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年度教育部「藝術與設計菁英海外培訓計畫」

Similar documents
<4D F736F F D A67EA4BDB64FAF64BEC7A6D2B8D5C2B2B3B92DA440AFEBA4BDB64F362E385FA5FEB3A15F2E646F63>

<4D F736F F D A67EA4BDB64FAF64BEC7A6D2B8D5C2B2B3B92DA440AFEBA4BDB64F362E32375FB3CCB7735F2E646F63>

特殊教育學生輔導手冊-聽障類

申請國外學校研究所建議

97 學年度四技二專推薦甄選入學招生簡章總則 I

研討會活動審核表

深 圳 中 学 : 同 类 学 校 中 教 育 增 值 最 高 的 中 学 让 优 秀 者 更 优 秀, 让 平 常 者 不 平 常 2007 以 年 来, 深 圳 中 学 每 年 被 香 港 香 港 科 技 录 取 的 人 数 均 为 全 省 第 一,7 年 来, 考 入 港 大 的 深 中 学

表 二 學 年 度 各 科 新 生 登 記 分 發 及 甄 錄 取 英 文 分 數 表 - 護 理 科 物 治 科 資 管 科 視 光 科 職 治 科 幼 保 科 醫 影 科 牙 技 科 應 外 科

<4D F736F F D BEC7A67EABD7B0EAA55FB1D0A46AA5E6B4ABBEC7A5CDBAC2BFEFC2B2B3B >

致理技術學院99學年度大學部新生手冊

臺南市102學年度市立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簡章(草案)

第 三 四 题 要 求 考 生 首 先 在 45 秒 内 阅 读 一 段 短 文, 随 后 短 文 隐 去, 播 放 一 段 与 短 文 有 关 的 对 话 或 课 堂 演 讲 最 后, 要 求 考 生 根 据 先 前 阅 读 的 短 文 和 播 放 的 对 话 或 课 堂 演 讲 回 答 相 关

Microsoft Word - 中山大學英語自學手冊-2011.doc

cover_lab.jpg

研商縣市政府函報所轄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採入學前

四 申 請 資 格 條 件 凡 符 合 以 下 資 格 之 本 校 在 學 學 生, 得 報 名 參 加 甄 選 : 1. 本 校 大 學 部 學 生 ( 公 費 生 除 外 ) 研 究 所 碩 士 生 博 士 生 ( 進 修 碩 士 班 及 在 職 專 班 生 除 外 ), 應 屆 畢 業 生 需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外國學生入學辦法草案

投影片 1


投影片 1

<8EF38CB197768D6A D91816A5F F4390B3342E786C7378>

104

Microsoft Word - Students-app_2014

(Microsoft Word - \272\302\270\325\302\262\263\271_100_.doc)

102

研商縣市政府函報所轄國民中學資賦優異學生採入學前

投影片 1

(一)工務類:專業

台南航空站航空噪音改善執行小組九十年度第六次會議議程

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

<4D F736F F D BEC7A67EABD7A5D3BDD0C2B2B3B9>

目 錄 重 要 注 意 事 項 學 年 度 五 專 免 試 入 學 續 招 重 要 日 程 表... 2 壹 招 生 依 據... 3 貳 報 名 資 格... 3 参 招 生 科 別 及 名 額... 3 肆 報 名 規 定 事 項 及 繳 交 資 料... 3 伍 總 成 績

CONTENTS TOEFL ITP DJ Hauer GO English % TOEFL Junior TOEFL ITP TOEIC

複製 -彰化銀行101年新進人員甄試簡章_公告版_.doc

グローバル補助金奨学生留学先 2018 年 07 月 25 日現在 年度留学先教育機関 / 研究機関国重点分野 平成 26 年度 The University of Queensland Australia 疾病予防と治療 平成 26 年度 Faculty of Dentistry, Univers

給妍樺

常用符號集

伍 超 額 比 序 項 目 採 計 說 明 一 志 願 序 積 分 : 採 計 上 限 30 分 ( 一 ) 依 據 學 生 選 擇 志 願 學 校 群, 至 多 可 選 填 3 志 願 學 校 群, 每 志 願 學 校 群 內 可 選 填 10 所 學 校 作 為 同 一 志 願 學 校 群, 最

作为金融学专业的基础课程,《货币银行学》课程的教学已有很长的历史了

air102drtygu7h8jklyenjatsjeysrkmhfntesgj.doc

提升高中職學生英語文教學成效實施計畫

Microsoft Word - 外語學院

Microsoft Word - 語言中心

第十一届“21世纪杯”全国中小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

第十一届“21世纪杯”全国中小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 ( ( ( ( ( ( 100

<4D F736F F D E30392E3236BD54BB7BAAA92DACF6BFFD2D2D313031BEC7A67EB2C432BEC7B4C1B2C432A6B8B1D0B0C8B77CC4B32D D30352D3239>

<4D F736F F D20ACE3A873A5CDA4E2A FA7B9A6A8A64CA8EAAAA95F>

Microsoft Word - 招募簡章

加拿大留学申请指南之

4. 促 进 教 学, 具 有 反 拨 效 应 ;5. 搜 集 信 息 研 究 教 学 1 关 于 成 绩 测 试 的 原 则, 彭 国 庆 贾 磊 提 出 了 :1. 一 致 性 原 则 即 测 试 的 目 标 内 容 和 教 学 的 目 标 内 容 是 一 致 的 2. 可 靠 性 原 则 成

Microsoft Word - 博士班學校及系組招生規定_ _060130_.docx

<4D F736F F D ACEEA975AF5AA57EB0EABEC7A5CDC2B2B3B95FA4A4A4E5AAA95F >

入 學 通 知 受 文 者 :104 學 年 度 寒 假 轉 學 招 生 考 試 正 取 生 主 旨 : 本 校 104 學 年 度 進 修 學 士 班 / 學 士 二 年 制 在 職 專 班 寒 假 轉 學 招 生 考 試 正 取 生 報 到 註 冊 等 相 關 事 宜 如 說 明, 請 查 照

untitled

材料准备1

<4D F736F F D BEC7A5CDA4E2A555B773AAA95FA774BBB2BEC92EBEC7AAF8A96AA8EE5F2E646F63>

全 民 英 檢 中 級 口 說 模 擬 測 驗 GEPT-1 67 全 民 英 檢 中 級 寫 作 模 擬 測 驗 全 民 英 檢 中 級 閱 讀 模 擬 測 驗 GEPT-2 GEPT-3 全 民 英 檢 中 級 聽 力 模 擬 測 驗 GEPT-4 68 全 民 英 檢 中 高 級 口 說 模

Microsoft Word _Su_UCSB_SA_Instr_(S)_vf[Revised].doc

<4D F736F F D A447A7DEA9DBA5CDC2B2B3B92D A9DBA965B77CB371B94C>

(g) 本 公 司 或 其 任 何 聯 屬 公 司 或 彼 等 各 自 之 顧 問 概 無 於 任 何 司 法 權 區 透 過 刊 登 本 網 上 預 覽 資 料 集 而 發 售 任 何 證 券 或 招 攬 購 買 任 何 證 券 之 要 約 ; (h) 本 公 司 未 曾 亦 將 不 會 將 本

tcbbank102ktdrhwsfse7o5usedjdtjkt.doc


投影片 1

全医通会员手册

<4D F736F F D20A578C657B4E4B0C8AAD1A5F7A6B3ADADA4BDA571A448A44FBAC2BFEFC2B2B3B E646F63>

尊 敬 的 客 户 : 欢 迎 您 ( 指 被 保 险 人, 以 下 简 称 您 ) 加 入 中 美 联 泰 大 都 会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大 都 会 人 寿 )MetHealth 360 健 康 呵 护 管 理 服 务 计 划 MetHealth 360 健 康

中 国 石 油 大 学 ( 华 东 ) 现 代 远 程 教 育 冀 东 油 田 学 习 中 心 的 前 身 是 1995 年 中 国 石 油 大 学 ( 华 东 ) 建 立 的 冀 东 油 田 函 授 站 自 1995 年 开 展 成 人 高 等 教 育 以 来, 冀 东 油 田 学 习 中 心 在

敬啟者

在 直 接 口 试 中, 由 于 评 分 者 要 身 兼 数 职, 既 要 控 制 考 试 程 序, 又 要 扮 演 交 际 角 色, 还 要 担 当 评 分 者, 在 测 试 的 同 时 还 要 根 据 评 分 标 准 对 被 试 的 口 语 表 现 做 出 即 时 评 估, 因 而, 直 接 口

中國輸出入銀行101年新進職員甄選簡章_公告版.doc

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委託台灣金融研訓院

( CIP ), : ISBN G CIP ( 2006 ) : ( ) http: / / www. techbook. com. cn mail

2014-社会类产品目录 indd

0204

國立中山大學校務短中長程發展計畫( )

真理大學 101學年度 第三次 教務會議 議程

序 言 朱 加 麟 中 信 银 行 副 行 长 兼 总 行 营 业 部 总 经 理 随 着 国 民 财 富 的 增 长, 选 择 安 排 子 女 赴 海 外 留 学 的 家 庭 数 量 逐 年 增 加 2015 年, 中 国 出 国 留 学 总 人 数 约 为 50 万, 较 2014 年 增 加

99學年度高中高職五專聯合登記分發作業工作會議

Microsoft Word - Graduate_Admissions_Guide_for_International_Students_Spring_2014_中文__

3. 點 選 最 新 消 息 中 之 招 募 訊 息, 選 擇 合 乎 個 人 條 件 及 興 趣 之 項 目 ( 每 人 至 多 可 選 擇 報 名 三 項 ), 完 成 報 名 程 序 二 報 名 前 請 預 先 準 備 下 列 資 料, 以 減 少 您 填 寫 報 名 系 統 之 時 間 :

bok102rftgy8uh9ipaetfshbae3jtk57.doc

稻江科技暨管理學院

附 件 一 教 學 與 科 技 學 群 課 程 規 劃 一 教 學 與 科 技 學 群 課 程 包 括 12 門 課, 計 25 學 分 ( 生 活 科 技 概 論 3 學 分 ) 課 程 依 序 規 畫 如 下, 一 上 : 資 訊 教 育 ; 一 下 : 閱 讀 教 育 生 活 科 技 概 論

全医通会员手册

许 多 年 前 我 做 销 售 的 时 候 就 告 诉 团 队 里 的 人, 说 : 最 优 秀 的 销 售 之 所 以 最 优 秀, 在 于 他 们 会 选 择 产 品 因 为, 如 果 一 个 产 品 确 实 能 够 满 足 人 们 切 实 的 需 求, 并 且 以 合 适 的 价 格 出 售,

壹、

< B3E22039BFF920C0D4C7D020BFDCB1B9C0CE20B8F0C1FDBFE4B0AD5FC1DFB9AE2E687770>

創 保存年限:

(Microsoft Word - 99\302\262\263\ \256\326\251w.doc)

2010

0204

슬라이드 1

Microsoft Word - 103學生手冊--都建組.doc

untitled

穨yinmen.PDF

(CIP) /. :, 2005 ISBN C CI P (2005) : 8 11 : ( 010 ) : : : : : : : 850mm 1168mm/

CEFR / CIP IELTS, TOEIC, TOEFL-iBT Cambridge,CEFR CEFR 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 ) : TOEIC, TOEF

<4D F736F F D20ACF6BFFD2D313032BEC7A67EB2C432BEC7B4C1B2C4A440A6B8B1D0B0C8B77CC4B32D D30332D3132>

Transcription:

105 年 度 教 育 部 藝 術 與 設 計 菁 英 海 外 培 訓 計 畫 數 位 媒 體 組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組 產 品 設 計 組 甄 選 簡 章 主 辦 單 位 : 教 育 部 承 辦 單 位 : 數 位 媒 體 組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組 -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地 址 : 雲 林 縣 斗 六 市 大 學 路 3 段 123 號 電 話 :(05)534-2601 轉 6593 網 址 :http://www.media.yuntech.edu.tw/ 協 辦 單 位 : 產 品 設 計 組 - 國 立 成 功 大 學 地 址 : 台 南 市 大 學 路 1 號 ( 光 復 校 區 大 成 館 ) 電 話 :(06)275-7575 轉 54343 網 址 :http://www.ide.ncku.edu.tw/sposad/

105 年 度 教 育 部 藝 術 與 設 計 菁 英 海 外 培 訓 計 畫 數 位 媒 體 組 甄 選 簡 章 項 目 簡 章 目 錄 頁 數 組 別 一 覽 表 3 數 位 媒 體 組 : 美 國 (Ringling College of Art and Design) 美 國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 加 拿 大 (Sheridan Institute) 法 國 (SUPINFOCOM Valenciennes) 法 國 (KNIGHTWORKS) 日 本 (Polygon Pictures Inc.) 紐 西 蘭 (Media Design School) 紐 西 蘭 (Flux Animation Studio) 甄 選 重 要 日 程 表 4 壹 培 訓 期 限 5 貳 申 請 資 格 5 參 申 請 對 象 5 肆 報 名 日 期 及 方 式 5 伍 報 名 特 別 注 意 事 項 5 陸 報 名 手 續 應 繳 交 證 明 文 件 及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6 柒 初 審 第 一 階 段 研 習 營 入 選 通 知 及 初 審 第 二 階 段 培 訓 研 習 營 成 績 8 捌 國 內 複 審 繳 件 與 合 格 名 單 8 玖 決 選 繳 件 及 核 定 方 式 8 拾 放 榜 及 錄 取 公 告 8 拾 壹 報 到 及 相 關 契 約 9 拾 貳 補 助 費 用 標 準 9 拾 參 其 他 注 意 事 項 10 拾 肆 甄 選 方 式 等 相 關 規 定 12 拾 伍 甄 選 流 程 圖 14 附 錄 一 2015 年 語 文 檢 定 考 試 參 考 資 料 15 附 錄 二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位 置 圖 17 附 表 一 數 位 媒 體 組 報 名 表 18 附 表 二 數 位 媒 體 組 老 師 推 薦 函 19 附 表 三 教 育 部 鼓 勵 學 生 參 加 藝 術 與 設 計 類 國 際 競 賽 一 覽 表 20 附 表 四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封 面 23 2

