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京实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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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7

第一章 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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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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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3.12 工 程 分 析 小 结 自 然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社 会 经 济 环 境 概 况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概 况 城 市 发 展 规 划 环 境 空 气 影 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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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 目 特 点 本 项 目 经 营 的 涂 料 中 醇 酸 烘 漆 醇 酸 清 漆 聚 酯 树 脂 漆 包 线 漆 聚 酯 树 脂 绝 缘 漆 沥 青 底 漆 沥 青 磁 漆 沥 青 清 烘 漆 酚 醛 清 漆 酚 醛 烘 漆 环 氧 清 漆 环 氧 烘 漆 以 及 水 性 涂 料 等 产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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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 前 言 建 设 项 目 背 景 及 环 评 工 作 过 程 报 告 书 主 要 结 论 总 则 编 制 依 据 编 制 目 的 评 价 标 准 环 境 影 响 因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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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大 广 高 速 公 路 深 州 至 大 名 段 曲 周 互 通 连 接 线 增 设 工 程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2 编 制 依 据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 (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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态 环 境 优 美 配 套 服 务 设 施 齐 全, 适 宜 居 住 及 休 闲 度 假 的 绿 色 生 态 组 团 根 据 巩 义 市 新 中 镇 北 部 组 团 旅 游 服 务 片 区 及 南 部 组 团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和 浮 戏 山 雪 花 洞 风 景 名 胜 区 总 体 规 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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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风 险 源 项 燃 气 灶 灶 膛 爆 炸 事 故 环 境 风 险 程 度 预 测 事 故 废 水 排 放 对 水 环 境 影 响 突 发 性 牲 畜 疫 情 应 急 预 案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78

目 ( 报 批 )... 1 前 言 总 则 评 价 目 的 与 评 价 原 则 编 制 依 据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和 范 围 评 价 标 准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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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6 照 明 室 内 温 度 调 控 供 氧 消 防 系 统 弱 电 系 统 节 能 措 施 拆 迁 情 况 拟 建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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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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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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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简 本 内 容 由 河 南 蓝 森 环 保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编 制, 并 经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星 甸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确 认 同 意 提 供 给 环 保 主 管 部 门 作 为 南 京 市 浦 口 区 星 甸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浦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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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 中 京 实 华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 万 吨 / 年 生 物 柴 油 生 产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建 设 单 位 : 北 京 中 京 实 华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评 价 单 位 : 北 京 中 环 国 宏 环 境 资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五 年 十 二 月

责 任 篇 编 写 章 节 或 内 容 姓 名 职 称 登 记 证 编 号 或 岗 位 证 编 号 签 字 1. 总 则 孟 晓 杰 高 工 A10010260400 2. 工 程 概 况 孟 晓 杰 高 工 A10010260400 3. 工 程 分 析 孟 晓 杰 高 工 A10010260400 4.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蒋 成 林 助 工 5.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申 璐 工 程 师 6.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申 璐 工 程 师 7. 清 洁 生 产 申 璐 工 程 师 8. 项 目 拟 采 取 污 染 防 污 措 施 可 行 性 论 证 李 娅 婷 工 程 师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李 娅 婷 工 程 师 10.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李 娅 婷 工 程 师 11.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李 娅 婷 工 程 师 12. 厂 址 与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合 理 性 分 析 李 娅 婷 工 程 师 13. 环 境 管 理 与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柴 莹 莹 工 程 师 14. 公 众 参 与 柴 莹 莹 工 程 师 上 岗 证 A10010256 上 岗 证 A10010247 上 岗 证 A10010247 上 岗 证 A10010247 上 岗 证 A10010252 上 岗 证 A10010252 上 岗 证 A10010252 上 岗 证 A10010252 上 岗 证 A10010252 上 岗 证 A10010254 上 岗 证 A10010254 15. 评 价 结 论 孟 晓 杰 高 工 A10010260400 16. 附 件 柴 莹 莹 工 程 师 辅 助 排 版 柴 莹 莹 工 程 师 上 岗 证 A10010254 上 岗 证 A10010254

目 录 目 录 1 总 则... 1 1.1 项 目 背 景... 1 1.2 任 务 由 来... 2 1.3 编 制 依 据... 2 1.3.1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2 1.3.2 地 方 法 规... 4 1.3.3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5 1.3.4 项 目 文 件... 5 1.4 评 价 标 准... 5 1.4.1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6 1.4.2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7 1.5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与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9 1.6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与 评 价 范 围... 9 1.6.1 大 气 环 境... 9 1.6.2 地 面 水 环 境... 10 1.6.3 地 下 水 环 境... 11 1.6.4 声 环 境... 12 1.6.5 生 态 环 境... 12 1.6.6 环 境 风 险... 13 1.6.7 小 结... 13 1.7 污 染 控 制 和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14 1.8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重 点... 17 1.9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及 技 术 路 线... 17 2 工 程 概 况... 19 2.1 基 本 情 况... 19 2.1.1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19 2.1.2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21 2.1.3 产 品 方 案... 21 2.2 项 目 组 成... 21 2.3 主 要 工 程 布 置... 25 2.3.1 厂 区 土 地 利 用 情 况... 25 2.3.2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26 2.3.3 生 产 制 度 和 劳 动 定 员... 28 2.4 项 目 建 设 进 度 计 划... 28 3 工 程 分 析... 29 3.1 施 工 期 污 染 源 分 析... 29 3.2 运 营 期 工 程 分 析... 30 3.2.1 生 产 工 艺 原 理... 30 3.2.2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30 I

目 录 3.3 物 料 及 能 源 消 耗... 31 3.3.1 项 目 原 料 消 耗 指 标... 31 3.3.2 项 目 能 源 消 耗 指 标... 33 3.4 物 料 平 衡 与 水 平 衡... 33 3.4.1 物 料 平 衡... 33 3.4.2 水 平 衡... 35 3.4.3 甲 醇 平 衡... 37 3.5 产 污 环 节 分 析... 38 3.5.1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产 污 环 节 分 析... 38 3.5.2 公 用 辅 助 设 施 产 污 环 节 分 析... 38 3.5.3 生 活 办 公 设 施 产 污 环 节 分 析... 41 3.5.4 运 输 包 装 过 程 产 污 环 节 分 析... 41 3.5.5 产 污 环 节 汇 总... 41 3.6 污 染 源 强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分 析... 43 3.6.1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分 析... 43 3.6.2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分 析... 47 3.6.3 噪 声 排 放 分 析... 48 3.6.4 固 体 废 物 产 生 量 分 析... 49 3.6.5 非 正 常 排 放 分 析... 50 3.6.6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汇 总... 50 3.7 项 目 主 要 环 保 措 施... 51 3.7.1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51 3.7.2 废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51 3.7.3 固 废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52 3.7.4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52 4 项 目 所 在 区 域 环 境 概 况... 53 4.1 自 然 环 境 概 况... 53 4.1.1 自 然 地 理 位 置... 53 4.1.2 水 文 地 质 状 况... 57 4.1.3 土 壤 植 被... 58 4.2 社 会 环 境 概 况... 58 4.2.1 人 口 现 状 与 发 展 趋 势... 58 4.2.2 社 会 经 济 现 状 与 发 展 趋 势... 58 4.2.3 交 通 运 输... 59 4.2.4 名 胜 古 迹 与 资 源 优 势... 60 5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62 5.1 大 气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62 5.2 地 表 水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69 5.3 地 下 水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70 5.4 声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75 5.5 生 态 环 境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76 5.5.1 土 地 利 用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77 II

目 录 5.5.2 植 被 覆 盖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78 5.6 小 结... 80 6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82 6.1 施 工 期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82 6.1.1 施 工 期 扬 尘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82 6.1.2 施 工 期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82 6.1.3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83 6.1.4 施 工 期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83 6.1.5 施 工 期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85 6.2 运 营 期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85 6.2.1 污 染 气 象 分 析... 85 6.2.2 大 气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89 6.3 运 营 期 地 表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96 6.3.1 废 水 的 产 生 和 排 放 情 况... 96 6.3.2 牛 口 峪 污 水 处 理 厂 接 纳 本 项 目 污 水 可 行 性 分 析... 96 6.4 运 营 期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97 6.4.1 区 域 地 质 水 文 环 境... 97 6.4.2 厂 址 区 水 文 地 质 特 征... 115 6.4.3 地 下 水 污 染 预 测 及 评 价... 125 6.5 运 营 期 声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138 6.5.1 噪 声 声 源 源 强... 138 6.5.2 预 测 模 式... 139 6.5.3 噪 声 预 测 结 果... 141 6.6 运 营 期 固 体 废 弃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43 6.6.1 固 体 废 物 的 产 生 情 况... 143 6.6.2 固 体 废 物 的 类 别 鉴 定... 143 6.6.3 固 体 废 物 处 置 情 况... 144 6.6.4 固 体 废 物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144 6.7 运 营 期 生 态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145 6.7.1 工 程 永 久 性 占 地 影 响 分 析... 145 6.7.2 植 被 影 响 分 析... 146 6.8 水 土 保 持 方 案... 147 6.8.1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责 任 范 围 及 防 治 分 区... 147 6.8.2 水 土 流 失 预 测... 150 6.9 社 会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158 6.10 小 结... 159 7 清 洁 生 产... 161 7.1 清 洁 生 产 的 基 本 要 求... 161 7.2 清 洁 生 产 分 析... 161 8 污 染 物 防 治 措 施 技 术 经 济 可 行 性 分 析... 168 8.1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分 析... 168 III

目 录 8.1.1 施 工 期 废 气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68 8.1.2 施 工 期 废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68 8.1.3 施 工 期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68 8.1.4 施 工 期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169 8.1.5 施 工 期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170 8.2 运 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分 析... 170 8.2.1 大 气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分 析... 170 8.2.2 水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分 析... 171 8.2.3 地 下 水 污 染 防 治 措 施 分 析... 175 8.2.4 固 体 废 弃 物 处 理 处 置 措 施 分 析... 179 8.2.5 噪 声 污 染 控 制 措 施 分 析... 180 8.2.6 生 态 保 护 措 施 分 析... 180 8.2.7 水 土 流 失 防 治 措 施 分 析... 182 8.3 小 结... 197 9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198 9.1 评 价 目 的 和 意 义... 198 9.2 环 境 风 险 识 别... 198 9.2.1 物 质 危 险 性 性 识 别... 198 9.2.2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200 9.3 源 项 分 析... 202 9.4 后 果 计 算 与 评 价... 210 9.4.1 预 测 模 式... 210 9.4.2 预 测 方 案... 212 9.4.3 预 测 结 果... 216 9.4.4 事 故 后 果 分 析... 217 9.5 事 故 风 险 水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217 9.5.1 事 故 水 防 控 与 应 急 储 存 能 力 核 算... 217 9.5.2 风 险 事 故 废 水 产 生 量 核 算... 218 9.5.3 事 故 水 应 急 调 储 能 力 分 析... 220 9.6 风 险 计 算 与 评 价... 221 9.7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221 9.7.1 本 项 目 拟 采 取 的 风 险 防 范 措 施... 221 9.7.2 本 评 价 建 议 采 取 的 防 范 措 施... 223 9.8 风 险 应 急 预 案... 226 9.9 环 境 应 急 监 测 计 划... 228 9.10 结 论 与 建 议... 228 10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230 10.1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技 术 原 则... 230 10.2 区 域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分 析... 230 10.3 本 项 目 污 染 物 排 放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230 10.3.1 总 量 控 制 因 子... 230 10.3.2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核 算... 230 IV

目 录 10.3.3 本 项 目 总 量 指 标 建 议... 231 10.4 总 量 指 标 落 实 情 况 分 析... 231 11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233 11.1 环 境 保 护 投 资 分 析... 233 11.2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效 益 分 析... 234 11.2.1 环 境 效 益 分 析... 234 11.2.2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234 11.2.3 社 会 效 益 分 析... 235 11.3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结 论... 235 12 厂 址 与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合 理 性 分 析... 237 12.1 与 相 关 政 策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237 12.2 与 相 关 规 划 的 符 合 性 分 析... 237 12.3 与 全 市 餐 厨 垃 圾 资 源 化 处 理 设 施 规 划 的 符 合 性... 240 12.4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合 理 性 分 析... 241 12.5 小 结... 241 13 环 境 管 理 与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243 13.1 环 境 管 理 计 划... 243 13.1.1 环 境 管 理 机 构 和 职 责... 243 13.1.2 建 设 期 环 境 管 理... 244 13.1.3 运 营 期 环 境 管 理... 245 13.1.4 污 染 物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的 环 境 管 理... 246 13.1.5 有 关 环 保 制 度... 246 13.1.6 人 员 培 训... 247 13.1.7 环 境 管 理 的 手 段... 247 13.2 环 境 监 测 计 划... 247 13.2.1 施 工 期 监 测... 248 13.2.2 运 营 期 监 测... 248 13.2.3 地 下 水 监 测 计 划... 250 13.2.4 环 保 验 收 监 测 方 案... 252 13.3 施 工 期 环 境 监 理... 252 13.4 排 污 口 管 理... 253 13.4.1 管 理 原 则... 253 13.4.2 技 术 管 理 要 求... 253 13.4.3 立 标 管 理... 253 13.4.4 建 档 管 理... 254 13.5 厂 区 绿 化... 254 13.6 建 设 项 目 竣 工 环 境 保 护 验 收... 254 14 公 众 参 与... 256 14.1 公 众 参 与 的 目 的... 256 14.2 公 众 参 与 的 原 则... 256 V

