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入 学 与 学 籍 管 理 学 术 道 德 规 范 培 养 工 作 流 程 课 程 学 习 与 成 绩 管 理 研 究 生 奖 助 学 体 系 申 请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研 究 生 录 取 登 记 表 补 办 研 究 生 国 际 交 流 学 位 申 请 研 究 生 优 秀 学 位 论 文 评 选 离 校 手 续 办 理 服 务 指 南 1 3 7 8 12 14 16 17 21 23 24 25
入 学 与 学 籍 管 理 学 制 普 通 招 考 博 士 研 究 生 的 学 制 为 4 年, 最 长 在 校 学 习 年 限 6 年 直 接 攻 博 生 硕 博 连 读 生 的 学 制 为 5 年 ( 博 士 生 阶 段 必 须 满 3 年 ), 最 长 在 校 学 习 年 限 7 年 全 日 制 学 术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的 学 制 为 3 年, 全 日 制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的 学 制 为 2.5 年, 非 全 日 制 专 业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的 学 制 为 3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在 正 常 学 制 内 未 获 得 硕 士 学 位, 按 结 业 办 理 离 校 手 续 离 校 后 2 年 内 可 回 校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博 士 研 究 生 在 最 长 年 限 内 未 获 得 博 士 学 位, 按 结 业 办 理 离 校 手 续 离 校 后 2 年 内 可 回 校 申 请 博 士 学 位 报 到 及 注 册 各 学 院 统 一 组 织 领 取 和 发 放 新 生 的 研 究 生 证 研 究 生 手 册 校 徽 学 籍 管 理 卡 登 录 湖 南 大 学 研 究 生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 以 下 简 称 系 统, 网 址 : http://yjs.hnu.cn) 进 行 学 期 注 册 点 击 系 统 登 陆 : 用 户 名 = 学 号 ; 初 始 密 码 = 出 生 日 期 (8 位 ) 研 究 生 每 学 期 开 学 两 周 内 须 在 系 统 内 提 交 注 册, 学 院 组 织 在 研 究 生 证 上 加 盖 学 期 注 册 章 无 正 当 事 由 逾 期 两 周 不 注 册 者, 按 自 动 退 学 处 理 新 生 入 学 二 个 月 后, 各 学 院 到 研 究 生 院 培 养 办 公 室 领 取 学 生 火 车 票 优 惠 卡, 并 发 放 至 学 生 学 籍 变 动 学 籍 信 息 修 改 研 究 生 的 退 学 休 学 复 学 博 士 生 更 换 导 师 的 办 理, 由 本 人 在 研 究 生 院 网 站 下 载 并 填 写 湖 南 大 学 研 究 生 学 籍 变 动 申 请 表, 经 导 师 学 院 主 管 领 导 签 字 同 意 并 加 盖 学 院 公 章, 交 研 究 生 院 培 养 办 公 室, 待 审 批 硕 士 生 更 换 导 师 按 学 院 的 相 关 程 序 办 理 博 士 研 究 生 入 学 后 2 年 内 不 得 申 请 退 学 研 究 生 的 转 学 转 专 业 按 照 国 家 和 学 校 的 最 新 规 定 执 行 学 籍 信 息 的 更 改 须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附 相 关 证 明 材 料, 交 研 究 生 院 研 究 生 手 册 2015 版 1
培 养 办 公 室 研 究 生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的 更 改, 须 由 本 人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并 由 本 人 签 名, 同 时 出 具 当 地 公 安 局 的 更 改 证 明, 姓 名 和 身 份 证 号 不 能 同 时 更 改 研 究 生 毕 业 电 子 注 册 研 究 生 须 在 毕 业 前 的 学 年 度 里 参 加 教 育 部 和 新 华 图 片 社 组 织 的 毕 业 生 电 子 注 册 照 相, 学 校 每 年 11 月 左 右 在 校 内 组 织 一 次 统 一 照 相, 毕 业 生 须 在 中 国 高 等 教 育 学 生 信 息 网 (www.chsi.com.cn) 核 对 信 息 并 确 认 ( 照 相 后 40 天 左 右 ), 经 确 认 无 误 的 照 片 最 终 进 入 教 育 部 毕 业 生 相 片 库 研 究 生 也 可 自 行 到 湖 南 省 图 像 信 息 采 集 中 心 照 相 毕 业 生 须 填 写 毕 业 研 究 生 电 子 注 册 信 息 表 并 贴 上 照 片 ( 采 用 新 华 图 片 社 统 一 采 集 的 照 片 ), 该 照 片 为 毕 业 证 上 使 用 信 息 表 上 的 毕 业 专 业 名 称 为 所 在 一 级 学 科 名 称 研 究 生 证 补 办 温 馨 提 示 每 学 期 期 末 的 最 后 一 个 月 开 始 接 受 补 办 申 请 研 究 生 必 须 在 公 开 发 行 报 刊 上 刊 登 遗 失 作 废 启 事 后, 将 申 请 和 报 刊 原 件 交 研 究 生 秘 书, 由 各 学 院 统 一 到 研 究 生 院 培 养 办 公 室 办 理 详 细 内 容 请 查 询 湖 南 大 学 研 究 生 学 籍 管 理 办 法 2 http://www.hnu.edu.cn/
学 术 道 德 规 范 湖 南 大 学 研 究 生 学 术 道 德 规 范 实 施 细 则 ( 湖 大 研 字 2009 6 号 ) 为 维 护 学 术 道 德, 严 明 学 术 纪 律, 规 范 学 术 行 为, 加 强 研 究 生 学 术 规 范, 提 高 研 究 生 培 养 质 量, 维 护 学 校 学 术 声 誉, 根 据 国 家 相 关 法 律 规 定 及 湖 南 大 学 科 研 人 员 学 术 道 德 规 范, 结 合 学 校 实 际, 制 定 本 细 则 第 一 条 研 究 生 必 须 严 格 遵 守 以 下 学 术 道 德 规 范 : ( 一 ) 在 学 术 活 动 中,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章 制 度, 维 护 科 学 诚 信 ; ( 二 ) 在 学 期 间 以 我 校 研 究 生 名 义 发 表 学 术 论 文 申 报 专 利 奖 励 等, 须 经 指 导 教 师 审 阅, 指 导 教 师 指 导 修 改 论 文 的 同 时, 有 权 利 和 义 务 对 学 生 论 文 是 否 存 在 抄 袭 剽 窃 篡 改 捏 造 实 验 或 调 查 数 据 等 违 反 学 术 道 德 行 为 把 关 ; ( 三 ) 在 撰 写 学 位 论 文 及 进 行 其 它 学 术 活 动 时, 应 充 分 检 索 相 关 文 献, 了 解 他 人 的 研 究 成 果, 承 认 并 尊 重 他 人 