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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與 哲 第 十 六 期 2010 年 06 月 頁 441~492 國 立 中 山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譚 嗣 同 師 弟 關 係 考 辨 趙 世 瑋 [ 摘 要 ] 本 文 試 圖 從 譚 嗣 同 的 師 弟 關 係 探 究 譚 嗣 同 開 始 接 觸 王 夫 之 思 想 實 來 自 劉 人 熙 的 推 薦, 而 非 由 歐 陽 中 鵠, 且 可 能 受 到 船 山 思 想 的 部 分 影 響, 然 因 革 命 派 與 學 者 刻 意 解 釋 下, 譚 嗣 同 在 近 代 歷 史 的 角 色 和 地 位, 從 原 本 改 革 者 的 身 分, 一 轉 而 成 為 革 命 派 的 先 鋒 此 外, 譚 嗣 同 和 歐 陽 中 鵠 因 興 算 一 事, 引 起 了 許 多 的 爭 議, 原 本 相 交 甚 善 的 劉 人 熙, 毅 然 站 在 反 對 的 立 場, 橫 加 阻 攔, 原 因 即 在 譚 氏 等 人 一 意 仿 效 陳 亮 永 嘉 事 功, 而 遠 離 了 船 山 朱 子 的 聖 人 之 道, 並 將 永 嘉 事 功 具 體 落 實 在 興 算 學 一 事, 從 而 引 起 劉 人 熙 的 反 感 改 時 文 事 件 對 譚 嗣 同 唐 才 常 與 其 師 歐 陽 中 鵠 之 間 的 影 響, 則 在 於 學 術 宗 旨 的 爭 辯 歐 陽 中 鵠 因 不 滿 譚 唐 兩 人 皆 已 依 附 康 黨, 而 使 師 弟 之 間 的 關 係 不 僅 因 為 觀 念 上 的 差 異 而 漸 行 漸 遠, 同 時 也 藉 由 此 一 事 件, 反 映 出 湖 南 新 政 推 展 過 程 中 所 產 生 的 種 種 矛 盾 而 綜 觀 譚 嗣 同 對 佛 學 思 想 的 闡 述, 時 間 相 當 晚, 乃 因 受 到 歐 陽 中 鵠 與 劉 人 熙 的 影 響, 以 及 對 船 山 思 想 的 理 解, 譚 氏 早 年 固 難 以 接 受 佛 學, 但 事 功 思 想 卻 成 為 一 個 轉 機, 而 形 成 其 特 有 的 經 世 佛 學 關 鍵 詞 : 譚 嗣 同 師 弟 關 係 瀏 陽 興 算 事 功 思 想 改 時 文 事 件 經 世 佛 學 南 亞 技 術 學 院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專 任 助 理 教 授, 國 立 清 華 大 學 中 國 文 學 系 兼 任 助 理 教 授 收 稿 日 期 :2009 年 10 月 21 日, 審 查 通 過 日 期 :2010 年 01 月 11 日

442 文 與 哲. 第 十 六 期 前 言 譚 嗣 同, 字 復 生, 號 壯 飛, 又 號 華 相 眾 生 東 海 褰 冥 氏 通 眉 生 通 眉 苾 芻 寥 天 一 閣 主 等, 湖 南 瀏 陽 人 生 於 清 同 治 四 年 (1865), 在 清 光 緒 二 十 四 年 (1898) 戊 戌 政 變 中 死 難 關 於 譚 嗣 同 的 研 究 論 著, 海 內 外 已 有 不 少 成 果, 而 關 注 之 焦 點 大 多 偏 重 於 仁 學 哲 學 思 想 內 容 的 探 討, 極 少 涉 筆 探 研 譚 嗣 同 學 思 形 成 的 背 景 與 歷 程 究 其 原 因, 不 外 仁 學 內 容 及 其 影 響 已 深 引 學 者 注 目, 再 者 論 究 譚 氏 學 思 形 成 因 素 之 相 關 文 獻 搜 羅 不 易 然 若 不 細 繹 譚 氏 此 學 思 過 程, 則 仁 學 思 想 意 義 之 底 蘊, 即 難 以 周 全 本 文 寫 作 目 的, 乃 試 圖 對 譚 氏 從 師 過 程 與 交 往 關 係, 探 討 其 學 思 過 程 中 的 關 鍵 問 題, 俾 便 日 後 重 探 仁 學 思 想, 能 知 所 依 憑 又 黃 衛 平 在 論 及 王 夫 之 ( 字 而 農, 號 薑 齋, 又 稱 船 山,1619-1692) 思 想 對 譚 嗣 同 的 影 響 時 曾 言 及 : 我 們 在 分 析 歷 史 上 不 同 思 想 家 的 思 想 聯 繫 時, 必 須 具 體 情 況 具 體 分 析 既 要 看 到 先 行 思 想 資 料 的 複 雜 性 質, 又 要 看 到 後 續 思 想 家 對 先 行 思 想 資 料 取 捨 時 的 立 場 觀 點 和 時 代 需 要, 而 不 能 單 純 地 以 後 人 取 捨 定 前 人 之 是 非 1 因 此 本 文 撰 寫 過 程, 即 是 循 此 一 原 則, 謹 慎 梳 理 譚 嗣 同 學 思 經 歷 本 文 論 述 則 依 譚 嗣 同 的 早 年 師 承 歐 陽 中 鵠 的 講 授 內 容 與 船 山 思 想 影 響 辨 疑 瀏 陽 興 算 時 期 譚 嗣 同 歐 陽 中 鵠 與 劉 人 熙 間 的 爭 議 改 時 文 事 件 始 末 及 其 對 譚 嗣 同 唐 才 常 與 歐 陽 中 鵠 關 係 的 影 響, 以 及 佛 學 導 師 與 其 他 師 從 關 係 等 議 題, 詳 加 考 察 一 譚 嗣 同 的 早 年 師 承 譚 嗣 同 的 第 一 位 啟 蒙 老 師, 是 塾 師 畢 蒓 齋 ( 生 卒 年 不 詳 ) 譚 氏 在 遠 遺 堂 集 外 文 初 編 自 敘 曾 提 及 這 件 事 : 五 六 歲 時, 居 京 師 宣 武 城 南, 與 先 仲 兄 俱 事 畢 蒓 齋 師 2 當 時 譚 氏 就 有 過 人 的 稟 賦, 即 審 四 聲, 能 屬 對 ( 三 十 自 紀, 全 集, 頁 55) 同 時 間 還 有 另 一 名 塾 師 雲 南 楊 先 生, 生 平 不 可 考, 而 所 教 授 譚 氏 兄 弟 的, 大 約 是 童 蒙 之 學, 譚 氏 曾 在 先 妣 徐 夫 人 逸 事 狀 ( 全 集, 頁 1 2 黃 衛 平 : 試 析 王 夫 之 思 想 對 譚 嗣 同 的 影 響, 船 山 學 刊 1984 年 第 1 期, 頁 133 譚 嗣 同, 蔡 尚 思 方 行 編 : 譚 嗣 同 全 集 增 訂 本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81 年 ), 頁 89, 以 下 均 簡 稱 全 集

譚 嗣 同 師 弟 關 係 考 辨 443 54) 中 記 載 此 事 同 治 十 一 年, 譚 嗣 同 又 拜 第 三 位 塾 師 韓 蓀 農 ( 生 卒 年 不 詳 ) 城 南 思 舊 銘 並 敘 記 載 : 往 八 九 歲 時, 讀 書 京 師 宣 武 城 南, 塾 師 為 大 興 韓 蓀 農 先 生, 余 伯 兄 仲 兄 咸 在 焉 ( 全 集, 頁 22) 而 韓 氏 所 教 授 的 內 容, 大 抵 是 譚 氏 所 謂 的 新 學, 即 科 舉 時 文, 3 但 也 僅 止 於 文 章 的 背 誦 據 仲 叔 四 書 義 自 敘 回 憶 : 若 嗣 同 兄 弟 共 案, 厲 呼 憤 讀, 力 竭 聲 嘶, 繼 以 瘖 咽 涕 洟, 回 顧 一 鐙 熒 然, 幾 二 十 年 所, 猶 尚 如 昨 日 事 ( 全 集, 頁 17) 可 想 見 譚 氏 當 時 應 該 還 未 能 對 記 誦 的 內 容 有 更 深 入 的 瞭 解 譚 嗣 同 的 第 四 位 老 師, 歐 陽 中 鵠 ( 字 節 吾, 號 瓣,1849-1911), 是 影 響 譚 氏 思 想 較 關 鍵 的 其 中 一 人 同 治 十 三 年, 當 時 譚 嗣 同 十 歲, 是 年 七 月, 中 鵠 官 中 書, 譚 君 延 教 其 子 嗣 襄 嗣 同 ( 先 妣 徐 夫 人 逸 事 狀, 全 集, 頁 53) 光 緒 元 年 春, 譚 嗣 同 的 父 親 譚 繼 洵 ( 敬 甫,1823-1899) 升 戶 部 郎 中, 旋 監 督 坐 糧 廳 3 譚 嗣 同 曾 提 及 的 新 學, 概 有 二 義 其 一, 如 仲 叔 四 書 義 自 敘 言 : 孔 仲 遠 作 正 義, 閒 肖 經 傳 聲 口, 反 覆 申 析 其 義 王 介 甫 效 為 新 學, 易 詩 賦 聲 病 刓 薄 之 習, 鑿 空 說 經, 益 張 其 名 曰 義, 禍 七 八 百 年 未 渫 二 者 皆 無 當 生 人 之 用 新 學 尤 能 汩 人 性 靈, 而 陰 使 售 其 偽, 嗣 同 兄 弟, 生 用 新 學 之 時, 舍 之 無 以 操 業 仲 兄 泗 生 不 幸 先 生 八 年, 為 新 學 梏 獨 久, 方 今 天 下 多 故, 日 本 踣 我 朝 鮮, 襲 我 盛 京, 海 上 用 兵 無 虛 日 此 豈 新 學 能 任 其 萬 一 者 哉! 竊 惟 不 廢 新 學, 無 以 發 舒 人 人 聰 彊 弦 久 懦, 則 更 張 之 新 學 不 為 不 久 矣, 效 亦 可 覩 矣, 更 張 之 時, 其 在 斯 乎 嗣 同 行 與 新 學 長 辭, 不 復 能 俯 首 下 心 奉 之 ( 全 集, 頁 16-17) 可 知 此 新 學 應 是 指 科 舉 時 文 其 二, 如 與 唐 紱 丞 書 言 : 三 十 以 前 舊 學 凡 六 種, 茲 特 其 二 餘 待 更 刻 三 十 以 後, 新 學 灑 然 一 變, 前 後 判 若 兩 人 三 十 之 年, 適 在 甲 午, 地 球 全 勢 忽 變, 嗣 同 學 術 更 大 變, 境 能 生 心, 心 實 造 境 嗣 同 不 慧, 蚤 為 舊 學 所 溺, 或 餖 飣 襞 積, 役 於 音 訓 ; 或 華 藻 宮 商, 辱 為 雕 蟲 握 槧 則 為 之 腕 脫, 雒 誦 則 為 之 氣 盡, 夫 亦 可 謂 篤 於 文 矣 ( 全 集, 頁 259) 又 與 徐 仁 鑄 書 言 : 義 寧 陳 撫 部 持 節 來, 一 意 振 興 新 學 ( 全 集, 頁 269) 湘 報 後 敘 ( 下 ) 言 : 自 江 學 政 首 倡 新 學, 繼 之 以 徐 學 政, 簡 要 宏 通, 舉 歸 實 踐, 而 襟 佩 之 中 喁 喁 然 一 新 矣 其 所 以 為 新 之 具 不 一, 而 假 民 自 新 之 權 以 新 吾 民 者, 厥 有 三 要 一 曰 : 創 學 堂, 改 書 院 二 曰 : 學 會 三 曰 : 報 紙 ( 全 集, 頁 418) 羣 萌 學 會 敘 言 : 湖 南 省 會, 既 大 張 新 學, 有 若 南 學 會, 有 若 校 經 學 會, 有 若 時 務 學 堂, 有 若 武 備 學 堂, 有 若 方 言 學 堂, 有 若 課 吏 館, 有 若 保 衞 局, 有 若 機 器 製 造 公 司, 有 若 旬 報 館, 有 若 日 報 館, 有 若 各 書 院 之 改 課, 駸 駸 乎 文 化 日 闢 矣 ( 全 集, 頁 430) 凡 此 新 學, 皆 是 指 譚 氏 三 十 歲 以 後 之 學 問, 或 指 西 學 新 政 等 範 疇 而 言, 而 與 前 之 科 舉 時 文 的 新 學 相 較, 反 而 被 譚 氏 歸 入 舊 學

444 文 與 哲. 第 十 六 期 ( 同 上 ), 譚 嗣 同 因 而 與 父 親 隨 任 北 通 州, 猶 時 往 京 師 ( 三 十 自 紀, 全 集, 頁 56) 隔 年, 譚 嗣 同 的 母 親 二 姊 大 哥 均 因 染 喉 疾 不 治, 譚 氏 也 感 染 喉 疾, 以 致 昏 死 三 日, 幸 虧 得 到 歐 陽 中 鵠 老 師 親 自 護 理, 給 他 生 火 熬 藥, 乃 得 復 甦 4 光 緒 三 年 八 月, 譚 繼 洵 奉 旨 補 授 甘 肅 鞏 秦 階 道 ( 先 妣 徐 夫 人 逸 事 狀, 全 集, 頁 53), 是 年 冬 天 譚 氏 父 子 歸 湖 南, 取 道 天 津, 浮 海 逕 煙 臺 至 上 海, 易 舟 溯 江, 逕 江 蘇 安 徽 九 江 至 湖 北, 又 易 舟 仍 溯 江 泛 洞 庭, 溯 湘 至 長 沙, 陸 抵 瀏 陽 ( 三 十 自 紀, 全 集, 頁 56) 光 緒 四 年 春 天, 譚 嗣 同 隨 父 親 轉 赴 甘 肅 秦 州 任 所 而 歐 陽 中 鵠 自 甲 戌 年 殿 試 以 內 閣 中 書 供 職 京 師, 5 光 緒 三 年 曾 隨 譚 繼 洵 返 瀏 陽, 次 年, 丁 父 憂 居 鄉 守 制, 九 年, 入 漕 運 總 督 楊 昌 浚 ( 石 泉,1825-1897) 幕, 隨 後 即 在 楊 家 授 徒 近 四 年 ; 十 二 年, 入 浙 江 學 政 瞿 鴻 禨 ( 子 玖,1850-1918) 幕 ; 6 光 緒 十 三 年 充 會 典 館 協 修, 十 四 年 充 光 緒 大 婚 典 撰 文 歸 政 加 上 徽 號 典 禮 撰 文 ; 同 年 入 江 西 學 政 龍 湛 霖 ( 芝 生,1837-1905) 幕 為 總 校, 並 受 聘 南 昌 閱 經 書 院 閱 課 卷 ; 十 六 年 入 湖 北 巡 撫 譚 繼 洵 幕, 嗣 同 復 從 其 受 學 ; 7 光 緒 十 八 年 充 國 史 館 校 對 補 會 典 館 纂 撰 充 方 略 館 校 對 充 武 殿 試 填 榜 官 充 萬 壽 慶 典 撰 文 ; 光 緒 二 十 年 假 歸 修 墓, 回 到 湖 南, 8 幾 乎 長 達 十 餘 年 時 間 都 入 幕 各 處 或 留 職 北 京 9 如 此, 譚 嗣 4 5 6 7 8 引 自 譚 恆 輝 譚 吟 瑞 : 嗣 同 公 生 平 事 蹟 補 遺, 譚 嗣 同 研 究 資 料 匯 編 ( 長 沙 : 政 協 長 沙 市 委 員 會 文 史 資 料 研 究 委 員 會 政 協 瀏 陽 縣 委 員 會 文 史 資 料 研 究 委 員 會 譚 嗣 同 紀 念 館,1988 年 ), 頁 50 這 段 敘 述 據 作 者 所 言, 是 根 據 他 們 青 少 年 時 期 在 家 中 耳 聞 目 睹 的 事 實 和 參 考 其 他 著 述, 進 行 認 真 的 回 憶 和 思 考 所 得, 但 真 實 情 形 是 否 如 此? 尚 待 釐 清 內 閣 中 書 一 職, 按 清 代 文 職 官 員 品 級 列 為 從 七 品 ; 清 代 內 閣 設 有 典 籍 廳 滿 本 房 漢 本 房 蒙 古 房 滿 票 簽 處 漢 票 簽 處 誥 敕 房 稽 察 房 收 發 紅 本 處 飯 銀 處 副 本 庫 批 本 處 等 機 構, 分 掌 各 項 事 務 ; 其 中 漢 本 房 及 漢 票 簽 處 都 設 有 漢 人 供 職 的 中 書 定 員 漢 票 簽 處 掌 校 閱 漢 文 本 章 撰 繕 漢 文 票 簽, 撰 擬 御 制 文 字 等 工 作, 一 般 約 有 二 十 七 位 漢 員 中 書 參 見 陳 茂 同 : 歷 代 職 官 沿 革 史 ( 上 海 : 華 東 師 範 大 學 出 版 社,1988 年 ), 頁 513-518 引 自 賈 維 : 譚 嗣 同 與 晚 清 士 人 交 往 研 究 ( 長 沙 : 湖 南 大 學 出 版 社,2004 年 ), 頁 28 同 上 引 書 ; 有 關 這 年 歐 陽 中 鵠 的 行 蹤, 歐 陽 五 修 族 譜 歐 陽 中 鵠 事 略 及 歐 陽 予 倩 的 先 王 父 瓣 府 君 家 傳 均 未 提 及, 賈 維 是 否 根 據 歐 陽 氏 一 些 未 刊 文 稿 而 論 述, 不 得 而 知, 故 此 處 所 言 嗣 同 復 從 其 受 學, 賈 維 文 中 並 未 提 供 這 個 說 法 的 出 處, 因 而 此 說 猶 有 可 疑, 詳 下 註 6 引 文 分 別 見 賈 維 : 譚 嗣 同 與 晚 清 士 人 交 往 研 究, 頁 28 歐 陽 五 修 族 譜 歐 陽 中 鵠 事 略 及 歐 陽 予 倩 : 先 王 父 瓣 府 君 家 傳, 轉 引 自 譚 嗣 同 研 究 資 料 匯 編, 頁 172 及 169 又 唐 才 常 在 瀏 陽 興 算 記 曾 載 : 維 時 吾 師 歐 陽 節 吾 先 生, 方 以 假 還 縣 見 湖 南 省 哲 學 社 會 科 學 研 究 所 編 : 唐 才 常 集 ( 北 京 : 中 華 書 局,1980 年 ), 頁 159 似 乎 可 以 確 定

