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D F736F F D20B1C8D2F4C0D5B7D2B7FECACEB9C9B7DDD3D0CFDEB9ABCBBECAD7B4CEB9ABBFAAB7A2D0D0B9C9C6B1D5D0B9C9CBB5C3F7CAE9A3A8C9EAB1A8B8E C4EA33D4C23134C8D5B1A8CBCDA3A92E646F63>
|
|
|
- 社李 衅
- 9 years ago
- Views:
Transcription
1 BIEM.L.FDLKK GARMENT CO.,LTD. (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南 村 镇 兴 业 大 道 309 号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 申 报 稿 )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金 田 路 4018 号 安 联 大 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 元 )
2 声 明 : 本 公 司 的 发 行 申 请 尚 未 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不 具 有 据 以 发 行 股 票 的 法 律 效 力, 仅 供 预 先 披 露 之 用 投 资 者 应 当 以 正 式 公 告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作 为 作 出 投 资 决 定 的 依 据 发 行 概 况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数 2,667 万 股 ; 本 次 发 行 不 涉 及 发 行 人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每 股 面 值 人 民 币 1.00 元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 ] 元 预 计 发 行 日 期 [ ] 年 [ ] 月 [ ] 日 拟 上 市 证 券 交 易 所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10,667 万 股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暨 实 际 控 制 人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夫 妇 二 人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其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公 司 股 东 谢 挺 谢 炳 銮 李 惠 强 陈 俊 岭 申 金 冬 唐 新 乔 暨 南 投 资 通 盈 创 投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公 司 首 次 公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股 东 对 所 持 股 份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其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公 司 股 东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申 金 冬 和 唐 新 乔 承 诺 : 在 其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在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公 司 股 票 数 量 占 其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百 分 之 五 十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暨 实 际 控 制 人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申 金 冬 和 唐 新 乔 承 诺 : 1-1-1
3 公 司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 公 司 上 市 后 发 生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上 述 价 格 应 作 相 应 调 整 )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夫 妇 承 诺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不 减 持 ; 申 金 冬 和 唐 新 乔 承 诺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其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上 市 后 发 生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减 持 价 格 应 作 相 应 调 整 ) 如 超 过 上 述 期 限 拟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其 承 诺 将 依 法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 其 不 会 因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而 拒 绝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安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日 期 2016 年 3 月 13 日 1-1-2
4 声 明 及 承 诺 发 行 人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及 其 摘 要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及 其 摘 要 中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真 实 完 整 保 荐 人 承 诺 因 其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先 行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中 国 证 监 会 其 他 政 府 部 门 对 本 次 发 行 所 做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价 值 或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者 保 证 任 何 与 之 相 反 的 声 明 均 属 虚 假 不 实 陈 述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的 变 化, 由 发 行 人 自 行 负 责, 由 此 变 化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由 投 资 者 自 行 负 责 投 资 者 若 对 本 及 其 摘 要 存 在 任 何 疑 问, 应 咨 询 自 己 的 股 票 经 纪 人 律 师 会 计 师 或 其 他 专 业 顾 问 1-1-3
5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本 公 司 特 别 提 醒 投 资 者 注 意 本 公 司 及 本 次 发 行 的 以 下 事 项 和 风 险 :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相 关 重 要 承 诺 和 说 明 ( 一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及 相 应 的 约 束 措 施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暨 实 际 控 制 人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夫 妇 二 人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其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公 司 股 东 谢 挺 谢 炳 銮 李 惠 强 陈 俊 岭 申 金 冬 唐 新 乔 暨 南 投 资 通 盈 创 投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其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公 司 股 东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申 金 冬 和 唐 新 乔 还 承 诺 : 在 其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在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公 司 股 票 数 量 占 其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百 分 之 五 十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暨 实 际 控 制 人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申 金 冬 和 唐 新 乔 承 诺 : 公 司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 公 司 上 市 后 发 生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上 述 价 格 应 作 相 应 调 整 )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夫 妇 承 诺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不 减 持 ; 申 金 冬 和 唐 新 乔 承 诺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其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上 市 后 发 生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减 持 价 格 应 作 相 应 调 整 ) 如 超 过 上 述 期 限 拟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其 承 诺 将 依 法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 其 不 会 因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而 拒 绝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以 上 承 诺 人 均 承 诺 : 若 其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其 将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就 未 履 行 股 票 锁 定 期 承 诺 向 公 司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1-1-4
6 并 将 在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规 定 的 情 况 下 10 个 交 易 日 内 购 回 违 规 卖 出 的 股 票, 且 自 购 回 完 成 之 日 起 自 动 延 长 持 有 全 部 股 份 的 锁 定 期 3 个 月 若 其 因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而 获 得 收 入 的, 所 得 收 入 归 公 司 所 有, 其 将 在 获 得 收 入 的 五 日 内 将 前 述 收 入 支 付 给 公 司 指 定 账 户 如 果 因 其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事 项 给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其 将 向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投 资 者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二 ) 关 于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及 相 应 约 束 措 施 1 公 司 关 于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及 相 应 约 束 措 施 公 司 股 票 挂 牌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年 内, 一 旦 出 现 连 续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本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本 公 司 上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末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每 股 净 资 产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数 年 末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下 同 ) 情 形 时 ( 若 因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致 使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与 本 公 司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末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不 具 可 比 性 的,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做 相 应 调 整 ), 本 公 司 将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回 购 社 会 公 众 股 份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向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回 购 公 司 部 分 股 票, 同 时 保 证 回 购 结 果 不 会 导 致 本 公 司 的 股 权 分 布 不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本 公 司 将 依 据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在 上 述 条 件 成 就 之 日 起 三 个 交 易 日 内 召 开 董 事 会 讨 论 稳 定 股 价 方 案, 并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具 体 实 施 方 案 将 在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启 动 条 件 成 就 时, 本 公 司 依 法 召 开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做 出 股 份 回 购 决 议 后 公 告 在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股 份 回 购 方 案 后, 本 公 司 将 依 法 通 知 债 权 人, 并 向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证 券 交 易 所 等 主 管 部 门 报 送 相 关 材 料, 办 理 审 批 或 备 案 手 续 但 如 果 股 份 回 购 方 案 实 施 前 本 公 司 股 价 已 经 不 满 足 启 动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措 施 条 件 的, 可 不 再 继 续 实 施 该 方 案 本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的 价 格 不 超 过 上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回 购 股 份 的 方 式 为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要 约 方 式 或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认 可 的 其 他 方 式 使 用 的 资 金 金 额 为 上 市 之 日 起 每 十 二 个 月 内 使 用 不 少 于 3,000 万 元 ( 资 金 来 源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自 有 资 金 银 行 贷 款 等 方 式 ) 但 如 果 股 份 回 购 方 案 实 施 过 程 中 公 司 股 价 已 经 不 满 足 继 续 实 施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措 施 条 件 的, 公 司 可 停 止 实 施 该 方 案 自 本 公 司 股 票 挂 牌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年 内, 若 公 司 新 聘 任 董 事 ( 不 含 独 立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本 公 司 将 要 求 该 等 新 聘 任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履 行 公 司 上 市 时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已 作 出 的 关 于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相 应 承 诺 1-1-5
7 本 公 司 承 诺 : 在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前 提 条 件 满 足 时, 如 本 公 司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本 公 司 将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2 控 股 股 东 暨 实 际 控 制 人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夫 妇 关 于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及 相 应 约 束 措 施 公 司 股 票 挂 牌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年 内, 一 旦 出 现 连 续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公 司 上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末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情 形 时 ( 若 因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致 使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与 公 司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末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不 具 可 比 性 的,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作 相 应 调 整 ), 其 将 依 据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在 不 影 响 公 司 上 市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实 施 以 下 具 体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 (1) 其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将 以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方 式 进 行 如 公 司 在 上 述 需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条 件 触 发 后 启 动 了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其 可 选 择 与 公 司 同 时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或 在 公 司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实 施 完 毕 ( 以 公 司 公 告 的 实 施 完 毕 日 为 准 ) 后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仍 低 于 上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末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再 行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其 将 在 有 关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启 动 条 件 成 就 后 三 个 交 易 日 内 提 出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方 案 ( 包 括 拟 增 持 股 份 的 数 量 价 格 区 间 时 间 等 ), 在 三 个 交 易 日 内 通 知 公 司, 公 司 应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披 露 其 增 持 股 份 的 计 划 在 公 司 披 露 其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计 划 的 三 个 交 易 日 后, 其 将 按 照 方 案 开 始 实 施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计 划 但 如 果 公 司 披 露 其 增 持 计 划 后 三 个 交 易 日 内 公 司 股 价 已 经 不 满 足 启 动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措 施 的 条 件 的, 其 可 不 再 实 施 上 述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计 划 (2) 其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的 价 格 不 高 于 公 司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3) 其 合 计 用 于 股 份 增 持 的 资 金 为 上 市 之 日 起 每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 资 金 来 源 为 自 筹 资 金,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自 有 资 金 质 押 股 票 贷 款 等 方 式 ) 但 在 稳 定 股 价 方 案 实 施 过 程 中 公 司 股 价 已 经 不 满 足 继 续 实 施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条 件 的, 其 可 停 止 实 施 该 方 案 其 承 诺 : 在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条 件 满 足 时, 如 其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将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公 司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 如 其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的, 则 其 将 在 前 述 事 项 发 生 之 日 起 5 个 工 作 日 内 停 止 在 公 司 处 领 取 1-1-6
8 薪 酬 / 津 贴 及 股 东 分 红, 直 至 其 按 上 述 预 案 的 规 定 采 取 相 应 的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并 实 施 完 毕 时 为 止 3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 不 包 含 独 立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及 相 应 约 束 措 施 公 司 股 票 挂 牌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年 内, 一 旦 出 现 连 续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公 司 上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末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情 形 时 ( 若 因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致 使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与 公 司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末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不 具 可 比 性 的,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做 相 应 调 整 ), 且 公 司 及 控 股 股 东 暨 实 际 控 制 人 实 施 完 毕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 以 公 司 公 告 的 实 施 完 毕 日 为 准 ) 后,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仍 低 于 上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末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其 将 依 据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在 不 影 响 公 司 上 市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实 施 以 下 具 体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 (1) 其 将 通 过 二 级 市 场 以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以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公 司 应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披 露 其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的 计 划 在 公 司 披 露 其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计 划 的 三 个 交 易 日 后, 其 将 按 照 方 案 开 始 实 施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的 计 划 但 如 果 公 司 披 露 其 买 入 计 划 后 三 个 交 易 日 内 公 司 股 价 已 经 不 满 足 启 动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措 施 的 条 件 的, 其 可 不 再 实 施 上 述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计 划 (2) 其 通 过 二 级 市 场 以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的, 买 入 价 格 不 高 于 公 司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3) 其 将 在 上 市 之 日 起 每 十 二 个 月 内 使 用 不 少 于 其 在 担 任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职 务 期 间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从 公 司 处 领 取 的 税 后 薪 酬 / 津 贴 ( 如 有 ) 累 计 额 的 30% 稳 定 股 价 但 在 稳 定 股 价 方 案 实 施 过 程 中 公 司 股 价 已 经 不 满 足 继 续 实 施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措 施 条 件 的, 其 可 停 止 实 施 该 方 案 其 承 诺 : 在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前 提 条 件 满 足 时, 如 其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将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公 司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 如 果 其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的, 则 其 将 在 前 述 事 项 发 生 之 日 起 5 个 工 作 日 内 停 止 在 公 司 处 领 取 薪 酬 / 津 贴 ( 如 有 ) 及 股 东 分 红 ( 如 有 ), 直 至 其 按 上 述 预 案 内 容 的 规 定 采 取 相 应 的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并 实 施 完 毕 时 为 止 1-1-7
9 ( 三 ) 关 于 因 信 息 披 露 重 大 违 规 回 购 新 股 赔 偿 损 失 承 诺 及 相 应 约 束 措 施 1 公 司 关 于 因 信 息 披 露 重 大 违 规 回 购 新 股 赔 偿 损 失 承 诺 及 相 应 约 束 措 施 本 公 司 承 诺 : 如 本 公 司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本 公 司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本 公 司 将 依 法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本 公 司 将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定 有 关 违 法 事 实 的 当 日 进 行 公 告, 并 在 三 个 交 易 日 内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召 开 董 事 会 并 发 出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在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并 经 相 关 主 管 部 门 批 准 / 核 准 / 备 案 后 启 动 股 份 回 购 措 施 ; 本 公 司 承 诺 按 市 场 价 格 进 行 回 购 公 司 上 市 后 发 生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上 述 回 购 股 份 数 量 应 作 相 应 调 整 如 本 公 司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如 果 本 公 司 未 履 行 披 露 的 公 开 承 诺 事 项, 本 公 司 将 在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如 果 因 未 履 行 相 关 公 开 承 诺 事 项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公 司 将 依 法 向 投 资 者 赔 偿 相 关 损 失 2 控 股 股 东 关 于 因 信 息 披 露 重 大 违 规 赔 偿 损 失 承 诺 及 相 关 约 束 措 施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暨 实 际 控 制 人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夫 妇 承 诺 : 如 公 司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公 司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其 将 督 促 公 司 依 法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如 公 司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控 股 股 东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若 其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则 将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就 未 履 行 上 述 赔 偿 措 施 向 公 司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并 在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发 生 之 日 起 5 个 工 作 日 内, 停 止 在 公 司 处 领 取 薪 酬 / 津 贴 及 股 东 分 红, 同 时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将 不 得 转 让, 直 至 其 按 上 述 承 诺 采 取 相 应 的 赔 偿 措 施 并 实 施 完 毕 时 为 止 3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因 信 息 披 露 重 大 违 规 赔 偿 损 失 1-1-8
10 承 诺 及 相 应 约 束 措 施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 如 公 司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其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若 其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则 将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就 未 履 行 上 述 赔 偿 措 施 向 公 司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 并 在 违 反 上 述 赔 偿 措 施 发 生 之 日 起 5 个 工 作 日 内, 停 止 在 公 司 处 领 取 薪 酬 / 津 贴 ( 如 有 ) 及 股 东 分 红 ( 如 有 ), 同 时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如 有 ) 不 得 转 让, 直 至 其 按 上 述 承 诺 采 取 相 应 的 赔 偿 措 施 并 实 施 完 毕 时 为 止 ( 四 ) 本 次 发 行 相 关 中 介 机 构 的 承 诺 保 荐 机 构 承 诺 : 因 本 保 荐 机 构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先 行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发 行 人 律 师 承 诺 :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情 形 ; 若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所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发 行 人 会 计 师 承 诺 :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发 行 人 评 估 机 构 承 诺 :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 五 ) 公 司 发 行 前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的 持 股 意 向 减 持 意 向 及 相 应 约 束 措 施 1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暨 实 际 控 制 人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夫 妇 的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暨 实 际 控 制 人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夫 妇 承 诺 :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不 减 持 ; 超 过 上 述 期 限 拟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将 依 法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1-1-9
11 2 陈 俊 岭 李 惠 强 申 金 冬 谢 炳 銮 和 谢 挺 的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公 司 股 东 陈 俊 岭 承 诺 :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拟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全 部 减 持 完 毕 ;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上 市 后 发 生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减 持 价 格 应 作 相 应 调 整 ); 超 过 上 述 期 限 拟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将 依 法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公 司 股 东 李 惠 强 承 诺 :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合 计 减 持 不 超 过 104 万 股 ( 若 公 司 有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或 增 发 等 事 项 的, 上 述 股 份 总 数 应 作 相 应 调 整 );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上 市 后 发 生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减 持 价 格 应 作 相 应 调 整 ); 超 过 上 述 期 限 拟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将 依 法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公 司 股 东 申 金 冬 承 诺 :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合 计 减 持 不 超 过 80 万 股 ( 若 公 司 有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或 增 发 等 事 项 的, 上 述 股 份 总 数 应 作 相 应 调 整 );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上 市 后 发 生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减 持 价 格 应 作 相 应 调 整 ); 超 过 上 述 期 限 拟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将 依 法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公 司 股 东 谢 炳 銮 承 诺 :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合 计 减 持 不 超 过 104 万 股 ( 若 公 司 有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或 增 发 等 事 项 的, 上 述 股 份 总 数 应 作 相 应 调 整 );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上 市 后 发 生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减 持 价 格 应 作 相 应 调 整 ); 超 过 上 述 期 限 拟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将 依 法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公 司 股 东 谢 挺 承 诺 :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合 计 减 持 不 超 过 240 万 股 ( 若 公 司 有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或 增 发 等 事 项 的, 上 述 股 份 总 数 应 作 相 应 调 整 );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上 市 后 发 生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减 持 价 格 应 作 相 应 调 整 ); 超 过 上 述 期 限 拟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将 依 法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同 时, 公 司 发 行 前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均 承 诺 : 若 其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其 将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就 未 履 行 股 票 锁 定 期 承 诺 向 公 司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并 将 在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规 定 的 情 况 下 10 个 交 易 日 内 购 回 违 规 卖 出 的 股 票, 且 自 购 回 完 成 之 日 起 自 动 延 长 持 有 全 部 股
12 份 的 锁 定 期 3 个 月 如 果 其 因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事 项 而 获 得 收 入 的, 所 得 的 收 入 归 公 司 所 有, 其 将 在 获 得 收 入 的 五 日 内 将 前 述 收 入 支 付 给 公 司 指 定 账 户 ; 如 果 因 其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事 项 给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其 将 向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投 资 者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 六 )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及 承 诺 截 至 本 出 具 之 日,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为 8,000 万 股, 根 据 本 次 发 行 方 案, 公 司 拟 发 行 新 股 2,667 万 股, 股 本 规 模 将 大 幅 增 加 虽 然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投 产 后, 预 计 未 来 几 年 净 利 润 仍 将 保 持 增 长, 但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从 投 入 到 产 生 效 益, 需 要 一 定 的 时 间, 建 设 期 间 股 东 回 报 还 是 主 要 通 过 现 有 业 务 实 现 因 此,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当 年 公 司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可 能 低 于 上 年 度, 导 致 发 行 人 即 期 回 报 被 摊 薄 1 董 事 会 选 择 本 次 融 资 的 必 要 性 和 合 理 性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拟 用 于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项 目 信 息 系 统 提 升 建 设 项 目 和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项 目 将 进 一 步 扩 大 和 完 善 公 司 的 营 销 网 络, 提 高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的 市 场 覆 盖 率 和 影 响 力, 增 强 公 司 对 销 售 渠 道 的 控 制 力, 提 升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信 息 系 统 提 升 建 设 项 目 将 搭 建 更 为 完 备 的 信 息 管 理 平 台, 为 公 司 营 销 网 络 的 拓 展 供 应 链 管 理 能 力 的 提 升 网 络 终 端 的 实 时 监 控 和 动 态 管 理 等 业 务 发 展 提 供 强 有 力 的 后 台 支 持, 为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奠 定 坚 实 基 础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将 有 利 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的 开 展 2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与 发 行 人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发 行 人 从 事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在 人 员 技 术 市 场 等 方 面 的 储 备 情 况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项 目 是 在 公 司 现 有 销 售 渠 道 的 基 础 上 完 善 并 扩 大 营 销 网 络 布 局 ; 信 息 系 统 提 升 建 设 项 目 为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提 供 强 有 力 的 后 台 支 持 ;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主 要 是 满 足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发 展 的 需 要 公 司 积 累 了 较 强 的 渠 道 拓 展 和 管 理 经 验 拥 有 了 一 定 的 优 质 渠 道 资 源,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人 才 培 养 机 制, 具 备 较 强 的 门 店 复 制 能 力, 为 公 司 销 售 终 端 网 络 的 进 一 步 扩 张 提 供 了 有 利 条 件 公 司 专 注 于 高 尔 夫 服 饰 品 牌 经 营, 在 品 牌 知 名 度 和 影 响 力 不 断 提 升 的 同 时, 公 司 整 体 规 模 和 业 绩 以 及 单 店 销 售 业 绩 快 速 增 长, 为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奠 定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13 3 关 于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具 体 措 施 本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自 有 品 牌 比 音 勒 芬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研 发 设 计 品 牌 推 广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及 供 应 链 管 理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在 高 尔 夫 服 饰 市 场 已 具 有 一 定 的 品 牌 影 响 力 和 知 名 度, 发 展 态 势 良 好 为 降 低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对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影 响, 公 司 承 诺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提 升 品 牌 知 名 度 完 善 销 售 渠 道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定 位 于 高 端 品 牌, 在 高 尔 夫 服 饰 行 业 具 有 一 定 的 知 名 度 和 美 誉 度 公 司 将 利 用 高 尔 夫 成 功 进 入 2016 年 奥 运 会 正 式 项 目 的 契 机, 加 强 终 端 形 象 建 设 媒 体 广 告 赛 事 推 广 及 主 题 活 动 营 销, 传 播 公 司 生 活 高 尔 夫 的 品 牌 理 念, 使 公 司 的 高 端 高 尔 夫 服 饰 品 牌 形 象 得 以 不 断 加 强 本 公 司 产 品 通 过 直 营 店 和 加 盟 店 进 行 销 售 近 年 来,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情 况 良 好, 门 店 拓 展 保 持 较 快 的 增 长 速 度 公 司 将 在 现 有 销 售 渠 道 的 基 础 上, 加 强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拓 展 网 点 分 布,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零 售 终 端 广 度 与 辐 射 范 围, 调 高 产 品 市 场 覆 盖 度 ; 加 强 零 售 终 端 控 制, 提 升 单 店 产 出 效 益 (2) 加 强 研 发 设 计, 准 确 把 握 市 场 流 行 时 尚 趋 势 公 司 将 加 强 研 发 设 计 队 伍 建 设, 加 大 研 发 设 计 投 入, 在 提 高 产 品 功 能 性 的 同 时, 快 速 捕 捉 潮 流 元 素, 在 舒 适 度 款 式 色 彩 等 方 面 进 一 步 提 升 产 品 的 时 尚 休 闲 元 素, 保 证 公 司 服 饰 产 品 紧 跟 市 场 潮 流 同 时, 为 了 使 服 饰 研 发 设 计 在 模 式 理 念 和 水 准 上 不 断 向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接 轨, 公 司 将 加 大 与 外 部 市 场 研 究 机 构 及 专 业 设 计 机 构 的 合 作 (3) 提 高 运 营 效 率 降 低 运 营 成 本 公 司 将 加 强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全 面 有 效 地 控 制 公 司 经 营 和 管 理 风 险, 实 施 科 学 管 理, 控 制 成 本 费 用, 提 升 经 营 效 率 和 盈 利 能 力 公 司 已 在 高 尔 夫 服 饰 领 域 积 累 了 较 强 的 渠 道 拓 展 和 管 理 经 验, 未 来 公 司 将 致 力 于 进 一 步 巩 固 和 提 升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增 强 公 司 在 高 尔 夫 服 饰 领 域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4) 强 化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公 司 已 制 定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将 存 放 于 董 事 会 指 定 的 专 项 账 户 中 公 司 将 严 格 按 照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14 所 中 小 企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等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规 范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公 司 将 定 期 检 查 募 集 资 金 的 使 用 情 况, 从 而 加 强 对 募 投 项 目 的 监 管, 保 证 募 集 资 金 得 到 合 理 合 法 的 使 用 (5) 提 高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将 调 配 内 部 各 项 资 源 加 快 推 进 募 投 项 目 建 设, 提 高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争 取 募 投 项 目 早 日 达 产 并 实 现 预 期 效 益, 以 提 升 公 司 盈 利 水 平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为 尽 快 实 现 募 投 项 目 盈 利, 公 司 拟 通 过 多 种 渠 道 积 极 筹 措 资 金, 积 极 调 配 资 源, 开 展 募 投 项 目 的 前 期 准 备 工 作, 增 强 项 目 相 关 的 人 才 储 备, 争 取 尽 早 实 现 项 目 预 期 收 益, 提 高 未 来 几 年 的 股 东 回 报, 降 低 发 行 导 致 的 即 期 回 报 摊 薄 的 风 险 (6) 强 化 投 资 者 回 报 机 制 根 据 公 司 制 定 的 上 市 后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公 司 强 化 了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进 一 步 明 确 了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的 总 原 则, 明 确 了 利 润 分 配 的 条 件 和 方 式, 制 定 了 现 金 分 红 的 具 体 条 件 比 例 以 及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的 条 件, 完 善 了 利 润 分 配 的 决 策 程 序 等,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将 更 加 健 全 透 明 同 时, 公 司 还 制 订 了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对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进 行 了 具 体 安 排 公 司 将 保 持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连 续 性 与 稳 定 性,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强 化 对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保 障, 兼 顾 全 体 股 东 的 整 体 利 益 及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本 公 司 制 定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措 施 不 等 于 对 公 司 未 来 利 润 做 出 保 证 4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公 司 填 补 回 报 措 施 能 够 得 到 切 实 履 行 作 出 的 承 诺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 (1) 承 诺 不 无 偿 或 以 不 公 平 条 件 向 其 他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输 送 利 益, 也 不 采 用 其 他 方 式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 (2) 承 诺 对 其 职 务 消 费 行 为 进 行 约 束 ; (3) 承 诺 不 动 用 发 行 人 资 产 从 事 与 其 履 行 职 责 无 关 的 投 资 消 费 活 动 ; (4) 承 诺 由 董 事 会 或 薪 酬 委 员 会 制 定 的 薪 酬 制 度 与 发 行 人 填 补 回 报 措 施 的 执 行 情 况 相 挂 钩 ; (5) 承 诺 如 发 行 人 进 行 股 权 激 励, 股 权 激 励 的 行 权 条 件 将 与 发 行 人 填 补 回
15 报 措 施 的 执 行 情 况 相 挂 钩 同 时, 发 行 人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已 就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提 出 如 下 约 束 措 施 : (1) 若 承 诺 人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则 将 在 发 行 人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就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向 发 行 人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2) 在 确 认 承 诺 人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之 日 起 5 个 工 作 日 内, 承 诺 人 停 止 在 发 行 人 处 领 取 薪 酬 津 贴 ( 如 有 ) 及 股 东 分 红 ( 如 有 ), 同 时 承 诺 人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如 有 ) 不 得 转 让, 直 至 承 诺 人 实 际 履 行 承 诺 或 违 反 承 诺 事 项 消 除 (3) 若 因 非 不 可 抗 力 原 因 致 使 承 诺 人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且 又 无 法 提 供 正 当 合 理 之 说 明 的, 承 诺 人 因 此 而 获 得 的 收 益 均 归 发 行 人 所 有, 发 行 人 有 权 要 求 承 诺 人 于 取 得 收 益 之 日 起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违 反 承 诺 所 得 收 益 汇 至 发 行 人 指 定 账 户 另 外, 发 行 人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已 承 诺, 在 任 何 情 形 下, 其 均 不 会 越 权 干 预 发 行 人 的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不 会 侵 占 发 行 人 的 利 益 ; 其 将 切 实 履 行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义 务, 忠 实 勤 勉 地 履 行 职 责, 维 护 发 行 人 和 全 体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二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 一 ) 本 次 发 行 前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处 理 经 公 司 2013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滚 存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由 本 次 发 行 后 新 老 股 东 共 享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37, 万 元 ( 二 ) 公 司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根 据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公 司 发 行 上 市 后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如 下 : ( 一 ) 决 策 机 制 与 程 序 :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由 董 事 会 制 定 及 审 议 通 过 后 报 由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 董 事 会 在 制 定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时 应 充 分 考 虑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会 和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意 见 ( 二 ) 利 润 分 配 原 则 : 公 司 实 行 连 续 稳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应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并 兼 顾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 三 ) 利 润 的 分 配 形 式 : 公 司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或 者 现 金 股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分
16 配 利 润, 并 优 先 考 虑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 在 满 足 购 买 原 材 料 的 资 金 需 求 可 预 期 的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董 事 会 可 以 根 据 公 司 当 期 经 营 利 润 和 现 金 流 情 况 进 行 中 期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须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后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 四 )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的 具 体 条 件 : 公 司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实 现 盈 利 且 不 存 在 未 弥 补 亏 损 的 情 况 下, 应 当 进 行 现 金 分 红 采 用 股 票 股 利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的, 应 当 具 有 公 司 成 长 性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摊 薄 等 真 实 合 理 因 素 ;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综 合 考 虑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发 展 阶 段 自 身 经 营 模 式 盈 利 水 平 以 及 是 否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等 因 素, 区 分 下 列 情 形, 并 按 照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程 序, 提 出 差 异 化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1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80%; 2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40%; 3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不 易 区 分 但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按 照 前 项 规 定 处 理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不 得 超 过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范 围 ( 五 ) 公 司 在 制 定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时, 董 事 会 应 当 认 真 研 究 和 论 证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的 时 机 条 件 和 最 低 比 例 调 整 的 条 件 及 其 决 策 程 序 要 求 等 事 宜,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独 立 董 事 可 以 征 集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提 出 分 红 提 案, 并 直 接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股 东 大 会 对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进 行 审 议 前, 公 司 应 当 通 过 多 种 渠 道 主 动 与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进 行 沟 通 和 交 流, 充 分 听 取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和 诉 求, 及 时 答 复 中 小 股 东 关 心 的 问 题 公 司 采 取 股 票 或 者 现 金 股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或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时, 需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以 特 别 决 议 方 式 审 议 通 过 ( 六 )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重 大 投 资 发 展 规 划 等 方 面 的 资 金 需 求 情 况, 确 需 对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的, 调 整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不 得 违 反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证
17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 且 有 关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议 案, 需 事 先 征 求 独 立 董 事 及 监 事 会 的 意 见,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方 可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该 事 项 须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2/3 以 上 通 过 为 充 分 听 取 中 小 股 东 意 见, 公 司 应 通 过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等 方 式 为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提 供 便 利, 必 要 时 独 立 董 事 可 公 开 征 集 中 小 股 东 投 票 权 ( 七 ) 公 司 应 当 在 年 度 报 告 中 详 细 披 露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的 制 定 及 执 行 情 况, 并 对 下 列 事 项 进 行 专 项 说 明 : 1 是 否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要 求 ; 2 分 红 标 准 和 比 例 是 否 明 确 和 清 晰 ; 3 相 关 的 决 策 程 序 和 机 制 是 否 完 备 ; 4 独 立 董 事 是 否 履 职 尽 责 并 发 挥 了 应 有 的 作 用 ; 5 中 小 股 东 是 否 有 充 分 表 达 意 见 和 诉 求 的 机 会,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是 否 得 到 了 充 分 保 护 等 对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或 变 更 的, 还 应 对 调 整 或 变 更 的 条 件 及 程 序 是 否 合 规 和 透 明 等 进 行 详 细 说 明 ( 八 ) 公 司 股 东 存 在 违 规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情 况 的, 公 司 应 当 扣 减 该 股 东 所 获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以 偿 还 其 占 用 的 资 金 除 上 述 规 定 之 外, 公 司 制 定 了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计 划, 对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三 年 的 利 润 分 配 作 出 了 进 一 步 安 排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具 体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第 十 四 节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和 本 第 十 一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之 六 公 司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三 本 公 司 特 别 提 醒 投 资 者 注 意 以 下 风 险 因 素 ( 一 ) 生 产 环 节 外 包 的 风 险 公 司 主 要 采 用 品 牌 经 营 模 式, 致 力 于 附 加 值 较 高 的 业 务 链 上 游 的 设 计 研 发 和 业 务 链 下 游 的 品 牌 运 营 和 销 售 渠 道 建 设, 而 将 产 品 生 产 环 节 外 包 产 品 生 产 环 节 外 包 使 得 公 司 在 提 升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同 时 能 够 有 效 降 低 运 营 成 本 目 前 国 内 服 装 产 业 链 优 势 明 显, 可 供 选 择 的 具 备 较 高 制 造 水 平 的 成 衣 厂 较 多 同 时, 对 于 一 些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产 品, 公 司 会 选 择 境 外 ( 如 韩 国 ) 的 一 些 成 衣 厂 来 进 行 生 产, 以 确 保 公 司 产 品 的 品 质
18 通 过 采 取 建 立 成 衣 厂 甄 选 考 察 评 估 体 系 向 成 衣 厂 派 驻 质 量 专 员 入 库 检 验 委 托 第 三 方 机 构 进 行 专 项 检 测 等 措 施, 公 司 一 直 在 加 强 和 提 高 产 品 品 质, 但 仍 可 能 存 在 成 衣 厂 的 生 产 工 艺 不 能 满 足 公 司 产 品 品 质 要 求, 或 者 生 产 安 排 不 能 满 足 公 司 交 货 时 间 而 致 使 延 迟 供 货, 从 而 影 响 公 司 产 品 的 推 广 和 销 售 ( 二 ) 营 销 网 络 拓 展 带 来 的 管 理 风 险 公 司 产 品 通 过 直 营 店 和 加 盟 店 进 行 销 售 营 销 网 络 拓 展 是 公 司 扩 大 市 场 份 额 提 高 经 营 业 绩 的 重 要 实 现 方 式 近 年 来,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情 况 良 好, 门 店 拓 展 一 直 保 持 较 快 的 增 长 速 度 虽 然 公 司 积 累 了 较 强 的 渠 道 拓 展 和 管 理 经 验 拥 有 了 一 定 的 优 质 渠 道 资 源,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人 才 培 养 机 制, 具 备 较 强 的 门 店 复 制 能 力, 但 随 着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的 到 位 和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公 司 规 模 将 迅 速 扩 大, 营 销 网 络 也 将 得 到 进 一 步 扩 张, 店 铺 数 量 的 快 速 增 长 对 公 司 的 管 理 运 营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如 果 公 司 在 人 才 储 备 和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选 择 合 适 的 新 开 门 店 地 址 绩 效 管 理 等 方 面 不 能 满 足 公 司 发 展 的 需 要, 将 对 公 司 未 来 的 盈 利 能 力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 三 ) 存 货 余 额 较 大 的 风 险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存 货 净 额 为 19, 万 元, 占 资 产 总 额 的 28.26%, 存 货 余 额 较 大 高 端 品 牌 服 装 企 业 存 货 占 资 产 总 额 比 重 较 高 以 及 存 货 周 转 率 偏 低 是 与 高 端 品 牌 服 装 企 业 的 经 营 模 式 相 适 应 的 虽 然 公 司 存 货 一 直 保 持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所 需 合 理 水 平, 且 库 龄 较 短, 存 货 周 转 率 高 于 品 牌 定 位 类 似 的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但 若 在 未 来 的 经 营 年 度 中 因 市 场 环 境 发 生 变 化 或 竞 争 加 剧 导 致 存 货 积 压 和 减 值, 将 对 公 司 经 营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19 目 录 第 一 节 释 义...22 第 二 节 概 览...24 一 发 行 人 简 介...24 二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25 三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25 四 本 次 发 行 基 本 情 况...27 五 募 集 资 金 用 途...27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28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28 二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的 有 关 当 事 人...29 三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的 重 要 日 期...31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32 一 生 产 环 节 外 包 的 风 险...32 二 营 销 网 络 拓 展 带 来 的 管 理 风 险...32 三 存 货 余 额 较 大 的 风 险...33 四 市 场 竞 争 的 风 险...33 五 知 识 产 权 被 仿 冒 的 危 险...33 六 未 能 准 确 把 握 流 行 趋 势 变 化 的 研 发 风 险...34 七 物 流 配 送 管 理 风 险...34 八 人 力 资 源 风 险...34 九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被 摊 薄 的 风 险...34 十 募 投 项 目 的 实 施 与 经 营 风 险...35 十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风 险...35 十 二 实 际 控 制 人 因 杰 晖 融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涉 及 诉 讼 的 风 险...35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37 一 发 行 人 概 况...37 二 发 行 人 改 制 重 组 及 设 立 情 况...37 三 发 行 人 股 本 形 成 及 变 化 和 资 产 重 组 情 况...39 四 历 次 验 资 情 况...46 五 发 行 人 的 组 织 结 构...46 六 发 行 人 参 股 和 控 股 子 公 司 情 况...48 七 发 起 人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48 八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52 九 发 行 人 员 工 及 其 社 会 保 障 情 况...54 十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作 为 股 东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重 要 承 诺...57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63 一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及 其 变 化 情 况...63 二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20 三 公 司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86 四 公 司 的 主 要 业 务 情 况...94 五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六 软 件 著 作 权 情 况 七 特 许 经 营 权 情 况 八 公 司 的 研 发 投 入 及 研 发 机 构 情 况 九 产 品 的 质 量 控 制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一 公 司 独 立 运 行 情 况 二 同 业 竞 争 三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四 关 联 交 易 五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制 度 安 排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股 情 况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薪 酬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兼 职 情 况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的 亲 属 关 系 七 公 司 与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签 订 的 协 议 八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九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 十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及 原 因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一 发 行 人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二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情 况 三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资 金 占 用 和 对 外 担 保 的 情 况 四 发 行 人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情 况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一 近 三 年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会 计 报 表 二 审 计 意 见 三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的 基 础 四 报 告 期 内 采 用 的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五 税 项 六 分 部 信 息 七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八 主 要 资 产 情 况 九 主 要 债 项 十 股 东 权 益 情 况 十 一 现 金 流 量
21 十 二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中 的 重 要 事 项 十 三 近 三 年 的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十 四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十 五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第 十 一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一 发 行 人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二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三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四 资 本 性 支 出 分 析 五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分 析 六 公 司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七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及 承 诺 八 其 他 事 项 说 明 第 十 二 节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一 总 体 发 展 战 略 及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二 发 行 人 发 行 当 年 和 未 来 两 年 的 发 展 计 划 三 发 行 人 拟 定 上 述 计 划 所 依 据 的 假 设 条 件 四 发 行 人 实 施 上 述 计 划 可 能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五 确 保 实 现 上 述 计 划 拟 采 用 的 方 式 方 法 或 途 径 六 上 述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和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第 十 三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一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计 划 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具 体 情 况 三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经 营 成 果 和 财 务 状 况 的 影 响 第 十 四 节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一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二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实 际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三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方 案 和 已 经 履 行 的 决 策 程 序 四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第 十 五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及 投 资 者 关 系 负 责 部 门 及 人 员 二 重 要 合 同 三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四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情 况 第 十 六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声 明 一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 二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 三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 四 承 担 审 计 业 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五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六 验 资 机 构 声 明
22 第 十 七 节 备 查 文 件 一 备 查 文 件 二 备 查 地 点 时 间 三 信 息 披 露 网 址
23 第 一 节 释 义 在 本 中, 除 非 文 意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简 称 具 有 以 下 特 定 意 义 : 发 行 人 公 司 本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比 音 勒 芬 指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指 广 东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系 本 公 司 前 身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指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夫 妇 二 人 暨 南 投 资 指 广 州 暨 南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系 公 司 发 起 人 通 盈 创 投 指 广 东 通 盈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系 公 司 发 起 人 公 司 章 程 指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指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A 股 指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的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本 次 发 行 指 公 司 本 次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2,667 万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的 行 为 元 指 人 民 币 元 近 三 年 报 告 期 指 2013 年 2014 年 和 2015 年 近 三 年 年 末 指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5 年 12 月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末 31 日 公 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证 监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保 荐 机 构 主 承 销 商 安 信 证 券 发 行 人 律 师 国 枫 申 报 会 计 师 正 中 珠 江 服 饰 直 营 加 盟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安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国 枫 律 师 事 务 所 ( 曾 用 名 北 京 国 枫 凯 文 律 师 事 务 所 )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前 身 为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装 饰 人 体 的 物 品 总 称, 包 括 : 服 装 鞋 帽 袜 子 手 套 围 巾 领 带 提 包 等 由 公 司 开 设 直 营 零 售 终 端, 公 司 负 责 终 端 门 店 的 管 理 工 作 并 承 担 所 有 的 渠 道 费 用 由 公 司 与 符 合 一 定 资 质 的 企 业 或 个 人 签 订 特 许 经 营 合 同, 授 予 其 在 一 定 时 间 和 地 点 内 通 过 开 设 加 盟 店 经 营 公 司 品 牌 服 装 的 权 利, 公 司 给 予 相 应 的 指 导 和 支 持 加 盟 商 负 责 终 端 门 店 的 管 理 运 营, 承 担 相 应 的 渠 道 费 用
24 联 营 指 公 司 与 联 营 方 ( 包 括 商 场 机 场 高 尔 夫 球 会 ) 签 署 协 议, 由 联 营 方 提 供 经 营 场 所, 由 联 营 方 负 责 向 消 费 者 收 款 和 开 具 发 票, 并 按 照 销 售 收 入 的 一 定 比 例 扣 款 后 和 公 司 结 算 这 种 形 式 在 行 业 内 也 被 称 为 店 中 店, 联 营 方 允 许 品 牌 按 照 自 己 的 装 修 陈 列 风 格 来 宣 传 品 牌 形 象 旗 舰 店 指 为 扩 大 品 牌 在 区 域 内 的 影 响 力 及 宣 传 品 牌 形 象, 开 设 的 营 业 面 积 大 产 品 品 类 全 装 修 标 准 较 高 的 终 端 渠 道 旗 舰 店 注 重 给 消 费 者 提 供 良 好 的 购 物 环 境 和 购 物 体 验 标 准 店 指 在 营 业 面 积 产 品 品 类 装 修 标 准 等 方 面 低 于 旗 舰 店 的 终 端 渠 道, 是 公 司 主 要 的 门 店 种 类 独 立 门 店 指 以 临 街 商 铺 作 为 营 业 场 所 的 门 店 球 会 店 指 开 设 在 高 尔 夫 球 会 会 所 内 的 门 店 由 公 司 与 球 会 会 所 的 经 营 管 理 方 签 订 协 议, 由 球 会 负 责 收 款 开 具 发 票, 球 会 按 照 销 售 收 入 的 一 定 比 例 扣 款 后 和 公 司 结 算 成 衣 厂 指 将 面 料 辅 料 加 工 为 成 衣 的 生 产 企 业 供 应 商 指 面 料 供 应 商 辅 料 供 应 商 和 成 衣 厂 的 统 称 ODM 指 OEM 指 中 国 高 尔 夫 行 业 报 告 指 视 觉 营 销 (V.M.D) 指 具 有 设 计 改 良 以 及 制 造 能 力 的 制 造 商 依 据 客 户 对 某 项 产 品 的 需 求, 负 责 从 产 品 的 原 型 设 计 规 格 制 定 到 生 产 制 造 的 一 种 代 工 模 式 产 品 的 原 型 设 计 规 格 的 指 定 等 都 由 客 户 提 供, 客 户 委 托 有 量 产 设 备 及 能 力 的 制 造 商 生 产 或 者 组 装 产 品 的 一 种 代 工 模 式, 也 是 目 前 使 用 最 普 遍 的 代 工 模 式 中 国 高 尔 夫 行 业 报 告 是 由 朝 向 管 理 集 团 发 布 的 中 国 高 尔 夫 行 业 研 究 报 告, 自 2009 年 起 每 年 发 布 朝 向 管 理 集 团 是 国 内 著 名 的 专 业 高 尔 夫 管 理 公 司 Visual Merchandising, 通 过 视 觉 设 计 和 展 示, 传 达 和 展 示 服 装 品 牌 内 涵 服 装 产 品 的 个 性 和 企 业 的 经 营 理 念, 以 引 起 消 费 者 的 共 鸣 本 中 部 分 合 计 数 与 各 相 关 数 据 直 接 相 加 之 和 在 尾 数 上 如 果 存 在 差 异, 系 四 舍 五 入 所 致
25 第 二 节 概 览 本 概 览 仅 对 全 文 做 扼 要 提 示 投 资 者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全 文 一 发 行 人 简 介 本 公 司 系 于 2012 年 3 月 14 日 由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8,000 万 元 本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自 有 品 牌 比 音 勒 芬 ( )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研 发 设 计 品 牌 推 广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及 供 应 链 管 理 公 司 产 品 定 位 于 高 尔 夫 运 动 与 时 尚 休 闲 生 活 相 结 合 的 细 分 市 场, 目 标 群 体 为 高 尔 夫 爱 好 者 以 及 认 同 高 尔 夫 文 化 着 装 倾 向 于 高 尔 夫 风 格 的 中 产 收 入 以 上 消 费 人 群 公 司 产 品 分 为 专 业 高 尔 夫 系 列 和 生 活 休 闲 系 列 自 设 立 以 来, 公 司 立 志 做 中 国 高 尔 夫 服 饰 领 军 品 牌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在 高 尔 夫 服 饰 市 场 已 具 有 一 定 的 品 牌 影 响 力 和 知 名 度 比 音 勒 芬 ( ) 为 广 州 市 著 名 商 标 广 东 省 著 名 商 标 和 中 国 驰 名 商 标 根 据 中 国 纺 织 工 业 联 合 会 信 息 统 计 部 中 国 服 装 协 会 等 单 位 公 布 的 年 度 中 国 服 装 行 业 竞 争 力 20 强 企 业, 本 公 司 为 服 装 行 业 20 强 之 一 2011 年 12 月, 公 司 获 得 中 国 纺 织 工 业 联 合 会 颁 发 的 产 品 开 发 贡 献 奖 2012 年 10 月, 公 司 获 得 中 国 纺 织 工 业 联 合 会 颁 发 的 年 度 中 国 纺 织 服 装 企 业 竞 争 力 500 强 2012 年 11 月, 公 司 与 中 国 流 行 色 协 会 合 作 成 立 中 国 高 尔 夫 服 饰 色 彩 研 发 基 地, 成 为 中 国 流 行 色 协 会 在 高 尔 夫 服 饰 领 域 唯 一 指 定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2012 年 11 月, 公 司 获 得 中 国 流 行 色 协 会 颁 发 的 2011/2012 中 国 色 彩 应 用 奖 和 2011/2012 年 度 最 具 流 行 魅 力 高 尔 夫 服 饰 品 牌 2012 年 12 月, 公 司 被 中 国 纺 织 工 业 联 合 会 授 予 国 家 高 尔 夫 服 装 产 品 开 发 基 地 称 号 2013 年 3 月, 公 司 获 得 中 国 服 装 协 会 颁 发 的 杰 克 第 九 届 中 国 服 装 品 牌 年 度 大 奖 创 新 大 奖 2013 年 4 月 至 9 月, 公 司 冠 名 赞 助 2013 年 高 尔 夫 频 道 比 音 勒 芬 杯 铁 杆 会 高 尔 夫 赛 事 2013 年 10 月, 公 司 成 为 中 国 国 家 高 尔 夫 球 队 ( 奥 运 之 队 ) 官 方 唯 一 专 业 高 尔 夫 服 装 赞 助 商,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成 为 中 国 国 家 高 尔 夫 球 队 ( 奥 运 之 队 ) 指 定 品 牌 2013 年 12 月, 公 司 被 纺 织 服 装 周 刊 评 选 为 2013 中 国 纺 织 服 装 行 业 十 大 服 装 品 牌 2014 年 3 月 至 12 月, 公 司 冠 名 赞 助 2014 年 高 尔 夫 频 道 比 音
26 勒 芬 杯 铁 杆 会 高 尔 夫 赛 事 2015 年 3 月, 公 司 经 营 的 比 音 勒 芬 牌 T 恤 衫 被 中 国 商 业 联 合 会 和 中 华 全 国 商 业 信 息 中 心 联 合 授 予 2014 年 度 同 类 产 品 最 具 成 长 力 品 牌 和 2014 年 度 同 类 产 品 市 场 综 合 占 有 率 前 三 位 公 司 采 用 轻 资 产 的 品 牌 运 营 模 式, 致 力 于 附 加 值 较 高 的 业 务 链 上 游 的 设 计 研 发 和 业 务 链 下 游 的 品 牌 运 营 和 销 售 渠 道 建 设, 产 品 生 产 环 节 外 包 在 终 端 销 售 渠 道 建 设 方 面, 公 司 采 取 直 营 和 加 盟 相 结 合 的 模 式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拥 有 覆 盖 全 国 31 个 省 直 辖 市 自 治 区 的 601 个 终 端 门 店, 其 中 直 营 店 280 个, 加 盟 店 321 个, 覆 盖 了 国 内 主 要 城 市 的 核 心 商 圈 本 公 司 具 有 良 好 的 成 长 性 近 三 年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营 业 利 润 和 净 利 润 的 复 合 增 长 率 分 别 为 15.26% 14.06% 和 13.35% 二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夫 妇 二 人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4,800 万 股, 占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60%, 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暨 实 际 控 制 人 三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下 述 财 务 数 据 均 引 自 正 中 珠 江 出 具 的 广 会 审 字 2016 G 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 一 ) 资 产 负 债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流 动 资 产 601,962, ,779, ,484, 非 流 动 资 产 82,504, ,972, ,632, 资 产 总 计 684,466, ,752, ,117, 负 债 合 计 157,379, ,855, ,724,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527,087, ,896, ,392, ( 二 ) 利 润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753,613, ,682, ,276, 营 业 利 润 164,393, ,455, ,361, 利 润 总 额 165,652, ,568, ,137, 净 利 润 123,190, ,504, ,875,
27 ( 三 ) 现 金 流 量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38,227, ,417, ,196,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2,217, ,349, ,572,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20,107, ,505,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06,009, ,960, ,118, ( 四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项 目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资 产 负 债 率 22.99% 25.99% 34.59%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后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0.14% 0.22% 0.42%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18, , ,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12, ,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12, ,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2,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元 )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基 本 前 每 股 收 益 ( 元 ) 稀 释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基 本 后 每 股 收 益 ( 元 ) 稀 释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28 四 本 次 发 行 基 本 情 况 1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2 每 股 面 值 : 人 民 币 1.00 元 3 发 行 股 数 :2,667 万 股 ; 本 次 发 行 不 涉 及 发 行 人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4 发 行 价 格 : 根 据 询 价 结 果, 结 合 发 行 时 境 内 资 本 市 场 和 发 行 人 实 际 情 况, 由 发 行 人 与 主 承 销 商 协 商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5 发 行 方 式 : 采 用 网 下 向 询 价 对 象 配 售 与 网 上 向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6 发 行 对 象 : 符 合 资 格 的 境 内 自 然 人 法 人 等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者 除 外 ) 7 承 销 方 式 : 由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以 余 额 包 销 方 式 承 销 五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拟 按 轻 重 缓 急 用 于 以 下 项 目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总 投 资 备 案 单 位 备 案 项 目 编 号 1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项 目 52, 信 息 系 统 提 升 建 设 项 目 5,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5, 合 计 62, 如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不 能 满 足 投 资 项 目 的 资 金 需 求, 资 金 缺 口 将 由 公 司 自 筹 解 决 公 司 将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的 管 理 制 度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如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时 间 与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资 项 目 资 金 需 求 的 时 间 要 求 不 一 致, 公 司 将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以 自 有 资 金 或 银 行 贷 款 先 行 投 入, 待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予 以 置 换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的 详 细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第 十 三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的 相 关 内 容
29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 一 )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 二 ) 每 股 面 值 : 人 民 币 1.00 元 ( 三 ) 发 行 股 数 :2,667 万 股 ; 本 次 发 行 不 涉 及 发 行 人 股 东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 四 ) 发 行 价 格 : 根 据 询 价 结 果, 结 合 发 行 时 境 内 资 本 市 场 和 发 行 人 实 际 情 况, 由 发 行 人 与 主 承 销 商 协 商 确 定 发 行 价 格 ( 五 ) 发 行 市 盈 率 : [ ] 倍 ( 按 照 2015 年 经 审 计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 ] 倍 ( 按 照 2015 年 经 审 计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 六 )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6.59 元 ( 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除 以 发 行 前 总 股 本 计 算 )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 ] 元 ( 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与 本 次 发 行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之 和 除 以 发 行 后 股 本 计 算 ) ( 七 ) 发 行 市 净 率 : [ ] 倍 ( 以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除 以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值 计 算 ) [ ] 倍 ( 以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除 以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值 计 算 ) ( 八 ) 发 行 方 式 : 采 用 网 下 向 询 价 对 象 配 售 与 网 上 向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 九 ) 发 行 对 象 : 符 合 资 格 的 境 内 自 然 人 法 人 等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者 除 外 ) ( 十 ) 承 销 方 式 : 由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以 余 额 包 销 方 式 承 销 ( 十 一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 ] 万 元 ( 十 二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 ] 万 元 ( 十 三 ) 上 市 地 点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十 四 ) 发 行 费 用 概 算 :
30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承 销 费 保 荐 费 审 计 及 验 资 费 律 师 费 发 行 手 续 费 及 信 息 披 露 费 用 合 计 二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的 有 关 当 事 人 ( 一 ) 发 行 人 名 称 :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谢 秉 政 住 所 :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南 村 镇 兴 业 大 道 309 号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 陈 阳 ( 二 )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名 称 : 安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连 志 住 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金 田 路 4018 号 安 联 大 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 元 电 话 : 传 真 : 保 荐 代 表 人 : 杨 勇 陈 若 愚 项 目 协 办 人 : 王 安 定 项 目 经 办 人 : 房 子 龙 ( 三 ) 律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 北 京 国 枫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张 利 国 住 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建 国 门 大 街 26 号 新 闻 大 厦 7 层 电 话 :
31 传 真 : 签 字 律 师 : 臧 欣 袁 月 云 ( 四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法 定 代 表 人 : 蒋 洪 峰 住 所 : 广 州 市 东 风 东 路 555 号 粤 海 集 团 大 厦 10 楼 电 话 : 传 真 : 经 办 会 计 师 : 王 韶 华 洪 文 伟 ( 五 )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名 称 : 广 东 联 信 资 产 评 估 土 地 房 地 产 估 价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喜 佟 住 所 :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越 秀 北 路 222 号 16 楼 电 话 : 传 真 : 经 办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 潘 赤 戈 刘 绍 云 ( 六 ) 拟 上 市 交 易 所 名 住 称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所 : 深 圳 市 深 南 大 道 2012 号 电 话 : 传 真 : ( 七 ) 股 票 登 记 机 构 名 地 称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址 :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93 号 中 信 大 厦 18 楼 电 话 : 传 真 :
32 ( 八 ) 收 款 银 行 收 款 银 行 : 户 名 : 账 号 : 本 公 司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及 其 负 责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经 办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股 权 关 系 或 其 它 权 益 关 系 三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的 重 要 日 期 发 行 安 排 日 期 刊 登 发 行 公 告 询 价 推 介 刊 登 定 价 公 告 申 购 和 缴 款 股 票 上 市 [ ] 年 [ ] 月 [ ] 日 [ ] 年 [ ] 月 [ ] 日 至 [ ] 年 [ ] 月 [ ] 日 [ ] 年 [ ] 月 [ ] 日 [ ] 年 [ ] 月 [ ] 日 [ ] 年 [ ] 月 [ ] 日
33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投 资 者 在 评 价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票 时, 除 本 提 供 的 其 他 各 项 资 料 外, 应 特 别 认 真 地 考 虑 下 述 各 项 风 险 因 素 下 述 风 险 因 素 是 根 据 重 要 性 原 则 和 可 能 影 响 投 资 决 策 的 程 度 大 小 排 序, 但 该 排 序 并 不 表 示 风 险 因 素 依 次 发 生 发 行 人 提 请 投 资 者 仔 细 阅 读 本 章 全 文 一 生 产 环 节 外 包 的 风 险 公 司 主 要 采 用 品 牌 经 营 模 式, 致 力 于 附 加 值 较 高 的 业 务 链 上 游 的 设 计 研 发 和 业 务 链 下 游 的 品 牌 运 营 和 销 售 渠 道 建 设, 而 将 产 品 生 产 环 节 外 包 产 品 生 产 环 节 外 包 使 得 公 司 在 提 升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同 时 能 够 有 效 降 低 运 营 成 本 目 前 国 内 服 装 产 业 链 优 势 明 显, 可 供 选 择 的 具 备 较 高 制 造 水 平 的 成 衣 厂 较 多 同 时, 对 于 一 些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产 品, 公 司 会 选 择 境 外 ( 如 韩 国 ) 的 一 些 成 衣 厂 来 进 行 生 产, 以 确 保 公 司 产 品 的 品 质 通 过 采 取 建 立 成 衣 厂 甄 选 考 察 评 估 体 系 向 成 衣 厂 派 驻 质 量 专 员 入 库 检 验 委 托 第 三 方 机 构 进 行 专 项 检 测 等 措 施 公 司 一 直 在 加 强 和 提 高 产 品 品 质, 但 仍 可 能 存 在 成 衣 厂 的 生 产 工 艺 不 能 满 足 公 司 产 品 品 质 要 求, 或 者 生 产 安 排 不 能 满 足 公 司 交 货 时 间 而 致 使 延 迟 供 货, 从 而 影 响 公 司 产 品 的 推 广 和 销 售 二 营 销 网 络 拓 展 带 来 的 管 理 风 险 本 公 司 产 品 通 过 直 营 店 和 加 盟 店 进 行 销 售 营 销 网 络 拓 展 是 公 司 扩 大 市 场 份 额 提 高 经 营 业 绩 的 重 要 实 现 方 式 近 年 来,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情 况 良 好, 门 店 拓 展 一 直 保 持 较 快 的 增 长 速 度 虽 然 公 司 积 累 了 较 强 的 渠 道 拓 展 和 管 理 经 验 拥 有 了 一 定 的 优 质 渠 道 资 源,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人 才 培 养 机 制, 具 备 较 强 的 门 店 复 制 能 力, 但 随 着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的 到 位 和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公 司 规 模 将 迅 速 扩 大, 营 销 网 络 也 将 得 到 进 一 步 扩 张, 店 铺 数 量 的 快 速 增 长 对 公 司 的 管 理 运 营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如 果 公 司 在 人 才 储 备 和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选 择 合 适 的 新 开 门 店 地 址 绩 效 管 理 等 方 面 不 能 满 足 公 司 发 展 的 需 要, 将 对 公 司 未 来 的 盈 利 能 力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34 三 存 货 余 额 较 大 的 风 险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存 货 净 额 为 19, 万 元, 占 资 产 总 额 的 28.26%, 存 货 余 额 较 大 高 端 品 牌 服 装 企 业 存 货 占 资 产 总 额 比 重 较 高 以 及 存 货 周 转 率 偏 低 是 与 高 端 品 牌 服 装 企 业 的 经 营 模 式 相 适 应 的 虽 然 公 司 存 货 一 直 保 持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所 需 合 理 水 平, 且 库 龄 较 短, 存 货 周 转 率 高 于 品 牌 定 位 类 似 的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但 若 在 未 来 的 经 营 年 度 中 因 市 场 环 境 发 生 变 化 或 竞 争 加 剧 导 致 存 货 积 压 和 减 值, 将 对 公 司 经 营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四 市 场 竞 争 的 风 险 国 内 品 牌 服 装 行 业 是 一 个 充 分 市 场 化 竞 争 的 行 业 品 牌 服 装 企 业 的 竞 争 力 主 要 体 现 在 品 牌 定 位 及 品 牌 影 响 力 研 发 设 计 能 力 商 业 模 式 营 销 网 络 等 方 面, 其 中 品 牌 定 位 及 品 牌 影 响 力 是 品 牌 服 装 企 业 综 合 实 力 的 反 映 本 公 司 产 品 为 高 尔 夫 服 饰, 目 标 群 体 为 高 尔 夫 爱 好 者 以 及 认 同 高 尔 夫 文 化 着 装 倾 向 于 高 尔 夫 风 格 的 中 产 收 入 以 上 消 费 人 群 虽 然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已 成 为 国 内 高 尔 夫 服 饰 较 具 影 响 力 及 知 名 度 的 品 牌, 但 目 前 行 业 内 的 品 牌 集 中 度 相 对 较 低, 各 品 牌 之 间 的 竞 争 较 为 激 烈 如 果 未 来 公 司 不 能 够 持 续 提 升 品 牌 价 值, 将 对 公 司 未 来 的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一 定 的 负 面 影 响 五 知 识 产 权 被 仿 冒 的 危 险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定 位 于 高 端 品 牌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在 高 尔 夫 服 饰 行 业 具 有 一 定 的 知 名 度 和 美 誉 度, 是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之 一 品 牌 是 影 响 消 费 者 购 买 选 择 的 重 要 因 素 不 同 品 牌 产 品 用 料 质 量 服 务 设 计 特 点 不 同, 产 品 定 价 也 不 同 虽 然 公 司 已 经 并 将 继 续 采 取 各 种 方 式 来 保 护 公 司 的 品 牌 和 注 册 商 标, 进 一 步 加 强 品 牌 保 护 力 度, 但 由 于 服 饰 的 款 式 品 牌 标 识 和 装 修 陈 列 风 格 十 分 直 观, 易 于 模 仿, 因 此 随 着 公 司 市 场 影 响 力 的 不 断 增 强, 公 司 存 在 因 知 识 产 权 受 到 侵 害, 而 导 致 品 牌 形 象 受 到 损 害 经 营 业 绩 受 到 影 响 的 风 险
35 六 未 能 准 确 把 握 流 行 趋 势 变 化 的 研 发 风 险 服 装 行 业 是 一 个 消 费 者 品 味 和 偏 好 不 断 变 化 的 行 业 公 司 产 品 研 发 要 求 准 确 预 测 市 场 潮 流 流 行 趋 势 变 化 和 消 费 者 需 求 变 化, 并 能 不 断 开 发 新 的 适 销 对 路 的 产 品 本 公 司 已 经 建 立 了 一 套 完 善 的 市 场 信 息 捕 捉 消 费 行 为 分 析 与 预 测 流 行 色 彩 分 析 的 产 品 研 发 系 统, 具 有 较 强 的 研 发 能 力, 能 够 较 好 的 预 测 和 把 握 高 尔 夫 服 饰 流 行 动 向, 并 迅 速 调 整 产 品 组 合 以 适 应 市 场 需 求 的 变 化 但 如 果 公 司 对 流 行 时 尚 和 消 费 者 需 求 判 断 失 误 和 把 握 不 准, 未 能 及 时 开 发 出 适 销 对 路 的 产 品, 或 开 发 的 产 品 大 量 滞 销, 将 对 本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七 物 流 配 送 管 理 风 险 本 公 司 物 流 配 送 外 包 给 第 三 方 物 流 运 输 企 业 物 流 配 送 的 及 时 和 准 确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有 一 定 影 响 虽 然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对 第 三 方 物 流 企 业 的 筛 选 机 制, 亦 在 信 息 化 系 统 中 建 立 了 和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相 适 应 的 仓 储 物 流 模 块, 但 是 若 对 第 三 方 物 流 企 业 的 管 理 出 现 疏 忽 或 失 误, 则 可 能 导 致 产 品 供 应 的 迟 延 或 差 错, 从 而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八 人 力 资 源 风 险 作 为 高 端 品 牌 服 饰 企 业, 公 司 的 持 续 发 展 依 赖 于 研 发 设 计 品 牌 营 销 和 供 应 链 人 才 的 储 备 公 司 高 度 重 视 人 才 在 发 展 中 的 作 用, 一 方 面 注 重 从 内 部 培 养 专 业 的 品 牌 设 计 营 销 和 供 应 链 管 理 人 才, 另 一 方 面 从 外 部 招 聘 和 吸 收 具 有 丰 富 经 验 的 各 类 型 人 才 自 成 立 以 来, 公 司 核 心 管 理 层 和 员 工 队 伍 保 持 较 高 的 稳 定 性 由 于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特 别 是 募 投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需 要 大 量 具 备 相 关 知 识 和 经 验 的 研 发 设 计 品 牌 营 销 供 应 链 管 理 等 各 方 面 的 人 才,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保 持 员 工 队 伍 的 稳 定, 并 招 揽 到 所 需 合 格 人 才, 将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和 持 续 发 展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九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被 摊 薄 的 风 险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将 大 幅 度 增 加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由 于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项 目 存 在 一 定 的 建 设 周 期, 公 司 净 利 润 的 增 长 速 度 在 短 期 内 将 可 能 低 于 净 资 产 的 增 长 速 度 公 司 存 在 发 行 后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36 十 募 投 项 目 的 实 施 与 经 营 风 险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拟 用 于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项 目 信 息 系 统 提 升 建 设 项 目 和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虽 然 公 司 对 募 集 资 金 计 划 投 资 的 项 目 进 行 了 认 真 的 市 场 调 查 及 严 格 的 可 行 性 论 证, 项 目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的 品 牌 价 值, 取 得 较 好 的 经 济 效 益, 并 提 高 公 司 的 信 息 化 管 理 水 平, 且 项 目 亦 取 得 了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的 备 案, 但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仍 然 会 存 在 各 种 不 确 定 和 不 可 预 期 因 素, 并 可 能 会 对 项 目 的 建 设 进 度 实 际 收 益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从 而 影 响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十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风 险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前,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夫 妇 合 计 持 本 公 司 60% 的 股 份, 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暨 实 际 控 制 人 谢 秉 政 担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本 次 发 行 后,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夫 妇 仍 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暨 实 际 控 制 人 如 果 控 股 股 东 通 过 行 使 表 决 权 或 其 他 方 式 对 公 司 经 营 和 财 务 决 策 重 大 人 事 任 免 和 利 润 分 配 等 方 面 实 施 不 利 影 响, 可 能 会 给 本 公 司 及 中 小 股 东 带 来 一 定 风 险 十 二 实 际 控 制 人 因 杰 晖 融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涉 及 诉 讼 的 风 险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夫 妇 因 冯 玲 玲 参 股 的 杰 晖 融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借 款 合 同 纠 纷 被 相 关 债 权 人 要 求 承 担 连 带 清 偿 责 任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与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夫 妇 相 关 之 涉 案 金 额 合 计 约 计 0.62 亿 元 由 于 杰 晖 公 司 相 关 案 件 财 产 保 全 原 因,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谢 秉 政 所 持 公 司 400 万 股 股 份 冯 玲 玲 所 持 公 司 400 万 股 股 份 被 冻 结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二 人 拟 向 有 关 法 院 提 供 其 他 财 产 为 上 述 债 权 提 供 担 保, 以 解 除 针 对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之 限 制 措 施, 相 关 手 续 正 在 办 理 中 保 荐 机 构 和 发 行 人 律 师 认 为 :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冯 玲 玲 谢 秉 政 以 自 身 名 义 参 加 诉 讼 之 情 形 与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直 接 的 利 害 关 系, 不 会 对 发 行 人 的 持 续 经 营 造 成 实 质 性 损 害 或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由 于 杰 晖 公 司 相 关 案 件 诉 讼 财 产 保 全 原 因 被 限 制 办 理 相 应 变 更 手 续 或 被 冻 结 系 正 常 的 司 法 诉 讼 程 序, 并 不 属 于 股 权 权 属 纠 纷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所 持 股 权 权 属 清 晰, 无 任 何 权 属 争 议 或 纠 纷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目 前 所 拥 有 之 资 产 规 模 相 对 于 上 述 诉 讼 案 件 金 额 而 言, 其
37 二 人 亦 具 备 足 够 的 偿 还 能 力, 且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已 出 具 书 面 承 诺, 若 未 来 其 二 人 需 就 杰 晖 担 保 与 其 他 第 三 方 因 目 前 已 知 或 未 来 可 能 发 生 之 债 权 债 务 纠 纷 承 担 相 应 还 款 责 任 的, 则 其 二 人 均 将 以 其 所 拥 有 的 除 发 行 人 股 权 以 外 之 其 他 财 产 承 担 偿 还 责 任, 不 会 影 响 其 二 人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权 之 份 额, 不 会 影 响 其 二 人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地 位 因 杰 晖 公 司 引 起 的 相 关 诉 讼 事 宜 不 会 对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构 成 实 质 性 障 碍
38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一 发 行 人 概 况 公 司 名 称 :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 BIEM.L.FDLKK GARMENT CO.,LTD. 注 册 资 本 : 8,00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谢 秉 政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2003 年 1 月 2 日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日 期 :2012 年 3 月 14 日 住 所 :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南 村 镇 兴 业 大 道 309 号 邮 政 编 码 :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号 码 : 互 联 网 网 址 : 电 子 信 箱 : [email protected] 经 营 范 围 : 纺 织 服 装 服 饰 业 二 发 行 人 改 制 重 组 及 设 立 情 况 ( 一 ) 设 立 方 式 本 公 司 是 由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2 月 1 日, 经 股 东 会 决 议 批 准,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以 截 至 2011 年 11 月 30 日 经 审 计 的 账 面 净 资 产 113,529, 元 为 基 础, 按 照 :1 的 比 例 折 为 80,000,000 股, 整 体 变 更 为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二 ) 发 起 人 本 公 司 发 起 人 为 谢 秉 政 谢 挺 谢 炳 銮 李 惠 强 陈 俊 岭 冯 玲 玲 申 金 冬 唐 新 乔 暨 南 投 资 和 通 盈 创 投
