障 礙 兒 童 得 到 適 當 之 安 置 與 輔 導, 應 訂 定 就 讀 普 通 班 身 心 障 礙 學 生 之 安 置 原 則 與 輔 導 辦 法, 其 辦 法 由 各 級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訂 定 之 第 十 五 條 各 級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應 結 合 特 殊 教 育 機 構 及 專 業 人 員, 提 供 普 通 學 校 輔 導 特 殊 教 育 學 生 之 有 關 評 量 教 學 及 行 政 支 援 服 務 ; 其 辦 法, 由 中 央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定 之 採 取 彈 性 評 量 方 式 : 彈 性 調 整 評 量 方 式 包 括 下 列 向 度 與 項 目 : ( 一 ) 評 量 場 地 : 考 場 之 無 障 礙 設 施 與 環 境 符 合 學 生 需 求 ( 二 ) 評 量 時 間 : 延 長 評 量 時 間 分 段 評 量 在 評 量 中 有 一 小 段 的 休 息 時 間 在 孩 子 情 緒 或 體 能 狀 況 較 穩 定 的 時 間 進 行 評 量 ( 三 ) 評 量 情 境 或 場 所 : 以 小 組 施 測 干 擾 較 少 的 情 境 下 施 測, 在 個 別 學 習 桌 內 施 測, 提 供 調 整 式 桌 椅

( 四 ) 評 量 內 容 : 若 需 調 整 評 量 內 容, 則 出 題 教 師 可 在 導 師 及 輔 導 教 師 協 助 下 進 行 ( 五 ) 試 卷 呈 現 : (1) 調 整 試 卷 呈 現 方 式 : 點 字 放 大 字 體 錄 音 帶 口 頭 報 讀 問 題 給 學 生 聽 (2) 調 整 試 卷 版 面 : 題 目 放 大 增 加 題 目 行 距 或 減 少 每 頁 題 數 提 供 具 有 格 子 的 答 案 卷 留 較 大 的 空 格 給 學 生 填 答 (3) 加 強 指 導 語 : 請 人 代 讀 試 題 指 導 語 重 讀 指 導 語 簡 化 指 導 語 指 導 語 明 確 把 指 導 語 的 重 要 關 鍵 字 標 示 出 來 提 供 答 題 線 索 提 供 填 空 題 參 考 答 案 將 試 題 的 關 鍵 字 標 示 出 來 用 完 整 的 句 子 敘 述 問 題, 且 句 意 明 確 (4) 提 供 遮 板 遮 住 不 相 干 刺 激, 以 限 制 閱 讀 範 圍 (5) 允 許 學 生 發 問 以 澄 清 問 題 ( 六 ) 作 答 方 式 : (1) 用 替 代 性 反 應 : 如 口 頭 回 答 用 手 語 反 應 打 字 或 用 手 指 出 利 用 溝 通 板 (2) 用 文 字 書 寫 以 外 方 式 回 答 : 用 點 字 以 錄 音 方 式 作 答 用 電 腦 文 書 處 理 回 答 (3) 請 人 重 抄 答 案 (4) 非 評 量 計 算 能 力 之 試 題 允 許 使 用 計 算 機 九 九 乘 法 表 ( 七 ) 器 材 輔 助 : 特 殊 桌 椅 特 製 筆 放 大 鏡 擴 視 機 電 腦 錄 音 機 照 明 設 備 等 三 彈 性 調 整 評 量 成 績 : 彈 性 調 整 評 量 成 績 依 下 列 各 種 特 殊 教 育 實 施 方 式 不 同 而 有 部 分 調 整 : ( 一 ) 平 時 成 績 : (1) 完 全 抽 離 課 程 : 應 設 計 個 別 評 量 紀 錄 表 以 記 錄 學 生 日 常 學 習 狀 況, 其 評 量 結 果 作 為 學 生 原 班 該 科 平 時 評 量 成 績 (2) 部 分 抽 離 課 程 : 由 導 師 及 任 課 教 師 各 自 評 量, 評 量 成 績 依 上 課 節 數 加 權 計 算 ( 二 ) 定 期 評 量 成 績 : 簡 化 試 卷 之 評 分, 因 簡 化 試 卷 依 原 試 卷 勾 選 題 目 重 新 配 分, 計 分 則 依 學 生 實 際 測 驗 分 數 計 算

如 何 將 資 訊 融 入 您 任 教 學 科 的 教 學?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教 學 的 方 式 係 指 教 師 將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教 學 的 方 法 工 具 教 師 可 以 利 用 資 訊 科 技 來 展 示 教 學 內 容 資 訊 列 印 教 材 資 料 製 作 及 分 析 統 計 圖 表 利 用 網 路 瀏 覽 及 連 結 相 關 教 材 師 生 間 互 動 討 論 學 生 上 傳 作 業 記 錄 學 生 的 學 習 歷 程 展 示 學 生 作 品 課 後 輔 導 學 生 學 習 等 ( 劉 世 雄,2001) 張 國 恩 (1999, 頁 4-8;2002, 頁 8-11) 認 為 目 前 一 般 教 師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教 學 較 常 用 的 方 式 有 : 利 用 電 腦 簡 報 展 示 運 用 電 腦 輔 助 教 學 軟 體 (CAI) 使 用 的 網 際 網 路 資 源 王 曉 璿 (2002) 認 為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教 學 活 動 中 可 應 用 個 人 電 腦 結 合 視 聽 媒 體 應 用 電 腦 教 室 廣 播 教 學 應 用 區 域 網 路 影 音 伺 服 器 應 用 網 際 網 路 在 教 學 上 等 四 種 方 式 劉 惠 玲 (2002, 頁 132-133) 指 出 目 前 資 訊 科 技 融 入 教 學 的 應 用 方 式 有 : 個 人 電 腦 結 合 視 聽 媒 體 與 區 域 網 路 應 用 網 際 網 路 工 具 軟 體 的 運 用 如 何 製 作 具 有 各 類 科 特 色 的 個 人 專 業 成 長 教 學 檔 案? 邁 入 知 識 管 理 時 代, 不 論 是 政 府 學 校 機 關 教 學 學 習 等, 運 作 思 維 應 具 有 創 知 建 檔 與 擴 念, 藉 由 現 代 化 檔 案 管 理 與 運 用, 發 揮 建 檔 與 擴 散 功 能, 就 教 學 而 言, 將 可 使 教 師 與 學 生 間 互 動 更 為 密 切, 增 進 彼 此 互 信 互 賴 關 係, 發 展 教 學 相 長, 因 材 施 教 等 服 務 成 長 教 學 檔 案 的 建 立 應 該 伴 隨 著 學 習 的 生 涯 歷 程, 一 種 學 生 紀 錄 自 己 的 學 習 旅 程 的 自 主 表 達 空 間, 也 是 學 生 自 我 剖 析 真 實 的 學 習 心 路 歷 程, 不 是 一 個 事 件 結 果 的 存 證 學 習 檔 案 也 是 學 生 思 索 及 解 決 問 題 的 自 白, 可 不 顧 標 準 制 式 的 思 考 模 式 或 價 值 觀, 是 完 全 開 放 剖 析 自 己 的 成 長 心 聲, 是 對 整 個 事 件 學 習 歷 程 之 側 寫 鏡 頭 的 累 積 紀 錄 檔 案 內 容 ( 一 ) 學 習 檔 案 內 涵 1 文 字 描 述 : 例 如 紙 筆 記 述 與 說 明 2 實 物 操 作 : 例 如 實 驗 操 作 成 品 實 作 評 量 等 3 意 念 表 達 ( 溝 通 互 動 ): 例 如 發 表 心 得 感 想 座 談 演 講 等 4 影 音 聲 光 ( 電 子 媒 體 ): 例 如 網 路 電 子 郵 件 錄 音 ( 影 ) 帶 光 碟 等

( 二 ) 基 本 資 料 1 前 言 : 自 我 介 紹 優 缺 點 說 明 興 趣 專 長 特 色 價 值 觀 ; 自 我 期 望 資 料 說 明 和 解 釋 2 目 錄 3 自 傳 : 主 要 內 容 : (1) 家 庭 背 景 家 庭 成 員 成 長 求 學 過 程 等 (2) 個 人 的 人 格 特 質 興 趣 與 專 長 等 (3) 在 校 的 優 良 表 現 幹 部 社 團 經 驗 等 (4) 未 來 的 期 許 生 涯 規 劃 志 向 等 4 特 殊 資 料 : 優 良 成 績 記 錄, 獎 狀 獎 牌 徽 章, 檢 定 合 格 證 書, 文 稿 相 片 作 品, 證 書 聘 書 社 團 參 與 讀 書 計 畫 等 ( 三 ) 微 觀 資 料 1 平 時 作 業 : 如 週 記 讀 書 筆 記 各 科 作 業 2 成 品 展 示 : 如 實 習 心 得 展 覽 展 示 等 3 活 動 紀 錄 : 如 社 團 經 歷 幹 部 社 會 公 益 活 動 等 4 個 人 特 殊 事 件 : 如 個 體 成 長 歷 程 或 特 殊 重 要 得 獎 紀 錄 等 5 特 殊 才 藝 能 力 等 6 思 維 理 念 或 獨 到 見 解 等 ( 四 ) 宏 觀 資 料 1 觀 察 印 象 評 量 表 : 評 量 學 習 過 程 2 作 品 及 測 驗 結 果 : 評 量 學 習 結 果 3 角 色 扮 演 評 量 表 : 評 量 人 際 關 係 的 能 力 4 模 擬 演 練 評 量 表 : 評 量 處 理 事 情 的 能 力 5 個 人 重 要 大 事 摘 要 : 軼 事 記 錄 6 晤 談 記 錄 : 評 量 情 意 成 果 與 學 習 困 難 之 診 斷 等 15 如 何 將 各 類 科 有 關 的 社 會 議 題 融 入 課 程 與 教 學?

高 職 教 育 曾 有 一 段 時 間 討 論 癈 除, 之 後 ; 又 覺 得 不 可 癈 有 其 存 在 的 必 要 性, 不 管 如 何 對 現 在 的 高 職 生 都 必 須 好 好 的 教 育, 教 導 做 好 生 涯 規 劃, 使 學 生 將 來 發 展 更 開 拓 ; 致 於 各 科 如 何 將 有 關 社 會 議 題 融 入 課 程 與 教 學? 以 下 幾 點 意 見 提 供 參 考 : 一 國 文 科 以 作 文 方 式 融 入 課 程 教 學 二 英 文 科 以 文 章 閱 讀 方 式 融 入 課 程 教 學 三 資 訊 科 資 料 科 以 統 計 分 析 網 頁 網 站 設 置 方 式 融 入 課 程 教 學 四 社 會 科 以 討 論 報 告 方 式 融 入 課 程 教 學 五 數 學 科 以 推 演 方 式 融 入 課 程 教 學 各 科 針 對 自 己 斆 學 方 式 將 社 會 議 題 融 入 課 程 教 學, 將 形 成 多 元 化 的 教 學, 也 較 容 易 引 起 學 生 學 習 動 更 能 達 到 教 學 目 標 16 如 何 進 行 與 各 類 科 課 程 教 學 及 班 級 經 營 有 關 的 行 動 研 究 或 專 製 作? 各 類 科 教 學 是 多 元 化 的, 因 此 : 如 何 結 合 班 級 經 營 有 關 的 行 動 研 究 或 專 題 製 作, 是 一 種 新 的 議 題, 不 管 如 何 對 現 在 的 高 職 生 都 必 須 好 好 的 教 育, 尤 其 現 在 世 界 競 爭 力 愈 來 愈 強, 高 職 學 校 必 須 有 創 意 教 學 作 法, 方 能 培 養 學 生 創 造 力, 否 則 難 以 適 應 社 會 無 法 與 人 競 爭 如 何 進 行 與 各 類 科 課 程 教 學 及 班 級 經 營 有 關 的 行 動 研 究 或 專 製 作? 以 下 幾 點 意 見 提 供 參 考 : 一 加 強 思 考 性 創 意 性 教 學 法 以 激 勵 培 養 創 造 力 二 利 用 資 訊 媒 體 蒐 集 資 料 三 瞭 解 社 會 新 動 向, 掌 握 產 業 新 資 訊 四 針 對 社 會 動 向 及 產 業 資 訊 調 整 課 程, 以 符 合 學 生 所 需 五 教 學 觀 摩 相 互 學 習 六 培 養 閱 讀 能 力 增 廣 見 聞 如 何 進 行 與 各 類 科 課 程 教 學 及 班 級 經 營 有 關 的 行 動 研 究 或 專 製 作, 除 了 各 校 自 行 創 意 教 學 之 外 可 參 考 其 他 學 校 作 法 強 化 本 身 作 為, 方 能 達 到 事 半 功 倍 針 對 101 新 課 程 有 何 建 議? 答 :101 年 新 課 程 將 從 原 來 的 45%, 開 放 為 45% 到 65% 文 言 文 比 率 授 權 各 教 科 書 業 自 訂,

