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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高 等 教 育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委 员 会 章 程... 3 高 等 学 校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标 准...8 高 等 学 校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程 序 与 方 法... 16 高 等 学 校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工 作 指 南.. 28 高 等 学 校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学 校 工 作 指 南... 51 2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高 等 教 育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委 员 会 章 程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开 展 高 等 学 校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工 作, 设 立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高 等 教 育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评 估 委 员 会 ) 第 二 条 开 展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的 目 的 是 加 强 国 家 和 行 业 对 高 等 学 校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教 育 的 宏 观 指 导 和 管 理, 保 证 和 提 高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的 教 育 质 量, 使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毕 业 生 符 合 国 家 规 定 的 申 请 参 加 注 册 工 程 师 考 试 的 教 育 标 准, 为 与 其 它 国 家 和 地 区 相 互 承 认 同 类 专 业 的 学 历 创 造 条 件 第 三 条 评 估 委 员 会 是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授 权 的 组 织 实 施 高 等 学 校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教 育 评 估 认 证 工 作 的 专 家 机 构, 在 全 国 工 程 教 育 专 业 认 证 体 系 内 开 展 本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工 作, 是 工 程 教 育 专 业 认 证 按 专 业 领 域 设 立 的 实 施 机 构 评 估 委 员 会 接 受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教 育 部 全 国 工 程 教 育 专 业 认 证 机 构 的 业 务 指 导, 与 高 等 学 校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学 科 专 业 指 导 委 员 会 相 关 专 业 注 册 工 程 师 管 理 委 员 会 协 同 工 作 第 四 条 评 估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工 作 是 客 观 公 正 和 科 学 地 评 价 受 评 学 校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的 办 学 水 平 和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开 展 国 际 交 流 与 合 作, 促 进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教 育 的 发 展 3

第 二 章 组 织 机 构 第 五 条 评 估 委 员 会 委 员 由 高 等 学 校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学 科 专 业 指 导 委 员 会 有 关 行 业 学 会 协 会 以 及 相 关 专 业 注 册 工 程 师 管 理 委 员 会 协 商 推 荐, 由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聘 任 第 六 条 评 估 委 员 会 一 般 由 25-27 名 成 员 组 成, 其 中 国 家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教 育 主 管 部 门 1 名, 高 校 给 排 水 专 业 教 育 专 家 12-13 名, 工 程 技 术 专 家 12-13 名 第 七 条 评 估 委 员 会 设 主 任 委 员 1 名, 副 主 任 委 员 2-3 名, 秘 书 长 1 名 主 任 委 员 负 责 评 估 委 员 会 的 全 面 工 作 评 估 委 员 会 常 设 办 事 机 构 为 评 估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秘 书 长 负 责 秘 书 处 日 常 工 作 第 八 条 评 估 委 员 会 每 届 任 期 四 年, 委 员 连 任 一 般 不 超 过 两 届 委 员 因 故 不 能 履 行 职 责 时, 按 本 章 程 第 五 条 进 行 增 补 第 九 条 评 估 委 员 会 可 根 据 需 要 聘 请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教 育 界 工 程 界 专 家 参 加 评 估 认 证 的 考 查 监 督 指 导 咨 询 等 专 项 工 作, 也 可 邀 请 国 外 教 育 界 或 工 程 界 专 家 观 察 评 估 认 证 活 动 第 十 条 评 估 委 员 会 成 员 的 遴 选 条 件 为 : ( 一 ) 拥 护 党 的 基 本 路 线, 坚 持 原 则, 实 事 求 是, 公 正 客 观, 治 学 严 谨, 作 风 正 派 ; ( 二 ) 熟 悉 本 专 业 的 科 学 技 术 与 工 程 的 发 展 进 步, 熟 悉 工 程 人 才 培 养 规 律, 了 解 行 业 和 用 人 单 位 对 工 程 技 术 人 才 知 识 能 力 与 素 质 的 需 求 ; ( 三 ) 能 坚 持 全 程 参 与 考 查 工 作, 并 能 担 负 起 评 估 专 家 的 职 责, 4

认 真 负 责, 责 任 心 强, 年 龄 一 般 不 超 过 65 岁, 鼓 励 优 秀 中 青 年 专 家 积 极 参 与 评 估 认 证 工 作 ; ( 四 ) 具 有 较 丰 富 一 线 教 学 教 学 管 理 或 工 程 技 术 实 践 工 作 经 历, 具 有 满 足 评 估 认 证 工 作 需 要 的 专 业 背 景 和 学 术 能 力, 有 较 强 的 工 作 能 力 组 织 能 力 和 沟 通 能 力 ; ( 五 ) 教 育 界 学 术 专 家 来 自 本 专 业 的 不 同 专 业 方 向, 一 般 应 具 有 高 级 职 称 和 较 丰 富 的 教 学 或 教 学 管 理 经 历 ; 行 业 专 家 应 为 相 关 行 业 的 工 程 经 验 丰 富 的 工 程 技 术 人 员 ; ( 六 ) 自 愿 参 加 评 估 认 证 工 作, 热 心 工 程 教 育 改 革 与 人 才 培 养 评 估 委 员 会 确 定 专 家 候 选 人 时, 应 依 据 遴 选 条 件, 同 时 考 虑 今 后 开 展 评 估 认 证 工 作 的 需 要, 保 证 本 委 员 会 专 家 结 构 合 理 第 十 一 条 专 家 培 训 评 估 委 员 会 成 员 应 参 加 委 员 会 组 织 的 专 家 业 务 培 训, 培 训 合 格, 方 可 参 加 评 估 认 证 活 动 培 训 的 目 的 是 使 专 家 了 解 并 熟 悉 评 估 认 证 制 度 政 策 标 准 方 法 及 要 求 ( 一 ) 理 论 培 训 学 习 研 讨 我 国 工 程 教 育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及 给 排 水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的 有 关 标 准 及 文 件 评 估 认 证 程 序 和 评 估 认 证 方 法 ; 组 织 案 例 分 析 和 模 拟 评 估 认 证, 加 深 对 评 估 认 证 理 论 和 方 法 的 理 解 ( 二 ) 现 场 考 查 观 摩 经 过 理 论 培 训 的 专 家, 在 秘 书 处 的 安 排 下, 作 为 见 习 专 家 参 加 现 场 考 查 的 各 项 活 动, 在 考 查 专 家 组 组 长 的 领 导 下 承 担 一 定 的 工 作, 通 过 现 场 考 查 观 摩, 掌 握 评 估 认 证 的 具 体 方 法 ( 三 ) 持 续 培 训 评 估 认 证 标 准 或 评 估 认 证 程 序 发 生 重 大 调 整 时, 评 估 委 员 会 成 员 应 参 加 再 次 培 训 ; 连 续 四 年 未 接 受 培 训 的 专 家, 也 应 5

主 动 参 加 再 次 培 训 第 十 二 条 评 估 委 员 会 经 费 主 要 来 自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的 补 助 和 社 会 各 界 的 赞 助 评 估 认 证 经 费 的 开 支 办 法 由 评 估 委 员 会 制 定 第 三 章 职 能 与 权 限 第 十 三 条 评 估 委 员 会 负 责 对 申 请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的 高 校 进 行 咨 询 和 指 导, 对 评 估 认 证 通 过 的 院 系 在 有 效 期 内 的 状 态 保 持 和 持 续 改 进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第 十 四 条 评 估 委 员 会 主 要 开 展 以 下 业 务 活 动 : 组 织 开 展 高 校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开 展 与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相 关 的 研 究 咨 询 指 导 和 服 务 工 作, 研 制 修 订 评 估 认 证 标 准 及 相 关 文 件, 开 展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国 际 交 流 与 合 作 等 第 十 五 条 在 评 估 认 证 过 程 中, 评 估 委 员 会 主 要 的 工 作 内 容 包 括 : 审 查 申 请 资 格 审 阅 自 评 报 告 组 织 和 派 遣 考 查 小 组 审 阅 考 查 报 告 做 出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公 布 评 估 认 证 结 果 第 十 六 条 评 估 认 证 工 作 的 程 序 包 括 三 个 阶 段 : ( 一 ) 申 请 与 审 核 评 估 委 员 会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对 提 出 的 申 请 进 行 审 查, 做 出 受 理 或 拒 绝 受 理 的 决 定 ( 二 ) 自 评 与 审 核 申 请 评 估 认 证 的 学 校 按 照 评 估 认 证 文 件 组 织 自 评 并 撰 写 和 提 交 自 评 报 告 评 估 委 员 会 对 受 理 申 请 的 高 等 学 校 所 递 交 的 自 评 报 告 进 行 审 阅, 做 出 通 过 或 不 通 过 自 评 报 告 的 决 定 ( 三 ) 考 查 与 鉴 定 评 估 委 员 会 制 定 评 估 工 作 计 划 和 日 程 安 排, 派 遣 考 查 小 组 实 地 考 查 申 请 评 估 认 证 的 院 校, 对 考 查 报 告 进 行 评 议, 6

最 后 做 出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被 评 估 的 高 等 学 校 对 评 估 委 员 会 的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持 有 不 同 意 见 时, 可 以 提 出 申 诉 ; 评 估 委 员 会 在 接 到 申 诉 文 件 后, 应 将 情 况 报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土 建 类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仲 裁 委 员 会 进 行 裁 决, 做 出 复 议 决 定 第 四 章 工 作 制 度 第 十 七 条 评 估 委 员 会 每 年 召 开 一 次 委 员 全 体 会 议, 其 它 会 议 根 据 需 要 安 排 第 十 八 条 评 估 委 员 会 做 出 的 任 何 决 议 必 须 在 有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的 委 员 出 席 的 委 员 会 会 议 上 得 到 超 过 全 体 委 员 人 数 二 分 之 一 的 赞 成 时 方 为 有 效 评 估 委 员 会 最 终 决 策 权 归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第 十 九 条 评 估 委 员 会 应 根 据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教 育 要 求 和 相 关 注 册 工 程 师 资 格 标 准 制 定 有 关 评 估 认 证 标 准 评 估 认 证 程 序 与 方 法 评 估 认 证 考 查 工 作 指 南 及 有 关 评 估 认 证 工 作 的 细 则 等 文 件, 总 结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工 作, 对 评 估 认 证 文 件 提 出 修 订 意 见 第 二 十 条 对 本 章 程 条 款 的 修 订 须 经 评 估 委 员 会 讨 论 通 过, 并 报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批 准 后 实 施 第 五 章 附 则 第 二 十 一 条 本 章 程 的 解 释 权 归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高 等 教 育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委 员 会 7

高 等 学 校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标 准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标 准 由 全 国 工 程 教 育 专 业 认 证 通 用 标 准 和 本 专 业 补 充 标 准 两 部 分 组 成 1 通 用 标 准 1.1 学 生 1.1.1 具 有 吸 引 优 秀 生 源 的 制 度 和 措 施 1.1.2 具 有 完 善 的 学 生 学 习 指 导 职 业 规 划 就 业 指 导 心 理 辅 导 等 方 面 的 措 施 并 能 够 很 好 地 执 行 落 实 1.1.3 对 学 生 在 整 个 学 习 过 程 中 的 表 现 进 行 跟 踪 与 评 估, 并 通 过 形 成 性 评 价 保 证 学 生 毕 业 时 达 到 毕 业 要 求 1.1.4 有 明 确 的 规 定 和 相 应 认 定 过 程, 认 可 转 专 业 转 学 学 生 的 原 有 学 分 1.2 培 养 目 标 1.2.1 有 公 开 的 符 合 学 校 定 位 的 适 应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需 要 的 培 养 目 标 1.2.2 培 养 目 标 能 反 映 学 生 毕 业 后 5 年 左 右 在 社 会 与 专 业 领 域 预 期 能 够 取 得 的 成 就 1.2.3 定 期 评 价 培 养 目 标 的 合 理 性 并 根 据 评 价 结 果 对 培 养 目 标 进 行 修 订, 评 价 与 修 订 过 程 有 行 业 或 企 业 专 家 参 与 1.3. 毕 业 要 求 必 须 有 明 确 公 开 的 毕 业 要 求, 毕 业 要 求 应 能 支 撑 培 养 目 标 的 达 成, 并 完 全 覆 盖 以 下 内 容 : 8

1.3.1 工 程 知 识 : 能 够 将 数 学 自 然 科 学 工 程 基 础 和 专 业 知 识 用 于 解 决 复 杂 工 程 问 题 1.3.2 问 题 分 析 : 能 够 应 用 数 学 自 然 科 学 和 工 程 科 学 的 基 本 原 理, 识 别 表 达 并 通 过 文 献 研 究 分 析 复 杂 工 程 问 题, 以 获 得 有 效 结 论 1.3.3 设 计 / 开 发 解 决 方 案 : 能 够 设 计 针 对 复 杂 工 程 问 题 的 解 决 方 案, 设 计 满 足 特 定 需 求 的 系 统 单 元 ( 部 件 ) 或 工 艺 流 程, 并 能 够 在 设 计 环 节 中 体 现 创 新 意 识, 考 虑 社 会 健 康 安 全 法 律 文 化 以 及 环 境 等 因 素 1.3.4 研 究 : 能 够 基 于 科 学 原 理 并 采 用 科 学 方 法 对 复 杂 工 程 问 题 进 行 研 究, 包 括 设 计 实 验 分 析 与 解 释 数 据 并 通 过 信 息 综 合 得 到 合 理 有 效 的 结 论 1.3.5 使 用 现 代 工 具 : 能 够 针 对 复 杂 工 程 问 题, 开 发 选 择 与 使 用 恰 当 的 技 术 资 源 现 代 工 程 工 具 和 信 息 技 术 工 具, 包 括 对 复 杂 工 程 问 题 的 预 测 与 模 拟, 并 能 够 理 解 其 局 限 性 1.3.6 工 程 与 社 会 : 能 够 基 于 工 程 相 关 背 景 知 识 进 行 合 理 分 析, 评 价 专 业 工 程 实 践 和 复 杂 工 程 问 题 解 决 方 案 对 社 会 健 康 安 全 法 律 以 及 文 化 的 影 响, 并 理 解 应 承 担 的 责 任 1.3.7 环 境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 能 够 理 解 和 评 价 针 对 复 杂 工 程 问 题 的 工 程 实 践 对 环 境 社 会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影 响 1.3.8 职 业 规 范 : 具 有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素 养 社 会 责 任 感, 能 够 在 工 程 实 践 中 理 解 并 遵 守 工 程 职 业 道 德 和 规 范, 履 行 责 任 1.3.9 个 人 和 团 队 : 能 够 在 多 学 科 背 景 下 的 团 队 中 承 担 个 体 团 队 成 员 以 及 负 责 人 的 角 色 1.3.10 沟 通 : 能 够 就 复 杂 工 程 问 题 与 业 界 同 行 及 社 会 公 众 进 行 有 效 沟 通 和 交 流, 包 括 撰 写 报 告 和 设 计 文 稿 陈 述 发 言 清 晰 表 达 或 回 应 指 令 并 具 备 一 定 的 国 际 视 野, 能 够 在 跨 文 化 背 景 下 进 行 沟 通 和 交 9

