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新华都 股票代码: 公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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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用途 金额 ( 元 ) 1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品牌教育图书出版项目及补充司广州分行流动资金 376,70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 连锁门店升级改造项目 207,500,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跨网络教育内容聚合服务平台司广州天河城支行项目

海浦东发展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相关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 序 号 开户 主体 开户银行 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金额 ( 元 ) 资金用途 1 春兴精工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293,700.0

Note:《保密承诺》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 : 账户名称开户行银行账号存储金额 ( 万元 ) 贵州虎峰交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贵州宏信创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 ,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18 年 2 月 12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基本信息如下 : 序号开户银行专户用途专户募集资金额 ( 元 ) 1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青团支行 3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4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辰路支行 5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 福州东旭中行福清分行 福州东旭中信福州分行 福州东旭国开福建分行 近日, 公司及福州东旭 华夏北京分行 中行福清分行 中信福州分行 国开福建分行和广州证券股份有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时代出版 编号:2009-0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华能国际公告编号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聚光科技公告编号 : 聚光科技 ( 杭州 )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定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 [2011]444 号

( 一 )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甲方 : 天壕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甲方 ) 乙方 : 北京赛诺水务科技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乙方 ) 丙方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以下简称 丙方 ) 丁方 : 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财务顾问, 以下简称 丁方 ) 乙方为甲方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

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2013 年修订 ) 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以下简称 专户 ), 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用途 专户募集资金金额 ( 万元 )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昌路支行

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 (2013 年修订 ) 等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相关规定, 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以下简称 专户 ), 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开户银行 专户用途 专户募集资金金额 1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昌路支行 刊群建设出版项

证券代码:601398

2.4 限售期: 乙方所认购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60 个月内不得转让 限售期满后, 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 股份认购协议 5.2 款第 (5) 项 (5) 本协议项下乙方获得的甲方股份自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现修改为 (5

1 CLOUDBAG 教育云服务平台 世界图书出版上 海有限公司 4,307 因项目实施单位为我公司三级子公司, 上述募集资金将以逐级增资的形式下 拨 即从本公司拨付至世界图书出版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世图出版 ) 后, 再 由世界出版拨付至上海世图 三 本次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 世

<4D F736F F D D B9D8D3DAD6D8B4F3D7CAB2FAD6D8D7E9BAF3D6D8D0C2C7A9B6A9D4ADB3A4B3C7D0C5CFA2C4BCBCAFD7CABDF0BCE0B9DCD0ADD2E9B5C4B9ABB8E6>

证券代码:601398

2011 年 10 月 13 日,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 关于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关于签订 <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的议案 和 关于向新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转款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提高闲置超募资金收益水平, 加强银企交流与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17-【】

附件1

审验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 公司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如下 : 单位 : 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52,122, 加 : 累计收到利息收入 66, 减 :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 要约收购 ) 德意志银行新加坡分行 ( 以下简称 丁方 ) 作为要约公司有关要约收购的财务顾问, 根据 新加坡收购与兼并守则 ( 以下简称 并购守则 ) 的要求, 需要无条件确认要约公司拥有足够的资源用以履行要约收购收到的全部承诺 ( 以下简称 要约现金对价 ) 鉴于要约收购的需要, 甲方计划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长飞光纤公告编号 : 临 长飞光纤光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股票将于 2016 年 11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 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 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 目跟风 炒新, 应当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2

Microsoft Word _2005_n.doc

管理有限 合肥市丰泰电商产业园管理有限 宁波市丰泰电商产业园管理有限 上海丰预泰实业有限 无锡市丰泰电商产业园管理有限 长春市丰泰电商产业园管理有限 江苏汇海物流有限 郑州市丰泰电商产业园管理有限 深圳顺路物流有限 顺丰科技有限 义乌市丰泰电商产业园管理有限,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 招商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金公司 ) 作为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国西电 或 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 非公开发行 ) 的保荐机构, 根据

收益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 一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效率, 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 ( 二期 ) 北座 二〇一五年三月