目 录 14.3 网 络 和 现 场 公 示... 256 14.3.1 公 示 方 法... 256 14.3.2 公 示 内 容... 257 14.4 随 机 调 查 方 式 和 内 容... 263 14.4.1 调 查 原 则 和 形 式... 263 14.4.2 调 查 范 围 和 对 象... 263 14.4.3 调 查 的 内 容... 263 14.5 调 查 结 果 统 计 分 析... 267 14.5.1 调 查 对 象 情 况 分 析... 267 14.5.2 调 查 结 果 统 计... 273 14.5.3 调 查 结 果 分 析... 275 14.6 公 众 参 与 结 论... 277 15 评 价 结 论... 278 15.1 项 目 概 况 及 建 设 情 况... 278 15.2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评 价 结 论... 278 15.3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结 论... 279 15.4 清 洁 生 产 结 论... 279 15.5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分 析 结 论... 280 15.6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结 论... 281 15.7 总 量 控 制 达 标 分 析 结 论... 281 15.8 环 境 经 济 损 益 分 析 结 论... 281 15.9 厂 址 与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合 理 性 分 析 结 论... 282 15.10 公 众 参 与 结 论... 282 15.11 总 结 论... 283 附 件... 284 VI

1 总 则 1 总 则 1.1 项 目 背 景 石 油 资 源 是 全 球 重 要 的 战 略 物 资, 也 是 人 们 生 产 生 活 中 最 重 要 的 能 源 目 前 随 着 石 油 资 源 的 开 采 使 用 加 剧, 石 油 短 缺 和 价 格 高 涨 是 全 球 面 临 的 重 大 社 会 经 济 问 题 之 一 因 此 随 着 社 会 的 进 步 和 经 济 的 发 展, 为 满 足 国 家 现 代 化 进 程 对 能 源 的 需 求, 开 发 新 的 替 代 能 源 是 具 有 战 略 性 的 重 要 任 务 石 油 产 品 中 的 柴 油 是 重 要 的 燃 料 之 一, 在 现 代 人 们 的 生 活 中 不 可 或 缺, 随 着 石 油 资 源 的 枯 竭, 矿 物 柴 油 燃 料 供 应 不 足 的 问 题 逐 渐 凸 显, 生 物 柴 油 将 成 为 矿 物 柴 油 很 好 的 替 代 品 生 物 柴 油 是 以 黄 连 木 麻 疯 树 等 油 料 林 木 果 实 以 及 动 物 油 脂 餐 饮 废 油 等 制 成 的 液 体 燃 料, 学 名 为 脂 肪 酸 甲 酯, 其 在 环 保 性 润 滑 性 燃 烧 性 安 全 性 等 方 面 均 具 有 突 出 的 优 良 性 能, 目 前 已 受 到 全 社 会 的 广 泛 关 注 生 物 柴 油 的 国 际 和 国 内 市 场 需 求 潜 力 巨 大, 预 计 到 2012 年, 全 球 生 物 柴 油 需 求 量 将 突 破 5000 万 吨, 国 内 方 面, 柴 油 车 和 农 业 用 油 保 持 连 年 增 长,2009 年 我 国 柴 油 总 消 费 量 为 12 亿 吨, 同 比 增 长 71%, 照 此 估 算, 若 按 目 前 矿 物 柴 油 与 生 物 柴 油 混 合 比 例 为 95:5 计 算, 全 国 目 前 生 物 柴 油 潜 在 市 场 需 求 为 600 万 吨, 前 景 广 阔 生 物 柴 油 原 料 的 选 用 根 据 各 国 的 实 际 情 况 不 同 而 有 所 区 别, 目 前 我 国 食 用 油 短 缺, 实 际 情 况 不 允 许 使 用 大 豆 菜 籽 油 作 为 工 业 原 料, 因 此 只 能 因 地 制 宜 地 鼓 励 通 过 种 植 小 油 桐 等 能 源 作 物 和 回 收 的 废 弃 油 脂 作 为 生 物 柴 油 的 原 料, 其 中 利 用 酸 化 油 地 沟 油 等 原 料 生 产 生 物 柴 油 具 有 成 本 低 废 物 回 收 利 用 等 优 势, 并 且 生 产 出 的 生 物 柴 油 完 全 符 合 相 关 标 准, 是 目 前 的 首 选 随 着 经 济 的 增 长 和 人 民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居 民 消 费 结 构 出 现 了 很 大 的 改 变, 餐 饮 业 的 发 展 使 国 民 食 用 油 的 消 费 量 增 加,2007 年, 我 国 食 用 油 消 费 量 达 到 2374 万 吨, 人 均 消 费 量 达 18 公 斤, 在 亚 洲 居 领 先 水 平 与 此 同 时, 餐 厨 垃 圾 餐 厨 废 油 的 产 生 量 也 呈 快 速 增 长 趋 势,2007 年 我 国 废 弃 油 脂 产 生 量 约 为 300-500 万 吨 左 右 这 些 废 弃 油 脂 目 前 极 易 被 不 法 加 工 厂 回 收 后 精 炼 成 食 用 油 流 回 市 场, 给 人 民 健 康 造 成 极 大 的 危 害, 目 前 我 国 已 经 连 续 出 台 严 厉 措 施, 打 击 制 售 地 沟 油 的 不 法 行 为, 同 时 大 力 鼓 励 利 用 餐 厨 垃 圾 废 油 等 作 为 原 料 制 成 生 物 柴 油, 将 废 物 合 理 综 合 利 用 1

1 总 则 1.2 任 务 由 来 随 着 北 京 市 餐 厨 垃 圾 的 不 断 增 加 和 管 理 模 式 的 逐 步 规 范, 餐 厨 废 油 的 收 集 数 量 将 逐 渐 增 大, 据 保 守 估 计, 目 前 北 京 地 区 的 地 沟 油 泔 水 油 和 酸 化 油 的 产 生 量 约 为 10~20 万 吨 / 年 为 了 研 究 利 用 这 些 餐 厨 废 油 酸 化 油 制 成 生 物 柴 油 的 先 进 技 术, 北 京 中 京 实 华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将 地 处 北 京 市 房 山 区 琉 璃 河 占 地 25 亩 的 废 旧 化 工 厂 改 造 成 一 家 生 物 柴 油 研 究 基 地, 利 用 中 京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的 生 物 柴 油 制 造 技 术, 对 部 分 设 备 进 行 改 造, 建 设 了 以 餐 厨 废 油 ( 地 沟 油 ) 酸 化 油 为 主 要 原 料 的 生 物 柴 油 装 置, 作 为 一 个 中 试 基 地 该 装 置 已 于 2008 年 6 月 成 功 投 产, 处 理 能 力 5000 吨 / 年, 能 处 理 约 300 家 中 等 餐 馆 全 年 产 生 的 全 部 餐 厨 废 油 在 中 试 项 目 试 验 成 功 的 基 础 上, 公 司 自 筹 资 金, 在 政 府 的 支 持 下, 拟 在 北 京 市 房 山 区 东 风 街 道 东 流 水 工 业 区 内 规 划 中 的 北 京 石 化 新 材 料 科 技 产 业 基 地 内, 建 设 一 个 2 万 吨 / 年 生 产 规 模 的 生 物 柴 油 厂, 以 解 决 北 京 市 餐 厨 废 油 处 理 难 题, 实 现 企 业 发 展 与 政 府 需 求 的 结 合 该 项 目 已 于 2011 年 6 月 完 成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等 的 相 关 规 定, 本 项 目 应 当 编 制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为 此, 北 京 中 京 实 华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中 国 环 境 科 学 研 究 院 进 行 该 项 目 2 万 吨 / 年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 附 件 2) 环 评 单 位 接 受 委 托 后, 组 织 人 员 对 建 设 项 目 进 行 了 现 场 踏 勘 和 资 料 调 研, 按 照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技 术 导 则 的 要 求, 编 制 了 本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1.3 编 制 依 据 1.3.1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保 护 法,1989 年 12 月 26 日 第 七 届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通 过, 同 日 施 行 ; (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法,2002 年 10 月 28 日 第 九 届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三 十 次 会 议 通 过,2003 年 9 月 1 日 起 施 行 ; (3)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2000 年 4 月 29 日 第 九 届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修 订,2000 年 9 月 1 日 起 施 行 ; 2

1 总 则 (4)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污 染 防 治 法,2008 年 2 月 28 日 第 十 届 全 国 人 大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三 十 二 次 会 议 修 订,2008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 (5)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环 境 防 治 法,2004 年 12 月 29 日 第 十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三 次 会 议 修 订,2005 年 4 月 1 日 起 施 行 ; (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环 境 噪 声 污 染 防 治 法,1996 年 10 月 29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大 常 委 会 第 二 十 二 次 会 议 通 过,1997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 (7)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循 环 经 济 促 进 法,2008 年 8 月 29 日 第 十 一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于 通 过,2009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8)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2002 年 6 月 29 日 第 九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八 次 会 议 于 通 过,2003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主 席 令 第 74 号,2002 年 10 月 1 日 施 行 ; (10)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土 地 管 理 法,2004 年 8 月 28 日 第 十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于 修 改, 自 公 布 之 日 起 施 行 ; (1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水 土 保 持 法,2010 年 12 月 25 日 第 十 一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八 次 会 议 于 修 订,2011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 (12)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节 约 能 源 法,2007 年 10 月 28 日 第 十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三 十 次 会 议 于 修 订,2008 年 4 月 1 日 起 施 行 ; (13)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条 例, 国 务 院 令 1998 年 第 253 号,1998 年 11 月 29 日 起 施 行 ; (14)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环 境 保 护 部 令 第 2 号,2008 年 10 月 1 日 起 施 行 ; (15) 危 险 废 物 污 染 防 治 技 术 政 策,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2001 年 12 月 17 日 发 布 ; (16) 国 家 危 险 废 物 名 录, 环 境 保 护 部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第 1 号, 2008 年 8 月 1 日 施 行 ; (17) 危 险 化 学 品 安 全 管 理 条 例,2002 年 1 月 9 日 国 务 院 第 52 次 常 务 会 议 通 过,2002 年 3 月 15 日 起 施 行 ; (18) 危 险 废 物 转 移 联 单 管 理 办 法,1999 年 5 月 31 日 经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3

1 总 则 局 局 务 会 议 讨 论 通 过,1999 年 10 月 1 日 起 施 行 ; (19)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管 理 办 法,2004 年 5 月 19 日 国 务 院 第 50 次 常 务 会 议 通 过,2004 年 7 月 1 日 起 施 行 ; (20)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工 作 的 通 知,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总 局 公 告 第 51 号,2006 年 9 月 12 日 发 布 ; (21) 关 于 防 范 环 境 风 险 加 强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管 理 的 通 知 ( 环 法 [2005]152 号 文 ); (22)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 发 改 委 令 第 9 号,2011 年 3 月 27 日 ); (23) 国 务 院 关 于 落 实 科 学 发 展 观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的 决 定 ( 国 发 [2005]39 号 ) 1.3.2 地 方 法 规 (1) 北 京 市 城 市 总 体 规 划 (2004-2020 年 ), 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 (2) 北 京 市 环 境 污 染 防 治 目 标 与 对 策,1999 年 ; (3) 北 京 市 实 施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办 法 细 则 ; (4) 北 京 市 水 环 境 治 理 与 水 资 源 保 护 规 划,1999 年 ; (5) 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工 作 的 决 定 ( 京 政 发 [1996] 22 号 ); (6) 北 京 市 实 施 北 京 市 水 污 染 防 治 条 例 ( 自 2011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 (7) 北 京 市 实 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法 办 法 (2000.12.8); (8) 北 京 市 市 政 管 理 委 员 会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员 会 北 京 市 建 设 委 员 会 的 第 2 号 令 通 告 关 于 加 强 中 水 设 施 建 设 管 理 的 通 告,(2001.06.29); (9) 房 山 新 城 规 划 (2005-2020 年 ) ; (10) 北 京 市 房 山 区 土 地 利 用 总 体 规 划 (2005 2020 年 ), 2006 年 7 月 ; (11) 北 京 市 房 山 区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刚 要,2011 年 1 月 ; (12) 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印 发 关 于 加 快 北 京 石 化 新 材 料 科 技 产 业 基 地 建 设 若 干 意 见 的 通 知 ( 京 政 办 发 2009 94 号 ); (13) 北 京 石 化 新 材 料 科 技 产 业 基 地 核 心 区 东 区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 街 区 层 面 ) ; 4

1 总 则 (14)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员 会 关 于 北 京 石 化 新 材 料 科 技 产 业 基 地 核 心 区 东 区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 街 区 层 面 ) 的 批 复 ( 市 规 函 2010 85 号 ); (15) 房 山 新 城 燕 房 片 区 控 制 性 详 细 规 划 ( 街 区 层 面 ) ; (16) 房 山 新 城 燕 房 片 区 2 号 街 区 ( 东 流 水 街 区 ) 控 规 深 化 方 案 1.3.3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1)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总 纲 (HJT2.1-2011); (2)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 2.4-2009); (3)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2.3-1993); (4)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610-2011); (5)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6)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影 响 (HJ19-2011); (7)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169-2004); (8)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 征 求 意 见 稿 ); (9)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公 众 参 与 暂 行 办 法 ( 环 发 2006 [28] 号 ); (10) 地 下 水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规 范 (HJ/T164-2004); (11) 供 水 水 文 地 质 勘 察 规 范 (GB50027-2001); (12)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18218-2009); (13) 危 险 化 学 品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编 制 导 则 ( 国 家 安 监 局 2004 年 4 月 ); (14) 职 业 性 接 触 毒 物 危 害 程 度 分 级 (GBZ230-2010) 1.3.4 项 目 文 件 (1) 中 京 实 华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生 物 柴 油 厂 扩 建 2 万 吨 / 年 生 物 柴 油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北 京 海 淀 中 京 工 程 设 计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2011 年 6 月 ; (2) 北 京 石 化 新 材 料 科 技 产 业 基 地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报 告 书, 清 华 大 学,2011 年 4 月 ; (3) 北 京 市 市 政 市 容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商 情 推 进 北 京 中 京 实 华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生 物 柴 油 项 目 立 项 有 关 工 作 的 函 ( 京 政 容 函 [2011]746 号 ); (4) 北 京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转 发 市 政 市 容 委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本 市 餐 厨 垃 圾 和 废 弃 油 脂 资 源 化 处 理 工 作 方 案 的 通 知 ( 京 政 办 发 [2011]47 号 ) 1.4 评 价 标 准 5

