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育 部 05 年 公 費 留 學 考 試 簡 章 第 點 第 4 點 附 表 一 修 正 規 定 一 類 別 : 教 育 部 ( 以 下 簡 稱 本 部 )05 年 公 費 留 學 考 試 ( 以 下 簡 稱 本 考 試 ) 類 別 及 如 下 : ( 一 ) 一 般 公 費 留 學 78 名 ( 二 ) 勵 學 優 秀 公 費 留 學 8 名 ( 三 ) 原 住 民 公 費 留 學 0 名 ( 四 ) 身 心 障 礙 公 費 留 學 5 名 前 項 第 ( 二 ) 款 勵 學 優 秀 公 費 留 學 係 指 報 名 時 持 有 各 該 縣 市 政 府 開 具 05 年 有 效 之 低 收 入 戶 證 明 文 件 者 各 款 報 考 人 僅 得 擇 一 類 別 報 名, 報 名 後 不 得 轉 換 身 分 類 別 報 考 者 依 附 表 一 之 編 號 0 至 66 號 學 群 學 門 研 究 領 域 及 留 學 國 家, 擇 一 報 考 ; 報 考 第 項 第 ( 一 ) 款 類 別 者 之 名 額 詳 見 附 表 一, 報 考 第 項 第 ( 二 ) 款 至 第 ( 四 ) 款 類 別 者, 方 式 悉 依 各 該 類 別 考 生 注 意 事 項 辦 理 十 四 標 準 : ( 一 ) 國 文 作 文 與 專 門 科 目 科,3 科 滿 分 均 為 00 分, 核 計 3 科 總 分 時, 國 文 作 文 分 數 占 0%, 專 門 科 目 每 科 各 占 40%, 合 計 為 筆 試 總 成 績 ( 二 ) 各 學 門 面 試 人 數 至 多 為 之 3 倍, 並 依 前 款 筆 試 總 成 績 至 多 遴 選 最 優 前 3 人 前 6 人 或 前 9 名 參 加 面 試, 例 如 該 學 門 預 計 名, 則 至 多 3 名 考 生 得 參 加 面 試, 若 預 定 名, 則 至 多 6 名 考 生 進 入 面 試, 以 此 類 推 筆 試 總 成 績 之 最 低 標 準, 由 本 部 公 費 留 學 委 員 會 議 決 定, 但 應 試 科 目 有 科 成 績 為 零 分 或 缺 考 者, 均 不 予
( 三 ) 面 試 評 分 總 和 之 平 均 數 為 面 試 成 績, 面 試 缺 考 者 不 予 面 試 委 員 若 有 人 ( 含 人 ) 以 下 不 克 評 分, 則 應 考 人 面 試 成 績 之 計 算, 為 該 組 參 與 評 核 之 面 試 委 員 評 分 總 和 之 平 均 數 ; 面 試 委 員 若 有 3 人 ( 含 3 人 ) 以 上 不 克 評 分, 則 暫 緩 該 組 面 試, 於 面 試 委 員 重 聘 後, 擇 期 再 通 知 面 試 ( 四 ) 基 準 及 同 分 參 酌 基 準 :. 筆 試 總 成 績 占 60%, 面 試 成 績 占 40%, 併 計 為 筆 面 試 總 分. 筆 試 總 成 績 或 筆 面 試 總 分 未 達 本 部 公 費 留 學 委 員 會 所 訂 最 低 標 準 者, 不 予 ; 各 類 別 及 各 學 群 ( 門 ) 得 流 用, 亦 得 從 缺 3. 各 學 門 考 生 總 分 相 同 者, 專 門 科 目 總 分 較 高 者 ; 如 專 門 科 目 總 分 相 同 者, 面 試 成 績 較 高 者 ( 五 ) 流 用 機 制 :. 流 用 順 序 : 原 則 上 優 先 於 同 一 學 群 流 用, 惟 必 要 時 可 跨 學 群 流 用. 流 用 時, 由 本 部 公 費 留 學 委 員 會 依 各 學 門 與 未 者 分 數 差 距 及 近 年 各 學 門 從 缺 情 況 決 定 之 ( 六 ) 各 學 群 ( 門 ) 最 終, 依 各 該 學 門 筆 面 試 總 分 預 定 及 流 用 機 制 等, 經 本 部 公 費 留 學 委 員 會 議 決 定 之
