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 应当 向交易所提出申请 申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资格,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 ; ( 二 ) 在期货交易所所在地设有可以办理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和资金结算相关业务的分支机构 ; (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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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存管银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郑州商品交易所 ( 以下简称交易所 ) 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 确保期货保证金存管安全和期货交易的平稳运行, 促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 根据国家有关期货市场发展的法规 政策以及 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 和 郑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 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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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理预案 ; ( 八七 ) 具有开展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和配合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所需的设施和技术水平, 最近 3 年高效稳定的异地资金划拨系统, 覆盖全国范围的行内实时汇划系统, 以及服务良好的全国集中式银期转账系统 ; ( 九八 ) 交易所指定的期货保证金存管分支机构中, 取得期货

机构法人 ; ( 二 ) 注册资本达到 100 亿元人民币 ; 总资产在 亿元人民币以上, 净资产在 1000 亿元人民币以上, 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 ( 三 ) 符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 流动性 资产负债比例等的规定 ; ( 四 ) 分支机构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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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沿用 请各结算银行严格遵守 办法 (2016 年修订版 ) 等相关制度要求, 继续为证券市场提供安全高效的证券资金结算服务 三 自 办法 (2016 年修订版 ) 实施之日起, 我公司 2009 年发布的 关于修订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银行证券资金结算业务管理办法 > 的通知 同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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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品航空运输培训管理办法

AA+ AA % % 1.5 9

第三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实行监督管理 期货交易所依据自律规则对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及相关业务活动实行自律管理 中国期货业协会依据自律规则对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及相关业务活动实行行业自律管理 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对境内特定品种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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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德兴市城市建设经营总公司

司申报用于国债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的国债托管账户, 具体要求按照中央结算公司 国债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债券质押操作指引 的有关规定办理 2 客户向中金所申报国债托管账户客户参与国债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的, 须向中金所申报用于国债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的国债托管账户, 客户应当通过会员向交易所提交以下材料 :(

资产负债表

与交易所进行结算的资格 第七条申请交易所交易会员资格, 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 一 ) 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 ( 二 ) 承认并遵守交易所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 ; ( 三 ) 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经营历史, 未因涉嫌违法违规经营正在被行政 司法机关立案调查, 近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工程合同管理 一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1-1 主体 拥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 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的对象 内容 具体的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图 1-1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东亚银行 ( 中国 ) 有限公司关于结构性存款产品销售清单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 兹通知阁下, 东亚银行 ( 中国 ) 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我行 ) 当前正在全国范围内发售的结构性存款产品系列清单如下, 产品均为我行发行 : 产品类别产品名称发售方式风险等级收费标准投资者范围 境内挂钩投资产品系


幻灯片 1

的结算部门 交易所结算部门负责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统一结算 保证金管理 结算担保金管理及结算风险的防范 第七条交易所结算部门的主要职责为 : ( 一 ) 登录编制结算会员的结算账表 ; ( 二 ) 办理资金往来汇划业务 ; ( 三 ) 统计 登记和报告交易结算情况 ; ( 四 ) 处理会员交易中的账款纠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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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文本仅供参考, 如与中文文本有不一致之处, 以中文文 本为准 附件 : 1.PTA 期货引入境外交易者相关规则修改说明 2. 郑州商品交易所特定品种交易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 草案 ) 3. 期货公司会员接受境外经纪机构委托开展特定品种期货交易业务管理办法 ( 草案 ) 4.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号-客户交易结算资金管理办法

或者中国证监会批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第七条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期货交易所, 应当标明 商品交易所 或者 期货交易所 字样 其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期货交易所或者近似的名称 第八条期货交易所除履行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规定的职责外, 还


理, 交易中心对会员承担相关连带责任 第二章 综合会员 第四条申请条件 : ( 一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 ; ( 二 ) 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 ; ( 三 ) 熟悉并承诺遵守交易中心的管理办法和相关业务规则 ; ( 四 ) 具有丰富的市场资源, 企业有清晰的发展