組 別 學 校 組 別 數 位 媒 體 美 國 Ringling College of Art and Design 美 國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fornia (USC) * 參 考 備 註 8 加 拿 大 Sheridan Institute 法 國 SUPINFOCOM Valenciennes * 參 考 備 註 8 法 國 KNIGHTWORKS * 參 考 備 註 8 日 本 Polygon Pictures Inc * 參 考 備 註 9 紐 西 蘭 Media Design School Flux Animation Studio 錄 取 名 額 1 1 1 1 1 1 1 數 位 媒 體 組 甄 選 組 別 一 覽 表 初 審 ( 研 習 營 ) 第 一 階 段 研 習 營 申 請 相 關 書 面 資 料 審 查 ( 佔 總 成 績 30%) * 參 考 備 註 2 第 二 階 段 培 訓 研 習 營 成 績 依 研 習 營 成 績 排 序 ( 佔 總 成 績 50%) 國 內 複 審 依 語 言 成 績 及 國 際 競 賽 得 獎 證 明 給 分 ( 佔 總 成 績 20%) * 參 考 備 註 4 5 海 外 學 校 決 選 國 外 學 校 資 料 審 查 ( 需 具 備 相 當 於 TOEFL ibt80 以 上 證 明 ; 或 IELTS 6.5 以 上 證 明 ) 國 外 學 校 資 料 審 查 ( 需 具 備 相 當 於 TOEFL ibt90 以 上 證 明 ) 國 外 學 校 資 料 審 查 ( 大 學 部 需 具 備 相 當 於 TOEFL ibt80 或 IELTS6.0 以 上 證 明 研 究 所 需 具 備 相 當 於 TOEFL ibt88 或 IELTS6.5 以 上 證 明 ) 國 外 學 校 資 料 審 查 ( 需 具 備 相 當 於 TOEFL ibt45 以 上 證 明 或 TCF 法 語 檢 定 初 級 以 上 ) 國 外 學 校 資 料 審 查 ( 需 具 備 相 當 於 TOEFL ibt45 以 上 證 明 或 TCF 法 語 檢 定 初 級 以 上 ) 國 外 學 校 資 料 審 查 ( 需 具 備 相 當 於 TOEFL ibt45 以 上 證 明 或 JLPT 日 語 語 言 檢 定 四 級 以 上 ) 國 外 學 校 資 料 審 查 ( 大 學 部 需 具 備 相 當 於 IELTS5.5 以 上 證 明, 研 究 所 需 具 備 相 當 於 IELTS6.0 以 上 證 明 ) 備 註 1. 初 審 總 成 績 : 第 一 階 段 研 習 營 申 請 成 績 + 第 二 階 段 培 訓 研 習 營 成 績 2. 初 審 第 一 階 段 研 習 營 申 請 審 查 之 各 項 計 分 比 例 為 : 作 品 集 50%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20%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證 明 文 件 與 資 料 30% 3. 依 第 一 階 段 研 習 營 申 請 審 查 結 果 錄 取 30 名, 備 取 10 名 參 加 初 審 第 二 階 段 之 培 訓 研 習 營 4. 國 內 複 審 : 繳 交 各 校 要 求 門 檻 之 語 言 成 績 影 本 教 育 部 鼓 勵 學 生 參 加 藝 術 與 設 計 類 國 際 競 賽 一 覽 表 國 際 競 賽 得 獎 證 明 影 本 ( 請 參 考 附 表 三 ) 及 志 願 表 計 分 比 例 為 : 語 言 成 績 10% 國 際 競 賽 得 獎 證 明 10% 繳 件 期 限 為 105 年 1 月 4 日 ( 一 ) 下 午 17:00 前, 逾 期 繳 件 概 不 受 理 5. 國 內 複 審 合 格 名 單 以 初 審 第 一 階 段 研 習 營 申 請 成 績 (30%)+ 初 審 第 二 階 段 培 訓 研 習 營 成 績 (50%)+ 國 內 複 審 成 績 (20%) 之 比 例 合 計 作 為 海 外 學 校 志 願 之 排 序 依 據 ; 按 學 員 之 名 次 及 志 願 排 序 挑 選 各 海 外 學 校 錄 取 名 額 最 多 4 倍 之 送 審 名 單 ; 每 位 學 員 最 多 送 審 2 校 6. 複 審 合 格 者 檢 送 英 文 作 品 集 英 文 研 習 計 畫 及 英 譯 表 件 等 資 料 及 海 外 學 校 要 求 之 語 文 能 力 證 明 參 加 決 選 繳 交 日 期 : 本 組 承 辦 學 校 將 依 海 外 學 校 期 程 另 行 公 告 調 整 之, 以 郵 戳 為 憑 7. 決 選 錄 取 名 單 ( 放 榜 ): 實 際 錄 取 名 單 依 據 海 外 學 校 決 選 結 果 及 教 育 部 公 告 之 名 單 為 準 如 有 缺 額 則 以 名 次 依 序 遞 補 8. 美 國 USC 為 研 究 所 課 程, 就 讀 該 校 學 生 須 於 海 外 研 習 期 間 具 備 國 內 研 究 所 之 學 生 身 分 ; 法 國 (SUPINFOCOM) 將 參 與 學 校 畢 業 專 題 製 作, 以 動 畫 製 作 能 力 為 培 訓 重 點 ; 法 國 公 司 (KNIGHTWORKS) 為 全 年 度 公 司 實 習 9. 美 加 學 校 以 學 院 正 規 課 程 為 學 習 主 軸 ; 日 本 將 參 與 動 畫 公 司 實 務 製 作 10. 複 審 會 議 及 海 外 決 選 結 果 未 獲 出 國 進 修 之 學 員, 本 計 畫 另 提 供 國 內 廠 商 之 實 習 機 會 有 興 趣 之 學 員, 可 報 名 參 加 11. 數 位 媒 體 組 於 本 計 畫 所 規 畫 之 研 習 營 課 程 與 選 送 之 培 訓 單 位 以 數 位 動 畫 領 域 為 主 12. 當 外 交 部 公 告 海 外 學 校 所 處 地 區 列 為 旅 遊 紅 色 警 戒 區 時, 教 育 部 得 不 選 送 學 員 至 該 校 進 修, 雖 有 缺 額 亦 不 錄 取 3

教 育 部 藝 術 與 設 計 菁 英 海 外 培 訓 計 畫 數 位 媒 體 組 甄 選 重 要 日 程 表 作 業 事 項 日 期 及 說 明 簡 章 公 告 104 年 3 月 報 名 日 期 即 日 起 至 104 年 5 月 22 日 ( 星 期 五 ), 郵 戳 為 憑, 逾 期 恕 不 受 理 繳 交 即 日 起 至 104 年 5 月 22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7:00 止, 僅 限 通 訊 報 名 ( 辦 理 方 式 報 名 表 件 資 料 請 詳 閱 數 位 媒 體 組 甄 選 簡 章 肆 報 名 日 期 及 方 式 ), 逾 期 恕 不 受 理 104 年 6 月 3 日 ( 星 期 三 ) 公 布 初 審 第 一 階 以 E-mail 通 知 第 一 階 段 研 習 營 申 請 審 查 結 果 與 研 習 營 相 關 通 知 段 合 格 名 單 與 研 第 一 階 段 結 果 可 上 網 查 詢 習 營 錄 取 通 知 http://www.media.yuntech.edu.tw/ 研 習 營 於 104 年 6 月 8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17:00 前 將 培 訓 同 意 書 傳 真 或 E-mail 回 報 正 取 生 報 到 研 習 營 於 104 年 6 月 12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7:00 前 將 培 訓 同 意 書 傳 真 或 E-mail 回 報 備 取 生 遞 補 1. 於 104 年 7 月 6 日 ( 星 期 一 ) 至 7 月 17 日 ( 星 期 五 ) 舉 行 培 訓 研 習 營 研 習 日 2. 研 習 營 地 點 :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期 3. 研 習 教 室 與 宿 舍 於 104 年 6 月 26 日 ( 星 期 五 ) 在 網 站 上 公 告, 並 由 承 辦 學 校 協 助 研 習 學 員 報 到 與 住 宿 公 布 初 審 總 成 績 複 審 資 料 繳 件 日 海 外 學 校 申 請 資 料 繳 交 日 期 104 年 7 月 22 日 ( 星 期 三 ) 以 E-mail 寄 發, 同 時 開 放 菁 培 計 畫 數 位 媒 體 組 /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組 網 站 http://www.media.yuntech.edu.tw/ 查 詢 期 105 年 1 月 4 日 ( 一 ) 下 午 17:00 前 複 審 會 議 結 果 公 告 後, 另 行 公 告 海 外 學 校 申 請 截 止 日 期 海 外 學 校 審 核 105 年 1 月 至 5 月 ( 另 協 助 未 獲 錄 取 學 員 進 行 國 內 實 習 媒 合 ) 放 榜 及 寄 發 預 計 105 年 6 月 24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7:00 前 放 榜, 同 時 開 放 網 站 查 詢, 以 海 外 正 備 取 通 知 學 校 公 布 結 果 彈 性 調 整 正 取 生 報 到 105 年 7 月 1 日 ( 星 期 五 ) 前 備 取 缺 額 公 告 105 年 7 月 6 日 ( 星 期 三 ) 前 備 取 生 報 到 105 年 7 月 8 日 ( 星 期 五 ) 前 注 意 事 項 : 1. 各 組 名 額 若 有 增 減, 於 菁 培 計 畫 數 位 媒 體 組 /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組 網 站 公 告 ( 網 址 :http://www.media.yuntech.edu.tw) 2. 本 次 甄 選 各 項 通 知 學 生 事 項, 均 採 限 時 專 送 郵 寄 及 E-mail 通 知 並 於 網 站 公 告 查 詢 3. 報 名 學 生 請 注 意 甄 選 重 要 日 程 表 各 項 作 業 時 間 ; 若 於 排 定 日 程 未 接 獲 通 知 (E-mail), 請 自 行 上 網 查 詢 ( 網 址 :http://www.media.yuntech.edu.tw/) 或 電 話 洽 詢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數 位 媒 體 設 計 系 計 畫 承 辦 人 (05)534-2601 分 機 6593 4

教 育 部 藝 術 與 設 計 菁 英 海 外 培 訓 計 畫 -- 數 位 媒 體 組 甄 選 簡 章 壹 培 訓 期 限 : 民 國 105~106 年 至 國 外 進 修 培 訓 一 年 貳 申 請 資 格 : 103 學 年 度 各 公 私 立 大 學 校 院 大 學 部 二 年 級 以 上 或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在 學 學 生 ( 含 進 修 學 士 班, 但 不 含 在 職 專 班 ), 具 有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設 有 戶 籍 者, 且 從 未 獲 本 計 畫 選 送 出 國 之 學 生 出 國 進 修 前, 須 具 備 國 內 學 校 在 學 學 生 身 分, 國 外 進 修 培 訓 期 間, 亦 需 具 備 國 內 學 校 在 學 學 生 身 分, 包 含 保 有 學 籍 者 參 申 請 方 式 : 一 報 名 方 式 : 學 校 推 薦 與 個 人 申 請 二 學 校 推 薦 : 由 學 校 推 薦 學 業 成 績 優 異 且 具 有 出 國 學 習 潛 力 之 學 生 報 名 申 請 應 檢 附 報 名 表 ( 附 表 一 ) 及 下 列 書 面 資 料 :(1) 大 學 ( 含 ) 以 上 在 學 成 績 單 ( 成 績 單 需 內 含 系 級 排 名 前 50% 證 明 ) (2) 作 品 集 (3) 學 校 系 所 推 薦 公 文 (4) 老 師 推 薦 函 ( 附 表 二 ) (5)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影 本 及 (6)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證 明 文 件 與 資 料 影 本 等 規 定 之 相 關 文 件, 每 系 所 每 組 以 5 名 為 限 個 人 申 請 : 由 學 生 自 行 報 名 申 請, 須 具 有 藝 術 與 設 計 類 縣 市 級 以 上 比 賽 前 三 名 之 證 明 或 國 際 級 以 上 得 獎 作 品 者, 應 檢 附 報 名 表 ( 附 表 一 ) 及 下 列 書 面 資 料 :(1) 藝 術 與 設 計 類 縣 市 級 以 上 比 賽 前 三 名 之 證 明 或 國 際 級 以 上 得 獎 證 明 文 件 (2) 大 學 ( 含 ) 以 上 在 學 成 績 單 (3) 作 品 集 (4)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影 本 及 (5)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證 明 文 件 與 資 料 影 本 等 規 定 之 相 關 文 件 肆 報 名 日 期 及 方 式 : 一 報 名 日 期 : 即 日 起 至 104 年 5 月 22 日 ( 星 期 五 ) 止 二 報 名 方 式 : 繳 交 報 名 表 件 資 料 請 將 報 名 表 ( 附 表 一 ) 及 各 項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於 104 年 5 月 22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7:00 前, 以 限 時 掛 號 宅 配 郵 寄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 數 位 媒 體 設 計 系 64002 雲 林 縣 斗 六 市 大 學 三 段 一 二 三 號 收 ( 郵 戳 為 憑, 逾 期 概 不 受 理 ) 伍 報 名 特 別 注 意 事 項 : 一 報 名 資 格 之 認 定, 以 送 達 本 校 之 報 名 資 料 為 準, 不 另 驗 證 ; 錄 取 報 到 時, 再 依 報 名 時 所 填 之 報 名 資 格 繳 驗 相 關 學 生 證 等 證 件 正 本 二 報 名 前 應 詳 閱 簡 章, 確 認 自 己 是 否 具 有 報 名 資 格, 並 僅 能 於 數 位 媒 體 組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組 及 產 品 設 計 組 擇 一 組 報 名 報 名 後, 不 得 因 任 何 理 由 更 改 報 名 組 別 若 因 所 繳 交 之 各 項 證 件 不 符, 或 有 偽 造 假 借 塗 改 矇 混 等 情 事, 即 認 定 不 具 備 報 名 資 格 三 役 男 已 取 得 錄 取 資 格 者, 得 自 行 前 往 兵 役 單 位 申 請 延 期 徵 召 現 職 軍 人 者, 得 遵 循 上 級 單 位 之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出 國 進 修 手 續 四 錄 取 報 到 後, 須 依 規 定 日 期 前 簽 訂 教 育 部 藝 術 與 設 計 國 際 進 修 獎 學 金 行 政 契 約 書 得 辦 理 出 國 進 修, 報 名 時 請 慎 重 考 慮 自 身 相 關 因 素 及 規 定, 錄 取 後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申 請 資 格 保 留 五 本 藝 術 與 設 計 國 際 進 修 獎 學 金 之 受 獎 學 生 於 海 外 學 校 所 修 得 之 學 分, 由 受 獎 學 生 原 就 讀 學 校 自 行 決 定 是 否 採 計 抵 免 六 數 位 媒 體 組 於 本 計 畫 所 規 畫 之 研 習 營 課 程 與 選 送 之 培 訓 單 位 以 數 位 動 畫 領 域 為 主 5

陸 報 名 手 續 應 繳 交 證 明 文 件 及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項 目 說 明 填 寫 報 名 表 請 用 正 楷 填 寫 報 名 表 並 確 認 無 誤 後, 於 簽 名 欄 處 由 學 生 親 自 簽 名 繳 交 相 片 本 人 最 近 三 個 月 內, 二 吋 半 身 脫 帽 正 面 照 片 一 張 ( 黏 貼 於 報 名 表 ) 1. 身 分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字 跡 應 清 晰 可 辨 ( 浮 貼 於 報 名 表 ) 繳 交 身 分 證 影 本 2. 學 生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字 跡 應 清 晰 可 辨 ( 應 蓋 妥 103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註 冊 章, 浮 與 學 生 證 影 本 貼 於 報 名 表 ) ( 一 ) 報 名 : 一 律 採 通 訊 報 名 請 填 寫 報 名 表 ( 附 表 一 ), 並 回 傳 報 名 表 電 子 檔 至 dmd@yuntech.edu.tw, 來 信 主 旨 註 明 105 年 度 菁 培 報 名 - 學 生 姓 名 報 名 表 資 料 請 填 妥 並 確 認 完 整 無 誤 ( 二 ) 初 審 第 一 階 段 : 書 面 資 料 審 查 1. 學 校 推 薦 : (1) 大 學 ( 含 ) 以 上 在 校 成 績 單 ( 需 內 含 系 級 排 名 前 50% 證 明 ) (2) 作 品 集 ( 申 請 學 生 需 要 提 出 足 以 證 明 其 創 作 潛 力 的 數 位 媒 體 相 關 作 品 ) 作 品 規 格 可 就 下 列 兩 項 擇 一 繳 交 i) SD720x480 或 HD720 大 小 Quick Time 檔 案 ( 以 10 分 鐘 為 限 ) 燒 錄 在 PC 格 式 光 碟 (CD-Rom DVD-R 皆 可 ) 一 份, 並 附 作 品 說 明 書 ii) 以 動 態 腳 本 (animatic) 闡 述 創 作 理 念 之 半 完 成 作 品, 媒 體 格 式 同 前, 並 附 作 品 說 明 書 (3) 學 校 推 薦 公 文 (4) 老 師 推 薦 函 ( 信 )( 附 表 二 ) (5)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影 本 (GEPT TOEIC TOEFL IELTS Cambridge ESOL 初 日 檢 法 檢 等 ), 若 無 語 言 認 證 請 檢 附 大 學 英 文 相 關 課 程 成 績 單 審 (6)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證 明 文 件 與 資 料 影 本, 以 A4 紙 張 裝 訂 成 冊 第 例 如 : 特 殊 專 長 等 證 明 曾 發 表 之 作 品 證 照 獲 獎 紀 錄 等 一 2. 個 人 申 請 : 階 (1) 藝 術 與 設 計 類 縣 市 級 以 上 比 賽 前 三 名 之 證 明 或 國 際 級 以 上 得 獎 作 品 之 段 證 明 文 件 應 (2) 大 學 ( 含 ) 以 上 在 校 成 績 單 繳 (3) 作 品 集 ( 規 範 同 上 ) 資 (4)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影 本 (GEPT TOEIC TOEFL IELTS Cambridge ESOL 料 日 檢 法 檢 等 ), 若 無 語 言 認 證 請 檢 附 大 學 英 文 相 關 課 程 成 績 單 (5)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證 明 文 件 與 資 料 影 本, 以 A4 紙 張 裝 訂 成 冊 例 如 : 特 殊 專 長 等 證 明 曾 發 表 之 作 品 證 照 獲 獎 紀 錄 等 ( 三 ) 初 審 資 料 繳 交 期 限 : 報 名 表 ( 附 表 一 ) 及 各 項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請 裝 入 信 封, 並 貼 上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封 面 ( 附 表 四 ) 報 名 收 件 至 104 年 5 月 22 日 ( 星 期 五 ) 止, 以 郵 戳 為 憑, 逾 期 恕 不 受 理 註 1: 請 將 上 列 初 審 相 關 表 件 依 序 由 上 而 下 疊 放 整 齊, 於 左 上 角 以 長 尾 夾 夾 妥, 裝 入 報 名 信 封, 報 名 信 封 僅 限 一 人 一 份 報 名 件, 不 得 裝 入 兩 件 或 以 上 之 報 名 件 註 2: 如 資 料 太 多 致 無 法 裝 入 同 一 報 名 信 封 時 ( 如 : 作 品 集 ), 請 另 行 包 裝 成 一 份, 貼 上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封 面 ( 附 表 四 ) 寄 達 本 校, 並 於 備 註 欄 中 註 明 註 3: 有 關 本 項 之 證 明 文 件 請 繳 交 影 本, 若 因 所 繳 交 之 各 項 證 件 不 符, 或 有 偽 造 假 借 塗 改 等 情 事, 即 認 定 不 具 備 報 名 資 格 註 4: 報 名 所 繳 之 表 件 及 審 查 資 料, 不 論 錄 取 與 否, 一 律 不 予 退 還, 請 自 留 原 件 6

