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雙 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9.ISSN..1026-9592 117 長 照 雙 法 安 心 照 顧 您 的 未 來 健 保 資 料 開 放 平 臺 應 用 典 範 高 屏 業 務 組 榮 獲 第 七 屆 政 府 服 務 品 質 獎 健 康 存 摺 榮 獲 第 9 屆 自 然 人 憑 證 應 用 系 統 優 良 獎
危 害 您 的 健 康
編 輯 室 報 告 長 照 雙 法 安 心 照 顧 您 的 未 來 國 社 會 人 口 結 構, 目 前 面 臨 快 速 老 化 我 總 生 育 率 下 降 等 窘 境, 失 能 人 數 與 家 戶 平 均 人 數 比 例 逐 漸 失 衡, 導 致 長 照 負 擔 愈 加 沉 重, 長 照 需 求 者 也 愈 不 易 獲 得 充 分 妥 善 的 照 顧 因 此,104 年 5 立 法 院 三 讀 通 過 長 期 照 顧 服 務 法, 並 於 同 年 6 將 長 期 照 顧 保 險 法 草 案 送 立 法 院 審 議, 此 二 法 條 並 稱 長 照 雙 法, 將 透 過 整 合 長 照 服 務 網 絡 及 納 保 給 付 等 方 式, 提 供 民 眾 健 全 的 長 期 照 顧 服 務 本 期 封 面 企 劃 由 相 關 專 家 衛 生 福 利 部 照 護 司 及 社 保 司 以 專 業 角 度 為 讀 者 帶 來 長 照 雙 法 的 精 闢 介 紹 世 界 比 比 單 元 則 介 紹 德 國 長 期 照 顧 保 險 政 策, 透 過 空 中 大 學 社 會 科 學 系 副 教 授 林 谷 燕 的 分 析, 瞭 解 德 國 運 作 迄 今 20 年 的 長 期 照 顧 保 險 法, 並 隨 著 時 代 潮 流 演 變 而 不 斷 進 行 改 革, 值 得 作 為 我 國 未 來 長 照 保 險 的 借 鏡 此 外, 健 康 存 摺 不 僅 榮 獲 內 政 部 自 然 人 憑 證 應 用 系 統 優 良 獎, 自 7 起 也 新 增 中 醫 健 康 存 摺 與 成 人 預 防 保 健 存 摺 項 目, 保 障 你 我 個 人 健 康 民 眾 可 在 自 家 利 用 健 保 卡 與 讀 卡 機, 使 用 健 保 署 提 供 的 網 路 卡 通 服 務 此 便 利 性 在 健 保 最 前 線 單 元 有 詳 細 報 導 健 保 署 高 屏 業 務 組 以 優 異 的 服 務 品 質, 獲 得 第 7 屆 政 府 服 務 品 質 獎 的 殊 榮, 健 保 雙 刊 也 秉 持 此 貫 精 神, 更 多 方 位 為 全 民 服 務, 除 了 關 懷 老 人 失 智 症 的 健 康 寶 典, 快 樂 生 活 也 會 帶 您 進 入 臺 東 令 人 賞 心 悅 目 的 金 針 花 田, 同 遨 遊 並 沐 浴 在 全 臺 各 地 的 金 針 花 海 美 景 之 中 1 第 七 期 2015 / 9
CONTENTS 編 輯 室 報 告 01 長 照 雙 法 安 心 照 顧 您 的 未 來 04 08 1 2 封 面 企 劃 控 管 財 務 免 陷 危 機 長 期 照 顧 保 險 期 待 與 健 保 享 譽 國 際 年 紀 老 了 該 怎 麼 辦 長 期 照 顧 服 務 法 106 年 將 上 路 長 期 照 顧 保 險 定 要 保 嗎? 可 以 不 保 嗎? 健 保 最 前 線 1 6 1 8 20 22 關 懷 弱 勢 跨 域 整 合 高 屏 業 務 組 優 異 服 務 榮 獲 第 七 屆 政 府 服 務 品 質 獎 e 化 便 民 好 輕 鬆 健 保 卡 網 路 卡 通 健 保 署 創 新 應 用 服 務 再 添 佳 績 健 康 存 摺 榮 獲 第 9 屆 自 然 人 憑 證 應 用 系 統 優 良 獎 掌 握 個 人 就 醫 紀 錄 的 好 幫 手 健 康 存 摺 新 增 更 多 項 目 和 查 詢 據 點 健 保 櫥 窗 24 26 28 30 34 38 目 健 保 放 寬 相 關 特 材 給 付 規 定 關 懷 燒 燙 傷 患 者 照 護 回 臺 奉 獻 偏 鄉 醫 療 門 諾 黃 爺 爺 說 故 事 因 應 雲 端 行 動 服 務 健 保 資 料 開 放 平 臺 應 用 典 範 錄 世 界 比 比 借 鏡 德 國 完 善 制 度 德 國 長 期 照 顧 保 險 政 策 的 啟 示 健 康 寶 典 及 早 發 現 才 能 有 效 控 制 老 人 失 智 症 不 可 輕 忽 從 居 家 習 慣 運 動 著 手 老 人 防 跌 要 注 意
117 期 September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中 華 民 國 85 年 5 1 日 創 刊 104 年 9 號 41 47 快 樂 生 活 逐 金 色 花 海 忘 憂 去 深 深 感 謝 各 界 愛 心 捐 款 明 細 表 發 行 人 : 黃 三 桂 社 長 : 李 丞 華 編 輯 顧 問 : 蔡 淑 鈴 總 編 輯 : 陳 寶 國 編 輯 委 員 : 江 秋 芬. 吳 昕. 吳 秋 美. 何 小 鳳 施 淑 芳. 姜 毓 華. 洪 有 德. 陳 蕙 玲 陳 真 慧. 張 鈺 旋. 張 麗 絹. 黃 莉 瑩 劉 上 惠. 蔡 佩 玲. 羅 慧 梅 執 行 編 輯 : 廖 哲 慧. 林 千 媛. 李 均 浩 文 編 : 李 幸 紋. 羅 景 馨. 梁 雯 晶. 鄒 明 珆 楊 凱 婷. 許 宇 涵. 江 梅 綺 美 編 : 張 偉 鈞 出 版 機 關 : 衛 生 福 利 部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地 址 : 臺 北 市 10634 大 安 區 信 義 路 三 段 140 號 全 民 開 誠 摯 邀 請 您 暢 所 欲 言 健 康 滿 點 關 於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您 瞭 解 多 少? 您 有 何 觀 點? 您 又 有 多 少 寶 貴 意 見? 本 刊 歡 迎 您 踴 躍 來 稿, 大 方 分 享 與 校 正, 豐 富 本 刊 的 內 容! 投 稿 注 意 事 項 1. 請 以 中 文 撰 寫, 字 數 1,000 字 以 內, 附 圖 片 更 佳, 引 用 他 人 文 獻 資 料 者, 請 註 明 出 處 2. 來 稿 如 屬 譯 稿, 請 附 原 文 影 本, 並 請 取 得 原 出 版 或 著 作 人 同 意 轉 載 之 證 明 3. 請 以 打 字 或 有 格 稿 紙 橫 式 書 寫, 並 加 註 全 形 標 點 符 號 4. 請 註 明 作 者 真 實 姓 名 詳 細 地 址 服 務 機 關 身 分 證 字 號 與 聯 絡 電 話 5. 來 稿 本 刊 有 權 修 改, 如 不 願 接 受 修 改 者, 請 先 註 明 ; 來 稿 並 須 在 其 他 刊 物 未 出 現 過 6. 來 稿 經 採 用, 將 刊 登 在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雙 刊 上, 期 數 不 定 ; 惟 刊 登 與 否, 恕 不 退 件 7. 來 稿 經 採 用, 將 致 贈 薄 酬 8. 來 稿 內 容 請 以 親 身 經 驗 法 規 釋 疑 他 國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等 相 關 內 容 為 主 請 寄 : 臺 北 市 中 山 區 南 京 東 路 段 96 號 8 樓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雙 刊 編 輯 委 員 會 收 電 話 :02-2581-6196#365 傳 真 :02-2531-6433 E-mail:agw0520@wealthgrp.com.tw 電 話 :02-2706-5866 轉 2837 客 服 專 線 :02-2581-6196 轉 366 企 劃 採 編 : 今 周 刊 出 版 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臺 北 市 南 京 東 路 段 96 號 8 樓 電 話 :02-2581-6196 承 製 印 刷 : 科 樂 印 刷 事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著 作 人 與 著 作 財 產 權 人 : 衛 生 福 利 部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行 政 院 新 聞 局 出 版 事 業 登 記 證 局 版 台 誌 字 731 號 中 華 郵 政 北 台 字 5704 號 執 照 登 記 為 雜 誌 交 寄 ISSN 1026-9592 GPN 2008500224 本 刊 零 售 地 點 政 府 出 版 品 展 售 門 市 國 家 書 店 松 江 門 市 : 臺 北 市 松 江 路 209 號 1 樓 02-2518-0207 五 南 文 化 廣 場 : 臺 中 市 中 山 路 6 號 04-2226-0330 本 書 保 留 所 有 著 作 權 利 欲 利 用 本 書 全 部 或 部 分 內 容 者, 須 徵 求 著 作 財 產 權 人 衛 生 福 利 部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同 意 或 書 面 授 權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雙 刊 訂 閱 價 格 : 年 六 期 360 元 郵 政 劃 撥 帳 號 :18089434 戶 名 : 衛 生 福 利 部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封 面 企 劃 1 控 管 財 務 免 陷 危 機 長 期 照 顧 保 險 期 待 與 健 保 享 譽 國 際 文 / 林 欣 怡 插 畫 / 詹 庚 申 諮 詢 / 衛 生 福 利 部 政 務 次 長 李 玉 春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雙 刊 4 今 年 6 行 政 院 通 過 長 期 照 顧 保 險 法 ( 簡 稱 長 保 法 ) 草 案, 送 進 立 法 院 審 議, 預 計 最 快 於 107 年 開 辦, 推 估 將 有 82 萬 失 能 者 受 惠 期 照 顧 保 險 將 採 全 民 納 保, 不 少 民 眾 擔 心 是 否 長 會 步 入 日 本 陷 入 財 務 危 機 的 後 塵? 衛 生 福 利 部 政 務 次 長 李 玉 春 分 析 指 出, 臺 灣 在 長 保 給 付 方 面 的 設 計 參 照 德 國, 不 給 付 輕 度 失 能 者 給 付 額 度 較 低 且 將 醫 療 與 長 照 完 全 切 割, 只 提 供 非 醫 療 的 長 期 照 顧 服 務, 因 此 財 務 有 效 控 管 ; 日 本 開 辦 初 期 因 給 付 寬 鬆, 輕 度 失 能 也 納 入 給 付, 以 致 費 用 成 長 快 速, 不 得 不 減 少 給 付 額 度, 繼 而 取 消 保 險 給 付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No.117 全 民 納 保 減 輕 負 擔 自 經 建 會 時 期 即 開 始 參 與 長 保 制 度 規 劃 的 李 玉 春 表 示, 臺 灣 長 保 參 酌 德 國 荷 蘭 日 本 等 國 家 經 驗, 研 擬 出 可 以 永 續 經 營 的 制 度 長 保 法 剛 開 始 由 經 建 會 主 導, 邀 請 10 個 團 隊 的 主 持 人 提 出 規 劃 報 告, 經 建 會 參 考 並 研 議 後 完 成 長 照 保 險 規 劃 報 告, 轉 交 由 衛 生 署 ( 衛 生 福 利 部 前 身 ) 成 立 長 照 保 險 籌 備 小 組, 由 李 玉 春 擔 任 規 劃 總 顧 問, 賡 續 後 繼 之 規 劃 衛 生 署 升 格 後 成 立 社 會 保 險 司, 將 長 照 險 健 保 國 民 年 金 進 行 整 合 長 保 規 劃 不 免 有 諸 多 爭 論, 目 前 最 大 的 爭 議 是 財 源 要 來 自 稅 收 或 保 險, 學 界 各 有 主 張, 但 無 論 錢 從 哪 裡 來, 財 源 的 充 足 性 與 穩 定 性 是 最 重 要 的 衡 量 標 準 基 於 政 府 稅 收 不 足, 無 法 長 期 獨 立 支 撐 長 照 需 要, 因 此 規 劃 仿 照 健 保 由 政 府 雇 主 與 民 眾 共 同 負 擔 不 過 除 了 雇 主 要 求 減 輕 負 擔 外, 最 大 的 問 題 是 政 府 的 錢 要 從 哪 裡 來? 行 政 院 審 查 長 保 法 時, 毛 治 國 院 長 積 極 整 合 各 部 會 意 見, 最 後 以 房 地 合 稅 財 政 健 全 方 案 增 加 的 稅 收 及 公 務 預 算 支 應 政 府 的 保 費 負 擔 部 分 給 付 對 象 是 否 仿 照 日 本 僅 限 40 歲 以 上 納 保, 也 就 是 不 納 入 年 輕 失 能 者? 李 玉 春 表 示, 事 實 上 年 輕 人 也 會 失 能, 且 需 要 長 照 的 時 間 比 年 長 者 更 長, 負 擔 更 重, 如 八 仙 塵 爆 受 害 者 根 據 99 年 的 調 查 發 現, 非 老 人 失 能 者 占 40%; 身 心 障 礙 者 整 體 的 失 能 率 更 是 全 國 失 能 率 的 11 倍 為 避 免 造 成 年 齡 與 障 礙 別 的 歧 視, 政 府 尊 重 多 數 學 者 建 議 與 健 保 同 採 全 民 納 保 方 式, 出 生 即 開 始 納 保, 透 過 大 數 法 則 減 輕 民 眾 負 擔, 制 度 才 能 永 續 經 營 李 玉 春 解 釋, 只 納 入 高 風 險 族 群, 將 嚴 重 降 低 風 險 分 攤 能 力, 且 保 險 費 率 會 大 幅 提 升, 降 低 政 治 可 行 性, 反 而 更 難 推 動 財 務 看 長 期 較 穩 健 彈 性 長 保 的 財 務 制 度 較 健 保 更 為 穩 健, 在 於 健 保 採 隨 收 隨 付, 收 多 少 錢, 就 付 出 去 多 少, 財 務 能 維 持 3 至 5 年 短 期 平 衡 即 可 ; 長 保 考 量 未 來 人 口 快 速 老 化, 採 部 分 提 存 制, 即 前 面 多 收 以 預 存 老 本, 因 應 人 口 快 速 老 化 時 之 所 需 此 外, 為 解 決 健 保 調 整 保 費 時 的 困 擾, 健 保 費 率 的 調 整 在 符 合 定 條 件 由 健 保 會 審 議 後, 需 報 請 行 政 院 核 定 長 保 正 常 狀 況, 將 每 3 年 依 公 式 調 整, 若 有 特 殊 狀 況 則 由 長 保 會 審 議 後 調 整, 兩 者 皆 由 衛 福 部 公 告 即 可 執 行 負 擔 比 例 上, 長 保 跟 健 保 也 有 很 大 的 不 同 為 減 輕 雇 主 負 擔, 行 政 院 將 雇 主 對 其 員 工 保 費 的 負 擔 比 例 從 6 成 減 至 4 成, 政 府 由 1 成 增 至 3 成 基 於 使 用 者 付 費 的 觀 念, 經 濟 弱 勢 者 以 外, 使 用 者 需 支 付 部 分 負 擔 為 減 輕 行 政 成 本, 長 保 費 未 來 將 隨 健 保 費 收 取, 並 與 健 保 同 採 需 繳 補 充 保 費, 但 長 保 負 擔 相 對 為 輕, 民 眾 無 須 過 度 擔 心 目 前 估 算 大 約 增 加 5 分 之 1 的 保 費, 未 來 以 平 均 所 得 者 而 言, 每 人 每 平 均 繳 納 的 長 照 保 險 費 約 100 多 元 因 為 採 量 入 為 出 制 度 ( 能 收 到 多 少 保 費, 就 給 多 少 給 付, 絕 不 亂 開 支 票 ), 長 保 的 財 務 比 健 保 來 得 健 全 李 玉 春 強 調, 依 長 保 法 規 劃, 長 保 透 過 對 使 用 端 的 控 制, 較 易 合 理 管 控 費 用 如 不 給 付 極 輕 度 失 能 者, 5 第 七 期 2015 / 9