的 知 识 产 权, 不 抄 袭 剽 窃 他 人 的 研 究 成 果 ; ( 四 ) 在 作 品 中 引 用 他 人 的 成 果, 必 须 注 明 出 处 ; 被 引 用 的 部 分 不 能 构 成 引 用 人 作 品 的 主 要 部 分 或 者 实 质 部 分 ; 从 他 人 作 品 中 转 引 第 三 人 的 成 果, 必 须 做 出 说 明 ; 参 照 而 未 引 用 他 人 成 果, 或 受 别 人 成 果 的 启 发 而 未 直 接 使 用 他 人 成 果, 也 应 做 出 说 明 并 列 出 参 考 文 献 ; ( 五 ) 合 作 作 品 应 按 照 在 学 术 成 果 产 生 过 程 中 所 作 贡 献 大 小 的 原 则 确 定 署 名 的 先 后 ( 另 有 学 科 署 名 惯 例 或 作 者 另 有 约 定 的 除 外 ), 任 何 合 作 作 品 在 发 表 前 均 要 经 过 所 有 署 名 人 签 字 认 可, 所 有 署 名 人 应 对 本 人 完 成 的 部 分 负 责, 作 品 主 持 人 ( 一 般 为 通 讯 作 者 ) 应 对 作 品 整 体 负 责 ; ( 六 ) 应 保 密 的 科 研 成 果 在 发 表 和 使 用 时 须 遵 守 国 家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 研 究 生 手 册 2015 版 3
( 七 ) 在 对 他 人 或 自 己 的 成 果 进 行 评 价 介 绍 时, 应 遵 循 客 观 公 正 准 确 的 原 则, 不 得 故 意 拔 高 或 压 低 被 评 价 成 果 的 价 值 ; ( 八 ) 学 术 成 果 发 表 发 布 应 通 过 正 常 渠 道, 如 学 术 期 刊 有 良 好 声 誉 的 出 版 社 国 家 及 地 方 政 府 主 管 部 门 组 织 的 鉴 定 验 收 等 ; 应 经 过 而 未 经 同 行 质 证 的 重 大 科 研 成 果, 不 应 向 媒 体 发 布 第 二 条 研 究 生 在 进 行 学 术 活 动 时, 不 得 有 下 列 违 反 学 术 道 德 规 范 的 行 为 : ( 一 ) 侵 占 抄 袭 剽 窃 他 人 学 术 成 果 ( 包 括 论 文 成 果 技 术 报 告 软 件 程 序 和 研 究 数 据 等 ); ( 二 ) 篡 改 伪 造 原 始 研 究 数 据 ( 包 括 试 验 数 据 调 查 数 据 和 软 件 计 算 结 果 等 ); 隐 瞒 不 利 数 据 从 而 用 于 伪 造 创 新 成 果 和 新 发 现 ; 在 接 受 必 要 的 调 查 时 无 法 提 供 原 始 试 验 记 录 ; ( 三 ) 在 自 己 的 论 文 中 将 本 课 题 组 已 有 研 究 成 果 不 加 标 明 而 据 为 己 有 ; 毕 业 离 校 后 继 续 发 表 在 校 期 间 取 得 的 成 果 或 申 报 专 利 奖 励 时, 侵 犯 学 校 及 导 师 的 知 识 产 权 ; ( 四 ) 请 他 人 代 写 文 章 或 代 他 人 撰 写 文 章, 购 买 文 章 作 为 自 己 的 论 文 ; ( 五 ) 在 未 参 与 工 作 的 研 究 成 果 中 署 名 ; ( 六 ) 发 表 学 术 论 文 时 未 经 他 人 同 意 使 用 他 人 署 名, 或 未 经 项 目 负 责 人 同 意 标 注 资 助 基 金 项 目 ; ( 七 ) 重 复 发 表 自 己 的 研 究 成 果, 包 括 一 稿 多 投 用 中 文 发 表 后 又 译 成 外 文 发 表 一 项 成 果 以 多 篇 论 文 分 散 发 表 后 而 文 章 相 互 重 叠, 以 论 文 形 式 发 表 后 又 不 加 改 动 以 书 的 章 节 形 式 发 表 等 ; ( 八 ) 伪 造 导 师 或 专 家 推 荐 信 签 名 及 其 它 评 定 ( 或 审 批 ) 意 见 ; 虚 假 开 具 或 篡 改 发 表 文 章 的 录 用 通 知 或 有 关 证 明 ; ( 九 ) 以 不 正 当 手 段 影 响 考 试 成 绩 成 果 鉴 定 奖 学 金 评 定 论 文 评 阅 和 论 文 答 辩 等 ; 4 http://www.hnu.edu.cn/
( 十 ) 诽 谤 陷 害 恐 吓 报 复 辱 骂 或 恶 意 攻 击 领 导 导 师 任 课 教 师 论 文 ( 或 成 果 ) 评 审 人 和 有 关 同 学 等 ; ( 十 一 ) 在 填 写 有 关 个 人 学 术 情 况 的 正 式 文 书 与 表 格 上, 提 供 虚 假 的 学 术 经 历 学 术 成 果 专 家 鉴 定 意 见 证 书 或 其 它 学 术 能 力 的 证 明 材 料 ; ( 十 二 ) 故 意 夸 大 研 究 成 果 的 经 济 价 值 及 社 会 影 响, 且 已 造 成 不 良 后 果 ; ( 十 三 ) 盗 用 贩 卖 或 擅 自 传 播 本 课 题 组 技 术 专 利 专 有 数 据 保 密 资 料 有 偿 使 用 软 件 等 未 公 开 的 技 术 成 果 ; ( 十 四 ) 协 助 他 人 进 行 违 背 学 术 规 范 的 行 为 ; ( 十 五 ) 发 现 同 学 有 违 反 学 术 道 德 的 行 为 不 加 劝 阻 和 制 止, 对 严 重 违 反 者 知 情 不 报 ; ( 十 六 ) 对 有 关 违 反 学 术 道 德 的 行 为, 未 向 相 关 管 理 部 门 反 映 举 报 ( 或 举 报 后 未 经 查 证 确 认 ), 随 意 向 媒 体 网 络 或 以 其 它 方 式 向 公 众 传 播 而 造 成 不 良 后 果 第 三 条 对 于 违 反 学 术 道 德 规 范 者, 经 查 实, 可 依 照 以 下 规 定 给 予 相 应 处 理 : ( 一 ) 违 反 学 术 道 德 规 范 情 节 轻 微 者 ( 属 于 第 二 条 第 5 7 12 15 16 项 情 况 的 ) 将 给 予 责 令 改 正 批 评 教 育 延 缓 答 辩 取 消 相 关 奖 项 及 取 消 学 位 申 请 资 格 等 处 理 ( 二 ) 严 重 违 反 学 术 道 德 影 响 恶 劣 者 ( 属 于 第 二 条 第 1 2 3 4 6 8 9 10 11 13 14 项 情 况 的 ), 学 校 视 情 节 给 予 警 告 严 重 警 告 记 过 留 校 察 看 开 除 学 籍 处 分 已 经 授 予 学 位 者, 学 校 将 撤 销 所 授 予 的 学 位, 并 刊 登 撤 销 学 位 公 告 ( 三 ) 在 各 类 考 试 中, 以 任 何 形 式 作 弊, 盗 用 试 题 买 卖 ( 或 传 播 ) 盗 用 的 试 题, 篡 改 考 试 成 绩 者 将 根 据 湖 南 大 学 学 生 考 试 违 规 处 理 办 法 进 行 处 理 研 究 生 手 册 2015 版 5