譚 嗣 同 師 弟 關 係 考 辨 445 歐 陽 中 鵠 從 光 緒 二 十 年 (1894) 回 到 瀏 陽 後, 一 直 待 到 光 緒 二 十 二 年, 因 譚 嗣 同 唐 才 常 等 人 積 極 興 辦 算 學 館 事, 而 留 下 來 協 助 今 觀 譚 氏 報 劉 淞 芙 書 一 有 後 得 復 事 瓣 一 語, 顯 然 譚 氏 自 早 年 師 事 歐 陽 氏 後, 直 至 光 緒 二 十 年 歐 陽 中 鵠 回 到 瀏 陽, 譚 氏 才 再 度 師 事 之 不 過, 譚 氏 在 石 菊 影 廬 筆 識 思 篇 第 四 十 一 寫 道 : 又 集 禊 帖 字 贈 吳 小 珊 曰 : 此 日 盛 遊, 同 氣 仰 為 賢 知 列 ; 異 時 文 集, 相 期 長 在 地 天 閒 繫 曰 : 家 大 人 開 府 湖 北, 賓 從 文 讌, 盛 極 一 時, 瓣 師 外, 若 王 君 信 餘, 吳 君 小 珊, 張 君 憩 雲, 涂 君 質 初, 貝 君 元 徵, 方 諸 芝 蘭, 吾 臭 味 也 譚 訓 聰 於 先 祖 嗣 同 公 年 譜 初 稿 認 定 該 文 是 光 緒 十 八 年 所 記, 其 所 據 為 何, 並 不 清 楚 復 查 其 所 編 清 譚 復 生 先 生 嗣 同 年 譜 ( 見 譚 嗣 同 研 究 資 料 匯 編, 頁 12), 光 緒 十 八 年 譚 氏 父 敬 甫 公 七 十 整 壽, 九 月 初 旬, 親 朋 畢 集, 撫 署 留 影 又 譚 繼 洵 於 光 緒 十 六 年 赴 湖 北 任 職 巡 撫, 因 此 譚 嗣 同 上 文 所 記 家 大 人 開 府 湖 北 究 竟 是 光 緒 十 六 年? 抑 或 十 八 年? 比 較 可 能 是 光 緒 十 八 年 譚 繼 洵 壽 辰 時 有 此 聚 會 而 上 文 瓣 師 外, 應 指 歐 陽 中 鵠 也 參 與 此 次 集 會, 若 是 單 純 為 譚 繼 洵 祝 壽, 則 最 多 停 留 數 日, 隨 即 返 回 北 京 銷 假, 否 則 即 難 以 解 釋 歐 陽 中 鵠 當 時 何 以 會 在 湖 北 至 於 鄧 潭 洲 指 出, 光 緒 三 年 譚 繼 洵 回 瀏 陽 修 墓 : 設 宴 招 待 前 來 弔 唁 的 親 朋 戚 友 譚 嗣 同 在 來 賓 中 認 識 了 唐 才 常, 兩 人 傾 談, 志 意 相 投, 很 快 就 成 了 朋 友 這 時, 歐 陽 中 鵠 從 北 京 回 到 瀏 陽, 譚 繼 洵 恐 怕 譚 嗣 同 荒 廢 學 業, 就 請 他 教 譚 嗣 同 讀 書, 唐 才 常 得 到 他 父 親 賢 疇 的 同 意, 也 拜 歐 陽 中 鵠 為 師 引 文 見 譚 嗣 同 傳 論 ( 上 海 : 上 海 人 民 出 版 社,1981 年 ), 頁 6 鄧 氏 這 段 文 字 敘 述, 據 其 注 釋 所 引, 是 根 據 楊 時 霖 的 唐 佛 塵 先 生 歷 年 事 略 楊 氏 此 書 今 無 從 查 考, 但 其 說 頗 有 問 題 若 依 上 文 賈 維 所 述, 歐 陽 中 鵠 是 隨 譚 繼 洵 返 回 瀏 陽, 則 兩 說 何 者 為 真? 再 者, 唐 才 常 集 中 上 歐 陽 中 鵠 書 第 一 及 第 二 封, 唐 才 常 對 歐 陽 中 鵠 稱 節 吾 老 叔 大 人, 而 自 稱 小 姪, 兩 封 信 繫 年 皆 為 癸 巳 十 月 及 十 二 月, 即 光 緒 十 九 年 ; 第 三 封 以 後, 唐 才 常 對 歐 陽 中 鵠 改 稱 夫 子 大 人, 而 自 稱 受 業, 第 三 封 信 繫 年 為 乙 未 ( 見 該 書 頁 224-230) 又 唐 才 質 在 唐 才 常 烈 士 年 譜 中 詳 細 記 載 癸 巳 年 (1893): 公 與 譚 公 嗣 同 事 瓣 先 生 以 師 禮 ( 同 前 揭 書, 頁 269) 很 明 顯 唐 才 常 拜 歐 陽 中 鵠 為 師, 恐 怕 是 光 緒 十 九 年 以 後 的 事 ; 因 此 鄧 氏 楊 氏 所 指 譚 唐 二 人 事 蹟, 並 當 時 歐 陽 先 生 是 否 曾 回 瀏 陽 諸 事, 恐 不 足 具 信 另 外 鄧 潭 洲 又 指 出 於 光 緒 十 六 年 七 月 底 : 歐 陽 中 鵠 應 譚 繼 洵 之 聘, 到 湖 北 任 撫 院 幕 賓, 譚 嗣 同 又 跟 這 位 有 名 的 學 者 讀 書 此 時, 歐 陽 中 鵠 除 了 指 導 譚 嗣 同 系 統 地 鑽 研 王 船 山 的 四 書 訓 義 外, 還 特 別 叮 囑 須 以 王 船 山 所 著 的 俟 解 作 為 立 身 處 世 之 本 引 文 見 為 改 革 而 獻 身 的 譚 嗣 同 ( 長 沙 : 嶽 麓 書 社,1998 年 ), 頁 22-23 但 鄧 潭 洲 並 未 對 這 段 話 的 來 源 出 處 或 依 據, 提 出 任 何 註 解, 其 真 實 性 如 何, 實 令 人 費 解 尤 有 甚 者, 鄧 氏 又 記 載 : 光 緒 二 十 年, 二 月 間, 湖 廣 總 督 張 之 洞 推 薦 歐 陽 中 鵠 到 北 京 去 參 加 慈 禧 太 后 六 旬 慶 典 的 撰 文 工 作 歐 陽 中 鵠 臨 走 時, 囑 咐 譚 嗣 同 奮 志 攻 書, 砥 礪 品 德, 以 期 成 為 國 家 的 有 用 人 材 ( 見 前 揭 書, 頁 24) 然 遍 查 張 之 洞 全 集 中 有 關 光 緒 二 十 年 所 有 的 奏 議 公 牘 電 牘 書 劄 等, 均 未 提 及 張 之 洞 向 任 何 人 推 薦 歐 陽 中 鵠 一 事 ; 況 且 光 緒 二 十 年 歐 陽 中 鵠

446 文 與 哲. 第 十 六 期 同 親 自 向 歐 陽 中 鵠 問 學 的 時 間, 大 約 只 有 在 光 緒 元 年 至 光 緒 三 年, 其 間 還 須 扣 除 譚 氏 往 來 北 通 州 和 北 京 一 年 多, 以 及 他 感 染 疾 病 的 時 間, 還 有 歐 陽 中 鵠 須 在 公 務 之 餘, 才 有 可 能 當 面 對 譚 氏 講 授 學 問 由 此 可 推 知, 歐 陽 中 鵠 所 講 授 的 內 容 必 然 有 所 侷 限, 說 詳 下 文 光 緒 五 年 夏, 譚 嗣 同 十 五 歲 時, 從 秦 州 回 到 湖 南, 秋 天 溯 江 至 長 沙, 陸 抵 瀏 陽 這 一 年, 根 據 鄧 潭 洲 的 論 述, 譚 嗣 同 從 第 四 個 老 師 涂 啟 先 ( 字 舜 臣, 號 大 圍, 1834-1900) 讀 書 鄧 氏 指 出 譚 嗣 同 因 在 道 署 讀 書, 喜 愛 桐 城 派 古 文, 雖 然 矻 矻 誦 讀, 而 譚 繼 洵 還 認 為 缺 乏 明 師 教 誨, 就 與 瀏 陽 的 著 名 學 者 涂 啟 先 聯 繫, 請 他 在 瀏 陽 教 譚 嗣 同 讀 書 : 譚 嗣 同 跟 隨 涂 啟 先 讀 的 書, 雖 然 主 要 是 儒 家 經 典, 但 也 受 到 涂 啟 先 學 術 思 想 的 影 響 涂 啟 先 稟 承 乾 嘉 漢 學 家 遺 風, 對 於 文 字 訓 詁 都 有 一 定 研 究, 而 尤 長 於 史 學, 考 證 得 失, 我 們 只 要 看 他 後 來 所 寫 的 石 菊 影 廬 筆 識 學 篇 七 十 六 則, 關 於 文 字 訓 詁 史 傳 所 作 的 考 證 辨 析, 佔 了 大 部 分, 且 有 不 少 發 前 人 所 未 發 的 地 方, 便 可 知 道 他 所 受 涂 啟 先 的 影 響 譚 嗣 同 跟 涂 啟 先 讀 了 兩 年 多 書, 擴 大 了 學 習 的 範 圍, 一 方 面 接 受 了 涂 啟 先 重 考 證 的 治 學 方 法 ; 另 一 方 面, 涂 啟 先 講 授 儒 家 經 典, 不 以 宋 朝 朱 熹 的 注 解 為 侷 限, 9 還 奉 朱 筆 圈 派 武 殿 試 填 榜 官 ( 見 前 引 歐 陽 中 鵠 事 略 ), 可 見 鄧 潭 洲 書 中 所 陳 述 的, 究 竟 有 多 少 真 實 性, 頗 值 得 懷 疑 而 前 述 賈 維 所 指 歐 陽 中 鵠 十 六 年 入 湖 北 巡 撫 譚 繼 洵 幕, 嗣 同 復 從 其 受 學, 也 同 樣 未 註 明 出 處 賈 維 該 書 應 曾 參 閱 過 湖 南 省 社 會 科 學 院 歷 史 所 藏 歐 陽 中 鵠 所 著 瓣 未 刊 文 稿 瓣 未 刊 雜 文 及 瓣 未 刊 函 稿 等 一 手 資 料, 但 該 資 料 是 否 有 相 關 紀 錄 明 確 記 載 歐 陽 中 鵠 這 二 十 年 期 間 的 行 止? 賈 維 亦 交 代 不 清 因 此, 上 述 問 題 恐 難 一 時 釐 清 先 妣 徐 夫 人 逸 事 狀 記 歐 陽 中 鵠 為 譚 嗣 同 母 親 所 撰 寫 的 墓 誌 銘 : 歲 丙 子, 其 年 九 月, 歸 夫 人 喪 於 瀏 陽 ( 全 集, 頁 53) 另 思 篇 五 十 一 言 及 : 謂 十 二 年 前, 從 瓣 師 渡 此 遇 厲 風 也 ( 全 集, 頁 151) 當 時 譚 嗣 同 二 十 四 歲 ; 又 據 譚 訓 聰 先 祖 嗣 同 公 年 譜 初 稿 記 光 緒 二 年 秋 九 月 仲 兄 奉 父 命, 護 喪 歸 瀏 陽, 親 屬 歿 於 京 師 者 六 人 引 文 見 譚 嗣 同 唐 才 常 兩 先 生 暨 丙 午 年 萍 瀏 醴 革 命 史 料 ( 臺 北 : 大 中 書 局, 出 版 年 不 詳 ), 頁 6 極 可 能 歐 陽 中 鵠 隨 譚 氏 兄 弟 回 到 瀏 陽, 協 助 喪 葬 事 宜, 事 畢 即 攜 譚 嗣 同 返 回 北 京 先 妣 徐 夫 人 逸 事 狀 又 記 : 明 年 八 月, 譚 君 奉 旨 補 授 甘 肅 鞏 秦 階 道, 加 二 品 銜, 乃 請 假 回 籍 修 墓 既 將 之 任, 豫 卜 期 葬 夫 人, 屬 志 於 中 鵠, 為 志 其 要 者 依 文 意 推 敲, 當 時 譚 繼 洵 與 歐 陽 中 鵠 應 尚 在 北 京

譚 嗣 同 師 弟 關 係 考 辨 447 而 好 稱 引 乾 隆 時 阮 元 焦 循 的 經 說 10 王 樾 也 指 出, 光 緒 五 年, 譚 嗣 同 拜 瀏 陽 著 名 學 者 涂 啟 先 為 師, 涂 啟 先, 字 舜 臣, 秉 承 乾 嘉 考 據 之 遺 風, 精 通 文 字 音 韻 名 物 訓 詁 和 史 學 在 他 兩 年 的 指 導 下, 譚 嗣 同 接 受 了 考 據 學 派 嚴 謹 的 治 學 方 法 不 過, 涂 啟 先 講 授 儒 家 經 典, 並 不 侷 限 於 朱 熹 的 四 書 集 注, 而 好 稱 引 阮 元 的 經 學, 而 阮 元 是 一 位 觀 念 進 步 的 學 者, 對 清 代 中 葉 今 文 經 學 常 州 學 派 的 微 言 大 義 十 分 推 崇, 因 此, 譚 氏 也 藉 此 一 因 緣 接 受 了 今 文 經 學 的 董 陶 ( 筆 者 按 : 段 本 洛 書 作 薰 陶 ), 在 煩 瑣 枯 燥 的 故 紙 堆 外, 嗅 得 了 自 由 思 考 經 世 致 用 的 新 學 風 11 由 鄧 王 二 人 的 陳 述 中, 大 約 可 以 歸 結 譚 嗣 同 受 到 涂 啟 先 的 影 響, 不 僅 在 傳 統 儒 家 經 典, 同 時 乾 嘉 漢 學 考 據 的 文 字 聲 韻 訓 詁, 以 及 浙 東 史 學 方 志, 甚 至 連 常 州 公 羊 學 派 的 思 想 都 包 括 其 中 鄧 潭 洲 所 持 的 論 據 主 要 來 自 譚 嗣 同 的 石 菊 影 廬 筆 識 學 篇 以 及 劉 通 叔 涂 大 圍 先 生 事 跡, 12 而 王 樾 及 段 本 洛 則 所 據 不 詳 雖 然 鄧 氏 的 論 據 看 似 成 理, 但 是 譚 嗣 同 石 菊 影 廬 筆 識 學 篇 撰 成 時 間 可 能 橫 跨 十 五 至 三 十 二 歲 之 間, 在 此 期 間, 譚 氏 也 曾 受 學 於 劉 人 熙 及 復 事 歐 陽 中 鵠, 何 以 譚 氏 學 篇 中 考 證 辨 析 的 撰 述 卻 不 受 兩 位 老 師 的 影 響? 13 此 外, 根 據 歐 陽 中 鵠 所 撰 涂 訓 導 行 狀 一 文 的 描 述, 涂 啟 先 博 習 多 通, 辭 尚 體 要 與 修 縣 志, 發 凡 起 例, 皆 古 良 史 法, 以 當 時 持 異 同, 卒 別 纂 集 能 為 桐 城 古 文, 義 法 謹 嚴, 操 筆 立 就 14 歐 陽 氏 此 文 可 注 意 有 兩 處, 其 一, 涂 啟 先 擅 10 11 12 13 14 鄧 潭 洲 : 譚 嗣 同 傳 論, 頁 7-8 王 樾 : 譚 嗣 同 變 法 思 想 研 究, 頁 24; 又 可 見 段 本 洛 : 譚 嗣 同 ( 揚 州 : 江 蘇 古 籍 出 版 社,1985 年 ), 頁 4-5 鄧 潭 洲 : 譚 嗣 同 傳 論, 頁 8 再 者, 鄧 潭 洲 王 樾 和 段 本 洛 似 乎 也 未 參 考 涂 啟 先 在 復 李 雨 亭 書 三 的 論 述 : 昔 者 善 化 孫 芝 房 侍 御, 謂 赭 寇 之 禍, 其 胎 結 於 漢 學 之 徒 其 言 誠 過 激, 然 今 之 為 漢 學 者, 類 皆 矜 才 使 氣, 驕 吝 環 生, 以 為 自 私 自 便 之 圖 推 其 流 弊, 八 股 之 學, 能 使 天 下 無 才 ; 今 之 所 謂 漢 學, 能 使 天 下 有 才, 而 誤 用 其 才, 欺 世 盜 名, 不 如 闇 修 為 尚 弟 年 來 惡 聞 漢 學, 非 雨 亭 不 足 發 吾 狂 言 涂 氏 又 在 復 李 雨 亭 書 四 指 出 : 然 以 漢 學 為 幟, 鉤 章 摘 句, 聚 訟 不 休, 揆 諸 古 者 大 學 之 教, 當 不 如 此 兩 書 分 見 大 圍 山 房 文 集 ( 長 沙 : 同 文 書 社,1924 年 ), 卷 4, 頁 14 頁 16 觀 察 涂 氏 對 漢 學 的 態 度 如 此, 又 如 何 可 能 將 漢 學 考 據 方 法 授 予 譚 嗣 同? 見 行 狀, 大 圍 山 房 文 集, 頁 1