39 ( 三 ) 发 行 人 改 制 设 立 前, 主 要 发 起 人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本 公 司 主 要 发 起 人 为 谢 秉 政 先 生 本 公 司 成 立 前, 谢 秉 政 先 生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包 括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的 股 权 和 暨 南 投 资 17.37% 的 股 权 暨 南 投 资 主 要 从 事 创 投 业 务 除 此 以 外, 谢 秉 政 先 生 无 任 何 其 他 投 资 和 参 与 经 营 的 事 项 ( 四 ) 发 行 人 设 立 时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本 公 司 成 立 时 承 继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的 全 部 资 产 和 业 务, 包 括 流 动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等 各 项 资 产 本 公 司 自 成 立 起 一 直 从 事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研 发 设 计 品 牌 推 广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及 供 应 链 管 理 ( 五 ) 发 行 人 成 立 之 后, 主 要 发 起 人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实 际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本 公 司 成 立 后, 主 要 发 起 人 谢 秉 政 先 生 所 拥 有 的 主 要 资 产 和 从 事 的 主 要 业 务 均 未 发 生 变 化 ( 六 ) 改 制 前 原 企 业 的 业 务 流 程 改 制 后 发 行 人 的 业 务 流 程, 以 及 原 企 业 和 发 行 人 业 务 流 程 间 的 联 系 本 公 司 系 由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公 司 设 立 前 后 业 务 流 程 没 有 发 生 变 化 本 公 司 业 务 流 程 的 具 体 内 容 请 参 见 本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之 四 公 司 的 主 要 业 务 情 况 之 ( 三 ) 公 司 的 经 营 模 式 ( 七 ) 发 行 人 成 立 以 来, 在 生 产 经 营 方 面 与 主 要 发 起 人 的 关 联 关 系 及 演 变 情 况 本 公 司 成 立 后, 在 生 产 经 营 方 面 独 立 运 作, 与 主 要 发 起 人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本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的 具 体 内 容, 请 参 见 本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三 关 联 交 易 ( 八 ) 发 起 人 出 资 资 产 的 产 权 变 更 情 况 本 公 司 成 立 后, 承 继 了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的 全 部 资 产 负 债, 相 应 资 产 的 产 权 变 更 手 续 已 全 部 办 理 完 毕
40 三 发 行 人 股 本 形 成 及 变 化 和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股 本 形 成 及 其 变 化 情 况 年 1 月,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成 立 2003 年 1 月, 谢 挺 和 劳 馨 文 分 别 以 现 金 380 万 元 和 120 万 元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广 东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500 万 元 广 东 智 合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本 次 出 资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并 于 2002 年 12 月 17 日 出 具 粤 智 会 (2002) 验 字 B317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 截 至 2002 年 12 月 16 日 止, 广 东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 筹 ) 已 收 到 股 东 缴 纳 的 注 册 资 本 合 计 人 民 币 伍 佰 万 元 ( 5,000,000.00) 2003 年 1 月 2 日,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完 成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并 领 取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设 立 时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形 式 认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实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1 谢 挺 货 币 % 2 劳 馨 文 货 币 % 合 计 % 年 3 月, 第 一 次 股 权 转 让 2003 年 3 月 10 日,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劳 馨 文 将 其 所 持 有 的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24.00% 的 股 权 按 照 原 始 出 资 金 额 全 部 转 让 给 陈 少 华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的 原 因 为 劳 馨 文 拟 退 出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的 经 营, 陈 少 华 愿 意 通 过 受 让 股 权 的 方 式 参 与 公 司 经 营, 定 价 依 据 为 按 出 资 额 定 价, 资 金 来 源 于 其 个 人 自 有 资 金 2003 年 3 月 27 日,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形 式 认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实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1 谢 挺 货 币 % 2 陈 少 华 货 币 % 合 计 % 年 7 月, 第 二 次 股 权 转 让 2003 年 7 月 1 日,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谢 挺 将 其 所 持 有 的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76.00% 股 权 以 原 始 出 资 金 额 全 部 转 让 给 冯 玲 玲, 陈 少 华 将 持 有 的 比 音 勒
41 芬 有 限 24.00% 股 权 以 原 始 出 资 金 额 全 部 转 让 给 申 金 冬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的 原 因 定 价 依 据 和 资 金 来 源 如 下 : (1) 谢 挺 因 身 体 原 因 拟 退 出 公 司 的 经 营, 冯 玲 玲 一 直 担 任 公 司 的 设 计 总 监 职 务 同 时 也 参 与 比 音 勒 芬 的 经 营 管 理 经 双 方 协 商 一 致, 冯 玲 玲 同 意 按 出 资 额 作 价 受 让 谢 挺 所 持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76% 股 权, 转 让 价 格 为 380 万 元, 冯 玲 玲 支 付 股 权 转 让 款 的 资 金 来 源 于 其 个 人 自 有 资 金 (2) 陈 少 华 因 家 庭 经 济 原 因 拟 退 出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的 经 营, 申 金 冬 自 2003 年 进 入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后 即 担 任 主 要 管 理 人 员 职 务, 其 看 好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未 来 的 发 展 前 景 经 双 方 协 商 一 致, 申 金 冬 同 意 按 出 资 额 作 价 受 让 陈 少 华 所 持 比 音 勒 芬 24% 股 权, 转 让 价 格 120 万 元, 其 用 于 支 付 股 权 转 让 款 之 资 金 来 源 于 其 个 人 自 有 资 金 2003 年 7 月 11 日,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形 式 认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实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1 冯 玲 玲 货 币 % 2 申 金 冬 货 币 % 合 计 % 年 10 月, 第 一 次 增 资 2007 年 9 月 10 日,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500 万 元 增 至 1,500 万 元,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1,000 万 元 由 谢 秉 政 以 现 金 方 式 按 照 每 1 元 注 册 资 本 作 价 1 元 的 价 格 认 缴 广 州 远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本 次 出 资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并 于 2007 年 9 月 25 日 出 具 穗 远 华 验 字 [2007] 第 B1004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 截 至 2007 年 9 月 19 日 止, 公 司 已 收 到 股 东 谢 秉 政 缴 纳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合 计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全 部 以 货 币 出 资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当 时 发 展 速 度 较 快 且 发 展 趋 势 良 好, 因 而 对 企 业 运 营 资 金 的 需 求 增 加 谢 秉 政 系 冯 玲 玲 之 配 偶, 亦 非 常 看 好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及 高 尔 夫 服 饰 在 国 内 市 场 的 发 展 前 景, 愿 意 通 过 增 资 的 方 式 参 与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的 经 营 管 理 谢 秉 政 增 资 的 资 金 来 源 于 其 个 人 自 有 资 金 2007 年 10 月 10 日, 公 司 完 成 上 述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增 资 完 成 之 后,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42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形 式 认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实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1 谢 秉 政 货 币 1,000 1, % 2 冯 玲 玲 货 币 % 3 申 金 冬 货 币 % 合 计 1,500 1, % 年 11 月, 第 二 次 增 资 2008 年 11 月 17 日,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1,500 万 元 增 至 3,500 万 元,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2,000 万 元 由 谢 秉 政 以 现 金 方 式 按 照 每 1 元 注 册 资 本 作 价 1 元 的 价 格 认 缴 广 州 融 成 合 伙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本 次 出 资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并 于 2008 年 11 月 24 日 出 具 穗 融 成 验 字 (2008) 第 1106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 截 至 2008 年 11 月 20 日 止, 公 司 已 收 到 股 东 谢 秉 政 缴 纳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2,000 万 元, 全 部 以 货 币 出 资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因 业 务 发 展 良 好 需 要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基 于 看 好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未 来 发 展 前 景, 谢 秉 政 决 定 对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进 行 增 资 增 资 的 资 金 来 源 于 其 个 人 自 有 资 金 2008 年 11 月 26 日, 公 司 完 成 上 述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增 资 完 成 之 后,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形 式 认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实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1 谢 秉 政 货 币 3,000 3, % 2 冯 玲 玲 货 币 % 3 申 金 冬 货 币 % 合 计 3,500 3, % 年 12 月, 第 三 次 增 资 2009 年 12 月 2 日,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3,500 万 元 增 至 5,000 万 元,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1,500 万 元 由 谢 秉 政 以 现 金 方 式 按 照 每 1 元 注 册 资 本 作 价 1 元 的 价 格 认 缴 广 州 融 成 合 伙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本 次 出 资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并 于 2009 年 12 月 4 日 出 具 穗 融 成 验 字 (2009) 第 1116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 截 至 2009 年 12 月 2 日 止, 公 司 已 收 到 股 东 谢 秉 政 缴 纳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1,500 万 元 整,
43 全 部 以 货 币 出 资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因 业 务 发 展 良 好 需 要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基 于 看 好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未 来 发 展 前 景, 谢 秉 政 决 定 对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再 次 进 行 增 资 谢 秉 政 增 资 的 资 金 来 源 于 其 个 人 自 有 资 金 2009 年 12 月 10 日, 公 司 完 成 上 述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增 资 完 成 之 后,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形 式 认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实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1 谢 秉 政 货 币 4,500 4, % 2 冯 玲 玲 货 币 % 3 申 金 冬 货 币 % 合 计 5,000 5, % 年 12 月, 第 四 次 增 资 第 三 次 股 权 转 让 2010 年 9 月 15 日,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1)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5,000 万 元 增 至 6,000 万 元,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1,000 万 元 由 谢 秉 政 以 位 于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南 村 镇 兴 业 大 道 608 号 的 合 计 两 栋 房 地 产 认 缴 ;(2) 谢 秉 政 将 其 对 公 司 的 120 万 元 出 资 以 万 元 转 让 给 唐 新 乔 ( 占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2.000%) 100 万 元 出 资 以 万 元 转 让 给 申 金 冬 ( 占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1.667%) 600 万 元 出 资 以 万 元 转 让 给 谢 挺 ( 占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 冯 玲 玲 将 其 对 公 司 的 80 万 元 出 资 以 万 元 转 让 给 申 金 冬 ( 占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1.333%) 广 州 业 勤 资 产 评 估 土 地 房 地 产 估 计 有 限 公 司 对 谢 秉 政 用 于 本 次 增 资 的 两 栋 房 地 产 进 行 了 资 产 评 估, 并 于 2010 年 8 月 30 日 出 具 业 评 房 字 [2010] 第 164 号 房 地 产 估 价 报 告 根 据 房 地 产 估 价 报 告, 该 两 栋 房 地 产 于 评 估 基 准 日 (2010 年 8 月 27 日 ) 的 评 估 价 值 为 人 民 币 1, 万 元 广 东 联 信 资 产 评 估 土 地 房 地 产 估 价 有 限 公 司 对 上 述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进 行 了 复 核, 并 于 2013 年 1 月 3 日 出 具 了 联 信 ( 证 ) 核 报 字 [2013] 第 Z0003 号 关 于 业 评 房 字 (2010) 第 164 号 广 东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评 估 的 位 于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南 村 镇 兴 业 大 道 608 号 1 2 号 厂 房 市 场 价 值 评 估 < 房 地 产 估 价 报 告 > 的 复 核 报 告 复 核 结 论 认 为 : 业 评 房 字 (2010) 第 164 号 房 地 产 估 价 报 告 遵 循 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房 地 产 估 计 规 范 GB/T (1999 年 6 月 1 日 起 实 施 ) 的 要 求, 估 价 对 象 和 范 围 与 企 业 申 报 估 价 的 资 产 范 围 一 致 ;
44 估 价 目 的 明 确 ; 实 施 的 估 价 程 序 到 位 ; 估 价 方 法 和 估 价 参 数 取 值 依 据 符 合 相 关 规 范 要 求 ; 估 价 报 告 格 式 符 合 报 告 出 具 时 的 规 范 要 求 ; 对 估 价 结 果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的 事 项 已 披 露 广 州 融 成 合 伙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本 次 出 资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并 于 2010 年 9 月 20 日 出 具 穗 融 成 验 字 (2010) 第 1275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 截 至 2010 年 9 月 20 日 止, 公 司 已 收 到 股 东 谢 秉 政 投 入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股 东 以 实 物 出 资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上 述 验 资 报 告 进 行 了 复 核, 并 于 2013 年 1 月 出 具 了 广 会 所 专 字 [2013] 第 号 关 于 对 广 东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变 更 验 资 报 告 的 复 核 意 见, 认 为 : 广 州 融 成 合 伙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为 广 东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2010 年 增 资 所 出 具 的 穗 融 成 验 字 2010 第 1275 号 验 资 报 告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符 合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第 1602 号 验 资 的 相 关 规 定 本 次 增 资 及 股 权 转 让 的 原 因 定 价 依 据 和 资 金 来 源 如 下 : (1) 谢 挺 系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设 时 之 股 东, 其 后 虽 因 身 体 原 因 退 出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的 经 营, 但 鉴 于 谢 挺 对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设 立 后 曾 做 出 的 贡 献, 谢 秉 政 同 意 将 其 所 持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10% 股 权 转 让 给 谢 挺 ; 唐 新 乔 申 金 冬 系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之 核 心 管 理 人 员, 为 激 励 核 心 管 理 人 员, 谢 秉 政 同 意 将 所 持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部 分 股 权 转 让 给 唐 新 乔 和 申 金 冬 ; 冯 玲 玲 同 意 将 所 持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部 分 股 权 转 让 给 申 金 冬 该 次 转 让 价 格 以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股 权 转 让 时 点 的 净 资 产 值 为 依 据, 经 协 商 后, 确 定 为 每 1 元 注 册 资 本 作 价 元 该 次 用 以 支 付 转 让 款 之 资 金 来 源 于 其 等 个 人 自 有 资 金 (2) 考 虑 到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的 业 务 规 模 不 断 的 扩 大, 其 原 有 仓 库 无 法 满 足 当 时 的 业 务 量, 需 要 重 新 租 赁 或 购 买 房 产 用 于 储 存 货 物 使 用 谢 秉 政 名 下 原 拥 有 的 两 处 房 产 较 为 适 合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用 作 仓 库 使 用, 故 其 决 定 以 该 两 项 房 地 产 作 价 对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增 资 投 入
45 2010 年 12 月 13 日, 公 司 完 成 上 述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本 次 增 资 及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之 后,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出 资 形 式 货 币 ( 万 元 ) 实 物 ( 万 元 ) 认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实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1 谢 秉 政 3,680 1,000 4,680 4, % 2 谢 挺 % 3 冯 玲 玲 % 4 申 金 冬 % 5 唐 新 乔 % 合 计 6,000 6, % 年 10 月, 第 四 次 股 权 转 让 2011 年 10 月 10 日,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谢 秉 政 按 每 一 元 注 册 资 本 作 价 3 元 分 别 将 其 所 持 有 的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6.50% 股 权 转 让 给 谢 炳 銮, 将 其 所 持 有 的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6.50% 股 权 转 让 给 李 惠 强, 将 其 所 持 有 的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6.00% 股 权 转 让 给 陈 俊 岭, 将 其 所 持 有 的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2.00% 股 权 转 让 给 暨 南 投 资, 将 其 所 持 有 的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2.00% 股 权 转 让 给 通 盈 创 投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的 原 因 定 价 依 据 和 资 金 来 源 如 下 : 本 次 股 权 受 让 方 系 谢 秉 政 的 同 乡 校 友 及 校 友 投 资 的 公 司 各 受 让 方 均 非 常 看 好 比 音 勒 芬 未 来 发 展 前 景, 愿 意 出 资 参 与 比 音 勒 芬 的 业 务 经 营 ; 同 时, 出 于 完 善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股 东 结 构 多 元 化 之 考 虑, 谢 秉 政 同 意 将 所 持 部 分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股 权 转 让 予 上 述 各 方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的 价 格 以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股 权 转 让 时 点 的 净 资 产 值 为 依 据, 经 协 商 后, 确 定 为 每 1 元 注 册 资 本 作 价 3 元 本 次 用 以 支 付 转 让 款 之 资 金 来 源 于 其 等 个 人 自 有 资 金 或 公 司 自 有 资 金 2011 年 10 月 14 日,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本 次 股 权 转 让 完 成 后,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认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实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1 谢 秉 政 3,300 3, % 2 谢 挺 % 3 谢 炳 銮 % 4 李 惠 强 % 5 陈 俊 岭 %
46 6 冯 玲 玲 % 7 申 金 冬 % 8 唐 新 乔 % 9 暨 南 投 资 % 10 通 盈 创 投 % 合 计 6, % 年 3 月,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2012 年 2 月 1 日,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召 开 股 东 会, 同 意 比 音 勒 芬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正 中 珠 江 对 本 次 整 体 变 更 进 行 了 审 验, 并 于 2012 年 2 月 1 日 出 具 广 会 所 验 字 [2012] 第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 截 至 2012 年 2 月 1 日 止,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筹 ) 以 经 审 计 的 广 东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1 年 11 月 30 日 的 净 资 产 113,529, 元 为 折 股 依 据, 按 :1 的 比 例 折 合 为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筹 ) 的 股 份 80,000,000 股, 每 股 面 值 1 元, 超 过 折 合 实 收 股 本 部 分 合 计 33,529,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2012 年 3 月 14 日, 股 份 公 司 在 广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完 成 了 工 商 注 册 登 记 整 体 变 更 后, 股 份 公 司 的 股 本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发 起 人 姓 名 / 名 称 持 股 数 量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1 谢 秉 政 4, % 2 谢 挺 % 3 谢 炳 銮 % 4 李 惠 强 % 5 陈 俊 岭 % 6 冯 玲 玲 % 7 申 金 冬 % 8 唐 新 乔 % 9 暨 南 投 资 % 10 通 盈 创 投 % 合 计 8, % 自 2012 年 3 月 14 日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以 来, 本 公 司 股 本 未 发 生 变 化
47 ( 二 ) 发 行 人 设 立 以 来 的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自 设 立 以 来, 本 公 司 未 发 生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行 为 四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本 公 司 历 次 股 东 出 资 股 本 变 化 的 验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注 册 资 本 出 资 验 资 日 期 验 资 目 的 号 ( 万 元 ) 方 式 年 12 月 17 日 公 司 设 立 500 货 币 年 9 月 25 日 第 一 次 增 资 1,500 货 币 年 11 月 24 日 第 二 次 增 资 3,500 货 币 年 12 月 4 日 第 三 次 增 资 5,000 货 币 年 9 月 20 日 第 四 次 增 资 6,000 房 地 产 年 2 月 1 日 整 体 变 更 8,000 净 资 产 年 1 月 3 日 验 资 复 核 - - 五 发 行 人 的 组 织 结 构 ( 一 ) 本 次 发 行 前 发 行 人 股 权 结 构 图 验 资 机 构 广 东 智 合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远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广 州 融 成 合 伙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广 州 融 成 合 伙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广 州 融 成 合 伙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验 资 报 告 编 号 粤 智 会 (2002) 验 字 B317 号 穗 远 华 验 字 [2007] 第 B1004 号 穗 融 成 验 字 (2008) 第 1106 号 穗 融 成 验 字 (2009) 第 1116 号 穗 融 成 验 字 (2010) 第 1275 号 广 会 所 验 字 [2012] 第 号 广 会 所 专 字 [2013] 第 号
48 ( 二 ) 发 行 人 内 部 组 织 结 构 图 公 司 各 职 能 部 门 职 责 如 下 : 1 研 发 设 计 中 心 : 根 据 公 司 战 略 规 划, 定 期 进 行 市 场 考 察 和 研 究, 开 展 各 季 度 服 装 款 式 配 饰 和 辅 料 的 开 发 和 设 计 ; 产 品 开 发 的 费 用 与 产 品 成 本 的 控 制 与 核 算 ; 订 货 会 的 货 品 准 备 ; 向 其 他 部 门 提 供 产 品 知 识 培 训 ; 为 商 品 管 理 中 心 鉴 定 样 板 2 商 品 管 理 中 心 : 制 订 公 司 生 产 计 划 及 与 各 工 厂 商 定 委 外 生 产 计 划 ; 监 督 日 常 生 产 过 程 ; 统 筹 公 司 产 品 结 构, 生 产 下 单, 发 货 和 入 库 管 理 ; 组 织 实 施 各 季 度 订 货 会 对 供 应 商 和 成 衣 厂 的 面 辅 料 实 施 质 量 监 督 ; 成 衣 厂 生 产 全 过 程 质 量 跟 踪 监 督 ; 制 订 产 品 验 收 入 库 标 准, 负 责 公 司 产 品 验 收 入 库 的 质 检 监 督 ; 产 品 质 量 问 题 调 查 分 析 3 营 销 中 心 : 制 订 市 场 开 发 与 拓 展 战 略 规 划 ; 建 立 健 全 渠 道 管 理 制 度 运 作 流 程 营 销 发 展 规 划 ; 加 盟 商 的 管 理 与 拓 展 ; 直 营 店 铺 的 管 理 和 与 联 营 商 场 关 系 维 护 ; 指 导 店 铺 装 修 成 列 和 店 铺 形 象 展 示 ;VIP 顾 客 的 日 常 维 护 与 管 理 其 中, 企 划 部 负 责 制 定 组 织 协 调 公 司 的 商 品 企 划 工 作, 负 责 对 公 司 推 出 商 品 的 主 题 流 行 元 素 产 品 结 构 主 打 款 式 产 品 定 价 面 辅 料 推 广 策 略 及 活 动 时 间 等 做 出 总 体 规 划 品 牌 推 广 部 负 责 品 牌 形 象 设 计 和 宣 传, 企 业 文 化 传 播 赛 事 推 广 部 负 责 年 度 高 尔 夫 赛 事 推 广 计 划 制 定 和 实 施 ; 公 司 各 类 高 尔 夫 赛 事 推 广 活 动 的 权 益 维 护 及 筹 备 ; 监 督 公 司 品 牌 宣 传 和 推 广 工 作 的 实 施 4 财 务 中 心 : 公 司 财 务 管 理 预 算 管 理 财 务 核 算 与 监 督 ; 公 司 筹 资 计 划
49 的 编 制 和 实 施 ; 提 供 各 种 会 计 信 息 资 料 及 其 他 要 求 报 送 的 资 料 ; 负 责 公 司 报 税 与 缴 税 工 作 ; 对 下 属 分 公 司 的 财 务 工 作 的 管 理 与 指 导 ; 公 司 物 流 网 络 运 作 资 源 的 规 划 与 配 置, 产 品 物 流 仓 储 运 作 监 控, 公 司 采 购 成 本 控 制 5 采 购 中 心 : 负 责 公 司 成 衣 面 辅 料 等 物 资 的 采 购 工 作 ; 选 择 评 审 管 理 供 应 商, 建 立 供 应 商 档 案 ; 组 织 供 货 合 同 评 审, 签 订 供 货 合 同 ; 负 责 采 购 物 资 的 报 验 和 入 库 工 作 6 人 力 资 源 中 心 : 建 立 健 全 人 事 管 理 规 章 制 度 ; 规 划 规 范 公 司 组 织 架 构 岗 位 架 构 和 岗 位 职 责 ; 办 公 环 境 办 公 设 施 及 公 司 运 作 的 后 勤 保 障 管 理 ; 公 司 人 员 管 理 以 及 日 常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和 开 发 ; 公 司 日 常 法 律 事 务 的 处 理 ; 公 司 信 息 化 系 统 建 设 与 维 护 ; 工 资 奖 金 的 核 算, 办 理 和 管 理 员 工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 公 司 员 工 培 训 课 程 的 研 发 及 培 训 方 案 的 制 定 与 实 施 7 内 部 审 计 部 : 制 定 健 全 的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编 制 具 体 内 部 审 计 方 案 ; 建 立 和 监 督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实 施 ; 开 展 定 期 的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8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 建 立 健 全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管 理 制 度 ; 筹 备 董 事 会 会 议 监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 收 集 保 管 三 会 会 议 资 料 ; 负 责 外 部 监 管 机 构 的 沟 通 与 协 调 ; 负 责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维 护 投 资 者 关 系 ; 协 助 董 事 会 秘 书 处 理 日 常 事 务 六 发 行 人 参 股 和 控 股 子 公 司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无 参 股 和 控 股 子 公 司 七 发 起 人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共 有 10 名 股 东, 其 中 8 名 自 然 人 股 东,2 名 法 人 股 东, 均 为 股 份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时 的 发 起 人 股 东 ( 一 ) 实 际 控 制 人 基 本 情 况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夫 妇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4,800 万 股, 占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60%, 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暨 实 际 控 制 人 谢 秉 政, 男,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公 民 身 份 号 码 为 ********, 住 所 为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南 村 镇 华 南 碧 桂 园,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董 事 长
50 冯 玲 玲, 女,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公 民 身 份 号 码 为 ********, 住 所 为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南 村 镇 华 南 碧 桂 园 ( 二 ) 其 他 自 然 人 股 东 基 本 情 况 1 谢 挺, 男,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公 民 身 份 号 码 为 ********, 住 所 为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黄 埔 大 道 2 谢 炳 銮, 男,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公 民 身 份 号 码 为 ********, 住 所 为 浙 江 省 温 州 市 鹿 城 区 水 心 街 道 3 李 惠 强, 男,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公 民 身 份 号 码 为 ********, 住 所 为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市 良 路 4 陈 俊 岭, 男,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公 民 身 份 号 码 为 ********, 住 所 为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寺 右 新 马 路 5 申 金 冬, 男,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公 民 身 份 号 码 为 ********, 住 所 为 成 都 市 成 华 区 双 桥 路 南 六 街 6 唐 新 乔, 女,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公 民 身 份 号 码 为 ********, 住 所 为 湖 南 省 祁 东 县 洪 桥 镇 县 正 东 路 ( 三 ) 法 人 股 东 基 本 情 况 1 广 州 暨 南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叶 惠 全 成 立 时 间 :2010 年 1 月 11 日 注 册 地 址 :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黄 埔 大 道 西 601 号 暨 南 大 学 真 如 苑 B3 栋 三 楼 3 号 经 营 范 围 : 以 自 有 资 金 投 资 房 地 产 ; 投 资 项 目 管 理 ; 投 资 咨 询 服 务 ( 涉 及 许 可 的 项 目 除 外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服 务 暨 南 投 资 的 股 东 及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发 起 人 姓 名 / 名 称 认 缴 出 资 额 实 缴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1 广 东 中 惠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2,000 6, % 2 广 东 通 盈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6,978 3, % 3 杨 子 善 5,211 2, % 4 谢 秉 政 5,211 2, % 5 丑 建 忠 % 合 计 30,000 15, %
51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暨 南 投 资 总 资 产 为 43,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41, 万 元 ;2015 年 度, 暨 南 投 资 实 现 净 利 润 25, 万 元 (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2 广 东 通 盈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俊 岭 成 立 时 间 :2007 年 6 月 11 日 注 册 地 址 :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寺 右 新 马 路 号 2418 房 经 营 范 围 : 创 业 投 资 业 务 ; 代 理 其 他 创 业 投 资 企 业 等 机 构 或 个 人 的 创 业 投 资 业 务 ; 创 业 投 资 咨 询 业 务 ; 为 创 业 企 业 提 供 创 业 管 理 服 务 业 务 ; 参 与 设 立 创 业 投 资 企 业 与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顾 问 机 构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通 盈 创 投 的 股 东 及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发 起 人 姓 名 / 名 称 认 缴 出 资 额 实 缴 出 资 额 出 资 比 例 1 广 东 骏 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1,530 1, % 2 陈 俊 岭 1,080 1, % 3 赵 毅 % 合 计 3,000 3, %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通 盈 创 投 总 资 产 为 15,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14, 万 元 ;2015 年 度, 通 盈 创 投 实 现 净 利 润 万 元 (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 四 )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除 本 公 司 外, 冯 玲 玲 持 有 浙 江 世 纪 都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80% 的 股 权 浙 江 世 纪 都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7 年 11 月 29 日, 注 册 资 本 及 实 收 资 本 均 为 1,000 万 元 ; 其 中 冯 玲 玲 持 有 80% 的 股 权, 管 伟 龙 持 有 20% 的 股 权 公 司 住 所 为 桐 乡 市 梧 桐 街 道 工 业 园 区 二 期 环 城 北 路 以 北 世 纪 大 道 以 东, 经 营 范 围 为 : 五 金 交 电 电 子 产 品 机 电 产 品 ( 除 九 座 以 下 乘 用 车 ) 床 上 用 品 化 工 原 料 及 其 产 品 ( 除 危 险 化 学 品 及 易 制 毒 化 学 品 ) 金 属 材 料 日 用 百 货 建 筑 材 料 的 销 售 ; 经 济 信 息 咨 询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 企 业 营 销 规 划 ; 市 场 营 销 策 划 ; 物 业 管 理 ( 上 述 经 营 范 围 不 含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禁 止 限 制 和 许 可 经 营 的 项 目 )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浙 江 世 纪 都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不 存 在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52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浙 江 世 纪 都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总 资 产 为 9,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1, 万 元 ;2015 年 度, 浙 江 世 纪 都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0.12 万 元 (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 五 ) 发 行 人 股 份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夫 妇 因 冯 玲 玲 参 股 的 杰 晖 融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借 款 合 同 纠 纷 被 相 关 债 权 人 要 求 承 担 连 带 清 偿 责 任 因 相 关 债 权 人 向 有 关 法 院 申 请 财 产 保 全 并 提 起 民 事 诉 讼, 根 据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人 民 法 院 下 达 的 民 事 裁 定 书, 冻 结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的 银 行 存 款 人 民 币 7,680, 元 或 查 封 扣 押 其 等 值 财 产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谢 秉 政 所 持 公 司 400 万 股 股 份 冯 玲 玲 所 持 公 司 400 万 股 股 份 被 冻 结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二 人 拟 向 有 关 法 院 提 供 其 他 财 产 为 上 述 债 权 提 供 担 保, 以 解 除 针 对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被 冻 结 之 情 形, 相 关 手 续 正 在 办 理 中 保 荐 机 构 和 发 行 人 律 师 认 为 :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冯 玲 玲 谢 秉 政 以 自 身 名 义 参 加 诉 讼 之 情 形 与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直 接 的 利 害 关 系, 不 会 对 发 行 人 的 持 续 经 营 造 成 实 质 性 损 害 或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由 于 杰 晖 公 司 相 关 案 件 诉 讼 财 产 保 全 原 因 被 限 制 办 理 相 应 变 更 手 续 或 被 冻 结 系 正 常 的 司 法 诉 讼 程 序, 并 不 属 于 股 权 权 属 纠 纷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所 持 股 权 权 属 清 晰, 无 任 何 权 属 争 议 或 纠 纷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目 前 所 拥 有 之 资 产 规 模 相 对 于 上 述 诉 讼 案 件 金 额 而 言, 其 二 人 亦 具 备 足 够 的 偿 还 能 力, 且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已 出 具 书 面 承 诺, 若 未 来 其 二 人 需 就 杰 晖 担 保 与 其 他 第 三 方 因 目 前 已 知 或 未 来 可 能 发 生 之 债 权 债 务 纠 纷 承 担 相 应 还 款 责 任 的, 则 其 二 人 均 将 以 其 所 拥 有 的 除 发 行 人 股 权 以 外 之 其 他 财 产 承 担 偿 还 责 任, 不 会 影 响 其 二 人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权 之 份 额, 不 会 影 响 其 二 人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地 位 因 杰 晖 公 司 引 起 的 相 关 诉 讼 事 宜 不 会 对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构 成 实 质 性 障 碍 有 关 本 次 诉 讼 的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本 第 十 五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之 四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情 况 之 ( 二 ) 关 联 方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除 上 述 事 项 外,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股 东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均 不 存 在 被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53 八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股 本 情 况 发 行 前, 本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8,000 万 股 本 次 拟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2,667 万 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10,667 万 股 发 行 后 社 会 公 众 股 占 总 股 本 比 例 为 25.00%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公 司 股 东 及 股 本 结 构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发 行 前 发 行 后 股 数 ( 万 股 ) 比 例 股 数 ( 万 股 ) 比 例 1 谢 秉 政 4, % 4, % 2 谢 挺 % % 3 谢 炳 銮 % % 4 李 惠 强 % % 5 陈 俊 岭 % % 6 冯 玲 玲 % % 7 申 金 冬 % % 8 唐 新 乔 % % 9 暨 南 投 资 % % 10 通 盈 创 投 % % 11 本 次 拟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 - 2, % 合 计 - 8, % 10, % ( 二 )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任 职 情 况 本 公 司 有 8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自 然 人 股 东 在 公 司 任 职 的 具 体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节 之 七 发 起 人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 三 ) 股 东 中 战 略 投 资 者 持 股 情 况 本 公 司 股 东 中 无 战 略 投 资 者 ( 四 ) 本 次 发 行 前 各 股 东 间 关 联 关 系 及 关 联 股 东 的 各 自 持 股 比 例 本 公 司 各 股 东 之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如 下 : 谢 秉 政 与 冯 玲 玲 系 夫 妇 关 系 ; 谢 秉 政 与 谢 挺 系 兄 弟 关 系 ; 通 盈 创 投 系 陈 俊
54 岭 控 制 的 企 业 ; 通 盈 创 投 和 谢 秉 政 分 别 持 有 暨 南 投 资 23.26% 和 17.37% 的 股 权 除 此 之 外, 其 他 股 东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各 关 联 股 东 的 持 股 比 例 参 见 本 节 之 八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 之 ( 一 )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股 本 情 况 ( 五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流 通 限 制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及 相 应 约 束 措 施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暨 实 际 控 制 人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夫 妇 二 人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其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公 司 股 东 谢 挺 谢 炳 銮 李 惠 强 陈 俊 岭 申 金 冬 唐 新 乔 暨 南 投 资 通 盈 创 投 承 诺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其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公 司 股 东 谢 秉 政 申 金 冬 唐 新 乔 和 冯 玲 玲 承 诺 : 在 其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在 申 报 离 任 六 个 月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通 过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出 售 公 司 股 票 数 量 占 其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总 数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百 分 之 五 十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暨 实 际 控 制 人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申 金 冬 和 唐 新 乔 承 诺 : 公 司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 公 司 上 市 后 发 生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上 述 价 格 应 作 相 应 调 整 )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夫 妇 承 诺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不 减 持 ; 申 金 冬 和 唐 新 乔 承 诺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其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上 市 后 发 生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减 持 价 格 应 作 相 应 调 整 ) 如 超 过 上 述 期 限 拟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其 承 诺 将 依 法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 其 不 会 因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而 拒 绝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以 上 承 诺 人 均 承 诺 : 若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其 将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就 未 履 行 股 票 锁 定 期 承 诺 向 公 司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55 歉, 并 将 在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规 定 的 情 况 下 10 个 交 易 日 内 购 回 违 规 卖 出 的 股 票, 且 自 购 回 完 成 之 日 起 自 动 延 长 持 有 全 部 股 份 的 锁 定 期 3 个 月 若 其 因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而 获 得 收 入 的, 所 得 收 入 归 公 司 所 有, 其 将 在 获 得 收 入 的 五 日 内 将 前 述 收 入 支 付 给 公 司 指 定 账 户 如 果 因 其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事 项 给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其 将 向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投 资 者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九 发 行 人 员 工 及 其 社 会 保 障 情 况 ( 一 ) 员 工 基 本 情 况 1 员 工 结 构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共 有 在 册 员 工 1,557 人, 具 体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类 别 类 别 细 分 员 工 人 数 所 占 比 例 (%) 行 政 管 理 人 员 研 发 设 计 人 员 岗 位 构 成 运 营 人 员 销 售 人 员 1, 总 计 1, 岁 以 下 年 龄 构 成 岁 岁 以 上 ( 含 ) 总 计 1, 硕 士 以 上 本 科 学 历 构 成 大 专 中 专 及 以 下 1, 总 计 1, 员 工 薪 酬 政 策 公 司 参 照 广 州 市 及 各 直 营 门 店 所 在 区 域 当 地 平 均 工 资 和 同 行 业 薪 酬 水 平, 结 合 公 司 经 营 效 益 及 员 工 贡 献 确 定 员 工 薪 酬 标 准 公 司 根 据 员 工 岗 位 性 质 责 任 大 小 和 任 职 要 求 不 同, 分 别 制 定 了 总 部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店 铺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等 具 体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公 司 员 工 薪 酬 的 确 定 依 据 以 下 几 方 面 的 原 则 : (1) 以 按 劳 分 配 为 主 的 原 则 ;
56 (2) 效 率 优 先 兼 顾 公 平 的 原 则 ; (3) 员 工 工 资 增 长 与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和 效 益 提 高 相 适 应 的 原 则 ; (4) 优 化 劳 动 配 置 的 原 则 ; (5) 公 司 员 工 的 薪 酬 水 平 高 于 当 地 同 行 业 平 均 水 平 3 上 市 前 后 高 管 薪 酬 安 排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根 据 上 述 总 部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拟 定 的 原 则, 综 合 考 虑 有 关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岗 位 职 责 工 作 成 果 等 因 素 而 确 定 公 司 总 部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主 要 包 括 以 下 内 容 : (1)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确 定 原 则 : 1 按 劳 分 配 与 责 权 利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 2 收 入 水 平 与 公 司 效 益 及 工 作 目 标 挂 钩 的 原 则 ; 3 薪 酬 与 公 司 长 远 利 益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 4 薪 酬 标 准 公 开 公 正 透 明 的 原 则 (2)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的 监 督 与 管 理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是 确 定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方 案 负 责 薪 酬 管 理 考 核 和 监 督 的 专 门 机 构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对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考 核 后, 形 成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方 案,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批 准 后 实 施 公 司 没 有 上 市 后 改 变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政 策 的 计 划, 将 继 续 执 行 总 部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的 有 关 规 定, 并 由 董 事 会 薪 酬 委 员 会 负 责 其 薪 酬 的 制 定 与 考 核 4 薪 酬 委 员 会 对 工 资 奖 金 的 规 定 公 司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主 要 负 责 制 定 审 查 公 司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政 策 与 方 案 制 定 公 司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考 核 标 准 并 进 行 考 核, 并 对 董 事 会 负 责 公 司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对 于 工 资 奖 金 的 规 定 主 要 体 现 在 前 述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中 5 员 工 薪 酬 的 具 体 情 况 (1)2015 年 度 公 司 普 通 中 层 高 层 三 层 次 员 工 的 年 度 薪 酬 情 况 项 目 总 薪 酬 ( 万 元 ) 年 平 均 人 数 ( 人 ) 平 均 薪 酬 ( 万 元 ) 高 层 员 工 中 层 员 工 1, 普 通 员 工 11, ,
57 合 计 12, , (2) 员 工 总 薪 酬 平 均 薪 酬 及 增 长 情 况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数 额 增 幅 数 额 增 幅 数 额 平 均 员 工 人 数 ( 人 ) 1, % 1, % 1,203 总 薪 酬 ( 万 元 ) 12, % 10, % 7, 平 均 薪 酬 ( 万 元 ) % % 6.29 全 国 城 镇 单 位 就 业 人 员 年 平 均 工 资 ( 万 元 ) 广 州 市 纺 织 服 装 服 饰 业 单 位 平 均 工 资 ( 万 元 ) 暂 未 公 布 % 5.15 暂 未 公 布 % 4.02 注 :1 公 司 直 营 门 店 遍 及 全 国 一 二 线 城 市, 员 工 薪 酬 根 据 各 直 营 门 店 所 在 区 域 当 地 工 资 水 平 进 行 适 当 调 整 本 次 选 择 2013 年 至 2015 年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统 计 局 公 布 的 全 国 城 镇 单 位 就 业 人 员 年 平 均 工 资 进 行 比 较 分 析 2 由 于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统 计 局 无 纺 织 服 装 服 饰 业 单 位 平 均 工 资 的 统 计 数 据, 本 次 选 择 了 广 州 市 统 计 信 息 网 2013 年 2014 年 统 计 年 鉴 中 披 露 的 广 州 市 纺 织 服 装 服 饰 业 单 位 平 均 工 资 进 行 比 较 分 析 作 为 中 高 端 品 牌 服 装 经 营 企 业, 公 司 员 工 工 资 水 平 一 直 高 于 行 业 及 全 国 平 均 水 平, 且 随 着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和 效 益 的 提 高 逐 年 稳 步 增 长 ( 二 ) 社 会 保 障 情 况 本 公 司 实 行 劳 动 合 同 制, 员 工 的 聘 用 和 解 聘 均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合 同 法 的 规 定 办 理 本 公 司 已 按 照 国 家 及 地 方 关 于 企 业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相 关 规 定, 为 员 工 办 理 了 养 老 保 险 医 疗 保 险 工 伤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生 育 保 险 等 社 会 保 险 以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费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社 会 保 险 1, 住 房 公 积 金 公 司 社 会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纳 比 例
58 缴 纳 比 例 企 业 养 老 保 险 12% 14% 医 疗 保 险 8% 失 业 保 险 2% 1.5% 0.9% 工 伤 保 险 1% 0.7% 生 育 保 险 0.85% 住 房 公 积 金 5% 注 : 上 述 缴 纳 比 例 系 依 据 广 州 市 社 会 保 险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纳 政 策 执 行 及 统 计 3 缴 纳 人 数 项 目 应 缴 人 数 实 缴 人 数 应 缴 人 数 实 缴 人 数 应 缴 人 数 实 缴 人 数 社 会 保 险 1,473 1,340 1,319 1,158 1,156 1,053 住 房 公 积 金 1,473 1,340 1,319 1,158 1,156 1,053 公 司 社 保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实 缴 人 数 少 于 应 缴 人 数 的 主 要 原 因 为 公 司 未 给 试 用 期 员 工 购 买 社 保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根 据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出 具 的 证 明 :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能 依 据 劳 动 法 和 地 方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与 员 工 签 定 劳 动 合 同, 为 员 工 参 加 社 会 保 险, 缴 纳 社 会 保 险 费 公 司 未 发 生 因 违 反 有 关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法 律 法 规 而 被 处 罚 的 情 况 根 据 广 州 市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出 具 的 证 明 : 自 公 司 开 户 办 理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存 业 务 以 来 未 曾 受 到 过 广 州 市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的 行 政 处 罚 十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作 为 股 东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重 要 承 诺 ( 一 ) 关 于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股 份 锁 定 的 承 诺 参 见 本 节 之 八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 之 ( 五 ) 本 次 发 行 前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流 通 限 制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 二 )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参 见 本 之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二 同 业 竞 争 之 ( 二 )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安 排
59 ( 三 ) 关 于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及 相 应 约 束 措 施 1 控 股 股 东 暨 实 际 控 制 人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夫 妇 关 于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公 司 股 票 挂 牌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年 内, 一 旦 出 现 连 续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公 司 上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末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情 形 时 ( 若 因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致 使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与 公 司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末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不 具 可 比 性 的,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作 相 应 调 整 ), 其 将 依 据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在 不 影 响 公 司 上 市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实 施 以 下 具 体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 (1) 其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将 以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方 式 进 行 如 公 司 在 上 述 需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条 件 触 发 后 启 动 了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其 可 选 择 与 公 司 同 时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或 在 公 司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实 施 完 毕 ( 以 公 司 公 告 的 实 施 完 毕 日 为 准 ) 后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仍 低 于 上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末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再 行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其 将 在 有 关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启 动 条 件 成 就 后 三 个 交 易 日 内 提 出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方 案 ( 包 括 拟 增 持 股 份 的 数 量 价 格 区 间 时 间 等 ), 在 三 个 交 易 日 内 通 知 公 司, 公 司 应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披 露 其 增 持 股 份 的 计 划 在 公 司 披 露 其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计 划 的 三 个 交 易 日 后, 其 将 按 照 方 案 开 始 实 施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计 划 但 如 果 公 司 披 露 其 增 持 计 划 后 三 个 交 易 日 内 公 司 股 价 已 经 不 满 足 启 动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措 施 的 条 件 的, 其 可 不 再 实 施 上 述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计 划 (2) 其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的 价 格 不 高 于 公 司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3) 其 合 计 用 于 股 份 增 持 的 资 金 为 上 市 之 日 起 每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 资 金 来 源 为 自 筹 资 金,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自 有 资 金 质 押 股 票 贷 款 等 方 式 ) 但 在 稳 定 股 价 方 案 实 施 过 程 中 公 司 股 价 已 经 不 满 足 继 续 实 施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条 件 的, 其 可 停 止 实 施 该 方 案 其 承 诺 : 在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条 件 满 足 时, 如 其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将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公 司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 如 其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的, 则 其 将 在 前 述 事 项 发 生 之 日 起 5 个 工 作 日 内 停 止 在 公 司 处 领 取 薪 酬 / 津 贴 及 股 东 分 红, 直 至 其 按 上 述 预 案 的 规 定 采 取 相 应 的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并 实 施 完 毕 时 为 止
60 2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 不 包 含 独 立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公 司 股 票 挂 牌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年 内, 一 旦 出 现 连 续 二 十 个 交 易 日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公 司 上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末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情 形 时 ( 若 因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致 使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与 公 司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末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不 具 可 比 性 的,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做 相 应 调 整 ), 且 公 司 及 控 股 股 东 暨 实 际 控 制 人 实 施 完 毕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 以 发 行 人 公 告 的 实 施 完 毕 日 为 准 ) 后,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仍 低 于 上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末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其 将 依 据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在 不 影 响 公 司 上 市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实 施 以 下 具 体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 (1) 其 将 通 过 二 级 市 场 以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以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公 司 应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披 露 其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的 计 划 在 公 司 披 露 其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计 划 的 三 个 交 易 日 后, 其 将 按 照 方 案 开 始 实 施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的 计 划 但 如 果 公 司 披 露 其 买 入 计 划 后 三 个 交 易 日 内 公 司 股 价 已 经 不 满 足 启 动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措 施 的 条 件 的, 其 可 不 再 实 施 上 述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计 划 (2) 其 通 过 二 级 市 场 以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的, 买 入 价 格 不 高 于 公 司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3) 其 将 在 上 市 之 日 起 每 十 二 个 月 内 使 用 不 少 于 其 在 担 任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职 务 期 间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从 公 司 处 领 取 的 税 后 薪 酬 / 津 贴 ( 如 有 ) 累 计 额 的 30% 稳 定 股 价 但 在 稳 定 股 价 方 案 实 施 过 程 中 公 司 股 价 已 经 不 满 足 继 续 实 施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措 施 条 件 的, 其 可 停 止 实 施 该 方 案 其 承 诺 : 在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前 提 条 件 满 足 时, 如 其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将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说 明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具 体 原 因 并 向 公 司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 如 果 其 未 采 取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的, 则 其 将 在 前 述 事 项 发 生 之 日 起 5 个 工 作 日 内 停 止 在 公 司 处 领 取 薪 酬 / 津 贴 ( 如 有 ) 及 股 东 分 红 ( 如 有 ), 直 至 其 按 上 述 预 案 内 容 的 规 定 采 取 相 应 的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并 实 施 完 毕 时 为 止 ( 四 ) 关 于 因 信 息 披 露 重 大 违 规 赔 偿 损 失 承 诺 及 相 应 约 束 措 施 1 控 股 股 东 暨 实 际 控 制 人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夫 承 诺 : 如 公 司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公 司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61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其 将 督 促 公 司 依 法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如 公 司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其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若 其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则 将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就 未 履 行 上 述 赔 偿 措 施 向 公 司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并 在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发 生 之 日 起 5 个 工 作 日 内, 停 止 在 公 司 处 领 取 薪 酬 / 津 贴 及 股 东 分 红, 同 时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将 不 得 转 让, 直 至 其 按 上 述 承 诺 采 取 相 应 的 赔 偿 措 施 并 实 施 完 毕 时 为 止 2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因 信 息 披 露 重 大 违 规 赔 偿 损 失 承 诺 及 相 应 约 束 措 施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 如 公 司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其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若 其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则 将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就 未 履 行 上 述 赔 偿 措 施 向 公 司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 并 在 违 反 上 述 赔 偿 措 施 发 生 之 日 起 5 个 工 作 日 内, 停 止 在 公 司 处 领 取 薪 酬 / 津 贴 ( 如 有 ) 及 股 东 分 红 ( 如 有 ), 同 时 其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如 有 ) 不 得 转 让, 直 至 本 人 按 上 述 承 诺 采 取 相 应 的 赔 偿 措 施 并 实 施 完 毕 时 为 止 ( 五 ) 公 司 发 行 前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的 持 股 意 向 减 持 意 向 及 相 应 约 束 措 施 1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暨 实 际 控 制 人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夫 妇 的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暨 实 际 控 制 人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夫 妇 承 诺 :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不 减 持 ; 超 过 上 述 期 限 拟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将 依 法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2 陈 俊 岭 李 惠 强 申 金 冬 谢 炳 銮 和 谢 挺 的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公 司 股 东 陈 俊 岭 承 诺 :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拟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全 部 减 持 完 毕 ;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上 市 后 发 生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减 持 价 格 应 作 相 应 调 整 ); 超 过 上 述 期 限 拟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将 依 法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62 公 司 股 东 李 惠 强 承 诺 :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合 计 减 持 不 超 过 104 万 股 ( 若 公 司 有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或 增 发 等 事 项 的, 上 述 股 份 总 数 应 作 相 应 调 整 );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上 市 后 发 生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减 持 价 格 应 作 相 应 调 整 ); 超 过 上 述 期 限 拟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将 依 法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公 司 股 东 申 金 冬 承 诺 :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合 计 减 持 不 超 过 80 万 股 ( 若 公 司 有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或 增 发 等 事 项 的, 上 述 股 份 总 数 应 作 相 应 调 整 );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上 市 后 发 生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减 持 价 格 应 作 相 应 调 整 ); 超 过 上 述 期 限 拟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将 依 法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公 司 股 东 谢 炳 銮 承 诺 :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合 计 减 持 不 超 过 104 万 股 ( 若 公 司 有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或 增 发 等 事 项 的, 上 述 股 份 总 数 应 作 相 应 调 整 );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上 市 后 发 生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减 持 价 格 应 作 相 应 调 整 ); 超 过 上 述 期 限 拟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将 依 法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公 司 股 东 谢 挺 承 诺 : 其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合 计 减 持 不 超 过 240 万 股 ( 若 公 司 有 送 股 转 增 股 本 或 增 发 等 事 项 的, 上 述 股 份 总 数 应 作 相 应 调 整 );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上 市 后 发 生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减 持 价 格 应 作 相 应 调 整 ); 超 过 上 述 期 限 拟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将 依 法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规 定 办 理 同 时, 公 司 发 行 前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均 承 诺 : 若 其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其 将 在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就 未 履 行 股 票 锁 定 期 承 诺 向 公 司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并 将 在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规 定 的 情 况 下 10 个 交 易 日 内 购 回 违 规 卖 出 的 股 票, 且 自 购 回 完 成 之 日 起 自 动 延 长 持 有 全 部 股 份 的 锁 定 期 3 个 月 如 果 其 因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事 项 而 获 得 收 入 的, 所 得 的 收 入 归 公 司 所 有, 其 将 在 获 得 收 入 的 五 日 内 将 前 述 收 入 支 付 给 公 司 指 定 账 户 ; 如 果 因 其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事 项 给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其 将 向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投 资 者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63 ( 六 ) 关 于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承 诺 参 见 本 之 第 十 一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之 七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及 承 诺
64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一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及 其 变 化 情 况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自 有 品 牌 比 音 勒 芬 ( )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研 发 设 计 品 牌 推 广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及 供 应 链 管 理 公 司 产 品 定 位 于 高 尔 夫 运 动 与 时 尚 休 闲 生 活 相 结 合 的 细 分 市 场, 目 标 群 体 为 高 尔 夫 爱 好 者 以 及 认 同 高 尔 夫 文 化 着 装 倾 向 于 高 尔 夫 风 格 的 中 产 收 入 以 上 消 费 人 群, 产 品 类 别 分 为 专 业 高 尔 夫 系 列 和 生 活 休 闲 系 列 自 设 立 以 来, 公 司 立 志 做 中 国 高 尔 夫 服 饰 领 军 品 牌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在 高 尔 夫 服 饰 市 场 已 具 有 一 定 的 品 牌 影 响 力 和 知 名 度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共 有 601 家 销 售 终 端 门 店, 主 要 位 于 国 内 大 型 高 端 商 场 主 要 机 场 知 名 高 尔 夫 球 会 所 等, 覆 盖 了 国 内 主 要 城 市 的 核 心 商 圈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取 得 的 荣 誉 及 奖 项 如 下 : 荣 誉 及 奖 项 颁 发 机 构 颁 布 时 间 产 品 开 发 贡 献 奖 中 国 纺 织 工 业 联 合 会 2011 年 2011 年 服 装 行 业 百 强 企 业 评 选 利 润 率 百 强 企 业 第 24 位 中 国 服 装 协 会 年 度 中 国 服 装 行 业 竞 争 力 20 强 企 业 中 国 纺 织 工 业 联 合 会 信 息 统 计 部 中 国 服 装 协 会 年 度 中 国 纺 织 服 装 企 业 竞 争 力 500 强 中 国 纺 织 工 业 联 合 会 中 国 高 尔 夫 服 饰 色 彩 研 发 基 地 中 国 流 行 色 协 会 2012 年 2011/2012 中 国 色 彩 应 用 奖 中 国 流 行 色 协 会 2011/2012 年 度 最 具 流 行 魅 力 高 尔 夫 服 饰 品 牌 中 国 流 行 色 协 会 国 家 高 尔 夫 服 装 产 品 开 发 基 地 中 国 纺 织 工 业 联 合 会 国 家 纺 织 产 品 开 发 中 心 广 州 市 著 名 商 标 广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广 东 省 著 名 商 标 广 东 省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杰 克 第 九 届 中 国 服 装 品 牌 年 度 大 奖 创 新 大 奖 中 国 服 装 协 会 中 国 国 家 高 尔 夫 球 队 ( 奥 运 之 队 ) 官 方 唯 一 专 业 高 尔 夫 服 装 赞 助 商 和 指 定 品 牌 国 家 体 育 总 局 小 球 运 动 管 理 中 心 中 国 高 尔 夫 球 协 会 2013 年 2013 中 国 纺 织 服 装 行 业 十 大 服 装 品 牌 纺 织 服 装 周 刊 中 国 驰 名 商 标 国 家 工 商 总 局 商 标 局
65 2013 年 服 装 行 业 百 强 企 业 评 选 利 润 总 额 百 强 企 业 2013 年 服 装 行 业 百 强 企 业 评 选 销 售 利 润 率 百 强 企 业 标 准 化 良 好 行 为 证 书 2014 年 度 比 音 勒 芬 牌 T 恤 衫 荣 列 同 类 产 品 市 场 综 合 占 有 率 前 三 位 2014 年 度 比 音 勒 芬 牌 T 恤 衫 荣 列 同 类 产 品 最 具 成 长 力 品 牌 2014 年 服 装 行 业 百 强 企 业 评 选 销 售 利 润 率 百 强 企 业 2014 年 服 装 行 业 百 强 企 业 评 选 利 润 总 额 百 强 企 业 中 国 服 装 协 会 中 国 服 装 协 会 广 东 省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中 国 商 业 联 合 会 中 华 全 国 商 业 信 息 中 心 中 国 商 业 联 合 会 中 华 全 国 商 业 信 息 中 心 中 国 服 装 协 会 中 国 服 装 协 会 2014 年 2015 年 度 公 司 产 品 分 为 专 业 高 尔 夫 系 列 和 生 活 休 闲 系 列 按 照 产 品 品 类 来 划 分, 公 司 产 品 分 为 上 衣 类 ( 包 括 T 恤 针 织 衫 衬 衫 开 衫 背 心 等 ) 下 装 类 ( 包 括 长 裤 短 裤 裙 子 ) 外 套 类 ( 包 括 风 衣 尼 克 服 棉 服 夹 克 毛 衣 羽 绒 服 大 衣 皮 衣 等 ) 和 其 他 类 ( 包 括 包 鞋 皮 带 帽 子 手 套 内 衣 袜 子 围 巾 鞋 等 ) 自 设 立 以 来,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未 发 生 变 化 二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 一 ) 行 业 管 理 体 系 1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与 监 管 体 制 国 家 发 改 委 是 国 内 服 装 行 业 的 产 业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产 业 政 策 的 制 定 产 品 开 发 和 推 广 的 政 府 指 导 项 目 审 批 和 产 业 扶 持 基 金 的 管 理 我 国 服 装 业 处 于 完 全 竞 争 状 态, 中 国 服 装 协 会 中 国 纺 织 工 业 联 合 会 是 我 国 服 装 行 业 自 律 性 非 营 利 性 全 国 性 的 行 业 组 织, 为 政 府 行 业 社 会 提 供 与 服 装 业 相 关 的 各 种 服 务 中 国 服 装 协 会 及 各 级 地 方 服 装 协 会 主 要 从 事 行 业 和 市 场 研 究, 通 过 市 场 预 测 和 信 息 统 计 工 作, 在 技 术 产 品 市 场 信 息 培 训 等 方 面 为 业 内 企 业 提 供 服 务, 代 表 会 员 向 政 府 部 门 提 出 意 见 和 建 议, 为 会 员 提 供 信 息 及 产 业 指 导 服 务 中 国 纺 织 工 业 联 合 会 通 过 产 业 指 导 性 意 见 行 业 规 划 协 调, 促 进 行 业 内 企 业 发 展 ; 通 过 市 场 预 测 和 信 息 统 计 为 业 内 企 业 在 技 术 产 品 等 方 面 提 供 服 务 ; 代 表 会 员 企 业 向 政 府 部 门 提 出 产 业 发 展 建 议 ; 配 合 质 量 和 技 术 管 理 部 门 制 定 和 颁 布 纺 织 服 装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和 消 费 标 识
66 2 行 业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和 政 策 服 装 行 业 所 涉 及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政 策 主 要 包 括 : 产 品 质 量 法 反 不 正 当 竞 争 法 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法 零 售 商 供 应 商 公 平 交 易 管 理 办 法 零 售 商 促 销 行 为 管 理 办 法 和 关 于 加 快 纺 织 行 业 结 构 调 整 促 进 产 业 升 级 若 干 意 见 的 通 知 纺 织 工 业 调 整 和 振 兴 规 划 建 设 纺 织 强 国 纲 要 ( 年 等, 涉 及 的 主 要 相 关 内 容 如 下 表 所 示 : 法 规 和 政 策 涉 及 的 主 要 内 容 于 1993 年 9 月 1 日 起 实 施, 于 2000 年 7 月 8 日 修 订, 是 产 产 品 质 量 法 品 质 量 监 督 产 品 质 量 责 任 方 面 的 主 要 法 律, 明 确 了 产 品 生 产 者 和 销 售 者 的 产 品 质 量 责 任 和 义 务 于 1993 年 12 月 1 日 起 实 施, 是 规 范 市 场 竞 争 领 域 的 主 要 法 反 不 正 当 竞 争 法 律, 明 确 规 定 了 经 营 者 不 得 采 取 的 不 正 当 竞 争 行 为 于 1994 年 1 月 1 日 起 实 施, 该 法 明 确 了 经 营 者 和 消 费 者 各 消 费 者 权 益 保 护 法 自 享 有 的 权 利 和 应 当 履 行 的 义 务, 是 维 护 消 费 者 权 益 的 主 要 法 律 规 范 零 售 商 供 应 商 公 平 交 易 管 于 2006 年 11 月 15 日 起 实 施, 是 规 范 零 售 商 与 供 应 商 交 易 理 办 法 行 为 的 法 规 于 2006 年 10 月 15 日 起 实 施, 是 规 范 零 售 商 促 销 行 为 的 法 零 售 商 促 销 行 为 管 理 办 法 规 于 2007 年 5 月 1 日 起 实 施, 明 确 了 特 许 人 与 被 特 许 人 需 具 商 业 特 许 经 营 管 理 条 例 备 的 条 件 基 本 权 利 与 义 务 对 特 许 经 营 费 用 和 特 许 经 营 合 同 的 期 限 约 定 信 息 披 露 等 有 关 规 定 商 业 特 许 经 营 备 案 管 理 办 于 2007 年 5 月 1 日 起 实 施, 于 2011 年 12 月 12 日 修 订, 对 法 商 业 特 许 经 营 的 备 案 和 信 息 披 露 作 出 了 进 一 步 明 确 的 规 范 1 实 施 自 主 品 牌 建 设 工 程, 培 育 形 成 若 干 个 具 有 国 际 影 响 力 的 自 主 知 名 品 牌, 行 业 将 侧 重 向 高 技 术, 品 牌 化 发 展, 培 纺 织 工 业 调 整 和 振 兴 规 划 育 具 有 国 际 影 响 力 的 自 主 知 名 品 牌, 提 高 竞 争 力 ; (2009 年 4 月 颁 布 ) 2 建 设 和 完 善 设 计 创 意 中 心 技 术 研 发 中 心 品 牌 推 广 中 心, 提 高 信 息 化 管 理 水 平 和 市 场 快 速 反 应 能 力 1 加 快 培 育 我 国 的 跨 国 企 业 和 国 际 知 名 品 牌, 加 快 自 主 品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服 装 家 纺 自 牌 建 设 ; 主 品 牌 建 设 的 指 导 意 见 2 到 2015 年, 培 育 发 展 一 批 以 自 主 创 新 为 核 心 以 知 名 品 (2009 年 9 月 颁 布 ) 牌 为 标 志 具 有 较 强 竞 争 力 的 优 势 服 装 家 纺 企 业 1 科 技 贡 献 成 为 产 业 发 展 的 主 要 驱 动 力, 我 国 成 为 世 界 纺 建 设 纺 织 强 国 纲 要 织 科 技 强 国 ; ( 年 (2012 年 5 月 2 品 牌 价 值 大 幅 提 升, 知 名 品 牌 企 业 集 中 度 大 幅 提 高 ; 颁 布 ) 3 低 碳 绿 色 和 循 环 经 济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模 式 基 本 建 立
67 ( 二 )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发 展 情 况 1 服 装 行 业 整 体 发 展 情 况 (1) 服 装 行 业 发 展 概 况 1 中 国 服 装 产 业 正 在 由 大 国 向 强 国 迈 进 纺 织 服 装 是 我 国 消 费 品 三 大 支 柱 产 业 之 一 通 过 20 多 年 的 发 展, 中 国 已 经 成 为 世 界 上 最 大 的 服 装 消 费 国 生 产 国 和 出 口 国 长 期 以 来, 国 内 服 装 企 业 主 要 以 贴 牌 的 方 式 参 与 市 场 竞 争, 自 主 品 牌 较 少, 产 品 附 加 值 较 低, 企 业 竞 争 力 较 弱 随 着 品 牌 意 识 的 不 断 提 升, 国 内 一 些 优 秀 的 服 装 企 业 开 始 注 重 服 装 品 牌 的 培 育 和 发 展 经 过 不 断 的 探 索 和 积 累, 这 些 企 业 在 服 装 品 牌 运 营 产 品 开 发 技 术 人 才 等 方 面 已 经 具 备 较 强 的 竞 争 实 力, 开 始 以 自 主 服 装 品 牌 参 与 市 场 竞 争, 并 逐 渐 成 长 壮 大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提 高 产 品 附 加 值, 打 造 自 主 民 族 品 牌, 将 中 国 制 造 上 升 为 中 国 品 牌 是 锻 造 中 国 服 装 企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需 要, 也 是 我 国 服 装 产 业 升 级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需 要 为 此, 中 国 纺 织 工 业 联 合 会 于 2012 年 5 月 发 布 了 建 设 纺 织 强 国 纲 要 ( 年 ), 提 出 了 要 在 2020 年 重 点 围 绕 科 技 品 牌 可 持 续 发 展 人 才 四 个 核 心 建 成 纺 织 服 装 工 业 强 国 的 目 标 中 国 服 装 产 业 正 在 由 大 国 向 强 国 迈 进 2 转 变 发 展 方 式 已 经 成 为 行 业 发 展 的 大 趋 势 近 年 来, 随 着 成 本 上 升 用 工 荒 人 民 币 升 值 欧 债 危 机 等 一 系 列 问 题 的 持 续 影 响, 过 去 那 种 依 靠 消 耗 资 源 通 过 廉 价 劳 动 力 的 粗 放 式 发 展 方 式 已 经 无 法 持 续, 转 变 发 展 方 式 已 经 成 为 服 装 行 业 发 展 的 共 识 中 国 服 装 行 业 在 改 革 开 放 后, 逐 步 经 历 了 生 产 创 造 价 值 规 模 创 造 价 值 品 牌 创 造 价 值 的 阶 段, 未 来 将 走 向 文 化 内 涵 创 造 价 值 的 方 向 在 生 产 创 造 价 值 阶 段, 产 品 供 给 比 较 单 一, 只 是 为 了 满 足 人 们 最 基 本 的 需 求 居 民 对 服 饰 款 式 无 要 求 服 装 企 业 以 生 产 为 主, 以 最 大 限 度 满 足 人 们 对 产 品 数 量 的 要 求 在 规 模 创 造 价 值 阶 段, 产 品 数 量 极 大 的 满 足 了 市 场 的 要 求, 行 业 进 入 产 品 质 量 竞 争 时 期 消 费 者 开 始 关 注 产 品 品 质 并 具 有 初 步 的 品 牌 意 识, 对 款 式 的 要 求 有 所 提 高 这 个 阶 段 市 场 的 集 中 度 较 低, 潜 在 的 市 场 容 量 促 使 公 司 不 断 扩 张 生 产 规
68 模, 服 装 行 业 的 产 值 也 进 入 了 快 速 增 长 的 阶 段 市 场 需 求 的 增 长 和 较 低 的 市 场 集 中 度, 促 使 企 业 更 多 的 注 重 产 能 和 营 销 网 络 的 扩 张 在 品 牌 创 造 价 值 阶 段, 市 场 的 品 牌 数 量 逐 步 增 多 消 费 者 购 买 服 饰 产 品 的 着 重 点 由 品 质 转 换 到 品 牌 意 识 方 面, 行 业 进 入 的 门 槛 提 高, 企 业 对 供 应 链 和 销 售 网 络 也 由 原 来 扩 大 销 售 覆 盖 度 和 市 场 份 额 转 为 精 细 化 管 理 在 文 化 理 念 创 造 价 值 阶 段, 消 费 者 开 始 追 求 产 品 价 值 以 外 的 精 神 和 文 化 内 涵, 企 业 重 视 渠 道 控 制 和 理 念 宣 传, 销 售 的 途 径 也 趋 于 多 元 化 3 优 秀 品 牌 企 业 和 具 有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的 企 业 对 行 业 资 源 的 整 合 能 力 越 来 越 强 优 秀 品 牌 企 业 和 具 有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的 企 业 以 品 牌 经 营 为 核 心, 致 力 于 附 加 值 较 高 的 业 务 链 上 游 的 设 计 研 发 和 业 务 链 下 游 的 品 牌 运 营 和 销 售 渠 道 管 理, 而 将 产 品 生 产 环 节 等 较 低 附 加 值 且 固 定 资 产 投 入 大 的 业 务 环 节 进 行 外 包, 对 产 业 链 的 各 环 节 进 行 掌 控 整 合 ; 同 时 一 批 中 小 制 造 分 销 服 务 企 业 围 绕 这 些 强 势 品 牌 企 业 展 开 紧 密 的 分 工 协 作 这 种 轻 资 产 的 经 营 模 式 使 得 优 秀 品 牌 企 业 和 具 有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的 企 业 能 够 始 终 把 握 服 装 产 业 链 高 附 加 值 和 高 技 术 含 量 环 节, 形 成 了 自 己 的 品 牌 技 术 信 息 营 销 和 供 应 链 管 理 优 势 (2) 服 装 行 业 市 场 容 量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人 均 衣 着 类 消 费 和 人 口 数 量 测 算, 中 国 服 饰 市 场 规 模 从 2006 年 的 6,480 亿 元 增 长 至 2014 年 的 15,348 亿 元,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11.38%, 增 长 迅 速 (3) 服 装 行 业 的 发 展 前 景 1 居 民 可 支 配 收 入 及 服 装 支 出 的 稳 步 增 长 是 服 装 行 业 发 展 的 基 础 我 国 拥 有 全 球 最 大 的 人 口 与 消 费 市 场 伴 随 着 中 国 经 济 的 持 续 发 展 和 经 济 总 量 的 不 断 提 升, 我 国 居 民 人 均 收 入 水 平 也 在 不 断 提 高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的 统 计, 2006 年 年 我 国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自 11,760 元 增 至 28,844 元,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11.89% 城 乡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持 续 提 高 大 大 促 进 了 城 乡 居 民 在 服 装 产 品 方 面 的 消 费 支 出
69 中 国 城 乡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数 据 来 源 : 国 家 统 计 局 服 装 消 费 与 居 民 收 入 水 平 密 切 相 关 伴 随 国 民 收 入 的 增 加, 我 国 服 装 消 费 市 场 的 容 量 也 在 不 断 扩 大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的 统 计 :2006 年 年,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衣 着 消 费 支 出 由 元 增 加 到 1, 元,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7.66%; 农 村 人 均 衣 着 消 费 支 出 由 元 增 加 到 元, 年 均 增 长 率 为 14.96% 2 城 镇 化 的 进 一 步 发 展 和 国 家 扩 大 内 需 战 略 是 服 装 行 业 发 展 的 潜 力 所 在 未 来, 我 国 城 市 化 率 仍 将 持 续 提 升, 城 镇 居 民 数 量 稳 步 增 加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数 据, 国 内 城 镇 总 人 口 在 2006 年 至 2014 年 间 增 加 了 约 1.66 亿 中 国 城 镇 化 率 由 2006 年 的 44.34% 增 至 2014 年 的 54.77% 十 八 大 报 告 中 明 确 提 出, 以 推 进 城 镇 化 为 重 点, 加 快 建 立 扩 大 消 费 需 求 长 效 机 制, 释 放 居 民 消 费 潜 力, 保 持 投 资 合 理 增 长, 扩 大 国 内 市 场 规 模 未 来 中 国 城 镇 化 率 仍 将 持 续 提 升 城 市 化 的 发 展 使 得 城 镇 居 民 人 口 持 续 增 加 这 将 持 续 推 动 消 费 观 念 的 更 新 和 消 费 结 构 的 升 级, 并 释 放 国 内 巨 大 的 消 费 潜 力, 从 而 带 动 服 装 行 业 市 场 容 量 的 持 续 增 长
70 随 着 城 镇 化 的 进 一 步 提 升 和 扩 大 内 需 战 略 的 实 行, 以 及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增 长 居 民 收 入 的 提 高 以 及 中 等 收 入 者 比 重 不 断 提 高, 国 内 服 装 行 业 的 需 求 将 保 持 较 快 增 长 2 高 尔 夫 服 饰 整 体 发 展 情 况 (1) 高 尔 夫 服 饰 在 中 国 的 发 展 特 点 随 着 消 费 结 构 的 提 升, 消 费 者 更 注 重 服 饰 的 个 性 表 达, 在 不 同 场 合 穿 着 不 同 风 格 的 服 饰, 并 且 希 望 通 过 着 装 去 体 现 自 己 的 生 活 方 式 和 生 活 状 态 这 带 来 了 品 牌 差 异 化 和 品 牌 文 化 市 场 时 代 的 到 来 这 种 发 展 路 径 在 欧 美 发 达 国 家 的 服 装 服 饰 发 展 历 史 中 已 经 得 到 了 印 证 以 美 国 著 名 服 装 品 牌 拉 尔 夫. 劳 伦 (Ralph Lauren) 为 例, 它 以 贵 族 化 的 马 球 运 动 标 志 作 为 自 己 的 品 牌 标 识 半 个 世 纪 来, 拉 尔 夫. 劳 伦 通 过 极 具 风 格 化 的 产 品 和 定 位 塑 造 和 强 化 品 牌 形 象, 逐 渐 从 以 产 品 为 核 心, 转 变 为 向 消 费 者 传 递 自 由 浪 漫 休 闲 的 美 国 文 化, 成 为 美 式 生 活 方 式 和 美 国 文 化 的 代 言 人 通 过 品 牌 子 系 列 的 垂 直 延 伸 和 产 品 线 的 横 向 延 伸, 拉 尔 夫. 劳 伦 实 现 了 公 司 业 绩 的 长 时 间 增 长 拉 尔 夫. 劳 伦 推 出 的 马 球 (Polo) 衫, 强 调 个 性 张 扬 力 求 功 能 性 与 舒 适 性 的 统 一 突 出 休 闲 和 简 约 风 格, 至 今 仍 是 全 球 穿 着 最 普 遍 的 服 饰 之 一 在 国 内, 高 尔 夫 服 饰 以 其 明 确 的 差 异 化 定 位, 包 括 准 确 的 目 标 群 体 定 位 独 特 的 高 尔 夫 文 化 定 位 和 跨 界 的 产 品 定 位, 成 为 服 装 服 饰 市 场 较 具 活 力 和 增 长 潜 力 的 细 分 品 类
71 高 尔 夫 运 动 起 源 于 苏 格 兰, 至 今 有 500 多 年 的 发 展 历 史 高 尔 夫 (GOLF) 一 词 是 由 绿 色 (GREEN) 氧 气 (OXYGEN) 阳 光 (LIGHT) 步 履 (FOOT) 四 个 英 文 单 词 的 第 一 个 字 母 组 成, 原 意 为 在 绿 地 和 新 鲜 空 气 中 的 健 康 生 活, 是 一 种 把 享 受 大 自 然 乐 趣 体 育 锻 炼 和 游 戏 集 于 一 身 的 运 动 高 尔 夫 服 饰 通 过 传 递 高 尔 夫 式 的 健 康 慢 生 活 方 式, 传 播 高 尔 夫 特 有 的 文 化 内 涵, 运 用 跨 界 的 定 位 和 设 计 确 立 了 自 己 独 特 鲜 明 的 差 异 化 风 格 高 尔 夫 服 饰 在 中 国 的 发 展 情 况 和 欧 美 发 达 国 家 不 同, 具 有 较 为 独 特 的 中 国 特 色 它 源 于 高 尔 夫 运 动 但 又 超 越 了 运 动 本 身, 并 在 中 国 的 发 展 中 逐 步 形 成 四 大 要 素 : 高 度 深 度 宽 度 亮 度 这 四 大 向 度 要 素 分 别 与 定 位 于 高 端 市 场 的 中 国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高 端 性 专 业 性 宽 泛 性 时 尚 性 相 对 应, 形 成 了 自 己 显 著 的 消 费 特 点 不 同 品 牌 的 市 场 定 位 与 价 格 定 位 也 取 决 于 这 四 大 向 度 1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专 业 性 ( 深 度 ) 高 尔 夫 从 技 术 层 面 来 看, 它 是 一 项 典 型 的 精 准 项 目, 技 术 要 求 细 腻, 是 最 难 的 球 类 项 目 之 一 它 要 求 球 手 既 要 有 良 好 的 体 能 和 意 志 力, 又 要 在 不 同 的 球 场 环 境, 变 化 的 天 气 状 况 下 保 持 稳 定 的 心 理 控 制 能 力 和 坚 韧 不 拔 的 信 心 高 尔 夫 服 饰 同 样 具 有 较 强 的 专 业 性 它 对 透 气 性 要 求 特 别 高, 要 求 面 料 材 质 轻 薄, 吸 湿 排 汗 快, 具 有 防 紫 外 线 功 能 一 方 面, 高 尔 夫 服 饰 通 过 符 合 运 动 特 性 的 设 计 剪 裁, 让 球 手 在 挥 杆 时 感 觉 轻 松 舒 适 另 一 方 面, 高 尔 夫 服 饰 通 过 提 高 功 能 性, 让 球 手 在 户 外 不 同 的 气 候 下 满 足 排 汗 干 爽 防 风 保 暖 等 不 同 要 求 2000 年 以 来, 高 尔 夫 服 饰 更 是 成 为 展 示 科 技 创 新 的 一 个 重 要 领 域,T 恤 使 用 功 能 性 面 料, 更 有 利 于 防 晒 散 热 ; 裤 子 广 泛 使 用 新 型 天 然 材 料, 更 轻 便 舒 适
72 专 业 高 品 质 的 高 尔 夫 服 饰 在 球 场 上 可 以 帮 助 球 手 取 得 好 成 绩, 在 球 场 外 穿 着 让 人 舒 适 清 爽 2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跨 界 性 ( 宽 度 ) 随 着 社 会 的 进 步 和 发 展, 传 统 的 物 质 消 费 品 的 比 例 逐 年 下 降, 居 民 对 户 外 运 动 文 化 娱 乐 等 有 助 于 健 康 和 丰 富 精 神 文 化 的 需 求 迅 速 增 加 能 够 使 人 们 亲 近 自 然 的 户 外 运 动 成 为 丰 富 和 活 跃 人 们 生 活 的 重 要 方 式, 有 助 于 提 高 改 善 生 活 质 量 和 满 意 度 户 外 运 动 按 照 专 业 程 度 活 动 强 度 可 以 划 分 为 专 业 户 外 运 动 常 规 户 外 运 动 和 休 闲 户 外 运 动 三 类 专 业 户 外 运 动 包 括 雪 山 攀 登 高 山 探 险 激 流 穿 越 多 日 露 营 等, 具 有 环 境 恶 劣 疲 劳 度 高 有 较 高 危 险 性, 装 备 具 备 很 强 的 专 业 性 等 特 点 ; 常 规 户 外 运 动 包 括 常 规 山 地 活 动 滑 雪 短 日 露 营 等 ; 休 闲 户 外 运 动 以 休 闲 为 主, 在 常 规 自 然 环 境 下 完 成, 时 间 短 不 露 营, 覆 盖 人 群 广, 装 备 具 有 一 定 的 专 业 性 户 外 运 动 在 欧 美 发 达 国 家 参 与 者 众 多, 分 布 年 龄 层 次 广 泛 据 美 国 户 外 运 动 协 会 统 计,2013 年 美 国 参 与 户 外 运 动 的 人 数 为 1.4 亿 人, 约 占 美 国 人 口 总 数 的 49.2% 2010 年 美 国 狭 义 户 外 用 品 市 场 规 模 达 到 150 亿 美 元, 而 由 户 外 运 动 用 品 衍 生 的 各 类 用 品 配 件 服 务 的 零 售 额 达 到 460 亿 美 元 零 售 额, 成 为 重 要 的 经 济 增 长 点 在 国 内, 近 年 来 人 们 向 往 户 外 亲 近 自 然 的 需 求 日 益 增 长, 而 户 外 运 动 所 提 倡 的 健 康 生 活 方 式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能 满 足 人 们 的 需 求 通 过 对 户 外 运 动 爱 好 者 的 抽 样 调 查 发 现, 高 学 历 高 收 入 特 征 明 显 根 据 中 国 纺 织 品 商 业 协 会 户 外 用 品 分 会 的 统 计,2000 年 至 2014 年, 国 内 户 外 用 品 的 零 售 总 额 年 平 均 增 速 为 45.37%, 成 为 服 装 零 售 业 中 增 速 最 快 的 细 分 行 业 之 一 高 尔 夫 运 动 是 一 项 典 型 的 亲 近 大 自 然 的 户 外 运 动, 在 宁 静 安 逸 的 环 境 中 通 过 适 当 运 动 可 以 达 到 健 身 休 闲 效 果 高 尔 夫 球 场 风 景 优 美, 是 远 离 都 市 的 宁 静 氧 吧, 让 人 精 神 愉 悦 神 清 气 爽 高 尔 夫 既 快 乐 身 心 又 优 化 人 格, 既 切 磋 球 技 又 方 便 交 友 高 尔 夫 运 动 让 人 得 到 的 不 仅 是 体 质 的 增 强, 还 包 括 心 理 上 的 放 松 和 调 节 与 其 他 竞 技 类 运 动 相 比, 高 尔 夫 运 动 节 奏 舒 适 缓 慢, 没 有 身 体 对 抗, 几 乎 没 有 造 成 运 动 创 伤 的 外 界 因 素, 对 年 龄 和 体 能 素 质 要 求 不 高, 因 而 适 合 广 泛 人 群 参 加 高 尔 夫 服 饰 采 用 跨 界 设 计, 在 保 持 服 装 的 专 业 性 能 的 同 时, 又 采 用 能 够 体 现 时 尚 休 闲 和 大 自 然 和 谐 融 合 的 设 计 元 素, 从 而 拓 宽 了 自 己 的 消 费 群 体 高 尔 夫 同 时 是 商 务 交 流 的 手 段 和 工 具, 具 有 较 强 的 商 务 性 商 界 人 士 把 高 尔
73 夫 球 场 作 为 重 要 的 商 务 平 台 高 尔 夫 已 经 成 为 企 业 进 行 商 务 洽 谈 联 络 感 情 巩 固 友 谊 回 馈 公 司 高 端 客 户 的 平 台 根 据 今 日 美 国 网 站 的 调 查, 全 美 国 公 司 超 过 90% 的 CEO 打 高 尔 夫 根 据 中 国 高 尔 夫 行 业 报 告 的 统 计 数 据, 中 国 国 内 高 尔 夫 人 口 中 企 业 主 占 21% 总 经 理 级 别 以 上 人 士 占 20%, 主 管 经 理 总 监 级 别 占 31% 从 中 可 以 看 出, 高 尔 夫 具 有 很 强 的 商 务 特 性 高 尔 夫 令 繁 琐 的 商 务 和 宴 请 变 得 更 为 轻 松 和 健 康 另 外, 高 尔 夫 追 求 的 诚 信 自 律 主 动 为 他 人 着 想 的 精 神 和 市 场 经 济 文 化 有 着 高 度 吻 合 在 打 球 的 几 个 小 时 内, 打 球 者 的 人 格 秉 性 ( 诸 如 他 是 否 诚 实 处 理 有 利 或 不 利 局 面 的 能 力 是 否 具 有 冒 险 精 神 等 ) 能 够 自 然 充 分 地 呈 现 这 有 助 于 为 商 业 决 策 进 一 步 建 立 业 务 关 系 提 供 帮 助 从 中 国 的 国 情 来 看, 高 尔 夫 服 饰 里 的 主 要 类 别, 包 括 T 恤 毛 衫 夹 克 休 闲 长 裤 等, 正 在 逐 渐 成 为 中 高 端 消 费 人 群 的 着 装 选 择, 是 正 装 之 外 的 在 较 为 正 式 场 合 的 主 要 着 装 方 式 这 种 服 装 穿 着 应 用 的 改 变 为 中 国 高 尔 夫 服 饰 拓 展 了 很 大 的 市 场 空 间, 同 时 为 它 的 发 展 打 开 了 一 条 通 往 其 它 服 装 类 别 的 通 道 穿 着 高 尔 夫 服 饰 并 不 一 定 是 在 高 尔 夫 球 场 已 经 成 为 中 国 消 费 者 对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普 遍 认 知 从 上 图 可 以 看 出, 高 尔 夫 服 饰 通 过 创 新 的 跨 界 理 念, 将 高 尔 夫 专 业 运 动 高 端 户 外 运 动 高 端 时 尚 休 闲 高 端 商 务 休 闲 市 场 连 接 融 合, 具 备 了 较 强 的 宽 泛 性, 成 为 服 装 服 饰 领 域 的 重 要 品 类 3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时 尚 性 ( 亮 度 ) 高 尔 夫 运 动 对 人 们 生 活 方 式 的 改 变 和 生 活 质 量 的 提 高 起 到 了 积 极 的 作 用, 具 有 较 强 的 亲 和 力 和 渗 透 力 那 种 漫 步 于 蓝 天 之 下 绿 草 坪 上, 令 人 悠 然 自 得 轻 松 愉 悦 的 过 程 使 得 高 尔 夫 在 成 为 时 尚 健 康 运 动 的 同 时, 也 成 为 一 种 吸 引 中 高 端 消
74 费 群 体 的 生 活 方 式 高 尔 夫 作 为 世 界 性 的 运 动, 各 项 赛 事 被 电 视 等 媒 体 转 播 报 道 球 员 在 球 场 上 穿 着 更 具 特 色 和 更 富 色 彩 的 服 饰, 成 为 高 尔 夫 运 动 的 亮 点, 从 而 带 动 高 尔 夫 服 饰 越 来 越 有 个 性, 越 来 越 时 尚 高 尔 夫 爱 好 者 在 模 仿 球 星 们 挥 杆 动 作 的 同 时, 也 在 仿 效 他 们 的 时 尚 穿 着, 色 彩 亮 丽 的 高 尔 夫 服 饰 成 为 一 种 风 格 鲜 明 的 休 闲 服 饰 高 尔 夫 服 饰 时 装 化 的 倾 向 也 越 来 越 明 显, 运 动 和 时 尚 的 融 合 让 高 尔 夫 服 饰 品 牌 成 为 引 领 服 饰 时 尚 潮 流 的 一 股 重 要 力 量 4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文 化 内 涵 及 高 端 定 位 ( 高 度 ) 高 尔 夫 之 所 以 成 为 一 种 全 球 性 的 健 康 户 外 运 动, 与 它 在 自 身 发 展 历 史 中 形 成 的 深 厚 文 化 底 蕴 密 不 可 分 通 过 独 特 的 高 尔 夫 规 则 和 礼 仪, 人 们 在 享 受 这 项 运 动 的 过 程 中 接 受 了 高 尔 夫 文 化 的 熏 陶, 继 而 影 响 人 们 的 生 活 方 式 和 处 世 哲 学 高 尔 夫 文 化 可 以 归 纳 为 : A 挑 战 自 我 和 环 境 高 尔 夫 运 动 为 国 际 公 认 的 四 项 绅 士 运 动 之 一 高 尔 夫 是 个 人 不 断 修 正 自 我 面 对 自 我 挑 战 自 我 并 寻 找 完 美 的 过 程, 这 正 是 高 尔 夫 运 动 的 乐 趣 全 世 界 有 数 以 万 计 的 高 尔 夫 球 场, 每 个 球 场 都 有 自 己 的 特 点, 这 也 是 高 尔 夫 区 别 于 其 他 运 动 项 目 的 特 别 之 处, 也 使 每 一 个 高 尔 夫 爱 好 者 在 每 个 球 场 都 面 临 新 的 挑 战 高 尔 夫 的 挑 战 性 塑 造 了 人 们 对 待 生 活 和 人 生 的 态 度 B 礼 仪 和 自 律 文 化 高 尔 夫 强 调 先 人 后 己 严 格 自 律 的 绅 士 风 度, 着 装 规 范, 在 推 杆 进 洞 后 给 对 手 以 尊 重 的 微 笑, 球 友 之 间 球 手 与 球 童 之 间 相 互 鼓 励 尊 重 帮 助 合 作 都 是 高 尔 夫 礼 仪 的 具 体 体 现 同 时, 由 于 高 尔 夫 场 地 的 特 点, 在 大 多 数 情 况 下 打 球 者 是 在 无 裁 判 看 顾 下 打 球 为 了 保 证 公 正 公 平, 高 尔 夫 要 求 球 员 有 严 格 自 律 的 精 神, 每 个 人 首 先 是 自 己 的 裁 判 C 平 等 互 利 诚 信 和 谐 高 尔 夫 是 一 项 广 泛 用 于 社 交 活 动 的 运 动, 追 求 的 是 公 平 和 谐 信 任 诚 信 主 动 为 他 人 着 想 是 高 尔 夫 的 精 神 正 因 为 强 调 这 些 人 际 交 往 的 核 心 准 则, 高 尔 夫 球 场 成 了 结 交 朋 友 的 好 场 所 高 尔 夫 运 动 所 特 有 的 文 化 内 涵 是 决 定 其 生 命 力 和 存
