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总纲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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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刷 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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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总 纲 性 文 件 1. 关 于 加 快 建 设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的 意 见 ( 鲁 政 发 号 ) 1 2.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鲁 政 发 号 文 件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政 办 字 号 ) 12 第 二 部 分 配 套 文 件 招 生 考 试 方 面 3.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春 季 高 考 知 识 + 技 能 考 试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 试 行 ) 的 通 知 ( 鲁 教 学 发 号 ) 关 于 印 发 部 分 高 职 高 专 院 校 与 普 通 本 科 高 校 开 展 3+2 分 段 培 养 职 业 教 育 招 生 录 取 办 法 和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与 普 通 本 科 学 校 3+4 分 段 培 养 职 业 教 育 招 生 试 点 工 作 的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 鲁 招 委 号 ) 关 于 做 好 职 业 院 校 与 本 科 高 校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转 段 考 核 测 试 工 作 的 意 见 ( 鲁 教 学 字 号 ) 关 于 做 好 2014 年 职 业 院 校 与 本 科 高 校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 1 -
2 试 点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教 高 字 号 )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2014 年 春 季 高 考 工 作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 鲁 招 考 委 号 )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注 册 入 学 试 点 方 案 的 通 知 ( 鲁 教 学 字 号 ) 57 人 才 培 养 方 面 9. 关 于 下 达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和 五 年 制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开 发 任 务 的 通 知 ( 鲁 教 职 字 号 ) 关 于 做 好 职 业 院 校 与 本 科 高 校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试 点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制 定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教 高 字 号 )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关 于 印 发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与 技 师 教 育 合 作 培 养 试 点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 鲁 教 职 发 号 ) 关 于 成 立 山 东 省 旅 游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的 通 知 ( 鲁 教 职 字 号 )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成 立 山 东 省 财 经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的 通 知 ( 鲁 教 职 字 号 )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商 务 厅 关 于 成 立 山 东 省 商 业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的 通 知 ( 鲁 教 职 字 号 )
3 15.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关 于 成 立 山 东 省 交 通 运 输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的 通 知 ( 鲁 教 职 字 号 )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卫 生 厅 关 于 成 立 山 东 省 卫 生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的 通 知 ( 鲁 教 职 字 号 )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关 于 成 立 山 东 省 建 筑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的 通 知 ( 鲁 教 职 字 号 ) 关 于 实 施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品 牌 专 业 群 建 设 项 目 的 通 知 ( 鲁 教 职 发 号 ) 152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方 面 19.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公 开 招 聘 实 施 办 法 ( 试 行 ) 山 东 省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公 开 招 聘 实 施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 鲁 人 社 发 号 )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水 平 评 价 基 本 标 准 条 件 ( 试 行 ) 的 通 知 ( 鲁 人 社 发 号 )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等 6 部 门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和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 鲁 教 人 发 号 ) 195 管 理 体 制 机 制 方 面 - 3 -
4 22.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 鲁 教 职 字 号 ) 关 于 编 制 各 设 区 市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规 划 的 指 导 意 见 ( 鲁 发 改 社 会 号 ) 关 于 印 发 关 于 大 力 推 进 全 省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 基 地 ) 建 设 的 指 导 意 见 的 通 知 ( 鲁 经 信 人 字 号 ) 关 于 支 持 发 展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的 通 知 ( 鲁 财 税 号 )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教 育 督 导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职 业 教 育 督 导 评 估 方 案 的 通 知 ( 鲁 政 教 督 办 号 )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等 4 部 门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非 营 利 性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 鲁 教 职 发 号 ) 242 中 职 教 育 方 面 28. 关 于 发 布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的 通 知 ( 鲁 教 职 字 号 ) 关 于 开 展 普 通 高 中 与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学 分 互 认 学 籍 互 转 试 点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教 基 字 号 )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关 于 进 一 - 4 -
5 步 扩 大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双 证 互 通 试 点 规 模 的 通 知 ( 鲁 教 职 发 号 ) 关 于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品 牌 专 业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教 职 发 号 ) 山 东 省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机 构 编 制 标 准 的 通 知 ( 鲁 编 办 发 号 )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水 平 评 价 基 本 标 准 条 件 ( 试 行 ) 的 通 知 ( 鲁 人 社 发 号 ) 关 于 全 部 免 除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学 费 的 通 知 ( 鲁 财 教 号 ) 关 于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生 均 公 用 经 费 基 本 拨 款 标 准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 鲁 财 教 号 ) 285 第 三 部 分 政 策 解 读 36. 解 读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鲁 政 发 号 文 件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省 委 常 委 2013 年 度 重 大 调 研 课 题 建 立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研 究 报 告 : 加 快 我 省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重 要 性 紧 迫 性 - 5 -
6 可 行 性 省 委 常 委 2013 年 度 重 大 调 研 课 题 建 立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研 究 报 告 : 加 快 我 省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面 临 的 突 出 问 题 和 体 制 障 碍 省 委 常 委 2013 年 度 重 大 调 研 课 题 建 立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研 究 报 告 : 加 快 我 省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对 策 建 议 建 立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研 究 重 大 课 题 调 研 组 台 湾 职 业 教 育 考 察 报 告 山 东 省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评 估 滨 州 职 业 学 院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考 察 评 估 反 馈 意 见
7 第 一 部 分 总 纲 性 文 件 关 于 加 快 建 设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的 意 见 鲁 政 发 [2012]49 号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各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省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各 大 企 业, 各 高 等 院 校 : 为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十 八 大 精 神, 进 一 步 实 施 山 东 省 中 长 期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 年 ), 优 化 教 育 结 构, 加 快 建 设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培 养 高 素 质 劳 动 者 和 技 能 型 应 用 型 复 合 型 人 才, 增 强 职 业 教 育 服 务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能 力, 现 提 出 如 下 意 见 : 一 指 导 思 想 和 总 体 要 求 以 科 学 发 展 观 为 指 导, 全 面 贯 彻 国 家 教 育 方 针, 树 立 人 人 成 才 多 样 化 成 才 观 念, 服 务 人 的 职 业 发 展 ; 树 立 大 职 业 教 育 系 统 培 养 观 念, 服 务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坚 持 职 业 教 育 的 公 益 性 普 惠 性, 进 一 步 提 高 政 府 公 共 服 务 水 平 ; 坚 持 职 业 教 育 的 开 放 性 多 样 性, 以 提 高 质 量 为 核 心, 以 改 革 创 新 为 动 力, 推 动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发 生 根 本 性 变 化, 全 面 提 高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水 平 到 2020 年, 基 本 形 成 体 现 终 身 教 育 理 念, 以 包 括 技 工 教 育 在 内 的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应 用 型 本 科 教 育 和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教 育 为 主 - 1 -
8 体, 相 互 衔 接 协 调 发 展 开 放 兼 容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满 足 人 民 群 众 对 教 育 的 多 样 化 需 求, 满 足 经 济 发 展 和 社 会 进 步 对 高 素 质 劳 动 者 的 多 样 化 需 求 二 科 学 界 定 各 类 职 业 教 育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和 发 展 定 位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主 要 面 向 生 产 服 务 一 线 培 养 高 素 质 的 基 本 劳 动 者 和 技 能 型 人 才, 并 为 高 等 学 校 提 供 具 有 一 定 专 业 技 能 基 础 的 合 格 生 源 ;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主 要 面 向 生 产 服 务 一 线 培 养 技 术 型 和 高 层 次 技 能 型 人 才 ; 应 用 型 本 科 教 育 主 要 培 养 工 程 型 高 层 次 技 术 型 以 及 其 他 应 用 型 复 合 型 人 才 ;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教 育 主 要 培 养 工 程 技 术 研 发 高 层 次 管 理 以 及 其 他 高 层 次 应 用 型 复 合 型 人 才 ; 职 业 培 训 面 向 全 体 劳 动 者 提 高 从 业 能 力 和 职 业 素 质, 形 成 结 构 合 理 类 型 多 样 相 互 贯 通 功 能 完 善 的 职 业 教 育 培 养 格 局 和 人 才 成 长 立 交 桥 坚 持 大 力 发 展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稳 定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规 模 并 加 快 其 内 涵 发 展, 扩 大 应 用 型 本 科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教 育 比 重 三 强 化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的 基 础 地 位 以 设 区 市 为 主 统 筹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布 局 和 专 业 布 点, 确 保 区 域 内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与 普 通 高 中 办 学 规 模 办 学 条 件 大 体 相 当 推 进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标 准 化 规 范 化 建 设, 按 市 确 定 建 设 任 务 目 标 和 实 施 方 案,2013 年 年 末 全 省 所 有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达 到 合 格 标 准,2015 年 年 末 每 个 县 ( 市 ) 至 少 建 成 1 所 规 范 化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全 省 建 成 100 所 示 范 性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有 条 件 的 设 区 市 应 创 建 1 2 所 在 国 内 具 有 较 强 影 响 力 和 一 定 国 际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能 - 2 -
9 力 的 高 水 平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在 全 省 建 成 一 批 高 水 平 与 企 业 对 接 紧 密 的 示 范 性 实 训 中 心 公 共 实 训 基 地 大 力 推 进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建 立 以 典 型 工 作 项 目 为 主 体 的 模 块 化 新 型 课 程 体 系, 形 成 一 批 具 有 较 大 就 业 优 势 的 品 牌 专 业, 打 造 一 批 骨 干 重 点 和 示 范 专 业, 教 育 教 学 和 管 理 水 平 显 著 提 升 四 发 挥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的 引 领 作 用 以 提 高 质 量 为 核 心, 以 增 强 特 色 为 重 点, 优 化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布 局, 推 进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在 继 续 做 好 13 所 国 家 示 范 ( 骨 干 )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建 设 的 基 础 上, 重 点 建 设 20 所 省 级 示 范 性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建 立 完 善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招 收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毕 业 生 的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和 课 程 体 系 并 进 一 步 扩 大 培 养 规 模, 扩 大 初 中 后 五 年 制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培 养 规 模 统 筹 中 等 与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设 置, 一 体 化 制 定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教 学 方 案 课 程 体 系, 实 现 人 才 培 养 的 有 机 衔 接 以 行 业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为 依 托, 以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为 龙 头, 以 专 业 为 纽 带, 建 立 中 等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协 调 发 展 的 教 学 联 盟, 共 享 教 育 教 学 资 源, 积 极 探 索 一 体 化 教 学 的 多 种 实 现 形 式 五 深 化 应 用 型 本 科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教 育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改 革 应 用 型 本 科 教 育 要 坚 持 以 教 学 为 中 心, 面 向 区 域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现 实 需 要, 根 据 职 业 岗 位 群 确 定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以 应 用 能 力 培 养 为 主 线, 突 出 课 程 体 系 的 针 对 性 应 用 性, 强 化 实 践 教 学 环 节, 培 养 学 生 形 成 较 强 的 核 心 专 业 能 力 鼓 励 和 支 持 学 生 跨 学 科 专 业 攻 读 学 位 ( 学 历 ), 选 修 课 程, 提 高 就 业 创 业 本 领 适 应 多 样 化 学 习 需 求 和 生 源 的 多 样 化 趋 势, 建 立 完 - 3 -
10 善 招 收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毕 业 生 和 成 人 教 育 继 续 教 育 灵 活 学 制 学 生 的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和 课 程 体 系 探 索 通 过 学 分 互 认 按 专 业 长 线 贯 通 培 养 的 应 用 型 本 科 教 育 大 力 发 展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教 育, 加 强 应 用 型 学 科 建 设, 调 整 研 究 生 培 养 类 型 结 构, 实 现 专 业 学 位 与 学 术 学 位 在 校 生 数 量 大 致 相 当 探 索 符 合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教 育 规 律 的 办 学 管 理 体 制 和 培 养 模 式, 推 行 产 学 研 联 合 培 养 研 究 生 的 双 导 师 制 推 动 高 等 学 校 工 程 技 术 研 发 服 务 中 心 建 设, 面 向 行 业 区 域 经 济 提 供 技 术 研 发 工 程 服 务 和 智 力 支 持 六 创 新 职 业 教 育 的 系 统 培 养 机 制 以 制 定 教 学 标 准 为 基 础, 建 立 全 日 制 教 育 与 非 全 日 制 教 育 学 历 教 育 与 非 学 历 教 育 职 业 学 校 教 育 和 职 业 培 训 中 等 教 育 与 高 等 教 育 等 各 级 各 类 教 育 互 联 畅 通 的 学 分 认 可 机 制 积 极 探 索 建 立 技 能 与 学 分 的 转 换 机 制 将 职 业 资 格 标 准 和 行 业 技 术 规 范 纳 入 课 程 体 系, 鼓 励 支 持 学 生 一 专 多 能, 取 得 多 项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推 行 弹 性 学 制 学 习 成 果 认 证 和 学 分 银 行 制 度, 为 有 实 践 经 验 的 学 习 者 提 供 接 受 更 高 层 次 职 业 教 育 的 机 会 鼓 励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本 科 学 校 积 极 实 施 基 于 专 业 接 续 课 程 衔 接 学 分 互 认 的 联 合 培 养 模 式 探 索 建 立 高 级 技 能 型 人 才 通 过 应 用 本 科 教 育 对 口 培 养 的 制 度 探 索 专 业 教 学 考 核 与 技 能 鉴 定 结 合 办 法, 进 一 步 扩 大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和 技 工 学 校 双 证 互 通 试 点 规 模, 探 索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与 技 师 教 育 的 沟 通 途 径, 支 持 具 备 一 定 学 力 基 础 的 学 生 完 成 学 业 取 得 专 科 学 历 证 书 和 预 备 技 师 证 书 - 4 -
11 七 促 进 职 业 教 育 与 基 础 教 育 继 续 教 育 的 沟 通 衔 接 小 学 开 设 劳 动 体 验 和 认 知 课 程, 初 级 中 学 开 设 职 业 认 知 和 劳 动 技 能 课 程, 普 通 高 中 开 设 职 业 生 涯 规 划 和 职 业 技 术 课 程, 引 导 学 生 树 立 正 确 的 求 学 观 择 业 观 成 才 观, 热 爱 劳 动 尊 重 劳 动 推 进 高 中 教 育 多 样 化, 建 立 普 通 高 中 与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学 分 互 认 学 历 互 通 机 制 拓 展 职 业 教 育 的 社 会 服 务 功 能, 利 用 各 类 职 业 教 育 资 源 构 建 城 乡 继 续 教 育 网 络, 支 持 在 职 人 员 继 续 学 习 增 进 职 业 能 力, 面 向 城 乡 社 区 提 供 科 学 技 术 文 化 艺 术 健 康 生 活 等 教 育 服 务, 促 进 社 区 居 民 整 体 素 质 和 生 活 质 量 的 提 高, 促 进 终 身 教 育 体 系 和 学 习 型 社 会 建 设 八 加 大 职 业 教 育 办 学 体 制 改 革 力 度 完 善 政 府 主 导 行 业 指 导 企 业 参 与 的 职 业 教 育 办 学 体 制 将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和 基 本 技 能 培 训 纳 入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范 围 以 设 区 市 为 主 统 筹 规 划 各 类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强 化 市 级 政 府 在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中 的 区 域 协 调 作 用 鼓 励 行 业 组 织 企 业 举 办 职 业 学 校, 在 学 校 投 资 建 设 生 产 车 间 技 术 研 发 和 服 务 中 心, 创 新 行 业 企 业 和 社 会 各 方 分 担 职 业 教 育 基 础 能 力 建 设 和 转 移 实 训 成 本 的 机 制 鼓 励 行 业 企 业 与 学 校 组 建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专 业 教 学 联 盟 等, 完 善 集 团 化 ( 联 盟 ) 办 学 的 体 制 机 制, 实 现 教 育 与 产 业 的 紧 密 衔 接 鼓 励 多 种 形 式 举 办 民 办 职 业 教 育, 对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实 行 非 营 利 性 和 营 利 性 分 类 管 理, 对 非 营 利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在 税 收 政 策 政 府 购 买 服 务 等 方 面 与 公 办 职 业 院 校 公 平 对 待, 可 给 予 财 政 资 助 推 进 职 业 教 育 现 代 学 校 制 度 建 设, - 5 -
12 建 立 行 业 企 业 科 研 机 构 社 会 组 织 等 参 与 的 决 策 议 事 机 制 和 合 作 治 理 制 度, 支 持 学 校 自 主 办 学, 深 化 人 事 分 配 制 度 改 革, 调 动 员 工 积 极 性 加 强 职 业 教 育 国 际 交 流 与 合 作, 积 极 开 展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九 构 建 校 企 合 作 动 力 机 制 推 进 产 学 研 深 度 结 合, 积 极 建 立 健 全 落 实 有 关 校 企 合 作 的 财 政 税 收 激 励 政 策, 引 导 和 支 持 学 校 与 企 业 合 作 办 学 合 作 育 人 合 作 就 业 合 作 发 展 鼓 励 企 业 投 资 捐 赠 职 业 教 育, 对 企 业 通 过 公 益 性 社 会 团 体 或 县 级 以 上 政 府 及 其 部 门 用 于 非 营 利 性 职 业 学 校 的 捐 赠 支 出, 在 企 业 年 度 利 润 总 额 12% 以 内 的 部 分, 准 予 在 计 算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扣 除 鼓 励 企 业 接 收 学 生 实 习 实 训 学 徒, 企 业 为 接 受 学 生 实 习 实 训 支 付 的 报 酬 等 费 用 支 出, 按 规 定 在 计 算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扣 除 鼓 励 学 校 勤 工 俭 学 开 展 生 产 服 务 性 实 习 实 训, 以 保 证 学 生 专 业 技 能 训 练 需 要, 分 担 教 学 成 本 开 支 对 从 事 学 历 教 育 的 学 校 提 供 教 育 劳 务 取 得 的 收 入, 学 生 勤 工 俭 学 提 供 劳 务 取 得 的 收 入, 学 校 从 事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转 让 业 务 和 与 之 相 关 的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业 务 取 得 的 收 入, 免 征 营 业 税 对 政 府 举 办 的 高 等 中 等 和 初 等 学 校 ( 不 含 下 属 单 位 ) 举 办 进 修 班 培 训 班 取 得 的 收 入, 收 入 全 部 归 学 校 所 有 的, 免 征 营 业 税 对 政 府 举 办 的 职 业 学 校 设 立 的 主 要 为 在 校 学 生 提 供 实 习 场 所 并 由 学 校 出 资 自 办 由 学 校 负 责 经 营 管 理 经 营 收 入 归 学 校 所 有 的 企 业, 对 其 从 事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营 业 税 暂 行 条 例 服 务 业 税 目 规 定 的 服 务 项 目 ( 广 告 业 桑 拿 按 摩 氧 吧 等 除 外 ) 取 得 的 收 入, 免 征 营 业 税 上 述 收 - 6 -
13 入 按 有 关 规 定 纳 入 政 府 非 税 收 入 管 理, 全 额 返 还 学 校, 用 于 弥 补 教 学 科 研 开 支 开 展 生 产 服 务 性 实 习 实 训 取 得 的 勤 工 俭 学 收 入 可 提 取 一 定 比 例 支 付 师 生 劳 动 报 酬 财 政 可 安 排 专 项 资 金 推 动 建 立 学 生 实 习 责 任 和 校 方 责 任 相 统 一 的 保 险 制 度 对 在 企 业 建 设 的 公 共 实 训 基 地 工 程 实 践 中 心 和 承 担 学 生 实 习 实 训 任 务 的 企 业 给 予 财 政 补 助 十 改 进 职 业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制 度 服 务 于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服 务 于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改 革, 建 立 适 应 技 能 型 应 用 型 复 合 型 人 才 培 养 和 成 长 的 招 生 考 试 制 度 市 级 教 育 部 门 建 立 统 一 招 生 平 台, 统 筹 管 理 普 通 高 中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招 生 工 作, 将 符 合 设 置 标 准 的 包 含 技 工 学 校 在 内 的 各 类 中 等 教 育 学 校 纳 入 统 一 招 生 平 台, 逐 步 推 行 平 行 录 取 完 善 知 识 + 技 能 的 春 季 招 生 考 试 制 度 建 立 面 向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毕 业 生 为 主 的 注 册 升 学 制 度, 扩 大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自 主 权, 扩 大 单 独 招 生 试 点 规 模, 支 持 高 等 学 校 按 照 职 业 教 育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选 择 具 有 专 业 技 能 基 础 的 同 等 学 力 合 格 生 源 扩 大 高 等 学 校 招 收 职 业 院 校 毕 业 生 的 比 重, 增 加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学 生 对 口 升 入 本 专 科 继 续 学 习 的 机 会, 增 加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学 生 对 口 升 入 本 科 继 续 学 习 的 机 会 建 立 完 善 各 类 职 业 技 能 竞 赛 优 秀 选 手 注 册 升 学 制 度, 在 国 家 省 市 组 织 的 职 业 技 能 大 赛 中 获 奖 的 优 秀 学 生 可 直 接 推 荐 进 入 本 科 学 校 和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技 师 学 院 深 造 十 一 提 高 职 业 教 育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水 平 核 定 学 校 编 制, 以 提 高 双 师 型 专 业 教 师 比 例 为 重 点, 按 编 制 标 准 合 理 - 7 -
14 配 备 教 师, 优 化 教 师 队 伍 结 构 学 校 可 将 20% 的 编 制 员 额 按 有 关 规 定 用 于 聘 任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财 政 按 编 制 内 人 员 经 费 拨 款 标 准 拨 付 经 费 严 格 执 行 有 关 管 理 规 定, 改 进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准 入 制 度,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新 进 专 业 教 师 一 般 应 具 有 3 年 以 上 所 需 专 业 工 作 经 历 三 级 以 上 职 业 资 格 或 助 理 以 上 非 教 师 所 需 系 列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 高 等 学 校 半 数 以 上 新 进 专 业 教 师 一 般 应 具 有 3 年 以 上 所 需 专 业 工 作 经 历 非 教 师 所 需 系 列 中 级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或 二 级 以 上 职 业 资 格 ( 执 业 资 格 ) 鼓 励 支 持 有 专 业 经 验 的 高 级 工 程 技 术 技 能 人 才 到 学 校 从 教, 使 学 校 成 为 各 类 高 层 次 应 用 型 人 才 传 授 技 术 知 识 的 聚 集 地 建 立 知 名 专 家 技 师 技 术 能 手 等 定 期 到 学 校 授 课 制 度 改 革 教 师 职 务 ( 职 称 ) 评 聘 办 法, 将 专 业 经 验 技 能 水 平 教 学 实 绩 技 术 开 发 能 力 等 作 为 职 业 院 校 和 应 用 型 本 科 学 校 专 业 教 师 职 务 ( 职 称 ) 评 聘 的 重 要 依 据 中 等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教 师 晋 升 高 级 教 师 职 务 ( 职 称 ) 一 般 应 具 有 二 级 以 上 职 业 资 格 ( 执 业 资 格 ) 按 照 国 家 的 部 署 和 要 求, 积 极 推 进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职 称 制 度 改 革, 完 善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评 价 机 制, 探 索 在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设 立 正 高 级 教 师 职 务 ( 职 称 ), 提 升 教 师 职 业 发 展 空 间 以 提 高 教 师 动 手 操 作 实 践 应 用 能 力 为 核 心, 强 化 职 业 院 校 专 业 教 师 技 能 培 训, 推 动 学 校 与 企 业 共 同 开 展 教 师 培 养 培 训 工 作 鼓 励 教 师 参 加 各 类 专 业 技 能 竞 赛 考 取 职 业 资 格, 成 绩 作 为 晋 升 评 优 依 据 实 施 齐 鲁 名 师 名 校 长 培 养 计 划, 造 就 一 批 具 有 先 进 教 育 理 念 和 创 新 精 神 的 职 业 教 育 领 军 人 物 十 二 完 善 职 业 教 育 经 费 保 障 机 制 - 8 -
15 加 大 职 业 教 育 投 入, 逐 步 提 高 财 政 性 教 育 经 费 用 于 职 业 教 育 的 比 例 合 理 确 定 新 增 教 育 经 费 用 于 职 业 教 育 的 比 例 将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纳 入 公 共 财 政 保 障 范 围, 制 定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生 均 财 政 拨 款 基 本 标 准, 确 保 学 校 人 员 工 资 足 额 拨 付, 确 保 学 校 正 常 运 转, 实 现 健 康 发 展 逐 步 实 行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免 学 费 制 度 落 实 教 育 费 附 加 不 低 于 30% 和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不 低 于 20% 用 于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的 政 策 逐 步 提 高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生 均 预 算 内 经 费 拨 款 标 准, 缩 小 与 普 通 本 科 学 校 的 差 距 加 大 高 等 学 校 教 学 投 入, 重 点 加 大 高 等 学 校 实 践 性 教 学 投 入 各 级 政 府 要 积 极 筹 措 资 金, 大 力 支 持 职 业 教 育 基 础 能 力 建 设, 支 持 规 范 化 和 示 范 性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建 设, 支 持 公 共 实 训 基 地 建 设 专 业 建 设 课 程 改 革 和 教 师 培 养 培 训 聘 用 十 三 健 全 职 业 教 育 服 务 支 撑 体 系 建 立 人 力 资 源 统 计 预 测 供 求 信 息 发 布 制 度, 完 善 就 业 服 务 网 络 和 毕 业 生 就 业 服 务 平 台, 促 进 人 才 培 养 与 人 力 资 源 需 求 的 对 接 发 挥 教 育 科 研 的 先 导 性 作 用, 整 合 教 学 科 研 资 源, 加 强 职 业 教 育 教 科 研 机 构 队 伍 建 设, 各 类 科 研 资 金 积 极 支 持 职 业 教 育 科 研, 建 立 重 点 课 题 财 政 资 助 制 度 职 业 教 育 科 研 和 教 学 成 果 奖 励 制 度 构 建 职 业 教 育 质 量 标 准 和 评 价 体 系, 建 立 行 业 企 业 和 社 会 组 织 等 参 与 的 多 元 评 价 机 制 十 四 加 强 对 建 设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的 组 织 领 导 各 级 政 府 要 高 度 重 视, 统 筹 推 进 职 业 教 育 建 设 和 综 合 改 革 要 建 立 健 全 职 业 教 育 督 导 评 估 制 度, 制 定 评 估 标 准, 开 展 专 项 督 导, 定 期 发 布 职 业 - 9 -
16 教 育 发 展 情 况 积 极 推 进 潍 坊 国 家 职 业 教 育 创 新 发 展 试 验 区 建 设, 推 进 在 青 岛 等 市 开 展 的 地 方 政 府 促 进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等 国 家 教 育 体 制 改 革 试 点 项 目 的 实 施 省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负 责 构 建 人 才 成 长 立 交 桥 的 制 度 框 架, 加 强 统 筹 高 等 教 育 和 高 层 次 人 才 培 养, 改 善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的 政 策 环 境 发 展 改 革 部 门 负 责 将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纳 入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总 体 规 划 ; 机 构 编 制 部 门 负 责 统 筹 配 置 职 业 教 育 机 构 编 制 资 源, 为 加 快 建 设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提 供 保 障 ; 教 育 部 门 负 责 职 业 教 育 的 统 筹 管 理 和 综 合 协 调, 对 各 级 各 类 职 业 学 校 教 育 教 学 实 施 管 理 监 督 ;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负 责 拟 订 全 省 技 工 学 校 及 职 业 培 训 机 构 发 展 政 策, 完 善 职 业 技 能 资 格 制 度, 探 索 建 立 人 力 资 源 统 计 预 测 和 发 布 机 制, 支 持 职 业 教 育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落 实 就 业 准 入 制 度 ; 财 政 部 门 负 责 落 实 职 业 教 育 投 入 政 策, 制 定 职 业 学 校 生 均 经 费 拨 款 标 准, 设 立 专 项 资 金 支 持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 税 务 部 门 负 责 落 实 发 展 职 业 教 育 相 关 的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等 部 门 负 责 推 动 企 校 合 作 企 业 实 训 基 地 建 设, 构 建 企 业 与 院 校 互 动 机 制 ; 其 他 部 门 按 照 自 身 职 责 积 极 推 进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发 展 市 县 级 政 府 负 责 统 筹 区 域 内 各 级 各 类 教 育 协 调 发 展, 统 筹 各 级 各 类 职 业 教 育 资 源, 加 大 投 入, 改 善 办 学 条 件, 全 面 提 高 区 域 内 职 业 学 校 的 办 学 水 平 和 服 务 能 力 十 五 营 造 有 利 于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良 好 社 会 环 境
17 要 深 化 劳 动 人 事 制 度 改 革, 依 法 提 高 生 产 服 务 一 线 劳 动 者 的 经 济 待 遇 和 社 会 地 位, 逐 步 提 高 劳 动 报 酬 在 初 次 分 配 中 的 比 重 鼓 励 和 支 持 开 展 各 类 职 业 技 能 竞 赛 技 术 开 发 创 新 竞 赛, 对 优 胜 者 给 予 奖 励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表 彰 职 业 教 育 工 作 先 进 单 位 与 个 人 广 泛 宣 传 职 业 教 育 的 地 位 和 作 用, 宣 传 生 产 服 务 一 线 劳 动 者 和 技 能 型 应 用 型 复 合 型 人 才 在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中 的 重 要 贡 献, 在 全 社 会 形 成 崇 尚 劳 动 尊 重 技 能, 有 利 于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和 各 类 人 才 成 长 的 良 好 氛 围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2012 年 12 月 4 日
18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鲁 政 发 号 文 件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鲁 政 办 字 号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各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省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各 大 企 业, 各 高 等 院 校 : 为 加 快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增 强 教 育 服 务 经 济 社 会 能 力, 经 省 政 府 同 意, 现 就 贯 彻 落 实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建 设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的 意 见 ( 鲁 政 发 号 ), 提 出 以 下 实 施 意 见 : 一 以 改 革 招 生 考 试 制 度 为 突 破 口, 建 立 上 下 衔 接 贯 通 的 职 业 教 育 人 才 成 长 路 径 1. 逐 步 扩 大 3 年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与 2 年 本 科 教 育 ( 以 下 简 称 3+2 ) 3 年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与 4 年 本 科 教 育 ( 以 下 简 称 3+4 )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试 点 院 校 范 围 和 专 业 覆 盖 面, 单 列 招 生 计 划,2013 年 12 月 底 前 制 定 转 段 考 核 测 试 办 法 和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实 施 办 法 逐 步 实 现 专 升 本 与 职 业 教 育 贯 通 培 养 模 式 的 对 接 ( 省 教 育 厅 负 责 ) 2. 以 应 用 型 人 才 贯 通 培 养 为 取 向, 完 善 春 季 招 生 考 试 制 度 2014 年 春 季 高 考 进 行 专 业 技 能 实 操 考 试, 开 展 3+2 试 点 对 获 得 政 府 部 门 组 织 的 职 业 院 校 ( 含 技 工 院 校, 下 同 ) 技 能 大 赛 国 家 级 三 等 奖 以 上 省 级 一 等