( 四 ) 在 职 研 究 生 违 反 学 术 道 德 规 范 者,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将 处 理 意 见 及 相 关 材 料 移 交 其 所 在 单 位, 并 给 予 相 应 的 行 政 处 理 ( 五 ) 违 反 学 术 道 德 特 别 严 重 而 触 犯 法 律 者, 移 送 司 法 机 关 依 法 追 究 法 律 责 任 第 四 条 研 究 生 指 导 教 师 是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审 查 的 第 一 责 任 人, 一 般 为 论 文 的 通 讯 联 系 人, 要 以 高 度 的 责 任 心 切 实 履 行 审 查 责 任, 做 到 实 事 求 是, 科 学 求 真, 为 人 师 表, 在 科 学 研 究 和 学 术 活 动 中 加 强 自 律, 加 强 对 研 究 生 的 学 术 道 德 教 育 导 师 对 研 究 生 管 理 失 职, 致 使 研 究 生 违 反 学 术 道 德 规 范, 学 校 将 视 情 节 给 予 导 师 通 报 批 评 暂 停 招 生 三 年 取 消 导 师 资 格 等 处 理 第 五 条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和 各 学 院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负 责 受 理 研 究 生 学 术 道 德 问 题 的 举 报 第 六 条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对 举 报 进 行 查 实 处 理 后 报 学 校 及 相 关 部 门, 由 其 做 出 行 政 处 分 第 七 条 受 处 理 的 研 究 生 认 为 对 其 违 反 学 术 道 德 行 为 的 处 理 不 公, 可 于 接 到 处 分 通 知 后 七 日 内 向 学 校 学 生 申 诉 处 理 委 员 会 提 出 申 诉 第 八 条 在 学 校 做 出 处 理 决 定 之 前, 一 切 程 序 和 资 料 均 在 保 密 范 围 之 内, 所 有 涉 及 人 员 不 得 泄 露 调 查 和 处 理 情 况 第 九 条 本 细 则 适 用 于 在 校 攻 读 学 位 的 各 类 研 究 生 及 已 经 毕 业 但 在 校 期 间 有 学 术 失 范 行 为 的 处 理 第 十 条 本 细 则 自 印 发 之 日 起 施 行, 由 校 学 位 评 定 委 员 会 工 作 办 公 室 负 责 解 释 6 http://www.hnu.edu.cn/
培 养 工 作 程 序 培 养 计 划 制 定 选 课 成 绩 查 询 与 异 动 论 文 开 题 论 文 中 期 检 查 答 辩 申 请 根 据 本 学 科 ( 专 业 ) 的 培 养 方 案, 新 生 在 导 师 的 指 导 下 制 定 培 养 计 划, 在 系 统 中 提 交, 并 经 导 师 和 学 院 审 定 如 需 修 改, 征 得 导 师 同 意 后, 在 学 院 研 究 生 秘 书 处 修 改 查 询 研 究 生 开 课 目 录 表 后, 按 培 养 计 划 要 求 进 行 秋 ( 春 ) 季 学 期 网 上 选 课 ( 批 准 免 修 的 课 程 除 外 ) 完 成 网 上 选 课 后, 方 能 取 得 课 程 修 读 资 格 课 程 修 完, 在 系 统 中 完 成 课 堂 评 价 后, 可 以 查 询 成 绩 如 果 对 成 绩 有 异 议, 按 照 湖 南 大 学 研 究 生 成 绩 查 询 与 异 动 表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硕 士 研 究 生 须 在 答 辩 前 一 年 进 行 论 文 开 题 报 告, 博 士 研 究 生 须 在 答 辩 前 二 年 进 行 论 文 开 题 报 告 论 文 开 题 报 告 信 息 须 在 系 统 中 登 记, 程 序 为 : 在 系 统 中 提 交 开 题 申 请, 导 师 学 院 审 核 后, 提 交 开 题 报 告, 导 师 学 院 审 核 开 题 报 告 后 即 完 成 论 文 开 题 若 学 位 论 文 与 开 题 报 告 的 研 究 方 向 不 一 致, 须 重 新 开 题 硕 士 研 究 生 须 在 答 辩 前 六 个 月 进 行 论 文 中 期 检 查, 博 士 研 究 生 须 在 答 辩 前 一 年 进 行 论 文 中 期 检 查 中 期 检 查 须 在 系 统 中 完 成, 程 序 为 : 在 系 统 中 进 行 论 文 中 期 考 核 登 记, 导 师 学 院 审 核 后 即 完 成 学 位 论 文 中 期 检 查 未 通 过 学 位 论 文 中 期 检 查 者 不 能 申 请 学 位 论 文 答 辩 研 究 生 在 系 统 中 完 成 导 师 评 价 后 方 可 提 交 答 辩 申 请, 导 师 和 学 院 审 核 后 由 学 院 研 究 生 秘 书 打 印 答 辩 成 绩 单, 培 养 计 划 由 研 究 生 在 系 统 中 自 行 打 印 研 究 生 手 册 2015 版 7
课 程 学 习 与 成 绩 管 理 免 修 重 修 改 修 或 补 修 课 程 考 核 方 式 课 程 考 核 资 格 缓 考 补 考 硕 士 研 究 生 课 程 警 告 与 淘 汰 机 制 考 试 违 纪 处 理 符 合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规 定 的 英 语 课 程 免 修 条 件 的, 经 本 人 申 请, 学 院 核 实, 研 究 生 院 批 准 后, 可 免 修 基 础 英 语 课 程 考 试 不 及 格 课 程 经 补 考 仍 不 及 格 者, 可 以 申 请 重 修, 也 可 以 申 请 在 指 定 范 围 内 改 修 其 他 课 程 因 转 学 转 专 业 或 更 换 导 师 等 原 因 缺 修 的 课 程, 应 当 申 请 补 修 重 修 改 修 或 补 修 应 当 在 开 学 后 第 四 周 前 提 交 申 请 表, 由 学 院 汇 总 上 报 研 究 生 院 课 程 考 核 方 式 分 为 考 试 和 考 查 两 种 学 位 基 础 课 考 核 方 式 一 律 为 考 试, 学 位 方 向 课 考 核 方 式 由 开 课 学 院 确 定 缺 交 作 业 累 计 达 本 门 课 程 全 学 期 作 业 总 量 1/3 的, 或 一 学 期 内 缺 课 累 计 超 过 本 门 课 程 教 学 时 数 1/3 的, 或 经 抽 查 在 本 门 课 程 有 三 次 无 故 缺 课 的, 任 课 教 师 可 以 取 消 其 本 门 课 程 的 考 核 资 格 因 故 不 能 参 加 课 程 考 核 的 应 当 在 考 试 前 办 理 缓 考 申 请, 未 及 时 办 理 缓 考 申 请 的 按 照 无 故 旷 考 处 理 因 病 缓 考 的 应 当 出 示 学 校 医 院 分 管 院 长 签 字 的 证 明, 因 其 他 原 因 缓 考 的 应 当 出 示 相 关 材 料 并 由 学 院 加 盖 本 院 公 章 证 明 课 程 考 核 不 及 格 的, 可 以 申 请 补 考 一 次 作 弊 无 故 缺 考 以 及 被 取 消 考 核 资 格 的, 不 得 申 请 补 考 硕 士 生 课 程 学 习 结 束 后, 如 果 不 及 格 课 程 合 计 在 6 学 分 以 上 ( 含 6 学 分 ) 的, 做 警 告 处 理 ; 不 及 格 课 程 合 计 在 10 学 分 以 上 ( 含 10 学 分 ) 的, 做 退 学 处 理 ( 严 重 警 告 成 绩 无 效 ) 以 下 情 形 认 定 为 给 予 严 重 警 告 处 分 的 考 试 违 纪 : ( 一 ) 在 试 卷 开 始 发 放 时, 将 书 包 和 其 它 非 考 试 用 品 ( 如 手 机 自 带 草 稿 纸 电 子 字 典 等 ) 放 置 在 非 指 定 位 置 ; ( 二 ) 未 在 规 定 的 座 位 参 加 考 试 或 不 服 从 监 考 老 师 的 安 排 ; ( 三 ) 考 试 开 始 信 号 发 出 前 答 题 或 考 试 结 束 信 号 发 出 后 继 续 答 题 ; 8 http://www.hnu.edu.cn/