流 1.3.11 项 目 管 理 : 理 解 并 掌 握 工 程 管 理 原 理 与 经 济 决 策 方 法, 并 能 在 多 学 科 环 境 中 应 用 1.3.12 终 身 学 习 : 具 有 自 主 学 习 和 终 身 学 习 的 意 识, 有 不 断 学 习 和 适 应 发 展 的 能 力 申 请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的 学 校 应 通 过 评 价 证 明 毕 业 要 求 的 达 成 1.4 持 续 改 进 1.4.1 建 立 教 学 过 程 质 量 监 控 机 制 各 主 要 教 学 环 节 有 明 确 的 质 量 要 求, 通 过 教 学 环 节 过 程 监 控 和 质 量 评 价 促 进 毕 业 要 求 的 达 成 ; 定 期 进 行 课 程 体 系 设 置 和 教 学 质 量 的 评 价 1.4.2 建 立 毕 业 生 跟 踪 反 馈 机 制 以 及 有 高 等 教 育 系 统 以 外 有 关 各 方 参 与 的 社 会 评 价 机 制, 对 培 养 目 标 是 否 达 成 进 行 定 期 评 价 1.4.3 能 证 明 评 价 的 结 果 被 用 于 专 业 的 持 续 改 进 1.5 课 程 体 系 课 程 设 置 能 支 持 毕 业 要 求 的 达 成, 课 程 体 系 设 计 有 企 业 或 行 业 专 家 参 与 课 程 体 系 必 须 包 括 : 1.5.1 与 本 专 业 毕 业 要 求 相 适 应 的 数 学 与 自 然 科 学 类 课 程 ( 至 少 占 总 学 分 的 15%) 1.5.2 符 合 本 专 业 毕 业 要 求 的 工 程 基 础 类 课 程 专 业 基 础 类 课 程 与 专 业 类 课 程 ( 至 少 占 总 学 分 的 30%) 工 程 基 础 类 课 程 和 专 业 基 础 类 课 程 能 体 现 数 学 和 自 然 科 学 在 本 专 业 应 用 能 力 培 养, 专 业 类 课 程 能 体 现 系 统 设 计 和 实 现 能 力 的 培 养 1.5.3 工 程 实 践 与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至 少 占 总 学 分 的 20%) 设 置 完 善 的 实 践 教 学 体 系, 并 与 企 业 合 作, 开 展 实 习 实 训, 培 养 学 生 的 实 践 能 力 和 创 新 能 力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选 题 要 结 合 本 专 业 的 工 程 10

实 际 问 题, 培 养 学 生 的 工 程 意 识 协 作 精 神 以 及 综 合 应 用 所 学 知 识 解 决 实 际 问 题 的 能 力 对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指 导 和 考 核 有 企 业 或 行 业 专 家 参 与 1.5.4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类 通 识 教 育 课 程 ( 至 少 占 总 学 分 的 15%) 使 学 生 在 从 事 工 程 设 计 时 能 够 考 虑 经 济 环 境 法 律 伦 理 等 各 种 制 约 因 素 1.6 师 资 队 伍 1.6.1 教 师 数 量 能 满 足 教 学 需 要, 结 构 合 理, 并 有 企 业 或 行 业 专 家 作 为 兼 职 教 师 1.6.2 教 师 具 有 足 够 的 教 学 能 力 专 业 水 平 工 程 经 验 沟 通 能 力 职 业 发 展 能 力, 并 且 能 够 开 展 工 程 实 践 问 题 研 究, 参 与 学 术 交 流 教 师 的 工 程 背 景 应 能 满 足 专 业 教 学 的 需 要 1.6.3 教 师 有 足 够 时 间 和 精 力 投 入 到 本 科 教 学 和 学 生 指 导 中, 并 积 极 参 与 教 学 研 究 与 改 革 1.6.4 教 师 为 学 生 提 供 指 导 咨 询 服 务, 并 对 学 生 职 业 生 涯 规 划 职 业 从 业 教 育 有 足 够 的 指 导 1.6.5 教 师 明 确 他 们 在 教 学 质 量 提 升 过 程 中 的 责 任, 不 断 改 进 工 作 1.7 支 持 条 件 1.7.1 教 室 实 验 室 及 设 备 在 数 量 和 功 能 上 满 足 教 学 需 要 有 良 好 的 管 理 维 护 和 更 新 机 制, 使 得 学 生 能 够 方 便 地 使 用 与 企 业 合 作 共 建 实 习 和 实 训 基 地, 在 教 学 过 程 中 为 学 生 提 供 参 与 工 程 实 践 的 平 台 1.7.2 计 算 机 网 络 以 及 图 书 资 料 资 源 能 够 满 足 学 生 的 学 习 以 及 教 师 的 日 常 教 学 和 科 研 所 需 资 源 管 理 规 范 共 享 程 度 高 11

1.7.3 教 学 经 费 有 保 证, 总 量 能 满 足 教 学 需 要 1.7.4 学 校 能 够 有 效 地 支 持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吸 引 与 稳 定 合 格 的 教 师, 并 支 持 教 师 本 身 的 专 业 发 展, 包 括 对 青 年 教 师 的 指 导 和 培 养 1.7.5 学 校 能 够 提 供 达 成 毕 业 要 求 所 必 需 的 基 础 设 施, 包 括 为 学 生 的 实 践 活 动 创 新 活 动 提 供 有 效 支 持 1.7.6 学 校 的 教 学 管 理 与 服 务 规 范, 能 有 效 地 支 持 专 业 毕 业 要 求 的 达 成 以 上 通 用 标 准 为 工 程 教 育 专 业 认 证 现 行 标 准, 当 通 用 标 准 发 生 变 化 时, 应 按 新 标 准 执 行 2 专 业 补 充 标 准 2.1 课 程 体 系 2.1.1 课 程 设 置 (1) 数 学 与 自 然 科 学 类 课 程 主 要 包 括 数 学 物 理 和 化 学 类 课 程, 其 中 化 学 类 课 程 包 括 无 机 化 学 ( 普 通 化 学 ) 有 机 化 学 和 物 理 化 学 的 基 本 知 识 及 实 验 (2) 工 程 基 础 类 课 程 应 包 括 工 程 制 图 工 程 力 学 计 算 机 与 信 息 技 术 基 础 电 工 与 电 子 技 术 土 建 工 程 基 础 水 工 程 经 济 等 领 域 的 基 本 知 识, 使 学 生 掌 握 工 程 设 计 施 工 的 共 性 知 识 和 共 性 技 术 等 (3) 专 业 基 础 类 课 程 应 包 括 水 力 学 ( 流 体 力 学 ) 水 分 析 化 学 水 处 理 生 物 学 ( 微 生 物 学 ) 水 文 与 水 文 地 质 等 知 识 领 域 的 基 本 理 论 和 方 法 12

(4) 专 业 类 课 程 应 包 括 水 资 源 利 用 与 保 护 水 质 工 程 学 给 水 排 水 管 道 系 统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工 程 泵 与 泵 站 水 工 程 施 工 水 工 艺 设 备 基 础 水 工 艺 仪 表 与 控 制 等 基 础 知 识 工 程 技 术 及 设 备 设 施 设 计 的 基 本 原 理 及 相 关 计 算 方 法 等 2.1.2 实 践 环 节 (1) 实 验 课 程 应 包 括 水 力 学 实 验 水 分 析 实 验 水 处 理 微 生 物 学 实 验 水 处 理 实 验 等 实 验 的 类 型 包 括 认 知 性 实 验 验 证 性 实 验 综 合 性 实 验 和 设 计 性 实 验 等 (2) 课 程 设 计 应 包 括 泵 站 设 计 给 水 管 网 设 计 排 水 管 道 设 计 净 水 厂 设 计 污 水 处 理 厂 设 计 建 筑 给 水 排 水 设 计 等 课 程 设 计 (3) 实 习 应 包 括 认 识 实 习 生 产 实 习 及 毕 业 实 习, 有 相 对 充 足 稳 定 的 实 习 基 地 (4) 科 研 创 新 具 有 鼓 励 学 生 开 展 科 研 创 新 的 机 制, 能 充 分 利 用 各 种 教 学 资 源 取 得 科 技 创 新 成 果 2.1.3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1) 选 题 选 题 应 符 合 本 专 业 的 培 养 目 标,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题 目 一 人 一 题, 学 校 应 制 定 与 毕 业 要 求 相 适 应 的 标 准 及 保 障 机 制 (2) 内 容 13

毕 业 设 计 : 主 要 包 括 文 献 综 述 任 务 提 出 方 案 论 证 设 计 与 计 算 技 术 经 济 分 析 结 束 语 等, 并 附 有 相 应 的 设 计 图 纸 和 计 算 书 ( 包 括 手 绘 图 纸 至 少 1 张 ) 毕 业 论 文 : 主 要 包 括 文 献 综 述 技 术 调 查 实 验 方 案 设 计 结 果 分 析 绘 图 和 写 作 结 题 答 辩 和 专 业 文 献 翻 译 等 内 容 2.2 师 资 队 伍 2.2.1 专 业 背 景 (1) 整 体 结 构 有 足 够 的 教 师 数 量, 专 任 教 师 人 数 应 10 人 以 上, 当 每 年 招 生 人 数 超 过 70 人 时, 每 增 加 10 名 学 生 至 少 增 加 1 名 专 任 教 师 教 师 整 体 结 构 ( 年 龄 职 称 学 缘 专 业 ) 合 理, 满 足 教 学 和 专 业 持 续 发 展 的 需 要 专 任 教 师 具 有 硕 士 及 以 上 学 位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60% (2) 学 科 带 头 人 开 设 的 专 业 方 向 有 学 科 带 头 人 并 形 成 学 术 梯 队,55 岁 以 下 具 有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的 教 师 每 年 须 为 本 科 生 上 课 (3) 课 程 师 资 教 师 队 伍 的 知 识 结 构 合 理, 有 给 排 水 微 生 物 化 学 水 力 学 ( 流 体 力 学 ) 土 建 工 程 机 电 等 学 科 的 教 师, 本 学 校 教 师 能 独 立 承 担 全 部 专 业 基 础 课 和 专 业 课, 其 中 专 业 课 教 师 原 则 上 应 有 本 专 业 ( 本 科 或 研 究 生 ) 教 育 背 景, 并 有 企 业 或 行 业 专 家 作 为 兼 职 教 师 教 师 应 有 相 对 稳 定 的 教 学 方 向, 每 名 教 师 每 学 年 主 讲 的 专 业 主 干 课 程 不 得 超 过 2 门 2.2.2 工 程 背 景 专 业 课 教 师 应 有 一 定 的 工 程 实 践 经 验, 80% 以 上 的 教 师 应 具 有 累 计 3 个 月 以 上 的 工 程 实 践 经 历 ( 包 括 指 导 实 习 与 企 业 合 作 项 目 14

企 业 工 作 等 ) 或 具 有 注 册 工 程 师 执 业 资 格 2.3 支 持 条 件 2.3.1 专 业 资 料 专 业 教 学 资 料 包 括 教 学 参 考 及 交 流 资 料 等 内 容 拥 有 一 定 数 量 完 整 的 成 套 工 程 设 计 资 料 ( 包 括 设 计 标 准 规 范 图 纸 手 册 设 计 说 明 书 等 ) 各 类 资 料 能 满 足 教 学 要 求, 并 能 定 期 补 充 新 出 版 的 资 料 资 料 查 阅 使 用 方 便, 具 有 良 好 的 阅 读 环 境 2.3.2 实 验 条 件 设 有 专 业 基 础 课 和 专 业 课 所 需 的 水 力 学 水 微 生 物 学 水 分 析 化 学 水 质 工 程 学 等 实 验 室, 满 足 专 业 规 范 要 求 开 设 实 验 单 元 的 教 学 要 求 实 验 场 地 面 积 和 设 备 台 套 数 能 满 足 实 验 教 学 的 分 组 要 求, 操 作 性 实 验 每 组 不 多 于 4 人, 演 示 性 实 验 每 组 不 多 于 12 人 实 验 设 备 仪 器 完 好, 并 能 够 及 时 更 新 2.3.3 实 践 基 地 有 稳 定 的 能 覆 盖 所 设 专 业 方 向 的 校 内 外 实 习 基 地, 校 外 实 习 基 地 5 个 以 上, 满 足 专 业 规 范 所 列 实 习 单 元 的 要 求 2.3.4 教 室 多 媒 体 语 音 教 室 等 能 满 足 课 程 教 学 需 要 ; 具 有 满 足 专 业 设 计 要 求 的 教 室 15

高 等 学 校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程 序 与 方 法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工 作 的 基 本 程 序 包 括 六 个 步 骤 : 申 请 和 受 理 学 校 自 评 与 提 交 自 评 报 告 自 评 报 告 审 阅 现 场 考 查 审 议 和 做 出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评 估 认 证 状 态 保 持 1 申 请 和 受 理 1.1 申 请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工 作 在 学 校 自 愿 申 请 的 基 础 上 开 展 申 请 评 估 认 证 的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应 按 照 教 育 部 有 关 规 定 设 立, 并 已 有 五 届 及 以 上 毕 业 生 申 请 评 估 认 证 由 专 业 所 在 学 校 向 评 估 委 员 会 提 交 申 请 书 申 请 书 按 照 高 等 学 校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学 校 工 作 指 南 的 要 求 撰 写 1.2 审 核 与 受 理 评 估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收 到 学 校 申 请 书 后, 会 同 委 员 会 正 副 主 任 委 员 对 申 请 进 行 审 核 重 点 审 查 申 请 学 校 是 否 具 备 申 请 评 估 认 证 的 基 本 条 件 必 要 时 可 要 求 申 请 学 校 对 有 关 问 题 做 出 答 复, 或 提 供 有 关 材 料 根 据 审 核 情 况, 做 出 以 下 两 种 结 论, 并 做 相 应 处 理 : (1) 受 理 申 请, 通 知 申 请 学 校 开 展 自 评 (2) 不 受 理 申 请, 向 申 请 学 校 说 明 理 由 学 校 可 在 达 到 申 请 评 估 认 证 基 本 条 件 后, 重 新 提 出 申 请 16