第五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银行类系统参与者 非银类系统参与者应当指定人民银行清算账户作为其清算路径, 并通过该清算账户办理票据业务资金清算结算 : ( 一 ) 其法人系统参与者在人民银行开立清算账户的 ; ( 二 ) 其法人系统参与者未在人民银行开立清算账户但作为大额支付系统间接参与者 ( 简称支付系

浙建许撤决字 2018 第 154 号 姚海波 : 经调查核实, 你在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 (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 ) 事项办件中提交了虚假的申报材料, 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许可的行为 我厅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向你发出 撤销行政许可告知书, 并已送达给你 你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向我厅提出书面陈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 (2007 年 6 月 27 日实施 2010 年 2 月 20 日第一次修订 2013 年 8 月 30 日第二次修订 2014 年 10 月 27 日第三次修订 2015 年 1 月 1 日第四次修订 2015 年 7 月 10 日第五次修订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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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持有 5% 以上股权的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 ) 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 ; ( 二 ) 净资产不低于实收资本的 50%, 或有负债低于净资产的 50%, 不存在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确定影响的其他风险 ; ( 三 ) 没有较大数额的到期

第二章结算机构 第六条结算机构是指交易所设置的结算部门和会员的结算部门 交易所结算部门负责交易所期货交易的统一结算 保证金管理 结算担保金管理及结算风险的防范 第七条交易所结算部门的主要职责为 : ( 一 ) 登录编制结算会员的结算账表 ; ( 二 ) 办理资金往来汇划业务 ; ( 三 ) 统计 登

第二章设立 变更与业务终止 第六条申请设立期货公司, 除应当符合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外, 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 ) 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人员不少于 15 人 ; ( 二 ) 具备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 3 人 第七条持有 5% 以上股权的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割细则 第七十一条 第七十五条 第九十一条 第一百零六条修改部分, 以及 郑州商品交易所保税交割实施细则 第二十七条 第二十八条 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四条至第三十七条 第三十九条至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三条 第四十四条自 2019 年 5 月 2 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 :

[2011]2号

( 二 ) 有完善的业务操作 信息安全管理 合规性管理等内控制度 ; ( 三 ) 个人信用信息系统符合国家信息安全保护等级二级或二级以上标准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六条第一项所称主要股东是指出资额占公司资本总额 5% 以上或 者持股占公司股份 5% 以上的股东 第七条申请设立个人征信机构, 应当向中国人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

第十条 承销会员是指遵守本所相关规定, 经本所核准, 代理发行会员通 过本所销售文化商品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第十一条 职能会员是指遵守本所的相关规定, 经本所核准, 可为本所文 化商品交易活动提供鉴定 仓储交收 法律服务 审计 评估等服务的法人或 其他经济组织 第十二条 会员资格申请应按本所相关规

第三条从事期货交易活动, 应当遵循公开 公平 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禁止欺诈 内幕交易和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期货交易应当在依照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设立的期货交易所 国务院批准的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期货交易场所进行 禁止在前款规定的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 第五条国

期货交易所根据自身职责依法对资产管理业务实施自律管理 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公司 ( 以下简称监控中心 ) 依法对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监测监控 第二章业务规范 第六条资产管理业务的客户应当具有较强资金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 单一客户的起始委托资产不得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 期货公司可以提高起始委托资产要求

第七条 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 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 期货交易所以 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任免 期货交易所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第八条 经济组织 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 期货交易所可

华夏沪深三百 EFZR 年 9 月 14 日 2018 年 9 月 14 日 1 否 H 股指数上市基金 不适用 华夏沪深三百 EFZR 年 9 月 14 日 2018 年 9 月 14 日 1

第三条从事期货交易活动, 应当遵循公开 公平 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 则 禁止欺诈 内幕交易和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期货交易应当在依照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设立的期货交易 所 国务院批准的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期货交易场所进行 禁止在前款规定的期货交易场所之外进行期货交易 第五

第六条设立期货交易所, 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未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第七条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 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 期货交易所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

第二章期货交易所第六条设立期货交易所, 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未经国务院批准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期货交易场所或者以任何形式组织期货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第七条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 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 期货交易所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期货交

