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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7 月 頁 15~20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通 識 教 育 中 心 論 語 筆 解 真 偽 考 補 * 黃 愛 平 摘 要 關 於 論 語 筆 解 的 真 偽 問 題, 查 屏 球 先 生 的 韓 愈 < 論 語 筆 解 > 真 偽 考 論 證 十 分 詳 實 1, 結 論 為 論 語 筆 解 就 是 韓 愈 李 翱 所 作 筆 者 同 意 查 先 生 的 觀 點, 同 時 從 分 析 其 內 容 著 手 進 行 補 充 證 明 關 鍵 字 : 論 語, 論 語 筆 解, 真 偽, 韓 愈, 李 翱 關 於 論 語 筆 解 的 真 偽 問 題, 查 屏 球 先 生 的 韓 愈 < 論 語 筆 解 > 真 偽 考 論 證 十 分 詳 實, 結 論 為 論 語 筆 解 就 是 韓 愈 李 翱 所 作 筆 者 同 意 查 先 生 的 觀 點, 同 時 從 分 析 其 內 容 著 手 進 行 補 充 證 明 再 次, 查 先 生 未 認 為 此 書 作 于 早 年, 本 文 對 此 書 成 書 時 間 提 出 了 自 己 的 看 法 一 論 語 筆 解 的 注 疏 方 法 與 李 翱 自 己 所 說 的 完 全 一 致 復 性 書 講 述 自 己 解 經 方 法 : 彼 以 事 解 者 也, 我 以 心 通 者 也 當 然 文 中 是 指 他 解 中 庸 的 方 法, 而 李 翱 將 他 欣 賞 的 這 種 方 法 用 之 于 解 論 語 也 是 可 能 的 以 事 解 者 指 先 儒 解 經 的 方 法, 一 般 是 拘 泥 於 字 句, 或 者 從 既 定 的 觀 念 出 發 牽 強 附 會, 由 此 顯 得 穿 鑿 不 夠 融 通 而 以 心 通 者 則 是 將 經 文 上 下 文 貫 通, 結 合 當 時 的 背 景, 做 出 合 理 的 解 釋, 它 是 建 立 在 對 經 文 整 體 把 握 的 基 礎 上 進 行 的, 不 是 見 字 解 字, 見 句 解 句 這 與 李 漢 論 語 筆 解 序 自 學 而 至 堯 曰 二 十 篇, 文 公 與 李 翱 指 摘 大 義, 以 破 孔 氏 之 注 正 相 合 據 統 計 2, 在 論 語 筆 解 中, 共 摘 錄 孔 安 國 注 43 條, 其 中 被 駁 斥 者 34 條 ; 共 摘 錄 包 鹹 注 19 條, 其 中 被 駁 斥 者 18 條 ; 共 摘 錄 周 氏 注 2 條, 其 中 被 駁 斥 者 1 條 ; 共 摘 錄 馬 融 注 14 條, 其 中 被 駁 斥 者 13 條 ; 共 摘 錄 鄭 玄 注 11 條, 其 中 被 駁 斥 者 10 條 ; 共 摘 錄 王 肅 注 3 條, 其 中 被 駁 斥 者 2 條 下 面 以 例 證 之 * 1 2 黃 愛 平, 上 海 復 旦 大 學 2007 年 中 文 博 士 查 先 生 從 唐 代 關 於 韓 愈 注 論 語 一 事 的 記 載, 宋 人 對 論 語 筆 解 的 著 錄, 論 語 筆 解 流 傳 情 況 三 方 面 論 證 了 論 語 筆 解 就 是 韓 愈 李 翱 所 作 此 統 計 見 唐 明 貴 論 韓 愈 李 翱 之 論 語 筆 解, 孔 子 研 究 2005 年 第 6 期

