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習止觀坐禪法要



Similar documents
中央一号文件

2011年党风廉政信息(第二十三辑)

123

艺术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 20

安全教育案例

<4D F736F F D20B8DFBDCCB6AFCCAC5F C4EAB5DA3038C6DA2DD7DBBACFA3BAB8DFB5C8BDCCD3FDB7A2D5B9B8C4B8EFB6AFCCACBBE3B1E0>


2048.doc

梅花集团

<4D F736F F D20B8F2A6B1BEA4B1D3BEC7BE69A5CDB4BCBC7AA4A7B6C0ABD2A4BAB8672E646F63>

「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出國報告綜合處理要點」

p0188.PDF

第五讲

枣 庄 八 一 水 煤 浆 热 电 有 限 责 任 万 千 瓦 公 司 煤 矸 石 综 合 利 用 热 电 滨 州 市 沾 化 区 城 市 供 热 中 心 背 万 千 瓦 压 机 组 郓 城 县 生 活 垃 圾 焚 烧 发 电 日 处 理 生 活 垃 圾 吨 兆 瓦 山 东 沂 蒙 抽 水 蓄 能


!"#$ %

<4D F736F F D20B0B2C8ABD6AACAB6CAD6B2E12E727466>

中国农业大学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文件

* 春 中 喜 王 九 相 寻 ( 晚 春 )* 二 月 湖 水 清, 家 家 春 鸟 鸣 林 花 扫 更 落, 径 草 踏 还 生 酒 伴 来 相 命, 开 尊 共 解 酲 当 杯 已 入 手, 歌 妓 莫 停 声 * 梅 道 士 水 亭 * 傲 吏 非 凡 吏, 名 流 即 道 流 隐 居 不

Microsoft PowerPoint - ³Ò´f¿³

石 狮 市 小 学 语 文 阅 读 与 习 作 教 学 征 文 评 选 优 秀 作 品 汇 编 耕 耘 ( 第 17 辑 ) 目 录 前 言 小 学 教 研 室 [4] 阅 读 教 学 把 握 内 在 联 系 提 升 理 性 认 识 祥 芝 中 心 校 黄 军 荣 [5] 求 真 务 实 有 效 教

泪 状 物 雨 水 酒 血 自 来 水 恩 泽 弱 水 三 千 一 股 股 淌 进 沙 漏 回 到 黑 暗 的 胃 脘 昨 夜 墨 迹 未 干 黎 明 的 海 涂 刚 刚 镀 过 银 谁 在 对 镜 梳 妆 可 以 踩 吗? 探 一 只 脚 试 试 海 洋 局 的 种 族 歧 视 那 边 是 五 星

<4D F736F F D20D0A1CBB5BCAFA1B6B9ABBCA6B5C4D4A2D1D4A1B7A3A8BCADD2BBA3A92E646F63>

<4D F736F F D20342EB160A8A3A4DEB05FB0A9BDE8B2A8C350AF67AABAAF66A65DA4CEA8BEAA76AA6B2E646F63>

<4D F736F F D20312EB2B8C8E9C6DAB5C4C5AEC8CB5FBFCECEC4BA865F312E646F63>

今 天 没 事, 就 回 来 了 ( 付 程 易 ) 是 江 城 的 首 富, 付 程 易 的 仆 人 进 到 木 紫 欣 的 家 里, 大 概 有 二 十 几 人 最 前 面 的 应 该 是 管 家 身 穿 随 然 不 是 很 华 丽, 但 也 不 是 很 寒 酸, 后 面 的 衣 着 都 是 一

<4D F736F F D20B14DC344ACE3A8732DA5C0BFCBC368AD4CA451ADD3A4EBAABABEFAB57B2E646F63>

前 言 我 之 所 以 選 擇 此 篇 論 文 來 談 東 坡 居 士 ( 註 1) 的 茶 藝 美 學, 主 要 源 於 過 去 對 其 書 法 創 作 及 理 念 的 探 析 研 究 及 更 早 對 先 生 詩 詞 文 章 雄 奇 飄 逸 淡 遠 曠 達 的 崇 仰 之 情 而 宋 代 的 書

《河殇》

' I 6

冷凍空調裝修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說明

<4D F736F F D20A4A4C1FAC3E4BBDAA448C3E4A677AF50BB50C452A5BDAC46A7BD>

我分了几类,之后发现社长所说的“大国脸谱,人民记忆”真是经典之语

综合26

中国教育管理全集_二十五_

6寸PDF生成工具

艾宁《问中医几度秋凉》

不 管 有 多 忙, 请 您 抽 空 把 这 个 文 件 看 完!! 七 十 年 代 送 礼 送 点 心 八 十 年 代 送 礼 送 保 健 品 九 十 年 代 送 礼 送 鲜 花 二 十 一 世 纪, 送 礼 送 什 么 呢? 二 十 一 世

目 录 禁 令 一 览 中 央 八 项 规 定 5 中 央 六 项 禁 令 6 关 于 在 全 国 纪 检 监 察 系 统 开 展 会 员 卡 专 项 清 退 活 动 的 通 知 中 央 纪 委 监 察 部 7 关 于 党 政 机 关 停 止 新 建 楼 堂 馆 所 和 清 理 办 公 用 房 的

授权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Microsoft Word - 中國文學.doc

九十六學年度 高三學測作文(各班佳作版)

13


<4D F736F F D20A4E8A4E8A470BBA1ACE3A8735FA457B6C7AAA95F2E646F63>

( 二 ) 广 东 省 外 地 区 1 北 京 市.19 2 太 原 市.23 3 张 家 口 市 24 4 天 津 市.25 5 济 南 市.27 6 青 岛 市.28 7 沈 阳 市.29 8 大 连 市.31 9 哈 尔 滨 市 长 春 市 上 海 市

<4D F736F F D20BAA3CDE2BCE0B9DCB7E2C6A C4EA3130D4C2D0C2B5F7D5FB29>


Microsoft Word - 全文.doc

城 市 学 研 究 第 辑 革 既 是 贯 彻 落 实 中 央 决 策 部 署 的 具 体 体 现 也 是 深 入 探 索 城 乡 统 筹 发 展 的 实 践 需 要 事 实 上 年 重 庆 市 成 为 全 国 统 筹 城 乡 综 合 配 套 改 革 试 验 区 时 国 务 院 通 过 了 重 庆

<4D F736F F D C4EAB5DAD2BBBCBEB6C8B1A8B8E6C8ABCEC42E646F63>

一、入园指引:

卫生部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

Microsoft Word - 魯迅-藥.doc

附:

目 录 第 一 编 校 办 公 室 工 作 制 度 学 校 发 展 规 划 工 作 管 理 规 定 学 校 规 章 制 度 管 理 办 法 学 校 会 议 管 理 制 度 校 长 办 公 会 议 事 制 度 学 校 例

前 世 所 造 恶 业 和 善 业 往 往 在 今 生 显 现 各 种 苦 乐 就 象 我 们 脸 上 如 果 没 有 各 种 污 迹, 在 镜 子 中 也 不 会 显 现 出 来 ; 同 样, 如 果 我 们 以 前 没 有 造 下 恶 业 和 善 业, 那 今 生 当 中 就 不 会 有 苦 乐

茶文化与人际关系

就 这 样 到 了 取 通 知 书 的 日 子, 我 怀 揣 着 祈 祷 的 心 向 校 园 走 去, 坐 在 教 室 里 等 待 着 成 绩 单, 当 老 师 公 布 成 绩, 念 到 我 的 成 绩 时, 我 傻 了, 呆 呆 的 凝 望 着 窗 外, 似 乎 时 间 已 经 静 止, 那 一

馬太福音 劉梅蕾師母

!!! " "!! " " " "!! " "!!! " "! " "! " " " " " " "

Microsoft Word - SONGSHI《宋詩一百首》.doc

<4D F736F F D20D6D0CEF7D2BDBDE1BACFCDE2BFC6D1A720D6D0CEF7D2BDBDE1BACFB9C7C9CBBFC6D1A72E646F63>

我 适 合 当 律 师 吗? 文 中 华 全 国 律 师 协 会 常 务 理 事 : 陈 锡 康 按 照 国 人 的 传 统, 勉 励 别 人 或 者 教 导 别 人, 大 抵 都 是 尊 者 长 者 或 成 功 者 的 专 利 作 为 一 个 还 算 是 青 年 律 师 的 基 层 法 律 工 作

GD053.PDF

党风廉政

Microsoft Word - 煽.doc

Microsoft Word - 文档 2

6寸PDF生成工具

第十章 中国传统节日与礼俗(22900)

中 国 画 院 画 家 力 作 将 集 体 亮 相 济 南...21 韩 中 日 国 际 女 书 画 家 交 流 展 在 韩 国 举 办...22 宁 波 博 物 馆 馆 藏 邵 克 萍 版 画 波 兰 展 出...22 宜 昌 人 在 美 国 办 画 展...22 文 物 保 护 23 北 宋 陪


校旗及学风、校风、教风

通 过 这 例 子, 可 以 理 解 处 方 用 药 的 大 法, 并 能 看 到 几 个 问 题 首 先 是 处 方 根 据 治 法, 有 一 定 的 方 向 和 范 围, 针 对 病 因 病 垃 和 症 状 三 方 面 用 药, 应 该 互 相 呼 应 如 前 胡 祛 风 寒, 又 能 降 气

蓮池大師戒殺放生文圖說-一口咬死

证券代码:002153

儿 时 期 是 语 言 迅 速 发 展 时 期 岁 的 儿 能 够 掌 握 全 部 基 本 语 音 随 着 知 识 经 验 的 丰 富 词 汇 日 益 增 多 词 汇 中 实 词 多 其 中 以 名 词 动 词 最 多 ) 虚 词 少 语 句 以 简 单 句 为 主 复 合 句 少 正 确 量 下

第 期 庆振轩 张馨心 闲愁最苦 山之后 事乖人愿 一出山来不自由 痛感 先自一 愁 身愁不 了 那 堪 愁 上 更 添 愁 尽 管 小 草 旧 曾 呼 远 吴头楚 尾 一 棹 人 千 里 休 说 旧 愁 新 志 而今友人应和自己的心愿召唤 故人今又寄当 恨 长 亭 树 今 如 此 霜 天 晓 角

史前陶器,海岱為魁

地产研究周刊 2014年 第二十六期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

第 1 篇 緒 論 ^ 第 1 章 產 科 護 理 概 論 ^ 李 從 業 第 一 節 產 科 護 理 的 角 色 與 功 育 ^ 第 二 節 產 科 護 理 的 架 構 ^ ^ 一 一. 護 理 過 程 7 二. 護 理 理 論 11 母 性 角 色 的 達 成 理 論 12 三. 護 理 標 準

投稿類別:觀光餐旅類

目 录 一 房 地 产 市 场 形 成 阶 段 :1980 年 年 二 房 地 产 市 场 起 步 阶 段 :1992 年 年 三 房 地 产 市 场 成 长 阶 段 :1998 年 年 (1) 高 速 发 展

平 安 也 不 是 用 金 钱 可 以 买 到 的 我 们 的 俗 语 说," 平 安 即 是 福 " 人 们 都 喜 爱 平 安, 寻 求 平 安, 但 有 几 个 人 真 得 着 了 平 安 呢? 有 几 个 人 家 庭 中 洽 洽 融 融, 没 有 争 吵, 没 有 口 角, 父 慈 子 孝,

Microsoft Word - 小論文 正.doc

2014就业质量年报(第2稿)

长 征 过 程 中, 林 彪 一 直 是 先 锋, 两 万 五 千 里 都 是 他 开 路 过 湘 江, 我 们 的 伤 亡 很 大, 为 什 么? 周 恩 来 要 负 全 责, 大 搬 家, 坛 坛 罐 罐 都 搬, 部 队 行 动 非 常 困 难 林 彪 已 经 打 开 了 一 个 大 口 子,

酒店管理系2015级本科“专业导师”信息一览表

中国科学院半导体研究所文件

第 十 六 卷 范 巨 卿 鸡 黍 死 生 交 第 十 七 卷 单 符 郎 全 州 佳 偶 第 十 八 卷 杨 八 老 越 国 奇 逢 第 十 九 卷 杨 谦 之 客 舫 遇 侠 僧 第 二 十 卷 陈 从 善 梅 岭 失 浑 家 第 二 十 一 卷 临 安 里 钱 婆 留 发 迹 第 二 十 二

灯型系列

古 都 开 封 编 纂 委 员 会 名 誉 主 任 : 吉 炳 伟 主 任 : 陈 国 桢 委 员 : 贺 全 营 李 合 耕 和 宝 杰 高 树 田 屯 汴 京 安 洪 海 刘 顺 安 郑 西 乾 姚 春 贵 王 书 增 苗 书 梅 程 民 生 田 玉 林 张 德 娟 万 是 明 郭 书 学 田

Microsoft Word - LIANG梁山伯與祝英台.doc


學 生 在 國 小 階 段 通 常 少 見 學 生 肢 體 暴 力 的 衝 突 與 打 架 事 件 在 學 校 發 生 但 學 生 間 同 儕 相 處 與 小 團 體 排 擠 的 問 題 卻 顯 而 易 見, 情 節 雖 不 嚴 重, 但 卻 需 要 老 師 及 學 校 妥 善 處 理 學 校 在


中餐烹饪基础.doc

(Microsoft Word - \253??\273??43?.doc)

Transcription:

1 修 習 止 觀 坐 禪 法 要 淨 界 法 師 主 講 小 " 止 觀 ---- 文 簡 義 該, 名 之 為 小 研 究 修 習 止 觀 坐 禪 法 要 " 之 目 的 :( 折 服 現 行 煩 惱 ) 佛 者, 覺 也, 引 導 我 們 覺 悟 宇 宙 人 生 之 真 實 相 初 學 佛 者, 應 覺 苦 " 的 相 貌 苦 " 為 四 聖 諦 之 第 一 諦, 亦 為 修 學 佛 法 之 匯 歸 處 若 無 法 生 起 對 苦 " 的 覺 悟, 則 無 法 匯 歸 所 修 學 之 聖 道 苦 的 相 貌 :( 佛 云 : 諸 行 無 常 諸 法 無 我 涅 槃 寂 靜 ) 苦 的 相 貌 應 由 諸 行 無 常 " 諸 法 無 我 " 來 理 解 亦 即 是 觀 察 現 前 " 之 身 心 三 惡 道 之 苦 尚 未 出 現, 眾 生 無 法 觀 察 三 惡 道 之 苦, 故 佛 陀 要 眾 生 了 解 苦 的 相 貌, 是 由 觀 察 現 前 " 之 身 心 而 來 諸 行 無 常 ---- 現 前 之 身 心 剎 那 剎 那 地 幻 滅 諸 法 無 我 ---- 在 此 生 滅 變 異 的 擾 動 相 中, 我 們 完 全 無 法 主 宰 ( 無 主 宰 性 ) 眾 生 之 身 心 猶 如 失 去 舵 手 的 船, 隨 著 波 動 的 流 水, 向 石 頭 ( 老 病 死 ) 駛 去 可 見 眾 生 之 身 心 分 分 秒 秒, 不 斷 地 趨 向 老 病 死 此 即 為 佛 陀 要 眾 生 了 解 的 苦 的 相 貌 " 三 界 眾 生 之 身 心, 分 分 秒 秒, 皆 處 於 苦 諦 之 中, 不 斷 地 被 無 常 大 火 燃 燒 故 法 華 經 云 : 三 界 無 安, 猶 如 火 宅, 眾 苦 充 滿, 甚 可 怖 畏 此 種 無 常 無 我 的 相 貌, 實 為 我 們 念 念 無 明 妄 想 所 顯 現, 此 無 明 妄 想 剎 那 剎 那 不 斷 相 續, 生 死 果 報 亦 剎 那 剎 那 不 斷 相 續, 此 生 故 彼 生, 此 有 故 彼 有 因 此 欲 息 滅 此 苦 惱 之 果 報, 必 須 先 息 滅 無 明 煩 惱 而 息 滅 無 明 煩 惱 即 必 須 由 止 " 觀 " 下 手 由 此 可 知 修 習 止 觀 的 目 的 是 為 折 服 我 們 的 現 行 煩 惱, 若 能 息 滅 煩 惱, 則 業 力 亦 可 息 滅, 果 報 亦 隨 之 息 滅 此 課 程 理 論 少, 主 要 闡 述 修 習 止 觀 之 次 第, 每 一 次 第 皆 匯 歸 於 現 前 煩 惱 將 述 此 義, 大 科 分 四 : 甲 一 解 釋 標 題 甲 二 作 者 略 史 甲 三 隨 文 釋 義 甲 四 結 示 勸 修 甲 一 解 釋 標 題 二 乙 一 總 釋 標 題 今 初 1

2 修 習 止 觀 坐 禪 法 要 天 台 宗 將 標 題 分 為 人 法 喻 三 類 : 人 : 能 修 習 受 持 之 人, 分 為 因 人 果 人 因 人 : 因 地 修 習 之 人, 在 因 地 之 中 修 習 法 門, 尚 未 完 滿, 故 稱 因 人, 例 如 菩 薩 " 即 為 因 人 ---- 大 佛 頂 如 來 密 因 修 証 了 義 諸 菩 薩 萬 行 首 楞 嚴 經 果 人 : 所 修 的 法 門 已 完 滿, 故 稱 果 人, 例 如 如 來 佛 ---- 大 方 廣 佛 華 嚴 經 法 : 宇 宙 之 軌 範, 智 者 大 師 將 法 分 為 教 法 行 法 理 法 喻 : 譬 喻 ; 例 如 大 乘 妙 法 蓮 華 經 以 蓮 華 " 譬 喻 此 大 乘 妙 法, 以 淺 顯 之 譬 喻, 使 令 我 們 了 解 深 妙 之 理 由 人 法 喻 三 類 標 題, 開 出 七 種 立 題 之 法 1. 單 人 2. 單 法 3. 單 喻 4. 人 法 5. 人 喻 6. 法 喻 7. 人 法 喻 修 習 止 觀 坐 禪 法 要 " 為 單 法 立 題, 其 中 包 括 修 習 止 觀 " 及 修 習 坐 禪 " 二 法 修 習 止 觀 為 教 法 ; 修 習 坐 禪 為 行 法, 即 下 手 處 修 ": 蕅 益 大 師 云 : 磨 練 身 心 對 治 習 氣 名 之 為 修 亦 是 說 以 止 觀 磨 練 我 們 的 身 心, 進 而 消 滅 我 們 的 習 氣 故 修 ", 即 修 正 習 氣 習 ": 數 數 地 薰 習, 一 次 又 一 次 地 薰 習, 非 一 次 即 成, 必 須 不 停 地 串 習, 由 淺 入 深, 由 生 轉 熟 禪 ": 禪 那, 靜 慮 靜 ( 止 ) 慮 ( 觀 ), 即 為 止 觀 坐 ": 止 觀 為 心 地 法 門, 通 於 行 住 坐 臥 四 種 威 儀, 但 就 初 學 而 言, 以 坐 姿 最 易 相 應 身 體 的 擾 動 ( 行 ), 易 產 生 掉 舉, 臥 姿 易 昏 沈, 障 礙 止 觀, 而 坐 姿 既 不 過 於 擾 動, 又 不 如 臥 姿 昏 沈, 故 為 最 中 道 之 威 儀, 亦 為 修 習 之 下 手 處 乙 二 別 釋 止 觀 三 丙 一 止 觀 功 德 一 解 深 密 經 云 : 慈 氏, 若 諸 聲 聞 若 諸 菩 薩 若 諸 如 來, 所 有 世 間 及 出 世 間 一 切 善 法, 應 知 皆 是 此 奢 摩 他 毘 缽 舍 那 所 得 之 果 慈 氏 : 即 彌 勒 菩 薩 2

