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年9月1日 圖書館林主任工作報告: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95年9月1日 圖書館林主任工作報告:"

Transcription

1 國 立 鳳 山 高 級 商 工 職 業 學 校 暨 附 設 進 修 學 校 103 學 年 度 第 1 次 校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3 年 8 月 29 日 上 午 10 時 0 分 整 地 點 : 本 校 展 藝 樓 四 樓 會 議 室 主 席 : 鄭 校 長 越 庭 1 紀 錄 : 蘇 麗 如 一 102 學 年 度 第 3 次 校 務 會 議 決 議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 編 號 案 由 決 議 執 行 情 形 提 案 單 位 1 觀 光 科 103 學 年 課 程 調 整 案 照 案 通 過 照 案 執 行 教 務 處 2 室 設 科 第 三 班 家 具 木 工 組 擬 改 為 家 具 照 案 通 過 照 案 執 行 教 務 處 木 工 科 或 家 具 設 計 科 3 有 關 商 業 經 營 科 調 整 科 班 事 宜 照 案 通 過 提 請 覆 議 教 務 處 4 校 內 學 生 轉 科 實 施 要 點 ( 草 案 ) 照 案 通 過 照 案 執 行 教 務 處 5 學 務 處 生 輔 組 相 關 規 定 修 正 依 決 議 修 正 照 案 執 行 學 務 處 餘 照 案 通 過 6 修 正 教 育 儲 蓄 基 金 督 導 暨 審 查 委 員 會 組 織 照 案 通 過 照 案 執 行 學 務 處 7 訂 定 本 校 菸 害 防 制 實 施 計 畫 照 案 通 過 照 案 執 行 學 務 處 8 訂 定 校 園 檳 榔 防 制 實 施 計 畫 照 案 通 過 照 案 執 行 學 務 處 9 修 正 本 校 校 舍 場 所 提 供 使 用 作 業 要 照 案 通 過 照 案 執 行 總 務 處 10 點 修, 正 本 校 校 務 會 議 實 施 要 點, 照 案 通 過 再 次 修 正 總 務 處 11 本 校 網 球 場 停 止 租 借 乙 案 照 案 通 過 照 案 執 行 總 務 處 12 訂 定 本 校 業 界 實 習 和 職 場 體 驗 實 施 照 案 通 過 照 案 執 行 實 習 處 計 畫 13 討 論 本 校 學 生 輔 導 辦 法 照 案 通 過 照 案 執 行 輔 導 室 14 討 論 本 校 學 生 申 訴 評 議 委 員 會 組 織 及 運 作 辦 法 照 案 通 過 照 案 執 行 輔 導 室 二 主 席 報 告 : 部 分 主 任 組 長 科 主 任 辭 行 政 工 作, 牽 動 行 政 工 作 安 排 新 學 期 行 政 團 隊 做 微 調, 感 謝 他 們 願 意 承 諾 承 擔, 為 學 校 而 努 力 行 政 職 是 一 種 榮 譽 也 是 一 種 責 任, 可 能 有 肯 定 有 批 評, 面 對 嚴 峻 挑 戰 共 邀 同 仁 塑 造 學 校 願 景 以 溫 馨 校 園 創 新 發 明 優 質 卓 越 打 造 品 牌 的 鳳 山 商 工 為 目 標, 共 同 為 學 校 寫 歷 史 壹 行 政 推 動

2 一 充 分 授 權 分 層 負 責 二 熟 悉 法 規 依 法 行 政 三 開 源 節 流 善 用 經 費 四 勇 於 承 擔 解 決 問 題 五 服 務 領 導 走 動 管 理 六 減 簽 減 會 減 紙 減 文 省 電 省 水 七 撰 寫 計 畫 爭 取 外 部 資 源, 豐 富 辦 學 成 效 八 校 內 外 衝 突 事 件 程 序 : 導 師 科 主 任 處 室 主 任 校 長 ( 家 長 會 協 助 處 理 警 方 協 助 處 理 ) 九 對 外 發 言 窗 口 : 校 長 室 秘 書 貳 政 策 宣 導 一 繼 續 推 動 高 中 職 均 質 化 優 質 化 計 畫 二 技 職 教 育 第 二 期 改 造 方 案, 宜 強 化 學 生 職 場 能 力, 強 調 學 用 合 一 ( 實 習 與 產 學 合 作 等 方 案 ) 三 有 效 教 學 ( 活 化 教 學 ) 多 元 評 量 差 異 化 教 學 ( 免 試 入 學 方 案 強 調 多 元 比 序 ) 參 校 務 發 展 一 打 造 學 校 品 牌 行 銷 學 校 應 加 強 學 校 特 色, 照 顧 好 每 位 學 生 今 年 全 國 公 立 學 校 減 班 率 特 別 高, 重 挫 公 立 學 校 招 牌 105 學 年 ~112 學 年 是 學 校 生 存 的 關 鍵 年 二 加 強 品 格 教 育 與 親 師 教 育 ( 即 時 獎 勵 感 動 服 務 不 計 較 正 向 思 考 ) 三 恪 遵 採 購 法, 採 購 程 序 與 採 購 物 規 格 及 品 質 四 研 議 校 園 角 落 規 畫, 去 除 死 角, 活 化 校 園 五 培 養 學 生 優 勢 多 元 能 力, 打 造 學 生 個 人 品 牌 六 加 強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輔 導, 轉 介 輔 導 在 公 門 好 修 行 多 付 出 結 善 緣, 與 大 家 共 勉 三 各 處 室 重 點 工 作 報 告 : ( 一 ) 教 務 處 工 作 報 告 :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重 要 日 程 : (1)8/29( 五 ): 教 務 會 議 (2)9/1( 一 ): 全 校 註 冊 開 學 典 禮, 並 正 式 上 課 (3)9/5( 五 ) 辦 理 暑 假 作 業 考 試 (4)103/9/9~104/1/14: 課 業 輔 導 上 課 時 間 (5)9/8( 一 ) 中 秋 節 放 假 一 天 (6)10/10( 五 ) 國 慶 日 放 假 一 天 (7)10/13( 一 )~15( 三 ) 高 一 高 二 及 高 三 第 一 次 月 考 (8)10/23( 四 )~10/24( 五 ) 高 一 公 民 訓 練 2

3 (9)10/20( 一 )~10/21( 二 ) 高 三 第 1 次 模 擬 考 (10)11/16( 日 ) 第 二 十 屆 英 語 能 力 測 驗 (11)12/2( 二 )~-12/4( 四 ) 日 高 一 高 二 及 高 三 第 二 次 月 考 (12)12/23( 二 ) 12/24( 三 ) 高 三 第 2 次 模 擬 考 (13)103 年 1/15( 四 ) 1/16( 五 ) 1/19( 一 ) 期 末 考 (14)103 年 1/20 休 業 式 (15)103 年 1/21( 二 )~1/27( 一 ) 配 合 春 假 調 整 上 課 ( 下 學 期 課 程 ) (16)103 年 1/28( 三 ) 寒 假 開 始 (17)103 年 1/30( 五 ) 補 考 日 2. 重 要 事 項 說 明 : (1) 教 務 處 103 學 年 度 各 組 組 長 人 事 異 動 : 教 學 組 長 由 鍾 志 超 老 師 接 任 註 冊 組 長 由 吳 衍 嘉 老 師 接 任 設 備 組 長 由 吳 丞 宇 老 師 接 任 實 驗 研 究 組 長 由 邱 清 文 老 師 接 任 優 質 化 及 均 質 化 承 辦 老 師 由 嚴 曉 雯 老 師 接 任 (2) 近 年 來 學 生 重 補 修 人 數 激 增, 增 加 老 師 困 擾 請 老 師 注 意 授 課 內 容 或 測 驗 題 目 是 否 偏 難 且 成 績 評 定 力 求 成 績 分 配 常 態 化 (3)103 學 年 度 本 校 錄 取 轉 學 生 實 際 報 到 人 數 共 有 5 人 ( 機 械 科 1 人 室 設 科 4 人 ) 請 任 課 老 師 多 關 懷 輔 導 (4) 各 科 若 有 科 班 調 整 之 規 劃, 請 先 針 對 師 資 課 程 配 當 表 及 開 課 流 程 圖 併 檢 討, 再 撰 寫 計 畫 書, 提 交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同 意, 再 向 國 教 署 申 請 核 准 (5) 因 應 校 務 基 金 經 費 短 縮, 教 師 請 公 假 之 課 務 請 自 理, 公 差 假 得 課 務 排 代 (6) 因 暑 假 輔 導 課 之 費 用 未 收 齊, 故 鐘 點 費 要 晚 點 才 能 發 (7) 原 住 民 族 委 員 會 於 103 年 度 起 實 施 族 語 認 證 分 級 測 驗, 未 來 原 住 民 學 生 須 取 得 初 級 或 中 級 認 證 測 驗 合 格 證 書, 始 取 得 升 學 優 待 資 格 (8)103 學 年 度 新 制 實 習 教 師 10 名, 已 於 8 月 份 報 到 完 畢, 請 各 指 導 老 師 處 室 主 任 多 給 予 協 助, 以 利 完 成 實 習 工 作 (9) 本 校 103 學 年 度 招 收 新 生 情 況 良 好, 請 各 位 同 仁 持 續 努 力, 再 創 佳 績 (10) 本 校 103 學 年 度 鳳 山 商 工 升 學 四 技 二 專 及 大 學 錄 取 統 計 表, 請 參 見 下 表 3

4 班 別 班 級 人 數 103 學 年 度 鳳 山 商 工 升 學 四 技 二 專 及 大 學 錄 取 統 計 表 統 測 學 測 指 考 報 考 人 數 甄 選 入 學 ( 四 技 二 專 ) 錄 取 人 數 合 計 錄 取 人 數 聯 合 登 記 分 發 ( 四 技 二 專 ) 錄 取 人 數 合 計 錄 取 人 數 技 優 保 甄 繁 星 ( 四 技 二 專 ) 錄 取 人 數 合 計 錄 取 人 數 國 立 私 立 國 立 私 立 國 立 私 立 國 立 私 立 獨 立 招 生 ( 科 大 及 大 學 ) 錄 取 人 數 合 計 錄 取 人 數 各 班 錄 取 總 人 數 各 班 錄 取 率 商 三 % 商 三 % 商 三 % 商 三 % 商 經 科 % 會 三 % 會 三 % 會 事 科 % 國 三 % 國 三 % 國 貿 科 % 觀 三 % 資 三 % 商 科 % 機 三 % 機 三 % 機 三 % 機 械 科 % 製 三 % 製 三 % 製 三 % 製 圖 科 % 室 三 % 室 三 % 室 三 % 室 設 科 % 工 科 % 體 三 % 全 校 % (11) 目 前 本 校 教 科 書 採 購 已 依 政 府 採 購 法 辦 理 招 標, 作 業 時 間 將 拉 長, 請 各 科 配 合 提 早 開 列 書 籍 清 單, 不 符 規 定 之 書 籍 參 考 書 工 具 書 習 字 帖 作 業 簿 評 量 卷 等 均 不 得 列 入 書 單 (12) 請 各 位 教 師 積 極 鼓 勵 學 生 參 加 中 小 學 科 學 展 覽, 增 進 學 生 研 究 能 力 (13) 重 補 修 注 意 事 項 : 1 學 生 重 補 修 學 分 不 足, 將 影 響 如 期 畢 業, 學 生 儘 早 於 一 二 年 級 盡 量 補 修, 不 要 輕 易 放 棄 2 為 杜 絕 學 生 僥 倖 心 態, 重 補 修 退 費 將 不 再 全 額 退 費 3 重 修 課 冷 氣 問 題 請 洽 總 務 處 畢 業 學 分 問 題 請 洽 註 冊 組 4 重 修 人 數 7 人 以 下 收 支 無 法 平 衡, 未 來 有 可 能 鐘 點 費 無 法 發 放 500 元 / 節, 由 於 上 課 節 數 有 規 定, 所 以 只 能 以 合 班 型 態 或 是 降 低 老 師 鐘 點 費 用, 請 老 師 多 配 合 (14)102 學 年 度 暑 假 重 補 修 課 程 結 束, 其 中 衍 生 許 多 問 題, 感 謝 各 位 老 師 的 4

5 支 持 ; 重 申 暑 假 學 生 重 補 修 課 程 開 課 流 程 如 下 : 1 勾 選 重 補 修 科 目 課 表 ( 期 限 約 一 星 期 ) 2 完 成 繳 費 ( 期 限 約 3 天 到 一 星 期 ) 3 公 告 正 確 課 表 及 收 支 平 衡 表 4 依 課 表 開 課 (15) 本 校 參 與 103 年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評 鑑, 初 階 人 員 有 41 人, 進 階 人 員 有 10 人 請 參 與 教 師 配 合 時 程 辦 理 (16) 本 校 103 學 年 度 優 質 化 輔 助 方 案 如 下 表 示, 請 承 辦 單 位 確 實 配 合 執 行 計 畫 名 稱 子 計 畫 名 稱 承 辦 單 位 經 費 ( 仟 ) 推 動 外 語 國 際 多 元 文 化 融 入 英 文 教 學 計 畫 教 務 處 英 語 科 圖 書 與 國 際 接 軌 計 畫 館 師 生 國 際 交 流 活 動 實 施 計 畫 教 務 處 英 語 科 圖 書 館 英 語 朗 讀 暨 說 故 事 比 賽 計 畫 英 文 科 智 多 星 計 畫 技 能 新 意 計 畫 攜 手 領 航 計 畫 深 化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計 畫 獎 勵 學 生 就 近 入 學 實 施 計 畫 藝 鳴 驚 人 計 畫 打 造 鳳 商 雲 計 畫 含 英 咀 華 計 畫 第 二 屆 鳳 商 英 語 文 營 教 務 處 英 語 科 圖 書 館 國 際 化 知 能 增 進 工 作 坊 計 畫 教 務 處 英 語 科 圖 書 館 鳳 商 有 品 學 務 處 藝 美 驚 人 學 務 處 技 能 務 實 計 畫 實 習 處 專 精 技 能 訓 練 實 施 計 畫 實 習 處 專 題 製 作 實 施 計 畫 實 習 處 創 意 產 品 設 計 實 施 計 畫 實 習 處 攜 手 領 航 計 畫 實 習 處 深 化 教 師 專 業 發 展 計 畫 教 務 處 實 習 處 各 科 教 學 研 究 會 推 動 校 際 交 流 計 畫 原 高 雄 縣 優 質 化 補 助 學 校 輪 流 辦 理 獎 勵 學 生 就 近 入 學 實 施 計 畫 教 務 處 國 中 招 生 宣 導 實 施 計 畫 教 務 處 語 深 耕 悅 讀 計 畫 從 閱 讀 到 悅 國 文 科 英 語 科 圖 書 讀 館 行 動 文 學 創 作 獎 計 畫 文 學 生 活 化 創 國 文 科 圖 書 館 作 藝 術 化 左 營 舊 城 深 度 探 索 計 畫 蓮 潭 風 光 收 眼 國 文 科 圖 書 館 底 眷 村 溼 地 探 究 竟 打 造 鳳 商 雲 計 畫 教 務 處 圖 書 館 (17) 本 校 103 學 年 度 均 質 化 輔 助 方 案 如 下 表 示, 請 承 辦 單 位 確 實 配 合 執 行 計 畫 名 稱 子 計 畫 名 稱 主 辦 單 位 經 費 ( 仟 ) 國 中 技 藝 教 育 生 涯 探 索 營 實 習 處 展 望 未 來, 培 植 技 藝 精 密 量 測 與 創 意 公 仔 (3D 列 印 ) 精 密 量 測 中 心 教 育 種 子 計 畫 373 製 作 教 師 研 習 學 務 處 工 作 報 告 : ( 一 ) 榮 譽 榜 : 5

6 本 校 射 箭 隊 參 加 103 年 高 雄 市 運 動 會 暨 全 民 運 動 會 原 野 射 箭 代 表 隊 選 拔 賽 榮 獲 佳 績 : (1) 體 三 1 康 育 銘 李 宗 賢 體 二 1 林 羿 安 葉 佐 彥 榮 獲 高 男 團 體 賽 第 一 名 (2) 體 三 1 柳 勝 淵 體 二 1 陳 薪 朝 體 一 1 王 崇 嘉 榮 獲 高 男 團 體 第 二 名 (3) 體 三 1 柳 姿 廷 體 二 1 簡 采 萍 曹 景 涵 榮 獲 高 男 團 體 第 一 名 (4) 體 三 1 李 宗 賢 榮 獲 高 男 個 人 賽 第 一 名 (5) 體 一 1 王 斯 玄 榮 獲 高 男 個 人 賽 第 二 名 (6) 體 二 1 賴 明 誠 榮 獲 高 男 個 人 賽 第 三 名 (7) 體 二 1 葉 佐 彥 榮 獲 高 男 個 人 賽 第 四 名 (8) 體 三 1 康 育 銘 榮 獲 高 男 個 人 賽 第 六 名 (9) 體 二 1 簡 采 萍 榮 獲 高 女 個 人 賽 第 一 名 (10) 體 二 1 簡 采 銘 及 體 一 1 王 斯 玄 獲 選 高 雄 市 2015 全 民 運 動 會 原 野 射 箭 代 表 選 手 ( 二 )103 年 度 暑 期 學 生 游 泳 學 習 營 已 於 8/1 舉 辦 完 畢, 將 進 行 成 果 報 告 製 作 ( 三 )103 學 年 學 務 處 兼 任 組 長 : 訓 育 組 長 請 孫 韻 涵 師 衛 生 組 長 請 林 雅 玲 師 生 輔 組 長 請 陳 建 利 教 官 師 接 任, 敬 請 多 多 指 教 另 外, 班 級 導 師 人 員 名 單 ( 如 附 件 一 ) 班 級 教 室 暨 升 旗 位 置 圖 ( 如 附 件 二 ) 週 會 之 班 級 座 位 表 ( 如 附 件 三 ), 供 同 仁 參 考 ( 四 ) 目 前 社 會 狀 況 而 言, 部 份 學 生 家 庭 功 能 薄 弱, 需 透 過 學 校 教 育 導 正 學 生 行 為 及 價 值 觀, 請 教 師 多 加 觀 察 學 生, 若 發 現 有 偏 差 行 為 學 生, 務 必 通 知 導 師 或 轉 介 輔 導 室 ( 五 ) 本 校 103 學 年 度 新 生 始 業 輔 導 活 動, 已 於 8/21 22 辦 理 完 畢 ; 在 此 謹 對 各 處 室 一 年 級 班 級 導 師 同 仁 班 聯 會 以 及 各 班 輔 導 班 長 之 全 力 參 與 及 協 助 表 示 感 謝 ( 六 )103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聯 課 及 週 會 實 施 計 畫 表 ( 如 附 件 四 ), 導 師 會 報 計 畫 表 班 代 會 議 時 程 表, 敬 請 參 閱 學 務 處 網 頁 ( 七 ) 本 校 103 學 年 度 開 學 典 禮 預 計 於 9/5 班 會 08:00-09:00 假 活 動 中 心 舉 行, 屆 時 舉 辦 反 毒 反 黑 反 霸 凌 聯 名 簽 署 活 動 ( 第 一 週 為 友 善 校 園 週 ), 請 各 處 室 主 任 各 科 主 任 準 時 出 席 參 與 (9/1 開 學 當 天 行 程 :7:30~8:00 早 自 修 8:00~9:00 全 校 大 掃 除 9:00~10:00 導 師 時 間 暨 選 舉 班 級 幹 部 10:00~ 依 課 表 正 式 上 課 ) ( 八 )103 學 年 度 高 一 班 級 校 外 教 學 ( 公 民 訓 練 ) 活 動 完 成 招 標 作 業, 依 計 畫 將 於 10/ 日 舉 行, 辦 理 地 點 為 杉 林 溪, 本 項 活 動 費 用 為 2,100 元, 已 列 入 本 學 期 註 冊 繳 費 單 內 因 杉 林 溪 位 居 高 海 拔, 凡 學 生 身 體 狀 況 特 殊 者 ( 經 健 檢 核 定 ), 儘 量 避 免 參 加 ( 九 ) 預 計 於 10/5( 星 期 日 ) 舉 辦 親 師 座 談 會, 請 導 師 協 助 推 舉 家 長 代 表 ( 十 ) 預 定 12/12 13( 星 期 五 六 ) 舉 行 49 週 年 校 慶 暨 運 動 會 ( 十 一 ) 學 務 處 業 於 103 學 年 度 新 生 始 業 輔 導, 先 期 辦 理 新 生 國 家 防 災 日 紫 錐 花 友 善 校 園 交 通 安 全 生 活 常 規 等 宣 導, 於 開 學 日 後 賡 續 辦 理 相 關 事 宜 6

7 ( 十 二 )103 學 年 度 各 年 級 導 師 代 表 當 選 名 單 如 下 : 商 科 ( 按 年 級 ): 正 取 - 郭 家 政 黃 沁 芬 許 君 豪 : 備 取 - 江 韋 樺 賴 寀 綺 許 智 堯 工 科 ( 按 年 級 ): 正 取 - 王 俊 喬 吳 冠 麗 張 若 潔 : 備 取 - 張 耿 輔 鄭 翔 中 張 振 國 ( 十 三 ) 教 育 部 來 函, 為 促 進 學 生 健 康, 請 學 校 教 職 員 工 及 家 長, 勿 以 含 糖 飲 料 獎 勵 或 慰 勞 學 生 ( 十 四 ) 為 影 響 學 生 社 團 的 學 習 及 材 料 費 的 爭 議, 請 老 師 儘 量 避 免 利 用 星 期 五 下 午 社 團 活 動 時 間, 舉 辦 班 級 的 校 外 教 學 參 觀 活 動 ( 十 五 ) 導 師 若 因 公 ( 差 ) 假 需 要 代 理 導 師, 將 由 導 師 輪 流 積 分 表 及 科 別 特 性 依 序 通 知, 以 代 理 一 週 為 限 ( 除 自 願 延 長 外 ) ( 十 六 )103 學 年 度, 搭 配 教 育 部 家 庭 教 育 實 施 計 畫 和 強 化 教 師 輔 導 與 管 教 知 能 計 畫, 已 規 劃 辦 理 多 項 研 習 活 動, 待 經 費 下 授 後, 會 公 告 讓 同 仁 知 悉, 屆 時 請 導 師 務 必 報 名 參 加 ( 十 七 ) 因 9/4( 星 期 四 ) 早 上 高 雄 市 環 保 局 將 蒞 臨 訪 視 本 校 垃 圾 分 類, 請 全 校 教 職 員 同 仁 做 好 正 確 的 一 般 垃 圾 及 資 源 垃 圾 的 分 類 回 收 ; 如 當 日 被 查 獲 於 垃 圾 子 母 車 有 未 正 確 分 類 的 物 品, 環 保 局 將 依 法 開 罰, 敬 請 大 家 配 合 ( 十 八 ) 因 應 國 內 狂 犬 病 疫 情, 校 園 禁 止 攜 帶 寵 物 入 校 落 實 二 不 一 要 政 策 : 不 接 觸 野 生 動 物 不 棄 養 寵 物 要 施 打 預 防 注 射 本 校 已 成 立 應 變 小 組 相 關 宣 導 資 訊, 已 張 貼 在 學 校 公 告 欄 上 本 校 首 頁 已 設 立 網 站 連 結, 相 關 防 疫 資 訊, 同 仁 可 上 網 查 詢 ( 十 九 ) 高 雄 市 為 登 革 熱 高 風 險 流 行 區, 為 預 防 登 革 熱 疫 情 發 生, 請 全 校 教 職 員 同 能 主 動 清 除 辦 公 場 域 之 積 水 容 器, 避 免 病 媒 蚊 孳 生 ( 二 十 ) 本 學 期 將 實 施 示 範 廁 所 實 施 要 點 ( 如 附 件 五 ), 請 全 校 教 職 員 同 仁 能 共 同 協 助 參 與 ( 廾 一 )9/2( 星 期 二 ) 下 午 15:00~18:00 於 中 正 樓 三 樓 會 議 室 舉 辦 教 職 員 健 康 檢 查, 如 有 需 求 的 同 仁, 請 自 費 前 往 ; 健 康 檢 查 前 需 禁 食 6~8 小 時 健 檢 項 目 及 費 用, 請 參 考 附 件 六 ( 廾 二 ) 顧 及 同 學 午 餐 飲 食 健 康 及 衛 生, 學 校 倡 行 便 當 每 週 一 四 無 油 炸 日, 請 同 仁 鼓 勵 同 學 訂 購 員 生 社 便 當 或 餐 食, 拜 託 教 職 員 工 不 要 替 學 生 代 訂 非 員 生 社 所 賣 校 外 餐 飲, 大 家 一 起 為 全 體 師 生 健 康 把 關 ( 廾 三 )103 學 年 舉 行 之 全 校 教 職 員 環 境 教 育 研 習 活 動 ( 如 附 件 七 ) ( 廾 四 ) 暑 期 水 域 安 全 宣 導 事 項 : (1) 救 溺 五 步 : 叫 叫 伸 拋 划 救 溺 先 自 保 1 叫 : 大 聲 呼 救 2 叫 : 呼 叫 伸 : 利 用 延 伸 物 ( 竹 竿 樹 枝 等 ) 4 拋 : 拋 送 漂 浮 物 ( 球 繩 瓶 等 ) 5 划 : 利 用 大 型 浮 具 划 過 去 ( 船 救 生 圈 浮 木 救 生 浮 標 等 ) (2) 防 溺 十 招 : 1 戲 水 地 點 需 合 法, 要 有 救 生 設 備 與 人 員 2 避 免 做 出 危 險 行 為, 不 要 跳 水 7

