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司 代 码 :603368 公 司 简 称 : 柳 州 医 药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二 〇 一 六 年 三 月 二 十 八 日
重 要 提 示 一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内 容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二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出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三 中 勤 万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为 本 公 司 出 具 了 标 准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四 公 司 负 责 人 朱 朝 阳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苏 春 燕 及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会 计 主 管 人 员 ) 苏 春 燕 声 明 :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中 财 务 报 告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五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的 报 告 期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或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预 案 经 中 勤 万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标 准 保 留 意 见 审 计 报 告,2015 年 度 以 合 并 报 表 口 径 实 现 的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208,378,346.74 元, 本 年 度 实 际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559,716,049.63 元 鉴 于 上 述 公 司 2015 年 实 际 经 营 和 盈 利 情 况, 为 了 保 证 公 司 长 远 发 展 的 需 要, 给 广 大 股 东 创 造 持 续 稳 定 的 收 益, 与 所 有 股 东 共 享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根 据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提 议 公 司 2015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为 : 以 2016 年 2 月 17 日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登 记 完 成 日 的 总 股 本 142,348,044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6.00 元 人 民 币 ( 含 税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85,408,826.40 元 六 前 瞻 性 陈 述 的 风 险 声 明 本 报 告 中 所 涉 及 的 未 来 计 划 发 展 战 略 等 前 瞻 性 描 述 不 构 成 公 司 对 投 资 者 的 实 质 承 诺, 敬 请 投 资 者 注 意 投 资 风 险 七 是 否 存 在 被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非 经 营 性 占 用 资 金 情 况 否 八 是 否 存 在 违 反 规 定 决 策 程 序 对 外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况? 否 九 重 大 风 险 提 示 公 司 已 在 本 年 度 报 告 中 详 细 描 述 可 能 存 在 的 相 关 风 险, 敬 请 查 阅 第 四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中 关 于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的 讨 论 与 分 析 中 可 能 面 对 的 风 险 的 内 容 - 1 -
目 录 第 一 节 释 义... 2 第 二 节 公 司 简 介 和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3 第 三 节 公 司 业 务 概 要... 7 第 四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13 第 五 节 重 要 事 项... 29 第 六 节 普 通 股 股 份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43 第 七 节 优 先 股 相 关 情 况... 53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员 工 情 况... 54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62 第 十 节 公 司 债 券 相 关 情 况... 65 第 十 一 节 财 务 报 告... 66 第 十 二 节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156-1 -
第 一 节 释 义 一 释 义 在 本 报 告 书 中, 除 非 文 义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词 语 具 有 如 下 含 义 : 常 用 词 语 释 义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管 管 理 委 员 会 上 交 所 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本 公 司 公 司 柳 州 医 药 指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桂 中 大 药 房 指 柳 州 桂 中 大 药 房 连 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仙 茱 中 药 指 广 西 仙 茱 中 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柳 药 医 疗 指 广 西 柳 药 医 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周 原 九 鼎 指 苏 州 周 原 九 鼎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广 西 自 治 区 区 指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DTP 药 品 DTP 药 店 指 指 高 值 直 送 药 品, 是 以 价 值 较 高 的 自 费 药 品 为 主 的 多 点 配 送, 这 种 销 售 方 式 销 售 的 药 品 多 为 大 病 用 药, 如 肿 瘤 药 血 液 用 药 精 神 用 药 等 经 营 DTP 药 品, 直 接 面 向 终 端 消 费 者 销 售 高 值 直 送 药 品 的 药 店 GSP 指 Good Supply Practic, 药 品 经 营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保 荐 机 构 指 国 都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勤 万 信 指 中 勤 万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公 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公 司 章 程 指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报 告 期 指 2015 年 度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次 发 行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指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向 特 定 对 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行 为 2
第 二 节 公 司 简 介 和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一 公 司 信 息 公 司 的 中 文 名 称 公 司 的 中 文 简 称 公 司 的 外 文 名 称 公 司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柳 州 医 药 Guangxi Liuzhou Pharmaceutical Co., Ltd. 朱 朝 阳 二 联 系 人 和 联 系 方 式 董 事 会 秘 书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姓 名 申 文 捷 韦 盼 钰 联 系 地 址 广 西 柳 州 市 柳 北 区 长 风 路 4 号 广 西 柳 州 市 柳 北 区 长 风 路 4 号 电 话 0772-2566078 0772-2566078 传 真 0772-2566078 0772-2566078 电 子 信 箱 lygf@lzyy.cn lygf@lzyy.cn 三 基 本 情 况 简 介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柳 州 市 官 塘 大 道 68 号 公 司 注 册 地 址 的 邮 政 编 码 545000 公 司 办 公 地 址 广 西 柳 州 市 柳 北 区 长 风 路 4 号 公 司 办 公 地 址 的 邮 政 编 码 545000 公 司 网 址 电 子 信 箱 www.lzyy.cn lygf@lzyy.cn 四 信 息 披 露 及 备 置 地 点 公 司 选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名 称 登 载 年 度 报 告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网 站 的 网 址 www.sse.com.cn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备 置 地 点 公 司 证 券 投 资 部 五 公 司 股 票 简 况 公 司 股 票 简 况 股 票 种 类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所 股 票 简 称 股 票 代 码 变 更 前 股 票 简 称 3
A 股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柳 州 医 药 603368 六 其 他 相 关 资 料 公 司 聘 请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境 内 ) 名 称 中 勤 万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办 公 地 址 北 京 市 西 城 区 西 直 门 外 大 街 110 号 11 层 签 字 会 计 师 姓 名 覃 丽 君 吴 慈 英 报 告 期 内 履 行 持 续 督 导 职 责 的 保 荐 机 构 名 称 办 公 地 址 签 字 的 保 荐 代 表 人 姓 名 持 续 督 导 的 期 间 国 都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东 直 门 南 大 街 3 号 国 华 投 资 大 厦 9 层 蒲 江 许 捷 2014 年 12 月 4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七 近 三 年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 一 )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2015 年 2014 年 本 期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2013 年 (%) 营 业 收 入 6,507,659,491.10 5,655,346,715.36 15.07 4,547,800,364.25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208,378,346.74 169,797,276.63 22.72 149,417,374.83 205,144,775.60 174,405,916.43 17.62 151,769,472.09-107,245,751.27-132,417,588.58 19.01 22,329,801.38 2015 年 末 2014 年 末 本 期 末 比 上 年 同 期 末 增 减 (%) 2013 年 末 1,329,148,981.45 1,155,645,634.71 15.01 501,004,575.54 总 资 产 4,304,984,108.82 3,735,623,328.01 15.24 2,697,874,063.43 期 末 总 股 本 112,500,000.00 112,500,000.00 90,000,000.00 ( 二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2015 年 2014 年 4 本 期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 2013 年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1.85 1.85 1.66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1.85 1.85 1.66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基 本 每 1.82 1.90-4.21 1.69
股 收 益 ( 元 / 股 )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16.81 28.47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16.55 29.24 减 少 11.66 个 百 分 点 减 少 12.69 个 百 分 点 34.33 34.87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前 三 年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的 说 明 1 2015 年 营 业 收 入 6,507,659,491.10 元, 比 去 年 同 期 增 长 15.07%, 主 要 原 因 是 : 销 售 规 模 增 长 2 归 属 于 上 市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208,378,346.74 元, 比 去 年 同 期 增 长 22.72%, 主 要 原 因 是 :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同 时 由 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部 分 用 于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使 财 务 费 用 大 幅 降 低 八 境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下 会 计 数 据 差 异 ( 一 ) 同 时 按 照 国 际 会 计 准 则 与 按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披 露 的 财 务 报 告 中 净 利 润 和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差 异 情 况 ( 二 ) 同 时 按 照 境 外 会 计 准 则 与 按 中 国 会 计 准 则 披 露 的 财 务 报 告 中 净 利 润 和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差 异 情 况 ( 三 ) 境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差 异 的 说 明 : 九 2015 年 分 季 度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第 一 季 度 (1-3 月 份 ) 第 二 季 度 (4-6 月 份 ) 第 三 季 度 第 四 季 度 (7-9 月 份 ) (10-12 月 份 ) 营 业 收 入 1,478,787,951.72 1,663,899,537.41 1,733,088,267.20 1,631,883,734.77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1,287,960.29 59,302,772.35 57,414,021.73 50,373,592.37 41,230,213.83 56,154,445.96 57,194,976.73 50,565,139.08-412,117,333.10 45,436,754.98-148,645,024.27 408,079,851.12 说 明 : 第 一 三 季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负 数 主 要 是 由 于 客 户 回 款 延 迟 导 致 5
季 度 数 据 与 已 披 露 定 期 报 告 数 据 差 异 说 明 十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和 金 额 适 用 不 适 用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2015 年 金 额 附 注 ( 如 适 用 ) 2014 年 金 额 2013 年 金 额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15,622.64 5,448.59-25,678.55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但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按 照 一 定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持 续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的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6,874,253.33 820,000 1,780,000 476,000.00-3,082,262.87-6,703,966-4,989,717.55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574,041.96 1,269,877.61 407,298.84 合 计 3,233,571.14-4,608,639.80-2,352,097.26 6
第 三 节 公 司 业 务 概 要 一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所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经 营 模 式 及 行 业 情 况 说 明 ( 一 ) 主 营 业 务 柳 州 医 药 是 一 家 区 域 性 医 药 流 通 企 业 公 司 目 前 主 要 从 事 药 品 医 疗 器 械 等 医 药 产 品 的 批 发 和 零 售 业 务, 经 营 业 务 覆 盖 全 区 公 司 经 过 六 十 多 年 来 在 广 西 医 药 流 通 领 域 的 深 耕 细 作, 已 逐 步 形 成 以 医 院 销 售 业 务 为 核 心, 第 三 终 端 和 药 店 零 售 业 务 为 两 翼, 商 业 调 拨 等 业 务 为 补 充 的 综 合 性 医 药 商 业 业 务 体 系 ( 二 ) 经 营 模 式 公 司 批 发 与 零 售 现 阶 段 经 营 模 式 是, 从 上 游 供 应 商 采 购 商 品, 经 过 公 司 的 验 收 存 储 分 拣 物 流 配 送 等 环 节, 销 售 给 下 游 客 户 ( 包 括 各 级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药 械 经 营 企 业 个 人 消 费 者 等 ) 根 据 终 端 销 售 对 象 和 渠 道 的 不 同, 批 发 业 务 又 可 分 为 医 院 销 售 第 三 终 端 商 业 调 拨, 零 售 业 务 主 要 指 通 过 连 锁 药 店 直 接 面 向 广 大 个 人 消 费 者 的 业 务 1 医 院 销 售 业 务 ( 又 称 医 院 纯 销 ), 是 指 由 公 司 作 为 上 游 供 应 商 的 配 送 商, 将 药 械 配 送 至 各 级 医 院 在 药 械 统 一 招 标 采 购 中, 上 游 供 应 商 作 为 投 标 主 体 参 与 投 标, 商 品 入 围 后 选 择 优 质 的 医 药 流 通 企 业 ( 配 送 商 ) 合 作, 确 保 把 药 械 安 全 高 效 配 送 到 医 院 同 时 各 医 院 也 必 须 在 招 标 采 购 平 台 上 选 择 相 应 的 配 送 商, 集 中 签 立 框 架 性 购 销 合 同, 确 定 销 售 关 系 其 盈 利 主 要 是 向 上 游 供 应 商 采 购 商 品 后, 按 照 招 标 采 购 所 约 定 的 价 格 配 送 到 医 院, 所 产 生 的 进 销 差 价 当 前, 医 院 作 为 药 械 使 用 的 主 要 场 所, 医 院 销 售 业 务 也 成 为 公 司 销 售 业 务 的 核 心,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医 院 销 售 约 占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75.32% 73.98% 75.24% 2 第 三 终 端 业 务, 是 指 除 医 院 药 店 之 外 的, 直 接 面 向 消 费 者 开 展 医 药 商 品 销 售 的 所 有 零 售 终 端, 主 要 是 广 大 农 村 基 层 医 疗 卫 生 机 构 个 体 诊 所 卫 生 院 和 城 镇 社 区 卫 生 中 心 等 公 司 与 第 三 终 端 客 户 建 立 配 送 关 系 后, 第 三 终 端 根 据 需 求 向 公 司 下 达 配 货 清 单, 公 司 通 过 自 有 的 配 送 服 务 网 络, 将 药 品 销 售 并 配 送 到 客 户 随 着 分 级 诊 疗 基 层 医 疗 保 障 体 系 及 医 疗 卫 生 体 系 的 建 立 完 善, 第 三 终 端 市 场 未 来 发 展 潜 力 巨 大 3 商 业 调 拨 业 务 ( 又 称 快 批 快 配 ), 是 指 公 司 作 为 上 游 供 应 商 的 经 销 商, 将 采 购 的 商 品 销 售 给 其 他 医 药 商 业 企 业 连 锁 药 店, 从 中 赚 取 购 销 差 价 或 上 游 供 应 商 的 促 销 返 利 的 商 业 行 为 尤 其 随 着 公 司 配 送 服 务 能 力 的 提 升, 公 司 获 得 越 来 越 多 医 药 商 品 的 代 理 权, 向 其 他 商 业 公 司 供 货 4 零 售 业 务 是 指 公 司 以 直 营 连 锁 店 为 载 体, 向 广 大 消 费 者 提 供 药 品 医 疗 器 械 产 品 的 一 类 业 务, 零 售 连 锁 业 务 的 利 润 主 要 来 自 于 医 药 产 品 进 销 差 价 公 司 目 前 主 要 通 过 全 资 子 公 司 桂 中 7
大 药 房 面 向 广 大 个 体 消 费 者 提 供 零 售 服 务 截 至 本 报 告 期 末, 桂 中 大 药 房 已 在 区 内 设 立 了 174 家 直 营 连 锁 药 店, 其 中 56 家 为 医 保 定 点 零 售 药 店, 是 全 国 药 品 零 售 连 锁 百 强 企 业 ( 三 ) 行 业 情 况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我 国 药 品 流 通 从 计 划 分 配 体 制 转 向 市 场 化 经 营 体 制, 行 业 获 得 了 长 足 发 展, 多 种 所 有 制 并 存 多 种 经 营 方 式 互 补 覆 盖 城 乡 的 药 品 流 通 体 系 初 步 形 成 目 前, 医 药 流 通 行 业 已 进 入 转 型 发 展 期, 在 药 品 流 通 十 二 五 规 划 引 导 下, 药 品 流 通 行 业 积 极 推 进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和 发 展 方 式 转 型 升 级, 企 业 兼 并 重 组 提 速, 市 场 集 中 度 流 通 效 率 和 管 理 现 代 化 水 平 进 一 步 提 升, 药 品 零 售 企 业 着 力 进 行 战 略 调 整, 积 极 应 对 困 难 和 挑 战, 加 快 发 展 连 锁 经 营, 有 效 促 进 了 市 场 竞 争 力 的 增 强 和 经 济 效 益 的 改 善 在 中 国 经 济 发 展 进 入 新 常 态 的 形 势 下, 随 着 医 改 的 不 断 推 进 深 化 以 及 相 关 政 策 的 实 施, 药 品 流 通 市 场 规 模 稳 步 增 长, 企 业 创 新 业 务 和 服 务 模 式 不 断 出 现 1 药 品 流 通 市 场 规 模 持 续 扩 大, 销 售 总 体 平 稳, 增 速 放 缓 由 于 人 口 增 长, 老 龄 化 进 程 加 快, 医 保 体 系 不 断 健 全, 居 民 支 付 能 力 增 强, 人 民 群 众 日 益 提 升 的 健 康 需 求 逐 步 得 到 释 放, 我 国 已 成 为 全 球 药 品 消 费 增 速 最 快 的 地 区 之 一 近 十 年 来 国 家 加 大 医 疗 卫 生 投 入 和 建 立 覆 盖 城 乡 居 民 的 基 本 医 疗 保 障 制 度, 使 得 我 国 医 药 商 业 发 展 较 快, 药 品 流 通 市 场 销 售 规 模 不 断 提 高, 具 体 体 现 为 医 药 商 业 销 售 总 额 保 持 着 较 快 的 增 长 根 据 历 年 药 品 流 通 行 业 运 行 统 计 分 析 报 告 的 数 据 统 计, 全 国 医 药 商 业 销 售 总 额 从 2000 年 的 1,505 亿 元 增 长 到 2014 年 的 15,021 亿 元,15 年 间 增 长 了 8.98 倍, 年 平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17.86% 同 时, 随 着 新 医 改 的 不 断 推 进, 统 一 招 标 采 购 医 保 控 费 基 本 药 物 目 录 制 度 等 一 系 列 政 策 的 实 施, 虽 然 医 药 市 场 的 刚 性 需 求 仍 将 持 续, 但 药 品 流 通 行 业 面 临 着 毛 利 率 降 低 销 售 放 缓 等 现 实 状 况, 对 全 行 业 发 展 形 成 了 较 大 压 力 2 药 品 流 通 企 业 兼 并 重 组 步 伐 加 快, 行 业 集 中 度 进 一 步 提 高 根 据 2014 年 药 品 流 通 行 业 运 行 统 计 分 析 报 告 显 示,2014 年 药 品 百 强 批 发 企 业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同 期 全 国 市 场 总 规 模 的 65.9%, 比 上 年 提 高 1.6 个 百 分 点, 从 增 长 速 度 来 看, 前 100 位 药 品 批 发 企 业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同 比 增 长 18.1%, 其 中 前 10 位 企 业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同 比 增 长 19.4%, 前 50 位 企 业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同 比 增 长 19.0%, 高 于 行 业 平 均 增 长 速 度 商 务 部 全 国 药 品 流 通 行 业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2011-2015 年 ) 规 划 的 具 体 目 标 是 : 形 成 1-3 家 年 销 售 额 过 千 亿 的 全 国 性 大 型 医 药 商 业 集 团,20 家 年 销 售 额 过 百 亿 的 区 域 性 药 品 流 通 企 业 ; 药 品 批 发 百 强 企 业 年 销 售 额 占 药 品 批 发 总 额 85% 以 上, 药 品 零 售 连 锁 百 强 企 业 年 销 售 额 占 药 品 零 售 企 业 销 售 总 额 60% 以 上 ; 连 锁 药 店 占 全 部 零 售 门 店 的 比 重 提 高 到 2/3 以 上 3 医 药 物 流 向 专 业 化 智 能 化 及 社 会 化 方 向 发 展, 信 息 技 术 应 用 推 动 行 业 发 展 转 型 8
随 着 新 版 药 品 经 营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GSP) 的 实 施 医 药 电 商 加 速 发 展, 推 动 了 现 代 医 药 物 流 的 快 速 发 展 2015 年 7 月 22 日, 商 务 部 办 公 厅 下 发 关 于 智 慧 物 流 配 送 体 系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实 施 意 见 提 出, 在 1 2 年 内, 在 全 国 创 建 10 个 智 慧 物 流 配 送 示 范 城 市 打 造 50 个 智 慧 物 流 配 送 示 范 基 地 ( 园 区 ) 培 育 200 个 智 慧 物 流 配 送 示 范 企 业 据 不 完 全 统 计,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底, 29 个 省 市 区 已 建 成 现 代 医 药 物 流 中 心 237 个 随 着 信 息 技 术 不 断 发 展, 药 品 流 通 行 业 向 医 药 供 应 链 上 下 游 服 务 转 型 将 是 未 来 的 发 展 趋 势 现 代 信 息 技 术 的 应 用 将 改 变 医 药 流 通 企 业 与 上 下 游 企 业 之 间 的 关 系, 加 速 医 药 供 应 链 之 间 的 战 略 合 作, 拓 宽 药 品 流 通 渠 道, 提 升 流 通 效 率, 降 低 流 通 成 本, 重 构 药 品 流 通 行 业 供 应 链 服 务 管 理 新 格 局 4 创 新 服 务 模 式 和 互 联 网 + 成 为 行 业 发 展 的 双 引 擎 面 对 当 前 行 业 发 展 形 势 和 医 改 的 深 入 开 展, 药 品 流 通 企 业 积 极 探 索 新 型 服 务 模 式 药 品 批 发 企 业 积 极 与 医 疗 机 构 开 展 形 式 多 样 的 创 新 业 务 合 作, 提 供 各 种 增 值 服 务 2014 年 全 国 药 品 流 通 直 报 企 业 中, 开 展 物 流 延 伸 服 务 的 有 68 家 ; 承 接 药 房 托 管 的 有 64 家 ; 承 接 医 院 药 库 外 设 的 有 22 家 药 品 流 通 企 业 正 在 逐 步 实 现 转 型 升 级 随 着 移 动 互 联 网 云 计 算 大 数 据 物 联 网 电 子 商 务 的 快 速 发 展, 应 用 先 进 互 联 网 技 术 构 建 网 络 化 智 能 化 个 性 化 协 同 化 的 利 益 相 关 方 供 应 保 障 生 态 体 系, 提 高 移 动 消 费 便 利 性 成 为 未 来 医 药 流 通 企 业 发 展 转 型 的 突 出 方 向 5 医 疗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持 续 推 进 药 品 流 通 行 业 的 改 革 发 展 与 新 医 改 相 辅 相 成, 医 疗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对 医 药 流 通 行 业 产 生 深 远 影 响 根 据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印 发 的 关 于 < 深 化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2014 年 工 作 总 结 和 2015 年 重 点 工 作 任 务 > 的 通 知 ( 国 办 发 [2015]34 号 ), 对 2015 年 医 改 工 作 进 行 统 筹 部 署, 即 推 进 医 疗 医 保 医 药 三 医 联 动, 全 面 深 化 公 立 医 院 改 革, 破 除 以 药 补 医, 取 消 药 品 加 成, 深 化 医 保 支 付 改 革 和 流 通 领 域 改 革, 推 进 分 级 诊 疗, 健 全 药 品 供 应 保 障 机 制, 落 实 药 品 统 一 招 标 采 购, 推 动 社 会 办 医, 健 全 全 民 医 保 体 系 2015 年 先 后 出 台 公 立 医 院 药 品 集 中 采 购 工 作 的 指 导 意 见 推 进 药 品 价 格 改 革 意 见 城 市 公 立 医 院 综 合 改 革 试 点 的 指 导 意 见 推 进 分 级 诊 疗 制 度 建 设 的 指 导 意 见 等 政 策 文 件 医 改 的 深 入 推 动 医 药 流 通 行 业 变 革, 经 营 模 式 和 合 作 模 式 的 创 新 ( 四 )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地 位 柳 州 医 药 凭 借 深 层 次 广 覆 盖 高 质 量 的 营 销 渠 道 网 络 和 终 端 直 接 覆 盖 能 力, 不 断 提 升 市 场 覆 盖 率, 与 上 游 供 应 商 建 立 战 略 合 作 关 系, 通 过 药 品 现 代 物 流 网 络 建 设 和 信 息 化 建 设, 积 极 拓 展 医 院 供 应 链 延 伸 服 务 医 药 电 子 商 务 第 三 方 物 流 等 新 商 业 模 式, 有 效 地 巩 固 和 提 高 了 公 司 在 区 域 医 药 商 业 领 域 的 龙 头 地 位, 实 现 公 司 由 传 统 物 流 配 送 模 式 向 精 细 化 高 效 率 的 现 代 物 流 服 务 转 变 目 前, 公 司 已 与 区 内 100% 的 三 甲 医 院 和 90% 以 上 的 二 甲 医 院 建 立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建 立 起 覆 盖 全 区 的 快 捷 配 送 服 务 网 络 2014 年, 公 司 在 全 国 医 药 商 业 企 业 百 强 榜 中 位 列 第 24 位, 已 连 续 多 年 位 列 全 国 医 药 商 业 百 强 企 业 前 50 强, 销 售 业 绩 和 营 销 网 络 领 先 全 区 同 行 9
( 五 ) 业 绩 驱 动 因 素 近 年 来, 随 着 整 个 医 药 行 业 的 发 展, 流 通 行 业 的 整 合 和 集 中 度 提 升,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持 续 保 持 增 长, 主 要 驱 动 因 素 包 括 : 1 国 民 经 济 保 持 平 稳 增 长, 老 龄 化 社 会 逐 渐 形 成, 居 民 可 支 配 收 入 提 高, 带 动 药 品 消 费 的 增 长 同 时, 医 疗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的 持 续 推 进, 全 民 医 保 体 系 不 断 健 全, 推 动 医 药 市 场 消 费 的 增 长, 人 民 群 众 日 益 提 升 的 健 康 需 求 逐 步 得 到 释 放 2 公 司 在 医 药 流 通 市 场 的 精 耕 细 作, 不 断 深 化 营 销 渠 道 建 设, 持 续 推 动 分 销 网 络 渗 透 下 沉, 区 域 优 势 明 显, 对 市 场 控 制 力 不 断 提 高 3 公 司 现 代 物 流 配 送 体 系 逐 步 建 立, 依 托 先 进 的 物 流 设 备 信 息 技 术 和 物 流 管 理 系 统, 有 效 整 合 营 销 渠 道 和 上 下 游 资 源, 配 送 服 务 效 率 不 断 提 高, 巩 固 公 司 与 客 户 的 合 作, 提 高 市 场 份 额 4 创 新 经 营 模 式 和 合 作 模 式, 积 极 开 展 医 院 供 应 链 延 伸 服 务 项 目 DTP 药 店 项 目, 第 三 方 物 流 医 药 电 子 商 务 等 二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资 产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情 况 的 说 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资 产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三 报 告 期 内 核 心 竞 争 力 分 析 ( 一 ) 覆 盖 全 区 的 深 层 次 广 覆 盖 高 质 量 的 营 销 渠 道 网 络 和 终 端 直 接 覆 盖 能 力 柳 州 医 药 凭 借 六 十 多 年 来 在 区 域 内 精 耕 细 作, 把 握 医 药 流 通 行 业 整 合 的 发 展 契 机, 根 据 行 业 和 市 场 变 化, 积 极 调 整 优 化 公 司 营 销 策 略, 不 断 细 化 深 化 营 销 渠 道 建 设, 持 续 推 动 分 销 网 络 渗 透 下 沉 近 年 来, 公 司 为 进 一 步 巩 固 和 发 展 区 域 市 场, 分 别 在 南 宁 桂 林 玉 林 百 色 河 池 梧 州 等 地 设 立 全 资 / 控 股 子 公 司, 加 强 区 域 配 送 网 络 建 设 各 子 公 司 设 置 有 仓 库, 配 备 有 专 用 运 输 车 辆, 依 托 母 公 司 的 信 息 系 统 和 现 代 物 流 技 术 为 各 区 域 客 户 提 供 更 快 捷 高 效 的 配 送 服 务, 使 公 司 销 售 网 络 进 一 步 稳 固 深 入 同 时 公 司 又 以 终 端 市 场 和 产 品 形 态 为 划 分 设 立 了 基 药 终 端 销 售 部 特 殊 药 品 部 生 物 制 品 经 营 部 药 材 经 营 部 器 械 化 玻 分 公 司 等, 实 现 品 种 的 专 业 化 经 营 柳 州 医 药 已 建 立 起 以 柳 州 和 南 宁 为 核 心, 桂 林 玉 林 等 为 重 要 节 点, 全 面 覆 盖 广 西 区 内 14 个 地 级 市 的 销 售 配 送 网 络 和 售 后 服 务 体 系, 并 形 成 规 模 以 上 医 院 商 业 调 拨 零 售 连 锁 第 三 终 端 齐 头 并 进 的 综 合 业 务 体 系, 具 备 了 深 层 次 广 覆 盖 高 质 量 的 营 销 渠 道 网 络 和 终 端 直 接 覆 盖 能 力, 为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奠 定 坚 实 基 础 ( 二 ) 医 院 销 售 业 务 为 核 心, 对 高 质 量 的 医 院 终 端 客 户 覆 盖 率 高 医 院 终 端 客 户 ( 尤 其 是 三 级 二 级 规 模 以 上 医 院 ) 是 城 镇 医 疗 服 务 的 中 心, 具 有 市 场 影 响 力 大 药 品 需 求 量 大 采 购 金 额 较 高 等 优 势 柳 州 医 药 始 终 坚 持 把 医 院 销 售 业 务 作 为 公 司 核 心 业 务 10
来 抓, 长 期 保 持 和 加 强 与 各 重 点 医 疗 机 构 的 良 好 合 作 关 系, 实 现 对 三 级 二 级 规 模 以 上 医 院 的 高 覆 盖 2015 年, 公 司 与 中 高 端 医 疗 机 构 的 合 作 关 系 更 深 入 更 多 样, 通 过 医 院 供 应 链 延 伸 服 务 项 目 进 一 步 巩 固 与 中 高 端 医 疗 机 构 的 合 作, 促 进 业 务 发 展 截 至 2015 年 底, 公 司 已 与 广 西 区 内 100% 的 三 级 甲 等 综 合 医 院,90% 以 上 的 二 级 医 院 建 立 良 好 业 务 关 系, 基 本 实 现 了 自 治 区 内 中 高 端 医 院 的 全 覆 盖 医 院 终 端 客 户 的 高 覆 盖, 反 过 来 促 进 公 司 与 供 应 商 的 合 作, 保 障 品 种 供 应, 实 现 互 利 共 赢 ( 三 ) 丰 富 的 上 游 供 应 商 资 源 和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保 证 品 种 满 足 率 和 供 应 能 力 柳 州 医 药 凭 借 较 高 的 终 端 覆 盖 率 和 配 送 能 力, 以 及 对 上 游 供 应 商 提 供 的 个 性 化 规 范 化 服 务, 获 得 上 游 客 户 的 信 赖, 吸 引 越 来 越 多 的 上 游 供 应 商 直 接 与 公 司 建 立 战 略 合 作 关 系, 公 司 获 得 配 送 权 的 能 力 持 续 提 升 截 至 2015 年, 公 司 拥 有 上 游 供 应 商 超 过 2,000 家, 已 与 大 部 分 全 国 医 药 工 业 百 强 企 业, 以 及 辉 瑞 罗 氏 及 拜 耳 等 国 际 知 名 外 资 合 资 制 药 企 业 建 立 良 好 的 业 务 合 作 关 系, 并 成 为 越 来 越 多 医 药 工 业 企 业 在 广 西 自 治 区 内 的 产 品 独 家 代 理 商 目 前, 公 司 经 营 品 规 达 到 20,000 余 个, 基 本 覆 盖 了 医 院 的 常 用 药 品 和 新 特 用 药, 同 时 公 司 不 断 加 大 基 本 药 物 目 录 品 种 医 疗 器 械 耗 材 品 种 的 采 购, 长 期 保 持 与 静 丙 白 蛋 白 生 物 疫 苗 等 高 值 紧 缺 品 种 生 产 企 业 的 合 作, 确 保 药 品 供 应 的 持 续 稳 定, 成 为 区 内 同 类 企 业 中 经 营 品 规 最 齐 全 且 供 应 充 足 稳 定 的 少 数 企 业 之 一 供 应 商 数 量 和 经 营 品 种 的 不 断 增 加 也 成 为 公 司 重 要 的 竞 争 优 势, 极 大 地 推 动 下 游 客 户 资 源 的 开 发, 获 得 下 游 客 户 的 认 可 ( 四 ) 高 效 的 物 流 配 送 网 络 和 信 息 化 管 理 系 统 2015 年, 随 着 公 司 在 南 宁 柳 州 建 设 的 现 代 物 流 基 地 的 竣 工 启 用, 公 司 成 为 区 内 少 数 同 时 具 备 两 个 现 代 物 流 基 地 的 医 药 流 通 企 业 之 一, 配 送 能 力 和 仓 储 能 力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的 专 业 运 输 车 队 也 进 一 步 增 加, 并 建 立 起 更 高 效 灵 活 的 配 送 机 制, 确 保 客 户 用 药 急 需, 有 力 保 障 人 民 群 众 生 命 安 全 现 代 医 药 物 流 依 托 现 代 物 流 设 备 技 术 和 物 流 管 理 信 息 系 统, 有 效 整 合 营 销 渠 道 上 下 游 资 源, 优 化 药 械 物 流 管 理, 降 低 货 物 分 拣 差 错, 减 少 物 流 成 本, 提 高 服 务 水 平, 实 现 物 流 配 送 的 自 动 化 信 息 化 目 前, 公 司 以 柳 州 南 宁 两 个 核 心 城 市 作 为 物 流 配 送 中 心, 以 玉 林 桂 林 百 色 等 主 干 城 市 作 为 配 送 节 点, 形 成 覆 盖 200 公 里 自 送 半 径 并 延 伸 至 400 公 里 的 配 送 能 力, 建 立 起 全 面 辐 射 自 治 区 14 个 地 级 市 的 高 效 物 流 配 送 网 络 公 司 建 有 高 效 的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组 建 专 门 的 信 息 系 统 研 发 团 队,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实 际 和 客 户 需 求, 开 发 符 合 自 身 要 求 的 特 色 系 统 信 息 系 统 已 覆 盖 公 司 采 购 物 流 销 售 终 端 客 户 质 量 控 制 等 各 个 环 节, 统 一 了 医 药 工 业 企 业 医 药 商 业 企 业 医 院 等 销 售 终 端 信 息 流, 公 司 与 上 下 游 客 户 能 够 通 过 信 息 系 统 实 时 交 互 信 息, 实 现 了 药 品 信 息 流 实 物 流 资 金 流 的 统 一 ( 五 ) 严 格 的 质 量 控 制 优 势 11
柳 州 医 药 是 国 家 医 药 储 备 定 点 单 位 和 毒 麻 药 品 生 物 疫 苗 经 营 单 位, 担 负 着 广 西 灾 情 疫 情 用 药 的 储 备 和 供 应 工 作 公 司 坚 持 诚 信 立 业, 质 量 第 一 的 质 量 方 针, 严 格 按 照 国 家 药 品 经 营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GSP) 的 要 求 建 立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公 司 设 立 有 质 量 管 理 部 门, 配 备 有 一 支 高 素 质 专 业 化 的 质 量 管 理 队 伍, 建 立 健 全 各 项 质 量 责 任 制 度, 对 药 品 购 进 质 量 验 收 储 存 运 输 商 品 养 护 出 库 销 售 等 各 个 环 节 实 施 严 格 管 理 规 范 操 作 在 冷 链 配 送 方 面, 公 司 建 造 有 专 门 仓 库, 配 备 有 专 业 运 输 车 辆 自 动 温 湿 度 控 制 设 备 行 车 温 度 记 录 设 备 和 专 用 冷 藏 箱 等, 保 证 冷 链 品 种 的 储 存 运 输 符 合 要 求, 先 后 通 过 多 家 知 名 外 资 制 药 企 业 的 冷 链 审 计 此 外, 公 司 通 过 质 量 控 制 信 息 系 统 实 现 对 近 效 期 品 种 过 期 品 种 不 合 格 品 种 的 全 控 制, 杜 绝 质 量 不 合 格 商 品 流 入 市 场 ; 对 毒 麻 药 品 生 物 疫 苗 血 液 制 品 等 特 殊 品 种, 公 司 通 过 信 息 系 统 实 现 全 程 电 子 监 管 和 跟 踪 记 录, 确 保 该 部 分 特 殊 品 种 的 配 送 安 全 和 销 售 可 追 溯 同 时 公 司 还 通 过 信 息 系 统 为 顾 客 提 供 质 量 查 询 质 量 问 题 投 诉 质 量 情 况 反 映 等 售 后 质 量 保 障 服 务 12
第 四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一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2015 年 是 十 二 五 收 官 之 年, 医 药 产 业 也 进 入 深 度 调 整 与 转 型 期, 各 项 影 响 颇 为 深 远 的 重 磅 政 策 密 集 出 台, 其 中 不 乏 新 药 采 购 指 导 意 见 医 保 控 费 药 价 放 开 公 立 医 院 改 革 分 级 诊 疗 医 保 审 批 放 开 等 切 入 产 业 发 展 命 脉 的 新 规, 通 过 多 种 方 式 进 一 步 推 动 医 药 分 开 和 零 差 率 实 施, 规 范 统 一 药 品 流 通 环 节, 鼓 励 产 业 升 级 和 变 革, 从 而 切 实 降 低 药 械 价 格 同 时 随 着 移 动 互 联 网 云 计 算 大 数 据 电 子 商 务 的 快 速 发 展, 国 家 正 式 提 出 互 联 网 + 战 略, 现 代 物 流 业 的 发 展 在 实 现 系 统 化 一 体 化 供 应 链 管 理 的 基 础 上, 已 经 开 始 全 面 进 入 互 联 互 通 资 源 共 享 优 化 整 合 的 物 流 4.0 时 代 医 药 电 商 移 动 医 疗 供 应 链 管 理 等 新 型 经 营 合 作 模 式 及 其 相 关 政 策 倍 受 各 方 关 注, 传 统 终 端 经 营 模 式 面 临 挑 战 在 多 方 政 策 的 驱 动 下, 药 品 流 通 市 场 规 模 稳 步 增 长, 结 构 调 整 取 得 积 极 进 展, 行 业 集 中 度 进 一 步 提 高, 企 业 创 新 业 务 和 服 务 模 式 不 断 出 现, 运 营 效 率 稳 步 攀 升 2015 年, 公 司 以 物 流 现 代 化 实 施 为 基 础, 加 快 信 息 化 建 设, 实 施 非 公 开 发 行 再 融 资, 全 力 推 进 医 院 供 应 链 延 伸 服 务 项 目 中 药 饮 片 加 工 基 地 项 目 建 设, 不 断 探 索 新 的 合 作 模 式, 积 极 推 动 企 业 多 元 化 发 展, 培 育 新 的 利 润 增 长 点, 为 实 现 企 业 战 略 转 型 奠 定 基 础 公 司 按 照 既 定 的 发 展 目 标, 贯 彻 董 事 会 的 战 略 部 署, 正 确 把 握 行 业 发 展 动 态 和 政 策 信 息, 调 整 经 营 策 略, 通 过 优 化 合 作 模 式 拓 展 增 值 服 务 提 升 服 务 效 率 等 方 式 巩 固 原 有 市 场, 拓 展 新 的 市 场 ; 完 善 在 重 点 城 市 区 域 子 公 司 布 局, 加 强 区 域 业 务 拓 展 和 业 务 下 沉 力 度 ; 在 零 售 连 锁 方 面 通 过 加 快 零 售 药 店 布 局, 打 造 特 色 网 上 药 店 业 务, 继 续 推 动 DTP 药 店 业 务 并 在 医 院 内 部 及 周 边 开 设 便 民 药 店, 保 证 零 售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公 司 按 照 上 市 公 司 内 控 要 求 严 格 内 部 控 制, 实 施 精 细 化 信 息 化 管 理, 降 低 企 业 经 营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南 宁 现 代 物 流 中 心 柳 州 现 代 物 流 配 送 中 心 项 目 一 期 竣 工 启 用, 同 时 南 宁 中 药 饮 片 加 工 基 地 也 完 成 相 关 建 设, 公 司 与 14 家 区 内 中 高 端 医 疗 机 构 签 订 医 院 供 应 链 延 伸 服 务 项 目 协 议 2015 年,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65.08 亿 元, 较 上 期 增 长 15.07%; 实 现 归 属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0,837.83 万 元, 同 比 增 长 22.72%, 继 续 保 持 业 绩 稳 步 增 长 此 外,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于 2015 年 12 月 顺 利 通 过 证 监 会 核 准 并 于 2016 年 2 月 完 成 发 行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增 长 主 要 在 于 公 司 管 理 层 根 据 市 场 和 行 业 政 策 对 运 营 模 式 进 行 了 调 整, 保 持 公 司 与 重 点 医 疗 机 构 客 户 的 良 好 合 作 关 系, 持 续 扩 大 重 点 客 户 的 销 售, 重 要 医 院 营 业 收 入 继 续 保 持 稳 定 增 长, 药 品 经 营 品 规 更 加 丰 富, 供 应 能 力 更 加 稳 定, 配 送 服 务 效 率 和 准 确 度 更 高 除 了 规 模 以 上 医 院 纯 销 继 续 保 持 稳 健 增 长 外, 零 售 终 端 增 长 较 快, 基 层 医 疗 机 构 终 端 市 场 较 上 年 度 有 一 定 增 长 从 品 种 上 看, 公 司 医 疗 器 械 耗 材 增 长 明 显, 销 售 规 模 扩 大, 药 品 及 也 保 持 一 定 增 长 公 司 在 保 证 品 种 齐 全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优 化 品 种 结 构 的 经 营 策 略, 开 发 新 药 特 药 和 质 优 品 种 经 营, 在 这 些 因 素 的 推 动 下,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取 得 了 较 好 的 成 绩 ( 一 ) 公 司 药 械 采 购 品 种 优 化, 经 销 代 理 权 持 续 增 长 13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继 续 保 持 与 上 游 供 应 商 的 良 好 合 作 关 系, 同 时 以 优 质 的 配 送 服 务 网 络 和 高 效 规 范 的 管 理 获 得 更 多 上 游 客 户 资 源, 扩 大 公 司 在 代 理 级 别 代 理 品 种 上 的 优 势, 保 障 公 司 经 营 品 种 的 齐 全 和 供 应 稳 定 公 司 根 据 销 售 客 户 需 求, 调 整 品 种 结 构, 优 化 库 存 管 理, 加 大 对 低 价 药 品 种 中 药 饮 片 医 疗 器 械 疫 苗 生 物 制 品 的 采 购 力 度, 争 取 更 多 的 产 品 代 理 权 ( 二 ) 注 重 连 锁 药 店 合 理 布 局, 积 极 实 施 DTP 药 店 战 略 公 司 全 资 控 股 子 公 司 桂 中 大 药 房 报 告 期 内 直 营 门 店 数 量 和 营 业 收 入 均 快 速 增 长, 零 售 药 店 发 展 重 点 关 注 市 场 需 求 医 院 用 药 结 构 变 化 和 用 药 比 例 调 整, 实 现 合 理 布 局 优 化 品 种 结 构 桂 中 大 药 房 通 过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投 入 促 进 连 锁 药 店 的 拓 展, 截 至 2015 年 末, 桂 中 大 药 房 已 拥 有 174 家 直 营 药 店, 其 中 医 保 药 店 56 家 报 告 期 内, 桂 中 大 药 房 成 立 DTP 事 业 部, 并 着 重 推 广 DTP 药 店 业 务, 截 至 本 报 告 期 末 已 开 设 11 家 DTP 药 店, 促 进 零 售 药 店 业 务 收 入 的 快 速 增 长 同 时, 桂 中 大 药 房 还 积 极 推 进 与 医 疗 机 构 的 合 作, 通 过 在 医 院 内 部 及 周 边 开 设 便 民 药 店 的 形 式, 满 足 医 院 病 人 的 个 性 化 用 药 和 自 费 药 品 需 求, 形 成 与 医 疗 机 构 药 品 经 营 的 良 性 互 补 机 制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药 品 零 售 业 务 收 入 由 2014 年 的 38,136.76 万 元 增 长 至 2015 年 的 46,788.03 万 元, 增 长 22.68% ( 三 ) 打 造 精 品 特 色 网 上 药 店, 提 升 消 费 和 服 务 便 利 性 公 司 全 资 控 股 子 公 司 桂 中 大 药 房 已 于 2013 年 取 得 互 联 网 药 品 交 易 服 务 资 格 证 书 和 互 联 网 药 品 信 息 服 务 资 格 证 书, 成 为 区 内 首 家 获 得 网 上 药 店 经 营 资 质 的 企 业 桂 中 大 药 房 通 过 自 营 网 上 药 店 和 在 天 猫 设 立 旗 舰 店 开 展 药 品 电 子 商 务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桂 中 大 药 房 网 上 药 店 的 经 营 更 注 重 自 身 平 台 建 设, 同 时 在 品 种 上 重 视 自 有 特 色 品 种 的 经 营, 充 分 发 挥 桂 中 大 药 房 在 区 内 的 网 络 布 局 和 良 好 品 牌 形 象, 实 现 了 线 上 线 下 的 相 互 联 动, 扩 展 销 售 渠 道 和 消 费 便 利 性 ( 四 ) 两 地 联 动 现 代 物 流 基 地 运 作, 助 推 经 营 模 式 转 型 升 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现 代 物 流 建 设 实 现 突 破 性 进 展, 公 司 在 柳 州 建 设 的 现 代 医 药 物 流 中 心 项 目 一 期 竣 工 并 投 入 使 用, 经 过 一 段 时 间 的 磨 合 已 实 现 高 效 运 作 同 时 公 司 南 宁 现 代 物 流 中 心 也 竣 工 并 运 作, 形 成 两 地 联 动 现 代 物 流 配 送 体 系,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的 仓 储 能 力 和 配 送 服 务 效 率 ; 公 司 取 得 自 治 区 药 监 局 下 发 的 现 代 物 流 企 业 确 认 件 和 开 展 药 品 第 三 方 物 流 批 准 文 件, 成 为 区 内 同 时 拥 有 两 座 现 代 物 流 基 地 的 少 数 企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进 一 步 增 强, 实 现 企 业 由 传 统 批 发 企 业 向 现 代 物 流 服 务 型 企 业 转 变, 为 公 司 开 展 供 应 链 延 伸 服 务 第 三 方 物 流 业 务 和 医 药 电 子 商 务 等 新 业 务 奠 定 基 础 ( 五 ) 加 强 子 公 司 建 设, 加 快 业 务 下 沉, 实 现 专 业 化 多 元 化 发 展 公 司 不 断 加 强 对 区 域 市 场 的 覆 盖, 通 过 设 立 区 域 子 公 司 和 增 设 各 地 子 公 司 仓 库, 继 续 深 耕 细 作, 加 强 地 区 业 务 横 向 纵 向 拓 展, 提 高 地 区 配 送 服 务 效 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分 别 新 增 河 池 梧 州 两 个 区 域 子 公 司, 基 本 完 成 在 全 区 重 点 城 市 区 域 的 子 公 司 布 局, 有 利 于 公 司 牢 牢 把 握 终 端 市 场, 实 现 属 地 化 精 细 化 经 营 管 理, 使 销 售 渠 道 进 一 步 下 沉 此 外, 公 司 在 2015 年 还 投 资 设 立 广 14
西 仙 茱 中 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柳 药 医 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仙 茱 中 药 是 公 司 新 设 立 的 中 药 材 生 产 子 公 司, 负 责 南 宁 中 药 饮 片 厂 基 地 建 成 投 产 后 的 运 作, 是 公 司 首 家 进 入 生 产 领 域 的 子 公 司 柳 药 医 疗 主 要 从 事 医 疗 投 资 医 院 管 理 信 息 服 务 等, 推 动 未 来 公 司 业 务 向 下 游 医 疗 机 构 扩 展 以 上 子 公 司 的 设 立 将 实 现 公 司 业 务 的 专 业 化 多 元 化 发 展 ( 六 ) 推 进 医 院 供 应 链 流 延 伸 服 务 项 目, 巩 固 和 提 高 市 场 份 额, 实 现 战 略 转 型 医 院 供 应 链 延 伸 服 务 项 目, 是 公 司 通 过 构 建 医 院 供 应 链 管 理 平 台, 将 现 代 物 流 系 统 和 设 施 设 备 引 入 医 院, 协 助 医 院 建 设 医 院 内 部 物 流 管 理 系 统 (SPD), 并 通 过 对 医 院 药 房 的 自 动 化 改 造, 将 企 业 与 医 院 间 的 物 资 流 信 息 流 资 金 流 统 一 起 来, 实 现 企 业 到 医 院 再 到 患 者 现 代 化 规 范 化 信 息 化 的 一 体 化 供 应 链 延 伸 服 务 2014 年 末, 公 司 启 动 医 院 供 应 链 延 伸 服 务 项 目, 该 项 目 也 作 为 公 司 2015 年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投 项 目 之 一, 公 司 计 划 投 资 103,500.00 万 元, 建 设 期 3 年, 拟 在 自 治 区 内 15-20 家 三 甲 医 院 和 30-50 家 二 甲 医 院 实 施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已 与 区 内 14 家 医 疗 机 构 签 订 供 应 链 延 伸 服 务 战 略 协 议, 并 逐 步 实 施 通 过 该 项 目 将 进 一 步 巩 固 公 司 与 规 模 以 上 医 疗 机 构 的 合 作 关 系 提 升 客 户 粘 性, 不 仅 带 来 医 院 市 场 份 额 的 显 著 提 升, 更 进 一 步 实 现 战 略 转 型 即 由 传 统 的 单 一 配 送 商 逐 步 转 向 综 合 性 现 代 医 药 物 流 服 务 供 应 商 二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经 营 情 况 2015 年, 公 司 以 物 流 现 代 化 实 施 为 基 础, 加 快 信 息 化 建 设, 全 力 推 进 医 院 供 应 链 延 伸 服 务 项 目 中 药 饮 片 加 工 基 地 项 目 建 设 公 司 按 照 既 定 的 发 展 目 标, 贯 彻 董 事 会 的 战 略 部 署, 完 善 在 重 点 城 市 区 域 子 公 司 布 局, 加 强 区 域 业 务 拓 展 和 业 务 下 沉 力 度 ; 在 零 售 连 锁 方 面 通 过 加 快 零 售 药 店 布 局, 开 展 DTP 药 店 项 目 和 医 院 便 民 药 房 建 设, 保 证 零 售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顺 利 通 过 证 监 会 审 核, 南 宁 柳 州 两 地 现 代 物 流 中 心 均 启 用, 南 宁 中 药 饮 片 加 工 基 地 也 完 成 相 关 建 设, 公 司 与 14 家 区 内 中 高 端 医 疗 机 构 签 订 医 院 供 应 链 延 伸 服 务 项 目 协 议, 并 逐 步 实 施 公 司 医 院 纯 销 业 务 继 续 保 持 稳 健 增 长, 零 售 终 端 增 长 较 快 从 品 种 上 看, 公 司 医 疗 器 械 耗 材 增 长 明 显, 药 品 销 售 也 继 续 保 持 增 长 2015 年,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65.08 亿 元, 较 上 期 增 长 15.07%; 实 现 归 属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0,837.83 万 元, 同 比 增 长 22.72% ( 一 ) 主 营 业 务 分 析 利 润 表 及 现 金 流 量 表 相 关 科 目 变 动 分 析 表 科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变 动 比 例 (%) 营 业 收 入 6,507,659,491.10 5,655,346,715.36 15.07 15
营 业 成 本 5,942,875,555.67 5,154,697,630.57 15.29 销 售 费 用 132,903,562.79 116,245,092.34 14.33 管 理 费 用 112,891,752.52 97,222,361.35 16.12 财 务 费 用 33,873,326.48 50,929,649.46-33.49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07,245,751.27-132,417,588.58 19.01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30,854,073.41-120,867,762.59-8.26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77,859,638.16 477,178,181.83-83.68 研 发 支 出 0 0 0 1. 收 入 和 成 本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较 去 年 同 期 增 长 15.07%, 其 中 医 院 纯 销 售 收 入 较 去 年 同 期 增 长 16.97%; 商 业 调 拨 较 去 年 同 期 增 长 0.43%; 第 三 终 端 销 售 收 入 较 去 年 同 期 增 长 14.02%; 零 售 业 务 销 售 收 入 较 去 年 同 期 增 长 22.68% 所 致 (1). 主 营 业 务 分 行 业 分 产 品 分 地 区 情 况 分 行 业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分 行 业 情 况 16 毛 利 率 (%) 营 业 收 入 比 上 年 增 减 (%) 营 业 成 本 比 上 年 增 减 (%) 毛 利 率 比 上 年 增 减 (%) 批 发 6,033,178,498.20 5,605,471,396.88 7.09 14.46 14.67 减 少 0.17 个 百 分 点 零 售 467,880,255.65 337,404,158.79 27.89 22.68 26.64 减 少 2.25 个 百 分 点 分 产 品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分 产 品 情 况 毛 利 率 (%) 营 业 收 入 比 上 年 增 减 (%) 营 业 成 本 比 上 年 增 减 (%) 毛 利 率 比 上 年 增 减 (%) 药 品 6,250,606,217.38 5,744,913,023.31 8.09 14.53 14.94 减 少 0.32 个 百 分 点 医 疗 器 械 148,451,153.72 127,622,216.36 14.03 41.51 48.41 减 少 4 个 百 分 点 其 他 102,001,382.75 70,340,315.99 31.04 13.54 0.00 增 加 9.34 个 百 分 点
分 地 区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分 地 区 情 况 17 毛 利 率 (%) 营 业 收 入 比 上 年 增 减 (%) 营 业 成 本 比 上 年 增 减 (%) 毛 利 率 比 上 年 增 减 (%) 南 宁 2,115,925,147.23 1,956,456,960.52 7.54 14.50 14.18 增 加 0.26 个 百 分 点 柳 州 1,704,495,041.64 1,517,862,914.26 10.95 12.23 14.04 减 少 1.42 个 百 分 点 桂 林 847,260,638.32 780,487,286.97 7.88 21.82 19.92 增 加 1.46 个 百 分 点 玉 林 436,371,228.35 406,739,429.00 6.79 7.87 7.24 增 加 0.55 个 百 分 点 其 他 1,397,006,698.31 1,281,328,964.92 8.28 17.84 18.63 减 少 0.61 个 百 分 点 主 营 业 务 分 行 业 分 产 品 分 地 区 情 况 的 说 明 1 公 司 2015 年 批 发 业 务 营 业 收 入 603,317.85 万 元, 同 比 增 长 14.46%, 毛 利 率 减 少 0.17%, 主 要 原 因 是 竞 争 加 大 和 药 价 控 制 冲 击, 市 场 整 体 毛 利 率 下 降 ; 零 售 业 务 营 业 收 入 46,788.03 万 元, 同 比 增 长 22.68%, 毛 利 率 减 少 2.25%, 主 要 原 因 是 网 上 药 店 和 处 方 药 毛 利 率 较 低, 且 2015 年 网 上 药 店 业 务 增 加, 处 方 药 销 售 增 加 2 2015 年 公 司 主 要 经 营 品 种 收 入 均 保 持 一 定 增 长, 其 中 药 品 医 疗 器 械 较 同 期 分 别 增 长 14.53% 41.51% 毛 利 率 减 少 主 要 原 因 是 销 售 规 模 的 扩 大 和 药 品 价 格 的 下 降 其 他 品 种 毛 利 率 增 加 主 要 原 因 该 部 分 品 种 多 为 非 药 品 高 毛 利 品 种 3 各 地 区 营 业 收 入 均 保 持 增 长,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集 中 在 南 宁 柳 州 桂 林 等 重 点 城 市 公 司 在 巩 固 重 点 城 市 市 场 的 同 时, 通 过 销 售 网 络 拓 展 分 销 网 络 的 下 沉 以 及 品 种 的 优 化, 加 快 向 重 点 城 市 以 外 市 场 拓 展, 其 他 区 域 市 场 增 长 明 显 柳 州 地 区 毛 利 率 减 少 1.42% 原 因 主 要 系 公 司 零 售 药 店 主 要 集 中 在 柳 州 南 宁 桂 林 玉 林 地 区 毛 利 率 增 加 主 要 系 公 司 品 种 结 构 优 化 4 主 要 供 应 商 情 况 : 前 五 名 采 购 供 应 商 的 情 况 供 应 商 名 称 采 购 额 ( 元 ) 占 采 购 总 额 的 比 例 (%) 供 应 商 一 283,385,147.59 4.04% 供 应 商 二 215,357,226.17 3.07% 供 应 商 三 185,882,295.97 2.65% 供 应 商 四 144,276,720.41 2.06%
