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件 3 广 东 省 2014 年 考 试 录 用 公 务 员 报 考 指 南 一 关 于 报 考 资 格 条 件 1.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如 何 界 定?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是 指 具 有 在 县 级 以 下 党 政 机 关 国 有 企 事 业 单 位 村 ( 社 区 ) 组 织 及 其 他 经 济 组 织 社 会 组 织 等 工 作 的 经 历 离 校 未 就 业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高 校 毕 业 生 实 习 见 习 基 地 ( 该 基 地 为 基 层 单 位 ) 参 加 见 习 或 者 到 企 事 业 单 位 参 与 项 目 研 究 的 经 历, 可 视 为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在 军 队 团 和 相 当 于 团 以 下 单 位 工 作 的 经 历, 可 视 为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退 役 士 兵 在 部 队 服 役 经 历 视 为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报 考 省 直 机 关 的 人 员, 在 省 级 以 下 所 属 企 事 业 单 位 中 央 所 属 企 事 业 单 位 的 二 级 以 下 单 位 的 工 作 经 历 视 为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 报 考 市 直 机 关 的 人 员, 在 市 级 以 下 所 属 企 事 业 单 位 省 属 企 事 业 单 位 的 二 级 以 下 单 位 的 工 作 经 历 视 为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在 校 期 间 的 社 会 实 践 经 历 及 参 加 相 关 工 作 的, 即 使 与 单 位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并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也 不 视 为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2.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起 始 时 间 如 何 界 定? 本 文 来 自 精 品 文 库 网 www.jingpinwenku.com
精 品 库 我 们 的 都 是 精 品 _www.jingpinwenku.com 在 基 层 党 政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国 有 企 业 工 作 的 人 员,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时 间 自 报 到 之 日 算 起 参 加 大 学 生 村 官 三 支 一 扶 ( 支 教 支 农 支 医 和 扶 贫 ) 计 划 大 学 生 志 愿 服 务 西 部 计 划 广 东 大 学 生 志 愿 服 务 山 区 计 划 农 村 义 务 教 育 阶 段 学 校 教 师 特 设 岗 位 计 划 等 中 央 和 地 方 基 层 就 业 项 目 人 员,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时 间 自 报 到 之 日 算 起 到 基 层 公 益 岗 位 ( 社 会 管 理 和 公 共 服 务 ) 初 次 就 业 的 人 员,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时 间 从 工 作 协 议 约 定 的 起 始 时 间 算 起 离 校 未 就 业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高 校 毕 业 生 实 习 见 习 基 地 ( 该 基 地 须 为 基 层 单 位 ) 参 加 见 习 或 者 到 企 事 业 单 位 参 与 项 目 研 究 的 人 员,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时 间 自 报 到 之 日 算 起 到 其 他 经 济 组 织 社 会 组 织 等 单 位 工 作 的 人 员,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时 间 以 劳 动 合 同 约 定 的 起 始 时 间 算 起 自 主 创 业 并 办 理 工 商 注 册 手 续 的 人 员, 其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时 间 自 营 业 执 照 颁 发 之 日 算 起 以 灵 活 就 业 形 式 初 次 就 业 人 员, 其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时 间 从 登 记 灵 活 就 业 并 经 审 批 确 认 的 起 始 时 间 算 起 3. 珠 江 三 角 洲 具 体 包 括 哪 些 地 区? 珠 江 三 角 洲 指 在 广 州 深 圳 珠 海 佛 山 东 莞 中 山 江 门 市 及 惠 州 市 ( 即 惠 城 区 惠 阳 区 惠 东 县 博 罗 县 )