3 若 諸 聲 聞 若 諸 菩 薩 : 僧 寶 如 來 : 佛 寶 聖 人 ( 佛 聲 聞 菩 薩 ) 之 內 心 可 結 集 無 量 無 邊 之 功 德 法 財, 故 稱 之 為 寶 " 此 寶 可 分 成 二 類 :1. 所 有 世 間 善 法 2. 出 世 間 善 法 世 間 善 法 : 即 有 為 法, 聖 人 自 受 用 之 身 心 輕 安 寂 靜 樂 聖 人 他 受 用 (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 之 堪 能 性 非 常 強, 可 隨 時 隨 處 顯 出 不 可 思 議 之 神 通 變 化 例 如 聖 人 見 眾 生 若 應 以 地 獄 得 度, 則 現 地 獄 之 相 狀 使 之 得 度 ; 若 見 眾 生 應 以 極 樂 世 界 得 度, 則 現 極 樂 世 界 之 依 正 莊 嚴 使 之 得 度 出 世 間 善 法 : 即 涅 槃 聖 人 雖 能 神 通 變 化, 但 心 不 浮 動, 知 一 切 皆 為 畢 竟 空, 無 我 無 我 所, 安 住 於 畢 竟 空 法 性 之 中 眾 生 之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猶 如 爛 瘡, 常 流 膿 血, 不 動 則 已, 一 動 則 煩 惱 惡 業 現 起 ; 而 聖 人 之 眼 耳 鼻 舌 身 意, 動 則 功 德 流 露 為 何 有 此 差 別? 由 於 聖 人 之 內 心 皆 是 禪 定 智 慧 ( 皆 是 此 奢 摩 他 毘 缽 舍 那 所 得 之 果 ); 而 眾 生 之 內 心 皆 是 顛 倒 散 亂, 故 有 此 差 別 法 華 經 : 佛 云 十 方 佛 土 中, 唯 有 一 乘 法, 無 二 亦 無 三, 諸 佛 方 便 說 並 描 述 自 心 狀 態 佛 自 住 大 乘, 如 其 所 得 法, 定 慧 力 莊 嚴, 以 此 度 眾 生 佛 雖 為 他 人 開 出 五 乘 法, 但 自 受 用 大 乘 法 門, 念 念 安 住 於 大 般 涅 槃, 隨 順 常 樂 我 淨 之 功 德, 由 於 定 慧, 而 生 種 種 三 昧, 並 以 慈 心 三 昧 首 楞 嚴 三 昧 海 印 三 昧 等 等 之 神 通 變 化 度 化 眾 生 由 此 可 知 聖 人 之 所 以 能 生 世 間 出 世 間 善 法, 皆 是 因 地 修 行 奢 摩 他 毘 缽 舍 那 ( 止 觀 ) 而 來 二 佛 遺 教 經 云 : 如 等 比 丘, 若 攝 心 者, 心 則 在 定, 心 在 定 故, 能 知 世 間 生 滅 法 相, 是 故 汝 等 常 當 精 勤 修 習 諸 定 若 得 定 者, 心 則 不 散 譬 如 惜 水 之 家, 善 治 隄 塘 行 者 亦 爾, 為 智 慧 水 故, 善 修 禪 定, 令 不 漏 失, 是 名 為 定 佛 陀 要 比 丘, 二 六 時 中, 閒 寂 靜 處, 息 諸 緣 務, 經 常 攝 心, 念 所 受 法, 如 此 心 才 能 安 定, 心 寂 靜 安 定 後, 才 能 深 入 觀 察 ( 知 ) 世 間 生 滅 法 相 ( 諸 行 無 常 諸 法 無 我 之 真 理 ) 亦 是 說 必 須 依 止 定 " 的 因 緣, 才 能 生 智 慧, 才 能 見 諸 行 無 常 諸 法 無 我 之 生 滅 法 相 因 此, 佛 陀 勸 勉 我 們, 應 當 經 常 專 一 相 續, 精 勤 修 習 諸 定 為 何 定 " 能 生 智 慧 "? 若 心 有 定 力 之 攝 持, 則 不 會 散 動, 增 長 寂 靜 明 瞭 之 心 若 心 散 亂, 則 易 忘 失, 內 心 模 糊 不 清, 不 易 起 觀, 所 緣 境 不 易 現 前 3

4 水 能 洗 除 污 垢, 欲 保 存 清 水, 必 須 造 圍 牆 ( 隄 塘 ), 使 水 不 流 失 修 行 人, 欲 累 積 智 慧 水, 則 必 須 造 禪 定 的 隄 塘, 才 能 使 智 慧 水 不 流 失 三 大 寶 積 經 云 : 滿 設 恒 沙 界, 珍 寶 供 養 佛, 不 如 一 日 中, 出 家 修 寂 靜 此 處 佛 陀 將 有 為 的 功 德 ( 滿 設 恒 沙 界, 珍 寶 供 養 佛 ) 與 無 為 的 功 德 ( 出 家 修 寂 靜 ) 做 比 較 若 以 恒 沙 數 的 三 千 大 千 世 界 之 珍 寶 供 養 佛, 其 功 德 比 不 上 一 日 出 家 修 寂 靜 的 功 德 世 間 樂 可 分 三 種 : 1. 五 欲 樂 ---- 此 樂 夾 雜 許 多 的 過 患, 受 用 五 欲 樂 之 同 時, 內 心 亦 會 升 起 無 數 的 煩 惱 罪 業, 無 法 控 制 譬 如 美 食, 夾 雜 毒 藥, 初 雖 美 味, 終 成 大 患 五 欲 樂 猶 如 夾 雜 毒 素 的 甜 美 食 物, 若 每 日 食 用, 則 累 積 毒 素, 終 有 一 日 暴 發 病 患 世 間 的 五 欲 樂 ( 財 色 名 食 睡 ), 雖 是 由 過 去 的 有 漏 善 業 所 招 感, 受 用 五 欲 樂 之 同 時, 亦 創 造 末 來 之 苦 因 故 佛 陀 要 我 們 訶 責 遠 離 五 欲 2. 三 昧 樂 ---- 為 較 清 淨 之 身 心 安 樂, 雖 有 安 樂, 心 仍 保 持 在 寂 靜 住 例 如 四 禪 八 定 之 三 昧 樂, 有 喜 有 樂 有 捨 受, 但 都 不 離 心 一 境 性, 永 遠 保 持 在 寂 靜 明 瞭 的 狀 態 3. 涅 槃 樂 ---- 為 最 高 層 次 的 樂 修 習 止 觀 即 是 要 達 到 三 昧 樂 涅 槃 樂 若 出 家 後, 放 下 外 在 塵 勞, 每 日 有 一 定 課, 對 止 觀 保 持 歡 喜 心, 閒 寂 靜 處, 息 諸 緣 務, 即 使 未 得 禪 定, 也 未 進 入 聖 道, 但 所 栽 培 的 善 根 不 可 思 議, 滿 設 恒 沙 界, 珍 寶 供 養 佛, 不 如 一 日 中, 出 家 修 寂 靜, 珍 寶 供 養 佛 無 法 成 就 解 脫, 但 修 習 止 觀, 念 念 之 中 生 起 解 脫 分, 趨 向 聖 道 可 見 修 習 止 觀 之 重 要 丙 二 止 觀 體 性 以 善 緣 心, 心 一 境 性, 諸 三 摩 地, 悉 皆 攝 為 奢 摩 他 品 -------- 菩 提 道 次 第 略 論 -------- 止 獨 處 空 閒, 作 憶 思 惟 復 即 於 此 能 思 惟 心, 內 心 相 續 作 意 思 惟 ; 如 是 正 行 多 安 住 故, 起 身 輕 安 及 心 輕 安, 是 名 奢 摩 他 -------- 解 深 密 經 ------- 又 凡 揀 擇 如 所 有 性, 盡 所 有 性, 諸 善 妙 慧, 悉 皆 攝 為 4

5 毘 缽 舍 那 品 ------- 菩 提 道 次 第 略 論 ------- 觀 彼 由 獲 得 身 心 輕 安 為 所 依 故, 即 於 如 所 善 思 惟 法 內, 三 摩 地 所 行 影 像 觀 察 勝 解 捨 離 心 相 即 於 如 是 三 摩 地 影 像 所 知 義 中, 能 正 思 擇, 最 極 思 擇 周 偏 尋 思 周 偏 伺 察, 若 忍 若 樂 若 慧 若 見 若 觀, 是 名 毘 缽 舍 那 -------- 解 深 密 經 -------- 必 須 了 解 止 " 及 觀 " 的 相 貌, 才 能 止 觀 等 持, 不 偏 向 止, 也 不 偏 向 觀 止 的 體 性 : 菩 提 道 次 第 略 論 止 的 相 貌 : 因 地 ---- 必 須 以 善 緣 心, 心 一 境 性, 諸 三 摩 地, 悉 皆 攝 為 奢 摩 他 品 以 善 緣 心 ---- 無 貪 瞋 癡 若 內 心 專 注 於 貪 瞋 癡, 例 如 一 心 想 偷 他 人 的 財 物, 則 雖 內 心 專 注, 但 非 善 緣 心, 則 不 能 稱 之 為 止 " 心 一 境 性 ---- 先 選 一 所 緣 境, 並 專 一 相 續 地 安 住 於 此 所 緣 境, 諸 三 摩 地 ---- 三 摩 地, 等 持, 平 等 不 掉 舉 亦 不 昏 沈, 平 等 持 心, 於 一 境 轉 智 者 大 師 指 出, 所 緣 境 不 要 選 在 眉 間 頭 頂 等 高 處, 否 則 氣 血 易 往 頭 部 衝, 而 造 成 頭 痛, 念 佛 時 若 太 注 意 耳 朵, 亦 容 易 頭 痛 故 所 緣 境 應 盡 量 往 下 降, 例 如 肚 臍 或 依 止 大 地 解 深 密 經 修 止 的 環 境 ---- 獨 處 空 閒, 此 為 適 合 修 禪 定 之 環 境 獨 處 即 一 人 獨 處, 若 無 法 獨 處, 則 須 與 同 修 止 觀 的 人 同 住 空 閒 " 即 無 太 多 的 瑣 事, 否 則 耗 損 精 神 體 力, 坐 禪 時 易 昏 沈 掉 舉 修 止 的 方 法 ---- 作 意 思 惟 復 即 於 此 能 思 惟 心, 內 心 相 續 作 意 思 惟 ; 如 是 正 行 多 安 住 故 思 惟 ---- 即 善 取 所 緣 境 的 相 貌 若 修 數 息 觀, 則 以 出 息 入 息 為 所 觀 境, 於 心 中 分 明 顯 現 息 "( 所 緣 境 ) 的 相 貌 若 修 念 佛, 則 一 句 彌 陀 念 誦 聽, 念 從 心 起, 聲 從 口 出, 音 從 耳 入, 於 此 一 念 心 思 惟 阿 彌 陀 佛 的 身 相 作 意 ---- 欲 取 所 緣 境 的 相 貌, 則 必 須 作 意, 所 緣 境 的 相 貌 不 會 自 然 生 起, 必 須 作 意 百 法 將 作 意 " 解 釋 為 二 意 : 1. 警 覺 ---- 警 覺 應 起 心 種 提 醒 自 己, 例 如 告 訴 自 己 我 現 在 要 修 止 觀 " 5

6 2. 引 導 ---- 引 心 令 趨 至 境 引 導 此 一 念 心 趨 向 所 緣 境 取 到 所 緣 境 的 相 貌 後, 相 續 不 斷 地 作 意 思 惟 此 所 緣 境 的 相 貌, 不 間 斷 地 取 此 所 緣 境 ( 相 續 作 意 思 惟 ) 禪 定 並 不 是 三 二 天, 或 是 打 個 佛 七 就 能 得 到, 必 須 長 時 間 不 斷 地 串 習 ( 如 是 正 行 多 安 住 故 ), 因 此 蕅 益 大 師 云 : 滴 水 長 流 則 能 穿 石, 水 滴 雖 小, 但 長 久 不 斷 ( 勤 " 每 日 有 一 定 課, 相 續 不 斷 ) 滴 在 同 一 個 地 方 ( 專 " 所 緣 境 根 本 法 寶 不 變 ), 則 日 久 必 能 穿 石 若 能 如 是 的 修 行, 則 能 起 身 輕 安 及 心 輕 安, 此 即 是 名 奢 摩 他 天 台 智 者 大 師 將 所 緣 境 的 相 貌 分 為 三 類 : 1. 眾 生 法 界 ---- 一 般 小 乘 教 法, 其 所 緣 境 多 屬 眾 生 法 界 之 五 蘊, 例 如 觀 察 身 觀 察 息 觀 察 受 蘊 觀 察 其 明 了 心 觀 察 法.. 等 等 以 凡 夫 之 有 漏 五 蘊 為 所 緣 境, 為 可 思 議 境 2. 佛 法 界 ---- 為 不 思 議 境, 密 宗 淨 土 宗 之 所 緣 境 多 屬 佛 法 界, 例 如 觀 察 佛 之 正 報 莊 嚴 觀 察 佛 之 依 報 莊 嚴 觀 察 佛 之 名 號 功 德.. 等 等, 可 與 他 力 感 應 道 交, 產 生 皈 依 的 心 3. 心 法 ---- 天 台 宗 唯 識 的 所 緣 境 多 屬 心 法 觀 的 體 性 菩 提 道 次 第 略 論 止 " 為 無 分 別 住, 無 法 分 別 所 取 所 緣 境 之 善 惡, 而 觀 " 則 需 經 過 名 言 學 習, 揀 別 選 擇 二 空 真 如 之 理 ( 如 所 有 性 ) 如 所 有 性 ---- 為 一 切 法 的 真 諦 理 如 者, 不 變 也, 即 二 空 真 如, 不 會 隨 因 緣 改 變, 不 論 造 惡 業 善 業, 空 性 一 切 法 如, 不 會 改 變 雖 然 造 惡 業, 內 心 會 產 生 惡 的 功 能, 使 令 我 們 得 不 可 樂 果 報 ; 造 善 業, 內 心 會 產 生 善 的 功 能, 使 令 我 們 得 可 樂 果 報, 但 就 空 性 而 言, 仍 舊 不 變 ( 如 ), 不 會 隨 因 緣 改 變 盡 所 有 性 ---- 為 世 俗 諦 理, 即 十 法 界 的 差 別 相 觀 察 揀 擇 如 所 有 性 ( 真 諦 理 ), 盡 所 有 性 ( 世 俗 諦 理 ), 皆 屬 諸 善 妙 慧, 悉 皆 攝 為 毘 缽 舍 那 品 解 深 密 經 觀 的 依 止 ---- 觀 的 生 起 必 須 依 止 身 心 輕 安 觀 必 須 以 止 做 基 礎, 有 止 之 後 內 心 處 於 明 了 寂 靜 之 狀 態, 才 能 觀 察 揀 擇 如 所 有 性, 盡 所 有 性, 才 能 生 起 身 心 輕 安 觀 的 方 法 ---- 身 心 處 於 明 了 寂 靜 之 狀 態 後, 就 著 曾 經 學 習 過 的 法 意, 觀 察 此 法, 並 於 三 摩 地 中 表 現 出 此 法 意 ( 所 行 影 像 ) 所 行 影 像 ---- 行, 造 作 即 在 三 摩 地 中, 來 回 觀 察 此 影 像 我 們 的 身 心 不 斷 地 變 異, 虛 偽 無 主, 此 無 常 無 我 為 諸 法 之 真 理 諸 法 之 真 實 相, 為 本 質 境 欲 以 無 明 顛 倒 的 心 觀 察 無 常 無 我 之 6

7 真 理, 則 必 須 從 依 止 佛 陀 的 聖 教 名 言 開 始, 例 如 世 間 無 常, 國 土 為 脆, 四 大 苦 空, 五 蘊 無 我, 生 滅 變 異, 虛 偽 無 主, 心 之 罪 淵, 行 為 罪 藪, 如 是 觀 察, 建 立 生 死, 由 語 言 文 字 中, 體 會 身 心 之 無 常 苦 空 無 我 此 觀 察 屬 影 像, 與 本 質 仍 有 距 離, 但 不 離 本 質 本 質 的 影 像 顯 現 後, 以 此 明 了 寂 靜 之 心, 依 止 此 名 言 不 斷 觀 察, 因 而 得 到 深 刻 的 理 解 ( 勝 解 ), 此 時 再 將 之 前 所 觀 的 影 像 捨 離, 再 一 次 的 觀 察 勝 解 捨 離 心 相 觀 察 勝 解 捨 離 心 相. 例 如 欲 觀 察 苦 諦, 厭 離 娑 婆, 皈 依 彌 陀 此 時 從 觀 察 無 常 苦 空 無 我 下 手, 了 解 每 一 剎 那 的 身 心 都 不 斷 地 變 異 ( 無 常 "), 不 斷 地 趨 向 老 病 死, 由 此 可 知 無 常 逼 惱 即 是 苦 ", 苦 即 是 空, 空 即 無 我, 無 法 主 宰 此 即 苦 的 相 貌 ( 影 像 ), 由 於 觀 察 苦 的 相 貌 而 產 生 勝 解, 依 此 勝 解 而 產 生 對 三 界 的 厭 離 心, 對 苦 諦 產 生 更 深 一 層 的 體 會, 此 後 再 捨 離 心 相, 回 到 無 分 別 住 例 如 畫 一 幅 風 景 畫, 第 一 次 畫, 似 像 非 像, 捨 棄 之 後 ( 捨 離 心 相 ), 再 重 新 觀 察 作 畫 ( 勝 解 ) 捨 棄 ( 捨 離 心 相 ) 如 此 不 斷 重 覆, 每 一 次 畫 都 比 前 一 次 進 步, 終 有 一 天 能 畫 得 和 真 實 的 風 景 一 樣 同 理 可 知, 若 能 一 次 又 一 次 重 覆 觀 察 苦 諦 勝 解 捨 離 心 相, 則 能 一 次 比 一 次 契 入 此 即 為 修 觀 的 方 法 修 觀 的 種 類 ----1. 正 思 擇,2. 最 極 思 擇,3. 周 偏 尋 思, 4. 周 偏 伺 察 正 思 擇 ---- 觀 一 切 法 空 之 智 慧 最 極 思 擇 ---- 假 觀, 分 別 十 法 界 的 因 果 周 偏 尋 思 ---- 覺 照 觀 察, 尋 思 " 為 較 粗 之 觀 察 周 偏 伺 察 ---- 覺 照 觀 察, 伺 察 " 為 較 細 之 觀 察 修 觀 的 功 德 ---- 1. 若 忍 2. 若 樂 3. 若 慧 4. 若 見 5. 若 觀 若 忍 ---- 透 過 修 觀, 觀 察 法 意, 則 可 加 強 信 心, 對 佛 所 宣 說 之 真 理, 多 一 分 的 隨 順 忍 可 若 樂 ---- 觀 察 真 理, 了 解 真 理 即 為 功 德 相 狀, 法 即 是 寶, 因 此 內 心 法 喜 若 慧 ---- 抉 擇, 即 為 觀 的 自 體, 為 一 總 相, 可 細 分 為 見 " 觀 " 二 種 慧 若 見 ---- 對 境 界 產 生 了 別 的 作 用 ( 量 ), 此 了 別 的 作 用 有 時 正 確, 有 時 錯 誤, 而 分 為 現 量 比 量 非 量 見 " 則 屬 現 量, 內 心 的 智 慧 見 到 真 理, 此 為 聖 人 親 証 無 謬 之 境 界 若 觀 ---- 藉 相 推 踱, 以 佛 陀 的 名 言 推 踱, 屬 比 量, 為 凡 夫 之 境 界 止 觀 即 由 念 " 住 心 由 慧 " 觀 察 故 修 習 止 觀 不 離 念 " 及 7