1 总 则 1.4.1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1)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本 项 目 位 于 北 京 市 房 山 区 东 风 街 道 东 流 水 工 业 区 内, 属 于 一 般 工 业 区, 依 据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该 建 设 项 目 区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功 能 区 为 二 类 区, 因 此 区 域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应 该 执 行 其 二 级 标 准 标 准 中 未 规 定 的 本 项 目 特 征 污 染 物 参 照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非 甲 烷 总 烃 的 质 量 标 准 参 照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11/501-2007)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点 浓 度 限 值 具 体 见 表 1-1 表 1-1 项 目 大 气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标 准 浓 度 限 值 (mg/m 3 ) 污 染 物 1 小 时 24 小 时 平 平 均 均 年 平 均 SO 2 0.50 0.15 0.06 TSP - 0.30 0.20 PM 10-0.15 0.07 NO 2 0.20 0.08 0.04 CO 10.00 4.00 - 甲 醇 3.00 1.00 - 非 甲 烷 总 烃 2.0 标 准 来 源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GB3095-2012) 工 业 企 业 设 计 卫 生 标 准 (TJ36-79) 中 居 住 区 大 气 中 有 害 物 质 的 最 高 容 许 浓 度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11/501-2007) 无 组 织 排 放 监 控 点 浓 度 限 值 (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距 离 本 建 设 项 目 最 近 的 水 体 为 丁 家 洼 河 ( 含 丁 家 洼 水 库 ), 依 据 北 京 市 的 地 表 水 功 能 区 划 规 定, 其 为 IV 水 体 而 该 建 设 项 目 的 废 水 经 过 污 水 处 理 设 施 处 理 之 后 排 入 牛 口 峪 污 水 处 理 厂, 最 终 排 入 马 刨 泉 河, 其 为 IV 水 体 根 据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3838-2002),IV 水 体 标 准 详 见 表 1-2 表 1-2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单 位 :mg/l(ph 除 外 ) 项 目 PH DO BOD 5 COD Cr 氨 氮 硫 化 物 标 准 值 6~9 3 6 300 1.5 0.5 (3)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本 项 目 位 于 北 京 石 化 新 材 料 基 地,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评 价 执 行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GB/T14848-93)Ⅲ 类 标 准, 该 标 准 中 未 包 含 的 指 标 ( 硫 化 物 苯 甲 苯 乙 苯 油 类 ) 参 照 执 行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 GB5749-2006) 其 中 硫 化 物 6

1 总 则 苯 甲 苯 乙 苯 参 照 执 行 表 3 水 质 非 常 规 指 标 及 限 值, 油 类 参 照 执 行 表 A1 生 活 饮 用 水 水 质 参 考 指 标 及 限 值 全 部 评 价 标 准 限 值 等 参 见 表 1-3 表 1-3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分 析 表 污 染 物 名 称 单 位 标 准 值 标 准 来 源 ph / 6.5-8.5 NH 3 -N mg/l 0.2 亚 硝 酸 盐 氮 mg/l 0.02 硝 酸 盐 mg/l 20 总 硬 度 mg/l 450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mg/l 3.0 铁 mg/l 0.3 锰 mg/l 0.1 地 下 水 质 量 标 准 铅 mg/l 0.05 (GB/T14848-93)III 类 标 准 汞 mg/l 0.001 砷 mg/l 0.05 六 价 铬 mg/l 0.05 TDS mg/l 1000 氰 化 物 mg/l 0.05 氟 化 物 mg/l 1.0 总 大 肠 菌 群 个 /L 3.0 油 类 mg/l 0.3 硫 化 物 mg/l 0.02 生 活 饮 用 水 卫 生 标 准 苯 mg/l 0.01 GB 5749-2006 甲 苯 mg/l 0.7 乙 苯 mg/l 0.3 (4)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根 据 北 京 市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适 用 区 域 划 分 (2006), 项 目 位 于 北 京 市 房 山 区 东 风 街 道 东 流 水 工 业 区 内, 属 于 3 类 标 准 使 用 区 域, 执 行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GB 3096-2008)3 类 标 准, 详 见 表 1-4 表 1-4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适 用 区 域 Leq(A) 昼 间 夜 间 标 准 来 源 工 业 区 65 55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3 类 1.4.2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1) 废 气 排 放 标 准 该 项 目 废 气 主 要 有 两 类 : 一 类 是 有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 一 类 是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7

1 总 则 项 目 的 有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 本 项 目 将 罐 区 大 小 呼 吸 产 生 的 废 气 一 并 通 过 密 闭 管 道 采 用 引 风 机 排 入 放 空 罐 集 中 排 放,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非 甲 烷 总 烃 和 甲 醇, 执 行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炼 油 与 石 油 化 学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 DB11/447-2007) 有 机 工 艺 尾 气 排 放 标 准, 相 应 的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如 表 1-5 所 示 表 1-5 有 组 织 排 放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排 气 筒 高 排 放 浓 度 废 气 种 类 污 染 物 度 m mg/m 3 标 准 来 源 排 气 筒 废 气 非 甲 烷 总 烃 37 100 甲 醇 37 80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炼 油 与 石 油 化 学 工 业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11/447-2007) 此 外, 无 组 织 排 放 废 气 主 要 为 污 水 处 理 厂 产 生 的 废 气, 其 污 染 物 为 氨 气 和 硫 化 氢, 其 厂 界 外 监 控 浓 度 限 值 执 行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DB11/501-2007), 具 体 见 表 1-6 表 1-6 无 组 织 排 放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废 气 厂 界 浓 度 限 值 污 染 物 排 放 特 征 种 类 mg/m 3 标 准 来 源 氨 气 无 组 织 1.0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大 气 污 生 产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废 气 硫 化 氢 无 组 织 0.030 (DB11/501-2007) (2) 废 水 排 放 标 准 本 项 目 污 水 经 过 厂 内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牛 口 峪 污 水 处 理 厂, 故 应 该 执 行 牛 口 峪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入 水 水 质 标 准,SS TDS 和 甲 醇 执 行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11/307-2005) 表 2( 排 入 城 镇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限 值 ) 的 标 准, 具 体 标 准 见 表 1-7 表 1-7 废 水 排 放 标 准 单 位 :mg/l 氨 动 植 硫 化 甲 污 染 物 ph CODcr SS BOD 5 TDS 氮 物 油 物 醇 出 水 指 标 6.5-9 500 200 60 40 180 1.0 2000 20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水 指 标 牛 口 峪 污 水 处 理 厂 的 入 水 水 质 标 准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3)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a. 施 工 期 场 界 噪 声 标 准 8

1 总 则 施 工 期 场 界 噪 声 执 行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 GB12523-2011), 各 种 施 工 设 备 及 设 施 的 噪 声 标 准 限 值 见 表 1-8 表 1-8 建 筑 施 工 场 界 噪 声 限 值 单 位 :db(a) 昼 间 夜 间 70 55 b. 运 营 期 厂 界 噪 声 标 准 厂 界 外 声 环 境 功 能 区 为 3 类, 因 此 依 据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噪 声 标 准 (GB12348-2008) 执 行 3 类 标 准,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限 值 见 表 1-9 表 1-9 厂 界 噪 声 标 准 单 位 :db(a) 标 准 类 别 昼 间 夜 间 GB12348-2008 3 65 55 (4) 固 体 废 弃 物 排 放 标 准 固 体 废 物 执 行 一 般 工 业 废 物 储 存 处 置 场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GB18599-2001) 及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GB18596-2001) 1.5 环 境 影 响 识 别 与 评 价 因 子 筛 选 本 项 目 各 个 环 境 要 素 的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如 表 1-10 所 示 表 1-10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因 子 项 目 专 题 现 状 评 价 因 子 预 测 因 子 环 境 空 气 SO 2 PM 10 NO 2 CO 甲 醇 TVOC 非 甲 烷 总 烃 地 表 水 ph DO CODcr BOD 5 SS 硫 化 物 TDS 动 植 物 油 CODcr 动 植 物 油 地 下 水 PH 总 硬 度 溶 解 性 总 固 体 高 锰 酸 盐 指 数 氨 氮 油 类 油 类 异 戊 二 烯 噪 声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Leq(A) 等 效 连 续 A 声 级 Leq (A) 环 境 风 险 生 物 柴 油 甲 醇 CO SO 2 1.6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与 评 价 范 围 1.6.1 大 气 环 境 (1) 评 价 等 级 依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的 要 求, 对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占 标 率 P i ( 第 i 个 污 染 物 ) 及 第 i 个 污 染 物 的 地 面 浓 度 达 标 限 值 10% 时 所 对 应 的 最 远 距 离 D 10% 进 行 计 算 其 中 P i 定 义 为 : 9

1 总 则 Ci P = C i oi 100% 式 中 : P i 第 i 个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 占 标 率,%; C i 采 用 估 算 模 式 计 算 出 的 第 i 个 污 染 物 的 最 大 地 面 浓 度,mg/m 3 ; C oi 第 i 个 污 染 物 的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mg/m 3 本 项 目 采 用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大 气 环 境 (HJ2.2-2008) 推 荐 的 AERSCREEN 估 算 模 式 进 行 估 算, 对 于 有 组 织 污 染 源, 本 项 目 将 罐 区 ( 主 罐 区 和 中 间 罐 区 ) 大 小 呼 吸 产 生 的 废 气 一 并 经 过 密 闭 管 道 收 集 采 用 引 风 机, 经 过 活 性 炭 吸 附 排 入 高 度 为 37 米 的 放 空 罐 排 放 口,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非 甲 烷 总 烃, 放 空 罐 顶 部 阀 门 孔 出 口 内 径 为 0.05m, 出 口 温 度 为 30 对 于 无 组 织 污 染 源 来 说, 主 要 是 污 水 处 理 场 的 废 气 (H 2 S NH 3 ) 其 估 算 结 果 见 表 1-11 所 示 表 1-11 大 气 环 境 评 价 等 级 估 算 结 果 表 污 染 源 名 称 污 染 物 C i (mg/m 3 ) C oi (mg/m 3 ) P i (%) 距 源 距 离 (m) 有 组 织 气 体 非 甲 烷 总 烃 3.90 10-5 2 0 467 H 2 S 8.80 10-6 0.01 0.09 69 污 水 处 理 站 NH 3 4.91 10-5 0.20 0.02 69 依 据 上 述 估 算 结 果, 本 项 目 的 污 染 物 最 大 占 标 率 均 小 于 10%, 因 此 本 项 目 大 气 评 价 等 级 确 定 为 三 级 (2) 评 价 范 围 大 气 评 价 范 围 以 本 项 目 放 空 罐 为 中 心, 边 长 为 5km 范 围 的 区 域 1.6.2 地 面 水 环 境 (1) 评 价 等 级 本 项 目 的 废 水 排 放 量 为 2.14m 3 /h, 即 为 Q=51.36m 3 /d, 其 污 水 排 放 量 小 于 200 m 3 /d,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D 氨 氮, 均 属 于 非 持 久 性 污 染 物, 污 水 水 质 的 复 杂 程 度 为 简 单 依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面 水 环 境 (HJ/T 2.3-93) 的 分 级 原 则, 确 定 工 作 等 级 为 三 级 从 简, 只 需 要 简 单 说 明 所 排 放 的 污 染 物 类 型 和 数 量 给 排 水 状 况 排 水 去 向 等, 并 进 行 简 单 的 环 境 影 响 分 析 (2) 评 价 范 围 10

1 总 则 本 项 目 的 废 水 是 经 过 污 水 处 理 后 通 过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进 入 牛 口 峪 污 水 处 理 厂, 所 以 地 表 水 的 评 价 范 围 为 污 水 产 生 处 到 厂 区 总 排 口 处 1.6.3 地 下 水 环 境 (1) 评 价 等 级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地 下 水 环 境 (HJ/T 610-2011), 拟 建 项 目 生 产 用 水 不 取 用 地 下 水, 但 该 工 程 在 建 设 生 产 运 行 和 服 务 期 满 后 的 各 个 过 程 中, 可 能 造 成 地 下 水 水 质 的 污 染 因 此, 北 京 中 京 实 华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 万 吨 / 年 生 物 柴 油 装 置 项 目 类 别 为 Ⅰ 类 根 据 表 1-12 建 设 项 目 厂 地 的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地 下 水 敏 感 程 度 和 建 设 项 目 污 水 排 放 量 污 水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等 指 标 综 合 判 定,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综 合 判 定 为 二 级 表 1-12 Ⅰ 类 建 设 项 目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分 析 表 等 级 划 分 判 据 情 况 概 述 类 别 等 级 1 包 气 带 防 污 性 能 包 气 带 上 部 岩 性 主 要 为 填 土 层, 下 部 为 强 风 化 的 花 岗 岩, 厚 度 5.0m 左 右, 垂 向 渗 透 系 数 大 于 1.0 10-4 cm/s 弱 2 含 水 层 易 污 染 特 征 单 一 潜 水 含 水 系 统, 包 气 带 渗 透 性 能 较 强 易 3 地 下 水 敏 感 程 度 厂 址 区 下 游 10km 内 无 集 中 或 分 散 饮 用 水 源 不 敏 感 二 级 4 污 水 排 放 量 废 污 水 产 生 量 为 51.36m 3 /d 小 5 水 质 复 杂 程 度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ph COD BOD 氨 氮 甲 醇 和 油 类 中 等 (2) 评 价 范 围 依 据 项 目 场 地 周 边 的 区 域 地 质 条 件 水 文 地 质 条 件 地 形 地 貌 特 征 和 地 下 水 保 护 目 标, 为 了 说 明 地 下 水 环 境 的 基 本 状 况, 确 定 水 文 地 质 调 查 评 价 范 围 如 下 : 北 侧 以 009 县 道 ( 东 万 路 ) 为 界, 西 南 侧 以 丁 家 洼 河 与 东 沙 河 分 水 岭 为 界, 东 侧 北 段 以 丁 家 洼 河 与 大 石 河 地 表 分 水 岭 为 界, 东 侧 南 段 以 丁 家 洼 河 汇 入 大 石 河 的 出 口 为 界, 调 查 评 价 区 范 围 约 21km 2, 为 丁 家 洼 河 剥 蚀 地 貌 单 元 段 的 局 部 水 文 地 质 单 元 具 体 位 置 参 见 图 1-1 11