供 应 商 五 134,332,090.16 2.06% 合 计 963,233,480.30 13.75%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采 购 金 额 963,233,480.30 元, 占 公 司 全 部 采 购 金 额 的 比 例 为 13.75% 5 主 要 销 售 客 户 情 况 前 五 名 销 售 客 户 的 情 况 供 应 商 名 称 销 售 额 ( 元 ) 占 年 度 销 售 总 额 的 比 例 (%) 客 户 一 357,157,078.72 5.49 客 户 二 220,223,751.30 3.38 客 户 三 219,993,707.02 3.38 客 户 四 202,220,775.52 3.11 客 户 五 178,741,045.97 2.75 合 计 1,178,336,358.52 18.1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前 五 名 客 户 销 售 金 额 为 1,178,336,358.52 元, 占 公 司 公 司 年 度 销 售 总 额 的 比 例 为 18.11% (2). 产 销 量 情 况 分 析 表 不 适 用 (3). 成 本 分 析 表 分 行 业 情 况 单 位 : 元 分 行 业 批 发 零 售 成 本 构 成 项 目 营 业 成 本 营 业 成 本 本 期 金 额 本 期 占 总 成 本 比 例 (%) 上 年 同 期 金 额 上 年 同 期 占 总 成 本 比 例 (%) 本 期 金 额 较 上 年 同 期 变 动 比 例 (%) 5,605,471,396.88 94.32 4,888,275,756.38 94.83 14.67 337,404,158.79 5.68 266,421,874.19 5.17 26.64 情 况 说 明 销 售 规 模 扩 大 销 售 规 模 扩 大 分 产 品 情 况 分 产 品 成 本 构 成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本 期 占 总 成 本 比 例 上 年 同 期 金 额 上 年 同 期 占 总 本 期 金 额 较 上 情 况 说 明 18
药 品 医 疗 器 械 其 他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成 本 分 析 其 他 情 况 说 明 (%) 成 本 比 例 (%) 年 同 期 变 动 比 例 (%) 5,744,913,023.31 96.67 4,998,366,936.80 96.97 14.94 127,622,216.36 2.15 85,991,025.23 1.67 48.41 70,340,315.99 1.18 70,339,668.54 1.36 0.00 销 售 规 模 扩 大 销 售 规 模 扩 大 2. 费 用 科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变 动 比 例 (%) 销 售 费 用 132,903,562.79 116,245,092.34 14.33 管 理 费 用 112,891,752.52 97,222,361.35 16.12 财 务 费 用 33,873,326.48 50,929,649.46-33.49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较 去 年 同 期 分 别 增 长 14.33% 16.12%, 主 要 是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的 扩 大 和 项 目 投 入 增 加 所 致 财 务 费 用 较 去 年 同 期 减 少 33.49%, 主 要 是 由 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部 分 用 于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3. 研 发 投 入 不 适 用 4. 现 金 流 科 目 本 期 数 上 年 同 期 数 变 动 比 例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07,245,751.27-132,417,588.58 19.01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30,854,073.41-120,867,762.59-8.26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77,859,638.16 477,178,181.83-83.68 报 告 期 内,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净 额 为 77,859,638.16 元, 比 去 年 同 期 减 少 83.68%, 主 要 原 因 是 :2014 年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到 资 金 531,338,700.00 元 ( 二 ) 非 主 营 业 务 导 致 利 润 重 大 变 化 的 说 明 19
( 三 ) 资 产 负 债 情 况 分 析 资 产 及 负 债 状 况 项 目 名 称 本 期 期 末 数 本 期 期 末 数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 上 期 期 末 数 上 期 期 末 数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 本 期 期 末 金 额 较 上 期 期 末 变 动 比 例 (%) 货 币 资 金 723,906,409.15 16.82 932,278,588.58 24.96-22.35 应 收 票 据 37,110,135.94 0.86 4,682,061.39 0.13 692.60 应 收 账 款 2,337,889,763.23 54.31 1,800,801,607.02 48.21 29.82 情 况 说 明 单 位 : 元 主 要 系 上 年 度 公 司 上 市 募 集 资 金 所 致 主 要 系 公 司 销 售 货 物 使 用 承 兑 汇 票 结 算 增 加 所 致 主 要 系 公 司 销 售 增 加 应 收 账 款 也 相 应 增 加 预 付 账 款 88,411,177.95 2.05 72,112,171.85 1.93 22.60 主 要 系 预 付 货 款 所 致 其 他 应 收 款 42,317,495.41 0.98 52,964,591.33 1.42-20.10 主 要 系 配 送 保 证 金 退 回 存 货 662,441,396.40 15.39 602,004,398.99 16.12 10.04 主 要 系 销 售 规 模 增 长 相 应 增 加 存 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2,716,050.77 0.06 30,998.70 0.00 8,661.82 主 要 系 留 抵 增 值 税 增 加 所 致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243,899.30 0.01 243,899.30 0.01 0.0 固 定 资 产 147,250,022.84 3.42 17,952,122.22 0.48 720.24 主 要 系 柳 州 物 流 项 目 在 建 工 程 转 固 定 资 产 所 致 在 建 工 程 149,728,769.13 3.48 163,663,459.49 4.38-8.51 主 要 系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所 致 形 资 产 83,714,191.67 1.94 65,069,132.15 1.74 28.65 主 要 系 购 买 柳 州 物 流 基 地 和 南 宁 项 目 土 地 所 致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6,994,455.65 0.16 6,270,006.35 0.15 11.55 主 要 系 零 售 药 店 等 装 修 费 增 加 所 致 20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4,693,069.45 0.34 10,677,802.85 0.29 37.60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7,567,271.93 0.17 6,872,487.79 0.17 10.11 短 期 借 款 681,120,000.00 15.82 559,890,000.00 14.99 21.65 应 付 票 据 99,864,386.17 2.32 141,027,081.33 3.78-29.19 应 付 账 款 1,973,990,012.10 45.85 1,675,294,647.20 44.85 17.83 主 要 系 政 府 补 助 增 加 递 延 收 益 导 致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增 加 所 致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增 加, 主 要 系 医 药 储 备 药 品 增 加 主 要 系 销 售 增 长, 采 购 商 品 也 增 长 相 应 增 加 资 金 所 致 主 要 系 采 购 商 品 使 用 汇 票 结 算 减 少 所 致 主 要 系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采 购 规 模 增 加 相 应 增 加 应 付 账 款 预 收 账 款 17,945,082.48 0.42 5,036,601.62 0.13 256.29 主 要 系 预 收 货 款 所 致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7,000,000.00 0.16 5,030,000.00 0.13 39.17 主 要 系 本 年 末 计 提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应 交 税 费 47,355,974.84 1.10 42,376,943.02 11.75 主 要 系 企 业 所 得 税 增 加 所 致 其 他 应 付 款 55,149,316.98 1.28 9,454,131.73 0.25 483.34 主 要 系 收 到 的 定 增 保 证 金 所 致 长 期 借 款 74,743,444.43 2.00 主 要 系 偿 还 借 款 所 致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61,923,946.67 4.44 48,848,200.00 1.31 26.77 主 要 系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助 盈 余 公 积 63,058,163.36 1.46 44,420,202.60 1.19 41.96 主 要 系 利 润 增 加, 按 规 定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增 加 所 致 未 分 配 利 润 559,716,049.63 13 404,850,663.65 10.84 38.25 主 要 系 利 润 增 加 所 致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31,486,408.13 0.73 18,276,643.97 0.49 72.28 主 要 系 利 润 增 加 所 致 其 他 说 明 21
( 四 ) 行 业 经 营 性 信 息 分 析 根 据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内 容 与 格 式 准 则 第 2 号 年 度 报 告 的 内 容 与 格 式 (2015 年 修 订 ) 的 规 定, 相 关 年 报 披 露 内 容 敬 请 查 阅 第 三 节 一 ( 三 ) 行 业 情 况 第 四 节 一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及 第 四 节 三 ( 一 )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和 发 展 趋 势 ( 五 ) 投 资 状 况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持 有 其 他 上 市 公 司 股 权, 不 持 有 商 业 银 行 证 券 公 司 保 险 公 司 信 托 公 司 和 期 货 公 司 等 金 融 企 业 股 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买 卖 其 他 上 司 公 司 股 份 ( 六 ) 重 大 资 产 和 股 权 出 售 ( 七 ) 主 要 控 股 参 股 公 司 分 析 子 公 司 名 称 业 务 性 质 注 册 资 本 直 接 持 股 比 例 (%) 主 要 经 营 地 总 资 产 净 资 产 净 利 润 柳 州 桂 中 大 药 房 连 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广 西 南 宁 柳 药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玉 林 柳 药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桂 林 柳 药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百 色 柳 药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贵 港 柳 药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梧 州 柳 药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河 池 柳 药 药 业 有 限 零 售 6130 万 元 100 批 发 1980 万 元 53 批 发 1000 万 元 100 批 发 1000 万 元 100 批 发 1000 万 元 100 批 发 1000 万 元 100 批 发 1000 万 元 100 批 发 1000 万 元 100 广 西 柳 州 广 西 南 宁 广 西 玉 林 广 西 桂 林 广 西 百 色 广 西 贵 港 广 西 梧 州 广 西 河 池 189,374,067.24 122,706,208.16 6,216,194.29 695,334,840.35 66,992,357.72 38,005,881.19 120,029,538.24 25,659,160.10 8,744,986.05 34,131,695.11 9,496,967.30-385,077.59 9,372,940.06 9,710,722.41-171,996.96 9,897,773.90 9,897,773.90-99,857.77 9,962,659.27 9,963,324.75-36,675.25 9,995,659.43 9,997,172.93-2,827.07 22
公 司 广 西 泛 北 部 湾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仙 茱 中 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柳 药 医 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物 流 200 万 元 100 工 业 2000 万 元 100 医 疗 管 理 1000 万 元 100 广 西 南 宁 广 西 南 宁 广 西 柳 州 1,998,602.43 1,998,602.43-1,397.57 19,981,979.14 19,981,979.14-18,020.86 10,000,000.01 10,000,000.01 0.01 说 明 : 公 司 2015 年 新 设 立 4 家 子 公 司, 分 别 是 广 西 河 池 柳 药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梧 州 柳 药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仙 茱 中 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柳 药 医 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八 ) 公 司 控 制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情 况 三 公 司 关 于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的 讨 论 与 分 析 ( 一 )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和 发 展 趋 势 1 行 业 集 中 度 进 一 步 提 高 我 国 医 药 流 通 行 业 集 中 度 相 比 美 国 95% 的 行 业 集 中 度 尚 有 较 大 的 差 距, 行 业 集 中 度 不 高 造 成 物 流 成 本 高, 管 理 难 度 大 以 及 资 源 的 浪 费 尤 其 随 着 医 改 的 深 入, 采 购 渠 道 进 一 步 统 一, 药 品 定 价 机 制 改 革 和 药 品 监 管 可 追 溯 要 求, 对 流 通 企 业 的 配 送 服 务 效 率 和 成 本 控 制 要 求 更 高 通 过 兼 并 重 组 行 业 资 源 整 合 实 现 规 模 化 效 益, 是 未 来 医 药 流 通 行 业 的 发 展 趋 势 根 据 2011 年 5 月 商 务 部 颁 布 的 全 国 药 品 流 通 行 业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2011-2015 年 ) 提 出 的 目 标, 到 十 二 五 规 划 期 末, 形 成 1-3 家 年 销 售 额 过 千 亿 的 全 国 性 大 型 医 药 商 业 集 团,20 家 年 销 售 额 过 百 亿 的 区 域 性 药 品 流 通 企 业 ; 药 品 批 发 百 强 企 业 年 销 售 额 占 药 品 批 发 总 额 85% 以 上 广 西 药 品 流 通 行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也 明 确 提 出 调 整 流 通 行 业 结 构, 提 高 行 业 集 中 度 的 任 务 从 2014 年 药 品 流 通 行 业 运 行 统 计 分 析 报 告 也 能 看 出, 全 国 大 型 医 药 流 通 企 业 收 入 占 比 持 续 提 高, 增 速 超 过 行 业 发 展 水 平 2 创 新 型 业 务 模 式 呈 现 多 样 化 面 对 市 场 高 度 同 质 化 的 竞 争 局 面, 药 品 流 通 企 业 勇 于 创 新, 积 极 探 索 发 展 多 种 营 销 及 服 务 模 式 对 上 游 供 应 商, 提 供 个 性 化 和 差 异 化 服 务, 与 其 共 同 开 发 市 场 ; 对 下 游 客 户, 开 展 医 院 药 品 供 应 链 创 新 服 务, 采 取 提 供 增 值 服 务 二 维 条 码 建 设 药 房 合 作 等 模 式 同 时, 自 身 也 发 展 了 专 业 分 销 高 端 药 品 直 送 深 度 分 销 等 商 业 模 式 据 统 计,2014 年 在 全 国 药 品 流 通 直 报 企 业 中, 具 有 第 三 方 医 药 物 流 资 质 的 批 发 企 业 有 116 家 ; 具 有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部 门 颁 发 的 开 展 第 三 方 药 品 物 流 23
业 务 确 认 文 件 的 专 业 医 药 物 流 企 业 有 93 家 ; 开 展 物 流 延 伸 服 务 的 企 业 有 68 家 ; 承 接 药 房 托 管 的 企 业 有 64 家 ; 承 接 医 院 药 库 外 设 的 企 业 有 22 家 2013 年 8 月, 商 务 部 组 织 专 家 遴 选 了 47 个 代 表 性 较 强 效 果 较 好 的 医 药 物 流 服 务 延 伸 项 目, 作 为 第 一 批 医 药 物 流 服 务 延 伸 示 范 项 目 向 全 行 业 推 广, 引 导 医 药 物 流 服 务 延 伸 向 更 高 层 次 发 展 3 电 子 商 务 将 对 行 业 格 局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目 前, 互 联 网 药 品 电 子 商 务 呈 现 快 速 发 展 态 势 各 大 药 品 流 通 企 业 普 遍 构 建 或 整 合 集 分 销 物 流 电 子 商 务 集 成 服 务 模 式 以 及 数 据 处 理 的 现 代 化 智 能 化 服 务 平 台, 成 为 推 动 药 品 流 通 增 值 服 务 的 新 载 体 在 零 售 药 店 领 域 中, 除 网 上 药 店 销 售 逐 年 扩 大 外, 移 动 互 联 网 技 术 的 普 及 和 应 用, 正 在 促 进 电 子 商 务 与 传 统 零 售 药 店 服 务 模 式 的 相 互 融 合 为 支 持 互 联 网 药 品 销 售, 国 家 食 品 药 品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正 在 研 究 出 台 互 联 网 食 品 药 品 经 营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将 为 互 联 网 药 品 电 子 商 务 和 传 统 药 品 零 售 业 态 的 发 展 和 格 局 调 整 带 来 一 定 影 响 据 统 计, 截 至 2014 年 底, 全 国 累 计 共 有 353 家 企 业 拥 有 食 品 药 品 监 管 部 门 发 放 的 互 联 网 药 品 交 易 服 务 资 格 证 书, 与 上 年 同 期 相 比 增 加 154 家, 增 加 幅 度 创 历 史 新 高 从 业 务 形 式 看,B2C ( 向 个 人 消 费 者 提 供 药 品 ) 的 发 展 最 为 迅 速, 全 国 累 计 共 有 264 家 企 业 拥 有 交 易 证 照, 比 上 年 增 加 127 家 ;B2B( 与 其 他 企 业 进 行 药 品 交 易 ) 的 发 展 相 对 缓 慢, 全 国 累 计 共 有 73 家 企 业 具 有 交 易 证 照, 比 上 年 增 加 22 家 第 三 方 交 易 服 务 平 台 加 速 发 展, 全 国 累 计 共 有 16 家 平 台 具 有 交 易 证 照, 比 上 年 增 加 5 家 4 中 药 加 工 物 流 现 代 化 步 伐 加 快 随 着 医 药 卫 生 体 制 改 革 进 一 步 深 入, 疗 效 确 切 和 费 用 低 廉 的 中 医 药 必 将 发 挥 更 大 的 作 用 国 际 社 会 现 代 医 学 越 来 越 重 视 和 关 注 中 医 药, 为 中 医 药 提 供 了 更 加 广 阔 的 发 展 空 间 和 强 有 力 的 技 术 支 撑 商 务 部 印 发 的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中 药 材 现 代 物 流 体 系 建 设 指 导 意 见 中 提 到, 到 2020 年, 初 步 形 成 采 收 产 地 加 工 包 装 仓 储 和 运 输 一 体 化 的 中 药 材 现 代 物 流 体 系, 实 现 大 宗 中 药 材 与 贵 细 毒 麻 限 剧 中 药 材 集 中 仓 储 ; 物 流 信 息 化 管 理 技 术 和 中 药 材 新 型 养 护 技 术 普 遍 应 用 ; 流 通 追 溯 体 系 全 面 发 挥 作 用 ; 大 中 型 中 药 材 物 流 企 业 综 合 实 力 显 著 增 强 对 建 设 中 药 材 产 地 加 工 基 地, 规 范 中 药 材 包 装, 建 设 集 中 仓 储 配 送 网 络 和 中 药 材 标 准 化 规 模 化 仓 库, 推 广 应 用 现 代 物 流 管 理 与 技 术, 提 高 中 药 材 物 流 的 机 械 化 水 平 等 方 面 也 提 出 了 要 求, 中 药 现 代 化 步 伐 日 益 加 快 5 大 健 康 医 养 一 体 化 发 展 模 式 趋 势 显 现 老 年 病 的 常 发 易 发 和 突 发 性, 患 病 失 能 老 人 的 治 疗 和 护 理 问 题 困 扰 着 千 家 万 户 但 当 前, 医 疗 机 构 和 养 老 机 构 互 相 独 立 自 成 系 统, 养 老 院 不 方 便 就 医, 医 院 里 又 不 能 养 老, 矛 盾 逐 步 显 现 随 着 养 老 市 场 以 及 医 疗 制 度 改 革 的 开 放 与 深 入, 社 会 资 金 进 入 两 大 领 域, 运 作 起 医 养 结 合 的 发 展 模 式, 即 集 医 疗 养 老 养 生 为 一 体 并 整 合 产 品 及 服 务 的 系 统 工 程 医 养 结 合 将 对 社 会 资 本 参 与 养 老 业 发 展 搭 建 平 台, 为 企 业 发 展 提 供 新 的 机 遇 国 务 院 已 出 台 了 关 于 加 快 24
发 展 养 老 服 务 业 的 若 干 意 见 和 关 于 促 进 健 康 服 务 业 发 展 的 若 干 意 见, 鼓 励 和 扶 持 医 养 结 合 的 护 理 型 养 老 机 构 建 设 鼓 励 社 会 资 本 投 资 医 疗 养 老 健 康 保 险, 进 一 步 完 善 社 会 办 医 政 策 进 一 步 清 理 妨 碍 社 会 办 医 发 展 的 制 约 因 素, 出 台 促 进 社 会 办 医 加 快 发 展 的 政 策 措 施 落 实 社 会 办 医 在 土 地 投 融 资 价 格 财 税 等 方 面 的 扶 持 政 策 ( 二 )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公 司 将 秉 承 诚 信 经 营 质 量 第 一 的 经 营 理 念, 在 广 西 区 域 内 市 场 深 耕 细 作, 以 行 业 整 合 和 市 场 集 中 度 提 高 的 历 史 机 遇 为 契 机, 继 续 做 大 做 强 主 营 业 务 ; 通 过 加 强 区 域 子 公 司 的 建 设 力 度, 促 进 分 销 网 络 继 续 渗 透 下 沉, 把 握 核 心 渠 道, 不 断 完 善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 在 现 代 医 药 物 流 中 心 建 设 完 工 基 础 上, 加 快 药 品 现 代 物 流 的 实 施 运 作, 依 托 先 进 的 物 流 设 备 信 息 技 术 和 物 流 管 理 系 统, 有 效 整 合 营 销 渠 道 和 上 下 游 资 源, 完 善 配 套 服 务, 推 进 精 细 化 管 理 实 施, 积 极 开 展 医 院 药 品 耗 材 供 应 链 延 伸 服 务, 不 断 提 高 市 场 份 额, 实 现 企 业 由 传 统 单 一 的 配 送 商 逐 步 转 向 综 合 性 医 药 现 代 物 流 服 务 供 应 商 转 型 积 极 发 展 第 三 方 物 流 医 药 电 子 商 务 等 新 商 业 模 式 加 快 推 进 中 药 饮 片 生 产 加 工 项 目 及 其 他 药 品 生 产 合 作 项 目 实 施, 早 日 实 现 投 产 同 时 向 下 游 医 疗 机 构 发 展 延 伸, 推 进 医 院 投 资 管 理 和 信 息 系 统 平 台 研 发 建 设 等 合 作, 打 通 全 产 业 链, 实 现 企 业 多 元 化 发 展 加 快 连 锁 药 店 合 理 布 局, 着 力 推 进 DTP 药 店 发 展, 深 化 药 店 经 营 模 式, 实 现 药 店 经 营 专 业 化 巩 固 和 提 高 公 司 在 区 域 医 药 商 业 领 域 的 龙 头 地 位 ( 三 ) 经 营 计 划 根 据 2016 年 市 场 环 境 行 业 发 展 及 医 改 政 策 趋 势, 公 司 在 2016 年 将 通 过 牢 牢 把 控 核 心 渠 道 优 化 产 品 结 构 强 化 现 代 物 流 实 施 推 进 一 批 战 略 转 型 项 目 等 多 项 措 施, 努 力 实 现 公 司 市 场 份 额 的 提 升, 保 持 经 营 业 绩 的 持 续 上 升 围 绕 企 业 发 展 战 略 重 点 抓 好 以 下 各 方 面 的 工 作 : 1 加 强 区 域 子 公 司 建 设, 构 建 统 一 联 动 的 营 销 网 络, 把 握 核 心 渠 道, 提 高 市 场 占 有 率 公 司 经 过 多 年 在 广 西 市 场 的 精 耕 细 作 经 营, 营 销 网 络 已 初 具 规 模, 随 着 各 区 域 子 公 司 的 设 立, 为 区 域 市 场 的 深 耕 细 分 奠 定 基 础 公 司 将 加 强 各 区 域 子 公 司 建 设, 完 善 配 套 服 务, 以 母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模 式 为 标 准, 严 格 区 域 子 公 司 管 理, 通 过 现 代 物 流 信 息 系 统 整 合 各 区 域 子 公 司 资 源, 实 现 信 息 数 据 共 享, 统 筹 规 划 相 互 联 动 形 成 规 模 效 益, 切 实 实 现 服 务 的 统 一 规 范 高 效 同 时 鼓 励 子 公 司 与 各 区 域 医 疗 机 构 开 展 合 作, 加 强 区 域 基 层 网 络 建 设 和 覆 盖, 稳 固 区 域 市 场, 提 高 市 场 占 有 率, 使 公 司 的 营 销 网 络 覆 盖 更 广 更 深 除 巩 固 南 宁 柳 州 桂 林 玉 林 及 来 宾 的 市 场 外, 重 点 开 发 梧 州 百 色 钦 州 北 海 防 城 港 贵 港 及 贺 州 等 区 域 公 司 还 将 根 据 行 业 特 点 和 客 户 需 求 对 营 销 方 式 方 法 不 断 进 行 调 整 公 司 的 产 品 结 构 除 巩 固 常 规 药 品 销 售 外, 加 强 基 药 品 种 生 物 疫 苗 医 疗 器 械 中 药 材 和 检 验 试 剂 的 销 售 规 模, 大 力 开 发 全 业 态 业 务 2 加 快 连 锁 药 店 的 合 理 布 局, 积 极 推 进 DTP 药 店 25
在 连 锁 零 售 业 务 领 域, 公 司 将 更 加 重 视 药 店 的 合 理 布 局, 提 高 设 店 质 量 和 专 业 化 水 平 除 通 过 直 接 投 资 开 设 药 店 外, 必 要 时 考 虑 通 过 并 购 其 他 单 体 药 店 连 锁 企 业 方 式 加 速 药 店 拓 展 步 伐, 提 高 在 广 西 区 内 的 覆 盖 率 同 时 根 据 地 区 发 展 水 平 和 人 们 用 药 习 惯 优 化 经 营 品 种 结 构, 加 强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和 优 化 门 店 管 理, 充 分 调 动 门 店 经 营 者 积 极 性, 完 善 连 锁 药 店 经 营 机 制, 提 高 药 店 的 经 营 水 平, 确 保 新 开 药 店 的 盈 利 能 力 继 续 推 进 DTP 药 店 建 设, 密 切 与 采 购 供 应 商 的 合 作, 保 障 品 种 供 应, 提 高 服 务 水 平 和 便 利 性 深 入 与 医 疗 机 构 的 合 作, 充 分 发 挥 各 方 优 势, 促 进 药 店 专 业 化 发 展, 在 医 药 分 开 大 背 景 下, 逐 步 发 挥 药 店 在 医 院 处 方 分 流 自 费 药 品 经 营 及 社 区 保 健 疾 病 预 防 慢 病 治 疗 方 面 的 作 用 3 优 化 现 代 物 流 配 送 中 心 管 理 和 运 作, 提 高 信 息 化 水 平 2015 年, 公 司 南 宁 柳 州 现 代 物 流 基 地 项 目 均 投 入 使 用,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加 强 物 流 中 心 管 理 和 运 作, 持 续 改 进 优 化, 形 成 相 互 联 动, 不 断 提 升 物 流 中 心 运 载 能 力, 提 高 订 单 处 理 效 率 和 物 流 配 送 能 力, 有 效 降 低 费 用, 为 公 司 持 续 快 速 健 康 发 展 奠 定 坚 实 基 础 在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方 面, 将 加 大 硬 件 设 施 设 备 的 投 入 和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的 引 进 在 原 有 信 息 系 统 基 础 上, 提 升 信 息 系 统 服 务 功 能, 提 高 自 主 研 发 能 力, 针 对 医 院 供 应 链 延 伸 服 务 等 项 目 投 入 信 息 系 统 开 发 软 件 和 相 应 设 备, 不 断 提 高 信 息 系 统 兼 容 性, 并 能 根 据 不 同 需 求 制 定 功 能 模 块, 实 现 包 括 库 存 管 理 订 单 管 理 识 别 技 术 用 药 监 测 处 方 审 核 处 方 调 配 统 计 分 析 预 警 等 医 院 需 求 的 其 他 功 能 加 强 供 应 链 管 理 信 息 平 台 建 设, 拓 展 移 动 工 作 平 台 功 能 4 积 极 推 进 医 院 供 应 链 延 伸 服 务 项 目 实 施 医 院 供 应 链 延 伸 服 务 项 目 是 公 司 根 据 当 前 国 内 医 药 行 业 市 场 发 展 趋 势 与 政 策 机 遇 计 划 实 施 的 重 要 战 略 转 型 项 目 通 过 医 院 供 应 链 延 伸 服 务 项 目 将 加 强 巩 固 与 规 模 以 上 医 院 的 持 续 稳 定 合 作 关 系, 提 升 客 户 粘 性, 不 仅 实 现 规 模 以 上 医 院 市 场 份 额 的 显 著 提 升, 还 实 现 企 业 由 传 统 单 一 的 配 送 商 逐 步 转 向 综 合 性 医 药 物 流 服 务 供 应 商 转 变 公 司 将 结 合 市 场 开 发 和 覆 盖 情 况, 积 极 推 动 供 应 链 延 伸 服 务 合 作, 突 出 与 区 域 重 点 和 代 表 性 医 院 的 合 作, 打 造 实 施 一 批 医 院 合 作 项 目 典 型 同 时 优 化 项 目 管 理, 组 建 专 门 项 目 实 施 团 队, 加 强 自 主 研 发 水 平, 加 大 相 关 设 施 设 备 和 信 息 系 统 投 入, 推 动 项 目 的 个 性 化 实 施, 确 保 达 到 预 期 效 果, 实 现 市 场 份 额 的 提 升 5 健 全 内 控 制 度,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作 为 上 市 企 业, 公 司 进 一 步 完 善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管 理 层 的 组 织 架 构, 建 立 以 三 会 议 事 规 则 为 核 心 的 决 策 制 度 同 时 加 强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会 职 工 工 会 对 公 司 的 有 效 监 督 逐 步 建 立 完 善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担 保 信 息 披 露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等 相 关 制 度 根 据 国 家 相 关 政 策 和 法 律 法 规 完 善 和 更 新 企 业 内 部 业 务 管 理 制 度, 拟 定 规 范 操 作 程 序, 建 立 有 效 顺 畅 的 管 理 流 程, 加 强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管 理, 提 高 企 业 抗 风 险 能 力, 确 保 公 司 合 规 经 营 6 推 进 电 子 商 务 运 作 26
随 着 近 年 来 O2O PBM 移 动 医 疗 等 以 互 联 网 技 术 大 数 据 为 基 础 的 互 联 网 + 战 略 提 出, 成 为 各 方 关 注 的 焦 点, 传 统 经 营 模 式 也 面 临 挑 战 从 当 前 的 实 际 情 况 看 来, 国 内 体 制 和 政 策 环 境 不 够 明 朗, 能 不 能 保 持 持 续 盈 利 仍 是 大 多 数 医 药 电 商 面 临 的 问 题, 公 司 对 医 药 电 商 的 发 展 保 持 开 放 审 慎 的 态 度, 并 积 极 探 索 实 现 互 联 网 与 传 统 行 业 的 融 合, 从 而 实 现 效 率 提 升, 提 高 消 费 便 利 性 公 司 全 资 控 股 子 公 司 桂 中 大 药 房 将 进 一 步 打 造 网 上 购 药 平 台, 突 出 在 区 域 内 市 场 优 势 和 特 色 品 种 经 营 优 势, 充 分 利 用 线 下 药 店 发 展 区 域 内 医 药 电 子 商 务 市 场 同 时 通 过 自 营 网 店 和 与 第 三 方 网 站 物 流 企 业 的 合 作, 推 广 拓 展 区 域 外 电 商 业 务 7 加 快 推 进 中 药 饮 片 加 工 生 产 项 目 和 其 他 药 品 生 产 项 目 建 设 2015 年 南 宁 中 药 饮 片 加 工 基 地 项 目 已 完 工, 相 关 设 施 设 备 选 型 安 装 基 本 完 成, 同 时 公 司 设 立 广 西 仙 茱 中 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组 建 管 理 团 队, 招 聘 相 关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负 责 未 来 生 产 运 作 2016 年, 公 司 将 加 强 仙 茱 中 药 的 建 设, 加 大 技 术 人 才 引 进 和 设 备 投 入, 按 照 GMP 要 求 规 范 管 理, 力 争 年 内 实 现 生 产 公 司 中 药 生 产 将 充 分 利 用 广 西 道 地 药 材 优 势, 打 造 精 品 中 药 品 牌, 同 时 利 用 公 司 的 营 销 网 络 渠 道 加 快 中 药 产 品 和 仙 茱 品 牌 推 广 发 挥 公 司 物 流 信 息 化 管 理 技 术 优 势, 推 广 应 用 现 代 物 流 管 理 与 技 术, 提 高 中 药 材 物 流 的 机 械 化 水 平, 最 终 实 现 中 药 材 标 准 化 规 模 化 生 产 和 物 流 作 业, 把 中 药 饮 片 基 地 打 造 成 为 广 西 中 药 材 集 散 中 心 此 外, 积 极 推 进 与 广 西 医 科 大 学 制 药 厂 的 合 作 设 厂 项 目, 加 快 公 司 在 生 产 领 域 的 发 展 8 大 力 发 展 医 用 器 械 耗 材 业 务 2016 年, 公 司 将 继 续 加 大 医 疗 器 械 耗 材 的 发 展, 加 强 与 上 游 供 应 商 的 合 作, 增 加 医 用 器 械 耗 材 尤 其 高 端 耗 材 的 品 种 规 模 加 快 公 司 器 械 耗 材 现 代 物 流 建 设, 构 建 相 关 信 息 平 台, 年 内 实 现 医 疗 器 械 耗 材 平 台 的 运 作, 并 与 药 品 配 送 平 台 相 关 联, 整 合 配 送 资 源, 提 高 整 体 配 送 效 率 同 时 通 过 公 司 药 品 营 销 渠 道 和 医 院 供 应 链 延 伸 服 务 项 目 推 动 器 械 销 售 规 模, 并 适 时 与 医 院 开 展 器 械 耗 材 配 送 和 院 内 器 械 耗 材 物 流 管 理 合 作 9 狠 抓 人 才 培 训 与 扩 充, 完 善 激 励 机 制, 提 升 企 业 文 化 在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和 人 才 激 励 培 养 方 面, 加 强 信 息 化 建 设 和 成 本 控 制, 颠 覆 传 统 思 维, 实 现 管 理 模 式 的 精 细 化 为 应 对 公 司 发 展 和 项 目 推 进 需 求, 积 极 扩 充 人 才 资 源, 增 加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和 管 理 人 才 引 进, 加 快 员 工 激 励 机 制 和 人 才 任 用 模 式 的 改 革 创 新, 坚 持 能 者 为 上, 发 掘 有 能 力 的 新 人, 营 造 良 好 的 工 作 氛 围, 打 造 全 新 的 实 干 的 柳 药 团 队 同 时 努 力 打 造 适 应 公 司 发 展 的 企 业 文 化, 推 动 企 业 文 化 的 系 统 化 建 设, 突 出 企 业 文 化 的 正 能 量 作 用, 在 员 工 内 形 成 文 化 认 同, 营 造 忠 诚 和 谐 勤 奋 绩 效 的 工 作 氛 围 27
( 四 ) 可 能 面 对 的 风 险 1 市 场 竞 争 加 剧 的 风 险 随 着 医 改 的 深 入, 行 业 的 整 合 度 加 大, 在 批 发 流 通 领 域, 公 司 与 大 型 医 药 流 通 企 业 的 竞 争 加 剧, 集 中 表 现 在 市 场 和 品 种 客 户 的 争 夺, 配 送 能 力 和 效 率 的 竞 争, 医 院 合 作 项 目 的 竞 争 等 尤 其 一 些 全 国 性 优 质 医 药 流 通 企 业 在 管 理 上 现 代 物 流 实 施 上 医 院 合 作 项 目 上 具 有 相 当 经 验, 一 些 国 有 流 通 企 业 在 政 策 上 具 有 一 定 优 势 在 连 锁 药 店 方 面, 全 国 性 连 锁 药 店 也 进 驻 广 西, 并 加 快 在 广 西 各 城 市 的 布 局, 尽 管 公 司 也 积 极 拓 展 柳 州 市 外 市 场, 但 仍 然 会 面 临 这 部 分 优 质 连 锁 药 店 的 挑 战 2 行 业 政 策 风 险 国 家 医 改 政 策 不 断 调 整, 公 立 医 院 改 革 药 品 零 加 成 分 级 诊 疗 医 保 审 批 放 开 等 政 策 相 继 发 布, 进 一 步 推 动 医 药 分 开 和 零 差 率 实 施, 药 品 价 格 下 降 趋 势 明 显, 医 药 流 通 市 场 增 速 受 到 影 响 同 时 推 动 社 会 资 本 办 医, 推 进 全 民 医 保 体 系 建 设, 互 联 网 + 战 略 的 推 行, 又 促 进 医 药 流 通 行 业 传 统 经 营 模 式 的 变 革 随 着 改 革 的 深 入, 公 司 面 临 新 医 改 形 势 下 药 品 的 统 一 招 标 采 购 政 策 调 整, 以 及 药 品 定 价 机 制 改 革 医 院 用 药 结 构 的 调 整 等 风 险, 影 响 公 司 盈 利 水 平 3 应 收 账 款 管 理 风 险 虽 然 公 司 主 要 客 户 资 信 状 况 良 好, 报 告 期 内 应 收 账 款 回 收 及 时, 但 是 随 着 销 售 规 模 的 进 一 步 扩 张, 应 收 账 款 可 能 继 续 增 长, 若 不 能 继 续 保 持 对 应 收 账 款 的 有 效 管 理, 公 司 将 存 在 发 生 坏 账 的 风 险 并 且, 如 果 应 收 账 款 增 长 至 较 高 规 模 将 对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周 转 造 成 较 大 压 力, 也 可 能 会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发 展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4 人 力 资 源 风 险 随 着 主 营 业 务 的 进 一 步 拓 展, 公 司 迫 切 需 要 包 括 药 品 生 产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物 流 信 息 系 统 等 方 面 的 高 级 人 才 虽 然 公 司 具 有 较 为 完 善 的 约 束 与 激 励 机 制 和 良 好 的 人 才 引 入 制 度, 但 是 不 排 除 出 现 人 才 培 养 和 引 进 方 面 跟 不 上 公 司 发 展 速 度 等 情 况 从 而 影 响 公 司 经 营 规 划 的 顺 利 施 行, 影 响 业 务 的 正 常 运 营, 并 对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因 此, 公 司 面 临 一 定 的 人 力 资 源 风 险 ( 五 ) 其 他 四 公 司 因 不 适 用 准 则 规 定 或 特 殊 原 因, 未 按 准 则 披 露 的 情 况 和 原 因 说 明 28
第 五 节 重 要 事 项 一 普 通 股 利 润 分 配 或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预 案 ( 一 )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的 制 定 执 行 或 调 整 情 况 1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制 定 情 况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上 市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 证 监 发 [2012]37 号 ) 上 市 公 司 监 管 指 引 第 3 号 上 市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 证 监 发 [2013]43 号 ) 等 规 定, 公 司 于 2014 年 1 月 2 日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改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公 司 股 票 发 行 上 市 后 适 用 )> 的 议 案, 该 议 案 经 公 司 2014 年 1 月 20 日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公 司 股 票 发 行 上 市 后 适 用 ) 于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4 日 上 市 后 正 式 生 效, 公 司 章 程 对 利 润 分 配 形 式 及 期 间 利 润 分 配 的 条 件 和 具 体 比 例 应 履 行 的 程 序 等 方 面 进 行 了 修 改 2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执 行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经 公 司 2015 年 3 月 13 日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九 次 会 议 2015 年 4 月 15 日 201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2014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 股 本 112,500,000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3.10 元 人 民 币 ( 含 税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34,875,000.00 元 该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于 2015 年 5 月 8 日 实 施 完 毕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有 明 确 的 分 红 标 准 和 分 红 比 例, 并 于 2015 年 4 月 2 日 通 过 网 络 形 式 召 开 2014 年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说 明 会 与 投 资 者 进 行 沟 通 交 流, 解 答 投 资 者 普 遍 关 注 的 问 题 独 立 董 事 针 对 利 润 分 配 具 体 方 案 发 表 意 见, 充 分 保 护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3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的 调 整 公 司 因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投 资 规 划 和 长 期 发 展 的 需 要 等 原 因 需 调 整 本 章 程 确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应 以 股 东 权 益 保 护 为 出 发 点, 由 董 事 会 在 股 东 大 会 提 案 中 详 细 论 证 和 说 明 原 因 ; 调 整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不 得 违 反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 有 关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议 案, 须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有 关 决 策 和 论 证 过 程 中 应 当 充 分 考 虑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和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意 见 ; 公 司 应 当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等 方 式 以 方 便 社 会 公 众 股 股 东 参 与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 二 ) 公 司 近 三 年 ( 含 报 告 期 ) 的 普 通 股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或 预 案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方 案 或 预 案 分 红 年 度 每 10 股 送 红 股 数 ( 股 ) 每 10 股 派 息 数 ( 元 ) ( 含 税 ) 每 10 股 转 增 数 ( 股 ) 现 金 分 红 的 数 额 ( 含 税 ) 29 分 红 年 度 合 并 报 占 合 并 报 表 表 中 归 属 于 上 市 中 归 属 于 上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市 公 司 股 东
润 的 净 利 润 的 比 率 (%) 2015 年 / 6.00 / 85,408,826.40 208,378,346.74 40.99 2014 年 / 3.10 / 34,875,000.00 169,797,276.63 20.54 2013 年 / 5.00 / 45,000,000.00 149,417,374.83 30.12 ( 三 ) 报 告 期 内 盈 利 且 母 公 司 可 供 普 通 股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为 正, 但 未 提 出 普 通 股 现 金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公 司 应 当 详 细 披 露 原 因 以 及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用 途 和 使 用 计 划 30
二 承 诺 事 项 履 行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 一 ) 公 司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收 购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或 其 他 关 联 方 在 报 告 期 内 或 持 续 到 报 告 期 内 的 承 诺 事 项 承 诺 背 景 承 诺 类 型 承 诺 方 承 诺 内 容 承 诺 时 间 及 期 限 是 否 有 履 行 期 限 是 否 及 时 严 格 履 行 如 未 能 及 时 履 行 应 说 明 未 完 成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如 未 能 及 时 履 行 应 说 明 下 一 步 计 划 解 决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朱 朝 本 人 承 诺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权 的 相 关 期 间 内, 本 人 将 严 格 遵 守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2012 年 1 月 10 否 是 阳 制 度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日 长 期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规 定, 依 法 行 使 股 东 权 利, 尽 可 能 避 免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自 觉 维 护 股 份 公 司 及 全 体 股 东 的 利 益, 将 不 利 用 本 人 在 发 行 人 中 的 股 东 地 位 在 关 联 交 易 中 谋 取 不 正 当 利 益 如 发 行 人 必 须 与 本 人 控 制 的 企 业 进 行 关 联 交 易, 则 本 人 承 诺, 均 严 格 履 行 相 关 法 律 程 序, 遵 照 市 场 公 平 交 易 的 原 则 进 行, 将 促 使 交 易 的 价 格 相 关 协 议 条 款 和 交 易 条 件 公 平 合 理, 与 首 次 公 解 决 关 联 交 易 周 原 九 鼎 不 会 要 求 发 行 人 给 予 与 第 三 人 的 条 件 相 比 更 优 惠 的 条 件 本 企 业 将 严 格 遵 守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2012 年 1 月 10 否 是 开 发 行 相 则 等 规 定, 依 法 行 使 股 东 权 利, 尽 可 能 避 免 和 减 少 关 联 日 长 期 关 的 承 诺 交 易, 自 觉 维 护 股 份 公 司 及 全 体 股 东 的 利 益, 将 不 利 用 本 企 业 在 发 行 人 中 的 股 东 的 地 位 在 关 联 交 易 中 谋 取 不 正 当 利 31
益 如 发 行 人 必 须 与 本 企 业 控 制 的 企 业 进 行 关 联 交 易, 则 本 企 业 承 诺, 均 严 格 履 行 相 关 法 律 程 序, 遵 照 市 场 公 平 交 易 的 原 则 进 行, 将 促 使 交 易 的 价 格 相 关 协 议 条 款 和 交 易 条 件 公 平 合 理, 不 会 要 求 发 行 人 给 予 与 第 三 人 的 条 件 相 比 股 份 限 售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朱 朝 更 优 惠 的 条 件 1. 本 人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票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公 开 2014 年 4 月 16 否 是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阳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2. 本 人 在 发 行 人 处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所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总 数 的 25%; 离 职 后 半 年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在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日 长 期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发 行 人 股 票 数 量 占 本 人 所 持 有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股 份 限 售 周 原 九 鼎 发 行 人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50% 自 发 行 人 股 票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也 不 由 发 行 人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2014 年 4 月 16 日 期 限 : 1 年 是 是 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的 承 诺 其 他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朱 朝 阳 如 因 有 关 税 务 部 门 要 求 或 决 定, 公 司 需 要 补 缴 或 被 追 缴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时 全 体 自 然 人 股 东 以 未 分 配 利 润 折 股 所 涉 及 的 个 人 所 得 税, 则 本 人 将 按 照 整 体 变 更 时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权 比 例 及 时 足 额 缴 纳 相 关 个 人 所 得 税 以 及 由 此 可 能 引 起 的 全 部 滞 纳 金 或 罚 款 ; 如 因 此 导 致 公 司 承 担 责 任 或 遭 时 间 : 2012 年 1 月 10 日 长 期 否 是 受 损 失, 本 人 将 按 照 整 体 变 更 时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权 比 例 及 时 32
与 首 次 公 其 他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朱 朝 足 额 的 向 公 司 赔 偿 因 此 导 致 的 全 部 损 失 如 果 因 为 出 租 方 的 权 利 受 到 限 制, 或 者 出 租 房 屋 产 生 产 权 纠 纷, 从 而 导 致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不 能 继 续 使 用 该 等 房 屋, 2012 年 1 月 10 否 是 开 发 行 相 阳 发 行 人 可 以 立 即 搬 迁 至 权 属 证 书 齐 全 的 场 所 继 续 经 营 业 日 长 期 关 的 承 诺 务 ; 并 承 诺 以 现 金 方 式 承 担 因 上 述 原 因 搬 迁 租 赁 场 所 而 对 其 他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朱 朝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造 成 的 相 应 损 失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2013 年 12 月 27 否 是 阳 质 影 响 的, 本 人 将 在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依 法 对 上 述 事 实 作 出 认 日 长 期 定 或 处 罚 决 定 后 五 个 工 作 日 内, 制 订 股 份 回 购 方 案 并 予 以 公 告, 依 法 购 回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时 发 行 人 股 东 发 售 的 原 限 售 股 份, 回 购 价 格 为 发 行 价 格 加 上 同 期 银 行 存 款 利 息 ( 若 公 司 股 票 有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与 首 次 公 息 事 项 的, 回 购 的 股 份 包 括 原 限 售 股 份 及 其 派 生 股 份, 发 开 发 行 相 行 价 格 将 相 应 进 行 除 权 除 息 调 整 ) 本 人 作 为 发 行 人 的 关 的 承 诺 控 股 股 东, 将 督 促 发 行 人 依 法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本 人 承 诺, 发 行 人 招 股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上 述 承 诺 事 项 涉 及 的 有 权 获 得 赔 偿 的 投 资 者 资 格 投 资 者 损 失 的 范 围 认 定 赔 偿 主 体 之 间 的 责 任 划 分 和 免 责 事 由 按 照 证 券 法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关 于 审 理 证 券 市 场 因 虚 假 陈 述 引 发 的 民 事 赔 偿 案 件 的 若 干 规 定 ( 法 释 [2003]2 号 )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执 行, 如 相 33
关 法 律 法 规 相 应 修 订, 则 按 届 时 有 效 的 法 律 法 规 执 行 各 承 诺 主 体 将 严 格 履 行 生 效 司 法 文 书 认 定 的 赔 偿 方 式 和 赔 偿 金 额, 并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确 保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得 到 有 效 保 与 再 融 资 相 关 的 承 诺 解 决 同 业 竞 争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朱 朝 阳 护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完 成 后, 本 人 及 本 人 实 际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所 从 事 的 业 务 与 发 行 人 所 从 事 的 业 务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或 者 潜 在 的 同 业 竞 争 2015 年 4 月 28 日 否 是 与 再 融 资 相 关 的 承 诺 股 份 限 售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朱 朝 阳 本 人 承 诺 拟 认 购 的 股 份 自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得 转 让 2015 年 4 月 28 日 时 间 :2019 年 2 月 是 是 18 日 与 再 融 资 相 关 的 承 诺 股 份 限 售 中 国 人 寿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完 成 后, 在 本 公 司 / 本 企 业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票 限 售 期 内, 本 公 司 / 本 企 业 各 股 东 / 各 出 资 人 不 得 转 让 其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权 2015 年 4 月 28 日 时 间 :2019 年 2 月 是 是 18 日 与 再 融 资 相 关 的 承 股 份 限 售 九 泰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资 管 计 划 及 九 泰 锐 智 本 次 认 购 的 股 份 自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结 束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得 转 让, 如 中 国 证 监 会 或 上 交 所 2015 年 8 月 17 是 是 34
诺 公 司 另 有 规 定 的, 从 其 规 定 日 时 间 :2019 年 2 月 18 日 股 份 限 售 上 海 六 禾 芳 甸 投 资 本 企 业 认 购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份 自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结 束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 锁 定 期 ) 不 得 转 让 2015 年 8 月 17 是 是 中 心 ( 有 日 时 与 再 融 资 相 关 的 承 诺 限 合 伙 ) 重 庆 程 奉 盈 森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宁 间 :2019 年 2 月 18 日 波 光 辉 嘉 耀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与 再 融 资 合 伙 ) 其 他 柳 州 医 药 公 司 及 公 司 的 关 联 方 没 有 直 接 或 间 接 向 参 与 认 购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资 管 产 品 ( 九 泰 基 金 拟 设 立 的 资 管 计 划 ) 及 其 委 2015 年 8 月 6 日 否 是 相 关 的 承 托 人 合 伙 企 业 ( 包 括 上 海 六 禾 芳 甸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长 期 诺 重 庆 程 奉 盈 森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宁 波 光 辉 嘉 耀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及 其 合 伙 人 提 供 任 何 形 35
式 的 财 务 资 助 或 者 补 偿, 不 存 在 违 反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其 他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朱 朝 理 办 法 第 十 六 条 等 有 关 法 规 规 定 的 情 形 1 本 人 及 本 人 直 系 近 亲 属 等 关 联 方 未 通 过 直 接 或 间 接 方 式 参 与 投 资 九 泰 基 金 拟 设 立 的 资 管 计 划, 上 海 六 禾 芳 甸 投 资 2015 年 8 月 6 日 否 是 阳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重 庆 程 奉 盈 森 投 资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长 期 伙 ) 及 宁 波 光 辉 嘉 耀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的 合 伙 人 不 包 括 本 人 的 关 联 方 如 有 违 反, 反 得 收 益 归 柳 州 医 与 再 融 资 相 关 的 承 诺 药 所 有 2 本 人 及 与 本 人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 包 括 配 偶 父 母 年 满 18 周 岁 的 子 女 及 其 配 偶 兄 弟 姐 妹 及 其 配 偶, 配 偶 的 父 母 兄 弟 姐 妹, 子 女 配 偶 的 父 母 ) 未 直 接 或 间 接 向 参 与 认 购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的 资 管 产 品 及 其 委 托 人 合 伙 企 业 及 其 合 伙 人 提 供 任 何 形 式 的 财 务 资 助 或 者 补 偿, 不 存 在 违 反 证 券 发 行 与 承 销 管 理 办 法 第 十 六 条 等 有 关 法 规 规 定 的 情 形 亦 不 会 对 前 述 资 管 产 品 及 其 委 托 人 或 合 伙 企 业 及 其 委 托 人 作 出 任 何 形 式 的 保 底 收 益 承 诺 或 类 似 安 排 36