封 面 企 劃 1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雙 刊 使 用 服 務 前 需 經 健 保 署 評 估, 有 失 能 者 才 可 獲 得 定 額 的 基 本 給 付, 超 過 部 分 需 自 行 負 擔, 藉 此 控 制 每 個 人 的 保 險 給 付 金 額 另 外 為 提 升 給 付 效 率 與 價 值, 落 實 在 地 安 老, 保 險 優 先 給 付 較 符 合 民 眾 需 要 的 居 家 與 社 區 照 顧, 較 昂 貴 的 住 宿 式 機 構, 僅 給 付 重 度 失 能 者, 且 須 自 付 膳 宿 費 用, 但 非 重 度 失 能 者 可 自 付 差 額 入 住 混 合 式 長 照 給 付 提 高 效 率 與 價 值 長 保 的 給 付 主 要 是 提 供 負 擔 得 起 好 品 質 的 可 靠 服 務, 達 到 在 地 老 化 的 目 標, 尊 重 需 要 照 顧 者 的 自 主 性 尊 嚴 以 及 文 化 差 異, 減 輕 照 顧 者 負 擔, 因 此 提 供 13 項 針 對 失 能 者 與 主 要 照 顧 者 之 給 付 其 中 多 數 為 實 物 給 付, 僅 身 體 照 顧 服 務 日 常 生 活 照 顧 及 家 事 服 務 安 全 看 視 等 3 項, 可 全 部 或 部 分 請 領 現 金 給 付, 此 舉 有 別 於 德 國 是 否 提 供 現 金 給 付, 目 前 正 反 兩 方 意 見 尚 無 定 論 婦 女 團 體 為 主 要 反 對 者, 擔 憂 婦 女 被 迫 留 在 家 裡, 並 影 響 長 照 資 源 發 展 ; 贊 成 者 以 照 顧 者 團 體 為 主, 認 為 現 金 給 付 提 供 家 庭 彈 性 選 擇, 且 現 有 長 照 服 務 無 法 滿 足 各 類 需 求, 部 分 失 能 者 排 斥 外 人 照 顧, 現 金 給 付 可 提 供 多 元 選 擇, 肯 定 家 庭 照 顧 者 的 付 出 臺 灣 低 稅 收 低 保 費, 無 法 如 北 歐 全 面 照 顧 國 家 化, 面 對 世 界 各 國 普 遍 缺 乏 長 照 人 力 之 困 境, 目 前 有 4 分 之 3 的 OECD 國 家 除 正 式 照 顧 外, 也 提 供 家 庭 照 顧 者 現 金 給 付 臺 灣 的 長 保 規 劃 以 實 物 給 付 為 主 照 顧 者 現 金 給 付 為 輔, 並 採 混 合 式 給 付, 兼 具 社 會 照 顧 與 家 庭 照 顧 之 優 點 李 玉 春 強 調, 為 達 成 在 地 老 化 之 目 標, 不 僅 可 透 過 長 照 服 務 網 積 極 發 展 正 式 服 務, 外 國 專 家 也 建 議 應 藉 華 人 家 庭 傳 統, 妥 善 運 用 既 有 的 家 庭 照 顧 人 力 長 保 學 習 北 歐 自 1999 年 來 的 經 驗, 推 動 自 我 照 顧 能 力 或 復 健 訓 練 服 務, 由 職 能 治 療 師 物 理 治 理 師 或 護 理 人 員, 與 照 顧 服 務 員 組 成 團 隊, 依 個 案 失 能 狀 況 與 目 標, 提 供 日 常 生 活 復 健, 使 失 能 者 儘 可 能 恢 復 獨 立 自 主, 而 非 長 期 成 為 被 照 顧 者 根 據 北 歐 國 家 經 驗, 有 半 的 失 能 者 透 過 生 活 復 健 可 恢 復 全 部 或 部 分 生 活 自 理 能 力 另 外 也 將 提 供 護 理 諮 詢 與 服 務, 減 少 跌 倒 壓 瘡 之 風 險, 並 提 供 失 智 吞 嚥 困 難 個 案 照 顧 訓 練, 透 過 預 防, 減 輕 失 能 惡 化 的 可 能 6 長 照 雙 法 的 推 動, 守 護 長 照 需 求 者 的 權 利 為 維 持 長 照 需 要 者 日 常 生 活 降 低 照 顧 者 負 荷 確 保 照 顧 安 全, 長 保 也 提 供 輔 具, 經 保 險 人 評 估 有 需 要 輪 椅 氣 墊 床 等 大 型 較 昂 貴 之 輔 具, 可 透 過 特 約 輔 具 服 務 公 司 租 借 ; 對 於 清 潔 消 毒 不 易 小 額 便 宜 之 輔 具 則 直 接 提 供 給 使 用 者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No.117 衛 生 福 利 部 政 務 次 長 李 玉 春 長 期 致 力 於 推 動 長 期 照 顧 保 險 有 了 健 保 為 什 麼 還 要 保 長 保 日 本 失 能 者 的 給 付 評 估 照 顧 計 畫 擬 定 採 兩 階 段, 且 最 後 需 由 委 員 會 判 定 給 付, 時 間 花 費 較 長 長 保 利 用 e 化 載 具 發 展 站 式, 以 個 案 與 家 庭 為 中 心 的 整 合 式 照 顧 管 理 機 制, 使 長 照 需 要 評 估 給 付 等 級 與 額 度 判 定 照 顧 計 畫 擬 訂 長 照 服 務 連 結 地 方 相 關 社 福 與 健 康 照 護 資 源 連 結 或 轉 介, 運 用 平 板 電 腦 次 到 位, 避 免 給 付 等 級 判 定 不 或 人 情 壓 力 影 響 經 由 e 化 資 訊 系 統 的 建 立, 保 險 人 服 務 提 供 者 與 相 關 服 務 提 供 者 容 易 進 行 溝 通, 不 僅 提 升 效 率 與 公 平 性, 亦 促 成 以 個 案 為 中 心 整 合 性 照 顧 之 提 供 目 前 該 系 統 於 臺 北 市 新 北 市 臺 中 市 高 雄 市 花 蓮 縣 等 5 縣 市 試 辦 有 了 健 保, 為 什 麼 還 需 要 長 保? 李 玉 春 解 釋, 長 保 主 要 是 給 付 照 顧 服 務, 如 身 體 照 顧 安 全 看 視 輔 具 提 供 喘 息 服 務 等, 而 健 保 則 是 主 要 針 對 醫 療 服 務 給 付, 如 門 診 住 院 診 療 等, 是 其 最 大 的 不 同 點 所 在 實 施 長 保 由 政 府 與 雇 主 分 擔 部 分 保 險 費, 大 幅 減 輕 家 庭 財 務 與 照 顧 負 荷, 並 提 供 喘 息 服 務 照 顧 訓 練 服 務 照 顧 諮 詢 關 懷 訪 視 等 支 持 性 服 務, 提 升 照 顧 能 力 及 品 質 最 重 要 的 是, 透 過 健 全 整 合 的 照 顧 管 理 機 制 提 供 保 險 對 象 需 要 的 服 務 公 平 分 配 資 源 提 供 需 要 服 務, 由 健 保 署 統 籌 辦 理 給 付 申 請 長 照 需 要 評 估 照 顧 計 畫 擬 定 給 付 核 定 與 服 務 連 結 等 作 業, 可 公 平 合 理 分 配 資 源, 並 使 民 眾 獲 得 更 有 效 率 的 基 本 長 照 服 務 透 過 特 約 管 理 服 務 品 質 資 訊 揭 露 與 論 質 支 付, 提 升 長 照 機 構 品 質, 增 加 家 庭 選 擇 使 用 長 照 服 務 此 外, 長 保 的 開 辦 不 僅 滿 足 基 本 需 求, 更 帶 動 住 宅 修 繕 輔 具 科 技 資 通 科 技 商 業 保 險 長 照 等 相 關 服 務 市 場 蓬 勃 發 展 ; 因 財 務 及 服 務 規 模 擴 大, 將 吸 引 更 多 人 力 投 入 長 照 體 系 ; 配 合 長 保 支 付 相 關 配 套 措 施, 則 有 利 於 提 升 長 照 人 力 之 留 任 期 盼 能 為 臺 灣 建 構 個 高 齡 社 會 兼 具 公 平 效 率 高 品 質 與 價 值 的 完 善 長 照 體 系, 跟 健 保 樣 成 為 世 界 典 範 之 7 第 七 期 2015 / 9
封 面 企 劃 1 年 紀 老 了 該 怎 麼 辦 長 期 照 顧 服 務 法 106 年 將 上 路 文 / 任 承 岳 插 畫 / 詹 庚 申 諮 詢 / 衛 生 福 利 部 護 理 及 健 康 照 護 司 司 長 鄧 素 文 推 動 長 達 10 年 多 的 長 期 照 顧 服 務 法 ( 簡 稱 長 照 服 務 法 ) 終 於 在 104 年 6 正 式 公 布 了, 預 計 兩 年 後 實 施, 將 為 臺 灣 提 供 更 完 善 的 長 期 照 顧 到 底 長 照 服 務 法 提 供 什 麼 樣 的 服 務? 對 民 眾 有 什 麼 幫 助? 這 個 攸 關 你 我 未 來 老 年 照 顧 的 新 法 案, 你 定 要 瞭 解 它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雙 刊 8 什 麼 長 期 照 顧 制 度 這 麼 重 要, 主 要 還 為 是 與 人 口 老 化 有 關 因 為 在 亞 洲, 臺 灣 人 口 老 化 速 度 僅 次 於 日 本 與 韓 國, 而 老 年 人 口 扶 養 比 例 更 是 名 列 前 茅 根 據 勞 動 部 的 統 計 資 料 顯 示,103 年 平 均 每 6.3 個 65 歲 以 下 人 口 扶 養 個 老 人, 但 到 了 113 年 數 字 就 降 低 到 3.4 人,149 年 時 更 是 只 剩 下 平 均 每 1.29 人 就 要 扶 養 個 老 人 進 入 高 齡 社 會 實 施 長 照 刻 不 容 緩 衛 生 福 利 部 護 理 及 健 康 照 護 司 司 長 鄧 素 文 說, 根 據 現 在 老 年 人 口 增 加 的 比 例, 臺 灣 將 於 107 年 邁 入 高 齡 社 會, 甚 至 在 7 年 後 的 114 年 更 老 化 成 超 高 齡 社 會, 速 度 之 快 已 經 成 為 未 來 社 會 重 要 的 課 題, 如 何 因 應 如 此 快 速 的 人 口 老 化 變 動, 就 必 須 仰 賴 完 善 的 長 期 照 顧 服 務 與 長 期 照 顧 保 險 制 度 建 立 以 前 人 生 得 多, 家 庭 功 能 較 為 健 全, 對 老 年 照 顧 可 以 發 揮 較 大 的 功 能 但 現 代 人 生 得 少, 家 庭 結 構 面 臨 改 變, 平 均 只 有 0.4 個 照 顧 人 力, 家 庭 功 能 也 變 得 較 為 薄 弱, 而 且 經 濟 壓 力 都 落 在 主 要 照 顧 者 身 上, 如 果 沒 有 完 善 的 長 照 制 度 做 後 盾, 這 些 主 要 照 顧 者 將 面 臨 經 濟 與 精 神 雙 方 面 的 壓 力 鄧 素 文 表 示 根 據 104 年 的 統 計 資 料 顯 示, 目 前 全 臺 灣 失 能 人 口 數 約 有 76 萬 人, 其 中 65 歲 以 上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No.117 長 期 照 顧 服 務 法 強 化 看 護 的 專 業 素 質, 提 供 失 能 者 更 為 優 質 的 照 顧 占 了 46 萬, 約 占 老 年 人 口 比 例 的 16.5%, 要 照 顧 這 些 失 能 者, 根 據 衛 福 部 的 調 查, 其 中 4 成 的 民 眾 會 感 到 經 濟 上 的 負 荷, 甚 至 有 3 成 3 的 人 感 到 無 法 承 受 照 顧 的 壓 力, 因 此 有 7 成 4 以 上 的 民 眾 願 意 使 用 任 何 項 的 長 照 服 務 我 們 推 估 國 人 生 中, 長 照 需 求 的 時 間 約 7.3 年, 在 社 會 與 民 眾 都 有 長 照 服 務 的 需 求 下, 從 97 年 就 開 始 規 劃 臺 灣 的 長 照 制 度 鄧 素 文 說 由 於 臺 灣 長 照 資 源 不 足 且 分 布 不 均, 再 加 上 長 照 體 系 缺 乏 穩 定 與 充 足 的 財 源, 因 此 決 定 將 長 照 服 務 法 與 長 照 保 險 法 併 行, 以 確 保 長 照 十 年 計 畫 可 以 有 充 足 的 財 源 與 保 險 制 度 支 援 目 前 在 長 照 服 務 法 的 部 分 已 經 在 104 年 5 完 成 三 讀,6 由 總 統 公 布, 預 計 在 2 年 後 的 106 年 開 始 實 施 鄧 素 文 分 析, 我 國 長 照 相 關 的 法 令 分 散 在 社 政 衛 政 退 輔 等 體 系, 導 致 老 人 及 其 家 屬 在 面 臨 長 照 問 題 時 十 分 混 亂, 但 透 過 長 照 服 務 法 立 法 之 後, 可 以 整 合 法 源 致 性 管 理, 資 訊 將 變 得 更 加 清 楚, 不 會 再 混 淆 不 清 強 化 專 業 素 質 提 供 優 質 照 顧 鄧 素 文 說, 長 服 法 實 施 後 將 可 以 大 幅 改 善 臺 灣 現 有 的 長 照 環 境 她 舉 例, 過 去 長 期 照 顧 以 照 顧 失 能 者 為 主, 但 是 在 長 照 服 務 法 實 施 後, 也 強 調 了 家 庭 照 顧 者 的 重 要 性, 家 庭 照 顧 者 除 了 可 獲 得 照 顧 技 能 的 訓 練 之 外, 也 可 以 獲 得 情 緒 支 持 等 服 務 9 第 七 期 2015 / 9
封 面 企 劃 2 目 前 臺 灣 長 照 機 構 多 為 單 服 務 模 式, 長 照 服 務 法 實 施 後 將 整 合 服 務 模 式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雙 刊 10 而 現 行 許 多 家 庭 多 聘 請 外 籍 看 護 工 擔 任 照 顧 者, 但 仲 介 人 力 業 者 對 於 外 勞 的 能 力 與 狀 況 根 本 無 法 掌 控, 在 長 照 服 務 法 實 施 之 後, 未 來 失 能 者 家 庭 若 聘 請 外 籍 看 護 工, 雇 主 就 可 以 為 外 籍 看 護 工 申 請 補 充 訓 練, 以 增 加 其 照 顧 知 識 與 技 巧 另 外, 未 來 除 了 可 以 直 接 由 失 能 者 個 人 聘 僱 外, 也 可 以 由 長 照 機 構 聘 僱 經 過 訓 練 後 派 遣 至 家 庭 提 供 服 務 為 了 強 化 長 照 人 員 的 專 業 素 質, 在 長 照 服 務 法 中 也 規 定, 該 法 施 行 前, 已 依 其 他 法 律 規 定, 從 事 長 照 服 務 之 人 員, 於 該 法 施 行 後 兩 年 內, 必 須 完 成 長 照 訓 練 認 證 與 登 錄, 而 且 在 長 照 機 構 評 鑑 部 分 也 將 統 由 單 平 台 公 告, 使 民 眾 在 尋 求 協 助 時 再 也 不 會 像 無 頭 蒼 蠅 般 無 所 適 從 未 來 長 照 服 務 也 將 提 升 到 整 合 式 的 服 務 模 式 鄧 素 文 這 麼 說 目 前 提 供 長 照 的 服 務 類 型 分 成 居 家 式 社 區 式 機 構 住 宿 式 等 3 大 類, 民 眾 若 需 要 臨 時 托 顧, 這 些 長 照 機 構 也 都 可 以 隨 時 提 供 長 照 服 務 目 前 臺 灣 長 照 機 構 多 是 單 的 服 務 模 式, 未 來 長 照 服 務 法 實 施 後, 將 鼓 勵 整 合 式 服 務 模 式, 以 提 供 更 多 元 更 優 質 的 長 照 服 務 運 用 在 地 資 源 完 善 偏 鄉 服 務 為 使 長 照 服 務 法 實 施 後 能 讓 長 照 資 源 更 為 平 均 與 落 實, 衛 福 部 也 正 大 力 推 動 長 照 服 務 網 計 畫, 將 全 國 劃 分 為 22 個 大 區 ( 縣 市 ) 63 個 次 區 及 368 個 小 區 ( 鄉 鎮 ), 目 標 為 22 個 縣 市 均 有 中 期 照 顧 63 個 次 區 均 有 失 能 失 智 社 區 式 服 務, 以 及 住 宿 式 機 構 床 位 數 達 每 萬 失 能 人 口 數 至 少 700 床 368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No.117 個 鄉 鎮 居 家 服 務 至 少 個 綜 合 式 服 務 據 點 鄧 素 文 指 出, 衛 生 福 利 部 自 100 年 起 針 對 89 個 偏 遠 鄉 鎮 建 置 長 照 資 源, 至 今 這 些 鄉 鎮 至 少 有 處 綜 合 式 服 務 據 點 偏 遠 地 區 失 能 老 年 人 口 長 照 服 務 涵 蓋 率 由 99 年 1.7% 上 升 至 28.6% 服 務 據 點 成 功 結 合 約 196 個 在 地 資 源, 深 入 社 區 提 供 長 照 服 務, 民 眾 服 務 使 用 量 較 計 畫 執 行 前 成 長 52 倍, 並 培 訓 436 位 在 地 照 顧 服 務 員, 有 效 充 實 在 地 服 務 人 力, 讓 在 地 人 服 務 在 地 人 鄧 素 文 以 屏 東 縣 三 地 門 鄉 作 為 舉 例, 透 過 當 地 蓬 勃 的 地 方 在 地 資 源, 發 展 出 家 庭 托 顧 部 落 老 人 共 食 及 建 置 鄉 內 長 照 服 務 分 站 等 符 合 在 地 需 求 之 服 務 模 式, 她 認 為 透 過 地 方 據 點 及 地 方 力 量 支 持 發 展 在 地 資 源 深 耕, 就 近 照 顧 在 地 民 眾 的 需 求, 可 以 讓 長 照 不 受 疆 域 限 制, 建 構 均 衡 分 布 長 期 服 務 資 源 網 絡, 以 銜 接 未 來 長 期 照 顧 保 險 開 辦 健 全 制 度 上 路 照 顧 獲 得 保 障 我 想 特 別 強 調 家 庭 與 社 區 照 顧 的 重 要 性 鄧 素 文 表 示, 以 前 認 為 的 長 期 照 顧 就 是 養 護 中 心, 失 能 民 眾 多 半 都 是 無 法 自 理 才 進 住, 但 是 現 在 長 照 服 務 法 實 施 後, 除 了 可 以 由 長 照 人 員 到 家 裡 提 供 居 家 式 服 務 外, 若 社 區 有 相 關 的 日 間 照 顧 服 務, 可 以 提 供 民 眾 更 多 元 化 的 選 擇 老 人 家 在 家 裡 或 社 區, 面 對 熟 悉 的 人 事 物, 其 實 能 夠 延 緩 身 體 老 化 的 情 況, 以 及 入 住 住 宿 式 長 照 機 構 的 時 間 至 於 未 來 哪 些 人 可 以 得 到 長 照 服 務, 鄧 素 文 解 釋, 長 照 服 務 法 是 以 全 人 口 身 心 失 能 照 顧 需 要 作 為 基 礎, 不 分 年 齡 身 分 障 別, 並 以 身 心 失 能 程 度 為 主 要 的 考 量 因 此, 鄧 素 文 認 為, 必 須 建 立 套 完 整 的 評 估 制 度, 目 前 是 以 日 常 生 活 活 動 能 力 (ADLs) 量 表 工 具 性 日 常 生 活 活 動 能 力 (IADLs) 量 表 為 主, 目 前 也 在 發 展 可 靠 有 效 的 多 元 評 估 量 表 鄧 素 文 分 析, 長 照 服 務 法 提 供 了 老 人 更 完 整 的 照 顧 制 度 上, 但 是 老 化 是 不 可 逆 的, 實 施 長 照 服 務 法 後 不 僅 可 以 減 輕 民 眾 負 擔, 同 時 也 能 減 少 其 他 醫 療 資 源 的 支 出, 建 構 個 公 平 合 理 的 社 會 第 七 期 服 務 對 象 外 籍 看 護 工 聘 僱 方 式 社 政 衛 政 及 退 撫 系 統 長 照 服 務 無 扶 養 人 或 代 理 人 之 失 能 者, 接 受 機 構 住 宿 式 長 照 服 務 長 期 照 顧 服 務 法 通 過 前 後 之 比 較 通 過 前 失 能 者 由 家 庭 聘 僱 各 系 統 長 照 服 務 未 整 合, 民 眾 混 淆 不 清 無 相 關 監 督 機 制 通 過 後 失 能 者 及 家 庭 照 顧 者 雙 聘 制 ( 家 庭 聘 僱 VS 長 照 機 構 聘 僱 ) 新 入 境 者 雇 主 可 申 請 補 充 訓 練 整 合 各 系 統 長 照 服 務, 民 眾 尋 求 長 照 服 務 不 再 產 生 混 淆 地 方 政 府 之 監 督 責 任 2015 / 9 11
