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3458 证券简称 : 勘设股份公告编号 :2017-010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1103 号 ) 文核准, 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发行数量 3,103.7867 万股, 发行价格 29.36 元 / 股 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1,127.1775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4,242.5666 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根据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 [2017] 第 ZA15735 号 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8 月 3 日全部到位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2017 年 8 月 25 日, 本公司 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以对相关账户实施专户监管管理 本公司 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以对相关账户实施专户监管管理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 账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存储金额 ( 万元 ) 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2402000729200093918 12,526.33 602010100100357313 10,001.30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 本公司 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签署 ) 的主要内容甲方 :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及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以下合称 甲方 ) 甲方 1: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甲方 1 ) 甲方 2: 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甲方 2 ) 乙方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 ( 以下简称 乙方 ) 丙方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丙方 )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甲 乙 丙三方经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 一 甲方 2 为甲方 1 的子公司, 甲方 1 通过甲方 2 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础设施保障项目, 甲方 1 负责督促并确保甲方 2 遵守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 甲方 2 已在乙方下属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高新区科技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以下简称 专户 ), 账号为 2402000729200093918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2 实施基础设施保障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 万元 ( 若有 ), 开户日期为 / 年 / 月 / 日, 期限 / 个月 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 并通知丙方 甲方存单不得质押或设置其他权利限制
三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 规章 甲方应当遵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四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 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 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 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 丙方应当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甲方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制度, 妥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并建立每笔募集资金使用的记账记录 ( 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据 银行划款凭证 公司记账凭证等内容 ) 五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杜俊涛 蒋继鹏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 ; 乙方应当及时 准确 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六 乙方按月 ( 每月 15 日前 ) 向甲方出具真实 准确 完整的专户对账单, 并抄送给丙方 七 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 的, 乙方应当及时通知丙方,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八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 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九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
情形的, 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甲方应尽快另行确定募集资金专户, 并且应当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周内与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丙方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并在新的协议签订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十 丙方发现甲方 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 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一 若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要求对该账户进行查询 冻结或扣划, 乙方及时履行告知义务, 对其产生的法律后果, 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 本协议自甲 乙 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三 本协议一式 10 份, 甲 乙 丙三方各持 2 份,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各报备一份, 其余留甲方备用 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 在本协议签订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十四 若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要求对该账户进行查询 冻结或扣划, 乙方及时履行告知义务, 对其产生的法律后果, 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 本公司 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签署 ) 的主要内容甲方 :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及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 以下合称 甲方 ) 甲方 1: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甲方 1 ) 甲方 2: 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甲方 2 ) 乙方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 以下简称 乙方 ) 丙方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丙方 )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的有关规定, 甲 乙 丙 三方经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
一 甲方 2 为甲方 1 的子公司, 甲方 1 通过甲方 2 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试验检测中心扩建, 甲方 1 负责督促并确保甲方 2 遵守募集资金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 甲方 2 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以下简称 专户 ), 账号为 602010100100357313 该专户仅用于甲方 2 实施试验检测中心扩建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甲方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 万元 ( 若有 ), 开户日期为 / 年 / 月 / 日, 期限 / 个月 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以存单方式续存, 并通知丙方 甲方存单不得质押或设置其他权利限制 三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等法律 法规 规章 甲方应当遵守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四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 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 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 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 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 丙方应当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甲方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审批制度, 妥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并建立每笔募集资金使用的记账记录 ( 包括但不限于审批单据 银行划款凭证 公司记账凭证等内容 ) 五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杜俊涛 蒋继鹏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 ; 乙方应当及时 准确 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 ; 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六 乙方按月 ( 每月 15 日前 ) 向甲方出具真实 准确 完整的专户对账单, 并抄送给丙方 七 甲方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 的, 乙方应当及时通知丙方,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八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 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 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九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 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甲方应尽快另行确定募集资金专户, 并且应当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周内与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及丙方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并在新的协议签订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十 丙方发现甲方 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 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一 本协议自甲 乙 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二 本协议一式 10 份, 甲 乙 丙三方各持 2 份,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贵州监管局各报备一份, 其余留甲方备用 甲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 在本协议签订后 2 个交易日内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特此公告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