19 奖 的 学 生, 免 试 技 能 和 专 业 知 识, 根 据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3 科 考 试 成 绩, 单 独 划 线 择 优 录 取 建 立 职 业 院 校 优 秀 学 生 推 荐 升 学 制 度 启 动 高 职 院 校 注 册 入 学, 争 取 省 属 本 科 院 校 自 主 招 生 试 点 调 整 高 等 院 校 生 源 计 划, 从 2014 年 起 逐 年 增 加 并 单 列 春 季 高 考 本 科 招 生 计 划 ( 省 招 生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负 责 ) 3. 加 快 本 科 院 校 分 类 建 设, 加 强 应 用 型 特 色 名 校 建 设, 积 极 支 持 省 属 本 科 院 校 整 体 向 应 用 型 本 科 教 育 转 型, 督 促 本 科 院 校 选 择 部 分 学 院 或 专 业, 对 接 产 业 需 求, 突 出 职 教 特 色, 培 养 高 端 应 用 型 人 才, 为 建 立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提 供 有 效 载 体 从 2014 年 起, 利 用 3 年 时 间 遴 选 200 个 本 科 专 业 点 进 行 重 点 建 设 形 成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能 力 支 持 潍 坊 国 家 职 业 教 育 创 新 发 展 试 验 区 吸 引 民 间 资 本, 创 新 管 理 方 式, 开 展 应 用 型 大 学 建 设 试 点 ( 省 教 育 厅 负 责 ) 年 3 月 底 前 各 设 区 市 建 立 职 业 教 育 与 普 通 教 育 统 一 的 高 中 阶 段 招 生 平 台, 由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机 构 负 责 高 中 阶 段 招 生 考 试 2013 年 在 青 岛 潍 坊 德 州 市 开 展 中 职 学 校 ( 含 技 工 学 校, 下 同 ) 与 普 通 高 中 学 分 互 认 学 籍 互 转 试 点,2014 年 起 逐 步 扩 大 试 点 范 围 争 取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支 持 将 技 师 学 院 纳 入 国 家 教 育 统 一 招 生 ( 省 教 育 厅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和 青 岛 潍 坊 德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分 别 负 责 ) 二 以 提 高 专 业 技 能 和 职 业 素 养 为 重 点, 完 善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5. 根 据 招 生 考 试 制 度 改 革 和 高 校 分 类 改 革 的 客 观 需 要 及 职 业 教 育 的
20 内 在 要 求, 由 省 教 育 厅 负 责 统 筹 职 业 教 育 课 程 体 系 建 设 等 工 作 从 2013 年 起, 分 专 业 集 群 成 立 由 行 业 企 业 名 家 职 教 名 师 专 家 教 授 为 主 体 组 成 的 省 级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研 究 专 业 培 养 目 标 教 学 要 求 人 才 培 养 标 准 和 质 量 评 价 体 系, 对 专 业 设 置 教 师 培 养 教 学 计 划 课 程 开 发 教 材 建 设 等 提 出 建 议 应 用 型 本 科 院 校 和 职 业 院 校 要 对 接 不 同 层 次 职 业 岗 位 的 用 人 需 求, 合 理 确 定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以 能 力 增 进 为 主 线 科 学 规 划 培 养 方 案 和 课 程 体 系, 落 实 教 学 实 训 保 障 条 件, 使 学 生 获 得 个 性 发 展 与 工 作 岗 位 需 要 相 一 致 的 职 业 能 力 设 立 专 项 资 金, 组 织 和 支 持 试 点 院 校, 按 照 贯 通 培 养 的 要 求, 对 不 同 学 段 的 课 程 进 行 一 体 化 设 计, 建 立 一 个 个 应 用 型 本 科 高 职 中 职 相 衔 接 的 课 程 体 系, 为 扩 大 贯 通 培 养 提 供 教 学 指 导 和 支 持 2013 年 制 定 贯 通 培 养 方 案 并 组 织 实 施 ; 2014 年 开 发 完 成 涵 盖 主 要 专 业 群 的 中 职 教 育 初 中 后 五 年 制 高 职 教 育 三 年 制 高 职 教 育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建 立 奖 补 机 制, 推 进 中 职 学 校 专 业 分 级 认 定 和 高 职 院 校 专 业 评 鉴, 对 适 应 产 业 需 求 教 学 品 质 好 的 专 业 予 以 奖 励, 实 施 品 牌 专 业 建 设 计 划, 扶 持 涉 农 艰 苦 紧 缺 专 业 建 设 ( 省 教 育 厅 会 同 省 财 政 厅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有 关 行 业 部 门 负 责 ) 6. 全 面 推 进 职 业 教 育 教 学 标 准 行 业 技 术 规 范 职 业 资 格 标 准 有 效 对 接, 探 索 专 业 教 学 考 核 与 技 能 鉴 定 结 合 办 法, 鼓 励 学 生 一 专 多 能, 取 得 多 个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2013 年 10 月 底 前 出 台 实 施 方 案, 将 中 职 教 育 双 证 互 通 试 点 扩 大 到 所 有 合 格 学 校, 由 设 区 市 负 责 审 批 认 定 ; 推 进 高 等 职 业
21 教 育 与 技 师 教 育 合 作 培 养 试 点, 支 持 双 方 学 生 同 时 取 得 专 科 学 历 证 书 和 三 级 以 上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支 持 各 类 高 等 院 校 将 职 业 资 格 标 准 纳 入 教 学 计 划, 强 化 学 生 实 践 能 力 和 职 业 技 能 培 养, 使 学 生 获 得 相 应 的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按 照 培 养 培 训 与 考 核 鉴 定 分 离 原 则, 积 极 支 持 在 有 条 件 的 职 业 院 校 设 立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机 构 ( 省 教 育 厅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分 别 负 责 ) 三 以 实 现 产 学 良 性 互 动 为 出 发 点, 建 立 校 企 合 作 长 效 机 制 7. 建 立 校 企 合 作 协 调 推 进 机 制, 支 持 行 业 企 业 与 院 校 组 建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专 业 教 学 联 盟 积 极 创 新 形 式 多 样 的 校 企 合 作 方 式, 鼓 励 院 校 与 企 业 共 同 制 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共 同 建 设 专 业, 共 同 开 发 课 程, 鼓 励 冠 名 培 养 订 单 式 培 养, 将 企 业 先 进 的 生 产 服 务 标 准 转 化 为 教 学 标 准, 增 强 教 学 针 对 性, 提 升 教 学 品 质 ( 省 教 育 厅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分 别 负 责 ) 8. 在 企 业 建 立 实 习 实 训 基 地, 发 挥 好 现 有 1189 家 省 级 企 业 实 训 基 地 作 用 支 持 企 业 在 学 校 建 立 工 程 技 术 研 发 服 务 中 心, 合 作 开 展 技 术 研 发 和 创 新 推 动 教 师 与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双 向 交 流 2014 年 建 立 统 一 的 山 东 省 校 企 合 作 公 共 服 务 网 络 信 息 平 台 在 青 岛 潍 坊 德 州 市 开 展 人 力 资 源 统 计 预 测 供 求 信 息 发 布 试 点,2015 年 在 全 省 全 面 推 行 ( 省 教 育 厅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分 别 负 责 ) 年 10 月 底 前 制 定 落 实 校 企 合 作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的 实 施 意 见 争 取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支 持 在 我 省 开 展 校 企 合 作 税 收 优 惠 试 点 推 行 职 业 院 校
22 学 生 实 习 责 任 保 险 制 度, 将 学 生 实 习 实 训 补 贴 和 投 保 经 费 统 一 纳 入 公 用 经 费 补 助 范 围, 确 保 专 款 专 用 ( 省 财 政 厅 会 同 省 国 税 局 省 地 税 局 省 教 育 厅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负 责 ) 10. 健 全 面 向 全 体 劳 动 者 的 职 业 教 育 培 训 制 度 统 筹 利 用 各 类 教 育 培 训 资 源, 重 点 依 托 各 级 各 类 职 业 院 校 和 培 训 机 构, 开 展 就 业 技 能 培 训 岗 位 技 能 提 升 培 训 和 创 业 培 训, 面 向 农 村 开 展 农 业 实 用 技 术 培 训 健 全 职 工 培 训 制 度, 企 业 要 按 规 定 提 取 并 合 理 使 用 职 工 教 育 培 训 经 费, 确 保 60% 以 上 用 于 一 线 职 工 的 教 育 培 训 对 自 身 没 有 能 力 开 展 职 工 培 训, 以 及 未 开 展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训 的 企 业,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可 依 法 对 其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实 行 统 筹 加 强 培 训 机 构 管 理, 完 善 政 府 购 买 培 训 服 务 机 制 (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会 同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省 教 育 厅 省 财 政 厅 负 责 ) 11. 完 善 就 业 准 入 制 度, 加 强 劳 动 监 察, 规 范 用 工 行 为, 由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等 部 门 依 照 法 律 法 规 对 违 反 规 定 随 意 招 录 不 具 备 从 业 或 执 业 资 格 人 员 的 用 人 单 位 给 予 处 罚 制 定 具 体 办 法, 从 2014 年 起 对 重 点 行 业 每 年 发 布 就 业 准 入 实 施 情 况 报 告 推 行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制 度, 加 强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管 理 监 督, 清 理 规 范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鉴 定 机 构 (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负 责 ) 四 以 优 化 结 构 和 提 高 素 质 为 核 心, 加 强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年 10 月 底 前 制 定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职 工 编 制 标 准, 并 建 立 动 态 调 整 机 制,2014 年 3 月 底 前 完 成 核 编 工 作 2014 年 6 月 底 前 完 成 高 职
23 院 校 核 编 工 作 职 业 院 校 教 职 工 编 制 总 额 的 80% 纳 入 编 制 实 名 制 管 理, 20% 不 纳 入 编 制 实 名 制 管 理, 用 于 聘 用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 省 编 办 会 同 省 教 育 厅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省 财 政 厅 负 责 ) 13. 改 革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招 聘 制 度, 扩 大 学 校 用 人 自 主 权 从 2013 年 起 用 3 年 时 间 配 足 配 齐 教 师 2013 年 10 月 底 前 制 定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准 入 制 度 实 施 办 法, 从 适 应 职 业 教 育 需 要 出 发, 在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教 育 以 及 其 他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的 指 导 监 督 下, 由 学 校 遵 照 有 关 规 定 面 向 社 会 公 开 自 主 招 聘 纳 入 编 制 实 名 制 管 理 的 教 师 专 业 教 师 招 聘 要 以 测 试 专 业 技 能 和 执 教 能 力 为 主, 将 专 业 工 作 经 历 和 职 业 资 格 作 为 基 本 条 件 ; 在 专 业 教 师 紧 缺 的 情 况 下, 允 许 教 学 急 需 但 没 有 教 师 资 格 证 的 专 业 人 才 参 加 学 校 招 聘, 合 格 的 先 作 为 兼 职 教 师 使 用, 待 取 得 教 师 资 格 证 后 再 转 为 正 式 教 师 (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会 同 省 教 育 厅 省 编 办 负 责 ) 14. 建 立 体 现 职 业 教 育 特 点 灵 活 多 元 的 教 师 供 给 机 制, 让 更 多 业 界 精 英 走 进 学 校 2013 年 10 月 底 前 分 类 制 定 职 业 院 校 兼 职 教 师 管 理 办 法, 参 照 副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人 员 平 均 薪 酬 水 平 确 定 财 政 经 费 拨 付 标 准, 支 持 学 校 引 进 富 有 实 践 经 验 的 优 秀 专 业 人 才 作 为 兼 职 教 师, 参 与 教 学 实 训 研 发, 使 学 校 成 为 各 类 高 层 次 应 用 型 人 才 教 授 知 识 传 承 技 能 研 发 创 新 的 聚 集 地 不 纳 入 编 制 实 名 制 管 理 的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由 学 校 自 主 招 聘 ( 省 教 育 厅 会 同 省 编 办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省 财 政 厅 负 责 ) 15. 建 立 健 全 教 师 培 养 提 升 和 激 励 制 度 以 提 高 教 师 专 业 素 养 和 实 践
24 能 力 为 核 心, 实 施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素 质 提 升 计 划, 通 过 教 育 培 训 实 践 历 练 研 发 引 领, 培 养 教 训 研 方 面 的 领 军 人 才 和 骨 干 人 才 完 善 专 业 教 师 评 价 标 准,2013 年 年 底 前 出 台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职 称 评 价 办 法, 将 教 学 实 绩 技 能 水 平 技 术 研 发 成 果 等 作 为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聘 的 重 要 依 据, 鼓 励 教 师 取 得 多 个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资 格 和 职 业 资 格 从 2013 年 起 对 高 职 院 校 与 本 科 院 校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实 行 分 类 评 审,2014 年 在 中 职 学 校 设 立 正 高 级 教 师 职 务 深 化 学 校 内 部 分 配 制 度 改 革, 收 入 分 配 向 教 学 一 线 特 别 是 实 践 教 学 岗 位 倾 斜 ( 省 教 育 厅 和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分 别 负 责 ) 五 以 加 大 和 整 合 财 政 投 入 为 抓 手, 完 善 职 业 教 育 经 费 保 障 机 制 16. 将 中 职 教 育 纳 入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体 系 和 公 共 财 政 保 障 范 围, 确 保 学 校 人 员 工 资 足 额 拨 付, 确 保 学 校 正 常 运 转 从 2013 年 秋 季 起 对 全 省 中 职 教 育 在 校 生 全 部 免 除 学 费, 经 费 由 省 市 县 三 级 分 担, 对 没 有 落 实 配 套 资 金 的 地 方 进 行 问 责 2013 年 10 月 底 前 制 定 中 职 教 育 生 均 公 用 经 费 拨 款 标 准, 将 免 学 费 补 助 转 换 为 按 专 业 补 助 公 用 经 费 的 新 机 制, 对 第 三 年 级 同 样 全 额 拨 付 公 用 经 费 ( 省 财 政 厅 会 同 省 教 育 厅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负 责 ) 年 研 究 制 定 高 职 院 校 技 师 学 院 生 均 预 算 内 经 费 拨 款 标 准, 2015 年 全 部 落 实 到 位, 并 逐 步 提 高 拨 款 水 平 青 岛 潍 坊 市 所 属 高 职 院 校 技 师 学 院 生 均 预 算 内 拨 款 水 平 2013 年 达 到 辖 区 内 本 科 院 校 标 准, 德
25 州 市 所 属 高 职 院 校 技 师 学 院 生 均 预 算 内 拨 款 水 平 2015 年 达 到 辖 区 内 本 科 院 校 标 准 对 提 前 落 实 到 位 的, 省 财 政 给 予 奖 励 ( 省 财 政 厅 会 同 省 教 育 厅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及 青 岛 潍 坊 德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负 责 ) 18. 加 大 省 本 级 专 项 资 金 支 持 力 度, 实 施 省 级 规 范 化 中 职 学 校 建 设 工 程, 支 持 以 市 为 主 统 筹 整 合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资 源, 十 二 五 末 原 则 上 每 县 建 成 1 所 与 市 域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相 适 应 的 省 级 规 范 化 中 职 学 校 ; 启 动 省 级 示 范 校 优 质 特 色 校 建 设 工 程,2020 年 全 省 建 成 300 所 规 范 化 学 校 和 100 所 示 范 校 优 质 特 色 校 支 持 职 业 院 校 校 内 实 训 基 地 建 设 重 点 支 持 我 省 西 部 经 济 隆 起 带 职 业 教 育 基 础 能 力 建 设 ( 省 教 育 厅 会 同 省 财 政 厅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负 责 ) 六 以 深 化 职 业 教 育 办 学 制 度 改 革 为 着 力 点, 推 进 多 元 办 学 教 育 家 办 学 19. 积 极 探 索 职 业 教 育 的 多 元 化 办 学 模 式, 鼓 励 各 种 社 会 力 量 投 资 兴 办 职 业 教 育, 支 持 集 团 化 办 学 区 域 合 作 办 学 从 2014 年 起, 通 过 采 取 财 政 奖 补 选 派 公 办 教 师 支 教 政 府 购 买 服 务 等 方 式 支 持 民 办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2013 年 年 底 前 研 究 制 定 民 办 职 业 教 育 实 行 营 利 性 非 营 利 性 分 类 管 理 办 法, 非 营 利 性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享 受 与 公 办 学 校 同 等 的 土 地 税 收 及 其 他 优 惠 政 策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在 资 格 认 定 职 称 评 聘 进 修 培 训 评 先 选 优 课 题 申 请 国 际 交 流 等 方 面 与 公 办 学 校 教 师 享 受 同 等 待 遇, 在 青 岛 潍 坊 德 州 市 开 展 非 营 利 性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社 会 保 障 与 公 办 学 校 教 师 同
26 样 待 遇 试 点 ( 省 教 育 厅 省 财 政 厅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和 青 岛 潍 坊 德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分 别 负 责 ) 20. 推 进 现 代 学 校 制 度 建 设, 坚 持 依 法 治 校 民 主 决 策, 扩 大 学 校 办 学 自 主 权 建 立 行 业 企 业 教 师 家 长 及 社 会 共 同 参 与 的 学 校 治 理 机 制, 2014 年 在 国 家 示 范 骨 干 职 业 院 校 开 展 现 代 学 校 制 度 建 设 试 点 探 索 校 长 培 育 遴 选 新 机 制, 按 照 教 育 家 企 业 家 的 复 合 标 准 培 养 配 备 职 业 院 校 校 长, 2013 年 青 岛 潍 坊 德 州 市 分 类 制 定 市 属 职 业 院 校 校 长 专 业 标 准, 2014 年 试 点,2015 年 全 省 推 广 ( 省 教 育 厅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和 青 岛 潍 坊 德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分 别 负 责 ) 七 以 加 强 市 域 统 筹 为 切 入 点, 理 顺 职 业 教 育 管 理 体 制 21. 加 强 设 区 市 在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中 的 统 筹 协 调 作 用,2013 年 10 月 底 前 出 台 编 制 职 业 教 育 规 划 的 指 导 意 见, 推 动 各 市 根 据 区 域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需 求, 科 学 编 制 并 组 织 实 施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规 划, 在 职 业 院 校 布 局 调 整 专 业 设 置 实 训 基 地 和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人 才 培 养 等 方 面, 统 筹 各 级 各 类 职 业 教 育 资 源, 与 区 域 产 业 对 接, 突 出 办 学 特 色, 实 现 差 异 化 发 展 (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会 同 省 教 育 厅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省 编 办 省 财 政 厅 负 责 ) 22. 支 持 以 市 或 县 ( 市 区 ) 为 单 位 推 进 各 类 职 业 院 校 有 机 融 合 2013 年 12 月 底 前 制 定 将 省 属 中 职 学 校 ( 含 技 工 学 校 ) 下 放 到 设 区 市 实 行 属 地 管 理 的 办 法,2014 年 完 成 下 放 工 作 严 控 高 职 院 校 技 师 学 院 设 置 及 职 业 院 校 升 格 ( 省 编 办 会 同 省 教 育 厅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省 发 展
27 改 革 委 省 财 政 厅 负 责 ) 年 年 底 前 出 台 支 持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建 设 和 政 府 购 买 实 训 服 务 办 法, 推 动 设 区 市 根 据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实 际, 按 照 多 元 化 投 入 市 场 化 运 作 企 业 化 管 理 的 方 式, 用 3 年 左 右 时 间 集 中 建 设 1-2 个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支 持 青 岛 潍 坊 德 州 市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建 设 利 用 行 业 龙 头 企 业 各 级 各 类 职 业 院 校 既 有 资 源, 建 设 专 门 化 开 放 性 有 特 色 的 公 共 实 训 基 地, 面 向 学 校 社 会 提 供 实 训 服 务 (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会 同 省 教 育 厅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省 财 政 厅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负 责 ) 24. 在 山 东 省 教 育 发 展 和 体 制 改 革 领 导 小 组 下, 建 立 由 省 教 育 厅 牵 头, 省 编 办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省 财 政 厅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省 国 税 局 省 地 税 局 省 政 府 研 究 室 参 加 的 职 业 教 育 联 席 会 议 制 度 各 市 要 健 全 完 善 职 业 教 育 联 席 会 议 制 度, 加 强 职 业 教 育 研 究, 建 立 统 一 的 职 业 教 育 信 息 平 台 落 实 好 省 部 共 建 协 议 支 持 推 进 潍 坊 国 家 职 业 教 育 创 新 发 展 试 验 区 建 设, 启 动 德 州 职 业 教 育 创 新 发 展 试 验 区 建 设, 抓 好 青 岛 开 展 地 方 政 府 促 进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综 合 改 革 试 点 项 目 加 强 督 导 评 估,2013 年 10 月 底 前 制 定 职 业 教 育 督 导 评 估 方 案,2015 年 开 展 专 项 督 导 并 向 社 会 发 布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状 况 ( 省 教 育 厅 负 责 )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2013 年 9 月 24 日
28 第 二 部 分 配 套 文 件 招 生 考 试 方 面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春 季 高 考 知 识 + 技 能 考 试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 试 行 ) 的 通 知 鲁 教 学 发 号 各 市 教 育 局 各 高 等 学 校 : 现 将 山 东 省 春 季 高 考 知 识 + 技 能 考 试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 试 行 )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2013 年 3 月 28 日 山 东 省 春 季 高 考 知 识 + 技 能 考 试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 试 行 ) 为 深 入 贯 彻 党 的 十 八 大 精 神, 进 一 步 实 施 山 东 省 中 长 期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 年 ), 认 真 落 实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建 设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的 意 见 ( 鲁 政 发 号 ) 和 山 东 省 招 生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普 通 高 校 考 试 招 生 制 度 改 革 实 施 意
29 见 的 通 知 ( 鲁 招 委 号 ) 中 提 出 的 各 项 要 求, 切 实 做 好 春 季 高 考 知 识 + 技 能 考 试 工 作, 经 研 究, 现 制 定 实 施 方 案 如 下 : 一 实 施 原 则 ( 一 ) 坚 持 有 利 于 高 校 科 学 选 拔 人 才, 有 利 于 推 进 普 通 高 中 教 育 和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协 调 发 展, 有 利 于 推 动 职 业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有 利 于 落 实 高 校 招 生 自 主 权 ( 二 ) 坚 持 统 筹 兼 顾, 充 分 考 虑 普 通 高 中 教 育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和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的 相 互 衔 接, 兼 顾 各 类 考 生 利 益 和 需 求 ( 三 ) 严 格 考 试 标 准, 坚 持 公 平 公 正 知 识 考 试 要 兼 顾 不 同 类 型 考 生, 专 业 技 能 考 试 重 点 考 核 考 生 的 动 手 能 力 要 科 学 制 定 考 试 大 纲 和 考 核 标 准, 完 备 试 题 命 制, 规 范 考 试 组 织, 确 保 考 试 工 作 公 平 公 正 二 考 试 科 目 和 分 值 ( 一 ) 考 试 科 目 知 识 部 分 考 试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和 专 业 知 识 ( 按 专 业 类 别 )4 科, 技 能 部 分 考 核 考 生 的 专 业 基 本 技 能 ( 二 ) 科 目 分 值 语 文 120 分, 数 学 120 分, 英 语 80 分, 专 业 知 识 200 分, 专 业 技 能 230 分, 总 分 750 分 三 考 试 的 组 织 ( 一 ) 知 识 部 分 考 试 知 识 部 分 由 省 统 一 命 制 试 题, 统 一 组 织 考 试, 统 一 评 卷 和 统 分 考
30 试 时 间 为 每 年 5 月 的 第 二 个 周 六 周 日 ( 二 ) 技 能 部 分 考 试 专 业 技 能 考 试 由 具 备 相 应 专 业 优 势 和 考 试 组 织 能 力 的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或 本 科 院 校 作 为 主 考 院 校 由 学 校 提 出 申 请, 通 过 专 家 评 估 提 出 意 见, 经 省 教 育 厅 审 核 确 定 考 试 组 织 工 作 由 各 主 考 院 校 按 照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统 一 制 定 的 专 业 技 能 考 试 工 作 考 务 细 则 负 责 实 施 主 考 院 校 每 年 要 制 定 春 季 高 考 专 业 技 能 考 试 实 施 方 案, 报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审 定 后, 具 体 负 责 专 业 技 能 考 试 的 组 织 评 分 和 成 绩 上 报 工 作 考 试 时 间 原 则 上 安 排 在 每 年 的 3 月 10 日 至 3 月 31 日 期 间 进 行, 由 主 考 院 校 确 定 具 体 时 间 提 前 向 社 会 公 布 专 业 技 能 考 试 成 绩 在 考 生 报 考 我 省 招 生 院 校 的 相 应 专 业 时 通 用 四 专 业 类 别 的 划 分 根 据 我 省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对 人 才 的 需 求 情 况 以 及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的 现 状, 春 季 高 考 暂 在 农 林 果 蔬 畜 牧 养 殖 资 源 环 境 土 建 水 利 信 息 技 术 电 力 电 子 机 电 交 通 制 造 维 修 化 工 医 药 纺 织 服 装 医 学 护 理 财 会 金 融 商 品 贸 易 餐 饮 加 工 旅 游 服 务 文 秘 服 务 教 育 文 化 等 17 个 专 业 类 别 安 排 招 生 该 17 个 专 业 类 别 未 涵 盖 专 业 的 学 生, 可 通 过 参 加 高 职 院 校 单 独 招 生 考 试 或 夏 季 高 考 达 到 升 学 深 造 的 目 的 今 后, 专 业 类 别 的 划 分 将 根 据 我 省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对 人 才 需 求 的 状 况 以 及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的 情 况 逐 步 适 当 调 整 专 业 知 识 和 专 业 技 能 的 考 试 按 照 以 上 17 个 专 业 类 别 进 行 ; 其 中, 专
31 业 技 能 考 试 将 在 以 上 17 个 专 业 类 别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研 究 确 定 具 体 的 技 能 考 试 专 业 类 目, 并 于 2013 年 5 月 底 前 向 社 会 公 布 考 生 在 春 季 高 考 报 名 时, 要 选 定 参 加 专 业 知 识 和 专 业 技 能 考 试 的 专 业 类 别 及 专 业 类 目 代 码 五 考 试 大 纲 的 制 订 和 命 题 工 作 根 据 高 等 院 校 选 拔 人 才 的 需 要 和 我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各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组 织 或 委 托 相 关 机 构 组 织 专 家 统 一 制 订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和 各 专 业 类 别 的 专 业 知 识 和 专 业 技 能 考 试 大 纲 ( 或 考 试 说 明 考 核 标 准 ), 在 此 基 础 上, 组 织 高 职 院 校 和 中 职 学 校 的 专 家 命 制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和 各 专 业 类 别 的 专 业 知 识 考 试 试 题, 组 建 各 类 别 的 专 业 技 能 考 试 题 库, 并 制 定 相 应 的 评 分 标 准 六 考 试 经 费 知 识 + 技 能 考 试 经 费 通 过 向 考 生 收 取 解 决 其 中 知 识 部 分 由 各 级 招 生 考 试 机 构 按 照 省 物 价 局 财 政 厅 核 定 的 春 季 高 考 的 现 行 收 费 标 准 收 取 ; 技 能 部 分 由 主 考 院 校 和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按 照 省 物 价 局 财 政 厅 核 定 的 收 费 标 准 收 取 七 春 季 高 考 的 招 生 计 划 安 排 报 名 与 体 检 志 愿 填 报 投 档 录 取 等 相 关 工 作 按 照 当 年 的 春 季 高 考 工 作 意 见 组 织 实 施 八 本 实 施 方 案 自 二 Ο 一 四 年 春 季 高 考 开 始 执 行
32 关 于 印 发 部 分 高 职 高 专 院 校 与 普 通 本 科 高 校 开 展 3+2 分 段 培 养 职 业 教 育 招 生 录 取 办 法 和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与 普 通 本 科 学 校 3+4 分 段 培 养 职 业 教 育 招 生 试 点 工 作 的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鲁 招 委 号 各 市 招 生 委 员 会 各 有 关 高 等 学 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 根 据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建 设 适 应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的 意 见 ( 鲁 政 发 号 ) 教 育 部 关 于 积 极 推 进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考 试 招 生 制 度 改 革 的 指 导 意 见 ( 教 学 号 )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关 于 在 部 分 高 职 高 专 院 校 与 普 通 本 科 高 校 开 展 3+2 分 段 培 养 职 业 教 育 招 生 试 点 工 作 的 通 知 ( 鲁 教 高 字 号 ) 关 于 同 意 青 岛 市 开 展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与 普 通 本 科 学 校 3+4 分 段 培 养 职 业 教 育 招 生 试 点 工 作 的 批 复 ( 鲁 教 学 字 号 ) 等 文 件 精 神, 结 合 我 省 实 际, 制 定 了 部 分 高 职 高 专 院 校 与 普 通 本 科 高 校 开 展 3+2 分 段 培 养 职 业 教 育 招 生 录 取 办 法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与 普 通 本 科 学 校 3+4 分 段 培 养 职 业 教 育 招 生 试 点 工 作 的 管 理 办 法 现 将 文 件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2013 年 7 月 17 日
33 部 分 高 职 高 专 院 校 与 普 通 本 科 高 校 开 展 3+2 分 段 培 养 职 业 教 育 招 生 录 取 办 法 一 试 点 学 校 专 业 及 招 生 计 划 在 普 通 文 理 类 专 科 ( 高 职 ) 批 单 列 招 生 计 划 2013 年 首 批 试 点 招 生 学 校 为 11 所 高 职 高 专 院 校, 共 计 11 个 专 业, 衔 接 本 科 高 校 为 10 所 每 个 试 点 专 业 安 排 招 生 计 划 100 名, 共 计 招 生 1200 名 ( 详 见 附 件 ) 二 志 愿 填 报 办 法 及 时 间 1. 单 设 招 生 高 校 代 码, 考 生 单 独 填 报 志 愿 2. 与 夏 季 高 考 普 通 文 理 类 专 科 ( 高 职 ) 批 同 时 填 报 志 愿 第 一 次 填 报 志 愿 时 间 :8 月 1 日 9:00 至 17:00; 征 集 志 愿 时 间 :8 月 10 日 9:00 至 17:00 三 填 报 条 件 文 理 类 填 报 志 愿 资 格 线 均 为 400 分 四 投 档 及 录 取 办 法 考 生 需 参 加 2013 年 夏 季 高 考 且 投 档 成 绩 达 到 我 省 本 科 二 批 录 取 最 低 控 制 线 ( 济 南 青 岛 分 数 线 ) 下 50 分 之 内, 具 体 投 档 及 录 取 办 法 与 其 他 文 理 类 专 科 ( 高 职 ) 院 校 相 同 五 工 作 要 求 3+2 分 段 培 养 招 生 试 点 工 作 时 间 紧 任 务 重 政 策 性 强, 有 关 高 校 要 高 度 重 视, 充 分 认 识 这 次 试 点 工 作 的 重 要 性 和 紧 迫 性, 认 真 做 好 政 策 宣 传 工 作,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严 肃 招 生 纪 律 招 生 工 作 人 员 要 坚 持 原 则, 秉 公 办
34 事, 确 保 3+2 分 段 培 养 招 生 工 作 公 平 公 正, 切 实 维 护 好 广 大 考 生 的 切 身 利 益 附 件 : 2013 年 高 职 高 专 院 校 与 普 通 本 科 高 校 3+2 分 段 培 养 试 点 学 校 专 业 及 招 生 计 划
35 2013 年 高 职 高 专 院 校 与 普 通 本 科 高 校 3+2 分 段 培 养 试 点 学 校 专 业 及 招 生 计 划 职 高 专 院 校 衔 接 本 科 高 校 院 校 代 号 学 校 名 称 科 类 专 业 代 号 专 科 专 业 名 称 学 制 年 收 费 ( 元 ) 计 划 ( 人 ) 学 校 名 称 本 科 专 业 名 称 Y060 山 东 商 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文 史 类 01 会 计 会 计 学 济 南 大 学 理 工 类 01 会 计 会 计 学 Y061 青 岛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理 工 类 01 计 算 机 应 用 技 术 山 东 科 技 大 学 计 算 机 科 学 与 技 术 Y062 山 东 科 技 职 业 学 院 理 工 类 01 建 筑 工 程 技 术 山 东 建 筑 大 学 工 程 管 理 Y063 淄 博 职 业 学 院 理 工 类 01 应 用 化 工 技 术 山 东 理 工 大 学 化 学 工 程 与 工 艺 Y064 威 海 职 业 学 院 理 工 类 01 软 件 技 术 烟 台 大 学 软 件 工 程 Y065 日 照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理 工 类 01 食 品 加 工 技 术 齐 鲁 工 业 大 学 食 品 科 学 与 工 程 Y066 山 东 畜 牧 兽 医 职 业 学 院 理 工 类 01 动 物 医 学 山 东 农 业 大 学 动 物 医 学 Y067 青 岛 港 湾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理 工 类 01 电 气 自 动 化 技 术 青 岛 大 学 电 气 工 程 及 其 自 动 化 Y068 山 东 职 业 学 院 理 工 类 01 机 械 制 造 与 自 动 化 济 南 大 学 机 械 设 计 制 造 及 其 自 动 化 理 工 类 02 电 子 信 息 工 程 技 术 山 东 建 筑 大 学 电 子 信 息 工 程 Y069 山 东 交 通 职 业 学 院 文 史 类 01 物 流 管 理 山 东 交 通 学 院 物 流 工 程 29
36 职 高 专 院 校 衔 接 本 科 高 校 院 校 代 号 学 校 名 称 科 类 专 业 代 号 专 科 专 业 名 称 学 制 年 收 费 ( 元 ) 计 划 ( 人 ) 学 校 名 称 本 科 专 业 名 称 理 工 类 01 物 流 管 理 物 流 工 程 Y070 潍 坊 职 业 学 院 理 工 类 01 应 用 化 工 技 术 青 岛 科 技 大 学 化 学 工 程 与 工 艺 30
37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与 普 通 本 科 学 校 3+4 分 段 培 养 职 业 教 育 招 生 试 点 工 作 的 管 理 办 法 一 试 点 学 校 及 招 生 计 划 2013 年 我 省 试 点 学 校 有 8 所 中 职 学 校 对 应 4 所 本 科 院 校, 招 生 计 划 440 名 ( 见 附 件 一 ) 二 报 名 条 件 ( 一 ) 学 籍 注 册 地 在 我 省 的 应 届 初 中 毕 业 生 ; ( 二 ) 初 中 学 业 水 平 考 试 成 绩 语 文 数 学 外 语 3 科 达 到 B 级 及 以 上, 其 他 科 目 达 到 C 级 及 以 上 ; 非 学 业 水 平 考 试 科 目 成 绩 在 合 格 以 上 ; ( 三 ) 青 岛 市 德 州 市 考 生 参 加 高 中 招 生 考 试, 且 成 绩 达 到 中 考 总 分 数 的 80% 以 上 三 录 取 办 法 及 程 序 ( 一 ) 录 取 办 法 中 职 阶 段 录 取 工 作 由 试 点 市 负 责 组 织, 并 在 市 普 通 高 中 录 取 前 或 与 普 通 高 中 录 取 同 时 进 行 录 取 结 果 报 省 教 育 厅 学 生 处 职 成 教 处 和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备 案 本 科 段 的 选 拔 考 试 及 录 取 办 法 另 行 制 定 ( 二 ) 录 取 程 序 新 生 录 取 名 册 由 市 级 招 生 部 门 按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规 定 格 式 打 印, 加 盖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市 招 生 部 门 中 职 招 生 学 校 对 应 本 科 院 校 招 生 录 取 专 用 章 ( 见 附 件 二 ), 录 取 名 册 一 式 4 份, 上 述 单 位 各 存 留 1 份 录 取 手 续 在 9 月 23 日 全 省 初 中 起 点 高 职 招 生 集 中 录 取 时 统 一 办 理 31
38 考 生 号 编 制 规 则 如 下 :[ 年 度 码 (2 位 数 )]+[ 市 代 码 (2 位 数 ]+[ 县 区 代 码 (2 位 数 )]+[ 考 生 类 别 代 码 ( 应 届 初 中 生 定 义 为 1)]+[ 招 生 计 划 层 次 代 码 (3- 本 科 )]+[ 考 生 序 号 (5 位 数 )] 共 13 位 数 招 生 院 校 招 生 代 码 及 信 息 标 准 按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规 定 执 行 四 工 作 要 求 各 有 关 单 位 招 生 学 校 要 充 分 认 识 这 次 试 点 工 作 的 重 要 性 在 录 取 过 程 中, 严 格 规 定, 严 格 程 序, 坚 持 公 平 公 正 公 开 择 优 的 招 生 原 则,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好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与 普 通 本 科 学 校 3+4 分 段 培 养 职 业 教 育 招 生 试 点 工 作 的 各 项 要 求 附 件 : 年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与 普 通 本 科 学 校 3+4 分 段 培 养 职 业 教 育 招 生 试 点 学 校 专 业 及 招 生 计 划 年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与 普 通 本 科 学 校 3+4 分 段 培 养 职 业 教 育 招 生 试 点 招 生 录 取 名 册 32
39 附 件 一 2013 年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与 普 通 本 科 学 校 3+4 分 段 培 养 职 业 教 育 招 生 试 点 学 校 专 业 及 招 生 计 划 试 点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及 专 业 对 应 本 科 学 校 及 专 业 招 生 计 划 招 生 代 码 学 校 名 称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学 校 名 称 本 科 教 育 专 业 ( 人 ) 499 山 东 省 潍 坊 商 业 学 校 会 计 会 计 学 50 潍 坊 学 院 诸 城 市 福 田 汽 车 职 业 中 等 专 机 械 制 造 技 术 机 械 设 计 制 造 及 其 自 动 化 业 学 校 汽 车 运 用 与 维 修 山 东 交 通 学 院 车 辆 工 程 寿 光 市 职 业 教 育 中 心 学 校 机 械 制 造 技 术 机 械 设 计 制 造 及 其 自 动 化 40 计 算 机 应 用 潍 坊 科 技 学 院 计 算 机 科 学 与 技 术 潍 坊 科 技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园 艺 园 艺 山 东 轻 工 工 程 学 校 数 控 技 术 应 用 机 械 设 计 制 造 及 其 自 动 化 青 岛 电 子 学 校 计 算 机 应 用 青 岛 科 技 大 学 计 算 机 科 学 与 技 术 青 岛 华 夏 职 业 教 育 中 心 会 计 财 务 管 理 德 州 交 通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汽 车 运 用 与 维 修 山 东 交 通 学 院 汽 车 服 务 工 程 40 生 源 范 围 仅 限 潍 坊 市 考 生 报 名 仅 限 青 岛 市 考 生 报 名 仅 限 德 州 市 考 生 报 名 33
40 附 件 二 2013 年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与 普 通 本 科 学 校 3+4 分 段 培 养 职 业 教 育 招 生 试 点 录 取 名 册 学 校 代 码 : 学 校 名 称 : 计 划 类 别 :32 招 生 计 划 : 第 页 共 页 序 号 考 生 号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政 治 面 貌 民 族 毕 业 学 校 录 取 专 业 考 试 科 目 及 成 绩 备 注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科 目 4 总 分 山 东 省 招 生 委 员 会 高 职 录 取 专 用 章 市 招 生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录 取 章 中 职 学 校 录 取 章 本 科 院 校 录 取 章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学 校 负 责 人 签 字 : 学 校 负 责 人 签 字 : 2013 年 月 日 2013 年 月 日 2013 年 月 日 2013 年 月 日 34
