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 代 码 :601155 证 券 简 称 : 新 城 控 股 编 号 :2016-024 债 券 代 码 :122310 债 券 简 称 :13 苏 新 城 债 券 代 码 :136021 债 券 简 称 :15 新 城 01 债 券 代 码 :125741 债 券 简 称 :15 新 城 02 新 城 控 股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2016 年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对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的 影 响 及 公 司 拟 采 取 措 施 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 以 下 关 于 新 城 控 股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后 其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的 分 析 描 述 均 不 构 成 公 司 的 盈 利 预 测, 投 资 者 不 应 仅 依 据 该 等 分 析 描 述 进 行 投 资 决 策, 如 投 资 者 据 此 进 行 投 资 决 策 而 造 成 任 何 损 失 的, 公 司 不 承 担 任 何 责 任 本 公 司 提 示 投 资 者, 制 定 填 补 回 报 措 施 不 等 于 对 公 司 未 来 利 润 做 出 保 证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进 一 步 促 进 资 本 市 场 健 康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 国 发 [2014]17 号 )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资 本 市 场 中 小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保 护 工 作 的 意 见 ( 国 办 发 [2013]110 号 ) 关 于 首 发 及 再 融 资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有 关 事 项 的 指 导 意 见 ( 证 监 会 公 告 [2015]31 号 ) 等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要 求, 公 司 就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对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的 影 响 及 公 司 采 取 的 措 施 说 明 如 下 : 一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对 财 务 指 标 的 影 响 ( 一 ) 主 要 假 设 1 假 设 本 次 发 行 在 定 价 基 准 日 至 发 行 日 的 期 间, 不 考 虑 派 息 送 红 股 资 1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因 素 本 次 发 行 的 价 格 即 为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定 价 基 准 日 前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公 司 股 票 除 权 除 息 后 的 交 易 均 价 的 90%, 为 12.28 元 / 股 本 次 发 行 计 划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500,000 万 元 ( 暂 不 考 虑 发 行 费 用 ), 本 次 发 行 数 量 为 407,166,124 股 2 假 设 公 司 2016 年 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水 平 相 较 于 与 2015 年 : 持 平 增 长 10% 为 增 长 20% 3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于 2016 年 9 月 完 成 该 完 成 时 间 仅 为 估 计, 最 终 以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发 行 和 实 际 发 行 完 成 时 间 为 准 4 在 预 测 公 司 发 行 后 净 资 产 时, 未 考 虑 除 募 集 资 金 和 净 利 润 之 外 的 其 他 因 素 对 净 资 产 的 影 响 5 在 预 测 2016 年 每 股 收 益 时, 仅 考 虑 本 次 发 行 对 总 股 本 的 影 响 6 未 考 虑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账 后,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财 务 状 况 ( 如 财 务 费 用 投 资 收 益 ) 等 的 影 响 7 假 设 宏 观 经 济 环 境 证 券 行 业 情 况 公 司 经 营 环 境 未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 二 ) 对 公 司 主 要 指 标 的 影 响 基 于 上 述 假 设 和 说 明,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对 公 司 的 每 股 收 益 和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等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的 影 响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 2015 年 末 2016 年 度 /2016 年 末 发 行 前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 股 ) 1,708,064,758 1,708,064,758 2,115,230,882 假 设 情 形 一 :2016 年 扣 非 前 及 扣 非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较 上 年 持 平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 元 ) 1,836,274,417.00 1,836,274,417.00 1,836,274,417.00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 元 )( 扣 非 后 ) 1,241,199,536.00 