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铭 软 件 NEEQ:831266 广 西 一 铭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Guangxi Emind Software Co.,Ltd.) 年 度 报 告 2015 第 1 页, 共 105 页
公 司 年 度 大 事 记 2015 年 3 月 3 日, 公 司 的 股 票 转 让 方 式 由 协 议 转 让 变 更 为 做 市 转 让 2015 年 一 铭 软 件 完 成 定 向 发 行 股 票 合 计 777 万 股, 募 集 资 金 用 于 补 充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有 利 于 公 司 扩 建 人 才 队 伍, 提 高 产 品 品 牌 竞 争 力, 扩 大 市 场 推 广 及 技 术 支 持 服 务, 从 而 推 动 公 司 快 速 稳 定 发 展 及 转 型 2015 年 5 月, 一 铭 操 作 系 统 荣 获 2015 年 度 中 国 金 软 件 金 服 务 操 作 系 统 领 域 最 佳 产 品 2015 年 7 月, 一 铭 操 作 系 统 一 铭 办 公 软 件 一 铭 正 版 软 件 管 理 系 统 入 围 中 直 机 关 2015 年 IT 类 产 品 政 府 采 购 协 议 协 议 供 货, 供 货 期 限 为 2015 年 8 月 至 2016 年 6 月 2015 年 7 月 2 日, 一 铭 软 件 荣 获 2015 年 度 新 三 板 最 具 成 长 挂 牌 企 业, 该 奖 项 由 新 三 板 与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论 坛 组 委 会 颁 发 2015 年 12 月 20 日, 一 铭 软 件 董 事 长 增 选 为 中 国 开 源 软 件 推 进 联 盟 (COPU) 第 四 届 理 事 会 副 主 席 2015 年 8 月 始, 一 铭 软 件 共 创 未 来 全 国 渠 道 巡 展 首 站 沈 阳 站 紧 接 举 办 哈 尔 滨 南 京 济 南 郑 州 太 原 长 春 长 沙 等 9 场 渠 道 巡 演, 签 约 代 理 商 近 60 家 同 时 分 别 在 重 庆 武 汉 建 立 了 2 家 分 公 司, 贵 州 广 州 及 宁 夏 等 多 个 办 事 处, 全 国 销 售 服 务 网 络 建 立 了 坚 实 基 础 2015 年 10 月 20 日 第 一 届 一 铭 杯 中 国 Linux 软 件 大 赛 在 京 拉 开 帷 幕, 大 赛 汇 集 了 产 业 链 上 优 秀 资 源 共 同 举 办, 包 括 国 内 知 名 IT 厂 商 渠 道 厂 商 国 产 软 件 开 源 社 区 国 产 软 件 推 进 联 盟 等, 大 赛 旨 鼓 励 更 多 linux 软 件 产 品 孵 化 并 推 向 市 场, 以 丰 富 完 善 国 产 软 件 的 产 业 链, 优 化 产 业 生 态 环 境, 在 国 产 软 件 的 发 展 机 遇 下, 推 动 国 产 软 件 实 现 创 新 发 展 模 式, 提 高 国 产 软 件 整 体 系 统 竞 争 力 2015 年 11 月 25 日, 一 铭 软 件 以 刘 轩 铭 为 总 经 理 的 新 晋 职 业 管 理 团 队 在 京 举 办 媒 体 见 面 会, 成 功 实 现 了 一 铭 软 件 往 规 范 化 管 理 转 型 的 目 标, 使 企 业 在 十 三 五 到 来 提 前 布 局, 把 产 品 从 PC 和 服 务 器 端, 朝 向 工 业 控 制 移 动 应 用 消 费 延 伸 2015 年 12 月 15 日, 国 家 版 权 局 阎 晓 宏 副 局 长 带 队 到 一 铭 软 件 调 研, 表 示 一 铭 软 件 要 坚 持 核 心 技 术 自 主 创 新, 做 强 做 大, 在 软 件 正 版 化 工 作 中 发 挥 更 大 作 用 并 见 证 了 金 山 办 公 软 件 与 一 铭 软 件 签 署 战 略 合 作 协 议, 宣 布 包 括 在 产 品 适 配 兼 容 融 合 解 决 方 案 应 用 迁 移 市 场 运 营 渠 道 发 展 等 多 个 细 分 合 作 项 目 第 2 页, 共 105 页
目 录 第 一 节 声 明 与 提 示... 5 第 二 节 公 司 概 况... 7 第 三 节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摘 要... 9 第 四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11 第 五 节 重 要 事 项... 21 第 六 节 股 本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23 第 七 节 融 资 及 分 配 情 况... 25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员 工 情 况... 26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及 内 部 控 制... 31 第 十 节 财 务 报 告... 36 第 3 页, 共 105 页
释 义 元 万 元 财 务 报 告 释 义 项 目 中 兴 财 光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会 计 师 报 告 期 本 期 管 理 层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三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三 会 公 司 章 程 主 办 券 商 东 北 证 券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人 民 币 元 人 民 币 万 元 2015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释 义 中 兴 财 光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2015 年 1 月 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公 司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财 务 负 责 人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广 西 一 铭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广 西 一 铭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广 西 一 铭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广 西 一 铭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东 北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证 券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公 司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一 铭 铭 鑫 公 司 本 公 司 一 铭 软 件 股 份 公 司 北 京 一 铭 铭 鑫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一 铭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4 页, 共 105 页
第 一 节 声 明 与 提 示 声 明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会 及 其 监 事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 公 司 负 责 人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及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会 计 主 管 人 员 )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中 财 务 报 告 的 真 实 完 整 中 兴 财 光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对 公 司 出 具 了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审 计 报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对 相 关 事 项 已 有 详 细 说 明, 请 投 资 者 注 意 阅 读 事 项 是 否 存 在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存 在 异 议 或 无 法 保 证 其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是 否 存 在 未 出 席 董 事 会 审 议 年 度 报 告 的 董 事 是 否 存 在 豁 免 披 露 事 项 是 或 否 否 否 否 重 要 风 险 提 示 表 重 要 风 险 事 项 名 称 业 绩 波 动 的 风 险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占 比 较 大 风 险 税 收 优 惠 风 险 重 要 风 险 事 项 简 要 描 述 虽 然 公 司 目 前 正 在 积 极 地 开 拓 市 场, 以 进 一 步 扩 大 销 售, 但 由 于 市 场 存 在 诸 多 不 确 定 性, 且 软 件 行 业 的 更 新 发 展 速 度 很 快, 公 司 进 一 步 扩 大 销 售 的 愿 望 并 不 一 定 能 够 实 现, 故 公 司 的 业 绩 存 在 波 动 的 风 险 2015 年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占 利 润 总 额 比 例 为 85.45% 目 前, 公 司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很 高, 对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存 在 一 定 的 依 赖 如 公 司 不 能 持 续 取 得 相 关 政 府 补 助, 将 对 公 司 短 期 内 的 盈 利 状 况 带 来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一 铭 软 件 2013 年 8 月 15 日 获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编 号 为 :GR201345000019, 有 效 期 至 2016 年 8 月 15 日, 按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政 策 规 定 在 证 书 有 效 期 内 减 按 15%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联 合 下 发 的 关 于 软 件 产 品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1 100 号 ) 文 件 之 规 定, 从 2011 年 1 月 1 日 起, 公 司 销 售 自 行 开 发 生 产 的 软 件 产 品, 按 17% 税 率 征 收 增 值 税 后, 对 增 值 税 实 际 税 负 超 过 3% 的 部 分 实 行 即 征 即 退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上 述 优 惠 政 策 的 享 受 增 加 了 公 司 收 益, 但 若 国 家 财 税 政 策 发 生 变 动, 取 消 上 述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公 司 净 利 润 将 受 到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第 5 页, 共 105 页
政 策 风 险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当 控 制 风 险 公 司 治 理 风 险 人 才 流 失 风 险 本 期 重 大 风 险 是 否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 公 司 所 处 的 软 件 开 发 与 服 务 行 业 是 我 国 重 点 鼓 励 扶 持 发 展 的 产 业 我 国 政 府 通 过 制 定 产 业 政 策 和 颁 布 法 律 法 规, 从 税 收 减 免 投 资 优 惠 支 持 研 究 开 发 加 强 人 才 培 养 到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等 方 面, 对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给 予 大 力 扶 持 从 2001 年 起 国 务 院 及 国 家 版 权 局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总 署 开 始 着 手 推 进 软 件 正 版 化 工 作, 并 于 2013 年 8 月 15 日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印 发 了 ( 国 办 发 2013 88 号 ) 政 府 机 关 使 用 正 版 软 件 管 理 办 法, 该 文 件 内 容 中, 明 确 政 府 机 关 单 位 使 用 的 计 算 机 操 作 系 统 软 件 办 公 软 件 和 杀 毒 软 件 三 类 通 用 软 件 必 须 为 正 版 软 件, 同 时 将 使 用 正 版 软 件 工 作 纳 入 年 度 考 核 进 行 资 产 管 理 建 设 长 效 管 理 机 制 目 前, 公 司 软 件 产 品 的 主 要 最 终 用 户 为 政 府 用 户 及 国 有 企 业, 如 国 家 降 低 或 取 消 对 正 版 国 产 通 用 软 件 的 扶 持 政 策, 在 政 府 采 购 等 方 面 取 消 对 正 版 国 产 软 件 的 支 持, 将 会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和 经 营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报 告 期 末, 余 时 均 持 有 公 司 22,441,334.00 股 股 份, 占 公 司 股 份 总 额 的 36.79%,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仍 为 余 时 均 虽 然 公 司 制 定 了 三 会 议 事 规 则 以 及 相 关 工 作 细 则 等 内 部 规 范 性 文 件, 且 余 时 均 也 作 出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等 承 诺, 但 仍 不 能 排 除 实 际 控 制 人 通 过 控 股 地 位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决 策 利 润 分 配 对 外 投 资 等 重 大 事 项 施 加 控 制 或 重 要 影 响, 可 能 对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的 权 益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随 着 公 司 的 快 速 发 展, 经 营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公 司 需 要 对 资 源 整 合 市 场 开 拓 技 术 研 发 质 量 管 理 财 务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等 方 面 进 行 调 整, 这 对 公 司 治 理 将 会 提 出 更 高 的 要 求 如 果 公 司 管 理 层 的 管 理 水 平 不 能 适 应 公 司 规 模 扩 张 的 需 要, 公 司 将 面 临 公 司 治 理 的 风 险 软 件 产 业 是 最 典 型 的 智 力 密 集 型 的 产 业, 优 秀 的 人 才 对 于 产 业 的 发 展 至 关 重 要, 而 流 动 性 最 强 的 是 具 有 一 定 学 历 和 专 业 技 能 的 管 理 人 员 营 销 精 英 和 技 术 骨 干 这 部 分 人 才 因 为 掌 握 管 理 知 识 企 业 核 心 机 密 销 售 渠 道 或 行 业 内 较 为 先 进 的 技 术, 而 有 更 大 的 选 择 范 围 和 发 展 空 间, 就 业 选 择 空 间 尤 为 广 泛, 因 而 行 业 内 人 才 争 夺 激 烈, 人 员 流 动 频 繁,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在 人 才 稳 定 和 人 才 引 进 方 面 采 取 有 效 的 措 施 而 导 致 公 司 核 心 的 管 理 类 研 发 类 等 人 才 的 流 失 而 又 不 能 迅 速 补 进 人 才, 将 会 对 公 司 未 来 的 产 品 研 发 和 公 司 发 展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是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每 股 净 资 产 为 1.92 元, 解 除 了 去 年 同 期 每 股 净 资 产 低 于 每 股 面 值 的 风 险 第 6 页, 共 105 页
第 二 节 公 司 概 况 一 基 本 信 息 公 司 中 文 全 称 广 西 一 铭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及 缩 写 Guangxi Emind Software Co.,Ltd. 证 券 简 称 一 铭 软 件 证 券 代 码 831266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地 址 办 公 地 址 主 办 券 商 主 办 券 商 办 公 地 址 余 时 均 南 宁 市 高 新 区 科 园 东 五 路 4 号 工 业 园 区 3 号 标 准 厂 房 304# 场 地 南 宁 市 科 园 东 五 路 4 号 南 宁 软 件 园 三 楼 东 北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吉 林 省 长 春 市 自 由 大 路 1138 号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中 兴 财 光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姓 名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办 公 地 址 姚 庚 春 张 晓 敏 石 家 庄 广 安 街 77 号 安 桥 商 务 楼 4 楼 二 联 系 方 式 董 事 会 秘 书 或 信 息 披 露 负 责 人 黄 珍 电 话 0771-5590388 传 真 0771-5590288 电 子 邮 箱 huangzhen@emindsoft.com.cn 公 司 网 址 www.emindsoft.com.cn 联 系 地 址 及 邮 政 编 码 南 宁 市 科 园 东 五 路 4 号 南 宁 软 件 园 三 楼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的 网 址 http://v2.neeq.com.cn/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备 置 地 公 司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三 企 业 信 息 单 位 : 股 股 票 公 开 转 让 场 所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时 间 2014-11-06 行 业 ( 证 监 会 规 定 的 行 业 大 类 ) 主 要 产 品 与 服 务 项 目 按 照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2012 年 版 ), 公 司 所 处 的 行 业 属 于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I65) 通 用 基 础 软 件 云 计 算 应 用 东 盟 小 语 种 智 能 翻 译 软 件 研 发 销 售 及 为 客 户 提 供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第 7 页, 共 105 页
普 通 股 股 票 转 让 方 式 做 市 转 让 普 通 股 总 股 本 61,000,000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余 时 均 余 时 均 四 注 册 情 况 项 目 号 码 报 告 期 内 是 否 变 更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45010056906114XE 是 第 8 页, 共 105 页
第 三 节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摘 要 一 盈 利 能 力 单 位 : 元 本 期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比 例 % 营 业 收 入 19,761,995.32 4,134,789.37 377.94% 毛 利 率 % 89.05% 22.14% - 归 属 于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1,868,101.27-8,099,215.37 123.07% 净 利 润 归 属 于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33,248.83-9,908,910.12 99.66%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3.15% -44.03% _ ( 依 据 归 属 于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计 算 )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0.06% -53.86% - ( 依 据 归 属 于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计 算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0.03-0.36 - 二 偿 债 能 力 单 位 : 元 本 期 期 末 上 年 期 末 增 减 比 例 % 资 产 总 计 121,551,680.82 19,048,835.79 538.11% 负 债 总 计 4,379,004.43 4,701,760.67-6.86% 归 属 于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117,172,676.39 14,347,075.12 716.70% 资 产 归 属 于 挂 牌 公 司 股 东 的 每 1.92 0.63 204.76% 股 净 资 产 资 产 负 债 率 % 3.60% 24.68% - 流 动 比 率 21.70 1.16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58.75 第 9 页, 共 105 页
三 营 运 情 况 单 位 : 元 本 期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比 例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8,603,094.62-3,221,925.42 - 净 额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2.13 0.90 - 存 货 周 转 率 638.92 953.92 - 四 成 长 情 况 本 期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比 例 % 总 资 产 增 长 率 % 538.11% -23.47% -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率 % 377.94% -55.01% - 净 利 润 增 长 率 % 123.07% -322.54% - 五 股 本 情 况 单 位 : 股 本 期 期 末 上 年 期 末 增 减 比 例 % 普 通 股 总 股 本 61,000,000 22,730,000 168.37% 计 入 权 益 的 优 先 股 数 量 - - - 计 入 负 债 的 优 先 股 数 量 - - - 带 有 转 股 条 款 的 债 券 - - - 期 权 数 量 - - - 六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单 位 : 元 项 目 金 额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合 计 2,174,833.75 所 得 税 影 响 数 273,483.65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影 响 额 ( 税 后 )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1,901,350.10 第 10 页, 共 105 页
第 四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一 经 营 分 析 ( 一 ) 商 业 模 式 公 司 处 于 软 件 开 发 行 业, 是 一 家 从 事 通 用 基 础 软 件 云 计 算 应 用 和 东 盟 小 语 种 智 能 翻 译 软 件 的 研 发 销 售 及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的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公 司 的 研 发 销 售 和 服 务 过 程 呈 现 软 件 企 业 的 典 型 特 征, 即 轻 资 产 重 研 发 重 服 务 公 司 的 核 心 产 品 为 一 铭 操 作 系 统 一 铭 办 公 软 件 一 铭 正 版 软 件 管 理 系 统 一 铭 办 公 自 动 化 管 理 系 统 一 铭 云 平 台 系 统 一 铭 翻 译 云 手 游 等 软 件 产 品, 主 要 针 对 国 内 软 件 正 版 化 市 场 ( 政 府 国 有 等 企 事 业 单 位 ) 及 东 南 亚 市 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新 增 了 6 个 软 件 著 作 权, 截 至 目 前 拥 有 了 37 项 软 件 著 作 权 南 宁 与 北 京 研 发 中 心 的 技 术 团 队 吸 引 业 内 技 术 骨 干 在 不 断 壮 大, 分 别 与 银 监 会 证 监 会 等 行 业 进 行 技 术 迁 移 方 案 的 研 究 及 测 试, 保 持 企 业 在 国 内 技 术 的 领 先 地 位 同 时, 一 铭 操 作 系 统 也 荣 获 荣 获 2015 年 度 中 国 金 软 件 金 服 务 操 作 系 统 领 域 最 佳 产 品, 另 与 一 铭 办 公 软 件 一 铭 正 版 软 件 管 理 系 统 入 围 中 直 机 关 2015 年 IT 类 产 品 政 府 采 购 协 议 供 货 公 司 通 过 直 销 招 投 标 代 理 销 售 等 模 式 开 拓 业 务, 收 入 来 源 是 主 要 通 过 对 其 研 发 的 软 件 产 品 的 对 外 销 售 及 为 客 户 提 供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以 获 取 利 润 由 于 公 司 核 心 产 品 为 标 准 化 产 品, 一 般 在 产 品 研 发 成 功 后 由 销 售 人 员 负 责 对 外 销 售, 取 得 收 入 利 润 及 现 金 流 此 外, 公 司 还 对 外 提 供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如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等, 系 根 据 客 户 的 需 求 进 行 开 发, 在 技 术 开 发 完 成 并 经 客 户 使 用 验 收 后, 该 技 术 服 务 完 成 具 体 为 与 客 户 在 合 同 中 约 定 具 体 的 软 件 开 发 内 容 需 求 软 件 开 发 结 果 的 交 付 及 验 收 方 式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的 价 款 及 结 算 时 点 等 内 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商 业 模 式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年 度 内 变 化 统 计 : 所 处 行 业 是 否 发 生 变 化 主 营 业 务 是 否 发 生 变 化 事 项 主 要 产 品 或 服 务 是 否 发 生 变 化 客 户 类 型 是 否 发 生 变 化 关 键 资 源 是 否 发 生 变 化 销 售 渠 道 是 否 发 生 变 化 收 入 来 源 是 否 发 生 变 化 商 业 模 式 是 否 发 生 变 化 ( 二 ) 报 告 期 内 经 营 情 况 回 顾 第 11 页, 共 105 页 是 或 否 报 告 期 内, 企 业 按 照 整 体 发 展 战 略 规 划, 不 断 优 化 管 理 机 制, 吸 引 及 培 养 人 才 团 队, 完 善 企 业 产 品 及 解 决 方 案, 加 大 行 业 及 渠 道 市 场 营 销 力 度, 加 快 市 场 拓 展 步 伐, 使 得 企 业 从 产 品 向 服 务 转 型 取 得 明 显 效 果 1 引 进 了 职 业 管 理 团 队 壮 大 研 发 队 伍 企 业 挂 牌 后, 通 过 规 范 管 理 及 股 权 激 励 方 式 吸 纳 了 行 业 内 的 资 深 管 理 人 员 及 业 界 核 心 技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术 人 员 加 盟, 企 业 队 伍 扩 大 至 176 人, 较 去 年 同 期 增 加 1 倍 以 上, 作 为 智 力 密 集 型 的 企 业, 对 未 来 的 产 品 研 发 及 企 业 发 展 奠 定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2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企 业 服 务 体 系 企 业 围 绕 技 术 及 渠 道 完 善 服 务 体 系 首 先, 建 设 了 业 界 领 先 技 术 研 发 团 队, 为 用 户 提 供 产 品 及 解 决 方 案, 并 在 2015 年 开 展 和 红 联 社 区 等 合 作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及 解 决 技 术 问 题 此 外, 报 告 期 内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全 国 将 设 立 10 家 分 公 司, 从 事 技 术 支 持 服 务 与 销 售 工 作 现 已 完 成 设 立 武 汉 重 庆 分 公 司, 其 他 办 事 处 或 销 售 团 队 在 同 步 筹 备 分 公 司 其 次, 市 场 推 广 完 成 了 全 国 渠 道 巡 展 9 场, 签 约 渠 道 代 理 商 50 余 家, 金 融 税 务 教 育 等 行 业 销 售 也 初 步 建 立, 销 售 网 络 已 实 现 遍 布 全 国 ; 同 时, 深 入 县 级 的 技 术 支 持 服 务, 有 效 地 维 护 了 市 场 客 户 的 稳 定 再 有, 成 功 举 办 了 一 铭 杯 中 国 Linux 软 件 大 赛, 旨 在 完 善 国 产 操 作 系 统 的 产 业 链 和 生 态 环 境, 实 现 国 产 操 作 系 统 真 正 用 起 来 的 目 标 3 引 进 投 资 者, 优 化 股 权 结 构, 提 升 企 业 价 值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股 票 变 更 为 做 市 转 让 方 式, 活 跃 了 市 场 股 票 投 资 交 易,5 月 份 股 东 人 数 首 次 突 破 200 人 另 外, 企 业 通 过 定 向 发 行 股 票 实 现 融 资 1 亿 多 元, 整 合 了 部 分 有 利 资 源, 为 企 业 扩 张 所 需 的 研 发 投 入 及 市 场 推 广, 与 应 用 软 件 的 并 购 等 工 作, 提 供 了 雄 厚 的 保 障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9,761,995.32 元,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377.94%; 净 利 润 为 1,868,101.27 元, 上 年 同 期 净 利 润 为 -8,099,215.37, 实 现 扭 亏 为 盈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总 资 产 121,551,680.82 元, 比 去 年 同 期 增 长 538.11%; 净 资 产 117,172,676.39 元, 比 去 年 同 期 增 长 716.70% 1. 主 营 业 务 分 析 (1) 利 润 构 成 单 位 : 元 本 期 上 年 同 期 项 目 金 额 变 动 比 例 %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 金 额 变 动 比 例 %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 营 业 收 入 19,761,995.32 377.94% - 4,134,789.37-55.01% - 营 业 成 本 2,164,675.96-32.71% 10.95% 3,219,147.07 29.39% 77.86% 毛 利 率 % 89.05% - - 22.14% - - 管 理 费 用 6,955,088.95-36.05% 35.19% 10,875,574.71 194.78% 263.03% 销 售 费 用 9,653,711.12 4,239.28% 48.85% 222,472.71-52.77% 5.38% 财 务 费 用 -212,767.13-248.05% -1.08% 143,716.56 5,379.09% 3.48% 营 业 利 润 372,945.61 103.63% 1.89% -10,279,951.36-567.80% -248.62% 营 业 外 收 入 2,204,836.58-0.33% 11.16% 2,212,156.31 87.59% 22.30% 营 业 外 支 出 32,503.25 201.74% 0.16% 10,771.89-64.54% 0.26% 净 利 润 1,868,101.27 123.07% 9.45% -8,099,215.37-322.54% -195.88% 项 目 重 大 变 动 原 因 : 1 营 业 收 入 : 本 期 比 上 期 增 加 377.94%, 主 要 系 研 发 及 市 场 销 售 投 入 规 模 扩 大, 技 术 实 力 增 强, 产 品 核 心 竞 争 力 提 高 企 业 品 牌 度 提 升, 销 售 收 入 随 之 增 加 2 营 业 成 本 : 本 期 比 上 期 减 少 32.71%, 主 要 系 本 期 公 司 的 业 务 都 为 自 产 软 件, 无 硬 件 设 备 的 销 售 所 致 3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 本 期 比 上 期 增 加 212.23%, 主 要 系 收 入 提 高, 相 应 的 税 金 有 所 提 高 所 致 第 12 页, 共 105 页
4 销 售 费 用 : 本 期 比 上 期 增 加 4239.28%, 主 要 系 公 司 营 销 战 略 重 心 调 整, 加 大 对 市 场 的 投 入 及 推 广 力 度, 举 办 了 多 场 渠 道 会 及 第 一 届 一 铭 杯, 同 时 也 增 加 了 对 销 售 人 员 的 招 聘, 相 应 的 费 用 也 有 所 增 加 了 所 致 战 略 调 整 效 果 初 步 显 现, 销 售 业 务 量 也 大 幅 提 升 了 5 管 理 费 用 : 本 期 比 上 期 减 少 36.05%, 主 要 系 公 司 研 究 开 发 进 展 顺 利, 研 发 新 项 目 中 费 用 化 支 出 下 降, 资 本 化 支 出 上 升 以 及 公 司 强 化 管 理, 提 升 管 理 效 率, 控 制 支 出 所 致 6 财 务 费 用 : 本 期 比 上 期 减 少 248.05%, 主 要 系 公 司 定 向 增 发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银 行 存 款 利 息 增 加 所 致 7 营 业 外 支 出 : 本 期 比 上 期 增 加 201.74%, 主 要 系 本 期 捐 赠 支 出 产 生 的 税 收 滞 纳 金 所 致 8 营 业 利 润 净 利 润 : 主 要 系 本 期 收 入 大 幅 增 加 所 致 (2) 收 入 构 成 单 位 : 元 项 目 本 期 收 入 金 额 本 期 成 本 金 额 上 期 收 入 金 额 上 期 成 本 金 额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19,761,995.32 2,164,675.96 4,134,789.37 3,219,147.07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0.00 0.00 0.00 0.00 合 计 19,761,995.32 2,164,675.96 4,134,789.37 3,219,147.07 按 产 品 或 区 域 分 类 分 析 : 单 位 : 元 类 别 / 项 目 本 期 收 入 金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 上 期 收 入 金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 软 件 销 售 19,758,316.07 99.98% 2,381,033.74 57.58% 技 术 服 务 3,679.25 0.02% 934,012.05 22.59% 设 备 销 售 0.00-819,743.58 19.83% 合 计 19,761,995.32 100.00% 4,134,789.37 100.00% 收 入 构 成 变 动 的 原 因 2015 年 公 司 营 销 战 略 重 心 调 整, 大 幅 增 加 市 场 宣 传 力 度, 加 大 市 场 费 用 投 入 力 度, 战 略 调 整 效 果 初 步 显 现, 本 期 主 营 业 务 自 产 软 件 销 售 业 绩 显 著 (3)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第 13 页, 共 105 页 单 位 : 元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8,603,094.62-3,221,925.42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3,071,973.01-229,826.31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93,053,150.00 2,864,800.00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8,603,094.62 元, 比 上 期 减 少 167.02%, 主 要 系 销 售 业 务 量 的 大 幅 提 升, 行 业 平 均 账 期 相 对 较 长, 赊 销 收 入 大 幅 增 长 市 场 推 广 费 用 大 幅 增 加, 及 人 员 增 加, 人 工 工 资 也 有 所 增 长 所 致 2 报 告 期 内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13,071,973.01 元, 比 上 期 减 少 5,587.76%, 主 要 系 对 外 股 权 投 资 购 置 办 公 设 备 以 及 无 形 资 产 均 导 致 现 金 支 出 增 加 所 致
3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93,053,150.00 万 元, 较 上 期 增 加 3,148.16%, 主 要 系 定 向 发 行 股 票, 吸 收 投 资 款 用 于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所 致 (4) 主 要 客 户 情 况 单 位 : 元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金 额 年 度 销 售 占 比 是 否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1 宁 夏 盛 世 云 鼎 科 贸 有 限 公 司 2,564,102.56 12.97% 否 2 广 州 红 网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564,102.56 12.97% 否 3 北 京 创 高 视 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564,102.56 12.97% 否 4 北 京 东 方 胜 佳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564,102.56 12.97% 否 5 北 京 一 唐 方 园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2,564,102.56 12.97% 否 合 计 12,820,512.82 64.87% - 注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共 举 办 了 近 10 场 全 国 渠 道 巡 展, 对 总 代 理 核 心 代 理 制 定 了 对 应 的 渠 道 激 励 制 度, 本 期 前 五 大 主 要 客 户 均 享 受 对 应 销 售 额 度 的 激 励 及 服 务 (5) 主 要 供 应 商 情 况 单 位 : 元 序 号 供 应 商 名 称 采 购 金 额 年 度 采 购 占 比 是 否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1 贵 港 市 港 北 区 能 者 装 饰 部 4,500,000.00 79.46% 否 2 北 京 汇 众 电 源 设 备 厂 租 金 840,062.21 14.83% 否 3 同 方 计 算 机 有 限 公 司 224,560.00 3.97% 否 4 黄 友 源 35,000.00 0.62% 否 5 南 宁 市 企 凡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21,250.00 0.38% 否 合 计 12,820,512.82 99.26% - (6) 研 发 支 出 单 位 : 元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研 发 投 入 金 额 8,138,066.51 0.00 研 发 投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 41.18% 0.00% 2. 资 产 负 债 结 构 分 析 单 位 : 元 项 目 本 年 期 末 上 年 期 末 占 总 资 产 比 重 的 金 额 变 动 比 例 %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重 % 金 额 变 动 比 例 %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重 % 增 减 货 币 资 金 71,525,894.73 48,289.66% 58.84% 147,812.36-79.88% 0.78% 58.07% 应 收 账 款 17,189,703.80 2,077.74% 14.14% 789,336.55-90.18% 4.14% 10.00% 存 货 6,776.06 100.00% 0.01% - -100.00% 0.00% 0.01%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 - - - - - 第 14 页, 共 105 页
固 定 资 产 3,087,337.49 1,058.54% 2.54% 266,484.70 71.82% 1.40% 1.14% 在 建 工 程 - - - - - - - 短 期 借 款 - - - 3,000,000.00-15.75% - 长 期 借 款 - - - - - - - 资 产 总 计 121,551,680.82 538.11% - 19,048,835.79-23.47% - - 资 产 负 债 项 目 重 大 变 动 原 因 : 1 货 币 资 金 : 本 期 比 上 期 增 加 48,289.66%, 系 定 向 发 行 股 票, 吸 收 投 资 款 用 于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所 致 2 应 收 账 款 : 本 期 比 上 期 增 加 2,077.74%, 主 要 系 本 期 收 入 大 幅 增 加, 同 时 为 了 拓 展 业 务, 给 予 客 户 的 信 誉 额 度 增 加, 收 款 期 限 延 长 所 致 3 存 货 : 本 期 增 加 主 要 系 定 制 软 件 销 售 合 同 所 需 采 购 的 硬 件 设 备 所 致 4 固 定 资 产 : 本 期 比 上 期 增 加 1,058.54%, 主 要 系 购 买 公 司 设 备 所 置 3. 投 资 状 况 分 析 (1) 主 要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情 况 广 西 一 铭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 北 京 一 铭 铭 鑫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12 年 5 月 23 日, 注 册 资 本 1000 万 元 人 民 币, 子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 基 础 软 件 服 务 ; 销 售 软 件 ;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推 广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 计 算 机 技 术 培 训 ( 未 取 得 行 政 许 可 的 项 目 除 外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新 设 立 了 控 股 子 公 司 - 广 西 澜 沧 商 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一 铭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占 股 70%, 该 控 股 子 公 司 成 立 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 注 册 资 本 200 万 元 人 民 币, 经 营 范 围 : 翻 译 服 务 旅 游 信 息 咨 询 商 务 信 息 咨 询 企 业 投 资 信 息 咨 询 人 力 资 源 信 息 咨 询 文 化 教 育 信 息 咨 询 翻 译 设 备 租 赁 及 销 售 公 司 除 上 述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的 2 户 子 公 司 外, 不 存 在 其 他 应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的 公 司 2 户 子 公 司 目 前 产 品 正 在 研 发 当 中, 尚 未 推 向 市 场, 所 以 暂 未 有 收 入 (2) 委 托 理 财 及 衍 生 品 投 资 情 况 无 ( 三 ) 外 部 环 境 的 分 析 1 宏 观 环 境 软 件 产 业 是 信 息 产 业 的 核 心, 是 国 民 经 济 的 基 础 性, 也 是 国 家 重 点 发 展 的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直 接 关 系 国 家 经 济 社 会 的 安 全 国 家 明 确 提 出 优 先 发 展 信 息 产 业, 在 经 济 和 社 会 领 域 广 泛 应 用 信 息 技 术, 实 现 对 传 统 产 业 的 信 息 化 改 造, 推 动 信 息 化 和 工 业 化 深 度 融 合, 提 升 我 国 的 产 业 竞 争 力 中 国 政 府 通 过 鼓 励 和 优 惠 政 策 积 极 地 推 动 我 国 软 件 产 业 的 发 展 根 据 国 家 工 信 部 官 网 2016 年 1 月 26 日 公 布 的 2015 年 1-12 月 全 国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主 要 指 标 快 报 表 ( 数 据 来 源 : 工 信 部 运 行 监 测 协 调 局 ),2015 年 全 国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完 成 软 件 业 务 收 入 43249 亿 元, 增 速 为 16.6%, 其 中 软 件 产 品 收 入 14048 亿 元, 增 速 为 16.4%,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收 入 22123 亿 元, 增 速 为 18.4%, 嵌 入 式 系 统 软 件 收 入 7077 亿 元, 增 速 为 11.8% 十 三 五 开 局 之 年, 国 家 提 出 的 互 联 网 + 助 力 传 统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信 息 技 术 和 互 联 网 转 型 带 动 中 国 经 济 产 业 结 构 升 级 是 十 三 五 规 划 布 局 重 点, 信 息 技 术 应 用 也 是 最 重 要 的 驱 动 因 素 云 计 算 大 数 据 智 慧 城 市 移 动 互 联 网 物 联 网 智 慧 制 造 等 领 先 的 技 术 和 应 用 给 软 件 产 业 注 入 了 新 的 活 力, 也 客 观 上 给 基 础 软 件 企 业 提 供 了 广 阔 的 发 展 第 15 页, 共 105 页