41 关 于 做 好 职 业 院 校 与 本 科 高 校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转 段 考 核 测 试 工 作 的 意 见 鲁 教 学 字 号 各 市 教 育 局, 各 高 等 学 校 有 关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 2013 年, 我 省 开 展 了 3 年 中 职 教 育 与 4 年 本 科 教 育 ( 以 下 简 称 3+4 ) 3 年 高 职 教 育 与 2 年 本 科 教 育 ( 以 下 简 称 3+2 )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招 生 试 点 工 作 为 保 证 试 点 工 作 的 顺 利 实 施, 根 据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鲁 政 发 号 文 件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政 办 字 号 ) 要 求 和 教 育 部 相 关 文 件 精 神, 现 就 做 好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试 点 专 业 学 生 转 段 考 核 测 试 工 作 提 出 如 下 意 见,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一 转 段 考 核 测 试 原 则 ( 一 ) 过 程 考 核 与 综 合 测 试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过 程 考 核 强 化 对 学 生 中 职 或 高 职 学 习 期 间 日 常 表 现 学 习 成 绩 和 参 加 社 会 实 践 活 动 等 情 况 的 考 核 和 评 价 ; 综 合 测 试 突 出 对 本 科 段 人 才 培 养 所 需 知 识 和 能 力 的 考 查 ( 二 ) 体 现 贯 通 培 养 的 原 则 过 程 考 核 和 综 合 测 试 内 容 要 体 现 试 点 专 业 在 中 职 段 或 高 职 段 所 学 文 化 基 础 知 识 专 业 基 础 理 论 和 基 本 技 能 内 容, 同 时 也 要 体 现 本 科 段 学 习 对 学 生 基 础 知 识 和 专 业 能 力 的 要 35
42 求, 保 证 培 养 的 贯 通 性 ( 三 ) 激 励 导 向 和 公 平 公 正 的 原 则 考 核 测 试 要 有 利 于 提 高 教 育 教 学 和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充 分 调 动 学 生 学 习 积 极 性, 促 进 学 生 全 面 发 展 ; 要 科 学 确 定 考 核 测 试 内 容, 严 格 考 核 测 试 办 法 和 程 序, 切 实 做 到 公 平 公 正 二 过 程 考 核 ( 一 ) 凡 参 与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的 中 职 学 校 高 职 院 校 试 点 专 业 录 取 ( 通 过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办 理 了 录 取 手 续 ) 并 注 册 了 相 应 学 籍 的 学 生, 均 由 相 关 学 校 对 其 进 行 过 程 考 核 经 过 程 考 核 认 定 合 格 的 学 生, 方 可 参 加 转 段 综 合 测 试 ( 二 ) 过 程 考 核 的 主 要 内 容 : 1. 思 想 品 德 情 况 : 包 括 三 年 期 间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校 纪 校 规 社 会 公 德 的 情 况, 参 加 学 校 或 班 级 组 织 的 思 想 教 育 活 动 政 治 学 习 和 社 会 公 益 活 动 的 情 况, 及 其 他 体 现 学 生 思 想 品 德 的 情 况 2. 学 习 情 况 : 包 括 按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课 程 方 案 中 职 段 或 高 职 段 必 修 课 和 规 定 学 分 内 应 修 选 修 课 的 学 习 情 况 ( 含 初 次 考 试 成 绩 情 况 和 补 考 成 绩 情 况 ) 3. 参 加 社 会 实 践 活 动 全 国 及 全 省 职 业 院 校 技 能 大 赛 和 获 得 技 能 证 书 的 情 况 4. 身 体 健 康 状 况 5. 其 他 体 现 学 生 特 长 和 全 面 发 展 方 面 的 情 况 ( 三 ) 过 程 考 核 工 作 由 试 点 中 职 学 校 或 高 职 院 校 具 体 实 施, 对 应 36
43 的 本 科 高 校 参 与 试 点 学 校 双 方 要 共 同 制 定 过 程 考 核 方 案, 包 括 考 核 的 具 体 内 容 标 准 方 式 程 序 结 果 公 示 办 法 等 ; 过 程 考 核 方 案 要 在 学 生 入 学 后 第 一 个 学 期 向 学 生 公 布, 并 报 我 厅 备 案 ( 四 ) 有 下 列 情 况 之 一 的, 认 定 为 过 程 考 核 不 合 格 : 1. 在 中 职 或 高 职 学 习 期 间 因 触 犯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受 到 过 司 法 机 关 刑 事 处 罚 或 治 安 管 理 处 罚 的 2. 在 中 职 或 高 职 学 习 期 间 因 考 试 作 弊 或 其 他 违 反 学 校 规 章 制 度 的 行 为, 受 到 过 学 校 记 过 以 上 处 分 的 ; 或 受 到 学 校 警 告 严 重 警 告 处 分 尚 未 解 除 的 3. 在 中 职 或 高 职 学 习 期 间, 有 4 门 及 以 上 课 程 ( 含 必 修 课 和 规 定 学 分 内 的 应 修 选 修 课, 下 同 ) 初 次 考 试 不 及 格 的 ; 或 有 1-3 门 课 程 初 次 考 试 不 及 格, 经 一 次 补 考 仍 有 1 门 及 以 上 课 程 不 及 格 的 4. 按 照 教 育 部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招 生 体 检 工 作 指 导 意 见 规 定, 身 体 不 适 宜 所 学 专 业 继 续 学 习 的 三 综 合 测 试 ( 一 )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在 三 年 中 职 或 高 职 学 习 结 束 后 转 入 本 科 阶 段 学 习 前, 必 须 对 过 程 考 核 合 格 的 学 生 进 行 综 合 测 试, 经 综 合 测 试 合 格 的 学 生 方 可 转 入 本 科 段 学 习 ( 二 ) 参 加 综 合 测 试 的 中 职 学 生 需 参 加 当 年 我 省 春 季 高 考 报 名, 高 职 学 生 需 参 加 当 年 我 省 专 升 本 考 试 报 名 ( 三 ) 综 合 测 试 的 内 容 以 确 定 的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为 基 础, 重 点 对 学 生 文 化 基 础 知 识 专 业 基 础 知 识 专 业 基 本 技 能 进 37
44 行 考 核 具 体 测 试 科 目 和 办 法 另 行 制 定 四 获 奖 学 生 的 奖 励 政 策 过 程 考 核 合 格 的 学 生 三 年 在 校 期 间 参 加 全 国 及 全 省 职 业 院 校 技 能 大 赛 成 绩 优 异 的 ( 获 国 家 级 三 等 奖 及 以 上 省 级 一 等 奖 ), 在 参 加 转 段 当 年 春 季 高 考 或 专 升 本 考 试 报 名 后, 可 以 免 于 综 合 测 试 专 业 基 础 知 识 和 专 业 基 本 技 能 的 测 试 五 组 织 实 施 工 作 ( 一 ) 转 段 考 核 测 试 工 作 在 我 厅 的 统 一 领 导 下, 由 各 相 关 学 校 负 责 具 体 实 施 各 校 均 要 成 立 转 段 考 核 测 试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并 明 确 具 体 工 作 部 门, 负 责 转 段 考 核 测 试 的 领 导 协 调 和 组 织 实 施 ( 二 ) 要 严 格 程 序, 严 肃 纪 律, 确 保 转 段 考 核 测 试 工 作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各 相 关 学 校 要 按 要 求 认 真 制 定 并 及 时 公 开 考 核 测 试 工 作 方 案, 严 格 考 核 程 序, 严 密 组 织 考 核 各 环 节 工 作, 及 时 公 示 考 核 测 试 结 果 中 职 学 校 高 职 院 校 每 个 阶 段 的 过 程 考 核 结 果 经 公 示 无 异 议 后, 应 及 时 报 相 关 本 科 高 校 备 案 ; 综 合 测 试 结 果 也 应 及 时 抄 送 相 关 学 校, 并 通 知 考 生 本 人 ; 参 加 全 国 及 全 省 职 业 院 校 技 能 大 赛 获 奖 人 员 名 单 要 经 我 厅 职 成 教 处 核 实 无 误 后, 由 中 职 学 校 高 职 院 校 在 综 合 测 试 工 作 开 始 前 分 别 报 送 相 关 本 科 高 校 和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 三 ) 转 段 考 核 测 试 工 作 是 我 省 开 展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试 点 工 作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涉 及 到 每 个 相 关 学 生 和 家 庭 的 切 身 利 益, 政 策 性 原 则 性 强, 各 相 关 学 校 务 必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做 好 各 环 节 的 工 作, 并 自 觉 接 受 社 会 各 方 面 的 监 督 各 校 纪 检 监 察 组 织 要 加 强 对 转 段 考 核 测 试 38
45 工 作 全 过 程 的 监 督 和 检 查, 对 在 考 核 测 试 工 作 中 徇 私 舞 弊 违 规 操 作 的 人 员, 要 按 照 教 师 和 干 部 管 理 权 限 和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严 肃 查 处, 情 节 严 重 的 追 究 相 关 领 导 责 任 同 时, 我 厅 将 根 据 学 校 违 规 情 节 轻 重 及 社 会 影 响 程 度, 给 予 通 报 批 评 调 减 学 校 下 年 度 招 生 计 划 直 至 取 消 参 加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试 点 资 格 的 相 应 处 理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2013 年 12 月 30 日 39
46 关 于 做 好 2014 年 职 业 院 校 与 本 科 高 校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试 点 工 作 的 通 知 鲁 教 高 字 号 各 市 教 育 局, 各 高 等 学 校 有 关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 按 照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鲁 政 发 号 文 件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政 办 字 号 ) 要 求, 经 研 究 决 定, 在 2013 年 开 展 3+4 和 3+2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试 点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本 着 分 批 实 施 稳 步 推 进 的 原 则, 逐 步 扩 大 试 点 院 校 范 围 和 专 业 覆 盖 面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工 作 重 在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改 革 和 课 程 体 系 建 设 具 体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扩 大 试 点 的 本 科 高 校 和 本 科 专 业 参 与 2014 年 扩 大 试 点 的 本 科 高 校 范 围 为 : 办 学 时 间 较 长 办 学 基 础 较 好 的 山 东 省 高 等 教 育 名 校 建 设 工 程 立 项 建 设 单 位 试 点 专 业 为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急 需 的 应 用 型 本 科 专 业 专 业 点 数 :2014 年 试 点 专 业 点 由 2013 年 的 22 个 扩 大 到 50 个 左 右 经 组 织 专 家 遴 选, 共 选 择 可 与 高 职 中 职 学 校 对 接 的 本 科 专 业 26 个 本 科 专 业 和 设 点 高 校 名 单 见 附 件 1 二 衔 接 学 校 范 围 和 专 业 ( 一 ) 衔 接 高 职 院 校 范 围 和 专 业 高 职 院 校 范 围 :2014 年 参 与 衔 接 的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主 要 是 国 家 示 范 性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和 国 家 骨 干 高 职 院 校 及 个 别 教 学 改 革 成 效 突 出 的 40
47 省 技 能 型 特 色 名 校 立 项 建 设 单 位, 具 体 名 单 见 附 件 2 高 职 专 业 范 围 : 参 与 衔 接 的 高 职 专 业 应 具 有 良 好 的 办 学 条 件, 有 较 强 的 人 才 培 养 和 课 程 开 发 能 力, 能 够 保 证 高 质 量 完 成 贯 通 培 养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的 制 定 和 课 程 开 发 任 务 并 组 织 实 施, 原 则 上 限 国 家 级 或 省 级 品 牌 特 色 专 业 每 所 学 校 可 衔 接 专 业 数 量 见 附 件 2 ( 二 ) 衔 接 中 职 学 校 范 围 和 专 业 中 职 学 校 范 围 :2014 年 参 与 衔 接 的 中 职 学 校 主 要 是 整 体 办 学 条 件 好 师 资 水 平 高 课 改 能 力 强 且 牵 头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开 发 任 务, 在 省 级 以 上 职 业 院 校 技 能 大 赛 获 得 优 异 成 绩 的 国 家 级 中 职 改 革 示 范 校 和 优 质 特 色 学 校 具 体 名 单 见 附 件 3 中 职 专 业 范 围 : 按 附 件 3 划 定 的 专 业 办 理 三 专 业 衔 接 工 作 要 求 本 科 专 业 点 与 职 业 院 校 专 业 点 进 行 衔 接 时, 应 遵 循 如 下 工 作 要 求 : ( 一 ) 本 科 高 校 的 1 个 专 业 点, 原 则 上 只 选 择 3+4 或 3+2 其 中 的 一 种 模 式 进 行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不 同 时 实 施 两 种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附 件 1 中 试 点 专 业 贯 通 培 养 模 式 的 选 择, 由 设 点 本 科 高 校 与 相 关 高 职 ( 或 中 职 ) 学 校 协 商 确 定 ( 二 ) 本 科 专 业 点 与 高 职 ( 中 职 ) 专 业 点 原 则 上 实 行 一 一 对 应 衔 接,1 个 本 科 专 业 点 不 同 时 衔 接 多 个 高 职 ( 中 职 ) 专 业 点,1 个 高 职 ( 中 职 ) 专 业 点 不 得 衔 接 多 个 本 科 专 业 点 ( 三 ) 本 科 高 校 不 同 的 专 业 点 可 以 与 相 同 或 不 同 的 高 职 ( 中 职 ) 41
48 学 校 进 行 衔 接, 同 一 所 高 职 ( 中 职 ) 学 校 不 同 的 专 业 点 可 以 与 相 同 或 不 同 的 本 科 高 校 进 行 衔 接 四 专 业 衔 接 结 果 上 报 请 有 关 学 校 根 据 本 通 知 要 求, 结 合 专 业 设 置 情 况 和 人 才 培 养 方 向, 尽 快 做 好 对 口 贯 通 培 养 工 作 衔 接 衔 接 条 件 成 熟 合 作 方 向 确 定 的, 双 方 应 签 订 合 作 协 议, 由 本 科 高 校 负 责, 以 正 式 文 件 上 报 我 厅 高 教 处 和 职 成 教 处, 上 报 文 件 附 件 包 括 合 作 协 议 职 业 院 校 与 本 科 高 校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试 点 专 业 呈 报 表 ( 附 件 4), 并 将 职 业 院 校 与 本 科 高 校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试 点 专 业 呈 报 表 同 时 发 送 至 [email protected] 和 [email protected] 合 作 意 向 文 件 上 报 截 止 时 间 为 2014 年 1 月 31 日 我 厅 将 根 据 上 述 范 围 内 的 衔 接 情 况, 经 综 合 研 究 后 正 式 批 复 实 施 附 件 : 年 纳 入 3+4 和 3+2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试 点 范 围 的 本 科 专 业 和 设 点 高 校 名 单 年 高 职 院 校 与 本 科 高 校 3+2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专 业 设 置 方 案 年 中 职 学 校 与 本 科 高 校 3+4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专 业 设 置 方 案 4. 职 业 院 校 与 本 科 高 校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试 点 专 业 呈 报 表 42
49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附 件 1: 2014 年 纳 入 3+4 和 3+2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试 点 范 围 的 本 科 专 业 和 设 点 高 校 名 单 序 号 专 业 名 称 专 业 代 码 专 业 点 数 学 校 名 称 1 国 际 经 济 与 贸 易 烟 台 大 学 2 机 械 工 程 青 岛 科 技 大 学 青 岛 理 工 大 学 3 机 械 设 计 制 造 及 其 自 动 化 青 岛 农 业 大 学 山 东 交 通 学 院 4 材 料 成 型 及 控 制 工 程 齐 鲁 工 业 大 学 青 岛 科 技 大 学 5 机 械 电 子 工 程 山 东 农 业 大 学 6 车 辆 工 程 聊 城 大 学 青 岛 理 工 大 学 临 沂 大 学 7 电 气 工 程 及 其 自 动 化 齐 鲁 工 业 大 学 青 岛 科 技 大 学 8 电 子 信 息 工 程 青 岛 理 工 大 学 9 自 动 化 潍 坊 学 院 10 计 算 机 科 学 与 技 术 山 东 交 通 学 院 潍 坊 学 院 11 软 件 工 程 青 岛 科 技 大 学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12 网 络 工 程 曲 阜 师 范 大 学 13 土 木 工 程 山 东 交 通 学 院 烟 台 大 学 14 化 学 工 程 与 工 艺 青 岛 农 业 大 学 烟 台 大 学 15 服 装 设 计 与 工 程 青 岛 大 学 16 食 品 科 学 与 工 程 青 岛 农 业 大 学 山 东 师 范 大 学 43
50 序 号 专 业 名 称 专 业 代 码 专 业 点 数 学 校 名 称 17 园 林 临 沂 大 学 18 中 药 学 山 东 中 医 药 大 学 19 工 程 管 理 鲁 东 大 学 青 岛 理 工 大 学 20 市 场 营 销 潍 坊 学 院 21 物 流 管 理 聊 城 大 学 22 酒 店 管 理 济 南 大 学 23 视 觉 传 达 设 计 山 东 工 艺 美 术 学 院 24 电 子 信 息 科 学 与 技 术 T 1 齐 鲁 工 业 大 学 25 会 计 学 K 2 聊 城 大 学 临 沂 大 学 26 旅 游 管 理 K 2 鲁 东 大 学 山 东 师 范 大 学 注 : 上 述 设 点 高 校 及 专 业 点, 如 果 与 附 件 2 中 的 高 职 院 校 或 附 件 3 中 的 中 职 学 校 对 接 成 功, 并 经 省 教 育 厅 正 式 批 复 后, 从 2014 年 起 开 始 招 生 ; 如 果 对 接 不 成 功, 则 在 以 后 的 工 作 安 排 中 重 新 考 虑 44
51 附 件 2: 2014 年 高 职 院 校 与 本 科 高 校 3+2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专 业 设 置 方 案 序 号 高 职 院 校 2013 年 已 举 办 3+2 专 业 点 数 2014 年 可 新 增 3+2 专 业 点 数 合 计 1 威 海 职 业 学 院 青 岛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淄 博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商 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日 照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科 技 职 业 学 院 烟 台 职 业 学 院 滨 州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职 业 学 院 东 营 职 业 学 院 青 岛 港 湾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济 南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畜 牧 兽 医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交 通 职 业 学 院 潍 坊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旅 游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外 贸 职 业 学 院 合 计
52 附 件 3: 2014 年 中 职 学 校 与 本 科 高 校 3+4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专 业 设 置 方 案 序 2013 年 已 举 办 2014 年 可 新 增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号 3+4 专 业 点 数 3+4 专 业 点 数 合 计 建 议 新 增 3+4 专 业 建 议 对 应 本 科 专 业 1 德 州 交 通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青 岛 华 夏 职 业 教 育 中 心 青 岛 电 子 学 校 电 气 技 术 应 用 电 气 工 程 及 其 自 动 化 电 气 工 程 与 自 动 化 4 山 东 轻 工 工 程 学 校 机 电 技 术 应 用 机 械 设 计 制 造 及 其 自 动 化 机 械 工 程 及 自 动 化 电 气 工 程 及 其 自 动 化 5 胶 南 市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数 控 技 术 应 用 机 械 设 计 制 造 及 其 自 动 化 材 料 成 型 及 控 制 工 程 6 山 东 省 潍 坊 商 业 学 校 物 流 服 务 与 管 理 物 流 管 理 7 寿 光 市 职 业 教 育 中 心 学 校 潍 坊 科 技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诸 城 市 福 田 汽 车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淄 博 建 筑 工 程 学 校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土 木 工 程 建 筑 学 工 程 造 价 工 程 管 理 11 山 东 省 淄 博 市 工 业 学 校 数 字 媒 体 技 术 应 用 数 字 媒 体 技 术 计 算 机 科 学 与 技 术 12 枣 庄 市 薛 城 区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数 控 技 术 应 用 机 械 设 计 制 造 及 其 自 动 化 材 料 成 型 及 控 制 工 程 序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2013 年 已 举 办 2014 年 可 新 增 合 计 建 议 新 增 3+4 专 业 建 议 对 应 本 科 专 业 46
53 号 3+4 专 业 点 数 3+4 专 业 点 数 13 烟 台 船 舶 工 业 学 校 机 电 设 备 安 装 与 维 修 机 械 设 计 制 造 及 其 自 动 化 机 械 工 程 及 自 动 化 电 气 工 程 及 其 自 动 化 14 烟 台 经 济 学 校 服 装 设 计 与 工 艺 服 装 设 计 与 工 艺 教 育 服 装 设 计 与 工 程 15 曲 阜 中 医 药 学 校 中 药 中 药 学 中 草 药 栽 培 与 鉴 定 中 药 资 源 与 开 发 16 济 南 市 历 城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数 控 技 术 应 用 17 威 海 工 业 技 术 学 校 模 具 制 造 技 术 合 计 机 械 设 计 制 造 及 其 自 动 化 材 料 成 型 及 控 制 工 程 机 械 设 计 制 造 及 其 自 动 化 材 料 成 型 及 控 制 工 程 47
54 附 件 4: 职 业 院 校 与 本 科 高 校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试 点 专 业 呈 报 表 本 科 高 校 名 称 ( 盖 章 ) 中 职 或 高 职 院 校 名 称 ( 盖 章 ) 本 科 专 业 名 专 业 中 职 或 高 职 专 业 称 代 码 专 业 名 称 代 码 本 科 高 校 本 专 业 负 责 人 姓 名 电 话 中 职 或 高 职 院 校 本 专 业 负 责 人 姓 名 电 话 注 : 该 表 随 正 式 文 件 上 报, 并 发 送 至 [email protected] 和 [email protected] 48
55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2014 年 春 季 高 考 工 作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鲁 招 考 委 号 各 市 招 生 委 员 会 教 育 局, 各 高 等 学 校, 省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 为 深 入 贯 彻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建 设 适 应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的 意 见 ( 鲁 政 发 号 ) 和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鲁 政 发 号 文 件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政 办 字 号 ) 精 神, 根 据 教 育 部 有 关 要 求, 研 究 制 定 了 山 东 省 2014 年 春 季 高 考 工 作 实 施 意 见,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山 东 省 招 生 考 试 委 员 会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山 东 省 2014 年 春 季 高 考 工 作 实 施 意 见 一 招 生 计 划 2014 年 我 省 春 季 高 考 招 生 在 农 林 果 蔬 畜 牧 养 殖 资 源 环 境 土 木 水 利 信 息 技 术 电 力 电 子 机 电 交 通 制 造 维 修 化 工 医 药 纺 织 服 装 医 学 护 理 财 会 金 融 商 品 贸 易 餐 饮 加 工 旅 游 服 务 文 秘 服 务 教 育 49
56 文 化 等 18 个 专 业 类 别 38 个 专 业 类 目 中 安 排 招 生 计 划, 该 计 划 纳 入 招 生 院 校 当 年 招 生 总 规 模 招 生 院 校 在 编 制 分 专 业 招 生 计 划 时, 要 明 确 各 专 业 分 专 业 类 目 的 招 生 人 数 招 生 院 校 及 专 业 招 生 计 划 将 在 填 报 志 愿 前 向 社 会 公 布 参 与 高 职 与 本 科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 3+2 ) 试 点 的 高 职 院 校 要 安 排 适 当 的 试 点 专 业 计 划 招 收 春 季 高 考 考 生 二 报 名 与 体 检 ( 一 ) 报 名 春 季 高 考 报 名 工 作 的 具 体 事 项, 由 山 东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负 责 布 置 2014 年 18 个 招 生 专 业 类 别 及 涵 盖 专 业 范 围 见 附 件 18 个 专 业 类 别 中 未 涵 盖 的 专 业, 考 生 需 要 选 报 相 近 的 专 业 类 别 ( 二 ) 体 检 考 生 需 在 报 名 的 县 ( 市 区 ) 招 生 办 公 室 指 定 的 县 级 以 上 医 院 进 行 体 检, 录 取 后 招 生 学 校 进 行 身 体 复 查 因 弄 虚 作 假 导 致 体 检 结 论 与 本 人 身 体 状 况 不 符 者, 将 按 教 育 部 的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处 理 三 考 试 按 照 山 东 省 春 季 高 考 知 识 + 技 能 考 试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 试 行 ) ( 鲁 教 学 发 号 ) 要 求,2014 年 我 省 春 季 高 考 分 知 识 和 技 能 两 部 分 分 别 组 织 实 施 ( 一 ) 知 识 部 分 1. 试 题 命 制 印 刷 运 送 保 管 春 季 高 考 属 省 级 教 育 统 一 考 试, 试 题 答 案 及 评 分 标 准 在 启 封 前 属 国 50
57 家 机 密 级 材 料, 启 封 到 使 用 完 毕 前 属 国 家 秘 密 级 材 料 有 关 单 位 要 认 真 落 实 试 题 命 题 印 刷 运 送 保 管 等 环 节 上 的 安 全 保 密 措 施, 确 保 万 无 一 失 试 题 命 制 工 作 由 指 定 单 位 负 责, 实 行 封 闭 式 管 理 试 题 印 刷 由 保 密 印 刷 厂 承 担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分 别 与 有 关 单 位 签 订 试 题 命 制 和 试 题 印 刷 协 议 各 市 招 生 ( 考 试 ) 办 公 室 ( 院 中 心 ) 于 5 月 8 日 领 取 试 题 考 试 结 束 后, 于 5 月 12 日 将 试 卷 送 至 指 定 评 卷 点 2. 考 试 科 目 2014 年 春 季 高 考 知 识 部 分 的 考 试 科 目 为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专 业 知 识 各 科 满 分 分 值 : 语 文 数 学 各 120 分, 英 语 80 分, 专 业 知 识 200 分 考 试 试 题 仍 然 分 客 观 题 和 主 观 题 两 部 分 山 东 省 2014 年 春 季 高 考 考 试 说 明 由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会 同 省 教 学 研 究 室 负 责 编 制 3. 考 试 安 排 2014 年 我 省 春 季 高 考 知 识 部 分 的 考 试 时 间 为 5 月 10 日 至 11 日 具 体 时 间 安 排 如 下 : 5 月 10 日 5 月 11 日 上 午 9:00 11:30 语 文 9:00 11:00 数 学 下 午 15:00 17:00 15:00 16:00 专 业 知 识 英 语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统 一 编 排 考 场 和 座 位 号, 由 各 市 招 生 ( 考 试 ) 办 公 室 ( 院 中 心 ) 打 印 山 东 省 2014 年 春 季 高 考 统 一 考 试 准 考 证, 并 在 考 试 前 发 给 考 生 考 生 持 山 东 省 2014 年 春 季 高 考 统 一 考 试 准 考 证 第 二 代 身 份 证 参 加 全 省 统 一 考 试 考 试 的 考 点 考 场 仍 由 各 市 招 生 ( 考 试 ) 办 公 室 ( 院 中 心 ) 集 中 设 置 考 试 的 组 织 实 施 均 按 照 山 东 省 2014 年 春 季 高 考 考 务 工 作 实 施 细 则 51
58 ( 由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制 定 后 另 发 ) 的 要 求 执 行 4. 评 卷 统 分 春 季 高 考 知 识 部 分 的 考 试 评 卷 统 分 工 作 由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统 一 管 理, 于 5 月 12 日 至 21 日 进 行 所 有 考 试 科 目 实 行 网 上 阅 卷 方 式 客 观 答 卷 由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负 责 评 阅, 主 观 答 卷 评 阅 由 评 卷 点 负 责 具 体 实 施 评 卷 是 招 生 考 试 工 作 的 重 要 环 节, 评 卷 点 要 成 立 以 学 校 负 责 人 为 组 长 的 评 卷 工 作 领 导 小 组, 加 强 对 评 卷 工 作 的 组 织 与 管 理 从 人 员 组 成 评 卷 场 所 评 卷 设 备 到 评 卷 工 作 的 规 章 制 度 工 作 程 序 安 全 保 密 后 勤 保 障 等 环 节 都 要 制 定 严 密 的 计 划, 提 前 做 好 各 项 准 备 工 作 要 进 一 步 完 善 工 作 机 制, 强 化 评 卷 过 程 的 管 理, 严 守 评 卷 纪 律, 严 格 掌 握 评 分 标 准, 确 保 评 卷 质 量 ( 二 ) 技 能 部 分 年, 我 省 春 季 高 考 技 能 部 分 的 考 试 按 照 已 公 布 的 38 个 专 业 类 目 由 省 确 定 的 主 考 院 校 分 别 组 织 实 施 考 试 时 间 为 3 月 10 日 -31 日 2. 技 能 科 目 考 试 分 值 为 230 分, 按 考 生 实 际 得 分 与 知 识 部 分 各 科 实 际 得 分 一 起 计 入 考 生 总 分 3. 各 专 业 类 目 主 考 院 校 具 体 考 试 时 间 由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另 文 公 布 考 试 方 面 的 具 体 要 求 由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另 行 安 排 四 填 报 志 愿 2014 年 我 省 春 季 高 考 招 生 实 行 网 上 填 报 志 愿 考 生 本 人 依 据 2014 年 山 东 省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填 报 志 愿 指 南 公 布 的 院 校 招 生 计 划, 按 在 县 ( 市 区 ) 招 生 办 公 室 报 名 时 已 填 报 的 专 业 类 别 和 专 业 类 目, 选 择 相 应 的 学 校 和 52
59 专 业 志 愿, 不 能 跨 类 别 和 类 目 填 报, 否 则 将 无 法 进 行 投 档, 由 此 造 成 的 后 果 由 考 生 本 人 负 责 春 季 高 考 的 本 科 专 科 招 生 均 实 行 征 集 志 愿, 随 夏 季 高 考 相 应 批 次 志 愿 的 填 报 时 间 同 步 进 行 本 科 填 报 志 愿 前 划 定 本 科 填 报 志 愿 资 格 线, 专 科 填 报 志 愿 前 划 定 专 科 填 报 志 愿 资 格 线 志 愿 填 报 的 办 法 和 时 间 另 文 通 知 五 投 档 录 取 春 季 高 考 的 录 取 工 作 在 省 招 生 考 试 委 员 会 领 导 下 进 行 投 档 时, 按 照 各 类 目 考 生 成 绩 及 各 专 业 类 目 的 招 生 计 划, 分 别 划 定 各 专 业 类 目 的 最 低 录 取 控 制 分 数 线 ; 在 各 专 业 类 目 最 低 录 取 控 制 分 数 线 上, 按 照 规 定 投 档 比 例 及 考 生 填 报 的 志 愿 投 档 招 生 院 校 按 考 生 成 绩, 分 专 业 类 目 由 高 分 到 低 分 依 次 录 取 六 新 生 入 学 报 到 和 复 查 经 高 校 录 取 的 新 生, 按 照 录 取 高 校 的 要 求, 凭 入 学 通 知 书 和 准 考 证 居 民 身 份 证 等 到 高 校 办 理 报 到 手 续 不 能 按 时 报 到 的, 应 向 高 校 提 出 书 面 申 请, 经 同 意 后 可 延 期 报 到 对 未 经 同 意 逾 期 不 报 到 的 考 生, 视 为 自 行 放 弃 入 学 资 格 新 生 入 学 后, 高 校 要 按 要 求 对 录 取 新 生 进 行 复 查, 凡 不 符 合 报 考 条 件 或 有 舞 弊 行 为 的, 一 律 取 消 其 入 学 资 格 七 信 息 公 开 公 示 ( 一 )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负 责 公 布 有 关 招 生 政 策 招 生 计 划 考 生 咨 询 及 申 诉 渠 道 重 大 违 规 事 件 及 处 理 结 果 考 生 考 试 成 绩 和 录 取 结 果 的 查 询 办 法 填 报 志 愿 和 录 取 时 间 安 排 征 集 志 愿 高 校 分 专 业 缺 额 计 划 等 ( 二 ) 高 校 负 责 在 其 网 站 上 公 布 本 校 招 生 计 划 招 生 章 程 录 取 结 果 53
60 查 询 办 法 ( 三 ) 各 级 招 生 考 试 机 构 有 关 高 校 要 在 公 示 有 关 信 息 的 同 时, 提 供 举 报 电 子 邮 箱 电 话 号 码 受 理 举 报 的 单 位 的 通 讯 地 址, 并 按 照 国 家 有 关 信 访 规 定 及 时 调 查 处 理 附 件 : 2014 年 春 季 高 考 招 生 专 业 类 别 及 涵 盖 专 业 范 围 序 号 1 专 业 类 别 农 林 果 蔬 专 业 类 目 农 作 物 生 产 林 果 蔬 菜 生 产 涵 盖 专 业 植 物 及 植 物 生 理 学 土 壤 肥 料 学 农 业 气 象 学 生 物 技 术 农 作 物 生 产 技 术 ( 北 方 本 ) 设 施 农 业 生 产 技 术 现 代 农 艺 技 术 种 子 生 产 与 经 营 植 物 保 护 果 树 生 产 技 术 ( 北 方 本 ) 蔬 菜 生 产 技 术 ( 北 方 本 ) 花 卉 生 产 技 术 茶 叶 生 产 与 加 工 中 草 药 种 植 棉 花 加 工 与 检 验 烟 草 生 产 与 加 工 现 代 林 业 技 术 森 林 资 源 保 护 与 管 理 园 林 技 术 园 林 绿 化 农 产 品 保 鲜 与 加 工 粮 油 贮 藏 加 工 技 术 2 畜 牧 养 殖 畜 牧 养 殖 畜 禽 生 产 与 疾 病 防 治 特 种 动 物 养 殖 畜 牧 兽 医 宠 物 养 护 与 经 营 淡 水 养 殖 海 水 生 态 养 殖 航 海 捕 捞 3 资 源 环 境 采 矿 技 术 农 村 环 境 监 测 国 土 资 源 调 查 地 质 调 查 与 找 矿 水 文 地 质 与 工 程 地 质 勘 察 地 球 物 理 勘 探 钻 探 工 程 技 术 掘 进 工 程 技 术 采 矿 技 术 石 油 钻 井 石 油 天 然 气 开 采 石 油 地 质 录 井 与 测 井 矿 井 通 风 与 安 全 矿 井 建 设 选 矿 技 术 环 境 监 测 技 术 环 境 管 理 环 境 治 理 技 术 生 态 环 境 保 护 雷 电 防 护 技 术 石 油 与 天 然 气 贮 运 煤 炭 综 合 利 用 城 市 燃 气 输 配 与 应 用 4 土 建 水 利 工 程 算 量 工 程 测 量 施 工 技 术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建 筑 装 饰 古 建 筑 修 缮 与 仿 建 城 镇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建 筑 设 备 安 装 楼 宇 智 能 化 设 备 安 装 与 运 行 供 热 通 风 与 空 调 施 工 运 行 建 筑 表 现 给 排 水 工 程 施 工 与 运 行 市 政 工 程 施 工 道 路 与 桥 梁 工 程 施 工 铁 道 施 工 与 养 护 水 利 水 电 工 程 施 工 工 程 测 量 土 建 工 程 检 测 农 业 与 农 村 用 水 岩 土 工 程 勘 察 与 施 工 地 质 灾 害 调 查 与 治 理 施 工 地 质 与 测 量 水 文 与 水 资 源 勘 测 公 路 养 护 与 管 理 物 业 管 理 54
61 序 号 专 业 类 别 信 息 技 术 电 力 电 子 机 电 交 通 制 造 维 修 化 工 医 药 纺 织 服 装 专 业 类 目 网 站 建 设 影 像 处 理 网 络 搭 建 电 工 技 术 电 子 技 术 机 电 技 术 汽 车 维 修 技 术 机 械 制 造 技 术 机 械 维 修 技 术 涵 盖 专 业 计 算 机 应 用 数 字 媒 体 技 术 应 用 计 算 机 平 面 设 计 计 算 机 动 漫 与 游 戏 制 作 计 算 机 网 络 技 术 网 站 建 设 与 管 理 网 络 安 防 系 统 安 装 与 维 护 软 件 与 信 息 服 务 客 户 信 息 服 务 计 算 机 与 数 码 产 品 维 修 计 算 机 音 乐 制 作 动 漫 游 戏 网 页 美 术 设 计 数 字 影 像 技 术 影 像 与 影 视 技 术 广 播 影 视 节 目 制 作 平 面 媒 体 印 制 技 术 电 子 技 术 应 用 通 信 技 术 通 信 运 营 服 务 通 信 系 统 工 程 安 装 与 维 护 邮 政 通 信 管 理 电 子 电 器 应 用 与 维 修 铁 道 信 号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信 号 业 电 子 材 料 与 元 器 件 制 造 微 电 子 技 术 与 器 件 制 造 火 电 厂 热 工 仪 表 安 装 与 检 修 火 电 厂 集 控 运 行 发 电 厂 及 变 电 站 电 气 设 备 继 电 保 护 及 自 动 装 置 调 试 维 护 输 配 电 线 路 施 工 与 运 行 供 用 电 技 术 农 村 电 气 技 术 电 气 化 铁 道 供 电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供 电 电 气 运 行 与 控 制 电 气 技 术 应 用 矿 山 机 电 水 电 厂 机 电 设 备 安 装 与 运 行 火 电 厂 热 力 设 备 运 行 与 检 修 火 电 厂 热 力 设 备 安 装 水 泵 站 机 电 设 备 安 装 与 运 行 机 电 技 术 应 用 汽 车 电 子 技 术 应 用 机 电 产 品 检 测 技 术 应 用 机 电 设 备 安 装 与 维 修 工 业 自 动 化 仪 表 及 应 用 光 电 仪 器 制 造 与 维 修 化 工 仪 表 及 自 动 化 船 舶 电 气 技 术 船 舶 通 信 与 导 航 汽 车 运 用 与 维 修 汽 车 车 身 修 复 汽 车 美 容 与 装 潢 铁 道 运 输 管 理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运 营 管 理 船 舶 驾 驶 轮 机 管 理 船 舶 水 手 与 机 工 外 轮 理 货 船 舶 检 验 工 程 潜 水 水 路 运 输 管 理 民 航 运 输 航 空 油 料 管 理 公 路 运 输 管 理 机 械 制 造 技 术 机 械 加 工 技 术 数 控 技 术 应 用 模 具 制 造 技 术 船 舶 制 造 与 修 理 金 属 热 加 工 焊 接 技 术 应 用 金 属 表 面 处 理 技 术 应 用 农 业 机 械 使 用 与 维 护 矿 山 机 械 运 行 与 维 修 工 程 机 械 运 用 与 维 修 钢 铁 装 备 运 行 与 维 护 有 色 装 备 运 行 与 维 护 建 材 装 备 运 行 与 维 护 钢 铁 冶 炼 制 冷 和 空 调 设 备 运 行 与 维 修 金 属 压 力 加 工 有 色 金 属 冶 炼 船 舶 机 械 装 置 安 装 与 维 修 医 疗 设 备 安 装 与 维 护 化 工 机 械 与 设 备 电 力 机 车 运 用 与 检 修 内 燃 机 车 运 用 与 检 修 铁 道 车 辆 运 用 与 检 修 城 市 轨 道 交 通 车 辆 运 用 与 检 修 飞 机 维 修 医 疗 器 械 维 修 与 营 销 制 药 设 备 维 修 港 口 机 械 运 行 与 维 护 钟 表 维 修 风 电 场 机 电 设 备 运 行 与 维 护 汽 车 制 造 与 检 修 电 机 电 器 制 造 与 维 修 化 工 分 析 化 学 工 艺 工 业 分 析 与 检 验 石 油 炼 制 精 细 化 工 生 物 化 工 高 分 子 材 料 检 验 化 工 加 工 工 艺 橡 胶 工 艺 林 产 化 工 火 炸 药 技 术 花 炮 生 产 与 管 理 医 学 生 物 生 产 技 术 技 术 药 剂 中 药 中 药 制 药 制 药 技 术 生 物 技 术 制 药 药 品 食 品 检 验 中 药 实 践 食 品 生 物 工 艺 硅 酸 盐 工 艺 及 工 业 控 制 火 电 厂 水 处 理 及 化 学 监 督 塑 料 成 药 学 实 践 型 服 装 电 脑 款 式 设 计 服 装 手 工 制 版 与 缝 制 纺 织 技 术 及 营 销 丝 绸 工 艺 染 整 技 术 针 织 工 艺 服 装 制 作 与 生 产 管 理 皮 革 工 艺 服 装 设 计 与 工 艺 服 装 展 示 与 礼 仪 皮 革 制 品 造 型 设 计 55
62 序 号 专 业 类 别 医 学 护 理 财 会 金 融 专 业 类 目 护 理 操 作 技 术 医 学 基 本 技 能 康 复 技 术 会 计 电 算 化 会 计 手 工 操 作 涵 盖 专 业 助 产 农 村 医 学 眼 视 光 与 配 镜 医 学 检 验 技 术 医 学 影 像 技 术 口 腔 修 复 工 艺 护 理 营 养 与 保 健 康 复 技 术 中 医 护 理 中 医 康 复 保 健 计 划 生 育 与 生 殖 健 康 咨 询 人 口 与 计 划 生 育 管 理 卫 生 信 息 管 理 中 医 医 药 卫 生 财 会 会 计 会 计 电 算 化 统 计 事 务 金 融 事 务 保 险 事 务 信 托 事 务 13 商 品 贸 易 商 业 销 售 技 巧 电 子 商 务 国 际 商 务 物 流 技 术 商 品 经 营 专 卖 品 经 营 连 锁 经 营 与 管 理 市 场 营 销 电 子 商 务 国 际 商 务 物 流 服 务 与 管 理 房 地 产 营 销 与 管 理 客 户 服 务 农 资 连 锁 经 营 与 管 理 农 产 品 营 销 与 储 运 * 餐 饮 加 工 旅 游 服 务 文 秘 服 务 教 育 文 化 小 学 教 育 * 中 餐 加 工 西 餐 烹 饪 饭 店 服 务 与 管 理 中 文 导 游 公 关 文 秘 学 前 教 育 中 餐 烹 饪 与 营 养 膳 食 西 餐 烹 饪 民 族 风 味 食 品 加 工 制 作 高 星 级 饭 店 运 营 与 管 理 旅 游 服 务 与 管 理 旅 游 外 语 导 游 服 务 景 区 服 务 与 管 理 会 展 服 务 与 管 理 航 空 服 务 办 公 室 文 员 文 秘 商 务 助 理 公 关 礼 仪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事 务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事 务 民 政 服 务 与 管 理 社 区 公 共 事 务 管 理 社 会 保 障 事 务 社 会 福 利 事 业 管 理 家 政 服 务 与 管 理 老 年 人 服 务 与 管 理 法 律 事 务 社 区 法 律 服 务 保 安 学 前 教 育 小 学 教 育 * 小 学 教 育 * 注 :* 本 专 业 类 别 及 专 业 类 目 仅 限 参 与 初 中 起 点 2+4 本 科 小 学 教 师 培 养 改 革 试 点 转 段 的 学 生 报 考 56
