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商品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 ( 试行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期权业务平稳 规范 健康运行, 防范市场风险,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落实商品期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规范业务操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 交易所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 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商品期权交易及其相关活动, 公司及公司客户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公司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要求, 评估客户的期权认知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 选择适当的客户审慎参与期权交易, 执行适当性制度各项要求 第四条客户应当全面评估自身的经济实力 期权认知能力 风险控制与承受能力, 审慎决定是否参与期权交易 第二章适当性管理的标准 第五条客户申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 应当具有交易所的交易编码, 即客户应满足已具有或开立期货交易账户 并具有交易所的交易编码 第六条公司可以为符合下列标准的自然人客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 : ( 一 ) 开通期权交易权限前 5 个交易日每日结算后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 10 万元 ; ( 二 ) 具备期货 期权基础知识, 通过交易所认可的知识测试 ; ( 三 ) 具有交易所认可的累计 10 个交易日 20 笔及以上的期权仿真交易经历 ; ( 四 ) 具有交易所认可的期权仿真交易行权经历 ; ( 五 ) 不存在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和期权交易的情形 ; ( 六 )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公司可以为符合下列标准的一般单位客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 : ( 一 ) 开通期权交易权限前 5 个交易日每日结算后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 10 万元 ; ( 二 ) 相关业务人员具备期货 期权基础知识, 通过交易所认可的知识测
试 ; ( 三 ) 具有交易所认可的累计 10 个交易日 20 笔及以上的期权仿真交易经历 ; ( 四 ) 具有交易所认可的期权仿真交易行权经历 ; ( 五 ) 具有参与期权交易的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 ; ( 六 ) 不存在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和期权交易的情形 ; ( 七 ) 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本办法所称一般单位客户是指除第八条所列特殊单位客户和做市商以外的单位客户 第八条除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以及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外, 公司为特殊单位客户 做市商 最近三年内具有交易所认可的期权真实交易经历的客户以及交易所认可的其他特殊类型客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 可不进行适当性评估 特殊单位客户是指期货公司 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 信托公司 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 以及社会保障类公司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需要资产分户管理的单位客户 期货市场期权做市商 ( 以下简称做市商 ) 开户比照特殊单位客户管理 公司根据期货交易所审批情况, 对期货交易所认可的机构开展做市业务的开户资格进行复核 第九条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对适当性标准进行调整 如遇调整, 公司同步执行实施交易所调整后的适当性标准 第三章适当性管理的实施 第十条公司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本办法, 及时将开通期权交易权限的客户交易编码向交易所报备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向客户充分揭示期权交易风险, 客观介绍期权法律法规 业务规则和产品特征, 严格验证客户资金 期权仿真交易经历和真实交易经历, 测试客户的期货 期权基础知识, 审慎评估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 认真审核客户期权交易权限申请材料 第十二条公司客户应到公司及公司各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办理期权交易权限申请相关事宜 公司接受客户申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 应对风险揭示 知识测试 填写交易权限申请表的过程等进行全程录像, 采集影像资料 第一节可用资金 第十三条公司接受客户申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 应确认该投资者申请开