在 45% 到 65% 都 可 以, 希 望 滿 足 不 同 區 域 及 不 同 高 中 需 求, 且 原 本 教 育 部 建 議 的 文 言 文 選 文, 將 從 40 篇 降 為 30 篇 但 每 周 僅 有 四 節 國 文 課, 只 能 勉 強 教 完 文 言 文 部 分, 如 果 要 再 加 強 寫 作 與 閱 讀, 就 要 跟 其 他 科 目 搶 時 間 ; 時 間 不 夠 範 圍 過 多, 才 是 令 人 擔 心 的 問 題 應 該 給 高 中 教 學 現 場 多 一 點 彈 性

數 學 科 召 集 人 黃 志 龍 師 : 校 長 各 位 主 任 我 將 針 對 我 們 教 學 研 究 會 議 結 論 做 重 點 式 的 報 告 以 下 我 提 出 的 書 面 報 告, 如 果 沒 提 到 的, 請 自 行 參 考 我 們 開 會 討 論 的 要 點 如 下 : 1. 實 用 技 能 班 課 程 方 向 討 論 2. 評 分 標 準 討 論 3. 教 學 進 度 表 計 劃 表 填 寫, 請 老 師 依 照 計 劃 表 實 施 教 學 4. 針 對 不 同 科 別 屬 性 的 同 學, 因 材 施 教 5. 高 中 職 優 質 化, 以 及 本 校 特 色 發 展 方 向, 並 討 論 以 下 各 項 題 綱, 促 進 學 校 發 展 討 論 題 綱 : 1. 配 合 教 育 部 推 動 中 等 以 上 學 校 國 際 化 之 政 策, 教 育 旅 行 行 程 應 如 何 安 排, 方 能 提 昇 學 生 外 語 能 力 及 培 養 國 際 觀? 以 學 生 安 全 為 第 一 考 量, 在 學 生 家 庭 經 濟 許 可 情 況 下 再 做 教 育 旅 行 之 安 排 以 本 校 90% 多 為 家 庭 經 濟 弱 勢 的 學 生 而 言, 國 外 教 育 旅 行 對 大 多 數 學 生 只 能 空 想, 更 惶 論 以 教 育 旅 行 來 提 昇 學 生 之 外 語 能 力 及 培 養 國 際 觀 當 然 若 有 機 會, 則 可 安 排 世 界 排 名 100 大 的 大 學 名 校 做 為 教 育 旅 行 的 觀 摩 地 點 2. 如 何 加 強 本 校 師 生 的 英 語 能 力, 提 昇 英 檢 成 效? 請 校 內 英 語 教 師 開 班 授 課, 成 立 教 師 研 習 專 班, 給 予 教 師 研 習 時 數, 相 信 應 有 一 定 的 成 效 3. 對 各 班 ( 科 ) 上 程 度 不 一 的 學 生, 如 何 施 行 補 救 教 學 及 增 廣 教 學? 根 據 孩 子 的 較 落 後 的 部 份, 另 外 給 予 回 家 功 課 並 告 知 家 長 幫 忙 加 強 注 意 的 科 目 或 單 元, 可 以 請 班 上 程 度 ok 的 小 老 師 幫 忙 讓 孩 子 互 相 討 論, 可 以 詢 問 班 親 會 是 否 有 家 長 可 以 利 用 早 自 修 時 間 幫 忙 ( 這 一 點 比 較 適 合 低 年 級 的 孩 子 ), 導 師 其 實 也 可 以 利 用 時 間 想 辦 法 幫 忙 程 度 較 差 的 孩 子, 我 想 只 要 您 有 心, 您 就 是 孩 子 生 命 中 的 貴 人 4. 如 何 實 施 多 元 形 成 性 的 評 量 才 能 突 顯 各 類 科 學 生 實 際 的 學 習 成 效 與 科 本 位 特 色? 吾 生 也 有 涯, 而 知 也 無 涯 外 在 環 境 的 變 遷, 使 得 學 習 不 單 是 為 求 知 的 考 量, 教 學 不 再 是 一 套 原 來 活 動 過 程 的 重 覆 演 練, 勢 必 亦 須 針 對 情 況 調 整 目 前 的 教 學 活 動 並 講

究 教 學 的 效 能 和 效 率 心 理 學 家 桑 戴 克 曾 就 學 習 的 特 質 指 出 : 人 類 改 變 自 我 的 力 量 就 是 學 習, 學 習 可 能 是 自 身 最 深 刻 動 人 的 事 學 習 不 再 是 生 命 中 階 段 性 的 特 定 需 要, 將 會 是 普 遍 而 且 持 續 性 的 終 身 需 求 也 就 是 說, 學 習 是 一 種 生 活 態 度, 一 項 與 生 俱 在 的 慣 性 活 動, 不 必 不 會, 也 不 可 終 止 5. 如 何 將 孝 道 倫 理 融 入 教 學? 推 行 教 孝 活 動, 應 不 限 於 教 孝 月 期 間 ; 平 時 即 應 建 之 學 生 尊 親 護 幼 之 觀 念 ; 並 培 養 學 生 謙 讓 守 禮 之 德 行 推 行 教 孝 活 動, 應 由 個 人 之 孝 親 敬 長 為 出 發, 以 健 全 家 庭 之 功 能 ; 並 進 而 維 護 社 會 之 安 和 樂 利 全 校 教 職 員 應 以 身 做 則, 與 學 生 分 享 生 活 之 經 驗, 期 使 孝 行 美 德 自 然 融 入 學 生 日 常 生 活 中 6. 如 何 建 構 優 質 的 各 科 文 化, 有 何 具 體 方 案? 知 識 與 資 訊 是 創 意 的 工 具 與 素 材, 而 創 新 則 是 創 意 的 產 品 創 新 也 是 一 種 組 織 化 系 統 化 和 理 想 化 的 工 作, 必 須 靠 嚴 謹 的 分 析 與 持 續 不 斷 的 鑽 研 與 改 善, 才 能 使 教 育 內 涵 及 方 式 推 陳 出 新 突 破 現 狀, 提 高 學 生 的 學 習 興 趣 與 效 果 再 者, 育 亦 重 視 未 來 導 向 的 教 育 觀, 除 了 教 導 學 生 瞭 解 過 去 實 踐 現 在, 更 應 該 進 一 步 預 備 未 來 因 此, 全 人 教 育 生 命 教 育 及 終 生 教 育 的 理 念, 亦 可 為 導 引 各 科 特 色 文 化 發 展 的 依 據 7. 如 何 推 動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促 進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隨 著 一 波 又 一 波 的 教 改 行 動,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知 能 成 為 各 界 關 注 的 焦 點, 期 待 教 師 能 具 有 課 程 發 展 與 設 計 教 學 創 新 班 級 經 營 行 動 研 究 及 學 校 行 政 等 專 業 能 力 惟 專 業 無 法 自 恃, 也 不 能 自 以 為 是, 因 為 年 資 的 深 淺 不 能 做 為 是 否 專 業 的 判 斷 依 據, 專 業 應 是 一 項 不 間 斷 地 成 長 與 發 展 的 歷 程 確 保 教 師 具 備 教 學 專 業 能 力, 透 過 評 鑑 使 教 師 檢 核 瞭 解 自 己 在 教 學 上 的 優 缺 點, 並 針 對 不 足 處 規 劃 改 進 方 式 ; 促 使 教 師 教 學 方 法 和 內 容 能 與 時 俱 進, 透 過 評 鑑 可 協 助 教 師 革 除 教 學 上 習 以 為 常 或 缺 乏 新 意 的 問 題 ; 提 升 教 師 的 教 學 效 能 及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透 過 評 鑑 增 進 教 師 在 課 程 設 計 與 教 學 班 級 經 營 與 輔 導 研 究 發 展 與 進 修 及 敬 業 精 神 與 態 度 四 個 層 面 的 能 力, 同 時 也 要 促 進 學 生 學 習 成 效 並 能 引 領 學 校 革 新 8. 對 於 課 程 與 教 學 有 何 具 體 檢 討 與 建 議?

我 國 的 數 學 教 育 由 於 深 受 聯 考 導 向 的 影 響, 因 此, 數 學 的 教 與 學, 重 視 結 果, 忽 略 學 習 的 過 程, 因 而 偏 重 計 算 以 及 公 式 的 熟 練 性, 讓 人 產 生 一 種 數 學 能 力 即 等 於 計 算 能 力 的 誤 解 然 而, 數 學 並 不 只 是 一 些 零 碎 的 概 念 或 是 機 械 的 運 算 而 已, 它 應 該 是 與 我 們 的 生 活 息 息 相 關, 並 且 深 具 實 用 的 價 值 舉 凡 日 常 生 活 中 的 買 賣 交 易 時 間 的 規 劃 運 用 距 離 空 間 的 概 念 等 等, 以 至 於 企 業 經 營 建 築 設 計 科 學 發 明 藝 術 創 作 等 等 各 行 各 業, 都 與 數 學 具 備 密 切 的 相 關 性 近 年 來 小 學 數 學 教 育 的 改 革, 特 別 強 調 數 學 學 習 應 該 更 加 的 生 活 化 意 義 化, 引 導 學 生 從 實 際 的 生 活 經 驗 中 主 動 去 建 構 理 解 數 學 概 念, 並 且 引 導 學 生 去 探 究 其 中 的 相 關 性, 進 一 步 將 課 堂 中 所 學 的 數 學 知 識, 活 用 於 日 常 生 活 情 境 之 中, 讓 數 學 成 為 生 活 中 的 一 部 份 基 於 此 理 念, 目 前 正 如 火 如 荼 進 行 之 九 年 一 貫 數 學 學 習 領 域 包 括 了 五 大 主 題 : 數 與 量 圖 形 與 空 間 統 計 與 機 率 代 數 連 結 ; 而 數 學 連 結 正 是 其 中 一 大 主 題, 其 重 要 性 可 想 而 知, 主 張 數 學 連 結 就 是 (1). 能 夠 瞭 解 數 學 概 念 並 具 有 連 結 這 些 概 念 的 能 力 ; (2). 能 夠 瞭 解 數 學 概 念 相 互 連 結 的 關 係 並 藉 此 建 立 一 個 連 貫 的 數 學 體 系 ; (3). 能 夠 作 數 學 外 部 的 連 結, 並 應 用 數 學 所 學 的 知 識 於 相 關 領 域 9.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在 課 程 設 計 與 教 學 層 面, 需 建 構 出 各 類 科 教 師 的 自 評 及 他 評 評 鑑 指 標 你 ( 妳 ) 認 為 最 重 要 的 評 鑑 指 標 為 何? 教 師 自 我 評 鑑 係 正 式 評 鑑 前 的 重 要 準 備 工 作 之 一, 旨 在 協 助 教 師 自 我 覺 察 教 學 上 的 優 缺 點, 進 而 產 生 自 我 改 善 的 作 用 填 寫 自 評 表 時 必 須 準 備 相 關 佐 證 資 料 做 為 參 照, 完 成 後 需 經 過 一 段 時 間 再 實 施 校 內 評 鑑 ( 他 評 ) 教 師 在 實 施 自 評 前, 多 半 會 產 生 以 下 的 疑 慮 與 擔 心 : 自 評 是 否 會 成 為 複 評 或 他 評 的 包 袱? 自 評 時 就 評 鑑 指 標 做 為 判 斷 是 否 夠 精 準? 自 評 時 涉 及 個 人 的 專 業 認 知 與 對 事 的 觀 點 可 能 會 有 寬 鬆 不 一 的 標 準, 該 如 何 解 決? 自 評 除 了 透 過 評 鑑 指 標 自 我 檢 核 外, 還 可 以 藉 由 哪 些 管 道? 有 鑑 於 此, 在 實 施 教 師 自 評 主 要 的 工 作 內 容 可 包 括 以 下 四 項 :( 一 ) 發 展 指 標 定 出 範 疇, 以 引 導 自 我 檢 核 和 省 思 ; ( 二 ) 就 事 實 加 以 紀 錄 ( 日 誌 ), 亦 即 根 據 事 實 加 以 省 思 ;( 三 ) 可 透 過 教 室 教 學 和 班 級 經 營 的 錄 影 自 我 檢 討 ;( 四 ) 透 過 教 學 檔 案 瞭 解 自 己 教 學 或 班 級 經 營 的 前 後 改 變 18 由 於 目 前 尚 在 試 辦 期 間, 故 有 的 學 校 在 實 施 教 師 自 我 評 鑑 時 會 採 較 寛 鬆 的 作 法, 在 擬 定 出 評 鑑 規 準 及 自 評 表 後, 直 接 交 由 試 辦 教 師 在 閱 讀 完 各 項 評 鑑 規 準 內 容 後, 以 慎 重 的 態 度, 勾 選 最 能 真 實 反 應 教 學 表 現 水 準 的 欄 位, 並 配 合 補 充 說 明 整 體 表 現 情 形 以 及 自 我 改 善 的 構 想, 如 有 必 要 再 行 檢 附 相 關 檢 核 的 佐 證 資 料

