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畫編號:BHP94-CH3-002



Similar documents
Microsoft Word doc

<4D F736F F D20B3D2A475B0B7B164AB4FC540B357AB68ADD7A5BFB1F8A4E5B9EFB7D3AAED2E646F63>

十 一 針 對 本 局 職 業 災 害 率 較 高 或 發 生 重 大 職 業 災 害 之 單 位 辦 理 定 期 輔 導 十 二 年 度 結 束 後, 辦 理 本 局 各 外 勤 單 位 安 全 衛 生 年 終 評 比 十 三 實 施 安 全 衛 生 績 效 管 理 評 估, 作 為 規 劃 修

Microsoft PowerPoint - 物理性危害_R1_余佳迪_ [相容模式]

British Compressed Gases Association 18 Code of Practice 18 The Safe Storage, Handling and Use of Special Gases in the Micro-electronic Industry - 1 -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

Microsoft Word - B2.doc

<4D F736F F F696E74202D20C2BEB77EBDC3A5CDBB50C2BEB77EAF66B977A8BEB7A7BDD75F52315FA4FDB4B1A9FA5F BACDBAE65BCD2A6A15D>

<4D F736F F D20B3D2A475B0B7B164AB4FC540B357AB68ADD7A5BFB1F8A4E52E646F63>

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部分條文修正總說明

防 范 性 声 明 预 防 : 穿 戴 防 护 手 套 防 护 服 防 护 眼 镜 防 护 面 罩 (P280) 操 作 后 彻 底 清 洗 (P264) 反 应 : 眼 睛 接 触 : 用 渴 帏 心 清 洗 数 分 钟 如 带 隐 形 眼 镜 且 可 方 便 取 出, 取 出 隐 形 眼 镜,

母性健康保護計畫

投影片 1

Page 2 of 7 防 范 说 明 : 安 全 储 存 P403+P235 存 放 在 通 风 良 好 的 地 方 保 持 低 温 防 范 说 明 : 废 弃 处 置 P501 处 置 内 装 物 / 容 器 物 理 和 化 学 危 险 液 体 可 燃 火 灾 产 生 有 毒 烟 雾 健 康 危

<4D F736F F D20D6B0D2B5BDA1BFB5BCE0BBA4BCBCCAF5B9E6B7B6B1A8C5FAB8E E646F63>

自我保健随身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升 温 进 一 步 推 动 了 房 价 的 上 升 近 年 丽 水 城 区 商 品 住 宅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元 + %


目 录 一 参 保 范 围 对 象 和 费 用 缴 纳 二 个 人 账 户 资 金 的 管 理 和 使 用 一 构 成 二 的 使 用 范 围 三 个 人 账 户 资 金 用 于 门 诊 就 医 和 药 店 购 药 费 用 报 销 的 办 法 四 医 疗 保 险 卡 的 作 用 五 使 用 医 疗

!$ 能 利 用 床 旁 影 像 学 检 查 手 段 迅 速 作 出 主 动 脉 夹 层 的 定 性 诊 断 和 定 位 诊 断 一 旦 明 确 诊 断 迅 速 联 系 胸 外 科 做 好 手 术 准 备 以 分 秒 必 争 挽 救 患 者 的 生 命 作 为 第 一 要 务 杨 鹏 曲 阜 市 中

7

出 青 岛 优 势 创 新 跨 境 电 子 商 务 发 展 机 制 坚 持 协 调 发 展 在 发 展 中 规 范 在 规 范 中 发 展 正 确 处 理 好 政 府 与 市 场 规 范 与 发 展 当 前 与 长 远 进 口 与 出 口 监 管 与 便 利 化 等 关 系 坚 持 绿 色 发 展

2


制 普 通 高 中 学 生 职 业 高 中 学 生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学 生 均 可 参 加 1 2, 大 赛 命 題 : 本 届 大 赛 由 中 国 中 学 生 作 文 大 赛 命 题 委 员 会 命 题 初 中 组 高 中 组 各 1 6 道 题 目 供 参 赛 者 选 用 见 附 件 全

附 件 印 发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附 件 广 西 年 春 季 中 小 学 推 荐 公 告 目 录 教 辅 材 料 表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物 价 局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新 闻 出 版 广 电 局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教 育 厅 年 月 日 政 府 信 息

* +, -.%, * %(/, & 0!

第 期 惠鹏飞 宋代招抚使始置时间与设置缘由考 营招抚 制 置 使 续 资 治 通 鉴 长 编 与 宋 史 均 有 营马 步 军 都 部 署 平 定 之 后 改 户 部 侍 郎 罢 政 记载 事 隆平集 也记载了赵昌言任参知政事 开宝七年十月 丁酉 以吴 越 王? 为 期间的使职情况 淳化四年参知政

人鱼菽之祭 春秋修其祖庙 士一庙 大夫三 以时有 门 与 行 礼记 月令 云 孟冬之月 天子 事于五祀 盖无出门之祭 今富者祈名岳 望山川 乃祈来年于天宗 大割祀于公社及门闾 腊先祖五 椎牛击鼓 戏倡%像 中者南居当路 水上云台 屠羊 祀 礼记 曲礼下 天子 祭五祀 岁遍 郑 杀狗 鼓瑟吹笙 贫者鸡

! " # $!


<4D F736F F D FA4BDA640BDC3A5CDAED6A4DFBDD2B57BB0F2A5BBAFE0A44FB4FAC5E75FC0F4B9D2BB50C2BEB77EBDC3A5CD5F66696E616C>

第 2 頁 / 8 頁 戴 上 合 適 的 手 套 使 用 前 取 得 說 明 置 放 於 上 鎖 處 在 瞭 解 所 有 安 全 防 範 措 施 之 前 切 勿 處 置 只 能 使 用 於 通 風 良 好 的 地 方 勿 吸 入 氣 體 / 煙 氣 / 蒸 氣 / 霧 氣 使 用 時 勿 吃 喝

<4D F736F F D20A4BDB1D0A448ADFBAB4FC049B4DDBC6FC3D2A9FAAED12E646F63>

頁 2/7 ( 在 1 頁 繼 續 ) 危 險 警 語 : 36/37/38 刺 激 眼 睛 呼 吸 系 統 和 皮 膚. 安 全 警 語 : 26 一 旦 和 眼 睛 接 觸 了, 立 即 用 大 量 的 水 進 行 沖 洗 並 且 諮 詢 醫 生 建 議. 37 戴 上 合 適 的 手 套. 6

一、耳疾病防治1

笑氣(Nitrous oxide)與其他麻醉性氣體引起之中毒及其續發症

(Spray Buff Cleaner & Polish) GHS MSDS-CH - Notepad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注释(GB/T )

第六节 重要环境污染物

專 用 或 主 要 用 於 第 8525 至 8528 節 所 屬 器 具 之 零 件 用 於 衣 服 靴 鞋 帳 蓬 手 提 包 旅 行 用 品 或 其 他 已 製 作 品 之 卑 金 屬 搭 鈕 帶 搭 鈕 之 框 架 帶 扣 帶 扣 搭 鈕 眼 環 眼 及 其

中国药师 年第 卷第 期 C P m V N 左金丸源自元代 丹溪心法 的火方 由黄连和 型在线脱气机 S L A型自动进样器 CTO A型 吴茱萸两味药按照 的比例组成 近年来的现 柱温箱 日本 S m 公司 BPD型电子天平 代药理学研究表明 左金丸具有调节中枢 抑杀幽门 德国赛多利斯集团 BR

2000年易医文化

春季养生宝典

Ph m V N 中国药师 年第 卷第 期 Ch 学基础首先是开放性药物可直接经口 鼻给予 其次是应 连整个产品设计紧凑携带使用方便此外减速网也被认为 答性它富含的感受器和药物受体能对体内外刺激作出应答 是可用于降低药物微粒速度从而减少其惯性嵌顿的一种结 反射从而对调节气道的张力有重要作用 第三是吸

期 李 海 青 等 : 生 物 安 全 性 白 藜 芦 醇 合 成 酶 表 达 载 体 的 构 建 及 水 稻 遗 传 转 化 子 植 物 中 作 为 植 物 处 于 恶 劣 环 境 下 或 遭 到 病 原 体 侵 害 时, 植 物 自 身 分 泌 的 一 种 可 抵 御 病 菌 感 染 的 抗 菌

Microsoft PowerPoint - 勞動生理學投影片.ppt

人 : 郭 老 师 陈 老 师 传 真 ) 陈 老 师 国 1 片 征 订 回 执 单 ,2016

Microsoft PowerPoint - 附件7 工作疲勞與管理專業版.ppt

中立實業有限公司

Microsoft PowerPoint - 实验室安全防护.pptx

<4D F736F F D20B6BCCAD0D0DCBDCCC4FAD6CEC1C6B1A6B1A6B8D0C3B02E646F63>

让独特的情思和语言同构共生

** 状 态 二 亚 健 康 亚 健 康 是 指 处 于 健 康 和 疾 病 两 者 之 间 的 一 种 状 态 即 机 体 内 出 现 某 些 功 能 紊 乱 但 未 影 响 到 行 使 社 会 功 能 主 观 上 有 不 适 感 觉 它 是 人 体 处 于 健 康 和 疾 病 之 间 的 过 渡

chineseall


untitled

挪 威 的 森 林 第 一 章 37 岁 的 我 端 坐 在 波 音 747 客 机 上 庞 大 的 机 体 穿 过 厚 重 的 夹 雨 云 层, 俯 身 向 汉 堡 机 场 降 落 11 月 砭 人 肌 肤 的 冷 雨, 将 大 地 涂 得 一 片 阴 沉 使 得 身 披 雨 衣 的 地 勤 工

Ps22Pdf

編輯感言

在 保 险 期 间 内, 拨 打 保 险 人 指 定 服 务 中 心 电 话, 预 约 在 服 务 网 络 内 接 受 相 应 方 案 的 健 康 检 查, 由 保 险 人 直 接 承 担 有 关 费 用, 被 保 险 人 无 需 支 付 方 案 内 的 健 康 检 查 费 用 第 八 条 检 后

Microsoft Word - GHS_SDS_2575.doc

小 说 天 地 欲 望 摩 托 尚 成 河 血 溅 维 纳 斯 刘 步 明 长 调 短 歌 海 上 天 湖 李 转 生 目 海 尖 高 处 的 三 种 陈 述 谢 应 华 乡 村 笔 记 阿 曼 桃 花 渡 林 小 耳 种 诗 歌 江 良 热 雨 花 石 张 彩 霞 刊 名 书 法 陈 奋 武 屏

标准吊称

I

四 急 救 措 施 不 同 暴 露 途 徑 之 急 救 方 法 : 吸 入 :1. 施 救 前 先 做 好 自 身 的 防 護 措 施, 以 確 保 自 身 的 安 全 2. 移 除 污 染 源 或 將 患 者 移 至 新 鮮 空 氣 處 3. 若 呼 吸 停 止, 立 即 由 受 訓 過 的 人

神机制敌太白阴经.PDF

!"#! " #$$%" & ()* +, --$%$, &-.,.!" / " / #" / $" #00, #$$% / / / / / / / / / / -%$ /.!.5 #&$$ &% $$$ #$$% 6.., % $$$ ()* +, --$%

口 的 70% 连 南 县 的 瑶 族. 有 排 瑶 过 山 瑶 排 瑶 6 万 多 人 住 在 三 排 南 岗 i 雨 水 大 麦 山 大 坪 香 坪 盘 石 金 坑 8 个 乡 镇. 形 成 了 占 全 县 面 积 80% 的 聚 居 地 << 连 州 志 } 卷 八 排 瑶 志 曰 在 连 者

2

一、胎 膜

»·ºÝª©¤å¥ó

!" #" $"

!"

花 瓣 花 冠 花 药 花 丝 柱 头 花 柱 子 房 雄 蕊 雌 蕊 雄 蕊 雌 蕊 蒲 公 英 和 槭 树 的 果 实 有 冠 毛 和 种 子 有 种 翅 靠 风 力 传 播 绿 豆 靠 弹 射 传 播 种 子 苍 耳 的 果 实 表 面 有 钩 刺 靠 人 或 动 物 携 带 到 远 处 传

<4D F736F F D20494F D4D333133A655B0EAB3D2A475B0B7B164C0CBAC64B8EAAEC6AE77A4A7ABD8B86DBB50B942A5CEA4F1B8FBA4C0AA52ACE3A8732D312E646F63>

NOTEBOOK COOLING PAD WITH THREE-DIMENSION SEAKERS

水土保持通报 第 31 卷 192 发现状出发分析了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主要 型水电站被列入 十一五 重点项 目 31 云 南 省 水 电 问题和影响 6 王学琴 7 以岷江 嘉陵江上已 建 正建 资源的可开发程度低可开发的潜能 巨 大 云南省地 和规划设计的一些 低 水 头 河 床 式 或 引

¥]¸Ë»¡©ú

美容 丙級 工作項目0 1 : 職業道德

100-1「經典研讀:梁啟超《新民說》」學習歷程檔案

<4D F736F F D D C4EAC5A9D2B5B2FAD6B5BACDBCDBB8F1D7DBBACFCDB3BCC6B1A8B1EDD6C6B6C82E646F63>

!

序號1-建立全國職業衛生教育訓練資源中心計畫〈南部地區職業衛生教育訓練資源中心〉

警 示 词 : 警 告! 危 险 可 能 引 起 皮 肤 过 敏 性 反 应 防 范 说 明 预 防 措 施 防 止 吸 入 粉 尘 / 烟 / 气 体 / 烟 雾 / 蒸 气 / 喷 雾 禁 止 将 污 染 的 工 作 服 带 出 作 业 场 所 戴 防 护 手 套 其 它 危 害 事 故 响 应

HKDH newsletter Sum indd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0年委託公開甄試用人需求表

/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素 4 在上述学 者 观 点 的 基 础 上本 文 认 为 员 工 需 要 一 理论与假设 同时具备创新意 识 创 新 能 力 创 新 动 机 和 创 新 机 会 才 能产生创新行为 创新 意 识 是 指 员 工 能 通 过 对 组 织 环 境 一 组织的创新战略与员工的创新行为 的解读认识到创新

!