肇 庆 市 ( 即 端 州 区 鼎 湖 区 四 会 市 高 要 市 ) 等 9 个 地 级 以 上 市 ( 不 含 惠 州 市 的 龙 门 县 和 肇 庆 市 的 广 宁 德 庆 封 开 怀 集 县 ) 4.2014 年 毕 业 的 定 向 生 委 培 生 是 否 可 以 报 考? 2014 年 毕 业 的 定 向 生 限 在 定 向 地 区 报 考, 委 培 生 原 则 上 不 得 报 考 如 委 培 或 定 向 单 位 同 意 其 报 考, 应 当 由 委 培 或 定 向 单 位 出 具 同 意 报 考 证 明, 并 经 所 在 院 校 同 意 后 方 可 报 考 5. 招 考 专 业 有 何 要 求? 招 录 机 关 根 据 用 人 要 求, 按 照 广 东 省 考 试 录 用 公 务 员 专 业 目 录 (2014 版 ) ( 附 件 2) 进 行 了 专 业 设 置, 报 考 人 员 应 按 专 业 目 录 中 的 名 称 和 代 码 选 择 相 对 应 的 职 位 报 考 报 考 人 员 所 学 专 业 按 所 获 毕 业 证 书 上 的 专 业 为 准 对 含 有 两 个 以 上 培 养 方 向 的 专 业, 如 招 考 职 位 已 明 确 具 体 培 养 方 向 的, 报 考 人 员 须 符 合 具 体 培 养 方 向 方 可 报 考 如 专 业 目 录 中 的 企 业 管 理 ( 含 : 财 务 管 理 市 场 营 销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A120202), 某 职 位 设 置 为 企 业 管 理 ( 限 : 财 务 管 理 )(A120202), 则 此 专 业 中 财 务 管 理 方 向 的 报 考 人 员 方 可 报 考, 市 场 营 销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方 向 的 报 考 人 员 不 可 报 考 除 专 业 目 录 中 有 列 出 培 养 方 向 的 专 业 外, 其 他 毕 业 证 上 专 业 名 称 后 面 以 括 号 等 形 式 列 出 的 培 养 方 向 不 能 作 为 报 考 专 业 的 依 据
精 品 库 我 们 的 都 是 精 品 _www.jingpinwenku.com 报 考 人 员 不 得 报 考 所 学 专 业 代 码 与 招 考 职 位 专 业 代 码 不 一 致 的 职 位 所 学 专 业 未 列 入 专 业 目 录 ( 没 有 专 业 代 码 ) 的, 可 选 择 专 业 目 录 中 的 相 近 专 业 报 考, 所 学 专 业 必 修 课 程 须 与 报 考 职 位 要 求 专 业 的 主 要 课 程 基 本 一 致, 并 在 资 格 审 核 时 提 供 毕 业 证 书 ( 已 毕 业 的 ) 所 学 专 业 课 程 成 绩 单 ( 须 教 务 处 盖 章 ) 院 校 出 具 的 课 程 对 比 情 况 说 明 及 毕 业 院 校 设 置 专 业 的 依 据 等 材 料 非 珠 三 角 地 区 基 层 法 检 两 院 的 法 律 业 务 职 位 均 无 专 业 限 制 ; 其 他 县 级 以 上 法 检 两 院 的 法 律 业 务 职 位 如 有 具 体 专 业 要 求 的, 不 接 受 相 近 专 业 报 考 报 考 人 员 须 按 毕 业 证 书 上 的 专 业 如 实 填 写 报 名 表, 未 如 实 填 写 的, 造 成 报 名 系 统 无 法 识 别 以 及 其 他 一 切 后 果 由 报 考 人 员 本 人 自 负 6. 如 何 理 解 学 历 学 位 要 求? 报 考 人 员 最 高 学 历 专 业 与 招 考 职 位 要 求 的 学 历 专 业 不 同, 可 否 用 非 最 高 学 历 专 业 报 考? 报 考 人 员 应 具 备 与 招 考 职 位 对 应 的 学 历 学 位, 用 符 合 招 考 职 位 条 件 的 学 历 专 业 报 考 2014 年 国 内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应 届 毕 业 生 可 以 用 非 最 高 学 历 专 业 报 考, 但 须 同 时 提 供 有 效 的 应 届 毕 业 生 材 料 和 符 合 招 考 职 位 专 业 要 求 的 毕 业 证 书 学 位 证 书 以 及 职
位 要 求 的 其 他 资 格 条 件 的 证 明 材 料 2014 年 9 月 30 日 前 未 取 得 最 高 学 历 的 毕 业 证 书 和 学 位 证 书 的 不 得 录 用 学 位 种 类 不 能 作 为 报 考 专 业 的 依 据 招 考 职 位 没 有 要 求 学 位 的, 报 考 人 员 是 否 取 得 学 位 不 影 响 报 考 7. 报 名 条 件 中 的 学 历 是 否 包 括 在 职 或 成 人 教 育 学 历? 除 报 考 乡 镇 选 调 生 须 为 全 日 制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以 外, 其 他 学 历 既 包 括 全 日 制 教 育 学 历, 也 包 括 电 大 夜 大 函 授 自 考 网 络 等 在 职 或 成 人 教 育 学 历 8. 留 学 回 国 人 员 报 考 需 要 提 供 哪 些 材 料? 留 学 回 国 人 员 报 考 的, 除 需 提 供 公 告 中 规 定 的 材 料 外, 还 须 于 2014 年 2 月 14 日 前 取 得 相 应 的 国 ( 境 ) 外 学 历 学 位 证 书 教 育 部 门 的 学 历 学 位 认 证 及 我 国 驻 外 使 领 馆 的 有 关 证 明 材 料 学 历 认 证 需 提 供 由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出 具 的 证 明 报 考 人 员 可 登 录 教 育 部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网 站 (http://www.cscse.edu.cn ) 查 询 认 证 的 有 关 要 求 和 程 序 学 历 认 证 材 料 和 使 领 馆 开 具 的 有 关 证 明 材 料 等, 应 在 面 试 前 资 格 审 核 时 与 其 他 材 料 一 并 交 招 录 机 关 审 核 9. 大 学 英 语 四 级 六 级 的 含 义? 大 学 英 语 四 级 是 指 已 取 得 大 学 英 语 四 级 证 书 或 CET4 测 试