1. 論 語. 為 政 : 子 曰 : 溫 故 而 知 新, 可 以 為 師 矣 孔 曰 3 : 溫, 尋 也 尋 繹 故 者, 又 知 新 者, 可 以 為 師 矣 4 韓 曰 : 先 儒 皆 謂 尋 繹 文 翰, 由 故 及 新 此 是 記 問 之 學, 不 足 為 人 師 也 吾 謂 故 者, 古 之 道 也 新 謂 己 之 新 意, 可 為 新 法 李 曰 : 仲 尼 稱 子 貢 雲 : 告 諸 往 而 知 來 者 此 與 溫 故 知 新 義 同 孔 謂 尋 繹 文 翰, 則 非 按 : 這 一 條 韓 李 與 先 儒 最 不 同 的 地 方 在 於 對 故 的 理 解 先 儒 訓 故, 一 般 為 所 學 已 得 之 事 5, 或 者 訓 故 為 古, 為 已 然 之 跡 6 韓 愈 直 接 點 出 故 者, 古 之 道 也, 明 確 強 調 道 李 翱 進 一 步 引 出 經 文 告 諸 往 而 知 來 者 來 解 釋 溫 故 知 新, 同 時 認 為 先 儒 將 溫 故 訓 為 尋 繹 文 翰 為 非, 可 見 李 翱 是 贊 同 韓 愈 的 觀 點 的 先 儒 解 溫 故 知 新 為 尋 繹 故 者, 又 知 新 者, 並 非 不 合 理, 但 是 韓 李 為 了 倡 道 而 將 故 訓 為 古 之 道, 由 此 認 定 先 儒 的 解 釋 為 記 問 之 學 而 否 定 之, 確 實 可 見 其 對 經 文 是 以 心 解 之 再 次, 這 種 對 道 的 宣 導, 也 是 韓 李 在 他 們 的 其 他 文 章 中 經 常 提 到 的 7 2. 論 語 八 佾 : 子 曰 : 吾 不 與 祭, 如 不 祭 包 曰 : 不 自 親 祭, 使 攝 者 為 之, 不 盡 敬, 與 不 祭 同 韓 曰 : 義 連 上 文 禘 自 既 灌 而 往, 吾 不 欲 觀 之 矣 蓋 魯 僖 公 亂 昭 穆, 祭 神 如 神 在, 不 可 躋 而 亂 也 故 下 文 雲 吾 不 與 祭, 蓋 歎 不 在 其 位, 不 得 以 正 此 禮 矣 故 雲 如 不 祭, 言 魯 逆, 祀 與 不 祀 同 焉 李 曰 : 包 既 失 之, 孔 又 甚 焉 孔 注 祭 神 如 神 在, 謂 祭 百 神, 尤 於 上 下 文 乖 舛 按 : 孔 注 祭 如 在 為 言 事 死 如 事 生, 祭 神 如 神 在 謂 祭 百 神 結 合 包 注 不 自 親 祭, 使 攝 者 為 之, 不 盡 敬, 與 不 祭 同, 都 是 針 對 祭 禮 本 身 而 言, 強 調 祭 禮 中 敬 的 含 義 如 此 解 釋 這 段 經 文, 並 沒 有 錯 但 是 韓 愈 聯 繫 上 下 文 來 理 解, 認 為 這 句 話 的 主 要 意 思 是 : 孔 子 認 為 魯 僖 公 僭 禮 亂 昭 穆, 而 自 己 不 在 其 位, 不 能 以 正 此 禮, 所 以 為 吾 不 與 祭 ; 而 魯 僖 公 越 禮 而 祭, 祭 了 也 如 同 沒 祭, 所 以 為 如 不 祭, 這 樣, 兩 句 話 的 主 語 是 不 同 的, 一 為 孔 子 自 己, 一 為 魯 