75 在 价 值 的 重 要 因 素, 具 有 鲜 明 的 文 化 特 征 注 重 礼 仪 体 现 公 平 讲 求 诚 信 平 等 沟 通 修 身 养 性 是 高 尔 夫 文 化 底 蕴 在 高 尔 夫 运 动 中 的 具 体 体 现, 也 是 高 尔 夫 运 动 的 灵 魂 这 也 与 中 国 社 会 的 传 统 文 化 存 在 着 许 多 共 性 在 中 国,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消 费 者 的 普 遍 特 征 是 : 高 收 入 高 消 费 ; 懂 生 活 会 生 活 ; 注 重 品 质, 同 时 更 注 重 体 现 个 人 品 味 和 社 会 地 位, 愿 意 为 高 品 质 和 差 异 化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付 费 ; 在 着 装 上 注 重 服 饰 品 牌 代 表 的 文 化 和 生 活 方 式 他 们 的 行 为 对 其 周 边 群 体 有 较 强 的 示 范 作 用 高 尔 夫 服 饰 在 中 国 现 阶 段 选 择 了 走 高 端 和 精 品 化 的 定 位, 高 端 性 与 精 品 化 决 定 了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高 度 (2) 高 尔 夫 服 饰 市 场 具 有 良 好 成 长 前 景 1 专 业 高 尔 夫 服 饰 市 场 随 国 内 高 尔 夫 爱 好 者 数 量 的 增 长 市 场 潜 力 较 大 高 尔 夫 作 为 一 项 户 外 休 闲 运 动, 过 去 几 十 年 中 在 发 达 国 家 得 到 快 速 发 展 根 据 美 国 国 家 高 尔 夫 基 金 会 (National Golf Foundation, 简 称 NGF)2006 年 公 布 报 告 的 数 据,2006 年 美 国 的 高 尔 夫 人 口 ( 指 年 满 6 岁,1 年 下 场 一 次 以 上 ) 约 为 2,870 万, 美 国 高 尔 夫 人 口 占 总 人 口 的 比 例 为 12.9%, 高 尔 夫 产 业 产 值 高 达 600 亿 美 元 在 国 内, 根 据 Taylor Nelson Sofres 市 场 研 究 公 司 在 2009 年 所 做 的 一 项 调 查 显 示, 年 龄 在 15 岁 至 54 岁 之 间 的 中 国 国 内 城 市 居 民 中 打 高 尔 夫 的 人 占 1.1% 这 一 年 龄 段 的 中 国 大 中 城 市 总 人 口 约 3 亿, 照 这 一 比 例 推 算, 国 内 打 高 尔 夫 的 人 数 保 守 估 计 约 为 330 万 根 据 中 国 高 尔 夫 行 业 报 告 (2011 年 度 ) 的 统 计 数 据, 高 尔 夫 人 口 一 年 中 购 买 的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平 均 消 费 金 额 如 下 图 :
76 根 据 上 图 中 各 区 间 的 中 位 数 计 算, 高 尔 夫 人 口 一 年 的 高 尔 夫 服 饰 消 费 金 额 平 均 为 7,185 元 以 此 推 算, 国 内 330 万 高 尔 夫 人 口 消 费 的 专 业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潜 在 市 场 容 量 约 为 237 亿 元, 但 仍 和 欧 美 发 达 国 家 有 较 大 差 距, 未 来 发 展 潜 力 较 大 2 生 活 休 闲 高 尔 夫 服 饰 因 自 身 具 有 的 跨 界 性, 随 着 中 产 阶 层 壮 大, 增 长 速 度 较 快 A 中 产 阶 层 的 壮 大 使 生 活 休 闲 高 尔 夫 服 饰 消 费 群 体 快 速 增 长 中 国 2014 年 人 均 GDP 已 超 过 7,000 美 元, 中 产 阶 层 迅 速 壮 大, 消 费 结 构 正 在 发 生 很 大 转 变 中 国 的 中 产 阶 层 有 如 下 特 征 : 一 是 集 中 在 大 城 市, 大 部 分 受 过 高 等 教 育 ; 二 是 他 们 有 稳 定 的 工 作, 大 多 为 从 事 脑 力 劳 动 的 高 级 白 领 ; 三 是 他 们 在 努 力 工 作 的 同 时, 生 活 素 质 时 尚 品 味 密 切 与 世 界 接 轨 他 们 的 价 值 品 位 消 费 习 惯 生 活 方 式, 共 同 构 成 了 中 产 阶 层 的 文 化 在 服 饰 消 费 方 面, 中 产 阶 层 更 重 视 服 饰 的 社 会 价 值, 即 通 过 服 装 来 表 达 个 人 品 味, 同 时 达 到 对 群 体 的 所 属 认 同 和 突 出 个 性 的 自 我 认 同 中 产 阶 层 追 求 服 装 表 达 的 精 神 和 文 化 内 涵, 从 而 引 领 和 创 造 出 社 会 新 的 流 行 时 尚 生 活 休 闲 高 尔 夫 服 饰 所 蕴 含 的 丰 富 文 化 属 性 和 代 表 的 生 活 方 式 和 中 产 阶 层 的 文 化 有 很 大 的 契 合 度 生 活 休 闲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消 费 者 追 求 高 尔 夫 式 的 着 装 风 格, 这 是 源 于 对 生 活 质 量 的 追 求 他 们 愿 意 购 买 风 格 鲜 明 的 服 饰 品 牌, 来 取 代 以 往 定 位 模 糊 的 普 通 休 闲 服 饰 产 品 随 着 中 国 中 产 阶 层 群 体 的 增 长, 生 活 休 闲 高 尔 夫 服 饰 未 来 成 长 空 间 较 大 B 生 活 休 闲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跨 界 性 使 它 的 市 场 份 额 逐 步 提 升 享 受 高 尔 夫 似 的 闲 情 逸 致, 并 不 一 定 要 打 高 尔 夫 生 活 休 闲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消 费 群 体 不 仅 仅 局 限 于 下 场 打 球 的 高 尔 夫 爱 好 者, 还 包 括 那 些 认 同 高 尔 夫 文 化, 从 而 在 着 装 上 倾 向 于 高 尔 夫 风 格 的 消 费 者 根 据 美 国 NPD 市 场 研 究 公 司 2006 年 针 对 美 国 女 性 消 费 者 所 做 的 一 项 数 据 统 计, 有 62% 的 女 性 购 买 高 尔 夫 服 饰 并 不 是 专 门 为 了 去 球 场 挥 杆, 而 是 选 择 在 平 日 的 休 闲 生 活 中 穿 着 根 据 公 司 对 现 有 VIP 客 户 的 调 查 统 计, 约 78% 的 人 表 示 不 打 高 尔 夫 或 仅 仅 在 高 尔 夫 练 习 场 打 过 球 高 尔 夫 服 饰 在 中 国 成 为 中 高 端 消 费 人 群 的 着 装 选 择, 以 及 它 的 跨 界 定 位, 具 备 较 强 宽 泛 性 的 特 点, 吸 引 了 越 来 越 多 的 消 费 者 并 引 导 了 服 装 消 费 偏 好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市 场 份 额 正 在 逐 渐 加 大
77 3 休 闲 服 饰 行 业 发 展 情 况 一 方 面, 高 尔 夫 运 动 属 于 户 外 休 闲 运 动 ; 另 一 方 面, 生 活 休 闲 高 尔 夫 服 饰 是 高 尔 夫 服 饰 向 休 闲 服 饰 的 跨 界 衍 生 所 以, 高 尔 夫 服 饰 市 场 和 休 闲 服 饰 市 场 具 有 一 定 的 联 系 和 交 叉 (1) 休 闲 服 饰 行 业 发 展 概 况 随 着 经 济 社 会 的 发 展, 消 费 者 的 服 装 消 费 偏 好 发 生 了 很 大 的 改 变, 选 择 服 装 逐 渐 从 单 纯 追 求 流 行 式 样 演 绎 到 注 重 心 灵 感 受, 崇 尚 摆 脱 制 约 追 求 自 由 休 闲 服 饰 在 设 计 上 突 出 活 泼 轻 松 简 单 舒 适 的 特 点, 强 调 个 性 时 尚, 注 重 生 活 方 式 的 诠 释, 适 应 了 消 费 者 在 消 费 心 理 和 着 装 风 格 方 面 的 需 求 变 化, 成 为 服 装 服 饰 行 业 中 的 重 要 市 场 1 传 统 的 价 格 竞 争 转 变 为 品 牌 差 异 化 竞 争 随 着 人 均 国 民 收 入 的 提 高 和 中 产 阶 层 的 壮 大, 国 内 消 费 者 对 服 装 品 牌 的 认 知 度 不 断 提 高 服 装 成 为 个 人 追 求 高 品 质 生 活 凸 显 个 性 品 味 的 载 体 这 种 趋 势 在 休 闲 服 饰 市 场 体 现 得 尤 为 明 显 近 年 来, 随 着 休 闲 服 饰 市 场 需 求 旺 盛, 品 牌 数 量 急 剧 增 多, 品 牌 更 迭 速 度 加 快 休 闲 服 饰 市 场 品 牌 和 市 场 细 分 时 代 已 经 来 临 随 着 服 装 消 费 需 求 的 多 元 化, 中 高 端 消 费 者 在 工 作 内 和 工 作 外 家 里 和 户 外 不 同 的 聚 会 不 同 的 运 动 等 等 不 同 的 场 合 环 境 的 服 装 风 格 款 式 都 有 不 同 的 需 求 新 一 轮 细 分 的 竞 争 焦 点 是 文 化 创 新 和 研 发 事 实 上, 品 牌 最 核 心 的 竞 争 力 是 差 异 化, 只 有 创 造 出 差 异 化 才 能 形 成 不 可 替 代 的 竞 争 力 2 主 题 化 趋 势 使 得 以 品 牌 代 表 的 文 化 和 生 活 方 式 成 为 品 牌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第 一, 休 闲 服 饰 虽 然 成 为 整 个 服 装 市 场 的 主 流 门 类, 但 品 牌 已 经 开 始 出 现 同 质 化 现 象 市 场 中 的 领 先 品 牌 不 再 像 传 统 一 样, 单 纯 按 照 消 费 人 群 的 年 龄 收 入 等 对 品 牌 进 行 定 位, 而 是 把 消 费 人 群 的 生 活 方 式 理 念 价 值 观 等 更 为 深 刻 地 和 品 牌 文 化 融 合 自 2000 年 以 来, 国 内 休 闲 服 装 市 场 开 始 出 现 主 题 化 休 闲 的 概 念, 市 场 开 始 进 入 主 题 多 元 化 时 代 第 二, 各 种 品 牌 风 格 的 定 位 开 始 交 叉 跨 界 时 尚 休 闲 品 牌 开 始 风 格 化, 运 动 休 闲 品 牌 开 始 主 题 化, 商 务 休 闲 品 牌 开 始 年 轻 化, 户 外 休 闲 品 牌 开 始 生 活 化 同 样, 即 使 是 同 一 个 品 牌 也 开 始 强 调 产 品 线 的 丰 富 化, 它 需 要 满 足 自 身 消 费 群 体
78 在 不 同 场 合 不 同 状 态 下 的 不 同 着 装 需 求, 从 而 更 全 面 地 服 务 目 标 群 体 3 高 档 休 闲 服 饰 的 市 场 规 模 显 著 增 大 可 支 配 收 入 的 增 长 和 中 产 阶 层 人 口 的 增 加 带 动 了 个 人 消 费 偏 好 的 改 变 中 产 收 入 以 上 的 消 费 者 对 服 饰 的 购 买 倾 向 于 品 牌 价 值 以 及 追 求 产 品 价 值 以 外 的 精 神 和 文 化 内 涵 服 装 对 消 费 者 而 言 不 单 单 属 于 穿 着 范 畴, 更 是 个 人 修 养 和 文 化 品 位 的 外 在 表 现 服 装 消 费 已 经 成 为 一 种 包 含 情 感 和 乐 趣 的 行 为, 消 费 者 在 消 费 过 程 中, 对 产 品 的 品 质 和 品 牌 的 附 加 价 值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高 档 休 闲 服 饰 市 场 规 模 及 市 场 份 额 显 著 增 加 (2) 休 闲 服 饰 市 场 的 竞 争 格 局 随 着 消 费 者 穿 着 风 格 日 益 向 休 闲 化 多 样 化 个 性 化 和 品 牌 化 的 方 向 发 展, 休 闲 服 饰 的 市 场 地 位 逐 步 提 升 休 闲 服 饰 市 场 需 求 旺 盛, 品 牌 数 量 增 长 较 快, 市 场 竞 争 较 为 激 烈 同 时, 国 内 休 闲 装 市 场 的 快 速 成 长, 吸 引 众 多 国 际 知 名 的 休 闲 装 品 牌 进 入 中 国 国 际 品 牌 紧 盯 我 国 中 高 收 入 群 体, 扩 张 速 度 较 快, 而 国 内 自 主 品 牌 加 大 品 牌 推 广 力 度 以 增 强 自 身 竞 争 力 市 场 竞 争 压 力 加 速 了 休 闲 服 饰 行 业 品 牌 和 市 场 细 分 时 代 的 来 临, 品 牌 的 差 异 化 特 征 在 竞 争 中 将 显 得 越 来 越 重 要 从 品 牌 定 位 来 说, 休 闲 服 饰 分 为 中 高 端 品 牌 和 低 端 品 牌 中 高 端 品 牌 和 低 端 品 牌 在 品 牌 定 位 目 标 消 费 群 体 产 品 定 价 主 要 设 计 元 素 等 方 面 存 在 较 大 差 异, 使 得 两 者 在 竞 争 方 式 和 竞 争 策 略 方 面 有 显 著 差 异 具 体 差 异 比 较 列 表 如 下 : 内 容 中 高 端 品 牌 低 端 品 牌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关 注 重 心 目 标 消 费 群 体 及 特 点 业 绩 增 长 的 驱 动 力 以 提 升 品 牌 价 值 为 核 心 目 标, 通 过 品 牌 带 来 的 高 端 感 受 来 提 升 品 牌 的 美 誉 度 渴 求 度 和 消 费 者 忠 诚 度 一 般 为 购 买 力 强 的 28 至 50 岁 的 消 费 者 消 费 心 理 习 惯 风 格 较 为 稳 定, 品 牌 忠 诚 度 较 高 因 门 店 的 进 入 成 本 装 修 成 本 高, 所 以 注 重 通 过 品 牌 价 值 的 不 断 提 升 作 为 业 绩 增 长 的 驱 动 力 依 靠 品 牌 影 响 力 不 断 提 高 单 个 门 店 的 收 入 以 及 产 品 的 零 售 价 格 更 多 依 赖 于 内 生 性 的 增 长, 强 调 以 质 取 胜 以 不 断 推 陈 出 新 的 产 品 供 应 链 的 快 速 反 应 能 力 为 核 心 竞 争 力 以 产 品 本 身 的 特 色, 包 括 性 价 比 高 时 尚 更 新 快 来 吸 引 消 费 者 一 般 为 岁 的 消 费 者 随 意 消 费 的 特 征 较 明 显, 对 品 牌 的 忠 诚 度 较 低, 更 多 受 广 告 宣 传 的 影 响, 品 牌 的 消 费 者 粘 性 较 低 因 门 店 以 加 盟 为 主 以 及 装 修 成 本 相 对 较 小, 所 以 注 重 品 牌 大 众 知 名 度 的 提 高, 以 渠 道 的 扩 张 和 供 应 链 的 优 化 作 为 业 绩 的 驱 动 力 更 多 依 赖 于 大 规 模 开 拓 终 端 门 店 铺 货, 以 实 现 外 在 扩 张 式 的 增 长, 强 调 以 量 取 胜
79 品 牌 形 象 与 风 格 营 销 网 络 品 牌 推 广 策 略 定 价 策 略 过 季 存 货 处 理 策 略 加 盟 直 营 店 比 例 企 业 规 模 市 场 集 中 度 消 费 群 体 相 对 较 小, 品 牌 风 格 保 持 较 长 时 间 的 稳 定 已 经 建 立 起 有 自 身 风 格 个 性 魅 力 和 文 化 内 涵 的 品 牌 形 象, 品 牌 的 识 别 性 高, 所 以 中 高 端 品 牌 更 重 视 经 典 款 型 的 设 计 更 容 易 进 入 高 端 百 货 机 场 等 销 售 渠 道, 所 以 门 店 一 般 为 核 心 商 圈 的 高 端 商 场 客 流 量 大 的 机 场, 门 店 资 源 相 对 稀 缺 这 些 渠 道 一 般 采 取 联 营 分 成 的 模 式 合 作, 可 以 降 低 因 门 店 租 金 上 涨 所 带 来 的 经 营 风 险 一 般 使 用 平 面 广 告 针 对 性 的 赞 助 活 动 VIP 俱 乐 部 装 修 陈 列 考 究 的 终 端 形 象 展 示 广 告 投 入 相 对 较 小 通 常 具 有 较 高 的 品 牌 溢 价, 避 免 陷 入 价 格 竞 争 品 牌 内 在 价 值 较 高, 产 品 的 适 销 期 较 长, 有 些 经 典 款 式 销 售 多 年 仍 可 保 持 较 高 的 消 费 渴 求 度 过 季 产 品 一 般 通 过 特 定 的 名 牌 折 扣 店 促 销, 正 价 门 店 和 折 扣 店 严 格 区 分, 当 季 产 品 不 以 低 折 扣 促 销 一 般 在 一 二 级 城 市 通 过 直 营 模 式 以 确 立 品 牌 形 象, 直 营 店 在 终 端 渠 道 的 占 比 较 高 产 品 差 异 化 风 格 化 较 强, 所 以 单 一 品 牌 企 业 的 规 模 相 对 较 小, 市 场 集 中 度 相 对 较 低 款 式 创 新 是 关 键, 所 以 在 产 品 设 计 方 面 更 重 视 款 式 的 数 量 和 更 新 的 速 度, 强 调 款 多 量 少 的 快 时 尚 倾 向 选 择 租 赁 独 立 门 店 开 设 专 卖 店, 终 端 门 店 数 量 一 般 大 大 高 于 中 高 端 品 牌 一 般 通 过 电 视 广 告 节 目 赞 助 形 象 代 言 进 行 强 调 性 价 比 高 物 美 价 廉 产 品 的 适 销 周 期 短, 存 货 的 快 速 处 理 较 为 关 键 在 即 将 过 季 时 一 般 通 过 较 低 折 扣 在 当 季 促 销, 一 般 不 区 分 正 价 门 店 和 折 扣 门 店 一 般 以 加 盟 为 主 直 营 为 辅, 加 盟 店 在 终 端 渠 道 的 占 比 较 高 因 覆 盖 大 众 市 场, 相 对 中 高 端 品 牌 来 说 规 模 更 容 易 快 速 扩 大, 市 场 集 中 度 也 相 对 较 高 (3) 休 闲 服 装 市 场 容 量 2011 年 至 2015 年, 我 国 休 闲 服 装 市 场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25.95%,2015 年 市 场 规 模 达 6,134.3 亿 元
80 年 中 国 休 闲 服 装 市 场 规 模 及 增 长 速 度 图 数 据 来 源 : 纺 织 服 装 周 刊 2016 年 1 月 号 休 闲 服 装 的 市 场 规 模 增 长 率 最 快 预 计 2016 年 休 闲 服 装 仍 将 是 市 场 增 长 最 快 的 细 分 领 域, 增 速 保 持 在 20% 以 上 中 国 服 装 细 分 品 类 2015 年 市 场 规 模 增 长 情 况 数 据 来 源 : 纺 织 服 装 周 刊 2016 年 1 月 号 在 整 个 休 闲 服 装 市 场 容 量 中, 中 高 档 休 闲 装 的 比 重 不 断 增 加, 由 2011 年 的 40.0% 增 加 至 2015 年 的 45.3%, 预 计 2016 年 将 进 一 步 增 至 46.9%, 市 场 规 模 将 达 到 3,462.3 亿 元
81 2011 年 年, 高 中 低 档 休 闲 装 市 场 规 模 占 比 情 况 数 据 来 源 : 纺 织 服 装 周 刊 2016 年 1 月 号 4 行 业 特 点 (1) 行 业 技 术 水 平 和 发 展 趋 势 我 国 具 有 完 整 的 纺 织 服 装 产 业 链 国 内 各 种 原 材 料 供 应 充 足 目 前 我 国 服 装 行 业 设 计 理 念 不 断 发 展 与 国 际 前 沿 设 计 交 流 进 一 步 加 深, 研 发 设 计 水 平 不 断 提 高 同 时, 新 材 料 新 技 术 的 开 发 和 利 用, 提 升 并 拓 展 了 服 装 行 业 的 技 术 含 量 各 种 信 息 技 术 的 不 断 发 展, 也 提 高 了 服 装 企 业 的 快 速 反 应 能 力 高 尔 夫 服 饰 注 重 服 装 的 功 能 与 创 意, 是 科 学 技 术 文 化 艺 术 的 融 合 与 其 他 服 饰 相 比, 高 尔 夫 服 饰 科 技 含 量 较 高, 在 技 术 水 平 上 更 注 重 功 能 性, 在 面 料 色 彩 的 选 择 搭 配 上 更 有 技 巧 高 尔 夫 服 饰 在 设 计 上 既 要 体 现 服 饰 在 运 动 过 程 中 对 人 体 的 保 护 性, 又 不 能 妨 碍 挥 杆 推 杆 动 作, 同 时 要 呈 现 出 品 位 时 尚 生 活 等 元 素 另 外, 高 尔 夫 运 动 受 各 种 气 候 因 素 的 影 响, 在 面 料 的 选 择 上 既 要 舒 适 柔 软, 又 要 求 具 备 防 紫 外 线 透 气 吸 汗 易 干 等 特 殊 性 能 因 此 高 尔 夫 服 饰 所 选 用 的 原 材 料 档 次 较 高, 产 品 的 科 技 含 量 较 高, 价 格 也 相 对 较 高, 主 要 目 标 消 费 群 体 为 中 高 端 消 费 者 (2) 行 业 的 经 营 模 式 国 内 服 装 行 业 主 要 可 划 分 为 OEM(ODM) 制 造 商 品 牌 模 式 和 单 纯 品 牌 运 营 模 式 三 种
82 1OEM(ODM) 模 式 在 20 世 纪 80 年 代 开 始 兴 起 的 全 球 纺 织 服 装 产 业 第 三 次 转 移 中, 中 国 成 为 全 球 纺 织 服 装 产 业 的 制 造 中 心,OEM 成 为 加 工 企 业 最 初 采 取 的 主 要 经 营 模 式 90 年 代 中 国 纺 织 服 装 企 业 的 加 工 制 造 技 术 日 臻 成 熟, 开 始 参 与 服 装 面 料 或 服 装 款 式 设 计 开 发 环 节, 经 营 模 式 由 OEM 向 更 高 层 次 的 ODM 转 变 在 这 种 模 式 下, 企 业 自 身 不 具 有 品 牌 和 销 售 渠 道, 主 要 是 根 据 客 户 要 求 进 行 设 计 生 产, 产 品 全 部 返 销 给 客 户 2 制 造 商 品 牌 模 式 1995 年 我 国 服 装 业 开 始 明 确 提 出 实 施 名 牌 战 略, 以 宁 波 温 州 为 代 表 的 制 造 商 品 牌 ( 由 制 造 商 所 创 建 的 品 牌 称 为 制 造 商 品 牌 ) 开 始 崛 起 随 着 中 国 经 济 的 突 飞 猛 进, 中 国 服 装 消 费 开 始 升 温, 消 费 者 对 品 牌 的 认 知 日 益 加 强, 使 制 造 商 品 牌 模 式 企 业 迅 速 成 长 起 来 在 这 种 模 式 下, 企 业 依 托 强 大 的 生 产 能 力, 实 行 严 格 的 成 本 控 制 和 高 效 管 理, 同 时 进 行 品 牌 推 广 建 立 销 售 渠 道, 形 成 了 较 大 的 市 场 规 模 3 单 纯 品 牌 运 营 模 式 单 纯 品 牌 运 营 模 式 起 源 于 欧 美 这 种 模 式 注 重 设 计 开 发 品 牌 推 广 及 渠 道 建 设, 生 产 外 包, 以 直 营 和 加 盟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拓 展 渠 道 它 的 优 点 是 企 业 专 注 于 核 心 价 值 环 节, 而 将 低 附 加 值 且 固 定 资 产 投 入 大 的 环 节 外 包, 利 用 供 应 商 的 生 产 资 源 和 当 地 加 盟 商 的 销 售 资 源 在 市 场 份 额 增 长 的 同 时 降 低 经 营 风 险 这 种 模 式 也 被 称 为 哑 铃 型 业 务 模 式, 具 有 很 强 的 轻 资 产 模 式 特 征 在 当 前 的 市 场 环 境 下, 采 用 该 经 营 模 式 的 服 装 企 业 能 够 获 得 高 于 市 场 平 均 利 润 的 盈 利 (3) 行 业 周 期 性 季 节 性 和 区 域 性 特 点 近 年 来 随 着 居 民 生 活 水 平 的 逐 步 提 高, 我 国 服 装 需 求 量 也 逐 年 增 大, 服 装 行 业 未 出 现 明 显 的 周 期 性 服 饰 消 费 每 年 随 季 节 出 现 周 期 性 变 化, 因 此 经 营 存 在 一 定 的 季 节 性 波 动 特 征 从 整 个 服 饰 零 售 业 来 看, 秋 冬 季 服 饰 普 遍 单 价 高 销 售 额 相 对 较 大, 而 春 夏 季 服 饰 大 都 单 价 相 对 较 低 销 售 额 相 对 较 小 此 外, 法 定 节 假 日 和 换 季 促 销 所 带 动 的 消 费 需 求 在 特 定 时 间 段 内 出 现 较 大 幅 度 的 增 长 我 国 地 域 广 阔, 南 北 气 候 差 异 明 显, 各 地 经 济 发 达 程 度 文 化 传 统 及 消 费 习
83 惯 不 同 使 得 我 国 服 装 消 费 存 在 较 大 的 地 域 性 差 异 北 方 地 区 四 季 气 候 差 异 明 显, 服 饰 消 费 需 求 随 着 四 季 变 动 差 异 也 较 大 ; 南 方 地 区 四 季 气 候 差 异 较 小, 服 饰 消 费 的 需 求 随 着 四 季 变 动 差 异 也 较 小 从 各 地 经 济 发 展 水 平 来 看, 长 三 角 珠 三 角 和 环 渤 海 一 带 经 济 发 达 的 一 二 线 城 市, 消 费 者 购 买 力 较 强, 接 受 的 国 际 服 装 品 牌 和 时 尚 潮 流 的 信 息 较 多, 对 品 牌 和 时 尚 的 认 同 度 较 高 ; 而 在 经 济 欠 发 达 地 区 的 消 费 者 购 买 力 相 对 较 低, 对 品 牌 和 时 尚 的 敏 感 度 稍 弱, 服 装 价 格 仍 是 首 要 考 虑 的 因 素 5 进 入 服 装 行 业 的 主 要 壁 垒 (1) 品 牌 随 着 品 牌 意 识 在 国 内 消 费 者 心 中 的 觉 醒, 品 牌 已 经 成 为 服 装 企 业 最 重 要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一 个 知 名 品 牌 的 建 立 是 企 业 在 产 品 质 量 研 发 设 计 营 销 网 络 和 品 牌 文 化 等 诸 多 方 面 投 入 大 量 人 力 物 力, 长 期 耕 耘 的 结 果, 需 要 企 业 管 理 者 精 心 培 育 新 入 行 的 企 业 很 难 在 短 期 内 获 得 市 场 的 认 可 特 别 是 对 于 像 高 尔 夫 服 饰 这 类 的 高 端 服 饰 品 牌, 更 需 要 长 期 的 积 累 和 沉 淀, 才 可 以 在 中 高 端 消 费 群 体 中 获 得 一 定 的 知 名 度 和 影 响 力, 形 成 品 牌 忠 诚 度 (2) 研 发 设 计 的 创 新 能 力 随 着 生 活 水 平 的 提 高, 服 装 消 费 已 不 再 满 足 于 基 本 功 能, 而 更 偏 重 于 时 尚 美 感 品 味 潮 流 和 个 性 化 的 需 求 服 装 企 业 在 研 发 设 计 上 需 要 快 速 捕 捉 潮 流 元 素, 吸 收 国 际 时 尚 设 计 理 念 并 融 入 本 土 文 化 风 格 ; 需 要 紧 跟 流 行 趋 势 不 断 推 陈 出 新, 顺 应 消 费 潮 流, 以 满 足 消 费 需 求 的 变 化 对 于 高 尔 夫 服 饰 来 说, 产 品 的 研 发 设 计 既 要 在 产 品 中 融 入 品 味 时 尚 休 闲 生 活 等 元 素, 同 时 在 细 节 上 又 要 考 虑 到 防 紫 外 线 透 气 快 干 舒 适 保 持 较 好 体 型 等 特 性 这 对 设 计 师 在 运 动 技 术 服 装 工 艺 美 学 面 料 特 性 等 综 合 能 力 有 较 大 考 验, 对 企 业 设 计 研 发 创 新 能 力 设 计 流 程 管 理 能 力 研 发 功 能 配 置 等 提 出 更 高 要 求 没 有 自 主 原 创 设 计, 单 纯 依 靠 模 仿 的 产 品 将 在 市 场 竞 争 中 处 于 劣 势 (3) 营 销 网 络 营 销 网 络 是 服 装 企 业 立 足 市 场 的 关 键 因 素 之 一, 更 是 服 装 品 牌 知 名 度 的 助 推 器 建 立 全 国 性 的 完 善 的 稳 定 的 销 售 网 络 需 要 服 装 企 业 前 期 的 大 量 投 入, 而 且 需 要 时 间 不 断 对 其 进 行 修 正 更 新 这 使 得 终 端 销 售 网 络 成 为 进 入 服 装 行 业 的
84 主 要 壁 垒 之 一 对 于 高 尔 夫 服 饰 这 类 高 端 品 牌 来 说, 营 销 网 络 一 般 位 于 发 达 城 市 核 心 商 圈 内 的 高 端 渠 道, 具 有 一 定 的 稀 缺 性 优 质 店 铺 资 源 的 稀 缺 性 使 得 新 进 企 业 在 一 个 相 当 长 的 时 间 内 很 难 形 成 一 个 完 善 稳 定 的 销 售 渠 道 (4) 文 化 壁 垒 文 化 对 服 饰 品 牌 具 有 一 定 的 支 持 和 牵 引 作 用 高 尔 夫 服 饰 品 牌 不 仅 涉 及 到 服 饰 文 化 时 尚 文 化, 同 时 涉 及 到 高 尔 夫 文 化 文 化 的 普 及 和 推 广, 将 有 助 于 高 尔 夫 服 饰 产 业 的 发 展 ; 反 之, 文 化 的 断 层 缺 失 和 冲 突, 也 会 阻 碍 或 者 减 缓 高 尔 夫 服 饰 产 业 的 发 展 高 尔 夫 服 饰 企 业 能 否 在 经 营 产 品 的 同 时, 将 高 尔 夫 文 化 植 入 自 己 的 产 品 设 计 产 品 风 格 和 市 场 推 广 中, 并 获 得 目 标 消 费 者 的 认 可 是 一 个 更 为 深 入 长 久 的 考 验 6 行 业 利 润 水 平 的 变 动 趋 势 根 据 Wind 资 讯 的 统 计, 沪 深 两 市 上 市 的 服 装 服 饰 企 业 公 开 的 资 料 统 计, 2012 年 2013 年 和 2014 年 平 均 毛 利 率 为 40.40% 40.63% 和 39.34% ; 主 营 业 务 销 售 净 利 率 平 均 为 12.06% 10.10% 和 7.29% ( 三 ) 影 响 行 业 发 展 的 有 利 和 不 利 因 素 1 有 利 因 素 (1) 产 业 政 策 的 大 力 支 持 纺 织 服 装 产 业 作 为 我 国 传 统 的 支 柱 产 业 重 要 的 民 生 产 业 和 具 有 国 际 竞 争 优 势 的 产 业, 始 终 受 到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支 持 特 别 是 对 于 自 主 服 装 品 牌,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提 高 产 品 附 加 值, 将 中 国 制 造 上 升 为 中 国 品 牌 是 锻 造 中 国 服 装 企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需 要, 也 是 我 国 服 装 产 业 升 级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需 要, 为 此 国 家 多 个 部 门 发 布 文 件 对 自 主 品 牌 企 业 给 予 政 策 支 持 2006 年 6 月 国 家 发 改 委 颁 布 的 中 国 纺 织 工 业 十 一 五 发 展 纲 要 2009 年 2 月 国 务 院 颁 布 的 纺 织 工 业 和 装 备 制 造 业 调 整 振 兴 规 划 以 及 2009 年 9 月 工 信 部 国 家 发 改 委 等 部 委 颁 布 的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服 装 家 纺 自 主 品 牌 建 设 的 指 导 意 见 都 明 确 提 出 要 培 育 具 有 国 际 影 响 力 的 自 主 知 名 品 牌, 对 自 主 品 牌 服 装 企 业, 将 提 供 有 力 的 政 策 扶 持 其 中,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服 装 家 纺 自 主 品 牌 建 设 的 指 导 意 见 提 出 加 快 推 进 服 装 家 纺 自 主 品 牌 的 主 要 措 施 为 : 支 持 自 主 品 牌 服 装 家 纺 企
85 业 提 高 核 心 竞 争 力 ; 为 服 装 家 纺 自 主 品 牌 建 设 提 供 金 融 服 务 ; 扶 持 自 主 品 牌 服 装 家 纺 企 业 拓 展 海 外 市 场 ; 加 大 服 装 家 纺 自 主 品 牌 保 护 力 度 2012 年, 工 信 部 发 布 纺 织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提 出 : 要 在 提 高 质 量 水 平 提 升 设 计 水 平 加 强 营 销 创 新 强 化 品 牌 管 理 等 方 面 实 施 品 牌 建 设 重 点 工 程 ; 重 点 跟 踪 和 培 育 创 新 能 力 强 市 场 覆 盖 面 广 市 场 占 有 率 高 企 业 盈 利 能 力 强 的 100 家 左 右 服 装 家 纺 品 牌 企 业 ; 加 快 推 进 我 国 服 装 家 纺 品 牌 国 际 化 进 程, 争 取 尽 快 形 成 一 批 国 际 化 服 装 家 纺 品 牌 中 国 纺 织 工 业 联 合 会 于 2012 年 5 月 发 布 了 建 设 纺 织 强 国 纲 要 ( 年 ), 提 出 了 要 在 2020 年 重 点 围 绕 科 技 品 牌 可 持 续 发 展 人 才 四 个 核 心 建 成 纺 织 服 装 工 业 强 国 的 目 标 (2) 消 费 者 品 牌 意 识 的 增 强 和 消 费 观 念 的 转 变 带 动 服 装 品 牌 运 营 商 的 发 展 随 着 收 入 水 平 的 提 高, 人 们 对 着 装 要 求 也 在 提 高 消 费 者 品 牌 意 识 的 觉 醒, 既 是 推 动 我 国 服 装 品 牌 企 业 得 以 发 展 壮 大 的 力 量 源 泉, 也 必 将 成 为 今 后 推 动 我 国 服 装 品 牌 发 展 壮 大 的 动 力 之 一 同 时, 传 统 的 服 饰 消 费 理 念 正 在 逐 步 发 生 改 变, 表 现 为 对 高 档 服 饰 的 消 费 需 求 迅 猛 增 长 相 对 于 过 往 的 服 饰 消 费 理 念 更 多 地 关 注 商 品 的 使 用 价 值 而 言, 新 的 服 饰 消 费 理 念 更 多 地 关 注 商 品 的 品 质 个 性 化 时 尚 化, 进 而 追 求 高 品 位 和 高 品 质 的 生 活 方 式 中 产 阶 层 对 服 装 的 消 费 需 求 升 级 为 体 现 个 人 品 味 及 精 神 的 需 求, 在 具 体 的 行 为 上 表 现 为 对 品 牌 的 文 化 内 涵 的 追 求 因 此, 品 牌 在 服 装 产 品 的 竞 争 力 要 素 中 占 到 了 越 来 越 大 的 比 重, 进 行 品 牌 运 作 的 服 饰 企 业 更 有 利 于 在 这 样 的 市 场 环 境 中 占 据 有 利 位 置 对 于 高 尔 夫 服 饰 来 说, 注 重 个 性 化 差 异 化 的 消 费 理 念 的 形 成, 服 饰 消 费 重 品 牌 重 时 尚 重 品 位 趋 势 的 增 强, 对 品 牌 运 营 商 的 发 展 是 十 分 有 利 的 (3) 扩 大 内 需 消 费 升 级, 带 动 中 高 端 服 饰 的 消 费 伴 随 着 经 济 总 量 的 持 续 增 长, 中 国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也 不 断 提 高 特 别 是 十 八 大 会 议 提 出 国 民 收 入 倍 增 计 划, 我 国 整 个 社 会 的 消 费 规 模 及 结 构 将 产 生 质 的 飞 跃 根 据 预 测, 到 2020 年 我 国 中 等 收 入 人 数 将 达 到 6 亿,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的 增 长 把 潜 在 的 购 买 愿 望 转 化 为 现 实 购 买 力, 为 消 费 升 级 打 下 了 牢 固 的 经 济 基 础 中 高 收 入 人 群 的 比 例 和 规 模 将 快 速 壮 大 这 对 包 括 高 尔 夫 服 饰 在 内 的 高 端 服 饰 消 费 市 场 的 成 长 和 壮 大 十 分 有 利
86 (4) 纺 织 服 装 产 业 链 优 势 明 显 凭 借 丰 富 的 原 材 料 供 应 较 高 的 劳 动 力 素 质 以 及 良 好 的 基 础 设 施 等 因 素, 中 国 已 成 为 全 球 制 造 业 中 心 和 世 界 知 名 服 装 品 牌 的 加 工 基 地 目 前, 我 国 长 三 角 和 珠 三 角 地 区 已 形 成 了 若 干 集 研 发 设 计 生 产 加 工 仓 储 物 流 产 品 展 示 人 才 培 训 为 一 体 的 服 装 产 业 集 群 完 整 全 面 多 选 择 性 的 产 业 链 降 低 了 企 业 的 采 购 生 产 和 物 流 等 成 本, 提 高 了 企 业 的 差 异 化 和 创 新 能 力 中 国 纺 织 服 装 业 具 有 显 著 的 产 业 链 优 势 2 不 利 因 素 (1) 品 牌 运 作 经 验 不 足 与 研 发 投 入 不 够 制 约 中 国 服 装 业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十 几 年 来, 通 过 实 施 服 装 品 牌 战 略, 虽 然 国 内 已 形 成 一 批 拥 有 自 主 品 牌 的 企 业, 但 总 体 上, 我 国 服 装 企 业 的 品 牌 运 作 经 验 不 足, 研 发 投 入 不 够, 缺 乏 能 够 直 接 参 与 国 际 市 场 竞 争 的 服 装 知 名 品 牌 国 内 服 装 品 牌 与 国 外 知 名 服 装 品 牌 在 知 名 度 产 品 研 发 设 计 产 品 质 量 和 技 术 方 面 都 有 一 定 差 距 (2) 高 级 专 业 人 才 缺 乏 由 于 人 才 培 养 的 落 后, 国 内 高 端 服 饰 品 牌 企 业 在 快 速 发 展 过 程 中, 往 往 会 面 临 品 牌 设 计 品 牌 管 理 商 品 企 划 信 息 管 理 和 物 流 管 理 等 高 级 专 业 人 才 紧 缺 的 问 题 高 级 专 业 人 才 缺 乏 已 经 成 为 制 约 高 端 服 装 品 牌 企 业 做 大 做 强 的 重 要 因 素 ( 四 )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与 上 下 游 行 业 的 关 联 性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上 游 为 纺 织 行 业 的 面 辅 料 子 行 业 及 成 衣 制 造 业, 下 游 直 接 面 向 终 端 消 费 客 户 服 装 质 量 及 档 次 高 低 很 大 程 度 取 决 于 面 辅 料 的 质 量 及 成 衣 制 造 技 术 高 级 服 装 品 牌 企 业, 往 往 会 选 择 高 品 质 的 面 辅 料 及 技 术 过 硬 的 高 级 成 衣 厂 由 于 产 品 定 价 能 力 较 强, 对 于 高 端 品 牌 服 装 企 业 而 言, 上 游 行 业 的 价 格 波 动 的 直 接 影 响 有 限 本 公 司 下 游 直 接 面 向 终 端 消 费 客 户 宏 观 经 济 状 况 消 费 者 可 支 配 收 入 消 费 者 消 费 心 理 以 及 消 费 信 心 消 费 者 品 位 变 化 对 服 装 品 牌 企 业 具 有 重 要 影 响 ( 五 )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竞 争 格 局 相 比 国 外 而 言, 高 尔 夫 服 饰 在 中 国 起 步 时 间 较 晚, 但 发 展 速 度 较 快 目 前 高 尔 夫 服 饰 品 牌 基 本 可 分 为 三 种 类 型
87 1 专 业 经 营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品 牌 主 要 有 比 音 勒 芬 金 狐 狸 (Wolsey) 黄 金 熊 (Jack Nicklaus) 雅 狮 威 (Ashworth) 万 星 威 (Munsingwear) 等 这 类 品 牌 在 注 重 产 品 专 业 化 的 同 时 提 倡 产 品 的 生 活 化, 注 重 高 端 商 场 核 心 商 圈 渠 道 2 以 卡 拉 威 (Callaway) 泰 勒 梅 (TaylorMade) 等 为 代 表 的 高 尔 夫 球 具 品 牌, 以 其 球 具 享 有 盛 名 这 类 品 牌 以 球 具 为 主 打 产 品, 高 尔 夫 服 饰 相 对 处 于 辅 营 地 位 渠 道 基 本 为 高 尔 夫 球 会 俱 乐 部 和 高 尔 夫 产 品 专 卖 店, 产 品 更 强 调 运 动 功 能 3 以 HugoBoss CK 等 为 代 表 的 高 端 时 尚 品 牌, 衍 生 出 的 高 尔 夫 服 饰 系 列 4 以 耐 克 (Nike) 阿 迪 达 斯 (Adidas) 为 代 表 的 专 业 运 动 品 牌 衍 生 的 高 尔 夫 服 饰 系 列 这 类 品 牌 产 品 覆 盖 多 项 体 育 项 目, 高 尔 夫 服 饰 在 其 产 品 线 中 占 比 较 小 ; 同 时, 其 产 品 定 价 相 对 较 低 三 公 司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 一 ) 公 司 的 市 场 地 位 在 公 司 所 处 的 高 尔 夫 服 饰 市 场, 目 前 尚 无 权 威 统 计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数 据 本 公 司 从 品 牌 影 响 力 和 美 誉 度 门 店 数 量 市 场 覆 盖 度 等 方 面 比 较, 在 国 内 高 尔 夫 服 饰 市 场 处 于 较 为 领 先 的 地 位 以 截 至 2015 年 底 的 终 端 门 店 数 量 为 例,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截 至 2015 年 底 拥 有 覆 盖 全 国 31 个 省 直 辖 市 自 治 区 的 601 个 终 端 门 店 在 终 端 门 店 数 量 方 面, 本 公 司 超 过 在 高 尔 夫 服 饰 领 域 的 竞 争 对 手 资 料 来 源 : 通 过 各 品 牌 中 国 网 站 或 宣 传 册 统 计 卡 拉 威 数 据 为 截 至 2013 年 底 的 数 据, 金 狐 狸 数 据 为 截 至 2014 年 底 的 数 据,, 其 他 品 牌 终 端 门 店 数 量 均 为 截 至 2015 年 底 的 数 据
88 ( 二 ) 公 司 的 竞 争 优 势 和 劣 势 1 竞 争 优 势 (1) 高 端 鲜 明 的 品 牌 定 位, 深 厚 的 高 尔 夫 文 化 底 蕴 首 先, 作 为 比 音 勒 芬 的 品 牌 标 识 和 重 要 无 形 资 产, 精 准 地 把 握 住 了 高 尔 夫 运 动 和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神 形 特 征, 给 消 费 者 以 鲜 明 的 高 尔 夫 视 觉 认 知 其 次, 长 期 以 来 公 司 一 直 致 力 于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形 象 的 打 造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在 国 内 率 先 提 出 生 活 高 尔 夫 理 念, 专 注 于 向 市 场 传 播 高 尔 夫 的 绅 士 和 谐 挑 战 的 文 化 内 涵, 推 广 高 尔 夫 健 康 慢 生 活 的 生 活 方 式 ; 通 过 差 异 化 定 位, 在 品 牌 产 品 风 格 文 化 等 方 面 和 其 它 服 饰 品 牌 区 别 开 来 同 时, 公 司 管 理 团 队 长 期 致 力 于 构 建 公 司 的 高 尔 夫 文 化 氛 围, 在 工 作 和 生 活 中 不 断 增 厚 和 夯 实 公 司 高 尔 夫 文 化 的 底 蕴 比 音 勒 芬 从 店 铺 装 修 服 装 设 计 到 文 化 展 示 产 品 陈 列 等 方 面 突 出 品 牌 的 高 尔 夫 风 格 与 文 化 ; 同 时 通 过 赞 助 各 种 高 尔 夫 赛 事 活 动, 分 享 和 传 播 高 尔 夫 文 化 (2) 独 特 清 晰 差 异 化 的 产 品 定 位 公 司 的 产 品 定 位 于 高 尔 夫 服 饰 市 场, 目 标 消 费 群 体 为 高 尔 夫 爱 好 者 以 及 认 同 高 尔 夫 文 化 着 装 倾 向 于 高 尔 夫 风 格 的 中 产 收 入 以 上 消 费 人 群 在 产 品 风 格 设 计 上 具 有 鲜 明 的 个 性 和 一 贯 坚 持 的 风 格, 强 调 和 目 标 消 费 者 形 成 共 鸣 公 司 将 传 统 的 高 尔 夫 服 饰 文 化 与 中 国 文 化 进 行 有 效 的 融 合, 产 品 涵 盖 专 业 高 尔 夫 生 活 休 闲 两 大 系 列, 以 满 足 着 装 者 不 同 场 合 的 需 求 专 业 高 尔 夫 系 列 主 要 针 对 经 常 下 场 打 球 的 高 尔 夫 运 动 爱 好 者, 产 品 选 用 功 能 性 面 料, 强 调 专 业 性 和 舒 适 性 的 融 合, 满 足 在 不 同 天 气 状 况 下 都 可 舒 适 挥 杆 的 要 求 生 活 休 闲 系 列 以 自 然 阳 光 和 谐 为 核 心 设 计 理 念, 注 重 采 用 功 能 性 面 料, 同 时 在 面 料 档 次 做 工 剪 裁 与 细 节 等 方 面 体 现 出 着 装 者 的 身 份 与 品 位 通 过 清 晰 的 产 品 定 位 独 特 的 产 品 风 格 及 单 一 品 牌 的 多 层 次 产 品 覆 盖 策 略, 比 音 勒 芬 吸 引 了 企 业 家 高 级 白 领 演 艺 名 人 等 具 有 较 高 消 费 力 的 客 户, 形 成 了 具 有 较 强 品 牌 忠 诚 度 的 消 费 群 体 (3) 拥 有 覆 盖 全 国 主 要 消 费 区 域 布 局 合 理 的 高 端 销 售 渠 道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底, 公 司 拥 有 601 个 终 端 销 售 门 店, 其 中 直 营 店 280 个 加 盟 店 321 个 公 司 门 店 大 多 位 于 国 内 大 型 高 端 商 场 主 要 机 场 知 名 高 尔 夫 球
89 会 会 所 等, 覆 盖 了 国 内 主 要 城 市 的 核 心 商 圈 公 司 与 包 括 广 州 友 谊 北 京 燕 莎 北 京 翠 微 南 京 金 鹰 杭 州 大 厦 天 津 友 谊 成 都 仁 和 春 天 百 货 昆 明 金 格 百 货 青 岛 海 信 等 在 内 的 国 内 高 端 连 锁 百 货 建 立 了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成 为 它 们 的 优 质 合 作 伙 伴 在 渠 道 布 局 上, 公 司 坚 持 在 一 线 和 主 要 二 线 城 市 建 立 直 营 店, 以 利 于 公 司 树 立 品 牌 形 象 并 辐 射 周 边 区 域 同 时, 在 其 他 区 域 公 司 采 用 加 盟 模 式 来 加 大 销 售 终 端 密 度 目 前, 公 司 的 直 营 店 与 加 盟 店 的 比 例 约 为 1:1.15 公 司 渠 道 布 局 层 次 分 明, 一 方 面 可 保 证 公 司 对 营 销 网 络 的 控 制 力 度, 提 升 品 牌 形 象, 另 一 方 面 可 借 助 加 盟 商 的 区 域 资 源 扩 大 市 场 覆 盖 面 公 司 销 售 终 端 网 络 布 局 合 理, 已 初 步 建 立 了 覆 盖 全 国 主 要 发 达 区 域 市 场 的 营 销 网 络, 品 牌 知 名 度 日 益 提 升 (4) 形 成 了 行 业 内 较 为 领 先 的 研 发 设 计 优 势 1 建 立 了 行 业 内 较 为 领 先 的 研 发 设 计 团 队 公 司 建 立 培 养 了 一 支 高 素 质 的 设 计 研 发 团 队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设 计 研 发 团 队 共 34 人 公 司 的 设 计 师 具 有 多 年 高 尔 夫 服 饰 设 计 经 验, 在 设 计 理 念 色 彩 应 用 工 艺 设 计 与 表 现 面 料 处 理 与 把 握 等 方 面 具 有 较 高 的 专 业 素 养 他 们 具 备 敏 锐 的 时 尚 捕 捉 能 力, 定 期 参 加 国 际 流 行 前 沿 的 时 装 发 布 会 知 名 时 装 走 秀 活 动 以 及 国 际 面 料 展, 在 及 时 把 握 国 际 流 行 时 尚 趋 势 的 同 时 根 据 中 国 消 费 者 的 着 装 心 理 功 能 需 求 和 审 美 取 向 的 差 异, 通 过 服 饰 设 计 语 言 和 服 饰 载 体 精 准 地 加 以 表 达 2 设 计 能 力 较 强, 经 典 款 式 的 设 计 得 到 消 费 者 认 可 公 司 产 品 在 设 计 方 面 注 重 运 用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和 高 科 技 面 料, 并 运 用 跨 界 设 计 理 念, 让 运 动 元 素 休 闲 元 素 以 及 时 尚 元 素 在 服 饰 上 和 谐 融 合, 实 现 了 功 能 性 和 审 美 的 统 一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设 计 部 门 每 年 设 计 的 产 品 超 过 千 款, 显 示 了 公 司 具 有 较 强 的 设 计 能 力 同 时, 公 司 产 品 在 面 料 选 用 色 彩 款 式 上 既 延 续 品 牌 传 统 风 格, 沉 淀 经 典, 又 积 极 突 破 创 新, 提 炼 时 尚, 不 断 丰 富 产 品 系 列 和 产 品 线 以 满 足 和 引 领 潮 流 公 司 的 一 些 经 典 款 式, 在 色 彩 的 搭 配 对 比 明 暗 及 深 浅 的 对 照, 线 条 处 理, 细 节 设 计 等 方 面 确 立 了 自 己 的 品 牌 风 格, 并 和 公 司 品 牌 的 文 化 内 涵 和 谐 统 一, 已 经 成 为 品 牌 个 性 化 的 识 别 标 志 这 些 经 典 款 式 的 市 场 销 售 经 久 不
90 衰, 提 升 了 品 牌 的 美 誉 度 3 研 发 设 计 运 作 模 式 及 流 程 趋 向 国 际 化 公 司 在 打 造 内 部 团 队 研 发 设 计 能 力 的 同 时, 聘 请 国 外 服 装 行 业 知 名 咨 询 机 构, 对 研 发 设 计 核 心 流 程 进 行 升 级 再 造 公 司 产 品 设 计 在 运 作 模 式 设 计 理 念 和 设 计 水 准 上 已 越 来 越 接 近 国 际 水 准 公 司 研 发 设 计 流 程 全 面 覆 盖 商 品 企 划 市 场 信 息 调 研 设 计 制 版 订 货 会 环 节, 并 向 面 料 开 发 品 牌 营 销 环 节 延 伸 一 方 面 公 司 和 上 游 的 世 界 顶 级 面 料 商 合 作 开 发 适 合 自 身 品 牌 风 格 的 面 料 及 花 型 图 案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的 设 计 师 商 品 策 划 市 场 销 售 品 牌 推 广 人 员 组 成 团 队, 对 下 一 季 消 费 者 的 消 费 偏 好 流 行 趋 势 时 尚 元 素 进 行 识 别 判 断, 以 准 确 推 出 新 品 来 引 领 市 场 消 费 通 过 研 发 设 计 模 式 和 流 程 的 优 化, 一 方 面, 公 司 的 产 品 设 计 不 依 赖 于 个 别 高 知 名 度 的 设 计 师, 而 是 以 品 牌 文 化 理 念 和 品 牌 风 格 定 位 为 中 心, 采 取 聘 用 韩 国 知 名 设 计 师 并 结 合 内 部 培 养 的 方 式, 组 建 具 备 国 际 化 视 野 和 内 生 力 的 设 计 团 队 ; 另 一 方 面, 保 证 了 设 计 团 队 能 够 与 目 标 市 场 充 分 交 流, 设 计 工 作 能 够 高 效 运 作, 并 降 低 市 场 风 险 4 和 外 部 专 业 机 构 合 作, 打 造 核 心 研 发 设 计 优 势 近 年 来, 公 司 在 打 造 内 部 团 队 研 发 设 计 能 力 的 同 时, 积 极 与 外 部 设 计 团 队 科 研 院 所 等 合 作, 在 研 发 设 计 能 力 方 面 得 到 了 一 定 的 认 可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获 得 的 设 计 奖 项 主 要 有 :2011 年 12 月, 公 司 获 得 中 国 纺 织 工 业 联 合 会 颁 发 的 产 品 开 发 贡 献 奖 ;2012 年 11 月, 公 司 获 得 中 国 流 行 色 协 会 颁 发 的 2011/2012 中 国 色 彩 应 用 奖 和 2011/2012 年 度 最 具 流 行 魅 力 高 尔 夫 服 饰 品 牌 ;2013 年 3 月, 公 司 获 得 中 国 服 装 协 会 颁 发 的 杰 克 第 九 届 中 国 服 装 品 牌 年 度 大 奖 创 新 大 奖 基 于 公 司 长 期 以 来 对 国 际 高 尔 夫 服 饰 流 行 色 趋 势 的 准 确 把 握,2012 年 中 国 流 行 色 协 会 通 过 多 方 面 考 察, 决 定 和 公 司 合 作 共 建 中 国 高 尔 夫 服 饰 色 彩 研 发 基 地 公 司 成 为 中 国 流 行 色 协 会 在 高 尔 夫 服 饰 领 域 唯 一 的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2012 年 12 月, 公 司 被 中 国 纺 织 工 业 联 合 会 授 予 国 家 高 尔 夫 服 装 产 品 开 发 基 地 称 号 2013 年 1 月, 公 司 和 北 京 服 装 学 院 合 作 成 立 高 尔 夫 服 饰 人 体 工 程 研 究 中 心, 以 建 立 高 尔 夫 运 动 人 体 三 维 数 据 库 和 模 型, 开 展 高 性 能 高 尔 夫 服 饰 产 品 功 能 性 与 版 型 研 发, 建 立 高 尔 夫 服 饰 特 殊 功 能 面 料 的 评 价 标 准 和 体 系 2013 年 1 月, 公 司 被 认 定 为 2012 年 度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企 业 创 意 设 计 中 心 2013 年 10 月, 公 司 成
91 为 中 国 国 家 高 尔 夫 球 队 ( 奥 运 之 队 ) 官 方 唯 一 专 业 高 尔 夫 服 装 赞 助 商,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成 为 中 国 国 家 高 尔 夫 球 队 ( 奥 运 之 队 ) 指 定 品 牌 2013 年 12 月, 公 司 被 纺 织 服 装 周 刊 评 选 为 2013 中 国 纺 织 服 装 行 业 十 大 服 装 品 牌 (5) 始 终 如 一 地 坚 持 产 品 的 高 品 质 对 于 品 质 的 追 求 是 公 司 一 贯 的 坚 持 公 司 将 优 质 的 面 料 亮 丽 的 色 彩 新 颖 的 款 式 精 细 的 做 工 作 为 产 品 定 位, 努 力 为 消 费 者 提 供 高 品 质 的 产 品 在 面 料 选 择 方 面, 为 了 确 保 产 品 品 质, 公 司 坚 持 选 择 高 档 次 高 性 能 的 面 料 公 司 与 意 大 利 韩 国 和 日 本 等 国 的 知 名 面 料 供 应 商 保 持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这 些 面 料 供 应 商 也 是 国 际 一 线 品 牌 的 合 作 伙 伴 公 司 与 部 分 面 料 供 应 商 建 立 了 技 术 研 发 人 员 定 期 交 流 合 作 机 制, 并 结 合 公 司 产 品 的 风 格 特 点, 发 挥 各 自 的 优 势 进 行 产 品 的 定 向 开 发 同 时, 公 司 每 年 组 织 团 队 参 加 境 内 外 国 际 面 料 展, 从 中 捕 捉 面 料 流 行 趋 势 在 产 品 设 计 方 面, 公 司 采 用 运 动 立 体 式 裁 剪, 使 产 品 更 为 人 性 化 例 如 :T 恤 色 彩 亮 丽, 手 感 舒 适, 领 子 比 普 通 T 恤 领 子 高 且 直 挺, 方 便 遮 阳, 大 部 分 产 品 还 具 有 吸 湿 排 汗 易 干 的 特 性 ; 裤 装 在 设 计 上 给 予 分 割 余 量 防 止 膝 盖 位 突 出 及 大 腿 部 的 拽 拉 现 象, 部 分 产 品 采 用 功 能 性 面 料, 具 有 抗 菌 环 保 抗 紫 外 线 等 功 能 在 成 衣 厂 选 择 方 面, 公 司 建 立 了 一 套 有 效 的 供 应 商 管 理 制 度 公 司 部 分 成 衣 委 托 韩 国 成 衣 厂 加 工 公 司 合 作 的 韩 国 成 衣 厂 具 有 较 强 的 工 艺 技 术 优 势, 公 司 通 过 与 其 共 同 研 发, 生 产 出 的 T 恤 产 品 色 彩 纯 度 高 持 久 度 好, 避 免 了 普 通 产 品 长 时 间 穿 着 后 容 易 产 生 的 颜 色 暗 淡 手 感 粗 糙 的 问 题 ; 毛 织 与 梭 织 拼 接 产 品 充 分 结 合 了 两 种 材 质 的 优 点, 既 有 梭 织 产 品 的 可 塑 性, 也 有 毛 织 产 品 的 可 伸 展 性 和 柔 和 性 公 司 国 内 合 作 的 主 要 成 衣 厂 的 生 产 规 模 工 艺 技 术 管 理 水 平 在 行 业 内 具 备 较 强 的 专 业 优 势 和 良 好 的 口 碑, 具 有 为 国 际 知 名 品 牌 加 工 的 经 验 公 司 的 主 要 成 衣 厂 均 为 长 期 合 作, 互 相 了 解 程 度 高, 目 前 已 形 成 了 一 个 能 够 满 足 公 司 质 量 交 货 期 要 求 的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群 自 成 立 以 来, 通 过 不 断 探 索, 公 司 制 定 了 工 厂 资 质 交 货 期 返 修 率 售 后 服 务 合 同 履 行 情 况 应 变 能 力 等 方 面 综 合 的 成 衣 厂 考 核 指 标 体 系 综 合 指 数 不 达 标 的 加 工 商 将 被 淘 汰 同 时 公 司 还 对 每 一 批 外 包 产 品 实 行 委 派 质 量 跟 单 员 制 度, 对 每 一 批 每 一 件 产 品 都 实 行 严 格 的 质 量 跟 踪 检 测
92 在 服 务 方 面, 公 司 成 立 了 VIP 服 务 中 心, 向 VIP 客 户 提 供 全 面 细 致 的 个 性 化 服 务 服 务 主 要 包 括 : 1 建 立 客 户 资 料 库, 方 便 销 售 部 门 的 服 装 顾 问 准 确 了 解 客 户 的 穿 着 风 格 尺 码 等 信 息, 提 供 符 合 客 户 习 惯 的 服 装 搭 配 ; 2 建 立 告 知 系 统, 定 期 向 VIP 会 员 传 递 时 尚 资 讯 流 行 趋 势 及 品 牌 信 息 ; 向 符 合 条 件 的 VIP 会 员 开 展 积 分 兑 换 活 动, 增 加 与 客 户 间 的 互 动 ; 3 公 司 向 符 合 条 件 的 VIP 客 户 发 送 邀 请 函, 参 加 门 店 所 在 城 市 举 办 的 消 费 体 验 等 各 种 活 动, 或 者 和 战 略 合 作 商 场 举 办 VIP 客 户 高 尔 夫 联 谊 赛 通 过 品 质 服 务, 公 司 提 升 了 品 牌 形 象 和 品 牌 忠 诚 度 (6) 符 合 自 身 定 位 的 品 牌 营 销 与 市 场 推 广 策 略 品 牌 营 销 与 推 广 是 高 级 服 饰 企 业 获 取 市 场 影 响 力, 体 现 品 牌 价 值 和 品 牌 文 化, 提 升 品 牌 形 象 和 产 品 形 象 的 重 要 手 段 公 司 紧 密 围 绕 主 要 目 标 消 费 群 体, 实 行 从 商 品 企 划 产 品 设 计 终 端 视 觉 形 象 橱 窗 广 告 货 品 陈 列 品 牌 代 言 和 营 销 活 动 策 划 的 整 合 营 销, 以 提 升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的 知 名 度 和 美 誉 度 公 司 根 据 产 品 定 位 高 端 的 特 点, 通 过 对 目 标 客 户 群 生 活 习 惯 的 针 对 性 分 析, 并 借 鉴 国 际 知 名 品 牌 营 销 宣 传 的 经 验, 较 少 采 用 普 通 电 视 频 道 报 纸 等 大 众 媒 体 形 式 推 广, 主 要 通 过 独 特 的 终 端 环 境 形 象 时 尚 精 英 杂 志 营 销 高 尔 夫 频 道 举 办 专 题 推 广 活 动 客 户 长 期 惠 顾 VIP 计 划 等 方 式 进 行 1 品 牌 形 象 整 合 设 计 公 司 聘 请 了 专 业 品 牌 运 营 咨 询 公 司 对 品 牌 核 心 价 值 品 牌 定 位 设 计 理 念 风 格 取 向 传 播 途 径 及 品 牌 视 觉 形 象 等 识 别 要 素 进 行 了 整 合 设 计 和 规 范, 并 在 企 划 设 计 营 销 推 广 活 动 中 贯 彻 和 提 升 上 述 价 值 和 定 位 2 树 立 独 特 的 终 端 环 境 形 象 为 了 营 造 良 好 的 终 端 环 境 形 象, 公 司 聘 请 韩 国 专 业 的 空 间 设 计 顾 问 机 构 MAST 公 司 和 视 觉 陈 列 设 计 顾 问 机 构 Dio 公 司 对 品 牌 的 终 端 形 象, 包 括 空 间 布 局 橱 窗 广 告 产 品 陈 列 视 觉 环 境 装 饰 风 格 道 具 陈 列 店 铺 装 修 选 材 等 方 面, 进 行 专 门 的 设 计 和 提 升, 使 各 门 店 都 能 清 晰 一 致 地 表 达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形 象 和 产 品 风 格, 让 门 店 成 为 公 司 品 牌 宣 传 的 最 好 平 台 3 有 针 对 性 的 进 行 广 告 宣 传
93 针 对 目 标 客 户 群 的 特 点, 公 司 选 择 了 高 尔 夫 高 尔 夫 大 师 财 经 三 联 生 活 周 刊 看 天 下 这 类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潜 在 受 众 比 较 喜 爱 的 杂 志 进 行 宣 传 推 广 ; 选 择 了 广 东 电 视 台 高 尔 夫 频 道 网 络 媒 体 新 浪, 还 有 各 种 户 外 媒 体 等 作 为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推 广 的 合 作 伙 伴 通 过 多 年 有 针 对 性 的 运 作 推 广,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不 仅 在 高 尔 夫 爱 好 者 领 域, 而 且 在 其 他 目 标 消 费 群 体 心 目 中 的 知 名 度 和 美 誉 度 得 到 了 很 大 的 提 升 4 开 展 主 题 营 销 活 动 公 司 定 期 参 加 行 业 内 影 响 力 较 高 的 服 装 及 高 尔 夫 展 会, 如 中 国 国 际 服 装 服 饰 博 览 会 中 国 国 际 高 尔 夫 博 览 会, 并 从 2008 年 开 始 举 办 高 尔 夫 服 饰 文 化 体 验 之 旅 活 动 公 司 在 展 会 及 主 题 活 动 中, 通 过 现 场 走 秀 互 动 体 验 等 活 动 宣 传 高 尔 夫 文 化, 传 递 健 康 慢 生 活 的 生 活 方 式, 全 方 位 地 向 消 费 者 传 递 比 音 勒 芬 产 品 的 文 化 及 价 值 内 涵 5 通 过 高 尔 夫 赛 事 进 行 品 牌 推 广 近 几 年, 公 司 赞 助 的 重 大 高 尔 夫 赛 事 活 动 包 括 :2010 年 6 月 年 6 月 公 司 为 中 国 大 学 生 高 尔 夫 代 表 队 指 定 比 赛 服 装 赞 助 商 ;2010 年 6 月 年 12 月 公 司 为 全 明 星 高 尔 夫 球 队 服 装 合 作 伙 伴 ; 公 司 为 高 尔 夫 频 道 比 音 勒 芬 杯 铁 杆 会 2012 年 2013 年 以 及 2014 年 赛 事 的 冠 名 赞 助 商 ;2012 年 12 月, 公 司 成 为 2012 年 东 风 日 产 杯 中 国 亚 太 职 业 高 尔 夫 球 队 际 对 抗 赛 指 定 服 装 赞 助 商 ;2014 年 10 月, 公 司 成 为 南 山 中 国 大 师 赛 的 服 装 赞 助 商 ;2014 年 10 月, 公 司 成 为 2014 观 澜 湖 世 界 明 星 赛 的 官 方 供 应 商 ;2015 年 4 月, 公 司 成 为 2015 年 中 韩 明 星 高 尔 夫 慈 善 赛 的 唯 一 高 尔 夫 服 装 赞 助 商 ;2015 年 4 月, 公 司 为 高 尔 夫 频 道 比 音 勒 芬 杯 铁 杆 会 2015 年 3 月 至 2016 年 12 月 赛 事 的 冠 名 赞 助 商 (7) 经 验 丰 富 的 管 理 团 队 打 造 的 管 理 优 势 公 司 拥 有 一 支 经 验 丰 富 理 念 一 致 积 极 进 取 专 注 执 着 的 管 理 团 队, 他 们 对 中 国 高 尔 夫 服 饰 文 化 和 市 场 有 着 深 入 透 彻 的 理 解 公 司 管 理 团 队 有 着 多 年 的 从 业 经 验, 核 心 管 理 层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的 股 份, 为 公 司 管 理 层 稳 定 和 持 续 的 发 展 提 供 了 保 障 公 司 管 理 团 队 在 公 司 定 位 发 展 战 略 管 理 提 升 等 方 面 思 路 清 晰 经 过 多 年 的 发 展, 公 司 采 用 扁 平 化 的 经 营 管 理 模 式, 建 立 了 和 品 牌 运 营 企 业 相 适 应 的 业 务
94 流 程 控 制 力 强 的 营 销 终 端 管 理 制 度 快 速 反 应 的 供 应 链 体 系 规 范 的 决 策 和 执 行 机 制, 确 保 了 公 司 的 健 康 快 速 发 展 2 竞 争 劣 势 (1) 信 息 化 系 统 需 要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在 信 息 化 建 设 方 面 与 一 些 国 际 知 名 品 牌 企 业 相 比 较 还 存 一 定 差 距 随 着 公 司 渠 道 规 模 供 应 链 条 的 扩 张 和 延 伸, 渠 道 终 端 的 信 息 化 管 理, 特 别 是 加 盟 商 渠 道 终 端 和 供 应 商 的 管 理 和 资 源 有 效 整 合, 以 实 现 信 息 资 源 共 享 供 应 链 快 速 反 应 科 学 决 策 等 方 面 需 要 进 一 步 加 强 (2) 缺 乏 进 一 步 拓 展 门 店 的 资 金 实 力 由 于 本 公 司 融 资 渠 道 单 一, 资 金 实 力 较 弱, 公 司 需 要 通 过 发 展 加 盟 店 来 扩 展 一 二 线 城 市 以 外 的 市 场 目 前, 公 司 加 盟 店 的 比 重 还 较 大 但 对 于 高 端 服 饰 品 牌 来 说, 直 营 店 对 经 营 战 略 和 市 场 策 略 的 执 行 力 更 强, 对 品 牌 形 象 的 提 升 更 为 重 要 同 时, 未 来 全 国 一 二 线 城 市 对 高 级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消 费 需 求 具 有 很 大 增 长 潜 力, 公 司 需 要 进 一 步 拓 展 直 营 店 来 取 得 进 一 步 发 展 ( 三 ) 公 司 的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公 司 定 位 于 高 尔 夫 服 饰, 产 品 包 括 专 业 高 尔 夫 系 列 和 生 活 休 闲 系 列 本 公 司 的 竞 争 对 手 主 要 为 金 狐 狸 (Wolsey) 黄 金 熊 (Jack Nicklaus) 雅 狮 威 (Ashworth) 万 星 威 (Munsingwear) 等 定 位 于 全 系 列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品 牌 企 业 这 些 竞 争 对 手 与 本 公 司 的 全 系 列 产 品 形 成 竞 争 同 时, 本 公 司 的 专 业 高 尔 夫 系 列 与 卡 拉 威 (Callaway) 泰 勒 梅 (Taylormade) 等 存 在 一 定 程 度 的 竞 争 ; 生 活 休 闲 系 列 产 品 与 拉 尔 夫. 劳 伦 (Polo Ralph Lauren) 法 国 鳄 鱼 (LACOSTE) 布 克 兄 弟 (Brooks Brothers) 等 存 在 一 定 程 度 的 竞 争
95 本 公 司 的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情 况 如 下 : 品 牌 名 称 金 狐 狸 (Wolsey) 黄 金 熊 (Jack Nicklaus) 雅 狮 威 (Ashworth) 万 星 威 (Munsingwear) 简 要 情 况 品 牌 起 源 于 英 国 目 前 该 品 牌 由 北 京 业 宏 达 经 贸 有 限 公 司 作 为 指 定 授 权 代 理 商 美 国 著 名 球 手 JACK NICKLAUS 创 立 的 品 牌 目 前 该 品 牌 的 中 国 国 内 市 场 由 韩 国 企 业 FNC KOLON 集 团 经 营 品 牌 起 源 于 美 国 目 前 该 品 牌 的 中 国 国 内 市 场 由 香 港 YGM 貿 易 有 限 公 司 经 营 品 牌 起 源 于 美 国 目 前 该 品 牌 由 日 本 企 业 迪 桑 特 株 式 会 社 下 属 的 上 海 迪 桑 特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经 营 四 公 司 的 主 要 业 务 情 况 ( 一 ) 公 司 的 主 要 产 品 及 用 途 1 公 司 品 牌 定 位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自 有 品 牌 比 音 勒 芬 ( )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研 发 设 计 品 牌 推 广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及 供 应 链 管 理, 目 标 群 体 为 高 尔 夫 爱 好 者 以 及 认 同 高 尔 夫 文 化 着 装 倾 向 于 高 尔 夫 风 格 的 中 产 收 入 以 上 消 费 人 群 2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及 用 途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为 自 主 品 牌 比 音 勒 芬 高 尔 夫 服 饰, 分 为 专 业 高 尔 夫 系 列 生 活 休 闲 系 列 按 照 产 品 品 类 来 划 分, 公 司 经 营 的 产 品 线 覆 盖 了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各 类 产 品, 具 体 分 类 情 况 如 下 : 产 品 大 类 上 衣 类 下 装 类 外 套 类 其 他 类 产 品 明 细 T 恤 针 织 衫 衬 衫 开 衫 背 心 等 长 裤 短 裤 裙 子 风 衣 尼 克 服 棉 服 夹 克 毛 衣 羽 绒 服 大 衣 皮 衣 等 包 皮 带 帽 子 手 套 内 衣 袜 子 围 巾 鞋 等
96 专 业 高 尔 夫 系 列 风 格 如 下 图 所 示 : 生 活 休 闲 系 列 风 格 如 下 图 所 示 :
97 公 司 直 营 店 如 下 图 所 示 : 公 司 球 会 店 如 下 图 所 示 : ( 二 ) 公 司 业 务 流 程 作 为 自 主 高 端 品 牌 运 营 商, 公 司 采 用 哑 铃 型 的 业 务 模 式, 即 专 注 于 设 计 研 发 品 牌 运 营 与 销 售 渠 道 的 开 发 管 控 等 核 心 环 节 ; 而 将 处 于 生 产 运 输 配 送 等 低 附 加 值 的 环 节 外 包 由 于 研 发 设 计 和 品 牌 运 营 销 售 渠 道 附 加 价 值 较 高, 而 生
98 产 运 输 环 节 的 附 加 价 值 相 对 较 低, 因 而 以 产 业 链 分 工 为 横 轴 以 附 加 价 值 为 纵 轴, 这 种 业 务 模 式 曲 线 表 现 为 U 型 微 笑 曲 线 : 附 加 价 值 设 计 研 发 品 牌 推 广 关 键 环 节 渠 道 及 零 售 信 息 化 管 理 物 流 非 关 键 环 节 产 品 制 造 上 游 中 游 下 游 业 务 链 公 司 主 要 业 务 流 程 如 下 图 所 示 : 商 品 企 划 产 品 设 计 与 研 发 面 辅 料 的 采 购 成 衣 生 产 质 量 检 测 运 输 配 送 直 营 店 加 盟 店 顾 客 注 : 公 司 控 制 环 节 公 司 部 分 控 制 环 节 外 包 环 节
99 ( 三 ) 公 司 的 经 营 模 式 公 司 采 用 轻 资 产 的 品 牌 经 营 模 式, 即 公 司 致 力 于 附 加 值 较 高 的 业 务 链 上 游 的 设 计 研 发 和 业 务 链 下 游 的 品 牌 运 营 和 销 售 渠 道 建 设, 产 品 生 产 业 务 外 包 给 生 产 商 具 体 而 言, 公 司 的 经 营 模 式 包 含 以 下 内 容 : 1 商 品 企 划 模 式 商 品 企 划 是 公 司 业 务 流 程 的 起 点, 是 将 公 司 产 品 理 念 和 流 行 时 尚 商 品 化 营 销 中 心 负 责 组 织 协 调, 成 立 由 企 划 人 员 设 计 师 市 场 分 析 专 家 和 采 购 人 员 组 成 四 位 一 体 的 商 业 团 队, 根 据 公 司 制 定 的 战 略 目 标 和 运 营 计 划, 结 合 终 端 渠 道 和 营 销 中 心 对 消 费 者 信 息 的 反 馈, 以 及 国 际 流 行 趋 势 信 息 并 针 对 国 内 情 况 作 出 自 己 的 预 测, 并 和 业 界 知 名 顾 问 团 队 合 作, 对 下 一 季 产 品 的 主 题 流 行 元 素 产 品 结 构 主 打 款 式 产 品 定 价 面 辅 料 推 广 策 略 及 活 动 时 间 等 做 出 总 体 规 划 2 研 发 设 计 模 式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将 服 饰 艺 术 与 高 尔 夫 生 活 方 式 有 效 融 合, 通 过 创 新 的 跨 界 设 计 表 达 品 牌 文 化 内 涵 公 司 研 发 设 计 部 门 设 置 如 下 图 所 示 :
100 公 司 的 设 计 流 程 如 下 : 公 司 产 品 的 设 计 过 程 可 大 致 分 为 以 下 四 个 阶 段 即 市 场 信 息 调 研 和 预 测 阶 段 构 思 与 初 始 设 计 阶 段 制 版 并 评 审 阶 段 订 货 会 检 验 并 确 定 设 计 阶 段 (1) 市 场 信 息 调 研 和 预 测 阶 段 : 商 品 企 划 方 案 确 定 后, 由 设 计 师 营 销 策 划 人 员 市 场 推 广 人 员 组 成 设 计 研 发 团 队, 综 合 渠 道 反 馈 的 市 场 信 息 以 及 服 装 展 会 与 发 布 会 出 国 考 察 市 场 调 研 等 多 方 位 汇 集 市 场 需 求 信 息, 预 测 和 把 握 流 行 趋 势 在 研 发 设 计 过 程 中, 研 发 设 计 团 队 还 对 上 季 产 品 款 式 的 销 售 情 况 进 行 分 析, 对 其 他 品 牌 的 市 场 销 售 情 况 并 进 行 审 视 判 断 和 调 整, 并 在 此 基 础 上 确 定 下 季 设 计 主 题 和 产 品 组 合 方 案 (2) 构 思 与 初 始 设 计 阶 段 : 设 计 团 队 结 合 市 场 调 研 预 测 的 工 作 成 果, 在 把 握 市 场 流 行 时 尚 趋 势 的 基 础 上, 围 绕 设 计 主 题 明 确 主 打 色 彩 图 案 风 格, 进 行
101 产 品 开 发 设 计 设 计 师 负 责 设 计 款 式, 平 面 设 计 师 协 助 设 计 装 饰 图 案 开 发 配 色 及 视 觉 传 达 在 此 阶 段, 设 计 团 队 还 要 结 合 最 新 服 装 面 料 技 术 以 及 对 目 标 消 费 群 体 穿 着 需 求 偏 好 的 认 真 考 量, 与 面 料 供 应 商 进 行 联 合 开 发 以 确 定 面 辅 料 (3) 制 版 并 评 审 阶 段 : 初 步 设 计 完 成 后, 公 司 运 用 立 体 剪 裁 技 术, 力 求 使 服 装 成 为 具 有 三 维 立 体 空 间 感 动 态 的 艺 术 品, 并 力 争 从 多 角 度 呈 现 出 较 高 的 表 现 力 和 美 感 在 立 体 剪 裁 的 基 础 上, 通 过 制 版 将 设 计 转 化 为 样 衣, 并 组 织 相 关 部 门 对 设 计 师 初 步 设 计 的 产 品 进 行 样 衣 试 穿 版 型 修 正 以 及 款 式 的 重 点 评 审 和 筛 选 (4) 订 货 会 检 验 并 确 定 设 计 阶 段 : 经 过 制 版 和 样 衣 的 评 估 筛 选, 设 计 团 队 最 终 确 定 订 货 会 上 需 要 展 示 的 款 式 通 过 订 货 会, 设 计 团 队 前 期 的 设 计 成 果 需 要 接 受 来 自 前 端 销 售 及 市 场 人 员 的 检 验 根 据 订 货 会 上 对 各 款 式 服 装 的 订 单 情 况 及 反 馈 信 息, 设 计 团 队 对 服 装 设 计 进 行 最 后 的 修 订, 并 最 后 形 成 详 细 设 计 方 案 并 出 样 通 过 设 计 流 程 管 理, 在 服 装 设 计 与 目 标 市 场 信 息 充 分 交 流 的 基 础 上, 公 司 能 够 保 障 设 计 工 作 能 够 高 效 运 作, 并 在 服 装 设 计 过 程 中 提 升 设 计 水 平, 降 低 市 场 风 险 为 了 使 公 司 服 饰 研 发 设 计 在 模 式 理 念 和 水 准 上 不 断 向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接 轨, 公 司 与 外 部 市 场 研 究 机 构 及 专 业 设 计 机 构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2012 年 11 月, 公 司 与 中 国 流 行 色 协 会 合 作 成 立 了 中 国 高 尔 夫 服 饰 色 彩 研 发 基 地, 成 为 中 国 流 行 色 协 会 在 高 尔 夫 服 饰 领 域 唯 一 指 定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公 司 在 聘 请 韩 国 知 名 设 计 师 的 同 时, 与 英 国 韩 国 等 外 部 设 计 团 队 设 计 师 长 期 合 作, 以 增 强 公 司 的 研 发 设 计 水 准 近 三 年, 公 司 研 发 设 计 中 心 设 计 新 款 分 别 为 1,973 个 2,140 个 和 2,341 个, 上 市 新 款 分 别 为 1,623 个 1,850 个 和 1,989 个 多 样 化 的 款 式 设 计 增 强 了 品 牌 的 吸 引 力, 提 升 了 品 牌 美 誉 度 3 订 货 会 公 司 通 过 订 货 会 确 定 下 一 季 产 品 的 基 本 市 场 需 求, 同 时 检 验 新 款 产 品 设 计 的 接 受 程 度 及 效 果 公 司 根 据 订 货 会 上 的 订 货 种 类 和 订 货 数 量 组 织 生 产 运 输 与 销 售 公 司 每 年 举 办 春 夏 季 和 秋 冬 季 两 场 产 品 订 货 会, 分 别 在 下 季 产 品 推 出 前 约 半
102 年 举 行 加 盟 商 和 各 直 营 店 店 长 根 据 各 区 域 消 费 者 偏 好 对 订 货 会 展 示 的 样 品 进 行 选 择 并 下 订 单 公 司 订 货 会 流 程 如 下 图 所 示 : 订 货 会 期 间, 公 司 针 对 下 一 季 产 品 的 主 题 文 化 背 景 表 达 内 涵 对 店 长 加 盟 商 进 行 培 训 订 货 会 结 束 后, 针 对 订 货 会 上 对 新 设 计 产 品 提 出 的 反 馈 意 见, 设 计 部 门 与 营 销 部 门 共 同 研 究 后 进 行 调 整, 订 货 量 少 的 设 计 将 被 淘 汰 最 终 按 照 订 货 双 方 确 认 的 市 场 销 售 版 移 交 产 品 部 门 投 产 订 货 会 模 式 有 利 于 将 市 场 需 求 更 及 时 有 效 地 反 映 到 产 品 的 设 计 之 中, 使 正 式 推 出 的 产 品 能 够 更 好 地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从 而 减 少 公 司 前 期 在 商 品 企 划 和 研 发 设 计 中 对 市 场 流 行 趋 势 的 预 测 失 误 4 采 购 模 式 公 司 产 品 自 行 设 计 并 将 生 产 环 节 外 包 公 司 采 购 类 别 包 括 成 衣 面 料 和 辅 料 公 司 的 供 货 包 括 订 货 和 补 货 两 种 订 货 是 指 商 品 管 理 中 心 在 下 一 季 产 品 正 式 推 出 前, 根 据 订 货 会 的 订 单 情 况 制 定 货 品 生 产 交 货 计 划 并 选 择 供 应 商 签 署 采 购 协 议 补 货 是 指 公 司 除 了 订 货 的 集 中 采 购 之 外, 根 据 市 场 销 售 情 况 对 部 分 热 销 款 式 进 行 补 充 采 购 随 着 规 模 的 扩 大 品 牌 影 响 力 的 提 升 以 及 经 营 管 理 水 平 的 提 高, 公 司 以 订 货 为 主, 补 货 为 辅 公 司 的 这 种 采 购 模 式 可 以 在 最 大 程 度 上 整 合 资 源 降 低 经 营 风 险 公 司 采 购 流 程 如 下 图 :
103 为 保 证 外 包 生 产 的 有 序 进 行 和 产 品 质 量 的 稳 定 和 统 一, 公 司 制 定 了 一 系 列 的 相 关 制 度 和 流 程 主 要 包 括 供 应 商 甄 选 合 同 条 款 设 计 供 应 商 生 产 流 程 的 监 督 指 导 产 品 质 量 检 测 四 个 环 节 (1) 严 格 的 供 应 商 甄 选 及 淘 汰 体 系 公 司 建 立 了 严 格 的 供 应 商 评 估 审 核 甄 选 和 淘 汰 体 系 公 司 组 成 由 商 品 管 理 中 心 为 主 导, 联 合 设 计 采 购 生 产 商 品 等 部 门 共 同 制 定 供 应 商 战 略, 确 定 未 来 几 年 对 供 应 商 的 技 术 质 量 价 格 等 的 战 略 目 标, 绘 制 供 应 商 战 略 蓝 图, 并 制 定 供 应 商 标 准 和 年 度 规 划 公 司 供 应 商 的 管 理 流 程 图 如 下 : 公 司 商 品 管 理 中 心 通 过 实 地 考 察, 对 供 应 商 的 生 产 规 模 生 产 品 质 技 术 工
104 艺 管 理 水 平 交 货 能 力 成 本 控 制 员 工 流 动 率 等 方 面 进 行 综 合 评 估 后 形 成 评 估 报 告, 经 公 司 经 理 会 议 讨 论 审 议 后 决 定 是 否 进 一 步 合 作 初 步 评 审 合 格 后, 供 应 商 进 入 试 单 阶 段, 即 由 公 司 提 供 设 计 款 式, 并 向 其 下 单 小 批 量 采 购, 然 后 再 次 针 对 产 品 质 量 交 货 期 以 及 合 作 态 度 进 行 测 试 试 单 合 格 后, 公 司 将 其 列 为 公 司 的 合 格 供 应 商 目 录 公 司 对 目 录 中 的 供 应 商 建 立 详 细 档 案, 由 相 关 部 门 联 合 对 各 供 应 商 进 行 动 态 考 核, 并 制 定 了 从 货 期 准 确 率 质 量 合 格 率 合 同 履 行 售 后 服 务 应 变 能 力 等 考 核 指 标 及 评 分 标 准, 进 行 动 态 的 分 级 管 理 公 司 定 期 淘 汰 考 核 不 合 格 的 供 应 商 严 格 的 供 应 商 甄 选 及 淘 汰 体 系 为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的 稳 定 和 统 一 打 下 了 扎 实 的 基 础 (2) 全 面 的 采 购 合 同 条 款 设 计 公 司 通 过 与 成 衣 厂 面 辅 料 供 应 商 之 间 签 订 的 承 揽 制 作 合 同 的 条 款 设 计, 对 供 需 双 方 的 权 利 与 义 务, 以 及 违 约 责 任 进 行 了 明 确 约 定, 以 保 障 生 产 采 购 环 节 的 顺 利 进 行 采 购 合 同 内 容 主 要 包 括 产 品 规 格 面 料 要 求 产 品 知 识 产 权 数 量 金 额 交 货 期 品 质 标 准 检 测 验 收 约 定 交 货 地 点 运 输 方 式 结 算 等 采 购 合 同 中 对 产 品 规 格 面 料 要 求 品 质 标 准 检 测 验 收 约 定 等 条 款 的 约 定 确 保 了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的 稳 定 和 统 一 (3) 供 应 商 生 产 流 程 的 跟 踪 公 司 派 驻 专 员 对 成 衣 厂 进 行 生 产 过 程 的 全 程 跟 踪 和 监 督 对 供 应 商 生 产 前 期 准 备 工 作 面 辅 料 品 类 及 质 量 半 成 品 阶 段 尾 期 检 验 和 出 货 检 验 等 环 节 的 关 键 点 进 行 监 督 为 保 证 供 应 商 的 货 品 及 时 交 货, 公 司 在 订 货 会 结 束 后 向 供 应 商 提 供 采 购 订 单 及 货 期 要 求, 其 中 包 括 下 季 各 批 次 货 品 的 上 市 时 间 出 货 时 间 出 货 方 式 出 货 数 量 等 相 关 执 行 部 门 对 生 产 采 购 的 整 个 过 程 进 行 跟 踪 每 款 货 物 入 库 后, 商 品 管 理 中 心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进 行 货 期 品 质 总 结 公 司 对 成 衣 厂 生 产 流 程 的 全 程 跟 踪 和 监 督, 也 为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的 稳 定 和 统 一 提 供 了 保 证 (4) 产 品 质 量 检 测 在 产 品 生 产 的 整 个 环 节, 公 司 都 制 定 了 严 格 的 产 品 质 量 检 测 制 度 和 流 程 公 司 的 质 量 控 制 流 程 如 下 图 :
105 在 正 式 生 产 前, 面 辅 料 供 应 商 成 衣 厂 质 检 部 门 逐 一 检 测 每 批 面 料 或 辅 料 并 分 别 出 具 检 测 报 告, 然 后 由 公 司 专 员 进 行 抽 检, 三 方 检 测 合 格 后 成 衣 厂 方 可 投 产 生 产 过 程 中, 公 司 专 员 对 成 衣 厂 生 产 全 过 程 进 行 跟 踪, 对 正 在 生 产 的 货 品 各 项 流 程 工 艺 进 行 检 测, 保 证 产 品 工 艺 符 合 公 司 产 品 要 求 批 次 产 品 完 工 后, 成 衣 厂 对 产 品 进 行 自 检 并 出 具 报 告, 公 司 商 品 管 理 中 心 派 员 进 行 复 检, 并 取 得 第 三 方 专 业 检 测 机 构 出 具 的 测 试 报 告 在 验 收 入 库 环 节, 公 司 制 定 了 一 系 列 产 品 验 收 标 准, 包 括 成 衣 面 辅 料 配 饰 用 品 验 货 标 准 总 仓 验 货 接 收 标 准 等 产 品 进 入 公 司 总 仓 时, 由 仓 库 检 验 员 对 产 品 质 量 进 行 严 格 把 关 验 收 公 司 定 期 对 采 购 环 节 的 现 状 进 行 梳 理, 并 派 遣 设
106 计 师 面 料 开 发 人 员 到 供 应 商 处 进 行 沟 通 交 流, 以 保 证 供 应 商 能 够 满 足 公 司 高 品 质 产 品 的 要 求 优 质 的 供 应 商 资 源 是 公 司 品 牌 发 展 的 重 要 因 素 公 司 重 要 的 供 应 商 多 数 为 行 业 内 知 名 企 业, 有 着 为 国 际 国 内 领 先 服 装 品 牌 供 货 的 经 验 与 实 力 公 司 与 其 保 持 着 长 期 稳 定 的 战 略 合 作 关 系 5 销 售 模 式 公 司 采 取 直 营 和 特 许 加 盟 相 结 合 的 销 售 模 式 公 司 产 品 的 销 售 终 端 门 店 分 为 直 营 店 和 加 盟 店 目 前, 公 司 在 一 二 线 城 市 以 设 立 直 营 店 为 主, 在 其 他 城 市 以 设 立 加 盟 店 为 主 公 司 直 营 店 分 为 联 营 方 式 和 非 联 营 方 式 公 司 对 门 店 的 管 理 方 式 和 特 点 如 下 : 项 目 直 营 店 联 营 方 式 非 联 营 方 式 加 盟 店 主 要 区 域 一 二 线 城 市 核 心 商 圈 的 高 端 酒 店 少 部 分 机 场 一 二 线 城 市 之 外 的 经 济 高 端 商 场 机 场 高 尔 和 高 铁 站 较 发 达 城 市 夫 球 会 经 营 场 地 的 取 得 方 式 联 营 方 提 供 公 司 租 赁 加 盟 商 提 供 人 事 权 : 按 联 营 合 同 店 员 管 理 约 定 店 员 委 派 和 管 理 方 人 事 权 : 公 司 委 派 人 事 权 : 加 盟 商 委 派 式 除 少 部 分 高 尔 夫 球 管 理 管 理 会 店 由 联 营 方 委 派 外, 培 训 : 公 司 定 期 统 一 培 训 : 公 司 定 期 统 一 组 大 部 分 由 公 司 委 派 店 员 组 织 织 培 训 : 公 司 定 期 统 一 组 织 产 品 定 价 公 司 统 一 指 导 市 场 定 价 公 司 统 一 指 导 市 场 定 价 公 司 统 一 指 导 市 场 定 价 对 消 费 者 销 售 时, 通 过 联 营 方 系 统 统 一 收 款 公 司 对 加 盟 商 实 行 买 断 式 销 售 加 盟 商 按 照 合 同 货 款 结 算 公 司 与 联 营 方 根 据 上 月 消 费 者 按 商 品 销 售 价 格 确 定 的 折 扣 比 例 计 算 货 销 售 清 单, 按 照 联 营 合 付 款 给 门 店 款 每 年 两 次 订 货 后 按 比 同 约 定 分 成 比 例 实 行 净 额 结 算 例 缴 纳 订 金 发 货 时 先 按 订 单 结 算 货 款 后 发 货 信 用 政 策 及 无 信 用 政 策 对 少 数 优 质 加 盟 商 给 予 一 定 的 信 用 额 度 退 换 货 消 费 者 可 按 规 定 进 行 退 换 货 不 得 退 货, 可 按 一 定 比 例 换 货 收 入 确 认 于 收 到 联 营 方 的 结 算 清 于 货 品 交 付 给 加 盟 商 或 于 货 品 交 付 给 消 费 者 并 单, 按 扣 除 联 营 方 分 成 加 盟 商 指 定 的 物 流 公 司, 收 取 价 款 时 确 认 销 售 收 后 的 销 售 净 额 确 认 销 售 并 取 得 加 盟 商 的 确 认 文 入 收 入 件 时 确 认 收 入
107 (1) 对 直 营 店 的 管 理 直 营 是 指 公 司 在 国 内 一 二 线 城 市 的 高 端 商 场 客 流 量 较 大 的 机 场 知 名 球 会 会 所 酒 店 等 渠 道, 由 公 司 设 立 专 柜 或 者 专 卖 店 来 进 行 产 品 销 售 直 营 分 为 联 营 方 式 和 非 联 营 方 式 联 营 方 式 指 公 司 与 商 场 机 场 球 会 商 业 经 营 者 签 署 联 营 协 议, 由 对 方 提 供 场 地 和 收 款 服 务, 公 司 提 供 产 品 和 销 售 管 理, 双 方 按 照 约 定 的 比 例 对 销 售 收 入 进 行 分 成 联 营 方 式 为 本 公 司 直 营 模 式 所 采 取 的 主 要 方 式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共 有 261 家 直 营 店 采 取 联 营 方 式 联 营 方 式 直 营 店 销 售 收 入 分 成 比 例 按 双 方 协 商 及 参 考 市 场 行 情 确 定 一 般 而 言, 直 营 正 价 门 店 联 营 方 分 成 比 例 是 18% 至 30%, 直 营 折 扣 门 店 联 营 方 分 成 比 例 是 10% 至 22% 非 联 营 方 式 是 指 公 司 与 经 营 场 地 提 供 方 签 订 租 赁 协 议, 以 支 付 租 金 的 方 式 获 得 经 营 场 所 公 司 负 责 产 品 销 售 管 理 及 收 款 业 务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共 有 19 家 直 营 店 采 取 非 联 营 方 式 公 司 针 对 直 营 店 制 定 了 全 方 位 的 标 准 管 理 体 系, 主 要 涵 盖 门 店 选 址 门 店 开 业 审 核 产 品 订 货 产 品 价 格 控 制 门 店 营 销 活 动 门 店 形 象 管 理 货 品 管 理 与 陈 列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资 金 结 算 市 场 资 讯 店 员 培 训 等 内 容 同 时, 为 了 提 升 门 店 间 的 协 调 效 益, 结 合 高 端 品 牌 服 饰 行 业 的 特 点, 公 司 建 立 了 行 之 有 效 的 业 绩 考 核 体 系, 促 使 直 营 店 在 提 高 业 绩 的 同 时, 能 够 发 挥 直 营 店 在 重 点 城 市 和 核 心 商 圈 的 品 牌 示 范 效 应, 并 在 反 馈 市 场 信 息 总 结 终 端 运 营 经 验 等 若 干 方 面 充 分 发 挥 作 用 (2) 对 加 盟 商 的 管 理 加 盟 商 通 过 与 公 司 签 订 特 许 加 盟 合 同, 取 得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的 特 许 加 盟 资 格 加 盟 商 自 己 负 责 取 得 经 营 场 地 门 店 日 常 经 营 管 理, 并 执 行 公 司 制 定 的 产 品 定 价 和 产 品 价 格 调 整 等 政 策 在 特 许 加 盟 模 式 下, 公 司 产 品 以 买 断 形 式 销 售 给 加 盟 商, 再 由 加 盟 商 通 过 其 开 设 的 加 盟 店 对 外 销 售 加 盟 商 自 己 承 担 经 营 的 收 益 与 风 险 为 了 维 护 公 司 品 牌 形 象, 提 高 加 盟 店 的 整 体 质 量, 公 司 对 加 盟 商 制 订 了 严 格 的 资 质 审 核 评 定 程 序 和 全 方 位 的 监 督 管 理 体 系, 主 要 包 括 : 对 加 盟 商 的 资 质 审 核 : 公 司 对 加 盟 商 制 订 了 严 格 的 资 质 审 核 评 定 程 序 审 核 的 重 点 包 括 资 金 实 力 行 业 经 验 销 售 渠 道 资 源 对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理 解 经 营 理
108 念 与 公 司 品 牌 文 化 的 契 合 度 等 方 面 对 于 非 商 场 专 柜 的 加 盟 店, 公 司 会 重 点 考 察 加 盟 商 的 自 身 条 件 所 在 城 市 店 铺 所 处 地 段 及 周 边 环 境 ; 对 于 商 场 专 柜, 公 司 还 会 重 点 考 察 商 场 在 当 地 的 影 响 力 及 销 售 情 况, 以 及 商 场 的 档 次 定 位 知 识 产 权 维 护 : 公 司 规 定 加 盟 商 只 能 够 在 规 定 的 地 域 范 围 内 从 事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服 饰 产 品 的 经 营, 不 得 转 让 经 营 权, 未 经 公 司 授 权 不 得 摆 放 经 营 其 他 商 品, 并 在 合 同 有 效 期 内 必 须 合 理 维 护 公 司 品 牌 声 誉 拓 展 或 收 缩 店 铺 : 加 盟 商 进 行 市 场 拓 展 前 需 向 公 司 申 报, 不 得 私 自 开 设 专 柜 或 专 卖 店, 未 经 同 意 不 得 跨 区 域 经 营 同 时 不 得 擅 自 关 闭 任 何 一 家 专 柜 或 专 卖 店, 也 不 得 随 意 扩 大 或 缩 小 经 营 场 所 店 铺 选 址 及 店 铺 形 象 管 理 : 对 于 加 盟 商 选 择 的 店 铺, 公 司 派 市 场 专 员 进 行 实 地 考 察, 并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加 盟 商 是 否 符 合 公 司 的 选 址 要 求 加 盟 店 的 装 修 设 计 橱 窗 陈 列 招 贴 宣 传 均 由 公 司 统 一 提 供 设 计 布 置 图 及 装 修 说 明, 加 盟 商 应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所 列 的 标 准 和 要 求 设 计 装 修 布 置 专 柜 或 专 卖 店 供 货 及 退 换 货 : 公 司 根 据 加 盟 商 的 合 作 期 长 短 销 售 规 模 信 用 等 级 的 不 同, 对 于 加 盟 商 在 订 货 会 期 间 所 定 产 品 给 予 一 定 比 例 的 产 品 调 换 率, 并 仅 限 于 订 货 会 期 间 所 订 产 品, 非 订 货 会 期 间 所 订 购 的 产 品 不 予 以 调 换 加 盟 商 收 到 质 量 不 合 格 货 品 时 可 向 公 司 申 请 退 货 价 格 管 理 及 促 销 : 加 盟 商 应 严 格 按 公 司 规 定 的 市 场 统 一 零 售 价 进 行 销 售, 加 盟 商 不 得 擅 自 提 价 或 降 价 在 促 销 活 动 特 卖 或 广 告 宣 传 期 间, 加 盟 商 用 于 促 销 特 卖 或 广 告 宣 传 的 产 品 必 须 按 照 公 司 规 定 的 价 格 进 行 销 售 运 输 : 因 货 品 配 送 退 换 而 发 生 的 运 输 保 险 搬 运 等 费 用 由 加 盟 商 承 担 对 加 盟 商 的 支 持 : 包 括 提 供 店 铺 选 址 及 店 面 形 象 设 计 方 面 的 建 议 与 支 持, 装 修 支 持, 对 各 地 加 盟 店 的 货 品 配 置 陈 列 推 广 销 售 服 务 等 进 行 指 导 和 跟 进, 定 期 进 行 人 员 培 训, 对 少 数 符 合 条 件 的 加 盟 商 等 给 予 一 定 的 信 用 政 策 通 过 这 些 政 策, 以 不 断 提 升 加 盟 店 经 营 管 理 水 平 和 零 售 能 力, 保 障 各 地 加 盟 店 业 绩 的 稳 定 增 长 除 上 述 销 售 模 式, 公 司 亦 通 过 网 络 渠 道 进 行 产 品 销 售 公 司 通 过 网 络 渠 道 销 售 的 产 品 均 为 过 季 产 品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仅 授 权 唯 品 会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唯 品 会 ) 在 自 主 网 站 广 东 天 河 城 百 货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天 河 城 百 货 ) 在 天 河 城 百 货 天 猫 官 方 旗 舰 店 及 天 河 城 百 货 苏 宁 易 购 官 方 旗 舰 店 进 行 网 络
109 销 售 报 告 期 内, 唯 品 会 向 公 司 采 购 的 金 额 分 别 为 4,547, 元 14,420, 元 和 13,996, 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天 河 城 百 货 天 猫 官 方 旗 舰 店 之 间 的 交 易 金 额 分 别 为 0 元 546, 元 和 1,925, 元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天 河 城 百 货 苏 宁 易 购 官 方 旗 舰 店 尚 未 开 始 销 售 公 司 的 产 品 6 仓 储 物 流 模 式 公 司 建 立 了 由 自 有 仓 储 中 心 与 第 三 方 物 流 相 结 合 的 物 流 仓 储 模 式 公 司 目 前 的 仓 储 物 流 网 络 主 要 由 公 司 总 部 总 仓 各 门 店 小 仓 和 第 三 方 物 流 链 接 组 成 公 司 建 立 了 严 格 的 第 三 方 物 流 企 业 甄 选 标 准 和 程 序 公 司 物 流 管 理 部 门 对 物 流 供 应 商 的 考 察 内 容 包 括 运 营 资 质 网 络 分 布 运 输 能 力 合 作 态 度 安 全 评 估 等 公 司 与 第 三 方 物 流 企 业 签 订 货 物 运 输 合 同 公 司 定 期 对 物 流 公 司 进 行 评 分 考 核, 指 标 包 括 准 时 交 货 率 货 损 率 客 户 满 意 度 投 诉 率 等 目 前 公 司 与 国 内 知 名 的 第 三 方 物 流 公 司 保 持 了 稳 定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 四 ) 公 司 营 销 网 络 情 况 1 公 司 的 营 销 网 络 规 模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在 全 国 拥 有 直 营 店 和 加 盟 店 共 计 601 个, 其 中 直 营 店 280 个, 加 盟 321 个 2 公 司 的 营 销 网 络 布 局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营 销 网 络 覆 盖 全 国 31 个 省 自 治 区 及 直 辖 市 公 司 坚 持 高 端 品 牌 的 服 饰 定 位, 在 选 址 上 致 力 于 选 择 高 端 零 售 渠 道 具 体 而 言, 在 一 二 线 城 市 的 核 心 商 圈 机 场 知 名 高 尔 夫 球 会 会 所, 公 司 主 要 开 设 直 营 店 ; 在 其 他 城 市 的 高 档 商 圈, 公 司 主 要 通 过 加 盟 店 的 方 式 建 立 销 售 终 端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门 店 的 区 域 分 布 情 况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个 地 区 门 店 类 别 数 量 合 计 东 北 地 区 华 北 地 区 华 东 地 区 直 营 22 加 盟 64 直 营 40 加 盟 39 直 营 56 加 盟
110 华 南 地 区 华 中 地 区 西 北 地 区 西 南 地 区 合 计 直 营 81 加 盟 18 直 营 17 加 盟 25 直 营 12 加 盟 11 直 营 52 加 盟 72 直 营 280 加 盟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门 店 的 渠 道 分 布 情 况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个 渠 道 类 别 直 营 店 加 盟 店 合 计 高 端 商 场 ( 含 酒 店 ) 机 场 独 立 门 店 球 会 店 合 计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直 营 店 的 具 体 分 布 情 况 如 下 表 : 序 号 地 区 店 铺 名 称 面 积 (m2) 门 店 地 址 1 北 京 北 京 翠 微 百 货 店 90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复 兴 路 33 号 翠 微 大 厦 2 北 京 翠 微 百 货 清 河 店 152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清 河 嘉 园 东 区 甲 1 号 3 北 京 翠 微 百 货 大 成 店 68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大 成 南 里 3 区 13 号 4 北 京 翠 微 百 货 牡 丹 园 店 65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花 园 路 2 号 5 北 京 王 府 井 百 货 大 兴 店 80 北 京 市 大 兴 区 黄 村 镇 东 大 街 王 府 井 大 楼 6 北 京 燕 莎 百 货 金 源 店 79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远 大 路 1 号 7 北 京 燕 莎 百 货 亮 马 桥 店 43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亮 马 桥 路 52 号 8 北 京 双 安 百 货 店 68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北 三 环 西 路 38 号 9 北 京 顺 义 百 货 店 124 北 京 市 顺 义 区 府 前 西 街 1 号 10 北 京 王 府 井 百 货 店 80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王 府 井 大 街 255 号 11 北 京 燕 莎 东 四 环 路 店 46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东 四 环 南 路 九 号 12 北 京 翠 微 百 货 龙 德 店 57 北 京 市 昌 平 区 立 汤 路 186 号
111 13 北 京 甘 家 口 百 货 店 83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三 里 河 路 17 号 14 北 京 百 盛 复 兴 门 店 56 北 京 市 复 兴 门 金 融 大 街 37 号 15 北 京 燕 莎 金 源 MALL 店 125 北 京 市 远 大 路 1 号 16 北 京 万 柳 高 尔 夫 球 会 店 26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北 四 环 西 路 76 号 17 北 京 华 彬 球 会 店 27 北 京 市 昌 平 区 南 口 华 彬 庄 园 18 北 京 高 铁 南 站 店 100 北 京 市 高 铁 南 站 高 架 候 车 厅 19 北 京 伯 爵 园 球 会 店 16 北 京 市 通 州 区 北 京 伯 爵 园 高 尔 夫 俱 乐 部 20 北 京 首 创 悦 盛 路 店 231 北 京 市 房 山 区 长 阳 镇 悦 盛 路 6 号 21 北 京 当 代 海 淀 店 85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中 关 村 大 街 40 号 22 北 京 鑫 海 韵 通 密 云 店 120 北 京 市 密 云 县 鼓 楼 东 大 街 22 号 23 北 京 赛 特 香 江 北 路 店 79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香 江 北 路 28 号 24 哈 尔 滨 松 雷 百 货 店 62 黑 龙 江 省 哈 尔 滨 市 南 岗 区 东 大 直 街 329 号 25 哈 尔 滨 松 雷 和 平 百 货 店 60 黑 龙 江 省 哈 尔 滨 市 香 坊 区 和 平 路 松 雷 26 哈 尔 滨 机 场 店 62 黑 龙 江 省 哈 尔 滨 市 太 平 国 际 机 场 候 机 楼 二 楼 27 黑 龙 江 哈 尔 滨 高 铁 西 站 店 48 哈 尔 滨 西 站 内 高 架 候 车 层 中 央 通 道 G06 商 铺 28 哈 尔 滨 红 博 会 展 店 100 哈 尔 滨 市 南 岗 区 黄 河 路 301 号 29 哈 尔 滨 中 央 商 城 店 80 哈 尔 滨 市 道 里 区 中 央 大 街 100 号 30 哈 尔 滨 彬 彬 利 民 大 道 店 246 哈 尔 滨 市 呼 兰 区 利 民 大 道 555 号 31 吉 林 长 春 机 场 店 72 吉 林 省 长 春 市 龙 嘉 国 际 机 场 航 站 楼 32 沈 阳 商 业 城 百 货 店 95 辽 宁 省 沈 阳 市 沈 河 区 中 街 路 号 33 沈 阳 铁 西 新 玛 特 百 货 店 93 辽 宁 省 沈 阳 市 铁 西 区 兴 华 南 街 37 号 34 沈 阳 新 玛 特 百 货 店 93 辽 宁 省 沈 阳 市 大 东 区 小 东 路 一 号 35 沈 阳 于 洪 新 玛 特 店 80 沈 阳 市 于 洪 区 黄 海 路 45 号 36 沈 阳 机 场 店 125 辽 宁 省 沈 阳 市 东 陵 区 桃 仙 国 际 机 场 航 站 楼 37 沈 阳 兴 隆 店 142 辽 宁 省 沈 阳 市 浑 南 新 区 营 盘 北 街 5 号 38 辽 宁 沈 阳 中 兴 店 68 辽 宁 省 沈 阳 市 和 平 区 太 原 北 街 86 号 39 大 连 麦 凯 乐 百 货 店 46 辽 宁 省 大 连 市 沙 河 口 区 西 安 路 123 号 40 大 连 新 玛 特 商 场 店 61 辽 宁 省 大 连 市 中 山 区 青 三 街 一 号 41 大 连 友 谊 商 场 店 80 辽 宁 省 大 连 市 沙 河 口 区 西 安 路 101B 号 42 大 连 周 水 子 机 场 店 50 大 连 市 大 连 周 水 子 国 际 机 场 航 站 楼 10 号 门 43 大 连 开 发 区 友 谊 商 场 店 76 辽 宁 省 大 连 开 发 区 友 谊 商 城 本 溪 街 3-2 号 44 大 连 友 谊 总 店 店 90 大 连 市 中 山 区 人 民 路 8 号 45 大 连 红 旗 谷 球 会 店 28 大 连 市 甘 井 子 区 红 旗 谷 高 尔 夫 俱 乐 部
112 46 天 津 友 谊 商 场 店 74 天 津 市 河 西 区 友 谊 路 16 号 友 谊 商 厦 西 楼 47 天 津 友 谊 商 场 大 港 店 90 天 津 市 滨 海 新 区 大 港 胜 利 街 651 号 48 天 津 友 谊 东 楼 78 天 津 市 友 谊 路 21 号 49 天 津 新 都 百 货 店 60 天 津 市 河 北 区 狮 子 林 大 街 友 谊 新 都 50 天 津 天 津 燕 莎 店 120 天 津 市 空 港 经 济 区 环 河 北 路 98 号 51 天 津 金 元 宝 店 127 天 津 市 开 发 区 黄 海 路 19 号 52 天 津 金 元 宝 二 店 65 天 津 市 滨 海 新 区 塘 沽 解 放 路 668 号 53 天 津 海 信 店 64 天 津 市 和 平 区 解 放 北 路 188 号 54 天 津 机 场 T2 区 内 1 店 83 天 津 滨 海 机 场 T2 航 站 楼 55 天 津 友 阿 宁 海 路 店 272 天 津 市 滨 海 新 区 宁 海 路 1668 号 56 宁 夏 银 川 机 场 店 166 宁 夏 自 治 区 银 川 市 河 东 机 场 2 号 航 站 楼 57 甘 肃 兰 州 机 场 T2 区 内 1 店 72 兰 州 市 中 川 机 场 T2 航 站 楼 58 河 北 河 北 新 奥 球 会 店 18 河 北 省 廊 坊 市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金 源 道 59 石 家 庄 机 场 店 61 河 北 省 石 家 庄 市 正 定 机 场 2 号 航 站 楼 60 济 南 高 铁 西 站 店 60 山 东 省 济 南 市 槐 荫 区 大 金 庄 路 济 南 高 铁 西 站 61 济 南 机 场 店 95 济 南 市 历 城 区 遥 墙 镇 济 南 遥 墙 国 际 机 场 62 济 南 机 场 内 二 店 80 山 东 省 历 城 区 遥 墙 镇 济 南 遥 墙 国 际 机 场 63 青 岛 海 信 百 货 店 73 山 东 省 青 岛 市 南 区 澳 门 路 海 信 广 场 64 青 岛 北 方 国 贸 商 场 店 110 山 东 省 青 岛 市 李 沧 区 向 阳 路 50 号 65 青 岛 丽 达 百 货 店 59 山 东 省 青 岛 市 崂 山 区 秦 岭 路 丽 达 购 物 中 心 66 青 岛 利 客 来 百 货 店 75 山 东 省 青 岛 市 李 沧 区 京 口 路 58 号 67 山 东 青 岛 利 群 百 货 店 98 山 东 省 青 岛 市 市 北 区 台 东 三 路 77 号 68 青 岛 瑞 泰 百 货 店 58 山 东 省 青 岛 市 黄 岛 开 发 区 长 江 中 路 268 号 69 青 岛 春 天 文 阳 路 店 246 山 东 省 青 岛 市 城 阳 区 文 阳 路 269 号 70 青 岛 海 泉 湾 店 171 山 东 省 青 岛 即 墨 市 鳌 山 卫 镇 滨 海 大 道 188 号 71 青 岛 春 天 文 阳 路 店 246 青 岛 市 城 阳 区 文 阳 路 269 号 72 青 岛 嘉 年 华 漓 江 西 路 店 165 青 岛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漓 江 西 路 1136 号 73 威 海 振 华 百 货 店 83 山 东 省 威 海 市 新 威 路 89 号 74 烟 台 振 华 百 货 店 145 山 东 省 烟 台 市 芝 罘 区 西 大 街 8 号 75 郑 州 金 博 大 百 货 店 70 河 南 省 郑 州 市 北 二 七 路 200 号 76 河 南 郑 州 机 场 店 72 河 南 省 郑 州 市 新 郑 国 际 机 场 候 机 楼 77 郑 州 丹 尼 斯 东 区 店 134 河 南 省 郑 州 市 郑 东 新 区 丹 尼 斯 三 天 地 78 郑 州 丹 尼 斯 花 园 店 86 河 南 省 郑 州 市 金 水 区 郑 花 路 1 号
113 79 太 原 燕 莎 百 货 店 38 山 西 省 太 原 市 长 凤 街 中 段 705 号 80 太 原 机 场 店 105 山 西 省 太 原 市 武 宿 国 际 机 场 出 发 层 81 山 西 太 原 机 场 T1 内 1 店 48 山 西 省 太 原 市 武 宿 国 际 机 场 1 号 航 站 楼 82 太 原 天 美 名 店 71 太 原 市 新 建 路 39 号 山 西 天 美 名 店 购 物 中 心 3 层 83 太 原 天 美 新 天 地 店 73 太 原 市 小 店 区 长 风 街 113 号 84 西 安 机 场 T2 店 62 陕 西 省 咸 阳 市 渭 城 区 咸 阳 国 际 机 场 航 站 楼 85 西 安 机 场 T3 店 88 陕 西 省 咸 阳 市 渭 城 区 咸 阳 国 际 机 场 T3 航 站 楼 86 西 安 民 生 国 际 店 129 陕 西 省 西 安 市 莲 湖 区 北 大 街 28 号 87 陕 西 西 安 民 生 解 放 路 店 89 陕 西 省 西 安 市 新 城 区 解 放 路 103 号 88 西 安 兴 正 元 店 177 陕 西 省 西 安 市 大 街 骡 马 市 1 号 89 西 安 百 盛 西 大 街 店 95 西 安 市 莲 湖 区 西 大 街 百 盛 购 物 中 心 90 西 安 西 恩 凤 凰 大 道 店 234 西 安 市 临 潼 区 凤 凰 大 道 11 号 91 新 疆 乌 鲁 木 齐 机 场 店 98 新 疆 自 治 区 乌 鲁 木 齐 市 地 窝 堡 机 场 T3 航 站 楼 92 青 海 西 宁 王 府 井 百 货 店 48 青 海 省 西 宁 市 城 中 区 西 大 街 40 号 93 西 宁 机 场 店 78 青 海 省 西 宁 市 漕 家 堡 国 际 机 场 T2 航 站 楼 94 上 海 中 联 百 货 店 45 上 海 市 普 陀 区 真 光 路 1288 号 95 上 海 浦 东 机 场 店 80 上 海 市 浦 东 国 际 机 场 T2 航 站 楼 96 上 海 虹 桥 高 铁 店 230 上 海 市 虹 桥 高 铁 站 97 上 海 上 海 颖 奕 球 会 店 25 上 海 市 嘉 定 区 博 园 路 6555 号 98 上 海 雅 居 乐 米 克 尔 森 球 会 店 25 上 海 市 铺 东 新 区 东 大 公 路 5333 弄 99 上 海 汇 金 百 货 店 75 上 海 市 肇 嘉 浜 路 1000 号 100 上 海 青 浦 店 110 上 海 市 沪 青 平 公 路 2888 号 101 合 肥 百 大 CBD 百 货 店 61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长 江 中 路 369 号 102 合 肥 金 鹰 购 物 中 心 百 货 店 90 安 徽 省 合 肥 宿 州 路 4 号 103 合 肥 机 场 店 50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新 桥 机 场 候 机 楼 104 安 徽 合 肥 鼓 楼 店 66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宿 州 路 96 号 105 合 肥 元 一 高 尔 夫 球 会 21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双 凤 开 发 区 双 凤 湖 畔 106 合 肥 商 之 都 宿 州 路 店 98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宿 州 路 8 号 107 淮 北 金 鹰 淮 海 路 店 100 安 徽 省 淮 北 市 淮 海 中 路 62 号 108 马 鞍 山 金 鹰 花 山 店 130 安 徽 省 马 鞍 山 市 湖 南 西 路 8 号 109 江 苏 南 京 金 鹰 百 货 店 66 江 苏 省 南 京 市 汉 中 路 89 号 金 鹰 购 物 中 心 110 南 京 金 鹰 仙 林 学 海 路 店 75 江 苏 省 南 京 市 栖 霞 区 学 海 路 1 号
114 111 南 京 金 鹰 汉 中 门 大 街 店 62 江 苏 省 南 京 市 建 邺 区 汉 中 门 大 街 1 号 112 南 京 机 场 店 70 江 苏 省 南 京 禄 口 国 际 机 场 T2 航 站 楼 出 发 大 厅 113 江 苏 盐 城 金 鹰 百 货 店 68 江 苏 省 盐 城 市 建 军 中 路 169 号 114 盐 城 金 鹰 人 民 南 路 店 96 江 苏 省 盐 城 市 人 民 南 路 11 号 115 盐 城 聚 龙 湖 店 85 江 苏 省 盐 城 市 盐 都 区 解 放 南 路 268 号 116 苏 州 石 路 国 际 商 场 店 71 江 苏 省 苏 州 市 石 路 18 号 117 苏 州 舞 台 后 戴 街 店 195 江 苏 省 苏 州 市 工 业 园 区 现 代 大 道 后 戴 街 9 号 118 苏 州 太 湖 国 际 高 尔 夫 球 会 店 30 江 苏 省 苏 州 太 湖 国 家 旅 游 度 假 区 校 场 路 8 号 119 苏 州 久 光 百 货 店 74 江 苏 省 苏 州 市 旺 墩 路 268 号 120 苏 州 泰 华 人 民 路 店 75 江 苏 省 苏 州 市 沧 浪 区 人 民 路 383 号 121 常 州 金 鹰 1 店 74 江 苏 省 常 州 市 吊 桥 路 25 号 122 常 州 新 世 纪 70 江 苏 省 常 州 市 钟 楼 区 北 大 街 2-8 号 123 无 锡 机 场 内 1 店 98 江 苏 省 无 锡 市 滨 湖 区 苏 南 硕 放 机 场 T2 航 站 楼 出 发 大 厅 124 杭 州 购 物 中 心 商 场 店 70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武 林 广 场 一 号 125 浙 江 杭 州 萧 山 银 隆 百 货 店 96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萧 山 区 心 中 路 288 号 126 宁 波 机 场 店 80 浙 江 省 宁 波 市 栎 社 国 际 机 场 候 机 楼 127 海 宁 华 联 店 90 浙 江 省 海 宁 市 工 人 路 58 号 128 湖 北 武 汉 中 商 百 货 店 91 湖 北 省 武 汉 市 武 昌 区 中 南 路 9 号 129 长 沙 步 步 高 百 货 店 100 湖 南 省 长 沙 市 岳 麓 区 金 星 中 路 428 号 130 长 沙 平 和 堂 百 货 店 76 湖 南 省 长 沙 市 天 心 区 黄 兴 中 路 88 号 131 长 沙 通 程 百 货 店 80 湖 南 省 长 沙 市 芙 蓉 区 韶 山 北 路 159 号 132 长 沙 通 程 百 货 河 西 店 70 湖 南 省 长 沙 枫 林 路 2 号 133 长 沙 通 程 星 沙 店 90 湖 南 长 沙 市 星 沙 开 元 路 1 号 通 程 商 业 广 场 134 湖 南 长 沙 上 河 国 际 通 程 店 63 湖 南 省 长 沙 市 雨 花 区 358 号 上 河 国 际 通 程 135 长 沙 友 阿 芙 蓉 南 路 店 254 湖 南 省 长 沙 市 芙 蓉 南 路 三 段 27 号 136 长 沙 平 和 堂 银 盆 岭 店 130 长 沙 市 岳 麓 区 岳 麓 大 道 与 银 盆 南 路 交 汇 处 137 长 沙 红 星 店 110 湖 南 省 长 沙 市 湘 府 东 路 2 段 517 号 138 长 沙 黄 花 机 场 店 74 湖 南 省 长 沙 市 黄 花 国 际 机 场 新 航 站 楼 A 岛 139 长 沙 机 场 2 店 88 湖 南 省 长 沙 黄 花 国 际 机 场 新 航 站 楼 B 岛 140 长 沙 平 和 堂 东 塘 店 82 湖 南 省 长 沙 市 雨 花 区 韶 山 北 路 488 号 141 江 西 南 昌 机 场 T2 内 1 店 60 江 西 省 南 昌 昌 北 国 际 机 场 T2 航 站 楼 142 江 西 联 盛 庐 山 大 道 店 190 江 西 九 江 市 庐 山 区 威 家 镇 庐 山 大 道
115 143 成 都 华 联 商 场 店 79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成 华 区 建 设 路 55 号 144 成 都 仁 和 春 天 百 货 光 华 店 85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二 环 路 西 二 段 19 号 145 成 都 仁 和 春 天 百 货 人 东 店 117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锦 江 区 人 民 东 路 59 号 146 成 都 万 象 城 百 货 店 122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成 华 区 双 庆 路 8 号 147 成 都 王 府 井 百 货 店 107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总 府 路 15 号 148 成 都 王 府 井 百 货 二 店 83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武 侯 区 科 华 中 路 9 号 149 成 都 伊 藤 高 新 百 货 店 71 四 川 省 成 都 高 新 区 天 府 二 街 999 号 150 成 都 伊 藤 锦 华 百 货 店 72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二 环 路 东 五 段 29 号 151 成 都 伊 藤 双 楠 百 货 店 62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逸 都 路 6 号 152 成 都 优 品 道 百 货 店 280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青 羊 区 青 羊 大 道 97 号 153 四 川 成 都 美 嘉 森 天 府 大 道 中 店 556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高 新 区 天 府 大 道 中 段 1 号 154 成 都 时 代 双 楠 大 道 店 207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双 流 县 双 楠 大 道 633 号 155 成 都 环 球 乐 天 店 132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天 府 大 道 北 段 1700 号 156 成 都 麓 山 球 场 店 20 成 都 市 双 流 县 华 阳 镇 麓 山 国 际 乡 村 俱 乐 部 157 成 都 牧 马 山 球 场 店 35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双 流 县 牧 马 山 云 岭 路 59 号 158 成 都 机 场 1 店 134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成 都 双 流 机 场 航 站 楼 159 成 都 机 场 2 店 82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成 都 双 流 机 场 T2 候 机 楼 160 成 都 机 场 3 店 70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成 都 双 流 机 场 T2 候 机 楼 161 绵 阳 百 盛 百 货 店 87 四 川 省 绵 阳 市 涪 城 区 安 昌 路 17 号 162 绵 阳 百 盛 大 都 会 店 128 四 川 省 绵 阳 市 临 园 路 中 段 68 号 163 绵 阳 雷 驰 专 卖 店 106 四 川 省 绵 阳 市 富 乐 路 15 号 164 重 庆 重 庆 新 世 纪 百 货 大 渡 口 商 都 店 60 重 庆 市 大 渡 口 区 松 青 路 1011 号 165 重 庆 新 世 纪 百 货 江 北 世 纪 新 都 店 132 重 庆 市 建 新 北 路 1 号 166 重 庆 新 世 纪 百 货 解 放 碑 世 纪 商 都 店 59 重 庆 市 渝 中 区 邹 容 路 123 号 167 重 庆 王 府 井 百 货 店 58 重 庆 市 沙 坪 坝 区 三 角 杯 小 新 街 49 号 168 重 庆 新 世 纪 百 货 大 坪 商 都 店 74 重 庆 市 渝 中 区 长 江 二 路 174 号 169 重 庆 新 世 纪 百 货 万 州 商 都 店 58 重 庆 市 万 州 区 太 白 路 2 号 170 重 庆 新 世 纪 百 货 杨 家 坪 瑞 成 商 都 店 73 重 庆 市 九 龙 坡 区 杨 家 坪 正 街 26 号 171 重 庆 新 世 纪 百 货 涪 陵 商 都 店 70 重 庆 市 涪 陵 区 兴 华 中 路 34 号
116 172 重 庆 新 世 纪 百 货 永 川 商 都 店 64 重 庆 市 永 川 区 渝 西 大 道 中 段 918 号 173 重 庆 西 部 经 开 园 区 店 120 重 庆 市 渝 北 区 经 开 园 区 西 部 奥 特 莱 斯 C 馆 174 重 庆 江 津 重 百 店 店 99 重 庆 市 几 江 小 什 字 时 代 广 场 175 重 庆 机 场 C 区 店 86 重 庆 市 江 北 区 国 际 机 场 航 站 楼 176 重 庆 机 场 T2 区 店 87 重 庆 市 江 北 区 国 际 机 场 177 重 庆 机 场 B 店 70 重 庆 市 江 北 机 场 T2 航 站 楼 B 区 178 重 庆 沙 坪 坝 重 百 店 100 重 庆 市 小 新 街 77 号 179 重 庆 阳 光 世 纪 购 物 中 心 238 重 庆 渝 北 四 村 18 号 观 音 桥 步 行 街 180 重 庆 重 百 渝 北 店 75 重 庆 市 双 凤 桥 街 道 胜 利 路 129 号 181 贵 阳 荔 星 百 货 名 店 86 贵 州 省 贵 阳 市 中 华 南 路 52 号 182 贵 阳 星 力 购 物 广 场 店 70 贵 州 省 贵 阳 市 富 水 南 路 2 号 183 贵 阳 星 力 元 隆 店 176 贵 州 省 贵 阳 市 北 京 路 203 号 184 贵 州 贵 阳 百 盛 店 73 贵 州 省 贵 阳 市 中 华 中 路 117 号 185 贵 阳 星 力 瑞 金 店 80 贵 州 省 贵 阳 市 瑞 金 中 路 50 号 186 遵 义 星 力 城 百 货 店 108 贵 州 省 遵 义 市 红 花 岗 区 万 里 路 中 段 187 遵 义 国 贸 一 店 85 贵 州 省 遵 义 市 中 山 路 103 号 188 遵 义 国 贸 二 店 150 贵 州 省 遵 义 市 珠 海 路 国 贸 购 物 中 心 189 昆 明 机 场 店 88 昆 明 市 官 渡 区 昆 明 长 水 国 际 机 场 候 机 楼 190 昆 明 滇 池 湖 畔 高 尔 夫 球 会 店 25 昆 明 滇 池 国 家 旅 游 度 假 区 滇 池 路 1505 号 191 云 南 昆 明 玉 龙 湾 球 会 店 27 云 南 省 昆 明 安 宁 市 太 平 镇 玉 龙 湾 风 景 区 192 昆 明 金 格 店 84 昆 明 市 西 山 区 前 卫 西 路 公 园 昆 明 万 达 球 会 30 昆 明 滇 池 国 家 旅 游 度 假 区 红 塔 东 路 12 号 194 昆 明 春 城 湖 球 会 30 昆 明 市 宜 良 县 汤 池 镇 春 城 湖 畔 度 假 村 195 广 东 广 州 友 谊 商 场 正 佳 店 69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天 河 路 228 号 196 广 州 友 谊 商 场 时 代 广 场 店 86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天 河 北 路 28 号 197 广 州 王 府 井 百 货 店 70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农 林 下 路 40 号 198 广 百 中 怡 店 36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天 河 路 200 号 199 番 禺 友 谊 商 场 店 74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繁 华 路 38 号 200 广 州 友 谊 商 场 国 金 店 68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珠 江 西 路 5 号 201 广 州 天 河 城 云 宵 路 店 127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云 宵 路 353 号 202 广 州 万 达 百 货 店 95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云 城 东 路 507 号 203 广 州 天 河 城 百 货 店 79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天 河 路 208 号
117 204 广 州 友 谊 商 场 环 市 路 店 59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环 市 东 路 号 205 广 州 天 河 城 天 河 路 店 24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天 河 路 208 号 206 广 州 番 禺 万 博 迎 宾 路 店 84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迎 宾 路 207 广 州 海 印 又 一 城 店 259 广 东 省 广 州 番 禺 区 番 禺 大 道 北 383 号 208 广 州 番 禺 旗 舰 店 400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南 村 镇 兴 业 大 道 309 号 209 广 州 番 禺 兴 南 大 道 店 303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兴 南 大 道 798 号 210 广 州 天 河 城 百 货 北 京 路 店 78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北 京 路 238 号 211 广 州 广 百 百 货 西 湖 路 店 30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西 湖 路 12 号 212 广 州 天 河 城 奥 体 南 路 店 86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奥 体 南 路 12 号 213 广 州 九 龙 湖 球 会 店 20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花 都 区 北 兴 镇 山 前 大 道 3 号 214 广 州 机 场 A 区 内 1 店 113 广 州 市 白 云 国 际 机 场 A 区 航 站 楼 安 检 内 215 广 州 机 场 B 区 店 81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新 白 云 国 际 机 场 候 机 楼 216 广 州 寰 球 高 尔 夫 俱 乐 部 店 28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黄 埔 大 道 西 668 号 217 深 圳 机 场 2 店 45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国 际 机 场 T3 航 站 楼 218 深 圳 机 场 T3 店 60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国 际 机 场 T3 航 站 楼 219 深 圳 君 尚 百 货 星 河 国 际 店 59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福 华 三 路 269 号 220 深 圳 天 虹 福 民 店 82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福 民 路 125 号 221 深 圳 天 虹 百 货 常 兴 店 50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桃 园 路 86 号 222 深 圳 天 虹 百 货 创 业 店 64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创 业 一 路 1018 号 223 深 圳 天 虹 百 货 前 进 店 80 广 东 省 深 圳 前 进 一 路 329 号 224 深 圳 天 虹 百 货 后 海 店 75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文 心 5 路 225 深 圳 天 虹 百 货 国 贸 店 67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人 民 南 路 3002 号 226 深 圳 天 虹 百 货 坂 田 店 92 深 圳 市 五 和 大 道 与 吉 华 路 交 汇 处 227 深 圳 天 虹 百 货 西 乡 店 71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宝 安 区 西 乡 大 道 228 深 圳 天 虹 松 岗 店 72 深 圳 市 宝 安 区 松 岗 街 楼 岗 大 道 1 号 229 深 圳 天 虹 百 货 龙 新 店 73 广 东 省 深 圳 龙 岗 区 中 心 城 吉 祥 中 路 230 深 圳 天 虹 龙 华 店 50 深 圳 市 龙 华 新 区 龙 观 东 路 花 园 新 村 231 深 圳 天 虹 沙 井 店 125 深 圳 市 宝 安 区 沙 井 镇 中 心 路 创 新 路 口 232 深 圳 深 南 大 道 中 路 店 40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大 道 中 路 3024 号 233 深 圳 华 强 茂 业 广 场 店 59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华 强 北 路 2009 号 234 深 圳 茂 业 和 平 路 店 100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罗 湖 区 和 平 路 3009 号 235 深 圳 东 门 茂 业 店 60 深 圳 市 罗 湖 区 东 门 中 路 2047 号 236 深 圳 茂 业 南 山 店 70 深 圳 市 南 山 区 海 德 二 道 288 号
118 237 深 圳 观 澜 球 会 店 40 深 圳 市 宝 安 区 观 澜 镇 观 澜 高 尔 夫 大 道 1 号 238 深 圳 8 号 仓 店 136 深 圳 市 龙 华 新 区 民 康 路 1 号 239 深 圳 黎 光 球 会 店 19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观 澜 镇 黎 光 村 泗 黎 路 1 号 240 深 圳 海 雅 南 山 店 85 深 圳 市 南 山 区 南 海 大 道 海 雅 百 货 241 东 莞 天 虹 百 货 东 纵 店 96 广 东 省 东 莞 市 东 纵 大 道 93 号 242 东 莞 南 城 海 雅 百 货 店 106 广 东 省 东 莞 市 鸿 福 路 83 号 243 东 莞 东 城 海 雅 百 货 店 80 广 东 省 东 莞 市 东 城 区 岗 贝 东 城 大 道 世 博 广 场 244 东 莞 汇 一 城 商 场 店 94 广 东 省 东 莞 市 鸿 福 路 200 号 245 东 莞 观 澜 球 会 店 50 广 东 省 东 莞 市 塘 夏 镇 东 莞 观 澜 湖 高 尔 夫 球 会 246 东 莞 峰 景 球 会 店 20 东 莞 市 东 城 区 迎 宾 大 道 峰 景 高 尔 夫 球 会 247 东 莞 国 际 天 河 城 店 78 广 东 省 东 莞 市 南 城 区 阳 光 路 195 号 248 佛 山 南 海 顺 联 桂 平 路 店 154 广 东 省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桂 平 路 2 号 249 南 海 天 河 城 店 180 佛 山 市 南 海 区 桂 城 街 道 海 东 路 32 号 250 佛 山 顺 联 百 货 店 75 广 东 省 佛 山 市 季 华 五 路 33 号 251 佛 山 君 兰 球 会 店 40 广 东 省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北 滘 镇 252 珠 海 免 税 百 货 店 96 广 东 省 珠 海 市 吉 大 景 山 路 220 号 253 珠 海 机 场 店 144 广 东 省 珠 海 市 三 灶 镇 海 澄 机 场 候 机 大 楼 主 楼 254 珠 海 金 湾 球 会 店 50 珠 海 市 金 湾 区 金 湾 大 道 金 湾 高 尔 夫 球 会 255 中 山 益 华 百 货 店 105 广 东 省 中 山 市 中 山 三 路 益 华 百 货 256 中 山 长 江 球 会 店 20 广 东 省 中 山 市 东 区 长 江 旅 游 风 景 区 257 中 山 古 镇 益 华 店 108 中 山 市 古 镇 镇 中 兴 大 道 益 华 国 贸 广 场 258 清 远 益 华 店 80 广 东 省 清 远 市 清 城 区 先 锋 中 路 18 号 259 江 门 益 华 店 127 广 东 省 江 门 市 迎 宾 大 道 118 号 260 揭 阳 机 场 内 1 店 49 广 东 省 揭 阳 市 揭 阳 潮 汕 机 场 航 站 楼 三 楼 261 福 州 大 洋 百 货 一 店 83 福 建 省 福 州 市 八 一 七 北 路 133 号 262 福 州 大 洋 金 典 百 货 店 83 福 建 省 福 州 市 八 一 七 北 路 268 号 263 福 建 福 州 机 场 店 90 福 建 省 福 州 市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候 机 楼 内 264 福 州 东 方 百 货 仓 山 店 102 福 建 省 福 州 市 仓 山 区 浦 上 大 道 198 号 265 福 州 东 方 百 货 东 街 店 107 福 建 省 福 州 市 鼓 楼 区 杨 桥 东 路 8 号 266 广 西 南 宁 梦 之 岛 百 货 店 80 广 西 自 治 区 南 宁 市 民 族 大 道 49 号 267 南 宁 友 谊 商 场 店 50 广 西 自 治 区 南 宁 市 金 湖 路 59 号 268 南 宁 王 府 井 新 民 路 店 105 广 西 自 治 区 南 宁 市 青 秀 区 新 民 路 4 号 269 南 宁 嘉 和 酒 店 高 尔 夫 球 会 店 28 南 宁 市 昆 仑 大 道 嘉 和 城 温 泉 高 尔 夫 球 会
119 270 广 西 桂 林 乐 满 地 球 会 店 45 桂 林 市 兴 安 县 志 玲 路 桂 林 乐 满 地 俱 乐 部 271 桂 林 微 笑 堂 中 山 中 路 店 125 桂 林 市 中 山 中 路 37 号 272 南 宁 机 场 一 店 100 广 西 省 南 宁 吴 圩 机 场 T2 新 航 站 楼 CF 南 宁 机 场 二 店 105 广 西 省 南 宁 吴 圩 机 场 T2 新 航 站 楼 CF 桂 林 机 场 内 1 店 100 广 西 省 桂 林 市 临 桂 县 两 江 国 际 机 场 候 机 楼 275 海 口 观 澜 球 会 店 30 海 口 市 观 澜 湖 大 道 1 号 276 海 南 清 水 湾 球 会 店 46 陵 水 县 英 州 镇 清 水 湾 雅 居 乐 高 尔 夫 球 会 277 海 南 万 宁 球 会 店 12 万 宁 市 东 澳 镇 神 州 半 岛 神 州 高 尔 夫 球 会 278 海 南 三 亚 鹿 回 头 高 尔 夫 球 会 店 18 海 南 省 三 亚 市 鹿 回 头 开 发 区 279 三 亚 机 场 1 店 60 三 亚 市 凤 凰 国 际 机 场 航 站 楼 国 内 航 站 楼 280 三 亚 机 场 2 店 35 海 南 省 三 亚 市 凤 凰 国 际 机 场 2 楼 安 检 内 如 下 : 报 告 期 内, 进 入 各 期 公 司 直 营 店 销 售 额 前 十 名 的 门 店 共 13 家, 其 基 本 情 况
120 报 告 期 内 合 作 员 工 序 号 直 营 门 店 名 称 开 业 时 间 租 金 的 装 修 方 式 人 数 费 用 单 位 : 万 元 员 工 薪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酬 (2015 营 业 考 核 营 业 考 核 年 ) 收 入 利 润 收 入 利 润 营 业 考 核 收 入 利 润 1 广 州 番 禺 旗 舰 店 2013 年 以 前 自 有 , , , 成 都 美 嘉 森 天 府 大 道 联 营 / 2013 年 以 前 中 店 非 联 营 注 成 都 时 代 双 楠 大 道 店 2013 年 以 前 联 营 , 北 京 翠 微 百 货 店 2013 年 以 前 联 营 广 州 天 河 城 百 货 店 2013 年 以 前 联 营 北 京 燕 莎 东 四 环 路 店 2013 年 以 前 联 营 绵 阳 百 盛 百 货 店 2013 年 以 前 联 营 南 京 金 鹰 百 货 店 2013 年 以 前 联 营 重 庆 新 世 纪 百 货 江 北 世 纪 新 都 店 2013 年 以 前 联 营 成 都 伊 藤 双 楠 百 货 店 2013 年 以 前 联 营 青 岛 海 信 百 货 店 2013 年 以 前 联 营 上 海 虹 桥 高 铁 店 2013 年 联 营 广 州 番 禺 万 博 迎 宾 路 店 2013 年 以 前 联 营 注 :1 公 司 直 营 店 面 装 修 费 的 摊 销 年 限 为 3 年 2 上 表 中 的 考 核 利 润 为 门 店 考 核 利 润, 门 店 考 核 利 润 = 营 业 收 入 - 营 业 成 本 - 直 接 费 用, 直 接 费 用 是 指 可 以 按 核 算 门 店 统 计 直 接 计 入 门 店 的 费 用, 门 店 考 核 利 润 没 有 计 算 公 司 各 项 间 接 费 用, 仅 仅 用 于 公 司 内 部 利 润 考 核 ; 报 告 期 内 全 部 按 此 方 法 计 算 3 成 都 美 嘉 森 天 府 大 道 中 店 于 2015 年 9 月 由 联 营 方 式 变 更 为 非 联 营 方 式 2015 年 9 月 至 2016 年 9 月 期 间 的 租 金 为 万 元