精 品 库 我 们 的 都 是 精 品 _www.jingpinwenku.com 成 绩 达 到 425 分 以 上 ; 大 学 英 语 六 级 是 指 已 取 得 大 学 英 语 六 级 证 书 或 CET6 测 试 成 绩 达 到 425 分 以 上 职 位 要 求 大 学 英 语 四 级 的, 具 有 大 学 英 语 六 级 或 英 语 专 业 四 级 英 语 专 业 八 级 且 符 合 其 他 条 件 的 考 生 可 以 报 考 ; 职 位 要 求 大 学 英 语 六 级 的, 具 有 英 语 专 业 四 级 或 英 语 专 业 八 级 且 符 合 其 他 条 件 的 考 生 可 以 报 考 ; 以 此 类 推 10. 通 过 国 家 司 法 考 试 如 何 认 定? 通 过 国 家 司 法 考 试, 包 括 取 得 A 类 B 类 C 类 法 律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其 中 C 类 法 律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仅 适 用 于 连 山 壮 族 瑶 族 自 治 县 连 南 瑶 族 自 治 县 和 乳 源 瑶 族 自 治 县 通 过 2013 年 国 家 司 法 考 试 的 人 员, 可 提 供 设 区 的 市 级 司 法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出 具 的 2013 年 度 国 家 司 法 考 试 成 绩 通 知 单, 录 用 时 须 取 得 法 律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11. 获 双 学 位 的 报 考 人 员, 是 否 可 以 用 第 二 专 业 来 报 考 职 位 要 求 的 专 业? 获 双 学 位 的 报 考 人 员, 可 用 第 二 专 业 报 考 山 区 县 的 职 位 山 区 县 包 括 : 从 化 市 南 澳 县 仁 化 县 南 雄 市 始 兴 县 翁 源 县 新 丰 县 曲 江 区 乳 源 县 乐 昌 市 东 源 县 和 平 县 龙 川 县 紫 金 县 连 平 县 梅 江 区 梅 县 蕉 岭 县 大 埔 县 丰 顺 县 五 华 县 兴 宁 市 平 远 县 惠
东 县 龙 门 县 海 丰 县 陆 河 县 阳 春 市 高 州 市 信 宜 市 高 要 市 广 宁 县 德 庆 县 封 开 县 怀 集 县 清 新 县 英 德 市 佛 冈 县 连 山 县 连 南 县 连 州 市 阳 山 县 饶 平 县 潮 安 县 普 宁 市 揭 西 县 新 兴 县 罗 定 市 郁 南 县 云 安 县 12. 如 何 理 解 异 地 务 工 人 员 在 珠 三 角 地 区 的 企 业 一 线 工 作 3 年 以 上? 异 地 务 工 人 员 报 名 时, 须 在 珠 三 角 地 区 的 企 业 工 作 企 业 一 线 工 作 主 要 指 在 企 业 从 事 体 力 或 技 术 劳 动 的 工 作, 具 体 指 直 接 制 造 产 品 的 操 作 一 线 ( 如 生 产 流 水 线 上 的 工 人 ) 与 服 务 对 象 直 接 接 触 的 服 务 一 线 ( 如 酒 店 服 务 员 ) 与 客 户 直 接 接 触 的 销 售 一 线 ( 如 跑 单 跟 单 人 员 ) 等 直 接 提 供 产 品 或 服 务 的 岗 位 3 年 以 上 含 3 年, 试 用 期 可 计 算 在 内, 在 珠 三 角 各 市 企 业 工 作 的 时 间 可 以 累 计 13. 如 何 理 解 异 地 务 工 人 员 户 口 通 过 企 业 用 工 方 式 或 政 策 奖 励 迁 入 户 口 通 过 企 业 用 工 方 式 迁 入, 是 指 报 名 人 员 从 外 地 到 职 位 所 在 市 的 企 业 工 作 后, 按 企 业 用 工 有 关 入 户 政 策 将 户 口 由 外 地 迁 入 职 位 所 在 市 政 策 奖 励 指 有 关 省 直 部 门 或 各 地 级 以 上 市 制 定 的 关 于 吸
精 品 库 我 们 的 都 是 精 品 _www.jingpinwenku.com 纳 优 秀 异 地 务 工 人 员 入 户 的 政 策 奖 励, 包 括 参 加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从 优 秀 异 地 务 工 人 员 中 选 拔 基 层 公 务 员 和 事 业 单 位 职 员 考 试, 经 审 批 入 户 14. 参 加 大 学 生 村 官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大 学 生 志 愿 服 务 西 部 计 划 广 东 大 学 生 志 愿 服 务 山 区 计 划 等 服 务 基 层 项 目 的 人 员 如 何 认 定? 参 加 这 4 类 服 务 基 层 项 目 的 人 员, 在 资 格 审 核 时 提 供 以 下 证 明 材 料 (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1 大 学 生 村 官 提 供 聘 任 合 同 和 县 级 以 上 党 委 组 织 部 门 出 具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到 农 村 任 职 工 作 证 书 ;2 三 支 一 扶 计 划, 提 供 我 省 三 支 一 扶 工 作 协 调 管 理 办 公 室 出 具 的 高 校 毕 业 生 三 支 一 扶 服 务 证 书 ( 此 证 书 由 全 国 三 支 一 扶 工 作 协 调 管 理 办 公 室 监 制 );3 大 学 生 志 愿 服 务 西 部 计 划, 提 供 由 团 中 央 统 一 制 作 的 服 务 证 和 大 学 生 志 愿 服 务 西 部 计 划 鉴 定 表 ;4 广 东 大 学 生 志 愿 服 务 山 区 计 划, 提 供 团 省 委 出 具 的 大 学 生 志 愿 服 务 山 区 计 划 志 愿 服 务 证 15. 服 务 基 层 项 目 人 员 报 考 服 务 基 层 项 目 专 门 职 位 有 什 么 要 求? 报 考 服 务 基 层 项 目 专 门 职 位 限 报 考 服 务 所 在 市 生 源 所 在 市 或 省 直 单 位 的 专 门 职 位 16. 国 有 企 事 业 单 位 在 职 人 员 报 考 须 征 得 工 作 单 位 同 意