封 面 企 劃 3 長 期 照 顧 保 險 定 要 保 嗎? 可 以 不 保 嗎? 文 / 李 瑞 娟 插 畫 / 詹 庚 申 諮 詢 / 衛 生 福 利 部 社 會 保 險 司 副 司 長 楊 慧 芬 許 多 民 眾 聽 到 長 期 照 顧 保 險, 就 會 馬 上 反 應 : 又 要 我 繳 錢 了 對 不 對 或 是 問 : 定 要 保 嗎? 我 們 家 裡 又 沒 有 老 人, 可 不 可 以 不 保? 面 對 民 眾 對 長 照 保 險 的 諸 多 疑 問, 讓 我 們 就 來 深 究 下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雙 刊 12 期 照 顧 保 險 法, 簡 稱 長 保 法, 很 多 民 眾 對 此 疑 問, 衛 生 福 利 部 社 會 保 險 司 副 司 長 對 此 法 案 仍 舊 霧 煞 煞, 其 中 最 不 解 長 楊 慧 芬 回 答 : 長 照 雙 法 是 建 立 長 照 制 度 的 就 是 會 名 詞 混 淆, 長 照 法 不 是 已 經 三 讀 的 法 治 基 礎,104 年 5 經 立 法 院 三 讀 通 過 通 過? 怎 麼 現 在 又 有 長 保 法? 同 年 6 經 總 統 公 布 的 是 長 期 照 顧 服 務 法, 106 年 6 將 施 行, 目 前 衛 福 部 正 針 對 該 法 子 法 規 之 研 訂 及 長 照 資 源 整 合, 積 極 規 劃 並 研 議 相 關 配 套 而 另 個 是 長 期 照 顧 保 險 法, 是 104 年 6 剛 送 入 立 法 院 審 查, 目 前 還 是 未 通 過 待 審 的 法 案 兩 法 之 定 位 與 欲 達 成 的 目 的 是 不 同 的 實 施 長 照 保 險 受 益 家 庭 占 總 人 口 16% 長 期 照 顧 保 險 法 若 順 利 通 過, 將 有 82 萬 失 能 者 受 益 鑑 於 臺 灣 人 口 老 化 較 其 他 國 家 快 速 需 照 顧 人 口 急 速 成 長 勞 動 人 口 的 負 擔 也 日 趨 沉 重 的 壓 力 下, 衛 福 部 統 計 數 據 顯 示, 臺 灣 全 人 口 失 能 人 數 目 前 為 75.5 萬 人, 預 估 民 國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No.117 各 年 齡 層 皆 有 可 能 失 能, 因 此 長 保 採 以 不 分 年 齡 全 民 強 制 納 保 的 方 式 進 行 107 年 為 82 萬 人,120 年 將 增 加 至 120 萬 人, 這 樣 的 曲 線 攀 升 令 人 怵 目 驚 心 長 照 保 險 給 付 對 象 全 國 不 分 老 幼 之 失 能 者 目 前, 臺 灣 家 戶 人 口 減 少 家 庭 結 構 改 變, 若 家 中 有 人 生 病, 家 平 均 只 有 0.4 個 照 顧 人 力, 造 成 主 要 照 顧 者 負 荷 沉 重, 調 查 顯 示 有 近 4 分 之 1 的 主 要 照 顧 者 有 壓 力 性 負 荷,40% 感 到 經 濟 負 擔 重 33% 無 法 承 受 照 顧 的 壓 力, 進 而 衍 生 了 更 多 社 會 問 題 楊 副 司 長 針 對 目 前 長 照 體 系 亟 需 要 有 穩 定 及 充 足 的 財 源, 呼 籲 應 加 速 通 過 長 保 法 以 造 福 民 眾, 長 期 照 顧 保 險 法 最 大 的 優 點 就 是 失 能 者 個 人 受 益 全 家 受 惠, 假 設 立 法 順 利 通 過,107 年 開 始 實 施 長 照 保 險, 直 接 受 益 82 萬 失 能 者 減 輕 294 萬 人 失 能 者 同 住 家 人 的 照 顧 負 擔, 直 接 與 間 接 受 益 的 國 人 共 376 萬 人, 約 占 總 人 口 的 16% 現 行 長 照 十 年 計 畫 必 須 符 合 50 歲 以 上 身 心 障 礙 者 55 歲 以 上 原 住 民 及 65 歲 以 上 長 者 資 格 才 能 申 請 長 照 服 務 的 補 助, 但 是 實 際 現 況 是, 各 年 齡 層 的 人 都 有 可 能 失 能 ; 如 小 孩 子 出 生 就 罹 患 自 閉 症 大 學 生 發 生 嚴 重 車 禍 後 無 法 自 我 照 顧 中 年 爸 爸 從 鷹 架 上 跌 落 導 致 半 身 癱 瘓 等 各 種 失 能 而 需 接 受 長 照 服 務 的 情 況, 都 是 常 聽 到 的 社 會 事 件 因 此, 長 照 保 險 以 社 會 保 險 制 度 不 分 年 齡 採 用 全 民 強 制 納 保 的 方 式, 好 處 是 整 體 風 險 的 分 擔 能 力 高, 也 就 是 說 納 保 人 數 越 多, 分 擔 風 險 能 力 也 越 高, 以 大 數 法 則 分 擔 風 險, 發 揮 全 體 社 會 自 助 及 互 助 力 量, 費 基 越 大, 保 險 費 負 擔 越 低, 降 低 所 有 家 庭 整 體 第 七 期 2015 / 9 13
封 面 企 劃 3 長 照 負 擔 及 財 務 壓 力 入 保 險 服 務 項 目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雙 刊 14 目 前 長 照 保 險 規 劃 的 給 付 對 象 以 身 體 或 心 智 功 能 部 分 或 全 部 喪 失, 持 續 已 達 或 預 期 逾 6 個 以 上 者, 經 評 估 其 日 常 生 活 有 由 他 人 協 助 或 照 顧 之 需 要 者 簡 單 來 說, 社 會 上 除 了 失 能 的 年 輕 人 和 老 年 人 是 長 照 保 險 的 照 顧 對 象 外, 另 外 還 包 括 心 智 功 能 喪 失, 導 致 在 生 活 中 無 法 自 理 的 人, 例 如 失 智 症 自 閉 症 患 者 等 此 外, 長 照 保 險 的 給 付 內 容 也 是 關 係 全 民 的 重 要 議 題 衛 福 部 提 出 的 長 照 保 險 給 付 方 式 以 提 供 長 照 服 務 ( 實 物 給 付 ) 為 主, 給 付 的 原 則 是 提 供 可 負 擔 得 起 好 品 質 可 靠 之 服 務 ; 優 先 提 供 社 區 式 與 居 家 式 服 務, 機 構 住 宿 式 服 務 原 則 上 僅 給 付 重 度 失 能 者, 以 達 成 在 地 老 化 之 目 標 ; 並 兼 顧 被 照 顧 者 之 自 主 性 尊 嚴 與 文 化 差 異 長 照 保 險 給 付 貼 心 與 健 保 劃 分 無 縫 接 軌 目 前 長 照 保 險 規 劃 的 給 付 項 目 分 為 提 供 給 失 能 者 及 照 顧 者 二 大 類 服 務, 其 中 共 計 提 供 8 項 失 能 者 的 服 務, 包 括 身 體 照 顧 服 務 日 常 生 活 照 顧 及 家 事 服 務 安 全 看 視 服 務 護 理 服 務 自 我 照 顧 能 力 訓 練 或 復 健 訓 練 服 務 輔 具 服 務 居 家 無 障 礙 空 間 規 劃 或 修 繕 服 務 交 通 接 送 服 務 等 ; 提 供 5 項 照 顧 者 支 持 的 服 務, 包 括 喘 息 服 務 照 顧 訓 練 服 務 照 顧 諮 詢 服 務 關 懷 訪 視 服 務 照 顧 者 現 金 給 付 等, 未 來 對 於 具 成 本 效 益 或 具 普 遍 性 之 新 型 服 務 經 主 管 機 關 公 告 可 納 長 照 保 險 未 來 上 路 後, 如 何 與 健 保 劃 分 給 付 範 圍 呢? 楊 副 司 長 回 答 : 凡 屬 醫 療 風 險 的 歸 健 保, 屬 生 活 照 顧 風 險 的 歸 長 保 也 就 是 說, 目 前 病 人 的 急 性 後 期 照 護 由 健 保 給 付, 居 家 護 理 復 健 屬 醫 療 服 務 部 分 由 健 保 給 付 ; 但 像 護 理 服 務 自 我 照 顧 能 力 或 復 健 訓 練 服 務 減 緩 失 能 速 度 的 服 務 屬 長 保 給 付 範 圍 目 前 規 劃 健 保 署 是 長 保 的 保 險 人, 未 來 由 健 保 署 統 整 長 保 與 健 保 的 給 付, 以 個 案 為 中 心, 原 則 上 給 付 不 會 重 複 長 照 保 險 繳 費 分 配 政 府 承 擔 更 多 責 任 長 照 保 險 的 保 險 費 分 擔 比 率 主 要 是 參 考 健 保 法, 儘 量 與 健 保 致, 並 隨 同 健 保 費 收 繳 衛 福 部 在 行 政 院 審 查 長 期 照 顧 保 險 法 草 案 期 間, 曾 遭 遇 雇 主 認 為 長 照 應 屬 國 家 責 任, 不 願 多 負 擔 保 險 費 的 僵 局, 經 衛 福 部 多 次 拜 會 企 業 團 體, 在 行 政 院 亦 與 企 業 協 商 後, 終 於 敲 定 由 資 方 負 擔 4 成 勞 方 負 擔 3 成 政 府 負 擔 3 成 的 比 率 分 配, 減 輕 雇 主 負 擔, 政 府 增 加 更 多 責 任 長 保 跟 健 保 不 同 的 是, 長 照 保 險 規 劃 每 3 年 依 照 公 式 定 期 調 整 費 率, 公 式 考 量 因 素 與 人 口 老 化 指 數 與 需 照 顧 對 象 人 數 比 率 薪 資 指 數 及 物 價 指 數 財 務 累 計 餘 絀 等 都 有 關 聯, 長 照 保 險 未 來 採 收 支 連 動 制, 也 不 排 除 逐 年 調 整 費 率 這 部 分 的 審 議 會 由 長 照 保 險 會 來 執 行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No.117 以 量 能 付 費 的 原 則 收 取 長 照 保 險 費, 為 家 庭 提 供 未 來 老 年 照 顧 的 保 障 平 時 繳 保 費 失 能 有 保 障 在 瞭 解 整 個 長 照 保 險 規 劃 內 容 後, 民 眾 最 關 心 的 還 是 加 入 長 保, 到 底 要 繳 多 少 保 費? 跟 健 保 費 又 有 何 不 同? 的 實 際 問 題 長 照 保 險 的 核 心 精 神 是 量 能 付 費 事 前 評 估, 也 就 是 收 入 愈 高 保 費 愈 高, 繳 保 費 時 依 民 眾 自 身 的 能 力, 給 付 時 健 保 署 會 依 個 人 的 長 照 需 要 給 付, 這 樣 不 僅 公 平 長 保 的 支 出 亦 有 可 控 制 性 以 家 5 口 為 例, 父 親 是 收 入 40,100 元 的 受 僱 者, 母 親 是 以 22,800 元 投 保 的 餐 飲 業 職 業 工 會 勞 工,2 名 就 學 子 女 及 奶 奶 依 附 父 親 投 保, 長 保 般 保 險 費 的 費 率 為 1.19%, 則 此 家 庭 之 保 險 費, 父 親 須 自 付 比 率 為 30% 母 親 須 自 付 比 率 為 60% 其 餘 由 政 府 及 雇 主 協 助 分 擔, 故 全 家 應 繳 保 險 費 合 計 為 736 元, 費 用 約 為 健 保 的 4 分 之 1 楊 副 司 長 解 釋 臺 灣 長 照 保 險 若 能 順 利 於 107 年 開 辦, 因 為 擴 大 了 受 益 對 象 財 務 規 模 與 給 付 內 容, 除 了 可 減 輕 家 庭 經 濟 負 擔 使 人 民 安 心 養 老 讓 照 顧 者 安 心 工 作 提 升 生 產 力, 也 會 帶 動 長 照 產 業 之 發 展 並 提 升 長 照 服 務 可 近 性 外, 還 可 吸 引 更 多 人 力 投 入 長 照 體 系, 讓 中 年 失 業 者 有 新 的 工 作 就 業 機 會, 希 望 能 儘 速 通 過 長 保 法, 全 民 長 期 照 顧 有 保 障, 也 建 立 穩 定 充 足 的 長 照 財 源! 第 七 期 2015 / 9 15
健 保 最 前 線 關 懷 弱 勢 跨 域 整 合 高 屏 業 務 組 優 異 服 務 榮 獲 第 七 屆 政 府 服 務 品 質 獎 文 / 李 瑞 娟 諮 詢 /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高 屏 業 務 組 組 長 林 立 人 歷 經 初 審 及 決 審 的 嚴 格 審 核, 從 174 家 機 關 中 脫 穎 而 出,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高 屏 業 務 組 獲 得 今 年 第 七 屆 政 府 服 務 品 質 獎 第 線 服 務 機 關 此 殊 榮 不 僅 鼓 舞 健 保 署 全 體 為 民 服 務 默 默 辛 苦 的 同 仁, 也 藉 此 共 同 分 享 得 獎 的 喜 悅 和 榮 耀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雙 刊 16 健 保 署 高 屏 業 務 組 脫 穎 而 出, 榮 獲 第 七 屆 政 府 服 務 品 質 獎 殊 榮 家 發 展 委 員 會 舉 辦 的 政 府 服 務 品 質 國 獎 是 全 國 政 府 機 關 推 動 服 務 品 質 的 最 高 榮 譽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高 屏 業 務 組 遵 循 提 升 品 質 關 懷 弱 勢 健 保 永 續 國 際 標 竿 願 景, 克 服 轄 內 四 多 ( 山 地 離 島 多 勞 工 人 口 多 工 會 團 體 多 地 區 人 口 多 ) 環 境 的 限 制, 並 且 不 減 關 懷 信 賴 活 力 的 服 務 宗 旨, 是 他 們 獲 獎 的 主 要 原 因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No.117 5 大 服 務 績 效 創 新 實 際 成 果 高 屏 業 務 組 轄 區 山 地 離 島 鄉 鎮 計 有 20 個, 包 含 高 雄 市 3 個 山 地 區 及 國 軍 駐 守 之 2 個 離 島 ( 東 沙 島 及 南 沙 島 ) 屏 東 縣 1 個 離 島 鄉 及 8 個 山 地 鄉 澎 湖 縣 6 個 離 島 鄉 ( 含 馬 公 市 ) 有 中 正 岡 山 旗 山 屏 東 東 港 澎 湖 等 6 個 聯 絡 辦 公 室, 區 域 面 積 近 6,000 平 方 公 里, 其 中 包 括 了 偏 遠 山 區 和 離 島, 轄 區 投 保 人 口 數 將 近 340 萬 人 高 屏 業 務 組 組 長 林 立 人 表 示, 這 次 獲 獎, 除 了 各 業 務 單 位 的 配 合 外, 也 由 衷 感 謝 地 方 政 府 的 合 作, 高 屏 業 務 組 才 能 提 供 民 眾 這 麼 好 的 服 務 績 效 在 林 立 人 悉 心 整 合 下, 高 屏 業 務 組 103 年 達 成 了 5 大 服 務 績 效 及 創 新 服 務 實 際 成 果, 包 括 : 1 100% 全 功 能 單 櫃 檯 提 供 3 好 : 好 方 便 好 快 捷 好 服 務 及 e 流 資 訊 服 務 : 免 填 寫 免 證 件 免 影 印 的 服 務, 服 務 192,883 人 次, 民 眾 平 均 等 候 時 間 降 幅 達 16% 2 專 人 提 供 電 話 單 窗 口 服 務 平 均 每 超 過 3 萬 通 電 話, 藉 由 民 眾 電 話 服 務 需 求, 自 行 開 發 顧 客 關 係 管 理 系 統, 記 錄 顧 客 服 務 歷 史 及 處 理 情 形, 並 建 置 3,126 項 標 準 線 上 Q&A 知 識 庫 齊 回 答 內 容 3 完 成 超 過 36 項 流 程 簡 化 作 業 節 省 行 政 及 民 眾 時 間 達 468 萬 小 時 書 表 減 量 達 312 萬 張 ; 積 極 透 過 跨 機 關 之 電 子 閘 門 系 統, 主 動 查 詢 資 料, 減 少 民 眾 補 件 次 數, 提 供 18 萬 筆 的 服 務 4 架 構 十 全 十 美 跨 機 關 聯 盟 服 務 跨 機 關 服 務 達 13,979 件, 節 省 民 眾 5,825 小 時 5 愛 心 專 戶 主 動 關 懷 294 件 弱 勢 個 案 受 惠 人 數 1,363 人, 補 助 金 額 達 390 萬 元 關 懷 山 地 偏 鄉 居 民 落 實 健 保 核 心 目 標 林 立 人 表 示, 全 民 健 保 開 辦 前, 大 部 分 鄉 鎮 主 要 的 健 康 照 護 者 是 當 地 的 衛 生 所, 限 於 衛 生 所 人 力 編 制 限 制 及 醫 療 設 備 不 足 情 形 下, 僅 能 提 供 般 科 的 診 療, 更 遑 論 專 科 醫 療 的 供 給, 且 衛 生 所 只 提 供 平 日 上 班 時 間 之 醫 療 服 務, 在 夜 間 及 假 日 衛 生 所 未 上 班 期 間, 更 是 面 臨 有 健 保 無 醫 生 看 病 的 窘 境 轄 區 內 還 有 離 島 中 的 離 島 東 沙 島 南 沙 島 島 上 的 醫 療 資 源 有 限, 因 此 高 屏 業 務 組 主 動 結 合 國 軍 高 雄 總 醫 院, 為 海 巡 署 及 國 軍 官 兵 們 執 行 前 置 體 檢, 降 低 後 送 醫 療 需 求 另 外, 同 是 離 島 的 小 琉 球, 也 結 合 醫 院 及 衛 生 所, 提 供 民 眾 復 健 及 洗 腎 服 務 提 升 當 地 母 嬰 照 顧 安 全 服 務, 讓 孕 婦 在 預 產 期 前 5 天 就 能 搭 船 到 東 港 辦 理 住 院 待 產 為 了 解 決 山 地 離 島 地 區 民 眾 就 醫 不 易 問 題, 陸 續 推 出 巡 迴 醫 療 島 嶼 醫 療 山 地 離 島 IDS 計 畫 等, 以 政 策 性 的 作 法 引 導 既 有 的 醫 療 資 源 進 入 山 地 離 島 地 區 此 次 高 屏 業 務 組 榮 獲 第 七 屆 政 府 服 務 品 質 獎, 除 展 現 日 常 服 務 品 質 之 落 實, 更 代 表 健 保 署 組 織 改 制 後 持 續 在 為 民 服 務 業 務 上 的 耕 耘 與 用 心 不 僅 肯 定 健 保 署 全 體 同 仁 的 努 力 及 績 效, 也 是 另 個 服 務 品 質 提 升 的 開 始 第 七 期 2015 / 9 17
健 保 最 前 線 e 化 便 民 好 輕 鬆 健 保 卡 網 路 卡 通 文 / bibi 插 畫 / 詹 庚 申 資 料 來 源 /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網 站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雙 刊 18 最 近 健 保 署 又 開 通 了 健 保 網 路 卡 通 服 務, 只 要 在 健 保 署 網 站 上 申 請 網 路 服 務 註 冊 就 可 以 在 網 路 上 查 詢 或 是 變 更 個 人 健 保 資 料, 讓 民 眾 以 後 可 以 不 出 家 門 憑 著 健 保 卡 就 可 以 萬 事 通 苦 打 拼 多 年, 李 先 生 最 近 終 於 買 了 人 生 辛 第 間 房 子, 新 屋 落 成 固 然 喜 悅, 但 是 想 到 要 在 烈 日 下 跑 好 幾 個 單 位 更 換 個 人 資 料 地 址 就 讓 李 先 生 疲 累 不 堪 了 這 天 中 午 李 先 生 又 要 跑 趟 健 保 署 分 區 業 務 組 處 理 變 更 通 訊 地 址, 順 便 查 詢 下 自 己 家 人 投 保 狀 況 李 先 生 的 女 兒 看 到 父 親 又 要 頂 著 大 太 陽 出 門 連 忙 把 他 叫 住 : 爸, 不 用 特 地 跑 趟 健 保 署 了, 現 在 只 要 透 過 網 路 就 可 以 把 這 些 事 情 都 完 成 了! 李 先 生 說 : 真 的 嗎? 會 不 會 很 麻 煩 呢? 點 都 不 會 困 難, 只 要 張 健 保 卡 和 讀 卡 機 就 可 以 囉! 利 用 健 保 網 路 卡 通 服 務, 就 可 以 在 家 輕 鬆 查 詢 或 變 更 個 人 健 保 資 料 卡 在 手 資 料 網 路 服 務 就 上 手 目 前 民 眾 在 個 人 健 保 資 料 網 路 服 務 作 業 中 可 以 進 行 帳 單 及 繳 費 服 務, 包 括 查 詢 個 人 未 繳 保 險 費 與 列 印 繳 款 單 申 請 及 下 載 當 電 子 繳 款 單 並 進 行 單 次 約 定 轉 帳 繳 費 關 於 個 人 資 料 查 詢 變 更 功 能, 民 眾 可 以 在 此 申 請 變 更 個 人 通 訊 地 址 或 股 利 利 息 補 充 保 險 費 繳 款 單 指 定 地 址 申 請 保 險 對 象 個 人 中 英 文 投 保 證 明 以 及 申 請 及 列 印 保 險 費 繳 納 證 明 除 了 本 人 資 料 外, 也 可 以 查 詢 列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No.117 健 保 卡 網 路 註 冊 步 驟 cloudic/system/login.aspx) 即 可 申 請 註 那 要 如 何 申 請 這 項 網 路 服 務 呢? 網 路 連 結 健 保 署 健 保 卡 網 路 服 務 註 冊 冊 待 電 腦 環 境 檢 測 確 認 並 下 載 元 件 安 裝 完 成 之 後, 就 可 以 開 始 把 健 保 卡 插 入 網 頁 (https://cloudicweb.nhi.gov.tw/ 讀 卡 機 開 始 申 請 網 路 註 冊 了 2 1 點 選 首 次 登 入 請 先 申 請 7 完 成 電 子 信 箱 認 證 後, 再 次 讀 取 健 保 卡, 並 輸 入 認 證 碼 ( 大 小 寫 需 相 符 ) 認 證 成 功 之 後 將 會 收 到 註 冊 完 成 通 知 之 電 子 信 件 閱 讀 完 作 業 要 點 聲 明 後 並 按 下 我 已 閱 讀 完 畢, 並 瞭 解 相 關 規 定 健 保 卡 插 入 讀 卡 機 後, 按 下 讀 取 按 鈕, 先 行 讀 取 健 保 卡 內 基 本 資 料 插 入 健 保 卡, 並 輸 入 註 冊 時 所 戶 號 請 參 考 戶 口 登 錄 之 密 碼 登 入 系 統, 即 可 開 名 簿 上 的 號 碼 始 使 用 各 項 網 路 作 業 服 務 至 電 子 郵 件 信 箱 收 信, 並 按 下 信 件 內 容 中 電 子 信 箱 確 認 連 結 3 8 4 6 5 輸 入 其 他 基 本 資 料 (* 註 記 的 資 料 為 必 要 欄 位 ) 完 成 後, 按 下 申 請 第 七 期 2015 / 9 印 個 人 及 眷 屬 投 退 保 資 料, 隨 時 掌 握 家 屬 的 健 保 投 保 狀 態 另 外 也 可 以 利 用 這 個 線 上 服 務 申 辦 符 合 第 6 類 投 保 身 分 者 加 保 轉 出 停 保 復 保 等 功 能 個 人 健 保 資 料 網 路 服 務 作 業 系 統 也 提 供 網 路 補 換 發 健 保 卡 的 功 能, 以 後 民 眾 就 不 需 要 臨 櫃 申 辦, 只 要 在 家 裡 動 動 手 指 頭, 依 照 指 示 申 辦, 就 可 以 秀 才 不 出 門 能 辦 健 保 事 了 目 前 健 保 署 也 規 劃 要 將 網 路 服 務 功 能 延 伸 到 行 動 手 持 裝 置, 只 要 在 網 站 上 申 辦 註 冊 行 動 裝 置, 以 後 連 手 機 和 平 板 都 可 以 同 時 享 受 健 保 卡 卡 通 的 便 利 服 務 19