舞 台, 以 及 深 入 重 点 行 业 和 领 域 的 发 展 契 机 而 即 将 推 出 的 十 三 五 规 划 将 更 多 的 聚 焦 如 何 完 善 信 息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软 件 是 IT 产 业 的 核 心 智 慧 和 灵 魂, 即 服 务 受 益 于 互 联 网 产 业, 可 以 预 见 其 发 展 前 景 广 阔 2 我 国 通 用 基 础 软 件 行 业 发 展 基 础 软 件 ( 主 要 包 括 操 作 系 统 数 据 库 中 间 件 办 公 套 件 等 ) 作 为 平 台 性 软 件 和 核 心 软 件, 是 整 个 软 件 行 业 的 基 石 目 前 美 国 微 软 公 司 的 视 窗 系 列 操 作 系 统 和 MS-office 办 公 软 件 仍 在 同 行 业 中 占 据 着 垄 断 地 位 我 国 国 产 操 作 系 统 多 是 基 于 Linux 内 核 基 础 上 进 行 二 次 开 发 成 的 操 作 系 统 Linux 是 一 款 开 源 的 系 统 软 件 内 核, 它 开 放 了 源 代 码 供 其 他 人 免 费 使 用 近 年 来, 国 内 市 场 中 Linux 发 展 趋 势 非 常 迅 猛, 国 内 多 家 软 件 厂 商 陆 续 推 出 了 自 主 研 发 的 Linux 操 作 系 统, 目 前 已 成 为 国 产 软 件 研 发 的 一 个 重 要 方 向 而 国 内 几 大 计 算 机 硬 件 生 产 商 也 开 始 跟 国 内 操 作 系 统 生 产 商 合 作, 推 出 更 适 合 国 人 使 用 的 产 品, 进 一 步 推 进 国 产 操 作 系 统 的 普 及 应 用 在 办 公 软 件 和 正 版 管 理 等 常 用 应 用 软 件 方 面, 随 着 国 内 政 府 采 购 和 正 版 化 市 场 的 形 成, 为 国 产 应 用 软 件 产 业 快 速 发 展 营 造 了 一 个 非 常 良 好 的 环 境 从 2001 年 起 国 务 院 及 国 家 版 权 局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总 署 开 始 出 台 了 相 关 政 策 及 实 施 方 案, 引 导 政 府 及 企 业 初 步 完 成 软 件 正 版 化 工 作 2013 年 8 月 15 日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印 发 了 ( 国 办 发 2013 88 号 ) 政 府 机 关 使 用 正 版 软 件 管 理 办 法, 该 文 件 内 容 中, 明 确 政 府 机 关 单 位 使 用 的 计 算 机 操 作 系 统 软 件 办 公 软 件 和 杀 毒 软 件 三 类 通 用 软 件 必 须 为 正 版 软 件, 同 时 将 使 用 正 版 软 件 工 作 纳 入 年 度 考 核 进 行 资 产 管 理 建 设 长 效 管 理 机 制 2013 年 棱 镜 事 件 的 主 角 斯 诺 登 透 露 的 资 料 显 示, 微 软 公 司 曾 与 美 国 政 府 合 作, 帮 助 美 国 国 家 安 全 局, 获 得 互 联 网 上 的 加 密 文 件 数 据 由 于 操 作 系 统 关 系 到 国 家 的 信 息 安 全, 目 前 俄 罗 斯 德 国 等 国 家 已 经 推 行, 在 政 府 部 门 的 电 脑 中, 采 用 本 国 的 操 作 系 统 软 件 另 外 一 方 面,2014 年 4 月, 微 软 宣 布 停 止 对 winxp 系 统 提 供 服 务 支 持, 而 目 前 国 内 仍 然 有 大 量 的 办 公 电 脑 正 在 使 用 winxp 系 统, 由 此 可 能 引 发 的 信 息 泄 露 风 险 非 常 大 工 信 部 对 此 表 示, 将 继 续 加 大 力 度, 支 持 Linux 的 国 产 操 作 系 统 的 研 发 和 应 用, 并 希 望 用 户 可 以 使 用 国 产 操 作 系 统 一 系 列 的 国 家 政 策 给 国 产 软 件 带 来 了 巨 大 的 发 展 机 会 随 着 安 全 信 息 意 识 的 不 断 加 强, 政 府 采 购 的 支 持, 无 疑 对 于 国 产 软 件 行 业 带 来 了 新 的 发 展 和 机 遇 3 市 场 竞 争 现 状 在 通 用 基 础 软 件 领 域, 目 前 市 场 竞 争 现 状 为 国 产 与 国 外 品 牌 ( 微 软 ) 的 竞 争 而 国 产 竞 争, 主 要 为 入 围 中 央 国 家 机 关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目 录 的 8 家 产 品, 比 较 突 出 的 有 一 铭 操 作 系 统 思 普 操 作 系 统 中 标 麒 麟 操 作 系 统 中 科 红 旗 操 作 系 统 金 山 WPS 的 竞 争, 各 品 牌 在 不 同 的 领 域 突 显 着 各 自 优 势 ( 四 ) 竞 争 优 势 分 析 1 人 才 与 技 术 优 势 一 铭 软 件 秉 承 科 学 发 展 人 才 为 先 的 经 营 理 念, 吸 引 了 一 支 业 界 资 深 的 管 理 人 员 和 技 术 研 发 团 队 加 盟, 他 们 均 有 着 多 年 的 从 业 经 验, 对 行 业 有 着 较 深 的 认 识, 并 坚 持 不 断 的 接 触 学 习 行 业 内 的 最 新 知 识 和 技 术, 始 终 处 于 行 业 技 术 研 究 的 前 沿 领 域, 公 司 还 设 立 了 专 门 从 事 研 发 及 技 术 支 持 的 子 公 司, 多 家 分 公 司 及 办 事 处, 对 产 品 研 发 持 续 的 进 行 着 大 量 的 投 入 工 作, 目 前 公 司 有 技 术 研 发 人 员 约 100 名, 并 已 取 得 37 个 软 件 著 作 权, 在 软 件 开 发 运 营 维 护 方 面 有 着 比 较 扎 实 的 技 术 基 础, 在 行 业 内 具 有 一 定 的 技 术 优 势 2 关 键 资 源 和 渠 道 公 司 是 国 内 首 家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的 国 产 操 作 系 统 厂 商, 从 公 司 治 第 16 页, 共 105 页
理 至 生 产 经 营 都 较 为 规 范, 品 牌 效 益 也 进 一 步 提 升 操 作 系 统 的 研 发 是 一 项 前 期 投 入 巨 大 的 产 业, 充 足 的 运 营 资 金 对 从 事 该 项 产 品 影 响 很 重 要 公 司 在 挂 牌 后 可 以 通 过 股 权 分 散 定 向 增 发 来 补 充 公 司 的 资 金 流, 壮 大 研 发 队 伍, 提 升 产 品 质 量, 扩 大 市 场 份 额, 促 使 企 业 壮 大 3 地 缘 优 势 公 司 的 总 部 是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而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在 北 京, 两 地 实 现 了 较 好 的 资 源 互 补 广 西 地 处 中 国 东 盟 自 由 贸 易 区, 此 贸 易 区 为 全 球 第 三 大 自 由 贸 易 区, 也 是 由 发 展 中 国 家 组 成 的 最 大 自 由 贸 易 区 公 司 内 有 这 多 位 东 盟 小 语 种 翻 译 人 才 及 相 关 软 件 开 发 人 员, 目 前 公 司 已 经 成 功 开 发 出 了 东 盟 小 语 种 智 能 云 翻 译 及 各 东 盟 国 家 语 言 版 本 的 一 铭 办 公 软 件, 产 品 在 东 盟 自 贸 区 内 有 着 广 阔 的 市 场 空 间 另 外 公 司 的 一 部 分 研 发 团 队 在 北 京, 而 北 京 为 我 国 软 件 产 业 的 集 中 地, 为 公 司 吸 纳 优 秀 的 软 件 专 业 人 才 和 接 触 业 界 最 新 的 技 术 动 态 等 提 供 了 便 利 条 件 4 行 业 优 势 从 企 业 经 营 角 度, 一 铭 软 件 的 市 场 化 程 度 更 高, 具 体 表 现 为 一 铭 软 件 一 直 依 靠 自 主 经 营, 很 少 依 赖 政 府 科 研 项 目 扶 持 资 金 来 获 取 经 营 经 费 另 外, 一 铭 软 件 的 商 业 化 程 度 也 突 出, 目 前 拥 有 了 20 多 个 省 份 及 地 区 的 客 户 市 场, 市 场 规 划 进 一 步 扩 大 一 铭 软 件 一 直 以 用 户 为 核 心, 让 国 产 基 础 软 件 真 正 用 起 来, 从 可 用 到 好 用 甚 至 超 出 预 期, 来 增 加 市 场 客 户 的 黏 性 ( 五 ) 持 续 经 营 评 价 公 司 是 国 产 操 作 系 统 的 品 牌 企 业, 业 务 独 立, 主 要 从 事 通 用 基 础 软 件 云 计 算 应 用, 东 盟 小 语 种 智 能 翻 译 软 件 研 发 销 售 及 为 客 户 提 供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主 要 产 品 有 一 铭 操 作 系 统 一 铭 办 公 软 件 一 铭 正 版 软 件 管 理 系 统 等, 拥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研 发 运 营 销 售 及 技 术 服 务 部 门, 公 司 具 有 完 整 的 业 务 流 程 独 立 的 供 应 销 售 部 门 及 渠 道, 并 有 独 立 的 办 公 场 所 和 研 发 中 心 同 时, 作 为 一 家 公 众 公 司, 规 范 化 经 营 和 规 模 化 经 营 将 会 降 低 经 营 风 险 这 些 是 企 业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基 础 条 件 自 2003 年 以 来, 随 着 国 家 对 软 件 正 版 化 力 度 不 断 加 强, 推 进 软 件 正 版 化 是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的 一 项 重 要 决 策, 事 关 实 施 创 新 驱 动 发 展 战 略, 事 关 国 家 信 息 安 全 推 进 软 件 正 版 化 工 作 要 常 抓 不 懈 扎 实 推 进 在 全 国 软 件 正 版 化 市 场 竞 争 与 机 遇 并 存 的 环 境 下, 公 司 紧 紧 抓 住 软 件 正 版 化 的 通 用 软 件 产 品 ( 操 作 系 统 办 公 软 件 ) 的 研 发 和 推 广, 对 市 场 变 化 的 快 速 反 应 使 公 司 保 持 国 产 操 作 系 统 的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2015 年 是 十 三 五 开 局 之 年, 信 息 技 术 和 互 联 网 转 型 将 带 动 中 国 经 济 产 业 结 构 升 级, 而 信 息 技 术 的 应 用 是 最 重 要 的 驱 动 因 素 云 计 算 等 领 先 的 技 术 和 应 用 给 企 业 注 入 了 新 的 活 力, 也 客 观 上 给 基 础 软 件 企 业 提 供 了 广 阔 的 发 展 舞 台, 以 及 深 入 重 点 行 业 和 领 域 的 发 展 契 机 一 铭 软 件 作 为 国 产 基 础 软 件 的 新 锐 力 量, 目 前 布 局 正 逐 步 从 产 品 向 服 务 创 新 转 型, 向 移 动 应 用 转 型, 让 以 Linux 为 代 表 的 开 源 软 件, 未 来 在 新 型 工 业 制 造 汽 车 电 子 垂 直 电 商 乃 至 消 费 电 子 领 域 有 着 更 为 广 泛 和 深 入 的 应 用 综 上 所 述, 不 管 是 从 行 业 发 展 看, 还 是 从 公 司 自 身 具 备 能 力 和 潜 力 看, 公 司 发 展 是 可 持 续 的 二 未 来 展 望 ( 自 愿 披 露 ) ( 一 )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软 件 正 版 化 操 作 系 统 国 产 化, 事 关 国 家 信 息 安 全, 也 是 党 中 央 国 务 院 的 一 项 重 第 17 页, 共 105 页
要 决 策 菱 镜 门 事 件 以 来, 世 界 各 国 都 加 强 了 对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操 作 系 统 办 公 软 件 的 研 发 和 支 持 力 度, 公 司 作 为 操 作 系 统 研 发 商, 公 司 正 迎 来 发 展 良 机 未 来, 互 联 网 + 助 力 传 统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将 作 为 带 动 中 国 经 济 产 业 结 构 升 级 的 重 点 云 计 算 大 数 据 智 慧 城 市 等 领 先 的 技 术 也 将 带 动 软 件 产 业 蓬 勃 发 展, 一 铭 软 件 软 件 作 为 基 础 通 用 软 件 研 发 企 业, 也 就 获 得 更 多 深 入 国 家 重 点 行 业 和 领 域 的 发 展 机 会 此 外, 随 着 中 国 - 东 盟 自 由 区 贸 易 往 来 日 益 显 著, 行 业 技 术 在 也 将 慢 慢 深 入 东 盟 邻 国 各 经 济 领 域, 公 司 结 合 领 先 的 地 理 优 势 和 技 术 优 势, 为 公 司 将 一 铭 操 作 系 统 云 计 算 应 用 东 盟 小 语 种 翻 译 云 Saas oa 等 产 品 打 进 东 盟 国 家 市 场 都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发 展 前 景 ( 二 )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公 司 将 始 终 坚 持 科 技 发 展 人 才 为 先 经 营 理 念, 坚 持 以 发 展 通 用 基 础 软 件 云 计 算 应 用 及 东 盟 翻 译 云 软 件 为 永 久 主 营 业 务 目 标 2015 年 公 司 职 业 管 理 团 队 加 盟 后, 对 一 铭 软 件 进 行 重 新 规 划 并 明 确 企 业 未 来 方 向 : 即 努 力 构 建 完 善 的 国 产 操 作 系 统 产 业 链 优 化 应 用 生 态 ; 面 向 客 户 深 入 定 制 提 升 良 好 用 户 体 验 ; 构 建 开 放 性 的 开 源 社 区 ; 深 入 推 动 国 产 正 版 化 采 购 一 铭 软 件 产 品 将 不 再 局 限 于 PC 端 和 服 务 器 端, 会 进 一 步 朝 着 工 业 控 制 移 动 销 售 端 延 伸 2016 年 一 铭 软 件 发 展 主 要 包 含 两 个 方 向 ( 业 绩 与 用 户 ), 一 方 面, 从 软 件 正 版 化 操 作 系 统 国 产 化, 政 府 办 公 云 + 智 慧 城 市 方 面 稳 增 长, 创 利 润 另 一 方 面, 战 略 升 级, 从 产 品 向 服 务 转 型 包 括 推 出 翻 译 云, 搭 建 共 享 经 济 的 平 台 ;Android PC/IoT OS 进 行 平 台 化 运 营 ;saas OA 高 效 及 低 成 本 解 决 方 案 ; 智 慧 城 市 云 服 务 商 等 2016 年 一 铭 软 件 同 步 筹 备 设 立 一 铭 研 究 院, 往 大 数 据 物 联 网 等 方 面 进 行 研 究, 为 公 司 发 展 提 供 决 策 意 见 除 产 业 布 局 外, 报 告 期 内, 一 铭 软 件 推 出 了 享 誉 业 内 的 一 铭 杯 中 国 Linux 软 件 大 赛,2016 年 将 继 续 推 出 该 赛 事, 打 造 国 产 操 作 系 统 第 一 品 牌 稳 定 形 象, 构 建 产 业 生 态 环 境 另 外, 联 合 产 业 上 下 游 ( 芯 片 硬 件 应 用 云 计 算 ) 等 合 作 运 营, 共 同 发 展 相 信 在 一 铭 软 件 的 新 规 划 布 局 下, 在 职 业 管 理 团 队 努 力 带 领 下, 一 铭 软 件 定 能 创 造 更 多 价 值, 回 报 投 资 者 回 报 社 会 ( 三 ) 经 营 计 划 或 目 标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通 用 基 础 软 件 云 计 算 应 用 和 翻 译 云 的 研 发 及 销 售, 致 力 于 全 国 的 软 件 正 版 化 市 场, 主 要 的 目 标 客 户 是 政 府 及 国 企 报 告 期 内, 由 于 软 件 正 版 化 的 主 管 部 门 合 并 重 组, 所 以 软 件 正 版 化 工 作 推 进 放 缓, 因 此 营 业 收 入 未 达 到 期 初 披 露 的 预 期 目 标 2016 年 预 计 收 入 5000 万 元, 在 此 提 示 投 资 者, 年 报 内 披 露 的 计 划 或 目 标 并 不 构 成 对 投 资 者 的 承 诺, 请 对 此 保 持 足 够 的 风 险 意 识, 并 且 应 当 理 解 经 营 计 划 与 业 绩 承 诺 之 间 的 差 异 三 风 险 因 素 ( 一 ) 持 续 到 本 年 度 的 风 险 因 素 1 业 绩 不 稳 定 的 风 险 虽 然 公 司 目 前 正 在 积 极 地 开 拓 市 场, 以 进 一 步 扩 大 销 售, 但 由 于 市 场 存 在 诸 多 不 确 定 性, 且 软 件 行 业 的 更 新 发 展 速 度 很 快, 公 司 进 一 步 扩 大 销 售 的 愿 望 并 不 一 定 能 够 实 现, 故 公 司 的 业 绩 存 在 波 动 的 风 险 应 对 措 施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通 过 市 场 拓 展 及 渠 道 建 设,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9,761,995.32 第 18 页, 共 105 页
元,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加 377.94%; 净 利 润 为 1,868,101.27 元, 上 年 同 期 净 利 润 为 -8,099,215.37 元, 实 现 了 扭 亏 为 盈 公 司 正 在 逐 步 稳 定 市 场 客 户 及 渠 道 销 售, 降 低 业 绩 波 动 的 风 险 2 非 经 营 性 损 益 占 比 较 大 风 险 2015 年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占 利 润 总 额 比 例 为 85.45% 目 前, 公 司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很 高, 对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存 在 一 定 的 依 赖 如 公 司 不 能 持 续 取 得 相 关 政 府 补 助, 将 对 公 司 短 期 内 的 盈 利 状 况 带 来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应 对 措 施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产 品 商 用 化 程 度 越 来 越 高, 客 户 遍 布 全 国 20 多 个 省 份 及 地 区 随 着 公 司 市 场 进 一 步 拓 展, 增 加 市 场 盈 利, 将 逐 步 降 低 非 经 营 性 损 益 占 比 较 大 风 险 3 税 收 优 惠 风 险 一 铭 软 件 2013 年 8 月 15 日 获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编 号 为 :GR201345000019, 有 效 期 至 2016 年 8 月 15 日, 按 国 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政 策 规 定 在 证 书 有 效 期 内 减 按 15%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联 合 下 发 的 关 于 软 件 产 品 增 值 税 政 策 的 通 知 ( 财 税 2011 100 号 ) 文 件 之 规 定, 从 2011 年 1 月 1 日 起, 公 司 销 售 自 行 开 发 生 产 的 软 件 产 品, 按 17% 税 率 征 收 增 值 税 后, 对 增 值 税 实 际 税 负 超 过 3% 的 部 分 实 行 即 征 即 退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上 述 优 惠 政 策 的 享 受 增 加 了 公 司 收 益, 但 若 国 家 财 税 政 策 发 生 变 动, 取 消 上 述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公 司 净 利 润 将 受 到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应 对 措 施 : 公 司 将 继 续 申 请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同 时 也 申 请 西 部 开 发 政 策, 来 争 取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4 政 策 风 险 公 司 所 处 的 软 件 开 发 与 服 务 行 业 是 我 国 重 点 鼓 励 扶 持 发 展 的 产 业 我 国 政 府 通 过 制 定 产 业 政 策 和 颁 布 法 律 法 规, 从 税 收 减 免 投 资 优 惠 支 持 研 究 开 发 加 强 人 才 培 养 到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等 方 面, 对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给 予 大 力 扶 持 从 2001 年 起 国 务 院 及 国 家 版 权 局 国 家 新 闻 出 版 总 署 开 始 着 手 推 进 软 件 正 版 化 工 作, 并 于 2013 年 8 月 15 日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印 发 了 ( 国 办 发 2013 88 号 ) 政 府 机 关 使 用 正 版 软 件 管 理 办 法, 该 文 件 内 容 中, 明 确 政 府 机 关 单 位 使 用 的 计 算 机 操 作 系 统 软 件 办 公 软 件 和 杀 毒 软 件 三 类 通 用 软 件 必 须 为 正 版 软 件, 同 时 将 使 用 正 版 软 件 工 作 纳 入 年 度 考 核 进 行 资 产 管 理 建 设 长 效 管 理 机 制 目 前, 公 司 软 件 产 品 的 主 要 最 终 用 户 为 政 府 用 户 及 国 有 企 业, 如 国 家 降 低 或 取 消 对 正 版 国 产 通 用 软 件 的 扶 持 政 策, 在 政 府 采 购 等 方 面 取 消 对 正 版 国 产 软 件 的 支 持, 将 会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和 经 营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应 对 措 施 : 随 着 公 司 战 略 升 级, 产 品 逐 步 向 服 务 转 型, 产 品 及 技 术 将 延 伸 至 工 业 控 制 消 费 移 动 端 等, 在 互 联 网 + 推 行 传 统 产 业 转 型 的 发 展 环 境 及 机 遇 下, 不 断 扩 大 产 品 市 场 化, 增 加 公 司 利 润 来 源, 降 低 对 政 府 政 策 依 赖 5 实 际 控 制 人 不 当 控 制 风 险 报 告 期 末, 余 时 均 持 有 公 司 22,441,334.00 股 股 份, 占 公 司 股 份 总 额 的 36.79%,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仍 为 余 时 均 虽 然 公 司 制 定 了 三 会 议 事 规 则 以 及 相 关 工 作 细 则 等 内 部 规 范 性 文 件, 且 余 时 均 也 作 出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等 承 诺, 但 仍 不 能 排 除 实 际 控 制 人 通 过 控 股 地 位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决 策 利 润 分 配 对 外 投 资 等 重 大 事 项 施 加 控 制 或 重 要 影 响, 可 能 对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的 权 益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第 19 页, 共 105 页
应 对 措 施 : 从 报 告 期 末 看, 控 股 股 东 余 时 均 持 有 股 份 占 比 较 去 年 同 期 降 低 21.29%, 可 看 出, 控 股 股 东 通 过 引 进 投 资 稀 释 股 份 优 化 股 权 结 构, 尽 量 维 护 公 司 及 股 东 权 益, 共 同 发 展 6 公 司 治 理 风 险 随 着 公 司 的 快 速 发 展, 经 营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公 司 需 要 对 资 源 整 合 市 场 开 拓 技 术 研 发 质 量 管 理 财 务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等 方 面 进 行 调 整, 这 对 公 司 治 理 将 会 提 出 更 高 的 要 求 如 果 公 司 管 理 层 的 管 理 水 平 不 能 适 应 公 司 规 模 扩 张 的 需 要, 公 司 将 面 临 公 司 治 理 的 风 险 应 对 措 施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管 理 层 团 队 得 到 了 完 善, 公 司 逐 步 向 职 业 化 管 理 转 型, 以 提 高 公 司 管 理 水 平, 降 低 公 司 治 理 风 险 7 人 才 流 失 风 险 软 件 产 业 是 最 典 型 的 智 力 密 集 型 的 产 业, 优 秀 的 人 才 对 于 产 业 的 发 展 至 关 重 要, 而 流 动 性 最 强 的 是 具 有 一 定 学 历 和 专 业 技 能 的 管 理 人 员 营 销 精 英 和 技 术 骨 干 这 部 分 人 才 因 为 掌 握 管 理 知 识 企 业 核 心 机 密 销 售 渠 道 或 行 业 内 较 为 先 进 的 技 术, 而 有 更 大 的 选 择 范 围 和 发 展 空 间, 就 业 选 择 空 间 尤 为 广 泛, 因 而 行 业 内 人 才 争 夺 激 烈, 人 员 流 动 频 繁,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在 人 才 稳 定 和 人 才 引 进 方 面 采 取 有 效 的 措 施 而 导 致 公 司 核 心 的 管 理 类 研 发 类 等 人 才 的 流 失 而 又 不 能 迅 速 补 进 人 才, 将 会 对 公 司 未 来 的 产 品 研 发 和 公 司 发 展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应 对 措 施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制 定 了 系 列 人 力 资 源 政 策 吸 引 人 才 及 稳 定 员 工, 包 括 通 过 股 东 会 选 举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对 高 管 增 设 董 事 席 位 设 立 南 宁 胜 悦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作 为 公 司 的 股 权 激 励 平 台 薪 酬 考 核 及 福 利 制 度 完 善 办 公 场 地 优 化 等 等 大 大 降 低 了 人 才 流 失 风 险 ( 二 ) 报 告 期 内 新 增 的 风 险 因 素 无 四 对 非 标 准 审 计 意 见 审 计 报 告 的 说 明 是 否 被 出 具 非 标 准 审 计 意 见 审 计 报 告 : 审 计 意 见 类 型 : 董 事 会 就 非 标 准 审 计 意 见 的 说 明 : 不 适 用 否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第 20 页, 共 105 页
第 五 节 重 要 事 项 一 重 要 事 项 索 引 事 项 是 或 否 索 引 是 否 存 在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事 项 否 - 是 否 存 在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否 - 是 否 存 在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占 用 或 转 移 公 司 资 金 资 产 的 情 况 否 - 是 否 存 在 日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或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否 - 是 否 存 在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过 的 收 购 出 售 资 产 事 项 否 - 是 否 存 在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过 的 对 外 投 资 事 项 是 五 一 ( 一 ) 是 否 存 在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过 的 企 业 合 并 事 项 否 - 是 否 存 在 股 权 激 励 事 项 否 - 是 否 存 在 已 披 露 的 承 诺 事 项 是 五 一 ( 二 ) 是 否 存 在 资 产 被 查 封 扣 押 冻 结 或 者 被 抵 押 质 押 的 情 况 否 - 是 否 存 在 被 调 查 处 罚 的 事 项 否 - 是 否 存 在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的 事 项 否 - 是 否 存 在 媒 体 普 遍 质 疑 的 事 项 否 - 是 否 存 在 自 愿 披 露 的 重 要 事 项 否 - 占 用 原 因 归 还 及 整 改 情 况 : ( 一 ) 对 外 投 资 事 项 1 2015 年 3 月 23 日, 公 司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八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认 购 知 新 1 号 证 券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的 议 案 公 司 利 用 自 有 资 金 认 购 投 资 认 购 知 新 1 号 证 券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100 万 元, 详 见 公 司 于 2015 年 3 月 25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 披 露 的 对 外 投 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2015-032) 公 司 已 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 赎 回 了 该 项 投 资 2 2015 年 5 月 28 日, 公 司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董 事 会 对 东 电 创 新 投 资 的 议 案 公 司 利 用 自 有 资 金 对 东 电 创 新 ( 北 京 ) 科 技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实 际 认 购 东 电 创 新 定 向 发 行 股 票 25 万 股, 总 资 金 500 万 元, 详 见 于 2015 年 5 月 13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 披 露 的 对 外 投 资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2015-053) 3 2015 年 8 月 26 日, 公 司 2015 年 第 六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对 外 投 资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议 案 公 司 投 资 设 立 控 股 子 公 司 广 西 澜 沧 商 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200 万 元, 公 司 持 有 目 标 子 公 司 70% 股 份, 详 见 公 司 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 披 露 的 对 外 投 资 公 告 ( 设 立 控 股 子 公 司 情 况 ) ( 公 告 编 号 :2015-065) 4 2015 年 10 月 8 日, 公 司 2015 年 第 七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对 全 资 子 公 司 北 京 一 铭 铭 鑫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增 资 的 议 案 公 司 向 子 公 司 一 铭 铭 鑫 新 增 投 资 900 第 21 页, 共 105 页
万 元, 即 注 册 资 本 增 至 1000 万 元, 详 见 公 司 于 2015 年 9 月 22 日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www.neeq.com.cn) 披 露 的 对 外 投 资 公 告 ( 对 子 公 司 增 资 情 况 ) ( 公 告 编 号 :2015-073) ( 二 ) 承 诺 事 项 的 履 行 情 况 1 关 于 避 免 公 司 资 金 被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占 用 情 况 的 承 诺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余 时 均 出 具 了 不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的 承 诺 函, 承 诺 : 自 本 承 诺 出 具 之 日 起, 本 人 将 不 再 以 任 何 形 式 任 何 理 由 占 用 股 份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资 金 若 本 人 违 反 上 述 陈 述 承 诺 或 保 证, 本 人 将 赔 偿 由 此 给 股 份 公 司 造 成 的 一 切 损 失 目 前 公 司 不 存 在 资 金 被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以 借 款 或 其 他 方 式 占 用 的 情 形 2 关 于 避 免 公 司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占 用 或 者 转 移 公 司 资 金 资 产 及 其 他 资 源 的 承 诺 公 司 为 了 防 止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占 用 或 者 转 移 公 司 资 金 资 产 以 及 其 他 资 源 的 行 为, 在 公 司 章 程 中 规 定 了 公 司 应 按 照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等 规 定, 规 范 实 施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通 过 购 买 销 售 等 经 营 环 节 产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行 为 发 生 关 联 交 易 行 为 后, 应 及 时 结 算, 不 得 形 成 非 正 常 的 经 营 性 资 金 占 用 同 时, 公 司 股 东 出 具 了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函, 承 诺 将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和 相 关 规 定 的 制 度 执 行 3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5% 以 上 的 股 东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出 具 了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承 诺 函, 表 示 目 前 未 从 事 或 参 与 股 份 公 司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的 活 动, 并 承 诺 : 将 不 在 中 国 境 内 外 直 接 或 间 接 从 事 或 参 与 任 何 在 商 业 上 对 股 份 公 司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及 活 动, 或 拥 有 与 股 份 公 司 存 在 竞 争 关 系 的 任 何 经 营 实 体 机 构 经 济 组 织 的 权 益, 或 以 其 他 任 何 形 式 取 得 该 经 营 实 体 机 构 经 济 组 织 的 控 制 权, 或 在 该 经 营 实 体 机 构 经 济 组 织 中 担 任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上 述 人 员 在 报 告 期 内 均 严 格 履 行 了 已 披 露 的 承 诺 第 22 页, 共 105 页
第 六 节 股 本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一 普 通 股 股 本 情 况 ( 一 ) 普 通 股 股 本 结 构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股 份 性 质 期 初 本 期 变 动 期 末 数 量 比 例 % 数 量 比 例 % 无 限 售 股 份 总 数 7,493,417 32.97% 15,545,417 23,038,834 37.77% 其 中 :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3,457,667 15.21% -817,333 2,640,334 4.33% 董 事 监 事 高 管 4,984,417 21.93% -1,765,083 3,219,334 5.28% 核 心 员 工 - - - - - 有 限 售 股 份 总 数 15,236,583 67.03% 22,724,583 37,961,166 62.23% 其 中 :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9,743,000 42.86% 10,058,000 19,801,000 32.46% 董 事 监 事 高 管 14,323,250 63.01% 15,811,250 30,134,500 49.40% 核 心 员 工 - - - - - 普 通 股 总 股 本 22,730,000-38,270,000 61,000,000 - 普 通 股 股 东 人 数 137 ( 二 ) 普 通 股 前 十 名 股 东 情 况 单 位 : 股 期 末 持 有 无 序 期 末 持 期 末 持 有 限 股 东 名 称 期 初 持 股 数 持 股 变 动 期 末 持 股 数 限 售 股 份 数 号 股 比 例 % 售 股 份 数 量 量 1 余 时 均 13,200,667 9,240,667 22,441,334 36.79% 19,801,000 2,640,334 2 余 恒 5,607,000 2,861,000 8,468,000 13.89% 8,416,500 51,500 3 南 宁 胜 悦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 6,000,000 6,000,000 9.84% 6,000,000 0 4 上 海 仁 会 生 物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4,734,000 4,734,000 7.76% 0 4,734,000 5 东 海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做 市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 3,553,500 3,553,500 5.83% 0 3,553,500 6 王 孙 盛 1,500,000 907,000 2,407,000 3.95% 986,666 1,420,334 7 东 方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做 市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 1,911,000 1,911,000 3.13% 0 1,911,000 8 桑 会 庆 - 1,800,000 1,800,000 2.95% 1,350,000 450,000 9 李 德 勋 500,000 500,000 1,000,000 1.64% 666,666 333,334 10 天 津 金 镒 泰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 600,000 600,000 0.98% 0 600,000 合 计 20,807,667 32,107,167 52,914,834 86.76% 37,220,832 15,694,002 前 十 名 股 东 间 相 互 关 系 说 明 : 公 司 上 述 前 十 名 股 东 中, 余 时 均 与 余 恒 为 叔 侄 关 系 ; 余 时 均 系 南 宁 胜 悦 投 资 管 第 23 页, 共 105 页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的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 桑 会 庆 系 上 海 仁 会 生 物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董 事 长 兼 法 定 代 表 人 ; 其 他 股 东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二 优 先 股 股 本 基 本 情 况 项 目 期 初 股 份 数 量 变 动 期 末 股 份 计 入 权 益 的 优 先 股 数 量 - - - 计 入 负 债 的 优 先 股 数 量 - - - 优 先 股 总 计 - - - 三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 一 ) 控 股 股 东 情 况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余 时 均 先 生 余 时 均 先 生 期 末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22,441,334 股, 持 股 比 列 为 36.79% 余 时 均, 男,1972 年 4 月 出 生, 中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毕 业 于 重 庆 大 学 计 算 机 应 用 专 业, 本 科 学 历 2001 年 6 月 至 2003 年 1 月, 任 南 宁 蓝 之 星 网 络 公 司 技 术 员 ; 2003 年 2 月 至 2003 年 10 月, 任 南 宁 市 博 通 纳 工 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IT 部 经 理 ;2003 年 11 月 至 2005 年 6 月, 任 广 西 天 瑞 数 码 网 络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2005 年 7 月 至 2010 年 3 月, 历 任 广 西 南 宁 华 道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法 定 代 表 人 执 行 董 事 ;2009 年 9 月 至 2012 年 8 月, 历 任 广 西 金 锐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 2012 年 9 月 至 2013 年 9 月, 任 广 西 南 宁 华 道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经 理 ;2013 年 9 月 至 今, 任 广 西 一 铭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董 事 长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在 报 告 期 内 无 变 动 情 况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同 上 四 股 份 代 持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股 份 代 持 情 况 第 24 页, 共 105 页
第 七 节 融 资 及 分 配 情 况 一 挂 牌 以 来 普 通 股 股 票 发 行 情 况 单 位 : 元 或 股 发 行 方 案 公 告 时 间 新 增 股 票 挂 牌 转 让 日 期 发 行 价 格 发 行 数 量 募 集 金 额 发 行 对 象 中 董 监 高 与 核 心 员 工 人 数 发 行 对 象 中 做 市 商 家 数 发 行 对 象 中 外 部 自 然 人 人 数 发 行 对 象 中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家 数 发 行 对 象 中 信 托 及 资 管 产 品 家 数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 具 体 用 途 )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是 否 变 更 2015 年 2 月 10 日 2015 年 4 月 28 日 15.00 元 / 股 1,770,000.00 26,550,000.00 0 0 8 1 0 补 充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否 2015 年 4 月 3 日 2015 年 7 月 10 日 15.10 元 / 股 3,000,000.00 45,300,000.00 0 1 2 0 0 补 充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否 2015 年 4 月 10 日 2015 年 9 月 10 日 10.00 元 / 股 3,000,000.00 30,000,000.00 0 0 0 0 0 补 充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否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没 有 变 动, 募 集 资 金 的 使 用 用 途 使 用 情 况 与 披 露 的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一 致, 不 存 在 用 于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借 与 他 人 委 托 理 财 等 情 形 二 债 券 融 资 情 况 单 位 : 元 代 码 简 称 债 券 类 型 融 资 金 额 票 面 利 率 % 存 续 时 间 是 否 违 约 合 计 - 注 : 债 券 类 型 为 公 司 债 券 ( 大 公 募 小 公 募 非 公 开 ) 企 业 债 券 银 行 间 非 金 融 企 业 融 资 工 具 其 他 等 三 间 接 融 资 情 况 单 位 : 元 融 资 方 式 融 资 方 融 资 金 额 利 息 率 % 存 续 时 间 是 否 违 约 合 计 - 第 25 页, 共 105 页
四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15 年 分 配 预 案 单 位 : 股 股 利 分 配 日 期 每 10 股 派 现 数 ( 含 税 ) 每 10 股 送 股 数 每 10 股 转 增 数 2015 年 10 月 21 日 - - 10.00 14 年 已 分 配 单 位 : 股 股 利 分 配 日 期 每 10 股 派 现 数 ( 含 税 ) 每 10 股 送 股 数 每 10 股 转 增 数 - - - - 第 26 页, 共 105 页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员 工 情 况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情 况 ( 一 )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职 务 性 别 年 龄 学 历 任 期 余 时 均 董 事 长 男 44 本 科 刘 轩 铭 余 恒 总 经 理, 董 事 监 事 会 主 席 男 42 本 科 男 29 高 中 欧 阳 勇 董 事 男 45 本 科 黄 珍 董 事 会 秘 书, 董 事 女 33 本 科 黄 海 玲 董 事 女 37 专 科 桑 会 庆 董 事 男 52 本 科 胡 红 梅 监 事 女 32 本 科 盛 小 忠 职 工 监 事 男 36 高 中 李 丽 雅 副 总 经 理 女 61 本 科 黄 彦 林 财 务 负 责 人 女 30 专 科 2014 年 6 月 21 日 至 2017 年 6 月 20 日 2015 年 10 月 9 日 至 2017 年 6 月 20 日 2014 年 6 月 21 日 至 2017 年 6 月 20 日 2014 年 6 月 21 日 至 2017 年 6 月 20 日 2014 年 6 月 21 日 至 2017 年 6 月 20 日 2014 年 6 月 21 日 至 2017 年 6 月 20 日 2015 年 5 月 26 日 至 2017 年 6 月 20 日 2015 年 2 月 8 日 至 2017 年 6 月 20 日 2014 年 6 月 21 日 至 2017 年 6 月 20 日 2014 年 6 月 21 日 至 2017 年 6 月 20 日 2014 年 6 月 21 日 至 2017 年 6 月 20 日 在 公 司 是 否 领 取 薪 水 农 忠 霖 核 心 员 工 男 32 本 科 2015 年 2 月 27 日 至 今 是 陈 必 新 核 心 员 工 男 38 专 科 2015 年 2 月 27 日 至 今 是 黄 祖 成 核 心 员 工 男 32 本 科 2015 年 2 月 27 日 至 今 是 唐 婷 核 心 员 工 女 29 专 科 2015 年 2 月 27 日 至 今 是 韩 伟 核 心 员 工 男 41 本 科 2015 年 2 月 27 日 至 今 是 王 勇 利 核 心 员 工 女 40 本 科 2015 年 2 月 27 日 至 今 是 董 事 会 人 数 : 6 监 事 会 人 数 : 3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人 数 : 5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相 互 间 关 系 及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间 关 系 : 公 司 上 述 人 员 中, 余 时 均 与 余 恒 为 叔 侄 关 系 ; 其 他 人 员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否 是 是 是 是 ( 二 ) 持 股 情 况 第 27 页, 共 105 页