本条例所称期权合约, 是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 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 ( 包括期货合约 ) 的标准化合约 第三条从事期货交易活动, 应当遵循公开 公平 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禁止欺诈 内幕交易和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期货交易应当在依照本条例第六条第

重要提示

第五条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对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统一的监督管理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派出机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的授权, 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第二章期货交易所第六条设立期货交易所, 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 未经国务院批准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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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江苏路 男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江苏路 男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交大 女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江苏路 男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江苏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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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 ( 包括期货合约 ) 的标准化合约 第七条期货合约主要条款包括合约标的 报价单位 最小变动价位 合约月份 交易时间 最低交易保证金 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 最后交易日 交割方式 交易代码等 第八条期权合约主要条款包括合约标的 报价单位 最小变动价位 合

理财非存款 产品有风险 投资需谨慎 渣打银行发售理财产品清单 ( 产品发行方 : 渣打银行 ; 产品属性 : 自营理财产品 ) 号码产品名称及编号理财登记系统编码发行城市认 ( 申 ) 购期渣打产品风险评级合格投资者范围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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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郑州商品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 ( 修订稿 ) 注 : 下文灰色底纹标注为拟新增内容, 双划线部分为拟删除内容 郑州商品交易所套期保值管理办法 ( 经郑州商品交易所第五届理事会 2015 年 5 月 22 日审议通过, 自 2015 年 6 月 10 日施行自 2016 年 1 月 28

cu % 20% al % 20% zn % 20% pb % cu % 16% al % 15% zn % 15% pb % cu % 16% al1612 8% 13% zn1612 9%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违规违约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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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年報以環保紙印刷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7U0116)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7U0116) 于 2018 年 08 月 23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71R0141)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71R0141) 于 2017 年 10 月 30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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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7R0106)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7R0106) 于 2018 年 08 月 01 日正式成立, 并于 2018 年 09 月 01 日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

附件:

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6Q0177)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6Q0177) 于 2018 年 07 月 02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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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5T0182) 到期清算公告 我行发行的共赢利率结构 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 编号 :C185T0182) 于 2018 年 06 月 21 日正式成立, 并于 到期 本计划按照产品合同规定条款进行投资运作, 联系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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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郑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doc

第28号令

厦门市 - 同安区 厦门市 - 同安区 厦门市 - 同安区 厦门市 - 同安区 62



7 2


目 录

OTZR 年 12 月 13 日 2017 年 12 月 13 日 2 否 中国电信 不适用 中国移动 华能国际 EFZR 年 2 月 13 日 2018 年 2 月 13 日 1 否 盈富基金

Transcription:

(2018 年 10 月 23 日第六届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修订,2018 年 11 月 9 日 2018 66 号发布, 自 2018 年 11 月 9 日起施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郑州商品交易所 ( 以下简称交易所 ) 期货保证金 存管业务, 确保期货保证金存管安全和期货交易的平稳运行, 促进期 货市场健康发展, 根据国家有关期货市场发展的法规 政策以及 郑 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 和 郑州商品交易所结算细则 等规定, 结 合交易所期货交易活动的实际需要,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期货保证金指定存管银行 ( 以下简称存管银行 ) 是指由 交易所指定 为交易所会员单位和投资者提供期货保证金存管和出入 金等服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第三条交易所依据本办法对存管银行进行管理, 交易所 存管银行及其有关业务人员应该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资格申请第四条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分为境内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和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 境内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是指从事与会员 境内客户相关的保证 金存管业务 ; 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是指从事与境外经纪机构 境 外客户相关的保证金存管业务