63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注 册 入 学 试 点 方 案 的 通 知 鲁 教 学 字 号 各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 现 将 山 东 省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注 册 入 学 试 点 方 案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山 东 省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注 册 入 学 试 点 方 案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2014 年 1 月 10 日 为 贯 彻 落 实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建 设 适 应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的 意 见 ( 鲁 政 发 号 ) 精 神, 根 据 教 育 部 关 于 积 极 推 进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考 试 招 生 制 度 改 革 的 指 导 意 见 ( 教 学 号 ) 和 山 东 省 2014 年 普 通 高 校 考 试 招 生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 鲁 教 学 发 号 印 发 ) 的 有 关 要 求, 我 省 决 定 自 2014 年 起 在 部 分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 以 下 称 高 职 学 校 ) 开 展 注 册 入 学 试 点 工 作, 试 点 方 案 如 下 : 一 目 标 任 务 更 好 的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需 要, 遵 循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人 才 选 拔 和 培 养 规 律, 深 入 推 进 素 质 教 育, 进 一 步 扩 大 高 校 招 生 自 主 权, 按 照 有 利 于 科 学 选 57
64 拔 人 才 促 进 学 生 健 康 发 展 和 维 护 社 会 公 平 的 原 则, 为 学 生 接 受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提 供 多 样 化 的 入 学 形 式, 建 立 健 全 适 合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特 点 的 考 试 招 生 制 度 二 试 点 学 校 范 围 办 学 行 为 规 范 培 养 质 量 较 高, 且 未 被 列 入 单 独 招 生 改 革 试 点 范 围 的 高 职 学 校, 可 根 据 社 会 需 求 和 本 校 办 学 条 件, 研 究 确 定 本 校 拟 试 行 注 册 入 学 的 专 业 和 招 生 计 划, 并 于 每 年 2 月 底 前 自 愿 申 请, 经 省 教 育 厅 批 准 后, 纳 入 高 职 学 校 注 册 入 学 试 点 范 围 每 年 4 月 底 前, 省 教 育 厅 完 成 对 学 校 申 请 的 审 核, 并 向 社 会 公 布 经 核 准 的 注 册 入 学 试 点 学 校 名 单 三 注 册 入 学 考 生 条 件 根 据 山 东 省 2014 年 普 通 高 校 考 试 招 生 工 作 实 施 方 案 规 定, 凡 参 加 我 省 当 年 春 季 或 夏 季 高 考 ( 以 下 统 称 高 考 ) 取 得 成 绩 且 在 高 考 统 招 批 次 录 取 时 未 被 录 取 的 考 生, 均 可 向 纳 入 试 点 范 围 的 高 职 学 校 申 请 注 册 入 学 凡 已 在 高 考 统 招 批 次 录 取 时 被 各 类 高 校 录 取 的 考 生, 一 律 不 得 再 申 请 注 册 入 学 四 招 生 章 程 与 招 生 计 划 ( 一 ) 招 生 章 程 各 试 点 学 校 要 根 据 教 育 部 和 我 省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规 定, 专 门 制 订 注 册 入 学 招 生 章 程, 并 于 当 年 5 月 底 前 报 省 教 育 厅 学 生 处 审 核 58
65 招 生 章 程 必 须 真 实 准 确, 表 述 规 范, 主 要 内 容 应 包 括 : 学 校 全 称, 校 址 ( 分 校 校 区 等 须 注 明 ), 办 学 层 次, 办 学 类 型, 分 专 业 招 生 人 数 及 有 关 说 明, 身 体 健 康 状 况 要 求, 高 考 成 绩 学 业 水 平 测 试 成 绩 和 技 能 考 试 成 绩 要 求, 录 取 规 则, 学 费 标 准, 颁 发 学 历 证 书 的 学 校 名 称 及 证 书 种 类, 联 系 电 话 网 址, 以 及 其 他 须 知 等 学 校 招 生 章 程 经 省 教 育 厅 审 核 同 意 后 向 社 会 公 布, 已 向 社 会 公 布 的 招 生 章 程 不 得 擅 自 更 改 ( 二 ) 招 生 计 划 凡 经 批 准 实 行 注 册 入 学 的 试 点 学 校, 须 在 省 核 定 的 招 生 总 计 划 内, 结 合 自 身 办 学 条 件 社 会 需 求 往 年 本 校 专 业 招 生 情 况 毕 业 生 就 业 情 况 等 因 素, 合 理 安 排 注 册 入 学 专 业 计 划 已 经 核 准 列 入 注 册 入 学 的 计 划, 不 得 转 为 统 招 批 次 的 计 划 ; 统 招 批 次 未 完 成 的 计 划, 可 以 转 为 注 册 入 学 计 划 各 高 校 须 严 格 按 照 招 生 计 划 对 申 请 注 册 入 学 的 考 生 注 册 录 取, 省 教 育 厅 将 在 招 生 计 划 内 对 录 取 考 生 进 行 入 学 复 查 和 学 籍 注 册 五 注 册 入 学 录 取 程 序 注 册 入 学 录 取 安 排 在 普 通 高 考 统 招 批 次 录 取 结 束 后, 通 过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专 门 设 立 的 网 上 管 理 平 台 进 行 注 册 设 两 个 轮 次, 每 轮 均 包 含 考 生 申 请 学 校 审 核 考 生 确 认 三 个 过 程 ; 凡 第 一 轮 符 合 条 件 未 注 册 成 功 的 考 生, 可 继 续 参 加 第 二 轮 申 请, 凡 已 成 功 注 册 的 考 生, 不 得 再 重 新 申 请 注 册 其 他 学 校 ; 经 两 轮 注 册 后 仍 未 完 成 计 划 的 学 校, 其 当 年 剩 余 计 划 作 废 录 取 工 作 的 具 体 要 求 由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另 行 制 定 59
66 六 入 学 后 相 关 政 策 ( 一 ) 注 册 入 学 招 生 计 划 与 统 一 录 取 招 生 计 划 性 质 相 同, 考 生 入 学 后 的 在 校 待 遇 和 毕 业 文 凭 与 统 一 招 生 的 考 生 相 同 ( 二 ) 凡 注 册 入 学 录 取 的 学 生, 只 能 在 注 册 入 学 试 点 的 专 业 范 围 内 相 互 调 剂, 不 得 转 入 非 注 册 入 学 专 业 学 习 七 组 织 实 施 高 职 学 校 注 册 入 学 工 作 在 省 教 育 厅 的 统 一 领 导 下 进 行,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院 组 织 实 施, 各 试 点 学 校 具 体 审 核 录 取 八 工 作 要 求 ( 一 ) 高 度 重 视 高 职 学 校 注 册 入 学 试 点 工 作 高 职 学 校 注 册 入 学 试 点 工 作 是 我 省 高 校 考 试 招 生 制 度 改 革 的 一 个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各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和 有 关 高 职 学 校 要 从 维 护 社 会 公 平 构 建 和 谐 社 会 稳 步 深 化 改 革 的 高 度, 充 分 认 识 做 好 注 册 入 学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认 真 执 行 普 通 高 校 招 生 工 作 规 定, 按 照 谁 主 管, 谁 负 责 的 原 则, 切 实 维 护 注 册 入 学 试 点 工 作 的 严 肃 性 和 权 威 性, 确 保 注 册 入 学 试 点 公 平 公 正, 促 进 社 会 和 谐 稳 定 ( 二 ) 全 面 客 观 的 进 行 招 生 宣 传 试 点 高 职 学 校 要 采 取 多 种 有 效 措 施, 加 大 招 生 工 作 的 宣 传 力 度, 使 考 生 了 解 掌 握 有 关 政 策 规 定 ; 要 全 面 客 观 的 宣 传 学 校 专 业 优 势 就 业 状 况 及 学 生 就 学 的 奖 励 资 助 措 施 严 禁 通 过 虚 假 欺 骗 性 宣 传 违 规 承 诺 吸 引 或 欺 骗 考 生 入 学, 杜 绝 一 切 招 生 宣 传 的 不 规 范 行 为 60
67 ( 三 ) 严 格 规 范 招 生 行 为 试 点 高 职 学 校 必 须 通 过 省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机 构 录 取 注 册 入 学 考 生, 严 禁 录 取 不 符 合 政 策 和 条 件 的 考 生 ; 不 得 雇 用 在 校 学 生 及 社 会 中 介 机 构 组 织 生 源 并 介 入 注 册 入 学 工 作, 不 得 向 中 学 教 师 及 其 他 相 关 人 员 支 付 与 注 册 入 学 有 关 的 任 何 费 用 用 于 组 织 生 源, 不 得 以 任 何 理 由 向 考 生 及 家 长 收 取 与 招 生 录 取 挂 钩 的 任 何 额 外 费 用 ; 各 级 招 生 考 试 机 构 和 有 关 高 中 段 学 校 要 加 强 对 学 生 申 请 注 册 入 学 的 指 导, 尊 重 考 生 本 人 意 愿 严 禁 中 学 教 师 为 试 点 学 校 组 织 生 源 及 包 办 学 生 注 册 入 学 手 续 ( 四 ) 认 真 执 行 注 册 程 序 试 点 高 职 学 校 要 认 真 执 行 招 生 政 策 和 录 取 程 序, 通 过 注 册 入 学 网 上 管 理 平 台 开 展 注 册 入 学 工 作, 以 注 册 成 功 的 数 据 为 唯 一 录 取 依 据 不 得 向 未 经 考 生 本 人 确 认 的 预 录 考 生 提 前 发 放 录 取 通 知 书, 严 禁 录 取 未 成 功 申 请 注 册 入 学 的 考 生 ( 五 ) 加 大 违 规 处 罚 力 度 因 试 点 高 职 学 校 违 规 注 册 入 学 招 生 出 现 的 问 题 由 学 校 承 担 全 部 责 任, 省 教 育 厅 将 严 肃 查 处, 并 视 学 校 违 规 情 节 轻 重 及 社 会 影 响 程 度, 给 予 通 报 批 评 调 减 下 年 度 招 生 计 划 直 至 取 消 注 册 入 学 试 点 资 格 的 相 应 处 理 61
68 人 才 培 养 方 面 关 于 下 达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和 五 年 制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开 发 任 务 的 通 知 鲁 教 职 字 号 各 市 教 育 局 财 政 局, 有 关 学 校 : 为 贯 彻 落 实 山 东 省 中 长 期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 年 )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建 设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的 意 见 ( 鲁 政 发 号 ), 进 一 步 推 进 中 高 职 衔 接 和 教 学 改 革, 整 体 提 升 办 学 水 平 和 教 育 质 量,2013 年 省 财 政 安 排 专 项 资 金 用 于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和 五 年 制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开 发 工 作 现 将 有 关 事 宜 通 知 如 下 : 一 开 发 专 业 安 排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是 专 业 建 设 和 专 业 教 学 的 指 导 性 文 件 做 好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开 发 工 作, 是 推 进 全 省 职 业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推 进 中 高 职 衔 接 构 建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的 迫 切 需 要 经 学 校 申 报 专 家 评 审 和 现 场 答 辩, 确 定 34 个 专 业 作 为 本 次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开 发 项 目 本 批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和 五 年 制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开 发 工 作 要 于 近 期 全 部 启 动, 于 2014 年 7 月 底 前 完 成 二 开 发 任 务 安 排 各 专 业 应 站 在 服 务 全 省 的 高 度, 开 发 出 一 套 完 整 的 能 指 导 全 省 各 学 校 相 关 专 业 建 设 和 专 业 教 学 改 革 的 指 导 性 文 件, 主 要 包 括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62
69 和 课 程 体 系 改 革 调 研 报 告 教 学 计 划 安 排 课 程 ( 项 目 ) 教 学 标 准 ( 含 文 化 基 础 课 和 专 业 课 ) 师 资 配 备 标 准 实 训 室 及 实 训 设 备 配 备 标 准 实 训 材 料 消 耗 标 准 等, 并 完 成 3 本 以 上 配 合 本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实 施 的 配 套 教 材 编 写 任 务 青 岛 远 洋 船 员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交 通 职 业 学 院 烟 台 职 业 学 院 菏 泽 家 政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省 莱 阳 卫 生 学 校 等 5 所 学 校 分 别 牵 头 的 航 海 技 术 ( 对 应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 船 舶 驾 驶 ) 道 路 与 桥 梁 工 程 施 工 ( 对 应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 道 路 与 桥 梁 工 程 施 工 ) 船 舶 工 程 技 术 ( 对 应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 船 舶 电 气 技 术 ) 动 漫 设 计 与 制 作 ( 对 应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 计 算 机 动 漫 与 游 戏 制 作 ) 康 复 治 疗 技 术 ( 对 应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 康 复 技 术 ) 医 学 影 像 技 术 ( 对 应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 医 学 影 像 技 术 ) 等 6 个 专 业 在 完 成 五 年 制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开 发 任 务 的 同 时, 完 成 三 年 制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开 发 任 务 其 他 专 业 在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的 基 础 上, 完 成 五 年 制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开 发 三 开 发 人 员 组 成 开 发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是 制 订 我 省 该 专 业 建 设 标 准 和 教 学 标 准 的 过 程, 各 学 校 应 予 以 充 分 重 视 牵 头 学 校 要 切 实 起 到 组 织 牵 头 作 用, 组 织 精 干 力 量, 做 好 协 调 工 作 每 个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开 发 组 成 员 中,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和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参 与 人 数 应 大 致 相 当 要 积 极 联 系 相 关 行 业 组 织, 争 取 支 持, 吸 纳 行 业 企 业 著 名 专 家 全 国 同 专 业 名 师 参 与 各 参 与 学 校 要 安 排 本 校 该 专 业 最 优 秀 教 师 参 与 开 发 过 程, 服 从 牵 头 学 校 安 排, 积 极 承 担 开 发 任 务 其 中, 第 一 二 批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的 负 责 人 或 执 笔 人 ( 详 见 鲁 教 职 字 号 ), 应 参 与 相 应 五 年 制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63
70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的 开 发 工 作, 由 各 市 教 育 局 负 责 通 知 牵 头 学 校 及 参 与 学 校 的 工 作 情 况 将 是 衡 量 学 校 该 专 业 水 平 的 重 要 标 志 四 开 发 资 金 安 排 省 财 政 安 排 专 项 经 费 用 于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开 发 工 作, 专 项 用 于 开 发 过 程 中 进 行 的 行 业 企 业 及 同 类 学 校 调 研 学 术 研 讨 专 家 评 审 开 发 过 程 培 训 开 发 人 员 补 助 图 书 资 料 教 材 开 发 等 各 牵 头 学 校 负 责 对 项 目 资 金 实 行 专 项 管 理 分 账 核 算, 严 格 按 照 规 定 用 途 使 用, 确 保 专 款 专 用, 避 免 浪 费 有 关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财 政 部 门 要 加 强 监 督 检 查, 确 保 项 目 资 金 使 用 效 益 最 大 化 有 关 学 校 可 结 合 实 际 对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开 发 工 作 给 予 支 持 五 组 织 领 导 全 省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和 五 年 制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开 发 是 深 化 职 业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的 一 项 重 要 工 作 有 关 教 育 和 财 政 部 门 要 统 筹 安 排, 建 立 工 作 调 度 表 彰 宣 传 机 制, 对 工 作 得 力 成 效 突 出 的 学 校 在 专 项 资 金 项 目 安 排 师 资 培 训 等 方 面 予 以 倾 斜, 对 工 作 不 力 进 展 缓 慢 的 学 校 督 促 调 度 有 关 学 校 要 高 度 重 视,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建 立 学 校 主 要 负 责 人 总 调 度 分 管 负 责 人 具 体 抓 落 实 的 工 作 机 制, 确 保 按 时 高 标 准 完 成 任 务 附 件 :1.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和 五 年 制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开 发 工 作 进 度 安 排 表 2.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和 五 年 制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开 发 工 作 分 工 及 培 训 任 务 安 排 表 64
71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2013 年 6 月 27 日 附 件 1: 阶 段 时 间 工 作 任 务 各 牵 头 学 校 进 一 步 完 善 相 应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开 发 组 成 人 员 配 置, 组 织 开 发 人 员 系 统 研 究 职 业 标 准 行 业 规 范 和 教 育 部 启 动 调 研 起 草 修 改 评 审 发 布 2013 年 7 月 2013 年 8 月 -10 月 2013 年 12 月 年 3 月 2014 年 4 月 2014 年 5 月 -6 月 2014 年 6 月 -7 月 有 关 规 范 性 文 件 要 求, 明 确 工 作 思 路 并 征 求 国 内 知 名 职 教 专 家 意 见, 确 定 工 作 方 案 7 月 底 或 8 月 初, 省 教 育 厅 召 开 第 一 次 调 度 会 广 泛 深 入 开 展 行 业 企 业 及 省 内 外 各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开 设 情 况 毕 业 生 就 业 情 况 调 研, 并 与 行 业 协 会 品 牌 企 业 知 名 专 家 建 立 联 系, 考 察 学 习 省 内 外 职 教 名 校 相 应 专 业 的 课 程 体 系 和 开 发 经 验, 形 成 调 研 报 告 于 11 月 中 旬 上 报 省 教 育 厅,11 月 下 旬 召 开 第 二 次 调 度 会, 各 牵 头 学 校 汇 报 调 研 情 况 在 前 期 调 研 和 研 究 相 关 文 件 基 础 上, 结 合 行 业 企 业 需 求, 研 究 本 专 业 教 学 应 使 学 生 掌 握 的 核 心 能 力, 起 草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经 编 写 组 成 员 反 复 研 究 论 证 形 成 初 稿 广 泛 征 求 有 关 方 面 意 见 并 反 复 论 证 修 改, 于 4 月 底 前 形 成 评 审 稿 4 月 底 之 前 召 开 第 三 次 调 度 会 由 牵 头 学 校 填 写 山 东 省 中 等 和 五 年 制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专 家 评 审 呈 报 表, 报 省 教 育 厅 审 定 后, 邀 请 国 内 知 名 专 家 参 加 评 审 会 议, 并 根 据 专 家 意 见 作 进 一 步 修 改 定 稿 省 教 育 厅 以 正 式 文 件 发 布 各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各 专 业 进 入 实 施 本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配 套 教 材 开 发 阶 段 教 材 开 发 出 版 由 省 教 育 厅 统 筹 安 排 备 注 : 上 述 应 报 材 料 要 在 相 应 活 动 开 展 前 提 前 将 电 子 版 发 送 至 [email protected] 65
72 附 件 2: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和 五 年 制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开 发 工 作 分 工 及 培 训 任 务 安 排 表 序 号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对 应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牵 头 学 校 项 目 负 责 人 建 议 参 与 学 校, 培 训 专 业 经 费 ( 万 元 ) 日 照 职 业 学 院 威 海 职 业 学 院 青 岛 港 湾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工 业 职 业 学 院 淄 博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职 业 学 院 德 州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济 南 工 程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济 南 职 业 学 院 莱 芜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青 岛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1 机 电 一 体 化 技 术 机 电 技 术 应 用 机 电 设 备 安 装 与 维 修 滨 州 职 业 学 院 刘 祥 潍 坊 科 技 学 院 烟 台 工 程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烟 台 职 业 学 院 济 宁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聊 城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劳 动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理 工 职 业 学 院 泰 山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枣 庄 职 业 学 院 安 徽 机 电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轻 工 工 程 学 校 滨 州 市 滨 城 区 职 业 教 育 中 心 东 营 市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烟 台 城 乡 建 设 学 校 济 南 电 子 机 械 工 程 学 校 邹 城 高 级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聊 城 高 级 工 程 职 业 学 校 胶 南 市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日 照 市 机 电 工 程 学 校 枣 庄 市 薛 城 区 职 业 中 专 山 东 省 交 通 运 输 学 校 临 朐 县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济 南 市 历 城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博 兴 县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宁 阳 县 职 业 中 专 烟 台 机 电 工 业 学 校 等 25 2 应 用 化 工 技 术 化 学 工 艺 滨 州 职 业 学 院 郭 利 淄 博 职 业 学 院 德 州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青 岛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工 业 职 业 学 院 潍 坊 科 技 学 院 东 营 职 业 学 院 常 州 工 程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博 兴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阳 信 职 业 中 专 鲁 中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青 岛 市 化 工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等 20 山 东 中 医 药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菏 泽 医 学 专 科 学 校 济 南 护 理 职 业 学 院 泰 山 护 理 职 业 学 院 潍 坊 护 理 职 业 学 3 康 复 治 疗 技 术 康 复 技 术 菏 泽 家 政 职 业 学 院 宋 伯 涛 院 枣 庄 科 技 职 业 学 院 聊 城 职 业 学 院 滨 州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省 临 沂 卫 生 学 校 日 照 市 卫 生 学 校 山 东 省 菏 泽 卫 生 学 校 曲 阜 中 医 药 学 校 山 东 省 济 宁 卫 生 学 校 山 东 省 特 殊 教 育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青 岛 卫 生 学 校 莱 阳 卫 生 学 校 等 30 淄 博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城 市 建 设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冶 金 技 师 学 院 济 宁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日 照 职 4 工 程 造 价 工 程 造 价 济 南 工 程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冯 钢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工 业 职 业 学 院 东 营 职 业 学 院 烟 台 城 乡 建 设 学 校 青 岛 市 房 地 产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聊 城 高 级 工 程 职 业 学 校 淄 博 建 筑 工 程 学 校 潍 坊 市 建 设 职 工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济 宁 市 高 级 职 业 学 校 滕 州 市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中 心 学 校 德 州 经 济 学 校 等 20 66
73 计 算 机 聊 城 职 业 技 5 应 用 技 计 算 机 应 用 术 学 院 术 青 岛 酒 店 管 旅 游 管 旅 游 服 务 与 6 理 职 业 技 术 理 管 理 学 院 烹 饪 工 青 岛 酒 店 管 中 餐 烹 饪 与 7 艺 与 营 理 职 业 技 术 营 养 膳 食 养 学 院 航 海 技 青 岛 远 洋 船 8 船 舶 驾 驶 术 员 职 业 学 院 报 关 与 国 际 商 务 青 岛 职 业 技 9 国 际 货 物 流 服 务 与 术 学 院 运 管 理 物 流 管 物 流 服 务 与 青 岛 职 业 技 10 理 管 理 术 学 院 会 计 与 会 计 电 算 化 日 照 职 业 技 11 统 计 核 会 计 术 学 院 算 建 筑 工 山 东 城 市 建 12 程 管 理 设 职 业 学 院 莱 芜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商 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济 南 职 业 学 院 泰 山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电 子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德 州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日 照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潍 坊 科 技 学 院 烟 台 职 业 学 院 淄 博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理 工 职 业 学 徐 洪 祥 院 潍 坊 职 业 学 院 烟 台 职 业 学 院 淄 博 工 业 学 校 济 南 电 子 机 械 工 程 学 校 聊 城 高 级 财 经 职 业 学 校 青 20 岛 电 子 学 校 淄 博 信 息 工 程 学 校 山 东 省 济 南 商 贸 学 校 烟 台 机 电 工 业 学 校 菏 泽 信 息 工 程 学 校 烟 台 船 舶 工 业 学 校 山 东 省 潍 坊 商 业 学 校 滨 州 市 滨 城 区 职 业 教 育 中 心 等 威 海 职 业 学 院 烟 台 职 业 学 院 日 照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旅 游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商 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理 石 媚 山 刘 俊 新 孟 祥 武 曲 建 科 杨 明 牟 善 德 工 职 业 学 院 泰 山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潍 坊 职 业 学 院 青 岛 外 事 服 务 学 校 青 岛 旅 游 学 校 青 岛 高 新 职 业 学 校 20 日 照 市 经 济 贸 易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山 东 省 济 南 商 贸 学 校 山 东 省 潍 坊 商 业 学 校 烟 台 经 济 学 校 烟 台 临 港 工 业 学 校 等 山 东 商 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旅 游 职 业 学 院 潍 坊 市 技 师 学 院 威 海 职 业 学 院 青 岛 烹 饪 职 业 学 校 威 海 20 工 业 技 术 学 校 烟 台 信 息 工 程 学 校 济 南 第 三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聊 城 高 级 财 经 学 校 潍 坊 商 业 学 校 等 山 东 海 事 职 业 学 院 滨 州 职 业 学 院 青 岛 海 运 职 业 学 校 潍 坊 海 运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日 照 航 海 技 术 学 校 25 山 东 省 船 员 培 训 中 心 等 山 东 外 贸 职 业 学 院 青 岛 酒 店 管 理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青 岛 港 湾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威 海 职 业 学 院 烟 台 汽 车 工 程 职 业 学 院 潍 坊 商 业 学 校 青 岛 外 事 服 务 职 业 学 校 青 岛 商 务 学 校 青 岛 华 夏 职 业 教 育 中 心 青 岛 经 贸 科 20 技 学 校 等 山 东 交 通 职 业 学 院 东 营 职 业 学 院 青 岛 酒 店 管 理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工 业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科 技 职 业 学 院 日 照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青 岛 港 湾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山 东 外 贸 职 业 学 院 淄 博 职 业 学 院 烟 台 职 业 学 院 青 岛 商 25 务 学 校 潍 坊 商 业 学 校 青 岛 财 政 金 融 学 校 日 照 市 经 济 贸 易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山 东 省 交 通 运 输 学 校 青 岛 市 城 阳 区 职 业 教 育 中 心 威 海 工 业 技 术 学 校 济 南 第 九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等 山 东 商 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淄 博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经 贸 职 业 学 院 威 海 职 业 学 院 日 照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山 东 省 潍 坊 商 业 学 校 山 东 省 济 南 商 贸 学 校 青 岛 华 夏 职 业 教 育 中 心 烟 台 信 息 工 程 学 校 枣 庄 经 济 学 校 日 照 20 市 科 技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等 李 元 美 烟 台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华 宇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凯 文 科 技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现 代 职 业 学 院 等 20 67
74 建 筑 装 山 东 城 市 建 13 饰 工 程 建 筑 装 饰 设 职 业 学 院 技 术 解 万 玉 日 照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济 南 工 程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淄 博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职 业 学 院 烟 台 理 工 学 校 青 岛 市 房 地 产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烟 台 城 乡 建 设 学 校 淄 博 建 筑 工 程 学 校 聊 城 高 级 工 程 技 术 学 校 等 20 日 照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经 贸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信 息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劳 动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职 业 学 院 电 子 商 山 东 电 子 职 14 电 子 商 务 务 业 技 术 学 院 李 敏 淄 博 职 业 学 院 潍 坊 职 业 学 院 济 南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交 通 职 业 学 院 淄 博 技 师 学 院 枣 庄 市 薛 城 区 职 业 中 专 淄 博 信 息 工 程 学 校 山 东 省 潍 坊 商 业 学 校 沂 南 县 职 业 教 育 学 校 莱 西 市 职 业 教 育 中 心 鲁 中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日 照 市 工 业 学 校 日 照 市 机 电 工 程 学 校 等 20 电 子 信 电 子 技 术 应 山 东 电 子 职 15 息 工 程 用 业 技 术 学 院 技 术 栾 秋 平 济 宁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莱 芜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水 利 职 业 学 院 烟 台 汽 车 工 程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商 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淄 博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信 息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德 州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嘉 祥 县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济 南 信 息 工 程 学 校 肥 城 市 职 业 教 育 中 心 学 校 日 照 市 工 业 学 校 烟 台 信 息 工 程 学 校 青 岛 电 子 学 校 邹 城 高 级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等 20 道 路 桥 道 路 与 桥 梁 山 东 交 通 职 16 梁 工 程 工 程 施 工 业 学 院 技 术 田 国 芝 济 南 工 程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城 市 建 设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水 利 职 业 学 院 东 营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省 交 通 运 输 学 校 烟 台 城 乡 建 设 学 校 等 30 汽 车 整 车 与 汽 车 技 配 件 销 售 山 东 交 通 职 17 术 服 务 汽 车 运 用 与 业 学 院 与 营 销 维 修 王 旭 荣 山 东 劳 动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商 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日 照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德 州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烟 台 职 业 学 院 潍 坊 职 业 学 院 青 岛 港 湾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淄 博 职 业 学 院 潍 坊 商 业 学 校 德 州 交 通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胶 南 市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青 岛 交 通 职 业 学 校 山 东 省 交 通 运 输 学 校 淄 博 市 工 业 学 校 等 20 山 东 劳 动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烟 台 职 业 学 院 济 宁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日 照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德 州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汽 车 运 汽 车 运 用 与 山 东 交 通 职 18 用 技 术 维 修 业 学 院 张 宏 坤 东 商 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潍 坊 职 业 学 院 德 州 交 通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莱 西 市 职 业 教 育 中 心 山 东 省 交 通 运 输 学 校 诸 城 市 福 田 汽 车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临 朐 县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德 州 经 济 学 校 青 岛 交 通 职 业 学 校 等 20 酒 店 管 高 星 级 饭 店 山 东 旅 游 职 19 理 运 营 与 管 理 业 学 院 陈 增 红 青 岛 酒 店 管 理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青 岛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聊 城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德 州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莱 芜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济 南 职 业 学 院 济 南 第 三 职 业 中 专 山 东 济 南 商 贸 学 校 潍 坊 商 业 学 校 烟 台 临 港 工 业 学 校 青 岛 旅 游 学 校 聊 城 高 级 财 经 职 业 学 校 青 岛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等 20 68
75 淄 博 职 业 学 院 日 照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职 业 学 院 济 南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经 贸 职 业 学 院 青 岛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商 务 职 业 学 院 滨 州 职 业 学 院 东 营 职 业 学 院 泰 山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烟 台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外 贸 职 业 学 院 济 宁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聊 城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临 沂 职 业 学 院 泰 山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潍 坊 职 业 学 院 北 会 计 电 会 计 电 算 化 山 东 商 业 职 20 算 化 会 计 业 技 术 学 院 张 洪 波 京 财 贸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省 潍 坊 商 业 学 校 山 东 省 济 南 商 贸 学 校 济 南 第 三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青 岛 华 夏 职 业 教 育 中 心 青 岛 市 城 阳 区 职 业 教 育 中 心 青 岛 财 经 职 业 学 校 烟 台 船 舶 工 业 学 校 鲁 中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德 州 经 济 学 校 寿 光 市 职 业 教 育 中 心 学 校 济 宁 市 高 级 职 业 学 校 临 沂 市 高 级 财 经 学 校 聊 城 高 级 财 经 职 业 学 校 日 照 市 工 业 学 校 淄 博 信 息 工 程 学 校 山 东 省 民 族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潍 坊 市 科 技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霍 姆 斯 格 林 学 院 ( 澳 大 利 亚 ) 美 国 LASELL 学 院 等 20 应 用 电 电 子 技 术 应 山 东 商 业 职 21 子 技 术 用 业 技 术 学 院 李 佩 禹 威 海 职 业 学 院 泰 山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电 子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济 南 职 业 学 院 莱 芜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信 息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青 岛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日 照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嘉 祥 县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济 南 信 息 工 程 学 校 烟 台 信 息 工 程 学 校 青 岛 电 子 学 校 等 20 医 学 影 医 学 影 像 技 山 东 省 莱 阳 22 像 技 术 术 卫 生 学 校 于 全 勇 山 东 医 学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潍 坊 护 理 职 业 学 院 滨 州 职 业 学 院 济 南 护 理 职 业 学 院 泰 山 护 理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省 临 沂 卫 生 学 校 等 25 山 东 服 装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科 技 职 业 学 院 滨 州 职 业 学 院 济 南 工 程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烟 台 职 业 学 院 青 岛 城 服 装 设 服 装 设 计 与 山 东 丝 绸 纺 23 计 工 艺 织 职 业 学 院 马 雪 梅 阳 区 职 教 中 心 青 岛 高 新 职 业 学 校 青 岛 平 度 职 教 中 心 淄 博 市 淄 川 区 职 业 教 育 中 心 淄 博 周 村 职 业 中 专 莱 阳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威 海 工 业 技 术 学 校 莱 西 市 职 业 教 育 中 心 肥 城 市 职 业 教 育 中 心 校 临 沭 县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鄄 城 县 职 业 技 术 教 育 中 心 烟 台 经 济 学 校 山 东 省 特 殊 教 育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等 20 国 际 贸 山 东 外 贸 职 24 国 际 商 务 易 实 务 业 学 院 刘 珉 烟 台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经 贸 职 业 学 院 青 岛 酒 店 管 理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职 业 学 院 青 岛 商 务 学 校 青 岛 旅 游 学 校 青 岛 华 夏 职 教 中 心 青 岛 经 济 职 业 学 校 青 岛 外 事 服 务 学 校 青 岛 财 经 职 业 学 校 山 东 省 对 外 经 济 贸 易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烟 台 经 济 学 校 潍 坊 市 对 外 经 济 贸 易 学 校 等 20 山 东 劳 动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威 海 职 业 学 院 淄 博 职 业 学 院 滨 州 职 业 学 院 烟 台 职 业 学 院 东 营 职 业 学 院 机 械 加 工 技 机 械 制 术 山 东 职 业 学 25 造 与 自 机 械 制 造 技 院 动 化 术 李 新 华 济 南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交 通 职 业 学 院 聊 城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烟 台 工 程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临 沂 职 业 学 院 枣 庄 科 技 职 业 学 院 博 兴 县 职 业 中 专 齐 河 县 职 业 中 专 临 沭 县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东 营 市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沂 南 县 职 业 教 育 学 校 烟 台 船 舶 工 业 学 校 莱 阳 职 业 中 专 枣 庄 市 薛 城 区 职 业 中 专 聊 城 高 级 工 程 职 业 学 校 诸 城 技 工 学 校 定 陶 职 教 中 心 山 东 轻 工 工 程 学 校 烟 台 理 工 学 校 泰 安 市 高 级 技 校 山 东 山 推 职 业 中 专 招 远 市 高 级 职 业 学 校 济 南 市 平 阴 县 职 教 中 心 等 25 69