10. 對 於 身 心 障 礙 ( 含 學 習 障 礙 ) 同 學 在 各 類 科 的 評 量 方 式, 應 如 何 進 行? ( 一 ) 因 應 組 織 能 力 缺 陷 的 教 學 策 略 : 1- 發 展 特 定 的 常 規 使 學 生 有 所 遵 循 2- 用 條 例 式 列 舉 學 生 需 要 完 成 的 事 情 3- 幫 助 其 學 習 如 何 分 類 排 序, 依 照 事 情 的 先 後 順 序 完 成 工 作 4- 給 予 明 確 的 線 索 幫 助 學 生 辨 別 重 要 的 訊 息 5- 定 期 檢 查 學 生 作 業, 提 供 立 即 性 的 協 助, 使 其 容 易 有 成 功 的 表 現 ( 二 ) 因 應 聽 知 覺 缺 陷 的 教 學 策 略 : 1- 避 免 多 重 口 語 提 示, 多 以 示 範 方 式 教 學 2- 提 供 視 覺 提 示, 如 大 綱 或 圖 示 3- 交 代 作 業 時 避 免 只 用 口 頭 說 明, 寫 在 黑 板 或 是 紙 上 給 學 生 4- 所 有 的 口 語 只 是 都 盡 量 給 予 視 覺 線 索 來 增 強 5- 安 排 座 位 時 遠 離 窗 戶 門 口, 避 免 過 多 的 干 擾 ( 三 ) 因 應 記 憶 缺 陷 缺 陷 的 教 學 策 略 : 1- 一 次 不 要 增 加 太 多 新 的 教 材 2- 鼓 勵 學 生 多 用 感 官 學 習 3- 鼓 勵 學 生 將 要 記 住 的 內 容 做 成 卡 片, 隨 時 去 翻 閱 4- 教 導 學 生 不 同 的 記 憶 策 略 ( 四 ) 其 他 策 略 : 1- 營 造 非 競 爭 的 學 習 氣 氛 2- 注 重 基 本 技 能 的 學 習 3- 清 楚 的 成 就 期 望 4- 彈 性 的 教 學 安 排 5- 大 量 正 向 的 回 饋 6- 有 效 監 督 學 生 的 表 現 11. 如 何 進 行 教 學 後 學 生 意 見 的 回 饋, 並 據 以 改 進 教 學 與 課 程? 依 學 生 需 求, 製 作 合 適 教 材 教 具, 以 提 高 學 習 效 能 並 從 事 教 法 與 教 材 的 反 省 與 改 進, 及 學 生 行 為 問 題 之 輔 導 與 探 討. 以 學 生 為 主 體, 根 據 其 特 殊 需 要, 為 其 提 供 多

元 化 的 服 務 例 如 : 班 級 輔 導, 自 編 教 材, 製 作 教 具, 特 殊 考 試 需 求 服 務, 舉 凡 改 編 考 卷, 多 元 評 量 等 根 據 課 程 綱 要 及 學 生 學 習 內 容 自 製 聯 絡 簿, 讓 導 師 家 長 充 分 瞭 解 學 習 情 況, 有 效 掌 握 學 生 學 習 的 成 效 情 緒 及 態 度 12. 如 何 將 資 訊 融 入 您 任 教 學 科 的 教 學? 在 資 訊 教 育 的 規 劃 及 逐 步 推 展 中, 將 建 構 以 人 為 中 心 的 網 路 學 習 環 境 及 數 位 學 習 模 式, 不 再 固 守 僵 化 單 一 的 教 學 形 式, 而 是 尊 重 個 別 差 異, 藉 由 網 路 提 供 多 元 化 管 道 的 學 習 空 間 及 優 質 化 的 數 位 學 習 內 容, 完 成 一 個 啟 發 式 多 元 化 全 方 位 與 終 身 學 習 的 環 境, 讓 每 一 個 個 人 皆 可 從 多 元 化 管 道 的 學 習 空 間 享 受 相 等 教 育 資 源, 盡 情 展 現 個 人 才 智, 規 劃 出 屬 於 自 己 的 終 身 學 習 生 涯 13. 如 何 製 作 具 有 各 類 科 特 色 的 個 人 專 業 成 長 教 學 檔 案? 教 學 檔 案 是 教 師 描 述 個 人 優 點 及 教 學 成 就 的 事 實, 旨 在 蒐 集 並 展 示 特 定 證 據, 以 作 為 決 策 者 決 策 考 量 及 教 師 自 我 成 長 的 參 考 架 構 幫 助 教 師 自 我 進 步 評 量 教 學 績 效, 作 為 個 人 進 步 的 指 針 顯 示 教 師 專 業 知 識 教 學 技 巧 或 特 長 的 統 整 性 質 資 料 14. 如 何 將 各 類 科 有 關 的 社 會 議 題 融 入 課 程 與 教 學? 首 先 說 明 重 大 議 題 包 括 : 資 訊 教 育 環 境 教 育 兩 性 教 育 人 權 教 育 生 涯 發 展 教 育 家 政 教 育 每 一 個 議 題 均 有 : 基 本 理 念 課 程 目 標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融 入 七 大 學 習 領 域 與 十 大 基 本 能 力 指 標 之 對 應 表 主 要 內 容 社 會 學 習 領 域 以 各 學 習 階 段 能 力 指 標 做 為 課 程 發 展 與 設 計 的 依 據, 所 以 重 大 議 題 的 能 力 指 標 也 是 具 有 課 程 設 計 與 教 學 評 量 實 施 的 功 能 依 據, 課 程 研 發 者 教 學 者 和 學 習 者, 可 以 看 看 社 會 領 域 的 能 力 指 標 與 重 大 議 題 的 能 力 指 標, 有 相 似 或 相 同 的 地 方, 再 將 此 相 關 性 高 的 能 力 指 標 適 時 融 入 社 會 領 域 的 課 程 設 計 中, 以 利 進 行 課 程 統 整 教 學 設 計 14. 如 何 進 行 與 各 類 科 課 程 教 學 及 班 級 經 營 有 關 的 行 動 研 究 或 專 題 製 作? 教 育 行 動 研 究 近 來 蔚 成 一 股 風 潮, 它 不 但 是 對 教 師 專 業 能 力 的 一 種 肯 定, 也 是 教 師 針 對 自 己 的 班 級 經 營 課 程 設 計 行 政 支 援 甚 至 是 自 己 人 際 關 係 的 一 種 反 省 思 考 方 式, 透 過 這 個 方 式, 改 進 自 己 的 教 室 經 營 教 學 能 力 行 政 能 力 ; 換 句 話 說, 教 師 即 是 研 究 者 的 角 色, 這 個 角 色 可 以 是 教 師 本 身 或 第 三 者 或 協 同 研 究 實 習 階 段 的 我 們, 本 身 不 管

在 班 級 經 營 教 學 設 計 實 際 教 學 等 各 方 面 皆 缺 乏 經 驗, 透 過 行 動 研 究, 不 但 提 供 自 己 反 省 思 考 的 機 會, 也 讓 自 己 在 教 學 方 面 有 進 步 的 空 間 16. 如 何 有 效 的 搜 集 與 累 積 各 類 科 的 學 術 科 測 驗 題 庫? 1 先 確 定 每 週 或 每 月 該 科 測 驗 時 間 2 去 網 路 上 搜 集 主 題 的 內 容 3 把 內 容 變 成 問 句 或 計 算 題 4 最 好 先 準 備 各 科 的 測 驗 題 庫 組 17.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校 外 學 習 成 就 及 教 育 訓 練 學 分 採 計 相 關 的 辦 法 已 公 布, 請 各 科 討 論 並 宣 導 請 任 課 教 師 仔 細 了 解, 若 有 相 關 問 題, 隨 時 討 論 18. 針 對 100 新 課 程 建 構 有 何 建 議? 針 對 本 校 學 生 教 學 上, 應 注 重 學 生 反 應 與 程 度, 以 學 生 為 主 體, 評 估 新 課 程 應 補 充 或 調 整, 並 針 對 學 生 程 度, 注 意 形 成 性 評 量, 以 及 作 業 指 導 補 充 教 學 19. 如 何 將 國 際 教 育 融 入 課 程? 芬 蘭 學 生 的 數 理 成 績 連 續 多 年 在 全 球 評 比 上 拔 得 頭 籌, 探 究 其 原 因, 主 要 在 於 芬 蘭 數 學 教 育 強 調 理 解 研 析 整 體 思 考, 而 非 局 限 於 反 覆 的 演 算 數 學 的 概 念 與 計 算 方 式, 或 許 有 些 放 諸 四 海 皆 準 的 地 方, 但 不 一 樣 的 教 學 理 念 與 文 化 背 景, 所 呈 現 出 來 的 學 習 模 式 與 時 間 花 費, 必 然 決 定 了 學 習 成 效 與 樂 趣 數 學 將 不 只 是 演 算 與 計 算 而 已, 數 學 的 學 習 必 須 要 與 學 生 個 人 的 身 心 成 長 思 想 發 展 個 人 未 來 生 活 的 形 塑 等 等, 都 有 所 關 聯 因 此, 應 以 強 調 問 題 的 界 定 與 解 決 問 題 的 整 體 能 力 為 主, 從 而 發 展 出 學 生 的 數 學 邏 輯 思 考, 以 及 相 應 而 生 的 教 育 方 式 所 以 如 何 將 國 際 教 育 融 入 數 學 應 是 : 一 必 須 要 發 展 學 生 對 於 所 處 世 界 與 周 遭 環 境 事 物 的 分 類 能 力, 並 能 學 會 研 析 和 尋 求 各 類 型 解 決 模 組 也 就 是 說, 教 師 不 應 該 只 給 予 學 生 已 經 編 撰 或 思 想 定 型 化 的 概 念 與 事 物, 必 須 在 學 習 過 程 中, 強 調 學 生 自 主 研 習 與 思 想 的 啟 發 二 教 師 必 須 視 學 生 為 主 動 收 集 分 析 和 知 識 的 累 積 者, 學 生 的 學 習 應 該 是 在 修 整 完 成 數 理 架 構, 以 及 建 立 解 決 問 題 模 式 的 思 考 中, 不 斷 累 積 學 習 而 達 成