第五条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事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 应当 向交易所提出申请 申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资格,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 一 )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法人 ; ( 二 ) 在期货交易所所在地设有可以办理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和资金结算相关业务的分支机构 ; ( 三 ) 符合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资本充足率 流动性 资产负债比例等规定 ; ( 四 ) 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 风险管理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 ; ( 五 ) 具有符合开展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和配合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所需要的设施和技术水平, 具备先进 快速的异地资金划拨系统, 且最近 3 年系统运行稳定 拥有全国范围内的本行系统实时汇划系统, 以及服务良好的全国集中式银期转账系统 ; ( 六 ) 具有健全的期货保证金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 业务操作流程以及发生技术和通讯系统故障等异常情况下的应急处理预案 ; ( 七 ) 有专门部门或机构负责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 交易所指定的期货保证金存管分支机构中, 取得中国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不得少于 3 名, 且交易所结算专柜人员应当取得中国期货从业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其中管理人员应具有 5 年以上银行从业经验 ; ( 八 ) 无严重影响其资信状况的未决诉讼和未清偿债务 ; ( 九 ) 最近 3 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未发生过重大事故及未受到过监管机构的重大行政处罚 ;

( 十 ) 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申请从事境内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 构, 应当满足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并具备以下条件 : ( 一 ) 注册资本达到 100 亿元人民币, 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 ( 二 ) 总资产在 15000 亿元人民币以上, 资本净额在 1000 亿元人民币以上 ; ( 三 ) 境内分支机构 600 个以上 与交易所上市品种密切相关的政策性银行, 申请从事交易所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的, 不适用第五条第一款第 ( 一 ) 项规定, 不适用本条第一款第 ( 一 ) 至 ( 三 ) 项规定 第七条申请从事境外客户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 构, 应当满足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 并具备以下条件 : ( 一 ) 注册资本达到 50 亿元人民币, 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 ( 二 ) 总资产在 15000 亿元人民币以上, 资本净额在 1000 亿元人民币以上 ; 或者其总资产在 300 亿元人民币以上, 资本净额在 50 亿元人民币以上, 且其母公司总资产在 15000 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以上, 资本净额在 1000 亿元人民币或者等值外币以上 ; ( 三 ) 应当是有关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的直接清算成员行, 或者与有关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的直接清算成员行建立代理行关系, 能确保实

时 高效完成资金划拨, 且其或者其控股母公司在一个及以上全球性 或者区域性金融中心设有可以办理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和资金结算 相关业务的分支机构 第八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资格, 应当向交易所提交下列预审材料 : ( 一 ) 申请开展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的申请表 申请报告 可行性报告及业务计划书 ; ( 二 ) 分支机构 营业网点以及开展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所需设施的情况说明 ; ( 三 ) 期货保证金存管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以及出现技术通讯故障等异常情况下的相关应急处理预案 ; ( 四 ) 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部门的岗位设置 职责规定以及该业务部门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名单 履历 ; ( 五 ) 申请从事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的, 应当提供是有关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的直接清算成员行, 或者与有关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的直接清算成员行建立代理行关系的说明材料 ; ( 六 ) 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公示的最新企业年度报告 ; ( 七 ) 遵守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规定的承诺书 ; ( 八 ) 最新年检的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复印件 ; ( 九 ) 金融业务许可证 复印件; ( 十 ) 最近 3 年的审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 十一 ) 企业法人授权书 ( 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2) 及经办人员的

身份证明文件 ; ( 十二 ) 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九条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并通过交易所对其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资格预审后, 应当按照交易所及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 以下简称监控中心 ) 的要求通过相关业务 技术 通讯设备等方面的测试, 并向交易所提供下列材料 : ( 一 ) 通过监控中心存管业务数据报送系统测试的书面证明材料 ; ( 二 ) 与期货公司等期货市场参与者进行全国集中式银期转账系统测试的报告 ; ( 三 ) 交易所指定的存管银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设立情况说明, 包括分支机构的营业场所 设施 岗位设置和职责规定, 以及分支机构负责人和业务人员名单 履历 相关人员的中国期货业务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 ( 四 ) 交易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第十条交易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与系统测试结果进行审核, 并将审核结果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5 个工作日后, 交易所书面通知经核准具有存管银行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并在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获得指定存管银行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在获得资格 3 日内向银行业监管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存管银行在开展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前, 应当就期货 保证金存管业务与交易所签订协议,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二条存管银行的权利 : ( 一 ) 开设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 会员保证金专用账户 境外经纪机构和客户期货结算账户及其他与结算有关的账户 ; ( 二 ) 吸收交易所和会员 境外经纪机构和客户等主体的存款 ; ( 三 ) 了解会员等主体在交易所的资信情况 第十三条存管银行的义务 : ( 一 ) 向交易所提供会员保证金专用账户 境外经纪机构期货结算账户的资金情况 ; ( 二 ) 根据交易所提供的票据或指令优先划转会员的资金, 并及时将资金划转结果和相关账户变动信息反馈给交易所, 并按规定及时完成期货交易相关结售汇 ; ( 三 ) 协助交易所核查会员资金的来源和去向 ; ( 四 ) 向交易所及时通报本所标准仓单的质押情况及会员在资金结算方面的不良行为和风险 ; ( 五 ) 在交易所出现重大风险时, 必须协助交易所化解风险 ; ( 六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交易所的要求, 对会员保证金专用账户中的资金实行必要的监管措施 ; ( 七 ) 保守交易所 会员 境外经纪机构和客户的商业秘密 ; ( 八 ) 接受交易所对其期货相关业务进行监督 第四章业务要求