SDS 化 学 品 安 全 技 术 说 明 书 液 氯 第 一 部 分 化 学 品 及 企 业 标 识 中 文 名 : 氯 气 ; 氯 英 文 名 :Chlorine 别 名 : 液 氯 ; 氯 ( 气 ); 氯 气 ( 液 ); 高 纯 氯 气 ; 氯 水 推 荐 用 途 : 液 氯 一 般 气

Transcription:

勞 工 特 殊 健 康 健 康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指 引 中 華 民 國 勞 動 部 中 華 民 國 環 境 職 業 醫 學 會 2014 年 10 月 修 訂 223

健 康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指 引 修 訂 說 明 為 落 實 從 事 特 別 危 害 健 康 作 業 勞 工 之 職 業 病 預 防 工 作, 行 政 院 勞 工 委 員 會 爰 於 103 年 6 月 30 日 再 次 修 正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於 第 2 條 及 附 表 一 明 定 特 別 危 害 健 康 作 業 類 別, 並 於 同 規 則 第 12 條 與 第 13 條 規 範 雇 主 應 針 對 從 事 特 別 危 害 健 康 作 業 之 勞 工, 實 施 各 該 特 定 項 目 之 健 康 與 分 級 健 康 管 理 定 期 健 康 品 質 之 良 窳, 攸 關 能 否 早 期 發 現 勞 工 健 康 問 題 與 工 作 相 關 之 健 康 危 害 因 子, 其 結 果 之 健 康 管 理 分 級, 更 影 響 事 業 單 位 職 業 病 預 防 工 作 之 執 行 鑑 於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健 康 管 理 分 級 之 目 的, 係 以 預 防 之 角 度, 執 行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之 相 關 措 施, 為 真 實 反 應 結 果 與 工 作 之 相 關 性, 勞 動 部 委 託 中 華 民 國 環 境 職 業 醫 學 會 召 集 專 家 會 議, 參 考 國 際 資 料 完 成 勞 工 特 殊 健 康 健 康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指 引 之 修 訂, 期 藉 由 本 指 引 提 供 從 事 勞 工 健 康 服 務 醫 師 或 健 醫 師 判 定 管 理 分 級 之 依 據, 以 減 少 雇 主 對 於 健 康 管 理 分 級 判 定 之 爭 議, 及 真 實 反 應 之 結 果, 維 護 勞 工 相 關 勞 動 權 益 27 種 特 別 危 害 健 康 作 業 作 業 經 歷, 既 往 病 史, 生 活 習 慣 及 自 覺 症 狀 部 分 建 議 參 考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附 表 十 一 至 三 十 七, 上 述 附 表 已 根 據 27 種 特 別 危 害 健 康 作 業 相 關 健 康 危 害 整 理, 可 直 接 引 用 囿 於 無 法 全 面 應 用 生 物 偵 測 指 標 協 助 評 估 勞 工 於 作 業 場 所 之 有 害 化 學 物 質 暴 露 量, 建 議 血 中 鉛 尿 中 鉛 尿 中 鎳 尿 中 無 機 砷 尿 中 鎘 血 中 汞 尿 中 汞 等 項 目 之 生 物 偵 測 指 標, 於 作 業 危 害 暴 露 之 相 關 強, 故 生 物 偵 測 指 標 之 數 值 為 管 理 分 級 四 級 管 理 判 定 之 主 要 參 考 依 據 生 物 偵 測 指 標 之 異 常 判 定, 則 參 考 美 國 政 府 工 業 衛 生 師 協 會 (American Conference of Governmental Industrial Hygienists, ACGIH) 之 生 物 暴 露 指 標 (Biological Exposure Index, BEI) 為 主, 若 美 國 政 府 工 業 衛 生 師 協 會 無 建 議 之 生 物 暴 露 指 標 值, 則 由 專 家 依 各 國 標 準 或 相 關 研 究 報 告 訂 定 有 機 溶 劑 部 分, 因 健 康 項 目 如 肝 功 能 腎 功 能 及 尿 液 等 項 目 異 常 結 果 不 具 特 異 性, 不 易 與 個 人 自 身 疾 病 作 區 別 建 議 以 作 業 環 境 8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濃 度 (TWA) 之 一 半, 做 為 輔 助 基 準 列 為 之 參 考 另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法 第 21 條 規 範 雇 主 不 得 使 女 工 從 事 左 列 危 險 性 或 有 害 性 工 作 : 鉛 汞 鉻 砷 黃 磷 氯 氣 氰 化 氫 苯 胺 等 有 害 物 散 布 場 所, 如 有 女 性 從 事 上 述 特 別 危 害 健 康 作 業 應 告 知 雇 主 調 整 工 作 224

225

關 連 法 規 或 主 要 參 考 文 獻 法 規 或 文 獻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勞 工 作 業 場 所 容 許 暴 露 標 準 勞 保 局 預 防 職 業 病 健 康 簡 介 (http://www.bli.gov.tw/) Deutsche Forschungsgemeinschaft (DFG, German Research Foundation). List of MAK and BAT Values 2013 [electronic resource] : maximum concentrations and biologial tolerance values at the workplace / Commision for the Investigation of Health Hazards of Chemical Compounds in the Work Area. Report No. 49 (http://onlinelibrary.wiley.com/doi/10.1002/9783527675128.oth1/pdf) American Conference of Governmental Industrial Hygienists (ACGIH). 2014 Threshold Limit Values (TLVs ) and Biological Exposure Indices (BEIs ). 日 本 產 業 衛 生 學 會. 2013 年 生 物 學 的 許 容 値 (http://joh.sanei.or.jp/pdf/j55/j55_5_06.pdf) 修 正 或 資 料 參 照 日 期 2014 年 6 月 30 日 修 正 2014 年 6 月 27 日 修 正 2014 年 7 月 30 日 參 照 2014 年 7 月 30 日 參 照 2014 年 4 月 1 日 出 版 2013 年 5 月 14 日 發 布 226

一 主 要 健 康 危 害 高 溫 作 業 管 理 分 級 參 考 健 康 危 害 ( 資 料 來 源 :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國 民 健 康 局 BHP94-CH3-002 研 究 計 畫 ) 急 性 慢 性 備 註 1. 循 環 及 神 經 調 節 系 統 危 害 : 中 暑 熱 衰 竭 熱 痙 攣 2. 氣 喘 誘 發 3. 心 血 管 疾 病 惡 化 糖 尿 病 腎 臟 病 惡 化 1. 皮 膚 出 現 熱 紅 疹 2. 眼 睛 角 膜 晶 體 的 灼 傷 3. 其 他 如 不 孕 症 低 血 鉀 低 血 鈉 腎 結 石 等 請 參 考 勞 工 安 全 衛 生 法 - 高 溫 作 業 勞 工 作 息 時 間 標 準 二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附 表 十 及 勞 工 保 險 局 ) 定 期 特 殊 體 格 項 目 特 殊 健 康 項 目 ( 類 別 01) 期 限 2. 高 血 壓 冠 狀 動 脈 疾 病 肺 部 疾 病 糖 尿 病 腎 臟 病 皮 膚 病 內 分 泌 疾 病 膠 原 病 及 生 育 既 往 病 能 力 既 往 病 史 之 調 史 調 3. 目 前 服 用 之 藥 物, 尤 其 著 重 利 尿 劑 降 血 壓 藥 物 鎮 定 劑 抗 痙 攣 劑 抗 血 液 凝 固 劑 及 抗 膽 鹼 激 素 劑 之 調 理 學 4. 心 臟 血 管 呼 吸 神 經 肌 肉 骨 骼 及 皮 膚 系 統 ( 男 性 加 作 睪 丸 ) 之 理 學 5. 飯 前 血 糖 (sugar AC) 血 中 尿 素 氮 (BUN) 肌 酸 酐 (creatinine) 與 鈉 鉀 及 氯 電 解 質 之 特 6. 血 色 素 殊 7. 尿 蛋 白 及 尿 潛 血 之 8. 肺 功 能 ( 包 括 用 力 肺 活 量 (FVC) 一 秒 最 大 呼 氣 量 (FEV 1.0) 及 FEV1.0/ FVC) 9. 心 電 圖 一 年 三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民 國 環 境 職 業 醫 學 會 專 家 會 議 ) 管 理 分 級 定 義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全 部 項 目 正 常, 或 部 分 項 目 異 常, 而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無 異 常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而 與 工 作 無 關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而 無 法 確 定 此 異 常 與 工 作 之 相 關 性, 應 進 一 步 請 職 業 醫 學 科 專 科 醫 師 評 估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且 與 工 作 有 關 者 2. 高 血 壓 冠 狀 動 脈 疾 病 肺 部 疾 病 糖 尿 病 腎 臟 病 皮 膚 病 內 分 泌 疾 病 膠 原 病 及 生 育 既 往 病 能 力 既 往 病 史 之 調 史 調 3. 目 前 服 用 之 藥 物, 尤 其 著 重 利 尿 劑 降 血 壓 藥 物 鎮 定 劑 抗 痙 攣 劑 抗 血 液 凝 固 劑 及 抗 膽 鹼 激 素 劑 之 調 理 學 4. 心 臟 血 管 呼 吸 神 經 肌 肉 骨 骼 及 皮 膚 系 統 ( 男 性 加 作 睪 丸 ) 之 理 學 5. 飯 前 血 糖 (sugar AC) 血 中 尿 素 氮 (BUN) 肌 酸 酐 (creatinine) 與 鈉 鉀 及 氯 電 解 質 之 特 6. 血 色 素 殊 7. 尿 蛋 白 及 尿 潛 血 之 8. 肺 功 能 ( 包 括 用 力 肺 活 量 (FVC) 一 秒 最 大 呼 氣 量 (FEV 1.0) 及 FEV1.0/ FVC) 9. 心 電 圖 健 康 結 果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1. 結 果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 1.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無 異 常 發 現, 或 異 常 結 果 於 追 蹤 時 恢 復 正 常 1.2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經 醫 師 認 定 不 需 於 下 年 度 相 同 特 殊 健 康 類 別 實 施 前 接 受 健 康 追 蹤 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經 醫 師 認 定 需 於 下 年 度 相 同 特 殊 健 康 類 別 實 施 前 接 受 健 康 追 蹤 2. 異 常 項 目 可 由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如 缺 鐵 性 貧 血 泌 尿 道 感 染 造 成 之 血 尿 或 蛋 白 尿 等,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需 繼 續 追 蹤 1. 法 定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且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高 溫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需 請 職 醫 科 醫 師 評 估 與 工 作 之 相 關 性 2.1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高 溫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如 熱 紅 疹 高 血 中 尿 素 氮 血 鈉 或 血 鉀 值 異 常 蛋 白 尿 達 二 價 ( 100 mg/dl) 高 血 色 素 值 等 2.2 異 常 結 果 無 法 由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或 事 業 單 位 未 提 供 足 以 判 定 之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記 錄 1. 法 定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且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高 溫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如 反 覆 發 作 之 熱 紅 疹 高 血 中 尿 素 氮 血 鈉 或 血 鉀 值 異 常 蛋 白 尿 達 二 價 ( 100 mg/dl) 高 血 色 素 值 等 2. 異 常 結 果 可 由 工 作 相 關 原 因 解 釋 227

高 溫 作 業 管 理 分 級 參 考 四 健 康 管 理 附 註 資 料 健 康 管 理 分 級 無 特 殊 規 定 建 議 1. 考 量 不 適 合 從 事 作 業 之 疾 病 : 高 血 壓 心 臟 病 呼 吸 系 統 疾 病 內 分 泌 系 統 疾 病 無 汗 症 腎 臟 疾 病 廣 泛 性 皮 膚 疾 病 (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第 十 三 條 及 附 表 三 十 八 ) 1.1 內 分 泌 系 統 疾 病 包 含 糖 尿 病 228

噪 音 (85 分 貝 以 上 ) 作 業 管 理 分 級 參 考 一 主 要 健 康 危 害 健 康 危 害 ( 資 料 來 源 :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國 民 健 康 局 DOH93-HP-1409 研 究 計 畫 ) 急 性 慢 性 噪 音 的 強 度 超 過 140 分 貝 (db) 以 上 時, 音 壓 所 產 生 的 能 量 能 在 瞬 間 使 耳 蝸 的 高 氏 器 官 (organ of Corti) 與 基 底 膜 (basilar membrane) 產 生 撕 裂 性 傷 害 而 造 成 永 久 性 的 聽 力 損 失, 此 種 聽 力 損 失 常 伴 隨 有 耳 鳴, 通 常 發 生 在 與 爆 破 有 關 之 作 業 1. 噪 音 引 起 的 聽 力 損 失, 特 徵 為 漸 進 性, 感 覺 神 經 性 的 聽 力 損 失 (sensorineural hearing loss) 2. 噪 音 引 起 的 聽 力 損 失 通 常 是 對 稱 性 的, 左 右 耳 聽 力 損 失 相 差 10 分 貝 以 內 ; 此 外, 通 常 由 高 音 頻 開 始 (3000-6000 Hz), 再 擴 散 到 低 音 頻 (500-2000 Hz) 3. 典 型 的 噪 音 性 聽 力 損 失 在 3000-6000 Hz 最 為 嚴 重, 在 聽 力 圖 上 會 出 現 3K 4 K 或 6 K 凹 陷, 並 在 6K 或 8K 的 聽 力 損 失 較 輕, 出 現 向 上 轉 移 (upturn) 的 現 象 備 註 工 作 環 境 在 85 分 貝 以 上 時 須 接 受 噪 音 作 業 健 康, 達 90 分 貝 以 上 須 規 範 噪 音 作 業 暴 露 時 間 二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附 表 十 及 勞 工 保 險 局 ) 定 期 特 殊 體 格 項 目 特 殊 健 康 項 目 ( 類 別 02) 期 限 特 殊 2. 服 用 傷 害 聽 覺 神 經 藥 物 ( 如 水 楊 酸 或 鏈 黴 素 類 ) 外 傷 2. 服 用 傷 害 聽 覺 神 經 藥 物 ( 如 水 楊 酸 或 鏈 黴 素 類 ) 外 傷 既 往 病 既 往 病 耳 部 感 染 及 遺 傳 所 引 起 之 聽 力 障 礙 等 既 往 病 史 之 耳 部 感 染 及 遺 傳 所 引 起 之 聽 力 障 礙 等 既 往 病 史 之 史 調 史 調 調 一 年 調 理 學 3. 耳 道 理 學 理 學 3. 耳 道 理 學 4. 聽 力 (audiometry): 測 試 頻 率 至 少 為 五 百 一 千 二 千 特 殊 4. 聽 力 (audiometry): 測 試 頻 率 至 少 為 五 百 一 千 二 千 三 千 四 千 六 千 及 八 千 赫 之 純 音, 並 建 立 聽 力 圖 ) 三 千 四 千 六 千 及 八 千 赫 之 純 音, 並 建 立 聽 力 圖 ) 三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民 國 環 境 職 業 醫 學 會 專 家 會 議 ) 管 理 分 級 定 義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全 部 項 目 正 常, 或 部 分 項 目 異 常, 而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無 異 常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而 與 工 作 無 關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而 無 法 確 定 此 異 常 與 工 作 之 相 關 性, 應 進 一 步 請 職 業 醫 學 科 專 科 醫 師 評 估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且 與 工 作 有 關 者 健 康 結 果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1. 結 果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 1.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無 異 常 發 現, 或 異 常 結 果 於 追 蹤 時 恢 復 正 常 1.2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經 醫 師 認 定 不 需 於 下 年 度 相 同 特 殊 健 康 類 別 實 施 前 接 受 健 康 追 蹤 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經 醫 師 認 定 需 於 下 年 度 相 同 特 殊 健 康 類 別 實 施 前 接 受 健 康 追 蹤 ; 如 聽 力 結 果 依 三 分 法 (0.5K+1K+2K)/3 計 算, 平 均 聽 力 損 失 25 分 貝 2. 異 常 項 目 可 由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如 經 醫 師 判 定 為 中 耳 炎 藥 物 或 外 傷 引 起 之 非 職 業 性 聽 力 損 失 1. 法 定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且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噪 音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需 請 職 醫 科 醫 師 評 估 與 工 作 之 相 關 性 2.1 聽 力 呈 現 4 或 6K 凹 陷,4K 或 6K 聽 力 損 失 大 於 40 分 貝 以 上 或 高 音 頻 平 均 聽 力 (3K+4K+6K)/3 比 低 音 頻 平 均 聽 力 (0.5K+1K+2K)/3 損 失 10 分 貝 以 上 2.2 異 常 結 果 無 法 由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或 事 業 單 位 未 提 供 足 以 判 定 之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或 聽 力 防 護 記 錄 3. 噪 音 性 聽 力 損 失 為 兩 耳 對 稱 性 以 高 頻 區 為 主 之 感 覺 神 經 性 聽 力 損 失 ; 若 雙 耳 非 對 稱 性 聽 力 損 失, 應 評 估 是 否 有 單 側 中 耳 或 內 耳 病 變 等 複 合 性 成 因 1. 法 定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且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噪 音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2. 聽 力 防 護 計 畫 或 噪 音 作 業 限 制 : 2.1 聽 力 結 果 三 分 法 (0.5K+1K+2K)/3 平 均 聽 力 損 失 小 於 25 分 貝, 且 出 現 4 或 6 K 凹 陷 ( 聽 力 損 失 大 於 40 分 貝 以 上 ), 加 註 為 早 期 噪 音 性 聽 力 損 失, 事 業 單 位 須 進 行 聽 力 防 護 計 畫 2.2 聽 力 結 果 三 分 法 (0.5K+1K+2K)/3 平 均 聽 力 損 失 大 於 或 等 於 25 分 貝, 且 出 現 4 K 或 6 K 凹 陷 高 音 頻 平 均 聽 力 (3K+4K+6K)/3 損 失 大 於 低 音 頻 平 均 聽 力 (0.5K+1K+2K)/3 損 失 10 分 貝 以 上 加 註 為 噪 音 性 聽 力 損 失, 事 業 單 位 須 進 行 聽 力 防 護 及 配 工 計 畫 2.3 三 分 法 (0.5K+1K+2K)/3 平 均 聽 力 損 失 與 前 一 年 度 結 果 比 較 變 化 少 於 10 分 貝, 可 每 年 實 施 健 康 或 追 蹤, 加 註 事 業 單 位 須 進 行 聽 力 防 護 計 畫 3. 聽 力 損 失 為 兩 耳 對 稱 性 以 高 頻 區 為 主 之 感 覺 神 經 性 聽 力 損 失 ; 若 雙 耳 非 對 稱 性 聽 力 損 失, 應 評 估 是 否 有 單 側 中 耳 或 內 耳 病 變 等 複 合 性 成 因 229