76 威 海 职 业 学 院 潍 坊 职 业 学 院 淄 博 职 业 学 院 东 营 职 业 学 院 滨 州 职 业 学 院 聊 城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交 通 职 业 学 院 烟 台 工 程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济 宁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德 州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莱 芜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青 数 控 技 数 控 技 术 应 山 东 职 业 学 26 术 用 院 王 广 勇 岛 港 湾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青 岛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日 照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劳 动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潍 坊 工 程 职 业 学 院 烟 台 汽 车 工 程 职 业 学 院 烟 台 职 业 学 院 枣 庄 市 薛 城 区 职 业 中 专 齐 河 县 职 业 中 专 临 沭 县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鲁 中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寿 光 市 职 业 教 育 中 心 学 校 山 东 冶 金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邹 城 高 级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胶 南 市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日 照 市 科 技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临 朐 县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烟 台 船 舶 工 业 学 校 新 泰 市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山 东 轻 工 工 程 学 校 烟 台 理 工 学 校 青 岛 经 济 技 术 开 发 区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等 25 模 具 设 模 具 制 造 技 烟 台 工 程 职 27 计 与 制 术 业 技 术 学 院 造 苏 慧 祎 烟 台 职 业 学 院 潍 坊 职 业 学 院 烟 台 汽 车 工 程 职 业 学 院 威 海 职 业 学 院 日 照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省 轻 工 工 程 学 校 烟 台 船 舶 工 业 学 校 等 20 汽 车 运 用 与 汽 车 检 维 修 烟 台 汽 车 工 28 测 与 维 汽 车 制 造 与 程 职 业 学 院 修 技 术 检 修 胡 祥 卫 烟 台 职 业 学 院 淄 博 职 业 学 院 德 州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济 宁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日 照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聊 城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理 工 职 业 学 院 威 海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交 通 职 业 学 院 德 州 交 通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烟 台 理 工 学 校 威 海 市 交 通 学 校 烟 台 船 舶 工 业 学 校 日 照 市 工 业 学 校 山 东 轻 工 工 程 学 校 山 东 省 潍 坊 商 业 学 校 青 岛 交 通 学 校 诸 城 市 福 田 汽 车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等 20 船 舶 电 气 技 船 舶 工 烟 台 职 业 学 29 术 程 技 术 院 船 舶 制 造 曲 鲁 滨 青 岛 远 洋 船 员 职 业 学 院 青 岛 港 湾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青 岛 海 洋 高 级 技 工 学 校 青 岛 海 运 职 业 学 校 烟 台 船 舶 工 业 学 校 威 海 市 交 通 学 校 荣 成 市 第 三 职 业 中 专 烟 台 临 港 工 业 学 校 等 30 动 漫 设 计 算 机 动 漫 烟 台 职 业 学 30 计 与 制 与 游 戏 制 作 院 作 计 算 机 应 用 薛 元 昕 山 东 商 务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外 贸 职 业 学 院 烟 台 工 程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济 南 职 业 学 院 济 南 工 程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聊 城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信 息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威 海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外 国 语 职 业 学 院 烟 台 经 济 学 校 烟 台 城 乡 建 设 学 校 青 岛 市 城 阳 区 职 业 教 育 中 心 枣 庄 职 业 学 院 淄 博 工 业 学 校 济 南 信 息 工 程 学 校 烟 台 信 息 工 程 学 校 济 南 第 六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等 30 国 际 商 烟 台 职 业 学 31 国 际 商 务 务 院 庄 艳 山 东 外 贸 职 业 学 院 青 岛 酒 店 管 理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商 业 职 业 学 院 烟 台 汽 车 工 程 职 业 学 院 青 岛 商 务 学 校 青 岛 旅 游 学 校 青 岛 华 夏 职 教 中 心 青 岛 经 济 职 业 学 校 青 岛 外 事 服 务 学 校 青 岛 财 经 职 业 学 校 山 东 省 对 外 经 济 贸 易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烟 台 经 济 学 校 潍 坊 市 对 外 经 济 贸 易 学 校 等 20 建 筑 工 建 筑 工 程 施 烟 台 职 业 学 32 程 技 术 工 院 张 家 惠 山 东 水 利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城 市 建 设 职 业 学 院 滨 州 职 业 学 院 德 州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济 南 工 程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职 业 学 院 潍 坊 科 技 学 院 枣 庄 科 技 职 业 学 院 淄 博 建 筑 工 程 学 校 青 岛 市 房 地 产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烟 台 城 乡 建 设 学 校 济 宁 市 高 级 职 业 学 校 聊 城 高 级 工 程 职 业 学 校 潍 坊 科 技 工 程 学 校 等 20 70
77 电 气 技 术 应 33 用 电 气 自 机 电 技 术 应 淄 博 职 业 学 动 化 技 用 院 术 电 气 运 行 与 控 制 34 市 场 营 淄 博 职 业 学 市 场 营 销 销 院 35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机 电 类 山 东 轻 工 工 专 业 共 享 教 学 资 源 开 程 学 校 发 前 期 研 究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汽 车 类 德 州 交 通 职 36 专 业 共 享 教 学 资 源 开 业 中 等 专 业 发 前 期 研 究 学 校 滨 州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工 业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科 技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职 业 学 院 潍 坊 职 业 学 院 威 海 职 业 学 院 烟 台 职 业 学 院 烟 台 汽 车 工 程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铝 业 职 业 学 院 德 州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劳 动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曾 照 香 天 津 中 德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轻 工 工 程 学 校 济 南 电 子 机 械 工 程 学 校 博 兴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烟 台 第 一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青 岛 市 城 阳 职 教 中 心 青 岛 海 洋 高 级 技 校 青 岛 电 子 学 校 烟 台 理 工 学 校 日 照 机 电 25 工 程 学 校 淄 博 信 息 工 程 学 校 淄 博 工 业 学 校 诸 城 高 级 技 工 学 校 临 沂 电 力 普 通 中 专 泰 安 高 级 技 工 学 校 济 宁 技 师 学 院 青 岛 市 高 级 技 工 学 校 安 丘 职 业 中 专 等 山 东 工 业 学 校 山 东 信 息 工 程 学 校 山 东 经 贸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外 贸 职 业 学 院 莱 芜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东 营 职 毕 思 勇 业 学 院 潍 坊 工 程 职 业 学 院 潍 坊 科 技 学 院 山 东 华 宇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聊 城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理 工 职 业 学 院 枣 庄 职 业 学 院 淄 博 工 业 学 校 聊 城 高 级 财 经 职 业 学 校 潍 坊 商 业 学 校 日 照 市 经 贸 学 校 济 宁 市 20 高 级 职 业 学 校 济 南 第 八 职 业 中 专 青 岛 经 济 学 校 等 孙 焕 利 山 东 轻 工 工 程 学 校 枣 庄 市 薛 城 区 职 业 中 专 临 沭 县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博 兴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烟 台 船 舶 工 业 学 校 等 22 魏 荣 庆 德 州 交 通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淄 博 工 业 学 校 烟 台 理 工 学 校 潍 坊 商 业 学 校 等 23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培 训 任 务 安 排 表 ( 培 训 任 务 另 行 下 文 安 排 ) 护 理 类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培 训 农 牧 类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培 训 会 计 类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培 训 计 算 机 类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培 训 泰 安 护 理 职 业 学 院 含 护 理 中 医 护 理 两 个 专 业, 培 训 时 间 3 天, 培 训 人 数 90 人 5 平 度 职 教 中 心 含 畜 牧 兽 医 农 产 品 保 鲜 与 加 工 两 个 专 业, 培 训 时 间 3 天, 培 训 人 数 90 人 5 潍 坊 商 业 学 校 含 会 计 电 算 化 市 场 营 销 物 流 服 务 与 管 理 三 个 专 业, 培 训 时 间 3 天, 培 训 人 数 200 人 12 淄 博 工 业 学 校 含 计 算 机 应 用 计 算 机 网 络 技 术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三 个 专 业, 培 训 时 间 3 天, 培 训 人 数 170 人 10 71
78 酒 店 餐 饮 类 专 业 教 学 青 岛 烹 饪 学 校 含 酒 店 服 务 与 管 理 中 餐 烹 饪 两 个 专 业, 培 训 时 间 3 天, 培 训 人 数 110 人 7 指 导 方 案 培 训 电 气 技 术 类 专 业 教 学 含 制 冷 和 空 调 设 备 运 行 与 维 修 电 气 运 行 与 控 制 电 子 电 器 应 用 与 维 修 电 子 技 术 应 用 四 个 专 业, 培 训 时 诸 城 市 高 级 技 工 学 校 12 指 导 方 案 培 训 间 3 天, 培 训 人 数 200 人 纺 织 技 术 类 专 业 教 学 烟 台 第 一 职 业 中 专 含 纺 织 技 术 及 营 销 服 装 制 作 与 生 产 管 理 服 装 设 计 与 工 艺 三 个 专 业, 培 训 时 间 3 天, 培 训 人 数 140 人 8 指 导 方 案 培 训 机 械 制 造 类 专 业 教 学 含 机 械 制 造 技 术 机 械 加 工 技 术 船 舶 制 造 与 修 理 焊 接 技 术 应 用 四 个 专 业, 培 训 时 间 3 天, 培 训 人 数 200 烟 台 船 舶 工 业 学 校 12 指 导 方 案 培 训 人 数 控 技 术 类 专 业 教 学 山 东 轻 工 工 程 学 校 含 数 控 技 术 应 用 机 电 技 术 应 用 模 具 制 造 技 术 三 个 专 业, 培 训 时 间 3 天, 培 训 人 数 200 人 12 指 导 方 案 培 训 汽 车 类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德 州 交 通 职 业 中 等 专 含 汽 车 运 用 与 维 修 汽 车 车 身 修 复 汽 车 美 容 与 装 潢 汽 车 制 造 与 检 修 汽 车 整 车 与 配 件 营 销 营 销 五 个 专 12 方 案 培 训 业 学 校 业, 培 训 时 间 3 天, 培 训 人 数 200 人 美 容 美 发 类 专 业 教 学 威 海 工 业 技 术 学 校 含 美 发 与 形 象 设 计 美 容 美 体 两 个 专 业, 培 训 时 间 3 天, 培 训 人 数 80 人 5 指 导 方 案 培 训 合 计
79 关 于 做 好 职 业 院 校 与 本 科 高 校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试 点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制 定 工 作 的 通 知 鲁 教 高 字 [2013]20 号 各 市 教 育 局, 各 高 等 学 校, 有 关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 我 省 今 年 开 展 了 3 年 中 职 教 育 与 4 年 本 科 教 育 ( 以 下 简 称 3+4 ) 3 年 高 职 教 育 与 2 年 本 科 教 育 ( 以 下 简 称 3+2 )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招 生 试 点 工 作 按 照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鲁 政 发 号 文 件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政 办 字 号 ) 要 求, 从 2014 年 起, 将 利 用 3 年 时 间 遴 选 200 个 本 科 专 业 点 进 行 重 点 建 设, 形 成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能 力 为 使 3+4 和 3+2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过 程 科 学 规 范 有 序 有 效, 现 就 做 好 试 点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制 定 工 作 通 知 如 下 一 从 战 略 高 度 认 识 3+4 和 3+2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工 作 ( 一 ) 3+4 和 3+2 是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是 对 现 行 教 育 体 系 的 积 极 完 善, 符 合 高 等 教 育 大 众 化 后 教 育 改 革 发 展 方 向, 有 利 于 明 晰 不 同 层 次 职 业 教 育 的 地 位 和 作 用, 提 升 职 业 院 校 办 学 质 量 ; 有 利 于 促 进 本 科 高 校 分 类 改 革 和 转 型 发 展, 提 升 应 用 科 技 创 新 能 力, 改 变 重 学 术 轻 应 用 学 生 实 践 能 力 不 足 就 业 率 不 高 等 问 题 ; 有 利 于 优 化 高 中 阶 段 教 育 结 构, 拓 宽 基 础 教 育 阶 段 学 生 学 业 进 升 路 径, 实 现 各 层 次 教 育 人 才 培 养 互 通 立 交 的 多 赢, 增 强 教 育 服 务 产 业 能 力, 更 好 地 适 应 区 域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需 要 73
80 ( 二 ) 科 学 合 理 的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是 试 点 成 功 的 前 提 研 究 制 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既 是 统 一 思 想 提 高 认 识 提 升 理 念 的 过 程, 也 是 发 现 问 题 研 究 问 题 解 决 问 题 的 过 程 3+4 和 3+2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不 是 简 单 的 升 学 教 育, 不 是 简 单 提 高 动 手 能 力 的 应 用 型 教 育, 也 不 是 中 职 高 职 本 科 现 有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的 简 单 衔 接, 要 充 分 体 现 贯 通 这 个 核 心, 要 在 应 用 型 本 科 人 才 培 养 方 面 有 提 升 有 突 破, 包 括 师 资 水 平 和 学 生 的 职 业 素 养 专 业 理 论 实 践 能 力 等, 真 正 培 养 出 有 真 才 实 学 的 工 程 型 高 层 次 技 术 型 以 及 其 他 应 用 型 复 合 型 人 才 ( 三 ) 有 关 学 校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增 强 责 任 感 紧 迫 感 和 使 命 感, 以 敢 为 人 先 改 革 创 新 的 精 神 尽 快 实 现 相 关 专 业 的 转 型 承 担 试 点 的 本 科 高 校 要 积 极 调 整 教 育 结 构, 适 应 地 方 本 科 高 校 向 应 用 型 转 型 的 大 趋 势, 进 一 步 增 强 积 极 性 主 动 性, 把 这 项 工 作 作 为 转 型 发 展 优 化 升 级 的 重 大 契 机, 作 为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改 革 创 新 的 重 中 之 重 抓 实 抓 好, 切 实 发 挥 好 牵 头 和 整 体 协 调 作 用 ; 中 职 学 校 和 高 职 学 校 要 明 确 定 位 突 出 特 色, 积 极 做 好 协 调 配 合, 确 保 达 到 人 才 培 养 预 期 目 标 二 明 确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制 定 工 作 的 基 本 原 则 基 本 要 求 ( 一 ) 基 本 原 则 1. 贯 通 性 原 则 要 本 着 科 学 务 实 的 态 度, 充 分 体 现 贯 通 培 养 理 念 课 程 体 系 要 一 体 化 设 计, 课 程 内 容 边 开 发 边 探 索 边 完 善, 确 保 适 合 按 专 业 长 线 培 养 工 程 型 高 层 次 技 术 性 以 及 其 他 应 用 型 复 合 型 人 才 2. 可 操 作 性 原 则 要 广 泛 深 入 调 研 企 业 需 求, 充 分 研 究 职 业 标 准 和 行 业 规 范, 明 确 培 养 过 程 中 不 同 学 段 的 人 才 培 养 定 位, 体 现 职 业 教 育 特 色 74
81 各 项 内 容 和 要 求 尽 可 能 具 体 化 可 操 作 可 检 验, 有 利 于 不 同 学 段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适 应 学 生 自 身 发 展 和 企 业 岗 位 的 实 际 需 要 3. 课 程 适 度 原 则 要 根 据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需 要, 把 握 好 知 识 和 能 力 的 扩 展 与 递 进 关 系, 合 理 安 排 课 程 要 兼 顾 分 流 学 生 的 利 益, 避 免 将 某 一 类 课 程 集 中 安 排 在 某 一 学 段 进 行 4. 可 持 续 性 原 则 要 立 足 现 实, 着 眼 未 来, 反 映 科 技 进 步 和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趋 势, 反 映 职 业 与 职 业 教 育 高 等 教 育 的 发 展 趋 势 5. 规 范 性 原 则 要 确 保 层 次 清 晰 逻 辑 严 密, 文 字 表 述 准 确 规 范, 技 术 要 求 和 专 业 术 语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标 准 和 技 术 规 范, 文 本 格 式 和 内 容 符 合 规 定 的 要 求 ( 二 ) 基 本 要 求 1.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定 位 要 服 务 学 生 职 业 生 涯 发 展 坚 持 育 人 为 本, 把 学 生 职 业 生 涯 发 展 作 为 出 发 点 和 落 脚 点, 面 向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和 职 业 岗 位 需 要, 使 学 生 在 系 统 掌 握 专 业 理 论 的 同 时, 能 够 获 得 个 性 发 展 与 工 作 岗 位 需 要 相 一 致 的 职 业 技 术 能 力 2. 课 程 设 置 要 从 职 业 需 求 出 发 要 敢 于 打 破 学 科 体 系 课 程 模 式, 从 职 业 需 求 出 发 构 建 全 新 的 课 程 体 系 专 业 课 可 以 以 工 作 过 程 为 导 向, 以 典 型 工 作 项 目 或 典 型 案 例 等 为 主 体, 按 照 专 业 方 向 及 工 作 任 务 的 逻 辑 关 系 和 生 产 工 艺 的 演 进 规 律 进 行 设 计, 形 成 以 典 型 工 作 项 目 为 主 体 的 新 型 模 块 化 课 程 体 系, 为 学 生 提 供 体 验 完 整 工 作 过 程 的 学 习 机 会 75
82 3. 课 程 内 容 要 以 职 业 能 力 为 基 础 坚 持 能 力 体 系 与 知 识 体 系 并 重, 更 加 注 重 职 业 情 境 中 实 践 能 力 的 养 成, 培 养 学 生 在 复 杂 的 工 作 过 程 中 作 出 判 断 并 采 取 行 动 的 综 合 职 业 能 力 4. 教 学 活 动 推 行 理 论 实 践 一 体 化 坚 持 做 中 学 做 中 教, 科 学 组 织 设 计 教 学 活 动, 建 立 工 作 任 务 与 知 识 技 能 的 联 系 典 型 工 作 任 务 的 选 择 要 体 现 我 省 的 经 济 特 点 和 先 进 性 典 型 性 通 用 性, 教 学 活 动 设 计 符 合 学 生 的 能 力 水 平 和 教 学 需 要 5. 教 学 达 成 目 标 要 以 职 业 标 准 行 业 规 范 为 参 照 职 业 标 准 和 行 业 规 范 具 有 科 学 性 与 权 威 性, 要 选 择 社 会 认 可 度 高 对 学 生 就 业 有 利 的 国 内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和 相 关 国 际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的 标 准, 具 体 分 析 其 技 能 考 核 内 容 和 要 求, 科 学 确 定 教 学 要 达 成 的 知 识 能 力 素 质 并 付 诸 教 学, 使 学 生 完 成 学 业 即 可 获 得 相 应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能 够 顺 利 入 职 入 行 三 把 握 好 几 个 关 键 环 节 ( 一 ) 广 泛 开 展 调 研 试 点 学 校 要 联 合 到 行 业 企 业 对 试 点 专 业 人 才 需 求 状 况 进 行 广 泛 深 入 调 研, 确 保 深 入 一 线 实 事 求 是 资 料 详 实 依 据 充 分, 并 形 成 科 学 的 调 研 报 告 调 研 报 告 要 使 调 研 结 果 能 够 切 实 支 撑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和 课 程 体 系 的 制 定, 并 根 据 行 业 企 业 发 展 需 求, 认 真 进 行 多 个 岗 位 工 作 描 述, 对 岗 位 ( 或 岗 位 群 ) 的 职 业 能 力 进 行 分 析, 确 定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与 规 格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的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规 格 与 普 通 本 科 不 同 表 现 在 : 知 识 结 构 更 加 适 应 现 代 社 会 需 求, 更 加 注 重 对 能 力 的 支 撑, 不 以 单 纯 掌 握 传 统 的 学 科 知 识 体 系 为 标 准 ; 能 力 要 求 更 注 重 对 实 践 动 手 能 力 和 创 新 创 业 76
83 能 力 的 培 养, 不 以 单 纯 提 升 学 术 发 展 能 力 为 标 准 ; 素 质 方 面 更 注 重 对 人 文 素 质 价 值 取 向 自 学 能 力 创 新 能 力 综 合 能 力 等 培 养 ( 二 ) 科 学 安 排 教 学 计 划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课 程 体 系 要 对 原 中 职 高 职 和 原 本 科 的 课 程 体 系 进 行 拆 解 再 造 和 改 革, 适 度 增 删, 科 学 整 合 围 绕 职 业 能 力 使 课 程 设 置 学 时 安 排 更 加 科 学 合 理, 教 学 内 容 的 深 度 和 广 度 更 加 适 宜 正 确 处 理 公 共 课 与 专 业 课 之 间 的 关 系, 要 将 学 生 实 验 实 训 实 习 作 为 教 学 过 程 的 一 部 分, 科 学 制 定 学 生 实 验 实 训 实 习 计 划, 提 出 明 确 目 标 和 要 求, 并 贯 穿 到 整 个 教 学 过 程 一 般 不 集 中 安 排 一 年 的 实 训 实 习 公 共 课 分 为 公 共 基 础 课 和 公 共 选 修 课 公 共 课 应 支 撑 专 业 课 程, 同 时 重 视 学 生 知 识 储 备 人 格 修 养 文 化 陶 冶 艺 术 鉴 赏 及 继 续 学 习 的 需 求 公 共 基 础 课 程 学 时 一 般 占 总 学 时 的 三 分 之 一 左 右 根 据 不 同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的 实 际 需 要 和 专 业 特 点, 合 理 确 定 公 共 基 础 课 程 门 数 和 课 时, 减 少 不 必 要 的 课 程 明 确 本 专 业 对 语 文 数 学 外 语 等 知 识 的 具 体 需 求, 除 个 别 专 业 有 特 殊 需 求 外, 语 文 数 学 外 语 课 程 原 则 上 分 别 不 超 过 总 课 时 量 的 6% 德 育 课 程 要 注 重 提 高 活 动 课 程 和 社 会 实 践 比 例, 将 德 育 教 育 融 入 教 育 教 学 全 过 程 专 业 课 一 般 包 括 专 业 基 础 课 专 业 ( 技 能 ) 课 专 业 选 修 课 毕 业 顶 岗 实 习 和 毕 业 设 计 ( 制 作 ), 建 议 课 时 数 占 总 课 时 数 的 三 分 之 二 左 右 课 程 设 计 以 增 进 学 生 能 力 为 主 线, 理 论 与 实 践 课 程 穿 插 进 行, 提 倡 理 论 实 践 一 体 化 教 学 顶 岗 实 习 可 根 据 专 业 特 点 灵 活 安 排, 除 有 特 殊 要 求 外, 提 倡 工 学 交 替 分 段 安 排 第 六 学 期 可 根 据 专 业 的 不 同 安 排 一 定 时 间 的 实 习 或 77
84 技 能 专 项 训 练, 为 学 生 就 业 或 专 业 扩 展 提 供 条 件 毕 业 顶 岗 实 习 和 毕 业 设 计 ( 制 作 ) 一 般 安 排 在 最 后 一 学 期 进 行 公 共 选 修 课 和 专 业 选 修 课 以 及 其 他 课 程 ( 如 拓 展 课 程 等 ) 由 学 校 根 据 学 校 专 业 特 色 用 人 需 求 和 学 生 发 展 需 求 自 行 设 置 ( 三 ) 明 确 师 资 需 求 要 根 据 专 业 特 点, 明 确 公 共 基 础 课 教 师 专 业 课 教 师 职 称 学 历 技 能 及 教 学 能 力 等 要 求 ( 四 ) 明 确 装 备 需 求 要 研 究 确 定 本 专 业 不 同 学 段 所 需 实 验 ( 实 训 ) 室 和 实 训 设 备 配 备 四 经 费 支 持 省 财 政 安 排 专 项 经 费 用 于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教 学 改 革 工 作 其 中, 本 科 高 校 与 其 相 对 应 的 高 职 学 校 按 6:4 的 比 例 安 排, 本 科 高 校 与 其 相 对 应 的 中 职 学 校 按 7:3 的 比 例 安 排 专 项 经 费 主 要 用 于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的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制 定 和 课 程 体 系 建 设 工 作, 包 括 进 行 行 业 企 业 及 同 类 学 校 调 研 学 术 研 讨 专 家 评 审 开 发 过 程 培 训 图 书 资 料 购 置 教 材 开 发 等 各 学 校 负 责 对 项 目 资 金 实 行 专 项 管 理 分 账 核 算, 严 格 按 照 规 定 用 途 使 用, 确 保 专 款 专 用, 避 免 浪 费 学 校 可 结 合 实 际 对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开 发 制 定 工 作 给 予 专 门 支 持 要 加 强 监 督 检 查, 确 保 项 目 资 金 使 用 效 益 最 大 化 五 其 他 事 宜 78
85 请 2013 年 第 一 批 试 点 学 校 根 据 本 通 知 要 求 和 山 东 省 职 业 院 校 与 本 科 高 校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试 点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参 考 体 例 ( 见 附 件 1), 认 真 对 本 校 相 关 专 业 的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进 行 修 改 和 完 善, 并 将 修 改 后 的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电 子 版 尽 快 分 别 发 送 到 邮 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省 教 育 厅 将 从 12 月 20 日 开 始 组 织 专 家 对 第 一 批 试 点 专 业 的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进 行 论 证, 确 保 方 案 科 学 合 理 可 操 作, 同 时 以 贯 通 培 养 论 证 为 载 体, 使 各 学 校 互 相 学 习 取 长 补 短 共 同 提 高 各 试 点 学 校 的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论 证 修 改 完 毕 基 本 确 定 后, 将 在 省 教 育 厅 网 站 设 专 栏 进 行 公 布, 向 社 会 宣 传 这 种 全 新 的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并 接 受 学 生 教 师 和 社 会 监 督 执 行 过 程 中 需 要 修 改 完 善 的 方 案, 经 调 研 和 专 家 论 证 后, 可 重 新 进 行 公 布 省 市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和 有 关 学 校 要 做 好 过 程 监 督 和 绩 效 评 估, 确 保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和 教 学 工 作 科 学 合 理 有 序 执 行 附 件 :1. 山 东 省 职 业 院 校 与 本 科 高 校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试 点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参 考 体 例 年 职 业 院 校 与 本 科 高 校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试 点 专 业 设 置 及 经 费 安 排 一 览 表 2013 年 12 月 10 日 79
86 附 件 1: 山 东 省 职 业 院 校 与 本 科 高 校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试 点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参 考 体 例 共 包 括 六 项 内 容 : 教 学 计 划 课 程 ( 项 目 ) 教 学 标 准 师 资 配 备 标 准 实 验 ( 实 训 ) 室 及 设 备 配 备 标 准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和 课 程 体 系 改 革 调 研 分 析 报 告 贯 通 培 养 方 案 与 原 中 职 高 职 及 本 科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的 比 较 报 告 一 教 学 计 划 ( 一 ) 本 科 专 业 名 称 及 专 业 代 码 1. 专 业 名 称 2. 专 业 代 码 ( 二 ) 对 应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或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名 称 及 专 业 代 码 1. 专 业 名 称 2. 专 业 代 码 ( 三 ) 招 生 对 象 与 学 制 1. 招 生 对 象 可 对 本 专 业 生 源 提 出 具 体 学 历 基 础 和 兴 趣 特 点 要 求 2. 学 制 80
87 实 行 学 分 制 的, 可 以 规 定 以 修 满 多 少 学 分 为 准, 可 实 行 弹 性 学 制 ( 四 ) 培 养 目 标 表 述 本 专 业 的 专 业 定 位 人 才 培 养 定 位, 人 才 培 养 的 职 业 素 质 要 求 毕 业 生 应 具 备 的 文 化 基 础 知 识 专 业 知 识 核 心 技 能 等 ( 五 ) 人 才 培 养 规 格 或 职 业 能 力 描 述 在 充 分 调 研 的 基 础 上, 从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分 别 描 述 人 才 培 养 规 格 毕 业 生 应 具 备 的 基 本 素 质 和 核 心 技 能 1. 基 本 知 识 要 求 2. 基 本 素 质 要 求 3. 基 本 能 力 要 求 ( 含 对 应 职 业 和 工 作 岗 位, 核 心 技 能 要 求, 对 应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未 来 发 展 方 向, 专 业 就 业 能 力 行 业 拓 展 能 力 等 ) ( 六 ) 课 程 结 构 框 架 用 框 图 的 形 式, 描 述 公 共 课 专 业 课 和 其 他 课 程 的 结 构 体 系 建 议 : 遵 循 规 范 引 领 实 用 的 原 则, 全 面 进 行 本 专 业 课 程 的 系 统 性 改 革 用 先 进 的 职 业 教 育 课 程 开 发 理 念 和 方 法, 以 学 生 为 中 心, 以 能 力 培 养 为 重 点, 进 行 课 程 设 计 从 岗 位 分 析 入 手, 以 典 型 工 作 任 务 为 主 线, 注 重 与 产 业 企 业 岗 位 对 接, 与 行 业 规 范 和 职 业 标 准 对 接, 整 合 课 程, 确 定 人 才 培 养 课 程 体 系 81
88 ( 七 ) 课 程 设 置 与 教 学 要 求 要 求 : 分 别 列 出 本 专 业 必 须 开 设 的 公 共 课 专 业 课 和 其 他 课 程 的 名 称 及 教 学 要 求, 注 意 课 程 之 间 的 逻 辑 关 系 公 共 课 分 为 公 共 基 础 课 和 公 共 选 修 课 公 共 课 应 支 撑 专 业 课 程, 同 时 重 视 学 生 知 识 储 备 人 格 修 养 文 化 陶 冶 艺 术 鉴 赏 及 继 续 学 习 的 需 求 公 共 基 础 课 程 学 时 一 般 占 总 学 时 的 三 分 之 一 左 右 根 据 不 同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的 实 际 需 要 和 专 业 特 点, 合 理 确 定 公 共 基 础 课 程 门 数 和 课 时, 减 少 不 必 要 的 课 程 明 确 本 专 业 对 语 文 数 学 外 语 等 知 识 的 具 体 需 求, 除 个 别 专 业 有 特 殊 需 求 外, 语 文 数 学 外 语 课 程 原 则 上 分 别 不 超 过 总 课 时 量 的 6% 德 育 课 程 要 注 重 提 高 活 动 课 程 和 社 会 实 践 比 例, 将 德 育 教 育 融 入 教 育 教 学 全 过 程 专 业 课 一 般 包 括 专 业 基 础 课 专 业 ( 技 能 ) 课 专 业 选 修 课 毕 业 顶 岗 实 习 和 毕 业 设 计 ( 制 作 ), 建 议 课 时 数 占 总 课 时 数 的 三 分 之 二 左 右 课 程 设 计 以 增 进 学 生 能 力 为 主 线, 理 论 与 实 践 课 程 穿 插 进 行, 提 倡 理 论 实 践 一 体 化 教 学 顶 岗 实 习 可 根 据 专 业 特 点 灵 活 安 排, 除 有 特 殊 要 求 外, 提 倡 工 学 交 替 分 段 安 排 第 六 学 期 可 根 据 专 业 的 不 同 安 排 一 定 时 间 的 实 习 或 技 能 专 项 训 练, 为 学 生 就 业 或 专 业 扩 展 提 供 条 件 毕 业 顶 岗 实 习 和 毕 业 设 计 ( 制 作 ) 一 般 安 排 在 最 后 一 学 期 进 行, 六 个 月 时 间 公 共 选 修 课 和 专 业 选 修 课 以 及 其 他 课 程 ( 如 拓 展 课 程 等 ) 由 学 校 根 据 学 校 专 业 特 色 用 人 需 求 和 学 生 发 展 需 求 自 行 设 置 ( 八 ) 教 学 时 间 安 排 及 授 课 计 划 安 排 82
89 1. 教 学 时 间 安 排 内 容 教 学 ( 含 理 实 一 体 教 学 复 习 全 年 周 数 及 专 门 化 集 中 实 训 ) 考 试 机 动 假 期 周 数 学 年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说 明 : 上 表 仅 供 参 考, 视 专 业 性 质 和 特 点, 灵 活 安 排 2. 授 课 计 划 安 排 课 按 学 年 学 期 教 学 进 程 安 排 程 类 序 号 课 程 名 称 总 学 时 学 分 第 一 学 年 ( 教 学 周 数 / 周 学 时 ) 第 二 学 第 三 学 第 四 学 年 年 年 第 五 学 年 别 公 共 课 公 共 1 基 础 2 课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83
90 课 按 学 年 学 期 教 学 进 程 安 排 程 类 序 号 课 程 名 称 总 学 时 学 分 第 一 学 年 ( 教 学 周 数 / 周 学 时 ) 第 二 学 第 三 学 第 四 学 年 年 年 第 五 学 年 别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小 计 ( 占 总 课 时 比 1 例 ) 公 2 共 选 修 课 小 计 ( 占 总 课 时 比 1 例 ) 专 2 业 基 础 课 小 计 ( 占 总 课 时 比 例 ) 专 业 课 专 业 技 能 1 2 课 小 计 ( 占 总 课 时 比 例 ) 1 专 2 业 选 修 课 小 计 ( 占 总 课 时 比 例 ) 毕 业 顶 岗 实 习 或 毕 业 设 计 ( 制 作 ) 84
91 课 按 学 年 学 期 教 学 进 程 安 排 程 类 序 号 课 程 名 称 总 学 时 学 分 第 一 学 年 ( 教 学 周 数 / 周 学 时 ) 第 二 学 第 三 学 第 四 学 年 年 年 第 五 学 年 别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周 其 他 课 程 1 2 小 计 ( 占 总 课 时 比 例 ) 周 学 时 及 学 分 合 计 总 学 时 说 明 : 1. 授 课 计 划 安 排 表 为 基 本 格 式, 适 宜 于 实 行 学 年 制 的 专 业 实 行 学 分 制 的 专 业, 表 格 可 另 行 设 计 2. 毕 业 顶 岗 实 习 以 外 的 专 业 ( 技 能 ) 课 程 的 学 时 包 含 课 程 内 理 实 一 体 化 的 技 能 实 训 或 集 中 实 训 的 时 间 二 课 程 ( 项 目 ) 教 学 标 准 语 文 数 学 外 语 专 业 基 础 课 专 业 ( 技 能 ) 课 毕 业 顶 岗 实 习 和 毕 业 设 计 ( 制 作 ) 均 需 编 制 课 程 标 准 其 他 公 共 基 础 课 公 共 选 修 课 专 业 选 修 课 等 可 不 编 制 课 程 标 准 课 程 ( 项 目 ) 标 准 85
92 ( 一 ) 课 程 性 质 与 任 务 要 求 : 阐 述 课 程 的 类 型, 在 课 程 体 系 中 的 地 位, 与 相 关 课 程 的 关 系, 主 要 任 务 等 ( 二 ) 课 程 教 学 目 标 1. 知 识 目 标 2. 能 力 目 标 3. 素 质 目 标 建 议 : 主 要 描 述 学 生 学 习 完 本 课 程 应 具 备 知 识 能 力 和 素 质 知 识 目 标 表 述 中 以 专 业 能 力 为 主 线, 融 合 方 法 能 力 和 社 会 能 力 能 力 目 标 表 述 要 明 确, 并 且 能 够 在 培 养 目 标 和 典 型 职 业 活 动 描 述 中 找 到 相 应 能 力 的 表 述 素 质 目 标 重 点 表 述 职 业 素 质 思 想 素 质 人 文 素 质 身 体 素 质 心 理 素 质 等 ( 三 ) 参 考 学 时 ( 四 ) 课 程 学 分 要 求 :16-18 学 时 计 为 1 个 学 分 ( 五 ) 课 程 内 容 和 要 求 86
93 建 议 : 采 用 表 格 的 形 式 表 述 包 括 完 成 课 程 教 学 应 具 备 的 知 识 技 能 方 法 策 略 等, 原 则 上 要 涵 盖 专 业 对 应 岗 位 群 的 工 作 内 容 工 作 方 法 工 作 要 求 和 职 业 标 准 等 部 分 内 容 序 号 教 学 项 目 教 学 内 容 与 教 学 要 求 活 动 设 计 建 议 参 考 课 时 1 2 ( 六 ) 教 学 建 议 1. 教 学 方 法 要 求 : 描 述 完 成 课 程 内 容 所 需 要 采 用 的 教 学 方 法 2. 评 价 方 法 要 求 : 描 述 对 本 课 程 学 生 学 习 的 考 核 评 价 方 法 3. 教 学 条 件 要 求 : 描 述 完 成 课 程 教 学 内 容 所 需 要 的 环 境 教 学 条 件 4. 教 材 编 选 要 求 : 描 述 本 课 程 教 材 编 选 意 见 不 依 据 某 种 教 材 组 织 教 学, 鼓 励 按 照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对 教 学 内 容 重 新 进 行 设 计 三 师 资 配 备 标 准 要 求 : 根 据 专 业 特 点, 明 确 教 师 的 职 称 学 历 技 能 教 学 能 力 等 要 求 如 教 师 达 不 到 要 求, 提 出 解 决 办 法 四 实 验 ( 实 训 ) 室 及 设 备 配 备 标 准 87
94 要 求 : 根 据 专 业 特 点, 明 确 本 专 业 不 同 学 段 所 需 实 验 ( 实 训 ) 室 和 设 备 配 备 要 求 如 现 有 实 验 ( 实 训 ) 室 和 设 备 达 不 到 要 求, 提 出 解 决 办 法 实 验 ( 实 实 验 ( 实 实 验 ( 实 实 验 ( 实 训 ) 设 备 训 ) 教 学 类 别 训 ) 教 学 场 所 训 ) 教 学 任 务 序 号 名 称 单 位 数 量 参 考 价 格 ( 元 ) 1. 实 验 ( 实 训 ) 教 学 类 别 可 分 为 基 础 实 验 技 能 实 训 仿 真 模 拟 等 2. 实 验 ( 实 训 ) 教 学 场 所 是 指 实 验 ( 实 训 ) 室 的 名 称 3. 实 验 ( 实 训 ) 教 学 任 务 应 该 与 课 程 教 学 目 标 相 结 合, 做 到 完 整 准 确 可 操 作 五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和 课 程 体 系 改 革 调 研 分 析 报 告 ( 此 项 内 容 可 以 分 期 分 批 上 报 ) ( 一 ) 调 研 背 景 分 析 ( 国 家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大 背 景, 职 业 教 育 领 域 背 景, 本 专 业 所 对 应 的 产 业 结 构 发 展 现 状 及 未 来 发 展 趋 势, 山 东 省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对 本 专 业 人 才 的 需 求 状 况, 本 专 业 全 省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情 况 等 明 确 专 业 定 位 和 专 业 内 涵 ) ( 二 ) 调 研 基 本 情 况 1. 调 研 方 法 ( 调 研 采 取 的 方 式 方 法 及 组 织 过 程 ) 88
