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浩 律 师 集 团 ( 上 海 ) 事 务 所 关 于 甘 肃 兰 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购 买 资 产 暨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之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 二 ) 2-2-3-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释 义... 4 第 二 部 分 引 言... 6 一 出 具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的 依 据... 6 二 律 师 声 明 事 项... 7 第 三 部 分 关 于 反 馈 意 见 的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8 一 反 馈 意 见 1: 请 详 细 说 明 和 披 露 拟 购 买 资 产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熊 续 强 及 银 亿 集 团 控 制 的 ( 含 直 接 和 间 接 控 制 ) 的 所 有 企 业 名 单, 并 说 明 除 拟 购 买 资 产 外 其 余 下 属 企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主 营 业 务 经 营 状 况, 是 否 与 拟 购 买 资 产 形 成 同 业 竞 争 ; 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和 律 师 核 查 并 发 表 意 见... 8 二 反 馈 意 见 2: 请 补 充 披 露 拟 购 买 资 产 控 制 的 主 要 子 公 司 历 史 沿 革, 及 2007 年 9 月 和 2009 年 6 月 份 二 次 内 部 整 合 情 况 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和 律 师 核 查 并 发 表 意 见... 32 三 反 馈 意 见 5: 请 公 司 说 明 和 披 露 与 东 航 合 作 开 发 项 目 的 账 面 价 值, 本 次 评 估 价 值 ; 上 述 仲 裁 项 目 的 进 展 情 况, 相 关 权 属 产 权 的 办 理 进 展 情 况, 预 计 办 毕 期 限, 相 关 费 用 如 何 承 担 ; 如 存 在 法 律 障 碍 或 末 在 预 计 期 限 内 办 毕, 请 重 组 方 提 出 相 应 切 实 可 行 的 解 决 措 施, 以 保 证 上 市 公 司 的 利 益 不 受 损 失 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和 律 师 进 行 核 查 并 对 以 上 问 题 是 否 符 合 重 组 办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以 及 是 否 构 成 本 次 交 易 的 障 碍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58 四 反 馈 意 见 6: 请 公 司 说 明 和 披 露 近 三 年 来 合 作 开 发 项 目 的 基 本 情 况, 相 关 协 议 执 行 情 况 及 利 润 情 况 ; 说 明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尚 在 执 行 的 合 作 开 发 项 目, 对 未 来 业 绩 的 影 响 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和 律 师 核 查 并 发 表 意 见... 61 五 反 馈 意 见 7: 请 公 司 说 明 和 披 露 尚 未 取 得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54.90 万 平 方 米 土 地 大 庆 银 亿 尚 未 取 得 房 产 证 的 2,466.69 万 元 房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本 次 评 估 价 值 上 述 权 证 的 取 得 是 否 存 在 法 律 障 碍, 如 存 在 法 律 障 碍 或 未 在 预 计 期 限 内 办 毕, 请 重 组 方 提 出 切 实 可 行 的 解 决 措 施, 以 保 证 上 市 公 司 的 利 益 不 受 损 失 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和 律 师 进 行 核 查, 并 发 表 意 见... 67 六 反 馈 意 见 8: 请 公 司 说 明 重 组 方 及 关 联 企 业 是 否 存 在 对 拟 购 买 资 产 2-2-3-2
的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及 拟 购 买 资 产 对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是 否 存 在 担 保 事 项 如 有, 请 提 供 重 组 方 及 关 联 企 业 已 清 偿 对 拟 购 买 资 产 全 部 占 款 的 证 明 拟 购 买 资 产 对 控 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的 担 保 已 解 除 的 证 明,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和 律 师 予 以 核 实 70 七 反 馈 意 见 13: 请 说 明 拟 购 买 资 产 使 用 的 商 标 权 属 情 况, 并 采 取 合 理 措 施 保 证 上 市 公 司 的 业 务 独 立 性 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和 律 师 核 实, 并 发 表 意 见 71 八 反 馈 意 见 14: 请 说 明 本 次 交 易 对 方 及 其 主 要 管 理 人 员 最 近 五 年 内 是 否 受 过 行 政 处 罚 ( 与 证 券 市 场 明 显 无 关 的 除 外 ) 刑 事 处 罚 或 者 涉 及 与 经 济 纠 纷 有 关 的 重 大 民 事 诉 讼 或 者 仲 裁 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和 律 师 核 查, 并 发 表 意 见... 71 九 反 馈 意 见 15: 请 说 明 本 次 交 易 标 的 最 近 五 年 内 是 否 受 过 工 商 税 务 等 相 关 部 门 的 处 罚 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和 律 师 核 实, 并 发 表 意 见... 72 2-2-3-3
第 一 部 分 释 义 除 非 另 有 说 明, 本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正 文 中 下 列 词 语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兰 光 科 技 上 市 公 司 公 司 指 甘 肃 兰 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发 行 人 市, 股 票 代 码 :000981 银 亿 控 股 交 易 对 方 指 宁 波 银 亿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银 亿 房 产 指 宁 波 银 亿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银 亿 集 团 指 宁 波 银 亿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银 源 指 注 册 于 香 港 的 银 源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SILVER KEEN DEVELOPMENT LIMITED) 兰 光 经 发 指 深 圳 兰 光 经 济 发 展 公 司 银 亿 置 业 指 宁 波 银 亿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银 亿 建 设 指 宁 波 银 亿 建 设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矮 柳 置 业 指 宁 波 矮 柳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镇 海 银 亿 指 宁 波 市 镇 海 银 亿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荣 耀 置 业 指 宁 波 荣 耀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望 悠 房 产 指 宁 波 望 悠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银 亿 投 资 指 宁 波 银 亿 世 纪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象 山 银 亿 指 象 山 银 亿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象 山 汇 金 指 象 山 汇 金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玉 环 银 亿 指 玉 环 银 亿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银 嵘 指 上 海 银 嵘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中 兆 指 南 京 中 兆 置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银 嵘 指 南 京 银 嵘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庆 安 指 上 海 庆 安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沈 阳 银 亿 指 沈 阳 银 亿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南 昌 银 亿 指 南 昌 市 银 亿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大 庆 银 亿 指 大 庆 银 亿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银 泰 销 代 指 宁 波 银 泰 房 地 产 销 售 代 理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银 隆 咨 询 指 宁 波 银 隆 商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银 策 销 代 指 宁 波 银 策 房 地 产 销 售 代 理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银 亿 物 业 指 宁 波 银 亿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同 景 指 北 京 同 景 兴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大 庆 物 业 指 大 庆 银 亿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舟 山 银 亿 指 舟 山 银 亿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银 亿 永 盛 指 宁 波 银 亿 永 盛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余 姚 伊 顿 指 余 姚 伊 顿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中 元 房 地 产 指 宁 波 中 元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银 策 销 代 指 宁 波 银 策 房 地 产 销 售 代 理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银 亿 海 港 指 宁 波 银 亿 海 港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2-2-3-4
宁 房 股 份 指 宁 波 房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华 侨 饭 店 指 宁 波 华 侨 饭 店 有 限 公 司 新 世 纪 装 潢 指 宁 波 新 世 纪 装 潢 市 场 管 理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如 升 实 业 指 宁 波 如 升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舜 龙 电 业 指 宁 波 舜 龙 电 业 有 限 公 司 银 源 贸 易 指 宁 波 银 源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银 亿 矿 冶 指 广 西 银 亿 科 技 矿 冶 有 限 公 司 银 亿 进 出 口 指 宁 波 银 亿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中 心 农 贸 市 场 指 宁 波 市 中 心 农 贸 市 场 有 限 公 司 银 亿 仓 储 指 宁 波 银 亿 仓 储 有 限 公 司 银 亿 镁 业 指 广 西 银 亿 科 技 镁 业 有 限 公 司 银 亿 化 工 指 广 西 银 亿 科 技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银 亿 光 电 指 无 锡 银 亿 光 电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太 湖 数 字 指 湖 州 太 湖 数 字 产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鲁 家 峙 投 资 指 舟 山 鲁 家 峙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宏 峰 矿 业 指 银 亿 宏 峰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宝 华 煤 业 指 山 西 灵 石 宝 华 煤 业 有 限 公 司 银 屹 资 产 管 理 指 宁 波 银 屹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长 发 商 厦 指 马 鞍 山 长 发 商 厦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巨 雄 指 浙 江 巨 雄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聚 雄 指 宁 波 聚 雄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江 北 绿 野 指 宁 波 市 江 北 区 绿 野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如 升 宝 华 指 宁 波 如 升 宝 华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舜 龙 锦 纶 指 宁 波 舜 龙 锦 纶 有 限 公 司 亿 源 国 贸 指 宁 波 亿 源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银 盛 国 贸 指 上 海 银 盛 国 际 贸 易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京 涛 实 业 指 宁 波 保 税 区 京 涛 实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圣 泰 投 资 指 宁 波 保 税 区 圣 泰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雍 泰 投 资 指 宁 波 保 税 区 雍 泰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盛 基 投 资 指 宁 波 保 税 区 盛 基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伟 博 贸 易 指 宁 波 伟 博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玉 林 旭 邦 指 玉 林 旭 邦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致 诚 指 广 东 致 诚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恒 兆 贸 易 指 宁 波 恒 兆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银 亿 金 属 指 宁 波 保 税 区 银 亿 金 属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宏 峰 煤 焦 指 银 亿 宏 峰 煤 焦 化 有 限 公 司 旭 邦 进 出 口 指 宁 波 旭 邦 进 出 口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亿 旺 贸 易 指 宁 波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亿 旺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港 晋 焦 炭 指 宁 波 港 晋 焦 炭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江 北 凯 诚 指 宁 波 市 江 北 凯 诚 智 宇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海 曙 凯 佳 指 宁 波 海 曙 凯 佳 房 产 信 息 咨 询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海 曙 凯 和 指 宁 波 市 海 曙 凯 和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2-3-5
银 通 化 学 指 银 通 化 学 (WINTOP CHEMICAL LTD) 菲 律 宾 矿 业 指 银 亿 菲 律 宾 矿 业 公 司 (YINYI PHIL. MINING,INC.) 浙 江 勤 信 指 浙 江 勤 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五 洲 松 德 指 五 洲 松 德 联 合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天 健 事 务 所 指 天 健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本 所 指 国 浩 律 师 集 团 ( 上 海 ) 事 务 所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深 交 所 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2005 年 10 月 27 日 修 订,2006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证 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2005 年 10 月 27 日 修 订,2006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 重 组 管 理 办 法 指 中 国 证 监 会 颁 布 的 上 市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管 理 办 法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指 中 国 证 监 会 颁 布 的 上 市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实 施 细 则 重 组 规 定 指 中 国 证 监 会 颁 布 的 关 于 规 范 上 市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若 干 问 题 的 规 定 上 市 规 则 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颁 布 的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2008 年 修 订 ) 本 次 交 易 /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购 买 资 产 /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指 本 次 上 市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银 亿 控 股 持 有 的 银 亿 房 产 100% 股 权 的 行 为 购 买 资 产 暨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 本 次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 本 次 重 组 交 易 标 的 指 兰 光 科 技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购 买 的 由 银 亿 控 股 持 有 的 银 亿 房 产 100% 的 股 权 元 万 元 指 人 民 币 元 万 元 中 国 法 律 指 中 国 大 陆 地 区 的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地 方 性 法 规 规 章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第 二 部 分 引 言 一 出 具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的 依 据 国 浩 律 师 集 团 ( 上 海 ) 事 务 所 ( 以 下 简 称 本 所 ) 接 受 甘 肃 兰 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委 托,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发 行 实 施 细 则 重 组 管 理 办 法 重 组 规 定 等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按 照 律 师 行 业 公 认 的 业 务 标 准 道 德 规 范 和 勤 勉 尽 责 精 神, 分 别 于 2009 年 12 月 15 日 2-2-3-6
2010 年 1 月 7 日 出 具 了 国 浩 律 师 集 团 ( 上 海 ) 事 务 所 关 于 甘 肃 兰 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购 买 资 产 暨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之 专 项 法 律 意 见 书 及 国 浩 律 师 集 团 ( 上 海 ) 事 务 所 关 于 甘 肃 兰 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购 买 资 产 暨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之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 一 ) ( 以 下 简 称 原 法 律 意 见 书 ) 现 本 所 律 师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第 092004 号 行 政 许 可 项 目 审 查 一 次 反 馈 意 见 通 知 书 ( 以 下 简 称 反 馈 意 见 ) 之 要 求, 发 表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二 律 师 声 明 事 项 为 出 具 本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本 所 律 师 查 阅 了 认 为 必 须 查 阅 的 相 关 文 件, 并 对 有 关 问 题 进 行 了 必 要 的 核 查 和 验 证 为 出 具 本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兰 光 科 技 银 亿 控 股 银 亿 房 产 等 单 位 已 经 向 本 所 出 具 了 承 诺 函, 承 诺 其 所 提 供 的 文 件 及 陈 述 的 有 关 事 实 是 真 实 的 完 整 的 准 确 的 本 所 发 表 法 律 意 见 所 依 据 的 是 本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出 具 日 以 前 已 经 发 生 或 存 在 的 有 关 事 实 及 我 国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并 且 是 基 于 本 所 律 师 对 有 关 事 实 的 了 解 和 对 有 关 法 律 的 理 解 作 出 的, 对 于 原 法 律 意 见 书 中 已 表 述 过 的 内 容, 本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将 不 再 赘 述 对 于 出 具 本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至 关 重 要 而 又 无 法 得 到 独 立 证 据 支 持 的 事 实, 本 所 依 赖 于 有 关 政 府 部 门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购 买 资 产 各 方 或 者 其 他 有 关 单 位 出 具 的 证 明 文 件 在 本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中, 本 所 认 定 某 些 事 项 或 文 件 是 否 合 法 有 效 是 以 该 等 事 项 发 生 之 时 所 应 适 用 的 法 律 法 规 为 依 据, 同 时 也 充 分 考 虑 了 有 关 政 府 部 门 给 予 的 批 准 和 确 认 本 所 同 意 将 本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作 为 兰 光 科 技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购 买 资 产 暨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方 案 向 中 国 证 监 会 申 报 的 必 备 文 件, 随 其 他 申 报 材 料 一 起 上 报, 并 且 依 法 对 所 发 表 的 法 律 意 见 承 担 责 任 本 所 律 师 未 授 权 任 何 单 位 或 个 人 对 本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作 任 何 解 释 或 说 明 未 经 本 所 书 面 同 意, 本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不 得 用 于 任 何 其 他 目 的 本 所 律 师 根 据 现 行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按 照 律 师 行 业 公 认 的 业 务 标 准 道 德 规 范 和 勤 勉 尽 责 的 精 神, 发 表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如 下 : 2-2-3-7
第 三 部 分 关 于 反 馈 意 见 的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一 反 馈 意 见 1: 请 详 细 说 明 和 披 露 拟 购 买 资 产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熊 续 强 及 银 亿 集 团 控 制 的 ( 含 直 接 和 间 接 控 制 ) 的 所 有 企 业 名 单, 并 说 明 除 拟 购 买 资 产 外 其 余 下 属 企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主 营 业 务 经 营 状 况, 是 否 与 拟 购 买 资 产 形 成 同 业 竞 争 ; 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和 律 师 核 查 并 发 表 意 见 ( 一 ) 银 亿 房 产 实 际 控 制 人 熊 续 强 控 制 的 所 有 企 业 名 单 及 图 示 1 银 亿 房 产 实 际 控 制 人 熊 续 强 控 制 的 所 有 企 业 名 单 熊 续 强 控 制 的 公 司 汇 总 表 序 号 公 司 全 称 1 银 源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2 宁 波 银 亿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3 宁 波 市 中 心 农 贸 市 场 有 限 公 司 4 宁 波 新 世 纪 装 潢 市 场 管 理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5 宁 波 银 亿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6 宁 波 银 亿 仓 储 有 限 公 司 7 宁 波 华 侨 饭 店 有 限 公 司 8 广 西 银 亿 科 技 矿 冶 有 限 公 司 9 广 西 银 亿 科 技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10 广 西 银 亿 科 技 镁 业 有 限 公 司 11 银 亿 宏 峰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12 山 西 灵 石 宝 华 煤 业 有 限 公 司 13 宁 波 港 晋 焦 炭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14 宁 波 银 亿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15 宁 波 亿 源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16 上 海 银 盛 国 际 贸 易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17 宁 波 如 升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18 宁 波 市 江 北 凯 诚 智 宇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19 宁 波 市 海 曙 凯 和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0 宁 波 海 曙 凯 佳 房 产 信 息 咨 询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21 宁 波 市 江 北 区 绿 野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22 宁 波 银 屹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23 宁 波 如 升 宝 华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24 马 鞍 山 长 发 商 厦 有 限 公 司 25 宁 波 舜 龙 锦 纶 有 限 公 司 26 宁 波 保 税 区 京 涛 实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2-2-3-8
27 宁 波 保 税 区 圣 泰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28 宁 波 保 税 区 雍 泰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29 宁 波 保 税 区 盛 基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30 浙 江 巨 雄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31 宁 波 聚 雄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32 宁 波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亿 旺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33 宁 波 旭 邦 进 出 口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34 宁 波 舜 龙 电 业 有 限 公 司 35 宁 波 保 税 区 银 亿 金 属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36 宁 波 伟 博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37 玉 林 旭 邦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38 广 东 致 诚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39 宁 波 恒 兆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40 宁 波 银 源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41 无 锡 银 亿 光 电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2 湖 州 太 湖 数 字 产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43 银 通 化 学 (WINTOP CHEMICAL LTD) 44 银 亿 菲 律 宾 矿 业 公 司 (YINYI PHIL. MINING,INC.) 2 银 亿 房 产 实 际 控 制 人 熊 续 强 控 制 的 所 有 企 业 图 示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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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银 亿 房 产 实 际 控 制 人 熊 续 强 控 制 的 所 有 企 业 情 况 说 明 1 银 源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SILVER KEEN DEVELOPMENT LIMITED) 基 本 情 况 : 香 港 银 源 成 立 于 1997 年 9 月 10 日, 注 册 在 香 港, 地 址 为 :3/F, EURASIA BLDG 6 STANLEY ST CENTRAL,H.K 注 册 资 本 HK2,100 万 元, 法 人 代 表 HUNG CHUK KEUNG ( 熊 续 强 ) 营 业 范 围 : 实 业 投 资 股 权 结 构 : 熊 续 强 持 有 99.99% 的 股 权, 杨 陈 小 英 持 有 0.01% 的 股 权 经 营 状 况 : 香 港 银 源 在 中 国 境 内 主 要 投 资 有 以 下 公 司 : 银 亿 集 团 银 源 贸 易 银 屹 资 产 管 理 舜 龙 电 业 舜 龙 锦 纶 太 湖 数 字 如 升 实 业 银 亿 光 电 等 2 宁 波 银 亿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银 亿 集 团 持 有 银 亿 控 股 75% 的 股 权, 为 银 亿 控 股 的 控 股 股 东 基 本 情 况 : 银 亿 集 团 成 立 于 1993 年 7 月 8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台 港 澳 法 人 独 资 ),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46,164.5 万 元, 住 所 为 宁 波 市 江 北 区 人 民 路 132 号 27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熊 续 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330200400018440, 税 务 登 记 证 号 为 330203610261427,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号 为 61026142-7 股 权 结 构 : 香 港 银 源 持 有 100% 的 股 权 营 业 范 围 : 装 饰 装 修 ; 自 营 和 代 理 货 物 和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无 进 口 商 品 分 销 业 务 ; 化 学 纤 维 技 术 开 发 ; 建 设 工 程 技 术 咨 询 ; 科 技 信 息 咨 询 服 务 ( 不 涉 及 国 营 贸 易 管 理 商 品, 涉 及 配 额 许 可 证 管 理 商 品 的,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申 请 ) 经 营 业 务 : 实 业 投 资, 主 要 投 资 于 工 业, 国 内 外 贸 易, 兼 有 物 流 仓 储 建 材 商 城 等 产 业 经 营 状 况 : 作 为 一 家 多 产 业 综 合 性 的 大 型 企 业 集 团, 银 亿 集 团 自 1993 年 创 建 以 来, 坚 持 聚 一 流 人 才, 创 一 流 业 绩 的 企 业 宗 旨, 经 过 15 年 的 跨 越 式 发 展, 已 形 成 以 工 业 和 国 内 外 贸 易 为 重 点 发 展 产 业, 兼 有 物 流 仓 储 建 材 商 城 等 产 业 的 发 展 格 局 工 业 板 块, 以 煤 化 工 金 属 冶 炼 和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等 为 发 展 重 点 发 展 项 目, 投 资 有 宏 峰 矿 业 银 亿 矿 冶 银 亿 化 工 银 亿 镁 业 国 内 外 贸 易 板 块, 以 在 金 属 材 料 塑 料 化 工 轻 工 业 品 机 械 设 备 矿 产 原 料 等 产 品 经 营 方 面, 形 成 较 为 稳 固 和 畅 通 的 供 销 渠 道 和 经 营 网 络, 投 资 有 银 亿 进 出 口 2-2-3-11