國 內 複 審 應 繳 資 料 ( 一 ) 複 審 書 面 資 料 審 查 1. 欲 申 請 之 海 外 學 校 規 定 之 語 言 成 績 證 明 ( 請 參 考 各 校 網 站 ) 2. 教 育 部 鼓 勵 學 生 參 加 藝 術 與 設 計 類 國 際 競 賽 一 覽 表 國 際 競 賽 得 獎 證 明 ( 請 參 考 附 表 三 之 綜 合 設 計 類 及 數 位 動 畫 類 獎 項 ) ( 二 ) 志 願 表 1. 大 四 學 生 可 選 填 研 究 所 課 程 之 海 外 學 校, 惟 需 於 複 審 繳 件 時 檢 附 國 內 研 究 所 之 錄 取 證 明 影 本 供 查 核 2. 海 外 學 校 ( 美 國 USC) 報 到 前, 須 具 備 國 內 研 究 所 在 學 身 分 若 查 無 國 內 研 究 所 在 學 身 分, 將 予 以 取 消 資 格 並 由 備 取 生 遞 補 國 內 複 審 合 格 者 須 檢 送 英 文 作 品 集 研 習 計 畫 及 相 關 英 譯 表 件 資 料 等, 並 繳 交 海 外 學 校 要 求 之 語 文 能 力 證 明 正 本 由 本 組 承 辦 單 位 郵 寄 海 外 學 校 進 行 決 選, 繳 件 期 限 依 海 外 學 校 申 請 截 止 日 期, 承 辦 單 位 另 於 國 內 複 審 結 果 公 告 後 另 行 公 告 海 外 學 校 決 選 應 繳 資 料 注 意 事 項 本 項 語 文 能 力 證 明, 繳 件 截 止 日 期 為 105 年 1 月 4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17:00 前, 不 接 受 補 件, 未 繳 交 者, 視 同 放 棄 ( 請 參 照 附 錄 一 2015 語 文 檢 定 考 試 時 程 資 料, 並 及 早 應 考 ) 美 國 Ringling College 美 國 USC 加 拿 大 Sheridan Institute 法 國 SUPINFOCOM 法 國 KNIGHTWORKS 日 本 Polygon Picture lnc. 紐 西 蘭 Media Design School Flux Animation Studio 托 福 電 腦 化 ibt 80; 或 IELTS 6.5 以 上 證 明 托 福 電 腦 化 ibt 90 以 上 證 明 托 福 電 腦 化 ibt80( 大 學 部 ) ibt88( 研 究 所 ) 以 上 證 明 托 福 電 腦 化 ibt 45 以 上 或 TCF 法 語 檢 定 初 級 以 上 證 明 托 福 電 腦 化 ibt 45 以 上 或 TCF 法 語 檢 定 初 級 以 上 證 明 托 福 電 腦 化 ibt 45 或 是 JLPT 日 語 語 言 檢 定 四 級 以 上 證 明 IELTS5.5( 大 學 部 ) IELTS(6.0) 以 上 證 明 學 生 應 自 行 檢 查 上 述 應 繳 交 之 各 項 文 件 是 否 正 確 齊 全, 如 因 表 件 不 全 資 格 不 符 逾 期 繳 件 而 遭 取 消 報 名 資 格, 應 自 行 負 責 7

柒 初 審 第 一 階 段 研 習 營 入 選 通 知 及 第 二 階 段 培 訓 研 習 營 成 績 : 一 初 審 第 一 階 段 研 習 營 申 請 : 依 審 查 結 果 擇 優 錄 取 30 名, 備 取 10 名 參 加 培 訓 研 習 營, 每 組 以 30 名 為 限 二 初 審 第 一 階 段 成 績 ( 含 研 習 營 通 知 ) 於 104 年 6 月 3 日 ( 星 期 三 ) 前 以 E-mail 寄 發, 同 時 開 放 菁 培 計 畫 數 位 媒 體 組 /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組 網 站 查 詢 三 初 審 第 二 階 段 培 訓 研 習 營 成 績 於 104 年 7 月 22 日 ( 星 期 三 ) 以 E-mail 寄 發, 同 時 開 放 菁 培 計 畫 數 位 媒 體 組 /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組 專 屬 網 站 http://www.media.yuntech.edu.tw/ 查 詢 捌 國 內 複 審 繳 件 與 合 格 名 單 : 一 繳 交 各 校 要 求 門 檻 之 語 言 成 績 影 本 教 育 部 鼓 勵 學 生 參 加 藝 術 與 設 計 類 國 際 競 賽 一 覽 表 國 際 競 賽 得 獎 證 明 影 本 ( 請 參 考 附 表 三 ) 及 志 願 表 複 審 階 段 計 分 比 例 為 : 語 言 成 績 10% 國 際 競 賽 得 獎 證 明 10% 繳 件 期 限 為 105 年 1 月 4 日 ( 一 ) 下 午 17:00 前, 以 郵 戳 為 憑, 逾 期 繳 件 概 不 受 理, 未 繳 交 者, 視 同 放 棄 二 國 內 複 審 合 格 名 單 以 初 審 第 一 階 段 研 習 營 申 請 成 績 (30%)+ 初 審 第 二 階 段 培 訓 研 習 營 成 績 (50%)+ 國 內 複 審 成 績 (20%) 之 比 例 合 計 作 為 海 外 學 校 志 願 之 排 序 三 依 據 複 審 合 格 名 單 經 複 審 會 議 決 議 後 於 菁 培 計 畫 數 位 媒 體 組 /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組 專 屬 網 站 公 告 E-mail 及 電 話 通 知, 合 格 者 得 繳 交 決 選 申 請 資 料 四 複 審 海 外 學 校 名 單 決 選 方 式 及 語 文 能 力 審 查 原 則 : 1 按 學 員 總 成 績 名 次 及 所 繳 之 志 願 表 排 序 各 海 外 學 校 錄 取 名 額 最 多 4 倍 之 送 審 名 單 ; 每 位 學 員 最 多 送 審 2 校 2 語 言 成 績 未 達 該 校 申 請 標 準 者, 則 不 予 列 入 該 校 送 審 名 單 中, 依 總 成 績 名 次 依 序 遞 補 符 合 該 海 外 學 校 語 言 成 績 申 請 標 準 者, 若 總 成 績 同 分 則 依 序 以 (1) 培 訓 研 習 營 成 績 (2). 語 言 成 績 比 較, 擇 優 送 審 之 3 4 所 有 申 請 表 件 由 本 組 承 辦 學 校 統 一 郵 寄, 等 候 海 外 學 校 決 選 通 知 五 複 審 會 議 及 海 外 決 選 結 果 未 獲 出 國 進 修 之 學 員, 本 計 畫 另 提 供 國 內 廠 商 之 實 習 機 會 有 興 趣 之 學 員, 可 報 名 參 加 玖 決 選 繳 件 與 及 核 定 方 式 : 一 複 審 合 格 名 單 公 布 後, 合 格 者 需 繳 交 海 外 學 校 所 規 定 之 英 文 作 品 集 研 習 計 畫 相 關 英 譯 表 件 資 料 及 海 外 學 校 要 求 之 語 文 能 力 證 明, 繳 交 日 期 : 本 組 承 辦 學 校 將 依 海 外 學 校 期 程 另 行 公 告 調 整 之 ; 以 郵 戳 為 憑 逾 期 繳 件 概 不 受 理 由 各 組 承 辦 學 校 代 辦 上 述 表 件 郵 寄, 等 後 海 外 學 校 決 選 錄 取 通 知 二 實 際 錄 取 名 單 依 據 海 外 學 校 決 選 結 果 而 定, 最 多 不 得 超 過 教 育 部 獎 學 金 核 定 名 額 ; 未 通 過 海 外 學 校 決 選 時, 雖 有 名 額 亦 不 予 錄 取 三 各 海 外 學 校 除 依 核 定 名 額 錄 取 正 取 生 外 得 列 備 取 生, 依 海 外 學 校 之 決 選 結 果 為 依 據, 並 以 名 次 排 序, 如 有 缺 額 則 以 名 次 依 序 遞 補 四 實 際 錄 取 名 單 依 據 海 外 學 校 決 選 結 果 及 教 育 部 公 告 之 名 單 為 準 拾 放 榜 及 錄 取 公 告 : 一 預 訂 於 105 年 6 月 24 日 ( 星 期 五 )( 時 程 以 海 外 學 校 公 布 決 選 結 果 彈 性 調 整 ) 公 告 錄 取 名 單, 並 以 電 子 郵 件 寄 發 正 備 取 通 知 二 錄 取 名 單 於 放 榜 日 下 午 17:00 於 菁 培 計 畫 數 位 媒 體 組 /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組 專 屬 網 站 公 8

告,http://www.media.yuntech.edu.tw 三 本 組 承 辦 學 校 得 視 實 際 作 業 情 形, 予 以 提 前 或 延 緩 公 告, 請 注 意 網 站 公 告 事 項 四 恕 不 受 理 電 話 查 榜 拾 壹 報 到 及 相 關 契 約 : 一 正 取 生 : 1. 報 到 日 期 :105 年 7 月 1 日 ( 星 期 五 ) 前 辦 理 報 到 2. 報 到 時 間 地 點 另 書 於 錄 取 通 知 及 報 到 注 意 事 項, 並 於 網 站 公 告 3. 報 到 時 應 繳 ( 驗 ) 證 件 : 正 取 通 知 身 分 證 在 學 學 生 證 明 文 件 4. 未 依 簡 章 規 定 日 期 辦 理 報 到 者 或 未 繳 驗 證 件 者, 視 為 自 願 放 棄, 事 後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補 報 到 或 補 驗 5. 正 取 生 因 自 願 放 棄 或 未 依 規 定 完 成 報 到 手 續, 其 缺 額 由 同 組 辦 理 備 取 登 記 之 備 取 生 依 名 次 高 低 之 序 遞 補 6. 正 取 生 報 到 當 日 如 有 缺 額 情 形, 同 日 於 網 站 公 告 7. 報 到 正 取 生 若 未 依 規 定 簽 訂 藝 術 與 設 計 菁 英 國 際 進 修 獎 學 金 行 政 契 約 書, 其 缺 額 將 於 105 年 7 月 6 日 ( 星 期 三 ) 於 網 站 公 告 8. 學 生 於 出 國 培 訓 前, 需 保 有 在 學 學 生 身 分, 若 喪 失 在 學 學 生 身 分 即 喪 失 資 格 二 備 取 生 : 1. 105 年 7 月 8 日 ( 星 期 五 ) 辦 理 備 取 登 記 及 報 到 2. 備 取 登 記 報 到 時 間 地 點 另 書 於 備 取 通 知 及 登 記 報 到 注 意 事 項, 並 於 網 站 公 告 3. 報 到 時 應 繳 ( 驗 ) 證 件 : 備 取 通 知 身 分 證 在 學 學 生 證 明 文 件 4. 未 依 規 定 日 期 時 間 辦 理 登 記 者, 視 為 自 願 放 棄 備 取 資 格 5. 預 計 於 105 年 7 月 6 日 公 告 備 取 錄 取 生 名 單, 若 正 取 生 皆 報 到 完 畢 則 不 另 行 公 告 6. 未 依 規 定 日 期 時 間 辦 理 報 到 者, 視 同 自 願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缺 額 依 序 通 知 已 辦 理 備 取 登 記 之 備 取 生 遞 補, 遞 補 期 限 至 105 年 7 月 12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17:00 止 三 凡 經 本 甄 選 公 告 錄 取 者 須 於 五 日 內 簽 訂 教 育 部 藝 術 與 設 計 菁 英 國 際 進 修 獎 學 金 行 政 契 約 書, 逾 期 視 為 放 棄, 並 依 契 約 書 內 容 及 相 關 規 定 完 成 相 關 手 續 出 國 進 修, 逾 期 視 為 放 棄, 並 取 消 錄 取 資 格 ( 簽 約 相 關 作 業 於 錄 取 後 另 行 通 知 ) 四 凡 經 本 甄 選 錄 取, 完 成 簽 訂 藝 術 與 設 計 菁 英 國 際 進 修 獎 學 金 行 政 契 約 書 者, 其 因 進 修 所 涉 及 之 權 利 義 務, 悉 依 行 政 契 約 書 及 教 育 部 補 助 藝 術 與 設 計 菁 英 國 際 進 修 實 施 要 點 規 定 辦 理 ( 以 上 契 約 書 及 相 關 規 定, 嗣 後 若 經 修 正, 除 另 有 規 定 外, 按 新 修 正 規 定 辦 理 ) 拾 貳 補 助 費 用 標 準 : 一 對 學 生 之 獎 助 項 目 參 照 教 育 部 公 費 留 學 標 準, 除 學 雜 費 及 實 習 費 外, 原 得 申 請 項 目 費 用 如 出 國 手 續 費 往 返 機 票 費 月 支 生 活 費 綜 合 補 助 費 及 健 康 保 險 費 等 併 入 年 支 生 活 費 中, 以 簡 化 支 領 項 目 ( 如 下 表 ) 本 計 畫 之 受 獎 學 生 若 因 獲 頒 海 外 培 訓 機 構 之 獎 學 金, 將 扣 除 海 外 培 訓 機 構 之 獎 學 金 後, 給 予 實 際 支 付 之 學 費 總 額 二 學 校 進 修 及 公 司 實 習 如 非 於 同 一 城 市, 將 各 依 該 地 區 補 助 生 活 費 且 亦 不 額 外 補 助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依 實 際 進 修 月 份 支 領, 以 一 年 為 限 一 學 費 : 檢 據 核 實 發 給 二 生 活 費 : 地 區 / 國 家 城 市 或 地 區 年 支 生 活 費 9