噪 音 (85 分 貝 以 上 ) 作 業 管 理 分 級 參 考 四 健 康 管 理 附 註 資 料 健 康 管 理 分 級 無 特 殊 規 定 建 議 1. 考 量 不 適 合 從 事 作 業 之 疾 病 : 心 血 管 疾 病 聽 力 異 常 (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第 十 三 條 及 附 表 三 十 八 ) 2. 全 聾 者 從 事 噪 音 作 業 仍 需 執 行 聽 力 防 護 及 接 受 定 期 噪 音 作 業 健 康 (OSHA) 230

一 主 要 健 康 危 害 游 離 輻 射 作 業 管 理 分 級 參 考 健 康 危 害 ( 資 料 來 源 :occupational & environmental medicine, 4 th ed.) 急 性 慢 性 備 註 1. 高 能 造 成 化 學 鍵 斷 裂, 進 而 引 發 細 胞 傷 害 壞 死 傷 害 程 度 與 暴 露 劑 量 面 積 時 間 以 及 位 置 有 關 2. 主 要 影 響 組 織 為 生 殖 造 血 腸 胃 及 皮 膚 等 快 速 代 謝 之 系 統 3. 100 cgy 以 上 之 暴 露 在 6 小 時 內 出 現 不 適 症 狀 ( 倦 怠 頭 痛 脫 水 腸 胃 不 適 呼 吸 窘 迫 心 律 不 整..); 在 一 周 內 出 現 造 血 問 題 及 腸 胃 炎 4. 600 cgy 以 下 暴 露 者 經 適 當 治 療 後, 其 預 後 一 般 良 好 1. 80-210 cgy ( 低 劑 量 ) 暴 露 者 在 四 周 內 出 現 造 血 問 題 及 腸 胃 炎 2. 慢 性 併 發 症 包 括 皮 膚 病 變 阻 塞 性 動 脈 炎 腸 道 狹 窄 肺 纖 維 化, 白 內 障 甲 狀 腺 腫 瘤 及 白 血 病 1. 根 據 游 離 輻 射 防 護 法 第 十 六 條 規 定 : 單 次 意 外 暴 露 劑 量 超 過 50 毫 西 弗 (msv) 以 上, 應 即 予 以 包 括 特 別 健 康 劑 量 評 估 放 射 性 污 染 清 除 必 要 治 療 及 其 他 適 當 措 施 之 特 別 醫 務 監 護 2. 根 據 游 離 輻 射 防 護 安 全 標 準 第 七 條 規 定 : 職 業 暴 露 之 劑 量 限 度, 單 一 年 度 有 效 等 效 劑 量 不 得 超 過 50 毫 西 弗 (msv) 或 每 連 續 五 年 週 期 之 有 效 等 效 劑 量 超 過 100 毫 西 弗 (msv) 眼 球 水 晶 體 之 等 效 劑 量 於 一 年 內 不 得 超 過 150 毫 西 弗 皮 膚 或 四 肢 之 等 效 劑 量 於 一 年 內 不 得 超 過 500 毫 西 弗 二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附 表 十 及 勞 工 保 險 局 ) 定 期 特 殊 體 格 項 目 特 殊 健 康 項 目 ( 類 別 03) 期 限 既 往 病 2. 血 液 皮 膚 胃 腸 肺 臟 眼 睛 內 分 泌 及 生 殖 系 史 調 統 疾 病 既 往 病 史 之 調 3. 頭 頸 部 眼 睛 ( 含 白 內 障 ) 皮 膚 心 臟 肺 臟 甲 理 學 狀 腺 神 經 系 統 消 化 系 統 泌 尿 系 統 骨 關 節 及 肌 肉 系 統 之 理 學 4. 心 智 及 精 神 5. 胸 部 X 光 ( 大 片 ) 攝 影 6. 甲 狀 腺 功 能 (T3 T4 TSH) 特 7. 肺 功 能 ( 包 括 用 力 肺 活 量 (FVC) 一 秒 最 大 呼 氣 量 (FEV 1.0) 殊 及 FEV 1.0/FVC) 8. 血 清 丙 胺 酸 轉 胺 酶 (ALT) 及 肌 酸 酐 (Creatinine) 之 9. 紅 血 球 數 血 色 素 血 球 比 容 值 白 血 球 數 白 血 球 分 類 及 血 小 板 數 之 10. 尿 蛋 白 尿 糖 尿 潛 血 及 尿 沉 渣 鏡 一 年 三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民 國 環 境 職 業 醫 學 會 專 家 會 議 ) 管 理 分 級 定 義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全 部 項 目 正 常, 或 部 分 項 目 異 常, 而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無 異 常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而 與 工 作 無 關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而 無 法 確 定 此 異 常 與 工 作 之 相 關 性, 應 進 一 步 請 職 業 醫 學 科 專 科 醫 師 評 估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且 與 工 作 有 關 者 既 往 病 2. 血 液 皮 膚 胃 腸 肺 臟 眼 睛 內 分 泌 及 生 殖 系 史 調 統 疾 病 既 往 病 史 之 調 3. 頭 頸 部 眼 睛 ( 含 白 內 障 ) 皮 膚 心 臟 肺 臟 甲 理 學 狀 腺 神 經 系 統 消 化 系 統 泌 尿 系 統 骨 關 節 及 肌 肉 系 統 之 理 學 4. 心 智 及 精 神 5. 胸 部 X 光 ( 大 片 ) 攝 影 6. 甲 狀 腺 功 能 (T3 T4 TSH) 特 7. 肺 功 能 ( 包 括 用 力 肺 活 量 (FVC) 一 秒 最 大 呼 氣 量 (FEV 1.0) 殊 及 FEV 1.0/FVC) 8. 血 清 丙 胺 酸 轉 胺 酶 (ALT) 及 肌 酸 酐 (Creatinine) 之 9. 紅 血 球 數 血 色 素 血 球 比 容 值 白 血 球 數 白 血 球 分 類 及 血 小 板 數 之 10. 尿 蛋 白 尿 糖 尿 潛 血 及 尿 沉 渣 鏡 健 康 結 果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1. 結 果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 1.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無 異 常 發 現, 或 異 常 結 果 於 追 蹤 時 恢 復 正 常 1.2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經 醫 師 認 定 不 需 於 下 年 度 相 同 特 殊 健 康 類 別 實 施 前 接 受 健 康 追 蹤 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經 醫 師 認 定 需 於 下 年 度 相 同 特 殊 健 康 類 別 實 施 前 接 受 健 康 追 蹤 2. 異 常 項 目 可 由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如 肝 功 能 異 常 可 由 B C 型 肝 炎 脂 肪 肝 肥 胖 高 血 脂 喝 酒 等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或 蛋 白 尿,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需 繼 續 追 蹤 1. 法 定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且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游 離 輻 射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需 請 職 醫 科 醫 師 評 估 與 工 作 之 相 關 性 2.1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游 離 輻 射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如 血 球 數 滅 少 ( 特 別 是 是 淋 巴 球 ) 疑 似 白 血 病 甲 狀 腺 功 能 低 下 或 甲 狀 腺 癌 ; 或 疑 似 輻 射 性 相 關 疾 病 或 異 常, 如 皮 膚 炎 ( 潰 瘍 乾 燥 薄 脫 屑 紅 或 後 續 之 色 素 沈 著 脫 毛 ) 或 皮 膚 癌 肺 炎 或 肺 纖 維 化 骨 癌 白 內 障 等 2.2 異 常 結 果 無 法 由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或 事 業 單 位 未 提 供 足 以 判 定 之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或 劑 量 計 ( 配 章 ) 等 記 錄 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全 部 或 部 分 異 常, 且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游 離 輻 射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如 血 球 數 滅 少 ( 特 別 是 是 淋 巴 球 ) 疑 似 白 血 病 甲 狀 腺 功 能 低 下 或 甲 狀 腺 癌 輻 射 性 皮 膚 炎 ( 潰 瘍 乾 燥 薄 脫 屑 紅 或 後 續 之 色 素 沈 著 脫 毛 ) 或 皮 膚 癌 輻 射 性 肺 炎 或 肺 纖 維 化 骨 癌 白 內 障 等 2. 異 常 結 果 可 由 工 作 相 關 原 因 解 釋 231

游 離 輻 射 作 業 管 理 分 級 參 考 四 健 康 管 理 附 註 資 料 健 康 管 理 分 級 無 特 殊 規 定 建 議 1. 考 量 不 適 合 從 事 作 業 之 疾 病 : 血 液 疾 病 內 分 泌 疾 病 精 神 與 神 經 異 常 眼 睛 疾 病 惡 性 腫 瘤 (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第 十 三 條 及 附 表 三 十 八 ) 232

一 主 要 健 康 危 害 異 常 氣 壓 作 業 管 理 分 級 參 考 健 康 危 害 ( 資 料 來 源 :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國 民 健 康 局 BHP94-CH3-002 研 究 計 畫 ) 急 性 慢 性 備 註 1. 在 加 壓 期 出 現 擠 壓 症 ( 如 耳 膜 鼻 竇 等 ) 造 成 組 織 拉 傷 水 腫 和 出 血, 減 壓 期 出 現 倦 怠 皮 膚 癢 紅 疹 皮 下 氣 腫 及 關 節 痛, 其 中 以 關 節 疼 痛 最 為 常 見 2. 出 現 氣 體 中 毒 現 象, 如 氮 迷 醉, 氧 氣 一 氧 化 碳 二 氧 化 碳 中 毒 等 症 狀 主 要 症 狀 包 括 異 壓 性 骨 壞 死 和 中 樞 神 經 系 統 退 化 (CNS degeneration) 臨 床 上 出 現 骨 關 節 疼 痛 倦 怠 記 憶 力 衰 退 注 意 力 無 法 集 中 等 由 於 暴 露 標 準 隨 壓 力 大 小 及 時 間 長 短 而 不 同, 請 參 考 異 常 氣 壓 危 害 預 防 標 準 ( 內 政 部 七 十 六 年 五 月 十 八 日 台 內 勞 字 第 四 九 五 九 七 六 號 令 發 布, 八 十 四 年 十 月 二 十 八 日 修 正 發 布 ) 之 附 表 一 高 壓 室 內 作 業 減 壓 表 二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附 表 十 ) 定 期 特 殊 體 格 項 目 期 限 既 往 病 史 調 理 2. 自 發 性 氣 胸 耳 部 手 術 活 動 性 氣 喘 酒 癮 毒 癮 癲 癇 胰 臟 炎 精 神 病 糖 尿 病 高 血 壓 開 胸 手 術 偏 頭 痛 肱 骨 或 骰 骨 曾 有 骨 折 及 長 期 服 用 類 固 醇 等 既 往 病 史 之 調 學 3. 耳 道 心 臟 血 管 呼 吸 系 統 骨 骼 關 節 神 經 精 神 及 皮 膚 之 理 學 4. 胸 部 X 光 ( 大 片 ) 攝 影 5. 肺 功 能 ( 包 括 用 力 肺 活 量 (FVC) 一 秒 最 大 呼 氣 量 特 (FEV 殊 1.0 ) 及 FEV 1.0 /FVC) 6. 年 齡 在 四 十 歲 以 上 或 懷 疑 有 心 臟 疾 病 者, 應 做 心 電 圖 7. 抗 壓 力 8. 耐 氧 試 驗 一 年 三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民 國 環 境 職 業 醫 學 會 專 家 會 議 ) 管 理 分 級 定 義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全 部 項 目 正 常, 或 部 分 項 目 異 常, 而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無 異 常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而 與 工 作 無 關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而 無 法 確 定 此 異 常 與 工 作 之 相 關 性, 應 進 一 步 請 職 業 醫 學 科 專 科 醫 師 評 估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且 與 工 作 有 關 者 特 殊 健 康 項 目 ( 類 別 04) 2. 自 發 性 氣 胸 耳 部 手 術 活 動 性 氣 喘 酒 癮 既 往 病 毒 癮 癲 癇 胰 臟 炎 精 神 病 糖 尿 病 高 血 史 調 壓 開 胸 手 術 偏 頭 痛 肱 骨 或 骰 骨 曾 有 骨 折 及 長 期 服 用 類 固 醇 等 既 往 病 史 之 調 理 學 3. 耳 道 心 臟 血 管 呼 吸 系 統 骨 骼 關 節 神 經 精 神 及 皮 膚 之 理 學 4. 胸 部 X 光 ( 大 片 ) 攝 影 5. 肺 功 能 ( 包 括 用 力 肺 活 量 (FVC) 一 秒 最 大 呼 氣 量 特 (FEV 殊 1.0 ) 及 FEV 1.0 /FVC) 6. 年 齡 在 四 十 歲 以 上 或 懷 疑 有 心 臟 疾 病 者, 應 做 心 電 圖 7. 從 事 異 常 氣 壓 作 業 經 驗 達 5 年, 且 肩 髖 關 節 有 問 題 者, 應 做 關 節 部 之 長 骨 X 光 健 康 結 果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1. 結 果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 1.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無 異 常 發 現, 或 異 常 結 果 於 追 蹤 時 恢 復 正 常 1.2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經 醫 師 認 定 不 需 於 下 年 度 相 同 特 殊 健 康 類 別 實 施 前 接 受 健 康 追 蹤 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經 醫 師 認 定 需 於 下 年 度 相 同 特 殊 健 康 類 別 實 施 前 接 受 健 康 追 蹤 2. 異 常 項 目 可 由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如 關 節 疼 痛 可 由 退 化 性 關 節 炎 解 釋,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需 繼 續 追 蹤 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全 部 或 部 分 異 常, 且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異 常 氣 壓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需 請 職 醫 科 醫 師 評 估 與 工 作 之 相 關 性 2.1 作 業 後 出 現 暈 眩 運 動 知 覺 或 平 衡 異 常, 慢 性 中 耳 炎 關 節 疼 痛 等 症 狀 2.2 胸 部 X 光 出 現 水 腫 纖 維 化 等 異 常, 或 關 節 出 現 異 壓 性 骨 壞 死, 骨 X 光 片 上 形 成 放 射 線 不 透 性 陰 影 (radiopacity) 3. 異 常 結 果 無 法 由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或 事 業 單 位 未 提 供 足 以 判 定 之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記 錄 ( 如 符 合 異 常 氣 壓 危 害 預 防 標 準 之 作 業 記 錄 ) 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全 部 或 部 分 異 常, 且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異 常 氣 壓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2.1 作 業 後 出 現 暈 眩 運 動 知 覺 或 平 衡 異 常, 慢 性 中 耳 炎 關 節 疼 痛 等 症 狀 2.2 胸 部 X 光 出 現 水 腫 纖 維 化 等 異 常, 或 關 節 出 現 異 壓 性 骨 壞 死, 骨 X 光 片 上 形 成 放 射 線 不 透 性 陰 影 (radiopacity) 3. 異 常 結 果 可 由 工 作 相 關 原 因 解 釋 233