申 请 及 审 核 工 作 每 年 举 行 一 次, 申 请 学 校 应 在 当 年 8 月 10 日 以 前 向 评 估 委 员 会 递 交 申 请 书 ; 评 估 委 员 会 应 在 9 月 30 日 以 前 做 出 审 核 决 定, 并 通 知 申 请 学 校 2 自 评 和 自 评 报 告 提 交 2.1 学 校 自 评 自 评 是 学 校 院 系 和 专 业 对 自 身 办 学 状 况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的 自 我 检 查, 主 要 检 查 是 否 达 到 评 估 认 证 标 准 的 要 求 学 校 应 认 真 研 读 深 入 领 会 评 估 认 证 指 标 体 系 和 标 准 的 内 涵 与 要 求, 按 照 指 标 体 系 进 行 系 统 全 面 的 梳 理 检 查, 对 照 标 准 逐 项 进 行 分 析 总 结 和 自 我 评 判 ; 精 炼 准 确 地 描 述 本 专 业 各 项 指 标 的 状 况, 汇 总 整 理 准 备 相 关 依 据 佐 证 和 支 撑 材 料 自 评 工 作 应 由 学 校 有 计 划 地 组 织 进 行, 有 关 院 系 应 组 织 教 师 学 生 和 其 他 工 作 人 员 参 与 各 项 工 作, 贯 彻 以 评 促 建 以 评 促 改 以 评 促 管 的 精 神, 边 检 查 边 总 结 边 提 高 自 评 过 程 应 该 自 始 至 终 体 现 客 观 性 真 实 性 的 原 则 2.2 自 评 报 告 自 评 报 告 是 学 校 向 评 估 委 员 会 递 交 的 文 件, 应 在 自 评 的 基 础 上 完 成 自 评 工 作 的 具 体 要 求 自 评 报 告 内 容 与 要 求 见 高 等 学 校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学 校 工 作 指 南 学 校 应 在 评 估 认 证 申 请 获 得 受 理 的 次 年 1 月 15 日 前 将 自 评 报 告 递 交 评 估 委 员 会 17

3 自 评 报 告 审 阅 3.1 自 评 报 告 审 阅 自 评 报 告 审 阅 是 对 申 请 评 估 认 证 专 业 是 否 满 足 高 等 学 校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标 准 的 初 步 评 价, 是 整 个 评 估 认 证 过 程 质 量 控 制 的 重 要 环 节 自 评 报 告 的 审 阅 结 论 决 定 是 否 同 意 申 请 专 业 进 入 后 续 评 估 认 证 程 序, 明 确 现 场 考 查 重 点, 并 作 为 审 议 和 做 出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的 重 要 依 据 之 一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委 员 会 委 员 对 自 评 报 告 进 行 审 阅, 审 阅 意 见 分 为 : (1) 通 过 自 评 报 告 (2) 需 要 补 充 材 料, 再 决 定 是 否 通 过 自 评 报 告 (3) 不 通 过 自 评 报 告 3.2 自 评 报 告 审 阅 结 论 评 估 委 员 会 汇 总 委 员 审 阅 自 评 报 告 的 意 见, 做 出 以 下 结 论 : (1) 通 过 自 评 报 告, 可 以 派 遣 考 查 小 组 进 校 考 查 (2) 基 本 通 过 自 评 报 告, 对 自 评 报 告 中 少 量 不 明 确 或 欠 缺 的 部 分 限 期 进 行 补 充, 根 据 补 充 后 的 情 况 决 定 是 否 派 遣 考 查 小 组 进 校 考 查 (3) 不 通 过 自 评 报 告, 向 学 校 说 明 理 由, 本 次 评 估 认 证 工 作 到 此 停 止 学 校 须 在 达 到 高 等 学 校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标 准 要 求 后, 重 新 申 请 评 估 认 证 自 评 报 告 审 阅 结 论 表 参 见 附 表 A1 A2 A3 18

4 现 场 考 查 现 场 考 查 是 评 估 委 员 会 委 派 的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到 申 请 评 估 认 证 专 业 所 在 学 校 开 展 的 实 地 考 查 活 动 主 要 目 的 是 核 实 自 评 报 告 的 真 实 性 和 准 确 性, 并 了 解 自 评 报 告 中 未 能 反 映 的 有 关 情 况 4.1 现 场 考 查 的 基 本 要 求 评 估 委 员 会 应 在 入 校 考 查 前 两 周 通 知 学 校, 现 场 考 查 时 间 一 般 不 超 过 4 天, 宜 安 排 在 每 年 5 月 ( 毕 业 设 计 期 间 ) 考 查 专 家 组 成 员 应 熟 知 高 等 学 校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标 准, 在 开 展 考 查 之 前, 应 详 细 阅 读 学 校 的 自 评 报 告, 了 解 对 该 校 考 查 工 作 应 重 点 关 注 的 问 题 考 查 专 家 组 的 组 建 和 现 场 考 查 工 作 按 高 等 学 校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工 作 指 南 的 规 定 进 行 4.2 现 场 考 查 的 程 序 4.2.1 考 查 专 家 组 预 备 会 进 校 后 专 家 组 召 开 内 部 工 作 会 议, 明 确 考 查 计 划 和 具 体 的 考 查 步 骤, 并 进 行 分 工 4.2.2 见 面 会 专 家 组 向 学 校 及 相 关 单 位 负 责 人 介 绍 考 查 目 的 要 求 和 详 细 计 划, 并 与 学 校 及 相 关 单 位 协 调 考 查 安 排 4.2.3 实 地 考 查 考 查 内 容 包 括 : 实 验 条 件 图 书 资 料 等 在 内 的 教 学 硬 件 设 施 ; 近 年 学 生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试 卷 实 验 报 告 实 习 报 告 作 业 及 学 生 完 成 的 其 他 作 品 ; 课 堂 教 学 实 验 实 习 课 外 活 动 ; 其 他 能 反 映 教 学 质 量 和 学 生 素 质 的 现 场 和 实 物 4.2.4 访 谈 专 家 组 根 据 需 要 会 晤 包 括 在 校 学 生 毕 业 生 教 师 19

学 校 领 导 有 关 管 理 部 门 负 责 人 及 院 系 行 政 学 术 教 学 负 责 人 等, 必 要 时 还 需 会 晤 用 人 单 位 有 关 人 员 4.2.5 意 见 反 馈 专 家 组 成 员 向 学 校 反 馈 考 查 意 见 与 建 议 4.3 考 查 报 告 考 查 报 告 是 评 估 委 员 会 对 被 考 查 学 校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做 出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的 重 要 依 据 考 查 专 家 组 应 在 考 查 工 作 结 束 时 完 成 考 查 报 告, 并 呈 交 评 估 委 员 会 报 告 一 般 应 包 括 下 列 要 点 : (1) 专 业 基 本 情 况 (2) 对 自 评 报 告 的 审 阅 意 见 及 问 题 核 实 情 况 (3) 逐 项 说 明 专 业 符 合 评 估 认 证 标 准 要 求 的 达 成 度, 重 点 说 明 现 场 考 查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主 要 问 题 和 不 足, 上 次 评 估 认 证 建 议 整 改 情 况 以 及 需 要 关 注 并 采 取 措 施 予 以 改 进 的 事 项 (4) 提 出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建 议 ( 此 项 不 向 接 受 评 估 认 证 学 校 公 布 ) 5 审 议 与 做 出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5.1 征 询 意 见 考 查 专 家 组 应 将 考 查 情 况 向 接 受 评 估 认 证 的 学 校 反 馈, 并 将 考 查 报 告 ( 简 本, 不 包 括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建 议 ) 送 交 学 校 征 询 意 见 核 对 相 关 事 实 学 校 应 及 时 向 考 查 专 家 组 反 馈 信 息 学 校 可 将 考 查 报 告 在 师 生 中 传 阅, 但 在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发 布 之 前, 不 得 对 外 公 开 20

5.2 审 议 评 估 委 员 会 召 开 全 体 委 员 会 议, 对 自 评 报 告 考 查 报 告 进 行 全 面 审 议 5.3 做 出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评 估 委 员 会 在 充 分 讨 论 的 基 础 上, 采 取 无 记 名 投 票 方 式 做 出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全 体 委 员 2/3 及 以 上 出 席 会 议, 投 票 方 为 有 效 同 意 票 数 超 过 全 体 委 员 人 数 的 1/2, 则 通 过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评 估 委 员 会 讨 论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的 过 程 和 投 票 情 况 应 予 保 密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分 为 : (1) 满 足 评 估 认 证 标 准, 通 过 评 估 认 证, 有 效 期 为 6 年 (2) 基 本 满 足 评 估 认 证 标 准, 通 过 评 估 认 证, 有 效 期 为 3 年 (3) 不 通 过 评 估 认 证 不 通 过 评 估 认 证 的 学 校 在 两 年 后 方 可 再 次 提 出 申 请 5.4 公 布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评 估 委 员 会 将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及 时 通 知 接 受 评 估 认 证 学 校, 并 报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教 育 部 全 国 工 程 教 育 专 业 认 证 机 构 备 案 评 估 委 员 会 在 评 估 认 证 网 站 公 布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评 估 委 员 会 将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向 相 关 专 业 注 册 工 程 师 管 理 委 员 会 和 注 册 工 程 师 考 试 管 理 机 构 通 报, 作 为 审 查 执 业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和 注 册 登 记 条 件 的 依 据 21

6 评 估 认 证 状 态 保 持 通 过 评 估 认 证 的 专 业 所 在 学 校 应 认 真 研 究 考 查 报 告 中 指 出 的 问 题 和 不 足, 采 取 切 实 有 效 的 措 施 进 行 改 进 通 过 评 估 认 证, 有 效 期 为 6 年 的 学 校, 应 在 有 效 期 中 期 ( 第 三 年 ) 进 行 专 业 教 学 质 量 督 察, 督 察 内 容 为 评 估 改 进 情 况 和 专 业 进 展 情 况 督 察 员 由 学 校 聘 请 校 外 高 级 工 程 师 和 教 授 各 一 名 督 察 报 告 一 式 两 份, 签 字 后 一 份 留 给 学 校 作 为 评 估 整 改 工 作 情 况 留 存 备 查, 另 一 份 寄 给 评 估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通 过 评 估 认 证 的 专 业 在 有 效 期 内 如 果 对 课 程 体 系 做 重 大 调 整, 或 师 资 办 学 条 件 等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应 立 即 向 评 估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申 请 对 调 整 或 变 化 的 部 分 进 行 重 新 评 估 认 证 重 新 评 估 认 证 通 过 者, 可 继 续 保 持 原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至 有 效 期 届 满 ; 否 则, 终 止 原 评 估 认 证 的 有 效 期 通 过 评 估 认 证 的 专 业 如 果 要 保 持 评 估 认 证 有 效 期 的 连 续 性, 须 在 评 估 认 证 有 效 期 届 满 前 一 年 重 新 提 出 申 请 7 申 诉 与 复 议 接 受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的 学 校 如 对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有 异 议, 可 在 收 到 结 论 后 30 日 内 向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土 建 类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仲 裁 委 员 会 提 出 申 诉 并 递 交 申 诉 材 料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土 建 类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仲 裁 委 员 会 根 据 有 关 规 定, 做 出 复 议 决 定 必 要 时 可 举 行 听 证 会, 听 取 学 校 和 评 估 委 员 会 陈 述 各 自 的 意 见 和 理 由 22

8 评 估 认 证 程 序 框 图 及 进 程 表 8.1 评 估 认 证 程 序 框 图 学 校 提 出 申 请 8 月 10 日 前 拒 绝 受 理 基 本 条 件 不 符 合 评 估 委 员 会 审 核 申 请 受 理 9 月 30 日 前 申 请 学 校 自 评 并 递 交 自 评 报 告 次 年 1 月 15 日 前 一 年 后 方 可 再 次 申 请 评 估 委 员 会 审 阅 自 评 报 告 3 月 15 日 前 不 通 过 补 充 修 改 通 过 一 年 后 方 可 再 次 申 请 不 通 过 根 据 审 阅 意 见 半 月 内 对 自 评 报 告 修 改 或 补 充 通 过 入 校 考 查 ( 完 成 考 查 报 告, 提 出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5 月 -6 月 上 旬 申 诉 和 复 议 评 估 委 员 会 审 议, 做 出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6 月 底 前 申 诉 和 复 议 二 年 后 方 可 再 次 申 请 未 通 过 通 过 对 结 论 有 异 议 8 月 底 前 公 布 通 过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有 效 期 3 年 公 布 通 过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有 效 期 6 年 状 态 保 持 学 校 向 评 估 委 员 会 提 交 督 察 报 告 有 效 期 届 满 再 次 申 请 23

8.2 评 估 认 证 工 作 进 程 表 时 间 申 请 评 估 认 证 学 校 评 估 委 员 会 8 月 10 日 前 向 评 估 委 员 会 递 交 申 请 书 9 月 30 日 前 做 出 审 核 决 定, 通 知 申 请 学 校 次 年 1 月 15 日 前 撰 写 自 评 报 告, 向 评 估 委 员 会 递 交 自 评 报 告 3 月 15 日 前 各 位 委 员 审 阅 自 评 报 告, 委 员 会 做 出 审 阅 结 论, 通 知 申 请 学 校 4 月 中 旬 组 成 考 查 专 家 组, 确 定 考 查 时 间, 通 知 小 组 成 员 申 请 学 校 及 有 关 单 位 5 月 到 6 月 上 旬 考 查 专 家 组 进 校 考 查 组 织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进 校, 召 开 评 估 委 员 会 全 体 会 议, 做 出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6 月 底 前 将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及 考 查 报 告 发 相 关 学 校 接 到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后, 如 有 异 议, 可 在 30 天 内 提 出 申 诉 向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土 建 类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仲 裁 委 员 会 转 交 有 关 材 料, 仲 裁 委 员 会 做 出 复 议 决 定 8 月 底 前 将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报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教 育 部 全 国 工 程 教 育 专 业 认 证 机 构 备 案 24