健 保 最 前 線 健 保 署 創 新 應 用 服 務 再 添 佳 績 健 康 存 摺 榮 獲 第 9 屆 自 然 人 憑 證 應 用 系 統 優 良 獎 文 / 李 瑞 娟 圖 / 林 育 緯 徐 榕 志 諮 詢 /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資 訊 組 設 計 師 吳 孟 宴 健 康 存 摺 自 103 年 9 推 出 後, 獲 得 民 眾 熱 烈 支 持 與 迴 響, 今 年 再 獲 得 內 政 部 自 然 人 憑 證 應 用 系 統 評 比 民 眾 應 用 系 統 組 之 獎 項, 為 健 保 署 同 仁 帶 來 莫 大 的 肯 定 與 鼓 勵 健 保 署 資 訊 組 組 長 黃 明 輝 ( 右 ) 自 行 政 院 科 技 會 報 執 行 秘 書 鐘 嘉 德 ( 左 ) 手 中 接 過 獎 座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雙 刊 20 健 康 存 摺 獲 獎 相 關 產 業 加 值 運 用 然 人 憑 證 是 種 在 網 路 上 資 自 料 交 換 時, 如 同 網 路 身 分 證 辨 識 雙 方 身 分 的 系 統 建 置, 民 眾 只 要 擁 有 自 然 人 憑 證, 辦 理 政 府 機 關 業 務 不 用 再 親 自 到 現 場, 就 可 以 在 網 路 上 享 受 申 辦 政 府 業 務 帶 來 的 方 便 內 政 部 憑 證 管 理 中 心 為 鼓 勵 各 級 政 府 機 關 積 極 開 發 自 然 人 憑 證 應 用 系 統, 每 年 會 舉 辦 自 然 人 憑 證 應 用 系 統 評 比 活 動, 而 104 年 度 決 選 出 民 眾 應 用 系 統 組 3 名 公 務 應 用 系 統 組 4 名, 合 計 7 名 應 用 系 統 獲 得 優 良 獎 其 中, 健 保 署 推 出 的 全 民 健 保 健 康 存 摺 My Health Bank 榮 獲 104 年 第 9 屆 自 然 人 憑 證 應 用 系 統 評 比 民 眾 應 用 系 統 組 優 良 獎 第 9 屆 自 然 人 憑 證 應 用 系 統 優 良 獎 頒 獎 典 禮 暨 創 新 應 用 研 討 會 於 8 25 日 舉 辦, 由 內 政 部 部 長 陳 威 仁 親 臨 頒 獎, 並 邀 請 國 內 外 專 家 學 者 同 與 得 獎 單 位 代 表 專 業 講 師 進 行 交 流, 為 自 然 人 憑 證 創 造 更 多 精 采 未 來 健 保 署 資 訊 組 科 長 趙 瑞 華 表 示, 目 前 投 入 健 康 存 摺 的 建 置 成 本 約 新 臺 幣 1,000 萬, 在 資 訊 安 全 的 前 提 下, 透 過 跨 單 位 整 合, 致 力 於 簡 化 作 業 流 程 豐 富 存 摺 內 容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No.117 健 保 署 資 訊 組 科 長 趙 瑞 華 參 與 創 新 應 用 研 討 會, 向 來 賓 說 明 健 康 存 摺 即 時 資 料 產 製 系 統 操 作 簡 易 多 管 道 運 用 等 目 標 因 此 健 康 存 摺 上 線 9 個 以 來, 節 省 民 眾 約 3,876 萬 元 署 內 約 103 萬 元 的 效 益, 加 強 全 民 健 康 照 護, 是 健 保 署 最 大 的 無 形 效 益 健 康 存 摺 獲 獎 的 主 要 原 因, 除 了 24 小 時 全 年 無 休 服 務 全 國 民 眾 之 外, 還 具 有 4 項 特 色.. 1. 具 有 銜 接 衛 生 福 利 部 醫 事 司 疾 病 管 制 署 等 資 料 的 跨 機 關 服 務 ;2. 具 有 處 理 龐 大 資 料 的 功 能, 包 括 保 險 對 象 最 近 1 至 2 年 保 險 類 醫 療 類 及 跨 機 關 的 資 料 ;3. 存 摺 表 單 樣 式 多, 醫 療 類 11 類 保 險 類 3 類 ;4. 提 供 XML 格 式, 讓 相 關 產 業 能 有 效 加 值 運 用, 包 括 壽 險 業 健 康 產 業 醫 療 業 IT 產 業 等 健 康 存 摺 多 元 內 容 醫 療 保 險 預 防 接 種 申 請 健 康 存 摺 的 民 眾 只 要 登 入 健 保 署 網 站 (http://www.nhi.gov.tw), 以 健 保 卡 或 自 然 人 憑 證 提 出 申 請, 即 可 下 載 個 人 健 保 就 醫 紀 錄 及 投 保 相 關 資 料, 協 助 個 人 健 康 管 理, 節 省 醫 療 資 源 民 眾 可 透 過 健 康 存 摺 查 詢 以 下 內 容.. 1. 健 保 保 費 及 繳 納 情 形, 包 括 健 保 卡 狀 況 及 領 卡 紀 錄 保 費 計 費 明 細 及 保 險 費 繳 納 明 細 ; 2. 健 保 就 醫 情 形, 包 括 門 診 資 料 住 診 資 料 牙 科 健 康 存 摺 過 敏 資 料 檢 驗 檢 ( 查 ) 結 果 影 像 或 病 理 檢 驗 ( 查 ) 結 果 出 院 病 歷 摘 要 中 醫 健 康 存 摺 ;3. 跨 機 關 整 合 衛 政 資 料, 包 括 器 捐 或 安 寧 緩 和 醫 療 意 願 成 人 預 防 保 健 存 摺 預 防 接 種 存 摺 等 內 容 健 康 存 摺 列 為 行 政 院 網 路 施 政 6 大 亮 點 之, 可 協 助 民 眾 即 時 便 利 的 透 過 網 路 取 得 個 人 就 醫 資 訊, 掌 握 健 康 大 小 事, 做 好 自 我 健 康 管 理, 就 醫 時 可 提 供 醫 師 參 考, 提 升 醫 療 安 全 與 效 益 第 七 期 2015 / 9 21
健 保 最 前 線 掌 握 個 人 就 醫 紀 錄 的 好 幫 手 健 康 存 摺 新 增 更 多 項 目 和 查 詢 據 點 文 / 李 瑞 娟 插 畫 / 詹 庚 申 資 料 來 源 /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網 站 您 看 重 自 己 的 健 康 狀 況 嗎? 善 用 健 康 存 摺, 不 僅 可 以 更 清 楚 到 底 看 了 幾 次 病 看 了 哪 些 科 別 吃 過 哪 些 藥 做 過 哪 些 檢 查 等 資 訊, 也 可 幫 助 您 做 好 自 身 的 疾 病 預 防 自 我 健 康 管 理 喔!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雙 刊 22 使 用 健 康 存 摺 系 統 查 詢 及 下 載 個 人 健 康 存 摺 資 料, 瞭 解 自 己 的 就 醫 及 保 費 狀 況, 提 升 醫 療 安 全 與 效 益 了 讓 大 家 都 能 掌 握 自 為 己 的 就 醫 情 形 用 藥 及 檢 驗 ( 查 ) 等 情 況, 健 保 署 建 置 了 健 康 存 摺 My Health Bank, 只 要 透 過 網 路 登 入, 即 可 取 得 自 己 的 健 保 就 醫 資 料, 還 有 個 人 的 健 保 卡 狀 況 及 領 卡 紀 錄 保 險 費 計 費 及 繳 納 明 細 等 資 料, 隨 時 隨 地 查 詢 或 下 載 自 己 的 健 康 存 摺, 存 到 行 動 儲 存 裝 置, 就 可 以 將 就 醫 資 訊 帶 著 走, 讓 你 掌 握 健 康 大 小 事, 做 好 自 我 健 康 管 理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No.117 新 增 載 點 及 項 目 健 康 存 摺 更 便 民 健 保 署 為 了 更 加 便 利 民 眾, 已 陸 續 新 增 資 料 欄 位, 建 議 您 定 期 上 網 登 錄 查 看, 隨 時 掌 握 個 人 健 康 狀 況 目 前 健 康 存 摺 提 供 保 險 計 費 類 保 險 繳 納 類 與 醫 療 類 資 料 等 下 載 項 目, 還 可 以 免 費 查 詢 與 下 載 個 人 就 醫 資 料 過 敏 預 防 接 種 紀 錄 器 官 捐 贈 與 安 寧 醫 療 意 願 等 資 訊, 日 前 更 新 增 了 成 人 預 防 保 健 檢 驗 結 果 資 料 影 像 或 病 理 檢 查 報 告 及 出 院 病 歷 摘 要 對 於 民 眾 常 問 的 下 載 健 康 存 摺 是 否 安 全 這 個 疑 問, 健 保 署 表 示, 健 康 存 摺 是 個 人 的 健 保 就 醫 紀 錄, 屬 於 非 常 隱 私 的 資 料, 在 提 供 下 載 時 須 符 合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等 法 令 規 範, 健 保 署 在 避 免 民 眾 個 資 外 洩 的 把 關 上, 執 行 了 很 嚴 密 的 保 護, 請 民 眾 放 心 使 用 目 前 健 保 署 已 經 和 超 過 200 家 院 所 合 作, 民 眾 可 至 該 院 所 申 請 及 下 載, 方 便 又 省 時, 詳 細 院 所 名 單 請 至 健 保 署 全 球 資 訊 網 之 健 康 存 摺 專 區 的 公 告 事 項 查 詢 合 作 推 廣 健 康 存 摺 企 業 陸 續 增 加 為 呼 應 健 保 署 健 康 存 摺 對 個 人 健 康 自 主 管 理 的 理 念, 新 光 人 壽 中 國 人 壽 國 泰 人 壽 與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目 前 已 與 健 保 署 簽 署 合 作 推 廣 全 民 健 保 健 康 存 摺 備 忘 錄, 共 同 為 促 進 全 民 健 康 盡 份 心 力 新 光 人 壽 全 臺 7 個 據 點, 包 括 臺 北 新 北 桃 園 臺 中 臺 南 及 高 雄 服 務 中 心 與 摩 天 大 樓 站 前 分 處 ; 中 國 人 壽 5 個 客 戶 服 務 中 透 過 電 腦 登 入 健 保 署 健 康 存 摺 系 統, 隨 時 瞭 解 自 身 健 康 狀 況 心, 包 括 臺 北 桃 園 臺 中 臺 南 及 高 雄 ; 國 泰 人 壽 與 三 商 美 邦 人 壽 主 動 徵 詢 員 工 ( 含 依 附 投 保 眷 屬 ), 獲 同 意 授 權 後 向 健 保 署 註 冊, 由 健 保 署 以 電 子 郵 件 個 別 通 知 員 工 ( 含 其 眷 屬 ) 本 人, 員 工 或 眷 屬 即 可 利 用 健 保 卡 進 入 健 保 署 官 網 下 載 健 康 存 摺 健 保 署 強 調, 企 業 為 員 工 批 次 向 健 保 署 註 冊 的 目 的, 是 簡 化 員 工 個 別 向 健 保 署 註 冊 的 流 程, 因 此 民 眾 不 必 擔 心 資 料 外 洩, 因 為 企 業 是 無 法 下 載 員 工 的 健 康 存 摺, 在 個 人 的 健 康 資 料 安 全 性 上 是 無 慮 的 健 保 署 積 極 與 民 間 企 業 共 同 推 廣, 期 盼 為 全 體 國 人 營 造 良 好 的 健 康 自 主 管 理 環 境, 因 此 與 產 業 合 作 增 加 健 康 存 摺 的 查 詢 據 點 善 用 健 康 存 摺 達 成 健 康 自 主 管 理 使 用 健 保 卡 或 自 然 人 憑 證, 透 過 電 腦 登 入 健 保 署 健 康 存 摺 系 統 查 詢 及 下 載 個 人 健 康 存 摺 資 料, 讓 民 眾 更 瞭 解 自 己 的 健 保 就 醫 及 保 費 狀 況 ; 個 人 就 醫 資 料 也 可 以 在 就 醫 時 提 供 醫 師 參 考, 提 升 醫 療 安 全 與 效 益 這 是 健 保 署 努 力 推 廣 健 康 存 摺 的 宗 旨, 期 望 民 眾 善 用 健 康 存 摺, 共 同 達 到 個 人 健 康 自 主 管 理 的 目 標! 第 七 期 2015 / 9 23
健 保 櫥 窗 健 保 放 寬 相 關 特 材 給 付 規 定 關 懷 燒 燙 傷 患 者 照 護 文 / 凃 心 怡 插 畫 / 詹 庚 申 資 料 來 源 /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網 站 那 天 晚 上, 小 琪 開 心 地 前 去 參 加 她 期 待 已 久 的 彩 虹 趴, 切 原 本 都 很 美 好, 然 而 就 在 派 對 快 要 結 束 的 時 候, 彩 色 粉 塵 突 然 引 發 爆 炸, 距 離 爆 炸 點 不 遠 的 小 琪 不 幸 被 火 紋 身, 造 成 全 身 40% 的 二 度 燒 傷 經 過 醫 護 的 搶 救, 她 勉 強 撐 了 過 來, 但 是 往 後 所 需 的 復 健 與 醫 藥 費 是 大 負 擔, 所 幸 健 保 放 寬 了 相 關 特 材 的 給 付 規 定, 讓 她 可 以 無 後 顧 之 憂 的 面 對 未 來 的 復 健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雙 刊 24 104 年 6 27 日, 在 新 北 市 八 仙 樂 園 發 生 了 自 921 大 地 震 以 來, 臺 灣 受 傷 人 數 最 多 的 意 外, 也 是 新 北 市 有 史 以 來 最 多 受 傷 人 數 的 火 警, 總 計 出 動 100 多 輛 救 護 車, 民 間 與 官 方 也 動 員 上 千 人 次 投 入 救 援 八 仙 樂 園 在 當 日 舉 辦 彩 色 派 對 - 八 仙 水 路 戰 場 的 活 動, 吸 引 逾 4,000 人 次 參 加, 然 而 正 當 活 動 即 將 結 束 之 際, 火 勢 竄 出, 並 隨 著 活 動 用 的 彩 色 粉 塵 快 速 蔓 延, 並 引 發 爆 炸 因 場 地 逃 生 不 易, 以 及 火 勢 迅 速 蔓 延, 造 成 500 多 人 受 傷 送 健 保 放 寬 相 關 特 材 的 給 付 規 定, 使 八 仙 塵 爆 燒 燙 傷 患 者 可 以 勇 敢 面 對 未 來 的 復 健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No.117 醫, 其 中 多 數 的 傷 者 屬 二 度 以 上 的 燒 傷, 遍 及 臉 部 與 肢 體 本 來 開 心 參 與 派 對 的 傷 者 必 須 與 生 命 拔 河 與 死 神 談 判 漫 長 復 健 之 路 健 保 放 寬 給 付 經 過 醫 護 人 員 不 眠 不 休 的 照 料, 幸 運 活 下 來 的 傷 者, 卻 仍 然 得 面 對 未 來 艱 辛 又 漫 長 的 復 健 之 路 燒 燙 傷 患 者 尚 需 要 持 續 不 斷 的 照 料 復 健, 後 續 的 身 體 復 原 與 心 理 重 建 部 分, 更 是 大 挑 戰 然 而 在 他 們 漫 長 的 復 原 之 路 上, 還 有 更 大 的 關 卡 等 著 據 健 保 署 統 計, 中 重 度 燒 傷 的 病 患, 每 人 的 治 療 與 復 健 費 用 將 會 超 過 300 萬 元, 加 上 短 期 內 無 法 正 常 工 作, 經 濟 負 擔 是 他 們 未 來 必 須 得 面 臨 的 憂 慮 有 鑑 於 此, 正 當 這 些 患 者 在 醫 院 面 臨 生 死 拔 河 之 際, 健 保 署 為 加 強 對 燒 燙 傷 患 者 現 階 段 的 醫 療 及 日 後 的 長 期 復 健 服 務, 已 於 7 2 日 加 開 的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藥 物 給 付 項 目 及 支 付 標 準 共 同 擬 訂 會 議 - 特 材 部 分 臨 時 會 議 中 決 定 放 寬 微 植 皮 擴 皮 墊 及 皮 膚 縫 合 釘 的 給 付 規 定, 也 納 入 新 特 材 必 膚 膜 的 給 付 用 於 植 皮 手 術 的 醫 療 器 材 微 植 皮 擴 皮 墊, 是 可 以 讓 病 患 運 用 自 身 的 皮 膚 來 進 行 植 皮, 進 行 手 術 時 能 以 少 量 的 皮 膚 達 到 最 大 面 積 的 植 皮 效 果, 藉 此 縮 短 後 續 復 健 期, 減 輕 醫 療 資 源 的 耗 用 然 而 在 原 有 的 法 規 中, 微 植 皮 擴 皮 墊 僅 給 付 於 燒 燙 傷 達 60% 的 病 患, 此 次 為 了 讓 八 仙 塵 爆 的 患 者 更 迅 速 地 恢 復, 特 別 修 改 給 付 規 定, 放 寬 至 燒 燙 傷 面 積 達 30% 即 可 以 使 用 另 方 面, 可 以 縮 短 手 術 及 麻 醉 時 間, 並 降 低 手 術 感 染 風 險 效 果 的 皮 膚 縫 合 釘, 現 行 健 保 給 付 規 定 是 依 據 實 際 植 皮 面 積 大 小, 各 不 超 過 3 支 6 支 與 10 支 這 次 為 了 因 應 大 量 的 燒 燙 傷 患 者, 特 別 修 改 規 定 為 各 不 超 過 6 支 12 支 以 及 20 支 為 原 則, 讓 醫 護 人 員 有 更 充 足 的 數 量 可 以 使 用 為 了 能 提 供 患 者 更 多 植 皮 的 選 擇, 健 保 也 特 別 開 放 必 膚 膜 的 給 付 這 種 用 於 大 面 積 燒 傷 患 者, 或 深 部 傷 口 等 待 真 皮 層 增 生 植 皮 患 者 的 生 物 合 成 敷 料, 不 僅 可 以 提 供 患 者 更 好 的 選 擇, 也 能 紓 解 敷 料 不 足 的 狀 況 健 保 給 予 患 者 及 家 屬 支 持 的 力 量 除 了 加 強 提 供 這 些 燒 燙 傷 患 者 的 醫 療 照 護, 為 了 減 輕 他 們 的 經 濟 負 擔, 讓 他 們 能 無 後 顧 之 憂, 專 心 面 對 艱 辛 的 復 健 之 路, 對 於 八 仙 塵 爆 患 者 的 醫 療 費 用, 健 保 署 與 新 北 市 衛 生 局 也 在 第 時 間 共 同 討 論 決 定 : 自 104 年 6 27 日 至 104 年 9 30 日 止, 健 保 不 給 付 的 自 費 醫 療 費 用, 包 含 部 分 負 擔 病 房 差 額 燒 燙 傷 之 自 費 醫 材 處 置 費 用 以 及 救 護 車 費 用, 均 由 健 保 署 先 行 墊 付, 之 後 再 由 新 北 市 政 府 專 案 返 還 墊 付 金 額 健 保 署 放 寬 給 付 規 定 以 及 費 用 分 攤 的 措 施, 充 足 展 現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提 供 這 些 燒 燙 傷 病 患 與 家 屬 的 支 持 力 量, 誠 如 全 民 健 保 的 精 神, 集 合 群 體 之 力 量 解 決 民 眾 就 醫 經 濟 困 難, 照 顧 民 眾 的 健 康 永 遠 是 健 保 署 最 主 要 的 任 務, 讓 他 們 堅 強 地 面 對 未 來 的 重 生 之 路 第 七 期 2015 / 9 25