448 文 與 哲. 第 十 六 期 長 史 學, 已 見 上 文 鄧 潭 洲 等 人 的 論 述 ; 其 二, 尤 為 重 要 的 是 涂 啟 先 擅 長 桐 城 古 文, 似 乎 應 該 也 將 此 傳 授 給 譚 嗣 同, 所 以 譚 氏 在 三 十 自 紀 中 所 述 嗣 同 少 頗 為 桐 城 所 震, 極 可 能 是 從 此 時 由 涂 啟 先 所 啟 迪 而 譚 訓 聰 所 撰 寫 的 清 譚 復 生 先 生 嗣 同 年 譜, 其 中 有 一 段 敘 述 寫 道 : 一 日 吾 在 公 保 大 樓 逢 教 育 界 國 大 代 表 魯 立 剛 先 生 詢 涂 先 生 學 行, 魯 君 亦 上 東 鎮 人, 魯 告 曰 : 涂 先 生 制 行 甚 嚴, 學 宗 程 朱, 文 法 桐 城, 其 伯 父 輩 均 師 之 15 也 提 供 了 涂 啟 先 擅 長 桐 城 古 文 的 證 據 若 然, 則 前 述 鄧 潭 洲 與 段 本 洛 等 人 持 論 譚 嗣 同 在 道 署 讀 書 時 喜 愛 桐 城 派 古 文 一 事, 其 實 並 無 明 顯 證 據, 同 時 可 能 是 錯 誤 的 譚 嗣 同 對 桐 城 派 古 文 的 偏 愛, 應 該 是 在 他 從 涂 啟 先 受 學 之 後 譚 嗣 同 向 涂 啟 先 問 學 的 時 間, 從 光 緒 五 年 秋 天 以 後, 至 少 一 直 到 光 緒 八 年 春 16 光 緒 七 年, 涂 啟 先 繼 續 教 譚 嗣 同 讀 書 鄧 潭 洲 對 此 時 譚 嗣 同 所 學, 繼 續 指 出 : 第 二 年 涂 啟 先 除 了 給 譚 嗣 同 講 授 周 禮 儀 禮 外, 還 給 他 講 授 昭 明 文 選 中 的 魏 晉 文 17 張 立 文 也 有 類 似 的 論 述, 他 在 十 九 世 紀 末 東 方 的 人 權 宣 言 書 譚 嗣 同 思 想 述 評 一 文 中 指 出, 譚 嗣 同 十 七 歲 讀 易 經 禮 記 儀 禮 周 禮 等, 開 始 有 系 統 地 學 習 中 國 傳 統 文 化 經 典 但 他 為 學 博 覽, 同 時 致 力 於 考 據 箋 注 金 石 刻 鏤 詩 古 文 辭 並 學 習 西 方 自 然 科 學 亦 喜 談 經 世 略, 攻 中 國 古 兵 法 18 基 本 上, 張 立 文 這 段 論 述 幾 乎 採 用 楊 廷 福 在 譚 嗣 同 年 譜 中 所 敘 述 的 19 而 楊 廷 福 認 定 此 時 譚 嗣 同 所 讀 所 學 的 內 容, 主 要 是 根 據 兩 項 材 料 而 推 論, 一 項 是 譚 嗣 同 的 史 例 自 敘, 另 一 項 則 是 蔡 丏 因 的 譚 嗣 同 傳 楊 氏 引 用 譚 氏 史 例 自 敘 為 證, 據 史 例 自 敘 所 述 : 少 受 易, 因 及 三 禮, 於 春 秋 獨 不 喜 言 例 ( 全 集, 頁 16) 但 譚 氏 並 未 說 明 少 受 究 竟 是 從 幾 歲 開 始 ; 而 蔡 丏 因 譚 嗣 同 傳 一 文 也 只 敘 述 譚 氏 少 年 曾 為 考 據 箋 注 金 石 刻 鏤 詩 古 文 辭 之 學, 亦 好 談 中 國 古 兵 法, 20 同 樣 並 未 具 體 說 明 年 歲 15 16 17 18 19 20 同 前 註, 頁 19 這 期 間 譚 氏 曾 在 光 緒 七 年 秋 短 暫 遊 長 沙, 其 他 時 間 應 該 都 留 在 瀏 陽 可 參 考 譚 氏 三 十 自 紀 一 文 所 述 見 鄧 潭 洲 : 譚 嗣 同 傳 論, 頁 11 見 張 立 文 : 中 國 近 代 新 學 的 展 開 ( 臺 北 : 東 大 圖 書,1992 年 ), 頁 143-144 可 對 照 楊 廷 福 : 譚 嗣 同 年 譜, 頁 39 蔡 丏 因 這 篇 傳 記 所 述, 大 多 抄 引 自 梁 啟 超 譚 嗣 同 傳, 譬 如 此 段 文 字, 梁 啟 超 即 謂 : 少 年 曾 為 考 據 箋 注 金 石 刻 鏤 詩 古 文 辭 之 學, 亦 好 談 中 國 古 兵 法 ( 全 集, 頁 556)

譚 嗣 同 師 弟 關 係 考 辨 449 比 較 鄧 潭 洲 張 立 文 及 楊 廷 福 三 人 對 譚 嗣 同 當 時 所 學 的 陳 述, 其 間 的 差 異 在 於, 鄧 氏 認 為 周 禮 儀 禮 是 涂 啟 先 教 授 給 譚 嗣 同, 而 張 楊 兩 人 則 認 為 是 譚 氏 在 瀏 陽 家 鄉 所 自 學 ; 除 了 周 禮 儀 禮 之 外, 張 楊 更 指 出 當 時 譚 氏 還 讀 易 經 禮 記 雖 然 到 目 前 為 止, 沒 有 任 何 明 顯 的 證 據, 可 以 證 明 上 述 鄧 潭 洲 張 立 文 及 楊 廷 福 三 人 所 論 的 確 是 事 實, 但 楊 廷 福 根 據 史 例 自 敘 所 作 的 推 論, 可 信 度 應 該 較 高 二 歐 陽 中 鵠 的 講 授 內 容 與 船 山 思 想 影 響 辨 疑 關 於 歐 陽 中 鵠 在 譚 嗣 同 早 年 從 學 時 所 講 授 的 內 容 為 何? 存 在 諸 多 疑 點 王 樾 認 為 歐 陽 中 鵠 在 教 學 中 即 以 王 船 山 的 思 想 氣 節 薰 陶 著 譚 嗣 同, 使 他 在 幼 小 的 心 田 裡 早 已 播 下 天 下 唯 器 而 已 無 其 器 則 無 其 道 的 道 器 論, 反 對 守 舊, 主 張 進 化 的 歷 史 觀 及 天 人 合 一 的 宇 宙 人 生 觀 以 及 嚴 夷 夏 之 防 的 漢 族 本 位 民 族 主 義 等 思 想 的 種 子 21 鄧 潭 洲 也 指 出 歐 陽 中 鵠 在 給 譚 嗣 同 兄 弟 講 解 四 書 等 儒 家 經 典 時, 便 很 自 然 地 傳 播 了 王 夫 之 的 某 些 學 術 觀 點 當 時 譚 嗣 同 年 紀 小, 並 不 完 全 懂 得 這 些 觀 點 所 包 含 的 意 義, 但 由 於 歐 陽 中 鵠 深 入 淺 出 的 講 解, 而 且 多 次 地 反 覆, 也 使 他 受 到 一 些 影 響 從 這 時 起, 他 就 開 始 受 到 王 船 山 的 思 想 影 響 22 丁 平 一 的 論 述 頗 近 於 鄧 潭 洲 : 由 於 歐 陽 中 鵠 學 術 上 很 推 崇 明 末 清 初 大 學 者 王 夫 之, 所 以 在 給 譚 嗣 同 兄 弟 教 授 論 語 孟 子 大 學 中 庸 等 儒 家 經 典 時, 經 常 傳 授 王 夫 之 的 學 術 思 想 他 講 授 深 入 淺 出, 雖 然 王 夫 之 的 學 說 很 深 奧 難 懂, 但 譚 嗣 同 卻 很 能 領 會 其 中 的 觀 點, 也 是 從 這 時 起, 他 開 始 學 習 王 夫 之 的 學 說, 並 終 身 推 崇 這 位 偉 大 的 學 者 23 段 本 洛 則 主 張 : 歐 陽 中 鵠 一 向 推 崇 王 船 山 的 學 問 和 氣 節 在 教 學 中 以 王 船 山 的 思 想 薰 陶 著 譚 嗣 同, 在 他 幼 小 的 心 田 裡, 開 始 播 種 下 中 國 傳 統 的 民 主 思 想 的 種 子 24 李 喜 所 也 提 到 譚 繼 洵 將 歐 陽 中 鵠 請 到 家 裡, 作 譚 嗣 同 和 其 二 哥 譚 嗣 襄 的 老 師 從 此, 譚 嗣 同 開 始 接 觸 王 船 山 的 學 說 21 22 23 24 文 字 全 同 見 蔡 丏 因 ( 冠 洛 ) 編 : 清 代 七 百 名 人 傳 ( 北 京 : 中 國 書 店,1984 年 ), 頁 1913; 該 書 最 早 可 能 在 民 國 二 十 六 年 出 版 於 上 海 世 界 書 局 王 樾 : 譚 嗣 同 變 法 思 想 研 究 ( 臺 北 : 臺 灣 學 生 書 局,1990 年 ), 頁 21 鄧 潭 洲 : 譚 嗣 同 傳 論, 頁 5 丁 平 一 : 譚 嗣 同 與 維 新 派 師 友 ( 長 沙 : 湖 南 大 學 出 版 社,2004 年 ), 頁 86 段 本 洛 : 譚 嗣 同 ( 揚 州 : 江 蘇 古 籍 出 版 社,1985 年 ), 頁 1

450 文 與 哲. 第 十 六 期 譚 嗣 同 接 觸 到 這 些 東 西 之 後, 不 僅 開 了 眼 界, 而 且 變 成 了 他 後 來 所 形 成 的 政 治 和 哲 學 觀 點 的 重 要 資 料 來 源 歐 陽 中 鵠 對 譚 嗣 同 的 早 期 思 想 確 實 發 生 過 較 多 的 影 響, 那 種 認 為 歐 陽 中 鵠 對 譚 嗣 同 的 影 響 很 小, 甚 至 力 圖 抹 殺 這 種 影 響 的 觀 點 是 欠 公 允 的 25 鄧 白 洲 更 直 接 指 出 譚 嗣 同 的 父 親 聘 請 歐 陽 中 鵠 到 家 為 他 兄 弟 倆 授 課 從 此, 嗣 同 才 開 始 了 正 規 學 習, 並 初 步 閱 讀 船 山 遺 書 26 夏 劍 欽 同 樣 也 提 到 : 歐 陽 中 鵠 研 讀 過 王 夫 之 的 著 作 船 山 遺 書, 繼 承 了 這 位 哲 人 的 學 說, 所 以 他 給 譚 嗣 同 兄 弟 講 解 四 書 時, 很 自 然 地 傳 播 了 王 夫 之 的 某 些 學 術 觀 點 歐 陽 中 鵠 還 經 常 給 譚 嗣 同 兄 弟 講 述 王 夫 之 文 天 祥 的 故 事, 用 他 們 的 民 族 氣 節 教 育 學 生 27 以 上 學 者 對 譚 嗣 同 早 年 從 學 歐 陽 中 鵠 所 習 得 知 識 內 容 的 論 述, 恐 怕 都 只 是 推 測, 並 未 具 體 提 出 直 接 的 證 據 加 以 證 明, 其 中 更 不 乏 過 度 臆 測 的 可 能 而 這 些 臆 測 大 抵 是 基 於 幾 個 線 索 而 來 首 先, 上 述 學 者 可 能 根 據 歐 陽 予 倩 (1889-1962) 在 上 歐 陽 瓣 師 書 序 所 說 : 譚 先 生 十 歲 就 跟 我 祖 父 讀 書, 以 後 每 次 回 瀏 陽, 在 我 家 裡 往 來 很 密 曾 為 監 修 我 曾 祖 父 母 的 墳 墓, 在 山 上 一 住 好 幾 天 我 小 的 時 候 常 常 看 見 他 ( 全 集, 頁 535) 而 誤 認 為 譚 氏 因 此 能 常 與 歐 陽 中 鵠 往 來 問 學, 自 然 容 易 接 受 王 船 山 思 想 的 影 響 ; 其 次, 學 者 往 往 根 據 歐 陽 中 鵠 傾 心 於 王 船 山 思 想 而 推 斷 歐 陽 氏 在 譚 氏 早 年 時, 即 予 以 灌 輸 船 山 思 想 ; 再 者, 學 者 普 遍 尊 仰 譚 嗣 同 的 人 格, 甚 至 稱 其 為 偉 大 的 愛 國 主 義 者 28 而 過 度 誇 大 譚 氏 生 平 及 思 想 特 殊 之 處, 也 成 為 學 者 之 間 向 來 評 述 譚 氏 思 想 時 的 一 致 看 法 無 法 判 定 譚 嗣 同 早 年 是 否 透 過 歐 陽 中 鵠 而 接 受 王 船 山 的 思 想 的 問 題, 不 僅 因 為 譚 氏 早 年 跟 隨 歐 陽 氏 受 學 的 時 間 究 竟 有 多 長? 29 更 重 要 的 因 素 在 於 譚 氏 十 歲 左 25 26 27 28 29 李 喜 所 : 譚 嗣 同 評 傳 ( 鄭 州 : 河 南 教 育 出 版 社,1986 年 ), 頁 16-17 鄧 白 洲 : 譚 嗣 同 的 五 位 老 師, 轉 引 自 譚 嗣 同 研 究 資 料 匯 編, 頁 147 夏 劍 欽 : 試 論 王 夫 之 思 想 行 性 對 譚 嗣 同 的 深 刻 影 響, 船 山 學 刊 1995 年 第 1 期, 頁 55 以 此 稱 頌 譚 嗣 同 者, 如 陶 用 舒 : 近 代 湖 南 人 才 群 體 研 究 ( 長 沙 : 嶽 麓 書 社,2000 年 ), 頁 476; 劉 夫 生 : 紀 念 譚 嗣 同 殉 難 100 周 年, 田 伏 隆 朱 漢 民 主 編 : 譚 嗣 同 與 戊 戌 維 新 ( 長 沙 : 嶽 麓 書 社,1999 年 ), 頁 3 小 野 川 秀 美 曾 引 用 歐 陽 予 倩 上 歐 陽 瓣 師 書 序, 描 述 譚 嗣 同 與 歐 陽 家 交 往 甚 為 密 切, 其 用 意 似 乎 在 論 證 譚 氏 與 歐 陽 氏 之 間 密 切 的 關 係, 以 及 所 可 能 受 到 歐 陽 中 鵠 思 想 的 影 響, 但 並 未 明 白 道 出 然 而 譚 氏 最 早 回 到 瀏 陽, 已 是 在 他 十 五 歲 時, 而 當 時 是 否 從 學 於 歐 陽 中 鵠, 頗 令 人 質 疑 ( 可 參 見 前 註 第 7 8 9); 譚 氏 與 歐 陽 家 往 來 密 切 並 不 代 表 即