附 表 A1: 自 评 报 告 审 阅 结 论 表 学 校 名 称 : 审 核 意 见 : 通 过 自 评 报 告 需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进 校 核 实 的 问 题 : 指 标 需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进 校 核 实 的 问 题 学 生 1. 2. 培 养 目 标 毕 业 要 求 持 续 改 进 课 程 体 系 师 资 队 伍 支 持 条 件 其 他 年 月 日 25

附 表 A2: 自 评 报 告 审 阅 结 论 表 学 校 名 称 : 审 核 意 见 : 基 本 通 过 自 评 报 告, 限 期 补 充 完 善 相 关 材 料 指 标 学 生 培 养 目 标 需 要 补 充 修 改 的 材 料 以 及 需 要 说 明 的 问 题 1. 2. 需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进 校 核 实 的 问 题 1. 2. 毕 业 要 求 持 续 改 进 课 程 体 系 师 资 队 伍 支 持 条 件 其 他 年 月 日 26

附 表 A3: 自 评 报 告 审 阅 结 论 表 学 校 名 称 : 审 核 意 见 : 不 通 过 自 评 报 告 指 标 不 予 通 过 的 理 由 学 生 1. 2. 培 养 目 标 毕 业 要 求 持 续 改 进 课 程 体 系 师 资 队 伍 支 持 条 件 其 他 理 由 年 月 日 27

高 等 学 校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工 作 指 南 说 明 现 场 考 查 是 工 程 教 育 认 证 的 重 要 环 节, 为 提 高 现 场 考 查 工 作 质 量 和 效 率, 特 编 制 本 指 南, 主 要 用 于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的 工 作, 也 可 供 接 受 评 估 认 证 的 专 业 配 合 考 查 时 参 考 本 指 南 依 据 高 等 学 校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标 准 高 等 学 校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程 序 与 办 法 等 文 件 编 制, 是 参 考 性 文 件 1 目 的 与 步 骤 1.1 现 场 考 查 的 目 的 核 实 接 受 评 估 认 证 专 业 自 评 报 告 的 真 实 性 和 准 确 性, 了 解 自 评 报 告 未 能 反 映 的 相 关 问 题, 对 专 业 符 合 评 估 认 证 标 准 的 程 度 做 出 判 断, 指 出 专 业 存 在 的 影 响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的 问 题, 为 评 估 委 员 会 做 出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提 供 实 地 考 查 依 据 1.2 现 场 考 查 的 主 要 步 骤 组 建 考 查 专 家 组 考 查 准 备 进 校 考 查 意 见 反 馈 提 交 结 论 和 考 查 报 告 等, 详 见 附 件 B1 2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2.1 考 查 专 家 组 的 组 成 28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是 由 高 等 教 育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评 估 委 员 会 ) 向 接 受 评 估 认 证 专 业 派 出 的 临 时 性 工 作 小 组, 由 3 5 名 专 家 组 成, 其 成 员 由 评 估 委 员 会 确 认 并 通 知 接 受 评 估 认 证 专 业 所 在 学 校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应 包 括 教 育 界 专 家 和 工 程 界 专 家, 其 中 工 程 界 专 家 至 少 1 人 ( 专 家 组 由 4 5 人 组 成 时 应 有 2 人 ); 至 少 有 2 人 参 加 过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现 场 考 查 工 作 ; 专 家 组 人 员 构 成 与 专 业 背 景 符 合 开 展 评 估 认 证 工 作 的 要 求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可 邀 请 其 他 工 程 教 育 专 业 或 境 外 评 估 认 证 专 家 参 与 现 场 考 查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组 长 应 由 当 届 评 估 委 员 会 委 员 担 任 2.2 考 查 专 家 组 成 员 的 要 求 (1) 坚 持 原 则, 实 事 求 是, 认 真 负 责 公 正 客 观 (2) 与 接 受 评 估 认 证 专 业 没 有 特 定 关 系 ( 如 不 得 是 该 专 业 所 在 学 校 毕 业 生, 未 在 该 专 业 所 在 学 校 担 任 专 职 或 兼 职 职 务, 与 该 专 业 及 所 在 学 校 院 系 主 要 负 责 人 无 直 系 亲 属 关 系 等 ) (3) 认 真 记 录 考 查 工 作 过 程, 填 写 现 场 考 查 相 关 表 格, 对 考 查 内 容 独 立 做 出 判 断 (4) 执 行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工 作 的 有 关 保 密 与 纪 律 要 求 2.3 考 查 专 家 组 组 长 职 责 (1) 直 接 对 高 等 教 育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委 员 会 负 责 (2) 组 织 制 定 现 场 考 查 计 划, 提 出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成 员 分 工 意 见, 领 导 和 协 调 考 查 专 家 组 成 员 开 展 工 作, 支 持 专 家 组 成 员 独 立 开 展 工 作 形 成 客 观 的 考 查 意 见 29

(3) 召 集 考 查 专 家 组 会 议, 研 究 和 决 定 与 考 查 工 作 相 关 的 事 项 (4) 与 接 受 评 估 认 证 专 业 及 所 在 学 校 沟 通, 协 商 有 关 事 宜, 保 证 考 查 专 家 组 工 作 顺 利 进 行 (5) 按 要 求 组 织 撰 写 完 成 现 场 考 查 报 告 2.4 考 查 专 家 组 成 员 职 责 (1) 提 前 做 好 现 场 考 查 准 备 工 作, 包 括 熟 悉 有 关 文 件, 了 解 评 估 委 员 会 对 考 查 工 作 的 要 求 (2) 详 细 阅 读 接 受 评 估 认 证 专 业 的 自 评 报 告, 完 成 自 评 报 告 专 家 自 评 报 告 审 阅 结 论 表, 提 交 评 估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汇 总 (3) 准 时 到 达 接 受 评 估 认 证 专 业 所 在 学 校 ( 不 能 按 时 到 达 者, 需 提 前 一 周 报 告 评 估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 按 照 专 家 组 的 工 作 要 求, 全 程 参 加 各 项 考 查 活 动 (4) 认 真 完 成 考 查 专 家 组 分 配 的 各 项 工 作 (5) 依 据 高 等 学 校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标 准, 对 接 受 评 估 认 证 专 业 进 行 深 入 全 面 的 考 查, 做 出 独 立 客 观 科 学 的 判 断, 协 助 专 家 组 组 长 完 成 现 场 考 查 报 告 3 考 查 准 备 3.1 审 阅 自 评 报 告 3.1.1 自 评 报 告 审 阅 阶 段, 评 估 委 员 应 仔 细 阅 读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文 件 及 各 校 提 交 的 自 评 报 告 及 其 补 充 说 明 材 料 审 阅 自 30

评 报 告 时, 应 该 依 据 评 估 认 证 标 准 和 有 关 文 件 逐 项 对 照, 填 写 自 评 报 告 审 阅 结 论 表 ( 附 件 B2), 做 到 完 整 全 面, 不 遗 漏 要 点 3.1.2 评 估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汇 总 形 成 自 评 报 告 专 家 意 见 汇 总 表 ( 附 件 B3) 3.1.3 专 家 组 成 员 审 阅 评 估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转 来 的 所 考 查 学 校 的 自 评 报 告 专 家 意 见 汇 总 表, 拟 订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考 查 重 点 ( 附 件 B4) 3.2 提 出 考 查 计 划 3.2.1 专 家 组 组 长 通 过 适 当 方 式 与 专 家 组 成 员 就 考 查 要 点 进 行 内 部 讨 论 在 此 基 础 上, 参 照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工 作 参 考 日 程 ( 附 件 B5), 提 出 现 场 考 查 日 程 经 征 求 被 考 查 学 校 意 见 后, 对 日 程 进 行 适 当 调 整 3.2.2 专 家 组 应 坚 持 重 点 考 查 与 全 面 考 查 相 结 合, 对 考 查 任 务 合 理 分 工 各 有 侧 重 考 查 的 重 点 内 容 和 方 式 由 专 家 组 根 据 自 评 报 告 审 阅 意 见 提 前 确 定 考 查 环 节 的 选 取 主 要 取 决 于 专 业 自 评 的 深 入 性 和 全 面 性 4 现 场 考 查 4.1 预 备 会 4.1.1 专 家 组 进 校 后 须 召 开 预 备 会, 一 般 在 进 入 现 场 的 第 一 天 下 午 或 晚 上 召 开 会 议 由 专 家 组 组 长 主 持, 专 家 组 全 体 成 员 参 加 4.1.2 会 议 主 要 学 习 有 关 评 估 认 证 文 件 ( 特 别 是 当 文 件 有 变 化 或 有 专 家 第 一 次 参 加 考 查 时 ); 重 申 现 场 考 查 纪 律 及 保 密 要 求 ; 讨 论 确 定 现 场 考 查 要 点 和 抽 样 方 案 考 查 日 程 调 整 方 案 ; 讨 论 确 定 专 家 组 内 31

部 工 作 分 工 ; 讨 论 提 出 访 谈 人 员 名 单 调 阅 资 料 清 单 现 场 考 查 单 位 ( 部 门 ) 名 单, 以 及 其 他 安 排 ( 如 毕 业 生 能 力 测 试 准 备 等 ); 准 备 访 谈 问 题 提 纲 等 4.1.3 预 备 会 结 束 后, 专 家 组 应 及 时 将 需 要 学 校 提 供 或 配 合 的 信 息 向 专 业 通 报 4.2 召 开 见 面 会 4.2.1 会 议 目 的 通 过 见 面 会, 专 家 组 需 要 获 取 以 下 几 方 面 信 息 : 专 家 组 确 定 的 对 该 专 业 需 要 核 查 和 了 解 的 问 题 ; 自 评 报 告 中 没 有 体 现 或 没 有 阐 释 清 楚 的 内 容 ; 自 评 报 告 与 专 业 建 设 情 况 有 出 入 或 自 评 报 告 有 变 更 的 部 分 4.2.2 参 加 人 员 考 查 专 家 组 全 体 成 员 申 请 评 估 认 证 学 校 院 系 及 专 业 负 责 人 专 业 教 师 和 学 生 代 表 会 议 由 专 家 组 组 长 主 持 4.2.3 形 式 内 容 见 面 会 采 用 座 谈 的 方 式 进 行 主 要 内 容 为 : 介 绍 考 查 专 家 组 成 员 考 查 目 的 考 查 工 作 程 序 和 日 程 安 排 现 场 考 场 抽 样 宣 布 考 查 纪 律 和 保 密 承 诺 等 ; 专 业 负 责 人 补 充 介 绍 自 评 报 告 新 增 情 况 ; 相 关 人 员 回 答 专 家 组 提 问 4.3 考 查 教 学 条 件 4.3.1 考 查 目 的 通 过 考 查 教 学 条 件, 了 解 其 对 学 生 能 力, 特 别 是 实 践 能 力 培 养 的 贡 献 4.3.2 考 查 实 验 室 包 括 考 查 基 础 课 专 业 课 实 验 室 和 工 程 训 练 中 心 等 建 议 优 先 选 择 与 调 阅 教 学 资 料 课 程 有 关 的 实 验 室 进 行 考 查, 或 考 查 正 在 开 设 实 验 课 的 实 验 室 通 过 查 看 实 验 大 纲 实 验 指 导 书 实 32

验 报 告 实 验 记 录 实 验 室 规 章 制 度 等, 了 解 专 业 实 验 室 的 硬 件 建 设 开 放 情 况 ( 学 生 的 获 益 面 ) 教 学 科 研 互 动 性, 实 验 项 目 的 综 合 性 设 计 性, 以 及 学 生 的 实 验 技 能 考 查 实 验 教 学 条 件 时 要 关 注 以 下 几 点 :(1) 实 验 设 备 的 先 进 性 设 备 台 套 数 是 否 足 够 ;(2) 专 业 对 实 验 室 建 设 的 投 入 情 况 ;(3) 教 师 对 学 生 指 导 的 情 况 ;(4) 实 践 教 学 计 划 的 实 施 情 况 ;(5) 实 验 室 开 放 情 况, 设 备 的 利 用 率 ;(6) 实 验 课 中 设 计 性 综 合 性 创 新 性 实 验 与 验 证 性 实 验 的 比 例 4.3.3 考 查 图 书 资 料 和 电 子 资 源 考 查 校 图 书 馆 院 系 资 料 室, 了 解 支 持 该 专 业 建 设 的 图 书 资 料 和 文 献 数 据 库 的 针 对 性 丰 富 性 更 新 速 度 使 用 频 率 及 投 入 情 况 4.3.4 考 查 其 他 教 学 条 件 专 家 组 可 以 视 情 况 选 择 其 他 教 学 基 础 设 施 大 学 生 创 新 实 践 基 地 校 外 实 践 教 学 基 地 等 进 行 考 查 4.4 查 阅 教 学 资 料 4.4.1 查 阅 内 容 (1) 自 评 报 告 中 没 有 说 明 或 阐 述 清 楚 的 部 分 ;(2) 培 养 目 标 实 现 过 程 的 佐 证 材 料 ;(3) 一 门 或 若 干 门 课 程 的 全 套 教 学 资 料, 包 括 : 教 材 教 学 大 纲 教 学 安 排 教 案 教 学 日 志 试 卷 试 卷 分 析 作 业 实 验 大 纲 实 验 指 导 书 实 验 报 告 课 程 设 计 等, 考 查 教 学 资 料 对 学 生 能 力 达 成 的 支 持 度 ;(4) 生 产 实 习 报 告 等, 实 践 环 节 的 落 实 情 况 ;(5)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重 点 是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的 选 题 完 成 质 量 和 教 师 对 毕 业 设 计 的 指 导 情 况 ;(6) 学 校 和 专 业 两 级 教 33