姓 名 职 务 年 初 持 普 通 股 股 数 数 量 变 动 年 末 持 普 通 股 股 数 单 位 : 股 期 末 普 通 股 持 股 比 例 % 期 末 持 有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余 时 均 董 事 长 13,200,667 9,240,667 22,441,334 36.79% 0 刘 轩 铭 总 经 理 - - - - 0 黄 珍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50,000 26,000 76,000 0.12% 0 余 恒 监 事 会 主 席 5,607,000 2,861,000 8,468,000 13.88% 0 欧 阳 勇 董 事 10,000 8,000 18,000 0.03% 0 桑 会 庆 董 事 0 1,800,000 1,800,000 2.95% 0 黄 海 玲 董 事 200,000 175,000 375,000 0.61% 0 盛 小 忠 职 工 监 事 - - - - 0 胡 红 梅 监 事 17,000 8,500 25,500 0.04% 0 李 丽 雅 副 总 经 理 100,000 50,000 150,000 0.25% 0 黄 彦 林 财 务 负 责 人 - - - - 0 合 计 19,184,667 14,169,167 33,353,834 54.67% 0 ( 三 ) 变 动 情 况 信 息 统 计 姓 名 期 初 职 务 董 事 长 是 否 发 生 变 动 总 经 理 是 否 发 生 变 动 董 事 会 秘 书 是 否 发 生 变 动 财 务 总 监 是 否 发 生 变 动 变 动 类 型 ( 新 任 换 届 离 任 ) 第 28 页, 共 105 页 期 末 职 务 刘 轩 铭 - 新 任 总 经 理 - 余 时 均 陈 艳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董 事 总 经 理 助 理 兼 人 资 行 政 经 理 离 任 董 事 长 离 任 - 个 人 原 因 唐 国 平 监 事 离 任 - 个 人 原 因 桑 会 庆 - 新 任 董 事 胡 红 梅 研 发 工 程 师 兼 质 保 证 工 程 师 新 任 本 年 新 任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简 要 职 业 经 历 : 监 事 研 发 工 程 师 兼 质 保 证 工 程 师 否 是 否 否 简 要 变 动 原 因 提 高 公 司 治 理 规 范 性, 有 利 于 明 确 管 理 层 岗 位 职 责 完 善 管 理 层 分 工 刘 轩 铭, 男,1974 年 12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1997 年 7 月 毕 业 于 北 京 化 工 大 学 工 业 自 动 化 专 业, 本 科 学 历 2004 年 3 月 至 2005 年 12 月 就 读 香 港 理 工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专 业,MBA 1997 年 8 月 至 1999 年 3 月 北 京 西 门 子 通 信 网 络 有 限 公 司, 任 系 统 工 程 师 1999 年 4 月 至 2009 年 10 月 摩 托 罗 拉 ( 中 国 )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依 次 任 高 级 市 场 经 理 高 级 销 售 总 监 总 经 理 2009 年 11 月 至 2010 年 10 月 思 科 系 统 ( 中 国 ) 网 络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事 业 部 大 中 华 区, 任 副 总 裁 2010 年 11 月 至 2014 年 11 月 微 软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大 中 华 区, 任 总 经 理 2014 年 12 月 自 由 职 业 2015 年 1 月 至 2015 年 9 月 上 海 云 睦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任 总 裁 2015 年 10 月 至 今, 任 广 西 一 铭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董 事 桑 会 庆, 男,1964 年 6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毕 业 于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第 二 炮 兵 工 程 学 院 地 面 动 力 机 械 专 业 和 中 国 人 民 解 放 军 国 防 大 学 战 役 学 专 业, 本 科 学 历 1988 年 9 月 至 1994 年 2 月, 任 国 防 大 学 科 技 教 研 室 讲 师 ;1994 年 3 月 至 1996 年 3 月, 任 中 国 南 方 证 券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管 理 部 职 员 ;1996 年 3 月 至 2000 年 2 月 任 中 国 经 济 开 发 信 托 投 资 公 司 证 券 部 交 易 部 经 理 ;2000 年 2 月 至 2012 年 11 月, 赋 闲 在 家 ;2012 年 12 月, 任 上 海 仁 会 生 物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2014 年 1 月 至 今 任 上 海 仁 会 生 物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法 定 代 表 人 2015 年 5 月 26 日 至 今 任 广 西 一 铭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胡 红 梅, 女,1984 年 7 月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2007 年 10 月 至 2011 年 2 月, 任 南 宁 平 方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研 发 工 程 师 ;2011 年 5 月 至 今, 任 广 西 一 铭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研 发 工 程 师 兼 质 量 保 证 工 程 师 2015 年 2 月 8 日 至 今 任 广 西 一 铭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二 员 工 情 况 ( 一 ) 在 职 员 工 ( 母 公 司 及 主 要 子 公 司 ) 基 本 情 况 按 工 作 性 质 分 类 期 初 人 数 期 末 人 数 行 政 管 理 人 员 9 25 研 发 人 员 41 98 销 售 人 员 10 48 财 务 人 员 2 5 员 工 总 计 62 176 注 : 可 以 分 类 为 : 行 政 管 理 人 员 生 产 人 员 销 售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财 务 人 员 等 按 教 育 程 度 分 类 期 初 人 数 期 末 人 数 博 士 0 1 硕 士 5 12 本 科 37 80 专 科 15 55 专 科 以 下 5 28 员 工 总 计 62 176 人 员 变 动 人 才 引 进 培 训 招 聘 薪 酬 政 策 需 公 司 承 担 费 用 的 离 退 休 职 工 人 数 等 情 况 : 1 人 才 引 进 公 司 本 着 科 技 发 展, 人 才 为 先 的 经 营 理 念, 招 揽 业 界 人 才 加 盟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类 人 才 的 主 要 来 源 有 以 下 四 个 途 径 : (1) 高 校 毕 业 生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共 引 进 应 届 大 学 毕 业 生 3 人 (2) 自 主 培 养 以 公 司 培 训 中 心 为 依 托, 通 过 技 能 培 训 师 带 徒 培 训 技 能 竞 赛 第 29 页, 共 105 页
和 岗 位 轮 换 等 方 法 培 养 公 司 发 展 所 需 要 的 技 术 型 人 才 并 依 据 人 才 战 略 规 划 目 标 需 求, 确 定 专 项 培 训 经 费, 全 面 推 进 人 才 培 养 (3) 外 培 及 再 教 育 充 分 利 用 各 种 社 会 培 训 资 源, 选 送 财 务 审 计 质 管 等 优 秀 人 才 进 修 深 造, 以 满 足 公 司 对 专 业 人 才 的 需 求 (4) 社 会 招 聘 根 据 公 司 战 略 发 展 需 要, 适 时 引 进 会 管 理 善 经 营 的 中 高 级 人 才 2 薪 酬 政 策 公 司 根 据 劳 动 法 和 当 地 最 低 收 入 水 平 的 相 关 规 定, 结 合 企 业 经 营 业 绩 及 外 部 环 境 物 价 水 平 等 市 场 因 素, 设 定 公 司 各 系 统 各 级 员 工 的 薪 资 水 平 员 工 薪 资 由 基 本 工 资 岗 位 工 资 绩 效 工 资 津 贴 工 资 和 加 班 工 资 五 部 分 构 成 公 司 每 年 组 织 各 系 统 依 据 年 度 预 算 制 定 绩 效 考 核 办 法, 在 保 证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的 原 则 下, 根 据 目 标 完 成 情 况 实 行 绩 效 考 核 绩 效 考 核 结 果 作 为 兑 现 当 月 绩 效 工 资 的 依 据 同 时, 公 司 根 据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的 相 关 规 定 为 员 工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3 培 训 计 划 公 司 每 年 1 月 份 由 人 力 资 源 部 组 织 制 定 并 下 发 本 年 度 培 训 计 划, 报 公 司 总 经 理 办 公 室 通 过 后 实 施, 并 按 照 年 度 培 训 规 划 进 行 月 度 培 训 课 程 安 排 公 司 培 训 项 目 主 要 包 括 新 员 工 入 职 培 训 在 职 人 员 业 务 培 训 技 术 人 员 技 能 培 训 管 理 者 提 升 培 训 等, 不 断 提 升 公 司 员 工 的 整 体 素 质, 实 现 公 司 与 员 工 的 双 赢 共 进 ( 二 ) 核 心 员 工 期 初 员 工 数 量 期 末 员 工 数 量 期 末 普 通 股 持 股 数 量 单 位 : 股 期 末 股 票 期 权 数 量 核 心 员 工 0 7 0 0 核 心 技 术 团 队 或 关 键 技 术 人 员 的 基 本 情 况 及 变 动 情 况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认 定 了 8 名 核 心 员 工 2015 年 2 月 9 日 召 开 了 公 司 第 四 届 董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选 定 核 心 员 工 的 议 案, 并 在 全 体 员 工 中 征 求 意 见, 公 示 期 为 2015 年 2 月 10 日 至 2015 年 2 月 24 日, 公 司 全 体 员 工 对 核 心 员 工 提 名 无 异 议 2015 年 2 月 25 日 召 开 了 全 体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并 同 意 通 过 核 心 员 工 提 名 2015 年 2 月 27 日, 公 司 2015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选 定 核 心 员 工 的 议 案 2015 年 6 月 1 日, 核 心 员 工 孟 祥 亨 因 个 人 原 因 正 式 离 职, 其 离 职 前 按 照 公 司 规 定 完 成 了 相 关 工 作 的 交 接,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发 展 不 会 造 成 影 响 第 30 页, 共 105 页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及 内 部 控 制 年 度 内 是 否 建 立 新 的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董 事 会 是 否 设 置 专 业 委 员 会 董 事 会 是 否 设 置 独 立 董 事 投 资 机 构 是 否 派 驻 董 事 事 项 监 事 会 对 本 年 监 督 事 项 是 否 存 在 异 议 管 理 层 是 否 引 入 职 业 经 理 人 会 计 核 算 体 系 财 务 管 理 风 险 控 制 及 其 他 重 大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本 年 是 否 发 现 重 大 缺 陷 是 否 建 立 年 度 报 告 重 大 差 错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是 或 否 否 否 否 否 否 是 否 是 一 公 司 治 理 ( 一 ) 制 度 与 评 估 1 公 司 治 理 基 本 状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非 上 市 公 众 公 司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以 及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制 定 的 相 关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要 求, 执 行 已 经 建 立 了 包 括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经 理 层 等 在 内 的 较 为 完 善 的 治 理 结 构 及 健 全 的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和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等, 确 保 公 司 规 范 运 行 公 司 三 会 的 召 集 召 开 表 决 程 序 等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且 均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要 求 履 行 各 自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公 司 重 大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投 资 决 策 等 均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有 关 内 控 制 度 规 定 的 程 序 和 规 则 进 行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上 述 机 构 和 人 员 均 依 法 履 行 职 责, 未 出 现 违 法 违 规 现 象 和 重 大 缺 陷, 能 够 切 实 履 行 应 尽 的 职 责 和 义 务 2 公 司 治 理 机 制 是 否 给 所 有 股 东 提 供 合 适 的 保 护 和 平 等 权 利 的 评 估 意 见 公 司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和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能 够 保 证 股 东 和 投 资 者 充 分 行 使 知 情 权 参 与 权 质 询 权 和 表 决 权 等 权 利 公 司 的 治 理 机 制 能 够 给 所 有 股 东 提 供 合 适 的 保 护, 确 保 所 有 股 东, 尤 其 是 中 小 股 东 充 分 行 使 其 合 法 权 利 3 公 司 重 大 决 策 是 否 履 行 规 定 程 序 的 评 估 意 见 报 告 期 内, 除 挂 牌 前 发 生 的 关 联 担 保 事 项 未 履 行 决 策 程 序 外, 其 他 重 要 的 人 事 变 动 对 外 投 资 等 事 项 均 已 履 行 规 定 程 序 4 公 司 章 程 的 修 改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章 程 进 行 了 3 次 修 改,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 根 据 2015 年 5 月 26 日 的 2015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司 对 公 司 章 程 进 行 如 下 修 订 : 修 改 前 : 第 五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273 万 元 第 十 六 条 公 司 股 份 的 发 行, 实 行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的 原 则, 同 种 类 的 每 一 股 份 应 当 具 有 同 等 权 利 同 次 发 行 的 同 种 类 股 票, 每 股 的 发 行 条 件 和 价 格 应 当 相 同 ; 任 何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所 认 购 的 股 份, 每 股 应 当 支 付 相 同 价 额 第 31 页, 共 105 页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2273 万 股, 全 部 为 普 通 股 修 改 后 : 第 五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750 万 元 第 十 六 条 公 司 股 份 的 发 行, 实 行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的 原 则, 同 种 类 的 每 一 股 份 应 当 具 有 同 等 权 利 同 次 发 行 的 同 种 类 股 票, 每 股 的 发 行 条 件 和 价 格 应 当 相 同 ; 任 何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所 认 购 的 股 份, 每 股 应 当 支 付 相 同 价 额 公 司 股 票 发 行 时, 同 等 条 件 下, 公 司 股 东 无 优 先 认 购 权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2750 万 股, 全 部 为 普 通 股 其 余 条 款 不 变 2 根 据 2015 年 10 月 8 日 的 公 司 2015 年 第 七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因 股 票 发 行 及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对 原 公 司 章 程 的 注 册 资 本 2750 万 元 股 份 总 数 2750 万 元, 修 改 为 注 册 资 本 6100 万 元 股 份 总 数 6100 万 元 3 根 据 2015 年 10 月 28 日 的 公 司 2015 年 第 八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因 拟 增 加 董 事 人 数, 对 原 公 司 章 程 中 的 董 事 会 由 5 名 董 事 组 成, 修 改 为 董 事 会 由 7 名 董 事 组 成 ( 二 ) 三 会 运 作 情 况 1 三 会 召 开 情 况 会 议 类 型 次 数 股 东 大 会 8 监 事 会 4 董 事 会 14 报 告 期 内 会 议 召 开 的 经 审 议 的 重 大 事 项 ( 简 要 描 述 ) 1 审 议 定 向 发 行 股 票 2 审 议 对 外 投 资 事 项 3 审 议 修 改 章 程 4 审 议 权 益 分 派 5 审 议 董 事 变 动 6 审 议 变 更 股 票 交 易 方 式 为 做 市 转 让 7 审 议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1 审 议 2015 年 半 年 报 2 审 议 监 事 任 免 3 审 议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4 审 议 2014 年 日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5 审 议 认 定 核 心 员 工 1 审 议 定 向 发 行 股 票 2 审 议 对 外 投 资 事 项 3 审 议 修 改 章 程 4 审 议 权 益 分 派 5 审 议 变 更 股 票 交 易 方 式 为 做 市 转 让 6 审 议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7 审 议 2015 年 半 年 报 8 审 议 董 事 高 管 任 免 第 32 页, 共 105 页
2 三 会 的 召 集 召 开 表 决 程 序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的 评 估 意 见 9 审 议 2014 年 年 度 报 告 10 审 议 2014 年 日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11 审 议 认 定 核 心 员 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三 会 的 召 集 提 案 通 知 时 间 召 开 程 序 授 权 委 托 表 决 和 决 议 等 事 项 均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 三 ) 公 司 治 理 改 进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非 上 市 公 众 公 司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以 及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制 定 的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要 求, 不 断 完 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和 健 全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并 结 合 公 司 的 实 际 情 况, 对 原 有 的 制 度 进 行 修 订, 保 证 各 股 东 充 分 行 使 知 情 权 参 与 权 质 询 权 和 表 决 权 等 合 法 权 利 同 时,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部 门 规 章 的 要 求, 公 司 补 充 完 善 了 新 的 管 理 制 度, 使 公 司 形 成 了 规 范 的 内 部 控 制 管 理 体 系, 充 分 满 足 公 司 管 理 的 要 求 和 公 司 发 展 需 求 ( 四 )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及 全 国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公 司 有 关 业 务 规 则 的 规 定 进 行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工 作, 通 过 电 话 邮 件 等 方 式 与 ( 机 构 ) 投 资 者 沟 通, 热 情 接 待 ( 机 构 ) 投 资 者 参 观 调 研 并 解 答 相 关 问 题, 增 进 投 资 者 对 公 司 的 了 解 和 认 同 针 对 参 与 现 场 调 研 的 ( 机 构 ) 投 资 者, 公 司 均 要 求 其 签 署 预 约 登 记 表 和 承 诺 书, 确 保 投 资 者 能 公 平 地 知 晓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 五 ) 董 事 会 下 设 专 门 委 员 会 在 本 年 度 内 履 行 职 责 时 所 提 出 的 重 要 意 见 和 建 议 无 二 内 部 控 制 ( 一 ) 监 事 会 就 年 度 内 监 督 事 项 的 意 见 本 年 度 监 事 会 认 真 履 行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赋 予 的 职 责, 关 注 公 司 在 生 产 经 营 投 资 活 动 和 财 务 运 作 方 面 的 情 况, 参 与 重 大 事 项 的 决 策 过 程, 对 公 司 运 作 董 事 和 高 管 人 员 的 履 职 情 况 进 行 了 监 督 为 防 止 企 业 风 险, 加 大 对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建 设 和 运 行 情 况 进 行 了 监 督 审 核, 重 点 关 注 公 司 重 大 投 资 关 联 交 易 等 重 要 方 面 实 施 监 督 检 查 监 事 会 认 为 :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系 统, 并 能 够 得 到 有 效 执 行,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现 公 司 存 在 的 重 大 风 险 事 项, 监 事 会 对 报 告 期 内 的 监 督 事 项 无 异 议 ( 二 ) 公 司 保 持 独 立 性 自 主 经 营 能 力 的 说 明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为 自 然 人,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在 业 务 人 员 资 产 机 构 财 务 等 方 面 完 全 分 开, 具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业 务 及 自 主 经 营 能 力 (1) 公 司 的 业 务 独 立 1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通 用 基 础 软 件 云 计 算 应 用 东 盟 小 语 种 智 能 翻 译 软 件 研 发 销 售 及 为 客 户 提 供 软 件 技 术 服 务, 主 要 产 品 有 : 一 铭 操 作 系 统 一 铭 办 公 信 息 管 理 软 件 东 盟 小 语 种 翻 译 软 件 等, 拥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研 发 运 营 销 售 及 技 术 服 务 部 门, 公 司 具 有 完 整 的 业 务 流 程 独 立 的 供 应 销 售 部 门 及 渠 道 2 公 司 目 前 的 经 营 场 所 为 租 赁 房 产, 地 址 位 于 南 宁 市 高 新 区 科 园 东 五 路 4 号 工 业 第 33 页, 共 105 页
园 3 号 标 准 厂 房 第 三 层 304# 场 地, 租 赁 房 产 的 所 有 人 为 南 宁 新 技 术 产 业 建 设 开 发 总 公 司, 已 取 得 产 权 证 书, 产 权 明 确 公 司 签 署 了 租 赁 合 同, 租 赁 关 系 合 法 有 效, 不 存 在 因 权 属 不 清 而 导 致 的 搬 迁 风 险, 租 赁 期 限 一 年, 到 期 续 签 出 租 方 与 公 司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公 司 的 经 营 场 所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余 时 均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分 开 3 在 关 联 交 易 方 面 : 挂 牌 后 公 司 未 与 关 联 方 发 生 关 联 交 易, 未 对 公 司 的 独 立 性 造 成 影 响 (2) 公 司 的 资 产 独 立 性 公 司 拥 有 独 立 的 生 产 经 营 场 所, 公 司 设 备 购 置 发 票 和 凭 证 齐 全, 公 司 的 商 标 软 件 著 作 权 等 知 识 产 权 均 登 记 在 公 司 名 下, 由 公 司 实 际 支 配 使 用 (3) 公 司 的 人 员 独 立 性 1 公 司 的 现 任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董 事 会 秘 书 均 在 公 司 任 职 并 领 取 薪 酬, 除 副 总 经 理 李 丽 雅 兼 任 中 国 软 件 联 盟 副 秘 书 长 外, 公 司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没 有 在 其 他 企 业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以 外 的 其 他 职 务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此 出 具 了 声 明 2 公 司 及 全 资 子 公 司 依 据 劳 动 法 劳 动 合 同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独 立 与 职 工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并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公 司 还 与 员 工 签 署 了 保 密 协 议 公 司 员 工 的 劳 动 人 事 工 资 报 酬 以 及 相 应 的 社 会 保 障 完 全 独 立 管 理 (4) 公 司 的 财 务 独 立 性 公 司 及 全 资 子 公 司 均 独 立 在 银 行 开 立 了 基 本 存 款 账 户, 公 司 内 部 设 有 独 立 的 财 务 部 门, 制 定 独 立 的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和 风 险 控 制 机 制, 并 领 有 税 务 登 记 证, 独 立 纳 税 公 司 已 经 建 立 健 全 并 运 行 独 立 的 会 计 核 算 体 系 和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能 独 立 做 出 财 务 决 策 (5) 公 司 的 机 构 独 立 公 司 已 经 建 立 适 合 自 己 经 营 的 组 织 机 构, 拥 有 独 立 的 职 能 部 门, 各 部 门 都 有 明 确 的 部 门 职 责 和 制 度, 在 公 司 总 经 理 的 负 责 下 统 一 运 作 公 司 组 织 机 构 独 立,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不 存 在 混 合 经 营 合 署 办 公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控 股 股 东 影 响 本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管 理 独 立 性 的 情 形 (6) 公 司 最 近 两 年 内 资 金 被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占 用 情 况 目 前 公 司 不 存 在 资 金 被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以 借 款 或 其 他 方 式 占 用 的 情 形 公 司 为 了 防 止 未 来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占 用 或 者 转 移 公 司 资 金 资 产 以 及 其 他 资 源 的 行 为, 在 公 司 的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中 规 定 了 公 司 应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等 规 定, 规 范 实 施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通 过 购 买 销 售 等 经 营 环 节 产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行 为 发 生 关 联 交 易 行 为 后, 应 及 时 结 算, 不 得 形 成 非 正 常 的 经 营 性 资 金 占 用, 杜 绝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资 金 占 用 行 为 的 发 生, 保 障 公 司 和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7) 公 司 最 近 两 年 内 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提 供 担 保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提 供 担 保 情 况 (8) 防 止 公 司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占 用 或 者 转 移 公 司 资 金 资 产 及 其 他 资 源 所 采 取 的 具 体 安 排 公 司 为 了 防 止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占 用 或 者 转 移 公 司 资 金 资 产 以 及 其 他 资 源 的 行 为, 在 公 司 章 程 中 规 定 了 公 司 应 按 照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等 规 定, 规 范 实 施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通 过 购 买 销 售 等 经 营 环 节 产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行 为 发 生 关 联 交 易 行 为 后, 应 及 时 结 算, 不 得 形 成 非 正 常 的 经 营 性 资 金 占 用 同 时, 公 司 股 东 出 具 了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函, 承 诺 将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和 相 关 规 定 的 制 度 执 行 第 34 页, 共 105 页
( 三 ) 对 重 大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的 评 价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配 套 指 引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要 求,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建 立 了 一 套 完 善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具 有 针 对 性 合 理 性 和 有 效 性, 并 且 得 到 了 较 好 的 贯 彻 和 执 行, 在 采 购 研 发 销 售 等 各 个 关 键 环 节 子 公 司 控 制 关 联 交 易 对 外 担 保 重 大 投 资 信 息 披 露 等 方 面 发 挥 了 较 好 的 管 理 控 制 作 用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健 全 合 理, 且 执 行 有 效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现 公 司 存 在 内 部 控 制 设 计 和 执 行 的 重 大 缺 陷 ( 四 ) 年 度 报 告 差 错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相 关 情 况 2015 年 1 月 13 日 建 立 及 披 露 了 年 度 报 告 重 大 差 错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 公 告 编 号 2015-007) 公 司 未 发 生 重 大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重 大 遗 漏 信 息 等 情 况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责 任 人 及 公 司 管 理 层 均 严 格 按 照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细 则 ( 试 行 ) 公 司 章 程 及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管 理 制 度 的 要 求,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及 时 地 披 露 对 公 司 股 票 价 格 可 能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的 信 息 第 35 页, 共 105 页
第 十 节 财 务 报 告 一 审 计 报 告 是 否 审 计 是 审 计 意 见 广 西 一 铭 软 件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公 允 反 映 了 广 西 一 铭 软 件 公 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15 年 度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审 计 报 告 编 号 中 兴 财 光 华 审 会 字 (2016) 第 208015 号 审 计 机 构 名 称 中 兴 财 光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机 构 地 址 北 京 市 复 兴 门 内 大 街 28 号 凯 晨 世 贸 中 心 东 座 F4 审 计 报 告 日 期 2016-03-17 注 册 会 计 师 姓 名 姚 庚 春 张 晓 敏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是 否 变 更 否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连 续 服 务 年 限 2 审 计 报 告 正 文 : 广 西 一 铭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我 们 审 计 了 后 附 的 广 西 一 铭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广 西 一 铭 软 件 公 司 ) 财 务 报 表, 包 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2015 年 度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一 管 理 层 对 财 务 报 表 的 责 任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财 务 报 表 是 广 西 一 铭 软 件 公 司 管 理 层 的 责 任, 这 种 责 任 包 括 :(1)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并 使 其 实 现 公 允 反 映 ;(2) 设 计 执 行 和 维 护 必 要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使 财 务 报 表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重 大 错 报 二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责 任 我 们 的 责 任 是 在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对 财 务 报 表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按 照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执 行 了 审 计 工 作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要 求 我 们 遵 守 职 业 道 德 守 则, 计 划 和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以 对 财 务 报 表 是 否 不 存 在 重 大 错 报 获 取 合 理 保 证 审 计 工 作 涉 及 实 施 审 计 程 序, 以 获 取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金 额 和 披 露 的 审 计 证 据 选 择 的 审 计 程 序 取 决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判 断, 包 括 对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评 估 在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时,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虑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设 计 恰 当 的 审 计 程 序, 但 目 的 并 非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发 表 意 见 审 计 工 作 还 包 括 评 价 管 理 层 选 用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和 作 出 会 计 估 计 的 合 理 性, 以 及 评 价 财 务 报 表 的 总 体 列 报 我 们 相 信, 我 们 获 取 的 审 计 证 据 是 充 分 适 当 的, 为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提 供 了 基 础 三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认 为, 广 西 一 铭 软 件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公 允 反 映 了 广 西 一 铭 软 件 公 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15 年 度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中 兴 财 光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 姚 庚 春 张 晓 敏 二 一 六 年 三 月 十 七 日 第 36 页, 共 105 页
二 财 务 报 表 ( 一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附 注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 货 币 资 金 五 1 71,525,894.73 147,812.36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 -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 - -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 - 应 收 票 据 - - - 应 收 账 款 五 2/ 十 二 1 17,189,703.80 789,336.55 预 付 款 项 五 3 5,663,210.54 352,205.00 应 收 利 息 - - - 应 收 股 利 - - - 其 他 应 收 款 五 4/ 十 二 1 639,946.04 4,179,278.66 存 货 五 5 6,776.06 -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 -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 - -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 - -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 95,025,531.17 5,468,632.57 非 流 动 资 产 : - 发 放 贷 款 及 垫 款 - -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五 6 3,950,000.00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 - - 长 期 应 收 款 - -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 -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 - - 固 定 资 产 五 7 3,087,337.49 266,484.70 在 建 工 程 - - - 工 程 物 资 - - -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 - -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 - - 油 气 资 产 - - - 无 形 资 产 五 8 15,520,305.05 13,304,060.68 开 发 支 出 五 9 3,730,532.08 - 商 誉 - -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 -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五 10 237,975.03 9,657.84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 - -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 26,526,149.65 13,580,203.22 第 37 页, 共 105 页
资 产 总 计 - 121,551,680.82 19,048,835.79 流 动 负 债 : - 短 期 借 款 五 11-3,000,000.00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 - - 吸 收 存 款 及 同 业 存 放 - - - 应 付 短 期 融 资 款 - - - 拆 入 资 金 - -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 -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 - - 应 付 票 据 - - - 应 付 账 款 五 12 160,700.00 326,231.67 预 收 款 项 - - -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 - - 应 付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 -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五 13-310,646.57 应 交 税 费 五 14 4,158,753.57 687,407.09 应 付 利 息 - - - 应 付 股 利 - - - 其 他 应 付 款 五 15 59,550.86 377,475.34 应 付 分 保 账 款 - - - 保 险 合 同 准 备 金 - - - 代 理 买 卖 证 券 款 - - - 代 理 承 销 证 券 款 - - -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负 债 - -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 - -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 - -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 4,379,004.43 4,701,760.67 非 流 动 负 债 : - 长 期 借 款 - - - 应 付 债 券 - - - 其 中 : 优 先 股 - - - 永 续 债 - - - 长 期 应 付 款 - - -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 - - 专 项 应 付 款 - - - 预 计 负 债 - - - 递 延 收 益 - -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 - -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 - -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 0.00 0.00 负 债 总 计 - 4,379,004.43 4,701,760.67 所 有 者 权 益 : - 第 38 页, 共 105 页