( 單 位 : 美 金 ) 紐 約 市 (New York City) 20,000 舊 金 山 市 (San Francisco) 芝 加 哥 市 (Chicago) 美 國 城 市 洛 杉 磯 市 (Los Angeles 含 Anaheim) 史 丹 佛 市 (Stanford) 柏 克 萊 市 (Berkeley) 18,000 波 士 頓 市 (Boston) 其 他 城 市 17,000 日 本 城 市 東 京 都 大 阪 府 京 都 府 橫 濱 市 福 岡 市 長 崎 市 名 古 屋 市 廣 島 市 岡 山 市 神 戶 市 20,000 俄 羅 斯 城 市 其 他 城 市 18,000 莫 斯 科 市 (Moscow) 20,000 聖 彼 得 堡 市 (St. Petersburg) 18,000 其 他 城 市 15,000 倫 敦 (London) 巴 黎 (Paris) 城 市 奧 斯 陸 (Oslo) 日 內 瓦 (Geneva) 哥 本 哈 根 (Copenhagen) 蘇 黎 世 (Zurich) 20,000 歐 洲 牛 津 市 (Oxford) 劍 橋 市 (Cambridge) 19,000 挪 威 芬 蘭 瑞 典 冰 島 丹 麥 德 國 荷 蘭 比 利 時 國 家 瑞 士 盧 森 堡 奧 地 利 法 國 義 大 利 西 班 牙 葡 萄 牙 英 國 愛 爾 蘭 18,000 其 他 歐 洲 國 家 15,000 加 拿 大 17,000 雪 梨 (Sydney) 18,000 紐 澳 城 市 墨 爾 本 (Melbourne) 布 里 斯 本 (Brisbane) 17,000 其 它 城 市 15,000 上 述 以 外 之 12,000 其 他 國 家 及 城 市 註 :1. 本 標 準 奉 行 政 院 94 年 5 月 12 日 院 授 主 忠 五 字 第 0940003332 號 函 95 年 4 月 27 日 院 授 主 忠 五 字 第 0950002659 號 函 暨 100 年 3 月 3 日 院 授 主 忠 五 字 第 100001284 號 函 同 意 備 查, 嗣 後 如 有 調 整, 則 依 新 調 整 之 公 費 標 準 支 給 2. 本 公 費 撥 款 作 業 悉 依 本 部 會 計 作 業 程 序 辦 理 3. 身 心 障 礙 公 費 留 學 生 相 關 公 費 項 目 及 支 給 數 額 規 定, 依 本 部 身 心 障 礙 公 費 留 學 生 公 費 項 目 及 支 給 數 額 標 準 表 辦 理 拾 參 其 他 注 意 事 項 : 一 經 錄 取 之 學 員, 如 發 現 報 名 資 格 不 符 規 定, 或 所 繳 證 件 及 資 料 有 假 借 冒 用 偽 造 變 造 情 事, 取 消 其 錄 取 資 格 並 不 得 申 請 保 留 錄 取 資 格 二 選 送 至 海 外 學 校 研 習 之 學 員, 於 海 外 研 習 期 間, 每 月 應 定 期 撰 寫 一 篇 500 字 以 上 學 習 概 況 ( 包 含 圖 片 ) 分 享 至 菁 培 計 畫 粉 絲 頁 ( 臉 書 搜 尋 : 藝 術 與 設 計 菁 英 海 外 培 訓 計 畫 ), 並 連 結 至 計 畫 網 站 (www.media.yuntech.edu.tw) 三 選 送 至 海 外 學 校 研 習 之 學 員, 於 一 年 研 習 期 滿 回 國 後, 需 履 行 下 列 推 廣 義 務 ( 一 ) 成 果 說 明 會 預 演 ( 由 承 辦 學 校 指 定 地 點 ) 10

( 二 ) 教 育 部 成 果 發 表 會 ( 三 ) 教 育 部 記 者 發 表 會 ( 四 ) 另 由 承 辦 學 校 所 規 劃 的 三 項 推 廣 活 動 方 案 擇 一 完 成 : 1. 製 作 一 小 時 以 上 的 學 習 內 容 心 得 光 碟 2. 參 加 六 場 以 上 的 學 習 成 果 推 廣 活 動 3. 參 加 暑 期 研 習 營 一 週, 擔 任 翻 譯 與 心 得 分 享 工 作 ( 五 ) 學 員 於 選 送 出 國 次 年 9 月 底 前 應 繳 交 新 年 度 計 畫 主 視 覺 海 報 設 計 一 份, 並 於 歸 國 學 員 記 者 會 中 發 表 四 若 有 其 他 情 形 或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各 組 別 甄 選 委 員 會 決 議 辦 理 11

拾 肆 甄 選 方 式 等 相 關 規 定 : 組 別 數 位 媒 體 組 甄 選 資 格 特 殊 規 定 學 校 別 研 究 領 域 103 學 年 度 各 大 學 校 院 大 學 部 二 年 級 以 上 或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在 學 學 生, 具 有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且 設 有 戶 籍 者 在 完 成 國 外 進 修 培 訓 前, 亦 須 具 備 國 內 學 校 之 在 學 學 生 身 分 美 國 Ringling College 美 國 USC 電 腦 動 畫 動 畫 創 意 原 創 故 事 數 位 藝 術 動 畫 技 術 影 視 製 作 ( 大 學 研 究 所 ) ( 研 究 所 ) 加 拿 大 Sheridan 動 畫 短 片 電 腦 動 畫 動 畫 技 術 ( 大 學 研 究 所 ) 法 國 Supinfocom Valenciennes 電 影 特 效 動 畫 實 務 動 畫 電 影 ( 大 學 ) 法 國 KNIGHTW ORKS 電 影 動 畫 動 畫 特 效 動 畫 實 務 ( 產 業 實 務 ) 日 本 Polygon Pictures lnc 動 畫 實 務 遊 戲 動 畫 動 畫 電 影 ( 產 業 實 務 ) 紐 西 蘭 Media Design School Flux Animation Studio 動 畫 短 片 動 畫 實 務 動 畫 製 程 ( 大 學 實 務 ) 招 生 名 額 1 1 1 1 1 1 1 初 審 : 第 一 階 段 研 習 營 申 請 審 查 第 二 階 段 培 訓 研 習 營 成 績 初 審 第 一 階 段 研 習 營 申 請 依 據 報 名 時 繳 交 之 書 面 資 料 進 行 審 查 審 查 通 過 者, 擇 優 遴 選 30 名 參 加 研 習 營 由 海 外 學 校 或 培 訓 機 構 代 表 擔 任 研 習 營 師 資, 進 行 為 期 12 天 之 研 習 營 國 內 複 審 : 一 繳 交 各 校 要 求 門 檻 之 語 言 成 績 影 本 教 育 部 鼓 勵 學 生 參 加 藝 術 與 設 計 類 國 際 競 賽 一 覽 表 國 際 競 賽 得 獎 證 明 影 本 ( 請 參 考 附 表 三 ) 及 志 願 表 複 審 階 段 計 分 比 例 為 : 語 言 成 績 10% 國 際 競 賽 得 獎 證 明 10% 繳 件 期 限 為 105 年 1 月 4 日 ( 一 ) 下 午 17:00 前, 以 郵 戳 為 憑, 逾 申 請 方 式 期 繳 件 概 不 受 理, 未 繳 交 者, 視 同 放 棄 二 送 審 合 格 名 單 以 初 審 第 一 階 段 研 習 營 申 請 成 績 (30%)+ 初 審 第 二 階 段 培 訓 研 習 營 成 績 (50%)+ 國 內 複 審 成 績 (20%) 之 比 例 合 計 作 為 海 外 學 校 志 願 之 排 序 依 據 按 學 員 之 名 次 及 志 願 排 序 各 海 外 學 校 錄 取 名 額 最 多 4 倍 之 送 審 名 單 ; 每 位 學 員 最 多 送 審 2 校 海 外 學 校 決 選 : 海 外 學 校 資 料 審 查 : 檢 送 合 格 者 之 英 文 作 品 集 研 習 計 畫 及 相 關 英 譯 表 件 資 料 等, 並 繳 交 海 外 學 校 要 求 之 語 文 能 力 證 明 正 本, 由 承 辦 單 位 郵 寄 海 外 學 校 進 行 決 選, 繳 件 期 限 依 海 外 學 校 申 請 截 止 日 期, 承 辦 單 位 另 行 公 告 之 初 審 : 第 一 階 段 研 習 營 申 請 審 查 結 果, 總 成 績 相 同 時, 依 序 以 1. 作 品 集 2. 語 文 成 績 3. 其 他 相 關 證 明 者 之 成 績 比 較, 成 績 較 高 者 優 先 錄 取 成 績 排 序 原 則 複 審 : 海 外 學 校 決 選 合 格 名 單 審 查, 總 成 績 相 同 時, 依 序 以 1. 培 訓 研 習 營 成 績 2. 語 文 成 績 比 較, 成 績 較 高 者 優 先 錄 取 學 員 錄 取 報 到 後, 須 依 規 定 簽 訂 教 育 部 藝 術 與 設 計 國 際 進 修 獎 學 金 行 政 契 約 書 始 得 辦 理 其 他 規 定 出 國 進 修, 報 名 時 請 慎 重 考 慮 自 身 相 關 因 素 及 規 定, 錄 取 後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申 請 資 格 保 留 聯 絡 方 式 Email:dmd@yuntech.edu.tw 電 話 :(05)534-2601 分 機 6593 12

計 畫 目 標 數 位 工 具 媒 體 創 意 為 新 興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與 數 位 內 容 產 業 之 核 心, 亦 是 目 前 國 家 發 展 計 畫 的 重 點 產 業 此 領 域 是 結 合 了 科 技 美 學 與 文 化 的 藝 術 結 晶, 更 是 被 看 好 的 明 星 產 業 近 年 來 除 了 具 有 豐 富 製 作 經 驗 的 美 日 先 進 國 家 之 外, 其 他 開 發 中 國 家, 如 印 度, 也 投 入 可 觀 的 國 家 資 源 發 展 這 項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由 此, 本 計 畫 安 排 以 海 外 知 名 動 畫 學 校 及 動 畫 公 司 實 習 為 主, 目 標 如 下 : 1. 跨 國 際 跨 文 化 菁 英 人 才 培 訓 2. 加 強 實 習 課 程, 與 國 際 產 業 接 軌 3. 引 進 國 內 業 界 師 資, 達 成 產 學 合 一 4. 擴 展 學 習 成 果, 形 成 設 計 教 育 接 軌 之 回 流 體 系 13

拾 伍 甄 選 流 程 圖 簡 章 公 告 海 外 學 校 申 請 資 料 ( 英 文 ) 截 止 收 件 報 告 及 繳 交 資 料 海 外 學 校 入 學 申 請 書 面 資 料 審 核 海 外 學 校 放 榜 公 布 研 習 營 入 選 名 單 及 寄 發 錄 取 通 知 輔 導 學 員 出 國 培 訓 國 內 研 習 營 繳 交 語 文 成 績 及 競 賽 證 明 公 布 國 內 複 審 合 格 名 單 14

附 錄 一 2015 語 文 檢 定 考 試 參 考 資 料 一 日 本 語 能 力 試 驗 (JLPT) 本 測 驗 係 由 財 團 法 人 日 本 國 際 教 育 支 援 協 會 及 獨 立 行 政 法 人 國 際 交 流 基 金 分 別 在 日 本 及 世 界 各 地 為 日 語 學 習 者 測 試 其 日 語 能 力 的 測 驗 本 測 驗 自 1991 年 起 在 台 灣 地 區 舉 行, 由 交 流 協 會 主 辦, 本 中 心 協 辦 暨 施 測 2009 年 起 本 測 驗 施 測 方 式 由 一 年 辦 理 一 次 增 為 一 年 兩 次, 除 12 月 份 ( 第 2 回 ) 測 驗 外, 另 7 月 份 ( 第 1 回 ) 於 日 本 國 內 台 灣 中 國 大 陸 及 韓 國 增 辦 一 次 2010 年 起, 本 測 驗 由 四 個 級 數 改 為 五 個 級 數, 為 N1 N2 N3 N4 N5 7 月 份 辦 理 N1~N3 三 個 級 數,12 月 份 則 N1~N5 五 個 級 數 全 部 辦 理 報 考 者 可 依 自 己 的 能 力, 選 擇 適 合 的 級 數 參 加 自 2002 年 起, 有 意 前 往 日 本 就 讀 大 學 ( 學 部 ) 等 之 外 國 留 學 生 須 參 加 日 本 留 學 試 驗, 該 測 驗 成 績 將 作 為 入 學 甄 選 之 用 ; 日 本 語 能 力 試 驗 仍 作 為 一 般 母 語 非 日 語 者 之 日 語 能 力 檢 測 工 具 日 本 語 能 力 試 驗 相 關 資 訊 請 查 閱 日 本 語 能 力 試 験 公 式 ウェブサイト, 網 址 : http://www.jlpt.jp/ 一 測 驗 日 期 :2015 年 7 月 5 日 ( 週 日 ) 二 測 驗 級 數 及 測 驗 時 間 :N1 N2 在 下 午 舉 行 ;N3 N4 N5 在 上 午 舉 行 三 測 驗 地 點 : 台 北 台 中 高 雄 四 測 驗 費 : 每 名 1,500 元 * 低 收 入 戶 家 庭 人 士 測 驗 費 半 價 優 惠 每 名 750 元,1 人 限 優 惠 1 個 級 數, 報 名 時 須 檢 附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書 正 本 五 報 名 時 間 : 自 2015 年 4 月 1 日 上 午 9 時 起 至 4 月 15 日 24 時 止 六 台 灣 考 區 報 名 須 知 (2014 年 第 2 回 內 容 僅 供 參 考 ;2015 年 第 1 回 內 容 於 3 月 下 旬 公 布 ) 七 准 考 證 寄 發 : 2015 年 第 1 回 測 驗 准 考 證 於 6 月 上 旬 寄 發 如 6 月 16 日 仍 未 收 到 者, 可 自 行 至 本 中 心 網 站 查 詢 並 自 行 列 印 准 考 證 ( 准 考 證 請 保 留 至 收 到 日 方 合 否 結 果 通 知 書 為 止 ) 上 網 列 印 之 准 考 證 與 本 中 心 寄 發 之 准 考 證 具 有 相 同 效 力 有 疑 問 者, 請 於 測 驗 日 前 來 電 本 中 心 查 詢, 電 話 (02)2365-5050 八 次 回 預 告 : 2015 年 第 2 回 測 驗 日 期 為 12 月 6 日 ( 週 日 ) 二 新 托 福 TOEFL ibt 15

托 福 測 驗 ( Test of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 TOEFL ) 由 美 國 教 育 測 驗 服 務 社 ( Educational Testing Service, ETS ) 在 全 世 界 舉 辦 托 福 是 一 種 為 測 驗 母 語 為 非 英 語 者 英 語 能 力 的 考 試, 若 您 想 要 申 請 進 入 美 加 地 區 的 大 學 或 是 研 究 所, 考 過 並 達 到 托 福 一 定 成 績 將 可 能 是 必 要 的 除 了 美 加 地 區 之 外, 澳 洲 英 國 紐 西 蘭 等 英 語 系 國 家 的 學 校 可 能 也 會 要 求 申 請 者 提 出 托 福 成 績 ( 無 考 過 IELTS 雅 思 國 際 英 語 測 驗 者 ) 托 福 測 驗 (TOEFL) 施 行 已 經 40 年, 2000 年 時 曾 由 紙 筆 測 驗 改 制 為 現 行 的 電 腦 化 測 驗 ( TOEFL CBT ) 2006 年 5 月 20 日 起,ETS 再 度 將 電 腦 化 測 驗 ( TOEFL-CBT ) 改 制 為 網 路 化 測 驗 (TOEFL-iBT), 托 福 網 路 化 測 驗 ( TOEFL-iBT ) 採 透 過 網 際 網 路 方 式 進 行, 測 驗 項 目 包 含 閱 讀 ( Reading ) 聽 力 ( Listening ) 口 說 ( Speaking ) 及 寫 作 ( Writing ), 同 時 測 驗 考 生 聽 說 讀 寫 四 項 英 語 技 能, 實 施 新 托 福 ( TOEFL-iBT ) 後, 即 停 用 現 有 之 電 腦 托 福 ( TOEFL-CBT ) 新 托 福 TOEFL-iBT 測 驗 項 目 閱 讀 測 驗 3~4 篇 文 章 ( 約 35-56 題 ) 60~80 分 鐘 聽 力 測 驗 2~3 篇 校 園 對 話 4~6 篇 課 堂 演 講 60~90 分 鐘 口 說 測 驗 兩 組 獨 立 的 考 題 兩 組 根 據 閱 讀 和 聽 力 內 容 的 考 題 20 分 鐘 滿 分 120 分 寫 作 測 驗 1 題 整 合 寫 作 題 ( 約 150~225 字 的 文 章 ) 20 分 鐘 1 題 獨 立 寫 作 題 ( 約 300 字 以 上 的 文 章 ) 30 分 鐘 新 托 福 TOEFL ibt 2015 上 半 年 測 驗 日 期 台 北 測 驗 日 期 台 中 測 驗 日 期 高 雄 測 驗 日 期 5/09 ( 六 ) 4/12 ( 日 ) 3/07 ( 六 ) 5/30 ( 六 ) 4/18 ( 六 ) 3/28 ( 六 ) 5/09 ( 六 ) 4/12 ( 日 ) 5/30 ( 六 ) 4/18 ( 六 ) 5/09 ( 六 ) 5/30 ( 六 ) 參 考 網 址 :http://www.ets.org/media/tests/toefl/tclists/ibt_t.html 附 錄 二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位 置 圖 16

自 行 駕 車 南 下 : 國 道 一 號 ( 中 山 高 ) 斗 南 交 流 道 台 一 線 238K 斗 六 本 校 ( 約 8 分 鐘 ) 國 道 一 號 ( 中 山 高 ) 西 螺 交 流 道 莿 桐 斗 六 本 校 ( 約 20 分 鐘 ) 國 道 三 號 ( 南 二 高 ) 斗 六 交 流 道 斗 六 本 校 ( 約 10 分 鐘 ) 北 上 : 國 道 一 號 ( 中 山 高 ) 斗 南 交 流 道 台 一 線 238K 斗 六 本 校 ( 約 8 分 鐘 ) 國 道 一 號 ( 中 山 高 ) 大 林 交 流 道 斗 南 台 一 線 238K 斗 六 本 校 ( 約 25 分 鐘 ) 國 道 三 號 ( 南 二 高 ) 古 坑 交 流 道 東 西 向 快 速 道 路 78 斗 六 本 校 ( 約 8 分 鐘 ) 撘 乘 大 眾 交 通 工 具 嘉 義 水 上 機 場 雲 林 科 大 ( 計 程 車 約 40 分 鐘 ) 斗 六 火 車 站 雲 林 科 大 ( 計 程 車 約 5 分 鐘 ) 17