学 管 理 文 件, 包 括 管 理 规 定 规 章 制 度 质 量 过 程 监 控 记 录 ( 包 括 教 学 事 故 处 理 学 生 评 教 ) 信 息 反 馈 和 用 于 持 续 改 进 的 记 录 和 文 件 资 料 4.4.2 查 阅 要 求 每 位 专 家 至 少 调 阅 一 门 主 干 课 至 少 一 个 班 的 所 有 教 学 资 料 ; 每 位 专 家 至 少 调 阅 一 个 班 ( 近 四 年 的 ) 的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重 点 查 阅 3 6 本 ( 按 学 号 抽 取 ); 指 定 一 名 专 家 重 点 抽 检 一 个 班 的 生 产 实 习 报 告 4.4.3 调 阅 资 料 必 须 目 的 明 确 有 代 表 性, 专 家 要 善 于 从 资 料 和 样 本 中 发 现 需 要 进 一 步 详 细 考 查 和 了 解 的 内 容 重 点 4.5 审 阅 学 生 学 习 情 况 4.5.1 审 阅 学 生 学 习 成 果 通 过 抽 查 学 生 作 业 课 程 设 计 毕 业 设 计 试 题 试 卷 实 验 报 告 论 文 等, 了 解 各 类 课 程 和 教 学 环 节 落 实 教 学 计 划 教 学 制 度 规 定 措 施 的 程 度, 了 解 各 类 课 程 和 教 学 环 节 的 质 量 达 到 培 养 目 标 要 求 的 程 度 ; 了 解 这 些 环 节 教 学 的 学 生 适 应 程 度, 以 及 对 提 高 学 生 整 体 素 质 的 作 用, 以 评 价 教 学 计 划 的 有 效 性 被 抽 查 的 学 生 学 习 成 果 应 覆 盖 该 专 业 的 主 要 课 程 和 教 学 环 节, 并 具 有 代 表 性 4.5.2 考 测 学 生 知 识 能 力 水 平 对 学 生 进 行 口 头 或 书 面 考 查, 了 解 他 们 理 解 和 掌 握 有 关 课 程 的 程 度, 分 析 解 决 问 题 的 能 力 和 创 造 能 力, 以 及 应 用 计 算 机 和 外 语 的 水 平 等 考 查 时 应 关 注 大 多 数 学 生, 不 能 以 个 别 现 象 代 替 总 体 状 况 4.6 相 关 人 员 访 谈 34

4.6.1 访 谈 是 现 场 考 查 中 的 重 要 环 节, 也 是 最 有 效 获 取 信 息 的 渠 道 访 谈 的 目 的 是 核 实 自 评 报 告 中 所 描 述 的 各 项 内 容 和 措 施 的 真 实 性 知 晓 度 认 同 度 和 有 效 性 4.6.2 专 家 组 通 过 访 谈 主 要 获 取 以 下 信 息 :(1) 专 业 如 何 保 证 学 生 培 养 目 标 的 实 现 及 其 实 现 过 程 ;(2) 学 生 能 力 的 达 成 情 况 ;(3) 教 师 在 教 学 中 的 投 入 情 况 及 其 教 学 工 作 对 学 生 能 力 培 养 的 贡 献 情 况 ;(4) 管 理 制 度 对 学 生 培 养 的 保 证 情 况 以 及 管 理 人 员 对 学 生 能 力 培 养 的 认 识 ;(5) 用 人 单 位 对 本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的 评 价 4.6.3 访 谈 以 面 谈 为 主, 包 括 个 别 访 谈 集 体 座 谈 等 多 种 方 式 4.7 访 谈 对 象 访 谈 人 员 名 单 须 由 专 家 组 依 据 专 业 提 供 的 抽 样 样 本 确 定 选 择 访 谈 对 象, 要 考 虑 不 同 类 型 不 同 层 次 人 员 的 代 表 性 4.7.1 在 校 学 生 根 据 专 业 规 模 随 机 抽 取, 一 般 不 少 于 30 名 注 意 学 生 的 性 别 比 例 生 源 比 例 和 年 级 分 布 应 届 毕 业 生 应 占 较 高 比 例 会 晤 学 生 主 要 是 通 过 与 学 生 座 谈 个 别 谈 话, 观 摩 学 生 活 动 等 方 式, 了 解 学 生 学 习 态 度 知 识 结 构 能 力 素 质 团 队 合 作 等 的 程 度 以 及 符 合 培 养 目 标 的 程 度 ; 了 解 学 生 理 解 本 专 业 培 养 目 标 的 程 度, 有 意 识 按 照 培 养 目 标 学 习 的 程 度 ; 听 取 学 生 对 学 校 教 学 管 理 等 各 方 面 工 作 的 意 见 考 查 专 家 组 会 晤 的 学 生 应 有 广 泛 代 表 性 4.7.2 校 友 在 接 受 评 估 认 证 专 业 提 供 的 可 参 加 访 谈 的 近 几 届 毕 业 生 名 单 ( 一 般 不 少 于 40 人 ) 中, 选 择 10-20 名, 听 取 毕 业 生 对 本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体 系 的 意 见 要 兼 顾 校 友 从 业 的 类 型 ( 技 术 研 发 技 术 管 理 35

产 品 营 销 自 主 创 业 等 ) 和 行 业 等 校 友 访 谈 可 采 用 面 谈 电 话 访 谈 问 卷 调 查 等 多 种 方 式, 时 间 上 也 可 灵 活 掌 握 4.7.3 教 师 包 括 学 科 专 业 带 头 人 基 础 课 和 专 业 课 教 师 实 验 课 指 导 教 师, 注 意 教 师 的 年 龄 职 称 学 历 学 缘 结 构 等 会 晤 教 师 主 要 通 过 教 师 访 谈 座 谈, 列 席 教 研 室 活 动 等 方 式, 了 解 教 师 对 专 业 培 养 目 标 课 程 设 置 思 路 教 师 素 质 要 求 课 程 设 置 教 学 组 织 模 式 等 方 面 的 理 解 看 法 和 意 见, 了 解 学 校 以 及 院 系 教 材 使 用 教 书 育 人 等 方 面 的 看 法 和 意 见, 有 关 人 才 培 养 的 理 念 制 度 政 策 计 划 措 施 落 实 情 况 及 其 效 果, 了 解 教 师 对 所 讲 授 课 程 在 专 业 教 育 中 作 用 的 理 解 程 度 4.7.4 管 理 人 员 包 括 学 院 专 业 负 责 人 思 政 教 师 专 业 教 务 人 员 校 有 关 职 能 部 门 负 责 人 ( 教 务 处 学 生 处 就 业 指 导 中 心 设 备 处 等 ) 会 晤 专 业 负 责 人 主 要 了 解 本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定 位 目 标 专 业 特 色 及 适 应 性,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思 想 及 其 符 合 培 养 人 才 定 位 专 业 特 色 的 程 度, 教 学 计 划 课 程 大 纲 制 定 与 实 施, 院 系 为 专 业 教 育 教 学 活 动 创 造 的 环 境, 师 资 结 构 及 师 资 建 设 情 况, 学 生 学 习 和 发 展 情 况 会 晤 学 校 有 关 职 能 部 门 负 责 人 主 要 了 解 学 校 的 整 体 情 况, 办 学 定 位 和 特 色, 以 及 对 本 专 业 的 要 求 支 持 管 理 和 评 价 4.7.5 用 人 单 位 由 专 业 提 供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用 人 单 位 名 单 ( 聘 用 一 定 数 量 的 本 专 业 毕 业 生 的 单 位 ), 访 谈 用 人 单 位 的 技 术 主 管 或 人 力 资 源 主 管 听 取 用 人 单 位 对 本 专 业 毕 业 生 的 评 价, 了 解 本 专 业 实 现 培 养 目 36

标 的 情 况, 以 及 专 业 为 适 应 社 会 需 要 改 进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的 情 况 采 用 方 式 和 进 行 的 时 间 可 参 照 校 友 访 谈 4.8 听 课 专 家 组 根 据 情 况 安 排 听 课, 了 解 授 课 教 师 的 教 学 学 术 水 平 以 及 教 学 实 际 情 况, 并 在 课 后 注 意 了 解 学 生 的 实 际 收 获 所 听 课 程 最 好 选 取 专 业 核 心 课 程 听 课 关 注 点 不 是 讲 课 技 巧 和 课 堂 纪 律, 而 是 教 师 是 否 根 据 课 程 特 点 采 用 了 适 当 的 教 学 方 法, 并 根 据 教 师 与 学 生 的 互 动 交 流 和 学 生 访 谈 了 解 学 生 的 掌 握 情 况 5 考 查 结 论 5.1 形 成 考 查 意 见 5.1.1 完 成 各 项 考 查 工 作 后, 每 位 专 家 结 合 自 评 报 告 的 审 阅 情 况 各 环 节 考 查 核 实 情 况 以 及 与 本 组 专 家 的 沟 通 交 流 情 况, 对 单 项 指 标 结 论 逐 一 做 出 判 断 5.1.2 召 开 专 家 组 内 部 会 议, 讨 论 专 家 组 现 场 考 查 报 告 和 考 查 结 论 5.1.3 专 家 组 组 长 汇 总 形 成 专 家 组 意 见 5.2 提 交 考 查 报 告 专 家 组 在 考 查 工 作 结 束 时 完 成 考 查 报 告, 经 专 家 组 全 体 成 员 审 阅 修 改 后, 由 组 长 审 定, 将 考 查 报 告 提 交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委 员 会 6 意 见 反 馈 37

专 家 组 考 查 工 作 完 成 后, 以 会 议 形 式 向 接 受 评 估 认 证 专 业 及 所 在 学 校 反 馈 专 家 意 见 6.1 征 询 意 见 考 查 专 家 组 应 将 考 查 情 况 向 接 受 评 估 认 证 的 学 校 反 馈, 并 将 考 查 报 告 ( 简 本, 不 包 括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建 议 ) 送 交 学 校 征 询 意 见 核 对 相 关 事 实 6.2 召 开 反 馈 会 议 6.2.1 专 家 组 现 场 反 馈 考 查 意 见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组 长 介 绍 考 查 情 况, 通 报 专 家 组 考 查 的 基 本 意 见 ; 考 查 专 家 分 别 介 绍 个 人 考 查 意 见 ; 接 受 评 估 认 证 专 业 及 所 在 学 校 如 对 专 家 反 馈 意 见 有 异 议, 可 在 收 到 评 估 认 证 报 告 后 及 时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委 员 会 反 馈 6.2.2 反 馈 会 议 参 加 人 员 : 专 家 组 全 体 成 员 本 专 业 及 所 在 学 校 院 系 有 关 人 员 反 馈 会 形 式 上 要 尽 可 能 简 化 7 考 查 报 告 考 查 报 告 的 内 容 及 其 格 式 和 要 求 见 评 估 认 证 现 场 考 查 报 告 ( 附 件 B6) 38

附 件 B1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现 场 考 查 工 作 基 本 程 序 进 校 前 : 专 家 审 阅 自 评 报 告 进 校 前 : 专 家 组 组 长 拟 订 考 查 重 点 和 考 查 日 程 预 备 会 : 专 家 组 讨 论 确 定 考 查 重 点 考 查 日 程 和 专 家 组 成 员 考 查 分 工 现 场 考 查 : 专 家 组 成 员 根 据 考 查 工 作 安 排, 开 展 现 场 考 查 活 动, 对 单 项 指 标 结 论 逐 一 作 出 判 断 结 论 汇 总 : 专 家 组 组 长 汇 总 专 家 单 项 指 标 结 论 和 发 现 的 问 题 专 家 组 全 体 会 议 : 专 家 组 根 据 汇 总 情 况, 讨 论 形 成 专 家 组 现 场 考 查 报 告 和 考 查 结 论 意 见 反 馈 : 专 家 组 组 长 介 绍 考 查 工 作 整 体 情 况, 专 家 交 流 个 人 考 查 意 见 提 交 考 查 报 告 : 现 场 考 查 工 作 结 束 后, 专 家 组 向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委 员 会 提 交 评 估 认 证 现 场 考 查 报 告 39

附 件 B2 自 评 报 告 专 家 审 阅 结 论 表 学 校 名 称 : 审 核 意 见 : 通 过 自 评 报 告 需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进 校 核 实 的 问 题 : 指 标 需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进 校 核 实 的 问 题 学 生 1. 2. 培 养 目 标 毕 业 要 求 持 续 改 进 课 程 体 系 师 资 队 伍 支 持 条 件 其 他 专 家 签 名 : 年 月 日 40

自 评 报 告 专 家 审 阅 结 论 表 学 校 名 称 : 审 核 意 见 : 基 本 通 过 自 评 报 告, 限 期 补 充 完 善 相 关 材 料 指 标 学 生 培 养 目 标 需 要 补 充 修 改 的 材 料 以 及 需 要 说 明 的 问 题 1. 2. 需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进 校 核 实 的 问 题 1. 2. 毕 业 要 求 持 续 改 进 课 程 体 系 师 资 队 伍 支 持 条 件 其 他 专 家 签 名 : 年 月 日 41

自 评 报 告 专 家 审 阅 结 论 表 学 校 名 称 : 审 核 意 见 : 不 通 过 自 评 报 告 指 标 不 予 通 过 的 理 由 学 生 1. 2. 培 养 目 标 毕 业 要 求 持 续 改 进 课 程 体 系 师 资 队 伍 支 持 条 件 其 他 理 由 专 家 签 名 : 年 月 日 42

附 件 B3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自 评 报 告 专 家 意 见 汇 总 表 学 校 名 称 : 指 标 自 评 报 告 中 未 充 分 说 明 的 内 容, 以 及 针 对 评 估 认 证 标 准 发 现 的 问 题 和 关 注 项 备 注 学 生 培 养 目 标 毕 业 要 求 持 续 改 进 课 程 体 系 师 资 队 伍 支 持 条 件 其 他 ( 需 要 学 校 提 供 的 资 料 等 ) 对 自 评 报 告 的 结 论 意 见 通 过 自 评 报 告 基 本 通 过 自 评 报 告, 补 充 材 料 不 通 过 自 评 报 告 说 明 : 本 表 由 自 评 报 告 专 家 分 析 表 汇 总 形 成, 是 形 成 考 查 要 点 的 依 据, 考 查 过 程 中 人 手 一 份 43

附 件 B4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考 查 重 点 学 校 名 称 : 指 标 自 评 报 告 中 未 充 分 说 明 的 内 容, 以 及 针 对 评 估 认 证 标 准 发 现 的 问 题 和 关 注 项 专 家 组 拟 深 入 了 解 或 核 查 的 问 题 及 拟 采 取 的 考 查 方 式 备 注 学 生 培 养 目 标 毕 业 要 求 持 续 改 进 课 程 体 系 师 资 队 伍 支 持 条 件 其 他 ( 需 要 学 校 提 供 的 资 料 等 ) 说 明 : 本 表 根 据 自 评 报 告 专 家 意 见 汇 总 表 讨 论 形 成, 考 查 过 程 中 人 手 一 份 44