異 常 氣 壓 作 業 管 理 分 級 參 考 四 健 康 管 理 附 註 資 料 健 康 管 理 分 級 無 特 殊 規 定 建 議 1. 考 量 不 適 合 從 事 作 業 之 疾 病 : 呼 吸 系 統 疾 病 高 血 壓 心 血 管 疾 病 精 神 或 神 經 系 統 疾 病 耳 鼻 科 疾 病 過 敏 性 疾 病 內 分 泌 系 統 疾 病 肥 胖 症 疝 氣 骨 骼 肌 肉 系 統 疾 病 貧 血 眼 睛 疾 病 消 化 道 疾 病 (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第 十 三 條 及 附 表 三 十 八 ) 1.1 精 神 或 神 經 系 統 疾 病 包 含 癲 癇 1.2 內 分 泌 系 統 疾 病 包 含 糖 尿 病 234

一 主 要 健 康 危 害 鉛 作 業 管 理 分 級 參 考 健 康 危 害 ( 資 料 來 源 : 勞 動 部 勞 動 及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研 究 所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MSDS), 網 址 :http://www.ilosh.gov.tw/) 1. 可 能 引 起 急 性 腻 病 發 作 意 識 昏 迷 死 亡 急 性 2. 會 引 起 腎 臟 受 損 及 貧 血 1. 長 期 暴 露 的 症 狀 包 括 食 慾 不 振 噁 心 口 腔 有 金 屬 味 齒 齦 有 鉛 沈 澱 的 鉛 線 便 秘 焦 慮 貧 血 臉 部 和 眼 睛 周 圍 蒼 白 過 度 疲 倦 衰 弱 失 眠 頭 痛 運 動 神 經 病 變 細 小 震 顫 口 齒 不 清 肌 肉 和 關 節 疼 痛, 伴 隨 嚴 重 腹 痛 2. 吸 入 或 食 入 鉛 數 年 增 加 鉛 的 吸 收, 因 能 發 生 手 腕 和 踝 部 運 動 神 經 病 變, 導 致 手 腕 和 足 部 肌 肉 無 力 慢 性 3. 慢 性 暴 露 可 能 導 致 腎 臟 疾 病 4. 生 殖 性 的 受 損 於 男 性 方 面, 減 少 性 趣 陽 萎 無 生 育 力 ; 女 性 方 面, 減 少 生 育 力 經 期 不 正 常 流 產 或 早 產, 懷 孕 婦 女 過 度 暴 露 於 鉛 可 能 使 胎 兒 遭 受 神 經 受 損 或 發 育 問 題 5. 嚴 重 頭 痛 焦 慮 昏 睡 妄 想 及 可 能 死 亡 的 腻 性 疾 病 備 註 鉛 及 其 無 機 化 合 物 ( 以 鉛 計 )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TWA):0.05 mg/m 3 二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附 表 十 及 勞 工 保 險 局 ) 定 期 特 殊 體 格 項 目 特 殊 健 康 項 目 ( 類 別 05) 期 限 既 往 病 2. 生 育 狀 況 與 消 化 道 症 狀 心 臟 血 管 症 狀 及 神 經 史 調 症 狀 等 既 往 病 史 之 調 理 學 3. 齒 齦 鉛 緣 之 有 無 與 血 液 系 統 消 化 系 統 腎 臟 系 統 及 神 經 系 統 之 理 學 特 4. 血 球 比 容 量 值 血 色 素 及 紅 血 球 數 之 殊 5. 尿 蛋 白 及 尿 潛 血 之 6. 血 中 鉛 之 一 年 三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民 國 環 境 職 業 醫 學 會 專 家 會 議 ) 管 理 分 級 定 義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全 部 項 目 正 常, 或 部 分 項 目 異 常, 而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無 異 常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而 與 工 作 無 關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而 無 法 確 定 此 異 常 與 工 作 之 相 關 性, 應 進 一 步 請 職 業 醫 學 科 專 科 醫 師 評 估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且 與 工 作 有 關 者 既 往 病 2. 生 育 狀 況 與 消 化 道 症 狀 心 臟 血 管 症 狀 及 神 經 史 調 症 狀 等 既 往 病 史 之 調 理 學 3. 齒 齦 鉛 緣 之 有 無 與 血 液 系 統 消 化 系 統 腎 臟 系 統 及 神 經 系 統 之 理 學 特 4. 血 球 比 容 量 值 血 色 素 及 紅 血 球 數 之 殊 5. 尿 蛋 白 及 尿 潛 血 之 6. 血 中 鉛 之 健 康 結 果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1. 結 果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 1.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無 異 常 發 現, 或 異 常 結 果 於 追 蹤 時 恢 復 正 常 1.2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經 醫 師 認 定 不 需 於 下 年 度 相 同 特 殊 健 康 類 別 實 施 前 接 受 健 康 追 蹤 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經 醫 師 認 定 需 於 下 年 度 相 同 特 殊 健 康 類 別 實 施 前 接 受 健 康 追 蹤 2. 異 常 項 目 可 由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如 缺 鐵 性 貧 血,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需 繼 續 追 蹤 者, 或 血 中 鉛 濃 度 偏 高 但 可 由 飲 食 等 非 職 業 性 因 素 解 釋 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全 部 或 部 分 異 常, 且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鉛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需 請 職 醫 科 醫 師 評 估 與 工 作 之 相 關 性 2.1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鉛 中 毒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如 尚 不 知 原 因 之 小 球 性 低 血 色 素 周 邊 神 經 病 變 ( 如 垂 腕 或 垂 足 等 伸 肌 麻 痺 或 感 覺 異 常 ) 腎 臟 病 變 ( 如 蛋 白 尿 達 二 價 ( 100 mg/dl)) 2.2 血 中 鉛 濃 度 男 性 40μg /dl 女 性 30 μg /dl 2.3 異 常 結 果 無 法 由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或 事 業 單 位 未 提 供 足 以 判 定 之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記 錄 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全 部 或 部 分 異 常, 且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鉛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2. 異 常 結 果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 2.1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鉛 中 毒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如 出 現 鉛 性 腹 絞 痛 等 消 化 道 症 狀 齒 齦 鉛 緣 ( 有 鉛 沉 澱 之 鉛 線 ) 小 球 性 低 血 色 素 貧 血 ( 排 除 缺 鐵 性 貧 血 及 海 洋 性 貧 血 ) 周 邊 神 經 病 變 ( 如 垂 腕 或 垂 足 等 伸 肌 麻 痺 或 感 覺 異 常 ) 或 腎 臟 病 變 ( 如 蛋 白 尿 達 二 價 ( 100 mg/dl)) 等 2.2 血 中 鉛 濃 度 男 性 40 μg /dl 或 女 性 30 μg /dl 235

鉛 作 業 管 理 分 級 參 考 四 健 康 管 理 附 註 資 料 健 康 管 理 分 級 無 特 殊 規 定 建 議 1. 考 量 不 適 合 從 事 作 業 之 疾 病 : 神 經 系 統 疾 病 貧 血 等 血 液 疾 病 腎 臟 疾 病 消 化 系 統 疾 病 肝 病 內 分 泌 系 統 疾 病 視 網 膜 病 變 酒 精 中 毒 高 血 壓 (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第 十 三 條 及 附 表 三 十 八 ) 1.1 精 神 或 神 經 系 統 疾 病 包 含 癲 癇 1.2 內 分 泌 系 統 疾 病 包 含 糖 尿 病 2. 暫 時 停 止 暴 露 (medical removal) 標 準 參 考 值 : 血 中 鉛 濃 度 60 μg /dl 最 近 三 次 或 最 近 六 個 月 平 均 值 50 μg/dl ( 以 期 間 較 長 者 之 平 均 值 為 準 ) ( 資 料 來 源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Standards - Lead. 1910.1025(k), US Department of Labor) 236

一 主 要 健 康 危 害 四 烷 基 鉛 作 業 管 理 分 級 參 考 健 康 危 害 ( 資 料 來 源 : 勞 動 部 勞 動 及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研 究 所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MSDS), 網 址 :http://www.ilosh.gov.tw/) 四 甲 基 鉛 四 乙 基 鉛 1. 症 狀 與 四 乙 基 鉛 者 類 似, 如 失 眠 惡 夢 慌 張 焦 慮 噁 心 胃 口 不 佳 急 性 2. 嚴 重 則 造 成 妄 想 暴 戾 痙 攣 發 作 失 去 意 識 甚 至 死 亡 3. 眼 睛 接 觸 會 有 刺 激 感 4. 乾 燥 為 粉 末, 可 刺 激 皮 膚 眼 睛 及 呼 吸 道, 引 起 打 噴 嚏 咳 嗽 慢 性 1. 可 能 傷 害 胎 兒 2. 精 神 異 常 3. 血 壓 上 升 4. 腎 臟 受 損 5. 永 久 性 腻 部 受 損 急 性 1. 中 毒 現 象 2. 難 以 入 眠 3. 疲 倦 4. 心 跳 慢 5. 體 溫 降 低 6. 抽 搐 7. 臉 色 蒼 白 8. 人 格 改 變 9. 嚴 重 可 能 死 亡 10. 會 刺 激 皮 膚 眼 睛 呼 吸 道 慢 性 1. 食 慾 喪 失 2. 嚴 重 幻 覺, 難 以 控 制 的 行 動 3. 面 部 扭 曲 4. 煩 燥 並 猛 烈 身 體 震 動 5. 死 亡 6. 重 覆 高 濃 度 暴 露 會 引 起 腎 臟 受 損, 永 久 性 腻 部 損 傷 7. 血 壓 上 升 8. 視 力 受 損 備 註 四 甲 基 鉛 ( 以 鉛 計 ) 及 四 乙 基 鉛 之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TWA):0.075 mg/m 3 二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附 表 十 及 勞 工 保 險 局 ) 定 期 特 殊 體 格 項 目 特 殊 健 康 項 目 ( 類 別 06) 期 限 特 殊 既 往 病 2. 神 經 精 神 及 心 臟 血 管 疾 病 既 往 病 史 之 調 既 往 病 2. 神 經 精 神 及 心 臟 血 管 疾 病 既 往 病 史 之 調 史 調 史 調 理 學 3. 神 經 精 神 心 臟 血 管 及 皮 膚 之 理 學 理 學 3. 神 經 精 神 心 臟 血 管 及 皮 膚 之 理 學 一 年 4. 尿 蛋 白 及 尿 潛 血 之 特 4. 尿 蛋 白 及 尿 潛 血 之 殊 5. 尿 中 鉛 之 三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民 國 環 境 職 業 醫 學 會 專 家 會 議 ) 管 理 分 級 定 義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全 部 項 目 正 常, 或 部 分 項 目 異 常, 而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無 異 常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而 與 工 作 無 關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而 無 法 確 定 此 異 常 與 工 作 之 相 關 性, 應 進 一 步 請 職 業 醫 學 科 專 科 醫 師 評 估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且 與 工 作 有 關 者 健 康 結 果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1. 結 果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 1.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無 異 常 發 現, 或 異 常 結 果 於 追 蹤 時 恢 復 正 常 1.2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經 醫 師 認 定 不 需 於 下 年 度 相 同 特 殊 健 康 類 別 實 施 前 接 受 健 康 追 蹤 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經 醫 師 認 定 需 於 下 年 度 相 同 特 殊 健 康 類 別 實 施 前 接 受 健 康 追 蹤 2. 異 常 項 目 可 由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如 泌 尿 道 結 石 或 感 染 引 起 的 血 尿 尿 蛋 白 等,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需 繼 續 追 蹤 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全 部 或 部 分 異 常, 且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四 烷 基 鉛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2.1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四 烷 基 鉛 中 毒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如 中 樞 神 經 病 變 ( 如 四 肢 深 部 肌 腱 反 射 增 加 ) 或 精 神 異 常 ( 如 焦 慮 失 眠 夢 魘 或 記 憶 障 礙 等 ) 或 腎 臟 病 變 ( 如 蛋 白 尿 達 二 價 ( 100 mg/dl)) 等 2.2 尿 中 鉛 濃 度 150 μg/l 3. 異 常 結 果 無 法 由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或 事 業 單 位 未 提 供 足 以 判 定 之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記 錄 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全 部 或 部 分 異 常, 且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四 烷 基 鉛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2. 異 常 結 果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事 業 單 位 須 定 期 實 施 健 康 追 蹤, 並 進 行 鉛 危 害 防 護 及 配 工 計 劃 : 2.1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四 烷 基 鉛 中 毒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如 中 樞 神 經 病 變 ( 如 四 肢 深 部 肌 腱 反 射 增 加 ) 或 精 神 異 常 ( 如 焦 慮 失 眠 夢 魘 或 記 憶 障 礙 等 ) 或 腎 臟 病 變 ( 如 蛋 白 尿 達 二 價 ( 100 mg/dl)) 等 2.2 尿 中 鉛 濃 度 150 μg/l 237