, 如 何 办 理? 先 进 行 网 络 报 名, 待 面 试 前 资 格 审 核 时 提 供 单 位 同 意 报 名 的 书 面 证 明 材 料 17. 如 何 理 解 考 录 后 即 构 成 回 避 关 系 的 职 位 根 据 公 务 员 法 第 六 十 八 条 规 定 : 公 务 员 之 间 有 夫 妻 关 系 直 系 血 亲 关 系 三 代 以 内 旁 系 血 亲 关 系 以 及 近 姻 亲 关 系 的, 不 得 在 同 一 机 关 担 任 双 方 直 接 隶 属 于 同 一 领 导 人 员 的 职 务 或 者 有 直 接 上 下 级 领 导 关 系 的 职 务, 也 不 得 在 其 中 一 方 担 任 领 导 职 务 的 机 关 从 事 组 织 人 事 纪 检 监 察 审 计 和 财 务 工 作 凡 存 在 直 系 血 亲 或 直 系 姻 亲 为 招 考 单 位 领 导 班 子 成 员 等 可 能 影 响 公 平 公 正 情 形 的, 报 考 人 员 均 须 回 避, 不 得 报 考 该 单 位 的 职 位 因 地 域 或 工 作 性 质 特 殊, 需 要 变 通 执 行 任 职 回 避 的, 由 省 级 以 上 公 务 员 主 管 部 门 规 定 18. 如 何 理 解 选 调 生 职 位 要 求 的 在 校 期 间 担 任 过 学 生 干 部 或 相 应 的 党 团 组 织 和 学 生 社 团 职 务? 凡 担 任 以 下 一 种 职 务 的, 均 为 符 合 要 求 :1 学 校 院 系 学 生 会 干 部 或 班 干 部 ;2 学 生 党 支 部 党 总 支 干 部 ;3 学 校 院 系 的 团 组 织 干 部 或 班 团 支 部 干 部 ;4 经 学 校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成 立 的 学 生 社 团 的 干 部 二 关 于 报 名
精 品 库 我 们 的 都 是 精 品 _www.jingpinwenku.com 19. 如 何 报 名? 本 次 招 考 实 行 网 络 报 名, 不 设 现 场 报 名 网 络 报 名 事 宜 详 见 省 公 务 员 考 试 录 用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上 的 广 东 省 公 务 员 考 试 录 用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考 生 报 名 指 南 20. 网 络 报 名 是 否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如 何 理 解 诚 信 报 考? 本 次 招 考 网 络 报 名 实 行 诚 信 报 考, 报 名 不 设 人 工 资 格 审 查, 由 报 名 系 统 自 动 根 据 考 生 填 写 的 身 份 证 号 等 资 料 对 性 别 年 龄 报 考 专 业 和 基 层 工 作 经 历 以 及 其 他 职 位 条 件 进 行 校 核, 笔 试 前 不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请 报 考 人 员 认 真 阅 读 诚 信 承 诺 和 招 考 公 告, 严 格 遵 守 诚 信 承 诺 请 结 合 自 己 的 实 际 情 况 和 用 人 单 位 的 职 位 要 求, 选 择 与 本 人 条 件 相 符 的 职 位 报 考 并 自 行 确 认 报 考 人 员 如 实 填 写 有 关 信 息, 不 得 虚 报 隐 瞒 有 关 情 况, 不 得 弄 虚 作 假 以 骗 取 考 试 资 格, 不 得 为 试 考 虚 假 报 名, 以 免 干 扰 正 常 的 报 名 秩 序 浪 费 国 家 资 源 对 于 恶 意 注 册 报 名 信 息 扰 乱 报 名 秩 序 和 虚 报 隐 瞒 有 关 情 况 骗 取 考 试 资 格 等 违 纪 违 规 行 为, 依 据 公 务 员 录 用 考 试 违 纪 违 规 行 为 处 理 办 法 ( 试 行 ) 进 行 处 理 本 人 条 件 不 符 合 招 考 公 告 和 所 报 考 职 位 资 格 条 件 和 要 求 的, 成 绩 无 效, 一 切 后 果 由 报 考 人 员 自 负 21. 考 生 在 报 名 时 间 上 有 何 需 要 注 意?
考 生 可 在 2014 年 2 月 14 日 9..00 至 2 月 20 日 16..00 的 时 间 内 报 名 但 建 议 考 生 根 据 本 人 的 专 业 意 愿 和 职 业 规 划 等 选 择 报 名 职 位, 不 要 等 到 最 后 才 匆 忙 报 名, 以 免 因 网 络 塞 车 缴 费 不 畅 报 不 了 名 而 造 成 遗 憾 22. 填 写 报 名 登 记 表 需 要 注 意 什 么? 填 写 报 名 登 记 表 必 须 真 实 全 面 准 确, 对 学 习 和 工 作 经 历 栏 目, 应 按 时 间 先 后 顺 序, 从 高 中 开 始, 填 写 何 年 何 月 至 何 年 何 月 在 何 地 何 单 位 工 作 学 习 任 何 职 对 大 学 期 间 的 学 习 经 历, 须 填 写 清 楚 学 校 院 系 专 业 名 称 为 方 便 招 录 机 关 审 核 是 否 构 成 回 避 关 系 职 位, 家 庭 成 员 及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不 得 漏 填, 以 免 影 响 审 核 23. 报 考 人 员 是 否 可 以 更 改 报 考 职 位? 