僖 公 而 上 句 經 文 或 問 禘 之 說 子 曰 : 不 知 也 知 其 說 者 之 於 天 下 也, 其 如 示 諸 斯 3 4 5 6 7 今 本 論 語 集 解 不 出 著 者 名 阮 元 校 : 可 以 為 人 師 矣, 皇 本 作 可 以 為 師 也 見 程 樹 德 論 語 集 釋 唐 以 前 古 注 條 引 皇 侃 疏 上 海 書 店 據 國 立 華 北 編 譯 館 1943 年 版 影 印 ( 以 下 同, 則 不 再 標 版 本 ), 第 84 頁 見 論 語 集 釋 考 證 條 引 黃 氏 後 案 第 83 頁 韓 愈 原 道, 李 翱 與 叢 弟 正 辭 書 從 道 論 答 侯 高 第 二 書 等 文 中 均 有 論 述 16

論 語 筆 解 真 偽 考 補 乎! 指 其 掌 之 義 : 孔 子 本 來 知 道 禘 之 旨, 但 是 因 為 反 感 魯 逆 越 禮 而 禘, 所 以 回 答 說 不 知 道, 以 此 諱 國 惡, 但 是 又 怕 一 般 人 真 的 認 為 自 己 不 知 道, 無 以 明 其 諱 國 惡, 所 以 接 著 說 自 己 知 道 禘 禮 之 說 者, 如 同 於 天 下 之 事, 明 白 其 旨, 如 指 示 在 掌 中 之 物 韓 愈 對 經 文 的 解 釋 即 承 此 而 來, 由 此 越 過 孔 安 國 包 咸 執 著 於 祭 禮 本 身 的 解 釋, 強 調 了 對 魯 逆 越 禮 的 不 滿 之 意, 也 不 無 道 理 這 種 結 合 上 下 文 及 當 時 背 景 解 經 的 方 法, 在 論 語 筆 解 中 很 多 8, 體 現 了 他 們 不 拘 泥 舊 注, 大 膽 突 破 的 精 神 3. 論 語 公 冶 長 : 子 謂 子 貢 曰 : 女 與 回 也, 孰 愈? 對 曰 : 賜 也 何 敢 望 回? 回 也, 聞 一 以 知 十 ; 賜 也, 聞 一 以 知 二 子 曰 : 弗 如 也, 吾 與 女 弗 如 也 包 曰 : 既 然 子 貢 不 如, 複 雲 吾 與 女 俱 不 如 者, 蓋 欲 以 慰 子 貢 爾 韓 曰 : 回, 亞 聖 矣 獨 問 子 貢 孰 愈, 是 亦 賜 之 亞 回 矣 賜 既 發 明 顏 氏 具 聖 之 體, 又 安 用 慰 之 乎? 包 失 其 旨 李 曰 : 此 最 深 義, 先 儒 未 有 究 其 極 者 吾 謂 孟 軻 語 顏 回 深 入 聖 域 雲 具 體 而 微, 其 以 分 限 為 差 別 子 貢 言 語 科 深 于 顏 回, 不 相 絕 遠, 謙 雲 得 具 體 之 二 分 蓋 仲 尼 嘉 子 貢 亦 窺 見 聖 奧 矣 慮 門 人 惑, 以 謂 回 多 聞 廣 記, 賜 寡 聞 陋 學, 故 複 雲 俱 弗 如, 以 釋 門 人 之 惑, 非 慰 之 雲 也 韓 曰 : 吾 觀 子 貢 此 義 深 微, 當 得 具 體 八 分, 所 不 及 回 二 分 爾 不 然, 安 得 仲 尼 稱 弗 如 之 深 乎? 