第十四条存管银行设置分支机构应当在交易所指定的距离范围 内, 分支机构内应当设置期货业务专柜 第十五条存管银行应当保证交易所指定分支机构的业务稳定和人员稳定, 定期组织业务人员培训, 积极参加交易所组织的业务培训, 保证业务人员熟练掌握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的流程及交易所关于期货保证金存管等结算业务的规则和要求 第十六条根据交易所申请, 存管银行应当为交易所开立专用结 算账户等专用存款账户, 账户名称应当体现业务性质 第十七条存管银行应当凭交易所签发的专用通知书, 为会员办 理开立 变更或者注销专用资金账户业务 交易所与会员之间期货业 务资金的往来通过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和会员专用资金账户办理 从事境外客户保证金存管业务的指定存管银行, 应当按照中国人 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有关规定, 为交易所 会员 境外特殊参与 者 境外经纪机构 境外客户开立期货业务相关的银行账户 第十八条存管银行应当按照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有关规定通过 转账方式办理期货保证金存取业务, 对期货保证金实行封闭运行 存管银行应当按照国家外汇管理规定和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为交 易所和会员办理结售汇业务, 并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 第十九条存管银行应当为交易所 会员 客户 境外经纪机构 提供安全 准确 迅捷的期货保证金存管 划转服务

第二十条存管银行应当早于交易所开市前 30 分钟开始当日营 业 交易闭市后, 期货结算时间确需延迟的, 存管银行应当相应延迟 其营业时间 第二十一条当有款项划入交易所专用结算账户时, 存管银行应 当在资金到账后, 立即记入交易所账户, 并实时通知交易所 第二十二条存管银行按照交易所的电子划款指令或书面划款指令办理划款业务时, 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 ( 一 ) 对于本行系统内账户的资金划拨, 存管银行在收到交易所划款指令后, 应实时将资金汇划至交易所指定的会员专用资金账户 ; ( 二 ) 对于跨行的资金划拨, 存管银行收到交易所划款指令后, 应以最快捷的方式划出款项, 并保证该款项及时到达交易所指定的收款账户开户银行 遇到特殊情况的, 应在当日下午 4 时前到达交易所指定的收款账户开户银行 ; ( 三 ) 存管银行可以通过与其他机构业务合作的方式, 提高资金划拨效率 第二十三条存管银行应当每日按照以下规定与交易所进行专用结算账户账务核对 : ( 一 ) 每日结算资金业务终了后进行对账, 或应交易所的需要随时对账 ; ( 二 ) 按照交易所的查询要求, 提供专用结算账户余额及变动情况, 存管银行应当实时回送查询结果 ;