<443A5CB2FAC6B75C362DCBBDC8CBD2F8D0D0B2FAC6B75CB9C9C6B1D6CAD1BABBD8B9BA5CD0ADD2E95CB6ABD0CBD6A4C8AF5CB9C9C6B1D6CAD1BACABDBBD8B9BABDBBD2D7C8DAC8EBD7CABDF0D7A8BBA7BCE0B9DCB7FECEF1C8FDB7BDD0ADD2E9A3A8636C65616EA3A92E646F6378>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0年度股东大会公告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 保荐协议, 公司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 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净额的 20% 的,3 家项目实施主体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保荐机构, 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 权, 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

华友钴业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股票代码 : 股票简称 : 华友钴业公告编号 :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

<433A5C C C4D F63756D656E74735C53616D D C E CB9E3B7A2D6A4C8AFB9C9C6B1D6CAD1BABCE0B9DCD0ADD2E9A3A8D7DCD0D0D6D5B0E6A3A95CB9C9C6B1D6CAD1BACABDBBD8B9BABDBBD2D7C8DAC8EBD7CABDF0D7A8BBA7B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323,898,000 减 : 发行费用 25,544,900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98,353,100 减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2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加 :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15, 募集资金余额 298,368, 二

验资报告模版(设立验资-内资[一次全部出资])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 本公司 或 保荐人 ) 作为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三一重工 公司 或 发行人 )2016 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 以下简称 本次可转债发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XXXX股份有限公司

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募集资金到账后, 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并与保荐

际情况, 制定了 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 管理 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 公司严格按照 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的有关规定存放 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 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 二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

(此页无正文,为《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一季度现场检查报告》之盖章页)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勘设股份公告编号 :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4) 产品年化收益率 :3.30%; (5) 认购金额 :3 亿元人民币 ; (6) : 2. (1) 产品名称 : 人民币 步步为赢 结构性存款 期 ; (2) 产品类型 : ; (3) 产品起息及 :2016 年 5 月 18 日至 2016 年 6 月 28 日 ; (4) :3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本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等有关法律 法规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审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中信建投 保荐机构 ) 作为金华春光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下称 春光科技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 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 银行名称账号初时存放金额截止日余额存储方式 中信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800,000, ,453, 活期 合计 5,800,000, ,453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制度 的有关规定存放 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 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 二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5 年 1 月 20 日, 公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

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由于公司厂房所在地的规划发生变化, 公司将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调整为公司 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众飞金属轧制有限公司 ( 以下称 南京众飞 ) 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音飞货架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音飞自动化仓储设备有限公司 ( 以下称 重庆音飞 ),

项 目 金 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298,353, 减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3,518, 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40,201, 加 : 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989, 募集资金余额 205,623,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〇一六年四月

( 二 )2017 年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及资金到位情况公司于 2017 年 9 月向 6 名合格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2,093,467 股, 共计募集资金 150,235, 元 其中新增注册资本 22,093, 元, 计入公司资本公积 ( 股本溢价 )128,142,

元后,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662,81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验证, 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 ( 天健验 [2015]8-2 号 )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并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

元后,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662,81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验证, 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 ( 天健验 [2015]8-2 号 )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并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

权益, 公司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 二 ) 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项目 金额 ( 万元 ) 募集资金专户初始金额 537, 减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注 1) 70, 减 : 已支付及已置换的发行费用 1, 加 : 利息收入 手续费支出净额 加 : 截至 2018 年

元后, 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 1,662,811,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验证, 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 ( 天健验 [2015]8-2 号 ) 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并与保荐机构 募集资金专户开立银行签署

年 11 月 2 日出具了 XYZH/2017BJA 号 验资报告 ( 二 ) 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17 年度, 本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为 6,654, 元,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 元 经董事会批准, 暂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公司于 2013 年 11 月 25 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一直严格按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 ) 作为浙江开山