三 教 師 必 須 鼓 勵 學 生 運 用 更 多 思 考 的 模 式, 而 非 只 關 注 在 課 程 內 容 是 什 麼 數 學 必 須 對 於 所 有 新 的 觀 念 知 識 創 新 應 用 等, 都 抱 持 開 放 態 度 數 學, 真 的 不 是 只 有 培 養 計 算 能 力, 而 必 須 謹 慎 的 審 視 數 學 這 門 學 科 的 內 容, 必 須 勇 於 拋 開 在 建 立 數 學 理 解 架 構 過 程 中, 所 有 不 必 要 的 枝 微 末 節 四 數 學 學 科 應 該 與 其 他 的 知 識 學 門 相 互 結 合, 並 創 造 出 不 同 學 科 間 的 整 合 和 運 用 另 外, 建 立 新 的 數 學 評 量 方 式, 其 中 必 須 包 含 學 習 與 思 考 的 過 程, 並 讓 學 生 明 瞭 自 己 的 學 習 進 度 五 數 學 課 程 必 須 保 有 足 夠 的 彈 性, 讓 新 的 科 技 與 思 維 得 以 融 入 在 日 後 的 教 學 模 式 裡, 法 令 規 章 也 必 須 對 日 後 可 能 運 用 到 數 學 上 的 科 技, 提 供 相 當 的 彈 性 空 間 六 數 學 的 課 程 設 計, 必 須 要 讓 學 校 和 地 方 縣 市 政 府 可 以 提 供 更 多 或 進 階 的 學 習 ; 而 且 教 育 必 須 要 投 注 在 不 同 學 生 的 學 習 能 力 上 將 數 學 這 門 學 科 的 教 育 方 式, 回 歸 到 學 習 本 身, 強 調 學 習 數 學 或 任 何 的 其 他 學 科 知 識, 都 必 須 要 能 夠 同 時 發 展 每 個 孩 子 大 腦 裡 面 的 其 他 部 位 於 是 數 學 學 科 相 關 資 訊 的 分 類 與 教 學, 從 概 念 演 算 定 理 等 等 都 同 時 並 重 ; 而 學 生 收 集 研 修 和 理 解 這 些 資 訊 的 過 程, 必 須 要 被 關 注 強 調, 因 為 解 讀 與 了 解 數 學, 就 和 學 會 算 式 解 答 問 題 的 本 身 一 樣 重 要 20. 如 何 將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 含 性 侵 害 防 治 家 庭 暴 力 防 治 性 教 育 同 志 教 育 ) 融 入 各 科 課 程? 以 影 片 播 放 或 活 動 方 式, 並 進 行 小 組 討 論 讓 孩 子 瞭 解 兩 性 平 權 的 意 義 及 如 何 保 護 自 己, 做 身 體 的 主 人 臨 時 動 議 : 關 於 本 學 期 評 分 與 考 試 標 準 有 幾 項 要 點 : (1) 考 試 範 圍 與 進 度 須 讓 學 生 了 解 (2) 注 重 分 數 公 平 性, 並 詳 實 紀 錄 習 作 成 績 平 時 成 績 (3) 依 據 學 生 程 度, 隨 時 調 整 教 學 難 度, 不 完 全 依 據 課 本 內 容 授 課 (4) 程 度 低 弱 或 有 學 習 障 礙 的 同 學, 應 特 別 注 意 補 充 教 學 或 評 量 方 式 (5) 升 學 管 道 的 方 式, 協 助 學 生 了 解 未 來 準 備 方 向 (6) 有 就 業 傾 向 的 同 學, 協 助 學 生 增 加 基 礎 知 識 與 應 用 科 學 的 能 力

自 然 科 召 集 人 陳 秋 蓉 師 : 1. 因 各 科 學 生 資 質 參 差 不 齊, 為 提 高 學 生 學 習 意 願 與 興 趣 故 教 師 們 在 教 學 上 需 多 費 心 思, 儘 能 以 多 生 活 化 活 潑 化, 利 用 教 學 媒 體 設 備 且 深 入 淺 出 方 式 教 學 2. 針 對 自 然 類 科, 因 為 部 定 必 修 科 目, 任 何 類 科 皆 須 授 課, 就 以 正 規 班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班 與 建 教 班 三 種 不 同 學 制, 各 別 命 題, 題 目 類 型 多 元, 諸 如 : 選 擇 題 填 充 題 配 合 題 問 答 題 等 而 成 績 評 量 更 應 多 元 化, 成 績 分 數 儘 可 能 常 態 分 佈 為 取 得 成 績 公 平 性, 教 務 處 要 求 每 次 段 考 後 上 傳 成 績 前 需 召 集 所 有 自 然 科 老 師, 討 論 學 生 成 績 如 何 兼 顧 學 校 各 單 位 的 要 求 及 其 公 平 性 的 問 題 ( 並 請 通 知 教 務 處 列 席 ) 六 討 論 題 綱 : * 實 用 技 能 班 1. 配 合 教 育 部 推 動 中 等 以 上 學 校 國 際 化 之 政 策, 教 育 旅 行 行 程 應 如 何 安 排, 方 能 提 昇 學 生 外 語 能 力 及 培 養 國 際 觀?( 陳 信 志 老 師 ) Ans: 所 謂 教 育 旅 行 ( 英 語 用 語 有 EducationalTrip;SchoolTrip;StudyTour 等 ; 日 語 用 語 是 修 學 旅 行 ), 就 是 指 學 校 與 海 外 姊 妹 校 結 盟 推 展 學 生 之 多 元 學 習 方 法 或 藉 旅 遊 拓 展 國 際 視 野 的 一 種 方 式 在 學 期 間, 由 學 校 規 劃 接 待 外 國 教 育 旅 行 學 生 從 事 交 流, 輔 導 並 協 助 學 生 前 往 國 內 外 文 教 據 點 等 進 行 參 訪, 此 既 為 學 校 推 廣 學 生 國 際 理 解 教 育 活 動 之 一 環, 又 能 經 由 與 當 地 國 家 學 生 進 行 交 流, 提 昇 學 生 對 不 同 文 化 的 認 識, 增 廣 國 際 交 誼, 進 而 開 拓 國 際 視 野 為 提 昇 我 國 高 中 高 職 學 生 自 我 認 識 及 自 我 成 長 培 養 自 我 責 任 認 識 多 元 文 化 及 拓 展 國 際 視 野, 本 部 擬 配 合 觀 光 文 化 等 相 關 機 關 團 體, 以 高 中 高 職 學 生 為 主 軸, 鼓 勵 高 中 高 職 學 校 安 排 其 學 生 從 事 教 育 旅 行 之 雙 向 學 習 活 動, 請 交 通 部 觀 光 局 全 力 協 助, 並 由 財 團 法 人 台 灣 觀 光 協 會 進 行 輔 導 期 待 經 由 此 教 育 旅 行 之 交 流 活 動, 作 為 我 國 高 中 高 職 學 生 在 學 校 教 育 中 生 活 體 驗 及 因 應 國 際 化 之 一 環 輔 導 高 中 高 職 教 育 旅 行 學 習 活 動 之 宗 旨 及 目 的 如 下 : (1) 依 九 十 年 二 月 二 日 范 政 次 召 集 會 議 決 定, 由 中 部 辦 公 室 會 同 本 部 中 教 司 主 政, 經 由 台 灣 觀 光 協 會 協 調, 及 透 過 團 體 生 活 訓 練, 培 養 並 提 昇 學 生 在 團 體 中 之 自 我 認 識 團 隊 與 合 群 精 神 及 強 化 責 任 感 (2) 發 揮 學 校 教 育 環 境 之 創 意, 營 造 具 有 教 育 特 色 及 國 際 教 育 觀 的 學 校 (3) 協 助 引 導 學 生 接 觸 體 驗 各 國 教 育 文 化 及 歷 史 等, 認 識 多 元 文 化, 培 養 豐 富 人 性 (4) 啟 發 學 生 追 求 自 我 成 長 及 擴 展 國 際 視 野, 確 立 健 全 的 國 際 觀 綜 觀 世 界 各 國 有 關 高 中 高 職 學 生 教 育 旅 行 的 推 動, 除 了 若 干 開 發 中 國 家 之 外, 在 先 進 國 家 中, 儘 管 各 國 政 府 並 無 制 定 一 定 的 規 範 或 直 接 參 與 的 動 向, 然 抱 持 樂 觀 其 成 或 肯 定 支 持 的 態 度, 由 學 校 安 排 實 際 交 流 則 是 基 本 的 共 同 現 代 趨 勢 ; 當 然, 實 際 高 中 高 職 學 生 從 事 教 育 旅 行 等 國 際 交 流 活 動, 大 抵 是 由 相 關 民 間 團 體 或 觀 光 等 團 體 直 接 協 助 辦 理 我 國 推 動 教 育 旅 行 策 略, 鑒 於 地 理 位 置 文 化 歷 史 背 景 社 會 治 安 及 教 育 旅 行 經 費 等 因 素 考 量, 再 加 上 日 本 政 府 正 推 動 開 放 公 立 高 中 高 職 等 學 生 來 華 進 行 教 育 旅 行 政 策 ; 日 本 民 間 之 修 學 旅 行 協 會 及 全 國 修 學 旅 行 研 究 協 會 等 已 正

積 極 規 劃 拓 展 以 我 國 台 灣 地 區 作 為 日 本 學 生 海 外 教 育 旅 行 的 新 據 點 綜 觀 日 本 學 生 從 事 修 學 旅 行, 巡 迴 日 本 各 地 體 驗 日 本 文 化, 既 能 做 為 學 校 教 育 活 動 的 一 環, 又 能 提 升 對 國 家 建 設 及 文 化 的 認 識 我 國 由 台 灣 觀 光 協 會 推 動 之 國 際 青 年 交 流 互 訪 修 學 旅 行 活 動, 可 與 本 案 相 呼 應 日 本 學 生 積 極 出 國 從 事 修 學 旅 行 的 趨 勢, 確 值 得 我 國 學 習 配 合 台 灣 觀 光 協 會 積 極 接 待 日 本 高 中 學 生 來 我 國 從 事 教 育 旅 行, 不 唯 將 再 強 化 我 國 與 日 本 的 學 生 教 育 文 化 交 流, 也 將 促 使 我 國 觀 光 事 業 之 發 展 再 活 力 化, 地 方 政 府 主 管 及 各 級 學 校 等 實 應 配 合 輔 導 國 內 旅 遊 觀 光 業 者, 積 極 統 合 規 劃, 以 增 進 國 際 年 輕 世 代 對 我 國 之 理 解 並 積 極 實 施 赴 國 外 進 行 教 育 旅 行 等 國 際 交 流 活 動 的 國 際 交 流 意 識 2. 如 何 提 升 本 校 英 語 文 教 學 成 效?( 周 宜 瑩 老 師 ) Ans: 課 堂 上 常 用 的 英 語 文 教 學, 多 注 重 於 考 試, 句 型 文 法 結 構 的 填 鴨 式 講 解, 而 忽 略 了 將 日 常 生 活 用 辭 綜 合 測 驗 及 作 文 與 翻 譯 的 部 份, 使 得 學 生 對 於 英 文 更 感 恐 懼 ; 在 此, 應 朝 著 多 元 閱 讀 的 觀 念 來 進 行, 首 先 可 藉 由 推 動 單 字 的 背 誦, 增 加 學 生 的 字 彙, 再 配 合 閱 讀, 漸 進 式 的 增 強 學 生 的 讀 和 寫, 並 可 利 用 每 天 固 定 時 間, 播 放 英 文 廣 播 或 是 英 文 歌 曲, 讓 同 學 習 慣 聽 英 文, 讓 學 生 在 生 活 中 融 入 英 文 教 學, 不 僅 不 再 讓 學 生 對 英 文 感 到 恐 懼, 甚 者 無 形 中 提 升 學 生 的 英 文 能 力 3. 對 各 班 ( 科 ) 上 程 度 不 一 的 學 生, 如 何 施 行 補 救 教 學 及 增 廣 教 學?( 陳 怡 如 老 師 ) Ans:(1) 實 施 學 習 與 讀 書 策 略 量 表 ( 高 中 職 版 ), 並 配 合 期 中 考 之 評 量 結 果, 更 佐 以 平 常 上 課 態 度 提 問 討 論 實 驗 操 作 表 現 資 料 搜 尋 讀 書 報 告 上 台 演 練 演 講 朗 讀 等 評 量 方 式, 了 解 學 生 在 學 習 適 應 各 方 面 的 情 形, 診 斷 學 習 結 果 之 成 因, 以 給 予 適 當 的 輔 導 及 補 救 措 施 (2) 依 循 有 教 無 類 及 因 材 施 教 方 針, 為 了 增 強 學 生 學 習 動 力, 鼓 舞 學 生 學 習 信 心, 試 卷 評 量 本 著 難 易 兼 顧 常 態 分 配 異 中 求 同 同 中 存 異 原 則 實 施 分 卷 作 法 (3) 訂 定 補 救 教 學 計 畫, 本 著 負 責 的 態 度, 針 對 各 年 級 各 科 學 習 落 後 者, 開 設 補 救 教 學 課 程, 來 進 行 補 救 教 學 計 畫 (4) 每 次 期 中 考 之 後 立 即 透 過 成 績 系 統 過 濾 出 急 需 補 救 教 學 名 單, 如 三 十 分 以 下 或 落 後 一 個 半 標 準 差 以 上 學 習 力 不 足 者, 立 即 實 施 補 救 教 學 (5) 對 學 習 優 異 或 學 習 成 就 高 的 學 生, 則 依 意 願 實 施 各 類 學 科 能 力 競 賽 培 訓, 及 給 予 加 深 加 廣 領 域 教 學 4. 如 何 實 施 多 元 形 成 性 的 評 量 才 能 突 顯 各 類 科 學 生 實 際 的 學 習 成 效 與 科 本 位 特 色 ( 請 國 英 數 自 然 及 社 會 科 討 論 )?( 陳 信 志 老 師 ) Ans: 本 校 教 師 可 以 使 用 各 種 方 式 來 蒐 集 有 關 學 生 的 學 習 資 料, 而 這 些 方 式 應 該 可 以 包 含 傳 統 紙 筆 測 驗 較 客 觀 的 測 量 撰 寫 報 告 實 際 操 作 口 頭 報 告 分 組 活 動 競 賽 等 等 較 主 觀 的 非 測 量, 其 實 不 論 是 客 觀 的 測 量 或 主 觀 的 非 測 量, 都 各 有 不 同 的 目 的 及 需 要, 學 生 的 表 現 和 應 對 方 式 各 有 優 缺 點, 教 學 者 應 就 教 材 中 不 同 科 目 做 不 同 的 評 量 方 式 其 中 實 作 評 量 的 特 性 是 : 學 生 建 構 答 案 而 非 選 擇 答 案 ; 直 接 觀 察 學 生 的 操 作 行 為, 在 情 境 中 進 行 對 學 生 學 習 與 思 考 方 式 的 檢 測 ; 實 作 評 量 所 提 的 問 題 幾 乎 無 正 確 而 客 觀 的 答 案, 正 如 一 般 較 複 雜 的 問 題, 往 往 沒 有 一 個 可 用 來 解 決 問 題 的 唯 一 答 案, 而 是 許 多 可 能 的 答 案 會 受 背 景 環 境 的 左 右 而 有 所 差 異 ( 劉 安 彥, 民 92) 而 檔 案 評 量 的 定 義 依 據 Paulson, Paulson, and Meyer(1991) 及 Stiggins (1994) 等 的 文 獻 論 述 所 表 達 其 精 神 為 : 有 目 的 地 蒐 集 學 生 的 作 品, 展 現 出 學 生