121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加 盟 店 的 具 体 分 布 情 况 如 下 表 : 序 号 地 区 店 铺 名 称 面 积 (m2) 地 址 1 大 庆 百 货 大 楼 店 150 黑 龙 江 省 大 庆 市 萨 尔 图 区 会 战 大 街 22 号 2 大 庆 新 潮 国 际 店 182 黑 龙 江 省 大 庆 市 让 胡 路 区 长 春 路 1 号 3 大 庆 松 雷 百 货 店 199 黑 龙 江 省 大 庆 市 让 胡 路 区 中 原 路 3 号 4 大 庆 麦 凯 乐 店 146 黑 龙 江 省 大 庆 让 胡 路 区 西 宾 路 7 号 5 齐 齐 哈 尔 店 86 黑 龙 江 省 齐 齐 哈 尔 市 龙 沙 区 卜 奎 南 大 街 106 号 6 黑 佳 木 斯 百 货 大 楼 店 120 黑 龙 江 省 佳 木 斯 市 向 阳 区 长 安 路 421 号 7 龙 佳 木 斯 新 玛 特 店 80 黑 龙 江 省 佳 木 斯 市 前 进 区 长 安 路 695 号 8 江 七 台 河 新 玛 特 店 50 黑 龙 江 省 七 台 河 市 山 湖 路 36 号 9 双 鸭 山 新 玛 特 店 68 黑 龙 江 省 双 鸭 山 市 尖 山 区 新 兴 大 街 121 号 10 鹤 岗 店 154 黑 龙 江 省 鹤 岗 市 工 农 区 解 放 路 11 鸡 西 店 30 黑 龙 江 省 鸡 西 市 中 心 大 街 223 号 12 北 安 店 100 黑 龙 江 省 北 安 市 步 行 街 三 道 街 13 绥 化 店 50 黑 龙 江 省 绥 化 市 中 兴 大 街 245 号 14 长 春 欧 亚 卖 场 店 200 吉 林 省 长 春 市 朝 阳 区 开 运 街 5178 号 15 长 春 欧 亚 商 都 店 90 吉 林 省 长 春 市 朝 阳 区 工 农 大 路 红 旗 街 1128 号 16 长 春 卓 展 店 70 吉 林 省 长 春 市 朝 阳 区 重 庆 路 1255 号 17 吉 林 东 方 商 厦 店 110 吉 林 省 吉 林 市 船 营 区 河 南 街 251 号 18 吉 林 欧 亚 商 都 店 90 吉 林 省 吉 林 市 昌 邑 区 解 放 大 路 6 号 19 延 吉 百 货 大 楼 店 85 吉 林 省 延 吉 市 光 明 街 608 号 20 通 化 店 80 吉 林 省 通 化 市 新 华 大 街 59-1 号 21 吉 白 山 店 林 30 吉 林 省 白 山 市 浑 江 区 红 旗 街 新 华 路 号 22 辽 源 店 40 吉 林 省 辽 源 市 龙 山 区 龙 山 大 街 269 号 23 松 原 金 钻 百 货 店 96 吉 林 省 松 原 市 乌 兰 大 街 2889 号 24 梅 河 口 店 40 吉 林 省 梅 河 口 市 梅 河 大 街 1534 号 25 公 主 岭 店 40 吉 林 省 公 主 岭 市 公 子 大 街 吉 泰 楼 366 号 26 德 惠 店 30 吉 林 省 德 惠 市 中 央 街 27 珲 春 店 90 吉 林 省 珲 春 市 沿 河 西 街 1270 号 28 四 平 欧 亚 购 物 中 心 店 116 吉 林 省 四 平 市 铁 东 区 中 央 东 路 776 号 29 辽 鞍 山 百 盛 商 场 店 70 辽 宁 省 鞍 山 市 铁 东 区 2 道 街 88 号 30 宁 鞍 山 海 城 店 50 辽 宁 省 海 城 市 站 前 街 永 安 委 C 号
122 31 鞍 山 新 玛 特 店 154 辽 宁 省 鞍 山 市 铁 东 区 胜 利 南 路 42 号 市 政 府 新 玛 特 32 营 口 万 隆 广 场 店 115 辽 宁 省 营 口 市 鲅 鱼 圈 区 昆 仑 大 街 18 号 万 隆 广 场 33 丹 东 世 纪 名 品 店 180 辽 宁 省 丹 东 市 振 兴 区 七 经 街 14 号 34 丹 东 东 港 店 130 辽 宁 省 东 港 市 大 众 区 黄 海 路 93 号 35 锦 州 百 货 大 楼 店 57 辽 宁 省 锦 州 市 中 央 大 街 二 段 67 号 36 锦 州 店 100 辽 宁 省 锦 州 市 古 塔 区 锦 华 大 街 号 37 盘 锦 店 60 辽 宁 省 盘 锦 市 兴 隆 台 区 兴 三 街 38 本 溪 华 联 商 场 店 95 辽 宁 省 本 溪 市 平 山 区 华 联 街 1 号 39 本 溪 新 玛 特 商 场 店 87 辽 宁 省 本 溪 市 平 山 区 解 放 南 路 8 号 40 朝 阳 华 府 万 国 酒 店 店 51 辽 宁 省 朝 阳 市 双 塔 区 新 华 路 一 段 1 号 41 朝 阳 丽 都 名 品 店 130 辽 宁 省 朝 阳 市 朝 阳 大 街 3 段 50 号 42 阜 新 新 玛 特 商 场 店 130 辽 宁 省 阜 新 市 解 放 大 街 56 号 43 葫 芦 岛 大 江 名 品 店 160 辽 宁 省 葫 芦 岛 市 连 山 区 新 华 大 街 15 号 D 座 44 铁 岭 新 玛 特 商 场 店 85 辽 宁 省 铁 岭 市 银 州 区 南 马 路 29 号 45 凤 城 店 90 辽 宁 省 凤 城 市 龙 源 路 步 行 街 18 号 46 金 州 美 晨 百 货 店 48 辽 宁 省 大 连 市 市 金 州 区 胜 利 路 80 号 47 普 兰 店 店 60 辽 宁 省 普 兰 店 市 商 业 大 街 48 瓦 房 店 大 伟 时 代 广 场 店 70 辽 宁 省 瓦 房 店 市 北 共 济 街 三 段 大 伟 时 代 广 场 49 新 宾 店 35 辽 宁 省 新 宾 县 启 运 路 50 兴 城 店 75 辽 宁 省 兴 城 市 兴 海 路 二 段 大 江 名 品 广 场 51 岫 岩 店 48 辽 宁 省 岫 岩 县 大 宁 街 古 田 商 场 52 宽 甸 店 70 辽 宁 省 宽 甸 县 南 门 东 街 金 水 商 场 53 辽 中 店 70 辽 宁 省 辽 中 县 商 业 街 115 号 54 黑 山 店 115 辽 宁 省 黑 山 镇 八 街 综 合 市 场 北 侧 大 红 嘉 园 55 凌 源 店 30 辽 宁 省 凌 源 市 南 小 什 字 南 大 街 号 56 绥 中 店 90 辽 宁 省 绥 中 市 新 兴 街 二 段 26 号 57 台 安 店 115 辽 宁 省 台 安 县 金 帝 三 期 八 角 台 商 业 街 中 心 58 桓 仁 店 160 辽 宁 省 本 溪 市 桓 仁 满 族 自 治 县 镇 新 市 街 59 庄 河 店 55 辽 宁 省 庄 河 市 黄 海 大 街 一 段 398 号 60 辽 阳 友 谊 店 88 辽 宁 省 辽 阳 市 白 塔 区 民 主 路 大 连 友 谊 商 城 61 太 古 商 场 店 60 辽 宁 省 大 石 桥 市 中 心 市 场 邮 电 大 厦 一 楼 62 建 平 丽 都 名 品 广 场 54 辽 宁 省 建 平 县 叶 柏 寿 镇 人 民 路 万 方 汇 大 楼 63 奥 古 名 品 50 辽 宁 省 沈 阳 市 新 民 市 辽 河 大 街
123 64 盘 锦 凯 帝 际 连 店 40 辽 宁 省 盘 锦 市 兴 隆 台 区 水 游 城 西 门 对 面 65 天 津 静 海 佳 荣 商 厦 店 78 天 津 市 静 海 县 东 方 红 路 佳 荣 商 厦 三 楼 66 呼 和 浩 特 民 族 商 场 店 85 内 蒙 古 呼 和 浩 特 市 回 民 区 中 山 西 路 69 号 67 呼 和 浩 特 维 多 利 商 厦 店 87 内 蒙 古 呼 和 浩 特 市 回 民 区 中 山 西 路 39 号 68 内 包 头 百 货 大 楼 90 内 蒙 古 包 头 市 昆 区 钢 铁 大 街 67 号 69 蒙 鄂 尔 多 斯 王 府 井 店 古 80 内 蒙 古 鄂 尔 多 斯 市 东 胜 区 伊 金 霍 洛 西 街 1 号 70 赤 峰 店 110 内 蒙 古 赤 峰 市 红 山 区 哈 达 西 街 77 号 71 呼 伦 贝 尔 友 谊 商 厦 店 53 内 蒙 古 呼 伦 贝 尔 市 海 拉 尔 市 桥 头 街 10 号 72 通 辽 店 75 内 蒙 古 通 辽 市 科 尔 沁 区 明 仁 大 街 中 段 355 号 73 甘 甘 肃 天 水 店 110 甘 肃 省 天 水 市 秦 州 区 官 泉 1 号 74 肃 甘 肃 陇 南 店 120 甘 肃 省 陇 南 市 武 都 区 蓝 天 莲 湖 广 场 75 西 拉 萨 百 益 百 货 店 70 西 藏 自 治 区 拉 萨 市 城 关 区 宇 拓 路 8 号 76 藏 拉 萨 店 40 西 藏 自 治 区 拉 萨 市 北 路 中 路 24 号 77 库 尔 勒 天 百 店 87 新 疆 自 治 区 库 尔 勒 市 人 民 东 路 1 号 78 新 伊 宁 阳 光 店 疆 103 新 疆 省 伊 宁 市 阿 合 买 提 江 街 七 巷 1 号 79 百 花 村 购 物 中 心 店 120 新 疆 省 石 河 子 市 北 四 路 165 号 百 花 村 购 物 中 心 80 河 石 家 庄 北 国 商 场 店 56 河 北 省 石 家 庄 市 中 山 东 路 188 号 81 北 石 家 庄 先 天 下 商 场 店 74 河 北 省 石 家 庄 市 中 山 东 路 326 号 82 秦 皇 岛 商 城 商 场 店 93 河 北 省 秦 皇 岛 市 海 港 区 河 北 大 街 152 号 83 秦 皇 岛 现 代 商 城 店 120 河 北 省 秦 皇 岛 市 海 港 区 民 族 路 44 号 84 唐 山 百 货 商 场 店 49 河 北 省 唐 山 市 路 北 区 新 华 东 道 125 号 85 唐 山 丰 润 店 80 河 北 省 唐 山 市 丰 润 区 曹 雪 芹 大 街 西 段 43 号 86 唐 山 凤 购 店 138 河 北 唐 山 市 北 新 西 道 22 号 87 迁 安 东 购 店 67 河 北 省 唐 山 市 迁 安 市 东 购 商 场 88 保 定 先 先 下 商 场 店 67 河 北 保 定 新 市 区 朝 阳 北 大 街 799 号 89 保 定 保 百 店 63 河 北 省 保 定 市 朝 阳 北 大 街 916 号 保 百 购 物 广 场 90 沧 州 店 186 河 北 省 沧 州 市 解 放 路 91 承 德 双 百 商 场 店 76 河 北 省 承 德 市 新 华 路 北 1 号 92 邯 郸 新 世 纪 商 场 店 70 河 北 省 邯 郸 市 中 华 大 街 29 号 93 衡 水 衡 百 国 际 店 82 河 北 省 衡 水 市 桃 城 区 人 民 西 路 94 张 家 口 银 座 店 95 河 北 省 张 家 口 市 桥 东 区 胜 利 路 银 座 商 城 95 昌 黎 大 江 名 品 广 场 店 71 河 北 省 秦 皇 岛 市 昌 黎 县 碣 阳 大 街 与 华 夏 路 交 汇 处
124 96 遵 化 店 258 河 北 省 遵 化 市 海 南 大 街 鑫 苑 小 区 3 号 楼 97 廊 坊 明 珠 大 厦 店 50 河 北 省 廊 坊 市 新 华 路 43 号 98 高 碑 店 90 河 北 省 高 碑 店 市 迎 宾 路 34 号 99 任 丘 华 北 店 105 河 北 省 任 丘 市 会 站 道 华 北 购 物 广 场 100 张 家 口 百 盛 店 104 河 北 省 张 家 口 市 桥 东 区 滨 河 中 路 2 号 101 青 岛 城 阳 利 群 购 物 广 场 店 128 山 东 省 青 岛 市 城 阳 区 正 阳 中 路 155 号 102 莱 州 利 群 购 物 广 场 店 88 山 东 省 烟 台 莱 州 市 文 化 东 路 55 号 103 济 宁 银 座 商 城 店 87 山 东 省 济 宁 市 太 白 东 路 51 号 104 东 营 中 百 大 楼 店 84 山 东 省 东 营 市 西 四 路 641 号 105 东 营 东 城 银 座 店 65 山 东 省 东 营 市 东 三 路 138 号 106 潍 坊 中 百 大 厦 店 110 山 东 省 潍 坊 市 潍 城 区 胜 利 西 街 233 号 107 潍 坊 世 纪 泰 华 商 场 店 119 山 东 省 潍 坊 市 东 风 东 街 360 号 108 潍 坊 银 座 商 场 店 103 山 东 省 潍 坊 市 奎 文 区 胜 利 东 街 389 号 109 山 日 照 新 玛 特 商 场 店 110 山 东 省 日 照 市 泰 安 路 179 号 110 东 聊 城 金 鼎 购 物 中 心 店 104 山 东 省 聊 城 市 东 昌 东 路 139 号 111 德 州 德 州 百 货 86 山 东 省 德 州 市 湖 滨 中 大 道 118 号 112 胶 州 利 群 购 物 广 场 店 82 山 东 省 胶 州 市 澳 门 路 298 号 113 即 墨 利 群 财 富 广 场 店 110 山 东 省 即 墨 市 鹤 山 路 939 号 114 寿 光 全 福 元 商 厦 店 100 山 东 省 寿 光 市 学 院 路 1699 号 115 贵 和 购 物 广 场 店 86 山 东 省 济 宁 市 金 宇 路 59 号 116 银 座 中 心 店 84 山 东 省 临 沂 市 兰 山 区 沂 蒙 路 与 红 旗 路 交 汇 处 117 银 座 和 谐 店 96 山 东 省 临 沂 市 兰 山 区 通 达 路 与 解 放 路 交 汇 处 118 日 照 银 座 店 84 山 东 省 日 照 市 新 市 区 北 京 路 中 段 119 平 顶 山 丹 尼 斯 百 货 75 河 南 省 平 顶 山 市 矿 工 路 与 中 兴 路 交 叉 口 120 周 口 万 顺 达 百 货 103 河 南 省 周 口 市 七 一 路 中 段 121 红 都 时 代 广 场 店 123 河 南 省 南 阳 市 人 民 路 56 号 红 都 时 代 广 场 122 河 信 阳 店 133 河 南 省 信 阳 市 浉 河 区 北 京 路 金 杯 财 富 大 厦 123 南 胖 东 来 百 货 店 73 河 南 省 新 乡 市 平 原 路 胖 东 来 百 货 124 河 南 漯 河 店 75 河 南 省 漯 河 市 源 汇 区 滨 河 路 昌 建 外 滩 125 安 阳 丹 尼 斯 百 货 店 115 河 南 省 安 阳 市 文 峰 区 三 道 山 西 洛 阳 长 申 店 105 河 南 省 洛 阳 市 辽 宁 路 与 丽 新 路 交 叉 口 大 同 华 林 新 天 地 商 场 店 120 山 西 省 大 同 市 魏 都 大 道 与 清 远 西 街 交 叉 口
125 128 晋 城 凤 展 新 时 代 商 场 店 104 山 西 省 晋 城 市 新 市 西 街 858 号 129 晋 中 店 90 山 西 省 晋 中 市 榆 次 区 迎 宾 路 15 号 130 临 汾 世 纪 百 悦 商 场 店 80 山 西 省 临 汾 市 解 放 西 路 商 会 巷 37 号 131 吕 梁 店 112 山 西 省 吕 梁 市 离 石 滨 河 路 224 号 132 忻 州 店 153 山 西 省 忻 州 市 元 遗 山 路 133 阳 泉 华 联 商 场 店 80 山 西 省 阳 泉 市 桃 南 东 路 89 号 134 运 城 恒 隆 国 际 购 物 中 心 店 92 山 西 运 城 市 恒 隆 国 际 购 物 中 心 135 临 汾 安 达 圣 购 物 中 心 店 98 山 西 省 临 汾 市 尧 都 区 解 放 路 31 号 136 临 汾 新 天 地 店 138 山 西 省 临 汾 市 尧 都 区 向 阳 路 29 号 137 宝 鸡 聚 丰 天 下 汇 商 场 店 80 陕 西 省 宝 鸡 市 经 二 路 138 号 138 陕 咸 阳 店 80 陕 西 省 咸 阳 市 乐 育 南 路 28 号 139 西 汉 中 店 88 汉 中 市 汉 台 区 天 汉 大 道 20 号 140 榆 林 天 惠 商 场 店 140 陕 西 省 榆 林 市 湖 滨 南 路 19 号 141 荆 州 店 80 湖 北 省 荆 州 市 荆 中 路 56-5 号 142 襄 樊 店 115 湖 北 省 襄 樊 市 长 征 路 38 号 143 湖 孝 感 店 100 湖 北 省 孝 感 市 文 化 路 2 号 144 北 咸 宁 店 92 湖 北 省 咸 宁 市 温 泉 淦 河 大 道 49 号 145 松 滋 店 40 松 滋 市 新 江 口 镇 民 主 路 132 号 146 人 民 商 场 店 82 湖 北 省 十 堰 市 茅 箭 区 人 民 北 路 1 号 147 株 州 百 货 大 楼 店 68 株 州 市 建 设 中 路 1 号 148 常 德 2 店 108 常 德 市 建 设 中 路 1062 号 149 益 阳 1 店 70 湖 南 省 益 阳 市 大 桃 路 281 号 150 益 阳 2 店 79 益 阳 市 大 桃 路 361 号 151 衡 阳 晶 珠 百 货 店 95 湖 南 衡 阳 市 船 山 西 路 2 号 152 湖 怀 化 步 步 高 商 场 店 南 90 湖 南 省 怀 化 市 迎 丰 西 路 207 号 153 吉 首 店 100 湖 南 吉 首 市 湘 泉 步 行 街 C 栋 号 154 娄 底 店 120 湖 南 省 娄 底 市 湘 阳 街 155 邵 阳 步 步 高 商 场 店 55 湖 南 省 邵 阳 市 宝 庆 东 路 50 号 156 岳 阳 店 120 湖 南 省 岳 阳 市 东 茅 岭 路 103 号 江 西 郴 州 店 120 湖 南 省 郴 州 市 八 一 西 路 步 行 街 36 号 赣 州 店 150 江 西 省 赣 州 市 文 清 路 23 号
126 159 安 庆 店 107 安 徽 省 安 庆 市 建 设 路 101 号 160 安 滁 州 白 云 商 厦 店 徽 110 安 徽 省 滁 州 市 南 谯 北 路 738 号 161 六 安 白 云 商 厦 店 80 安 徽 省 六 安 市 解 放 中 路 明 珠 广 场 1-20 号 162 无 锡 大 东 方 商 业 大 厦 店 74 江 苏 省 无 锡 市 中 山 路 343 号 163 扬 州 金 鹰 购 物 中 心 店 44 江 苏 省 扬 州 市 汶 河 南 路 120 号 164 常 熟 华 联 商 场 店 78 江 苏 省 常 熟 市 方 塔 街 68 号 165 南 通 文 峰 大 世 界 店 62 江 苏 省 南 通 市 南 大 街 3-21 号 166 淮 安 金 鹰 购 物 中 心 店 60 江 苏 省 淮 安 市 淮 海 东 路 126 号 167 江 都 商 城 店 60 江 苏 省 扬 州 市 江 都 区 工 农 路 2 号 168 靖 江 店 50 江 苏 省 靖 江 市 骥 江 西 路 367 号 169 张 家 港 凯 丽 百 货 店 101 江 苏 省 张 家 港 市 步 行 街 89 号 170 昆 山 商 厦 店 64 江 苏 省 昆 山 市 人 民 南 路 号 171 如 皋 文 峰 大 世 界 店 51 江 苏 省 如 皋 市 中 山 路 418 号 172 泰 州 金 鹰 购 物 中 心 店 50 江 苏 省 泰 州 市 东 进 东 路 18 号 173 江 宜 兴 新 苏 南 商 厦 店 83 江 苏 省 宜 兴 市 太 滆 路 17 号 174 苏 金 坛 店 60 江 苏 省 金 坛 市 丹 阳 门 中 路 22 号 175 张 家 港 第 一 人 民 商 场 店 65 江 苏 省 张 家 港 市 步 行 街 35 号 176 吴 江 盛 泽 二 店 148 江 苏 省 吴 江 市 盛 泽 镇 舜 新 中 路 366 号 177 吴 江 店 80 江 苏 省 吴 江 市 松 陵 镇 鲈 乡 南 路 号 178 吴 江 万 亚 购 物 中 心 店 72 江 苏 省 吴 江 市 永 康 路 步 行 街 199 号 179 沭 阳 店 96 江 苏 省 沭 阳 南 京 路 284 号 180 高 邮 世 贸 国 际 购 物 中 心 店 65 江 苏 省 高 邮 市 屏 淮 路 与 通 湖 路 交 叉 口 181 扬 州 京 华 城 金 鹰 购 物 中 心 店 59 江 苏 省 扬 州 市 邗 江 区 京 华 城 路 168 号 182 徐 州 1 店 90 江 苏 省 徐 州 市 中 山 北 路 2 号 183 徐 州 2 店 103 江 苏 省 徐 州 市 淮 海 西 路 270 号 184 连 云 港 苏 宁 广 场 店 70 江 苏 省 连 云 港 市 新 浦 区 通 灌 北 路 58 号 185 浙 杭 州 萧 山 党 山 店 50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萧 山 区 党 山 镇 碧 苑 路 165 号 186 江 杭 州 余 杭 店 80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余 杭 区 余 杭 镇 禹 航 路 号 187 宁 波 东 门 银 泰 店 79 浙 江 省 宁 波 市 中 山 东 路 238 号 188 宁 波 万 达 银 泰 店 54 浙 江 省 宁 波 市 四 明 中 路 999 号 189 宁 波 东 方 世 纪 银 泰 店 57 浙 江 省 宁 波 市 中 山 东 路 1111 号
127 190 宁 波 天 一 国 际 购 物 中 心 店 100 浙 江 省 宁 波 市 中 山 东 路 166 号 191 绍 兴 店 70 浙 江 绍 兴 市 府 山 横 街 号 192 台 州 路 桥 店 50 浙 江 省 台 州 市 路 桥 区 银 座 街 号 193 永 康 华 联 商 厦 店 70 浙 江 省 永 康 市 胜 利 街 2 号 194 义 乌 店 110 浙 江 省 义 乌 市 县 前 街 号 195 东 阳 好 乐 多 店 136 浙 江 省 东 阳 市 吴 宁 西 路 11 号 196 上 虞 大 通 购 物 商 场 店 120 浙 江 省 上 虞 市 百 官 街 道 人 民 中 路 193 号 197 上 虞 新 大 通 购 物 商 场 店 103 浙 江 省 上 虞 市 市 民 大 道 689 号 198 兰 溪 店 60 浙 江 省 兰 溪 市 大 阙 路 72 号 199 龙 游 店 100 浙 江 省 衢 州 市 龙 游 县 荣 昌 大 道 442 号 200 苍 南 店 105 苍 南 县 灵 溪 镇 人 民 大 道 时 代 都 市 广 场 号 201 嘉 兴 江 南 大 厦 店 56 浙 江 省 嘉 兴 市 中 山 东 路 481 号 202 龙 港 店 160 浙 江 省 苍 南 县 龙 港 镇 泰 安 路 号 203 玉 环 店 100 浙 江 省 玉 环 县 锦 盛 购 物 中 心 东 区 1 楼 204 上 虞 万 和 城 商 场 店 120 浙 江 省 上 虞 市 市 民 大 道 688 号 205 天 台 店 50 浙 江 省 天 台 县 赤 城 街 道 赤 城 路 136 号 206 德 清 店 50 浙 江 省 湖 州 市 德 清 县 永 安 街 92-0 号 207 慈 溪 银 泰 店 81 浙 江 省 慈 溪 市 青 少 年 宫 南 路 99 号 208 舟 山 凯 虹 广 场 店 87 浙 江 省 舟 山 市 普 陀 区 东 港 兴 普 大 道 288 号 209 舟 山 一 百 店 43 浙 江 省 舟 山 市 定 海 区 人 民 中 路 29 号 210 桐 庐 店 70 浙 江 省 杭 州 市 桐 庐 县 城 中 杭 路 251 号 211 象 山 店 65 浙 江 省 象 山 县 丹 城 镇 天 安 路 144 号 212 余 姚 店 100 浙 江 省 余 姚 市 大 黄 桥 南 路 号 213 衢 州 东 方 商 厦 店 80 浙 江 省 衢 州 市 劳 动 路 1 号 214 建 德 店 50 浙 江 省 建 德 市 新 安 江 新 安 路 187 号 215 海 宁 店 50 浙 江 省 海 宁 市 银 泰 城 江 苑 路 108 号 216 织 里 店 30 浙 江 省 湖 州 市 织 里 镇 富 民 南 路 121 号 217 金 华 第 一 百 货 店 74 浙 江 省 金 华 市 西 市 街 159 号 218 宁 波 天 一 银 泰 店 39 浙 江 省 宁 波 市 海 曙 区 中 山 东 路 188 号 219 临 安 店 100 浙 江 省 临 安 市 锦 城 镇 城 中 街 812 号 220 贵 兴 义 1 店 120 贵 州 省 兴 义 市 盘 江 西 路 3 号 221 州 兴 义 2 店 103 贵 州 省 兴 义 市 南 环 路 27 号
128 222 重 重 庆 北 碚 店 庆 108 重 庆 市 北 碚 区 嘉 陵 风 情 步 行 街 10 号 223 四 成 都 温 江 店 120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温 江 区 和 宁 街 号 224 川 成 都 新 都 店 105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新 都 区 上 南 街 号 225 成 都 龙 泉 君 尚 国 际 店 98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龙 泉 驿 区 东 街 15 号 君 尚 国 际 226 德 阳 洋 洋 百 货 商 场 店 65 四 川 省 德 阳 市 旌 阳 区 长 江 西 路 二 段 227 乐 山 1 店 77 四 川 省 乐 山 市 嘉 定 南 路 119 号 228 乐 山 五 通 桥 店 123 四 川 省 乐 山 市 五 通 桥 竹 根 镇 双 江 路 208 号 229 泸 州 汇 通 百 货 店 85 四 川 省 泸 州 市 江 阳 区 江 阳 北 路 6 号 230 重 庆 百 货 店 95 泸 州 市 江 阳 区 慈 善 路 139 号 重 庆 百 货 231 时 代 商 都 店 98 四 川 省 泸 州 市 大 山 坪 时 代 商 都 一 楼 232 眉 山 店 200 四 川 省 眉 山 市 三 苏 路 号 233 内 江 店 105 四 川 省 内 江 市 汉 安 大 道 欧 锦 行 百 货 234 内 江 市 威 远 店 65 四 川 省 内 江 市 威 远 县 桂 花 街 第 34 号 235 南 充 天 赐 名 店 店 80 四 川 省 南 充 市 文 化 路 213 号 236 攀 枝 花 店 152 四 川 省 攀 枝 花 市 东 区 机 场 路 1 号 237 攀 枝 花 泰 隆 店 101 四 川 省 攀 枝 花 市 东 区 炳 草 岗 大 街 58 号 238 巴 中 店 125 巴 中 市 巴 州 区 江 北 广 场 九 洲 商 业 城 一 楼 大 通 名 店 239 达 州 店 110 四 川 省 达 州 市 通 川 区 大 北 街 150 号 240 遂 宁 永 逸 百 货 店 90 四 川 省 遂 宁 市 遂 州 南 路 270 号 241 雅 安 店 150 四 川 省 雅 安 市 雨 城 区 大 北 街 24 号 242 资 阳 欧 度 春 天 百 货 店 120 四 川 省 资 阳 市 和 平 路 下 西 街 10 号 243 自 贡 新 美 国 际 店 88 四 川 省 自 贡 市 汇 兴 路 中 段 244 宜 宾 莱 茵 店 205 四 川 省 宜 宾 市 翠 屏 区 南 岸 莱 茵 河 畔 香 榭 里 大 道 43-1 号 米 兰 之 星 245 广 安 店 152 四 川 省 广 安 市 广 宁 路 321 号 246 广 安 邻 水 店 84 四 川 省 广 安 市 邻 水 县 恒 源 国 际 新 城 古 邻 大 道 247 西 昌 达 达 春 天 百 货 店 84 四 川 省 西 昌 市 大 巷 口 下 街 达 达 春 天 百 货 5 楼 248 绵 竹 店 110 四 川 省 绵 竹 市 仟 坤 国 际 步 行 街 249 峨 眉 店 124 四 川 省 峨 眉 山 市 金 顶 北 路 141 号 250 崇 州 店 89 四 川 省 崇 州 市 西 街 20 号 251 广 汉 店 137 四 川 省 广 汉 市 中 山 大 道 南 一 段 63 号 252 江 油 1 店 100 四 川 省 江 油 市 涪 江 中 段 278 号 253 夹 江 店 163 四 川 省 乐 山 夹 江 县 漹 城 镇 王 水 井 街 号
129 254 簇 桥 店 95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武 侯 区 簇 桥 龙 井 北 街 94 号 255 四 川 简 阳 店 92 四 川 省 简 阳 市 政 府 街 香 港 城 66 号 公 寓 号 256 彭 州 店 145 四 川 省 彭 州 市 置 信 C 区 国 泰 西 路 40 号 257 郫 县 店 142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郫 县 南 大 街 号 258 郫 县 犀 蒲 店 85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郫 县 犀 浦 镇 江 西 街 142 号 259 邛 崃 店 167 四 川 省 邛 崃 市 临 邛 镇 棉 花 街 114 号 260 仁 寿 店 80 四 川 省 眉 山 市 仁 寿 县 文 林 镇 怡 和 步 行 街 8 号 261 双 流 店 95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双 流 县 棠 湖 南 路 1 段 号 262 华 阳 君 凌 国 际 店 103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双 流 县 华 阳 镇 华 新 中 街 31 号 263 西 昌 店 80 四 川 省 西 昌 市 西 门 坡 街 龙 旺 商 业 城 A 新 津 店 80 四 川 省 新 津 县 五 津 南 路 号 265 平 昌 店 80 四 川 省 平 昌 县 江 口 镇 信 义 大 道 龙 熙 国 际 大 酒 店 266 广 元 美 成 汇 店 109 四 川 省 广 元 市 大 西 街 19 号 267 都 江 堰 百 伦 店 104 四 川 省 都 江 堰 市 都 江 堰 大 道 211 号 百 伦 百 货 268 宣 汉 锦 汉 名 都 店 87 四 川 省 达 州 市 宣 汉 县 城 新 区 金 鼓 广 场 269 白 河 路 店 151 四 川 省 成 都 市 双 流 县 白 河 路 一 段 2 号 270 云 昆 明 柏 联 店 65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同 仁 街 410 号 271 南 昆 明 金 格 百 货 汇 都 店 73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白 塔 路 131 号 272 昆 明 金 格 百 货 金 格 店 80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东 风 东 路 9 号 273 昆 明 金 格 百 货 时 光 店 100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北 京 路 985 号 274 昆 明 百 大 店 71 云 南 省 昆 明 市 五 华 区 东 风 路 99 号 275 大 理 店 110 云 南 省 大 理 下 关 建 设 路 DE7-9 号 276 玉 溪 名 店 113 云 南 省 玉 溪 市 凤 凰 路 98 号 277 西 双 版 纳 二 店 155 云 南 省 西 双 版 纳 州 景 洪 市 勐 龙 路 8 号 278 西 双 版 纳 一 店 40 云 南 省 西 双 版 纳 州 景 洪 市 勐 龙 路 6 号 279 个 旧 二 店 180 云 南 省 个 旧 市 金 湖 东 路 号 280 蒙 自 店 180 云 南 省 蒙 自 市 银 河 路 同 德 广 场 D 座 1-8 号 281 云 南 文 山 店 91 云 南 省 文 山 市 普 阳 路 盛 阳 商 业 广 场 18 号 282 保 山 店 103 云 南 省 保 山 市 城 南 盛 世 街 Ⅲ-26 号 283 云 南 普 洱 店 128 云 南 省 普 洱 市 思 茅 区 人 民 东 路 金 凤 酒 店 一 楼 284 建 水 店 210 云 南 省 建 水 市 朝 阳 北 路 北 门 商 城 285 云 南 宣 威 店 120 云 南 省 宣 威 市 西 宁 路 286 云 南 瑞 丽 店 56 云 南 省 德 宏 州 瑞 丽 市 卯 喊 路 34 号
130 287 曲 靖 店 122 曲 靖 市 麒 麟 区 南 宁 西 路 凤 苑 名 汇 288 丽 江 店 84 云 南 省 丽 江 市 古 城 区 香 格 里 大 道 990 号 289 楚 雄 店 87 云 南 省 楚 雄 市 龙 江 路 3-5 号 290 福 州 店 50 福 建 省 福 州 市 五 一 北 路 172 号 291 厦 门 京 闽 店 40 福 建 省 厦 门 市 屿 后 南 里 158 号 292 厦 门 巴 黎 春 天 店 80 福 建 省 厦 门 市 中 山 路 号 293 泉 州 店 50 福 建 省 泉 州 市 打 锡 街 号 294 龙 岩 店 160 福 建 省 龙 岩 市 登 高 西 路 丰 华 商 城 1 号 楼 4 号 店 295 福 福 清 店 40 福 建 省 福 清 市 清 昌 大 道 锦 绣 家 园 3 号 楼 296 建 惠 安 店 50 福 建 省 惠 安 县 螺 城 镇 中 山 北 路 号 297 仙 游 店 70 福 建 省 仙 游 县 锂 城 洪 桥 社 区 解 放 中 路 298 同 安 店 40 福 建 省 厦 门 市 同 安 区 银 湖 中 路 518 号 299 SM 广 场 商 场 店 80 福 建 省 厦 门 市 湖 里 区 嘉 禾 路 468 号 300 水 头 店 50 南 安 市 水 头 镇 东 南 财 富 广 场 27 幢 B 座 128 号 301 漳 州 华 隆 百 货 店 50 福 建 省 漳 州 市 南 昌 路 C 幢 8 号 302 惠 州 店 133 广 东 省 惠 州 市 南 坛 西 路 17 号 303 揭 阳 店 120 广 东 省 揭 阳 市 揭 丰 公 路 富 裕 大 厦 3-5 号 304 汕 头 店 80 广 东 省 汕 头 市 金 平 区 海 滨 路 文 化 宫 南 面 40 号 305 广 河 源 店 50 广 东 省 河 源 市 源 城 区 长 塘 路 2 号 306 东 河 源 二 店 119 广 东 省 河 源 市 源 城 区 兴 源 路 永 居 大 厦 307 增 城 新 塘 店 90 广 东 省 增 城 市 新 塘 镇 解 放 北 路 海 宇 大 厦 西 6 号 308 阳 江 店 30 广 东 省 阳 江 市 江 城 区 石 湾 南 路 1258 号 309 海 丰 店 20 广 东 省 汕 尾 海 丰 县 城 红 城 大 道 西 公 安 局 旁 边 310 北 海 和 安 商 港 店 80 广 西 自 治 区 北 海 市 北 部 湾 中 路 35 号 311 广 柳 州 五 星 商 业 大 厦 店 西 82 广 西 省 柳 州 市 城 中 区 中 山 中 路 1 号 312 柳 州 五 星 乐 和 城 店 103 广 西 省 柳 州 市 城 中 区 文 昌 路 20 号 313 海 口 望 海 国 际 广 场 店 110 海 南 省 海 口 市 海 秀 东 路 8 号 314 三 亚 一 方 百 货 店 61 海 南 省 三 亚 市 解 放 二 路 261 号 315 三 亚 夏 日 百 货 店 87 海 南 省 三 亚 市 大 东 海 海 韵 路 1 号 316 海 三 亚 步 行 街 店 南 20 海 南 省 三 亚 市 解 放 路 步 行 街 号 317 儋 州 店 68 海 南 省 儋 州 市 人 民 中 路 318 海 口 友 谊 商 业 广 场 店 105 海 南 省 海 口 市 大 同 路 2 号 海 南 友 谊 商 业 广 场 319 海 南 首 创 莲 心 大 道 店 163 海 南 省 万 宁 市 莲 兴 大 道 1 号
131 320 宁 银 川 新 华 百 货 店 74 宁 夏 省 银 川 市 兴 庆 区 新 华 东 街 138 号 321 夏 银 川 东 方 红 店 92 宁 夏 省 银 川 市 兴 庆 区 胜 利 街 404 号 公 司 统 一 按 照 吊 牌 价 的 固 定 折 扣 比 例 向 加 盟 商 供 货, 对 加 盟 商 无 销 售 返 点 的 政 策 结 算 方 式 主 要 系 每 年 两 次 订 货 会 后 按 比 例 收 取 订 金, 发 货 时 先 按 订 单 结 算 货 款 后 发 货 ; 此 外, 公 司 会 对 少 数 优 质 加 盟 商 给 予 一 定 的 信 用 额 度 公 司 对 加 盟 商 实 行 买 断 式 销 售 政 策, 不 接 受 非 质 量 问 题 的 退 货 ; 但 为 减 少 加 盟 商 的 经 营 风 险, 支 持 加 盟 商 的 业 务 发 展, 公 司 允 许 加 盟 商 在 春 夏 季 秋 冬 季 结 束 时 能 按 一 定 的 比 例 申 请 非 质 量 问 题 换 货, 换 出 部 分 未 售 出 的 当 季 服 装, 换 入 总 价 相 同 的 后 一 季 新 品 换 货 率 按 加 盟 商 的 合 作 评 级 的 不 同, 从 10% 到 20% 不 等 报 告 期 内, 加 盟 商 非 质 量 问 题 换 货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当 年 发 生 的 非 质 量 问 题 实 际 换 货 发 生 额 ( 万 元 ) 对 应 季 节 换 货 调 整 前 加 盟 模 式 实 现 收 入 ( 万 元 ) 2, , , , , , 加 盟 商 的 平 均 换 货 率 12.28% 12.20% 12.02% 报 告 期 公 司 对 加 盟 商 未 收 取 加 盟 费 商 标 许 可 使 用 费 等 费 用, 加 盟 合 同 都 是 一 年 一 签, 符 合 条 件 的 经 双 方 协 商 可 以 续 签 报 告 期 内, 进 入 各 期 公 司 加 盟 店 销 售 额 前 十 名 的 门 店 共 12 家, 其 开 业 时 间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门 店 名 称 开 业 时 间 1 玉 溪 名 店 2013 年 以 前 2 保 山 店 2013 年 以 前 3 大 理 店 2013 年 以 前 4 昆 明 金 格 百 货 时 光 店 2013 年 以 前 5 宁 波 天 一 国 际 购 物 中 心 店 2013 年 以 前 6 宁 波 东 门 银 泰 店 2013 年 以 前 7 慈 溪 银 泰 店 2013 年 以 前 8 大 庆 百 货 大 楼 店 2013 年 以 前 9 大 庆 新 潮 国 际 店 2013 年 以 前 10 葫 芦 岛 大 江 名 品 店 2013 年 以 前 11 泰 州 金 鹰 购 物 中 心 店 2013 年 以 前 12 普 兰 店 2013 年 以 前
132 新 增 加 盟 商 对 收 入 增 长 的 贡 献 情 况 如 下 表 : 年 度 新 增 加 盟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全 部 收 入 增 长 额 ( 万 元 ) 新 增 加 盟 商 对 收 入 增 长 贡 献 率 2015 年 度 , % 2014 年 度 1, , % 2013 年 度 1, , % 报 告 期 内 新 增 加 盟 商 对 收 入 增 长 的 贡 献 率 基 本 都 在 9.12%-15.64%, 新 增 加 盟 商 当 期 销 售 额 对 公 司 收 入 增 长 贡 献 率 影 响 不 大 3 公 司 销 售 渠 道 拓 展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门 店 拓 展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家 年 份 门 店 类 别 期 初 数 本 期 新 增 本 期 关 店 期 末 数 直 营 店 年 加 盟 店 合 计 直 营 店 年 加 盟 店 合 计 直 营 店 年 加 盟 店 合 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关 闭 门 店 的 数 量 分 别 为 48 家 51 家 和 45 家, 关 闭 的 原 因 主 要 有 以 下 3 种 :(1) 商 场 整 体 装 修 或 关 闭 ;(2) 商 圈 转 移, 门 店 经 营 不 善 ;(3) 合 同 到 期 未 续 约 公 司 开 关 店 主 要 考 虑 因 素 包 括 : 店 / 柜 所 在 地 理 位 置 经 营 管 理 和 财 务 情 况, 对 店 / 柜 的 盈 利 能 力 发 展 潜 力 存 在 意 义 进 行 综 合 评 价, 商 场 对 门 店 的 考 核 指 标 及 门 店 本 身 的 经 营 情 况 等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开 关 店 情 况 反 映 了 市 场 经 营 的 优 胜 劣 汰, 符 合 市 场 经 济 规 律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大 量 新 增 店 面 与 关 闭 店 面 在 同 一 区 域 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同 一 区 域 直 营 店 加 盟 店 开 关 店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直 营 门 店 开 关 店 处 于 邻 近 区 域 的 情 况 如 下 :
133 年 度 新 开 店 名 称 新 开 店 地 址 关 店 名 称 关 店 地 址 合 肥 商 之 都 宿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宿 合 肥 金 鹰 百 花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州 路 店 州 路 8 号 井 店 寿 春 路 108 号 青 岛 市 城 阳 区 青 岛 春 天 文 阳 青 岛 市 城 阳 区 文 青 岛 盛 文 黑 龙 黑 龙 江 中 路 2015 年 度 路 店 阳 路 269 号 江 中 路 店 228 号 山 西 省 太 原 市 武 山 西 省 太 原 市 太 原 机 场 T1 太 原 机 场 隔 离 宿 国 际 机 场 1 号 武 宿 国 际 机 场 内 1 店 区 内 2 店 航 站 楼 2 号 航 站 楼 贵 阳 星 力 瑞 金 贵 州 省 贵 阳 市 瑞 贵 州 省 贵 阳 市 贵 阳 喜 莱 登 店 店 金 中 路 50 号 中 华 南 路 49 号 2014 年 度 湖 南 省 长 沙 市 湘 长 沙 通 程 百 货 长 沙 市 劳 动 西 长 沙 红 星 店 府 东 路 2 段 517 东 塘 店 路 589 号 号 深 圳 机 场 2 店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国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2013 年 度 深 圳 机 场 T3 际 机 场 T3 航 站 深 圳 机 场 店 宝 安 国 际 机 场 店 楼 A 号 楼 注 : 上 表 中 同 一 区 是 指 行 政 级 别 县 ( 区 ) 级 划 分 的 同 一 区 域 同 一 年 开 关 店 原 因 原 商 场 歇 业 原 商 场 经 营 不 善, 合 同 到 期 更 换 更 好 的 店 铺 位 置 原 合 同 到 期, 业 绩 差 长 沙 东 塘 店 整 体 转 型 做 其 他 行 业 深 圳 机 场 启 用 新 航 站 楼, 关 闭 旧 航 站 楼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加 盟 店 开 关 店 处 于 邻 近 区 域 的 情 况 如 下 : 年 度 新 开 店 名 称 新 开 店 地 址 关 店 名 称 关 店 地 址 同 一 区 域 同 一 年 开 关 店 原 因 张 家 口 百 盛 店 河 北 省 张 家 口 市 桥 东 区 滨 河 中 路 2 号 张 家 口 帝 达 商 场 店 河 北 省 张 家 口 市 桥 东 区 胜 利 北 路 18 号 原 商 场 老 化 严 重, 销 售 较 差 2015 年 度 漳 州 华 隆 百 货 店 福 建 省 漳 州 市 南 昌 路 C 幢 8 号 漳 州 店 福 建 省 漳 州 市 芗 城 区 南 昌 路 世 纪 广 场 原 租 赁 地 无 法 续 租 连 云 港 苏 宁 广 场 店 江 苏 省 连 云 港 市 新 浦 区 通 灌 北 路 58 号 连 云 港 九 龙 大 世 界 店 江 苏 省 连 云 港 市 新 浦 区 通 灌 北 路 118 号 原 商 场 暂 停 营 业 2014 年 度 时 代 商 都 店 重 庆 百 货 店 四 川 省 泸 州 市 大 山 坪 时 代 商 都 四 川 省 泸 州 市 江 阳 区 慈 善 路 139 号 重 庆 百 货 泸 州 摩 尔 玛 百 货 店 四 川 省 泸 州 市 江 阳 区 江 阳 北 路 19 号 原 商 场 火 灾 关 停, 新 开 时 代 及 重 庆 百 货 福 建 省 漳 州 市 芗 福 建 省 漳 州 市 商 圈 转 移, 2013 年 度 漳 州 店 城 区 南 昌 路 世 纪 漳 州 店 芗 城 区 南 昌 路 更 换 门 店 位 广 场 C 幢 8 号 置
134 柳 州 五 星 商 业 大 厦 店 广 西 省 柳 州 市 城 中 区 中 山 中 路 1 号 柳 州 工 贸 商 厦 店 广 西 省 柳 州 市 龙 城 路 2 号 更 换 门 店 至 最 好 的 位 置 齐 齐 哈 尔 店 黑 龙 江 省 齐 齐 哈 尔 市 龙 沙 卜 奎 南 大 街 106 号 齐 齐 哈 尔 店 黑 龙 江 省 齐 齐 哈 尔 市 龙 沙 区 卜 奎 南 大 街 21 号 原 门 店 经 营 面 积 较 小, 更 换 门 店 至 更 好 的 商 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直 营 店 数 量 方 面,2014 年 增 长 了 11.56%,2015 年 增 长 了 11.55%; 在 加 盟 店 数 量 方 面,2014 年 增 长 了 4.41%,2015 年 增 长 了 4.22% 在 门 店 增 长 的 同 时, 公 司 单 店 业 绩 保 持 平 稳 上 升 近 三 年, 公 司 直 营 店 加 权 单 店 业 绩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 其 中 非 球 会 直 营 店 的 加 权 单 店 业 绩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公 司 单 店 业 绩 的 平 稳 上 升 显 示 公 司 的 品 牌 影 响 力 逐 年 提 升, 在 保 持 终 端 渠 道 稳 步 拓 展 的 同 时, 维 持 了 较 高 的 盈 利 能 力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折 扣 店 情 况 如 下 : 年 度 期 初 折 扣 店 数 量 ( 家 ) 本 期 开 店 数 量 ( 家 ) 本 期 关 店 数 量 ( 家 ) 期 末 折 扣 店 数 量 ( 家 ) 销 售 金 额 ( 万 元 ) 折 扣 区 间 2015 年 度 , 折 2014 年 度 , 折 2013 年 度 , 折 公 司 新 开 直 营 门 店 相 关 费 用 支 出 主 要 为 装 修 装 饰 费 用, 装 修 装 饰 费 用 发 生 时 归 集 于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并 按 装 修 装 饰 的 更 新 周 期 分 3 年 进 行 摊 销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直 营 店 的 开 店 数 店 分 别 为 47 家 48 家 和 50 家 ; 新 开 店 装 修 装 饰 费 用 支 出 分 别 为 万 元 1, 万 元 和 1, 万 元 年 份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新 开 店 与 老 门 店 比 较 如 下 : 种 类 期 末 店 数 存 货 ( 万 元 ) 销 售 数 量 ( 万 件 ) 营 业 收 入 ( 万 元 ) 直 接 费 用 ( 万 元 ) 门 店 考 核 利 润 率 2015 年 新 开 门 店 50 1, , , % 度 老 门 店 230 9, , , % 2014 年 新 开 门 店 48 1, , % 度 老 门 店 203 7, , , % 2013 年 新 开 门 店 47 1, , , % 度 老 门 店 178 6,350, , , %
135 注 : 上 表 中 的 门 店 考 核 利 润 率 = 门 店 考 核 利 润 / 门 店 营 业 收 入, 其 中 门 店 考 核 利 润 = 营 业 收 入 - 营 业 成 本 - 直 接 费 用, 直 接 费 用 是 指 可 以 按 核 算 门 店 统 计 直 接 计 入 门 店 的 费 用, 门 店 考 核 利 润 没 有 计 算 公 司 各 项 间 接 费 用, 仅 仅 用 于 公 司 内 部 利 润 考 核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类 新 开 门 店 的 毛 利 率 与 老 门 店 的 毛 利 率 基 本 保 持 一 致 ; 新 开 门 店 销 售 收 入 及 净 利 润 率 与 老 门 店 相 比 较 低, 主 要 是 由 于 新 开 门 店 前 期 费 用 高, 尤 其 2013 年 度 2015 年 度 新 开 门 店 中 机 场 店 数 量 较 多, 致 使 新 开 门 店 的 销 售 费 用 较 高, 且 新 开 门 店 规 模 效 益 未 能 在 当 期 及 时 显 现 所 致 ( 五 )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情 况 1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产 品 品 类 构 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产 品 品 类 构 成 如 下 表 所 示 : 产 品 类 别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上 衣 35, , , 下 装 12, , , 外 套 23, , , 其 他 3, , , 合 计 75, , , 注 : 各 产 品 大 类 明 细 为 (1) 上 衣 类 :T 恤 针 织 衫 衬 衫 开 衫 背 心 等 ;(2) 下 装 类 : 长 裤 短 裤 裙 子 ;(3) 外 套 类 : 风 衣 尼 克 服 棉 服 夹 克 毛 衣 羽 绒 服 大 衣 皮 衣 等 ;(4) 其 他 类 : 包 皮 带 帽 子 手 套 内 衣 袜 子 围 巾 鞋 等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现 金 销 售 的 金 额 及 占 比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销 售 含 税 金 额 ( 万 元 ) 88, , , 其 中 : 现 金 销 售 金 额 ( 万 元 ) 现 金 销 售 占 比 0.59% 0.68% 0.77%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公 司 现 金 销 售 占 比 较 低 公 司 现 金 销 售 主 要 系 非 联 营 方 式 的 直 营 门 店 零 售 产 生 的 直 营 门 店 现 金 每 日 交 班 进 行 交 接 盘 点,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现 金 管 理 制 度 存 入 银 行, 不 允 许 进 行 坐 支 ; 月 底 进 行 全 面 盘 点, 由 区 域 主 管 和 区 域 行 政 助 理 抽 查 监 点, 确 保 账 实 相 符 2 主 要 产 品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类 别 平 均 价 格 变 化 情 况 如 下 表 :
136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产 品 类 别 平 均 单 价 平 均 单 价 平 均 单 价 增 长 率 (%) 增 长 率 (%) ( 元 / 件 ) ( 元 / 件 ) ( 元 / 件 ) 上 衣 下 装 外 套 1, , , 其 他 注 : 上 表 所 列 平 均 单 价 为 公 司 各 类 产 品 的 最 终 实 现 收 入 的 价 格 其 中 联 营 方 式 的 直 营 店 的 产 品 价 格 按 扣 除 合 作 方 分 成 后 计 算 非 联 营 方 式 直 营 店 的 产 品 价 格 按 实 际 成 交 价 格 计 算 公 司 销 售 给 加 盟 商 的 产 品 价 格 按 与 加 盟 商 的 实 际 成 交 价 格 计 算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上 衣 下 装 和 外 套 的 平 均 单 价 保 持 平 稳 增 长,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1)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知 名 度 和 影 响 力 不 断 提 升, 产 品 定 价 能 力 不 断 增 强 ;(2) 近 年 来, 公 司 更 加 注 重 产 品 的 面 料 档 次 及 设 计 水 平, 产 品 品 质 得 到 不 断 的 提 高 ;(3) 公 司 通 过 产 品 设 计 能 力 的 提 升, 不 断 推 出 更 具 差 异 化 个 性 的 新 产 品 ; 同 时 公 司 供 应 链 管 理 日 趋 完 善, 市 场 反 应 速 度 明 显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的 适 销 性 得 到 不 断 提 升 3 报 告 期 内 向 前 五 名 客 户 的 销 售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向 前 五 大 客 户 销 售 情 况 如 下 表 : 2015 年 度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占 当 期 销 售 总 额 比 例 1 广 东 天 河 城 百 货 有 限 公 司 3, % 2 天 虹 商 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 3 金 鹰 国 际 商 贸 集 团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1, % 4 重 庆 商 社 新 世 纪 百 货 连 锁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1, % 5 北 京 王 府 井 百 货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 合 计 10, % 2014 年 度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占 当 期 销 售 总 额 比 例 1 广 东 天 河 城 百 货 有 限 公 司 2, % 2 金 鹰 国 际 商 贸 集 团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2, % 3 北 京 王 府 井 百 货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 4 天 虹 商 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 5 重 庆 商 社 新 世 纪 百 货 连 锁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1, %
137 合 计 9, % 2013 年 度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占 当 期 销 售 总 额 比 例 1 广 东 天 河 城 百 货 有 限 公 司 2, % 2 金 鹰 国 际 商 贸 集 团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1, % 3 北 京 王 府 井 百 货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 4 重 庆 商 社 新 世 纪 百 货 连 锁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1, % 5 北 京 燕 莎 友 谊 商 城 有 限 公 司 1, % 合 计 8, % 上 述 客 户 均 不 属 于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新 增 加 的 客 户 本 公 司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均 未 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前 五 大 客 户 中 持 有 权 益 或 存 在 其 他 关 联 关 系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直 营 渠 道 前 五 大 客 户 销 售 情 况 如 下 表 : 占 当 期 直 营 期 间 序 号 直 营 客 户 金 额 ( 万 元 ) 渠 道 销 售 收 入 比 例 1 广 东 天 河 城 百 货 有 限 公 司 3, % 2 天 虹 商 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 2015 年 度 3 金 鹰 国 际 商 贸 集 团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1, % 4 重 庆 商 社 新 世 纪 百 货 连 锁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1, % 5 北 京 王 府 井 百 货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 小 计 10, % 1 广 东 天 河 城 百 货 有 限 公 司 2, % 2 金 鹰 国 际 商 贸 集 团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2, % 2014 年 度 3 北 京 王 府 井 百 货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 4 天 虹 商 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 5 重 庆 商 社 新 世 纪 百 货 连 锁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1, % 小 计 9, % 2013 年 度 1 广 东 天 河 城 百 货 有 限 公 司 2, % 2 金 鹰 国 际 商 贸 集 团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1, % 3 北 京 王 府 井 百 货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 % 4 重 庆 商 社 新 世 纪 百 货 连 锁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1, % 5 北 京 燕 莎 友 谊 商 城 有 限 公 司 1, %
138 小 计 8,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加 盟 渠 道 前 五 大 客 户 销 售 情 况 如 下 表 : 期 间 序 号 加 盟 客 户 金 额 ( 万 元 ) 占 当 期 加 盟 渠 道 销 售 收 入 比 例 1 昆 明 亚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1, % 2 上 海 有 为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 2015 年 度 3 黑 龙 江 欧 品 时 装 有 限 公 司 ( 哈 尔 滨 铂 塔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 % 4 葫 芦 岛 市 连 山 区 彩 红 服 饰 销 售 中 心 % 5 秦 皇 岛 市 辉 彩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 小 计 3, % 1 昆 明 亚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1, % 2 上 海 有 为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 2014 年 度 3 哈 尔 滨 铂 塔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 4 葫 芦 岛 市 连 山 区 彩 红 服 饰 销 售 中 心 % 5 秦 皇 岛 市 辉 彩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 小 计 3, % 1 昆 明 亚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1, % 2 上 海 有 为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 2013 年 度 3 石 家 庄 尚 姿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 4 哈 尔 滨 铂 塔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 5 鞍 山 市 大 东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 小 计 2, % 注 : 黑 龙 江 欧 品 时 装 有 限 公 司 和 哈 尔 滨 铂 塔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均 为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公 司 ( 六 )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的 采 购 情 况 1 采 购 情 况 公 司 生 产 环 节 全 部 外 包, 公 司 采 购 分 为 成 衣 面 料 和 辅 料 的 采 购 公 司 主 要 向 成 衣 厂 采 购 成 衣 用 于 销 售, 另 外 采 购 部 分 特 殊 性 能 面 料 及 部 分 印 有 品 牌 标 识 的 辅 料 并 提 供 给 成 衣 厂 生 产 目 前 国 际 国 内 市 场 服 饰 面 辅 料 生 产 企 业 及 成 衣 厂 众 多, 供 应 商 资 源 丰 富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采 购 情 况 如 下 :
139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2013 年 度 成 衣 29, , , 面 料 , 辅 料 合 计 30, , , 注 : 上 述 采 购 全 部 为 非 现 金 采 购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所 有 产 成 品 均 是 公 司 自 行 设 计, 并 全 部 委 托 成 衣 厂 生 产 公 司 与 成 衣 厂 的 合 作 方 式 分 为 两 种 一 种 是 公 司 直 接 采 购 成 衣 模 式, 即 公 司 负 责 指 定 面 料 品 牌, 或 指 定 面 料 的 品 质 规 格 和 型 号 等, 面 料 采 购 由 成 衣 厂 完 成 产 品 生 产 完 成 以 后, 公 司 直 接 向 成 衣 厂 采 购 成 衣 另 一 种 是 所 谓 的 委 外 加 工 模 式, 即 公 司 直 接 负 责 主 要 面 料 的 采 购, 与 面 料 提 供 商 签 订 合 同 并 发 生 交 易, 然 后 再 将 面 料 委 托 给 成 衣 厂 进 行 加 工 生 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采 取 直 接 采 购 成 衣 模 式, 委 外 加 工 模 式 占 比 较 少 (1) 外 协 加 工 费 定 价 依 据 在 直 接 采 购 成 衣 模 式 下, 公 司 与 成 衣 厂 按 原 材 料 + 外 协 加 工 费 总 价 进 行 结 算 ; 在 委 外 加 工 模 式 下, 公 司 与 成 衣 厂 按 外 协 加 工 费 总 价 进 行 结 算 两 种 模 式 下, 外 协 加 工 费 的 定 价 方 式 相 同 外 协 加 工 费 主 要 考 虑 服 装 的 生 产 成 本 生 产 工 艺 及 人 员 工 资 水 平 近 几 年, 随 着 人 工 费 用 的 上 升, 各 成 衣 厂 的 外 协 加 工 费 有 所 提 升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类 别 外 协 加 工 费 单 价 基 本 情 况 为 : 外 套 平 均 每 件 元 左 右, 下 装 平 均 每 件 元 左 右, 上 衣 平 均 每 件 元 左 右 (2)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外 包 方 的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对 其 采 购 的 价 格 数 量 及 结 算 方 式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期 采 购 前 十 名 供 应 商, 剔 除 重 复 后 共 16 家, 其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供 应 商 注 册 地 1 温 州 市 名 达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2 佛 山 市 金 红 棉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成 立 时 间 法 定 代 表 人 杨 灿 兴 邹 良 金 股 东 注 册 资 本 是 否 关 联 方 杨 武 杨 灿 兴 100 万 元 杨 天 丰 否 邹 路 娣 邱 艺 文 钟 景 冰 翟 锐 根 邹 良 100 万 元 否 金
140 3 温 州 金 威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4 广 州 市 企 隆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5 广 州 市 展 亚 服 装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6 浙 江 迪 丰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7 温 州 市 名 威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8 浙 江 爵 派 尔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9 海 宁 市 龙 马 皮 业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10 温 州 多 马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11 台 州 益 生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12 韩 国 AP 公 司 韩 国 广 州 市 卓 亿 服 装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桐 乡 市 星 马 针 织 制 衣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浙 江 浙 江 瑞 丰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佛 山 市 南 海 鑫 骏 鞋 厂 广 东 高 乐 进 罗 湘 龙 赵 三 联 高 乐 进 罗 水 花 罗 仁 龙 罗 湘 龙 518 万 元 否 200 万 元 否 吴 国 光 吴 国 光 150 万 元 否 翁 新 国 金 珍 贾 伟 平 翁 贤 君 翁 建 新 林 建 峰 翁 怡 新 翁 新 国 温 州 市 瓯 泰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金 珍 贾 伟 龙 贾 伟 平 1080 万 元 否 500 万 元 否 2800 万 元 否 李 俊 李 俊 5900 万 元 否 杨 守 道 卢 勇 郑 允 华 江 葵 业 魏 建 华 翁 新 国 杨 守 道 杨 守 想 王 德 快 应 仙 花 张 子 龙 卢 勇 张 冬 莲 郑 允 华 卢 周 武 江 葵 业 郑 利 克 吴 国 胜 星 马 国 际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桐 乡 市 皮 卡 丹 尼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翁 贤 君 翁 建 新 林 建 峰 翁 怡 新 翁 新 国 50 万 元 否 258 万 元 否 3 千 万 韩 币 否 300 万 元 否 80 万 美 元 否 1000 万 元 否 汪 建 军 汪 建 军 否 2 公 司 与 外 协 加 工 厂 的 结 算 方 式 主 要 为 : 公 司 须 在 合 同 签 订 后 一 周 内 首 付 合 同 总 金 额 30% 作 为 预 付 款 ; 外 协 加 工 厂 需 按 发 行 人 要 求 完 成 货 品 的 生 产, 经 验 收 合 格 后 向 公 司 发 货 ; 公 司 在 收 到 货 品 后 支 付 到 货 金 额 的 20-60%; 剩 余 货 款 在 公 司 收 到 货 后 一 个 月 内 无 质 量 问 题 及 投 诉 后 付 清
141 报 告 期 各 期 公 司 采 购 前 10 供 应 商 的 采 购 价 格 及 数 量 如 下 : 序 号 供 应 商 名 称 采 购 类 别 采 购 数 量 ( 万 件 ) 采 购 价 格 ( 元 / 件 )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2015 年 度 1 温 州 市 名 威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 温 州 市 名 达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 上 衣 类 , 下 装 类 外 套 类 , 温 州 多 马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上 衣 类 外 套 类 , 广 州 市 展 亚 服 装 有 限 公 司 下 装 类 , 浙 江 瑞 丰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 浙 上 衣 类 江 迪 丰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 外 套 类 , 温 州 金 威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下 装 类 , 佛 山 市 南 海 鑫 骏 鞋 厂 其 他 类 浙 江 爵 派 尔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上 衣 类 公 司 外 套 类 广 州 市 企 隆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下 装 类 佛 山 市 金 红 棉 服 饰 有 限 公 上 衣 类 司 外 套 类 海 宁 市 龙 马 皮 业 有 限 公 司 外 套 类 , 年 度 1 温 州 市 名 威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 温 州 市 名 达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 上 衣 类 下 装 类 外 套 类 , 海 宁 市 龙 马 皮 业 有 限 公 司 下 装 类 外 套 类 , , 浙 江 爵 派 尔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上 衣 类 , 公 司 外 套 类 浙 江 迪 丰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5 温 州 多 马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6 台 州 益 生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上 衣 类 外 套 类 , 上 衣 类 外 套 类 , 上 衣 类 外 套 类
142 7 佛 山 市 金 红 棉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上 衣 类 , 下 装 类 外 套 类 广 州 市 企 隆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下 装 类 广 州 市 展 亚 服 装 有 限 公 司 下 装 类 温 州 金 威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下 装 类 年 度 1 浙 江 迪 丰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上 衣 类 外 套 类 , 上 衣 类 温 州 市 名 威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下 装 类 外 套 类 , 上 衣 类 韩 国 AP 公 司 下 装 类 外 套 类 广 州 市 企 隆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下 装 类 , 佛 山 市 金 红 棉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上 衣 类 , 浙 江 爵 派 尔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上 衣 类 公 司 外 套 类 台 州 益 生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上 衣 类 广 州 市 卓 亿 服 装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下 装 类 海 宁 市 龙 马 皮 业 有 限 公 司 外 套 类 , 桐 乡 市 星 马 针 织 制 衣 有 限 公 司 上 衣 类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成 衣 厂 采 取 买 断 式 的 采 购 模 式, 不 存 在 除 质 量 问 题 以 外 的 退 换 货 情 况, 不 存 在 除 质 保 问 题 以 外 的 退 换 货 协 议 公 司 与 主 要 成 衣 厂 的 交 易 真 实, 不 存 在 未 披 露 的 关 联 关 系 和 关 联 交 易 (3) 公 司 补 货 情 况 补 货 是 指 公 司 除 了 订 货 的 集 中 采 购 之 外, 根 据 市 场 销 售 情 况 对 部 分 热 销 款 式 进 行 补 充 采 购, 补 货 的 单 价 与 原 订 货 单 价 完 全 相 同 随 着 规 模 的 扩 大 品 牌 影 响 力 的 提 升 以 及 经 营 管 理 水 平 的 提 高, 公 司 以 订 货 为 主, 补 货 为 辅 由 于 公 司 对 各 直 营 门 店 有 其 考 核 指 标, 补 货 一 般 为 直 营 店 热 销 款 式 和 加 盟 商 追 加 的 订 单, 公 司
143 补 货 比 例 一 般 在 1% 以 下 报 告 期 各 期 公 司 订 货 补 货 的 金 额 和 比 例 情 况 如 下 : 年 度 订 货 金 额 ( 万 元 ) 补 货 金 额 ( 万 元 ) 补 货 比 例 2015 年 度 29, % 2014 年 度 24, % 2013 年 度 24,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补 货 的 金 额 和 比 例 都 非 常 小, 补 货 主 要 是 加 盟 商 和 直 营 店 对 热 销 款 式 进 行 追 加 的 订 单, 公 司 一 般 在 收 到 补 货 后 就 发 货 至 加 盟 商 或 直 营 店, 补 货 产 品 基 本 都 已 对 外 销 售 (4) 面 辅 料 的 采 购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定 位 于 高 端 品 牌, 对 产 品 所 用 的 面 辅 料 要 求 较 高 公 司 面 料 采 购 主 要 系 每 年 参 加 国 际 面 料 展, 采 购 一 些 代 表 未 来 潮 流 趋 势 又 适 合 公 司 风 格 的 特 殊 性 能 面 料 推 出 市 场, 观 察 其 市 场 销 售 效 果 成 衣 厂 生 产 公 司 委 托 其 生 产 的 产 品 所 需 的 面 辅 料 主 要 由 以 下 三 部 分 构 成 : 项 目 面 辅 料 面 辅 料 来 源 特 点 第 一 部 分 少 量 特 殊 性 能 面 料 辅 料 公 司 提 供 第 二 部 分 大 部 分 面 辅 料 成 衣 厂 自 主 采 购 第 三 部 分 剩 余 小 部 分 面 辅 料 成 衣 厂 自 主 采 购 特 殊 性 能 面 料 或 印 有 公 司 品 牌 标 识 的 辅 料 即 公 司 负 责 指 定 面 料 品 牌, 或 指 定 面 料 的 品 质 规 格 和 型 号 等 无 特 殊 要 求, 只 需 符 合 常 规 服 装 生 产 要 求 为 维 护 公 司 品 牌, 保 证 设 计 产 品 不 流 失, 印 有 公 司 品 牌 标 识 的 辅 料 全 部 由 公 司 向 特 定 供 应 商 采 购 再 提 供 给 成 衣 厂 缝 制 以 制 作 出 最 终 产 品 另 外, 为 使 产 品 能 够 持 续 创 新, 公 司 每 年 参 加 定 期 参 加 国 际 面 料 展 并 采 购 一 些 代 表 未 来 潮 流 趋 势 又 适 合 公 司 风 格 的 特 殊 性 能 面 料 用 于 制 作 新 款 产 品 此 部 分 采 购 面 料 由 公 司 提 供 给 成 衣 厂, 形 成 产 品 后 推 出 市 场, 观 察 其 市 场 销 售 效 果 在 面 辅 料 采 购 阶 段, 公 司 设 立 了 面 辅 料 组, 专 门 负 责 对 面 辅 料 产 品 的 开 发 和 质 量 控 制 等, 确 保 从 面 辅 料 的 研 发 到 面 辅 料 进 货 都 实 行 有 效 的 质 量 监 督 和 控 制 在 产 品 的 研 发 阶 段, 公 司 采 取 多 部 门 的 联 合 评 审, 按 照 统 一 的 质 量 标 准 要 求, 对 研 发 产 品 进 行 质 量 分 析 和 生 产 可 行 性 的 评 估 ; 在 产 品 生 产 阶 段, 公 司 设 立 跟 单 人 员 专 人 负 责 对 产 品 的 生 产 过 程 进 行 全 程 的 质 量 监 督 和 控 制 ; 在 厂 家 出 货 前, 成 衣 厂 提 交 检 测 报 告, 公 司 安 排 专 人 实 行 质 量 检 检 ; 产 品 入 库 前, 公 司 安 排 专 员 进
144 行 检 验, 不 合 格 的 产 品 杜 绝 进 入 仓 库 和 配 发, 确 保 消 费 者 得 到 优 质 的 产 品 及 服 务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成 衣 面 料 和 辅 料 采 购 成 本 占 成 衣 成 本 的 比 例 如 下 表 所 示 :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成 衣 采 购 金 额 29, , , 面 料 采 购 金 额 , 辅 料 采 购 金 额 合 计 30, , , 主 要 产 品 成 本 变 动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品 类 产 品 成 本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2015 年 度 2014 年 2013 年 度 产 品 类 别 平 均 成 本 ( 元 / 件 ) 增 长 率 (%) 平 均 成 本 ( 元 / 件 ) 增 长 率 (%) 平 均 成 本 ( 元 / 件 ) 增 长 率 (%) 上 衣 类 下 装 类 外 套 类 其 他 类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向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采 购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采 购 情 况 如 下 : 2015 年 度 序 号 供 应 商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占 当 期 采 购 总 额 比 例 (%) 1 温 州 市 名 威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 温 州 市 名 达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 5, 温 州 多 马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1, 广 州 市 展 亚 服 装 有 限 公 司 1, 浙 江 瑞 丰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 浙 江 迪 丰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 1, 温 州 金 威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1, 合 计 10, 年 度 序 号 供 应 商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占 当 期 采 购 总 额 比 例 (%) 1 温 州 市 名 威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 温 州 市 名 达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 3,
145 2 海 宁 市 龙 马 皮 业 有 限 公 司 1, 浙 江 爵 派 尔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1, 浙 江 迪 丰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1, 温 州 多 马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1, 合 计 9, 年 度 序 号 供 应 商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占 当 期 采 购 总 额 比 例 (%) 1 浙 江 迪 丰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2, 温 州 市 名 威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2, 韩 国 AP 公 司 1, 广 州 市 企 隆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1, 佛 山 市 金 红 棉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1, 合 计 9, 注 : 温 州 市 名 威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和 温 州 市 名 达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为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企 业 浙 江 瑞 丰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和 浙 江 迪 丰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为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企 业 上 述 供 应 商 中, 温 州 多 马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和 温 州 金 威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为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新 增 加 的 供 应 商 近 三 年, 本 公 司 向 温 州 多 马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采 购 货 品 的 金 额 分 别 为 0 万 元 1, 万 元 和 1, 万 元, 占 相 应 年 度 采 购 总 额 比 例 分 别 为 0% 4.94% 和 6.13% 近 三 年, 本 公 司 向 温 州 金 威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采 购 货 品 的 金 额 分 别 为 0 万 元 万 元 和 1, 万 元, 占 相 应 年 度 采 购 总 额 比 例 分 别 为 0% 2.62% 和 4% 本 公 司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均 未 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前 五 大 供 应 商 中 持 有 权 益 五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 一 )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及 办 公 设 备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为 万 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净 值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146 办 公 设 备 合 计 1, , ( 二 ) 土 地 使 用 权 情 况 1 土 地 使 用 权 本 公 司 拥 有 位 于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南 村 镇 兴 业 大 道 608 号 共 用 面 积 为 8,000 平 方 米 的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该 宗 土 地 的 性 质 为 国 有, 土 地 用 途 为 工 业, 土 地 使 用 权 取 得 方 式 为 出 让, 使 用 年 限 为 自 2002 年 1 月 18 日 至 2052 年 1 月 17 日 止 根 据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推 进 三 旧 改 造 促 进 节 约 集 约 用 地 的 若 干 意 见 ( 粤 府 号 ) 广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三 旧 改 造 工 作 的 意 见 ( 穗 府 号 ) 以 及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三 旧 改 造 工 作 的 补 充 意 见 ( 穗 府 号 ) 等 文 件 的 规 定,2011 年 11 月 25 日, 依 据 本 公 司 前 身 的 申 请, 广 州 市 规 划 局 经 审 查, 就 重 新 调 整 前 述 土 地 使 用 权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出 具 了 关 于 申 请 用 地 规 划 条 件 调 整 的 复 函 ( 穗 规 函 ) 根 据 该 复 函, 公 司 上 述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总 用 地 面 积 被 调 整 为 7,999 平 方 米, 其 中 可 建 设 用 地 面 积 为 7,356 平 方 米, 道 路 用 地 643 平 方 米, 土 地 性 质 变 更 为 为 商 业 金 融 用 地 2012 年 10 月 26 日, 就 重 新 调 整 上 述 土 地 使 用 权 建 设 用 地 规 划 事 宜, 公 司 与 广 州 市 国 土 资 源 和 房 屋 管 理 局 签 署 了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使 用 权 出 让 合 同 变 更 协 议, 根 据 该 协 议, 公 司 现 时 拥 有 的 位 于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南 村 镇 兴 业 大 道 南 侧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权 之 土 地 出 让 面 积 被 调 整 为 7,356 平 方 米, 土 地 用 途 被 确 认 为 批 发 零 售 用 地 商 务 金 融 用 地, 就 本 次 重 新 调 整 土 地 规 划 事 宜, 公 司 已 向 相 关 政 府 部 门 缴 纳 29,576,606 元 土 地 出 让 款 2014 年 5 月 5 日, 广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重 新 向 公 司 核 发 了 G 号 国 有 土 地 使 用 证 土 地 使 用 年 限 自 2012 年 10 月 26 日 起 计 算 2 公 司 租 赁 物 业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的 租 赁 物 业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1 2 出 租 方 租 赁 期 限 面 积 (m 2 ) 地 址 广 州 市 丰 恒 农 产 品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南 村 镇 兴 业 10, 进 出 口 有 限 公 司 大 道 309 号 珠 海 市 珠 港 机 场 管 珠 海 市 三 灶 镇 海 澄 机 场 候 144 理 有 限 公 司 机 大 楼
147 元 翔 ( 福 州 ) 国 际 3 航 空 港 有 限 公 司 南 京 豪 邦 商 贸 实 业 4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锐 而 威 商 业 管 5 理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首 都 机 场 商 贸 6 有 限 公 司 吉 林 分 公 司 7 宁 波 栎 社 国 际 机 场 贵 州 地 矿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贵 州 银 海 益 沣 房 地 产 开 发 有 限 8 公 司 贵 阳 星 力 银 海 元 隆 百 货 有 限 公 司 福 州 长 乐 国 际 机 场 候 机 楼 内 60 济 南 市 槐 荫 区 济 南 西 站 约 100 北 京 南 站 高 架 候 车 厅 72 长 春 龙 嘉 国 际 机 场 航 站 楼 宁 波 栎 社 国 际 机 场 候 机 楼 内 贵 阳 市 北 京 路 203 号 银 海 元 隆 商 业 购 物 中 心 9 西 部 机 场 集 团 宁 夏 机 场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6 月 15 日 起 至 银 川 河 东 国 际 机 场 T3 航 站 楼 投 入 使 用 止 166 宁 夏 自 治 区 银 川 市 河 东 机 场 2 号 航 站 楼 北 京 首 都 机 场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哈 尔 滨 分 公 司 南 京 豪 邦 商 贸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山 西 省 民 航 机 场 集 团 公 司 兰 州 中 川 机 场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首 都 机 场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江 西 分 公 司 北 京 新 燕 莎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首 都 机 场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分 公 司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城 业 塑 胶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 至 哈 尔 滨 太 平 国 际 机 场 T2 航 站 楼 启 用 之 日 止 哈 尔 滨 太 平 国 际 机 场 国 内 航 站 楼 二 楼 安 检 后 指 廊 廊 道 右 侧 哈 尔 滨 西 站 内 高 架 候 车 层 中 央 通 道 G06 山 西 省 太 原 市 武 宿 国 际 机 场 2 号 航 站 楼 出 发 层 隔 离 区 内 兰 州 市 中 川 机 场 T2 航 站 楼 江 西 省 南 昌 昌 北 国 际 机 场 T2 航 站 楼 北 京 市 远 大 路 1 号 天 津 滨 海 机 场 T2 航 站 楼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兴 南 大 道 798 号
148 18 广 东 省 机 场 管 理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揭 阳 潮 汕 机 场 公 司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土 地 开 发 中 心 , 聂 建 国 广 东 省 揭 阳 市 揭 阳 潮 汕 机 场 航 站 楼 三 楼 番 禺 区 石 楼 镇 砺 江 路 梅 花 岗 成 都 高 新 区 天 府 大 道 中 段 1 号 1 栋 101 单 元 1 层 上 表 所 列 第 4 项 第 5 项 第 6 项 第 9 项 至 第 14 项 第 16 项 第 18 项 租 赁 房 产 系 位 于 机 场 火 车 站 内 的 商 铺, 其 出 租 方 尚 未 取 得 相 关 房 屋 权 属 证 明 文 件 机 场 火 车 站 作 为 城 市 的 重 要 公 共 设 施, 其 存 续 一 般 会 具 有 一 定 程 度 的 稳 定 性, 单 纯 由 于 未 取 得 建 筑 物 产 权 证 的 原 因 被 拆 除 或 改 变 用 途 的 可 能 性 较 小 上 述 所 列 第 8 项 租 赁 房 产 为 贵 阳 银 海 元 隆 商 业 购 物 中 心 的 商 铺, 其 产 权 人 未 向 公 司 提 供 权 属 证 书 及 其 他 产 权 证 明 文 件 上 述 所 列 第 15 项 租 赁 房 产 为 世 纪 金 源 时 代 购 物 中 心 的 商 铺, 其 产 权 人 未 向 公 司 提 供 权 属 证 书 及 其 他 产 权 证 明 文 件 上 述 所 列 第 17 项 租 赁 房 产 为 位 于 番 禺 区 南 村 镇 798 号 的 商 铺, 其 产 权 人 未 向 公 司 提 供 权 属 证 书 及 其 他 产 权 证 明 文 件 上 表 所 列 第 19 项 房 产 为 出 租 方 租 赁 给 公 司 做 为 仓 库 之 用, 其 产 权 人 未 向 公 司 提 供 权 属 证 书 及 其 他 产 权 证 明 文 件 上 述 情 形 涉 及 到 的 店 铺 数 量 (14 家 ) 占 公 司 2015 年 底 的 店 铺 总 数 (601 家 ) 的 比 例 很 小, 不 会 对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 三 ) 知 识 产 权 情 况 1 商 标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共 计 拥 有 169 个 有 效 商 标 主 要 商 标 情 况 如 下 : (1) 国 内 注 册 商 标 序 号 权 属 人 商 标 图 样 注 册 号 类 别 使 用 期 限 1 发 行 人 /3/ /3/27 2 发 行 人 /11/ /11/20 3 发 行 人 /12/7-2020/12/6 4 发 行 人 /12/7-2020/12/
149 5 发 行 人 /7/ /7/27 6 发 行 人 /1/ /1/27 7 发 行 人 /4/ /4/20 8 发 行 人 /2/ /2/20 9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4/ /4/20; 续 展 中 2005/3/ /3/20; 续 展 中 2005/3/ /3/27; 续 展 中 2005/3/ /3/20; 续 展 中 2005/10/ /10/13; 续 展 中 2005/9/ /9/27; 续 展 中 15 发 行 人 /6/ /6/27 16 发 行 人 /6/ /6/20 17 发 行 人 /1/ /1/13 18 发 行 人 /8/ /8/20 19 发 行 人 /8/ /8/20 20 发 行 人 /3/7-2017/3/6 21 发 行 人 /8/ /8/20 22 发 行 人 /8/ /8/20 23 发 行 人 /3/ /3/27 24 发 行 人 /7/7-2024/7/6 25 发 行 人 /7/ /7/13; 续 展 中 26 发 行 人 /1/ /1/
150 27 发 行 人 /8/ /8/27; 续 展 中 28 发 行 人 /6/ /6/27 29 发 行 人 /6/ /6/20 30 发 行 人 /8/7-2016/8/6 31 发 行 人 /4/ /4/20 32 发 行 人 /4/ /4/27 33 发 行 人 /4/ /4/20 34 发 行 人 /4/ /4/20 35 发 行 人 /4/ /4/27 36 发 行 人 /4/ /4/20 37 发 行 人 /12/7-2016/12/6 38 发 行 人 /8/ /8/20 39 发 行 人 /12/7-2016/12/6 40 发 行 人 /8/ /8/20 41 发 行 人 /9/7-2017/9/6 42 发 行 人 /8/ /8/27 43 发 行 人 /8/ /8/27 44 发 行 人 /9/ /9/27 45 发 行 人 /5/ /5/20 46 发 行 人 /6/ /6/20 47 发 行 人 /6/ /6/20 48 发 行 人 /6/ /6/13 49 发 行 人 /4/7-2019/4/
151 50 发 行 人 /3/ /3/27 51 发 行 人 /8/ /8/13 52 发 行 人 /4/7-2017/4/6 53 发 行 人 /12/ /12/06 54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152 72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153 95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154 118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比 音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比 音 勒 芬 发 行 人 比 音 发 行 人 比 音 勒 芬 发 行 人 比 音 勒 芬 发 行 人 比 音 勒 芬 A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155 141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156 (2) 国 外 注 册 商 标 序 号 权 属 人 商 标 图 样 注 册 号 注 册 国 家 类 别 专 用 权 期 限 1 发 行 人 韩 国 /10/7-2025/10/6 2 发 行 人 9431/2013 缅 甸 /8/ /8/28 3 发 行 人 香 港 发 行 人 香 港 5 发 行 人 香 港 发 行 人 Kor 泰 国 发 行 人 N/ 澳 门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专 利 情 况 马 德 里 国 际 注 册 马 来 西 亚 序 号 申 请 ( 专 利 ) 号 专 利 名 称 1 ZL 衬 衫 ( 经 典 格 型 - 比 音 勒 芬 ) 专 利 类 别 专 利 权 人 专 利 申 请 日 外 观 比 音 勒 芬 ZL 拼 接 领 T 恤 外 观 比 音 勒 芬 ZL 衬 衫 领 毛 衣 外 观 比 音 勒 芬 ZL 羊 毛 衫 ( 相 拼 领 ) 外 观 比 音 勒 芬 ZL 羊 毛 衫 ( 藏 帽 ) 外 观 比 音 勒 芬 ZL 棉 服 ( 菱 形 格 车 线 ) 外 观 比 音 勒 芬 ZL 外 套 ( 针 梭 相 拼 ) 外 观 比 音 勒 芬 ZL 背 心 ( 拼 装 ) 外 观 比 音 勒 芬 ZL T 恤 ( 菱 形 格 车 线 ) 外 观 比 音 勒 芬
157 10 ZL 服 装 ( 针 梭 相 拼 外 套 ) 外 观 比 音 勒 芬 ZL 毛 衫 ( 两 面 穿 ) 外 观 比 音 勒 芬 ZL 裤 子 ( 休 闲 双 层 裤 ) 外 观 比 音 勒 芬 ZL 一 种 高 尔 夫 球 运 动 裤 14 ZL 一 种 运 动 裤 15 ZL 一 种 高 尔 夫 球 运 动 裤 16 ZL 一 种 伸 缩 弹 簧 扣 实 用 新 型 实 用 新 型 实 用 新 型 实 用 新 型 比 音 勒 芬 ; 北 京 服 装 学 院 比 音 勒 芬 ; 北 京 服 装 学 院 比 音 勒 芬 ; 北 京 服 装 学 院 比 音 勒 芬 ZL X T 恤 ( 微 八 小 领 型 ) 外 观 比 音 勒 芬 ZL T 恤 ( 功 能 性 贴 缝 ) 外 观 比 音 勒 芬 ZL X 外 套 ( 衬 衫 领 背 心 ) 外 观 比 音 勒 芬 ZL 外 套 ( 棒 球 领 背 心 ) 外 观 比 音 勒 芬 ZL 毛 衣 ( 唐 装 立 领 ) 外 观 比 音 勒 芬 ZL 毛 衣 ( 假 两 件 套 衫 ) 外 观 比 音 勒 芬 ZL 毛 衣 ( 旗 袍 领 ) 外 观 比 音 勒 芬 ZL X 衬 衫 ( 双 层 保 暖 ) 外 观 比 音 勒 芬 ZL 弹 力 伸 缩 休 闲 裤 26 ZL 一 种 保 暖 夹 克 27 ZL 一 种 高 尔 夫 球 运 动 裤 28 ZL 一 种 高 尔 夫 球 运 动 裤 基 于 事 件 相 关 电 位 29 ZL 技 术 的 服 装 压 力 评 价 方 法 实 用 新 型 实 用 新 型 实 用 新 型 实 用 新 型 发 明 比 音 勒 芬 比 音 勒 芬 北 京 服 装 学 院 比 音 勒 芬 北 京 服 装 学 院 比 音 勒 芬 北 京 服 装 学 院 比 音 勒 芬 北 京 服 装 学 院
158 六 软 件 著 作 权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拥 有 的 软 件 著 作 权 如 下 : 序 号 软 件 名 称 著 作 权 人 证 书 编 号 登 记 号 取 得 方 式 首 次 发 表 日 期 他 项 权 利 1 比 音 勒 芬 快 递 发 货 系 统 V1.0 比 音 勒 芬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2014SR 原 始 取 得 无 2 比 音 勒 芬 商 品 信 息 交 流 平 台 V1.0 比 音 勒 芬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2014SR 原 始 取 得 无 3 比 音 勒 芬 知 识 管 理 系 统 V1.0 比 音 勒 芬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2014SR 原 始 取 得 无 七 特 许 经 营 权 情 况 公 司 以 特 许 经 营 的 形 式 发 展 加 盟 门 店, 并 已 取 得 商 务 部 商 业 特 许 经 营 备 案, 备 案 号 为 号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通 过 与 加 盟 商 签 订 比 音 勒 芬 特 许 经 营 合 同 书 开 设 了 321 家 加 盟 店, 授 权 加 盟 商 特 许 经 营 公 司 拥 有 的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八 公 司 的 研 发 投 入 及 研 发 机 构 情 况 ( 一 ) 设 计 研 发 费 用 投 入 情 况 公 司 作 为 一 家 定 位 高 端 的 高 尔 夫 服 饰 企 业, 十 分 注 重 对 新 产 品 的 设 计 开 发, 近 年 来 不 断 加 大 研 发 费 用 投 入 近 三 年, 公 司 设 计 研 发 费 用 投 入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设 计 研 发 费 用 金 额 ( 万 元 ) 1, ,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 2.24% 1.98% 1.36 ( 二 ) 研 发 机 构 的 设 置 情 况 目 前, 公 司 的 研 发 机 构 为 研 发 设 计 中 心, 下 设 设 计 研 发 部 设 计 配 套 部 和 版 房 三 个 分 部 ; 其 中 设 计 研 发 部 下 设 研 发 资 讯 组 色 彩 研 发 组 面 料 研 发 组 成 衣 设 计 组 四 个 组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设 计 团 队 共 计 34 人
159 ( 三 ) 技 术 创 新 机 制 公 司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建 立 良 好 的 创 新 机 制 : 1 重 视 自 主 人 才 培 养, 讲 求 个 人 与 企 业 的 共 同 成 长 公 司 积 极 推 进 鼓 励 创 新 的 企 业 文 化 建 设, 在 公 司 内 部 形 成 了 倡 导 创 新 的 良 好 氛 围 公 司 特 别 注 重 员 工 的 个 人 成 长 和 价 值 体 现 除 每 年 多 次 组 织 研 发 设 计 人 员 外 出 考 察 外, 公 司 定 期 组 织 或 者 参 加 行 业 资 讯 类 交 流 活 动, 通 过 与 行 业 专 家 和 专 业 咨 询 机 构 座 谈 交 流 和 研 讨 使 设 计 人 员 随 时 洞 悉 流 行 趋 势 变 动 行 业 技 术 发 展 方 向 和 同 行 业 企 业 的 研 发 现 状, 保 持 设 计 人 员 与 行 业 最 新 资 讯 接 触 交 流 的 信 息 渠 道 畅 通, 使 员 工 保 持 持 续 的 凝 聚 力 和 向 心 力, 增 强 核 心 设 计 人 员 对 公 司 的 归 属 感 2 重 视 对 市 场 消 费 者 的 洞 察 能 力 公 司 一 方 面 由 设 计 师 商 品 企 划 人 员 营 销 市 场 人 员 组 成 团 队, 通 过 广 泛 的 终 端 销 售 网 络, 快 速 了 解 不 同 地 域 消 费 者 的 消 费 心 理 和 偏 好, 进 行 准 确 识 别 研 判 另 一 方 面 通 过 对 产 品 设 计 的 工 作 方 式 与 流 程 进 行 不 断 优 化, 从 多 个 角 度 保 证 产 品 设 计 贴 近 消 费 者 且 差 异 化 特 征 明 显, 保 持 产 品 设 计 工 作 的 科 学 性 和 创 新 性 3 加 大 研 发 费 用 的 投 入, 保 持 公 司 在 产 品 设 计 上 的 领 先 地 位 公 司 在 产 品 设 计 上 不 断 加 大 投 入, 使 得 本 公 司 的 产 品 设 计 走 向 流 行 时 尚 的 前 沿 公 司 相 信, 卓 越 的 产 品 设 计 是 品 牌 立 足 中 国 高 端 高 尔 夫 服 饰 市 场 的 根 本 2013 年 1 月, 公 司 和 北 京 服 装 学 院 合 作 成 立 高 尔 夫 服 饰 人 体 工 程 研 究 中 心, 以 建 立 高 尔 夫 运 动 人 体 三 维 数 据 库 和 模 型, 开 展 高 性 能 高 尔 夫 服 饰 产 品 功 能 性 与 版 型 研 发, 建 立 高 尔 夫 服 饰 特 殊 功 能 面 料 的 评 价 批 准 和 体 系 2013 年 1 月, 公 司 被 认 定 为 2012 年 度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企 业 创 意 设 计 中 心 4 注 重 对 中 国 服 饰 文 化 的 吸 收 应 用 本 公 司 在 研 究 借 鉴 国 外 高 尔 夫 服 饰 文 化 的 同 时, 强 调 在 设 计 中 不 断 融 入 中 国 服 饰 文 化 的 元 素 这 样 才 能 使 比 音 勒 芬 成 为 中 国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领 军 品 牌, 才 能 打 动 中 国 的 消 费 者, 才 能 以 一 个 时 尚 创 造 者 而 非 跟 随 者 的 身 份 参 与 到 国 际 品 牌 的 竞 争 之 中 因 此, 公 司 不 断 充 实 品 牌 的 中 国 根 基, 将 中 国 服 饰 文 化 不 断 融 入 于 产 品 的 设 计 过 程 之 中, 挖 掘 并 发 扬 品 牌 的 中 国 元 素
160 九 产 品 的 质 量 控 制 根 据 生 产 环 节 外 包 的 模 式, 公 司 在 对 供 应 商 进 行 甄 选 时 和 具 体 产 品 的 生 产 过 程 中, 均 设 计 了 严 格 质 量 控 制 标 准 和 措 施, 从 面 辅 料 供 应 商 和 成 衣 厂 的 选 择 直 至 售 后 服 务 等 各 环 节 都 设 计 了 严 格 的 质 量 控 制 标 准 和 措 施, 并 建 立 了 由 公 司 质 量 控 制 部 门 牵 头, 采 购 和 销 售 部 门 全 员 参 与 的 质 量 控 制 机 制 在 面 辅 料 采 购 阶 段, 公 司 设 立 了 面 辅 料 组, 专 门 负 责 对 面 辅 料 产 品 的 开 发 和 质 量 控 制 等, 确 保 从 面 辅 料 的 研 发 到 面 辅 料 进 货 都 实 行 有 效 的 质 量 监 督 和 控 制 ; 在 产 品 的 研 发 阶 段, 公 司 采 取 多 部 门 的 联 合 评 审, 按 照 统 一 的 质 量 标 准 要 求, 对 研 发 产 品 进 行 质 量 分 析 和 生 产 可 行 性 的 评 估 ; 在 产 品 生 产 阶 段, 公 司 设 立 跟 单 人 员 专 人 负 责 对 产 品 的 生 产 过 程 进 行 全 程 的 质 量 监 督 和 控 制 ; 在 厂 家 出 货 前, 成 衣 厂 提 交 检 测 报 告, 公 司 安 排 专 人 实 行 质 量 检 检 ; 产 品 入 库 前, 公 司 安 排 专 员 进 行 检 验, 不 合 格 的 产 品 杜 绝 进 入 仓 库 和 配 发, 确 保 消 费 者 得 到 优 质 的 产 品 及 服 务 公 司 制 订 了 严 格 的 客 户 服 务 质 量 控 制 体 系, 定 期 组 织 直 营 店 加 盟 店 店 员 以 及 总 部 客 户 服 务 人 员 培 训, 并 将 服 务 质 量 纳 入 绩 效 考 核 为 提 高 售 后 服 务 质 量, 公 司 建 立 了 全 面 的 售 后 服 务 和 投 诉 处 理 等 制 度
161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一 公 司 独 立 运 行 情 况 ( 一 ) 资 产 完 整 情 况 本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自 有 品 牌 比 音 勒 芬 ( )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研 发 设 计 品 牌 推 广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及 供 应 链 管 理 本 公 司 合 法 拥 有 与 经 营 有 关 的 资 产, 拥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研 发 供 应 销 售 系 统 及 配 套 设 施 本 公 司 具 备 与 经 营 有 关 的 业 务 体 系 及 主 要 相 关 资 产 ( 二 ) 人 员 独 立 情 况 本 公 司 设 有 独 立 的 劳 动 人 事 部 门, 并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规 定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人 事 档 案 聘 用 和 任 免 制 度 以 及 考 核 奖 惩 制 度 公 司 所 有 员 工 均 经 过 规 范 的 人 事 招 聘 程 序 录 用 并 签 订 劳 动 合 同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选 举 和 任 命 产 生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专 职 在 本 公 司 工 作, 不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担 任 除 董 事 监 事 以 外 的 其 他 职 务, 不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它 企 业 处 领 薪 公 司 财 务 人 员 不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兼 职 ( 三 ) 财 务 独 立 情 况 本 公 司 设 立 了 独 立 的 财 务 部 门, 配 备 专 职 财 务 人 员, 已 建 立 独 立 的 财 务 核 算 体 系 和 规 范 能 够 独 立 作 出 财 务 决 策 具 有 规 范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和 对 分 公 司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本 公 司 开 设 独 立 的 银 行 账 户, 未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共 用 银 行 账 户 ( 四 ) 机 构 独 立 情 况 本 公 司 已 建 立 健 全 内 部 经 营 管 理 机 构 独 立 行 使 经 营 管 理 职 权, 与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间 不 存 在 机 构 混 同 的 情 形 ( 五 ) 业 务 独 立 情 况 本 公 司 的 业 务 独 立 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与 控 股 股 东
162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间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或 者 显 失 公 平 的 关 联 交 易 经 核 查,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发 行 人 具 有 完 整 的 业 务 体 系 和 直 接 面 向 市 场 独 立 经 营 的 能 力, 发 行 人 资 产 人 员 财 务 机 构 业 务 独 立 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发 行 人 关 于 独 立 性 的 披 露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二 同 业 竞 争 ( 一 ) 关 于 同 业 竞 争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夫 妇 二 人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4,800 万 股, 占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60%, 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暨 实 际 控 制 人 除 本 公 司 外, 冯 玲 玲 持 有 浙 江 世 纪 都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80% 的 股 权 浙 江 世 纪 都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的 经 营 范 围 为 : 五 金 交 电 电 子 产 品 机 电 产 品 ( 除 九 座 以 下 乘 用 车 ) 床 上 用 品 化 工 原 料 及 其 产 品 ( 除 危 险 化 学 品 及 易 制 毒 化 学 品 ) 金 属 材 料 日 用 百 货 建 筑 材 料 的 销 售 ; 经 济 信 息 咨 询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 企 业 营 销 规 划 ; 市 场 营 销 策 划 ; 物 业 管 理 本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之 间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 二 )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安 排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暨 实 际 控 制 人 于 2013 年 1 月 15 日 出 具 了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函, 承 诺 事 项 如 下 : 1 截 至 本 承 诺 函 出 具 之 日, 本 人 未 投 资 于 任 何 与 比 音 勒 芬 存 在 有 相 同 或 类 似 业 务 的 公 司 企 业 或 其 他 经 营 实 体, 未 经 营 也 没 有 为 他 人 经 营 与 比 音 勒 芬 相 同 或 类 似 的 业 务 ; 本 人 与 比 音 勒 芬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 2 自 本 承 诺 函 出 具 日 始, 本 人 承 诺 自 身 不 会 并 保 证 将 促 使 本 人 控 制 ( 包 括 直 接 控 制 和 间 接 控 制 ) 的 除 比 音 勒 芬 以 外 的 其 他 经 营 实 体 ( 以 下 称 其 他 经 营 实 体 ) 不 开 展 对 与 比 音 勒 芬 相 同 或 类 似 的 业 务, 今 后 不 会 新 设 或 收 购 从 事 与 比 音 勒 芬 有 相 同 或 类 似 业 务 的 子 公 司 分 公 司 等 经 营 性 机 构, 不 在 中 国 境 内 或 境 外 成 立 经 营 发 展 或 协 助 成 立 经 营 发 展 任 何 与 比 音 勒 芬 业 务 直 接 或 可 能 竞 争 的 业 务 企 业 项 目 或 其 他 任 何 活 动, 以 避 免 对 比 音 勒 芬 的 生 产 经 营 构 成 新 的 可 能 的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业 务 竞 争 3 本 人 将 不 利 用 对 比 音 勒 芬 的 控 制 关 系 或 其 他 关 系 进 行 损 害 比 音 勒 芬 及 其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的 经 营 活 动
163 4 本 人 其 他 经 营 实 体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将 不 兼 任 比 音 勒 芬 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5 无 论 是 由 本 人 或 本 人 其 他 经 营 实 体 自 身 研 究 开 发 的 或 从 国 外 引 进 或 与 他 人 合 作 开 发 的 与 比 音 勒 芬 生 产 经 营 有 关 的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比 音 勒 芬 均 有 优 先 受 让 生 产 的 权 利 6 本 人 或 本 人 其 他 经 营 实 体 如 拟 出 售 与 比 音 勒 芬 生 产 经 营 相 关 的 任 何 其 他 资 产 业 务 或 权 益, 比 音 勒 芬 均 有 优 先 购 买 的 权 利 ; 本 人 承 诺 本 人 自 身 并 保 证 将 促 使 本 人 其 他 经 营 实 体 在 出 售 或 转 让 有 关 资 产 或 业 务 时 给 予 比 音 勒 芬 的 条 件 不 逊 于 向 任 何 独 立 第 三 方 提 供 的 条 件 7 若 发 生 本 承 诺 函 第 5 6 项 所 述 情 况, 本 人 承 诺 本 人 自 身 并 保 证 将 促 使 本 人 其 他 经 营 实 体 尽 快 将 有 关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欲 出 售 或 转 让 的 资 产 或 业 务 的 情 况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比 音 勒 芬, 并 尽 快 提 供 比 音 勒 芬 合 理 要 求 的 资 料 比 音 勒 芬 可 在 接 到 本 人 或 本 人 其 他 经 营 实 体 通 知 后 三 十 天 内 决 定 是 否 行 使 有 关 优 先 购 买 或 生 产 权 8 如 比 音 勒 芬 进 一 步 拓 展 其 产 品 和 业 务 范 围, 本 人 承 诺 本 人 自 身 并 保 证 将 促 使 本 人 其 他 经 营 实 体 将 不 与 比 音 勒 芬 拓 展 后 的 产 品 或 业 务 相 竞 争 ; 可 能 与 比 音 勒 芬 拓 展 后 的 产 品 或 业 务 产 生 竞 争 的, 本 人 自 身 并 保 证 将 促 使 本 人 其 他 子 企 业 将 按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以 下 方 式 退 出 与 比 音 勒 芬 的 竞 争 :(1) 停 止 生 产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产 品 ;(2) 停 止 经 营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3) 将 相 竞 争 的 业 务 纳 入 到 比 音 勒 芬 来 经 营 ;(4) 将 相 竞 争 的 业 务 转 让 给 无 关 联 的 第 三 方 ; (5) 其 他 对 维 护 比 音 勒 芬 权 益 有 利 的 方 式 9 本 人 确 认 本 承 诺 函 旨 在 保 障 比 音 勒 芬 全 体 股 东 之 权 益 而 作 出 10 本 人 确 认 本 承 诺 函 所 载 的 每 一 项 承 诺 均 为 可 独 立 执 行 之 承 诺 任 何 一 项 承 诺 若 被 视 为 无 效 或 终 止 将 不 影 响 其 他 各 项 承 诺 的 有 效 性 11 如 违 反 上 述 任 何 一 项 承 诺, 本 人 愿 意 承 担 由 此 给 比 音 勒 芬 及 其 股 东 造 成 的 直 接 或 间 接 经 济 损 失 索 赔 责 任 及 与 此 相 关 的 费 用 支 出 12 本 承 诺 函 自 本 人 签 署 之 日 起 生 效, 本 承 诺 函 所 载 上 述 各 项 承 诺 在 本 人 作 为 比 音 勒 芬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期 间 及 自 本 人 不 再 为 比 音 勒 芬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日 起 三 年 内 持 续 有 效 且 不 可 变 更 或 撤 销
164 三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根 据 公 司 法 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等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存 在 的 关 联 方 及 其 关 联 关 系 如 下 : 关 联 方 名 称 1 控 股 股 东 暨 实 际 控 制 人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2 其 他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谢 挺 谢 炳 銮 李 惠 强 陈 俊 岭 申 金 冬 3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浙 江 世 纪 都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4 其 他 关 联 企 业 暨 南 投 资 通 盈 创 投 红 河 州 新 都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杰 晖 融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雅 博 物 业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市 梓 业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骏 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东 莞 市 南 兴 家 具 装 备 制 造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骏 丰 频 谱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与 公 司 的 关 联 关 系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55.00% 的 股 份, 同 时 持 有 暨 南 投 资 17.37% 的 股 权, 并 任 暨 南 投 资 董 事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5.00% 的 股 份 持 有 公 司 10.00% 的 股 份 持 有 公 司 6.50% 的 股 份 持 有 公 司 6.50% 的 股 份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6.00% 的 股 份, 通 过 其 控 制 的 通 盈 创 投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2.00% 的 股 份 持 有 公 司 5.00% 的 股 份 冯 玲 玲 持 有 80% 的 股 权 持 有 公 司 2.00% 的 股 份 持 有 公 司 2.00% 的 股 份 冯 玲 玲 的 姐 姐 姐 夫 控 制 的 企 业, 为 本 公 司 加 盟 商, 其 前 身 为 冯 玲 玲 姐 姐 注 册 成 立 的 个 体 工 商 户 个 旧 市 新 都 服 装 店 冯 玲 玲 持 有 10% 的 股 权 并 担 任 董 事 李 惠 强 持 有 30% 股 权 并 担 任 董 事 李 惠 强 担 任 总 经 理 陈 俊 岭 持 有 41% 股 权, 陈 俊 岭 之 父 持 有 20% 股 权, 陈 俊 岭 之 母 持 有 39% 陈 俊 岭 持 有 3.15% 股 份 并 担 任 副 董 事 长 陈 俊 岭 持 有 23.36% 股 份 并 担 任 董 事
165 西 藏 佳 成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新 疆 暨 南 股 权 投 资 有 限 合 伙 企 业 北 京 汇 赢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惠 伦 晶 体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东 莞 台 一 盈 拓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佛 山 市 和 谷 盛 泰 小 额 贷 款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骏 丰 医 疗 器 械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同 成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善 建 投 资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地 源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陈 俊 岭 持 有 41% 股 权 并 担 任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陈 俊 岭 持 有 22.79% 出 资 ; 谢 秉 政 持 有 17.02% 出 资 ; 暨 南 投 资 持 有 2.01% 出 资 并 担 任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陈 俊 岭 担 任 董 事 陈 俊 岭 担 任 董 事 陈 俊 岭 担 任 董 事 谢 秉 政 持 有 20% 股 权 陈 俊 岭 担 任 董 事 陈 俊 岭 持 有 其 41% 的 股 权 陈 俊 岭 持 有 其 5% 股 权 并 任 执 行 董 事 兼 经 理 陈 俊 岭 担 任 董 事 长 职 务 5 持 股 5% 以 上 的 自 然 人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及 与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包 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 与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指 在 处 理 与 公 司 的 交 易 时 有 可 能 影 响 某 人 或 受 其 影 响 的 家 庭 成 员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四 关 联 交 易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包 括 少 量 的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和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为 公 司 向 作 为 加 盟 商 的 红 河 州 新 都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少 量 产 品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为 接 受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本 公 司 银 行 融 资 所 提 供 的 担 保 2014 年 3 月, 本 公 司 2013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对 2013 年 度 的 关 联 交 易 价 格 公 允 性 及 程 序 完 备 性 进 行 了 确 认, 并 批 准 了 2014 年 度 主 要 的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2015 年 3 月, 本 公 司 2014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对 2014 年 度 的 关 联 交 易 价 格 公 允 性 及 程 序 完 备 性 进 行 了 确 认, 并 批 准 了 2015 年 度 主 要 的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2016 年 2 月,
166 本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对 2015 年 度 的 关 联 交 易 价 格 公 允 性 及 程 序 完 备 性 进 行 了 确 认, 并 批 准 了 2016 年 度 主 要 的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 一 )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红 河 州 新 都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新 都 贸 易 ) 为 本 公 司 的 加 盟 商 1 新 都 贸 易 基 本 情 况 法 定 代 表 人 : 应 孔 程 成 立 时 间 :2011 年 7 月 6 日 注 册 地 址 : 云 南 省 红 河 州 个 旧 市 金 湖 东 路 号 经 营 范 围 : 办 公 用 品 劳 保 用 品 日 用 百 货 服 装 家 用 电 器 矿 产 品 销 售 新 都 贸 易 股 东 及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姓 名 认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实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冯 迎 雪 应 孔 程 合 计 新 都 贸 易 经 营 情 况 红 河 州 新 都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新 都 贸 易 ) 主 要 从 事 劳 保 用 品 日 用 百 货 服 装 家 用 电 器 的 销 售 报 告 期 内, 新 都 贸 易 的 主 要 经 营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总 资 产 ( 万 元 ) 1, , 总 负 债 ( 万 元 ) 1, , 净 资 产 ( 万 元 ) 营 业 收 入 ( 万 元 ) 净 利 润 ( 万 元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新 都 贸 易 的 销 售 情 况 报 告 期 公 司 向 新 都 贸 易 销 售 少 量 的 公 司 产 品 : 关 联 方 红 河 州 新 都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2014 年 2013 年 度 金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金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金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 万 元 ) 例 (%) ( 万 元 ) 比 例 (%) ( 万 元 ) 例 (%) 公 司 向 红 河 州 新 都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产 品 遵 循 公 司 统 一 的 加 盟 商 定 价 原 则, 价 格 公 允
167 ( 二 )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1 关 联 方 为 本 公 司 银 行 融 资 提 供 担 保 报 告 期 内, 控 股 股 东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夫 妇 为 本 公 司 银 行 融 资 提 供 了 担 保, 详 细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合 同 名 称 签 约 日 期 担 保 人 担 保 事 项 担 保 额 度 为 本 公 司 与 浦 发 银 行 广 州 东 湖 支 行 不 超 过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谢 秉 政 签 订 的 ZXED ,556 万 同 号 融 资 额 度 协 议 提 供 最 高 额 保 证 元 ( 三 ) 关 联 方 往 来 款 项 余 额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预 收 账 款 红 河 州 新 都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红 河 州 新 都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五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制 度 安 排 ( 一 ) 公 司 章 程 对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程 序 的 规 定 2013 年 4 月 16 日, 本 公 司 2013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章 程 对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程 序 规 定 如 下 :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关 联 股 东 不 应 当 参 与 该 关 联 事 项 的 投 票 表 决, 其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不 计 入 有 效 表 决 总 数 在 股 东 大 会 对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审 议 完 毕 且 进 行 表 决 前, 关 联 股 东 应 向 会 议 主 持 人 提 出 回 避 申 请 并 由 会 议 主 持 人 向 大 会 宣 布 ; 出 席 会 议 的 非 关 联 股 东 ( 包 括 代 理 人 ) 出 席 会 议 监 事 也 可 向 会 议 主 持 人 提 出 关 联 股 东 回 避 该 项 表 决 的 要 求 并 说 明 理 由, 被 要 求 回 避 的 关 联 股 东 对 回 避 要 求 无 异 议 的, 在 该 项 表 决 时 不 得 进 行 投 票 ; 如 被 要 求 回 避 的 股 东 认 为 其 不 是 关 联 股 东 不 需 履 行 回 避 程 序 的, 应 向 股 东 大 会 说 明 理 由, 被 要 求 回 避 的 股 东 被 确 定 为 关 联 股 东 的, 在 该 项 表 决 时 不 得 进 行 投 票 如 有 前 述 情 形 的,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记 录 人 员 应 在 会 议 记 录 中 详 细 记 录 上 述 情 形 在 对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进 行 表 决 时, 关 联 股 东 不 得 就 该 事 项 进 行 投 票, 并 且 由 出 席 会 议 的 监 事 予 以 监 督