8 慧 " 二 心 所 有 時 修 念 ( 止 ), 有 時 修 慧 ( 觀 ), 二 者 相 互 調 適 丙 三 止 觀 差 別 一 小 止 觀 ---- 即 今 修 習 止 觀 坐 禪 法 要, 亦 名 童 蒙 止 觀 二 漸 次 止 觀 ---- 明 止 觀 淺 深 次 第 功 夫, 即 釋 禪 波 羅 蜜 三 圓 頓 止 觀 ---- 明 天 台 圓 頓 妙 觀, 摩 訶 止 觀 四 不 定 止 觀 ---- 明 止 觀 淺 深 不 定, 能 大 能 小, 即 六 妙 門 小 止 觀 ---- 即 修 習 止 觀 坐 禪 法 要 所 修 習 之 止 觀, 因 文 字 簡 要, 故 名 為 小, 又 稱 為 童 蒙 止 觀, 為 修 習 止 觀 之 基 礎 課 程, 務 實 地 引 導 修 習 止 觀 的 下 手 處, 道 次 第 明 確, 為 調 伏 煩 惱 之 必 修 課 小 止 觀 亦 為 其 他 三 種 止 觀 的 基 礎 漸 次 止 觀 ---- 說 明 止 觀 由 淺 入 深 之 次 第, 即 釋 禪 波 羅 蜜 其 中 解 釋 四 禪 八 定 ( 釋 禪 ), 說 明 每 一 種 定 之 內 涵, 由 淺 入 深 亦 解 釋 到 彼 岸 之 智 慧 ( 波 羅 蜜 ) 釋 禪 波 羅 蜜 之 內 容 主 要 有 二 :1. 發 菩 提 心 之 相 貌,2. 修 習 止 觀 之 方 法 其 中 修 習 止 觀 之 方 法 與 小 止 觀 所 述 修 習 止 觀 之 法 極 為 相 似, 但 其 內 容 較 小 止 觀 深 廣 詳 細 圓 頓 止 觀 ---- 說 明 天 台 圓 頓 妙 觀, 摩 訶 止 觀 一 心 三 觀, 即 空 即 假 即 中, 為 不 思 議 之 圓 頓 妙 觀 不 定 止 觀 ---- 說 明 止 觀 淺 深 不 定, 依 修 持 之 人 不 同 而 有 所 不 同, 能 大 能 小, 能 淺 能 深, 即 六 妙 門 六 妙 門 ---- 六 種 使 令 我 們 趨 向 涅 槃 之 微 妙 法 門 ( 法 界 次 第 初 門 ----- 智 者 大 師 ) 1. 數 ---- 攝 心 在 息, 從 一 到 十 即 以 息 " 攝 心, 數 出 息 或 數 入 息, 從 一 數 到 十 2. 隨 ---- 繫 心 依 息, 知 出 知 入 較 數 " 微 細, 此 時 不 再 數 息, 只 注 意 當 下 的 息 ", 知 出 知 入, 不 再 計 數 3. 止 ---- 息 止 靜 慮, 名 之 為 止 此 時 內 心 明 靜 不 動 4. 觀 ---- 分 別 推 析, 名 之 為 觀 起 觀 分 別 此 息 " 是 無 常 無 我.. 5. 還 ---- 轉 心 還 照, 名 之 為 還 回 轉 返 照 這 念 能 分 別 的 心 " 亦 是 無 常 無 我 覓 之 了 不 可 得.. 6. 靜 ---- 心 無 所 依, 妄 波 不 起 內 心 雖 無 依 止 處, 無 我 無 我 所, 妄 波 不 起, 但 仍 了 了 分 明 數 隨 止 屬 定 觀 還 靜 則 屬 觀 此 六 妙 門 皆 以 息 " 為 所 緣 不 屬 次 第 止 觀, 亦 不 屬 圓 頓 止 觀, 隨 修 持 人 之 智 慧 不 同 而 有 所 不 同 8

9 1 修 止 ---- 以 善 緣 心, 心 一 境 性 最 初 要 揀 擇 一 根 本 所 緣, 例 如 以 佛 號 為 所 緣, 此 後, 專 一 相 續 安 住 在 此 佛 號 上, 此 即 為 止 " 修 習 止, 可 使 散 亂 浮 動 之 心, 達 到 明 靜 不 動 此 時, 內 心 之 煩 惱 罪 業, 被 禪 定 的 力 量 暫 時 壓 住, 但 尚 未 消 滅, 如 石 壓 草, 尚 未 除 根, 故 應 接 著 修 觀 修 觀 ---- 揀 擇 如 所 有 性, 盡 所 有 性 根 據 聖 教 量, 觀 察 諸 法 之 真 諦 理 及 俗 諦 理 本 課 程 主 要 之 修 觀 為 四 念 處 " 修 習 止 觀 坐 禪 法 要 補 充 講 表 壹 附 表 一 ---- 四 念 處 四 ---- 法 門 之 數 量 ; 有 四 個 法 門 念 ---- 能 觀 的 智 慧 處 ---- 所 觀 的 境 界 四 念 處 ---- 以 四 種 能 觀 的 智 慧 ( 不 淨 苦 無 常 無 我 ), 觀 察 四 個 處 所 ( 身 受 心 法 ) 四 念 處 可 破 除 五 蘊 身 心 的 四 種 顛 倒 ( 常 樂 我 淨 ), 由 於 此 四 種 顛 倒, 使 我 們 產 生 無 數 的 煩 惱 罪 業, 令 我 們 無 法 解 脫 由 於 內 心 攀 緣 依 止 身 受 心 法, 而 生 常 樂 我 淨 四 種 顛 倒 故 欲 破 除 此 四 種 顛 倒, 必 須 依 止 身 受 心 法 來 破 除, 故 名 四 念 處 貳 觀 身 不 淨 恩 愛 情 迷, 四 大 緣 生, 妄 有 身 膿 血 交 相 潤, 臭 穢 常 無 淨 ; 饒 你 會 莊 矜, 畫 囊 盛 糞 ; 一 旦 神 離, 不 復 堪 親 近 切 莫 把 未 爛 骷 髏 認 作 真 觀 身 不 淨 能 觀 : 不 淨 的 智 慧 所 觀 : 色 身 觀 身 不 淨 " 為 一 色 法 色 身 為 果 報 中 之 正 報, 凡 夫 愛 著 世 間 的 果 報, 其 中 以 愛 著 色 身 為 第 一 故 應 先 破 除 愛 著 色 身 之 顛 倒 凡 夫 以 美 食 滋 養 自 已 的 色 身, 以 美 好 的 衣 服 莊 嚴 色 身, 皆 屬 於 對 自 己 色 身 的 執 著, 即 為 身 見 " 若 愛 著 他 人 的 色 身, 即 為 慾 心 " 身 見 " 及 慾 心 " 9

10 皆 由 色 身 而 起, 故 應 觀 察 色 身 不 淨 的 真 相 ( 觀 身 不 淨 ) 恩 愛 情 迷, 四 大 緣 生, 妄 有 身 : 說 明 色 身 的 緣 起 ( 種 子 不 淨 ), 臨 命 終 時 會 先 進 入 夢 覺 的 狀 態, 此 時 前 六 識 皆 不 活 動, 之 後 則 進 入 中 陰 身, 此 時 八 識 俱 全 ( 眼 識 耳 識 鼻 識 舌 識 身 識 意 識 末 那 識 阿 賴 耶 識 ), 能 夠 了 別 六 塵 境 界, 中 陰 身 依 止 過 去 業 力, 而 發 現 父 母 交 媾, 循 業 發 現, 由 於 業 力 的 推 動, 則 動 一 念 恩 愛 情 迷, 此 時 阿 賴 耶 識 與 父 精 母 血 之 色 法 四 大 和 合 ( 即 投 胎 ) 而 入 母 胎 由 此 可 知, 煩 惱 業 力 ( 恩 愛 情 迷 ) 為 因, 父 精 母 血 之 四 大 為 緣, 由 此 因 緣 而 構 成 虛 妄 的 色 身 ( 妄 有 身 ), 此 色 身 無 自 主 性, 由 煩 惱 業 力 而 生, 自 己 無 法 作 主, 無 真 實 性, 故 稱 妄 有 身 " 此 處 蕅 益 大 師 亦 作 種 子 不 淨 之 暗 示, 煩 惱 業 力 ( 恩 愛 情 迷 ) 父 精 母 血 皆 不 淨, 因 此 色 身 為 不 淨 之 結 合, 故 種 子 不 淨 膿 血 交 相 潤, 臭 穢 常 無 淨 : 外 相 不 淨 ; 色 身 有 時 會 長 膿 瘡, 傷 口 則 膿 血 交 雜 而 色 身 的 九 孔 常 排 出 屎 尿 等 臭 穢 不 淨 之 物, 故 色 身 的 外 相 不 淨 饒 你 會 莊 矜, 畫 囊 盛 糞 : 內 相 不 淨 ; 眾 生 粧 扮 自 己 的 色 身, 事 實 上, 色 身 就 如 畫 了 眼 耳 鼻 口 的 皮 囊 ( 畫 囊 ), 囊 內 裝 滿 了 膿 血 屎 尿, 故 色 身 的 內 相 不 淨 一 旦 神 離, 不 復 堪 親 近 : 死 後 不 淨 ; 第 八 識 離 開 後, 色 身 即 會 腐 敗 青 黑 膨 脹 破 裂 流 出 臭 穢 膿 腐 爛 最 後 剩 一 堆 白 骨, 故 色 身 的 死 後 不 淨 切 莫 把 未 爛 骷 髏 認 作 真 : 結 勸 ; 色 身 只 不 過 是 一 堆 未 爛 的 白 骨, 切 莫 愛 著 此 未 爛 骷 髏 ( 色 身 ) 念 佛 感 應 錄 : 有 一 念 佛 人, 臨 終 時 說 一 偈 頌 : 八 十 年 來, 拖 著 皮 袋 ; 如 今 放 下, 何 等 自 在 有 一 老 菩 薩, 一 生 念 佛, 晚 年 時 得 知 自 己 患 肝 癌, 三 日 無 法 入 眠, 由 此 可 知, 凡 夫 害 怕 失 去 色 身, 故 平 時 必 須 調 伏 對 色 身 的 愛 著, 否 則 臨 命 終 時 不 容 易 捨 棄 色 身 瑜 伽 師 地 論 : 凡 夫 認 為 這 念 心 即 是 我, 為 常 一 不 變 的 主 宰 者, 而 色 身 即 是 我 所 依 止 的 房 子, 依 止 此 房 子 ( 色 身 ) 受 用 一 切 的 境 界, 房 子 一 但 破 壞, 我 即 會 痛 苦, 由 此 可 知, 凡 夫 對 色 身 之 執 著 參 觀 受 是 苦 妄 想 驅 馳, 吸 攬 前 塵 作 所 依 業 感 原 無 意, 苦 樂 隨 因 異 ; 苦 果 實 堪 悲, 酸 辛 難 比 ; 10

11 世 樂 雖 榮, 享 盡 愁 還 至 切 莫 把 五 欲 塵 勞 枉 自 迷 觀 受 是 苦 觀 受 是 苦 " 為 一 心 法 受 : 納 ; 心 與 六 塵 接 觸 而 產 生 受, 此 受 虛 幻 無 自 性, 可 分 為 苦 受 樂 受 捨 受 ( 不 苦 不 樂 受 ); 觀 受 是 苦 " 即 是 要 觀 察 這 些 受 " 皆 是 苦 惱 觀 身 不 淨 觀 受 是 苦, 主 要 對 治 凡 夫 的 愛 煩 惱 ; 觀 心 無 常 觀 法 無 我, 主 要 對 治 凡 夫 的 見 煩 惱 凡 夫 的 愛 煩 惱, 可 分 愛 著 色 身 " 及 愛 著 受 " 二 種, 例 如 品 嘗 美 食, 此 時 第 六 意 識 產 生 樂 受, 因 此 而 愛 著 此 樂 受, 並 希 望 此 樂 受 經 常 出 現, 而 渴 望 此 美 食 再 出 現, 其 實 並 不 是 愛 著 此 美 食, 而 是 愛 著 此 樂 受, 若 是 愛 著 美 食, 則 不 斷 地 食 用 此 美 食, 應 愈 吃 愈 樂, 不 會 厭 膩, 事 實 不 然, 多 吃 必 膩, 可 知 愛 著 的 是 心 與 境 和 合 所 生 的 樂 受, 而 不 是 愛 著 此 美 食 觀 受 是 苦, 即 是 了 解 一 切 受 皆 是 苦 惱, 破 除 對 受 的 執 著 妄 想 驅 馳, 吸 攬 前 塵 作 所 依 : 根 的 緣 起 ; 受 必 須 依 止 根 ( 感 官 的 功 能 ) 而 生 根 " 是 由 妄 想 攀 緣 之 心, 向 外 奔 馳 流 動 而 生, 並 抓 住 此 六 塵 境 界 不 放 ( 吸 攬 前 塵 ), 因 此 成 就 了 六 根 ( 所 依 ), 亦 說 明 六 根 為 妄 想 ( 心 法 ) 及 前 塵 ( 色 法 ) 的 和 合, 故 由 此 可 知 受 無 自 性, 為 妄 想 驅 馳, 吸 攬 前 塵 所 生 所 依 : 唯 識 學 將 六 根 名 為 所 依, 即 為 六 識 所 依 止, 六 識 必 須 依 止 六 根 才 能 有 了 別 的 作 用 業 感 原 無 意, 苦 樂 隨 因 異 : 說 明 行 苦 的 相 狀 ; 因 緣 果 報 亦 無 自 性, 剎 那 剎 那 地 隨 眾 生 因 地 的 善 惡 業 力, 而 生 苦 樂 果 報 此 種 變 化 擾 動, 即 是 苦 苦 果 實 堪 悲, 酸 辛 難 比 : 說 明 苦 苦 的 相 狀 ; 由 於 身 心 的 變 化, 而 生 種 種 痛 苦 的 感 受 例 如 身 體 衰 老 生 病 面 對 死 亡 怨 憎 會 ( 與 怨 家 相 會 ) 求 不 得 五 蘊 熾 盛.. 等 等 的 苦, 以 及 三 惡 道 的 苦, 辛 酸 難 比 世 樂 雖 榮, 享 盡 愁 還 至 : 說 明 壞 苦 的 相 狀 ; 受 過 去 善 業 的 招 感, 世 間 亦 有 種 種 的 快 樂, 例 如 美 好 的 眷 屬 各 式 各 樣 的 財 寶 身 體 健 康 長 相 端 正 莊 嚴.. 等 等, 使 令 我 們 感 到 一 時 的 快 樂 榮 耀, 但 此 快 樂 榮 耀 無 法 久 住, 當 此 善 業 力 享 盡, 苦 惱 的 感 受 即 會 生 起 故 善 導 大 師 云 : 假 饒 金 玉 滿 堂, 難 免 衰 殘 老 病, 任 汝 千 般 快 樂, 無 常 終 是 到 來 世 間 的 快 樂, 皆 是 由 業 力 而 產 生, 當 業 力 結 束, 快 樂 便 消 失, 壞 苦 到 來, 其 苦 的 勢 力 比 苦 苦 還 大, 更 不 易 11