三 报 告 期 内 资 金 被 占 用 情 况 及 清 欠 进 展 情 况 四 董 事 会 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非 标 准 审 计 报 告 的 说 明 ( 一 )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对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非 标 准 审 计 报 告 的 说 明 ( 二 ) 董 事 会 对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或 核 算 方 法 变 更 的 原 因 和 影 响 的 分 析 说 明 ( 三 ) 董 事 会 对 重 要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的 原 因 及 影 响 的 分 析 说 明 五 聘 任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币 种 : 人 民 币 现 聘 任 境 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中 勤 万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境 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报 酬 50 境 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年 限 说 明 : 境 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服 务 的 连 续 年 限 为 5 年 1 年 名 称 报 酬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中 勤 万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10 保 荐 人 国 都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聘 任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情 况 说 明 审 计 期 间 改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的 情 况 说 明 不 适 用 六 面 临 暂 停 上 市 风 险 的 情 况 七 破 产 重 整 相 关 事 项 八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事 项 37
九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收 购 人 处 罚 及 整 改 情 况 十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诚 信 状 况 的 说 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及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诚 信 状 况 良 好, 不 存 在 未 履 行 法 院 生 效 判 决, 所 负 数 额 较 大 的 债 务 到 期 未 清 偿 等 情 况 十 一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或 其 他 员 工 激 励 情 况 及 其 影 响 适 用 不 适 用 ( 一 ) 相 关 激 励 事 项 已 在 临 时 公 告 披 露 且 后 续 实 施 进 展 或 变 化 的 事 项 概 述 公 司 分 别 于 2015 年 4 月 29 日 2015 年 5 月 21 日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期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 草 案 )( 认 购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方 式 ) 及 其 摘 要 的 议 案 关 于 <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期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 认 购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方 式 ) 管 理 规 则 > 的 议 案 等 议 案 2015 年 11 月 25 日,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审 核 要 求, 公 司 披 露 了 柳 州 医 药 第 一 期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参 加 对 象 及 认 购 数 量 的 情 况 ( 二 ) 临 时 公 告 未 披 露 或 有 后 续 进 展 的 激 励 情 况 股 权 激 励 情 况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查 询 索 引 公 告 编 号 为 2015-024 2015-037, 具 体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 证 券 时 报 公 告 编 号 为 2015-074, 具 体 详 见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 证 券 时 报 公 司 于 2016 年 2 月 17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办 理 完 毕 非 公 开 发 行 新 增 股 份 登 记 托 管 和 股 份 限 售 手 续 本 次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持 有 有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1,266,280 股, 限 售 期 为 36 个 月 其 他 激 励 措 施 ( 三 ) 报 告 期 公 司 激 励 事 项 相 关 情 况 说 明 十 二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适 用 不 适 用 38
( 一 ) 与 日 常 经 营 相 关 的 关 联 交 易 ( 二 ) 资 产 或 股 权 收 购 出 售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 三 ) 共 同 对 外 投 资 的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 四 ) 关 联 债 权 债 务 往 来 ( 五 ) 其 他 公 司 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 2015 年 4 月 15 日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九 次 会 议 和 201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2015 年 度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控 股 子 公 司 向 金 融 机 构 申 请 融 资 额 度 的 议 案, 同 意 公 司 及 纳 入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的 子 公 司 2015 年 向 银 行 等 金 融 机 构 申 请 人 民 币 总 额 10 亿 元 以 下 ( 含 10 亿 ) 的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同 意 接 受 公 司 股 东 为 上 述 银 行 贷 款 提 供 担 保 为 支 持 公 司 的 经 营 发 展, 解 决 公 司 ( 含 控 股 子 公 司 ) 融 资 的 问 题,2015 年 度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朱 朝 阳 先 生 为 公 司 向 银 行 等 金 融 机 构 申 请 贷 款 提 供 累 计 金 额 为 14,745 万 元 的 担 保, 需 公 司 ( 含 控 股 子 公 司 ) 支 付 担 保 费 用, 体 现 了 公 司 股 东 对 公 司 的 财 务 支 持, 符 合 公 司 和 全 体 股 东 的 利 益, 不 会 对 公 司 的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和 当 期 财 务 状 况 产 生 不 良 影 响 十 三 重 大 合 同 及 其 履 行 情 况 ( 一 ) 托 管 承 包 租 赁 事 项 ( 二 ) 担 保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担 保 方 担 保 方 与 上 市 公 司 的 关 系 被 担 保 方 担 保 金 额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 不 包 括 对 子 公 司 的 担 保 ) 担 保 发 生 日 期 担 保 担 保 担 保 ( 协 议 起 始 日 到 期 日 类 型 签 署 日 ) 担 保 是 否 已 经 担 保 是 担 保 逾 履 行 完 否 逾 期 期 金 额 毕 是 否 存 在 反 担 保 是 否 为 关 联 方 担 保 关 联 关 系 报 告 期 内 担 保 发 生 额 合 计 ( 不 包 括 对 子 公 司 的 担 保 ) 39
报 告 期 末 担 保 余 额 合 计 (A)( 不 包 括 对 子 公 司 的 担 保 )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对 子 公 司 的 担 保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对 子 公 司 担 保 发 生 额 合 计 79,600,000.00 报 告 期 末 对 子 公 司 担 保 余 额 合 计 (B) 60,000,000.00 公 司 担 保 总 额 情 况 ( 包 括 对 子 公 司 的 担 保 ) 担 保 总 额 (A+B) 60,000,000.00 担 保 总 额 占 公 司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 5.85% 其 中 : 为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提 供 担 保 的 金 额 (C) 直 接 或 间 接 为 资 产 负 债 率 超 过 70% 的 被 担 保 对 象 提 供 的 债 务 担 保 金 额 (D) 担 保 总 额 超 过 净 资 产 50% 部 分 的 金 额 (E) 上 述 三 项 担 保 金 额 合 计 (C+D+E) 未 到 期 担 保 可 能 承 担 连 带 清 偿 责 任 说 明 担 保 情 况 说 明 ( 三 ) 委 托 他 人 进 行 现 金 资 产 管 理 的 情 况 1 委 托 理 财 情 况 2 委 托 贷 款 情 况 3 其 他 投 资 理 财 及 衍 生 品 投 资 情 况 ( 四 ) 其 他 重 大 合 同 十 四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的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 一 )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情 况 经 中 国 证 监 会 关 于 核 准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4]1187 号 ) 核 准,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28,125,000.00 股, 其 中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为 22,500,000.00 股,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为 5,625,000.00 股, 发 行 价 为 每 股 人 民 币 26.22 元,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589,950,000.00 元, 扣 减 承 销 费 保 荐 费 等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58,611,300.00 元,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31,338,700.00 元, 用 于 实 施 现 代 物 流 配 送 中 心 工 程 项 目 连 锁 药 店 拓 展 业 务 项 目 补 充 营 运 资 金 和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项 目 截 止 本 报 告 期 末, 连 锁 药 店 拓 展 业 务 项 目 补 充 营 运 资 金 和 偿 还 银 行 贷 款 项 目 已 实 施 完 毕, 现 代 物 流 配 送 中 心 工 程 项 目 由 于 受 客 观 因 素 影 响, 40
尚 未 结 项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67,404,281.36 元 ( 包 括 累 计 收 到 的 银 行 存 款 利 息 扣 除 银 行 手 续 费 等 的 净 额 ), 详 细 使 用 情 况 及 项 目 进 展 情 况 请 查 看 公 司 2015 年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情 况 的 专 项 报 告 ( 二 ) 公 司 2015 年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完 成 情 况 2015 年 4 月 29 日 2015 年 5 月 21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向 特 定 对 象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方 案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预 案 的 议 案 等 与 非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议 案 2015 年 6 月 1 日 公 司 收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出 具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许 可 申 请 受 理 通 知 书 (151303 号 ) 2015 年 12 月 28 日, 公 司 获 得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发 的 关 于 核 准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5]3032 号 ), 核 准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29,848,046 股 新 股, 并 于 2016 年 2 月 17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办 理 完 毕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新 增 股 份 登 记 托 管 和 股 份 限 售 手 续 至 此, 公 司 本 次 非 公 开 发 行 相 关 工 作 已 全 部 完 成 十 五 积 极 履 行 社 会 责 任 的 工 作 情 况 ( 一 ) 社 会 责 任 工 作 情 况 作 为 全 国 医 药 商 业 百 强 企 业 广 西 强 优 民 营 企 业, 柳 州 医 药 的 发 展 离 不 开 社 会 各 界 的 支 持 与 帮 助, 公 司 在 企 业 做 大 做 强 的 同 时 不 忘 回 馈 社 会, 肩 负 起 对 经 济 环 境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社 会 责 任 1 规 范 公 司 治 理 和 内 控 建 设, 提 高 精 细 化 管 理 水 平, 维 护 利 益 相 关 方 合 法 权 益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等 法 律 规 章, 制 定 完 善 相 关 制 度, 严 格 三 会 管 理, 不 断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根 据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实 施 规 范 拟 定 完 善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建 设, 实 现 企 业 运 营 流 程 标 准 化, 不 相 容 岗 位 相 互 监 督 制 约, 大 大 降 低 企 业 经 营 风 险, 保 证 广 大 投 资 者 公 司 员 工 合 法 权 益 2015 年 公 司 制 定 修 改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内 幕 知 情 人 制 度 等 一 批 公 司 管 理 制 度, 严 格 公 司 上 市 后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和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维 护 广 大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2 严 格 质 量 管 理, 确 保 用 药 安 全 在 质 量 管 理 方 面, 公 司 按 照 药 品 管 理 法 国 家 药 品 经 营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实 施 严 格 的 质 量 管 理, 建 立 完 善 质 量 控 制 制 度 和 质 量 监 督 检 查 机 制, 配 备 有 一 支 高 素 质 专 业 化 的 质 量 管 理 队 伍, 建 立 健 全 各 项 质 量 责 任 制 度, 对 药 品 购 进 质 量 验 收 储 存 运 输 商 品 养 护 出 库 销 售 等 各 个 环 节 实 施 严 格 管 理 规 范 操 作 此 外, 公 司 通 过 质 量 控 制 信 息 系 统 实 现 对 近 效 期 品 种 过 期 品 种 不 合 格 品 种 的 全 控 制, 杜 绝 质 量 不 合 格 商 品 流 入 市 场 ; 对 毒 麻 药 品 生 物 疫 苗 血 液 制 品 等 特 殊 品 种, 公 司 通 过 信 息 系 统 实 现 全 程 电 子 监 管 和 跟 踪 记 录, 确 保 该 部 分 特 殊 品 种 的 配 送 安 全 和 销 售 可 追 溯 为 社 会 提 供 质 量 有 保 证 安 全 有 效 的 医 药 商 品 和 服 务, 有 力 保 障 人 民 群 众 用 药 安 全 有 效 41
3 加 强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完 善 用 人 激 励 机 制 公 司 注 重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加 强 员 工 责 任 意 识 培 养, 加 快 员 工 激 励 机 制 和 人 才 任 用 模 式 的 改 革 创 新, 营 造 良 好 的 工 作 氛 围 同 时 努 力 打 造 适 应 公 司 发 展 的 企 业 文 化, 推 动 企 业 文 化 的 系 统 化 建 设, 突 出 企 业 文 化 的 正 能 量 作 用 公 司 为 员 工 提 供 良 好 的 工 作 环 境 福 利 待 遇, 尊 重 职 工 合 法 权 益, 开 展 各 种 培 训 及 活 动, 丰 富 员 工 文 化 生 活, 提 高 员 工 专 业 技 能, 关 心 职 工 工 作 生 活 学 习, 为 员 工 提 供 一 个 展 示 自 我 提 升 自 我 的 平 台 4 履 行 社 会 责 任, 积 极 参 与 社 会 公 益 事 业 2015 年, 缴 纳 各 项 税 费 1.6 亿 元, 公 司 员 工 人 数 由 原 来 的 百 余 人 增 至 1,700 余 人, 帮 助 安 排 转 业 军 人 残 疾 人 下 岗 工 人 就 业 公 司 是 国 家 医 药 储 备 定 点 单 位 和 毒 麻 药 品 生 物 疫 苗 经 营 单 位, 担 负 着 广 西 灾 情 疫 情 用 药 的 储 备 和 供 应 工 作 在 应 对 灾 情 疫 情 和 突 发 事 件 上, 柳 州 医 药 建 立 24 小 时 急 救 药 品 配 送 服 务 机 制,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相 关 部 委 要 求 做 好 药 品 储 备 工 作, 向 灾 区 疫 区 提 供 专 用 药 品 ( 械 ), 以 及 体 温 计 防 护 口 罩 等 防 护 用 品, 有 力 保 障 了 人 民 群 众 生 命 安 全 此 外, 柳 州 医 药 通 过 捐 资 助 学 扶 贫 助 困 帮 助 就 业 投 资 生 产 等 形 式 帮 助 他 们 度 过 困 难 公 司 先 后 向 广 西 中 高 等 医 学 院 校 红 十 字 会 公 益 机 构 希 望 小 学 等 捐 款, 建 立 长 期 扶 贫 助 困 机 制, 通 过 设 立 奖 助 学 金 开 设 定 向 就 业 班 级 等 形 式, 实 现 扶 贫 助 困 与 企 业 人 才 培 养 教 育 的 结 合, 一 方 面 帮 助 困 难 群 体 完 成 学 业, 另 一 方 面 为 公 司 建 立 人 才 后 备 库 此 外, 公 司 还 与 政 府 联 合 开 展 结 对 扶 贫 项 目, 与 贫 困 村 建 立 定 点 帮 扶, 保 障 扶 贫 工 作 的 精 准 性 5 注 重 节 能 环 保, 推 行 绿 色 办 公 公 司 鼓 励 员 工 参 与 各 种 社 会 环 保 活 动, 树 立 环 保 理 念 通 过 行 业 协 作 社 区 互 动 等 多 方 式 促 进 卫 生 系 统 及 社 会 各 界 对 环 境 保 护 的 关 注 在 工 作 中 倡 导 勤 俭 节 约, 积 极 构 建 绿 色 办 公 环 境, 把 节 能 减 材 工 作 纳 入 工 作 考 核 范 围 项 目 建 设 也 充 分 考 虑 环 境 保 护, 植 被 绿 化 同 时 提 倡 减 少 一 次 性 用 品 的 使 用, 积 极 推 行 纸 化 办 公 等 ( 二 ) 属 于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门 规 定 的 重 污 染 行 业 的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的 环 保 情 况 说 明 十 六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情 况 42
第 六 节 普 通 股 股 份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一 普 通 股 股 本 变 动 情 况 ( 一 ) 普 通 股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表 1 普 通 股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表 一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1 国 家 持 股 2 国 有 法 人 持 股 3 其 他 内 资 持 股 其 中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持 股 境 内 自 然 人 持 股 4 外 资 持 股 其 中 : 境 外 法 人 持 股 境 外 自 然 人 持 股 二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份 1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2 境 内 上 市 的 外 资 股 3 境 外 上 市 的 外 资 股 4 其 他 三 普 通 股 股 份 总 数 单 位 : 股 本 次 变 动 前 本 次 变 动 增 减 (+,-) 本 次 变 动 后 数 量 公 发 积 比 例 行 送 比 例 金 其 他 小 计 数 量 (%) 新 股 (%) 转 股 股 90,000,000 80.00-34,883,947-34,883,947 55,116,053 48.99 94,529 0.08-94,529-94,529 0 0.00 84,454,832 75.07-29,338,779-29,338,779 55,116,053 48.99 27,410,525 24.36-27,410,525-27,410,525 0 0.00 57,044,307 50.71-1,928,254-1,928,254 55,116,053 48.99 5,450,639 4.85-5,450,639-5,450,639 0 0.00 5,450,639 4.85-5,450,639-5,450,639 0 0.00 22,500,000 20.00 34,883,947 34,883,947 57,383,947 51.01 22,500,000 20.00 34,883,947 34,883,947 57,383,947 51.01 112,500,000 100.00 0 0 112,500,000 100.00 43
2 普 通 股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说 明 2015 年 12 月 4 日,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部 分 限 售 股 上 市 流 通, 本 次 限 售 股 上 市 流 通 34,883,947 股, 其 中 29,258,947 股 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老 股 东 自 愿 承 诺 锁 定 的 股 份,5,625,000 股 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时 网 下 配 售 自 愿 锁 定 的 社 会 公 众 股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限 售 股 上 市 流 通 公 告 ( 公 告 编 号 2015-077 号 ) 3 普 通 股 股 份 变 动 对 最 近 一 年 和 最 近 一 期 每 股 收 益 每 股 净 资 产 等 财 务 指 标 的 影 响 ( 如 有 ) 4 公 司 认 为 必 要 或 证 券 监 管 机 构 要 求 披 露 的 其 他 内 容 44
( 二 ) 限 售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股 东 名 称 苏 州 周 原 九 鼎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本 年 解 除 限 售 本 年 增 加 限 年 末 限 售 年 初 限 售 股 数 股 数 售 股 数 股 数 8,225,142 8,225,142 0 0 限 售 原 因 首 发 限 售 单 位 : 股 解 除 限 售 日 期 2015 年 12 月 4 日 Jiuding Venus Limited 5,450,639 5,450,639 0 0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柳 州 柳 药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4,936,567 4,936,567 0 0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柳 州 众 诚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4,643,475 4,643,475 0 0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柳 州 新 干 线 投 资 中 心 ( 有 线 合 伙 ) 4,169,399 4,169,399 0 0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黄 秀 珍 1,250,009 1,250,009 0 0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张 永 才 416,940 416,940 0 0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蔡 柳 燕 83,388 83,388 0 0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张 文 杰 83,388 83,388 0 0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工 银 瑞 信 保 本 2 号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宁 波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国 泰 民 益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国 泰 浓 益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 南 方 绩 优 成 长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238,161 238,161 0 0 238,161 238,161 0 0 238,161 238,161 0 0 238,161 238,161 0 0 首 发 限 售 首 发 限 售 首 发 限 售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2015 年 12 月 4 日 2015 年 12 月 4 日 2015 年 12 月 4 日 45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国 投 瑞 银 新 机 遇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全 国 社 保 基 金 一 一 一 组 合 238,161 238,161 0 0 238,161 238,161 0 0 首 发 限 售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2015 年 12 月 4 日 全 国 社 保 基 金 四 一 八 组 合 238,161 238,161 0 0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工 银 瑞 信 新 财 富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交 通 银 行 - 易 方 达 50 指 数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197,586 197,586 0 0 141,133 141,133 0 0 首 发 限 售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2015 年 12 月 4 日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工 银 瑞 信 保 本 3 号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易 方 达 裕 惠 回 报 定 期 开 放 式 混 合 型 发 起 式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泰 康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传 统 - 普 通 保 险 产 品 136,899 136,899 0 0 107,261 107,261 0 0 95,305 95,305 0 0 首 发 限 售 首 发 限 售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2015 年 12 月 4 日 2015 年 12 月 4 日 泰 康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分 红 - 个 人 分 红 95,305 95,305 0 0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泰 康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万 能 - 个 险 万 能 95,305 95,305 0 0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阳 光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传 统 - 普 通 保 险 产 品 95,305 95,305 0 0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企 业 年 金 中 信 证 券 定 向 资 产 管 理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山 东 省 农 村 信 用 社 联 合 社 (A 计 划 )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有 限 公 司 工 银 如 意 养 老 1 号 企 业 年 金 集 合 计 划 - 中 国 光 大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光 大 永 明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 万 能 险 95,305 95,305 0 0 95,305 95,305 0 0 95,305 95,305 0 0 95,305 95,305 0 0 95,305 95,305 0 0 首 发 限 售 首 发 限 售 首 发 限 售 首 发 限 售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2015 年 12 月 4 日 2015 年 12 月 4 日 2015 年 12 月 4 日 2015 年 12 月 4 日 信 达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自 有 资 金 95,305 95,305 0 0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46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泰 康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分 红 - 团 体 分 红 95,305 95,305 0 0 95,304 95,304 0 0 首 发 限 售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2015 年 12 月 4 日 泰 康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投 连 - 稳 健 收 益 95,304 95,304 0 0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泰 康 人 寿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投 连 - 平 衡 配 置 95,304 95,304 0 0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张 剑 华 94,529 94,529 0 0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上 海 电 气 集 团 财 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94,529 94,529 0 0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工 银 瑞 信 基 金 - 工 商 银 行 - 特 定 给 客 户 资 产 管 理 94,529 94,529 0 0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工 银 瑞 信 基 金 公 司 - 农 行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理 事 会 易 方 达 基 金 - 招 商 银 行 - 宁 波 融 源 广 润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昆 仑 信 托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94,529 94,529 0 0 94,529 94,529 0 0 94,529 94,529 0 0 首 发 限 售 首 发 限 售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2015 年 12 月 4 日 2015 年 12 月 4 日 中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4,529 94,529 0 0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广 州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4,529 94,529 0 0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西 部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4,529 94,529 0 0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渤 海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4,529 94,529 0 0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中 国 银 河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94,529 94,529 0 0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东 兴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4,529 94,529 0 0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工 银 瑞 信 基 金 - 工 商 银 行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9,628 89,628 0 0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集 团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85,844 85,844 0 0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47
中 国 电 信 集 团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石 油 天 然 气 集 团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中 国 石 油 化 工 集 团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 农 行 中 信 证 券 - 中 信 - 中 信 理 财 2 号 集 合 资 产 管 理 计 划 泰 康 资 产 稳 定 增 利 混 合 型 养 老 金 产 品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中 信 集 团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 中 信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人 寿 保 险 ( 集 团 )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郑 州 铁 路 局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华 能 集 团 公 司 企 业 年 金 计 划 -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光 大 永 明 人 寿 保 险 有 限 公 司 - 分 红 险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福 利 负 债 基 金 国 寿 养 老 红 盛 混 合 型 养 老 金 产 品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5,844 85,844 0 0 70,595 70,595 0 0 62,124 62,124 0 0 58,735 58,735 0 0 56,476 56,476 0 0 56,017 56,017 0 0 53,652 53,652 0 0 46,875 46,875 0 0 42,922 42,922 0 0 42,922 42,922 0 0 42,922 42,922 0 0 39,533 39,533 0 0 36,145 36,145 0 0 36,145 36,145 0 0 首 发 限 售 首 发 限 售 首 发 限 售 首 发 限 售 首 发 限 售 首 发 限 售 首 发 限 售 首 发 限 售 首 发 限 售 首 发 限 售 首 发 限 售 首 发 限 售 首 发 限 售 首 发 限 售 2015 年 12 月 4 日 2015 年 12 月 4 日 2015 年 12 月 4 日 2015 年 12 月 4 日 2015 年 12 月 4 日 2015 年 12 月 4 日 2015 年 12 月 4 日 2015 年 12 月 4 日 2015 年 12 月 4 日 2015 年 12 月 4 日 2015 年 12 月 4 日 2015 年 12 月 4 日 2015 年 12 月 4 日 2015 年 12 月 4 日 合 计 34,883,947 34,883,947 0 0 / / 48
二 证 券 发 行 与 上 市 情 况 ( 一 ) 截 至 报 告 期 内 证 券 发 行 情 况 不 适 用 ( 二 )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份 总 数 及 股 东 结 构 变 动 及 公 司 资 产 和 负 债 结 构 的 变 动 情 况 三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 一 ) 股 东 总 数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普 通 股 股 东 总 数 ( 户 ) 9,518 年 度 报 告 披 露 日 前 上 一 月 末 的 普 通 股 股 东 总 数 ( 户 ) 9,227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表 决 权 恢 复 的 优 先 股 股 东 总 数 ( 户 ) 0 年 度 报 告 披 露 日 前 上 一 月 末 表 决 权 恢 复 的 优 先 股 股 东 总 数 ( 户 ) 0 ( 二 )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前 十 名 股 东 前 十 名 流 通 股 东 ( 或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 持 股 情 况 表 股 东 名 称 ( 全 称 ) 朱 朝 阳 苏 州 周 原 九 鼎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Jiuding Venus Limited 柳 州 众 诚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柳 州 柳 药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柳 州 新 干 线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报 告 期 内 增 减 期 末 持 股 数 量 前 十 名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比 例 (%) 持 有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数 量 质 押 或 冻 结 情 况 股 份 数 量 状 态 37,000 33,682,194 29.94% 33,645,194 0 0 8,225,142 7.31% 0 质 押 5,085,000 0 5,450,639 4.85% 0 0-80,000 4,563,475 4.06% 0 0-709,900 4,226,667 3.76% 0 0-343,300 3,826,099 3.40% 0 0 单 位 : 股 股 东 性 质 境 内 自 然 人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境 外 法 人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49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汇 添 富 医 疗 服 务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2,932,615 2,932,615 2.61% 0 0 未 知 曾 松 林 1,000 2,863,987 2.55% 2,862,987 0 黄 世 囊 0 2,862,987 2.54% 2,862,987 0 陈 洪 0 1,389,800 1.24% 1,389,800 0 股 东 名 称 前 十 名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持 有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的 数 量 股 份 种 类 及 数 量 种 类 数 量 境 内 自 然 人 境 内 自 然 人 境 内 自 然 人 苏 州 周 原 九 鼎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8,225,142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8,225,142 Jiuding Venus Limited 5,450,639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5,450,639 柳 州 众 诚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4,563,475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4,563,475 柳 州 柳 药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4,226,667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4,226,667 柳 州 新 干 线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3,826,099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3,826,099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汇 添 富 医 疗 服 务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欧 新 趋 势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LOF)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中 欧 新 蓝 筹 灵 活 配 置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 中 银 持 续 增 长 混 合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汇 添 富 外 延 增 长 主 题 股 票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上 述 股 东 关 联 关 系 或 一 致 行 动 的 说 明 表 决 权 恢 复 的 优 先 股 股 东 及 持 股 数 量 的 说 明 2,932,615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2,932,615 1,382,587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382,587 1,328,365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328,365 1,152,718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152,718 1,046,324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1,046,324 (1) 公 司 前 十 名 股 东 中, 苏 州 周 原 九 鼎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Jiuding Venus Limited 的 投 资 管 理 者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均 为 吴 刚 黄 晓 捷 吴 强 蔡 蕾 覃 正 宇 等 五 人,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2) 此 外, 公 司 未 知 以 上 其 余 股 东 是 否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也 未 知 是 否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一 致 行 动 人 前 十 名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持 股 数 量 及 限 售 条 件 序 号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名 称 持 有 的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数 量 50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可 上 市 交 易 情 况 新 增 可 上 市 交 可 上 市 交 易 时 间 易 股 份 数 量 单 位 : 股 限 售 条 件
1 朱 朝 阳 33,645,194 2017 年 12 月 4 日 33,645,194 2 曾 松 林 2,862,987 2017 年 12 月 4 日 2,862,987 3 黄 世 囊 2,862,987 2017 年 12 月 4 日 2,862,987 4 陈 洪 1,389,800 2017 年 12 月 4 日 1,389,800 5 杜 新 才 1,125,738 2017 年 12 月 4 日 1,125,738 6 林 茵 833,880 2017 年 12 月 4 日 833,880 7 陶 福 恩 667,105 2017 年 12 月 4 日 667,105 8 唐 贤 荣 625,410 2017 年 12 月 4 日 625,410 9 陆 自 和 500,328 2017 年 12 月 4 日 500,328 10 潘 颖 熙 500,328 2017 年 12 月 4 日 500,328 上 述 股 东 关 联 关 系 或 一 致 行 动 的 说 明 首 发 股 票 限 售 首 发 股 票 限 售 首 发 股 票 限 售 首 发 股 票 限 售 首 发 股 票 限 售 首 发 股 票 限 售 首 发 股 票 限 售 首 发 股 票 限 售 首 发 股 票 限 售 首 发 股 票 限 售 上 述 股 东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也 不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的 一 致 行 动 人 四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 一 ) 控 股 股 东 情 况 1 自 然 人 姓 名 国 籍 是 否 取 得 其 他 国 家 或 地 区 居 留 权 主 要 职 业 及 职 务 朱 朝 阳 中 国 否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2 公 司 不 存 在 控 股 股 东 情 况 的 特 别 说 明 3 报 告 期 内 控 股 股 东 变 更 情 况 索 引 及 日 期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未 发 生 变 更 4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之 间 的 产 权 及 控 制 关 系 的 方 框 图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的 控 制 关 系 为 : 51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1 自 然 人 姓 名 国 籍 是 否 取 得 其 他 国 家 或 地 区 居 留 权 主 要 职 业 及 职 务 过 去 10 年 曾 控 股 的 境 内 外 上 市 公 司 情 况 朱 朝 阳 中 国 否 公 司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除 本 公 司 外 其 他 公 司 2 公 司 不 存 在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的 特 别 说 明 3 报 告 期 内 实 际 控 制 人 变 更 情 况 索 引 及 日 期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未 发 生 变 更 4 公 司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间 的 产 权 及 控 制 关 系 的 方 框 图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的 控 制 关 系 为 : 52
5 实 际 控 制 人 通 过 信 托 或 其 他 资 产 管 理 方 式 控 制 公 司 ( 三 )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其 他 情 况 介 绍 五 其 他 持 股 在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的 法 人 股 东 六 股 份 限 制 减 持 情 况 说 明 第 七 节 优 先 股 相 关 情 况 53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员 工 情 况 一 持 股 变 动 情 况 及 报 酬 情 况 ( 一 ) 现 任 及 报 告 期 内 离 任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股 变 动 及 报 酬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姓 名 职 务 ( 注 ) 性 别 年 龄 朱 朝 阳 曾 松 林 陈 洪 董 事 长 兼 总 经 理 董 事 兼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兼 副 总 经 理 男 51 男 65 男 44 黄 世 囊 董 事 男 50 朱 鷖 佳 ( 离 任 ) 董 事 男 35 王 波 独 立 董 事 男 56 田 旷 独 立 董 事 男 51 刘 俐 独 立 董 事 女 60 王 勤 ( 离 任 ) 肖 俊 雄 独 立 董 事 男 59 监 事 会 主 席 男 43 任 期 起 始 日 期 2014 年 3 月 13 日 2014 年 3 月 13 日 2014 年 3 月 13 日 2014 年 3 月 13 日 2014 年 3 月 3 日 2014 年 3 月 3 日 2014 年 3 月 3 日 2014 年 3 月 3 日 2014 年 3 月 3 日 2014 年 3 月 3 日 任 期 终 止 日 期 2017 年 3 月 12 日 2017 年 3 月 12 日 2017 年 3 月 12 日 2017 年 3 月 12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3 月 2 日 2017 年 3 月 2 日 2017 年 3 月 2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3 月 2 日 年 初 持 股 数 年 末 持 股 数 54 年 度 内 股 份 增 减 变 动 量 33,645,194 33,682,194 37,000 2,862,987 2,863,987 1,000 增 减 变 动 原 因 二 级 市 场 增 持 二 级 市 场 增 持 报 告 期 内 从 公 司 获 得 的 税 前 报 酬 总 额 ( 万 元 ) 单 位 : 股 是 否 在 公 司 关 联 方 获 取 报 酬 39 否 26 否 1,389,800 1,389,800 0 / 28 否 2,862,987 2,862,987 0 / 18 否 0 0 0 / 0 否 0 0 0 / 6 否 0 0 0 / 6 否 0 0 0 / 6 否 0 0 0 / 6 否 486,429 486,429 0 / 25 否
黄 柏 荣 监 事 男 59 2014 年 3 2017 年 3 月 3 日 月 2 日 486,429 486,429 0 / 10 否 李 华 职 工 代 表 2014 年 3 2017 年 3 男 40 监 事 月 1 日 月 2 日 416,940 416,940 0 / 16 否 申 文 捷 副 总 经 理 兼 董 事 会 女 49 2014 年 3 月 13 日 2017 年 3 月 12 日 486,429 486,429 0 / 25 否 秘 书 苏 春 燕 财 务 总 监 女 48 2014 年 3 2017 年 3 月 13 日 月 12 日 486,429 486,429 0 / 25 否 丘 志 猛 副 总 经 理 男 53 2014 年 3 2017 年 3 月 13 日 月 12 日 0 0 0 / 30 否 唐 贤 荣 副 总 经 理 男 45 2014 年 3 2017 年 3 月 13 日 月 12 日 625,410 625,410 0 / 26 否 陆 晶 2014 年 3 2015 年 5 质 量 总 监 女 46 ( 离 任 ) 月 13 日 月 26 日 486,429 486,429 0 / 9.5 否 合 计 / / / / / 44,235,463 44,273,463 38,000 / 301.5 / 姓 名 朱 朝 阳 曾 松 林 陈 洪 主 要 工 作 经 历 2002 年 7 月 至 2011 年 2 月 任 柳 药 有 限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 2011 年 2 月 起 任 柳 州 医 药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 2006 年 -2015 年 历 任 柳 州 市 第 十 二 届 十 三 届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代 表 ; 2011 年 2 月 当 选 为 广 西 医 药 商 业 协 会 常 务 副 会 长 2002 年 7 月 至 2011 年 2 月 任 柳 药 有 限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 2011 年 2 月 起 任 柳 州 医 药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2002 年 至 2005 年 在 柳 药 有 限 任 总 经 理 助 理 市 外 营 销 二 部 经 理 ; 2005 年 11 月 至 2011 年 2 月 在 柳 药 有 限 任 董 事 营 销 总 监 兼 市 外 营 销 二 部 经 理 和 采 购 供 应 部 经 理 ; 2011 年 2 月 至 10 月 任 柳 州 医 药 董 事 营 销 总 监 ; 2011 年 11 月 起 任 柳 州 医 药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55
2002 年 至 2004 年 在 柳 药 有 限 任 董 事 财 务 总 监 ; 2004 年 12 月 至 2011 年 2 月 在 柳 药 有 限 任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 黄 世 囊 2011 年 2 月 至 10 月 任 柳 州 医 药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 2011 年 11 月 起 任 柳 州 医 药 董 事 兼 审 计 部 部 长 现 任 昆 吾 九 鼎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合 伙 人 ; 海 南 中 化 联 合 制 药 工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 海 口 奇 力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2011 年 2 月 2015 朱 鷖 佳 年 12 月 任 柳 州 医 药 董 事 曾 任 北 京 有 色 冶 金 设 计 研 究 总 院 冶 金 设 备 室 副 主 任, 北 京 博 迪 计 算 机 软 件 技 术 研 究 所 北 京 在 线 软 件 开 发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北 京 秦 脉 网 络 技 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总 经 理 现 任 全 国 医 药 技 术 市 场 协 会 副 会 长 北 京 秦 脉 医 药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北 京 秦 脉 医 药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王 波 司 总 裁, 同 时 担 任 牡 丹 江 友 搏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吴 中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石 药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海 南 双 成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河 南 太 龙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11 年 2 月 起 任 柳 州 医 药 独 立 董 事 曾 任 广 西 广 正 大 律 师 事 务 所 主 任,2002 年 进 入 北 京 市 嘉 和 律 师 事 务 所 工 作, 现 为 嘉 和 律 师 事 务 所 合 伙 人, 专 长 法 律 顾 问 企 业 改 制 并 田 旷 购 合 同 知 识 产 权 侵 权 赔 偿 案 件 处 理 和 刑 事 辩 护 等, 兼 任 数 十 家 政 府 和 企 事 业 单 位 法 律 顾 问 2011 年 2 月 起 任 柳 州 医 药 独 立 董 事 曾 在 广 西 商 业 学 校 任 教 员 助 理 讲 师 ; 柳 州 市 机 械 进 出 口 公 司 任 财 务 科 副 科 长 科 长 ; 柳 州 市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局 任 副 科 长 科 长 副 局 长 ; 刘 俐 曾 任 柳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柳 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05 年 1 月 至 今 在 广 西 天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工 作 2011 年 2 月 起 任 柳 州 医 药 独 立 董 事 1982 年 1 月 毕 业 于 广 西 中 医 学 院 药 学 系 中 药 本 科 ( 学 士 ), 毕 业 后 留 校 工 作 至 今 现 任 广 西 中 医 药 大 学 药 学 院 党 委 书 记, 广 西 中 药 药 效 王 勤 研 究 重 点 实 验 室 副 主 任 广 西 中 医 药 学 会 理 事 2011 年 2 月 -2015 年 12 月 任 柳 州 医 药 独 立 董 事 2003 年 至 今 历 任 桂 中 大 药 房 副 经 理 第 一 副 经 理 经 理 ; 肖 俊 雄 2005 年 7 月 至 2011 年 2 月 历 任 柳 药 有 限 监 事 监 事 会 主 席 ; 2011 年 2 月 起 任 柳 州 医 药 监 事 会 主 席 桂 中 大 药 房 总 经 理 2008 年 1 月 至 2011 年 2 月 任 柳 药 有 限 器 械 化 玻 分 公 司 经 理 柳 药 有 限 监 事 ; 李 华 2011 年 2 月 起 任 柳 州 医 药 监 事 器 械 化 玻 分 公 司 销 售 总 监 黄 柏 荣 2002 年 7 月 至 2011 年 2 月 在 柳 药 有 限 历 任 市 内 销 售 部 商 务 部 新 农 合 销 售 一 部 经 理 监 事 ; 56
2011 年 2 月 起 任 柳 州 医 药 监 事 2002 年 至 2006 年, 担 任 柳 药 批 发 站 财 会 科 会 计 财 会 科 副 科 长 ; 柳 药 有 限 计 财 部 副 部 长 ; 申 文 捷 2006 年 12 月 至 2011 年 2 月 任 柳 药 有 限 董 事 会 秘 书 兼 计 划 财 务 部 副 部 长 ; 2011 年 2 月 起 任 柳 州 医 药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2004 年 8 月 至 2011 年 2 月 历 任 柳 药 有 限 计 划 财 务 部 副 部 长 部 长 财 务 总 监 ; 苏 春 燕 2011 年 2 月 起 任 柳 州 医 药 财 务 总 监 历 任 自 治 区 人 民 医 院 医 生 西 安 杨 森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云 南 地 区 销 售 经 理 大 连 辉 瑞 制 药 有 限 公 司 西 南 区 大 区 销 售 经 理 西 安 杨 森 制 药 丘 志 猛 有 限 公 司 华 东 区 域 销 售 经 理 强 生 ( 中 国 ) 医 疗 器 材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高 级 销 售 经 理 上 海 创 世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首 席 咨 询 师 及 培 训 总 监 石 药 集 团 恩 必 普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培 训 总 监 2011 年 8 月 起 任 柳 州 医 药 副 总 经 理 2004 年 5 月 至 2011 年 2 月 任 柳 药 有 限 总 经 理 助 理 兼 柳 州 销 售 部 经 理 ; 2011 年 2 月 至 10 月 起 任 柳 州 医 药 总 经 理 助 理 ; 唐 贤 荣 2011 年 11 月 起 任 柳 州 医 药 副 总 经 理 ; 2015 年 11 月 起 兼 任 广 西 仙 茱 中 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其 它 情 况 说 明 2015 年 5 月 26 日, 公 司 收 到 公 司 质 量 总 监 陆 晶 女 士 的 书 面 辞 职 报 告 陆 晶 女 士 因 个 人 原 因 申 请 辞 去 公 司 质 量 总 监 职 务, 辞 职 后 将 不 再 担 任 公 司 任 何 职 务,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15-040 号 公 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董 事 会 收 到 公 司 董 事 朱 鷖 佳 先 生 独 立 董 事 王 勤 先 生 递 交 的 书 面 辞 职 报 告 朱 鷖 佳 先 生 因 个 人 原 因 申 请 辞 去 董 事 职 务 ; 王 勤 先 生 因 个 人 原 因 申 请 辞 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同 时 辞 去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职 务 辞 职 后, 朱 鷖 佳 先 生 王 勤 先 生 不 再 担 任 公 司 的 任 何 职 务,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详 见 公 司 2015-082 号 公 告 ( 二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告 期 内 被 授 予 的 股 权 激 励 情 况 57