在 一 個 或 數 個 領 域 內 的 努 力 進 步 和 成 就 整 個 作 品 集 從 內 容 的 放 入 選 擇 標 準 對 入 選 作 品 的 優 劣 評 斷 標 準, 都 有 學 生 參 與 其 中, 同 時 納 入 學 生 自 我 反 省 的 證 據 因 此, 檔 案 評 量 結 合 課 程 教 學 和 評 量, 重 視 學 生 學 習 的 歷 程 和 學 生 對 學 習 的 自 我 反 省, 是 一 種 相 當 能 適 應 學 生 個 別 差 異 的 評 量 方 式 檔 案 記 錄 學 生 長 時 間 的 成 長 歷 程 與 學 習 結 果, 透 過 省 思 合 作 討 論 與 分 享, 它 協 助 學 生 成 為 學 習 活 動 的 主 體 家 長 教 師 或 他 人 也 可 根 據 檔 案 中 的 具 體 憑 證 對 學 生 的 知 識 技 能 與 情 意 等 方 面 的 學 習, 給 予 回 饋 及 進 行 診 斷, 亦 可 以 對 學 習 歷 程 與 結 果 進 行 評 鑑, 進 而 提 昇 教 學 品 質 與 學 習 成 效 依 據 聯 合 國 教 科 文 組 織 的 解 釋, 技 職 教 育 乃 是 使 學 生 習 得 和 經 濟 與 社 會 生 活 各 門 職 業 有 關 的 實 用 態 度 理 解 與 知 識 之 教 育 歷 程 因 此 使 技 職 教 育 學 生 具 有 一 定 基 礎 之 基 本 與 專 業 能 力, 取 得 業 界 認 同 之 實 用 技 能, 以 因 應 工 作 職 場 之 所 需, 乃 是 技 職 教 育 應 努 力 的 方 向 尤 其 面 對 二 十 一 世 紀 科 技 與 經 濟 的 發 展, 技 職 校 院 系 科 和 課 程 與 時 俱 進 滾 動 調 整, 以 配 合 時 代 特 質 與 要 求, 更 是 技 職 教 育 發 展 的 重 要 課 題 為 達 成 上 述 目 標, 高 職 學 校 應 調 整 課 程 考 慮 業 界 需 求, 設 計 以 實 務 為 導 向 的 學 科 本 位 課 程 與 教 學, 而 成 績 考 核 應 盡 量 以 多 元 評 量 的 方 式 進 行 5. 如 何 將 孝 道 倫 理 融 入 教 學?( 陳 怡 如 老 師 ) Ans: 可 以 採 用 會 談 教 學 法 將 孝 道 倫 理 融 入 教 學 內 目 的 : 教 育 的 可 能 乃 基 於 學 習 者 的 自 覺 所 以 意 識 會 談 法 的 教 學 設 計, 是 透 過 眾 人 多 元 的 交 流, 在 傾 聽 與 回 應 的 過 程 中, 一 方 面 讓 大 家 能 夠 聽 到 彼 此 內 在 的 話 語, 以 開 發 心 靈, 相 互 學 習, 以 深 化 認 識 另 一 方 面 讓 個 人 覺 察 到 自 我 意 象 的 操 作, 走 出 固 定 僵 化 的 觀 點 或 心 態, 從 而 改 變 行 為 在 課 程 起 始 的 引 發 參 與 以 及 意 識 的 聚 焦, 還 有 結 束 時 意 象 的 衝 激, 是 會 談 所 要 發 揮 的 功 能 澄 清 : 不 過 眾 人 在 會 談 中, 不 免 也 會 出 現 種 種 諍 論 辯 駁, 陷 入 意 識 的 亂 流 漩 渦 中, 因 此 要 再 仔 細 檢 核 會 談 的 目 的 參 與 態 度 傾 聽 接 納 尊 重 回 應 會 談 是 群 體 運 作, 參 與 的 每 一 個 成 員 都 會 影 響 整 個 會 談 的 氣 氛 及 走 向, 尤 其 帶 領 者 的 態 度 將 是 會 談 能 否 成 功 的 重 要 關 鍵 基 本 說 來, 需 要 引 導 出 彼 此 信 賴, 互 相 傾 聽, 不 只 是 聽 社 會 語 言, 還 要 有 第 三 隻 耳 朵 聽 到 內 心 語 言 被 聽 就 是 被 接 納 被 尊 重, 尊 重 每 個 人 在 過 程 中 的 起 起 伏 伏 是 是 非 非 接 納 每 個 人 的 呈 現, 沒 有 高 低, 不 討 好 不 排 斥 帶 領 者 更 要 注 意, 回 應 時 要 有 主 意 但 會 談 不 是 演 講, 不 作 價 值 判 斷, 也 不 引 發 辯 論, 小 心 消 極 語 辭 不 宜 只 和 某 些 人 會 談, 要 平 衡 發 言, 否 則 一 不 小 心 就 容 易 折 扣 或 升 值 某 人 的 見 解 當 然, 引 導 大 家 說 話 時, 也 毋 須 擔 心 沈 默, 可 以 耐 心 地 等 待 回 答 問 題 帶 得 不 順 暢 時, 也 不 必 掩 飾 自 己 的 脫 線, 自 然 地 接 受 就 好 6. 如 何 建 構 優 質 的 各 科 文 化, 有 何 具 體 方 案?( 周 宜 瑩 老 師 ) Ans: 建 構 生 物 學 科 優 質 化, 可 由 幾 個 角 度 來 討 論 : a. 課 程 內 容 生 活 化 : 本 學 科 課 程 多 有 些 需 背 誦 的 繁 雜 課 文, 若 考 量 到 學 生 只 為 應 付 考 試 而 予 以 死 背, 相 信 在 考 試 後 能 記 得 的 機 會 也 不 大, 對 學 生 實 際 上 的 幫 助 也 就 有 有 限, 但 若 能 將 課 本 的 內 容 融 入 學 生 的 生 活 中, 相 信 能 吸 引 學 生 上 課 的 動 機 b. 課 程 教 學 媒 體 化 : 利 用 影 片 的 播 放, 或 是 動 畫 PowerPoint 的 製 作, 將 上 課 內 容 不 再 只 是 侷 限 在 課 本 及 教 室 黑 板 上, 將 相 關 課 程 的 資 訊, 以 多 媒 體 方 式 呈 現 在