报 名 期 间, 报 考 人 员 未 交 报 名 费 的 可 改 报 其 他 职 位, 缴 交 报 名 费 后 不 能 再 改 报 其 他 职 位 2 月 20 日 16..00 至 2 月 21 日 16.. 00 期 间, 只 能 进 行 缴 费, 不 可 再 更 改 报 考 职 位 24. 考 试 考 务 费 用 是 多 少? 按 照 财 政 物 价 部 门 核 定 的 标 准, 本 次 报 名 考 务 费 为 90 元 / 人 享 受 国 家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金 的 城 镇 家 庭 农 村 绝 对 贫 困 家 庭 的 报 考 人 员, 无 需 缴 纳 报 名 考 务 费 25. 享 受 国 家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金 的 城 镇 家 庭 农 村 绝 对 贫 困
精 品 库 我 们 的 都 是 精 品 _www.jingpinwenku.com 家 庭 的 报 考 人 员 如 何 办 理 减 免 手 续? 享 受 国 家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金 的 城 镇 家 庭 农 村 绝 对 贫 困 家 庭 的 报 考 人 员 可 向 报 考 职 位 所 在 考 区 考 务 机 构 申 请 减 免 报 名 考 务 费 享 受 国 家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金 的 城 镇 家 庭 的 报 考 者, 需 提 交 其 家 庭 所 在 地 的 县 ( 区 市 ) 民 政 部 门 出 具 的 享 受 最 低 生 活 保 障 的 证 明 和 低 保 证 ( 复 印 件 ); 农 村 绝 对 贫 困 家 庭 的 报 考 者, 需 提 交 其 家 庭 所 在 地 的 县 ( 区 市 ) 扶 贫 办 ( 部 门 ) 出 具 的 特 困 证 明 和 特 困 家 庭 基 本 情 况 档 案 卡 ( 复 印 件 ) 符 合 免 交 考 务 费 用 条 件 的 报 考 人 员 须 先 在 网 上 报 名 系 统 提 交 资 料, 通 过 资 格 初 审 后 携 带 上 述 证 明 材 料 及 本 人 身 份 证 于 2 月 19 日 至 20 日 工 作 时 间 内 到 报 考 职 位 所 在 考 区 考 务 机 构 办 理 减 免 报 名 考 务 费 手 续 三 关 于 考 试 及 体 检 26. 如 果 身 份 证 遗 失 或 正 在 办 理 中, 怎 样 处 理 方 可 参 加 考 试 或 体 检? 在 准 考 证 录 用 体 检 通 知 上, 都 要 求 考 生 必 须 带 齐 准 考 证 身 份 证 方 可 参 加 考 试 或 体 检 如 身 份 证 失 效 遗 失 或 更 换 中 的, 应 当 及 时 向 公 安 机 关 申 请 办 理 临 时 身 份 证, 凭 准 考 证 及 临 时 身 份 证 方 可 参 加 考 试 或 体 检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临 时 居 民 身 份 证 管 理 办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临 时 身 份 证 是 唯 一 可 以 代 替
身 份 证 作 为 入 场 参 加 考 试 或 体 检 的 法 定 身 份 证 明 凭 证, 其 他 任 何 证 件 都 不 能 代 替 身 份 证 参 加 考 试 或 体 检 27. 户 口 簿 护 照 工 作 证 驾 驶 执 照 学 生 证 等 证 件 能 否 代 替 身 份 证 参 加 考 试 或 体 检? 户 口 簿 护 照 工 作 证 驾 驶 执 照 学 生 证 等 证 件 都 不 能 代 替 身 份 证 参 加 考 试 或 体 检 户 口 簿 虽 载 有 个 人 相 关 文 字 信 息, 但 只 能 证 明 是 家 庭 成 员 之 一, 因 没 有 照 片 而 难 以 辨 别 是 否 与 持 簿 人 相 符 ; 护 照 工 作 证 驾 驶 执 照 等 证 件 虽 同 样 载 有 个 人 信 息 及 照 片, 但 反 映 主 题 各 异, 发 证 机 构 出 自 不 同 部 门, 主 管 部 门 分 属 各 个 领 域, 辨 别 证 件 真 伪 标 准 不 一 难 度 大 ; 只 有 身 份 证 是 由 公 安 部 门 统 一 归 口 管 理, 是 证 明 居 民 身 份 的 法 定 证 件, 既 载 有 个 人 信 息 和 照 片, 又 内 设 芯 片 并 加 密, 易 于 鉴 别 因 此, 为 了 给 全 体 考 生 营 造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的 考 试 环 境, 防 止 弄 虚 作 假, 严 肃 考 风 考 纪, 本 次 招 考 严 格 依 照 法 律 规 定, 将 身 份 证 作 为 考 生 参 加 考 试 或 体 检 的 唯 一 身 份 证 明 28. 身 份 证 办 理 受 理 回 执 或 户 口 所 在 地 派 出 所 开 具 的 带 有 考 生 本 人 照 片 并 加 盖 公 章 的 身 份 证 明, 能 否 代 替 身 份 证 参 加 考 试 或 体 检? 不 能 身 份 证 办 理 受 理 回 执 只 能 说 明 公 安 部 门 已 经 受 理 申