( 三 ) 在结算业务发生后当日, 存管银行应当将交易所进账单 收付款明细清单等业务凭证送达交易所 ; ( 四 ) 存管银行应当按交易所的要求及时提供资金结算账户对账单 第二十四条存管银行应当按照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的规定, 通过网络专线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监控中心报送在该行开设的全部期 货保证金账户前 1 交易日的账户余额 变动明细等相关信息 第二十五条存管银行应当向交易所提供交易所会员保证金专用 账户的余额及变动情况, 实时回送查询结果 第二十六条存管银行应当采取有效措施, 减少资金的流动性风 险 ; 未经交易所书面同意, 不得限制会员公司出入金 ; 为测试保证金 存款的安全性, 交易所可随时对存管的保证金进行跨行调拨 第二十七条存管银行应当按照与交易所协商确定的存款利率向 交易所支付利息 第二十八条当交易所的资金结算系统出现流动性等需求时, 应 交易所申请, 存管银行必须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 第二十九条存管银行不得协助会员在期货保证金账户上设定担 保 ; 不得挪用客户保证金偿还期货公司会员 境外经纪机构及交易所 债务 第三十条存管银行应当拒绝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对交易所专用

结算账户内资金进行非法冻结 扣划 ; 如有其他单位拟对会员专用资金账户采取冻结等影响保证金存管业务的措施时, 存管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交易所 第五章技术要求第三十一条存管银行应按照交易所相关资金划转系统接口规范完成资金划转系统建设, 通过交易所的功能测试和性能测试, 满足交易所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第三十二条存管银行的全国集中式银期转账系统应当能够支持 会员系统多点接入, 满足会员银期转账系统灾备和冗余的要求 第三十三条存管银行负责申请与交易所的主备通讯链路, 相关 网络参数由交易所统一分配 第三十四条存管银行应将资金划转系统纳入技术系统的统一运 维管理流程, 对资金划转系统 数据链路和软硬件平台进行实时监控 第三十五条资金划转系统应用或网络系统变更, 存管银行应提 前 5 个工作日通知交易所技术运维部门, 并提前做好系统测试工作 测试 第三十六条存管银行应积极参与交易所组织的应急演练和联合 第三十七条存管银行应设立 7 24 小时的技术应急联系人, 技 术应急联系人发生变更时应及时向交易所技术运维部门进行报备 第六章应急处理

第三十八条存管银行应建立 完善 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网络 与信息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做到职责明确 措施到位 反应快速 处置及时 第三十九条交易所或者存管银行发生可能影响期货资金结算业 务的业务操作失误或技术系统故障时, 应当立即通知对方, 并积极采 取行动进行补救 第四十条资金划转系统发生故障时, 发现方应当立即通知对方, 双方应当积极配合并对各自系统进行检查, 以确定原因 排除故障 明确责任 必要时, 立即启动应急措施 第四十一条存管银行发生影响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运行稳定和安全情况时, 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尽快恢复正常运行, 并将相关情况报告交易所和监控中心 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四十二条存管银行期货业务部门岗位设置 职责规定 部门负责人 业务联系人等发生变更时, 应当于 3 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交易所和监控中心 第四十三条存管银行出现影响该行资信状况的重大业务风险或 损失时, 应当于 3 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和监控中心报告, 并提交该业 务风险或损失对该行保证金存管业务的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境外金融市场 资本市场发生潜在或者可预见风险的, 指定存管

银行应当及时向交易所通报市场风险情况, 并协助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第四十四条存管银行实施系统升级改造或者实施其他可能影响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的措施前, 应当提前 5 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交易所 监控中心和相关期货公司, 做好信息披露和系统测试工作, 并制定针对性应急预案 第四十五条存管银行应当在每一年度结束后 1 个月内, 向交易 所和监控中心提交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 技术运行 风险管理以及有 关法律 法规 规章 政策执行情况的报告 第四十六条交易所对存管银行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条件进 行年度检查, 或者根据需要进行不定期检查, 存管银行应当予以配合 第四十七条交易所对存管银行进行年度考评 综合考核其开展 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的时效性 安全性 准确性和流动性控制, 以及 系统运维 人员服务 业务运营和满意度评价等 交易所可在安排存管银行的业务以及双方合作项目时, 参考考评结果 第八章违规处理第四十八条存管银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 责令改正, 并根据情节轻重, 采取警告 通报批评 暂停新增会员的存管业务等措施 : ( 一 ) 未履行本办法以及与交易所签订的业务协议规定的义务, 或者违反交易所其他业务规则的 ;