健 保 櫥 窗 回 臺 奉 獻 偏 鄉 醫 療 門 諾 黃 爺 爺 說 故 事 文 / 凃 心 怡 插 畫 / 詹 庚 申 資 料 來 源 /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網 站 前 財 團 法 人 門 諾 醫 院 總 執 行 長 黃 勝 雄 由 美 國 返 臺, 前 往 花 東 地 區 行 醫 救 人, 將 自 己 腦 神 經 外 科 的 專 長 奉 獻 給 偏 鄉 地 區 的 民 眾 104 年 6 29 日, 健 保 署 邀 請 黃 勝 雄 走 入 花 蓮 太 平 國 小 校 園, 為 小 朋 友 訴 說 健 保 互 助 精 神 及 正 確 就 醫 的 故 事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雙 刊 26 往, 黃 勝 雄 總 是 將 聽 診 器 往 自 己 的 耳 朵 以 掛, 為 前 來 求 診 的 病 人 看 病, 但 在 今 天, 他 卻 將 聽 診 器 掛 在 群 小 學 生 的 耳 朵 有 沒 有 聽 到 自 己 的 心 跳 聲? 他 問 有! 我 第 次 聽 到 自 己 的 心 跳 聲 好 神 奇 喔! 拋 出 的 問 句, 獲 得 孩 子 們 童 言 童 語 的 回 應, 黃 勝 雄 的 臉 上 堆 滿 了 笑 容 或 許 對 這 群 孩 子 來 說, 黃 勝 雄 不 過 是 個 年 過 七 旬 的 和 藹 爺 爺, 但 是 在 醫 界, 黃 勝 雄 是 享 譽 美 國 的 腦 神 經 外 科 權 威, 年 服 務 的 病 患 人 數 超 過 5,000 人, 平 均 每 天 都 有 手 術 要 執 行, 醫 術 高 超 的 他 不 僅 被 譽 為 是 醫 生 中 的 醫 生, 還 是 美 國 雷 根 總 統 的 指 定 隨 行 醫 生 他 行 醫, 也 在 美 國 匹 茲 堡 大 學 任 教, 年 薪 加 總 超 過 百 萬 美 元, 然 而 在 次 因 緣 際 會 下 遇 到 另 名 醫 師, 對 方 說 的 番 話, 讓 他 決 定 放 下 切, 回 到 故 鄉 臺 灣 奉 獻 名 醫 返 臺 服 務 奉 獻 這 名 醫 師 就 是 門 諾 醫 院 的 前 院 長 薄 柔 纜, 他 雖 為 美 國 籍 卻 幾 乎 半 生 都 在 臺 灣 東 部 行 醫, 為 交 通 不 便 醫 療 不 發 達 的 東 部 民 眾 行 醫 施 藥, 直 到 他 垂 垂 老 矣, 才 退 休 返 回 美 國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No.117 黃 勝 雄 至 太 平 國 小 分 享 健 保 互 助 精 神 及 正 確 就 醫 的 故 事 薄 柔 纜 在 美 國 洛 城 獲 頒 臺 美 基 金 會 的 臺 灣 奉 獻 獎 時, 心 有 所 感 的 表 示 : 我 為 臺 灣 奉 獻 生, 很 可 惜, 臺 灣 的 醫 生 好 像 覺 得 到 花 蓮 很 遠, 到 美 國 比 較 近, 沒 有 人 要 到 花 蓮, 倒 是 很 多 人 跑 到 美 國 來 力 奔 走, 尋 求 有 意 願 又 有 能 力 的 醫 療 機 構 合 作, 為 偏 遠 鄉 鎮 提 供 義 診, 門 諾 醫 院 即 是 其 之 後 門 諾 也 參 與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山 地 離 島 地 區 醫 療 給 付 效 益 提 升 計 畫, 進 步 協 助 改 善 山 地 離 島 地 區 的 健 保 醫 療 這 番 話 讓 在 美 國 已 有 番 成 績 的 黃 勝 雄 震 撼, 也 讓 他 毅 然 決 然 地 追 隨 內 心 深 處 的 悸 動 82 年 他 放 下 美 國 所 擁 有 的 切, 回 到 臺 灣, 並 到 東 部 地 區 接 手 薄 柔 纜 醫 師 在 門 諾 醫 院 的 院 長 職 位 身 為 院 長, 他 沒 有 只 是 待 在 院 長 室 處 理 行 政 事 務 他 看 診 開 刀, 比 在 美 國 還 要 忙 碌, 甚 至 將 薪 水 的 3 分 之 2 捐 回 醫 院, 作 為 公 益 與 慈 善 用 途 他 也 瞭 解 臺 灣 醫 療 資 源 雖 然 發 達, 但 是 在 東 部 山 區 仍 顯 不 足, 衛 教 也 是 大 問 題, 因 此 他 時 常 親 自 駕 著 輛 吉 普 車, 行 至 偏 遠 山 區 執 行 巡 迴 醫 療 與 衛 生 教 育, 後 於 93 年 卸 任 並 受 聘 擔 任 門 諾 醫 院 暨 相 關 機 構 總 執 行 長, 並 於 104 年 退 休 走 入 偏 鄉 校 園 與 孩 子 同 樂 早 期 醫 療 資 源 大 多 集 中 在 都 會 地 區, 偏 遠 地 區 民 眾 就 醫 相 當 困 難 不 便, 健 保 署 努 近 年 來 為 了 讓 全 民 健 保 向 下 紮 根, 培 育 偏 鄉 學 童 認 識 全 民 健 保, 健 保 署 特 別 跟 花 蓮 縣 文 化 局 合 作 6 29 日 當 天 不 僅 邀 請 志 工 隊 故 事 家 族 協 助 演 出 健 保 傳 奇 話 劇 故 事, 透 過 輕 鬆 有 趣 的 話 劇 表 演, 讓 孩 子 們 更 深 入 瞭 解 健 保 的 互 助 精 神 以 及 正 確 就 醫 的 觀 念 健 保 署 更 特 別 邀 請 黃 勝 雄 走 入 太 平 國 小, 分 享 他 幾 10 年 來 的 行 醫 故 事 黃 勝 雄 不 僅 分 享 自 己 的 人 生 故 事, 已 經 是 爺 爺 年 紀 的 他, 還 特 別 用 貼 近 小 朋 友 的 語 言 並 揮 動 肢 體, 以 角 色 扮 演 生 動 活 潑 的 方 式 傳 遞 健 保 訊 息, 告 訴 大 家 要 怎 麼 維 護 自 己 的 身 體 健 康 孩 子 的 笑 聲 很 快 盈 滿 課 堂, 黃 勝 雄 更 出 借 聽 診 器, 讓 孩 子 們 聽 聽 自 己 的 心 跳 聲, 在 孩 子 對 聽 到 自 己 的 心 跳 的 嘖 嘖 稱 奇 中, 他 就 藉 此 傳 達 醫 生 救 人 的 職 志 與 使 命 他 曾 說 : 我 有 大 房 子 很 好 的 車, 物 質 上 的 東 西 我 都 有, 但 生 命 真 正 的 意 義 不 在 物 質, 我 是 回 臺 灣 買 靈 魂 的 第 七 期 2015 / 9 27
健 保 櫥 窗 因 應 雲 端 行 動 服 務 健 保 資 料 開 放 平 臺 應 用 典 範 文 / 李 瑞 娟 插 畫 / 詹 庚 申 諮 詢 /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企 劃 組 專 門 委 員 王 復 中 政 府 施 政 透 明 提 升 民 眾 參 與 公 共 政 策 議 題 是 世 界 各 國 政 府 推 動 的 趨 勢! 配 合 雲 端 運 算 及 行 動 服 務 時 代 來 臨, 在 政 府 資 源 有 限 下, 推 動 政 府 資 料 開 放 加 值 應 用, 是 為 了 善 用 民 間 無 限 之 創 意, 來 產 生 更 多 的 創 新 應 用, 其 中, 健 保 署 在 政 府 資 料 開 放 平 臺 的 資 料 即 是 很 好 的 應 用 例 子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雙 刊 28 民 健 保 開 辦 至 今 20 年, 累 積 相 當 多 健 全 康 保 險 醫 療 藥 材 相 關 資 料, 健 保 署 目 前 優 先 將 公 開 在 全 球 資 訊 網 上 的 資 料, 擇 與 民 眾 權 益 切 身 相 關, 可 再 利 用 之 資 訊, 開 放 於 政 府 資 料 開 放 平 臺 (http://data.gov. tw), 供 各 界 無 償 運 用, 包 括 醫 療 品 質 資 訊 公 開 資 料 醫 療 資 訊 揭 露 資 料 醫 療 機 構 類 資 料 重 要 統 計 資 料 藥 材 相 關 資 料 健 保 相 關 預 決 算 及 會 計 報 告 承 保 作 業 面 資 料 等 7 類 資 料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企 劃 組 專 門 委 員 王 復 中 表 示, 全 民 健 保 擴 大 資 料 運 用 價 值, 掌 握 開 放 為 原 則, 不 開 放 為 例 外 ; 不 收 費 為 原 則, 收 費 為 例 外 之 原 則, 期 望 大 眾 能 透 過 健 保 署 資 料 開 放 的 機 制, 提 升 資 料 的 延 伸 應 用, 截 至 104 年 10 15 日 止, 已 於 政 府 資 料 開 放 平 臺 開 放 219 項 資 料 集, 無 償 提 供 大 眾 加 值 應 用 下 載 率 排 行 榜 首 位 與 民 眾 健 康 息 息 相 關 其 中 下 載 率 最 高 的 依 序 為 健 保 承 保 業 務 統 計 資 料 國 人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就 醫 疾 病 資 訊 健 保 用 藥 品 項 壓 縮 總 檔, 以 國 人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就 醫 疾 病 資 訊 為 例, 開 放 資 料 集 可 查 詢 健 保 醫 療 費 用 前 20 大 疾 病 及 其 占 率 成 長 率 排 名 變 化 例 如 : 103 年 醫 療 費 用 最 高 之 疾 病, 依 序 為 慢 性 腎 衰 竭 牙 齒 相 關 疾 病 糖 尿 病 高 血 壓 及 急 性 上 呼 吸 道 感 染, 這 些 與 民 眾 的 健 康 都 有 著 切 身 相 關 之 重 要 性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No.117 健 保 署 也 期 望 民 眾 透 過 本 平 臺 之 資 料 公 開, 快 速 掌 握 健 保 特 約 醫 事 服 務 機 構 醫 療 的 服 務 品 質 狀 況 個 別 特 約 院 所 疾 病 別 醫 療 品 質 情 形 健 保 病 床 數 健 保 藥 品 特 材 之 給 付 情 形 自 費 醫 材 等 資 訊, 以 提 升 民 眾 自 我 健 康 照 護 管 理 知 能, 保 障 自 身 健 保 及 就 醫 權 益 政 府 資 料 開 放 開 創 三 贏 局 面 從 政 府 的 角 度 來 看, 隨 著 時 代 進 步, 網 路 崛 起 之 後, 資 料 公 開 可 以 方 便 民 眾 透 過 資 料 擴 大 開 放, 資 訊 透 明 公 開, 塑 造 政 府 查 詢 使 用, 提 供 以 網 路 取 代 醫 療 產 業 與 民 間 互 利 互 助 的 共 贏 局 面 馬 路 的 便 民 服 務, 同 時 也 是 推 動 政 策 的 種 溝 通 管 道 而 所 謂 資 料 開 放, 則 和 提 供 給 民 眾 端 的 資 範 推 動 共 用 平 臺 (data.gov.tw) 示 料 呈 現 方 式 用 途 並 不 完 全 相 同, 除 了 查 範 宣 導 及 服 務 推 廣 等 4 大 焦 點 策 略 推 動 詢 之 外, 這 些 開 放 資 料 是 供 各 界 發 揮 創 意, 政 府 資 料 開 放 工 作 資 料 開 放 的 類 型 以 便 利 自 行 結 合 其 他 資 料 產 生 更 多 有 價 值 的 服 務, 及 提 升 民 眾 生 活 品 質 為 優 先, 期 盼 透 過 政 府 政 府 並 不 定 要 自 己 提 供 這 些 服 務, 主 要 是 資 料 開 放, 促 成 跨 機 關 與 民 間 協 同 合 作 與 服 提 供 格 式 統 的 開 放 資 料 供 外 界 做 加 值 運 務 創 新, 創 造 民 眾 政 府 業 界 三 贏 局 面 用 王 復 中 表 示 雖 然 目 前 運 用 政 府 開 放 資 料 尚 屬 初 步 健 保 署 將 秉 持 行 政 院 規 定 之 原 則 : 資 建 置 階 段, 健 保 署 仍 持 續 建 置 更 多 面 向 之 開 料 開 放 民 眾 與 企 業 運 用 以 免 費 為 原 放 資 料, 期 望 透 過 資 料 擴 大 開 放, 增 進 政 府 則 收 費 為 例 外 資 料 大 量 自 動 化 施 政 透 明 度 提 升 健 保 資 料 價 值 滿 足 產 業 而 有 系 統 的 釋 放 與 交 換 3 步 驟, 並 配 合 主 界 需 求, 進 而 對 民 眾 健 康 創 造 更 多 的 價 值, 動 開 放, 民 生 優 先 制 定 開 放 資 料 規 塑 造 政 府 產 業 與 民 間 互 利 互 助 共 贏 局 面 第 七 期 2015 / 9 29
世 界 比 比 借 鏡 德 國 完 善 制 度 德 國 長 期 照 顧 保 險 政 策 的 啟 示 文 / 任 呈 岳 諮 詢 / 國 立 空 中 大 學 社 會 科 學 系 副 教 授 林 谷 燕 德 國 的 社 會 保 險 制 度 是 全 球 先 驅, 其 中 長 期 照 顧 保 險 自 1994 年 立 法 通 過 迄 今 已 超 過 20 年, 整 個 制 度 在 不 斷 透 過 討 論 與 修 改 後 漸 趨 完 整 臺 灣 長 照 制 度 即 將 啟 動, 德 國 長 照 的 特 色 或 許 可 作 為 借 鏡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雙 刊 30 國 遠 從 1883 年 就 開 辦 健 康 保 險, 是 德 首 個 實 施 社 會 保 險 的 國 家 開 辦 健 保 後, 陸 續 還 有 年 金 職 災 與 失 業 保 險 等 社 會 保 險 制 度, 長 期 照 顧 保 險 制 度 實 施 後, 被 稱 作 是 德 國 社 會 保 險 的 第 5 根 支 柱 因 應 需 求 大 增 推 動 長 照 制 度 1990 年 代 的 德 國 深 陷 高 齡 人 口 增 加 照 顧 人 力 缺 乏 社 區 式 居 家 照 顧 服 務 站 不 足 年 金 保 險 對 老 年 失 能 不 提 供 服 務 給 付 健 保 不 提 供 機 構 式 照 顧 給 付 等 危 機 根 據 1994 年 的 統 計, 東 德 地 區 社 會 救 助 支 出 幾 乎 全 部 西 德 地 區 約 占 8 成 放 在 協 助 因 長 照 而 經 濟 困 難 的 家 庭, 已 失 去 作 為 社 會 福 利 最 後 道 防 線 的 功 能, 因 此 決 定 推 動 長 照 制 度 國 立 空 中 大 學 社 會 科 學 系 副 教 授 林 谷 燕 說, 立 法 過 程 中 曾 討 論 長 照 的 財 務 來 源 應 來 自 保 險 費 還 是 稅 收, 考 量 財 源 的 獨 立 性 後 決 定 採 取 社 會 保 險 方 式 這 部 長 保 法 於 1994 年 正 式 通 過,1995 年 1 1 日 被 保 險 人 開 始 繳 交 保 險 費 ; 同 年 4 1 日 首 先 實 施 居 家 照 顧 給 付,1996 年 7 1 日 進 入 機 構 式 照 顧 給 付 根 據 需 求 不 同 修 正 分 級 體 系 照 顧 需 求 性 依 現 行 社 會 法 法 典 第 11 篇, 也 就 是 所 謂 的 長 保 法 第 15 條 規 定, 分 為 有 顯 著 需 求 的 照 顧 需 求 者 嚴 重 的 照 顧 需 求 者 和 最 嚴 重 的 照 顧 需 求 者 3 種 等 級, 並 以 被 照 顧 者 所 需, 如 沐 浴 穿 衣 等 基 本 照 顧 和 家 務 處 理 等 照 顧 時 間 判 斷 不 過 有 些 被 保 險 人 無 需 基 本 照 顧, 卻 需 時 刻 進 行 安 全 看 視, 如 失 智 症 患 者 ; 有 些 被 保 險 人 身 體 狀 況 惡 化, 評 估 的 照 顧 等 級 卻 降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No.117 申 請 照 顧 時 被 保 險 人 可 選 擇 現 金 給 付, 由 最 親 密 的 家 人 進 行 照 顧 低, 例 如, 因 為 病 情 加 重 而 進 行 插 管, 所 需 的 被 照 顧 時 間 反 而 縮 短, 等 級 便 可 能 自 嚴 重 的 3 級 下 降 至 2 級 此 種 以 時 間 決 定 照 顧 等 級 和 照 顧 需 求 性 是 否 成 立 所 產 生 的 缺 失, 多 年 來 透 過 產 官 學 領 域 的 共 同 研 究,2015 年 由 德 國 聯 邦 健 康 部 提 出, 國 會 讀 通 過 的 長 期 照 顧 保 險 法 修 正 草 案, 給 予 照 顧 需 求 性 新 定 義 如 經 國 會 三 讀 通 過, 將 自 2016 年 起 改 以 被 保 險 人 的 獨 立 自 主 性 判 斷, 採 獨 立 自 主 性 小 受 損 獨 立 自 主 性 顯 著 受 損 獨 立 自 主 性 嚴 重 受 損 獨 立 自 主 性 最 嚴 重 受 損 和 特 別 的 需 求 情 形 等 5 種 照 顧 程 度 取 代 現 行 分 級 3 種 給 付 形 式 可 因 應 變 化 調 整 德 國 長 保 給 付 方 式 包 括 實 物 給 付 現 金 給 付 與 混 合 給 付, 被 保 險 人 申 請 長 保 給 付 時, 須 先 提 出 照 顧 需 求 性 評 估 申 請, 並 決 定 希 望 獲 得 的 給 付 形 式 實 物 給 付 是 由 保 險 人 的 特 約 機 構 對 被 保 險 人 提 供 居 家 社 區 式 居 住 團 體 和 機 構 式 照 顧 服 務 ; 現 金 給 付 是 由 被 保 險 人 自 行 決 定 照 顧 者, 以 尊 重 自 主 和 自 我 決 定 權, 照 顧 者 不 限 被 保 險 人 的 配 偶 或 子 女, 鄰 居 朋 友, 因 其 有 時 比 家 人 更 瞭 解 且 方 便 照 顧 ; 另 外 被 保 險 人 也 可 依 需 求, 選 擇 兼 具 實 物 和 現 金 的 混 合 給 付 3 種 給 付 可 由 需 求 變 化 調 整, 如 被 照 顧 者 習 慣 由 配 偶 在 家 照 顧, 第 七 期 2015 / 9 31