95 2. 职 业 岗 位 及 行 业 规 范 ( 本 专 业 毕 业 生 胜 任 的 职 业 岗 位 ( 群 ) 职 业 标 准 行 业 领 域 的 国 家 政 策 行 业 企 业 的 规 范 要 求 等 ) 3. 职 业 资 格 情 况 ( 与 本 专 业 有 关 的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技 能 等 级 证 书 等, 行 业 企 业 对 这 些 证 书 的 认 可 度,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对 职 业 知 识 与 技 能 的 要 求, 行 业 主 管 部 门 发 布 的 技 术 规 范 ) 4. 职 业 岗 位 能 力 要 求 ( 职 业 岗 位 对 学 生 的 职 业 素 质 和 能 力 要 求, 包 括 : 职 业 道 德 和 行 为 态 度 文 化 素 质 和 专 业 知 识 职 业 技 能 和 职 业 能 力 以 及 身 心 健 康 等 方 面 的 要 求, 做 出 多 个 工 作 岗 位 描 述 及 岗 位 职 业 能 力 分 析 ) 5 课 程 设 置 支 撑 职 业 能 力 情 况 ( 课 程 设 置 满 足 职 业 能 力 培 养 情 况 分 析 ) 6. 相 关 学 校 课 程 设 置 情 况 ( 中 职 学 校 高 职 学 校 本 科 高 校 和 培 训 机 构 相 关 专 业 课 程 建 设 情 况 ) 7. 本 专 业 毕 业 生 就 业 情 况 ( 近 3-5 年 来 本 专 业 毕 业 生 就 业 的 工 作 岗 位 状 况 ) ( 三 ) 分 析 与 建 议 89
96 1. 调 研 资 料 分 析 理 ) ( 可 采 用 定 性 与 定 量 分 析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对 资 料 进 行 分 析 和 数 据 整 2. 调 研 结 论 ( 分 析 调 研 结 果, 培 养 目 标 教 学 方 式 方 法 等 ) 3. 建 议 ( 调 研 建 议 针 对 性 强 具 有 可 操 作 性 ) ( 四 ) 附 录 ( 包 括 调 研 方 案 调 查 问 卷 座 谈 纪 要, 参 加 调 研 及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编 写 的 人 员 名 单 等 ) 六 贯 通 培 养 方 案 与 原 中 职 高 职 及 本 科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的 比 较 报 告 如 : 教 学 计 划 课 程 ( 项 目 ) 教 学 标 准 师 资 配 备 标 准 实 验 ( 实 训 ) 室 及 设 备 配 备 标 准 等 方 案 制 定 中 的 主 要 特 点 与 不 同, 各 自 优 势 和 差 异 比 较 90
97 附 件 2: 2013 年 职 业 院 校 与 本 科 高 校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试 点 专 业 设 置 及 经 费 安 排 一 览 表 中 高 职 院 校 对 应 本 科 高 校 经 费 序 号 类 型 学 校 名 称 经 费 中 高 职 专 业 学 校 名 称 经 费 对 应 本 科 专 业 合 计 ( 万 元 ) 山 东 商 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40 会 计 济 南 大 学 60 会 计 学 山 东 职 业 学 院 40 机 械 制 造 与 自 动 化 济 南 大 学 60 机 械 设 计 制 造 及 其 自 动 化 日 照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40 食 品 加 工 技 术 齐 鲁 工 业 大 学 60 食 品 科 学 与 工 程 青 岛 港 湾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40 电 气 自 动 化 技 术 青 岛 大 学 60 电 气 工 程 及 其 自 动 化 潍 坊 职 业 学 院 40 应 用 化 工 技 术 青 岛 科 技 大 学 60 化 学 工 程 与 工 艺 山 东 职 业 学 院 40 电 子 信 息 工 程 技 术 山 东 建 筑 大 学 60 电 子 信 息 工 程 山 东 科 技 职 业 学 院 40 建 筑 工 程 技 术 山 东 建 筑 大 学 60 工 程 管 理 山 东 交 通 职 业 学 院 40 物 流 管 理 山 东 交 通 学 院 60 物 流 工 程 青 岛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40 计 算 机 应 用 技 术 山 东 科 技 大 学 60 计 算 机 科 学 与 技 术 淄 博 职 业 学 院 40 应 用 化 工 技 术 山 东 理 工 大 学 60 化 学 工 程 与 工 艺
98 山 东 畜 牧 兽 医 职 业 学 院 40 动 物 医 学 山 东 农 业 大 学 60 动 物 医 学 威 海 职 业 学 院 40 软 件 技 术 烟 台 大 学 60 软 件 工 程 青 岛 华 夏 职 业 教 育 中 心 30 会 计 青 岛 科 技 大 学 70 财 务 管 理 山 东 轻 工 工 程 学 校 30 数 控 技 术 应 用 青 岛 科 技 大 学 70 机 械 设 计 制 造 及 其 自 动 化 青 岛 电 子 学 校 30 计 算 机 应 用 青 岛 科 技 大 学 70 计 算 机 科 学 与 技 术 诸 城 市 福 田 汽 车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30 汽 车 运 用 与 维 修 山 东 交 通 学 院 70 车 辆 工 程 德 州 交 通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30 汽 车 运 用 与 维 修 山 东 交 通 学 院 70 汽 车 服 务 工 程 寿 光 市 职 业 教 育 中 心 学 校 30 机 械 制 造 技 术 潍 坊 科 技 学 院 70 机 械 设 计 制 造 及 其 自 动 化 寿 光 市 职 业 教 育 中 心 学 校 30 计 算 机 应 用 潍 坊 科 技 学 院 70 计 算 机 科 学 与 技 术 潍 坊 科 技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30 园 艺 潍 坊 科 技 学 院 70 园 艺 山 东 省 潍 坊 商 业 学 校 30 会 计 潍 坊 学 院 70 会 计 学 诸 城 市 福 田 汽 车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30 机 械 制 造 技 术 潍 坊 学 院 70 机 械 设 计 制 造 及 其 自 动 化 100 合 计
99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关 于 印 发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与 技 师 教 育 合 作 培 养 试 点 实 施 方 案 的 通 知 鲁 教 职 发 [2013]3 号 各 市 教 育 局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高 职 院 校 技 师 学 院 : 为 落 实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鲁 政 发 号 文 件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政 办 字 号 ) 提 出 的 推 进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与 技 师 教 育 合 作 培 养 试 点 的 要 求, 充 分 发 挥 双 方 办 学 优 势, 强 强 联 合, 大 力 培 养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需 求 的 高 层 次 技 术 技 能 人 才, 省 教 育 厅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共 同 研 究 制 定 了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与 技 师 教 育 合 作 培 养 试 点 实 施 方 案,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结 合 实 际, 认 真 抓 好 落 实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2013 年 11 月 13 日 93
100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与 技 师 教 育 合 作 培 养 试 点 的 实 施 方 案 为 贯 彻 落 实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鲁 政 发 号 文 件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政 办 字 号 ) 文 件, 推 进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与 技 师 教 育 合 作 培 养 试 点, 现 制 定 实 施 方 案 如 下 : 一 目 标 任 务 在 自 愿 合 作 的 基 础 上, 遴 选 具 备 一 定 条 件 的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技 师 学 院 结 对 合 作 培 养 学 生, 支 持 具 备 一 定 学 力 基 础 的 学 生 完 成 学 业 取 得 专 科 学 历 证 书 和 预 备 技 师 证 书 二 实 施 内 容 ( 一 ) 试 点 学 校 基 本 条 件 试 点 院 校 须 有 良 好 的 教 学 设 施, 师 资 力 量 强 教 学 质 量 好 办 学 声 誉 高, 办 学 水 平 及 教 学 改 革 在 全 省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须 是 独 立 设 置 的 全 日 制 高 职 ( 专 科 ) 院 校, 有 3 届 以 上 全 日 制 普 通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毕 业 生, 并 通 过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评 估 国 家 示 范 ( 骨 干 )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省 技 能 型 特 色 名 校 及 具 有 单 独 招 生 资 格 学 校 优 先 技 师 学 院 为 独 立 设 置 的 全 日 制 技 工 院 校, 基 本 达 到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设 置 的 条 件, 应 以 培 养 预 备 技 师 和 高 级 技 工 为 主, 连 续 4 年 招 收 预 备 技 师, 并 通 过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评 估 国 家 级 和 省 级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训 基 地 建 设 项 目 院 校 优 先 一 校 双 牌 的 院 校 须 达 到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或 技 师 学 院 上 述 要 求 94
101 ( 二 ) 试 点 专 业 基 本 条 件 试 点 专 业 应 当 选 择 面 向 生 产 建 设 服 务 一 线, 职 业 特 征 明 显 技 术 要 求 高 市 场 需 求 量 大, 国 家 已 颁 布 职 业 标 准 并 已 实 行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制 度 的 制 造 类 和 服 务 类 专 业, 属 于 合 作 院 校 的 骨 干 专 业, 同 时 须 符 合 以 下 条 件 : 1. 师 生 比 不 低 于 1:16; 专 任 教 师 中 级 以 上 技 术 职 务 达 到 70%, 高 级 技 术 职 务 不 得 少 于 3 人,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持 有 率 达 到 90%;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达 到 90%, 具 有 硕 士 学 位 的 教 师,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达 到 70% 技 师 学 院 达 到 30%; 二 级 以 上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比 例 高 职 院 校 达 到 30%, 技 师 学 院 达 到 70% 2. 试 点 专 业 校 内 实 训 设 备 总 值 制 造 类 不 低 于 600 万 元, 服 务 类 不 低 于 300 万 元 建 有 稳 定 的 校 外 实 训 基 地, 有 两 家 以 上 合 作 品 牌 企 业 3. 试 点 技 师 学 院 须 具 有 三 级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资 质, 试 点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尚 无 三 级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资 质 的, 可 以 提 出 设 立 申 请 ( 三 )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制 定 试 点 专 业 的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在 品 牌 企 业 支 持 下 由 合 作 院 校 共 同 研 究 制 定, 适 应 区 域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需 要, 与 产 业 紧 密 对 接, 职 业 标 准 嵌 入 课 程 内 容, 达 到 专 科 学 历 教 育 预 备 技 师 教 育 的 基 本 要 求, 由 合 作 院 校 组 织 专 家 论 证, 报 省 教 育 厅 省 人 社 厅 审 定 ( 四 )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实 施 坚 持 育 人 为 本, 将 服 务 学 生 职 业 生 涯 发 展 作 为 出 发 点 和 落 脚 点, 全 面 推 进 职 业 教 育 教 学 标 准 职 业 资 格 标 准 行 业 技 术 规 范 的 有 效 对 接, 使 学 生 能 够 获 得 个 性 发 展 与 工 作 岗 位 需 要 一 致 的 职 95
102 业 素 养 职 业 能 力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基 础 探 索 教 学 考 核 与 技 能 鉴 定 结 合 办 法, 鼓 励 学 生 一 专 多 能, 取 得 多 个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引 入 企 业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校 企 合 作 共 同 开 发 专 业 课 程 和 教 学 资 源 ; 大 力 推 行 任 务 驱 动 项 目 导 向 等 教 学 做 一 体 化 教 学 模 式 ; 积 极 试 行 多 学 期 分 段 式 等 灵 活 多 样 的 教 学 组 织 形 式, 突 出 合 作 培 养 的 针 对 性 灵 活 性 和 开 放 性 鼓 励 合 作 培 养 试 点 院 校 间 人 员 交 流 资 源 共 享 信 息 互 通, 实 现 共 同 发 展 ( 五 ) 招 生 对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与 技 师 学 院 合 作 培 养 试 点 专 业 单 独 增 列 招 生 计 划, 在 招 生 专 业 目 录 招 生 简 章 等 资 料 中 单 独 注 明 与 xxxx 合 作 培 养, 合 作 招 收 的 学 生 同 时 注 册 高 职 ( 专 科 ) 学 籍 和 预 备 技 师 学 籍 学 生 按 规 定 标 准 只 缴 一 种 学 费 ( 六 ) 证 书 试 点 专 业 的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和 技 师 学 院 学 生, 在 完 成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规 定 课 程 学 习, 经 合 作 院 校 共 同 测 试 成 绩 合 格, 均 可 同 时 获 得 合 作 院 校 的 专 科 学 历 证 书 和 预 备 技 师 证 书 ; 经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合 格 者, 颁 发 三 级 资 格 证 书 三 实 施 步 骤 1. 根 据 双 方 自 愿 和 专 业 对 口 的 原 则, 学 校 自 由 结 对 订 立 合 作 培 养 协 议, 明 确 合 作 培 养 任 务 权 利 义 务 论 证 2. 合 作 院 校 共 同 组 织 力 量 进 行 调 研, 制 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并 组 织 专 家 96
103 3. 合 作 院 校 以 正 式 文 件 向 省 教 育 厅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共 同 提 出 合 作 培 养 申 请 和 技 能 鉴 定 资 质 申 请, 填 写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与 技 师 教 育 合 作 培 养 试 点 申 报 书, 提 交 设 立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所 的 申 请, 并 附 合 作 培 养 协 议 分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及 论 证 报 告 相 关 佐 证 材 料 4. 省 教 育 厅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组 织 专 家 对 合 作 培 养 方 案 进 行 评 审, 择 优 确 定 合 作 培 养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技 师 学 院 及 试 点 专 业 名 单 并 向 社 会 公 布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按 规 定 程 序 审 批 有 关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提 出 的 技 能 鉴 定 资 质 申 请 附 件 :1.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与 技 师 教 育 合 作 培 养 试 点 申 报 书 2.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与 技 师 教 育 合 作 培 养 试 点 专 业 申 报 书 97
104 山 东 省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与 技 师 教 育 合 作 培 养 试 点 ( 高 职 院 校 与 技 师 学 院 联 合 申 报 使 用 ) 高 职 院 校 名 称 技 师 学 院 名 称 试 点 专 业 名 称 填 表 日 期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制 98
105 1. 申 报 书 的 各 项 内 容 要 实 事 求 是, 真 实 可 靠 文 字 表 达 要 准 确 简 洁 2. 试 点 专 业 名 称 为 相 同 或 相 近 专 业 ( 按 教 育 部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发 布 的 正 式 目 录, 培 养 方 向 目 标 应 一 致 ) 3. 除 另 有 说 明 外, 所 填 内 容 的 时 间 截 止 为 上 年 度 12 月 底 无 特 殊 说 明, 所 填 统 计 数 字 只 填 近 3 年 4. 申 报 书 限 用 A4 纸 张 打 印 填 报 并 装 订 成 册 上 报 99
106 项 目 合 作 院 校 高 职 院 校 技 师 学 院 院 校 名 称 主 管 部 门 建 校 时 间 1 院 校 性 质 所 在 地 区 通 信 地 址 邮 编 学 校 网 址 姓 名 联 系 人 信 息 职 务 办 公 电 话 手 机 占 地 面 积 ( 亩 ) 建 筑 面 积 ( 平 方 米 ) 全 日 制 在 校 生 人 数 其 中 培 训 人 数 普 高 生 源 高 职 对 口 生 源 高 职 五 年 一 贯 制 高 职 企 业 职 工 转 移 劳 动 力 预 备 技 师 高 级 技 工 中 级 技 工 100
107 专 任 教 师 数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比 例 硕 士 学 位 比 例 师 资 队 伍 中 级 以 上 技 术 职 务 比 例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人 数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比 例 2 二 级 以 上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比 例 3 兼 职 教 师 数 4 专 兼 教 师 比 例 专 兼 授 课 课 时 比 现 有 专 业 数 高 职 预 备 技 师 高 级 技 工 2013 年 招 生 专 业 数 高 职 预 备 技 师 项 目 年 份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近 三 年 全 日 制 普 通 招 生 就 业 相 关 数 据 办 学 经 费 总 收 入 5 ( 万 元 ) 普 通 高 中 招 生 数 对 口 中 职 招 生 数 普 通 初 中 招 生 数 新 生 报 到 率 % % % % % % 毕 业 生 人 数 技 能 证 书 获 取 比 例 % % % % % % 总 体 就 业 率 6 % % % % % %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评 估 时 间 / 结 论 / / 101
108 实 训 设 备 总 值 ( 万 元 ) / 生 均 设 备 值 ( 万 元 ) 校 内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机 构 名 称 1. / 1. / 2. / 2. / 3. / 3. / 主 要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工 种 名 称 / 最 高 等 级 4. / 4. / 5. / 5. / 6. / 6. / 校 内 主 要 实 训 场 所 名 称 总 计 个 校 外 主 要 顶 岗 实 习 场 所 名 称 总 计 个 主 要 合 作 企 业 名 称
109 是 否 示 范 骨 干 特 色 名 校 / 立 项 时 间 7 / / 累 计 培 养 高 职 毕 业 生 人 累 计 培 养 预 备 技 师 人 累 计 培 养 中 职 毕 业 生 人 累 计 培 养 高 级 技 工 累 计 培 养 中 级 技 工 人 人 中 央 财 政 支 持 实 训 基 地 省 级 重 点 实 训 基 地 精 品 课 程 个 个 个 国 家 省 级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训 基 地 国 家 一 体 化 教 学 改 革 试 点 专 业 省 一 体 化 教 学 改 革 试 点 专 业 个 ; 个 个 个 主 要 成 绩 国 家 级 教 学 成 果 项 省 级 百 强 专 业 个 特 色 专 业 个 地 市 百 强 专 业 个 教 学 名 师 人 课 件 国 教 学 团 队 个 家 级 论 文 精 品 课 程 门 课 题 教 学 成 果 项 课 件 省 级 特 色 品 牌 个 论 文 专 业 省 级 教 学 名 师 个 课 题 教 学 团 队 人 教 案 103
110 申 报 专 业 数 : 个 ; 合 作 培 养 规 模 : 人 申 报 专 业 数 : 规 模 : 人 个 ; 合 作 培 养 ( 包 括 资 金 政 策 等 ) ( 包 括 资 金 政 策 等 ) 申 报 学 校 承 诺 ( 高 职 学 校 ) 章 ( 法 人 代 表 ) 签 名 年 月 日 ( 技 师 学 院 ) 章 ( 法 人 代 表 ) 签 名 年 月 日 注 : 1. 指 院 校 独 立 设 置 具 有 职 业 教 育 资 格 的 时 间 2. 指 教 师 获 得 的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3. 指 获 得 职 业 技 能 证 书 二 级 以 上 教 师 外 系 列 中 级 技 术 职 称 以 上 的 教 师 比 例 4. 仅 指 从 行 业 企 业 一 线 聘 请 的 专 业 教 师 5. 包 括 学 费 总 收 入 财 政 预 算 内 总 拔 款 和 各 项 地 方 财 政 专 项 投 入 的 总 和 6. 以 每 年 9 月 份 各 省 教 育 行 政 或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公 布 数 据 为 准 7. 指 上 级 行 政 部 门 通 过 评 估 遴 选 正 式 发 布 的 建 设 立 项 项 目 名 称 104
111 山 东 省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与 技 师 教 育 合 作 培 养 试 点 ( 高 职 院 校 使 用 ) 高 职 院 校 名 称 : 专 业 名 称 : 专 业 代 码 : 填 表 日 期 :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制 105
112 1. 专 业 名 称 专 业 代 码 按 照 教 育 部 颁 布 的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高 职 高 专 教 育 指 导 性 专 业 目 录 ( 试 行 ) 填 写 2. 公 办 高 校 引 进 人 员 填 写 调 入 本 单 位 之 后 的 成 果, 民 办 高 校 填 写 以 本 校 名 义 完 成 的 成 果 3. 公 办 高 校 引 进 人 员 填 写 调 入 本 单 位 之 后 的 项 目, 民 办 高 校 填 写 以 本 校 名 义 承 担 的 项 目 4. 具 体 条 目 说 明 详 见 内 容 说 明 除 另 有 说 明 外, 所 填 内 容 的 时 间 截 止 上 年 度 12 月 底, 无 特 殊 说 明, 所 填 统 计 数 字 只 填 近 3 年 5. 申 报 表 限 用 A4 纸 张 打 印 填 报 并 装 订 成 册 上 报 106
113 专 业 名 称 专 业 代 码 对 应 预 备 技 师 专 业 名 称 专 业 优 势 已 有 毕 业 生 届 数 现 有 在 校 生 人 数 国 家 级 重 点 专 业, 国 家 级 品 牌 专 业, 省 部 级 重 点 专 业 ; 省 级 特 色 专 业 ; 省 级 品 牌 专 业 届 人 一 专 业 负 责 人 1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称 职 务 职 业 资 格 学 历 学 位 专 业 电 话 手 机 2 主 要 成 果 1 数 量 代 表 项 目 教 改 情 况 科 研 情 况 教 材 / 著 作 发 表 论 文 3 省 级 以 上 荣 誉 称 号 : 4 省 级 以 上 学 会 任 职 ( 限 1 个 ): 107
114 二 师 资 队 伍 1 专 任 教 师 2 总 数 : 人 ; 生 师 比 : 2 师 资 队 伍 结 构 师 资 结 构 比 例 数 量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 : 高 级 中 级 初 期 学 位 : : 博 士 硕 士 学 士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3 : : 一 级 二 级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 3 从 行 业 企 业 聘 请 技 术 能 手 承 担 实 践 技 能 课 程 的 比 例 % 三 实 践 教 学 1 校 内 实 训 基 地 个 ( 含 央 财 省 财 政 支 持 的 实 训 基 地 4 ) 建 设 时 间 实 训 基 地 名 称 投 资 额 级 别 5 备 注 2 校 外 实 训 基 地 个 时 间 校 外 实 训 基 地 名 称 合 作 单 位 运 行 模 式 备 注 108
115 3 实 践 教 学 总 课 时 占 专 业 教 学 总 课 时 的 比 例 6 % 四 校 企 合 作 1 校 企 合 作 品 牌 企 业 企 业 名 称 企 业 品 牌 主 导 产 品 合 作 领 域 合 作 方 式 备 注 2 校 企 合 作 主 要 项 目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企 业 名 称 时 间 主 要 内 容 成 效 备 注 3 校 企 合 作 开 发 出 版 的 教 材 7 序 号 校 企 合 作 开 发 教 材 名 称 时 间 出 版 社 备 注 4 合 作 品 牌 企 业 中 毕 业 生 情 况 企 业 名 称 每 年 用 人 数 二 年 后 稳 定 从 业 人 数 主 要 工 作 岗 位 备 注 五 教 学 质 量 109
116 1 精 品 课 程 时 间 负 责 人 课 程 名 称 级 别 8 备 注 2 教 学 名 师 时 间 教 学 名 师 级 别 5 备 注 3 教 学 团 队 时 间 负 责 人 教 学 团 队 名 称 级 别 5 备 注 4 教 材 出 版 时 间 教 材 第 一 主 编 书 号 备 注 5 教 研 项 目 立 项 时 间 项 目 主 持 人 级 别 8 备 注 6 教 学 成 果 奖 时 间 成 果 名 称 第 一 完 成 人 姓 名 获 奖 等 级 8 备 注 7 国 家 级 职 业 技 能 大 赛 获 奖 时 间 国 赛 项 目 名 称 主 办 部 门 获 奖 等 级 备 注 110
117 8 省 级 职 业 技 能 大 赛 获 奖 时 间 省 赛 项 目 名 称 主 办 部 门 获 奖 等 级 备 注 9 其 他 省 级 以 上 大 赛 获 奖 情 况 时 间 大 赛 名 称 组 织 部 门 获 奖 等 级 备 注 六 招 生 就 业 1 新 生 报 到 率 2011 年 9 月 新 生 报 到 率 2012 年 9 月 新 生 报 到 率 2013 年 9 月 新 生 报 到 率 三 年 平 均 值 备 注 2 毕 业 生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9 获 取 率 2011 届 获 取 率 2012 届 获 取 率 届 获 取 率 三 年 平 均 值 备 注 3 毕 业 生 就 业 率 ( 截 止 到 8 月 31 日 ) 2011 届 毕 业 生 2012 届 毕 业 生 2013 届 毕 业 生 三 年 平 均 值 备 注 七 社 会 服 务 111
118 1 社 会 培 训 总 收 入 万 元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三 年 平 均 值 备 注 2 社 会 培 训 ( 人 次 )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三 年 平 均 值 备 注 系 部 意 见 签 字 盖 章 学 院 意 见 签 字 盖 章 注 释 : 1 只 填 署 名 第 一 名 的 省 级 以 上 获 奖 成 果 ; 署 名 为 第 一 位 的 省 级 及 以 上 科 研 和 教 改 项 目 ; 独 编 或 主 编 的 著 作 和 教 材 ( 不 含 参 考 书 ); 独 撰 或 第 一 作 者 的 论 文 2 专 任 教 师 : 公 办 学 校 填 本 单 位 在 编 人 员, 民 办 学 校 校 填 在 编 教 师 退 休 后 聘 任 为 本 单 位 的 全 职 教 师 3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指, 获 得 教 师 外 系 列 中 级 以 上 技 术 职 称 及 二 级 以 上 职 业 资 格 ( 含 持 有 行 业 特 许 的 资 格 ) 证 书 及 技 能 考 评 员 资 格 者 4 国 家 级 实 训 基 地 包 括 中 央 财 政 支 持 的 实 训 基 地 ; 省 级 实 训 基 地 包 括 省 财 政 支 持 的 实 训 基 地 ; 5 级 别 指 国 家 级 省 级 ; 6 实 践 教 学 总 课 时 占 专 业 教 学 总 课 时 比 例 指 2011 级 入 学 新 生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中, 三 年 累 计 实 践 教 学 总 课 时 占 专 业 教 学 总 课 时 的 比 例 7 校 企 合 作 开 发 出 版 的 教 材 指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出 版 的 校 企 合 作 教 材 ; 8 级 别 指 国 家 级 部 级 省 级 ; 9 职 业 技 能 证 书 指 国 家 正 式 发 布 的 从 业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112
119 山 东 省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与 技 师 教 育 合 作 培 养 试 点 ( 技 师 学 院 使 用 ) 技 师 学 院 名 称 : 专 业 名 称 : 专 业 代 码 : 填 表 日 期 :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制 113
120 1. 专 业 名 称 专 业 代 码 按 照 按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技 工 院 校 专 业 目 录 填 写 2. 引 进 人 员 填 写 调 入 本 单 位 之 后 的 成 果 3. 具 体 条 目 说 明 详 见 内 容 说 明 除 另 有 说 明 外, 所 填 内 容 的 时 间 截 止 为 上 年 度 12 月 底, 无 特 殊 说 明, 所 填 统 计 数 字 只 填 近 3 年 4. 申 报 表 限 用 A4 纸 张 打 印 填 报 并 装 订 成 册 上 报 114
121 专 业 名 称 专 业 代 码 对 应 高 职 专 业 名 称 专 业 优 势 预 备 技 师 招 生 届 数 现 有 在 校 生 人 数 国 家 级 一 体 化 课 程 教 学 改 革 试 点 专 业 ; 省 级 百 强 专 业 省 一 体 化 课 程 教 学 改 革 试 点 专 业 ; 届 人 一 专 业 负 责 人 1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称 职 务 职 业 资 格 学 历 学 位 专 业 电 话 手 机 2 主 要 成 果 1 数 量 代 表 项 目 教 改 情 况 科 研 情 况 教 材 / 著 作 论 文 发 表 3 省 级 以 上 荣 誉 称 号 : 4 省 级 以 上 学 会 任 职 ( 限 1 个 ): 115
122 二 师 资 队 伍 1 专 任 教 师 2 总 数 : 人 ; 生 师 比 : 2 师 资 队 伍 结 构 师 资 结 构 比 例 数 量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 : 高 级 中 级 初 期 学 位 : : 博 士 硕 士 学 士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3 : 一 级 二 级 职 业 资 格 考 评 员 : 高 级 中 级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 3 高 端 技 能 人 才 名 称 数 量 备 注 116
123 山 东 省 技 术 能 手 山 东 省 首 席 技 师 地 市 首 席 技 师 山 东 省 有 突 出 贡 献 的 技 师 4 从 行 业 企 业 聘 请 技 术 能 手 承 担 实 践 技 能 课 程 的 比 例 % 三 实 践 教 学 1 校 内 实 训 基 地 个 ( 含 国 家 级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训 基 地 4 ) 建 设 时 间 实 训 基 地 名 称 投 资 额 级 别 5 备 注 2 校 外 实 训 基 地 个 时 间 校 外 实 训 基 地 名 称 合 作 单 位 运 行 模 式 备 注 3 实 践 教 学 总 课 时 占 专 业 教 学 总 课 时 的 比 例 6 % 四 校 企 合 作 117
124 1 校 企 合 作 品 牌 企 业 企 业 名 称 企 业 品 牌 主 导 产 品 合 作 领 域 合 作 方 式 备 注 2 校 企 合 作 主 要 项 目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企 业 名 称 时 间 主 要 内 容 成 效 备 注 3 校 企 合 作 开 发 出 版 的 教 材 7 序 号 校 企 合 作 开 发 教 材 名 称 时 间 出 版 社 备 注 4 合 作 品 牌 企 业 中 毕 业 生 情 况 企 业 名 称 每 年 用 人 数 二 年 后 稳 定 从 业 人 数 主 要 工 作 岗 位 备 注 五 教 学 质 量 1 全 国 技 工 院 校 技 能 大 赛 获 奖 时 间 技 工 大 赛 项 目 名 称 组 织 部 门 获 奖 等 级 备 注 118
125 2 省 级 技 工 院 校 技 能 大 赛 获 奖 时 间 技 工 大 赛 项 目 名 称 组 织 部 门 获 奖 等 级 备 注 3 其 他 省 级 以 上 大 赛 获 奖 时 间 大 赛 项 目 名 称 组 织 部 门 获 奖 等 级 备 注 六 招 生 就 业 1 毕 业 生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8 获 取 率 2011 届 获 取 率 2012 届 获 取 率 届 获 取 率 三 年 平 均 值 备 注 2 毕 业 生 就 业 率 一 ( 截 止 到 8 月 31 日 ) 2011 届 毕 业 生 2012 届 毕 业 生 2013 届 毕 业 生 三 年 平 均 值 备 注 七 社 会 服 务 119
126 1 社 会 培 训 总 收 入 万 元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三 年 平 均 值 备 注 2 社 会 培 训 人 次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三 年 平 均 值 备 注 系 部 意 见 签 字 盖 章 学 院 意 见 签 字 盖 章 注 释 : 1 只 填 署 名 第 一 名 的 省 级 以 上 获 奖 成 果 ; 署 名 为 第 一 位 的 省 级 及 以 上 科 研 和 教 改 项 目 ; 独 编 或 主 编 的 著 作 和 教 材 ( 不 含 参 考 书 ); 独 撰 或 第 一 作 者 的 论 文 2 专 任 教 师 : 填 本 单 位 在 编 人 员 3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指, 获 得 二 级 以 上 国 家 职 业 资 格 ( 含 持 有 行 业 特 许 的 资 格 ) 证 书 4 国 家 级 实 训 基 地 包 括 中 央 财 政 支 持 的 实 训 基 地 ; 省 级 实 训 基 地 包 括 省 财 政 支 持 的 实 训 基 地 ; 5 级 别 指 国 家 级 省 级 ; 6 实 践 教 学 总 课 时 占 专 业 教 学 总 课 时 比 例 指 2011 级 入 学 新 生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中, 三 年 累 计 实 践 教 学 总 课 时 占 专 业 教 学 总 课 时 的 比 例 7 校 企 合 作 开 发 出 版 的 教 材 指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出 版 的 校 企 合 作 教 材 ; 8 职 业 技 能 证 书 指 国 家 正 式 发 布 的 从 业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120
127 关 于 成 立 山 东 省 旅 游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的 通 知 鲁 教 职 字 号 各 市 教 育 局 旅 游 局, 各 高 等 学 校, 有 关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各 旅 游 企 事 业 单 位 : 根 据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鲁 政 发 号 文 件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政 办 字 号 ) 要 求, 决 定 成 立 山 东 省 旅 游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旅 游 专 指 委 )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旅 游 专 指 委 是 对 全 省 旅 游 类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专 业 教 学 工 作 进 行 研 究 咨 询 指 导 和 服 务 的 专 家 组 织, 覆 盖 专 业 包 括 教 育 部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目 录 (2010 年 修 订 ) 旅 游 服 务 类 和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高 职 高 专 教 育 指 导 性 专 业 目 录 旅 游 管 理 类 餐 饮 管 理 与 服 务 类 各 专 业 二 旅 游 专 指 委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 研 究 职 业 院 校 旅 游 类 各 专 业 培 养 目 标 教 学 要 求 人 才 培 养 标 准 和 质 量 评 价 体 系, 对 旅 游 类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设 置 教 师 培 养 教 学 计 划 课 程 开 发 教 材 建 设 等 提 出 建 议 ; 指 导 职 业 院 校 根 据 旅 游 产 业 和 旅 游 新 业 态 发 展 要 求, 对 接 旅 游 及 相 关 行 业 不 同 层 次 职 业 岗 位 的 用 人 需 求, 科 学 布 局 设 置 旅 游 类 专 业, 合 理 确 定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以 能 力 增 进 为 主 线, 科 学 规 划 培 养 方 案 和 课 程 体 系, 推 动 中 等 高 等 职 业 教 121
128 育 的 贯 通 衔 接 ; 指 导 职 业 院 校 将 旅 游 职 业 教 育 教 学 标 准 与 旅 游 行 业 技 术 规 范 旅 游 职 业 资 格 标 准 有 效 对 接, 鼓 励 学 生 取 得 多 个 旅 游 类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 指 导 职 业 院 校 与 旅 游 行 业 企 业 开 展 产 学 研 合 作, 实 现 院 校 与 企 业 对 接 专 业 与 产 业 对 接 师 生 与 员 工 对 接, 共 同 制 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共 同 建 设 专 业, 共 同 开 发 课 程, 将 旅 游 企 业 先 进 的 经 营 服 务 标 准 转 化 为 教 学 标 准 ; 指 导 职 业 院 校 开 展 旅 游 行 业 就 业 技 能 培 训 岗 位 技 能 提 升 培 训 和 创 业 培 训, 面 向 农 村 开 展 乡 村 旅 游 经 营 和 技 能 培 训 ; 组 织 承 办 国 家 级 省 级 职 业 院 校 技 能 大 赛 旅 游 类 赛 项 比 赛 ; 组 织 开 展 旅 游 职 业 教 育 相 关 领 域 课 题 研 究 ; 承 办 省 教 育 厅 省 旅 游 局 委 托 交 办 的 其 它 工 作 三 旅 游 专 指 委 设 主 任 委 员 1 名, 常 务 副 主 任 委 员 1 名, 副 主 任 委 员 5 名, 秘 书 长 1 名, 副 秘 书 长 2-3 名, 委 员 20 名 左 右, 由 旅 游 行 业 企 业 负 责 人 专 家 和 本 科 高 校 职 业 院 校 院 ( 校 ) 长 和 旅 游 专 业 带 头 人 骨 干 教 师 组 成, 每 届 任 期 3 年 旅 游 专 指 委 秘 书 处 设 在 山 东 旅 游 职 业 学 院, 为 旅 游 专 指 委 日 常 办 事 机 构 成 立 山 东 省 旅 游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是 我 省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重 要 举 措 各 市 教 育 旅 游 行 政 部 门 以 及 旅 游 企 业 高 等 学 校 中 职 学 校 要 在 人 员 经 费 工 作 等 方 面 支 持 旅 游 专 指 委 开 展 工 作, 委 员 所 在 单 位 要 为 本 单 位 委 员 开 展 工 作 提 供 方 便 旅 游 专 指 委 要 尽 快 制 定 章 程, 建 立 相 关 制 度 和 工 作 机 制, 积 极 开 展 各 项 工 作 122
129 届 ) 附 件 : 山 东 省 旅 游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组 成 人 员 名 单 ( 第 一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旅 游 局 2013 年 12 月 2 日 附 件 : 山 东 省 旅 游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组 成 人 员 名 单 ( 第 一 届 ) 主 任 委 员 梁 文 生 山 东 省 旅 游 局 巡 视 员 常 务 副 主 任 委 员 宋 德 利 山 东 旅 游 职 业 学 院 院 长 教 授 副 主 任 委 员 张 明 池 杜 文 斌 王 德 刚 杨 民 刚 吕 雪 梅 山 东 省 旅 游 局 党 组 成 员 人 事 处 处 长 山 东 省 旅 游 饭 店 协 会 会 长 山 东 大 厦 总 经 理 山 东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旅 游 管 理 系 主 任 教 授 青 岛 酒 店 管 理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院 长 教 授 青 岛 烹 饪 职 业 学 校 校 长 中 学 高 级 教 师 秘 书 长 123
130 陈 增 红 山 东 旅 游 职 业 学 院 副 院 长 教 授 副 秘 书 长 张 志 东 邹 本 杰 刘 宇 虹 青 岛 酒 店 管 理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副 院 长 副 教 授 山 东 省 教 学 研 究 室 中 学 高 级 教 师 青 岛 旅 游 学 校 副 校 长 中 学 高 级 教 师 委 员 马 波 青 岛 大 学 旅 游 学 院 院 长 教 授 牟 善 德 姜 义 林 齐 洪 利 肖 树 青 阎 邢 英 晁 储 军 吕 凌 云 于 建 平 苗 其 刚 王 秀 英 荣 兰 祥 陈 国 忠 日 照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副 院 长 教 授 淄 博 职 业 学 院 副 院 长 教 授 青 岛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旅 游 学 院 院 长 教 授 山 东 商 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人 文 学 院 副 院 长 副 教 授 烟 台 职 业 学 院 公 共 管 理 系 主 任 副 研 究 员 枣 庄 职 业 学 院 旅 游 系 书 记 副 教 授 济 南 第 三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校 长 中 学 高 级 教 师 山 东 省 潍 坊 商 业 学 校 校 长 中 学 高 级 教 师 威 海 工 业 技 术 学 校 副 校 长 中 学 高 级 教 师 烟 台 临 港 工 业 学 校 中 学 高 级 教 师 山 东 蓝 翔 高 级 技 工 学 校 校 长 山 东 旅 游 规 划 设 计 院 院 长 张 旭 济 南 园 林 开 发 建 设 集 团 党 总 支 书 记 张 伟 梁 济 南 喜 来 登 酒 店 总 经 理 郑 军 济 南 舜 耕 山 庄 总 经 理 张 永 舵 净 雅 食 品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124
131 张 明 山 东 嘉 华 文 化 国 际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张 晓 国 济 南 国 信 旅 行 社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125