二 现 任 及 报 告 期 内 离 任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情 况 ( 一 ) 在 股 东 单 位 任 职 情 况 ( 二 ) 在 其 他 单 位 任 职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任 职 人 员 姓 名 其 他 单 位 名 称 在 其 他 单 位 担 任 的 职 务 任 期 起 始 日 期 任 期 终 止 日 期 朱 鷖 佳 昆 吾 九 鼎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合 伙 人 2008 年 08 月 2015 年 03 月 朱 鷖 佳 海 口 奇 力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2014 年 11 月 2015 年 朱 鷖 佳 海 南 中 化 联 合 制 药 工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2013 年 11 月 2015 年 王 波 全 国 医 药 技 术 市 场 协 会 副 会 长 2009 年 王 波 北 京 秦 脉 医 药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总 裁 2005 年 12 月 王 波 北 京 秦 脉 医 药 咨 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2000 年 09 月 王 波 江 苏 吴 中 实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10 年 04 月 2016 年 04 月 王 波 牡 丹 江 友 搏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12 年 10 月 2015 年 10 月 王 波 石 药 集 团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12 年 12 月 2018 年 12 月 王 波 海 南 双 成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11 年 01 月 2016 年 11 月 王 波 河 南 太 龙 药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015 年 05 月 2016 年 08 月 刘 俐 广 西 天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办 公 室 主 任 2010 年 05 月 田 旷 北 京 市 嘉 和 律 师 事 务 所 合 伙 人 2002 年 58
王 勤 广 西 中 医 药 大 学 药 学 院 党 委 书 记 2012 年 12 月 28 日 2016 年 12 月 27 日 王 勤 广 西 中 药 药 效 研 究 重 点 实 验 室 副 主 任 2008 年 8 月 13 日 王 勤 广 西 中 医 药 学 会 理 事 2013 年 1 月 20 日 在 其 他 单 位 任 职 情 况 的 说 明 除 上 述 人 员 外, 公 司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未 在 其 他 企 业 兼 职, 并 已 作 出 声 明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情 况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的 决 策 程 序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确 定 依 据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的 实 际 支 付 情 况 报 告 期 末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实 际 获 得 的 报 酬 合 计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的 津 贴 及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报 酬, 先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审 核, 拟 定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标 准, 再 提 交 公 司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以 公 司 年 初 制 定 的 经 营 目 标 为 基 础, 年 终 结 合 个 人 能 力 履 职 情 况 等 进 行 绩 效 考 核, 依 照 公 司 经 营 目 标 完 成 情 况, 结 合 绩 效 考 核 结 果 确 定 个 人 年 薪 301.5 万 元 301.5 万 元 59
四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姓 名 担 任 的 职 务 变 动 情 形 变 动 原 因 陆 晶 质 量 总 监 离 任 个 人 原 因 朱 鷖 佳 董 事 离 任 个 人 原 因 王 勤 独 立 董 事 离 任 个 人 原 因 五 近 三 年 受 证 券 监 管 机 构 处 罚 的 情 况 说 明 六 母 公 司 和 主 要 子 公 司 的 员 工 情 况 ( 一 ) 员 工 情 况 母 公 司 在 职 员 工 的 数 量 602 主 要 子 公 司 在 职 员 工 的 数 量 1,161 在 职 员 工 的 数 量 合 计 1,763 母 公 司 及 主 要 子 公 司 需 承 担 费 用 的 离 退 休 职 工 人 数 83 专 业 构 成 专 业 构 成 类 别 专 业 构 成 人 数 生 产 人 员 0 销 售 人 员 570 技 术 人 员 233 财 务 人 员 38 行 政 人 员 113 采 购 人 员 37 其 他 人 员 772 合 计 1,763 教 育 程 度 教 育 程 度 类 别 数 量 ( 人 ) 硕 士 及 以 上 7 本 科 295 专 科 615 中 专 及 高 中 以 下 846 合 计 1,763 60
( 二 ) 薪 酬 政 策 目 前, 公 司 已 经 建 立 起 绩 效 考 核 与 员 工 分 级 晋 升 机 制, 未 来 公 司 的 发 展, 将 进 一 步 完 善 薪 酬 调 整 机 制, 细 化 绩 效 评 价 体 系 绩 效 考 核 效 果 评 估 体 系, 以 及 员 工 分 级 评 估 体 系, 建 立 薪 酬 和 企 业 效 益 社 会 环 境 及 员 工 绩 效 之 间 的 联 动 关 系, 为 员 工 提 供 一 个 更 公 平 公 开 的 竞 争 平 台, 推 行 人 才 的 优 胜 劣 汰 机 制, 增 加 薪 酬 激 励 性 ( 三 ) 培 训 计 划 根 据 公 司 整 体 发 展 战 略, 制 定 了 人 力 资 源 战 略 规 划, 在 未 来 公 司 的 发 展 中, 进 一 步 完 善 人 才 梯 度 建 设 机 制, 不 断 提 高 各 层 次 人 才 综 合 素 质, 积 极 推 行 优 秀 人 才 引 进 计 划 同 时, 积 极 推 行 内 部 培 训 师 制 度, 开 拓 内 部 培 训 师 资 力 量, 完 善 内 部 培 训 课 程 创 新 开 发, 建 立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的 精 品 培 训 课 程 体 系 ( 四 ) 劳 务 外 包 情 况 劳 务 外 包 的 工 时 总 数 0 劳 务 外 包 支 付 的 报 酬 总 额 0 七 其 他 61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一 公 司 治 理 相 关 情 况 说 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等 有 关 法 律 和 规 章, 规 范 公 司 运 作, 完 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并 结 合 公 司 的 实 际 情 况 建 立 完 善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与 经 营 管 理 层 职 责 明 确, 相 互 制 约 和 监 督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情 况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相 关 规 定,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 一 ) 股 东 与 股 东 大 会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规 定 召 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确 保 股 东 能 够 充 分 行 使 自 己 的 权 利, 同 时 聘 请 律 师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对 会 议 的 召 集 召 开 程 序, 出 席 人 员 召 集 人 资 格, 审 议 程 序 表 决 结 果 等 进 行 确 认 和 见 证, 保 证 股 东 大 会 的 合 法 有 效 在 审 议 涉 及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时, 关 联 股 东 回 避 表 决, 确 保 关 联 交 易 公 平 合 理 ( 二 ) 控 股 股 东 与 上 市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严 格 规 范 自 身 行 为, 依 法 行 使 权 利 履 行 义 务, 不 存 在 非 经 营 性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利 用 其 特 殊 地 位 谋 取 额 外 利 益 的 行 为 控 股 股 东 与 上 市 公 司 之 间 实 现 了 业 务 人 员 资 产 机 构 财 务 的 独 立,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内 部 机 构 均 独 立 运 作, 公 司 具 备 独 立 完 整 的 决 策 及 自 主 经 营 的 能 力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没 有 为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提 供 任 何 形 式 的 担 保 ( 三 ) 董 事 与 董 事 会 公 司 董 事 会 根 据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规 定 依 法 运 作, 会 议 的 召 集 召 开 及 表 决 程 序 合 法 有 效 董 事 会 人 数 和 人 员 构 成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公 司 董 事 积 极 参 加 有 关 培 训, 熟 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独 立 董 事 在 医 药 行 业 法 律 财 务 会 计 等 方 面 具 有 较 高 的 专 业 素 养 和 能 力, 能 认 真 忠 实 勤 勉 地 履 行 职 责, 注 重 维 护 公 司 利 益 和 全 体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 四 ) 监 事 和 监 事 会 公 司 监 事 会 根 据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要 求 规 范 运 作, 会 议 的 召 集 召 开 及 表 决 程 序 合 法 有 效 监 事 会 的 人 数 和 人 员 构 成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公 司 监 事 能 够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本 着 对 全 体 股 东 负 责 的 精 神 对 公 司 财 务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履 行 职 责 的 合 法 合 规 性 进 行 监 督 ( 五 ) 信 息 披 露 与 透 明 度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证 券 法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公 司 章 程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的 规 定,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及 时 地 披 露 有 关 信 息, 并 做 好 信 息 披 露 前 的 保 密 工 作 和 62
内 部 信 息 知 情 人 登 记 工 作, 确 保 所 有 股 东 有 平 等 的 机 会 获 取 信 息, 积 极 维 护 公 司 和 广 大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公 司 治 理 与 中 国 证 监 会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是 否 存 在 重 大 差 异 ; 如 有 重 大 差 异, 应 当 说 明 原 因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较 为 完 善, 符 合 中 国 证 监 会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二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简 介 会 议 届 次 召 开 日 期 决 议 刊 登 的 指 定 网 站 的 查 询 索 引 决 议 刊 登 的 披 露 日 期 201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5 年 4 月 15 日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5 年 5 月 21 日 登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公 告 编 号 :2015-021 登 载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公 告 编 号 :2015-037 2015 年 4 月 16 日 2015 年 5 月 22 日 三 董 事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 一 ) 董 事 参 加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的 情 况 董 事 姓 名 是 否 独 立 董 事 本 年 应 参 加 董 事 会 次 数 亲 自 出 席 次 数 参 加 董 事 会 情 况 以 通 讯 方 式 参 加 次 数 委 托 出 席 次 数 缺 席 次 数 是 否 连 续 两 次 未 亲 自 参 加 会 议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次 数 朱 朝 阳 否 8 8 0 0 0 否 2 曾 松 林 否 8 8 0 0 0 否 2 陈 洪 否 8 8 0 0 0 否 2 黄 世 囊 否 8 8 0 0 0 否 2 朱 鷖 佳 否 8 7 7 1 0 否 1 王 波 是 8 8 7 0 0 否 2 田 旷 是 8 8 6 0 0 否 2 刘 俐 是 8 8 5 0 0 否 2 王 勤 是 8 8 5 0 0 否 2 年 内 召 开 董 事 会 会 议 次 数 8 其 中 : 现 场 会 议 次 数 1 63
通 讯 方 式 召 开 会 议 次 数 0 现 场 结 合 通 讯 方 式 召 开 会 议 次 数 7 ( 二 ) 独 立 董 事 对 公 司 有 关 事 项 提 出 异 议 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未 对 公 司 本 年 度 的 董 事 会 议 案 及 其 他 非 董 事 会 议 案 事 项 提 出 异 议 ( 三 ) 其 他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董 事 会 收 到 公 司 董 事 朱 鷖 佳 先 生 独 立 董 事 王 勤 先 生 递 交 的 书 面 辞 职 报 告 朱 鷖 佳 先 生 因 个 人 原 因 申 请 辞 去 董 事 职 务 ; 王 勤 先 生 因 个 人 原 因 申 请 辞 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同 时 辞 去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职 务 辞 职 后, 朱 鷖 佳 先 生 王 勤 先 生 不 再 担 任 公 司 的 任 何 职 务,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详 见 公 司 2015-082 号 公 告 四 董 事 会 下 设 专 门 委 员 会 在 报 告 期 内 履 行 职 责 时 所 提 出 的 重 要 意 见 和 建 议, 存 在 异 议 事 项 的, 应 当 披 露 具 体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会 下 设 审 计 委 员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各 委 员 会 充 分 发 挥 各 自 的 作 用, 能 够 严 格 按 照 各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的 要 求, 积 极 向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出 合 理 化 意 见 和 建 议, 促 进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的 规 范 运 作 报 告 期 内,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监 督 公 司 的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的 建 立 及 其 实 施, 加 强 公 司 内 部 审 计 与 外 部 审 计 之 间 的 沟 通, 审 核 公 司 2014 年 各 个 定 期 报 告, 审 查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管 理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对 公 司 长 期 发 展 战 略 和 重 大 投 资 决 策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意 见 和 建 议, 提 高 重 大 决 策 的 效 率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负 责 向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出 更 换 推 荐 新 任 董 事 候 选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意 见 或 建 议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负 责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制 度 制 订 管 理 与 考 核, 研 究 和 审 查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政 策 与 方 案 五 监 事 会 发 现 公 司 存 在 风 险 的 说 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监 事 会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规 定, 依 法 独 立 履 行 职 责, 监 督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履 职 行 为, 监 督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决 议 程 序 和 执 行 情 况, 并 对 公 司 日 常 经 营 重 大 事 项 财 务 状 况 等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未 发 现 存 在 风 险 的 事 项 六 公 司 就 其 与 控 股 股 东 在 业 务 人 员 资 产 机 构 财 务 等 方 面 存 在 的 不 能 保 证 独 立 性 不 能 保 持 自 主 经 营 能 力 的 情 况 说 明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在 业 务 人 员 资 产 机 构 财 务 等 方 面 不 存 在 不 能 保 证 独 立 性 不 能 保 持 自 主 经 营 能 力 的 情 况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的, 公 司 相 应 的 解 决 措 施 工 作 进 度 及 后 续 工 作 计 划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之 间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64
七 报 告 期 内 对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考 评 机 制, 以 及 激 励 机 制 的 建 立 实 施 情 况 根 据 公 司 经 营 目 标 经 营 业 绩 对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实 行 年 薪 制 公 司 董 事 会 下 设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负 责 考 评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工 作 能 力 履 职 情 况, 按 照 绩 效 评 价 标 准 和 程 序, 对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绩 效 评 价 并 进 行 定 期 考 评 依 照 公 司 全 年 经 营 目 标 完 成 情 况, 结 合 考 评 结 果 决 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年 度 报 酬 聘 任 或 解 聘 薪 酬 和 奖 惩 等 事 项, 强 化 对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考 评 激 励 作 用 八 是 否 披 露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适 用 不 适 用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上 披 露 的 2015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报 告 期 内 部 控 制 存 在 重 大 缺 陷 情 况 的 说 明 九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的 相 关 情 况 说 明 具 体 详 见 公 司 于 2016 年 3 月 29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上 披 露 的 2015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是 否 披 露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 是 第 十 节 公 司 债 券 相 关 情 况 65
第 十 一 节 财 务 报 告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一 审 计 报 告 适 用 不 适 用 审 计 报 告 勤 信 审 字 2016 第 1181 号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我 们 审 计 了 后 附 的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柳 州 医 药 ) 财 务 报 表, 包 括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2015 年 度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一 管 理 层 对 财 务 报 表 的 责 任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财 务 报 表 是 柳 州 医 药 管 理 层 的 责 任, 这 种 责 任 包 括 :(1)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并 使 其 实 现 公 允 反 映 ;(2) 设 计 执 行 和 维 护 必 要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使 财 务 报 表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重 大 错 报 二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责 任 我 们 的 责 任 是 在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对 财 务 报 表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按 照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执 行 了 审 计 工 作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要 求 我 们 遵 守 职 业 道 德 守 则, 计 划 和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以 对 财 务 报 表 是 否 不 存 在 重 大 错 报 获 取 合 理 保 证 审 计 工 作 涉 及 实 施 审 计 程 序, 以 获 取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金 额 和 披 露 的 审 计 证 据 选 择 的 审 计 程 序 取 决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判 断, 包 括 对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评 估 在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时,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虑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设 计 恰 当 的 审 计 程 序, 但 目 的 并 非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发 表 意 见 审 计 工 作 还 包 括 评 价 管 理 层 选 用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和 作 出 会 计 估 计 的 合 理 性, 以 及 评 价 财 务 报 表 的 总 体 列 报 我 们 相 信, 我 们 获 取 的 审 计 证 据 是 充 分 适 当 的, 为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提 供 了 基 础 三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认 为, 柳 州 医 药 的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公 允 反 映 了 柳 州 医 药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15 年 度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中 勤 万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 覃 丽 君 二 一 六 年 三 月 二 十 八 日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 吴 慈 英 66
二 财 务 报 表 67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编 制 单 位 :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附 注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723,906,409.15 932,278,588.58 结 算 备 付 金 拆 出 资 金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37,110,135.94 4,682,061.39 应 收 账 款 2,337,889,763.23 1,800,801,607.02 预 付 款 项 88,411,177.95 72,112,171.85 应 收 保 费 应 收 分 保 账 款 应 收 分 保 合 同 准 备 金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42,317,495.41 52,964,591.33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存 货 662,441,396.40 602,004,398.99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2,716,050.77 30,998.70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3,894,792,428.85 3,464,874,417.86 非 流 动 资 产 : 发 放 贷 款 和 垫 款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243,899.30 243,899.30 固 定 资 产 147,250,022.84 17,952,122.22 在 建 工 程 149,728,769.13 163,663,459.49 工 程 物 资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形 资 产 83,714,191.67 65,069,132.15 开 发 支 出 商 誉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6,994,455.65 6,270,006.35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4,693,069.45 10,677,802.85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7,567,271.93 6,872,487.79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410,191,679.97 270,748,910.15
68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资 产 总 计 4,304,984,108.82 3,735,623,328.01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681,120,000.00 559,890,000.00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吸 收 存 款 及 同 业 存 放 拆 入 资 金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99,864,386.17 141,027,081.33 应 付 账 款 1,973,990,012.10 1,675,294,647.20 预 收 款 项 17,945,082.48 5,036,601.62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应 付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7,000,000.00 5,030,000.00 应 交 税 费 47,355,974.84 42,376,943.02 应 付 利 息 应 付 股 利 其 他 应 付 款 55,149,316.98 9,454,131.73 应 付 分 保 账 款 保 险 合 同 准 备 金 代 理 买 卖 证 券 款 代 理 承 销 证 券 款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负 债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2,882,424,772.57 2,438,109,404.90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74,743,444.43 应 付 债 券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长 期 应 付 款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专 项 应 付 款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收 益 55,038,546.67 41,962,800.00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6,885,400.00 6,885,400.00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61,923,946.67 123,591,644.43 负 债 合 计 2,944,348,719.24 2,561,701,049.33 所 有 者 权 益 股 本 112,500,000.00 112,500,000.00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资 本 公 积 593,874,768.46 593,874,768.46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63,058,163.36 44,420,202.60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559,716,049.63 404,850,663.65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329,148,981.45 1,155,645,634.71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31,486,408.13 18,276,643.97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360,635,389.58 1,173,922,278.68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4,304,984,108.82 3,735,623,328.01 法 定 代 表 人 : 朱 朝 阳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苏 春 燕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苏 春 燕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编 制 单 位 :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附 注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571,216,994.44 828,458,784.52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34,110,135.94 应 收 账 款 2,055,002,186.60 1,735,832,768.59 预 付 款 项 67,514,048.12 58,971,002.46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37,653,429.30 49,042,825.90 存 货 548,749,452.87 525,905,389.37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2,689,640.12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3,316,935,887.39 3,198,210,770.84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63,994,000.00 60,694,000.00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243,899.30 243,899.30 固 定 资 产 140,405,660.73 12,480,153.76 在 建 工 程 149,728,769.13 163,663,459.49 工 程 物 资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形 资 产 83,565,358.38 64,882,298.82 开 发 支 出 商 誉 69
70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1,390,960.39 1,875,407.11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2,079,654.92 8,945,765.52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7,567,271.93 6,872,487.79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558,975,574.78 319,657,471.79 资 产 总 计 3,875,911,462.17 3,517,868,242.63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411,120,000.00 479,890,000.00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99,864,386.17 141,027,081.33 应 付 账 款 1,924,274,949.80 1,640,508,853.62 预 收 款 项 54,417,355.28 5,940,613.39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2,300,000.00 2,300,000.00 应 交 税 费 35,892,364.11 35,508,096.21 应 付 利 息 应 付 股 利 其 他 应 付 款 54,583,645.09 9,071,746.16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负 债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2,582,452,700.45 2,314,246,390.71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74,743,444.43 应 付 债 券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长 期 应 付 款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专 项 应 付 款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收 益 55,038,546.67 41,962,800.00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6,885,400.00 6,885,400.00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61,923,946.67 123,591,644.43 负 债 合 计 2,644,376,647.12 2,437,838,035.14 所 有 者 权 益 : 股 本 112,500,000.00 112,500,000.00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其 中 :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资 本 公 积 595,328,181.52 595,328,181.52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63,058,163.36 44,420,202.60 未 分 配 利 润 460,648,470.17 327,781,823.37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231,534,815.05 1,080,030,207.49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3,875,911,462.17 3,517,868,242.63 法 定 代 表 人 : 朱 朝 阳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苏 春 燕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苏 春 燕 合 并 利 润 表 2015 年 1 12 月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6,507,659,491.10 5,655,346,715.36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6,507,659,491.10 5,655,346,715.36 利 息 收 入 已 赚 保 费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6,243,778,774.85 5,435,132,110.23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5,942,875,555.67 5,154,697,630.57 利 息 支 出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支 出 退 保 金 赔 付 支 出 净 额 提 取 保 险 合 同 准 备 金 净 额 保 单 红 利 支 出 分 保 费 用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10,793,683.84 7,898,400.37 销 售 费 用 132,903,562.79 116,245,092.34 管 理 费 用 112,891,752.52 97,222,361.35 财 务 费 用 33,873,326.48 50,929,649.46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0,440,893.55 8,138,976.14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汇 兑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263,880,716.25 220,214,605.13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7,363,386.47 1,734,634.78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36,000.00 6,734.78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3,181,373.37 6,705,252.19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20,377.36 1,286.19 四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268,062,729.35 215,243,987.72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41,821,618.45 37,970,984.58 五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226,241,110.90 177,273,003.14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208,378,346.74 169,797,276.63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17,862,764.16 7,475,726.51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归 属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 一 )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71
1.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变 动 2.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 二 )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3.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损 益 4.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效 部 分 5.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6. 其 他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226,241,110.90 177,273,003.14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208,378,346.74 169,797,276.63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7,862,764.16 7,475,726.51 八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1.85 1.85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1.85 1.85 本 期 发 生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被 合 并 方 在 合 并 前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为 :0 元, 上 期 被 合 并 方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为 :0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朱 朝 阳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苏 春 燕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苏 春 燕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2015 年 1 12 月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营 业 收 入 6,144,057,693.76 5,381,378,176.02 减 : 营 业 成 本 5,788,066,170.72 5,058,155,316.65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6,221,334.84 5,974,725.51 销 售 费 用 42,320,435.63 38,930,534.77 管 理 费 用 71,732,859.48 67,565,183.37 财 务 费 用 25,847,089.79 44,648,516.31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7,816,849.32 7,225,798.89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11,247,000.00 44,904,142.38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二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213,299,953.98 203,782,242.90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7,318,653.33 1,034,634.78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36,000.00 6,734.78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3,180,373.36 5,152,852.19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20,377.36 1,286.19 72
三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217,438,233.95 199,664,025.49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31,058,626.39 23,525,771.22 四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186,379,607.56 176,138,254.27 五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 一 )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变 动 2.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 二 )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 权 益 法 下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享 有 的 份 额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3.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损 益 4.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效 部 分 5.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6. 其 他 六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86,379,607.56 176,138,254.27 七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法 定 代 表 人 : 朱 朝 阳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苏 春 燕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苏 春 燕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2015 年 1 12 月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6,269,651,513.74 5,449,811,722.25 客 户 存 款 和 同 业 存 放 款 项 净 增 加 额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净 增 加 额 向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拆 入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收 到 原 保 险 合 同 保 费 取 得 的 现 金 收 到 再 保 险 业 务 现 金 净 额 保 户 储 金 及 投 资 款 净 增 加 额 处 置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净 增 加 额 收 取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拆 入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回 购 业 务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9,455,225.90 63,408,330.74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6,299,106,739.64 5,513,220,052.99 73
74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6,009,810,526.87 5,219,599,600.02 客 户 贷 款 及 垫 款 净 增 加 额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和 同 业 款 项 净 增 加 额 支 付 原 保 险 合 同 赔 付 款 项 的 现 金 支 付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支 付 保 单 红 利 的 现 金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112,861,262.80 96,424,352.45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160,018,350.73 129,713,078.06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23,662,350.51 199,900,611.04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6,406,352,490.91 5,645,637,641.57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07,245,751.27-132,417,588.58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4,153,000.00 1,000,000.00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4,920.00 60,640.00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4,157,920.00 1,060,640.00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135,011,993.41 121,928,402.59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质 押 贷 款 净 增 加 额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35,011,993.41 121,928,402.59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30,854,073.41-120,867,762.59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541,754,000.00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1,039,370,000.00 1,198,843,444.43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12,440,049.68 139,364,865.21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151,810,049.68 1,879,962,309.64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992,883,444.43 1,159,620,000.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71,868,023.29 94,012,152.07 现 金 其 中 : 子 公 司 支 付 给 少 数 股 东 的 股 利 利 润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9,198,943.80 149,151,975.74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073,950,411.52 1,402,784,127.81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77,859,638.16 477,178,181.83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60,240,186.52 223,892,830.66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850,630,574.58 626,737,743.92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690,390,388.06 850,630,574.58 法 定 代 表 人 : 朱 朝 阳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苏 春 燕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苏 春 燕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2015 年 1 12 月 项 目 附 注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6,186,511,344.71 5,262,548,310.54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8,051,609.06 90,754,082.76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6,214,562,953.77 5,353,302,393.30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5,893,959,007.42 5,238,155,394.20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47,037,321.95 43,208,409.79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104,611,809.08 87,796,881.88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64,225,590.70 143,812,690.40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6,109,833,729.15 5,512,973,376.27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04,729,224.62-159,670,982.97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4,153,000.00 1,000,000.00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收 到 的 现 金 11,247,000.00 44,904,142.38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4,920.00 60,640.00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5,404,920.00 45,964,782.38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126,000,593.85 114,537,626.23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103,300,000.00 30,000,000.00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29,300,593.85 144,537,626.23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13,895,673.85-98,572,843.85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541,754,000.00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809,370,000.00 1,088,843,444.43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99,940,049.68 139,364,865.21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909,310,049.68 1,769,962,309.64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952,883,444.43 1,059,620,000.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的 59,671,009.39 88,550,163.19 现 金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9,198,943.80 134,662,197.97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021,753,397.62 1,282,832,361.16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12,443,347.94 487,129,948.48 75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221,609,797.17 228,886,121.66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759,310,770.52 530,424,648.86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537,700,973.35 759,310,770.52 法 定 代 表 人 : 朱 朝 阳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苏 春 燕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苏 春 燕 76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2015 年 1 12 月 本 期 项 目 股 本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减 : 库 存 股 77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112,500,000.00 593,874,768.46 44,420, 202.60 404,850,663.65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其 他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112,500 593,874 44,420, 404,850,000.00,768.46 202.60,663.65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18,637, 154,865 少 以 - 号 填 列 ) 960.76,385.98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208,378,346.74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4.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18,637, -53,512 960.76,960.76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18,637, -18,637 960.76,960.76 2.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18,276,64 3.97 18,276,64 3.97 13,209,76 4.16 17,862,76 4.16-4,653,00 0.00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173,922,278.68 1,173,922,278.68 186,713,1 10.90 226,241,1 10.90-39,528,0 00.00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4.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112,500,000.00 593,874,768.46 63,058, 163.36-34,875,000.00 559,716,049.63-4,653,00 0.00 31,486,40 8.13-39,528,0 00.00 1,360,63 5,389.58 项 目 股 本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减 : 库 存 股 78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上 期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90,000, 000.00 86,530, 985.92 26,806, 377.17 297,667,212.45 501,004,5 75.54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其 他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90,000, 000.00 86,530, 985.92 26,806, 377.17 297,667,212.45 501,004,5 75.54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22,500, 000.00 507,343,782.54 17,613, 825.43 107,183,451.20 18,276,64 3.97 672,917,7 03.14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69,797 7,475,726 177,273,0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22,500, 000.00 507,343,782.54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22,500, 508,838 000.00,700.00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4. 其 他 -1,494, 917.46 ( 三 ) 利 润 分 配 17,613, 825.43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17,613, 825.43 2.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276.63.51 03.14 10,800,91 540,644,7 7.46 00.00 9,306,000 540,644,7.00 00.00-62,613,825.43-17,613,825.43-45,000,000.00 1,494,917.46-45,000,0 00.00-45,000,0 00.00 4.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112,500,000.00 593,874,768.46 44,420, 202.60 404,850,663.65 18,276,64 3.97 1,173,922,278.68 法 定 代 表 人 : 朱 朝 阳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苏 春 燕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苏 春 燕 79