( 四 ) 在 考 试 过 程 中 旁 窥 交 头 接 耳 互 打 暗 号 或 手 势 等 ; ( 五 ) 在 考 场 内 喧 哗 吸 烟 或 实 施 其 他 影 响 考 场 秩 序 的 行 为 ; ( 六 ) 使 用 自 带 的 答 题 纸 或 草 稿 纸, 或 用 规 定 以 外 的 笔 或 纸 答 题, 或 在 试 卷 规 定 以 外 的 地 方 书 写 姓 名 学 号 考 号,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在 答 卷 上 标 记 信 息 ; ( 七 ) 未 经 同 意, 随 意 走 动 或 擅 自 离 开 考 场 ; ( 八 ) 开 卷 考 试 时 传 递 或 借 用 他 人 的 资 料 笔 记 书 本 等 ; ( 九 ) 私 自 借 用 计 算 器 文 具 等 考 试 用 品 ; ( 十 ) 其 他 类 似 的 违 纪 行 为 ( 记 过 处 分 成 绩 无 效 ) 以 下 情 形 认 定 为 给 予 记 过 处 分 的 考 试 违 纪 : ( 一 ) 在 考 试 正 式 开 始 前, 被 发 现 或 考 生 主 动 承 认 由 他 人 冒 名 代 替 考 试 或 代 替 他 人 参 加 考 试 ; ( 二 ) 将 试 卷 答 题 纸 ( 卡 ) 草 稿 纸 带 出 考 场 ; ( 三 ) 私 刻 图 章 伪 造 签 名 等 扰 乱 教 学 考 试 秩 序 的 行 为 ; ( 四 ) 在 考 试 过 程 中 使 用 通 讯 设 备 ( 与 考 试 内 容 无 关 ); ( 五 ) 其 他 类 似 的 违 纪 行 为 ( 留 校 察 看 成 绩 无 效 ) 以 下 情 形 认 定 为 给 予 留 校 察 看 处 分 的 考 试 违 纪 : ( 一 ) 在 闭 卷 考 试 中, 将 与 考 试 内 容 相 关 的 书 籍 笔 记 参 考 资 料 字 典 ( 含 具 备 字 典 功 能 的 计 算 器 ) 作 业 本 纸 条 等 文 字 材 料 放 在 课 桌 内 桌 面 上 或 藏 匿 于 试 卷 下 肢 体 中, 或 将 与 考 试 内 容 相 关 的 信 息 存 储 在 手 机 等 电 子 设 备 中 ; 研 究 生 手 册 2015 版 9
( 二 ) 将 与 考 试 有 关 的 内 容 书 写 在 考 场 的 桌 面 上 墙 面 上 座 椅 上 抽 屉 内 或 衣 物 肢 体 上 ; ( 三 ) 闭 卷 考 试 时 传 接 与 考 试 内 容 相 关 的 资 料 纸 条 等 ; ( 四 ) 抄 袭 或 者 默 许 协 助 他 人 抄 袭 试 题 答 案 或 与 考 试 内 容 相 关 的 资 料 ; ( 五 ) 故 意 销 毁 试 卷 答 卷 等 考 试 材 料 ; ( 六 ) 同 一 科 目 同 一 考 场 答 卷 的 答 案 雷 同 ; ( 七 ) 其 他 类 似 的 作 弊 行 为 ( 留 校 察 看 休 学 一 年 成 绩 无 效 ) 以 下 情 形 认 定 为 给 予 留 校 察 看 处 分 的 考 试 违 纪, 并 要 求 学 生 休 学 一 年 : ( 一 ) 在 考 场 外 接 收 考 场 内 传 出 的 试 卷 或 试 题 内 容 ; ( 二 ) 使 用 通 讯 设 备 接 收 与 考 试 内 容 相 关 的 信 息 ; ( 三 ) 在 试 卷 答 题 纸 ( 卡 ) 上 填 写 与 本 人 身 份 不 符 的 姓 名 考 号 等 信 息 ; ( 四 ) 利 用 上 厕 所 或 其 他 机 会 在 考 场 外 偷 看 与 考 试 内 容 相 关 的 资 料 ; ( 五 ) 在 试 卷 发 放 后 正 式 作 答 前, 被 发 现 由 他 人 冒 名 代 替 考 试 或 代 替 他 人 参 加 考 试, 或 二 人 在 答 卷 上 互 写 对 方 的 姓 名 ; ( 六 ) 被 举 报 由 他 人 冒 名 代 替 考 试, 或 代 替 他 人 参 加 考 试, 或 二 人 在 答 卷 上 互 写 对 方 的 姓 名 且 主 动 承 认 错 误 者 ; ( 七 ) 其 他 类 似 的 作 弊 行 为 10 http://www.hnu.edu.cn/
( 开 除 学 籍 成 绩 无 效 ) 以 下 情 形 认 定 为 给 予 开 出 学 籍 处 分 的 考 试 违 纪 : ( 一 ) 考 试 中 途 将 试 卷 或 试 题 内 容 传 出 考 场 ; ( 二 ) 使 用 通 讯 设 备 发 送 与 考 试 内 容 相 关 的 信 息 ; ( 三 ) 考 前 窃 取 试 卷 标 准 答 案, 或 考 试 结 束 后 盗 走 试 卷 偷 改 答 卷 或 分 数 等 行 为, 以 及 买 卖 试 题 答 案 等 扰 乱 国 家 教 育 考 试 秩 序 的 行 为 ; ( 四 ) 考 试 进 行 中, 被 发 现 由 他 人 冒 名 代 替 考 试, 或 代 替 他 人 参 加 考 试, 或 二 人 在 答 卷 上 互 写 对 方 的 姓 名 ; ( 五 ) 被 举 报 由 他 人 冒 名 代 替 考 试, 或 代 替 他 人 参 加 考 试, 或 二 人 在 答 卷 上 互 写 对 方 的 姓 名, 且 拒 不 承 认 错 误 经 查 实 者 ; ( 六 ) 考 试 中 途 将 试 卷 或 试 题 内 容 传 出 考 场 后 又 接 收 由 考 场 外 传 入 的 答 案 或 答 题 信 息, 或 在 考 场 外 接 收 考 场 内 传 出 的 试 卷 或 试 题 内 容 后 作 答 并 将 答 题 内 容 传 入 考 场 ; ( 七 ) 已 经 受 记 过 及 其 以 上 处 分, 现 又 因 考 试 违 纪 应 受 记 过 及 其 以 上 处 分 ; ( 八 ) 其 他 类 似 的 作 弊 行 为 研 究 生 手 册 2015 版 11
研 究 生 奖 助 学 体 系 一 博 士 研 究 生 奖 助 学 助 学 津 贴 设 立 博 士 研 究 生 助 学 津 贴, 额 度 为 1.5 万 元 / 年 人, 覆 盖 面 100% 学 业 奖 学 金 设 立 博 士 研 究 生 学 业 奖 学 金, 额 度 为 1 万 元 / 年 人, 覆 盖 面 100% 助 教 岗 位 津 贴 设 立 助 教 岗 位, 助 教 岗 位 津 贴 为 55 ~ 65 元 / 教 学 时 助 研 岗 位 津 贴 导 师 设 立 助 研 岗 位, 助 研 岗 位 津 贴 不 低 于 1.2 万 元 / 年 人 优 秀 博 士 研 究 生 学 校 奖 学 金 设 立 优 秀 博 士 研 究 生 学 校 奖 学 金, 主 要 资 助 对 象 为 三 年 级 和 四 年 级 博 士 研 究 生, 每 个 年 级 80 名, 额 度 为 1.5 万 元 / 年 人 优 秀 博 士 留 校 资 助 项 目 每 年 从 应 届 毕 业 博 士 研 究 生 中 评 选 10 名 列 入 优 秀 博 士 留 校 资 助 项 目 二 硕 士 研 究 生 奖 助 学 助 学 津 贴 为 全 日 制 脱 产 硕 士 研 究 生 设 立 助 学 津 贴, 额 度 6000 元 / 年 人, 覆 盖 面 100% 学 业 奖 学 金 为 全 日 制 脱 产 硕 士 研 究 生 设 立 学 业 奖 学 金, 一 等 奖 学 金 额 度 8000 元 / 年 人, 比 例 40%; 二 等 奖 学 金 额 度 5000 元 / 年 人, 比 例 30%; 三 等 奖 学 金 额 度 3000 元 / 年 人, 比 例 30% 助 教 岗 位 津 贴 设 立 助 教 岗 位, 助 教 岗 位 津 贴 为 35 ~ 45 元 / 教 学 时 12 http://www.hnu.edu.cn/