8 3 湖 泊 溪 流 落 差 變 化 大, 戲 水 游 泳 格 外 小 心 4 不 要 落 單, 隨 時 注 意 同 伴 狀 況 位 置 5 下 水 前 先 暖 身, 不 可 穿 著 牛 仔 褲 下 水 6 不 可 在 水 中 嬉 鬧 惡 作 劇 7 身 體 疲 累 狀 況 不 佳, 不 要 戲 水 游 泳 8 不 要 長 時 間 浸 泡 在 水 中, 小 心 失 溫 9 注 意 氣 象 報 告, 現 場 氣 候 不 佳 不 要 戲 水 10 強 游 泳 漂 浮 技 巧, 不 幸 落 水 保 持 冷 靜 放 鬆 ( 廾 五 ) 本 處 室 其 他 重 要 行 事, 請 至 本 校 首 頁 點 選 行 事 曆 瀏 覽 總 務 處 工 作 報 告 : ( 一 ) 目 前 施 作 工 程 : 1. 中 正 樓 大 勇 樓 及 革 新 樓 排 水 溝 工 程 2. 活 動 中 心 地 板 工 程 3. 信 義 樓 廁 所 工 程 4. 製 圖 科 樓 頂 防 漏 工 程 各 項 施 作 預 計 於 9 月 底 完 成, 施 工 期 間 將 會 造 成 師 生 教 學 行 走 及 停 車 不 便, 敬 請 見 諒 ( 二 ) 新 學 期 預 計 施 作 工 程 : 1. 無 障 礙 電 梯 工 程 ( 在 革 新 樓 東 側, 室 三 1 教 室 前 ): 已 於 8 月 22 日 完 成 決 標, 預 計 9 月 1 日 開 工, 預 計 104 年 2 月 9 日 完 工 2. 思 源 樓 一 樓 東 西 側 及 二 樓 東 側 三 間 廁 所 施 作 工 程, 目 前 已 委 請 建 築 師 設 計, 預 計 於 本 學 期 施 作, 工 程 費 用 為 110 萬 元 3. 新 教 學 大 樓 已 流 標 4 次, 目 前 作 經 費 檢 討 調 整, 並 依 規 定 繼 續 辦 理 招 標 事 宜 屆 時, 施 工 期 間 將 會 造 成 師 生 教 學 行 走 及 停 車 不 便, 敬 請 見 諒 ( 三 ) 已 完 成 商 技 樓 大 仁 樓 高 壓 灌 注 防 水 藥 劑 施 作 工 程 ( 四 ) 已 於 8/11 接 受 國 教 署 校 園 美 感 環 境 再 造 計 畫 複 審, 目 前 審 查 中 ; 已 於 8/17 完 成 變 電 室 大 保 養 ( 五 ) 節 約 用 電 : 本 校 於 101 年 8 月 起, 於 一 般 教 室 使 用 儲 冰 式 冷 氣 後, 用 電 逐 年 正 成 長, 並 被 列 為 節 能 減 碳 列 管 學 校, 國 教 署 要 求 明 年 6 月 前, 年 節 約 率 須 達 1% 以 上, 請 各 位 教 職 員 工, 當 用 則 用, 當 省 則 省, 於 下 班 前, 務 必 將 電 腦 及 相 關 設 備 關 閉, 以 節 省 用 電 並 減 少 不 必 要 之 支 出 ( 六 ) 推 行 減 紙 政 策 : 為 推 行 行 政 院 節 能 減 紙 及 電 子 會 議 之 政 策, 校 內 會 議 通 知, 請 儘 以 或 電 子 佈 告 欄 為 之, 並 請 妥 善 管 理 個 人 信 箱, 俾 以 掌 握 最 新 資 訊 ( 七 ) 調 課 重 設 教 室 冷 氣 空 調 需 經 教 務 處 同 意 : 由 於 暑 假 期 間 發 現 同 仁 上 課 調 動 頻 繁, 本 處 配 合 重 設 定 開 關 教 室 冷 氣, 但 陸 續 發 生 地 點 重 複 學 生 衝 堂 等 不 良 連 鎖 效 應 在 此 請 各 位 老 師 儘 量 按 表 授 課, 勿 隨 意 更 動 上 課 時 間 跟 地 點, 如 確 有 必 要 更 動 者, 請 提 前 填 寫 冷 氣 調 整 申 請 表, 先 經 教 務 處 承 辦 組 8

9 長 確 認 核 章 後, 再 行 送 本 處 辦 理 ( 八 ) 請 整 齊 停 放 汽 機 車 : 同 仁 於 校 園 停 車 時, 切 勿 貪 圖 方 便 隨 意 停 放, 影 響 他 人 進 出, 請 停 放 於 停 車 格 內, 如 因 學 校 疏 失 造 成 車 輛 損 壞 時, 保 險 公 司 方 得 接 受 申 請 理 賠 ( 九 ) 再 次 提 醒, 為 推 動 節 能 減 碳 工 作, 本 校 飲 水 機 大 多 已 設 定 定 時 控 制 裝 置, 於 週 六 日 時 關 閉 電 源, 各 處 室 小 型 冷 氣 機 亦 多 已 管 制, 各 處 室 如 有 在 假 日 辦 理 活 動 者, 應 請 事 先 告 知 本 處, 俾 配 合 派 員 事 先 解 除 設 定, 另 如 果 有 需 使 用 儲 冰 式 空 調 冷 氣 者, 亦 請 事 先 申 請, 填 寫 冷 氣 設 定 單 ( 十 ) 離 校 時 請 務 必 將 窗 門 關 閉, 防 止 風 雨 灌 入 及 防 範 宵 小 進 入 實 習 輔 導 處 工 作 報 告 : ( 一 ) 榮 譽 榜 1. 本 校 參 加 陽 明 山 中 山 樓 Logo 標 誌 及 文 創 商 品 設 計 甄 選 設 一 1 吳 東 燁 榮 獲 Logo 標 誌 設 計 組 佳 作, 指 導 老 師 : 洪 士 閔 老 師 ( 二 ) 上 月 工 作 執 行 情 形 : 1.8/11~14 21 即 測 即 評 及 發 證 第 三 梯 次 學 科 測 試 (541 人 ) 2.8/11~ 即 測 即 評 及 發 證 第 三 梯 次 電 腦 軟 體 應 用 術 科 測 試 (378 人 ) 3.8/11~15 18~22 即 測 即 評 及 發 證 第 三 梯 次 會 計 事 務 - 資 訊 術 科 測 試 (572 人 ) 4.8/19~21 即 測 即 評 及 發 證 第 三 梯 次 電 腦 輔 助 機 械 立 體 製 圖 術 科 測 試 (129 人 ) 5.8/12 下 午 8/13 因 豪 大 雨 停 班 停 課 更 改 測 試 日 期, 至 8/25 執 行 完 畢 ( 三 ) 本 月 預 計 辦 理 工 作 : 1.9/2~9/11: 辦 理 103 年 度 全 國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第 3 梯 次 團 體 報 名 2.8/25~9/1: 辦 理 商 科 學 生 技 藝 競 賽 第 一 階 段 網 路 報 名 3.9/12: 召 開 工 業 安 全 暨 實 習 輔 導 會 議 4.9/15~26 即 測 即 評 及 發 證 第 4 梯 次 報 名 5.9/18: 召 開 就 業 輔 導 工 作 委 員 會 議 6.9/19: 召 開 工 商 科 學 生 技 藝 競 賽 指 導 教 師 暨 選 手 訓 練 協 調 會 7.9/22~26: 實 施 103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工 業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影 片 收 視 與 訓 練 8.9/26: 舉 辦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高 屏 澎 東 分 署 青 年 職 涯 發 展 中 心 (YOUTH SALON)103 年 度 青 年 就 業 先 修 班 - 自 我 探 索 與 職 涯 規 劃 講 座 ( 預 計 160 人 ) ( 四 ) 實 習 輔 導 組 : 1. 重 要 宣 導 事 項 : (1) 實 習 驗 工 場 已 納 入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範 圍, 請 各 科 隨 時 注 意 實 習 場 所 各 項 設 施 之 安 全 與 維 護 若 有 安 全 上 之 疑 慮 應 馬 上 停 止 實 習 並 檢 修, 確 認 安 全 無 慮 方 可 進 行 實 習 教 學 新 生 第 一 次 進 入 工 場 實 習 請 各 科 確 實 實 施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感 謝 各 科 主 任 及 老 師 之 協 助 辦 理 9

10 2. 工 場 安 全 衛 生 管 理 業 務 (1) 本 學 期 實 習 ( 驗 ) 工 場 期 末 總 檢 工 作 預 定 於 1 月 15 日 辦 理, 屆 時 請 各 科 加 強 整 理 (2) 請 各 科 落 實 工 具 借 用 及 材 料 領 用 均 須 先 登 記 後 使 用 之 原 則, 各 科 實 習 消 耗 品 月 報 表 機 械 使 用 次 數 統 計 月 報 表 機 器 維 護 保 養 記 錄 實 習 工 場 日 誌 等 資 料 請 於 每 月 5 日 前 送 實 習 組 彙 整 存 查 3. 實 習 輔 導 教 學 相 關 事 項 (1) 今 年 檢 定 輔 導 班 共 開 設 48 班, 感 謝 各 科 主 任 協 助 及 各 任 課 教 師 辛 勞 指 導, 順 利 完 成 (2) 寒 假 各 科 若 要 開 設 檢 定 輔 導 班, 請 於 11 月 底 確 認 班 級 課 表 任 課 教 師,12 月 上 旬 製 單 中 旬 繳 費 下 旬 確 認 開 課 班 級,1 月 份 通 知 任 課 教 師 (3) 補 救 與 增 廣 教 學 紀 錄 簿, 放 置 於 各 科 主 任, 實 施 補 救 或 增 廣 教 學 時, 請 至 科 主 任 處 填 寫, 亦 可 自 行 到 實 習 處 網 頁 的 下 載 區, 下 載 表 格 使 用, 每 月 送 回 實 習 組 統 計 (4) 學 生 自 備 工 具, 將 委 由 總 務 處 辦 理 公 開 招 標, 費 用 於 代 收 代 辦 註 冊 單 繳 納, 為 購 買 之 新 生, 登 記 不 購 買 將 於 代 收 代 辦 單 扣 除, 未 登 記 者 繳 納 後, 驗 收 完 畢 後 再 進 行 退 費 事 宜, 請 各 科 暨 任 課 教 師 多 加 協 助 學 生 所 需 自 備 工 具 之 檢 核, 如 有 不 良 品 儘 早 辦 理 退 換 事 宜 (5) 賡 續 辦 理 學 生 實 習 成 品 競 賽 活 動 4. 二 期 技 職 再 造 計 畫 : (1) 國 教 署 補 助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設 備 更 新 計 畫 - 充 實 基 礎 教 學 實 習 設 備,3 月 18 日 公 告 修 正 校 定 設 備 項 目, 各 科 進 行 修 正 或 增 列 設 備 3 月 27 日 初 審 公 告 時 間, 填 報 設 備 商 管 群 16 項 次 4,328,000 元, 餐 旅 群 4 項 次 800,000 元, 機 械 群 12 項 次 22,432,000 元, 設 計 群 10 項 次 2,473,000 元, 本 校 填 報 共 42 項 次 合 計 金 額 新 台 幣 30,033,000 元 各 科 計 劃 書 已 於 4 月 3 日 寄 送, 目 前 正 於 審 核 階 段 (2) 國 教 署 補 助 高 級 中 學 設 備 更 新 計 畫 ( 第 二 期 技 職 教 育 再 造 計 畫 案 ), 請 各 科 務 必 將 各 項 基 礎 設 備 規 格 準 備 妥 當 5. 全 國 技 能 競 賽 相 關 事 宜 : (1) 第 45 屆 全 國 技 能 競 賽 分 區 賽 將 於 104 年 2 月 份 報 名, 每 職 類 每 校 不 分 年 級 可 以 推 薦 3 名 選 手 參 賽, 請 各 科 鼓 勵 教 師 指 導 學 生 參 加 競 賽 6. 全 國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工 商 業 類 科 學 生 技 藝 競 賽 相 關 事 宜 : (1)103 學 年 度 工 科 技 藝 競 賽 新 竹 高 工 承 辦, 競 賽 日 期 為 103 年 11 月 25~28 日 競 賽 地 點 : 新 竹 高 工 - 電 腦 輔 助 機 械 製 圖 機 械 製 圖 車 床 室 內 空 間 設 計 應 用 設 計 等 5 職 類 (2)103 學 年 度 商 科 技 藝 競 賽 彰 化 高 商 承 辦, 競 賽 日 期 為 103 年 12 月 2~4 日 競 賽 地 點 : 彰 化 高 商 ( 商 業 簡 報 會 計 資 訊 程 式 設 計 等 3 職 類 ) 達 德 工 商 ( 餐 飲 服 務 1 職 類 ) (3)103 學 年 度 選 手 相 關 訓 練 工 作 持 續 進 行, 感 謝 各 指 導 教 師 辛 勞 指 導, 亦 10

11 請 各 科 教 師 多 加 協 助 與 支 持 (4) 本 年 度 選 手 集 訓 預 定 於 10 月 20 日 開 始 至 12 月 1 日 止, 工 科 為 期 5 週, 商 科 6 週 7. 期 中 校 外 教 學 參 觀 活 動 (1) 加 強 與 業 界 合 作, 建 立 良 好 夥 伴 關 係, 各 科 請 利 用 期 中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參 觀 相 關 產 業 以 增 進 學 生 視 野 及 相 關 實 務, 可 申 請 辦 理 學 生 至 業 界 參 訪 或 實 習 (2) 邀 請 產 業 專 家 至 校 針 對 各 科 師 生 實 施 講 座 或 研 習, 配 合 優 質 化 辦 理 8. 教 師 赴 公 民 營 機 構 (1)103 年 度 教 師 赴 公 民 營 機 構 研 習 活 動 申 辦 作 業, 已 於 103 年 3 月 3 日 前 送 秀 水 高 工 請 各 教 師 如 有 合 作 廠 商 可 建 議 相 關 科 進 行 接 洽, 以 利 提 出 104 年 度 申 請 作 業, 申 請 項 目 有 觀 摩 式 (3~10 天 ) 主 題 式 (3~8 週 ) 服 務 式 (1 個 月 ~1 年 ) 三 種, 主 題 式 與 服 務 式 每 校 提 報 一 件 為 原 則 1 觀 摩 式 研 習 : 指 學 校 配 合 發 展 特 色 及 教 師 教 學 領 域, 與 公 民 營 機 構 共 同 規 劃 辦 理 為 期 三 天 至 十 天 之 觀 摩 研 習 活 動 2 主 題 式 研 習 : 指 學 校 配 合 教 學 領 域, 由 同 校 或 跨 校 有 意 願 之 教 師 組 成 團 隊, 與 公 民 營 機 構 共 同 訂 定 研 習 主 題, 進 行 為 期 三 週 至 八 週 之 研 習 活 動 3 服 務 式 研 習 : 指 任 職 滿 五 年 以 上 之 學 校 專 任 教 師, 以 帶 職 帶 薪 方 式, 與 研 習 服 務 之 公 民 營 機 構 共 同 訂 定 研 習 主 題, 或 由 教 師 率 同 學 生 以 專 題 製 作 型 態, 或 與 技 專 校 院 教 師 共 同 研 發 等 三 種 方 式 辦 理, 進 行 為 期 一 個 月 以 上 至 多 一 年 之 連 續 或 週 期 性 方 向 規 劃 之 研 習 及 提 供 相 關 專 業 技 術 服 務 (2) 教 師 赴 公 民 營 機 構 研 習 活 動 將 於 每 年 4~5 月 份 公 告, 並 進 行 推 薦 事 宜, 屆 時 請 各 教 師 踴 躍 參 加 研 習 活 動 9. 業 界 專 家 協 同 教 學 相 關 事 宜 (1) 國 教 署 補 助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遴 聘 業 界 專 家 協 同 教 學 於 3/3 嘉 義 家 職 辦 理 說 明 會,4 月 3 日 寄 送 申 請 計 畫 書, 本 校 各 科 未 提 出 申 請, 以 科 編 制 核 定 班 級 數 1/3 為 核 給 名 額, 每 學 期 上 限 7 週, 每 週 上 限 6 節 核 算, 說 明 會 資 料 以 電 子 檔 寄 送 各 科 辦 理 (2)103 學 年 度 申 請 對 象 : 1 實 用 技 能 學 程 之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2 產 業 特 殊 需 求 類 科 之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3 非 屬 前 述 之 學 程 類 科 經 本 署 核 定 確 有 需 要 聘 請 4 業 界 專 家 協 同 教 學 之 職 業 類 科 以 三 年 級 為 優 先, 一 年 級 基 礎 課 程 不 宜 申 辦 (3) 業 界 專 家 ( 必 須 具 備 在 職 身 分 為 原 則 ): 1 國 內 外 專 科 以 上 學 校 畢 業 或 經 學 校 認 定 足 堪 擔 任 協 同 教 學, 且 具 有 與 任 教 領 域 專 業 相 關 實 務 經 驗 之 工 作 年 資 專 職 5 年 或 兼 職 10 年 以 11

12 上, 表 現 優 異 2 曾 任 國 家 級 以 上 之 專 業 競 賽 選 手 教 練 裁 判 3 曾 獲 頒 國 家 級 以 上 之 專 業 競 賽 獎 牌 或 榮 譽 證 書 (4) 協 同 教 學 : 指 依 各 校 科 特 色 或 配 合 產 業 發 展 需 要, 規 劃 雙 師 以 上 教 學 課 程, 由 專 任 教 師 與 業 界 專 家 共 同 授 課 (5) 辦 理 協 同 教 學 學 生 業 界 專 家 原 任 課 教 師 之 責 任 1 學 生 應 於 每 次 實 習 課 後 撰 寫 實 習 報 告 2 原 任 課 教 師 須 與 業 界 專 家 共 同 研 擬 單 元 教 材 3 原 任 課 教 師 應 記 錄 授 課 重 點 與 職 場 技 術 之 關 鍵 能 力 報 告 (6) 就 業 導 向 課 程 專 班 開 班 申 請 計 劃 書 須 於 2 月 28 日 前 寄 送, 本 校 103 學 年 度 未 申 請 辦 理 1 辦 理 方 式 : 1 赴 職 場 體 驗 2 赴 產 業 機 構 實 習 3 赴 訓 練 機 構 接 受 訓 練 4 遴 聘 業 界 專 家 進 行 協 同 教 學 5 其 他 能 提 升 學 生 實 務 能 力 及 促 進 就 業 之 措 施 2 申 請 辦 理 程 序 : 1 宣 導 說 明 : 每 年 9 月 30 日 前 舉 辦 2 申 請 : 每 年 10 月 31 日 前 3 審 查 : 每 年 11 月 30 日 前 4 公 告 : 每 年 12 月 31 日 前 3 辦 理 規 準 : 1 課 程 架 構 : 在 計 畫 期 程 內, 校 定 課 程 中 應 有 60% 至 80% 之 實 務 課 程 2 本 專 班 以 強 化 學 生 實 務 能 力 和 就 業 接 軌 為 主, 其 就 業 率 應 達 80% 以 上 4 經 費 補 助 : 每 班 每 學 年 以 新 台 幣 八 十 萬 元 為 限 10. 職 業 學 校 學 生 業 界 實 習 和 職 場 體 驗 國 教 署 補 助 職 業 學 校 學 生 業 界 實 習 和 職 場 體 驗 : 本 校 申 辦 業 界 實 習 1 案 15 人 次, 職 場 體 驗 5 科, 上 學 期 10 班, 下 學 期 9 班, 目 前 已 核 定 申 請 經 費 366,700 元 (1) 補 助 對 象 : 公 私 立 職 業 學 校 學 生, 以 班 級 或 人 頭 為 單 位 (2) 補 助 申 請 : 每 學 年 申 請 一 次 每 年 四 月 三 十 日 前 各 校 填 報 申 青 書 表 (3) 辦 理 模 式 : 1 業 界 實 習 : 由 學 校 安 排 高 二 以 上 學 生 至 業 界 進 行 一 至 六 週 的 實 務 實 習, 每 班 或 每 生 每 學 期 1 次 為 限 2 職 場 體 驗 : 由 學 校 規 劃 高 一 至 高 三 學 生 至 相 關 產 業 或 展 覽 進 行 半 天 或 一 天 的 參 訪 活 動, 每 班 每 學 期 以 五 次 為 限 (4) 審 查 重 點 : 1 需 求 性 : 12

13 1 整 體 計 畫 有 助 本 方 案 提 高 職 業 學 校 學 生 增 進 實 務 知 能 為 主 要 目 標 2 考 量 學 校 發 展 核 心 特 色 3 職 業 類 科 校 本 位 課 程 發 展 重 點 4 配 合 地 方 產 業 需 求 5 研 擬 業 界 實 習 與 職 場 體 驗 的 核 心 內 涵 2 契 合 性 : 1 業 界 實 習 計 畫 必 須 配 合 校 本 位 課 程 的 發 展 重 點 2 妥 善 安 排 職 場 實 務 實 習 內 容 及 學 生 業 界 實 習 所 衍 生 之 工 安 與 生 活 照 顧 等 行 政 事 務 3 職 場 體 驗 除 以 參 訪 活 動 為 主, 並 應 由 學 校 教 師 與 業 界 廠 商 安 排 適 當 之 實 務 體 驗 內 涵 4 適 當 提 供 職 涯 發 展 的 講 座 或 說 明 3 合 理 性 : 1 計 畫 應 符 合 本 計 畫 發 展 方 向 2 整 體 資 源 規 劃 適 切, 經 費 籌 措 運 用 與 分 配 合 理 且 具 體 可 行, 學 校 團 隊 具 執 行 力 (5) 補 助 基 準 : 1 業 界 實 習 : 1 實 習 津 貼 : 參 加 學 生 每 生 每 天 250 元, 每 位 學 生 每 學 年 最 高 不 超 過 6,000 元 2 鐘 點 費 : 教 師 赴 業 界 輔 導 學 生 之 鐘 點 費, 鐘 點 費 以 每 週 3 節 核 發, 同 一 班 級 每 15 位 學 生 編 列 一 位 教 師 為 原 則 3 交 通 費 : 教 師 赴 業 界 輔 導 交 通 費 依 實 際 往 返 核 實 報 支 4 指 導 費 : 業 界 專 家 ( 含 現 場 師 傅 ) 指 導 費, 每 事 業 機 構 每 節 400 元, 每 天 最 多 8 節, 每 週 最 多 12 節 為 原 則 5 其 他 費 用 : 配 合 辦 理 所 需 經 費, 包 括 保 險 費 ( 含 學 生 個 人 及 業 界 負 擔 之 勞 保 費 用 團 體 平 安 保 險 費 用 ) 及 雜 支 費 用 2 職 場 體 驗 : 1 租 車 費 : 同 一 縣 市 每 車 次 補 助 不 超 過 10,000 元, 跨 縣 市 每 車 次 補 助 不 超 過 12,000 元 2 雜 費 : 辦 理 一 天 活 動 或 超 過 用 餐 時 間, 得 補 助 雜 費, 每 生 每 人 80 元 3 雜 費 : 帶 隊 老 師 或 行 政 人 員 雜 費, 依 職 務 等 級 核 實 核 發 4 指 導 費 獲 講 座 費 : 業 界 專 家 專 題 演 講 獲 講 座 鐘 點 費 或 指 導 費, 每 人 每 節 800 元, 每 天 以 不 超 過 1,600 元 為 原 則 5 其 他 費 用 : 配 合 辦 理 所 需 經 費, 包 括 保 險 費 及 雜 支 費 用 (6) 注 意 事 項 : 1 學 校 與 業 界 實 習 機 構 或 單 位 應 訂 定 合 作 意 向 書 或 意 願 書, 以 達 成 共 識 並 確 保 學 生 及 雙 方 權 益 2 學 校 應 訂 定 學 校 辦 理 業 界 實 習 和 職 場 體 驗 等 相 關 作 業 細 則 或 實 施 計 畫, 經 實 習 會 議 或 主 管 會 報 通 過, 陳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13