项 目 股 本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2015 年 1 12 月 资 本 公 积 80 本 期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112,500,0 00.00 595,328,1 81.52 44,420,2 02.60 327,781, 823.37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112,500,0 595,328,1 44,420,2 327,781, 00.00 81.52 02.60 823.37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18,637,9 132,866, 少 以 - 号 填 列 ) 60.76 646.80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86,379, 607.56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4.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18,637,9-53,512, 60.76 960.76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18,637,9-18,637, 60.76 960.76 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34,875, 配 000.00 3.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1,080,030,207.49 1,080,030,207.49 151,504,6 07.56 186,379,6 07.56-34,875,0 00.00-34,875,0 00.00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112,500,0 00.00 595,328,1 81.52 63,058,1 63.36 460,648, 470.17 1,231,534,815.05 项 目 股 本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上 期 减 : 库 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一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90,000,00 0.00 86,489,48 1.52 26,806,3 77.17 214,257, 394.53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期 初 余 额 90,000,00 86,489,48 26,806,3 214,257, 0.00 1.52 77.17 394.53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22,500,00 508,838,7 17,613,8 113,524, 少 以 - 号 填 列 ) 0.00 00.00 25.43 428.84 ( 一 )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76,138, 254.27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22,500,00 508,838,7 本 0.00 00.00 1. 股 东 投 入 的 普 通 股 22,500,00 508,838,7 0.00 00.00 2.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者 投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417,553,2 53.22 417,553,2 53.22 662,476,9 54.27 176,138,2 54.27 531,338,7 00.00 531,338,7 00.00 81
资 本 3.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4. 其 他 ( 三 ) 利 润 分 配 17,613,8 25.43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17,613,8 25.43 2.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62,613, 825.43-17,613, 825.43-45,000, 000.00-45,000,0 00.00-45,000,0 00.00 3.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六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112,500,0 00.00 595,328,1 81.52 44,420,2 02.60 327,781, 823.37 1,080,030,207.49 法 定 代 表 人 : 朱 朝 阳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苏 春 燕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苏 春 燕 82
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1. 公 司 概 况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系 由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于 2011 年 2 月 28 日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原 股 本 为 90,000,000.00 股 根 据 公 司 201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2013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2014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和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核 准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批 复 ( 证 监 许 可 [2014]1187 号 ), 公 司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28,125,000.00 股, 其 中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为 22,500,000.00 股,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为 5,625,000.00 股, 发 行 后 股 本 变 更 为 112,500,000.00 股 公 司 股 票 于 2014 年 12 月 4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上 市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450200200002273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壹 亿 壹 仟 贰 佰 伍 拾 万 元 整 法 定 代 表 人 : 朱 朝 阳 成 立 日 期 :1981 年 12 月 23 日 企 业 类 型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台 港 澳 与 境 内 合 资 上 市 ) 登 记 机 关 : 柳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经 营 范 围 : 中 药 材 中 成 药 中 药 饮 片 化 学 原 料 药 化 学 药 制 剂 抗 生 素 生 化 药 品 生 物 制 品 疫 苗 麻 醉 药 品 第 一 类 精 神 药 品 第 二 类 精 神 药 品 医 疗 用 毒 性 药 品 蛋 白 同 化 制 剂 肽 类 激 素 药 品 体 外 诊 断 试 剂 的 批 发 零 售 ; 预 包 装 食 品 批 发 兼 零 售 ;Ⅰ Ⅱ Ⅲ 类 医 疗 器 械 销 售 保 健 食 品 批 发 ; 道 路 普 通 货 物 运 输 ; 货 物 专 用 运 输 ( 冷 藏 保 鲜 设 备 ); 玻 璃 仪 器 化 学 试 剂 采 购, 化 妆 品 防 疫 用 品, 日 用 百 货, 乳 制 品 ( 含 婴 幼 儿 配 方 乳 粉 ) 批 发 零 售 ; 房 屋 租 赁, 场 地 出 租 ; 医 药 企 业 管 理 策 划, 医 药 技 术 信 息 咨 询,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网 络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 危 险 化 学 品 的 销 售 ( 仅 限 于 分 支 机 构 经 营 ), 计 量 器 具 和 衡 器, 文 化 体 育 用 品, 健 身 器 材, 家 用 电 器, 农 副 产 品 服 装 销 售 ; 会 议 展 览 服 务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本 财 务 报 表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 批 准 报 出 2.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子 公 司 有 11 家, 其 中 10 家 全 资 子 公 司 和 1 家 控 股 子 公 司,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附 注 九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的 披 露 83
四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1. 编 制 基 础 本 财 务 报 表 以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假 设 为 基 础,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 交 易 事 项,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有 关 规 定, 并 基 于 本 附 注 三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进 行 编 制 2. 持 续 经 营 本 公 司 自 本 报 告 期 末 起 12 个 月 内 不 存 在 对 本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疑 虑 的 事 项 或 情 况 五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具 体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提 示 : 1.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声 明 本 公 司 所 编 制 的 财 务 报 表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要 求, 真 实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公 司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和 现 金 流 量 等 有 关 信 息 2. 会 计 期 间 本 公 司 会 计 年 度 自 公 历 1 月 1 日 起 至 12 月 31 日 止 3. 营 业 周 期 正 常 营 业 周 期, 是 指 企 业 从 购 买 用 于 加 工 的 资 产 起 至 实 现 现 金 或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间 本 公 司 正 常 营 业 周 期 短 于 一 年 正 常 营 业 周 期 短 于 一 年 的, 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起 一 年 内 变 现 的 资 产 或 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起 一 年 内 到 期 应 予 以 清 偿 的 负 债 归 类 为 流 动 资 产 或 流 动 负 债 4. 记 账 本 位 币 本 公 司 的 记 账 本 位 币 为 人 民 币 5. 同 一 控 制 下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1)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参 与 合 并 的 企 业 在 合 并 前 后 均 受 同 一 方 或 相 同 的 多 方 最 终 控 制, 且 该 控 制 并 非 暂 时 性 的,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在 合 并 日 取 得 对 其 他 参 与 合 并 企 业 控 制 权 的 一 方 为 合 并 方, 参 与 合 并 的 其 他 企 业 为 被 合 并 方 合 并 日, 是 指 合 并 方 实 际 取 得 对 被 合 并 方 控 制 权 的 日 期 本 公 司 在 一 次 交 易 取 得 或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按 照 合 并 日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计 量 本 公 司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 或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 的 差 额, 调 整 84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合 并 方 为 进 行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各 项 直 接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合 并 方 在 达 到 合 并 之 前 持 有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取 得 日 与 合 并 方 与 被 合 并 方 同 处 于 同 一 方 最 终 控 制 之 日 孰 晚 日 与 合 并 日 之 间 已 确 认 有 关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应 分 别 冲 减 比 较 报 表 期 间 的 期 初 留 存 收 益 或 当 期 损 益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参 与 合 并 的 企 业 在 合 并 前 后 不 受 同 一 方 或 相 同 的 多 方 最 终 控 制 的, 为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在 购 买 日 取 得 对 其 他 参 与 合 并 企 业 控 制 权 的 一 方 为 购 买 方, 参 与 合 并 的 其 他 企 业 为 被 购 买 方 购 买 日, 是 指 为 购 买 方 实 际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控 制 权 的 日 期 本 公 司 在 购 买 日 对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商 誉 ; 如 果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首 先 对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及 或 有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以 及 合 并 成 本 的 计 量 进 行 复 核, 经 复 核 后 合 并 成 本 仍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购 买 方 取 得 被 购 买 方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购 买 日 因 不 符 合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而 未 予 确 认 的, 在 购 买 日 后 12 个 月 内, 如 取 得 新 的 或 进 一 步 的 信 息 表 明 购 买 日 的 相 关 情 况 已 经 存 在, 预 期 被 购 买 方 在 购 买 日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带 来 的 经 济 利 益 能 够 实 现 的, 则 确 认 相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同 时 减 少 商 誉, 商 誉 不 足 冲 减 的, 差 额 部 分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 除 上 述 情 况 以 外, 确 认 与 企 业 合 并 相 关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的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根 据 财 政 部 关 于 印 发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解 释 第 5 号 的 通 知 ( 财 会 2012 19 号 ) 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3 号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第 五 十 一 条 关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判 断 标 准, 判 断 该 多 次 交 易 是 否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参 考 本 部 分 前 面 各 段 描 述 及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准 则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区 分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和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 在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中, 以 购 买 日 之 前 所 持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购 买 日 新 增 投 资 成 本 之 和, 作 为 该 项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涉 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在 处 置 该 项 投 资 时 将 与 其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采 用 与 被 购 买 方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即, 除 了 按 照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在 被 购 买 方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导 致 的 变 动 中 的 相 应 份 额 以 外, 其 余 转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对 于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按 照 该 股 权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购 买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涉 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与 其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应 当 采 用 与 被 购 买 方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85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即, 除 了 按 照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在 被 购 买 方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导 致 的 变 动 中 的 相 应 份 额 以 外, 其 余 转 为 购 买 日 所 属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6.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1)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确 定 原 则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以 控 制 为 基 础 予 以 确 定 控 制 是 指 本 公 司 拥 有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力, 通 过 参 与 被 投 资 方 的 相 关 活 动 而 享 有 可 变 回 报, 并 且 有 能 力 运 用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权 力 影 响 其 回 报 金 额 相 关 活 动 是 指 对 被 投 资 方 的 回 报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的 活 动 被 投 资 方 的 相 关 活 动 根 据 具 体 情 况 进 行 判 断, 通 常 包 括 商 品 或 劳 务 的 销 售 和 购 买 金 融 资 产 的 管 理 资 产 的 购 买 和 处 置 研 究 与 开 发 活 动 以 及 融 资 活 动 等 合 并 范 围 包 括 本 公 司 及 全 部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是 指 被 本 公 司 控 制 的 企 业 或 主 体 一 旦 相 关 事 实 和 情 况 的 变 化 导 致 上 述 控 制 定 义 涉 及 的 相 关 要 素 发 生 了 变 化, 本 公 司 将 进 行 重 新 评 估 (2)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的 方 法 本 公 司 以 自 身 和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报 表 为 基 础, 根 据 其 他 有 关 资 料,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从 取 得 子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和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的 实 际 控 制 权 之 日 起, 本 公 司 开 始 将 其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 从 丧 失 实 际 控 制 权 之 日 起 停 止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对 于 处 置 的 子 公 司, 处 置 日 前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已 经 适 当 地 包 括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和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 当 期 处 置 的 子 公 司, 不 调 整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的 期 初 余 额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的 子 公 司, 其 购 买 日 后 的 经 营 成 果 及 现 金 流 量 已 经 适 当 地 包 括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和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且 不 调 整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期 初 余 额 和 对 比 数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的 子 公 司, 其 自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已 经 适 当 地 包 括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和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中, 并 且 同 时 调 整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对 比 数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子 公 司 与 本 公 司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期 间 不 一 致 的,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期 间 对 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整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以 购 买 日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其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公 司 内 所 有 重 大 往 来 余 额 交 易 及 未 实 现 利 润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时 予 以 抵 销 子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益 及 当 期 净 损 益 中 不 属 于 本 公 司 所 拥 有 的 部 分 分 别 作 为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及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股 东 权 益 及 净 利 润 项 下 单 独 列 示 子 公 司 当 期 净 损 益 中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的 份 额,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中 净 利 润 项 目 下 以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项 目 列 示 少 数 股 东 分 担 的 子 公 司 的 亏 损 超 过 了 少 数 股 东 在 该 子 公 司 期 初 股 东 权 益 中 所 享 有 的 份 额, 冲 减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当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或 其 他 原 因 丧 失 了 对 原 有 子 公 司 的 控 制 权 时, 对 于 剩 余 股 权, 按 照 其 86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重 新 计 量 处 置 股 权 取 得 的 对 价 与 剩 余 股 权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减 去 按 原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原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的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投 资 收 益 与 原 有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相 关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采 用 与 被 购 买 方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即, 除 了 在 该 原 有 子 公 司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导 致 的 变 动 以 外, 其 余 一 并 转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其 后, 对 该 部 分 剩 余 股 权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或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等 相 关 规 定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本 公 司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需 区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各 项 交 易 是 否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的 各 项 交 易 的 条 款 条 件 以 及 经 济 影 响 符 合 以 下 一 种 或 多 种 情 况, 通 常 表 明 应 将 多 次 交 易 事 项 作 为 一 揽 子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1 这 些 交 易 是 同 时 或 者 在 考 虑 了 彼 此 影 响 的 情 况 下 订 立 的 ; 2 这 些 交 易 整 体 才 能 达 成 一 项 完 整 的 商 业 结 果 ; 3 一 项 交 易 的 发 生 取 决 于 其 他 至 少 一 项 交 易 的 发 生 ; 4 一 项 交 易 单 独 看 是 不 经 济 的, 但 是 和 其 他 交 易 一 并 考 虑 时 是 经 济 的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对 其 中 的 每 一 项 交 易 视 情 况 分 别 按 照 不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况 下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适 用 的 原 则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各 项 交 易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将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处 置 子 公 司 并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但 是,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之 前 每 一 次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投 资 对 应 的 享 有 该 子 公 司 净 资 产 份 额 的 差 额,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一 并 转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当 期 的 损 7. 合 营 安 排 分 类 及 共 同 经 营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1 合 营 安 排 的 分 类 合 营 安 排 分 为 共 同 经 营 和 合 营 企 业 未 通 过 单 独 主 体 达 成 的 合 营 安 排, 划 分 为 共 同 经 营 单 独 主 体, 是 指 具 有 单 独 可 辨 认 的 财 务 架 构 的 主 体, 包 括 单 独 的 法 人 主 体 和 不 具 备 法 人 主 体 资 格 但 法 律 认 可 的 主 体 通 过 单 独 主 体 达 成 的 合 营 安 排, 通 常 划 分 为 合 营 企 业 相 关 事 实 和 情 况 变 化 导 致 合 营 方 在 合 营 安 排 中 享 有 的 权 利 和 承 担 的 义 务 发 生 变 化 的, 合 营 方 对 合 营 安 排 的 分 类 进 行 重 新 评 估 2 共 同 经 营 的 会 计 处 理 共 同 经 营 参 与 方 应 当 确 认 其 与 共 同 经 营 中 利 益 份 额 相 关 的 下 列 项 目, 并 按 照 相 关 企 业 会 计 准 87
则 的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确 认 单 独 所 持 有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以 及 按 其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持 有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 确 认 出 售 其 享 有 的 共 同 经 营 产 出 份 额 所 产 生 的 收 入 ; 按 其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经 营 因 出 售 产 出 所 产 生 的 收 入 ; 确 认 单 独 所 发 生 的 费 用, 以 及 按 其 份 额 确 认 共 同 经 营 发 生 的 费 用 对 共 同 经 营 不 享 有 共 同 控 制 的 参 与 方, 如 果 享 有 该 共 同 经 营 相 关 资 产 且 承 担 该 共 同 经 营 相 关 负 债 的, 参 照 共 同 经 营 参 与 方 的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否 则, 应 当 按 照 相 关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3 合 营 企 业 的 会 计 处 理 合 营 企 业 参 与 方 应 当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规 定 对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不 享 有 共 同 控 制 的 参 与 方 应 当 根 据 其 对 该 合 营 企 业 的 影 响 程 度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8.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确 定 标 准 现 金 等 价 物 是 指 企 业 持 有 的 期 限 短 ( 一 般 指 从 购 买 日 起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金 额 现 金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的 投 资 9. 外 币 业 务 和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10. 金 融 工 具 在 本 公 司 成 为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的 一 方 时 确 认 一 项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的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损 益, 对 于 其 他 类 别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1)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定 方 法 公 允 价 值, 是 指 市 场 参 与 者 在 计 量 日 发 生 的 有 序 交 易 中, 出 售 一 项 资 产 所 能 收 到 或 者 转 移 一 项 负 债 所 需 支 付 的 价 格 金 融 工 具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本 公 司 采 用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活 跃 市 场 中 的 报 价 是 指 易 于 定 期 从 交 易 所 经 纪 商 行 业 协 会 定 价 服 务 机 构 等 获 得 的 价 格, 且 代 表 了 在 公 平 交 易 中 实 际 发 生 的 市 场 交 易 的 价 格 金 融 工 具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本 公 司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估 值 技 术 包 括 参 考 熟 悉 情 况 并 自 愿 交 易 的 各 方 最 近 进 行 的 市 场 交 易 中 使 用 的 价 格 参 照 实 质 上 相 同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当 前 的 公 允 价 值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 和 期 权 定 价 模 型 等 (2) 金 融 资 产 的 分 类 确 认 和 计 量 以 常 规 方 式 买 卖 金 融 资 产, 按 交 易 日 进 行 会 计 确 认 和 终 止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以 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88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是 指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金 融 资 产 :A. 取 得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目 的, 主 要 是 为 了 近 期 内 出 售 ;B. 属 于 进 行 集 中 管 理 的 可 辨 认 金 融 工 具 组 合 的 一 部 分, 且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本 公 司 近 期 采 用 短 期 获 利 方 式 对 该 组 合 进 行 管 理 ;C. 属 于 衍 生 工 具, 但 是, 被 指 定 且 为 有 效 套 期 工 具 的 衍 生 工 具 属 于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的 衍 生 工 具 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工 具 除 外 符 合 下 述 条 件 之 一 的 金 融 资 产,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可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A. 该 指 定 可 以 消 除 或 明 显 减 少 由 于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计 量 基 础 不 同 所 导 致 的 相 关 利 得 或 损 失 在 确 认 或 计 量 方 面 不 一 致 的 情 况 ;B. 本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或 投 资 策 略 的 正 式 书 面 文 件 已 载 明,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在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或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组 合 以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进 行 管 理 评 价 并 向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报 告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以 及 与 该 等 金 融 资 产 相 关 的 股 利 和 利 息 收 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是 指 到 期 日 固 定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且 本 公 司 有 明 确 意 图 和 能 力 持 有 至 到 期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在 终 止 确 认 发 生 减 值 或 摊 销 时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实 际 利 率 法 是 指 按 照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 含 一 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 的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其 摊 余 成 本 及 各 期 利 息 收 入 或 支 出 的 方 法 实 际 利 率 是 指 将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在 预 期 存 续 期 间 或 适 用 的 更 短 期 间 内 的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为 该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当 前 账 面 价 值 所 使 用 的 利 率 在 计 算 实 际 利 率 时, 本 公 司 将 在 考 虑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所 有 合 同 条 款 的 基 础 上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 不 考 虑 未 来 的 信 用 损 失 ), 同 时 还 将 考 虑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合 同 各 方 之 间 支 付 或 收 取 的 属 于 实 际 利 率 组 成 部 分 的 各 项 收 费 交 易 费 用 及 折 价 或 溢 价 等 3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是 指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本 公 司 划 分 为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的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及 其 他 应 收 款 等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在 终 止 确 认 发 生 减 值 或 摊 销 时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初 始 确 认 时 即 被 指 定 为 可 供 出 售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以 及 除 了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以 外 的 金 融 资 产 89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投 资 的 期 末 成 本 按 照 其 摊 余 成 本 法 确 定, 即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扣 除 已 偿 还 的 本 金, 加 上 或 减 去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将 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与 到 期 日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进 行 摊 销 形 成 的 累 计 摊 销 额, 并 扣 除 已 发 生 的 减 值 损 失 后 的 金 额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期 末 成 本 为 其 初 始 取 得 成 本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除 减 值 损 失 和 外 币 货 币 性 金 融 资 产 与 摊 余 成 本 相 关 的 汇 兑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外,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该 金 融 资 产 终 止 确 认 时 转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是,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以 及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期 间 取 得 的 利 息 及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3)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除 了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外, 本 公 司 在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检 查,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的,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本 公 司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或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和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再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已 单 项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的 金 融 资 产, 不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1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以 成 本 或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将 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减 记 金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金 融 资 产 在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后,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金 融 资 产 转 回 减 值 损 失 后 的 账 面 价 值 不 超 过 假 定 不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下 该 金 融 资 产 在 转 回 日 的 摊 余 成 本 2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当 综 合 相 关 因 素 判 断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公 允 价 值 下 跌 是 严 重 或 非 暂 时 性 下 跌 时, 表 明 该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发 生 减 值 其 中 严 重 下 跌 是 指 公 允 价 值 下 跌 幅 度 累 计 超 过 20%; 非 暂 时 性 下 跌 是 指 公 允 价 值 连 续 下 跌 时 间 超 过 12 个 月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将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因 公 允 价 值 下 降 形 成 的 累 计 损 失 予 以 转 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该 转 出 的 累 计 损 失 为 该 资 产 初 始 取 得 成 本 扣 除 已 收 回 本 金 和 已 摊 销 金 额 当 前 公 允 价 值 和 原 已 计 入 损 益 的 减 值 损 失 后 的 余 额 在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后, 期 后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已 恢 复, 且 客 观 上 与 确 认 该 损 失 后 发 生 的 事 项 有 关, 原 确 认 的 减 值 损 失 予 以 转 回, 可 供 出 售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的 减 值 损 失 转 回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可 供 出 售 债 务 工 具 的 减 值 损 失 转 回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或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90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的 减 值 损 失, 不 予 转 回 (4)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金 融 资 产, 予 以 终 止 确 认 :1 收 取 该 金 融 资 产 现 金 流 量 的 合 同 权 利 终 止 ; 2 该 金 融 资 产 已 转 移, 且 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转 入 方 ;3 该 金 融 资 产 已 转 移, 虽 然 企 业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但 是 放 弃 了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若 企 业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且 未 放 弃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的 控 制 的, 则 按 照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程 度 确 认 有 关 金 融 资 产, 并 相 应 确 认 有 关 负 债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程 度, 是 指 该 金 融 资 产 价 值 变 动 使 企 业 面 临 的 风 险 水 平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及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和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金 融 资 产 部 分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终 止 确 认 及 未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之 间 按 其 相 对 的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分 摊, 并 将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应 分 摊 至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和 与 分 摊 的 前 述 账 面 金 额 之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对 采 用 附 追 索 权 方 式 出 售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将 持 有 的 金 融 资 产 背 书 转 让, 需 确 定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是 否 已 经 转 移 已 将 该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转 入 方 的,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保 留 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不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则 继 续 判 断 企 业 是 否 对 该 资 产 保 留 了 控 制, 并 根 据 前 面 各 段 所 述 的 原 则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5) 金 融 负 债 的 分 类 和 计 量 金 融 负 债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和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初 始 确 认 金 融 负 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的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于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分 类 为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的 条 件 与 分 类 为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条 件 一 致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的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以 及 与 该 等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的 股 利 和 利 息 支 出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成 本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进 行 91
后 续 计 量, 终 止 确 认 或 摊 销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6) 金 融 负 债 的 终 止 确 认 金 融 负 债 的 现 时 义 务 全 部 或 部 分 已 经 解 除 的, 才 能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负 债 或 其 一 部 分 本 公 司 ( 债 务 人 ) 与 债 权 人 之 间 签 订 协 议, 以 承 担 新 金 融 负 债 方 式 替 换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且 新 金 融 负 债 与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的 合 同 条 款 实 质 上 不 同 的, 终 止 确 认 现 存 金 融 负 债, 并 同 时 确 认 新 金 融 负 债 金 融 负 债 全 部 或 部 分 终 止 确 认 的, 将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对 价 ( 包 括 转 出 的 非 现 金 资 产 或 承 担 的 新 金 融 负 债 )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7)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抵 销 当 本 公 司 具 有 抵 销 已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法 定 权 利, 且 目 前 可 执 行 该 种 法 定 权 利, 同 时 本 公 司 计 划 以 净 额 结 算 或 同 时 变 现 该 金 融 资 产 和 清 偿 该 金 融 负 债 时,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以 相 互 抵 销 后 的 金 额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列 示 除 此 以 外,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内 分 别 列 示, 不 予 相 互 抵 销 (8) 权 益 工 具 权 益 工 具 是 指 能 证 明 拥 有 本 公 司 在 扣 除 所 有 负 债 后 的 资 产 中 的 剩 余 权 益 的 合 同 企 业 合 并 中 合 并 方 发 行 权 益 工 具 发 生 的 交 易 费 用 抵 减 权 益 工 具 的 溢 价 收 入, 不 足 抵 减 的, 冲 减 留 存 收 益 其 余 权 益 工 具, 在 发 行 时 收 到 的 对 价 扣 除 交 易 费 用 后 增 加 股 东 权 益 本 公 司 对 权 益 工 具 持 有 方 的 各 种 分 配 ( 不 包 括 股 票 股 利 ), 减 少 股 东 权 益 本 公 司 不 确 认 权 益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额 11. 应 收 款 项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判 断 依 据 或 金 额 标 准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本 公 司 将 单 项 金 额 超 过 200 万 元 的 应 收 款 项 视 为 重 大 应 收 款 项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应 当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个 别 认 定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经 减 值 测 试 后 不 存 在 减 值 的, 应 当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风 险 组 合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中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2).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 账 龄 分 析 法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其 他 方 法 ) 账 龄 分 析 法 组 合 按 账 龄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内 公 司 组 合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组 合 中,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92
适 用 不 适 用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5.00 其 中 :1 年 以 内 分 项, 可 添 加 行 半 年 以 内 0.25 半 年 -1 年 5.00 1-2 年 10.00 10.00 2-3 年 20.00 20.00 3-4 年 40.00 40.00 4-5 年 70.00 70.00 5 年 以 上 100.00 100.00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3).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理 由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减 值 的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12. 存 货 (1) 存 货 的 类 别 : 包 括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持 有 以 备 出 售 的 商 品 等 (2) 存 货 计 价 方 法 : 购 入 和 入 库 按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领 用 和 销 售 产 成 品 个 别 计 价 法 核 算 (3)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确 定 依 据 及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 期 末, 存 货 按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计 价 如 果 由 于 存 货 毁 损 全 部 或 部 分 陈 旧 过 时 或 销 售 价 格 低 于 成 本 等 原 因, 使 存 货 成 本 高 于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按 单 个 存 货 项 目 可 变 现 净 值 低 于 成 本 的 差 额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损 失 准 备 可 变 现 净 值 按 正 常 经 营 过 程 中, 以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存 货 的 采 购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以 及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为 执 行 销 售 合 同 或 者 劳 务 合 同 而 持 有 的 存 货,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以 合 同 价 格 为 基 础 计 算 本 公 司 持 有 的 多 于 销 售 合 同 订 购 数 量 的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以 一 般 销 售 价 格 为 基 础 计 算 以 前 减 记 存 货 价 值 的 影 响 因 素 已 经 消 失 的, 在 原 已 计 提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金 额 内 转 回, 转 回 的 金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存 货 盘 存 制 度 : 永 续 盘 存 制 (5)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的 摊 销 方 法 :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在 领 用 时 采 用 一 次 摊 销 法 93