助 研 岗 位 津 贴 导 师 设 立 助 研 岗 位, 助 研 岗 位 津 贴 为 3000 元 / 年 人 助 管 岗 位 津 贴 设 立 助 管 岗 位, 助 管 岗 位 津 贴 为 500 元 / 月 人 三 其 它 研 究 生 评 奖 评 优 政 府 专 项 研 究 生 国 家 奖 学 金 教 育 部 博 士 研 究 生 学 术 新 人 奖 湖 南 省 博 士 研 究 生 科 研 创 新 项 目 湖 南 省 普 通 高 校 优 秀 毕 业 生 湖 南 省 普 通 高 校 百 佳 大 学 生 党 员 学 校 专 项 湖 南 大 学 研 究 生 专 项 奖 学 金 湖 南 大 学 优 秀 研 究 生 湖 南 大 学 优 秀 研 究 生 干 部 湖 南 大 学 优 秀 毕 业 研 究 生 湖 南 大 学 优 秀 学 生 党 员 社 会 捐 赠 专 项 湖 南 大 学 华 为 奖 学 金 湖 南 大 学 新 活 动 传 媒 奖 学 金 湖 南 大 学 长 江 环 境 奖 学 金 湖 南 大 学 广 东 南 粤 银 行 奖 学 金 湖 南 大 学 朝 阳 优 秀 学 生 干 部 ( 学 生 ) 奖 学 金 湖 南 大 学 雅 居 乐 地 产 奖 学 金 湖 南 大 学 白 芳 礼 励 志 助 学 金 湖 南 大 学 宝 钢 优 秀 学 生 奖 宝 钢 优 秀 学 生 特 等 奖 湖 南 大 学 CSC-IBM 中 国 优 秀 学 生 奖 学 金 温 馨 提 示 具 体 评 选 办 法 和 时 间, 请 关 注 相 关 通 知 与 文 件 研 究 生 手 册 2015 版 13
申 请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一 直 接 攻 博 选 拔 范 围 在 理 学 工 学 学 科 ( 专 业 ) 中, 选 拔 具 有 推 免 生 资 格 的 优 秀 应 届 本 科 毕 业 生, 直 接 取 得 博 士 研 究 生 入 学 资 格 选 拔 时 间 每 年 9 月 选 拔 原 则 严 格 遵 循 德 智 体 全 面 衡 量, 择 优 推 荐, 确 保 质 量 培 养 管 理 方 式 直 接 攻 博 生 从 第 一 学 年 起, 按 照 博 士 研 究 生 进 行 培 养 管 理 二 硕 博 连 读 选 拔 范 围 从 已 完 成 规 定 课 程 学 习, 成 绩 优 秀, 且 具 有 较 强 创 新 精 神 和 科 研 能 力 的 二 年 级 学 术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中 择 优 遴 选 选 拔 时 间 每 年 11 ~ 12 月 选 拔 程 序 1. 申 请 人 向 学 院 提 交 申 请 ; 2. 学 院 组 织 对 申 请 人 的 申 报 材 料 进 行 初 审 ; 3. 申 请 人 参 加 学 院 组 织 的 考 核 ; 4. 学 院 根 据 招 生 计 划 申 请 人 的 考 核 成 绩 和 导 师 意 见, 对 申 请 人 的 德 智 体 进 行 全 面 考 查, 择 优 录 取, 公 示 三 申 请 - 审 核 制 申 请 人 条 件 1. 所 在 高 校 为 211 工 程 高 校, 或 所 学 专 业 为 国 家 重 点 学 科 ; 14 http://www.hnu.edu.cn/
2. 全 日 制 应 届 硕 士 毕 业 生, 或 者 理 工 类 专 业 的 硕 士 毕 业 生 ( 须 是 近 3 年 获 得 硕 士 毕 业 证 书 和 硕 士 学 位 ), 或 者 已 获 得 国 ( 境 ) 外 一 流 大 学 理 工 类 专 业 的 硕 士 学 位 者 ( 须 是 近 3 年 获 得 硕 士 学 位 ); 3. 第 一 学 历 为 普 通 全 日 制 本 科 毕 业, 并 取 得 学 士 学 位 ; 4. 拥 护 中 国 共 产 党 的 领 导, 具 有 正 确 的 政 治 方 向, 热 爱 祖 国, 愿 意 为 社 会 主 义 祖 国 建 设 服 务, 品 行 优 良, 在 校 期 间 未 受 任 何 纪 律 处 分 ; 5. 在 校 期 间 学 习 成 绩 优 良, 诚 实 守 信, 学 风 端 正, 无 任 何 考 试 作 弊, 剽 窃 他 人 学 术 成 果 及 其 它 违 法 违 纪 受 处 分 记 录 ; 6. 对 科 学 研 究 具 有 浓 厚 兴 趣, 并 具 有 突 出 的 科 研 能 力, 有 较 强 的 创 新 意 识 创 新 能 力 和 专 业 能 力 倾 向 ; 7. 申 请 攻 博 专 业 应 与 硕 士 所 学 专 业 相 同 或 相 近 ; 8. 身 体 心 理 健 康, 符 合 体 检 标 准 ; 9. 定 向 就 业 的 硕 士 研 究 生 不 得 申 请, 国 防 生 辅 导 员 研 究 生 支 教 团 不 得 申 请 选 拔 时 间 每 年 11 ~ 12 月 选 拔 程 序 1. 申 请 人 在 校 期 间 学 习 成 绩 优 良 并 具 有 突 出 的 科 研 能 力, 向 学 院 提 交 申 请 ; 2. 学 院 组 织 对 申 请 人 的 申 报 材 料 进 行 初 审, 申 请 人 所 报 考 专 业 应 与 硕 士 研 究 生 期 间 所 学 专 业 相 同 或 相 近, 研 究 生 院 对 申 请 人 进 行 资 格 复 审 ; 3. 申 请 人 参 加 学 院 组 织 的 综 合 考 核 ; 4. 学 院 根 据 招 生 计 划 申 请 人 的 考 核 成 绩 和 导 师 意 见, 对 申 请 人 的 德 智 体 进 行 全 面 考 查, 择 优 录 取, 公 示 研 究 生 手 册 2015 版 15
研 究 生 录 取 登 记 表 补 办 研 究 生 录 取 登 记 表 是 学 历 教 育 研 究 生 的 重 要 档 案 材 料 之 一 在 职 人 员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全 国 联 考 资 格 审 查 表 是 在 职 人 员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全 国 联 考 考 生 报 考 材 料 以 上 两 种 表 格 都 应 妥 善 归 档 申 请 补 办 程 序 1. 申 请 人 到 学 院 领 取 填 写 研 究 生 录 取 登 记 表 补 办 申 请 表, 学 院 签 署 意 见 2. 申 请 人 自 行 做 好 相 应 表 格 ( 信 息 须 以 当 年 报 名 信 息 为 准, 须 打 印, 手 填 无 效 ) 已 经 毕 业 的 研 究 生 须 提 交 本 人 所 在 单 位 查 实 缺 少 研 究 生 录 取 登 记 表 的 函 3. 申 请 人 持 研 究 生 录 取 登 记 表 补 办 申 请 表 和 所 需 材 料 到 研 招 办 办 理 盖 章 补 办 手 续 温 馨 提 示 在 职 人 员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全 国 联 考 资 格 审 查 表 补 办, 按 上 述 程 序 办 理 16 http://www.hnu.edu.cn/