1 总 则 1.6.4 声 环 境 图 1-1 调 查 评 价 区 范 围 示 意 图 (1) 评 价 等 级 本 项 目 厂 址 位 于 工 业 园 区 内, 周 边 均 为 工 业 用 地, 根 据 GB3096-2008 规 定 判 断 为 3 类 标 准 地 区,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T2.4 2009), 本 项 目 噪 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为 三 级 (2) 评 价 范 围 根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声 环 境 (HJ/T2.4 2009), 以 建 设 项 目 边 界 向 外 200m 为 评 价 范 围 1.6.5 生 态 环 境 (1) 评 价 等 级 拟 建 项 目 占 地 面 积 为 31698.19m 2, 占 地 影 响 范 围 <2km 2, 且 本 项 目 位 于 工 业 园 区 内, 不 涉 及 自 然 保 护 区 世 界 文 化 和 自 然 遗 产 地, 因 此 依 据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生 态 环 境 (HJ 19-2011), 生 态 评 价 等 级 为 三 级 (2) 评 价 范 围 厂 区 周 围 500m 的 范 围 12

1 总 则 1.6.6 环 境 风 险 (1)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169-2004) 附 录 A.1, 本 次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等 级 确 定 的 依 据 具 体 见 表 1-13, 表 1-14 表 1-13 评 价 工 作 级 别 项 目 剧 毒 危 险 性 一 般 毒 性 危 险 物 可 燃 易 燃 危 险 物 质 质 性 物 质 爆 炸 危 险 性 物 质 重 大 危 险 源 一 二 一 一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二 二 二 二 环 境 敏 感 地 区 一 一 一 一 本 项 目 主 要 涉 及 易 燃 液 体 甲 醇 和 可 燃 液 体 生 物 柴 油 ( 存 储 量 较 大 ), 故 将 甲 醇 和 生 物 柴 油 作 为 判 断 对 象, 根 据 危 险 化 学 品 重 大 危 险 源 辨 识 (GB18218-2009) 中 关 于 临 界 量 的 规 定, 可 以 得 出 评 价 等 级, 其 中 生 物 柴 油 闪 点 为 178.5 ( 参 考 贵 阳 中 京 生 物 能 源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生 物 柴 油 生 产 项 目 检 验 报 告, 见 附 件 17), 不 属 于 重 大 危 险 源, 没 有 临 界 量 限 制 要 求, 具 体 见 表 1-14 表 1-14 评 价 等 级 判 断 危 险 源 辨 识 物 质 物 质 特 性 等 级 临 界 量 实 际 量 辨 识 结 果 甲 醇 易 燃 液 体 500t 79t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二 级 生 物 柴 油 可 燃 液 体 - 2640 t 非 重 大 危 险 源 注 : 项 目 建 设 地 点 不 属 于 建 设 项 目 管 理 名 录 中 规 定 的 需 特 殊 保 护 地 区 生 态 敏 感 与 脆 弱 区 及 社 会 关 注 区, 因 此 属 于 非 环 境 敏 感 区 因 此,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169-2004) 确 定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等 级 为 二 级 (2)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工 作 范 围 根 据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技 术 导 则 (HJ/T 169-2004) 规 定, 大 气 环 境 风 险 二 级 评 价 范 围, 距 离 源 点 不 低 于 3km 范 围 因 此, 本 项 目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范 围 以 储 罐 为 源 点, 半 径 为 3km 的 圆 形 区 域 1.6.7 小 结 本 项 目 大 气 地 面 水 地 下 水 声 生 态 风 险 的 评 价 等 级 和 评 价 范 围 见 表 1-15 所 示 13

1 总 则 表 1-15 评 价 等 级 和 评 价 范 围 序 号 要 素 评 价 等 级 评 价 范 围 1 大 气 环 境 三 级 以 本 项 目 放 空 罐 为 中 心, 边 长 为 5km 范 围 的 区 域 2 地 面 水 三 级 从 简 污 水 产 生 处 到 厂 区 总 排 口 处 3 地 下 水 二 级 项 目 边 界 21km 2 范 围 区 域 4 声 环 境 三 级 建 设 项 目 边 界 向 外 200m 5 生 态 环 境 三 级 厂 区 周 围 500m 的 陆 地 生 态 6 环 境 风 险 二 级 以 储 罐 为 源 点, 半 径 为 3km 的 圆 形 区 域 1.7 污 染 控 制 和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本 项 目 大 气 风 险 噪 声 地 表 水 和 地 下 水 的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如 表 1-16 和 图 1-2 所 示 表 1-16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要 素 序 号 保 护 目 标 方 位 至 厂 界 距 环 境 人 口 离 (km) 特 征 ( 人 ) 1 羊 耳 峪 西 里 居 民 NW 1.7 小 区 小 区 3800 2 岗 东 路 西 侧 居 民 SW 2.7 燕 化 生 活 区 小 区 4500 3 羊 头 岗 村 SE 3.4 村 庄 3034 4 八 十 亩 地 村 E 2.6 村 庄 890 5 吴 家 坡 N 1.8 村 庄 50 6 东 流 水 村 ( 拟 拆 迁 ) W 0.4 村 庄 980 7 上 店 村 NW 2.7 村 庄 120 环 境 空 气 和 8 东 岭 村 NW 2.0 村 庄 4000 环 境 风 险 北 京 天 顺 呈 1 祥 塑 料 公 司 N 0.05 企 业 2 2 迅 邦 物 流 S 0.05 企 业 建 设 当 中 燕 山 卓 尔 设 3 备 材 料 再 生 NW 1.1 企 业 35 公 司 4 中 天 电 控 设 备 厂 W 2.2 企 业 180 5 燕 山 建 筑 安 装 公 司 NW 1.9 企 业 80 保 护 要 求 环 境 空 气 质 量 标 准 ( GB3095-1996) 二 级 标 准 环 境 风 险 可 接 受 14

1 总 则 6 北 京 燕 翔 塑 料 制 品 公 司 NW 2.0 企 业 40 7 燕 化 天 钲 建 筑 NW 2.2 企 业 400 8 北 京 燕 山 胜 利 汽 车 修 理 NW 2.2 企 业 40 厂 9 燕 山 检 测 场 NW 2.4 企 业 150 10 瑞 峰 建 安 科 技 公 司 NW 2.5 企 业 140 11 通 瑞 兴 达 化 工 设 备 工 程 NW 2.6 企 业 90 公 司 12 燕 山 特 种 润 滑 油 公 司 NW 2.7 企 业 170 13 隆 盛 寰 设 备 工 程 公 司 NW 2.8 企 业 25 14 北 京 市 燕 山 印 刷 公 司 NW 2.8 企 业 30 15 北 京 中 贯 通 检 测 科 技 公 NW 3.0 企 业 60 司 16 北 京 韩 村 河 饮 料 公 司 NW 2.4 企 业 60 17 迪 龙 化 工 公 司 S 0.25 企 业 50 18 正 恒 化 工 公 司 S 0.63 企 业 33 19 普 莱 曼 化 学 工 程 技 术 公 司 S 0.6 企 业 现 停 产 ( 原 19 人 ; 现 在 厂 5 人 ) 20 储 运 二 厂 SW 2.1 企 业 256 21 容 典 石 油 化 工 公 司 SSW 1.2 企 业 35 22 棕 立 精 细 化 工 公 司 1.3 企 业 30 23 催 化 剂 北 京 燕 山 分 公 司 S 1.9 企 业 308 24 燕 化 八 厂 SW 2.7 企 业 196 25 燕 化 七 厂 SW 2.8 企 业 254 26 燕 化 一 厂 SW 2.9 企 业 296 15

1 总 则 噪 声 地 表 水 地 下 水 27 燕 化 六 厂 SW 2.7 企 业 264 28 燕 化 三 厂 WW 2.8 企 业 200 29 北 京 市 燕 山 WS 聚 峰 商 贸 有 W 限 公 司 2.8 企 业 20 30 燕 化 二 厂 WS W 2.7 企 业 200 31 储 运 汽 车 修 理 厂 WS 2.8 企 业 80 32 百 利 康 生 化 公 司 S 0.4 企 业 22 33 高 盟 化 工 公 司 S 0.73 企 业 230 34 北 京 燕 山 东 风 化 工 公 司 SE 0.75 企 业 35 35 燕 山 玉 龙 石 化 工 程 公 司 SE 2.8 企 业 350 36 燕 前 工 程 公 司 S 2.9 企 业 30 37 金 雄 鹰 机 电 设 备 公 司 SE 2.9 企 业 40 38 雾 岚 山 酒 业 公 司 E 2.0 企 业 30 1 燕 化 公 司 教 育 培 训 中 心 NW 1.8 学 校 56 2 燕 山 地 区 社 会 教 育 中 心 NW 1.9 学 校 48 3 北 京 燕 山 羊 耳 峪 小 学 NW 2.0 学 校 500 4 东 风 小 学 NW 2.5 学 校 470 5 东 风 中 学 NW 2.6 学 校 560 6 前 朱 各 庄 小 学 S 2.1 学 校 230 项 目 厂 界 周 围 200m 范 围 内 无 居 民 点 等 敏 感 目 标 厂 界 达 到 声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3 类 1 丁 家 洼 河 SW 0.1 小 河 -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2 丁 家 洼 水 库 S 3.1 水 库 - 准 Ⅳ 类 厂 址 区 及 地 下 水 径 流 下 游 方 向 的 地 下 水 资 源 地 下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Ⅲ 类 16

1 总 则 1.8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重 点 图 1-2 环 境 敏 感 保 护 目 标 示 意 图 本 项 目 位 于 北 京 石 化 新 材 料 科 技 产 业 基 地, 是 一 种 利 用 餐 厨 废 油 酸 化 油 炼 制 生 物 柴 油 的 一 种 新 型 高 新 技 术 工 艺 项 目, 为 了 更 加 全 面 准 确 地 评 价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必 须 要 重 点 分 析 该 项 目 的 生 产 工 艺 特 点, 了 解 其 各 个 生 产 环 节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环 境 影 响 方 式 和 程 度, 所 以 本 项 目 的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重 点 如 下 : (1) 地 下 水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 (2) 环 境 风 险 评 价 ; (3) 清 洁 生 产 评 价 ; (4) 污 染 物 防 治 措 施 技 术 经 济 可 行 性 分 析 1.9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工 作 程 序 及 技 术 路 线 17

1 总 则 项 目 评 价 委 托 书 建 设 工 程 环 境 状 况 的 踏 勘 和 资 料 收 集 列 出 工 程 可 能 产 生 的 环 境 问 题 及 环 境 因 子 现 场 调 查 与 监 测 分 析 工 程 分 析 专 家 咨 询 大 气 环 境 水 环 境 声 环 境 固 体 废 物 生 态 社 会 现 状 调 查 现 状 调 查 现 状 调 查 与 评 价 与 评 价 调 查 与 评 价 与 评 价 环 境 调 查 类 比 调 查 施 工 期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预 测 与 评 价 资 料 收 集 编 制 环 评 报 告 书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简 本 公 众 参 与 否 预 审 终 审 是 工 程 环 保 措 施 设 计 依 据 图 1-3 北 京 中 京 实 华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生 物 柴 油 厂 新 建 工 程 环 评 程 序 18

2 工 程 概 况 2 工 程 概 况 2.1 基 本 情 况 2.1.1 项 目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名 称 : 北 京 中 京 实 华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 万 吨 / 年 生 物 柴 油 生 产 项 目 项 目 性 质 : 新 建 建 设 地 点 : 北 京 市 房 山 区 东 风 街 道 东 流 水 工 业 区 规 划 中 的 北 京 石 化 新 材 料 科 技 产 业 基 地 内 年 开 工 时 间 :7680 小 时 (320 天 ) 建 设 周 期 :8 个 月 建 设 单 位 : 北 京 中 京 实 华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设 计 单 位 : 北 京 海 淀 中 京 工 程 设 计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总 投 资 :6198 万 元 其 项 目 厂 址 地 理 位 置 示 意 图 如 图 2-1 所 示 19

2 工 程 概 况 图 2-1 地 理 位 置 示 意 图 20

2 工 程 概 况 2.1.2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项 目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见 表 2-1 表 2-1 项 目 主 要 经 济 技 术 指 标 项 目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备 注 项 目 总 投 资 万 元 6198 环 保 投 资 万 元 399.6 环 保 投 资 占 总 投 资 比 例 % 6.45 项 目 定 员 人 40 征 地 面 积 平 方 米 31698.19 建 设 期 月 8 内 部 收 益 率 % 24.04 所 得 税 后 2.1.3 产 品 方 案 项 目 主 要 产 品 方 案 如 表 2-2 所 示 表 2-2 项 目 主 要 产 品 方 案 类 别 项 目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产 品 生 物 柴 油 10 4 t/a 1.80 副 产 品 植 物 沥 青 10 4 t/a 0.20 2.2 项 目 组 成 厂 区 内 规 划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主 体 工 程 辅 助 工 程 公 用 工 程 和 环 保 工 程 主 体 工 程 主 要 为 2 万 吨 / 年 生 物 柴 油 装 置 ( 连 续 化 ) 辅 助 系 统 则 包 括 供 热 系 统 空 压 站 罐 区 以 及 运 输 配 套 设 备 地 下 油 污 收 集 装 置, 为 生 产 提 供 支 持 公 用 工 程 主 要 是 园 区 供 水 供 气 系 统 供 电 系 统, 消 防 系 统 以 及 生 活 办 公 区 等 环 保 工 程 主 要 是 指 污 水 处 理 站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1) 主 体 工 程 2 万 吨 / 年 生 物 柴 油 装 置 包 括 暖 油 房 反 应 甲 醇 回 收 和 水 洗 真 空 蒸 馏 装 置 温 度 比 较 低 时, 原 油 需 要 经 过 暖 油 房 解 冻 暖 化 反 应 器 筒 体 采 用 普 通 碳 钢 板, 筒 内 部 用 国 内 防 腐 技 术 涂 层 相 结 合 的 结 构 型 式, 其 反 应 器 里 主 要 进 行 酯 化 反 应, 得 到 粗 脂 中 间 品 ; 甲 醇 回 收 系 统 主 要 是 过 量 的 甲 醇 原 料 进 入 甲 醇 回 收 塔 经 分 离 提 纯 后 循 环 使 用 ; 水 洗 塔 用 于 粗 甲 酯 的 中 和 水 洗 ; 真 空 蒸 馏 塔 将 粗 脂 分 馏 得 到 生 物 柴 油 和 副 产 品 植 物 沥 青 (2) 辅 助 工 程 供 热 : 甲 酯 分 馏 塔 所 需 加 热 温 度 较 高, 蒸 汽 难 以 满 足 生 产 要 求, 故 此 项 目 由 21