四 烷 基 鉛 作 業 管 理 分 級 參 考 四 健 康 管 理 附 註 資 料 健 康 管 理 分 級 無 特 殊 規 定 建 議 1. 考 量 不 適 合 從 事 作 業 之 疾 病 : 精 神 或 神 經 系 統 疾 病 酒 精 中 毒 腎 臟 疾 病 肝 病 內 分 泌 系 統 疾 病 心 臟 疾 病 貧 血 等 血 液 疾 病 接 觸 性 皮 膚 疾 病 (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第 十 三 條 及 附 表 三 十 八 ) 1.1 精 神 或 神 經 系 統 疾 病 包 含 癲 癇 1.2 內 分 泌 系 統 疾 病 包 含 糖 尿 病 238

一 主 要 健 康 危 害 四 氯 乙 烷 作 業 管 理 分 級 參 考 健 康 危 害 ( 資 料 來 源 : 勞 動 部 勞 動 及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研 究 所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MSDS), 網 址 :http://www.ilosh.gov.tw/) 1. 吸 入 : 蒸 氣 會 造 成 反 胃, 嘔 吐, 體 重 減 輕, 貧 血 和 有 時 會 致 命 的 肝 臟 傷 害 嚴 重 暴 露 會 傷 害 到 周 邊 神 經 系 統, 典 型 症 狀 如 失 去 感 覺 手 指 和 腳 趾 刺 痛 中 樞 神 經 系 統 症 狀 如 意 志 消 沉, 甚 至 意 識 失 去, 肺 水 腫 及 腎 損 害 急 性 2. 皮 膚 : 經 皮 膚 吸 收, 其 症 狀 類 似 吸 入 及 食 入 ( 可 致 死 ) 3. 眼 睛 : 刺 激 4. 食 入 : 會 抑 制 中 樞 神 經 系 統 如 頭 昏 失 去 意 識 和 傷 害 肝 臟 ; 小 劑 量 的 服 入 (5ml) 亦 會 致 死 1. 傷 害 末 梢 神 經 系 統 肝 臟 和 中 樞 神 經 系 統 慢 性 2. 肝 臟 病 變 - 肝 脂 肪 變 性 ( 硬 化 ) 壞 疽 ( 細 胞 死 亡 ) 萎 縮 3. 血 液 中 白 血 球 增 加 有 下 列 病 況 者, 易 受 危 害 : 肝 病 備 註 1,1,2,2- 四 氯 乙 烷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TWA):1 PPM ( 或 6.9 mg/m 3 ) 二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附 表 十 及 勞 工 保 險 局 ) 定 期 特 殊 體 格 項 目 特 殊 健 康 項 目 ( 類 別 07) 期 限 既 往 病 2. 神 經 肝 臟 及 皮 膚 疾 病 等 既 往 病 史 之 調 既 往 病 2. 神 經 肝 臟 及 皮 膚 疾 病 等 既 往 病 史 之 調 史 調 史 調 理 學 3. 神 經 肝 臟 腎 臟 及 皮 膚 之 理 學 理 學 3. 神 經 肝 臟 腎 臟 及 皮 膚 之 理 學 一 年 特 4. 尿 蛋 白 及 尿 潛 血 之 殊 5. 血 清 丙 胺 酸 轉 胺 酶 (ALT) 及 加 瑪 麩 胺 醯 轉 移 酶 (r-gt) 之 特 4. 尿 蛋 白 及 尿 潛 血 之 殊 5. 血 清 丙 胺 酸 轉 胺 酶 (ALT) 及 加 瑪 麩 胺 醯 轉 移 酶 (r-gt) 之 三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民 國 環 境 職 業 醫 學 會 專 家 會 議 ) 管 理 分 級 定 義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全 部 項 目 正 常, 或 部 分 項 目 異 常, 而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無 異 常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而 與 工 作 無 關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而 無 法 確 定 此 異 常 與 工 作 之 相 關 性, 應 進 一 步 請 職 業 醫 學 科 專 科 醫 師 評 估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且 與 工 作 有 關 者 健 康 結 果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1. 結 果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 1.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無 異 常 發 現, 或 異 常 結 果 於 追 蹤 時 恢 復 正 常 1.2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經 醫 師 認 定 不 需 於 下 年 度 相 同 特 殊 健 康 類 別 實 施 前 接 受 健 康 追 蹤 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經 醫 師 認 定 需 於 下 年 度 相 同 特 殊 健 康 類 別 實 施 前 接 受 健 康 追 蹤 2. 異 常 項 目 可 由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如 肝 功 能 異 常 可 由 B C 肝 炎 脂 肪 肝 肥 胖 高 血 脂 喝 酒 等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需 繼 續 追 蹤 1. 法 定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且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四 氯 乙 烷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需 請 職 醫 科 醫 師 評 估 與 工 作 之 相 關 性 2.1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四 氯 乙 烷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如 肝 功 能 異 常 尿 蛋 白 達 二 價 ( 100 mg/dl) 或 有 頭 痛 震 顫 頭 暈 嗜 睡 感 等 中 樞 神 經 症 狀 2.2 異 常 結 果 無 法 由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或 事 業 單 位 未 提 供 足 以 判 定 之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記 錄 3. 輔 助 基 準 :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濃 度 (TWA) 0.5 PPM 以 上 1. 法 定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且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四 氯 乙 烷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如 肝 功 能 異 常 尿 蛋 白 達 二 價 ( 100 mg/dl) 或 有 頭 痛 震 顫 頭 暈 嗜 睡 感 等 中 樞 神 經 症 狀 2. 異 常 結 果 可 由 工 作 相 關 原 因 解 釋 3. 輔 助 基 準 :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濃 度 (TWA) 1 PPM 239

四 氯 乙 烷 作 業 管 理 分 級 參 考 四 健 康 管 理 附 註 資 料 健 康 管 理 分 級 無 特 殊 規 定 建 議 1. 考 量 不 適 合 從 事 作 業 之 疾 病 : 神 經 系 統 疾 病 肝 臟 疾 病 等 (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第 十 三 條 及 附 表 三 十 八 ) 240

一 主 要 健 康 危 害 四 氯 化 碳 作 業 管 理 分 級 參 考 健 康 危 害 ( 資 料 來 源 : 勞 動 部 勞 動 及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研 究 所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MSDS), 網 址 :http://www.ilosh.gov.tw/) 1. 吸 入 : 1.1 影 響 中 樞 神 經 系 統 並 損 害 肝 腎 1.2 暴 露 於 20PPM 8 小 時 則 會 頭 痛 暈 眩 噁 心 及 喪 失 協 調 力 1.3 重 覆 每 天 暴 露 於 200PPM 8 小 時 數 週 或 數 月 會 損 害 肝 及 腎 1.4 暴 露 於 250PPM 15 分 鐘 可 能 使 敏 感 者 ( 如 嗜 酒 者 ) 死 亡 1.5 因 腎 受 損 則 於 暴 露 8 天 後 可 能 生 肺 積 水 2. 皮 膚 : 急 性 2.1 引 起 灼 燒 感 及 輕 微 皮 膚 發 紅 2.2 經 皮 膚 迅 速 吸 收 會 引 起 噁 心 嘔 吐 及 肝 腎 損 傷 3. 眼 睛 : 蒸 氣 及 液 體 輕 微 刺 激 眼 睛 且 可 能 會 使 視 力 損 壞 4. 食 入 : 4.1 於 1.5ml 便 可 致 死 ; 一 般 常 見 致 死 量 為 50~150ml 4.2 症 狀 與 " 吸 入 " 的 類 似 且 會 刺 激 胃 1. 重 覆 暴 露 可 能 造 成 嚴 重 的 腎 肝 損 害 及 心 肺 衰 弱 慢 性 2. 疑 似 致 癌 物, 引 起 動 物 肝 腫 瘤, 但 有 關 人 的 資 料 有 限 3. 醇 類 苯 巴 比 妥 農 藥 鹵 鹼 類 會 加 強 其 毒 性, 二 硫 化 碳 則 會 降 低 其 毒 性 備 註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TWA):2 PPM ( 或 13 mg/m 3 ) 二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附 表 十 及 勞 工 保 險 局 ) 定 期 特 殊 體 格 項 目 特 殊 健 康 項 目 ( 類 別 08) 期 限 既 往 病 2. 腎 臟 及 肝 臟 疾 病 既 往 病 史 之 調 既 往 病 2. 腎 臟 及 肝 臟 疾 病 既 往 病 史 之 調 史 調 史 調 理 學 3. 腎 臟 肝 臟 及 皮 膚 之 理 學 理 學 3. 腎 臟 肝 臟 及 皮 膚 之 理 學 一 年 特 4. 尿 蛋 白 及 尿 潛 血 之 殊 5. 血 清 丙 胺 酸 轉 胺 酶 (ALT) 及 加 瑪 麩 胺 醯 轉 移 酶 (r-gt) 之 特 4. 尿 蛋 白 及 尿 潛 血 之 殊 5. 血 清 丙 胺 酸 轉 胺 酶 (ALT) 及 加 瑪 麩 胺 醯 轉 移 酶 (r-gt) 之 三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民 國 環 境 職 業 醫 學 會 專 家 會 議 ) 管 理 分 級 定 義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全 部 項 目 正 常, 或 部 分 項 目 異 常, 而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無 異 常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而 與 工 作 無 關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而 無 法 確 定 此 異 常 與 工 作 之 相 關 性, 應 進 一 步 請 職 業 醫 學 科 專 科 醫 師 評 估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且 與 工 作 有 關 者 健 康 結 果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1. 結 果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 1.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無 異 常 發 現, 或 異 常 結 果 於 追 蹤 時 恢 復 正 常 1.2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經 醫 師 認 定 不 需 於 下 年 度 相 同 特 殊 健 康 類 別 實 施 前 接 受 健 康 追 蹤 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經 醫 師 認 定 需 於 下 年 度 相 同 特 殊 健 康 類 別 實 施 前 接 受 健 康 追 蹤 2. 異 常 項 目 可 由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如 肝 功 能 異 常 可 由 B 或 C 肝 炎 感 染 脂 肪 肝 肥 胖 高 血 脂 喝 酒 等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需 繼 續 追 蹤 1. 法 定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且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四 氯 化 碳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需 請 職 醫 科 醫 師 評 估 與 工 作 之 相 關 性 2.1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四 氯 化 碳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如 皮 膚 暴 露 部 位 出 現 接 觸 性 皮 膚 炎 肝 功 能 異 常 腎 臟 病 變 ( 如 蛋 白 尿 達 二 價 ( 100 mg/dl)) 等 2.2 異 常 結 果 無 法 由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或 事 業 單 位 未 提 供 足 以 判 定 之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記 錄 3. 輔 助 基 準 :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濃 度 (TWA) 1 PPM 以 上 1. 法 定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且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四 氯 化 碳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如 皮 膚 暴 露 部 位 出 現 接 觸 性 皮 膚 炎 肝 功 能 異 常 腎 臟 病 變 ( 如 蛋 白 尿 達 二 價 ( 100 mg/dl)) 等 2. 異 常 結 果 可 由 工 作 相 關 原 因 解 釋 3. 輔 助 基 準 :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濃 度 (TWA) 2 PPM 241

四 氯 化 碳 作 業 管 理 分 級 參 考 四 健 康 管 理 附 註 資 料 健 康 管 理 分 級 無 特 殊 規 定 建 議 1. 考 量 不 適 合 從 事 作 業 之 疾 病 : 神 經 系 統 疾 病 肝 病 腎 臟 疾 病 糖 尿 病 酒 精 中 毒 接 觸 性 皮 膚 疾 病 (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第 十 三 條 及 附 表 三 十 八 - 脂 肪 族 鹵 化 碳 氫 化 合 物 之 作 業 ) 242