譚 嗣 同 師 弟 關 係 考 辨 451 右 的 年 齡, 究 竟 能 吸 收 多 少 歐 陽 氏 及 船 山 的 思 想? 譚 氏 在 報 劉 淞 芙 書 一 曾 回 顧 一 段 自 己 早 年 的 學 習 過 程 : 嗣 同 少 稟 惛 惰, 長 益 椎 魯, 幸 承 家 訓, 不 即 頑 廢 然 而 家 更 多 難, 弱 涕 坐 零 身 役 四 方, 車 輪 無 角 雖 受 讀 瓣 大 圍 之 門, 終 暴 棄 於 童 蒙 無 知 之 日 ( 全 集, 頁 8) 譚 氏 此 信 行 文 容 有 過 謙 之 詞, 但 也 可 能 是 陳 述 了 部 分 的 事 實 ; 譬 如 譚 氏 在 城 南 思 舊 銘 並 敘 曾 提 到 : 往 八 九 歲 時, 讀 書 京 師 宣 武 城 南, 余 夜 讀, 聞 白 楊 號 風, 閒 雜 鬼 歗 大 恐, 往 奔 兩 兄, 則 皆 撫 慰 而 呵 煦 之 然 名 勝 如 龍 泉 寺 龍 爪 槐 陶 然 亭, 瑤 臺 棗 林, 皆 參 錯 其 閒, 暇 即 凂 兩 兄 挈 以 遊 ( 全 集, 頁 22-23) 又 如 先 仲 兄 行 述 記 載 譚 嗣 襄 好 攀 登 屋 脊 上, 又 善 騎, 揮 鞭 絕 塵, 窮 馬 力 然 後 止 父 師 約 束 嚴, 終 不 自 戢, 鞭 撻 之 餘, 隨 以 嬉 笑 ( 全 集, 頁 91) 一 方 面 八 歲 九 歲 的 幼 童 仍 是 懵 懂 貪 玩, 另 一 方 面, 譚 氏 似 乎 處 處 以 兄 長 為 榜 樣, 顧 好 弄, 不 喜 書 ( 仲 叔 四 書 義 自 敘, 全 集, 頁 17), 因 而 終 暴 棄 於 童 蒙 無 知 之 日 此 為 對 第 一 個 線 索 的 質 疑 關 於 第 二 個 線 索 的 質 疑, 鄧 潭 洲 在 關 於 譚 嗣 同 生 平 事 蹟 的 幾 個 問 題 一 文 中 曾 解 釋 : 譚 嗣 同 在 少 年 青 年 時 代 先 後 拜 歐 陽 中 鵠 劉 人 熙 為 師 ( 對 劉 只 是 問 學 ) 這 兩 個 人 都 是 瀏 陽 的 著 名 學 者, 都 推 崇 王 船 山, 所 以 他 們 在 給 譚 嗣 同 傳 道 授 業 解 惑 時, 自 然 會 將 他 們 研 究 王 船 山 的 體 會 見 解 和 主 張 向 譚 嗣 同 灌 輸 究 竟 灌 輸 一 些 什 麼 東 西 呢? 有 些 學 者 想 當 然 地 論 斷, 他 們 把 王 船 山 的 唯 物 主 義 哲 學 思 想 和 某 些 具 有 進 步 意 義 的 社 會 政 治 思 想, 都 向 譚 嗣 同 灌 輸 其 實, 這 是 一 種 誤 會 據 我 所 知, 歐 陽 中 鵠 對 船 山 著 作 最 重 視 的 是 俟 解, 他 在 與 艮 生 中 說 : 船 山 俟 解 一 卷, 猶 使 人 驚 心 動 魄, 日 閱 數 則, 以 為 嚴 師 之 奉, 庶 幾 不 忘 戒 慎 恐 懼 也 又 在 復 泗 生 中 說 : 船 山 遺 書 中 俟 解 一 卷, 最 為 深 切 著 明, 可 取 而 為 嚴 師 之 對 歐 陽 中 鵠 對 船 山 學 說 的 擇 取 既 然 是 這 樣, 那 麼 他 給 譚 嗣 同 傳 授 船 山 學 說, 也 就 不 會 越 此 範 圍 了 30 30 與 歐 陽 中 鵠 有 密 切 往 來 見 氏 著 晚 清 政 治 思 想 研 究 ( 臺 北 : 時 報 文 化 公 司,1982 年 ), 頁 170-171 引 自 譚 嗣 同 研 究 資 料 匯 編, 頁 328-329 按 艮 生 乃 是 劉 人 熙 之 字, 與 艮 生 不 知 作 於 何 時? 泗 生 為 譚 嗣 同 仲 兄 嗣 襄 之 字, 嗣 襄 於 光 緒 十 五 年 病 逝 於 臺 灣, 因 此 復 泗 生

452 文 與 哲. 第 十 六 期 如 果 按 照 鄧 氏 所 推 論 的, 譚 嗣 同 可 能 受 到 船 山 思 想 的 影 響, 應 該 只 限 於 俟 解 部 分, 但 即 便 如 此, 也 缺 乏 直 接 證 據 證 明 譚 氏 早 年 的 確 受 到 船 山 思 想 的 影 響 檢 視 現 存 譚 嗣 同 與 歐 陽 中 鵠 往 來 書 信, 31 譚 氏 最 早 提 及 船 山 思 想 的, 已 是 遲 於 光 緒 二 十 一 年 倡 議 瀏 陽 興 算 時 期 所 寫 上 歐 陽 中 鵠 書 中 提 及 的 道 不 離 器 ( 全 集, 頁 160-161) 之 說 何 以 學 界 仍 普 遍 盛 行 譚 嗣 同 早 年 即 受 船 山 思 想 影 響 的 論 點? 檢 閱 陳 乃 乾 於 1917 年 所 輯 瀏 陽 譚 先 生 年 譜, 尚 未 見 到 此 一 論 點 楊 廷 福 於 1956 年 因 不 滿 陳 乃 乾 僅 根 據 梁 啟 超 ( 卓 如,1873-1929) 的 譚 嗣 同 傳 而 將 年 譜 內 容 撰 寫 得 太 過 簡 略, 故 重 新 梳 理 譚 嗣 同 生 平 簡 歷, 並 指 出 : 先 生 早 年 穎 慧, 十 歲 時 從 瀏 陽 學 者 歐 陽 中 鵠 學, 勤 於 學 問 的 探 討 研 究, 少 年 時 尤 其 好 今 文 經 學, 稱 讚 魏 源 龔 自 珍, 又 喜 讀 張 載 正 蒙 與 王 夫 之 船 山 遺 書, 在 思 想 方 面, 受 其 影 響 32 又 於 譚 嗣 同 十 歲 的 譜 主 事 略 記 載 其 父 譚 繼 洵 : 七 月, 請 同 鄉 內 閣 中 書 歐 陽 中 鵠 主 持 他 的 家 事, 先 生 與 仲 兄 嗣 襄 俱 從 歐 陽 中 鵠 讀 書 案 歐 陽 中 鵠 生 平 服 膺 明 末 清 初 反 映 新 興 市 民 階 層 的 卓 越 思 想 家 和 愛 國 主 義 者 王 夫 之 黃 宗 羲 劉 繼 莊, 尤 其 傾 倒 於 王 夫 之, 因 自 號 瓣, 取 瓣 香 薑 齋 之 意 他 復 精 研 數 學, 從 事 於 自 然 科 學 的 探 討, 是 一 個 要 求 跳 出 封 建 藩 籬 要 求 個 性 發 展 的 上 層 知 識 份 子 故 先 生 思 想 的 形 成, 歐 陽 中 鵠 是 給 予 一 定 影 響 的 33 31 32 33 不 應 晚 於 是 年 鄧 潭 洲 這 篇 文 章 原 載 於 求 索 1988 年 第 4 期, 早 先 鄧 氏 曾 撰 寫 過 譚 嗣 同 傳 論, 且 在 1983 年 譚 嗣 同 殉 難 85 周 年 時, 油 印 出 版 為 改 革 而 獻 身 的 譚 嗣 同 一 書, 並 於 1998 年 由 湖 南 嶽 麓 書 社 正 式 出 版 因 此, 鄧 氏 此 文 應 是 對 譚 嗣 同 傳 論 書 中 的 論 點, 提 出 若 干 修 正 歐 陽 予 倩 在 其 編 寫 的 譚 嗣 同 書 簡 中 留 有 歐 陽 中 鵠 寫 給 譚 嗣 同 的 信 十 四 通, 其 中 也 找 不 到 關 涉 船 山 思 想 的 內 容 歐 陽 予 倩 在 序 文 中 說 : 這 幾 十 封 給 我 祖 父 的 信, 是 家 母 留 下 來 的 燼 餘, 其 中 曾 有 一 封 被 親 戚 某 盜 去, 目 下 所 存 的, 我 怕 遺 失, 常 常 帶 在 身 邊 這 是 一 種 很 可 寶 貴 的 文 獻, 不 僅 有 歷 史 的 價 值, 也 可 以 激 勵 士 氣 見 歐 陽 予 倩 編 : 譚 嗣 同 書 簡 ( 上 海 : 文 化 供 應 社,1948 年 ), 頁 5 若 然, 則 已 焚 毀 的 信 中 或 許 有 歐 陽 中 鵠 與 譚 嗣 同 討 論 船 山 思 想 的 內 容 也 未 可 知 楊 廷 福 : 譚 嗣 同 年 譜 ( 香 港 : 崇 文 書 店,1972 年 ), 頁 11 同 前 註, 頁 28-29

譚 嗣 同 師 弟 關 係 考 辨 453 究 竟 譚 氏 是 否 受 歐 陽 中 鵠 影 響 而 接 觸 王 夫 之 思 想, 楊 氏 語 似 曖 昧, 但 在 譚 嗣 同 二 十 五 歲 的 譜 主 事 略 卻 談 及 : 正 月, 先 生 自 瀏 陽 抵 達 蘭 州, 即 與 仲 兄 嗣 襄 赴 北 京 應 試, 從 劉 人 熙 學, 始 讀 王 夫 之 船 山 遺 書 黃 宗 羲 宋 元 學 案 明 儒 學 案 明 夷 待 訪 錄 等 書 34 任 訪 秋 也 認 為 : 光 緒 十 五 年 嗣 同 與 仲 兄 嗣 襄 赴 北 京 應 試, 問 學 於 同 鄉 劉 人 熙, 開 始 讀 王 夫 之 的 船 山 遺 書 和 黃 宗 羲 的 宋 元 學 案 明 儒 學 案 明 夷 待 訪 錄 等 書 35 由 始 讀 二 字 可 見 楊 任 兩 人 是 主 張 譚 嗣 同 開 始 接 觸 王 夫 之 思 想 應 該 來 自 劉 人 熙 的 推 薦, 而 非 由 歐 陽 中 鵠 Ronald Robel 雖 認 為 歐 陽 中 鵠 最 傾 慕 的 是 同 樣 為 瀏 陽 人 的 王 夫 之, 並 且 說 服 了 譚 嗣 同 與 之 分 享 他 對 這 位 非 正 統 哲 學 家 的 熱 情, 但 是 Ronald Robel 也 指 出, 要 確 定 歐 陽 氏 在 他 們 早 年 的 師 生 關 係 中 傳 授 給 譚 嗣 同 的 是 什 麼 知 識, 是 非 常 困 難 的 不 過,Ronald Robel 仍 主 張, 譚 嗣 同 似 乎 較 傾 向 直 率 地 討 論 爭 議 性 議 題, 並 且 分 享 彼 此 對 改 革 興 趣 的 相 似 見 解 因 此, 歐 陽 中 鵠 廣 泛 的 學 習 態 度 和 早 年 的 教 法 必 定 對 這 位 年 僅 九 歲 的 男 孩 留 下 深 刻 的 印 象 36 而 需 留 意 的 是,Ronald Robel 曾 提 及 歐 陽 中 鵠 跟 隨 譚 繼 洵 到 武 昌, 並 且 在 行 政 管 理 和 私 人 事 務 上 給 予 巡 撫 協 助 同 時 歐 陽 氏 繼 續 督 促 譚 嗣 同 學 習, 特 別 是 擴 大 了 譚 氏 對 清 初 哲 學 家 的 理 解, 例 如 黃 宗 羲 和 王 夫 之 37 雖 然 Ronald Robel 未 註 明 此 段 論 述 所 據 為 何, 但 從 其 論 文 參 考 書 目 可 推 測 最 可 能 是 採 錄 了 楊 廷 福 譚 嗣 同 年 譜 中 的 說 法, 然 而 楊 氏 於 年 譜 中 並 無 歐 陽 中 鵠 隨 至 武 昌 的 紀 錄! 38 或 許 學 界 普 遍 盛 行 譚 嗣 同 早 年 即 受 船 山 思 想 影 響 的 論 點, 可 以 從 上 述 對 第 三 個 線 索 的 質 疑 中 一 窺 究 竟 在 談 到 譚 嗣 同 早 年 受 船 山 思 想 影 響 的 同 時, 學 者 往 往 牽 引 出 此 思 想 影 響 的 內 容 若 非 民 主 思 想 便 是 反 滿 革 命 主 張 徐 義 君 的 論 述 就 是 一 個 顯 例 : 歐 陽 中 鵠 還 用 王 夫 之 文 天 祥 的 民 族 氣 節 來 教 育 譚 嗣 同 王 夫 之 堅 持 反 對 清 朝 統 治 者, 開 始 在 衡 山 舉 兵 反 抗, 後 又 在 桂 林 助 瞿 式 耜 抗 清 最 後, 他 完 全 隱 姓 埋 名, 潛 入 深 山, 一 年 數 遷 其 洞, 在 極 端 艱 苦 的 環 境 裡 從 事 著 作, 以 34 35 36 37 38 同 前 註, 頁 54 任 訪 秋 : 譚 嗣 同 論, 中 州 學 刊 1982 年 第 3 期, 頁 81 Robel, R. Ronald, The Life and Thought of T an Ssu-t ung. (Unpublished Ph.D. dissertation of 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1972), pp. 27-28. Ibid., p. 144. 對 照 前 註 5 賈 維 的 引 述 可 見, 歐 陽 中 鵠 隨 至 武 昌 入 譚 繼 洵 幕 的 可 能, 似 乎 應 該 其 來 有 自 因 目 前 相 關 文 獻 闕 如, 尚 無 法 對 此 問 題 予 以 釐 清

454 文 與 哲. 第 十 六 期 至 在 他 死 後 人 們 還 不 能 舉 其 名 姓 譚 嗣 同 猛 烈 抨 擊 滿 族 統 治 者 的 言 論, 顯 然 與 先 人 民 族 氣 節 的 影 響 有 關 39 相 較 之 下, 煒 光 的 觀 點 更 激 烈 : 王 船 山 的 民 族 思 想, 使 譚 嗣 同 受 到 很 大 鼓 舞, 譚 嗣 同 幾 乎 是 毫 無 批 判 地 接 受 過 來, 成 為 他 反 清 革 命 思 想 的 直 接 來 源 譚 嗣 同 在 他 的 著 作 中, 對 滿 清 貴 族 實 行 殘 酷 的 民 族 壓 迫 和 腐 朽 的 黑 暗 統 治 進 行 了 無 情 揭 露, 從 而 把 蘊 藏 在 人 們 心 頭 的 民 族 仇 恨 點 燃 起 來 我 們 必 須 看 到, 譚 嗣 同 的 全 部 思 想 與 實 踐 活 動 並 未 完 全 受 當 時 維 新 派 的 改 良 主 義 路 線 所 束 縛, 相 反, 他 通 過 對 中 外 歷 史 上 人 民 革 命 鬥 爭 的 贊 頌, 表 示 了 他 強 烈 的 反 清 革 命 思 想 40 不 過 也 有 學 者 持 反 對 立 場, 如 黃 衛 平 即 認 為, 譚 嗣 同 根 本 無 視 王 夫 之 思 想 中 的 封 建 糟 粕, 而 是 積 極 地 闡 發 其 中 民 主 性 的 精 華, 甚 至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以 西 方 近 代 政 治 理 論 為 指 導, 借 王 黃 等 人 思 想 中 的 近 代 因 素 加 以 宏 揚 可 以 說, 譚 嗣 同 有 取 於 王 夫 之 思 想 的 部 分, 就 最 基 本 最 主 要 方 面 而 言, 不 在 於 民 族 民 主 學 說, 也 不 是 氣 一 元 論, 而 是 道 隨 器 變 的 歷 史 辯 證 法 和 日 新 之 化 的 進 化 論 41 相 較 之 下, 鄺 兆 江 注 意 到 譚 嗣 同 對 王 夫 之 思 想 的 取 捨, 其 觀 點 更 形 重 要 : 有 實 例 顯 示 譚 嗣 同 偏 離 了 他 老 師 的 指 導, 而 尋 求 自 我 拓 展 他 研 究 王 夫 之 就 是 一 個 很 好 的 例 子 在 王 夫 之 大 量 作 品 中, 歐 陽 中 鵠 最 關 心 的 是 反 應 道 德 問 題 的 著 作 可 取 而 為 嚴 師 之 對 的 俟 解 另 一 面, 劉 人 熙 敦 促 譚 嗣 同 閱 讀 王 夫 之 的 四 書 訓 義 詳 盡 闡 述 朱 熹 在 儒 家 經 典 所 作 的 廣 泛 的 評 論 這 些 推 薦 的 作 品 重 在 強 調 道 德 修 養 而 有 別 於 抽 象 學 理 但 是, 譚 嗣 同 卻 逐 漸 越 出 了 其 師 的 觀 點, 王 夫 之 的 其 他 思 想 吸 引 了 譚 嗣 同 的 注 意, 他 從 王 夫 之 易 經 的 部 分 研 究 中 獲 得 了 他 的 改 革 論 據 42 39 40 41 42 徐 義 君 : 譚 嗣 同 思 想 研 究 ( 長 沙 : 湖 南 人 民 出 版 社,1981 年 ), 頁 63 Ronald Robel 對 歐 陽 中 鵠 如 此 重 視 王 夫 之 的 先 人 民 族 氣 節 曾 如 此 評 論 : 歐 陽 中 鵠 欽 佩 王 夫 之 的 部 分 極 有 可 能 取 決 於 王 夫 之 的 湖 南 人 身 分 這 種 地 域 忠 誠 和 認 同 的 意 義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對 任 何 個 別 中 國 人 而 言, 肯 定 不 能 輕 易 低 估 參 閱 Robel, R. Ronald, p. 151. 煒 光 : 譚 嗣 同 與 王 船 山, 吉 首 大 學 學 報 ( 社 會 科 學 版 ) 1989 年 第 3 期, 頁 61 黃 衛 平 : 試 析 王 夫 之 思 想 對 譚 嗣 同 的 影 響, 船 山 學 刊 1984 年 第 1 期, 頁 132 Kwong, Luke S. K., T AN SSU-T UNG, 1865-1898: Life and Thought of a Reformer.