12 消 受 切 莫 把 五 欲 塵 勞 枉 自 迷 : 結 勸, 不 應 被 五 欲 塵 勞 所 迷 惑 佛 法 要 眾 生 放 棄 五 欲 樂, 其 積 極 目 的 是 要 我 們 追 求 三 昧 樂 ( 明 靜 不 動 內 心 之 輕 安 樂 ) 及 涅 槃 樂 ( 斷 煩 惱 聖 人 內 心 殊 勝 之 寂 靜 樂 ) 五 欲 樂 有 諸 多 的 過 患, 可 分 二 方 面 來 觀 察 : 1. 就 當 下 : 譬 如 刀 上 蜂 蜜, 不 足 一 餐 之 美, 而 有 割 舌 之 患 說 明 追 五 欲 樂 之 當 下, 即 有 痛 苦 的 感 受 五 欲 樂 雖 甜 美, 但 追 求 五 欲 樂 必 須 付 出 很 大 的 代 價, 如 刀 上 蜂 蜜, 舔 愈 深 則 割 愈 深 世 人 為 追 求 男 女 慾 名 利, 甘 願 做 牛 做 馬 以 換 取 樂 受, 而 不 知 世 上 除 五 欲 樂 外, 尚 有 其 他 殊 勝 之 樂 2. 就 來 生 : 譬 如 美 食, 夾 雜 毒 藥, 初 雖 美 味, 終 成 大 患 說 明 樂 受 為 善 業 所 感 之 可 樂 果 報, 但 此 樂 受 卻 夾 雜 毒 藥, 享 受 樂 受 之 同 時, 也 享 受 毒 藥, 多 次 累 積, 便 受 毒 害 雖 然 因 過 去 的 善 業 力, 而 享 受 五 欲 樂, 但 享 受 之 同 時, 會 產 生 貪 瞋 煩 惱 ( 毒 藥 ), 多 次 享 受 五 欲 樂, 貪 瞋 煩 惱 便 不 斷 地 串 習, 終 將 墮 落, 導 至 大 患, 產 生 下 一 期 不 可 樂 果 報 故 佛 陀 要 我 們 訶 責 五 欲 樂, 追 求 三 昧 樂 及 涅 槃 樂 四 禪 中 的 初 禪 ---- 離 生 喜 樂 地, 生 " 即 是 世 間 的 五 欲 修 禪 定 之 人, 調 伏 世 間 五 欲 後, 而 產 生 喜 樂 輕 安 的 三 昧 樂 即 為 初 禪 此 時, 會 覺 觀 到 所 有 的 欲 妄 皆 為 負 擔, 調 伏 五 欲 後, 身 心 輕 安, 內 心 寂 靜, 心 一 境 性 故 煩 惱 調 伏 一 分, 內 心 就 多 一 分 解 脫 輕 安 雖 然 捨 棄 五 欲 樂, 但 得 到 輕 安 樂, 故 蕅 益 大 師 勸 勉 我 們 切 莫 把 五 欲 塵 勞 枉 自 迷 肆 觀 心 無 常 迷 卻 真 常, 緣 氣 紛 紜 集 一 腔 離 彼 前 塵 相, 分 別 成 何 狀 ; 饒 你 會 思 量, 終 歸 罔 象 ; 過 未 無 蹤, 現 在 原 長 往 切 莫 把 流 注 心 機 作 主 張 觀 心 無 常 觀 心 無 常 " 對 治 見 " 煩 惱 所 觀 : 可 明 了 分 別 之 心, 即 第 六 意 識 觀 察 此 明 了 分 別 之 心, 剎 那 剎 那 地 改 變, 即 無 常 迷 卻 真 常, 緣 氣 紛 紜 集 一 腔 : 明 了 分 別 心 之 緣 起 ; 迷 失 了 真 常 之 佛 性, 即 大 乘 起 性 論 蘊 所 云 : 真 如 不 守 自 性, 一 念 不 覺 因 此 妄 動 攀 緣, 此 妄 動 一 次 又 一 次 地 擾 動 ( 紛 紜 ), 因 而 形 成 妄 想 分 別 心 12

13 妄 想 是 由 一 次 又 一 次 的 妄 動 ( 等 流 習 性 ) 所 生, 故 妄 想 亦 無 自 性 離 彼 前 塵 相, 分 別 成 何 狀 : 空 間 無 常 的 相 狀 ( 能 分 別 之 心 無 常 ); 若 將 所 攀 緣 的 六 塵 除 去, 此 能 分 別 之 心 則 不 可 得 例 如 以 分 別 之 心 觀 察 我 們 的 眷 屬 親 人, 而 生 起 愛 心 所 "; 若 以 分 別 之 心 觀 察 我 們 的 怨 家, 則 生 起 瞋 恨 心 所 "; 若 將 所 觀 的 眷 屬 親 人 及 怨 家 除 去, 則 愛 心 所 " 及 瞋 恨 心 所 皆 不 可 得, 可 見 此 能 分 別 之 心, 由 因 緣 而 生, 離 塵 無 體, 無 自 性 可 得 饒 你 會 思 量, 終 歸 罔 象 : 空 間 無 常 的 相 狀 ( 能 分 別 之 境 無 常 ); 能 分 別 之 心, 觀 察 所 得 之 境 界, 皆 虛 妄 不 實 例 如 每 人 對 榴 槤 認 識 皆 不 同, 有 人 以 最 好 的 名 言 稱 讚, 亦 有 人 以 最 壞 的 名 言 排 斥, 但 此 二 種 名 言, 皆 不 是 真 實 的 榴 槤 由 此 可 知, 當 外 境 ( 榴 槤 ) 進 入 內 心, 經 分 別 之 心 觀 察 後, 所 感 受 的 境 界, 已 和 真 實 境 界 有 出 入 故 蕅 益 大 師 云 : 饒 你 會 思 量, 終 歸 罔 象 過 未 無 蹤, 現 在 原 長 往 : 說 明 時 間 無 常 的 相 狀 ; 過 去 心 不 可 得, 前 一 秒 鐘 所 起 的 念 頭, 這 一 秒 鐘 已 無 法 找 ; 末 來 心 不 可 得, 下 一 秒 鐘 將 起 何 念 頭, 這 一 秒 鐘 已 無 法 得 知 ; 現 在 心 不 可 得, 這 一 秒 鐘 的 心, 剎 那 剎 那 地 生 滅, 無 法 安 住, 亦 了 不 可 得 切 莫 把 流 注 心 機 作 主 張 : 現 前 這 一 念 明 了 的 心 性, 必 須 假 借 因 緣 而 生, 無 法 離 開 因 緣 故 蕅 益 大 師 勸 勉 我 們 : 切 莫 把 流 注 心 機 作 主 張 不 要 讓 此 分 別 心 做 主 人 翁 外 道 的 禪 定, 到 達 四 禪 時, 則 無 喜 樂 的 感 受 ( 捨 受 ), 此 時 內 心 明 靜 不 動, 猶 如 止 水, 一 切 萬 法, 皆 於 中 現 ", 其 心 猶 如 平 靜 不 動 之 水, 可 顯 現 出 所 有 的 境 界 外 道 誤 以 為 此 念 心 即 是 常 樂 我 淨, 常 住 不 動, 即 是 涅 槃, 殊 不 知 此 明 靜 不 動 之 心, 是 由 禪 定 的 因 緣 而 生, 一 但 失 去 禪 定, 則 明 靜 不 動 之 心 亦 覓 之 了 不 可 得, 故 此 心 無 自 主 性, 不 可 稱 為 涅 槃 可 知 此 明 靜 不 動 之 心 亦 是 因 緣 所 生 法, 我 說 即 是 空 ", 覓 之 了 不 可 得, 不 可 執 著 初 學 者 之 內 心 不 容 易 做 到 無 住, 常 遊 畢 竟 空, 若 欲 使 心 不 執 著, 則 應 將 心 依 止 於 一 法 寶, 例 如 依 止 於 阿 彌 陀 佛, 即 是 以 阿 彌 陀 佛 為 本 命 元 辰, 捨 棄 過 去 所 有 的 依 止, 一 心 歸 命 阿 彌 陀 佛, 以 阿 彌 陀 佛 為 本 來 面 目, 煩 惱 妄 想 一 起, 則 一 心 念 佛, 斷 除 妄 想, 使 之 無 法 相 續 如 此 一 來, 妄 想 分 別 的 等 流 性, 逐 漸 被 佛 號 所 調 伏, 佛 號 的 力 量 亦 隨 之 增 強, 此 時, 業 力 亦 會 隨 之 改 變, 所 謂 心 生 則 種 種 法 生, 心 滅 則 種 種 法 滅, 煩 惱 罪 業 隨 內 心 妄 想 之 水 流 動, 當 妄 想 之 流 水 被 調 伏 後, 煩 惱 罪 業 亦 會 隨 之 改 變 故 初 學 淨 土 法 門 者, 不 容 易 做 到 無 住, 故 強 調 依 止 阿 彌 陀 佛, 相 信 阿 彌 陀 佛 萬 德 法 具, 依 止 阿 彌 陀 佛, 則 會 有 種 種 功 德 捨 棄 過 去 所 有 的 自 我 13

14 名 言 分 別 心, 完 全 依 止 一 句 佛 號, 則 能 破 壞 過 去 所 有 的 煩 惱 罪 業, 所 謂 罪 從 心 起 將 心 懺, 心 若 滅 時 罪 亦 亡, 調 伏 種 種 的 分 別 煩 惱, 種 種 的 罪 業 亦 會 隨 之 調 伏 改 變 伍 觀 法 無 我 藏 性 周 圓, 循 業 隨 心 法 法 全 和 合 因 緣 舛, 戲 論 須 排 遣 ; 外 道 枉 糾 纏, 盲 無 慧 眼 ; 妙 有 真 空, 覓 我 同 陽 燄 切 莫 把 十 界 依 他 作 本 然 觀 法 無 我 觀 法 無 我 " 對 治 見 " 煩 惱 心 " 為 能 受 用 的 我 ; 法 " 我 所 受 用 的 境 界, 亦 為 因 緣 所 生 藏 性 周 圓, 循 業 隨 心 法 法 全 : 法 之 緣 起 ; 如 來 藏 妙 真 如 性 周 偏 十 法 界 ( 藏 性 周 圓 ), 由 過 去 第 八 識 善 惡 業 之 種 子 ( 業 力 ), 而 起 現 形 ( 本 質 相 分 ), 加 上 我 們 的 分 別 心 ( 分 別 辨 ), 而 正 式 受 用 種 種 不 同 的 境 界 例 如 吃 飯, 飯 為 業 力 所 現, 吃 到 口 裡, 加 入 我 們 的 分 別 心, 心 情 好 時, 則 覺 得 這 口 飯 非 常 甜 美, 心 情 不 好 時, 則 覺 得 這 口 飯 味 道 極 差 故 我 們 所 受 用 的 境 界, 為 業 力 和 分 別 心 和 合 而 生 如 此 的 和 合, 不 論 苦 樂, 皆 不 離 真 如 ( 法 法 全 ), 真 如 不 變 而 隨 緣 和 合 因 緣 舛, 戲 論 須 排 遣 : 舛 : 錯 誤, 乖 違 和 合 : 楞 嚴 經 : 此 一 念 心 與 境 界, 非 和 合, 非 不 和 合 若 心 與 境 界 和 合, 則 境 界 應 在 心 中, 不 會 消 失, 例 如 聽 見 鳥 叫, 若 心 與 境 界 和 合, 則 鳥 叫 聲 應 永 在 心 中, 不 會 消 失 ; 若 心 與 境 界 不 和 合, 如 何 能 聽 見 鳥 叫 聲? 故 非 和 合, 非 不 和 合 " 因 緣 : 天 台 宗 將 萬 法 分 為 理 俱 和 事 照 二 方 面 觀 察 二 乘 人 過 分 強 調 因 緣 觀 ( 事 照 ), 所 謂 諸 法 因 緣 生, 諸 法 因 緣 滅, 而 往 往 忽 略 如 來 藏 本 俱 之 萬 法 ( 性 俱 ), 不 知 緣 生 緣 滅 之 中, 尚 有 不 生 不 滅 之 本 性 故 二 乘 人 將 三 界 之 業 力 調 伏 之 後, 則 無 法 再 起 作 用, 殊 不 知 在 不 生 不 滅 之 本 性 之 中, 俱 足 無 量 功 德 相 反 的, 若 過 分 強 調 自 性 本 俱, 而 不 從 事 照 中 創 造 因 緣, 亦 有 缺 失 故 楞 嚴 經 中 提 出 雙 遮, 理 俱 和 事 照 互 相 配 合 和 合 因 緣 舛, 戲 論 須 排 遣 : 外 道 的 和 合 思 想, 及 二 乘 人 權 巧 之 因 緣 思 想, 皆 屬 戲 論, 應 當 排 遣 必 須 了 解, 真 如 應 理 俱 和 事 照 互 相 配 合 14

15 外 道 枉 糾 纏, 盲 無 慧 眼 : 外 道 無 智 慧 眼, 看 不 清 世 間 的 真 相, 往 往 落 入 常 見 斷 見, 無 法 趨 向 涅 槃 外 道 之 修 行, 不 見 諸 法 真 實 相, 最 多 只 到 四 禪 八 定, 不 出 三 界, 無 法 趨 向 究 竟 涅 槃 妙 有 真 空, 覓 我 同 陽 燄 : 欲 出 三 界, 必 須 觀 察 一 切 因 緣 之 本 性 皆 是 畢 竟 空, 妙 有 真 空, 一 切 境 界, 皆 由 各 人 六 業 力 與 分 別 心 和 合 而 生, 無 真 實 性, 例 如 水 ", 人 見 為 水, 鬼 見 為 火, 魚 見 為 房 屋, 天 人 見 為 塯 璃 凡 夫 追 求 虛 幻 之 境 界, 如 同 渴 鹿 追 求 陽 燄 ( 海 市 蜃 樓, 虛 幻 之 相 ), 永 遠 無 法 滿 足 境 界 無 自 性, 隨 順 因 緣 而 變 化, 循 業 隨 心 而 生 切 莫 把 十 界 依 他 作 本 然 : 十 界 的 可 樂 不 可 樂 境 界, 皆 無 真 實 性, 必 須 假 借 業 力 與 分 別 心 二 種 因 緣 才 能 存 在 故 蕅 益 大 師 勸 勉 我 們 : 切 莫 把 十 界 依 他 作 本 然 金 壁 峰 禪 師 : 若 欲 抓 我 金 壁 峰, 除 非 鐵 鍊 鎖 虛 空, 虛 空 鐵 鍊 鎖 不 得, 休 想 抓 我 金 壁 峰 止 靜 之 十 五 分 鐘, 前 十 分 鐘, 必 須 先 修 止, 心 於 佛 號 相 續 專 一 安 住, 此 時 處 於 無 分 別 住, 心 中 不 可 有 名 言, 一 心 皈 依, 將 這 念 心 調 到 明 靜 不 動 之 境 界, 作 為 觀 的 依 止, 之 後 再 起 觀, 觀 四 念 處, 可 隨 修 一 觀, 亦 可 修 總 相 觀 先 觀 執 著 重 者, 所 謂 禽 賊 先 禽 王 凡 夫 的 煩 惱, 由 串 習 而 來, 不 會 自 然 消 失, 必 須 對 治, 煩 惱 才 會 消 失, 就 如 地 上 有 一 堆 垃 圾, 若 不 掃 除, 這 堆 垃 圾 不 會 自 然 消 失 由 於 過 去 的 串 習, 而 產 生 諸 多 的 愛 見 煩 惱, 因 此 必 須 修 四 念 處, 對 治 愛 見 煩 惱 觀 比 止 更 為 重 要 止 " 容 易 被 破 壞, 欲 界 定, 內 之 禪 定 是 非 常 脆 弱 的, 即 使 平 時 念 佛 念 得 很 好, 臨 命 終 時, 內 心 仍 易 散 亂 ; 觀 " 則 不 同, 經 甚 解 而 產 生 之 抉 擇, 一 但 建 立, 則 不 易 被 破 壞, 經 觀 " 而 產 生 無 常 無 我 之 覺 受, 此 種 智 慧 不 易 退 失, 此 覺 受 不 易 被 破 壞, 對 阿 彌 陀 佛 皈 依 之 心, 不 易 退 失 故 念 佛 人 亦 必 須 修 止 觀, 才 能 對 治 愛 見 煩 惱, 否 則 愛 見 煩 惱 只 能 暫 時 被 佛 號 壓 住, 並 未 根 除 愛 見 煩 惱 由 於 無 量 劫 不 斷 地 串 習, 非 常 堅 固 難 破, 故 必 須 不 斷 地 不 厭 其 煩 地 重 覆 修 行, 才 能 生 起 智 慧, 破 壞 愛 見 煩 惱 必 須 先 修 止 ( 念 佛 至 明 靜 不 動 ), 再 修 觀, 否 則 心 過 於 散 亂, 無 法 起 觀 小 止 觀 之 二 十 五 方 便, 即 是 修 止 觀, 對 治 愛 見 煩 惱 小 止 觀 為 明 確 的 道 次 第, 如 何 調 身 調 息 調 心, 進 入 正 觀, 對 冶 魔 境, 治 病, 証 果 15

16 2 甲 二 作 者 略 史 一 出 生 ---- 大 師 俗 姓 陳 氏 世 為 穎 川 人, 因 晉 時 避 亂, 止 於 荊 卅 華 容 父 起 祖, 於 梁 元 帝 時, 封 為 益 陽 侯 其 母 徐 氏, 夢 香 煙 五 采, 縈 迴 入 懷, 又 夢 口 吞 白 鼠, 因 是 而 孕 誕 靈 之 時, 紅 光 聳 霄, 鄰 人 見 之 以 為 失 火, 爭 而 視 之, 並 無 火 事 是 師 產 生, 欲 烹 葷 作 食, 以 為 慶 席, 時 火 滅 湯 冷, 為 事 不 成, 有 二 僧 扣 門 曰, 此 兒 道 德 所 鍾, 必 當 出 家, 言 訖 而 隱 中 國 佛 教 分 為 大 乘 八 宗, 其 中 以 天 台 宗 之 教 觀 二 法 最 為 完 備, 故 古 人 讚 歎 天 台 宗 之 教 法 為 教 觀 雙 美 而 此 完 美 教 觀 之 產 生 因 緣, 與 智 者 大 師 生 長 之 歷 史 背 景, 有 決 定 的 關 係 因 此, 了 解 智 者 大 師 生 長 之 背 景, 有 助 於 我 們 了 解 此 教 觀 產 生 之 因 緣 家 庭 背 景 : 智 者 大 師 俗 姓 陳 為 穎 川 人, 但 因 晉 朝 時 避 亂, 而 搬 遷 於 荊 卅 的 華 容 大 師 之 父 親 名 為 起 祖, 梁 朝 孝 元 帝 時, 封 為 益 陽 侯 由 此 可 知, 智 者 大 師 生 於 大 戶 長 者 之 家 母 親 懷 孕 之 情 況 : 智 者 大 師 之 母 親 姓 徐, 溫 良 恭 儉, 偏 情 齋 戒, 夢 到 空 中 有 五 采 香 煙, 重 重 環 繞 其 身 ( 縈 迴 ), 最 後 進 入 懷 中, 又 夢 見 白 鼠 進 入 其 口 中 ( 口 吞 白 鼠 ), 因 此 而 孕 白 鼠 : 古 時 白 鼠 為 尊 貴 的 表 徵, 為 龍 的 化 身 出 生 時 情 況 : 出 生 之 日 ( 誕 靈 之 時 ), 紅 光 高 聳 雲 霄, 鄰 人 見 之 以 為 失 火, 爭 而 視 之, 才 知 並 無 火 事 出 生 後 情 況 ( 無 法 煮 葷 食 聖 僧 授 記 ): 智 者 大 師 出 生 後, 其 父 母 欲 煮 葷 食, 請 客 慶 祝, 但 始 終 無 法 起 火, 故 無 法 煮 葷 食, 此 時 有 二 位 出 家 人 扣 門 曰 : 此 兒 道 德 所 鍾, 必 當 出 家, 說 完 之 後 便 離 開 ( 言 訖 而 隱 ) 此 兒 道 德 所 鍾 : 鍾 ", 積 聚, 說 明 智 者 大 師 為 功 德 力 所 成 就, 而 非 罪 業 力 所 成 就 火 滅 湯 冷, 為 事 不 成 " 之 因 : 1. 若 從 本 門 而 言, 智 者 大 師 為 法 身 大 士, 其 清 淨 心 無 所 障 礙, 無 隔 陰 之 迷, 故 可 使 火 滅 2. 若 從 跡 門 而 言, 智 者 大 師 為 圓 教 五 品 觀 行 位 ( 仍 屬 凡 位 ), 仍 有 隔 陰 之 迷, 但 由 於 菩 薩 於 過 去 生 中 發 大 誓 願, 其 內 心 之 清 淨 願 力 不 可 思 議, 即 使 在 轉 世 時, 出 現 惡 法, 亦 可 使 之 消 滅 受 戒 時 亦 然, 必 須 發 願, 過 去 顛 倒 的 境 界 就 讓 它 過 去, 從 今 以 後, 誓 斷 一 切 惡, 誓 修 一 切 善, 誓 度 一 切 眾 生 如 此 之 願 雖 小, 但 若 16