按 : 韓 李 之 解 釋, 截 然 不 同 於 先 儒 蓋 先 儒 認 為, 子 貢 自 認 為 只 能 以 一 知 二, 不 如 顏 回 能 聞 一 知 十, 孔 子 為 了 安 慰 子 貢, 說 自 己 也 不 如 顏 淵 而 韓 李 均 認 為 子 貢 與 顏 淵 確 實 有 別, 但 是 夫 子 謂 弗 如 並 不 是 安 慰 子 貢 韓 愈 認 為 子 貢 之 言 已 發 明 顏 回 具 有 聖 人 之 體, 表 明 他 自 己 是 有 自 知 之 明 的, 不 用 安 慰 李 翱 進 一 步 闡 述, 顏 回 乃 德 行 科 之 第 一 人, 相 對 聖 人 之 德, 是 具 體 而 微, 而 子 貢 乃 言 語 科 高 弟, 其 德 行 不 及 顏 回, 但 言 語 深 于 顏 回, 只 是 自 謙, 所 以 說 自 己 只 是 得 具 體 之 二 夫 子 讚 賞 子 貢 也 窺 見 聖 奧, 但 是 又 擔 心 門 人 以 字 面 意 思 去 理 解 子 貢 的 話, 由 此 認 為 子 貢 寡 聞 陋 學, 所 以 說 自 己 也 弗 如, 以 解 門 人 之 惑 韓 愈 接 著 闡 述, 其 實 子 貢 已 得 聖 人 具 體 八 分, 只 是 不 及 顏 回 二 分, 不 這 樣 理 解, 就 是 不 明 白 夫 子 稱 自 己 弗 如 的 深 意 韓 李 的 解 釋 確 實 是 大 膽 創 見 但 是 他 們 的 見 解 也 並 非 憑 空 而 來 皇 侃 疏 引 顧 歡 雲 : 回 為 德 行 之 後, 賜 為 言 語 之 冠, 淺 深 雖 殊, 8 如 論 語 筆 解 雍 也 子 見 南 子 條, 顏 淵 子 張 問 士 何 如 斯 可 謂 之 達 矣 條, 衛 靈 公 子 曰 君 子 義 以 為 質 條 等 等 17

而 品 裁 未 辨, 欲 使 名 實 無 濫, 故 假 問 孰 愈 子 貢 既 審 回 賜 之 際, 又 得 發 問 之 旨, 故 舉 十 與 二, 已 明 懸 殊 愚 智 之 異 夫 子 嘉 其 有 自 見 之 明, 而 無 矜 克 之 貌, 故 判 之 以 弗 如, 同 之 吾 與 汝 此 言 我 與 爾 雖 異, 而 同 言 弗 如, 能 與 聖 師 齊 見, 所 以 為 慰 也 顧 歡 雖 然 得 出 的 結 論 仍 然 是 安 慰 子 貢, 但 是 前 面 的 分 析 夫 子 嘉 其 有 自 見 之 明, 而 無 矜 克 之 貌, 故 判 之 以 弗 如, 同 之 吾 與 汝, 與 李 翱 蓋 仲 尼 嘉 子 貢 亦 窺 見 聖 奧 矣 是 有 某 種 相 通 之 處 的 韓 愈 李 翱 如 此 理 解 經 文, 與 他 們 對 孔 門 弟 子 的 態 度 很 有 關 係 他 們 尊 崇 孔 子, 由 此 也 抬 高 孔 子 弟 子 的 地 位, 所 以 對 經 文 中 涉 及 其 弟 子 的 地 方, 先 儒 多 半 解 釋 為 批 評 意 見 的, 他 們 都 認 為 是 褒 揚 9 這 與 韓 愈 李 翱 其 他 文 中 對 孔 子 及 其 弟 子 的 推 崇 也 是 一 致 的 10 這 種 以 心 解 經 的 方 法 如 此 廣 泛 運 用 於 解 釋 論 語, 從 論 語 集 釋 裡 看, 在 韓 李 之 前 是 少 有 的 又 劉 汝 霖 東 晉 南 北 朝 學 術 編 年 裡 記 載 的 對 論 語 的 注 疏 情 況 如 下 : 東 晉 袁 宏 論 語 注, 范 寧 論 語 注, 梁 沈 麟 士 論 語 注, 裴 子 野 論 語 集 注, 皇 侃 論 語 義 疏, 陳 沈 文 阿 論 語 義 記, 周 弘 正 論 語 疏, 張 譏 