學 生 眼 前, 讓 學 生 除 了 死 背 文 字 之 外, 也 能 以 圖 文 相 連 的 方 式, 增 加 課 程 記 憶 c. 上 課 方 式 輕 鬆 化 : 學 生 每 天 坐 在 教 室 連 上 7 節 課, 或 多 或 少 有 時 總 是 會 有 幾 位 學 生 無 法 在 課 堂 上 集 中 精 神, 除 教 授 學 生 該 學 科 的 專 業 知 識 外, 更 甚 者, 對 於 班 級 經 營 與 管 理 也 是 課 程 設 計 的 重 要 環 節 之 一, 適 時 的 跳 脫 課 本 之 外 的 知 識, 與 學 生 之 間 的 彼 此 有 互 動, 讓 學 生 也 能 在 課 堂 上 稍 微 疏 緩 一 下 心 情, 重 新 集 中 精 神 7. 如 何 推 動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促 進 教 師 專 業 成 長?( 黃 建 方 老 師 ) Ans: 可 透 過 教 師 自 我 分 析, 同 儕 教 室 觀 察, 學 生 對 教 師 教 學 反 應 等 方 式, 來 蒐 集 教 師 教 學 表 現 資 料 觀 察 前 教 師 共 同 商 訂 教 學 計 劃, 實 施 後 共 同 檢 討 教 學 目 標 及 達 成 情 形, 並 訂 定 專 業 成 長 計 畫 並 執 行 之, 藉 以 不 斷 地 促 進 教 學 專 業 的 發 展 8. 對 於 課 程 與 教 學 有 何 具 體 檢 討 與 建 議?( 黃 建 方 老 師 ) Ans: 將 地 方 人 文 自 然 景 觀 和 產 業 特 色 編 成 課 程 系 列, 並 研 發 卓 越 而 有 趣 的 學 習 型 態 ; 以 教 育 專 業 和 教 學 熱 誠, 並 以 品 質 的 特 色 課 程 來 吸 引 學 生 實 施 層 面 就 著 重 於 能 力 的 養 成, 專 業 證 照 或 相 關 認 證 是 當 前 職 場 發 展 的 一 種 趨 勢, 為 協 助 學 生 早 日 取 得 相 關 證 照 或 通 過 相 關 認 證, 應 分 別 針 對 各 領 域 證 照 相 關 的 課 程 進 行 深 入 統 整 並 建 構 為 課 程, 輔 導 學 生 及 早 具 備 各 相 關 職 場 的 專 業 能 力 同 時 產 業 脈 動 發 展 快 速, 主 流 或 新 興 產 業 尤 其 經 常 與 時 俱 進, 為 免 目 前 所 學 無 法 充 分 滿 足 畢 業 後 的 社 會 需 求, 培 養 第 二 專 長 已 成 為 知 識 經 濟 時 代 確 保 職 場 優 勢 之 重 要 法 門, 提 供 跨 領 域 整 合 學 程 之 輔 導, 以 確 保 學 生 畢 業 後 之 職 涯 發 展 9.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在 課 程 設 計 與 教 學 層 面, 需 建 構 出 各 類 科 教 師 的 自 評 及 他 評 評 鑑 指 標 你 ( 妳 ) 認 為 最 重 要 的 評 鑑 指 標 為 何?( 黃 建 方 老 師 ) Ans:(1) 具 備 授 課 領 域 課 程 設 計 的 能 力 (2) 編 選 適 切 的 教 材 (3) 活 用 多 元 的 教 學 方 法 展 現 教 學 成 果 (4) 善 用 教 學 媒 體 進 行 教 學 (5) 熟 練 有 效 的 教 學 技 巧 (6) 規 劃 實 施 適 切 的 學 習 評 量 10. 對 於 身 心 障 礙 ( 含 學 習 障 礙 ) 同 學 在 各 類 科 的 評 量 方 式, 應 如 何 進 行?( 周 宜 瑩 老 師 ) Ans: 以 生 物 類 科 而 言, 因 多 著 重 在 課 本 學 科 知 識 的 教 學, 較 少 有 實 際 的 實 驗 操 作, 而 原 本 在 校 評 量 方 法 即 採 多 元 評 量 方 式, 除 了 紙 筆 測 驗 成 績 之 外, 也 應 該 考 量 身 障 生 的 平 時 上 課 態 度 作 業 的 繳 交 與 否 上 課 筆 記 或 課 本 重 點 的 騰 寫, 避 免 只 用 紙 筆 測 驗 成 績 來 決 定 學 生 的 分 數 11. 如 何 進 行 教 學 後 學 生 意 見 的 回 饋, 並 據 以 改 進 教 學 與 課 程?( 黃 建 方 老 師 ) Ans: 可 分 三 方 面 進 行 : (1) 教 學 意 見 調 查 表 : 每 學 期 課 程 結 束 前, 讓 學 生 填 寫 教 師 教 學 意 見 調 查 表 問 卷, 作 為 對 於 教 師 在 整 學 期 授 課 後 的 一 種 回 饋 而 教 師 則 根 據 統 計 資 料, 反 思 自 己 可 以 改 進 的 方 向, 讓 教 學 品 質 更 為 完 善 (2) 上 課 學 生 意 見 反 應 : 在 上 課 的 當 中, 學 生 若 有 疑 惑 或 不 解 之 處, 可 以 隨 時 舉 手 發 問, 教 師 會 根 據 問 題 逐 一 解 答 ; 或 是 對 於 教 師 的 教 學 方 式 有 意 見, 也 可 以 向 教 師 反 應, 做 為 回 饋 的 一 種 改 進 方 式 (3) 舉 辦 教 學 座 談 會 : 由 各 組 教 師 針 對 領 域 內 各 科 課 程 做 教 12. 如 何 將 資 訊 融 入 您 任 教 學 科 的 教 學?( 陳 信 志 老 師 ) Ans:(1) 善 用 每 班 現 有 的 視 訊 設 備 ( 液 晶 電 視, 筆 記 型 電 腦 等 ), 預 先 將 教 材 製 作 成 PPT 檔 實 施 教 學, 可 節 省 作 圖 製 表 的 時 間, 並 可 增 加 動 畫, 使 教 學 更 活 潑 易 懂 (2) 指 定 課 後 作 業, 要 求 學 生 自 網 路 搜 尋 相 關 資 料, 並 加 以 彙 整 寫 成 報 告 或 心 得 (3) 建 立 影 音 資 料 庫 供 學 生 在 課 餘 時 間, 能 自 行 加 深 加 廣 學 習 (4) 將 每 回 上 課 的 教 材 內 容, 甚 至 錄 製 上 課 實 況, 置 於 教 學 平 台 上, 供 當 日 請 假 或

跟 不 上 進 度 的 同 學, 能 事 後 補 救 (5) 利 用 網 路 建 立 題 庫, 供 學 生 作 線 上 測 驗, 自 我 檢 視 學 習 成 果, 並 藉 由 電 腦 統 計 學 生 作 答 情 形, 供 老 師 了 解 學 生 學 習 情 況, 調 整 教 學 策 略 13. 如 何 製 作 具 有 各 類 科 特 色 的 個 人 專 業 成 長 教 學 檔 案?( 陳 怡 如 老 師 ) Ans: 當 教 師 為 了 教 學, 必 然 蒐 集 許 多 資 料 ; 當 教 學 檔 案 成 為 趨 勢, 如 何 去 蕪 存 菁 則 是 一 大 考 驗! 動 手 從 做 中 學, 動 腦 以 省 時 省 力, 用 心 才 能 創 造 價 值! 各 科 教 學 檔 案 要 分 冊, 或 以 領 域, 或 以 單 元, 甚 或 可 單 獨 列 出 評 量 或 主 題 製 作, 或 是 媒 體 製 作 等, 範 圍 小 而 深 入 之 檔 案 基 本 上, 檔 案 在 編 排 模 式 上 可 分 為 歷 程 取 向 與 成 果 取 向 歷 程 取 向 --- 以 事 件 先 後 發 生 之 時 間 點 來 呈 現 順 序 通 常 用 於 經 驗 傳 承 與 再 製 用 在 課 程 討 論 與 銜 接 討 論 時, 是 最 佳 利 器! 對 行 動 研 究 工 作 之 進 展 最 有 價 值! 成 果 取 向 --- 以 最 近 與 最 佳 之 內 容 尤 其 是 獎 狀 之 類 的 為 排 列 優 先 通 常 用 於 申 請 或 甄 選 評 比 用 在 爭 取 出 線 學 生 製 作 學 習 檔 案 之 身 教 示 範 或 範 例 參 考 上, 對 某 一 學 科 在 某 一 段 時 間 內, 教 學 相 關 表 現 資 料 的 蒐 集 蒐 集 的 資 料 可 包 括 : 文 件 圖 片 照 片 檔 案 等 相 關 證 據 資 料 強 調 省 思, 重 視 實 證 資 料 的 蒐 集, 鼓 勵 專 業 對 話, 具 有 結 構 性, 具 有 彈 性 及 發 展 性, 具 有 參 照 的 規 準 重 點 : 創 意 教 學 開 發 : 研 發 教 具 行 動 研 究 成 果 個 人 教 學 網 頁 班 級 網 頁 校 內 外 研 習 心 得 報 告 參 加 研 討 會 或 研 習 活 動 之 紀 錄 教 學 相 關 能 力 檢 定 個 人 教 學 自 評 與 省 思 學 生 或 家 長 回 饋 單 個 人 專 業 成 長 計 畫 參 與 校 本 課 程 設 計 或 同 儕 協 同 教 學 小 組 之 成 果 學 術 研 討 會 發 表 之 論 文 國 內 外 正 式 刊 物 刊 登 之 文 章 正 式 出 版 專 書 論 著 其 他 14. 如 何 將 各 類 科 有 關 的 社 會 議 題 融 入 課 程 與 教 學?( 陳 信 志 老 師 ) Ans: 重 大 議 題 發 源 自 現 實 社 會 脈 絡 生 活 情 境 與 國 際 趨 勢, 與 強 調 本 土 關 懷 與 國 際 觀 的 新 課 程 存 在 著 緊 密 連 結 的 關 係 體 育 課 程 亦 包 含 在 整 體 課 程 之 中, 不 論 是 課 程 設 計 教 學 活 動 或 評 量 方 式, 應 該 將 重 大 議 題 融 入 實 際 教 學 之 中 本 文 分 別 從 教 師 理 念 的 建 立 教 學 目 標 的 選 擇 教 學 活 動 的 實 施 班 級 組 織 的 管 理 評 量 方 式 的 應 用 等 面 向, 來 探 討 重 大 議 題 融 入 課 程 的 實 施 策 略 : (1) 教 師 理 念 的 建 立 : 教 師 是 課 程 的 實 踐 者, 不 同 價 值 取 向 的 體 育 教 師, 其 教 學 模 式 目 標 取 向 及 課 程 內 容 都 大 異 其 趣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強 調 以 學 生 為 主 體, 以 生 活 經 驗 為 重 心, 以 培 養 具 有 人 本 情 懷 統 整 能 力 民 主 素 養 鄉 土 與 國 際 意 識 的 國 民 因 此, 身 為 課 程 實 踐 者 的 體 育 教 師 應 該 跳 脫 其 專 業 技 術 本 位, 除 了 瞭 解 領 域 內 的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也 要 主 動 探 求 新 課 程 的 基 本 理 念 與 重 要 內 涵, 增 加 自 身 對 重 大 議 題 的 認 識, 才 能 在 平 時 的 教 學 中 自 然 融 入 各 種 活 動 (2) 教 學 目 標 的 選 擇 : 選 擇 符 合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的 目 標, 第 十 五 卷 第 二 號 87 期 2005 年 4 月 學 校 體 育 107 才 能 掌 握 教 育 改 革 的 方 向 教 師 在 進 行 課 程 規 劃, 研 擬 教 學 目 標 的 同 時, 除 了 列 出 有 關 體 育 教 學 的 能 力 指 標, 也 應 該 考 慮 重 大 議 題 的 融 入 與 否 透 過 重 大 議 題 與 各 領 域 能 力 指 標 的 對 應 表, 可 以 找 出 彼 此 關 聯 的 能 力 指 標, 用 來 設 定 體 育 課 程 的 教 學 目 標 此 外, 教 師 也 可 依 據 各 議 題 的 理 念 內 涵, 抽 取 出 與 體 育 課 程 相 關 的 概 念 原 則, 一 同 納 入 體 育 課 程 的 教 學 目 標, 才 能 符 合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生 活 化 統 整 化 的 精 神 (3) 教 學 活 動 的 實 施 : 知 識 建 構 於 生 活 變 化 的 脈 絡 之 中, 透 過 教 學 活 動 而 轉 變 為 學

