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授予日后 12 个月为标的股票锁定期,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 (2) 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 在解锁期内, 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激励对象可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 24 个月后 36 个月后分三期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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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 一 ) 授予条件根据 深圳世联行地产顾问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 以下简称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第九节中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规定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才能获授限制的股票 : 1 公司未发生以

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解锁条件已成就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 将按照 湖北菲利华石英玻璃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的解锁手续事宜 公司独

年 7 月 6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 ( 临时 ) 会议审议通过了 2016 年激励计划 及摘要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以下简称 授权议案 ) 以及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为 2014 年 9 月 26 日 ; 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同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 在锁定期内,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 不得转让 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自本计划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 激励对象应在未来 36 个月内分三期解锁,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锁安排第一次解锁第二次解锁第三次解锁 解锁时间自授予日起满

董事会决议

激励计划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 在锁定期内,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 不得转让 不得用于偿还债务 在解锁期, 公司为满足解锁条件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

4 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元 5 对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安排的说明: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 4 年,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激励对象自获授限制性股票之日起 12 个月内为锁定期 在锁定期内,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 不得转让

Administrator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碧水源 公告编号:

公告如下 :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年 8 月 14 日,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北京京西风光旅游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WHJ

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 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年 11 月 10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三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 详见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7 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上的相关公告 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七届十三次监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北特科技 公告编号:2016-【】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星徽精密 公告编号: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以及 关于确定 < 浙江万好万家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年 5 月 27 日至 2017

年 5 月 23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

4 对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安排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自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的 12 个月为限售期 限售期后为解除限售期 在限售期和解除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所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相关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 激励计划 ( 草案 ) 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2 月 4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深圳市奥拓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

第二十六号 上市公司非股改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相关议案, 并出具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 年 5 月 3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 及其摘要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年 7 月 7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对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

4 对股份锁定期安排的说明: 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行锁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 分别为 1 年 2 年 3 年和 4 年, 均自授予之日起计 在此基础上, 视公司业绩公告时间对锁定期做相应调整 激励对象持有的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 激励对象应在未

案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 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年 6 月 22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 及 关

3 授予的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 9 人, 授予限制性股票 27 万股 4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9 元 5 解锁期安排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第一次解锁 自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起满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0%

第二次解除限售期 第三次解除限售期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40%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

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 3 激励计划经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 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0 日, 公司以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以特别

第十七号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2 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4 日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号 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年 4 月 29 日, 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 赤峰吉隆黄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设计股份 公告编号:

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激励计划第二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上市流通手续, 现将有关事 项说明如下 : 一 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简述 年 12 月 18 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 二 ) 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根据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为 :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 才能获授限制性股票 :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 最近一年内因

序号姓名职务 本次拟授予限制性 股票数量 ( 万股 ) 占本次授予 总数的比例 占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 董事 常务副总经 2 孙杨 3 王云德 理 川南药业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川南药业常务副总经理 % 0.30% % 0.30% 4 毛文华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蓝盾股份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蓝盾股份 公告编号 :

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

年 5 月 20 日,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年 5 月 20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长沙景嘉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年 7 月 22 日, 根据国资监管部门的相关意见, 本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二期 )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关于调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二期 ) 激励对象名单 > 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本恒先

深圳市好易通科技有限公司会议记录

年 9 月 20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的议案, 2014 年 10 月 11 日,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 > 的议案 关于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 核查意见的议案, 并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 年 11 月 17 日,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首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予 45 名激励对象首期 800 万股限制性

年 7 月 7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19 日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为 460 人, 首次授予的股份数量为 万股, 占授予日时点公司总股本的 0.70% 年 2 月 12 日, 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14-

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占公告日占本次授制性股票公司股本予总量的数量 ( 万总额的比比例股 ) 例 2 郑洪伟 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 % % 3 章军荣 财务总监 % % 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合计 3 人 % 0.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年 10 月 12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浙江美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和 关于提请股东

4 根据美的集团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2017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价格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关于确定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议案 和 关于公司 2017 年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赛为智能 公告编号:

励对象名单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2017 年 3 月 10 日, 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制订 < 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和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 ( 含子公司 )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32 人, 均为公司核心技术 ( 业务 ) 骨干人员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 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 子女 所有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