168 公 司 与 关 联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 公 司 获 赠 现 金 资 产 和 提 供 担 保 除 外 ) 金 额 在 3,000 万 元 以 上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应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公 司 为 关 联 人 提 供 担 保 的, 不 论 数 额 大 小, 均 应 当 在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董 事 会 审 议 根 据 本 章 程 或 有 关 规 则 规 定 应 当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除 外 ), 应 当 以 现 场 方 式 召 开 全 体 会 议, 董 事 不 得 委 托 他 人 出 席 或 以 通 讯 方 式 参 加 表 决 公 司 与 关 联 自 然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30 万 元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以 及 公 司 与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300 万 元 以 上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0.5%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应 由 董 事 会 审 议 批 准 董 事 长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 七 ) 决 定 公 司 与 关 联 自 然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低 于 30 万 元 的 关 联 交 易, 以 及 公 司 与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低 于 300 万 元 或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0.5% 的 关 联 交 易 ; ( 二 )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对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程 序 的 规 定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对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程 序 的 规 定 如 下 : 第 五 条 公 司 与 关 联 自 然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30 万 元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应 当 及 时 披 露 公 司 不 得 直 接 或 者 通 过 子 公 司 向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供 借 款 第 六 条 公 司 与 关 联 自 然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30 万 元 以 上 与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300 万 元 以 上,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0.5%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应 当 经 董 事 会 批 准 并 及 时 披 露 第 七 条 公 司 与 关 联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 公 司 获 赠 现 金 资 产 和 提 供 担 保 除 外 ) 金 额 在 3,000 万 元 以 上,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5%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除 应 当 及 时 披 露 外, 还 应 当 聘 请 具 有 执 行 证 券 期 货 相 关 业 务 资 格 的 中 介 机 构, 对 交 易 标 的 进 行 评 估 或 审 计, 并 将 该 交 易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本 制 度 第 十 三 条 所 述 与 日 常 经 营 相 关 的 关 联 交 易 所 涉 及 的 交 易 标 的, 可 以 不 进 行 审 计 或 评 估 第 八 条 公 司 为 关 联 人 提 供 担 保 的, 不 论 数 额 大 小, 均 应 当 在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169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公 司 为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下 股 份 的 股 东 提 供 担 保 的, 参 照 前 款 的 规 定 执 行, 有 关 股 东 应 当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回 避 表 决 第 十 一 条 关 联 交 易 涉 及 提 供 财 务 资 助 提 供 担 保 和 委 托 理 财 等 事 项 时, 应 当 以 发 生 额 作 为 披 露 的 计 算 标 准, 并 按 交 易 类 别 在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累 计 计 算, 经 累 计 计 算 的 发 生 额 达 到 第 五 条 第 六 条 或 者 第 七 条 规 定 标 准 的, 分 别 适 用 以 上 各 条 的 规 定 已 经 按 照 第 五 条 第 六 条 或 者 第 七 条 履 行 相 关 义 务 的, 不 再 纳 入 相 关 的 累 计 计 算 范 围 第 十 二 条 公 司 在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发 生 的 以 下 关 联 交 易, 应 当 按 照 累 计 计 算 的 原 则 适 用 第 五 条 第 六 条 或 者 第 七 条 的 规 定 : ( 一 ) 与 同 一 关 联 人 进 行 的 交 易 ; ( 二 ) 与 不 同 关 联 人 进 行 的 与 同 一 交 易 标 的 相 关 的 交 易 上 述 同 一 关 联 人 包 括 与 该 关 联 人 同 受 一 主 体 控 制 或 相 互 存 在 股 权 控 制 关 系 的 其 他 关 联 人 已 经 按 照 第 五 条 第 六 条 或 者 第 七 条 履 行 相 关 义 务 的, 不 再 纳 入 相 关 的 累 计 计 算 范 围 第 十 三 条 公 司 与 关 联 人 进 行 第 四 条 第 ( 十 一 ) 至 第 ( 十 四 ) 项 所 列 的 与 日 常 经 营 相 关 的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应 当 按 照 下 述 规 定 进 行 披 露 并 履 行 相 应 审 议 程 序 : ( 一 ) 公 司 与 关 联 人 首 次 进 行 与 日 常 经 营 相 关 的 关 联 交 易 时, 公 司 应 当 与 关 联 人 订 立 书 面 协 议 并 及 时 披 露, 根 据 协 议 涉 及 的 交 易 金 额 分 别 适 用 第 五 条 第 六 条 或 第 七 条 的 规 定 提 交 董 事 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协 议 没 有 具 体 交 易 金 额 的, 应 当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二 ) 已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且 正 在 执 行 的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协 议, 如 果 执 行 过 程 中 主 要 条 款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的, 公 司 应 当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按 要 求 披 露 相 关 协 议 的 实 际 履 行 情 况, 并 说 明 是 否 符 合 协 议 的 规 定 ; 如 果 协 议 在 执 行 过 程 中 主 要 条 款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或 者 协 议 期 满 需 要 续 签 的, 公 司 应 当 将 新 修 订 或 者 续 签 的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协 议, 根 据 协 议 涉 及 的 交 易 金 额 分 别 适 用 第 五 条 第 六 条 或 第
170 七 条 的 规 定 提 交 董 事 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协 议 没 有 具 体 交 易 金 额 的, 应 当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三 ) 对 于 每 年 发 生 的 数 量 众 多 的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因 需 要 经 常 订 立 新 的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协 议 而 难 以 按 照 本 条 第 ( 一 ) 项 规 定 将 每 份 协 议 提 交 董 事 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 公 司 可 以 在 披 露 上 一 年 度 报 告 之 前, 对 本 公 司 当 年 度 将 发 生 的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总 金 额 进 行 合 理 预 计, 根 据 预 计 金 额 分 别 适 用 第 五 条 第 六 条 或 第 七 条 的 规 定 提 交 董 事 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并 披 露 ; 对 于 预 计 范 围 内 的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公 司 应 当 在 年 度 报 告 和 中 期 报 告 中 予 以 披 露 如 果 在 实 际 执 行 中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金 额 超 过 预 计 总 金 额 的, 公 司 应 当 根 据 超 出 金 额 分 别 适 用 第 五 条 第 六 条 或 第 七 条 的 规 定 重 新 提 交 董 事 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并 披 露 第 十 四 条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协 议 至 少 应 包 括 交 易 价 格 定 价 原 则 和 依 据 交 易 总 量 或 其 确 定 方 法 付 款 方 式 等 主 要 条 款 协 议 未 确 定 具 体 交 易 价 格 而 仅 说 明 参 考 市 场 价 格 的, 公 司 在 按 照 第 十 三 条 规 定 履 行 披 露 义 务 时, 应 当 同 时 披 露 实 际 交 易 价 格 市 场 价 格 及 其 确 定 方 法 两 种 价 格 存 在 差 异 的 原 因 第 十 五 条 公 司 与 关 联 人 签 订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协 议 的 期 限 超 过 三 年 的, 应 当 每 三 年 根 据 本 制 度 规 定 重 新 履 行 审 议 程 序 及 披 露 义 务 第 十 六 条 董 事 会 对 本 办 法 第 五 条 第 六 条 及 第 七 条 之 规 定 的 关 联 交 易 应 当 请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意 见 独 立 董 事 在 作 出 判 断 前, 可 以 聘 请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报 告, 作 为 其 判 断 的 依 据 第 十 七 条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关 联 董 事 应 当 回 避 表 决, 也 不 得 代 理 其 他 董 事 行 使 表 决 权 ( 一 ) 前 款 所 称 关 联 董 事 包 括 下 列 董 事 或 者 具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董 事 : 1 交 易 对 方 ; 2 在 交 易 对 方 任 职, 或 在 能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该 交 易 对 方 的 法 人 单 位 或 其 他 组 织 该 交 易 对 方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法 人 单 位 或 其 他 组 织 任 职 的 ; 3 拥 有 交 易 对 方 的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权 的 ; 4 交 易 对 方 或 者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人 的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 具 体 范 围 参 见 本 制 度 第 四 条 第 ( 二 ) 项 4 的 规 定 );
171 5 交 易 对 方 或 者 其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人 的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 具 体 范 围 参 见 本 制 度 第 四 条 第 ( 二 ) 项 4 的 规 定 ); 6 中 国 证 监 会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或 公 司 认 定 的 因 其 他 原 因 使 其 独 立 的 商 业 判 断 可 能 受 到 影 响 的 人 士 ( 二 )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下 列 股 东 应 当 回 避 表 决 : 1 交 易 对 方 ; 2 拥 有 交 易 对 方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权 的 ; 3 被 交 易 对 方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 4 与 交 易 对 方 受 同 一 法 人 或 自 然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 5 在 交 易 对 方 任 职, 或 在 能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该 交 易 对 方 的 法 人 单 位 或 者 该 交 易 对 方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法 人 单 位 任 职 的 ; 6 因 与 交 易 对 方 或 者 其 关 联 人 存 在 尚 未 履 行 完 毕 的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或 者 其 他 协 议 而 使 其 表 决 权 受 到 限 制 或 影 响 的 ; 7 中 国 证 监 会 或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定 的 可 能 造 成 公 司 对 其 利 益 倾 斜 的 法 人 或 自 然 人 第 十 八 条 因 公 开 招 标 公 开 拍 卖 等 行 为 导 致 公 司 与 关 联 人 的 关 联 交 易 时, 公 司 可 以 向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申 请 豁 免 按 照 本 制 度 规 定 履 行 相 关 义 务 第 十 九 条 公 司 与 关 联 人 达 成 以 下 关 联 交 易 时, 可 以 免 予 按 照 本 制 度 规 定 履 行 相 关 审 议 和 披 露 义 务 : ( 一 ) 一 方 以 现 金 方 式 认 购 另 一 方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公 司 债 券 或 企 业 债 券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或 者 其 他 衍 生 品 种 ; ( 二 ) 一 方 作 为 承 销 团 成 员 承 销 另 一 方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公 司 债 券 或 企 业 债 券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或 者 其 他 衍 生 品 种 ; ( 三 ) 一 方 依 据 另 一 方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领 取 股 息 红 利 或 报 酬 ; ( 四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定 的 其 他 情 况
172 ( 三 )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就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比 音 勒 芬 近 三 年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合 法 有 效, 遵 循 了 公 平 公 正 合 理 的 原 则, 未 违 反 交 易 发 生 当 时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关 联 交 易 定 价 公 允,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股 东 及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形 ( 四 ) 关 于 减 少 和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函 2013 年 1 月 15 日, 本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谢 秉 政 和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签 署 了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承 诺 函, 承 诺 事 项 如 下 : 1 尽 量 减 少 和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对 于 无 法 避 免 或 者 有 合 理 原 因 而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承 诺 遵 循 市 场 化 定 价 原 则, 并 依 法 签 订 协 议, 履 行 合 法 程 序 2 遵 守 比 音 勒 芬 之 公 司 章 程 以 及 其 他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并 根 据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则 ( 比 音 勒 芬 上 市 后 适 用 ) 等 有 关 规 定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和 办 理 有 关 报 批 程 序, 保 证 不 通 过 关 联 交 易 损 害 比 音 勒 芬 或 其 他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3 必 要 时 聘 请 中 介 机 构 对 关 联 交 易 进 行 评 估 咨 询, 提 高 关 联 交 易 公 允 程 度 及 透 明 度 如 因 本 人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造 成 比 音 勒 芬 或 其 他 股 东 利 益 受 损 的, 本 人 将 承 担 全 额 赔 偿 责 任
173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 一 ) 董 事 会 成 员 公 司 董 事 会 由 7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3 名 2015 年 2 月 15 日, 公 司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7 名 董 事 组 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本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任 期 3 年, 自 2015 年 2 月 至 2018 年 2 月 董 事 任 期 届 满, 可 连 选 连 任 谢 秉 政, 公 司 董 事 长, 男,1969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暨 南 大 学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中 国 服 装 协 会 理 事 广 东 省 服 装 服 饰 行 业 协 会 副 会 长 广 州 市 民 营 企 业 商 会 副 会 长 暨 南 大 学 EMBA 联 谊 会 执 行 副 会 长 中 国 纺 织 工 业 企 业 管 理 协 会 ( 中 国 纺 织 企 业 家 联 合 会 ) 常 务 理 事 中 国 流 行 色 协 会 副 会 长 2007 年 10 月 起 担 任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 法 定 代 表 人 );2012 年 2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申 金 冬,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男,1975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EMBA 在 读 自 2003 年 3 月 起 担 任 公 司 常 务 副 总 经 理 2012 年 2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董 事 总 经 理 唐 新 乔,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女,1973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研 究 生 学 历, 高 级 会 计 师 曾 担 任 广 州 市 富 华 制 衣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广 州 市 腾 龙 电 脑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2006 年 12 月 起 担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2012 年 2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和 财 务 总 监 陈 阳,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男,1980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曾 担 任 华 南 理 工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校 友 会 办 公 室 主 任 江 山 帝 景 高 尔 夫 俱 乐 部 总 经 理 2011 年 9 月 起 担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2012 年 2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孙 先 锦,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女,1963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1987 至 今 任 职 于 暨 南 大 学, 现 任 暨 南 大 学 企 业 管 理 系 副 教 授 硕 士 生 导 师 2012 年 2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汤 海 鹏,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男,1973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非 执 业 会 员 曾 就 职 于 广 东 证 券 国 信 证 券
174 2008 年 9 月 至 今 历 任 招 商 证 券 南 山 南 油 大 道 营 业 部 高 级 投 资 顾 问 财 富 顾 问 2012 年 2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刘 岳 屏,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男,1960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环 境 艺 术 设 计 师 曾 就 职 于 广 东 省 华 联 制 冷 设 备 公 司 广 东 省 服 装 研 究 设 计 中 心 2002 年 至 今, 担 任 广 东 省 服 装 服 饰 行 业 协 会 会 长 ;2011 年 至 今 担 任 广 东 服 装 研 究 设 计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2015 年 2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二 ) 监 事 会 成 员 公 司 监 事 会 由 3 名 监 事 组 成, 其 中 黄 桂 英 为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2015 年 2 月 15 日, 公 司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史 民 强 曹 勇 为 公 司 监 事, 与 由 公 司 职 工 民 主 选 举 产 生 的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黄 桂 英 共 同 组 成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同 日,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史 民 强 为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本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任 期 3 年, 自 2015 年 2 月 至 2018 年 2 月 监 事 任 期 届 满, 可 连 选 连 任 史 民 强, 监 事 会 主 席, 男,1982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曾 任 职 于 广 州 市 瑞 恩 体 育 策 划 公 司 2011 年 10 月 起 任 职 于 公 司 2015 年 2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曹 勇, 监 事, 男,1974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硕 士 学 历 曾 担 任 中 国 银 行 广 东 省 分 行 中 小 企 业 部 中 级 经 理 中 国 银 行 广 东 省 东 山 支 行 中 级 经 理 2010 年 9 月 至 今 担 任 广 州 暨 南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部 副 总 经 理 2012 年 2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监 事 黄 桂 英,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女,1976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大 学 本 科 2003 年 1 月 起 任 职 于 公 司 2012 年 2 月 至 今, 任 公 司 监 事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2015 年 2 月 15 日,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决 定 聘 任 申 金 冬 为 公 司 总 经 理, 冯 玲 玲 为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唐 新 乔 为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兼 财 务 总 监, 陈 阳 为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兼 董 事 会 秘 书 本 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期 3 年, 自 2015 年 2 月 至 2018 年 2 月 任 期 届 满 可 连 聘 连 任 2015 年 3 月 25 日,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冯 玲 玲 女 士 辞 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的 议 案 申 金 冬, 公 司 总 经 理, 简 历 见 本 节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175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之 ( 一 ) 董 事 会 成 员 唐 新 乔,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简 历 见 本 节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之 ( 一 ) 董 事 会 成 员 陈 阳,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简 历 见 本 节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之 ( 一 ) 董 事 会 成 员 ( 四 )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申 金 冬, 简 历 见 本 节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简 介 之 ( 一 ) 董 事 会 成 员 金 芬 林,VMD 部 总 监, 女,1979 年 出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曾 担 任 大 连 大 显 高 木 模 具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秘 书 2008 年 起 任 职 于 公 司, 现 任 VMD 部 总 监 ( 五 )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的 提 名 和 选 聘 情 况 1 董 事 提 名 和 选 聘 情 况 2012 年 2 月 18 日, 公 司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经 发 起 人 股 东 一 致 同 意, 选 举 谢 秉 政 申 金 冬 唐 新 乔 陈 阳 谢 青 孙 先 锦 和 汤 海 鹏 为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成 员 其 中, 谢 青 孙 先 锦 和 汤 海 鹏 为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2015 年 2 月 15 日, 公 司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谢 秉 政 申 金 冬 唐 新 乔 陈 阳 刘 岳 屏 孙 先 锦 汤 海 鹏 等 7 名 董 事 组 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其 中, 刘 岳 屏 孙 先 锦 汤 海 鹏 为 独 立 董 事 2 监 事 提 名 和 选 聘 情 况 2012 年 2 月 18 日, 公 司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经 发 起 人 股 东 一 致 同 意, 选 举 刘 胜 曹 勇 为 公 司 监 事, 与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民 主 选 举 产 生 的 监 事 黄 桂 英 共 同 组 成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2015 年 2 月 15 日, 公 司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史 民 强 曹 勇 为 公 司 监 事, 与 职 工 监 事 黄 桂 英 共 同 组 成 股 份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176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股 情 况 ( 一 )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直 接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职 务 / 亲 属 关 系 直 接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谢 秉 政 董 事 长 4, % 谢 挺 与 谢 秉 政 系 兄 弟 关 系 % 冯 玲 玲 与 谢 秉 政 系 配 偶 关 系 % 申 金 冬 董 事 总 经 理 % 唐 新 乔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 此 外, 谢 秉 政 持 有 公 司 发 起 人 暨 南 投 资 17.37% 股 权, 暨 南 投 资 持 有 本 公 司 2.00% 的 股 份 ( 二 ) 近 三 年 所 持 股 份 变 动 及 所 持 股 份 质 押 和 冻 结 情 况 近 三 年,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所 持 公 司 的 股 份 未 发 生 变 动 公 司 董 事 长 谢 秉 政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相 关 情 况 详 见 本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七 发 起 人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之 ( 五 ) 发 行 人 股 份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除 上 述 事 项 外,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所 持 公 司 的 股 份 未 被 质 押 或 冻 结, 亦 不 存 在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截 至 招 股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与 本 公 司 不 存 业 务 相 同 或 相 似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利 益 冲 突,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177 投 资 金 额 投 资 者 名 称 在 本 公 司 职 务 投 资 单 位 名 称 投 资 比 例 ( 万 元 ) 认 缴 5,211; 暨 南 投 资 17.37% 实 缴 2,605.5 新 疆 暨 南 股 权 投 资 有 限 合 伙 企 认 缴 510.6; 谢 秉 政 董 事 长 17.02% 业 实 缴 % 11.94% 出 资 % 广 东 国 际 时 尚 艺 术 研 究 院 出 资 % 曹 勇 监 事 广 东 地 源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 佛 山 市 和 谷 盛 泰 小 额 贷 款 广 东 服 装 研 究 设 计 中 心 刘 岳 屏 认 缴 4,000; 认 缴 16.60; 独 立 董 事 深 圳 华 尚 东 方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实 缴 4,000 实 缴 有 限 公 司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薪 酬 2015 年 度, 公 司 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支 付 的 薪 酬 津 贴 情 况 如 下 : 2015 年 度 姓 名 职 务 薪 酬 / 津 贴 领 薪 单 位 ( 万 元 ) 谢 秉 政 董 事 长 发 行 人 申 金 冬 董 事 总 经 理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发 行 人 唐 新 乔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发 行 人 冯 玲 玲 副 总 经 理 (2015 年 3 月 辞 职 后 不 再 担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 (2015 年 1-3 月 ) 发 行 人 陈 阳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发 行 人 谢 青 独 立 董 事 (2015 年 2 月 董 事 会 改 0.75 选 后, 不 再 担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2015 年 1-2 月 ) 发 行 人 孙 先 锦 独 立 董 事 6.00 发 行 人 刘 岳 屏 独 立 董 事 5.25 (2015 年 2-12 月 ) 发 行 人 汤 海 鹏 独 立 董 事 6.00 发 行 人 刘 胜 人 力 资 源 总 监 监 事 会 主 席 3.34 (2015 年 2 月 监 事 会 改 选 后, 不 (2015 年 1-2 月 ) 再 担 任 公 司 监 事 ) 发 行 人 曹 勇 监 事 - 不 在 发 行 人 领 薪
178 黄 桂 英 职 工 监 事 发 行 人 金 芬 林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发 行 人 史 民 强 监 事 会 主 席 (2015 年 2-12 月 ) 发 行 人 根 据 2012 年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关 于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及 监 事 薪 酬 方 案 的 议 案,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津 贴 标 准 为 每 人 6 万 元 / 年, 按 月 发 放 ; 公 司 其 他 董 事 和 监 事 不 因 其 担 任 董 事 或 监 事 职 位 额 外 领 取 津 贴 或 报 酬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兼 职 情 况 姓 名 在 发 行 人 任 职 其 他 单 位 和 本 在 其 他 单 位 任 职 的 其 他 单 位 名 称 任 职 情 况 公 司 关 系 担 任 的 职 务 谢 秉 政 董 事 长 暨 南 投 资 本 公 司 股 东 董 事 孙 先 锦 独 立 董 事 暨 南 大 学 无 关 联 关 系 企 业 管 理 系 副 教 授 硕 士 生 导 师 汤 海 鹏 独 立 董 事 招 商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无 关 联 关 系 南 山 南 油 大 道 营 业 部 财 富 顾 问 广 东 省 服 装 服 饰 行 业 协 会 无 关 联 关 系 会 长 刘 岳 屏 独 立 董 事 广 东 服 装 研 究 设 计 中 心 有 限 董 事 长 无 关 联 关 系 公 司 总 经 理 杰 凡 尼 服 装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无 关 联 关 系 独 立 董 事 曹 勇 监 事 暨 南 投 资 本 公 司 股 东 投 资 部 副 总 经 理 除 以 上 人 员 外,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无 兼 职 情 况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的 亲 属 关 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亲 属 关 系 七 公 司 与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签 订 的 协 议 公 司 与 在 公 司 任 职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签 订 了 劳 动 合 同, 对 上 述 人 员 的 工 作 时 间 与 条 件, 劳 动 报 酬 和 保 险 福 利, 劳 动 纪 律 等
179 权 利 义 务 做 出 了 详 细 约 定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上 述 合 同 履 行 正 常, 不 存 在 违 约 情 形 八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主 要 为 股 份 锁 定 承 诺 和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具 体 请 参 见 本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十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作 为 股 东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重 要 承 诺 九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提 名 和 选 聘 均 严 格 履 行 了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法 律 程 序, 不 存 在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或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任 职 资 格 的 情 形 十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及 原 因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动 主 要 系 股 份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换 届 选 举, 根 据 需 要 进 行 了 增 聘, 以 及 2015 年 进 行 换 届 选 举 ( 一 ) 董 事 变 动 情 况 2012 年 2 月 18 日, 股 份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选 举 谢 秉 政 申 金 冬 唐 新 乔 陈 阳 谢 青 孙 先 锦 汤 海 鹏 等 7 名 董 事 组 成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其 中, 谢 青 孙 先 锦 汤 海 鹏 为 独 立 董 事 2015 年 2 月 15 日, 公 司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谢 秉 政 申 金 冬 唐 新 乔 陈 阳 刘 岳 屏 孙 先 锦 汤 海 鹏 等 7 名 董 事 组 成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其 中, 刘 岳 屏 孙 先 锦 汤 海 鹏 为 独 立 董 事 原 独 立 董 事 谢 青 离 任 ( 二 ) 监 事 变 动 情 况 2012 年 2 月 18 日, 股 份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选 举 刘 胜 曹 勇 为 公 司 监 事, 与 经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的 职 工 监 事 黄 桂 英 共 同 组 成 股 份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2015 年 2 月 15 日, 公 司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史 民 强 曹 勇 为 公 司 监 事, 与 职 工 监 事 黄 桂 英 共 同 组 成 股 份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原 监 事 刘 胜 离 任
180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2012 年 2 月 18 日, 股 份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聘 任 申 金 冬 冯 玲 玲 唐 新 乔 和 陈 阳 为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2015 年 2 月 15 日,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继 续 聘 任 申 金 冬 冯 玲 玲 唐 新 乔 和 陈 阳 为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2015 年 3 月 25 日,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冯 玲 玲 女 士 辞 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的 议 案, 冯 玲 玲 不 再 担 任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181 第 九 节 公 司 治 理 根 据 公 司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本 公 司 已 建 立 健 全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制 度 董 事 会 下 设 战 略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四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保 证 董 事 会 议 事 决 策 的 专 业 化 和 高 效 化 本 公 司 制 定 了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细 则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以 及 董 事 会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等 各 项 制 度, 有 力 的 保 障 了 公 司 规 范 有 效 的 运 作, 从 而 形 成 了 规 范 完 善 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自 本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等 机 构 和 人 员 均 能 够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及 相 关 制 度 的 规 定, 独 立 有 效 的 运 作 并 切 实 履 行 应 尽 的 职 责 和 义 务, 没 有 违 法 违 规 的 情 形 发 生 一 发 行 人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 一 ) 股 东 大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章 程 和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对 股 东 大 会 的 权 责 和 运 作 程 序 做 了 具 体 规 定 1 股 东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公 司 股 东 为 依 法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人,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股 东 按 其 所 持 有 股 份 的 种 类 享 有 权 利, 承 担 义 务 ; 持 有 同 一 种 类 股 份 的 股 东, 享 有 同 等 权 利, 承 担 同 种 义 务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公 司 股 东 享 有 下 列 权 利 : (1) 依 照 其 持 有 的 股 份 份 额 获 得 股 利 和 其 他 形 式 的 利 益 分 配 ; (2) 依 法 请 求 召 集 主 持 参 加 或 者 委 派 股 东 代 理 人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并 行 使 相 应 的 表 决 权 ; (3)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进 行 监 督, 提 出 建 议 或 者 质 询 ; (4) 依 照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转 让 赠 与 或 质 押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 (5) 查 阅 本 章 程 股 东 名 册 公 司 债 券 存 根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记 录 董 事 会
182 会 议 决 议 监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6) 公 司 终 止 或 者 清 算 时, 按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份 额 参 加 公 司 剩 余 财 产 的 分 配 ; (7) 对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的 公 司 合 并 分 立 决 议 持 异 议 的 股 东, 要 求 公 司 收 购 其 股 份 ; (8) 对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公 司 重 大 事 项, 享 有 知 情 权 和 参 与 权 ; (9)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权 利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公 司 股 东 承 担 下 列 义 务 : (1)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本 章 程 ; (2) 依 其 所 认 购 的 股 份 和 入 股 方 式 缴 纳 股 金 ; (3) 除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情 形 外, 不 得 退 股 ; (4) 不 得 滥 用 股 东 权 利 损 害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股 东 的 利 益 ; 不 得 滥 用 公 司 法 人 独 立 地 位 和 股 东 有 限 责 任 损 害 公 司 债 权 人 的 利 益 ; 公 司 股 东 滥 用 股 东 权 利 给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股 东 造 成 损 失 的, 应 当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公 司 股 东 滥 用 公 司 法 人 独 立 地 位 和 股 东 有 限 责 任, 逃 避 债 务, 严 重 损 害 公 司 债 权 人 利 益 的, 应 当 对 公 司 债 务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5)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本 章 程 规 定 应 当 承 担 的 其 他 义 务 2 股 东 大 会 的 职 权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股 东 大 会 是 公 司 的 权 力 机 构, 依 法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1)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方 针 和 投 资 计 划 ; (2) 选 举 和 更 换 非 由 职 工 代 表 担 任 的 董 事, 决 定 有 关 董 事 的 报 酬 事 项 ; (3) 选 举 和 更 换 非 由 职 工 代 表 担 任 的 监 事, 决 定 有 关 监 事 的 报 酬 事 项 ; (4) 审 议 批 准 董 事 会 的 报 告 ; (5) 审 议 批 准 监 事 会 的 报 告 ; (6)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 (7)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 (8) 对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作 出 决 议 ;
183 (9) 对 公 司 合 并 分 立 解 散 清 算 或 者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作 出 决 议 ; (10) 对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作 出 决 议 ; (11) 修 改 本 章 程 ; (12) 对 公 司 聘 用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作 出 决 议 ; (13 审 议 批 准 本 章 程 第 四 十 条 规 定 的 担 保 事 项 ; (14) 审 议 公 司 在 一 年 内 购 买 出 售 重 大 资 产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30% 的 事 项 ; (15) 审 议 批 准 变 更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事 项 ; (16) 审 议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 (17) 审 议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本 章 程 规 定 应 当 由 股 东 大 会 决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上 述 股 东 大 会 的 职 权 不 得 通 过 授 权 的 形 式 由 董 事 会 或 其 他 机 构 和 个 人 代 为 行 使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公 司 下 列 担 保 行 为, 须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1) 单 笔 担 保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10% 的 担 保 ; (2)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对 外 担 保 总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50% 以 后 提 供 的 任 何 担 保 ; (3) 为 资 产 负 债 率 超 过 70% 的 担 保 对 象 提 供 的 担 保 ; (4)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30%; (5)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担 保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0%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5,000 万 元 ; (6) 对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提 供 的 担 保 ; (7)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担 保 情 形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前 款 第 (4) 项 担 保 事 项 时, 必 须 经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在 审 议 为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提 供 担 保 的 议 案 时, 该 股 东 或 受 该 实 际 控 制 人 支 配 的 股 东, 不 得 参 与 该 项 表 决, 该 项 表 决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其 他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半 数 以 上 通 过 ; 其 中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本 条 第 一 款 第 (4) 项 担 保 行 为 涉 及 为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提 供 担 保 之 情 形 的, 应 经 出 席 股 东
184 大 会 的 其 他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3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分 为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和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每 年 召 开 一 次, 应 当 于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结 束 后 的 六 个 月 内 举 行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公 司 在 事 实 发 生 之 日 起 两 个 月 以 内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1) 董 事 人 数 不 足 公 司 法 规 定 人 数 或 者 本 章 程 所 定 人 数 的 三 分 之 二 时 ; (2) 公 司 未 弥 补 的 亏 损 达 实 收 股 本 总 额 的 三 分 之 一 时 ; (3)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10%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请 求 时 ; (4) 董 事 会 认 为 必 要 时 ; (5) 监 事 会 提 议 召 开 时 ; (6)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前 述 第 ( 三 ) 项 持 股 股 数 按 股 东 提 出 要 求 之 日 计 算 4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集 董 事 会, 或 者 依 据 公 司 法 或 者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负 责 召 集 股 东 大 会 的 监 事 会 或 者 股 东, 为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集 人 (1) 独 立 董 事 提 议 召 集 独 立 董 事 有 权 向 董 事 会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对 独 立 董 事 要 求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提 议, 董 事 会 应 当 根 据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在 收 到 提 议 后 10 日 内 提 出 同 意 或 不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书 面 反 馈 意 见 董 事 会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应 当 在 作 出 董 事 会 决 议 后 的 5 日 内 发 出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 董 事 会 不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应 当 说 明 理 由 (2) 监 事 会 提 议 召 集 监 事 会 有 权 向 董 事 会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并 应 当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董 事 会 应 当 根 据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在 收 到 提 议 后 10 日 内 提 出 同 意 或 不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书 面 反 馈 意 见 董 事 会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应 当 在 作 出 董 事 会 决 议 后 的 5 日 内 发 出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通 知 中 对 原 提 议 的 变 更, 应 当 征 得 监 事 会 的 同 意 董 事 会 不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或 者 在 收 到 提 议 后 10 日 内 未 作 出 书 面 反 馈 的, 视 为 董 事 会 不 能 履 行 或 者 不 履 行 召 集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职 责, 监 事 会 可 以 自 行
185 召 集 和 主 持 (3) 单 独 或 合 计 持 有 本 公 司 10%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提 议 召 集 1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10%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有 权 向 董 事 会 请 求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并 应 当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董 事 会 应 当 根 据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在 收 到 请 求 后 10 日 内 提 出 同 意 或 不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书 面 反 馈 意 见 董 事 会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应 当 在 作 出 董 事 会 决 议 后 的 5 日 内 发 出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通 知 中 对 原 请 求 的 变 更, 应 当 征 得 相 关 股 东 的 同 意 2 董 事 会 不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或 者 在 收 到 请 求 后 10 日 内 未 作 出 反 馈 的,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10%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有 权 向 监 事 会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并 应 当 以 书 面 形 式 向 监 事 会 提 出 请 求 监 事 会 同 意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应 在 收 到 请 求 5 日 内 发 出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通 知 中 对 原 请 求 的 变 更, 应 当 征 得 相 关 股 东 的 同 意 监 事 会 未 在 规 定 期 限 内 发 出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的, 视 为 监 事 会 不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连 续 90 日 以 上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10%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可 以 自 行 召 集 和 主 持 (4) 监 事 会 和 股 东 自 行 召 集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义 务 监 事 会 或 股 东 决 定 自 行 召 集 股 东 大 会 的, 应 当 书 面 通 知 董 事 会 在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作 出 前, 召 集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不 得 低 于 10% 5 股 东 大 会 的 提 案 与 通 知 (1) 股 东 大 会 的 提 案 提 案 的 内 容 应 当 属 于 股 东 大 会 职 权 范 围, 有 明 确 议 题 和 具 体 决 议 事 项, 并 且 符 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公 司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以 及 单 独 或 者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3%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有 权 向 公 司 提 出 提 案 单 独 或 者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3%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可 以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10 日 前 提 出 临 时 提 案 并 书 面 提 交 召 集 人 召 集 人 应 当 在 收 到 提 案 后 2 日 内 发 出 股 东 大 会 补 充 通 知, 并 附 临 时 提 案 的 内 容 在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作 出 前, 召 集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不 得 低 于 10%
186 除 前 款 规 定 外, 召 集 人 在 发 出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后, 不 得 修 改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中 已 列 明 的 提 案 或 增 加 新 的 提 案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中 未 列 明 或 不 符 合 本 规 则 第 十 六 条 规 定 的 提 案, 股 东 大 会 不 得 进 行 表 决 并 作 出 决 议 (2) 股 东 大 会 的 通 知 召 集 人 应 当 在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20 日 前 通 知 各 股 东,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应 当 于 会 议 召 开 15 日 前 通 知 各 股 东 发 出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后, 无 正 当 理 由, 股 东 大 会 不 应 延 期 或 取 消, 股 东 大 会 通 知 中 列 明 的 提 案 不 应 取 消 一 旦 出 现 延 期 或 取 消 的 情 形, 召 集 人 应 当 在 原 定 召 开 日 前 至 少 2 个 工 作 日 通 知 并 说 明 原 因 6 股 东 大 会 的 表 决 和 决 议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对 股 东 大 会 的 表 决 和 决 议 作 了 如 下 规 定 :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分 为 普 通 决 议 和 特 别 决 议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普 通 决 议, 应 当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特 别 决 议, 应 当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下 列 事 项 由 股 东 大 会 以 特 别 决 议 通 过 : (1)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 (2) 公 司 合 并 分 立 解 散 和 清 算 ; (3) 修 改 公 司 章 程 ; (4) 公 司 在 一 年 内 购 买 出 售 重 大 资 产 或 者 担 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30% 的 事 项 ; (5)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 (6)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或 者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以 及 股 东 大 会 以 普 通 决 议 认 定 会 对 公 司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的 需 要 以 特 别 决 议 通 过 的 其 他 事 项 股 东 ( 包 括 股 东 代 理 人 ) 以 其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额 行 使 表 决 权, 每 一 股 份 享 有 一 票 表 决 权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没 有 表 决 权, 且 该 部 分 股 份 不 计 入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有 表
187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和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条 件 的 股 东 可 以 征 集 股 东 投 票 权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关 联 股 东 可 以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但 不 应 当 参 与 该 关 联 事 项 的 投 票 表 决, 其 所 代 表 的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数 不 计 入 有 效 表 决 总 数 7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的 实 际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股 东 大 会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及 相 关 规 定, 规 范 运 作, 严 格 履 行 有 关 法 律 规 定 的 召 集 程 序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自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召 开 了 15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司 股 东 均 按 照 公 司 法 及 公 司 章 程 等 有 关 文 件 的 规 定 出 席 了 上 述 会 议 公 司 历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集 程 序 召 开 程 序 出 席 会 议 人 员 资 格 及 表 决 程 序 决 议 的 内 容 及 签 署 等, 均 符 合 公 司 法 及 公 司 章 程 等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历 次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会 议 编 号 召 开 时 间 出 席 人 员 情 况 1 创 立 大 会 2012 年 2 月 18 日 全 体 股 东 10 人, 代 表 股 份 100%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2 年 6 月 16 日 全 体 股 东 10 人, 代 表 股 份 100%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3 年 2 月 5 日 全 体 股 东 10 人, 代 表 股 份 100%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3 年 3 月 20 日 全 体 股 东 10 人, 代 表 股 份 100%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3 年 4 月 16 日 全 体 股 东 10 人, 代 表 股 份 100%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3 年 12 月 18 日 全 体 股 东 10 人, 代 表 股 份 100%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4 年 3 月 3 日 全 体 股 东 10 人, 代 表 股 份 100%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4 年 4 月 15 日 全 体 股 东 10 人, 代 表 股 份 100%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4 年 8 月 25 日 全 体 股 东 10 人, 代 表 股 份 100%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5 年 2 月 15 日 全 体 股 东 10 人, 代 表 股 份 100%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5 年 3 月 18 日 全 体 股 东 10 人, 代 表 股 份 10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5 年 3 月 31 日 全 体 股 东 10 人, 代 表 股 份 100%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5 年 5 月 25 日 全 体 股 东 10 人, 代 表 股 份 100%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1 月 20 日 全 体 股 东 10 人, 代 表 股 份 100%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6 年 2 月 24 日 全 体 股 东 10 人, 代 表 股 份 100% ( 二 ) 董 事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于 2012 年 2 月 18 日 召 开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了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 于
188 2015 年 2 月 15 日 召 开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了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对 董 事 会 的 权 责 和 运 作 程 序 做 了 具 体 规 定 1 董 事 会 构 成 公 司 董 事 会 由 7 名 董 事 组 成, 设 董 事 长 1 人, 独 立 董 事 3 人 董 事 由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或 更 换, 每 届 任 期 三 年 董 事 任 期 届 满, 可 连 选 连 任 董 事 长 由 董 事 会 以 全 体 董 事 的 过 半 数 选 举 产 生 2 董 事 会 职 权 董 事 会 对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1) 召 集 股 东 大 会, 并 向 股 东 大 会 报 告 工 作 ; (2) 执 行 股 东 大 会 的 决 议 ; (3)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计 划 和 投 资 方 案 ; (4) 制 订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 (5) 制 订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 (6) 制 订 公 司 增 加 或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发 行 股 票 债 券 或 其 他 证 券 及 上 市 方 案 ; (7) 拟 订 公 司 重 大 收 购 收 购 本 公 司 股 票 或 者 合 并 分 立 解 散 及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的 方 案 ; (8) 在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决 定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出 售 资 产 资 产 抵 押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委 托 理 财 关 联 交 易 等 事 项 ; (9) 决 定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机 构 的 设 置 ; (10)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公 司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 根 据 总 经 理 的 提 名,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并 决 定 其 报 酬 事 项 和 奖 惩 事 项 ; (11) 制 订 公 司 的 基 本 管 理 制 度 ; (12) 制 订 本 章 程 的 修 改 方 案 ; (13) 管 理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项 ; (14)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请 聘 请 或 更 换 为 公 司 审 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15) 听 取 公 司 总 经 理 的 工 作 汇 报 并 检 查 总 经 理 的 工 作 ; (16)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本 章 程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董 事 会 审 议 公 司 收 购 或 出 售 资 产 ( 不 含 原 材 料 燃 料 和 动 力 以 及 出 售 产 品
189 商 品 等 与 日 常 经 营 相 关 的 资 产 ) 对 外 投 资 ( 含 委 托 理 财 委 托 贷 款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等 ) 提 供 财 务 资 助 租 入 或 租 出 资 产 签 订 管 理 方 面 的 合 同 ( 含 委 托 经 营 受 托 经 营 等 ) 赠 与 或 受 赠 资 产 债 权 或 债 务 重 组 研 究 或 开 发 项 目 的 转 移 签 订 许 可 协 议 关 联 交 易 对 外 担 保 融 资 等 事 项 的 权 限 如 下 : (1) 董 事 会 审 议 公 司 收 购 或 出 售 资 产 ( 不 含 原 材 料 燃 料 和 动 力 以 及 出 售 产 品 商 品 等 与 日 常 经 营 相 关 的 资 产 ) 对 外 投 资 ( 含 委 托 理 财 委 托 贷 款 对 子 公 司 投 资 等 ) 提 供 财 务 资 助 租 入 或 租 出 资 产 签 订 管 理 方 面 的 合 同 ( 含 委 托 经 营 受 托 经 营 等 ) 赠 与 或 受 赠 资 产 债 权 或 债 务 重 组 研 究 或 开 发 项 目 的 转 移 签 订 许 可 协 议 等 交 易 事 项 的 权 限 如 下 : 1 交 易 涉 及 的 资 产 总 额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10% 以 上 30% 以 下, 该 交 易 涉 及 的 资 产 总 额 同 时 存 在 账 面 值 和 评 估 值 的, 以 较 高 者 作 为 计 算 数 据 ; 2 交 易 标 的 ( 如 股 权 ) 在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相 关 的 营 业 收 入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营 业 收 入 的 10% 以 上 30% 以 下,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1,000 万 元 人 民 币 ; 3 交 易 标 的 ( 如 股 权 ) 在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相 关 的 净 利 润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利 润 的 10% 以 上 30% 以 下,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100 万 元 人 民 币 ; 4 交 易 的 成 交 金 额 ( 含 承 担 债 务 和 费 用 )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10% 以 上 30% 以 下,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1,000 万 元 人 民 币 ; 5 交 易 产 生 的 利 润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净 利 润 的 10% 以 上 30% 以 下,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100 万 元 人 民 币 上 述 指 标 涉 及 的 数 据 如 为 负 值, 取 绝 对 值 计 算 (2) 章 程 规 定 的 应 由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的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以 外 的 其 他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由 董 事 会 审 议 批 准 (3)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50% 以 上 或 人 民 币 5,000 万 元 以 上 的 日 常 生 产 经 营 管 理 事 项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签 订 购 买 销 售 产 品 提 供 或 接 受 服 务 有 关 的 合 同 等 ) 应 由 董 事 会 审 议 批 准 ; (4) 公 司 与 关 联 自 然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30 万 元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以 及 公 司 与 关 联 法 人 发 生 的 交 易 金 额 在 300 万 元 以 上 且 占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绝 对 值 0.5% 以 上 的 关 联 交 易, 应 由 董 事 会 审 议 批 准
190 (5) 在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内 单 笔 或 累 计 金 额 低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30% 的 融 资 事 项,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批 3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召 集 董 事 会 会 议 分 为 定 期 会 议 和 临 时 会 议 董 事 会 每 年 至 少 召 开 两 次 会 议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董 事 会 应 当 召 开 临 时 会 议 : (1) 代 表 十 分 之 一 以 上 表 决 权 的 股 东 提 议 时 ; (2)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董 事 联 名 提 议 时 ; (3) 监 事 会 提 议 时 ; (4) 董 事 长 认 为 必 要 时 ; (5)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董 事 长 应 当 自 接 到 提 议 后 10 日 内, 召 集 和 主 持 董 事 会 会 议 4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通 知 召 开 董 事 会 定 期 会 议 和 临 时 会 议,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应 当 分 别 提 前 十 日 和 五 日 将 书 面 会 议 通 知 通 过 直 接 送 达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或 者 其 他 方 式, 提 交 全 体 董 事 和 监 事 以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董 事 会 秘 书 非 直 接 送 达 的, 还 应 当 通 过 电 话 进 行 确 认 并 做 相 应 记 录 情 况 紧 急, 需 要 尽 快 召 开 董 事 会 临 时 会 议 的, 可 以 随 时 通 过 电 话 或 者 其 他 口 头 方 式 发 出 会 议 通 知, 但 召 集 人 应 当 在 会 议 上 做 出 说 明 5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决 议 董 事 会 会 议 应 当 有 过 半 数 的 董 事 出 席 方 可 举 行 监 事 可 以 列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应 当 列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会 议 主 持 人 认 为 有 必 要 的, 可 以 通 知 其 他 有 关 人 员 列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会 议 提 案 并 形 成 相 关 决 议, 必 须 有 超 过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人 数 之 半 数 的 董 事 对 该 提 案 投 同 意 票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董 事 会 形 成 决 议 应 当 取 得 更 多 董 事 同 意 的, 从 其 规 定 董 事 会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在 其 权 限 范 围 内 对 担 保 事 项 作 出 决 议, 除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过 半 数 同 意 外, 还 必 须 经 出 席 会 议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董 事 的 同 意 出 现 下 述 情 形 的, 董 事 应 当 对 有 关 提 案 回 避 表 决 : (1) 董 事 本 人 认 为 应 当 回 避 的 情 形 ; (2)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因 董 事 与 会 议 提 案 所 涉 及 的 企 业 有 关 联 关 系 而 须 回 避 的 其 他 情 形
191 在 董 事 回 避 表 决 的 情 况 下, 有 关 董 事 会 会 议 由 过 半 数 的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出 席 即 可 举 行, 形 成 决 议 须 经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过 半 数 通 过 出 席 会 议 的 无 关 联 关 系 董 事 人 数 不 足 三 人 的, 不 得 对 有 关 提 案 进 行 表 决, 而 应 当 将 该 事 项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6 董 事 会 的 实 际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董 事 会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及 相 关 规 定, 规 范 运 作, 严 格 履 行 有 关 法 律 规 定 的 召 集 程 序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自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召 开 了 24 次 董 事 会, 历 次 董 事 会 召 开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会 议 编 号 召 开 时 间 出 席 人 员 情 况 1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2012 年 2 月 18 日 全 体 董 事 7 人 2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2012 年 5 月 23 日 全 体 董 事 7 人 3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2012 年 9 月 12 日 全 体 董 事 7 人 4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2012 年 11 月 23 日 全 体 董 事 7 人 5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2013 年 1 月 15 日 全 体 董 事 7 人 6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2013 年 3 月 5 日 全 体 董 事 7 人 7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2013 年 4 月 1 日 全 体 董 事 7 人 8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八 次 会 议 2013 年 5 月 3 日 全 体 董 事 7 人 9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九 次 会 议 2013 年 10 月 8 日 全 体 董 事 7 人 10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2013 年 11 月 8 日 全 体 董 事 7 人 11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2013 年 12 月 2 日 全 体 董 事 7 人 12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2014 年 2 月 10 日 全 体 董 事 7 人 13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三 次 会 议 2014 年 3 月 29 日 全 体 董 事 7 人 14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2014 年 8 月 10 日 全 体 董 事 7 人 15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五 次 会 议 2015 年 1 月 30 日 全 体 董 事 7 人 16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2015 年 2 月 15 日 全 体 董 事 7 人 17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2015 年 3 月 2 日 全 体 董 事 7 人 18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2015 年 3 月 10 日 全 体 董 事 7 人 19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2015 年 3 月 25 日 全 体 董 事 7 人 20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2015 年 5 月 21 日 全 体 董 事 7 人 21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2015 年 8 月 10 日 全 体 董 事 7 人 22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2016 年 1 月 4 日 全 体 董 事 7 人 23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八 次 会 议 2016 年 1 月 20 日 全 体 董 事 7 人
192 24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九 次 会 议 2016 年 2 月 3 日 全 体 董 事 7 人 ( 三 ) 监 事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于 2012 年 2 月 18 日 召 开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设 立 了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 于 2015 年 2 月 15 日 召 开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了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对 监 事 会 的 权 责 和 运 作 程 序 做 了 具 体 规 定 1 监 事 会 构 成 公 司 设 监 事 会, 由 3 名 监 事 组 成 其 中,2 名 成 员 由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另 1 名 成 员 由 职 工 代 表 担 任 并 由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民 主 选 举 产 生 监 事 每 届 任 期 三 年 监 事 任 期 届 满, 连 选 可 以 连 任 监 事 会 设 监 事 会 主 席 1 名, 监 事 会 主 席 由 全 体 监 事 过 半 数 选 举 产 生 2 监 事 会 职 权 监 事 会 对 股 东 大 会 负 责,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监 事 会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1) 应 当 对 董 事 会 编 制 的 公 司 定 期 报 告 进 行 审 核 并 提 出 书 面 审 核 意 见 ; (2) 检 查 公 司 财 务 ; (3) 对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的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对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本 章 程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出 罢 免 的 建 议 ; (4) 当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行 为 损 害 公 司 的 利 益 时, 要 求 其 予 以 纠 正, 可 以 向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反 映, 也 可 以 直 接 向 证 券 监 管 机 构 及 其 他 有 关 主 管 机 关 报 告 ; (5) 对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监 事 会 职 权 范 围 内 的 事 项 享 有 知 情 权 ; (6)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在 董 事 会 不 履 行 公 司 法 规 定 的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职 责 时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 (7)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出 提 案 ; (8) 列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 (9) 依 照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二 条 的 规 定, 对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起 诉 讼 ; (10) 发 现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异 常, 可 以 进 行 调 查 ; 必 要 时, 可 以 聘 请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事 务 所 等 专 业 机 构 协 助 其 工 作, 费 用 由 公 司 承 担 ;
193 (11) 本 章 程 规 定 或 股 东 大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3 监 事 会 的 召 开 监 事 会 会 议 分 为 定 期 会 议 和 临 时 会 议 定 期 会 议 每 六 个 月 召 开 一 次 出 现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监 事 会 应 当 在 十 日 内 召 开 临 时 会 议 : (1) 任 何 监 事 提 议 召 开 时 ; (2)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会 议 通 过 了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的 各 种 规 定 和 要 求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和 其 他 有 关 规 定 的 决 议 时 ; (3)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不 当 行 为 可 能 给 公 司 造 成 重 大 损 害 或 者 在 市 场 中 造 成 恶 劣 影 响 时 ; (4)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被 股 东 提 起 诉 讼 时 ; (5) 本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4 监 事 会 会 议 的 通 知 召 开 监 事 会 定 期 会 议 和 临 时 会 议, 处 理 日 常 事 务 的 监 事 应 分 别 提 前 十 日 和 五 日 将 书 面 会 议 通 知 通 过 直 接 送 达 传 真 电 子 邮 件 或 者 其 他 方 式, 提 交 全 体 监 事 非 直 接 送 达 的, 还 应 当 通 过 电 话 进 行 确 认 并 做 相 应 记 录 情 况 紧 急, 需 要 尽 快 召 开 监 事 会 临 时 会 议 的, 可 以 随 时 通 过 口 头 或 者 电 话 等 方 式 发 出 会 议 通 知, 但 召 集 人 应 当 在 会 议 上 做 出 说 明 5 监 事 会 会 议 的 决 议 监 事 会 会 议 应 当 由 全 体 监 事 的 过 半 数 出 席 方 可 举 行 董 事 会 秘 书 和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应 当 列 席 监 事 会 会 议 监 事 会 会 议 的 表 决 实 行 一 人 一 票, 以 记 名 和 书 面 方 式 进 行 监 事 的 表 决 意 向 分 为 同 意 反 对 和 弃 权 与 会 监 事 应 当 从 上 述 意 向 中 选 择 其 一, 未 做 选 择 或 者 同 时 选 择 两 个 以 上 意 向 的, 会 议 主 持 人 应 当 要 求 该 监 事 重 新 选 择, 拒 不 选 择 的, 视 为 弃 权 ; 中 途 离 开 会 场 不 回 而 未 做 选 择 的, 视 为 弃 权 监 事 会 形 成 决 议 应 当 经 全 体 监 事 过 半 数 同 意
194 6 监 事 会 的 实 际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监 事 会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及 相 关 规 定, 规 范 运 作, 严 格 履 行 有 关 法 律 规 定 的 召 集 程 序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自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召 开 了 18 次 监 事 会, 历 次 监 事 会 召 开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会 议 编 号 召 开 时 间 出 席 人 员 情 况 1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2012 年 2 月 18 日 全 体 监 事 3 人 2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2012 年 5 月 23 日 全 体 监 事 3 人 3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2012 年 9 月 12 日 全 体 监 事 3 人 4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2013 年 1 月 15 日 全 体 监 事 3 人 5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2013 年 4 月 1 日 全 体 监 事 3 人 6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2013 年 8 月 25 日 全 体 监 事 3 人 7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2013 年 12 月 2 日 全 体 监 事 3 人 8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八 次 会 议 2014 年 2 月 10 日 全 体 监 事 3 人 9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九 次 会 议 2014 年 3 月 29 日 全 体 监 事 3 人 10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2014 年 8 月 10 日 全 体 监 事 3 人 11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2014 年 12 月 10 日 全 体 监 事 3 人 12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十 二 次 会 议 2015 年 1 月 30 日 全 体 监 事 3 人 13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2015 年 2 月 15 日 全 体 监 事 3 人 14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2015 年 3 月 10 日 全 体 监 事 3 人 15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2015 年 8 月 10 日 全 体 监 事 3 人 16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2015 年 10 月 19 日 全 体 监 事 3 人 17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2016 年 1 月 20 日 全 体 监 事 3 人 18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2016 年 2 月 3 日 全 体 监 事 3 人 ( 四 )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1 独 立 董 事 的 设 置 公 司 根 据 需 要, 设 独 立 董 事 3 名, 至 少 包 括 一 名 具 有 高 级 职 称 或 注 册 会 计 师 资 格 的 会 计 专 业 人 士, 独 立 董 事 人 数 不 得 少 于 董 事 会 成 员 的 三 分 之 一 独 立 董 事 每 届 任 期 三 年, 任 期 届 满 可 以 连 选 连 任, 但 连 续 任 期 不 得 超 过 六 年 2 独 立 董 事 的 职 权 为 了 充 分 发 挥 独 立 董 事 的 作 用, 独 立 董 事 除 具 有 公 司 法 和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赋 予 的 职 权 外, 公 司 还 赋 予 独 立 董 事 行 使 以 下 职 权 :
195 (1) 公 司 拟 与 关 联 人 达 成 的 总 额 高 于 300 万 人 民 币 或 者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5% 的 关 联 交 易, 应 当 由 独 立 董 事 认 可 后, 提 交 董 事 会 讨 论 独 立 董 事 作 出 判 断 前, 经 全 体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后 可 以 聘 请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报 告, 作 为 其 判 断 的 依 据 ; (2) 向 董 事 会 提 议 聘 用 或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3) 向 董 事 会 提 请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4) 可 提 议 召 开 董 事 会 ; (5) 独 立 聘 请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和 咨 询 机 构, 对 公 司 具 体 事 项 进 行 审 计 和 咨 询, 相 关 费 用 由 公 司 承 担 ; (6)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公 开 向 股 东 征 集 投 票 权 独 立 董 事 行 使 上 述 职 权 应 当 取 得 全 体 独 立 董 事 的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同 意 独 立 董 事 除 履 行 上 述 职 责 外, 还 应 当 对 公 司 以 下 重 大 事 项 向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 (1) 提 名 任 免 董 事 ; (2) 聘 任 或 解 聘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3) 确 定 或 者 调 整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 (4) 公 司 当 年 盈 利 但 年 度 董 事 会 未 提 出 包 含 现 金 分 红 的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 (5) 需 要 披 露 的 关 联 交 易 对 外 担 保 ( 不 含 对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内 子 公 司 提 供 担 保 ) 委 托 理 财 对 外 提 供 财 务 资 助 变 更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股 票 及 其 衍 生 品 种 投 资 等 重 大 事 项 ; (6)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方 案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 (7)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有 可 能 损 害 中 小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的 事 项 ; (8) 有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规 范 性 文 件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业 务 规 则 及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3 独 立 董 事 发 挥 作 用 的 情 况 自 公 司 聘 任 独 立 董 事 以 来, 独 立 董 事 依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勤 勉 尽 职 地 履 行 职 权, 对 需 要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意 见 的 事 项 发 表 了 意 见, 对 公 司 的 风 险 管 理 内 部 控 制 以 及 公 司 的 发 展 提 出 了 相 关 意 见 与 建 议, 对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和 规 范 运 作 发 挥 了 积 极 的 作 用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独 立 董 事 未 曾 对 董 事 会
196 的 历 次 决 议 或 有 关 决 策 事 项 提 出 异 议 ( 五 )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1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设 置 公 司 设 董 事 会 秘 书 一 名 董 事 会 秘 书 为 公 司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董 事 会 负 责 董 事 会 秘 书 由 董 事 长 提 名, 经 董 事 会 聘 任 或 解 聘 2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职 责 公 司 制 定 了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细 则, 规 定 董 事 会 秘 书 履 行 如 下 职 责 : (1) 负 责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协 调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组 织 制 定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管 理 制 度, 督 促 公 司 和 相 关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遵 守 信 息 披 露 相 关 规 定 ; (2) 负 责 公 司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和 股 东 资 料 管 理 工 作, 协 调 公 司 与 证 券 监 管 机 构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保 荐 人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媒 体 之 间 的 信 息 沟 通 ; (3) 组 织 筹 备 董 事 会 会 议 和 股 东 大 会,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会 议 监 事 会 会 议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相 关 会 议, 负 责 董 事 会 会 议 记 录 工 作 并 签 字 ; (4) 负 责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的 保 密 工 作, 在 未 公 开 重 大 信 息 出 现 泄 漏 时, 及 时 向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报 告 并 公 告 ; (5) 关 注 公 共 媒 体 报 道 并 主 动 求 证 真 实 情 况, 督 促 董 事 会 及 时 回 复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所 有 问 讯 ; (6) 组 织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证 券 法 律 法 规 本 规 则 及 相 关 规 定 的 培 训, 协 助 前 述 人 员 了 解 各 自 在 信 息 披 露 中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 (7) 督 促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上 市 规 则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相 关 规 定 及 公 司 章 程, 切 实 履 行 其 所 作 出 的 承 诺 ; 在 知 悉 公 司 作 出 或 可 能 作 出 违 反 有 关 规 定 的 决 议 时, 及 时 提 醒 并 立 即 如 实 向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报 告 ; (8)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要 求 履 行 的 其 他 职 责 3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履 职 情 况 自 受 聘 以 来,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一 直 依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勤 勉 尽 职 地 履 行 其 职 责
197 ( 六 )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及 审 计 部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会 设 立 战 略 委 员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四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为 董 事 会 重 大 决 策 提 供 咨 询 建 议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对 董 事 会 负 责, 其 成 员 全 部 由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审 计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中 独 立 董 事 应 占 多 数 并 担 任 召 集 人, 审 计 委 员 会 中 应 至 少 有 一 名 独 立 董 事 是 会 计 专 业 人 士 并 担 任 召 集 人 1 战 略 委 员 会 公 司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成 员 为 谢 秉 政 申 金 冬 唐 新 乔 陈 阳 刘 岳 屏 孙 先 锦 汤 海 鹏 等 7 人 谢 秉 政 担 任 战 略 委 员 会 主 任 委 员 公 司 制 定 了 战 略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对 战 略 委 员 会 的 职 责 权 限 决 策 程 序 议 事 规 则 等 做 了 详 细 规 定 战 略 委 员 会 分 为 例 会 和 临 时 会 议 战 略 委 员 会 例 会 每 年 至 少 召 开 二 次, 由 战 略 委 员 会 主 任 委 员 负 责 召 集, 主 任 委 员 因 故 不 能 履 行 职 务 时, 由 主 任 委 员 指 定 的 其 他 委 员 召 集 ; 主 任 委 员 也 未 指 定 人 选 的, 由 战 略 委 员 会 的 其 他 一 名 委 员 召 集 临 时 会 议 由 战 略 委 员 会 委 员 提 议 召 开 战 略 委 员 会 会 议 应 在 会 议 召 开 前 七 天 通 知 全 体 委 员, 会 议 由 主 任 委 员 主 持, 主 任 委 员 不 能 出 席 时 可 以 委 托 其 他 一 名 委 员 主 持 战 略 委 员 会 会 议 应 由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的 委 员 出 席 方 可 举 行 ; 每 一 名 委 员 有 一 票 表 决 权 ; 会 议 做 出 的 决 议, 必 须 经 全 体 委 员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战 略 委 员 会 主 要 职 责 权 限 为 : (1) 对 公 司 长 期 发 展 战 略 规 划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2) 对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须 经 董 事 会 批 准 的 重 大 投 资 融 资 方 案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3) 对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须 经 董 事 会 批 准 的 重 大 资 本 运 作 资 产 经 营 项 目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4) 对 其 他 影 响 公 司 发 展 的 重 大 事 项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5) 对 以 上 事 项 的 实 施 进 行 检 查 ; (6) 公 司 董 事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公 司 战 略 委 员 会 的 召 开 情 况 如 下 :
198 序 号 会 议 编 号 召 开 时 间 会 议 内 容 1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2012 年 5 月 20 日 关 于 公 司 设 立 南 京 太 原 济 南 沈 阳 等 分 公 司 的 议 案 1 关 于 确 定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并 向 广 东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2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2012 年 11 月 20 日 会 申 请 备 案 的 议 案 2 关 于 注 销 深 圳 海 岸 城 分 公 司 的 议 案 3 关 于 公 司 拟 在 福 州 长 春 开 设 分 支 机 构 的 议 案 1 关 于 投 资 建 设 比 音 勒 芬 商 业 3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2013 年 1 月 15 日 综 合 楼 并 向 广 东 省 发 改 委 申 请 备 案 的 议 案 2 关 于 在 贵 阳 市 鄂 尔 多 斯 市 开 设 分 支 机 构 的 议 案 1 关 于 在 贵 阳 市 开 设 分 支 机 构 4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2013 年 5 月 2 日 的 议 案 2 关 于 变 更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三 亚 分 公 司 营 业 期 限 和 经 营 范 围 的 议 案 5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2013 年 10 月 6 日 关 于 在 宁 波 市 开 设 分 支 机 构 的 议 案 6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2013 年 11 月 6 日 关 于 向 相 关 部 门 申 请 土 地 用 于 建 设 物 流 基 地 的 议 案 7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2013 年 11 月 29 日 关 于 在 青 岛 市 开 设 分 公 司 的 议 案 8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第 八 次 会 议 2014 年 8 月 10 日 关 于 2014 年 度 分 公 司 战 略 规 划 的 议 案 9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第 九 次 会 议 2014 年 11 月 12 日 关 于 对 公 司 2014 年 度 分 公 司 开 设 情 况 的 复 核 10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2015 年 5 月 8 日 关 于 公 司 拟 在 揭 阳 机 场 设 立 分 支 机 构 的 议 案 11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2015 年 8 月 10 日 关 于 公 司 拟 在 成 都 高 新 分 设 立 分 支 机 构 的 议 案 2 审 计 委 员 会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成 员 为 汤 海 鹏 陈 阳 孙 先 锦 等 3 人, 由 汤 海 鹏 担 任 审 计 委 员 会 主 任 委 员 公 司 制 定 了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对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职 责 权 限 决 策 程 序 议 事 规 则 等 做 了 详 细 规 定 审 计 委 员 会 分 为 定 期 会 议 和 临 时 会 议 审 计 委 员 会 定 期 会 议 每 年 至 少 召 开 四
199 次, 由 审 计 委 员 会 主 任 委 员 负 责 召 集, 主 任 委 员 因 故 不 能 履 行 职 务 时, 由 主 任 委 员 指 定 的 其 他 委 员 召 集 ; 主 任 委 员 也 未 指 定 人 选 的, 由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其 他 一 名 委 员 ( 独 立 董 事 ) 召 集 临 时 会 议 由 审 计 委 员 会 委 员 提 议 召 开 审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应 在 会 议 召 开 前 七 天 通 知 全 体 委 员, 会 议 由 主 任 委 员 主 持, 主 任 委 员 不 能 出 席 时 可 以 委 托 其 他 一 名 委 员 ( 独 立 董 事 ) 主 持 审 计 委 员 会 会 议 应 由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的 委 员 出 席 方 可 举 行 ; 每 一 名 委 员 有 一 票 表 决 权 ; 会 议 做 出 的 决 议, 必 须 经 全 体 委 员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权 限 是 : (1) 提 议 聘 请 或 更 换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 (2) 监 督 公 司 的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及 其 实 施 ; (3) 至 少 每 季 度 召 开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内 部 审 计 部 门 提 交 的 工 作 计 划 和 报 告 ; (4) 至 少 每 季 度 向 董 事 会 报 告 一 次, 内 容 包 括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进 度 质 量 以 及 发 信 的 重 大 问 题 等 ; (5) 负 责 内 部 审 计 与 外 部 审 计 之 间 的 沟 通 ; (6) 审 核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财 务 状 况 财 务 报 告 信 息 及 其 披 露 ; (7) 审 查 公 司 的 内 部 控 制 度 的 科 学 性 合 理 性 有 效 性 以 及 执 行 情 况, 对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进 行 审 计 ; (8) 检 查 监 督 公 司 存 在 或 潜 在 的 财 务 风 险 ; (9) 公 司 董 事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报 告 期 公 司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召 开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会 议 编 号 召 开 时 间 会 议 内 容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2012 年 5 月 20 日 2012 年 9 月 8 日 2012 年 11 月 20 日 1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2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下 半 年 内 部 审 计 计 划 1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上 半 年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2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会 计 制 度 1 关 于 公 司 变 更 内 部 审 计 负 责 人 的 议 案 2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第 3 季 度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200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第 八 次 会 议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第 九 次 会 议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2013 年 1 月 15 日 2013 年 5 月 2 日 2013 年 8 月 20 日 2013 年 11 月 29 日 2014 年 2 月 8 日 2014 年 5 月 29 日 2014 年 8 月 10 日 1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2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及 2013 年 财 务 预 算 报 告 3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2 年 度 下 半 年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4 关 于 审 议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内 部 审 计 计 划 的 议 案 5 关 于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性 核 查 的 议 案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第 1 季 度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上 半 年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1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三 季 度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 2 关 于 审 议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内 部 审 计 计 划 的 议 案 1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2013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及 报 告 期 (2011 年 年 ) 审 计 报 告 的 议 案 ; 2 关 于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独 立 性 核 查 的 议 案 ; 3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2013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的 议 案 ; 4 关 于 确 认 2013 年 度 关 联 交 易 及 2014 年 度 预 计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 5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2013 年 度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的 议 案 ; 6 关 于 聘 任 公 司 2014 年 度 审 计 机 构 的 议 案 1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2014 年 一 季 度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1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报 告 期 (2011 年 1 月 年 6 月 ) 审 计 报 告 的 议 案 ; 2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2014 年 上 半 年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的 议 案 ; 3 关 于 确 认 2014 年 上 半 年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 4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2014 年 第 二 季 度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的 议 案
201 1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2014 年 第 三 季 度 内 部 11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2014 年 12 月 10 日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2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2015 年 内 部 审 计 计 划 的 议 案 1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2014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及 报 告 期 (2012 年 年 ) 审 计 报 告 的 议 案 ; 2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2014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12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2015 年 3 月 9 日 我 评 价 报 告 的 议 案 ; 3 关 于 确 认 2014 年 度 关 联 交 易 及 2015 年 度 预 计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 4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2014 年 度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的 议 案 ; 5 关 于 聘 任 公 司 2015 年 度 审 计 机 构 的 议 案 13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2015 年 5 月 29 日 1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2015 年 度 第 一 季 度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的 议 案 ; 1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一 期 (2012 年 1 月 年 6 月 ) 审 计 报 告 的 议 案 ; 2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2015 年 上 半 年 内 部 控 14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2015 年 8 月 10 日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的 议 案 ; 3 关 于 确 认 2015 年 上 半 年 关 联 交 易 公 允 性 的 议 案 ; 4 关 于 审 议 公 司 2015 年 第 二 季 度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的 议 案 ; 1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15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2015 年 10 月 19 日 度 三 季 度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 2 关 于 审 议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内 部 审 计 计 划 的 议 案 1 审 议 关 于 聘 任 公 司 2016 年 度 审 计 机 构 的 议 案 ; 2 审 议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度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的 议 案 ; 16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2016 年 1 月 20 日 3 审 议 关 于 确 认 2015 年 度 关 联 交 易 及 2016 年 度 预 计 日 常 关 联 交 易 的 议 案 ; 4 审 议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度 审 计 报 告 及 IPO 报 告 期 (2013 年 年 ) 审 计 报 告 的 议 案 5 审 议 关 于 公 司 2015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的 议 案 3 提 名 委 员 会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成 员 为 刘 岳 屏 谢 秉 政 孙 先 锦 等 3 人, 由 刘 岳 屏 担 任 提 名 委 员 会 主 任 委 员