13.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资 产 14.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是 指 本 公 司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控 制 重 大 影 响 的 权 益 性 投 资, 以 及 对 其 合 营 企 业 的 权 益 性 投 资 本 公 司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具 有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权 益 性 投 资, 作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或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核 算 共 同 控 制, 是 指 本 公 司 按 照 相 关 约 定 对 某 项 安 排 所 共 有 的 控 制, 并 且 该 安 排 的 相 关 活 动 必 须 经 过 分 享 控 制 权 的 参 与 方 一 致 同 意 后 才 能 决 策 重 大 影 响, 是 指 本 公 司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和 经 营 政 策 有 参 与 决 策 的 权 力, 但 并 不 能 够 控 制 或 者 与 其 他 方 一 起 共 同 控 制 这 些 政 策 的 制 定 (1) 投 资 成 本 的 确 定 对 于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支 付 的 现 金 转 让 的 非 现 金 资 产 以 及 所 承 担 债 务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作 为 合 并 对 价 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被 合 并 方 股 东 权 益 /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按 照 发 行 股 份 的 面 值 总 额 作 为 股 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所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取 得 同 一 控 制 下 被 合 并 方 的 股 权, 最 终 形 成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应 分 别 是 否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进 行 处 理 :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将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取 得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应 享 有 被 合 并 方 股 东 权 益 /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最 终 控 制 方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达 到 合 并 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加 上 合 并 日 进 一 步 取 得 股 份 新 支 付 对 价 的 账 面 价 值 之 和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合 并 日 之 前 持 有 的 股 权 投 资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或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而 确 认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暂 不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购 买 日 按 照 合 并 成 本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合 并 成 本 包 括 购 买 方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之 和 (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取 得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最 终 形 成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的, 应 分 别 是 否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进 行 处 理 :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将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取 得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不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按 照 原 持 有 被 购 买 方 的 股 权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加 上 新 增 投 资 成 本 之 和, 作 为 改 按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原 持 有 的 股 权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相 关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暂 不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原 持 有 股 权 投 资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其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以 及 原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累 计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 94
合 并 方 或 购 买 方 为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审 计 法 律 服 务 评 估 咨 询 等 中 介 费 用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管 理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除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外 的 其 他 股 权 投 资, 按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该 成 本 视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取 得 方 式 的 不 同, 分 别 按 照 本 公 司 实 际 支 付 的 现 金 购 买 价 款 本 公 司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交 易 中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原 账 面 价 值 该 项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自 身 的 公 允 价 值 等 方 式 确 定 与 取 得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直 接 相 关 的 费 用 税 金 及 其 他 必 要 支 出 也 计 入 投 资 成 本 对 于 因 追 加 投 资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重 大 影 响 或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但 不 构 成 控 制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成 本 为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确 定 的 原 持 有 股 权 投 资 的 公 允 价 值 加 上 新 增 投 资 成 本 之 和 (2) 后 续 计 量 及 损 益 确 认 方 法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 构 成 共 同 经 营 者 除 外 )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此 外,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控 制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时,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计 价, 追 加 或 收 回 投 资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除 取 得 投 资 时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或 者 对 价 中 包 含 的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者 利 润 外,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按 照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发 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确 认 2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大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不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按 照 应 享 有 或 应 分 担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现 的 净 损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份 额, 分 别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同 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 按 照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利 润 或 现 金 股 利 计 算 应 享 有 的 部 分, 相 应 减 少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 对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变 动,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并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在 确 认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时, 以 取 得 投 资 时 被 投 资 单 位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等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净 利 润 进 行 调 整 后 确 认 被 投 资 单 位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期 间 与 本 公 司 不 一 致 的, 按 照 本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期 间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并 据 以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和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对 于 本 公 司 与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之 间 发 生 的 交 易, 投 出 或 出 售 的 资 产 不 构 成 业 务 的, 未 实 现 内 部 交 易 损 益 按 照 享 有 的 比 例 计 算 归 属 于 本 公 司 的 部 分 予 以 抵 销, 在 此 基 础 上 确 认 投 资 损 益 但 本 公 司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未 实 现 内 部 交 易 损 失, 属 于 所 转 让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的, 不 予 以 抵 销 本 公 司 向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投 出 的 资 产 构 成 业 务 的, 投 95
资 方 因 此 取 得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但 未 取 得 控 制 权 的, 以 投 出 业 务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新 增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与 投 出 业 务 的 账 面 价 值 之 差, 全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向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出 售 的 资 产 构 成 业 务 的, 取 得 的 对 价 与 业 务 的 账 面 价 值 之 差, 全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自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购 入 的 资 产 构 成 业 务 的,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0 号 企 业 合 并 的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全 额 确 认 与 交 易 相 关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在 确 认 应 分 担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净 亏 损 时, 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和 其 他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投 资 的 长 期 权 益 减 记 至 零 为 限 此 外, 如 本 公 司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负 有 承 担 额 外 损 失 的 义 务, 则 按 预 计 承 担 的 义 务 确 认 预 计 负 债, 计 入 当 期 投 资 损 失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期 间 实 现 净 利 润 的, 本 公 司 在 收 益 分 享 额 弥 补 未 确 认 的 亏 损 分 担 额 后, 恢 复 确 认 收 益 分 享 额 3 收 购 少 数 股 权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因 购 买 少 数 股 权 新 增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与 按 照 新 增 持 股 比 例 计 算 应 享 有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 或 合 并 日 ) 开 始 持 续 计 算 的 净 资 产 份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4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母 公 司 在 不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况 下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处 置 价 款 与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相 对 应 享 有 子 公 司 净 资 产 的 差 额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 母 公 司 部 分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导 致 丧 失 对 子 公 司 控 制 权 的, 按 本 附 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中 所 述 的 相 关 会 计 政 策 处 理 其 他 情 形 下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处 置, 对 于 处 置 的 股 权,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实 际 取 得 价 款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仍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在 处 置 时 将 原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部 分 按 相 应 的 比 例 采 用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因 被 投 资 方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而 确 认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按 比 例 结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处 置 后 剩 余 股 权 仍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其 在 取 得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控 制 之 前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或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准 则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采 用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并 按 比 例 结 转 当 期 损 益 ;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资 产 中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按 比 例 结 转 当 期 损 益 本 公 司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丧 失 了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控 制 的, 在 编 制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时,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改 按 权 益 法 核 算, 并 对 该 剩 余 股 96
权 视 同 自 取 得 时 即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进 行 调 整 ;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不 能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改 按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准 则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其 在 丧 失 控 制 之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对 于 本 公 司 取 得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控 制 之 前,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或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准 则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丧 失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控 制 时 采 用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资 产 中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在 丧 失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控 制 时 结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其 中,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按 比 例 结 转 ;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改 按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准 则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全 部 结 转 本 公 司 因 处 置 部 分 股 权 投 资 丧 失 了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处 置 后 的 剩 余 股 权 改 按 金 融 工 具 确 认 和 计 量 准 则 核 算, 其 在 丧 失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之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原 股 权 投 资 因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而 确 认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在 终 止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时 采 用 与 被 投 资 单 位 直 接 处 置 相 关 资 产 或 负 债 相 同 的 基 础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因 被 投 资 方 除 净 损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和 利 润 分 配 以 外 的 其 他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而 确 认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在 终 止 采 用 权 益 法 时 全 部 转 入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本 公 司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直 至 丧 失 控 制 权, 如 果 上 述 交 易 属 于 一 揽 子 交 易 的, 将 各 项 交 易 作 为 一 项 处 置 子 公 司 股 权 投 资 并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交 易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在 丧 失 控 制 权 之 前 每 一 次 处 置 价 款 与 所 处 置 的 股 权 对 应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先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到 丧 失 控 制 权 时 再 一 并 转 入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当 期 损 益 15.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1). 如 果 采 用 成 本 计 量 模 式 的 : 折 旧 或 摊 销 方 法 本 公 司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中 出 租 的 建 筑 物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计 提 折 旧, 其 折 旧 政 策 与 固 定 资 产 部 分 相 同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中 出 租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持 有 并 准 备 增 值 后 转 让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采 用 直 线 法 摊 销, 具 体 核 算 政 策 与 形 资 产 部 分 相 同 16. 固 定 资 产 (1). 确 认 条 件 固 定 资 产 是 指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的, 使 用 年 限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有 形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才 能 予 以 确 认 :1 与 该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2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97
本 公 司 的 固 定 资 产 分 为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通 用 设 备 专 用 设 备 电 子 设 备 交 通 运 输 工 具 其 他 等 (2). 折 旧 方 法 类 别 折 旧 方 法 折 旧 年 限 ( 年 )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 房 屋 建 筑 物 直 线 法 20-50 5 1.9-4.75 机 械 设 备 直 线 法 10 5 9.5 运 输 设 备 直 线 法 10 5 9.5 其 他 设 备 直 线 法 3-5 5 19-31.67 (3).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认 定 依 据 计 价 和 折 旧 方 法 1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认 定 依 据 符 合 下 列 一 项 或 数 项 标 准 的, 认 定 为 融 资 租 赁 :1 在 租 赁 期 届 满 时, 租 赁 资 产 的 所 有 权 转 移 给 承 租 人 ;2 承 租 人 有 购 买 租 赁 资 产 的 选 择 权, 所 订 立 的 购 买 价 款 预 计 将 远 低 于 行 使 选 择 权 时 租 赁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因 而 在 租 赁 开 始 日 就 可 以 合 理 确 定 承 租 人 将 会 行 使 这 种 选 择 权 ;3 即 使 资 产 的 所 有 权 不 转 移, 但 租 赁 期 占 租 赁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的 大 部 分 ;4 承 租 人 在 租 赁 开 始 日 的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现 值, 几 乎 相 当 于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 出 租 人 在 租 赁 开 始 日 的 最 低 租 赁 收 款 额 现 值, 几 乎 相 当 于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5 租 赁 资 产 性 质 特 殊, 如 果 不 作 较 大 改 造, 只 有 承 租 人 才 能 使 用 2 融 资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的 计 价 : 融 资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按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的 现 值 中 较 低 者 入 账 3 融 资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方 法 : 按 自 有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政 策 计 提 折 旧 17. 在 建 工 程 (1) 在 建 工 程 同 时 满 足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时 予 以 确 认 在 建 工 程 按 建 造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实 际 成 本 计 量 (2) 在 建 工 程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按 工 程 实 际 成 本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已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但 尚 未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的, 先 按 估 计 价 值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待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后 再 按 实 际 成 本 调 整 原 暂 估 价 值, 但 不 再 调 整 原 已 计 提 的 折 旧 18. 借 款 费 用 (1)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确 认 原 则 公 司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可 直 接 归 属 于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予 以 资 本 化,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 其 他 借 款 费 用, 在 发 生 时 确 认 为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期 间 1 当 借 款 费 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开 始 资 本 化 :1) 资 产 支 出 已 经 发 生 ;2) 借 款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3) 为 使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所 必 要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已 经 开 始 98
2 若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在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过 程 中 发 生 非 正 常 中 断, 并 且 中 断 时 间 连 续 超 过 3 个 月, 暂 停 借 款 费 用 的 资 本 化 ; 中 断 期 间 发 生 的 借 款 费 用 确 认 为 当 期 费 用, 直 至 资 产 的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活 动 重 新 开 始 3 当 所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可 销 售 状 态 时, 借 款 费 用 停 止 资 本 化 (3)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率 以 及 资 本 化 金 额 的 计 算 方 法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借 入 专 门 借 款 的, 以 专 门 借 款 当 期 实 际 发 生 的 利 息 费 用 ( 包 括 按 照 实 际 利 率 法 确 定 的 折 价 或 溢 价 的 摊 销 ), 减 去 将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应 予 资 本 化 的 利 息 金 额 ;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占 用 了 一 般 借 款 的, 根 据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的 资 产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资 本 化 率, 计 算 确 定 一 般 借 款 应 予 资 本 化 的 利 息 金 额 19. 生 物 资 产 20. 油 气 资 产 21. 形 资 产 (1). 计 价 方 法 使 用 寿 命 减 值 测 试 1 形 资 产 包 括 土 地 使 用 权 专 利 权 及 非 专 利 技 术 等, 按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2 本 公 司 于 取 得 形 资 产 时 分 析 判 断 其 使 用 寿 命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为 有 限 的, 估 计 该 使 用 寿 命 的 年 限 或 者 构 成 使 用 寿 命 的 产 量 等 类 似 计 量 单 位 数 量 ; 法 预 见 形 资 产 为 本 公 司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期 限 的, 视 为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形 资 产 3 形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的 估 计 方 法 1) 本 公 司 对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形 资 产, 估 计 其 使 用 寿 命 时 通 常 考 虑 以 下 因 素 :1 运 用 该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通 常 的 寿 命 周 期 可 获 得 的 类 似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的 信 息 ;2 技 术 工 艺 等 方 面 的 现 阶 段 情 况 及 对 未 来 发 展 趋 势 的 估 计 ;3 以 该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或 提 供 劳 务 的 市 场 需 求 情 况 ;4 现 在 或 潜 在 的 竞 争 者 预 期 采 取 的 行 动 ;5 为 维 持 该 资 产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能 力 的 预 期 维 护 支 出, 以 及 公 司 预 计 支 付 有 关 支 出 的 能 力 ;6 对 该 资 产 控 制 期 限 的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或 类 似 限 制, 如 特 许 使 用 期 租 赁 期 等 ;7 与 公 司 持 有 其 他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的 关 联 性 等 2)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形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判 断 依 据 以 及 对 其 寿 命 的 复 核 程 序 本 公 司 将 法 预 见 该 资 产 为 公 司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期 限, 或 使 用 期 限 不 确 定 等 形 资 产 确 定 为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形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判 断 依 据 :1 来 源 于 合 同 性 权 利 或 其 他 法 定 权 利, 但 合 同 规 定 或 法 律 规 定 99
明 确 使 用 年 限 ;2 综 合 同 行 业 情 况 或 相 关 专 家 论 证 等, 仍 法 判 断 形 资 产 为 公 司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期 限 每 年 年 末,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形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复 核, 主 要 采 取 自 下 而 上 的 方 式, 由 形 资 产 使 用 相 关 部 门 进 行 基 础 复 核, 评 价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判 断 依 据 是 否 存 在 变 化 等 4 形 资 产 价 值 摊 销 方 法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形 资 产, 在 使 用 寿 命 内 按 照 与 该 项 形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预 期 实 现 方 式 系 统 合 理 地 摊 销, 法 可 靠 确 定 预 期 实 现 方 式 的, 采 用 直 线 法 摊 销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形 资 产 不 摊 销, 公 司 在 每 个 会 计 期 间 均 对 该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复 核 5 使 用 寿 命 确 定 的 形 资 产,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有 迹 象 表 明 发 生 减 值 的, 按 照 账 面 价 值 与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提 相 应 的 减 值 准 备 ;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形 资 产 和 尚 未 达 到 可 使 用 状 态 的 形 资 产,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每 年 均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2).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支 出 会 计 政 策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为 形 资 产 :(1) 完 成 该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2) 具 有 完 成 该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3)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能 证 明 其 有 用 性 ;(4)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形 资 产 ;(5) 归 属 于 该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公 司 划 分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的 研 究 阶 段 和 开 发 阶 段 的 具 体 标 准 :(1) 为 获 取 新 的 技 术 和 知 识 等 进 行 的 有 计 划 的 调 查 阶 段, 应 确 定 为 研 究 阶 段, 该 阶 段 具 有 计 划 性 和 探 索 性 等 特 点 ;(2) 在 进 行 商 业 性 生 产 或 使 用 前, 将 研 究 成 果 或 其 他 知 识 应 用 于 某 项 计 划 或 设 计, 以 生 产 出 新 的 或 具 有 实 质 性 改 进 的 材 料 装 置 产 品 等 阶 段, 应 确 定 为 开 发 阶 段, 该 阶 段 具 有 针 对 性 和 形 成 成 果 的 可 能 性 较 大 等 特 点 22.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本 公 司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判 断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模 式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采 用 成 本 模 式 计 量 的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形 资 产 等 长 期 资 产 是 否 存 在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迹 象, 如 果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长 期 资 产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应 当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长 期 资 产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应 当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将 所 估 计 的 资 产 可 收 回 金 额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相 比 较, 以 确 定 资 产 是 否 发 生 了 减 值, 以 及 是 否 需 要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并 确 认 相 应 的 减 值 损 失 资 产 可 收 回 金 额 的 估 计, 应 当 根 据 其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因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商 誉 和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形 资 产, 对 于 这 些 资 产, 论 是 否 存 在 减 值 迹 100
象, 都 应 当 至 少 于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得 转 回 23.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是 指 公 司 已 经 发 生 但 应 由 本 期 和 以 后 各 期 分 担 的 分 摊 期 限 在 一 年 以 上 ( 不 含 一 年 ) 的 各 项 费 用, 包 括 以 经 营 租 赁 方 式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改 良 支 出 等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按 实 际 发 生 额 入 账, 在 受 益 期 或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分 期 平 均 摊 销 如 果 长 期 待 摊 的 费 用 项 目 不 能 使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受 益 则 将 尚 未 摊 销 的 该 项 目 的 摊 余 价 值 全 部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24. 职 工 薪 酬 (1) 短 期 薪 酬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本 公 司 在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实 际 发 生 的 短 期 薪 酬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按 照 受 益 对 象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 其 中,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2) 离 职 后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离 职 后 福 利 计 划 按 照 承 担 的 风 险 和 义 务 情 况, 可 以 分 为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和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1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公 司 根 据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为 换 取 职 工 在 会 计 期 间 提 供 的 服 务 而 向 单 独 主 体 缴 存 的 提 存 金,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按 照 受 益 对 象 计 人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2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是 指 除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以 外 的 离 职 后 福 利 计 划 会 计 处 理 包 括 下 列 步 骤 : 1) 根 据 预 期 累 计 福 利 单 位 法, 采 用 偏 且 相 互 一 致 的 精 算 假 设 对 有 关 人 口 统 计 变 量 和 财 务 变 量 等 作 出 估 计,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所 产 生 的 义 务, 并 确 定 相 关 义 务 的 所 属 期 间 ; 公 司 对 所 有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义 务 予 以 折 现, 包 括 预 期 在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年 度 报 告 期 间 结 束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支 付 的 义 务 折 现 时 所 采 用 的 折 现 率 根 据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与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义 务 期 限 和 币 种 相 匹 配 的 国 债 或 活 跃 市 场 上 的 高 质 量 公 司 债 券 的 市 场 收 益 率 确 定 ; 2)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存 在 资 产 的, 将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义 务 现 值 减 去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所 形 成 的 赤 字 或 盈 余 确 认 为 一 项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存 在 盈 余 的, 以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的 盈 余 和 资 产 上 限 两 项 的 孰 低 者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资 产 资 产 上 限 是 指 公 司 可 从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退 款 或 减 少 未 来 对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缴 存 资 金 而 获 得 的 经 济 利 益 的 现 值 ; 3) 期 末, 将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产 生 的 职 工 薪 酬 成 本 确 认 为 服 务 成 本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利 息 净 额 以 及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所 产 生 的 变 动, 其 中 服 务 成 本 和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利 息 净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所 产 生 的 变 动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并 且 在 后 续 会 计 期 间 不 允 许 转 回 至 损 益, 但 可 以 在 权 益 范 围 内 转 移 这 些 在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确 认 的 金 额 ; 101
4) 在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结 算 时, 确 认 一 项 结 算 利 得 或 损 失 (3) 辞 退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公 司 向 职 工 提 供 的 辞 退 福 利, 在 下 列 两 者 孰 早 日 确 认 辞 退 福 利 产 生 的 职 工 薪 酬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 公 司 不 能 单 方 面 撤 回 因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计 划 或 裁 减 建 议 所 提 供 的 辞 退 福 利 时 ;2 公 司 确 认 与 涉 及 支 付 辞 退 福 利 的 重 组 相 关 的 成 本 或 费 用 时 在 公 司 不 能 单 方 面 撤 回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计 划 或 裁 减 建 议 时 和 确 认 与 涉 及 支 付 辞 退 福 利 的 重 组 相 关 的 成 本 费 用 时 两 者 孰 早 日, 确 认 因 解 除 与 职 工 的 劳 动 关 系 给 予 补 偿 而 产 生 的 负 债, 同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公 司 按 照 辞 退 计 划 条 款 的 规 定, 合 理 预 计 并 确 认 辞 退 福 利 产 生 的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辞 退 福 利 预 期 在 其 确 认 的 年 度 报 告 期 结 束 后 十 二 个 月 内 完 全 支 付 的, 适 用 短 期 薪 酬 的 相 关 规 定 ; 辞 退 福 利 预 期 在 年 度 报 告 期 结 束 后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能 完 全 支 付 的, 适 用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的 有 关 规 定 (4)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公 司 向 职 工 提 供 的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符 合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条 件 的, 按 照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 除 此 之 外 的 其 他 长 期 福 利, 按 照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进 行 会 计 处 理, 但 是 重 新 计 量 其 他 长 期 职 工 福 利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所 产 生 的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25. 预 计 负 债 (1) 预 计 负 债 的 确 认 标 准 当 与 对 外 担 保 未 决 诉 讼 或 仲 裁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裁 员 计 划 亏 损 合 同 重 组 义 务 固 定 资 产 弃 置 义 务 等 或 有 事 项 相 关 的 业 务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时, 确 认 为 负 债 : 1 该 义 务 是 本 公 司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2 该 义 务 的 履 行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企 业 3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预 计 负 债 的 计 量 方 法 预 计 负 债 按 照 履 行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所 需 支 出 存 在 一 个 连 续 范 围, 且 该 范 围 内 各 种 结 果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相 同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按 该 范 围 的 中 间 值 确 定 ; 在 其 他 情 况 下, 最 佳 估 计 数 按 如 下 方 法 确 定 : 1 或 有 事 项 涉 及 单 个 项 目 时, 最 佳 估 计 数 按 最 可 能 发 生 金 额 确 定 2 或 有 事 项 涉 及 多 个 项 目 时, 最 佳 估 计 数 按 各 种 可 能 发 生 金 额 及 其 发 生 概 率 计 算 确 定 公 司 清 偿 预 计 负 债 所 需 支 出 全 部 或 部 分 预 期 由 第 三 方 或 其 他 方 补 偿 的, 则 补 偿 金 额 在 基 本 确 定 能 收 到 时, 作 为 资 产 单 独 确 认 确 认 的 补 偿 金 额 不 超 过 所 确 认 预 计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预 计 负 债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该 账 面 价 值 不 能 真 实 反 映 当 前 最 佳 估 计 数, 按 照 当 前 最 佳 估 计 数 对 该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调 整 102
26. 股 份 支 付 27.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等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28. 收 入 (1)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1 销 售 商 品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予 以 确 认 :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 公 司 不 再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不 再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提 供 劳 务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 同 时 满 足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相 关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交 易 的 完 工 进 度 能 够 可 靠 地 确 定 交 易 中 已 发 生 和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采 用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的 收 入, 并 按 已 完 工 作 的 测 量 或 已 经 提 供 劳 务 占 应 提 供 劳 务 总 量 的 比 例 / 已 经 发 生 的 成 本 占 估 计 总 成 本 的 比 例 确 定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完 工 进 度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若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按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并 按 相 同 金 额 结 转 劳 务 成 本 ; 若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不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将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不 确 认 劳 务 收 入 3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在 同 时 满 足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收 入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时, 确 认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的 收 入 利 息 收 入 按 照 他 人 使 用 本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的 时 间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 使 用 费 收 入 按 有 关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收 费 时 间 和 方 法 计 算 确 定 4 建 造 合 同 1) 建 造 合 同 的 结 果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根 据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合 同 收 入 和 合 同 费 用 建 造 合 同 的 结 果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若 合 同 成 本 能 够 收 回 的, 合 同 收 入 根 据 能 够 收 回 的 实 际 合 同 成 本 予 以 确 认, 合 同 成 本 在 其 发 生 的 当 期 确 认 为 合 同 费 用 ; 若 合 同 成 本 不 可 能 收 回 的, 在 发 生 时 立 即 确 认 为 合 同 费 用, 不 确 认 合 同 收 入 2) 固 定 造 价 合 同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表 明 其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 合 同 总 收 入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与 合 同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实 际 发 生 的 合 同 成 本 能 够 清 楚 地 区 分 和 可 靠 地 计 量 合 同 完 工 进 度 和 为 完 成 合 同 尚 需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成 本 加 成 合 同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表 明 其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 与 合 同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实 际 发 生 的 合 同 成 本 能 够 清 楚 地 区 分 和 可 靠 地 计 量 103