附 表 一 * 請 用 正 楷 填 寫 報 名 表 * 105 年 藝 術 與 設 計 菁 英 海 外 培 訓 計 畫 -- 數 位 媒 體 組 報 名 表 申 請 組 別 姓 名 / 中 文 個 人 申 請 * 學 校 推 薦 * 須 檢 附 學 校 系 所 公 文 申 請 編 號 * 本 欄 由 主 辦 單 位 填 寫, 請 勿 填 寫 身 分 證 字 號 姓 名 / 英 文 ( 與 護 照 相 符 ) 性 別 男 女 出 生 日 期 民 國 年 月 日 電 子 郵 件 戶 籍 地 址 通 訊 地 址 通 訊 電 話 就 讀 學 校 電 話 學 歷 就 讀 學 校 系 所 年 級 ( 若 是 大 四 升 碩 一, 請 填 寫 原 就 讀 學 校 及 研 究 所 學 校 ) 戶 籍 聯 絡 電 話 行 動 電 話 推 薦 教 授 推 薦 教 授 電 話 推 薦 教 授 電 子 郵 件 在 學 身 分 備 註 大 四 確 定 延 畢 ( 請 檢 附 在 學 證 明 ) 已 應 屆 考 取 研 究 所 ( 請 檢 附 錄 取 文 件 影 本 ) 碩 二 確 定 延 畢 ( 請 檢 附 在 學 證 明 ) 緊 急 聯 絡 人 關 係 : 緊 急 連 絡 人 電 話 兵 役 情 形 已 服 役 免 服 役 尚 未 服 役 現 役 軍 人 須 檢 附 資 料 確 認 資 料 申 請 者 簽 名 學 校 推 薦 填 寫 本 報 名 表 紙 本 大 學 ( 含 ) 以 上 在 學 成 績 單 作 品 集 學 校 推 薦 公 文 指 導 老 師 推 薦 函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影 本 ( 若 無 語 言 認 證 請 檢 附 大 學 英 文 相 關 課 程 成 績 單 )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證 明 文 件 與 資 料 影 本 個 人 申 請 填 寫 本 報 名 表 紙 本 藝 術 與 設 計 類 縣 市 級 以 上 比 賽 前 三 名 或 國 際 級 以 上 得 獎 之 證 明 文 件 大 學 ( 含 ) 以 上 在 校 成 績 單 作 品 集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影 本 ( 若 無 語 言 認 證 請 檢 附 大 學 英 文 相 關 課 程 成 績 單 )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證 明 文 件 與 資 料 影 本 本 人 已 詳 閱 簡 章 中 之 各 項 規 定 及 藝 術 與 設 計 菁 英 國 際 進 修 獎 學 金 行 政 契 約 書 之 權 利 義 務, 經 由 通 訊 報 名 之 各 項 資 料 均 為 本 人 親 自 填 報, 若 有 不 實, 願 負 法 律 責 任 並 同 意 被 取 消 錄 取 資 格 簽 名 : 填 寫 日 期 : 年 月 日 ------------ 身 分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浮 貼 處 ------------ ------------ 學 生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浮 貼 處 ----------- 請 黏 貼 近 三 個 月 內 二 吋 半 身 脫 帽 照 片 並 於 背 面 填 寫 姓 名 非 生 活 照 不 得 戴 有 色 鏡 片 之 眼 鏡 18

附 表 二 教 育 部 藝 術 與 設 計 菁 英 海 外 培 訓 計 畫 - 數 位 媒 體 組 老 師 推 薦 函 申 請 人 就 讀 學 校 就 讀 系 級 組 別 一 申 請 人 與 推 薦 人 之 關 係 導 師 / 大 二 大 三 大 四 研 究 所 任 課 教 師 / 科 目 : 專 題 研 究 指 導 老 師 / 大 二 大 三 大 四 研 究 所 其 他 二 申 請 人 在 下 列 項 目 表 現 : 評 估 項 目 極 佳 ( 前 5%) 甚 佳 (5%-10%) 佳 (10%-25%) 尚 可 (25%-50%) 差 (50% 以 下 ) 資 訊 不 足 自 動 自 發 的 態 度 成 熟 與 穩 定 度 獨 立 工 作 能 力 共 事 能 力 表 達 能 力 領 導 能 力 邏 輯 分 析 能 力 專 業 知 能 創 新 能 力 研 究 潛 能 整 體 排 名 ( 總 評 ) 三 申 請 人 的 求 學 與 工 作 態 度 : 積 極 主 動 嚴 謹 小 心 尚 可 消 極 被 動 無 從 判 斷 四 依 申 請 人 的 表 現, 具 有 之 特 殊 研 究 能 力, 相 關 之 優 缺 點, 及 未 來 發 展 潛 力, 請 說 明 ( 如 不 敷 撰 寫, 請 另 自 備 A4 紙 書 寫 並 附 於 後 ): 五 綜 合 上 列 評 估, 推 薦 對 申 請 者 申 請 計 畫 所 持 態 度 : 極 力 推 薦 推 薦 勉 強 推 薦 不 推 薦 無 從 判 斷 推 薦 人 職 稱 服 務 單 位 聯 絡 電 話 通 訊 處 日 期 Email address 推 薦 人 簽 名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本 推 薦 函 填 妥 後, 請 推 薦 者 密 封 並 於 封 口 處 簽 章 後 交 予 被 推 薦 者 於 報 名 時 繳 交 19

附 表 三 教 育 部 鼓 勵 學 生 參 加 藝 術 與 設 計 類 國 際 競 賽 一 覽 表 20

21

22

附 表 四 105 年 教 育 部 藝 術 與 設 計 菁 英 海 外 培 訓 計 畫 -- 數 位 媒 體 組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封 面 郵 票 貼 足 姓 名 通 信 地 址 手 機 下 列 各 欄 資 料 請 考 生 確 實 檢 查 資 料 內 容 後 再 劃 記 ˇ 符 號 以 利 處 理 身 分 證 正 反 面 影 印 本 ( 請 黏 貼 於 報 名 表 ) 學 生 證 正 反 面 影 印 本 ( 請 黏 貼 於 報 名 表 ) 初 試 應 繳 之 各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限 時 掛 號 學 校 推 薦 : 報 名 表 ( 請 黏 貼 兩 吋 照 片 ) 大 學 ( 含 ) 以 上 在 校 成 績 單 作 品 集 學 校 推 薦 公 文 指 導 老 師 推 薦 函 ( 信 )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影 本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證 明 文 件 與 資 料 影 本 個 人 報 名 : 報 名 表 ( 請 黏 貼 兩 吋 照 片 ) 藝 術 與 設 計 類 縣 市 級 以 上 比 賽 前 三 名 或 國 際 級 以 上 得 獎 之 證 明 文 件 大 學 ( 含 ) 以 上 在 校 成 績 單 作 品 集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影 本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證 明 文 件 與 資 料 影 本 請 務 必 以 正 楷 詳 填 下 列 每 一 項 資 料, 以 利 報 名 作 業 之 進 行 數 位 媒 體 設 計 系 收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64002 雲 林 縣 斗 六 市 大 學 路 三 段 一 二 三 號 其 他 ( 請 註 明 ) 備 註 欄 23

105 年 度 教 育 部 藝 術 與 設 計 菁 英 海 外 培 訓 計 畫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組 甄 選 簡 章 項 目 簡 章 目 錄 頁 數 組 別 一 覽 表 25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組 : 美 國 (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 美 國 (Pratt Institute) 美 國 (Parsons The New School for Design) 英 國 (Royal College of Art) 澳 洲 (Swinburne University) 日 本 (Musashino University) 甄 選 重 要 日 程 表 26 壹 培 訓 期 限 27 貳 申 請 資 格 27 參 申 請 對 象 27 肆 報 名 日 期 及 方 式 27 伍 報 名 特 別 注 意 事 項 27 陸 報 名 手 續 應 繳 交 證 明 文 件 及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28 柒 初 審 第 一 階 段 研 習 營 入 選 通 知 及 初 審 第 二 階 段 培 訓 研 習 營 成 績 30 捌 國 內 複 審 繳 件 與 合 格 名 單 30 玖 決 選 繳 件 及 核 定 方 式 30 拾 放 榜 及 錄 取 公 告 30 拾 壹 報 到 及 相 關 契 約 31 拾 貳 補 助 費 用 標 準 31 拾 參 其 他 注 意 事 項 32 拾 肆 甄 選 方 式 等 相 關 規 定 34 拾 伍 甄 選 流 程 圖 35 附 錄 一 2015 年 語 文 檢 定 考 試 參 考 資 料 36 附 錄 二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位 置 圖 38 附 表 一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組 報 名 表 39 附 表 二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組 老 師 推 薦 函 40 附 表 三 教 育 部 鼓 勵 學 生 參 加 藝 術 與 設 計 類 國 際 競 賽 一 覽 表 41 附 表 四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封 面 44 24

組 別 學 校 組 別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美 國 Art Center College of Design 美 國 Pratt Institute 美 國 Parsons The New School for Design 英 國 Royal College of Art * 參 考 備 註 8 澳 洲 Swinburne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日 本 Musashino Art University 錄 取 名 額 1 1 1 1 1 1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組 甄 選 組 別 一 覽 表 初 審 ( 研 習 營 ) 第 一 階 段 研 習 營 申 請 第 二 階 段 培 訓 研 習 營 成 績 相 關 書 面 資 依 研 習 營 料 審 查 ( 佔 總 成 績 排 序 成 績 30%) ( 佔 總 成 績 * 參 考 備 註 2 50%) 國 內 複 審 依 語 言 成 績 及 國 際 競 賽 得 獎 證 明 給 分 ( 佔 總 成 績 20%) * 參 考 備 註 4 5 海 外 學 校 決 選 國 外 學 校 資 料 審 查 ( 大 學 部 需 具 備 相 當 於 TOEFL ibt80 以 上 證 明 研 究 所 需 具 備 相 當 於 TOEFL ibt100 以 上 證 明 ) 國 外 學 校 資 料 審 查 ( 大 學 部 需 具 備 相 當 於 TOEFL ibt79 以 上 證 明 研 究 所 需 具 備 相 當 於 TOEFL ibt90 以 上 證 明 ) 國 外 學 校 資 料 審 查 ( 需 具 備 相 當 於 TOEFL ibt92 以 上 證 明 ) 國 外 學 校 資 料 審 查 ( 需 具 備 相 當 於 TOEFL ibt90 以 上 證 明 ; 或 IELTS Overall Band Score 6.5 以 上 證 明 ) 國 外 學 校 資 料 審 查 ( 需 具 備 相 當 於 IELS 6.5 以 上 證 明 或 TOEFL ibt79) 國 外 學 校 資 料 審 查 ( 需 具 備 相 當 於 TOEFL ibt61 以 上 證 明 ; 或 IELTS 5.0 及 JLPT 日 語 語 言 檢 定 三 級 以 上 ) 備 註 1. 初 審 總 成 績 : 第 一 階 段 研 習 營 申 請 成 績 + 第 二 階 段 培 訓 研 習 營 成 績 2. 初 審 第 一 階 段 研 習 營 申 請 審 查 之 各 項 計 分 比 例 為 : 作 品 集 50%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20%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證 明 文 件 與 資 料 30% 3. 依 第 一 階 段 研 習 營 申 請 審 查 結 果 錄 取 30 名, 備 取 10 名 參 加 初 審 第 二 階 段 之 培 訓 研 習 營 4. 國 內 複 審 : 繳 交 各 校 要 求 門 檻 之 語 言 成 績 影 本 教 育 部 鼓 勵 學 生 參 加 藝 術 與 設 計 類 國 際 競 賽 一 覽 表 國 際 競 賽 得 獎 證 明 影 本 ( 請 參 考 附 表 三 ) 及 志 願 表 計 分 比 例 為 : 語 言 成 績 10% 國 際 競 賽 得 獎 證 明 10% 繳 件 期 限 為 104 年 12 月 11 日 ( 五 ) 下 午 17:00 前, 逾 期 繳 件 概 不 受 理 5. 國 內 複 審 合 格 名 單 以 初 審 第 一 階 段 研 習 營 申 請 成 績 (30%)+ 初 審 第 二 階 段 培 訓 研 習 營 成 績 (50%)+ 國 內 複 審 成 績 (20%) 之 比 例 合 計 作 為 海 外 學 校 志 願 之 排 序 依 據 ; 按 學 員 之 名 次 及 志 願 排 序 挑 選 各 海 外 學 校 錄 取 名 額 最 多 4 倍 之 送 審 名 單 ; 每 位 學 員 最 多 送 審 2 校 6. 複 審 合 格 者 檢 送 英 文 作 品 集 英 文 研 習 計 畫 及 英 譯 表 件 等 資 料 及 海 外 學 校 要 求 之 語 文 能 力 證 明 參 加 決 選 繳 交 日 期 : 本 組 承 辦 學 校 將 依 海 外 學 校 期 程 另 行 公 告 調 整 之, 以 郵 戳 為 憑 7. 決 選 錄 取 名 單 ( 放 榜 ): 實 際 錄 取 名 單 依 據 海 外 學 校 決 選 結 果 及 教 育 部 公 告 之 名 單 為 準 如 有 缺 額 則 以 名 次 依 序 遞 補 8. 英 國 RCA 為 研 究 所 課 程, 就 讀 該 校 學 生 須 於 海 外 研 習 期 間 具 備 國 內 研 究 所 之 學 生 身 分 9. 本 組 學 校 以 學 院 正 規 課 程 為 學 習 主 軸 與 重 點 10. 複 審 會 議 及 海 外 決 選 結 果 未 獲 出 國 進 修 之 學 員, 本 計 畫 另 提 供 國 內 廠 商 之 實 習 機 會 有 興 趣 之 學 員, 可 報 名 參 加 11. 當 外 交 部 公 告 海 外 學 校 所 處 地 區 列 為 旅 遊 紅 色 警 戒 區 時, 教 育 部 得 不 選 送 學 員 至 該 校 進 修, 雖 有 缺 額 亦 不 錄 取 25