譚 嗣 同 師 弟 關 係 考 辨 455 以 現 有 資 料 來 看, 譚 嗣 同 具 有 革 命 思 想 之 說 的 由 來, 似 乎 可 從 唐 才 質 的 戊 戌 聞 見 錄 中 的 一 段 記 載 尋 出 端 倪 : 復 生 七 丈 奉 電 旨, 同 心 者 皆 慶 之 然 七 丈 忽 忽 若 不 懌 者, 殆 遇 泰 思 否 而 情 不 能 已 歟? 伯 兄 與 之 擘 畫 聯 絡 哥 老 會 事, 七 丈 囑 縝 密 結 納 之, 毋 為 仇 我 者 偵 知 伯 兄 謂 復 生 雖 役 其 身 於 清 廷, 從 事 維 新, 而 其 心 實 未 嘗 須 臾 忘 革 命 其 北 上 也, 伯 兄 為 餞 行 酒 酣, 復 生 七 丈 口 占 一 絕, 有 云 : 三 戶 亡 秦 緣 敵 愾, 功 成 犁 掃 兩 崑 崙, 蓋 勉 伯 兄 結 納 哥 老 會, 而 復 於 京 師 倚 重 王 五, 助 其 謀 大 舉 也 43 但 從 現 有 學 者 相 關 研 究 成 果 看 來, 卻 甚 少 引 用 此 文 做 為 譚 氏 革 命 思 想 的 來 源 依 據, 反 而 採 取 了 其 他 來 源 並 影 響 廣 泛 地 加 以 申 說 譬 如 日 本 學 者 高 田 淳 即 注 意 到 譚 嗣 同 思 想 與 反 清 革 命 關 聯 的 緣 由 高 田 淳 指 出, 章 士 釗 ( 行 嚴,1881-1973) 與 黃 藻 ( 菊 人,1870-1900) 於 1903 年 合 編 革 命 論 文 集 黃 帝 魂 其 中 有 四 篇 涉 及 王 夫 之, 包 括 第 三 篇 譚 嗣 同 君 禍 ( 摘 自 仁 學,1897 年 ) 而 楊 毓 麟 (1872-1911) 44 把 湘 鄉 郭 嵩 燾 ( 字 伯 琛, 號 筠 仙,1818-1891) 與 湘 潭 王 闓 運 ( 字 壬 秋, 號 湘 綺, 1833-1916) 一 起 作 為 王 夫 之 思 想 的 傳 播 者 而 列 舉, 特 別 是 把 瀏 陽 譚 嗣 同 作 為 王 夫 之 思 想 直 接 繼 承 者 來 強 調, 是 因 為 楊 毓 麟 自 己 也 表 明 是 這 位 譚 嗣 同 的 無 所 依 傍, 浩 然 獨 往 的 精 神 的 繼 承 者 後 來 他 又 引 用 譚 嗣 同 關 於 出 版 船 山 遺 書 的 曾 國 藩 (1811-1872) 實 際 上 是 船 山 思 想 蹂 躪 者 的 話 : 譚 嗣 同 曰 : 中 興 之 役, 湘 人 自 以 為 功, 吾 日 夕 思 之, 剷 滅 同 種, 以 媚 胡 族, 實 負 天 下 之 大 罪, 吾 日 夕 痛 之 吾 讀 其 言, 流 涕 不 可 止 楊 毓 麟 乃 根 據 譚 嗣 同 對 曾 國 藩 的 批 判, 將 革 命 派 放 在 從 王 夫 之 不 斷 傳 下 來 的 湖 南 人 譜 系 位 置 中 45 所 以 章 士 釗 把 譚 嗣 同 的 君 禍 收 入 了 黃 帝 魂 高 田 淳 的 論 述, 無 疑 點 破 了 歷 來 學 者 對 譚 嗣 同 政 治 思 想 與 實 際 作 為 的 研 究 所 採 取 的 視 角, 是 帶 著 情 緒 和 偏 見 的 43 44 45 (Leiden:New York; Koln: Brill, 1996), p. 72-73. 引 文 見 譚 嗣 同 研 究 資 料 彙 編, 頁 272 楊 毓 麟 又 名 叔 壬, 後 改 名 守 仁, 字 篤 生, 湖 南 長 沙 縣 人, 與 楊 昌 濟 同 族 但 晚 兩 輩 他 與 楊 昌 濟 章 士 釗 同 留 學 英 國, 三 人 交 誼 極 深, 也 是 船 山 思 想 的 宣 傳 者 高 田 淳 : 清 末 的 王 船 山, 船 山 學 報 1948 年 第 2 期, 頁 131

456 文 與 哲. 第 十 六 期 同 樣 的, 楊 毓 麟 在 其 所 著 的 新 湖 南 中, 也 對 船 山 作 了 這 樣 的 評 價 : 王 船 山 氏 平 生 所 著 書, 自 經 義 史 論 以 至 稗 官 小 說, 於 種 族 之 戚, 家 國 之 痛, 呻 吟 嗚 咽, 舉 筆 不 忘, 如 盲 者 之 思 視 也, 如 痿 者 之 思 起 也, 如 瘖 者 之 思 言 也, 如 飲 食 男 女 之 欲 一 日 不 能 離 於 其 側, 朝 愁 暮 思, 夢 寐 以 之 雖 以 黃 梨 洲 之 剛 俠, 至 其 沈 酣 沒 溺, 持 此 為 第 一 義 諦, 為 畢 生 歸 根 立 命 之 所, 或 尚 未 之 及 其 遺 集 所 傳 付, 不 在 王 氏 子 姓 之 家, 亦 不 在 其 故 舊 親 戚 之 家, 而 往 往 於 破 寮 廢 剎 中 遇 之 故 種 界 之 悲 劇 流 傳 於 我 湖 南 人 之 腦 蒂 者, 最 為 濃 深 微 至 46 楊 毓 麟 刻 意 而 誇 大 地 描 述 了 船 山 忠 貞 愛 國 的 事 跡 並 強 調 其 種 族 思 想, 認 為 船 山 這 種 思 想 已 深 入 於 湖 南 人 腦 海 之 中, 對 新 湖 南 的 出 現, 產 生 了 極 其 深 遠 的 影 響 : 船 山 王 氏, 以 其 堅 貞 刻 苦 之 身, 進 退 宋 儒, 自 立 宗 主 當 時 陽 明 學 說 遍 天 下, 而 湘 學 獨 奮 然 自 異 焉 道 咸 之 間, 舉 世 以 談 洋 務 為 恥, 而 魏 默 深 首 治 之 湘 陰 郭 嵩 燾 遠 襲 船 山, 近 接 魏 氏, 其 談 海 外 政 藝 時 措 之 宜, 能 發 人 之 所 未 見, 冒 不 韙 而 勿 惜 至 於 直 接 船 山 之 精 神 者, 尤 莫 如 譚 嗣 同, 無 所 依 傍, 浩 然 獨 往, 不 知 宇 宙 之 圻 埒, 何 論 世 法 其 愛 同 胞 而 惎 仇 虐, 時 時 迸 發 於 腦 筋 而 不 能 自 己 是 何 也? 曰 獨 立 之 根 性 使 然 也 故 吾 湖 南 人 之 奴 性, 雖 經 十 一 朝 之 栽 培 浸 灌, 宜 若 可 以 深 根 而 固 蒂 矣 然 至 於 今 日, 幾 幾 乎 迸 裂 爆 散, 有 沖 決 網 羅 之 勢 47 彭 大 成 即 據 此 評 斷, 楊 毓 麟 以 親 身 感 受 到 的 歷 史 事 實, 深 刻 地 指 出 了 船 山 對 湖 南 近 代 著 名 思 想 家 魏 源 ( 默 深,1794-1857) 郭 嵩 燾 譚 嗣 同 等 人 的 重 大 影 響, 揭 示 了 船 山 思 想 與 近 代 湖 湘 文 化 的 淵 源 關 係, 及 其 對 近 代 湖 南 思 想 解 放 的 巨 大 促 進 作 用 48 就 是 因 為 上 述 諸 人 對 理 解 譚 嗣 同 與 船 山 思 想 關 係 上 有 如 此 過 分 強 烈 的 情 感 情 緒, 高 田 淳 才 深 刻 體 認 出, 王 夫 之 適 逢 明 朝 崩 潰, 決 心 把 已 經 失 去 的 道 保 持 在 具 46 47 48 張 枬 王 忍 之 編 : 辛 亥 革 命 前 十 年 間 時 論 選 集, 下 冊, 卷 1( 北 京 : 生 活 讀 書 新 知 三 聯 書 店,1960 年 ), 頁 616 同 前 註, 頁 617-618 彭 大 成 : 湖 湘 文 化 與 毛 澤 東 ( 長 沙 : 湖 南 人 民 出 版 社,2003 年 ), 頁 45-46

譚 嗣 同 師 弟 關 係 考 辨 457 體 的 器 即 中 國 的 風 俗 禮 儀 之 中 譚 嗣 同 面 對 近 代 的 西 歐, 不 是 在 觀 念 上 保 衛, 而 是 決 心 根 據 致 力 於 具 體 事 物 的 實 踐 中 來 打 開 中 國 聖 人 之 道 假 如 這 個 器 是 西 方 之 器, 並 能 補 救 中 國 古 法 的 話, 那 麼 就 可 以 看 出 譚 嗣 同 的 維 新 派 立 場 他 在 思 緯 氤 氳 臺 短 書 結 尾 上 又 引 用 了 興 算 學 議 為 天 地 立 心, 為 生 民 立 命, 以 續 衡 陽 王 子 之 緒 脈 一 段 話, 這 是 譚 嗣 同 對 王 船 山 思 想 的 繼 承 章 士 釗 未 把 這 部 分 編 入 黃 帝 魂, 而 是 以 君 禍 為 名 摘 錄 了 包 括 種 族 論 的 君 臣 論, 原 因 就 在 於 此 而 章 士 釗 選 編 黃 帝 魂 時, 特 意 將 介 於 變 法 論 和 排 滿 論 的 文 章 作 為 革 命 派 的 內 容 而 輯 入, 也 同 樣 是 這 個 緣 故 49 問 題 是 這 樣 的 譚 嗣 同 畢 竟 是 革 命 派 所 刻 意 理 解 的 譚 嗣 同, 恐 怕 和 原 本 的 譚 嗣 同 有 極 大 差 距 這 一 差 距, 當 放 諸 解 讀 譚 嗣 同 在 戊 戌 維 新 時 期 傾 向 光 緒 帝 的 態 度 時, 便 產 生 許 多 衝 突 和 矛 盾 之 處 50 而 彭 大 成 所 建 構 的 思 想 傳 演 理 論, 王 船 山 對 青 年 毛 澤 東 的 影 響, 通 過 了 兩 條 線 索 第 一 條 線 索 是 : 王 船 山 譚 嗣 同 楊 昌 濟 毛 澤 東 第 一 條 主 要 是 愛 國 主 義 與 民 主 啟 蒙 的 思 想 發 展 路 線, 它 對 激 發 毛 澤 東 走 上 救 國 救 民 的 道 路, 進 行 民 族 民 主 革 命 起 了 重 要 的 啟 蒙 作 用, 51 於 是 通 過 這 樣 的 闡 釋, 譚 嗣 同 在 近 代 歷 史 的 角 色 和 地 位, 便 從 原 本 改 革 者 的 身 分, 一 轉 而 成 為 革 命 派 的 先 鋒 徐 義 君 在 引 述 鄒 容 ( 蔚 丹,1885-1905) 對 譚 嗣 同 的 崇 仰 心 態 時, 即 說 明 了 此 點 : 著 名 的 資 產 階 級 民 主 革 命 者 革 命 軍 的 作 者 鄒 容, 滿 懷 敬 仰 的 心 情 將 譚 嗣 同 的 遺 像 放 在 座 側, 並 在 遺 像 之 上 自 題 一 詩 : 赫 赫 譚 君 故, 湖 湘 士 氣 衰 惟 冀 後 來 者, 繼 起 志 勿 灰 鄒 容 把 自 己 的 革 命 事 業, 當 作 譚 嗣 同 為 之 犧 牲 奮 鬥 的 進 步 事 業 的 繼 續 當 然, 這 是 揚 棄 性 的 繼 續, 否 定 了 改 良 路 線 的 內 容, 繼 承 和 發 展 了 譚 嗣 同 政 治 思 想 中 接 近 於 革 命 民 主 主 義 高 度 的 成 分 仁 學 被 保 皇 黨 封 禁, 卻 被 許 多 民 主 革 命 者 作 為 爭 相 傳 閱 的 好 書 有 的 早 期 民 主 革 命 者 回 憶 這 個 過 程 時 說 : 我 們 在 最 初, 都 是 看 了 仁 學 一 類 的 書, 才 起 來 革 命 的! 仁 學 的 某 些 文 字, 曾 被 有 些 民 主 革 命 者 49 50 51 高 田 淳 : 清 末 的 王 船 山, 頁 131-136 關 於 譚 氏 主 張 體 制 內 的 政 治 改 革 或 體 制 外 的 革 命 傾 向, 仍 是 眾 說 紛 紜 ; 堅 持 譚 氏 為 革 命 派 者 往 往 援 引 仁 學 為 證, 但 這 是 否 合 於 實 情? 本 文 未 及 詳 論, 日 後 當 再 草 撰 專 論 詳 辨 彭 大 成 : 湖 湘 文 化 與 毛 澤 東, 頁 25

458 文 與 哲. 第 十 六 期 編 寫 的 宣 傳 讀 物 直 接 引 用 譚 嗣 同 生 命 最 後 時 刻 的 最 大 願 望, 是 用 自 己 的 鮮 血 喚 起 人 們 的 覺 醒 譚 嗣 同 的 熱 血, 確 實 喚 醒 了 許 多 的 人, 促 使 許 多 先 進 的 中 國 人 走 上 革 命 道 路 52 但 如 此 理 解 譚 嗣 同 的 思 想, 恐 怕 有 失 客 觀, 對 譚 氏 思 想 的 闡 發, 也 缺 乏 理 性 論 述, 需 特 別 留 意! 三 瀏 陽 興 算 時 期 譚 嗣 同 歐 陽 中 鵠 與 劉 人 熙 間 的 爭 議 譚 嗣 同 在 瀏 陽 積 極 進 行 興 算 活 動 的 經 過, 據 譚 氏 黎 少 谷 瀏 陽 土 產 表 敘 文 指 出 : 光 緒 二 十 一 年, 日 本 和 議 既 成, 嗣 同 歸 以 算 學 格 致 訹 說 於 縣 之 人, 四 鄉 頗 有 集 者 ( 全 集, 頁 378) 又 瀏 陽 興 算 記 則 有 詳 盡 的 說 明 : 光 緒 二 十 一 年, 時 方 侍 節 湖 北, 而 唐 君 紱 丞 劉 君 淞 芙 亦 適 在 兩 湖 書 院, 因 日 與 往 復 圖 議 所 以 導 之 者, 僉 謂 自 算 學 始 唐 劉 歸 述 於 縣 人, 皆 莫 之 應 嗣 同 乃 為 書 數 萬 言 上 歐 陽 瓣 師, 請 廢 經 課, 兼 分 南 臺 書 院 膏 火 興 算 學 格 致, 師 以 抵 涂 大 圍 師, 則 皆 謂 然 鄒 君 岳 生 力 籌 經 費, 歲 可 得 六 百 千 錢 嗣 同 復 為 章 程 一 通, 寄 瓣 師 師 彙 前 書 並 刊 為 興 算 學 議 議 徑 改 南 臺 書 院 為 算 學 館 事 垂 就 而 阻 者 大 起, 縣 人 某 以 工 制 藝 取 甲 科, 廷 對 時 慮 無 以 勝 人, 則 故 為 抵 斥 洋 務 之 詞 以 自 旌 異, 而 投 好 尚, 竟 以 得 進 時 方 目 不 談 洋 務 為 正 人, 益 挾 以 驕 視 當 世, 至 是 惡 奪 其 所 挾, 首 起 出 死 力 排 擊 嗣 同 歸 而 謀 諸 唐 劉 及 涂 君 質 初 羅 君 召 甘 諸 有 志 之 士, 令 稟 請 學 院 江 建 霞 編 修 稟 為 劉 君 所 為 ( 全 集, 頁 174-181) 53 52 53 徐 義 君 : 譚 嗣 同 思 想 研 究, 頁 169-170 昌 發 曾 在 譚 嗣 同 著 作 概 述 中 描 述 譚 嗣 同 全 集 收 錄 瀏 陽 興 算 記 原 委 : 興 算 學 議 的 最 早 刻 印 本, 是 光 緒 二 十 一 年 (1895) 譚 嗣 同 的 老 師 瀏 陽 歐 陽 中 鵠 在 湖 南 的 刊 印 本 本 書 收 錄 上 歐 陽 中 鵠 書, 附 錄 瀏 陽 算 學 館 原 定 章 程 瀏 陽 興 算 增 訂 章 程, 至 於 瀏 陽 興 算 記, 此 書 未 收, 因 為 這 是 譚 嗣 同 於 光 緒 二 十 四 年 (1898) 撰 寫 的, 其 文 久 已 淹 沒, 至 1959 年 湖 南 省 志 學 術 志 編 輯 小 組 始 找 出 ( 係 瀏 陽 彭 傳 彭 先 生 提 供 ), 才 將 其 刊 登 於 1959 年 湖 南 歷 史 資 料 第 2 期, 後 收 入 1981 年 增 訂 本 譚 嗣 同 全 集 文 見 譚 嗣 同 研 究 資 料 匯 編, 頁 520-521