14 3 辦 理 業 界 實 習 以 高 三 下 學 期 為 優 先, 學 生 至 業 界 實 習 應 經 家 長 提 出 書 面 同 意 書 或 申 請 書, 實 習 之 業 界 應 為 合 法 立 案 之 公 民 營 企 業, 且 與 學 生 就 讀 之 科 別 相 關, 經 學 校 審 核 通 過 後, 學 生 始 得 致 業 界 實 習 4 為 加 強 學 生 業 界 實 習 輔 導, 瞭 解 學 生 學 習 與 生 活 情 況 ( 含 工 作 環 境 ), 學 校 得 安 排 各 項 相 關 職 能 生 活 及 心 理 輔 導 等 5 學 校 得 協 同 業 界 實 習 機 構 或 單 位, 辦 理 實 習 行 前 座 談 會 或 說 明 會, 為 參 加 業 界 實 習 學 生 說 明 相 關 注 意 事 項 6 學 校 辦 理 本 計 畫 時, 應 進 行 學 生 及 事 業 機 構 滿 意 度 之 調 查 7 計 畫 之 執 行 如 有 變 更 計 畫 內 容, 學 校 應 報 本 署 或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核 轉 本 署 核 定 後 辦 理 11. 辦 理 103 學 年 度 優 質 化 計 畫 業 務 : (1) 技 能 務 實 計 畫 (2) 專 精 技 能 訓 練 計 畫 (3) 專 題 製 作 計 畫 (4) 創 意 產 品 設 計 計 畫 (5)102-4 攜 手 領 航 計 畫 - 學 生 至 大 潤 發 鳳 山 分 公 司 進 行 實 習 12. 辦 理 103 學 年 度 均 質 化 之 子 計 畫 - 生 涯 探 索 營 : (1) 辦 理 102 學 年 度 均 質 化 之 子 計 畫 - 生 涯 探 索 營, 各 科 協 助 下 工 作 順 利 圓 滿 完 成 (2)103 學 年 度 賡 續 辦 理 鳳 山 區 之 均 質 化 之 子 計 畫 - 生 涯 探 索 營, 相 關 活 動 懇 請 各 處 室 及 各 科 繼 續 給 予 支 持 與 協 助, 期 使 工 作 順 利 圓 滿 完 成 13. 就 業 輔 導 組 (1) 本 校 接 受 技 檢 中 心 委 託 辦 理 102 年 度 第 三 梯 次 全 國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術 科 測 驗 事 項 :( 已 執 行 完 畢 ) 1 視 覺 傳 達 設 計 乙 級 術 科 測 試 ( 室 設 科 ) 2 家 具 木 工 乙 級 術 科 測 試 ( 室 設 科 ) 3 印 前 製 程 乙 級 術 科 測 試 ( 室 設 科 ) 4 建 築 物 裝 修 工 程 管 理 乙 級 術 科 測 試 ( 室 設 科 ) 5 CNC 車 床 乙 級 術 科 測 試 ( 機 械 科 ) 6 電 腦 輔 助 機 械 設 計 製 圖 丙 級 術 科 測 試 ( 製 圖 科 ) 7 會 計 事 務 - 資 訊 項 丙 級 術 科 測 試 ( 會 事 科 ) 14. 本 校 接 受 雲 科 大 測 驗 中 心 委 託 辦 理 103 年 度 全 國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學 術 科 測 驗 事 項 期 程 : (1)1/7:103 年 度 全 國 技 能 檢 定 第 1 梯 次 報 名 工 作 (2)3/23:103 年 度 全 國 技 能 檢 定 第 1 梯 次 學 科 測 試 ( 實 習 處 ) (3)5/6-15:103 年 度 全 國 技 能 檢 定 第 2 梯 次 報 名 工 作 (4)7/20:103 年 度 全 國 技 能 檢 定 第 2 梯 次 學 科 測 試 (5)9/2-11:103 年 度 全 國 技 能 檢 定 第 3 梯 次 報 名 工 作 (6)11/9:103 年 度 全 國 技 能 檢 定 第 3 梯 次 學 科 測 試 14

15 139 高 雄 市 15. 本 校 辦 理 即 測 即 評 及 發 證 技 能 檢 定 事 項 : 承 辦 單 位 : 國 立 鳳 山 高 級 商 工 職 業 學 校 電 話 : 地 址 : 830 高 雄 市 鳳 山 區 文 衡 路 51 號 ( 實 習 處 ) 傳 真 : 網 址 : 報 名 時 間 : 08:00-11:30 13:00-16:30 備 註 : 例 假 日 及 國 定 假 日 不 受 理 報 名 1 人 最 多 可 代 理 10 人 報 名 受 理 報 名 時 梯 次 程 學 術 科 測 試 及 發 證 時 程 ( 起 ) 辦 理 職 類 項 目 /10~02/14 ( 已 執 行 ) 05/23~06/05 ( 已 執 行 ) 03/30 1. 丙 級 _ 門 窗 木 工 2. 丙 級 _ 車 床 - 車 床 07/21 1. 丙 級 _ 車 床 - 車 床 2. 丙 級 _ 機 械 加 工 3. 丙 級 _ 印 前 製 程 - 圖 文 組 版 PC 4. 丙 級 _ 飲 料 調 製 3 06/16~06/27 08/11 1. 丙 級 _ 電 腦 軟 體 應 用 2. 丙 級 _ 會 計 事 務 - 資 訊 ( 已 執 行 ) 3. 丙 級 _ 電 腦 輔 助 立 體 製 圖 4 09/15~09/26 11/01 1. 丙 級 _ 家 具 木 工 2. 丙 級 _ 電 腦 輔 助 機 械 設 計 製 圖 16. 本 學 期 實 習 輔 導 處 重 要 行 事 曆 工 作 : (1)9/2~9/11: 辦 理 103 年 度 全 國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第 3 梯 次 團 體 報 名 (2)8/25~9/1: 辦 理 商 科 學 生 技 藝 競 賽 第 一 階 段 網 路 報 名 (3)9/12: 召 開 工 業 安 全 暨 實 習 輔 導 會 議 (4)9/15~16 即 測 即 評 及 發 證 第 4 梯 次 報 名 (5)9/18: 召 開 就 業 輔 導 工 作 委 員 會 議 (6)9/19: 召 開 工 商 科 學 生 技 藝 競 賽 指 導 教 師 暨 選 手 訓 練 協 調 會 (7)9/22~26: 實 施 103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工 業 安 全 衛 生 教 育 影 片 收 視 與 訓 練 (8)10/1: 商 科 技 藝 競 賽 抽 籤 選 手 公 開 抽 籤 (9)10/3( 暫 訂 ) 下 午 2:00~4:05: 辦 理 工 業 安 全 教 育 消 防 演 練 觀 摩 活 動 ( 工 科 一 年 級 綜 職 班 3 年 級, 共 計 12 班 ) (10)10/9~23: 全 國 中 等 學 校 商 科 學 生 技 藝 競 賽 繳 交 競 賽 所 需 軟 體 (11)10/16~22: 商 科 技 藝 競 賽 抽 籤 選 手 報 名 (12)10/19: 辦 理 全 國 技 能 檢 定 第 2 梯 次 室 內 設 計 職 類 乙 級 術 科 測 試 ( 機 械 科 製 圖 教 室 室 設 科 基 本 設 計 教 室 繪 畫 教 室 製 圖 科 實 物 測 繪 教 室 ), 檢 定 人 數 133 人 (13)10/24: 召 開 103 年 度 在 校 生 商 業 類 科 丙 級 專 案 技 能 檢 定 工 作 檢 討 會 (14)10/27~31: 抽 查 製 圖 作 業 及 實 習 報 告 (15)11/1 即 測 即 評 及 發 證 第 4 梯 次 開 考 (16)11/9: 辦 理 103 年 度 全 國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第 3 梯 次 學 科 測 試 (17)11/21:103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工 業 安 全 教 育 海 報 競 賽 截 止 收 件 15

16 (18)11/24~27: 全 國 中 等 學 校 商 科 學 生 技 藝 競 賽 寄 送 電 腦 代 收 (19)11/25~28: 全 國 中 等 學 校 工 科 學 生 技 藝 競 賽 ( 新 竹 市 新 竹 高 工 ) (20)12/2~4: 全 國 中 等 學 校 商 科 學 生 技 藝 競 賽 ( 彰 化 市 彰 化 高 商 ) (21)12/7~13: 工 安 海 報 競 賽 優 良 作 品 展 示 (22)104/1/15: 實 施 實 習 工 場 期 末 總 檢 輔 導 室 工 作 報 告 : ( 一 ) 請 師 生 留 意 性 霸 凌 或 歧 視 的 語 言, 玩 笑 或 無 意 間 說 出 的 性 霸 凌 歧 視 身 心 障 礙 者 的 言 語 可 能 產 生 負 面 效 應, 讓 我 們 一 起 營 造 友 善 的 學 習 環 境, 帶 好 每 個 孩 子, 啟 發 每 個 孩 子 的 潛 能 ( 二 )10/5 親 師 座 談 會, 邀 請 呂 旭 立 基 金 會 講 師 進 行 親 子 溝 通 講 座 主 題 : 爸 媽, 我 不 愛 上 學, 愛 上 網, 申 請 研 習 時 數 1.5 小 時, 屆 時 請 參 與 老 師 上 網 報 名 ( 三 )9/26( 五 )PM1:30-3:30 辦 理 舒 壓 靜 坐 講 座, 名 額 有 限, 機 會 難 得 請 各 位 教 職 員 工 踴 躍 上 教 師 進 修 網 報 名 參 加, 參 加 者 核 發 2 小 時 研 習 時 數 ( 四 ) 新 學 期 開 始 各 年 級 的 專 任 輔 導 教 師 名 單 如 下, 請 各 位 老 師 多 利 用 輔 導 室 的 資 源 與 服 務 : 一 年 級 : 彭 千 惠 老 師 二 年 級 : 李 晉 男 老 師 三 年 級 : 褚 雪 梅 老 師 ( 五 )8/1 高 雄 氣 爆 事 件 若 有 因 目 睹 親 友 受 傷 失 去 親 人 或 重 要 他 人 以 致 產 生 心 理 上 恐 懼 或 負 面 情 緒 者, 請 轉 介 至 輔 導 室, 接 受 情 緒 安 撫 與 創 傷 輔 導 ( 六 )103 年 度 技 能 檢 定 綜 職 科 鍾 玲 陳 華 同 學 已 通 過 烘 焙 食 品 - 麵 包 類 丙 級 檢 定 學 術 科 考 試 取 得 丙 級 證 照, 感 謝 涂 卯 桑 老 師 莊 佩 真 老 師 湯 誼 文 老 師 許 惠 美 老 師 用 心 指 導 ( 七 ) 綜 職 科 103 級 畢 業 生 ( 應 屆 畢 業 生 )14 人, 截 至 8 月 25 日 止 已 順 利 就 業 人 數 為 8 人, 就 業 率 達 57%, 此 外 尚 有 2 名 畢 業 生 職 訓 中, 感 謝 綜 職 科 所 有 同 仁 及 職 輔 員 姚 沅 妤 的 教 導 與 轉 銜 服 務, 其 餘 學 生 繼 續 由 勞 工 局 媒 合 就 業 ( 八 )103 學 年 綜 合 職 能 科 四 校 聯 合 校 外 教 學 活 動 由 本 校 負 責 承 辦, 屆 時 再 請 相 關 單 位 惠 與 指 教 ( 九 ) 特 教 組 辦 公 室 新 購 入 多 本 特 教 相 關 書 籍 雜 誌 及 特 教 相 關 影 片, 歡 迎 同 仁 前 來 登 記 借 閱 ( 十 ) 因 應 時 代 潮 流 日 趨 重 視 技 能 及 證 照 的 訓 練, 本 學 期 將 與 特 教 同 仁 研 擬 更 具 系 統 的 證 照 訓 練 課 程, 以 幫 助 學 生 提 昇 未 來 工 作 能 力, 若 本 校 同 仁 對 於 證 照 訓 練 方 式 有 不 錯 的 建 議, 也 請 不 吝 指 教 ( 十 一 )103/08/14 召 開 綜 職 科 二 三 年 級 期 初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會 議, 感 謝 教 師 及 家 長 的 與 會 ( 十 二 )103/08/19 召 開 本 校 103 學 年 度 身 心 障 礙 新 生 轉 銜 會 議, 感 謝 導 師 洪 于 筑 老 師 薛 志 瑋 老 師 謝 曜 聰 老 師 蔡 華 真 老 師 詹 傑 伊 老 師 協 助 安 置 於 普 通 班 之 特 殊 生, 以 及 註 冊 組 特 教 組 同 仁 協 助 會 議 舉 行 ( 十 三 )103/08/20 綜 職 科 三 年 級 學 生 張 簡 生 參 與 校 際 管 樂 聯 合 音 樂 會 表 演 圓 16

17 滿 落 幕, 感 謝 學 務 處 社 團 老 師 的 指 導 與 社 團 同 儕 的 協 助 ( 十 四 )103/08/20-8/22 綜 職 科 新 生 參 加 新 生 始 業 輔 導, 感 謝 學 務 處 教 官 室 的 協 助, 今 年 度 已 招 收 新 生 為 13 名 ( 十 五 )103/08/25 召 開 103 年 度 第 二 次 高 雄 區 域 高 職 特 教 班 職 業 輔 導 支 援 服 務 聯 繫 會 報 商 討 職 輔 員 服 務 相 關 事 項 ( 十 六 )103/09/12( 暫 訂 ) 邀 請 實 習 職 場 廠 商 召 開 102 學 年 度 職 場 實 習 會 議, 本 學 期 合 作 實 習 單 位 共 計 15 家 廠 商, 包 括 : 亞 瑟 清 潔 公 司 ( 小 港 機 場 科 工 館 ) 媽 咪 樂 清 潔 公 司 翁 財 記 ( 鳳 松 建 國 店 ) 必 勝 客 ( 建 國 店 ) 雅 筠 造 型 館 草 地 人 豆 花 ( 大 東 鳳 凌 店 ) 無 毒 的 家 新 圓 山 自 助 餐 三 商 巧 福 ( 家 樂 福 店 ) 新 國 際 西 餐 廳 灣 內 加 油 站 坤 獅 汽 車 南 瓜 咖 哩 ( 鳳 山 店 ) 大 潤 發 和 風 園 藝 若 同 仁 於 校 外 遇 見 綜 職 科 學 生 正 在 實 習, 請 多 給 予 指 教 鼓 勵 ( 十 七 )103/09/15-104/01/07 每 週 一 至 週 三, 實 施 綜 職 科 三 年 級 職 場 實 習 ; 綜 職 二 學 生 於 進 行 職 場 見 習 參 觀 活 動, 於 103/10/09-103/12/25 每 週 四 實 施 職 場 實 習 ( 十 八 )103/09/19( 暫 訂 ) 召 開 綜 職 科 一 年 級 新 生 期 初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會 議 ( 十 九 )103/09/26( 暫 訂 ) 召 開 特 殊 教 育 推 行 委 員 會, 討 論 各 類 特 殊 生 的 需 求 及 各 項 校 內 特 殊 教 育 工 作 的 推 行 ( 二 十 ) 陸 續 依 照 期 程 辦 理 相 關 活 動, 例 如 : 參 與 高 雄 市 身 心 障 礙 國 民 運 動 會 辦 理 國 中 師 生 及 家 長 蒞 校 參 訪 舉 辦 親 師 座 談 會 期 末 個 別 化 教 育 計 畫 會 議 等, 請 相 關 處 室 給 予 協 助 會 與 指 教 ( 二 一 )103 學 年 度 身 心 障 礙 新 生 目 前 共 計 9 位, 其 中 觀 光 科 與 機 ㄧ3 兩 位 學 生 為 心 臟 動 過 手 術 的 學 生, 請 任 課 老 師 上 課 時 留 意 學 生 身 體 狀 況, 其 他 學 生 轉 銜 資 料 已 交 給 該 班 導 師, 請 任 課 老 師 向 導 師 索 閱 學 生 相 關 書 面 資 料 ( 二 二 ) 本 校 103 學 年 度 目 前 資 源 班 學 生 共 計 43 位, 學 生 資 料 將 於 開 學 前 再 以 mail 轉 知 任 課 老 師 ( 二 三 ) 本 學 期 已 申 請 教 師 助 理 員 一 名, 待 發 文 後 進 行 召 聘 ( 二 四 ) 資 源 班 預 計 開 學 第 二 週 召 開 新 生 始 業 輔 導 ( 二 五 ) 特 別 感 謝 班 上 有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的 導 師 與 任 課 老 師 的 辛 勞, 輔 導 室 會 一 起 努 力 協 助 特 殊 需 求 學 生 的 學 習 與 生 活 適 應, 也 期 望 任 課 老 師 以 多 元 教 學 與 多 元 評 量 的 方 式 協 助 學 生, 若 有 任 何 需 要 也 請 不 吝 與 資 源 班 老 師 湯 誼 文 聯 繫 分 機 219 圖 書 館 工 作 報 告 : 感 謝 同 仁 們 過 去 對 圖 書 館 的 支 持 與 協 助 ; 本 學 期 圖 書 館 預 計 辦 理 重 點 工 作 報 告 如 下 : ( 一 ) 辦 理 新 生 資 料 轉 檔 匯 入 本 館 自 動 化 管 理 資 料 庫 工 作 以 利 新 生 儘 早 利 用 本 館 各 項 圖 書 資 源 ( 二 ) 辦 理 圖 書 館 利 用 教 育 : 實 施 時 間 是 9/15~26 循 往 例 向 各 班 國 文 科 或 社 會 類 科 商 借 一 節 課 時 間 辦 理 新 生 書 香 之 旅 活 動, 地 點 在 圖 書 館 3F 介 紹 本 館 17

18 各 項 設 施 使 用 須 知 指 導 學 生 使 用 公 用 目 錄 查 詢 系 統 中 學 生 網 站 小 論 文 及 讀 書 心 得 投 稿 操 作, 新 增 : 課 外 閱 讀 心 讀 寫 作 指 導 ( 三 ) 本 校 已 經 加 入 博 客 來 網 路 書 店 過 期 雜 誌 贈 閱 計 畫, 本 學 期 將 延 續 辦 理, 並 自 九 月 起 按 月 配 送 雜 誌 至 各 班 使 用, 敬 請 多 加 利 用 ( 四 ) 辦 理 圖 書 館 各 項 推 廣 活 動 : 1. 圖 書 股 長 幹 部 訓 練 :9/5 上 午 8:10~9:00, 地 點 在 圖 書 館 3F 2. 圖 書 館 義 工 招 募 :9/1 起 報 名, 須 檢 附 家 長 同 意 書 3. 圖 書 館 義 工 集 訓 : 集 訓 時 間 另 行 安 排 4. 召 開 圖 書 館 委 員 會 推 動 班 級 讀 書 會 委 員 會 暨 指 導 教 師 聯 席 會 議 :9/ 5 中 午 12:00, 地 點 在 圖 書 館 3F 5. 辦 理 小 論 文 中 英 文 讀 本 閱 讀 心 得 寫 作 等 比 賽 6. 繼 續 推 動 辦 理 教 師 讀 書 會 暨 班 級 讀 書 會 ( 於 104 年 1 月 2 日 星 期 五 第 6 7 節 課 實 施 ) ( 五 ) 暑 假 期 間 已 經 將 書 籍 清 查 並 重 新 調 整 位 置, 自 開 學 日 起 加 強 順 架 工 作, 二 三 年 級 學 生 隨 時 可 持 學 生 證 借 書 ; 惟 一 年 級 新 生 需 俟 資 料 建 檔 完 成 後, 方 可 持 學 生 證 借 書 ( 六 ) 歡 迎 各 位 同 仁 推 薦 新 書 ( 七 ) 目 前 本 館 館 藏 書 57,441 冊 期 刊 總 數 約 118 餘 種, 包 括 訂 購 27 種 贈 閱 約 報 紙 資 料 庫 原 版 好 讀 周 報 3 人 版 及 新 聞 中 的 教 材 ( 包 含 2,006 年 迄 今 之 聯 合 報 經 濟 日 報 聯 合 晚 報 等 報 紙 新 聞 全 文, 專 屬 高 中 職 英 文 理 化 自 然 生 活 科 技 藝 術 與 人 文 及 醫 藥 健 康 等 六 大 學 群 新 聞 教 材 內 容 ) ( 八 ) 繼 續 推 動 國 際 教 育 旅 行 參 訪 活 動 :104 年 度 籌 畫 日 本 教 育 旅 行 行 程, 預 估 明 年 5 月 下 旬 出 發 ( 九 ) 校 慶 前 發 行 鳳 商 簡 訊 ( 十 ) 辦 理 103 學 年 度 優 質 化 計 畫 ( ) 校 務 處 工 作 報 告 : ( 一 ) 感 謝 吳 明 昌 主 任 與 進 修 學 校 各 位 同 仁 的 努 力 與 付 出, 使 得 進 修 學 校 業 務 及 招 生 工 作 得 以 順 利 進 行 ( 二 ) 感 謝 眾 多 老 師 支 援 進 修 學 校 課 程 教 學, 使 得 課 務 安 排 能 順 利 完 成 ( 三 )103 學 年 度 進 修 學 校 兼 職 行 政 名 單 如 下 : 教 學 組 : 邱 士 彥 組 長 學 務 組 : 陳 珮 倫 組 長 註 冊 組 : 黃 國 治 組 長 生 輔 組 : 莊 海 倫 組 長 ( 四 )103 學 年 度 進 修 學 校 高 一 新 生 各 班 錄 取 人 數 統 計 表 應 用 外 語 科 科 別 資 料 處 理 科 商 業 經 營 科 觀 光 事 業 科 ( 日 文 組 ) 免 試 入 學 6 人 5 人 6 人 16 人 獨 立 招 生 17 人 20 人 26 人 27 人 18