下 : 1. 授予股票的种类 : 限制性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 2. 标的股票来源 : 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 3. 授予日 :2015 年 11 月 4 日 ; 4. 上市日 :2015 年 11 月 25 日 ; 5. 授予价格 : 每股 5.67 元 / 股 ; 6.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 7 月 20 日, 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奥拓电子 公告编号:

监事会公告

目录引言... 5 正文... 6 一 本次解锁的解锁期... 6 二 本次解锁需满足的条件... 6 三 关于本次解锁条件的满足... 7 四 本次解锁已履行的程序... 8 五 结论意见

北京市博金律师事务所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 随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告, 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目前总股本的比例 (%) 王丽萍董事 总经理 刘芳 副董事长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赵秀梅财务总监 贾利明副总经理

整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及 关于确定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议案, 确定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4 年 7 月 15 日, 授予价格为 5.65 元 / 股 独立董事对公

年 9 月 20 日, 公司董事会已实施并完成了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授予日为 2018 年 7 月 24 日, 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9 月 21 日 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为 677 人, 首次授予的股份数量为 万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兔宝宝 公告编号:2015-

文件 ( 以下统称 股权激励相关法规 ) 以及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 ) 的规定, 对东软集团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本次解锁的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有关人员作了询问并进行了必要的讨论 在核查过程中, 东软集团保证已经提供了本所律师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要求其

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数量为 494 万股, 其中预留部分为 48 万股, 股票来源为锦富新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 公司首期向 123 名激励对象以 6.03 元 / 股的价格授予 446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于 2012 年 8 月 16 日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并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编号:

Administrator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锁相关事项之编号 :TCYJS2017H0297 号 致 : 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或 兔宝宝 ) 的委托, 指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序号姓名职务 授予限制性股票 的数量 ( 万股 ) 占授予限制 性股票总数 的比例 占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日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 3 杜广庆董事 % 0.18% 4 张永久 董事 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 % 0.18% 5 吴乔斌 董事 % 0.13% 6 杨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临时 ), 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关于公司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修订稿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修订后的 限制性股票激励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能电气 公告编号:

以及 考核办法 等议案 年 9 月 9 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 以及 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确定了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3 年 9 月 9 日, 并取消一名激励对象资格 对授予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 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和中国现行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

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

行权安排行权时间行权比例 自股权登记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行权期 第二个行权期 第三个行权期 股权登记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股权登记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权登记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股权登记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

象名单予以公示, 并于 2017 年 2 月 23 日披露了 富瑞特装监事会关于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年 2 月 28 日, 公司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7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

证券代码: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 ( 国资考分 [2016]1214 号, 以下简称 国资委批复 ), 原则同意公司实施第二期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16 年 12 月 2 日,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一百零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

关于【请律师填写客户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星星科技 公告编号:

过了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 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

<4D F736F F D20C9CFBAA3CAD0BDF5CCECB3C7C2C9CAA6CAC2CEF1CBF9B9D8D3DAC9CFBAA3B3C7B5D8BDA8C9E8B9C9B7DDD3D0CFDEB9ABCBBECFDED6C6D0D4B9C9C6B1BCA4C0F8BCC6BBAECADAD3E8CFDED6C6D0D4B9C9C6B1CFE0B9D8CAC2CFEEB5C4B7A8C2C9D2E2BCFBCAE92

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股票 2)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 公司关键技术 ( 业务 ) 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其他人员合计 122 人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和监事不参与本股权激励计划 年 6 月 25 日, 公司召开二届八次监事会会议, 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

司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对象为 189 人, 实际授予数量为 万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76% 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北京兆易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中确定的人员 姓名 职务 获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关于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 :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 ( 以下简称 本所 ) 接受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赛轮集团 或 公司 ) 委托, 作为公司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如下 : 1 标的种类: 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限制性股票 2 标的股票来源: 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众信旅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3 激励对象: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计 91 人, 包括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业务 ( 技术 ) 人员 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及董事会

田阳 董事 % 0.06% 刘玉生 常务副总经理 % 0.07% 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骨干 ( 含控股子公司, 共 % 2.92% 人 ) 预留授予 5

及登记工作, 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年 1 月 29 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以 2016 年 1 月 29 日作为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向 18 名激励对象授予共计

Transcription:

证券代码 :000910 证券简称 : 大亚科技公告编号 :2016---036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 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 2016 年 7 月 19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7 月 20 日, 授予 63 名激励对象 3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 一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 一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2016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 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 ), 其主要内容如下 : 1 标的股票种类: 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为公司普通股 A 股股票 2 标的股票来源: 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3 激励对象: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63 人, 激励对象包括 : 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 ( 含子公司 ) 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 ( 业务 ) 骨干 4 授予价格: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7.04 元 5 对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安排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不超过 48 个月 1

(1) 在授予日后 12 个月为标的股票锁定期,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持有的标的股票将被锁定且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 ; (2) 锁定期满后为解锁期 在解锁期内, 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条件, 激励对象可在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 24 个月后 36 个月后分三期分别申请解锁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 40% 30% 和 30% 解锁期第一次解锁第二次解锁第三次解锁 解锁时间自首次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自首次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40% 30% 30% (3) 在解锁期内, 激励对象可在董事会确认当期达到解锁条件后, 申请解锁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 当期未申请解锁的部分不再解锁并由公司回购注销 ; 若解锁期内任何一期未达到解锁条件, 则当期可申请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并由公司回购后注销 6 解锁业绩考核要求 (1) 公司层面解锁业绩条件根据 激励考核办法, 限制性股票的各年度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解锁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以 2015 年净利润为基数, 公司 2016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二个解锁期以 2015 年净利润为基数, 公司 2017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35%; 第三个解锁期以 2015 年净利润为基数, 公司 2018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 以上 净利润增长率 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限制性股票锁定期内,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公司确定上述业绩指标, 是以目前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为出发点,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参考同行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结合公司对产业及市场发展前景判断所 2

作的稳健合理预期 如公司业绩考核达不到上述条件, 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由公司予以回购后注销 (2)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 激励考核办法, 对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共有 A B C D 四档, 对应的考核结果如下 : 等级 A B C D 优良合格不合格 考核值 80 分 ( 含 ) 以上 70( 含 )~80 分 60( 含 )~70 分 60 分以下可解锁比例 100% 80% 70% 0% 被考核的激励对象解锁期前一年度考核为 A 级 B 级 C 级时, 方可具备获授限制性股票本年度的解锁资格, 但激励对象在考核期内, 若连续两年考评结果均为 C 级, 则取消其当期 ( 即连续两年的第二年 ) 获授限制性股票的解锁资格 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 = 可解锁比例 个人当年可解锁额度 考核结果为 D 级或连续两年考评结果均为 C 级而丧失当期 ( 即连续两年的第二年 ) 解锁资格的员工, 公司将按本计划的有关规定, 回购注销其相对应解锁期内相应的限制性股票 ( 二 ) 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16 年 6 月 22 日,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拟订及审议了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2016 年 6 月 28 日, 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以及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议案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3

3 2016 年 7 月 15 日, 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 关于 <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 <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 2016 年 7 月 19 日, 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二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根据激励计划中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的规定,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 1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 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 (3)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 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 (2) 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 (3) 具有 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 (4) 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 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 不存在不能授予股份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6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 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4

四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2016 年 7 月 20 日 2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 63 名,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40 万股 分配明细如下 : 姓名 职务 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 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 票总数的比例 占目前总股 本的比例 吴谷华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 15 4.41% 0.03% 陈钢董事 财务总监 10 2.94% 0.02% 中层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 ( 业务 ) 人 员 (61 人 ) 315 92.65% 0.60% 合计 340 100.00% 0.64% 3 授予价格: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7.04 元 4 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 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五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 股份支付 的规定,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 董事会已确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6 年 7 月 20 日, 在 2016 年 -2019 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 经测算,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合计为 873.91 万元, 则 2016 年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需摊销的总费用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 万股 ) 340 873.91 236.68 422.39 163.86 50.98 激励计划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税前列支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 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六 参与激励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 6 个月均无买卖公司股 5

票的行为 七 激励计划的税金安排及筹集资金的使用计划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激励对象因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 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及其它税费 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所募集的资金计划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根据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7 月 20 日, 该授予日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 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激励计划中关于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因此,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6 年 7 月 20 日, 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6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九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 以及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 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 1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 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 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 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 试行 ) 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2 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6

监事会同意以 2016 年 7 月 20 日为授予日, 向 6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十 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认为 :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取得股东大会的必要授权 ; 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满足 管理办法 备忘录 1/2/3 号 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等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 本次授予日的确定及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等相关事项符合 管理办法 备忘录 1/2/3 号 激励计划 ( 草案 ) 及其摘要等相关规定 十一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 3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 4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0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