2 工 程 概 况 电 炉 提 供 热 能 电 炉 选 用 QXD800 型, 功 率 为 800kW 空 压 站 : 空 压 站 提 供 为 生 产 仪 表 提 供 净 化 风 罐 区 : 厂 内 设 主 罐 区 和 车 间 附 近 中 间 罐 区, 主 罐 区 有 原 料 油 储 罐 4 个 ( 每 个 容 积 500m 3 ), 成 品 储 罐 3 个 ( 每 个 容 积 1000m 3 ), 其 余 副 产 品 及 辅 料 存 储 在 车 间 附 近 中 间 罐 区, 各 种 储 罐 大 小 在 15m 3 到 200m 3 不 等 的 污 油 运 输 配 套 设 备 包 括 电 子 汽 车 衡 装 卸 车 台 等, 用 于 油 品 的 称 重 和 装 卸 ; 地 下 油 污 收 集 装 置 主 要 是 设 置 地 下 污 油 罐 (27m 3 ) 收 集 生 产 装 置 区 跑 冒 滴 漏 (3) 公 用 工 程 供 水 : 本 项 目 所 用 水 源 来 自 北 京 燕 化 公 司 水 务 中 心, 厂 区 设 一 个 循 环 水 池, 全 厂 所 需 循 环 水 约 为 150t/h, 新 鲜 水 补 充 量 约 为 0.68t/h 排 水 : 厂 区 实 行 雨 污 分 流 制 工 艺 废 水 生 活 废 水 地 坪 冲 洗 水 送 到 厂 内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装 置 区 的 初 期 雨 水, 在 装 置 区 设 置 导 流 沟, 由 污 水 油 污 泵 抽 到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后 期 雨 水 进 入 雨 水 管 网, 雨 水 管 网 与 园 区 雨 水 管 网 相 连 在 厂 区 内 设 置 事 故 池 (2000 m 3 ) 供 气 : 本 项 目 所 需 蒸 汽 由 北 京 燕 山 东 流 水 工 业 区 动 力 中 心 自 产 蒸 气 通 过 园 区 输 气 管 道 输 送 供 应, 蒸 汽 压 力 为 1.0MPa, 供 应 量 3.33t/h, 主 要 用 于 反 应 釜 的 加 热 等 工 艺 过 程 供 电 : 项 目 所 需 电 力 由 北 京 燕 化 公 司 电 力 中 心 提 供, 所 需 380V 动 力 电 570KW 和 800kW,220V 照 明 电 50KW 生 活 办 公 区 : 包 括 办 公 楼 后 勤 楼 业 务 楼 宿 舍 楼 车 库 以 及 门 楼, 主 要 提 供 业 务 办 公 和 后 勤 服 务 (4) 环 保 工 程 大 气 污 染 物 收 集 利 用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进 行 吸 附 后 集 中 排 放 厂 区 内 设 污 水 处 理 站 一 座, 主 要 用 于 处 理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工 艺 废 水 和 生 活 污 水, 采 用 隔 油 - 浮 选 一 体 化 处 理 装 置, 处 理 能 力 5m 3 /h, 能 够 满 足 项 目 要 求, 处 理 后 的 废 水 能 够 达 到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的 接 管 标 准 本 项 目 组 成 具 体 如 表 2-3 所 示 22

2 工 程 概 况 表 2-3 项 目 组 成 表 工 程 主 体 工 程 辅 助 工 程 序 号 装 置 名 称 规 模 主 要 设 备 用 途 1 暖 油 设 施 处 理 原 料 油 2 万 t/a 暖 油 房 对 前 处 理 的 油 进 行 解 冻 暖 化 2 酯 化 反 应 装 置 处 理 原 料 油 2 万 t/a 反 应 器 (4 台 ): 普 通 碳 钢 板 筒 体 原 料 在 专 用 催 化 剂 作 用 下, 发 生 酯 化 反 应 得 到 粗 脂 中 间 品 3 甲 醇 回 收 装 置 2000~2500kg/h 甲 醇 回 收 塔 (1 台 ): 板 式 塔 过 量 的 甲 醇 原 料 经 分 离 提 纯 后 循 环 使 用 4 水 洗 装 置 - 水 洗 塔 (1 台 ): 板 式 塔 热 油 连 续 进 入 水 洗 塔, 洗 后 油 由 塔 顶 流 入 分 流 塔 进 料 罐 5 真 空 蒸 馏 装 置 粗 甲 酯 2 万 t/a 真 空 蒸 馏 塔 (1 台 ): 板 式 塔 利 用 真 空 蒸 馏 方 法 将 粗 脂 进 行 切 割, 分 离 出 生 物 柴 油 和 植 物 沥 青 1 加 热 系 统 功 率 800kW 电 炉 为 甲 酯 分 馏 塔 提 供 所 需 高 温 2 空 压 站 120N m 3 /h 空 压 机 为 仪 表 提 供 净 化 风 3 罐 区 主 罐 区 4 500m 3 酸 化 油 和 餐 厨 油 储 罐 ( 各 2 个 ): 拱 储 存 原 料 油 顶 罐 3 1000m 3 甲 酯 成 品 储 罐 : 拱 顶 罐 储 存 成 品 油 中 间 罐 1 200m 3 粗 甲 酯 储 罐 : 拱 顶 罐 储 存 辅 料 中 间 产 品 和 副 产 品 区 1 50m 3 备 用 储 罐 : 拱 顶 罐 1 50m 3 不 合 格 产 品 储 罐 : 拱 顶 罐 1 50m 3 轻 油 储 罐 : 拱 顶 罐 1 100m 3 植 物 沥 青 储 罐 : 拱 顶 罐 1 15m 3 浓 硫 酸 储 罐 ( 地 下 ): 卧 式 罐 1 100m 3 甲 醇 储 罐 : 内 浮 顶 拱 顶 罐 4 运 输 配 套 设 备 - 电 子 汽 车 衡 装 卸 车 台 用 于 原 料 油 成 品 油 和 卸 装 和 称 重 5 地 下 油 污 收 集 27m 3 地 下 污 油 罐 收 集 装 置 区 跑 冒 滴 漏 的 污 油 装 置 6 管 廊 1822.88 m 3 管 线 廊 道 占 地 面 积 455.72m 2, 高 约 4m 23

2 工 程 概 况 公 用 工 程 环 保 工 程 1 给 水 系 统 新 鲜 水 0.68/h, 循 环 水 量 为 150t/h 循 环 水 泵 房 新 鲜 水 供 水 压 力 要 求 为 0.30MPa(g); 新 建 循 环 冷 却 水 系 统, 系 统 入 口 压 力 0.5MP(g), 回 水 压 力 0.3MPa(g); 入 口 温 度 为 28 ; 回 水 温 度 为 38 2 排 水 装 置 排 水 量 2.14 t/h 污 水 管 网 生 产 污 水 生 活 污 水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预 处 理, 达 标 后 排 入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送 入 牛 口 峪 污 水 处 理 厂 3 供 气 系 统 供 应 量 3.33t/h 蒸 汽 管 道 本 项 目 所 需 蒸 汽 由 北 京 燕 山 东 流 水 工 业 区 动 力 中 心 自 产 蒸 气, 蒸 汽 压 力 为 1.0MPa 主 要 用 于 反 应 釜 的 加 热 等 工 艺 过 程 4 供 电 系 统 项 目 所 需 电 力 由 园 区 电 网 提 供, 所 需 380V 设 有 变 配 电 所 中 控 室 由 北 京 燕 化 公 司 电 力 中 心 提 供 动 力 电 570KW 和 800KW,220V 照 明 电 50KW 5 事 故 池 雨 水 雨 水 池 1000m 3 ; 事 故 池 池 2000 m 3 6 生 活 办 公 区 84.48 62.45m 2 雨 水 池 占 地 140 m 2 事 故 池 占 地 420 m 2 办 公 楼 552m 2 后 勤 楼 400 m 2 业 务 楼 305 m 2 宿 舍 284 m 2 车 库 355 m 2 门 楼 262 m 2 提 供 业 务 办 公 和 后 勤 服 务 1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2.55m 3 / 次 活 性 炭 床 吸 附 非 甲 烷 总 烃 置 2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规 模 为 5m 3 /h 隔 油 浮 选 一 体 化 装 置 厂 区 内 污 水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处 理 油 后 排 入 市 政 污 水 管 网 24

2 工 程 概 况 2.3 主 要 工 程 布 置 2.3.1 厂 区 土 地 利 用 情 况 厂 区 征 地 面 积 为 31698.19m 2, 本 项 目 占 地 面 积 为 27954.72 m 2, 有 一 部 分 预 留 面 积, 用 做 二 期 增 加 生 产 规 模 本 项 目 总 建 筑 面 积 为 7803.72m 2, 其 中 地 上 建 筑 面 积 6888.72m 2, 地 下 建 筑 面 积 915m 2, 绿 化 率 20%, 厂 区 土 地 利 用 情 况 具 体 见 表 2-4 和 表 2-5 表 2-4 厂 区 土 地 利 用 情 况 序 号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1 厂 区 征 地 面 积 m 2 31698.19 2 本 项 目 占 地 m 2 27954.72 3 总 构 筑 物 建 筑 面 积 m 2 7803.72 4 构 筑 物 占 地 面 积 m 2 5937.52 5 场 地 铺 砌 及 道 路 m 2 19420.67 6 绿 化 面 积 m 2 6340 7 绿 化 率 % 20 8 防 火 堤 m 265 9 排 水 沟 m 636 10 坡 面 截 水 沟 m 430 表 2-5 厂 区 构 筑 物 建 筑 面 积 分 布 建 筑 类 型 序 号 功 能 层 数 高 度 (m) 地 上 面 积 (m 2 ) 地 下 面 积 (m 2 ) 1 办 公 楼 2 8.1 1104 2 后 勤 楼 2 8.1 800 3 宿 舍 2 6.9 568 生 活 办 公 区 4 业 务 楼 2 7.65 610 5 门 楼 1 6.8 262 6 车 库 1 4.2 355 7 雨 水 池 1 0.8 140 8 事 故 池 1 0.8 420 1 泵 房 1 5.5 185 2 控 制 室 1 8.6 270 生 产 区 3 循 环 水 泵 房 1 6.6 108 4 生 产 装 置 3 局 部 最 高 30m 770 35 5 加 热 炉 房 1 7.3 100 25

2 工 程 概 况 6 空 压 站 1 7.3 50 7 污 水 处 理 站 1 3 320 320 8 管 廊 1 4 455.72 1 主 罐 区 1 16 476 罐 区 2 中 间 罐 区 1 10 119 3 汽 车 衡 装 卸 车 台 1 8.2 336 合 计 车 台 6888.72 915 2.3.2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本 项 目 东 西 长 轴 长 为 230m, 南 北 短 轴 长 为 137m 大 门 设 在 西 南 侧, 由 西 至 东 以 此 为 办 公 区 和 生 产 区 西 南 侧 为 办 公 区 和 雨 水 池 事 故 池, 办 公 区 主 要 有 办 公 楼 后 勤 楼 宿 舍 业 务 楼 和 车 库 以 及 电 子 汽 车 衡 ; 西 北 区 为 预 留 用 地 ; 东 北 区 为 储 存 原 料 和 产 品 的 主 罐 区, 以 及 用 于 运 输 产 品 的 装 卸 车 台 ; 生 产 区 位 于 厂 区 中 南 侧, 主 要 包 括 生 产 装 置 泵 房 控 制 室 循 环 水 泵 房 和 中 间 罐 区 以 及 预 留 装 置 区 ; 加 热 炉 房 空 压 站 暖 油 房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置 于 东 南 面 其 厂 区 平 面 布 置 如 图 2-2 26

2 工程概况 图 2-2 厂区平面布置图 27

2 工 程 概 况 2.3.3 生 产 制 度 和 劳 动 定 员 本 项 目 各 装 置 的 定 员 按 现 代 企 业 管 理 原 则 进 行 编 制, 工 厂 管 理 及 生 产 定 员 初 步 定 为 全 厂 共 分 7 个 部 门, 总 定 员 40 人, 其 中 管 理 人 员 8 人 2.4 项 目 建 设 进 度 计 划 2014 年 1 月, 技 术 合 同 生 效, 初 步 设 计 及 评 审 ; 2014 年 2-5 月, 场 地 准 备 ; 2014 年 6-8 月, 详 细 设 计 ; 2014 年 9-2015 年 4 月, 设 备 采 购, 制 造, 检 验, 运 输 ; 2015 年 5-7 月, 地 下 及 外 围 工 程 施 工 ; 2015 年 7-10 月, 土 建 工 程 ( 含 配 合 安 装 ); 2015 年 11 月, 安 装 工 程 施 工 ( 设 备, 管 道, 电 气, 仪 表 ); 2015 年 12 月, 保 温, 涂 漆, 试 运, 调 试 ; 2015 年 12 月, 投 料 试 车, 性 能 考 核 28