港 晋 焦 炭 亿 源 国 贸 银 盛 国 贸 ; 物 流 仓 储 方 面, 银 亿 集 团 投 资 了 银 亿 控 股 银 亿 仓 储 中 心 农 贸 市 场 等 公 司 ; 建 材 商 城 方 面, 银 亿 集 团 投 资 有 新 世 纪 装 潢 银 亿 集 团 在 2009 年 获 得 浙 江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浙 江 省 知 名 商 号 的 荣 誉 称 号 ; 在 2009 年 浙 商 大 会 公 布 的 浙 商 全 国 500 强 榜 单 中 位 居 第 37 位 ;2009 年 宁 波 市 企 业 联 合 会 及 宁 波 市 企 业 家 协 会 评 选 的 2009 年 宁 波 市 百 强 企 业 位 列 第 8 位 ; 连 续 14 年 被 资 信 评 估 机 构 评 为 AAA 级 资 信 企 业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银 亿 集 团 资 产 规 模 已 达 1,600,000 万 元 以 上 3 宁 波 市 中 心 农 贸 市 场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中 心 农 贸 市 场 成 立 于 1999 年 3 月 16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250 万 元, 住 所 为 海 曙 区 呼 童 街 67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陈 志 芳,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为 330200000003083 股 权 结 构 : 银 亿 集 团 持 有 90% 的 股 权, 银 源 贸 易 持 有 10% 的 股 权 营 业 范 围 : 市 场 经 营 服 务 ( 上 市 商 品 : 农 副 产 品 水 产 品 ); 本 市 场 摊 位 出 租 物 业 管 理 经 营 业 务 : 市 场 摊 位 出 租 经 营 物 业 管 理 经 营 状 况 : 中 心 农 贸 市 场 位 于 宁 波 市 海 曙 区, 获 得 市 双 文 明 市 场 消 费 者 信 得 过 单 位 和 重 合 同 守 信 用 单 位 等 多 个 荣 誉 称 号, 树 立 了 菜 篮 子 工 程 的 窗 口 形 象, 探 索 出 市 场 管 理 的 新 形 势, 在 大 型 集 贸 市 场 中 起 到 了 较 好 的 示 范 作 用 2009 年 实 现 摊 位 租 赁 收 入 322 万 元 4 宁 波 新 世 纪 装 潢 市 场 管 理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新 世 纪 装 潢 成 立 于 2002 年 7 月 30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法 人 独 资 ), 注 册 资 本 为 500 万 元, 住 所 为 鄞 州 区 中 萃 路 55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张 明 海,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为 3302271000140 股 权 结 构 : 银 亿 集 团 持 有 100% 的 股 权 营 业 范 围 : 市 场 设 施 租 赁 市 场 投 资 开 发 市 场 管 理 服 务 仓 储 装 卸 劳 务 服 务 经 营 业 务 : 市 场 管 理 服 务 市 场 设 施 租 赁 ; 经 营 状 况 : 总 经 营 面 积 15 万 平 方 米, 倡 导 建 材 产 品 的 市 场 化 经 营 和 商 场 化 管 理, 是 宁 波 唯 一 一 家 现 代 化 装 饰 材 料 商 城, 也 是 华 东 地 区 规 模 最 大 的 时 尚 现 代 型 装 饰 材 2-2-3-12
料 商 城 经 营 的 产 品 包 括 陶 瓷 卫 浴 灯 具 家 私 橱 柜 地 板 等, 是 一 站 式 商 场 化 建 材 销 售 的 代 表 商 城 开 业 以 来, 以 诚 信 的 经 营 信 誉 和 良 好 的 购 物 环 境 获 得 客 户 认 可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新 世 纪 装 潢 总 资 产 30,664 万 元,2009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777 万 元 5 宁 波 银 亿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银 亿 控 股 成 立 于 2004 年 2 月 23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投 资 ),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五 亿 元, 住 所 为 宁 波 保 税 区 发 展 大 厦 2809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张 明 海,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330200400009466, 税 务 登 记 证 号 为 : 330206758858350,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号 为 75885835-0 股 权 结 构 : 银 亿 集 团 持 有 75% 的 股 权, 如 升 实 业 持 有 25% 的 股 权 营 业 范 围 为 : 实 业 投 资, 普 通 货 物 仓 储, 机 械 设 备 出 租, 普 通 货 物 装 卸 搬 运 服 务, 保 洁 服 务 经 营 业 务 : 实 业 投 资 ; 货 物 装 卸 搬 运 和 清 卫 等 业 务 为 主 的 劳 务 服 务 企 业 经 营 状 况 : 银 亿 控 股 持 有 银 亿 房 产 100% 股 权 银 亿 控 股 主 要 为 全 球 最 大 的 年 产 75 万 吨 灰 纸 板 的 企 业 亚 洲 浆 纸 业 有 限 公 司 配 套 工 程 服 务 银 亿 控 股 有 员 工 近 3,000 人, 拥 有 一 支 长 期 从 事 装 卸 搬 运 仓 储 管 理 安 全 保 卫 设 备 维 修 等 工 作 的 技 术 工 人 专 业 队 伍, 在 拓 展 服 务 产 业 安 排 就 业 方 面 走 出 了 一 条 新 路 截 至 2009 年 10 月 31 日, 银 亿 控 股 单 体 报 表 数 据 显 示, 银 亿 控 股 资 产 合 计 10,590 万 元, 负 债 合 计 2,177 万 元,2009 年 1-10 月 份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640 万 元 6 宁 波 银 亿 仓 储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银 亿 仓 储 成 立 于 2000 年 3 月 22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500 万 元, 住 所 为 江 北 区 大 庆 北 路 49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赵 笑 梅,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为 3302002006597 股 权 结 构 : 银 亿 集 团 持 有 90% 的 股 权, 舜 龙 电 业 持 有 10% 的 股 权 营 业 范 围 : 仓 储 ; 本 公 司 房 屋 场 地 租 赁 ; 木 材 加 工 ( 限 另 地 经 营 ); 自 营 和 代 理 货 物 和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但 国 家 限 定 经 营 或 禁 止 进 出 口 的 货 物 和 技 术 除 外 ; 化 学 纤 维 技 术 的 开 发 ; 建 设 工 程 技 术 咨 询 ; 科 技 信 息 咨 询 服 务 经 营 业 务 : 仓 储 房 屋 租 赁 经 营 状 况 : 银 亿 仓 储 经 过 发 展, 已 形 成 了 仓 储, 经 营 用 房 以 及 场 地 租 赁 异 地 监 管 为 主 的 综 合 性 仓 储 产 业 群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银 亿 仓 储 资 产 合 计 559 2-2-3-13
万 元,2009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81 万 元 7 宁 波 华 侨 饭 店 有 限 公 司 华 侨 饭 店 成 立 于 1985 年 9 月 16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投 资 ), 注 册 资 本 为 7000 万 元, 住 所 为 海 曙 区 柳 汀 街 230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熊 续 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为 3302001004948 股 权 结 构 : 本 次 重 组 基 准 日 前 银 亿 集 团 持 有 55% 的 股 权, 宁 波 市 金 贸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金 贸 房 产 ) 持 有 45% 的 股 权 ;2009 年 12 月 30 日, 银 亿 集 团 金 贸 房 产 和 香 港 银 源 签 署 了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2010 年 1 月 26 日 经 宁 波 市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局 甬 外 经 贸 资 管 函 [2010]74 号 文 批 准, 香 港 银 源 以 3,850 万 元 人 民 币 的 价 格 收 购 银 亿 集 团 持 有 的 55% 的 股 权 ( 计 注 册 资 本 3,850 万 元 人 民 币 ); 以 3,150 万 元 人 民 币 的 价 格 收 购 金 贸 房 产 所 持 的 45% 的 股 权 上 述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香 港 银 源 将 持 有 华 侨 饭 店 100% 的 股 权 因 上 述 股 权 转 让 前 后 熊 续 强 分 别 通 过 银 亿 集 团 和 香 港 银 源 对 华 侨 饭 店 实 际 控 制, 所 以 不 会 影 响 熊 续 强 所 作 出 的 关 于 限 期 解 决 华 侨 饭 店 所 涉 及 的 本 次 重 组 完 成 后 潜 在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的 履 行 情 况 营 业 范 围 为 住 宿 ; 中 式 餐 ( 含 冷 菜 ) 西 式 餐 干 湿 式 点 心 冷 热 饮 品 裱 花 蛋 糕 饭 菜 面 食 的 供 应 ; 卷 烟 雪 茄 烟 的 零 售 ( 以 上 限 分 支 机 构 经 营 ); 游 泳 池 ( 限 分 支 机 构 经 营 ); 美 容 美 发 ; 洗 衣 服 务 ; 健 身 ; 壁 球 ; 代 订 机 票 服 务 ; 物 业 管 理 ; 停 车 场 ; 汽 车 房 屋 租 赁 经 营 业 务 : 餐 饮 住 宿 房 屋 租 赁 物 业 管 理 经 营 状 况 : 华 侨 饭 店 占 地 面 积 2 万 多 平 方 米, 总 建 筑 面 积 9 万 多 平 方 米, 共 有 房 间 450 余 个, 高 规 格 地 配 置 了 国 际 会 议 厅 游 泳 池 壁 球 室 健 身 房 和 中 西 日 式 餐 厅 等 配 套 设 施 2005 年 6 月, 牵 手 美 国 豪 生 国 际 酒 店 集 团 共 同 打 造 宁 波 顶 级 的 国 际 品 牌 酒 店, 华 侨 豪 生 大 酒 店 于 2006 年 9 月 28 日 开 业,2007 年 6 月 被 评 定 为 五 星 级 酒 店, 以 高 品 质 的 设 施 和 优 质 服 务 成 为 宁 波 五 星 级 酒 店 的 典 范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华 侨 饭 店 资 产 规 模 为 81,720 万 元,2009 年 度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为 22,277 万 元 8 广 西 银 亿 科 技 矿 冶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银 亿 矿 冶 成 立 于 2006 年 9 月 28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25,000 万 元, 住 所 为 博 白 县 龙 潭 镇,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熊 续 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为 450923000000054 2-2-3-14
股 权 结 构 : 银 亿 集 团 持 有 70% 的 股 权, 舜 龙 锦 纶 持 有 30% 股 权 营 业 范 围 : 氢 氧 化 镍 镍 板 碳 酸 钴 的 生 产 销 售 ; 金 属 矿 石 原 料 化 工 原 料 塑 料 原 料 化 纤 长 丝 的 销 售 经 营 业 务 : 电 解 镍 板 的 生 产 销 售 经 营 状 况 : 银 亿 矿 冶 位 于 我 国 环 北 部 湾 开 发 带 广 西 玉 林 博 白 县, 占 地 面 积 1,000 亩, 员 工 1,000 余 人, 其 中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200 余 人 银 亿 矿 冶 目 前 经 营 的 镍 冶 炼 项 目 被 列 入 2008 年 国 家 发 改 委 重 大 产 业 项 目, 同 时 被 列 为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重 点 大 项 目, 并 享 有 西 部 大 开 发 的 相 关 优 惠 政 策 银 亿 矿 冶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常 温 常 压 浸 出 技 术 是 目 前 国 际 上 先 进 的 工 艺 技 术, 专 业 生 产 有 色 金 属 -- 国 标 1# 电 解 镍 板, 和 其 他 冶 炼 技 术 ( 火 冶 高 温 高 压 等 ) 相 比, 项 目 本 身 具 有 投 资 少 建 设 周 期 短 运 营 成 本 低 等 优 势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银 亿 矿 冶 总 资 产 达 84,881 万 元, 其 中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54,461 万 元,2009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2,993 万 元, 利 润 1,259 万 元 9 广 西 银 亿 科 技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银 亿 化 工 成 立 于 2009 年 3 月 24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与 内 资 合 资 ), 注 册 资 本 为 5000 万 元, 住 所 为 博 白 县 龙 潭 镇,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何 建 平,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为 450923000005584 股 权 结 构 : 银 亿 集 团 持 有 70% 的 股 权, 银 亿 矿 冶 持 有 30% 的 股 权 营 业 范 围 : 水 泥 化 工 产 品 ( 除 危 险 化 学 品 ) 销 售 经 营 业 务 : 从 事 硫 磺 和 石 膏 制 取 硫 酸 附 产 水 泥 项 目 经 营 状 况 : 银 亿 化 工 经 营 项 目 目 前 尚 处 在 筹 划 期 项 目 内 容 为 : 硫 磺 制 酸 400kt/a 石 膏 制 酸 200kt/a 附 产 水 泥 300kt/a; 每 年 附 产 中 压 过 热 蒸 汽 发 电 6400 万 度 ; 附 产 低 压 饱 和 蒸 汽 43 万 立 方 米 项 目 工 程 包 括 制 酸 和 水 泥 主 体 工 程 中 压 过 热 蒸 汽 发 电 装 置 低 压 饱 和 蒸 汽 回 收 利 用 装 置 公 用 工 程 和 辅 助 工 程 项 目 已 在 博 白 县 发 改 局 备 案, 备 案 登 记 证 号 为 博 发 改 备 字 [2008]22 号, 项 目 于 2009 年 6 月 下 旬 开 工 建 设,2010 年 9 月 投 产 项 目 建 成 后, 除 满 足 镍 冶 炼 项 目 足 够 的 用 酸 需 求 外, 并 提 供 足 够 的 蒸 汽 和 电 力 用 于 镍 冶 炼 及 镁 盐 项 目, 部 分 解 决 能 源 自 给 ; 整 体 降 低 企 业 生 产 成 本, 使 企 业 有 能 力 参 与 国 际 竞 争 10 广 西 银 亿 科 技 镁 业 有 限 公 司 2-2-3-15
基 本 情 况 : 银 亿 镁 业 成 立 于 2009 年 4 月 8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5,000 万 元, 住 所 为 博 白 县 龙 潭 镇,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何 建 平,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为 450923000005689 股 权 结 构 : 银 亿 集 团 持 有 70% 的 股 权, 银 亿 矿 冶 持 有 30% 的 股 权 营 业 范 围 : 氧 化 镁 氢 氧 化 镁 硫 酸 镁 石 膏 硫 酸 锰 的 生 产 销 售 经 营 业 务 : 从 事 在 镍 冶 炼 废 水 中 提 取 镁 盐 产 品 及 石 膏 项 目 经 营 状 况 : 银 亿 镁 业 经 营 项 目 于 2009 年 6 月 底 开 工 建 设,2010 年 9 月 投 入 生 产 项 目 内 容 为 : 年 生 产 含 镁 量 4 万 余 吨 的 系 列 镁 盐 产 品, 包 括 : 七 水 硫 酸 镁 氢 氧 化 镁 碱 式 碳 酸 镁 氧 化 镁 硫 酸 钙 镁 肥 等 及 30 万 吨 石 膏 ;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 主 体 工 程 公 用 工 程 和 辅 助 工 程 ; 项 目 建 成 后, 每 年 消 化 处 理 65 万 吨 共 伴 生 红 土 镍 矿 原 矿, 红 土 镍 矿 共 伴 生 的 每 年 4 万 吨 镁 金 属 全 部 吸 收 利 用, 制 成 系 列 镁 盐 产 品 ; 镍 冶 炼 每 年 排 出 的 180 万 立 方 米 废 水 得 以 彻 底 根 治 ; 每 年 处 理 矿 渣 量 110 万 吨 ; 同 时 减 少 渣 库 占 用 土 地 每 年 4 公 顷 解 决 湿 法 冶 炼 共 伴 生 资 源 综 合 利 用 高 效 利 用 循 环 经 济 及 环 保 等 重 大 问 题, 为 国 内 其 他 湿 法 冶 金 企 业 做 出 示 范 和 表 率 项 目 已 备 案, 登 记 备 案 证 为 博 发 改 备 字 [2008]21 号 11 银 亿 宏 峰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宏 峰 矿 业 成 立 于 2002 年 4 月 10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32,761 万 元, 住 所 为 晋 中 市 灵 石 县 南 关 镇 王 家 沟 村,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周 海 宁,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为 140729170000076 股 权 结 构 : 银 亿 集 团 持 有 84.07% 的 股 权, 灵 石 县 宏 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10.44% 的 股 权, 宁 波 市 新 亚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5.49% 的 股 权 营 业 范 围 : 洗 选 精 煤 销 售, 机 焦 制 造 项 目 筹 建, 焦 炭 制 造 及 销 售, 焦 炭 制 造 过 程 中 附 属 化 工 产 品 的 生 产 及 销 售 ( 危 化 产 品 除 外 ), 经 销 高 岭 土 石 膏 硫 铁 矿 铝 矾 土 经 营 业 务 : 煤 炭 洗 选 炼 焦 焦 炉 气 制 甲 醇 和 二 甲 醚 煤 矸 石 发 电 等 煤 炭 产 业 链 相 关 业 务 经 营 状 况 : 宏 峰 矿 业 原 名 灵 石 县 宏 峰 矿 业 有 限 公 司, 位 于 山 西 省 五 十 个 工 业 园 区 之 一 : 晋 中 市 灵 石 县 南 关 镇 工 业 园 区, 周 边 遍 布 优 质 矿 产 资 源, 水 电 路 等 辅 助 设 施 齐 全, 地 理 区 域 人 力 资 源 交 通 均 具 有 较 好 优 势 2007 年 5 月 份, 银 亿 集 团 宁 波 新 亚 2-2-3-16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灵 石 县 宏 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对 灵 石 县 宏 峰 矿 业 进 行 了 重 组 并 更 名 为 宏 峰 矿 业 因 业 务 发 展 需 要,2008 年 6 月 份, 宏 峰 矿 业 吸 收 合 并 全 资 子 公 司 银 亿 宏 峰 煤 焦 化 有 限 公 司, 产 业 规 模 逐 步 扩 大, 由 最 初 60 万 吨 / 年 精 煤 洗 选 生 产 能 力 发 展 到 目 前 拥 有 120 万 吨 / 年 精 煤 洗 选,100 万 吨 / 年 机 焦 制 造 的 产 业 规 模, 注 册 资 金 由 原 来 的 500 万 元, 增 加 到 32,761 万 元 宏 峰 矿 业 经 营 的 冶 金 焦 主 要 用 于 高 炉 炼 铁, 在 销 售 上 积 极 引 进 骨 干 业 务 人 才, 目 前 焦 炭 主 要 销 往 河 南 山 东 河 北 浙 江 一 带 钢 厂 未 来 三 到 五 年, 宏 峰 矿 业 依 托 灵 石 的 资 源 优 势, 以 焦 炭 生 产 为 纽 带, 以 化 工 产 品 为 支 柱, 延 伸 产 业 链 条, 在 现 有 产 业 基 础 上 发 展 成 为 年 产 300 万 吨 精 煤 200 万 吨 焦 炭 30 万 吨 甲 醇 30 万 吨 尿 素 及 具 有 2*25MW 热 电 项 目 的 多 种 产 品 并 存 的 大 型 综 合 性 企 业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宏 峰 矿 业 资 产 总 额 为 111,772 万 元,2009 年 度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28,245 万 元 12 山 西 灵 石 宝 华 煤 业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宝 华 煤 业 成 立 于 2003 年 12 月 22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5,000 万 元 住 所 为 山 西 省 晋 中 市 灵 石 县 王 禹 乡 后 沟 村,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朱 东 海,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为 140000105963604 股 权 结 构 : 宏 峰 矿 业 持 有 100% 的 股 权 营 业 范 围 : 资 源 整 合 技 改 扩 建 相 关 服 务 ( 不 包 含 煤 炭 开 采 ) 经 营 业 务 : 煤 矿 资 源 整 合 煤 矿 技 改 扩 建 经 营 状 况 : 宝 华 煤 业 在 原 有 年 产 30 万 吨 原 煤 煤 矿 一 座 的 情 况 下, 根 据 山 西 省 煤 矿 兼 并 重 组 整 合 相 关 文 件 的 规 定, 在 省 政 府 的 统 一 推 动 下, 成 功 整 合 了 周 边 煤 矿, 矿 区 面 积 从 4.07 平 方 公 里 增 加 到 19.38 平 方 公 里, 批 准 可 开 采 煤 种 2# 6# 10# 三 个 煤 层 增 加 到 2# 6# 9# 10# 11# 五 个 煤 种, 煤 炭 保 有 储 量 也 由 1,271 万 吨 增 加 到 5,000 万 吨 左 右, 成 为 灵 石 县 较 大 的 煤 田 之 一, 为 今 后 煤 焦 产 业 链 的 向 前 推 进 发 展 奠 定 了 良 好 的 基 础 13 宁 波 港 晋 焦 炭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港 晋 焦 炭 成 立 于 2008 年 3 月 24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法 人 独 资 ),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000 万 元, 住 所 为 宁 波 保 税 区 兴 业 二 路 18 号 2 幢 502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黄 金 龙,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330214000006648, 税 务 登 记 证 号 为 :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号 股 权 结 构 : 宏 峰 矿 业 持 有 100% 的 股 权 2-2-3-17
营 业 范 围 : 焦 炭 化 工 产 品 ( 除 危 险 化 学 品 ) 的 批 发 零 售 经 营 业 务 : 焦 炭 的 批 发 零 售 经 营 状 况 : 港 晋 焦 炭 依 靠 宏 峰 矿 业 的 产 品 优 势, 同 时 依 托 宁 波 港 上 海 港 等 港 口 优 势, 积 极 开 展 焦 炭 出 口 贸 易 国 内 市 场 方 面, 港 晋 焦 炭 在 长 三 角 地 区 与 大 型 的 钢 铁 加 工 企 业 达 成 了 良 好 的 合 作 意 向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港 晋 焦 炭 资 产 总 额 51,620 万 元,2009 年 度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18,721 万 元 14 宁 波 银 亿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银 亿 进 出 口 成 立 于 1992 年 5 月 7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投 资 ), 注 册 资 本 为 3,000 万 元, 住 所 为 海 曙 区 永 丰 路 199 弄 8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赵 笑 梅,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为 330200000003528 股 权 结 构 : 银 亿 集 团 持 有 90% 的 股 权, 旭 邦 进 出 口 持 有 10% 的 股 权 营 业 范 围 : 自 营 和 代 理 货 物 和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国 家 限 定 经 营 或 禁 止 进 出 口 的 货 物 和 技 术 除 外 ; 矿 产 品 金 属 材 料 电 子 产 品 机 械 设 备 建 材 五 金 交 电 纸 张 化 工 原 料 及 产 品 塑 料 产 品 针 纺 织 品 日 用 品 工 艺 品 燃 料 油 的 批 发 零 售 ; 定 型 包 装 食 品 植 物 油 的 批 发 ( 有 效 期 至 2011 年 7 月 24 日 ); 煤 炭 的 批 发 ( 有 效 期 至 2010 年 7 月 9 日 ); 危 险 化 学 品 批 发 ( 按 甬 J 安 经 ( 乙 ) 字 (2008)0153 号 许 可 范 围 )( 有 效 期 至 2011 年 1 月 28 日 ) 经 营 业 务 : 进 出 口 和 国 内 贸 易 为 一 体, 自 营 和 代 理 各 类 商 品 及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经 营 进 料 加 工 三 来 一 补 业 务 以 及 对 销 贸 易 和 转 口 贸 易 经 营 状 况 : 银 亿 进 出 口 目 前 主 要 出 口 商 品 包 括 纺 织 服 装 食 品 机 械 汽 配 电 子 家 电 及 日 用 品 等, 产 品 主 要 销 往 美 国 欧 洲 日 本 东 南 亚 等 国 家 和 地 区 ; 主 要 进 口 商 品 已 形 成 以 铜 锰 钴 铬 镍 铅 锌 等 重 要 资 源 性 矿 产 为 核 心 的 拳 头 商 品, 进 口 国 主 要 为 非 洲 东 盟 有 关 国 家, 以 及 化 工 再 生 资 源 机 械 设 备 等 商 品 的 进 口 ; 国 内 贸 易 主 要 为 煤 炭 焦 炭 等 能 源 性 物 资, 银 亿 进 出 口 拥 有 煤 炭 经 营 许 可 证, 利 用 公 司 煤 炭 专 营 权 大 力 开 展 煤 炭 贸 易 业 务, 年 经 营 规 模 在 20 万 吨 以 上, 今 后 三 年 内 将 达 到 100 万 吨 的 经 营 目 标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银 亿 进 出 口 总 资 产 71,505 万 元,2009 年 度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90,200 万 元 15 宁 波 亿 源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亿 源 国 贸 成 立 于 2007 年 8 月 9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合 资 ), 注 册 资 本 2000 万 元, 住 所 为 宁 波 保 税 区 国 际 发 展 大 厦 1 幢 2709A 2-2-3-18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熊 续 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330214000001669, 税 务 登 记 证 号 为 : 330206665565989,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号 :66556598-9 股 权 结 构 : 银 亿 进 出 口 持 有 100% 的 股 权 经 营 范 围 : 国 际 贸 易 转 口 贸 易 出 口 加 工 保 税 仓 储 ; 保 税 区 内 经 营 矿 产 品 金 属 材 料 化 工 原 料 及 产 品 ( 除 危 险 化 学 品 ) 橡 胶 原 材 料 及 产 品 针 纺 织 品 原 料 及 产 品 电 子 产 品 机 械 设 备 建 筑 材 料 五 金 交 电 纸 张 纸 浆 木 浆 塑 料 原 料 及 制 品 日 用 品 工 艺 品 燃 料 油 ( 除 轻 质 燃 料 油 ); 经 济 贸 易 咨 询 服 务 经 营 业 务 : 国 际 贸 易 转 口 贸 易 保 税 区 内 针 纺 织 品 原 料 及 产 品 经 营 状 况 : 亿 源 国 贸 主 要 从 事 转 口 贸 易 服 务, 主 要 贸 易 品 种 有 铜 钴 矿 金 属 钴 PTA 等 产 品, 公 司 充 分 利 用 宁 波 临 港 地 理 优 势 和 保 税 区 的 优 惠 政 策, 同 时 努 力 开 拓 和 创 新 发 展 工 贸 结 合 的 发 展 模 式, 积 极 构 建 和 拓 展 全 球 贸 易 市 场 平 台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亿 源 国 贸 总 资 产 2,005 万 元,2009 年 度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2,830 万 元 16 上 海 银 盛 国 际 贸 易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银 盛 国 贸 成 立 于 2008 年 4 月 18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国 内 合 资 ),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000 万 元, 住 所 为 上 海 市 卢 湾 区 普 安 路 185 号 曙 光 大 厦 24 楼 B 座, 法 定 代 表 人 : 赵 笑 梅,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310103000190832, 税 务 登 记 证 号 为 :310103674556259,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号 :674556259 股 权 结 构 : 银 亿 进 出 口 持 有 100% 的 股 权 经 营 范 围 : 从 事 货 物 及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铁 矿 石 金 属 材 料 ( 国 家 有 专 项 规 定 的 除 外 ) 电 子 产 品 机 械 设 备 建 筑 材 料 五 金 交 电 纸 张 化 工 原 料 及 产 品 ( 国 家 有 专 项 规 定 的 除 外 ) 塑 料 制 品 针 纺 织 品 日 用 百 货 工 艺 礼 品 燃 料 油 ( 不 得 从 事 危 险 化 学 品 ) 的 销 售 : 酒 类 的 批 发 ; 食 品 销 售 管 理 ( 非 实 物 形 式 ) ( 涉 及 行 政 许 可 的 凭 许 可 证 经 营 ) 经 营 业 务 : 主 营 进 出 口 业 务, 目 前 主 要 有 档 发 皮 衣 电 子 产 品 铜 等 大 宗 物 资 贸 易 等 产 品 的 进 出 口 经 营 状 况 : 银 盛 国 贸 目 前 已 形 成 宁 波 和 上 海 两 大 贸 易 平 台 的 互 动, 貂 皮 成 衣 档 发 电 子 产 品 等 出 口 业 务 与 北 京 深 圳 等 地 制 造 企 业 形 成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 铜 进 口 业 务 及 大 宗 物 资 结 合 期 货 市 场 的 进 口 贸 易, 主 要 进 口 地 为 荷 兰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银 盛 国 贸 资 产 总 额 8,054 万 元,2009 年 度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17,484 万 元 17 宁 波 如 升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2-2-3-19