3) 确 定 合 同 完 工 进 度 的 方 法 为 累 计 实 际 发 生 的 合 同 成 本 占 合 同 预 计 总 成 本 的 比 例 / 已 经 完 成 的 合 同 工 作 量 占 合 同 预 计 总 工 作 量 的 比 例 / 实 际 测 定 的 完 工 进 度 4)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合 同 预 计 总 成 本 超 过 合 同 总 收 入 的, 将 预 计 损 失 确 认 为 当 期 费 用 执 行 中 的 建 造 合 同, 按 其 差 额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待 执 行 的 亏 损 合 同, 按 其 差 额 确 认 预 计 负 债 (2) 收 入 确 认 的 具 体 方 法 公 司 主 要 销 售 药 品 医 疗 器 械 保 健 品 等 产 品 内 销 产 品 收 入 确 认 需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 公 司 已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将 产 品 交 付 给 购 货 方, 且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金 额 已 确 定, 已 经 收 回 货 款 或 取 得 了 收 款 凭 证 且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产 品 相 关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9. 政 府 补 助 (1)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判 断 依 据 及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本 公 司 取 得 的 用 于 购 建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形 成 长 期 资 产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判 断 依 据 及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本 公 司 取 得 的 除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之 外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若 政 府 文 件 未 明 确 规 定 补 助 对 象, 将 该 政 府 补 助 划 分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或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判 断 依 据 : 1 政 府 文 件 明 确 了 补 助 所 针 对 的 特 定 项 目 的, 根 据 该 特 定 项 目 的 预 算 中 将 形 成 资 产 的 支 出 金 额 和 计 入 费 用 的 支 出 金 额 的 相 对 比 例 进 行 划 分, 对 该 划 分 比 例 需 在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进 行 复 核, 必 要 时 进 行 变 更 ;2 政 府 文 件 中 对 用 途 仅 作 一 般 性 表 述, 没 有 指 明 特 定 项 目 的, 作 为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用 于 补 偿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用 于 补 偿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政 府 补 助 的 确 认 时 点 对 期 末 有 证 据 表 明 公 司 能 够 符 合 财 政 扶 持 政 策 规 定 的 相 关 条 件 且 预 计 能 够 收 到 财 政 扶 持 资 金 的, 按 应 收 金 额 确 认 政 府 补 助 除 此 之 外, 政 府 补 助 均 在 实 际 收 到 时 确 认 (4) 政 府 补 助 的 核 算 方 法 政 府 补 助 为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收 到 或 应 收 的 金 额 计 量 ; 政 府 补 助 为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取 得 的,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30.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暂 时 性 差 异 暂 时 性 差 异 包 括 资 产 与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以 及 未 作 为 资 产 和 负 债 确 认, 但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可 以 确 定 其 计 税 基 础 的 项 目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计 税 基 础 之 间 的 差 额 暂 时 性 差 异 分 为 104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和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2)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确 认 依 据 对 于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能 够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本 公 司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的 未 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由 此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同 时 具 有 下 列 特 征 的 交 易 中 因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所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不 予 确 认 :1 该 交 易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2 交 易 发 生 时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公 司 对 于 与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转 回 ;2 未 来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3)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确 认 依 据 对 于 各 种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均 据 以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但 公 司 对 在 以 下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不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商 誉 的 初 始 确 认 ; 2 同 时 具 有 以 下 特 征 的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 该 交 易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 并 且 交 易 发 生 时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对 于 与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应 当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但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除 外 :1 投 资 企 业 能 够 控 制 暂 时 性 差 异 转 回 的 时 间 ;2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不 会 转 回 (4)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减 值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应 当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法 取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利 益, 则 减 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除 原 确 认 时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部 分, 其 减 记 金 额 也 应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外, 其 他 的 情 况 应 计 入 当 期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在 很 可 能 取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减 记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可 以 恢 复 (5) 所 得 税 费 用 所 得 税 费 用 包 括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除 确 认 为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或 直 接 计 入 股 东 权 益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相 关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或 股 东 权 益, 以 及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调 整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外, 其 余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或 收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1. 租 赁 (1) 经 营 租 赁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公 司 为 承 租 人 时, 在 租 赁 期 内 各 个 期 间 按 照 直 线 法 将 租 金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或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发 生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有 租 金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05
公 司 为 出 租 人 时, 在 租 赁 期 内 各 个 期 间 按 照 直 线 法 将 租 金 确 认 为 当 期 损 益, 发 生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除 金 额 较 大 的 予 以 资 本 化 并 分 期 计 入 损 益 外, 均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有 租 金 在 实 际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融 资 租 赁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公 司 为 承 租 人 时, 在 租 赁 期 开 始 日, 公 司 以 租 赁 开 始 日 租 赁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现 值 中 两 者 较 低 者 作 为 租 入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将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作 为 长 期 应 付 款 的 入 账 价 值, 其 差 额 为 未 确 认 融 资 费 用, 发 生 的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计 入 租 赁 资 产 价 值 在 租 赁 期 各 个 期 间,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确 认 当 期 的 融 资 费 用 公 司 为 出 租 人 时, 在 租 赁 期 开 始 日, 公 司 以 租 赁 开 始 日 最 低 租 赁 收 款 额 与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之 和 作 为 应 收 融 资 租 赁 款 的 入 账 价 值, 同 时 记 录 未 担 保 余 值 ; 将 最 低 租 赁 收 款 额 初 始 直 接 费 用 及 未 担 保 余 值 之 和 与 其 现 值 之 和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未 实 现 融 资 收 益 在 租 赁 期 各 个 期 间,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计 算 确 认 当 期 的 融 资 收 入 32. 其 他 重 要 的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1) 重 要 的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公 司 本 期 会 计 政 策 未 发 生 变 更 (2) 重 要 的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公 司 本 期 会 计 估 计 未 发 生 变 更 33.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的 变 更 (1)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2) 重 要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34. 其 他 1) 特 准 储 备 物 资 和 特 准 储 备 资 金 广 西 政 府 指 定 本 公 司 承 担 广 西 重 大 灾 情 疫 情 急 救 等 突 发 事 件 和 地 方 常 见 病 所 需 的 医 药 商 品 储 备 调 拨 和 供 应 任 务 本 公 司 作 为 承 担 医 药 特 准 储 备 物 资 储 备 任 务 的 企 业, 通 过 当 地 政 府 取 得 政 府 提 供 的 特 准 储 备 基 金, 并 账 列 于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中 本 公 司 根 据 广 西 政 府 的 储 备 计 划 ( 品 种 和 数 量 ) 对 相 应 的 医 药 特 准 储 备 物 资 进 行 储 备, 实 行 动 态 管 理, 并 账 列 于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中 六 税 项 1.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106
增 值 税 消 费 税 以 产 品 销 售 加 工 收 入 为 计 税 依 据 营 业 税 按 照 应 纳 税 营 业 额 为 计 税 依 据 5%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按 照 应 纳 流 转 税 额 为 计 税 依 据 7% 5% 企 业 所 得 税 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计 税 依 据 25% 15% 教 育 费 附 加 按 照 应 纳 流 转 税 额 为 计 税 依 据 3% 防 洪 保 安 费 以 营 业 收 入 为 计 税 依 据 0.1% 107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17% 13% 6% 3% 0 注 : 中 药 材 的 增 值 税 税 率 为 13%; 服 务 费 按 应 税 收 入 的 6% 增 值 税 税 率 缴 纳 ; 生 物 制 品 于 2012 年 8 月 实 行 简 易 征 收 办 法, 税 率 为 3%; 计 生 用 品 为 免 税 用 品 存 在 不 同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纳 税 主 体 的, 披 露 情 况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纳 税 主 体 名 称 所 得 税 税 率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 柳 州 桂 中 大 药 房 连 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15% 广 西 南 宁 柳 药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15% 2. 税 收 优 惠 根 据 财 税 [2011]58 号 文 规 定,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对 设 在 西 部 地 区 的 鼓 励 类 产 业 企 业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根 据 财 税 [2011]58 号 文 规 定,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对 设 在 西 部 地 区 的 鼓 励 类 产 业 企 业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2012 年 6 月 16 日, 柳 州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直 属 第 一 税 务 分 局 出 具 企 业 所 得 税 备 案 类 税 收 优 惠 备 案 告 知 书 ( 柳 地 税 直 属 -2012 年 第 27 号 ),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柳 州 桂 中 大 药 房 连 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起 执 行 企 业 所 得 税 西 部 大 开 发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减 按 15% 的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财 税 [2011]58 号 文 规 定,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对 设 在 西 部 地 区 的 鼓 励 类 产 业 企 业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2013 年 11 月 28 日, 柳 州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地 方 税 务 局 对 本 公 司 出 具 企 业 所 得 税 备 案 类 税 收 优 惠 备 案 告 知 书 ( 高 新 2013 年 第 09 号 ), 公 司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止 执 行 企 业 所 得 税 西 部 大 开 发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减 按 15% 的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财 税 [2011]58 号 文 规 定,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对 设 在 西 部 地 区 的 鼓 励 类 产 业 企 业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2015 年 6 月 23 日, 南 宁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接 收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广 西 南 宁 柳 药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备 案 申 请, 并 在 网 上 申 报 系 统 中 修 改 优 惠 税 率, 广 西 南 宁 柳 药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执 行 企 业 所 得 税 西 部 大 开 发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减 按 15% 的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企 业 所 得 税 2012 年 6 月 16 日, 柳 州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直 属 第 一 税 务 分 局 出 具 企 业 所 得 税 备
案 类 税 收 优 惠 备 案 告 知 书 ( 柳 地 税 直 属 -2012 年 第 27 号 ),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柳 州 桂 中 大 药 房 连 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起 执 行 企 业 所 得 税 西 部 大 开 发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减 按 15% 的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财 税 [2011]58 号 文 规 定,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对 设 在 西 部 地 区 的 鼓 励 类 产 业 企 业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2013 年 11 月 28 日, 柳 州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地 方 税 务 局 对 本 公 司 出 具 企 业 所 得 税 备 案 类 税 收 优 惠 备 案 告 知 书 ( 高 新 2013 年 第 09 号 ), 公 司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止 执 行 企 业 所 得 税 西 部 大 开 发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减 按 15% 的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根 据 财 税 [2011]58 号 文 规 定,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对 设 在 西 部 地 区 的 鼓 励 类 产 业 企 业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2015 年 6 月 23 日, 南 宁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接 收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广 西 南 宁 柳 药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备 案 申 请, 并 在 网 上 申 报 系 统 中 修 改 优 惠 税 率, 广 西 南 宁 柳 药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自 2015 年 1 月 1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执 行 企 业 所 得 税 西 部 大 开 发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减 按 15% 的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3. 其 他 七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注 释 以 下 注 释 项 目 除 非 特 别 指 出, 期 初 余 额 指 2015 年 1 月 1 日, 期 末 余 额 指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或 发 生 额 单 位 均 为 人 民 币 元, 上 期 金 额 是 指 2014 年 度, 本 期 金 额 是 指 2015 年 度 1 货 币 资 金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库 存 现 金 304.85 677.05 银 行 存 款 690,390,083.21 850,629,897.53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33,516,021.09 81,648,014.00 合 计 723,906,409.15 932,278,588.58 其 中 : 存 放 在 境 外 的 款 项 总 额 其 他 说 明 说 明 :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主 要 系 票 据 和 信 用 证 保 证 金 2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108
3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4 应 收 票 据 (1). 应 收 票 据 分 类 列 示 适 用 不 适 用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银 行 承 兑 票 据 29,518,657.22 商 业 承 兑 票 据 7,591,478.72 4,682,061.39 合 计 37,110,135.94 4,682,061.39 (2). 期 末 公 司 已 质 押 的 应 收 票 据 (3). 期 末 公 司 已 背 书 或 贴 现 且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尚 未 到 期 的 应 收 票 据 : 适 用 不 适 用 项 目 期 末 终 止 确 认 金 额 期 末 未 终 止 确 认 金 额 银 行 承 兑 票 据 341,176,406.05 商 业 承 兑 票 据 210,000,000.00 合 计 551,176,406.05 (4). 期 末 公 司 因 出 票 人 未 履 约 而 将 其 转 应 收 账 款 的 票 据 5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分 类 披 露 类 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余 额 比 例 金 额 (%) 2,360, 787,35 6.73 期 末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金 额 例 (%) 100 22,897,593.5 0 账 面 价 值 0.97 2,337, 889,76 3.23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1,814, 477,20 0.09 比 例 (%) 期 初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金 额 价 值 100 13,675,593.0 7 计 提 比 例 (%) 0.75 1,800, 801,60 7.02 109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合 计 2,360, 787,35 6.73 / 22,897,593.5 0 / 2,337, 889,76 3.23 1,814, 477,20 0.09 / 13,675,593.0 7 / 1,800,801, 607.0 2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帐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其 中 :1 年 以 内 分 项 半 年 以 内 2,049,347,052.61 5,123,367.63 0.25 半 年 -1 年 283,161,616.29 14,158,080.81 5.00 1 年 以 内 小 计 2,332,508,668.90 19,281,448.44 1 至 2 年 24,193,727.91 2,419,372.79 10 2 至 3 年 3,324,451.68 664,890.34 20 3 至 4 年 129,875.15 51,950.06 40 4 至 5 年 502,337.40 351,636.18 70 5 年 以 上 128,295.69 128,295.69 100 合 计 2,360,787,356.73 22,897,593.50 确 定 该 组 合 依 据 的 说 明 :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 本 期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9,222,000.43 元 ; 本 期 收 回 或 转 回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0 元 其 中 本 期 坏 账 准 备 收 回 或 转 回 金 额 重 要 的 : (3). 本 期 实 际 核 销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其 中 重 要 的 应 收 账 款 核 销 情 况 (4).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 110
单 位 名 称 期 末 余 额 账 龄 占 应 收 款 期 坏 账 准 备 期 末 余 末 余 额 合 计 额 数 的 比 例 (%) 客 户 A 119,357,081.42 半 年 以 内 5.06 298,392.70 客 户 B 89,371,263.14 1 年 以 内 3.79 1,815,851.50 客 户 C 84,336,747.04 2 年 以 内 3.57 2,344,129.83 客 户 D 76,293,708.23 半 年 以 内 3.23 190,734.27 客 户 E 62,918,640.25 1 年 以 内 2.67 1,147,736.27 合 计 432,277,440.08 18.31 5,796,844.57 (5). 因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而 终 止 确 认 的 应 收 账 款 : (6). 转 移 应 收 账 款 且 继 续 涉 入 形 成 的 资 产 负 债 金 额 : 6 预 付 款 项 (1). 预 付 款 项 按 账 龄 列 示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86,030,989.65 97.31 71,929,198.61 99.75 1 至 2 年 2,380,188.30 2.69 182,973.24 0.25 2 至 3 年 3 年 以 上 合 计 88,411,177.95 100.00 72,112,171.85 100.00 账 龄 超 过 1 年 且 金 额 重 要 的 预 付 款 项 未 及 时 结 算 原 因 的 说 明 : (2). 按 预 付 对 象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预 付 款 情 况 : 序 号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账 龄 未 结 算 原 因 1 供 应 商 A 2 供 应 商 B 3 供 应 商 C 4 供 应 商 D 9,244,305.28 供 应 商 1 年 以 内 尚 未 结 算 6,055,000.00 供 应 商 1 年 以 内 尚 未 结 算 5,662,416.98 供 应 商 1 年 以 内 尚 未 结 算 3,400,000.00 供 应 商 1 年 以 内 尚 未 结 算 5 供 应 商 E 合 计 27,320,509.61 2,958,787.35 供 应 商 1 年 以 内 尚 未 结 算 111
7 应 收 利 息 8 应 收 股 利 9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分 类 披 露 类 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 期 末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 期 初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账 面 金 额 比 价 值 例 (%) 112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合 计 48,448,066.09 48,448,066.09 10 6,130,570. 12.6 0 68 5 / 6,130,570. 68 42,317,495.41 / 42,317,495.41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57,876,268.89 57,876,268.89 10 4,911,677. 0 56 / 4,911,677. 56 8.4 9 52,964,591.33 / 52,964,591.33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帐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113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114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适 用 不 适 用 期 末 余 额 账 龄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其 中 :1 年 以 内 分 项 1 年 以 内 13,625,378.34 681,268.92 5.00 1 年 以 内 小 计 13,625,378.34 681,268.92 5.00 1 至 2 年 27,905,091.66 2,790,509.16 10.00 2 至 3 年 3,516,110.87 703,222.17 20.00 3 至 4 年 1,940,990.88 776,396.35 40.00 4 至 5 年 937,734.19 656,413.93 70.00 5 年 以 上 522,760.15 522,760.15 100.00 合 计 48,448,066.09 6,130,570.68 12.65 确 定 该 组 合 依 据 的 说 明 :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 本 期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1,218,893.12 元 ; 本 期 收 回 或 转 回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0 元 其 中 本 期 坏 账 准 备 转 回 或 收 回 金 额 重 要 的 : (3). 本 期 实 际 核 销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其 中 重 要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核 销 情 况 : (4).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款 项 性 质 分 类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款 项 性 质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保 证 金 4,729,670.50 5,264,517.56 配 送 保 证 金 32,400,000.00 39,100,000.00 子 公 司 股 权 转 让 款 4,153,000.00 8,306,000.00 专 项 维 修 住 房 资 金 327,955.58 351,323.77 房 屋 租 赁 押 金 5,449,577.98 4,396,799.58 备 用 金 150,400.00 108,690.00 其 他 1,237,462.03 348,937.98
合 计 48,448,066.09 57,876,268.89 (5).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 适 用 不 适 用 单 位 名 称 款 项 的 性 质 期 末 余 额 账 龄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来 宾 市 人 民 医 配 送 保 证 金 20,000,000.00 1-2 年 41.28 2,000,000.00 院 柳 州 市 潭 中 医 配 送 保 证 金 10,000,000.00 1 年 以 内 20.64 500,000.00 院 广 西 医 科 大 学 股 权 转 让 款 4,153,000.00 1-2 年 8.57 415,300.00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南 宁 市 经 济 技 履 约 保 证 金 2,800,000.00 2-4 年 4.57 700,000.00 术 开 发 区 财 政 局 柳 城 县 人 民 医 配 送 保 证 金 2,000,000.00 1-2 年 4.13 200,000.00 院 合 计 / 38,953,000.00 / 79.19 3,815,300.00 (6). 涉 及 政 府 补 助 的 应 收 款 项 (7). 因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而 终 止 确 认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8). 转 移 其 他 应 收 款 且 继 续 涉 入 形 成 的 资 产 负 债 的 金 额 : 10 存 货 (1). 存 货 分 类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项 目 跌 价 准 跌 价 准 账 面 余 额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备 备 账 面 价 值 原 材 料 在 产 品 库 存 商 品 662,441,396.40 662,441,396.40 602,004,398.99 602,004,398.99 周 转 材 料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115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合 计 662,441,396.40 662,441,396.40 602,004,398.99 602,004,398.99 (2).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期 末 未 发 现 存 货 存 在 减 值 的 迹 象, 故 未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3). 存 货 期 末 余 额 含 有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的 说 明 : (4). 期 末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完 工 未 结 算 资 产 情 况 : 11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资 产 12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13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增 值 税 2,695,249.18 城 建 税 22,760.81 其 他 20,801.59 8,237.89 合 计 2,716,050.77 30,998.70 其 他 说 明 14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15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16 长 期 应 收 款 17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16
18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适 用 不 适 用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计 量 模 式 (1). 采 用 成 本 计 量 模 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适 用 不 适 用 项 目 房 屋 建 筑 物 土 地 使 用 权 在 建 工 程 合 计 一 账 面 原 值 1. 期 初 余 额 4,877,985.92 4,877,985.92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 外 购 (2) 存 货 \ 固 定 资 产 \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3)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 处 置 (2) 其 他 转 出 4. 期 末 余 额 4,877,985.92 4,877,985.92 二 累 计 折 旧 和 累 计 摊 销 1. 期 初 余 额 4,634,086.62 4,634,086.62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 计 提 或 摊 销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 处 置 (2) 其 他 转 出 4. 期 末 余 额 4,634,086.62 4,634,086.62 三 减 值 准 备 1. 期 初 余 额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 计 提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 处 置 (2) 其 他 转 出 4. 期 末 余 额 四 账 面 价 值 1.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243,899.30 243,899.30 2. 期 初 账 面 价 值 243,899.30 243,899.30 (2).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情 况 : 19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117
项 目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其 他 设 备 合 计 一 账 面 原 值 : 1. 期 初 余 额 9,691,821.84 6,278,347.51 13,529,429.51 11,589,360.69 41,088,959.55 2. 本 期 增 加 103,307,809.26 24,430,446.50 4,811,717.41 金 额 4,834,460.96 137,384,434.13 (1) 购 置 2,449,917.50 4,811,717.41 4,834,460.96 12,096,095.87 (2) 在 建 103,307,809.26 21,980,529.00 工 程 转 入 125,288,338.26 (3)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21,362.51 1,096,391.91 745,493.70 1,863,248.12 (1) 处 置 或 报 废 21,362.51 1,096,391.91 745,493.70 1,863,248.12 4. 期 末 余 额 112,999,631.10 30,687,431.50 17,244,755.01 15,678,327.95 176,610,145.56 二 累 计 折 旧 1. 期 初 余 额 7,274,792.12 2,541,895.13 6,985,015.26 6,335,134.82 23,136,837.33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258,692.79 1,670,242.48 2,420,256.56 2,012,044.32 7,361,236.15 (1) 计 提 1,258,692.79 1,670,242.48 2,420,256.56 2,012,044.32 7,361,236.15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7,556.34 1,076,381.56 44,012.86 1,137,950.76 (1) 处 置 或 报 废 17,556.34 1,076,381.56 44,012.86 1,137,950.76 4. 期 末 余 额 8,533,484.91 4,194,581.27 8,328,890.26 8,303,166.28 29,360,122.72 三 减 值 准 备 1. 期 初 余 额 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1) 计 提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 处 置 或 报 废 4. 期 末 余 额 四 账 面 价 值 1. 期 末 账 面 104,466,146.19 26,492,850.23 8,915,864.75 7,375,161.67 147,250,022.84 价 值 2. 期 初 账 面 价 值 2,417,029.72 3,736,452.38 6,544,414.25 5,254,225.87 17,952,122.22 (2). 暂 时 闲 置 的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3). 通 过 融 资 租 赁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118
(4). 通 过 经 营 租 赁 租 出 的 固 定 资 产 (5).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项 目 账 面 价 值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原 因 物 流 配 送 中 心 102,217,337.94 正 在 办 理 其 他 说 明 : 20 在 建 工 程 适 用 不 适 用 (1). 在 建 工 程 情 况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项 目 减 值 减 值 账 面 余 额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准 备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物 流 项 目 100,192,424.12 100,192,424.12 中 药 饮 片 加 141,154,153.43 141,154,153.43 63,471,035.37 63,471,035.37 工 基 地 物 流 中 心 3# 8,574,615.70 8,574,615.70 倒 班 楼 合 计 149,728,769.13 149,728,769.13 163,663,459.49 163,663,459.49 (2). 重 要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本 期 变 动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项 目 名 称 物 流 项 目 预 算 数 ( 万 元 ) 18,303.87 期 初 余 额 100,192,4 24.12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25,095,91 4.14 本 期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金 额 125,288,3 38.26 本 期 其 他 减 少 金 额 期 末 余 额 工 程 累 计 投 入 占 预 算 比 例 (%) 工 程 进 度 利 息 资 本 化 累 计 金 额 其 中 : 本 期 利 息 资 本 化 金 额 本 期 利 息 资 本 化 率 (% ) 资 金 来 源 119
中 药 饮 片 加 工 基 地 物 流 中 心 3 # 倒 班 楼 合 计 20,258.93 1,263. 00 39,825.80 63,471,03 5.37 163,663,4 59.49 77,683,11 8.06 8,574,615.70 111,353,6 47.90 125,288,3 38.26 141,154,1 53.43 8,574,615.70 149,728,7 69.13 69. 69. 68 68 67. 67. 89 89 628,489 499,560.43.52 7. 自 15 筹 / / 628,489 499,560 / /.43.52 (3). 本 期 计 提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 21 工 程 物 资 22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23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24 油 气 资 产 25 形 资 产 (1). 形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土 地 使 用 权 专 利 权 一 账 面 原 值 额 发 非 专 利 技 术 其 他 合 计 1. 期 初 余 额 68,575,123.47 3,575,745.95 72,150,869.42 2. 本 期 增 加 金 20,660,828.90 55,000.00 20,715,828.90 (1) 购 置 20,660,828.90 55,000.00 20,715,828.90 (2) 内 部 研 120
(3)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3. 本 期 减 少 金 额 (1) 处 置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4. 期 末 余 额 89,235,952.37 3,630,745.95 92,866,698.32 二 累 计 摊 销 额 额 1. 期 初 余 额 4,855,523.60 2,226,213.67 7,081,737.27 2. 本 期 增 加 金 1,636,479.42 434,289.96 2,070,769.38 (1) 计 提 1,636,479.42 434,289.96 2,070,769.38 3. 本 期 减 少 金 (1) 处 置 4. 期 末 余 额 6,492,003.02 2,660,503.63 9,152,506.65 三 减 值 准 备 额 额 1. 期 初 余 额 2. 本 期 增 加 金 (1) 计 提 3. 本 期 减 少 金 (1) 处 置 4. 期 末 余 额 四 账 面 价 值 1. 期 末 账 面 价 82,743,949.35 970,242.32 83,714,191.67 值 2. 期 初 账 面 价 63,719,599.87 1,349,532.28 65,069,132.15 值 本 期 末 通 过 公 司 内 部 研 发 形 成 的 形 资 产 占 形 资 产 余 额 的 比 例 0% (2). 未 办 妥 产 权 证 书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情 况 : 26 开 发 支 出 27 商 誉 28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适 用 不 适 用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金 额 本 期 摊 销 金 额 其 他 减 少 金 额 期 末 余 额 121
装 修 费 用 6,270,006.35 4,285,562.22 3,561,112.92 6,994,455.65 合 计 6,270,006.35 4,285,562.22 3,561,112.92 6,994,455.65 其 他 说 明 : 29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未 经 抵 销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适 用 不 适 用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项 目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29,028,164.18 4,486,705.75 18,587,270.63 3,043,176.79 内 部 交 易 未 实 现 利 润 3,893,758.02 584,063.70 2,795,936.32 434,491.06 可 抵 扣 亏 损 1,266,071.97 316,518.00 312,860.00 78,215.00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7,000,000.00 1,050,000.00 5,030,000.00 827,500.00 递 延 收 益 55,038,546.67 8,255,782.00 41,962,800.00 6,294,420.00 合 计 96,226,540.84 14,693,069.45 68,688,866.95 10,677,802.85 (2). 未 经 抵 销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3). 以 抵 销 后 净 额 列 示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负 债 : (4).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明 细 (5).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将 于 以 下 年 度 到 期 30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特 种 储 备 物 资 7,567,271.93 6,872,487.79 合 计 7,567,271.93 6,872,487.79 其 他 说 明 : 说 明 : 本 公 司 承 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的 医 药 储 备 责 任, 本 公 司 每 月 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药 监 局 上 报 储 备 计 划 中 的 药 品 库 存 情 况, 储 备 的 药 品 在 该 科 目 中 反 映 31 短 期 借 款 适 用 不 适 用 (1). 短 期 借 款 分 类 122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质 押 借 款 抵 押 借 款 80,470,000.00 保 证 借 款 130,000,000.00 200,000,000.00 信 用 借 款 240,000,000.00 140,000,000.00 保 理 借 款 20,650,000.00 117,390,000.00 其 他 借 款 210,000,000.00 102,500,000.00 合 计 681,120,000.00 559,890,000.00 短 期 借 款 分 类 的 说 明 : 抵 押 借 款 :8047 万 元 是 以 本 公 司 房 屋 建 筑 物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土 地 使 用 权 提 供 抵 押 保 证 借 款 : 本 公 司 向 工 行 借 款 5000 万 元 是 由 自 然 人 股 东 朱 朝 阳 提 供 保 证 担 保 ; 本 公 司 向 兴 业 银 行 借 款 2000 万 是 由 子 公 司 柳 州 桂 中 大 药 房 连 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提 供 保 证 担 保 ; 子 公 司 柳 州 桂 中 大 药 房 连 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向 兴 业 银 行 借 款 3000 万 元 是 由 本 公 司 提 供 保 证 担 保 ; 子 公 司 柳 州 桂 中 大 药 房 连 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向 招 商 银 行 借 款 3000 万 元 是 由 本 公 司 和 自 然 人 股 东 朱 朝 阳 提 供 保 证 担 保 其 他 借 款 :21000 万 元 为 本 公 司 子 公 司 南 宁 柳 药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出 具 的 商 业 承 兑 票 据, 本 公 司 已 贴 现, 在 编 制 合 并 报 表 时 调 整 至 短 期 借 款 (2). 已 逾 期 未 偿 还 的 短 期 借 款 情 况 32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33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34 应 付 票 据 适 用 不 适 用 种 类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99,864,386.17 141,027,081.33 合 计 99,864,386.17 141,027,081.33 本 期 末 已 到 期 未 支 付 的 应 付 票 据 总 额 为 0 元 35 应 付 账 款 (1). 应 付 账 款 列 示 适 用 不 适 用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1 年 以 内 1,924,375,969.18 1,632,004,398.01 1-2 年 24,433,307.51 43,257,100.39 2-3 年 25,180,735.41 33,148.80 3 年 以 上 123
合 计 1,973,990,012.10 1,675,294,647.20 (2).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要 应 付 账 款 适 用 不 适 用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未 偿 还 或 结 转 的 原 因 供 应 商 A 9,391,341.61 对 方 未 开 具 发 票 结 算 供 应 商 B 5,269,326.21 对 方 未 开 具 发 票 结 算 供 应 商 C 4,696,895.26 对 方 未 开 具 发 票 结 算 供 应 商 D 377,811.26 对 方 未 开 具 发 票 结 算 供 应 商 E 370,887.83 对 方 未 开 具 发 票 结 算 合 计 20,106,262.17 / 36 预 收 款 项 (1). 预 收 账 款 项 列 示 适 用 不 适 用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1 年 以 内 16,620,198.92 4,248,278.89 1 年 以 上 1,324,883.56 788,322.73 合 计 17,945,082.48 5,036,601.62 (2).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要 预 收 款 项 (3). 期 末 建 造 合 同 形 成 的 已 结 算 未 完 工 项 目 情 况 : 37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列 示 : 适 用 不 适 用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一 短 期 薪 酬 5,030,000.00 105,815,789.5 103,845,789.5 7,000,000.00 0 0 二 离 职 后 福 利 - 设 定 提 存 9,528,048.70 9,528,048.70 计 划 三 辞 退 福 利 四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其 他 福 利 合 计 5,030,000.00 115,343,838.2 113,373,838.2 7,000,000.00 0 0 (2). 短 期 薪 酬 列 示 : 适 用 不 适 用 124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一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5,030,000.00 88,598,765.53 86,628,765.53 7,000,000.00 补 贴 二 职 工 福 利 费 4,708,052.10 4,708,052.10 三 社 会 保 险 费 5,469,549.91 5,469,549.91 其 中 : 医 疗 保 险 费 4,659,411.24 4,659,411.24 工 伤 保 险 费 303,855.75 303,855.75 生 育 保 险 费 506,282.92 506,282.92 四 住 房 公 积 金 5,023,550.88 5,023,550.88 五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2,015,871.08 2,015,871.08 经 费 六 短 期 带 薪 缺 勤 七 短 期 利 润 分 享 计 划 合 计 5,030,000.00 105,815,789.5 103,845,789.5 7,000,000.00 0 0 (3).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列 示 适 用 不 适 用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1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8,572,614.42 8,572,614.42 2 失 业 保 险 费 955,434.28 955,434.28 3 企 业 年 金 缴 费 合 计 9,528,048.70 9,528,048.70 其 他 说 明 : 38 应 交 税 费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增 值 税 6,295,550.13 3,828,974.05 消 费 税 营 业 税 25,723.57 企 业 所 得 税 26,361,478.99 20,193,156.56 个 人 所 得 税 5,868,981.60 10,429,998.56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464,504.86 155,467.64 防 洪 保 安 费 6,774,161.26 6,672,222.98 教 育 费 附 加 350,770.89 193,238.61 其 他 税 费 1,214,803.54 903,884.62 合 计 47,355,974.84 42,376,943.02 其 他 说 明 : 39 应 付 利 息 125
40 应 付 股 利 41 其 他 应 付 款 (1). 按 款 项 性 质 列 示 其 他 应 付 款 适 用 不 适 用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非 公 开 定 增 认 购 保 证 金 44,500,000.00 代 收 老 股 转 让 款 8,917,303.17 8,854,037.34 工 会 经 费 331,236.26 276,788.21 装 修 质 保 金 892,159.52 173,848.00 职 工 生 育 保 险 54,614.38 73,526.97 招 标 押 金 120,000.00 20,000.00 租 赁 押 金 100,000.00 其 他 234,003.65 55,931.21 合 计 55,149,316.98 9,454,131.73 (2).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重 要 其 他 应 付 款 42 划 分 为 持 有 待 售 的 负 债 43 1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44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短 期 应 付 债 券 的 增 减 变 动 : 45 长 期 借 款 适 用 不 适 用 (1). 长 期 借 款 分 类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质 押 借 款 抵 押 借 款 46,800,000.00 保 证 借 款 27,943,444.43 信 用 借 款 合 计 74,743,444.43 长 期 借 款 分 类 的 说 明 : 其 他 说 明, 包 括 利 率 区 间 : 126
46 应 付 债 券 47 长 期 应 付 款 48 长 期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49 专 项 应 付 款 50 预 计 负 债 51 递 延 收 益 适 用 不 适 用 单 位 : 元 币 种 人 民 币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形 成 原 因 41,962,800.00 13,600,000.00 524,253.33 55,038,546.67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尚 未 符 合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营 业 外 收 入 的 条 件 合 计 41,962,800.00 13,600,000.00 524,253.33 55,038,546.67 / 涉 及 政 府 补 助 的 项 目 : 负 债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新 增 补 助 金 额 本 期 计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金 额 127 其 他 变 动 期 末 余 额 与 资 产 相 关 / 与 收 益 相 关 现 代 物 流 31,732,800.00 394,253.33 31,338,546.67 与 资 产 相 关 配 送 项 目 南 宁 仓 冷 425,000.00 50,000.00 375,000.00 与 资 产 相 关 库 改 造 项 目 自 动 存 储 800,000.00 20,000.00 780,000.00 与 资 产 相 关 分 拣 输 送 系 统 项 目 中 药 饮 片 8,750,000.00 1,600,000.00 10,350,000.00 与 资 产 相 关 生 产 基 地 项 目 物 流 信 息 255,000.00 60,000.00 195,000.00 与 资 产 相 关 化 建 设 现 代 物 流 12,000,000.00 12,000,000.00 与 资 产 相 关 配 送 项 目 ( 二 期 ) 合 计 41,962,800.00 13,600,000.00 524,253.33 55,038,546.67 /