3 工 程 分 析 3 工 程 分 析 3.1 施 工 期 污 染 源 分 析 (1) 大 气 污 染 源 施 工 中 平 整 土 地, 装 卸 及 拌 合 建 材 ( 如 砂 石 水 泥 石 灰 ) 会 造 成 粉 尘 污 染 ; 重 塑 地 形, 植 被 破 坏, 地 表 裸 露, 土 壤 疏 松 会 产 生 扬 尘 污 染 ; 尤 其 在 风 速 较 大 情 况 下, 扬 尘 污 染 更 为 严 重 ; 施 工 机 械 ( 如 推 土 机 压 路 机 挖 掘 机 等 ) 和 运 输 车 辆 运 行 时 将 排 放 含 有 NOx CO 和 粉 尘 等 污 染 气 体, 这 些 废 气 将 对 周 围 环 境 空 气 造 成 污 染, 并 对 施 工 人 员 和 周 围 居 民 身 体 造 成 一 定 的 危 害 (2) 地 表 水 污 染 源 施 工 机 械 跑 冒 滴 漏 和 施 工 机 械 洗 涤 或 被 雨 水 冲 刷 排 放 一 定 量 的 含 油 污 水, 以 及 现 场 施 工 人 员 排 放 的 生 活 污 水 (3) 地 下 水 污 染 源 施 工 期 污 染 源 主 要 为 施 工 机 械 跑 冒 滴 漏 各 类 油 直 接 渗 透 或 被 雨 水 稀 释 入 渗 到 地 下 对 地 下 水 污 染, 还 有 一 部 分 系 施 工 期 生 活 污 水 等 直 接 入 渗 到 地 下 对 地 下 水 造 成 的 影 响 (4) 固 体 废 物 污 染 源 本 项 目 施 工 期 主 要 固 体 废 物 为 施 工 垃 圾 和 施 工 人 员 生 活 垃 圾 (5) 噪 声 污 染 源 施 工 期 间 主 要 噪 声 源 为 施 工 作 业 的 机 械 噪 声, 如 卷 扬 机 冲 击 机 振 捣 器 电 钻 等, 以 及 各 种 运 输 车 辆,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噪 声 源 强 如 表 3-1~3-2 所 示 表 3-1 主 要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噪 声 源 强 施 工 阶 段 声 源 声 源 强 度 [db(a)] 挖 土 机 78~96 冲 击 机 95 土 石 方 阶 段 空 压 机 75~85 卷 扬 机 90~105 压 缩 机 75~88 振 捣 器 100~105 底 板 与 结 构 阶 段 电 锯 100~105 电 焊 机 90~95 空 压 机 75~85 装 修 安 装 阶 段 电 钻 100~105 电 锤 100~105 29

3 工 程 分 析 手 工 钻 100~105 无 齿 锯 105 多 功 能 木 工 刨 90~100 云 石 机 100 角 向 磨 光 机 100 注 : 本 表 给 出 的 施 工 机 械 设 备 噪 声 为 1m 处 的 实 测 值 表 3-2 施 工 期 交 通 运 输 车 辆 噪 声 源 强 施 工 阶 段 运 输 内 容 车 辆 类 型 声 源 强 度 [db(a)] 土 方 阶 段 弃 土 外 运 大 型 载 重 车 84~89 底 板 及 结 构 阶 段 钢 筋 商 品 混 凝 土 混 凝 土 罐 车 载 重 车 80~85 装 修 阶 段 各 种 装 修 材 料 及 必 备 设 备 轻 型 载 重 卡 车 75~80 由 表 3-1 可 看 出, 施 工 期 土 石 方 阶 段 机 械 设 备 最 大 噪 声 源 强 为 卷 扬 机 90~105dB(A); 地 板 与 结 构 阶 段 机 械 设 备 最 大 噪 声 源 强 为 振 捣 器 和 电 锯, 均 为 100~105 db(a); 装 修 安 装 阶 段 机 械 设 备 最 大 噪 声 源 强 为 无 齿 锯 105 db(a) 3.2 运 营 期 工 程 分 析 3.2.1 生 产 工 艺 原 理 本 项 目 主 要 工 艺 原 理 为 原 料 中 的 游 离 脂 肪 酸 与 甲 醇 进 行 酯 化 反 应 生 成 脂 肪 酸 甲 酯 ; 脂 肪 酸 甲 酯 即 产 品 生 物 柴 油, 副 产 品 为 植 物 沥 青 主 要 化 学 反 应 方 程 式 如 图 3-1 所 示 RCOOH + CH3OH RCOOCH3 + H 2O 图 3-1 酯 化 反 应 化 学 方 程 式 3.2.2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1) 原 料 来 源 项 目 原 料 来 源 为 酸 化 油 餐 厨 废 油 ( 地 沟 油 ), 需 要 进 行 除 杂 质 脱 水 等 工 艺 后 才 可 作 为 本 项 目 的 原 料 油 项 目 原 料 的 前 处 理 工 艺 不 在 本 项 目 内 进 行, 只 是 利 用 前 处 理 之 后 的 原 料 油 作 为 原 料 生 产 (2) 酯 化 反 应 原 料 油 在 搅 拌 加 热 的 条 件 下, 其 中 的 游 离 脂 肪 酸 在 浓 硫 酸 的 催 化 下 和 甲 醇 发 生 酯 化 反 应 生 成 脂 肪 酸 甲 酯, 得 到 产 物 粗 甲 酯, 过 量 的 甲 醇 经 甲 醇 分 离 塔 分 离 后 不 断 回 流 循 环 利 用, 该 过 程 会 产 生 少 量 含 酸 废 水 进 入 中 和 塔 30

3 工 程 分 析 (3) 连 续 水 洗 含 酸 废 水 与 氢 氧 化 钠 和 破 乳 剂 混 合 搅 拌 作 用, 凝 结 水 流 入 水 洗 塔 与 粗 甲 酯 混 合 进 行 反 复 回 流 水 洗, 水 洗 后 的 粗 甲 酯 流 入 粗 甲 酯 罐, 罐 底 部 产 生 少 量 废 水 排 入 项 目 污 水 系 统 (4) 真 空 蒸 馏 利 用 真 空 蒸 馏 方 法 将 粗 脂 进 行 切 割, 大 量 的 C 18 组 分 即 为 生 物 柴 油, 塔 底 残 液 为 植 物 沥 青, 可 作 为 橡 胶 填 充 剂 等 化 工 原 料 出 售 3.3 物 料 及 能 源 消 耗 3.3.1 项 目 原 料 消 耗 指 标 3.3.1.1 原 辅 材 料 用 量 来 源 根 据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强 地 沟 油 整 治 和 餐 厨 废 弃 物 管 理 的 意 见 和 市 政 市 容 委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本 市 餐 厨 垃 圾 和 废 弃 油 脂 资 源 化 处 理 工 作 方 案 ( 见 附 件 13) 的 要 求 : 2011 年, 废 弃 油 脂 年 处 理 能 力 达 到 10 万 吨, 基 本 满 足 全 市 废 弃 油 脂 资 源 化 处 理 需 求 中 京 实 华 公 司 作 为 市 政 市 容 委 推 荐 承 担 该 项 任 务 的 单 位 之 一 ( 北 京 市 市 政 市 容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商 情 推 进 北 京 中 京 实 华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生 物 柴 油 项 目 立 项 有 关 工 作 的 函 ( 京 政 容 函 [2011]746 号, 见 附 件 14),2012 年 建 设 2 万 吨 / 年 生 物 柴 油 装 置, 能 消 纳 北 京 市 5 万 吨 左 右 的 废 弃 油 脂, 其 经 过 进 一 步 预 处 理 得 到 2 万 吨 原 料 油 作 为 本 项 目 的 原 料 进 行 生 物 柴 油 的 生 产 本 项 目 主 要 原 料 为 废 弃 油 脂 ( 餐 厨 废 油 酸 化 油 ), 辅 料 为 甲 醇 氢 氧 化 钠 浓 硫 酸 等 为 确 保 原 料 油 的 供 应 投 资 成 立 了 中 京 征 和 环 保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 前 处 理 厂 ) 专 门 负 责 废 弃 油 脂 的 收 集 运 输, 并 取 得 北 京 市 政 管 委 颁 发 的 行 政 许 可 建 立 一 整 套 收 集 运 输 处 理 模 式, 将 原 先 无 序 的 废 弃 油 脂 收 购 处 理, 逐 渐 改 变 为 在 政 府 有 效 监 督 管 理 下 有 序 收 集 运 输, 有 效 杜 绝 餐 厨 废 油 酸 化 油 流 入 非 法 途 径 项 目 原 料 消 耗 指 标 如 表 3-3 所 示 表 3-3 项 目 原 辅 材 料 消 耗 指 标 序 号 名 称 年 消 耗 量 ( 吨 ) 来 源 运 输 方 式 1 原 料 油 20000 废 油 前 处 理 厂 汽 车 运 输 2 甲 醇 2000 外 购 汽 车 运 输 31

3 工 程 分 析 3 浓 硫 酸 200 外 购 汽 车 运 输 4 氢 氧 化 钠 200 外 购 汽 车 运 输 3.3.1.2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中 间 产 品 产 品 理 化 性 质 本 项 目 的 原 辅 材 料 中 间 产 品 以 及 产 品 的 理 化 性 质 见 表 3-4 所 示 表 3-4 主 要 原 辅 材 料 产 品 理 化 性 质 序 号 名 称 理 化 性 质 主 要 由 酸 化 油 和 地 沟 油 组 成, 酸 化 油 的 碳 数 在 C12-C20 之 间, 组 分 1 原 料 油 为 70% 的 各 种 油 酸 和 30% 的 各 种 甘 油 三 酯 ; 地 沟 油 的 碳 数 组 成 也 在 C12-C20 之 间, 组 分 比 例 与 酸 化 油 相 反, 为 30% 的 各 种 油 酸 和 70% 的 各 种 甘 油 三 酯 CH 3 OH, 无 色 澄 清 液 体, 有 刺 激 性 气 味 微 有 乙 醇 样 气 味, 易 挥 发, 易 流 动, 易 燃, 燃 烧 时 无 烟 有 蓝 色 火 焰, 蒸 气 能 与 空 气 形 成 爆 炸 极 限 2 甲 醇 6.0%-36.5%( 体 积 ) 有 毒, 一 般 误 饮 15ml 可 致 眼 睛 失 明 相 对 密 度 0.79, 沸 点 64.8, 闪 点 11 本 工 程 使 用 甲 醇 其 质 量 指 标 要 求 纯 度 大 于 98%, 应 达 到 国 家 甲 醇 标 准 (GB338-85) 的 要 求 无 色 黏 稠 的 油 状 液 体, 不 挥 发, 有 吸 水 性 和 脱 水 性, 具 有 强 烈 的 腐 蚀 性 浓 硫 酸 中 H 2 SO 4 的 质 量 分 数 为 98.3%, 其 密 度 为 1.84g/cm 3, 其 3 浓 硫 酸 物 质 的 量 浓 度 为 18.4mol/L 98.3% 的 浓 硫 酸 熔 点 为 10, 沸 点 为 338 硫 酸 是 一 种 高 沸 点 难 挥 发 的 强 酸, 易 溶 于 水, 能 以 任 意 比 与 水 混 溶, 浓 硫 酸 溶 解 时 放 出 大 量 的 热 氢 氧 化 钠 (NaOH), 俗 称 烧 碱 火 碱 苛 性 钠, 常 温 下 是 一 种 白 色 晶 4 氢 氧 化 钠 体, 具 有 强 腐 蚀 性 易 溶 于 水, 其 水 溶 液 呈 强 碱 性, 能 使 酚 酞 变 红 密 度 2.130 克 / 立 方 厘 米, 熔 点 318.4, 沸 点 :1390, 易 溶 于 水 即 脂 肪 酸 甲 酯, 产 品 质 量 可 以 达 到 国 家 生 物 柴 油 B100 质 量 标 准, 密 度 860-900g/L(20 ), 粘 度 3.0-3.8(20 ), 闪 点 130, 冷 滤 点 0 5 生 物 柴 油 或 -10,S% 0.05, 硫 酸 盐 成 分 0.02%, 十 六 烷 值 49, 氧 化 安 定 性 6.0(110 ), 酸 值 0.8mgKOH/g, 游 离 甘 油 酯 0.02%, 总 甘 油 酯 0.24%,90% 蒸 馏 回 收 360 6 植 物 沥 青 性 状 为 黑 色 粘 稠 状 液 体 或 膏 状 物, 主 要 用 于 生 产 铸 造 粘 结 剂 橡 胶 软 32

3 工 程 分 析 序 号 名 称 理 化 性 质 化 剂 水 泥 预 制 隔 离 剂 黑 色 印 刷 油 墨 沥 青 涂 料 涂 料 表 面 活 性 炭 皮 革 助 剂 及 重 质 燃 料 等 3.3.2 项 目 能 源 消 耗 指 标 本 项 目 主 要 能 源 来 自 园 区 集 中 供 热 系 统 提 供 的 蒸 汽 和 电 炉 园 区 提 供 蒸 汽 主 要 用 于 原 料 及 反 应 釜 的 加 热 和 预 热 等, 电 炉 所 供 热 主 要 用 于 需 要 高 温 的 分 馏 塔 项 目 能 源 消 耗 指 标 如 表 3-5 所 示 表 3-5 项 目 能 源 消 耗 指 标 序 号 能 源 种 类 年 消 耗 量 主 要 来 源 1 蒸 汽 25600t 由 北 京 燕 山 东 流 水 工 业 区 动 力 中 心 自 产 蒸 气 通 过 园 区 输 气 管 道 输 送 供 应 2 电 力 526.53 万 KWh 由 北 京 燕 化 公 司 电 力 中 心 提 供 3.4 物 料 平 衡 与 水 平 衡 3.4.1 物 料 平 衡 本 项 目 物 料 平 衡 图 如 图 3-2 所 示 33