論 語 義, 這 些 注 書 大 多 已 遺 失 而 論 語 義 疏 之 四 庫 提 要 解 題 : 國 史 志 稱 侃 疏 雖 有 鄙 近, 然 博 極 群 言, 補 諸 書 之 未 至, 為 後 學 所 宗 蓋 是 時 講 學 之 風 尚 未 甚 熾, 儒 者 說 經 亦 尚 未 盡 廢 古 義 可 見 直 至 北 宋, 對 論 語 之 解 說 總 體 上 仍 是 尚 未 盡 廢 古 義, 更 可 見 論 語 筆 解 是 韓 愈 李 翱 運 用 以 心 解 經 方 法 對 前 人 注 疏 的 突 破 的 意 義 二 論 語 筆 解 中 韓 李 的 觀 點 與 他 們 自 己 其 他 文 章 的 觀 點 一 致 例 證 如 下 : 1. 論 語 為 政 : 子 曰 : 吾 五 十 而 知 天 命 李 曰 : 天 命 之 謂 性 易 者, 理 性 之 書 也 先 儒 失 其 傳, 惟 孟 軻 得 仲 尼 之 蘊, 故 盡 心 章 雲 盡 其 心, 所 以 知 性, 修 性 所 以 知 天 此 天 命 極 至 之 說, 諸 子 罕 造 其 微 觀 李 翱 復 性 書 ( 中 ) : 敢 問 何 謂 天 命 之 謂 性? 曰 : 人 生 而 靜, 天 之 性 也 性 者, 天 之 命 也 對 性 的 探 討, 都 遵 循 了 中 庸 的 說 法 此 條 中 推 尊 孟 子, 也 與 復 性 書 中 建 立 道 統 對 孟 子 的 重 要 性 的 關 注 是 一 致 的 再 者, 此 天 命 極 至 之 說, 諸 子 罕 造 其 微 與 復 性 書 ( 上 ) : 嗚 呼! 性 命 之 書 雖 存, 學 者 莫 能 明, 是 故 皆 入 于 莊 列 老 釋, 不 知 者 謂 夫 子 之 徒 不 足 以 窮 性 命 之 道, 信 之 者 皆 是 也 的 感 歎 語 氣 也 是 很 相 似 的 2. 論 語 陽 貨 : 子 曰 : 性 相 近 也, 習 相 遠 也 子 曰 : 惟 上 智 與 下 愚 不 移 9 如 論 語 筆 解 公 冶 長 宰 予 晝 寢 條, 先 進 賜 不 受 命 而 貨 殖 焉 條 等 10 可 以 參 見 韓 愈 原 道 李 翱 復 性 書 中 的 道 統 表 18

論 語 筆 解 真 偽 考 補 韓 曰 : 上 文 雲 性 相 近, 是 人 可 以 習 而 上 下 也 此 文 雲 上 下 不 移, 是 人 不 可 習 而 遷 也 二 義 相 反 先 儒 莫 究 其 義 吾 謂 上 篇 雲 生 而 知 之 上 也 ; 學 而 知 之 次 也 ; 困 而 學 之, 又 其 次 也 ; 困 而 不 學, 民 斯 為 下 矣, 與 此 篇 二 義 兼 明 焉 按 : 此 條 孔 注 : 君 子 慎 所 習, 上 智 不 可 使 為 惡, 下 愚 不 可 使 強 賢 孔 安 國 強 調 的 是 慎 所 習 韓 愈 認 為 孔 安 國 的 注 解 沒 有 將 此 經 文 理 解 透 經 文 性 相 近 也, 習 相 遠 也 指 人 可 以 通 過 習 而 達 到 上 智 或 下 愚, 而 惟 上 智 與 下 愚 不 移 則 指 人 不 可 因 習 而 遷 改 自 己 的 性, 即 上 智 不 可 變 成 下 愚, 下 愚 不 可 變 成 上 智 前 者 似 乎 強 調 習 的 重 要, 而 後 者 又 否 