譚 嗣 同 師 弟 關 係 考 辨 459 縣 人 某 即 是 陳 長 橿 ( 曼 秋,1865-?), 當 時 任 湖 北 宜 都 縣 知 縣 而 劉 善 涵 ( 淞 芙, 1867-1920) 所 擬 的 請 稟 即 全 集 中 收 錄 的 上 江 標 學 院, 其 中 也 提 到 : 瀏 陽 城 鄉 書 院, 歷 年 以 來, 均 以 時 文 課 士, 學 子 肄 業, 除 帖 括 以 外, 瞢 無 講 求 查 縣 城 之 南 臺 書 院, 每 歲 掌 教 脩 金 生 童 膏 火 及 月 課 獎 貲 等 項, 統 需 千 餘 緡 之 譜 生 等 擬 請 將 該 書 院 永 遠 肄 算, 徑 改 為 算 學 館 名 目, 其 歲 費 千 餘 緡 之 貲, 卽 改 歸 授 算 經 費 現 在 邑 紳 歐 陽 節 吾 中 書 中 鵠 涂 舜 臣 優 貢 啟 先, 均 不 避 勞 怨, 力 主 其 議, 並 商 請 瀏 陽 縣 知 縣 唐 令 會 同 辦 理 而 同 縣 護 湖 廣 總 督 湖 北 巡 撫 譚 敬 甫 中 丞 之 子 嗣 同 知 府 山 東 登 萊 青 道 李 勉 林 觀 察 之 子 元 愷 知 縣 自 願 捐 購 西 書, 踴 躍 樂 成, 尤 可 概 見 惟 事 屬 創 始, 耑 緒 紛 繁 其 通 知 時 務 者, 自 無 異 言, 誠 恐 一 二 泥 古 拘 儒, 事 體 未 明, 橫 生 謗 議 若 不 呈 請 立 案, 雖 一 時 興 辦, 終 非 永 遠 萬 全 之 策 ( 全 集, 頁 182-183) 劉 淞 芙 的 請 稟 呈 上 後, 立 刻 得 到 學 政 江 標 ( 建 霞,1860-1899) 的 特 許, 並 有 批 詞 : 循 覽 稟 詞, 實 深 嘉 尚! 當 卽 劄 飭 瀏 陽 縣 知 縣 立 案, 準 將 南 臺 書 院 改 為 算 學 館 並 會 同 公 正 明 白 紳 耆, 董 理 經 費, 細 定 章 程, 妥 為 辦 理 本 院 事 事 核 實, 樂 觀 厥 成 若 或 有 名 無 實, 徒 事 更 張, 既 失 育 才 養 士 之 心, 必 開 立 異 矜 奇 之 誚 尚 望 不 避 艱 難, 力 求 振 作, 當 仁 不 讓, 後 效 無 窮, 本 院 有 厚 盼 焉! ( 全 集, 頁 183-184) 此 批 文 一 出, 輿 論 譁 然 : 是 時 正 值 歲 試, 多 士 雲 集 批 出, 而 衆 論 大 譁, 至 詆 瀏 陽 為 妖 異, 相 戒 毋 染 瀏 陽 之 逋 毒 學 院 則 益 搜 取 試 卷 中 之 言 時 務 者, 拔 為 前 列, 以 為 之 招 嗣 是 每 試 必 如 此, 其 持 迂 談 者 棄 勿 録, 凡 應 試 者 不 得 不 稍 購 新 書 讀 之 其 明 年, 瀏 陽 果 大 興 算 學, 考 算 學 洋 務, 名 必 在 他 州 縣 上, 至 推 為 一 省 之 冠 省 會 人 士 始 自 慚 奮, 向 學 風 氣 由 是 大 開 夫 學 院 非 有 高 爵 大 權, 而 上 下 合 志, 一 引 其 端, 其 力 遂 足 以 轉 移 全 省, 此 以 見 中 國 變 法 之 易 也 ( 全 集, 頁 184) 但 結 果 並 不 如 譚 嗣 同 認 為 的 樂 觀, 南 臺 書 院 改 為 算 學 館, 進 行 得 並 不 順 利, 原 因

460 文 與 哲. 第 十 六 期 是 檄 下 縣, 縣 官 故 遲 遲 不 卽 行 會 振 事 起, 凡 書 院 公 欵 皆 當 括 以 供 振 瓣 師 乃 糾 同 志 十 餘 人, 醵 貲 結 算 學 社, 聘 新 化 晏 君 壬 卿 為 之 師 嗣 同 念 瀏 陽 南 臺 書 院, 學 院 雖 允 改, 究 未 得 舉 辦, 而 章 程 亦 未 定, 阻 者 勢 將 復 起, 因 代 向 者 同 稟 諸 君, 撰 稟 及 章 程, 上 諸 撫 部 ( 全 集, 頁 184) 除 了 因 瀏 陽 辦 賑 而 將 書 院 公 款 移 做 賑 款, 最 大 的 阻 力 還 是 來 自 地 方 守 舊 官 吏 士 紳 恰 巧 陳 寶 箴 ( 右 銘,1831-1900) 此 時 正 好 奉 命 前 來 湖 南 任 巡 撫, 當 看 到 譚 嗣 同 的 興 算 學 議 時 大 加 賞 歎, 並 致 書 歐 陽 中 鵠 稱 讚 : 譚 復 生 書 粗 閱 一 過, 其 識 度 才 氣 性 情, 得 未 曾 有 侍 居 節 府 數 年 闇 然 無 聞, 尤 為 可 敬 惜 某 失 之 交 臂, 為 內 疚 耳! ( 全 集, 頁 184) 並 命 人 將 興 算 學 議 印 製 千 本, 徧 散 於 各 書 院 雖 然 至 次 年 算 學 社 之 效 已 大 著, 風 氣 已 大 開 瓣 師 已 籌 得 巨 欵, 兼 廢 經 課, 分 南 臺 書 院 膏 火, 別 創 一 算 學 館, 而 南 臺 書 院 亦 增 課 算 學 時 務 云, 54 但 是 譚 嗣 同 不 免 仍 對 興 算 一 事 歷 經 波 折, 54 此 事 尚 見 譚 嗣 同 於 光 緒 二 十 三 年 正 月 十 八 日 致 汪 康 年 三 云 : 劉 淞 芙 同 到 此 間, 共 學 良 不 寂 寞, 渠 二 三 月 間 必 來 上 海 奉 謁 也 渠 又 言 瀏 陽 算 學 社 章 程 一 通, 曾 經 寄 上, 不 識 收 到 否? 此 章 程 亦 嗣 同 違 衆 硬 做 者 去 年 尚 係 私 結 之 社, 極 有 效 驗 ; 今 年 風 氣 愈 開, 竟 動 本 縣 公 款, 特 設 一 書 院, 名 算 學 館, 千 回 百 折, 始 做 到 如 此 地 步 任 事 之 人, 如 歐 陽 節 吾 師, 可 謂 難 矣, 然 居 此 時, 能 成 一 事, 亦 是 大 奇 湘 鄉 東 山 書 院, 亦 援 瀏 陽 之 例 而 興, 瀏 陽 可 云 為 天 下 先 擬 撰 瀏 陽 興 算 始 末 記 一 首, 殆 欲 民 聽 報 中 見 之 ( 全 集, 頁 494) 但 譚 嗣 同 此 言 可 謂 僅 是 門 面 話 譚 氏 並 未 將 其 上 呈 陳 寶 箴 請 稟 和 瀏 陽 算 學 館 章 程 的 經 過 和 結 果 交 代 清 楚 歐 陽 中 鵠 後 來 撰 寫 一 篇 截 存 振 捐 餘 款 以 銀 八 千 兩 為 瀏 陽 算 學 館 經 費 呈 稿 咨 湖 南 學 院 江, 對 上 述 經 過 情 形 和 結 果 有 極 詳 細 的 解 說 : 南 臺 書 院 改 習 算 學, 其 議 自 乙 未 馬 關 立 約 後, 譚 生 發 之 而 余 主 持 之 以 譚 生 來 書 加 批 跋, 名 曰 : 興 算 學 議, 刊 佈 城 鄉, 約 秋 丁 於 禮 樂 局 會 議 蓋 明 知 逕 改 書 院, 事 未 易 諧, 意 在 高 一 層 起, 至 酌 劃 課 額 而 止 會 陳 曼 秋 大 令 從 宜 都 持 書 駁 斥, 時 值 院 試, 主 其 說 者, 據 以 力 爭 唐 生 才 常 等 激 而 負 氣, 遽 稟 學 使 江 請 改, 得 批 准 行, 遂 無 由 再 行 會 議, 中 秋 時, 譚 生 還 縣 會 商, 咸 慮 眾 格, 以 已 約 定 晏 君 雲 卿 為 山 長, 遂 議 招 十 六 人 立 社, 為 立 足 地 九 月 下 旬, 余 啟 行 入 京, 親 家 鄒 君 岳 生 為 南 臺 值 年, 謂 公 等 始 事 皆 遠 適, 吾 獨 力 不 敵, 其 將 安 從? 余 謂 一 言 以 蔽 之, 曰 分 課 額 岳 生 因 稟 縣 請 示, 唐 明 府 批 從 此 次 甄 別 起, 即 與 時 文 並 考 已 而 逃 荒 事 起, 余 還 辦 振 南 臺 生 童 稟 請 停 考 明 年 甄 別, 以 膏 火 課 獎 提 充 振 款 譚 生 復 從 鄂 歸, 不 知 有 此, 道 省 時, 復 擬 章 程 稟 撫 學 兩 院, 冀 得 速 行, 並 杜 中 變 而 秘 不 以 告, 為 兒 子 偵 知 之 余 乃 飛 書 上 義 寧 師, 請 暫 勿 批 發 既 學 院 文 已 下, 而 撫 批 杳 然, 譚 生 乃 屬 鄒 君 沅 颿 密 催, 復 書 謂 : 義 寧 始 以 兄 為 今 是, 及 得 貴 老 師 書, 又 以 為 昨 非 譚 生 等 意 甚 不 滿, 出 以 示 余 曰 : 師 豈 不 欲 事 之 行, 和 反 相 沮 邪? 余 曰 : 惡 有 課 已 請 停, 忽 改 習 算 學 者, 吾 必 不 用 書 院 款, 別 籌 立 算 學 館, 其 少 安 毋 躁 因 計 振 捐

譚 嗣 同 師 弟 關 係 考 辨 461 感 到 沮 喪, 謀 舉 一 事, 乃 復 崎 阻 百 出, 經 年 而 始 成 此 以 見 住 事 之 難, 無 惑 乎 當 官 者 相 習 為 退 避, 望 望 然 去 之 也 顧 自 用 兵 以 後, 增 設 西 學 學 堂 之 諭 旨, 申 降 疊 沛, 卒 無 有 議 興 革 者 ( 全 集, 頁 188) 究 竟 譚 嗣 同 在 倡 議 興 建 算 學 館 的 過 程 中, 引 起 了 什 麼 爭 議? 歐 陽 中 鵠 於 乙 未 年 六 月 初 十 日 致 陳 荇 畇 信 中 首 先 提 到 : 過 鄂, 曾 發 變 法 之 論, 謂 非 廢 今 之 科 舉, 改 習 西 法 不 行 彼 時 復 生 已 歸, 未 與 相 晤 頃 聞 敬 甫 中 丞 擬 疏 請 變 法, 意 蓋 出 自 復 生 昨 復 書, 申 言 法 不 可 不 變, 洋 洋 萬 數 千 言, 皆 持 之 有 故 請 先 試 於 一 縣, 此 事 迂 儒 必 駭 怪, 難 與 慮 始 然 欲 作 育 人 材, 起 救 時 變, 則 亦 不 能 竟 畏 其 難, 避 庸 庸 者 之 謗 訕 現 擬 將 復 生 書 稍 加 刪 節, 用 聚 珍 板 刷 印, 俾 閱 者 知 為 當 務 之 急 然 後 將 南 臺 書 院 課 額 劃 出 一 半, 改 習 西 學 55 此 即 是 譚 嗣 同 興 算 學 議 刊 行 的 由 來, 但 信 中 卻 有 許 多 語 焉 不 詳 之 處, 歐 陽 中 鵠 後 來 也 將 此 事 函 告 涂 啟 先, 緣 由 較 為 詳 細 : 蓋 科 舉 者, 人 材 之 所 會 歸, 致 治 之 本, 撥 亂 反 正 所 從 出 也 鄂 中 中 丞 譚 繼 洵 初 見 及 此, 擬 上 變 法 疏, 屬 稿 已 定 唐 生 才 常, 劉 淞 芙 秀 才 善 涵, 肄 業 兩 湖 書 院, 請 先 試 於 一 縣, 中 丞 允 之 其 子 門 人 嗣 同, 具 函 復 鄙 人, 洋 洋 萬 數 千 言, 乞 速 起 任 其 事 已 而 中 丞 守 老 氏 之 寶, 不 欲 為 天 下 先, 遲 回 未 55 若 干, 平 餘 移 交 費 當 可 七 八 千 金, 向 均 歸 辦 捐 委 員 為 津 貼 以 之 入 己 者, 吾 捐 出 即 辦 此 矣 先 是 義 寧 師 慮 捐 項 或 延 不 繳, 余 當 之 將 受 累, 欲 令 歸 縣 余 私 以 此 情 詳 陳 賴 明 府, 亦 以 歸 縣 多 隔 閡, 且 錢 為 僕 輩 所 得, 極 相 推 讓, 乃 決 令 歸 局 事 竣, 核 計 恰 得 此 數, 遂 以 為 算 學 館 經 費 當 具 呈 時, 有 謂 南 臺 不 提 一 錢 令 前 案 掃 地 者, 固 添 入 歲 撥 餘 款 二 百 緡 以 補 不 足 一 語, 此 不 過 敷 衍 門 面, 實 仍 言 而 不 行 初 時 豫 圖 生 息, 又 劃 四 川 歸 還 振 款 以 附 益 之, 故 前 三 年 強 勉 照 章 舉 行, 其 後 置 產, 歲 入 僅 租 七 百 石, 不 能 不 更 立 新 章, 量 入 為 出 自 來 官 書 一 底 一 面, 如 平 餘 移 文 費 不 能 行 之 公 牘, 必 易 其 名 曰 振 捐 餘 款, 乃 體 制 使 然 外 間 不 知 此 款 由 以 一 人 應 得 者 捐 出, 別 立 門 戶, 實 以 保 全 南 臺 ; 反 持 異 端, 多 方 搖 撼, 必 欲 毀 此 已 成 之 基 而 後 快 特 揭 委 曲, 以 俟 權 衡 至 算 學 已 設, 中 額 是 否 應 興? 自 有 公 評, 毋 煩 贅 語 ( 湖 南 歷 史 資 料 1959 年 第 3 期, 頁 153-154) 可 見 譚 嗣 同 等 人 當 時 對 歐 陽 中 鵠 的 做 法 已 深 表 不 滿, 師 弟 之 間 後 來 的 諸 多 嫌 隙, 可 能 早 於 此 時 即 埋 下 伏 筆 譚 嗣 同 研 究 資 料 匯 編, 頁 231-232