教 育 部 05 年 公 費 留 學 考 試 留 學 學 門 研 究 領 域 留 學 國 家 及 0 中 文 漢 學 美 國 歐 洲 日 本 國 際 漢 學 史 文 學 理 論 文 史 哲 0 哲 學 科 學 哲 學 美 國 英 國 比 利 時 知 識 論 邏 輯 學 03 東 南 亞 區 域 研 究 東 南 亞 政 經 發 展 與 區 域 整 合 新 加 坡 澳 大 利 亞 美 國 英 國 國 際 關 係 東 南 亞 政 治 經 濟 04 拉 丁 美 洲 區 域 研 究 政 治 ( 含 05 區 域 研 中 東 區 域 研 究 中 東 政 經 發 展 與 區 域 整 合 究 ) 06 國 際 組 織 與 國 際 法 拉 丁 美 洲 政 經 發 展 與 區 域 整 合 拉 丁 美 洲 美 國 國 際 關 係 沙 烏 地 阿 拉 伯 約 旦 埃 及 以 色 列 英 國 美 國 拉 丁 美 洲 政 治 經 濟 國 際 關 係 中 東 政 治 經 濟 國 際 組 織 參 與 法 制 暨 國 際 經 貿 法 制 歐 洲 美 洲 日 本 大 洋 洲 國 際 公 法 國 際 政 治 07 公 共 行 政 與 政 策 公 部 門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財 務 行 政 電 子 治 理 政 策 分 析 歐 洲 美 洲 日 本 大 洋 洲 政 治 學 行 政 學 08 弱 勢 教 育 教 育 身 心 障 礙 之 生 涯 09 教 育 教 育 社 會 學 教 育 政 策 學 校 心 理 學 學 習 輔 導 特 殊 教 育 生 涯 教 育 終 身 教 育 高 等 教 育 歐 洲 澳 大 利 亞 美 國 美 國 北 歐 學 習 與 生 涯 輔 導 學 習 與 生 涯 輔 導 教 育 社 會 學 特 殊 教 育 0 藝 術 美 術 藝 術 音 樂 美 術 史 藝 術 教 育 美 學 視 覺 文 化 新 媒 體 藝 術 創 作 數 位 動 畫 當 代 藝 術 理 論 文 化 創 意 產 業 設 計 美 學 ( 可 攻 讀 碩 士 領 域 : 新 媒 體 藝 術 創 作 數 位 動 畫 ) 理 論 作 曲 音 樂 學 ( 含 民 族 音 樂 學 ) 演 唱 樂 器 演 奏 指 揮 音 樂 產 業 數 位 影 音 典 藏 ( 可 攻 讀 碩 士 領 域 : 指 揮 音 樂 產 業 數 位 影 音 典 藏 ) 美 國 加 拿 大 歐 洲 俄 羅 藝 術 概 論 美 學 3 斯 日 本 韓 國 澳 大 利 亞 美 國 加 拿 大 歐 洲 俄 羅 藝 術 概 論 音 樂 理 論 斯 日 本 韓 國 澳 大 利 亞 藝 術 舞 蹈 舞 蹈 研 究 舞 蹈 科 技 舞 蹈 創 作 舞 蹈 表 演 ( 可 攻 讀 碩 士 領 域 : 舞 蹈 科 技 舞 蹈 創 作 舞 蹈 表 演 ) 美 國 歐 洲 俄 羅 斯 日 本 韓 國 藝 術 概 論 舞 蹈 理 論 3 藝 術 表 演 藝 術 戲 劇 創 作 導 演 劇 場 設 計 表 演 劇 場 理 論 電 影 製 片 電 影 編 劇 電 影 產 業 表 演 藝 術 產 業 藝 術 行 政 與 管 理 ( 以 上 皆 可 攻 讀 碩 士 ) 美 國 加 拿 大 歐 洲 俄 羅 藝 術 概 論 美 學 斯 日 本 韓 國 澳 大 利 亞 4 原 住 民 族 文 化 原 住 民 族 文 化 研 究 歐 洲 紐 西 蘭 澳 大 利 亞 新 加 坡 世 界 原 住 民 族 歷 史 世 界 原 住 民 族 文 化 資 產 保 護 5 文 化 資 產 物 質 文 化 資 產 6 非 物 質 文 化 資 產 人 居 環 境 人 造 器 物 ( 含 美 術 繪 畫 雕 刻 工 藝 文 獻 檔 案 ) 之 保 存 維 護 與 研 究 歌 謠 傳 說 祭 儀 民 俗 技 藝, 為 生 存 生 活 娛 樂 所 創 造 之 技 能 之 研 究 8 利 亞 紐 西 蘭 日 本 利 亞 紐 西 蘭 日 本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政 策 與 實 務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政 策 與 實 務 修 護 理 論 與 技 術 人 類 學