附 件 B5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工 作 参 考 日 程 时 间 节 点 工 作 项 目 参 加 人 员 主 要 任 务 进 校 考 查 前 两 个 月 入 校 第 一 天 下 午 或 晚 上 准 备 工 作 专 家 组 预 备 会 评 估 委 员 评 估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全 体 成 员 1. 认 真 审 阅 自 评 报 告, 并 完 成 自 评 报 告 专 家 审 阅 结 论 表 2. 秘 书 处 汇 总 所 有 专 家 自 评 报 告 专 家 审 阅 结 论 表, 形 成 自 评 报 告 专 家 意 见 汇 总 表 3. 进 校 考 查 一 周 前 发 给 专 家 组 全 体 成 员 1. 根 据 自 评 报 告 专 家 意 见 汇 总 表, 讨 论 形 成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考 查 重 点 2. 协 商 确 定 专 家 组 现 场 考 查 日 程 第 二 天 上 午 与 专 业 负 责 人 见 面 会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全 体 成 员 学 校 相 关 人 员 专 业 负 责 人 专 业 相 关 人 员 1. 由 专 家 组 组 长 主 持 ( 介 绍 专 家 考 查 目 的 等 ); 2. 专 业 负 责 人 汇 报 评 估 认 证 工 作 ; 3. 专 家 就 自 评 报 告 有 关 问 题 向 专 业 负 责 人 及 学 校 有 关 人 员 提 问 第 二 天 下 午 第 三 天 专 家 组 现 场 考 查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全 体 成 员 ( 可 分 组 进 行 ) 1. 考 查 实 验 室 实 践 基 地 专 门 性 教 学 场 所 和 设 施 2. 调 阅 试 题 试 卷 毕 业 设 计 ( 论 文 ) 课 程 设 计 和 实 验 实 习 报 告 等 3. 查 阅 管 理 文 件 资 料 4. 访 谈 教 师 管 理 人 员 在 校 生 毕 业 生 等 第 二 天 晚 上 第 三 天 晚 上 专 家 组 内 部 会 议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全 体 成 员 沟 通 考 查 感 受 发 现 的 问 题, 交 换 心 得 意 见 ; 不 讨 论 结 论, 不 形 成 统 一 意 见 第 三 天 晚 上 专 家 个 人 工 作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全 体 成 员 1. 专 家 独 立 完 成 相 关 指 标 判 定 2. 研 究 起 草 现 场 考 查 报 告 第 四 天 上 午 专 家 组 内 部 会 议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全 体 成 员 讨 论 确 定 专 家 组 现 场 考 查 结 论 和 现 场 考 查 报 告 第 四 天 上 午 现 场 考 查 意 见 交 流 会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全 体 成 员 学 校 院 系 及 专 业 相 关 人 员 1. 组 长 介 绍 考 查 整 体 情 况, 不 反 馈 考 查 结 论 2. 专 家 介 绍 个 人 考 查 情 况 3. 学 校 反 馈 对 现 场 考 查 报 告 的 意 见 第 四 天 下 午 专 家 离 校 45

附 件 B6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现 场 考 查 报 告 ( 参 考 格 式 ) (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在 考 查 结 束 后 向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委 员 会 提 交 评 估 委 员 会 根 据 本 报 告 和 学 校 反 馈 意 见 以 及 学 校 提 交 的 自 评 报 告 等 材 料 审 议 做 出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 学 校 名 称 : 考 查 时 间 : 一 专 业 基 本 情 况 ( 简 要 描 述 专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 二 对 自 评 报 告 审 阅 意 见 及 问 题 的 核 实 情 况 ( 根 据 现 场 考 查 情 况 描 述 专 家 组 对 自 评 报 告 审 阅 意 见 需 要 核 实 的 问 题 等 的 核 实 情 况 不 描 述 考 查 过 程 和 内 容 ) 三 专 业 符 合 评 估 认 证 标 准 要 求 的 达 成 度 针 对 性 ) ( 逐 条 描 述 专 业 如 何 达 到 该 条 标 准 要 求 的, 描 述 内 容 应 具 体 有 46

3.1 学 生 标 准 达 成 情 况 :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关 注 项 : 3.2 培 养 目 标 标 准 达 成 情 况 :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关 注 项 : 3.3 毕 业 要 求 标 准 达 成 情 况 :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关 注 项 : 3.4 持 续 改 进 标 准 达 成 情 况 :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关 注 项 : 3.5 课 程 体 系 标 准 达 成 情 况 :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关 注 项 : 3.6 师 资 队 伍 47

标 准 达 成 情 况 :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关 注 项 : 3.7 支 持 条 件 标 准 达 成 情 况 :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关 注 项 : 3.8 专 业 补 充 标 准 标 准 达 成 情 况 :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关 注 项 : 3.9 上 次 评 估 认 证 建 议 整 改 情 况 ( 首 次 接 受 评 估 认 证 的 专 业 无 此 项 ) 四 存 在 的 问 题 不 足 以 及 需 要 关 注 的 事 项 ( 重 点 说 明 现 场 考 查 过 程 中 发 现 的 主 要 问 题 不 足, 需 要 关 注 并 采 取 措 施 予 以 改 进 的 事 项, 所 提 问 题 要 有 针 对 性 ) 48

五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建 议 指 标 专 家 组 现 场 考 查 结 论 专 家 组 现 场 考 查 意 见 概 要 学 生 P 个 P/C 个 P/W 个 F 个 培 养 目 标 P 个 P/C 个 P/W 个 F 个 毕 业 要 求 P 个 P/C 个 P/W 个 F 个 持 续 改 进 P 个 P/C 个 P/W 个 F 个 课 程 体 系 P 个 P/C 个 P/W 个 F 个 师 资 队 伍 P 个 P/C 个 P/W 个 F 个 支 持 条 件 结 论 建 议 P 个 P/C 个 P/W 个 F 个 通 过 评 估 认 证, 有 效 期 6 年 通 过 评 估 认 证, 有 效 期 3 年 不 通 过 评 估 认 证 专 家 组 成 员 签 字 : 年 月 日 49

填 表 说 明 : 指 标 考 查 结 果 判 定 分 为 四 种 : (1) 合 格 (P): 英 文 Pass, 表 示 完 全 达 到 标 准 要 求 ; (2) 合 格 (P/C): 英 文 Pass/Concern, 表 示 达 到 标 准 的 要 求, 但 有 不 确 定 性, 某 些 因 素 近 期 可 能 会 发 生 变 化, 会 影 响 标 准 的 符 合 性, 这 些 因 素 一 旦 发 生 变 化, 需 要 后 续 的 关 注 和 跟 踪 检 查 ; (3) 合 格 (P/W): 英 文 Pass/Weakness, 表 示 基 本 达 到 标 准 的 要 求, 但 存 在 不 足 或 问 题, 不 足 以 持 续 保 持 到 下 一 轮 考 查 ; (4) 不 合 格 (F): 英 文 Failure, 表 示 本 指 标 未 达 到 标 准 的 要 求 50

高 等 学 校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学 校 工 作 指 南 1 申 请 1.1 申 请 学 校 须 是 经 教 育 部 批 准 或 备 案 的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已 经 教 育 部 批 准 或 备 案, 并 有 五 届 及 以 上 本 专 业 本 科 毕 业 生 1.2 申 请 学 校 应 向 高 等 教 育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委 员 会 递 交 申 请 书 1.3 学 校 应 根 据 评 估 委 员 会 的 要 求, 对 申 请 书 中 有 关 问 题 做 出 答 复, 或 提 供 相 关 材 料 1.4 如 申 请 因 为 不 符 合 条 件 而 未 被 受 理, 学 校 可 在 达 到 申 请 评 估 认 证 的 基 本 条 件 后 重 新 提 出 申 请 1.5 申 请 学 校 填 写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申 请 书 一 份 ( 附 件 C1), 加 盖 学 校 公 章, 于 申 请 年 度 8 月 10 日 前 邮 寄 至 评 估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同 时 将 电 子 版 发 至 指 定 邮 箱 邮 寄 地 址 : 北 京 市 三 里 河 路 9 号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人 事 司 专 业 评 估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邮 政 编 码 :100835 联 系 电 话 :010-58933242,58934045,58933389( 传 真 ); E-mail: tujianpinggu@163.com 1.6 申 请 获 得 通 过, 评 估 委 员 会 将 于 9 月 30 日 前 通 知 申 请 学 校, 并 分 配 网 站 账 号 和 密 码, 进 入 自 评 报 告 撰 写 阶 段 51

2 自 评 2.1 自 评 目 的 自 评 和 撰 写 自 评 报 告 是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的 重 要 阶 段, 是 接 受 评 估 认 证 专 业 对 办 学 状 况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的 自 我 检 查, 主 要 检 查 办 学 条 件 人 才 培 养 计 划 和 培 养 结 果 是 否 达 到 高 等 学 校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标 准 所 规 定 的 要 求, 以 及 是 否 采 取 了 充 分 措 施, 以 保 证 教 学 培 养 计 划 的 实 施 2.2 自 评 方 法 2.2.1 自 评 工 作 由 学 校 有 计 划 地 组 织 进 行, 贯 彻 以 评 促 建 以 评 促 改 以 评 促 管 的 精 神, 自 始 至 终 体 现 真 实 性 客 观 性 综 合 性, 专 业 所 在 院 系 和 学 校 应 组 织 教 师 学 生 和 相 关 工 作 人 员 共 同 参 与 该 项 工 作 自 评 工 作 应 对 照 指 标 要 求, 从 学 校 办 学 的 特 点 出 发, 通 过 举 证 的 方 式, 详 细 说 明 为 了 达 成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所 开 展 的 具 有 自 身 特 色 的 教 育 教 学 实 践 与 取 得 的 成 效 ( 包 括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的 制 定 与 实 施 各 教 学 环 节 的 安 排 与 保 障 教 学 质 量 保 证 体 系 的 建 立 和 运 行 等 ), 阐 释 其 实 现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的 途 径 以 及 目 标 达 成 的 程 度 2.2.2 撰 写 自 评 报 告 是 自 评 工 作 的 主 要 内 容 自 评 报 告 要 对 专 业 教 育 的 各 项 内 容 进 行 自 我 评 价 说 明 并 附 以 证 明 材 料, 以 供 审 核 2.3 自 评 报 告 的 内 容 和 要 求 自 评 报 告 应 对 照 高 等 学 校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标 准, 其 内 容 和 格 式 要 求 参 见 自 评 报 告 撰 写 指 导 书 ( 附 件 C2) 自 评 报 告 撰 写 常 见 问 题 及 解 答 可 参 考 附 件 C3 52

2.4 自 评 报 告 的 提 交 申 请 评 估 认 证 的 学 校 应 于 次 年 1 月 15 日 前 将 自 评 报 告 上 传 至 评 估 网 站, 并 将 加 盖 学 校 公 章 的 纸 制 报 告 一 份 邮 寄 至 评 估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2.5 自 评 报 告 的 材 料 补 充 当 自 评 报 告 内 容 不 全 或 陈 述 不 明 确 时, 评 估 委 员 会 将 要 求 学 校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提 交 补 充 材 料 提 交 补 充 材 料 时 不 必 再 将 自 评 报 告 重 新 提 交 3 现 场 考 查 3.1 现 场 考 查 条 件 准 备 现 场 考 查 将 在 学 校 正 常 教 学 期 间 进 行, 接 受 评 估 认 证 专 业 所 在 学 校 应 为 现 场 考 查 专 家 组 的 入 校 考 查 做 好 如 下 准 备 : (1) 应 为 考 查 专 家 组 准 备 一 间 专 用 工 作 ( 会 议 ) 室, 室 内 备 有 供 专 家 查 阅 的 最 基 本 的 有 关 教 学 和 教 学 管 理 等 资 料, 如 学 生 作 业 设 计 试 卷 报 告 论 文 等 ; (2) 应 安 排 专 人 配 合 考 查 专 家 组 的 工 作 ; (3) 应 为 考 查 专 家 组 准 备 考 查 期 间 教 学 实 践 等 环 节 的 课 表 各 类 人 员 名 单, 供 专 家 组 抽 取 部 分 进 行 访 谈 ; (4) 不 安 排 与 评 估 认 证 无 关 的 活 动 ; (5) 遵 守 评 估 认 证 工 作 有 关 纪 律 3.2 考 查 报 告 意 见 反 馈 53

现 场 考 查 结 束 前, 考 查 专 家 组 将 考 查 报 告 稿 送 评 估 认 证 专 业 或 学 校 院 系 征 询 意 见 学 校 可 就 评 估 结 论 建 议 以 外 的 考 查 报 告 所 述 情 况 及 相 关 问 题 与 考 查 专 家 组 交 换 意 见 学 校 可 将 考 查 报 告 在 师 生 中 传 阅, 但 在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发 布 之 前, 不 得 对 外 公 开 4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申 诉 4.1 接 受 评 估 认 证 专 业 所 在 学 校 如 对 专 业 评 估 委 员 会 做 出 的 结 论 有 异 议, 可 在 收 到 结 论 后 30 日 内 向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土 建 类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仲 裁 委 员 会 提 出 申 诉 逾 期 未 提 出 异 议 的, 视 为 同 意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4.2 申 诉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提 出, 详 细 陈 述 理 由, 并 提 供 能 够 支 持 申 诉 理 由 的 各 种 材 料 4.3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部 土 建 类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仲 裁 委 员 会 提 出 的 仲 裁 意 见 为 最 终 结 论 4.4 结 论 为 不 通 过 评 估 认 证 的 专 业 点 所 在 高 校, 需 经 过 二 年 建 设 期 后 方 可 重 新 申 请 评 估 认 证 5 评 估 认 证 状 态 保 持 5.1 通 过 评 估 认 证 专 业 所 在 学 校 应 认 真 研 究 现 场 考 查 报 告 中 指 出 的 问 题, 采 取 切 实 有 效 措 施 进 行 改 进 5.2 结 论 为 通 过 评 估 认 证, 有 效 期 为 6 年 的 学 校, 应 在 有 效 期 中 期 ( 第 三 年 ) 进 行 教 学 质 量 督 察, 督 察 内 容 为 评 估 认 证 改 进 情 况 和 专 业 进 展 情 况 督 察 员 由 学 校 聘 请 校 外 高 级 工 程 师 和 教 授 各 一 名 督 察 报 告 一 54