精 品 库 我 们 的 都 是 精 品 _www.jingpinwenku.com 请 身 份 证 补 办 手 续, 是 到 期 领 取 身 份 证 的 凭 证, 但 不 是 证 明 身 份 的 法 定 证 件, 不 具 备 证 明 力 ; 户 口 所 在 地 派 出 所 开 具 的 带 有 考 生 本 人 照 片 并 加 盖 公 章 的 身 份 证 明, 由 于 缺 乏 防 伪 标 记, 不 易 辨 别 真 伪, 因 此 不 能 代 替 身 份 证 参 加 考 试 考 生 若 身 份 证 失 效 遗 失 或 正 在 办 理 中, 应 当 及 时 申 请 领 取 临 时 身 份 证, 确 保 顺 利 参 加 考 试 或 体 检 29. 笔 试 地 点 在 哪 里? 报 考 省 直 机 关 及 其 直 属 机 构 职 位 ( 含 省 以 下 垂 直 管 理 部 门 职 位 ) 的, 笔 试 地 点 在 广 州 市 ; 报 考 各 市 职 位 ( 含 市 县 两 级 法 院 检 察 院 职 位 ) 的, 笔 试 地 点 在 该 市 具 体 按 准 考 证 提 供 的 地 点 参 加 笔 试 30. 考 试 期 间, 哪 些 行 为 属 于 手 机 使 用 的 情 形, 会 受 到 什 么 处 理? 界 定 为 手 机 使 用 的 情 形 包 括 : 一 是 携 带 身 上 并 开 机 ; 二 是 未 放 在 指 定 位 置 上, 手 机 铃 音 响 闹 铃 响 或 手 机 震 动 ; 三 是 携 带 手 机 当 做 钟 表 或 其 他 功 能 使 用 的 ; 四 是 拿 出 手 机 看 接 收 或 发 送 短 信 等 ; 五 是 拿 出 手 机 并 开 机 ; 六 是 监 考 人 员 明 确 记 录 为 使 用 或 事 后 核 实 为 使 用 的 报 考 者 使 用 手 机, 适 用 公 务 员 录 用 考 试 违 纪 违 规 行 为 处 理 办 法 ( 试 行 ) 第 七 条 第 ( 三 ) 款 使 用 禁 止 自 带 的 通 讯 设
备 或 者 具 有 计 算 存 储 功 能 电 子 设 备 的, 由 公 务 员 考 试 机 构 或 者 招 录 机 关 给 予 其 取 消 本 次 考 试 资 格 的 处 理, 并 由 省 级 以 上 公 务 员 主 管 部 门 给 予 其 5 年 内 不 得 报 考 公 务 员 的 处 理 31. 报 考 者 携 带 手 机 但 未 使 用, 会 受 到 什 么 处 理 报 考 者 携 带 手 机 进 入 考 场 未 放 在 指 定 位 置, 但 未 使 用 手 机, 适 用 公 务 员 录 用 考 试 违 纪 违 规 行 为 处 理 办 法 ( 试 行 ) 第 六 条 第 ( 一 ) 款 将 规 定 以 外 的 物 品 带 入 考 场 且 未 按 要 求 放 在 指 定 位 置 的 报 考 者 有 此 行 为, 当 场 发 现 经 警 告 仍 不 改 正 的, 由 公 务 员 考 试 工 作 人 员 责 令 其 离 开 考 场, 该 科 目 ( 场 次 ) 考 试 成 绩 无 效 ; 事 后 发 现 的, 由 公 务 员 考 试 机 构 或 者 招 录 机 关 给 予 其 该 科 目 ( 场 次 ) 考 试 成 绩 无 效 的 处 理 32. 如 何 理 解 对 行 政 职 业 能 力 测 验 进 行 雷 同 卷 鉴 定? 根 据 国 家 相 关 要 求, 在 笔 试 阅 卷 过 程 中 要 进 行 雷 同 试 卷 鉴 定, 对 考 生 异 常 试 卷 进 行 甄 别 雷 同 试 卷 鉴 定 是 公 务 员 考 试 录 用 过 程 中 的 重 要 环 节, 是 打 击 考 试 作 弊 行 为, 保 证 公 务 员 录 用 考 试 公 平 公 正 的 重 要 手 段 和 有 效 措 施 33. 如 何 查 询 笔 试 成 绩 和 笔 试 合 格 分 数 线? 笔 试 结 束 后 20 天 左 右, 报 考 人 员 可 凭 本 人 身 份 证 号 和 准 考 证 号 登 录 原 报 名 网 站 查 询 笔 试 成 绩 ; 笔 试 合 格 分 数 线 在 广 东 组
精 品 库 我 们 的 都 是 精 品 _www.jingpinwenku.com 织 工 作 网 (http://www.gdzz.cn) 广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网 (http://www.gdhrss.gov.cn) 和 广 东 省 人 事 考 试 局 公 务 员 考 试 网 (http://www.humanassess.com.cn) 公 布 34. 面 试 前 资 格 审 核 时, 考 生 须 提 供 哪 些 材 料? 面 试 前 须 对 面 试 对 象 进 行 现 场 资 格 审 查, 由 招 考 机 关 或 公 务 员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2014 年 应 届 毕 业 生 须 提 供 居 民 身 份 证 学 生 证 普 通 高 校 毕 业 生 就 业 推 荐 表 和 其 它 有 关 证 明 材 料, 其 他 人 员 须 提 供 居 民 身 份 证 户 口 簿 学 历 证 书 学 位 证 书, 报 考 职 位 对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或 执 业 资 格 外 语 水 平 等 有 要 求 的, 须 提 供 相 应 的 证 书 及 有 关 证 明 材 料 ; 留 学 回 国 人 员, 须 提 供 学 历 认 证 材 料 和 使 领 馆 开 具 的 有 关 证 明 材 料 ; 在 国 有 单 位 工 作 的, 须 有 单 位 同 意 报 考 证 明 上 述 证 件 及 证 明 材 料 均 要 求 原 件 及 复 印 件, 审 核 后 留 复 印 件 退 回 原 件 35. 面 向 异 地 务 工 人 员 招 录 职 位 的 考 生 需 如 何 证 明 具 有 相 应 的 工 作 年 限? 需 提 供 能 够 证 明 在 企 业 工 作 累 计 满 3 年 的 劳 动 合 同 或 工 资 发 放 凭 证 参 加 社 会 保 险 记 录 就 业 失 业 登 记 等 证 明 考 察 时 将 到 出 具 证 明 的 单 位 核 实, 凡 提 供 虚 假 证 明 的, 追 究 相 关 人 员 的 责 任 36. 在 企 业 工 作, 不 能 提 供 劳 动 合 同 或 工 资 证 明 社 保 证