教 育 部 05 年 公 費 留 學 考 試 留 學 學 門 研 究 領 域 留 學 國 家 及 7 文 化 資 產 典 藏 與 詮 釋 文 化 資 產 ( 數 位 ) 典 藏 研 究 詮 釋 展 示 與 交 流 博 物 館 學 利 亞 紐 西 蘭 日 本 文 化 資 產 保 存 政 策 與 實 務 博 物 館 學 8 建 築 設 計 建 築 設 計 歷 史 建 築 保 存 ( 以 上 均 可 攻 讀 碩 士 ) 建 築 歷 史 與 保 存 理 論 建 築 設 計 理 論 與 實 務 建 築 9 規 劃 與 城 鄉 規 劃 設 計 0 工 業 設 計 永 續 城 鄉 規 劃 都 市 更 新 與 活 化 ( 以 上 限 攻 讀 博 士 ) 產 品 設 計 服 務 設 計 使 用 者 導 向 設 計 通 用 設 計 ( 以 上 均 可 攻 讀 碩 士 ) 運 動 休 閒 與 觀 光 運 動 休 產 業 運 動 休 閒 學 產 業 經 營 學 閒 運 動 與 健 康 運 動 生 理 學 運 動 處 方 美 國 英 國 澳 大 利 亞 日 本 芬 蘭 美 國 英 國 澳 大 利 亞 日 本 芬 蘭 生 態 城 鄉 規 劃 概 論 工 業 設 計 理 論 城 鄉 規 劃 理 論 與 實 務 使 用 者 導 向 設 計 運 動 休 閒 學 產 業 經 營 學 運 動 生 理 學 運 動 處 方 3 基 礎 法 學 基 礎 法 學 歐 洲 美 洲 法 理 學 法 制 史 4 民 法 法 學 民 事 法 學 ( 含 勞 動 法 ) 歐 洲 美 洲 日 本 民 法 民 事 訴 訟 法 5 法 律 刑 事 法 學 刑 事 法 學 歐 洲 美 洲 日 本 大 洋 洲 刑 法 刑 事 訴 訟 法 6 公 法 學 公 法 學 歐 洲 美 洲 日 本 大 洋 洲 憲 法 行 政 法 7 財 經 法 學 財 經 法 學 ( 含 財 稅 ) 歐 洲 美 洲 日 本 大 洋 洲 民 法 商 事 法 8 科 技 傳 播 科 技 說 服 與 策 略 傳 播 數 位 匯 流 傳 播 及 數 位 科 技 傳 播 理 論 9 高 齡 社 會 老 年 社 會 學, 高 齡 化 與 社 會 變 遷, 公 共 化 社 區 與 政 府 社 會 學 老 年 社 會 學 30 人 口 學 人 口 推 估 人 口 結 構 與 變 遷 人 口 政 策 人 口 與 經 濟 社 會 科 3 學 社 會 企 業 與 創 新 社 會 企 業 第 三 部 門 社 會 創 新 社 會 學 人 口 學 社 會 學 組 織 行 為 與 管 理 3 犯 罪 學 修 復 式 司 法 被 害 者 學 人 權 與 正 義 美 國 加 拿 大 澳 大 利 亞 日 本 社 會 學 犯 罪 學 33 社 群 媒 體 網 路 社 會 社 群 媒 體 應 用 34 社 會 工 作 社 區 工 作 長 期 照 顧 災 難 研 究 美 國 加 拿 大 澳 大 利 亞 日 本 美 國 加 拿 大 澳 大 利 亞 日 本 社 會 學 傳 播 政 策 社 會 工 作 社 會 福 利 政 策 35 心 理 與 認 知 認 知 神 經 科 學 認 知 神 經 科 學 決 策 與 情 感 神 經 科 學 社 會 神 經 科 學 教 育 神 經 科 學 行 為 神 經 科 學 9 美 國 加 拿 大 歐 洲 統 計 與 心 理 實 驗 法 認 知 神 經 科 學