19 小 計 23 人 25 人 32 人 43 人 合 計 共 123 人 ( 五 ) 103 學 年 度 進 修 學 校 各 班 導 師 名 單 班 級 科 別 一 1 資 料 處 理 科 姓 名 張 簡 逸 翔 班 級 科 別 姓 名 班 級 科 別 姓 名 二 1 資 料 處 理 科 饒 芷 瑄 三 1 資 料 處 理 科 陳 英 泰 一 2 商 業 經 營 科 吳 明 昌 二 2 商 業 經 營 科 陳 惠 津 三 2 商 業 經 營 科 薛 文 銓 一 3 應 用 外 語 科 ( 日 文 組 ) 吳 欣 潔 二 3 應 用 外 語 科 ( 日 文 組 ) 陳 寧 三 3 應 用 外 語 科 ( 日 文 組 ) 鍾 宜 靜 一 4 觀 光 事 業 科 吳 純 榕 二 4 觀 光 事 業 科 胡 禕 倫 三 4 觀 光 事 業 科 張 玉 屏 ( 六 ) 進 修 學 校 103 學 年 度 上 學 期 預 定 行 事 曆 1.9/1 註 冊 開 學 日 導 師 會 報 ( 一 ) 2.9/2 高 一 新 生 健 康 檢 查 3.9/22 週 會 ( 一 ) 飛 亞 聯 航 劉 飛 亞 機 長 飛 翔 藍 天 環 遊 世 界 4.10/6 導 師 會 報 ( 二 ) 5.10/13~15 第 一 次 月 考 6.10/20~22 高 三 第 一 次 模 擬 考 7.10/27 週 會 ( 二 ) 台 東 地 檢 署 主 任 觀 護 人 余 青 樺 法 津 與 人 生 8.11/3 導 師 會 報 ( 三 ) 9.12/2~4 第 二 次 月 考 10.12/8 導 師 會 報 ( 四 ) 11.12/19 週 記 抽 查 12.12/23~25 高 三 第 二 次 模 擬 考 13.1/5 導 師 會 報 ( 五 ) 14.1/15~19 期 末 考 1/20 期 末 考 暨 休 業 式 15.1/21~27 下 學 期 第 一 週 16.1/28~2/23 寒 假 人 事 室 工 作 報 告 : ( 一 ) 人 事 異 動 : 學 年 度 一 二 級 行 政 主 管 名 冊 : 處 室 職 稱 103 學 年 度 備 註 校 長 室 秘 書 洪 英 俊 教 務 處 教 務 主 任 葉 政 雄 教 學 組 長 鍾 志 超 19

20 註 冊 組 長 吳 衍 嘉 設 備 組 長 吳 丞 宇 實 驗 研 究 組 長 邱 清 文 學 務 主 任 賴 麗 卿 訓 育 組 長 孫 韻 涵 學 務 處 衛 生 保 健 組 長 林 雅 玲 體 育 運 動 組 長 陳 怡 心 主 任 教 官 兼 副 學 務 主 任 劉 壽 城 生 活 輔 導 組 長 陳 建 利 總 務 處 總 務 主 任 林 枝 壽 實 習 輔 導 主 任 康 木 全 實 習 組 長 楊 正 義 就 業 輔 導 組 長 黃 鈿 珍 商 業 經 營 科 主 任 李 麗 雪 會 計 事 務 科 主 任 謝 宜 珊 實 習 國 際 貿 易 科 主 任 高 秋 芬 輔 導 處 觀 光 事 業 科 主 任 虞 中 慶 資 料 處 理 科 主 任 林 淑 娟 機 械 科 主 任 郭 同 安 製 圖 科 主 任 楊 裕 全 室 內 空 間 設 計 科 主 任 曾 清 旗 輔 導 工 作 主 任 輔 導 教 師 方 韻 珠 委 員 會 特 殊 教 育 組 長 莊 佩 真 圖 書 館 圖 書 館 主 任 劉 樟 煥 技 術 教 學 執 行 秘 書 李 建 宏 中 心 執 行 幹 事 蕭 凱 元 主 任 蘇 文 彬 教 學 組 長 邱 士 彥 進 修 部 註 冊 組 長 黃 國 治 學 生 事 務 組 長 陳 珮 倫 生 活 輔 導 組 長 莊 海 倫 學 年 度 新 進 教 職 員 同 仁 : 專 任 教 職 員 : 科 別 / 單 位 姓 名 學 歷 經 歷 室 内 空 間 設 計 科 嚴 曉 雯 大 葉 大 學 設 計 研 究 所 鳳 山 商 工 代 理 教 師 ( 教 甄 ) 機 械 科 曾 志 賢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木 柵 高 工 代 理 教 師 ( 教 甄 ) 20

21 機 械 科 / 技 佐 黃 聖 祐 國 立 高 雄 工 專 臺 南 市 政 府 消 防 局 屏 東 縣 政 府 約 僱 專 任 運 體 育 / 專 任 運 動 教 練 潘 宗 欽 文 化 大 學 動 教 練 代 理 教 師 : 編 號 科 別 姓 名 學 歷 備 註 1 觀 光 事 業 科 張 簡 毓 蕙 國 立 高 雄 餐 旅 學 院 餐 旅 自 教 育 部 103 學 年 度 教 師 甄 選 候 用 名 冊 內 遴 管 理 研 究 所 聘 ( 續 聘 ) 自 教 育 部 103 學 年 度 教 2 數 學 科 謝 博 丞 高 師 大 數 研 所 師 甄 選 候 用 名 冊 內 遴 聘 ( 續 聘 ) 3 資 料 處 理 科 許 庭 瑜 正 修 科 大 工 業 工 程 與 管 理 系 4 生 物 科 陳 宜 慧 南 台 科 大 生 物 科 技 系 5 體 育 科 蕭 郁 璇 高 師 大 體 育 系 6 商 經 科 吳 歡 哲 高 師 大 商 教 所 7 國 文 科 黃 琬 玲 高 師 大 國 文 系 8 英 文 科 姚 家 恩 高 師 大 英 語 系 21 自 教 育 部 103 學 年 度 教 師 甄 選 候 用 名 冊 內 遴 聘 ( 續 聘 ) 自 教 育 部 103 學 年 度 教 師 甄 選 候 用 名 冊 內 遴 聘 ( 續 聘 ) 自 教 育 部 103 學 年 度 教 師 甄 選 候 用 名 冊 內 遴 聘 ( 新 聘 ) 自 教 育 部 103 學 年 度 教 師 甄 選 候 用 名 冊 內 遴 聘 ( 新 聘 ) 自 教 育 部 103 學 年 度 教 師 甄 選 候 用 名 冊 內 遴 聘 ( 續 聘 ) 自 教 育 部 103 學 年 度 教 師 甄 選 候 用 名 冊 內 遴 聘 ( 續 聘 ) 3. 復 職 同 仁 : 數 學 科 洪 誠 宏 老 師 ( 復 職 ) 輔 導 科 陳 穎 芝 老 師 ( 復 職 ) 英 文 科 林 郁 翔 老 師 ( 復 職 ) ( 二 ) 各 項 補 助 費 申 請 :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子 女 教 育 補 助 費 - 配 合 全 國 軍 公 教 人 員 子 女 教 育 補 助 申 請 暨 稽 核 系 統 請 於 9/30 前 檢 附 繳 費 收 據 戶 口 名 簿 影 本 ( 於 本 校 第 一 次 申 請 時 ) 提 出 ( 公 私 立 高 中 ( 職 ) 以 上 繳 驗 收 費 單 據, 國 中 國 小 無 須 繳 驗, 如 係 繳 交 影 本 應 由 申 請 人 書 明 與 正 本 相 符 並 簽 名, 以 示 負 責 又 未 能 繳 驗 收 費 單 據 者, 得 以 其 他 足 資 證 明 繳 付 學 費 ( 支 付 ) 事 實 之 證 明 文 件, 併 附 原 繳 費 通 知 單 申 領 另 已 獲 有 軍 公 教 遺 族 就 學 費 用 優 待 條 例 享 有 公 費 減 免 學 雜 費 之 優 待, 或 已 領 取 其 他 政 府 提 供 之 獎 助, 或 全 免 或 減 免 學 雜 費 者, 不 得 申 請 子 女 教 育 補 助 但 領 取 優 秀 學 生 獎 學 金 清 寒 獎 學 金 及 民 間 團 體 所 舉 辦 之 獎 學 金, 不 在 此 限 ) 2. 進 修 補 助 - 檢 附 繳 費 收 據 成 績 單 核 准 進 修 簽 呈 提 出 申 請 ( 三 ) 本 校 102 學 年 度 教 師 成 績 考 核 案, 於 8 月 19 日 陳 報 國 教 署 核 定 中

22 ( 四 ) 法 令 宣 導 : * 修 正 教 師 法 第 條 條 文 ( 總 統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號 令 修 正 公 布 第 條 條 文 ) ( 一 ) 第 14 條 條 文 : 教 師 聘 任 後 除 有 下 列 各 款 之 一 者 外, 不 得 解 聘 停 聘 或 不 續 聘 : 一 受 有 期 徒 刑 一 年 以 上 判 決 確 定, 未 獲 宣 告 緩 刑 二 曾 服 公 務, 因 貪 污 瀆 職 經 有 罪 判 決 確 定 或 通 緝 有 案 尚 未 結 案 三 曾 犯 性 侵 害 犯 罪 防 治 法 第 二 條 第 一 項 所 定 之 罪, 經 有 罪 判 決 確 定 四 依 法 停 止 任 用, 或 受 休 職 處 分 尚 未 期 滿, 或 因 案 停 止 職 務, 其 原 因 尚 未 消 滅 五 褫 奪 公 權 尚 未 復 權 六 受 監 護 或 輔 助 宣 告, 尚 未 撤 銷 七 經 合 格 醫 師 證 明 有 精 神 病 尚 未 痊 癒 八 經 學 校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或 依 法 組 成 之 相 關 委 員 會 調 查 確 認 有 性 侵 害 行 為 屬 實 九 經 學 校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委 員 會 或 依 法 組 成 之 相 關 委 員 會 調 查 確 認 有 性 騷 擾 或 性 霸 凌 行 為, 且 情 節 重 大 十 知 悉 服 務 學 校 發 生 疑 似 校 園 性 侵 害 事 件, 未 依 性 別 平 等 教 育 法 規 定 通 報, 致 再 度 發 生 校 園 性 侵 害 事 件 ; 或 偽 造 變 造 湮 滅 或 隱 匿 他 人 所 犯 校 園 性 侵 害 事 件 之 證 據, 經 有 關 機 關 查 證 屬 實 十 一 偽 造 變 造 或 湮 滅 他 人 所 犯 校 園 毒 品 危 害 事 件 之 證 據, 經 有 關 機 關 查 證 屬 實 十 二 體 罰 或 霸 凌 學 生, 造 成 其 身 心 嚴 重 侵 害 十 三 行 為 違 反 相 關 法 令, 經 有 關 機 關 查 證 屬 實 十 四 教 學 不 力 或 不 能 勝 任 工 作 有 具 體 事 實 ; 或 違 反 聘 約 情 節 重 大 教 師 有 前 項 第 十 二 款 至 第 十 四 款 規 定 情 事 之 一 者, 應 經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委 員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出 席 及 出 席 委 員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之 審 議 通 過 ; 其 有 第 十 三 款 規 定 之 情 事, 經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議 決 解 聘 或 不 續 聘 者, 除 情 節 重 大 者 外, 應 併 審 酌 案 件 情 節, 議 決 一 年 至 四 年 不 得 聘 任 為 教 師, 並 報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核 准 有 第 一 項 第 一 款 至 第 十 二 款 或 前 項 後 段 情 事 之 一 者, 不 得 聘 任 為 教 師 ; 已 聘 任 者, 除 依 下 列 規 定 辦 理 外, 應 報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核 准 後, 予 以 解 聘 停 聘 或 不 續 聘 : 一 有 第 七 款 情 形 者, 依 規 定 辦 理 退 休 或 資 遣 二 有 第 八 款 第 九 款 情 形 者, 依 第 四 項 規 定 辦 理 三 有 第 三 款 第 十 款 或 第 十 一 款 情 形 者, 應 報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核 准 後, 予 以 解 聘 教 師 涉 有 第 一 項 第 八 款 或 第 九 款 情 形 者, 服 務 學 校 應 於 知 悉 之 日 起 一 個 月 內 經 教 師 評 審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後 予 以 停 聘, 並 靜 候 調 查 經 調 查 屬 實 者, 由 服 務 學 校 報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核 准 後, 予 以 解 聘 為 避 免 聘 任 之 教 師 有 第 一 項 第 一 款 至 第 十 二 款 及 第 二 項 後 段 規 定 之 情 22

23 事, 各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及 各 級 學 校 應 依 規 定 辦 理 通 報 資 訊 之 蒐 集 及 查 詢 ; 其 通 報 資 訊 之 蒐 集 查 詢 及 其 他 應 遵 行 事 項 之 辦 法, 由 教 育 部 定 之 本 法 中 華 民 國 一 百 零 二 年 六 月 二 十 七 日 修 正 之 條 文 施 行 前, 因 行 為 不 檢 有 損 師 道, 經 有 關 機 關 查 證 屬 實 而 解 聘 或 不 續 聘 之 教 師, 除 屬 性 侵 害 行 為 ; 性 騷 擾 性 霸 凌 行 為 行 為 違 反 相 關 法 令 且 情 節 重 大 ; 體 罰 或 霸 凌 學 生 造 成 其 身 心 嚴 重 侵 害 者 外, 於 解 聘 或 不 續 聘 生 效 日 起 算 逾 四 年 者, 得 聘 任 為 教 師 ( 二 ) 第 16 條 條 文 : 教 師 接 受 聘 任 後, 依 有 關 法 令 及 學 校 章 則 之 規 定, 享 有 下 列 權 利 : 一 對 學 校 教 學 及 行 政 事 項 提 供 興 革 意 見 二 享 有 待 遇 福 利 退 休 撫 卹 資 遣 保 險 等 權 益 及 保 障 三 參 加 在 職 進 修 研 究 及 學 術 交 流 活 動 四 參 加 教 師 組 織, 並 參 與 其 他 依 法 令 規 定 所 舉 辦 之 活 動 五 對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或 學 校 有 關 其 個 人 之 措 施, 認 為 違 法 或 不 當 致 損 害 其 權 益 者, 得 依 法 提 出 申 訴 六 教 師 之 教 學 及 對 學 生 之 輔 導 依 法 令 及 學 校 章 則 享 有 專 業 自 主 七 除 法 令 另 有 規 定 者 外, 教 師 得 拒 絕 參 與 教 育 行 政 機 關 或 學 校 所 指 派 與 教 學 無 關 之 工 作 或 活 動 八 教 師 依 法 執 行 職 務 涉 訟 時, 其 服 務 學 校 應 延 聘 律 師 為 其 辯 護 及 提 供 法 律 上 之 協 助 九 其 他 依 本 法 或 其 他 法 律 應 享 之 權 利 前 項 第 八 款 情 形, 教 師 因 公 涉 訟 輔 助 辦 法, 由 教 育 部 定 之 ; 另 其 涉 訟 係 因 教 師 之 故 意 或 重 大 過 失 所 致 者, 教 師 應 繳 還 涉 訟 輔 助 費 用 * 修 正 教 師 法 第 17 條 條 文 ( 總 統 華 總 一 義 字 第 號 令 修 正 公 布 第 17 條 條 文 ) 教 師 除 應 遵 守 法 令 履 行 聘 約 外, 並 負 有 下 列 義 務 : 一 遵 守 聘 約 規 定, 維 護 校 譽 二 積 極 維 護 學 生 受 教 之 權 益 三 依 有 關 法 令 及 學 校 安 排 之 課 程, 實 施 適 性 教 學 活 動 四 輔 導 或 管 教 學 生, 導 引 其 適 性 發 展, 並 培 養 其 健 全 人 格 五 從 事 與 教 學 有 關 之 研 究 進 修 六 嚴 守 職 分, 本 於 良 知, 發 揚 師 道 及 專 業 精 神 七 依 有 關 法 令 參 與 學 校 學 術 行 政 工 作 及 社 會 教 育 活 動 八 非 依 法 律 規 定 不 得 洩 漏 學 生 個 人 或 其 家 庭 資 料 九 擔 任 導 師 十 其 他 依 本 法 或 其 他 法 律 規 定 應 盡 之 義 務 前 項 第 四 款 及 第 九 款 之 辦 法, 由 各 校 校 務 會 議 定 之 ( 五 )104 年 退 休 需 求 : 為 瞭 解 104 年 退 休 金 實 際 需 求, 同 仁 如 擬 於 該 年 度 內 申 請 退 休 者, 請 於 9/15 前 向 本 室 提 出 申 請 登 記 如 未 登 記 而 臨 時 申 請 退 休, 教 育 部 中 部 辦 公 室 將 因 退 23

24 休 經 費 未 編 列, 至 經 費 不 足, 導 致 無 法 如 期 退 休 情 形, 請 同 仁 審 慎 考 量 主 計 室 工 作 報 告 : ( 一 ) 103 年 度 會 計 報 告 請 自 行 上 網 參 閱 ( 二 ) 有 關 各 項 代 辦 費 收 支 部 份 請 務 必 依 據 :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向 學 生 收 取 費 用 辦 法 國 立 及 臺 灣 省 私 立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向 學 生 收 取 費 用 補 充 規 定 及 出 納 管 理 手 冊 ;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又 本 校 未 依 限 辦 理 學 校 向 學 生 收 取 費 用 前, 應 依 檢 核 表 自 行 辦 理 初 核, 確 認 收 費 程 序 並 由 學 校 於 收 費 前 公 告 之, 且 應 於 計 畫 結 束 後 四 個 月 內 辦 理 結 算, 公 告 收 費 及 收 支 情 形, 業 務 權 責 單 位 ( 總 務 處 教 務 處 ) 請 注 意 標 準 作 業 流 程 以 符 合 相 關 規 定 ( 三 ) 本 校 部 門 預 算 執 行 狀 況 表 暨 各 處 室 相 關 補 助 及 計 畫 執 行 明 細 表 詳 如 附 件 工 職 技 術 教 學 中 心 工 作 報 告 : ( 一 ) 辦 理 103 年 度 全 國 教 師 研 習, 辦 理 項 目 為 五 軸 加 工 技 術 教 師 專 業 研 習, 辦 理 日 期 為 8 月 20~22 日 ( 星 期 三 ~ 五 ) 共 三 天, 共 30 人 參 加 ( 二 ) 與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高 屏 澎 東 分 署 ( 勞 委 會 職 訓 局 南 區 職 業 訓 練 中 心 ) 精 機 股 辦 理 料 密 量 測 參 訪 研 習, 時 間 為 預 定 10 月 中 旬 8:30-16:50( 一 天 ), 來 訪 受 訓 學 員 共 2 班 ( 三 )103 年 度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技 術 教 學 中 心 - 特 色 課 程 課 備 需 求 計 畫 目 前 複 審 核 准 715 萬 元, 待 經 費 核 撥 辦 理 採 購 ( 四 ) 國 教 署 要 求 新 北 高 工 ( 機 械 群 科 中 心 ) 臺 中 高 工 ( 技 術 教 學 中 心 ) 鳳 山 商 工 ( 技 術 教 學 中 心 ) 花 蓮 高 工 ( 技 術 教 學 中 心 ) 四 個 學 校 辦 理 FabLab( 提 供 數 位 製 造 工 具 以 促 進 新 發 明 的 國 際 性 非 營 利 組 織 ) 四 討 論 事 項 : ( 一 ) 教 務 處 提 案 : 案 由 :103 年 6 月 30 日 本 校 102 學 年 度 第 3 次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商 業 經 營 科 調 整 科 班 一 案, 目 前 該 科 因 師 資 不 足, 無 法 符 合 調 整 一 個 班 改 為 行 銷 流 通 科 之 師 資 需 求, 擬 請 覆 議 說 明 : 各 科 若 有 科 班 調 整 之 規 劃, 請 先 針 對 師 資 課 程 配 當 表 及 開 課 流 程 圖 併 檢 討, 再 撰 寫 計 畫 書, 提 交 課 程 發 展 委 員 會 同 意, 再 向 國 教 署 申 請 核 准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 二 ) 學 務 處 提 案 1: 主 旨 : 國 立 鳳 山 商 工 照 顧 傷 ( 病 ) 學 生 更 換 班 級 教 室 實 施 要 點 ( 草 案 ), 提 請 議 決 說 明 : 一 本 實 施 要 點 已 於 102 年 1 月 31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但 經 過 102 學 年 度 施 行 後, 眾 多 老 師 建 議 再 次 修 訂 二 如 附 件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24

25 附 件 國 立 鳳 山 商 工 照 顧 傷 ( 病 ) 學 生 更 換 班 級 教 室 實 施 要 點 ( 草 案 ) 97 年 8 月 19 日 訂 定 實 施 102 年 1 月 31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103 年 x 月 xx 日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第 一 條 目 的 學 生 因 發 生 重 大 傷 ( 病 ) 等 因 素, 於 休 養 期 間 不 便 上 下 樓 梯 或 有 其 他 安 全 因 素 考 量 者, 基 於 關 懷 弱 勢 以 及 落 實 營 造 友 善 校 園 環 境 作 為, 特 訂 定 此 實 施 要 點 第 二 條 申 請 程 序 ( 一 ) 由 傷 ( 病 ) 學 生 之 導 師, 向 學 務 處 提 出 調 換 教 室 申 請 書, 並 附 上 以 下 擇 一 證 明 : 行 動 不 良 於 上 下 樓 梯 之 醫 生 診 斷 證 明 書 ( 若 有 疑 義, 將 交 由 校 醫 判 定 ) 經 校 醫 判 定 特 殊 情 形, 為 緊 急 救 護 需 鄰 近 健 康 中 心 之 證 明 經 精 神 科 醫 師 開 具 可 能 有 暴 力 或 攻 擊 他 人 傾 向 需 鄰 近 教 官 室 之 證 明 ( 二 ) 依 本 要 點 第 三 條 教 室 更 換 原 則, 逕 行 通 知 更 換 與 被 更 換 班 級 導 師, 並 協 商 調 換 日 期 及 時 間 ( 三 ) 簽 陳 校 長 核 准 後, 交 付 生 輔 組 執 行 第 三 條 教 室 更 換 原 則 ( 一 ) 由 傷 ( 病 ) 同 學 班 級 所 在 大 樓 之 一 樓 班 級, 由 學 務 主 任 召 集 班 長, 抽 取 序 號, 依 序 更 換 ( 二 ) 傷 ( 病 ) 同 學 班 級 所 在 之 大 樓 無 一 樓 教 室, 或 一 樓 對 應 班 級 均 符 合 第 二 條 之 ( 一 ) 而 無 法 更 換 者, 得 更 換 至 鄰 棟 大 樓 之 一 樓 教 室 調 換 教 室 之 決 定, 由 學 務 主 任 召 集 班 長, 抽 取 序 號, 依 序 更 換 第 四 條 更 換 教 室 期 限 ( 一 ) 自 更 換 日 起 至 更 換 原 因 結 束 日 止, 一 次 以 一 學 期 為 限 若 超 過 一 學 期 者, 除 被 更 換 的 班 級 志 願 延 長 期 限, 否 則 按 序 號 再 次 更 換 教 室 ( 二 ) 更 換 原 因 結 束 時, 請 原 提 案 之 導 師 於 傷 ( 病 ) 學 生 康 復 時 提 出, 由 學 務 主 任 通 知 雙 方 班 級 導 師, 並 協 商 換 回 日 期 及 時 間 後, 交 付 生 輔 組 執 行 第 五 條 獎 勵 措 施 因 照 顧 傷 ( 病 ) 同 學, 而 更 換 教 室 之 全 體 同 學 ( 含 原 班 ), 於 更 換 教 室 期 限 結 束 後, 由 學 務 處 簽 請 校 長 頒 發 每 位 同 學 關 懷 弱 勢 證 書 乙 紙, 並 視 更 換 期 限 給 予 適 當 獎 勵 第 六 條 本 實 施 要 點 經 校 務 會 議 討 論 通 過, 陳 校 長 核 可 後 公 布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 二 ) 學 務 處 提 案 2: 主 旨 : 國 立 鳳 山 高 級 商 工 職 業 學 校 校 園 菸 害 防 制 實 施 計 畫, 提 請 議 決 說 明 : 1. 本 實 施 計 畫 已 於 103 年 8 月 18 日 行 政 會 報 修 訂 2. 如 附 件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25