一 主 要 健 康 危 害 二 硫 化 碳 作 業 管 理 分 級 參 考 健 康 危 害 ( 資 料 來 源 : 勞 動 部 勞 動 及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研 究 所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MSDS), 網 址 :http://www.ilosh.gov.tw/) 1. 吸 入 : 最 可 能 的 途 徑, 暴 露 於 500 到 1000 PPM 可 能 導 致 嚴 重 的 情 緒 及 人 格 失 常, 包 括 激 動 困 惑 不 可 控 制 的 生 氣 惡 夢 失 眠 精 神 異 常 自 殺, 暴 露 於 4800 PPM 30 分 鐘 會 昏 睡 且 可 能 致 命 2. 皮 膚 : 會 經 由 皮 膚 吸 收, 症 狀 如 吸 入 途 徑 所 引 起 會 溶 解 皮 膚 油 脂 可 能 造 成 鱗 狀 皮 膚 濺 到 皮 膚 可 能 導 致 起 水 泡 靠 急 性 近 神 經 處 吸 收 可 能 造 成 神 經 損 傷 3. 眼 睛 : 濺 到 眼 睛 會 立 即 導 致 嚴 重 刺 激 高 濃 度 蒸 氣 可 能 會 刺 激 眼 睛 4. 食 入 : 小 量 食 入 可 能 導 致 嘔 吐 痢 疾 及 頭 痛, 大 量 食 入 可 能 導 致 痙 攣 和 昏 睡 亦 曾 被 報 導 過 若 食 入 如 1g 的 量 會 致 命 1 長 期 暴 露 會 造 成 中 樞 及 末 梢 神 經 心 血 管 腸 胃 腎 內 分 泌 和 眼 睛 的 疾 病 2. 中 樞 神 經 系 統 : 最 初 會 不 穩 定 興 奮 及 喪 失 個 性, 發 展 為 憂 鬱 焦 慮 偏 執 狂, 有 時 會 自 殺, 症 狀 如 惡 夢 冷 淡 及 頭 痛, 繼 續 暴 露 可 能 成 類 似 柏 金 森 氏 疾 慢 性 3. 末 梢 神 經 系 統 : 可 能 會 麻 痺 或 耳 鳴 肌 肉 虛 弱 肌 肉 痛 末 端 喪 失 感 覺 4. 心 血 管 影 響 : 類 似 因 年 老 而 動 脈 硬 化, 發 生 於 頭 及 腎 的 動 脈, 並 增 高 心 臟 冠 狀 動 脈 疾 病 5. 腸 胃 影 響 : 增 高 腸 胃 疾 病 和 肝 及 膽 汁 導 管 功 能 障 礙 6. 眼 睛 : 結 構 和 功 能 改 變 及 眼 睛 血 管 損 壞 備 註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TWA):10 PPM ( 或 31 mg/m 3 ) 二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附 表 十 及 勞 工 保 險 局 ) 定 期 特 殊 體 格 項 目 特 殊 健 康 項 目 ( 類 別 09) 期 限 既 往 病 2. 神 經 系 統 心 臟 血 管 腎 臟 肝 臟 皮 膚 及 眼 史 調 睛 疾 病 既 往 病 史 之 調 理 學 3. 神 經 系 統 心 臟 血 管 腎 臟 肝 臟 皮 膚 及 眼 睛 之 理 學 特 4. 尿 蛋 白 及 尿 潛 血 之 殊 5. 血 清 丙 胺 酸 轉 胺 酶 (ALT) 及 加 瑪 麩 胺 醯 轉 移 酶 (r-gt) 之 6. 心 電 圖 一 年 三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民 國 環 境 職 業 醫 學 會 專 家 會 議 ) 管 理 分 級 定 義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全 部 項 目 正 常, 或 部 分 項 目 異 常, 而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無 異 常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而 與 工 作 無 關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而 無 法 確 定 此 異 常 與 工 作 之 相 關 性, 應 進 一 步 請 職 業 醫 學 科 專 科 醫 師 評 估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且 與 工 作 有 關 者 243 既 往 病 2. 神 經 系 統 心 臟 血 管 腎 臟 肝 臟 皮 膚 及 眼 史 調 睛 疾 病 既 往 病 史 之 調 理 學 3. 神 經 系 統 心 臟 血 管 腎 臟 肝 臟 皮 膚 及 眼 睛 之 理 學 特 4. 尿 蛋 白 及 尿 潛 血 之 殊 5. 血 清 丙 胺 酸 轉 胺 酶 (ALT) 及 加 瑪 麩 胺 醯 轉 移 酶 (r-gt) 之 6. 心 電 圖 健 康 結 果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1. 結 果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 1.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無 異 常 發 現, 或 異 常 結 果 於 追 蹤 時 恢 復 正 常 1.2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經 醫 師 認 定 不 需 於 下 年 度 相 同 特 殊 健 康 類 別 實 施 前 接 受 健 康 追 蹤 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經 醫 師 認 定 需 於 下 年 度 相 同 特 殊 健 康 類 別 實 施 前 接 受 健 康 追 蹤 2. 異 常 項 目 可 由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如 肝 功 能 異 常 可 由 B C 肝 炎 脂 肪 肝 肥 胖 高 血 脂 喝 酒 等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需 繼 續 追 蹤 1. 法 定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且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二 硫 化 碳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需 請 職 醫 科 醫 師 評 估 與 工 作 之 相 關 性 2.1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二 硫 化 碳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如 腻 神 經 疾 病 精 神 與 人 格 行 為 異 常 巴 金 森 氏 症 周 邊 神 經 性 病 變 腻 血 管 與 心 臟 冠 狀 動 脈 疾 病 腎 臟 動 脈 血 管 病 變 眼 底 微 動 脈 瘤 與 視 神 經 病 變 聽 神 經 病 變 蛋 白 尿 達 二 價 ( 100 mg/dl) 等 2.2 異 常 結 果 無 法 由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或 事 業 單 位 未 提 供 足 以 判 定 之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記 錄 3. 輔 助 基 準 :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濃 度 (TWA) 5 PPM 1. 法 定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且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二 硫 化 碳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如 腻 神 經 疾 病 精 神 與 人 格 行 為 異 常 巴 金 森 氏 症 周 邊 神 經 性 病 變 腻 血 管 與 心 臟 冠 狀 動 脈 疾 病 腎 臟 動 脈 血 管 病 變 眼 底 微 動 脈 瘤 與 視 神 經 病 變 聽 神 經 病 變 尿 蛋 白 達 二 價 ( 100 mg/dl) 等 2. 異 常 結 果 可 由 工 作 相 關 原 因 解 釋 3. 輔 助 基 準 :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濃 度 (TWA) 10 PPM

二 硫 化 碳 作 業 管 理 分 級 參 考 四 健 康 管 理 附 註 資 料 健 康 管 理 分 級 無 特 殊 規 定 建 議 1. 考 量 不 適 合 從 事 作 業 之 疾 病 : 精 神 或 神 經 系 統 疾 病 內 分 泌 系 統 疾 病 腎 臟 疾 病 肝 病 心 血 管 疾 病 視 網 膜 病 變 嗅 覺 障 礙 接 觸 性 皮 膚 疾 病 (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第 十 三 條 及 附 表 三 十 八 ) 1.1 精 神 或 神 經 系 統 疾 病 包 含 癲 癇 1.2 內 分 泌 系 統 疾 病 包 含 糖 尿 病 244

三 氯 乙 烯 四 氯 乙 烯 作 業 管 理 分 級 參 考 一 主 要 健 康 危 害 健 康 危 害 ( 資 料 來 源 : 勞 動 部 勞 動 及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研 究 所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MSDS), 網 址 :http://www.ilosh.gov.tw/) 三 氯 乙 烯 四 氯 乙 烯 急 性 慢 性 急 性 慢 性 1. 吸 入 : 1.1 於 30 PPM 濃 度 以 上, 其 蒸 氣 會 刺 激 鼻 及 咽 的 黏 膜 1.2 於 100-600 PPM 以 上, 可 能 抑 制 中 樞 神 經 系 統, 其 特 微 為 暈 眩 頭 痛 噁 心 及 過 度 疲 勞 1.3 高 濃 度 (1000 PPM 以 上 ) 暴 露 會 造 成 意 識 喪 失 顫 抖 肌 肉 協 調 功 能 喪 失 及 視 覺 異 常 2. 皮 膚 : 2.1 與 液 體 接 觸 過 久 可 能 造 成 嚴 重 的 刺 激 及 皮 膚 炎 2.2 高 濃 度 時 亦 有 報 告 指 出 會 造 成 化 學 灼 傷 3. 眼 睛 : 3.1 三 氯 乙 烯 蒸 氣 會 刺 激 眼 睛 3.2 三 氯 乙 烯 液 體 會 造 成 角 膜 損 害 但 可 復 原 4. 食 入 : 可 能 造 成 嘔 吐 腹 瀉 心 臟 衰 竭 肺 出 血 神 經 系 統 損 害 及 失 明 1. 報 告 指 出 長 期 暴 露 會 造 成 肝 損 害 及 行 為 問 題 2. 可 能 造 成 神 經 系 統 傷 害, 其 特 徵 為 顫 抖 暈 眩 焦 慮 心 跳 速 率 減 慢 手 的 知 覺 減 弱 及 失 眠 3. 暴 露 於 100-630 PPM 高 濃 度 下 會 使 男 性 性 能 力 降 低 女 性 月 經 的 不 規 則 增 加, 也 會 引 起 神 經 系 統 混 亂 1. 吸 入 : 1.1 於 200~500 PPM 濃 度 下, 刺 激 眼 睛 鼻 及 咽 1.2 於 1000~2000 PPM 濃 度 下, 傷 害 肝 腎 且 會 抑 制 中 樞 神 經 系 統 症 狀 包 括 噁 心 頭 痛 沒 有 食 慾 混 亂 暈 眩 及 失 去 意 識 1.3 意 外 地 大 量 過 度 暴 露 會 造 成 死 亡 2. 皮 膚 : 2.1 會 經 皮 膚 吸 收, 但 不 顯 著 2.2 暴 露 過 久 導 致 紅 熱 及 起 泡 3. 眼 睛 : 3.1 四 氯 乙 烯 高 濃 度 蒸 氣 下 具 輕 度 的 刺 激 ( 不 適 ) 3.2 濺 到 可 能 造 成 疼 痛 灼 傷 及 流 淚 但 不 會 造 成 永 久 傷 害 4. 食 入 :2.8~4 ml ( 約 4.2~6 g) 會 產 生 欣 快 及 酒 醉 症 狀 1. 長 期 過 度 暴 露 可 能 影 響 神 經 系 統, 症 狀 有 : 混 亂 記 憶 力 差 手 腳 顫 抖 視 力 不 良 及 手 指 麻 痺 2. 長 期 暴 露 可 能 造 成 皮 膚 刺 激 乾 燥 皮 膚 炎 及 皮 膚 剝 落 3. 長 期 過 度 暴 露 有 時 也 會 使 肝 臟 受 損 4. 會 在 脂 肪 組 織 內 累 積 一 段 時 間 通 常 由 呼 吸 排 出, 也 會 代 謝 成 三 氯 乙 酸 由 尿 中 排 出 5. 患 肺 皮 膚 子 宮 頸 癌 比 例 增 加 ; 相 關 文 獻 有 限 6. 若 污 染 母 奶 則 嬰 兒 黃 疸 及 肝 變 大, 停 餵 後 即 痊 癒 備 註 三 氯 乙 烯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TWA):50 PPM ( 或 269 mg/m 3 ) 四 氯 乙 烯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TWA):50 PPM ( 或 339 mg/m 3 ) 二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附 表 十 及 勞 工 保 險 局 ) 定 期 特 殊 體 格 項 目 特 殊 健 康 項 目 ( 類 別 10) 期 限 既 往 病 2. 神 經 肝 臟 腎 臟 心 臟 及 皮 膚 疾 病 既 往 史 調 病 史 之 調 理 學 3. 神 經 肝 臟 腎 臟 心 臟 及 皮 膚 之 理 學 特 4. 尿 蛋 白 及 尿 潛 血 之 殊 5. 血 清 丙 胺 酸 轉 胺 酶 (ALT) 及 加 瑪 麩 胺 醯 轉 移 酶 (r-gt) 之 一 年 既 往 病 2. 神 經 肝 臟 腎 臟 心 臟 及 皮 膚 疾 病 既 往 史 調 病 史 之 調 理 學 3. 神 經 肝 臟 腎 臟 心 臟 及 皮 膚 之 理 學 特 4. 尿 蛋 白 及 尿 潛 血 之 殊 5. 血 清 丙 胺 酸 轉 胺 酶 (ALT) 及 加 瑪 麩 胺 醯 轉 移 酶 (r-gt) 之 245

三 氯 乙 烯 四 氯 乙 烯 作 業 管 理 分 級 參 考 三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民 國 環 境 職 業 醫 學 會 專 家 會 議 ) 管 理 分 級 定 義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全 部 項 目 正 常, 或 部 分 項 目 異 常, 而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無 異 常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而 與 工 作 無 關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而 無 法 確 定 此 異 常 與 工 作 之 相 關 性, 應 進 一 步 請 職 業 醫 學 科 專 科 醫 師 評 估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且 與 工 作 有 關 者 四 健 康 管 理 附 註 資 料 健 康 管 理 分 級 無 特 殊 規 定 健 康 結 果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1. 結 果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 1.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無 異 常 發 現, 或 異 常 結 果 於 追 蹤 時 恢 復 正 常 1.2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經 醫 師 認 定 不 需 於 下 年 度 相 同 特 殊 健 康 類 別 實 施 前 接 受 健 康 追 蹤 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經 醫 師 認 定 需 於 下 年 度 相 同 特 殊 健 康 類 別 實 施 前 接 受 健 康 追 蹤 2. 異 常 項 目 可 由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如 肝 功 能 異 常 可 由 B C 肝 炎 脂 肪 肝 肥 胖 高 血 脂 喝 酒 等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需 繼 續 追 蹤 1. 法 定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且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三 氯 乙 烯 或 四 氯 乙 烯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需 請 職 醫 科 醫 師 評 估 與 工 作 之 相 關 性 2.1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本 項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如 暴 露 部 位 皮 膚 或 粘 膜 之 刺 激 性 炎 症 或 脫 脂 ( 如 接 觸 性 皮 膚 炎 鼻 粘 膜 之 乾 燥 皸 裂 或 出 血 ) 肝 功 能 異 常 或 肝 臟 腫 大 蛋 白 尿 達 二 價 ( 100 mg/dl) 或 血 尿 心 律 異 常 顏 面 神 經 麻 痺 中 樞 神 經 抑 制 短 期 記 憶 力 缺 損 或 (Romberg) 平 衡 測 試 異 常 等 2.2 異 常 結 果 無 法 由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或 事 業 單 位 未 提 供 足 以 判 定 之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記 錄 3. 輔 助 基 準 :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濃 度 (TWA) 25 PPM 1. 法 定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且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三 氯 乙 烯 或 四 氯 乙 烯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如 暴 露 部 位 皮 膚 或 粘 膜 之 刺 激 性 炎 症 或 脫 脂 ( 如 接 觸 性 皮 膚 炎 鼻 粘 膜 之 乾 燥 皸 裂 或 出 血 ) 肝 功 能 異 常 或 肝 臟 腫 大 蛋 白 尿 達 二 價 ( 100 mg/dl) 或 血 尿 心 律 異 常 顏 面 神 經 麻 痺 中 樞 神 經 抑 制 短 期 記 憶 力 缺 損 或 (Romberg) 平 衡 測 試 異 常 等 2. 異 常 結 果 可 由 工 作 相 關 原 因 解 釋 3. 輔 助 基 準 :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濃 度 (TWA) 50 PPM 建 議 1. 考 量 不 適 合 從 事 作 業 之 疾 病 : 慢 性 肝 炎 患 者 酒 精 性 肝 炎 腎 臟 疾 病 心 血 管 疾 病 神 經 系 統 疾 病 接 觸 性 皮 膚 疾 病 等 (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第 十 三 條 及 附 表 三 十 八 ) 246