定 了 習 對 性 的 作 用 這 種 字 面 上 的 理 解 使 這 兩 句 經 文 出 現 自 相 矛 盾, 而 先 儒 沒 有 做 出 合 理 的 解 釋 韓 愈 認 為 這 兩 句 經 文 沒 有 矛 盾, 引 論 語 前 文 : 生 而 知 之 上 也 ; 學 而 知 之 次 也 ; 困 而 學 之, 又 其 次 也 ; 困 而 不 學, 民 斯 為 下 矣 來 論 證 按 韓 愈 的 觀 點, 生 而 知 之 是 上 智, 困 而 不 學 是 下 愚, 這 兩 者 是 不 能 改 變 的, 而 學 而 知 之 困 而 學 之 是 中 間 層 次, 是 可 以 通 過 學 習 改 變 的 因 此, 性 相 近, 習 相 遠 是 針 對 中 間 層 次, 而 韓 愈 所 說 的 中 間 層 次, 確 實 可 以 通 過 習 改 變 性 ; 上 智 與 下 愚 就 是 針 對 上 下 兩 個 層 次 的, 這 兩 個 層 次 已 沒 有 改 變 的 可 能, 所 以 經 文 並 無 矛 盾 其 實 這 也 是 韓 愈 對 此 經 文 的 一 種 理 解, 不 見 得 就 完 全 符 合 孔 子 原 意 11 但 這 種 觀 點 與 韓 愈 原 性 性 之 品 有 上 中 下 三, 上 焉 者 善 焉 而 已 矣, 中 焉 者 可 導 而 上 下 也, 下 焉 者 惡 焉 而 已 矣 是 完 全 一 致 的 不 能 說 這 是 一 種 巧 合, 可 以 說 韓 愈 就 是 這 麼 來 理 解 孔 子 的 這 句 話, 由 此 觸 發 他 認 為 性 是 有 品 級 的 李 曰 : 窮 理 盡 性 以 至 於 命, 此 性 命 之 說 極 矣 學 者 罕 明 其 歸, 今 二 義 相 戾, 當 以 易 理 明 之, 幹 道 變 化, 各 正 性 命, 又 利 貞 者, 情 性 也, 又 一 陰 一 陽 之 謂 道, 繼 之 者 善 也, 成 之 者 性 也 謂 人 性 本 相 近 於 靜, 及 其 動 感 外 物, 有 正 有 邪, 動 而 正 則 為 上 智, 動 而 邪 則 為 下 愚 寂 然 不 動 則 情 性 兩 忘 矣 雖 聖 人 有 所 難 知, 故 仲 尼 稱 顏 回 不 言 如 愚, 退 省 其 私, 亦 足 以 發, 回 也 不 愚, 蓋 坐 忘 遺 照, 不 習, 如 愚, 在 卦 為 複, 天 地 之 心 邃 矣 亞 聖 而 下, 性 習 近 遠, 智 愚 萬 殊 仲 尼 所 以 雲 困 而 不 學, 下 愚 不 移 者, 皆 激 勸 學 者 之 辭 也 若 窮 理 盡 性, 則 非 易 莫 能 窮 焉 按 : 此 段 是 要 對 經 文 的 二 義 相 戾 做 出 合 理 的 解 釋, 出 發 點 與 韓 愈 一 樣, 但 論 證 和 結 論 很 不 一 樣 謂 人 性 本 相 近 於 靜, 及 其 動 感 外 物, 有 正 有 邪, 動 而 11 我 認 為 孔 子 論 性 的 前 提 是, 本 性 是 善 的, 韓 愈 這 樣 的 解 釋 就 導 進 性 三 品 的 觀 點 中 19