462 文 與 哲. 第 十 六 期 發 科 舉 之 不 能 由 舊, 蓋 在 意 中 鄙 人 遂 決 意 將 縣 中 書 院, 改 習 格 致, 而 先 從 算 學 入 手 昨 嗣 同 復 以 書 抵 南 臺 首 事 鄒 君 岳 生 ( 即 鄒 明 沅 ) 言 其 尊 人 意 非 有 異, 但 不 欲 首 發 難 端 又 告 其 兄 辛 畬 司 馬 ( 即 嗣 棨 ): 所 需 各 書, 已 由 鄂 中 購 辦 事 有 端 倪, 理 無 中 止 惟 驟 改 舊 章, 殊 駭 觀 聽 必 人 人 與 言, 又 苦 無 此 喉 舌 嗣 同 雖 壓 於 父 命, 不 欲 顯 名, 而 其 前 書 所 言, 最 為 剴 切 詳 盡, 不 得 已 為 之 刪 十 分 之 二, 再 以 鄙 意 加 批 加 跋, 用 聚 珍 板 刷 出, 俾 閱 者 了 然 知 其 必 去 彼 取 此 56 同 年 七 月, 歐 陽 中 鵠 又 寫 了 書 興 算 學 議 後 : 嗣 同 立 身 有 本 末, 不 肯 苟 且 以 徇 於 世, 而 天 挺 異 才, 閱 歷 時 變, 懷 縱 橫 八 荒 之 心, 具 上 下 千 古 之 概, 一 聞 鄙 言, 遂 乃 暢 發 厥 旨 觀 所 論 列, 蓋 原 本 乎 管 子, 酌 取 乎 申 韓, 而 仍 歸 宿 乎 周 公 孔 子 之 道 所 謂 變 法 適 以 復 古 者, 於 是 乎 在 也 此 書 到 於 閏 月 之 望, 已 勤 勤 懇 懇, 請 以 變 化 之 實, 先 試 於 一 縣 心 雖 善 其 所 言, 因 恐 道 與 時 違, 所 學 非 所 用, 不 能 如 時 文 足 以 干 祿, 捨 其 舊 而 新 是 謀, 必 致 信 從 者 少, 沮 尼 者 多, 猶 豫 未 敢 遽 發 伏 讀 閏 月 十 三 日 上 諭, 又 聞 下 變 法 諸 疏 議 奏, 如 自 漢 口 修 鐵 路 達 京 師, 及 湘 省 用 小 輪 拖 帶 商 船, 皆 已 請 行 則 知 科 舉 之 道 : 亦 必 有 不 由 其 舊 者 57 此 文 實 透 露 出 三 個 重 要 訊 息 : 一 譚 嗣 同 倡 發 的 變 法 改 科 舉 興 算 學 之 議, 原 是 出 自 歐 陽 中 鵠 的 初 衷 ; 二 譚 氏 在 興 算 學 議 中 所 提 出 的 復 古 說, 實 是 唱 和 歐 陽 中 鵠 所 謂 變 法 適 以 復 古 者 的 論 調 ; 三 譚 嗣 同 改 書 院 之 議 一 出, 歐 陽 中 鵠 卻 有 所 顧 忌, 不 敢 施 行, 直 到 讀 了 光 緒 皇 帝 的 變 法 上 諭 後, 才 將 興 算 學 議 刊 行 58 仔 細 推 想, 一 二 點 是 否 為 實 情, 尚 有 可 疑 ; 而 第 三 點 顯 然 又 和 第 一 點 相 互 56 57 58 見 歐 陽 中 鵠 : 致 涂 舜 臣 同 年, 譚 嗣 同 研 究 資 料 匯 編, 頁 234-235 兩 信 參 照, 可 知 過 鄂 應 是 中 丞 過 鄂, 指 譚 繼 洵 而 言 ; 昨 復 書 應 為 昨 復 生 來 書 ; 請 先 試 於 一 縣 應 是 請 中 丞 先 試 於 一 縣 譚 嗣 同 研 究 資 料 匯 編, 頁 474 鄺 兆 江 對 此 也 提 出 類 似 看 法, 認 為 歐 陽 中 鵠 雖 然 同 意 譚 嗣 同 的 建 議, 但 也 擔 心 南 臺 書 院 學 生 反 對 在 他 們 課 試 內 容 有 任 何 急 劇 的 變 化 直 到 他 看 到 光 緒 皇 帝 的 最 新 諭 令, 責 令 官 員 推 薦 具 有 算 學 知 識 或 其 他 實 用 技 能 的 人 才 為 政 府 所 用, 歐 陽 氏 的 猶 豫 便 很 快 消 散 了

譚 嗣 同 師 弟 關 係 考 辨 463 矛 盾 59 七 月 初 九 日, 涂 啟 先 乃 回 函 歐 陽 中 鵠, 並 說 : 反 覆 來 教, 及 復 生 書, 心 所 欲 言, 皆 經 道 出, 覺 數 月 來 胸 中 塊 壘, 為 之 一 平 承 悉 將 於 邑 中 開 格 致 館, 先 講 算 學, 此 自 六 藝 中 應 講 之 一, 不 足 謂 為 變 法, 亦 不 必 以 西 學 為 名, 使 無 識 者 咋 為 用 夷 變 夏 也 譚 子 將 為 一 邑 開 風 氣, 即 為 天 下 開 風 氣 危 言 篤 論, 實 中 肯 綮 書 中 廣 興 學 校 以 下 二 十 四 行, 執 事 評 為 切 實 可 行, 未 為 阿 好 執 事 聯 英 俄 入 公 法 之 議, 較 原 書 尤 透 快 鄙 意 竊 謂 自 治 之 道, 必 先 裁 冗 官 厚 廉 俸 簡 繁 文, 與 譚 子 諸 說 相 輔, 此 則 變 法 不 僅 在 廢 時 文 也 尊 意 將 刊 佈 譚 子 書, 以 當 木 鐸, 用 意 良 厚 但 以 用 西 法 改 時 文 為 言, 迂 儒 必 將 唾 罵, 以 異 議 梗 阻 似 不 若 不 動 聲 色, 聘 良 師 購 書 籍 招 俊 士 習 演 算 法 我 自 視 為 平 平 無 奇, 人 亦 不 能 譏 為 變 法 60 賈 維 曾 指 出 : 涂 啟 先 對 興 算 學 議, 當 時 雖 然 表 示 支 持, 但 實 際 上 仍 有 保 留 意 見, 他 在 給 其 子 信 中 寫 道 : 西 人 格 致 之 學, 只 算 得 是 藝 成 而 下 事, 移 吾 儒 格 致 之 名 與 之, 一 若 捨 此 不 足 圖 富 強, 而 人 心 風 俗 概 置 弗 問, 亦 是 矯 枉 過 正 可 見 其 思 想 觀 點 實 際 上 與 劉 人 熙 相 去 不 遠 61 據 賈 維 所 稱, 此 段 注 釋 是 引 自 涂 啟 先 大 59 60 61 見 Kwong, Luke S. K., p. 97. 又 Ronald Robel 對 此 的 論 述 稍 有 訛 誤, 指 出 : 譚 嗣 同 寫 信 給 歐 陽 中 鵠, 尋 求 關 於 在 瀏 陽 普 及 算 學 的 優 點 的 支 持 意 見 歐 陽 氏 的 回 答 是 贊 同 的 譚 嗣 同 接 著 再 徵 詢 另 一 位 老 師, 涂 啟 先, 他 也 表 示 鼓 勵 與 肯 定 因 此, 譚 氏 決 定 發 起 一 項 計 畫, 在 瀏 陽 興 算 見 Robel, p. 164. 說 詳 下 文 註 68 見 涂 啟 先 : 復 節 吾 中 翰 書, 大 圍 山 房 文 集, 卷 4, 頁 21-22 又 歐 陽 中 鵠 在 涂 訓 導 行 狀 也 指 出 : 會 縣 中 議 興 算 學, 以 質 君 君 謂 算 本 六 藝 之 一, 又 鄉 試 已 設 中 額, 此 當 視 為 吾 學 所 應 然, 不 必 更 假 西 學 立 名, 反 失 吾 固 有, 而 使 人 駭 見 前 引 書, 頁 3 賈 維 : 譚 嗣 同 與 晚 清 士 人 交 往 研 究, 頁 161 賈 維 認 定 涂 啟 先 和 劉 人 熙 都 對 瀏 陽 興 算 一 事 持 保 留 態 度 而 與 賈 維 同 時 出 書 的 丁 平 一, 卻 有 相 反 的 論 述 : 歐 陽 中 鵠 接 到 譚 嗣 同 的 信 後, 旋 即 與 涂 啟 先 劉 人 熙 共 商 在 瀏 陽 興 算 之 事 涂 啟 先 劉 人 熙 和 歐 陽 中 鵠 三 先 生 均 是 頗 有 聲 望 的 瀏 陽 學 者 紳 耆, 能 得 到 他 們 的 支 持 自 然 就 取 得 了 學 界 的 支 持 歐 涂 劉 三 人 在 創 辦 算 學 館 的 問 題 上 達 成 了 共 識, 都 極 力 支 持 將 縣 中 最 有 名 的 南 臺 書 院 改 為 算 學 館 歐 陽 中 鵠 將 譚 嗣 同 的 信 加 眉 加 批 印 刷 成 小 冊 子 後, 在 瀏 陽 長 沙 等 地 分 發 引 起 了 很 大 反 響, 為 算 學 社 的 興 辦 作 好 了 充 分 的 輿 論 準 備 隨 後, 他 又 寫 了 信 給 瀏 陽 有 名

464 文 與 哲. 第 十 六 期 圍 山 房 文 集, 但 仔 細 檢 閱 此 段 文 字 出 處, 應 在 該 文 集 年 譜 一 篇 中, 年 譜 為 涂 氏 子 涂 儒 翯 ( 質 初, 生 卒 年 不 詳 ) 所 撰, 除 賈 維 徵 引 文 字 外, 尚 有 上 下 段 落, 全 段 應 為 : 是 年 邑 中 有 興 算 學 之 議, 首 事 者 欲 改 南 臺 書 院 為 算 學 館, 邑 人 大 譁, 則 議 呈 學 使 決 可 否 時 不 肖 翯 在 省, 或 就 商 不 肖, 以 為 可 並 行 而 不 可 全 改 議 不 合, 而 其 事 卒 格 不 行, 乃 別 集 貲 為 社 府 君 諭 不 肖 書 曰 : 西 人 格 致 之 學, 只 算 得 是 藝 成 而 下 事, 移 吾 儒 格 致 之 名 與 之 一, 若 舍 此 不 足 圖 富 強, 而 人 心 風 俗 概 置 弗 問, 亦 是 矯 枉 過 正 比 覆 某 書 以 謂 : 算 學 可 興, 即 電 化 聲 光 諸 學 亦 可 興, 但 不 可 標 明 西 學, 以 招 謗 議 且 尤 當 以 行 己 有 恥 勵 士 節, 不 得 謂 一 興 西 學, 便 可 富 強 62 由 此 文 與 上 文 復 節 吾 中 翰 書 可 見, 涂 氏 所 在 意 的, 一 是 希 望 歐 陽 中 鵠 不 要 刊 佈 興 算 學 議, 但 可 暗 中 進 行 興 算 變 法 之 事, 以 免 落 人 用 夷 變 夏 的 口 實 再 參 照 歐 陽 中 鵠 復 敬 甫 制 軍 一 信 : 擬 於 縣 中 創 興 算 學, 導 格 致 先 路, 儲 異 日 有 用 之 人 材 顧 非 常 之 願, 難 與 慮 始, 經 營 數 月, 初 見 端 緒 此 事 肇 其 端, 復 生 暢 其 旨, 舜 臣 贊 其 成 上 東 一 團, 歲 提 公 費 二 百 緡, 餘 仿 公 學 局 面, 每 來 學 一 人, 出 錢 五 十 千 現 已 得 十 餘 人, 信 從 者 尚 復 不 乏, 正 與 復 生 商 訂 一 切 63 益 可 證 明 涂 啟 先 對 興 算 學 一 事 是 贊 成 的, 而 欲 將 興 算 學 議 刊 佈 則 有 疑 慮 不 知 賈 維 何 以 忽 略 參 考 上 述 涂 氏 復 節 吾 中 翰 書 及 歐 陽 氏 復 敬 甫 制 軍? 再 者, 涂 氏 對 當 時 佞 西 學 太 深 之 輩 的 士 風 深 感 隱 憂, 故 強 調 以 行 己 有 恥 之 方 對 治 而 62 63 望 的 學 者 涂 啟 先 劉 人 熙 王 芝 祥 等 人, 大 力 宣 傳 辦 算 學 社 的 必 要 性, 得 到 了 學 界 的 廣 泛 支 持 涂 啟 先 在 接 到 歐 陽 中 鵠 的 信 之 後, 在 覆 信 中 也 極 力 贊 同 譚 嗣 同 的 倡 議 劉 人 熙 在 看 到 譚 嗣 同 的 興 算 書 後, 雖 然 認 為 譚 嗣 同 此 舉 有 不 揣 其 本, 而 齊 其 末 之 嫌, 但 這 位 民 國 成 立 後 曾 任 過 湖 南 省 督 軍 兼 代 省 長 的 老 師 卻 還 是 很 欣 賞 學 生 譚 嗣 同 的 想 法 丁 平 一 的 論 述 顯 然 有 極 大 訛 誤 之 處, 參 見 氏 著 譚 嗣 同 與 維 新 派 師 友, 頁 91-92 見 涂 儒 翯 : 先 君 順 陳 府 君 年 譜, 大 圍 山 房 文 集, 頁 12-13 其 中 比 覆 某 書 即 指 在 上 文 所 引 的 涂 啟 先 復 節 吾 中 翰 書, 當 中 也 提 及 : 且 方 今 人 才 不 患 無 才, 而 患 無 恥, 故 能 為 利 動 區 區 之 意, 竊 欲 先 於 學 校 中, 講 行 己 有 恥 之 方 至 於 格 致 之 館, 凡 聲 光 化 電 天 文 地 理 諸 學, 皆 所 必 究, 特 先 從 算 學 始 譚 嗣 同 研 究 資 料 匯 編, 頁 242

譚 嗣 同 師 弟 關 係 考 辨 465 最 關 鍵 的 問 題, 還 是 在 於 瀏 陽 士 民 反 對 西 學 變 法 的 聲 浪 帶 給 涂 氏 的 壓 力 涂 氏 後 來 在 上 陳 中 丞 書 即 透 露 出 這 樣 的 訊 息 : 惟 是 民 智 未 開, 士 習 彌 鄙 驟 言 變 法, 議 論 橫 生 前 月 十 五, 譚 子 首 倡 斯 議, 外 間 固 有 以 用 夷 變 夏, 攘 臂 相 爭 者 啓 時 在 山 聞 之, 即 有 權 借 三 年 之 說 月 之 九 日, 敝 鄉 師 山 集 議, 啓 陳 管 見, 四 座 猶 羣 相 訾 嗸 ; 既 乃 議 另 派 經 費, 眾 始 韙 之 昨 在 縣, 四 鄉 再 議, 猶 是 意 見 參 差 ; 再 四 婉 商, 幸 允 另 派 比, 酌 令 簽 名 具 牘 呈 縣 矣 64 七 月 十 五 日, 歐 陽 中 鵠 撰 寫 再 書 興 算 學 議 後, 即 對 涂 啟 先 的 來 函 有 所 回 應 : 善 夫 舜 臣 之 言 曰 : 算 學 自 六 藝 中 應 講 之 一, 不 足 謂 為 變 法, 亦 不 必 以 西 學 為 名 名 正 言 順, 即 嗣 同 復 古 之 說 將 來 開 格 致 館, 除 習 算 學 外, 仍 是 讀 十 三 經, 崇 我 聖 通 舜 臣 又 言 不 動 聲 色, 聘 良 師, 購 書 籍, 招 俊 士, 習 演 算 法 此 最 至 平 至 實 辦 法, 果 使 經 費 有 著, 則 與 書 院 別 出, 無 妨 謀 定 即 行 頃 嗣 同 復 以 書 來, 言 江 西 由 文 學 士 廷 式 為 之 倡, 已 議 開 格 致 館, 並 代 擬 縣 館 規 條 一 通, 近 四 千 言, 苦 心 結 撰, 無 所 規 仿 65 七 月 二 十 三 日, 歐 陽 中 鵠 於 三 書 興 算 學 議 後 說 : 如 果 議 行, 更 改 必 速 附 記 大 略, 以 見 非 一 人 鑿 空 之 談 且 大 勢 所 趨, 如 水 赴 壑, 不 能 不 圖 得 風 氣 之 先 66 七 月 二 十 八 日, 歐 陽 中 鵠 再 有 四 書 興 算 學 議 後 : 頃 嗣 同 復 郵 寄 鄭 觀 應 所 著 盛 世 危 言 一 冊, 於 中 外 得 失 強 弱 所 以 然, 別 64 65 66 大 圍 山 房 文 集, 卷 4, 頁 20 見 譚 嗣 同 研 究 資 料 匯 編, 頁 476 賀 廣 如 在 論 譚 嗣 同 的 變 法 和 復 古 一 文 中 注 意 到 譚 氏 的 復 古 說, 認 為 復 古 很 可 能 根 本 就 只 是 一 個 從 輔 性 的 地 位 而 已, 幫 助 變 法 站 上 歷 史 的 舞 臺, 讓 那 些 保 守 人 士 易 於 接 受, 至 於 是 否 真 能 復 古, 這 個 問 題 對 於 嗣 同 來 說, 可 能 並 不 成 為 問 題 其 實 譚 氏 企 圖 藉 用 復 古 之 說 來 緩 和 守 舊 派 用 夷 變 夏 的 疑 慮, 說 穿 了 只 是 一 種 策 略 上 的 運 用, 這 點, 連 涂 啟 先 也 明 白 但 對 於 歐 陽 中 鵠 而 言, 復 古 說 可 能 就 不 只 是 一 個 從 輔 性 的 地 位 和 策 略, 反 而 是 堅 持 傳 統 道 德 學 問 的 心 態, 觀 其 在 本 文 稍 後 的 復 陳 曼 秋 所 言, 即 可 窺 其 一 二 賀 氏 該 文 見 國 立 中 央 大 學 文 學 院 編 : 人 文 學 報 第 22 期 (2000 年 12 月 ), 頁 137-175 譚 嗣 同 研 究 資 料 匯 編, 頁 477