202 公 司 制 定 了 提 名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对 提 名 委 员 会 的 职 责 权 限 决 策 程 序 议 事 规 则 等 做 了 详 细 规 定 提 名 委 员 会 分 为 例 会 和 临 时 会 议 提 名 委 员 会 例 会 每 年 至 少 召 开 一 次, 由 提 名 委 员 会 主 任 委 员 负 责 召 集, 主 任 委 员 因 故 不 能 履 行 职 务 时, 由 主 任 委 员 指 定 的 其 他 委 员 召 集 ; 主 任 委 员 也 未 指 定 人 选 的, 由 提 名 委 员 会 的 其 他 一 名 委 员 ( 独 立 董 事 ) 召 集 临 时 会 议 由 提 名 委 员 会 委 员 提 议 召 开 提 名 委 员 会 会 议 应 在 会 议 召 开 前 七 天 通 知 全 体 委 员, 会 议 由 主 任 委 员 主 持, 主 任 委 员 不 能 出 席 时 可 以 委 托 其 他 一 名 委 员 ( 独 立 董 事 ) 主 持 提 名 委 员 会 会 议 应 由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的 委 员 出 席 方 可 举 行 ; 每 一 名 委 员 有 一 票 表 决 权 ; 会 议 做 出 的 决 议, 必 须 经 全 体 委 员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提 名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权 限 是 : (1) 根 据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情 况 资 产 规 模 和 股 权 结 构 对 董 事 会 的 规 模 和 构 成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建 议 ; (2) 研 究 董 事 总 经 理 和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选 择 标 准 和 程 序, 并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建 议 ; (3) 广 泛 搜 寻 合 格 的 董 事 总 经 理 和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人 选 ; (4) 对 董 事 候 选 人 和 总 经 理 人 选 进 行 审 查 并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书 面 建 议 ; (5) 对 须 提 请 董 事 会 聘 任 的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审 查 并 提 出 书 面 建 议 ; (6) 公 司 董 事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报 告 期 公 司 提 名 委 员 会 的 召 开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会 议 编 号 召 开 时 间 会 议 内 容 1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2012 年 5 月 20 日 关 于 复 核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履 职 能 力 的 议 案 2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2013 年 11 月 29 日 关 于 聘 任 公 司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的 议 案 3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2014 年 11 月 12 日 关 于 复 核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履 职 能 力 的 议 案 4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2015 年 1 月 30 日 关 于 提 名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候 选 人 的 议 案 4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公 司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成 员 为 孙 先 锦 申 金 冬 汤 海 鹏 等 3 人, 由 孙
203 先 锦 担 任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主 任 委 员 公 司 制 定 了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工 作 细 则, 对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的 职 责 权 限 决 策 程 序 议 事 规 则 等 做 了 详 细 规 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分 为 例 会 和 临 时 会 议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例 会 每 年 至 少 召 开 一 次, 由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主 任 委 员 负 责 召 集, 主 任 委 员 因 故 不 能 履 行 职 务 时, 由 主 任 委 员 指 定 的 其 他 委 员 召 集 ; 主 任 委 员 未 指 定 人 选 的, 由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的 其 他 一 名 委 员 召 集 临 时 会 议 由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委 员 提 议 召 开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会 议 应 在 会 议 召 开 前 七 天 通 知 全 体 委 员, 会 议 由 主 任 委 员 主 持, 主 任 委 员 不 能 出 席 时 可 以 委 托 其 他 一 名 委 员 主 持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会 议 应 由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的 委 员 出 席 方 可 举 行 ; 每 一 名 委 员 有 一 票 表 决 权 ; 会 议 做 出 的 决 议, 必 须 经 全 体 委 员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薪 酬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权 限 是 : (1) 根 据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管 理 岗 位 的 主 要 范 围 职 责 重 要 性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企 业 相 关 岗 位 的 薪 酬 水 平 制 定 薪 酬 计 划 或 方 案 ; (2) 薪 酬 计 划 或 方 案 主 要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绩 效 评 价 标 准 程 序 及 主 要 评 价 体 系, 奖 励 和 惩 罚 的 主 要 方 案 和 制 度 等 ; (3) 审 查 公 司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并 对 其 进 行 年 度 绩 效 考 评 ; (4) 负 责 对 公 司 薪 酬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 (5) 公 司 董 事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报 告 期 公 司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的 召 开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会 议 编 号 召 开 时 间 会 议 内 容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关 于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2012 年 9 月 8 日 2012 年 半 年 度 工 作 绩 效 评 价 的 议 案 关 于 制 定 <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 的 2013 年 1 月 15 日 议 案 1 关 于 2013 年 度 公 司 董 事 薪 酬 方 案 的 议 案 ; 2013 年 11 月 29 日 2 关 于 2013 年 度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方 案 的 议 案
204 1 关 于 2014 年 度 公 司 董 事 薪 酬 方 案 的 议 案 ; 2 关 于 2014 年 度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方 案 的 议 案 3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2014 年 2 月 8 日 1 关 于 审 议 2015 年 度 公 司 董 事 薪 酬 方 案 的 议 案 2 关 于 审 议 2015 年 度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方 案 的 议 案 3 关 于 审 议 <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B 版 的 议 案 4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2015 年 3 月 9 日 5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2016 年 1 月 4 日 关 于 审 议 < 薪 酬 管 理 制 度 >C 版 的 议 案 1 关 于 审 议 2016 年 度 公 司 董 事 薪 酬 方 案 的 议 案 2 关 于 审 议 2016 年 度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方 案 的 议 案 6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2016 年 2 月 1 日 5 审 计 部 公 司 制 定 了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对 审 计 部 的 工 作 内 容 职 责 权 限 工 作 的 具 体 实 施 和 程 序 等 做 了 详 细 规 定 审 计 部 的 主 要 工 作 和 权 限 为 : 至 少 每 季 度 向 审 计 委 员 会 报 告 一 次, 内 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内 部 审 计 计 划 的 执 行 情 况 以 及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中 发 现 的 问 题 ; 审 计 部 应 当 在 每 个 会 计 年 度 结 束 前 两 个 月 向 审 计 委 员 会 提 交 下 一 年 度 的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计 划, 并 在 每 个 会 计 年 度 结 束 后 两 个 月 内 向 审 计 委 员 会 提 交 上 年 度 的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审 计 部 应 当 将 审 计 重 要 的 对 外 投 资 购 买 和 出 售 资 产 对 外 担 保 关 联 交 易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及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等 事 项 作 为 年 度 工 作 计 划 的 必 备 内 容 审 计 部 应 当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实 施 适 当 的 审 查 程 序, 评 价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并 至 少 每 年 向 审 计 委 员 会 提 交 一 次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评 价 报 告 应 当 说 明 审 查 和 评 价 内 部 控 制 的 目 的 范 围 审 查 结 论 及 对 改 善 内 部 控 制 的 建 议 在 审 计 管 辖 的 范 围 内, 审 计 部 的 主 要 权 限 有 : (1) 根 据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的 需 要, 要 求 有 关 部 门 按 时 报 送 计 划 预 算 报 表 和 有 关 文 件 资 料 等 ; (2) 审 计 会 计 报 表 账 簿 凭 证 资 金 及 其 财 产, 监 测 财 务 会 计 软 件, 查 阅 有 关 文 件 和 资 料 ; (3) 根 据 工 作 需 要 参 加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和 列 席 有 关 部 门 的 例 会 ;
205 (4) 对 审 计 中 的 有 关 事 项 向 有 关 部 门 ( 人 员 ) 进 行 调 查 并 索 取 证 明 材 料, 要 求 有 关 部 门 负 责 人 在 审 计 工 作 底 稿 上 签 署 意 见, 对 有 关 审 计 事 项 写 出 书 面 说 明 材 料 ; (5) 对 正 在 进 行 的 严 重 违 反 财 经 法 规 公 司 规 章 制 度 或 严 重 失 职 可 能 造 成 重 大 经 济 损 失 的 行 为, 有 权 做 出 制 止 决 定 并 及 时 报 告 董 事 会 ; 对 已 经 造 成 重 大 经 济 损 失 和 影 响 的 行 为,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处 理 的 建 议 ; (6) 对 阻 挠 破 坏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以 及 拒 绝 提 供 有 关 资 料 的 部 门 和 人 员, 报 董 事 会 核 准 并 经 董 事 长 批 准 可 采 取 必 要 的 临 时 措 施, 并 提 出 追 究 有 关 人 员 责 任 的 建 议 ; (7) 在 审 计 过 程 中 发 现 可 能 转 移 隐 匿 篡 改 毁 弃 会 计 凭 证 会 计 账 簿 会 计 报 表 以 及 其 他 与 审 计 事 项 有 关 的 资 料 的, 经 审 计 委 员 会 批 准, 审 计 部 有 权 暂 时 予 以 封 存 ; (8) 经 董 事 会 核 准, 出 具 审 计 意 见 书, 提 出 改 进 管 理 提 高 效 益 的 建 议, 检 查 采 纳 审 计 意 见 和 执 行 审 计 决 定 的 情 况 此 外, 审 计 部 应 当 在 重 要 的 对 外 投 资 事 项 重 要 的 购 买 和 出 售 资 产 事 项 重 要 的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和 重 要 的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发 生 后 及 时 进 行 审 计 报 告 期 公 司 内 部 审 计 部 门 的 工 作 情 况 如 下 : 序 报 告 提 交 日 期 工 作 内 容 号 年 1 月 7 日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内 部 审 计 计 划 年 4 月 28 日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第 1 季 度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年 8 月 2 日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上 半 年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年 10 月 31 日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第 3 季 度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年 11 月 25 日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内 部 审 计 计 划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年 1 月 27 日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年 4 月 25 日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一 季 度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年 7 月 28 日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二 季 度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上 半 年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年 10 月 28 日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三 季 度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年 11 月 30 日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内 部 审 计 计 划 年 1 月 21 日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206 年 1 月 30 日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4 年 度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年 4 月 15 日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一 季 度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年 7 月 20 日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二 季 度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上 半 年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年 1 月 20 日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报 告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度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二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情 况 本 公 司 已 依 法 建 立 健 全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近 三 年,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也 未 受 到 过 重 大 处 罚 三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资 金 占 用 和 对 外 担 保 的 情 况 公 司 有 严 格 的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不 存 在 资 金 被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以 借 款 代 偿 债 务 代 垫 款 项 或 其 他 方 式 占 用 的 情 形 公 司 的 公 司 章 程 中 已 明 确 对 外 担 保 的 审 批 权 限 和 审 议 程 序, 不 存 在 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进 行 违 规 担 保 的 情 形 四 发 行 人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情 况 ( 一 )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建 设 公 司 董 事 会 和 管 理 层 十 分 重 视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的 建 立 工 作, 通 过 公 司 治 理 的 完 善, 内 部 组 织 架 构 的 健 全, 内 控 制 度 的 修 订, 已 初 步 建 立 了 一 个 科 学 合 理 有 效 且 适 合 本 公 司 行 业 特 点 和 股 权 结 构 的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1 公 司 制 定 了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细 则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及 一 系 列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制 度 2 公 司 的 会 计 核 算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按 照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规 范 - 基 本 规 范, 制 定 了 各 项 财 务 内 控 制 度, 如 存 货 管 理 制 度 分 支 机 构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财 务 付 款 及 费 用 报 销 规 范 物 流 管 理 制 度 成 本 核 算 制 度 等 3 公 司 制 订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涵 盖 了 销 售 与 收 款 流 程 管 理 采 购 与 付 款
207 流 程 管 理 生 产 与 仓 储 流 程 管 理 人 事 与 工 薪 管 理 筹 资 与 投 资 管 理 货 币 资 金 管 理 等 公 司 管 理 的 各 个 主 要 方 面 4 公 司 建 立 了 资 金 管 理 规 定, 对 库 存 现 金 使 用 范 围 收 支 管 理 银 行 印 鉴 管 理 保 险 柜 管 理 银 行 账 户 管 理 银 行 单 据 管 理 等 方 面 予 以 明 确 规 定 ( 二 ) 公 司 管 理 层 的 自 我 评 估 意 见 公 司 董 事 会 和 管 理 层 十 分 重 视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的 建 立 工 作, 通 过 公 司 治 理 的 完 善, 内 部 组 织 架 构 的 健 全, 内 控 制 度 的 修 订, 已 初 步 建 立 了 一 个 科 学 合 理 有 效 且 适 合 本 公 司 行 业 特 点 和 股 权 结 构 的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1 本 公 司 确 知 建 立 健 全 并 有 效 执 行 内 部 控 制 是 本 公 司 管 理 当 局 的 责 任, 本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相 关 制 度, 其 目 的 是 为 保 证 业 务 活 动 的 有 效 进 行, 保 护 资 产 的 安 全 和 完 整, 防 止 发 现 和 纠 正 错 误 和 舞 弊, 保 证 会 计 资 料 的 真 实 合 法 完 整 等 目 标 的 达 成 提 供 合 理 的 保 证 2 本 公 司 已 按 照 既 定 内 部 控 制 检 查 监 督 的 计 划 完 成 工 作, 内 部 控 制 检 查 监 督 的 工 作 计 划 涵 盖 了 内 部 控 制 的 主 要 方 面 和 全 部 过 程, 为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执 行 反 馈 完 善 提 供 了 合 理 的 保 证 3 任 何 内 部 控 制 均 有 其 固 有 的 限 制, 不 论 设 计 如 何 完 善,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也 仅 能 对 上 述 目 标 的 达 成 提 供 合 理 的 保 证, 而 且 由 于 环 境 情 况 的 改 变,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可 能 随 之 改 变 由 于 本 公 司 的 内 部 控 制 设 有 自 我 监 控 的 功 能, 内 控 缺 陷 一 经 辨 认, 本 公 司 即 采 取 更 正 行 动 4 本 公 司 已 按 照 上 述 要 求, 评 估 了 内 部 控 制 设 计 的 完 整 性 合 理 性 和 执 行 的 有 效 性 我 们 确 信 公 司 按 照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规 范 - 基 本 规 范 及 其 他 控 制 标 准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对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财 务 报 表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综 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认 为 : 本 公 司 现 有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已 基 本 建 立 健 全, 能 够 适 应 公 司 管 理 的 要 求 和 发 展 的 需 要, 能 够 对 编 制 真 实 公 允 的 财 务 报 表 提 供 合 理 的 保 证, 能 够 对 公 司 各 项 业 务 活 动 的 健 康 运 行 及 国 家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内 部 规 章 制 度 的 贯 彻 执 行 提 供 保 证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制 订 以 来, 各 项 制 度 得 到 了 有 效 的 实 施 ( 三 )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的 鉴 证 意 见 正 中 珠 江 对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进 行 了 审 核, 并 出 具 了 广 会 专 字 2016 G 号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认 为 : 比 音 勒 芬 按 照 内 部 会 计 控 制 规
208 范 基 本 规 范 以 及 其 他 控 制 标 准 于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与 财 务 报 表 相 关 的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209 第 十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本 节 财 务 会 计 数 据 及 其 分 析 说 明 反 映 公 司 报 告 期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引 用 的 财 务 数 据, 非 经 特 别 说 明, 均 引 自 正 中 珠 江 出 具 的 广 会 审 字 2016 G 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一 近 三 年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会 计 报 表 ( 一 ) 发 行 人 财 务 报 表 资 产 负 债 表 编 制 单 位 :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单 位 : 元 )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318,507, ,497, ,565,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41,380, ,533, ,425, 预 付 款 项 25,104, ,275, ,607, 应 收 利 息 280, ,096,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23,282, ,406, ,430, 存 货 193,407, ,969, ,455,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601,962, ,779, ,484, 非 流 动 资 产 : 固 定 资 产 2,406, ,558, ,388, 在 建 工 程 14,491, ,993, ,323,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无 形 资 产 34,418, ,464, ,778,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26,989, ,745, ,124,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4,197, ,210, ,017,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82,504, ,972, ,632, 资 产 总 计 684,466, ,752, ,117,
210 资 产 负 债 表 ( 续 ) 编 制 单 位 :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单 位 : 元 )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票 据 ,425, 应 付 账 款 22,237, ,646, ,396, 预 收 款 项 77,138, ,008, ,800,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21,888, ,552, ,278, 应 交 税 费 14,364, ,833, ,121, 应 付 利 息 , 应 付 股 利 其 他 应 付 款 12,492, ,108, ,694,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000,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9,257, ,706, ,966,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57,379, ,855, ,724,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000,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000, 负 债 合 计 157,379, ,855, ,724, 股 东 权 益 : 股 本 80,000, ,000, ,000, 资 本 公 积 33,529, ,529, ,529,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盈 余 公 积 41,355, ,036, ,286, 未 分 配 利 润 372,201, ,330, ,576,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527,087, ,896, ,392,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总 计 684,466, ,752, ,117,
211 利 润 表 编 制 单 位 :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单 位 : 元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一 营 业 收 入 753,613, ,682, ,276, 减 : 营 业 成 本 281,358, ,436, ,424,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8,042, ,204, ,647, 销 售 费 用 228,997, ,494, ,153, 管 理 费 用 73,379, ,226, ,406, 财 务 费 用 -3,651, ,749,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2,272, ,935, ,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投 资 收 益 1,178, ,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二 营 业 利 润 164,393, ,455, ,361,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1,573, ,338, ,303,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30,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314, , ,527,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2, , ,282, 三 利 润 总 额 165,652, ,568, ,137,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42,462, ,064, ,262, 四 净 利 润 123,190, ,504, ,875, 五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六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123,190, ,504, ,875,
212 现 金 流 量 表 编 制 单 位 :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单 位 : 元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849,667, ,056, ,066,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6,521, ,216, ,669,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856,188, ,273, ,736,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356,608, ,807, ,800,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141,523, ,771, ,312,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115,431, ,217, ,998,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04,397, ,059, ,429,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717,961, ,855, ,539,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38,227, ,417, ,196,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1,178, ,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而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71,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00,000, ,00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201,249, ,321,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33,467, ,671, ,572, 投 资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00,000, ,00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233,467, ,671, ,572,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2,217, ,349, ,572,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借 款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偿 还 债 务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 20,000, ,000, 分 配 股 利 或 偿 付 利 息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 107, ,505,
213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 20,107, ,505,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20,107, ,505,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06,009, ,960, ,118,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212,497, ,537, ,418,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318,507, ,497, ,537, 二 审 计 意 见 正 中 珠 江 接 受 本 公 司 的 委 托, 对 本 公 司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和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5 年 度 的 利 润 表 现 金 流 量 表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进 行 了 审 计, 并 出 具 了 广 会 审 字 2016 G 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审 计 报 告 审 计 意 见 如 下 : 我 们 认 为, 比 音 勒 芬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公 允 反 映 了 比 音 勒 芬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及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及 2015 年 度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三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的 基 础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基 础,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进 行 确 认 和 计 量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执 行 财 政 部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财 会 号 ) 及 其 后 续 规 定 四 报 告 期 内 采 用 的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 一 )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1 销 售 商 品 公 司 销 售 商 品 取 得 的 收 入, 在 下 列 条 件 均 能 满 足 时 予 以 确 认 : 公 司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 公 司 既 没 有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控 制 ;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公 司 ; 相 关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公 司 销 售 主 要 分 为 两 种 模 式 : 直 营 ( 包 括 联 营 和 非 联 营 方 式 ) 模 式 和 加 盟 模 式, 这 两 种 模 式 下 销 售 收 入 的 确 认 方 法 分 别 为 :
214 (1) 直 营 模 式 :1 在 联 营 方 式 下, 公 司 根 据 与 联 营 方 ( 包 括 商 场 机 场 和 高 尔 夫 球 会 ) 签 订 的 协 议, 由 联 营 方 在 产 品 交 付 予 顾 客 时 统 一 向 顾 客 收 取 全 部 款 项, 公 司 于 收 到 联 营 方 出 具 的 结 算 清 单 时, 按 扣 除 联 营 方 分 成 后 的 销 售 净 额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2 在 非 联 营 方 式 下, 公 司 在 产 品 已 交 付 予 顾 客 并 收 取 货 款 时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2) 加 盟 模 式 : 公 司 在 产 品 已 交 付 予 客 户, 并 取 得 客 户 的 确 认 文 件 时 确 认 销 售 收 入 2 提 供 劳 务 提 供 劳 务 取 得 的 收 入, 在 下 列 条 件 均 能 满 足 时 采 用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予 以 确 认 :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与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 交 易 中 的 完 工 进 度 能 够 可 靠 地 确 定 ; 交 易 中 已 发 生 和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如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且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按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收 入 ;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不 能 够 全 部 得 到 补 偿 的, 按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收 入 ;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全 部 不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不 确 认 收 入 3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提 供 他 人 使 用 公 司 资 产 取 得 收 入, 在 下 列 条 件 均 能 满 足 时 予 以 确 认 : 与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能 够 流 入 公 司 ;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提 供 他 人 使 用 本 公 司 的 资 产 等 而 应 收 的 使 用 费 收 入, 按 有 关 合 同 协 议 规 定 的 收 费 时 间 和 方 法 计 算 确 认 营 业 收 入 ( 二 )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确 认 标 准 和 计 提 方 法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判 断 依 据 或 金 额 标 准 :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是 指 应 收 款 项 余 额 占 本 公 司 前 五 名 或 占 应 收 款 项 余 额 10% 以 上 的 款 项 (2)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 期 末 对 于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经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参 照 信 用 风 险 组 合 以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2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应 收 款 项 :
215 组 合 名 称 确 定 组 合 的 依 据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账 龄 组 合 相 同 账 龄 的 应 收 款 项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账 龄 分 析 法 以 账 龄 为 信 用 风 险 组 合 的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年 年 年 以 上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 对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已 发 生 减 值 的 单 项 非 重 大 应 收 款 项,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三 ) 存 货 核 算 方 法 1 存 货 的 分 类 存 货 分 为 : 原 材 料 库 存 商 品 委 托 加 工 物 资 2 存 货 的 核 算 存 货 取 得 时 按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领 用 或 发 出 时 按 加 权 平 均 法 核 算 3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存 货 采 用 永 续 盘 存 制 4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确 认 和 计 提 按 照 单 个 存 货 项 目 以 可 变 现 净 值 低 于 账 面 成 本 的 差 额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产 成 品 和 用 于 出 售 的 材 料 等 可 直 接 用 于 出 售 的 存 货, 以 该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需 要 经 过 加 工 的 材 料 存 货, 以 所 生 产 的 产 成 品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四 ) 固 定 资 产 计 价 和 折 旧 方 法 1 固 定 资 产 的 标 准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是 指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服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的 使 用 年 限 超 过 1 年 的 有 形 资 产 2 固 定 资 产 的 分 类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分 为 : 房 屋 建 筑 物 运 输 工 具 机 器 设 备 及 办 公 设 备
216 3 固 定 资 产 的 计 价 和 折 旧 方 法 固 定 资 产 按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并 按 直 线 法 计 提 折 旧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预 计 使 用 年 限 预 计 残 值 率 和 年 折 旧 率 列 示 如 下 : 固 定 资 产 类 别 预 计 使 用 年 限 年 折 旧 率 (%) 预 计 残 值 率 (%) 房 屋 建 筑 物 运 输 工 具 机 器 设 备 3~ 办 公 设 备 3~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末 对 固 定 资 产 逐 项 进 行 检 查, 如 果 由 于 市 价 持 续 下 跌, 或 技 术 陈 旧 损 坏 长 期 闲 置 等 原 因, 导 致 固 定 资 产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则 按 照 其 差 额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得 转 回 可 收 回 金 额 根 据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资 产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则 按 照 资 产 在 持 续 使 用 过 程 中 和 最 终 处 置 时 所 产 生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选 择 恰 当 的 折 现 率 对 其 进 行 折 现 后 的 金 额 加 以 确 定 ( 五 ) 在 建 工 程 核 算 方 法 1 在 建 工 程 的 类 别 在 建 工 程 按 工 程 项 目 进 行 明 细 核 算, 具 体 核 算 内 容 包 括 : 建 筑 工 程 安 装 工 程 在 安 装 设 备 待 摊 支 出 等 2 在 建 工 程 的 计 量 在 建 工 程 以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按 照 实 际 发 生 的 支 出 确 定 其 工 程 成 本, 工 程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因 进 行 试 运 转 发 生 的 净 支 出 计 入 工 程 成 本 工 程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取 得 的 试 运 转 过 程 中 形 成 的 能 够 对 外 销 售 的 产 品, 其 发 生 的 成 本, 计 入 在 建 工 程 成 本, 销 售 或 结 转 为 产 成 品 时, 按 实 际 销 售 收 入 或 者 预 计 售 价 冲 减 在 建 工 程 成 本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借 入 的 专 门 借 款 或 占 用 了 一 般 借 款 发 生 的 借 款 利 息 以 及 专 门 借 款 发 生 的 辅 助 费 用, 在 所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之 前 按 可 资 本 化 金 额 计 入 资 产 成 本, 其 后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3 在 建 工 程 结 转 为 固 定 资 产 的 标 准 和 时 点
217 在 建 工 程 在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转 作 固 定 资 产 所 建 造 的 固 定 资 产 已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但 尚 未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手 续 的, 自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之 日 起, 根 据 工 程 预 算 造 价 或 者 工 程 实 际 成 本 等, 按 估 计 的 价 值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并 按 照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政 策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待 办 理 了 竣 工 决 算 手 续 后 再 对 原 估 计 值 进 行 调 整, 但 不 调 整 原 已 计 提 的 折 旧 额 4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末 对 在 建 工 程 进 行 全 面 检 查, 如 果 在 建 工 程 存 在 长 期 停 建 且 预 计 未 来 3 年 内 不 重 新 开 工 所 建 项 目 无 论 在 性 能 或 技 术 上 已 经 落 后 且 给 企 业 带 来 的 经 济 效 益 具 有 很 大 的 不 确 定 性 以 及 其 他 足 以 证 明 在 建 工 程 已 经 发 生 减 值 的 情 形 时, 按 单 个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在 建 工 程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得 转 回 ( 六 ) 无 形 资 产 计 价 和 摊 销 方 法 1 无 形 资 产 的 计 量 外 购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按 使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所 发 生 的 实 际 支 出 计 价 ;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成 本 ;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作 为 成 本, 但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 接 受 债 务 人 以 非 现 金 资 产 抵 偿 债 务 方 式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或 以 应 收 债 权 换 入 无 形 资 产 的, 按 换 入 无 形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入 账 ; 非 货 币 性 交 易 投 入 的 无 形 资 产, 以 该 项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和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作 为 入 账 成 本 2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估 计 该 使 用 寿 命 的 年 限 内 按 直 线 法 摊 销 ; 无 法 预 见 无 形 资 产 为 公 司 带 来 未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期 限 的, 视 为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不 进 行 摊 销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为 土 地 使 用 权 商 标 及 软 件, 其 中 土 地 使 用 权 按 使 用 期 限 平 均 摊 销, 商 标 按 10 年 摊 销, 软 件 按 3 年 摊 销 3 无 形 资 产 支 出 满 足 资 本 化 的 条 件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 (1)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2)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3)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218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无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能 够 证 明 其 有 用 性 ;(4)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5)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4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末 对 无 形 资 产 进 行 全 面 检 查, 如 果 无 形 资 产 存 在 已 被 其 他 新 技 术 所 替 代 而 使 其 为 企 业 创 造 经 济 效 益 的 能 力 受 到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某 项 无 形 资 产 的 市 价 大 幅 下 跌 且 在 剩 余 摊 销 年 限 内 预 期 不 会 恢 复 某 项 无 形 资 产 已 超 过 法 律 保 护 期 限 但 仍 有 部 分 使 用 价 值 以 及 其 他 足 以 证 明 某 项 无 形 资 产 已 经 发 生 减 值 的 情 形 时, 按 单 项 预 计 可 收 回 金 额 与 账 面 价 值 差 额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得 转 回 ( 七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方 法 本 公 司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是 指 已 经 支 出, 但 受 益 期 限 在 一 年 以 上 ( 不 含 一 年 ) 的 各 项 费 用, 包 括 店 面 装 修 费 和 办 公 楼 装 修 费 长 期 待 摊 的 费 用 按 形 成 时 发 生 的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采 用 直 线 法 在 受 益 年 限 内 平 均 摊 销, 其 中 店 面 装 修 费 的 摊 销 年 限 为 3 年, 办 公 楼 装 修 费 的 摊 销 年 限 为 5 年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项 目 不 能 使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受 益 的, 将 尚 未 摊 销 的 该 项 目 的 摊 余 价 值 全 部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 八 ) 预 计 负 债 的 确 认 标 准 和 计 量 方 法 1 预 计 负 债 的 确 认 标 准 当 与 对 外 担 保 未 决 诉 讼 或 仲 裁 产 品 质 量 保 证 裁 员 计 划 亏 损 合 同 重 组 义 务 固 定 资 产 弃 置 义 务 等 或 有 事 项 相 关 的 业 务 同 时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时, 确 认 为 负 债 :1 该 义 务 是 公 司 承 担 的 现 时 义 务 ;2 该 义 务 的 履 行 很 可 能 导 致 经 济 利 益 流 出 企 业 ;3 该 义 务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预 计 负 债 的 计 量 方 法 预 计 负 债 按 照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并 综 合 考 虑 与 或 有 事 项 有 关 的 风 险 不 确 定 性 和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等 因 素 货 币 时 间 价 值 影 响 重 大 的, 通 过 对 相 关 未 来 现 金 流 出 进 行 折 现 后 确 定 最 佳 估 计 数 所 需 支 出 存 在 一 个 连 续 范 围, 且 该 范 围 内 各 种 结 果 发 生 的 可 能 性 相 同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按 该 范 围 的 中 间 值 确 定 ; 在 其 他 情 况 下, 最 佳 估 计 数 按 如 下 方 法 确 定 :1 或 有 事 项 涉 及 单
219 个 项 目 时, 最 佳 估 计 数 按 最 可 能 发 生 金 额 确 定 ;2 或 有 事 项 涉 及 多 个 项 目 时, 最 佳 估 计 数 按 各 种 可 能 发 生 额 及 其 发 生 概 率 计 算 确 定 ;3 公 司 清 偿 预 计 负 债 所 需 支 出 全 部 或 部 分 预 期 由 第 三 方 或 其 他 方 补 偿 的, 则 补 偿 金 额 在 基 本 确 定 能 收 到 时, 作 为 资 产 单 独 确 认 每 个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预 计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如 有 改 变 则 对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调 整 以 反 映 当 前 最 佳 估 计 数 ( 九 ) 职 工 薪 酬 职 工 薪 酬 包 括 在 职 工 为 公 司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公 司 给 予 职 工 各 种 形 式 的 报 酬 以 及 其 他 相 关 支 出, 包 括 支 付 的 职 工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补 贴 和 职 工 福 利 费, 以 及 为 职 工 缴 纳 医 疗 保 险 费 养 老 保 险 费 失 业 保 险 费 工 伤 保 险 费 和 生 育 保 险 费 等 社 会 保 险 费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等 在 职 工 劳 动 合 同 到 期 之 前 解 除 与 职 工 的 劳 动 关 系 或 者 为 鼓 励 职 工 自 愿 接 受 裁 减 而 给 予 补 偿 的 建 议 (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计 划 或 裁 减 建 议 即 将 实 施, 且 企 业 不 能 单 方 面 撤 回 ), 公 司 确 认 由 此 而 产 生 的 预 计 负 债, 同 时 计 入 当 期 费 用 除 因 解 除 与 职 工 的 劳 动 关 系 给 予 的 补 偿 外, 公 司 于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期 间 确 认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并 根 据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受 益 对 象 计 入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和 费 用 ( 十 ) 政 府 补 助 政 府 补 助 是 指 公 司 从 政 府 无 偿 取 得 货 币 性 资 产 和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不 包 括 政 府 作 为 所 有 者 投 入 的 资 本 政 府 补 助 分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和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政 府 补 助 在 能 够 满 足 政 府 补 助 所 附 的 条 件, 且 能 够 收 到 时 确 认 政 府 补 助 为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收 到 或 应 收 的 金 额 计 量 政 府 补 助 为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够 可 靠 取 得 的,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按 照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的 政 府 补 助,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相 关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用 于 补 偿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和 损 失 的,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用 于 补 偿 已 经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和 损 失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已 确 认 的 政 府 补 助 需 要 返 还 时, 存 在 相 关 递 延 收 益 余 额 的, 冲 减 相 关 递 延 收 益 账 面 余 额, 超 出 部 分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不 存 在 相 关 递 延 收 益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十 一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公 司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进 行 所 得 税 的 会 计 处 理 所 得 税 包 括 当 期 所 得 税
220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除 与 直 接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或 股 东 权 益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相 关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或 股 东 权 益, 以 及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调 整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外, 其 余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或 收 益 均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公 司 对 于 当 期 和 以 前 期 间 形 成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或 资 产, 按 照 税 法 规 定 计 算 的 预 期 应 交 纳 或 返 还 的 所 得 税 金 额 计 量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分 别 根 据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和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确 定, 按 照 预 期 收 回 资 产 或 清 偿 债 务 期 间 的 适 用 税 率 计 量 1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确 认 公 司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由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但 是 同 时 具 有 下 列 特 征 的 交 易 中 因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所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不 予 确 认 :(1) 该 项 交 易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2) 交 易 发 生 时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公 司 对 与 子 公 司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转 回 ; 未 来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公 司 对 于 能 够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以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的 未 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确 认 除 下 列 情 况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外, 本 公 司 确 认 所 有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商 誉 的 初 始 确 认 ;(2) 同 时 满 足 具 有 下 列 特 征 的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1 该 项 交 易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2 交 易 发 生 时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3) 公 司 对 与 子 公 司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产 生 相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1 投 资 企 业 能 够 控 制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转 回 的 时 间 ;2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不 会 转 回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公 司 对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进 行 复 核, 如 果 未 来 期 间 很 可 能 无 法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以 抵 扣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利 益, 减 记 递 延
221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很 可 能 获 得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减 记 的 金 额 予 以 转 回 如 果 拥 有 以 净 额 结 算 当 期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当 期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法 定 权 利, 且 递 延 所 得 税 与 同 一 应 纳 税 主 体 和 同 一 税 收 征 管 部 门 相 关, 则 将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 十 二 )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的 变 更 自 2014 年 1 月 26 日 起,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陆 续 修 订 和 颁 布 了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9 号 职 工 薪 酬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0 号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3 号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7 号 金 融 工 具 列 报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9 号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40 号 合 营 安 排 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41 号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权 益 的 披 露 等 具 体 准 则, 公 司 对 具 体 执 行 的 会 计 政 策 和 相 关 会 计 科 目 核 算 进 行 变 更 调 整 本 次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除 对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披 露 格 式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外, 对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财 务 报 表 项 目 金 额 未 产 生 任 何 影 响 公 司 自 2014 年 7 月 1 日 起 执 行 上 述 准 则 除 前 述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外, 报 告 期 内 无 其 他 重 大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事 项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事 项 ( 十 三 ) 前 期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本 报 告 期 内 无 前 期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事 项 五 税 项 本 公 司 主 要 的 应 纳 税 项 列 示 如 下 : 税 目 纳 税 ( 费 ) 基 础 税 ( 费 ) 率 增 值 税 销 售 额 17% 城 建 税 应 缴 流 转 税 额 7% 教 育 费 附 加 应 缴 流 转 税 额 3%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应 缴 流 转 税 额 2%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25% 六 分 部 信 息 本 公 司 分 产 品 业 务 收 入 和 分 地 区 业 务 收 入 的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第 十 一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之 二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之 ( 一 )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分 析
222 七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依 据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本 公 司 近 三 年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 单 位 : 元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1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包 括 已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冲 销 部 分 27, , ,282, 越 权 审 批, 或 无 正 式 批 准 文 件, 或 偶 发 性 的 税 收 返 还 减 免 162,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但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符 合 国 家 政 策 规 定 按 照 一 定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持 续 享 受 的 政 府 1,265, ,000, ,156, 补 助 除 外 4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对 非 金 融 企 业 收 取 的 资 金 占 用 费 公 司 取 得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取 得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产 生 的 收 益 6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损 益 委 托 他 人 投 资 或 管 理 资 产 的 损 益 因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如 遭 受 自 然 灾 害 而 计 提 的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债 务 重 组 损 益 企 业 重 组 费 用, 如 安 置 职 工 的 支 出 整 合 费 用 等 交 易 价 格 显 失 公 允 的 交 易 产 生 的 超 过 公 允 价 值 部 分 的 损 益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子 公 司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的 当 期 净 损 益 与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无 关 的 或 有 事 项 产 生 的 损 益 除 同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有 效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外,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以 及 处 置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15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的 应 收 款 项 减 值 准 备 转 回 对 外 委 托 贷 款 取 得 的 损 益
223 17 采 用 公 允 价 值 模 式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产 生 的 损 益 根 据 税 收 会 计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对 当 期 损 益 进 行 一 次 性 调 整 对 当 期 损 益 的 影 响 19 受 托 经 营 取 得 的 托 管 费 收 入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营 业 外 收 支 净 额 -195, , , 其 他 符 合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的 损 益 项 目 1,178, , 小 计 2,437, ,434, ,776, 减 :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687, , , 减 :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影 响 额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1,750, ,022, ,329,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23,190, ,504, ,875,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净 利 润 121,439, ,481, ,546, 年, 公 司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助 主 要 包 括 :200 万 元 的 科 学 技 术 经 费 万 元 的 专 项 奖 励 资 金 和 4 万 元 的 纳 税 奖 励 2014 年, 公 司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助 为 100 万 元 的 民 营 企 业 专 项 奖 励 资 金 2015 年, 公 司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助 为 万 元 专 项 奖 励 金 2 万 元 的 标 准 化 战 略 专 项 资 助 金 和 100 万 元 的 民 营 企 业 专 项 奖 励 资 金 近 三 年,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影 响 额 占 同 期 净 利 润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1.39% 0.95% 和 1.42%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对 公 司 利 润 影 响 较 小 八 主 要 资 产 情 况 ( 一 ) 存 货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存 货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名 称 金 额 ( 元 ) 比 例 (%) 原 材 料 5,129, 委 托 加 工 物 资 3,614, 库 存 商 品 186,796, 合 计 195,540, 注 : 上 表 所 列 金 额 为 存 货 余 额
224 ( 二 ) 固 定 资 产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名 称 账 面 原 值 ( 元 ) 账 面 净 值 ( 元 ) 折 旧 年 限 ( 年 ) 机 器 设 备 373, , 运 输 工 具 5,749, , 办 公 设 备 6,365, ,494, 合 计 12,488, ,406, ( 三 ) 无 形 资 产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如 下 : 名 称 账 面 原 值 ( 元 ) 账 面 净 值 ( 元 ) 摊 销 年 限 ( 年 ) 商 标 112, , 软 件 3,752, , 土 地 使 用 权 37,212, ,656, 土 地 使 用 期 限 合 计 41,077, ,418, ( 四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期 初 金 额 ( 元 ) 本 期 增 加 ( 元 ) 本 期 摊 销 ( 元 ) 期 末 余 额 ( 元 ) 店 面 装 修 费 23,775, ,787, ,559, ,002, 办 公 楼 装 修 费 970, ,091, ,102, ,959, 仓 库 装 修 - 1,370, , ,027, 合 计 24,745, ,248, ,005, ,989, 九 主 要 债 项 ( 一 ) 应 付 款 项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应 付 款 项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金 额 ( 元 ) 应 付 票 据 - 应 付 账 款 22,237,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中 无 应 付 持 有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款 项
225 ( 二 ) 预 收 款 项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预 收 款 项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金 额 ( 元 ) 预 收 账 款 77,138,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预 收 款 项 余 额 中 无 预 收 持 有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款 项 ( 三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金 额 ( 元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21,888, ( 四 ) 其 他 应 付 款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金 额 ( 元 ) 其 他 应 付 款 12,492,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中 无 应 付 持 有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表 决 权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款 项 十 股 东 权 益 情 况
226 ( 一 )2013 年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80,000, ,529, ,698, ,288, ,516,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80,000, ,529, ,698, ,288, ,516, 三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587, ,288, ,875, ( 一 ) 综 合 收 益 综 合 ,875, ,875,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 三 ) 利 润 分 配 ,587, ,587,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587, ,587,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 六 ) 其 他 四 本 年 年 末 余 额 80,000, ,529, ,286, ,576, ,392,
227 ( 二 )2014 年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80,000, ,529, ,286, ,576, ,392,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80,000, ,529, ,286, ,576, ,392, 三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750, ,754, ,504, ( 一 ) 综 合 收 益 综 合 ,504, ,504,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 三 ) 利 润 分 配 ,750, ,750,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750, ,750,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 六 ) 其 他 四 本 年 年 末 余 额 80,000, ,529, ,036, ,330, ,896,
228 ( 三 )2015 年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80,000, ,529, ,036, ,330, ,896,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80,000, ,529, ,036, ,330, ,896, 三 本 年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319, ,871, ,190, ( 一 ) 综 合 收 益 综 合 ,190, ,190, ( 二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 三 ) 利 润 分 配 ,319, ,319,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319, ,319,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其 他 ( 四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其 他 ( 五 ) 专 项 储 备 ( 六 ) 其 他 四 本 年 年 末 余 额 80,000, ,529, ,355, ,201, ,087,
229 十 一 现 金 流 量 近 三 年,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38,227, ,417, ,196,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2,217, ,349, ,572,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20,107, ,505,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06,009, ,960, ,118, 十 二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中 的 重 要 事 项 ( 一 ) 或 有 事 项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重 要 或 有 事 项 ( 二 ) 承 诺 事 项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重 要 承 诺 事 项 ( 三 )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截 至 财 务 报 表 报 出 日, 本 公 司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重 要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 四 )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十 三 近 三 年 的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一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项 目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资 产 负 债 率 (%)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后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18, ,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 2,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元 )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230 注 : 上 述 指 标 的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流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流 动 负 债 速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存 货 ) 流 动 负 债 资 产 负 债 率 =( 负 债 总 额 资 产 总 额 ) 100%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销 售 收 入 应 收 账 款 平 均 余 额 存 货 周 转 率 = 销 售 成 本 存 货 平 均 余 额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税 前 利 润 + 利 息 + 折 旧 支 出 +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额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额 +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税 前 利 润 + 利 息 费 用 )/ 利 息 费 用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经 营 活 动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期 末 普 通 股 份 总 数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期 末 普 通 股 份 总 数 ( 二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按 照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9 号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的 计 算 及 披 露 计 算 的 公 司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如 下 表 所 示 : 时 间 利 润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收 益 率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年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年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年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注 : 上 述 指 标 的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1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P/(E 0 + NP 2 + E i M i M 0 - E j M j M 0 ±E k M k M 0 ) 其 中 :P 分 别 对 应 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N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E 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期 初 净 资 产 ;E i 为 报 告 期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新 增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 E j 为 报 告 期 回 购 或 现 金 分 红 等 减 少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M 0 为 报 告 期 月 份
231 数 ;M i 为 新 增 净 资 产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M j 为 减 少 净 资 产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E k 为 因 其 他 交 易 或 事 项 引 起 的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M k 为 发 生 其 他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2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P S S= S 0 + S 1 + S i M i M 0 - S j M j M 0 -S k 其 中 :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S 为 发 行 在 外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S 0 为 期 初 股 份 总 数 ;S 1 为 报 告 期 因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或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 i 为 报 告 期 因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 j 为 报 告 期 因 回 购 等 减 少 股 份 数 ;S k 为 报 告 期 缩 股 数 ;M 0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 i 为 增 加 股 份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M j 为 减 少 股 份 下 一 月 份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月 份 数 3 q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P+( 已 确 认 为 费 用 的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利 息 - 转 换 费 用 ) (1- 所 得 税 率 )]/(S0 + S1 + Si Mi M0 - Sj Mj M0 Sk+ 认 股 权 证 股 份 期 权 可 转 换 债 券 等 增 加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 其 中,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公 司 在 计 算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时, 应 考 虑 所 有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的 影 响, 直 至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达 到 最 小 十 四 资 产 评 估 情 况 年 8 月 30 日, 广 州 业 勤 资 产 评 估 土 地 房 地 产 估 计 有 限 公 司 对 谢 秉 政 用 于 对 比 音 勒 芬 出 资 的 两 栋 自 有 厂 房 进 行 了 评 估, 并 出 具 了 房 地 产 估 价 报 告 ( 业 评 房 字 2010 第 164 号 ) 本 次 评 估 采 用 成 本 法, 其 中 对 估 价 对 象 宗 地 采 用 收 益 法 进 行 计 算, 对 估 计 对 象 建 筑 物 部 分 采 用 重 置 成 本 法 进 行 计 算, 评 估 结 果 如 下 : 项 目 地 址 位 置 面 积 评 估 价 值 (m 2 ) ( 元 ) 备 注 房 屋 建 筑 物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南 村 镇 兴 业 大 道 608 号 (1 2 号 厂 房 ) 2, ,618,461 不 含 地 价 土 地 使 用 权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南 村 镇 兴 业 大 道 608 号 8, ,495,039 - 合 计 ,113, 年 2 月 1 日, 广 东 联 信 资 产 评 估 土 地 房 地 产 估 价 有 限 公 司 以 2011 年 11 月 30 日 为 基 准 日 对 公 司 整 体 资 产 和 负 债 进 行 了 评 估, 并 出 具 了 广 东 比 音
232 勒 芬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拟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股 份 公 司 所 涉 及 经 审 计 后 资 产 和 负 债 评 估 报 告 ( 联 信 证 评 报 字 2012 第 A0030 号 ) 本 次 评 估 主 要 采 用 资 产 基 础 法 进 行 评 估, 评 估 结 果 如 下 : 账 面 价 值 评 估 价 值 增 减 值 增 值 率 项 目 ( 万 元 ) ( 万 元 ) ( 万 元 ) (%) 总 资 产 21, , , 总 负 债 9, , 净 资 产 11, , , 本 次 资 产 评 估 仅 作 为 折 股 参 考, 公 司 未 根 据 评 估 结 果 进 行 账 务 处 理 年 1 月 3 日, 广 东 联 信 资 产 评 估 土 地 房 地 产 估 价 有 限 公 司 对 谢 秉 政 用 2010 年 出 资 的 评 估 报 告 进 行 了 复 核, 并 出 具 关 于 业 评 房 字 (2010) 第 164 号 广 东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委 托 评 估 的 位 于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南 村 镇 兴 业 大 道 608 号 1 2 号 厂 房 市 场 价 值 评 估 房 地 产 估 价 报 告 的 复 核 报 告 ( 联 信 < 证 > 核 报 字 2013 第 Z0003 号 ), 认 为 : 业 评 房 字 (2010) 第 164 号 房 地 产 估 价 报 告 无 调 整 事 项, 评 估 结 论 合 理 ; 遵 循 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房 地 产 估 计 规 范 的 要 求, 估 价 对 象 和 范 围 与 企 业 申 报 估 价 的 资 产 范 围 一 致 ; 估 价 目 的 明 确 ; 实 施 的 估 价 程 序 到 位 ; 估 价 方 法 和 估 价 参 数 取 值 依 据 符 合 相 关 规 范 要 求 ; 估 价 报 告 格 式 符 合 报 告 出 具 时 的 规 范 要 求 ; 对 估 价 结 果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的 事 项 已 披 露 十 五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共 进 行 了 7 次 验 资 有 关 验 资 的 具 体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四 历 次 验 资 情 况 的 有 关 内 容
233 第 十 一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一 发 行 人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 一 ) 资 产 的 主 要 构 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末, 公 司 资 产 结 构 如 下 表 所 示 : 资 产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货 币 资 金 31, , , 应 收 账 款 4, , , 预 付 账 款 2, , , 应 收 利 息 其 他 应 收 款 2, , , 存 货 19, , , 流 动 资 产 60, , ,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1, 无 形 资 产 3, ,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2, ,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8, , , 资 产 总 计 68, , , 资 产 的 变 化 及 其 构 成 近 三 年 年 末, 本 公 司 的 总 资 产 分 别 为 45, 万 元 54, 万 元 和 68, 万 元, 分 别 较 上 年 末 增 长 20.44% 和 25.42%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资 产 规 模 整 体 保 持 较 快 增 长 主 要 是 由 于 以 下 原 因 :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的 快 速 发 展 这 一 方 面 使 得 公 司 的 各 项 营 运 资 产 不 断 增 长, 另 一 方 面 也 使 得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不 断 增 强, 公 司 的 资 本 积 累 增 加 (2)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公 司 营 运 资 金 增 长 较 快, 公 司 相 应 增 加 了 银 行 借 款 的 规 模, 使 得 公 司 资 产 规 模 扩 大 公 司 资 产 主 要 由 流 动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构 成, 其 他
234 资 产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较 小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87.95% 0.35% 5.03% 和 3.94% 公 司 的 资 产 结 构 与 公 司 的 运 营 模 式 相 适 应 公 司 采 取 轻 资 产 的 品 牌 运 营 模 式, 专 注 于 产 品 的 设 计 研 发 营 销 网 络 的 维 护 与 拓 展 以 及 品 牌 的 推 广, 通 过 外 包 的 方 式 进 行 产 品 生 产 因 此, 公 司 资 产 结 构 以 流 动 资 产 为 主 近 三 年 年 末,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占 资 产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83.75% 86.45% 和 87.95%, 保 持 着 较 强 的 流 动 性 2 应 收 账 款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结 构 表 账 龄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1 年 以 内 4, , , 年 年 年 以 上 合 计 4, , , 注 : 上 表 数 据 为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余 额 (1) 应 收 账 款 的 形 成 原 因 本 公 司 采 取 直 营 和 特 许 加 盟 相 结 合 的 销 售 模 式 在 特 许 加 盟 模 式 中, 公 司 一 般 采 取 在 加 盟 商 全 额 预 付 款 后 安 排 发 货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主 要 来 源 于 直 营 销 售 模 式 下 的 货 款 结 算 方 式 在 直 营 模 式 下, 公 司 主 要 通 过 与 商 场 机 场 高 尔 夫 球 会 等 单 位 联 营 分 成 的 方 式 进 行 零 售 根 据 协 议 安 排, 联 营 方 ( 如 商 场 机 场 高 尔 夫 球 会 ) 收 取 全 部 的 销 售 款 项, 并 按 预 定 的 分 成 比 例 计 算 联 营 方 应 得 的 分 成 本 公 司 在 与 联 营 方 就 销 售 情 况 核 对 一 致 后, 按 联 营 方 收 取 的 全 部 款 项 扣 除 联 营 方 应 得 分 成 后 的 余 额 进 行 结 算 并 确 认 收 入, 同 时 据 此 开 具 增 值 税 发 票 ; 联 营 方 一 般 在 收 到 发 票 后 30 日 内 将 款 项 余 额 支 付 给 公 司 因 此, 在 直 营 模 式 下, 公 司 会 在 月 底 产 生 针 对 部 分 联 营 商 的 应 收 账 款 (2) 应 收 账 款 的 结 构 及 变 动 分 析 近 三 年 年 末, 本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净 值 分 别 为 2, 万 元 3, 万 元 和
235 4, 万 元, 占 当 期 期 末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6.96% 7.11% 和 6.87% 从 账 龄 构 成 来 看, 近 三 年 年 末, 本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绝 大 部 分 均 在 1 年 以 内, 应 收 账 款 的 质 量 较 好 从 周 转 情 况 来 看, 近 三 年 本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分 别 为 次 次 和 次,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保 持 在 较 高 的 水 平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的 分 析 参 见 本 节 一 发 行 人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之 ( 四 )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分 析 从 客 户 构 成 上 来 看, 本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的 主 要 客 户 为 与 公 司 有 着 长 期 合 作 关 系 的 国 内 知 名 商 场, 应 收 账 款 回 收 可 能 性 较 高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的 具 体 如 下 表 :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 万 元 ) 占 比 账 龄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 广 东 天 河 城 百 货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2 北 京 新 燕 莎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3 北 京 王 府 井 百 货 ( 集 团 )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4 天 津 一 商 友 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5 中 国 免 税 品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6 广 州 菲 尚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7 北 京 翠 微 大 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8 成 都 时 代 奥 特 莱 斯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9 天 虹 商 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10 平 和 堂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11 其 他 直 营 客 户 2, % 2 年 以 内 其 中 :1 年 以 内 2, % 1 年 以 内 1-2 年 % 1-2 年 12 加 盟 客 户 % 1 年 以 内 合 计 4, % 2014 年 12 月 31 日 1 广 东 天 河 城 百 货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2 长 沙 通 程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3 成 都 仁 和 春 天 百 货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4 贵 阳 星 力 百 货 购 物 广 场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236 5 广 州 海 印 又 一 城 商 务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6 重 庆 商 社 新 世 纪 百 货 连 锁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世 纪 新 都 % 1 年 以 内 7 三 亚 德 航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8 青 岛 利 群 百 货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李 沧 分 公 司 % 1 年 以 内 9 南 京 金 鹰 商 贸 特 惠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10 中 免 丰 和 ( 上 海 )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11 其 他 直 营 客 户 2, % 2 年 以 内 其 中 :1 年 以 内 2, % 1 年 以 内 1-2 年 % 1-2 年 12 加 盟 客 户 % 1 年 以 内 合 计 3, %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 重 庆 商 社 新 世 纪 百 货 连 锁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2 天 虹 商 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3 广 州 菲 尚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4 中 国 免 税 品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5 三 亚 德 航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6 成 都 伊 藤 洋 华 堂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7 大 商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8 福 州 大 洋 百 货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9 贵 阳 星 力 百 货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10 金 鹰 国 际 商 贸 集 团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 1 年 以 内 11 其 他 直 营 客 户 1, % 1 年 以 内 合 计 2, % (3)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计 提 比 例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的 比 较 情 况 账 龄 / 坏 账 计 提 比 例 比 音 勒 芬 卡 奴 迪 路 凯 撒 股 份 (002656) (002425) 1 年 以 内 5% 5% 5% 1-2 年 20% 10% 20% 2-3 年 50% 50% 50% 3 年 以 上 100% 100% 80% 从 上 表 可 知, 公 司 账 龄 1 年 以 内 及 2-3 年 的 坏 账 计 提 比 例 与 可 比 公 司 计 提 比
237 例 完 全 一 致 ; 公 司 1-2 年 的 坏 账 计 提 比 例 为 20% 与 凯 撒 股 份 计 提 比 例 相 同, 高 于 卡 奴 迪 路 1-2 年 10% 的 坏 账 计 提 比 例 ; 公 司 3 年 以 上 坏 账 计 提 比 例 为 100% 与 卡 奴 迪 路 相 同, 高 于 比 凯 撒 股 份 3 年 以 上 80% 的 坏 账 计 提 比 例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卡 奴 迪 路 凯 撒 股 份 相 比, 本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计 提 政 策 更 为 谨 慎 3 其 他 应 收 款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主 要 为 向 机 场 店 所 属 的 联 营 客 户 交 付 的 保 证 金 近 三 年 年 末,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净 值 分 别 为 1, 万 元 2, 万 元 和 2, 万 元, 增 长 较 快, 主 要 是 公 司 机 场 店 快 速 发 展 导 致 交 付 的 保 证 金 相 应 增 加 4 预 付 款 项 公 司 的 预 付 款 项 主 要 是 预 付 给 面 辅 料 供 应 商 及 成 衣 厂 的 采 购 款 的 定 金 公 司 每 年 在 订 货 会 结 束 后, 根 据 加 盟 商 的 订 单 及 自 身 直 营 店 铺 的 业 务 发 展 需 要 向 面 辅 料 供 应 商 及 成 衣 厂 提 交 订 单 进 行 集 中 采 购, 并 预 付 部 分 货 款, 待 产 品 验 收 入 库 后 冲 减 已 预 付 款 项 近 三 年 年 末, 公 司 预 付 款 项 情 况 如 下 : 账 龄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1 年 以 内 2, , , 年 年 年 以 上 合 计 2, , , 注 : 报 告 期 内, 账 龄 1 年 以 上 的 预 付 款 项 主 要 为 预 付 的 中 介 机 构 费 用 公 司 服 装 分 为 春 夏 季 和 秋 冬 季 两 季 公 司 每 年 年 底 的 预 付 款 主 要 来 源 于 春 夏 季 新 品 服 装 的 预 付 定 金 以 及 部 分 秋 冬 季 当 季 服 装 补 货 形 成 的 预 付 定 金 公 司 2015 年 末 预 付 款 项 较 2014 年 末 减 少 28.83%, 主 要 是 由 于 2016 年 春 节 较 往 年 提 前, 使 得 公 司 2016 年 春 夏 季 新 品 服 装 到 货 时 间 较 往 年 有 所 提 前
238 5 存 货 项 目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原 材 料 委 托 加 工 物 资 库 存 商 品 18, , , 账 面 余 额 合 计 19, , , 减 :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19, , , 公 司 存 货 包 括 原 材 料 委 托 加 工 物 资 和 库 存 商 品 其 中, 原 材 料 主 要 为 生 产 服 装 所 需 的 面 辅 料, 委 托 加 工 物 资 为 发 运 至 成 衣 厂 的 原 材 料, 库 存 商 品 包 括 公 司 仓 库 中 的 完 工 入 库 服 装 和 直 营 店 的 当 季 备 货 服 装 (1) 存 货 结 构 及 变 动 情 况 分 析 本 公 司 存 货 构 成 中 库 存 商 品 所 占 比 重 较 大 近 三 年 年 末, 库 存 商 品 在 存 货 账 面 余 额 中 所 占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93.29% 96.49% 和 95.53%, 与 公 司 业 务 特 点 相 适 应 1 直 营 店 铺 的 备 货 形 成 库 存 商 品 本 公 司 的 终 端 店 铺 可 分 为 直 营 店 和 加 盟 店, 其 对 存 货 的 影 响 有 所 不 同 :1) 直 营 模 式 下, 公 司 根 据 店 面 规 模 来 配 置 足 够 款 式 尺 码 的 服 装, 从 物 流 仓 库 发 往 直 营 店 铺, 该 部 分 服 装 始 终 作 为 公 司 库 存 商 品 处 理, 因 此 公 司 直 营 店 的 备 货 是 导 致 公 司 期 末 库 存 商 品 较 大 的 主 要 原 因 ;2) 加 盟 模 式 下, 公 司 主 要 在 一 年 两 次 的 订 货 会 期 间 与 加 盟 商 签 订 销 售 订 单, 根 据 订 单 的 要 求 安 排 新 品 的 生 产, 产 品 交 付 加 盟 商 后 确 认 销 售, 不 再 作 为 公 司 存 货 公 司 对 加 盟 商 采 取 的 这 种 以 销 定 产 的 模 式 对 公 司 年 底 库 存 商 品 的 影 响 不 大 本 公 司 实 行 春 夏 装 和 秋 冬 装 两 季 服 装 产 品 的 集 中 采 购, 其 中 春 夏 装 的 采 购 集 中 在 每 年 的 12 月 到 来 年 的 2 月 因 此, 公 司 各 终 端 门 店 春 夏 季 服 装 上 架 的 时 间 将 会 直 接 影 响 到 年 底 公 司 春 夏 装 的 备 货 数 量 近 年 来, 公 司 业 务 得 以 快 速 发 展, 直 营 店 铺 从 2013 年 初 的 200 家 上 升 到 2015 年 末 的 280 家 直 营 店 铺 的 备 货 需 求 直 接 导 致 公 司 库 存 商 品 的 期 末 金 额 较 大 且 逐 年 增 加 2 高 端 品 牌 服 装 的 运 营 模 式 使 得 存 货 账 面 余 额 较 大
239 本 公 司 定 位 于 高 尔 夫 运 动 与 时 尚 休 闲 生 活 相 结 合 的 细 分 市 场 高 端 品 牌 服 装 的 运 营 具 有 以 下 特 点 : A) 高 端 品 牌 产 品 单 位 成 本 高, 同 等 数 量 备 货 的 情 况 下, 会 使 得 存 货 金 额 相 对 较 高 B) 高 端 品 牌 运 营 要 求 产 品 陈 列 要 能 充 分 展 示 公 司 丰 富 多 彩 的 产 品 款 式, 给 予 顾 客 最 直 观 的 高 端 体 验, 满 足 顾 客 个 性 时 尚 的 需 求 这 使 得 高 端 品 牌 的 充 足 备 货 显 得 尤 为 重 要 C) 高 端 服 装 品 牌 的 产 品 企 划 产 品 设 计 准 备 期 较 长, 从 而 使 得 新 品 备 货 期 相 对 较 长, 存 货 余 额 较 大 3 高 品 质 的 产 品 设 计 和 生 产 外 包 的 模 式 使 得 原 材 料 占 比 较 低 比 音 勒 芬 ( ) 作 为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高 端 品 牌, 在 产 品 设 计 上 准 确 把 握 时 尚 特 点 为 保 持 新 颖 时 尚 高 端 的 品 牌 形 象, 公 司 根 据 选 定 的 设 计 款 式 来 采 购 对 应 的 面 辅 料, 以 满 足 对 面 料 质 地 颜 色 等 的 不 同 要 求 因 此, 公 司 无 需 保 留 大 量 的 原 材 料 库 存 此 外, 在 生 产 外 包 方 面, 公 司 除 了 向 成 衣 厂 提 供 少 量 特 殊 专 业 性 能 面 料 和 辅 料 外, 大 部 分 面 辅 料 由 成 衣 厂 根 据 本 公 司 的 要 求 或 指 定 自 行 采 购 这 种 由 成 衣 厂 包 工 包 料 的 方 式 也 使 得 本 公 司 委 托 加 工 物 资 较 少 4 本 公 司 库 存 商 品 全 部 为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的 商 品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库 存 商 品 的 数 量 金 额 库 龄 如 下 表 : 库 龄 1 年 以 内 产 品 类 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数 量 金 额 数 量 金 额 数 量 ( 万 件 ) ( 万 元 ) ( 万 件 ) ( 万 元 ) ( 万 件 ) 金 额 ( 万 元 ) 上 衣 类 , , , 下 装 类 , , , 外 套 类 , , , 其 他 类 上 衣 类 , 年 下 装 类 外 套 类 其 他 类 年 上 衣 类
240 下 装 类 外 套 类 其 他 类 上 衣 类 年 以 上 下 装 类 外 套 类 其 他 类 合 计 , , , 公 司 生 产 模 式 销 售 模 式 销 售 周 期 对 存 货 余 额 的 影 响 近 三 年 年 末, 公 司 库 存 商 品 在 存 货 账 面 余 额 中 所 占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93.29% 96.49% 和 95.53%, 库 存 商 品 占 比 较 高, 主 要 是 受 生 产 模 式 销 售 模 式 销 售 周 期 等 因 素 所 影 响 公 司 采 用 轻 资 产 的 品 牌 运 营 模 式, 致 力 于 附 加 值 较 高 的 业 务 链 上 游 的 设 计 研 发 和 业 务 链 下 游 的 品 牌 运 营 和 销 售 渠 道 建 设, 产 品 生 产 环 节 外 包 公 司 每 年 举 行 春 夏 秋 冬 两 次 产 品 订 货 会, 直 营 区 域 经 理 直 营 门 店 店 长 和 加 盟 商 参 加 订 货 会 并 预 订 半 年 之 后 的 产 品 公 司 根 据 订 货 会 的 订 单 情 况 制 定 货 品 生 产 交 货 计 划 并 选 择 供 应 商 签 署 采 购 协 议, 按 交 货 计 划 安 排 入 库 并 运 送 至 各 直 营 门 店 和 加 盟 商 客 户 公 司 上 述 经 营 特 点 形 成 了 春 夏 秋 冬 两 个 明 显 的 营 运 周 期, 具 体 的 采 购 生 产 销 售 时 间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12 月 春 夏 春 夏 设 计 春 夏 订 货 会 春 夏 采 购
241 春 夏 生 产 春 季 铺 货 夏 季 铺 货 春 季 销 售 夏 季 销 售 秋 冬 设 计 秋 冬 订 货 会 秋 冬 采 购 秋 冬 生 产 秋 季 铺 货 秋 冬
242 冬 季 铺 货 秋 季 销 售 冬 季 销 售 秋 冬 订 货 会 于 每 年 2 月 举 行, 生 产 部 根 据 订 货 会 的 订 单 情 况 于 3 月 开 始 与 外 协 加 工 厂 签 订 加 工 合 同, 排 定 生 产 计 划, 外 协 加 工 厂 一 般 在 4 月 至 11 月 之 间 按 计 划 生 产 秋 冬 产 品, 物 流 部 一 般 在 6 月 至 11 月 之 间 办 理 秋 冬 服 装 的 入 库, 并 在 稍 后 的 7 月 至 次 年 12 月 之 间 根 据 上 货 波 段 向 加 盟 商 和 直 营 店 进 行 发 货, 终 端 门 店 自 7 月 开 始 销 售 秋 冬 货 品 春 夏 订 货 会 于 每 年 7 月 举 行, 生 产 部 根 据 订 货 会 的 订 单 情 况 于 8 月 开 始 与 外 协 加 工 厂 签 订 加 工 合 同, 排 定 生 产 计 划, 外 协 加 工 厂 一 般 在 10 月 至 3 月 之 间 按 计 划 生 产 春 夏 产 品, 物 流 部 一 般 在 11 月 至 3 月 之 间 办 理 秋 冬 服 装 的 入 库, 并 在 稍 后 的 12 月 至 次 年 6 月 之 间 根 据 上 货 波 段 向 加 盟 商 和 直 营 店 进 行 发 货, 终 端 门 店 自 1 月 开 始 销 售 秋 冬 货 品 6 公 司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存 货 的 增 长 主 要 受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及 直 营 门 店 开 店 增 加 所 影 响
243 A)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期 末 余 额 变 动 与 直 营 门 店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度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度 存 货 余 额 增 长 率 14.54% 6.23% 直 营 店 收 入 增 长 率 21.30% 17.78% B) 近 三 年 年 末 直 营 门 店 数 量 变 动 如 下 : 门 店 类 别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数 量 ( 家 ) 增 长 率 (%) 数 量 ( 家 ) 增 长 率 (%) 数 量 ( 家 ) 直 营 门 店 公 司 2013 年 末 至 2015 年 末 存 货 余 额 呈 上 升 趋 势, 存 货 的 变 动 跟 直 营 门 店 变 动 趋 势 是 一 致 的 综 上 所 述, 报 告 期 内, 与 公 司 的 业 务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相 适 应, 公 司 期 末 存 货 余 额 水 平 逐 年 增 长 7 报 告 期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存 货 占 比 及 存 货 周 转 率 对 比 如 下 : A) 报 告 期,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库 存 商 品 占 存 货 比 例 如 下 : 库 存 商 品 占 存 货 比 例 比 音 勒 芬 95.53% 96.49% 93.29% 可 比 公 司 均 值 % 91.69% 卡 奴 迪 路 (SZ ) % 89.56% 凯 撒 股 份 (SZ ) % 93.81% 注 : 可 比 公 司 2015 年 度 相 关 数 据 尚 未 披 露, 下 同 报 告 期 内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库 存 商 品 占 存 货 的 比 例 为 90% 左 右, 与 比 音 勒 芬 库 存 商 品 占 存 货 的 比 例 基 本 一 致 B) 报 告 期,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存 货 周 转 率 如 下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比 音 勒 芬 可 比 公 司 均 值 卡 奴 迪 路 (SZ ) 凯 撒 股 份 (SZ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存 货 周 转 率 高 于 行 业 平 均 水 平,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 公 司 存 货 一 直 保 持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所 需 合 理 水 平, 并 且 通 过 名 牌 折 扣 门 店 大 力 促 销 过 季 存 货, 具 有 较 高 的 存 货 消 化 能 力
244 (2)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提 取 公 司 存 货 以 库 存 商 品 为 主,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主 要 是 针 对 过 季 库 存 商 品 折 价 销 售 可 能 导 致 的 跌 价 损 失 近 三 年 年 末, 公 司 库 存 商 品 跌 价 准 备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占 当 期 期 末 存 货 账 面 余 额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0.78% 1.61% 和 1.09% 本 公 司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具 有 以 下 特 点 : 1 库 存 商 品 的 库 龄 较 短, 跌 价 可 能 性 较 低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末, 公 司 库 存 商 品 的 库 龄 情 况 如 下 : 库 龄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1 年 以 内 16, , , 年 1, , , 年 年 以 上 合 计 18, , , 本 公 司 约 78-90% 的 库 存 商 品 的 库 龄 在 一 年 以 内, 库 龄 较 短, 基 本 处 于 适 销 期 2 高 品 质 的 产 品 研 发 设 计 延 长 了 库 存 商 品 的 适 销 周 期 为 保 证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的 时 尚 性 功 能 性 和 舒 适 性, 公 司 建 立 了 34 名 研 发 设 计 人 员 组 成 的 专 业 团 队, 聘 请 了 韩 国 知 名 设 计 师, 同 时 与 国 外 知 名 设 计 顾 问 公 司 合 作 比 音 勒 芬 已 经 建 立 起 有 自 身 风 格 个 性 魅 力 和 文 化 内 涵 的 品 牌 形 象, 一 些 经 典 款 型 长 销 不 衰 高 端 经 典 的 产 品 研 发 设 计 使 得 公 司 在 高 尔 夫 服 装 领 域 具 有 较 为 领 先 的 创 意, 从 而 延 长 的 库 存 商 品 的 适 销 周 期 3 产 品 附 加 值 较 高, 可 变 现 值 也 相 对 较 高 公 司 产 品 定 位 于 高 尔 夫 运 动 与 时 尚 休 闲 生 活 相 结 合 的 细 分 市 场 清 晰 的 市 场 定 位 和 高 品 味 的 产 品 设 计 使 得 公 司 产 品 附 加 值 保 持 在 较 高 水 平 近 三 年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61.14% 62.07% 和 62.67%, 即 使 以 较 低 的 折 扣 价 销 售, 公 司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值 依 然 处 在 较 高 水 平 4 公 司 拥 有 通 畅 的 过 季 服 装 销 售 渠 道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是 通 过 名 牌 折 扣 实 体 门 店 和 授 权 唯 品 会 和 天 河 城 百 货 通 过 网 络 销 售 过 季 服 装 由 于 公 司 产 品 定 位 清 晰 且 品 质 高 端, 通 过 合 理 有 效 的 促 销 方 式 可 以 及 时 消 化 过 季 服 装, 保 证 公 司 存 货 流 转 顺 畅 和 业 务 的 稳 步 发 展