明, 只 能 提 供 企 业 证 明 的, 能 否 通 过 资 格 审 核? 只 有 企 业 出 具 的 证 明, 不 能 通 过 资 格 审 核 报 名 人 员 可 提 供 其 他 佐 证 材 料, 以 证 明 企 业 工 作 经 历 如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不 能 提 供 佐 证 材 料, 或 所 提 供 材 料 不 足 以 证 明 的, 不 能 通 过 资 格 审 核 37. 体 能 测 评 有 何 规 定? 报 考 公 安 机 关 ( 含 森 林 公 安 ) 监 狱 戒 毒 管 理 机 关 的 人 民 警 察 和 法 院 检 察 院 的 司 法 警 察 职 位 的 考 生, 还 须 进 行 体 能 测 评, 不 合 格 者 不 能 进 入 面 试 体 能 测 评 按 照 关 于 印 发 公 安 机 关 录 用 人 民 警 察 体 能 测 评 项 目 和 标 准 ( 暂 行 ) 的 通 知 ( 人 社 部 发 2011 48 号 ) 执 行, 测 评 项 目 为 10 米 4 往 返 跑, 男 子 1000 米 跑 女 子 800 米 跑, 纵 跳 摸 高 其 中 :10 米 4 往 返 跑 和 男 子 1000 米 跑 女 子 800 米 跑 两 个 项 目 的 测 评 次 数 均 为 1 次, 考 生 在 测 评 10 米 4 往 返 跑 前 可 以 练 习, 熟 悉 规 则 ; 纵 跳 摸 高 测 评 次 数 不 超 过 3 次 测 评 结 果 得 出 后 均 不 进 行 复 测 或 补 测 其 中 一 项 不 达 标 的, 视 为 体 能 测 评 不 合 格 38. 进 入 面 试 环 节 后, 考 生 能 否 放 弃 考 录 资 格? 通 过 资 格 审 核 具 备 参 加 面 试 资 格 的 考 生 须 作 出 被 录 用 后 按 要 求 到 岗 工 作 的 承 诺, 违 背 承 诺 的 记 录 在 案,3 年 内 不 得 报 考 广 东 省 公 务 员
精 品 库 我 们 的 都 是 精 品 _www.jingpinwenku.com 39. 如 果 报 考 人 员 在 报 名 参 加 广 东 省 2014 年 考 试 录 用 公 务 员 时 符 合 报 考 条 件, 但 在 招 考 过 程 中, 被 中 央 或 其 他 地 方 机 关 录 用 为 公 务 员, 应 如 何 处 理? 报 考 人 员 在 广 东 省 2014 年 考 试 录 用 公 务 员 的 招 考 过 程 中, 被 中 央 或 其 他 地 方 机 关 录 用 为 公 务 员, 报 考 人 员 应 如 实 报 告 情 况, 并 中 止 参 加 广 东 省 2014 年 公 务 员 的 考 录, 招 录 机 关 不 再 将 其 列 为 面 试 体 检 考 察 人 选 40. 体 检 工 作 由 谁 负 责? 体 检 的 项 目 和 标 准 怎 么 确 定? 涉 及 体 检 的 文 件 有 哪 些? 体 检 工 作 由 省 委 组 织 部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省 公 务 员 局 统 一 部 署, 由 市 级 以 上 公 务 员 主 管 部 门 组 织 实 施 体 检 的 项 目 和 标 准 根 据 职 位 要 求 确 定 具 体 办 法 由 中 央 公 务 员 主 管 部 门 会 同 国 务 院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规 定 涉 及 体 检 的 文 件 有 : (1) 原 人 事 部 卫 生 部 印 发 的 公 务 员 录 用 体 检 通 用 标 准 ( 试 行 ) ( 国 人 部 发 2005 1 号 ) 及 公 务 员 录 用 体 检 操 作 手 册 ( 试 行 ) ( 国 人 厅 发 2007 25 号 ); (2)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卫 生 部 印 发 的 关 于 修 订 < 公 务 员 录 用 体 检 通 用 标 准 ( 试 行 )> 及 < 公 务 员 录 用 体 检 操 作 手 册 ( 试 行 )> 的 通 知 ( 人 社 部 发 2010 19 号 ); (3)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卫 生 部 和 国 家 公 务 员 局 印 发
的 公 务 员 录 用 体 检 特 殊 标 准 ( 试 行 ) ( 人 社 部 发 2010 82 号 ); (4)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国 家 卫 计 委 和 国 家 公 务 员 局 印 发 的 公 务 员 录 用 体 检 操 作 手 册 ( 试 行 ) 有 关 修 订 内 容 的 通 知 ( 人 社 部 发 2013 58 号 ) 公 务 员 录 用 体 检 特 殊 标 准 ( 试 行 ) 规 定 的 相 关 职 位 ( 含 公 安 机 关 监 狱 戒 毒 管 理 机 关 的 警 察 职 位 和 法 检 机 关 的 司 法 警 察 职 位, 以 及 外 交 海 关 海 事 检 验 检 疫 安 监 等 部 门 中 的 部 分 职 位 ) 录 用 公 务 员, 其 相 关 项 目 应 按 照 该 标 准 执 行, 未 作 规 定 的 职 位 或 项 目, 体 检 标 准 仍 按 照 修 订 后 的 公 务 员 录 用 体 检 通 用 标 准 ( 试 行 ) 执 行 其 他 部 门 招 录 公 务 员, 都 要 按 照 修 订 后 的 公 务 员 录 用 体 检 通 用 标 准 ( 试 行 ) 执 行 41. 对 报 考 公 安 机 关 监 狱 戒 毒 管 理 机 关 的 警 察 职 位 和 法 检 机 关 的 司 法 警 察 职 位 的 人 员 是 否 有 身 高 或 体 重 要 求? 没 有 报 考 公 安 机 关 监 狱 戒 毒 管 理 机 关 的 警 察 职 位 和 法 检 机 关 的 司 法 警 察 职 位 人 员 的 需 体 能 测 评, 并 符 合 公 务 员 录 用 体 检 通 用 标 准 ( 试 行 ) 和 公 务 员 录 用 体 检 特 殊 标 准 ( 试 行 ) 的 要 求