世 界 比 比 由 雇 主 與 受 雇 人 共 同 分 擔, 照 顧 者 若 因 照 顧 而 暫 時 離 開 職 場, 長 保 將 提 供 年 金 健 保 甚 至 長 保 等 社 會 保 險 保 費 補 助 為 鼓 勵 工 作 者 兼 顧 家 庭 照 顧 工 作, 德 國 長 照 提 供 多 種 措 施 補 助 新 修 正 的 照 顧 假 與 家 庭 照 顧 假 等 配 套 措 施, 實 施 成 效 未 知, 但 在 提 供 照 顧 課 程 喘 息 服 務 和 社 會 保 險 保 費 補 助 等 措 施 的 機 制 下, 約 3 分 之 2 的 被 照 顧 者 選 擇 現 金 給 付, 林 谷 燕 分 析 此 現 象 不 僅 尊 重 被 照 顧 者 的 自 主 權, 且 是 居 家 照 顧 給 付 優 先 原 則 的 實 現, 同 時 代 表 家 庭 鄰 居 或 朋 友 的 功 能 發 揮 定 功 效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雙 刊 32 初 申 請 時 選 擇 現 金 給 付, 隨 著 配 偶 年 紀 增 長, 無 法 協 助 被 照 顧 者 翻 身 沐 浴, 即 可 申 請 變 更 為 混 合 給 付, 由 配 偶 和 居 家 照 顧 服 務 站 之 照 顧 服 務 人 員 到 府 提 供 照 顧 而 現 金 給 付 的 照 顧 者, 可 能 是 全 職 照 顧 者 留 職 停 薪 或 選 擇 部 分 工 時 的 工 作 者, 保 險 人 也 提 供 照 顧 課 程, 提 升 照 顧 者 的 照 顧 能 力 ; 另 也 設 有 喘 息 服 務 機 制, 給 予 時 間 處 理 個 人 事 務, 避 免 照 顧 者 毫 無 機 會 休 息 為 顧 及 照 顧 者,2008 年 制 訂 照 顧 假 法, 照 顧 近 親 者 可 向 雇 主 申 請 最 長 半 年 的 照 顧 假 ;2014 年 更 修 法 增 定 照 顧 支 持 金, 2015 年 起 因 家 人 緊 急 需 要 照 顧 而 暫 時 離 開 職 場 之 員 工, 可 獲 得 最 長 10 天 的 照 顧 支 持 金 2012 年 訂 立 家 庭 照 顧 假 法, 鼓 勵 家 庭 照 顧 者 能 兼 顧 家 庭 職 業 和 照 顧 工 作, 並 陸 續 修 法 於 2015 年 起 每 週 照 顧 時 數 超 過 15 個 小 時, 且 隸 屬 於 25 人 以 上 員 工 之 企 業, 可 提 出 含 照 顧 假 在 内, 最 長 2 年 部 分 工 作 的 家 庭 照 顧 假 此 外, 德 國 社 會 保 險 的 保 費 原 則 上 提 高 品 質 第 三 方 評 估 維 持 被 照 顧 者 受 到 的 服 務 具 有 品 質, 也 是 長 保 的 重 點 對 於 現 金 給 付 的 品 質, 由 保 險 人 對 被 照 顧 者 進 行 家 訪, 提 供 照 顧 諮 詢 時, 併 審 視 照 顧 品 質, 狀 況 不 佳 時 將 改 為 實 物 給 付 對 於 實 物 給 付 服 務 品 質,2008 年 修 法 規 定, 與 保 險 人 特 約 之 實 物 給 付 服 務 提 供 者, 自 2011 年 起, 每 年 須 接 受 保 險 人 不 預 先 通 知 的 品 質 審 查 乙 次, 這 項 品 質 審 查 可 透 過 保 險 人 委 託 具 醫 學 與 照 顧 專 業 且 獨 立 行 使 職 權 的 健 保 醫 事 服 務 中 心 (MDK) 或 私 人 健 康 保 險 聯 合 會 審 查 協 會 進 行 實 務 上, 保 險 人 幾 乎 委 託 MDK 進 行 品 質 審 查 為 避 免 特 約 機 構 花 費 過 多 時 間 因 應 主 管 機 關 的 評 鑑 和 MDK 的 品 質 審 查, 進 而 影 響 照 顧 服 務, 目 前 已 嘗 試 將 評 鑑 與 品 質 審 查 於 同 日 同 時 進 行, 此 點 值 得 我 國 日 後 推 動 長 保 參 考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No.117 而 申 請 長 保 給 付 到 提 供, 是 由 許 多 不 同 種 類 照 顧 專 業 人 員 協 力 形 成 例 如 : 被 保 險 人 選 擇 般 地 區 保 險 人 (AOK) 投 保, 平 時 即 可 向 AOK 的 照 顧 諮 詢 專 員 請 教 長 照 相 關 資 訊, 當 申 請 照 顧 需 求 評 估 時, 由 保 險 人 處 的 社 會 保 險 專 員 首 先 進 行 初 步 資 格 審 查, 繼 而 委 託 MDK 進 行,MDK 評 估 人 員 完 成 評 估 且 擬 成 建 議 書 後, 再 送 回 保 險 人, 由 社 會 保 險 專 員 核 定 評 估 報 告, 並 以 書 面 通 知 被 保 險 人 申 請 結 果 若 選 擇 實 物 給 付, 則 被 保 險 人 依 據 保 險 人 核 定 結 果, 與 負 責 照 顧 被 保 險 人 的 特 約 機 構 照 顧 專 業 人 員 共 同 擬 定 出 適 合 的 照 顧 計 畫 從 申 請 照 顧 需 求 評 估, 到 保 險 給 付 的 提 供, 由 社 會 保 險 專 員 評 估 人 員 照 顧 諮 詢 專 員 與 照 顧 專 業 人 員 攜 手 完 成, 此 種 細 緻 的 人 力 分 類 與 分 工 合 作, 未 必 完 全 適 用 於 我 國, 不 過 由 獨 立 的 MDK 負 責 評 估, 不 受 保 險 人 或 特 約 機 構 干 預, 可 作 為 我 國 設 計 長 保 評 估 單 位 參 考 最 後, 林 谷 燕 強 調 長 保 制 度 存 在 的 目 的, 是 在 預 防 與 避 免 生 命 中 照 顧 需 求 風 險 的 發 生 風 險 發 生 後, 應 尊 重 照 顧 需 求 者 的 意 願, 提 供 最 適 合 的 照 顧 環 境, 並 且 與 醫 療 復 健 預 防 保 健 或 其 他 機 制 共 同 努 力, 減 緩 被 照 顧 者 失 能 程 度 並 走 向 自 立 因 此 德 國 不 提 供 整 套 長 照 給 付, 給 予 被 保 險 人 自 我 負 責 的 機 會, 搭 配 健 康 促 進 等 預 防 保 健 措 施, 或 是 透 過 醫 學 復 健 給 付, 降 低 緩 和 與 避 免 照 顧 需 求 性 的 發 生 此 種 規 劃 是 德 國 長 保 在 對 人 性 尊 嚴 理 念 的 遵 循 賦 予 被 保 險 人 的 自 主 和 自 我 決 定 權, 及 落 實 居 家 照 顧 優 先 原 則 形 成 在 地 老 化 的 經 驗 之 外, 亦 可 借 鏡 的 地 方 尊 重 照 顧 者 意 願 落 實 人 性 尊 嚴 理 念 第 七 期 根 據 統 計,2011 年 社 會 救 助 支 出, 僅 14% 用 於 照 顧 協 助 上, 解 決 了 立 法 之 初 社 會 救 助 支 出 都 在 協 助 因 照 顧 陷 入 經 濟 困 難 的 家 庭 之 問 題 德 國 每 次 修 改 長 保 法 時, 相 關 法 律 規 定 皆 併 調 整, 減 少 新 法 與 相 關 法 律 的 衝 突 ; 我 國 在 長 服 法 通 過 後, 未 來 若 長 保 法 順 利 通 過, 兩 部 法 律 的 銜 接, 及 長 保 法 與 相 關 法 律 的 協 調, 是 須 努 力 的 部 分 德 國 長 照 成 功 落 實 居 家 照 顧 優 先, 形 成 在 地 老 化 2015 / 9 33
健 康 寶 典 及 早 發 現 才 能 有 效 控 制 老 人 失 智 症 不 可 輕 忽 文 / 吳 淑 華 諮 詢 / 長 庚 紀 念 醫 院 內 科 部 般 內 科 暨 高 齡 醫 學 主 治 醫 師 陳 英 仁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雙 刊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臺 灣 即 將 邁 入 老 年 社 會, 面 對 老 人 健 康 的 隱 形 殺 手 失 智 症, 目 前 還 沒 有 特 效 藥 可 以 根 治, 預 防 之 道 就 是 認 識 失 智 症, 並 時 時 警 省 自 己 的 行 為, 才 能 遠 離 失 智 症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34 灣 內 政 部 在 103 年 底 人 口 統 計 資 料 估 臺 算,65 歲 以 上 老 人 共 2,808,690 人 ( 占 總 人 口 12%), 其 中 輕 微 認 知 障 礙 (MCI) 有 524,500 人, 占 18.67%; 失 智 症 人 口 有 227,137 人, 占 8.09% ( 包 括 極 輕 度 失 智 症 91,673 人, 占 3.26%, 輕 度 以 上 失 智 症 有 135,464 人, 占 4.82%) 據 最 新 的 世 界 衛 生 組 織 官 方 網 站 指 出, 全 球 每 4 秒 就 產 生 1 名 失 智 症 患 者, 而 且 失 智 人 口 每 20 年 成 長 1 倍 到 底 什 麼 是 失 智 症? 很 多 人 認 為 因 為 老 化 導 致 失 智, 其 實 是 錯 誤 的 觀 念, 老 化 只 是 忘 記 某 些 事 情, 但 事 後 會 記 起 來 但 旦 罹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No.117 患 失 智 症 則 是 完 全 忘 記 曾 說 過 做 過 的 事 林 口 長 庚 紀 念 醫 院 內 科 部 般 內 科 暨 高 齡 醫 學 主 治 醫 師 陳 英 仁 表 示, 除 非 是 中 風 頸 部 腫 瘤 引 發 的 血 管 性 失 智 症, 不 然 要 判 斷 是 否 罹 患 失 智 症, 需 要 長 時 間 觀 察 才 能 確 診, 這 也 是 失 智 症 在 治 療 上 有 困 難 的 原 因 不 易 發 現 徵 兆 的 失 智 症 狀 很 容 易 被 笑 置 之 陳 英 仁 指 出, 要 及 早 發 現 失 智 症, 除 了 本 身 對 此 病 症 很 清 楚 而 有 警 覺 心, 還 需 要 家 人 的 仔 細 觀 察, 再 經 腦 科 及 神 經 科 會 診, 進 行 腦 部 檢 查 內 分 泌 腺 或 生 化 檢 驗, 並 做 心 理 方 面 的 臨 床 診 斷 才 能 確 定, 但 有 時 觀 察 期 就 長 達 好 幾 年, 這 也 是 影 響 治 療 的 原 因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目 前 常 見 的 失 智 症 主 要 分 為 血 管 性 失 智 症 及 退 化 性 失 智 症 就 前 者 來 說, 主 要 成 因 為 腦 中 風 或 是 腦 血 管 病 變, 因 為 腦 部 的 血 液 循 環 不 佳, 引 起 腦 細 胞 死 亡 因 而 造 成 智 力 減 退, 通 常 中 風 病 人, 會 有 5% 的 人 有 失 智 症, 要 觀 察 是 否 有 血 管 性 失 智 症, 可 以 從 幾 個 方 面, 像 是 尿 失 禁 在 吞 嚥 上 有 困 難 易 跌 倒 有 憂 鬱 傾 向 如 何 預 防 失 智 症 要 預 防 失 智 症, 降 低 罹 患 失 智 症 的 風 險, 還 是 有 方 法 例 如 多 動 腦, 養 成 終 生 學 習 及 閱 讀 的 好 習 慣, 以 增 強 腦 細 胞 之 間 的 神 經 鍵 結 多 參 與 社 交 活 動, 像 是 當 志 工 社 區 活 動, 多 與 人 接 觸, 得 到 失 智 症 的 風 險 可 以 下 降 到 4 成 然 而, 最 擾 人 的 則 是 退 化 性 失 智 症, 像 是 美 國 前 總 統 雷 根 所 患 的 阿 茲 海 默 症, 因 為 腦 部 神 經 受 到 破 壞, 所 以 對 時 間 地 點 人 物 有 記 憶 力 衰 退 的 問 題 另 外 退 化 型 失 智 症 還 有 好 發 於 年 齡 50 歲 以 後 的 額 葉 及 顳 葉 型 失 智 症, 以 及 平 均 年 齡 70 歲 的 路 易 氏 體 失 智 症 最 明 顯 的 症 狀 就 是 出 現 幻 視 幻 聽, 或 是 有 被 害 妄 想 症 每 週 運 動 2 至 3 次, 不 論 是 有 氧 還 是 肌 力 運 動, 對 失 智 症 還 是 阿 茲 海 默 症 有 相 對 第 七 期 失 智 症 如 果 能 早 期 發 現, 並 及 早 以 藥 物 治 療, 能 有 效 延 緩 病 情 但 也 因 為 初 期 症 狀 輕 微, 常 被 忽 略 : 例 如 忘 東 忘 西 時 常 在 找 東 西 忘 記 今 天 有 約 跟 別 人 說 過 什 麼 話 最 近 發 生 什 麼 事 老 是 記 不 起 來 也 不 清 楚 今 天 幾 幾 日 等 微 小 症 2015 / 9 35 要 及 早 發 現 失 智 症, 得 需 要 家 人 的 從 旁 觀 察 與 陪 伴
健 康 寶 典 性 降 低 至 6 成 以 下 的 風 險 運 動 也 能 有 效 控 制 體 重, 若 中 年 人 BMI 大 於 30, 發 生 阿 茲 海 默 症 相 對 風 險 上 升 3 倍 ; 介 於 25 到 30 之 間, 則 是 升 高 2 倍 ; 若 過 瘦 也 不 是 好 事, 也 就 是 BMI 在 18 以 下, 失 智 症 風 險 反 而 提 高 運 動 除 了 維 持 體 重 以 外, 更 能 釋 放 壓 力 遠 離 憂 鬱 研 究 顯 示 若 有 憂 鬱 症, 其 相 對 風 險 值 約 為 無 憂 鬱 病 史 者 之 2 倍 心 血 管 疾 病 是 引 發 失 智 症 的 原 因 之, 血 壓 收 縮 壓 > 160mmhg 且 未 治 療 者, 發 生 阿 茲 海 默 症 的 風 險 為 血 壓 正 常 者 的 5 倍 血 糖 如 能 控 制 好, 也 能 降 低 阿 茲 海 默 症 的 風 險, 因 此 在 飲 食 上 多 攝 取 蔬 果 豆 類 五 穀 雜 糧 等 維 生 素 C E B 群, 富 含 omega-3 脂 肪 酸 的 魚 類 也 不 能 少, 但 不 建 議 攝 取 高 劑 量 維 生 素 或 魚 油 等 營 養 品, 以 自 然 食 物 為 佳 抽 煙 喝 酒 等 不 良 習 慣 都 會 增 加 失 智 症 罹 患 風 險, 應 盡 量 避 免 ; 此 外, 腦 部 曾 經 受 到 重 創 的 人 罹 患 阿 茲 海 默 症 的 風 險 是 般 人 的 4 倍 以 上, 因 此 騎 單 車 或 是 機 車 時, 定 要 配 戴 安 全 帽, 才 能 多 分 安 全 失 智 症 大 警 訊 瞭 解 失 智 症 之 後, 更 要 對 失 智 症 發 出 的 警 訊 有 所 認 知 與 警 覺, 才 能 達 到 預 防 的 效 果, 美 國 失 智 症 協 會 提 出 了 失 智 症 10 大 警 訊 供 參 考 : 1 10 記 憶 力 減 退 到 怎 麼 想 都 想 不 起 來 通 常 忘 記 後 經 過 提 醒, 會 再 想 起 來, 但 失 智 症 的 忘 記 頻 率 很 高, 而 且 會 伴 隨 不 斷 重 複 發 問, 或 者 同 種 東 西 買 了 再 買 的 重 複 購 物 問 題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雙 刊 36 失 智 症 患 者 的 記 憶 力 會 嚴 重 減 退, 忘 記 頻 率 增 高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No.117 2 3 4 5 6 7 8 9 10 曾 經 很 熟 悉 的 動 作, 變 得 無 法 處 理 如 計 程 車 司 機 不 認 得 路 以 致 開 錯 路 廚 師 煮 菜 半 輩 子 現 竟 忘 了 烹 飪 方 法 在 規 劃 或 執 行 上, 甚 至 是 處 理 數 字 問 題, 需 要 花 很 長 的 時 間 嚴 重 者 會 出 現 不 能 專 心 以 致 沒 辦 法 處 理 的 狀 況 般 人 會 在 不 熟 的 地 方 迷 路, 但 失 智 者 會 出 現 在 家 周 圍 迷 路, 或 是 搞 不 清 楚 現 在 是 白 天 或 晚 上 在 面 對 鏡 子 時, 看 到 鏡 中 的 自 己, 會 誤 以 為 另 個 人, 甚 至 覺 得 家 裡 老 是 有 其 他 人, 而 且 在 閱 讀 及 判 別 遠 近 上 出 現 困 難 在 說 話 及 書 寫 上 出 現 困 難 即 便 再 簡 單 的 單 字, 都 無 法 說 出 口 或 是 寫 下 來, 也 會 在 對 談 中 不 斷 重 複 或 中 斷, 然 後 不 知 怎 麼 繼 續 進 行 般 人 亂 放 東 西 不 是 常 態, 對 失 智 者 而 言 是 常 態, 且 隨 時 在 發 生 不 斷 找 不 到 東 西, 甚 至 以 為 東 西 被 別 人 偷 走 失 智 者 無 法 辨 別 常 理, 甚 至 無 法 打 理 自 己 如 冬 天 穿 短 衣 過 馬 路 不 看 紅 綠 燈 借 錢 給 陌 生 人 等 害 怕 參 加 社 交 生 活, 不 想 出 門 不 想 見 人, 寧 可 呆 坐 在 電 視 機 前 好 幾 個 小 時, 或 是 在 床 上 睡 覺, 做 什 麼 事 都 提 不 起 勁 性 格 及 情 緒 的 大 轉 變 比 方 脾 氣 溫 和 的 人 開 始 易 怒 猜 忌 懷 疑 他 人, 無 法 自 我 控 制 自 己 的 失 序 行 為, 特 別 害 怕 或 只 依 賴 某 個 人 照 料 失 智 症 親 人 有 方 法 失 智 症 患 者 會 出 現 提 不 起 勁, 呆 坐 數 小 時 的 症 狀 感 到 不 舒 服, 身 旁 的 家 人 在 照 料 及 心 理 上 也 常 會 無 法 適 應 可 以 求 助 相 關 單 位, 例 如 臺 灣 失 智 症 協 會, 瞭 解 失 智 患 者 的 狀 況 以 及 應 對 方 法 若 能 在 照 顧 上 懂 得 更 多 相 關 資 訊, 能 減 少 彼 此 間 的 衝 突 例 如 因 為 失 智 者 有 顯 著 智 能 障 礙, 會 忘 記 關 火, 最 好 有 人 陪 伴 並 在 旁 提 醒, 千 萬 不 可 以 讓 他 個 人 在 家 裡, 才 不 會 因 此 發 生 危 險 約 有 10% 的 失 智 者 有 徘 徊 的 現 象, 例 如 想 出 去 想 回 家 這 個 時 候, 可 以 帶 患 者 出 去 走 走 散 步, 再 帶 回 家, 避 免 與 患 者 發 生 口 角 與 衝 突 由 於 失 智 者 無 法 分 辨 夜 間 與 白 天, 更 容 易 產 生 幻 覺, 當 出 現 夜 間 喊 叫 翻 找 東 西 時, 有 可 能 是 看 不 到 或 是 意 識 障 礙, 以 為 有 人 在 那 裡, 可 立 即 開 燈, 並 輕 聲 勸 說, 若 是 硬 碰 硬 大 聲 斥 責, 情 況 只 會 更 糟 失 智 症 雖 然 沒 有 特 效 藥, 但 患 者 透 過 藥 物 可 以 減 緩 病 情 發 作, 按 時 服 藥 定 期 檢 查, 或 是 進 行 如 懷 舊 治 療 音 樂 治 療 認 知 治 療 等 非 藥 物 性 治 療, 皆 是 不 二 法 門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第 七 期 2015 / 9 37 家 裡 若 有 失 智 症 的 患 者, 除 了 患 者 自 己