17 能 不 斷 地 去 實 踐, 由 願 起 行, 由 行 再 加 強 願 力, 如 此 不 斷 薰 習 第 八 識, 當 身 口 意 將 起 惡 法 時, 第 八 識 自 然 會 有 防 非 止 惡 之 功 能, 抗 拒 惡 法 由 此 可 知 願 力 之 重 要, 未 入 聖 位 之 前, 必 須 經 常 發 清 淨 之 願 由 此 可 知 智 者 大 師 生 出 之 種 種 瑞 相 不 可 思 議 二 童 年 ---- 師 眉 分 八 彩, 目 耀 重 瞳, 有 古 帝 王 之 相 至 年 七 歲, 喜 往 伽 藍, 諸 僧 口 授 普 門 品 一 遍, 即 能 成 誦 年 十 五, 值 孝 元 之 敗, 家 國 殄 喪, 親 屬 流 徙, 嘆 榮 華 之 難 久, 痛 凋 離 之 易 及, 於 長 沙 像 前, 發 弘 大 願, 誓 作 沙 門, 荷 負 正 法, 為 己 重 任 年 十 七, 深 厭 家 獄, 思 滅 苦 本, 然 二 親 恩 愛, 不 容 聽 許, 雖 惟 將 順, 而 寢 哺 不 安, 乃 刻 檀 為 像, 披 藏 尋 經, 曉 夜 禮 誦, 念 念 相 續 大 師 之 福 德 智 慧 相 狀 特 別 : 1. 福 德 相 狀 特 別 : 大 師 眉 有 八 彩 色, 眼 有 雙 瞳, 有 古 帝 舜 王 之 相 2. 智 慧 相 狀 特 別 : 年 七 歲, 喜 歡 到 僧 伽 藍, 諸 僧 為 他 念 普 門 品 一 遍, 聽 後 即 能 背 誦 ( 聞 思 陀 羅 尼 ) 大 師 之 母 得 知 其 有 此 特 別 之 智 慧, 此 後 便 不 允 許 大 師 再 到 寺 廟, 唯 恐 其 出 家 年 十 五, 家 有 重 變, 侯 景 之 亂 孝 元 大 敗, 家 國 皆 窮 盡 喪 失 ( 殄 喪 ), 親 屬 流 亡 ( 流 徙 ) 大 師 見 此 境 界 之 變 化, 內 心 感 嘆 榮 華 之 難 以 持 久, 痛 心 凋 謝 別 離 之 快 速 到 來, 於 長 沙 寺 廟 佛 像 前, 發 弘 大 願, 誓 出 家 作 沙 門, 以 荷 負 佛 陀 正 法, 為 己 重 任 由 此 可 知 好 花 經 摧 折, 曾 無 幾 日 香, 憔 悴 剩 殘 枝, 明 日 棄 道 旁 好 花 好 比 世 間 之 五 欲 樂, 權 位 眷 屬. 等 種 種 之 五 欲 樂, 只 能 受 用 一 時, 凋 凌 之 後, 無 常 敗 壞, 棄 之 道 旁 年 十 七, 內 心 深 厭 家 庭 生 活, 猶 如 牢 獄 不 自 在, 想 滅 除 痛 苦 之 根 本 ( 愛 取 煩 惱 ), 欲 出 家 修 習 戒 定 慧, 以 調 伏 痛 苦 之 根 本, 但 由 於 父 母 親 恩 愛 大 師, 不 答 應 其 出 家 為 僧, 因 此 大 師 只 好 隨 順, 但 內 心 吃 睡 皆 不 安 ( 寢 哺 不 安 ), 於 是 刻 檀 木 為 佛 像, 讀 誦 經 藏 ( 解 門 ), 夜 禮 拜 佛 ( 行 門 ), 內 心 誓 作 沙 門, 荷 負 正 法, 為 己 重 任 " 之 信 念 不 斷, 念 念 相 續 三 出 家 ---- 年 十 八, 二 親 殄 喪, 從 兄 求 去, 依 果 願 寺 法 緒 法 師 出 家 後 詣 大 賢 山, 誦 法 華 經 無 量 義 經 及 普 賢 觀 經, 歷 涉 二 旬, 三 部 究 竟 進 修 方 等 懺, 心 淨 行 勤, 勝 相 現 前, 見 道 場 廣 博, 妙 飾 莊 嚴, 而 諸 經 像, 縱 橫 紛 雜, 身 在 高 座, 足 躡 繩 床, 口 誦 法 華, 手 正 經 像, 是 後 心 神 融 淨, 爽 利 常 日 逮 受 具 戒, 律 藏 精 通, 先 世 萌 動, 17

18 而 常 樂 禪 樂, 怏 怏 江 東, 無 足 可 問! 年 十 八, 父 母 親 過 世, 向 兄 長 要 求 出 家, 依 果 願 寺 法 緒 法 師 出 家 後 跟 隨 慧 曠 律 師 至 大 賢 山 之 道 場, 使 令 誦 法 華 三 部 ( 法 華 經 無 量 義 經 及 普 賢 觀 經 ), 誦 了 二 十 日, 三 部 誦 竟 智 者 大 師 出 家 於 果 願 寺, 為 鄉 下 的 小 道 場, 智 者 大 師 的 師 父 見 他 為 初 出 家 之 小 沙 彌, 便 叫 智 者 大 師 到 田 裡 工 作, 雖 然 智 者 大 師 偏 愛 解 行 二 門, 亦 毫 無 怨 言 地 下 田 工 作, 利 用 夜 晚 到 書 房 看 書, 被 法 緒 法 師 之 同 參 慧 曠 律 師 見 到, 感 覺 到 智 者 大 師 雖 是 小 沙 彌, 但 氣 質 非 凡, 閱 經 時 專 注 好 樂 之 情, 亦 與 眾 不 同, 故 對 法 緒 法 師 言 : 此 沙 彌 為 法 門 龍 象, 非 此 小 道 場 所 能 栽 培 因 此, 法 緒 法 師 便 將 智 者 大 師 交 予 慧 曠 律 師 慧 曠 律 師 為 唯 識 宗 之 學 者, 曾 向 真 諦 三 藏 學 習 攝 大 乘 論, 於 唯 識 戒 律 皆 有 相 當 的 研 究 昔 日 智 者 大 師 誦 經 典 時, 內 心 常 有 疑 惑, 例 如 有 時 佛 說 妄 想 為 生 滅, 但 有 時 佛 又 說, 妄 想 即 真 心, 為 不 生 不 滅 ; 說 一 切 業 障 海 皆 由 妄 想 生 ( 要 滅 此 一 念 心 ), 卻 又 說 諸 佛 正 遍 知 海, 存 眾 生 心 想 中 ( 此 一 念 心 不 可 完 全 消 滅 ) 故 若 無 天 台 五 時 八 教 之 道 次 第, 則 會 覺 得 經 典 很 多 矛 盾 很 多 疑 惑 當 時 智 者 大 師 亦 然, 但 當 他 誦 了 法 華 經 後, 很 多 疑 惑 隨 之 而 解 智 者 大 師 在 大 賢 山 除 了 誦 經 外, 慧 曠 律 師 亦 為 之 受 戒, 並 令 他 修 方 等 懺, 于 靜 坐 入 觀 內 心 寂 靜 之 時, 殊 勝 相 狀 現 前, 見 一 廣 大 道 場, 妙 飾 莊 嚴, 而 諸 經 書 佛 像, 縱 橫 紛 雜, 無 明 確 次 第, 智 者 大 師 自 己 身 在 高 座, 坐 在 繩 床 上, 口 誦 法 華, 手 整 理 經 書 佛 像, 之 後 由 於 業 障 消 除 而 內 心 寂 淨 大 乘 方 等 懺 : 除 禮 拜 外, 並 要 靜 坐 入 觀 ( 修 止 觀 ) 口 誦 法 華, 手 正 經 像 " 亦 表 示 智 者 大 師 將 來 會 以 法 華 一 佛 乘 之 思 想 十 方 佛 土 中, 唯 有 一 乘 法, 無 二 亦 無 三, 除 佛 方 便 說, 但 以 假 名 字, 引 導 於 眾 生, 以 此 一 佛 乘 之 思 想, 而 判 出 五 時 八 教, 使 令 佛 陀 教 法 的 次 第, 更 加 明 顯 五 時 : 華 嚴 時 阿 含 時 方 等 時 般 若 時 法 華 時 佛 陀 教 法 依 眾 生 根 器 之 不 同 可 分 頓 漸 二 大 類 華 嚴 時 屬 頓 教, 佛 陀 成 道 後, 先 對 大 乘 善 根 成 熟 的 法 身 菩 薩 說 華 嚴 經, 說 明 十 住 十 信 十 迴 向 等 覺 妙 覺. 等 等, 佛 菩 薩 果 地 功 德, 及 因 地 六 波 羅 蜜 之 修 行, 開 展 一 佛 乘 的 因 果, 正 直 捨 方 便, 但 說 無 上 道 此 時, 根 機 未 熟 之 凡 夫 阿 羅 漢 二 乘 人 則 無 法 了 解, 因 此 佛 陀 說 漸 教 法, 依 次 為 阿 含 時 方 等 時 般 若 時 法 華 時 ( 設 漸 歸 頓 ) 等 到 受 具 戒 後, 律 藏 精 通, 過 去 禪 定 之 善 根 發 動 ( 先 世 萌 動 ), 18

19 而 喜 樂 禪 樂, 怏 ( 一 尢 ) 怏 江 東, 無 足 可 問! 怏 ( 一 尢 ) 怏 : 心 中 不 滿 足 當 時 的 修 行 人, 若 不 是 有 禪 ( 觀 ) 無 慧 ( 抉 擇 智 慧, 屬 教 ), 即 是 有 慧 無 禪, 極 少 教 觀 雙 修, 故 智 者 大 師 內 心 有 許 多 疑 問, 無 足 可 問, 因 此 心 中 不 滿 足 由 於 此 背 景, 使 令 智 者 大 師 日 後 所 安 立 天 台 宗 之 教 法, 必 是 教 觀 雙 修 由 此 可 知, 無 常 " 為 智 者 大 師 出 家 之 因 緣, 嘆 榮 華 之 難 久, 痛 凋 離 之 易 及, 由 於 無 常 " 之 智 慧, 而 生 起 厭 離 心 現 今 受 戒 時, 亦 說 此 偈 善 哉 大 丈 夫, 能 了 世 無 常, 捨 俗 趣 泥 洹, 希 有 難 思 議 四 悟 道 ---- 至 年 二 十 二, 遙 聞 南 嶽 慧 思 大 師 止 光 卅 大 蘇 山, 即 往 禮 拜, 思 曰 : 昔 日 靈 山 同 聽 法 華, 宿 緣 所 追, 今 復 來 矣! 即 示 普 賢 道 場, 為 說 四 安 樂 行 於 是 積 勤 行 道, 經 二 七 日, 誦 至 藥 王 菩 薩 本 事 品, 云 諸 佛 同 讚, 是 真 精 進, 是 名 真 法 供 養 如 來 身 心 豁 然, 寂 而 入 定, 持 因 靜 發 思 師 歎 曰 : 非 爾 弗 証, 非 我 莫 識, 所 入 定 者, 法 華 三 昧 前 方 便 也 ; 所 發 持 者, 初 旋 陀 羅 尼 也 縱 令 文 字 之 師 千 群 萬 眾, 尋 汝 之 辯, 不 可 窮 矣! 於 說 法 人 中, 最 為 第 一 年 二 十 二, 遙 聞 南 嶽 慧 思 大 師 於 光 卅 大 蘇 山 住 持 正 法, 即 告 辭 慧 曠 律 師, 前 往 禮 拜 慧 思 禪 師 慧 思 禪 師 見 智 者 大 師 時 即 說 : 昔 日 靈 山 同 聽 法 華, 宿 緣 所 追, 今 復 來 矣! 慧 思 禪 師 為 相 似 位, 斷 見 思 惑 之 人, 宿 命 神 通, 故 見 智 者 大 師 便 知, 昔 日 曾 與 智 者 大 師, 於 靈 山 同 聽 佛 陀 說 法 華 經 由 於 過 去 的 因 緣, 今 日 又 見 面 慧 思 大 師 即 示 普 賢 道 場, 為 說 四 安 樂 行 普 賢 道 場 : 體 性 周 偏 為 普 ", 隨 順 眾 生 之 因 緣 成 就 無 量 之 功 德 ( 隨 緣 成 德 ) 為 賢 " 體 性 周 偏 隨 緣 成 德 即 是 真 如 " 故 中 國 的 懺 法 分 為 二 大 類 : 1. 梁 皇 懺 類 : 屬 事 相, 向 佛 菩 薩 發 露 罪 業, 思 惟 罪 業 之 過 患 發 願 不 再 造 作 2. 法 華 三 昧 懺 類 : 屬 理 懺, 依 止 真 如 ", 只 要 有 無 明 就 應 該 懺 悔, 不 能 隨 順 真 如, 即 要 懺 悔, 此 為 較 深 的 懺 法, 如 觀 普 賢 菩 薩 行 法 經 中 有 一 偈 頌 : 一 切 業 障 海, 皆 由 妄 想 生, 若 欲 懺 悔 者, 端 坐 觀 實 相, 罪 業 如 霜 露, 慧 日 能 消 除 故 知 妄 想 為 業 障 之 根 源, 欲 熄 滅 業 障 者, 應 先 熄 滅 妄 想, 端 坐 觀 實 相, 趣 向 真 如 普 賢 道 場 之 法 華 懺, 根 據 普 賢 菩 薩 勸 發 品, 以 普 賢 菩 薩 為 本 尊, 故 中 國 諸 多 懺 法 之 結 尾 必 須 三 稱 南 無 普 賢 菩 薩 摩 訶 薩 八 十 八 佛 亦 屬 普 賢 道 場 之 懺 法, 依 止 真 如 19

20 於 是 積 勤 行 道, 經 二 七 日, 誦 至 藥 王 菩 薩 本 事 品, 云 諸 佛 同 讚, 是 真 精 進, 是 名 真 法 供 養 如 來 身 心 豁 然, 寂 而 入 定, 持 因 靜 發 思 師 歎 曰 : 非 爾 弗 証, 非 我 莫 識, 所 入 定 者, 法 華 三 昧 前 方 便 也 ; 所 發 持 者, 初 旋 陀 羅 尼 也 縱 令 文 字 之 師 千 群 萬 眾, 尋 汝 之 辯, 不 可 窮 矣! 於 說 法 人 中, 最 為 第 一 四 安 樂 行 : 誓 願 安 樂 行 身 安 樂 行 口 安 樂 行 意 安 樂 行 即 發 菩 提 心, 攝 持 身 口 意 三 業 ( 修 戒 定 慧 止 觀 ) 四 安 樂 行 為 慧 思 禪 師 讀 誦 法 華 經 後 之 心 得, 以 四 安 樂 行 品 總 攝 法 華 經, 故 將 此 法 門 流 傳 於 後 法 華 三 昧 懺 之 思 想 亦 為 慧 思 禪 師 所 創, 由 智 者 大 師 寫 成 文 句 由 此 可 知 慧 思 禪 師 教 授 智 者 大 師 之 方 法 為 1. 拜 法 華 三 昧 懺 2. 誦 法 華 經 修 四 安 樂 行 智 者 大 師 於 是 積 勤 行 道, 經 二 七 日, 誦 至 藥 王 菩 薩 本 事 品, 云 諸 佛 同 讚, 是 真 精 進, 是 名 真 法 供 養 如 來 身 心 豁 然, 寂 而 入 定, 持 陀 羅 尼 之 智 慧 因 靜 ( 三 昧 ) 而 發 三 昧 為 定 所 收 攝, 陀 羅 尼 屬 慧, 陀 羅 尼 必 須 依 止 三 昧, 散 亂 心 無 法 生 起 陀 羅 尼 三 昧 容 易 退 失, 而 陀 羅 尼 則 不 易 退 失 瑜 伽 師 地 論 將 陀 羅 尼 分 為 四 種 : 1. 法 陀 羅 尼 : 於 三 昧 中 得 法 陀 羅 尼, 則 對 佛 陀 之 教 法 ( 能 詮 之 教 法 ) 能 聞 持 不 失, 經 典 誦 過 一 即 不 忘 失, 屬 聞 慧 成 就 2. 意 陀 羅 尼 : 對 所 詮 之 教 法 ( 苦 空 無 常 無 我..) 能 聞 持 不 失, 屬 思 慧 成 就 3. 咒 陀 羅 尼 : 屬 修 慧 成 就 通 於 內 外 道, 有 三 昧 禪 定 之 人, 藉 禪 定 之 堪 能 性, 加 持 咒 語, 例 如 誦 某 某 咒, 則 可 免 某 某 災 佛 菩 薩 之 咒 則 不 同, 不 但 稱 讚 人 法, 並 以 神 咒 消 滅 眾 生 之 妄 想, 引 導 趣 向 聖 道 例 如 楞 嚴 咒 : 妙 湛 總 持 不 動 尊, 首 楞 嚴 王 世 稀 有, 銷 我 億 劫 顛 倒 想, 不 歷 僧 祈 獲 法 身 4. 忍 陀 羅 尼 : 安 忍 諸 法 實 相 而 不 失, 為 法 身 菩 薩 之 境 界, 屬 証 慧 成 就 此 時 智 者 大 師 所 得 屬 法 意 ( 聞 思 ) 陀 羅 尼 慧 思 禪 師 讚 歎 曰 : 你 所 証 的 境 界, 沒 有 你 的 善 根, 無 法 証 得, 亦 只 有 我 可 以 判 斷 你 所 証 的 境 界, 你 所 入 定 者, 為 法 華 三 昧 前 方 便, 尚 未 進 入 高 深 禪 定 ; 所 生 起 的 智 慧, 為 初 旋 陀 羅 尼 由 於 對 空 性 的 理 解 ( 旋 陀 羅 尼 ), 一 般 只 對 文 字 初 淺 理 解 之 法 師, 無 法 和 你 辯 論! 你 將 於 說 法 人 中, 最 為 第 一 智 者 大 師 依 據 普 賢 菩 薩 勸 發 品, 安 立 三 種 陀 羅 尼 : 1. 旋 陀 羅 尼 : 旋 有 入 空, 空 智 慧 成 就, 對 空 智 慧 能 攝 持 不 失 20