股 本 五 16 61,000,000.00 22,730,000.00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 - - 其 中 : 优 先 股 - - - 永 续 债 - - - 资 本 公 积 五 17 63,580,000.00 - 减 : 库 存 股 - -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五 18-892,500.00 - 专 项 储 备 - - - 盈 余 公 积 五 19 133,374.48 65,975.87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 - - 未 分 配 利 润 五 20-6,648,198.09-8,448,900.75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 117,172,676.39 14,347,075.12 合 计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 - -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 117,172,676.39 14,347,075.12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 121,551,680.82 19,048,835.79 法 定 代 表 人 : 余 时 均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黄 彦 林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黄 彦 林 第 39 页, 共 105 页
( 二 )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附 注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 货 币 资 金 五 1 65,378,979.37 132,604.08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 - -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 - -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 - - 应 收 票 据 - - - 应 收 账 款 五 2/ 十 二 1 17,189,703.80 789,336.55 预 付 款 项 五 3 5,641,270.21 352,205.00 应 收 利 息 - - - 应 收 股 利 - - - 其 他 应 收 款 五 4/ 十 二 1 8,641,439.40 5,912,009.50 存 货 五 5 6,776.06 -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 -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 - -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 - -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 96,858,168.84 7,186,155.13 非 流 动 资 产 :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五 6 3,950,000.00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 - - 长 期 应 收 款 - -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十 二 3 10,200,000.00 1,000,000.00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 - - 固 定 资 产 五 7 3,063,760.42 248,960.67 在 建 工 程 - - - 工 程 物 资 - - -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 - -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 - - 油 气 资 产 - - - 无 形 资 产 五 8 11,222,958.98 13,304,060.68 开 发 支 出 五 9 3,257,218.01 - 商 誉 - -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 -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五 10 237,975.03 9,657.84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 - -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 31,931,912.44 14,562,679.19 资 产 总 计 - 128,790,081.28 21,748,834.32 流 动 负 债 : - 短 期 借 款 五 11-3,000,000.00 第 40 页, 共 105 页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 - -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 - - 应 付 票 据 - - - 应 付 账 款 五 12 160,700.00 325,700.00 预 收 款 项 - -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五 13-310,646.57 应 交 税 费 五 14 4,158,753.57 687,407.09 应 付 利 息 - - - 应 付 股 利 - - - 其 他 应 付 款 五 15 43,165.75 381,190.95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负 债 - -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 - -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 - -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 4,362,619.32 4,704,944.61 非 流 动 负 债 : - 长 期 借 款 - - - 应 付 债 券 - - - 其 中 : 优 先 股 - - - 永 续 债 - - - 长 期 应 付 款 - - -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 - - 专 项 应 付 款 - - - 预 计 负 债 - - - 递 延 收 益 - -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 - -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 - -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 0.00 0.00 负 债 总 计 - 4,362,619.32 4,704,944.61 所 有 者 权 益 : - 股 本 五 16 61,000,000.00 22,730,000.00-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 - - 其 中 : 优 先 股 - - - 永 续 债 - - - 资 本 公 积 五 17 63,580,000.00 - 减 : 库 存 股 - -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五 18-892,500.00 - 专 项 储 备 - - - 盈 余 公 积 五 19 133,374.48 65,975.87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 - - 未 分 配 利 润 五 20 606,587.48-5,752,086.16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 124,427,461.96 17,043,889.71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 128,790,081.28 21,748,834.32 第 41 页, 共 105 页
法 定 代 表 人 : 余 时 均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黄 彦 林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黄 彦 林 第 42 页, 共 105 页
( 三 ) 合 并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五 21/ 十 二 4 19,761,995.32 4,134,789.37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五 21/ 十 二 4 19,761,995.32 4,134,789.37 利 息 收 入 - - - 已 赚 保 费 - - -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 - -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 19,389,049.71 14,745,115.55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五 21/ 十 二 4 2,164,675.96 3,219,147.07 利 息 支 出 - - -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支 出 - - - 退 保 金 - - - 赔 付 支 出 净 额 - - - 提 取 保 险 合 同 准 备 金 净 额 - - - 保 单 红 利 支 出 - - - 分 保 费 用 - - -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五 22 371,603.78 119,017.09 销 售 费 用 五 23 9,653,711.12 222,472.71 管 理 费 用 五 24 6,955,088.95 10,875,574.71 财 务 费 用 五 25-212,767.13 143,716.56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五 26 459,237.45-165,187.41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 - - 失 以 - 号 填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2,500.42 - 五 27/ 十 二 5 填 列 )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 - -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汇 兑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 - - 列 )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 372,945.61-10,279,951.36 号 填 列 )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五 28 2,204,836.58 2,212,156.31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 - -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五 29 32,503.25 10,771.89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 - 9,520.81 四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2,545,278.94-8,078,566.94 - 号 填 列 )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五 30 677,177.67 20,648.43 五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 1,868,101.27-8,099,215.37 号 填 列 ) 其 中 : 被 合 并 方 在 合 并 前 实 - - - 第 43 页, 共 105 页
现 的 净 利 润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 1,868,101.27-8,099,215.37 润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 - -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892,500.00 - - 额 归 属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其 他 综 -892,500.00 - -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 一 )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 - -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 - -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变 动 2.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 - -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 二 )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 -892,500.00 -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 - -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 -892,500.00 - 值 变 动 损 益 3.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 -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损 益 4.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效 - - - 部 分 5.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 - - 6. 其 他 - - - 归 属 少 数 股 东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 - -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975,601.27-8,097,095.37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综 合 - 975,601.27-8,097,095.37 收 益 总 额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 - - 总 额 八 每 股 收 益 : - -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0.03-0.36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0.03-0.36 法 定 代 表 人 : 余 时 均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黄 彦 林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黄 彦 林 第 44 页, 共 105 页
( 四 )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营 业 收 入 五 21/ 十 二 4 19,761,995.32 4,134,789.37 减 : 营 业 成 本 五 21/ 十 二 4 2,164,675.96 3,219,147.07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五 22 371,603.78 119,017.09 销 售 费 用 五 23 7,021,258.96 222,472.71 管 理 费 用 五 24 5,022,749.25 9,122,765.76 财 务 费 用 五 25-208,706.28 143,219.73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五 26 459,237.45-165,187.41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 -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五 27/ 十 二 5 2,500.42 -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 - - 二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 4,933,676.62-8,526,645.58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五 28 2,202,076.55 2,212,156.31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 - -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五 29 32,503.25 10,731.31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 - - 三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7,103,249.92-6,325,220.58 - 号 填 列 )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五 30 677,177.67 20,648.43 四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 6,426,072.25-6,345,869.01 号 填 列 ) 五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 -892,500.00 - 额 ( 一 )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 - -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 - -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变 动 2.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 - -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 二 )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 -892,500.00 -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 - -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 -892,500.00 - 第 45 页, 共 105 页
值 变 动 损 益 3.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 -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损 益 4.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效 - - - 部 分 5.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 - - 6. 其 他 - - - 六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5,533,572.25-6,345,869.01 七 每 股 收 益 : - -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 -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 - 法 定 代 表 人 : 余 时 均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黄 彦 林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黄 彦 林 第 46 页, 共 105 页
( 五 )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 5,822,351.60 12,626,209.94 客 户 存 款 和 同 业 存 放 款 项 净 增 加 额 - - -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净 增 加 额 - - - 向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拆 入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 - - 收 到 原 保 险 合 同 保 费 取 得 的 现 金 - - - 收 到 再 保 险 业 务 现 金 净 额 - - - 保 户 储 金 及 投 资 款 净 增 加 额 - - - 处 置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 - - 融 资 产 净 增 加 额 收 取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 - - 拆 入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 - - 回 购 业 务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 - -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 704,836.58 76,493.85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五 31 35,511,892.90 15,134,740.47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 42,039,081.08 27,837,444.26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 7,899,156.74 3,376,698.25 客 户 贷 款 及 垫 款 净 增 加 额 - - -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和 同 业 款 项 净 增 加 额 - - - 支 付 原 保 险 合 同 赔 付 款 项 的 现 金 - - - 支 付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 - - 支 付 保 单 红 利 的 现 金 - - -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 10,569,262.41 4,618,365.82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 99,449.87 1,224,924.26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五 31 32,074,306.68 21,839,381.35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 50,642,175.70 31,059,369.68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8,603,094.62-3,221,925.42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 1,000,000.00 -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 2,500.42 -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 - 30,000.00 现 金 净 额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 - -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 1,002,500.42 30,000.00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 8,074,473.43 259,826.31 现 金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 6,000,000.00 - 质 押 贷 款 净 增 加 额 - - - 第 47 页, 共 105 页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 - -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 14,074,473.43 259,826.31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13,071,973.01-229,826.31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 96,150,000.00 -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 - -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 - 3,000,000.00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 - -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 96,150,000.00 3,000,000.00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 3,000,000.00 -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 96,850.00 135,200.00 其 中 : 子 公 司 支 付 给 少 数 股 东 的 股 利 利 润 - - -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 3,096,850.00 135,200.00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93,053,150.00 2,864,800.00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 - -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 71,378,082.37-586,951.73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 147,812.36 734,764.09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 71,525,894.73 147,812.36 法 定 代 表 人 : 余 时 均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黄 彦 林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黄 彦 林 第 48 页, 共 105 页
( 六 )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 5,822,351.60 12,626,209.94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 704,836.58 76,493.85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五 31 29,462,923.08 13,082,794.46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 35,990,111.26 25,785,498.25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 7,905,906.02 3,377,229.92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 6,202,128.60 3,141,951.75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 99,449.87 1,115,695.98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五 31 27,317,428.47 21,341,265.22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 41,524,912.96 28,976,142.87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5,534,801.70-3,190,644.62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 1,000,000.00 -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 2,500.42 -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 - 30,000.00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 - -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 1,002,500.42 30,000.00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 8,074,473.43 246,718.31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 15,200,000.00 -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 - -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 23,274,473.43 246,718.31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22,271,973.01-216,718.31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 96,150,000.00 -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 - 3,000,000.00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 96,150,000.00 3,000,000.00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 3,000,000.00 -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现 金 - 96,850.00 135,200.00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 3,096,850.00 135,200.00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93,053,150.00 2,864,800.00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 - -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 64,703,812.36-542,562.93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 132,604.08 675,167.01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 65,378,979.37 132,604.08 法 定 代 表 人 : 余 时 均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黄 彦 林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黄 彦 林 第 49 页, 共 105 页
( 七 ) 合 并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单 位 : 元 本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减 : 专 一 般 少 数 项 目 优 永 其 库 其 他 综 合 收 项 风 险 股 东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先 续 他 存 益 储 准 备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股 债 股 备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22,730,000.00 - - - - - - - 65,975.87 - -8,448,900.75-14,347,075.12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 - - - - - - - - - - - -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 - - - - - - - - - - - -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 - - - - - - - - - - - - 其 他 - - - - - - - - - - - - -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22,730,000.00 - - - - - - - 65,975.87 - -8,448,900.75-14,347,075.12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38,270,000.00 - - - 63,580,000.00 - -892,500.00-67,398.61-1,800,702.66-102,825,601.27 以 - 号 填 列 )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 - - - - -892,500.00 - - - 1,868,101.27-975,601.27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7,770,000.00 - - - 94,080,000.00 - - - - - - - 101,850,000.00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7,770,000.00 - - - - - - - - - - - 7,770,000.00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 - - - - - - - - - - - -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 - - - - - - - - - - - - 的 金 额 4. 其 他 - - - - - - - - - - - - - ( 三 ) 利 润 分 配 - - - - - - - - 67,398.61 - -67,398.61 - - 第 50 页, 共 105 页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 - - - - - - - 67,398.61 - -67,398.61 - - 2.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 - - - - - - - - - - - -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 - - - - - - - - - - - - 配 4. 其 他 - - - - - - - - - - - - -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30,500,000.00 - - - -30,500,000.00 - - - - - - - -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30,500,000.00 - - - -30,500,000.00 - - - - - - - -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 - - - - - - - - - - - -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 - - - - - - - - - - - - 4. 其 他 - - - - - - - - - - - - - ( 五 ) 专 项 储 备 - - - - - - - - - - - - - 1. 本 期 提 取 - - - - - - - - - - - - - 2. 本 期 使 用 - - - - - - - - - - - - - ( 六 ) 其 他 - - - - - - - - - - - - - 四 本 年 期 末 余 额 61,000,000.00 - - - 63,580,000.00 - -892,500.00-133,374.48 - -6,648,198.09-117,172,676.39 上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资 减 : 专 一 般 风 项 目 其 他 少 数 股 东 权 优 永 其 本 库 项 险 准 备 所 有 者 权 益 股 本 综 合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益 先 续 他 公 存 储 收 益 股 债 积 股 备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22,730,000.00 - - - - - - - 65,975.87 - -349,685.38-22,446,290.49 第 51 页, 共 105 页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 - - - - - - - - - - - -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 - - - - - - - - - - - -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 - - - - - - - - - - - - 其 他 - - - - - - - - - - - - -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22,730,000.00 - - - - - - - 65,975.87 - -349,685.38-22,446,290.49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 - - - - - - - - -8,099,215.37 - -8,099,215.37 - 号 填 列 )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 - - - - - - - - -8,099,215.37 - -8,099,215.37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 - - - - - - - - - - - -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 - - - - - - - - - - - -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 - - - - - - - - - - - -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 - - - - - - - - - - - - 金 额 4. 其 他 - - - - - - - - - - - - - ( 三 ) 利 润 分 配 - - - - - - - - - - - - -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 - - - - - - - - - - - - 2.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 - - - - - - - - - - - -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 - - - - - - - - - - - - 4. 其 他 - - - - - - - - - - - - -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 - - - - - - - - - - - -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 - - - - - - - - - - -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 - - - - - - - - - - -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 - - - - - - - - - - - - 第 52 页, 共 105 页
4. 其 他 - - - - - - - - - - - - - ( 五 ) 专 项 储 备 - - - - - - - - - - - - - 1. 本 期 提 取 - - - - - - - - - - - - - 2. 本 期 使 用 - - - - - - - - - - - - - ( 六 ) 其 他 - - - - - - - - - - - - - 四 本 年 期 末 余 额 22,730,000.00 - - - - - - - 65,975.87 - -8,448,900.75-14,347,075.12 法 定 代 表 人 : 余 时 均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黄 彦 林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黄 彦 林 第 53 页, 共 105 页
( 八 )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单 位 : 元 本 期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专 减 : 项 目 优 永 其 其 他 综 合 收 项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库 存 先 续 他 益 储 股 股 债 备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22,730,000.00 - - - - - - - 65,975.87-5,752,086.16 17,043,889.71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 - - - - - - - - - -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 - - - - - - - - - - 其 他 - - - - - - - - - - -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22,730,000.00 - - - - - - - 65,975.87-5,752,086.16 17,043,889.71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38,270,000.00 - - - 63,580,000.00 - -892,500.00-67,398.61 6,358,673.64 107,383,572.25 号 填 列 )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 - - - - -892,500.00 - - 6,426,072.25 5,533,572.25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 - - - - - - - - - -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7,770,000.00 - - - 94,080,000.00 - - - - - 101,850,000.00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7,770,000.00 - - - 94,080,000.00 - - - - - 101,850,000.00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 - - - - - - - - - - 4. 其 他 - - - - - - - - - - - ( 三 ) 利 润 分 配 - - - - - - - - 67,398.61-67,398.61-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 - - - - - - - 67,398.61-67,398.61-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 - - - - - - - - - - 第 54 页, 共 105 页