3 工 程 分 析 图 3-2 项 目 物 料 平 衡 图 ( 单 位 : 吨 / 年 ) 34

3 工 程 分 析 3.4.2 水 平 衡 (1) 给 排 水 量 本 项 目 用 水 量 排 水 量 如 表 3-6 所 示 本 项 目 总 小 时 用 水 量 为 0.96 m 3 /h( 年 用 水 量 7372.8t/a), 其 中 新 鲜 水 小 时 用 水 量 为 0.68m 3 /h( 年 用 水 量 5222.4t/a), 利 用 工 业 园 区 蒸 汽 冷 凝 水 ( 少 量 雨 水 ) 小 时 用 水 量 为 0.28 m 3 /h( 年 用 水 量 2150.4t/a) 本 项 目 冷 却 循 环 水 用 水 量 为 150 m 3 /h 新 鲜 水 用 水 : 生 产 用 水 量 为 0.40m 3 /h( 年 用 水 量 3072t/a), 包 括 冷 却 循 环 水 补 水 和 化 学 实 验 室 用 水, 用 水 量 分 别 为 0.39 m 3 /h( 年 用 水 量 2995.2t/a) 0.01 m 3 /h ( 年 用 水 量 76.8t/a) 生 活 用 水 量 为 0.26m 3 /h( 年 用 水 量 1996.8t/a), 厂 区 绿 化 道 路 浇 洒 用 水 量 为 0.02m 3 /h( 年 用 水 量 153.6t/a) 蒸 汽 冷 凝 水 ( 少 量 雨 水 ): 本 项 目 工 艺 装 置 用 水 采 用 工 业 园 区 提 供 的 蒸 汽 冷 凝 水, 不 使 用 新 鲜 水, 用 水 量 为 0.27 m 3 /h( 年 用 水 量 2073.6t/a) 装 置 地 坪 冲 洗 水 0.01 m 3 /h( 年 用 水 量 76.8t/a), 不 使 用 新 鲜 水, 利 用 雨 水 收 集 池 的 雨 水, 如 果 不 够 依 靠 蒸 汽 冷 凝 水 补 充 本 项 目 总 排 水 量 为 2.19m 3 /h( 年 排 水 量 16819.2t/a), 其 中 生 产 工 艺 废 水 排 放 量 为 1.89 m 3 /h( 年 排 水 量 14515.2t/a), 冷 却 水 循 环 系 统 排 水 量 为 0.05 m 3 /h( 年 排 水 量 384t/a), 化 学 实 验 室 排 水 量 为 0.01m 3 /h( 年 排 水 量 76.8t/a), 装 置 地 坪 冲 洗 水 量 为 0.01 m 3 /h( 年 排 水 量 76.8t/a), 生 活 污 水 排 放 量 为 0.23m 3 /h( 年 排 水 量 1766.4t/a) 其 中 冷 却 水 循 环 系 统 排 水 为 清 净 下 水, 直 接 排 入 市 政 管 网, 其 余 均 进 入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表 3-6 项 目 给 水 排 水 水 量 序 号 项 目 小 时 用 水 量 (m 3 /h) 年 用 水 量 (t/a) 排 水 量 (m 3 /h) 年 排 水 量 (t/a) 污 水 去 向 生 工 艺 用 水 0.27 2073.6 1.89 14515.2 污 水 处 理 站 产 1 冷 却 循 环 水 补 水 0.39 2995.2 0.05 384 市 政 管 网 用 化 学 实 验 室 用 水 0.01 76.8 0.01 76.8 污 水 处 理 站 水 装 置 地 坪 冲 洗 水 0.01 76.8 0.01 76.8 污 水 处 理 站 2 生 活 用 水 0.26 1996.8 0.23 1766.4 污 水 处 理 站 3 绿 化 道 路 浇 洒 用 水 0.02 153.6 - - 蒸 发 渗 漏 35

3 工 程 分 析 合 计 0.96( 新 鲜 水 0.68) 7372.8( 新 鲜 水 5222.4) 2.19 16819.2 其 中 16435.2 t/a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污 水 经 隔 油 气 浮 曝 气 氧 化 沉 淀 等 工 艺 处 理 后, 出 水 水 质 能 够 达 到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11/307-2005) 表 2 排 放 限 值, 部 分 出 水 通 过 泵 打 回 生 产 装 置 水 洗 工 段 重 复 利 用, 水 量 为 1.30 m 3 /h(9984 t/a), 剩 余 出 水 0.84m 3 /h(6451.2 t/a) 经 工 业 园 区 污 水 管 网 排 至 牛 口 峪 污 水 处 理 厂 进 行 处 理 (2) 水 平 衡 项 目 水 平 衡 如 表 3-7 水 平 衡 图 如 图 3-3 所 示 表 3-7 水 平 衡 表 单 位 :m 3 /h 用 水 环 节 进 水 出 水 原 料 脱 新 鲜 水 反 园 区 蒸 汽 循 环 损 耗 污 水 处 排 循 环 水 水 应 生 成 冷 凝 水 水 蒸 发 理 站 放 工 艺 用 水 水 0.32 0.27 1.30( 污 水 回 用 ) 1.89 地 坪 冲 洗 水 0.01 0.01 循 环 冷 却 用 水 0.39 149.66 149.66 0.34 0.05 生 活 用 水 0.26 0.03 0.23 绿 化 道 路 浇 洒 用 水 0.02 0.02 化 学 实 验 室 0.01 0.01 合 计 0.68 0.32 0.28 150.96 149.66 0.39 2.14 0.05 总 计 152.24 152.24 36

3 工 程 分 析 图 3-3 项 目 水 平 衡 图 ( 单 位 :m 3 /h) 3.4.3 甲 醇 平 衡 项 目 甲 醇 平 衡 如 表 3-8 所 示 表 3-8 项 目 甲 醇 平 衡 一 览 表 (t/a) 输 入 输 出 序 号 来 源 数 量 序 号 去 向 数 量 1 原 料 甲 醇 1960 1 反 应 消 耗 1883.66 2 进 入 生 物 柴 油 66.9 3 进 入 植 物 沥 青 4.5 4 进 入 工 艺 废 水 4.4 5 废 气 排 放 0.54 合 计 1960 合 计 1960 37

3 工 程 分 析 3.5 产 污 环 节 分 析 图 3-4 甲 醇 平 衡 图 ( 单 位 :t/a) 3.5.1 生 产 工 艺 过 程 产 污 环 节 分 析 (1) 主 反 应 和 甲 醇 回 收 该 工 段 主 要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有 : 进 料 泵 产 生 的 噪 声 (N1) 主 反 应 器 循 环 泵 产 生 的 噪 声 (N2) 主 反 应 器 产 生 的 废 水 (W1) (2) 连 续 水 洗 该 工 段 主 要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有 : 水 洗 水 中 和 罐 产 生 的 废 水 (W2) (3) 真 空 蒸 馏 该 工 段 主 要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有 : 甲 酯 分 馏 塔 底 部 产 品 泵 噪 声 (N4) 真 空 机 组 及 其 附 属 设 备 产 生 的 噪 声 (N6) 此 外, 装 置 区 设 置 一 个 地 下 污 油 罐, 用 来 收 集 工 艺 过 程 中 跑 冒 滴 漏 的 污 油, 污 油 罐 中 污 油 通 过 一 台 地 下 污 油 泵 打 至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该 过 程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为 污 油 泵 噪 声 (N3)( 间 断 排 放 )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如 图 3-5 所 示 3.5.2 公 用 辅 助 设 施 产 污 环 节 分 析 (1) 储 罐 区 主 罐 区 和 中 间 罐 区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 由 于 大 小 呼 吸 排 放 的 气 体 (G1 38

3 工 程 分 析 G2), 其 也 由 密 闭 管 道 采 用 引 风 机 排 入 放 空 罐 集 中 排 放 (2)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主 要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有 :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恶 臭 (G3) 隔 油 沉 淀 池 产 生 的 污 油 及 沉 淀 物 (S1) 39

3 工 程 分 析 图 3-5 项 目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40

3 工 程 分 析 (3) 加 热 炉 房 加 热 电 炉 房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有 : 热 载 体 循 环 泵 产 生 的 噪 声 (N5) (4) 雨 水 池 事 故 池 雨 水 池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有 : 雨 水 事 故 池 泵 产 生 的 噪 声 (N7) (5) 冷 却 循 环 水 系 统 冷 却 循 环 水 系 统 产 生 的 污 染 物 主 要 为 : 循 环 水 泵 产 生 的 噪 声 (N8) 冷 却 塔 风 机 产 生 的 噪 声 (N9) 冷 却 循 环 系 统 排 水 (W3) (6) 废 气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用 于 吸 附 非 甲 烷 总 烃 气 体 的 危 险 固 体 废 物 活 性 炭 (S2) (7) 装 置 地 坪 冲 洗 水 清 洗 装 置 区 地 面 的 冲 洗 废 水 (W6) 3.5.3 生 活 办 公 设 施 产 污 环 节 分 析 本 项 目 生 活 办 公 区 拟 建 设 一 栋 办 公 楼 一 栋 业 务 楼 一 栋 后 勤 楼 一 栋 职 工 宿 舍 一 个 地 上 车 库 及 一 个 门 卫 室, 其 中 于 办 公 楼 二 层 设 置 一 间 化 学 实 验 室 生 活 办 公 区 产 生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有 : 生 活 办 公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W4) 生 活 垃 圾 (S3) 化 学 实 验 室 产 生 的 废 水 (W5) 实 验 室 废 气 (G4) 地 上 车 库 产 生 的 汽 车 尾 气 (G5) 3.5.4 运 输 包 装 过 程 产 污 环 节 分 析 本 项 目 原 辅 料 中 只 有 氢 氧 化 钠 用 包 装 袋 运 输, 其 余 均 用 罐 车 运 输 所 以,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物 为 包 装 袋 (S4) 3.5.5 产 污 环 节 汇 总 综 上 所 述, 本 项 目 产 污 环 节 见 表 3-9 表 3-9 本 项 目 产 污 环 节 汇 总 序 号 项 目 污 染 物 类 型 污 染 物 说 明 一 生 产 工 艺 产 污 环 节 N1 进 料 泵 产 生 的 噪 声 1 主 反 应 以 及 甲 醇 回 收 N2 主 反 应 器 循 环 泵 产 生 的 噪 声 W1 主 反 应 器 产 生 的 废 水 41

3 工 程 分 析 2 连 续 水 洗 W2 水 洗 水 中 和 罐 产 生 的 废 水 N4 甲 酯 分 馏 塔 底 部 产 品 泵 噪 声 3 真 空 蒸 馏 N6 真 空 机 组 及 其 附 属 设 备 产 生 的 噪 声 N3 地 下 污 油 泵 噪 声 二 公 用 辅 助 设 施 产 污 环 节 1 储 罐 区 G1 主 罐 区 储 罐 大 小 呼 吸 排 放 的 气 体 G2 中 间 罐 区 储 罐 大 小 呼 吸 排 放 的 气 体 2 污 水 处 理 系 统 G3 污 水 处 理 工 艺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恶 臭 S1 隔 油 沉 淀 池 产 生 的 污 油 及 沉 淀 物 3 加 热 炉 房 N5 锅 炉 房 热 载 体 循 环 泵 产 生 的 噪 声 4 雨 水 池 事 故 池 N7 雨 水 事 故 池 泵 噪 声 N8 循 环 水 泵 产 生 的 噪 声 5 冷 却 循 环 水 系 统 N9 冷 却 塔 风 机 产 生 的 噪 声 W3 冷 却 循 环 水 系 统 排 水 6 废 气 活 性 炭 吸 附 装 置 S2 活 性 炭 7 装 置 区 地 坪 冲 洗 W6 地 坪 冲 洗 水 三 生 活 办 公 设 施 产 污 环 节 W4 生 活 办 公 人 员 产 生 的 生 活 污 水 W5 化 学 实 验 室 产 生 的 废 水 1 生 活 办 公 区 S3 生 活 垃 圾 G4 实 验 室 废 气 G5 地 上 车 库 产 生 的 汽 车 尾 气 四 运 输 包 装 过 程 产 污 环 节 1 原 辅 料 包 装 运 输 S4 氢 氧 化 钠 包 装 袋 42

3 工 程 分 析 3.6 污 染 源 强 及 污 染 物 排 放 量 分 析 3.6.1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分 析 3.6.1.1 有 组 织 排 放 源 本 项 目 将 罐 区 大 小 呼 吸 排 放 的 气 体 (G1 G2) 一 并 通 过 密 闭 管 道 采 用 引 风 机 排 入 放 空 罐 放 空 罐 出 口 接 入 活 性 炭 床, 废 气 在 在 活 性 炭 填 料 层 间 充 分 碰 撞 接 触, 气 流 中 非 甲 烷 总 烃 被 有 效 吸 附, 除 去 了 异 味 的 气 体 通 过 系 统 微 正 压 排 入 大 气 引 风 机 排 风 量 为 4200m 3 /h 该 放 空 罐 高 度 为 37 米, 放 空 罐 排 口 内 径 50mm, 出 口 温 度 为 30 北 京 市 清 洁 空 气 行 动 计 划 中 2012 年 任 务 分 解 明 确 新 改 扩 建 项 目 排 放 的 工 艺 废 气 中 含 有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的, 应 安 装 废 气 回 收 净 化 装 置, 有 机 废 气 收 集 率 大 于 90% 为 了 满 足 上 述 要 求, 本 项 目 将 罐 区 大 小 呼 吸 排 放 的 气 体 通 过 密 闭 管 道 采 用 引 风 机 排 入 放 空 罐 集 中 用 活 性 炭 进 行 吸 附 后 排 放 气 体 进 入 吸 附 塔 中, 吸 附 塔 装 满 特 殊 的 活 性 炭 空 气 - 混 合 气 体 中 的 炭 氢 化 合 物 被 吸 到 活 性 炭 粒 子 表 面, 并 在 大 气 条 件 下 停 留 在 那 里 混 合 气 体 中 的 空 气 成 分 不 受 活 性 炭 的 影 响, 通 过 活 性 炭 之 后 进 入 大 气, 中 间 不 再 掺 杂 炭 氢 化 合 物 在 吸 附 过 程 中, 特 殊 的 活 性 炭 利 用 表 面 动 能 的 动 力 吸 引 炭 氢 化 合 物, 使 用 的 特 殊 活 性 炭, 它 有 很 大 的 表 面 吸 收 面 积, 平 均 约 为 1,800,000 m 2 /kg 这 么 大 的 表 面 面 积 使 每 公 斤 活 性 炭 可 吸 附 多 达 0.5 公 斤 炭 氢 化 合 物 本 装 置 活 性 炭 床 内 置 活 性 炭 2.55m 3 ( 活 性 炭 比 重 每 立 方 米 约 670kg), 本 项 目 非 甲 烷 总 烃 废 气 排 放 量 较 少, 放 置 的 活 性 炭 的 量 和 吸 附 能 力 足 以 达 到 92% 的 吸 附 能 力 油 品 的 蒸 发 损 耗 随 油 品 种 类 不 同 而 异, 生 物 柴 油 和 甲 醇 在 储 存 时, 会 发 生 大 小 呼 吸 现 象, 由 于 生 物 柴 油 储 罐 采 用 拱 顶 罐, 甲 醇 采 用 内 浮 顶 罐 的 方 式 储 存, 从 而 大 大 降 低 了 大 小 呼 吸 的 烃 类 损 耗 (1) 大 呼 吸 损 失 计 算 1 拱 顶 罐 大 呼 吸 采 用 下 式 计 算 : P L = KK V DW Q N = V T y 1 1 (690 4 µ y ) K 43