健 康 寶 典 從 居 家 習 慣 運 動 著 手 老 人 防 跌 要 注 意 文 / 吳 淑 華 諮 詢 / 長 庚 紀 念 醫 院 內 科 部 般 內 科 暨 高 齡 醫 學 主 治 醫 師 陳 英 仁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雙 刊 38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老 年 人 由 於 眼 睛 耳 朵 退 化, 加 上 體 力 不 足, 腳 力 不 夠, 本 來 就 容 易 失 去 平 衡 感, 若 是 居 家 環 境 沒 有 改 善, 更 易 引 起 意 外 跌 倒, 嚴 重 跌 傷 導 致 臥 床, 甚 至 因 此 而 死 亡 避 免 老 人 跌 倒, 是 居 家 有 老 年 者 不 可 不 慎 之 事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丈 統 計 每 年 約 有 3 分 之 1 的 老 年 人 因 跌 治 醫 師 陳 英 仁 表 示, 老 年 人 因 為 耳 朵 及 眼 睛 據 倒 而 受 傷 除 了 因 環 境 意 外 所 致, 身 老 化 的 關 係, 易 引 起 平 衡 感 失 調, 因 此 容 易 體 老 化 或 吃 藥 等 不 適 的 問 題, 也 不 容 輕 忽 發 生 跌 倒 的 狀 況 長 庚 紀 念 醫 院 內 科 部 般 內 科 暨 高 齡 醫 學 主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No.117 跌 倒 又 分 輕 微 的 擦 傷 扭 到 或 骨 折, 嚴 重 者 甚 至 可 能 開 刀 臥 床 危 及 生 命 陳 英 仁 強 調, 老 年 人 旦 臥 床, 活 動 力 下 降, 甚 至 是 影 響 心 靈, 伴 隨 自 信 心 下 降, 容 易 造 成 靜 脈 栓 塞 引 發 中 風, 髖 部 骨 折 患 者 年 死 亡 率 高 達 2 成, 其 中 大 部 分 就 是 臥 床 患 者 不 僅 如 此, 對 於 照 顧 者 相 對 也 會 造 成 身 心 靈 層 面 的 隱 憂 第 步 改 變 居 家 環 境 跌 倒 機 率 有 半 是 可 事 先 預 防, 尤 其 是 改 變 居 家 環 境, 把 危 險 因 子 拿 掉, 就 是 治 本 的 方 法 陳 英 仁 指 出, 人 隨 著 年 紀 愈 來 愈 大, 居 家 環 境 要 有 所 改 變, 如 家 裡 的 照 明 設 備 是 否 充 足 光 線 會 不 會 直 射 地 板 造 成 亮 面 地 板 反 光 小 小 檢 測 動 作, 就 是 預 防 之 道 損 防 滑 效 果, 務 必 更 新 ; 馬 桶 及 洗 手 檯 可 加 裝 扶 手, 若 真 不 小 心 滑 倒, 能 即 時 抓 住 降 低 傷 害 ; 洗 澡 之 前, 事 先 放 好 冷 熱 水, 再 坐 在 小 矮 椅 子 進 行, 較 為 安 全, 盡 量 以 盆 浴 取 代 淋 浴 及 浸 浴, 避 免 因 為 久 站 腳 無 力, 更 減 少 產 生 因 地 板 濕 滑 而 跌 倒 的 機 會 般 跌 倒 發 生 的 時 間 晚 上 較 白 天 多, 半 夜 起 來 上 廁 所 光 亮 不 足 是 主 因, 因 為 意 識 較 模 糊 眼 睛 調 節 較 慢, 起 身 下 床 容 易 平 衡 感 失 調 再 則 就 是 摸 黑 下 床 導 致 跌 倒, 房 間 應 設 有 小 夜 燈, 行 經 的 路 線 可 以 裝 置 感 應 式 照 明 燈 除 了 空 間, 家 具 也 需 要 做 調 整, 比 方 沙 發 太 低 或 太 軟, 床 鋪 沒 有 床 架 直 接 睡 在 地 板 等, 在 起 立 及 坐 下 之 間 容 易 閃 到 腰 家 具 若 有 90 度 直 角 或 尖 銳 處, 可 加 貼 防 撞 條 或 泡 綿, 避 免 刮 傷 或 撞 傷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年 紀 超 過 50 歲 的 中 老 年 人, 往 往 因 害 怕 異 動 不 想 搬 遷 原 居 所, 但 家 裡 的 東 西 從 年 輕 時 開 始 積 堆 了 幾 10 年, 愈 來 愈 多 的 雜 物 捨 不 得 丟 也 無 法 清 理, 這 樣 的 居 家 環 境 其 實 不 適 合 老 年 人 居 住 東 西 除 了 要 擺 放 好 防 止 滑 落 外, 更 要 將 阻 擋 通 道 的 雜 物 淨 空, 才 不 會 被 凸 出 異 物 絆 倒 老 年 人 的 房 間 及 活 動 空 間 最 好 在 同 層 樓, 若 有 需 要 爬 階 梯, 可 以 裝 設 居 家 升 降 椅, 減 少 爬 上 爬 下 導 致 意 外 發 生 第 二 步 注 意 自 身 健 康 狀 況 做 好 居 家 環 境 安 全 措 施 之 後, 接 下 來 就 是 個 人 的 調 適 陳 英 仁 表 示, 維 持 平 衡 感 才 第 七 期 2015 / 9 39 浴 廁 則 是 居 家 潛 藏 最 容 易 發 生 意 外 的 地 方 防 滑 地 板 是 定 要 裝 設 的 基 本 設 施, 旦 止 滑 條 的 粗 糙 面 磨 損 太 過, 有 定 期 進 行 視 力 保 健 檢 查, 可 維 持 平 衡 感 避 免 跌 倒
健 康 寶 典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雙 刊 40 能 預 防 跌 倒, 平 日 做 好 視 力 保 健, 若 發 覺 視 線 模 糊, 起 因 可 能 是 眼 鏡 度 數 不 對, 或 是 身 體 疾 病 引 起 視 差 問 題, 需 在 醫 師 檢 測 下 找 到 原 因, 才 能 對 症 下 藥 聽 力 也 是 攸 關 平 衡 感 的 因 素 之, 知 名 內 科 醫 學 雜 誌 Archives of Internal Medicine 曾 公 布, 喪 失 聽 力 25 分 貝, 跌 倒 風 險 就 會 增 加 近 3 倍 ; 其 後 每 減 少 10 分 貝, 跌 倒 機 率 便 上 升 1.4 倍 因 為 聽 力 不 佳 會 降 低 對 周 遭 環 境 的 敏 感 度, 大 腦 缺 乏 足 夠 訊 息 判 斷 周 遭 環 境, 摔 倒 的 風 險 自 然 提 升 老 年 人 若 能 身 著 合 適 的 衣 服, 可 以 防 止 褲 子 過 長 絆 倒 或 衣 服 勾 到, 尤 其 要 注 意 鞋 底 的 止 滑 效 果 此 外, 老 年 人 體 溫 較 低, 最 好 處 在 29 到 32 度 的 室 溫, 旦 室 溫 低 於 攝 氏 12 度, 精 神 運 動 性 活 動 較 弱, 易 發 生 閃 失 若 老 年 人 有 服 用 降 血 壓 利 尿 劑 安 眠 藥 等, 會 引 起 頭 昏 眼 花 副 作 用 的 藥 品, 要 格 外 小 心, 若 是 同 時 間 服 用 4 種 藥 物, 可 與 醫 生 討 論 降 低 劑 量 在 生 活 習 慣 上 也 要 做 改 變, 如 多 加 留 意 周 遭 環 境, 行 走 間 注 意 地 面 有 無 異 物, 盡 可 能 避 免 雙 手 拿 東 西, 旦 有 突 發 狀 況, 才 能 立 即 反 應 減 少 上 下 樓 梯, 若 真 的 沒 辦 法, 善 用 扶 手 確 保 安 全 ; 起 身 坐 下 定 要 慢 慢 來 家 裡 的 東 西 有 固 定 的 位 置, 好 拿 易 取 減 少 滑 落 問 題 ; 大 型 家 具 有 固 定 位 置, 減 少 碰 撞 運 動 是 老 年 人 加 強 平 衡 感 的 最 佳 選 擇 第 三 步 運 動 訓 練 平 衡 力 陳 英 仁 建 議, 老 年 人 更 要 加 強 訓 練 平 衡 感, 運 動 是 最 好 的 維 持 方 式, 像 是 有 氧 運 動 搭 配 肌 力 運 動, 才 能 避 免 腳 無 法 施 力 而 跌 傷 運 動 採 531 原 則, 就 是 每 週 運 動 5 次, 每 次 30 分 鐘, 心 跳 每 分 鐘 110 次 以 上 最 好 的 有 氧 運 動 就 是 平 地 快 走, 走 到 會 喘 才 表 示 達 到 運 動 ; 至 於 肌 力 運 動, 可 以 拿 啞 鈴 或 是 裝 了 水 的 保 特 瓶, 上 下 擺 動 鍛 鍊 臂 力, 最 好 能 踩 踏 固 定 式 腳 踏 車, 既 能 達 到 有 氧 又 能 鍛 練 到 肌 肉 骨 骼 運 動 固 然 重 要, 適 時 補 充 水 分 也 不 能 忘 陳 英 仁 強 調, 體 內 有 70% 是 水, 心 肝 肺 腎 都 需 要 透 過 水 進 行 代 謝, 身 體 的 水 喝 少 了, 代 謝 就 會 出 問 題, 而 且 喝 水 不 是 等 渴 了 才 喝, 是 要 定 時 的 補 充 運 動 前 中 及 後 都 要 喝 水, 水 分 的 補 充 不 是 急 遽 也 不 是 大 量, 是 口 口 慢 慢 喝, 身 體 才 能 做 到 有 效 的 代 謝 機 制
[ 快樂 ] X 生活 117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No.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逐金色花海 忘憂去 文 薄荷綠 圖 鄭傑森 第七期 正是臺灣東岸金針花海盛開的時節 碧天皓雲下遍地金色花朵隨風搖擺 風姿綽約 好幅動人美景 且抓住這夏的尾巴 走趟花東來段忘憂之旅吧 2015 / 9 時序來到夏末秋初 41
[ 快 樂 ] X 生 活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雙 刊 42 曾 想 像 過 天 堂 應 該 擁 有 什 麼 樣 貌 嗎? 您 放 眼 望 無 際 滿 是 黃 金 鋪 成 的 地 毯, 綴 以 蜿 蜒 小 徑 勾 勒 出 的 美 麗 線 條, 或 許 遠 方 還 有 蓊 鬱 層 疊 的 山 巒 嵌 入 深 邃 的 藍 天 中, 幾 朵 潔 白 的 雲 絮 隨 風 掠 過 即 便 無 人 確 信 天 堂 在 何 方, 這 樣 的 美 景 也 絕 對 是 人 間 仙 境 啊! 而 這 如 幻 夢 般 的 絕 境 毋 需 遠 求 每 年 8 至 10, 正 是 臺 灣 東 部 金 針 花 的 盛 產 時 期, 當 金 針 花 海 盛 開 時, 如 此 天 上 美 景 便 遺 落 人 間, 而 臺 東 的 太 麻 里 花 蓮 富 里 的 六 十 石 山 玉 里 的 赤 柯 山, 金 色 花 浪 與 翠 綠 鄉 野 交 織 出 的 田 園 景 緻 更 是 美 不 勝 收 金 針 花 其 實 就 是 萱 草, 別 名 眾 多, 有 忘 憂 草 黃 花 菜 金 針 菜 宜 男 草 療 愁 鹿 箭 日 百 合 等, 在 中 國 漢 朝 時 即 有 栽 種 的 紀 錄 其 葉 子 往 往 用 來 製 紙, 稱 為 萱 紙 古 時 候 當 遊 子 要 遠 行 時, 就 會 先 在 北 堂 種 些 萱 草, 希 望 母 親 看 著 這 些 花 能 減 輕 對 孩 子 的 思 念, 忘 卻 煩 憂 ; 萱 草 也 象 徵 孩 子 對 母 親 的 親 情, 在 華 人 世 界 中 視 其 為 母 親 花, 意 義 上 相 當 於 歐 美 的 康 乃 馨, 詩 云 : 誰 言 寸 草 心 報 得 三 春 暉 即 指 萱 草 ; 宋 朝 詩 人 蘇 東 坡 曾 有 詩 : 萱 草 雖 微 花, 孤 秀 能 自 撥, 亭 亭 亂 葉 中, 芳 心 插 其 中 芳 心 就 是 指 母 親 的 心 ; 唐 朝 孟 郊 遊 子 詩 寫 道 : 萱 草 生 堂 階, 遊 子 行 天 涯 ; 慈 母 倚 堂 門, 不 見 萱 草 花 亦 指 母 親 掛 心 遠 遊 孩 子 的 心 盛 夏 時 分, 滿 山 遍 野 的 金 針 花 奮 力 綻 放, 似 乎 也 在 回 應 豔 陽 的 熱 情, 為 大 地 撒 滿 金 色 浪 花 不 妨 跟 著 金 色 花 海 的 腳 步, 同 探 訪 臺 灣 最 富 盛 名 的 4 處 金 針 花 勝 境 金 針 花 的 故 鄉 太 麻 里 臺 東 縣 太 麻 里 鄉 與 金 峰 鄉 交 界 的 金 針 山, 是 東 部 3 座 以 金 針 聞 名 的 山 麓 中, 景 觀 最 多 變 氣 候 變 化 最 豐 富 的 座 因 其 地 理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No.117 氣 候 清 爽 陽 光 充 足, 栽 種 面 積 最 大, 因 此 而 有 金 針 花 的 故 鄉 美 名 海 拔 約 1,000 到 1,500 公 尺 的 金 針 山,8 至 10 為 主 要 的 花 蕾 採 收 期, 盛 夏 季 節 滿 山 遍 野 黃 澄 澄 的 金 針 花, 總 是 吸 引 大 批 的 遊 客 前 來 午 後 常 見 濃 霧 籠 罩, 朵 朵 閃 亮 的 小 花 由 最 高 的 山 頂 往 下 綿 延 好 幾 個 山 頭, 金 黃 色 的 花 海 隨 風 擺 動, 迎 風 招 展, 美 景 宜 人 金 針 山 區 每 年 6 至 12 均 有 金 針 花 供 觀 賞 或 採 收 食 用, 最 佳 觀 賞 期 則 為 8 至 9 最 高 海 拔 1,450 公 尺 的 太 麻 里 金 針 山 於 90 年 規 劃 為 休 閒 農 業 區, 是 全 臺 灣 最 早 劃 定 的 休 閒 農 業 區 之, 由 於 海 拔 高 溫 度 低 相 對 濕 度 較 大, 因 此 是 著 名 的 金 針 花 產 地 金 針 花 約 於 7 中 旬 開 始 綻 放, 最 初 會 由 最 高 海 拔 1,450 公 尺 之 處 開 始 開 花, 慢 慢 往 較 低 海 拔 盛 開, 花 季 期 間 於 9 底 截 止 為 了 方 便 遊 客 觀 覽 金 針 山, 規 劃 出 以 下 3 條 主 要 的 登 山 步 道 第 條 經 過 迎 曦 樓 湛 藍 若 洗 孟 宗 竹 道 遊 客 中 心 遊 客 可 在 觀 景 臺 眺 望 太 平 洋, 也 能 觀 看 壯 闊 日 出 ; 接 著 漫 步 在 高 聳 參 天 的 孟 宗 竹 林 裡, 聆 聽 竹 葉 搖 曳 作 響 步 出 竹 林 後, 取 而 代 之 的 是 面 前 大 片 茶 園 飄 來 撲 鼻 的 茶 葉 清 香 第 二 條 經 過 觀 海 樓 大 腳 印 步 道 摘 星 樓 走 在 這 條 步 道 上 能 看 山 能 看 海, 眼 望 去 毫 無 阻 礙 摘 星 樓 聳 立 高 點, 視 野 更 是 遼 闊, 到 了 夜 晚 盡 是 滿 天 星 斗, 摘 星 猶 如 唾 手 可 得 第 三 條 經 過 楓 林 步 道 千 鶴 亭 雙 乳 峰 晨 曦 亭 忘 憂 亭 忘 憂 谷 秀 峰 亭 從 楓 林 步 道 開 始, 享 受 透 過 紅 葉 撒 落 下 來 的 陽 光 後 股 作 氣 爬 上 金 針 山 至 高 點 雙 乳 峰 吧, 接 著 的 忘 憂 谷 是 賞 金 針 花 最 好 的 地 點 有 此 等 美 景 陪 伴, 疲 累 也 會 減 少 許 多 第 七 期 2015 / 9 43
[ 快 樂 ] X 生 活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雙 刊 日 夜 皆 美 六 十 石 山 六 十 石 山 位 於 花 蓮 縣 富 里 鄉 東 海 岸 山 脈 西 側 山 嶺, 海 拔 大 約 800 公 尺, 由 臺 九 線 省 公 路 東 轉, 沿 六 十 石 山 產 業 道 路 循 六 十 石 山 的 指 標 上 山, 蜿 蜒 而 行 約 30 分 鐘 車 程, 大 約 行 進 8 公 里, 即 可 抵 達 六 十 石 山 六 十 石 山 擁 有 片 廣 達 300 公 頃 的 金 針 田, 與 赤 柯 山 同 為 花 蓮 縣 內 兩 大 金 針 栽 植 區 為 什 麼 會 被 叫 做 六 十 石 山 呢? 據 當 地 人 說, 早 在 日 治 時 期, 般 水 田 每 甲 地 的 穀 子 收 成 大 約 只 有 4 50 石, 而 這 帶 的 稻 田 每 甲 卻 可 生 產 60 石 穀 子, 因 此 被 稱 做 六 十 石 山 ; 另 說 是 日 治 時 期, 這 片 山 區 本 是 片 繁 茂 的 樟 樹 林, 為 了 煉 製 樟 腦 而 被 砍 伐 空 結 果 發 現 在 空 曠 的 山 坡 上, 散 佈 著 60 塊 巨 大 的 石 頭, 所 以 這 裡 被 命 名 為 六 十 石 山 近 年 來, 花 東 縱 谷 國 家 風 景 區 管 理 處 在 六 十 石 山 興 建 了 10 座 造 型 各 異 的 涼 亭, 分 別 以 金 針 的 種 別 或 極 為 優 美 的 文 詞 命 名, 鹿 劍 觀 親 尖 閣 黃 花 鹿 蔥 山 嵐 忘 憂 萱 草 丹 棘 及 療 愁 等 站 上 涼 亭, 迎 著 山 風, 感 覺 自 己 彷 彿 變 身 隻 在 空 中 翱 翔 的 飛 鳥, 悠 遊 自 在 地 徜 徉 在 這 片 翠 綠 山 谷 裡 每 座 觀 景 亭 都 可 欣 賞 不 同 的 景 致, 或 觀 日 出 日 落 夜 景 雲 海, 或 遠 眺 花 東 縱 谷 東 部 海 岸 山 脈 六 十 石 山 地 形 陡 峭, 聚 成 雲 朵, 隨 著 天 氣 及 日 夕 變 化 而 姿 態 更 是 風 情 萬 千 黃 澄 澄 的 金 針 花 海, 在 藍 天 白 雲 青 山 紅 土 的 襯 托 下, 隨 微 風 輕 輕 搖 擺, 宛 若 夕 陽 下 的 層 層 波 浪, 構 築 出 色 彩 豐 富 的 視 覺 景 觀 昔 日 赤 柯 今 日 金 針 赤 柯 山 位 在 花 蓮 縣 玉 里 鎮 的 赤 柯 山, 日 治 時 期 以 盛 產 赤 柯 樹 聞 名 日 本 人 將 堅 硬 的 赤 柯 木 材 砍 下 運 往 日 本, 作 為 製 作 槍 托 的 材 料 光 復 後, 陸 續 有 來 自 西 部 的 漢 人 移 入 開 墾, 先 是 種 玉 米 花 生 地 瓜 等 雜 糧, 後 來 才 改 種 金 針 經 過 4 50 年 的 辛 勤 開 墾, 赤 柯 山 已 從 片 荒 蕪 的 山 頭 轉 變 成 以 金 針 花 海 聞 名 的 觀 光 勝 地 44 遊 客 徜 徉 於 金 針 花 海 之 中 星 空 下 的 金 針 花 海, 別 有 番 風 味