( 二 ) 发生影响或可能影响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的情况时, 存管银行未采取有效措施, 可能危及期货市场稳健运行, 损害交易所会员 境外经纪机构 客户合法权益的 ; ( 三 ) 未能按照监控中心相关要求报送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业务数据的 ; ( 四 ) 发生可能影响期货资金结算业务的业务操作失误或技术系统故障时, 未立即通知交易所的 ; 或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的 ; ( 五 ) 不符合银行业监管机构关于资本充足率 流动性 资产负债比例等指标要求的 ; ( 六 ) 不配合交易所对存管银行资金结算业务进行年检或不定期检查, 不按要求提交上年度存管业务总结报告或其他要求提供材料的 ; ( 七 ) 无故限制会员出入金的 ; ( 八 ) 交易所会员普遍反映存管银行服务质量不高, 银期转账系统不稳定的 ; ( 九 ) 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四十九条存管银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 暂停全部存管业务 : ( 一 ) 未能采取有效措施, 导致交易所结算账户内的资金被冻结或扣划的 ; ( 二 ) 协助会员在期货保证金账户上设定担保的 ; ( 三 ) 最近 1 个会计年度发生亏损的 ; ( 四 ) 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五十条对于暂停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的存管银行, 在整改后 经交易所验收, 确实具备正常开展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能力的, 可以 恢复其存管业务 第五十一条存管银行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 交易所可以取消其 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 : ( 一 ) 申请终止其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的 ; ( 二 ) 被依法撤销 解散或宣告破产的 ; ( 三 ) 被收购或兼并且丧失法人地位的 ; ( 四 ) 不再满足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的 ; ( 五 ) 最近 3 个会计年度连续发生亏损的 ; ( 六 ) 最近 1 个年度考评结果不合格, 且经过规定的整改期后仍不合格的 ; ( 七 ) 向交易所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 ; ( 八 ) 交易所认为该存管银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 ; ( 九 ) 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况 第五十二条交易所决定终止存管银行资格, 应当提前 10 个工作 日发出终止通知, 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并在交易所网站上 公告 存管银行资格终止不影响该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交易所在此之前 双方已经建立的法律关系, 交易所有权依法与该银行业金融机构了结 相关业务

第五十三条被交易所终止存管银行资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自终止之日起 3 年内不得申请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 第九章附则第五十四条除有国家法律 法规规定, 对于涉及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的任何非公开信息, 存管银行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披露 第五十五条本办法实施前已经开展业务的存管银行, 无需重新 申请期货保证金存管业务资格, 但应当遵守本办法的其他规定 第五十六条本办法由交易所负责解释 第五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 1: 申请人全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金融业务许可证号码存管业务负责部门联系电话传真电话 存管行业务负责人 河南分行业务负责人 河南分行技术负责人 指定网点上级机构业务负责人 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资格申请表 姓名部门及职务联系方式姓名部门及职务联系方式姓名部门及职务联系方式姓名部门及职务联系方式 经办人姓名经办人身份证号码经办人联系电话总资产 : 上一年度期末 ( 经审计 ) 净资产 : 总资产 净资产 净资本申请人基净资本 : 本财务状最近三年的净利润况及其他最近三年资本充足率情况最近三年资产负债率最近三年流动比率分支机构的数量与期货存管业务有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其他情况说明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 签字并盖章 ) 申请人盖章

附件 2: 授权书 郑州商品交易所 : 特授权我行职员 ( 女士 / 先生 )( 身份证 号 ) 代表我行前往贵所办理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资 格的申请事宜 其权限范围 : 代表我行办理与贵所期货保证金存管银 行资格申请有关的全部工作, 包括但不限于向贵所提出期货保证金存 管银行资格申请并提交申请文件 签署与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资格申 请相关的文件, 接收贵所向我行提交的与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资格申 请相关的文件 本授权有效期从 年月日到 年月日止 特此授权 授权人 : 银行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 : ( 签字并盖章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