通期权交易权限前 5 个交易日每日结算后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 10 万元 第十四条客户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以公司收取的保证金标准作为计算依据 第十五条公司核实可用资金要求的经办部门为结算部, 复核部门为交易交割部 第十六条具体检查可用资金余额的内部流程 : 1 T 日, 开户经办人提出查询客户资金余额申请, 结算部门查询该投资者开通期权交易权限前第 5 个交易日 (T-5 日 ) 到前一交易日 (T-1 日 ) 每日结算后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 ; 2 结算部查询后对符合条件的客户打印前 5 个交易日的日结算账单, 由客户签字, 并由结算部经办人员签字 ; 3 结算部将交易结算账单递交至交易交割部进行复核, 并由交易交割部复核经办人员签字, 核实后加盖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经纪合同专用章 ; 4 交易交割部将相应账单作为期权交易权限申请材料进行保存 第二节知识测试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 测试投资者是否具备期货 期权基础知识, 并通过交易所认可的知识测试 第十八条客户的期货 期权基础知识测试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 一 ) 客户应当参加交易所认可的知识测试, 测试分数不得低于交易所公布标准 ; ( 二 ) 自然人客户本人及一般单位客户的指定下单人应当参加测试, 不得由他人替代 ; ( 三 ) 公司的客户开发人员不得兼任知识测试监督人员 ; ( 四 ) 公司应当加强对客户的培训 ; ( 五 ) 客户申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 应当出具测试成绩 第十九条公司客户应到公司及公司各分支机构营业场所, 现场通过中期协考试系统进行期货期权基础知识测试 第二十条客户测试前, 知识测试监督人员必须验看客户或指定下单人的身份证件, 确认是本人参加 第二十一条测试完成后, 期货期权基础知识测试成绩应进行现场查询截屏打印, 作为期权交易权限申请材料进行保存 第二十二条公司不得为测试得分低于 90 分的投资者申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 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当加强对投资者的培训和指导, 对于未能通过测试的
投资者, 公司可以组织对其进行继续培训后再安排测试 第二十四条知识测试监督人员为开户经办人员, 复核部门为所开户的公司业务部门 ( 分支机构 ) 测试成绩截屏打印材料应由投资者 各经办人员 复核人员签字 第三节交易 行权经历 第二十五条公司接受自然人客户及一般单位客户申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 应当确认该投资者具有交易所认可的期权仿真交易经历或者期权真实交易经历 ; 应当确认该投资者具有交易所认可的期权仿真交易行权经历 ; 第二十六条自然人客户及一般单位客户在申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前一交易日日终, 应具有交易所认可的累计 10 个交易日 20 笔及以上的期权仿真交易经历 一笔委托分次成交的视为一笔成交记录 公司应当从交易所会服系统查询投资者期权仿真交易数据, 并根据查询结果对投资者的仿真交易经历进行认定 第二十七条投资者提供的交易所认可的累计 10 个交易日 20 笔及以上的期权真实交易经历应当以加盖期货公司结算专用章的最近三年内期货交易结算单作为证明 一笔委托分次成交的视为一笔成交记录 公司应根据所提供结算单对投资者的期权真实交易经历进行认定 第二十八条自然人客户及一般单位客户在申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前一交易日日终, 应具有交易所认可的期权仿真交易行权经历 公司应当从交易所会服系统查询投资者期权仿真交易行权数据, 并根据查询结果对投资者的期权仿真交易行权经历进行认定 第二十九条进行期权仿真交易经历 期权真实交易经历和期权仿真交易行权经历核实的经办部门为结算部, 复核部门为公司交易交割部 第三十条客户的期权仿真交易或期权真实交易经历和期权仿真交易行权经历证明材料, 应当由投资者 各经办人员 复核人员签字 ; 核实后加盖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经纪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一条公司应当将客户的期权仿真交易和期权仿真交易行权经历的证明材料截屏下载打印, 并作为期权交易权限申请材料进行保存 公司应将客户提供的期权真实交易经历证明材料作为期权交易权限申请材料进行保存 第四节其他适当性标准
第三十二条一般单位客户申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的, 应当具有参与期权交易的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等相关制度, 应在申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文件 ; 公司应根据制度建设情况对该项标准进行认定 第三十三条公司进行一般单位客户参与期权交易相关制度建设情况核实的经办部门为开户业务部门 ( 分支机构 ), 复核部门为公司交易交割部 第三十四条自然人客户及一般单位客户申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的, 应当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 不存在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和期权交易的情形 第三十五条公司不得为证券 期货市场禁入者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和期权交易和存在严重不良诚信记录的投资者申请办理期权交易权限 第三十六条满足第三十四条要求的证明材料可通过访问查询期货业协会投资者信用风险信息数据库等进行核实 第三十七条检查满足上述要求的经办部门为开户业务部门 ( 分支机构 ) 的开户经办人员提出查询申请, 查询部门为结算部, 复核部门为公司交易交割部 查询打印材料应由经办人员 复核人员签字 第三十八条自然人客户及一般单位客户申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的, 应当满足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 具体要求按交易所规定执行 ) 第四章期权交易权限申请 第三十九条公司为客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前, 应要求客户填写期权交易权限申请表 申请表应由自然人客户本人签字, 一般单位客户加盖本公司公章 第四十条自然人客户办理期权交易权限申请的, 本人应凭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满足所有适当性管理标准的证明材料办理 ; 一般单位客户办理期权交易权限申请的, 应提供办理申请授权委托书, 由受托人本人凭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满足所有适当性管理标准的证明材料办理 ; 第四十一条公司应当按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要求进行审核, 期权交易权限申请表应由经办人签字审核 复核人签字复核 ( 经办人和复核人不能为同一人 ), 并加盖公司合法有效的印章 客户申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审核通过的, 公司应当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本办法, 当日及时将经审核后开通期权交易权限的客户交易编码向交易所报备