生 的 基 本 能 力, 重 大 議 題 也 早 以 存 在 日 常 生 活 周 遭, 只 是 在 學 科 本 位 的 教 學 活 動 中 常 被 忽 略 教 師 進 行 課 程 規 劃 時, 應 該 察 覺 課 程 中 會 出 現 那 些 重 大 議 題 可 供 教 學 轉 化 之 用, 並 在 實 施 教 學 時, 適 時 引 導 學 生 從 實 際 體 驗 進 而 討 論 相 關 議 題, 發 展 出 正 確 的 價 值 觀 念 因 此, 教 師 必 須 具 備 對 議 題 較 高 的 敏 感 度, 在 活 動 中 營 造 開 放 的 討 論 空 間, 以 學 生 為 中 心 來 拓 展 課 程 組 織 脈 絡, 再 透 過 教 育 專 業 將 論 述 轉 化 為 知 識 體 系, 最 終 將 結 論 導 引 回 歸 至 教 育 理 念 (4) 班 級 組 織 的 管 理 : 班 級 組 織 就 是 個 小 型 的 社 會 組 織, 學 生 可 在 課 堂 上 扮 演 不 同 的 角 色, 並 習 得 與 他 人 交 往 溝 通 合 作 及 相 處 的 人 際 關 係 負 責 不 同 任 務 的 學 生, 對 於 自 己 觀 切 的 議 題, 會 有 不 同 的 想 法 而 不 同 的 分 組 方 式 可 讓 學 生 發 展 出 不 同 的 態 度, 也 就 可 引 出 不 同 的 議 題 討 論 因 此, 教 師 可 以 扮 演 引 導 者 的 角 色, 讓 學 生 體 驗 多 種 角 色 的 扮 演, 感 受 不 同 管 理 階 層 的 心 理 與 作 為, 再 經 由 相 關 議 題 的 引 入 與 適 切 的 指 導, 讓 學 生 瞭 解 自 我 定 位 與 人 我 關 係, 在 正 式 課 程 之 間, 也 能 發 揮 潛 移 默 化 的 教 育 功 效 (5) 評 量 方 式 的 應 用 : 過 去 的 體 育 評 量 皆 以 技 能 為 主, 採 取 量 化 的 方 式 來 進 行 九 年 一 貫 課 程 提 出 的 基 本 能 力 與 分 段 能 力 指 標 範 圍 廣 泛, 因 此 教 師 應 該 採 用 多 元 化 評 量 方 式 重 大 議 題 的 內 涵 通 常 包 括 認 知 情 意 與 行 動 三 大 向 度, 而 非 僅 在 課 堂 實 施 測 驗 就 可 完 成 評 量 因 此, 體 育 教 師 必 須 拋 開 過 往 簡 單 易 行 的 技 能 測 驗, 結 合 筆 記 報 告 口 頭 問 答 或 主 客 觀 的 觀 察 紀 錄 等 方 式, 來 進 行 多 元 性 歷 程 性 的 評 量, 並 給 予 學 生 實 質 的 正 向 回 饋, 讓 整 體 課 程 能 夠 互 相 呼 應 兼 容 並 蓄, 而 非 獨 偏 一 門, 而 忽 略 了 追 求 全 人 教 育 的 課 程 理 念 15. 如 何 進 行 與 各 類 科 課 程 教 學 及 班 級 經 營 有 關 的 行 動 研 究 或 專 題 製 作?( 黃 建 方 老 師 ) Ans:(1) 分 析 班 級 經 營 之 情 境, 初 定 研 究 主 題 : 根 據 自 身 的 教 學 經 驗, 瞭 解 學 生 在 班 級 中 會 遇 到 的 適 應 問 題, 包 括 生 活 與 學 習 兩 方 面 (2) 文 獻 蒐 集 確 定 主 題 : 透 過 探 究 有 關 教 學 班 級 經 營 行 動 研 究 等 相 關 資 料 後, 所 設 計 之 課 程 及 引 導 方 式 力 求 生 動 及 口 語 化, 並 且 以 不 造 成 學 生 額 外 的 作 業 為 原 則, 以 免 增 加 學 生 壓 力 (3) 實 施 教 學 活 動 : 確 定 付 諸 教 學 活 動, 觀 察 及 記 錄 學 生 學 習 的 狀 況 (4) 資 料 的 蒐 集 監 控 反 省 分 析 : 在 教 學 結 束 後, 針 對 學 生 所 完 成 之 學 習 單 做 整 理 分 析, 並 利 用 訪 談 的 方 式, 來 瞭 解 學 生 在 教 學 後, 在 班 級 中 的 適 應 與 學 習 情 形 有 何 不 同? (5) 檢 視 教 學 成 效, 提 出 修 正 與 建 議 : 行 動 研 究 是 不 斷 循 環 的 動 態 歷 程, 重 點 在 於 規 劃 行 動 觀 察 反 省 評 鑑 的 反 覆 循 環 因 此, 在 教 學 前 進 行 詳 細 的 規 劃 ; 在 教 學 中 觀 察 學 生 對 此 課 程 的 接 受 程 度, 並 做 適 當 的 修 正 ; 在 教 學 之 後, 研 究 者 針 對 所 發 現 的 問 題 進 行 檢 討 與 反 省, 做 為 下 一 次 教 學 改 進 的 依 據 經 由 研 究 者 不 斷 的 反 省 探 究 批 判 檢 視, 可 以 使 發 展 出 來 的 教 學 方 案 更 加 可 行 對 學 生 更 有 助 益 16. 如 何 有 效 的 搜 集 與 累 積 各 類 科 的 學 術 科 測 驗 題 庫?( 周 宜 瑩 老 師 ) Ans: 以 現 階 段 資 訊 爆 發 的 時 代 而 言, 現 下 一 般 考 試 的 考 卷 已 多 用 電 腦 出 題, 尤 其 各 老

師 按 照 教 學 進 度 會 有 不 同 難 易 程 度 的 考 題, 在 每 次 的 月 考 繳 交 試 卷 之 後, 委 請 同 科 中 的 某 一 老 師 負 責, 按 照 課 本 的 章 節 將 相 關 題 目 加 以 分 類 蒐 集, 匯 整 資 料 成 電 子 檔 案 後 予 以 備 存, 以 利 日 後 供 同 科 其 他 老 師 的 分 享 17.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校 外 學 習 成 就 及 教 育 訓 練 學 分 採 計 相 關 的 辦 法 已 公 布, 請 各 科 討 論 並 宣 導 ( 周 宜 瑩 老 師 ) Ans: 學 分 採 計 的 相 關 辦 法 為 : 學 生 在 學 期 間 取 得 之 校 外 學 習 成 就 或 教 育 訓 練, 依 其 所 讀 類 科 相 關 程 度 及 學 習 時 數, 每 學 期 得 採 計 一 學 分 至 三 學 分, 修 業 年 限 內 合 計 最 高 得 採 計 十 八 學 分 此 法 對 於 實 用 技 能 班 的 學 生 而 言, 不 僅 可 讓 其 在 職 場 上 真 正 獲 得 實 務 經 驗, 同 時 也 可 抵 免 學 分, 符 合 實 用 技 能 班 以 就 業 為 導 向 之 依 據 ; 然 而 對 生 物 類 科 而 言, 因 為 共 同 科 目, 此 採 計 學 分 的 方 法 對 生 物 類 科 較 無 差 異 18.100 新 課 程 已 實 施 半 年, 針 對 教 學 與 評 量 及 本 位 特 色 建 構 有 何 建 議?( 陳 怡 如 老 師 ) Ans: 自 課 程 提 出 之 後, 如 何 培 養 學 生 帶 著 走 的 能 力 便 是 教 師 在 設 計 教 學 活 動 時 所 考 量 的 重 點 之 一 而 要 了 解 是 否 達 成 有 效 教 學, 評 量 方 式 內 容 是 十 分 重 要 的 部 份 除 了 針 對 學 生 的 學 習 表 現 進 行 評 量, 檢 視 教 學 過 程 也 是 探 究 能 否 達 到 教 學 目 標 的 另 一 面 向 針 對 教 學 回 饋 課 題, 分 別 在 學 生 與 教 師 面 向 都 採 取 了 一 些 措 施, 希 望 能 提 升 整 體 教 學 品 質 (1) 教 材 製 作 過 程 應 注 意 事 項 : 教 材 製 作 需 找 專 家 來 共 同 檢 視, 更 能 確 保 教 材 的 正 確 性 與 完 整 性 (2) 教 學 時 改 善 之 方 法 為 :a. 適 當 規 定 個 人 任 務, 有 助 於 組 長 任 務 分 配 與 學 習 進 行 b. 討 論 和 實 習 應 確 實 分 開, 較 容 易 掌 控 班 級 秩 序 與 討 論 成 效 c. 影 片 的 內 容 較 適 合 程 序 性 知 識 學 習 (3) 學 生 對 於 實 施 教 學 之 後 的 看 法 和 意 見 為 :a. 學 習 情 況 面 向 : 大 部 分 學 生 不 會 在 課 後 主 動 利 用 網 路 資 源 自 我 學 習 b. 教 學 方 式 面 向 : 大 部 分 學 生 覺 得 使 用 網 路 蒐 尋 相 關 資 料 很 方 便 c. 資 訊 科 技 態 度 面 向 : 大 部 分 學 生 覺 得 利 用 資 訊 科 技 學 習 能 同 時 學 得 一 些 電 腦 技 能 和 知 識 d. 教 學 網 站 面 向 : 大 部 分 學 生 不 會 利 用 學 習 管 理 系 統 的 即 時 討 論 區 和 同 學 討 論 問 題 e. 小 組 合 作 學 習 面 向 : 大 部 分 學 生 喜 歡 小 隊 合 作 學 習 的 方 式 (4) 學 生 學 習 表 現 為 :a. 影 音 示 範 教 學 課 程, 使 大 部 分 學 生 學 習 變 為 主 動 b. 使 用 影 音 示 範 教 學, 減 少 學 生 學 到 錯 誤 的 技 能 c. 問 題 導 向 教 學, 可 使 學 生 獲 得 更 多 相 關 知 識 d. 網 路 上 的 資 料 較 書 本 易 吸 引 學 生 閱 讀 例 如 : 自 然 科 課 程 : 1. 符 合 學 習 以 學 生 為 中 心 的 精 神 2. 注 意 到 學 生 的 個 別 差 異, 不 強 求 學 每 一 個 學 生 都 達 到 同 樣 的 標 準, 在 教 學 評 量 上 可 以 有 更 大 的 彈 性 3. 讓 學 生 能 夠 依 自 己 的 方 式 建 構 出 屬 於 自 己 的 概 念 4. 取 材 以 學 生 生 活 經 驗 為 主, 從 週 遭 的 生 活 環 境 中 取 材, 讓 學 生 在 進 行 類 化 的 過 程 中 容 易 的 就 能 擁 有 足 夠 的 先 備 經 驗 自 然 科 教 學 : 學 習 主 體 是 學 生, 老 師 有 如 斡 旋 者 激 思 者, 負 責 創 造 學 習 環 境 提 出 問 題 引 導 學 生 學 習 的 工 作, 讓 學 生 經 由 內 在 的 主 動 建 構 自 己 的 知 識, 因 此 建 構 是 的 教 學 需 有 一 些 策 略 來 引 導 學 生 學 習 才 能 達 到 預 期 的 效 果, 常 用 的 策 略 有 :( 王 美 芬, 民 84) 1. 引 發 學 生 的 質 問 或 提 出 問 題, 以 激 發 學 生 進 行 解 決 問 題 的 活 動 2. 這 些 活 動 必 須 導 致 具 有 挑 戰 的 或 矛 盾 的 結 果, 以 強 迫 學 生 反 省 思 考 結 果 3. 另 有 信 念 及 或 更 有 效 的 方 法 應 予 提 出, 並 加 以 利 用, 以 產 生 新 的 預 測 及 新 的 數 據, 或 可 獲 得 新 概 念 4. 以 實 驗 示 範 實 驗 或 其 他 已 存 在 的 現 象, 要 求 學 生 提 出 其 看 法 及 解 釋 5. 鼓 勵 學 生 表 達 行 程 假 設 的 過 程

6. 給 學 生 表 達 不 同 看 法 的 機 會, 特 小 組 討 論 的 方 式 來 進 行 7. 注 意 教 師 互 動 交 談 8. 鼓 勵 學 生 利 用 自 己 的 知 識 和 看 法 來 回 答 及 解 釋 問 題 9. 教 學 環 的 反 覆 應 用 檢 討 與 建 議 : 課 程 標 準 對 教 學 方 法 的 提 示 有 以 下 特 點 : 1. 讓 學 生 產 生 問 題 意 識, 由 學 生 對 問 題 或 者 是 觀 察 產 生 的 與 原 有 概 念 的 衝 突, 來 激 發 學 生 學 習 的 興 趣 與 動 機 2. 提 醒 老 師 對 學 生 提 出 問 題 時 要 注 意 中 等 程 度 生 的 接 受 程 度, 不 要 因 為 問 題 的 提 出 與 學 生 的 先 備 經 驗 相 距 太 大 而 無 法 激 起 學 生 學 習 的 意 願 3. 提 供 學 生 一 個 充 分 自 主 的 學 環 境, 能 透 過 實 際 的 觀 察 即 時 驗 過 程, 借 同 儕 間 的 的 支 援 與 承 認, 達 到 教 學 目 標 4. 鼓 勵 於 同 發 表 自 己 的 看 法, 而 不 是 專 家 的 看 法, 老 師 也 不 急 於 糾 正 學 生 的 錯 誤 概 念, 經 由 全 班 的 討 論 或 者 是 做 引 導 性 的 發 問, 讓 學 生 自 己 發 現 錯 誤, 而 從 內 心 中 修 正 自 己 的 錯 誤, 以 符 合 建 構 主 義 的 內 化 過 程 5. 教 學 的 地 點 不 再 是 以 教 室 為 中 心, 而 是 以 教 材 為 中 心, 教 師 應 視 教 材 的 內 容, 尋 找 最 能 引 起 學 生 學 習 興 趣 的 環 境, 來 進 行 教 學 19. 如 何 將 國 際 教 育 融 入 課 程?( 陳 信 志 老 師 ) Ans: 教 育 部 國 際 文 教 處 長 劉 慶 仁 昨 日 表 示, 年 底 將 公 布 中 小 學 國 際 教 育 白 皮 書, 從 民 國 101 年 開 始 實 施, 現 已 擬 妥 各 項 推 動 策 略,7 月 將 展 開 1 年 半 的 準 備 期, 挹 注 3 千 萬 元 啟 動 國 際 教 育 專 業 知 能 認 證 等 6 項 支 援 計 畫, 加 強 現 職 教 師 的 培 育, 並 發 展 國 際 教 育 課 程 及 教 材, 邁 入 推 動 期 將 協 助 三 級 學 校 推 展 國 際 交 流 國 際 素 材 融 入 課 程 學 校 國 際 化 外 語 與 文 化 學 習 等 4 項 補 助 計 畫 劉 慶 仁 強 調, 第 八 次 全 國 教 育 會 議 將 針 對 國 際 教 育 是 否 納 入 九 年 一 貫 課 綱 尋 求 共 識, 若 確 定 納 入 課 綱, 將 融 入 各 科 教 學, 不 會 獨 立 成 科, 也 就 是 融 入 現 有 學 校 課 程 方 式 推 動, 不 要 增 加 學 生 學 習 議 題 的 壓 力 國 際 文 教 處 專 委 指 出, 現 行 師 培 制 度 並 沒 有 納 入 國 際 教 育 的 課 程, 各 級 學 校 也 準 備 不 足, 教 育 部 決 定 將 重 點 擺 在 現 職 教 師 的 培 育, 希 望 校 長 主 任 等 領 導 團 隊, 以 及 教 學 現 場 教 師 都 具 備 推 動 國 際 教 育 的 能 力 教 育 部 從 7 月 將 陸 續 辦 理 分 區 講 習, 讓 現 職 教 師 透 過 在 職 進 修, 學 習 國 際 關 係 跨 文 化 傳 播 他 國 國 際 教 育 現 況 融 入 教 學 模 式 等 課 程, 由 各 縣 市 學 校 自 行 推 派 人 員 參 加, 修 滿 24 小 時 課 程, 即 可 取 得 專 業 認 證, 預 計 明 年 底 前 可 培 訓 500 人 有 人 認 為 國 際 教 育 是 一 種 趨 勢, 但 學 生 要 學 的 議 題 已 經 太 多, 包 括 人 權 環 保 等 熱 門 議 題 都 與 國 際 教 育 有 共 通 性, 因 此 國 際 教 育 不 適 合 變 成 新 興 課 程, 但 大 多 數 人 認 為 國 際 教 育 適 合 當 作 跨 領 域 議 題 探 討, 融 入 各 科 課 程 教 學 或 活 動, 不 適 合 單 獨 成 為 一 個 科 目