研 究 生 国 际 交 流 一 国 家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项 目 简 介 可 利 用 子 项 目 ( 以 2014 年 为 例 ) 为 贯 彻 落 实 科 教 兴 国 战 略 和 人 才 强 国 战 略, 促 进 中 国 高 水 平 大 学 与 国 外 知 名 大 学 的 合 作 与 交 流, 培 养 一 批 具 有 国 际 视 野 和 国 际 水 平 的 拔 尖 创 新 人 才, 经 国 务 院 批 准, 教 育 部 财 政 部 于 2007 年 开 始 实 施 国 家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项 目 按 照 面 向 学 校 需 要 依 靠 学 校 工 作 服 务 学 校 发 展 的 思 路, 重 点 依 靠 985 工 程 建 设 高 校 进 行 选 拔 2007 年 我 校 与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签 约 实 施 国 家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国 家 建 设 高 水 平 大 学 公 派 研 究 生 项 目 2014 年 全 国 选 派 7000 人, 其 中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2500 人,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研 究 生 4500 人 国 际 区 域 问 题 研 究 及 外 语 高 层 次 人 才 培 养 项 目 2014 年 全 国 选 派 1350 人, 选 派 类 别 包 括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研 究 生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和 联 合 培 养 硕 士 研 究 生 等 国 家 公 派 硕 士 研 究 生 项 目 2014 年 全 国 选 派 350 名, 选 派 类 别 包 括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和 联 合 培 养 硕 士 研 究 生 艺 术 类 人 才 培 养 特 别 项 目 2014 年 全 国 选 派 200 名, 选 派 类 别 包 括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研 究 生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和 联 合 培 养 硕 士 研 究 生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其 他 国 际 合 作 渠 道 选 派 类 别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研 究 生 : 留 学 期 限 为 6 ~ 24 个 月, 选 派 对 象 为 全 日 制 在 读 博 士 研 究 生 ;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 留 学 期 限 一 般 为 36 ~ 48 个 月, 选 派 对 象 为 全 日 制 应 届 本 科 生 和 全 日 制 在 读 硕 士 研 究 生 ; 联 合 培 养 硕 士 研 究 生 : 留 学 期 限 为 3 ~ 12 个 月, 选 派 对 象 为 全 日 制 在 读 硕 士 研 究 生 ;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 留 学 期 限 为 12 ~ 24 个 月, 选 派 对 象 为 全 日 制 应 届 本 科 生 研 究 生 手 册 2015 版 17
资 助 内 容 规 定 留 学 期 间 的 生 活 费 奖 学 金 一 次 往 返 国 际 旅 费 少 量 可 获 全 额 学 费 资 助 联 系 国 外 大 学 途 径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推 荐 项 目 (www.csc.edu.cn) 湖 南 大 学 校 际 合 作 奖 学 金 项 目 所 在 学 院 和 导 师 推 荐 项 目 自 己 联 系 国 外 学 校 申 请 流 程 1. 联 合 培 养 博 士 研 究 生 申 请 人 员 须 取 得 国 外 大 学 正 式 邀 请 函, 攻 读 博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申 请 人 员 须 取 得 国 外 大 学 免 学 费 博 士 生 入 学 通 知, 联 合 培 养 硕 士 研 究 生 须 取 得 湖 南 大 学 国 外 合 作 高 校 的 正 式 邀 请 函, 攻 读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申 请 人 员 须 取 得 国 外 大 学 硕 士 生 入 学 通 知 ; 制 定 详 细 的 学 习 计 划, 国 内 外 导 师 签 字 ; 外 语 水 平 达 到 国 外 大 学 和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的 要 求 2. 每 年 2 月 份, 申 请 人 向 所 在 学 院 递 交 申 请 材 料, 学 院 汇 总 后 报 送 研 究 生 院, 研 究 生 院 组 织 校 内 专 家 评 审 并 确 定 学 校 向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报 送 推 荐 名 单 3. 研 究 生 院 组 织 被 推 荐 学 生 在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网 上 正 式 报 名 申 请 4. 通 过 国 家 留 学 基 金 委 评 审 获 得 录 取 资 格 后, 公 派 录 取 人 员 参 加 行 前 培 训 办 理 签 证 等 手 续 5. 当 年 9 月 份, 公 派 录 取 人 员 开 始 派 出 18 http://www.hnu.edu.cn/
二 高 水 平 国 际 学 术 会 议 资 助 项 目 项 目 简 介 申 请 流 程 为 鼓 励 研 究 生 积 极 参 与 国 际 学 术 交 流, 学 校 设 立 高 水 平 国 际 学 术 会 议 资 助 项 目 项 目 申 请 审 批 每 年 3 月 6 月 9 月 三 批 次 进 行 对 入 选 人 员 的 资 助 包 括 参 加 国 际 学 术 会 议 的 往 返 旅 费 会 议 注 册 费 签 证 相 关 费 用 和 住 宿 费, 资 助 额 度 不 超 过 2 万 元 人 民 币 / 人 1. 研 究 生 院 网 站 发 布 项 目 申 报 通 知 后, 申 请 人 向 所 在 学 院 递 交 申 请 材 料 2. 学 院 核 实 申 请 人 员 信 息 及 会 议 级 别, 并 报 送 研 究 生 院 3. 研 究 生 院 组 织 校 内 专 家 评 审 评 审 通 过 后, 入 选 人 员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并 参 会 4. 