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以及公司制定的 保利房地产 ( 集团 )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的子公司 ( 甲方 ) 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 )( 丙方 ) 分别与募集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浙江世宝公告编码 : 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变更保荐机构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本公

用制度 的有关规定存放 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根据 募集资金使用制度,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 二 )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5 年 1 月 20 日, 公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奉贤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奉贤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 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等有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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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依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36,733, 元 ; 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925,258, 元 ( 其中 : 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支出 423,258, 元, 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232,000, 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70,000,000.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XXXX股份有限公司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4]1423 号 ) 核准, 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原名 七台河宝泰隆煤化

股票简称:曙光股份 证券代码: 编号:临

公司 2017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3, 万元,2017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 万元 ;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3, 万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万元

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分别与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全资子顺丰航空有限 温州市丰泰电商产业园管理有限 合肥市丰泰电商产业园管理有限 宁波市丰泰电商产业园管理有限 上海丰预泰实业有限 无锡市丰泰电商产业园管理有限 长春市丰泰电商产业园管理有限 江苏汇海物流有限 郑州市丰泰电商产业园管理有限 深圳顺路

陈岳诚

募集资金 11, 万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 万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募集资金余额为 21, 万元 ( 其中包括尚待支付的权益性证券发行费用 万元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 一 ) 募集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 或 保荐机构 ) 作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金信诺 或 公司 )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开户行 : 二 甲方应当在初始交易完成后 7 个工作日内, 将相应的融入资金存放于专用账户 三 上述专用账户用于存放甲乙双方股票质押回购融入资金和拟归还资金, 不得违规用作其他用途 四 上述专用账户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用于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资金账户建立三方存管关系 五 专用账户不得用于存放与除乙方之

人民币 50,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0 月 24 日, 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 特 殊普通合伙 ) 审验, 并出具了众环验字 (2017) 号 验资报告 ( 二 )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年公开发行股票项目 时间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浙江丰岛股份有限公司

会专字[2017]1348 号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安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安通控股 管理层 编制的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 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安通控股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 不得用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 保荐机构 ) 作为深圳市优博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优博讯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 作为重庆小康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小康股份 或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 2017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信建投

上海锦江国际酒店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部使用完毕 3. 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不适用 ( 二 )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核发的 关于核准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5]238 号 ) 核准,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附注

Transcription:

股票简称 : 恒林股份股票代码 :603661 公告编号 :2017-007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核准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 证监许可 2017 1923 号 ) 文核准,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2,500 万股, 发行价 56.88 元 / 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42,200 万元, 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5,619.62 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6,580.38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全部到账,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 特殊普通合伙 ) 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出具了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 天健验 2017 453 号 )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 )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4 日与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安吉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签署了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 范本 ) 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止本公告日,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以下简称 专户 ) 的开立及存储 情况具体如下 :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截止 12 月 4 日余额 ( 万 元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 35050164712709186668 35,503.57 392273640652 48,152.10 12052900290008666929 23,265.71 8110801013301277029 24,439.00 19135101040028890 5,220.00 合计 136,580.38 三 三方监管协议 的主要内容 ( 一 ) 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签署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甲方 :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甲方 ) 乙方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 ( 以下简称 乙方 ) 丙方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 )( 以下简称 丙方 )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要求, 甲 乙 丙三方经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 一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以下简称 专户 ), 账号为

35050164712709186668, 截止 2017 年 11 月 28 日, 专户金额为人民币 35,503.57 万元 甲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该账户收入仅限甲方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及其孳息, 支出仅用于甲方年产 300 万套健康坐具生产线项目, 不得挪为他用 截止 2017 年 11 月 28 日, 甲方没有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二 专户开立和使用过程中,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支付结算方式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等支付结算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三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 应当确认本协议约定的专户支出范围与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公告一致, 并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丙方应当依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并有权指定保荐代表人采取现场核查 书面问询等方式形式其监督权 甲方和乙方应该配合丙方的核查与查询 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吴长衍 刘德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账户收支结算资料 ; 乙方应当及时 准确 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账户收支结算资料 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加盖丙方公章的单位介绍信 丙方出具的单位介绍信中应当列明所需查询的专户信息 交易期间及其他查询要求 五 乙方按月 ( 每月 10 日之前 ) 向甲方授权联系人及丙方保荐代表人以挂号信方式寄送专户对账单 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六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变更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丙方变更指定保荐代表