基 本 情 况 : 如 升 实 业 成 立 于 1998 年 10 月 27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台 港 澳 法 人 独 资 ),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住 所 为 宁 波 市 江 东 南 路 539 弄 100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何 建 平,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为 330200400009909 股 权 结 构 : 香 港 银 源 持 有 100% 的 股 权 营 业 范 围 : 空 罐 机 械 设 备 的 制 造 加 工 ; 食 品 冷 冻 冷 藏 ( 限 分 支 机 构 经 营 ); 劳 务 装 卸 服 务, 楼 宇 清 扫 ; 叉 车 设 备 维 修 ; 厂 房 租 赁 ; 五 金 配 件 加 工 ; 包 装 纸 箱 ( 不 含 印 刷 ) 贝 壳 工 艺 品 制 作 经 营 业 务 : 空 罐 加 工 物 业 租 赁 实 业 投 资 等 经 营 状 况 : 如 升 实 业 是 在 原 宁 波 罐 头 食 品 厂 的 基 础 上, 按 现 代 企 业 制 度 要 求 组 建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如 升 实 业 下 设 2 个 车 间, 即 实 罐 空 罐 车 间, 建 筑 面 积 分 别 为 9,727 平 方 米 和 4,740 平 方 米, 生 产 能 力 达 到 8,000 吨 罐 头 和 4,000 万 套 空 罐, 并 配 有 从 瑞 士 意 大 利 等 国 进 口 的 多 条 自 动 化 生 产 线, 具 备 生 产 满 足 顾 客 需 求 的 高 质 量 罐 头 食 品 的 设 施 条 件 ; 如 升 实 业 在 宁 波 市 中 心 还 拥 有 占 地 面 积 3,000 平 方 米, 冷 藏 能 力 为 1,600 吨 的 冷 库 一 座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如 升 实 业 总 资 产 为 40,876 万 元,2009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074 万 元 18 宁 波 市 江 北 凯 诚 智 宇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江 北 凯 诚 成 立 于 2006 年 8 月 4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0 万 元, 住 所 为 江 北 区 中 马 路 521 号 2 号 楼 201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屠 赛 利,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3302052003305, 税 务 登 记 号 为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号 为 79009020-6 股 权 结 构 : 如 升 实 业 持 有 100% 的 股 权 经 营 范 围 : 建 筑 装 饰 工 程 市 政 工 程 园 林 绿 化 工 程 建 筑 智 能 工 程 暖 通 工 程 的 施 工 ; 水 电 安 装 ; 制 冷 设 备 安 装 ; 建 筑 装 潢 设 计 经 营 状 况 : 无 具 体 经 营 业 务 19 宁 波 市 海 曙 凯 和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海 曙 凯 和 的 原 名 为 余 姚 凯 和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6 年 11 月 20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0 万 元, 住 所 为 余 姚 市 谭 家 岭 西 路 日 月 星 苑 4 幢 106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 徐 康 玲,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 330203000029167, 税 务 登 记 号 为 : 330281796003118,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号 为 79600311-8 海 曙 凯 和 于 2009 年 2 月 24 日 取 得 宁 波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海 曙 分 局 核 2-2-3-20
发 的 ( 甬 海 工 商 ) 名 称 变 核 内 (2009)059750 号 企 业 名 称 变 更 核 准 通 知 书, 名 称 变 更 为 宁 波 市 海 曙 凯 和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变 更 以 后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0 万 元, 住 所 为 : 海 曙 区 乌 含 巷 36 号 2-1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 徐 康 玲,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 330281000010749, 税 务 登 记 证 号 码 :330203796003118,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号 码 : 79600311-8 股 权 结 构 : 如 升 实 业 持 有 100% 的 股 权 经 营 范 围 : 物 业 管 理 的 服 务 ; 房 屋 租 赁, 室 内 外 装 潢 经 营 业 务 : 物 业 管 理 服 务 经 营 状 况 : 海 曙 凯 和 自 设 立 以 来 业 务 范 围 是 在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的 指 导 和 协 调 下, 承 接 宁 波 市 海 曙 区 建 成 时 间 较 久 配 套 落 后 物 业 收 费 率 及 收 费 标 准 较 低 的 居 住 小 区 的 物 业 管 理, 具 体 包 括 中 宪 小 区 孝 闻 小 区 生 活 新 境 生 活 大 师 和 时 代 新 居 五 个 居 住 小 区 海 曙 凯 和 自 设 立 以 来 就 承 担 了 一 定 的 社 会 责 任, 且 仅 具 有 三 级 物 业 管 理 资 质, 以 承 担 社 会 责 任 为 主, 不 主 动 承 接 外 接 项 目 20 宁 波 海 曙 凯 佳 房 产 信 息 咨 询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海 曙 凯 佳 成 立 于 2005 年 6 月 22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0 万 元, 住 所 为 海 曙 区 府 桥 街 128 弄 34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屠 赛 利,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3302032004317, 税 务 登 记 号 为 :330223775621953,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号 为 77562195-3 股 权 结 构 : 如 升 实 业 持 有 100% 的 股 权 经 营 范 围 : 房 产 中 介 租 赁 ; 商 品 信 息 咨 询 服 务 经 营 状 况 : 无 具 体 经 营 业 务 21 宁 波 市 江 北 区 绿 野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江 北 绿 野 成 立 于 1994 年 6 月 29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1000 万 元 住 所 为 江 北 区 环 城 北 路 西 段 498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周 海 宁,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330205000003533, 税 务 登 记 证 号 码 :330205144252370,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号 :14425237-0 股 权 结 构 : 如 升 实 业 持 有 51% 的 股 权, 自 然 人 隋 小 丽 持 有 39% 的 股 权, 胡 斐 持 有 10% 的 股 权 营 业 范 围 : 实 业 投 资 ; 房 地 产 租 赁 ; 室 内 装 潢 ; 建 筑 材 料 的 批 发 零 售 ; 玻 璃 加 工 ; 箱 橱 制 造 2-2-3-21
经 营 业 务 : 目 前 主 要 是 对 自 有 房 屋 进 行 出 租 ; 经 营 状 况 : 江 北 绿 野 通 过 对 位 于 宁 波 市 江 北 区 环 城 北 路 西 段 自 有 的 房 屋 的 出 租,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江 北 绿 野 资 产 总 额 25,075 万 元,2009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369 万 元 22 宁 波 银 屹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银 屹 资 产 管 理 成 立 于 2001 年 12 月 28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台 港 澳 与 境 内 合 资 ), 注 册 资 本 为 800 万 美 元, 如 升 实 业 香 港 银 源 分 别 持 有 对 银 屹 资 产 管 理 600 万 美 元 200 万 美 元 的 出 资 额 住 所 为 宁 波 市 海 曙 区 永 丰 路 199 弄 209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张 明 海,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为 330200400031744 股 权 结 构 : 如 升 实 业 持 有 75% 的 股 权, 香 港 银 源 持 有 25% 的 股 权 营 业 范 围 : 对 香 港 银 源 在 境 内 投 资 的 资 产 及 银 屹 资 产 管 理 的 资 产 进 行 管 理 自 营 和 代 理 商 品 和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国 家 限 定 经 营 或 禁 止 进 出 口 的 商 品 和 技 术 除 外, 无 进 口 商 品 分 销 业 务 自 有 房 屋 租 赁 经 营 业 务 : 实 业 投 资 资 产 管 理 房 屋 出 租 经 营 状 况 : 银 屹 资 产 管 理 早 期 主 要 负 责 集 团 房 屋 建 筑 物 的 出 租, 近 些 年 已 无 具 体 经 营 业 务 实 业 投 资 方 面, 银 屹 资 产 管 理 投 资 如 下 企 业 : 舜 龙 锦 纶 浙 江 巨 雄 京 涛 实 业 如 升 宝 华 长 发 商 厦 23 宁 波 如 升 宝 华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如 升 宝 华 成 立 于 2003 年 3 月 28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投 资 ), 注 册 资 本 为 800 万 元 住 所 为 海 曙 区 丁 家 街 108 号 36 幢,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徐 康 玲,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为 330200000009599 股 权 结 构 : 银 屹 资 产 管 理 持 有 70% 的 股 权, 如 升 实 业 持 有 30% 的 股 权 营 业 范 围 : 家 政 服 务 装 卸 搬 运 自 营 和 代 理 货 物 和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但 国 家 限 定 经 营 或 禁 止 进 出 口 地 货 物 和 技 术 除 外 经 营 业 务 : 货 物 搬 运 业 务 为 主 的 劳 务 服 务 企 业 经 营 状 况 : 如 升 宝 华 主 要 为 宁 波 中 华 纸 业 有 限 公 司 配 套 工 程 服 务, 该 公 司 有 员 工 近 2,000 人, 拥 有 一 支 长 期 从 事 装 卸 搬 运 仓 储 管 理 安 全 保 卫 设 备 维 修 等 工 作 的 技 术 工 人 专 业 队 伍, 在 取 得 良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的 同 时 也 创 造 了 大 量 的 工 作 机 会, 解 决 了 一 部 分 外 来 务 工 人 员 的 就 业 问 题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如 升 宝 华 资 产 合 计 1,573 万 元,2009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1,773 万 元 2-2-3-22
24 马 鞍 山 长 发 商 厦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长 发 商 厦 成 立 于 2004 年 8 月 24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0 万 元, 住 所 为 花 山 区 中 央 花 园 4 幢, 法 定 代 表 人 鲁 国 华,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3405001002632, 税 务 登 记 号 为 340503764790778,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号 为 76479077-8 股 权 结 构 : 银 屹 资 产 管 理 持 有 55% 的 股 权, 宁 波 金 贸 房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45% 的 股 权 营 业 范 围 : 批 发 零 售 日 用 百 货 五 金 交 电 化 工 产 品 ( 除 危 险 品 易 制 毒 品 ) 针 纺 织 品 家 具 装 潢 材 料 建 筑 材 料 金 属 材 料 机 电 设 备 ( 不 含 特 种 设 备 ) 工 艺 美 术 品 黄 金 饰 品 通 讯 器 材 ; 家 电 维 修 经 营 状 况 : 无 具 体 经 营 业 务 25 宁 波 舜 龙 锦 纶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舜 龙 锦 纶 成 立 于 2000 年 3 月 20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中 外 合 资 ), 注 册 资 本 为 5000 万 元, 银 屹 资 产 管 理 认 缴 2550 万 出 资 额, 香 港 银 源 认 缴 2450 万 元 出 资 额 住 所 为 浙 江 省 余 姚 经 济 开 发 区 B 区,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何 建 平,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为 企 合 浙 甬 总 字 第 004551 号 股 权 结 构 : 银 屹 资 产 管 理 持 有 51% 的 股 权, 香 港 银 源 持 有 49% 的 股 权 营 业 范 围 : 尼 龙 66 盐 制 造 经 营 业 务 : 高 速 纺 锦 纶 切 片 生 产 销 售 经 营 状 况 : 舜 龙 锦 纶 位 于 余 姚 经 济 开 发 区, 主 要 产 品 为 高 速 纺 锦 纶 6 切 片, 年 生 产 能 力 20,000 吨, 发 挥 江 浙 一 带 纺 织 业 发 达 的 地 缘 优 势, 有 较 为 广 泛 的 市 场 空 间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舜 龙 锦 纶 总 资 产 19,571 万 元,2009 年 度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3,561 万 元 26 宁 波 保 税 区 京 涛 实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京 涛 实 业 成 立 于 1996 年 4 月 16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与 内 资 企 业 合 资 ), 注 册 资 本 为 3,000 万 元 住 所 为 宁 波 保 税 区 发 展 大 厦 2802-1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张 俊,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为 330200400002135 股 权 结 构 : 银 屹 资 产 管 理 持 有 90% 的 股 权, 旭 邦 进 出 口 持 有 10% 的 股 权 营 业 范 围 : 国 际 贸 易 转 口 贸 易 出 口 加 工 保 税 仓 储 ; 保 税 区 内 经 营 钢 材 五 金 交 电 机 械 设 备 机 电 产 品 ( 除 小 汽 车 ) 通 讯 设 备 ( 除 发 射 装 置 ) 化 工 原 料 2-2-3-23
及 产 品 ( 除 化 学 危 险 品 ) 塑 料 及 制 品 纺 织 原 料 及 产 品 ( 除 国 家 统 一 经 营 ) 办 公 设 备 计 算 机 及 软 件 建 筑 装 潢 材 料 ; 社 会 经 济 咨 询 经 营 业 务 : 保 税 区 内 经 营 金 属 材 料 化 工 原 料 等 产 品 经 营 状 况 : 京 涛 实 业 在 宁 波 保 税 区 内 经 营 马 口 铁 铝 锭 等 金 属 材 料, 己 内 酰 胺 等 化 工 产 品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京 涛 实 业 资 产 总 额 23,954 万 元,2009 年 度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3,792 万 元 27 宁 波 保 税 区 圣 泰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圣 泰 投 资 成 立 于 2007 年 9 月 11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500 万 元, 住 所 为 宁 波 保 税 区 国 际 发 展 大 厦 404A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张 明 海,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330214000002284, 税 务 登 记 证 号 为 :330206665584258,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号 为 66558425-8 股 权 结 构 : 京 涛 实 业 持 有 98.40% 的 股 权, 张 明 海 持 股 1.6% 的 股 权 经 营 状 况 : 无 具 体 经 营 业 务 28 宁 波 保 税 区 雍 泰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雍 泰 投 资 成 立 于 2007 年 9 月 11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80 万 元, 住 所 为 宁 波 保 税 区 国 际 发 展 大 厦 2709C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方 宇,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330214000002268, 税 务 登 记 证 号 为 :330206665584303,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号 为 66558430-3 股 权 结 构 : 京 涛 实 业 持 有 98.40% 的 股 权, 方 宇 持 股 1.6% 的 股 权 经 营 范 围 : 实 业 投 资 咨 询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经 济 贸 易 信 息 咨 询 会 议 展 览 服 务 经 营 状 况 : 无 具 体 经 营 业 务 29 宁 波 保 税 区 盛 基 投 资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盛 基 投 资 成 立 于 2007 年 9 月 11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住 所 为 宁 波 保 税 区 兴 农 大 厦 12-028A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方 宇,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330214000002276, 税 务 登 记 证 号 为 :330206665584282,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号 为 66558428-2 股 权 结 构 : 京 涛 实 业 持 有 98.80% 的 股 权, 张 明 海 持 股 0.4% 的 股 权, 方 宇 持 有 0.8% 的 股 权 经 营 范 围 : 实 业 投 资 咨 询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经 济 贸 易 信 息 咨 询 会 议 展 览 服 务 经 营 状 况 : 无 具 体 经 营 业 务 2-2-3-24
30 浙 江 巨 雄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浙 江 巨 雄 成 立 于 2005 年 3 月 9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合 资 ), 注 册 资 本 为 2,800 万 元 住 所 为 余 姚 市 中 国 塑 料 城 中 心 交 易 区 F 区 1 幢 305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赵 笑 梅,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为 330281000012620 股 权 结 构 : 银 屹 资 产 管 理 持 有 60% 的 股 权, 舜 龙 电 业 持 有 40% 的 股 权 营 业 范 围 : 化 工 原 料 ( 除 危 险 化 学 品 ), 塑 料 原 料, 纺 织 原 料, 农 畜 产 品, 机 械, 电 子 设 备, 建 筑 材 料, 重 质 燃 料 油, 金 属 材 料, 金 属 矿 石, 五 金 配 件, 包 装 材 料, 工 艺 美 术 品, 仪 器 仪 表, 保 温 材 料, 日 用 百 货 的 批 发 零 售 自 营 和 代 理 货 物 和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 不 含 分 销 ) 经 营 业 务 : 塑 料 原 料 化 纤 原 料 矿 产 资 源 等 的 国 内 贸 易 及 进 出 口 经 营 状 况 : 浙 江 巨 雄 目 前 主 要 经 营 模 式 以 进 口 采 购 为 主, 做 转 口 贸 易 塑 料 原 料 贸 易 主 要 经 营 产 品 有 国 产 进 口 通 用 塑 料 HDPE LDPE LLDPE PP PVC ABS GPPS HIPS 等, 主 要 进 口 国 为 韩 国 日 本 沙 特 伊 朗 卡 塔 尔 等 国 家 国 内 贸 易 主 要 以 周 边 以 及 江 苏 上 海 等 地 的 工 厂 为 主, 兼 有 部 分 贸 易 商 同 时, 浙 江 巨 雄 还 拥 有 有 色 金 属 进 口 许 可 权, 将 把 有 色 金 属 纳 入 公 司 经 营 重 点 之 一 2008 年, 浙 江 巨 雄 成 为 宁 波 市 塑 料 行 业 协 会 副 会 长 单 位, 并 连 续 两 年 被 评 为 宁 波 市 塑 料 行 业 协 会 十 强 企 业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浙 江 巨 雄 总 资 产 为 86,725 万 元,2009 年 度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57,015 万 元 元, 净 利 润 为 1,260 万 元 浙 江 巨 雄 未 来 的 发 展 规 划 将 实 现 公 司 从 贸 易 商 向 供 应 链 服 务 商 的 转 型 31 宁 波 聚 雄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宁 波 聚 雄 成 立 于 2005 年 11 月 7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与 内 资 合 资 ), 注 册 资 本 为 2,000 万 元 住 所 为 宁 波 保 税 区 发 展 大 厦 2802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赵 笑 梅,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为 3302061800354 股 权 结 构 : 浙 江 巨 雄 持 有 90% 的 股 权, 如 升 实 业 持 有 10% 股 权 营 业 范 围 : 自 营 和 代 理 货 物 及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但 国 家 限 定 经 营 或 禁 止 进 出 口 的 货 物 及 技 术 除 外 ; 保 税 区 内 经 营 机 械 设 备 ( 除 小 汽 车 ) 橡 胶 原 料 及 制 品 金 属 材 料 五 金 交 电 纺 织 原 料 及 产 品 建 筑 材 料 装 潢 材 料 电 子 元 器 件 化 工 原 料 及 产 品 工 艺 品 通 讯 设 备 文 化 用 品 电 脑 及 配 件 ; 咨 询 服 务 经 营 业 务 : 塑 料 原 料 纺 织 原 料 及 产 品 化 工 原 料 及 产 品 等 的 销 售 经 营 状 况 : 宁 波 聚 雄 主 要 经 营 己 内 酰 胺 等 化 工 产 品 的 国 内 贸 易 及 进 出 口 业 务, 2-2-3-25
同 时 在 化 工 原 料 及 产 品 方 面 与 国 内 国 家 大 型 企 业 形 成 了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宁 波 聚 雄 总 资 产 为 66,792 万 元,2009 年 度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52,363 万 元 32 宁 波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亿 旺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亿 旺 贸 易 成 立 于 2008 年 5 月 7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法 人 独 资 ),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二 千 万 元, 住 所 为 开 发 区 联 合 区 域 北 京 大 厦 A511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黄 兴 传,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330206000027410, 税 务 登 记 证 号 码 : 330282681092800,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号 :67471243-4 股 权 结 构 : 宁 波 聚 雄 持 有 100% 的 股 权 营 业 范 围 : 自 营 和 代 理 各 类 货 物 和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 除 国 家 限 定 公 司 经 营 或 禁 止 进 出 口 的 货 物 及 技 术 ); 金 属 材 料, 建 筑 材 料, 化 工 原 料, 五 金, 日 用 品, 木 材 的 批 发 零 售 经 营 状 况 : 无 具 体 经 营 业 务 33 宁 波 旭 邦 进 出 口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旭 邦 进 出 口 成 立 于 2008 年 6 月 17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3,000 万 元, 住 所 为 宁 波 保 税 区 兴 业 三 路 6 号 513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张 俊,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330214000009136, 税 务 登 记 证 号 为 :330206674736364,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号 :67473636-4 股 权 结 构 : 宁 波 聚 雄 持 有 100% 的 股 权 经 营 范 围 : 自 营 和 代 理 货 物 和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但 国 家 限 定 公 司 经 营 或 禁 止 进 出 口 的 货 物 及 技 术 除 外 ; 矿 产 品 金 属 材 料 电 子 产 品 机 械 设 备 建 筑 材 料 五 金 交 电 纸 张 化 工 原 料 及 产 品 ( 除 危 险 化 学 品 ) 塑 料 制 品 针 纺 织 品 日 用 品 工 艺 品 燃 料 油 ( 除 轻 质 燃 料 油 ) 的 批 发 零 售 经 营 业 务 : 电 子 产 品 机 械 设 备 五 金 交 电 等 产 品 的 销 售 经 营 状 况 : 旭 邦 进 出 口 立 足 宁 波, 积 极 拓 展 浙 江 省 内 市 场, 根 据 江 浙 一 带 电 子 产 品 及 五 金 交 电 的 资 源 优 势 开 展 国 内 贸 易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旭 邦 进 出 口 总 资 产 为 37,889 万 元,2009 年 度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24,350 万 元 34 宁 波 舜 龙 电 业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舜 龙 电 业 成 立 于 1993 年 12 月 24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台 港 澳 法 人 独 资 ),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6,000 万 元, 住 所 为 浙 江 省 余 姚 经 济 开 发 区 B 区, 2-2-3-26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熊 续 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为 企 独 浙 甬 总 字 第 001560 号 股 权 结 构 : 香 港 银 源 持 有 100% 的 股 权 营 业 范 围 : 热 电 联 产 电 站 的 建 设 经 营 经 营 业 务 : 热 电 的 生 产 销 售 经 营 状 况 : 舜 龙 电 业 位 于 余 姚 经 济 开 发 区, 是 一 家 以 发 电 供 热 为 主 的 大 型 基 础 设 施 企 业, 为 余 姚 市 唯 一 集 中 供 热 源, 年 总 发 电 量 为 20,000 万 千 瓦 时, 年 总 供 气 能 力 100 余 万 吨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舜 龙 电 业 资 产 总 额 18,084 万 元,2009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3,261 万 元 35 宁 波 保 税 区 银 亿 金 属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银 亿 金 属 成 立 于 1996 年 3 月 18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合 资 ), 注 册 资 本 为 3,000 万 元, 住 所 为 宁 波 保 税 区 发 展 大 厦 2809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熊 续 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为 330214000007171 股 权 结 构 : 舜 龙 电 业 持 有 51% 的 股 权, 自 然 人 张 海 峰 颜 慧 正 宋 兆 国 陆 海 波 石 磊 章 晓 红 分 别 持 有 39.5% 2.5% 2.5% 1.5% 1.5% 1.5% 的 股 权 营 业 范 围 : 国 际 贸 易 转 口 贸 易 出 口 加 工 保 税 仓 储 ; 经 营 金 属 材 料 建 筑 材 料 化 工 原 料 ( 除 危 险 化 学 品 ) 五 金 百 货 木 材 经 营 业 务 : 经 营 钢 材 板 材 有 色 金 属 材 料 为 主, 下 设 一 个 分 公 司 和 板 材 经 营 基 地 经 营 状 况 : 银 亿 金 属 经 营 的 钢 材 品 种 主 要 有 元 钢 碳 钢 高 线 特 钢 热 板 冷 板 钢 坯, 有 色 金 属 品 种 有 铝 锌 铅 铜 等 银 亿 金 属 在 钢 材 业 务 上 年 销 售 45# 碳 钢 普 元 特 钢 5 万 吨 左 右, 产 品 主 要 销 售 给 宁 波 周 边 地 区 的 标 准 件 厂 和 拉 丝 厂 这 些 厂 方 收 取 货 款 比 较 及 时, 信 誉 较 好, 生 产 经 营 状 况 正 常 近 年 来, 银 亿 金 属 在 经 营 上 坚 持 以 市 场 为 导 向 薄 利 多 销 为 原 则, 对 重 点 用 户 采 取 给 予 送 货 上 门 适 当 铺 垫 扶 植 销 售 营 销 策 略, 与 用 户 建 立 良 好 的 供 需 合 作 伙 伴 关 系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银 亿 金 属 总 资 产 为 51,375 万 元,2009 年 度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52,855 万 元 36 宁 波 伟 博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伟 博 贸 易 成 立 于 2008 年 3 月 14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2000 万 元, 住 所 为 宁 波 保 税 区 兴 农 大 厦 4-318B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李 春 儿,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330214000006443, 税 务 登 记 证 号 为 :33020667122913X,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号 :67122913-X 2-2-3-27