3. 其 他 - - - - - - - - - - -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30,500,000.00 - - - -30,500,000.00 - - - - - -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0,500,000.00 - - - -30,500,000.00 - - - - -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 - - - - - - - - -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 - - - - - - - - - - 4. 其 他 - - - - - - - - - - - ( 五 ) 专 项 储 备 - - - - - - - - - - - 1. 本 期 提 取 - - - - - - - - - - - 2. 本 期 使 用 - - - - - - - - - - - ( 六 ) 其 他 - - - - - - - - - - - 四 本 年 期 末 余 额 61,000,000.00 - - - 63,580,000.00 - -892,500.00-133,374.48 606,587.48 124,427,461.96 上 期 项 目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专 股 本 优 永 续 债 其 他 资 本 公 其 他 综 合 项 减 : 库 存 股 先 积 收 益 储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股 备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22,730,000.00 - - - - - - - 65,975.87 593,782.85 23,389,758.72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 - - - - - - - - - -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 - - - - - - - - - - 其 他 - - - - - - - - - - -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22,730,000.00 - - - - - - - 65,975.87 593,782.85 23,389,758.72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 - - - - - - - - -6,345,869.01-6,345,869.01 第 55 页, 共 105 页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 - - - - - - - - -6,345,869.01-6,345,869.01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 - - - - - - - - - -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 - - - - - - - - - -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 - - - - - - - - - -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 - - - - - - - - - - 4. 其 他 - - - - - - - - - - - ( 三 ) 利 润 分 配 - - - - - - - - - - -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 - - - - - - - - - - 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 - - - - - - - - - - 3. 其 他 - - - - - - - - - - -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 - - - - - - - - - -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 - - - - - - - - -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 - - - - - - - - -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 - - - - - - - - - - 4. 其 他 - - - - - - - - - - - ( 五 ) 专 项 储 备 - - - - - - - - - - - 1. 本 期 提 取 - - - - - - - - - - - 2. 本 期 使 用 - - - - - - - - - - - ( 六 ) 其 他 - - - - - - - - - - - 四 本 年 期 末 余 额 22,730,000.00 - - - - - - - 65,975.87-5,752,086.16 17,043,889.71 法 定 代 表 人 : 余 时 均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黄 彦 林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黄 彦 林 第 56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一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1 公 司 现 状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广 西 一 铭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本 公 司 或 公 司 ) 由 余 利 邓 正 和 张 兆 国 唐 国 平 等 21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注 册 资 本 6100 万 元 营 业 期 限 : 长 期,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45010056906114XE, 注 册 地 址 : 南 宁 市 高 新 区 科 园 东 五 路 4 号 工 业 园 3 号 标 准 厂 房 第 三 层 304# 场 地, 法 定 代 表 人 : 余 时 均 2 历 史 沿 革 于 2011 年 1 月 28 日 经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登 记 设 立 2012 年 4 月 10 日,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增 加 至 人 民 币 2273 万 元 2013 年 及 2014 年 进 行 部 分 股 权 转 让 及 解 除 代 持 股 份 2015 年 5 月 25 日,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股 票 发 行 完 成 后,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2750 万 元 2015 年 10 月 8 日,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股 票 发 行 及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变 更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6100 万 元 3 所 处 行 业 公 司 所 属 行 业 : 本 公 司 属 于 信 息 技 术 行 业 4 经 营 范 围 许 可 经 营 项 目 : 无 经 营 范 围 : 计 算 机 软 件 开 发 及 销 售, 数 据 交 换 技 术 系 统 开 发, 电 子 信 息 产 品 的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智 能 自 动 化 系 统 集 成 及 网 络 工 程, 电 脑 开 发 及 销 售 ; 进 出 口 贸 易 (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的 项 目 除 外, 法 律 法 规 限 制 的 项 目 取 得 许 可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本 公 司 是 经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科 学 技 术 厅 于 2013 年 8 月 15 日 批 准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编 号 为 :GR201345000019 5 合 并 范 围 及 子 公 司 情 况 本 公 司 2015 年 1-12 月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子 公 司 共 2 户, 详 见 本 附 注 七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本 公 司 本 年 度 合 并 范 围 与 上 年 度 相 比 增 加 1 户 子 公 司 北 京 一 铭 铭 鑫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基 础 软 件 服 务, 销 售 软 件,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推 广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 计 算 机 技 术 培 训 第 57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子 公 司 广 西 澜 沧 商 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商 务 信 息 咨 询 企 业 投 资 信 息 咨 询 人 力 资 源 信 息 咨 询 文 化 教 育 信 息 咨 询 翻 译 服 务 旅 游 信 息 咨 询 翻 译 设 备 租 赁 及 销 售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展 开 经 营 活 动 ) 6 本 财 务 报 表 业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 批 准 报 出 二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1 编 制 基 础 本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以 持 续 经 营 假 设 为 基 础,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按 照 财 政 部 发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基 本 准 则 ( 财 政 部 令 第 33 号 发 布 财 政 部 令 第 76 号 修 订 )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及 其 后 颁 布 和 修 订 的 41 项 具 体 会 计 准 则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应 用 指 南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及 其 他 相 关 规 定 ( 以 下 合 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以 及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15 号 财 务 报 告 的 一 般 规 定 (2014 年 修 订 ) 的 披 露 规 定 编 制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相 关 规 定, 本 公 司 会 计 核 算 以 权 责 发 生 制 为 基 础 除 某 些 金 融 工 具 外, 本 财 务 报 表 均 以 历 史 成 本 为 计 量 基 础 资 产 如 果 发 生 减 值, 则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2 持 续 经 营 本 公 司 自 本 报 告 期 末 至 少 12 个 月 内 具 备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无 影 响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的 重 大 事 项 三 公 司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1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声 明 本 财 务 报 表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真 实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本 公 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15 年 度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2 会 计 期 间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期 间 分 为 年 度 和 中 期, 会 计 中 期 指 短 于 一 个 完 整 的 会 计 年 度 的 报 告 期 间 本 公 司 会 计 年 度 采 用 公 历 年 度, 即 每 年 自 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3 营 业 周 期 正 常 营 业 周 期 是 指 本 公 司 从 购 买 用 于 加 工 的 资 产 起 至 实 现 现 金 或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间 本 公 司 以 12 个 月 作 为 1 个 营 业 周 期 4 记 账 本 位 币 本 公 司 以 人 民 币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第 58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5 同 一 控 制 下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企 业 合 并, 是 指 将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单 独 的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一 个 报 告 主 体 的 交 易 或 事 项 企 业 合 并 分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1)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参 与 合 并 的 企 业 在 合 并 前 后 均 受 同 一 方 或 相 同 的 多 方 最 终 控 制, 且 该 控 制 并 非 暂 时 性 的,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在 合 并 日 取 得 对 其 他 参 与 合 并 企 业 控 制 权 的 一 方 为 合 并 方, 参 与 合 并 的 其 他 企 业 为 被 合 并 方 合 并 日, 是 指 合 并 方 实 际 取 得 对 被 合 并 方 控 制 权 的 日 期 合 并 方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均 按 合 并 日 在 被 合 并 方 的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合 并 方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 或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 资 本 公 积 ( 股 本 溢 价 ) 不 足 以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合 并 方 为 进 行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各 项 直 接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参 与 合 并 的 企 业 在 合 并 前 后 不 受 同 一 方 或 相 同 的 多 方 最 终 控 制 的, 为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在 购 买 日 取 得 对 其 他 参 与 合 并 企 业 控 制 权 的 一 方 为 购 买 方, 参 与 合 并 的 其 他 企 业 为 被 购 买 方 购 买 日, 是 指 为 购 买 方 实 际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控 制 权 的 日 期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合 并 成 本 包 含 购 买 日 购 买 方 为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的 控 制 权 而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审 计 法 律 服 务 评 估 咨 询 等 中 介 费 用 以 及 其 他 管 理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购 买 方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权 益 性 证 券 或 债 务 性 证 券 的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所 涉 及 的 或 有 对 价 按 其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入 合 并 成 本, 购 买 日 后 12 个 月 内 出 现 对 购 买 日 已 存 在 情 况 的 新 的 或 进 一 步 证 据 而 需 要 调 整 或 有 对 价 的, 相 应 调 整 合 并 商 誉 购 买 方 发 生 的 合 并 成 本 及 在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按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于 购 买 日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商 誉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首 先 对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以 及 合 并 成 本 的 计 量 进 行 复 核, 复 核 后 合 并 成 本 仍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购 买 方 取 得 被 购 买 方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购 买 日 因 不 符 合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而 未 予 确 认 的, 在 购 买 日 后 12 个 月 内, 如 取 得 新 的 或 进 一 步 的 信 息 表 明 购 买 日 的 相 关 情 况 已 经 存 在, 预 期 被 购 买 方 在 购 买 日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带 来 的 经 济 利 益 能 够 实 现 的, 则 确 认 相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同 时 减 少 商 誉, 商 誉 不 足 冲 减 的, 差 额 部 分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 除 上 述 情 况 以 外, 确 认 与 企 业 合 并 相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第 59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的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根 据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5 号 的 通 知 ( 财 会 2012 19 号 ) 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3 号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第 五 十 一 条 关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判 断 标 准 ( 参 见 本 附 注 三 5(2)), 判 断 该 多 次 交 易 是 否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参 考 本 部 分 前 面 各 段 描 述 及 本 附 注 三 12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区 分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和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 在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中, 以 购 买 日 之 前 所 持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购 买 日 新 增 投 资 成 本 之 和, 作 为 该 项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涉 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在 处 臵 该 项 投 资 时 将 与 其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采 用 与 被 购 买 方 直 接 处 臵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即, 除 了 按 照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在 被 购 买 方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导 致 的 变 动 中 的 相 应 份 额 以 外, 其 余 转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对 于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按 照 该 股 权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涉 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与 其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应 当 采 用 与 被 购 买 方 直 接 处 臵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即, 除 了 按 照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在 被 购 买 方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导 致 的 变 动 中 的 相 应 份 额 以 外, 其 余 转 为 购 买 日 所 属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6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1)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确 定 原 则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以 控 制 为 基 础 予 以 确 定 控 制 是 指 本 公 司 拥 有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力, 通 过 参 与 被 投 资 方 的 相 关 活 动 而 享 有 可 变 回 报, 并 且 有 能 力 运 用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力 影 响 该 回 报 金 额 合 并 范 围 包 括 本 公 司 及 全 部 子 公 司 一 旦 相 关 事 实 和 情 况 的 变 化 导 致 上 述 控 制 定 义 涉 及 的 相 关 要 素 发 生 了 变 化, 本 公 司 将 进 行 重 新 评 估 (2)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的 方 法 从 取 得 子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和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的 实 际 控 制 权 之 日 起, 本 公 司 开 始 将 其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 从 丧 失 实 际 控 制 权 之 日 起 停 止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对 于 处 臵 的 子 公 司, 处 臵 日 前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已 经 适 当 地 包 括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和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 当 期 处 臵 的 子 公 司, 不 调 整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期 初 数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的 子 公 司, 其 购 买 日 后 的 经 营 成 果 及 现 金 流 量 已 经 适 当 地 包 括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和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且 不 调 整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期 初 数 和 对 比 数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的 子 公 司, 其 自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已 经 适 当 地 包 括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和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并 且 同 时 调 整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对 比 数 第 60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子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期 间 不 一 致 的,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期 间 对 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整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以 购 买 日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其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公 司 内 所 有 重 大 往 来 余 额 交 易 及 未 实 现 利 润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时 予 以 抵 销 子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益 及 当 期 净 损 益 中 不 属 于 本 公 司 所 拥 有 的 部 分 分 别 作 为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及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股 东 权 益 及 净 利 润 项 下 单 独 列 示 子 公 司 当 期 净 损 益 中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的 份 额,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中 净 利 润 项 目 下 以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项 目 列 示 少 数 股 东 分 担 的 子 公 司 的 亏 损 超 过 了 少 数 股 东 在 该 子 公 司 期 初 股 东 权 益 中 所 享 有 的 份 额, 仍 冲 减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当 因 处 臵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他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原 有 子 公 司 的 控 制 权 时, 对 于 剩 余 股 权, 按 照 其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处 臵 股 权 取 得 的 对 价 与 剩 余 股 权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减 去 按 原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原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的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投 资 收 益 与 原 有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采 用 与 被 购 买 方 直 接 处 臵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即, 除 了 在 该 原 有 子 公 司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导 致 的 变 动 以 外, 其 余 一 并 转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其 后, 对 该 部 分 剩 余 股 权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或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等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详 见 本 附 注 三 12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或 本 附 注 三 9 金 融 工 具 本 公 司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处 臵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需 区 分 处 臵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各 项 交 易 是 否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处 臵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的 各 项 交 易 的 条 款 条 件 以 及 经 济 影 响 符 合 以 下 一 种 或 多 种 情 况, 通 常 表 明 应 将 多 次 交 易 事 项 作 为 一 揽 子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1 这 些 交 易 是 同 时 或 者 在 考 虑 了 彼 此 影 响 的 情 况 下 订 立 的 ;2 这 些 交 易 整 体 才 能 达 成 一 项 完 整 的 商 业 结 果 ;3 一 项 交 易 的 发 生 取 决 于 其 他 至 少 一 项 交 易 的 发 生 ;4 一 项 交 易 单 独 看 是 不 经 济 的, 但 是 和 其 他 交 易 一 并 考 虑 时 是 经 济 的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对 其 中 的 每 一 项 交 易 视 情 况 分 别 按 照 不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况 下 部 分 处 臵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详 见 本 附 注 三 12 ( 2)4) 和 因 处 臵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他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原 有 子 公 司 的 控 制 权 ( 详 见 前 段 ) 适 用 的 原 则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处 臵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各 项 交 易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将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处 臵 子 公 司 并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但 是,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之 前 每 一 次 处 臵 价 款 与 处 臵 投 资 对 应 的 享 有 该 子 公 司 净 资 产 份 额 的 差 额,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一 并 转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损 益 7 合 营 安 排 分 类 及 共 同 经 营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合 营 安 排, 是 指 一 项 由 两 个 或 两 个 以 上 的 参 与 方 共 同 控 制 的 安 排 本 公 司 根 据 在 合 营 安 排 中 享 有 的 权 利 和 承 担 的 义 务, 将 合 营 安 排 分 为 共 同 经 营 和 合 营 企 业 共 同 经 营, 是 指 本 公 司 享 有 该 安 排 相 关 资 产 且 承 担 该 安 排 相 关 负 债 的 合 营 安 排 合 营 企 业, 是 指 本 公 司 仅 对 该 安 排 的 净 资 产 享 有 权 利 的 合 营 安 排 第 61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本 公 司 对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按 照 本 附 注 三 12(2)2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中 所 述 的 会 计 政 策 处 理 本 公 司 作 为 合 营 方 对 共 同 经 营, 确 认 本 公 司 单 独 持 有 的 资 产 单 独 所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按 本 公 司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持 有 的 资 产 和 共 同 承 担 的 负 债 ; 确 认 出 售 本 公 司 享 有 的 共 同 经 营 产 出 份 额 所 产 生 的 收 入 ; 按 本 公 司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经 营 因 出 售 产 出 所 产 生 的 收 入 ; 确 认 本 公 司 单 独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以 及 按 本 公 司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经 营 发 生 的 费 用 当 本 公 司 作 为 合 营 方 向 共 同 经 营 投 出 或 出 售 资 产 ( 该 资 产 不 构 成 业 务, 下 同 ) 或 者 自 共 同 经 营 购 买 资 产 时, 在 该 等 资 产 出 售 给 第 三 方 之 前, 本 公 司 仅 确 认 因 该 交 易 产 生 的 损 益 中 归 属 于 共 同 经 营 其 他 参 与 方 的 部 分 该 等 资 产 发 生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8 号 资 产 减 值 等 规 定 的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对 于 由 本 公 司 向 共 同 经 营 投 出 或 出 售 资 产 的 情 况, 本 公 司 全 额 确 认 该 损 失 ; 对 于 本 公 司 自 共 同 经 营 购 买 资 产 的 情 况, 本 公 司 按 承 担 的 份 额 确 认 该 损 失 8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确 定 标 准 本 公 司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包 括 库 存 现 金 可 以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款 以 及 本 公 司 持 有 的 期 限 短 ( 一 般 为 从 购 买 日 起,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金 额 的 现 金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的 投 资 9 金 融 工 具 在 本 公 司 成 为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的 一 方 时 确 认 一 项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的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损 益, 对 于 其 他 类 别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1)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方 法 公 允 价 值, 是 指 市 场 参 与 者 在 计 量 日 发 生 的 有 序 交 易 中, 出 售 一 项 资 产 所 能 收 到 或 者 转 移 一 项 负 债 所 需 支 付 的 价 格 金 融 工 具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本 公 司 采 用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是 指 易 于 定 期 从 交 易 所 经 纪 商 行 业 协 会 定 价 服 务 机 构 等 获 得 的 价 格, 且 代 表 了 在 公 平 交 易 中 实 际 发 生 的 市 场 交 易 的 价 格 金 融 工 具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本 公 司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估 值 技 术 包 括 参 考 熟 悉 情 况 并 自 愿 交 易 的 各 方 最 近 进 行 的 市 场 交 易 中 使 用 的 价 格 参 照 实 质 上 相 同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当 前 的 公 允 价 值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 和 期 权 定 价 模 型 等 (2) 金 融 资 产 的 分 类 确 认 和 计 量 以 常 规 方 式 买 卖 金 融 资 产, 按 交 易 日 进 行 会 计 确 认 和 终 止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以 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第 62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是 指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金 融 资 产 :A. 取 得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目 的, 主 要 是 为 了 近 期 内 出 售 ;B. 属 于 进 行 集 中 管 理 的 可 辨 认 金 融 工 具 组 合 的 一 部 分, 且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本 公 司 近 期 采 用 短 期 获 利 方 式 对 该 组 合 进 行 管 理 ;C. 属 于 衍 生 工 具, 但 是, 被 指 定 且 为 有 效 套 期 工 具 的 衍 生 工 具 属 于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的 衍 生 工 具 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工 具 除 外 符 合 下 述 条 件 之 一 的 金 融 资 产,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可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A. 该 指 定 可 以 消 除 或 明 显 减 少 由 于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计 量 基 础 不 同 所 导 致 的 相 关 利 得 或 损 失 在 确 认 或 计 量 方 面 不 一 致 的 情 况 ;B. 本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或 投 资 策 略 的 正 式 书 面 文 件 已 载 明,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在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或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组 合 以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进 行 管 理 评 价 并 向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报 告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以 及 与 该 等 金 融 资 产 相 关 的 股 利 和 利 息 收 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本 公 司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均 为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以 及 与 该 金 融 资 产 相 关 的 股 利 和 利 息 收 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是 指 到 期 日 固 定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且 本 公 司 有 明 确 意 图 和 能 力 持 有 至 到 期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在 终 止 确 认 发 生 减 值 或 摊 销 时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实 际 利 率 法 是 指 按 照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 含 一 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 的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其 摊 余 成 本 及 各 期 利 息 收 入 或 支 出 的 方 法 实 际 利 率 是 指 将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在 预 期 存 续 期 间 或 适 用 的 更 短 期 间 内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为 该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当 前 账 面 价 值 所 使 用 的 利 率 在 计 算 实 际 利 率 时, 本 公 司 将 在 考 虑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所 有 合 同 条 款 的 基 础 上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 不 考 虑 未 来 的 信 用 损 失 ), 同 时 还 将 考 虑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合 同 各 方 之 间 支 付 或 收 取 的 属 于 实 际 利 率 组 成 部 分 的 各 项 收 费 交 易 费 用 及 折 价 或 溢 价 等 4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第 63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是 指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本 公 司 划 分 为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的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及 其 他 应 收 款 等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在 终 止 确 认 发 生 减 值 或 摊 销 时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5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初 始 确 认 时 即 被 指 定 为 可 供 出 售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以 及 除 了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以 外 的 金 融 资 产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的 期 末 成 本 按 照 其 摊 余 成 本 法 确 定, 即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扣 除 已 偿 还 的 本 金, 加 上 或 减 去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将 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与 到 期 日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进 行 摊 销 形 成 的 累 计 摊 销 额, 并 扣 除 已 发 生 的 减 值 损 失 后 的 金 额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期 末 成 本 为 其 初 始 取 得 成 本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除 减 值 损 失 和 外 币 货 币 性 金 融 资 产 与 摊 余 成 本 相 关 的 汇 兑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外,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该 金 融 资 产 终 止 确 认 时 转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是,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以 及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期 间 取 得 的 利 息 及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3)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除 了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外, 本 公 司 在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本 公 司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或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和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再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已 单 项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金 融 资 产, 不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1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以 成 本 或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将 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减 记 金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金 融 资 产 在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后,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金 融 资 产 转 回 减 值 损 失 后 的 账 面 价 值 不 超 过 假 定 不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下 该 金 融 资 产 在 转 回 日 的 摊 余 成 本 第 