人的, 应将有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 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 乙方书面通知变更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变更丙方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七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并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账户收支情况的, 丙方有权提示甲方及时更换专户,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八 履行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 各方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 如果当事人协商不能解决的, 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丙方 ( 即兴业证券 )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丙方发现甲方 一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 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 本协议自甲 乙 丙三方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后失效 十一 本协议一式柒份, 甲 乙 丙三方各持一份, 由甲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各报备一份, 其余留甲方备用 ( 二 ) 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签署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甲方 :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甲方 ) 乙方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 ( 以下简称 乙方 ) 丙方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 )( 以下简称 丙方 )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要求, 甲 乙 丙三方经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 一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以下简称 专户 ), 账号为

392273640652, 截止 2017 年 11 月 28 日, 专户金额为人民币 48,152.10 万元 甲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该账户收入仅限甲方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及其孳息, 支出仅用于甲方年产 25 万套功能沙发生产线项目, 不得挪为他用 截止 2017 年 11 月 28 日, 甲方没有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二 专户开立和使用过程中,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支付结算方式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等支付结算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三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 应当确认本协议约定的专户支出范围与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公告一致, 并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丙方应当依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并有权指定保荐代表人采取现场核查 书面问询等方式形式其监督权 甲方和乙方应该配合丙方的核查与查询 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吴长衍 刘德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账户收支结算资料 ; 乙方应当及时 准确 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账户收支结算资料 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加盖丙方公章的单位介绍信 丙方出具的单位介绍信中应当列明所需查询的专户信息 交易期间及其他查询要求 五 乙方按月 ( 每月 10 日之前 ) 向甲方授权联系人及丙方保荐代表人以挂号信方式寄送专户对账单 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六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变更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丙方变更指定保荐代表

人的, 应将有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 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 乙方书面通知变更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变更丙方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七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并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账户收支情况的, 丙方有权提示甲方及时更换专户,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八 履行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 各方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 如果当事人协商不能解决的, 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丙方 ( 即兴业证券 )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丙方发现甲方 一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 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 本协议自甲 乙 丙三方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后失效 十一 本协议一式柒份, 甲 乙 丙三方各持一份, 由甲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各报备一份, 其余留甲方备用 ( 三 ) 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签署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甲方 :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甲方 ) 乙方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 ( 以下简称 乙方 ) 丙方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 )( 以下简称 丙方 )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要求, 甲 乙 丙三方经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 一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以下简称 专户 ), 账号为

12052900290008666929, 截止 2017 年 11 月 28 日, 专户金额为人民币 23,265.71 万元 甲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该账户收入仅限甲方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及其孳息, 支出仅用于甲方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 不得挪为他用 截止 2017 年 11 月 28 日, 甲方没有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二 专户开立和使用过程中,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支付结算方式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等支付结算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三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 应当确认本协议约定的专户支出范围与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公告一致, 并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丙方应当依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并有权指定保荐代表人采取现场核查 书面问询等方式形式其监督权 甲方和乙方应该配合丙方的核查与查询 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吴长衍 刘德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账户收支结算资料 ; 乙方应当及时 准确 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账户收支结算资料 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加盖丙方公章的单位介绍信 丙方出具的单位介绍信中应当列明所需查询的专户信息 交易期间及其他查询要求 五 乙方按月 ( 每月 10 日之前 ) 向甲方授权联系人及丙方保荐代表人以挂号信方式寄送专户对账单 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六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变更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丙方变更指定保荐代表