1,241,199,536.00 1,241,199,536.00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1.51 1.51 1.01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1.51 1.51 1.01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22.53% 14.07% 12.84%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扣 非 后 ) 1.02 1.02 0.69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扣 非 后 ) 1.02 1.02 0.69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扣 非 后 ) 15.23% 9.73% 8.86% 假 设 情 形 二 :2016 年 扣 非 前 及 扣 非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同 比 增 长 10%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元 ) 1,836,274,417.00 2,019,901,858.70 2,019,901,858.70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扣 非 后 )( 元 ) 1,241,199,536.00 1,365,319,489.60 1,365,319,489.60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1.51 1.66 1.12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1.51 1.66 1.12 2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22.53% 15.37% 14.04%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扣 非 后 ) 1.02 1.12 0.75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扣 非 后 ) 1.02 1.12 0.75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扣 非 后 ) 15.23% 10.66% 9.71% 假 设 情 形 三 :2016 年 扣 非 前 及 扣 非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同 比 增 长 20%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元 ) 1,836,274,417.00 2,203,529,300.40 2,203,529,300.40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扣 非 后 )( 元 ) 1,241,199,536.00 1,489,439,443.20 1,489,439,443.20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1.51 1.81 1.22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1.51 1.81 1.22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22.53% 16.65% 16.01%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扣 非 后 ) 1.02 1.22 0.82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扣 非 后 ) 1.02 1.22 0.82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扣 非 后 ) 15.23% 11.57% 10.54% 注 :1. 2016 年 期 末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 期 初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 本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融 资 额 ; 2. 2016 年 本 次 发 行 前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扣 非 前 后 )= 当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扣 非 前 后 )/ 发 行 前 当 期 加 权 平 均 总 股 本 ; 3. 2016 年 本 次 发 行 后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扣 非 前 后 )= 当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 扣 非 前 后 )/( 发 行 前 当 期 加 权 平 均 总 股 本 + 本 次 新 增 发 行 股 份 数 * 发 行 月 份 次 月 至 年 末 的 月 份 数 /12); 4. 2016 年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P/(E0 + NP 2 + Ei Mi M0 - Ej Mj M0), 其 中 :P 为 报 告 期 利 润 ;NP 为 报 告 期 净 利 润 ;E0 为 期 初 净 资 产 ;Ei 为 报 告 期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新 增 净 资 产 ;Ej 为 报 告 期 回 购 或 现 金 分 红 等 减 少 净 资 产 ;M0 为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i 为 新 增 净 资 产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Mj 为 减 少 净 资 产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二 关 于 本 次 发 行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情 况 的 风 险 提 示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和 净 资 产 规 模 增 加, 考 虑 到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需 要 一 定 的 开 发 周 期, 项 