117 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 No. 山谷間布滿著黃澄澄的金針花 隨著微風飄逸搖擺 另外 當地有個很特殊的奇觀 就 是數以萬計的金針在黑壓壓的屋頂上做日光 浴 原來赤柯山的房舍屋頂早年以油氈布鋪 成 每年到了花季都會重新滾上層新柏油 夜色中綻放出金色光芒的金針花 再鋪上層油氈布以防水 年層 因為 早年山上尚無電力 所以沒有乾燥機具來烘 品質較優 海拔約 900 公尺的赤柯山由於溫 乾 而那黑漆漆的屋頂正好是吸收陽光熱能 度低 金針生長速度較慢 加上雲霧帶來充 的最佳媒材 在豔陽高照的盛夏 金針高置 沛的水氣 且富含適合金針生長的紅壤土 於黑色的屋頂上 很快地便能達到曝晒乾燥 因此出產的金針口感與風味較佳 的效果 而金針曬在屋頂上也可使屋內較涼 玉里是個聚集多重族群的小鎮 客家 人 阿美族人 平埔族 福建漳洲人 外省 除了黃澄澄的金針花海 來到赤柯山還 人 先後來到此地定居下來 而金針花開始 可走訪著名的 赤柯三景 也就是坐落在 大片種植 則是批從嘉義來的移民最早開 金針田中的 3 顆黑色火成岩 造型奇特的千 發的 每逢 7 至 9 正值萬花綻放 片 噸石龜這兩處天然地景 以及已有 40 多年歷 橙黃碧綠 村人們不分族群 老少 全都忙 史的汪家古厝 汪家古厝是棟閩南式的木 著採收俗稱 日花 的金針 也因為赤柯 造三合院 以烏心石 臺灣櫸木及赤柯木等 山使各族群更緊密的結合起 上等木材建成 也是赤柯山現存最古老的 2015 / 9 爽 形成饒富趣味的景觀 第七期 金針的品種很多 但以高山地區種植的 45
[ 快 樂 ] X 生 活 棟 房 舍, 屋 內 保 存 著 許 多 早 期 生 活 器 物 與 農 具, 可 讓 人 遙 想 早 年 赤 柯 山 居 的 生 活 點 滴 西 部 的 美 麗 黃 海 南 投 魚 池 頭 社 活 盆 地 有 時 礙 於 假 期 有 限, 無 法 盡 情 規 劃 路 程 較 遠 的 花 東 行 來 趟 忘 憂 之 旅, 也 可 以 選 擇 交 通 時 程 相 對 較 少 的 西 部 地 區 來 欣 賞 金 針 花 之 美, 即 使 只 有 天 假 期, 也 可 來 趟 賞 花 輕 旅 行 如 沼 澤 的 泥 沼 地, 腳 下 泥 土 鬆 軟 又 有 彈 性, 可 以 清 楚 感 受 土 地 抖 動 像 是 在 呼 吸, 就 好 像 腳 下 土 地 是 活 的 樣, 而 有 活 盆 地 之 稱 有 別 於 花 東 由 山 上 往 下 俯 瞰 的 遠 景, 日 潭 的 金 針 花 是 盛 開 於 綠 色 群 山 圍 繞 的 盆 地 內, 眼 前 幾 乎 就 是 綠 色 與 橘 黃 色 交 織 而 成 的 鄉 野 景 色 這 裡 的 花 季 約 從 每 年 的 5 至 8 中 下 旬, 在 這 個 純 樸 的 農 村 裡 多 是 優 閒 愜 意 的 鄉 間 小 徑, 因 此 很 適 合 騎 乘 腳 踏 車 慢 活 賞 花 位 於 臺 21 線 約 69.5 公 里 處 即 可 見 頭 社 活 盆 地 金 針 花 海 的 入 口 處 頭 社 活 盆 地 原 本 是 座 水 潭, 因 為 泥 沙 不 斷 淤 積, 使 得 水 潭 逐 漸 變 成 沼 澤 農 民 為 了 讓 土 地 得 以 利 用, 便 搬 來 泥 土 填 平 沼 澤 而 形 成 今 日 上 土 下 澤 面 貌 盆 地 上 層 為 現 生 土 壤, 下 方 則 是 植 物 腐 化 沈 積 形 成 的 有 機 質 泥 炭 土 因 為 人 踩 在 有 宋 朝 的 劉 過 萱 草 詩 云 : 不 盡 人 間 萬 古 愁, 都 此 萱 草 解 忘 憂 閑 花 若 總 關 憔 悴, 誰 信 浮 生 更 白 頭? 正 如 金 針 花 花 語 : 忘 憂 喜 悅 療 愁 般, 見 金 針 不 論 有 多 大 煩 憂 也 都 拋 諸 腦 後 了 被 生 活 步 調 與 社 會 節 奏 壓 得 喘 不 過 氣 的 您, 不 妨 來 趟 金 針 花 忘 憂 之 旅 吧 全 民 健 康 保 險 雙 刊 46 滿 山 遍 野 的 金 針 花, 猶 若 片 黃 海
捐 款 捐 款 日 期 捐 款 人 金 額 日 ( 元 ) 花 5 1 陳 修 200 5 1 高 銘 等 7 人 1,400 5 1 邱 明 400 5 4 姚 鈞 3,000 5 4 賴 享 1,500 5 4 林 政 3,000 5 4 鄭 文 1,000 5 4 郭 芳 500 5 4 陳 雲 500 5 4 黃 玲 500 5 4 方 琁 500 5 4 王 美 500 5 4 張 敬 500 5 4 黃 章 500 5 4 安 華 500 5 4 梁 玲 500 5 4 陳 春 500 5 4 徐 妹 300 5 4 賴 亞 300 5 4 宋 燿 300 5 4 何 芳 300 5 4 周 瑜 300 5 4 廖 清 300 5 4 邵 蘩 300 5 4 汪 濱 300 5 4 莊 翔 300 5 4 鄭 棠 300 5 4 梁 玲 300 5 4 杜 文 300 5 4 洪 男 300 5 4 江 美 300 5 4 賴 財 300 5 4 黃 勳 300 5 4 葉 德 300 5 4 柯 璇 300 5 4 吳 芳 300 5 4 鄒 海 300 5 4 陳 慧 300 5 4 李 梅 300 5 4 黃 芬 300 5 4 謝 伶 300 5 4 張 君 300 5 4 葉 均 300 5 4 范 瑋 300 5 4 游 富 300 5 4 黃 卿 300 5 4 姜 軒 300 5 4 李 祥 300 5 4 劉 英 300 5 4 簡 8,000 5 4 吳 儉 1,000 5 4 陳 芬 500 5 4 劉 芳 500 5 4 江 如 1,500 5 4 葛 君 1,000 5 4 陳 嬌 200 花 東 縱 谷 深 深 感 謝 各 界 愛 心 捐 款 明 細 表 捐 款 日 期 捐 款 人 捐 款 金 額 日 ( 元 ) 5 4 許 華 1,000 5 4 林 如 300 5 4 彭 雪 400 5 4 蔣 敏 500 5 4 郭 卿 300 5 4 洪 琇 500 5 4 廖 菁 500 5 4 俞 菁 500 5 4 何 儒 1,000 5 4 林 宸 500 5 4 林 蕊 500 5 4 張 寬 500 5 4 黃 蕾 500 5 4 莊 純 500 5 4 陳 伶 500 5 4 林 足 300 5 4 沈 勗 1,000 5 4 何 真 500 5 4 張 順 300 5 4 林 精 300 5 4 陳 霓 500 5 4 賴 儀 300 5 4 盧 嘉 200 5 4 盧 穎 200 5 4 柯 華 200 5 4 簡 松 3,500 5 4 蔡 子 60,000 5 5 張 恭 2,000 5 5 陳 珍 郭 田 4,000 5 5 楊 雅 1,600 5 5 林 君 20,000 5 6 李 原 5,000 5 7 游 勳 2,000 5 7 王 嫣 100 5 7 徐 圓 100 5 7 無 名 氏 3,000 5 7 高 棠 10,000 5 7 曾 中 500 5 7 戴 珊 500 5 7 曾 崴 500 5 7 曾 騰 500 5 7 林 宏 500 5 7 林 祺 500 5 7 林 祥 500 5 7 楊 莉 500 5 8 洪 揮 1,200 5 10 無 名 氏 5,000 5 10 無 名 氏 1,200 5 10 李 居 500 5 11 戴 宜 600 5 11 高 鳳 2,000 5 11 無 名 氏 600 5 11 無 名 氏 1,800 5 11 林 定 2,000 5 12 韓 立 24,000 5 15 無 名 氏 77 捐 款 日 期 捐 款 人 捐 款 金 額 日 ( 元 ) 5 15 無 名 氏 120 5 15 劉 如 500 5 15 曾 雅 200 5 15 李 愛 200 5 15 黃 怡 1,000 5 15 許 菁 1,000 5 15 陳 珠 160 5 15 李 春 240 5 15 蔡 美 160 5 15 吳 秀 160 5 15 陳 玉 160 5 15 成 完 320 5 15 盧 玉 400 5 15 楊 嬇 400 5 15 張 祝 160 5 15 張 娟 160 5 15 蘇 娟 400 5 15 張 平 240 5 15 許 菁 160 5 15 李 燕 80 5 15 魏 珍 160 5 15 宋 惠 160 5 15 林 華 160 5 15 劉 英 160 5 15 劉 炤 160 5 15 黃 卿 160 5 15 廖 昱 160 5 15 劉 綢 640 5 15 顏 男 320 5 15 陳 彬 160 5 15 陳 琪 640 5 15 許 敦 160 5 15 張 綢 160 5 15 施 珍 160 5 15 黃 美 240 5 15 莊 嬌 320 5 15 蘇 華 400 5 15 林 姿 400 5 15 羅 妙 560 5 15 方 蒲 400 5 15 趙 雪 3,000 5 17 無 名 氏 3,000 5 18 無 名 氏 1,200 5 19 廖 雄 3,000 5 20 邱 興 30,000 5 21 尤 櫻 500 5 21 林 信 500 5 21 林 瑩 500 5 21 尤 源 500 5 21 尤 葉 500 5 21 尤 冠 500 5 21 黃 文 2,000 5 22 賴 宗 1,000 5 22 劉 明 10,000 5 22 賴 如 10,000 5 22 賴 佑 3,000 捐 款 期 間 :104.5.1-6.30 捐 款 日 期 捐 款 人 捐 款 金 額 日 ( 元 ) 5 22 賴 媛 1,000 5 22 王 評 10,000 5 24 無 名 氏 10,000 5 24 無 名 氏 1,800 5 25 王 華 2,000 5 26 徐 富 200,000 5 26 邱 琴 500 5 27 葉 祥 30,000 6 1 林 政 3,000 6 1 鄭 文 1,000 6 1 郭 芳 500 6 1 陳 雲 500 6 1 黃 玲 500 6 1 方 琁 500 6 1 王 美 500 6 1 黃 章 500 6 1 安 華 500 6 1 梁 玲 500 6 1 陳 春 500 6 1 徐 妹 300 6 1 賴 亞 300 6 1 宋 燿 300 6 1 何 芳 300 6 1 周 瑜 300 6 1 廖 清 300 6 1 邵 蘩 300 6 1 汪 濱 300 6 1 莊 翔 300 6 1 鄭 棠 300 6 1 梁 玲 300 6 1 杜 文 300 6 1 洪 男 300 6 1 江 美 300 6 1 賴 財 300 6 1 黃 勳 300 6 1 葉 德 300 6 1 柯 璇 300 6 1 吳 芳 300 6 1 鄒 海 300 6 1 陳 慧 300 6 1 李 梅 300 6 1 黃 芬 300 6 1 謝 伶 300 6 1 張 君 300 6 1 游 富 300 6 1 黃 卿 300 6 1 姜 軒 300 6 1 李 祥 300 6 1 姚 鈞 3,000 6 1 高 銘 等 7 人 1,400 6 1 林 宏 500 6 1 林 祺 500 6 1 楊 莉 500 6 1 林 祥 500 6 1 劉 芳 500 6 1 葛 君 500 第 七 期 2015 / 9 47
深 深 感 謝 各 界 愛 心 捐 款 明 細 表 捐 款 期 間 :104.5.1-6.30 捐 款 日 期 捐 款 人 捐 款 金 額 日 ( 元 ) 6 1 陳 嬌 200 捐 款 日 期 捐 款 人 捐 款 金 額 日 ( 元 ) 6 5 李 原 5,000 捐 款 日 期 捐 款 人 捐 款 金 額 日 ( 元 ) 6 10 張 綢 160 捐 款 日 期 捐 款 人 捐 款 金 額 日 ( 元 ) 6 25 戴 羽 1,800 6 1 林 如 300 6 5 吳 儉 1,000 6 10 陳 英 160 6 26 簡 松 4,000 6 1 彭 雪 400 6 8 林 敏 300 6 10 陳 珠 320 6 26 賴 享 1,500 6 1 郭 卿 600 6 8 陳 龍 5,000 6 10 施 珍 400 6 26 李 如 200 6 1 洪 琇 500 6 8 郭 田 陳 珍 5,000 6 10 黃 美 400 6 26 陳 鳳 100 6 1 廖 菁 500 6 10 簡 6,500 6 10 莊 嬌 160 6 29 邱 鈞 1,000 6 1 俞 菁 500 6 10 戴 宜 600 6 10 蘇 華 400 6 29 劉 娣 1,000 6 1 何 儒 500 6 10 吳 銘 10,000 6 10 林 姿 320 6 29 葉 祥 30,000 6 1 林 足 300 6 10 無 名 氏 1,200 6 10 羅 妙 640 6 29 簡 6,500 6 1 張 順 300 6 10 簡 松 4,000 6 10 方 蒲 320 6 30 劉 英 300 6 1 陳 霓 500 6 1 廖 偵 500 6 1 朱 嬙 500 6 10 無 名 氏 100 6 10 陳 珠 160 6 10 李 春 320 6 10 石 銀 2,000 6 10 無 名 氏 2,000 6 11 無 名 氏 1,800 6 30 陳 男 2,000 合 計 1,037,737 6 1 張 寬 500 6 10 蔡 美 160 6 11 林 定 2,000 6 1 莊 純 500 6 10 吳 秀 160 6 11 賴 享 1,500 6 1 賴 儀 300 6 10 陳 玉 320 6 13 無 名 氏 3,000 6 1 盧 穎 200 6 10 成 完 320 6 14 無 名 氏 5,000 6 1 蔡 如 4,000 6 1 史 華 1,000 6 10 盧 玉 320 6 10 楊 嬇 320 6 15 無 名 氏 100 6 15 謝 蘭 900 單 位 捐 款 6 2 范 瑋 300 6 2 張 敬 500 6 2 無 名 氏 600 6 3 蘇 銂 1,200 6 3 邱 明 400 6 4 謝 臻 1,000 6 4 朱 偉 20,000 6 4 王 嫣 100 6 4 徐 圓 100 6 4 無 名 氏 2,000 6 4 尤 櫻 500 6 4 林 信 500 6 4 林 瑩 500 6 4 尤 源 500 6 4 尤 葉 500 6 4 尤 冠 500 6 5 張 恭 2,000 6 5 林 意 50,000 6 10 張 祝 160 6 10 張 娟 240 6 10 蘇 娟 400 6 10 張 平 240 6 10 許 菁 160 6 10 李 燕 80 6 10 魏 珍 160 6 10 宋 惠 160 6 10 林 華 160 6 10 劉 英 160 6 10 劉 炤 160 6 10 黃 卿 160 6 10 廖 昱 160 6 10 劉 綢 320 6 10 顏 男 320 6 10 陳 彬 160 6 10 陳 琪 640 6 10 許 敦 160 6 16 洪 揮 1,200 6 16 鄭 蘋 1,000 6 16 楊 長 20,000 6 17 黃 輔 60,000 6 17 羅 晴 6,000 6 18 李 德 100,000 6 18 無 名 氏 1,200 6 22 江 鳳 30,000 6 22 陳 男 15,000 6 22 趙 雪 3,000 6 23 許 菁 1,000 6 23 黃 怡 1,000 6 23 李 愛 200 6 23 曾 雅 200 6 24 吳 銘 20,000 6 24 無 名 氏 1,800 6 24 黃 文 2,000 6 25 廖 香 1,200 捐 款 日 期 日 捐 款 人 捐 款 金 額 ( 元 ) 5 4 道 種 寺 300,000 5 4 道 種 寺 300,000 5 4 臺 經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1,000 5 4 道 種 寺 300,000 5 4 道 種 寺 300,000 5 4 道 種 寺 300,000 5 4 道 種 寺 300,000 5 6 存 堂 中 醫 診 所 30,000 5 7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南 區 業 務 組 1,785 5 8 祥 機 車 行 5,000 6 1 臺 經 聯 合 會 計 師 事 務 所 1,000 6 11 祥 機 車 行 5,000 合 計 1,843,785 備 註 : 上 述 捐 款 均 用 於 協 助 經 濟 困 難 者 繳 納 健 保 相 關 費 用, 捐 款 資 料 為 本 署 各 分 區 業 務 組 提 供 更 詳 盡 資 料 請 至 健 保 署 全 球 資 訊 網 (http://www.nhi.gov.tw) 主 題 專 區 > 健 保 愛 心 專 戶 > 健 保 愛 心 專 戶 徵 信 概 況 瀏 覽 衛 生 福 利 部 中 央 健 康 保 險 署 執 行 愛 心 捐 款 補 助 健 保 相 關 費 用 彙 整 表 單 位 別 補 助 件 數 受 惠 人 數 補 助 金 額 臺 北 業 務 組 17 51 535,788 北 區 業 務 組 11 17 246,906 中 區 業 務 組 35 53 522,662 南 區 業 務 組 259 480 336,391 高 屏 業 務 組 3 10 104,590 東 區 業 務 組 11 16 259,816 合 計 336 627 2,006,153 單 位 : 件 人 元 補 助 期 間 :104.5.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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