人的, 应将有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 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 乙方书面通知变更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变更丙方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七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并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账户收支情况的, 丙方有权提示甲方及时更换专户,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八 履行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 各方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 如果当事人协商不能解决的, 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丙方 ( 即兴业证券 )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丙方发现甲方 一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 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 本协议自甲 乙 丙三方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后失效 十一 本协议一式柒份, 甲 乙 丙三方各持一份, 由甲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各报备一份, 其余留甲方备用 ( 四 ) 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签署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甲方 :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甲方 ) 乙方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 ( 以下简称 乙方 ) 丙方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 )( 以下简称 丙方 )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要求, 甲 乙 丙三方经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 一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以下简称 专户 ), 账号为

8110801013301277029, 截止 2017 年 11 月 28 日, 专户金额为人民币 24,439 万元 甲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该账户收入仅限甲方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及其孳息, 支出仅用于甲方年产 300 万套健康坐具生产线项目, 不得挪为他用 截止 2017 年 11 月 28 日, 甲方没有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二 专户开立和使用过程中,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支付结算方式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等支付结算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三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 应当确认本协议约定的专户支出范围与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公告一致, 并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丙方应当依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并有权指定保荐代表人采取现场核查 书面问询等方式形式其监督权 甲方和乙方应该配合丙方的核查与查询 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吴长衍 刘德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账户收支结算资料 ; 乙方应当及时 准确 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账户收支结算资料 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加盖丙方公章的单位介绍信 丙方出具的单位介绍信中应当列明所需查询的专户信息 交易期间及其他查询要求 五 乙方按月 ( 每月 10 日之前 ) 向甲方授权联系人及丙方保荐代表人以挂号信方式寄送专户对账单 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六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变更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丙方变更指定保荐代表

人的, 应将有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 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 乙方书面通知变更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变更丙方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七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并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账户收支情况的, 丙方有权提示甲方及时更换专户,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八 履行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 各方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 如果当事人协商不能解决的, 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丙方 ( 即兴业证券 )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丙方发现甲方 一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 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 本协议自甲 乙 丙三方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后失效 十一 本协议一式柒份, 甲 乙 丙三方各持一份, 由甲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各报备一份, 其余留甲方备用 ( 五 ) 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签署的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甲方 :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甲方 ) 乙方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县支行 ( 以下简称 乙方 ) 丙方 :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机构 )( 以下简称 丙方 )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 证监会公告 [2012]44 号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定的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要求, 甲 乙 丙三方经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 一 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以下简称 专户 ), 账号为

19135101040028890, 截止 2017 年 11 月 28 日, 专户金额为人民币 5,220 万元 甲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该账户收入仅限甲方本次发行募集的资金及其孳息, 支出仅用于甲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不得挪为他用 截止 2017 年 11 月 28 日, 甲方没有以存单方式存放的募集资金 二 专户开立和使用过程中, 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支付结算方式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等支付结算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三 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 应当确认本协议约定的专户支出范围与发行募集资金用途公告一致, 并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丙方应当依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并有权指定保荐代表人采取现场核查 书面问询等方式形式其监督权 甲方和乙方应该配合丙方的核查与查询 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四 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吴长衍 刘德新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 复印甲方专户的账户收支结算资料 ; 乙方应当及时 准确 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账户收支结算资料 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加盖丙方公章的单位介绍信 丙方出具的单位介绍信中应当列明所需查询的专户信息 交易期间及其他查询要求 五 乙方按月 ( 每月 10 日之前 ) 向甲方授权联系人及丙方保荐代表人以挂号信方式寄送专户对账单 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甲方一次或者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 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六 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变更指定的保荐代表人 丙方变更指定保荐代表

人的, 应将有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 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向甲方 乙方书面通知变更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 变更丙方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七 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并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 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账户收支情况的, 丙方有权提示甲方及时更换专户, 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八 履行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 各方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 如果当事人协商不能解决的, 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丙方 ( 即兴业证券 )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 丙方发现甲方 一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 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 本协议自甲 乙 丙三方法定代表人 / 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后失效 十一 本协议一式柒份, 甲 乙 丙三方各持一份, 由甲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各报备一份, 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浙江恒林椅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