26 國 立 鳳 山 高 級 商 工 職 業 學 校 校 園 菸 害 防 制 實 施 計 畫 壹 依 據 一 依 據 臺 教 國 暑 學 字 第 號 函 二 教 育 部 校 園 菸 害 防 制 實 施 計 畫 三 本 校 健 康 促 進 實 施 計 畫 貳 計 畫 目 的 預 防 及 降 低 菸 害 之 發 生, 以 維 護 及 促 進 教 職 員 工 學 生 健 康 參 計 畫 目 標 一 降 低 學 生 吸 菸 率 二 降 低 教 職 員 工 吸 菸 率 三 降 低 學 生 暴 露 於 校 園 二 手 菸 比 率 肆 實 施 策 略 及 具 體 作 法 一 菸 害 防 制 教 育 策 略 ( 一 ) 擬 定 與 推 動 菸 害 防 制 政 策 1. 配 合 健 康 促 進 學 校 計 畫, 訂 定 校 園 菸 害 防 制 計 畫 ( 含 獎 勵 措 施 ), 成 立 相 關 組 織 推 動 校 園 菸 害 防 制 工 作 2. 學 校 設 立 菸 害 因 應 與 輔 導 機 制, 如 : 建 立 自 主 管 理 機 制 訂 定 菸 害 事 件 處 理 流 程 ( 含 菸 害 反 應 網 絡 或 管 道 ) ( 二 ) 推 廣 菸 害 防 制 教 材 及 教 學 1. 設 置 或 連 結 菸 害 防 制 教 育 無 菸 環 境 戒 菸 教 育 資 源 網 站 ( 如 : 菸 害 防 制 教 育 相 關 法 令 活 動 課 程 教 材 等 資 料 庫 ) 2. 教 師 運 用 現 有 菸 害 防 制 教 材, 以 充 實 相 關 課 程 中 有 關 菸 害 之 防 制 教 育 3. 鼓 勵 師 生 進 行 有 關 菸 害 防 制 的 調 查 或 行 動 研 究 方 案 ( 三 ) 培 訓 校 園 菸 害 防 制 人 員 1. 辦 理 校 內 教 職 員 工 菸 害 防 制 教 育 研 習 活 動 ( 四 ) 辦 理 菸 害 防 制 宣 導 活 動 1. 辦 理 以 校 園 教 職 員 工 學 生 及 家 長 為 對 象 的 反 菸 及 拒 菸 活 動, 例 如 : 宣 導 講 座 影 片 觀 賞 行 動 劇 藝 文 活 動 親 子 共 學 菸 害 體 驗 營 等 2. 透 過 異 業 結 盟 或 引 進 民 間 團 體 或 社 區 資 源 之 管 道, 建 立 夥 伴 關 係, 共 同 推 動 拒 菸 及 反 菸 之 宣 導 活 動, 例 如 : 成 立 菸 害 防 制 社 團 培 訓 拒 菸 大 使 或 小 尖 兵 舉 辦 拒 菸 日 活 動 拒 菸 作 品 和 活 動 之 創 意 競 賽 徵 選 平 面 及 電 子 教 學 媒 體 及 互 動 式 網 路 媒 體 零 售 商 介 入 不 販 售 菸 品 予 18 歲 以 下 青 少 年 等 3. 結 合 當 地 醫 療 機 構, 定 期 舉 辦 吸 菸 教 職 員 工 學 生 之 CO 檢 測 二 營 造 無 菸 環 境 策 略 ( 一 ) 確 實 遵 守 菸 害 防 制 法, 訂 定 高 中 職 以 下 校 園 禁 止 吸 菸 大 專 校 院 室 內 場 所 禁 止 吸 菸 的 管 理 規 範, 以 建 構 無 菸 害 校 園 環 境 ( 二 ) 加 強 健 康 無 菸 校 園 環 境 佈 置, 如 張 貼 禁 菸 海 報 標 語 建 置 無 菸 專 欄 無 菸 教 室 佈 置 競 賽 無 菸 公 廁 等 活 動 ( 三 ) 加 強 校 園 安 全 巡 邏 稽 查, 取 締 教 職 員 工 生 之 吸 菸 行 為, 並 嚴 禁 學 校 員 生 消 費 合 作 社 及 販 賣 物 品 之 廠 商 在 校 園 內 販 賣 各 式 菸 品 26

27 ( 四 ) 運 用 相 關 資 源, 如 志 工 家 長 學 生 社 團 教 職 員 社 團 等, 合 力 推 動 無 菸 校 園 活 動, 並 邀 請 校 園 周 邊 之 社 區 團 體 及 商 家 加 入 無 菸 社 區 營 造 活 動 ( 如 : 推 動 無 菸 商 店 無 菸 家 庭 ) 三 戒 菸 教 育 策 略 ( 一 ) 訂 定 吸 菸 教 職 員 工 學 生 之 戒 菸 介 入 計 畫, 並 且 針 對 有 意 願 戒 菸 之 教 職 員 工 學 生 提 供 戒 菸 相 關 服 務 及 資 源 ( 如 : 設 置 戒 菸 資 訊 站 ) 或 轉 介 至 專 業 戒 菸 機 構 ( 如 : 戒 菸 門 診 戒 菸 治 療 團 體 戒 菸 專 線 戒 菸 網 站 等 ) ( 二 ) 自 行 辦 理 或 引 進 衛 生 與 醫 療 等 機 構 之 相 關 資 源, 對 吸 菸 學 生 實 施 戒 菸 教 育 活 動, 包 括 戒 菸 教 育 團 體 課 程 及 個 別 輔 導 等 ( 三 ) 與 當 地 之 戒 菸 治 療 機 構 合 作, 轉 介 校 內 有 吸 菸 之 教 職 員 工 學 生 接 受 戒 菸 諮 商 與 戒 菸 治 療 ( 四 ) 辦 理 吸 菸 學 生 成 功 戒 菸 獎 勵 措 施 ( 如 : 改 過 銷 過 ) ( 五 ) 研 發 多 元 學 生 戒 菸 教 育 模 式 與 適 宜 的 戒 菸 成 效 指 標, 以 評 估 戒 菸 教 育 實 施 成 效 伍 分 工 表 : 如 附 表 1 陸 預 期 效 益 一 建 構 教 職 員 工 學 生 無 菸 支 持 性 環 境 二 強 化 學 校 與 社 區 行 動 力, 共 創 沒 有 菸 害 的 校 園 三 發 展 學 生 族 群 拒 菸 及 戒 菸 之 個 人 技 巧 四 提 供 教 職 員 工 生 多 元 可 近 之 戒 菸 服 務 捌 實 施 期 程 : 自 教 育 部 核 定 日 起 至 104 年 7 月 31 日 玖 經 費 預 算 : 由 學 校 相 關 經 費 辦 理 拾 本 計 畫 經 行 政 會 報 會 議 通 過, 並 陳 請 校 長 核 定 後 實 施, 修 正 時 亦 同 附 表 1 校 園 菸 害 防 制 實 施 計 畫 分 工 表 實 施 策 略 具 體 作 法 主 辦 單 位 協 辦 單 位 菸 害 防 制 教 育 策 略 ( 一 ) 擬 定 與 推 動 菸 害 防 制 政 策 ( 二 ) 推 廣 菸 害 防 制 教 材 及 1. 配 合 健 康 促 進 學 校 計 畫, 訂 定 校 園 菸 害 防 制 計 畫 ( 含 獎 勵 措 施 ), 且 置 專 責 人 員 或 成 立 相 關 組 織 推 動 校 園 菸 害 防 制 工 作 2. 設 立 菸 害 因 應 與 輔 導 機 制, 如 : 建 立 自 主 管 理 機 制 訂 定 菸 害 事 件 處 理 流 程 ( 含 菸 害 反 應 網 絡 或 管 道 ) 3. 學 校 訂 定 明 確 的 獎 勵 措 施, 獎 勵 推 動 校 園 菸 害 防 制 工 作 執 行 人 員 1. 設 置 或 連 結 菸 害 防 制 教 育 無 菸 環 境 戒 菸 教 育 資 源 網 站 ( 如 : 菸 害 防 制 教 育 相 關 法 令 活 動 課 程 教 材 等 資 料 庫 ) 學 務 處 學 務 處 學 務 處 學 務 處 衛 生 組 輔 導 室 衛 生 組 生 輔 組 27

28 實 施 策 略 具 體 作 法 主 辦 單 位 協 辦 單 位 教 學 2. 教 師 運 用 現 有 菸 害 防 制 教 材, 以 充 實 相 關 課 程 中 有 關 菸 害 之 防 制 教 育 教 務 處 教 學 組 ( 三 ) 培 訓 校 園 菸 害 防 制 人 員 ( 四 ) 辦 理 菸 害 防 制 宣 導 活 動 營 造 無 菸 校 園 環 境 策 略 戒 菸 教 育 策 略 3. 將 菸 害 防 制 融 入 教 學, 並 以 專 業 介 入 及 協 同 教 學 實 施 4. 鼓 勵 師 生 進 行 有 關 菸 害 防 制 的 調 查 或 行 動 研 究 方 案 5. 加 強 教 育 與 衛 生 單 位 合 作, 引 進 菸 害 防 制 教 材 資 源, 建 立 資 源 合 作 模 式, 並 協 助 宣 導 菸 捐 菸 價 與 學 生 吸 菸 率 之 關 係, 尋 求 學 生 支 持, 以 全 面 提 升 反 菸 之 共 識 1. 辦 理 校 內 教 職 員 工 菸 害 防 制 教 育 研 習 活 動 1. 結 合 當 地 醫 療 機 構, 定 期 舉 辦 吸 菸 教 職 員 工 生 之 CO 檢 測 1. 確 實 遵 守 菸 害 防 制 法, 訂 定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校 園 禁 止 吸 菸 大 專 校 院 室 內 場 所 禁 止 吸 菸 的 管 理 規 範, 以 建 構 無 菸 害 校 園 環 境 2. 由 教 育 部 補 助 縣 市 政 府 與 學 校 推 動 健 康 促 進 促 進 學 校 實 施 計 畫, 運 用 健 康 促 進 學 校 模 式 辦 理 菸 害 防 制 增 能 研 習 進 行 專 家 輔 導 等 方 式, 協 助 學 校 成 為 無 菸 校 園 3. 加 強 健 康 無 菸 校 園 環 境 佈 置, 如 張 貼 禁 菸 海 報 標 語 建 置 無 菸 專 欄 無 菸 教 室 佈 置 競 賽 無 菸 公 廁 等 活 動 4. 加 強 校 園 安 全 巡 邏 稽 查, 取 締 教 職 員 工 生 之 吸 菸 行 為, 並 嚴 禁 學 校 員 生 社 及 販 賣 物 品 之 廠 商 在 校 園 內 販 賣 各 式 菸 品 5. 運 用 相 關 資 源, 如 志 工 家 長 團 隊 學 生 社 團 教 職 員 社 團 等, 合 力 推 動 無 菸 校 園 活 動, 並 邀 請 校 園 周 邊 之 社 區 團 體 及 商 家 加 入 無 菸 社 區 營 造 活 動 ( 如 : 推 動 無 菸 商 店 無 菸 家 庭 ) 1. 針 對 健 康 教 育 教 師 護 理 人 員 輔 導 人 員 等, 辦 理 有 關 戒 菸 教 育 及 生 活 技 能 之 訓 練, 並 且 針 對 種 子 教 師 推 動 戒 菸 教 育 績 效 優 良 者 予 以 奬 勵 2. 訂 定 吸 菸 教 職 員 工 生 之 戒 菸 介 入 計 畫, 並 且 針 對 有 意 願 戒 菸 之 教 職 員 工 生 提 供 戒 菸 相 關 服 務 及 資 源 ( 如 : 設 置 戒 菸 資 訊 站 ) 或 轉 介 至 專 業 戒 菸 機 構 ( 如 : 戒 菸 門 診 戒 菸 治 療 團 體 戒 菸 專 線 戒 菸 網 站 等 ) 28 教 務 處 教 務 處 學 務 處 學 務 處 學 務 處 學 務 處 學 務 處 學 務 處 總 務 處 學 務 處 學 務 處 學 務 處 教 學 組 教 學 組 衛 生 組 衛 生 組 生 輔 組 生 輔 組 衛 生 組 衛 生 組 訓 育 組 庶 務 組 員 生 社 生 輔 組 訓 育 組 衛 生 組 生 輔 組

29 實 施 策 略 具 體 作 法 主 辦 單 位 協 辦 單 位 3. 可 自 行 辦 理 或 引 進 衛 生 與 醫 療 等 機 構 之 相 關 資 源, 對 吸 菸 學 生 實 施 戒 菸 教 育 活 動, 包 括 戒 菸 教 育 團 體 課 程 及 個 別 輔 導 等 4. 與 當 地 之 戒 菸 治 療 機 構 合 作, 轉 介 校 內 有 吸 菸 之 教 職 員 工 生 接 受 戒 菸 諮 商 與 戒 菸 治 療 5. 辦 理 吸 菸 學 生 成 功 戒 菸 獎 勵 措 施 ( 如 : 改 過 銷 過 ) 輔 導 室 輔 導 室 學 務 處 生 輔 組 ( 三 ) 總 務 處 提 案 : 主 旨 : 修 正 本 校 校 務 會 議 組 織 及 運 作 要 點, 並 經 校 務 會 議 議 決 通 過, 陳 報 主 管 機 關 備 查 後 施 行 ; 請 討 論 說 明 : 一 依 據 教 育 部 103 年 6 月 27 日 臺 教 授 國 部 字 第 號 函 頒 之 校 務 會 議 組 織 及 運 作 要 點 範 例 修 訂 ( 本 校 電 子 收 文 ) 二 參 酌 旨 揭 範 例, 修 正 部 分 如 附 件 紅 字 標 示, 並 說 明 如 下 列 : ( 一 ) 修 訂 : 1. 名 稱 實 施 要 點, 修 正 組 織 及 運 作 要 點 2. 條 文 第 三 點 : 會 議 組 成 人 員, 家 長 會 代 表, 修 正 為 家 長 會 長 ( 二 ) 增 列 : 1. 修 訂 日 期 2. 條 文 第 一 點 : 校 務 會 議 組 織 及 運 作 要 點 之 法 源 依 據 3. 條 文 第 二 點 : 校 名 及 審 議 事 項 4. 條 文 第 三 點 : 會 議 組 成 人 員, 班 聯 會 代 表 由 本 校 選 舉 產 生 之 依 據 及 代 理 人 發 言 表 決 權 ( 三 ) 刪 除 : 條 文 第 十 二 點, 併 入 第 十 一 點, 主 管 機 關 明 定 為 教 育 部 三 檢 附 原 議 決 之 實 施 要 點 及 修 正 草 案 如 附 件 一 ~ 二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總 務 處 附 件 一 國 立 鳳 山 高 級 商 工 職 業 學 校 校 務 會 議 實 施 要 點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6 月 30 日 102 學 年 度 第 三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一 本 要 點 依 高 級 中 等 教 育 法 第 二 十 五 條 規 定 修 訂 之 二 校 務 會 議 成 員 均 為 無 給 職, 由 下 列 人 員 組 成 之 : ( 一 ) 校 長 ( 二 ) 各 單 位 主 管 ( 三 ) 全 體 專 任 教 師 ( 四 ) 全 體 職 員 工 ( 五 ) 家 長 會 代 表 ( 六 ) 經 選 舉 產 生 之 學 生 代 表 29

30 前 項 第 二 款 為 各 處 室 一 二 級 主 管 前 項 第 五 款 家 長 會 代 表 由 家 長 會 選 ( 推 ) 舉 產 生 校 務 會 議 成 員, 因 公 務 或 請 假 未 能 親 自 出 席, 應 於 會 議 2 日 前 向 人 事 單 位 登 記, 並 得 委 託 他 人 代 理 出 席, 代 理 人 以 代 理 一 人 為 限 三 校 務 會 議 由 校 長 召 集 並 主 持 之, 每 學 期 至 少 開 會 一 次 ; 學 校 如 有 發 生 重 大 事 故 或 有 必 要 時, 校 長 得 隨 時 召 開 臨 時 校 務 會 議 校 務 會 議 成 員 認 為 有 必 要 召 開 會 議 時, 並 經 校 務 會 議 成 員 五 分 之 一 以 上 請 求, 校 長 應 於 十 五 日 內 召 開 之 四 校 務 會 議 開 會 通 知 應 於 開 會 前 十 五 日 通 知 與 會 成 員, 會 議 提 案 及 報 告 資 料 應 於 開 會 前 五 日 提 交 文 書 組 彙 整, 並 應 於 開 會 前 二 日 將 彙 整 結 果, 以 電 子 信 件 傳 送 給 全 體 會 議 成 員 先 行 參 閱 前 項 期 日 之 計 算, 例 假 日 不 予 算 入 ; 於 召 開 臨 時 校 務 會 議 時, 不 適 用 之 五 校 務 會 議 應 有 過 半 數 成 員 出 席, 始 能 開 議 未 達 法 定 人 數 時, 校 長 應 宣 告 於 七 日 內 再 行 召 開 校 務 會 議 ; 再 行 召 開 之 校 務 會 議, 其 次 數 以 一 次 為 限 再 行 召 開 之 校 務 會 議 或 臨 時 校 務 會 議, 因 出 席 人 數 未 符 合 前 項 規 定 時, 主 席 應 宣 布 流 會, 並 於 七 日 內 由 校 長 邀 集 校 務 會 議 成 員 就 議 案 進 行 協 商, 如 仍 無 法 作 成 決 議, 則 由 校 長 裁 示 並 報 部 處 理 六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下 列 事 項 : ( 一 ) 校 務 發 展 或 校 園 規 劃 等 重 大 事 項 ( 二 ) 依 法 令 或 本 於 職 權 所 訂 定 之 各 種 重 要 章 則 ( 三 ) 教 務 學 生 事 務 總 務 及 其 他 校 內 重 要 事 項 ( 四 ) 其 他 依 法 令 應 經 校 務 會 議 議 決 事 項 七 校 務 會 議 議 案, 除 由 校 長 交 議 外, 相 關 處 室 主 任 有 提 案 之 義 務 ; 家 長 會 或 教 師 會 有 提 案 之 權 利 本 校 教 職 員 工 及 家 長, 並 經 校 務 會 議 成 員 四 分 之 一 以 上 連 署 者, 亦 得 提 案 為 編 擬 各 項 議 案, 得 組 成 各 項 專 案 小 組 或 委 員 會, 其 成 員 由 校 長 遴 聘 之 八 校 務 會 議 議 決 方 式 如 下 : ( 一 ) 議 案 經 充 分 討 論 後 無 異 議 者, 主 席 宣 布 議 案 通 過 ( 二 ) 議 案 經 充 分 討 論 後 有 異 議 者, 提 付 表 決, 以 出 席 成 員 過 半 數 以 上 同 意 後 作 成 決 議 ; 可 否 同 數 取 決 於 主 席 九 校 務 會 議 之 決 議 不 得 違 背 法 令 校 務 會 議 如 因 法 令 見 解 歧 異 未 能 議 決 時, 校 長 應 於 會 後 儘 速 向 相 關 機 關 聲 請 解 釋 十 校 務 會 議 應 作 成 之 會 議 紀 錄, 由 文 書 組 負 責 繕 寫, 臨 時 校 務 會 議 之 記 錄, 得 另 予 指 定 之 ; 會 議 紀 錄 經 校 長 核 可 後 公 告 前 項 經 會 議 議 決 之 議 案, 應 送 交 相 關 處 室 執 行, 並 應 於 下 次 會 議 開 議 前, 報 告 執 行 情 形 十 一 本 實 施 要 點 經 行 政 會 報 審 議 並 經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須 陳 報 主 管 機 關 核 備, 修 訂 時 亦 同 十 二 本 實 施 要 點 經 主 管 機 關 核 備 後 施 行 總 務 處 附 件 二 30

31 國 立 鳳 山 高 級 商 工 職 業 學 校 校 務 會 議 組 織 及 運 作 要 點 ( 修 正 草 案 )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6 月 30 日 102 學 年 度 第 三 次 校 務 會 議 訂 定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29 日 103 學 年 度 第 一 次 校 務 會 議 修 訂 一 本 要 點 依 高 級 中 等 教 育 法 ( 以 下 簡 稱 本 法 ) 第 二 十 五 條 第 二 項 規 定 訂 定 之 二 國 立 鳳 山 高 級 商 工 職 業 學 校 ( 以 下 簡 稱 本 校 ) 校 務 會 議 審 議 下 列 事 項 : ( 一 ) 校 務 發 展 校 園 規 劃 及 其 他 與 校 務 相 關 之 重 大 事 項 ( 二 ) 依 法 令 或 本 於 職 權 所 訂 定 之 各 種 重 要 章 則 ( 三 ) 教 務 學 生 事 務 總 務 及 其 他 校 內 重 要 事 項 ( 四 ) 校 內 組 織 設 立 變 更 及 停 辦 事 項 ( 五 ) 其 他 依 法 令 應 經 校 務 會 議 議 決 事 項 三 校 務 會 議 成 員 均 為 無 給 職, 由 下 列 人 員 組 成 之 : ( 一 ) 校 長 ( 二 ) 各 單 位 主 管 ( 三 ) 全 體 專 任 教 師 ( 四 ) 全 體 職 員 工 ( 五 ) 家 長 會 長 ( 六 ) 經 選 舉 產 生 之 學 生 代 表 前 項 第 二 款 為 各 處 室 一 二 級 主 管 前 項 第 六 款 學 生 代 表, 由 本 法 第 五 十 三 條 所 定, 依 本 校 當 年 度 班 聯 會 會 長 選 舉 實 施 要 點 選 ( 推 ) 舉 產 生 校 務 會 議 成 員, 因 公 務 或 請 假 未 能 親 自 出 席, 應 於 會 議 2 日 前 向 人 事 單 位 登 記, 並 得 委 託 他 人 代 理 出 席, 代 理 人 以 代 理 一 人 為 限, 並 有 發 言 及 表 決 權 四 校 務 會 議 由 校 長 召 集 並 主 持 之, 每 學 期 至 少 開 會 一 次 ; 學 校 如 有 發 生 重 大 事 故 或 有 必 要 時, 校 長 得 隨 時 召 開 臨 時 校 務 會 議 校 務 會 議 成 員 認 為 有 必 要 召 開 會 議 時, 並 經 校 務 會 議 成 員 五 分 之 一 以 上 請 求, 校 長 應 於 十 五 日 內 召 開 之 五 校 務 會 議 開 會 通 知 應 於 開 會 前 十 五 日 通 知 與 會 成 員, 會 議 提 案 及 報 告 資 料 應 於 開 會 前 五 日 提 交 文 書 組 彙 整, 並 應 於 開 會 前 二 日 將 彙 整 結 果, 以 電 子 信 件 傳 送 給 全 體 會 議 成 員 先 行 參 閱 前 項 期 日 之 計 算, 例 假 日 不 予 算 入 ; 於 召 開 臨 時 校 務 會 議 時, 不 適 用 之 六 校 務 會 議 應 有 過 半 數 成 員 出 席, 始 能 開 議 未 達 法 定 人 數 時, 校 長 應 宣 告 於 七 日 內 再 行 召 開 校 務 會 議 ; 再 行 召 開 之 校 務 會 議, 其 次 數 以 一 次 為 限 再 行 召 開 之 校 務 會 議 或 臨 時 校 務 會 議, 因 出 席 人 數 未 符 合 前 項 規 定 時, 主 席 應 宣 布 流 會, 並 於 七 日 內 由 校 長 邀 集 校 務 會 議 成 員 就 議 案 進 行 協 商, 如 仍 無 法 作 成 決 議, 則 由 校 長 裁 示 並 報 部 處 理 七 校 務 會 議 議 案, 除 由 校 長 交 議 外, 相 關 處 室 主 任 有 提 案 之 義 務 ; 家 長 會 或 教 師 會 有 提 案 之 權 利 本 校 教 職 員 工 及 家 長, 並 經 校 務 會 議 成 員 四 分 之 一 以 上 連 署 者, 亦 得 提 案 為 編 擬 各 項 議 案, 得 組 成 各 項 專 案 小 組 或 委 員 會, 其 成 員 由 校 長 遴 聘 之 八 校 務 會 議 議 決 方 式 如 下 : 31