21 2. 百 千 萬 億 旋 陀 羅 尼 : 觀 察 百 千 萬 億 之 差 別 相, 假 觀 智 慧 成 就 3. 法 音 方 便 陀 羅 尼 : 中 觀 智 慧 成 就 証 得 陀 羅 尼 之 人, 內 心 不 斷 湧 出 智 慧, 可 九 旬 ( 九 十 天 ) 談 妙 " ( 妙 " 法 蓮 華 經 ), 眾 生 法 妙 佛 法 妙 心 法 妙 本 門 十 妙 跡 門 十 妙. 一 切 佛 法 匯 歸 於 妙 " 字 五 弘 法 ---- 思 師 造 金 字 大 品 般 若 經 竟, 自 開 玄 義, 命 師 代 講, 師 縱 無 礙 辯, 唯 三 三 味 及 三 觀 智, 用 以 諮 審, 餘 悉 自 裁 思 師 手 持 如 意, 臨 席 讚 曰 : 可 謂 法 付 法 臣, 法 王 無 事 也 又 云 : 余 老 矣, 久 羨 南 嶽, 當 往 居 之, 願 爾 宏 揚 大 法, 勿 作 佛 法 斷 種 人 智 者 大 師 師 証 得 旋 陀 羅 尼 之 後, 適 逢 慧 思 禪 師 用 金 字 造 大 品 般 若 經 竟, 慧 思 禪 師 親 自 開 講 玄 義, 並 命 智 者 大 師 代 講 經 文, 由 於 大 師 有 陀 羅 尼 之 境 界, 故 能 無 礙 辯 才, 但 唯 三 三 味 ( 空 無 相 無 作 ) 及 三 觀 智 ( 一 切 智 道 種 智 一 切 種 智 ) 無 法 突 破 三 三 味 : 1. 空 : 照 見 五 蘊 皆 空, 即 我 空, 觀 察 此 色 受 想 行 識 之 生 命 體, 無 一 恒 常 住 不 變 之 我 生 命 體 為 業 力 及 煩 惱 和 合, 而 創 造 色 法 及 心 法 之 相 續 ( 生 命 相 續 ), 此 生 命 相 續 剎 那 剎 那 地 變 異, 無 一 主 宰 者, 例 如 病, 亦 為 業 力 及 煩 惱 和 合, 無 一 主 宰 者, 無 人 可 控 制 2. 無 相 : 觀 察 色 受 想 行 識 亦 為 畢 竟 空, 即 法 空 3. 無 作 : 玄 奘 大 師 譯 為 無 願, 由 於 觀 察 空 無 相, 而 即 對 三 界 有 漏 之 道 無 需 求 之 心 三 觀 智 : 一 切 智 道 種 智 一 切 種 智 ; 即 空 假 中 三 種 智 慧 智 者 大 師 疑 問 三 三 味 為 藏 教 所 修, 何 以 稱 為 圓 頓 止 觀? 又 大 品 般 若 經 云 : 由 一 切 智 引 生 道 種 智, 由 道 種 智 引 生 一 切 種 智, 此 三 觀 智 應 次 第 生 起, 何 以 稱 為 圓 頓 止 觀? 慧 思 禪 師 答 : 不 可 由 法 門 判 斷 是 否 為 圓 頓, 而 必 須 由 此 能 修 行 之 心, 能 否 開 圓 頓 解 來 判 斷 天 台 宗 提 出 中 道 實 相, 觀 察 現 前 之 一 念 心, 即 空 即 假 即 中, 了 解 如 來 藏 妙 真 如 性 圓 三 諦 理 修 行 一 切 法 之 前, 若 能 了 解 中 道 實 相, 則 即 是 圓 頓 止 觀, 即 使 是 受 三 皈 五 戒 亦 然 中 道 實 相 : 觀 察 現 前 之 一 念 心, 即 空 即 假 即 中 1. 即 空 : 觀 察 現 前 之 一 念 心, 必 須 假 藉 因 緣 而 有, 不 能 離 因 緣 而 獨 立 存 在, 必 須 隨 順 因 緣 而 變 化, 無 真 實 獨 立 之 自 主 性, 本 性 為 畢 竟 空 因 緣 所 生 法, 我 說 即 是 空 2. 即 假 : 即 此 一 念 心, 本 性 為 清 淨 畢 竟 空, 隨 順 染 淨 之 因 緣 而 創 造 21

22 出 十 法 界 十 如 是 ( 相 性 體 力 作 因 緣 果 報 本 末 究 竟 ) 3. 即 中 : 空 假 為 不 並 不 合, 由 空 衍 生 假, 其 中 並 無 能 所, 亦 無 前 後, 當 畢 竟 空 之 心 受 染 淨 之 因 緣 創 造 十 法 界 之 時, 空 有 同 時 存 在, 無 能 所 前 後, 此 即 為 即 中 以 此 三 觀 智 修 空 無 相 無 作, 與 藏 教 人 不 同 藏 教 人, 依 生 滅 次 第, 以 空 破 有, 空 有 對 立, 故 往 往 成 就 空 之 後, 便 不 再 出 來 天 台 宗 則 強 調 空 有 同 時 存 在, 一 空 一 切 空, 非 空 假 對 立 話 雖 如 此, 了 解 現 前 一 念 心 即 空 即 假 即 中, 但 依 修 行 之 次 第, 仍 必 須 先 修 空 觀 蕅 益 大 師 于 靈 峰 宗 論 指 出 : 一 心 三 觀, 必 以 空 為 初 門, 譬 如 一 刀 千 紙, 歷 歷 分 明, 圓 頓 之 人 修 習 止 觀, 猶 如 利 刀, 一 刀 千 紙, 但 每 一 張 紙 的 次 第, 清 楚 分 明 圓 頓 之 人 修 習 空, 而 不 執 著 空, 以 空 破 執 著, 事 實 上 空 亦 無 自 性, 由 於 眾 生 執 著 之 習 性, 故 以 空 破 有 智 者 大 師 心 中 之 二 疑 問, 經 慧 思 禪 師 指 示, 即 疑 開 頓 解, 智 者 大 師 終 於 了 解 慧 思 禪 師 所 創 一 佛 乘 之 圓 頓 止 觀, 此 時 慧 思 禪 師 讚 曰 : 可 謂 法 付 法 臣, 法 王 無 事 也 又 云 : 余 老 矣, 當 退 居 南 嶽, 願 你 宏 揚 此 一 佛 乘 之 妙 法, 勿 作 佛 法 斷 種 人 既 奉 嚴 訓, 不 獲 從 往, 遂 同 法 喜 等 二 十 七 人, 移 至 金 陵 有 僧 法 濟, 自 矜 禪 學, 倚 臥 問 言 : 有 人 入 定, 聞 攝 山 地 動, 知 僧 詮 練 無 常, 此 何 禪 也? 師 曰 : 邊 定 未 深, 邪 乘 闇 入, 若 取 若 說, 定 壞 無 疑! 濟 驚 起 謝 曰 : 老 僧 嘗 得 此 定, 向 人 說 此, 即 失 此 定 由 是 名 聞 朝 野, 聲 馳 道 俗 智 者 大 師 便 奉 慧 思 禪 師 之 嚴 訓, 同 法 喜 等 二 十 七 人, 移 至 金 陵 ( 此 時 智 者 大 師 年 三 十 ) 當 時 金 陵 佛 法 相 當 興 盛, 有 一 位 六 十 多 歲 的 法 濟 法 師, 有 些 禪 定 的 功 夫, 並 且 相 當 地 傲 慢, 躺 在 椅 子 上 問 智 者 大 師 言 : 有 一 人 入 定, 於 定 中 見 到 距 離 人 間 七 公 里 之 攝 山 在 震 動, 又 見 三 論 宗 僧 詮 法 師 修 練 無 常, 此 為 何 種 禪 也?( 他 心 通 ) 智 者 大 師 曰 : 此 種 禪, 屬 於 意 界 定 ( 邊 定 ), 只 在 禪 的 邊 緣, 未 進 入 根 本 禪, 於 禪 定 中, 應 心 於 所 緣 專 一 安 住, 如 何 見 攝 山 地 動, 及 僧 詮 修 練 無 常? 可 見 有 邪 ( 鬼 神 等 之 外 邪 ; 或 妄 念 之 內 邪 ) 乘 心 中 失 念 ( 闇 ) 而 入, 若 執 著 此 定 ( 取 ) 或 向 他 人 說, 此 禪 定 必 會 被 破 壞! 此 時 法 濟 法 師 立 刻 驚 坐 起 身, 謝 曰 : 老 僧 嘗 得 此 定, 向 人 說 此, 即 失 此 定 由 此 可 知 智 者 大 師 的 智 慧 不 可 思 議, 從 此 以 後 便 名 聞 朝 野, 聲 馳 道 俗 於 百 法 明 門 論 中 指 出 失 念 為 昏 沈 掉 舉 之 前 奏, 例 如 念 佛 時 失 去 22

23 佛 號 ( 失 念 ), 則 會 產 生 昏 沈 掉 舉 宗 喀 巴 大 師 菩 提 道 次 第 略 論 薩 婆 他 品 中 指 出 沈 默 "( 微 細 的 失 念 ) 為 失 念 之 前 奏, 例 如 念 佛 時 佛 號 雖 尚 在, 但 不 清 楚, 將 要 失 去 佛 號 之 時, 即 為 沈 默 ", 此 時 最 易 邪 乘 闇 入, 而 見 諸 境 界 平 時 於 散 亂 心 中 打 妄 想, 不 會 有 何 境 界, 但 若 於 定 中 打 妄 想, 由 於 心 力 太 強, 則 易 見 諸 境 界 智 者 大 師 於 瓦 官 寺 共 待 八 年, 主 要 講 法 華 經 大 智 度 論 釋 禪 波 羅 密 三 部 經 年 三 十 八, 因 感 徒 眾 轉 多 而 得 法 轉 少, 乃 謝 遣 徒 眾, 隱 居 天 台, 以 期 深 入 三 昧, 令 法 鏡 圓 明, 淵 源 流 長 師 初 至 頭 陀, 一 日 入 座, 忽 於 後 夜, 大 風 拔 木, 雷 振 動 山, 諸 魔 鬼 魅, 一 時 俱 現, 狀 甚 可 畏, 師 安 心 空 寂, 諸 魔 自 退, 魔 復 作 父 母 師 僧 之 形, 乍 枕 乍 抱, 悲 咽 流 涕, 師 深 念 實 相, 體 達 本 空, 一 心 寂 靜, 憂 苦 之 相, 尋 復 消 滅, 強 轉 二 緣, 所 不 能 動 至 此 雲 開 見 日, 萬 境 洞 明, 妙 慧 深 禪, 法 樂 內 充 後 於 天 台 山 建 立 道 場, 並 演 說 法 華 玄 義 法 華 文 句 及 摩 詞 止 觀 等 三 大 部 台 宗 教 觀, 由 是 而 完 備, 門 庭 從 此 而 光 輝, 而 天 台 一 宗 之 教 觀, 始 卓 然 成 立 也 年 三 十 八, 感 到 親 近 他 的 徒 眾 轉 多, 而 真 正 得 法 者 轉 少, 乃 謝 遣 徒 眾, 隱 居 天 台, 以 期 深 入 三 昧, 使 令 大 乘 法 鏡 更 加 圓 明, 淵 源 流 長 傳 記 記 載, 智 者 大 師 第 一 年 有 四 十 位 徒 眾, 有 二 十 人 悟 道, 得 一 佛 乘 之 教 法 ; 第 二 年 有 一 百 位 徒 眾, 有 十 人 悟 道 ; 第 三 年 有 二 百 位 徒 眾, 只 有 十 人 悟 道 由 於 弘 法 利 他 之 因 緣 漸 差, 於 是 考 慮 自 修 深 入 三 昧 之 後, 才 能 使 大 乘 法 鏡 淵 源 流 長, 故 教 觀 綱 宗 云 : 佛 祖 之 要, 教 觀 而 己, 教 非 觀 不 傳, 觀 非 教 不 正 可 見 若 無 止 觀, 則 教 法 無 法 弘 傳 智 者 大 師 便 帶 幾 位 徒 眾 至 華 頂 山 修 頭 陀 行 ( 日 中 一 食, 樹 下 一 宿 ), 一 日 入 座, 忽 於 後 夜, 定 中 見 到 大 風 拔 木, 雷 振 動 山, 諸 魔 鬼 魅, 一 時 俱 現, 狀 甚 可 怖, 此 時 智 者 大 師 由 於 已 証 旋 陀 羅 尼 ( 理 解 空 性 ), 故 能 安 心 空 寂, 諸 魔 自 退, 魔 又 變 作 父 母 師 僧 之 形 相, 一 下 依 靠, 一 下 擁 抱, 悲 咽 流 涕, 欲 破 壞 智 者 大 師 之 禪 定, 大 師 則 深 念 實 相, 體 達 本 空, 一 心 寂 靜, 憂 苦 之 相, 尋 復 消 滅, 強 轉 二 緣, 所 不 能 動 大 師 所 遇 所 見 之 境, 非 凡 夫 所 能 及, 凡 夫 體 達 本 空 者 少, 若 遇 魔 境, 則 需 仰 賴 佛 力, 退 諸 魔 境 23

24 智 者 大 師 經 過 天 魔 干 擾 之 後, 便 雲 開 見 日, 萬 境 洞 明, 突 破 一 切 障 礙, 生 妙 智 慧, 禪 定 深 厚, 法 樂 內 充 後 於 天 台 山 建 立 道 場, 並 演 說 法 華 玄 義 法 華 文 句 及 摩 詞 止 觀 等 三 大 部 台 宗 教 觀, 由 是 而 完 備, 門 庭 從 此 而 光 輝, 而 天 台 一 宗 之 教 觀, 始 卓 然 成 立 也 法 華 玄 義 法 華 文 句 屬 教 ; 摩 詞 止 觀 屬 觀, 即 一 心 三 觀, 觀 現 前 之 一 念 心, 即 空 即 假 即 中 天 台 宗 之 教 觀 雖 源 自 慧 文 慧 思 禪 師, 但 未 明 確 標 示 判 教, 屬 口 述 之 心 要, 直 到 智 者 大 師 著 法 華 玄 義 法 華 文 句 及 摩 詞 止 觀, 此 時 天 台 宗 之 五 時 八 教 一 心 三 觀 才 現 於 文 字 六 入 滅 ---- 年 六 十, 應 皇 奉 迎, 演 說 法 華, 行 至 石 城, 乃 云 有 疾, 謂 智 越 云 : 大 王 欲 使 吾 來, 吾 不 負 言 而 來, 吾 知 命 在 此, 故 不 須 前 進 也 石 城 是 天 台 西 門, 大 佛 是 當 來 靈 像, 處 所 既 好, 宜 最 後 用 心 語 己 右 拹 西 向 而 臥, 專 稱 彌 陀 般 若 觀 音, 唱 法 華 經 無 量 壽 經, 以 為 最 後 聞 思, 時 石 佛 倍 大 光 明 滿 山, 直 入 房 內, 諸 僧 咸 見 智 朗 請 云 : 伏 願 慈 留, 賜 釋 餘 疑, 不 審 何 位? 歿 此 何 生? 師 云 : 吾 不 領 眾, 必 淨 六 根, 損 己 利 人, 只 登 五 品! 又 云 : 吾 諸 師 友, 侍 從 觀 音, 皆 來 迎 我 言 訖 跏 趺 唱 三 寶 名, 如 入 三 昧, 未 時 入 滅, 至 於 子 時 頂 上 猶 煖 春 秋 六 十, 僧 臘 四 十 -------- 糅 合 天 台 智 者 大 師 別 傳 年 六 十, 應 皇 帝 邀 請, 演 說 法 華, 行 至 智 者 大 師 可 能 是 往 生, 便 說 有 疾 病, 不 能 再 行 走, 並 告 訴 侍 者 智 越 法 師 云 : 大 王 欲 使 我 來, 我 不 負 言 而 來, 我 知 命 應 在 此 結 束, 故 不 須 前 進 也 石 城 是 天 台 西 門, 大 佛 是 當 來 靈 像, 處 所 既 好, 宜 在 此 做 最 後 用 功 說 完 之 後 便 右 拹 西 向 而 臥, 專 稱 阿 彌 陀 佛 摩 訶 般 若 波 羅 密 觀 世 音 菩 薩, 唱 法 華 經 無 量 壽 經, 以 為 最 後 聞 思, 時 石 佛 ( 彌 勒 菩 薩 ) 倍 大 光 明 滿 山, 直 入 房 內, 在 場 的 諸 位 法 師 都 看 見 此 時 智 朗 法 師 請 問 云 : 希 望 大 師 慈 悲, 解 除 我 們 心 中 疑 惑, 大 師 之 修 行 為 何 階 位? 死 後 往 生 何 處? 師 云 : 我 若 不 領 眾, 今 生 必 能 得 圓 教 之 六 根 清 淨 位 ( 斷 見 思, 與 慧 思 禪 師 同 ), 但 由 於 我 領 眾, 又 講 經 說 法, 損 己 利 人, 只 登 五 品! 又 云 : 我 的 師 長 朋 友, 侍 從 觀 音, 皆 來 迎 我 說 完 之 後, 便 跏 趺 唱 三 寶 名, 如 入 三 昧, 未 時 入 滅, 至 於 子 時 頂 上 猶 煖 ( 入 聖 位 或 生 淨 土 ) 年 六 十, 僧 臘 四 十 可 見 領 眾 雖 可 增 加 福 德, 但 不 易 斷 除 煩 惱 吾 諸 師 友, 侍 從 觀 音, 皆 來 迎 我 " 故 知 智 者 大 師 可 能 是 往 生 彌 24