股 权 结 构 : 金 属 材 料 持 有 100% 的 股 权 经 营 范 围 : 国 际 贸 易 转 口 贸 易 出 口 加 工 报 税 仓 储 ; 金 属 材 料 建 筑 材 料 化 工 原 料 ( 除 危 险 化 学 品 ) 五 金 日 用 品 木 材 的 批 发 零 售 经 营 业 务 : 板 材 业 务 的 批 发 经 营 状 况 : 伟 博 贸 易 主 要 经 营 钢 铁 板 材 业 务, 在 宁 波 有 一 定 数 量 的 终 端 客 户, 主 要 是 一 些 生 产 保 险 器 材 如 保 险 箱 保 险 柜 等 产 品 的 企 业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伟 博 贸 易 总 资 产 3,961 万 元,2009 年 度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4,870 万 元 37 玉 林 旭 邦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玉 林 旭 邦 成 立 于 2008 年 3 月 28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3,000 万 元 住 所 为 玉 林 市 博 白 县 龙 潭 镇,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徐 康 玲,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为 450923000000781 股 权 结 构 : 伟 博 贸 易 持 有 100% 的 股 权 营 业 范 围 : 化 工 原 料 ( 除 危 险 化 学 品 ), 塑 料 原 料, 纺 织 原 料, 机 械, 电 子 设 备, 建 筑 材 料, 金 属 材 料, 金 属 矿 石 ( 不 含 国 家 禁 止 限 制 类 项 目 ), 五 金 配 件, 包 装 材 料, 工 艺 美 术 品, 仪 器 仪 表, 保 温 材 料, 日 用 百 货 的 批 发 零 售 自 营 和 代 理 货 物 和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 不 含 分 销 ), 但 国 家 限 定 经 营 或 禁 止 进 出 口 的 货 物 和 技 术 除 外 ( 凡 涉 及 许 可 证 的 项 目 凭 许 可 证 在 有 效 期 内 经 营 ) 经 营 业 务 : 金 属 矿 石 销 售 经 营 状 况 : 玉 林 旭 邦 从 菲 律 宾 进 口 红 土 镍 矿, 为 银 亿 矿 冶 提 供 原 料 来 源, 同 时 进 行 其 他 进 出 口 贸 易 活 动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玉 林 旭 邦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总 资 产 4,847 万 元,2009 年 度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2,138 万 元 38 广 东 致 诚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广 东 致 诚 成 立 于 2008 年 4 月 30, 注 册 资 本 3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3000 万 元 2009 年 4 月 20 日, 广 东 致 诚 从 广 西 玉 林 市 一 环 东 路 248 号 迁 移 到 广 东 湛 江 市 麻 章 区 政 通 东 路 北 侧 ( 麻 章 区 财 政 大 楼 701 房 ), 同 时 公 司 的 名 称 由 原 来 玉 林 冠 豪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变 更 为 广 东 致 诚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 伟 博 贸 易 持 有 100% 的 股 权 经 营 范 围 : 化 工 原 料 塑 料 原 料 及 纺 织 原 料 农 畜 产 品 机 械 电 子 设 备 建 筑 材 料 及 金 属 材 料 金 属 矿 石 五 金 配 件 包 装 材 料 工 艺 美 术 品 仪 器 仪 表 保 温 材 料 日 用 百 货 的 批 发 和 零 售 自 营 和 代 理 货 物 和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2-2-3-28
经 营 业 务 : 集 进 出 口 国 内 外 贸 易 批 发 零 售 美 金 核 算 等 业 务 于 一 体 的 现 代 化 大 型 商 贸 企 业 经 营 状 况 : 广 东 致 诚 以 进 出 口 贸 易 业 务 为 主 业,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广 东 至 诚 资 产 总 额 3,456 万 39 宁 波 恒 兆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恒 兆 贸 易 成 立 于 2006 年 6 月 28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合 资 ), 注 册 资 本 为 1000 万 元, 住 所 为 宁 波 保 税 区 发 展 大 厦 2809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熊 续 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为 3302061800365 股 权 结 构 : 舜 龙 电 业 持 有 51% 的 股 权, 自 然 人 张 海 峰 颜 慧 正 宋 兆 国 陆 海 波 石 磊 章 晓 红 分 别 持 有 39.5% 2.5% 2.5% 1.5% 1.5% 1.5% 的 股 权 经 营 业 务 : 有 色 金 属 的 销 售, 主 要 是 铝 锭 业 务 经 营 状 况 : 恒 兆 贸 易 目 前 是 宁 波 最 大 的 铝 锭 经 销 商, 拥 有 多 家 铝 业 公 司 在 宁 波 地 区 的 代 理 权 在 销 售 方 面, 恒 兆 贸 易 有 较 固 定 的 终 端 客 户, 在 宁 波 市 内 和 周 边 地 区 有 多 个 重 要 客 户, 主 要 是 金 属 铸 造 公 司 及 铝 制 品 公 司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恒 兆 贸 易 总 资 产 8,326 万 元,2009 年 度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20,344 万 元 40 宁 波 银 源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银 源 贸 易 成 立 于 1998 年 6 月 11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台 港 澳 法 人 独 资 ),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00 万 元, 住 所 为 宁 波 保 税 区 发 展 大 厦 2709-B, 法 定 代 表 人 熊 续 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330200400027928,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号 为 70484483-4 股 权 结 构 : 香 港 银 源 持 有 100% 的 股 权 营 业 范 围 : 国 际 贸 易, 出 口 加 工, 保 税 区 内 经 营 金 属 材 料 建 筑 装 潢 材 料 化 工 原 料 ( 除 危 险 品 ) 电 子 器 材 ( 除 国 家 限 制 外 商 投 资 企 业 经 营 外 ) 经 营 状 况 : 无 具 体 经 营 业 务 41 无 锡 银 亿 光 电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银 亿 光 电 成 立 于 2007 年 10 月 30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台 港 澳 法 人 独 资 ), 注 册 资 本 为 1000 万 美 元, 住 所 为 江 苏 宜 兴 经 济 开 发 区 文 庄 路, 法 定 代 表 人 何 建 平,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 320282400007814, 税 务 登 记 号 为 320282668368542,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号 为 66836854-2 股 权 结 构 : 香 港 银 源 持 有 100% 的 股 权 2-2-3-29
经 营 范 围 : 研 发 生 产 光 电 子 器 件, 照 相 用 物 镜 ; 自 营 或 代 理 各 类 商 品 及 技 术 的 进 出 口 业 务 ( 国 家 限 定 企 业 经 营 或 禁 止 进 出 口 的 商 品 和 技 术 除 外, 不 含 分 销 及 其 他 国 家 禁 止 限 制 类 项 目, 涉 及 专 项 审 批 的 凭 有 效 许 可 证 明 经 营 ) 经 营 状 况 : 无 具 体 经 营 业 务 42 湖 州 太 湖 数 字 产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 太 湖 数 字 成 立 于 2003 年 12 月 16 日, 企 业 性 质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中 外 合 资 ), 注 册 资 本 为 2000 万 美 元, 住 所 为 湖 州 经 济 开 发 区 太 湖 路, 法 定 代 表 人 程 远 忠,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码 :330500400009712, 税 务 登 记 证 号 为 330501755918741,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证 号 为 75591874-1 股 权 结 构 : 香 港 银 源 持 有 75% 的 股 权, 其 他 非 关 联 企 业 持 有 25% 的 股 权 营 业 范 围 : 开 发 建 设 数 字 产 业 服 务 配 套 设 施,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数 字 产 品 ( 除 卫 星 地 面 接 收 器 及 关 键 件 ) ( 以 上 经 营 范 围 限 筹 建 ) 经 营 状 况 : 无 具 体 经 营 业 务 43 银 通 化 学 (WINTOP CHEMICAL LTD) 基 本 情 况 :WINTOP CHEMICAL LTD 成 立 于 2006 年 10 月 12 日, 注 册 地 为 P.O.Box957,Offshore Incorporations Centre,Road Town,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 公 司 注 册 号 码 为 :1056656, 股 本 为 50000 美 元, 熊 续 强 持 有 50000 美 元 的 股 权 经 营 状 况 : 无 具 体 经 营 业 务 发 生 44 银 亿 菲 律 宾 矿 业 公 司 (YINYI PHIL. MINING,INC.) 基 本 情 况 : 菲 律 宾 矿 业 成 立 于 2009 年 8 月 27 日, 注 册 在 菲 律 宾, 地 址 为 : Mandaluyong City, Metro Manila,Philippinest 注 册 资 本 PHP10,000,000.00( 菲 律 宾 比 索 10,000,000.00), 公 司 的 营 业 范 围 : 矿 产 资 源 的 勘 探 开 采 冶 炼 销 售 等 股 权 结 构 : 菲 律 宾 自 然 人 Malanie D.Berondo 持 有 59.98% 的 股 权, 银 亿 矿 冶 持 有 31.99% 的 股 权, 银 亿 集 团 持 有 7.99% 的 股 权, 何 建 平 持 有 0.01% 的 股 权, 徐 国 万 持 有 0.01% 的 股 权, 菲 律 宾 自 然 人 Jun R.Daiz 持 有 0.01% 的 股 权, 菲 律 宾 自 然 人 Marife T.Sabilao 持 有 0.01% 的 股 权 经 营 状 况 : 菲 律 宾 矿 业 总 部 位 于 菲 律 宾 马 尼 拉 市, 经 营 项 目 包 括 铁 矿 铜 金 矿 铬 矿 镍 矿 锰 矿 等 的 勘 探 开 采 销 售 和 矿 产 品 贸 易, 目 前 位 于 三 描 礼 士 省 的 马 雷 拉 河 床 铁 矿 砂 项 目 已 进 行 开 采, 一 期 年 产 50 万 吨 铁 矿 砂 成 品, 二 期 年 产 200 万 吨 铁 矿 砂 成 品, 另 有 多 个 铁 矿 铜 金 矿 铬 矿 等 正 进 行 勘 探 工 作 2-2-3-30
综 上, 经 本 所 律 师 核 查, 就 银 亿 房 产 实 际 控 制 人 熊 续 强 控 制 的 所 有 公 司 中, 对 与 房 地 产 相 关 的 公 司 及 与 本 次 重 组 完 成 后 的 上 市 公 司 是 否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说 明 如 下 : (1) 经 营 业 务 为 房 地 产 开 发 的 公 司 仅 有 银 亿 房 产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在 本 次 重 组 中 已 注 入 上 市 公 司 ; (2) 经 营 业 务 为 物 业 出 租 的 公 司 为 中 心 农 贸 市 场 和 新 世 纪 装 潢 两 家 因 上 述 两 家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为 市 场 物 业 摊 位 出 租, 而 银 亿 房 产 及 其 子 公 司 主 要 经 营 房 地 产 开 发 业 务, 不 存 在 农 贸 市 场 和 装 潢 市 场 物 业 出 租 的 情 况 ; 另 一 方 面, 上 述 两 家 公 司 物 业 摊 位 出 租 收 益 率 较 低, 从 重 组 完 成 后 上 市 公 司 房 地 产 开 发 主 业 发 展 方 向 及 资 产 收 益 率 的 方 面 考 虑, 本 次 重 组 时 未 将 上 述 资 产 注 入 上 市 公 司, 本 次 重 组 完 成 后 上 市 公 司 也 不 会 和 上 述 资 产 形 成 同 业 竞 争 的 情 况 ; (3) 经 营 业 务 为 酒 店 管 理 的 公 司 为 华 侨 饭 店 一 家, 银 亿 房 产 通 过 荣 耀 置 业 持 有 在 建 的 威 斯 汀 酒 店 由 于 威 斯 汀 酒 店 和 华 侨 饭 店 所 持 的 华 侨 豪 生 酒 店 同 属 于 五 星 级 酒 店 且 同 处 宁 波 市 区, 且 银 亿 房 产 拟 自 营 威 斯 汀 酒 店, 因 此 在 威 斯 汀 酒 店 开 业 经 营 后 ( 预 计 开 业 经 营 时 间 为 2011 年 底 ) 二 者 将 形 成 同 业 竞 争 为 解 决 华 侨 饭 店 与 重 组 后 的 上 市 公 司 将 来 存 在 的 潜 在 同 业 竞 争, 熊 续 强 已 承 诺 拟 在 本 次 重 组 基 准 日 (2009 年 6 月 30 日 ) 后 的 24 个 月 内 ( 即 威 斯 汀 酒 店 开 业 前 6 个 月 ), 限 期 解 决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4) 经 营 业 务 为 房 产 中 介 咨 询 服 务 的 公 司 为 海 曙 凯 佳 一 家, 该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只 有 20 万 元 且 已 无 具 体 经 营 业 务, 不 会 和 本 次 重 组 后 上 市 公 司 形 成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 (5) 经 营 业 务 为 房 产 物 业 管 理 的 公 司 为 海 曙 凯 和 一 家, 该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50 万 元, 自 设 立 以 来 业 务 范 围 是 在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的 指 导 和 协 调 下, 承 接 宁 波 市 海 曙 区 建 成 时 间 较 久 配 套 落 后 物 业 收 费 率 及 收 费 标 准 较 低 的 居 住 小 区 的 物 业 管 理 该 公 司 自 设 立 以 来 就 承 担 了 一 定 的 社 会 责 任, 且 该 公 司 仅 具 有 三 级 物 业 管 理 资 质, 以 承 担 社 会 责 任 为 主, 不 主 动 承 接 外 接 项 目 2010 年 2 月 4 日, 宁 波 市 海 曙 区 物 业 管 理 办 公 室 和 宁 波 市 建 设 委 员 会 出 文 证 明 了 上 述 情 况 因 此, 海 曙 凯 和 不 会 和 本 次 重 组 完 成 后 的 上 市 公 司 形 成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 (5) 熊 续 强 控 制 的 其 它 公 司 经 营 业 务 为 工 业 贸 易 服 务 业 等 其 它 非 房 地 产 相 关 行 业, 不 存 在 和 本 次 重 组 完 成 后 的 上 市 公 司 形 成 同 业 竞 争 的 情 形 2-2-3-31
综 上, 本 所 律 师 认 为, 通 过 本 次 交 易, 重 组 方 实 际 控 制 人 熊 续 强 已 将 其 所 控 制 的 房 地 产 开 发 与 销 售 的 相 关 资 产 业 务 全 部 注 入 上 市 公 司, 本 次 重 组 完 成 后 在 房 地 产 开 发 业 务 上 与 上 市 公 司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的 情 形 ; 对 于 重 组 后 在 酒 店 经 营 方 面 与 上 市 公 司 存 在 的 潜 在 同 业 竞 争, 熊 续 强 已 承 诺 限 期 予 以 解 决 ; 因 此, 本 次 交 易 后, 上 市 公 司 和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间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二 反 馈 意 见 2: 请 补 充 披 露 拟 购 买 资 产 控 制 的 主 要 子 公 司 历 史 沿 革, 及 2007 年 9 月 和 2009 年 6 月 份 二 次 内 部 整 合 情 况 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和 律 师 核 查 并 发 表 意 见 ( 一 ) 银 亿 房 产 ( 即 拟 购 买 资 产 ) 控 制 的 主 要 子 公 司 历 史 沿 革 经 本 所 律 师 核 查, 银 亿 房 产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拥 有 房 地 产 开 发 项 目 或 待 开 发 土 地 的 主 要 子 公 司 的 历 史 沿 革 如 下 : 1 银 亿 建 设 (1) 2005 年 8 月, 银 亿 建 设 设 立 银 亿 建 设 设 立 时 公 司 名 称 为 银 亿 建 设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系 香 港 银 源 于 2005 年 8 月 11 日 投 资 设 立 的 外 商 独 资 企 业,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12,000 万 元 根 据 宁 波 天 元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2005 年 9 月 14 日 出 具 的 天 元 验 字 (2005) 第 045 号 验 资 报 告 和 2005 年 9 月 21 日 出 具 的 天 元 验 字 (2005) 第 047 号 验 资 报 告, 银 亿 建 设 已 足 额 收 到 香 港 银 源 缴 纳 的 注 册 资 本 12,000 万 元 银 亿 建 设 的 设 立 获 得 了 宁 波 市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局 于 2005 年 8 月 10 日 下 发 的 甬 外 经 贸 资 管 函 [2005]275 号 文 批 准, 并 获 得 宁 波 市 人 民 政 府 核 发 的 台 港 澳 侨 投 资 企 业 批 准 证 书 银 亿 建 设 于 2005 年 8 月 11 日 取 得 宁 波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签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2) 2006 年 10 月, 银 亿 建 设 第 一 次 增 资 公 司 性 质 变 更 经 银 亿 建 设 董 事 会 决 议, 银 亿 建 设 注 册 资 本 从 12,000 万 元 增 至 18,000 万 元, 增 资 部 分 的 6,000 万 元 由 银 亿 置 业 认 缴 宁 波 市 天 元 会 计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于 2006 年 9 月 29 日 出 具 天 元 验 字 (2006) 第 1334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银 亿 建 设 已 足 额 收 到 银 2-2-3-32
亿 置 业 缴 纳 的 全 部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银 亿 建 设 的 该 次 增 资 事 宜 经 宁 波 市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局 2006 年 9 月 22 日 以 甬 外 经 贸 资 管 函 [2006]580 号 文 审 核 批 准, 并 获 得 宁 波 市 人 民 政 府 换 发 的 台 港 澳 侨 投 资 企 业 批 准 证 书 银 亿 建 设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增 资 完 成 后, 银 亿 建 设 公 司 性 质 由 外 商 独 资 企 业 变 更 为 中 外 合 资 企 业 本 次 增 资 完 毕 后, 银 亿 建 设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1. 香 港 银 源 12,000 67% 2. 银 亿 置 业 6,000 33% 合 计 18,000 100% (3) 2007 年 10 月, 银 亿 建 设 名 称 变 更 第 一 次 股 权 转 让 公 司 性 质 变 更 经 银 亿 建 设 董 事 会 决 议, 公 司 名 称 由 银 亿 建 设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变 更 为 宁 波 银 亿 建 设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此 外, 香 港 银 源 将 其 持 有 的 银 亿 建 设 12,000 万 元 出 资 ( 占 注 册 资 本 67%) 转 让 给 银 亿 房 产 银 亿 建 设 的 该 次 更 名 事 宜 经 宁 波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2007 年 9 月 14 日 下 发 的 ( 甬 工 商 ) 名 称 变 核 外 [2007] 第 077417 号 通 知 书 核 准 银 亿 建 设 的 该 次 股 权 转 让 经 宁 波 市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局 2007 年 9 月 20 日 下 发 的 甬 外 经 贸 资 管 函 [2007]606 号 文 批 准 银 亿 建 设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银 亿 建 设 的 公 司 性 质 由 中 外 合 资 企 业 变 更 为 内 资 企 业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银 亿 建 设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1. 银 亿 房 产 12,000 67% 2. 银 亿 置 业 6,000 33% 合 计 18,000 100% (4) 2008 年 4 月, 银 亿 建 设 第 二 次 增 资 经 银 亿 建 设 股 东 会 决 议, 银 亿 建 设 注 册 资 本 从 18,000 万 元 增 至 42,000 万 元, 增 资 部 分 由 原 公 司 各 股 东 按 原 持 有 股 权 同 比 例 增 资, 其 中 银 亿 房 产 增 资 额 为 16,014 万 2-2-3-33
元, 银 亿 置 业 增 资 额 为 7,986 万 元 宁 波 市 天 元 会 计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于 2008 年 4 月 9 日 出 具 天 元 验 字 (2008) 第 1181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银 亿 建 设 已 足 额 收 到 各 股 东 缴 纳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银 亿 建 设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增 资 完 毕 后, 银 亿 建 设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1. 银 亿 房 产 28,014 66.7% 2. 银 亿 置 业 13,986 33.3% 合 计 42,000 100% 2 银 亿 置 业 (1) 2003 年 5 月, 银 亿 置 业 设 立 银 亿 置 业 系 香 港 法 人 香 港 银 源 于 2003 年 5 月 28 日 投 资 设 立 的 外 商 独 资 企 业,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610 万 美 元 根 据 宁 波 天 元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于 2003 年 6 月 13 日 出 具 的 天 元 外 验 字 [2003] 第 45 号 验 资 报 告, 银 亿 置 业 已 足 额 收 到 香 港 银 源 缴 纳 的 全 部 出 资 银 亿 置 业 的 设 立 获 得 了 宁 波 市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局 于 2003 年 5 月 26 日 下 发 的 甬 外 经 贸 资 管 函 [2003]183 号 文 批 准, 并 获 得 宁 波 市 人 民 政 府 核 发 的 台 港 澳 侨 投 资 企 业 批 准 证 书 银 亿 置 业 于 2003 年 5 月 28 日 获 得 宁 波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2) 2007 年 10 月, 银 亿 置 业 第 一 次 股 权 转 让, 公 司 性 质 变 更 经 银 亿 置 业 董 事 会 决 议, 香 港 银 源 将 持 有 的 银 亿 置 业 100% 股 权 转 让 给 银 亿 房 产 就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事 宜, 宁 波 市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局 于 2007 年 9 月 20 日 下 发 甬 外 经 贸 资 管 函 [2007]607 号 文 予 以 批 准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银 亿 置 业 的 公 司 性 质 由 外 商 独 资 企 业 变 更 为 内 资 企 业,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610 万 美 元 按 汇 率 变 更 为 5,048.97 万 元 银 亿 置 业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3 上 海 银 嵘 (1) 2003 年 1 月, 上 海 银 嵘 设 立 上 海 银 嵘 系 浙 江 物 资 产 业 ( 集 团 ) 总 公 司 和 银 亿 房 产 于 2003 年 1 月 7 日 共 同 出 2-2-3-34
资 成 立 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2000 万 元, 其 中 银 亿 房 产 和 浙 江 物 资 产 业 ( 集 团 ) 总 公 司 各 以 货 币 出 资 1000 万 元, 各 持 50% 股 权 浙 江 物 资 产 业 ( 集 团 ) 总 公 司 的 该 次 投 资 事 宜 获 得 了 浙 江 省 物 产 集 团 公 司 于 2002 年 12 月 23 日 下 发 的 浙 物 产 [2002]31 号 文 的 批 准 上 海 申 信 会 计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于 2002 年 12 月 23 日 出 具 申 信 验 (2002)A833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上 海 银 嵘 已 足 额 收 到 全 体 股 东 缴 纳 的 全 部 出 资 上 海 银 嵘 于 2003 年 1 月 7 日 获 得 上 海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松 江 分 局 颁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2) 2006 年 9 月, 上 海 银 嵘 第 一 次 股 权 转 让 经 上 海 银 嵘 股 东 会 决 议, 浙 江 省 物 产 实 业 控 股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 系 浙 江 物 资 产 业 ( 集 团 ) 总 公 司 更 名 后 的 公 司 名 称 ) 将 其 所 持 上 海 银 嵘 50% 股 权, 分 别 转 让 给 银 亿 房 产 40% 股 权 和 银 亿 建 设 10% 股 权 就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浙 江 省 物 产 实 业 控 股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于 2006 年 5 月 31 日 获 得 浙 江 省 人 民 政 府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浙 国 资 法 产 [2006]90 号 文 的 批 准 上 海 银 嵘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上 海 银 嵘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1. 银 亿 房 产 1,800 90% 2. 银 亿 建 设 200 10% 合 计 2,000 100% 4 沈 阳 银 亿 (1) 2006 年 8 月, 沈 阳 银 亿 设 立 沈 阳 银 亿 由 银 亿 房 产 程 晓 东 ( 身 份 证 号 :210102610316569) 李 强 ( 身 份 证 号 :210104671202491) 于 2006 年 8 月 17 日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5,000 万 元, 其 中 银 亿 房 产 出 资 3,750 万 元, 持 有 75% 股 权 ; 程 晓 东 出 资 750 万 元, 持 有 15% 股 权 ; 李 强 出 资 500 万 元, 持 有 10% 股 权 沈 阳 华 义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于 2006 年 8 月 16 日 出 具 沈 华 义 会 师 内 验 字 [2006]142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沈 阳 银 亿 已 足 额 收 到 全 体 股 东 缴 付 的 全 部 出 资 沈 阳 银 亿 于 2006 年 8 月 17 日 获 得 沈 阳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于 洪 区 分 局 颁 发 的 企 2-2-3-35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2) 2006 年 12 月, 沈 阳 银 亿 第 一 次 股 权 转 让 公 司 性 质 变 更 经 沈 阳 银 亿 的 股 东 会 决 议, 程 晓 东 和 李 强 分 别 向 辽 宁 东 融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转 让 其 分 别 持 有 的 沈 阳 银 亿 15% 股 权 和 10% 股 权, 银 亿 房 产 将 所 持 沈 阳 银 亿 75% 股 权 转 让 给 香 港 银 源 就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事 宜, 沈 阳 银 亿 获 得 沈 阳 市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局 于 2006 年 12 月 15 日 下 发 的 沈 外 经 贸 发 [2006]715 号 文 的 批 准, 并 获 得 沈 阳 市 人 民 政 府 核 发 的 台 港 澳 侨 投 资 企 业 批 准 证 书 沈 阳 银 亿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沈 阳 银 亿 的 公 司 性 质 由 内 资 企 业 变 更 为 中 外 合 资 企 业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沈 阳 银 亿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1. 香 港 银 源 3,750 75% 2. 辽 宁 东 融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250 25% 合 计 5,000 100% (3) 2007 年 1 月, 沈 阳 银 亿 第 一 次 增 资 经 沈 阳 银 亿 董 事 会 决 议, 沈 阳 银 亿 注 册 资 本 由 5,000 万 元 增 至 20,800 万 元, 其 中 香 港 银 源 出 资 1,518.9904 万 美 元 ( 折 合 11,850 万 元 ), 辽 宁 东 融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3,950 万 元 根 据 沈 阳 华 义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出 具 的 沈 华 义 会 师 外 验 字 [2006]05 号 验 资 报 告, 沈 阳 银 亿 已 足 额 收 到 股 东 缴 纳 的 全 部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沈 阳 银 亿 本 次 增 资 事 宜 经 沈 阳 市 于 洪 区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局 2006 年 12 月 19 日 下 发 的 沈 于 外 经 贸 [2006]188 号 文 批 准, 并 获 得 辽 宁 省 人 民 政 府 换 发 的 台 港 澳 侨 投 资 企 业 批 准 证 书 沈 阳 银 亿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增 资 完 成 后, 沈 阳 银 亿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1. 香 港 银 源 15,600 75% 2. 辽 宁 东 融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5,200 25% 合 计 20,800 100% 2-2-3-36