32 ( 一 ) 議 案 經 充 分 討 論 後 無 異 議 者, 主 席 宣 布 議 案 通 過 ( 二 ) 議 案 經 充 分 討 論 後 有 異 議 者, 提 付 表 決, 以 出 席 成 員 過 半 數 以 上 同 意 後 作 成 決 議 ; 可 否 同 數 取 決 於 主 席 九 校 務 會 議 之 決 議 不 得 違 背 法 令 校 務 會 議 如 因 法 令 見 解 歧 異 未 能 議 決 時, 校 長 應 於 會 後 儘 速 向 相 關 機 關 聲 請 解 釋 十 校 務 會 議 應 作 成 之 會 議 紀 錄, 由 文 書 組 負 責 繕 寫, 臨 時 校 務 會 議 之 記 錄, 得 另 予 指 定 之 ; 會 議 紀 錄 經 校 長 核 可 後 公 告 前 項 經 會 議 議 決 之 議 案, 應 送 交 相 關 處 室 執 行, 並 應 於 下 次 會 議 開 議 前, 報 告 執 行 情 形 十 一 本 要 點 經 行 政 會 報 審 議 並 經 校 務 會 議 通 過 後, 並 陳 報 教 育 部 核 備 後 施 行, 修 訂 時 亦 同 五 臨 時 動 議 : ( 一 ) 提 案 單 位 : 教 務 處 案 由 : 為 本 校 申 請 辦 理 高 級 中 等 學 校 優 質 認 證 作 業, 擬 成 立 國 立 鳳 山 商 工 優 質 學 校 申 請 認 證 工 作 小 組, 成 員 組 成 如 說 明 二, 共 有 13 人, 提 請 討 論 說 明 : 一 依 國 教 署 103 年 4 月 15 日 臺 教 國 署 高 字 第 號 函 辦 理 二 成 員 組 成 為 校 長 1 人 行 政 代 表 7 人 ( 教 務 主 任 學 務 主 任 總 務 主 任 實 習 主 任 圖 書 館 主 任 輔 導 主 任 進 修 部 主 任 ) 教 師 代 表 3 人 ( 本 校 教 師 會 會 長 工 科 導 師 代 表 1 人 及 商 科 導 師 代 表 1 人 ) 及 家 長 代 表 2 人 ( 本 校 家 長 會 會 長 及 家 長 會 推 派 1 人 ) 決 議 : 照 案 通 過 六 禮 成 : 上 午 11 時 20 分 學 務 處 附 件 一 103 學 年 度 班 級 導 師 名 單 班 級 導 師 姓 名 班 級 導 師 姓 名 班 級 導 師 姓 名 商 一 1 江 韋 樺 商 二 1 許 秋 卿 商 三 1 林 正 傑 商 一 2 劉 珮 貞 商 二 2 賴 寀 綺 商 三 2 張 淑 惠 32

自 學 進 修 學 力 鑑 定 考 試 職 業 證 照 與 專 科 學 校 類 科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序 號 考 試 單 位 考 試 及 格 證 書 名 稱 適 用 等 級 類 別 科 別 考 1 試 律 師 甲 級 商 業 財 經 法 律 院 2 計 師 甲 級 商 業 計 事 務 3

自 學 進 修 學 力 鑑 定 考 試 職 業 證 照 與 專 科 學 校 類 科 對 照 表 修 正 規 定 序 號 考 試 單 位 考 試 及 格 證 書 名 稱 適 用 等 級 類 別 科 別 考 1 試 律 師 甲 級 商 業 財 經 法 律 院 2 計 師 甲 級 商 業 計 事 務 3 教 育 部 令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7 月 25 日 臺 技 ( 一 ) 字 第 1010130827D 號 修 正 自 學 進 修 學 力 鑑 定 考 試 職 業 證 照 與 專 科 學 校 類 科 對 照 表, 並 自 即 日 生 效 附 修 正 自 學 進 修 學 力 鑑 定 考 試 職 業 證 照 與 專 科 學 校 類 科 對 照 表 部 長 蔣 偉 寧 自 學 進 修 學 力 鑑

More information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職業證照與職業學校類科對照表

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職業證照與職業學校類科對照表 自 學 進 修 學 力 鑑 定 考 試 職 業 證 照 與 職 業 學 校 類 科 對 照 表 中 華 民 國 95 年 8 月 18 日 台 技 ( 一 ) 字 第 0950109131C 號 令 修 正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 月 7 日 部 授 教 中 ( 三 ) 字 第 0970519692C 號 令 修 正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9 月 18 日 臺 教 國 署 高 字 第 1030098244B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出國報告-廣西 - 上傳-1040515

Microsoft Word - 出國報告-廣西 - 上傳-1040515 ( 出 國 類 別 : 因 公 出 國 ) 參 訪 中 國 大 陸 高 校 及 姊 妹 校 訪 問 行 程 活 動 報 告 服 務 機 關 : 國 立 彰 化 師 範 大 學 姓 名 職 稱 : 陳 明 飛 副 校 長 洪 連 輝 院 長 陳 良 瑞 院 長 曾 育 民 主 任 黃 其 泮 主 任 派 赴 國 家 : 中 國 大 陸 廣 西 省 桂 林 市 柳 州 市 出 國 期 間 :2015-03-29-2015-04-04

More information

LOGO 单 元 二 : 分 析 药 品 市 场 2.1 调 研 药 品 市 场 2.2 分 析 药 品 市 场 2.1.1 撰 写 药 品 市 场 调 查 方 案 2.1.2 准 备 药 品 市 场 调 查 2.1.3 实 施 调 查 2.1.4 撰 写 市 场 调 查 报 告 2.2.1 分 析

LOGO 单 元 二 : 分 析 药 品 市 场 2.1 调 研 药 品 市 场 2.2 分 析 药 品 市 场 2.1.1 撰 写 药 品 市 场 调 查 方 案 2.1.2 准 备 药 品 市 场 调 查 2.1.3 实 施 调 查 2.1.4 撰 写 市 场 调 查 报 告 2.2.1 分 析 策 划 从 市 场 调 查 开 始 兰 美 抒 是 如 何 进 行 市 场 营 销 管 理 的? 1 分 析 市 场 机 会 2 3 4 研 究 和 选 择 目 标 市 场 决 定 市 场 营 销 组 合 计 划 的 执 行 和 控 制 1 LOGO 单 元 二 : 分 析 药 品 市 场 2.1 调 研 药 品 市 场 2.2 分 析 药 品 市 场 2.1.1 撰 写 药 品 市 场 调 查 方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2C43137A9A1B2C437A6B8B27ABACAA8C6B77CC4B3ACF6BFFD313034303132305F4C755F4F4B>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2C43137A9A1B2C437A6B8B27ABACAA8C6B77CC4B3ACF6BFFD313034303132305F4C755F4F4B> 中 華 民 國 地 籍 測 量 學 會 第 17 屆 第 7 次 理 監 事 聯 席 會 紀 錄 一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2 月 30 日 ( 星 期 二 ) 上 午 10 時 二 地 點 : 台 中 市 南 屯 區 黎 明 路 2 段 497 號 4 樓 三 主 席 : 盧 理 事 長 鄂 生 記 錄 : 陳 鶴 欽 四 出 ( 列 ) 席 人 員 : 理 事 長 : 盧 鄂

More information

邻居啊 第二天 对门却悄无声息了 莫非昨夜的吵闹 仅是个幻觉 夜幕拉下时 寒风又吱溜溜地叫个不停 老婆 睡下后 我这只夜猫子 继续兴致勃勃地跟着福尔 摩斯去探案 白天的喧嚣退去了 周围格外安静 正 是读书的好时候 突然 响起了钟摆声 哒 哒 哒 节奏匀称 不疾不徐 声响却愈来愈大 格外突兀 了 原来

邻居啊 第二天 对门却悄无声息了 莫非昨夜的吵闹 仅是个幻觉 夜幕拉下时 寒风又吱溜溜地叫个不停 老婆 睡下后 我这只夜猫子 继续兴致勃勃地跟着福尔 摩斯去探案 白天的喧嚣退去了 周围格外安静 正 是读书的好时候 突然 响起了钟摆声 哒 哒 哒 节奏匀称 不疾不徐 声响却愈来愈大 格外突兀 了 原来 李 绍 武 过了元宵节 年味渐渐淡去 如同浓浓的香茶经过不断 冲泡 稀释 日子又寡淡稀松起来 已经立春了 而严寒还霸 气十足 迟迟不肯退场 回想起来 那天晚上还是有些不同寻常的 灰黄的日头 一落下 寒风便骤然而起 带着尖厉的哨音在夜空中横冲直 撞 撞得四下里哐哐哐乱响 这种情况下 竟然还有野猫发 情 在楼下声嘶力竭地哀嚎 让人心惊胆寒 我和老婆躺在 被窝里 看一部正热播的言情剧 俊男靓女们给爱情折磨成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231BAC520CAD7B6BCCAA6B7B6B4F3D1A732303135C4EAD7A8D2B5BCBCCAF5D6B0CEF1C6C0C6B8B9A4D7F7D2E2BCFB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231BAC520CAD7B6BCCAA6B7B6B4F3D1A732303135C4EAD7A8D2B5BCBCCAF5D6B0CEF1C6C0C6B8B9A4D7F7D2E2BCFB2E646F63> 首 都 师 大 校 发 2015 121 号 ( 经 2015 年 第 23 次 校 长 办 公 会 讨 论 通 过 ) 根 据 学 校 工 作 安 排, 定 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 至 2016 年 1 月 13 日 布 置 开 展 本 年 度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议 聘 任 工 作 现 依 据 学 校 聘 任 制 度 改 革 的 相 关 文 件 精 神, 提 出 以 下 工

More information

其 他 方 面 也 可 以 采 用 同 样 的 方 式, 这 样 又 可 以 锻 炼 除 语 文 方 面 的 其 他 能 力 了 而 英 语 方 面, 我 认 为 配 合 英 语 专 业 举 办 英 语 演 讲 比 赛 就 很 不 错 这 样 开 展 一 系 列 的 创 新 活 动, 锻 炼 多 方

其 他 方 面 也 可 以 采 用 同 样 的 方 式, 这 样 又 可 以 锻 炼 除 语 文 方 面 的 其 他 能 力 了 而 英 语 方 面, 我 认 为 配 合 英 语 专 业 举 办 英 语 演 讲 比 赛 就 很 不 错 这 样 开 展 一 系 列 的 创 新 活 动, 锻 炼 多 方 2016 年 团 总 支 学 生 会 工 作 计 划 在 11-XX 年 度 里, 建 筑 与 艺 术 学 部 团 总 支 学 生 会 将 会 在 总 结 去 年 工 作 经 验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贯 彻 的 优 良 传 统 坚 持 团 结 务 实 创 新 的 工 作 精 神, 紧 密 围 绕 学 生 会 自 我 教 育, 自 我 管 理, 自 我 服 务 的 方 针, 加 强 内 部

More information

第 六 条 办 法 第 五 条 ( 三 ) 协 会 考 评, 考 评 指 考 核 评 价 第 七 条 办 法 第 六 条 职 业 操 守 包 括 的 内 容 : 个 人 诚 信 不 做 假 账 不 偷 漏 税 不 贪 污 盗 窃 等 第 八 条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人 才 评 价 实 行 五 星

第 六 条 办 法 第 五 条 ( 三 ) 协 会 考 评, 考 评 指 考 核 评 价 第 七 条 办 法 第 六 条 职 业 操 守 包 括 的 内 容 : 个 人 诚 信 不 做 假 账 不 偷 漏 税 不 贪 污 盗 窃 等 第 八 条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人 才 评 价 实 行 五 星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人 才 评 价 办 法 实 施 细 则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根 据 企 业 财 务 管 理 人 才 评 价 办 法 ( 以 下 简 称 办 法 ),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二 条 办 法 第 一 条 根 据 国 务 院 机 构 改 革 和 职 能 转 变 方 案 精 神, 指 国 务 院 机 构 改 革 和 职 能 转 变 方 案 规 定 的 按 规 定 需 要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4A67EABD7A4BAB3A1B1B1A8EEA8EEABD7A6DBA6E6B5FBA6F4AD70B56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4A67EABD7A4BAB3A1B1B1A8EEA8EEABD7A6DBA6E6B5FBA6F4AD70B5652E646F63> 國 立 臺 南 大 學 104 年 度 內 部 控 制 制 度 整 體 層 級 自 行 評 估 計 畫 一 辦 理 依 據 : 行 政 院 政 府 內 部 控 制 監 督 作 業 要 點 ( 以 下 簡 稱 作 業 要 點 ) 二 計 畫 目 的 : 本 校 為 落 實 自 我 監 督 機 制, 以 合 理 確 保 內 部 控 制 持 續 有 效 運 作, 由 相 關 單 位 依 職 責 分 工 評

More information

统计工作情况汇报

统计工作情况汇报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申 报 材 料 填 报 要 求 与 说 明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表 填 报 要 求 和 说 明 一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任 职 资 格 评 审 表 填 报 要 求 和 说 明 ( 一 ) 填 表 要 求 : 申 报 人 要 具 体 全 面 真 实 准 确 地 填 写 任 现 职 以 来 的 思 想 政 治 表 现 学 术 水 平

More information

他 随 身 带 有 二 三 十 张 古 方, 白 天 卖 药, 夜 晚 将 药 材 精 细 研 末, 按 方 配 制 对 于 病 人 服 药 后 反 应, 特 别 留 心 发 现 问 题, 就 近 向 老 医 生 老 药 贩 虚 心 求 教, 千 方 百 提 高 药 效 同 时 对 于 春 夏 秋

他 随 身 带 有 二 三 十 张 古 方, 白 天 卖 药, 夜 晚 将 药 材 精 细 研 末, 按 方 配 制 对 于 病 人 服 药 后 反 应, 特 别 留 心 发 现 问 题, 就 近 向 老 医 生 老 药 贩 虚 心 求 教, 千 方 百 提 高 药 效 同 时 对 于 春 夏 秋 绵 延 二 百 年 的 成 都 同 仁 堂 成 都 陈 同 仁 堂 是 古 老 的 中 成 药 铺, 清 代 乾 隆 年 间 开 设 在 成 都 湖 广 馆 街 口, 历 史 悠 久 专 业 丸 散, 兼 营 膏 丹 以 货 真 价 实, 言 不 二 价 而 闻 名 所 制 药 品 畅 销 本 市 和 川 西 北 农 村 山 区 及 云 南 贵 州 陕 西 甘 肃 等 省 并 远 至 新 疆 西 藏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第 一 章 地 方 陪 同 导 游 人 员 服 务 程 序...1 第 一 节 地 方 陪 同 导 游 人 员 的 概 念 与 职 责...1 第 二 节 服 务 准 备...2 一 熟 悉 接 待 计 划...2 二 落 实 接 待 事 宜...5 三 物 质 和 知 识 的 准 备...

目 录 第 一 章 地 方 陪 同 导 游 人 员 服 务 程 序...1 第 一 节 地 方 陪 同 导 游 人 员 的 概 念 与 职 责...1 第 二 节 服 务 准 备...2 一 熟 悉 接 待 计 划...2 二 落 实 接 待 事 宜...5 三 物 质 和 知 识 的 准 备... 马 鞍 山 高 级 技 工 学 校 旅 游 服 务 与 管 理 专 业 模 拟 导 游 教 案 0 目 录 第 一 章 地 方 陪 同 导 游 人 员 服 务 程 序...1 第 一 节 地 方 陪 同 导 游 人 员 的 概 念 与 职 责...1 第 二 节 服 务 准 备...2 一 熟 悉 接 待 计 划...2 二 落 实 接 待 事 宜...5 三 物 质 和 知 识 的 准 备...6

More information

走 吧, 到 三 峡 去 : 那 里 是 我 们 先 人 用 生 命 之 血 打 造 的 家 园 走 吧, 到 三 峡 去 : 那 里 的 浪 涛 承 载 过 千 百 万 只 我 们 先 人 驶 向 今 天 的 航 船 走 吧, 到 三 峡 去 : 那 里 的 每 一 座 青 山 都 刻 满 了 我

走 吧, 到 三 峡 去 : 那 里 是 我 们 先 人 用 生 命 之 血 打 造 的 家 园 走 吧, 到 三 峡 去 : 那 里 的 浪 涛 承 载 过 千 百 万 只 我 们 先 人 驶 向 今 天 的 航 船 走 吧, 到 三 峡 去 : 那 里 的 每 一 座 青 山 都 刻 满 了 我 走 吧, 到 三 峡 去 : 那 里 是 我 们 先 人 用 生 命 之 血 打 造 的 家 园 走 吧, 到 三 峡 去 : 那 里 的 浪 涛 承 载 过 千 百 万 只 我 们 先 人 驶 向 今 天 的 航 船 走 吧, 到 三 峡 去 : 那 里 的 每 一 座 青 山 都 刻 满 了 我 们 先 人 垦 殖 的 足 印 走 吧, 到 三 峡 去 : 看 峡 江 上 的 悬 棺, 看 藏

More information

6寸PDF生成工具

6寸PDF生成工具 第 一 章 皇 城 惊 变 战 争 与 和 平, 自 古 以 来 就 是 矛 盾 的 对 立 面, 却 又 是 密 不 可 分 的 两 个 整 体 长 久 的 和 平, 必 会 带 来 血 腥 残 酷 的 战 争, 混 乱 次 序 的 大 战 之 后 必 会 迎 来 一 段 歌 舞 升 平 的 和 平 年 代 卡 米 拉 大 陆 按 着 不 可 抗 拒 的 自 然 规 律 旋 转 着, 和 平 与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N011 斷翅天使

Microsoft Word - N011 斷翅天使 斷 翅 天 使 天 色 未 央, 冷 冽 寒 風 放 肆 在 無 人 煙 的 街 道 橫 行 亂 竄, 接 近 凌 晨 時 候 的 公 路 上 還 不 見 任 何 轎 車 的 蹤 影 靜 謐 的 空 氣, 被 急 促 的 足 聲 打 破 ; 在 沒 有 其 它 雜 音 的 清 晨, 噠 噠 的 腳 步 聲 顯 得 特 別 響 亮 一 個 小 身 影 疾 步 掠 過 路 燈 下 的 光 芒, 來 到

More information

中 国 科 学 院 国 家 科 学 图 书 馆

中 国 科 学 院 国 家 科 学 图 书 馆 中 国 科 学 院 国 家 科 学 图 书 馆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为 保 证 中 国 科 学 院 国 家 科 学 图 书 馆 ( 以 下 简 称 国 科 图 ) 博 士 研 究 生 的 培 养 质 量, 进 一 步 优 化 和 规 范 国 科 图 博 士 研 究 生 的 培 养 工 作 根 据 教 育 部 颁 发 的 关 于 修 订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的

More information

申论写作套路万能模板

申论写作套路万能模板 申 论 就 是 针 对 特 定 事 实, 用 论 据 进 行 论 证, 申 述, 把 事 情 说 清 楚, 讲 明 白 公 务 员 考 试 申 论 就 是 针 对 当 前 存 在 的 社 会 热 点 和 难 点 问 题, 进 行 分 析 论 证, 提 出 对 策 申 论 的 本 质 : 公 务 员 的 思 维 方 式 那 么 如 何 写 好 申 论 作 文? 申 论 文 章 写 作 高 分 技 巧

More information

( 地 (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企 业 详 细 名 称 哈 密 地 伊 吾 792268282 新 疆 广 汇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玛 纳 斯 663633976 玛 纳 斯 祥 云 化 纤 有 限 公 司 玛 纳 斯 74866269611 玛 纳 斯 澳 洋 科 技 有 限 责

( 地 (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企 业 详 细 名 称 哈 密 地 伊 吾 792268282 新 疆 广 汇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玛 纳 斯 663633976 玛 纳 斯 祥 云 化 纤 有 限 公 司 玛 纳 斯 74866269611 玛 纳 斯 澳 洋 科 技 有 限 责 附 件 2016 年 国 家 重 点 监 控 企 业 名 单 一 废 水 国 家 重 点 监 控 企 业 名 单 ( 共 2660 家 ) 新 疆 维 吾 尔 自 治 (65 家 ) ( 地 (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企 业 详 细 名 称 乌 鲁 木 齐 新 792287504 新 疆 帕 戈 郎 清 真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乌 鲁 木 齐 头 屯 河 72237822 新 疆 乌 苏

More information

图 文 聚 焦 国 培 计 划 (2013) 甘 肃 省 农 村 小 学 音 乐 骨 干 教 师 短 期 集 中 培 训 9 月 4 日 开 班 了, 学 员 老 师 们 从 甘 肃 省 各 个 县 市 州 汇 聚 湖 南 一 师, 开 始 了 为 期 14 天 的 培 训 学 习 : 鲜 明 的

图 文 聚 焦 国 培 计 划 (2013) 甘 肃 省 农 村 小 学 音 乐 骨 干 教 师 短 期 集 中 培 训 9 月 4 日 开 班 了, 学 员 老 师 们 从 甘 肃 省 各 个 县 市 州 汇 聚 湖 南 一 师, 开 始 了 为 期 14 天 的 培 训 学 习 : 鲜 明 的 . 国 培 简 报 国 培 计 划 (2013) 中 西 部 项 目 甘 肃 省 小 学 音 乐 短 期 集 中 培 训 班 二 〇 一 三 年 第 一 期 总 第 三 十 期 本 期 内 容 图 文 聚 焦 (1) 学 员 发 言 音 乐 学 员 代 表 在 国 培 开 班 典 礼 上 的 讲 话 (1) 课 堂 掠 影 (3) 教 师 心 语 (5) 国 培 掠 影 (12) 教 学 交 流 (14)

More information

申請機構基本資料

申請機構基本資料 第 1 頁, 共 17 頁 有 機 農 糧 產 品 驗 證 申 請 書 驗 證 基 準 :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第 一 部 份 及 第 三 部 份 驗 證 類 別 : 農 糧 產 品 農 糧 產 品 驗 證 類 型 : 初 次 申 請 重 新 申 請 驗 證 增 項 評 鑑 重 新 評 鑑 農 糧 產 品 經 營 業 者 名 稱 : 填 寫 日 期 :

More information

申請機構基本資料

申請機構基本資料 第 1 頁, 共 17 頁 有 機 農 糧 產 品 驗 證 申 請 書 驗 證 基 準 : 有 機 農 產 品 及 有 機 農 產 加 工 品 驗 證 基 準 第 一 部 分 第 二 部 分 及 第 三 部 分 驗 證 類 型 : 初 次 申 請 增 項 評 鑑 重 新 評 鑑 重 新 申 請 驗 證 驗 證 變 更 驗 證 類 別 : 農 糧 產 品 農 糧 產 品 農 糧 產 品 經 營 業 者

More information

~2~

~2~ 4...... 9.. 19 22 24 27 35 41-1 -~1~ 46 49 57 60 64 66 68 71. - 2 -~2~ - 3 -~3~ ( ) ( ) - 4 -~4~ - 5 -~5~ - 6 -~6~ ( ) ( ) ? - 7 -~7~ ( ) - 8 -~8~ 1942 1947 1624 70 300-9 -~9~ ! 2853 1962 1949 5 27 9 17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 010100010108 2 010100010118 3 010100010232 4 010100010513 5 010100010515 6 010100010623 7 010100020169 8 010100040001 9 010100040009 10 010100040053 11 010100040078 12 010100040103 13 010100040107 14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送報伕2.doc

Microsoft Word - 送報伕2.doc 送 報 伕 楊 逵 胡 風 譯 呵, 這 可 好 了! 我 想 我 感 到 了 像 背 著 很 重 很 重 的 東 西, 快 要 被 壓 扁 了 的 時 候, 終 於 卸 了 下 來 似 的 那 種 輕 快 因 為, 我 來 到 東 京 以 後, 一 混 就 快 一 個 月 了, 在 這 將 近 一 個 月 的 中 間, 我 每 天 由 絕 早 到 深 夜, 到 東 京 市 底 一 個 一 個 職

More information

申 请 律 师 执 业 许 可 初 审 服 务 指 南 目 录 一 办 理 要 素 ( 一 ) 事 项 名 称 和 编 码 4 ( 二 ) 实 施 机 构 4 ( 三 ) 申 请 主 体 4 ( 四 ) 受 理 地 点 4 ( 五 ) 办 理 依 据 4 ( 六 ) 办 理 条 件 5 ( 七 )

申 请 律 师 执 业 许 可 初 审 服 务 指 南 目 录 一 办 理 要 素 ( 一 ) 事 项 名 称 和 编 码 4 ( 二 ) 实 施 机 构 4 ( 三 ) 申 请 主 体 4 ( 四 ) 受 理 地 点 4 ( 五 ) 办 理 依 据 4 ( 六 ) 办 理 条 件 5 ( 七 ) 行 政 许 可 3716000101503 申 请 律 师 执 业 许 可 初 审 服 务 指 南 滨 州 市 司 法 局 发 布 2015-09-01 1 申 请 律 师 执 业 许 可 初 审 服 务 指 南 目 录 一 办 理 要 素 ( 一 ) 事 项 名 称 和 编 码 4 ( 二 ) 实 施 机 构 4 ( 三 ) 申 请 主 体 4 ( 四 ) 受 理 地 点 4 ( 五 ) 办 理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三方协议书与接收函的相关说明学生版.doc