25 陀 國 土, 亦 有 人 說 智 者 大 師 可 能 是 往 生 彌 勒 淨 土, 因 石 城 " 之 石 佛 為 彌 勒 菩 薩 之 相 智 者 大 師 之 一 生 就 本 門 而 言, 為 法 身 大 士 ; 就 跡 門 而 言, 為 圓 教 五 品 觀 行 甲 三 隨 文 釋 義 分 三 : 初 總 論 二 分 論 三 結 論 乙 一 總 論 分 三 : 初 總 標 佛 法 大 綱 二 略 述 止 觀 功 德 三 結 示 著 述 緣 起 今 初 丙 一 總 標 佛 法 大 綱 諸 惡 莫 作, 眾 善 奉 行, 自 淨 其 意, 是 諸 佛 教 智 者 大 師 於 修 止 觀 前, 標 出 佛 法 之 修 行 大 綱 ----- 諸 惡 莫 作, 眾 善 奉 行, 自 淨 其 意, 是 諸 佛 教, 此 出 於 迦 葉 佛 ( 釋 迦 牟 尼 佛 之 前 一 尊 佛 ) 之 略 教 戒 此 亦 包 含 止 觀 之 內 涵, 其 中 可 分 為 二 次 第 : 道 次 第 ---- 諸 惡 莫 作, 眾 善 奉 行, 修 行 佛 法 必 須 要 有 一 正 見 在 佛 陀 之 前, 印 度 有 九 十 六 種 外 道, 其 中 有 一 部 分 為 無 因 緣 論 ", 即 相 信 宇 宙 的 種 種 果 報, 皆 自 然 而 生, 無 其 原 因, 完 全 靠 個 人 追 求 而 得, 亦 不 相 信 生 命 相 續, 主 張 人 死 如 燈 滅 "( 斷 見 ), 故 鼓 勵 追 求 今 世 之 安 樂 另 一 部 分 之 外 道 主 張 邪 因 緣 論 ", 相 信 宇 宙 的 種 種 果 報, 皆 有 其 原 因, 皆 為 大 梵 天 所 創 造 ( 常 見 ), 故 若 欲 離 苦 得 樂, 應 向 大 梵 天 禱 告 祈 求 佛 陀 出 現 後, 否 定 斷 見 常 見 二 種 錯 誤 的 思 想, 而 提 出 正 因 緣 論 ", 根 据 一 切 法 之 空 性, 提 出 而 苦 集 滅 道 四 聖 諦 ( 聖 人 所 覺 悟 之 真 理 ), 諸 法 從 本 來, 常 自 寂 滅 相, 宇 宙 中 無 常 一 之 主 宰 創 造 果 報 由 於 業 力 之 推 動, 而 產 生 種 種 果 報 因 過 去 雜 染 之 因 緣, 使 令 我 們 痛 苦 ( 苦 集 ), 若 能 除 去 雜 染 之 因 緣, 則 能 有 聖 人 之 道 " 的 因 緣, 証 得 聖 道 修 行 佛 法 必 須 要 了 解 此 正 確 之 源 起, 引 發 離 苦 得 樂 之 願 力 - --- 發 菩 提 心, 思 惟 三 界 果 報 之 苦 ( 苦 苦 壞 苦 形 苦 ), 趣 向 涅 槃 發 菩 提 心 者, 於 其 內 心 生 起 慚 愧 " 信 心 " 二 心 所 法, 此 時 雖 未 見 真 諦, 但 對 四 聖 諦 之 源 起 生 起 信 心 ", 依 止 此 信 心 而 生 起 慚 愧 ", 相 信 宇 宙 之 因 緣 果 報, 尊 重 善 法, 排 斥 惡 法, 即 諸 惡 莫 作, 眾 善 奉 行 持 諸 眾 戒, 收 攝 身 口 意, 不 造 諸 惡 ( 殺 盜 淫 二 舌 綺 語 妄 言 惡 口 --- 性 罪 ; 遮 罪 ---- 飲 酒 等 ) 自 淨 其 意 ---- 依 止 諸 惡 莫 作, 眾 善 奉 行 " 之 後, 則 身 口 惡 法 逐 漸 淢 少, 善 法 之 功 德 漸 顯, 逐 漸 能 夠 觀 察 內 心 的 波 動, 進 而 修 習 止 觀, 止 " 就 是 信 願 持 名, 加 強 止 的 念 力, 觀 " 就 25

26 是 修 四 念 處, 觀 察 現 前 之 身 心 為 不 淨 苦 無 常 無 我, 破 除 顛 倒, 使 令 我 們 厭 離 娑 婆, 欣 求 極 樂, 一 心 歸 命 阿 彌 陀 佛, 安 立 我 們 這 一 念 心, 是 故 名 為 自 淨 其 意 " 丙 二 略 述 止 觀 功 德 二 丁 一 正 明 止 觀 功 德 若 夫 泥 洹 真 法, 入 乃 多 途, 論 其 急 要, 不 出 止 觀 二 法 所 以 然 者, 止 乃 伏 結 之 初 門, 觀 是 斷 惑 之 正 要 ; 止 則 愛 養 心 識 之 善 資, 觀 則 策 發 神 解 之 妙 術 ; 止 是 禪 定 之 勝 因, 觀 是 智 慧 之 由 藉 若 人 成 就 定 慧 二 法, 斯 乃 自 利 利 人 法 皆 具 足 故 法 華 經 云 : 佛 自 住 大 乘, 如 其 所 得 法, 定 慧 力 莊 嚴, 以 此 度 眾 生 總 標 止 觀 功 德 ---- 若 夫 泥 洹 真 法, 入 乃 多 途, 論 其 急 要, 不 出 止 觀 二 法 泥 洹 ---- 即 大 般 涅 槃, 不 生 不 滅, 亦 無 變 異 相, 生 住 異 滅 之 相 皆 不 可 得, 是 則 名 為 涅 槃 " 涅 槃 ( 泥 洹 ) 之 真 法, 與 外 道 虛 妄 之 法 不 同 外 道 也 會 布 施 持 戒 忍 辱, 得 人 天 果 報, 但 此 非 真 法, 當 可 樂 果 報 享 盡 後, 則 淪 落 三 惡 道, 或 為 牛 或 為 狗 或 為 豬 故 可 樂 果 報 皆 不 真 實, 隨 順 因 緣 而 變 化 涅 槃 之 寂 靜 安 樂, 則 不 會 隨 時 間 空 間 之 因 緣 而 變 化, 是 為 真 法 楞 嚴 經 中 指 示, 佛 陀 有 九 種 遺 報, 馬 麥 則 為 其 中 之 一 : 佛 陀 帶 領 諸 位 比 丘 結 夏 安 居, 有 一 國 王 發 心 供 養 三 個 月 的 飲 食, 但 此 國 王 被 魔 王 所 迷 惑, 因 此 忘 了 此 事 此 時 有 一 馬 夫, 便 取 馬 麥 ( 馬 吃 的 粗 糠 ) 供 養 佛 陀 及 諸 位 比 丘 比 丘 們 食 馬 麥 而 難 以 下 嚥, 佛 陀 則 入 食 人 口 成 甘 露 味 ", 即 使 是 粗 糠, 食 入 佛 陀 之 口, 亦 成 甘 露, 可 見 佛 陀 常 樂 我 淨 之 快 樂, 不 會 受 任 何 境 界 所 影 響 故 我 們 應 學 佛 ", 向 佛 陀 學 習, 捨 棄 現 前 不 真 實 的 快 樂, 皈 依 法, 追 求 涅 槃 之 真 法 有 很 多 途 徑 可 進 入 泥 洹 真 法 ( 入 乃 多 途 ), 總 括 來 說, 其 中 最 急 重 要 者 ( 論 其 急 要 ), 不 出 止 觀 二 法 由 此 可 知, 止 觀 能 使 我 們 契 入 泥 洹 真 法 別 釋 止 觀 功 德 ---- 止 " 乃 伏 煩 惱 ( 結 ) 之 初 門, 觀 " 是 斷 惑 之 正 要, 故 修 止 如 縛 賊, 若 欲 斷 除 煩 惱, 使 之 不 再 生 起, 則 需 修 觀, 以 無 常 無 我 之 智 慧, 根 除 煩 惱 止 則 能 夠 保 護 增 長 ( 愛 養 ) 心 識, 凡 夫 若 不 修 止, 六 根 接 觸 六 塵 之 時, 則 心 光 外 泄, 意 識 薄 弱, 若 有 止 的 功 德, 則 心 可 專 注, 產 26

27 生 一 股 強 大 的 力 量, 使 明 了 心 堪 忍 性 增 強 ; 修 觀 則 能 策 發 內 心 不 可 思 議 之 智 慧 ( 神 解 ) 止 可 引 生 禪 定 ( 禪 定 之 勝 因 ), 觀 是 智 慧 引 生 之 原 由 憑 藉 ( 由 藉 ) 若 能 成 就 定 慧 二 法, 則 自 利 利 人 之 功 德 皆 具 足 故 法 華 經 方 便 品 云 : 十 方 佛 土 中, 唯 有 一 乘 法, 無 二 亦 無 三, 除 佛 方 便 說, 但 以 假 名 字, 引 導 於 眾 生, 說 佛 智 慧 故, 諸 佛 出 於 世, 唯 此 一 事 實, 餘 二 則 非 真, 終 不 以 小 乘, 濟 度 於 眾 生, 佛 自 住 大 乘, 如 ( 隨 順 ) 其 所 得 法, 定 慧 力 莊 嚴, 以 此 度 眾 生 佛 陀 於 法 華 會 上 開 權 顯 實 之 後 指 出, 雖 然 演 說 聲 聞 緣 覺 菩 薩.. 等 等 小 乘 大 乘 種 種 法 輪, 其 實 我 的 內 心 安 住 於 大 乘 法 ( 大 般 涅 槃 ), 並 念 念 隨 順 此 大 般 涅 槃 " 之 境 界 ( 自 受 用 之 功 德 ) 並 由 此 清 淨 心, 顯 現 出 福 德 ( 定 ) 智 慧 二 種 莊 嚴, 以 度 眾 生 乘 ---- 船 也, 即 從 此 岸 到 生 死 的 彼 岸 所 乘 之 船 乘 ( 船 ) 有 大 小, 大 乘 則 多 人 一 起 到 彼 岸, 即 大 般 涅 槃 馬 鳴 菩 薩 大 乘 起 性 論 指 出 : 大 乘 即 為 現 前 一 念 之 清 淨 心, 即 大 般 涅 槃, 而 不 是 有 個 地 方 叫 大 般 涅 槃 ", 若 能 調 伏 內 心 之 我 法 二 執, 則 此 一 念 之 清 淨 心, 即 為 大 般 涅 槃 ( 不 二 ) 而 不 是 離 開 現 前 之 一 念 心, 去 尋 找 大 般 涅 槃 " 定 慧 力 莊 嚴, 以 此 度 眾 生 : 過 去 佛 陀 ( 國 王 ) 與 提 婆 達 多 ( 狐 狸 ) 有 一 公 案 ( 國 王 與 狐 狸 ).. 過 去 山 中 有 一 狡 猾 的 狐 狸, 欲 統 治 整 個 森 林, 故 到 仙 人 處 學 習 權 術, 多 年 之 後 稍 有 理 解, 故 返 回 森 林, 恐 嚇 一 隻 弱 小 的 狐 狸 : 你 現 在 要 聽 我 的, 否 則 我 將 會 把 你 殺 死 如 此 便 征 服 了 此 小 狐 狸 之 後 此 二 狐 狸 便 一 同 恐 嚇 另 一 較 大 的 狐 狸 : 你 現 在 要 聽 我 們 的, 否 則 我 們 將 會 把 你 殺 死 如 此 便 征 服 了 此 狐 狸 之 後 此 三 狐 狸 便 又 一 同 恐 嚇 另 一 較 大 的 狐 狸.. 如 此, 征 服 了 所 有 的 狐 狸, 乃 至 於 大 象 老 虎 獅 子.. 等 一 切 動 物, 而 成 了 森 林 之 王 但 此 狐 狸 仍 不 滿 足, 欲 娶 國 王 的 女 兒 為 妻, 於 是 帶 領 所 有 的 動 物 來 到 皇 宮, 對 國 王 說 : 我 們 把 你 的 城 包 圍 了, 希 望 你 把 女 兒 嫁 給 我, 否 則 我 們 將 會 把 你 城 裡 的 人 民 殺 死 於 是 國 王 緊 急 招 集 了 所 有 的 大 臣, 有 一 智 臣 說 : 狐 狸 本 非 森 林 之 王, 由 於 權 術 而 成 為 森 林 之 王, 其 本 性 仍 為 狐 狸, 而 狐 狸 天 性 恐 懼 獅 吼, 若 我 們 答 應 與 其 挑 戰, 並 要 求 不 要 先 派 獅 子 出 戰, 則 狡 猾 的 狐 狸 必 會 以 為 我 們 害 怕 獅 子, 而 故 意 先 派 獅 子 出 戰, 如 此 一 來 狐 狸 便 中 計 果 然, 狐 狸 先 派 一 群 獅 子 出 戰, 群 獅 俱 吼 之 時, 狐 狸 便 恐 嚇 至 心 臟 破 裂 而 死 此 狐 狸 即 為 提 婆 達 多 之 前 身, 國 王 即 為 佛 陀 之 前 身, 智 臣 即 為 舍 利 弗 之 前 身 由 此 可 知, 若 以 權 術 度 眾 生, 則 無 法 持 久, 必 須 以 定 慧 力 度 眾 生 27

28 丁 二 合 釋 止 觀 雙 運 當 知 此 二 法, 如 車 之 雙 輪, 鳥 之 雙 翼, 若 偏 修 習, 即 墮 邪 倒 故 經 云 : 若 偏 修 禪 定 福 德, 不 學 智 慧, 名 之 曰 愚 偏 學 智 慧, 不 修 禪 定 德 名 之 曰 狂 狂 愚 之 過, 雖 小 不 同, 邪 見 輪 轉, 蓋 無 差 別 若 不 等 此 則 行 乖 圓 備, 何 能 疾 登 極 果?! 故 經 云 : 聲 聞 之 人 定 力 多 故, 不 見 佛 性 十 住 菩 薩 智 慧 力 多, 雖 見 佛 性, 而 不 明 了 諸 佛 如 來 定 慧 力 等, 是 故 了 了 見 於 佛 性 以 此 推 之, 止 觀 豈 非 泥 洹 大 果 之 要 門, 行 人 修 行 之 勝 路, 眾 德 圓 滿 之 指 歸, 無 上 極 果 之 正 體 也 說 明 止 觀 必 須 雙 運, 缺 一 不 可 當 知 此 止 觀 二 法, 如 車 之 雙 輪, 鳥 之 雙 翼, 若 偏 修 止 或 偏 修 觀, 即 墮 入 邪 取 顛 倒 故 經 云 : 若 偏 修 禪 定 福 德 ( 止 ), 不 學 智 慧 ( 觀 ), 名 之 曰 愚 偏 學 智 慧, 不 修 禪 定 福 德, 內 心 散 亂, 名 之 曰 狂 狂 愚 之 過, 雖 小 不 同, 邪 見 輪 轉 三 界, 蓋 無 差 別, 皆 無 法 趣 向 涅 槃 若 不 均 等, 此 則 行 乖 圓 備, 何 能 疾 登 極 果?! 偏 修 禪 ( 止 ) 與 偏 修 智 慧 ( 觀 ) 之 過 失 不 同 ; 有 禪 定 之 人, 能 於 定 中 發 動 種 種 神 通, 例 如 可 見 到 牛 升 天, 但 若 無 足 夠 的 智 慧, 則 誤 以 為 牛 因 為 吃 草 而 升 天, 殊 不 知 其 真 正 升 天 的 因 緣, 是 由 於 過 去 生 之 業 力 成 熟, 而 於 今 生 ( 牛 身 ) 感 到 升 天 的 果 報, 故 偏 修 止 曰 愚 若 不 學 佛 法, 只 修 禪 定, 則 心 性 偏 於 外 道 種 性 ", 隨 禪 定 之 增 長, 而 於 內 心 產 生 邪 分 別, 於 禪 定 中 所 得 之 消 息, 獨 自 分 別 歸 納, 而 自 創 一 道 ( 外 道 ), 此 種 邪 見 非 常 堅 固, 連 佛 陀 都 無 法 度 化 故 應 學 習 佛 法, 皈 依 三 室, 若 能 生 生 世 世 遇 到 佛 法, 則 善 根 能 不 斷 增 長, 不 偏 離 正 道, 逐 漸 轉 凡 成 聖 說 明 止 觀 必 須 均 等 : 故 經 云 : 聲 聞 之 人 定 力 多 故, 不 見 佛 性 十 住 菩 薩 智 慧 力 多, 雖 見 佛 性, 而 不 明 了 諸 佛 如 來 定 慧 力 等, 是 故 了 了 見 於 佛 性 以 此 推 之, 止 觀 豈 非 泥 洹 大 果 之 要 門, 行 人 修 行 之 勝 路, 眾 德 圓 滿 之 指 歸, 無 上 極 果 之 正 體 也 於 法 華 會 上, 迦 葉 尊 者 尚 未 發 菩 提 心 前, 曾 向 佛 說 : 我 過 去 只 喜 好 安 住 於 我 所 成 就 之 有 餘 依 涅 槃 ", 沈 浸 於 不 生 不 滅 我 空 之 境 界, 於 廣 學 佛 法 度 化 眾 生 莊 嚴 佛 土 並 無 好 樂 之 心 可 見 二 乘 種 性 之 人, 對 於 廣 學 佛 法 度 化 眾 生 莊 嚴 佛 土 並 無 好 樂 之 心, 故 定 力 雖 強, 但 無 法 見 到 佛 性 智 者 大 師 認 為, 小 乘 人 只 見 偏 真 法 性, 未 見 中 道 思 想 ( 佛 性 ) 十 住 菩 薩, 廣 學 佛 法, 雖 智 慧 力 多, 但 缺 少 禪 定 ; 菩 薩 之 悲 心 重, 禪 定 亦 隨 之 影 響, 由 於 定 力 薄 弱, 雖 見 佛 性, 而 不 明 了 故 聲 聞 菩 薩 之 定 慧 皆 不 均 等, 諸 佛 如 來 定 慧 力 等, 是 故 了 了 28