目 产 生 效 益 需 要 一 定 时 间, 从 而 导 致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等 财 务 指 标 存 在 短 期 内 下 降 的 风 险 特 此 提 醒 投 资 者 关 注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可 能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风 险 三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必 要 性 和 合 理 性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与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及 公 司 从 事 募 投 项 目 在 人 员 技 术 市 场 等 方 面 的 储 备 情 况 ( 一 )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必 要 性 和 合 理 性 1 扩 大 区 域 影 响, 提 升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将 主 要 用 于 投 资 建 设 济 南 香 溢 紫 郡 项 目 嵊 州 吾 悦 广 场 项 目 衢 州 吾 悦 广 场 项 目 海 口 吾 悦 广 场 项 目 宁 波 吾 悦 广 场 项 目 及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3
符 合 国 家 相 关 的 产 业 政 策 以 及 公 司 整 体 战 略 发 展 方 向, 贴 合 当 地 市 场 需 求, 具 有 良 好 的 市 场 发 展 前 景 和 经 济 效 益 项 目 完 成 后, 能 够 有 力 促 进 公 司 房 地 产 业 务 可 持 续 发 展,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房 地 产 业 务 的 区 域 影 响 力, 提 高 盈 利 水 平, 改 善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及 资 本 结 构, 符 合 公 司 及 全 体 股 东 的 利 益 2 优 化 财 务 状 况, 增 强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完 成 后, 公 司 总 资 产 和 净 资 产 规 模 将 大 幅 提 升, 资 产 负 债 率 也 将 有 一 定 幅 度 的 下 降, 有 利 于 改 善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提 高 偿 债 能 力, 降 低 财 务 风 险, 利 于 增 强 公 司 资 产 结 构 的 稳 定 性 和 抗 风 险 能 力 公 司 目 前 处 于 快 速 发 展 阶 段, 需 要 长 期 稳 定 的 资 金 支 持, 同 时, 拟 建 或 在 建 项 目 较 多, 资 金 需 求 迫 切 通 过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融 资 将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缓 解 公 司 的 资 金 需 求 压 力, 为 公 司 后 续 发 展 提 供 有 力 保 障 ( 二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与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公 司 目 前 的 主 营 业 务 是 房 地 产 开 发 与 经 营, 包 括 住 宅 开 发 与 商 业 综 合 体 的 开 发 公 司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预 计 为 500,000 万 元,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的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将 全 部 用 于 济 南 香 溢 紫 郡 项 目 嵊 州 吾 悦 广 场 项 目 衢 州 吾 悦 广 场 项 目 海 口 吾 悦 广 场 项 目 和 宁 波 吾 悦 广 场 项 目 的 投 资 建 设 及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将 进 一 步 做 大 做 强 公 司 房 地 产 主 营 业 务, 加 快 房 地 产 项 目 的 开 发 节 奏, 整 体 提 升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改 善 自 身 资 产 结 构, 保 持 可 持 续 发 展, 为 投 资 者 提 供 更 好 的 投 资 回 报 ( 三 ) 公 司 从 事 募 投 项 目 在 人 员 技 术 市 场 等 方 面 的 储 备 情 况 公 司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和 积 累, 在 房 地 产 开 发 和 经 营 领 域 汇 聚 了 大 批 优 秀 的 管 理 人 才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和 开 发 管 理 及 经 营 团 队 公 司 通 过 建 立 良 好 的 内 部 职 业 规 划 和 培 训 机 制, 结 合 市 场 化 人 才 引 进 模 式, 为 未 来 业 务 的 发 展 储 备 了 多 层 次 的 人 才 资 源, 确 保 项 目 能 够 按 期 高 效 优 质 的 完 成 建 设 目 标 并 持 续 地 创 造 价 值 2014 年, 新 城 百 年 住 宅 战 略 正 式 升 级 为 Think 芯 战 略, 并 将 4 大 维 度, 112 项 技 术 打 造 会 思 考 的 芯 住 宅, 致 力 于 为 中 国 创 造 革 命 化 的 居 住 产 品, 为 城 市 创 造 更 舒 适 更 安 全 更 优 质 的 生 活 空 间 公 司 自 2011 年 起 开 始 研 究 商 业 综 合 体 项 目 开 发 的 标 准 化 模 型, 由 商 业 开 发 事 业 部 下 属 战 略 投 资 中 心 设 计 研 发 中 心 以 及 商 业 管 理 事 业 部 等 跨 部 门 研 发 2012 4