Microsoft Word - 三方协议书与接收函的相关说明学生版.doc 三 方 协 议 书 与 接 收 函 的 相 关 说 明 各 位 同 学, 毕 业 生 就 业 签 约 已 进 入 较 繁 忙 阶 段, 由 于 不 少 同 学 签 订 三 方 协 议 书 时 对 落 户 档 案 派 遣 等 常 规 手 续 都 不 甚 了 解, 漏 办 各 类 手 续 不 仅 影 响 自 身 工 作 效 率, 也 可 能 对 毕 业 派 遣 造 成 问 题 有 鉴 于 此, 大 学

More information

环 境, 我 在 巩 固 在 校 期 间 所 学 习 的 理 论 知 识 的 同 时, 不 断 的 充 实 己, 利 用 业 余 时 间 主 动 学 习 专 业 知 识, 技 能, 把 理 论 联 系 到 工 作 实 践 中 作 为 一 名 工 作 生 活 中 的 党 员, 我 始 终 注 意 与

环 境, 我 在 巩 固 在 校 期 间 所 学 习 的 理 论 知 识 的 同 时, 不 断 的 充 实 己, 利 用 业 余 时 间 主 动 学 习 专 业 知 识, 技 能, 把 理 论 联 系 到 工 作 实 践 中 作 为 一 名 工 作 生 活 中 的 党 员, 我 始 终 注 意 与 个 人 入 党 转 正 申 请 书 多 篇 范 例 大 学 生 入 党 转 正 申 请 书 敬 爱 的 党 支 部 : 去 年 月 24 日 我 被 党 组 织 吸 收 为 中 国 共 产 党 预 备 党 员, 到 今 年 月 24 日 预 备 期 满, 为 了 便 于 党 组 织 对 我 的 考 察, 现 将 自 己 半 年 来 的 情 况 做 如 下 总 结 : 大 四 一 学 期 几 乎 没

More information

附件1

附件1 附 件 金 融 负 债 与 权 益 工 具 的 区 分 及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规 定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等 金 融 工 具 的 会 计 处 理,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会 计 法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 以 下 简 称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准 则 ) 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More information

的 精 准 帮 扶 持 续 扩 大 有 效 投 入, 实 施 项 目 建 设 四 督 四 保 制 度, 积 极 对 接 国 家 重 大 工 程 包 和 专 项 建 设 基 金, 商 合 杭 高 铁 合 安 高 铁 京 东 方 10.5 代 线 等 一 批 重 大 项 目 开 工 建 设, 合 福 高

的 精 准 帮 扶 持 续 扩 大 有 效 投 入, 实 施 项 目 建 设 四 督 四 保 制 度, 积 极 对 接 国 家 重 大 工 程 包 和 专 项 建 设 基 金, 商 合 杭 高 铁 合 安 高 铁 京 东 方 10.5 代 线 等 一 批 重 大 项 目 开 工 建 设, 合 福 高 2016 年 安 徽 省 人 民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16 年 2 月 17 日 在 安 徽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上 省 人 民 政 府 省 长 李 锦 斌 各 位 代 表 : 现 在, 我 代 表 省 人 民 政 府, 向 大 会 报 告 政 府 工 作, 请 予 审 议, 并 请 省 政 协 委 员 和 其 他 列 席 人 员 提 出 意 见

More information

2012年海南党建第2期目录.FIT)

2012年海南党建第2期目录.FIT) 姻 姻 1 为 实 现 海 南 绿 色 崛 起 提 供 组 织 保 证 4 坚 持 科 学 发 展 实 现 绿 色 崛 起 保 亭 县 什 进 新 村 为 全 面 加 快 国 际 旅 游 岛 建 设 而 不 懈 奋 斗 / 罗 保 铭 中 共 海 南 省 委 组 织 部 刊 圆 园 12 年 第 2 期 渊 总 第 222 期 冤 内 部 资 料 免 费 交 流 16 对 提 高 选 人 用 人 公

More information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2016 两 会 新 语 一 年 一 度 的 两 会 已 经 落 下 帷 幕 会 议 期 间,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谈 改 革 聊 民 生, 在 供 给 侧 改 革 打 赢 脱 贫 攻 坚 战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和 实 现 强 军 目 标 等 多 个 方 面 发 表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2016 两 会 新 语 一 年 一 度 的 两 会 已 经 落 下 帷 幕 会 议 期 间,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谈 改 革 聊 民 生, 在 供 给 侧 改 革 打 赢 脱 贫 攻 坚 战 保 护 生 态 环 境 和 实 现 强 军 目 标 等 多 个 方 面 发 表 西 咸 研 究 ( 增 刊 第 3 期 ) 西 咸 研 究 院 2016 年 3 月 24 日 本 期 导 读 : 1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2016 两 会 新 语 2 2016 年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摘 要 3 解 读 2016 年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十 大 新 词 1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2016 两 会 新 语 一 年 一 度 的 两 会 已 经 落 下 帷 幕 会 议 期

More information

标题

标题 中 共 青 岛 市 委 文 件 青 发 2013 22 号 中 共 青 岛 市 委 青 岛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贯 彻 落 实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视 察 山 东 重 要 讲 话 精 神 行 动 纲 要 的 通 知 各 区 市 党 委 和 人 民 政 府, 市 委 各 部 委, 市 政 府 各 部 门, 市 直 各 单 位, 中 央 省 驻 青 各 单 位, 青 岛 警 备 区

More information

老 床 位 1267 张, 五 年 累 计 建 设 养 老 床 位 3394 张 年 初 确 定 的 24 项 重 大 项 目 总 体 进 展 顺 利,9 方 面 区 政 府 实 事 项 目 全 面 完 成 ( 一 ) 区 域 经 济 转 型 升 级 成 效 明 显 现 代 服 务 业 为 主 导

老 床 位 1267 张, 五 年 累 计 建 设 养 老 床 位 3394 张 年 初 确 定 的 24 项 重 大 项 目 总 体 进 展 顺 利,9 方 面 区 政 府 实 事 项 目 全 面 完 成 ( 一 ) 区 域 经 济 转 型 升 级 成 效 明 显 现 代 服 务 业 为 主 导 上 海 市 徐 汇 区 十 五 届 人 大 八 次 会 议 文 件 (13)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16 年 1 月 6 日 在 上 海 市 徐 汇 区 第 十 五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八 次 会 议 上 上 海 市 徐 汇 区 人 民 政 府 区 长 鲍 炳 章 各 位 代 表 : 现 在, 我 代 表 徐 汇 区 人 民 政 府, 向 大 会 作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请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10 2 / 21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10 2 / 21 公 司 代 码 :600388 公 司 简 称 : 龙 净 环 保 福 建 龙 净 环 保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第 三 季 度 报 告 1 / 21 目 录 一 重 要 提 示... 3 二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和 股 东 变 化... 3 三 重 要 事 项... 6 四 附 录... 10 2 / 21 一 重 要 提 示 1.1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澎湖田調報告-昕瑤組.doc

Microsoft Word - 澎湖田調報告-昕瑤組.doc 目 錄 1. 越 籍 新 住 民 妊 娠 醫 療 照 護 田 野 調 查 問 卷 ( 一 )------------------01 2. 田 調 紀 實 ( 梁 氏 安 芳 )------------------ 黃 昕 瑤 撰 -------------------------13 3. 越 籍 新 住 民 妊 娠 醫 療 照 護 田 野 調 查 問 卷 ( 二 )----------------16

More information

1 ... 3... 3... 3... 4... 4... 4... 5... 6... 7... 7... 7... 7... 8... 9... 10... 10... 11... 12... 12... 13... 13... 14... 14... 15... 16... 17... 17... 18... 19... 19... 20... 20... 21... 22... 23...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化學生物系

國立屏東教育大學化學生物系 國 立 屏 東 教 育 大 學 化 學 生 物 系 102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5 次 系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3 年 6 月 24 日 ( 星 期 二 )14:00 地 點 : 林 森 校 區 科 學 館 三 樓 第 二 會 議 室 主 持 人 : 張 雯 惠 主 任 出 席 人 員 : 如 簽 到 單 記 錄 : 鄭 如 珊 壹 上 一 次 系 務 會 議 決 議 執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540A468BAC2BFEFB3F8A657B6B7AABE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C540A468BAC2BFEFB3F8A657B6B7AABE2E646F63> 衛 生 福 利 部 屏 東 醫 院 護 理 科 護 士 甄 選 報 名 須 知 壹 目 的 : 一 提 昇 臨 床 護 理 專 業 品 質 二 招 募 優 秀 人 才, 提 高 工 作 士 氣 貳 依 據 依 醫 事 人 員 人 事 條 例 醫 事 人 員 人 事 條 例 施 行 細 則 等 相 關 規 定 辦 理 參 甄 選 資 格 : 一 具 大 學 護 理 系 長 照 學 程 護 理 管 理

More information

目 录 专 稿 季 烨 文 革 之 初 北 京 师 大 二 附 中 的 红 色 暴 力 姜 培 良 之 死 与 仇 恨 教 育 评 论 唐 燕 关 于 北 京 女 十 中 教 师 孙 迪 之 死 给 王 友 琴 纠 错 校 史 王 逸 伦 编 辑 合 肥 市 第 六 中 学 校 史 关 于 文 革

目 录 专 稿 季 烨 文 革 之 初 北 京 师 大 二 附 中 的 红 色 暴 力 姜 培 良 之 死 与 仇 恨 教 育 评 论 唐 燕 关 于 北 京 女 十 中 教 师 孙 迪 之 死 给 王 友 琴 纠 错 校 史 王 逸 伦 编 辑 合 肥 市 第 六 中 学 校 史 关 于 文 革 记 忆 121 期 教 育 专 辑 ( 二 ) 1 目 录 专 稿 季 烨 文 革 之 初 北 京 师 大 二 附 中 的 红 色 暴 力 姜 培 良 之 死 与 仇 恨 教 育 评 论 唐 燕 关 于 北 京 女 十 中 教 师 孙 迪 之 死 给 王 友 琴 纠 错 校 史 王 逸 伦 编 辑 合 肥 市 第 六 中 学 校 史 关 于 文 革 中 的 记 忆 述 往 刘 海 鸥 书 声 朗 朗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015-12-25箕æ−¥ï¼‹å®ı稿;

Microsoft Word - 2015-12-25箕æ−¥ï¼‹å®ı稿; 名 词 工 作 简 报 第 4 期 ( 总 第 240 期 ) 全 国 科 学 技 术 名 词 审 定 委 员 会 事 务 中 心 编 印 2015 年 12 月 25 日 医 学 美 学 与 美 容 医 学 名 词 正 式 公 布 测 绘 学 名 词 ( 第 四 版 ) 等 8 种 科 技 名 词 预 公 布 中 国 社 科 院 秘 书 长 高 翔 出 席 审 定 工 作 会 议 并 讲 话 两

More information

98年度即測即評學科測試與即測即評即發證技術士技能檢定簡章

98年度即測即評學科測試與即測即評即發證技術士技能檢定簡章 簡 章 103 年 度 即 測 即 評 學 科 測 試 與 即 測 即 評 及 發 證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簡 章 報 名 書 表 勘 誤 表 日 期 103 年 6 月 12 日 封 面 封 面 10302A 10303A 報 檢 人 重 點 摘 要 提 示 1 6. 大 陸 地 區 人 民 ( 大 陸 配 偶 大 陸 學 位 生 ( 陸 生 就 學 ) 及 專 案 許 可 取 得 長 期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类】

【第一类】 第 一 类 用 于 工 业 科 学 摄 影 农 业 园 艺 森 林 的 化 学 品, 未 加 工 人 造 合 成 树 脂, 未 加 工 塑 料 物 质, 肥 料, 灭 火 用 合 成 物, 淬 火 和 金 属 焊 接 用 制 剂, 保 存 食 品 用 化 学 品, 鞣 料, 工 业 用 粘 合 剂 [ 注 释 ] 本 类 主 要 包 括 用 于 工 业 科 学 和 农 业 的 化 学 制 品, 包

More information

杭师大党字〔2011〕15号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杭师大党字〔2011〕15号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组 织 工 作 相 关 材 料 汇 编 二 〇 一 二 年 二 月 目 录 学 校 相 关 文 件 : 中 共 杭 州 师 范 大 学 委 员 会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和 改 进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的 意 见...3 关 于 建 立 组 织 员 制 度 的 意 见...6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在 职 教 工 党 支 部 书 记 待 遇 的 意 见...8 中 共 杭 州 师 范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832B2C431A6B8A4A4A4DFA8C6B0C8B77CC4B3ACF6BFFD3230313030343035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93832B2C431A6B8A4A4A4DFA8C6B0C8B77CC4B3ACF6BFFD32303130303430352E646F63> 中 華 科 技 大 學 98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1 次 中 心 事 務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99 年 3 月 25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3 時 00 分 地 點 : 斜 坡 視 廳 教 室 主 席 : 湯 主 任 誌 龍 參 加 人 員 : 通 識 專 任 ( 詳 如 簽 到 名 冊 ) 應 到 人 數 : 56 人 出 席 人 數 : 39 位 缺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多 空 盈 家 合 約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委 任 契 約 立 契 約 書 人 ( 以 下 簡 稱 甲 方 ), 凱 基 證 券 投 資 顧 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簡 稱 乙 方 ), 茲 因 甲 方 就 投 資 台 灣 地 區 發 行 之 有 價 證 券, 委 任 乙 方 提 供 投 資 諮 詢 顧 問 服 務 事 項, 乙 方 已 於 本 契 約 簽 訂 三 日 前 交 付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1A67EAF64BEC7BCFABEC7AAF7C2B2B3B95FA5FEB3A1AAA95F2D31312E3136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3031A67EAF64BEC7BCFABEC7AAF7C2B2B3B95FA5FEB3A1AAA95F2D31312E31362E646F63> 教 育 部 101 年 留 學 獎 學 金 行 政 契 約 書 附 錄 九 教 育 部 101 年 留 學 獎 學 金 行 政 契 約 書 ( 可 自 行 影 印 所 需 使 用 份 數 ) 甲 方 : 教 育 部 ( 以 下 簡 稱 本 部 ) 乙 方 : 留 學 獎 學 金 甄 試 錄 取 者 ( 以 下 簡 稱 留 獎 生 ) ( 填 寫 時 務 請 詳 閱 契 約 內 容 ) 茲 經 甲 乙

More information

得 依 法 召 集 股 東 臨 時 會 第 十 一 條 : 股 東 常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三 十 日 前, 股 東 臨 時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十 五 日 前, 將 開 會 日 期 地 點 及 召 集 事 由 通 知 各 股 東 並 公 告 之 第 十 二 條 : 本 公

得 依 法 召 集 股 東 臨 時 會 第 十 一 條 : 股 東 常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三 十 日 前, 股 東 臨 時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十 五 日 前, 將 開 會 日 期 地 點 及 召 集 事 由 通 知 各 股 東 並 公 告 之 第 十 二 條 : 本 公 旺 旺 友 聯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第 一 章 總 則 第 一 條 : 本 公 司 依 照 公 司 法 及 保 險 法 之 規 定 組 織 設 立, 定 名 為 旺 旺 友 聯 產 物 保 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二 條 : 本 公 司 以 辦 理 產 物 保 險 業 務, 促 進 社 會 福 利 及 工 商 繁 榮 為 宗 旨 第 三 條 : 本 公 司 設 總

More information

同 時, 那 些 百 萬 富 翁 們 正 乘 坐 着 私 家 噴 射 機 駛 往 歐 洲, 甘 願 花 大 把 的 鈔 票 接 受 替 代 療 法 並 且 重 獲 了 健 康 替 代 療 法 總 是 很 靈 嗎? 不, 當 然 不 是 在 這 世 界 上 没 有 盡 善 盡 美 的 事 物 但 是

同 時, 那 些 百 萬 富 翁 們 正 乘 坐 着 私 家 噴 射 機 駛 往 歐 洲, 甘 願 花 大 把 的 鈔 票 接 受 替 代 療 法 並 且 重 獲 了 健 康 替 代 療 法 總 是 很 靈 嗎? 不, 當 然 不 是 在 這 世 界 上 没 有 盡 善 盡 美 的 事 物 但 是 美 國 頂 尖 醫 生 談 癌 症 - 太 珍 貴 了!! 我 可 以 向 你 們 保 證 以 下 的 内 容 100% 真 實, 請 您 一 定 耐 心 看 完 從 醫 15 年 來, 我 也 反 覆 告 訴 病 人 這 些 事 實, 但 是 没 有 人 願 意 去 聽, 更 没 有 人 願 意 去 相 信 或 許, 我 們 的 同 胞 們 真 的 需 要 清 醒 了 說 的 直 白 一 點, 癌

More information

高校发展动态

高校发展动态 2010 NO.29 2010 No.4 ( 29 ) 20010-06-30 2010 No.4 28 ) [0] 2010 () 2010 04 ( 29 ) 2010 6 30 (0459)6819372-8602 E-mail 2010 20+20 60% 32 : 30 70 7700 3% 61 2010 No.4( 29 ) [1] 2010 T T 2010 No.4( 29 ) [2]

More information

安徽电子工程学校

安徽电子工程学校 学 校 德 育 全 程 路 线 图 重 点 项 目 实 施 细 则 执 行 文 件 安 徽 电 子 工 程 学 校 第 一 部 分 学 校 德 育 教 育 全 程 路 线 图 重 点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表 一 年 级 德 育 课 项 目 名 入 学 -- 期 中 -- 寒 假 -- 期 中 -- 选 修 课 备 注 称 期 中 期 末 期 中 期 末 新 生 档 案 管 理 首 次 见 面 会

More information

德霖技術學院

德霖技術學院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103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第 2 次 行 政 會 議 紀 錄 開 會 時 間 : 103 年 08 月 20 日 星 期 三 上 午 10:00 開 會 地 點 : 堉 琪 樓 2 樓 會 議 室 主 席 : 羅 校 長 仕 鵬 紀 錄 : 王 翠 霜 出 席 人 員 : 林 副 校 長 清 芳 李 學 務 長 建 德 陳 研 發 長 鴻 進 林 主 任 昇 立 于

More information

环境保护部发布2012年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

环境保护部发布2012年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 宣 教 工 作 简 报 第 2015-1 期 ( 总 第 145 期 ) 环 境 保 护 部 宣 传 教 育 司 2015 年 1 月 19 日 编 者 按 2014 年, 全 国 环 境 宣 教 系 统 紧 紧 围 绕 大 局, 服 务 中 心, 深 入 宣 传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关 于 环 境 保 护 和 生 态 文 明 建 设 的 一 系 列 决 策 和 部 署, 深 入 宣 传 环 境

More information

AIG Assist紧急救援服务卡使用手册

AIG Assist紧急救援服务卡使用手册 永 安 星 奕 医 疗 保 险 定 制 计 划 服 务 手 册 一 客 户 增 值 服 务 服 务 类 别 服 务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服 务 内 容 备 注 日 常 健 康 咨 询 服 务 1 2 医 疗 机 构 指 引 健 康 指 导 与 建 议 为 客 户 提 供 就 近 的 适 合 的 医 疗 服 务 机 构 的 名 称 地 址 就 诊 科 室 特 色 专 科 等 信 息, 供

More information

103F1簡章1206

103F1簡章1206 103 年 度 全 國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簡 章 請 詳 閱 簡 章 以 免 權 益 受 損 填 寫 報 名 表 時, 英 文 姓 名 一 定 要 和 護 照 相 同, 若 無 填 寫 將 由 承 辦 單 位 以 漢 語 拼 音 轉 換, 不 得 異 議 主 辦 單 位 : 我 我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 中 部 辦 公 室 ) 承 辦 單 位 : 財 團 法 人 技 專 校

More information

时 连 续 48 小 时 ) 根 据 各 地 重 污 染 天 气 应 急 预 案 的 实 际 要 求, 开 展 未 来 3 天 空 气 污 染 趋 势 预 报 预 报 业 务 产 品 信 息 包 括 空 气 质 量 级 别 范 围 及 首 要 污 染 物 等 省 级 环 保 部 门 负 责 每 日

时 连 续 48 小 时 ) 根 据 各 地 重 污 染 天 气 应 急 预 案 的 实 际 要 求, 开 展 未 来 3 天 空 气 污 染 趋 势 预 报 预 报 业 务 产 品 信 息 包 括 空 气 质 量 级 别 范 围 及 首 要 污 染 物 等 省 级 环 保 部 门 负 责 每 日 河 南 省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预 报 预 警 试 行 方 案 根 据 环 保 部 全 国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预 报 预 警 实 施 方 案 ( 环 办 函 2015 330 号 ) 要 求, 为 推 动 我 省 开 展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预 报 工 作, 及 时 发 布 和 上 报 预 报 信 息, 特 制 定 本 方 案 一 主 要 目 标 2015 年 10 月 前, 省 环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簡章修訂0413 .doc

Microsoft Word - 簡章修訂0413 .doc 101 年 度 全 國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簡 章 請 詳 閱 簡 章 以 免 權 益 受 損 1. 本 年 度 不 分 職 類 級 別 均 採 用 通 信 報 名 2. 填 寫 報 名 表 時, 英 文 姓 名 一 定 要 和 護 照 相 同, 若 無 填 寫 將 由 承 辦 單 位 以 漢 語 拼 音 轉 換, 不 得 異 議 主 辦 單 位 : 我 承 辦 單 位 : 我 行 政 院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20B2C4A447A6B8BFD4B8DFA965ADFBB77CB77CC4B3ACF6BFFD2E646F63>

<4D F736F F D20B2C4A447A6B8BFD4B8DFA965ADFBB77CB77CC4B3ACF6BFFD2E646F63> 普 通 高 級 中 學 課 程 生 涯 規 劃 學 科 中 心 99 年 度 第 二 次 諮 詢 委 員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99 年 11 月 19 日 ( 星 期 五 )10 10:00 00~12 12:00 地 點 : 高 雄 市 立 中 正 高 中 第 二 會 議 室 出 列 席 單 位 及 人 員 : 如 簽 到 簿 主 席 : 涂 校 長 順 安 紀 錄 : 童 丹 茹 壹 主

More information

(105?????w?Z1207)

(105?????w?Z1207) 105 年 度 全 國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簡 章 請 詳 閱 簡 章 以 免 權 益 受 損 填 寫 報 名 表 時, 英 文 姓 名 一 定 要 和 護 照 相 同, 若 無 填 寫 將 由 承 辦 單 位 以 漢 語 拼 音 轉 換, 不 得 異 議 指 導 單 位 : 主 辦 單 位 : 承 辦 單 位 : 勞 動 部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More information

焦 阳 微 根 尖 手 术 薛 芃 常 蓓 11 折 页 类 桂 林 医 学 院 廖 远 峰 增 强 牙 齿 健 康, 增 进 身 体 健 康 12 折 页 类 浙 江 中 医 药 大 学 口 腔 医 学 院 洪 骋 远 爱 牙 专 刊 13 折 页 类 南 京 医 科 大 学 附 属 口 腔 医

焦 阳 微 根 尖 手 术 薛 芃 常 蓓 11 折 页 类 桂 林 医 学 院 廖 远 峰 增 强 牙 齿 健 康, 增 进 身 体 健 康 12 折 页 类 浙 江 中 医 药 大 学 口 腔 医 学 院 洪 骋 远 爱 牙 专 刊 13 折 页 类 南 京 医 科 大 学 附 属 口 腔 医 中 华 口 腔 医 学 会 高 露 洁 杯 口 腔 健 康 科 普 作 品 创 作 大 赛 获 奖 名 单 特 等 奖 序 号 类 别 单 位 姓 名 作 品 标 题 1 视 频 类 解 放 军 全 军 306 医 院 史 亮 刘 玉 乔 车 玉 秋 王 振 杰 牙 齿 天 使 圆 梦 2 视 频 类 武 汉 大 学 口 腔 医 院 雷 成 家 蒋 楚 剑 口 腔 健 康 知 识 系 列 - 牙 周