一 主 要 健 康 危 害 二 甲 基 甲 醯 胺 作 業 管 理 分 級 參 考 健 康 危 害 ( 資 料 來 源 : 勞 動 部 勞 動 及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研 究 所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MSDS), 網 址 :http://www.ilosh.gov.tw/) 1. 吸 入 : 1.1 可 造 成 腹 痛 疝 氣 食 慾 減 退 反 胃 嘔 吐 便 祕 腹 瀉 臉 部 發 紅 ( 尤 其 在 飲 酒 後 ) 肝 傷 害 興 奮 血 壓 增 加 1.2 刺 激 黏 膜 及 呼 吸 道 急 性 2. 皮 膚 接 觸 : 2.1 立 即 經 皮 膚 吸 收 2.2 輕 微 皮 膚 刺 激 乾 燥 龜 裂 3. 眼 睛 : 蒸 氣 會 輕 微 刺 激 眼 睛, 接 觸 液 體 會 疼 痛 發 紅 1. 皮 膚 發 疹 慢 性 2. 可 能 造 成 肝 臟 可 恢 復 性 的 傷 害 3. 有 肝 病 腎 臟 病 和 心 血 管 疾 病 者 易 受 危 害 備 註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TWA):10 PPM ( 或 30 mg/m 3 ) 二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附 表 十 及 勞 工 保 險 局 ) 定 期 特 殊 體 格 項 目 特 殊 健 康 項 目 ( 類 別 11) 期 限 特 殊 既 往 病 2. 酗 酒 及 肝 臟 疾 病 既 往 病 史 之 調 既 往 病 2. 酗 酒 及 肝 臟 疾 病 既 往 病 史 之 調 史 調 史 調 理 學 3. 肝 臟 腎 臟 心 臟 血 管 及 皮 膚 之 理 學 理 學 3. 肝 臟 腎 臟 心 臟 血 管 及 皮 膚 之 理 學 一 年 4. 血 清 丙 胺 酸 轉 胺 酶 (ALT) 及 加 瑪 麩 胺 醯 轉 移 酶 (r-gt) 之 4. 血 清 丙 胺 酸 轉 胺 酶 (ALT) 及 加 瑪 麩 胺 醯 轉 移 酶 (r-gt) 之 三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民 國 環 境 職 業 醫 學 會 專 家 會 議 ) 管 理 分 級 定 義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全 部 項 目 正 常, 或 部 分 項 目 異 常, 而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無 異 常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而 與 工 作 無 關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而 無 法 確 定 此 異 常 與 工 作 之 相 關 性, 應 進 一 步 請 職 業 醫 學 科 專 科 醫 師 評 估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且 與 工 作 有 關 者 特 殊 健 康 結 果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1. 結 果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 1.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無 異 常 發 現, 或 異 常 結 果 於 追 蹤 時 恢 復 正 常 1.2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經 醫 師 認 定 不 需 於 下 年 度 相 同 特 殊 健 康 類 別 實 施 前 接 受 健 康 追 蹤 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經 醫 師 認 定 需 於 下 年 度 相 同 特 殊 健 康 類 別 實 施 前 接 受 健 康 追 蹤 2. 異 常 項 目 可 由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如 肝 功 能 異 常 可 由 B C 肝 炎 脂 肪 肝 肥 胖 高 血 脂 喝 酒 等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需 繼 續 追 蹤 1. 法 定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且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二 甲 基 甲 醯 胺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需 請 職 醫 科 醫 師 評 估 與 工 作 之 相 關 性 2.1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本 項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如 肝 功 能 異 常 或 肝 臟 腫 大 暴 露 部 位 接 觸 性 皮 膚 炎 等 2.2 異 常 結 果 無 法 由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或 事 業 單 位 未 提 供 足 以 判 定 之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記 錄 3. 輔 助 基 準 :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濃 度 (TWA) 5 PPM 1. 法 定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且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二 甲 基 甲 醯 胺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如 肝 功 能 異 常 或 肝 臟 腫 大 暴 露 部 位 接 觸 性 皮 膚 炎 等 2. 異 常 結 果 可 由 工 作 相 關 原 因 解 釋 3. 輔 助 基 準 :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濃 度 (TWA) 10 PPM 247

二 甲 基 甲 醯 胺 作 業 管 理 分 級 參 考 四 健 康 管 理 附 註 資 料 健 康 管 理 分 級 無 特 殊 規 定 建 議 1. 考 量 不 適 合 從 事 作 業 之 疾 病 : 慢 性 肝 炎 患 者 酒 精 性 肝 炎 腎 臟 疾 病 心 血 管 疾 病 神 經 系 統 疾 病 接 觸 性 皮 膚 疾 病 等 (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第 十 三 條 及 附 表 三 十 八 ) 248

一 主 要 健 康 危 害 正 己 烷 作 業 管 理 分 級 參 考 健 康 危 害 ( 資 料 來 源 : 勞 動 部 勞 動 及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研 究 所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MSDS), 網 址 :http://www.ilosh.gov.tw/) 1. 吸 入 : 1.1 暴 露 於 1,500 PPM 10 分 鐘 會 刺 激 呼 吸 道 噁 心 或 頭 痛 達 5,000 PPM 時 會 造 成 暈 眩 及 困 倦 1.2 過 量 暴 露 會 失 去 意 識 及 死 亡 急 性 2. 皮 膚 : 直 接 接 觸 其 液 體 可 能 造 成 刺 激 3. 眼 睛 : 蒸 氣 會 刺 激 眼 睛, 接 觸 液 體 會 引 起 疼 痛 刺 激 4. 食 入 : 會 造 成 噁 心 嘔 吐 腹 部 腫 脹 頭 痛 抑 鬱 5. 吸 入 : 吸 入 肺 中 會 造 成 嚴 重 的 刺 激 或 液 體 蓄 積 ( 化 學 性 肺 炎 或 肺 水 腫 ) 1. 吸 入 : 1.1 長 期 暴 露 於 500 PPM 以 下, 會 影 響 手 及 腳 的 神 經, 嚴 重 時 可 造 成 周 圍 神 經 炎 ; 引 起 手 指 及 腳 趾 的 麻 木 或 刺 痛 感 肌 肉 軟 弱 腳 抽 筋 及 痙 攣 握 物 困 難 或 行 走 困 難 慢 性 1.2 其 它 症 狀 包 括 困 倦 腹 部 疼 痛 食 慾 喪 失 或 體 重 減 輕 等 2. 皮 膚 : 刺 激 皮 膚 及 發 炎 發 紅 腫 脹 3. 眼 睛 : 在 423~1,280 PPM 下 暴 露 5 年 以 上 的 工 人, 會 引 起 視 覺 異 常 及 眼 色 素 變 化 血 細 胞 : 輕 微 貧 血 症 生 成 備 註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TWA):50 PPM ( 或 176 mg/m 3 ) 二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附 表 十 及 勞 工 保 險 局 ) 定 期 特 殊 體 格 項 目 特 殊 健 康 項 目 ( 類 別 12) 期 限 既 往 病 2. 皮 膚 呼 吸 器 官 肝 臟 腎 臟 及 神 經 系 統 疾 病 史 調 既 往 病 史 之 調 一 年 理 學 3. 神 經 及 皮 膚 之 理 學 理 學 三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民 國 環 境 職 業 醫 學 會 專 家 會 議 ) 管 理 分 級 定 義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全 部 項 目 正 常, 或 部 分 項 目 異 常, 而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無 異 常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而 與 工 作 無 關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而 無 法 確 定 此 異 常 與 工 作 之 相 關 性, 應 進 一 步 請 職 業 醫 學 科 專 科 醫 師 評 估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且 與 工 作 有 關 者 249 既 往 病 2. 皮 膚 呼 吸 器 官 肝 臟 腎 臟 及 神 經 系 統 疾 病 史 調 既 往 病 史 之 調 3. 神 經 及 皮 膚 之 理 學 健 康 結 果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1. 結 果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 1.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無 異 常 發 現, 或 異 常 結 果 於 追 蹤 時 恢 復 正 常 1.2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經 醫 師 認 定 不 需 於 下 年 度 相 同 特 殊 健 康 類 別 實 施 前 接 受 健 康 追 蹤 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經 醫 師 認 定 需 於 下 年 度 相 同 特 殊 健 康 類 別 實 施 前 接 受 健 康 追 蹤 2. 異 常 項 目 可 由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如 糖 尿 病 所 引 起 之 多 發 神 經 病 變,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需 繼 續 追 蹤 1. 法 定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且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正 已 脘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需 請 職 醫 科 醫 師 評 估 與 工 作 之 相 關 性 2.1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本 項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如 暴 露 部 位 出 現 接 觸 性 皮 膚 炎, 暴 露 後 才 發 生 之 周 邊 神 經 病 變 ( 如 手 足 或 指 尖 之 針 刺 麻 木 燒 灼 或 刺 痛 感 ; 四 肢 異 常 感 ((dysesthesia) 踝 反 射 喪 失 無 法 以 腳 跟 行 走 有 跨 閾 步 態 (slapping gait) 或 上 肢 無 力 ) 等 2.2 異 常 結 果 無 法 由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或 事 業 單 位 未 提 供 足 以 判 定 之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記 錄 3. 輔 助 基 準 :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濃 度 (TWA) 25 PPM 1. 法 定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且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正 己 烷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如 暴 露 部 位 出 現 接 觸 性 皮 膚 炎, 暴 露 後 才 發 生 之 周 邊 神 經 病 變 ( 如 手 足 或 指 尖 之 針 刺 麻 木 燒 灼 或 刺 痛 感 ; 四 肢 異 常 感 ((dysesthesia) 踝 反 射 喪 失 無 法 以 腳 跟 行 走 有 跨 閾 步 態 (slapping gait) 或 上 肢 無 力 ) 等 2. 異 常 結 果 可 由 工 作 相 關 原 因 解 釋 3. 輔 助 基 準 :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濃 度 (TWA) 50 PPM

正 己 烷 作 業 管 理 分 級 參 考 四 健 康 管 理 附 註 資 料 健 康 管 理 分 級 無 特 殊 規 定 建 議 1. 考 量 不 適 合 從 事 作 業 之 疾 病 : 周 邊 神 經 系 統 疾 病 接 觸 性 皮 膚 疾 病 等 (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第 十 三 條 及 附 表 三 十 八 ) 250

4-4- β- α- 聯 苯 胺 及 其 鹽 類 等 六 種 作 業 管 理 分 級 參 考 一 主 要 健 康 危 害 健 康 危 害 ( 資 料 來 源 : 勞 動 部 勞 動 及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研 究 所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MSDS), 網 址 :http://www.ilosh.gov.tw/) 聯 苯 胺 胺 基 聯 苯 急 性 會 引 起 嚴 重 的 過 敏 性 皮 膚 炎, 且 可 快 速 由 皮 膚 吸 收 1. 會 引 起 血 尿 排 尿 疼 痛 或 困 難 慢 性 2. 為 致 癌 物, 會 引 起 膀 胱 癌, 吸 煙 會 增 加 罹 患 率 3. 可 能 引 起 基 因 突 變 1. 接 觸 此 物 會 刺 激 皮 膚 2. 可 影 響 血 液 攜 氧 能 力 ( 變 性 血 紅 素 血 症 ), 導 致 頭 痛 暈 眩 疲 倦 心 跳 速 率 增 加 嘴 唇 與 皮 膚 變 藍 血 尿 及 尿 灼 熱 急 性 感 3. 高 濃 度 可 導 致 呼 吸 困 難 虛 脫, 甚 至 死 亡 1. 可 引 起 膀 胱 癌 慢 性 2. 會 刺 激 膀 胱, 引 起 排 尿 灼 熱 感 及 血 尿 3. 可 能 傷 害 神 經 或 大 腻, 引 起 記 憶 衰 退 人 格 改 變 平 衡 感 失 調 等, 但 未 有 確 實 證 據 硝 基 聯 苯 急 性 慢 性 刺 激 眼 睛 皮 膚 頭 痛 倦 怠 頭 暈 呼 吸 困 難 步 態 不 穩 血 紅 素 變 性 小 便 灼 熱 急 性 出 血 性 膀 胱 炎 1. 傷 害 肝 2. 傷 害 手 腳 神 經 萘 胺 二 氯 聯 苯 胺 萘 胺 備 註 1. 虛 弱, 頭 昏 眼 花, 陶 醉 感, 呼 吸 困 難 2. 皮 膚 及 眼 睛 刺 激 感 急 性 3. 因 血 紅 素 變 性 而 使 皮 膚 及 粘 膜 變 藍 4. 吸 入 其 粉 塵 及 蒸 氣 會 造 成 出 血 性 膀 胱 炎 1. 脈 博 快 速, 痛 苦, 排 尿 困 難 血 尿 慢 性 2. 增 加 膀 胱 癌 的 危 險 3. 有 下 列 病 況 者, 易 受 危 害 : 皮 膚 疾 病, 肝 病, 淋 巴 系 統, 腎 病 1. 皮 膚 過 敏 皮 膚 炎 皮 膚 腐 蝕 性 燒 傷 急 性 2. 頭 痛 或 暈 眩 3. 嚴 重 的 眼 睛 刺 激 感 1. 導 致 血 尿 排 尿 困 難 疼 痛 頻 尿 慢 性 2. 可 能 導 致 膀 胱 癌 急 性 暴 露 於 萘 胺 會 引 起 輕 微 的 皮 膚 和 眼 睛 刺 激 1. 暴 露 於 萘 胺 會 引 起 頭 痛 頭 昏 眼 花 陶 醉 感 衰 弱 肌 肉 協 調 損 害 ( 運 動 失 調 ) 皮 膚 和 黏 膜 帶 青 色 ( 變 性 血 紅 素 引 起 ) 呼 吸 困 難 血 尿, 排 尿 痛 困 難 或 頻 繁 慢 性 2. 長 期 暴 露 於 奈 胺 商 品 (α- 萘 胺 含 量 4~10%) 的 工 人 增 加 罹 患 膀 胱 癌 的 機 會 3. 老 鼠 和 狗, 餵 食 或 注 射 α- 萘 胺 產 生 肝 臟 膀 胱 肺 淋 巴 癌 爭 議 的 證 據, 而 商 品 級 α- 萘 胺 是 認 定 的 動 物 致 癌 物 同 時 某 些 α- 萘 胺 的 新 陳 代 謝 顯 示 對 動 物 有 致 癌 性 ( 如 N- 萘 - 羥 基 胺 在 老 鼠 引 發 膀 胱 癌,1- 亞 硝 基 萘 在 大 鼠 引 發 腫 瘤 ) 聯 苯 胺 4- 胺 基 聯 苯 4- 硝 基 聯 苯 β- 萘 胺 二 氯 聯 苯 胺 α- 萘 胺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濃 度 (TWA): 作 業 環 境 空 氣 中 不 得 被 測 出 二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附 表 十 及 勞 工 保 險 局 ) 定 期 特 殊 體 格 項 目 特 殊 健 康 項 目 ( 類 別 13) 期 限 既 往 病 2. 藥 品 服 用 狀 況 腎 臟 疾 病 及 家 族 史 既 往 病 既 往 病 2. 藥 品 服 用 狀 況 腎 臟 疾 病 及 家 族 史 既 往 病 史 調 史 之 調 史 調 史 之 調 理 學 3. 泌 尿 系 統 及 皮 膚 之 理 學 理 學 3. 泌 尿 系 統 及 皮 膚 之 理 學 一 年 特 4. 尿 蛋 白 尿 潛 血 及 尿 沈 渣 鏡 殊 5. 醫 師 認 有 必 要 時, 得 實 施 細 胞 斷 特 4. 尿 蛋 白 尿 潛 血 及 尿 沈 渣 鏡 殊 5. 醫 師 認 有 必 要 時, 得 實 施 細 胞 斷 251