(4) 2007 年 4 月, 沈 阳 银 亿 第 二 次 股 权 转 让 经 沈 阳 银 亿 董 事 会 决 议, 辽 宁 东 融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将 持 有 的 沈 阳 银 亿 5% 股 权 转 让 给 辽 宁 东 川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沈 阳 银 亿 的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事 宜, 经 沈 阳 市 于 洪 区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局 2007 年 4 月 16 日 下 发 的 沈 于 外 经 贸 [2007]57 号 文 批 准, 并 获 得 辽 宁 省 人 民 政 府 换 发 的 台 港 澳 侨 投 资 企 业 批 准 证 书 沈 阳 银 亿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沈 阳 银 亿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1. 香 港 银 源 15,600 75% 2. 3. 辽 宁 东 融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辽 宁 东 川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4,160 20% 1,040 5% 合 计 20,800 100% (5) 2007 年 9 月, 沈 阳 银 亿 第 三 次 股 权 转 让, 公 司 性 质 变 更 经 沈 阳 银 亿 董 事 会 决 议, 香 港 银 源 将 其 持 有 的 沈 阳 银 亿 75% 股 权 转 让 给 银 亿 房 产 沈 阳 银 亿 的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事 宜, 获 得 了 沈 阳 市 于 洪 区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局 于 2007 年 9 月 28 日 下 发 的 沈 于 外 经 贸 [2007]127 号 文 的 批 准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沈 阳 银 亿 的 公 司 性 质 由 中 外 合 资 企 业 变 更 为 内 资 企 业 沈 阳 银 亿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沈 阳 银 亿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1. 银 亿 房 产 15,600 75% 2. 3. 辽 宁 东 融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辽 宁 东 川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4,160 20% 1,040 5% 合 计 20,800 100% (6) 2008 年 7 月, 沈 阳 银 亿 第 四 次 股 权 转 让 经 沈 阳 银 亿 的 股 东 会 决 议, 宁 波 银 亿 受 让 辽 宁 东 融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辽 宁 东 2-2-3-37
川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的 沈 阳 银 亿 全 部 股 权 沈 阳 银 亿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宁 波 银 亿 持 有 沈 阳 银 亿 100% 股 权 5 大 庆 银 亿 (1) 2005 年 4 月, 大 庆 银 亿 设 立 大 庆 银 亿 设 立 于 2005 年 4 月 29 日, 设 立 时 名 称 为 大 庆 市 让 胡 路 区 万 通 城 市 建 设 投 资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万 通 城 投 ), 由 大 庆 市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独 资 设 立,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10,000 万 元 根 据 大 庆 市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于 2003 年 5 月 20 日 下 发 的 黑 国 资 办 运 发 [2003]15 号 文, 大 庆 市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拥 有 行 使 出 资 人 职 能 的 权 利 大 庆 市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05 年 4 月 6 日 召 开 临 时 会 议, 决 议 用 大 庆 石 油 管 理 局 改 变 用 途 的 土 地 出 让 金 1 亿 元 由 让 胡 路 区 政 府 划 拨 给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再 由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注 资 成 立 万 通 城 投, 建 成 国 有 独 资 的 资 本 运 营 公 司 2005 年 4 月 25 日, 万 通 城 投 取 得 企 业 国 有 资 产 占 有 产 权 登 记 表 万 通 城 投 于 2005 年 4 月 29 日 获 得 大 庆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让 胡 路 分 局 颁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2) 2006 年 5 月, 万 通 城 投 第 一 次 股 权 转 让 名 称 变 更 2006 年 3 月 27 日, 大 庆 市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大 庆 市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在 大 庆 日 报 刊 登 企 业 国 有 产 权 整 体 转 让 公 告, 公 告 转 让 万 通 城 投 整 体 产 权 2006 年 4 月 29 日, 银 亿 房 产 作 为 唯 一 符 合 条 件 受 让 方, 与 大 庆 市 国 有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产 权 转 让 合 同 书, 受 让 万 通 城 投 整 体 产 权 大 庆 市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于 2006 年 5 月 8 日 出 具 庆 产 交 证 [2006]002 号 产 权 交 易 凭 证 2006 年 5 月 9 日, 经 大 庆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让 胡 路 分 局 下 发 的 ( 庆 工 商 ) 登 记 内 变 字 [2006]0065 号 准 予 变 更 登 记 通 知 书 核 准, 万 通 城 投 更 名 为 大 庆 银 亿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2006 年 5 月 11 日, 大 庆 银 亿 获 得 大 庆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让 胡 路 分 局 换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根 据 大 庆 中 审 会 计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于 2006 年 5 月 19 日 出 具 的 庆 中 审 会 验 字 (2006) 第 16 号 验 资 报 告, 大 庆 银 亿 已 足 额 收 到 银 亿 房 产 缴 付 的 10,000 万 元 注 册 资 本 2-2-3-38
(3) 2006 年 7 月, 大 庆 银 亿 第 一 次 增 资 经 大 庆 银 亿 独 资 股 东 银 亿 房 产 决 定, 大 庆 银 亿 注 册 资 本 由 10,000 万 元 增 至 45,000 万 元, 增 资 部 分 由 银 亿 房 产 认 缴 大 庆 中 审 会 计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于 2006 年 7 月 7 日 出 具 庆 中 审 会 验 字 (2006) 第 23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大 庆 银 亿 已 足 额 收 到 股 东 缴 付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大 庆 银 亿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6 玉 环 银 亿 (1) 2004 年 11 月, 玉 环 银 亿 设 立 玉 环 银 亿 由 银 亿 房 产 宁 波 市 金 贸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王 建 国 ( 身 份 证 号 : 330211541217005) 于 2004 年 11 月 5 日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2,000 万 元, 其 中 银 亿 房 产 出 资 1,300 万 元, 持 有 65% 股 权 ; 宁 波 市 金 贸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600 万 元, 持 有 30% 股 权 ; 王 建 国 出 资 100 万 元, 持 有 5% 股 权 玉 环 信 和 联 合 会 计 事 务 所 于 2004 年 11 月 4 日 出 具 信 和 验 字 [2004] 第 352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玉 环 银 亿 已 足 额 收 到 全 体 股 东 缴 纳 的 全 部 出 资 玉 环 银 亿 于 2004 年 11 月 5 日 获 得 玉 环 县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2) 2005 年 3 月, 玉 环 银 亿 第 一 次 增 资 经 玉 环 银 亿 股 东 会 决 议, 玉 环 银 亿 注 册 资 本 由 2,000 万 元 增 至 6,000 万 元, 新 增 的 4,000 万 元 注 册 资 本 由 各 股 东 按 原 有 比 例 缴 纳, 其 中 银 亿 房 产 认 缴 2,600 万 元, 宁 波 市 金 贸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认 缴 1,200 万 元, 王 建 国 认 缴 200 万 元 宁 波 天 元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于 2005 年 3 月 15 日 出 具 天 元 验 字 [2005] 第 009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玉 环 银 亿 各 股 东 已 足 额 缴 纳 本 次 增 资 玉 环 银 亿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增 资 完 成 后, 玉 环 银 亿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1. 银 亿 房 产 3,900 65% 2. 宁 波 市 金 贸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800 30% 3. 王 建 国 300 5% 2-2-3-39
合 计 6,000 100% (3) 2005 年 6 月, 玉 环 银 亿 第 一 次 股 权 转 让 经 玉 环 银 亿 股 东 会 决 议, 宁 波 市 金 贸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将 所 持 玉 环 银 亿 20% 股 份 转 让 给 银 亿 房 产, 王 建 国 将 所 持 玉 环 银 亿 5% 股 权 全 部 转 让 给 银 亿 房 产 玉 环 银 亿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玉 环 银 亿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1. 银 亿 房 产 5,400 90% 2. 宁 波 市 金 贸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600 10% 合 计 6,000 100% (4) 2005 年 9 月, 玉 环 银 亿 第 二 次 股 权 转 让 经 玉 环 银 亿 股 东 会 决 议, 银 亿 房 产 将 所 持 的 玉 环 银 亿 20% 股 权 转 让 给 宁 波 市 金 贸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25% 股 权 转 让 给 银 屹 资 产 管 理,15% 股 权 转 让 给 如 升 实 业, 5% 股 权 转 让 给 王 建 国 玉 环 银 亿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玉 环 银 亿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1. 银 亿 房 产 1,500 25% 2. 宁 波 市 金 贸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800 30% 3. 银 屹 资 产 管 理 1,500 25% 4. 如 升 实 业 900 15% 5. 王 建 国 300 5% 合 计 6,000 100% (5) 2007 年 9 月, 玉 环 银 亿 第 三 次 股 权 转 让 经 玉 环 银 亿 股 东 会 决 议, 银 屹 资 产 管 理 如 升 实 业 分 别 将 其 各 自 所 持 玉 环 银 亿 25% 股 权 15% 股 权 转 让 给 银 亿 房 产 玉 环 银 亿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玉 环 银 亿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2-2-3-40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1. 银 亿 房 产 3,900 65% 2. 宁 波 市 金 贸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1,800 30% 3. 王 建 国 300 5% 合 计 6,000 100% 7 荣 耀 置 业 (1) 2002 年 9 月, 荣 耀 置 业 的 设 立 荣 耀 置 业 设 立 于 2002 年 9 月 27 日, 设 立 时 名 称 为 宁 波 市 嘉 和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嘉 和 房 产 ), 由 宁 波 市 海 曙 区 商 业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公 司 宁 波 城 建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以 及 宁 波 城 市 广 场 开 发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2,000 万 元, 其 中 宁 波 市 海 曙 区 商 业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公 司 出 资 1,100 万 元 占 55% 股 权, 宁 波 城 建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800 万 元 占 40% 股 权, 宁 波 城 市 广 场 开 发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100 万 元 占 5% 股 份 根 据 宁 波 科 信 会 计 事 务 所 于 2002 年 8 月 26 日 出 具 的 宁 科 验 (2002)094 号 验 资 报 告, 嘉 和 房 产 已 足 额 收 到 各 股 东 缴 纳 的 全 部 出 资 嘉 和 房 产 于 2002 年 9 月 27 日 获 得 宁 波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2) 2003 年 9 月, 荣 耀 置 业 第 一 次 股 权 转 让 经 嘉 和 房 产 股 东 会 决 议, 同 意 宁 波 市 海 曙 区 商 业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公 司 宁 波 城 建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和 宁 波 城 市 广 场 开 发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分 别 将 其 在 公 司 的 1,100 万 股 权 ( 占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55%) 800 万 元 股 权 ( 占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40%) 和 100 万 元 股 权 ( 占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5%) 以 不 低 于 经 评 估 机 构 评 估 的 价 格 转 让 给 杭 州 坤 和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或 其 指 定 的 第 三 方 宁 波 国 信 联 合 会 计 事 务 所 于 2003 年 7 月 11 日 出 具 了 甬 国 评 报 字 (2003) 第 087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2003 年 7 月 28 日, 宁 波 市 海 曙 区 商 业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公 司 与 杭 州 坤 和 旅 游 客 运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宁 波 市 海 曙 区 商 业 资 产 经 营 管 理 公 司 将 其 在 嘉 和 房 产 中 所 拥 有 55% 股 权, 以 甬 国 评 报 字 (2003) 第 087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的 评 估 值 为 依 据 作 价, 转 让 给 杭 州 坤 和 旅 游 客 运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嘉 和 房 产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2-2-3-41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嘉 和 房 产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1. 2. 3. 杭 州 坤 和 旅 游 客 运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城 建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城 市 广 场 开 发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1,100 55% 800 40% 100 5% 合 计 2,000 100% (3) 2004 年 5 月, 荣 耀 置 业 第 二 次 股 权 转 让 2003 年 7 月 28 日, 宁 波 城 建 投 资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城 市 广 场 开 发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分 别 与 杭 州 坤 和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将 各 自 在 嘉 和 房 产 中 所 拥 有 40% 股 权 5% 股 权, 以 甬 国 评 报 字 (2003) 第 087 号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的 评 估 值 为 依 据 作 价, 转 让 给 杭 州 坤 和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嘉 和 房 产 于 2004 年 5 月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嘉 和 房 产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1. 2. 杭 州 坤 和 旅 游 客 运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坤 和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100 55% 900 45% 合 计 2,000 100% (4) 2004 年 7 月, 荣 耀 置 业 第 一 次 增 资 经 嘉 和 房 产 股 东 会 决 议, 嘉 和 房 产 注 册 资 本 由 2,000 万 元 增 至 10,000 万 元, 其 中 杭 州 坤 和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认 缴 增 资 4,600 万 元, 杭 州 坤 和 旅 游 客 运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认 缴 增 资 3,400 万 元 浙 江 中 磊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于 2004 年 7 月 16 日 出 具 浙 中 磊 验 字 (2004) 第 846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嘉 和 房 产 已 足 额 收 到 各 股 东 缴 纳 的 全 部 新 增 出 资 嘉 和 房 产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增 资 完 成 后, 嘉 和 房 产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2-2-3-42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1. 2. 杭 州 坤 和 旅 游 客 运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杭 州 坤 和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4,500 45% 5,500 55% 合 计 10,000 100% (5) 2004 年 12 月, 荣 耀 置 业 第 一 次 名 称 变 更 经 嘉 和 房 产 股 东 会 决 议, 公 司 名 称 由 宁 波 市 嘉 和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变 更 为 坤 和 建 设 ( 宁 波 )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嘉 和 房 产 的 该 次 名 称 变 更 事 宜 经 宁 波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2004 年 12 月 24 日 下 发 的 ( 甬 工 商 ) 名 称 变 核 内 [2004] 第 058178 号 通 知 书 核 准 此 外, 股 东 杭 州 坤 和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名 称 变 更 为 坤 和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嘉 和 房 产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6) 2006 年 1 月, 荣 耀 置 业 第 三 次 股 权 转 让 经 坤 和 建 设 ( 宁 波 )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决 议, 坤 和 建 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将 其 所 持 坤 和 建 设 ( 宁 波 )55% 股 权 转 让 给 宁 波 孙 氏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杭 州 坤 和 旅 游 客 运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将 其 所 持 坤 和 建 设 ( 宁 波 ) 的 40% 股 权 转 让 给 宁 波 孙 氏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另 外 5% 股 权 转 让 给 宁 波 南 洋 产 业 咨 询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坤 和 建 设 ( 宁 波 )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坤 和 建 设 ( 宁 波 )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1. 宁 波 孙 氏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9,500 95% 2. 宁 波 南 洋 产 业 咨 询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500 5% 合 计 10,000 100% (7) 2006 年 12 月, 荣 耀 置 业 第 二 次 名 称 变 更 经 坤 和 建 设 ( 宁 波 )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会 决 议, 公 司 名 称 由 坤 和 建 设 ( 宁 波 )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变 更 为 宁 波 荣 耀 置 业 有 限 公 司 坤 和 建 设 ( 宁 波 )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的 该 次 名 称 变 更 事 宜 经 宁 波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2006 年 6 月 12 日 下 发 的 ( 甬 工 商 ) 名 称 变 核 内 [2006] 第 067770 号 通 知 书 核 准 坤 和 建 设 ( 宁 波 )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已 完 成 2-2-3-43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8) 2007 年 3 月, 荣 耀 置 业 第 四 次 股 权 转 让 经 荣 耀 置 业 股 东 会 决 议, 宁 波 孙 氏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将 其 所 持 荣 耀 置 业 70% 股 份 转 让 给 银 亿 建 设, 同 时 将 其 所 持 荣 耀 置 业 25%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银 亿 房 产 ; 宁 波 南 洋 产 业 咨 询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将 其 所 持 荣 耀 置 业 5%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银 亿 房 产 荣 耀 置 业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荣 耀 置 业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1. 银 亿 建 设 7,000 70% 2. 银 亿 房 产 3,000 30% 合 计 10,000 100% (9) 2007 年 5 月, 荣 耀 置 业 第 二 次 增 资 经 荣 耀 置 业 股 东 会 决 议, 荣 耀 置 业 的 注 册 资 本 由 10,000 万 元 增 至 80,000 万 元, 各 股 东 按 股 权 比 例 同 比 例 增 资, 其 中 银 亿 建 设 增 资 49,000 万 元, 银 亿 房 产 增 资 21,000 万 元 根 据 宁 波 天 元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2007 年 4 月 27 出 具 的 天 元 验 字 (2007) 第 1262 号 验 资 报 告 和 2007 年 5 月 8 日 出 具 的 天 元 验 字 (2007) 第 1267 号 验 资 报 告, 荣 耀 置 业 已 足 额 收 到 各 股 东 缴 纳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荣 耀 置 业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增 资 完 成 后, 荣 耀 置 业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1. 银 亿 建 设 56,000 70% 2. 银 亿 房 产 24,000 30% 合 计 80,000 100% 8 望 悠 房 产 (1) 2002 年 11 月, 望 悠 房 产 设 立 望 悠 房 产 由 宁 波 市 外 资 企 业 物 资 公 司 浙 江 大 榭 燃 料 油 运 销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信 宏 房 地 产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市 平 盛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于 2002 年 11 月 21 日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2-2-3-44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1,000 万 元, 其 中 宁 波 市 外 资 企 业 物 资 公 司 出 资 350 万 元 占 35% 股 权, 浙 江 大 榭 燃 料 油 运 销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200 万 元 占 20% 股 权, 宁 波 信 宏 房 地 产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250 万 元 占 25% 股 权, 宁 波 市 平 盛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200 万 元 占 20% 股 权 宁 波 威 远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于 2002 年 11 月 20 日 出 具 的 威 远 验 字 [2002]151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望 悠 房 产 已 足 额 收 到 各 股 东 缴 纳 的 全 部 出 资 望 悠 房 产 于 2002 年 11 月 21 日 获 得 宁 波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2) 2003 年 9 月, 望 悠 房 产 第 一 次 股 权 转 让 经 望 悠 房 产 股 东 会 决 议, 宁 波 信 宏 房 地 产 有 限 公 司 将 其 持 有 的 望 悠 房 产 25% 股 权 转 让 给 自 然 人 吴 希 良, 宁 波 市 平 盛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将 其 持 有 的 望 悠 房 产 8% 股 权 转 让 给 吴 希 良 8%,12% 股 权 转 让 给 自 然 人 单 甬 江 12% 望 悠 房 产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望 悠 房 产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1. 宁 波 市 外 资 企 业 物 资 公 司 350 35% 2. 浙 江 大 榭 燃 料 油 运 销 有 限 公 司 200 20% 3. 吴 希 良 330 33% 4. 单 甬 江 120 12% 合 计 1,000 100% (3) 2004 年 3 月, 望 悠 房 产 第 二 次 股 权 转 让 经 望 悠 房 股 东 会 决 议, 浙 江 大 榭 燃 料 油 运 销 有 限 公 司 将 其 持 有 的 望 悠 房 产 20% 股 权 转 让 给 吴 希 良 望 悠 房 产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望 悠 房 产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1. 吴 希 良 530 53% 2. 宁 波 市 外 资 企 业 物 资 公 司 350 35% 3. 单 甬 江 120 12% 合 计 1,000 100% 2-2-3-45