3 工 程 分 析 N>36 时, K T 180 + N = 6N N 36 时, 取 =1 K T 1 Py = ( Py1+ Py2 ) 2 式 中 : L DW 拱 顶 罐 年 大 呼 吸 蒸 发 损 耗 量 (m 3 /a); V 1 泵 送 液 体 入 罐 量 (m 3 ); N 油 罐 年 周 转 次 数 ; Q 油 罐 年 周 转 量 (m 3 /a); V 油 罐 容 积 (m 3 ); K 单 位 换 算 常 数,K=51.6; K T 周 转 系 数 ; 油 品 系 数, 汽 油 =1, 原 油 K =0.75; K1 K1 1 P y P y1 P y2 µ y 油 品 平 均 温 度 下 的 蒸 汽 压 (kpa); 油 罐 内 液 面 最 低 温 度 所 对 应 的 蒸 汽 压 (kpa); 油 罐 内 液 面 最 高 温 度 所 对 应 的 蒸 汽 压 (kpa); 油 蒸 汽 摩 尔 质 量 (kg/kmol) 2 内 浮 顶 油 罐 大 呼 吸 采 用 下 式 计 算 : L 1 Y w = + 式 中 : L w Q 1 4QCρ NCFC (1 ) D D 年 浮 顶 罐 年 大 呼 吸 损 耗 量 (kg/a); 油 罐 年 周 转 量 (10 3 m 3 /a); C 罐 壁 粘 附 系 数 (m 3 /1000m 2 ), 取 0.2567; ρ 油 品 密 度 (kg/m 3 ); D 储 罐 直 径 (m); N C F C 支 柱 个 数, 无, 故 取 0; 支 柱 有 效 直 径 (m) 44

3 工 程 分 析 (2) 小 呼 吸 损 失 计 算 1 拱 顶 罐, 小 呼 吸 年 损 耗 量 采 用 下 式 计 算 : P L = 0.024 KK( ) D H T FC DS 式 中 : L DS 拱 顶 罐 年 小 呼 吸 损 耗 量 (m 3 /a); P 油 罐 内 油 品 本 体 温 度 下 的 蒸 汽 压 (kpa); P a 当 地 大 气 压 (kpa(a)), 取 100.87 kpa; H 油 罐 内 气 体 空 间 高 度, 取 油 罐 高 度 20%, 即 2.5m; T 大 气 温 度 的 平 均 日 温 差 ( ); F P 涂 料 系 数, 取 1.20; 单 位 换 算 系 数, K =3.05; 油 品 系 数, 取 0.58; 小 直 径 油 罐 修 正 系 数, 由 于 D=10.8 9.14, C =1 2 对 内 浮 顶 罐 小 呼 吸 年 蒸 发 损 耗 量 采 用 下 式 计 算 : 式 中 : 内 浮 顶 罐 小 呼 吸 年 蒸 发 损 耗 量 (kg/a); K c 油 品 系 数 ; 边 圈 密 封 损 耗 系 数, 取 9.8; 顶 板 接 缝 长 度 系 数, 指 顶 板 接 缝 长 度 与 顶 板 面 积 的 比 值, 取 0.76; 顶 板 接 缝 损 耗 系 数, 焊 接 顶 板 取 0; Ff 总 浮 顶 附 件 损 耗 系 数, =Σ(N fi K fi ), 取 17.5; N fi 某 种 附 件 的 数 量 ; 0.68 1.73 0.51 0.5 2 3 P 1 Pa P K2 2 K 3 C1 1 P L F K µ 2 y S=0.45 K c (Kb D+ d d D +F f) y Py 0.5 2 P a (1 + (1 ) ) Pa L S K b F d K d Ff K fi 某 种 附 件 的 损 耗 系 数 ; 45

3 工 程 分 析 P y P a 油 品 本 体 温 度 下 的 真 实 蒸 汽 压, 取 8 kpa; 年 平 均 大 气 压 力, 取 100.87 kpa; D 储 罐 直 径,m, 取 5.16; µ y 油 气 摩 尔 质 量, 取 32 由 上 述 公 示 计 算 出, 罐 区 呼 吸 气 体 排 放 量 如 表 3-10 所 示 表 3-10 本 项 目 罐 区 排 放 源 强 产 生 速 率 产 生 量 排 放 量 序 号 排 放 源 主 要 污 染 物 质 (g/s) (t/a) (t/a) 1 主 罐 区 非 甲 烷 总 烃 0.018 0.50 0.04 2 中 间 罐 区 甲 醇 0.020 0.54 0.043 综 上 所 述,G1 G2 废 气 经 活 性 炭 吸 附 处 理 后 经 37m 高 的 放 空 罐 排 放, 排 放 速 率 及 浓 度 如 表 3-11 所 示 表 3-11 有 组 织 污 染 源 废 气 产 排 污 情 况 产 生 速 率 产 生 量 排 放 速 率 排 放 浓 度 排 放 量 主 要 污 染 物 质 (g/s) (t/a) (g/s) (mg/m 3 ) (t/a) 非 甲 烷 总 烃 0.038 1.04 0.003 2.61 0.083 其 中 甲 醇 0.020 0.54 0.0016 1.34 0.043 3.6.1.2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装 置 进 料 通 过 密 闭 连 接 压 力 输 送, 整 个 反 应 过 程 为 加 压 或 负 压 密 闭 反 应, 无 泄 露 点 产 品 经 过 换 热 冷 却 后 经 过 泵 输 送 到 罐 区 装 置 反 应 罐 大 小 呼 吸 的 挥 发 性 气 体 经 过 收 集 进 入 活 性 炭 床 经 吸 附 异 味 后 排 放 故 生 产 装 置 区 和 罐 区 均 无 无 组 织 气 体 排 放 本 项 目 大 气 污 染 物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主 要 为 : 厂 区 污 水 处 理 站 产 生 的 恶 臭 气 体 (G3) 化 学 实 验 室 产 生 的 废 气 (G4) 厂 区 地 面 车 库 汽 车 尾 气 (G5) 对 于 污 水 处 理 厂 产 生 的 废 气 产 生 量, 根 据 社 会 区 域 类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恶 臭 污 染 物 类 比 监 测 与 防 护 距 离 计 算 结 果, 结 合 本 项 目 处 理 规 模 5m 3 /h, 可 以 得 出 本 项 目 污 水 处 理 站 臭 气 排 放 结 果, 如 表 3-13 所 示 实 验 室 位 于 办 公 楼 二 层 西 端, 主 要 使 用 化 学 试 剂 模 拟 生 产 实 验, 实 验 室 试 剂 主 要 有 酚 酞 指 示 剂 (1200ml/a) 石 油 醚 (1200ml/a) 乙 醇 (30L/a) 甲 醇 (1200ml/a) 氢 氧 化 钾 (30L/a) 硫 酸 (600ml/a), 类 比 北 京 低 碳 能 源 研 究 所 及 神 化 技 术 创 新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的 实 验 室 数 据, 类 比 实 验 试 剂 用 量 ( 甲 醇 20m 3 乙 醇 5kg 氢 氧 46

3 工 程 分 析 化 钠 15kg 硫 酸 5kg, 初 始 浓 度 为 0.01ppm), 实 验 条 件 类 似, 由 于 实 验 试 剂 量 较 小, 出 挥 发 性 气 体 浓 度 微 量 本 项 目 每 天 大 型 车 次 1 辆, 中 型 车 次 2 辆, 小 型 车 次 10 辆 汽 车 尾 气 中 的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CO NO X 非 甲 烷 总 烃 等, 各 类 型 汽 车 尾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系 数 见 表 3-12 表 3-12 汽 车 尾 气 中 污 染 物 排 放 系 数 单 位 :g/km. 辆 车 机 型 CO 非 甲 烷 总 烃 NOx 小 型 客 车 36.09 3.17 0.92 中 型 客 车 28.81 2.91 2.15 大 型 客 车 37.23 15.98 16.83 表 3-13 本 项 目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强 序 号 无 组 织 排 放 源 主 要 污 染 物 质 排 放 量 (g/s) 排 放 去 向 1 G3 NH 3 5.34 10-6 大 气 H 2 S 9.57 10-7 大 气 2 G4 有 机 试 剂 蒸 汽 微 量 大 气 CO 5.11 10-4 大 气 3 G5 NOx 6.29 10-5 大 气 非 甲 烷 总 烃 8.08 10 --5 大 气 3.6.2 水 污 染 物 排 放 分 析 3.6.2.1 生 产 废 水 本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主 要 包 括 : (1) 工 艺 废 水, 包 括 主 反 应 器 产 生 的 废 水 (W1), 产 生 量 为 0.07m 3 /h; 水 洗 水 中 和 罐 产 生 的 废 水 (W2), 产 生 量 为 1.82 m 3 /h 工 艺 废 水 总 产 生 量 为 1.89 m 3 /h (2) 冷 却 循 环 水 系 统 排 水 (W3), 产 生 量 为 0.05 m 3 /h (3) 化 学 实 验 室 排 水 (W5), 产 生 量 为 0.01 m 3 /h (4) 装 置 地 坪 冲 洗 水 (W6), 产 生 量 为 0.01 m 3 /h 其 中,W3 排 水 水 质 较 为 纯 净, 不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处 理, 排 入 项 目 所 在 工 业 园 区 市 政 管 网, 该 水 由 新 鲜 水 引 进 ( 满 足 饮 用 水 水 质 标 准 ), 低 于 20mg/L, 作 为 循 环 水 使 用, 出 水 COD 含 量 基 本 不 变, 且 水 量 较 低, 污 染 物 含 量 较 低, 可 忽 略 不 计 ;W1 W2 W5 W6 排 水 经 厂 区 污 水 管 网 排 至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根 据 设 计,W1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0.07m 3 /h, 各 污 染 物 及 浓 度 见 表 3-14 47

3 工 程 分 析 表 3-14 W1 废 水 水 质 污 染 物 SS CODcr 硫 化 物 氨 氮 TDS 动 植 物 油 BOD 5 甲 醇 W1 15121 22021 0.456 125 20880 200 9102 0 W2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1.82m 3 /h, 各 污 染 物 及 浓 度 见 表 3-15 表 3-15 W2 废 水 水 质 污 染 物 SS CODcr 硫 化 物 氨 氮 TDS 动 植 物 油 BOD 5 甲 醇 W2 12938.5 25488.6 0.456 35.4 1276.2 1121.5 12876.4 309.7 W5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0.01m 3 /h, 根 据 类 比, 污 染 物 及 浓 度 为 :COD Cr : 200~300mg/L,BOD 5 :150mg/L,NH 3 -N:5~10 mg/l,ss:50~300mg/l W6 废 水 产 生 量 为 0.01m 3 /h, 主 要 污 染 物 为 SS, 浓 度 为 100~300mg/L 综 上 所 述, 生 产 废 水 中 的 主 要 污 染 因 子 为 ph SS COD 动 植 物 油 甲 醇 等, 生 产 废 水 的 水 质 情 况 如 表 3-16 所 示 表 3-16 项 目 生 产 废 水 水 质 污 染 物 浓 度 (mg/l,ph 除 外 ) 废 水 产 生 量 (m 3 硫 化 动 植 /h) ph SS COD 氨 氮 TDS BOD 5 甲 醇 物 物 油 1.91 6.12 12886.2 25096.2 0.5 38.4 1981.3 1075.9 12604.1 295.1 3.6.2.2 生 活 污 水 根 据 设 计 资 料,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W4) 产 生 量 约 为 0.23m 3 /h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通 过 厂 区 污 水 管 网 排 至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项 目 的 生 活 污 水 水 质 通 过 与 同 类 项 目 的 类 比 可 知, 如 表 3-17 所 示 表 3-17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水 质 污 染 物 SS COD BOD 5 NH 3 -N 化 粪 池 处 理 前 浓 度 (mg/l) 200 250 100 30 化 粪 池 处 理 后 浓 度 (mg/l) 133.3 150 80 29.1 3.6.2.3 项 目 总 排 水 分 析 本 项 目 生 活 污 水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与 生 产 废 水 一 并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进 行 处 理, 排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的 水 量 为 2.14m 3 /h 本 项 目 总 排 水 量 为 2.14 m 3 /h, 其 进 入 污 水 处 理 站 前 后 的 浓 度 如 表 3-18 所 示 表 3-18 项 目 总 排 水 分 析 单 位 :mg/l ph 除 外 硫 化 氨 动 植 物 污 染 物 ph SS COD TDS BOD 5 甲 醇 物 氮 油 处 理 前 浓 度 6.17 11515.6 22415.1 0.4 37.4 1768.4 960.3 11258.1 263.4 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