64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当 综 合 相 关 因 素 判 断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公 允 价 值 下 跌 是 严 重 或 非 暂 时 性 下 跌 时, 表 明 该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发 生 减 值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将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因 公 允 价 值 下 降 形 成 的 累 计 损 失 予 以 转 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该 转 出 的 累 计 损 失 为 该 资 产 初 始 取 得 成 本 扣 除 已 收 回 本 金 和 已 摊 销 金 额 当 前 公 允 价 值 和 原 已 计 入 损 益 的 减 值 损 失 后 的 余 额 在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后, 期 后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减 值 损 失 转 回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的 减 值 损 失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或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的 减 值 损 失, 不 予 转 回 (4)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金 融 资 产, 予 以 终 止 确 认 :1 收 取 该 金 融 资 产 现 金 流 量 的 合 同 权 利 终 止 ;2 该 金 融 资 产 已 转 移, 且 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转 入 方 ;3 该 金 融 资 产 已 转 移, 虽 然 企 业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但 是 放 弃 了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若 企 业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且 未 放 弃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控 制 的, 则 按 照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程 度 确 认 有 关 金 融 资 产, 并 相 应 确 认 有 关 负 债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程 度, 是 指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变 动 使 企 业 面 临 的 风 险 水 平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及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和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金 融 资 产 部 分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终 止 确 认 及 未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之 间 按 其 相 对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分 摊, 并 将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应 分 摊 至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和 与 分 摊 的 前 述 账 面 金 额 之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对 采 用 附 追 索 权 方 式 出 售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将 持 有 的 金 融 资 产 背 书 转 让, 需 确 定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是 否 已 经 转 移 已 将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转 入 方 的,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保 留 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不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则 继 续 判 断 企 业 是 否 对 该 资 产 保 留 了 控 制, 并 根 据 前 面 各 段 所 述 的 原 则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5) 金 融 负 债 的 分 类 和 计 量 第 65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金 融 负 债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和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初 始 确 认 金 融 负 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的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于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分 类 为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的 条 件 与 分 类 为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条 件 一 致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的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以 及 与 该 等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的 股 利 和 利 息 支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终 止 确 认 或 摊 销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及 贷 款 承 诺 不 属 于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的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或 没 有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损 益 并 将 以 低 于 市 场 利 率 贷 款 的 贷 款 承 诺, 以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初 始 确 认, 在 初 始 确 认 后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3 号 或 有 事 项 确 定 的 金 额 和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扣 除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14 号 收 入 的 原 则 确 定 的 累 计 摊 销 额 后 的 余 额 之 中 的 较 高 者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6) 金 融 负 债 的 终 止 确 认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已 经 解 除 的, 才 能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其 一 部 分 本 公 司 ( 债 务 人 ) 与 债 权 人 之 间 签 订 协 议, 以 承 担 新 金 融 负 债 方 式 替 换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且 新 金 融 负 债 与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的 合 同 条 款 实 质 上 不 同 的, 终 止 确 认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并 同 时 确 认 新 金 融 负 债 金 融 负 债 全 部 或 部 分 终 止 确 认 的, 将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对 价 ( 包 括 转 出 的 非 现 金 资 产 或 承 担 的 新 金 融 负 债 )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7) 衍 生 工 具 及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衍 生 工 具 于 相 关 合 同 签 署 日 以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并 以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衍 生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第 66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对 包 含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的 混 合 工 具, 如 未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与 该 主 合 同 在 经 济 特 征 及 风 险 方 面 不 存 在 紧 密 关 系, 且 与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条 件 相 同, 单 独 存 在 的 工 具 符 合 衍 生 工 具 定 义 的,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从 混 合 工 具 中 分 拆, 作 为 单 独 的 衍 生 金 融 工 具 处 理 如 果 无 法 在 取 得 时 或 后 续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嵌 入 衍 生 工 具 进 行 单 独 计 量, 则 将 混 合 工 具 整 体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8)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抵 销 当 本 公 司 具 有 抵 销 已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法 定 权 利, 且 目 前 可 执 行 该 种 法 定 权 利, 同 时 本 公 司 计 划 以 净 额 结 算 或 同 时 变 现 该 金 融 资 产 和 清 偿 该 金 融 负 债 时,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以 相 互 抵 销 后 的 金 额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列 示 除 此 以 外,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分 别 列 示, 不 予 相 互 抵 销 (9) 权 益 工 具 权 益 工 具 是 指 能 证 明 拥 有 本 公 司 在 扣 除 所 有 负 债 后 的 资 产 中 的 剩 余 权 益 的 合 同 本 公 司 发 行 ( 含 再 融 资 ) 回 购 出 售 或 注 销 权 益 工 具 作 为 权 益 的 变 动 处 理 本 公 司 不 确 认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与 权 益 性 交 易 相 关 的 交 易 费 用 从 权 益 中 扣 减 本 公 司 对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方 的 各 种 分 配 ( 不 包 括 股 票 股 利 ), 减 少 股 东 权 益 本 公 司 不 确 认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额 10 应 收 款 项 应 收 款 项 包 括 应 收 帐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等 本 公 司 对 外 销 售 商 品 或 提 供 劳 务 形 成 的 应 收 帐 款, 按 从 购 货 方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应 收 款 项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以 摊 余 成 本 减 去 坏 账 准 备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同 时 按 照 采 用 个 别 方 式 和 组 合 方 式 和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确 认 标 准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本 公 司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确 认 标 准 为 200 万 元, 当 应 收 款 项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 不 包 括 尚 未 发 生 的 未 来 信 用 损 失 ) 按 原 实 际 利 率 折 现 的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时, 本 公 司 对 该 部 分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按 个 别 方 式 评 估 减 值 损 失 ; 经 个 别 方 式 评 估 没 有 计 提 减 值 损 失 的 部 分, 再 与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一 并 按 照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评 估 减 值 损 失 ( 详 见 下 述 (3)) (2)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后 该 组 合 的 风 险 较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确 定 依 据 计 提 方 法 : 第 67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的 确 定 依 据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账 龄 5 年 以 上 的 应 收 账 款 根 据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确 定 的 计 提 方 法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的 比 例 (%) 同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的 比 例 (%) 同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3)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的 风 险 较 大 的 应 收 账 款 和 其 他 应 收 账 款 按 账 龄 计 提 的 不 重 大 应 收 款 项 :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3 3 1-2 年 10 10 2-3 年 30 30 3-4 年 50 50 4-5 年 80 80 5 年 以 上 100 100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说 明 : 对 于 经 单 独 测 试 后 未 减 值 的 重 大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后 该 组 合 的 风 险 较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一 起 按 不 同 的 账 龄 余 额 的 一 定 比 例 确 定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其 他 计 提 法 说 明 : 对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可 收 回 性 存 在 明 显 差 异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并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对 于 其 他 应 收 款 项 ( 包 括 应 收 票 据 预 付 款 项 应 收 利 息 长 期 应 收 款 等 )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4) 本 公 司 对 应 收 关 联 方 款 项 员 工 个 人 借 款 及 各 种 押 金, 按 个 别 认 定 法, 不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11 存 货 (1) 存 货 的 分 类 本 公 司 存 货 分 为 发 出 商 品 开 发 成 本 开 发 产 品 等 (2) 存 货 取 得 和 发 出 的 计 价 方 法 第 68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本 公 司 存 货 盘 存 制 度 采 用 永 续 盘 存 制, 存 货 取 得 时 按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原 材 料 库 存 商 品 等 发 出 时 采 用 个 别 计 价 法 计 价 开 发 产 品 发 出 时, 采 用 个 别 计 价 法 确 定 其 实 际 成 本 (3)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本 公 司 期 末 存 货 成 本 高 于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本 公 司 通 常 按 照 单 个 存 货 项 目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期 末, 以 前 减 记 存 货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已 经 消 失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在 原 已 计 提 的 金 额 内 转 回 (4)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确 认 方 法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是 按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以 及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12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部 分 所 指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是 指 本 公 司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公 司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具 有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作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或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核 算, 其 会 计 政 策 详 见 附 注 三 9 金 融 工 具 共 同 控 制, 是 指 本 公 司 按 照 相 关 约 定 对 某 项 安 排 所 共 有 的 控 制, 并 且 该 安 排 的 相 关 活 动 必 须 经 过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参 与 方 一 致 同 意 后 才 能 决 策 重 大 影 响, 是 指 本 公 司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并 不 能 够 控 制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1) 投 资 成 本 的 确 定 对 于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被 合 并 方 股 东 权 益 /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支 付 的 现 金 转 让 的 非 现 金 资 产 以 及 所 承 担 债 务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被 合 并 方 股 东 权 益 /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按 照 发 行 股 份 的 面 值 总 额 作 为 股 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所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购 买 日 按 照 合 并 成 本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合 并 成 本 包 括 包 括 购 买 方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合 并 方 或 购 买 方 为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审 计 法 律 服 务 评 估 咨 询 等 中 介 费 用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管 理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第 69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除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外 的 其 他 股 权 投 资, 按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该 成 本 视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取 得 方 式 的 不 同, 分 别 按 照 本 公 司 实 际 支 付 的 现 金 购 买 价 款 本 公 司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交 易 中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原 账 面 价 值 该 项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自 身 的 公 允 价 值 等 方 式 确 定 与 取 得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直 接 相 关 的 费 用 税 金 及 其 他 必 要 支 出 也 计 入 投 资 成 本 (2) 后 续 计 量 及 损 益 确 认 方 法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 构 成 共 同 经 营 者 除 外 )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此 外,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控 制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时,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计 价, 追 加 或 收 回 投 资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除 取 得 投 资 时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或 者 对 价 中 包 含 的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者 利 润 外,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按 照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确 认 2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大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不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按 照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现 的 净 损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份 额, 分 别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同 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 按 照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利 润 或 现 金 股 利 计 算 应 享 有 的 部 分, 相 应 减 少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 对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变 动,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并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在 确 认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时, 以 取 得 投 资 时 被 投 资 单 位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等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净 利 润 进 行 调 整 后 确 认 被 投 资 单 位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期 间 与 本 公 司 不 一 致 的,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期 间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并 据 以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对 于 本 公 司 与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之 间 发 生 的 交 易, 投 出 或 出 售 的 资 产 不 构 成 业 务 的, 未 实 现 内 部 交 易 损 益 按 照 享 有 的 比 例 计 算 归 属 于 本 公 司 的 部 分 予 以 抵 销, 在 此 基 础 上 确 认 投 资 损 益 但 本 公 司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未 实 现 内 部 交 易 损 失, 属 于 所 转 让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不 予 以 抵 销 在 确 认 应 分 担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净 亏 损 时, 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和 其 他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投 资 的 长 期 权 益 减 记 至 零 为 限 此 外, 如 本 公 司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负 有 承 担 额 外 损 失 的 义 务, 则 按 预 计 承 担 的 义 务 确 认 预 计 负 债,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损 失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期 间 实 现 净 利 润 的, 本 公 司 在 收 益 分 享 额 弥 补 未 确 认 的 亏 损 分 担 额 后, 恢 复 确 认 收 益 分 享 额 第 70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对 于 本 公 司 首 次 执 行 新 会 计 准 则 之 前 已 经 持 有 的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如 存 在 与 该 投 资 相 关 的 股 权 投 资 借 方 差 额, 按 原 剩 余 期 限 直 线 摊 销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收 购 少 数 股 权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因 购 买 少 数 股 权 新 增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与 按 照 新 增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 或 合 并 日 )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4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母 公 司 在 不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况 下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相 对 应 享 有 子 公 司 净 资 产 的 差 额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 母 公 司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导 致 丧 失 对 子 公 司 控 制 权 的, 按 本 附 注 三 6 ( 2)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的 方 法 中 所 述 的 相 关 会 计 政 策 处 理 其 他 情 形 下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处 置, 对 于 处 置 的 股 权,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实 际 取 得 价 款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仍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在 处 置 时 将 原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部 分 按 相 应 的 比 例 采 用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因 被 投 资 方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而 确 认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按 比 例 结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处 置 后 剩 余 股 权 仍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其 在 取 得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控 制 之 前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或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准 则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采 用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并 按 比 例 结 转 当 期 损 益 ;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资 产 中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按 比 例 结 转 当 期 损 益 13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是 指 为 赚 取 租 金 或 资 本 增 值, 或 两 者 兼 有 而 持 有 的 房 地 产 本 公 司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包 括 已 出 租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持 有 并 准 备 增 值 后 转 让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已 出 租 的 建 筑 物 本 公 司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按 照 取 得 时 的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与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有 关 的 后 续 支 出, 如 果 与 该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且 其 成 本 能 可 靠 地 计 量, 则 计 入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成 本, 其 他 后 续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并 按 照 固 定 资 产 或 无 形 资 产 的 有 关 规 定, 按 期 计 提 折 旧 或 摊 销 14 固 定 资 产 及 其 累 计 折 旧 (1) 固 定 资 产 的 确 认 条 件 第 71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是 指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的, 使 用 寿 命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有 形 资 产 与 该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并 且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固 定 资 产 才 能 予 以 确 认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按 照 取 得 时 的 实 际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2) 固 定 资 产 分 类 及 折 旧 政 策 本 公 司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计 提 折 旧 固 定 资 产 自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开 始 计 提 折 旧, 终 止 确 认 时 或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非 流 动 资 产 时 停 止 计 提 折 旧 在 不 考 虑 减 值 准 备 的 情 况 下, 按 固 定 资 产 类 别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和 预 计 残 值, 本 公 司 确 定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的 年 折 旧 率 如 下 : 固 定 资 产 类 别 预 计 使 用 年 限 净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 办 公 设 备 5 年 5 19.00 运 输 设 备 4 年 5 23.75 电 子 设 备 3 年 5 31.67 其 中, 已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固 定 资 产, 还 应 扣 除 已 计 提 的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累 计 金 额 计 算 确 定 折 旧 率 融 资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能 够 合 理 确 定 租 赁 期 届 满 时 将 会 取 得 租 赁 资 产 所 有 权 的, 在 租 赁 资 产 尚 可 使 用 年 限 内 计 提 折 旧 ; 无 法 合 理 确 定 租 赁 期 届 满 时 能 够 取 得 租 赁 资 产 所 有 权 的, 在 租 赁 期 与 租 赁 资 产 尚 可 使 用 年 限 两 者 中 较 短 的 期 间 内 计 提 折 旧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本 公 司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净 残 值 和 折 旧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使 用 寿 命 预 计 数 与 原 先 估 计 数 有 差 异 的, 调 整 固 定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 预 计 净 残 值 预 计 数 与 原 先 估 计 数 有 差 异 的, 调 整 预 计 净 残 值 (3) 大 修 理 费 用 本 公 司 对 固 定 资 产 进 行 定 期 检 查 发 生 的 大 修 理 费 用,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符 合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的 部 分, 计 入 固 定 资 产 成 本, 不 符 合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的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固 定 资 产 在 定 期 大 修 理 间 隔 期 间, 照 提 折 旧 15 借 款 费 用 借 款 费 用 包 括 借 款 利 息 折 价 或 溢 价 的 摊 销 辅 助 费 用 以 及 因 外 币 借 款 而 发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等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借 款 费 用, 在 资 产 支 出 已 经 发 生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第 72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或 生 产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时, 开 始 资 本 化 ; 构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时, 停 止 资 本 化 其 余 借 款 费 用 在 发 生 当 期 确 认 为 费 用 专 门 借 款 当 期 实 际 发 生 的 利 息 费 用, 减 去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金 额 予 以 资 本 化 ; 一 般 借 款 根 据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部 分 的 资 产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所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资 本 化 率, 确 定 资 本 化 金 额 资 本 化 率 根 据 一 般 借 款 的 加 权 平 均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资 本 化 期 间 内, 外 币 专 门 借 款 的 汇 兑 差 额 全 部 予 以 资 本 化 ; 外 币 一 般 借 款 的 汇 兑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指 需 要 经 过 相 当 长 时 间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才 能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的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和 存 货 等 资 产 如 果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在 购 建 或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非 正 常 中 断 并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的,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直 至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生 产 活 动 重 新 开 始 16 无 形 资 产 本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并 于 取 得 无 形 资 产 时 分 析 判 断 其 使 用 寿 命 使 用 寿 命 为 有 限 的, 自 无 形 资 产 可 供 使 用 时 起, 采 用 能 反 映 与 该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预 期 实 现 方 式 的 摊 销 方 法, 在 预 计 使 用 年 限 内 摊 销 ; 无 法 可 靠 确 定 预 期 实 现 方 式 的, 采 用 直 线 法 摊 销 ;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不 作 摊 销 本 公 司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对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与 以 前 估 计 不 同 的, 调 整 原 先 估 计 数, 并 按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处 理 本 公 司 期 末 预 计 某 项 无 形 资 产 已 经 不 能 给 企 业 带 来 未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将 该 项 无 形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全 部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17 研 究 开 发 支 出 本 公 司 将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的 支 出, 区 分 为 研 究 阶 段 支 出 和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才 能 予 以 资 本 化, 即 :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无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能 够 证 明 其 有 用 性 ;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不 满 足 上 述 条 件 的 开 发 支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第 73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本 公 司 相 应 项 目 在 满 足 上 述 条 件, 通 过 技 术 可 行 性 及 经 济 可 行 性 研 究, 形 成 项 目 立 项 后, 进 入 开 发 阶 段 18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方 法 本 公 司 发 生 的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按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并 按 预 计 受 益 期 限 平 均 摊 销 对 不 能 使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受 益 的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项 目, 其 摊 余 价 值 全 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9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对 于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以 成 本 模 式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及 对 子 公 司 合 营 企 业 联 营 企 业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等 非 流 动 非 金 融 资 产, 本 公 司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判 断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如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则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商 誉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和 尚 未 达 到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无 形 资 产, 无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每 年 均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减 值 测 试 结 果 表 明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按 其 差 额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并 计 入 减 值 损 失 可 收 回 金 额 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的 较 高 者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根 据 公 平 交 易 中 销 售 协 议 价 格 确 定 ; 不 存 在 销 售 协 议 但 存 在 资 产 活 跃 市 场 