(4) 2004 年 4 月, 望 悠 房 产 第 三 次 股 权 转 让 经 望 悠 房 产 股 东 会 决 议, 吴 希 良 单 甬 江 分 别 将 其 持 有 的 望 悠 房 产 29% 股 权 7% 股 权 转 让 给 张 弼 君 望 悠 房 产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望 悠 房 产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1. 张 弼 君 360 36% 2. 宁 波 市 外 资 企 业 物 资 公 司 350 35% 3. 吴 希 良 240 24% 4. 单 甬 江 50 5% 合 计 1,000 100% (5) 2006 年 4 月, 望 悠 房 产 第 四 次 股 权 转 让 经 望 悠 房 产 股 东 会 决 议, 张 弼 君 吴 希 良 单 甬 江 分 别 将 其 持 有 的 望 悠 房 产 36% 股 权 24% 股 权 5% 股 权 转 让 给 银 亿 房 产 望 悠 房 产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望 悠 房 产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1. 银 亿 房 产 650 65% 2. 宁 波 市 外 资 企 业 物 资 公 司 350 35% 合 计 1,000 100% (6) 2006 年 4 月, 望 悠 房 产 第 一 次 增 资 经 望 悠 房 产 股 东 会 决 议, 望 悠 房 产 注 册 资 本 从 1,000 万 元 增 至 8,750 万 元, 增 资 部 分 全 部 由 银 亿 房 产 出 资 宁 波 天 元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于 2006 年 4 月 6 日 出 具 天 元 验 字 (2006) 第 1108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望 悠 房 产 已 足 额 收 到 银 亿 房 产 缴 纳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望 悠 房 产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增 资 完 成 后, 望 悠 房 产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1. 银 亿 房 产 8,400 96% 2. 宁 波 市 外 资 企 业 物 资 公 司 350 4% 2-2-3-46
合 计 8,750 100% (7) 2007 年 1 月, 望 悠 房 产 第 五 次 股 权 转 让 经 望 悠 房 产 股 东 会 决 议, 宁 波 市 外 资 企 业 物 资 公 司 将 其 持 有 的 望 悠 房 产 4%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银 亿 房 产 就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宁 波 市 人 民 政 府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于 2006 年 12 月 31 日 下 发 甬 国 资 产 [2006]87 号 文 予 以 批 准 望 悠 房 产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银 亿 房 产 持 有 望 悠 房 产 100% 股 权 (8) 2009 年 6 月, 望 悠 房 产 清 算 独 资 股 东 银 亿 房 产 2009 年 6 月 1 日 作 出 决 定, 因 项 目 开 发 结 束, 决 定 注 销 望 悠 房 产 望 悠 房 产 已 成 立 清 算 组, 正 在 履 行 清 算 程 序, 并 分 别 于 2009 年 12 月 23 日 2010 年 1 月 13 日 获 得 宁 波 市 海 曙 地 方 税 务 局 下 发 的 海 销 [2009]1641 号 注 销 税 务 登 记 通 知 书 宁 波 市 海 曙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下 发 的 海 曙 国 税 通 [2010]729 号 注 销 税 务 登 记 通 知, 取 得 了 税 务 注 销 的 核 准 9 南 昌 银 亿 (1) 2002 年 8 月, 南 昌 银 亿 设 立 南 昌 银 亿 设 立 时 公 司 名 称 为 南 昌 市 银 融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南 昌 银 融 ), 由 银 亿 房 产 与 如 升 实 业 于 2008 年 8 月 2 日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设 立 时 公 司 注 册 资 金 为 1,000 万 元, 如 升 实 业 出 资 750 万 元, 持 有 75% 股 权 ; 银 亿 房 产 出 资 250 万 元, 持 有 25% 股 权 江 西 人 和 会 计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于 2002 年 8 月 1 日 出 具 人 和 会 验 字 (2002) 第 (08001)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南 昌 银 融 已 足 额 收 到 全 体 股 东 缴 纳 的 注 册 资 本 2002 年 8 月 2 日, 南 昌 银 融 取 得 南 昌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2) 2002 年 9 月, 南 昌 银 亿 公 司 名 称 变 更 经 南 昌 银 融 股 东 会 决 议, 公 司 名 称 由 南 昌 市 银 融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变 更 为 南 昌 市 银 亿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南 昌 银 融 的 本 次 名 称 变 更 经 南 昌 市 工 商 行 政 2-2-3-47
管 理 局 2002 年 9 月 9 日 下 发 的 洪 工 商 名 称 预 核 第 00001438 号 通 知 书 核 准 南 昌 银 融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3) 2007 年 8 月, 南 昌 银 亿 第 一 次 股 权 转 让 经 南 昌 银 亿 股 东 会 决 议, 如 升 实 业 将 其 所 持 有 的 南 昌 银 亿 75%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银 亿 房 产 南 昌 银 亿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银 亿 房 产 持 有 南 昌 银 亿 100% 股 权 10 矮 柳 置 业 (1) 2004 年 3 月, 矮 柳 置 业 设 立 矮 柳 置 业 由 宁 波 华 源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与 香 港 自 然 人 蔡 振 林 ( 身 份 证 号 : H995472(8)) 于 2004 年 3 月 5 日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386 万 美 元, 其 中 宁 波 华 源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28%, 蔡 振 林 持 股 72% 根 据 宁 波 天 元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于 2004 年 6 月 2 日 出 具 的 天 元 外 验 字 (2004) 第 37 号 验 资 报 告, 以 及 宁 波 东 海 会 计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于 2005 年 3 月 2 日 出 具 的 宁 东 会 验 字 [2005]1015 号 验 资 报 告, 矮 柳 置 业 已 足 额 收 到 全 体 股 东 缴 纳 的 出 资 矮 柳 置 业 的 设 立 获 得 了 宁 波 市 江 东 区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局 于 2004 年 3 月 4 日 下 发 的 东 外 资 批 [2004]8 号 文 批 准, 并 获 得 宁 波 市 人 民 政 府 核 发 的 台 港 澳 侨 投 资 企 业 批 准 证 书 矮 柳 置 业 于 2004 年 3 月 5 日 获 得 宁 波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2) 2005 年 4 月, 矮 柳 置 业 第 一 次 增 资 经 矮 柳 置 业 董 事 会 决 议, 矮 柳 置 业 注 册 资 本 由 386 万 美 元 增 至 1,800 万 美 元, 由 各 股 东 按 持 股 比 例 同 比 例 增 资, 其 中 宁 波 华 源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增 资 395.92 万 美 元, 蔡 振 林 增 资 1018.08 万 美 元 根 据 宁 波 天 元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于 2005 年 12 月 6 日 出 具 的 天 元 验 字 (2005) 第 082 号 验 资 报 告, 截 至 2005 年 12 月 6 日, 矮 柳 置 业 已 收 到 各 股 东 缴 纳 的 第 一 期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共 计 216.572808 万 美 元 矮 柳 置 业 的 本 次 增 资 事 宜 获 得 宁 波 市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局 于 2005 年 3 月 31 日 下 发 的 甬 外 经 贸 资 管 函 [2005]100 号 文 批 准, 并 获 得 宁 波 市 人 民 政 府 换 发 的 台 港 澳 2-2-3-48
侨 投 资 企 业 批 准 证 书 (3) 2006 年 4 月, 矮 柳 置 业 第 一 次 股 权 转 让 经 矮 柳 置 业 董 事 会 决 议, 蔡 振 林 将 其 所 持 矮 柳 置 业 32% 的 股 权 ( 前 次 增 资 尚 未 缴 纳 的 出 资 中 的 部 分 ) 转 让 给 香 港 银 源, 并 由 香 港 银 源 承 担 该 32% 股 权 的 出 资 义 务 根 据 宁 波 天 元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于 2006 年 4 月 6 日 出 具 的 天 元 验 字 (2006) 第 1107 号 验 资 报 告, 矮 柳 置 业 已 足 额 收 到 各 股 东 缴 纳 的 全 部 出 资 矮 柳 置 业 的 的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事 宜 经 宁 波 市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局 于 2006 年 3 月 20 日 下 发 的 甬 外 经 贸 资 管 函 [2006]109 号 文 批 准 矮 柳 置 业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矮 柳 置 业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美 元 ) 所 占 比 例 1. 蔡 振 林 720 40% 2. 香 港 银 源 576 32% 3. 宁 波 华 源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504 28% 合 计 1,800 100% (4) 2007 年 9 月, 矮 柳 置 业 第 二 次 股 权 转 让 经 矮 柳 置 业 董 事 会 决 议, 蔡 振 林 将 其 所 持 矮 柳 置 业 40% 股 权 转 让 给 香 港 银 源 矮 柳 置 业 的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事 宜 获 得 了 宁 波 市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局 于 2007 年 9 月 10 日 下 发 甬 外 经 贸 资 管 函 [2007]643 号 文 的 批 准 矮 柳 置 业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矮 柳 置 业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美 元 ) 所 占 比 例 1. 香 港 银 源 1,296 72% 2. 宁 波 华 源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504 28% 合 计 1,800 100% (5) 2007 年 12 月, 矮 柳 置 业 第 三 次 股 权 转 让 公 司 性 质 变 更 经 矮 柳 置 董 事 会 决 议, 香 港 银 源 将 其 所 持 矮 柳 置 业 72%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银 亿 房 产 2-2-3-49
矮 柳 置 业 的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事 宜 经 宁 波 市 对 外 贸 易 经 济 合 作 局 于 2007 年 12 月 18 日 下 发 甬 外 经 贸 资 管 函 [2007]903 号 文 予 以 批 准 矮 柳 置 业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公 司 性 质 由 中 外 合 资 企 业 变 更 为 内 资 企 业,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1,800 万 美 元 按 汇 率 变 更 为 14,566.23 万 元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矮 柳 置 业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1. 银 亿 房 产 10,492.92 72% 2. 宁 波 华 源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4,073.31 28% 合 计 14,566.23 100% 11 镇 海 银 亿 (1) 2008 年 1 月, 镇 海 银 亿 设 立 镇 海 银 亿 系 银 亿 房 产 于 2008 年 1 月 17 日 独 资 设 立 的 企 业,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11,000 万 元 宁 波 天 元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于 2008 年 1 月 11 日 出 具 天 元 验 字 (2008) 第 1029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镇 海 银 亿 已 足 额 收 到 股 东 缴 纳 的 全 部 出 资 镇 海 银 于 2008 年 1 月 17 日 获 得 宁 波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2) 2009 年 1 月, 镇 海 银 亿 第 一 次 增 资 经 镇 海 银 亿 股 东 会 决 议, 镇 海 银 亿 的 注 册 资 本 从 11,000 万 元 增 至 30,000 万 元, 增 资 部 分 由 股 东 银 亿 房 产 认 缴 宁 波 天 元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于 2009 年 1 月 19 日 出 具 的 天 元 验 字 (2009) 第 030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镇 海 银 亿 已 足 额 收 到 股 东 缴 纳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镇 海 银 亿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12 上 海 庆 安 (1) 2004 年 3 月, 上 海 庆 安 设 立 上 海 庆 安 由 自 然 人 章 怡 ( 身 份 证 号 :320114420512212) 孙 月 新 ( 身 份 证 号 : 3201022500107242) 顾 展 宏 ( 离 休 证 号 : 南 字 第 10570 号 ) 于 2004 年 3 月 10 日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5,000 万 元, 其 中 章 怡 出 资 3,050 万 元, 持 有 61% 股 权 ; 孙 月 新 出 资 1,400 万 元, 持 有 28% 股 权 ; 顾 展 宏 出 资 550 万 元, 持 有 11% 股 权 上 海 兴 中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于 2004 年 3 月 10 日 出 具 兴 验 内 字 2004-2125 2-2-3-50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上 海 庆 安 已 足 额 收 到 各 股 东 缴 纳 的 全 部 出 资 上 海 庆 安 于 2004 年 3 月 10 日 取 得 上 海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奉 贤 分 局 颁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2) 2004 年 9 月, 上 海 庆 安 第 一 次 股 权 转 让 经 上 海 庆 安 股 东 会 决 议, 孙 月 新 章 怡 分 别 转 让 上 海 庆 安 14% 股 权 36% 股 权 给 上 海 宝 钢 经 营 开 发 总 公 司 上 海 庆 安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上 海 庆 安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1. 上 海 宝 钢 经 营 开 发 总 公 司 2,500 50% 2. 章 怡 1,250 25% 3. 孙 月 新 700 14% 4. 顾 展 宏 550 11% 合 计 5,000 100% (3) 2005 年 7 月, 上 海 庆 安 第 二 次 股 权 转 让 经 上 海 庆 安 股 东 会 决 议, 章 怡 将 其 所 持 上 海 庆 安 13% 股 权 转 让 给 上 海 宝 钢 经 营 开 发 总 公 司 ; 孙 月 新 将 其 所 持 上 海 庆 安 7% 股 权 转 让 给 上 海 宝 钢 经 营 开 发 总 公 司, 同 时 将 上 海 庆 安 7% 股 权 转 让 给 上 海 天 洲 电 器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顾 展 宏 将 其 所 持 上 海 庆 安 11% 股 权 转 让 给 上 海 天 洲 电 器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庆 安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上 海 庆 安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1. 上 海 宝 钢 经 营 开 发 总 公 司 3,500 70% 2. 上 海 天 洲 电 器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900 18% 3. 章 怡 600 12% 合 计 5,000 100% (4) 2008 年 3 月, 上 海 庆 安 第 三 次 股 权 转 让 经 上 海 庆 安 股 东 会 决 议, 上 海 宝 钢 经 营 开 发 总 公 司 以 公 开 挂 牌 征 集 受 让 人 方 式 2-2-3-51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70% 股 权 上 海 宝 钢 经 营 开 发 总 公 司 的 该 次 所 持 股 权 转 让 事 宜 获 得 了 宝 钢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于 2007 年 12 月 10 日 签 发 的 宝 钢 字 [2007]340 号 文 的 批 准 上 海 庆 安 以 2007 年 10 月 31 日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经 评 估 的 净 资 产 为 18,654.99 万 元 根 据 上 海 联 合 产 权 交 易 所 出 具 的 产 权 交 易 凭 证 (A 类 )(No.0004721), 受 让 方 为 宝 钢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宝 钢 经 营 开 发 总 公 司 与 宝 钢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于 2008 年 1 月 22 日 签 署 产 权 交 易 合 同 上 海 庆 安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上 海 庆 安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1. 宝 钢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3,500 70% 2. 上 海 天 洲 电 器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900 18% 3. 章 怡 600 12% 合 计 5,000 100% (5) 2009 年 11 月, 上 海 庆 安 第 四 次 股 权 转 让 2009 年 8 月 20 日, 上 海 联 合 产 权 交 易 所 出 具 竞 价 结 果 通 知 书, 其 根 据 上 海 庆 安 70% 股 权 及 相 关 债 权 ( 挂 牌 编 号 为 G309SH1002859) 出 让 文 件 的 约 定, 于 2009 年 8 月 19 日 组 织 了 场 内 电 子 竞 价, 银 亿 房 产 成 为 上 海 庆 安 70% 股 权 及 相 关 债 权 的 受 让 人 上 海 庆 安 以 2008 年 6 月 30 日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经 评 估 的 净 资 产 为 38,477.71 万 元 2009 年 8 月 31 日, 宝 钢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与 银 亿 房 产 签 署 了 产 权 交 易 合 同 上 海 联 合 产 权 交 易 所 出 具 产 权 交 易 凭 证 (A 类 )(No.0007770) 2009 年 9 月 18 日, 章 怡 上 海 天 洲 电 器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分 别 与 银 亿 房 产 签 署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章 怡 上 海 天 洲 电 器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分 别 将 其 持 有 的 上 海 庆 安 12% 股 权 18% 股 权 转 让 给 银 亿 房 产 上 海 庆 安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银 亿 房 产 持 有 上 海 庆 安 100% 股 权 13 南 京 中 兆 (1) 2004 年 4 月, 南 京 中 兆 设 立 南 京 中 兆 由 银 亿 置 业 与 自 然 人 胡 民 培 ( 身 份 证 号 :330226730928003) 于 2004 年 4 月 7 日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5,000 万 元, 其 中 银 亿 置 业 出 资 2,550 万 元, 占 51% 股 权 ; 胡 民 培 出 资 2,450 万 元, 占 49% 股 权 安 徽 兴 永 会 计 事 务 所 于 2-2-3-52
2004 年 4 月 5 日 出 具 皖 兴 永 验 字 (2004) 第 41 号 验 资 报 告 书, 确 认 南 京 中 兆 已 足 额 收 到 各 股 东 缴 纳 的 全 部 出 资 南 京 中 兆 于 2004 年 4 月 7 日 获 得 南 京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2) 2007 年 12 月, 南 京 中 兆 第 一 次 股 权 转 让 经 南 京 中 兆 股 东 会 决 议, 胡 民 培 将 其 所 持 南 京 中 兆 49%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银 亿 置 业 南 京 中 兆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银 亿 置 业 持 有 南 京 中 兆 100% 股 权 (3) 2007 年 12 月, 南 京 中 兆 第 一 次 增 资 经 南 京 中 兆 独 资 股 东 决 定, 南 京 中 兆 的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从 5,000 万 元 增 至 25,000 万 元, 新 增 的 注 册 资 本 均 由 独 资 股 东 认 缴 江 苏 日 月 会 计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于 2007 年 12 月 17 日 出 具 苏 日 月 会 验 字 (2007) 第 1035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南 京 中 兆 已 足 额 收 到 股 东 缴 纳 的 全 部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南 京 中 兆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4) 2007 年 12 月, 南 京 中 兆 第 二 次 增 资 经 南 京 中 兆 独 资 股 东 决 定, 南 京 中 兆 的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从 25,000 万 元 增 至 35,000 万 元, 新 增 的 注 册 资 本 均 由 独 资 股 东 认 缴 江 苏 天 宁 会 计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于 2007 年 12 月 19 日 出 具 苏 宁 验 (2007)L-062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南 京 中 兆 已 足 额 收 到 股 东 缴 纳 的 全 部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南 京 中 兆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14 象 山 汇 金 象 山 汇 金 由 银 亿 置 业 与 象 山 县 地 产 房 产 开 发 总 公 司 于 2007 年 5 月 14 日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设 立 时 的 注 册 资 金 为 7,493.684 万 元, 其 中 银 亿 置 业 出 资 4,765.983 万 元, 占 63.6% 股 权 ; 象 山 县 地 产 房 产 开 发 总 公 司 出 资 2,727.701 万 元, 占 36.4% 股 权 根 据 象 山 天 象 联 合 会 计 事 务 所 分 别 于 2007 年 5 月 8 日 2007 年 5 月 30 日 出 具 的 天 象 所 验 [2007]90 号 验 资 报 告 天 象 所 验 [2007]108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象 山 汇 金 已 足 额 收 到 各 股 东 缴 纳 的 注 册 资 金 象 山 汇 金 于 2007 年 5 月 14 日 取 得 宁 波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象 山 分 局 颁 发 的 企 2-2-3-53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15 象 山 银 亿 (1) 2008 年 1 月, 象 山 银 亿 设 立 象 山 银 亿 由 银 亿 房 产 于 2008 年 1 月 21 日 独 资 设 立 的 企 业, 设 立 时 的 注 册 资 金 为 3,000 万 元 象 山 天 象 联 合 会 计 事 务 所 于 2008 年 1 月 14 日 出 具 天 象 所 验 [2008]06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象 山 银 亿 已 足 额 收 到 股 东 缴 纳 的 全 部 出 资 象 山 银 亿 于 2008 年 1 月 21 日 获 得 宁 波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象 山 分 局 颁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2) 2008 年 5 月, 象 山 银 亿 第 一 次 股 权 转 让 经 象 山 银 亿 独 资 股 东 决 定, 银 亿 房 产 将 其 所 持 象 山 银 亿 45% 股 权 转 让 给 矮 柳 置 业, 将 其 所 持 象 山 银 亿 55% 股 权 转 让 给 维 科 控 股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象 山 银 亿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象 山 银 亿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1. 维 科 控 股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650 55% 2. 矮 柳 置 业 1,350 45% 合 计 3,000 100% (3) 2008 年 9 月, 象 山 银 亿 第 一 次 增 资 经 象 山 银 亿 股 东 会 决 议, 象 山 银 亿 的 注 册 资 本 从 3,000 万 元 增 至 5,000 万 元, 由 各 股 东 按 照 持 股 比 例 同 比 例 增 资, 其 中 矮 柳 置 业 增 资 900 万 元, 维 科 控 股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增 资 1,100 万 元 浙 江 德 威 会 计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于 2008 年 9 月 18 日 出 具 德 威 ( 会 ) 验 字 [2008]00254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象 山 银 亿 已 足 额 收 到 各 股 东 缴 纳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象 山 银 亿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增 资 完 成 后, 象 山 银 亿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1. 维 科 控 股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750 55% 2-2-3-54
2. 矮 柳 置 业 2,250 45% 合 计 5,000 100% (4) 2008 年 12 月, 象 山 银 亿 第 二 次 股 权 转 让 及 第 二 次 增 资 经 象 山 银 亿 股 东 会 议 决 定, 维 科 控 股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将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51.66% 股 权 分 别 转 让 给 矮 柳 置 业 和 银 亿 置 业, 其 中 矮 柳 置 业 受 让 45% 股 权, 银 亿 置 业 受 让 6.66% 股 权 ; 同 时, 在 股 权 转 让 后 的 架 构 上, 象 山 银 亿 注 册 资 本 从 5,000 万 元 增 至 30,000 万 元, 按 照 股 权 转 让 后 各 股 东 的 持 股 比 例 增 资, 其 中 矮 柳 置 业 增 资 22,500 万 元, 银 亿 置 业 增 资 1,665 万 元, 维 科 控 股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增 资 835 万 元 宁 波 天 元 会 计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于 2008 年 12 月 17 日 出 具 天 元 验 字 (2008) 第 1583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象 山 银 亿 已 足 额 收 到 各 股 东 缴 纳 的 新 增 出 资 象 山 银 亿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和 增 资 完 成 后, 象 山 银 亿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所 占 比 例 1. 矮 柳 置 业 27,000 90% 2. 银 亿 置 业 1,998 6.66% 3. 维 科 控 股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02 3.34% 合 计 30,000 100% 16 银 亿 投 资 (1) 2008 年 12 月, 银 亿 投 资 设 立 银 亿 投 资 由 南 京 中 兆 于 2008 年 12 月 24 日 独 资 设 立, 设 立 时 的 名 称 为 宁 波 银 亿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时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5,000 万 元 宁 波 天 元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于 2008 年 12 月 23 日 出 具 天 元 验 字 [2008] 第 1598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银 亿 投 资 已 足 额 收 到 股 东 缴 纳 的 全 部 出 资 银 亿 投 资 于 2008 年 12 月 24 日 取 得 宁 波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颁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2) 2009 年 6 月, 银 亿 投 资 变 更 公 司 名 称 经 银 亿 投 资 独 资 股 东 南 京 中 兆 决 定, 银 亿 投 资 的 公 司 名 称 从 宁 波 银 亿 投 资 有 2-2-3-55