年, 位 于 常 州 的 吾 悦 广 场 及 吾 悦 国 际 广 场 先 后 开 业, 标 志 着 商 业 标 准 化 模 型 的 研 发 成 果 初 具 雏 形 ;2013 年, 位 于 苏 州 的 吴 江 吾 悦 广 场 首 次 开 盘, 标 志 着 商 业 标 准 化 模 型 的 研 发 成 果 落 地 在 由 国 务 院 发 展 研 究 中 心 企 业 研 究 所 清 华 大 学 房 地 产 研 究 所 和 中 国 指 数 研 究 院 三 家 研 究 机 构 联 合 发 布 的 中 国 房 地 产 百 强 企 业 研 究 中, 新 城 控 股 2008-2015 年 连 续 八 年 获 中 国 房 地 产 百 强 企 业 20 强 称 号 ; 在 由 江 苏 省 房 地 产 业 协 会 发 布 的 江 苏 省 房 地 产 开 发 综 合 实 力 五 十 强 企 业 名 单 中, 新 城 控 股 2006-2014 年 连 续 九 年 获 江 苏 省 房 地 产 业 综 合 实 力 五 十 强 第 1 位 四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板 块 运 营 状 况 发 展 态 势, 面 临 的 主 要 风 险 及 改 进 措 施 ( 一 )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板 块 运 营 状 况, 发 展 态 势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为 住 宅 及 商 业 地 产 的 开 发, 且 项 目 主 要 集 中 在 长 三 角 地 区 截 至 2015 年 底,20 余 座 吾 悦 系 列 广 场 已 开 业 正 在 或 者 计 划 建 造 至 2017 年, 新 城 吾 悦 广 场 将 累 计 开 业 15 个, 在 建 25 个, 至 2020 年 开 业 及 在 建 数 将 达 到 80 个 以 上 ; 公 司 已 开 发 住 宅 小 区 90 多 个, 为 10 万 个 家 庭 30 万 业 主 提 供 了 优 质 的 居 住 物 业, 得 到 了 广 大 业 务 的 普 遍 认 同, 业 主 重 复 购 买 或 推 荐 购 置 率 达 40% 以 上 ( 二 ) 主 要 风 险 分 析 1 政 策 风 险 房 地 产 行 业 受 国 家 宏 观 调 控 政 策 影 响 较 大 土 地 税 收 房 地 产 金 融 调 控 及 消 费 者 按 揭 贷 款 政 策 均 有 变 化 的 可 能 未 来 调 控 方 向 及 调 控 手 段 仍 具 有 较 大 的 不 确 定 性, 从 而 对 公 司 房 地 产 业 务 发 展 有 着 非 常 深 远 的 影 响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根 据 国 家 调 控 政 策 变 化 及 时 作 出 调 整, 制 定 合 理 的 应 对 措 施, 则 可 能 会 对 公 司 未 来 的 经 营 和 发 展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2 市 场 风 险 房 地 产 行 业 与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之 间 存 在 较 大 的 关 联 性, 受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周 期 的 影 响 较 大 如 未 来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速 度 下 滑, 消 费 者 购 买 力 和 购 买 需 求 下 降, 则 可 能 对 公 司 的 销 售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从 而 影 响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此 外, 我 国 房 地 产 市 场 虽 然 目 前 在 局 部 地 区 仍 存 在 供 不 应 求 的 情 况, 但 已 逐 渐 呈 现 出 各 层 级 城 市 需 求 分 化 的 趋 势 从 整 体 及 长 期 来 看, 受 住 房 自 有 率 相 对 稳 5
定 人 口 出 生 率 下 降 人 口 老 龄 化 加 剧 等 因 素 影 响, 房 地 产 行 业 的 长 期 潜 在 需 求 存 在 下 降 风 险, 公 司 长 期 发 展 亦 有 可 能 因 此 受 到 影 响 3 业 务 与 经 营 风 险 房 地 产 项 目 开 发 具 有 周 期 长 投 资 大 涉 及 相 关 行 业 多 等 特 点, 项 目 建 设 环 节 繁 多, 公 司 在 经 营 过 程 中 可 能 面 临 销 售 环 境 的 变 化 产 品 与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城 市 规 划 调 整 拆 迁 等 外 部 因 素, 导 致 公 司 的 房 地 产 项 目 产 生 开 发 与 销 售 难 度 增 大 项 目 盈 利 空 间 缩 小 等 业 务 经 营 风 险, 并 在 土 地 储 备 管 理 工 程 质 量 管 理 和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中 面 临 一 定 的 挑 战, 公 司 在 经 营 中 若 不 能 及 时 应 对 和 妥 善 解 决 上 述 问 题, 可 能 会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4 财 务 风 险 公 司 所 处 的 房 地 产 行 业 属 于 资 本 密 集 型 行 业 公 司 近 年 来 业 务 扩 张 速 度 较 快, 用 于 项 目 开 发 的 投 入 较 多, 若 市 场 经 营 环 境 出 现 波 动 或 者 融 资 环 境 发 生 变 化, 有 可 能 使 公 司 面 临 一 定 的 资 金 周 转 压 力 和 偿 债 风 险 5 管 理 风 险 公 司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已 形 成 了 成 熟 的 运 营 模 式 和 管 理 制 度, 培 养 了 一 批 高 素 质 的 业 务 骨 干 公 司 业 务 的 拓 展 和 规 模 的 扩 张, 对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水 平 提 出 了 更 高 要 求 如 短 期 内 公 司 管 理 水 平 不 能 匹 配 其 业 务 发 展 速 度, 将 可 能 带 来 负 面 影 响 ( 三 ) 改 进 措 施 公 司 将 采 取 积 极 措 施, 通 过 开 发 优 质 住 宅 及 商 业 地 产 资 源, 扩 大 公 司 的 经 营 规 模, 增 强 企 业 的 竞 争 力 ; 打 造 公 司 的 吾 悦 品 牌, 促 进 公 司 住 宅 地 产 业 务 增 长 ; 采 取 多 种 融 资 方 式, 确 保 公 司 项 目 能 够 按 时 高 效 有 序 完 工, 实 现 公 司 长 远 发 展 ; 加 强 项 目 管 理, 及 时 办 理 项 目 开 发 所 需 的 各 种 证 照 五 提 高 公 司 日 常 运 营 效 率, 降 低 公 司 运 营 成 本, 提 升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具 体 措 施 ( 一 ) 加 快 募 投 项 目 的 投 资 进 度, 提 高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所 募 集 的 资 金, 在 扣 除 相 关 发 行 费 用 后, 公 司 将 抓 紧 进 行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的 实 施 工 作, 积 极 调 配 资 源, 统 筹 合 理 安 排 项 目 的 投 资 建 设 进 度, 力 争 缩 短 项 目 建 设 期, 实 现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的 早 日 投 产 并 实 现 预 期 效 益, 避 免 即 期 回 报 被 摊 薄, 或 使 公 司 被 摊 薄 的 即 期 回 报 尽 快 得 到 填 补 ( 二 ) 严 格 执 行 分 红 政 策, 保 证 公 司 股 东 的 利 益 回 报 6