正 則 為 上 智, 動 而 邪 則 為 下 愚 這 裡 存 在 一 個 前 提, 即 性 是 善 的, 之 所 以 有 上 智 下 愚, 是 因 為 性 為 外 物 所 感 這 與 復 性 書 的 觀 點 完 全 一 致 其 次, 此 條 談 到 養 性 之 法 寂 然 不 動, 這 也 與 復 性 書 中 復 性 之 方 弗 思 弗 慮 一 致 因 此, 此 條 認 為 人 性 本 相 近 於 靜, 寂 然 不 動 則 情 性 兩 忘 矣 與 復 性 書 論 述 性 之 特 點 12, 及 其 如 何 復 性 的 方 法 是 完 全 一 樣 的 再 次, 此 條 雲 仲 尼 所 以 雲 困 而 不 學, 下 愚 不 移 者, 皆 激 勸 學 者 之 辭 也, 13 與 復 性 書 ( 下 ) 對 時 間 流 逝 的 緊 迫 感 及 汲 汲 於 道 的 修 養 也 是 一 致 的 再 者, 僅 此 段 文 字, 不 足 三 百 字, 但 引 易 的 地 方 不 下 四 處, 並 且 對 易 高 度 評 價, 若 窮 理 盡 性, 則 非 易 莫 能 窮 焉, 這 與 復 性 書 對 易 的 頻 繁 徵 引 也 是 相 當 一 致 的 此 條 解 釋 大 概 是 復 性 書 的 雛 形 或 者 構 思 階 段 的 產 物, 這 應 該 沒 有 疑 問 綜 上 所 述, 我 們 可 以 說, 論 語 筆 解 就 是 韓 愈 李 翱 所 作, 是 他 們 相 互 切 磋 經 義, 交 相 明 辨 的 產 物 我 們 從 論 語 筆 解 中 還 可 以 看 出 韓 李 二 人 的 解 經 特 點 14 : 韓 愈 的 解 經 大 致 是 提 點 式 的 15, 一 般 比 較 抽 象, 而 李 翱 在 上 下 文 及 其 他 經 典 中 尋 找 證 據, 進 行 更 周 詳 的 解 釋, 更 細 密 地 辨 析, 這 與 他 的 論 述 類 文 章 風 格 特 點 是 一 致 的, 此 論 述 見 他 文 這 一 點 也 可 以 證 明, 論 語 筆 解 實 為 韓 李 所 作 從 論 語 筆 解 中 有 關 文 字 與 李 翱 其 他 文 章 的 關 係 看, 從 論 語 筆 解 體 現 的 思 想 看 16, 這 本 書 大 致 作 於 復 性 書 之 前, 最 遲 於 元 十 八 年 (802) 前, 而 貞 元 十 五 年 李 翱 南 遊, 十 六 年 出 任 滑 州 觀 察 判 官 直 至 十 八 年, 所 以 論 語 筆 解 很 有 可 能 作 於 認 識 韓 愈 不 久, 是 貞 元 十 三 十 四 年 間 從 韓 愈 學 文, 也 與 韓 愈 探 討 經 典 的 成 果 12 復 性 書 論 性 : 人 生 而 靜, 天 之 性 也 性 者, 天 之 命 也 13 復 性 書 ( 下 ) : 然 則 人 之 生 也, 雖 享 百 年, 若 雷 電 之 驚 相 激 也, 若 風 之 飄 而 旋 也, 可 知 矣, 況 千 百 人 而 無 一 及 百 年 者 哉! 故 吾 之 終 日 志 于 道 德, 猶 懼 未 及 也 14 具 體 分 析 另 列 專 章 15 許 勃 論 語 筆 解 序 : 愈 筆 大 義 則 示 翱, 翱 從 而 交 相 明 辨, 非 獨 韓 制 此 書 中 筆 大 義 之 意 16 比 如 對 孔 子 及 其 弟 子 的 尊 崇, 對 性 的 探 討 等, 觀 點 與 復 性 書 一 致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