29 ( 完 全 ) 見 於 佛 性 以 此 推 之, 止 觀 不 但 尚 泥 洹 大 果 之 要 門, 行 人 修 行 之 勝 路, 亦 為 眾 德 圓 滿 之 指 歸, 無 上 極 果 之 正 體 也 3 丙 三 結 示 著 述 緣 起 若 如 是 知 者, 止 觀 法 門, 實 非 淺 故 欲 接 引 始 學 之 流 輩, 開 蒙 冥 而 進 道, 說 易 行 難, 豈 可 廣 論 深 妙?! 智 者 大 師 說 明 止 觀 的 功 德 之 後, 結 示 著 述 緣 起 : 聲 聞 菩 薩, 尚 不 能 止 觀 均 等, 可 見 止 觀 法 門, 實 在 不 是 粗 淺 的 法 門, 從 凡 夫 到 成 佛, 皆 不 離 止 觀 雖 說 修 行 不 過 是 折 伏 現 行 煩 惱, 為 修 行 之 要 務 ", 僅 此 一 句 話, 但 說 易 行 難, 就 折 伏 現 行 煩 惱 " 而 言, 必 須 花 幾 十 年 的 功 夫, 才 能 調 伏 無 始 劫 來 所 串 習 之 貪 嗔 癡 煩 惱, 克 服 身 心 怨 親 等 等 之 障 礙 故 若 欲 接 引 初 學 之 人, 開 啟 昏 昧 不 明 之 心 ( 蒙 冥 ) 而 契 入 聖 道, 則 不 應 談 玄 說 妙 ( 廣 論 深 妙 ) 蕅 益 大 師 曾 將 智 者 大 師 所 著 二 十 卷 法 華 玄 義, 濃 縮 成 二 卷 妙 玄 節 要, 並 于 序 中 云 : 末 法 眾 生 畏 繁 好 簡, 故 做 此 事 智 者 大 師 知 止 觀 法 門, 並 非 粗 淺 的 法 門, 故 做 此 小 止 觀, 接 引 初 學 之 人 乙 二 分 論 分 二 : 初 標 章 誡 勸 二 正 示 十 章 今 初 分 論, 為 小 止 觀 的 正 宗 分, 分 為 標 章 誡 勸 " 正 示 十 章 " 二 科 丙 一 標 章 誡 勸 二 丁 一 警 誡 勸 修 今 略 明 十 意, 以 示 初 心 行 人, 登 正 道 之 階 梯, 入 泥 洹 之 等 級 尋 者 當 愧 為 行 之 難 成, 毋 鄙 斯 文 之 淺 近 也 若 心 稱 言 旨 於 一 眴 間, 則 智 斷 難 量, 神 解 莫 測 ; 若 虛 構 文 言, 情 乖 所 說, 空 延 歲 月, 取 証 無 由, 事 等 貧 人 數 他 財 寶, 於 己 何 益 者 哉? 警 誡 勸 修 ---- 先 指 出 修 行 之 難 成, 並 勸 踏 實 修 行 智 者 大 師 將 止 觀 法 門, 分 為 十 個 章 節 ( 十 意 ), 以 指 示 初 學 之 人, 使 令 我 們 登 菩 提 正 道, 契 入 泥 洹 之 第 一 步 學 習 者 ( 尋 者 ) 當 慚 愧 修 習 止 觀 之 難 成, 昏 沈 掉 舉 之 不 易 對 治, 勿 以 小 止 觀 文 字 淺 近 而 鄙 視 也 修 習 止 觀, 必 須 與 止 觀 之 文 義 ( 四 念 處 ) 相 應 ( 心 稱 ), 對 身 心 不 淨 苦 無 常 無 我 之 道 理 相 應 ( 心 稱 言 旨 於 一 眴 間 ), 則 此 無 常 之 智 慧 發 露 於 內 心, 智 德 斷 德 之 功 德 不 可 思 議 ( 智 斷 難 量 ), 神 解 莫 測 ; 若 只 是 虛 構 文 言, 談 玄 說 妙, 內 心 不 去 思 惟 體 會, 則 內 29

30 心 與 無 常 無 我 之 智 慧 不 相 應, 情 乖 所 說, 空 延 歲 月, 不 能 趣 而 聖 道 ( 取 証 無 由 ), 譬 如 貧 人 數 他 人 財 寶, 自 己 仍 然 貧 窮, 雖 口 無 常 無 我, 但 並 無 真 實 修 行, 內 心 與 無 常 無 我 完 全 不 相 應, 有 何 益 者 哉? 丁 二 標 列 章 名 具 緣 第 一 訶 欲 第 二 棄 蓋 第 三 調 和 第 四 方 便 第 五 正 修 第 六 善 發 第 七 覺 魔 第 八 治 病 第 九 証 果 第 十 今 略 此 舉 十 意, 以 明 修 止 觀 者, 此 是 初 心 學 坐 之 急 要, 若 能 善 取 其 意 而 修 習 之, 可 以 安 心 免 難, 發 定 生 解, 証 於 無 漏 之 聖 果 也 智 者 大 師 將 修 習 止 觀 之 過 程, 分 為 十 個 道 次 第 : 前 五 個 次 第 為 方 便 行 ( 二 十 五 前 方 便 ), 第 五 個 次 第 正 式 說 明 修 習 止 觀 之 方 法, 第 六 七 八 個 次 第 屬 對 治 之 法, 即 調 適 修 習 過 程 中, 所 遇 之 障 礙 ( 善 發 覺 魔 治 病 ), 判 斷 所 見 之 境 界 之 善 惡, 調 治 色 身 之 病 痛 ( 外 障 ), 第 十 個 次 第 為 果 地 之 功 德 相 狀 ( 証 果 ) 前 九 個 次 第 為 因 地, 第 十 個 次 第 為 果 地 智 者 大 師 略 此 舉 十 意, 以 指 示 修 止 觀 者, 此 是 初 心 學 坐 之 急 要, 若 能 善 取 其 意 而 修 習 之, 可 以 安 定 妄 想 之 心 ( 安 心 ), 免 除 三 界 生 死 輪 迴 之 難 ( 免 難 ), 發 定 生 智 慧, 趣 向 無 漏 之 聖 果 丙 二 正 示 十 章 十 丁 一 具 緣 第 一 分 五 : 初 持 戒 清 淨 二 衣 食 具 足 三 閒 居 靜 處 四 息 諸 緣 務 五 近 善 知 識 今 初 修 習 止 觀 之 前, 必 須 具 足 五 種 因 緣 : 1. 持 戒 清 淨 2. 衣 食 具 足 3. 閒 居 靜 處 4. 息 諸 緣 務 5. 近 善 知 識 戊 一 持 戒 清 淨 二 己 一 明 持 戒 相 狀 夫 發 心 起 行, 欲 修 止 觀 者, 要 先 外 具 五 緣 第 一 持 戒 清 淨 如 經 中 說 : 依 因 此 戒, 得 生 諸 禪 定, 及 滅 苦 智 慧 是 故 比 丘 應 持 戒 清 淨 然 有 三 種 行 人 持 戒 不 同 : 一 者 若 人 未 作 佛 弟 子 時, 不 造 五 逆 後 遇 良 師, 教 受 三 皈 五 戒, 為 佛 弟 子 ; 若 得 出 家 受 沙 彌 十 戒, 次 受 具 足 戒, 作 比 丘 比 丘 尼, 從 受 戒 來, 清 淨 護 持, 無 所 毀 犯, 是 上 品 持 戒 人 也 當 知 是 人 修 行 止 觀, 必 証 佛 法 猶 如 淨 衣, 易 受 染 色 二 者 若 人 受 得 戒 已, 雖 不 犯 重, 於 諸 輕 戒 多 所 毀 損, 為 修 定 故, 即 能 30

31 如 法 懺 悔, 亦 名 持 戒 清 淨, 能 生 定 慧 如 衣 曾 有 垢 膩, 若 能 浣 淨, 染 亦 可 著 三 者 若 人 受 得 戒 已, 不 能 堅 心 護 持, 輕 重 諸 戒, 多 所 毀 犯, 依 小 乘 教 門, 即 無 懺 悔 四 重 之 法 ; 若 依 大 乘 教 門, 猶 可 滅 除 故 經 云 : 佛 法 有 二 種 健 人, 一 者 不 作 諸 惡, 二 者 作 已 能 悔 若 發 心 修 行, 諸 惡 莫 作, 眾 善 奉 行, 並 進 一 步 欲 自 淨 其 意, 而 修 止 觀 者, 必 須 要 先 外 具 五 緣 第 一 持 戒 清 淨 如 遺 教 經 中 說 : 依 因 此 戒, 得 生 諸 禪 定, 及 滅 苦 智 慧 必 須 要 有 戒 法 收 攝 身 口, 之 後 才 能 引 生 禪 定 智 慧, 故 知 戒 為 無 上 菩 提 本 ", 無 上 之 禪 定 智 慧, 必 須 以 戒 為 基 礎, 是 故 比 丘 應 持 戒 清 淨 以 唯 識 之 觀 點 而 言, 賴 耶 受 薰, 阿 賴 耶 識 會 收 攝 我 們 所 造 之 業, 而 惡 業 有 擾 動 之 本 質, 若 內 心 常 造 作 殺 盜 淫 妄 之 業, 則 阿 賴 耶 識 ( 第 八 識 ) 不 斷 地 收 攝 我 們 所 造 之 惡 業, 則 心 不 安 定, 雖 然 所 造 之 惡 業 尚 未 得 到 惡 報, 但 此 惡 業 擾 動 內 心, 則 心 神 不 寧 以 唯 識 之 觀 點 而 言, 惡 業 有 擾 動 之 本 質, 而 善 業 則 有 寂 靜 之 本 質, 由 於 善 業 之 功 德 力, 令 人 看 起 安 詳 寧 靜 故 了 凡 四 訓 亦 云 : 業 障 深 重 之 人, 則 會 無 事 愁 嘆, 夜 有 惡 夢 此 種 人 則 不 易 修 行 禪 定 智 慧, 故 必 須 持 戒 清 淨 智 者 大 師 將 持 戒 清 淨 之 相 狀, 分 為 三 種 : 1. 上 品 持 戒 : 未 作 佛 弟 子 時, 可 能 有 選 惡 業, 但 不 造 五 逆 ( 殺 父 殺 母 殺 阿 羅 漢 出 佛 身 血 破 和 合 僧 ) 後 遇 良 師, 教 受 三 皈 五 戒, 為 佛 弟 子 ; 更 進 一 步 出 家 受 沙 彌 十 戒, 次 受 具 足 戒, 作 比 丘 比 丘 尼, 自 從 受 戒 來, 清 淨 護 持 戒 體, 無 所 毀 犯, 是 上 品 持 戒 人 也 當 知 是 人 修 行 止 觀, 必 能 成 就 止 觀 之 功 德, 而 証 佛 法 譬 如 乾 淨 ( 無 垢 ) 的 衣 服 ( 心 ), 易 受 染 色 2. 持 戒 清 淨 : 受 得 戒 之 後, 雖 不 犯 殺 盜 淫 妄 之 重 戒, 但 於 諸 輕 戒 多 所 毀 損, 為 修 定 故, 即 能 如 法 懺 悔, 亦 名 持 戒 清 淨, 能 生 定 慧 如 衣 曾 經 有 垢 膩 ", 若 能 洗 浣 清 淨, 染 亦 可 著 3. 受 得 戒 已, 不 能 堅 心 護 持 諸 戒, 遇 染 污 的 境 界, 則 輕 重 諸 戒, 多 所 毀 犯, 若 依 小 乘 教 門, 即 無 懺 悔 四 重 之 法 ; 若 依 大 乘 教 門, 猶 可 懺 悔 滅 除 垢 膩 --- 若 毀 犯 戒 法, 則 內 心 會 被 此 層 垢 膩 " 障 礙, 不 易 與 所 修 之 法 相 應, 感 到 此 一 念 心, 與 所 修 之 法 之 間, 有 一 層 油 垢 阻 擋, 法 不 入 心, 無 法 覺 受 所 修 之 法 小 乘 認 為 宇 宙 是 我 空 法 有, 五 蘊 之 我 " 不 可 得, 但 五 蘊 之 法 " 為 真 實 存 在, 業 感 緣 起, 世 間 是 由 業 力, 業 力 之 果 報 ( 我 ) 不 可 得, 但 業 力 卻 是 真 實 存 在, 善 業 惡 業 生 死 涅 槃. 皆 是 31

32 真 實, 若 在 此 法 界 創 造 性 罪, 則 此 罪 業 不 可 消 失, 必 得 罪 報, 故 小 乘 教 門 中, 若 犯 殺 盜 淫 妄 之 戒, 則 此 罪 業 不 可 消 失, 無 懺 悔 之 法 大 乘 則 不 同, 大 乘 教 門 解 釋 緣 起, 匯 歸 於 現 前 一 念 心 性, 罪 業 本 無 自 性, 攝 藏 於 此 一 念 心 中, 楞 嚴 經 : 心 生 則 種 種 法 生, 心 滅 則 種 種 法 滅 因 煩 惱 而 引 發 種 種 罪 業, 若 內 心 轉 變, 斷 此 惡 業 之 相 續 心, 則 三 惡 道 之 果 報 亦 會 消 失, 但 所 造 之 惡 業, 可 能 會 在 現 實 生 活 中, 得 不 可 樂 果 報, 也 許 重 報 輕 受, 受 報 之 後, 三 惡 道 之 果 報 亦 消 滅 故 云 : 心 滅 則 種 種 法 滅 故 大 乘 教 法 有 取 相 懺 ", 懺 悔 至 內 心 清 淨 後, 見 花 見 光.. 等 種 種 之 瑞 相, 則 知 破 戒 之 罪 已 得 消 滅 淨 土 法 門 亦 然, 造 五 逆 十 惡 諸 罪, 臨 命 終 時, 地 獄 果 報 現 前, 若 遇 善 知 識, 生 起 懺 悔 心, 並 一 心 稱 念 阿 彌 陀 佛, 則 能 轉 地 獄 之 果 為 蓮 花 故 大 乘 佛 法 強 調 業 性 本 空 ", 心 為 業 主, 若 能 轉 化 堅 固 之 妄 想, 則 業 力 亦 隨 之 而 轉 故 大 般 涅 槃 經 云 : 佛 法 有 二 種 健 人, 一 者 不 作 諸 惡, 二 者 作 已 能 悔 初 修 行 者, 未 見 地 獄 果 報 亦 未 見 真 理 未 見 苦 集 滅 道 之 聖 諦, 因 此 必 須 仰 賴 相 信 業 果 " 之 信 心, 相 信 身 口 意 之 煩 惱 惡 業, 會 產 生 痛 苦 之 業 果, 故 應 訶 責 身 口 意 之 煩 惱 惡 業, 內 心 尊 重 善 法, 輕 賤 惡 法, 才 會 修 行 有 成 4 己 二 示 懺 悔 方 法 持 戒 清 淨 為 修 習 止 觀 之 基 礎, 若 有 犯 戒, 必 須 懺 悔, 消 除 罪 過 懺 ", 即 止 斷 未 來 非, 終 止 截 斷 未 來 之 過 非 ; 悔 ", 恥 心 以 往 犯, 以 羞 恥 之 心, 訶 責 以 往 所 犯 之 罪 業 智 者 大 師 於 法 華 三 昧 懺, 將 懺 悔 分 為 有 相 行 及 無 相 行 二 類 : 1. 有 相 行 : 有 修 行 的 儀 軌, 例 如 禮 拜 讀 誦. 等 等 能 夠 見 聞 覺 知 之 種 種 相 狀, 例 如 事 懺 ", 又 名 大 乘 取 相 懺 ", 亦 可 由 有 相 " 入 無 相 " 3. 無 相 行 : 內 心 的 止 觀, 內 心 思 惟 諸 法 的 第 一 義 諦, 旁 人 無 法 見 其 相 狀 庚 一 事 懺 夫 欲 懺 悔 者, 須 具 十 法, 助 成 其 懺 一 者 明 信 因 果 二 者 生 重 怖 畏 三 者 深 起 慚 愧 四 者 求 滅 罪 方 法, 所 謂 大 乘 經 中 明 諸 行 法, 應 當 32

33 如 法 修 行 五 者 發 露 先 罪 六 者 斷 相 續 心 七 者 起 護 法 心 八 者 發 大 誓 願, 度 脫 眾 生 九 者 常 念 十 方 諸 佛 十 者 觀 罪 性 無 生 若 能 成 就 如 此 十 法, 莊 嚴 道 場, 洗 浣 清 淨, 著 淨 潔 衣, 燒 香 散 華, 於 三 寶 前, 如 法 修 行 一 七 三 七 日 或 一 月 三 月 乃 至 經 年, 專 心 懺 所 犯 重 罪, 取 滅 方 止 云 何 知 重 罪 滅 相? 若 行 者 如 是 至 心 懺 悔 時, 自 覺 身 心 輕 利 ; 得 好 瑞 夢, 或 復 睹 諸 靈 瑞 異 相 ; 或 覺 善 心 開 發 ; 或 自 於 坐 中, 覺 身 如 雲 如 影, 因 是 漸 証 得 諸 禪 境 界 ; 或 復 豁 然 解 悟 心 生, 善 識 法 相, 隨 所 聞 經 即 知 義 趣, 因 是 法 喜, 心 無 憂 悔, 如 是 等 種 種 因 緣, 當 知 即 是 破 戒 障 道 罪 滅 之 相 從 是 已 後, 堅 持 禁 戒, 亦 名 尸 羅 清 淨, 可 修 禪 定, 猶 如 破 壞 垢 膩 之 衣, 若 能 補 治 浣 洗 清 淨, 猶 可 染 著 犯 戒 則 障 道, 修 習 止 觀 則 不 成, 故 必 須 懺 悔 智 者 大 師 提 出, 事 懺 必 須 具 足 十 種 條 件, 前 九 種 為 有 相 行, 第 十 種 為 無 相 行 有 相 行 可 分 為 : 一 方 便 ( 前 三 科 ) 二 正 修 ( 中 三 科 ) 三 增 上 ( 後 三 科 ) 三 類 : 一 方 便 ---- 正 修 懺 法 前, 應 具 足 之 方 便 1. 明 信 因 果 : 明 白 ( 由 修 習 經 律 論 而 明 白 ) 深 信 ( 有 信 心 去 實 踐 ) 因 果 依 大 乘 佛 法, 果 報 包 含 十 法 界 之 依 正 二 報, 其 中 有 佛 菩 薩 緣 覺 聲 聞 之 清 淨 功 德, 亦 包 含 人 天 阿 修 羅 之 雜 染 可 樂 果 報, 亦 有 地 獄 餓 鬼 畜 牲 雜 染 苦 惱 之 果 報 果 報 為 因 地 ( 業 力, 身 口 意 的 造 作 ) 之 果, 若 身 口 意 起 善 性 的 造 作, 則 生 未 來 之 可 樂 果 報, 若 身 口 意 起 惡 性 的 造 作, 則 生 未 來 之 不 可 樂 果 報 必 須 明 白 深 信, 一 切 因 果 皆 為 自 己 所 造, 非 上 帝 鬼 神 之 安 排 蕅 益 大 師 於 靈 峰 宗 論 指 出, 有 二 種 修 行 人 之 修 行 不 圓 滿 :1. 有 智 無 信 者, 雖 能 在 經 律 論 中, 多 聞 薰 習, 如 理 思 惟, 清 楚 分 明 何 者 為 善 何 者 為 惡, 但 對 此 理 並 無 信 心, 不 能 實 踐, 則 所 學 之 道 理, 只 是 增 長 邪 見, 故 不 圓 滿 2. 有 信 無 智 者, 只 管 實 踐 佛 法, 但 並 無 修 習 經 律 論, 不 明 白 何 者 為 善 何 者 為 惡, 只 是 藉 由 各 人 之 生 活 經 驗, 加 以 判 斷, 而 此 判 斷 未 必 正 確, 故 易 引 生 煩 惱, 故 不 圓 滿 2. 生 重 怖 畏 : 了 解 身 口 意 之 活 動, 皆 為 業 力, 必 有 不 可 樂 果 報, 因 而 產 生 怖 畏, 而 起 懺 悔 心 3. 深 起 慚 愧 : 尊 重 善 業, 深 知 由 此 必 生 可 樂 果 報, 輕 視 拒 絕 惡 業, 使 令 不 生, 即 為 慚 愧 若 不 輕 視 惡 法, 亦 不 尊 重 善 法, 則 無 法 生 懺 悔 心 明 信 因 果, 為 生 重 怖 畏 深 起 慚 愧 之 基 礎 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