的, 公 允 价 值 按 照 该 资 产 的 买 方 出 价 确 定 ; 不 存 在 销 售 协 议 和 资 产 活 跃 市 场 的, 则 以 可 获 取 的 最 佳 信 息 为 基 础 估 计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处 置 费 用 包 括 与 资 产 处 置 有 关 的 法 律 费 用 相 关 税 费 搬 运 费 以 及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发 生 的 直 接 费 用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按 照 资 产 在 持 续 使 用 过 程 中 和 最 终 处 置 时 所 产 生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选 择 恰 当 的 折 现 率 对 其 进 行 折 现 后 的 金 额 加 以 确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按 单 项 资 产 为 基 础 计 算 并 确 认, 如 果 难 以 对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资 产 组 是 能 够 独 立 产 生 现 金 流 入 的 最 小 资 产 组 合 在 财 务 报 表 中 单 独 列 示 的 商 誉, 在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时, 将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分 摊 至 预 期 从 企 业 合 并 的 协 同 效 应 中 受 益 的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测 试 结 果 表 明 包 含 分 摊 的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确 认 相 应 的 减 值 损 失 减 值 损 失 金 额 先 抵 减 分 摊 至 该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再 根 据 资 产 组 或 资 产 组 组 合 中 除 商 誉 以 外 的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所 占 比 重, 按 比 例 抵 减 其 他 各 项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上 述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以 后 期 间 不 予 转 回 价 值 得 以 恢 复 的 部 分 20 职 工 薪 酬 本 公 司 职 工 薪 酬 主 要 包 括 短 期 职 工 薪 酬 离 职 后 福 利 辞 退 福 利 以 及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其 中 : 短 期 薪 酬 主 要 包 括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职 工 福 利 费 医 疗 保 险 费 生 育 保 险 费 工 伤 保 险 费 住 房 公 积 金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等 本 公 司 在 第 74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职 工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实 际 发 生 的 短 期 职 工 薪 酬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其 中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离 职 后 福 利 主 要 包 括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及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其 中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主 要 包 括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以 及 年 金 等, 相 应 的 应 缴 存 金 额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或 当 期 损 益 在 职 工 劳 动 合 同 到 期 之 前 解 除 与 职 工 的 劳 动 关 系, 或 为 鼓 励 职 工 自 愿 接 受 裁 减 而 提 出 给 予 补 偿 的 建 议, 在 本 公 司 不 能 单 方 面 撤 回 因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计 划 或 裁 减 建 议 所 提 供 的 辞 退 福 利 时, 和 本 公 司 确 认 与 涉 及 支 付 辞 退 福 利 的 重 组 相 关 的 成 本 两 者 孰 早 日, 确 认 辞 退 福 利 产 生 的 职 工 薪 酬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辞 退 福 利 预 期 在 年 度 报 告 期 结 束 后 十 二 个 月 不 能 完 全 支 付 的, 按 照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薪 酬 处 理 职 工 内 部 退 休 计 划 采 用 上 述 辞 退 福 利 相 同 的 原 则 处 理 本 公 司 将 自 职 工 停 止 提 供 服 务 日 至 正 常 退 休 日 的 期 间 拟 支 付 的 内 退 人 员 工 资 和 缴 纳 的 社 会 保 险 费 等, 在 符 合 预 计 负 债 确 认 条 件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辞 退 福 利 ) 本 公 司 向 职 工 提 供 的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符 合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的, 按 照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除 此 之 外 按 照 设 定 收 益 计 划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21 预 计 负 债 如 果 与 或 有 事 项 相 关 的 义 务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本 公 司 将 其 确 认 为 预 计 负 债 : A 该 义 务 是 本 公 司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 B 该 义 务 的 履 行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本 公 司 ; C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如 果 清 偿 已 确 认 预 计 负 债 所 需 支 出 全 部 或 部 分 预 期 由 第 三 方 或 其 他 方 补 偿, 则 补 偿 金 额 只 能 在 基 本 确 定 能 收 到 时, 作 为 资 产 单 独 确 认 确 认 的 补 偿 金 额 不 超 过 所 确 认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22 股 份 支 付 (1) 股 份 支 付 的 种 类 本 公 司 股 份 支 付 分 为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和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2) 权 益 工 具 公 允 价 值 的 确 定 方 法 本 公 司 对 于 授 予 的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期 权 等 权 益 工 具, 按 照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对 于 授 予 的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期 权 等 权 益 工 具, 采 用 期 权 定 价 模 型 等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第 75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3) 确 认 可 行 权 权 益 工 具 最 佳 估 计 的 依 据 等 待 期 内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公 司 根 据 最 新 取 得 的 可 行 权 职 工 人 数 变 动 等 后 续 信 息 作 出 最 佳 估 计, 修 正 预 计 可 行 权 的 权 益 工 具 数 量 在 可 行 权 日, 最 终 预 计 可 行 权 权 益 工 具 的 数 量 应 当 与 实 际 可 行 权 数 量 一 致 23 收 入 的 确 认 原 则 本 公 司 以 自 行 开 发 软 件 销 售 及 订 制 开 发 软 件 销 售 为 主, 附 带 硬 件 设 备 销 售, 收 入 分 类 为 以 下 三 类 (1) 软 件 销 售 本 公 司 对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不 再 对 该 商 品 实 施 继 续 管 理 权 和 实 际 控 制 权, 相 关 的 收 入 已 经 取 得 或 取 得 了 客 户 验 收 单, 且 与 销 售 该 商 品 有 关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本 公 司 确 认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的 实 现 (2) 技 术 服 务 本 公 司 从 事 的 技 术 开 发 服 务 业 务 系 向 用 户 提 供 技 术 开 发 劳 务, 对 在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取 得 客 户 验 收 单 的 情 况 下, 本 公 司 在 期 末 按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收 入 (3) 设 备 销 售 本 公 司 对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不 再 对 该 商 品 实 施 继 续 管 理 权 和 实 际 控 制 权, 相 关 的 收 入 已 经 取 得 或 取 得 了 客 户 验 收 单, 且 销 售 该 商 品 有 关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本 公 司 确 认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的 实 现 24 政 府 补 助 政 府 补 助 在 满 足 政 府 补 助 所 附 条 件 并 能 够 收 到 时 确 认 对 于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政 府 补 助, 按 照 收 到 或 应 收 的 金 额 计 量 其 中, 存 在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该 项 补 助 是 按 照 固 定 的 定 额 标 准 拨 付 的, 可 以 按 照 应 收 的 金 额 计 量, 否 则 按 照 实 际 收 到 的 金 额 计 量 对 于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政 府 补 助,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够 可 靠 取 得 的,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1 元 计 量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期 限 内 平 均 分 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如 果 用 于 补 偿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则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如 果 用 于 补 偿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则 计 入 递 延 收 益, 于 费 用 确 认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的 政 府 补 助,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若 政 府 文 件 未 明 确 规 定 补 助 对 象, 还 需 说 明 将 该 政 府 补 助 划 分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或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判 断 依 据 25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第 76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某 些 资 产 负 债 项 目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其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以 及 未 作 为 资 产 和 负 债 确 认 但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可 以 确 定 其 计 税 基 础 的 项 目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产 生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与 商 誉 的 初 始 确 认 有 关, 以 及 与 既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时 也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和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的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有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此 外, 对 与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如 果 本 公 司 能 够 控 制 暂 时 性 差 异 转 回 的 时 间, 而 且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不 会 转 回, 也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除 上 述 例 外 情 况, 本 公 司 确 认 其 他 所 有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与 既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时 也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和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的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有 关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此 外, 对 与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如 果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不 是 很 可 能 转 回, 或 者 未 来 不 是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不 予 确 认 有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除 上 述 例 外 情 况, 本 公 司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其 他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对 于 能 够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以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的 未 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于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根 据 税 法 规 定,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相 关 资 产 或 清 偿 相 关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量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未 来 很 可 能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利 益, 则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减 记 的 金 额 予 以 转 回 26 所 得 税 所 得 税 包 括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除 由 于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调 整 商 誉, 或 与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交 易 或 者 事 项 相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外, 均 作 为 所 得 税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当 期 所 得 税 是 按 照 当 期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计 算 的 当 期 应 交 所 得 税 金 额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系 根 据 有 关 税 法 规 定 对 本 年 度 税 前 会 计 利 润 作 相 应 调 整 后 得 出 本 公 司 根 据 资 产 负 债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暂 时 性 差 异,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各 项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均 确 认 相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除 非 该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是 在 以 下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 第 77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A 商 誉 的 初 始 确 认, 或 者 具 有 以 下 特 征 的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 该 交 易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并 且 交 易 发 生 时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B 对 于 与 子 公 司 合 营 企 业 及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转 回 的 时 间 能 够 控 制 并 且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不 会 转 回 对 于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能 够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本 公 司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的 未 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由 此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除 非 该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是 在 以 下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 A 该 交 易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并 且 交 易 发 生 时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B 对 于 与 子 公 司 合 营 企 业 及 联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转 回, 且 未 来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公 司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该 资 产 或 清 偿 该 负 债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量, 并 反 映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预 期 收 回 资 产 或 清 偿 负 债 方 式 的 所 得 税 影 响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公 司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利 益,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减 记 的 金 额 予 以 转 回 27 租 赁 本 公 司 将 实 质 上 转 移 了 与 资 产 所 有 权 有 关 的 全 部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租 赁 确 认 为 融 资 租 赁, 除 融 资 租 赁 之 外 的 其 他 租 赁 确 认 为 经 营 租 赁 在 租 赁 期 开 始 日, 本 公 司 将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现 值 中 较 低 者 作 为 租 入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将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作 为 长 期 应 付 款 的 入 账 价 值, 其 差 额 作 为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经 营 租 赁 的 租 金 在 租 赁 期 内 的 各 个 期 间 按 直 线 法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或 当 期 损 益 28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1)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无 (2)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无 第 78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四 税 项 1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法 定 税 率 % 增 值 税 应 税 收 入 17/6/3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应 纳 流 转 税 额 7 教 育 费 附 加 应 纳 流 转 税 额 3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地 方 价 格 调 控 基 金 应 纳 流 转 税 额 应 税 收 入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12.5/25 说 明 : 子 公 司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25% 2 优 惠 税 负 及 批 文 本 公 司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及 软 件 生 产 企 业, 享 受 软 件 生 产 企 业 税 收 优 惠, 于 2012 年 5 月 31 日 取 得 南 高 国 税 备 字 2012 16 号 税 收 优 惠 事 项 备 案 通 知 书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止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 减 半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增 值 税 优 惠 批 文 : 南 高 国 税 函 2011 32 号 南 高 国 税 函 2012 18 号 的 规 定, 销 售 自 行 开 发 生 产 的 软 件 享 受 增 值 税 即 征 即 退 政 策 优 惠 ; 南 高 国 税 通 2014 1316 号 的 规 定 南 高 国 税 通 2014 1615 号 的 规 定, 享 受 免 税 政 策 优 惠 五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注 释 1 货 币 资 金 2 0.1 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库 存 现 金 204,382.62 56,723.53 银 行 存 款 71,321,512.11 91,088.83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合 计 71,525,894.73 147,812.36 其 中 : 存 放 在 境 外 的 款 项 总 额 说 明 : 本 公 司 期 末 无 因 抵 押 质 押 或 冻 结 等 对 使 用 有 限 制 存 放 在 境 外 且 资 金 汇 回 受 到 限 制 的 款 项 2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按 风 险 分 类 第 79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类 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2015.12.31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 账 面 价 值 17,726,204.00 100.00 536,500.20 3.03 17,189,703.80 其 中 : 账 龄 分 析 法 17,726,204.00 100.00 536,500.20 3.03 17,189,703.80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合 计 17,726,204.00 100.00 536,500.20 3.03 17,189,703.80 ( 续 ) 类 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2014.12.31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 账 面 价 值 866,599.30 100.00 77,262.75 8.92 789,336.55 其 中 : 账 龄 分 析 法 866,599.30 100.00 77,262.75 8.92 789,336.55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合 计 866,599.30 100.00 77,262.75 8.92 789,336.55 A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账 龄 2015.12.31 2014.12.31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17,658,860.00 99.62 529,765.80 3.00 134,245.50 15.49 4,027.37 3.00 1 至 2 年 67,344.00 0.38 6,734.40 10.00 732,353.80 84.51 73,235.38 10.00 2 至 3 年 3 年 以 上 合 计 17,726,204.00 100.00 536,500.20 866,599.30 100.00 77,262.75 (2) 坏 账 准 备 项 目 2015.01.01 本 期 增 加 转 回 本 期 减 少 转 销 2015.12.31 金 额 77,262.75 459,237.45 536,500.20 第 80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3)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本 报 告 期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应 收 账 款 汇 总 金 额 14,818,200.00 元, 占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83.58%, 相 应 计 提 的 坏 账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汇 总 金 额 444,546.00 元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账 龄 坏 账 准 备 占 应 收 账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 宁 夏 盛 世 云 鼎 科 贸 有 限 公 司 3,000,000.00 1 年 以 内 90,000.00 16.92 广 州 红 网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000,000.00 1 年 以 内 90,000.00 16.92 北 京 创 高 视 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000,000.00 1 年 以 内 90,000.00 16.92 北 京 东 方 胜 佳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950,000.00 1 年 以 内 88,500.00 16.64 北 京 一 唐 方 园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2,868,200.00 1 年 以 内 86,046.00 16.18 合 计 14,818,200.00 444,546.00 83.58 3 预 付 款 项 (1) 账 龄 分 析 及 百 分 比 账 龄 2015.12.31 2014.12.31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5,643,210.54 99.65 352,205.00 100.00 1 至 2 年 20,000.00 0.35 2 至 3 年 3 年 以 上 合 计 5,663,210.54 100.00 352,205.00 100.00 (2) 按 预 付 对 象 归 集 的 年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预 付 款 情 况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占 预 付 账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 账 龄 未 结 算 原 贵 港 市 港 北 区 能 者 装 饰 部 供 应 商 4,500,000.00 79.46 1 年 以 内 尚 未 结 算 北 京 汇 众 电 源 设 备 厂 供 应 商 840,062.21 14.83 1 年 以 内 尚 未 结 算 同 方 计 算 机 有 限 公 司 供 应 商 224,560.00 3.97 1 年 以 内 尚 未 结 算 黄 友 源 供 应 商 35,000.00 0.62 1 年 以 内 尚 未 结 算 南 宁 市 企 凡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供 应 商 21,250.00 0.38 1 年 以 内 尚 未 结 算 合 计 5,620,872.21 99.26 4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风 险 分 类 因 第 81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类 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其 中 : 账 龄 分 析 法 2015.12.31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 账 面 价 值 性 质 组 合 法 639,946.04 100.00 639,946.04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合 计 639,946.04 100.00 639,946.04 ( 续 ) 类 别 2014.12.3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其 中 : 账 龄 分 析 法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 账 面 价 值 性 质 组 合 法 4,179,278.66 100.00 4,179,278.66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合 计 4,179,278.66 100.00 4,179,278.66 A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无 B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无 (2)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款 项 性 质 分 类 : 款 项 性 质 2015.12.31 2014.12.31 备 用 金 412,596.04 3,657,194.40 保 证 金 / 押 金 227,350.00 474,053.00 暂 借 款 48,031.26 合 计 639,946.04 4,179,278.66 (3)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单 位 情 况 : 第 82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单 位 名 称 款 项 性 质 年 末 余 额 账 龄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年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年 末 余 额 中 央 国 家 机 关 政 府 采 购 中 心 押 金 30,000.00 1-2 年 4.69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广 西 海 事 局 押 金 175,550.00 1-2 年 27.45 余 恒 备 用 金 68,715.00 1 年 以 内 10.74 农 忠 霖 欧 阳 勇 备 用 金 75,000.00 1 年 以 内 11.73 备 用 金 118,821.03 1 年 以 内 18.58 合 计 468,086.03 73.19 5 存 货 (1) 存 货 分 类 项 目 2015.12.31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库 存 商 品 6,776.06 6,776.06 合 计 6,776.06 6,776.06 6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其 中 :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的 3,950,000.00 3,950,000.00 合 计 3,950,000.00 3,950,000.00 说 明 : 公 司 于 11 月 购 买 的 股 票 每 股 20 元 共 买 25 万 股, 由 于 2015 年 12 月 31 由 每 股 20 元 跌 至 每 股 15.8 元, 按 公 允 价 值 调 整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7 固 定 资 产 及 累 计 折 旧 (1)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电 子 设 备 办 公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合 计 一 账 面 原 值 1 年 初 余 额 337,713.73 46,352.30 137,769.82 521,835.85 2 本 年 增 加 金 额 2,369,272.20 6,200.00 724,150.00 3,099,622.20 (1) 购 臵 2,369,272.20 6,200.00 724,150.00 3,099,622.20 第 83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3 本 年 减 少 金 额 (1) 处 臵 或 报 废 4 年 末 余 额 2,706,985.93 52,552.30 861,919.82 3,621,458.05 二 累 计 折 旧 1 年 初 余 额 228,274.88 10,716.13 16,360.14 255,351.15 2 本 年 增 加 金 额 95,763.75 6,963.98 176,041.68 278,769.41 (1) 计 提 95,763.75 6,963.98 176,041.68 278,769.41 3 本 年 减 少 金 额 (1) 处 臵 或 报 废 4 年 末 余 额 324,038.63 17,680.11 192,401.82 534,120.56 三 减 值 准 备 1 年 初 余 额 2 本 年 增 加 金 额 (1) 计 提 3 本 年 减 少 金 额 (1) 处 臵 或 报 废 4 年 末 余 额 四 账 面 价 值 1 年 末 账 面 价 值 2,382,947.30 34,872.19 669,518.00 3,087,337.49 2 年 初 账 面 价 值 109,438.85 35,636.17 121,409.68 266,484.70 (2) 本 公 司 无 暂 时 闲 置 的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8 无 形 资 产 项 目 一 账 面 原 值 龙 鑫 办 公 信 息 管 理 软 件 第 84 页, 共 105 页 商 标 权 用 友 软 件 奇 袭 三 国 志 合 计 1 年 初 余 额 21,000,760.00 5,200.00 21,005,960.00 2 本 年 增 加 金 额 19,658.12 4,407,534.43 4,427,192.55 (1) 购 臵 19,658.12 19,658.12 (2) 内 部 研 发 4,407,534.43 4,407,534.43 (3)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3 本 年 减 少 金 额 (1) 处 臵 4 年 末 余 额 21,000,760.00 5,200.00 19,658.12 4,407,534.43 25,433,152.55 二 累 计 摊 销 1 年 初 余 额 7,700,278.52 1,620.80 7,701,899.32 2 本 年 增 加 金 额 2,100,076.00 520.00 163.82 110,188.36 2,210,948.18 (1) 摊 销 2,100,076.00 520.00 163.82 110,188.36 2,210,948.18 3 本 年 减 少 金 额 (1) 处 臵 4 年 末 余 额 9,800,354.52 2,140.80 163.82 110,188.36 9,912,847.50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项 目 三 减 值 准 备 1 年 初 余 额 2 本 年 增 加 金 额 (1) 计 提 3 本 年 减 少 金 额 (1) 处 臵 4 年 末 余 额 四 账 面 价 值 龙 鑫 办 公 信 息 管 理 软 件 商 标 权 用 友 软 件 奇 袭 三 国 志 合 计 1 年 末 账 面 价 值 11,200,405.48 3,059.20 19,494.30 4,297,346.07 15,520,305.05 2 年 初 账 面 价 值 13,300,481.48 3,579.20 13,304,060.68 说 明 :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年 限 为 10 年, 龙 鑫 办 公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系 2011 年 1 月 29 日 从 广 西 金 锐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外 购 取 得 9 开 发 支 出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内 部 开 发 支 出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本 期 减 少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期 末 余 额 一 铭 办 公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V2015 475,909.95 475,909.95 一 铭 操 作 系 统 ( 桌 面 版 )V3.0 1,254,184.84 1,254,184.84 一 铭 正 版 软 件 管 理 系 统 V3.0 562,085.78 562,085.78 一 铭 翻 译 云 V2.0 589,094.64 589,094.64 一 铭 翻 译 云 4,417.00 4,417.00 一 铭 云 平 台 V2.0 371,525.80 371,525.80 奇 袭 三 国 志 4,880,848.50 4,407,534.43 473,314.07 合 计 8,138,066.51 4,407,534.43 3,730,532.08 10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项 目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015.12.31 2014.12.31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80,475.03 536,500.20 9,657.84 77,262.75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157,500.00 1,050,000.00 合 计 237,975.03 1,586,500.20 9,657.84 77,262.75 11 短 期 借 款 (1) 短 期 借 款 分 类 : 第 85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借 款 类 别 2015.12.31 2014.12.31 信 用 借 款 保 证 借 款 3,000,000.00 抵 押 借 款 质 押 借 款 合 计 3,000,000.00 12 应 付 账 款 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采 购 款 160,700.00 326,231.67 合 计 160,700.00 326,231.67 13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列 示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一 短 期 薪 酬 254,354.57 9,982,874.34 10,237,228.91 二 离 职 后 福 利 -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56,292.00 275,741.50 332,033.50 三 辞 退 福 利 四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其 他 福 利 合 计 310,646.57 10,258,615.84 10,569,262.41 (2) 短 期 薪 酬 列 示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1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201,237.67 9,278,222.9 9,479,460.57 2 职 工 福 利 费 252,481.6 252,481.6 3 社 会 保 险 费 53,116.90 263,382.84 316,499.74 4 住 房 公 积 金 188,787.00 188,787.00 5 工 会 经 费 合 计 254,354.57 9,982,874.34 10,237,228.91 (3)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列 示 项 目 年 初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本 年 减 少 年 末 余 额 1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51,168.0 255,589.10 306,757.1 2 失 业 保 险 费 5,124.0 20,152.4 25,276.4 第 86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项 目 年 初 余 额 本 年 增 加 本 年 减 少 年 末 余 额 合 计 56,292.0 275,741.5 332,033.5 14 应 交 税 费 税 项 2015.12.31 2014.12.31 增 值 税 2,442,997.77 12,721.65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207,641.64 39,313.79 企 业 所 得 税 1,422,680.30 607,290.37 个 人 所 得 税 教 育 费 附 加 36,588.03 16,848.77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48,845.83 11,232.51 合 计 4,158,753.57 687,407.09 15 其 他 应 付 款 (1) 按 款 项 性 质 列 示 其 他 应 付 款 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费 用 报 销 款 59,550.86 377,475.34 合 计 59,550.86 377,475.34 (2) 本 公 司 无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要 其 他 应 付 款 16 股 本 项 目 2015.01.01 本 期 增 减 发 行 新 股 资 本 公 积 转 股 小 计 2015.12.31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15,236,583.00 3,000,000.00 19,010,583.00 22,010,583.00 37,961,166.00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7,493,417.00 4,770,000.00 11,489,417.00 16,259,417.00 23,038,834.00 股 份 总 数 22,730,000.00 7,770,000.00 30,500,000.00 38,270,000.00 61,000,000.00 17 资 本 公 积 项 目 2015.01.01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5.12.31 股 本 溢 价 94,080,000.00 30,500,000.00 