精 品 库 我 们 的 都 是 精 品 _www.jingpinwenku.com 42. 对 报 考 公 安 机 关 监 狱 戒 毒 管 理 机 关 的 警 察 职 位 和 法 检 机 关 的 司 法 警 察 职 位 的 人 员 视 力 有 何 要 求? 根 据 公 务 员 录 用 体 检 特 殊 标 准 ( 试 行 ), 报 考 公 安 机 关 监 狱 戒 毒 管 理 机 关 的 警 察 职 位 及 法 检 机 关 的 司 法 警 察 职 位 的 人 员 单 侧 裸 眼 视 力 低 于 4.8 的, 不 合 格 其 中, 报 考 从 事 法 医 物 证 检 验 及 鉴 定 信 息 通 信 网 络 安 全 管 理 金 融 财 会 外 语 及 少 数 民 族 语 言 翻 译 交 通 安 全 技 术 安 全 防 范 技 术 排 爆 警 犬 技 术 类 职 位, 司 法 行 政 部 门 医 学 心 理 矫 正 类 职 位, 公 安 机 关 看 守 所 狱 医 职 位 的 人 员, 单 侧 矫 正 视 力 低 于 5.0 的, 不 合 格 43. 色 弱 能 否 报 考 从 事 法 医 工 作 的 职 位 以 及 从 事 物 证 检 验 及 鉴 定 等 公 安 技 术 工 作 的 职 位? 不 能 根 据 公 务 员 录 用 体 检 特 殊 标 准 ( 试 行 ), 报 考 法 医 物 证 检 验 及 鉴 定 职 位 的, 色 弱, 不 合 格 44. 乙 肝 病 原 携 带 者 能 否 报 考 特 警 职 位? 不 能 根 据 公 务 员 录 用 体 检 特 殊 标 准 ( 试 行 ), 报 考 特 警 职 位 的, 乙 肝 病 原 携 带 者, 不 合 格 45. 哪 些 情 况 要 复 检, 复 检 程 序 是 什 么? 体 检 医 疗 机 构 和 体 检 医 师 根 据 体 检 项 目 的 特 点, 区 别 不 同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和 复 检 对 心 率 视 力 听 力 血 压 等 项 目 达 不
到 体 检 合 格 标 准 的, 应 安 排 当 日 复 检 ; 对 边 缘 性 心 脏 杂 音 病 理 性 心 电 图 病 理 性 杂 音 频 发 早 搏 ( 心 电 图 证 实 ) 等 项 目 达 不 到 体 检 合 格 标 准 的, 应 安 排 当 场 复 检 考 生 对 非 当 日 非 当 场 复 检 的 体 检 项 目 结 果 有 疑 问 时, 可 以 在 接 到 体 检 结 论 通 知 之 日 起 7 日 内, 向 体 检 实 施 机 关 提 交 复 检 申 请 复 检 只 能 进 行 1 次, 体 检 结 果 以 复 检 结 论 为 准 复 检 前, 体 检 实 施 机 关 应 对 复 检 项 目 严 格 保 密 按 照 公 务 员 录 用 体 检 特 殊 标 准 ( 试 行 ) 执 行 的 体 检, 均 不 进 行 复 检 必 要 时, 市 级 以 上 公 务 员 主 管 部 门 可 以 对 体 检 对 象 重 新 进 行 体 检, 但 应 报 经 省 级 公 务 员 主 管 部 门 同 意, 不 受 时 间 和 体 检 次 数 的 限 制 46. 非 珠 三 角 地 区 市 县 两 级 法 检 两 院 空 缺 法 律 业 务 职 位 如 何 调 剂 补 录? 非 珠 三 角 地 区 市 县 两 级 法 院 检 察 院 如 出 现 法 律 业 务 职 位 空 缺, 可 在 报 考 同 一 地 级 市 同 一 系 统 法 律 业 务 职 位 的 考 生 中 按 总 成 绩 从 高 到 低 进 行 调 剂 补 录, 不 受 专 业 限 制, 不 区 分 空 缺 职 位 原 规 定 的 学 历 学 位 条 件 如 本 系 统 无 考 生 调 剂 的, 可 在 报 考 同 一 地 级 市 另 一 系 统 法 律 业 务 职 位 的 考 生 中 调 剂 调 剂 补 录 的 考 生 须 在 补 录 岗 位 工 作 3 年 以 上 总 成 绩 高 的 考 生 优 先 选 择 职 位, 不 愿 意 接 受 调 剂 的 考 生 可 放 弃 补 录 机 会
精 品 库 我 们 的 都 是 精 品 _www.jingpinwenku.com 9 47. 报 名 政 策 咨 询 电 话 和 时 间 是 什 么? 省 级 公 务 员 主 管 部 门 咨 询 电 话 :020-83133934 8718517 咨 询 时 间 :2014 年 2 月 14 日 至 20 日 上 午 8..30-12..00, 下 午 14..00-17..30( 休 息 时 间 除 外 ) 为 避 免 因 咨 询 电 话 拥 挤 而 影 响 报 名, 考 生 如 有 疑 问, 应 先 详 细 阅 读 公 告 报 考 指 南 及 职 位 表 等 ; 如 仍 有 疑 问, 再 电 话 咨 询 工 作 人 员 仅 对 公 告 内 容 及 政 策 给 予 解 释, 不 对 报 考 人 员 是 否 符 合 职 位 条 件 进 行 确 认 48. 本 报 考 指 南 适 用 范 围 如 何? 仅 适 用 于 本 次 考 试 录 用 公 务 员 13 注 税 税 收 相 关 法 律 - 黄 洁 洵 导 读 班 - 022 专 题 十 合 同 的 保 全 与 担 保 (3) 河 口 区 公 开 选 拔 副 科 级 年 轻 干 部 推 荐 人 选 名 单 教 师 考 试 题 中 学 体 育 13 注 税 税 收 相 关 法 律 - 黄 洁 洵 导 读 班 - 002 专 题 一 行 政 主 体 公 告 昆 明 市 2014 年 公 开 选 调 公 务 员 公 告
服 装 人 体 工 学 ( 复 试 ) 复 习 大 纲 京 2014 年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考 试 财 经 法 规 备 考 机 试 卷 一 江 苏 省 南 通 市 2013 年 中 考 模 拟 八 校 联 考 英 语 答 案 纸 doc 会 计 基 础 模 拟 考 试 题 3 2010 年 一 级 建 造 师 公 路 工 程 专 业 真 题 及 答 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