245 公 司 制 定 了 过 季 产 品 的 名 牌 折 扣 店 终 端 销 售 价 格 制 定, 具 体 如 下 : 过 季 产 品 库 龄 名 牌 折 扣 店 销 售 价 格 1-2 年 吊 牌 价 4-5 折 2-3 年 吊 牌 价 3 折 左 右 3 年 以 上 吊 牌 价 2 折 左 右 报 告 期 内, 过 季 产 品 的 销 售 金 额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过 季 商 品 销 售 金 额 ( 万 元 ) 13, , , 营 业 收 入 ( 万 元 ) 75, , , 过 季 商 品 销 售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18.44% 18.02% 16.01% 5 可 比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数 据 进 行 对 比, 公 司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水 平 合 理 为 了 保 证 比 较 数 据 的 可 靠 性 和 可 比 性, 本 公 司 选 择 在 境 内 上 市 的 高 端 品 牌 服 装 上 市 公 司 进 行 比 较, 相 关 资 料 和 数 据 均 来 自 其 公 开 的 或 财 务 报 告 本 次 将 选 取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2014 年 度 数 据 与 本 公 司 进 行 比 较 分 析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公 司 名 称 品 牌 定 位 经 营 模 式 卡 奴 迪 路 (SZ ) 凯 撒 股 份 (SZ ) 高 级 男 装 高 档 男 女 服 装 外 包 生 产, 以 直 营 为 主 加 盟 为 辅 组 织 终 端 销 售 自 主 生 产 与 委 托 加 工 相 结 合, 商 场 销 售 经 销 商 直 营 店 销 售 三 种 模 式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计 提 水 平 对 比 如 下 : 卡 奴 迪 路 凯 撒 股 份 项 目 本 公 司 (SZ ) (SZ )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占 存 货 余 额 的 比 例 1.61% 2.82% 3.86% 凯 撒 股 份 从 事 大 量 女 装 销 售, 而 女 装 的 适 销 周 期 较 男 装 短, 款 式 更 新 速 度 也 较 快, 因 此 其 计 提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相 对 较 高 本 公 司 以 男 装 为 主, 近 三 年 末 的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占 当 期 存 货 余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0.78% 1.61% 和 1.09%, 反 映 了 公 司 存 货 的 实 际 情 况, 符 合 谨 慎 的 会 计 原 则 6 固 定 资 产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包 括 房 屋 建 筑 物 运 输 工 具 机 器 设 备 和 办 公 设 备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综 合 成 新 率 约 为 19.27% 本 公 司 已 建 立 完 整 的
246 固 定 资 产 维 护 体 系, 固 定 资 产 维 护 和 运 行 状 况 良 好 近 三 年 年 末,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净 值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房 屋 建 筑 物 运 输 工 具 机 器 设 备 办 公 设 备 合 计 本 公 司 立 足 于 品 牌 运 营, 不 直 接 从 事 生 产 制 造, 因 此 无 需 投 入 生 产 设 备 此 外, 公 司 营 销 网 络 的 构 建 以 加 盟 联 营 或 租 赁 为 主, 对 自 有 房 产 的 依 赖 较 少 7 无 形 资 产 近 三 年 年 末, 本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净 值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商 标 软 件 土 地 使 用 权 3, , , 合 计 3, , ,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主 要 是 土 地 使 用 权 8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主 要 为 门 店 和 办 公 楼 的 待 摊 装 修 费 用,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门 店 装 修 2, , , 办 公 楼 装 修 仓 库 装 修 合 计 2, , , 主 要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247 本 公 司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主 要 为 应 收 账 款 和 其 他 应 收 款 的 坏 账 准 备, 以 及 存 货 的 跌 价 准 备 近 三 年 年 末, 公 司 主 要 资 产 的 减 值 准 备 情 况 如 下 : ( 单 位 : 万 元 ) 项 目 坏 账 准 备 其 中 : 应 收 账 款 其 他 应 收 款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合 计 公 司 制 订 了 具 体 可 行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政 策, 按 照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政 策 的 规 定 以 及 各 项 资 产 的 实 际 情 况, 足 额 地 计 提 了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公 司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政 策 稳 健, 能 够 保 障 公 司 的 资 本 保 全 和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公 司 未 来 不 会 因 为 资 产 突 发 减 值 而 导 致 财 务 风 险 ( 二 ) 负 债 结 构 分 析 近 三 年 年 末, 公 司 各 类 主 要 负 债 金 额 及 占 总 负 债 的 比 例 如 下 :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票 据 , 应 付 账 款 2, , , 预 收 款 项 7, ,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2, , , 应 交 税 费 1, , , 应 付 利 息 其 他 应 付 款 1, ,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5, , , 长 期 借 款 ,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 负 债 合 计 15, , ,
248 近 三 年 年 末, 本 公 司 负 债 总 额 分 别 15, 万 元 14, 万 元 和 15, 万 元 近 三 年 年 末,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分 别 为 34.59% 25.99% 和 22.99%, 处 于 合 理 水 平, 显 示 公 司 经 营 稳 健 本 公 司 负 债 主 要 为 流 动 负 债, 以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预 收 账 款 为 主 这 是 与 行 业 特 点 和 公 司 的 运 营 模 式 相 适 应 本 公 司 的 银 行 资 信 状 况 良 好, 具 有 较 强 的 银 行 间 接 融 资 能 力 ; 此 外, 本 公 司 的 行 业 地 位 突 出, 具 有 较 高 的 商 业 信 用 1 应 付 票 据 和 应 付 账 款 本 公 司 的 应 付 票 据 和 应 付 账 款 主 要 是 应 付 面 辅 料 供 应 商 及 成 衣 厂 的 采 购 款 近 三 年 年 末, 本 公 司 应 付 票 据 和 应 付 账 款 合 计 余 额 分 别 为 2, , 万 元 和 2, 万 元, 较 为 稳 定 2 预 收 款 项 公 司 预 收 款 项 主 要 是 预 收 加 盟 商 的 货 款 公 司 采 取 直 营 和 特 许 加 盟 相 结 合 的 销 售 模 式 在 特 许 加 盟 模 式 下, 加 盟 商 在 订 货 会 结 束 时 提 交 订 单 并 在 订 货 单 确 定 之 日 起 十 天 内 向 公 司 支 付 订 货 款 的 30% 作 为 首 笔 预 付 款 同 时, 销 售 给 加 盟 商 的 货 品 通 常 在 全 额 收 到 货 款 后 才 发 出, 从 而 产 生 预 收 款 项 由 于 订 货 会 一 般 在 每 季 产 品 面 市 的 半 年 之 前 召 开, 因 此 年 末 的 预 收 款 项 余 额 中 包 含 了 第 二 年 春 夏 季 产 品 的 首 付 款, 以 及 当 季 待 发 出 货 品 的 剩 余 货 款 近 三 年 年 末, 本 公 司 预 收 款 项 账 面 余 额 分 别 为 6, 万 元 7, 万 元 和 7, 万 元 本 公 司 预 收 款 项 余 额 总 体 保 持 持 续 增 长 主 要 由 于 近 年 来 公 司 加 盟 商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加 盟 店 数 量 保 持 平 稳 增 长, 从 2012 年 底 的 274 个 增 长 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321 个 ; 公 司 对 加 盟 商 的 收 入 也 从 2013 年 的 20, 万 元 增 长 到 2015 年 的 23, 万 元 3 其 他 应 付 款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主 要 包 括 向 加 盟 商 收 取 的 保 证 金 2015 年 底 2014 年 底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分 别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了 12.46% 和 3.87%, 主 要 是 随 着 加 盟 商 数 量 增 加, 保 证 金 上 升 所 致 4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为 根 据 本 公 司 对 加 盟 商 实 现 的 销 售 收 入 按 照 换 货 比 例 计 提 的 对 加 盟 商 销 售 的 商 品 中 可 能 出 现 的 非 质 量 问 题 换 货 商 品 中 所 涉 及 的 毛 利 近 三 年 年 末, 公 司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249 本 公 司 对 加 盟 商 实 行 买 断 式 销 售 政 策, 不 接 受 非 质 量 问 题 的 退 货 ; 但 为 减 少 加 盟 商 的 经 营 风 险, 支 持 加 盟 商 的 业 务 发 展, 公 司 允 许 加 盟 商 在 春 夏 季 秋 冬 季 结 束 时 能 按 一 定 的 比 例 申 请 非 质 量 问 题 换 货, 换 出 部 分 未 售 出 的 当 季 服 装, 换 入 总 价 相 同 的 后 一 季 新 品 换 货 率 按 加 盟 商 的 合 作 评 级 的 不 同, 从 10% 到 20% 不 等 报 告 期 内, 加 盟 商 非 质 量 问 题 换 货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当 年 发 生 的 非 质 量 问 题 实 际 换 货 发 2, , , 生 额 ( 万 元 ) 对 应 季 节 换 货 调 整 前 加 盟 模 式 实 现 22, , , 收 入 ( 万 元 ) 加 盟 商 的 平 均 换 货 率 12.28% 12.20% 12.02% 由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换 货 率 比 较 稳 定, 保 持 在 12.02% 12.28% 的 范 围 公 司 在 每 期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根 据 当 年 加 盟 商 的 换 货 金 额 与 相 对 应 的 公 司 对 加 盟 商 实 现 的 销 售 收 入 确 定 换 货 率, 用 换 货 率 乘 以 对 加 盟 商 实 现 的 销 售 收 入 中 尚 未 换 货 部 分 估 算 可 能 发 生 的 换 货 金 额, 并 将 其 作 为 未 实 现 收 入 处 理, 相 应 冲 减 当 年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涉 及 的 未 实 现 销 售 毛 利 额 列 示 于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会 计 处 理 分 录 如 下 : 借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加 盟 商 收 入 * 换 货 率 贷 :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加 盟 商 收 入 * 换 货 率 *(1- 本 季 销 售 毛 利 率 )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公 司 在 换 货 期 满 后 根 据 加 盟 商 实 际 换 货 金 额 与 原 预 估 的 换 货 金 额 差 额, 调 整 原 预 估 未 实 现 收 入 及 相 应 成 本 毛 利 ( 三 )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财 务 指 标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资 产 负 债 率 (%)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18, ,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2,
250 1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较 好, 反 映 公 司 具 有 较 好 的 短 期 偿 债 能 力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近 三 年 年 末 公 司 的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一 直 保 持 在 较 好 水 平, 反 映 公 司 资 产 流 动 性 较 好, 短 期 偿 债 能 力 较 强, 公 司 所 面 临 的 流 动 性 风 险 较 低 2 资 产 负 债 率 保 持 在 合 理 的 水 平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为 22.99%, 保 持 在 合 理 的 水 平 3 公 司 一 直 保 持 较 好 的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合 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85, , , , 流 入 额 ( 万 元 ) 营 业 收 入 ( 万 元 ) 75, , , , 销 售 现 金 比 例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13, , , , 流 量 净 额 ( 万 元 ) 净 利 润 ( 万 元 ) 12, , , , 盈 利 现 金 比 例 注 : 销 售 现 金 比 例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入 额 / 营 业 收 入 ; 盈 利 现 金 比 例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净 利 润 近 三 年, 本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均 为 正 数, 本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入 额 累 计 为 223, 万 元,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累 计 为 35, 万 元 同 期, 公 司 实 现 的 营 业 收 入 累 计 为 197, 万 元,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累 计 为 32, 万 元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入 累 计 额 与 实 现 的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为 1.13,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的 累 计 额 与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为 1.10, 显 示 本 公 司 在 营 业 收 入 快 速 增 长 的 同 时 保 持 了 较 高 的 现 金 回 收 比 例, 经 营 性 现 金 流 量 较 为 充 裕 4 公 司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及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均 较 高, 可 足 额 支 付 借 款 利 息 近 三 年, 本 公 司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分 别 为 15, 万 元 16, 万 元 和 18, 万 元,2013 年 和 2014 年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分 别 为 和 2, 上 述 两 项 指 标 均 表 明, 本 公 司 当 年 利 润 足 以 支 付 公 司 当 年 银 行 借 款 利 息 本 公 司 近 年 来 未 发 生 贷 款 逾 期 不 还 的 情 况, 在 各 贷 款 银 行 中 信 誉 度 较 高 上 述 情 况 表 明 : 本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保 持 在 合 理 的 水 平, 经 营 性 现 金 流 量 充 足,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及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较 高, 银 行 资 信 状 况 良 好, 具 有 较 强 的 短 期 偿 债 能 力
251 ( 四 )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分 析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 次 )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本 公 司 营 运 能 力 较 好, 主 要 表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较 高 近 三 年, 本 公 司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分 别 为 和 1.23 总 资 产 周 转 率 较 快, 一 方 面 是 因 为 流 动 资 产 所 占 比 例 较 高, 提 升 了 公 司 整 体 资 产 周 转 速 度, 另 一 方 面 是 因 为 公 司 管 理 层 在 日 常 的 经 营 中 比 较 注 重 提 高 资 产 的 运 营 效 率 2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较 快, 质 量 较 高 近 三 年, 本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分 别 为 和 19.08,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始 终 保 持 在 较 高 的 水 平 本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具 有 以 下 特 点 : 应 收 账 款 的 账 龄 基 本 都 在 1 年 以 内 ; 应 收 账 款 主 要 债 务 人 为 与 公 司 有 着 长 期 合 作 关 系 的 联 营 商, 货 款 回 收 可 能 性 较 强 ;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没 有 发 生 过 重 大 坏 账 损 失 3 存 货 周 转 正 常, 与 高 端 品 牌 服 装 的 行 业 特 点 相 适 应 近 三 年, 公 司 的 存 货 周 转 率 分 别 为 和 1.54, 总 体 周 转 正 常, 与 高 端 品 牌 服 装 的 行 业 特 点 相 适 应 2014 年 度, 本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的 存 货 周 转 情 况 对 比 如 下 : 卡 奴 迪 路 凯 撒 股 份 项 目 本 公 司 可 比 公 司 平 均 值 (SZ ) (SZ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从 上 表 中 可 看 出,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在 行 业 中 处 于 较 高 水 平, 显 示 较 强 的 存 货 管 理 水 平
252 二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收 入 和 利 润 指 标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项 目 金 额 同 比 增 长 金 额 同 比 增 长 金 额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营 业 收 入 75, , , 营 业 利 润 16, , , 净 利 润 12, , , 报 告 期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增 长 迅 速, 营 业 收 入 2014 年 度 较 上 年 增 长 14.53%,2015 年 度 较 上 年 增 长 16.00%; 净 利 润 2014 年 较 上 年 增 长 12.13%,2015 年 较 上 年 增 长 14.59% ( 一 )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分 析 近 三 年, 本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如 下 :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项 目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75, , ,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营 业 收 入 75, , , 本 公 司 定 位 于 高 尔 夫 运 动 与 时 尚 休 闲 生 活 相 结 合 的 细 分 市 场 报 告 期 各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全 部 为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1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产 品 类 别 构 成 分 析 公 司 产 品 按 类 别 划 分 为 上 衣 下 装 外 套 和 其 他 近 三 年, 公 司 各 类 别 产 品 销 售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产 品 类 别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上 衣 35, , , 下 装 12, , , 外 套 23, , , 其 他 3, , , 合 计 75, , ,
253 公 司 的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以 上 衣 和 外 套 为 主 报 告 期 内, 上 衣 和 外 套 的 销 售 收 入 之 和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81.25% 80.18% 和 78.01%, 保 持 在 较 高 水 平 同 时, 下 装 作 为 公 司 的 主 流 品 类 也 得 到 了 较 快 的 发 展,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重 逐 年 上 升 其 他 类 产 品 主 要 包 括 包 皮 带 帽 子 手 套 内 衣 袜 子 围 巾 鞋 等 及 其 它 用 品, 这 类 产 品 占 比 较 低, 伴 随 着 业 务 的 发 展 保 持 稳 步 增 长 2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销 售 模 式 的 构 成 分 析 公 司 采 取 直 营 和 特 许 加 盟 相 结 合 的 销 售 模 式 近 三 年, 公 司 直 营 模 式 和 加 盟 模 式 的 收 入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门 店 类 别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直 营 51, , , 加 盟 23, , , 合 计 75, , , 公 司 直 营 店 主 要 集 中 在 一 二 线 城 市 的 核 心 商 圈, 有 利 于 树 立 公 司 的 品 牌 形 象 和 产 品 推 广, 有 助 于 提 高 公 司 对 销 售 终 端 的 管 控 能 力, 是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的 关 键 近 三 年, 直 营 店 销 售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64.07% 65.89% 和 68.90% 此 外, 公 司 有 效 借 助 了 加 盟 商 的 地 区 资 源 来 扩 大 市 场 覆 盖 率, 提 高 终 端 密 度 目 前, 公 司 的 直 营 与 加 盟 的 门 店 数 量 的 比 例 约 为 1:1.15, 加 盟 店 销 售 收 入 占 比 保 持 在 31%-36% 之 间 3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区 域 构 成 分 析 公 司 按 门 店 所 在 地 将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划 分 为 东 北 华 北 华 东 华 南 华 中 西 北 和 西 南 七 个 区 域 近 三 年, 公 司 各 区 域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区 域 收 入 金 额 ( 万 元 )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比 例 (%) 收 入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收 入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东 北 7, , , 华 北 9, , , 华 东 16, , , 华 南 16, , ,
254 华 中 5, , , 西 北 2, , , 西 南 17, , , 合 计 75, , , 公 司 业 务 主 要 集 中 于 华 东 华 南 和 西 南 地 区 近 三 年, 这 三 个 地 区 的 销 售 收 入 合 计 占 总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68.92% 68.97% 和 67.33% 随 着 公 司 网 络 布 局 的 不 断 优 化, 各 地 区 收 入 日 趋 均 衡 季 4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的 季 节 性 波 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季 度 划 分, 其 分 布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度 金 额 ( 万 元 )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第 一 季 度 21, , , 第 二 季 度 16, , , 第 三 季 度 16, , , 第 四 季 度 21, , , 合 计 75, , ,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具 有 一 定 的 季 节 性 特 征, 表 现 为 每 年 第 四 季 度 收 入 额 高 于 其 他 季 度,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 公 司 的 产 品 分 为 春 夏 和 秋 冬 两 季, 每 年 的 第 四 季 度 假 日 较 多, 属 于 服 装 行 业 的 销 售 高 峰 季 节 ; 同 时, 秋 冬 季 产 品 单 价 明 显 高 于 春 夏 季 产 品 ( 二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变 动 趋 势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实 现 收 入 的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产 品 类 别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 万 元 ) 增 长 率 (%) 金 额 ( 万 元 ) 增 长 率 (%) 金 额 ( 万 元 ) 上 衣 35, , , 下 装 12, , , 外 套 23, , , 其 他 3, , , 合 计 75, , ,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来 源 于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销 售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具 有 良 好 的 成 长 性,2014 年 和 2015 年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别 同 比 增 长 了 14.53% 和 16.00%
255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的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 1 随 着 居 民 收 入 水 平 的 不 断 提 高, 服 装 消 费 额 稳 步 增 长, 高 尔 夫 服 饰 市 场 发 展 迅 速 我 国 拥 有 全 球 最 大 的 人 口 与 消 费 市 场 伴 随 着 中 国 经 济 的 持 续 发 展 和 经 济 总 量 的 不 断 提 升, 我 国 居 民 人 均 收 入 水 平 也 在 不 断 提 高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的 统 计, 2006 年 年, 我 国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自 11,760 元 增 至 28,844 元,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11.89%;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衣 着 消 费 支 出 由 元 增 加 到 1, 元,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7.66% 与 此 同 时, 随 着 社 会 的 发 展, 中 产 阶 级 及 富 裕 消 费 者 数 量 逐 渐 增 多, 对 生 活 素 质 文 明 时 尚 品 味 的 追 求 更 为 强 烈 高 尔 夫 服 饰 以 其 明 确 的 差 异 化 定 位, 包 括 准 确 的 目 标 群 体 定 位 独 特 的 高 尔 夫 文 化 定 位 和 跨 界 的 产 品 定 位, 成 为 服 装 服 饰 市 场 较 具 活 力 和 增 长 潜 力 的 细 分 品 类 其 中, 专 业 高 尔 夫 服 饰 市 场 随 国 内 高 尔 夫 爱 好 者 数 量 的 增 长 市 场 潜 力 较 大 根 据 中 国 高 尔 夫 行 业 报 告 (2011 年 度 ) 的 统 计 数 据, 高 尔 夫 人 口 一 年 的 高 尔 夫 服 饰 消 费 金 额 平 均 为 7,185 元 生 活 休 闲 高 尔 夫 服 饰 因 自 身 具 有 的 跨 界 性, 随 着 中 产 阶 层 壮 大, 增 长 速 度 较 快 2 本 公 司 营 销 网 络 的 不 断 完 善 与 单 店 业 绩 的 提 升 直 接 推 动 了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增 长 (1) 营 销 网 络 的 不 断 拓 展, 特 别 是 直 营 店 的 增 加, 显 著 增 强 了 公 司 的 整 体 盈 利 能 力 近 年 来, 公 司 开 始 大 力 拓 展 营 销 网 络, 销 售 终 端 数 量 快 速 增 加,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 门 店 类 别 数 量 ( 家 ) 增 长 率 (%) 数 量 ( 家 ) 增 长 率 (%) 数 量 ( 家 ) 直 营 店 加 盟 店 合 计 公 司 一 方 面 大 力 扩 展 营 销 网 络, 一 方 面 积 极 完 善 网 络 结 构 由 于 直 营 店 地 处 消 费 力 更 强 的 一 二 级 城 市, 并 且 可 直 接 纳 入 公 司 的 规 范 化 管 理, 在 店 铺 设 计 销 售 及 人 员 管 理 等 方 面 更 能 体 现 出 比 音 勒 芬 的 品 牌 内 涵 因 此 直 营 店 的 盈 利 能 力 普 遍 高 于 加 盟 店 2014 年 年 末 和 2015 年 年 末, 公 司 门 店 数 量 分 别 增 长 了 7.50% 和 7.51%, 其 中
256 直 营 店 数 量 分 别 增 长 了 11.56% 和 11.55%, 高 于 加 盟 店 的 增 长 速 度 这 种 不 断 的 完 善 的 营 销 网 络 结 构 提 高 了 公 司 的 盈 利 水 平, 推 动 了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增 长 (2) 总 体 单 店 业 绩 的 不 断 提 高 也 推 动 着 公 司 整 体 收 入 的 增 加 报 告 期 内, 按 实 际 营 业 月 份 加 权 计 算 的 单 店 业 绩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门 店 类 别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 万 元 ) 增 幅 (%) 金 额 ( 万 元 ) 增 幅 (%) 金 额 ( 万 元 ) 直 营 店 其 中 : 球 会 店 非 球 会 店 作 为 高 尔 夫 服 饰, 与 其 他 可 比 服 装 类 上 市 公 司 相 比, 本 公 司 在 高 尔 夫 会 所 开 设 直 营 店 公 司 开 设 在 高 尔 夫 会 所 的 直 营 店 具 有 以 下 特 点 : 1 球 会 店 的 经 营 面 积 较 小 2015 年, 公 司 球 会 店 的 平 均 面 积 仅 为 平 方 米, 而 扣 除 球 会 店 后, 公 司 直 营 店 的 平 均 面 积 约 为 平 方 米 2 球 会 店 的 运 营 成 本 较 低 与 开 设 在 商 场 及 机 场 的 门 店 相 比, 公 司 开 设 在 高 尔 夫 会 所 的 球 会 店 的 运 营 成 本 较 低 3 公 司 品 牌 影 响 力 不 断 增 强, 品 牌 效 益 日 益 突 出, 带 动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不 断 增 长 通 过 清 晰 差 异 化 的 品 牌 定 位,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确 立 了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知 名 品 牌 地 位, 品 牌 影 响 力 及 附 加 值 不 断 提 升 公 司 立 志 做 中 国 高 尔 夫 服 饰 领 军 品 牌 2011 年 12 月, 公 司 获 得 中 国 纺 织 工 业 联 合 会 颁 发 的 产 品 开 发 贡 献 奖 2012 年 11 月, 公 司 获 得 中 国 流 行 色 协 会 颁 发 的 2011/2012 中 国 色 彩 应 用 奖 和 2011/2012 年 度 最 具 流 行 魅 力 高 尔 夫 服 饰 品 牌 2012 年 12 月, 公 司 被 中 国 纺 织 工 业 联 合 会 授 予 国 家 高 尔 夫 服 装 产 品 开 发 基 地 称 号 2013 年 3 月, 公 司 获 得 中 国 服 装 协 会 颁 发 的 杰 克 第 九 届 中 国 服 装 品 牌 年 度 大 奖 创 新 大 奖 2013 年 10 月, 公 司 成 为 中 国 国 家 高 尔 夫 球 队 ( 奥 运 之 队 ) 官 方 唯 一 专 业 高 尔 夫 服 装 赞 助 商,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成 为 中 国 国 家 高 尔 夫 球 队 ( 奥 运 之 队 ) 指 定 品 牌 2013 年 12 月, 公 司 被 纺 织 服 装 周 刊 评 选 为 2013 中 国 纺 织 服 装 行 业 十 大 服 装 品 牌 2014 年 3 月 至 12 月, 公 司 冠 名 赞 助 2014 年 高 尔 夫 频 道 比 音 勒 芬 杯 铁 杆 会 高 尔 夫 赛 事 2014 年 10 月, 公
257 司 成 为 南 山 中 国 大 师 赛 的 服 装 赞 助 商 ;2014 年 10 月, 公 司 成 为 2014 观 澜 湖 世 界 明 星 赛 的 官 方 供 应 商 公 司 品 牌 影 响 力 不 断 增 强, 品 牌 的 内 在 价 值 日 益 突 出, 带 动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不 断 增 长 ( 三 ) 毛 利 构 成 及 毛 利 率 情 况 分 析 1 分 产 品 类 别 的 毛 利 额 和 毛 利 率 分 析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产 品 类 别 毛 利 额 毛 利 率 毛 利 额 毛 利 率 毛 利 额 毛 利 率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上 衣 22, , , 下 装 8, , , 外 套 14, , , 其 他 2, , , 合 计 47, , , 注 : 毛 利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毛 利 率 =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下 同 (1) 毛 利 构 成 近 三 年, 公 司 的 毛 利 额 分 别 为 34, 万 元 40, 万 元 和 47, 万 元 2014 年 和 2015 年 公 司 毛 利 额 同 比 分 别 增 长 了 16.26% 和 17.11%, 呈 现 快 速 增 长 趋 势 近 三 年, 上 衣 和 外 套 毛 利 占 公 司 总 毛 利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80.50% 79.66% 和 77.92%, 是 公 司 主 要 毛 利 来 源 公 司 毛 利 额 增 长 幅 度 高 于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长 幅 度,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毛 利 率 的 逐 年 上 升 (2) 毛 利 率 分 析 近 三 年,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61.14% 62.07% 和 62.67%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毛 利 率 水 平 较 高 且 呈 逐 年 上 升 趋 势 的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 1 高 端 品 牌 营 运 模 式 决 定 了 公 司 能 够 保 持 较 高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本 公 司 产 品 定 位 于 高 尔 夫 运 动 与 时 尚 休 闲 生 活 相 结 合 的 细 分 市 场, 通 过 研 发 设 计 品 牌 推 广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及 供 应 链 管 理 来 实 现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的 运 营 本 公 司 的 这 种 品 牌 运 营 模 式 与 欧 美 部 分 强 势 服 装 品 牌 类 似, 具 有 很 强 的 轻 资 产 模 式 特 征, 处 于 价 值 链 的 高 端, 能 够 获 得 高 于 市 场 平 均 利 润 的 盈 利
258 2 公 司 具 备 较 强 的 议 价 能 力, 产 品 实 际 结 算 价 格 逐 年 稳 步 提 升 近 三 年,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上 衣 下 装 和 外 套 的 实 际 结 算 价 格 不 断 上 升 2014 年 和 2015 年, 公 司 上 衣 的 平 均 价 格 分 别 较 上 年 增 长 了 3.44% 和 9.01%, 下 装 的 平 均 价 格 分 别 较 上 年 增 长 了 2.81% 和 1.51%, 外 套 的 平 均 价 格 分 别 较 上 年 增 长 了 1.02% 和 2.18% 公 司 产 品 平 均 单 价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 产 品 类 别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平 均 单 价 ( 元 ) 增 长 率 (%) 平 均 单 价 ( 元 ) 增 长 率 (%) 平 均 单 价 ( 元 ) 上 衣 下 装 外 套 1, , , 其 他 一 方 面, 公 司 通 过 创 新 的 设 计 研 发 模 式 聘 请 韩 国 知 名 设 计 师 积 极 与 国 外 设 计 顾 问 公 司 合 作 等 措 施, 在 及 时 把 握 国 际 流 行 时 尚 趋 势 的 同 时 加 入 中 国 文 化 元 素, 提 升 品 牌 的 价 值 和 差 异 性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在 面 料 选 择 方 面 始 终 坚 持 高 标 准 高 档 次 高 性 能, 借 助 优 秀 的 工 艺 与 做 工, 努 力 为 消 费 者 提 供 物 有 所 值 的 高 尔 夫 服 饰, 树 立 高 端 品 牌 形 象 近 年 来, 公 司 的 品 牌 认 同 度 和 影 响 力 不 断 提 高, 产 品 定 价 能 力 不 断 增 强 2 分 门 店 类 别 的 毛 利 额 和 毛 利 率 分 析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门 店 类 别 毛 利 额 ( 万 元 ) 毛 利 率 (%) 毛 利 额 ( 万 元 ) 毛 利 率 (%) 毛 利 额 ( 万 元 ) 毛 利 率 (%) 直 营 店 32, , , 其 中 : 直 营 正 价 店 27, , , 直 营 折 扣 店 5, , , 加 盟 店 14, , , 合 计 47, , , 报 告 期, 公 司 毛 利 主 要 来 源 于 直 营 店 的 贡 献 近 三 年, 直 营 店 贡 献 的 毛 利 额 分 别 为 22, 万 元 26, 万 元 和 32, 万 元, 占 主 营 业 务 总 毛 利 额 的 64.71% 66.00% 和 69.18% 公 司 品 牌 定 位 高 端, 和 大 部 分 高 端 品 牌 处 理 过 季 存 货 的 方 式 一 样, 公 司 对 当 季 未 销 售 出 去 的 产 品 通 过 名 牌 折 扣 店 促 销, 所 以 公 司 直 营 店 分 为 正 价 店 和 折 扣 店 近 三 年, 公 司 各 种 门 店 的 毛 利 率 均 保 持 稳 定 增 长, 其
259 中 直 营 正 价 店 实 现 的 毛 利 率 最 高, 分 别 为 71.78% 71.56% 和 72.05%; 直 营 折 扣 店 由 于 销 售 过 季 商 品, 促 销 力 度 较 大, 其 实 现 的 毛 利 率 较 低, 分 别 为 31.65% 37.25% 和 37.92% 3 公 司 毛 利 率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比 较 情 况 (1) 公 司 毛 利 率 按 产 品 类 别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比 较 情 况 如 下 表 : 产 品 类 别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上 衣 类 64.03% 62.84% 62.49% 下 装 类 63.72% 63.96% 63.81% 外 套 类 60.47% 59.84% 57.42% 其 他 类 60.45% 62.66% 62.34% 比 音 勒 芬 合 计 62.67% 62.07% 61.14% 卡 奴 迪 路 (002656) % 64.73% 凯 撒 股 份 (002425) % 55.52% 注 :1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未 公 告 分 产 品 毛 利 率 或 产 品 分 类 不 一 样, 无 法 取 得 同 类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仅 能 取 得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服 装 产 品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2 凯 撒 股 份 2013 年 至 2014 年 的 毛 利 率 取 自 男 装 女 装 产 品 毛 利 率, 不 含 皮 具 类 产 品 及 皮 草 贸 易 的 毛 利 率 3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2015 年 度 相 关 数 据 尚 未 披 露 (2) 公 司 毛 利 率 按 门 店 类 别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比 较 情 况 如 下 表 : 门 店 类 别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直 营 店 62.92% 62.18% 61.76% 其 中 : 直 营 正 价 店 72.05% 71.56% 71.78% 直 营 折 扣 店 37.92% 37.25% 31.65% 加 盟 店 62.10% 61.86% 60.05% 比 音 勒 芬 合 计 62.67% 62.07% 61.14% 卡 奴 迪 路 (002656) % 64.73% 凯 撒 股 份 (002425) % 55.52% 注 :1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未 公 告 分 门 店 类 别 的 毛 利 率, 无 法 取 得 同 类 门 店 的 毛 利 率, 仅 能 取 得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服 装 产 品 的 综 合 毛 利 率 2 凯 撒 股 份 2013 年 至 2014 年 的 毛 利 率 取 自 男 装 女 装 产 品 毛 利 率, 不 含 皮 具 类 产 品 及 皮 草 贸 易 的 毛 利 率 3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2015 年 度 相 关 数 据 尚 未 披 露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61.14% 62.07% 和 62.67%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卡 奴 迪 路 的 毛 利 率 较 为 接 近 公 司 毛 利 率 高 于 凯 撒 股 份 的 毛 利 率, 主 要 系 公 司
260 品 牌 定 位 高 端 的 高 尔 夫 运 动 与 时 尚 休 闲 生 活 相 结 合 的 细 分 市 场, 因 此 有 更 高 的 溢 价 空 间 ( 四 ) 期 间 费 用 分 析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 万 元 ) 增 幅 (%) 金 额 ( 万 元 ) 增 幅 (%) 金 额 ( 万 元 ) 销 售 费 用 22, , , 管 理 费 用 7, , , 财 务 费 用 期 间 费 用 29, , , 营 业 收 入 75, , ,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39.64% 38.63% 37.74% 1 期 间 费 用 总 额 分 析 近 三 年, 随 着 业 务 规 模 的 迅 速 增 长,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总 额 增 长 较 快 本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总 额 2014 年 较 2013 年 增 长 了 17.24%,2015 年 较 2014 年 增 长 了 19.03%; 同 时, 本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2014 年 较 2013 年 增 长 了 14.53%,2015 年 较 2014 年 增 长 了 16.00% 近 三 年, 本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总 额 占 营 业 总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37.74% 38.63% 和 39.64%, 占 比 较 为 稳 定, 显 示 本 公 司 已 经 建 立 严 格 的 内 部 控 制 和 费 用 管 理 制 度, 在 保 持 营 业 收 入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的 同 时, 较 好 地 控 制 了 期 间 费 用 的 增 长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以 销 售 费 用 为 主 近 三 年,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占 期 间 费 用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78.08% 78.69% 和 76.66% 这 与 公 司 轻 资 产 的 品 牌 营 运 模 式 相 符 合 2 销 售 费 用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销 售 费 用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金 额 ( 万 元 ) 比 例 (%) 职 工 薪 酬 10, , , 装 修 装 饰 费 4, , , 门 店 运 营 费 4, , , 广 告 宣 传 费 1, , , 包 装 运 输 费 办 公 及 差 旅 费
261 其 他 合 计 22, , ,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30.39% 30.40% 29.47%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主 要 为 职 工 薪 酬 装 修 装 饰 费 和 门 店 运 营 费 近 三 年, 上 述 三 项 费 用 合 计 占 销 售 费 用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85.07% 85.09% 和 84.69% 近 三 年,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占 当 年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29.47% 30.40% 和 30.39%, 总 体 呈 现 逐 年 上 升 趋 势 (1) 销 售 人 员 的 不 断 增 加 使 得 职 工 薪 酬 上 升 较 快 公 司 自 2011 年 开 始 加 大 拓 展 营 销 网 络, 近 三 年 年 末, 公 司 直 营 店 的 数 量 分 别 为 225 个 251 个 和 280 个, 增 长 迅 速 为 满 足 营 销 网 络 发 展 的 需 要, 公 司 不 仅 增 加 了 销 售 人 员 的 数 量, 同 时 为 调 动 各 地 销 售 人 员 的 工 作 积 极 性, 公 司 也 相 应 提 高 了 销 售 人 员 的 底 薪 和 奖 金 近 三 年, 公 司 销 售 人 员 数 量 增 长 迅 速,2015 年 底 达 到 了 1,271 人, 占 公 司 员 工 总 数 的 81.63% 2014 年, 销 售 人 员 薪 酬 为 8, 万 元, 较 上 年 增 长 了 38.02%;2015 年, 销 售 人 员 薪 酬 为 10, 万 元, 较 上 年 增 长 了 23.11% (2) 终 端 店 铺 数 量 的 增 加 和 装 修 标 准 的 提 高 导 致 装 修 装 饰 费 上 升 较 快 公 司 十 分 注 重 终 端 店 铺 的 形 象 建 设, 采 用 韩 国 设 计 公 司 提 供 的 终 端 销 售 门 店 设 计 方 案, 从 店 铺 装 修 选 材 设 计 到 道 具 陈 列 产 品 陈 列 等 方 面 紧 紧 扣 住 品 牌 风 格 与 品 牌 文 化 自 2011 年 开 始, 公 司 一 方 面 提 高 了 新 增 店 铺 的 装 修 标 准, 一 方 面 对 现 有 店 铺 进 行 了 形 象 升 级 近 三 年 年 末, 公 司 终 端 店 铺 的 数 量 分 别 为 520 个 559 个 和 601 个, 增 长 较 为 迅 速 (3) 公 司 机 场 店 的 快 速 发 展 使 得 公 司 门 店 运 营 费 上 升 较 快 机 场 店 的 日 常 租 金 等 相 关 运 营 费 用 较 一 般 店 铺 要 高 近 三 年, 公 司 机 场 门 店 的 数 量 分 别 为 33 个 38 个 和 48 个, 机 场 门 店 的 运 行 总 费 用 分 别 为 4, 万 元 3, 万 元 和 4, 万 元 从 2013 年 下 半 年 开 始, 公 司 调 整 了 三 亚 机 场 沈 阳 机 场 太 原 机 场 和 深 圳 机 场 4 个 门 店 的 销 售 模 式, 由 原 来 的 非 联 营 方 式 调 整 为 联 营 方 式, 即 这 4 个 机 场 直 营 门 店 由 过 去 支 付 租 金 的 方 式 调 整 为 销 售 收 入 分 成 的 方 式 这 使 得 公 司 2014 年 的 门 店 运 营 费 有 所 下 降 (4) 宣 传 力 度 的 不 断 加 大 导 致 广 告 宣 传 费 持 续 增 加 本 公 司 定 位 于 高 尔 夫 运 动 与 时 尚 休 闲 生 活 相 关 的 高 端 市 场, 通 过 纸 质 媒 体 电 视 媒 体 赞 助 赛 事 活 动 和 举 办 高 尔 夫 联 谊 赛 等 方 式 来 提 升 和 维 护 高 端 品 牌 形 象
262 3 管 理 费 用 管 理 费 用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职 工 薪 酬 3, , , 研 发 费 用 1, , 办 公 场 所 使 用 费 办 公 及 差 旅 费 折 旧 摊 销 中 介 机 构 费 其 他 合 计 7, , ,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9.74% 8.65% 8.18%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主 要 为 职 工 薪 酬 研 发 费 用 办 公 场 所 使 用 费 和 办 公 及 差 旅 费 近 三 年, 上 述 四 项 费 用 合 计 占 管 理 费 用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85.07% 88.71% 和 91.27% 近 三 年,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分 别 为 4, 万 元 5, 万 元 和 7, 万 元, 呈 逐 年 上 升 趋 势, 主 要 是 因 为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扩 大, 管 理 人 员 及 研 发 投 入 增 加, 工 资 及 福 利 费 用 研 发 费 用 办 公 及 差 旅 费 相 应 增 加 4 财 务 费 用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项 目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万 元 ) (%) ( 万 元 ) (%) ( 万 元 ) (%) 利 息 支 出 减 : 利 息 收 入 汇 兑 损 益 其 他 合 计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0.48% -0.42% 0.09% 本 公 司 的 财 务 费 用 较 少, 主 要 为 银 行 借 款 的 利 息 支 出 目 前, 公 司 在 银 行 的 资 信 状 况 良 好, 不 存 在 短 期 偿 债 压 力
263 ( 五 ) 销 售 数 量 产 品 价 格 和 产 品 单 位 成 本 变 动 对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数 量 产 品 价 格 和 产 品 单 位 成 本 变 动 对 当 期 营 业 利 润 变 动 的 影 响 分 析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营 业 利 润 ( 万 元 ) 16, , , 销 售 数 量 产 品 价 格 产 品 单 位 成 本 提 高 1% 提 高 1% 提 高 1% 销 量 变 动 后 的 营 业 利 润 ( 万 元 ) 16, , , 敏 感 系 数 销 量 变 动 后 的 营 业 利 润 ( 万 元 ) 17, , , 敏 感 系 数 销 量 变 动 后 的 营 业 利 润 ( 万 元 ) 16, , , 敏 感 系 数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在 其 他 因 素 不 变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营 业 利 润 对 产 品 价 格 最 为 敏 感, 近 三 年 的 敏 感 系 数 为 和 4.58 近 三 年, 本 公 司 一 方 面 通 过 营 销 网 络 的 拓 展 提 高 了 产 品 销 售 数 量, 另 一 方 面 凭 借 较 强 的 议 价 能 力 提 升 产 品 价 格 水 平, 使 得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不 断 提 高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净 利 率 分 别 为 16.90% 16.55% 和 16.35% 三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万 元 ) 13, ,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万 元 ) -3, ,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万 元 ) ,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 万 元 ) 10, , , ( 一 )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合 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入 额 ( 万 元 ) 85, , , , 营 业 收 入 ( 万 元 ) 75, , , , 销 售 现 金 比 例
264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13, , , , 净 额 ( 万 元 ) 净 利 润 ( 万 元 ) 12, , , , 盈 利 现 金 比 例 注 : 销 售 现 金 比 例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入 额 / 营 业 收 入 ; 盈 利 现 金 比 例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净 利 润 近 三 年, 本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均 为 正 数, 本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入 额 累 计 为 223, 万 元,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累 计 为 35, 万 元 同 期, 公 司 实 现 的 营 业 收 入 累 计 为 197, 万 元,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累 计 为 32, 万 元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入 累 计 额 与 实 现 的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为 1.13,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的 累 计 额 与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为 1.10, 显 示 本 公 司 在 营 业 收 入 快 速 增 长 的 同 时 保 持 了 较 高 的 现 金 回 收 比 例, 经 营 性 现 金 流 量 较 为 充 裕 ( 二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近 三 年,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均 为 负 数 这 主 要 是 由 于 本 公 司 近 几 年 正 处 于 快 速 发 展 阶 段, 在 营 销 网 络 拓 展 方 面, 特 别 是 直 营 店 建 设 方 面 投 入 了 较 多 的 资 金 公 司 店 铺 数 量 从 2013 年 初 的 474 个 上 升 到 2015 年 底 的 601 个, 其 中 直 营 店 数 量 从 2013 年 初 的 200 个 上 升 到 2015 年 底 的 280 个 目 前, 公 司 营 销 网 络 基 本 覆 盖 全 国 主 要 大 中 城 市 ( 三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近 三 年, 本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均 为 负 数, 主 要 为 报 告 期 内 偿 还 银 行 借 款 影 响 所 致 公 司 具 有 良 好 的 银 行 资 信 状 况, 能 够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来 进 行 资 金 筹 措, 满 足 企 业 发 展 的 需 要 近 三 年,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筹 资 活 动 四 资 本 性 支 出 分 析 公 司 计 划 将 公 司 拥 有 的 位 于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南 村 镇 兴 业 大 道 南 侧 地 块 用 于 建 设 比 音 勒 芬 商 业 综 合 楼, 预 计 总 建 设 面 积 32,915.2 平 方 米, 总 投 资 11,000 万 元, 现 已 取 得 广 东 省 企 业 基 本 建 设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证 ( 编 号 : ) 项 目 建 设 周 期 约 为 2 年, 所 需 资 金 由 公 司 自 有 资 金 或 银 行 贷 款 解 决
265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除 上 述 支 出 计 划 外, 本 公 司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计 划 还 包 括 为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资 的 两 个 项 目, 项 目 总 投 资 金 额 为 57, 万 元 有 关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资 项 目 的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本 第 十 三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之 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具 体 情 况 五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分 析 ( 一 ) 财 务 状 况 趋 势 1 资 产 状 况 趋 势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以 后, 公 司 资 产 规 模 将 出 现 较 大 幅 度 的 增 长 同 时, 随 着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预 计 今 后 几 年 公 司 的 固 定 资 产 规 模 将 保 持 较 快 速 度 的 增 长, 固 定 资 产 在 总 资 产 中 所 占 的 比 重 将 会 上 升, 从 根 本 上 保 证 公 司 未 来 业 务 的 稳 定 快 速 发 展 2 负 债 状 况 趋 势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以 后,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将 显 著 降 低, 债 务 结 构 将 更 加 合 理 3 所 有 者 权 益 趋 势 公 司 近 年 来 业 务 发 展 很 快, 自 有 资 金 已 不 能 满 足 公 司 的 资 金 需 求 公 司 拟 通 过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形 式 扩 大 公 司 的 规 模 和 实 力 ( 二 ) 盈 利 能 力 趋 势 未 来 影 响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因 素 主 要 有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营 销 网 络 的 规 模 和 效 率 近 年 来 公 司 不 断 加 大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的 业 务 拓 展 力 度, 营 销 网 络 的 终 端 店 铺 数 量 从 2013 年 初 的 474 个 上 升 到 2015 年 底 的 601 个, 基 本 覆 盖 全 国 主 要 大 中 城 市 清 晰 的 品 牌 定 位 以 及 合 理 的 营 销 网 络 布 局 推 动 了 公 司 近 年 来 业 务 的 快 速 发 展, 使 得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不 断 提 升 公 司 品 牌 定 位 高 端, 门 店 大 多 位 于 国 内 大 型 高 端 商 场 主 要 机 场 知 名 高 尔 夫 球 会 会 所 等, 覆 盖 了 国 内 主 要 城 市 的 核 心 商 圈 公 司 与 包 括 广 州 友 谊 北 京 燕 莎 北 京 翠 微 南 京 金 鹰 杭 州 大 厦 天 津 友 谊 成 都 仁 和 春 天 百 货 昆 明 金 格 百 货 青 岛 海 信 等 在 内 的 国 内 高 端 连 锁 百 货 建 立 了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在 渠 道 布 局 上, 公 司 坚 持 在 一 线 和 主 要 二 线 城 市 建 立 直 营 店, 以 利 于 公 司 树 立 品 牌 形 象 并 辐
266 射 周 边 区 域 同 时, 在 其 他 区 域 公 司 采 用 加 盟 模 式 来 加 大 销 售 终 端 密 度 目 前, 公 司 的 直 营 店 与 加 盟 店 的 比 例 约 为 1:1.15 公 司 渠 道 布 局 层 次 分 明, 一 方 面 可 保 证 公 司 对 营 销 网 络 的 控 制 力 度, 提 升 品 牌 形 象, 另 一 方 面 可 借 助 加 盟 商 的 区 域 资 源 扩 大 市 场 覆 盖 面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的 发 展, 营 销 网 络 将 需 要 进 一 步 扩 展 与 完 善, 资 金 规 模 配 套 信 息 系 统 建 设 以 及 物 流 配 送 能 力 的 匹 配 将 直 接 影 响 公 司 整 体 营 销 网 络 的 发 展 规 模 和 效 率, 从 而 影 响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2 品 牌 知 名 度 本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高 端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研 发 设 计 和 销 售, 多 年 来 一 直 致 力 于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的 运 营, 通 过 鲜 明 的 品 牌 特 征 展 示 产 品 内 涵 品 牌 营 销 与 推 广 是 高 级 服 饰 企 业 获 取 市 场 影 响 力, 体 现 品 牌 价 值 和 品 牌 文 化, 提 升 品 牌 形 象 和 产 品 形 象 的 重 要 手 段 公 司 紧 密 围 绕 主 要 目 标 消 费 群 体, 实 行 从 商 品 企 划 产 品 设 计 终 端 视 觉 形 象 橱 窗 广 告 货 品 陈 列 品 牌 代 言 和 营 销 活 动 策 划 的 整 合 营 销, 以 提 升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的 知 名 度 和 美 誉 度 公 司 根 据 产 品 定 位 高 端 的 特 点, 通 过 对 目 标 客 户 群 生 活 习 惯 的 针 对 性 分 析, 并 借 鉴 国 际 知 名 品 牌 营 销 宣 传 的 经 验, 较 少 采 用 普 通 电 视 频 道 报 纸 等 大 众 媒 体 形 式 推 广, 主 要 通 过 独 特 的 终 端 环 境 形 象 时 尚 精 英 杂 志 营 销 高 尔 夫 频 道 举 办 专 题 推 广 活 动 客 户 长 期 惠 顾 VIP 计 划 等 方 式 进 行 目 前,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已 在 高 尔 夫 服 饰 领 域 拥 有 了 较 高 的 知 名 度 和 美 誉 度 如 未 来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品 牌 形 象 遭 受 某 些 客 观 外 因 素 的 不 利 影 响, 将 影 响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3 研 发 设 计 水 平 公 司 坚 持 产 品 自 主 设 计 与 开 发, 建 立 了 行 业 内 较 为 领 先 的 研 发 设 计 团 队 ; 经 典 款 式 的 设 计 也 已 得 到 消 费 者 认 可 ; 研 发 设 计 运 作 模 式 及 流 程 趋 向 国 际 化 ; 此 外, 还 积 极 和 外 部 专 业 机 构 合 作, 打 造 核 心 研 发 设 计 优 势 2011 年 12 月, 公 司 获 得 中 国 纺 织 工 业 联 合 会 颁 发 的 产 品 开 发 贡 献 奖 ;2012 年 11 月, 公 司 获 得 中 国 流 行 色 协 会 颁 发 的 2011/2012 中 国 色 彩 应 用 奖 和 2011/2012 年 度 最 具 流 行 魅 力 高 尔 夫 服 饰 品 牌 ;2012 年 12 月, 公 司 被 中 国 纺 织 工 业 联 合 会 授 予 国 家 高 尔 夫 服 装 产 品 开 发 基 地 称 号 ;2013 年 3 月, 公 司 获 得
267 中 国 服 装 协 会 颁 发 的 杰 克 第 九 届 中 国 服 装 品 牌 年 度 大 奖 创 新 大 奖 基 于 公 司 长 期 以 来 对 国 际 高 尔 夫 服 饰 流 行 色 趋 势 的 准 确 把 握,2012 年 中 国 流 行 色 协 会 通 过 多 方 面 考 察, 决 定 和 公 司 合 作 共 建 中 国 高 尔 夫 服 饰 色 彩 研 发 基 地 公 司 成 为 中 国 流 行 色 协 会 在 高 尔 夫 服 饰 领 域 唯 一 的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2013 年 1 月, 公 司 和 北 京 服 装 学 院 合 作 成 立 高 尔 夫 服 饰 人 体 工 程 研 究 中 心, 以 建 立 高 尔 夫 运 动 人 体 三 维 数 据 库 和 模 型, 开 展 高 性 能 高 尔 夫 服 饰 产 品 功 能 性 与 版 型 研 发, 建 立 高 尔 夫 服 饰 特 殊 功 能 面 料 的 评 价 标 准 和 体 系 2013 年 1 月, 公 司 被 认 定 为 2012 年 度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企 业 创 意 设 计 中 心 2013 年 4 月 至 9 月, 公 司 冠 名 赞 助 2013 年 高 尔 夫 频 道 比 音 勒 芬 杯 铁 杆 会 高 尔 夫 赛 事 2013 年 10 月, 公 司 成 为 中 国 国 家 高 尔 夫 球 队 ( 奥 运 之 队 ) 官 方 唯 一 专 业 高 尔 夫 服 装 赞 助 商,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成 为 中 国 国 家 高 尔 夫 球 队 ( 奥 运 之 队 ) 指 定 品 牌 2013 年 12 月, 本 公 司 被 纺 织 服 装 周 刊 评 选 为 2013 中 国 纺 织 服 装 行 业 十 大 服 装 品 牌 公 司 研 发 设 计 水 平 提 升 了 品 牌 的 价 值 和 差 异 性, 使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服 饰 兼 具 时 尚 性 功 能 性 和 舒 适 性, 有 助 于 引 领 市 场 消 费, 进 而 影 响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4 居 民 消 费 水 平 本 公 司 产 品 全 部 在 中 国 大 陆 销 售, 受 中 国 经 济 水 平 国 民 收 入 和 消 费 水 平 的 影 响 如 果 未 来 消 费 水 平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将 影 响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5 募 集 资 金 的 影 响 (1) 本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将 进 一 步 增 加 公 司 的 资 产 规 模, 改 善 资 产 负 债 结 构, 拓 宽 融 资 渠 道, 提 高 公 司 的 综 合 竞 争 实 力 和 抗 风 险 能 力 (2)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公 司 直 营 店 铺 大 量 增 加, 营 销 网 络 将 得 以 进 一 步 完 善, 在 提 高 营 销 网 络 规 模 的 同 时 也 将 显 著 增 强 公 司 对 销 售 终 端 的 管 控 能 力, 使 得 公 司 整 体 盈 利 能 力 得 以 大 幅 提 升 (3)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增 加 将 增 加 公 司 折 旧 费 用 如 果 投 资 项 目 未 能 实 现 预 期 收 益, 公 司 收 入 下 降 或 增 长 较 小, 折 旧 费 将 对 公 司 盈 利 带 来 较 大 压 力 六 公 司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1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制 定 考 虑 因 素 公 司 将 着 眼 于 长 远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综 合 考 虑 了 企 业 实 际 情 况 发 展 目 标, 建 立 对 投 资 者 持 续 稳 定 科 学 的 回 报 规 划 与 机 制, 从 而 对 股 利 分 配 作 出 制 度 性 安
268 排, 以 保 证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的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2 公 司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制 定 原 则 公 司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充 分 考 虑 和 听 取 股 东 ( 特 别 是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 独 立 董 事 和 监 事 会 的 意 见, 坚 持 现 金 分 红 为 主 这 一 基 本 原 则 采 用 股 票 股 利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的, 应 当 具 有 公 司 成 长 性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摊 薄 等 真 实 合 理 因 素 3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制 定 周 期 和 相 关 决 策 机 制 公 司 至 少 每 三 年 重 新 审 阅 一 次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根 据 股 东 ( 特 别 是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 独 立 董 事 和 监 事 会 的 意 见 对 公 司 正 在 实 施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做 出 适 当 且 必 要 的 修 改, 确 定 该 时 间 段 的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并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形 式 进 行 表 决 公 司 董 事 会 结 合 具 体 经 营 数 据, 充 分 考 虑 公 司 盈 利 规 模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发 展 阶 段 及 当 期 资 金 需 求, 并 结 合 股 东 ( 特 别 是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 独 立 董 事 和 监 事 会 的 意 见, 制 定 年 度 或 中 期 分 红 方 案, 并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通 过 后 实 施 4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计 划 公 司 满 足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的, 应 当 进 行 现 金 分 红 ; 在 此 基 础 上, 公 司 将 结 合 发 展 阶 段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或 现 金 股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可 适 当 增 加 利 润 分 配 比 例 及 次 数, 保 证 分 红 回 报 的 持 续 稳 定 公 司 采 用 股 票 股 利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的, 应 当 具 有 公 司 成 长 性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摊 薄 等 真 实 合 理 因 素 ; 由 于 公 司 目 前 处 于 成 长 阶 段, 采 用 股 票 股 利 分 红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当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最 低 比 例 为 20%;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不 得 超 过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范 围 上 述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已 经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第 十 三 次 会 议 及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七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及 承 诺 截 至 本 出 具 之 日,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为 8,000 万 股, 根 据 本 次 发 行 方 案, 公 司 拟 发 行 新 股 2,667 万 股, 股 本 规 模 将 大 幅 增 加 虽 然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投 产 后, 预 计 未 来 几 年 净 利 润 仍 将 保 持 增 长, 但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从 投 入 到 产 生 效 益, 需 要 一 定 的 时 间, 建 设 期 间 股 东 回 报 还 是 主 要 通 过 现 有 业 务 实 现 因 此,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当 年 公 司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可 能 低 于 上 年 度, 导 致 发 行 人
269 即 期 回 报 被 摊 薄 ( 一 ) 董 事 会 选 择 本 次 融 资 的 必 要 性 和 合 理 性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拟 用 于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项 目 信 息 系 统 提 升 建 设 项 目 和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项 目 将 进 一 步 扩 大 和 完 善 公 司 的 营 销 网 络, 提 高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的 市 场 覆 盖 率 和 影 响 力, 增 强 公 司 对 销 售 渠 道 的 控 制 力, 提 升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信 息 系 统 提 升 建 设 项 目 将 搭 建 更 为 完 备 的 信 息 管 理 平 台, 为 公 司 营 销 网 络 的 拓 展 供 应 链 管 理 能 力 的 提 升 网 络 终 端 的 实 时 监 控 和 动 态 管 理 等 业 务 发 展 提 供 强 有 力 的 后 台 支 持, 为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奠 定 坚 实 基 础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将 有 利 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的 开 展 ( 二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与 发 行 人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发 行 人 从 事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在 人 员 技 术 市 场 等 方 面 的 储 备 情 况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项 目 是 在 公 司 现 有 销 售 渠 道 的 基 础 上 完 善 并 扩 大 营 销 网 络 布 局 ; 信 息 系 统 提 升 建 设 项 目 为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提 供 强 有 力 的 后 台 支 持 ;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主 要 是 满 足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发 展 的 需 要 公 司 积 累 了 较 强 的 渠 道 拓 展 和 管 理 经 验 拥 有 了 一 定 的 优 质 渠 道 资 源,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人 才 培 养 机 制, 具 备 较 强 的 门 店 复 制 能 力, 为 公 司 销 售 终 端 网 络 的 进 一 步 扩 张 提 供 了 有 利 条 件 公 司 专 注 于 高 尔 夫 服 饰 品 牌 经 营, 在 品 牌 知 名 度 和 影 响 力 不 断 提 升 的 同 时, 公 司 整 体 规 模 和 业 绩 以 及 单 店 销 售 业 绩 快 速 增 长, 为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奠 定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 三 ) 关 于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具 体 措 施 本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自 有 品 牌 比 音 勒 芬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研 发 设 计 品 牌 推 广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及 供 应 链 管 理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在 高 尔 夫 服 饰 市 场 已 具 有 一 定 的 品 牌 影 响 力 和 知 名 度, 发 展 态 势 良 好 为 降 低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对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影 响, 公 司 承 诺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提 升 品 牌 知 名 度 完 善 销 售 渠 道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定 位 于 高 端 品 牌, 在 高 尔 夫 服 饰 行 业 具 有 一 定 的 知 名 度 和 美 誉 度 公 司 将 利 用 高 尔 夫 成 功 进 入 2016 年 奥 运 会 正 式 项 目 的 契 机, 加 强 终 端 形 象 建 设 媒 体 广 告 赛 事 推 广 及 主 题 活 动 营 销, 传 播 公 司 生 活 高 尔 夫 的 品 牌 理 念, 使 公 司 的 高 端 高 尔 夫 服 饰 品 牌 形 象 得 以 不 断 加 强
270 本 公 司 产 品 通 过 直 营 店 和 加 盟 店 进 行 销 售 近 年 来,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情 况 良 好, 门 店 拓 展 保 持 较 快 的 增 长 速 度 公 司 将 在 现 有 销 售 渠 道 的 基 础 上, 加 强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拓 展 网 点 分 布,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零 售 终 端 广 度 与 辐 射 范 围, 调 高 产 品 市 场 覆 盖 度 ; 加 强 零 售 终 端 控 制, 提 升 单 店 产 出 效 益 2 加 强 研 发 设 计, 准 确 把 握 市 场 流 行 时 尚 趋 势 公 司 将 加 强 研 发 设 计 队 伍 建 设, 加 大 研 发 设 计 投 入, 在 提 高 产 品 功 能 性 的 同 时, 快 速 捕 捉 潮 流 元 素, 在 舒 适 度 款 式 色 彩 等 方 面 进 一 步 提 升 产 品 的 时 尚 休 闲 元 素, 保 证 公 司 服 饰 产 品 紧 跟 市 场 潮 流 同 时, 为 了 使 服 饰 研 发 设 计 在 模 式 理 念 和 水 准 上 不 断 向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接 轨, 公 司 将 加 大 与 外 部 市 场 研 究 机 构 及 专 业 设 计 机 构 的 合 作 3 提 高 运 营 效 率 降 低 运 营 成 本 公 司 将 加 强 企 业 经 营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全 面 有 效 地 控 制 公 司 经 营 和 管 理 风 险, 实 施 科 学 管 理, 控 制 成 本 费 用, 提 升 经 营 效 率 和 盈 利 能 力 公 司 已 在 高 尔 夫 服 饰 领 域 积 累 了 较 强 的 渠 道 拓 展 和 管 理 经 验, 未 来 公 司 将 致 力 于 进 一 步 巩 固 和 提 升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增 强 公 司 在 高 尔 夫 服 饰 领 域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4 强 化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公 司 已 制 定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将 存 放 于 董 事 会 指 定 的 专 项 账 户 中 公 司 将 严 格 按 照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中 小 企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等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规 范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公 司 将 定 期 检 查 募 集 资 金 的 使 用 情 况, 从 而 加 强 对 募 投 项 目 的 监 管, 保 证 募 集 资 金 得 到 合 理 合 法 的 使 用 5 提 高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将 调 配 内 部 各 项 资 源 加 快 推 进 募 投 项 目 建 设, 提 高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争 取 募 投 项 目 早 日 达 产 并 实 现 预 期 效 益, 以 提 升 公 司 盈 利 水 平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为 尽 快 实 现 募 投 项 目 盈 利, 公 司 拟 通 过 多 种 渠 道 积 极 筹 措 资 金, 积 极 调 配 资 源, 开 展 募 投 项 目 的 前 期 准 备 工 作, 增 强 项 目 相 关 的 人 才 储 备, 争 取 尽 早 实 现 项 目 预 期 收 益, 提 高 未 来 几 年 的 股 东 回 报, 降 低 发 行 导 致 的 即 期 回 报 摊 薄 的 风 险
271 6 强 化 投 资 者 回 报 机 制 根 据 公 司 制 定 的 上 市 后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公 司 强 化 了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进 一 步 明 确 了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的 总 原 则, 明 确 了 利 润 分 配 的 条 件 和 方 式, 制 定 了 现 金 分 红 的 具 体 条 件 比 例 以 及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的 条 件, 完 善 了 利 润 分 配 的 决 策 程 序 等,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将 更 加 健 全 透 明 同 时, 公 司 还 制 订 了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对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进 行 了 具 体 安 排 公 司 将 保 持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连 续 性 与 稳 定 性,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强 化 对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保 障, 兼 顾 全 体 股 东 的 整 体 利 益 及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本 公 司 制 定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措 施 不 等 于 对 公 司 未 来 利 润 做 出 保 证 ( 四 )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公 司 填 补 回 报 措 施 能 够 得 到 切 实 履 行 作 出 的 承 诺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 1 承 诺 不 无 偿 或 以 不 公 平 条 件 向 其 他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输 送 利 益, 也 不 采 用 其 他 方 式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 2 承 诺 对 其 职 务 消 费 行 为 进 行 约 束 ; 3 承 诺 不 动 用 发 行 人 资 产 从 事 与 其 履 行 职 责 无 关 的 投 资 消 费 活 动 ; 4 承 诺 由 董 事 会 或 薪 酬 委 员 会 制 定 的 薪 酬 制 度 与 发 行 人 填 补 回 报 措 施 的 执 行 情 况 相 挂 钩 ; 5 承 诺 如 发 行 人 进 行 股 权 激 励, 股 权 激 励 的 行 权 条 件 将 与 发 行 人 填 补 回 报 措 施 的 执 行 情 况 相 挂 钩 同 时, 发 行 人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已 就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提 出 如 下 约 束 措 施 : 1 若 承 诺 人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则 将 在 发 行 人 股 东 大 会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报 刊 上 公 开 就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向 发 行 人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2 在 确 认 承 诺 人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之 日 起 5 个 工 作 日 内, 承 诺 人 停 止 在 发 行 人 处 领 取 薪 酬 津 贴 ( 如 有 ) 及 股 东 分 红 ( 如 有 ), 同 时 承 诺 人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 如 有 ) 不 得 转 让, 直 至 承 诺 人 实 际 履 行 承 诺 或 违 反 承 诺 事 项 消 除 3 若 因 非 不 可 抗 力 原 因 致 使 承 诺 人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且 又 无 法 提 供 正 当 合 理 之 说 明 的, 承 诺 人 因 此 而 获 得 的 收 益 均 归 发 行 人 所 有, 发 行 人 有 权 要 求 承 诺 人 于 取 得 收 益 之 日 起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将 违 反 承 诺 所 得 收 益 汇 至 发 行 人 指 定 账 户
272 另 外, 发 行 人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已 承 诺, 在 任 何 情 形 下, 其 均 不 会 越 权 干 预 发 行 人 的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不 会 侵 占 发 行 人 的 利 益 ; 其 将 切 实 履 行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义 务, 忠 实 勤 勉 地 履 行 职 责, 维 护 发 行 人 和 全 体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八 其 他 事 项 说 明 1 根 据 目 前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重 大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不 需 要 进 行 变 更, 公 司 不 会 因 为 重 大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估 计 的 差 异 或 变 更 而 对 公 司 利 润 产 生 影 响 2 公 司 目 前 不 存 在 影 响 本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盈 利 能 力 和 持 续 经 营 的 重 大 担 保 诉 讼 其 他 或 有 事 项 和 重 大 期 后 事 项
273 第 十 二 节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本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是 公 司 在 当 前 国 内 外 经 济 形 势 和 市 场 环 境 下, 对 可 预 见 的 将 来 做 出 的 发 展 计 划 和 安 排 投 资 者 不 应 排 除 公 司 未 来 根 据 经 济 形 势 变 化 和 经 营 实 际 状 况 对 本 发 展 目 标 进 行 修 正 调 整 和 完 善 的 可 能 性 一 总 体 发 展 战 略 及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 一 ) 总 体 发 展 战 略 秉 承 高 尔 夫 运 动 与 时 尚 休 闲 生 活 相 结 合 的 品 牌 文 化, 坚 持 高 端 高 尔 夫 服 饰 定 位, 向 消 费 者 提 供 专 业 功 能 与 时 尚 品 味 相 结 合 的 高 尔 夫 服 饰, 不 断 巩 固 和 提 升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的 美 誉 度 与 认 知 度, 成 为 中 国 高 尔 夫 服 饰 领 军 品 牌 ( 二 ) 未 来 三 年 的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围 绕 上 述 发 展 战 略,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的 发 展 目 标 为 : 1 加 强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拓 展 网 点 分 布,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零 售 终 端 广 度 与 辐 射 范 围, 调 高 产 品 市 场 覆 盖 度 ; 加 强 零 售 终 端 控 制, 提 升 单 店 产 出 效 益 2 加 大 产 品 研 发 力 度, 提 高 产 品 功 能 性 的 同 时, 快 速 捕 捉 潮 流 元 素, 在 舒 适 度 款 式 色 彩 等 方 面 进 一 步 提 升 产 品 的 时 尚 休 闲 元 素 3 加 快 信 息 化 系 统 提 升 建 设 步 伐, 引 入 一 流 水 平 的 企 业 管 理 软 件, 对 公 司 信 息 化 资 源 的 集 成 和 优 化 升 级, 实 现 公 司 物 流 资 金 流 信 息 流 的 同 步 4 加 强 终 端 形 象 建 设 媒 体 广 告 赛 事 推 广 及 主 题 活 动 营 销, 传 播 公 司 生 活 高 尔 夫 的 品 牌 理 念, 使 公 司 的 高 端 高 尔 夫 服 饰 品 牌 形 象 得 以 不 断 加 强 二 发 行 人 发 行 当 年 和 未 来 两 年 的 发 展 计 划 ( 一 ) 渠 道 建 设 和 优 化 公 司 将 借 助 本 次 上 市 的 契 机, 进 一 步 拓 展 营 销 渠 道, 加 强 终 端 建 设, 在 巩 固 公 司 原 有 城 市 和 地 区 市 场 占 有 率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开 拓 新 的 领 域 一 线 城 市 核 心 商 圈 新 兴 商 圈 的 高 端 商 场 是 公 司 必 须 掌 握 的 市 场 位 置, 二 三 线 城 市 核 心 商 圈 的 高 端 商 场 是 主 攻 阵 地, 而 球 会 店 是 能 最 为 有 效 地 诠 释 公 司 品 牌 内 涵 的 场 所 具 体 规 划 如 下 : 1 现 有 商 场 联 营 专 柜 的 优 化
274 专 柜 优 化 不 仅 有 利 于 保 持 公 司 高 档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品 牌 形 象, 同 时 也 有 助 于 单 店 销 售 规 模 未 来 几 年, 公 司 将 逐 步 对 销 售 业 绩 较 好 的 直 营 店 铺 进 行 优 化 和 面 积 扩 充 同 时, 通 过 与 国 际 知 名 的 店 铺 装 潢 设 计 人 员 合 作, 从 店 铺 装 修 选 材 空 间 布 局 设 计 到 道 具 陈 列 产 品 陈 列 等 视 觉 形 象 紧 紧 扣 住 品 牌 风 格 与 品 牌 文 化, 加 强 终 端 形 象 推 广, 增 强 品 牌 号 召 力 2 旗 舰 店 建 设 旗 舰 店 将 是 公 司 最 高 级 别 的 品 牌 形 象 店, 装 修 和 陈 设 将 完 美 体 现 品 牌 风 格, 有 效 地 承 担 其 公 司 品 牌 形 象 拓 展 的 主 要 职 能, 同 时 起 到 区 域 示 范 的 作 用 公 司 未 来 将 在 重 点 发 展 的 省 会 级 城 市 及 经 济 发 达 城 市 的 黄 金 地 段 或 核 心 商 圈 建 设 规 模 在 200 平 米 以 上 的 旗 舰 店 3 标 准 店 商 场 联 营 店 球 会 点 的 建 设 及 加 盟 商 的 拓 展 随 着 经 济 的 快 速 发 展 以 及 中 产 阶 层 人 群 的 不 断 壮 大, 高 消 费 人 群 越 来 越 壮 大, 同 时 伴 随 中 国 城 镇 化 的 步 伐, 公 司 长 期 合 作 的 商 场 亦 在 拓 展 网 点, 这 即 为 公 司 未 来 的 发 展 奠 定 了 良 好 的 市 场 基 础, 同 时 也 是 公 司 门 店 持 续 拓 展 的 动 力 所 在 通 过 对 拟 拓 展 商 圈 的 人 流 消 费 特 点 等 进 行 详 实 研 究 后, 公 司 将 采 取 多 种 方 式 拓 展 销 售 终 端, 包 括 直 接 购 买 标 准 店 自 行 经 营, 与 商 场 机 场 和 球 会 以 联 营 方 式 经 营, 同 时 加 大 加 盟 商 的 拓 展 与 建 点 力 度, 提 升 不 同 区 域 内 的 公 司 产 品 市 场 覆 盖 面 ( 二 ) 产 品 的 研 发 设 计 公 司 将 深 入 挖 掘 高 尔 夫 运 动 健 康 慢 生 活 的 生 活 方 式 本 质 以 及 在 中 国 的 发 展 特 点, 塑 造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生 活 高 尔 夫 的 文 化 内 涵 1 在 设 计 风 格 上, 公 司 将 传 统 的 高 尔 夫 服 饰 文 化 与 中 国 文 化 进 行 有 效 的 融 合, 针 对 不 同 人 员, 进 一 步 强 化 专 业 运 动 高 尔 夫 和 时 尚 生 活 高 尔 夫 两 大 系 列 产 品 的 差 异 化 特 质 2 积 极 与 国 外 设 计 顾 问 公 司 合 作, 定 期 参 加 国 际 流 行 前 沿 的 时 装 发 布 会 知 名 时 装 走 秀 活 动, 吸 收 国 际 最 前 端 的 设 计 理 念 和 流 行 资 讯 3 加 强 与 中 国 流 行 色 协 会 和 国 际 各 大 色 彩 研 究 机 构 的 合 作, 提 升 对 国 际 时 装 界 色 彩 趋 势 的 预 测 和 把 握 能 力 4 加 大 与 世 界 顶 级 面 料 商 合 作, 在 设 计 中 不 断 融 入 中 国 服 饰 文 化 的 元 素, 开 发 适 合 自 身 品 牌 风 格 的 体 现 中 国 元 素 的 面 料 及 花 型 图 案
275 5 进 一 步 提 升 现 有 研 发 条 件, 创 造 良 好 的 工 作 平 台, 为 设 计 师 获 取 设 计 灵 感 提 供 更 舒 适 的 工 作 环 境, 同 时 给 后 期 不 断 引 入 高 端 设 计 人 才 预 留 工 作 空 间 ( 三 ) 信 息 系 统 提 升 建 设 以 业 务 需 求 为 导 向, 在 产 品 开 发 生 产 计 划 物 资 采 购 市 场 营 销 产 品 质 量 控 制 等 主 要 环 节 和 关 键 领 域, 积 极 应 用 并 持 续 升 级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引 入 一 流 水 平 的 财 务 系 统 和 人 力 资 源 系 统, 不 断 提 高 公 司 信 息 化 水 平, 实 现 业 务 的 高 效 运 营 和 管 理 的 宏 观 掌 控, 提 高 公 司 上 下 游 的 协 同 能 力, 从 而 提 升 公 司 的 综 合 竞 争 优 势 根 据 公 司 信 息 化 管 理 的 现 状 和 未 来 的 发 展 需 求, 公 司 未 来 主 要 实 施 的 信 息 系 统 模 块 建 设 为 产 品 研 发 设 计 供 应 链 管 理 财 务 管 理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KMS 知 识 管 理 系 统 协 同 管 理 系 统 BI 商 业 智 能 和 其 他 集 成 系 统 ( 四 ) 品 牌 文 化 推 广 影 响 消 费 者 购 买 的 关 键 是 品 牌 号 召 力, 而 只 有 持 续 有 效 的 品 牌 文 化 推 广, 才 能 不 断 加 强 和 提 升 公 司 产 品 的 品 牌 号 召 力 1 加 大 媒 体 广 告 投 放 根 据 公 司 产 品 的 定 位, 进 一 步 加 大 在 精 英 杂 志 报 刊 推 广 公 司 高 尔 夫 服 饰 的 品 牌 形 象 同 时 通 过 与 高 尔 夫 电 视 频 道 合 作 节 目 等 方 式 开 拓 新 颖 的 电 视 媒 体 广 告, 增 加 公 司 品 牌 文 化 推 广 的 受 众 范 围 2 积 极 赞 助 赛 事 活 动 对 高 尔 夫 赛 事 活 动 及 专 业 高 尔 夫 运 动 员 的 赞 助, 是 最 为 直 接 的 传 播 公 司 服 饰 中 的 高 尔 夫 元 素 的 方 式 因 此, 公 司 未 来 将 积 极 冠 名 各 大 高 尔 夫 赛 事 向 比 赛 提 供 服 饰 以 及 赞 助 优 秀 的 高 尔 夫 运 动 员 3 主 题 活 动 营 销 从 2008 年 开 始 公 司 在 全 国 主 要 一 线 城 市 举 办 高 尔 夫 服 饰 文 化 体 验 之 旅 活 动, 未 来 将 继 续 坚 持 举 办 该 类 活 动, 同 时 在 服 装 展 会 高 尔 夫 博 览 会 等 大 型 展 会 上 举 办 时 装 秀 活 动, 传 播 公 司 的 服 饰 理 念 三 发 行 人 拟 定 上 述 计 划 所 依 据 的 假 设 条 件 1 本 次 申 请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能 够 获 得 核 准 并 发 行 成 功, 募 集 资 金 能 如 期 到 位 2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处 于 正 常 发 展 状 况, 产 业 政 策 不 出 现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3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政 治 法 律 和 社 会 环 境 处 于 正 常 发 展 的 状 态 4 没 有 对 公 司 发 展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的 不 可 抗 力 不 可 预 期 事 件 发 生
276 四 发 行 人 实 施 上 述 计 划 可 能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公 司 要 实 现 上 述 目 标 需 要 大 量 的 资 金 支 持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对 大 规 模 资 金 的 合 理 运 用, 以 及 计 划 项 目 的 具 体 实 施 都 需 要 高 级 管 理 人 才 营 销 人 才 研 发 人 才 和 其 他 专 业 人 才 的 支 持 因 此, 保 持 现 有 人 才 队 伍 的 稳 定 性 以 及 建 设 和 培 养 未 来 人 才 梯 队, 对 公 司 的 长 远 发 展 起 到 了 决 定 性 的 作 用 五 确 保 实 现 上 述 计 划 拟 采 用 的 方 式 方 法 或 途 径 1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为 实 现 上 述 业 务 目 标 提 供 了 资 金 支 持, 公 司 将 认 真 组 织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全 面 推 进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完 成 信 息 化 系 统 升 级 改 造, 增 强 公 司 在 服 装 行 业 的 竞 争 力 2 公 司 将 严 格 按 照 上 市 公 司 的 要 求 规 范 运 作, 进 一 步 加 强 公 司 治 理 风 险 管 理 和 财 务 管 理 的 能 力 3 提 高 公 司 的 品 牌 知 名 度 和 市 场 影 响 力, 充 分 利 用 公 司 资 源, 积 极 开 拓 市 场,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4 按 照 人 员 扩 充 计 划, 加 快 对 优 秀 人 才 尤 其 是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和 管 理 人 才 的 引 进, 提 高 公 司 的 人 才 竞 争 优 势 六 上 述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和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公 司 上 述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与 现 有 业 务 息 息 相 关 现 有 业 务 情 况 是 制 定 发 展 计 划 的 基 础 和 前 提,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的 实 施 仍 将 依 靠 公 司 现 有 的 技 术 条 件 营 销 网 络 人 才 储 备 市 场 影 响 以 及 管 理 经 验 公 司 发 展 计 划 是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的 进 一 步 延 伸, 是 对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的 优 化 和 升 级 随 着 公 司 发 展 计 划 的 实 施, 公 司 业 务 的 发 展 水 平 将 得 到 进 一 步 的 提 升, 同 步 提 升 的 还 有 公 司 的 管 理 水 平 和 业 务 能 力 公 司 在 高 尔 夫 服 饰 市 场 的 行 业 地 位 也 将 得 到 进 一 步 巩 固 和 提 高 此 外, 公 司 发 展 计 划 的 实 施 对 提 升 品 牌 价 值 提 高 企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增 强 企 业 的 综 合 实 力 起 到 关 键 的 推 动 作 用
277 第 十 三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一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计 划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本 次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拟 用 于 以 下 项 目 ( 按 项 目 轻 重 缓 急 程 度 排 列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投 资 时 间 计 划 总 投 资 第 一 年 第 二 年 第 三 年 第 四 年 项 目 备 案 文 件 编 号 1 2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 , , , , 项 目 信 息 系 统 提 升 , , , 建 设 项 目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5, 合 计 62, 上 述 项 目 共 需 投 入 资 金 62, 万 元 如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不 能 满 足 投 资 项 目 的 资 金 需 求, 资 金 缺 口 将 由 公 司 自 筹 解 决 公 司 将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的 管 理 制 度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如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时 间 与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资 项 目 资 金 需 求 的 时 间 要 求 不 一 致, 公 司 将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以 自 主 资 金 或 银 行 贷 款 先 行 投 入, 待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予 以 置 换 经 核 查, 保 荐 机 构 及 发 行 人 律 师 认 为, 发 行 人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环 境 保 护 土 地 管 理 以 及 其 他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规 定 本 公 司 已 经 建 立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账 户 管 理 制 度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完 成 后, 本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将 存 放 于 董 事 会 指 定 的 专 项 账 户 在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七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的 关 于 公 司 申 请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暨 使 用 方 案 的 议 案 及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的 关 于 修 订 公 司 申 请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暨 使 用 方 案 的 议 案 中, 公 司 董 事 会 对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进 行 了 可 行 性 分 析 基 于 :(1)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项 目 完 成 后, 公 司 计 划 在 全 国 新 建 直 营 网 点 248 个, 相 对 于 2015 年 末 的 601 个 销 售 终 端 而 言, 增 幅 仅 为 41.26%, 增 加 的 销 售 终 端 数 量 较 为 合 理 ;(2) 公 司 投 资 5, 万 元 用 于 信 息 系 统 提 升 建 设 项 目 将 显 著 提 升 公 司 的 销 售 和 管 理 效 率, 促 进 公 司 业 务 的 长 远 发 展 ;(3)2015 年, 公 司 营 运 资 金 高 达 4.45 亿 元,
278 公 司 拟 使 用 5,000 万 元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是 较 为 合 理 ; 公 司 董 事 会 认 为 募 集 资 金 数 额 和 投 资 项 目 与 企 业 现 有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财 务 状 况 技 术 水 平 和 管 理 能 力 等 相 适 应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后 不 会 产 生 同 业 竞 争, 亦 不 会 对 公 司 的 独 立 性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具 体 情 况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其 中,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项 目 将 进 一 步 扩 大 和 完 善 公 司 的 营 销 网 络, 提 高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的 市 场 覆 盖 率 和 影 响 力, 增 强 公 司 对 销 售 渠 道 的 控 制 力, 提 升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信 息 系 统 提 升 建 设 项 目 将 搭 建 更 为 完 备 的 信 息 管 理 平 台, 为 公 司 营 销 网 络 的 拓 展 供 应 链 管 理 能 力 的 提 升 网 络 终 端 的 实 时 监 控 和 动 态 管 理 等 业 务 发 展 提 供 强 有 力 的 后 台 支 持, 为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奠 定 坚 实 基 础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将 有 利 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的 开 展 ( 一 )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项 目 1 项 目 概 况 本 项 目 预 计 总 投 资 额 为 52, 万 元, 其 中 : 建 设 投 资 36, 万 元, 流 动 资 金 15, 万 元 根 据 公 司 现 有 营 销 网 络 和 未 来 发 展 目 标, 本 项 目 计 划 在 全 国 新 建 直 营 网 点 248 个, 包 括 7 个 旗 舰 店 17 个 标 准 店 206 个 商 场 机 场 联 营 店 和 18 个 球 会 店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门 店 类 别 市 场 定 位 性 质 数 量 ( 家 ) 总 面 积 (m 2 ) 旗 舰 店 标 准 店 商 场 机 场 联 营 店 选 址 位 于 省 会 级 别 城 市 的 核 心 商 圈 门 店 面 积 在 200 平 米 以 上, 能 够 展 示 品 牌 全 系 列 产 品 达 到 提 升 品 牌 形 象, 扩 大 品 牌 影 响 力 的 目 的 选 址 位 于 经 济 较 为 发 达 消 费 能 力 较 强 城 市 的 核 心 商 圈 门 店 面 积 在 100 至 200 平 米 之 间 能 够 达 到 增 强 品 牌 在 此 区 域 的 辐 射 力 的 目 的 选 址 位 于 经 济 发 达 城 市 核 心 商 圈 的 高 端 商 场, 面 积 在 80 至 120 平 米 之 间 直 营 7 2,190 直 营 17 2,910 直 营 ,165 球 会 店 选 址 位 于 知 名 球 会 会 所 内 直 营 合 计 ,765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的 旗 舰 店 标 准 店 通 过 购 买 取 得, 商 场 联 营 店 和 球 会 店 通 过 联 营 方 式 获 得 目 前, 旗 舰 店 和 部 分 标 准 店 已 签 订 了 购 买 意 向 性 协 议
279 2 项 目 实 施 的 必 要 性 分 析 (1) 项 目 建 设 有 利 于 进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营 销 网 络 布 局, 扩 大 营 销 网 络 覆 盖 面 目 前, 本 公 司 在 全 国 已 拥 有 601 个 销 售 终 端, 覆 盖 全 国 31 个 省 直 辖 市 自 治 区, 涉 及 众 多 高 端 零 售 百 货 大 型 购 物 中 心 高 级 酒 店 高 尔 夫 球 会 以 及 机 场 等 终 端 销 售 渠 道, 并 与 大 量 的 终 端 客 户 保 持 着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公 司 目 前 的 销 售 终 端 主 要 分 布 在 广 东 四 川 浙 江 江 苏 以 及 北 京 重 庆 等 地 区, 在 其 他 省 市, 公 司 销 售 网 点 覆 盖 程 度 和 市 场 辐 射 能 力 有 待 进 一 步 提 高 本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新 增 248 家 店 铺 这 一 方 面 将 进 一 步 巩 固 和 提 升 公 司 在 现 有 核 心 商 圈 的 竞 争 优 势 ; 另 一 方 面, 将 积 极 拓 展 新 的 区 域 市 场, 加 快 对 尚 未 充 分 开 发 的 重 点 地 区 的 店 铺 建 设 本 项 目 建 设 覆 盖 全 国 众 多 二 三 线 市 场, 将 进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营 销 网 络 布 局 通 过 旗 舰 店 标 准 店 商 场 联 营 店 及 球 会 店 的 规 划, 公 司 将 形 成 覆 盖 全 国 的 多 层 次 立 体 营 销 网 络 (2) 项 目 建 设 有 助 于 公 司 加 强 对 销 售 终 端 的 控 制 力 度 公 司 营 销 网 络 一 直 保 持 着 稳 健 的 扩 张 速 度, 网 络 建 设 过 程 均 衡 考 虑 了 效 益 品 牌 影 响 渠 道 投 入 等 因 素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拥 有 加 盟 店 321 家, 直 营 店 280 家 与 国 际 高 端 品 牌 营 销 网 络 结 构 比 较, 公 司 的 直 营 店 比 例 较 低,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影 响 了 公 司 对 渠 道 终 端 的 控 制 力 度 本 项 目 实 施 后, 公 司 的 营 销 网 络 结 构 将 得 到 显 著 优 化, 终 端 控 制 力 将 得 到 有 效 增 强 一 方 面, 公 司 通 过 加 强 在 重 点 区 域 的 直 营 店 建 设, 全 面 展 示 品 牌 形 象, 提 升 终 端 影 响 力, 引 导 加 盟 商 执 行 公 司 的 产 品 策 略 营 销 计 划 和 客 户 服 务 标 准, 提 高 加 盟 店 终 端 的 服 务 质 量 ; 另 一 方 面, 直 营 店 还 将 使 公 司 更 快 速 准 确 的 掌 握 终 端 客 户 的 动 态, 为 品 牌 推 广 和 经 营 管 理 提 供 可 靠 信 息 (3) 项 目 建 设 有 利 于 提 升 公 司 品 牌 形 象, 增 强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对 于 服 装 零 售 行 业 来 说, 品 牌 形 象 的 建 设 很 大 程 度 上 依 赖 于 其 营 销 网 络 的 终 端 门 店 通 过 店 铺 形 象 设 计 和 陈 列 展 示, 以 及 提 供 舒 适 的 消 费 环 境 和 贴 心 便 利 的 服 务, 能 够 给 予 消 费 者 最 直 观 的 体 验, 提 高 消 费 者 对 品 牌 的 认 知 度 同 时, 广 泛 覆 盖 的 营 销 网 络 本 身 也 在 强 化 宣 传 公 司 品 牌, 对 品 牌 推 广 有 着 规 模 效 应 的 作 用 本 项 目 直 营 店 的 建 设, 特 别 是 旗 舰 店 和 标 准 店 的 建 设, 将 有 力 地 发 挥 终 端 门 店 在 品 牌 形 象 建 设 产 品 展 示 和 消 费 者 体 验 营 造 等 方 面 的 作 用, 快 速 提 升 比 音 勒 芬 品
280 牌 的 影 响 力, 以 最 为 直 接 的 方 式 向 消 费 者 传 达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内 涵, 增 强 核 心 竞 争 力 (4) 项 目 建 设 有 助 于 增 强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服 装 零 售 行 业 的 利 润 实 现 主 要 依 托 零 售 环 节 的 销 售 门 店, 本 项 目 新 建 248 家 直 营 店 将 显 著 增 强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一 方 面, 营 销 网 络 的 扩 张 将 直 接 促 进 销 售 规 模 的 扩 大 ; 另 一 方 面, 直 营 店 毛 利 水 平 普 遍 高 于 加 盟 店,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提 高 直 营 店 占 比, 从 而 提 升 公 司 盈 利 水 平 此 外, 公 司 大 量 的 直 营 店 建 设 有 利 于 公 司 在 营 销 实 践 中 及 时 捕 捉 市 场 的 反 馈 信 息, 掌 握 目 标 消 费 群 体 的 变 化 情 况 并 适 时 做 出 销 售 调 整, 促 进 终 端 销 售 业 绩 的 提 升 3 项 目 的 市 场 前 景 分 析 (1) 我 国 服 装 市 场, 特 别 是 高 档 品 牌 服 饰 市 场 潜 力 较 大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服 装 消 费 也 处 于 快 速 增 长 之 中 根 据 国 家 统 计 局 人 均 衣 着 类 消 费 和 人 口 数 量 测 算, 中 国 服 饰 市 场 规 模 从 2006 年 的 6,480 亿 元 增 长 至 2014 年 的 15,348 亿 元,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11.38%, 增 长 迅 速 尤 其 是 国 家 提 出 扩 大 内 需 战 略 后, 国 内 市 场 环 境 不 断 完 善, 消 费 者 不 断 成 熟, 消 费 数 量 和 质 量 不 断 提 升 2006 年 年,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衣 着 消 费 支 出 由 元 增 加 到 1, 元, 年 均 复 合 增 长 率 为 7.66% 随 着 经 济 和 文 化 水 平 的 提 升, 国 内 消 费 者 对 服 装 品 牌 的 认 知 度 不 断 提 高 服 装 不 再 仅 仅 是 生 活 的 必 需 品, 而 是 个 人 成 为 追 求 高 品 质 生 活 凸 显 个 性 品 味 的 载 体 服 装 消 费 将 从 物 质 消 费 转 变 为 品 味 消 费 理 念 消 费 和 生 活 方 式 的 消 费, 这 些 更 高 层 次 的 消 费 需 求 意 味 着 定 位 于 不 同 的 功 能 细 分 档 次 细 分 和 产 品 细 分 的 高 档 品 牌 服 装 消 费 市 场 具 备 更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未 来 随 着 我 国 城 市 化 率 的 进 一 步 提 高, 以 及 国 家 坚 持 扩 大 内 需 和 提 高 居 民 收 入 水 平 的 战 略, 高 档 品 牌 服 饰 消 费 市 场 具 备 更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2) 品 牌 差 异 化 时 代 将 给 高 尔 夫 服 饰 带 来 较 大 的 增 长 空 间 伴 随 着 城 市 化 率 和 居 民 收 入 水 平 的 提 高, 我 国 中 产 阶 层 的 规 模 迅 速 壮 大, 消 费 结 构 正 在 发 生 很 大 转 变 波 士 顿 咨 询 (BCG)2010 年 11 月 发 布 的 研 究 报 告 小 城 市 大 收 获 : 中 国 快 速 增 长 的 新 机 遇 称, 未 来 10 年 中 国 中 产 阶 层 及 富 裕 消 费 者 ( 中 产 的 标 准 是 月 收 入 超 过 5,000 元 ) 数 量 将 从 2009 年 的 1.5 亿 增 长 到 4 亿 以 上 中 产 阶 层 在 服 饰 消 费 方 面 更 重 视 服 饰 的 社 会 价 值, 即 通 过 服 装 来 来 表 达 个 人
281 品 味, 对 群 体 的 所 属 认 同 和 突 出 个 性 的 自 我 认 同 这 使 得 中 产 阶 层 在 服 装 消 费 上 注 重 品 牌 差 异 化 带 给 他 们 的 心 理 共 鸣, 注 重 从 单 纯 追 求 流 行 式 样 到 注 重 心 灵 感 受, 崇 尚 摆 脱 制 约 追 求 精 神 的 自 由 本 公 司 产 品 定 位 于 高 尔 夫 运 动 与 时 尚 休 闲 生 活 相 结 合 的 细 分 市 场, 目 标 群 体 为 高 尔 夫 爱 好 者 以 及 认 同 高 尔 夫 文 化 着 装 倾 向 于 高 尔 夫 风 格 的 中 产 收 入 以 上 消 费 人 群 高 尔 夫 服 饰 突 出 高 尔 夫 风 格 的 定 位 通 过 对 高 尔 夫 生 活 方 式 和 文 化 内 涵 的 演 绎 和 跨 界 的 设 计, 在 消 费 者 的 认 知 中 在 从 一 般 的 运 动 服 饰 和 一 般 的 休 闲 服 饰 中 被 明 确 地 差 异 化 出 来 高 尔 夫 服 饰 成 为 能 够 表 达 高 尔 夫 文 化 和 生 活 方 式 的 高 级 休 闲 服 饰 代 表, 具 有 个 性 化 时 尚 化 高 档 化 精 品 化 特 征, 随 着 中 国 中 产 阶 层 群 体 的 增 长, 高 尔 夫 服 饰 未 来 成 长 空 间 巨 大 (3)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鼓 励 自 主 品 牌 服 饰 的 发 展 纺 织 服 装 产 业 作 为 我 国 传 统 的 支 柱 产 业 重 要 的 民 生 产 业 和 具 有 国 际 竞 争 优 势 的 产 业, 始 终 受 到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的 支 持 建 设 自 主 服 装 品 牌,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提 高 产 品 附 加 值, 将 中 国 制 造 上 升 为 中 国 品 牌 是 锻 造 中 国 服 装 企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需 要, 也 是 我 国 服 装 产 业 升 级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需 要, 为 此 国 家 多 个 部 门 发 布 文 件 对 自 主 品 牌 企 业 给 予 政 策 支 持 2006 年 6 月 国 家 发 改 委 颁 布 的 中 国 纺 织 工 业 十 一 五 发 展 纲 要 2009 年 2 月 国 务 院 颁 布 的 纺 织 工 业 和 装 备 制 造 业 调 整 振 兴 规 划 和 2009 年 9 月 工 信 部 国 家 发 改 委 等 部 委 颁 布 的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服 装 家 纺 自 主 品 牌 建 设 的 指 导 意 见 都 明 确 提 出 要 培 育 具 有 国 际 影 响 力 的 自 主 知 名 品 牌, 对 于 自 主 品 牌 服 装 企 业, 将 提 供 有 力 的 政 策 扶 持 其 中,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服 装 家 纺 自 主 品 牌 建 设 的 指 导 意 见 提 出 加 快 推 进 服 装 家 纺 自 主 品 牌 的 主 要 措 施 为 : 支 持 自 主 品 牌 服 装 家 纺 企 业 提 高 核 心 竞 争 力 ; 为 服 装 家 纺 自 主 品 牌 建 设 提 供 金 融 服 务 ; 扶 持 自 主 品 牌 服 装 家 纺 企 业 拓 展 海 外 市 场 ; 加 大 服 装 家 纺 自 主 品 牌 保 护 力 度 ; 发 挥 行 业 协 会 和 商 业 企 业 的 作 用 ;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2012 年, 工 信 部 发 布 纺 织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提 出 : 要 在 提 高 质 量 水 平 提 升 设 计 水 平 加 强 营 销 创 新 强 化 品 牌 管 理 等 方 面 实 施 品 牌 建 设 重 点 工 程 ; 重 点 跟 踪 和 培 育 创 新 能 力 强 市 场 覆 盖 面 广 市 场 占 有 率 高 企 业 盈 利 能 力 强 的 100 家 左 右 服 装 家 纺 品 牌 企 业 ; 加 快 推 进 我 国 服 装 家 纺 品 牌 国 际 化 进 程, 争 取 尽 快 形 成 一 批 国 际 化 服 装 家 纺 品 牌 中