More information

105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辦理職類級別

105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辦理職類級別 105 年 度 全 國 技 術 士 技 能 檢 定 各 梯 次 重 要 行 事 曆 梯 次 別 內 容 第 一 梯 次 第 二 梯 次 第 三 梯 次 簡 章 及 報 名 書 表 發 售 期 間 104/12/29( 二 ) 105/01/14( 四 ) 105/04/26( 二 ) 105/05/12( 四 ) 105/08/23( 二 ) 105/09/08( 四 ) 註 二 報 名 日 期 團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5E3BDADC3F1D5FEB5DA39C6DA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5E3BDADC3F1D5FEB5DA39C6DA2E646F63> 卷 首 语 8 月 14 日, 李 强 省 长 在 杭 州 嘉 兴 调 研 养 老 服 务 业 发 展 情 况, 先 后 考 察 了 桐 乡 荣 星 村 居 家 养 老 服 务 照 料 中 心 和 济 颐 养 院 雅 达 国 际 健 康 生 态 产 业 园, 杭 州 华 丰 社 区 居 家 养 老 服 务 照 料 中 心 杭 州 社 会 福 利 中 心 随 后, 他 主 持 召 开 了 座 谈 会,

More information

2012年全国大学生“西门子杯”工业自动化挑战赛

2012年全国大学生“西门子杯”工业自动化挑战赛 2013 年 全 国 大 学 生 西 门 子 杯 工 业 自 动 化 挑 战 赛 实 施 方 案 2013 版 2013-03 目 录 一 竞 赛 总 则... 1 ( 一 ) 竞 赛 宗 旨... 1 ( 二 ) 竞 赛 组 织... 1 ( 三 ) 竞 赛 模 式... 1 ( 四 ) 竞 赛 内 容... 2 ( 五 ) 参 赛 对 象... 2 ( 六 ) 竞 赛 环 境... 2 ( 七

More information

红 罐 王 老 吉 品 牌 定 位 战 略 来 源 : 成 美 营 销 官 网 品 牌 释 名 凉 茶 是 广 东 广 西 地 区 的 一 种 由 中 草 药 熬 制, 具 有 清 热 去 湿 等 功 效 的 药 茶 在 众 多 老 字 号 凉 茶 中, 又 以 王 老 吉 最 为 著 名 王 老 吉 凉 茶 发 明 于 清 道 光 年 间, 至 今 已 有 175 年, 被 公 认 为 凉 茶 始

More information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九十四學年度第一次校務會議紀錄

國立台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九十四學年度第一次校務會議紀錄 國 立 臺 灣 師 大 附 中 104 學 年 度 第 一 學 期 期 末 校 務 會 議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5 年 01 月 20 日 14 時 地 點 : 本 校 中 興 堂 出 ( 列 ) 席 人 員 : 應 出 席 人 數 250 人, 實 際 出 席 人 數 214 人 ( 如 簽 到 簿 ) 主 席 : 洪 校 長 仁 進 記 錄 : 黃 美 芬 壹 主 席 報 告 : (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环办〔2015〕77号附件1.doc

Microsoft Word - 环办〔2015〕77号附件1.doc 附 件 为 确 保 2016 年 国 家 重 点 生 态 功 能 区 县 域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监 测 评 价 与 考 核 工 作 顺 利 完 成, 根 据 国 家 重 点 生 态 功 能 区 县 域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考 核 办 法 ( 环 发 2011 18 号 ) 和 中 央 对 地 方 国 家 重 点 生 态 功 能 区 转 移 支 付 办 法 ( 财 预 2015 126 号

More information

内页.FIT)

内页.FIT) 中 共 泸 西 县 委 常 委 尧 宣 传 部 部 长 李 涛 文 化, 是 一 个 地 方 的 魂, 是 一 个 民 族 的 根 一 个 没 有 文 化 根 基 的 民 族 是 没 有 希 望 的 民 族, 一 个 没 有 文 化 气 蕴 的 地 区 是 缺 乏 生 机 的 枯 城 所 以, 在 财 富 遍 地 的 时 代, 许 多 国 家 和 地 区 依 然 不 断 挖 掘 着 文 化 的 黄

More information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C6F3BACFD7F7A1B0B6A9B5A5B0E0A1B1B9DCC0EDB9E6B6A8A3A8CAD4D0D0A3A92E646F63>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0A3C6F3BACFD7F7A1B0B6A9B5A5B0E0A1B1B9DCC0EDB9E6B6A8A3A8CAD4D0D0A3A92E646F63> 广 东 机 电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院 校 企 办 通 2014 2 号 校 长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广 东 机 电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校 企 合 作 订 单 班 管 理 规 定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二 级 单 位 : 广 东 机 电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校 企 合 作 订 单 班 管 理 规 定 ( 试 行 ) 已 经 校 长 办 公 会 通 过, 现 予 印 发,

More information

标准化党支部建设

标准化党支部建设 后 勤 集 团 党 总 支 标 准 化 党 支 部 建 设 工 作 手 册 后 勤 集 团 党 总 支 办 公 室 编 二 〇 一 五 年 四 月 2 前 言 党 支 部 是 党 的 组 织 中 最 基 层 的 组 织 形 式, 是 党 的 全 部 工 作 和 战 斗 力 的 基 础 为 使 党 的 基 层 组 织 工 作 进 一 步 规 范 化 制 度 化 标 准 化, 不 断 增 强 党 支 部

More information

口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进 行 安 全 条 件 审 查 未 经 安 全 条 件 审 查 通 过, 港 口 建 设 项 目 不 得 开 工 建 设 第 六 条 交 通 运 输 部 指 导 监 督 全 国 港 口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条 件 审 查 工 作 国 务 院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口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进 行 安 全 条 件 审 查 未 经 安 全 条 件 审 查 通 过, 港 口 建 设 项 目 不 得 开 工 建 设 第 六 条 交 通 运 输 部 指 导 监 督 全 国 港 口 建 设 项 目 安 全 条 件 审 查 工 作 国 务 院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港 口 危 险 货 物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2012 年 12 月 11 日 交 通 运 输 部 令 第 9 号 公 布 自 2013 年 2 月 1 日 起 施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港 口 危 险 货 物 管 理, 预 防 和 减 少 危 险 货 物 事 故, 保 障 人 民 生 命 财 产 安 全, 保 护 环 境,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港

More information

Slide 1

Slide 1 2015 年 市 考 高 分 冲 刺 + 终 极 预 测 申 论 向 钟 言 冲 刺 预 测 内 容 高 分 方 法 总 揽 最 新 题 型 预 测 热 点 终 极 预 测 冲 刺 提 分 策 略 考 前 心 理 准 备 不 管 前 面 是 地 雷 阵 还 是 万 丈 深 渊, 我 都 将 一 往 无 前, 义 无 反 顾, 鞠 躬 尽 瘁, 死 而 后 已 考 前 心 理 调 整 策 略 功 夫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36\260g\270\364\252\272\267s\256Q.doc)

(Microsoft Word - 136\260g\270\364\252\272\267s\256Q.doc) 日 本 短 篇 推 理 小 說 136 迷 路 的 新 娘 赤 川 次 郎 著 序 曲 啊 頭 好 痛 啊! 太 柔 軟 的 枕 頭 在 頭 痛 時 刻, 反 而 產 生 了 反 效 果 按 了 太 陽 穴 好 幾 次, 又 緊 閉 著 眼 晴 再 張 開 重 複 地 做 了 這 些 動 作 之 後, 終 於 稍 微 減 輕 了 頭 痛 在 這 種 情 況 之 下 醒 來, 已 經 不 是 第 一

More information

深 入 推 进 四 张 清 单 一 张 网 改 革 完 善 权 力 清 单 制 度, 积 极 探 索 政 事 分 开 改 革 行 政 复 议 体 制 改 革 和 行 政 执 法 体 制 改 革, 制 定 省 重 大 行 政 决 策 程 序 规 定 完 善 责 任 清 单 制 度, 探 索 建 立 省

深 入 推 进 四 张 清 单 一 张 网 改 革 完 善 权 力 清 单 制 度, 积 极 探 索 政 事 分 开 改 革 行 政 复 议 体 制 改 革 和 行 政 执 法 体 制 改 革, 制 定 省 重 大 行 政 决 策 程 序 规 定 完 善 责 任 清 单 制 度, 探 索 建 立 省 2016 年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16 年 1 月 24 日 在 浙 江 省 第 十 二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上 浙 江 省 省 长 李 强 各 位 代 表 : 现 在, 我 代 表 省 人 民 政 府 向 大 会 作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请 予 审 议, 并 请 省 政 协 委 员 和 其 他 列 席 人 员 提 出 意 见 一 2015

More information

【结构化面试名师精品班2ATY15K002】讲义.docx

【结构化面试名师精品班2ATY15K002】讲义.docx 李 曼 卿 带 大 家 学 面 试 李 曼 卿 } 我 们 党 历 来 高 度 重 视 选 贤 任 能, 始 终 把 选 人 用 人 作 为 关 系 党 和 人 民 事 业 的 关 键 性 根 本 性 问 题 来 抓 好 干 部 要 做 到 信 念 坚 定 为 民 服 务 勤 政 务 实 敢 于 担 当 清 正 廉 洁 2013 年 6 月 28 日, 全 国 组 织 工 作 会 议 第 0 页 目

More information

ψ c 2 2 16 19 12 14 N 2 2 18 18 18 17 20 17 COD ppm A A A A A C3 CO2 3 C4 4 CAM CO2 XX XX / XX XX XX XX X 0 0 -3

More information

國 立 新 營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校 務 章 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9 月 壹 教 務 處 目 一 國 立 新 營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教 務 處 分 層 負 責 明 細 表 2 二 國 立 新 營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教 科 書 選 用 暨 採 購 辦 法 7 三 國 立 新 營 高 級 工 業 職 業 學 校 排 配 課 實 施 要 點 10 四

More information

酒 神 (长篇小说)

酒  神  (长篇小说) 酒 神 ( 长 篇 小 说 ) 作 家 : 莫 言 第 一 章 一 省 人 民 检 察 院 的 特 级 侦 察 员 丁 钩 儿 搭 乘 一 辆 拉 煤 的 解 放 牌 卡 车 到 市 郊 的 罗 山 煤 矿 进 行 一 项 特 别 调 查 沿 途, 由 于 激 烈 思 索, 脑 袋 膨 胀, 那 顶 本 来 晃 晃 荡 荡 的 五 十 八 号 咖 啡 色 鸭 舌 帽 竟 紧 紧 地 箍 住 了 头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71B\260\312\267|\257\264\247\307\245U1020.doc)

(Microsoft Word - \271B\260\312\267|\257\264\247\307\245U1020.doc) 2009 年 慈 濟 大 學 15 週 年 校 慶 運 動 會 主 任 委 員 : 王 本 榮 上 下 證 名 譽 會 長 嚴 上 人 名 譽 副 會 長 王 端 正 陳 紹 明 林 碧 玉 大 會 會 長 王 本 榮 大 會 副 會 長 賴 滄 海 李 錫 堅 曾 國 藩 大 會 籌 備 委 員 副 主 任 委 員 : 賴 滄 海 李 錫 堅 曾 國 藩 洪 素 貞 徐 雪 瑩 范 揚 晧 陳 立

More information

日政发〔2016〕 号

日政发〔2016〕  号 日 照 市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日 政 发 2016 3 号 日 照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下 达 2016 年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计 划 的 通 知 各 区 县 人 民 政 府 管 委, 市 政 府 各 部 门 单 位, 国 家 省 属 驻 日 照 各 单 位 : 日 照 市 2016 年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计 划 已 经 市 十 七 届 人 大 五

More information

了 手 打 上 石 膏, 偷 偷 的 敲 了 父 母 親 的 門 說 我 的 手 還 是 好 痛 說 著 眼 淚 尌 流 了 下 來, 事 實 上 手 並 不 疼, 心 中 對 於 自 己 奪 眶 的 眼 淚 感 到 震 驚, 連 續 幾 晚, 你 靠 著 絕 佳 的 演 技, 安 穩 的 睡 在

了 手 打 上 石 膏, 偷 偷 的 敲 了 父 母 親 的 門 說 我 的 手 還 是 好 痛 說 著 眼 淚 尌 流 了 下 來, 事 實 上 手 並 不 疼, 心 中 對 於 自 己 奪 眶 的 眼 淚 感 到 震 驚, 連 續 幾 晚, 你 靠 著 絕 佳 的 演 技, 安 穩 的 睡 在 鵝 黃 色 的 光 在 這 個 靜 好 的 年 末, 你 只 想 往 超 市 之 中 挑 選 青 菜 肉 片 煮 一 鍋 火 鍋 為 自 己 驅 寒, 豐 盛 的 火 鍋 總 給 人 不 虞 匱 乏 的 聯 想, 你 幻 想 自 己 在 火 鍋 緩 緩 升 騰 的 霧 氣 裡 可 以 長 長 吁 口 氣, 讓 這 多 舛 的 一 年 停 暫 停 在 這 個 舒 適 的 假 相 中 你 以 為 不 會

More information

北京林克曼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林克曼数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济 宁 祥 荷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预 披 露 ) 本 公 司 的 挂 牌 申 请 尚 未 经 过 上 海 股 权 托 管 交 易 中 心 挂 牌 与 定 向 增 资 审 核 委 员 会 审 核 本 ( 预 披 露 ) 仅 供 预 先 披 露 之 用 推 荐 机 构 : 卓 睿 投 资 管 理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1 目 录 目 录...2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 1 - /03 /30 8 / 20 / 3G /39 010-62982800 Email: wutao@dina.com.cn - 2 - 2008 2007 31 2002 1000 173 1 1 16-3 - - 4 - - 5-2 3 3 4-6 - 4 % 16-29 30-39 40-49 50 2 2-4 4-8 8 46.8 37.0 44.4 47.2 39.5 36.6

More information

形 成 为 习 俗, 久 远 地 流 传 着 我 国 传 统 的 家 庭 结 构 基 本 上 属 于 生 育 型 的, 传 宗 接 代 成 为 男 女 结 合 的 第 一 使 命 家 族 在 旧 社 会, 特 别 在 封 建 社 会 里, 代 表 着 一 种 社 会 地 位, 于 是 在 人 们 头

形 成 为 习 俗, 久 远 地 流 传 着 我 国 传 统 的 家 庭 结 构 基 本 上 属 于 生 育 型 的, 传 宗 接 代 成 为 男 女 结 合 的 第 一 使 命 家 族 在 旧 社 会, 特 别 在 封 建 社 会 里, 代 表 着 一 种 社 会 地 位, 于 是 在 人 们 头 第 四 章 喜 庆 人 生 有 出 生 成 人 婚 嫁 丧 葬 四 大 礼 俗, 除 此, 还 有 寿 庆 新 迁 入 学 升 学 承 挑 蓄 须 入 佛 界 等 等 在 旧 时, 还 有 升 官 晋 爵 发 财 置 田 一 凡 属 喜 事, 就 可 一 庆 想 庆 必 有 理 : 有 的 属 传 统 习 俗, 有 的 是 巧 立 名 目, 或 为 礼 仪, 或 为 酬 谢, 或 为 张 扬, 或

More information

1.加入党组织主要经过哪些程序?

1.加入党组织主要经过哪些程序? 内 部 资 料 注 意 保 存 厦 门 大 学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常 用 文 书 中 共 厦 门 大 学 委 员 会 组 织 部 编 印 2014 年 10 月 4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流 程 图 一 申 请 入 党 二 入 党 积 极 分 子 的 三 发 展 对 象 的 确 定 四 预 备 党 员 的 接 收 五 预 备 党 员 的 教 育 确 定 和 培 养 教 育 和 考 察 考 察

More information

苗 栗 縣 通 霄 鎮 楓 樹 社 區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申 請 自 主 檢 查 表 序 號 審 查 內 容 是 否 符 合 備 註 一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草 案 二 十 份 1. 社 區 基 本 資 料 2. 實 施 地 區 現 況 ( 範 圍 圖 比 例 尺 不 得 低 於 五 千

苗 栗 縣 通 霄 鎮 楓 樹 社 區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申 請 自 主 檢 查 表 序 號 審 查 內 容 是 否 符 合 備 註 一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草 案 二 十 份 1. 社 區 基 本 資 料 2. 實 施 地 區 現 況 ( 範 圍 圖 比 例 尺 不 得 低 於 五 千 苗 栗 縣 通 霄 鎮 楓 樹 社 區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申 請 單 位 : 苗 栗 縣 通 霄 鎮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0 5 月 10 日 苗 栗 縣 通 霄 鎮 楓 樹 社 區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申 請 自 主 檢 查 表 序 號 審 查 內 容 是 否 符 合 備 註 一 農 村 再 生 計 畫 草 案 二 十 份 1. 社 區 基 本 資 料 2. 實 施 地 區 現

More information

11 12 大 江 生 醫 股 份 農 科 分 興 美 電 子 股 份 生 產 技 術 專 員 10 品 質 檢 驗 技 術 員 2 自 動 化 建 設 部 工 程 師 1 品 保 工 程 師 2 1. 生 產 設 備 操 作 / 基 礎 保 養 / 異 常 狀 況 處 理 2. 生 產 相 關 表

11 12 大 江 生 醫 股 份 農 科 分 興 美 電 子 股 份 生 產 技 術 專 員 10 品 質 檢 驗 技 術 員 2 自 動 化 建 設 部 工 程 師 1 品 保 工 程 師 2 1. 生 產 設 備 操 作 / 基 礎 保 養 / 異 常 狀 況 處 理 2. 生 產 相 關 表 勞 動 部 勞 動 力 發 展 署 帶 你 到 值 得 努 力 的 未 來 2016 屏 東 地 區 就 業 博 覽 會 職 缺 一 覽 表 辦 理 時 間 :105 年 3 月 19 日 ( 星 期 六 )0900-1400 作 業 員 10 製 品 裁 切 檢 驗 包 裝 作 業 國 中 以 上 20508-23508 工 讀 生 2 製 品 裁 切 檢 驗 包 裝 作 業 國 中 以 上 20508

More information

创 刊 词 载 着 春 的 潮 气 蓬 勃, 民 信 成 立 在 2012 年 的 百 卉 含 英 中, 历 经 夏 的 孕 育, 冬 的 贮 藏, 如 今, 再 到 春 华 秋 实 季, 时 逢 中 秋 佳 节, 民 信 迎 来 了 自 己 的 内 刊 民 信 期 刊 有 如 呱 呱 坠 地 的

创 刊 词 载 着 春 的 潮 气 蓬 勃, 民 信 成 立 在 2012 年 的 百 卉 含 英 中, 历 经 夏 的 孕 育, 冬 的 贮 藏, 如 今, 再 到 春 华 秋 实 季, 时 逢 中 秋 佳 节, 民 信 迎 来 了 自 己 的 内 刊 民 信 期 刊 有 如 呱 呱 坠 地 的 创 刊 词 载 着 春 的 潮 气 蓬 勃, 民 信 成 立 在 2012 年 的 百 卉 含 英 中, 历 经 夏 的 孕 育, 冬 的 贮 藏, 如 今, 再 到 春 华 秋 实 季, 时 逢 中 秋 佳 节, 民 信 迎 来 了 自 己 的 内 刊 民 信 期 刊 有 如 呱 呱 坠 地 的 新 生 儿, 它 让 民 信 家 庭 从 2013 年 起 又 多 了 一 份 力 量, 一 抹 亮

More information

( 地 州 通 辽 通 辽 经 济 技 术 开 66099733600 通 辽 金 煤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发 区 通 辽 通 辽 经 济 技 术 开 74012093X00 内 蒙 古 蒙 牛 乳 业 科 尔 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发 区 鄂 尔 多 斯 伊 金 霍 洛 77004397

( 地 州 通 辽 通 辽 经 济 技 术 开 66099733600 通 辽 金 煤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发 区 通 辽 通 辽 经 济 技 术 开 74012093X00 内 蒙 古 蒙 牛 乳 业 科 尔 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发 区 鄂 尔 多 斯 伊 金 霍 洛 77004397 附 件 2016 年 国 家 重 点 监 控 企 业 名 单 一 废 水 国 家 重 点 监 控 企 业 名 单 ( 共 2660 家 ) 内 蒙 古 自 治 区 (39 家 ) ( 地 州 呼 和 浩 特 玉 泉 区 787050094 内 蒙 古 阜 丰 生 物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呼 和 浩 特 赛 罕 区 11411214X 中 海 石 油 天 野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呼 和

More information

2012年海南党建第6期.FIT)

2012年海南党建第6期.FIT) 姻 姻 1 迈 出 新 步 伐 开 创 新 局 面 本 刊 编 辑 部 巨 型 油 轮 停 靠 洋 浦 原 油 码 头 4 习 近 平 : 坚 定 不 移 把 反 腐 倡 廉 建 设 引 向 深 入 5 刘 云 山 : 把 改 进 作 风 作 为 重 要 切 入 口 谋 划 好 党 的 群 众 路 线 教 育 实 践 活 动 中 共 海 南 省 委 组 织 部 刊 圆 园 13 年 第 1 期 渊

More information

《周保中抗日救国文集》

《周保中抗日救国文集》 600 1985 7 1 1935 1935 2 20 1935 3 26 1935 7 1935 8 3 1935 8 12 1935 11 4 1935 12 20 1935 12 25 1936 1936 1 28 1936 2 5 1936 2 20 1936 2 20 1936 3 1 1936 4 10 1936 4 10 1936 4 18 1936 4 20 1936 6 10 1936

More information

...5...5...6...10...12...14...18...18...19...21...22...22...27...30...32...34...34...36...37...39...40...40...42...43...44...45...46...47...49...49...50...53...55...57...58...58...64...66...69...71...71...73

More information

十 二 本 班 報 名 人 數 超 過 50 人 時, 本 校 得 按 報 名 繳 費 先 後 次 序 決 定 上 課 人 選, 或 分 班 上 課 本 班 授 課 採 全 程 錄 影, 遠 道 學 員 可 申 請 錄 影 教 學 十 三 聯 絡 人 : 朱 庭 葦 小 姐 (0975-968958

十 二 本 班 報 名 人 數 超 過 50 人 時, 本 校 得 按 報 名 繳 費 先 後 次 序 決 定 上 課 人 選, 或 分 班 上 課 本 班 授 課 採 全 程 錄 影, 遠 道 學 員 可 申 請 錄 影 教 學 十 三 聯 絡 人 : 朱 庭 葦 小 姐 (0975-968958 大 葉 大 學 2015 年 中 小 學 校 長 主 任 專 業 成 長 培 訓 班 ( 第 八 期 ) 招 生 簡 章 一 依 據 : 教 育 部 補 助 高 級 中 等 以 下 學 校 及 幼 稚 園 教 師 在 職 進 修 活 動 作 業 要 點 辦 理 二 主 辦 單 位 : 大 葉 大 學 教 育 專 業 發 展 研 究 所 師 資 培 育 中 心 三 開 設 班 別 :2015 年 中

More information

中国打击、遏制和消除强迫劳动的法律规定与执法实践

中国打击、遏制和消除强迫劳动的法律规定与执法实践 中 国 打 击 遏 制 和 消 除 强 迫 劳 动 的 法 律 规 定 与 执 法 实 践 全 国 人 大 法 工 委 刑 法 室 黄 太 云 2006 年 9 月 中 国 政 府 十 分 重 视 在 一 些 地 方 存 在 的 强 迫 劳 动 问 题, 通 过 了 一 系 列 措 施 予 以 打 击 遏 制 和 消 除 从 法 律 规 定 和 实 际 执 法 方 面 看, 主 要 针 对 强 迫

More information

H1428

H1428 第 1 章 陽 光 穿 透 薄 紗 窗 簾, 迤 邐 灑 落 在 床 上 兩 副 相 偎 的 赤 裸 胴 體 上 一 雙 長 睫 搧 了 搧, 略 略 張 開 眼 皮, 露 出 一 對 黑 盈 盈 的 美 眸 從 落 地 窗 穿 透 進 來 的 璀 璨 艷 陽 令 女 子 微 瞇 起 眼, 突 地 發 現 眼 前 有 個 障 礙 物, 不 禁 怔 愣 了 下, 待 意 識 到 障 礙 物 是 什 麼

More information

CTZ-B8121

CTZ-B8121 289 293 281 ...284...285...285...286...286...287...288...289 Eco-Drive...289...290...292...293...294...302 282 ... 310...312...316...318...319 283 24 B A 284 7 7 24 285 7 60 C 286 7 287 7 Lx 500 4 60 1,000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