教 育 部 05 年 公 費 留 學 考 試 留 學 學 門 研 究 領 域 留 學 國 家 及 36 心 理 與 認 知 社 會 文 化 與 臨 床 心 理 學 社 會 心 理 學 文 化 心 理 學 發 展 或 老 化 心 理 學 兒 童 臨 床 心 理 學 成 人 臨 床 心 理 學 法 律 與 犯 罪 心 理 學 美 國 加 拿 大 歐 洲 統 計 與 心 理 測 驗 人 格 社 會 心 理 學 37 管 理 學 38 財 務 金 融 管 理 與 39 經 濟 會 計 審 計 組 織 行 為 人 資 管 理 行 銷 與 流 通 管 理 企 業 管 理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創 新 創 意 創 業 財 務 經 濟 金 融 市 場 與 機 構 投 資 學 國 際 金 融 公 司 理 財 保 險 精 算 衍 生 性 商 品 政 府 會 計 審 計 學 財 務 會 計 租 稅 美 國 歐 洲 日 本 經 濟 學 管 理 學 美 國 歐 洲 經 濟 學 財 務 管 理 美 國 歐 洲 會 計 學 審 計 學 40 經 濟 學 經 濟 相 關 領 域 經 濟 學 ( 含 個 經 總 經 ) 統 計 學 4 國 際 經 濟 學 貿 易 理 論 貿 易 政 策 國 際 金 融 經 濟 學 ( 含 個 經 總 經 ) 國 際 經 濟 學 4 物 理 宇 宙 物 理 學 普 通 物 理 宇 宙 物 理 學 43 物 理 奈 米 科 學 尖 端 材 料 物 理 普 通 物 理 近 代 物 理 44 數 理 化 數 學 數 學 應 用 數 學 微 積 分 線 性 代 數 45 統 計 統 計 科 學 資 料 科 學 微 積 分 數 理 統 計 與 機 率 46 材 料 化 學 材 料 化 學 有 機 化 學 無 機 化 學 47 資 通 訊 技 術 與 應 用 平 行 運 算 演 算 法 通 訊 理 論 美 國 歐 洲 日 本 計 算 機 結 構 演 算 法 48 電 資 雲 端 計 算 及 巨 量 資 料 物 聯 網 系 統 巨 量 資 料 分 析 美 國 歐 洲 日 本 計 算 機 結 構 計 算 機 程 式 49 網 路 通 訊 通 訊 遲 滯 感 測 器 聯 網 系 統 美 國 歐 洲 日 本 計 算 機 概 論 計 算 機 網 絡 50 材 料 科 技 奈 米 材 料 材 料 科 學 美 國 加 拿 大 歐 洲 日 本 普 通 物 理 材 料 科 學 5 能 源 科 技 核 能 綠 能 節 能 美 國 加 拿 大 歐 洲 日 本 普 通 物 理 工 程 數 學 工 程 5 醫 學 工 程 生 醫 機 械 生 醫 材 料 生 醫 光 電 美 國 加 拿 大 歐 洲 日 本 普 通 物 理 工 程 數 學 53 環 境 工 程 環 境 科 學 永 續 發 展 污 染 防 治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0 美 國 加 拿 大 歐 洲 日 本 普 通 物 理 工 程 數 學
教 育 部 05 年 公 費 留 學 考 試 留 學 學 門 研 究 領 域 留 學 國 家 及 54 工 程 機 器 人 與 自 動 化 科 技 機 器 人 感 測 與 控 制 機 器 人 建 圖 及 定 位 美 國 歐 洲 日 本 線 性 控 制 系 統 工 程 數 學 55 防 災 與 氣 候 變 遷 防 災 科 技 56 防 災 與 國 土 規 劃 57 58 農 林 漁 牧 人 畜 共 通 蟲 媒 傳 染 病 植 物 醫 學 農 作 物 安 全 管 理 氣 候 變 遷 與 防 救 災 調 適 策 略 災 害 風 險 與 管 理 科 技 災 害 風 險 與 管 理 科 技 防 災 國 土 規 劃 ( 各 層 級 國 土 規 劃 ) 災 害 防 救 機 制 與 對 策 新 興 傳 染 病 偵 測 與 防 疫 策 略 蟲 媒 病 原 ( 微 ) 生 物 蟲 媒 媒 介 控 制 植 物 保 護 植 物 防 檢 疫 59 分 子 細 胞 生 物 學 分 子 影 像 細 胞 生 物 學 發 育 生 物 學 結 構 生 物 學 60 生 命 科 學 生 態 學 生 態 保 育 6 植 物 科 技 學 植 物 科 技 植 物 生 理 6 海 洋 地 球 物 理 海 洋 地 質 海 洋 地 球 物 理 