282 国 纺 织 工 业 联 合 会 于 2012 年 5 月 发 布 了 建 设 纺 织 强 国 纲 要 ( 年 ), 提 出 了 要 在 2020 年 重 点 围 绕 科 技 品 牌 可 持 续 发 展 人 才 四 个 核 心 建 成 纺 织 服 装 工 业 强 国 的 目 标 4 项 目 实 施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1) 公 司 确 立 了 知 名 品 牌 地 位 公 司 的 产 品 定 位 于 高 尔 夫 运 动 与 时 尚 休 闲 生 活 相 结 合 的 细 分 市 场, 目 标 消 费 群 体 为 高 尔 夫 爱 好 者 以 及 认 同 高 尔 夫 文 化 着 装 倾 向 于 高 尔 夫 风 格 的 中 产 收 入 以 上 消 费 人 群 在 产 品 风 格 设 计 上 具 有 鲜 明 的 个 性 和 一 贯 坚 持 的 风 格, 强 调 和 目 标 消 费 者 形 成 共 鸣 公 司 将 传 统 的 高 尔 夫 服 饰 文 化 与 中 国 文 化 进 行 有 效 的 融 合, 产 品 涵 盖 专 业 高 尔 夫 生 活 休 闲 两 大 系 列, 以 满 足 着 装 者 不 同 场 合 的 需 求 通 过 清 晰 的 产 品 定 位 独 特 的 产 品 风 格 及 单 一 品 牌 的 多 层 次 产 品 覆 盖 策 略, 比 音 勒 芬 吸 引 了 企 业 家 高 级 白 领 演 艺 名 人 等 高 端 客 户, 形 成 了 具 有 较 强 品 牌 忠 诚 度 的 消 费 群 体 根 据 中 国 纺 织 工 业 联 合 会 信 息 统 计 部 中 国 服 装 协 会 等 单 位 公 布 的 年 度 中 国 服 装 行 业 竞 争 力 20 强 企 业, 本 公 司 为 服 装 行 业 20 强 之 一 2011 年 12 月, 公 司 获 得 中 国 纺 织 工 业 联 合 会 颁 发 的 产 品 开 发 贡 献 奖 2012 年 10 月, 公 司 获 得 中 国 纺 织 工 业 联 合 会 颁 发 的 年 度 中 国 纺 织 服 装 企 业 竞 争 力 500 强 2012 年 11 月, 公 司 与 中 国 流 行 色 协 会 合 作 成 立 中 国 高 尔 夫 服 饰 色 彩 研 发 基 地, 成 为 中 国 流 行 色 协 会 在 高 尔 夫 服 饰 领 域 唯 一 指 定 战 略 合 作 伙 伴 2012 年 11 月, 公 司 获 得 中 国 流 行 色 协 会 颁 发 的 2011/2012 中 国 色 彩 应 用 奖 和 2011/2012 年 度 最 具 流 行 魅 力 高 尔 夫 服 饰 品 牌 2012 年 12 月, 公 司 被 中 国 纺 织 工 业 联 合 会 授 予 国 家 高 尔 夫 服 装 产 品 开 发 基 地 称 号 2013 年 3 月, 公 司 获 得 中 国 服 装 协 会 颁 发 的 杰 克 第 九 届 中 国 服 装 品 牌 年 度 大 奖 创 新 大 奖 2013 年 4 月 至 9 月, 公 司 冠 名 赞 助 2013 年 高 尔 夫 频 道 比 音 勒 芬 杯 铁 杆 会 高 尔 夫 赛 事 2013 年 10 月, 公 司 成 为 中 国 国 家 高 尔 夫 球 队 ( 奥 运 之 队 ) 官 方 唯 一 专 业 高 尔 夫 服 装 赞 助 商,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成 为 中 国 国 家 高 尔 夫 球 队 ( 奥 运 之 队 ) 指 定 品 牌 2013 年 12 月, 本 公 司 被 纺 织 服 装 周 刊 评 选 为 2013 中 国 纺 织 服 装 行 业 十 大 服 装 品 牌 2014 年 3 月 至 12 月, 公 司 冠 名 赞 助 2014 年 高 尔 夫 频 道 比 音 勒 芬 杯 铁 杆 会 高 尔 夫 赛 事 2014 年 10 月, 公 司 成 为 南 山 中 国 大 师
283 赛 的 服 装 赞 助 商 ;2014 年 10 月, 公 司 成 为 2014 观 澜 湖 世 界 明 星 赛 的 官 方 供 应 商 从 品 牌 影 响 力 和 美 誉 度 门 店 数 量 市 场 覆 盖 度 等 方 面 来 看, 比 音 勒 芬 在 国 内 高 尔 夫 服 饰 市 场 处 于 较 为 领 先 的 地 位, 为 公 司 终 端 销 售 网 络 的 进 一 步 扩 张 提 供 了 有 利 条 件 (2) 公 司 具 备 较 强 的 门 店 拓 展 能 力 和 管 理 经 验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拥 有 覆 盖 全 国 31 个 省 直 辖 市 自 治 区 的 门 店 601 个 其 中, 高 端 商 场 门 店 364 个 机 场 门 店 ( 含 高 铁 站 )48 个, 独 立 门 店 159 个 球 会 店 30 个 从 门 店 数 量 规 模 渠 道 类 型 覆 盖 市 场 等 方 面, 本 公 司 处 于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成 熟 的 门 店 拓 展 与 管 理 标 准 化 体 系, 为 公 司 门 店 的 快 速 扩 张 提 供 了 保 障 2014 年 年 末 和 2015 年 年 末, 公 司 直 营 店 数 量 分 别 增 长 了 11.56% 和 11.55% 公 司 针 对 直 营 店 制 定 了 全 方 位 的 标 准 管 理 体 系, 从 店 铺 选 址 门 店 审 核 产 品 订 货 产 品 价 格 控 制 门 店 营 销 活 动 门 店 形 象 管 理 货 品 管 理 与 陈 列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资 金 结 算 市 场 资 讯 店 员 培 训 等 方 面 全 方 位 给 直 营 店 提 供 服 务 监 督 和 指 导 公 司 多 年 来 与 国 内 主 要 的 高 档 商 场 百 货 集 团 球 会 会 所 形 成 了 良 好 稳 定 的 战 略 合 作 关 系, 为 公 司 销 售 终 端 网 络 的 进 一 步 扩 张 提 供 了 有 利 条 件 公 司 建 立 起 和 培 养 了 一 支 专 业 化 终 端 销 售 渠 道 管 理 团 队, 包 含 销 售 整 体 策 划 物 流 配 送 店 面 选 址 CI 设 计 人 员 培 训 IT 管 理 VIP 管 理 店 务 管 理 等 各 方 面 的 专 业 化 人 才 公 司 通 过 加 强 上 述 专 业 人 才 的 引 进 与 培 训, 不 断 提 高 管 理 团 队 的 专 业 化 素 质 (3) 公 司 保 持 了 健 康 稳 健 和 较 快 的 发 展 长 期 以 来, 公 司 坚 持 专 注 于 高 尔 夫 服 饰 品 牌 经 营, 围 绕 高 尔 夫 的 文 化 内 涵 不 断 加 强 设 计 和 品 牌 运 作 能 力, 坚 持 产 品 的 高 品 质 和 高 端 定 位 在 品 牌 知 名 度 和 影 响 力 不 断 提 升 的 同 时, 规 模 和 业 绩 均 呈 现 良 好 的 增 长 趋 势 从 单 店 销 售 来 看, 随 着 品 牌 知 名 度 和 影 响 力 的 不 断 扩 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单 店 销 售 额 呈 平 稳 上 升 趋 势 近 三 年, 公 司 直 营 店 加 权 单 店 业 绩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其 中 非 球 会 店 加 权 单 店 业 绩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和 万 元 公 司 整 体 规 模 和 业 绩 的 快 速 增 长 以 及 单 店 销 售 业 绩 的 快 速 增 长 为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奠 定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284 5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为 52, 万 元, 其 中 : 建 设 投 资 36, 万 元, 流 动 资 金 15, 万 元 建 设 投 资 的 具 体 内 容 如 下 : 序 号 工 程 或 费 用 名 称 金 额 ( 万 元 ) 一 第 一 部 分 工 程 费 用 34, 店 铺 购 置 费 23, 店 铺 装 修 费 10, 设 备 购 置 费 二 第 二 部 分 工 程 建 设 其 他 费 用 建 设 单 位 管 理 费 前 期 工 作 费 职 工 培 训 费 三 基 本 预 备 费 合 计 36, 店 铺 购 置 费 构 成 如 下 : 店 铺 类 型 店 铺 数 量 ( 家 ) 新 增 面 积 (m 2 ) 购 置 单 价 ( 元 / m 2 ) 合 计 金 额 ( 万 元 ) 旗 舰 店 7 2,190 40,000-70,000 11,366 标 准 店 17 2,910 30,000-50,000 12,206 合 计 24 5,100-23,572 店 铺 装 修 费 构 成 如 下 : 店 铺 类 型 店 铺 数 量 ( 家 ) 新 增 面 积 (m 2 ) 装 修 工 程 单 价 ( 元 / m 2 ) 合 计 金 额 ( 万 元 ) 旗 舰 店 7 2,190 6,500 1, 标 准 店 17 2,910 5,500 1, 商 场 联 营 店 ,165 3,900 7, 球 会 店 , 合 计 ,765-10, 流 动 资 金 按 具 体 的 细 分 项 目 进 行 估 算 项 目 建 成 后 每 年 正 常 运 营 所 需 流 动 资 金 为 15, 万 元 6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1) 门 店 选 址 的 主 要 考 虑 因 素
285 在 项 目 选 址 上, 高 档 零 售 百 货 大 型 购 物 中 心 高 尔 夫 球 会 及 机 场 等 渠 道 是 公 司 营 销 网 络 的 最 优 选 址 一 线 城 市 核 心 商 圈 新 兴 商 圈 的 高 档 商 场 是 公 司 必 须 掌 握 的 市 场 位 置, 二 三 线 城 市 核 心 商 圈 的 典 型 商 场 是 主 攻 阵 地 同 时, 竞 争 对 手 选 址 地 点 也 是 公 司 重 点 考 虑 的 因 素 遵 循 以 上 选 址 原 则 的 同 时, 公 司 选 择 城 市 及 商 圈 需 要 参 考 很 多 因 素, 如 : 当 地 的 宏 观 微 观 经 济 环 境, 人 们 收 入 支 出 的 分 配 比 例 以 及 富 裕 人 群 的 数 量 ; 新 增 店 铺 对 其 他 区 域 店 铺 的 销 售 额 产 生 的 影 响 ; 新 店 铺 位 置 的 周 边 环 境 是 否 与 公 司 的 品 牌 相 称 ; 当 地 是 否 有 合 适 的 高 端 购 物 中 心, 是 否 能 够 充 分 有 效 地 展 示 公 司 的 品 牌 形 象 等 (2) 营 销 网 络 终 端 建 设 方 案 从 长 远 发 展 和 经 济 效 益 的 角 度 出 发, 公 司 针 对 不 同 类 型 的 店 铺 采 取 了 不 同 的 直 营 模 式, 其 中 : 旗 舰 店 和 标 准 店 采 取 直 接 买 店 的 方 式 自 行 经 营 ; 商 场 联 营 店 和 球 会 店 采 取 联 营 的 方 式 经 营, 公 司 直 接 和 联 营 方 签 订 联 营 合 同, 由 联 营 方 提 供 场 地 和 收 款 服 务, 公 司 对 商 场 联 营 店 和 球 会 店 的 人 员 销 售 店 面 管 理 订 货 等 情 况 进 行 管 理 指 导 和 巡 视, 并 按 约 定 比 例 收 入 分 成 1 旗 舰 店 建 设 方 案 旗 舰 店 将 是 公 司 最 高 级 别 的 品 牌 形 象 店, 装 修 和 陈 设 要 求 完 美 体 现 品 牌 风 格, 承 担 品 牌 形 象 拓 展 的 主 要 职 能, 并 具 有 区 域 示 范 的 作 用 根 据 公 司 现 有 网 络 布 局 未 来 发 展 需 要 和 取 得 店 铺 的 实 际 可 行 情 况, 公 司 旗 舰 店 选 址 主 要 位 于 重 点 发 展 的 省 会 级 城 市 的 黄 金 地 段 或 核 心 商 圈, 面 积 均 在 200 平 方 米 以 上 旗 舰 店 建 设 方 案 表 序 号 目 标 城 市 数 量 ( 家 ) 面 积 (m 2 ) 1 郑 州 哈 尔 滨 沈 阳 青 岛 深 圳 贵 阳 成 都 标 准 店 建 设 方 案
286 标 准 店 将 重 点 加 强 公 司 在 部 分 区 域 市 场 的 品 牌 辐 射 力 度 公 司 标 准 店 选 址 位 于 经 济 较 为 发 达 消 费 能 力 较 强 的 城 市 的 核 心 商 圈, 店 铺 面 积 在 平 方 米 之 间 标 准 店 建 设 方 案 表 序 号 目 标 城 市 数 量 ( 家 ) 面 积 (m 2 ) 1 天 津 湖 南 长 沙 山 东 青 岛 辽 宁 大 连 广 东 东 莞 浙 江 温 州 江 苏 常 州 江 苏 苏 州 江 苏 南 京 广 东 佛 山 广 东 中 山 广 东 珠 海 广 东 清 远 广 东 韶 关 商 场 联 营 店 建 设 方 案 商 场 联 营 店 可 最 为 快 捷 有 效 地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在 区 域 市 场 的 覆 盖 率, 是 实 现 销 售 业 绩 的 主 力 商 店 联 营 店 选 址 位 于 目 标 城 市 的 高 端 商 场 和 机 场, 面 积 在 平 方 米 之 间, 主 要 对 现 有 营 销 网 络 进 行 进 一 步 的 补 充 和 完 善 商 场 联 营 店 建 设 方 案 表 序 号 目 标 城 市 数 量 面 积 数 量 面 积 ( 家 ) (m 2 序 号 目 标 城 市 ) ( 家 ) (m 2 ) 1 北 京 淄 博 石 家 庄 郑 州 天 津 洛 阳 呼 和 浩 特 许 昌 鄂 尔 多 斯 武 汉 沈 阳 11 1, 长 沙 11 1, 大 连 广 州 哈 尔 滨 东 莞
287 9 上 海 15 1, 佛 山 南 京 河 源 无 锡 韶 关 苏 州 清 远 常 州 江 门 徐 州 深 圳 杭 州 南 宁 温 州 桂 林 宁 波 海 口 合 肥 贵 阳 福 州 丽 江 厦 门 西 安 南 昌 兰 州 济 南 乌 鲁 木 齐 青 岛 西 宁 烟 台 银 川 威 海 球 会 店 建 设 方 案 球 会 店 可 最 为 有 效 地 诠 释 公 司 的 品 牌 内 涵, 选 址 位 于 各 地 知 名 高 尔 夫 球 会 会 所 受 球 会 会 所 场 地 的 限 制, 球 会 店 面 积 一 般 在 30 平 米 左 右 店 铺 目 标 省 市 数 量 ( 家 ) 面 积 (m 2 ) 1 广 东 海 南 云 南 江 苏 浙 江 山 东 陕 西 北 京 上 海
288 7 项 目 的 环 保 情 况 本 项 目 为 非 生 产 型 项 目, 无 污 染 源, 不 存 在 污 染 8 投 资 项 目 的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建 设 期 3 年, 第 4 年 达 到 设 计 生 产 规 模 项 目 实 施 完 毕 后, 正 常 经 营 年 份 的 主 要 经 济 效 益 指 标 如 下 : 指 标 名 称 数 值 销 售 收 入 ( 万 元 ) 53, 利 润 总 额 ( 万 元 ) 17, 税 后 利 润 ( 万 元 ) 12, 静 态 投 资 回 收 期 5.12 年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FIRR) 32.14% 投 资 利 润 率 33.16% 9 项 目 组 织 方 式 与 实 施 进 展 情 况 本 公 司 对 于 整 个 项 目 采 取 总 体 规 划 分 步 实 施 的 策 略, 通 过 内 部 设 立 专 门 的 项 目 实 施 管 理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整 个 项 目 的 实 施 管 理 本 项 目 已 完 成 项 目 前 期 的 考 察 论 证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编 制 等 工 作, 并 已 取 得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出 具 的 广 东 省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证 ( 备 案 项 目 编 号 ) ( 二 ) 信 息 系 统 提 升 建 设 项 目 1 项 目 概 况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5, 万 元, 主 要 用 于 机 房 建 设 硬 件 和 软 件 的 投 资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包 括 : 基 础 平 台 设 计 管 理 供 应 链 管 理 财 务 管 理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预 算 管 理 知 识 管 理 系 统 ( 简 称 KMS,Knowledge Management System) 及 办 公 自 动 化 ( 简 称 OA,Office Automation) 商 业 智 能 管 理 ( 简 称 BI,Business Intelligence) 等 本 项 目 对 公 司 现 有 信 息 化 资 源 进 行 集 成 和 优 化 升 级, 实 现 集 团 财 务 设 计 生 产 分 销 零 售 HR 企 业 门 户 的 集 成 应 用 本 项 目 通 过 及 时 准 确 全 面 的 信 息 收 集, 一 方 面 为 公 司 管 理 层 的 决 策 分 析 提 供 更 为 科 学 准 确 的 信 息 ; 另 一 方 面, 也 有 助 公 司 加 强 内 部 各 业 务 流 程 的 整 合, 增 强 公 司 上 下 游 的 协 同 能 力, 提 高 公 司 的 运 营 效 率
289 2 项 目 实 施 的 必 要 性 分 析 (1) 信 息 化 符 合 服 装 连 锁 零 售 行 业 的 发 展 趋 势 服 装 连 锁 零 售 行 业 涉 及 产 品 款 式 众 多, 个 性 化 小 批 量 需 求 较 多, 要 求 企 业 在 产 品 的 设 计 研 发 生 产 控 制 物 流 配 送 销 售 管 理 等 环 节 具 有 较 强 的 协 同 能 力, 以 实 现 对 市 场 的 快 速 动 态 反 应 完 备 的 信 息 化 管 理 系 统 有 助 于 提 高 公 司 业 务 流 程 的 自 动 化 水 平, 帮 助 企 业 对 供 应 链 各 环 节 和 零 售 网 络 节 点 进 行 控 制, 实 现 管 理 的 科 学 化 和 数 字 化, 增 强 公 司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目 前, 对 于 已 建 立 自 主 品 牌 的 企 业 而 言, 信 息 化 成 为 其 实 现 规 模 扩 张 和 管 理 水 平 提 升 的 保 障 本 公 司 的 信 息 化 系 统 提 升 建 设 将 顺 应 服 装 零 售 业 的 发 展 趋 势 (2) 信 息 化 有 助 于 提 高 公 司 对 营 销 网 络 的 管 理 水 平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已 经 拥 有 各 类 型 终 端 店 铺 601 家, 未 来 将 继 续 保 持 快 速 增 加 的 趋 势 营 销 网 络 的 快 速 扩 张 使 得 公 司 在 营 销 网 络 管 理 方 面 的 压 力 不 断 加 大 通 过 信 息 系 统 的 提 升 建 设, 建 设 具 有 较 强 适 应 性 的 营 销 网 络 管 理 系 统, 一 方 面, 可 确 保 公 司 信 息 化 系 统 在 高 负 荷 压 力 下 的 稳 定 性 ; 另 一 方 面, 也 能 对 市 场 数 据 进 行 实 时 有 效 的 汇 总 和 整 理, 为 公 司 的 销 售 管 理 提 供 全 面 的 数 据 支 撑, 提 高 公 司 对 营 销 网 络 的 管 理 水 平 此 外, 通 过 信 息 技 术 在 销 售 网 络 中 建 立 详 尽 的 竞 争 情 报 收 集 系 统, 并 通 过 数 据 收 集 管 理 分 析 等 手 段, 科 学 掌 控 营 销 渠 道, 提 升 公 司 对 整 个 营 销 网 络 的 管 控 能 力 (3) 信 息 化 使 得 公 司 的 研 发 设 计 更 具 市 场 竞 争 优 势 产 品 的 研 发 设 计 对 于 高 端 服 装 品 牌 的 发 展 至 关 重 要 当 前, 服 装 行 业 的 研 发 设 计 越 来 越 复 杂 技 术 革 新 快, 对 企 业 设 计 能 力 要 求 高 在 高 端 服 装 品 牌 竞 争 中, 企 业 的 研 发 设 计 需 要 实 时 把 握 潮 流 趋 势, 掌 控 市 场 方 向 因 此, 及 时 高 效 的 市 场 信 息 数 据 收 集 整 合 系 统 显 得 尤 为 重 要 信 息 化 系 统 升 级 借 助 于 现 代 信 息 化 技 术 手 段, 直 观 地 分 析 产 品 在 市 场 中 的 销 售 情 况, 准 确 预 测 市 场 走 向, 可 为 企 业 的 产 品 研 发 设 计 提 供 准 确 的 市 场 信 息 本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将 提 高 公 司 与 上 下 游 之 间 的 业 务 协 作 水 平, 增 强 公 司 把 握 市 场 和 消 费 者 的 能 力, 使 得 公 司 的 研 发 设 计 更 能 贴 近 市 场 和 消 费 者 的 需 求, 从 而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的 竞 争 优 势
290 (4) 信 息 化 有 助 于 公 司 提 高 供 应 链 响 应 速 度 随 着 业 务 规 模 的 发 展 壮 大, 公 司 供 应 链 各 业 务 环 节 所 涉 及 的 数 据 量 也 将 不 断 增 大 及 时 有 效 的 数 据 处 理 对 于 公 司 提 高 供 应 链 响 应 速 度 显 得 尤 为 重 要 信 息 化 系 统 提 升 建 设 涉 及 公 司 供 应 链 的 各 个 环 节, 包 括 设 计 研 发 采 购 生 产 加 工 物 流 配 送 仓 储 及 销 售 等 建 立 面 向 整 条 供 应 链 的 集 成 式 信 息 管 理 平 台, 可 实 现 公 司 内 部 各 个 业 务 部 门 之 间 公 司 与 上 下 游 合 作 伙 伴 之 间 信 息 传 输 交 换 和 处 理 的 无 缝 衔 接 这 将 使 公 司 能 够 及 时 有 效 地 处 理 各 业 务 环 节 的 数 据 往 来 和 报 表 统 计 等 工 作, 增 强 各 业 务 环 节 的 协 同 运 作 能 力, 提 高 供 应 链 响 应 速 度 (5) 信 息 化 有 助 于 提 高 公 司 的 科 学 决 策 水 平 在 现 代 企 业 信 息 化 管 理 的 进 程 中, 信 息 技 术 已 经 不 仅 仅 局 限 于 操 作 与 管 理 层 面, 也 为 企 业 决 策 的 制 定 提 供 了 有 效 的 技 术 支 撑 通 过 信 息 化 平 台 强 大 的 数 据 分 析 和 处 理 能 力, 利 用 第 一 手 的 信 息 反 馈 结 果, 深 度 挖 掘 数 据 中 蕴 含 的 内 在 信 息, 有 效 拓 展 了 信 息 数 据 的 使 用 范 围, 有 助 于 本 公 司 建 立 一 套 科 学 可 靠 的 决 策 体 系 3 项 目 实 施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1) 项 目 建 设 符 合 我 国 服 装 业 信 息 化 建 设 的 政 策 导 向 纺 织 工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提 出 : 提 升 行 业 信 息 化 应 用 水 平 ; 引 导 龙 头 企 业 开 展 基 于 研 发 设 计 生 产 制 造 经 营 管 理 销 售 服 务 等 全 流 程 的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建 设 ; 应 用 信 息 网 络 技 术 建 立 面 向 供 应 链 上 下 游 合 作 的 信 息 系 统, 促 进 销 售 环 节 和 生 产 过 程 的 优 化, 建 立 科 学 高 效 的 物 流 配 送 体 系, 提 高 市 场 快 速 反 应 能 力 本 项 目 将 有 效 改 善 公 司 目 前 的 信 息 系 统, 符 合 国 家 的 产 业 政 策 导 向 (2) 信 息 服 务 体 系 逐 渐 完 善, 信 息 技 术 日 趋 成 熟 随 着 行 业 竞 争 日 趋 激 烈, 服 装 企 业 对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的 需 求 也 普 遍 增 长, 为 此 涌 现 出 一 批 以 信 息 咨 询 服 务 为 主 的 技 术 服 务 机 构 这 些 机 构 在 不 同 区 域 不 同 专 业 领 域 为 企 业 提 供 信 息 技 术 咨 询 服 务, 形 成 了 深 入 专 业 适 应 企 业 发 展 需 求 的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平 台 同 时 相 应 的 信 息 应 用 软 件 技 术 日 益 成 熟, 产 品 适 用 范 围 已 经 从 过 去 单 一 的 财 务 领 域 向 全 供 应 链 领 域 扩 展, 形 成 了 促 进 行 业 交 流 与 企 业 发 展 的 内 在 动 力 现 代 计 算 机 和 通 信 技 术 的 高 度 发 展 和 日 益 成 熟, 保 证 了 本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291 (3) 公 司 良 好 的 信 息 化 基 础 为 项 目 实 施 提 供 了 重 要 基 础 通 过 公 司 正 在 使 用 的 信 息 系 统 管 理 平 台, 公 司 在 成 功 运 营 的 同 时, 梳 理 出 许 多 亟 待 解 决 的 问 题, 从 而 明 确 了 本 公 司 信 息 化 建 设 的 需 求, 找 准 了 开 发 使 用 新 技 术 的 目 标, 有 利 于 做 到 新 建 项 目 设 计 方 案 合 理, 设 备 方 案 经 济, 技 术 方 案 可 行 经 多 年 的 信 息 化 发 展, 公 司 培 养 了 一 批 熟 悉 公 司 业 务 流 程 经 验 丰 富 的 信 息 系 统 维 护 人 员, 完 全 有 能 力 组 织 执 行 大 规 模 的 信 息 化 建 设 在 执 行 策 略 上, 公 司 技 术 人 员 也 将 凭 借 对 现 有 业 务 的 了 解, 及 业 务 部 门 的 充 分 参 与, 保 证 在 不 影 响 现 有 业 务 的 基 础 上, 完 成 本 项 目 的 建 设 4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本 项 目 总 投 资 共 计 5, 万 元, 具 体 投 资 构 成 如 下 表 : 序 号 项 目 金 额 ( 万 元 ) 一 工 程 费 用 4, 机 房 建 设 费 用 硬 件 投 资 费 用 2, 软 件 投 资 费 用 2, 二 工 程 建 设 其 他 费 用 建 设 单 位 管 理 费 三 基 本 预 备 费 合 计 5,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1) 信 息 化 建 设 总 体 框 架 根 据 公 司 信 息 化 管 理 的 现 状 和 未 来 的 发 展 需 求, 本 项 目 主 要 实 施 内 容 包 括 以 下 模 块 建 设 : 基 础 平 台 设 计 管 理 供 应 链 管 理 财 务 管 理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预 算 管 理 KMS 知 识 管 理 系 统 及 OA BI 商 业 智 能 管 理 等 信 息 化 建 设 总 体 框 架 图 如 下 :
292 1 设 计 管 理 设 计 管 理 系 统 模 块 涵 盖 设 计 项 目 管 理 色 办 管 理 样 品 管 理 设 计 数 据 CAD 集 成 样 品 制 作 设 计 物 料 管 理 和 设 计 协 同 等 本 模 块 将 产 品 设 计 制 作 工 艺 采 购 财 务 营 销 及 其 它 管 理 人 员 有 机 地 组 织 在 一 起, 以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研 发 效 率, 缩 短 研 制 周 期, 并 在 源 头 上 控 制 产 品 的 成 本 和 质 量, 提 高 产 品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2 供 应 链 管 理 供 应 链 管 理 模 块 涵 盖 订 货 会 管 理 仓 存 管 理 供 应 管 理 分 销 管 理 销 售 管 理 服 务 管 理 零 售 管 理 和 配 送 管 理 等 供 应 链 管 理 涉 及 采 购 销 售 物 流 及 仓 储 等 方 面, 通 过 ERP 的 实 施, 实 现 物 流 资 金 流 和 数 据 流 的 全 面 整 合, 实 现 供 应 链 体 系 优 化, 缩 短 产 品 上 市 时 间 供 应 链 管 理 的 流 程 从 季 前 的 计 划 和 设 计 订 货 会, 到 季 中 的 物 料 配 送 批 发 零 售, 最 后 到 季 后 的 市 场 分 析, 流 程 图 如 下 :
293 计 划 和 设 计 订 货 会 物 流 配 送 批 发 零 售 分 析 季 前 季 中 季 后 商 品 财 务 计 划 合 同 管 理 分 销 订 单 价 格 和 促 销 管 理 样 品 采 购 管 理 库 存 管 理 仓 储 管 理 门 店 库 存 POS 决 策 支 持 商 品 管 理 渠 道 管 理 品 类 计 划 配 货 管 理 生 产 / 委 外 会 员 管 理 3 财 务 管 理 财 务 管 理 模 块 具 体 涵 盖 财 务 会 计 成 本 管 理 资 产 管 理 资 金 管 理 和 集 团 财 务 等 本 模 块 通 过 系 统 内 部 的 集 成 实 施, 实 现 对 采 购 销 售 财 务 等 部 门 的 业 务 流 整 合, 实 现 公 司 物 流 资 金 流 和 数 据 流 的 统 一, 提 高 财 务 管 理 的 效 率, 准 确 及 时 透 明 的 展 现 公 司 财 务 信 息 并 形 成 具 备 支 持 多 种 内 部 管 理 需 求 的 财 务 报 表 和 查 询 功 能 4 预 算 管 理 预 算 管 理 模 块 涵 盖 预 算 设 置 预 算 分 配 预 算 编 制 预 算 控 制 和 预 算 分 析 等, 可 以 为 公 司 构 建 支 持 战 略 目 标 分 解 的 预 算 模 型 本 模 块 将 预 算 指 导 运 营 的 管 控 制 度 与 ERP 各 种 单 据 和 业 务 的 处 理 流 程 相 结 合, 通 过 自 动 处 理 人 工 决 策 主 动 消 息 提 醒 定 期 反 馈 等 IT 手 段, 持 续 跟 踪 企 业 经 营 实 际 成 果 与 预 算 目 标 的 差 距, 最 终 实 现 事 前 事 中 事 后 的 完 整 目 标 管 理 闭 环 预 算 管 理 具 体 应 用 流 程 如 下 :
294 5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模 块 涵 盖 人 事 管 理 考 勤 管 理 薪 酬 管 理 招 聘 管 理 和 培 训 管 理 等 本 模 块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对 人 力 资 源 进 行 配 置, 具 体 业 务 流 程 如 下 : 6 KMS 知 识 管 理 及 OA KMS 知 识 管 理 及 OA 模 块 涵 盖 知 识 库 流 程 中 心 即 时 信 息 信 息 门 户 日 常 事 务 和 视 频 会 议 等 KMS 知 识 管 理 通 过 软 件 将 公 司 内 外 部 的 知 识 进 行 系 统 的 沉 淀 共 享 学 习 应 用 和 创 新,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OA 系 统 主 要
295 对 公 司 中 的 人 事 件 资 源 之 间 的 协 同 关 系 进 行 有 效 的 管 理, 是 团 队 组 织 的 协 同 工 作 平 台 和 工 具, 可 实 现 自 动 化 办 公 费 用 报 销 电 子 审 批 日 常 事 务 管 理 公 司 信 息 发 布 等 一 体 化 功 能 7 BI 商 业 智 能 管 理 BI 商 业 智 能 管 理 模 块 涵 盖 数 据 挖 掘 战 略 分 析 经 营 分 析 财 务 分 析 和 人 力 分 析 等, 是 建 立 在 企 业 资 源 计 划 客 户 关 系 管 理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以 及 办 公 自 动 化 系 统 基 础 之 上 本 模 块 将 企 业 现 有 的 数 据 转 化 为 知 识, 帮 助 企 业 做 出 明 智 的 业 务 经 营 决 策, 实 现 管 理 层 报 表 的 灵 活 展 现 多 纬 度 业 务 分 析 和 预 警 机 制 基 于 企 业 信 息 系 统 的 商 业 智 能 管 理 在 大 规 模 数 据 分 析 的 基 础 上 为 公 司 提 供 决 策 支 持 工 具 此 外, 信 息 作 为 企 业 最 重 要 的 资 源, 也 需 要 通 过 数 据 挖 掘 来 发 现 业 务 运 作 的 规 律, 为 管 理 和 业 务 的 改 进 提 供 依 据 (2) 主 要 设 备 选 择 本 项 目 的 主 要 设 备 包 含 硬 件 设 备 及 应 用 软 件 具 体 如 下 : 1 硬 件 设 备 选 型 方 案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拟 选 品 牌 单 位 数 量 1 服 务 器 主 域 服 务 器 IBM 台 文 件 服 务 器 IBM 台 信 息 服 务 器 IBM 台
296 1.4 邮 件 服 务 器 IBM 台 KMS 服 务 器 IBM 台 HR 服 务 器 IBM 台 SAP R3 640 安 装 数 据 库 和 应 用 服 务 器 (ECC) 群 集 CLUSTER1 IBM 台 ERP 开 发 / 测 试 系 统 服 务 器 (ECC+BW) IBM 台 BI(ERP BW) 数 据 库 系 统 IBM 台 BI(ERP BW) 应 用 服 务 器 IBM 台 1 2 网 络 设 备 核 心 交 换 机 Cisco 台 汇 聚 交 换 机 Cisco 台 光 纤 交 换 机 Cisco 台 3 3 信 息 安 全 设 备 企 业 级 别 防 火 墙 思 科 台 负 载 均 衡 设 备 IBM 台 2 4 终 端 设 备 台 式 计 算 机 联 想 台 手 提 电 脑 DELL 台 激 光 打 印 机 惠 普 台 POS 票 据 打 印 机 惠 普 台 扫 描 仪 惠 普 台 1000 合 计 软 件 系 统 选 型 方 案 序 号 软 件 名 称 拟 选 品 牌 授 权 许 可 数 / 模 块 1 信 息 系 统 软 件 ECC 功 能 模 块 ( 开 发 用 户 ) EAS ECC 功 能 模 块 ( 专 业 用 户 :SD MM PP CO FI 模 块 ) EAS 系 统 备 份 软 件 IBM 1 2 应 用 软 件 RTX 企 业 通 讯 系 统 腾 讯 不 限 用 户 2.2 企 业 邮 箱 系 统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系 统 金 蝶
297 2.4 KMS 知 识 管 理 系 统 金 蝶 不 限 用 户 2.5 企 业 门 户 系 统 金 蝶 不 限 用 户 2.6 商 业 智 能 系 统 QV 金 蝶 数 据 库 软 件 数 据 库 系 统 (Oracle 11g Database) Oracle 不 限 用 户 4 软 件 网 络 安 全 桌 面 管 理 系 统 微 软 杀 毒 软 件 卡 巴 斯 基 项 目 的 环 保 情 况 本 项 目 为 非 生 产 型 项 目, 无 污 染 源, 不 存 在 污 染 7 项 目 组 织 方 式 与 实 施 进 展 情 况 本 公 司 对 于 整 个 项 目 采 取 总 体 规 划 分 步 实 施 的 策 略, 通 过 内 部 设 立 专 门 的 项 目 实 施 管 理 领 导 小 组, 负 责 整 个 项 目 的 实 施 管 理 本 项 目 已 完 成 项 目 前 期 的 考 察 论 证 项 目 选 址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编 制 等 工 作, 并 已 取 得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出 具 的 广 东 省 企 业 投 资 项 目 备 案 证 ( 备 案 项 目 编 号 ) ( 三 )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根 据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布 局 营 运 资 金 需 求, 公 司 拟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5, 万 元 用 于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1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必 要 性 分 析 高 端 品 牌 服 装 独 特 的 经 营 模 式 和 公 司 的 自 身 发 展 趋 势 决 定 了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存 在 着 大 量 的 流 动 资 金 需 求 (1) 高 端 品 牌 服 装 的 运 营 模 式 使 得 存 货 占 用 资 金 较 多, 流 动 资 金 需 求 较 大 公 司 定 位 于 高 尔 夫 运 动 与 时 尚 生 活 相 结 合 的 细 分 市 场, 品 牌 定 位 高 端 高 端 品 牌 服 装 具 有 产 品 备 货 期 长 产 品 单 位 成 本 高 产 品 款 式 齐 全 的 特 点 这 决 定 了 高 端 品 牌 服 装 的 存 货 余 额 较 大, 占 用 资 金 较 多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存 货 账 面 价 值 达 到 19, 万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为 32.13% 为 保 证 产 品 备 货 的 充 分 及 时, 公 司 必 须 拥 有 充 足 的 流 动 资 金 (2) 高 端 品 牌 服 装 的 采 购 模 式 要 求 公 司 保 持 较 高 的 流 动 资 金 储 备 公 司 主 要 采 用 轻 资 产 的 品 牌 运 营 模 式, 致 力 于 附 加 值 较 高 的 业 务 链 上 游 的 设
298 计 研 发 和 业 务 链 下 游 的 品 牌 运 营 和 销 售 渠 道 建 设, 而 将 产 品 生 产 环 节 外 包 每 年 在 订 货 会 结 束 后, 根 据 加 盟 商 的 订 单 及 自 身 直 营 店 铺 的 业 务 发 展 需 要 公 司 向 面 辅 料 供 应 商 及 成 衣 厂 提 交 订 单 进 行 集 中 采 购 公 司 集 中 采 购 的 产 品 将 会 在 约 定 的 时 间 段 集 中 到 货 根 据 与 供 应 商 签 订 的 成 衣 制 作 合 同, 在 合 同 签 订 后 公 司 一 般 应 预 先 支 付 30% 的 预 付 款, 并 在 产 品 完 工 后 供 应 商 向 本 公 司 交 付 产 品 前, 再 支 付 剩 余 的 大 部 分 货 款 近 三 年, 公 司 采 购 成 衣 的 金 额 分 别 为 24, 万 元 24, 万 元 和 29, 万 元 公 司 采 购 产 品 的 集 中 到 货 预 付 款 较 多 决 定 了 公 司 须 保 持 较 高 的 流 动 资 金 储 备 (3) 公 司 成 长 较 快, 对 流 动 资 金 需 求 日 益 增 加 近 三 年,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分 别 为 56, 万 元 64, 万 元 和 75, 万 元, 增 长 迅 速 与 此 同 时, 公 司 存 货 占 用 的 流 动 资 金 也 逐 年 增 加, 近 三 年 年 底, 公 司 存 货 分 别 为 15, 万 元 16, 万 元 和 19, 万 元 从 流 动 资 产 周 转 角 度 看,2015 年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周 转 率 为 1.40, 周 转 天 数 为 260 天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周 转 正 常, 但 经 营 周 期 依 然 较 长 未 来 随 着 业 务 进 一 步 增 长, 公 司 对 流 动 资 金 的 需 求 也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4) 高 端 商 场 和 机 场 门 店 的 日 常 运 营 费 用 较 高 决 定 了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需 求 较 大 公 司 门 店 大 多 位 于 国 内 大 型 高 端 商 场 和 主 要 机 场, 高 端 商 场 和 主 要 机 场 门 店 日 常 运 营 费 用 较 高 近 三 年,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中 的 门 店 运 营 费 分 别 为 5, 万 元 4, 万 元 和 4, 万 元 充 足 的 资 金 储 备 有 助 于 提 升 门 店 的 日 常 运 营 能 力, 巩 固 公 司 在 高 端 商 场 和 机 场 的 渠 道 优 势 (5) 公 司 自 有 品 牌 推 广 和 高 尔 夫 文 化 普 及 的 持 续 投 入 要 求 公 司 具 备 较 强 的 资 金 实 力 公 司 定 位 于 高 尔 夫 服 饰, 并 长 期 致 力 于 比 音 勒 芬 ( ) 品 牌 的 推 广 和 高 尔 夫 文 化 的 普 及 通 过 在 行 业 知 名 杂 志 电 视 台 和 网 络 媒 体 进 行 广 告 宣 传, 赞 助 国 内 高 尔 夫 赛 事, 公 司 有 针 对 性 的 进 行 品 牌 推 广 近 三 年, 公 司 的 广 告 宣 传 费 支 出 分 别 为 1, 万 元 1, 万 元 和 1, 万 元, 保 持 持 续 增 长 较
299 强 的 资 金 实 力 为 公 司 对 高 尔 夫 文 化 的 普 及 及 品 牌 的 推 广 提 供 了 保 障, 有 利 于 进 一 步 扩 大 公 司 品 牌 的 影 响 力 2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合 理 性 分 析 近 三 年, 公 司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营 业 收 入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15.26% 与 此 同 时, 公 司 近 三 年 年 末 的 营 运 资 金 也 快 速 增 长, 分 别 为 23, 万 元 32, 万 元 和 44, 万 元 未 来 三 年, 假 设 以 25% 的 增 长 率 测 算,2018 年 年 末 公 司 的 营 运 资 金 估 计 将 达 到 86, 万 元, 较 2015 年 年 末 增 加 42, 万 元 如 考 虑 高 端 服 装 品 牌 运 营 模 式 对 流 动 资 金 储 备 的 要 求, 公 司 对 流 动 资 金 的 需 求 更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因 此, 结 合 本 次 发 行 的 募 集 资 金 规 模, 拟 使 用 5,000 万 元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是 较 为 合 理 的 三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经 营 成 果 和 财 务 状 况 的 影 响 ( 一 ) 完 善 营 销 网 络 布 局, 提 高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巩 固 市 场 地 位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资 的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和 信 息 系 统 提 升 建 设 项 目, 将 在 全 国 范 围 内 新 建 248 家 直 营 门 店 直 营 店 铺 位 于 所 在 城 市 的 核 心 商 圈, 除 直 接 促 进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增 长 外, 也 可 有 效 增 强 公 司 品 牌 在 区 域 市 场 的 辐 射 力 度, 有 助 于 进 一 步 提 高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的 知 名 度 和 美 誉 度, 更 好 地 巩 固 公 司 的 行 业 地 位 和 市 场 影 响 力, 提 高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 二 ) 净 资 产 大 幅 增 加 将 改 善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1 对 净 资 产 总 额 和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影 响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为 52, 万 元, 每 股 净 资 产 为 6.59 元 / 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和 全 面 摊 薄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大 幅 度 增 长, 公 司 的 实 力 将 显 著 上 升 2 对 公 司 资 产 结 构 的 影 响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为 22.99%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在 负 债 总 额 不 变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将 明 显 下 降, 资 产 结 构 得 以 优 化, 抗 风 险 能 力 进 一 步 提 高 ( 三 ) 净 资 产 大 幅 增 长,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短 期 内 下 降 本 次 发 行 后, 公 司 净 资 产 和 每 股 净 资 产 将 大 幅 增 长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初 期, 由 于 各 投 资 项 目 尚 处 于 投 入 期, 短 期 无 法 产 生 效 益, 将 使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在
300 短 期 内 下 降 ; 但 随 着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与 利 润 水 平 将 大 幅 增 长,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将 会 得 到 大 幅 提 高 ( 四 ) 新 增 折 旧 摊 销 对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影 响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随 着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的 逐 步 完 成,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规 模 将 有 较 大 幅 度 增 加,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也 将 相 应 增 加 但 本 次 营 销 网 络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完 毕 后, 在 经 营 环 境 不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情 况 下, 公 司 每 年 将 新 增 营 业 收 入 53, 万 元, 新 增 利 润 总 额 17, 万 元, 新 增 折 旧 摊 销 不 会 对 公 司 业 绩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301 第 十 四 节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一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根 据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本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由 董 事 会 制 订, 并 经 股 东 大 会 以 普 通 决 议 的 形 式 通 过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2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股 份 ) 的 派 发 事 项 公 司 可 以 现 金 或 股 票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根 据 相 关 规 定, 本 公 司 按 下 列 顺 序 分 配 当 年 税 后 利 润 : 1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公 司 的 法 定 公 积 金 不 足 以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的, 在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应 当 先 用 当 年 利 润 弥 补 亏 损 2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公 司 分 配 当 年 税 后 利 润 时, 应 当 提 取 利 润 的 10% 列 入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累 计 额 为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50% 以 上 的, 可 以 不 再 提 取 3 提 取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公 司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后, 经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还 可 以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4 向 股 东 分 配 股 利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所 余 税 后 利 润, 按 照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比 例 分 配, 但 本 章 程 规 定 不 按 持 股 比 例 分 配 的 除 外 股 东 大 会 违 反 前 款 规 定, 在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的, 股 东 必 须 将 违 反 规 定 分 配 的 利 润 退 还 公 司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参 与 分 配 利 润 公 司 的 公 积 金 用 于 弥 补 公 司 的 亏 损 扩 大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或 者 转 为 增 加 公 司 资 本 但 是, 资 本 公 积 金 将 不 用 于 弥 补 公 司 的 亏 损 法 定 公 积 金 转 为 资 本 时, 所 留 存 的 该 项 公 积 金 将 不 少 于 转 增 前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25%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应 保 持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公 司 可 以 进 行 中 期 分 红
302 二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实 际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未 进 行 股 利 分 配 三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方 案 和 已 经 履 行 的 决 策 程 序 经 公 司 2013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滚 存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由 本 次 发 行 后 新 老 股 东 共 享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37, 万 元 四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根 据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的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公 司 发 行 上 市 后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如 下 : ( 一 ) 决 策 机 制 与 程 序 :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由 董 事 会 制 定 及 审 议 通 过 后 报 由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 董 事 会 在 制 定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时 应 充 分 考 虑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会 和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意 见 ( 二 ) 利 润 分 配 原 则 : 公 司 实 行 连 续 稳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应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并 兼 顾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 三 ) 利 润 的 分 配 形 式 : 公 司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或 者 现 金 股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并 优 先 考 虑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 在 满 足 购 买 原 材 料 的 资 金 需 求 可 预 期 的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董 事 会 可 以 根 据 公 司 当 期 经 营 利 润 和 现 金 流 情 况 进 行 中 期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须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后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 四 )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的 具 体 条 件 : 公 司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实 现 盈 利 且 不 存 在 未 弥 补 亏 损 的 情 况 下, 应 当 进 行 现 金 分 红 采 用 股 票 股 利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的, 应 当 具 有 公 司 成 长 性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摊 薄 等 真 实 合 理 因 素 ;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综 合 考 虑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发 展 阶 段 自 身 经 营 模 式 盈 利 水 平 以 及 是 否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等 因 素, 区 分 下 列 情 形, 并 按 照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程 序, 提 出 差 异 化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1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80%;
303 2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40%; 3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不 易 区 分 但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按 照 前 项 规 定 处 理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不 得 超 过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范 围 ( 五 ) 公 司 在 制 定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时, 董 事 会 应 当 认 真 研 究 和 论 证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的 时 机 条 件 和 最 低 比 例 调 整 的 条 件 及 其 决 策 程 序 要 求 等 事 宜,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独 立 董 事 可 以 征 集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提 出 分 红 提 案, 并 直 接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股 东 大 会 对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进 行 审 议 前, 公 司 应 当 通 过 多 种 渠 道 主 动 与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进 行 沟 通 和 交 流, 充 分 听 取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和 诉 求, 及 时 答 复 中 小 股 东 关 心 的 问 题 公 司 采 取 股 票 或 者 现 金 股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或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时, 需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以 特 别 决 议 方 式 审 议 通 过 ( 六 )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重 大 投 资 发 展 规 划 等 方 面 的 资 金 需 求 情 况, 确 需 对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的, 调 整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不 得 违 反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 且 有 关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议 案, 需 事 先 征 求 独 立 董 事 及 监 事 会 的 意 见,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方 可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该 事 项 须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2/3 以 上 通 过 为 充 分 听 取 中 小 股 东 意 见, 公 司 应 通 过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等 方 式 为 社 会 公 众 股 东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提 供 便 利, 必 要 时 独 立 董 事 可 公 开 征 集 中 小 股 东 投 票 权 ( 七 ) 公 司 应 当 在 年 度 报 告 中 详 细 披 露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的 制 定 及 执 行 情 况, 并 对 下 列 事 项 进 行 专 项 说 明 : 1 是 否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要 求 ; 2 分 红 标 准 和 比 例 是 否 明 确 和 清 晰 ; 3 相 关 的 决 策 程 序 和 机 制 是 否 完 备 ; 4 独 立 董 事 是 否 履 职 尽 责 并 发 挥 了 应 有 的 作 用 ; 5 中 小 股 东 是 否 有 充 分 表 达 意 见 和 诉 求 的 机 会,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是 否
304 得 到 了 充 分 保 护 等 对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或 变 更 的, 还 应 对 调 整 或 变 更 的 条 件 及 程 序 是 否 合 规 和 透 明 等 进 行 详 细 说 明 ( 八 ) 公 司 股 东 存 在 违 规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情 况 的, 公 司 应 当 扣 减 该 股 东 所 获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以 偿 还 其 占 用 的 资 金 为 了 增 加 公 司 上 市 后 分 红 政 策 的 可 执 行 性, 公 司 制 定 了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对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的 股 利 分 配 进 行 了 计 划 具 体 内 容 请 见 本 第 十 一 节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之 六 公 司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保 荐 机 构 经 核 查 认 为 :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实 行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着 眼 于 公 司 的 长 远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注 重 给 予 投 资 者 持 续 稳 定 的 回 报, 有 利 于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及 对 利 润 分 配 事 项 的 规 定 和 信 息 披 露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 发 行 人 股 利 分 配 决 策 机 制 健 全 有 效, 有 利 于 保 护 公 众 股 东 利 益
305 第 十 五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信 息 披 露 制 度 及 投 资 者 关 系 负 责 部 门 及 人 员 公 司 的 信 息 披 露 及 投 资 者 服 务 工 作 由 董 事 会 统 一 领 导 和 管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负 责 具 体 的 协 调 和 组 织 信 息 披 露 及 投 资 者 服 务 事 宜, 相 关 人 员 的 联 系 方 式 如 下 : 负 责 机 构 :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负 责 人 : 董 事 会 秘 书 陈 阳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电 子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二 重 要 合 同 本 节 重 大 合 同 指 公 司 目 前 正 在 履 行 的 交 易 金 额 超 过 500 万 元 或 者 交 易 金 额 虽 未 超 过 500 万 元, 但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未 来 发 展 或 财 务 状 况 具 有 重 要 影 响 的 合 同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正 在 履 行 的 重 大 合 同 如 下 : ( 一 ) 采 购 合 同 序 合 同 金 额 供 应 商 合 同 内 容 号 ( 万 元 ) 合 同 有 效 期 1 温 州 市 名 威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男 装 上 衣 广 州 市 友 达 服 装 有 限 公 司 男 女 T 恤 佛 山 市 南 海 鑫 骏 鞋 厂 男 式 皮 鞋 佛 山 市 金 红 棉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男 式 T 恤 广 州 市 浙 弘 服 装 有 限 公 司 男 女 下 装 温 州 市 名 达 服 饰 有 限 公 司 男 装 裤 子 SEOYA FC CO,LTD 男 女 服 装 USD ( 二 ) 特 许 加 盟 合 同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通 过 签 署 比 音 勒 芬 特 许 经 营 合 同 书 的 方 式 在 全 国 建 立 了 321 个 加 盟 店, 授 权 加 盟 商 在 指 定 区 域 内 经 营 比 音 勒 芬 品 牌 系 列 产 品 公 司 与 加 盟 商 签 订 的 比 音 勒 芬 特 许 经 营 合 同 书 均 采 用 公 司 制 定 的 统 一 格 式 合 同, 合 同 对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特 许 经 营 权 的 授 权 期 限 特 许 区 域 经 营 商
306 品 特 许 费 用 订 货 发 货 市 场 开 发 销 售 任 务 双 方 的 权 利 义 务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等 特 许 经 营 的 核 心 内 容 作 了 具 体 约 定 就 上 述 特 许 经 营 业 务, 公 司 已 按 照 商 业 特 许 经 营 备 案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向 商 务 部 完 成 商 业 特 许 经 营 备 案 工 作, 备 案 登 记 号 为 公 司 重 大 特 许 加 盟 合 同 如 下 表 : 序 号 合 同 名 称 客 户 名 称 合 同 金 额 合 同 有 效 期 1 2 比 音 勒 芬 特 许 经 营 合 同 书 比 音 勒 芬 特 许 经 营 合 同 书 3 比 音 勒 芬 特 许 经 营 合 同 书 上 海 有 为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亚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葫 芦 岛 市 连 山 区 彩 红 服 饰 销 售 中 心 不 低 于 650 万 元 不 低 于 1,650 万 元 不 低 于 450 万 元 ( 三 ) 联 营 合 同 公 司 与 高 端 百 货 高 档 购 物 中 心 机 场 商 业 经 营 者 或 高 尔 夫 球 会 经 营 者 签 署 联 营 合 同, 联 营 合 同 一 般 包 括 位 置 面 积 期 限 续 期 选 择 费 用 比 例 付 款 方 式 等 条 款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重 大 联 营 合 同 如 下 表 : 序 号 合 同 名 称 客 户 名 称 合 同 有 效 期 签 订 日 期 1 联 合 销 售 合 同 2 合 作 经 营 合 同 金 鹰 国 际 商 贸 集 团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时 代 奥 特 莱 斯 商 业 有 限 公 司 商 品 合 作 销 售 合 同 广 东 天 河 城 百 货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市 天 河 城 万 博 百 货 有 限 公 4 商 品 合 作 销 售 合 同 司 上 海 虹 桥 站 联 营 场 所 联 营 合 同 5 中 免 ( 北 京 )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虹 桥 高 铁 联 营 场 所 补 充 协 议 联 销 合 同 书 绵 阳 富 临 百 盛 广 场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燕 莎 友 谊 商 城 有 限 公 司 合 作 经 营 协 议 书 7 北 京 燕 莎 友 谊 商 城 有 限 公 司 合 作 经 营 协 议 书 附 件 8 店 铺 合 同 书 北 京 燕 莎 友 谊 商 城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友 谊 阿 波 罗 商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07 9 10 合 作 经 营 协 议 书 北 京 翠 微 大 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附 加 协 议 商 品 联 销 合 同 书 成 都 伊 藤 洋 华 堂 附 加 协 议 有 限 公 司 注 : 上 述 第 9 项 合 同 正 在 续 签 中, 在 新 合 同 未 签 订 前, 按 旧 合 同 执 行 ( 四 ) 其 他 销 售 合 同 序 号 合 同 名 称 客 户 名 称 合 同 有 效 期 签 订 日 期 1 商 品 销 售 合 同 唯 品 会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商 品 销 售 合 同 之 补 充 协 议 唯 品 会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 五 ) 其 他 重 大 合 同 年 9 月 30 日, 公 司 与 国 家 体 育 总 局 小 球 运 动 管 理 中 心 中 国 高 尔 夫 球 协 会 就 中 国 国 家 高 尔 夫 球 队 ( 奥 运 之 队 ) 服 装 帽 子 及 配 件 合 作 事 宜 签 署 了 合 作 协 议 书 年 8 月 8 日, 公 司 与 广 东 梁 亮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签 署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合 同, 工 程 名 称 为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商 业 办 公 楼 施 工, 合 同 总 价 7, 万 元 除 上 述 重 大 合 同 外,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无 其 他 应 披 露 未 披 露 的 重 大 合 同 三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截 至 签 署 日, 公 司 不 存 在 任 何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四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的 重 大 诉 讼 和 仲 裁 事 项 截 至 签 署 日, 公 司 不 存 在 对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声 誉 业 务 活 动 未 来 前 景 等 可 能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的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308 ( 二 ) 关 联 方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夫 妇 因 冯 玲 玲 参 股 的 杰 晖 融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借 款 合 同 纠 纷 被 相 关 债 权 人 要 求 承 担 连 带 清 偿 责 任 相 关 情 况 如 下 : 1 杰 晖 融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1) 基 本 情 况 法 定 代 表 人 : 吕 戈 杰 成 立 时 间 :2008 年 12 月 24 日 注 册 地 址 :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黄 埔 大 道 西 118 号 室 经 营 范 围 : 为 企 业 及 个 人 提 供 贷 款 担 保 票 据 承 兑 担 保 贸 易 融 资 担 保 项 目 融 资 担 保 信 用 证 担 保 等 融 资 性 担 保 ; 兼 营 诉 讼 保 全 担 保 履 约 担 保 业 务, 与 担 保 业 务 有 关 的 融 资 咨 询 财 务 顾 问 等 中 介 服 务, 以 自 有 资 金 进 行 投 资 ( 有 效 期 至 2016 年 3 月 25 日 ) (2) 杰 晖 公 司 历 史 沿 革 年 12 月, 杰 晖 公 司 设 立 2008 年 12 月 15 日, 冯 玲 玲 杨 晓 玲 共 同 签 署 广 州 中 联 投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杰 晖 公 司 设 立 时 的 公 司 名 称 为 广 州 中 联 投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 拟 设 立 杰 晖 公 司 杰 晖 公 司 设 立 时 登 记 的 注 册 资 本 为 5,000 万 元, 由 全 体 股 东 于 2010 年 12 月 15 日 前 缴 足 其 中 首 期 出 资 1,000 万 元 人 民 币, 由 全 体 股 东 于 2008 年 12 月 15 日 前 缴 纳 杰 晖 公 司 设 立 时 聘 请 吕 戈 杰 杨 晓 晖 冯 玲 玲 为 董 事, 其 中 吕 戈 杰 为 董 事 长 兼 法 定 代 表 人, 杨 晓 晖 为 经 理 2008 年 12 月 15 日, 广 州 合 正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合 正 验 字 第 号 验 资 报 告, 对 杰 晖 公 司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首 次 实 收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截 至 2008 年 12 月 15 日 止, 杰 晖 公 司 已 收 到 冯 玲 玲 杨 晓 玲 缴 纳 的 首 期 出 资 款 合 计 1,000 万 元, 均 为 货 币 出 资 2008 年 12 月 24 日, 广 州 市 工 商 局 核 发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杰 晖 公 司 设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5,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000 万 元, 住 所 为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黄 埔 大 道 西 468 号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为 吕 戈 杰, 经 营 范 围 为 为 中 小 企 业 提 供 信 用 担 保, 实 业 投 资, 经 济 信 息 咨 询 杰 晖 公 司 设 立 时 各 股 东 的 出 资 及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309 股 东 认 缴 出 资 ( 万 元 ) 实 缴 出 资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 冯 玲 玲 4, 杨 晓 玲 合 计 5,000 1, 年 1 月 5 日, 经 杰 晖 公 司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杰 晖 公 司 实 收 资 本 增 加 至 5,000 万, 其 中 冯 玲 玲 增 加 投 入 3,800 万 元, 杨 晓 玲 增 加 投 入 200 万 元 本 次 变 更 后, 杰 晖 公 司 的 实 收 资 本 变 更 为 5,000 万 元 2009 年 1 月 12 日, 广 州 苏 叶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穗 苏 叶 验 字 2009 第 011 号 验 资 报 告, 对 截 至 2009 年 1 月 9 日 止 杰 晖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第 二 期 实 收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确 认 截 至 2009 年 1 月 9 日 止, 杰 晖 公 司 已 收 到 股 东 冯 玲 玲 杨 晓 玲 第 二 期 缴 纳 的 注 册 资 本 合 计 4,000 万 元 第 二 期 注 册 资 本 到 位 后, 杰 晖 公 司 的 股 东 及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股 东 认 缴 出 资 ( 万 元 ) 实 缴 出 资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 冯 玲 玲 4,750 4, 杨 晓 玲 合 计 5,000 5, 年 1 月, 第 一 次 股 权 转 让 2009 年 1 月 19 日, 经 杰 晖 公 司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冯 玲 玲 与 杨 晓 晖 吕 戈 杰 杨 晓 玲 分 别 签 署 股 东 转 让 出 资 合 同 书, 将 其 所 持 杰 晖 公 司 20% 股 权 ( 对 应 1,000 万 元 出 资 额 ) 转 让 给 杨 晓 晖, 将 其 所 持 杰 晖 公 司 30% 股 权 ( 对 应 1,500 万 元 出 资 额 ) 转 让 给 吕 戈 杰, 将 其 所 持 杰 晖 公 司 30% 股 权 ( 对 应 1,250 万 元 出 资 额 ) 转 让 给 杨 晓 玲 该 次 变 更 后, 杰 晖 公 司 的 股 东 及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股 东 出 资 额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 杨 晓 玲 1, 吕 戈 杰 1, 杨 晓 晖 1, 冯 玲 玲 1, 合 计 5, 年 4 月, 第 一 次 增 资 2009 年 4 月 24 日, 经 杰 晖 公 司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杰 晖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至
310 10,000 万 元,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由 杨 晓 玲 认 缴 1,500 万 元, 吕 戈 杰 认 缴 1,500 万 元, 杨 晓 晖 认 缴 1,000 万 元, 冯 玲 玲 认 缴 1,000 万 2009 年 4 月 27 日, 广 州 苏 叶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穗 苏 叶 验 字 (2009) 第 0147 号 验 资 报 告, 对 此 次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的 实 收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截 至 2009 年 4 月 24 日 止, 杰 晖 公 司 已 收 到 各 股 东 新 认 缴 的 注 册 资 本, 全 部 为 货 币 出 资 该 次 增 资 后, 杰 晖 公 司 的 股 东 及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股 东 出 资 额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 吕 戈 杰 3, 杨 晓 玲 3, 杨 晓 晖 2, 冯 玲 玲 2, 合 计 10, 年 10 月, 第 二 次 增 资 2010 年 9 月 26 日, 经 杰 晖 公 司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杰 晖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至 20,000 万 元,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由 广 州 华 胜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称 华 胜 实 业 ) 认 缴 3,000 万 元, 广 州 新 成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称 新 成 实 业 ) 认 缴 3,000 万 元, 广 州 宏 星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称 宏 星 贸 易 ) 认 缴 1,600 万 元, 深 圳 市 凯 铭 电 气 照 明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称 凯 铭 电 气 ) 认 缴 2,400 万 元 2010 年 9 月 28 日, 广 州 悦 禾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穗 禾 验 字 2010 第 A1957 号 验 资 报 告, 对 此 次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的 实 收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截 至 2010 年 9 月 27 日 止, 杰 晖 公 司 已 收 到 新 股 东 投 入 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共 计 10,000 万 元, 全 部 为 货 币 出 资 该 次 增 资 后, 杰 晖 公 司 的 股 东 及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股 东 出 资 额 ( 万 元 ) 持 股 比 例 (%) 吕 戈 杰 3, 杨 晓 玲 3, 华 胜 实 业 3, 新 成 实 业 3, 凯 铭 电 气 2, 杨 晓 晖 2, 冯 玲 玲 2,
311 宏 星 贸 易 1,600 8 合 计 20, 年 8 月, 第 三 次 增 资 2011 年 7 月 13 日, 经 杰 晖 公 司 股 东 会 审 议 通 过, 杰 晖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变 更 至 35,000 万 元,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由 华 胜 实 业 认 缴 3,000 万 元, 新 成 实 业 认 缴 3,000 万 元, 宏 星 贸 易 认 缴 2,000 万 元, 吕 戈 杰 认 缴 2,000 万 元, 杨 晓 玲 认 缴 2,000 万 元, 杨 晓 晖 认 缴 1,500 万 元, 冯 玲 玲 认 缴 1,500 万 元 2011 年 7 月 13 日, 广 州 中 海 粤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中 海 粤 验 字 2011 第 050 号 验 资 报 告, 对 此 次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的 实 收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验 截 至 2011 年 7 月 13 日 止, 杰 晖 公 司 已 收 到 各 股 东 认 缴 的 新 增 出 资 共 计 15,000 万 元, 全 部 为 货 币 出 资 该 次 增 资 后, 杰 晖 公 司 的 股 东 及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发 起 人 姓 名 / 名 称 认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1 新 成 实 业 6, 华 胜 实 业 6, 吕 戈 杰 5, 杨 晓 玲 5, 宏 星 贸 易 3, 杨 晓 晖 3, 冯 玲 玲 3, 凯 铭 电 气 2, 合 计 35, (3) 截 至 目 前, 杰 晖 公 司 因 资 不 抵 债, 已 停 止 经 营 (4) 杰 晖 公 司 诉 讼 情 况 通 过 走 访 杰 晖 公 司 注 册 地 和 主 要 经 营 地 管 辖 法 院 立 案 服 务 中 心 并 查 询 的 杰 晖 公 司 相 关 诉 讼 情 况, 联 系 杰 晖 公 司 原 工 作 人 员 获 取 诉 讼 资 料, 在 中 国 裁 判 文 书 网 执 行 查 询 系 统 法 院 网 站 检 索 杰 晖 公 司 相 关 诉 讼 案 件 公 开 信 息 等 方 式 获 取 了 杰 晖 公 司 相 关 诉 讼 资 料, 经 统 计, 以 杰 晖 担 保 为 被 告 的 借 款 合 同 担 保 合 同 纠 纷 案 件 约 计 58 宗 ( 其 中 与 冯 玲 玲 谢 秉 政 相 关 的 诉 讼 案 件 16 宗 ), 涉 案 金 额 合 计 约 1.94 亿 元 ( 其 中 与 冯 玲 玲 谢 秉 政 相 关 的 诉 讼 金 额 约 计 0.62 亿 元 ) (5) 杰 晖 公 司 被 立 案 侦 查 的 情 况
312 2015 年 7 月, 广 州 市 公 安 局 决 定 对 杰 晖 公 司 虚 报 注 册 资 本 予 以 立 案 侦 查 上 述 情 况 发 生 后, 保 荐 机 构 于 2015 年 9 月 10 日 向 广 州 市 公 安 局 经 济 犯 罪 侦 查 支 队 提 交 了 关 于 向 公 安 机 关 了 解 杰 晖 融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涉 及 案 件 情 况 的 函 ( 安 信 函 [2015]20 号 ) 2015 年 9 月 25 日, 广 州 市 公 安 局 经 济 犯 罪 侦 查 支 队 向 保 荐 机 构 出 具 了 广 州 市 公 安 局 经 侦 支 队 关 于 杰 晖 融 资 担 保 公 司 涉 及 案 件 情 况 的 复 函 ( 穗 公 经 [2015]724 号 ), 函 复 冯 玲 玲 在 杰 晖 融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的 出 资 从 2008 年 12 月 的 1,000 万 元 人 民 币 增 加 至 2011 年 7 月 的 3,500 万 元 人 民 币, 均 为 真 实 出 资, 暂 未 发 现 冯 玲 玲 本 人 有 抽 逃 出 资 的 行 为 ; 冯 玲 玲 是 该 公 司 的 股 东, 但 未 担 任 其 他 职 务, 未 参 与 杰 晖 公 司 的 经 营 管 理 2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夫 妇 因 杰 晖 融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借 款 合 同 纠 纷 被 相 关 债 权 人 要 求 承 担 连 带 清 偿 责 任 涉 及 的 诉 讼 的 情 况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冯 玲 玲 参 股 的 杰 晖 融 资 担 保 有 限 公 司 及 其 部 分 股 东 因 借 款 合 同 纠 纷 被 有 关 债 权 人 要 求 承 担 清 偿 及 担 保 责 任 有 关 债 权 人 以 杰 晖 担 保 及 其 股 东 ( 包 括 冯 玲 玲 及 其 配 偶 谢 秉 政 ) 等 为 被 告, 向 广 州 市 荔 湾 区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1 宗 诉 讼 请 求 向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3 宗 诉 讼 请 求 向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7 宗 诉 讼 请 求 向 重 庆 市 江 津 区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1 宗 诉 讼 请 求 向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2 宗 诉 讼 请 求 向 从 化 区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1 宗 诉 讼 请 求, 向 番 禺 区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1 宗 诉 讼 请 求, 要 求 上 述 法 院 判 决 杰 晖 担 保 及 其 股 东 ( 包 括 冯 玲 玲 及 其 配 偶 谢 秉 政 ) 等 多 名 被 告 承 担 连 带 清 偿 责 任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四 川 省 金 牛 区 人 民 法 院 重 庆 市 江 津 区 人 民 法 院 天 河 区 人 民 法 院 广 州 市 荔 湾 区 人 民 法 院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从 化 市 人 民 法 院 和 番 禺 区 人 民 法 院 已 受 理 债 权 人 提 起 的 上 述 诉 讼 请 求 2014 年 9 月 24 日 和 2014 年 10 月 27 日, 广 州 市 荔 湾 区 人 民 法 院 和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已 分 别 开 庭 审 理 其 中 四 宗 诉 讼 案 件 2015 年 3 月 12 日,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人 民 法 院 经 审 判 下 达 (2014) 穗 海 法 民 二 初 字 第 1376 号 (2014) 穗 海 法 民 二 初 字 第 1377 号 和 (2014) 穗 海 法 民 二 初 字 第 1378 号 民 事 判 决 书, 均 判 决 驳 回 原 告 的 诉 讼 请 求 同 时, 由 于 相 关 案 件 的 原 告 涉 嫌 伪 造 变 造 杰 晖 担 保 公 司 印 章, 杰 晖 担 保 已 就 相 关 案 件 的 原 告 伪 造 变 造 其 印 章 事 宜 向 广 州 市 公 安 局 天 河 区 分 局 冼 村 派 出 所 提 出 控 告, 并 被 广 州 市 公 安 局 天 河 区 分 局 予 以
313 立 案 侦 查 2015 年 3 月 20 日, 针 对 上 述 一 审 判 决, 原 告 已 分 别 向 广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了 上 诉, 广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已 于 2015 年 10 月 13 日 开 庭 审 议 该 上 诉 案 件, 截 至 本 出 具 之 日, 广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尚 未 对 庭 审 结 果 下 达 判 决 由 于 相 关 案 件 的 原 告 涉 嫌 伪 造 变 造 杰 晖 担 保 公 司 印 章 已 被 广 州 市 公 安 局 天 河 区 分 局 予 以 立 案 侦 查, 荔 湾 区 法 院 以 该 案 需 以 前 案 审 理 结 果 为 依 据 裁 定 该 案 中 止 诉 讼 2015 年 5 月 15 日, 成 都 市 金 牛 区 人 民 法 院 就 其 中 六 宗 诉 讼 案 件 下 达 驳 回 原 告 起 诉 的 裁 定 2015 年 5 月 25 日, 针 对 该 驳 回 起 诉 的 裁 定, 原 告 已 向 成 都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上 诉 2015 年 11 月 4 日, 根 据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诉 讼 代 理 人 管 辖 权 异 议 申 请, 从 化 区 人 民 法 院 下 达 了 民 事 裁 定 书, 裁 定 该 案 移 交 海 珠 区 法 院 审 理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出 具 之 日, 原 告 已 就 该 裁 定 向 广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了 上 诉 2016 年 2 月 2 日,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人 民 法 院 经 审 判 下 达 (2015) 穗 番 法 石 民 初 字 第 1294 号 民 事 判 决 书, 认 为 原 告 提 供 的 证 据 显 然 不 足 以 证 实 其 关 于 冯 玲 玲 作 为 杰 晖 公 司 的 股 东 存 在 抽 逃 出 资 的 行 为, 本 院 不 予 采 信, 对 其 基 于 此 要 求 冯 玲 玲 承 担 补 充 赔 偿 责 任 的 主 张, 本 院 不 予 采 信 据 此, 对 要 求 谢 秉 政 承 担 共 同 还 款 责 任 的 主 张, 本 院 亦 不 予 支 持, 判 决 :(1) 杨 晓 晖 偿 还 原 告 本 金 利 息 及 罚 息 ;(2) 杰 晖 担 保 承 担 连 带 清 偿 责 任 ;(3) 驳 回 原 告 其 余 诉 讼 请 求 3 因 杰 晖 公 司 所 引 起 的 相 关 诉 讼 及 杰 晖 公 司 被 立 案 侦 查 对 公 司 的 影 响 根 据 公 司 法 的 相 关 规 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的 股 东 以 其 认 缴 的 出 资 额 为 限 对 公 司 承 担 责 任 截 至 本 出 具 之 日, 冯 玲 玲 持 有 杰 晖 担 保 10% 股 权 ( 出 资 额 3,500 万 元 ), 故 其 最 多 在 已 认 缴 的 3,500 万 元 出 资 额 范 围 内 对 杰 晖 担 保 的 经 营 事 项 承 担 责 任 另 外, 按 照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目 前 所 拥 有 之 资 产 规 模, 即 使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最 终 为 其 二 人 所 涉 诉 讼 案 件 全 额 承 担 还 款 责 任, 同 时 需 代 杰 晖 担 保 偿 还 诉 讼 债 权, 其 二 人 亦 具 备 足 够 的 偿 还 能 力, 不 会 因 此 影 响 其 二 人 所 持 发 行 人 的 股 份 份 额, 亦 不 会 影 响 其 二 人 的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地 位 此 外,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已 出 具 书 面 承 诺, 若 未 来 其 二 人 需 就 杰 晖 担 保 与 其 他 第 三 方 因 目 前 已 知 或 未 来 可 能 发 生 之 债 权 债 务 纠 纷 承 担 相 应 还 款 责 任 的, 则 其 二 人 均 将 以 其 所 拥 有 的 除 发 行 人 股 权 以 外 之 其 他 财 产 承 担 偿 还 责 任, 不 会 影 响 其 二 人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权 之 份 额,
314 不 会 影 响 其 二 人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地 位 综 上 所 述, 保 荐 机 构 和 发 行 人 律 师 认 为 :(1) 冯 玲 玲 谢 秉 政 以 自 身 名 义 参 加 诉 讼 之 情 形 与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直 接 的 利 害 关 系, 不 会 对 发 行 人 的 持 续 经 营 造 成 实 质 性 损 害 或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杰 晖 公 司 相 关 诉 讼 事 项 不 会 影 响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之 地 位 ;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所 持 部 分 比 音 勒 芬 股 权 由 于 诉 讼 财 产 保 全 原 因 被 冻 结 之 事 项 系 正 常 的 司 法 诉 讼 程 序, 并 不 属 于 股 权 权 属 纠 纷 ;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权 权 属 清 晰, 无 任 何 权 属 争 议 或 纠 纷 因 此, 杰 晖 公 司 相 关 诉 讼 事 项 不 会 对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构 成 实 质 性 障 碍 (2)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广 州 市 公 安 局 已 对 杰 晖 担 保 涉 嫌 虚 报 注 册 资 本 罪 立 案 侦 查, 但 并 未 对 谢 秉 政 冯 玲 玲 予 以 立 案 侦 查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并 未 涉 及 因 涉 嫌 犯 罪 被 司 法 机 关 立 案 侦 查 或 者 涉 嫌 违 法 违 规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立 案 调 查, 尚 未 有 明 确 结 论 意 见 的 情 形, 符 合 首 发 管 理 办 法 第 16 条 第 三 款 之 规 定 因 杰 晖 公 司 所 引 起 的 相 关 诉 讼 及 杰 晖 公 司 被 立 案 侦 查 事 宜 不 会 对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构 成 实 质 性 障 碍 除 上 述 诉 讼 之 外, 截 至 签 署 日,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未 涉 及 其 他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 三 ) 刑 事 诉 讼 情 况 截 至 签 署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不 存 在 涉 及 刑 事 诉 讼 的 情 况
315 第 十 六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声 明 一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 本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本 及 其 摘 要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如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全 体 董 事 签 名 : 谢 秉 政 申 金 冬 唐 新 乔 陈 阳 刘 岳 屏 孙 先 锦 全 体 监 事 签 名 : 汤 海 鹏 史 民 强 黄 桂 英 曹 勇 全 体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签 名 : 申 金 冬 唐 新 乔 陈 阳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316 二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 本 公 司 已 对 及 其 摘 要 进 行 了 核 查, 确 认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保 荐 代 表 人 签 名 : 杨 勇 陈 若 愚 项 目 协 办 人 签 名 : 王 安 定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名 : 王 连 志 安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317 承 诺 函 安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称 本 保 荐 机 构 ) 作 为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称 发 行 人 ) 向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申 请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 以 下 称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 的 保 荐 机 构, 在 此 承 诺 如 下 : 本 保 荐 机 构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情 形 ; 因 本 保 荐 机 构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先 行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安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318 三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已 阅 读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及 其 摘 要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律 师 签 名 : 袁 月 云 臧 欣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签 名 : 张 利 国 北 京 国 枫 律 师 事 务 所 年 月 日
319 承 诺 函 北 京 国 枫 律 师 事 务 所 ( 以 下 称 本 所 ) 作 为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称 发 行 人 ) 向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申 请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 以 下 称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 的 发 行 人 律 师, 在 此 承 诺 如 下 :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的 情 形 ; 若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所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特 此 承 诺 承 诺 人 : 北 京 国 枫 律 师 事 务 所 ( 公 章 ) 年 月 日
320 四 承 担 审 计 业 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及 其 摘 要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经 本 所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审 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经 本 所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签 名 : 王 韶 华 洪 文 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签 名 : 蒋 洪 峰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年 月 日
321 五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已 阅 读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及 其 摘 要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经 办 注 册 评 估 师 签 名 : 潘 赤 戈 刘 绍 云 评 估 机 构 负 责 人 签 名 : 陈 喜 佟 广 东 联 信 资 产 评 估 土 地 房 地 产 估 价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322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已 阅 读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及 其 摘 要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资 产 评 估 复 核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资 产 评 估 复 核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经 办 注 册 评 估 师 签 名 : 潘 赤 戈 刘 绍 云 评 估 机 构 负 责 人 签 名 : 陈 喜 佟 广 东 联 信 资 产 评 估 土 地 房 地 产 估 价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323 六 验 资 机 构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及 其 摘 要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验 资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签 名 : 王 韶 华 洪 文 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签 名 : 蒋 洪 峰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年 月 日
324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及 其 摘 要, 确 认 及 其 摘 要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验 资 复 核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及 其 摘 要 中 引 用 的 验 资 复 核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签 名 : 王 韶 华 洪 文 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签 名 : 蒋 洪 峰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年 月 日
325 第 十 七 节 备 查 文 件 一 备 查 文 件 在 本 次 发 行 承 销 期 内, 下 列 文 件 均 可 在 本 公 司 和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办 公 场 所 查 阅 ( 一 ) 发 行 保 荐 书 和 发 行 保 荐 工 作 报 告 ; ( 二 ) 财 务 报 表 及 审 计 报 告 ; ( 三 )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 ( 四 )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 ( 五 ) 法 律 意 见 书 及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 ( 六 ) 公 司 章 程 ; ( 七 )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次 发 行 的 文 件 ; ( 八 ) 其 他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重 要 文 件 二 备 查 地 点 时 间 ( 一 ) 备 查 地 点 发 行 人 : 比 音 勒 芬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南 村 镇 兴 业 大 道 309 全 部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 陈 阳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安 信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地 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金 田 路 4018 号 安 联 大 厦 35 层 28 层 A02 单 元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 杨 勇 陈 若 愚
326 ( 二 ) 备 查 时 间 周 一 至 周 五 : 上 午 9:30 11:30 下 午 2:30 5:00 三 信 息 披 露 网 址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址 :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B8F1C1A6B5E7C6F7A1B0D7DFB3F6C8A5A1B1BEADD1E9B7D6CFED2E646F63>
格 力 电 器 走 出 去 经 验 分 享 演 讲 人 : 欧 阳 俊 ( 珠 海 格 力 电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海 外 销 售 公 司 助 理 总 经 理 ) 一 企 业 发 展 珠 海 格 力 电 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自 1991 年 成 立 以 来, 坚 定 不 移 地 走 专 业 化 道 路, 经 过 十 几 年 的 稳 步 发 展, 由 一 家 默 默 无 闻 的 小 厂
Microsoft Word - 03 行銷系申復書.doc
興 國 管 理 學 院 行 銷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大 學 校 院 系 所 評 鑑 申 復 申 請 書 獨 立 評 鑑 共 同 評 鑑 申 復 系 所 ( 請 填 寫 受 評 系 所 名 稱 ): 行 銷 與 物 流 管 理 學 系 受 評 單 位 主 管 姓 名 : 吳 怡 德 簽 章 : 聯 絡 人 : 吳 怡 德 聯 絡 電 話 : 06-2870755 地 址 : 台 南 市 安 南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东 吴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二 〇 一 三 年 五 月 1 目 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二 章 经 营 宗 旨 和 经 营 范 围 第 三 章 股 份 第 一 节 股 份 发 行 第 二 节 股 份 增 减 和 回 购 第 三 节 股 份 转 让 第 四 章 股 东 和 股 东 大 会 第 一 节 股 东 第 二 节 股 东 大 会 的 一 般 规 定 第 三 节 股 东 大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2D3320B1B1BEA9B4F3B3C9C2C9CAA6CAC2CEF1CBF9B9D8D3DAD6E9BAA3D2C1CBB9BCD1BFC6BCBCB9C9B7DDD3D0CFDEB9ABCBBEC9EAC7EBB9C9C6B1D4DAC8ABB9FAD6D0D0A1C6F3D2B5B9C9B7DDD7AAC8C3CFB5CDB3B9D2C5C6B2A2B9ABBFAAD7AAC8C3B5C4B
关 于 珠 海 伊 斯 佳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申 请 股 票 在 全 国 中 小 企 业 股 份 转 让 系 统 挂 牌 并 公 开 转 让 的 补 充 法 律 意 见 书 ( 二 ) 北 京 大 成 律 师 事 务 所 www.dentons.cn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东 大 桥 路 9 号 侨 福 芳 草 地 D 座 7 层 (100007) 7/F, Building D,
廣 告
廣 告 目 錄 CAS 專 題 宣 導 2/ 臺 灣 食 品 大 事 紀 關 鍵 人 士 採 訪 - 林 子 清 CAS 產 業 報 導 5/ 運 動 家 所 成 立 的 食 品 公 司 ~ 吉 康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 產 製 一 條 線 堅 持 用 心 創 新 打 造 優 質 美 味 豬 肉 王 國 ~ 思 牧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高 津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
江 苏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07 年 年 度 报 告 二 八 年 四 月 - 1 - 目 录 第 一 节 重 要 提 示... 3 第 二 节 公 司 简 介... 4 第 三 节 会 计 数 据 和 业 务 数 据 摘 要... 6 第 四 节 股 东 及 股 本 情 况... 10 第 五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员 工 情 况... 13 第 六 节 公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 国 国 际 金 融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大 连 大 杨 创 世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出 售 及 发 行 股 份 购 买 资 产 并 募 集 配 套 资 金 暨 关 联 交 易 行 政 许 可 项 目 审 查 二 次 反 馈 意 见 回 复 之 专 项 核 查 意 见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建 国 门 外 大 街 1 号 国 贸 大 厦 2 座 27 层 及 28
决 议 四 以 12 票 同 意 0 票 反 对 0 票 弃 权 审 议 通 过 解 除 对 张 志 良 先 生 本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职 务 的 聘 任, 即 日 起 生 效 决 议 五 以 12 票 同 意 0 票 反 对 0 票 弃 权 审 议 通 过 解 除 对 史 伟 先 生 本 公
证 券 代 码 :600688 股 票 简 称 : 上 海 石 化 编 号 : 临 2014-07 中 国 石 化 上 海 石 油 化 工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七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十 次 会 议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鹏元:已经到帐
2012 年 2 亿 元 公 司 债 券 2013 年 跟 踪 信 用 评 级 报 告 正 面 : 随 着 公 司 工 艺 蜡 烛 制 品 外 销 的 品 牌 竞 争 力 的 提 升,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和 利 润 水 平 增 长 较 快,ODM 与 OBM 产 品 在 外 销 产 品 中 的 占 比 继 续 提 升 ;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生 成 能 力 尚 可 关 注 :
2004 2004 00 2004 3 3 6 7 8 12 15 50 2 2004 2004 TUNEFULHOME CO.,LTD. 600665 500 500 3 2004 200122 http://www.tunefulhome.com : [email protected] 500 86-21-58771776 86-21-58367882 http://www.sse.com.cn
你 要 研 擬 到 什 麼 時 候? 是 要 研 擬 到 民 國 1000 年 嗎? 市 長 在 這 次 會 期 的 施 政 報 告 中 也 有 報 告 過, 現 在 鄭 議 員 新 助 : 局 長, 你 屬 於 年 輕 一 輩 的, 你 懂 不 懂 我 的 意 思, 這 一 代 都 沒 有 人 要
二 第 1 屆 第 4 次 定 期 大 會 第 19 次 會 議 (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0 月 25 日 上 午 9 時 2 分 ) 今 天 上 午 的 議 程 繼 續 社 政 部 門 的 業 務 質 詢, 首 先 請 鄭 議 員 新 助 發 言 鄭 議 員 新 助 : 主 席 社 政 部 門 的 政 務 官 們, 大 家 早! 首 先, 我 要 請 教 社 會 局, 這 應 該 屬 於
2001年报(新).PDF
SHENZHEN TELLUS HOLDING CO.,LTD 2001 2 2001 3 2001 4 2001 5 ( ) 2001 ( / ) ( / ) ( / ) ( / ) ( / ) 6 2001 4 7 2001 8 2001 9 2001 10 2001 11 2001 12 2001 13 2001 14 2001 15 2001 16 2001 17 2001 18 2001
CQC 计算机节能认证规则
中 国 节 能 产 品 认 证 规 则 CQC31-045201-2012 节 能 认 证 规 则 Energy Conservation Certification Rules for Computers 2012 年 08 月 29 日 发 布 2012 年 12 月 01 日 实 施 中 国 质 量 认 证 中 心 前 言 本 规 则 由 中 国 质 量 认 证 中 心 ( 下 文 简 称 CQC)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2D3120D5D0B9C9CBB5C3F7CAE9A3A8C9EAB1A8B8E5A3A92E646F63>
广 东 群 兴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汕 头 市 澄 海 区 莱 芜 经 济 开 发 试 验 区 莱 美 工 业 区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 广 东 省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金 田 路 大 中 华 国 际 交 易 广 场 8 层 ) 广 东 群 兴 玩 具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D5E3BDADB1A8CFB2C4F1B7FECACEB9C9B7DDD3D0CFDEB9ABCBBECAD7B4CEB9ABBFAAB7A2D0D0B9C9C6B1D5D0B9C9CBB5C3F7CAE9A3A8C9EAA1AD>
浙 江 报 喜 鸟 服 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浙 江 省 温 州 市 永 嘉 县 瓯 北 镇 报 喜 鸟 工 业 区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不 超 过 2,800 万 股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国 元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安 徽 省 合 肥 市 寿 春 路 179 号 )
特 别 报 道 01 2012 年 中 欧 专 利 信 息 服 务 模 式 与 方 法 研 讨 会 隆 重 举 行 国 内 动 态 目 录 02 02 02 03 03 03 03 04 04 04 04 05 05 05 05 06 06 06 06 06 07 07 08 08 08 08 08 中 国 专 利 文 献 7 月 1 日 正 式 纳 入 PCT 最 低 文 献 量, 国 际 影 响
3 4 4 5 8 10 10 10 31-2 - Nanjing Huadong Electronics Information & Technology Co.,Ltd 000727 D03 89 26 210029 [email protected] 89 26 025-4700090-568/228 025-4700090-588 025-4702989 025-5319623 [email protected]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和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 反 馈 稿 ) 主 办 券 商 二 零 一 六 年 三 月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和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600482 2004 2004... 1... 1... 2... 3... 6... 9... 10... 10... 17... 18... 21... 78 1 2004 1 2 3 4 1 Fengfan Co.,Ltd. 2 3 8 0312-3208529 0312-3215920 [email protected] 8 0312-3208529 0312-3215920 [email protected]
文档 1
CHONGQING THREE GORGES BANK CO.,LTD. 1 2 3 5 6 8 11 14 23 26 27 66 70 71 71 72 3 4 5 CHONGQING THREE GORGES BANK CO.,LTD. 3 404000 023-89030909 : 1998 2 18 5001010000049 78 9-2-1 500101711693974 8 A 9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攀 枝 花 市 商 业 银 行 2010 年 年 度 报 告 1 重 要 提 示 1.1 本 行 2010 年 度 财 务 报 表 已 经 天 健 正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根 据 国 内 审 计 准 则 进 行 审 计, 并 出 具 了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2 基 本 情 况 名 称 : 攀 枝 花 市 商 业 银 行 ( 全 称 : 攀 枝 花 市 商 业 银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攀 枝 花 市 商 业 银 行 2009 年 年 度 报 告 ( 摘 要 ) 1 重 要 提 示 1.1 本 行 董 事 会 经 营 层 和 财 务 负 责 人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披 露 的 信 息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和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负 责 1.2 本 年 度 报 告 已 经 本 行 董 事 会 二 届
untitled
ERP 2011 2011 12 16 U U ERP 12 30 ERP ERP? ERP ERP 1 ERP ERP ERP ERP ERP ERP ERP 1 6 FMC 2 IT 12 24 12 24 3 CAX PDM ERP 12 29 2011 4 12 26 SaaS Internet Web SaaS Push Mail Push Mail 12 29 5 1 4 CAD/CAM
保荐工作报告模板
申 万 宏 源 证 券 承 销 保 荐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关 于 中 潜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之 补 充 发 行 保 荐 工 作 报 告 ( 十 )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 本 保 荐 机 构 及 相 关 保 荐 代 表 人 已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Microsoft Word -
如 何 找 一 份 好 工 作 心 理 學 家 雪 恩 (schein) 認 為 : 一 個 人 的 生 命 歷 程, 主 要 是 下 列 三 個 面 向 所 組 成, 每 一 個 面 向 的 發 展 都 有 其 順 境 與 逆 境, 才 能 構 成 我 們 多 樣 的 人 生 : 1. 事 業 2. 情 感 婚 姻 與 家 庭 3. 個 人 身 心 發 展 佛 洛 伊 德 (Freud) 也 認
2002 1 ... 1... 2... 4... 6... 7... 8... 9... 13... 14... 16... 38 2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Ltd. 24 0429-2024121 0429-2104084 [email protected] 24 0429-2024121 0429-2104084 [email protected] :
Microsoft Word - 1-1-1 招股说明书.doc
(DONGGUAN SOUYUTE FASHION Co.,Ltd) ( 东 莞 市 道 滘 镇 昌 平 第 二 工 业 区 第 一 栋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华 泰 联 合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中 心 区 中 心 广 场 香 港 中 旅 大 厦 第 五 层 (01A 02 03 04) 17A 18A 24A
nbqw1.PDF
3 4 5 7 9 10 10 16 17 18 1 Shanghai QiangSheng Holding CO.,LTD. 2 3 021--62151181 920 18 qiangshenggufen @ qiangsheng-taxi.com.cn 021--62538782 4 145 920 18 200041 http://www.qiangsheng-taxi.com.cn qiangshenggufen
B ,362, ,857, ,811, ,262, ,103, ,
2002 1 Shenzhen Union Holdings China CO.,LTD. 2 3 4 ( ) 2008 17 075583667257 075583667583 518031 [email protected] 5 http//www.cninfo.com.cn 6 000036 7 1 1989 9 11 2 4403011042508 3 44030619247150-001
Microsoft Word - 600100_2011_n.doc
同 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零 一 一 年 年 度 报 告 同 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印 制 时 间 :2012 年 4 月 11 日 同 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零 一 一 年 年 度 报 告 同 方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 二 零 一 二 年 四 月 十 一 日 重 要 提 示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天津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专业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卓 越 计 划 培 养 方 案 2011 年 11 月 天 津 大 学 建 筑 工 程 学 院 土 木 工 程 专 业 卓 越 工 程 师 培 养 计 划 ( 本 科 阶 段 ) 一. 专 业 背 景 天 津 大 学 土 木 工 程 系 创 建 于 建 校 之 初 的 1895 年, 具 有 悠 久 的 办 学 历 史 和 深 厚 的 学 术 积 淀, 经 过 一 百 多 年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 申 报 稿 ) 主 办 券 商 二 〇 一 五 年 六 月 声 明 本 公 司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本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nb.PDF
2 2 4 7 8 8 10 13 14 15 56-1- 1 TAIYUAN HEAVY INDUSTRY COLTD 2 3 53 03516361155 03516362554 4 53 030024 [email protected] 5 http://www.sse.com.cn 6 600169 72002 8 29 8 1400001006422 9 140114701013306
<ABCAADB1BD64A5BB2E707364>
總 統 府 公 報 中 華 民 國 96 年 5 月 23 日 ( 星 期 三 ) 目 錄 壹 特 載 中 華 民 國 ( 臺 灣 ) 總 統 陳 水 扁 閣 下 聯 合 公 報 2 索 羅 門 群 島 總 理 蘇 嘉 瓦 瑞 閣 下 貳 總 統 令 一 公 布 法 律 ( 一 ) 增 訂 刪 除 並 修 正 民 法 親 屬 編 條 文 3 ( 二 ) 增 訂 民 法 親 屬 編 施 行 法 條 文
2005 ( ) 1 YUNNAN BAIYAO GROUP CO.,LTD : : (0871) (0871)
2005 2005 1 2 4 6 7 9 9 1 42 2005 ( ) 1 YUNNAN BAIYAO GROUP CO.,LTD. 2 000538 3 : :650118 www.ynby.com.cn [email protected] 4 5 (0871)8324159 [email protected] (0871)8350538 [email protected] 222 (0871)8324169 6 http://www.cninfo.com.cn
untitled
ZHE JIANG DALI TECHNOLOGY CO.LTD 212 26 680 ...19...20...21...22...23...24...24...26...26...27...28...29...31...32 ...35...36...37...38...38...78...83...86...90...93 5%...96...102...106 ...108...108...138...144...161...168...169...181...181...182
AA
( ) 2007 11 07 86-0755-22622740 [email protected] 86-0755-22627184 [email protected] 90% OEM ODM OEM/ODM OEM/ODM OBM 37 34 20% 7.9% ST 06 ACA 07 70% 07/08 EPS 0.23/0.45 30 08 PE ST B 3C 07/08 EPS 0.072/0.093
招股说明书
常 州 快 克 锡 焊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CHANGZHOU QUICK SOLDERING CO.,LTD. ( 江 苏 省 武 进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凤 翔 路 11 号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上 海 市 浦 东 新 区 银 城 中 路 200 号 中 银 大 厦 39 楼 常
证券代码:000751
2004 2004 24 125003 :www.huludaozinc.com 1 2004...3...4...6...9...12...13...14...17...20...20...46 24 125003 :www.huludaozinc.com 2 2004 0429-2024121 0429-2104084 Huludao Zinc Industry Co.,Ltd. 24 0429-2026114
重 要 提 示 本 公 司 发 行 本 期 中 期 票 据 已 在 中 国 银 行 间 市 场 交 易 商 协 会 注 册, 注 册 不 代 表 交 易 商 协 会 对 本 期 中 期 票 据 的 投 资 价 值 作 出 任 何 评 价, 也 不 代 表 对 本 期 中 期 票 据 的 投 资 风
广 西 交 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度 第 一 期 中 期 票 据 募 集 说 明 书 发 行 人 : 广 西 交 通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主 承 销 商 / 簿 记 管 理 人 : 国 家 开 发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总 额 度 : 50 亿 元 本 期 发 行 金 额 : 20 亿 元 发 行 期 限 : 7 年 ( 附 选 择 权 )
2
ST 000980 2 4 5 6 9 11 12 14 46 3 HUANGSHAN JINMA CO.,LTD HSJM 0559-6537831 0559-6537888 [email protected] 1 245200 http://www.hsjinma.com [email protected] http://www.cninfo.com.cn ST 000980 1998
No Title
招 生 学 院 代 码 及 名 称 :001 马 克 思 主 义 学 院 联 系 电 话 :65362714( 廖 老 师 共 31 页 第 1 页 010101 马 克 思 主 义 哲 学 010105 伦 理 学 030501 马 克 思 主 义 基 本 原 理 原 理 原 理 原 理 概 论 原 理 概 论 ( 2010 年 修 订 版 高 原 理 概 论 ( 2010 年 修 订 版 高 原
2
000958 2004 2 4 4 5 6 6 7 9 45 3 1 SHIJIAZHUANG DONGFANG THERMOELECTRIC CO.,LTD. 2 000958 3 161 161 [email protected] 050031 4 5 161 0311-5078768 0311-5087068 [email protected] 161 0311-5053913
[2002]
000910 2002 2002 1 1 2 3 4 5 6 [2002] 07040015 2002 7 11 2002 7 24 2002 2..3.3 5..6.8..9.11.19.20..25..45 2002 Dare Technology Co.,Ltd 95 0511-6883666 6882222 2143 0511-6885000 [email protected] 95 95
壹 前 言 解 開 2048 的 謎 一 研 究 動 機 最 近 我 們 都 很 熱 衷 於 2048 這 款 遊 戲, 遊 戲 方 法 非 常 簡 單, 但 是 想 要 達 成 2048 卻 很 難, 每 次 只 差 臨 門 一 腳 就 能 達 到 2048, 因 此 都 沒 有 成 功 過 於
投 稿 類 別 : 數 學 類 篇 名 : 解 開 2048 的 謎 作 者 : 陳 思 嘉 新 竹 市 立 建 功 高 中 高 二 7 班 曹 子 涵 新 竹 市 立 建 功 高 中 高 二 7 班 指 導 老 師 : 詹 佩 珊 老 師 壹 前 言 解 開 2048 的 謎 一 研 究 動 機 最 近 我 們 都 很 熱 衷 於 2048 這 款 遊 戲, 遊 戲 方 法 非 常 簡 單, 但
制冷与冷藏技术专业教学资源库项目建设方案(顺德职业技术学院+黄冈职业技术学院)1031提交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教 学 资 源 库 建 设 方 案 专 业 名 称 制 冷 与 冷 藏 技 术 专 业 (550204) 所 属 专 业 大 类 名 称 能 源 与 材 料 大 类 所 属 专 业 类 名 称 能 源 类 项 目 主 持 单 位 ( 盖 章 ) 顺 德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黄 冈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项 目 主 持 人 夏 伟 陈 年 友 申 报 日 期 2014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