限 公 司 变 更 为 宁 波 银 亿 世 纪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银 亿 投 资 的 该 次 名 称 变 更 事 宜 经 宁 波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2009 年 6 月 24 日 下 发 的 ( 甬 工 商 ) 名 称 变 核 内 [2009] 第 090451 号 通 知 书 核 准 银 亿 投 资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3) 2009 年 7 月, 银 亿 投 资 第 一 次 增 资 经 银 亿 投 资 独 资 股 东 南 京 中 兆 决 定, 银 亿 投 资 注 册 资 本 从 5,000 万 元 增 至 25,000 万 元 宁 波 天 元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于 2009 年 7 月 23 日 出 具 天 元 验 字 (2009) 第 339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银 亿 投 资 已 足 额 收 到 股 东 缴 纳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银 亿 投 资 已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17 舟 山 银 亿 舟 山 银 亿 由 银 亿 房 产 与 宁 波 市 金 贸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于 2009 年 11 月 17 日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金 为 6,000 万 元, 其 中 银 亿 房 产 出 资 4,020 万 元 占 67% 股 权, 宁 波 市 金 贸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1,980 万 元 占 33% 股 权 宁 波 天 元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于 2009 年 11 月 16 日 出 具 天 元 验 字 (2009) 第 526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舟 山 银 亿 已 足 额 收 到 各 股 东 缴 纳 的 全 部 注 册 资 本 舟 山 银 亿 于 2009 年 11 月 17 日 获 得 宁 波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普 陀 分 局 颁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综 上, 本 所 律 师 认 为, 银 亿 房 产 控 制 的 上 述 主 要 子 公 司 的 上 述 设 立 股 权 转 让 及 增 资 行 为 履 行 了 法 律 手 续, 获 得 了 审 批 机 关 的 批 准, 并 已 在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办 理 了 备 案 登 记 手 续, 合 法 有 效 ( 二 ) 银 亿 房 产 ( 即 拟 购 买 资 产 )2007 年 8-9 月 的 内 部 整 合 情 况 经 本 所 律 师 核 查, 银 亿 房 产 2007 年 8-9 月 间 进 行 的 内 部 整 合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整 合 的 目 标 公 司 整 合 内 容 协 议 签 署 时 间 作 价 依 据 交 易 价 款 支 付 情 况 A. 从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关 联 公 司 收 购 目 标 公 司 股 权 1. 银 亿 建 设 银 亿 房 产 收 购 香 港 银 源 持 有 的 银 亿 建 设 67% 股 权 2-2-3-56 2007.8.30 以 原 始 出 资 额 作 价 已 全 额 支 付 2. 银 亿 置 业 银 亿 房 产 收 购 香 港 银 2007.8.30 以 原 始 出 已 全 额 支 付
3. 南 昌 银 亿 4. 银 泰 销 代 5. 银 亿 物 业 6. 沈 阳 银 亿 源 持 有 的 银 亿 置 业 100% 股 权 银 亿 房 产 收 购 如 升 实 业 持 有 的 南 昌 银 亿 75% 股 权 银 亿 房 产 收 购 舜 龙 电 业 持 有 的 银 泰 销 代 55% 股 权 ; 银 亿 房 产 收 购 如 升 实 业 持 有 的 银 泰 销 代 45% 股 权 银 亿 房 产 收 购 银 亿 集 团 持 有 的 银 亿 物 业 90% 股 权 ; 银 亿 房 产 收 购 银 源 贸 易 持 有 的 银 亿 物 业 10% 股 权 银 亿 房 产 收 购 香 港 银 源 持 有 的 沈 阳 银 亿 75% 股 权 2007.8.30 2007.8.30 2007.8.30 2007.9.10 B. 向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关 联 公 司 出 让 目 标 公 司 股 权 1. 京 涛 实 业 2. 海 曙 凯 和 3. 如 升 宝 华 4. 江 北 绿 野 银 亿 置 业 将 所 持 京 涛 实 业 90% 股 权 出 让 给 银 屹 资 产 管 理 银 亿 房 产 将 所 持 海 曙 凯 和 40% 股 权 出 让 给 如 升 实 业 银 亿 置 业 将 所 持 如 升 宝 华 30% 股 权 出 让 给 银 屹 资 产 管 理 银 亿 房 产 将 所 持 江 北 绿 野 51% 股 权 出 让 给 如 升 实 业 2007.8.30 2007.8.30 2007.8.30 2007.8.31 资 额 作 价 以 原 始 出 资 额 作 价 以 原 始 出 资 额 作 价 以 原 始 出 资 额 作 价 以 原 始 出 资 额 作 价 以 原 始 出 资 额 作 价 以 原 始 出 资 额 作 价 以 原 始 出 资 额 作 价 以 原 始 出 资 额 作 价 已 全 额 支 付 已 全 额 支 付 已 全 额 支 付 已 全 额 支 付 已 全 额 支 付 已 全 额 支 付 已 全 额 支 付 已 全 额 支 付 经 本 所 律 师 核 查, 银 亿 房 产 2007 年 8-9 月 间 进 行 的 内 部 整 合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将 从 事 房 地 产 开 发 与 经 营 的 业 务 的 关 联 公 司 整 合 进 银 亿 房 产 旗 下, 同 时 将 不 从 事 房 地 产 开 发 与 经 营 业 务 的 子 公 司 剥 离 出 去, 从 而 达 到 消 除 同 业 竞 争 并 突 出 主 营 业 务 的 目 的 ; 同 时, 上 述 股 权 收 购 与 转 让 均 为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公 司 之 间 的 股 权 转 让 ; 本 所 律 师 认 为, 银 亿 房 产 2007 年 8-9 月 间 进 行 的 内 部 整 合 合 法 有 效 ( 三 ) 银 亿 房 产 ( 即 拟 购 买 资 产 )2009 年 6 月 的 内 部 整 合 情 况 经 本 所 律 师 核 查, 银 亿 房 产 2009 年 6 月 的 内 部 整 合 为 向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关 联 公 司 出 让 子 公 司 股 权, 详 情 如 下 : 2-2-3-57
序 号 整 合 的 目 标 公 司 整 合 内 容 1. 华 侨 饭 店 2. 新 世 纪 装 潢 银 亿 房 产 将 所 持 华 侨 饭 店 55% 股 权 出 让 给 银 亿 集 团 银 亿 房 产 将 所 持 新 世 纪 装 潢 100% 股 权 出 让 给 银 亿 集 团 协 议 签 署 时 间 2009.6.22 2009.6.22 作 价 依 据 评 估 作 价 ( 注 1) 评 估 作 价 ( 注 2) 交 易 价 款 支 付 情 况 已 全 额 支 付 已 全 额 支 付 注 1: 浙 江 华 信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于 2009 年 6 月 20 日 出 具 了 宁 波 华 侨 饭 店 有 限 公 司 确 定 股 权 权 益 价 值 项 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 浙 华 评 报 (2009) 第 043 号 ), 截 至 评 估 基 准 日 2009 年 5 月 31 日, 宁 波 华 侨 饭 店 有 限 公 司 净 资 产 账 面 值 -81,467,,502.77 元, 评 估 值 69,820,425.38 元, 银 亿 房 产 将 所 持 华 侨 饭 店 55% 股 权 出 让 给 银 亿 集 团 时 以 评 估 值 为 依 据, 按 照 38,500,000 元 的 价 格 进 行 了 转 让 注 2: 宁 波 天 之 海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于 2009 年 6 月 15 日 出 具 了 关 于 宁 波 新 世 纪 装 潢 市 场 管 理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计 划 股 权 转 让 项 目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书 ( 天 之 海 评 报 字 (2009) 第 028 号 ), 截 至 评 估 基 准 日 2009 年 5 月 31 日, 宁 波 新 世 纪 装 潢 市 场 管 理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净 资 产 账 面 值 29,087,172.25 元, 评 估 值 108,512,799.70 元, 银 亿 房 产 将 所 持 新 世 纪 装 潢 100% 股 权 出 让 给 银 亿 集 团 时 以 评 估 值 为 依 据, 按 照 11,251.50 万 元 的 价 格 进 行 了 转 让 经 本 所 律 师 核 查, 银 亿 房 产 2009 年 6 月 进 行 的 内 部 整 合 的 目 的 是 为 了 剥 离 不 从 事 房 地 产 开 发 与 经 营 业 务 的 子 公 司, 从 而 达 到 突 出 主 业 集 中 发 展 房 地 产 的 目 的 ; 同 时, 上 述 股 权 收 购 与 转 让 均 为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公 司 之 间 的 股 权 转 让 ; 本 所 律 师 认 为, 银 亿 房 产 2009 年 6 月 进 行 的 内 部 整 合 合 法 有 效 三 反 馈 意 见 5: 请 公 司 说 明 和 披 露 与 东 航 合 作 开 发 项 目 的 账 面 价 值, 本 次 评 估 价 值 ; 上 述 仲 裁 项 目 的 进 展 情 况, 相 关 权 属 产 权 的 办 理 进 展 情 况, 预 计 办 毕 期 限, 相 关 费 用 如 何 承 担 ; 如 存 在 法 律 障 碍 或 末 在 预 计 期 限 内 办 毕, 请 重 组 方 提 出 相 应 切 实 可 行 的 解 决 措 施, 以 保 证 上 市 公 司 的 利 益 不 受 损 失 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和 律 师 进 行 核 查 并 对 以 上 问 题 是 否 符 合 重 组 办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以 及 是 否 构 成 本 次 交 易 的 障 碍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 一 ) 东 航 合 作 开 发 项 目 的 帐 面 价 值 本 次 评 估 价 值 根 据 浙 江 勤 信 于 2009 年 8 月 25 日 出 具 的 宁 波 银 亿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价 值 评 估 项 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 浙 勤 评 报 2009 211 号 ), 截 至 评 估 基 准 日 2009 年 6 月 30 日, 银 亿 房 产 与 东 航 合 作 开 发 项 目 的 账 面 价 值 为 235,098,759.40 2-2-3-58
元, 评 估 值 为 356,288,000.00 元 2009 年 6 月 30 日 东 航 合 作 开 发 项 目 在 评 估 中 已 预 计 的 补 交 土 地 款 及 契 税 如 下 表 : 内 容 金 额 ( 万 元 ) 备 注 土 地 款 6,000.00 按 补 交 土 让 金 的 1.2 亿 *50% 计 算 契 税 1,988.4946 按 销 售 收 入 的 3% 计 算 合 计 7,988.4946 浙 江 勤 信 已 在 本 次 评 估 报 告 中 对 上 述 情 况 进 行 了 说 明 和 确 认 ( 二 ) 东 航 仲 裁 事 项 的 进 展 情 况 根 据 2003 年 8 月 1 日 银 亿 房 产 与 中 国 东 方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东 方 航 空 ) 签 订 的 东 航 ( 宁 波 ) 市 内 基 地 项 目 合 作 建 设 协 议, 东 方 航 空 投 入 土 地 使 用 权, 银 亿 房 产 投 入 建 设 资 金, 双 方 合 作 建 设 东 航 ( 宁 波 ) 市 内 基 地 项 目, 银 亿 房 产 负 责 项 目 的 开 发 管 理 协 议 约 定 东 方 航 空 获 得 建 筑 面 积 为 1.5 万 平 方 米 的 办 公 楼 和 该 栋 楼 地 上 地 下 全 部 车 位, 银 亿 房 产 享 有 项 目 其 余 房 产 所 有 权, 项 目 竣 工 后 由 银 亿 房 产 以 东 方 航 空 的 名 义 实 施 销 售 项 目 于 2008 年 4 月 25 日 通 过 验 收, 但 因 该 合 作 项 目 土 地 用 途 变 更 未 补 交 土 地 出 让 金 之 故 无 法 过 户 到 银 亿 房 产 名 下 2009 年 4 月 1 日, 银 亿 房 产 向 宁 波 仲 裁 委 员 会 提 出 仲 裁 申 请, 请 求 东 方 航 空 将 项 目 内 总 面 积 69,931.94 平 方 米 的 房 屋 产 权 过 户 给 银 亿 房 产, 支 付 项 目 合 作 应 付 工 程 欠 款 637 万 元 及 相 应 的 逾 期 利 息 394,430.41 元, 并 补 偿 经 济 损 失 4,200 万 元 同 日, 宁 波 仲 裁 委 员 会 发 出 [2009] 甬 仲 受 字 第 76 号 受 理 通 知 书 ( 一 ) 2009 年 4 月 27 日, 宁 波 仲 裁 委 员 会 发 出 [2009] 甬 仲 受 字 第 76 号 仲 裁 庭 组 成 通 知 书 和 开 庭 通 知 书, 定 于 2009 年 5 月 15 日 下 午 14 时 15 分 在 宁 波 仲 裁 委 员 会 第 二 仲 裁 厅 开 庭 2009 年 4 月 30 日, 东 方 航 空 向 宁 波 仲 裁 委 员 会 提 出 仲 裁 反 请 求, 请 求 裁 定 由 银 亿 房 产 承 担 支 付 商 业 用 途 的 新 增 土 地 出 让 金 1.2 亿, 并 支 付 违 约 金 1,000 万 元 2009 年 5 月 8 日, 宁 波 仲 裁 委 员 会 发 出 [2009] 甬 仲 受 字 第 76 号 反 请 求 受 理 通 知 书 ( 二 ) 就 该 仲 裁 事 宜, 宁 波 仲 裁 委 员 会 于 2009 年 5 月 15 日 与 2009 年 6 月 10 日 两 次 开 庭 截 至 本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出 具 之 日, 宁 波 仲 裁 委 员 会 尚 未 对 银 亿 房 产 与 东 方 航 空 的 仲 裁 作 出 裁 决 ( 三 ) 东 航 合 作 开 发 项 目 的 权 证 办 理 情 况 2-2-3-59
目 前, 银 亿 房 产 正 在 积 极 和 东 方 航 空 就 仲 裁 事 项 进 行 协 商 和 谈 判, 并 及 时 关 注 宁 波 仲 裁 委 员 的 仲 裁 情 况, 在 维 护 自 身 合 法 利 益 的 基 础 上 加 快 推 动 仲 裁 的 进 行 在 宁 波 仲 裁 委 员 会 作 出 裁 决 前, 该 项 目 的 相 关 权 属 产 权 证 书 暂 时 无 法 办 理 银 亿 房 产 预 计 在 2010 年 年 内 结 束 仲 裁 并 办 理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并 过 户 银 亿 房 产 同 时 预 计, 若 宁 波 仲 裁 委 员 会 最 终 作 出 完 全 不 利 于 银 亿 房 产 的 裁 决, 则 银 亿 房 产 可 能 会 被 要 求 另 外 承 担 支 付 商 业 用 途 的 新 增 土 地 出 让 金 6,000 万 元 支 付 违 约 金 1,000 万 元, 并 补 缴 土 地 过 户 契 税 360 万 元 (360 万 元 =12,000 万 元 *3%) 和 缴 纳 其 他 费 用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手 续 费 仲 裁 费 等 ) ( 四 ) 银 亿 集 团 提 出 的 解 决 措 施 及 作 出 的 承 诺 为 保 证 银 亿 房 产 资 产 权 属 的 完 整 性, 保 护 上 市 公 司 利 益, 重 组 方 银 亿 控 股 的 控 股 股 东 银 亿 集 团 作 出 如 下 承 诺 : 若 本 次 重 组 的 实 施 日 时 宁 波 仲 裁 委 员 会 尚 未 对 银 亿 房 产 与 东 方 航 空 的 仲 裁 作 出 裁 决, 在 宁 波 仲 裁 委 员 会 最 终 作 出 完 全 不 利 于 银 亿 房 产 的 裁 决 的 情 况 下, 银 亿 房 产 可 能 会 被 要 求 另 外 承 担 支 付 商 业 用 途 的 新 增 土 地 出 让 金 6000 万 元, 并 支 付 违 约 金 1,000 万 元 则 : 银 亿 集 团 将 在 本 次 重 组 实 施 日 后 三 日 内 将 35,628.80 万 元 现 金 转 入 到 银 亿 房 产 名 下 作 为 银 亿 房 产 后 续 仲 裁 裁 决 和 房 产 证 办 理 过 户 的 保 证, 银 亿 房 产 在 取 得 上 述 房 产 证 之 前 可 自 由 使 用 上 述 资 金 银 亿 房 产 应 在 后 续 取 得 合 作 协 议 中 约 定 的 房 产 证 后 十 五 日 之 内 委 托 具 有 证 券 从 业 资 格 的 审 计 机 构 对 东 航 项 目 成 本 税 费 进 行 审 计 并 出 具 专 项 审 计 报 告, 并 在 专 项 审 计 报 告 出 具 三 日 内 按 如 下 标 准 退 回 银 亿 集 团 现 金 : A. 若 仲 裁 裁 决 书 中 约 定 的 应 由 银 亿 房 产 承 担 的 土 地 出 让 金 违 约 金 和 应 由 银 亿 房 产 承 担 的 相 关 过 户 税 费 合 计 金 额 不 超 过 7,988.4946 万 元, 则 : 退 回 金 额 = 35,628.80 万 元 B. 若 仲 裁 裁 决 书 中 约 定 的 应 由 银 亿 房 产 承 担 的 土 地 出 让 金 违 约 金 和 应 由 银 亿 房 产 承 担 的 相 关 过 户 税 费 合 计 金 额 超 过 7,988.4946 万 元, 则 : 退 回 金 额 = 35,628.80 万 元 专 项 审 计 报 告 中 已 确 认 的 并 且 仲 裁 裁 决 书 中 约 定 的 应 由 银 亿 房 产 承 担 的 土 地 出 让 金 违 约 金 及 应 由 银 亿 房 产 承 担 的 相 关 过 户 税 费 合 计 金 额 7,988.4946 万 元 2-2-3-60
C. 若 本 次 重 组 实 施 日 前 宁 波 仲 裁 委 员 会 已 对 银 亿 房 产 与 东 方 航 空 的 仲 裁 作 出 裁 决, 若 仲 裁 裁 决 银 亿 房 产 补 缴 的 土 地 出 让 金 违 约 金 和 应 由 银 亿 房 产 承 担 的 相 关 过 户 税 费 超 过 7,988.4946 万 元, 银 亿 集 团 将 在 银 亿 房 产 取 得 上 述 房 产 证 后 十 五 日 之 内 委 托 具 有 证 券 从 业 资 格 的 审 计 机 构 对 东 航 项 目 成 本 税 费 进 行 审 计 并 出 具 专 项 审 计 报 告, 并 在 专 项 审 计 报 告 出 具 三 日 内 按 如 下 标 准 向 银 亿 房 产 补 足 现 金, 确 保 银 亿 房 产 不 造 成 经 济 损 失 : 补 偿 金 额 = 专 项 审 计 报 告 中 已 确 认 的 并 且 仲 裁 裁 决 书 中 约 定 的 应 由 银 亿 房 产 承 担 的 相 关 过 户 税 费 合 计 金 额 7,988.4946 万 元 综 上 所 述, 截 至 本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出 具 之 日, 银 亿 房 产 和 东 方 航 空 就 合 作 开 发 项 目 的 仲 裁 尚 未 裁 决, 故 尚 不 能 取 得 该 项 目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银 亿 房 产 预 计 在 2010 年 内 结 束 和 东 方 航 空 的 仲 裁 并 完 成 权 证 办 理 事 宜 ; 此 外, 为 保 护 本 次 重 组 后 上 市 公 司 的 利 益, 重 组 方 银 亿 控 股 的 控 股 股 东 银 亿 集 团 已 就 该 项 目 提 出 解 决 措 施 并 作 出 承 诺, 银 亿 集 团 按 照 东 航 合 作 开 发 项 目 在 本 次 重 组 时 的 评 估 值 35,628.80 万 元 全 额 为 银 亿 房 产 后 续 仲 裁 和 权 证 的 取 得 作 出 的 保 证 因 此, 本 所 律 师 认 为, 虽 然 东 航 合 作 开 发 项 目 因 所 涉 仲 裁 未 结 束 而 暂 时 无 法 办 理 权 证, 但 是 银 亿 集 团 已 提 出 切 实 可 行 的 解 决 措 施 并 作 出 承 诺, 该 承 诺 充 分 保 障 了 重 组 完 成 后 上 市 公 司 的 利 益, 该 事 项 对 本 次 重 组 不 构 成 实 质 性 的 障 碍 四 反 馈 意 见 6: 请 公 司 说 明 和 披 露 近 三 年 来 合 作 开 发 项 目 的 基 本 情 况, 相 关 协 议 执 行 情 况 及 利 润 情 况 ; 说 明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尚 在 执 行 的 合 作 开 发 项 目, 对 未 来 业 绩 的 影 响 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和 律 师 核 查 并 发 表 意 见 银 亿 房 产 及 其 子 公 司 近 三 年 来 合 作 开 发 项 目 包 括 : 东 航 项 目 梅 苑 中 央 花 城 银 都 佳 园 A 区 银 都 佳 园 B 区 金 汇 大 厦 彩 江 大 厦 开 丰 大 厦 时 代 华 庭 象 山 县 天 一 广 场 共 九 个 项 目, 合 作 项 目 的 基 本 情 况 及 利 润 情 况 说 明 如 下 : 1 东 航 合 作 项 目 2003 年 8 月 1 日 银 亿 房 产 与 中 国 东 方 航 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东 方 航 空 或 东 航 )) 签 订 东 航 ( 宁 波 ) 市 内 基 地 项 目 合 作 建 设 协 议, 协 议 约 定 : 东 方 航 空 投 2-2-3-61
入 土 地 使 用 权, 银 亿 房 产 投 入 资 金 合 作 建 设 东 航 ( 宁 波 ) 市 内 基 地 项 目, 银 亿 房 产 负 责 项 目 的 开 发 管 理 项 目 竣 工 后 东 方 航 空 获 得 建 筑 面 积 为 1.5 万 平 方 米 的 办 公 楼 和 该 栋 楼 地 上 地 下 全 部 车 位, 银 亿 房 产 享 有 项 目 其 余 房 产 所 有 权 并 以 东 方 航 空 名 义 实 施 销 售 该 合 作 项 目 经 宁 波 市 发 展 计 划 委 员 会 立 项 ( 甬 计 登 [2003]48 号 ), 并 办 理 了 (2005) 浙 规 ( 建 ) 证 0200024 号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97) 浙 规 ( 地 ) 证 0200005 号 建 设 工 程 用 地 许 可 证, 申 领 了 3302032006010201 号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证, 于 2005 年 6 月 开 工 建 设 项 目 位 于 宁 波 市 江 东 区 中 兴 路 和 中 山 东 路 交 叉 口, 樱 花 公 园 的 对 面, 冠 名 为 东 航 名 庭 ( 住 宅 ) 东 航 大 厦 ( 办 公 ), 项 目 由 2 幢 住 宅 楼 1 幢 办 公 楼 及 1 幢 立 体 车 库 构 成 住 宅 部 分 地 下 一 层 地 上 23 层,1-2 层 为 商 铺,3-23 层 为 住 宅 ; 办 公 部 分 地 下 二 层, 地 上 27 层 ; 立 体 车 库 6 层 工 程 于 2007 年 11 月 竣 工, 2008 年 4 月 通 过 验 收 项 目 总 建 筑 面 积 84,571.20 平 方 米, 不 含 车 位 的 可 销 售 面 积 62,315.97 平 方 米 ( 车 位 按 个 销 售 ), 其 中 东 方 航 空 自 用 房 面 积 14,639.06 平 方 米, 可 供 银 亿 房 产 销 售 面 积 47,676.91 平 方 米 ( 另 204 个 车 位 按 个 销 售 ),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银 亿 房 产 累 计 投 入 资 金 275,579,377.19 元, 账 挂 长 期 应 收 款 东 航 合 作 项 目 由 于 合 作 宗 地 用 途 变 更 未 补 交 土 地 出 让 金, 导 致 应 由 银 亿 房 产 享 有 的 项 目 其 余 房 产 无 法 过 户 到 银 亿 房 产 名 下, 银 亿 房 产 遂 于 2009 年 4 月 1 日 向 宁 波 仲 裁 委 员 会 提 出 仲 裁 申 请, 请 求 东 方 航 空 将 项 目 内 总 面 积 69,931.94 平 方 米 的 房 屋 产 权 过 户 给 银 亿 房 产, 支 付 项 目 合 作 应 付 工 程 欠 款 637 万 元 及 相 应 的 逾 期 利 息 394,430.41 元, 并 赔 偿 经 济 损 失 4,200 万 元 2009 年 4 月 17 日, 宁 波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向 东 方 航 空 送 达 了 关 于 东 航 宁 波 分 公 司 中 兴 路 地 块 处 理 意 见 的 函, 指 出 在 补 缴 12,000 万 元 土 地 出 让 金 的 前 提 下, 方 允 许 全 面 办 理 涉 案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转 让 或 销 售 手 续 东 方 航 空 于 2009 年 4 月 30 日 向 宁 波 仲 裁 委 员 会 提 出 仲 裁 反 请 求, 请 求 裁 定 银 亿 房 产 承 担 支 付 商 业 用 途 的 新 增 土 地 出 让 金 12,000 万 元, 并 支 付 违 约 金 1,000 万 元 银 亿 房 产 于 2009 年 11 月 25 日 向 宁 波 仲 裁 委 员 会 提 交 请 求 尽 快 审 结 案 件 的 申 请 报 告, 并 于 2010 年 1 月 4 日 向 宁 波 仲 裁 委 员 会 提 交 再 次 请 求 尽 快 审 结 案 件 的 申 请 报 告, 截 至 目 前 仲 裁 尚 未 结 案 2 梅 苑 中 央 花 城 合 作 项 目 2-2-3-62
根 据 2003 年 11 月 26 日 银 亿 置 业 与 象 山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象 山 县 东 方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及 象 山 巨 鹰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的 梅 苑 中 央 花 城 合 作 开 发 协 议, 项 目 预 计 总 投 资 40,000 万 元, 由 合 作 各 方 分 别 按 该 项 目 总 投 资 40% 20% 25% 15% 的 比 例 出 资, 并 按 出 资 比 例 享 有 份 额 各 合 作 方 组 建 开 发 项 目 部, 以 银 亿 置 业 的 名 义 购 置 土 地 签 订 合 同 和 其 他 事 务 2006 年 12 月, 银 亿 置 业 受 让 了 象 山 县 东 方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的 25% 的 项 目 份 额, 出 资 比 例 变 更 为 : 银 亿 置 业 占 65% 象 山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占 20% 象 山 巨 鹰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占 15% 银 亿 置 业 取 得 了 象 国 用 (2004) 第 01-3353 ( 2005) 第 01-3417 3418 3419 号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证 (2005) 浙 规 ( 地 ) 证 0240082 号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2006) 浙 规 ( 建 ) 证 0240041 号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编 号 330225200604190101 330225200604190201 330225200608150201 330225200608150301 号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证 房 预 许 字 (2006) 第 016 号 房 预 许 字 (2007) 第 003 号 房 预 许 字 (2007) 第 003-2 号 商 品 房 预 售 许 可 证 梅 苑 中 央 花 城 于 2006 年 6 月 开 工 建 设,2008 年 10 月 竣 工 交 付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梅 苑 中 央 花 城 开 发 产 品 余 额 19,185,667.18 元 累 计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1,079,221,282.00 元 银 亿 置 业 已 根 据 合 作 开 发 协 议 预 提 应 付 其 他 合 作 方 利 润 23,555,285.93 元 ( 其 中 :2008 年 预 提 应 付 利 润 17,815,511.45 元, 2009 年 1-12 月 预 提 应 付 利 润 5,739,774.48 元 ), 预 提 利 润 计 入 预 计 当 期 管 理 费 用 3 银 都 佳 园 A 区 合 作 项 目 根 据 2003 年 11 月 27 日 银 亿 置 业 与 象 山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银 都 佳 园 A 区 合 作 开 发 协 议, 项 目 预 计 总 投 资 12,000 万 元, 由 银 亿 置 业 与 象 山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分 别 按 该 项 目 总 投 资 70% 30% 的 比 例 出 资, 并 按 出 资 比 例 享 有 份 额, 各 合 作 方 组 建 银 亿 置 业 象 山 项 目 部 银 亿 置 业 取 得 了 象 国 用 (2003) 第 01-4440 号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证 (2003) 浙 规 ( 地 ) 证 0240111 号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2004) 浙 规 ( 建 ) 证 0240058 号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编 号 330225200407050101 号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证 房 预 许 字 (2005) 第 001 号 商 品 房 预 售 许 可 证 银 都 佳 园 A 区 于 2004 年 7 月 开 工 建 设,2006 年 3 月 竣 工 交 付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银 都 佳 园 A 区 开 发 产 品 余 额 4,888,497.64 元, 累 计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168,104,596.00 元 银 亿 置 业 已 根 据 合 作 开 发 协 议 于 2006 年 预 提 应 付 合 作 方 利 润 1,771,912.57 元, 预 提 利 润 计 入 预 计 当 期 管 理 费 用 2-2-3-63
4 银 都 佳 园 B 区 合 作 项 目 根 据 2004 年 7 月 22 日 银 亿 置 业 与 象 山 巨 鹰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象 山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的 银 都 佳 园 B 区 合 作 开 发 协 议, 项 目 预 计 总 投 资 10,000 万 元, 由 合 作 各 方 分 别 按 该 项 目 总 投 资 50% 40% 10% 的 比 例 出 资, 并 按 出 资 比 例 享 有 份 额, 各 合 作 方 组 建 银 亿 置 业 象 山 项 目 部 银 亿 置 业 取 得 了 象 国 用 (2004) 第 01-2846 号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证 (2004) 浙 规 ( 地 ) 证 0240094 号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2004) 浙 规 ( 建 ) 证 0240087 号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编 号 330225200409240201 号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证 房 预 许 字 (2004) 第 025 号 商 品 房 预 售 许 可 证 银 都 佳 园 B 区 于 2004 年 7 月 开 工 建 设, 2005 年 12 月 竣 工 交 付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银 都 佳 园 B 区 开 发 产 品 已 全 部 销 售 并 交 付, 累 计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142,845,416.00 元 银 亿 置 业 已 根 据 合 作 开 发 协 议 预 提 应 付 合 作 方 利 润 10,079,807.20 元 ( 其 中 :2005 年 预 提 应 付 利 润 6,855,991.10 元,2006 年 预 提 应 付 利 润 3,223,816.10 元 ), 预 提 利 润 计 入 预 计 当 期 管 理 费 用 5 金 汇 大 厦 合 作 项 目 根 据 2005 年 9 月 1 日 银 亿 房 产 与 宁 波 市 市 政 工 程 建 设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的 合 资 开 发 项 目 协 议, 宁 波 市 市 政 工 程 建 设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4,000 万 元 资 金 投 入, 银 亿 房 产 以 受 让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地 下 建 筑 物 共 作 价 4,000 万 元 资 金 投 入 合 作 开 发 宁 波 市 政 综 合 大 楼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金 汇 大 厦 ), 合 作 双 方 按 税 后 净 利 润 各 分 配 50% 银 亿 房 产 取 得 了 甬 国 用 (2005) 字 第 9512 号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证 (2003) 浙 规 ( 地 ) 证 0200039 号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2004) 浙 规 ( 建 ) 证 0200096 号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330203200412170101 号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证 金 汇 大 厦 项 目 于 2004 年 12 月 开 工,2006 年 12 月 竣 工 交 付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销 售 收 入 19,571.07 万 元,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2,430.414 元 银 亿 房 产 已 累 计 支 付 宁 波 市 市 政 工 程 建 设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利 润 1,682.05 万 元 ( 其 中 2006 年 预 提 应 付 利 润 8,132,916.81 元,2007 年 预 提 应 付 利 润 8,687,583.19 元 ), 预 提 利 润 计 入 预 计 当 期 管 理 费 用 2-2-3-64