132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关 于 成 立 山 东 省 财 经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的 通 知 鲁 教 职 字 号 各 市 教 育 局 财 政 局, 各 高 等 学 校 有 关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有 关 企 事 业 单 位 : 根 据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鲁 政 发 号 文 件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政 办 字 号 ) 要 求, 决 定 成 立 山 东 省 财 经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财 经 专 指 委 )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财 经 专 指 委 是 对 全 省 财 经 类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专 业 教 学 工 作 进 行 研 究 咨 询 指 导 和 服 务 的 专 家 组 织, 覆 盖 专 业 包 括 教 育 部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目 录 (2010 年 修 订 ) 财 经 商 贸 类 ( 会 计 会 计 电 算 化 统 计 事 务 金 融 事 务 保 险 事 务 信 托 事 务 等 专 业 ) 和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高 职 高 专 教 育 指 导 性 专 业 目 录 财 务 会 计 类 财 政 金 融 类 各 专 业 二 财 经 专 指 委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 研 究 职 业 院 校 财 经 类 各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培 养 标 准 教 学 要 求 和 质 量 评 价 体 系, 对 财 经 类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设 置 培 养 方 案 课 程 开 发 教 材 建 设 教 师 培 养 等 提 出 建 议 ; 指 导 职 业 院 校 根 据 财 会 金 融 行 业 发 展 要 求, 对 接 财 经 及 相 关 行 业 不 同 层 次 职 业 岗 位 的 用 人 需 求, 科 学 布 局 设 置 财 经 类 专 业, 合 理 确 定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以 能 力 增 进 126
133 为 主 线, 科 学 规 划 培 养 方 案 和 课 程 体 系, 推 动 中 等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的 贯 通 衔 接 ; 指 导 职 业 院 校 将 财 经 职 业 教 育 教 学 标 准 与 财 会 金 融 行 业 技 术 规 范 职 业 资 格 标 准 有 效 对 接, 鼓 励 学 生 取 得 财 经 类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 指 导 职 业 院 校 与 财 会 金 融 行 业 企 业 开 展 产 学 研 合 作, 实 现 院 校 与 企 业 对 接 专 业 与 产 业 对 接 师 生 与 员 工 对 接, 共 同 制 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共 同 建 设 专 业, 共 同 开 发 课 程, 将 行 业 企 业 先 进 的 职 业 岗 位 技 能 标 准 引 入 教 学 过 程 并 与 课 程 标 准 对 接 ; 指 导 职 业 院 校 开 展 财 经 行 业 就 业 技 能 培 训 岗 位 技 能 提 升 培 训 和 创 业 培 训, 面 向 农 村 开 展 农 村 财 会 金 融 技 能 培 训 ; 组 织 承 办 国 家 级 省 级 职 业 院 校 技 能 大 赛 财 经 类 赛 项 比 赛 ; 组 织 开 展 财 经 职 业 教 育 相 关 领 域 课 题 研 究 ; 承 办 省 教 育 厅 省 财 政 厅 委 托 交 办 的 其 它 工 作 三 财 经 专 指 委 设 主 任 委 员 1 名, 常 务 副 主 任 委 员 1 名, 副 主 任 委 员 5 名, 秘 书 长 1 名, 副 秘 书 长 2-3 名, 委 员 20 名 左 右, 由 财 会 金 融 行 业 企 业 负 责 人 专 家 和 本 科 高 校 职 业 院 校 院 ( 校 ) 长 和 财 经 专 业 带 头 人 骨 干 教 师 组 成, 每 届 任 期 3 年 财 经 专 指 委 秘 书 处 设 在 山 东 商 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为 财 经 专 指 委 日 常 办 事 机 构 成 立 山 东 省 财 经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是 我 省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重 要 举 措 各 市 教 育 财 政 金 融 部 门 以 及 企 业 高 等 学 校 中 职 学 校 要 在 人 员 经 费 工 作 等 方 面 支 持 财 经 专 指 委 开 展 工 作, 委 员 所 在 单 位 要 为 本 单 位 委 员 开 展 工 作 提 供 方 便 财 经 专 指 委 要 尽 快 制 定 章 程, 建 立 相 关 制 度 和 工 作 机 制, 积 极 开 展 各 项 工 作 127
134 届 ) 附 件 : 山 东 省 财 经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组 成 人 员 名 单 ( 第 一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2013 年 12 月 23 日 附 件 : 山 东 省 财 经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组 成 人 员 名 单 ( 第 一 届 ) 主 任 委 员 庞 敦 之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副 厅 长 常 务 副 主 任 委 员 钱 乃 余 山 东 商 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院 长 教 授 副 主 任 委 员 侯 本 领 杨 百 梅 山 东 省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秘 书 长 研 究 员 淄 博 职 业 学 院 院 长 教 授 李 达 青 岛 酒 店 管 理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党 委 书 记 高 级 经 济 师 王 竹 泉 中 国 海 洋 大 学 文 科 处 处 长 教 授 128
135 于 建 平 山 东 省 潍 坊 商 业 学 校 校 长 中 学 高 级 教 师 秘 书 长 李 玫 山 东 商 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副 院 长 教 授 副 秘 书 长 张 广 东 高 丽 萍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企 业 处 调 研 员 淄 博 职 业 学 院 会 计 学 院 副 院 长 教 授 陈 琰 青 岛 华 夏 职 教 中 心 副 校 长 中 学 高 级 教 师 委 员 吴 天 赞 胡 元 木 邢 广 陆 毕 玉 海 张 洪 波 侯 君 邦 吕 秀 娥 陈 风 奎 宋 拥 会 傅 智 端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审 计 署 驻 济 南 特 派 员 办 事 处 处 长 山 东 财 经 大 学 教 学 督 导 委 员 会 主 任 教 授 青 岛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副 院 长 教 授 莱 芜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副 院 长 研 究 员 山 东 商 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会 计 学 院 院 长 副 教 授 山 东 经 贸 职 业 学 院 会 计 学 院 院 长 副 教 授 山 东 商 务 职 业 学 院 会 计 系 主 任 教 授 德 州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经 济 管 理 系 主 任 教 授 济 南 职 业 学 院 财 经 系 主 任 高 级 会 计 师 滨 州 职 业 学 院 教 务 处 长 教 授 庄 素 华 潍 坊 职 业 学 院 经 营 管 理 学 院 正 高 级 教 师 于 家 臻 山 东 省 教 研 室 中 学 高 级 教 师 宋 兰 庆 临 沂 市 高 级 财 经 学 校 副 校 长 高 级 讲 师 129
136 徐 乃 香 王 翠 玉 济 宁 市 高 级 职 业 学 校 副 校 长 高 级 讲 师 山 东 省 济 南 商 贸 学 校 教 科 研 室 主 任 高 级 讲 师 单 玉 萍 烟 台 工 贸 学 校 中 学 一 级 教 师 张 志 强 崔 剑 波 刘 维 亮 于 美 玲 吴 玉 臣 秦 学 昌 鲁 商 金 融 支 付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党 委 书 记 山 东 省 鲁 信 投 资 集 团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山 东 天 元 同 泰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用 友 新 道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山 东 盛 铭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所 长 国 际 浩 信 永 拓 ( 山 东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主 任 会 计 师 130
137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商 务 厅 关 于 成 立 山 东 省 商 业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的 通 知 鲁 教 职 字 号 各 市 教 育 局 商 务 局, 各 高 等 学 校 有 关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有 关 企 事 业 单 位 : 根 据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鲁 政 发 号 文 件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政 办 字 号 ) 要 求, 决 定 成 立 山 东 省 商 业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商 业 专 指 委 )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商 业 专 指 委 是 对 全 省 商 业 类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专 业 教 学 工 作 进 行 研 究 咨 询 指 导 和 服 务 的 专 家 组 织, 覆 盖 专 业 包 括 教 育 部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目 录 (2010 年 修 订 ) 财 经 商 贸 类 中 的 商 贸 类 和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高 职 高 专 教 育 指 导 性 专 业 目 录 经 济 贸 易 类 市 场 营 销 类 工 商 管 理 类 各 专 业 二 商 业 专 指 委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 研 究 职 业 院 校 商 业 类 各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培 养 标 准 教 学 要 求 和 质 量 评 价 体 系, 对 商 业 类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设 置 培 养 方 案 课 程 开 发 教 材 建 设 教 师 培 养 等 提 出 建 议 ; 指 导 职 业 院 校 根 据 商 业 产 业 和 商 业 新 业 态 发 展 要 求, 对 接 商 业 及 相 关 行 业 不 同 层 次 职 业 岗 位 的 用 人 需 求, 科 学 布 局 设 置 商 业 类 专 业, 合 理 确 定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以 131
138 能 力 增 进 为 主 线, 科 学 规 划 培 养 方 案 和 课 程 体 系, 推 动 中 等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的 贯 通 衔 接 ; 指 导 职 业 院 校 将 商 业 职 业 教 育 教 学 标 准 与 商 业 行 业 技 术 规 范 商 业 职 业 资 格 标 准 有 效 对 接, 鼓 励 学 生 取 得 多 个 商 业 类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 指 导 职 业 院 校 与 商 业 行 业 企 业 开 展 产 学 研 合 作, 实 现 院 校 与 企 业 对 接 专 业 与 产 业 对 接 师 生 与 员 工 对 接, 共 同 制 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共 同 建 设 专 业, 共 同 开 发 课 程, 将 商 业 企 业 先 进 的 经 营 服 务 标 准 转 化 为 教 学 标 准 ; 指 导 职 业 院 校 开 展 商 业 行 业 就 业 技 能 培 训 岗 位 技 能 提 升 培 训 和 创 业 培 训, 面 向 农 村 开 展 乡 村 商 业 经 营 和 技 能 培 训 ; 组 织 承 办 国 家 级 省 级 职 业 院 校 技 能 大 赛 商 业 类 赛 项 比 赛 ; 组 织 开 展 商 业 职 业 教 育 相 关 领 域 课 题 研 究 ; 承 办 省 教 育 厅 省 商 务 厅 委 托 交 办 的 其 它 工 作 三 商 业 专 指 委 设 主 任 委 员 1 名, 常 务 副 主 任 委 员 1 名, 副 主 任 委 员 5 名, 秘 书 长 1 名, 副 秘 书 长 2-3 名, 委 员 20 名 左 右, 由 商 业 行 业 企 业 负 责 人 专 家 和 本 科 高 校 职 业 院 校 院 ( 校 ) 长 和 商 业 专 业 带 头 人 骨 干 教 师 组 成, 每 届 任 期 3 年 商 业 专 指 委 秘 书 处 设 在 山 东 商 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为 商 业 专 指 委 日 常 办 事 机 构 成 立 山 东 省 商 业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是 我 省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重 要 举 措 各 市 教 育 商 业 行 政 部 门 以 及 商 业 企 业 高 等 学 校 中 职 学 校 要 在 人 员 经 费 工 作 等 方 面 支 持 商 业 专 指 委 开 展 工 作, 委 员 所 在 单 位 要 为 本 单 位 委 员 开 展 工 作 提 供 方 便 商 业 专 指 委 要 尽 快 制 定 章 程, 建 立 相 关 制 度 和 工 作 机 制, 积 极 开 展 各 项 工 作 132
139 届 ) 附 件 : 山 东 省 商 业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组 成 人 员 名 单 ( 第 一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商 务 厅 2013 年 12 月 24 日 附 件 : 主 任 委 员 山 东 省 商 业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组 成 人 员 名 单 ( 第 一 届 ) 张 型 成 山 东 省 商 务 厅 副 巡 视 员 常 务 副 主 任 委 员 马 广 水 山 东 商 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党 委 书 记 研 究 员 副 主 任 委 员 李 志 林 温 金 祥 赵 炳 新 张 文 生 山 东 省 商 务 厅 市 场 运 行 处 处 长 烟 台 职 业 学 院 院 长 教 授 山 东 大 学 继 续 ( 网 络 ) 教 育 学 院 院 长 教 授 银 座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高 级 经 济 师 133
140 宁 守 东 滨 州 技 师 学 院 院 长 高 级 经 济 师 秘 书 长 亓 俊 忠 山 东 商 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副 院 长 教 授 副 秘 书 长 原 宪 瑞 于 家 臻 孙 中 升 烟 台 职 业 学 院 教 务 处 副 处 长 教 授 山 东 省 教 研 室 中 学 高 级 教 师 山 东 省 潍 坊 商 业 学 校 副 校 长 高 级 讲 师 委 员 杜 岩 山 东 财 经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副 院 长 教 授 于 建 民 冷 韶 华 济 宁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院 长 教 授 山 东 经 贸 职 业 学 院 院 长 教 授 覃 川 青 岛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院 长 教 授 杨 民 刚 周 厚 才 孙 忠 峰 刘 德 禄 毕 思 勇 王 建 良 孙 信 成 孙 冬 梅 王 婷 婷 青 岛 酒 店 管 理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院 长 教 授 山 东 外 贸 职 业 学 院 副 院 长 教 授 威 海 职 业 学 院 副 院 长 教 授 山 东 商 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院 长 高 级 工 程 师 淄 博 职 业 学 院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院 长 教 授 山 东 交 通 职 业 学 院 管 理 与 信 息 学 院 院 长 教 授 青 岛 商 务 学 校 校 长 中 学 高 级 教 师 聊 城 高 级 财 经 职 业 学 校 教 研 室 主 任 高 级 讲 师 淄 博 市 工 业 学 校 教 研 组 长 中 学 一 级 教 师 134
141 张 云 青 岛 外 事 服 务 职 业 学 校 教 研 组 长 中 学 高 级 教 师 惠 增 玉 张 红 霞 山 东 惠 发 食 品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山 东 魏 桥 创 业 集 团 总 经 理 孙 倩 山 东 佳 怡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王 志 勇 王 培 桓 李 文 黎 夏 纪 栋 中 储 发 展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青 岛 分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家 家 悦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深 圳 市 中 诺 思 资 讯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临 沂 新 程 金 锣 肉 制 品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生 鲜 品 营 销 总 监 135
142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关 于 成 立 山 东 省 交 通 运 输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的 通 知 鲁 教 职 字 号 各 市 教 育 局 交 通 运 输 局, 各 高 等 学 校 有 关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各 交 通 运 输 企 事 业 单 位 : 根 据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鲁 政 发 号 文 件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政 办 字 号 ) 要 求, 决 定 成 立 山 东 省 交 通 运 输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交 通 运 输 专 指 委 )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交 通 运 输 专 指 委 是 对 全 省 交 通 运 输 类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专 业 教 学 工 作 进 行 研 究 咨 询 指 导 和 服 务 的 专 家 组 织, 覆 盖 专 业 包 括 教 育 部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目 录 (2010 年 修 订 ) 交 通 运 输 类 和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高 职 高 专 教 育 指 导 性 专 业 目 录 公 路 运 输 类 铁 道 运 输 类 城 市 轨 道 运 输 类 水 上 运 输 类 民 航 运 输 类 港 口 运 输 类 管 道 运 输 类 及 汽 车 类 中 涉 及 服 务 业 各 专 业 二 交 通 运 输 专 指 委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 研 究 职 业 院 校 交 通 运 输 类 各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培 养 标 准 教 学 要 求 和 质 量 评 价 体 系, 对 交 通 运 输 类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设 置 培 养 方 案 课 程 开 发 教 材 建 设 教 师 培 养 等 提 出 建 议 ; 136
143 指 导 职 业 院 校 根 据 交 通 运 输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发 展 要 求, 对 接 交 通 运 输 及 相 关 行 业 不 同 层 次 职 业 岗 位 的 用 人 需 求, 科 学 布 局 设 置 交 通 运 输 类 专 业, 合 理 确 定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以 能 力 增 进 为 主 线 科 学 规 划 培 养 方 案 和 课 程 体 系, 推 动 中 等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的 贯 通 衔 接 ; 指 导 职 业 院 校 将 交 通 运 输 职 业 教 育 教 学 标 准 与 交 通 运 输 行 业 技 术 规 范 交 通 运 输 职 业 资 格 标 准 有 效 对 接, 鼓 励 学 生 取 得 交 通 运 输 类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 指 导 职 业 院 校 与 交 通 运 输 行 业 企 业 开 展 产 学 研 合 作, 实 现 院 校 与 企 业 对 接 专 业 与 产 业 对 接 师 生 与 员 工 对 接, 共 同 制 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共 同 建 设 专 业, 共 同 开 发 课 程, 将 交 通 运 输 企 业 先 进 的 经 营 服 务 标 准 转 化 为 教 学 内 容 ; 指 导 职 业 院 校 开 展 交 通 运 输 行 业 就 业 技 能 培 训 岗 位 技 能 提 升 培 训 和 创 业 培 训, 面 向 农 村 开 展 乡 村 交 通 运 输 经 营 和 技 能 培 训 ; 组 织 承 办 国 家 级 省 级 职 业 院 校 技 能 大 赛 交 通 运 输 类 赛 项 比 赛 ; 组 织 开 展 交 通 运 输 职 业 教 育 相 关 领 域 课 题 研 究 ; 指 导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汽 车 类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开 展 工 作 ; 承 办 省 教 育 厅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委 托 交 办 的 其 它 工 作 三 交 通 运 输 专 指 委 设 主 任 委 员 1 名, 常 务 副 主 任 委 员 1 名, 副 主 任 委 员 6 名, 秘 书 长 1 名, 副 秘 书 长 3-4 名, 委 员 30 名 左 右, 由 交 通 运 输 行 业 企 业 负 责 人 专 家 和 本 科 高 校 职 业 院 校 院 ( 校 ) 长 和 交 通 运 输 专 业 带 头 人 骨 干 教 师 组 成, 每 届 任 期 3 年 交 通 运 输 专 指 委 秘 书 处 设 在 山 东 交 通 职 业 学 院, 为 交 通 运 输 专 指 委 日 常 办 事 机 构 137
144 成 立 山 东 省 交 通 运 输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是 我 省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重 要 举 措 各 市 教 育 交 通 运 输 行 政 部 门 以 及 交 通 运 输 企 业 高 等 学 校 中 职 学 校 要 在 人 员 经 费 工 作 等 方 面 支 持 交 通 运 输 专 指 委 开 展 工 作, 委 员 所 在 单 位 要 为 本 单 位 委 员 开 展 工 作 提 供 方 便 交 通 运 输 专 指 委 要 尽 快 制 定 章 程, 建 立 相 关 制 度 和 工 作 机 制, 积 极 开 展 各 项 工 作 附 件 : 山 东 省 交 通 运 输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组 成 人 员 名 单 ( 第 一 届 )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2013 年 12 月 25 日 138
145 附 件 : 山 东 省 交 通 运 输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组 成 人 员 名 单 ( 第 一 届 ) 主 任 委 员 谢 涛 山 东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副 厅 长 常 务 副 主 任 委 员 陈 留 彬 山 东 交 通 职 业 学 院 院 长 高 级 经 济 师 副 主 任 委 员 赵 方 德 陈 松 岩 尹 桂 赞 山 东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科 技 处 处 长 山 东 交 通 学 院 副 院 长 教 授 烟 台 汽 车 工 程 职 业 学 院 院 长 徐 冬 山 东 职 业 学 院 副 院 长 研 究 员 宋 士 福 魏 荣 庆 青 岛 港 湾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院 长 高 级 工 程 师 德 州 交 通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校 长 高 级 工 程 师 秘 书 长 崔 振 民 山 东 交 通 职 业 学 院 副 院 长 教 授 副 秘 书 长 郝 丽 杰 孙 志 春 王 佐 恺 孙 宝 水 山 东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科 技 处 副 处 长 济 宁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副 院 长 教 授 青 岛 海 洋 技 师 学 院 院 长 高 级 讲 师 山 东 省 教 研 室 中 学 高 级 教 师 139
146 委 员 于 定 勇 任 传 波 周 明 顺 刁 建 东 廖 木 星 王 福 忠 中 国 海 洋 大 学 研 究 生 教 育 中 心 副 主 任 教 授 山 东 理 工 大 学 交 通 与 车 辆 工 程 学 院 院 长 教 授 青 岛 远 洋 船 员 职 业 学 院 副 院 长 教 授 山 东 外 贸 职 业 学 院 副 院 长 教 授 山 东 海 事 职 业 学 院 副 院 长 教 授 山 东 交 通 职 业 学 院 车 辆 工 程 学 院 院 长 教 授 陈 聪 潍 坊 职 业 学 院 汽 车 学 院 院 长 教 授 牟 盛 勇 张 振 东 刘 德 成 日 照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现 代 汽 车 学 院 院 长 教 授 山 东 科 技 职 业 学 院 汽 车 工 程 系 主 任 副 教 授 威 海 职 业 学 院 船 舶 工 程 系 副 主 任 副 教 授 李 军 山 东 交 通 技 师 学 院 院 长 孙 国 峰 牟 善 伟 姚 淑 梅 骆 洪 山 尹 子 龙 范 建 军 左 书 佩 山 东 省 交 通 运 输 学 校 校 长 副 教 授 青 岛 交 通 职 业 学 校 校 长 中 学 高 级 教 师 淄 博 工 业 学 校 中 学 高 级 教 师 临 沭 县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中 学 一 级 教 师 滨 州 市 滨 城 区 职 业 教 育 中 心 讲 师 东 方 航 空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山 东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公 路 局 副 书 记 孙 光 山 东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道 路 运 输 局 副 书 记 栾 德 强 山 东 省 交 通 运 输 厅 港 航 局 调 研 员 140
147 张 杰 平 张 京 平 侯 万 仲 山 东 海 事 局 副 局 长 山 东 高 速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济 南 铁 路 局 职 工 教 育 处 副 处 长 朱 军 北 京 中 日 德 美 汽 车 故 障 诊 断 研 究 所 所 长 高 级 工 程 师 张 俊 宝 马 中 国 培 训 学 院 校 企 合 作 项 目 经 理 张 宝 岭 山 东 润 华 集 团 教 育 培 训 中 心 总 经 理 王 刚 日 立 建 机 集 团 青 岛 诚 日 建 机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王 洪 泉 山 东 广 潍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张 炜 海 程 邦 达 国 际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海 运 班 轮 部 总 经 理 高 级 经 济 师 史 绍 华 焦 建 刚 青 岛 远 洋 对 外 劳 务 合 作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高 级 轮 机 长 济 南 东 方 优 速 特 汽 车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总 监 141
148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卫 生 厅 关 于 成 立 山 东 省 卫 生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的 通 知 鲁 教 职 字 号 各 市 教 育 局 卫 生 局, 各 高 等 学 校, 有 关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有 关 卫 生 单 位 : 根 据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鲁 政 发 号 文 件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政 办 字 号 ) 要 求, 决 定 成 立 山 东 省 卫 生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卫 生 专 指 委 )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卫 生 专 指 委 是 对 全 省 卫 生 类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专 业 教 学 工 作 进 行 研 究 咨 询 指 导 和 服 务 的 专 家 组 织, 覆 盖 专 业 包 括 教 育 部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目 录 (2010 年 修 订 ) 和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高 职 高 专 教 育 指 导 性 专 业 目 录 (2004 年 颁 布 ) 临 床 医 学 类 护 理 类 医 学 技 术 类 卫 生 管 理 类 各 专 业 二 卫 生 专 指 委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 研 究 职 业 院 校 卫 生 类 各 专 业 培 养 目 标 培 养 标 准 教 学 要 求 和 质 量 评 价 体 系, 对 卫 生 类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设 置 培 养 方 案 课 程 开 发 教 材 建 设 师 资 培 养 等 提 出 建 议 ; 指 导 职 业 院 校 根 据 卫 生 行 业 发 展 要 求, 合 理 布 局 设 置 各 类 卫 生 专 业, 按 照 卫 生 行 业 不 同 层 次 职 业 岗 位 的 用 人 需 求, 确 定 各 层 次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科 学 制 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和 课 程 体 系, 推 动 中 等 高 等 卫 生 职 业 教 育 的 贯 通 衔 接 ; 指 导 职 业 院 校 将 卫 生 职 业 教 育 教 学 标 准 与 卫 生 行 业 技 术 规 范 卫 生 职 业 资 格 标 准 有 效 对 142
149 接 ; 指 导 职 业 院 校 与 卫 生 行 业 相 关 企 业 开 展 产 学 研 合 作, 共 同 制 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建 设 专 业 开 发 课 程 和 实 训 基 地 建 设, 实 现 院 校 与 医 院 ( 企 业 ) 的 深 度 融 合 ; 组 织 卫 生 类 职 业 院 校 相 关 专 业 教 师 培 训 工 作, 加 快 卫 生 类 职 业 院 校 双 师 结 构 专 业 教 学 团 队 建 设 ; 围 绕 卫 生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中 出 现 的 热 点 问 题, 组 织 开 展 卫 生 职 业 教 育 相 关 领 域 课 题 研 究, 引 导 山 东 省 卫 生 职 业 教 育 的 健 康 发 展 ; 开 展 国 际 交 流 与 合 作, 积 极 开 展 中 外 合 作 办 学, 引 进 优 质 教 育 资 源 和 教 育 理 念, 提 高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拓 展 国 际 就 业 市 场 ; 指 导 职 业 院 校 开 展 卫 生 行 业 就 业 技 能 培 训 岗 位 技 能 提 升 培 训 和 创 业 培 训, 面 向 农 村 社 区 开 展 基 层 卫 生 技 术 培 训 ; 组 织 承 办 国 家 级 省 级 职 业 院 校 技 能 大 赛 卫 生 类 赛 项 比 赛 ; 承 办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卫 生 厅 委 托 交 办 的 其 他 工 作 三 卫 生 专 指 委 设 主 任 委 员 1 名, 常 务 副 主 任 委 员 1 名, 副 主 任 委 员 7 名, 秘 书 长 1 名, 副 秘 书 长 3 名, 委 员 30 名 左 右, 由 卫 生 行 业 专 家 和 本 科 高 校 职 业 院 校 院 ( 校 ) 长 和 卫 生 行 业 专 业 带 头 人 骨 干 教 师 企 业 负 责 人 组 成, 每 届 任 期 3 年 卫 生 专 指 委 秘 书 处 设 在 山 东 医 学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为 卫 生 专 指 委 日 常 办 事 机 构 成 立 山 东 省 卫 生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是 我 省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重 要 举 措 各 市 教 育 卫 生 行 政 部 门 以 及 高 等 学 校 中 职 学 校 各 医 院 和 相 关 单 位 要 在 人 员 经 费 工 作 等 方 面 支 持 卫 生 专 指 委 开 展 工 作, 委 员 所 在 单 位 要 为 本 单 位 委 员 开 展 工 作 提 供 方 便 卫 生 专 指 委 要 尽 快 制 定 章 程, 建 立 相 关 制 度 和 工 作 机 制, 积 极 开 展 各 项 工 作 143
150 届 ) 附 件 : 山 东 省 卫 生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组 成 人 员 名 单 ( 第 一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卫 生 厅 2013 年 12 月 26 日 附 件 : 山 东 省 卫 生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组 成 人 员 名 单 ( 第 一 届 ) 主 任 委 员 仇 冰 玉 山 东 省 卫 生 厅 副 厅 长 常 务 副 主 任 委 员 周 天 增 山 东 医 学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校 长 教 授 副 主 任 委 员 葛 永 宏 曹 枫 林 李 振 香 李 春 玲 山 东 省 卫 生 厅 科 技 教 育 与 国 际 合 作 处 处 长 山 东 大 学 护 理 学 院 副 院 长 教 授 山 东 省 立 医 院 护 理 部 主 任 主 任 护 师 潍 坊 护 理 职 业 学 院 院 长 教 授 徐 红 滨 州 职 业 学 院 护 理 学 院 院 长 教 授 战 文 翔 孔 晓 霞 山 东 中 医 药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副 校 长 菏 泽 医 学 专 科 学 校 副 校 长 秘 书 长 144
151 王 宁 山 东 医 学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济 南 校 区 副 校 长 教 授 副 秘 书 长 耿 杰 淄 博 职 业 学 院 护 理 学 院 院 长 教 授 王 为 民 山 东 省 烟 台 护 士 学 校 副 校 长 高 级 讲 师 赵 丽 山 东 省 教 学 研 究 室 中 学 高 级 教 师 委 员 杨 振 宁 刘 林 祥 师 承 瑞 韦 统 友 顾 润 国 朱 守 群 曹 庆 景 盛 振 文 侯 玉 华 李 秀 芝 贾 银 花 冯 开 梅 乔 瑞 科 李 士 新 山 东 中 医 药 大 学 科 研 处 处 长 教 授 泰 山 医 学 院 放 射 学 院 院 长 教 授 莱 芜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党 委 书 记 枣 庄 科 技 职 业 学 院 党 委 委 员 教 授 山 东 医 学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副 校 长 教 授 济 宁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眼 视 光 系 教 授 聊 城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医 学 院 副 院 长 教 授 山 东 协 和 学 院 院 长 教 授 济 南 护 理 职 业 学 院 护 理 系 主 任 高 级 讲 师 泰 安 护 理 职 业 学 院 副 主 任 护 师 曲 阜 中 医 药 学 校 副 校 长 高 级 讲 师 山 东 省 莱 阳 卫 生 学 校 校 长 高 级 讲 师 山 东 省 青 岛 卫 生 学 校 口 腔 教 研 室 主 任 高 级 讲 师 山 东 省 临 沂 卫 生 学 校 内 儿 科 教 研 室 主 任 高 级 讲 师 145
152 李 秀 清 高 玉 芳 山 东 省 济 宁 卫 生 学 校 护 理 教 研 室 主 任 高 级 讲 师 青 岛 大 学 医 疗 集 团 院 长 助 理 教 授 刘 强 山 东 省 医 学 影 像 学 研 究 所 科 教 科 主 任 主 任 医 师 肖 淩 风 衡 雪 源 靳 清 汉 张 庆 伟 陈 传 民 尹 燕 东 济 南 市 中 心 医 院 副 院 长 主 任 护 师 临 沂 市 人 民 医 院 院 长 主 任 医 师 济 宁 市 人 民 医 院 院 长 主 任 医 师 烟 台 市 牟 平 区 中 医 院 院 长 新 泰 市 人 民 医 院 院 长 主 任 医 师 平 阴 县 人 民 医 院 副 院 长 王 亮 济 南 麦 迪 格 视 光 科 技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技 术 主 管 禹 文 燕 山 东 省 残 联 康 复 部 主 任 146
153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关 于 成 立 山 东 省 建 筑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的 通 知 鲁 教 职 字 号 各 市 教 育 局 住 建 局, 各 高 等 学 校 有 关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有 关 建 筑 企 事 业 单 位 : 根 据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鲁 政 发 号 文 件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政 办 字 号 ) 要 求, 决 定 成 立 山 东 省 建 筑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建 筑 专 指 委 )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建 筑 专 指 委 是 对 全 省 建 筑 类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专 业 教 学 工 作 进 行 研 究 咨 询 指 导 和 服 务 的 专 家 组 织, 覆 盖 专 业 包 括 教 育 部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目 录 (2010 年 修 订 ) 土 木 水 利 工 程 类 和 普 通 高 等 学 校 高 职 高 专 教 育 指 导 性 专 业 目 录 土 建 大 类 各 专 业 二 建 筑 专 指 委 的 主 要 职 责 是 : 研 究 职 业 院 校 建 筑 类 各 专 业 培 养 目 标 人 才 培 养 标 准 教 学 要 求 和 质 量 评 价 体 系, 对 建 筑 类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设 置 教 师 培 养 教 学 计 划 课 程 开 发 教 材 建 设 等 提 出 建 议 ; 指 导 职 业 院 校 根 据 建 筑 行 业 发 展 要 求, 对 接 建 筑 及 相 关 行 业 不 同 层 次 职 业 岗 位 的 用 人 需 求, 科 学 布 局 设 置 土 建 类 专 业, 合 理 确 定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以 能 力 增 进 为 147
154 主 线, 科 学 规 划 培 养 方 案 和 课 程 体 系, 推 动 中 等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的 贯 通 衔 接 ; 指 导 职 业 院 校 将 建 筑 职 业 教 育 教 学 标 准 与 建 筑 行 业 技 术 规 范 建 筑 职 业 资 格 标 准 有 效 对 接, 鼓 励 学 生 取 得 多 个 建 筑 类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 指 导 职 业 院 校 与 建 筑 行 业 企 业 开 展 产 学 研 合 作, 实 现 院 校 与 企 业 对 接 专 业 与 产 业 对 接 师 生 与 员 工 对 接, 共 同 制 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共 同 建 设 专 业, 共 同 开 发 课 程, 将 建 筑 企 业 的 工 作 标 准 转 化 为 教 学 标 准 ; 指 导 职 业 院 校 开 展 建 筑 行 业 就 业 技 能 培 训 岗 位 技 能 提 升 培 训 和 创 业 培 训 ; 组 织 承 办 国 家 级 省 级 职 业 院 校 技 能 大 赛 建 筑 类 赛 项 比 赛 ; 组 织 开 展 建 筑 职 业 教 育 相 关 领 域 课 题 研 究 ; 承 办 省 教 育 厅 住 建 厅 委 托 交 办 的 其 它 工 作 三 建 筑 专 指 委 设 主 任 委 员 1 名, 常 务 副 主 任 委 员 1 名, 副 主 任 委 员 5 名, 秘 书 长 1 名, 副 秘 书 长 3 名, 委 员 30 名 左 右, 由 建 筑 行 业 企 业 负 责 人 专 家 和 本 科 高 校 职 业 院 校 院 ( 校 ) 长 及 建 筑 专 业 带 头 人 骨 干 教 师 组 成, 每 届 任 期 3 年 建 筑 专 指 委 秘 书 处 设 在 山 东 城 市 建 设 职 业 学 院, 为 建 筑 专 指 委 日 常 办 事 机 构 成 立 山 东 省 建 筑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是 我 省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重 要 举 措 各 市 教 育 建 设 行 政 部 门 以 及 建 筑 企 业 高 等 学 校 中 职 学 校 要 在 人 员 经 费 工 作 等 方 面 支 持 建 筑 专 指 委 开 展 工 作, 委 员 所 在 单 位 要 为 本 单 位 委 员 开 展 工 作 提 供 方 便 建 筑 专 指 委 要 尽 快 制 定 章 程, 建 立 相 关 制 度 和 工 作 机 制, 积 极 开 展 各 项 工 作 148
155 届 ) 附 件 : 山 东 省 建 筑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组 成 人 员 名 单 ( 第 一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附 件 : 山 东 省 建 筑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组 成 人 员 名 单 ( 第 一 届 ) 主 任 委 员 万 利 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巡 视 员 常 务 副 主 任 委 员 韩 培 江 山 东 城 市 建 设 职 业 学 院 院 长 教 授 副 主 任 委 员 徐 启 峰 毕 克 敏 周 学 军 许 传 海 栾 江 平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人 事 处 处 长 山 东 省 建 管 局 培 训 中 心 主 任 研 究 员 山 东 建 筑 大 学 土 木 工 程 学 院 院 长 教 授 济 南 工 程 职 业 学 院 院 长 教 授 烟 台 城 乡 建 设 学 校 校 长 中 学 高 级 教 师 秘 书 长 149