教 育 部 藝 術 與 設 計 菁 英 海 外 培 訓 計 畫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組 甄 選 重 要 日 程 表 作 業 事 項 日 期 及 說 明 簡 章 公 告 104 年 3 月 報 名 日 期 即 日 起 至 104 年 5 月 22 日 ( 星 期 五 ), 郵 戳 為 憑, 逾 期 恕 不 受 理 繳 交 即 日 起 至 104 年 5 月 22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7:00 止, 僅 限 通 訊 報 名 ( 辦 理 方 式 報 名 表 件 資 料 請 詳 閱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組 甄 選 簡 章 肆 報 名 日 期 及 方 式 ), 逾 期 恕 不 受 理 公 布 初 審 第 一 階 104 年 6 月 3 日 ( 星 期 三 ) 段 合 格 名 單 與 研 以 E-mail 通 知 第 一 階 段 研 習 營 申 請 審 查 結 果 與 研 習 營 相 關 通 知 習 入 選 通 知 第 一 階 段 結 果 可 上 網 查 詢 :http://www.media.yuntech.edu.tw/ 研 習 營 於 104 年 6 月 8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17:00 前 將 培 訓 同 意 書 傳 真 或 E-mail 回 報 正 取 生 繳 件 研 習 營 於 104 年 6 月 12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7:00 前 將 培 訓 同 意 書 傳 真 或 E-mail 回 報 備 取 生 遞 補 1. 於 104 年 7 月 6 日 ( 星 期 一 ) 至 7 月 17 日 ( 星 期 五 ) 舉 行 培 訓 研 習 營 2. 研 習 營 地 點 :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研 習 日 期 3. 研 習 教 室 與 宿 舍 於 104 年 6 月 26 日 ( 星 期 五 ) 在 網 站 上 公 告, 並 由 承 辦 學 校 協 助 研 習 學 員 報 到 與 住 宿 公 布 初 審 總 成 績 複 審 資 料 繳 件 日 海 外 學 校 申 請 資 料 繳 交 日 期 104 年 7 月 22 日 ( 星 期 三 ) 以 E-mail 寄 發, 同 時 開 放 菁 培 計 畫 數 位 媒 體 組 /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組 網 站 http://www.media.yuntech.edu.tw/ 查 詢 期 104 年 12 月 11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7:00 前 複 審 會 議 結 果 公 告 後, 另 行 公 告 海 外 學 校 截 止 日 期 海 外 學 校 審 核 105 年 1 月 至 105 年 5 月 ( 另 協 助 未 獲 錄 取 學 員 進 行 國 內 實 習 媒 合 ) 放 榜 及 寄 發 預 計 105 年 6 月 24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7:00 前 放 榜, 同 時 開 放 網 站 查 詢, 依 海 外 正 備 取 通 知 學 校 公 告 決 選 結 果 彈 性 調 整 正 取 生 報 到 105 年 7 月 1 日 ( 星 期 五 ) 備 取 缺 額 公 告 105 年 7 月 6 日 ( 星 期 三 ) 備 取 生 報 到 105 年 7 月 8 日 ( 星 期 五 ) 注 意 事 項 : 1. 各 組 名 額 若 有 增 減, 於 菁 培 計 畫 數 位 媒 體 組 /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組 網 站 公 告 ( 網 址 :http://www.media.yuntech.edu.tw/) 2. 本 次 甄 選 各 項 通 知 學 生 事 項, 均 採 限 時 專 送 郵 寄 及 E-mail 通 知 並 於 網 站 公 告 查 詢 3. 報 名 學 生 請 注 意 甄 選 重 要 日 程 表 各 項 作 業 時 間 ; 若 於 排 定 日 程 未 接 獲 通 知 (E-mail) 者 : 請 自 行 上 網 查 詢 ( 網 址 :http://www.media.yuntech.edu.tw/) 或 電 話 洽 詢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數 位 媒 體 設 計 系 計 畫 承 辦 人 (05)534-2601 分 機 6593 26

教 育 部 藝 術 與 設 計 菁 英 海 外 培 訓 計 畫 --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組 甄 選 簡 章 壹 培 訓 期 限 : 民 國 105~106 年 至 國 外 進 修 培 訓 一 年 貳 申 請 資 格 : 103 學 年 度 各 公 私 立 大 學 校 院 大 學 部 二 年 級 以 上 或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在 學 學 生 ( 含 進 修 學 士 班, 但 不 含 在 職 專 班 ), 具 有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設 有 戶 籍 者, 且 從 未 獲 本 計 畫 選 送 出 國 之 學 生 出 國 進 修 前, 須 具 備 國 內 學 校 在 學 學 生 身 分 國 外 進 修 培 訓 期 間, 亦 需 具 備 國 內 學 校 在 學 學 生 身 分, 包 含 保 有 學 籍 者 參 申 請 對 象 : 一 報 名 方 式 : 學 校 推 薦 與 個 人 申 請 二 學 校 推 薦 : 由 學 校 推 薦 學 業 成 績 優 異 且 具 有 出 國 學 習 潛 力 之 學 生 報 名 申 請 應 檢 附 報 名 表 ( 附 表 一 ) 及 下 列 書 面 資 料 :(1) 大 學 ( 含 ) 以 上 在 學 成 績 單 ( 成 績 單 需 內 含 系 級 排 名 前 50% 證 明 ) (2) 作 品 集 (3) 學 校 系 所 推 薦 公 文 (4) 老 師 推 薦 函 ( 附 表 二 ) (5)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影 本 及 (6)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證 明 文 件 與 資 料 影 本 等 規 定 之 相 關 文 件, 每 系 所 每 組 以 5 名 為 限 個 人 申 請 : 由 學 生 自 行 報 名 申 請, 須 具 有 藝 術 與 設 計 類 縣 市 級 以 上 比 賽 前 三 名 之 證 明 或 國 際 級 以 上 得 獎 作 品 者, 應 檢 附 報 名 表 ( 附 表 一 ) 及 下 列 書 面 資 料 :(1) 藝 術 與 設 計 類 縣 市 級 以 上 比 賽 前 三 名 之 證 明 或 國 際 級 以 上 得 獎 證 明 文 件 (2) 大 學 ( 含 ) 以 上 在 學 成 績 單 (3) 作 品 集 (4)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影 本 及 (5)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證 明 文 件 與 資 料 影 本 等 規 定 之 相 關 文 件 肆 報 名 日 期 及 方 式 : 一 報 名 日 期 :104 年 5 月 22 日 ( 星 期 五 ) 止 二 報 名 方 式 : 繳 交 報 名 表 件 資 料 請 將 報 名 表 ( 附 表 一 ) 及 各 項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於 104 年 5 月 22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7:00 前, 以 限 時 掛 號 宅 配 郵 寄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 數 位 媒 體 設 計 系 64002 雲 林 縣 斗 六 市 大 學 三 段 一 二 三 號 收 ( 郵 戳 為 憑, 逾 期 概 不 受 理 ) 伍 報 名 特 別 注 意 事 項 : 一 報 名 資 格 之 認 定, 以 送 達 本 校 之 報 名 資 料 為 準, 不 另 驗 證 ; 錄 取 報 到 時, 再 依 報 名 時 所 填 之 報 名 資 格 繳 驗 相 關 學 生 證 等 證 件 正 本 二 報 名 前 應 詳 閱 簡 章, 確 認 自 己 是 否 具 有 報 名 資 格, 並 僅 能 於 數 位 媒 體 組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組 及 產 品 設 計 組 擇 一 組 報 名 報 名 後, 不 得 因 任 何 理 由 更 改 報 名 組 別 若 因 所 繳 交 之 各 項 證 件 不 符, 或 有 偽 造 假 借 塗 改 矇 混 等 情 事, 即 認 定 不 具 備 報 名 資 格 三 役 男 已 取 得 錄 取 資 格 者, 得 自 行 前 往 兵 役 單 位 申 請 延 期 徵 召 現 職 軍 人 者, 得 遵 循 上 級 單 位 之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出 國 進 修 手 續 四 錄 取 報 到 後, 須 依 規 定 日 期 前 簽 訂 教 育 部 藝 術 與 設 計 國 際 進 修 獎 學 金 行 政 契 約 書 得 辦 理 出 國 進 修, 報 名 時 請 慎 重 考 慮 自 身 相 關 因 素 及 規 定, 錄 取 後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申 請 資 格 保 留 五 本 藝 術 與 設 計 國 際 進 修 獎 學 金 之 受 獎 學 生 於 海 外 學 校 所 修 得 之 學 分, 由 受 獎 學 生 原 就 讀 學 校 自 行 決 定 是 否 採 計 抵 免 27

陸 報 名 手 續 應 繳 交 證 明 文 件 及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項 目 說 明 填 寫 報 名 表 請 用 正 楷 填 寫 報 名 表 並 確 認 無 誤 後, 於 簽 名 欄 處 由 學 生 親 自 簽 名 繳 交 相 片 本 人 最 近 三 個 月 內, 二 吋 半 身 脫 帽 正 面 照 片 一 張 ( 黏 貼 於 報 名 表 ) 繳 交 身 分 證 1. 身 分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字 跡 應 清 晰 可 辨 ( 浮 貼 於 報 名 表 ) 影 本 與 學 生 2. 學 生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字 跡 應 清 晰 可 辨 ( 應 蓋 妥 103 學 年 度 第 二 學 期 註 冊 章, 浮 證 影 本 貼 於 報 名 表 ) 初 審 第 一 階 段 應 繳 資 料 ( 一 ) 報 名 : 一 律 採 通 訊 報 名 請 填 寫 報 名 表 ( 附 表 一 ), 並 回 傳 報 名 表 電 子 檔 至 dmd@yuntech.edu.tw, 來 信 主 旨 註 明 105 年 度 菁 培 報 名 - 學 生 姓 名 報 名 表 資 料 請 填 妥 並 確 認 完 整 無 誤 ( 二 ) 初 審 第 一 階 段 : 書 面 資 料 審 查 1. 學 校 推 薦 : (1) 大 學 ( 含 ) 以 上 在 校 成 績 單 ( 需 內 含 系 級 排 名 前 50% 證 明 ) (2) 作 品 集 ( 申 請 學 生 需 要 提 出 足 以 證 明 其 創 作 潛 力 的 平 面 設 計 相 關 作 品 ) 作 品 至 少 五 件 以 上, 請 詳 述 作 品 理 念 與 發 展 過 程 成 果 展 示 及 說 明, 包 含 構 想 圖 完 成 作 品 或 成 品 照 片, 請 以 書 面 方 式 繳 交 大 小 不 得 超 過 A3 格 式, 並 製 作 封 面, 內 附 相 關 之 圖 片 相 片 (3) 學 校 推 薦 公 文 (4) 老 師 推 薦 函 ( 信 )( 附 表 二 ) (5)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影 本 (GEPT TOEIC TOEFL IELTS Cambridge ESOL 日 檢 法 檢 等 ), 若 無 語 言 認 證 請 檢 附 大 學 英 文 相 關 課 程 成 績 單 (6)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證 明 文 件 與 資 料 影 本, 以 A4 紙 張 裝 訂 成 冊 例 如 : 特 殊 專 長 等 證 明 曾 發 表 之 作 品 證 照 獲 獎 紀 錄 等 2. 個 人 申 請 : (1) 藝 術 與 設 計 類 縣 市 級 以 上 比 賽 前 三 名 之 證 明 或 國 際 級 以 上 得 獎 作 品 之 證 明 文 件 (2) 大 學 ( 含 ) 以 上 在 校 成 績 單 (3) 作 品 集 ( 規 範 同 上 ) (4)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影 本 (GEPT TOEIC TOEFL IELTS Cambridge ESOL 日 檢 法 檢 等 ), 若 無 語 言 認 證 請 檢 附 大 學 英 文 相 關 課 程 成 績 單 (5)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證 明 文 件 與 資 料 影 本, 以 A4 紙 張 裝 訂 成 冊 例 如 : 特 殊 專 長 等 證 明 曾 發 表 之 作 品 證 照 獲 獎 紀 錄 等 ( 三 ) 初 審 資 料 繳 交 期 限 : 報 名 表 ( 附 表 一 ) 及 各 項 書 面 審 查 資 料 請 裝 入 信 封, 並 貼 上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封 面 ( 附 表 四 ) 報 名 收 件 至 104 年 5 月 22 日 ( 星 期 五 ) 止, 以 郵 戳 為 憑, 逾 期 恕 不 受 理 註 1: 請 將 上 列 初 審 相 關 表 件 依 序 由 上 而 下 疊 放 整 齊, 於 左 上 角 以 長 尾 夾 夾 妥, 裝 入 報 名 信 封, 報 名 信 封 僅 限 一 人 一 份 報 名 件, 不 得 裝 入 兩 件 或 以 上 之 報 名 件 註 2: 如 資 料 太 多 致 無 法 裝 入 同 一 報 名 信 封 時 ( 如 : 作 品 集 ), 請 另 行 包 裝 成 一 份, 貼 上 報 名 專 用 信 封 封 面 ( 附 表 四 ) 寄 達 本 校, 並 於 備 註 欄 中 註 明 註 3: 有 關 本 項 之 證 明 文 件 請 繳 交 影 本, 若 因 所 繳 交 之 各 項 證 件 不 符, 或 有 偽 造 假 借 塗 改 等 情 事, 即 認 定 不 具 備 報 名 資 格 註 4: 報 名 所 繳 之 表 件 及 審 查 資 料, 不 論 錄 取 與 否, 一 律 不 予 退 還, 請 自 留 原 件 28

國 內 複 審 應 繳 資 料 ( 一 ) 複 審 書 面 資 料 審 查 1. 欲 申 請 之 海 外 學 校 規 定 之 語 言 成 績 證 明 ( 請 參 考 各 校 網 站 ) 2. 教 育 部 鼓 勵 學 生 參 加 藝 術 與 設 計 類 國 際 競 賽 一 覽 表 國 際 競 賽 得 獎 證 明 ( 請 參 考 附 表 三 之 綜 合 設 計 類 及 平 面 設 計 類 獎 項 ) ( 二 ) 志 願 表 1. 大 四 學 生 可 選 填 研 究 所 課 程 之 海 外 學 校, 惟 需 於 複 審 繳 件 時 檢 附 國 內 研 究 所 之 錄 取 證 明 影 本 供 查 核 2. 海 外 學 校 ( 英 國 RCA) 報 到 前, 須 具 備 國 內 研 究 所 在 學 身 分 若 查 無 國 內 研 究 所 在 學 身 分, 將 予 以 取 消 資 格 並 由 備 取 生 遞 補 國 內 複 審 合 格 者 須 檢 送 英 文 作 品 集 研 習 計 畫 及 相 關 英 譯 表 件 資 料 等, 並 繳 交 海 外 學 校 要 求 之 語 文 能 力 證 明 正 本 由 本 組 承 辦 單 位 郵 寄 海 外 學 校 進 行 決 選, 繳 件 期 限 依 海 外 學 校 申 請 截 止 日 期, 承 辦 單 位 於 國 內 複 審 結 果 公 告 後 另 行 公 告 本 項 語 文 能 力 證 明, 繳 件 截 止 日 期 為 104 年 12 月 11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7:00 前, 不 接 受 補 件, 未 繳 交 者, 視 同 放 棄 ( 請 參 照 附 錄 一 2014 語 文 檢 定 考 試 時 程 資 料, 並 及 早 應 考 ) 海 外 學 校 決 Art Center 托 福 電 腦 化 ibt 80( 大 學 部 ) ibt100( 研 究 所 ) 以 上 證 明 選 應 繳 資 料 注 意 事 項 Pratt Parsons Royal College of Art Swinburne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Musashino Art University 托 福 電 腦 化 ibt 79( 大 學 部 ) ibt90( 研 究 所 ) 以 上 證 明 托 福 電 腦 化 ibt 92 以 上 證 明 托 福 電 腦 化 ibt 90 以 上 ; 或 IELTS Overall Band Score 6.5 以 上 證 明 托 福 電 腦 化 ibt 79; 或 IETS 6.5 以 上 證 明 托 福 電 腦 化 ibt 61; 或 IELTS5.0 及 JLPT 日 語 語 言 檢 定 三 級 以 上 學 生 應 自 行 檢 查 上 述 應 繳 交 之 各 項 文 件 是 否 正 確 齊 全, 如 因 表 件 不 全 資 格 不 符 逾 期 繳 件 而 遭 取 消 報 名 資 格, 應 自 行 負 責 29