其 他 说 明 : 52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特 准 储 备 资 金 6,885,400.00 6,885,400.00 合 计 6,885,400.00 6,885,400.00 其 他 说 明 : 特 准 储 备 资 金 为 本 公 司 承 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的 医 药 储 备 责 任 收 到 的 储 备 资 金 53 股 本 股 份 总 数 其 他 说 明 : 54 其 他 权 益 工 具 55 资 本 公 积 128 本 次 变 动 增 减 (+ 一 ) 期 初 余 额 发 行 公 积 金 期 末 余 额 送 股 其 他 小 计 新 股 转 股 112,500,000.00 112,500,000.00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资 本 溢 价 ( 股 本 溢 592,694,426.48 592,694,426.48 价 )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1,180,341.98 1,180,341.98 合 计 593,874,768.46 593,874,768.46 其 他 说 明, 包 括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变 动 原 因 说 明 : 56 库 存 股 57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58 专 项 储 备 59 盈 余 公 积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余 额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44,420,202.60 18,637,960.76 63,058,163.36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储 备 基 金 企 业 发 展 基 金 其 他 合 计 44,420,202.60 18,637,960.76 63,058,163.36 盈 余 公 积 说 明, 包 括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变 动 原 因 说 明 : 本 期 增 加 为 计 提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60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本 期 上 期 调 整 前 上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404,850,663.65 297,667,212.45 调 整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合 计 数 ( 调 增 +, 调 减 -) 调 整 后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404,850,663.65 297,667,212.45 加 : 本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208,378,346.74 169,797,276.63 润 减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8,637,960.76 17,613,825.43 提 取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应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34,875,000.00 45,000,000.00 转 作 股 本 的 普 通 股 股 利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559,716,049.63 404,850,663.65 调 整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明 细 : 1 由 于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其 相 关 新 规 定 进 行 追 溯 调 整, 影 响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0 元 2 由 于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影 响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0 元 3 由 于 重 大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影 响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0 元 4 由 于 同 一 控 制 导 致 的 合 并 范 围 变 更, 影 响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0 元 5 其 他 调 整 合 计 影 响 期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0 元 61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6,501,058,753.85 5,942,875,555.67 5,652,352,911.31 5,154,697,630.57 其 他 业 务 6,600,737.25 2,993,804.05 合 计 6,507,659,491.10 5,942,875,555.67 5,655,346,715.36 5,154,697,630.57 62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消 费 税 营 业 税 208,591.67 157,142.15 129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5,566,640.42 3,822,790.66 教 育 费 附 加 5,018,451.75 3,918,467.56 资 源 税 合 计 10,793,683.84 7,898,400.37 其 他 说 明 : 63 销 售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职 工 薪 酬 82,184,096.73 67,623,528.61 运 输 装 卸 费 27,707,138.74 24,873,207.85 保 险 费 2,010,943.48 1,700,954.93 差 旅 费 4,918,768.66 4,439,350.42 广 告 宣 传 促 销 费 320,196.00 3,745,766.00 会 务 费 993,748.00 1,082,893.60 办 公 费 4,078,395.73 4,834,997.92 水 电 费 1,670,159.79 1,095,937.24 其 他 9,020,115.66 6,848,455.77 2 合 计 132,903,562.79 116,245,092.34 其 他 说 明 : 64 管 理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职 工 薪 酬 33,159,741.47 30,811,035.63 折 旧 费 7,361,236.15 3,950,633.07 形 资 产 摊 销 2,070,769.38 1,760,171.90 差 旅 费 1,592,271.03 2,145,807.27 招 待 费 4,597,031.21 4,241,577.18 咨 询 费 2,009,844.25 1,926,775.50 租 赁 费 28,289,532.46 22,482,019.26 修 理 费 5,608,964.66 5,325,699.60 劳 保 费 3,631,744.26 2,114,922.66 防 洪 保 安 费 8,641,653.26 7,493,514.95 水 电 费 1,279,449.17 889,008.14 会 务 费 446,837.80 816,394.64 办 公 费 881,518.10 1,303,152.00 税 费 4,892,917.45 4,408,661.62 其 他 8,428,241.87 7,552,987.93 合 计 112,891,752.52 97,222,361.35 其 他 说 明 : 65 财 务 费 用 130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利 息 支 出 29,761,559.51 45,663,485.62 利 息 收 入 -2,663,224.93-2,834,227.74 手 续 费 用 1,279,119.43 1,669,949.88 贴 现 费 用 5,263,347.47 6,311,484.81 其 他 232,525.00 118,956.89 合 计 33,873,326.48 50,929,649.46 其 他 说 明 : 66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适 用 不 适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坏 账 损 失 10,440,893.55 8,138,976.14 二 存 货 跌 价 损 失 三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四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减 值 损 失 五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损 失 六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减 值 损 失 七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八 工 程 物 资 减 值 损 失 九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损 失 十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十 一 油 气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十 二 形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十 三 商 誉 减 值 损 失 十 四 其 他 合 计 10,440,893.55 8,138,976.14 其 他 说 明 : 67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68 投 资 收 益 69 营 业 外 收 入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计 入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金 额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36,000.00 6,734.78 36,000.00 合 计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36,000.00 6,734.78 36,000.00 利 得 形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131
债 务 重 组 利 得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利 得 接 受 捐 赠 政 府 补 助 7,248,653.33 1,727,900.00 6,874,253.33 其 他 78,733.14 48,733.14 合 计 7,363,386.47 1,734,634.78 6,958,986.47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适 用 不 适 用 补 助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金 额 上 期 发 生 金 额 与 资 产 相 关 / 与 收 益 相 关 医 药 储 备 费 用 补 助 374,400.00 907,900.00 与 收 益 相 关 上 市 扶 持 资 金 6,350,000.00 与 收 益 相 关 南 宁 仓 冷 库 改 造 项 目 50,000.00 75,000.00 与 资 产 相 关 物 流 信 息 化 建 设 60,000.00 45,000.00 与 资 产 相 关 物 流 配 送 中 心 394,253.33 与 资 产 相 关 自 动 存 储 分 拣 输 送 系 20,000.00 与 资 产 相 关 统 项 目 连 锁 药 店 建 设 项 目 500,000.00 连 锁 药 店 信 息 化 建 设 200,000.00 合 计 7,248,653.33 1,727,900.00 / 其 他 说 明 : 70 营 业 外 支 出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计 入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金 额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20,377.36 1,286.19 20,377.36 失 合 计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20,377.36 1,286.19 20,377.36 损 失 形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债 务 重 组 损 失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损 失 对 外 捐 赠 3,160,996.00 6,703,966.00 3,160,996.00 其 他 支 出 0.01 0.01 合 计 3,181,373.37 6,705,252.19 3,181,373.37 其 他 说 明 : 132
71 所 得 税 费 用 (1) 所 得 税 费 用 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当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45,836,885.05 42,701,548.26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4,015,266.60-4,730,563.68 合 计 41,821,618.45 37,970,984.58 (2) 会 计 利 润 与 所 得 税 费 用 调 整 过 程 :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利 润 总 额 268,062,729.35 按 法 定 / 适 用 税 率 计 算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40,209,409.40 子 公 司 适 用 不 同 税 率 的 影 响 1,087,067.54 调 整 以 前 期 间 所 得 税 的 影 响 -14,312.43 非 应 税 收 入 的 影 响 不 可 抵 扣 的 成 本 费 用 和 损 失 的 影 响 278,773.03 使 用 前 期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的 影 响 本 期 未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的 影 响 税 率 变 动 对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影 响 260,680.91 所 得 税 费 用 41,821,618.45 其 他 说 明 : 72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详 见 附 注 73 现 金 流 量 表 项 目 (1).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银 行 存 款 利 息 收 入 2,663,224.93 2,834,227.74 收 回 保 证 金 918,588.00 901,800.00 收 回 押 金 640,850.00 348,540.00 企 业 间 往 来 17,328,646.00 55,200,000.00 收 回 备 用 金 1,149,516.97 2,515,863.00 政 府 补 助 6,754,400.00 1,607,900.00 合 计 29,455,225.90 63,408,330.74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说 明 : 133
(2).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付 现 的 期 间 费 用 105,565,238.93 105,236,085.46 营 业 外 支 出 2,071,000.00 6,668,527.00 支 付 保 证 金 971,588.00 720,953.00 支 付 押 金 1,756,375.40 1,373,896.00 企 业 间 往 来 11,170,646.00 78,750,000.00 员 工 备 用 金 1,061,227.00 2,526,963.00 其 他 1,066,275.18 4,624,186.58 合 计 123,662,350.51 199,900,611.04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说 明 : (3).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4).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5).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递 延 收 益 13,600,000.00 20,550,000.00 代 收 老 股 东 股 票 转 让 款 118,814,865.21 票 据 保 证 金 48,131,992.91 代 扣 股 东 转 让 股 票 个 人 所 得 税 未 支 付 6,208,056.77 非 公 定 增 认 购 保 证 金 44,500,000.00 合 计 112,440,049.68 139,364,865.21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说 明 : (6).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老 股 东 股 票 转 让 款 100,761,884.07 票 据 或 信 用 证 保 证 金 40,241,339.30 上 市 发 行 费 用 6,108,974.60 融 资 性 票 据 贴 现 费 用 2,039,777.77 上 年 老 股 转 让 代 扣 个 人 所 得 税 9,198,943.80 合 计 9,198,943.80 149,151,975.74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说 明 : 134
74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1)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补 充 资 料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1.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净 利 润 226,241,110.90 177,273,003.14 加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10,440,893.55 8,138,976.14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油 气 资 产 折 耗 生 产 7,361,236.15 3,950,633.07 性 生 物 资 产 折 旧 形 资 产 摊 销 2,070,769.38 1,760,171.90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3,561,112.92 2,254,446.21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15,622.64-5,448.59 资 产 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固 定 资 产 报 废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财 务 费 用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35,010,017.85 47,703,263.39 投 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 增 加 以 - -4,015,266.60-4,730,563.68 号 填 列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存 货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60,436,997.41-142,871,930.84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588,294,086.56-519,892,528.14 - 号 填 列 )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减 少 以 261,355,334.52 294,002,388.82 - 号 填 列 ) 其 他 -524,253.33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07,245,751.27-132,417,588.58 2.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 债 务 转 为 资 本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3.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情 况 : 现 金 的 期 末 余 额 690,390,388.06 850,630,574.58 减 : 现 金 的 期 初 余 额 850,630,574.58 626,737,743.92 加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末 余 额 减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初 余 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60,240,186.52 223,892,830.66 (2) 本 期 支 付 的 取 得 子 公 司 的 现 金 净 额 135
(3) 本 期 收 到 的 处 置 子 公 司 的 现 金 净 额 (4)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构 成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一 现 金 690,390,388.06 850,630,574.58 其 中 : 库 存 现 金 304.85 677.05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银 行 存 款 690,390,083.21 850,629,897.53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可 用 于 支 付 的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款 项 存 放 同 业 款 项 拆 放 同 业 款 项 二 现 金 等 价 物 其 中 :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的 债 券 投 资 三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690,390,388.06 850,630,574.58 其 中 : 母 公 司 或 集 团 内 子 公 司 使 用 受 限 制 的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33,516,021.09 81,648,014.00 其 他 说 明 : 75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项 目 注 释 说 明 对 上 年 期 末 余 额 进 行 调 整 的 其 他 项 目 名 称 及 调 整 金 额 等 事 项 : 76 所 有 权 或 使 用 权 受 到 限 制 的 资 产 适 用 不 适 用 项 目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受 限 原 因 货 币 资 金 33,516,021.09 票 据 保 证 金 应 收 票 据 存 货 固 定 资 产 2,151,489.44 借 款 抵 押 形 资 产 53,815,805.59 借 款 抵 押 应 收 账 款 20,656,745.90 保 理 借 款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243,899.30 借 款 抵 押 合 计 110,383,961.32 / 其 他 说 明 : 77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136
78 套 期 按 照 套 期 类 别 披 露 套 期 项 目 及 相 关 套 期 工 具 被 套 期 风 险 的 相 关 的 定 性 和 定 量 信 息 : 79 其 他 八 合 并 范 围 的 变 更 1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2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3 反 向 购 买 4 处 置 子 公 司 是 否 存 在 单 次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即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形 是 否 存 在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处 置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且 在 本 期 丧 失 控 制 权 的 情 形 5 其 他 原 因 的 合 并 范 围 变 动 说 明 其 他 原 因 导 致 的 合 并 范 围 变 动 ( 如, 新 设 子 公 司 清 算 子 公 司 等 ) 及 其 相 关 情 况 : 2015 年 3 月, 本 公 司 投 资 设 立 全 资 子 公 司 广 西 泛 北 部 湾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200 万 元,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2015 年 7 月, 本 公 司 投 资 设 立 全 资 子 公 司 广 西 河 池 柳 药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1000 万 元,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2015 年 9 月, 本 公 司 投 资 设 立 全 资 子 公 司 广 西 梧 州 柳 药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1000 万 元,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2015 年 12 月, 本 公 司 投 资 设 立 全 资 子 公 司 广 西 仙 茱 中 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2000 万 元,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2015 年 12 月, 本 公 司 投 资 设 立 全 资 子 公 司 广 西 柳 药 医 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1000 万 元,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6 其 他 九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1 在 子 公 司 中 的 权 益 适 用 不 适 用 (1). 企 业 集 团 的 构 成 子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 取 得 主 要 经 营 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名 称 直 接 间 接 方 式 柳 州 桂 中 广 西 柳 州 广 西 柳 州 零 售 100 设 立 137
大 药 房 连 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广 西 南 宁 柳 药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玉 林 柳 药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桂 林 柳 药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百 色 柳 药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贵 港 柳 药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梧 州 柳 药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河 池 柳 药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泛 北 部 湾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仙 茱 中 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柳 药 医 疗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南 宁 广 西 南 宁 批 发 53 设 立 广 西 玉 林 广 西 玉 林 批 发 100 设 立 广 西 桂 林 广 西 桂 林 批 发 100 设 立 广 西 百 色 广 西 百 色 批 发 100 设 立 广 西 贵 港 广 西 贵 港 批 发 100 设 立 广 西 梧 州 广 西 梧 州 批 发 100 设 立 广 西 河 池 广 西 河 池 批 发 100 设 立 广 西 南 宁 广 西 南 宁 物 流 100 设 立 广 西 南 宁 广 西 南 宁 工 业 100 设 立 广 西 柳 州 广 西 柳 州 医 疗 管 理 100 设 立 在 子 公 司 的 持 股 比 例 不 同 于 表 决 权 比 例 的 说 明 : 持 有 半 数 或 以 下 表 决 权 但 仍 控 制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及 持 有 半 数 以 上 表 决 权 但 不 控 制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依 据 : 对 于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重 要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控 制 的 依 据 : 确 定 公 司 是 代 理 人 还 是 委 托 人 的 依 据 : 其 他 说 明 : 138
(2). 重 要 的 非 全 资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名 称 少 数 股 东 持 股 本 期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本 期 向 少 数 股 东 宣 期 末 少 数 股 东 权 比 例 东 的 损 益 告 分 派 的 股 利 益 余 额 广 西 南 宁 柳 药 47% 17,862,764.16 4,653,000.00 31,486,408.13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子 公 司 少 数 股 东 的 持 股 比 例 不 同 于 表 决 权 比 例 的 说 明 : 其 他 说 明 : 139
(3). 重 要 非 全 资 子 公 司 的 主 要 财 务 信 息 子 公 司 名 称 广 西 南 宁 柳 药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期 末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资 产 合 计 流 动 负 债 691,000,22 0.30 4,334,620. 05 695,334,840.35 628,342,482.63 非 流 动 负 债 期 初 余 额 负 债 合 计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资 产 合 计 流 动 负 债 628,342,482.63 520,718,76 6.42 3,736,426. 41 524,455,192.83 485,568,716.30 非 流 动 负 债 负 债 合 计 485,568,716.30 子 公 司 名 称 广 西 南 宁 柳 药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营 业 收 入 净 利 润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1,659,849,523.73 38,005,881.19 38,005,881.19 24,768,073.11 1,429,826,294.55 32,975,864.55 32,975,864.55 42,859,874.73 其 他 说 明 : 140
(4). 使 用 企 业 集 团 资 产 和 清 偿 企 业 集 团 债 务 的 重 大 限 制 : (5). 向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提 供 的 财 务 支 持 或 其 他 支 持 : 其 他 说 明 : 2 在 子 公 司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份 额 发 生 变 化 且 仍 控 制 子 公 司 的 交 易 3 在 合 营 企 业 或 联 营 企 业 中 的 权 益 4 重 要 的 共 同 经 营 5 在 未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中 的 权 益 未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的 结 构 化 主 体 的 相 关 说 明 : 6 其 他 十 与 金 融 工 具 相 关 的 风 险 适 用 不 适 用 本 公 司 的 主 要 金 融 工 具 包 括 应 收 账 款 应 付 账 款 等, 各 项 金 融 工 具 的 详 细 情 况 说 明 见 本 附 注 七 相 关 项 目 本 公 司 的 金 融 工 具 导 致 的 主 要 风 险 是 信 用 风 险 流 动 风 险 及 市 场 风 险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层 全 面 负 责 风 险 管 理 目 标 和 政 策 的 确 定, 并 对 风 险 管 理 目 标 和 政 策 承 担 最 终 责 任 经 营 管 理 层 通 过 职 能 部 门 递 交 的 月 度 工 作 报 告 来 审 查 已 执 行 程 序 的 有 效 性 以 及 风 险 管 理 目 标 和 政 策 的 合 理 性 本 公 司 的 内 部 审 计 师 也 会 审 计 风 险 管 理 的 政 策 和 程 序, 并 且 将 有 关 发 现 汇 报 给 审 计 委 员 会 1 信 用 风 险 信 用 风 险 是 指 金 融 工 具 的 一 方 不 履 行 义 务, 造 成 另 一 方 发 生 财 务 损 失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主 要 面 临 赊 销 导 致 的 客 户 信 用 风 险 在 签 订 新 合 同 之 前, 本 公 司 会 对 新 客 户 的 信 用 风 险 进 行 评 估, 包 括 外 部 信 用 评 级 和 在 某 些 情 况 下 的 银 行 资 信 证 明 ( 当 此 信 息 可 获 取 时 ) 公 司 通 过 对 已 有 客 户 信 用 评 级 的 季 度 监 控 以 及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分 析 的 月 度 审 核 来 确 保 公 司 的 整 体 信 用 风 险 在 可 控 的 范 围 内 在 监 控 客 户 的 信 用 风 险 时, 按 照 客 户 的 信 用 特 征 对 其 分 组 被 评 为 高 风 险 级 别 的 客 户 会 放 在 受 限 制 客 户 名 单 里, 并 且 只 有 在 额 外 批 准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才 可 在 未 来 期 间 内 对 其 赊 销, 否 则 必 须 要 求 其 提 前 支 付 相 应 款 项 2 流 动 风 险 流 动 风 险, 是 指 企 业 在 履 行 以 交 付 现 金 或 其 他 金 融 资 产 的 方 式 结 算 的 义 务 时 发 生 资 金 短 缺 的 141
风 险 本 公 司 的 政 策 是 确 保 拥 有 充 足 的 现 金 以 偿 还 到 期 债 务 流 动 性 风 险 由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部 门 集 中 控 制 财 务 部 门 通 过 监 控 现 金 余 额 可 随 时 变 现 的 有 价 证 券 以 及 对 未 来 12 个 月 现 金 流 量 的 滚 动 预 测, 确 保 公 司 在 所 有 合 理 预 测 的 情 况 下 拥 有 充 足 的 资 金 偿 还 债 务 本 公 司 各 项 金 融 负 债 预 计 1 年 内 到 期 3 市 场 风 险 市 场 风 险, 是 指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因 市 场 价 格 变 动 而 发 生 波 动 的 风 险, 包 括 汇 率 风 险 利 率 风 险 和 其 他 价 格 风 险 A 汇 率 风 险 汇 率 风 险, 是 指 经 济 主 体 持 有 或 运 用 外 汇 的 经 济 活 动 中, 因 汇 率 变 动 而 蒙 受 损 失 的 可 能 性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汇 率 风 险 B 利 率 风 险 利 率 风 险, 是 指 金 融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或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因 市 场 利 率 变 动 而 发 生 波 动 的 风 险 因 本 公 司 借 款 系 固 定 利 率, 故 人 民 币 基 准 利 率 变 动 风 险 C 其 他 价 格 风 险 十 一 公 允 价 值 的 披 露 十 二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1 本 企 业 的 母 公 司 情 况 母 公 司 对 本 企 母 公 司 对 本 企 业 业 的 持 股 比 例 的 表 决 权 比 例 (%) (%) 广 西 柳 州 批 发 112,500,000.00 100 100 母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注 册 资 本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企 业 的 母 公 司 情 况 的 说 明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自 然 人 朱 朝 阳,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和 总 经 理 职 务, 持 有 本 公 司 29.94% 的 股 权 本 企 业 最 终 控 制 方 是 朱 朝 阳 其 他 说 明 : 2 本 企 业 的 子 公 司 情 况 本 企 业 子 公 司 的 情 况 详 见 附 注 九 3 本 企 业 合 营 和 联 营 企 业 情 况 本 企 业 重 要 的 合 营 或 联 营 企 业 详 见 附 注 142
本 期 与 本 公 司 发 生 关 联 方 交 易, 或 前 期 与 本 公 司 发 生 关 联 方 交 易 形 成 余 额 的 其 他 合 营 或 联 营 企 业 情 况 如 下 4 其 他 关 联 方 情 况 5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1). 购 销 商 品 提 供 和 接 受 劳 务 的 关 联 交 易 (2). 关 联 受 托 管 理 / 承 包 及 委 托 管 理 / 出 包 情 况 (3). 关 联 租 赁 情 况 (4). 关 联 担 保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本 公 司 作 为 担 保 方 被 担 保 方 担 保 金 额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柳 州 桂 中 大 药 房 连 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柳 州 桂 中 大 药 房 连 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担 保 是 否 已 经 履 行 完 毕 30,000,000.00 2015/03/23 2016/03/22 否 30,000,000.00 2015/10/29 2016/08/03 否 本 公 司 作 为 被 担 保 方 担 保 方 担 保 金 额 担 保 起 始 日 担 保 到 期 日 担 保 是 否 已 经 履 行 完 毕 朱 朝 阳 50,000,000.00 2015/12/31 2016/04/29 否 朱 朝 阳 46,800,000.00 2015/09/30 2016/09/27 否 朱 朝 阳 20,650,000.00 2015/07/17 2016/01/08 否 柳 州 桂 中 大 药 房 20,000,000.00 2015/03/17 2016/06/24 否 连 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关 联 担 保 情 况 说 明 (5). 关 联 方 资 金 拆 借 143
(6). 关 联 方 资 产 转 让 债 务 重 组 情 况 (7).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适 用 不 适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3,128,900.00 3,117,800.00 (8). 其 他 关 联 交 易 6 关 联 方 应 收 应 付 款 项 7 关 联 方 承 诺 8 其 他 十 三 股 份 支 付 1 股 份 支 付 总 体 情 况 2 以 权 益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情 况 3 以 现 金 结 算 的 股 份 支 付 情 况 4 股 份 支 付 的 修 改 终 止 情 况 5 其 他 十 四 承 诺 及 或 有 事 项 1 重 要 承 诺 事 项 2 或 有 事 项 十 五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1 重 要 的 非 调 整 事 项 144
2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拟 分 配 的 利 润 或 股 利 85,408,826.40 经 审 议 批 准 宣 告 发 放 的 利 润 或 股 利 85,408,826.40 3 销 售 退 回 4 其 他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说 明 十 六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1 前 期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2 债 务 重 组 3 资 产 置 换 4 年 金 计 划 5 终 止 经 营 6 分 部 信 息 适 用 不 适 用 (1). 报 告 分 部 的 确 定 依 据 与 会 计 政 策 : 公 司 以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管 理 要 求 内 部 报 告 制 度 等 为 依 据 确 定 经 营 分 部 公 司 的 经 营 分 部 是 指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1) 该 组 成 部 分 能 够 在 日 常 活 动 中 产 生 收 入 发 生 费 用 ; (2) 管 理 层 能 够 定 期 评 价 该 组 成 部 分 的 经 营 成 果, 以 决 定 向 其 配 置 资 源 评 价 其 业 绩 ; (3) 能 够 通 过 分 析 取 得 该 组 成 部 分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等 有 关 会 计 信 息 本 公 司 以 销 售 模 式 为 基 础 确 定 报 告 分 部, 与 各 分 部 共 同 使 用 的 资 产 负 债 按 照 规 模 比 例 在 不 同 的 分 部 之 间 分 配 本 公 司 以 行 业 分 部 / 产 品 分 部 / 地 区 分 部 为 基 础 确 定 报 告 分 部, 与 各 分 部 共 同 使 用 的 资 产 负 债 按 照 规 模 比 例 在 不 同 的 分 部 之 间 分 配 145
(2). 报 告 分 部 的 财 务 信 息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项 目 批 发 零 售 合 计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6,033,178,498.20 467,880,255.65 6,501,058,753.85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5,605,471,396.88 337,404,158.79 5,942,875,555.67 资 产 总 额 4,115,610,041.58 189,374,067.24 4,304,984,108.82 负 责 总 额 2,877,680,860.16 66,667,859.08 2,944,348,719.24 (3). 公 司 报 告 分 部 的, 或 者 不 能 披 露 各 报 告 分 部 的 资 产 总 额 和 负 债 总 额 的, 应 说 明 原 因 (4). 其 他 说 明 : 7 其 他 对 投 资 者 决 策 有 影 响 的 重 要 交 易 和 事 项 8 其 他 146
种 类 十 七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主 要 项 目 注 释 1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分 类 披 露 :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期 末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计 提 比 例 (%) 账 面 价 值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计 提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价 值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2,073,090,987.27 100 18,088,800.67 0.87 2,055,002,186.60 1,747,106,220.18 100 11,273,451.59 0.65 1,735,832,768.59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合 计 2,073,090,987.27 / 18,088,800.67 / 2,055,002,186.60 1,747,106,220.18 / 11,273,451.59 / 1,735,832,768.59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147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其 中 :1 年 以 内 分 项 半 年 以 内 1,368,629,345.97 3,421,573.36 0.25 半 年 -1 年 241,686,706.72 12,084,335.34 5.00 1 年 以 内 小 计 1,610,316,052.69 15,505,908.70 1 至 2 年 16,410,649.80 1,641,064.98 10.00 2 至 3 年 2,049,725.29 409,945.06 20.00 3 至 4 年 129,875.15 51,950.06 40.00 4 至 5 年 502,337.40 351,636.18 70.00 5 年 以 上 128,295.69 128,295.69 100.00 合 计 1,629,536,936.02 18,088,800.67 1.11 确 定 该 组 合 依 据 的 说 明 :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 本 期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6,815,349.08 元 ; 本 期 收 回 或 转 回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0 元 其 中 本 期 坏 账 准 备 收 回 或 转 回 金 额 重 要 的 : (3). 本 期 实 际 核 销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其 中 重 要 的 应 收 账 款 核 销 情 况 (4).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应 收 账 款 情 况 : 单 位 名 称 期 末 余 额 账 龄 占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 客 户 A 395,260,301.94 半 年 以 内 19.07 坏 账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客 户 B 89,371,263.14 1 年 以 内 4.31 1,815,851.50 客 户 C 84,336,747.04 2 年 以 内 4.07 2,344,129.83 客 户 D 76,293,708.23 半 年 以 内 3.68 190,734.27 客 户 E 62,918,640.25 1 年 以 内 3.04 1,147,736.27 148
合 计 708,180,660.60 / 34.16 5,498,451.87 (5). 因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而 终 止 确 认 的 应 收 账 款 : (6). 转 移 应 收 账 款 且 继 续 涉 入 形 成 的 资 产 负 债 金 额 : 其 他 说 明 : 149
2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分 类 披 露 : 类 别 期 末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 账 面 价 值 期 初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计 提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价 值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42,757,114.75 100 5,103,685.45 11.94 37,653,429.30 53,145,011.11 100 4,102,185.21 7.72 49,042,825.90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但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合 计 42,757,114.75 / 5,103,685.45 / 37,653,429.30 53,145,011.11 / 4,102,185.21 / 49,042,825.90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150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适 用 不 适 用 账 龄 期 末 余 额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其 中 :1 年 以 内 分 项 1 年 以 内 11,366,275.61 568,313.78 5.00 1 年 以 内 小 计 11,366,275.61 568,313.78 5.00 1 至 2 年 26,388,213.63 2,638,821.36 10.00 2 至 3 年 2,514,431.17 502,886.23 20.00 3 至 4 年 1,550,000.00 620,000.00 40.00 4 至 5 年 548,434.19 383,903.93 70.00 5 年 以 上 389,760.15 389,760.15 100.00 合 计 42,757,114.75 5,103,685.45 11.94 确 定 该 组 合 依 据 的 说 明 :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2). 本 期 计 提 收 回 或 转 回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 本 期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1,001,500.24 元 ; 本 期 收 回 或 转 回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0 元 其 中 本 期 坏 账 准 备 转 回 或 收 回 金 额 重 要 的 : (3). 本 期 实 际 核 销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其 中 重 要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核 销 情 况 : (4).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款 项 性 质 分 类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款 项 性 质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保 证 金 4,729,670.50 5,264,517.56 配 送 保 证 金 32,400,000.00 39,100,000.00 股 权 转 让 款 4,153,000.00 8,306,000.00 专 项 维 修 住 房 资 金 327,955.58 351,323.77 房 屋 租 赁 押 金 300,000.00 151
其 他 846,488.67 123,169.78 合 计 42,757,114.75 53,145,011.11 (5). 按 欠 款 方 归 集 的 期 末 余 额 前 五 名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情 况 : 适 用 不 适 用 单 位 名 称 款 项 的 性 质 期 末 余 额 账 龄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余 额 合 计 数 的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期 末 余 额 来 宾 市 人 民 医 配 送 保 证 金 20,000,000.00 1-2 年 41.28 2,000,000.00 院 柳 州 市 潭 中 医 配 送 保 证 金 10,000,000.00 1 年 以 内 20.64 500,000.00 院 广 西 医 科 大 学 股 权 转 让 款 4,153,000.00 1-2 年 8.57 415,300.00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南 宁 市 经 济 技 履 约 保 证 金 2,800,000.00 2-4 年 6.55 700,000.00 术 开 发 区 财 政 局 柳 城 县 人 民 医 配 送 保 证 金 2,000,000.00 1-2 年 4.13 200,000.00 院 合 计 / 38,953,000.00 / 81.17 3,815,300.00 (6). 涉 及 政 府 补 助 的 应 收 款 项 (7). 因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而 终 止 确 认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 (8). 转 移 其 他 应 收 款 且 继 续 涉 入 形 成 的 资 产 负 债 金 额 : 其 他 说 明 : 3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适 用 不 适 用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项 目 减 值 减 值 账 面 余 额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准 备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163,994,000.00 163,994,000.00 60,694,000.00 60,694,000.00 对 联 营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合 计 163,994,000.00 163,994,000.00 60,694,000.00 60,694,000.00 152
(1)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适 用 不 适 用 被 投 资 单 位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本 期 减 少 柳 州 桂 中 大 药 10,200,000.00 51,300,000.00 61,500,000.00 房 连 锁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广 西 南 宁 柳 药 10,494,000.00 10,494,000.00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玉 林 柳 药 10,000,000.00 10,000,000.00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桂 林 柳 药 10,000,000.00 10,000,000.00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百 色 柳 药 10,000,000.00 10,000,000.00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贵 港 柳 药 10,000,000.00 10,000,000.00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梧 州 柳 药 10,000,000.00 10,000,000.00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河 池 柳 药 10,000,000.00 10,000,000.00 药 业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泛 北 部 湾 2,000,000.00 2,000,000.00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仙 茱 中 药 20,000,000.00 20,000,000.00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广 西 柳 药 医 疗 10,000,000.00 10,000,000.00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合 计 60,694,000.00 103,300,000.00 163,994,000.00 本 期 计 减 值 准 期 末 余 额 提 减 值 备 期 末 准 备 余 额 (2) 对 联 营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4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收 入 成 本 收 入 成 本 主 营 业 务 6,141,095,179.06 5,788,066,170.72 5,379,089,899.39 5,058,155,316.65 其 他 业 务 2,962,514.70 2,288,276.63 合 计 6,144,057,693.76 5,788,066,170.72 5,381,378,176.02 5,058,155,316.65 其 他 说 明 : 5 投 资 收 益 适 用 不 适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153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11,247,000.00 44,904,142.38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产 生 的 投 资 收 益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收 益 处 置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收 益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在 持 有 期 间 的 投 资 收 益 处 置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丧 失 控 制 权 后, 剩 余 股 权 按 公 允 价 值 重 新 计 量 产 生 的 利 得 合 计 11,247,000.00 44,904,142.38 6 其 他 十 八 补 充 资 料 1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项 目 金 额 说 明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15,622.64 越 权 审 批 或 正 式 批 准 文 件 的 税 收 返 还 减 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与 企 业 业 务 密 6,874,253.33 切 相 关,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对 非 金 融 企 业 收 取 的 资 金 占 用 费 企 业 取 得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取 得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产 生 的 收 益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损 益 委 托 他 人 投 资 或 管 理 资 产 的 损 益 因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如 遭 受 自 然 灾 害 而 计 提 的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债 务 重 组 损 益 企 业 重 组 费 用, 如 安 置 职 工 的 支 出 整 合 费 用 等 交 易 价 格 显 失 公 允 的 交 易 产 生 的 超 过 公 允 价 值 部 分 的 损 益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子 公 司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当 期 净 损 益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关 的 或 有 事 项 产 生 的 损 益 除 同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有 效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外,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以 及 154
处 置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的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对 外 委 托 贷 款 取 得 的 损 益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产 生 的 损 益 根 据 税 收 会 计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对 当 期 损 益 进 行 一 次 性 调 整 对 当 期 损 益 的 影 响 受 托 经 营 取 得 的 托 管 费 收 入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3,082,262.87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574,041.96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影 响 额 合 计 3,233,571.14 广 西 柳 州 医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报 告 对 公 司 根 据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解 释 性 公 告 第 1 号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界 定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以 及 把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解 释 性 公 告 第 1 号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中 列 举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界 定 为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项 目, 应 说 明 原 因 2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及 每 股 收 益 报 告 期 利 润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16.81 1.85 1.85 16.55 1.82 1.82 3 境 内 外 会 计 准 则 下 会 计 数 据 差 异 4 其 他 155
第 十 二 节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载 有 公 司 负 责 人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财 务 报 表 载 有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盖 章 注 册 会 计 师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审 计 报 告 原 件 报 告 期 内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 证 券 时 报 上 披 露 过 的 公 司 文 件 正 本 及 公 告 原 稿 董 事 长 : 朱 朝 阳 董 事 会 批 准 报 送 日 期 :2016 年 3 月 28 日 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