海 洋 63 海 洋 化 學 海 洋 化 學 美 國 英 國 澳 大 利 亞 日 本 美 國 英 國 荷 蘭 澳 大 利 亞 日 本 美 國 加 拿 大 歐 洲 紐 西 蘭 澳 大 災 害 管 理 氣 候 變 遷 調 適 災 害 管 理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獸 醫 病 理 學 美 國 加 拿 大 歐 洲 日 本 生 物 學 獸 醫 微 生 物 及 病 毒 學 植 物 病 理 學 農 業 昆 蟲 學 分 子 細 胞 生 物 學 美 國 加 拿 大 歐 洲 日 生 物 學 生 態 學 本 澳 大 利 亞 美 國 歐 洲 日 本 澳 大 利 生 物 學 植 物 生 理 學 亞 加 拿 大 美 國 歐 洲 日 本 普 通 地 質 學 海 洋 地 球 物 理 美 國 歐 洲 日 本 海 洋 學 海 洋 化 學 64 食 品 衛 生 安 全 管 理 食 品 風 險 評 估 食 品 安 全 管 理 食 品 安 全 政 策 美 國 歐 洲 日 本 公 共 衛 生 食 品 安 全 醫 藥 衛 65 老 人 醫 學 老 人 醫 學 與 長 期 照 護 美 國 加 拿 大 歐 洲 日 本 健 康 政 策 老 人 醫 學 生 66 疫 情 管 控 疫 病 調 查 及 防 治 跨 區 域 疾 病 防 治 跨 區 域 健 康 促 進 美 國 加 拿 大 歐 洲 日 本 疫 情 調 查 及 管 制 流 行 病 學 合 計 78 北 美 : 美 國 加 拿 大 拉 丁 美 洲 : 墨 西 哥 貝 里 斯 哥 斯 大 黎 加 薩 爾 瓦 多 瓜 地 馬 拉 宏 都 拉 斯 巴 拿 馬 安 地 卡 及 巴 布 達 巴 哈 馬 巴 貝 多 古 巴 多 米 尼 克 多 明 尼 加 共 和 國 格 瑞 那 達 海 地 牙 買 加 聖 克 里 斯 多 福 及 納 維 斯 聖 路 西 亞 聖 文 森 千 里 達 及 托 貝 哥 阿 根 廷 玻 利 維 亞 巴 西 智 利 哥 倫 比 亞 厄 瓜 多 爾 蓋 亞 納 巴 拉 圭 祕 魯 蘇 利 南 烏 拉 圭 委 內 瑞 拉 中 東 : 巴 林 伊 朗 伊 拉 克 以 色 列 約 旦 科 威 特 黎 巴 嫩 阿 曼 卡 達 沙 烏 地 阿 拉 伯 敘 利 亞 土 耳 其 阿 拉 伯 聯 合 大 公 國 葉 門 埃 及 * 歐 盟 (8 國 會 員 國 ): 奧 地 利 比 利 時 丹 麥 芬 蘭 法 國 德 國 希 臘 愛 爾 蘭 義 大 利 盧 森 堡 荷 蘭 葡 萄 牙 西 班 牙 瑞 典 英 國 塞 浦 勒 斯 捷 克 愛 沙 尼 亞 匈 牙 利 拉 脫 維 亞 立 陶 宛 馬 爾 他 波 蘭 斯 洛 伐 克 斯 洛 維 尼 亞 羅 馬 尼 亞 保 加 利 亞 克 羅 埃 西 亞 * 北 歐 5 國 : 挪 威 冰 島 瑞 典 丹 麥 芬 蘭 * 歐 洲 國 家 係 指 以 上 所 列 歐 盟 之 8 國 會 員 國, 併 同 北 歐 5 國 及 以 下 其 他 國 家 : 瑞 士 阿 爾 巴 尼 亞 波 士 尼 亞 塞 爾 維 亞 馬 其 頓 聖 馬 利 諾 摩 納 哥 安 道 爾 梵 諦 岡 格 陵 蘭 東 南 亞 各 國 : 泰 國 越 南 寮 國 柬 埔 寨 緬 甸 馬 來 西 亞 新 加 坡 印 尼 菲 律 賓 汶 萊 備 註 : 面 試 繳 交 資 料 為 3,000 字 以 內 出 國 研 究 計 畫 及 曾 公 開 發 表 之 作 品 論 文 或 著 作 及 面 試 基 本 資 料 表 ( 應 考 拉 丁 美 洲 區 域 研 究 學 門 者, 除 原 有 依 本 考 試 簡 章 第 5 點 第 3 款 規 定 所 繳 留 學 國 語 文 能 力 證 明 外, 另 需 繳 交 西 班 牙 語 言 能 力 測 驗 證 書 (D.E.L.E) 或 FLPT 西 語 能 力 測 驗 證 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