式 两 份, 签 字 后 一 份 留 给 学 校 作 为 评 估 整 改 工 作 情 况 留 存 备 查, 另 一 份 寄 给 评 估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5.3 通 过 评 估 认 证 的 专 业 在 有 效 期 内 如 果 对 课 程 体 系 做 重 大 调 整, 或 师 资 办 学 条 件 等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应 立 即 向 评 估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申 请 对 调 整 或 变 化 的 部 分 进 行 重 新 评 估 认 证 重 新 评 估 认 证 通 过 者, 可 继 续 保 持 原 评 估 认 证 结 论 至 有 效 期 届 满 ; 否 则, 终 止 原 评 估 认 证 的 有 效 期 重 新 评 估 认 证 工 作 参 照 原 评 估 认 证 程 序 进 行, 但 可 以 视 具 体 情 况 适 当 简 化 5.4 通 过 评 估 认 证 的 专 业 如 果 要 保 持 评 估 认 证 有 效 期 的 连 续 性, 须 在 评 估 认 证 有 效 期 届 满 前 一 年 重 新 提 出 评 估 认 证 申 请 55

附 件 C1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申 请 书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委 员 会 : 根 据 高 等 学 校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有 关 申 请 资 格 的 规 定, 对 照 高 等 学 校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标 准, 我 们 认 为 我 校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满 足 申 请 条 件, 现 申 请 参 加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请 予 受 理 本 校 所 有 材 料 完 全 属 实, 特 此 承 诺 申 请 评 估 认 证 学 校 ( 公 章 ): 年 月 日 56

申 请 书 附 表 及 资 料 目 录 一 申 请 评 估 认 证 学 校 与 专 业 概 况 二 专 业 基 本 状 态 数 据 表 三 本 专 业 正 在 执 行 的 培 养 方 案 ( 另 附 ) 四 教 学 管 理 和 质 量 保 障 体 系 57

一 申 请 评 估 认 证 学 校 与 专 业 概 况 申 请 学 校 学 校 负 责 人 电 话 学 ( 不 超 过 500 字 ) 校 简 介 专 业 名 称 所 在 院 系 专 业 负 责 人 专 业 发 展 概 况 专 业 符 合 评 估 认 证 申 请 条 件 的 简 要 陈 述 姓 名 电 话 通 信 地 址 ( 邮 编 ) ( 不 超 过 1500 字 ) 电 子 邮 件 手 机 评 估 认 证 联 系 人 姓 名 电 话 通 信 地 址 ( 邮 编 ) 电 子 邮 件 手 机 58

二 专 业 基 本 状 态 数 据 表 A 师 资 情 况 在 编 教 师 总 数 教 学 人 员 科 研 人 员 教 师 岗 位 结 构 管 理 人 员 实 验 室 技 术 人 员 其 他 教 授 人 数 / 比 例 教 师 职 称 结 构 副 教 授 人 数 / 比 例 ( 含 同 级 别 职 称 人 讲 师 人 数 / 比 例 员 ) 助 教 及 其 他 有 博 士 学 位 人 数 / 比 例 教 师 学 历 结 构 有 硕 士 学 位 人 数 / 比 例 ( 最 高 学 历 ) 有 学 士 及 其 他 学 位 人 数 有 工 程 实 践 经 历 教 师 人 数 B 近 三 年 学 生 数 量 年 度 类 别 招 生 数 在 校 生 数 毕 业 生 数 授 予 学 位 数 C 图 书 资 源 概 况 学 校 藏 书 总 藏 书 量 期 刊 数 量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资 源 ( 含 学 校 及 院 系 藏 书 ) 图 书 数 量 中 文 期 刊 数 量 ( 种 ) 外 文 期 刊 数 量 ( 种 ) 标 准 规 范 数 量 ( 种 ) 59

电 子 图 书 及 数 据 库 D 实 践 教 学 条 件 校 内 外 主 要 实 验 实 习 实 训 场 所 承 担 的 教 学 任 务 学 生 考 核 方 式 近 3 年 年 均 接 受 学 生 数 E 近 三 年 教 学 经 费 ( 生 均 ) 年 度 类 别 教 学 经 费 上 述 数 据 中 的 问 题 和 说 明 来 源 支 出 校 方 拨 款 其 他 来 源 教 学 支 出 行 政 经 费 实 习 经 费 毕 业 设 计 经 费 教 学 设 备 仪 器 购 买 与 维 护 费 用 图 书 资 料 购 买 三 本 专 业 正 在 执 行 的 培 养 方 案 ( 另 附 ) 四 教 学 管 理 和 质 量 保 障 体 系 (300~500 字 ) ( 包 括 教 学 质 量 体 系 学 生 评 估 体 系 以 及 其 他 特 殊 的 质 量 保 障 政 策 ) 60

附 件 C2 自 评 报 告 撰 写 指 导 书 撰 写 与 提 交 自 评 报 告 以 及 现 场 考 查 是 工 程 教 育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的 两 个 最 重 要 的 环 节 自 评 报 告 中 应 该 清 晰 地 描 述 本 专 业 的 定 位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毕 业 生 应 具 有 的 知 识 能 力 水 平, 并 说 明 为 达 到 上 述 培 养 目 标 所 实 施 的 教 学 过 程 以 及 对 目 标 是 否 能 够 达 成 所 采 用 的 评 价 方 法 与 过 程 这 些 内 容 应 通 过 清 晰 翔 实 的 表 格 以 及 定 性 与 定 量 相 结 合 的 文 字 叙 述 来 表 述 本 指 导 书 所 列 内 容 紧 密 围 绕 工 程 教 育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标 准, 为 学 校 提 供 撰 写 报 告 的 范 本 指 导 书 中 所 列 内 容 为 审 阅 者 判 断 该 专 业 是 否 达 到 评 估 认 证 标 准 各 项 要 求 提 供 基 本 依 据 ; 反 之, 这 些 内 容 缺 失 或 者 含 混 不 清 会 对 报 告 审 阅 者 的 判 断 产 生 直 接 的 影 响 专 业 在 撰 写 自 评 报 告 应 该 按 照 本 指 导 书 中 的 格 式 与 描 述 顺 序 编 写 ( 保 留 其 间 用 黑 体 字 插 入 的 通 用 标 准 原 文, 专 业 补 充 标 准 应 分 别 在 相 应 位 置 列 出 并 举 证 说 明 是 否 达 成 ) 其 中 极 少 量 内 容 有 重 复 是 为 了 方 便 审 阅 者 对 照 评 估 认 证 标 准 审 阅 自 评 报 告 中 不 应 包 含 与 评 估 认 证 标 准 无 关 的 内 容, 不 应 包 含 不 能 作 为 学 生 培 养 目 标 或 毕 业 要 求 达 成 证 明 的 标 志 性 成 果 自 评 报 告 由 正 文 和 附 录 两 部 分 组 成 其 具 体 要 求 将 在 本 指 导 书 中 说 明 对 本 文 件 所 用 部 分 名 词 的 说 明 : 61

列 出 相 关 文 档 索 引 : 指 要 求 对 于 该 部 分 描 述 的 内 容, 提 供 相 关 的 管 理 文 件, 教 学 活 动 历 史 记 录, 质 量 控 制 记 录, 合 作 协 议, 或 其 它 相 关 记 录 的 名 称 在 现 场 考 查 时 应 能 提 供 查 阅 对 于 教 学 活 动 的 持 续 自 我 检 查 过 程, 使 用 下 列 说 法 : 评 估 : 评 估 是 指 确 定 收 集 和 准 备 所 需 资 料 和 数 据 的 过 程, 以 便 对 毕 业 要 求 和 培 养 目 标 是 否 达 成 进 行 评 价 有 效 的 评 估 需 要 恰 当 使 用 直 接 的 间 接 的 量 化 的 非 量 化 的 手 段, 以 便 检 测 毕 业 要 求 和 培 养 目 标 的 达 成 评 估 过 程 中 可 以 包 括 适 当 的 抽 样 方 法 评 价 : 评 价 是 对 评 估 过 程 中 所 收 集 到 的 资 料 和 证 据 进 行 解 释 的 过 程 评 价 过 程 判 定 毕 业 要 求 与 培 养 目 标 的 达 成 度, 并 提 出 相 应 的 改 进 措 施 机 制 : 指 针 对 特 定 目 的 而 制 定 的 一 套 规 范 的 处 理 流 程, 同 时 对 于 该 流 程 涉 及 的 相 关 人 员 以 及 各 自 承 担 的 角 色 有 明 确 的 定 义 关 于 本 指 导 书 中 所 用 字 体 的 附 注 : 黑 体 部 分 为 标 准 原 文 ; 楷 体 部 分 为 应 提 供 的 说 明 ; 宋 体 部 分 为 要 求 的 表 格 62

给 排 水 科 学 与 工 程 专 业 评 估 认 证 自 评 报 告 学 校 : 完 成 时 间 : 专 业 负 责 人 : 联 系 电 话 : 学 校 负 责 人 签 字 : 学 校 盖 章 : 63

背 景 信 息 专 业 名 称 所 在 学 校 评 估 认 证 专 业 信 息 所 在 学 院 授 予 学 位 学 制 院 系 网 址 评 估 认 证 联 系 人 信 息 姓 名 电 子 邮 件 电 话 手 机 通 信 地 址 ( 邮 编 ) 本 专 业 所 在 学 校 的 简 介 ( 这 一 部 分 限 200 字 以 内 ); 本 专 业 发 展 沿 革 简 述 ( 这 一 部 分 限 600 字 以 内 ); 本 专 业 以 前 参 加 评 估 认 证 的 情 况 ( 如 果 不 是 第 一 次 评 估 认 证, 在 附 件 中 提 供 上 次 的 评 估 认 证 意 见 与 改 进 报 告 ) 1 学 生 (1) 具 有 吸 引 优 秀 生 源 的 制 度 和 措 施 描 述 本 专 业 当 前 生 源 基 本 状 况 ; 描 述 吸 引 优 秀 生 源 相 应 的 制 度 与 措 施, 包 括 学 校 的 支 持 用 列 表 方 式 提 供 以 下 信 息 : 近 3 年 招 生 情 况 年 招 生 省 份 招 生 数 学 校 分 数 线 本 专 业 分 数 线 第 一 志 愿 录 取 比 例 64

年 招 生 省 份 招 生 数 学 校 分 数 线 本 专 业 分 数 线 第 一 志 愿 录 取 比 例 年 招 生 省 份 招 生 数 学 校 分 数 线 本 专 业 分 数 线 第 一 志 愿 录 取 比 例 (2) 具 有 完 善 的 学 生 学 习 指 导 职 业 规 划 就 业 指 导 心 理 辅 导 等 方 面 的 措 施 并 能 够 很 好 地 执 行 落 实 以 列 表 方 式 提 供 下 列 信 息 ( 指 导 方 式 可 分 为 : 学 生 咨 询 / 定 期 宣 讲 / 事 件 启 动 ; 指 导 频 度 是 针 对 定 期 宣 讲 方 式 的 受 益 人 数 为 最 近 两 年 的 数 据, 分 学 年 提 供 ): 学 生 学 习 指 导 渠 道 名 称 指 导 执 行 者 指 导 方 式 指 导 频 度 受 益 人 数 ( 近 两 年 ) xxxx 学 年 xxxx 学 年 学 生 职 业 规 划 与 就 业 指 导 渠 道 名 称 指 导 执 行 者 指 导 方 式 指 导 频 度 受 益 人 数 ( 近 两 年 ) xxxx 学 年 xxxx 学 年 学 生 心 理 辅 导 渠 道 名 称 指 导 执 行 者 指 导 方 式 指 导 频 度 受 益 人 数 ( 近 两 年 ) xxxx 学 年 xxxx 学 年 其 它 学 生 指 导 ( 如 果 没 有 可 以 省 略 ) 65

描 述 上 述 辅 导 的 执 行 落 实 情 况 以 及 效 果 ( 在 附 录 中 提 供 相 关 文 档 索 引 ) (3) 对 学 生 在 整 个 学 习 过 程 中 的 表 现 进 行 跟 踪 与 评 估, 并 通 过 形 成 性 评 价 保 证 学 生 毕 业 时 达 到 毕 业 要 求 用 文 字 说 明 本 专 业 学 生 获 取 毕 业 证 书 和 学 位 证 书 的 基 本 要 求 描 述 如 何 根 据 跟 踪 评 估 的 数 据 判 断 学 生 的 学 习 情 况, 对 学 生 是 否 有 学 业 预 警 制 度, 对 受 到 预 警 的 学 生 是 否 有 帮 扶 措 施 以 列 表 方 式 提 供 以 下 信 息 : 学 生 能 力 达 成 跟 踪 评 估 评 估 目 标 评 估 方 式 及 内 容 评 估 人 评 估 周 期 形 成 的 记 录 文 档 附 注 1: 评 估 目 标 可 以 按 照 社 会 能 力 专 业 水 平 专 业 能 力 分 类, 这 里 主 要 是 描 述 基 本 评 价 机 制 和 方 法, 具 体 毕 业 要 求 的 达 成 度 评 价 在 第 3 项 毕 业 要 求 部 分 详 细 描 述 评 估 内 容 主 要 指 评 估 基 于 的 数 据 内 容 及 来 源 附 注 2: 评 估 方 式 应 该 包 括 考 试 以 及 其 它 对 学 生 能 力 与 水 平 评 估 的 方 式, 并 说 明 如 何 确 认 这 些 方 式 及 其 结 果 能 反 映 毕 业 要 求 近 三 年 毕 业 生 就 业 状 况 年 份 毕 业 生 数 毕 业 率 获 学 位 率 一 次 就 业 率 分 类 就 业 状 况 附 注 : 分 类 就 业 状 况 可 按 照 读 研 / 政 府 部 门 / 事 业 单 位 / 国 有 企 业 / 外 企 / 其 它 企 业 / 入 伍 / 出 国 划 分 ; 特 定 专 业 也 可 以 按 照 行 业 性 质 划 分 企 业 66