柒 初 審 第 一 階 段 研 習 營 入 選 通 知 及 第 二 階 段 培 訓 研 習 營 成 績 : 一 初 審 第 一 階 段 研 習 營 申 請 : 依 審 查 結 果 擇 優 錄 取 30 名, 備 取 10 名 參 加 培 訓 研 習 營, 每 組 以 30 名 為 限 二 初 審 第 一 階 段 成 績 ( 含 研 習 營 通 知 ) 於 104 年 6 月 3 日 ( 星 期 三 ) 前 以 E-mail 寄 發, 並 公 告 於 菁 培 計 畫 數 位 媒 體 組 /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組 網 站 三 初 審 第 二 階 段 培 訓 研 習 營 成 績 於 104 年 7 月 22 日 ( 星 期 三 ) 以 E-mail 寄 發, 同 時 開 放 菁 培 計 畫 數 位 媒 體 組 /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組 專 屬 網 站 http://www.media.yuntech.edu.tw/ 查 詢 捌 國 內 複 審 繳 件 與 合 格 名 單 : 一 繳 交 各 校 要 求 門 檻 之 語 言 成 績 影 本 教 育 部 鼓 勵 學 生 參 加 藝 術 與 設 計 類 國 際 競 賽 一 覽 表 國 際 競 賽 得 獎 證 明 影 本 ( 請 參 考 附 表 三 ) 及 志 願 表 複 審 階 段 計 分 比 例 為 : 語 言 成 績 10% 國 際 競 賽 得 獎 證 明 10% 繳 件 期 限 為 104 年 12 月 11 日 ( 五 ) 下 午 17:00 前, 以 郵 戳 為 憑, 逾 期 繳 件 概 不 受 理, 未 繳 交 者, 視 同 放 棄 二 國 內 複 審 合 格 名 單 以 初 審 第 一 階 段 研 習 營 申 請 成 績 (30%)+ 初 審 第 二 階 段 培 訓 研 習 營 成 績 (50%)+ 國 內 複 審 成 績 (20%) 之 比 例 合 計 作 為 海 外 學 校 志 願 之 排 序 三 依 據 複 審 合 格 名 單 經 複 審 會 議 決 議 後, 並 於 菁 培 計 畫 數 位 媒 體 組 /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組 專 屬 網 站 公 告 E-mail 及 電 話 通 知, 合 格 者 得 繳 交 決 選 申 請 資 料 四 複 審 海 外 學 校 名 單 決 選 方 式 及 語 文 能 力 審 查 原 則 : 1 按 學 員 總 成 績 名 次 及 所 繳 之 志 願 表 排 序 各 海 外 學 校 錄 取 名 額 最 多 4 倍 之 送 審 名 單 ; 每 位 學 員 最 多 送 審 2 校 2 語 言 成 績 未 達 該 校 申 請 標 準 者, 則 不 予 列 入 該 校 送 審 名 單 中, 依 總 成 績 名 次 依 序 遞 補 符 合 該 海 外 學 校 語 言 成 績 申 請 標 準 者, 若 總 成 績 同 分 則 依 序 以 (1) 培 訓 研 習 營 成 績 (2). 語 言 成 績 比 較, 擇 優 送 審 之 3 若 無 任 何 學 員 符 合 該 海 外 學 校 申 請 之 語 言 成 績 標 準, 將 以 總 成 績 之 高 低 順 位 決 定 未 符 語 言 成 績 標 準 之 學 員, 送 審 人 數 以 錄 取 名 額 之 3 倍 為 限 4 所 有 申 請 表 件 由 本 組 承 辦 學 校 統 一 郵 寄, 等 候 海 外 學 校 決 選 通 知 五 複 審 會 議 及 海 外 決 選 結 果 未 獲 出 國 進 修 之 學 員, 本 計 畫 另 提 供 國 內 廠 商 之 實 習 機 會 有 興 趣 之 學 員, 可 報 名 參 加 玖 決 選 繳 件 及 核 定 方 式 : 一 複 審 合 格 名 單 公 布 後, 合 格 者 需 繳 交 海 外 學 校 所 規 定 之 英 文 作 品 集 研 習 計 畫 相 關 英 譯 表 件 資 料 及 海 外 學 校 要 求 之 語 文 能 力 證 明, 繳 交 日 期 : 本 組 承 辦 學 校 將 依 海 外 學 校 期 程 另 行 公 告 調 整 之 ; 以 郵 戳 為 憑 逾 期 繳 件 概 不 受 理 由 各 組 承 辦 學 校 代 辦 上 述 表 件 郵 寄, 等 後 海 外 學 校 決 選 錄 取 通 知 二 實 際 錄 取 名 單 依 據 海 外 學 校 決 選 結 果 而 定, 最 多 不 得 超 過 教 育 部 獎 學 金 核 定 名 三 四 額 ; 未 通 過 海 外 學 校 決 選 時, 雖 有 名 額 亦 不 予 錄 取 各 海 外 學 校 除 依 核 定 名 額 錄 取 正 取 生 外 得 列 備 取 生, 依 海 外 學 校 之 決 選 結 果 為 依 據, 並 以 名 次 排 序, 如 有 缺 額 則 以 名 次 依 序 遞 補 實 際 錄 取 名 單 依 據 海 外 學 校 決 選 結 果 及 教 育 部 公 告 之 名 單 為 準 拾 放 榜 及 錄 取 公 告 : 一 預 訂 於 105 年 6 月 17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7:00 前 ( 時 程 以 海 外 學 校 公 布 決 選 結 果 彈 性 調 整 ) 公 告 錄 取 名 單, 並 以 電 子 郵 件 寄 發 正 備 取 通 知 30

二 錄 取 名 單 於 放 榜 日 下 午 17:00 於 菁 培 計 畫 數 位 媒 體 組 /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組 專 屬 網 站 公 告,http://www.media.yuntech.edu.tw/ 三 本 組 承 辦 學 校 得 視 實 際 作 業 情 形, 予 以 提 前 或 延 緩 公 告, 請 注 意 網 站 公 告 事 項 四 恕 不 受 理 電 話 查 榜 拾 壹 報 到 及 相 關 契 約 : 一 正 取 生 : 1. 報 到 日 期 :105 年 7 月 1 日 ( 星 期 五 ) 前 辦 理 報 到 2. 報 到 時 間 地 點 另 書 於 錄 取 通 知 及 報 到 注 意 事 項, 並 於 網 站 公 告 3. 報 到 時 應 繳 ( 驗 ) 證 件 : 正 取 通 知 身 分 證 在 學 學 生 證 明 文 件 4. 未 依 簡 章 規 定 日 期 辦 理 報 到 者 或 未 繳 驗 證 件 者, 視 為 自 願 放 棄, 事 後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要 求 補 報 到 或 補 驗 5. 正 取 生 因 自 願 放 棄 或 未 依 規 定 完 成 報 到 手 續, 其 缺 額 由 同 組 辦 理 備 取 登 記 之 備 取 生 依 名 次 高 低 之 序 遞 補 6. 正 取 生 報 到 當 日 如 有 缺 額 情 形, 同 日 於 網 站 公 告 7. 報 到 正 取 生 若 未 依 規 定 簽 訂 藝 術 與 設 計 菁 英 國 際 進 修 獎 學 金 行 政 契 約 書, 其 缺 額 將 於 105 年 7 月 6 日 ( 星 期 三 ) 於 網 站 公 告 8. 學 生 於 出 國 培 訓 前, 需 保 有 在 學 學 生 身 分, 若 喪 失 在 學 學 生 身 分 即 喪 失 資 格 二 備 取 生 : 1. 105 年 7 月 8 日 ( 星 期 五 ) 辦 理 備 取 登 記 報 到 2. 備 取 登 記 報 到 時 間 地 點 另 書 於 備 取 通 知 及 登 記 報 到 注 意 事 項, 並 於 網 站 公 告 3. 報 到 時 應 繳 ( 驗 ) 證 件 : 備 取 通 知 身 分 證 在 學 學 生 證 明 文 件 4. 未 依 規 定 日 期 時 間 辦 理 登 記 者, 視 為 自 願 放 棄 備 取 資 格 5. 預 計 於 105 年 7 月 6 日 公 告 備 取 錄 取 生 名 單, 若 正 取 生 皆 報 到 完 畢 則 不 另 行 公 告 6. 未 依 規 定 日 期 時 間 辦 理 報 到 者, 視 同 自 願 放 棄 錄 取 資 格, 缺 額 依 序 通 知 已 辦 理 備 取 登 記 之 備 取 生 遞 補, 遞 補 期 限 至 105 年 7 月 12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17:00 止 三 凡 經 本 甄 選 公 告 錄 取 者 須 於 五 日 內 簽 訂 教 育 部 藝 術 與 設 計 菁 英 國 際 進 修 獎 學 金 行 政 契 約 書, 逾 期 視 為 放 棄 並 依 契 約 書 內 容 及 相 關 規 定 完 成 相 關 手 續 出 國 進 修, 逾 期 視 為 放 棄, 並 取 消 錄 取 資 格 ( 簽 約 相 關 作 業 於 錄 取 後 另 行 通 知 ) 四 凡 經 本 甄 選 錄 取, 完 成 簽 訂 藝 術 與 設 計 菁 英 國 際 進 修 獎 學 金 行 政 契 約 書 者, 其 因 進 修 所 涉 及 之 權 利 義 務, 悉 依 行 政 契 約 書 及 教 育 部 藝 術 與 設 計 進 修 實 施 要 點 規 定 辦 理 ( 以 上 契 約 書 及 相 關 規 定, 嗣 後 若 經 修 正, 除 另 有 規 定 外, 按 新 修 正 規 定 辦 理 ) 拾 貳 補 助 費 用 標 準 : 一 對 學 生 之 獎 助 項 目 參 照 教 育 部 公 費 留 學 標 準, 除 學 雜 費 及 實 習 費 外, 原 得 申 請 項 目 費 用 如 出 國 手 續 費 往 返 機 票 費 月 支 生 活 費 綜 合 補 助 費 及 健 康 保 險 費 等 併 入 年 支 生 活 費 中, 以 簡 化 支 領 項 目 ( 如 下 表 ) 本 計 畫 之 受 獎 學 生 若 因 獲 頒 海 外 培 訓 機 構 之 獎 學 金, 將 扣 除 海 外 培 訓 機 構 之 獎 學 金 後, 給 予 實 際 支 付 之 學 費 總 額 二 學 校 進 修 及 公 司 實 習 如 非 於 同 一 城 市, 將 各 依 該 地 區 補 助 生 活 費 且 亦 不 額 外 補 助 交 通 費 生 活 費 依 實 際 進 修 月 份 支 領, 以 一 年 為 限 一 學 費 : 檢 據 核 實 發 給 二 生 活 費 : 31

地 區 / 國 家 城 市 或 地 區 年 支 生 活 費 ( 單 位 : 美 金 ) 紐 約 市 (New York City) 20,000 舊 金 山 市 (San Francisco) 芝 加 哥 市 (Chicago) 美 國 城 市 洛 杉 磯 市 (Los Angeles 含 Anaheim) 史 丹 佛 市 (Stanford) 柏 克 萊 市 (Berkeley) 18,000 波 士 頓 市 (Boston) 其 他 城 市 17,000 日 本 城 市 東 京 都 大 阪 府 京 都 府 橫 濱 市 福 岡 市 長 崎 市 名 古 屋 市 廣 島 市 岡 山 市 神 戶 市 20,000 俄 羅 斯 城 市 其 他 城 市 18,000 莫 斯 科 市 (Moscow) 20,000 聖 彼 得 堡 市 (St. Petersburg) 18,000 其 他 城 市 15,000 倫 敦 (London) 巴 黎 (Paris) 城 市 奧 斯 陸 (Oslo) 日 內 瓦 (Geneva) 哥 本 哈 根 (Copenhagen) 蘇 黎 世 (Zurich) 20,000 歐 洲 牛 津 市 (Oxford) 劍 橋 市 (Cambridge) 19,000 挪 威 芬 蘭 瑞 典 冰 島 丹 麥 德 國 荷 蘭 比 利 時 國 家 瑞 士 盧 森 堡 奧 地 利 法 國 義 大 利 西 班 牙 葡 萄 牙 英 國 愛 爾 蘭 18,000 其 他 歐 洲 國 家 15,000 加 拿 大 17,000 雪 梨 (Sydney) 18,000 紐 澳 城 市 墨 爾 本 (Melbourne) 布 里 斯 本 (Brisbane) 17,000 其 它 城 市 15,000 上 述 以 外 之 12,000 其 他 國 家 及 城 市 註 :1. 本 標 準 奉 行 政 院 94 年 5 月 12 日 院 校 主 忠 五 字 第 0940003332 號 函 95 年 4 月 27 日 院 授 主 忠 五 字 第 0950002659 號 函 暨 100 年 3 月 3 日 院 授 主 忠 五 字 第 100001284 號 函 同 意 備 查, 嗣 後 如 有 調 整, 則 依 新 調 整 之 公 費 標 準 支 給 2. 本 公 費 撥 款 作 業 悉 依 本 部 會 計 作 業 程 序 辦 理 3. 身 心 障 礙 公 費 留 學 生 相 關 公 費 項 目 及 支 給 數 額 規 定, 依 本 部 身 心 障 礙 公 費 留 學 生 公 費 項 目 及 支 給 數 額 標 準 表 辦 理 拾 參 其 他 注 意 事 項 : 一 經 錄 取 之 學 員, 如 發 現 報 名 資 格 不 符 規 定, 或 所 繳 證 件 及 資 料 有 假 借 冒 用 偽 造 變 造 等 情 事, 取 消 其 錄 取 資 格 並 不 得 申 請 保 留 錄 取 資 格 二 選 送 至 海 外 學 校 研 習 之 學 員, 於 海 外 研 習 期 間, 每 月 應 定 期 撰 寫 一 篇 500 字 以 上 學 習 概 況 ( 包 含 圖 片 ) 分 享 至 菁 培 計 畫 粉 絲 頁 ( 臉 書 搜 尋 : 藝 術 與 設 計 菁 英 海 外 培 訓 計 畫 ), 並 連 結 至 計 畫 網 站 (www.media.yuntech.edu.tw) 三 選 送 至 海 外 學 校 研 習 之 學 員, 於 一 年 研 習 期 滿 回 國 後, 需 履 行 下 列 推 廣 義 務 ( 一 ) 成 果 說 明 會 預 演 ( 由 承 辦 學 校 指 定 地 點 ) 32

( 二 ) 教 育 部 成 果 發 表 會 ( 三 ) 教 育 部 記 者 發 表 會 ( 四 ) 由 承 辦 學 校 所 規 劃 的 三 項 推 廣 活 動 方 案 擇 一 完 成 : 1. 製 作 一 小 時 以 上 的 學 習 內 容 心 得 光 碟 2. 參 加 六 場 以 上 的 學 習 成 果 推 廣 活 動 3. 參 加 暑 期 研 習 營 一 週, 擔 任 翻 譯 與 心 得 分 享 工 作 ( 五 ) 學 員 於 選 送 出 國 次 年 9 月 底 前 應 繳 交 新 年 度 計 畫 主 視 覺 海 報 設 計 一 份, 並 於 歸 國 學 員 記 者 會 中 發 表 四 若 有 其 他 情 形 或 未 盡 事 宜, 悉 依 各 組 別 甄 選 委 員 會 決 議 辦 理 33

拾 肆 甄 選 方 式 等 相 關 規 定 組 別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組 甄 選 資 格 103 學 年 度 各 大 學 校 院 大 學 部 二 年 級 以 上 或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在 學 學 生, 具 有 中 華 民 國 國 籍, 特 殊 規 定 且 設 有 戶 籍 者 在 完 成 國 外 進 修 培 訓 前, 亦 須 具 備 國 內 學 校 之 在 學 學 生 身 分 學 校 別 研 究 領 域 美 國 Art Center 平 面 設 計 商 業 設 計 設 計 管 理 ( 大 學 研 究 所 ) 美 國 Pratt 平 面 設 計 包 裝 設 計 設 計 實 務 ( 大 學 研 究 所 ) 美 國 Parsons 平 面 設 計 媒 體 設 計 設 計 概 念 ( 大 學 研 究 所 ) 英 國 RCA 平 面 設 計 設 計 實 務 傳 達 設 計 ( 研 究 所 ) 澳 洲 Swinburne 平 面 設 計 設 計 實 務 媒 體 設 計 ( 大 學 研 究 所 ) 日 本 Musashino 平 面 設 計 設 計 實 務 媒 體 設 計 ( 大 學 研 究 所 ) 招 生 名 額 1 1 1 1 1 1 初 審 : 第 一 階 段 研 習 營 申 請 審 查 第 二 階 段 培 訓 研 習 營 成 績 初 審 第 一 階 段 研 習 營 申 請 依 據 報 名 時 繳 交 之 書 面 資 料 進 行 審 查 審 查 通 過 者, 擇 優 遴 選 30 名 參 加 研 習 營 由 海 外 學 校 或 培 訓 機 構 代 表 擔 任 研 習 營 師 資, 進 行 為 期 12 天 之 研 習 營 國 內 複 審 : 一 繳 交 各 校 要 求 門 檻 之 語 言 成 績 影 本 教 育 部 鼓 勵 學 生 參 加 藝 術 與 設 計 類 國 際 競 賽 一 覽 表 國 際 競 賽 得 獎 證 明 影 本 ( 請 參 考 附 表 三 ) 及 志 願 表 複 審 階 段 計 分 比 例 為 : 語 言 成 績 10% 國 際 競 賽 得 獎 證 明 10% 繳 件 期 限 為 104 年 12 月 11 日 ( 五 ) 下 午 17:00 前, 以 郵 戳 為 憑, 逾 期 繳 件 概 不 受 理, 申 請 方 式 未 繳 交 者, 視 同 放 棄 二 送 審 合 格 名 單 以 初 審 第 一 階 段 研 習 營 申 請 成 績 (30%)+ 初 審 第 二 階 段 培 訓 研 習 營 成 績 (50%)+ 國 內 複 審 成 績 (20%) 之 比 例 合 計 作 為 海 外 學 校 志 願 之 排 序 依 據 按 學 員 之 名 次 及 志 願 排 序 各 海 外 學 校 錄 取 名 額 最 多 4 倍 之 送 審 名 單 ; 每 位 學 員 最 多 送 審 2 校 海 外 學 校 決 選 : 海 外 學 校 資 料 審 查 : 檢 送 合 格 者 之 英 文 作 品 集 研 習 計 畫 及 相 關 英 譯 表 件 資 料 等, 並 繳 交 海 外 學 校 要 求 之 語 文 能 力 證 明 正 本, 由 承 辦 單 位 郵 寄 海 外 學 校 進 行 決 選, 繳 件 期 限 依 海 外 學 校 申 請 截 止 日 期, 承 辦 單 位 另 行 公 告 之 初 審 : 第 一 階 段 研 習 營 申 請 審 查 結 果, 總 成 績 相 同 時, 依 序 以 1. 作 品 集 2. 語 文 成 績 3. 其 他 相 關 證 明 者 之 成 績 比 較, 成 績 較 高 者 優 先 錄 取 成 績 排 序 原 則 複 審 : 海 外 學 校 決 選 合 格 名 單 審 查, 總 成 績 相 同 時, 依 序 以 1. 培 訓 研 習 營 成 績 2. 語 文 成 績 比 較, 成 績 較 高 者 優 先 錄 取 學 員 錄 取 報 到 後, 須 依 規 定 簽 訂 教 育 部 藝 術 與 設 計 國 際 進 修 獎 學 金 行 政 契 約 書 始 得 辦 理 出 國 進 修, 報 其 他 規 定 名 時 請 慎 重 考 慮 自 身 相 關 因 素 及 規 定, 錄 取 後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申 請 資 格 保 留 聯 絡 方 式 Email:dmd@yuntech.edu.tw 電 話 :(05)534-2601 分 機 6593 計 畫 目 標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在 各 類 商 業 活 動 中 扮 演 重 要 的 角 色, 任 何 產 品 與 廣 告 透 過 設 計 者 的 巧 思 與 創 意, 經 由 適 當 且 美 觀 的 設 計 包 裝 後, 就 能 提 升 產 品 整 體 的 價 值 與 效 益 同 時 目 前 消 費 市 場 追 求 更 精 緻 且 時 尚 的 品 牌 服 務 產 品 包 裝 廣 告 和 形 象 設 計, 因 此 在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的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相 關 產 業 已 列 為 多 項 重 點 發 展 範 疇 本 計 畫 安 排 以 海 外 知 名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學 校 進 修 為 主, 目 標 如 下 : 1. 跨 國 際 跨 文 化 菁 英 人 才 培 訓 2. 培 養 設 計 人 才 的 世 界 觀, 建 立 國 際 交 流 機 制 3. 引 進 國 內 業 界 師 資, 達 成 產 學 合 一 4. 擴 展 學 習 成 果, 形 成 設 計 教 育 接 軌 之 回 流 體 系 34