入 选 人 员 参 会 后 一 个 月 内, 在 所 在 学 院 做 公 开 学 术 报 告, 向 研 究 生 院 提 交 总 结 材 料, 办 理 财 务 报 账 手 续 三 硕 士 研 究 生 双 学 位 培 养 项 目 项 目 简 介 合 作 模 式 申 请 流 程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研 究 生 教 育 国 际 化, 培 养 具 有 国 际 视 野 的 拔 尖 创 新 人 才, 提 高 导 师 队 伍 的 国 际 学 术 水 准, 全 面 提 升 研 究 生 教 育 质 量 和 综 合 实 力, 学 校 决 定 实 施 硕 士 研 究 生 双 学 位 培 养 项 目, 即 与 国 外 ( 境 外 ) 高 等 院 校 ( 科 学 研 究 机 构 ) 签 订 合 作 协 议, 共 同 培 养 在 读 优 秀 硕 士 研 究 生, 并 分 别 授 予 双 方 硕 士 学 位 通 过 1+1 1+2 等 模 式, 双 学 位 硕 士 研 究 生 在 我 校 和 国 外 高 校 分 别 接 受 培 养, 通 过 课 程 选 修 学 分 互 认 学 位 论 文 撰 写 与 答 辩 等 规 定 的 培 养 环 节, 合 作 完 成 全 部 培 养 过 程 硕 士 研 究 生 联 合 培 养 期 间, 生 活 费 自 理 湖 南 大 学 留 学 服 务 中 心 负 责 办 理 项 目 相 关 手 续 1. 新 生 进 校 后, 根 据 学 校 提 供 的 国 外 合 作 学 校 信 息, 自 行 选 定 研 究 生 联 合 培 养 项 目 研 究 生 手 册 2015 版 19
2. 研 究 生 第 一 学 年, 完 成 学 位 基 础 课 学 习 和 英 语 培 训, 向 合 作 学 校 递 交 申 请 材 料 3. 联 合 培 养 期 间, 完 成 国 外 大 学 课 程 学 习 和 研 究 任 务, 取 得 国 外 大 学 硕 士 学 位 20 http://www.hnu.edu.cn/
学 位 申 请 博 士 研 究 生 申 请 学 位 流 程 达 到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送 审 要 求, 提 交 论 文 送 审 申 请 学 位 办 对 送 审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电 子 版 进 行 相 似 性 检 测 盲 审 的 论 文 由 学 位 办 送 外 校 评 阅, 免 盲 审 的 论 文 由 学 院 送 外 校 评 阅 评 阅 通 过 后 提 交 答 辩 申 请, 研 究 生 院 审 核 后 学 院 组 织 答 辩 按 要 求 向 学 院 提 交 博 士 学 位 申 请 材 料 硕 士 研 究 生 申 请 学 位 流 程 达 到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送 审 要 求, 提 交 论 文 送 审 申 请 学 院 对 送 审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电 子 版 进 行 相 似 性 检 测 学 院 负 责 组 织 学 位 论 文 评 阅 评 阅 通 过 后 提 交 答 辩 申 请, 学 院 组 织 答 辩 按 要 求 向 学 院 提 交 硕 士 学 位 申 请 材 料 在 职 人 员 以 同 等 学 力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流 程 研 究 生 院 学 位 办 进 行 资 格 审 核 在 全 国 同 等 学 力 人 员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管 理 工 作 信 息 平 台 上 提 出 申 请 通 过 国 家 组 织 的 同 等 学 力 外 语 水 平 考 试 和 学 科 综 合 水 平 考 试 达 到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送 审 要 求, 提 交 论 文 送 审 申 请 学 院 对 送 审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电 子 版 进 行 相 似 性 检 测 学 院 负 责 组 织 学 位 论 文 评 阅 评 阅 通 过 后 提 交 答 辩 申 请, 研 究 生 院 审 核 后 学 院 组 织 答 辩 按 要 求 向 学 院 提 交 硕 士 学 位 申 请 材 料 研 究 生 手 册 2015 版 21
温 馨 提 示 具 体 办 法 详 见 湖 南 大 学 关 于 博 士 硕 士 学 位 申 请 人 员 发 表 论 文 的 规 定 湖 南 大 学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撰 写 规 范 湖 南 大 学 研 究 生 学 位 申 请 及 答 辩 流 程 图 22 http://www.hnu.edu.cn/
研 究 生 优 秀 学 位 论 文 评 选 申 报 时 间 不 能 参 评 的 学 位 论 文 研 究 生 优 秀 学 位 论 文 评 选 工 作 每 年 进 行 1 次, 申 报 时 间 为 7 月 初 论 文 答 辩 前 已 获 副 高 及 其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称 的 作 者 所 撰 写 的 博 士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 已 列 入 保 密 范 围 的 博 士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优 秀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评 选 基 本 要 求 理 学 学 科 :2 篇 2 区 SCI; 或 3 篇 SCI( 含 1 篇 2 区 ); 工 学 学 科 :2 篇 3 区 SCI; 其 他 学 科 :2 篇 SCI 或 SSCI; 或 3 篇 重 点 期 刊 优 秀 硕 士 学 位 论 文 评 选 基 本 要 求 温 馨 提 示 2 篇 CSSCI 或 CSCD 具 体 参 评 标 准 及 材 料 报 送 注 意 事 项 见 湖 南 大 学 研 究 生 优 秀 学 位 论 文 评 选 办 法 及 当 年 研 究 生 优 秀 学 位 论 文 评 选 通 知 研 究 生 手 册 2015 版 23