第五章其他 第四十二条公司应督促客户遵守与期权交易相关的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及交易所业务规则, 持续开展风险教育, 加强客户交易行为的合法合规性管理 第四十三条公司应建立客户资料档案, 妥善保存期权交易权限申请表 客户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证明 知识测试材料 期权仿真交易或者期权真实交易成交记录证明材料 期权仿真交易行权经历证明材料 自然人客户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单位客户办理期权交易权限申请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等相关材料, 以备交易所检查 上述材料保存时间不少于 20 年, 除依法接受调查和检查外, 公司应当为客户保密 第四十四条公司开户经办人员在办理客户期权交易权限申请业务时, 应告知客户公司接受投诉的渠道 投诉的方法和程序等事宜 ; 妥善处理纠纷, 引导客户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第四十五条公司委托从事中间介绍业务的证券公司协助办理开通期权交易权限手续的, 应当与证券公司建立业务对接规则, 落实适当性制度的相关要求, 并对证券公司相关业务进行复核 第四十六条客户应当如实申报期权交易权限申请材料, 不得采取虚假申报等手段规避适当性制度要求 第四十七条客户应当遵守 买卖自负 的原则, 承担期权交易的结果, 不得以不符合适当性标准为由, 拒绝承担交易结果与履约责任 第四十八条客户应当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客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不得侵害国家 社会 集体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不得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交易所及相关单位的工作秩序 第四十九条交易所对公司落实适当性制度相关要求的情况进行检查时, 公司应当配合, 如实提供客户期权交易权限开通相关材料, 不得隐瞒 阻碍和拒绝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自然人客户 自然人客户期权交易权限申请表 姓名 : 资金账号 : 身份证号 : 本人承诺 : 1. 本人自愿申请期权交易权限, 充分认识期权交易风险, 并对期权交易结果承担责任 2. 本人自愿遵守期权交易相关的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及交易所各项期权业务规则 3. 本人对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并自愿承担因材料不实导致的一切后果 4. 本人不存在重大未申报的不良诚信记录 ; 本人不存在为证券 期货市场禁入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和期权交易的情形 自然人客户 ( 签字 ): 申请日期 : 年月日 期货公司会员填写 申请开通 :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权限 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权限 适当性管理 要求 满足 ( 勾选 ) 一 资金要求 年 月 日至 月 日, 每日日终结算单可用资金余额均在 10 万元以上 二 期货期权基础知识要求期货 期权基础知识测试得分 分 三 仿真交易经历要求 10 个交易日 20 笔以上期权仿真交易证明 四 仿真交易行权经历要求期权仿真交易行权经历证明 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 非证券 期货市场禁入 五 诚信记录 者以及不存在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和交易所 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和期权交易 的情形 是否同意开通期权交易权限同意 不同意 ( 选填 ) 总部审核人 ( 签字 ): 经办人 ( 签字 ): 审核人 ( 签字 ): 备注 : 1 本表应当附带客户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证明 知识测试材料 期权仿真交易及行权或期权真实交易经历证明 诚信记录查询资料等相关材料 2 对于最近三年内具有交易所认可的期权真实交易经历的自然人客户, 需附带真实交易经历证明文件 期货公司会员 部分的 适当性管理 一至四项可以不用填写
一般单位客户期权交易权限申请表 一般单 位客户 填写 公司名称 : 资金账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指定下单人姓名 : 指定下单人身份证号 : 单位声明 : 1. 本单位授权身份证号申请开通期权交易权限, 充分认识期权交易风险, 并对期权交易结果承担责任 2. 本单位自愿遵守期权交易相关的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及交易所各项期权业务规则 3. 本单位对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并自愿承担因材料不实导致的一切后果 4. 本单位不存在重大未申报的不良诚信记录 ; 本人不存在为证券 期货市场禁入以及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和期权交易的情形 单位授权人 ( 签字 ): 单位 ( 盖章 ): 申请日期 : 年月日 申请开通 :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权限 期货公司会员填写 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权限 适当性管理要求满足 ( 勾选 ) 年 月 日至 月 日, 每日日一 资金要求终结算单可用资金余额均在 10 万元以上二 期货期权基础知识要求期货 期权基础知识测试得分 分 三 仿真交易经历要求 10 个交易日 20 笔以上期权仿真交易证明 四 仿真交易行权经历要求期权仿真交易行权经历证明 无严重不良诚信记录, 非证券 期货市场禁入 五 诚信记录 六 其他 者以及不存在法律 行政法规 规章和交易所业务规则禁止或者限制从事期货和期权交易的情形期权交易内部控制 风险管理等制度 是否同意开通期权交易权限同意 经办人 ( 签字 ): 审核人 ( 签字 ): 不同意 ( 选填 ) 总部审核人 ( 签字 ): 备注 :1 本表应当附带客户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证明 知识测试材料 期权仿真交易及行权或期权真实交易经历证明 办理期权交易权限申请的授权委托书 受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相关制度等材料 2 自营会员参照一般单位客户相关要求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