英 文 科 召 集 人 楊 淑 昭 師 : 校 長 各 位 主 任 我 將 針 對 我 們 教 學 研 究 會 議 結 論 做 重 點 式 的 報 告 以 下 我 提 出 的 書 面 報 告, 如 果 沒 提 到 的, 請 自 行 參 考 討 論 題 綱 : *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1. 配 合 教 育 部 推 動 中 等 以 上 學 校 國 際 化 之 政 策, 教 育 旅 行 行 程 應 如 何 安 排, 方 能 提 昇 學 生 外 語 能 力 及 培 養 國 際 觀? 一 計 畫 目 標 1. 配 合 政 府 觀 光 客 倍 增 計 畫 推 動 學 生 國 際 教 育 旅 行, 鼓 勵 本 校 學 生 熱 情 參 與 拓 展 國 際 視 野, 並 增 進 國 際 文 化 的 了 解 和 交 流 2. 鼓 勵 本 校 學 生 有 國 際 觀, 並 提 升 外 語 能 力, 達 成 國 際 化 的 教 育 目 標 3. 培 養 學 生 獨 立 自 主, 勇 於 接 受 挑 戰 的 精 神, 且 強 化 具 世 界 觀 競 爭 力 二 決 定 國 家 參 訪 學 校 後 公 開 招 標 決 定 承 辦 之 旅 行 社 行 前 準 備 : 辦 理 出 國 講 習 : 加 強 學 生 應 對 的 基 本 能 力 及 國 外 旅 遊 應 注 意 之 國 際 禮 儀, 團 體 生 活 須 知 辦 理 行 前 說 明 會 : 詳 細 說 明 教 育 旅 行 之 行 程 內 容, 及 出 發 前 的 各 項 應 說 明 事 宜 編 印 旅 遊 手 冊 : 內 含 行 程, 出 國 注 意 事 項, 學 習 單, 心 情 留 言 日 記 心 得 報 告 2. 如 何 加 強 本 校 師 生 的 英 語 能 力, 提 昇 英 檢 成 效? 英 語 成 為 世 界 語 言 (global language): 目 前 全 世 界 大 約 有 四 分 之 一 的 人 口 在 說 英 語, 七 十 多 國 將 英 語 列 為 官 方 語 言, 一 百 多 個 國 家 把 英 語 列 為 第 二 語 言 (ESL), 而 且 數 量 還 在 持 續 增 加 當 中 計 劃 (planning): 設 定 自 己 的 學 習 目 標, 可 能 是 結 交 外 國 友 人 加 強 個 人 未 來 在 職 場 上 的 競 爭 力 等 不 同 的 目 標 需 使 用 不 同 的 學 習 方 式 以 達 到 所 需 的 技 能 目 標 應 設 定 在 合 理 的 範 圍 內 監 督 (monitoring ): 留 意 或 記 錄 自 己 的 學 習 過 程, 並 採 取 適 當 的 措 施 來 解 決 學 習 的 困 難 將 學 習 錯 誤 記 錄 下 來, 供 以 後 參 考 複 習 之 用 評 估 (evaluating): 評 估 最 後 努 力 所 學 的 結 果 是 否 與 目 標 相 符 寫 英 語 學 習 的 日 記, 可 以 定 期 地 反 思 英 語 學 習 的 歷 程 以 及 策 略 的 使 用 學 習 策 略 尤 其 重 要, 因 為 台 灣 缺 乏 良 好 的 英 語 環 境, 學 生 接 觸 英 語 的 質 與 量 都 有 嚴 重 不 足 的 現 象, 絕 大 部 份 的 英 語 學 習 都 還 是 依 賴 老 師 的 教 導 可 是 英 語 老 師 不 可 能 時 時 照 顧 到 學 生 的 學 習 需 求, 尤 其 在 課 堂 之 外 更 是 鞭 長 莫 及, 可 能 的 解 決 之 道 就 是 教 導 學 生 如 何 去 學 英 語, 幫 助 他 們 發 展 出 有 效 的 英 語 學 習 策 略, 使 他 們 成 為 自 動 自 發 為 自 己 的 學 習 行 為 負 責 的 學 習 者, 即 使 是 在 課 堂 外 也 能 有 效 地 學 習 英 語 有 效 的 學 習 策 略 如 : 記 憶 (memory): 將 英 語 單 字 片 語 的 音 與 義 作 有 意 義 的 分 類 組 合 或 聯 結 分 析 (analyzing): 分 析 中 英 兩 種 語 言 間 語 法 語 音 語 義 的 異 同 情 意 (affective): 提 高 學 習 動 機 調 整 學 習 態 度 降 低 學 習 焦 慮 : 兒 童 和 個 性 外 向 者 學 習 情 意 障 礙 較 低

3. 對 各 班 ( 科 ) 上 程 度 不 一 的 學 生, 如 何 施 行 補 救 教 學 及 增 廣 教 學? 首 先, 我 們 應 該 先 了 解 學 生, 針 對 學 生 的 學 習 困 難 點 去 著 手 是 學 生 的 學 習 能 力 上 負 擔 太 大 跟 不 上 進 度, 還 是 因 為 課 程 上 的 難 易 度 問 題 等 等. 教 學 者 應 該 先 行 了 解 後, 再 尋 求 適 宜 的 教 學 方 法, 以 達 到 好 的 教 學 及 學 習 成 效 同 時 得 依 據 學 生 們 的 性 向 興 趣 以 及 針 對 每 個 學 生 的 個 別 差 異, 在 教 學 上 需 要 編 製 增 廣 及 補 救 教 材 以 最 適 合 各 種 不 同 學 習 能 力 的 學 生 來 學 習, 也 方 能 達 到 因 材 施 教 的 教 學 目 的 教 學 上 的 需 要, 教 學 者 也 可 依 據 學 生 的 不 同 特 性, 充 分 運 用 或 製 作 教 學 媒 體, 來 進 行 教 學 4.. 如 何 實 施 多 元 形 成 性 的 評 量 才 能 突 顯 各 類 科 學 生 實 際 的 學 習 成 效 與 科 本 位 特 色? 1. 第 一, 要 先 了 解 各 個 類 科, 它 們 真 正 要 讓 學 習 者 學 習 的 重 點 為 何, 進 而 依 照 著 擬 訂 的 教 學 目 標 及 學 習 進 度 來 進 行 教 學. 2. 次 要, 教 學 者, 應 該 多 方 面 的 搜 集, 研 究 以 及 評 估 各 類 科 的 相 關 資 訊, 了 解 的 更 透 徹, 才 能 避 兔 學 習 者 在 學 習 過 程 中 產 生 所 謂 的 學 習 迷 失. 3. 擬 定 一 個 計 畫, 該 如 何 去 實 行. 以 及 要 先 分 析 學 習 者 的 能 力. 4. 設 計 最 利 於 學 習 者 學 習 的 教 材, 不 斷 地 演 練 與 實 際 操 作. 此 學 習 方 式, 就 能 清 楚 的 知 道 學 生 的 不 足 點, 這 樣 我 們 就 能 針 對 孩 子 們 的 不 足 點 去 加 強. 5.. 如 何 將 孝 道 倫 理 融 入 教 學? 一. 實 施 原 則 如 下 : ( 一 ) 推 行 教 孝 活 動, 應 不 限 於 教 孝 月 期 間 ; 平 時 即 應 建 之 學 生 尊 親 護 幼 之 觀 念 ; 並 培 養 學 生 謙 讓 守 禮 之 德 行 ( 二 ) 推 行 教 孝 活 動, 應 由 個 人 之 孝 親 敬 長 為 出 發, 以 健 全 家 庭 之 功 能 ; 並 進 而 維 護 社 會 之 安 和 樂 利 ( 三 ) 全 校 教 職 員 應 以 身 做 則, 與 學 生 分 享 生 活 之 經 驗, 期 使 孝 行 美 德 自 然 融 入 學 生 日 常 生 活 中 ( 四 ) 推 行 教 孝 月 期 間, 各 處 室 所 舉 辦 之 各 種 文 藝 活 動, 應 以 孝 悌 忠 信 及 加 強 倫 理 道 德 教 育 等 系 列 活 動 為 重 點 二. 實 施 方 式 ( 一 ) 學 校 應 鼓 勵 學 生 於 清 明 節 返 家 時, 參 與 祖 先 塋 墓 之 祭 拜, 以 達 慎 終 追 遠 之 孝 思 ( 二 ) 學 校 應 舉 辦 教 孝 相 關 書 藉 之 研 讀 活 動, 以 加 強 學 生 倫 理 道 德 觀 念 ( 三 ) 學 校 於 四 五 月 份 之 作 文 與 班 會, 均 應 配 合 教 孝 月 活 動, 進 行 系 列 性 教 學 ( 四 ) 學 校 應 舉 辦 教 孝 之 藝 文 活 動, 以 加 強 學 生 孝 思 孝 行 之 美 德, 並 啟 發 其 對 孝 道 精 新 之 省 察 導 ( 五 ) 學 校 應 指 導 學 生 製 作 教 孝 月 特 刊 壁 報 及 海 報 文 宣, 以 加 強 教 孝 教 育 之 宣 導 ( 六 ) 各 校 應 利 用 各 種 聚 會, 配 合 教 孝 相 關 課 程, 彰 顯 孝 道 之 真 諦 與 時 代 之 意 義 ( 七 ) 學 校 宜 舉 辦 教 職 員 工 生 教 梯 楷 模 選 拔 活 動, 並 於 集 會 時 予 以 公 開 表 揚 ( 八 ) 學 校 應 鼓 勵 學 生 於 教 孝 月 期 間 收 視 相 社 孝 性 電 視 節 目, 以 加 強 教 孝 教 育 之 宣 ( 九 ) 各 處 室 宜 酌 情 配 合 辦 理 各 項 教 孝 活 動 6. 如 何 建 構 優 質 的 各 科 文 化, 有 何 具 體 方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