63,580,000.00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合 计 94,080,000.00 30,500,000.00 63,580,000.00 说 明 : 本 期 增 加 的 资 本 公 积 是 股 本 溢 价, 本 期 减 少 的 资 本 公 积 是 资 本 公 积 转 赠 股 本 18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第 87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本 期 发 生 金 额 减 : 前 期 税 后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年 所 得 税 前 发 生 额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当 期 转 入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税 后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期 末 余 额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合 计 损 益 东 -1,050,000.00-157,500.00-892,500.00 0.00-892,500.00-1,050,000.00-157,500.00-892,500.00 0.00-892,500.00 说 明 : 公 司 于 11 月 购 买 的 股 票 每 股 20 元 共 买 25 万 股, 由 于 2015 年 12 月 31 由 每 股 20 元 跌 至 每 股 15.8 元, 按 公 允 价 值 调 整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19 盈 余 公 积 项 目 2015.01.01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2015.12.31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65,975.87 67,398.61 133,374.48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储 备 基 金 企 业 发 展 基 金 合 计 65,975.87 67,398.61 133,374.48 20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2015.12.31 提 取 或 分 配 比 例 调 整 前 上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8,448,900.75 调 整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合 计 数 ( 调 增 +, 调 减 -) 调 整 后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8,448,900.75 加 : 本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1,868,101.27 减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67,398.61 10% 提 取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金 应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转 作 股 本 的 普 通 股 股 利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6,648,198.09 21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第 88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1)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19,761,995.32 2,164,675.96 4,134,789.37 3,219,147.07 其 他 业 务 合 计 19,761,995.32 2,164,675.96 4,134,789.37 3,219,147.07 (2) 主 营 业 务 ( 分 产 品 ) 产 品 名 称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2015 年 度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软 件 销 售 19,758,316.07 2,164,675.96 技 术 服 务 3,679.25 设 备 销 售 合 计 19,761,995.32 2,164,675.96 ( 续 ) 产 品 名 称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2014 年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软 件 销 售 2,381,033.74 2,100,075.96 技 术 服 务 934,012.05 541,260.00 设 备 销 售 819,743.58 577,811.11 合 计 4,134,789.37 3,219,147.07 (3)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及 成 本 ( 分 地 区 ) 列 示 如 下 : 地 区 名 称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东 北 1,587,741.53 173,916.95 1,494,205.12 1,165,435.86 华 北 9,840,655.91 1,077,919.05 5,458.88 4,250.02 华 东 865,384.61 94,791.91 39,339.46 30,627.80 华 南 3,928,369.13 430,303.02 2,373,532.89 1,847,917.94 华 中 213,675.21 23,405.41 0.00 西 北 2,753,524.82 301,613.72 0.00 西 南 572,644.11 62,725.90 222,253.02 170,915.45 合 计 19,761,995.32 2,164,675.96 4,134,789.37 3,219,147.07 (4)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及 成 本 前 五 大 客 户 列 示 如 下 : 第 89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地 区 名 称 收 入 成 本 宁 夏 盛 世 云 鼎 科 贸 有 限 公 司 2,564,102.56 280,864.92 广 州 红 网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564,102.56 280,864.92 北 京 创 高 视 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564,102.56 280,864.92 北 京 东 方 胜 佳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564,102.56 280,864.92 北 京 一 唐 方 园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2,564,102.56 280,864.92 合 计 12,820,512.80 1,404,324.58 22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253,449.80 65,729.04 教 育 费 附 加 56,220.10 28,169.59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61,933.88 18,779.73 地 方 价 格 调 控 基 金 6,338.73 合 计 371,603.78 119,017.09 23 销 售 费 用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5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办 项 工 公 资 目 费 3,146.80 1,266,883.33 3,407.90 159,947.65 电 办 话 公 费 3,882.10 622,158.92 4,683.48 3,635.00 招 差 待 旅 费 863,719.28 32,831.00 20,547.40 折 招 旧 待 费 235,893.44 3,939,949.45 174,264.81 31,192.80 交 通 车 费 辆 费 398,837.85 32,343.40 7,149.86 水 宣 电 传 费 63,988.80 440,167.17 95,031.36 社 通 会 讯 保 费 险 及 公 积 金 123,446.17 37,361.67 189,450.83 工 会 资 议 费 489,171.06 1,748,000.37 470,800.00 差 维 旅 修 费 957.00 34,247.50 清 咨 洁 询 费 服 务 费 212,174.76 4,800.10 房 油 租 费 429,814.54 1,258.00 612,513.68 会 社 议 保 费 513,067.33 10,377.32 工 公 会 积 经 金 费 18,843.34 15,984.00 10,167.00 残 市 保 场 金 制 作 费 12,786.00 94,882.00 10,292.00 中 市 介 场 费 调 用 研 费 654,200.00 1,000.00 617,237.50 其 他 96,689.83 第 90 页, 共 105 页 406,454.73 合 计 2,644,929.41 2,698,525.29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5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办 项 合 公 目 费 计 3,146.80 9,653,711.12 3,407.90 222,472.71 电 话 费 24 管 理 费 用 3,882.10 4,683.48 招 待 费 32,831.00 折 项 旧 目 235,893.44 2015 年 度 174,264.81 2014 年 度 交 工 通 资 车 辆 费 1,317,344.4432,343.40 1,875,101.54 水 办 电 公 费 费 63,988.80 595,979.18 95,031.36 617,411.40 差 旅 费 社 会 保 险 及 公 积 金 156,558.60 183,450.40 123,446.17 189,450.83 招 待 费 169,092.71 982,873.92 工 资 489,171.06 470,800.00 交 通 费 172,905.50 250,313.21 差 旅 费 通 讯 费 33,422.04 34,247.50 16,901.33 清 福 洁 利 费 费 252,481.604,800.10 216,681.35 房 维 租 修 费 429,814.54 15,770.00612,513.68 65,797.00 会 水 议 电 费 费 513,067.33 48,019.26 25,989.90 工 租 会 金 经 费 943,493.77 295,239.96 18,843.34 10,167.00 研 究 费 用 84,905.66 4,712,274.73 残 保 金 12,786.00 10,292.00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110,828.92 478.00 中 折 介 旧 费 用 654,200.00 126,431.74617,237.50 44,920.60 其 综 他 合 服 务 费 96,689.83 33,550.92406,454.73 8,820.12 咨 询 费 165,315.53 60,000.00 合 计 2,644,929.41 2,698,525.29 水 利 建 设 基 金 4,240.75 劳 务 费 19,565.00 101,032.26 会 议 费 15,000.00 68,719.00 宽 带 费 62,578.81 50,345.67 中 介 服 务 费 1,559,826.39 783,278.20 社 保 696,177.45 388,481.02 残 保 金 107,917.10 639.00 宣 传 费 58,529.08 培 训 费 22,000.00 16,170.00 招 聘 费 17,561.13 3,100.00 住 房 公 积 金 101,090.00 26,420.28 广 告 费 19,606.74 版 权 费 3,000.00 快 递 费 20,684.00 保 险 费 34,103.24 劳 保 费 29,648.60 油 费 5,440.00 印 刷 品 制 作 3,516.00 车 辆 相 关 费 8,719.02 印 花 税 20,921.59 合 计 6,955,088.95 10,875,574.71 第 91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25 财 务 费 用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利 息 支 出 96,850.00 135,200.00 减 : 利 息 收 入 321,002.22 597.35 承 兑 汇 票 贴 息 汇 兑 损 失 92.09 884.41 减 : 汇 兑 收 益 手 续 费 11,293.00 8,229.50 合 计 -212,767.13 143,716.56 26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坏 账 损 失 459,237.45-165,187.41 其 他 合 计 459,237.45-165,187.41 27 投 资 收 益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处 臵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产 生 的 投 资 收 益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收 益 处 臵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收 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收 益 处 臵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2,500.42 丧 失 控 制 权 后, 剩 余 股 权 按 公 允 价 值 重 新 计 量 产 生 的 利 得 合 计 2,500.42 28 营 业 外 收 入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计 入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金 额 第 92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臵 利 得 合 计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臵 利 得 政 府 补 助 1,500,000.00 2,009,000.00 1,500,000.00 增 值 税 即 征 即 退 704,836.58 76,493.85 704,836.58 减 免 税 56,662.20 其 他 70,000.26 合 计 2,204,836.58 2,212,156.31 2,204,836.58 说 明 : 其 他 为 无 法 支 付 的 购 车 款 70,000.00 元, 对 方 公 司 已 经 注 销, 支 付 宝 收 益 为 0.26 元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与 资 产 相 关 / 与 收 益 相 关 技 术 创 新 补 贴 350,000.00 收 益 新 产 品 奖 励 基 金 85,000.00 收 益 新 三 板 挂 牌 补 贴 500,000.00 1,300,000.00 收 益 CMMIY 认 证 奖 励 124,000.00 收 益 两 化 融 化 补 助 150,000.00 收 益 南 宁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财 政 局 上 市 扶 持 款 南 宁 市 信 息 服 务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扶 持 项 目 500,000.00 收 益 500,000.00 收 益 合 计 1,500,000.00 2,009,000.00 29 营 业 外 支 出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固 定 资 产 处 臵 损 失 9,520.81 税 收 滞 纳 金 15,535.87 40.58 捐 赠 支 出 15,000.00 其 他 1,967.38 1,210.50 合 计 32,503.25 10,771.89 说 明 : 上 表 2014 年 度 其 他 为 缴 纳 社 保 滞 纳 金 ;2015 年 度 其 他 主 要 为 工 服 无 发 票 1,365.00 元 30 所 得 税 费 用 第 93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1) 所 得 税 费 用 表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当 期 所 得 税 747,994.86 递 延 所 得 税 -70,817.19 20,648.43 合 计 677,177.67 20,648.43 (2) 会 计 利 润 与 所 得 税 费 用 调 整 过 程 项 目 本 年 发 生 额 利 润 总 额 2,545,278.94 按 法 定 / 适 用 税 率 计 算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318,159.87 子 公 司 适 用 不 同 税 率 的 影 响 -66,573.37 调 整 以 前 期 间 所 得 税 的 影 响 非 应 税 收 入 的 影 响 88,104.57 不 可 抵 扣 的 成 本 费 用 和 损 失 的 影 响 418,137.59 使 用 前 期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的 影 响 527,362.58 本 期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的 影 响 -608,013.57 税 率 调 整 导 致 期 初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负 债 余 额 的 变 化 所 得 税 费 用 677,177.67 31 现 金 流 量 表 项 目 (1)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利 息 收 入 321,002.22 597.35 政 府 补 助 1,500,000.00 2,009,000.00 往 来 款 33,690,890.68 13,125,143.12 合 计 35,511,892.90 15,134,740.47 (2)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费 用 13,689,260.81 8,317,300.28 往 来 款 18,385,045.87 13,522,081.07 合 计 32,074,306.68 21,839,381.35 第 94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32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1)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补 充 资 料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1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净 利 润 1,868,101.27-8,099,215.37 加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459,237.45-165,187.41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油 气 资 产 折 耗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折 旧 278,769.41 115,662.28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2,210,948.18 2,100,597.26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处 臵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9,520.81 固 定 资 产 报 废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财 务 费 用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96,850.00 135,200.00 投 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2,500.42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228,317.19 20,648.43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存 货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26.78 6,749.28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15,943,589.01 1,623,361.41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2,657,432.47 1,030,737.89 其 他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8,603,094.62-3,221,925.42 2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 债 务 转 为 资 本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3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情 况 : 现 金 的 期 末 余 额 71,525,894.73 147,812.36 减 : 现 金 的 期 初 余 额 147,812.36 734,764.09 加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末 余 额 减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初 余 额 第 95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71,378,082.37-586,951.73 (2)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构 成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一 现 金 其 中 : 库 存 现 金 204,382.62 56,723.53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银 行 存 款 71,321,512.11 91,088.83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可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拆 放 同 业 款 项 二 现 金 等 价 物 71,525,894.73 147,812.36 其 中 :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的 债 券 投 资 三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71,525,894.73 147,812.36 其 中 : 母 公 司 或 集 团 内 子 公 司 使 用 受 限 制 的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六 合 并 范 围 的 变 更 公 司 2015 年 8 月 26 日 第 六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定 设 立 控 股 子 公 司 广 西 澜 沧 商 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与 上 年 合 并 范 围 相 比 增 加 1 户 子 公 司 七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1 在 子 公 司 中 的 权 益 (1) 企 业 集 团 的 构 成 子 公 司 名 称 主 要 经 营 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持 股 比 例 (%) 直 接 间 接 取 得 方 式 北 京 一 铭 铭 鑫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澜 沧 商 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西 北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农 大 旺 东 路 10 号 院 东 区 南 路 1 号 院 2 号 楼 2 15 号 楼 层 办 公 B-221 南 宁 市 高 新 区 科 园 南 宁 市 高 新 区 科 园 东 五 路 4 号 工 业 园 东 五 路 4 号 工 业 园 3 号 标 准 厂 房 第 三 3 号 标 准 厂 房 第 三 信 息 技 术 100.00 投 资 设 立 信 息 咨 询 70.00 投 资 设 立 层 304-1# 场 地 层 304-1# 场 地 第 96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八 关 联 方 及 其 交 易 1 本 公 司 的 最 终 控 制 方 为 余 时 均, 余 时 均 先 生 为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2 其 他 关 联 方 情 况 其 他 关 联 方 名 称 南 宁 胜 悦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上 海 仁 会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东 海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做 市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余 恒 欧 阳 勇 黄 海 玲 黄 珍 桑 会 庆 胡 红 梅 盛 小 忠 刘 轩 铭 李 丽 雅 黄 彦 林 其 他 关 联 方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监 事 监 事 会 主 席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董 事 监 事 监 事 董 事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3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864,080.66 412,640.00 4 关 联 方 应 收 应 付 款 项 科 目 关 联 方 名 称 2015.12.31 2014.12.31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时 均 651,000.00 陈 艳 490,000.00 余 恒 68,715.00 450,000.00 盛 小 忠 450,000.00 欧 阳 勇 118,821.03 黄 珍 4,000.00 李 丽 雅 5,785.50 第 97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合 计 197,321.53 2,041,000.00 其 他 应 付 款 唐 国 平 32,050.00 李 丽 雅 8,930.05 218,764.85 合 计 40,980.05 218,764.85 九 承 诺 及 或 有 事 项 截 至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应 披 露 的 承 诺 事 项 及 未 决 诉 讼 对 外 担 保 等 或 有 事 项 十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截 止 报 告 出 具 日,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十 一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截 至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十 二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主 要 项 目 注 释 1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按 风 险 分 类 类 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2015.12.31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 账 面 价 值 17,726,204.00 100.00 536,500.20 3.03 17,189,703.80 其 中 : 账 龄 分 析 法 17,726,204.00 100.00 536,500.20 3.03 17,189,703.80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 续 ) 合 计 17,726,204.00 100.00 536,500.20 3.03 17,189,703.80 类 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第 98 页, 共 105 页 2014.12.31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 账 面 价 值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类 别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2014.12.31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 账 面 价 值 866,599.30 100.00 77,262.75 8.92 789,336.55 其 中 : 账 龄 分 析 法 866,599.30 100.00 77,262.75 8.92 789,336.55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合 计 866,599.30 100.00 77,262.75 8.92 789,336.55 A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账 龄 2015.12.31 2014.12.31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17,658,860.00 99.62 529,765.80 3.00 134,245.50 15.49 4,027.37 3.00 1 至 2 年 67,344.00 0.38 6,734.40 10.00 732,353.80 84.51 73,235.38 10.00 2 至 3 年 3 年 以 上 合 计 17,726,204.00 100.00 536,500.20 866,599.30 100.00 77,262.75 (2) 坏 账 准 备 项 目 2015.01.01 本 期 增 加 转 回 本 期 减 少 转 销 2015.12.31 金 额 77,262.75 459,237.45 536,500.20 (3)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本 报 告 期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应 收 账 款 汇 总 金 额 14,818,200.00 元, 占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83.58%, 相 应 计 提 的 坏 账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汇 总 金 额 444,546.00 元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账 龄 坏 账 准 备 占 应 收 账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 宁 夏 盛 世 云 鼎 科 贸 有 限 公 司 3,000,000.00 1 年 以 内 90,000.00 16.92 广 州 红 网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000,000.00 1 年 以 内 90,000.00 16.92 北 京 创 高 视 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000,000.00 1 年 以 内 90,000.00 16.92 北 京 东 方 胜 佳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950,000.00 1 年 以 内 88,500.00 16.64 北 京 一 唐 方 园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2,868,200.00 1 年 以 内 86,046.00 16.18 合 计 14,818,200.00 444,546.00 83.58 第 99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2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风 险 分 类 类 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其 中 : 账 龄 分 析 法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2015.12.31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金 额 (%) 账 面 价 值 8,641,439.40 100.00 8,641,439.40 性 质 组 合 8,641,439.40 100.00 8,641,439.40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合 计 8,641,439.40 100.00 8,641,439.40 ( 续 ) 类 别 2014.12.3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其 中 : 账 龄 分 析 法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 账 面 价 值 5,912,009.50 100.00 5,912,009.50 性 质 组 合 5,912,009.50 100.00 5,912,009.50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合 计 5,912,009.50 100.00 5,912,009.50 A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无 B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无 (2)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款 项 性 质 分 类 : 款 项 性 质 2015.12.31 2014.12.31 备 用 金 589,866.08 3,653,194.40 保 证 金 / 押 金 474,053.00 暂 借 款 227,350,00 1,784,762.10 第 100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内 部 往 来 款 8,051,573.32 合 计 8,641,439.40 5,912,009.50 (3)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单 位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款 项 性 质 年 末 余 额 账 龄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年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年 末 余 额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广 西 海 事 局 保 证 金 175,550.00 1-2 年 2.03 北 京 一 铭 铭 鑫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内 部 往 来 8,051,573.32 1 年 以 内 93.17 余 恒 备 用 金 68,715.00 1 年 以 内 0.80 农 忠 霖 备 用 金 75,000.00 1 年 以 内 0.87 欧 阳 勇 备 用 金 118,821.03 1 年 以 内 1.38 合 计 8,489,659.35 98.25 3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分 类 项 目 2015.12.31 2014.12.31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10,200,000.00 10,2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对 联 营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合 计 10,200,000.00 10,200,000.00 1,000,000.00 1,000,000.00 (2)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被 投 资 单 位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北 京 一 铭 铭 鑫 软 件 有 限 公 司 1,000,000.00 9,000,000.00 10,000,000.00 广 西 澜 沧 商 务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200,000.00 200,000.00 减 : 长 期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合 计 1,000,000.00 9,200,000.00 10,200,000.00 4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1)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第 101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主 营 业 务 19,761,995.32 2,164,675.96 4,134,789.37 3,219,147.07 其 他 业 务 合 计 19,761,995.32 2,164,675.96 4,134,789.37 3,219,147.07 (2) 主 营 业 务 ( 分 产 品 ) 产 品 名 称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2015 年 度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软 件 销 售 19,758,316.07 2,164,675.96 技 术 服 务 3,679.25 设 备 销 售 合 计 19,761,995.32 2,164,675.96 ( 续 ) 产 品 名 称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2014 年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软 件 销 售 2,381,033.74 2,100,075.96 技 术 服 务 934,012.05 541,260.00 设 备 销 售 819,743.58 577,811.11 合 计 4,134,789.37 3,219,147.07 (3)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及 成 本 前 五 大 客 户 列 示 如 下 : 地 区 名 称 收 入 成 本 宁 夏 盛 世 云 鼎 科 贸 有 限 公 司 东 2,564,102.56 280,864.92 广 州 红 网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564,102.56 280,864.92 北 京 创 高 视 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564,102.56 280,864.92 北 京 东 方 胜 佳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564,102.56 280,864.92 北 京 一 唐 方 园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2,564,102.56 280,864.92 合 计 12,820,512.80 1,404,324.58 5 投 资 收 益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处 臵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产 生 的 投 资 收 益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收 益 处 置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第 102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收 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收 益 处 臵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2,500.42 丧 失 控 制 权 后, 剩 余 股 权 按 公 允 价 值 重 新 计 量 产 生 的 利 得 合 计 2,500.42 十 三 补 充 资 料 1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非 流 动 性 资 产 处 臵 损 益 项 目 金 额 说 明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但 与 企 业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按 照 一 定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持 续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2,204,836.58 补 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对 非 金 融 企 业 收 取 的 资 金 占 用 费 取 得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取 得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产 生 的 收 益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损 益 委 托 他 人 投 资 或 管 理 资 产 的 损 益 因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如 遭 受 自 然 灾 害 而 计 提 的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债 务 重 组 损 益 企 业 重 组 费 用 如 安 臵 职 工 的 支 出 整 合 费 用 等 交 易 价 格 显 失 公 允 的 交 易 产 生 的 超 过 公 允 价 值 部 分 的 损 益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子 公 司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当 期 净 损 益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无 关 的 或 有 事 项 产 生 的 损 益 除 同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有 效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外,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处 臵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的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对 外 委 托 贷 款 取 得 的 损 益 2,500.42 第 103 页, 共 105 页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2015 年 度 ( 除 特 别 注 明 外, 金 额 单 位 为 人 民 币 元 )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产 生 的 损 益 根 据 税 收 会 计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对 当 期 损 益 进 行 一 次 性 调 整 对 当 期 损 益 的 影 响 受 托 经 营 取 得 的 托 管 费 收 入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32,503.25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总 额 2,174,833.75 减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所 得 税 影 响 数 273,483.65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1,901,350.10 减 :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影 响 数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1,901,350.10 2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及 每 股 收 益 报 告 期 利 润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每 股 收 益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3.15 0.03 0.03-0.06-0.0006-0.0006 2016 年 3 月 17 日 广 西 一 铭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104 页, 共 105 页
附 :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 一 ) 载 有 公 司 负 责 人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会 计 主 管 人 员 )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财 务 报 表 ( 二 ) 载 有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盖 章 注 册 会 计 师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审 计 报 告 原 件 ( 三 ) 年 度 内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平 台 上 公 开 披 露 过 的 所 有 公 司 文 件 的 正 本 及 公 告 的 原 稿 文 件 备 置 地 址 : 公 司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第 105 页, 共 10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