聯 苯 胺 及 其 鹽 類 等 六 種 作 業 管 理 分 級 參 考 三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民 國 環 境 職 業 醫 學 會 專 家 會 議 ) 管 理 分 級 定 義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全 部 項 目 正 常, 或 部 分 項 目 異 常, 而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無 異 常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而 與 工 作 無 關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而 無 法 確 定 此 異 常 與 工 作 之 相 關 性, 應 進 一 步 請 職 業 醫 學 科 專 科 醫 師 評 估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且 與 工 作 有 關 者 健 康 結 果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1. 結 果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 1.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無 異 常 發 現, 或 異 常 結 果 於 追 蹤 時 恢 復 正 常 1.2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經 醫 師 認 定 不 需 於 下 年 度 相 同 特 殊 健 康 類 別 實 施 前 接 受 健 康 追 蹤 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經 醫 師 認 定 需 於 下 年 度 相 同 特 殊 健 康 類 別 實 施 前 接 受 健 康 追 蹤 2. 異 常 項 目 可 由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如 泌 尿 道 結 石 或 感 染 引 起 的 血 尿 蛋 白 尿 等,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需 繼 續 追 蹤 1. 法 定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且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聯 苯 胺 及 其 鹽 類 等 六 種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需 請 職 醫 科 醫 師 評 估 與 工 作 之 相 關 性 2.1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本 項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如 過 敏 性 或 接 觸 性 皮 膚 炎 暴 露 後 出 現 的 變 性 血 紅 素 血 症, 出 血 性 膀 胱 炎 尿 液 細 胞 學 出 現 細 胞 或 癌 細 胞 蛋 白 尿 達 二 價 ( 100 mg/dl) 等 異 常 2.2 異 常 結 果 無 法 由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或 事 業 單 位 未 提 供 足 以 判 定 之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記 錄 3. 輔 助 基 準 : 作 業 環 境 空 氣 中 測 出 任 何 濃 度 的 聯 苯 胺 及 其 鹽 類 1. 法 定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且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聯 苯 胺 及 其 鹽 類 等 六 種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如 過 敏 性 或 接 觸 性 皮 膚 炎 暴 露 後 出 現 的 變 性 血 紅 素 血 症, 出 血 性 膀 胱 炎 膀 胱 癌 有 腎 臟 病 變 ( 血 尿 或 蛋 白 尿 達 二 價 ( 100 mg/dl)) 等 異 常 2. 異 常 結 果 可 由 工 作 相 關 原 因 解 釋 四 健 康 管 理 附 註 資 料 健 康 管 理 分 級 無 特 殊 規 定 3. 輔 助 基 準 : 作 業 環 境 空 氣 中 測 出 任 何 濃 度 的 聯 苯 胺 及 其 鹽 類 建 議 4- 胺 碁 聯 苯 及 其 鹽 類 4- 硝 碁 聯 苯 及 其 鹽 類 α- 萘 胺 及 其 鹽 類 之 作 業 1. 考 量 不 適 合 從 事 作 業 之 疾 病 : 膀 胱 疾 病 (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第 十 三 條 及 附 表 三 十 八 ) 3,3 - 二 氯 聯 苯 胺 及 其 鹽 類 之 作 業 1. 考 量 不 適 合 從 事 作 業 之 疾 病 : 腎 臟 及 泌 尿 系 統 疾 病 接 觸 性 皮 膚 疾 病 (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第 十 三 條 及 附 表 三 十 八 ) 聯 苯 胺 及 其 鹽 類 與 β 萘 胺 及 其 鹽 類 之 作 業 1. 考 量 不 適 合 從 事 作 業 之 疾 病 : 腎 臟 及 泌 尿 系 統 疾 病 肝 病 接 觸 性 皮 膚 疾 病 (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第 十 三 條 及 附 表 三 十 八 ) 252

一 主 要 健 康 危 害 鈹 及 其 化 合 物 作 業 管 理 分 級 參 考 健 康 危 害 ( 資 料 來 源 : 勞 動 部 勞 動 及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研 究 所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MSDS), 網 址 :http://www.ilosh.gov.tw/) 1. 為 致 癌 物, 可 引 起 肺 癌 2. 可 能 影 響 胎 兒 3. 會 刺 激 皮 膚, 引 起 皮 疹 若 粒 子 進 入 皮 膚 傷 口 內, 可 引 起 潰 爛 急 性 4. 吸 入 會 刺 激 鼻 喉 及 肺, 高 濃 度 會 引 起 支 氣 管 炎 及 肺 炎 5. 長 期 暴 露, 可 能 在 肺 中 結 痂, 重 者 可 致 心 衰 竭 6. 可 能 傷 害 肝 及 腎 慢 性 咳 嗽 關 節 疼 痛 衰 弱 體 重 減 輕 杵 狀 指 呼 吸 急 促 發 紺 或 肺 癌 備 註 鈹 及 其 化 合 物 ( 以 鈹 計 )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TWA):0.002 mg/m 3 (2 µg/m 3 ) 二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附 表 十 及 勞 工 保 險 局 ) 定 期 特 殊 體 格 項 目 特 殊 健 康 項 目 ( 類 別 14) 期 限 既 往 病 2. 咳 嗽 呼 吸 困 難 等 呼 吸 器 官 症 狀 體 重 減 輕 既 往 病 2. 咳 嗽 呼 吸 困 難 等 呼 吸 器 官 症 狀 體 重 減 輕 史 調 皮 膚 炎 肝 及 關 節 病 變 既 往 病 史 之 調 史 調 皮 膚 炎 肝 及 關 節 病 變 既 往 病 史 之 調 理 學 3. 呼 吸 系 統 肝 臟 腎 臟 及 皮 膚 之 理 學 理 學 3. 呼 吸 系 統 肝 臟 腎 臟 及 皮 膚 之 理 學 一 年 特 4. 胸 部 X 光 ( 大 片 ) 攝 影 殊 5. 肺 功 能 ( 包 括 用 力 肺 活 量 (FVC) 一 秒 最 大 呼 氣 量 特 4. 胸 部 X 光 ( 大 片 ) 攝 影 殊 5. 肺 功 能 ( 包 括 用 力 肺 活 量 (FVC) 一 秒 最 大 呼 氣 量 (FEV 1.0 ) 及 FEV 1.0 /FVC) (FEV 1.0 ) 及 FEV 1.0 /FVC) 三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民 國 環 境 職 業 醫 學 會 專 家 會 議 ) 管 理 分 級 定 義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全 部 項 目 正 常, 或 部 分 項 目 異 常, 而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無 異 常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而 與 工 作 無 關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而 無 法 確 定 此 異 常 與 工 作 之 相 關 性, 應 進 一 步 請 職 業 醫 學 科 專 科 醫 師 評 估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且 與 工 作 有 關 者 健 康 結 果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1. 結 果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 1.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無 異 常 發 現, 或 異 常 結 果 於 追 蹤 時 恢 復 正 常 1.2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經 醫 師 認 定 不 需 於 下 年 度 相 同 特 殊 健 康 類 別 實 施 前 接 受 健 康 追 蹤 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經 醫 師 認 定 需 於 下 年 度 相 同 特 殊 健 康 類 別 實 施 前 接 受 健 康 追 蹤 2. 異 常 項 目 可 由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如 接 觸 性 皮 膚 炎 皮 膚 粘 膜 刺 激 性 炎 症 ( 如 潰 瘍 或 疣 樣 突 起 ) 皮 膚 肉 芽 腫 肝 脾 腫 大 氣 喘 慢 性 支 氣 管 炎 慢 性 肺 部 阻 塞 性 疾 病 過 敏 性 肺 炎 (hypersensitivity pneumonitis) 原 發 性 肺 纖 維 化 (idiopathic pulmonary fibrosis) 或 肺 部 腫 瘤 類 肉 瘤 症 等 1. 法 定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且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鈹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需 請 職 醫 科 醫 師 評 估 與 工 作 之 相 關 性 2.1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本 項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如 皮 膚 暴 露 部 位 出 現 接 觸 性 皮 膚 炎, 胸 部 X 光 出 現 不 規 則 結 節 肺 部 陰 影 肺 部 擴 散 浸 潤 肺 門 淋 巴 結 病 變 或 肺 部 腫 瘤 等 異 常 2.2 異 常 結 果 無 法 由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或 事 業 單 位 未 提 供 足 以 判 定 之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記 錄 3. 輔 助 基 準 :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濃 度 (TWA) 0.001 mg/m 3 1. 法 定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且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符 合 鈹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如 接 觸 性 皮 膚 炎 皮 膚 粘 膜 刺 激 性 炎 症 ( 如 潰 瘍 或 疣 樣 突 起 ) 肝 脾 腫 大 或 皮 膚 肉 芽 腫 氣 喘 慢 性 支 氣 管 炎 慢 性 肺 部 阻 塞 性 疾 病 類 肉 瘤 症 過 敏 性 肺 炎 (hypersensitivity pneumonitis) 原 發 性 肺 纖 維 化 (idiopathic pulmonary fibrosis) 或 肺 部 腫 瘤 等 異 常 2. 異 常 結 果 可 由 工 作 相 關 原 因 解 釋, 如 複 時 尿 中 鈹 濃 度 2 μg/g Creatinine 253

鈹 及 其 化 合 物 作 業 管 理 分 級 參 考 四 健 康 管 理 附 註 資 料 健 康 管 理 分 級 無 特 殊 規 定 建 議 1. 考 量 不 適 合 從 事 作 業 之 疾 病 : 心 血 管 疾 病 慢 性 肺 阻 塞 性 疾 病 慢 性 氣 管 炎 氣 喘 接 觸 性 皮 膚 疾 病 慢 性 肝 炎 酒 精 性 肝 炎 腎 臟 疾 病 等 (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第 十 三 條 及 附 表 三 十 八 ) 254

一 主 要 健 康 危 害 氯 乙 烯 作 業 管 理 分 級 參 考 健 康 危 害 ( 資 料 來 源 : 勞 動 部 勞 動 及 職 業 安 全 衛 生 研 究 所 物 質 安 全 資 料 表 (MSDS), 網 址 :http://www.ilosh.gov.tw/) 1. 吸 入 : 1.1 過 度 暴 露 會 產 生 暈 眩 頭 昏 眼 花 陶 醉 感 神 經 緊 張 困 倦 頭 痛 視 覺 模 糊 聽 力 不 佳 和 困 惑 1.2 極 高 濃 度 ( 大 於 70,000 PPM) 可 能 導 致 意 識 喪 失 和 死 亡 1.3 其 蒸 氣 中 度 刺 激 鼻 子 和 喉 嚨 急 性 1.4 皮 膚 : 因 液 體 迅 速 揮 發, 因 此 接 觸 到 液 體 可 能 引 起 凍 傷 2. 眼 睛 : 2.1 其 液 體 會 產 生 立 即 的 疼 痛 嚴 重 刺 激 及 如 凍 傷 的 永 久 損 害 2.2 其 蒸 氣 中 度 刺 激 眼 睛 3. 食 入 : 實 際 工 作 沒 有 此 情 況 發 生 的 報 告 1. 引 起 肝 臟 血 管 肉 瘤 - 一 種 人 體 罕 見 的 肝 癌 氯 乙 烯 也 與 腻 肺 血 液 和 淋 巴 系 統 的 癌 症 有 關 連 2. 消 化 道 泌 尿 系 統 和 婦 女 乳 房 致 癌 性 的 評 估 尚 未 成 熟 慢 性 3. 許 多 報 告 指 出 : 工 人 暴 露 於 氯 乙 烯 增 加 血 液 細 胞 中 染 色 體 改 變 的 頻 率 1975 年 間 大 多 數 研 究 是 暴 露 在 20 PPM 以 上 ;1975 年 後 數 個 研 究 指 出 當 暴 露 濃 度 降 低 到 12 PPM 或 以 下, 染 色 體 改 變 的 數 目 沒 有 不 同 4. 過 去 長 期 暴 露 於 數 千 PPM 高 濃 度 下 會 造 成 皮 膚 和 骨 的 疾 病 ; 如 今 可 控 制 暴 露 來 預 防 備 註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容 許 濃 度 (TWA):3 PPM ( 或 13 mg/m 3 ) 二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 資 料 來 源 : 勞 工 健 康 保 護 規 則 附 表 十 及 勞 工 保 險 局 ) 定 期 特 殊 體 格 項 目 特 殊 健 康 項 目 ( 類 別 15) 期 限 既 往 病 2. 肝 炎 輸 血 服 用 肝 毒 性 藥 物 及 接 觸 肝 毒 性 之 史 調 化 學 物 等 既 往 病 史 之 調 理 學 3. 肝 臟 脾 臟 腎 臟 手 部 皮 膚 及 呼 吸 系 統 之 理 學 特 4. 胸 部 X 光 ( 大 片 ) 攝 影 殊 5. 血 清 丙 胺 酸 轉 胺 酶 (ALT) 及 加 瑪 麩 胺 醯 轉 移 酶 (r-gt) 之 一 年 三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 資 料 來 源 : 中 華 民 國 環 境 職 業 醫 學 會 專 家 會 議 ) 管 理 分 級 定 義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全 部 項 目 正 常, 或 部 分 項 目 異 常, 而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無 異 常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而 與 工 作 無 關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而 無 法 確 定 此 異 常 與 工 作 之 相 關 性, 應 進 一 步 請 職 業 醫 學 科 專 科 醫 師 評 估 者 特 殊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結 果, 部 分 或 全 部 項 目 異 常,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為 異 常, 且 與 工 作 有 關 者 既 往 病 2. 肝 炎 輸 血 服 用 肝 毒 性 藥 物 及 接 觸 肝 毒 性 之 史 調 化 學 物 等 既 往 病 史 之 調 理 學 3. 肝 臟 脾 臟 腎 臟 手 部 皮 膚 及 呼 吸 系 統 之 理 學 特 4. 胸 部 X 光 ( 大 片 ) 攝 影 殊 5. 血 清 丙 胺 酸 轉 胺 酶 (ALT) 及 加 瑪 麩 胺 醯 轉 移 酶 (r-gt) 之 健 康 結 果 管 理 分 級 建 議 1. 結 果 符 合 下 列 條 件 之 一 : 1.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無 異 常 發 現, 或 異 常 結 果 於 追 蹤 時 恢 復 正 常 1.2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經 醫 師 認 定 不 需 於 下 年 度 相 同 特 殊 健 康 類 別 實 施 前 接 受 健 康 追 蹤 1. 法 定 健 康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經 醫 師 認 定 需 於 下 年 度 相 同 特 殊 健 康 類 別 實 施 前 接 受 健 康 追 蹤 2. 異 常 項 目 可 由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如 肝 功 能 異 常 可 由 B C 肝 炎 脂 肪 肝 肥 胖 高 血 脂 喝 酒 等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1. 法 定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且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氯 乙 烯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經 醫 師 綜 合 判 定 需 請 職 醫 科 醫 師 評 估 與 工 作 之 相 關 性 2.1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本 項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如 肝 臟 病 變 ( 如 肝 脾 腫 大 肝 腫 瘤 或 肝 功 能 異 常 ) 暴 露 部 位 接 觸 性 皮 膚 炎 或 凍 傷 等 2.2 異 常 結 果 無 法 由 工 作 以 外 的 原 因 解 釋, 或 事 業 單 位 未 提 供 足 以 判 定 之 作 業 環 境 測 定 記 錄 3. 輔 助 基 準 :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濃 度 (TWA) 1.5 PPM 1. 法 定 健 康 或 健 康 追 蹤 項 目 有 異 常 發 現, 且 異 常 項 目 符 合 氯 乙 烯 作 業 的 健 康 危 害 表 現, 如 肝 臟 病 變 ( 如 肝 脾 腫 大 肝 腫 瘤 或 肝 功 能 異 常 ) 暴 露 部 位 接 觸 性 皮 膚 炎 或 凍 傷 等 2. 異 常 結 果 可 由 工 作 相 關 原 因 解 釋 3. 輔 助 基 準 : 八 小 時 日 時 量 平 均 濃 度 (TWA) 3 PPM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