466 文 與 哲. 第 十 六 期 類 分 門, 大 要 已 盡 書 凡 五 卷, 係 袖 珍 本, 上 海 古 香 閣 校 刊, 價 約 錢 三 四 百, 宜 人 置 一 冊, 以 資 考 鏡 即 如 農 功 篇, 有 西 人 邇 有 用 電 之 法, 無 論 草 木 果 蔬, 入 以 電 氣, 萌 芽 既 速, 長 成 更 易 則 早 寒 之 地, 嚴 霜 不 慮 其 摧 殘, 溫 和 之 鄉, 一 歲 何 止 於 三 熟 云 云 似 此 以 人 勝 天, 真 能 立 助 苗 長 雖 有 凶 年, 能 以 及 早 收 穫, 先 事 無 患, 何 至 於 中 國 一 遇 旱 乾, 束 手 待 盡 即 此 一 端, 宜 致 殷 富, 況 其 善 於 此 者, 尚 不 可 勝 數 哉? 67 凡 此 皆 是 歐 陽 中 鵠 倡 議 變 法 之 說, 並 旁 引 當 時 人 的 變 法 之 策, 來 證 明 自 己 的 變 法 論 並 非 一 人 鑿 空 之 談 歐 陽 中 鵠 為 何 如 此 不 憚 其 煩 地 伸 說 此 意? 可 見 當 時 變 科 舉 改 書 院 的 主 張 必 定 受 到 極 大 的 阻 力 而 阻 力 來 源 之 一 的 陳 長 橿, 即 曾 經 致 書 歐 陽 中 鵠, 表 達 反 對 意 見 於 是 歐 陽 中 鵠 在 八 月 十 四 日 復 陳 曼 秋 信 中, 予 以 澄 清 自 己 的 立 場 : 妄 謂 朝 野 上 下, 必 盡 更 新, 禮 所 謂 可 與 民 變 革 者, 皆 變 革 之, 其 不 可 變 革 者, 如 正 綱 紀, 一 道 德, 愈 從 而 敦 厚 之, 積 中 不 敗, 然 後 鞭 笞 四 夷, 是 以 有 酌 取 西 法 之 論 以 書 抵 譚 生 嗣 同, 嗣 同 遂 暢 發 變 法 之 旨, 請 先 試 於 一 縣 其 書 逾 萬 言, 觀 所 論 列, 皆 有 實 際, 並 非 過 為 高 論, 及 拾 取 牙 後 慧, 徒 以 空 文 恣 肆, 逞 其 筆 鋒, 即 於 吾 道 之 藩 籬, 亦 復 護 衛 嚴 謹 自 顧 空 疏, 靦 然 汗 下 以 年 論, 則 一 日 之 長, 以 學 論, 不 當 使 在 弟 子 之 列 初 恐 駭 人 聽 聞, 猶 豫 未 敢 遽 發, 繼 思 竟 秘 不 宣, 又 似 有 周 公 之 才 之 吝 會 奉 閏 月 十 三 日 上 諭, 令 保 舉 精 於 天 文 地 輿 演 算 法 格 致 諸 人 材 又 胡 芸 楣 廉 訪 陳 請 變 法, 疏 舉 天 下 事 重 行 締 造 者, 殆 十 之 七, 於 是 決 然 建 興 算 學 之 議 68 九 月 初 七 日, 歐 陽 中 鵠 在 寫 給 時 為 江 蘇 學 政 龍 湛 霖 的 信 中, 卻 又 駁 斥 陳 長 橿 的 詆 毀 言 論 : 67 68 同 前 註, 頁 478 同 前 註, 頁 237 前 文 曾 指 出 歐 陽 中 鵠 將 變 法 改 科 舉 興 算 學 之 議, 說 成 是 自 己 首 先 倡 發, 但 此 時 受 到 阻 力, 又 將 此 議 推 還 給 譚 嗣 同, 益 可 見 歐 陽 中 鵠 對 興 算 之 議 的 說 法, 令 人 懷 疑

譚 嗣 同 師 弟 關 係 考 辨 467 故 去 年 過 鄂 時, 慨 然 發 變 法 之 議 其 時 與 譚 嗣 同 未 得 相 值 款 議 既 成 後, 以 書 暢 發 厥 旨, 請 先 試 行 於 敝 縣 遂 將 其 書 加 批 其 上, 又 加 跋 語 刻 為 興 算 學 議, 以 曉 學 者 謹 以 一 冊 寄 呈 尊 覽 此 書 未 出 時, 陳 曼 秋 一 聞 此 論, 以 信 抵 力 爭, 詆 斥 不 遺 餘 力 然 通 計 三 千 餘 言, 不 過 聖 賢 門 面 語, 其 意 欲 盡 棄 西 學, 如 槍 炮 之 類 皆 不 用 細 按 之, 則 無 一 言 及 於 實 際 縣 中 人 聞 所 未 聞, 已 極 駭 怪 又 經 曼 秋 信, 另 錄 稿 流 傳, 遂 群 然 左 袒, 眾 論 歡 嘩 而 唐 生 才 常 歲 試 掌 故 第 一, 與 同 學 生 劉 秀 才 善 涵, 率 同 志 十 餘 人 具 稟 學 使, 逕 請 改 南 臺 書 院 為 格 致 館 學 使 批 詞, 大 加 稱 許, 飭 縣 遵 照 實 力 奉 行 當 唐 生 等 稟 尚 未 遞, 慮 更 始 為 難, 須 行 之 以 漸 於 是 創 先 行 立 社 之 法, 而 以 改 書 院 聽 縣 君 為 主, 姑 與 委 蛇 蓋 非 法 之 難 變, 變 法 而 無 行 法 之 人, 則 終 不 能 愈 於 不 變 69 為 了 取 得 更 多 人 的 支 持, 歐 陽 中 鵠 又 於 九 月 十 日 致 函 王 鐵 珊 ( 伯 唐,1865-1900), 請 其 轉 交 興 算 學 議 給 劉 人 熙 : 查 西 人 天 文 地 輿 製 造 光 化 電 重 聲 汽 諸 學, 幾 於 各 造 其 極, 而 無 不 從 算 學 入 手, 於 是 創 興 算 學 之 議 譚 生 嗣 同 以 信 暢 發 厥 旨, 請 先 行 於 敝 縣 因 將 其 信 加 批 加 跋, 刻 為 興 算 學 議, 以 當 家 喻 戶 曉 茲 附 寄 二 本, 一 備 尊 覽, 一 請 妥 寄 蔚 廬 先 生 70 不 料 劉 人 熙 看 了 興 算 學 議 後, 卻 和 陳 長 橿 的 立 場 一 致, 對 歐 陽 中 鵠 和 譚 嗣 同 倡 議 變 法 的 作 法, 大 表 不 滿, 並 且 在 十 二 月 十 九 日 寫 了 一 篇 書 瀏 陽 興 算 學 記 : 以 舍 人 之 學, 譚 生 之 才, 蒿 目 時 艱, 盱 衡 四 海, 痛 哭 流 淚, 大 聲 疾 呼, 惴 惴 焉 憂 四 百 兆 黃 種 之 民, 將 為 洋 奴, 於 是 得 一 術 焉, 曰 : 變 法 其 心 苦, 其 言 辯, 觀 其 舌 鋒 所 至, 喙 長 三 尺, 不 能 辟 易 而 吾 以 為 仍 不 免 於 庸 者, 不 揣 其 本, 而 齊 其 末, 方 寸 之 木, 可 使 高 於 岑 樓 故 也 何 以 言 之? 今 日 船 必 堅, 僕 亦 非 謂 欲 其 窳 也 炮 必 利, 僕 亦 非 謂 欲 其 鈍 也 然 船 堅 矣, 駕 駛 者 誰 乎? 炮 利 矣, 指 使 者 誰 乎? 今 日 之 退 釁 屈 辱, 頓 四 十 萬 之 眾, 一 籌 莫 展, 豈 盡 船 不 堅 炮 不 利 之 過 歟? 抑 亦 有 其 本 歟? 易 曰 : 正 其 本, 萬 事 理 本 立 則 末 必 茂, 徒 鶩 其 末, 而 忘 其 本, 末 亦 未 必 茂, 而 本 已 先 亡 矣 69 70 歐 陽 中 鵠 : 致 龍 芝 生 少 司 寇, 譚 嗣 同 研 究 資 料 匯 編, 頁 245-247 歐 陽 中 鵠 : 復 王 鐵 珊 舍 人, 譚 嗣 同 研 究 資 料 匯 編, 頁 480

468 文 與 哲. 第 十 六 期 今 欲 取 外 夷 之 長, 造 機 器, 利 船 炮, 鼓 舞 以 興 其 藝 僕 以 為 胡 京 兆 開 民 廠 之 議, 為 得 要 領 奈 何 取 一 二 呫 嗶 之 士, 使 從 事 焉 且 欲 廢 科 舉 以 驅 之, 吾 恐 徒 長 澆 風, 使 之 棄 四 書 五 經 為 敝 屣, 而 器 械 仍 須 購 自 外 洋, 中 國 之 苦 窳 如 故 也 中 國 士 大 夫 習 多 怙 舊, 其 自 好 者 往 往 薄 洋 務 不 言, 正 如 籧 篨 戚 施 之 人, 自 惡 其 醜, 忌 而 不 言, 而 不 求 所 以 療 之, 此 其 愚 亦 不 待 智 者 而 後 知 也 昔 同 年 生 王 可 莊 入 對, 上 垂 詢 洋 務, 對 以 不 習, 京 師 士 大 夫 爭 高 之 而 僕 私 心 甚 相 剌 謬, 與 眾 言 曰 : 若 上 詢 我, 我 必 對 臣 知 洋 務 孔 子 作 春 秋, 尊 周 室, 攘 夷 狄, 尊 之 攘 之, 固 自 有 道, 豈 諱 吳 楚 而 不 言 乎? 而 眾 亦 笑 之, 莫 之 省 也 故 曰 諱 疾 忌 醫, 庸 人 之 論 也 今 不 破 庸 人 之 論, 誠 不 足 以 有 為 破 庸 人 之 論 而 其 自 為 說 者, 不 過 曰 變 法 ; 且 所 奉 為 宗 主 者, 吾 不 知 皆 人 表 中 幾 等? 尤 見 其 惑 也 且 盛 誇 外 夷, 若 古 之 黃 農, 則 凡 有 血 氣, 莫 不 尊 親, 簞 食 壺 漿, 以 迎 其 師, 可 也, 又 何 必 惴 惴 焉 憂 四 百 兆 黃 種 之 民, 將 為 洋 奴 乎? 獨 不 思 數 十 年 來, 外 夷 之 荼 毒 我 生 靈 者, 狠 若 虎 狼, 毒 如 蛇 蠍, 有 人 之 心, 無 不 憤 歎! 爭 地 以 戰, 殺 人 盈 野, 爭 城 以 戰, 殺 人 盈 城, 此 孟 子 所 謂 率 土 地 食 人 肉 者, 而 謂 有 如 是 之 黃 農 乎! 此 船 山 王 子 所 謂 殺 之 不 為 不 仁, 紿 之 不 為 不 信 者, 正 今 日 辦 洋 務 之 樞 紐, 而 其 本 則 在 於 得 人 取 人 以 身, 修 身 以 道, 修 道 以 仁, 此 千 聖 相 傳 之 心 法, 而 強 弱 善 敗 之 機, 終 古 不 出 於 此 僕 困 心 衡 慮 數 十 年, 蠡 測 管 窺, 今 髭 鬚 白 矣, 所 見 不 過 如 此 即 舍 人 所 引 管 子 四 維 不 張 之 語, 亦 何 嘗 不 如 此, 而 特 惜 其 遁 而 之 他, 捨 本 原 之 地, 求 速 化 之 術 陳 同 甫 自 詡 開 拓 萬 古 之 心 胸, 推 倒 一 世 之 智 勇, 要 其 所 見, 不 出 功 利, 豈 非 植 根 者 淺 歟? 極 舍 人 譚 生 之 旨 趣, 吾 懼 周 孔 之 道, 不 難 為 土 苴, 是 為 郭 侍 郎 推 波 助 瀾 也, 豈 不 惜 哉? 71 丙 申 年 六 月, 劉 人 熙 又 將 此 文 寄 給 翁 同 龢 ( 字 聲 甫, 號 叔 平, 晚 號 松 禪,1830-1904) 的 侄 孫 翁 斌 孫 ( 弢 夫,1860-1922), 並 請 其 代 轉 給 翁 同 龢 : 時 局 雖 變, 必 有 不 變 者 存, 得 其 不 變 者 以 禦 變, 則 萬 變 而 不 驚 時 論 日 新, 與 變 俱 流, 賢 者 不 免, 令 人 氣 噎 無 其 不 變 者 以 定 變, 誠 恐 變 不 可 定, 而 益 揚 其 波, 故 嘗 私 著 書 興 71 劉 人 熙 : 蔚 廬 文 集 ( 清 光 緒 丙 申 年 大 梁 刊 本, 中 央 研 究 院 歷 史 語 言 研 究 所 傅 斯 年 圖 書 館 藏 ), 卷 3, 頁 43-45

譚 嗣 同 師 弟 關 係 考 辨 469 算 學 議 後 一 篇, 未 敢 以 示 人, 然 不 可 有 隱 於 執 事, 謹 命 門 人 繕 寫, 乞 執 事 呈 宮 保 公 教 誨 之 也 72 觀 劉 人 熙 書 興 算 學 議 後 通 篇 大 旨 可 以 四 個 字 盡 之, 即 涂 啟 先 所 擔 憂 保 守 之 士 目 以 用 夷 變 夏 的 疑 慮, 而 得 其 不 變 者 以 禦 變, 則 萬 變 而 不 驚 的 論 調, 顯 然 和 劉 人 熙 在 節 楚 寶 目 錄 提 要 中 所 言 今 之 夷 狄 之 情, 猶 昔 之 夷 狄 之 情 也 立 中 國 之 道, 得 夷 狄 之 情, 而 駕 馭 柔 服 之, 方 因 事 會 以 為 變 通, 而 道 之 不 可 變 者, 雖 百 世 而 如 操 左 券, 73 並 沒 有 太 大 的 差 異 譚 嗣 同 和 歐 陽 中 鵠 因 興 算 一 事, 引 起 了 當 時 兩 派 人 士 之 間 許 多 的 爭 議, 原 本 和 歐 陽 中 鵠 等 人 相 交 甚 善 的 劉 人 熙, 毅 然 站 在 反 對 的 立 場, 橫 加 阻 攔 而 究 竟 譚 嗣 同 在 興 算 學 議 中 提 出 了 哪 些 變 法 議 題, 引 起 劉 人 熙 如 此 大 的 不 滿? 鄺 兆 江 曾 引 用 劉 人 熙 日 記 中 的 幾 段 話 印 證 劉 氏 對 興 算 之 議 的 批 評, 如 在 1896 年 1 月 1 日 的 日 記 中, 劉 人 熙 感 歎, 歐 陽 中 鵠 和 譚 嗣 同 的 用 意 雖 好, 但 他 們 弄 錯 了 真 正 重 要 的 問 題 劉 人 熙 在 其 他 日 記 還 有 一 段 詳 盡 的 闡 述, 他 反 對 的 意 見 有 三 : 首 先, 當 檢 視 儒 家 經 典 相 關 的 見 解 時, 企 圖 將 瀏 陽 興 算 做 為 改 革 中 國 問 題 的 靈 丹 妙 藥 顯 然 是 錯 的 ; 第 二, 算 學 和 科 學 的 實 用 價 值 被 高 估 了, 計 畫 的 發 起 人 過 分 諂 媚 西 方, 並 且 崇 拜 晚 近 像 虎 狼 蛇 蠍 一 樣 殘 忍 惡 毒 地 對 付 中 國 的 野 蠻 人 的 態 度 是 不 對 的 ; 第 三, 中 國 的 弊 病 需 要 有 道 德 的 補 救 措 施, 譬 如 堅 定 地 致 力 於 儒 家 仁 義 道 德 為 了 顯 示 譚 嗣 同 已 遠 離 他 的 教 誨, 劉 人 熙 以 歷 史 的 相 似 性 批 評 譚 氏 的 作 法, 就 如 同 南 宋 時 期 陳 亮 所 提 倡 的 功 利 主 義 的 權 術 劉 人 熙 的 遺 憾 是, 歐 陽 中 鵠 和 譚 嗣 同 兩 人 已 走 向 陳 亮 的 道 路 劉 人 熙 是 否 曾 公 開 地 表 達 了 這 些 想 法, 或 是 直 接 向 他 的 朋 友 和 學 生 訴 說, 不 得 而 知, 但 是 他 的 論 辯 顯 示 其 在 晚 清 面 對 西 方 啟 蒙 改 革 的 保 守 態 度 74 又 譬 如 譚 嗣 同 在 上 歐 陽 中 鵠 書 中 指 出 : 中 國 不 變 法 以 期 振 作, 使 外 洋 入 而 代 為 變 之, 則 養 生 送 死 之 利 權 一 操 之 外 人, 可 使 四 百 兆 黃 種 之 民 胥 為 白 種 之 奴 役, 卽 胥 化 為 日 本 之 蝦 夷 美 利 堅 之 紅 皮 土 番 印 度 阿 非 利 加 之 黑 奴! ( 全 72 73 74 劉 人 熙 : 復 翁 弢 夫 書, 蔚 廬 文 集, 卷 3, 頁 25 書 興 算 學 議 後 即 前 文 書 瀏 陽 興 算 學 記 劉 人 熙 言 該 文 未 敢 以 示 人, 而 目 前 也 無 明 確 證 據 指 出, 劉 氏 此 文 是 否 輾 轉 為 譚 嗣 同 及 歐 陽 中 鵠 所 得 知, 但 劉 氏 不 滿 的 情 緒, 是 極 明 顯 的, 並 且 欲 將 該 文 轉 呈 翁 同 龢, 其 目 的 是 否 為 阻 止 譚 氏 等 人 的 作 為? 恐 怕 有 此 意 圖! 蔚 廬 文 集, 卷 4 補 遺, 頁 44 Kwong, Luke S. K., pp. 101-102. 鄺 兆 江 此 處 援 引 劉 人 熙 日 記, 現 藏 於 湖 南 省 圖 書 館, 該 日 記 筆 者 未 能 親 見, 但 據 鄺 兆 江 所 摘 譯 的 部 分, 其 意 大 致 和 書 興 算 學 議 後 所 言 是 一 致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