离 校 手 续 办 理 开 通 个 人 门 户 登 陆 离 校 系 统 填 写 个 人 信 息 查 看 离 校 信 息 根 据 查 看 的 离 校 信 息 决 定 办 理 以 下 手 续 毕 业 证 书 和 学 位 证 书 领 取 其 他 注 意 事 项 登 陆 个 人 信 息 门 户 : http://its-diy.hnu.edu.cn/ 进 行 注 册 在 浏 览 器 输 入 离 校 系 统 域 名 :http://lxxt.hnu.cn, 进 入 学 生 离 校 管 理 系 统 ( 用 户 名 为 学 号, 密 码 与 个 人 信 息 门 户 一 致 ) 填 写 个 人 信 息 并 确 认 若 项 目 审 核 状 态 显 示 为 通 过, 表 示 不 需 再 办 理 该 手 续 ; 若 状 态 显 示 为 不 通 过, 表 示 需 按 照 项 目 的 提 示 信 息 到 相 应 部 门 办 理 手 续, 手 续 通 过 后 会 自 动 标 记 为 通 过 ; 若 状 态 显 示 为 未 审 核, 表 示 该 项 对 应 的 部 门 还 未 进 行 审 核, 待 部 门 审 核 后 再 查 看 该 状 态 归 还 学 院 公 物 资 料 ( 学 院 ) 办 理 退 宿 手 续 ( 园 区 服 务 中 心 ) 清 理 学 费 和 住 宿 费 ( 计 划 财 务 处 ) 归 还 图 书 ( 图 书 馆 ) 提 交 学 位 论 文 ( 图 书 馆 ) 国 家 助 学 贷 款 还 款 手 续 ( 学 生 资 助 管 理 中 心 ) 携 带 身 份 证 原 件 分 别 到 学 院 和 研 究 生 院 学 位 办 领 取 毕 业 证 书 和 学 位 证 书 离 校 手 续 并 非 要 等 到 离 校 系 统 启 用 才 可 以 办 理, 已 经 办 理 项 目 等 离 校 系 统 启 动 后 会 自 动 通 过 此 项 领 取 学 位 证 书 前, 一 定 要 在 离 校 系 统 中 查 看 信 息, 确 认 所 有 项 目 审 核 状 态 显 示 为 通 过, 方 可 领 取 学 位 证 书 留 学 生 凭 留 学 中 心 开 具 的 毕 业 证 书 及 学 位 证 书 领 条 分 别 到 留 学 中 心 和 研 究 生 院 学 位 办 领 取 毕 业 证 书 和 学 位 证 书 同 等 学 力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凭 计 划 财 务 处 开 具 的 学 位 申 请 费 发 票 ( 原 件 和 复 印 件 各 一 份 ) 领 取 学 位 证 书 24 http://www.hnu.edu.cn/
服 务 指 南 一 研 究 生 院 机 构 设 置 及 联 系 电 话 研 究 生 招 生 办 公 室 负 责 博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和 港 澳 台 招 生 工 作, 包 括 招 生 计 划 的 申 报 和 实 施, 招 生 简 章 的 编 制, 招 生 宣 传 与 咨 询, 接 收 推 荐 免 试 硕 士 研 究 生, 研 究 生 报 名 命 题 考 试 阅 卷, 研 究 生 的 复 试 录 取 与 调 剂 等 工 作 地 点 : 湖 南 大 学 逸 夫 楼 北 楼 204 室 电 话 :88822856 88823227 88822863( 传 真 ) 学 位 与 学 科 建 设 办 公 室 负 责 组 织 博 士 硕 士 学 位 授 权 点 的 申 报 及 评 估 工 作, 建 立 学 位 与 学 科 建 设 信 息 与 数 据 库, 开 展 学 位 学 科 建 设 信 息 的 调 查 研 究 ; 组 织 三 级 学 位 授 予 工 作, 博 士 学 位 论 文 送 审, 同 等 学 力 申 请 硕 士 学 位 工 作 ; 三 级 学 位 授 予 信 息 报 盘, 研 究 生 学 位 档 案 归 档 工 作 ; 研 究 生 学 位 论 文 评 优 及 抽 检 工 作, 选 拔 优 秀 博 士 留 校 项 目 等 工 作 地 点 : 湖 南 大 学 逸 夫 楼 北 楼 205 室 电 话 :88823112 研 究 生 培 养 办 公 室 负 责 组 织 编 制 或 修 订 各 类 研 究 生 培 养 方 案 和 教 学 大 纲, 研 究 生 培 养 环 节 管 理 和 硕 士 生 导 师 建 设 工 作 ; 组 织 各 级 各 类 研 究 生 教 育 创 新 工 程 项 目 申 报 与 实 施 ; 主 持 全 校 研 究 生 公 共 基 础 课 和 学 科 门 类 基 础 课 考 试, 管 理 研 究 生 课 程 考 试 成 绩 ; 审 查 研 究 生 培 养 计 划 完 成 情 况, 办 理 毕 业 答 辩 手 续 ; 管 理 研 究 生 学 籍 ( 含 休 学 复 学 退 学 研 究 生 证 毕 业 证 书 等 ); 组 织 各 类 研 究 生 奖 学 金 评 审 ; 负 责 研 究 生 公 派 出 国 项 目 高 水 平 国 际 学 术 会 议 资 助 项 目 以 及 硕 士 研 究 生 联 合 培 养 项 目 的 申 报 评 审 ; 负 责 研 究 生 课 程 修 读 管 理 工 作 地 点 : 湖 南 大 学 逸 夫 楼 北 楼 203 室 电 话 :88822824 88821813 研 究 生 手 册 2015 版 25
综 合 管 理 办 公 室 负 责 研 究 生 院 日 常 管 理, 协 调 各 办 公 室 工 作, 协 助 各 办 公 室 的 重 大 工 作 ; 负 责 经 费 管 理, 固 定 资 产 管 理 及 专 业 设 备 办 公 用 品 的 购 买 等 ; 承 办 研 究 生 院 有 关 学 术 会 议 和 重 要 会 议, 承 担 研 究 生 院 的 对 外 宣 传 和 对 外 接 待 ; 负 责 文 件 的 登 记 签 收 传 阅 及 归 档 工 作, 研 究 生 院 各 项 规 章 制 度 汇 总 及 文 件 汇 编 等 ; 负 责 起 草 研 究 生 院 工 作 计 划 工 作 总 结, 职 工 年 度 考 核 晋 级 岗 位 津 贴 职 称 评 审 ; 负 责 学 位 与 研 究 生 教 育 基 本 数 据 统 计 与 上 报 ; 负 责 安 全 保 卫 与 消 防 等 工 作 地 点 : 湖 南 大 学 逸 夫 楼 北 楼 206 室 电 话 :8821224 26 http://www.hnu.edu.cn/
二 其 他 相 关 部 门 办 公 地 点 及 联 系 电 话 学 生 工 作 部 研 究 生 工 作 办 公 室 招 生 就 业 处 就 业 办 公 室 教 务 处 教 学 运 行 科 ( 助 教 聘 用 等 ) 园 区 管 理 中 心 保 卫 处 户 政 室 计 划 生 育 办 公 室 湖 南 大 学 图 书 馆 湖 南 大 学 医 院 计 划 财 务 处 学 费 科 办 公 地 点 : 天 马 园 区 2 区 3 栋 126 室 联 系 电 话 :88821350 办 公 地 点 : 五 食 堂 三 楼 联 系 电 话 :88822563 办 公 地 点 : 校 办 公 楼 109 室 联 系 电 话 :88822821 办 公 地 址 : 天 马 园 2 区 3 栋 113 室 联 系 电 话 :88822750 办 公 地 点 : 湖 南 大 学 学 生 六 舍 后 栋 329 室 联 系 电 话 :88822674 办 公 地 点 : 原 学 生 一 舍 112 室 联 系 电 话 :88822362 (1) 办 公 室 办 公 地 点 : 南 校 区 馆 203 室 联 系 电 话 :88822223 (2) 文 献 借 阅 部 办 公 地 点 : 南 校 区 馆 212 室 联 系 电 话 :88823853 (3) 读 者 服 务 中 心 办 公 地 点 : 南 校 区 馆 204 室 联 系 电 话 :88822677 (4) 科 技 查 新 中 心 办 公 地 点 : 南 校 区 馆 303 室 联 系 电 话 :88823142 南 校 区 办 公 地 点 : 登 高 路 56 号 北 校 区 办 公 地 点 : 岳 麓 区 石 佳 冲 6 号 湖 南 大 学 北 校 区 内 保 健 科 联 系 电 话 :88822339 医 保 科 联 系 电 话 :88823442 办 公 地 点 : 麓 山 南 路 1 号 湖 南 大 学 外 国 语 与 国 际 教 育 学 院 2 楼 联 系 电 话 :88821682 研 究 生 手 册 2015 版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