(4) 有 明 确 的 规 定 和 相 应 认 定 过 程, 认 可 转 专 业 转 学 学 生 的 原 有 学 分 描 述 相 应 的 认 定 过 程 以 及 制 度 性 文 档 索 引 详 细 描 述 转 学 转 专 业 的 学 生 必 须 补 修 课 程 的 相 关 规 定 ; 详 细 说 明 对 已 有 学 分 的 认 定 过 程, 特 别 是 不 须 补 修 的 课 程 或 其 它 有 学 分 的 教 学 活 动 能 否 支 撑 本 专 业 相 关 毕 业 要 求 如 何 认 定 提 供 转 专 业 转 学 学 生 补 修 或 已 修 学 分 认 定 的 执 行 实 例 ( 如 果 有 ) 2 培 养 目 标 (1) 有 公 开 的 符 合 学 校 定 位 的 适 应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需 要 的 培 养 目 标 (2) 培 养 目 标 能 反 映 学 生 毕 业 后 5 年 左 右 在 社 会 与 专 业 领 域 预 期 能 够 取 得 的 成 就 说 明 制 定 本 专 业 培 养 目 标 的 主 要 依 据 ( 简 述 本 专 业 培 养 目 标 与 学 校 定 位 和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对 人 才 需 求 的 关 系, 毕 业 生 主 要 的 从 业 领 域 及 预 期, 主 要 的 社 会 竞 争 优 势 ) 用 单 独 的 段 落 列 出 本 专 业 的 培 养 目 标 全 文 描 述 采 用 哪 些 渠 道 与 措 施 使 得 教 师 与 学 生 能 够 理 解 专 业 培 养 目 标, 并 对 社 会 公 开 (3) 定 期 评 价 培 养 目 标 的 合 理 性 并 根 据 评 价 结 果 对 培 养 目 标 进 行 修 67

订, 评 价 与 修 订 过 程 有 行 业 或 企 业 专 家 参 与 描 述 当 前 执 行 的 培 养 目 标 合 理 性 评 价 制 度, 包 括 基 于 的 数 据 数 据 来 源 以 及 收 集 的 周 期 主 要 评 价 人 及 身 份 最 近 一 次 的 评 价 结 果 描 述 当 前 执 行 的 培 养 目 标 修 订 制 度, 包 括 修 订 周 期 修 订 过 程 参 与 人 员 以 及 主 要 执 行 人 描 述 最 近 一 次 修 订, 包 括 修 订 时 间 改 动 的 内 容 改 动 的 理 由 参 与 修 订 的 行 业 与 企 业 专 家 以 及 他 们 发 挥 作 用 的 方 式 与 内 容 在 附 录 中 提 供 相 关 文 档 索 引 3 毕 业 要 求 专 业 必 须 有 明 确 公 开 的 毕 业 要 求, 毕 业 要 求 应 能 支 撑 培 养 目 标 的 达 成 专 业 应 通 过 评 价 证 明 毕 业 要 求 的 达 成 专 业 制 定 的 毕 业 要 求 应 完 全 覆 盖 以 下 内 容 : (1) 工 程 知 识 : 能 够 将 数 学 自 然 科 学 工 程 基 础 和 专 业 知 识 用 于 解 决 复 杂 工 程 问 题 (2) 问 题 分 析 : 能 够 应 用 数 学 自 然 科 学 和 工 程 科 学 的 基 本 原 理, 识 别 表 达 并 通 过 文 献 研 究 分 析 复 杂 工 程 问 题, 以 获 得 有 效 结 论 (3) 设 计 / 开 发 解 决 方 案 : 能 够 设 计 针 对 复 杂 工 程 问 题 的 解 决 方 案, 设 计 满 足 特 定 需 求 的 系 统 单 元 ( 部 件 ) 或 工 艺 流 程, 并 能 够 在 设 计 环 节 中 体 现 创 新 意 识, 考 虑 社 会 健 康 安 全 法 律 文 化 以 及 环 境 等 因 素 68

(4) 研 究 : 能 够 基 于 科 学 原 理 并 采 用 科 学 方 法 对 复 杂 工 程 问 题 进 行 研 究, 包 括 设 计 实 验 分 析 与 解 释 数 据 并 通 过 信 息 综 合 得 到 合 理 有 效 的 结 论 (5) 使 用 现 代 工 具 : 能 够 针 对 复 杂 工 程 问 题, 开 发 选 择 与 使 用 恰 当 的 技 术 资 源 现 代 工 程 工 具 和 信 息 技 术 工 具, 包 括 对 复 杂 工 程 问 题 的 预 测 与 模 拟, 并 能 够 理 解 其 局 限 性 (6) 工 程 与 社 会 : 能 够 基 于 工 程 相 关 背 景 知 识 进 行 合 理 分 析, 评 价 专 业 工 程 实 践 和 复 杂 工 程 问 题 解 决 方 案 对 社 会 健 康 安 全 法 律 以 及 文 化 的 影 响, 并 理 解 应 承 担 的 责 任 (7) 环 境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 能 够 理 解 和 评 价 针 对 复 杂 工 程 问 题 的 工 程 实 践 对 环 境 社 会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影 响 (8) 职 业 规 范 : 具 有 人 文 社 会 科 学 素 养 社 会 责 任 感, 能 够 在 工 程 实 践 中 理 解 并 遵 守 工 程 职 业 道 德 和 规 范, 履 行 责 任 (9) 个 人 和 团 队 : 能 够 在 多 学 科 背 景 下 的 团 队 中 承 担 个 体 团 队 成 员 以 及 负 责 人 的 角 色 (10) 沟 通 : 能 够 就 复 杂 工 程 问 题 与 业 界 同 行 及 社 会 公 众 进 行 有 效 沟 通 和 交 流, 包 括 撰 写 报 告 和 设 计 文 稿 陈 述 发 言 清 晰 表 达 或 回 应 指 令 并 具 备 一 定 的 国 际 视 野, 能 够 在 跨 文 化 背 景 下 进 行 沟 通 和 交 流 (11) 项 目 管 理 : 理 解 并 掌 握 工 程 管 理 原 理 与 经 济 决 策 方 法, 并 能 在 多 学 科 环 境 中 应 用 69

(12) 终 身 学 习 : 具 有 自 主 学 习 和 终 身 学 习 的 意 识, 有 不 断 学 习 和 适 应 发 展 的 能 力 用 单 独 的 段 落 明 确 列 出 本 专 业 对 于 学 生 毕 业 的 要 求, 并 明 确 其 中 各 项 与 上 述 12 项 基 本 要 求 之 间 的 关 系, 确 保 上 述 要 求 完 全 被 覆 盖 用 矩 阵 图 的 方 式 说 明 毕 业 要 求 如 何 支 撑 培 养 目 标 的 实 现 项 目 目 标 1 目 标 2 毕 业 要 求 1 毕 业 要 求 2 描 述 毕 业 要 求 达 成 评 价 的 方 法 和 机 制 评 价 应 该 基 于 相 关 教 学 活 动 对 每 位 学 生 的 考 试 或 考 核 结 果 数 据 评 价 方 法 是 指 由 这 些 数 据 综 合 分 析 得 出 某 项 毕 业 要 求 指 标 点 达 成 与 否 的 规 则 如 果 采 用 不 同 的 方 法 对 不 同 项 进 行 评 价, 应 分 别 描 述, 并 说 明 每 种 方 法 适 用 范 围 评 价 机 制 是 指 基 础 数 据 来 源 及 其 合 理 性 评 判 按 照 上 述 固 定 规 则 进 行 评 价 的 过 程 周 期 各 环 节 的 责 任 人 以 列 表 方 式 证 明 专 业 所 列 的 各 项 要 求 可 以 证 明 被 达 到 针 对 每 一 项 要 求 提 供 以 下 信 息 : 关 于 *** 项 毕 业 要 求 达 成 的 评 价 内 容 与 过 程 ( 注 意 : 对 专 业 列 出 的 每 一 项 毕 业 要 求, 均 要 分 别 给 出 单 独 的 下 面 式 样 的 表 格 ) 指 标 点 相 关 教 学 活 动 学 生 考 核 方 式 达 成 度 评 价 周 期 最 近 一 次 评 价 结 果 文 档 索 引 ( 备 查 ) 指 标 点 1.1 70

指 标 点 1.2 附 注 : (1) 指 标 点 是 指 对 每 项 毕 业 要 求 进 行 分 解, 所 得 到 的 可 以 安 排 教 学 内 容 并 可 衡 量 其 效 果 的 具 体 要 求, 一 般 毕 业 要 求 的 每 一 项 对 应 于 多 个 指 标 点 ; 一 个 指 标 点 的 实 现 可 以 由 多 个 教 学 活 动 承 担 ( 例 如 : 可 以 将 通 用 标 准 毕 业 要 求 项 下 的 第 二 项 能 够 将 数 学 自 然 科 学 工 程 基 础 和 专 业 知 识 用 于 解 决 复 杂 工 程 问 题, 分 解 为 以 下 指 标 点 : (1) 能 够 将 数 学 与 自 然 科 学 的 基 本 概 念 运 用 到 复 杂 工 程 问 题 的 适 当 表 述 之 中 ;(2) 能 够 针 对 一 个 复 杂 系 统 或 者 过 程 选 择 一 种 数 学 模 型, 并 达 到 适 当 的 精 度 要 求 ;(3) 能 够 对 于 模 型 的 正 确 性 进 行 严 谨 的 推 理, 并 能 够 给 出 解 ;(4) 能 从 数 学 与 自 然 科 学 的 角 度 对 复 杂 工 程 问 题 的 解 决 方 案 进 行 分 析, 试 图 改 进 ) (2) 这 里 的 教 学 活 动 必 须 是 有 学 分 并 对 所 有 参 与 的 学 生 有 明 确 考 核 结 果 的 课 程 实 践 活 动 以 及 其 它 教 学 活 动 如 果 对 应 于 一 个 指 标 点 的 活 动 不 止 一 项, 则 分 别 列 出, 并 列 出 各 活 动 的 相 对 权 重 4 持 续 改 进 (1) 建 立 教 学 过 程 质 量 监 控 机 制 各 主 要 教 学 环 节 有 明 确 的 质 量 要 求, 通 过 教 学 环 节 过 程 监 控 和 质 量 评 价 促 进 毕 业 要 求 的 达 成 ; 定 期 进 行 课 程 体 系 设 置 和 教 学 质 量 的 评 价 描 述 教 学 过 程 质 量 监 控 机 制 的 架 构 与 运 行 方 式, 包 括 每 个 环 节 的 71

主 要 执 行 者 与 责 任 者 以 列 表 方 式 提 供 以 下 信 息 : 主 要 教 学 环 节 的 质 量 要 求 : 环 节 名 称 质 量 要 求 的 要 点 与 考 核 责 任 者 考 核 基 于 的 基 本 数 据 考 核 周 期 结 果 与 相 应 的 改 进 措 施 形 成 的 记 录 文 档 (2) 建 立 毕 业 生 跟 踪 反 馈 机 制 以 及 有 高 等 教 育 系 统 以 外 有 关 各 方 参 与 的 社 会 评 价 机 制, 对 培 养 目 标 是 否 达 成 进 行 定 期 评 价 描 述 毕 业 生 跟 踪 反 馈 机 制 以 及 有 高 等 教 育 系 统 以 外 有 关 各 方 参 与 的 社 会 评 价 机 制, 包 括 组 成 部 分, 运 行 方 式, 覆 盖 面 及 频 度 使 用 的 载 体, 相 关 文 档 索 引 描 述 当 前 正 在 运 行 的 培 养 目 标 达 成 评 价 机 制 的 内 容 形 式 成 员 构 成 及 其 工 作 方 式, 近 两 轮 评 价 记 录 (3) 能 证 明 评 价 的 结 果 被 用 于 专 业 的 持 续 改 进 列 举 对 主 要 教 学 环 节 质 量 考 核 结 果 用 于 改 进 的 措 施 及 效 果 列 举 毕 业 生 反 馈 中 哪 些 信 息 有 效 地 促 进 了 教 学 质 量 的 提 高 列 举 社 会 评 价 机 制 近 五 年 内 对 培 养 目 标 与 毕 业 要 求 修 订, 以 及 目 标 达 成 度 提 升 所 发 挥 的 作 用, 并 在 附 录 中 提 供 实 例 与 相 应 记 录 5 课 程 体 系 72

课 程 设 置 能 支 持 毕 业 要 求 的 达 成, 课 程 体 系 设 计 有 企 业 或 行 业 专 家 参 与 专 业 补 充 标 准 中 课 程 体 系 要 求 的 达 成 情 况 提 供 完 整 的 专 业 教 学 计 划 用 图 表 说 明 具 体 课 程 体 系 及 必 修 课 先 后 修 关 系 并 在 附 录 中 提 供 所 有 课 程 的 教 学 大 纲 ( 课 程 大 纲 应 明 确 : 1) 本 课 程 的 课 程 目 标 ;2) 课 程 目 标 与 相 关 毕 业 要 求 指 标 点 的 对 应 关 系 ;3) 课 程 目 标 与 教 学 内 容 和 方 法 的 对 应 关 系 ;4) 课 程 考 核 方 式 ) 提 供 学 生 毕 业 的 学 分 要 求 以 汇 总 方 式 列 出 必 修 课 总 学 分 描 述 关 于 学 生 选 课 的 有 关 规 定, 包 括 如 何 控 制 学 生 选 学 的 课 程 能 满 足 对 各 类 课 程 学 分 分 布 的 要 求 用 矩 阵 形 式 表 示 课 程 支 撑 诸 项 毕 业 要 求 指 标 点 的 对 应 关 系, 在 该 矩 阵 中 用 特 殊 符 号 表 示 对 毕 业 要 求 指 标 点 达 成 关 联 度 最 高 的 2-3 门 课 程 并 在 附 录 中 提 供 所 有 课 程 的 任 课 教 师 以 及 最 近 3 届 学 生 的 成 绩 分 布 情 况 描 述 课 程 体 系 设 计 与 修 订 的 过 程 与 工 作 方 式, 描 述 最 近 两 次 教 学 计 划 修 订 参 与 的 企 业 与 行 业 专 家 名 单 身 份 参 与 方 式 和 发 挥 的 作 用 课 程 体 系 必 须 包 括 : (1) 与 本 专 业 毕 业 要 求 相 适 应 的 数 学 与 自 然 科 学 类 课 程 ( 至 少 占 总 学 分 的 15%) 列 举 本 类 课 程 以 及 相 应 学 分 如 果 必 修 课 不 能 达 到 总 学 分 的 15%, 描 述 对 学 生 选 课 的 相 应 规 定, 以 保 证 每 个 学 生 毕 业 时 在 本 类 课 程 中 获 得 的 学 分 达 到 要 求 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