6 彩 江 大 厦 合 作 项 目 根 据 2002 年 12 月 6 日 银 亿 房 产 与 宁 波 市 江 东 区 东 郊 街 道 宁 江 股 份 经 济 合 作 社 合 作 签 订 的 合 作 建 造 宁 江 综 合 办 公 楼 协 议, 由 宁 波 市 江 东 区 东 郊 街 道 宁 江 股 份 经 济 合 作 社 提 供 出 让 土 地, 银 亿 房 产 提 供 项 目 建 造 所 需 全 部 资 金 合 作 开 发 宁 江 综 合 办 公 楼 ( 项 目 名 称 彩 江 大 厦 ); 项 目 销 售 完 毕 后 的 净 利 润 优 先 分 配 给 宁 波 市 江 东 区 东 郊 街 道 宁 江 股 份 经 济 合 作 社 第 四 层 整 层 面 积 900 平 方 米 地 下 停 车 场 3 个 固 定 车 位 及 人 民 币 1,500 万 元, 剩 余 税 后 利 润 分 配 给 银 亿 房 产 宁 江 股 份 经 济 合 作 社 取 得 了 甬 国 用 (2002) 字 第 4476 号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证 (2002) 浙 规 ( 地 ) 证 0200170 号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2003) 浙 规 ( 建 ) 证 0200076 号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330203200308040101 号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证 彩 江 大 厦 项 目 于 2003 年 8 月 开 工 建 设,2005 年 3 月 竣 工 交 付, 项 目 土 地 使 用 面 积 3,690 平 方 米, 建 筑 面 积 19,690 平 方 米 ( 含 地 下 室 2,630 平 方 米 ), 总 测 绘 面 积 16,765.05 平 方 米, 扣 除 四 层 894.93 平 方 米 和 3 只 车 位 作 为 宁 江 村 拆 迁 赔 偿 使 用 ( 根 据 银 亿 房 产 与 宁 江 村 拆 迁 赔 偿 协 议 ), 物 业 用 房 42 平 方 米 和 6 只 车 位, 实 际 可 供 销 售 面 积 为 15,804.76 平 方 米, 其 中 : 办 公 楼 15,082.87 平 方 米 店 铺 721.89 平 方 米 车 位 42 只 截 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销 售 收 入 15,229.05 万 元,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5,525.60 万 元, 根 据 合 作 协 议 及 项 目 内 部 清 算 报 告, 对 银 亿 房 产 截 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分 得 的 项 目 净 利 润 41,778,895.75 元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2008 年 因 决 算 调 整 投 资 收 益 284,234.00 元 7 开 丰 大 厦 合 作 项 目 根 据 2002 年 12 月 10 日 银 亿 房 产 与 宁 波 市 江 东 区 东 郊 街 道 宁 东 股 份 经 济 合 作 社 合 作 签 订 的 合 作 建 造 宁 东 综 合 办 公 楼 协 议, 由 宁 波 市 江 东 区 东 郊 街 道 宁 东 股 份 经 济 合 作 社 提 供 出 让 土 地, 银 亿 房 产 提 供 项 目 建 造 所 需 全 部 资 金 合 作 开 发 宁 东 综 合 大 楼 ( 项 目 名 称 开 丰 大 厦 ); 项 目 销 售 完 毕 后 的 净 利 润 优 先 分 配 给 宁 波 市 江 东 区 东 郊 街 道 宁 江 股 份 经 济 合 作 社 人 民 币 1,100 万 元 及 6 个 固 定 车 位, 剩 余 税 后 利 润 分 配 给 银 亿 房 产 宁 东 股 份 经 济 合 作 社 取 得 了 甬 国 用 (2002) 字 第 4476 号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证 (2002) 浙 规 ( 地 ) 证 0200170 号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2003) 浙 规 ( 建 ) 证 0200080 号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330203200308150101 号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证 开 丰 大 厦 项 目 于 2-2-3-65
2003 年 7 月 开 工 建 设,2005 年 3 月 竣 工 交 付 项 目 土 地 使 用 面 积 4,597 平 方 米, 建 筑 面 积 17,340 平 方 米 ( 含 地 下 室 2190 平 方 米 ), 总 测 绘 面 积 15398.63 平 方 米, 扣 除 8 层 49.11 平 方 米 和 车 位 6 只 作 为 物 业 使 用, 车 位 6 只 归 宁 东 村 使 用, 实 际 可 供 销 售 面 积 为 15,349.52 平 方 米, 其 中 : 办 公 楼 13,534.76 平 方 米 ( 其 中 : 四 层 大 楼 配 套 用 房 370.66 平 方 米 分 配 给 宁 东 村 ) 商 铺 1,814.76 平 方 米 车 位 41 只 截 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销 售 收 入 13,444.20 万 元,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5,514.50 万 元, 根 据 合 作 协 议 及 项 目 内 部 清 算 报 告, 对 银 亿 房 产 截 至 2007 年 12 月 31 日 分 得 的 项 目 净 利 润 50,849,847.20 元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2008 年 因 决 算 调 整 投 资 收 益 -312,769.68 元 8 时 代 华 庭 合 作 项 目 根 据 2001 年 9 月 3 日 银 亿 房 产 与 宁 波 康 龙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的 合 作 开 发 房 地 产 合 同 及 补 充 合 同, 宁 波 康 龙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以 已 交 付 的 前 期 费 及 8,643 平 方 米 土 地 使 用 权 费 用 作 价 2,000 万 元 ( 需 归 还 中 国 银 行 1,000 万 元 领 取 土 地 证 ) 投 入, 银 亿 房 产 以 人 民 币 1,150 万 元 投 入 合 作 开 发 宁 波 市 江 东 开 关 厂 四 号 地 块 高 层 住 宅 项 目 ( 项 目 名 称 时 代 华 庭 ), 项 目 净 利 润 按 宁 波 康 龙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44%, 银 亿 房 产 56% 的 比 例 进 行 分 配 根 据 合 作 双 方 2003 年 8 月 28 日 签 订 的 补 充 合 同, 宁 波 康 龙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将 合 作 项 目 14.94% 股 份 以 700 万 元 的 价 格 转 让 给 银 亿 房 产, 转 让 后 宁 波 康 龙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占 合 作 项 目 29.1% 股 份, 银 亿 房 产 占 70.9% 股 份 宁 波 康 龙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取 得 了 (2000) 浙 规 ( 地 ) 证 0200170 号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许 可 证 甬 国 用 (2000) 字 第 1426 号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证 (2003) 浙 规 ( 建 ) 证 0200101 号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甬 房 预 许 字 (2004) 第 040 号 商 品 房 预 售 许 可 证 时 代 华 庭 项 目 于 2003 年 11 月 开 工 建 设,2005 年 05 月 竣 工 交 付, 楼 盘 可 售 成 套 住 宅 420 套 ( 建 筑 面 积 28,326.24 平 方 米 ) 汽 车 位 242.21 平 方 米 商 业 用 房 2,477.54 平 方 根 据 宁 波 天 元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2008 年 3 月 31 日 出 具 的 天 元 审 字 (2008) 第 1601 号 审 计 报 告, 截 至 2008 年 1 月 31 日, 时 代 华 庭 项 目 已 实 现 销 售 收 入 31,851.88 万 元,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4,201.20 万 元 根 据 2008 年 5 月 20 日 合 作 双 方 时 代 华 庭 项 目 清 算 处 理 意 见, 清 算 日 项 目 净 利 润 4,201.20 万 元, 银 亿 房 产 可 分 得 净 利 润 2-2-3-66
2,978.65 万 元 和 部 分 汽 车 库, 扣 除 上 述 700 万 元 股 份 购 买 款 及 其 他 应 承 担 支 出 179.79 万 元, 银 亿 房 产 2008 年 确 认 项 目 清 算 投 资 收 益 20,988,600.00 元 2009 年 分 得 汽 车 库 计 252 万 元, 确 认 为 投 资 收 益 9 象 山 县 天 一 广 场 合 作 项 目 象 山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于 2008 年 4 月 30 日 以 拍 卖 取 得 象 山 县 公 路 运 输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天 安 路 土 地 及 房 屋 所 有 权, 总 土 地 面 积 18,027 平 方 米, 净 土 地 面 积 14,182 平 方 米, 拍 卖 成 交 价 为 16,456.50 万 元 ( 其 中, 土 地 及 房 屋 拍 卖 成 交 款 15,900 万 元, 拍 卖 佣 金 556.50 万 元 ), 该 项 目 暂 定 名 为 象 山 县 天 一 广 场 目 前, 土 地 出 让 金 根 据 出 让 协 议 尚 有 3,000 万 元 还 未 支 付, 所 以 还 未 取 得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预 计 可 在 2010 年 8 月 取 得 根 据 2009 年 12 月 12 日 矮 柳 置 业 与 象 山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巨 鹰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及 自 然 人 李 阿 会 签 定 的 象 山 县 天 一 广 场 项 目 项 目 合 作 开 发 协 议, 象 山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为 项 目 开 发 主 体, 合 作 各 方 分 别 按 40% 35% 21% 和 4% 的 比 例 出 资 并 享 有 份 额 矮 柳 置 业 已 支 付 项 目 出 资 款 4,742.20 万 元, 账 挂 长 期 应 收 款 该 项 目 计 划 总 投 资 40,000 万 元, 计 划 开 发 房 屋 总 建 筑 面 积 80,133 平 方 米, 其 中 : 地 下 20,118 平 方 米, 地 上 60,015 平 方 米 ; 计 划 开 发 房 屋 用 途 :1-5 层 商 业,6-27 层 办 公 及 酒 店 或 公 寓 ; 计 划 销 售 收 入 为 87,400 万 元, 计 划 开 发 投 资 66,400 万 元, 计 划 利 润 总 额 为 25,000 万 元 ; 计 划 开 发 时 间 :2010 年 8 月 -2012 年 7 月, 计 划 预 售 时 间 2011 年 2 月, 计 划 交 付 时 间 2013 年 1 月 综 上, 本 所 律 师 认 为, 除 东 航 项 目 外, 上 述 银 亿 房 产 及 其 子 公 司 近 三 年 来 合 作 开 发 的 项 目 均 处 于 已 正 常 履 行 完 毕 或 正 在 正 常 履 行 的 状 态, 执 行 情 况 良 好 五 反 馈 意 见 7: 请 公 司 说 明 和 披 露 尚 未 取 得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54.90 万 平 方 米 土 地 大 庆 银 亿 尚 未 取 得 房 产 证 的 2,466.69 万 元 房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本 次 评 估 价 值 上 述 权 证 的 取 得 是 否 存 在 法 律 障 碍, 如 存 在 法 律 障 碍 或 未 在 预 计 期 限 内 办 毕, 请 重 组 方 提 出 切 实 可 行 的 解 决 措 施, 以 保 证 上 市 公 司 的 利 益 不 受 损 失 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和 律 师 进 行 核 查, 并 发 表 意 见 2-2-3-67
( 一 ) 沈 阳 银 亿 尚 未 取 得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的 54.90 万 平 方 米 土 地 1 尚 未 取 得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的 54.90 万 平 方 米 的 情 况 帐 面 价 值 评 估 价 值 根 据 2006-081 号 包 道 村 地 块 拍 卖 预 成 交 确 认 书 ( 沈 土 交 字 (2006)63 号 ), 经 沈 阳 市 规 划 和 国 土 资 源 局 在 沈 阳 市 土 地 交 易 市 场 举 行 的 土 地 拍 卖 会, 沈 阳 银 亿 成 为 2006-081 号 包 道 村 地 块 的 竞 得 人, 该 预 成 交 地 块 的 拟 出 让 规 划 用 地 面 积 为 751,000 平 方 米 取 得 预 成 交 确 认 书 后, 沈 阳 银 亿 于 2007 年 4 月 13 日 与 沈 阳 市 规 划 和 国 土 资 源 局 就 其 中 286,382.2 平 方 米 土 地 使 用 权 ( 具 体 包 括 面 积 为 84,336.90 平 方 米 的 A 宗 地 面 积 为 136,437.1 平 方 米 的 B 宗 地 面 积 65,608.2 平 方 米 的 C 宗 地 ) 签 署 了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合 同 ( 沈 规 国 土 出 合 字 (2007)0045 号 ) 其 余 464,617.8 平 方 米 尚 未 签 订 土 地 出 让 合 同 就 已 经 签 署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合 同 ( 沈 规 国 土 出 合 字 (2007)0045 号 ) 的 土 地, 沈 阳 银 亿 已 取 得 B 宗 地 (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编 号 为 沈 阳 国 用 2007 第 0132 号 ) 和 C 宗 地 (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编 号 为 沈 阳 国 用 2008 第 0261 号 ) 的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面 积 为 84,336.90 平 方 米 的 A 宗 地 尚 未 取 得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根 据 浙 江 勤 信 于 2009 年 8 月 25 日 出 具 的 宁 波 银 亿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价 值 评 估 项 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 浙 勤 评 报 2009 211 号 ), 截 至 评 估 基 准 日 2009 年 6 月 30 日, 沈 阳 银 亿 尚 未 取 得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的 548,954.7 平 方 米 的 土 地 的 账 面 值 为 499,851,286.49 元 ( 包 含 支 付 归 属 A 宗 地 的 成 本 213,879,591.59 元 和 根 据 预 成 交 确 认 书 支 付 的 土 地 出 让 金 144,208,083.20 元 拆 迁 费 141,763,611.70 元 ), 由 于 后 续 开 发 事 项 不 明 确, 本 次 重 组 评 估 时 对 上 述 预 付 账 款 按 账 面 值 保 留 确 认 为 评 估 值 2 权 证 的 取 得 是 否 存 在 法 律 障 碍 本 所 律 师 认 为, 沈 阳 银 亿 尚 未 取 得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的 548,954.7 平 方 米 的 土 地 中 :(1) 就 面 积 为 464,617.8 平 方 米 的 土 地, 由 于 尚 未 签 署 土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合 同, 因 此 沈 阳 银 亿 取 得 该 部 份 土 地 的 权 证 存 在 不 确 定 性 ;(2) 就 面 积 为 84,336.90 平 方 米 的 A 宗 地, 由 于 包 道 村 村 委 会 已 在 地 上 自 行 建 造 回 迁 用 房, 因 此 在 该 事 项 彻 底 解 决 之 前, 沈 阳 银 亿 取 得 该 宗 土 地 的 权 证 存 在 不 确 定 性 2-2-3-68
3 银 亿 集 团 提 出 的 解 决 措 施 据 沈 阳 银 亿 预 计, 将 于 2010 年 12 月 31 日 前 获 得 上 述 土 地 ( 具 体 面 积 以 届 时 沈 阳 银 亿 和 沈 阳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签 署 的 国 有 土 地 出 让 合 同 为 准, 并 作 相 应 调 整, 上 述 面 积 不 包 括 代 征 地 面 积, 下 同 ) 的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银 亿 集 团 为 沈 阳 银 亿 上 述 事 宜 提 供 如 下 承 诺 : 若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沈 阳 银 亿 尚 未 取 得 上 述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或 者 只 部 分 取 得 了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则 银 亿 集 团 承 诺 将 在 2011 年 1 月 15 日 前 按 如 下 标 准 将 现 金 转 入 沈 阳 银 亿 名 下, 作 为 沈 阳 银 亿 后 续 取 得 上 述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的 保 证, 沈 阳 银 亿 在 取 得 上 述 土 地 之 前 可 自 由 使 用 上 述 资 金, 沈 阳 银 亿 在 取 得 全 部 上 述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后 应 在 五 日 内 退 回 银 亿 集 团 已 支 付 的 等 额 现 金 : 银 亿 集 团 支 付 给 沈 阳 银 亿 的 现 金 金 额 = 5 亿 元 * 900 亩 中 尚 未 获 取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的 面 积 / 900 亩 综 上, 沈 阳 银 亿 上 述 尚 未 取 得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证 的 土 地 在 本 次 重 组 评 估 时, 仅 作 为 预 付 账 款 按 照 账 面 值 确 认 价 值, 同 时 银 亿 房 产 盈 利 预 测 中 也 未 将 其 纳 入, 并 且 在 土 地 权 证 无 法 取 得 的 情 况 下 银 亿 集 团 同 意 注 入 现 金 确 保 沈 阳 银 亿 已 经 支 出 的 预 付 账 款 不 受 损 失 据 此 本 所 律 师 认 为, 注 入 的 该 部 分 资 产, 不 会 对 本 次 重 组 的 评 估 值 和 盈 利 预 测 的 实 现 产 生 影 响, 银 亿 集 团 作 出 的 书 面 承 诺, 已 保 证 本 次 重 组 完 成 后 上 市 公 司 利 益 不 会 因 此 遭 受 损 失 ( 二 ) 大 庆 银 亿 尚 未 取 得 房 产 证 的 账 面 净 值 为 2,466.69 万 元 的 房 产 大 庆 银 亿 尚 未 取 得 房 产 证 的 账 面 净 值 为 2,466.69 万 元 的 房 产 ( 以 下 简 称 大 庆 房 产 ) 位 于 让 胡 路 区 乘 风 庄 南 二 路, 原 为 大 庆 联 谊 石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所 有 并 登 记 在 杨 占 山 名 下 根 据 黑 龙 江 省 大 庆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2008 年 12 月 31 日 出 具 的 (2008) 庆 执 字 第 72 号 执 行 裁 定 书, 大 庆 联 谊 石 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因 无 力 偿 还 对 大 庆 市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借 款, 因 此 与 大 庆 市 商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共 同 申 请 变 卖 大 庆 房 产 ; 大 庆 银 亿 购 买 了 大 庆 房 产 并 交 付 了 全 部 购 房 款, 大 庆 房 产 已 归 大 庆 银 亿 所 有 黑 龙 江 省 大 庆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于 2009 年 4 月 15 日 向 大 庆 市 房 屋 产 权 市 场 管 理 中 心 出 具 了 (2008) 庆 执 字 第 72 号 协 助 执 行 通 知 书, 要 求 其 将 大 庆 房 产 过 户 到 大 庆 银 亿 2-2-3-69
名 下 大 庆 市 房 屋 产 权 市 场 管 理 中 心 房 屋 产 权 管 理 所 于 2010 年 2 月 2 日 出 具 证 明, 证 明 大 庆 房 产 的 登 记 业 务 正 在 办 理 中, 但 因 还 需 履 行 他 项 登 记 注 销 事 宜, 因 此 暂 不 发 证 大 庆 银 亿 亦 于 2010 年 2 月 4 日 出 具 了 情 况 说 明, 预 计 大 庆 银 亿 将 于 2010 年 5 月 底 取 得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根 据 浙 江 勤 信 于 2009 年 8 月 25 日 出 具 的 宁 波 银 亿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价 值 评 估 项 目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 浙 勤 评 报 2009 211 号 ), 截 至 评 估 基 准 日 2009 年 6 月 30 日, 大 庆 房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为 2,466.69 万 元, 评 估 值 为 2,547.46 万 元 为 保 证 上 市 公 司 利 益, 重 组 方 银 亿 控 股 的 控 股 股 东 银 亿 集 团 作 出 如 下 承 诺 : 若 截 至 2010 年 5 月 31 日 大 庆 银 亿 仍 未 取 得 大 庆 房 产 的 房 产 证, 则 : 银 亿 集 团 将 在 三 日 内 将 2,547.46 万 元 现 金 转 入 到 大 庆 银 亿 名 下 作 为 大 庆 银 亿 后 续 获 取 上 述 房 产 证 的 保 证, 大 庆 银 亿 在 取 得 上 述 房 产 证 之 前 可 自 由 使 用 上 述 资 金 大 庆 银 亿 应 在 后 续 取 得 上 述 房 产 证 后 十 五 日 之 内 委 托 具 有 证 券 从 业 资 格 的 评 估 机 构 对 大 庆 房 产 以 取 得 房 产 证 之 日 为 评 估 基 准 日 进 行 评 估 并 出 具 专 项 评 估 报 告 确 定 大 庆 房 产 评 估 值, 在 银 亿 集 团 承 担 产 权 过 户 相 应 税 费 的 前 提 下, 按 如 下 标 准 退 回 银 亿 集 团 现 金 : A. 若 届 时 大 庆 房 产 评 估 值 大 于 或 等 于 2,547.46 万 元, 则 大 庆 银 亿 应 在 评 估 报 告 出 具 后 三 日 内 退 回 银 亿 集 团 2,547.46 万 元 ; B. 若 届 时 大 庆 房 产 评 估 值 小 于 2,547.46 万 元, 则 大 庆 银 亿 应 在 评 估 报 告 出 具 后 三 日 内 按 上 述 房 产 评 估 值 退 回 银 亿 集 团 等 额 现 金 综 上, 本 所 律 师 认 为, 大 庆 房 产 取 得 房 屋 所 有 权 证 不 存 在 法 律 障 碍 ; 重 组 方 提 出 的 解 决 措 施 切 实 可 行, 能 够 保 证 上 市 公 司 的 利 益 不 受 损 失 六 反 馈 意 见 8: 请 公 司 说 明 重 组 方 及 关 联 企 业 是 否 存 在 对 拟 购 买 资 产 的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及 拟 购 买 资 产 对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是 否 存 在 担 保 事 项 如 有, 请 提 供 重 组 方 及 关 联 企 业 已 清 偿 对 拟 购 买 资 产 全 部 占 款 的 证 明 拟 购 买 资 产 对 控 股 股 东 及 关 联 方 的 担 保 已 解 除 的 证 明,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和 律 师 予 以 核 实 2-2-3-70
经 本 所 律 师 核 查,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31 日, 不 存 在 重 组 方 及 关 联 企 业 对 银 亿 房 产 及 其 子 公 司 ( 即 拟 购 买 资 产 ) 的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也 不 存 在 银 亿 房 产 及 其 子 公 司 ( 即 拟 购 买 资 产 ) 为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提 供 担 保 的 事 项 七 反 馈 意 见 13: 请 说 明 拟 购 买 资 产 使 用 的 商 标 权 属 情 况, 并 采 取 合 理 措 施 保 证 上 市 公 司 的 业 务 独 立 性 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和 律 师 核 实, 并 发 表 意 见 经 本 所 律 师 核 查, 银 亿 房 产 现 在 使 用 的 注 册 商 标 共 2 项, 均 为 银 亿 集 团 以 普 通 许 可 方 式 许 可 其 无 偿 使 用, 商 标 详 情 如 下 : 商 标 注 册 人 注 册 证 号 有 效 期 限 核 定 使 用 商 品 银 亿 YinYi 银 亿 集 团 第 4361196 号 银 亿 YinYi 银 亿 集 团 第 4361197 号 2008 年 5 月 7 日 至 2018 年 5 月 6 日 2008 年 6 月 28 日 至 2018 年 6 月 27 日 第 36 类 : 不 动 产 出 租 ; 不 动 产 代 理 ; 住 房 代 理 ; 不 动 产 管 理 ; 公 寓 管 理 ; 公 寓 出 租 ; 办 公 室 ( 不 动 产 ) 出 租 ; 不 动 产 评 估 ; 农 场 出 租 ; 住 所 ( 公 寓 ) 第 37 类 : 建 筑 施 工 监 督 ; 建 筑 设 备 出 租 ; 建 筑 ; 清 洁 建 筑 物 ( 内 部 ); 锅 炉 清 垢 与 修 理 ; 机 械 安 装 保 养 和 修 理 ; 电 器 设 备 的 安 装 与 修 理 ; 家 具 保 养 ; 电 梯 的 安 装 与 修 理 ; 保 险 库 的 保 养 和 修 理 2010 年 2 月 1 日, 银 亿 集 团 与 银 亿 房 产 签 署 商 标 转 让 合 同, 银 亿 集 团 将 上 述 两 项 商 标 无 偿 转 让 给 银 亿 房 产 本 所 律 师 认 为, 商 标 转 让 完 成 后, 银 亿 房 产 将 成 为 其 正 在 使 用 的 商 标 的 合 法 权 属 人, 有 利 于 增 强 银 亿 房 产 的 业 务 独 立 性 八 反 馈 意 见 14: 请 说 明 本 次 交 易 对 方 及 其 主 要 管 理 人 员 最 近 五 年 内 是 否 受 过 行 政 处 罚 ( 与 证 券 市 场 明 显 无 关 的 除 外 ) 刑 事 处 罚 或 者 涉 及 与 经 济 纠 纷 有 关 的 重 大 民 事 诉 讼 或 者 仲 裁 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和 律 师 核 查, 并 发 表 意 见 根 据 宁 波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保 税 区 ( 出 口 加 工 区 ) 分 局 于 2010 年 2 月 3 日 出 具 的 证 明, 银 亿 控 股 系 2004 年 2 月 23 日 经 工 商 部 门 依 法 登 记 成 立 的 企 业, 截 至 证 明 出 具 之 日, 银 亿 控 股 已 通 过 相 应 年 度 工 商 年 检, 有 效 存 续, 无 违 法 记 录 根 据 宁 波 保 税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宁 波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保 税 区 分 局 于 2010 年 2 月 1 日 分 别 出 具 的 证 明, 银 亿 控 股 合 法 经 营,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关 于 税 收 的 法 律 法 规, 自 2005 年 以 来 未 出 现 税 收 方 面 的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也 不 存 在 因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被 处 罚 且 情 节 严 重 的 2-2-3-71
情 况 根 据 银 亿 控 股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供 的 声 明 并 经 本 所 律 师 核 查, 银 亿 控 股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最 近 五 年 内 未 受 过 行 政 处 罚 刑 事 处 罚, 也 未 涉 及 与 经 济 纠 纷 有 关 的 重 大 民 事 诉 讼 或 者 仲 裁 事 项 九 反 馈 意 见 15: 请 说 明 本 次 交 易 标 的 最 近 五 年 内 是 否 受 过 工 商 税 务 等 相 关 部 门 的 处 罚 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和 律 师 核 实, 并 发 表 意 见 根 据 宁 波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保 税 区 ( 出 口 加 工 区 ) 分 局 于 2010 年 2 月 3 日 出 具 的 证 明, 银 亿 房 产 系 1994 年 12 月 6 日 经 工 商 部 门 依 法 登 记 成 立 的 企 业, 截 至 证 明 出 具 之 日, 银 亿 房 产 已 通 过 相 应 年 度 工 商 年 检, 有 效 存 续, 无 违 法 记 录 根 据 宁 波 保 税 区 国 家 税 务 局 宁 波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保 税 区 分 局 于 2010 年 2 月 1 日 分 别 出 具 的 证 明, 银 亿 房 产 合 法 经 营, 符 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关 于 税 收 的 法 律 法 规, 自 2005 年 以 来 未 出 现 税 收 方 面 的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也 不 存 在 因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被 处 罚 且 情 节 严 重 的 情 况 根 据 宁 波 市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于 2010 年 2 月 2 日 出 具 证 明, 银 亿 房 产 能 遵 守 国 家 和 地 方 关 于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自 2005 年 以 来 未 出 现 违 反 上 述 规 定 而 被 处 罚 的 情 形 根 据 宁 波 市 规 划 局 海 曙 分 局 于 2010 年 2 月 1 日 出 具 证 明, 银 亿 房 产 合 法 经 营, 自 2005 年 起 至 今, 该 公 司 在 项 目 建 设 中 遵 守 国 家 及 地 方 有 关 建 设 规 划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不 存 在 违 反 前 述 规 定 而 被 行 政 处 罚 的 情 形 根 据 宁 波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海 曙 分 局 于 2010 年 2 月 1 日 出 具 证 明, 银 亿 房 产 时 至 今 日, 该 单 位 在 海 曙 区 范 围 内 能 遵 守 有 关 土 地 管 理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不 存 在 因 违 反 土 地 管 理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而 受 到 行 政 处 罚 的 情 况 此 外, 截 至 本 次 评 估 基 准 日, 银 亿 房 产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拥 有 房 地 产 开 发 项 目 的 子 公 司 已 获 得 税 务 国 土 等 部 门 出 具 的 合 规 证 明 综 上, 本 所 律 师 认 为, 银 亿 房 产 最 近 五 年 内 未 受 过 工 商 税 务 等 相 关 部 门 的 处 罚 本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正 本 四 ( 肆 ) 份, 无 副 本 ( 以 下 无 正 文 ) 2-2-3-72
本 页 为 国 浩 律 师 集 团 ( 上 海 ) 事 务 所 关 于 甘 肃 兰 光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购 买 资 产 暨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之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 二 ) 之 签 章 页 国 浩 律 师 集 团 ( 上 海 )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经 办 律 师 : 管 建 军 李 强 律 师 李 辰 律 师 陈 一 宏 律 师 年 月 日 2-2-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