拾 伍 甄 選 流 程 圖 簡 章 公 告 海 外 學 校 申 請 資 料 ( 英 文 ) 截 止 收 件 報 告 及 繳 交 資 料 海 外 學 校 入 學 申 請 書 面 資 料 審 核 海 外 學 校 放 榜 公 布 研 習 營 入 選 名 單 及 寄 發 錄 取 通 知 輔 導 學 員 出 國 培 訓 國 內 研 習 營 繳 交 語 文 成 績 及 競 賽 證 明 公 布 國 內 複 審 合 格 名 單 35

附 錄 一 2015 語 文 檢 定 考 試 參 考 資 料 一 日 本 語 能 力 試 驗 (JLPT) 本 測 驗 係 由 財 團 法 人 日 本 國 際 教 育 支 援 協 會 及 獨 立 行 政 法 人 國 際 交 流 基 金 分 別 在 日 本 及 世 界 各 地 為 日 語 學 習 者 測 試 其 日 語 能 力 的 測 驗 本 測 驗 自 1991 年 起 在 台 灣 地 區 舉 行, 由 交 流 協 會 主 辦, 本 中 心 協 辦 暨 施 測 2009 年 起 本 測 驗 施 測 方 式 由 一 年 辦 理 一 次 增 為 一 年 兩 次, 除 12 月 份 ( 第 2 回 ) 測 驗 外, 另 7 月 份 ( 第 1 回 ) 於 日 本 國 內 台 灣 中 國 大 陸 及 韓 國 增 辦 一 次 2010 年 起, 本 測 驗 由 四 個 級 數 改 為 五 個 級 數, 為 N1 N2 N3 N4 N5 7 月 份 辦 理 N1~N3 三 個 級 數,12 月 份 則 N1~N5 五 個 級 數 全 部 辦 理 報 考 者 可 依 自 己 的 能 力, 選 擇 適 合 的 級 數 參 加 自 2002 年 起, 有 意 前 往 日 本 就 讀 大 學 ( 學 部 ) 等 之 外 國 留 學 生 須 參 加 日 本 留 學 試 驗, 該 測 驗 成 績 將 作 為 入 學 甄 選 之 用 ; 日 本 語 能 力 試 驗 仍 作 為 一 般 母 語 非 日 語 者 之 日 語 能 力 檢 測 工 具 日 本 語 能 力 試 驗 相 關 資 訊 請 查 閱 日 本 語 能 力 試 験 公 式 ウェブサイト, 網 址 : http://www.jlpt.jp/ 一 測 驗 日 期 :2015 年 7 月 5 日 ( 週 日 ) 二 測 驗 級 數 及 測 驗 時 間 :N1 N2 在 下 午 舉 行 ;N3 N4 N5 在 上 午 舉 行 三 測 驗 地 點 : 台 北 台 中 高 雄 四 測 驗 費 : 每 名 1,500 元 * 低 收 入 戶 家 庭 人 士 測 驗 費 半 價 優 惠 每 名 750 元,1 人 限 優 惠 1 個 級 數, 報 名 時 須 檢 附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書 正 本 五 報 名 時 間 : 自 2015 年 4 月 1 日 上 午 9 時 起 至 4 月 15 日 24 時 止 六 台 灣 考 區 報 名 須 知 (2014 年 第 2 回 內 容 僅 供 參 考 ;2015 年 第 1 回 內 容 於 3 月 下 旬 公 布 ) 七 准 考 證 寄 發 : 2015 年 第 1 回 測 驗 准 考 證 於 6 月 上 旬 寄 發 如 6 月 16 日 仍 未 收 到 者, 可 自 行 至 本 中 心 網 站 查 詢 並 自 行 列 印 准 考 證 ( 准 考 證 請 保 留 至 收 到 日 方 合 否 結 果 通 知 書 為 止 ) 上 網 列 印 之 准 考 證 與 本 中 心 寄 發 之 准 考 證 具 有 相 同 效 力 有 疑 問 者, 請 於 測 驗 日 前 來 電 本 中 心 查 詢, 電 話 (02)2365-5050 八 次 回 預 告 : 2015 年 第 2 回 測 驗 日 期 為 12 月 6 日 ( 週 日 ) 三 新 托 福 TOEFL ibt 36

托 福 測 驗 ( Test of English as a Foreign Language, TOEFL ) 由 美 國 教 育 測 驗 服 務 社 ( Educational Testing Service, ETS ) 在 全 世 界 舉 辦 托 福 是 一 種 為 測 驗 母 語 為 非 英 語 者 英 語 能 力 的 考 試, 若 您 想 要 申 請 進 入 美 加 地 區 的 大 學 或 是 研 究 所, 考 過 並 達 到 托 福 一 定 成 績 將 可 能 是 必 要 的 除 了 美 加 地 區 之 外, 澳 洲 英 國 紐 西 蘭 等 英 語 系 國 家 的 學 校 可 能 也 會 要 求 申 請 者 提 出 托 福 成 績 ( 無 考 過 IELTS 雅 思 國 際 英 語 測 驗 者 ) 托 福 測 驗 (TOEFL) 施 行 已 經 40 年, 2000 年 時 曾 由 紙 筆 測 驗 改 制 為 現 行 的 電 腦 化 測 驗 ( TOEFL CBT ) 2006 年 5 月 20 日 起,ETS 再 度 將 電 腦 化 測 驗 ( TOEFL-CBT ) 改 制 為 網 路 化 測 驗 (TOEFL-iBT), 托 福 網 路 化 測 驗 ( TOEFL-iBT ) 採 透 過 網 際 網 路 方 式 進 行, 測 驗 項 目 包 含 閱 讀 ( Reading ) 聽 力 ( Listening ) 口 說 ( Speaking ) 及 寫 作 ( Writing ), 同 時 測 驗 考 生 聽 說 讀 寫 四 項 英 語 技 能, 實 施 新 托 福 ( TOEFL-iBT ) 後, 即 停 用 現 有 之 電 腦 托 福 ( TOEFL-CBT ) 新 托 福 TOEFL-iBT 測 驗 項 目 閱 讀 測 驗 3~4 篇 文 章 ( 約 35-56 題 ) 60~80 分 鐘 聽 力 測 驗 2~3 篇 校 園 對 話 4~6 篇 課 堂 演 講 60~90 分 鐘 口 說 測 驗 兩 組 獨 立 的 考 題 兩 組 根 據 閱 讀 和 聽 力 內 容 的 考 題 20 分 鐘 滿 分 120 分 寫 作 測 驗 1 題 整 合 寫 作 題 ( 約 150~225 字 的 文 章 ) 20 分 鐘 1 題 獨 立 寫 作 題 ( 約 300 字 以 上 的 文 章 ) 30 分 鐘 新 托 福 TOEFL ibt 2015 上 半 年 測 驗 日 期 台 北 測 驗 日 期 台 中 測 驗 日 期 高 雄 測 驗 日 期 5/09 ( 六 ) 4/12 ( 日 ) 3/07 ( 六 ) 5/30 ( 六 ) 4/18 ( 六 ) 3/28 ( 六 ) 5/09 ( 六 ) 4/12 ( 日 ) 5/30 ( 六 ) 4/18 ( 六 ) 5/09 ( 六 ) 5/30 ( 六 ) 參 考 網 址 :http://www.ets.org/media/tests/toefl/tclists/ibt_t.html 附 錄 二 國 立 雲 林 科 技 大 學 位 置 圖 37

自 行 駕 車 南 下 : 國 道 一 號 ( 中 山 高 ) 斗 南 交 流 道 台 一 線 238K 斗 六 本 校 ( 約 8 分 鐘 ) 國 道 一 號 ( 中 山 高 ) 西 螺 交 流 道 莿 桐 斗 六 本 校 ( 約 20 分 鐘 ) 國 道 三 號 ( 南 二 高 ) 斗 六 交 流 道 斗 六 本 校 ( 約 10 分 鐘 ) 北 上 : 國 道 一 號 ( 中 山 高 ) 斗 南 交 流 道 台 一 線 238K 斗 六 本 校 ( 約 8 分 鐘 ) 國 道 一 號 ( 中 山 高 ) 大 林 交 流 道 斗 南 台 一 線 238K 斗 六 本 校 ( 約 25 分 鐘 ) 國 道 三 號 ( 南 二 高 ) 古 坑 交 流 道 東 西 向 快 速 道 路 78 斗 六 本 校 ( 約 8 分 鐘 ) 撘 乘 大 眾 交 通 工 具 嘉 義 水 上 機 場 雲 林 科 大 ( 計 程 車 約 40 分 鐘 ) 斗 六 火 車 站 雲 林 科 大 ( 計 程 車 約 5 分 鐘 ) 38

附 表 一 * 請 用 正 楷 填 寫 報 名 表 * 105 年 藝 術 與 設 計 菁 英 海 外 培 訓 計 畫 --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組 報 名 表 申 請 組 別 姓 名 / 中 文 個 人 申 請 * 學 校 推 薦 * 須 檢 附 學 校 系 所 公 文 申 請 編 號 * 本 欄 由 主 辦 單 位 填 寫, 請 勿 填 寫 身 分 證 字 號 姓 名 / 英 文 ( 與 護 照 相 符 ) 性 別 男 女 出 生 日 期 民 國 年 月 日 電 子 郵 件 戶 籍 地 址 通 訊 地 址 通 訊 電 話 就 讀 學 校 電 話 學 歷 就 讀 學 校 系 所 年 級 ( 若 是 大 四 升 碩 一, 請 填 寫 原 就 讀 學 校 及 研 究 所 學 校 ) 戶 籍 聯 絡 電 話 行 動 電 話 推 薦 教 授 推 薦 教 授 電 話 推 薦 教 授 電 子 郵 件 在 學 身 分 備 註 大 四 確 定 延 畢 ( 請 檢 附 在 學 證 明 ) 已 應 屆 考 取 研 究 所 ( 請 檢 附 錄 取 文 件 影 本 ) 碩 二 確 定 延 畢 ( 請 檢 附 在 學 證 明 ) 緊 急 聯 絡 人 關 係 : 緊 急 連 絡 人 電 話 兵 役 情 形 已 服 役 免 服 役 尚 未 服 役 現 役 軍 人 須 檢 附 資 料 確 認 資 料 申 請 者 簽 名 學 校 推 薦 填 寫 本 報 名 表 紙 本 大 學 ( 含 ) 以 上 在 學 成 績 單 作 品 集 學 校 系 所 推 薦 公 文 指 導 老 師 推 薦 函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影 本 ( 若 無 語 言 認 證 請 檢 附 大 學 英 文 相 關 課 程 成 績 單 )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證 明 文 件 與 資 料 影 本 個 人 申 請 填 寫 本 報 名 表 紙 本 藝 術 與 設 計 類 縣 市 級 以 上 比 賽 前 三 名 或 國 際 級 以 上 得 獎 之 證 明 文 件 大 學 ( 含 ) 以 上 在 校 成 績 單 作 品 集 語 言 能 力 證 明 影 本 ( 若 無 語 言 認 證 請 檢 附 大 學 英 文 相 關 課 程 成 績 單 ) 其 他 有 助 於 審 查 之 證 明 文 件 與 資 料 影 本 本 人 已 詳 閱 簡 章 中 之 各 項 規 定 及 藝 術 與 設 計 菁 英 國 際 進 修 獎 學 金 行 政 契 約 書 之 權 利 義 務, 經 由 通 訊 報 名 之 各 項 資 料 均 為 本 人 親 自 填 報, 若 有 不 實, 願 負 法 律 責 任 並 同 意 被 取 消 錄 取 資 格 簽 名 : 填 寫 日 期 : 年 月 日 ------------ 身 分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浮 貼 處 ------------ ------------ 學 生 證 正 反 面 影 本 浮 貼 處 ---------- 請 黏 貼 近 三 個 月 內 二 吋 半 身 脫 帽 照 片 並 於 背 面 填 寫 姓 名 非 生 活 照 不 得 戴 有 色 鏡 片 之 眼 鏡 39

附 表 二 教 育 部 藝 術 與 設 計 菁 英 海 外 培 訓 計 畫 -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組 老 師 推 薦 函 申 請 人 就 讀 學 校 就 讀 系 級 組 別 二 申 請 人 與 推 薦 人 之 關 係 導 師 / 大 二 大 三 大 四 研 究 所 任 課 教 師 / 科 目 : 專 題 研 究 指 導 老 師 / 大 二 大 三 大 四 研 究 所 其 他 二 申 請 人 在 下 列 項 目 表 現 : 評 估 項 目 極 佳 ( 前 5%) 甚 佳 (5%-10%) 佳 (10%-25%) 尚 可 (25%-50%) 差 (50% 以 下 ) 資 訊 不 足 自 動 自 發 的 態 度 成 熟 與 穩 定 度 獨 立 工 作 能 力 共 事 能 力 表 達 能 力 領 導 能 力 邏 輯 分 析 能 力 專 業 知 能 創 新 能 力 研 究 潛 能 整 體 排 名 ( 總 評 ) 三 申 請 人 的 求 學 與 工 作 態 度 : 積 極 主 動 嚴 謹 小 心 尚 可 消 極 被 動 無 從 判 斷 四 依 申 請 人 的 表 現, 具 有 之 特 殊 研 究 能 力, 相 關 之 優 缺 點, 及 未 來 發 展 潛 力, 請 說 明 ( 如 不 敷 撰 寫, 請 另 自 備 A4 紙 書 寫 並 附 於 後 ): 五 綜 合 上 列 評 估, 推 薦 對 申 請 者 申 請 計 畫 所 持 態 度 : 極 力 推 薦 推 薦 勉 強 推 薦 不 推 薦 無 從 判 斷 推 薦 人 職 稱 服 務 單 位 聯 絡 電 話 通 訊 處 日 期 Email address 推 薦 人 簽 名 :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本 推 薦 函 填 妥 後, 請 推 薦 者 密 封 並 於 封 口 處 簽 章 後 交 予 被 推 薦 者 於 報 名 時 繳 交 附 表 三 教 育 部 鼓 勵 學 生 參 加 藝 術 與 設 計 類 國 際 競 賽 一 覽 表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