公 司 现 行 有 效 的 公 司 章 程 中, 关 于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条 款 已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上 市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证 监 发 [2012]37 号 ) 和 上 市 公 司 监 管 指 引 第 3 号 上 市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 证 监 会 公 告 [2013]43 号 ) 的 要 求 公 司 已 据 此 制 订 了 新 城 控 股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2016 年 -2018 年 ) ( 尚 需 提 交 公 司 2016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 三 ) 不 断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强 化 风 险 管 理 措 施 公 司 将 严 格 遵 循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要 求, 不 断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确 保 股 东 能 够 充 分 行 使 权 利, 确 保 董 事 会 能 够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进 一 步 维 护 公 司 整 体 利 益, 尤 其 是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为 公 司 发 展 提 供 制 度 保 障 此 外, 公 司 未 来 将 持 续 加 强 全 面 风 险 管 理 体 系 建 设, 不 断 提 高 风 险 管 理 能 力, 加 强 重 点 领 域 的 风 险 防 控, 持 续 做 好 重 点 领 域 的 风 险 识 别 计 量 监 控 处 置 和 报 告, 全 面 提 高 本 公 司 的 风 险 管 理 能 力 ( 四 ) 严 格 执 行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将 及 时 与 保 荐 机 构 存 放 募 集 资 金 的 商 业 银 行 签 订 募 集 资 金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将 严 格 遵 照 制 度 要 求 将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于 董 事 会 指 定 的 专 项 账 户 中 在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过 程 中, 严 格 履 行 申 请 和 审 批 手 续 公 司 将 努 力 提 高 资 金 的 使 用 效 率, 完 善 并 强 化 投 资 决 策 程 序, 设 计 更 合 理 的 资 金 使 用 方 案, 合 理 运 用 各 种 融 资 工 具 和 渠 道, 控 制 资 金 成 本, 提 升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全 面 有 效 地 控 制 公 司 经 营 和 管 控 风 险, 提 升 经 营 效 率 和 盈 利 能 力 六 相 关 主 体 承 诺 ( 一 )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保 证 公 司 填 补 即 期 回 报 措 施 切 实 履 行 的 承 诺 1 不 无 偿 或 以 不 公 平 条 件 向 其 他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输 送 利 益, 也 不 采 用 其 他 方 式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 2 对 本 人 的 职 务 消 费 行 为 进 行 约 束 ; 3 不 动 用 公 司 资 产 从 事 与 其 履 行 职 责 无 关 的 投 资 消 费 活 动 ; 4 由 董 事 会 或 薪 酬 委 员 会 制 定 的 薪 酬 制 度 与 公 司 填 补 回 报 措 施 的 执 行 情 况 相 挂 钩 ; 5 如 公 司 实 行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则 拟 公 布 的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的 行 权 条 件 与 公 司 填 补 回 报 措 施 的 执 行 情 况 相 挂 钩 ( 二 )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承 诺 7
控 股 股 东 常 州 富 域 实 际 控 制 人 王 振 华 承 诺 : 不 会 越 权 干 预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不 会 侵 占 公 司 利 益 七 关 于 本 次 发 行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填 补 措 施 及 承 诺 事 项 的 审 议 程 序 董 事 会 对 公 司 本 次 融 资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事 项 的 分 析 及 填 补 即 期 回 报 措 施 相 关 承 诺 主 体 的 承 诺 等 事 项 已 经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审 议, 并 将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进 行 表 决 公 司 将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持 续 披 露 填 补 即 期 回 报 措 施 的 完 成 情 况 及 相 关 承 诺 主 体 承 诺 事 项 的 履 行 情 况 特 此 公 告 新 城 控 股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二 〇 一 六 年 三 月 九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