156 高 绍 远 山 东 城 市 建 设 职 业 学 院 副 院 长 教 授 副 秘 书 长 李 爱 芹 刘 合 森 杨 发 之 济 南 工 程 职 业 学 院 副 院 长 副 教 授 青 岛 市 房 地 产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校 长 高 级 讲 师 山 东 福 缘 来 装 饰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委 员 王 昶 山 东 省 城 乡 规 划 设 计 研 究 院 副 院 长 研 究 员 房 义 福 汤 红 卫 孙 宝 珍 程 文 义 山 东 省 林 科 院 园 林 绿 化 所 研 究 员 山 东 大 学 工 程 测 试 中 心 主 任 教 授 青 岛 大 学 环 艺 系 主 任 教 授 山 东 城 市 建 设 职 业 学 院 教 务 处 长 副 教 授 孙 刚 日 照 职 业 学 院 教 务 处 长 教 授 王 美 芬 齐 景 华 张 家 慧 淄 博 职 业 学 院 建 工 学 院 院 长 副 教 授 山 东 科 技 职 业 学 院 土 木 工 程 系 主 任 副 教 授 烟 台 职 业 学 院 建 工 系 主 任 副 教 授 赵 霞 滨 州 职 业 学 院 建 筑 工 程 学 院 专 业 负 责 人 副 教 授 王 刚 德 州 职 业 学 院 建 工 系 主 任 副 教 授 吕 学 强 郭 广 宝 邵 景 来 济 南 市 历 城 第 二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校 长 中 学 一 级 教 师 济 南 物 业 管 理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校 长 副 教 授 潍 坊 市 建 设 职 工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校 长 高 级 工 程 师 辛 勐 淄 博 建 筑 工 程 学 校 专 业 部 主 任 中 学 一 级 教 师 150
157 王 福 瑜 贾 华 远 田 国 锋 刘 玉 坤 刘 家 昌 聊 城 高 级 工 程 职 业 学 校 校 长 教 授 山 东 万 鑫 建 设 有 限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研 究 员 济 南 城 建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烟 建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部 副 部 长 经 济 师 山 东 三 箭 建 设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周 航 济 南 宏 力 太 阳 能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姜 伟 山 东 天 伟 工 程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申 作 伟 山 东 大 卫 国 际 建 筑 设 计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建 筑 师 刘 奎 山 东 意 匠 建 筑 设 计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刘 德 明 邱 希 国 山 东 明 德 物 业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山 东 建 设 第 三 安 装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151
158 关 于 实 施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品 牌 专 业 群 建 设 项 目 的 通 知 鲁 教 职 发 号 各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 为 进 一 步 提 高 职 业 教 育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和 办 学 水 平, 适 应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升 级 对 专 业 建 设 和 人 才 培 养 需 要, 按 照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鲁 政 发 号 文 件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政 办 字 号 ) 要 求, 经 研 究 决 定, 开 展 山 东 省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品 牌 专 业 群 建 设 项 目, 引 导 学 校 优 化 专 业 结 构 和 资 源 配 置, 集 中 力 量 办 出 特 色, 打 造 山 东 职 业 教 育 品 牌, 带 动 学 校 整 体 发 展 与 提 升, 形 成 核 心 竞 争 力 现 就 实 施 首 批 品 牌 专 业 群 建 设 项 目 通 知 如 下 : 一 建 设 范 围 按 照 优 化 结 构, 突 出 重 点, 分 批 建 设 的 原 则, 分 批 分 阶 段 实 施 品 牌 专 业 群 建 设 首 批 品 牌 专 业 群 建 设 项 目 安 排 国 家 示 范 ( 骨 干 ) 高 职 学 校 (12 所 ) 自 筹 建 设 技 能 型 人 才 培 养 特 色 名 校 立 项 建 设 单 位 (5 所 ) 在 校 生 规 模 达 到 5000 人 以 上 的 民 办 高 职 学 校 (11 所 ) 二 建 设 要 求 专 业 群 是 指 由 若 干 个 相 近 相 关 的 专 业 或 专 业 方 向 共 同 组 成 的 专 业 集 群, 是 与 区 域 产 业 链 对 接 的 人 才 培 养 综 合 体 系 相 关 学 校 应 根 据 学 校 实 际 和 自 身 特 色 优 势, 结 合 全 省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特 别 是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支 柱 产 业 和 特 色 产 业 需 求, 确 定 办 学 理 念 先 进 产 学 研 结 合 紧 密 特 色 鲜 明 就 152
159 业 率 高 的 1 个 专 业 群 进 行 重 点 建 设 ; 专 业 群 中 牵 头 专 业 应 为 省 级 及 以 上 特 色 专 业, 且 各 专 业 之 间 具 有 共 同 专 业 技 术 基 础 课 程 和 基 本 技 术 能 力 要 求 ; 专 业 群 中 的 各 专 业 或 专 业 方 向, 应 面 向 企 业 中 的 岗 位 链, 各 专 业 间 能 够 实 现 资 源 共 享, 在 同 一 个 实 训 体 系 中 完 成 实 践 性 教 学 专 业 群 带 头 人 须 具 有 副 教 授 以 上 职 称, 双 师 型 教 师 比 例 达 到 80% 以 上 专 业 群 涵 盖 专 业 在 校 生 不 少 于 500 人 三 建 设 任 务 建 设 品 牌 专 业 群, 以 提 升 实 训 条 件 水 平 构 建 实 训 体 系 为 重 点, 以 改 革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为 着 力 点, 以 加 强 双 师 型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为 保 障, 优 化 专 业 结 构, 凝 练 专 业 特 色, 打 造 专 业 品 牌, 全 面 提 高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和 服 务 产 业 发 展 能 力 ( 一 ) 实 训 体 系 建 设 以 专 业 技 能 培 养 为 核 心, 建 成 较 完 整 较 先 进 较 稳 定 的 实 训 体 系 大 力 加 强 专 门 化 开 放 性 有 特 色 的 实 习 实 训 基 地 实 践 教 学 基 地 建 设, 不 断 整 合 实 践 教 学 资 源, 提 高 实 习 实 训 技 术 装 备 水 平, 面 向 学 校 社 会 提 供 实 训 服 务 改 革 创 新 实 践 教 学 内 容 教 学 方 法 和 教 学 手 段, 积 极 吸 纳 行 业 ( 企 业 ) 参 与 实 训 基 地 建 设 与 人 才 技 能 培 养, 探 索 校 中 厂 厂 中 校 等 实 习 实 训 基 地 建 设 模 式, 将 课 堂 建 到 生 产 一 线, 校 企 联 合 创 建 实 境 化 开 放 式 多 功 能 的 实 践 教 学 场 所, 为 校 内 实 训 创 建 真 实 的 岗 位 训 练 职 场 氛 围 和 企 业 文 化 加 强 与 企 业 在 生 产 性 实 训 顶 岗 实 习 教 学 方 案 设 计 与 实 施 指 导 教 师 配 备 协 同 管 理 等 方 面 的 合 作, 确 保 实 习 实 训 的 教 学 效 果 和 技 能 训 练 水 平 各 有 关 学 校 应 结 合 项 目 实 施, 建 设 省 内 一 流 国 内 领 先 的 实 训 室 153
160 ( 二 ) 培 养 模 式 改 革 以 能 力 增 进 为 主 线, 科 学 规 划 培 养 方 案 和 课 程 体 系 依 据 行 业 企 业 技 术 标 准 及 国 际 通 行 的 职 业 资 格 标 准, 针 对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需 求, 与 行 业 ( 企 业 ) 共 同 制 定 系 统 的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开 发 专 业 标 准 技 能 标 准 和 评 价 标 准, 建 立 社 会 需 求 调 研 和 专 业 动 态 调 整 的 长 效 机 制, 实 现 专 业 与 行 业 ( 企 业 ) 岗 位 对 接, 使 专 业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与 区 域 产 业 发 展 需 求 相 吻 合 深 化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改 革, 使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定 位 服 务 学 生 职 业 生 涯 发 展, 课 程 设 置 从 职 业 需 求 出 发, 课 程 内 容 以 职 业 能 力 为 基 础, 教 学 活 动 以 典 型 产 品 ( 服 务 ) 为 载 体, 教 学 达 成 目 标 以 职 业 标 准 行 业 规 范 为 参 照, 积 极 吸 收 行 业 ( 企 业 ) 参 与 教 学 改 革 课 程 建 设 质 量 评 估, 将 企 业 先 进 的 生 产 服 务 标 准 转 化 为 教 学 标 准, 打 破 学 科 体 系 课 程 模 式, 推 行 理 实 一 体 化 教 学 模 式, 形 成 以 典 型 工 作 项 目 为 主 体 的 新 型 模 块 化 课 程 体 系, 使 学 生 获 得 个 性 发 展 与 工 作 岗 位 需 要 相 一 致 的 职 业 能 力 至 少 建 设 两 门 在 线 开 放 课 程, 并 有 效 实 施 ( 三 )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以 提 高 专 业 素 养 和 实 践 能 力 为 重 点, 加 强 双 师 型 队 伍 建 设 聘 任 ( 聘 用 ) 一 批 具 有 行 业 影 响 力 的 专 家 作 为 专 业 带 头 人, 让 更 多 业 界 精 英 走 进 学 校, 使 专 业 建 设 紧 跟 产 业 发 展, 学 生 实 践 能 力 培 养 符 合 职 业 岗 位 要 求 与 企 业 联 合 培 养 专 业 教 师, 完 善 教 师 定 期 到 企 业 实 践 制 度, 支 持 鼓 励 专 业 教 师 到 企 业 兼 职 或 阶 段 性 任 职 聘 任 ( 聘 用 ) 一 线 具 有 实 践 经 验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和 技 术 技 能 型 人 才 担 任 专 兼 职 教 师, 参 照 副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人 员 平 均 薪 酬 水 平 确 定 工 资 待 遇, 提 高 持 有 副 高 级 以 上 非 教 师 系 列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证 书 或 二 级 以 上 职 业 ( 执 业 ) 资 格 证 书 教 师 比 例 鼓 励 教 师 提 升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和 技 能 等 级, 取 得 多 个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资 格 和 职 业 资 格, 打 造 年 龄 结 构 职 称 结 构 合 理 的 专 业 教 学 团 队 154
161 四 建 设 步 骤 品 牌 专 业 群 建 设 期 为 2 年, 按 照 学 校 建 设 实 施 省 级 认 定 验 收 持 续 动 态 管 理 的 原 则 开 展 相 关 工 作 ( 一 ) 启 动 实 施 (2013 年 12 月 ) 有 关 高 职 学 校 要 科 学 确 定 拟 建 设 的 品 牌 专 业 群, 制 定 具 体 建 设 方 案, 并 在 学 校 网 站 首 页 开 辟 专 栏 省 教 育 厅 省 财 政 厅 组 织 专 家 对 有 关 高 职 学 校 品 牌 专 业 群 建 设 立 项 任 务 书 进 行 审 验, 无 异 议 后 正 式 实 施 ( 二 ) 中 期 检 查 (2014 年 12 月 ) 省 教 育 厅 省 财 政 厅 对 立 项 学 校 的 品 牌 专 业 群 建 设 情 况 进 行 中 期 检 查, 对 考 评 不 合 格 的 学 校 终 止 立 项 支 持 ( 三 ) 验 收 总 结 (2015 年 12 月 ) 省 教 育 厅 省 财 政 厅 对 立 项 学 校 的 品 牌 专 业 群 建 设 情 况 进 行 验 收 对 验 收 不 合 格 的, 限 期 整 改 ; 整 改 仍 不 合 格 的, 财 政 收 回 专 项 资 金 五 经 费 支 持 省 财 政 结 合 中 央 财 政 职 业 教 育 以 奖 代 补 资 金, 支 持 品 牌 专 业 群 建 设, 财 政 资 金 全 部 用 于 实 习 实 训 设 备 购 置, 改 善 实 训 条 件 有 关 学 校 要 制 定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对 资 金 单 独 核 算 专 款 专 用, 确 保 项 目 资 金 使 用 效 益 六 其 他 事 宜 ( 一 ) 各 有 关 高 职 学 校 要 通 过 中 国 高 职 高 专 教 育 网 全 国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与 职 业 发 展 管 理 平 台, 提 交 品 牌 专 业 群 建 设 项 目 立 项 任 务 155
162 书, 同 时 要 特 别 注 意 吸 取 在 全 国 提 升 专 业 服 务 产 业 发 展 能 力 项 目 建 设 过 程 中 的 经 验 教 训, 特 别 注 重 项 目 建 设 的 过 程 性 关 联 性 连 贯 性 协 同 性 整 体 性, 确 保 及 时 在 平 台 中 录 入 项 目 建 设 情 况 今 后, 国 家 及 省 专 业 建 设 项 目 一 般 都 将 通 过 该 平 台 实 施 ( 二 ) 各 有 关 高 职 学 校 要 于 2014 年 1 月 28 日 前 将 品 牌 专 业 群 建 设 项 目 立 项 任 务 书 一 式 3 份 ( 双 面 印 制 ), 邮 寄 至 济 南 市 历 下 区 文 化 西 路 29 号 1707 室, 同 时 将 电 子 版 发 至 [email protected] 联 系 人 : 省 教 育 厅 职 成 教 处 王 志 刚 ; 尹 玉 杰 附 件 1. 山 东 省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品 牌 专 业 群 建 设 项 目 任 务 书 2. 山 东 省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品 牌 专 业 群 建 设 项 目 第 一 批 立 项 学 校 及 经 费 安 排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56
163 附 件 1 编 号 山 东 省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品 牌 专 业 群 建 设 项 目 立 项 任 务 书 专 业 群 名 称 : 专 业 群 所 属 类 : 本 专 业 群 包 含 专 业 及 专 业 代 码 学 校 名 称 : 学 校 代 码 : 学 校 举 办 单 位 填 表 日 期 : 年 月 日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制 二 一 三 年 十 二 月 157
164 一 请 按 本 表 格 式 填 写 并 在 学 校 首 页 开 辟 专 栏 公 示 ; 二 本 表 按 专 业 群 填 报 ; 三 本 表 封 面 编 号 栏 由 省 教 育 厅 填 写 ; 四 将 本 表 放 在 全 国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与 职 业 发 展 管 理 平 台 158
165 1. 学 校 基 本 情 况 学 校 名 称 办 学 性 质 公 办 民 办 举 办 方 省 级 政 府 市 级 政 府 县 级 政 府 行 业 企 业 其 他 1-1 基 本 信 息 通 讯 地 址 法 人 代 表 信 息 联 系 人 信 息 全 日 制 普 通 高 职 在 校 生 人 数 ( 人 ) 邮 编 学 校 网 址 姓 名 职 务 办 公 室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电 子 邮 箱 姓 名 职 务 办 公 室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电 子 邮 箱 普 高 起 点 全 日 制 普 通 中 职 在 校 生 人 数 ( 人 ) 中 职 起 点 初 中 后 五 年 制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在 校 生 人 数 ( 人 ) 其 他 :( ) 非 全 日 制 专 科 学 历 教 育 注 册 人 数 ( 人 ) 2013 年 度 非 全 日 制 培 训 量 ( 人 日 ) 教 职 工 总 数 ( 人 ) 2013 年 度 非 全 日 制 培 训 主 要 类 型 专 任 教 师 数 ( 人 ) 现 有 专 业 数 ( 个 ) 已 招 生 面 向 中 职 毕 业 生 招 收 的 专 业 数 ( 个 ) 2014 年 拟 招 生 专 业 数 ( 个 ) 专 业 中 五 年 制 专 业 数 ( 个 ) 1-2 基 本 状 态 招 生 人 数 ( 人 ) 全 日 制 普 通 高 职 招 生 就 业 相 关 数 据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面 向 普 通 高 中 毕 业 生 的 招 生 面 向 中 职 教 育 毕 业 生 的 招 生 3+2 招 生 五 年 制 第 4 学 年 其 它 ( ) 新 生 报 到 数 / 录 取 数 ( 报 到 率 ) / ( %) / ( %) / ( %) 毕 业 生 人 数 ( 人 ) 初 次 就 业 率 % % % 助 学 金 覆 盖 率 / 奖 学 金 覆 盖 率 %/ %/ % %/ % % 贫 困 生 比 例 / 低 收 入 家 庭 比 例 %/ %/ % %/ % % 159
166 1-3 产 学 合 作 工 作 机 构 名 称 成 立 时 间 专 职 人 员 数 ( 人 ) 签 订 合 作 协 议 的 企 业 数 ( 家 ) 合 作 企 业 参 与 教 学 的 专 业 占 专 业 总 数 的 比 例 (%) 2013 年 度 合 作 企 业 接 收 就 业 学 生 数 ( 人 ) 2013 年 度 合 作 企 业 向 学 校 支 付 的 技 术 服 务 费 ( 万 元 ) 2013 年 度 经 费 预 算 ( 万 元 ) 已 签 订 校 企 合 作 协 议 的 专 业 占 专 业 总 数 的 比 例 (%) 2013 年 度 合 作 企 业 接 收 顶 岗 实 习 学 生 ( 人 月 ) 合 作 企 业 向 学 校 ( 准 ) 捐 赠 的 仪 器 设 备 总 值 ( 万 元 ) 2013 年 度 学 校 为 合 作 企 业 培 训 员 工 ( 人 日 ) 产 学 合 作 的 主 要 形 式 所 在 地 区 重 点 发 展 产 业 1-4 发 学 生 规 模 ( 人 ) 专 业 规 模 ( 个 ) 展 规 学 校 发 展 类 型 定 位 综 合 一 产 为 主 二 产 为 主 生 产 性 服 务 业 为 主 生 活 性 服 务 业 为 主 划 学 校 事 业 发 展 十 二 五 规 划 重 点 建 设 项 目 160
167 2. 拟 建 设 品 牌 专 业 群 基 本 情 况 专 业 群 名 称 专 业 所 属 大 类 涵 盖 专 业 数 专 业 所 属 二 级 类 2013 年 实 际 招 生 数 ( 人 ) 2013 年 新 生 报 到 率 (%) 2013 年 毕 业 生 人 数 ( 人 ) 2013 年 初 次 就 业 率 (%) 全 日 制 普 通 高 职 在 校 生 人 数 ( 人 ) 订 单 培 养 人 数 ( 人 ) 专 任 专 业 教 师 数 兼 职 专 业 教 师 数 项 目 负 责 人 基 本 情 况 2-1 省 财 政 支 持 建 设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学 历 学 位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职 业 ( 执 业 ) 资 格 证 书 现 任 职 务 ( 包 括 社 会 兼 职 ) 联 系 方 式 单 位 电 话 手 机 电 子 邮 箱 主 持 过 省 级 以 上 项 目 项 目 名 称 立 项 时 间 验 收 时 间 验 收 结 论 品 牌 专 业 群 现 状 专 业 群 校 企 合 作 基 本 情 况 工 学 结 合 的 主 要 形 式 合 作 主 要 内 容 和 形 式 企 业 参 与 教 学 ( 人 / 课 时 ) 2013 年 度 接 收 实 习 实 训 学 生 ( 人 月 ) 2013 年 度 接 收 半 年 顶 岗 实 习 学 生 数 ( 人 ) 2013 年 度 接 收 就 业 学 生 数 ( 人 ) 2013 年 度 学 校 为 企 业 培 训 员 工 ( 人 日 ) 企 业 向 学 校 捐 赠 或 投 入 总 额 ( 万 元 ) 企 业 向 学 校 ( 准 ) 捐 赠 设 备 总 值 ( 万 元 ) 企 业 的 专 项 投 入 ( 万 元 )/ 项 目 类 型 合 作 企 业 数 161
168 专 业 名 称 1 专 业 代 码 专 业 所 属 大 类 专 业 所 属 二 级 类 2013 年 实 际 招 生 数 ( 人 ) 2013 年 新 生 报 到 率 (%) 2013 年 毕 业 生 人 数 ( 人 ) 2013 年 初 次 就 业 率 (%) 全 日 制 普 通 高 职 在 校 生 人 数 ( 人 ) 订 单 培 养 人 数 ( 人 ) 专 任 专 业 教 师 数 兼 职 专 业 教 师 数 专 业 负 责 人 基 本 情 况 2-2 省 财 政 支 持 建 设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学 历 学 位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职 业 ( 执 业 ) 资 格 证 书 现 任 职 务 ( 包 括 社 会 兼 职 ) 联 系 方 式 单 位 电 话 手 机 电 子 邮 箱 获 得 省 级 以 上 奖 励 获 奖 时 间 获 奖 项 目 名 称 奖 励 等 级 获 奖 位 次 授 奖 单 位 品 牌 专 业 群 专 业 现 状 专 业 校 企 合 作 基 本 情 况 工 学 结 合 的 主 要 形 式 合 作 企 业 数 主 要 合 作 企 业 名 称 合 作 起 始 时 间 合 作 主 要 内 容 和 形 式 企 业 参 与 教 学 ( 人 / 课 时 ) / / / 2013 年 度 接 收 实 习 实 训 学 生 ( 人 月 ) 2013 年 度 接 收 半 年 顶 岗 实 习 学 生 数 ( 人 ) 2013 年 度 接 收 就 业 学 生 数 ( 人 ) 2013 年 度 学 校 为 企 业 培 训 员 工 ( 人 日 ) 企 业 向 学 校 捐 赠 或 投 入 总 额 ( 万 元 ) 企 业 向 学 校 ( 准 ) 捐 赠 设 备 总 值 ( 万 元 ) 企 业 的 专 项 投 入 ( 万 元 )/ 项 目 类 型 / / / 162
169 2-2 省 财 政 支 持 建 设 品 专 业 名 称 2 专 业 代 码 专 业 所 属 大 类 专 业 所 属 二 级 类 2013 年 实 际 招 生 数 ( 人 ) 2013 年 新 生 报 到 率 (%) 2013 年 毕 业 生 人 数 ( 人 ) 2013 年 初 次 就 业 率 (%) 全 日 制 普 通 高 职 在 校 生 人 数 ( 人 ) 订 单 培 养 人 数 ( 人 ) 专 任 专 业 教 师 数 兼 职 专 业 教 师 数 专 业 负 责 人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学 历 学 位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职 业 ( 执 业 ) 资 格 证 书 现 任 职 务 ( 包 括 社 会 兼 职 ) 联 系 方 式 单 位 电 话 手 机 电 子 邮 箱 获 得 省 级 以 上 奖 励 获 奖 时 间 获 奖 项 目 名 称 奖 励 等 级 获 奖 位 次 授 奖 单 位 牌 专 业 群 专 业 现 状 专 业 校 企 合 作 基 本 情 况 工 学 结 合 的 主 要 形 式 合 作 企 业 数 主 要 合 作 企 业 名 称 合 作 起 始 时 间 合 作 主 要 内 容 和 形 式 企 业 参 与 教 学 ( 人 / 课 时 ) / / / 2013 年 度 接 收 实 习 实 训 学 生 ( 人 月 ) 2013 年 度 接 收 半 年 顶 岗 实 习 学 生 数 ( 人 ) 2013 年 度 接 收 就 业 学 生 数 ( 人 ) 2013 年 度 学 校 为 企 业 培 训 员 工 ( 人 日 ) 企 业 向 学 校 捐 赠 或 投 入 总 额 ( 万 元 ) 企 业 向 学 校 ( 准 ) 捐 赠 设 备 总 值 ( 万 元 ) 企 业 的 专 项 投 入 ( 万 元 )/ 项 目 类 型 / / / 163
170 专 业 名 称 3 专 业 所 属 大 类 专 业 代 码 专 业 所 属 二 级 类 2013 年 实 际 招 生 数 ( 人 ) 2013 年 新 生 报 到 率 (%) 2013 年 毕 业 生 人 数 ( 人 ) 2013 年 初 次 就 业 率 (%) 全 日 制 普 通 高 职 在 校 生 人 数 ( 人 ) 订 单 培 养 人 数 ( 人 ) 专 任 专 业 教 师 数 兼 职 专 业 教 师 数 2-2 省 财 政 支 持 建 设 品 专 业 负 责 人 基 本 情 况 姓 名 性 别 出 生 年 月 学 历 学 位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职 业 ( 执 业 ) 资 格 证 书 现 任 职 务 ( 包 括 社 会 兼 职 ) 联 系 方 式 单 位 电 话 手 机 电 子 邮 箱 获 得 省 级 以 上 奖 励 获 奖 时 间 获 奖 项 目 名 称 奖 励 等 级 获 奖 位 次 授 奖 单 位 牌 专 业 群 专 业 现 状 专 业 校 企 合 作 基 本 情 况 工 学 结 合 的 主 要 形 式 主 要 合 作 企 业 名 称 合 作 起 始 时 间 合 作 主 要 内 容 和 形 式 合 作 企 业 数 企 业 参 与 教 学 ( 人 / 课 时 ) / / / 2013 年 度 接 收 实 习 实 训 学 生 ( 人 月 ) 2013 年 度 接 收 半 年 顶 岗 实 习 学 生 数 ( 人 ) 2013 年 度 接 收 就 业 学 生 数 ( 人 ) 2013 年 度 学 校 为 企 业 培 训 员 工 ( 人 日 ) 企 业 向 学 校 捐 赠 或 投 入 总 额 ( 万 元 ) 企 业 向 学 校 ( 准 ) 捐 赠 设 备 总 值 ( 万 元 ) 企 业 的 专 项 投 入 ( 万 元 )/ 项 目 类 型 / / / 164
171 2-3 建 设 目 标 与 实 施 方 案 ( 包 括 专 业 群 建 设 总 目 标 实 训 条 件 改 善 目 标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目 标, 建 设 实 施 步 骤 与 内 容 等, 不 超 过 3000 字 ): 165
172 2-4 改 革 举 措 与 保 障 措 施 ( 包 括 要 解 决 的 关 键 问 题, 采 取 的 主 要 办 法, 建 设 目 标 实 现 的 组 织 人 员 经 费 政 策 保 障 及 质 量 控 制 等, 不 超 过 3000 字 ): 166
173 2-5 建 设 进 度 及 2014 年 2015 年 预 期 绩 效 ( 包 括 实 训 条 件 改 善 培 养 模 式 改 革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等 ) : 167
174 3. 建 设 经 费 预 算 建 设 经 费 来 源 及 预 算 建 设 内 容 合 计 ( 万 元 ) 省 财 政 ( 万 元 ) 地 方 财 政 ( 来 源 : ) ( 万 元 ) 行 业 企 业 ( 来 源 : ) ( 万 元 ) 其 他 ( 来 源 : ) ( 万 元 ) 总 计 ( 万 元 ) 168
175 4. 学 校 推 荐 意 见 ( 包 括 推 荐 理 由 论 证 意 见 支 持 举 措 等 ) 学 校 名 称 ( 章 ) 年 月 日 联 系 人 信 息 姓 名 部 门 及 职 务 办 公 室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电 子 邮 箱 169
176 附 件 2: 序 号 学 校 名 称 经 费 ( 万 元 ) 建 设 专 业 群 数 量 ( 个 ) 1 威 海 职 业 学 院 淄 博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商 业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日 照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科 技 职 业 学 院 烟 台 职 业 学 院 滨 州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职 业 学 院 东 营 职 业 学 院 青 岛 港 湾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济 南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畜 牧 兽 医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医 学 高 等 专 科 学 校 山 东 商 务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外 贸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药 品 食 品 职 业 学 院 烟 台 汽 车 工 程 职 业 学 院 枣 庄 科 技 职 业 学 院 潍 坊 工 商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现 代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华 宇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山 东 力 明 科 技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圣 翰 财 贸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杏 林 科 技 职 业 学 院 德 州 科 技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外 事 翻 译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外 国 语 职 业 学 院 山 东 凯 文 科 技 职 业 学 院 合 计
177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方 面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公 开 招 聘 实 施 办 法 ( 试 行 ) 山 东 省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公 开 招 聘 实 施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鲁 人 社 发 号 各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局 教 育 局, 省 直 各 部 门 : 现 将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公 开 招 聘 实 施 办 法 ( 试 行 ) 山 东 省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公 开 招 聘 实 施 办 法 ( 试 行 )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2013 年 12 月 26 日 山 东 省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公 开 招 聘 实 施 办 法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公 开 招 聘 工 作, 提 高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的 素 质 水 平,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的 意 见 ( 国 发 号 ) 事 业 单 位 公 开 招 聘 人 员 暂 行 规 定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人 事 部 令 第 6 号 ) 和 省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建 设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现 代 职 业 171
178 教 育 体 系 的 意 见 ( 鲁 政 发 号 ) 及 有 关 规 定, 结 合 我 省 实 际,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所 称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是 由 国 家 机 关 举 办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利 用 国 有 资 产 举 办 并 列 入 事 业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范 围 的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职 业 学 院 等 由 国 家 机 关 举 办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利 用 国 有 资 产 举 办 并 列 入 事 业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范 围 的 技 师 学 院 适 用 本 办 法 第 三 条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新 进 教 师, 除 国 家 政 策 性 安 置 按 干 部 人 事 管 理 权 限 由 上 级 任 命 等 确 需 使 用 其 他 方 法 选 拔 任 用 人 员 外, 一 律 实 行 公 开 招 聘 第 四 条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公 开 招 聘, 应 当 坚 持 德 才 兼 备 的 用 人 标 准, 贯 彻 公 开 平 等 竞 争 择 优 的 原 则, 根 据 招 聘 岗 位 的 任 职 条 件 及 要 求, 采 取 考 试 考 核 的 方 法 进 行 第 五 条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公 开 招 聘, 应 当 坚 持 政 府 宏 观 管 理 与 落 实 单 位 用 人 自 主 权 相 结 合, 统 一 规 范 分 类 指 导 分 级 管 理 各 级 组 织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是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公 开 招 聘 的 主 管 机 关, 与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对 公 开 招 聘 工 作 进 行 指 导 监 督 和 管 理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应 成 立 由 本 单 位 人 事 纪 检 监 察 部 门 和 工 会 代 表 及 有 关 专 家 组 成 的 工 作 机 构, 具 体 承 担 招 聘 工 作 的 组 织 实 施 第 二 章 招 聘 范 围 条 件 第 六 条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招 聘 教 师 应 当 面 向 社 会 公 开 招 聘, 凡 符 合 条 件 的 人 员 均 可 报 名 应 聘 第 七 条 应 聘 人 员 必 须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172
179 ( 一 ) 具 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籍 ; ( 二 ) 热 爱 教 育 事 业, 具 有 良 好 的 品 德 和 职 业 道 德, 遵 纪 守 法, 无 不 良 行 为 记 录 ; ( 三 ) 适 应 岗 位 要 求 的 身 体 条 件 ; ( 四 ) 符 合 国 家 教 师 资 格 准 入 制 度 的 要 求, 具 有 相 应 的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 ( 五 ) 具 有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一 般 应 具 有 硕 士 及 以 上 学 位 ; ( 六 ) 岗 位 所 需 的 专 业 或 技 能 条 件 高 职 学 校 50% 以 上 新 进 专 业 教 师 一 般 应 具 有 3 年 以 上 所 需 专 业 工 作 经 历 非 教 师 所 需 系 列 中 级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或 二 级 以 上 职 业 资 格 ( 工 程 师 技 师 )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的 人 员, 具 有 高 级 职 称 或 高 级 技 师 资 格 的 人 员, 可 直 接 应 聘 专 业 教 师 岗 位 ; 具 有 工 程 师 及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资 格 技 师 及 以 上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的 人 员, 可 直 接 应 聘 专 业 教 师 和 实 习 指 导 教 师 岗 位 ( 七 ) 岗 位 所 需 要 的 其 他 条 件 第 八 条 禁 止 设 置 与 岗 位 要 求 无 关 的 资 格 条 件 和 歧 视 性 指 向 性 条 款, 对 专 业 条 件 的 要 求 应 参 考 教 育 部 相 关 专 业 学 科 目 录 规 范 表 述 第 三 章 招 聘 程 序 第 九 条 制 定 招 聘 方 案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在 核 定 的 编 制 员 额 内 设 岗, 根 据 岗 位 空 缺 情 况, 自 主 制 定 招 聘 方 案 招 聘 方 案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拟 招 聘 人 数 ; 拟 招 聘 的 岗 位 专 业 及 所 需 资 格 条 件 ; 招 聘 的 组 织 方 式 和 时 间 ; 考 试 的 办 法 ; 招 聘 信 息 发 布 的 渠 道 等 省 属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招 聘 方 案, 须 经 其 主 管 部 门 ( 单 位 ) 核 准 后 报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备 案 设 区 的 市 属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招 聘 方 案, 报 设 区 的 市 政 府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核 准 第 十 条 招 聘 信 息 发 布 招 聘 方 案 经 公 开 招 聘 主 管 机 关 核 准 后, 在 同 173
180 级 政 府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网 站 招 聘 学 校 及 主 管 部 门 网 站 发 布 招 聘 公 告 一 般 在 报 名 前 15 天 发 布, 发 布 时 间 不 少 于 7 个 工 作 日, 信 息 一 经 发 布, 不 得 擅 自 更 改 省 教 育 厅 网 站 开 辟 山 东 省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公 开 招 聘 信 息 专 栏, 为 各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自 愿 面 向 全 省 全 国 发 布 招 聘 信 息 提 供 服 务 招 聘 信 息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招 聘 学 校 的 情 况 简 介 ; 招 聘 岗 位 招 聘 人 数 及 相 关 待 遇 ; 应 聘 人 员 条 件 ; 招 聘 办 法 ; 考 试 考 核 的 时 间 内 容 范 围 ; 报 名 方 法 等 其 中, 报 名 时 间 一 般 不 少 于 3 天 第 十 一 条 报 名 与 资 格 审 查 在 事 业 单 位 公 开 招 聘 主 管 机 关 指 导 下, 由 招 聘 学 校 或 其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报 名 和 资 格 审 查, 按 照 公 布 的 招 聘 条 件, 认 真 核 对 相 关 证 书 及 证 明 材 料 资 格 审 查 贯 穿 招 聘 工 作 全 过 程 第 十 二 条 考 试 考 试 科 目 及 内 容 应 根 据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岗 位 的 特 点 确 定, 采 取 笔 试 面 试 ( 包 括 答 辩 试 讲 面 谈 交 流 实 际 操 作, 下 同 ) 等 多 种 方 式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主 要 测 试 应 聘 人 员 所 必 需 的 基 础 知 识 和 与 岗 位 相 适 应 的 专 业 经 验 技 能 水 平 技 术 开 发 能 力 教 学 水 平 等 考 试 要 围 绕 高 职 学 校 教 师 岗 位 的 特 点, 不 断 提 高 命 题 质 量 和 科 学 性 ( 一 ) 招 聘 初 级 中 级 教 师 岗 位 人 员, 应 采 取 笔 试 和 面 试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笔 试 初 级 教 师 岗 位 的 笔 试 科 目 为 教 育 学 心 理 学 知 识 和 专 业 知 识 ;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的 笔 试 科 目 为 专 业 知 识 面 试 面 试 要 围 绕 岗 位 需 求, 突 出 对 实 践 操 作 教 学 等 能 力 的 考 察, 一 线 教 师 在 考 评 组 ( 评 委 ) 中 的 比 例 不 得 少 于 三 分 之 二 专 业 教 师 招 聘 要 以 测 试 专 业 技 能 和 执 教 能 力 为 主, 将 专 业 工 作 经 历 和 职 业 资 格 作 为 基 本 条 件 ( 二 ) 招 聘 高 级 教 师 岗 位 人 员, 具 体 方 式 由 招 聘 单 位 或 其 主 管 部 门 根 174
181 据 岗 位 要 求 自 行 确 定, 可 采 取 答 辩 试 讲 面 谈 交 流 实 际 操 作 等 方 式, 也 可 采 取 直 接 考 核 的 方 式 进 行 对 急 需 的 高 层 次 短 缺 专 业 人 才, 具 有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或 博 士 学 位 的 人 员, 经 公 开 招 聘 主 管 机 关 同 意, 可 采 取 直 接 考 核 或 简 化 程 序 的 方 式 组 织 招 聘 初 级 岗 位 的 笔 试 一 般 由 省 市 县 ( 市 区 ) 统 一 组 织 专 业 知 识 和 技 能 测 试 面 试 一 般 由 学 校 或 其 主 管 部 门 组 织 第 十 三 条 考 核 对 通 过 考 试 的 人 员, 由 招 聘 学 校 或 其 主 管 部 门 组 织 进 行 考 核, 主 要 考 核 其 思 想 政 治 表 现 道 德 品 质 以 及 与 应 聘 岗 位 相 关 的 业 务 能 力 和 工 作 实 绩 等 方 面 的 情 况, 并 对 其 资 格 条 件 进 行 复 查 第 十 四 条 体 检 对 通 过 考 试 考 核 人 员 的 体 检 应 在 县 级 以 上 综 合 性 医 院 进 行, 由 招 聘 学 校 或 其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体 检 标 准 可 参 照 公 务 员 录 用 体 检 标 准 执 行, 国 家 另 有 规 定 的 从 其 规 定 岗 位 对 健 康 条 件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应 事 先 在 招 聘 方 案 中 说 明 并 公 开 发 布 信 息 第 十 五 条 确 定 拟 聘 用 人 员, 并 进 行 公 示 根 据 考 试 考 核 体 检 结 果, 经 聘 用 学 校 负 责 人 员 集 体 研 究, 择 优 确 定 拟 聘 用 人 员 公 开 招 聘 结 果 应 在 招 聘 信 息 发 布 的 范 围 内 进 行 公 示, 时 间 不 少 于 7 个 工 作 日, 公 示 内 容 应 包 括 招 聘 学 校 名 称 招 聘 岗 位 情 况 以 及 拟 聘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等 第 十 六 条 拟 聘 用 人 员 备 案 公 示 合 格 的 拟 聘 用 人 员, 由 聘 用 学 校 或 其 主 管 部 门 提 出 聘 用 意 见, 并 填 写 事 业 单 位 聘 用 人 员 情 况 汇 总 表 和 事 业 单 位 聘 用 人 员 备 案 登 记 表, 报 公 开 招 聘 主 管 机 关 备 案 符 合 聘 用 条 件 和 聘 用 程 序 的, 发 放 事 业 单 位 聘 用 人 员 备 案 通 知 书 第 十 七 条 签 订 聘 用 合 同 经 公 开 招 聘 主 管 机 关 备 案 后, 聘 用 学 校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人 与 受 聘 人 员 签 订 聘 用 合 同, 确 立 人 事 关 系, 并 按 规 定 175
182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公 开 招 聘 的 人 员 按 规 定 实 行 试 用 期 制 度 试 用 期 包 括 在 聘 用 合 同 期 限 内 试 用 期 满 合 格, 并 且 取 得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的, 予 以 正 式 聘 用 ; 试 用 期 满 合 格, 但 未 取 得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的, 暂 转 为 兼 职 教 师 使 用, 保 留 聘 用 资 格 1 年, 期 间 取 得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的, 予 以 正 式 聘 用 试 用 期 满 不 合 格 的 逾 期 仍 未 取 得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的, 解 除 聘 用 合 同 第 四 章 纪 律 与 监 督 第 十 八 条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公 开 招 聘 实 行 回 避 制 度 凡 与 学 校 负 责 人 员 有 夫 妻 关 系 直 系 血 亲 关 系 三 代 以 内 旁 系 血 亲 或 近 姻 亲 关 系 的 应 聘 人 员, 不 得 应 聘 该 学 校 人 事 纪 检 财 务 审 计 等 岗 位, 也 不 得 应 聘 有 直 接 上 下 级 领 导 关 系 的 岗 位 学 校 负 责 人 员 招 聘 工 作 人 员 和 面 试 考 官 在 教 师 公 开 招 聘 时, 涉 及 与 本 人 有 上 述 亲 属 关 系 或 其 他 可 能 影 响 招 聘 公 正 的, 应 当 回 避 第 十 九 条 教 师 招 聘 工 作 要 做 到 信 息 公 开 过 程 公 开 结 果 公 开, 接 受 社 会 及 有 关 部 门 的 监 督 第 二 十 条 公 开 招 聘 主 管 机 关 和 高 职 学 校 的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要 认 真 履 行 监 管 职 责, 对 招 聘 过 程 中 违 反 干 部 人 事 纪 律 及 本 办 法 的 行 为 要 予 以 制 止 和 纠 正 对 违 纪 违 规 人 员 的 处 理 在 国 家 和 省 未 颁 布 专 门 规 定 前, 按 公 务 员 录 用 考 试 违 纪 违 规 行 为 处 理 办 法 ( 试 行 ) 进 行 处 理 第 二 十 一 条 应 聘 人 员 在 招 聘 过 程 中 伪 造 涂 改 证 件 证 明, 或 以 其 他 不 正 当 手 段 获 取 应 聘 资 格 ; 在 考 试 考 核 过 程 中 作 弊 等, 一 经 查 实, 依 照 有 关 规 定 处 理, 视 情 节 轻 重 取 消 考 试 或 聘 用 资 格 对 违 反 本 办 法 招 聘 的 受 聘 人 员, 一 经 查 实, 应 当 解 除 聘 用 合 同, 予 以 清 退 176
183 第 二 十 二 条 招 聘 工 作 人 员 有 下 列 违 反 本 办 法 情 形 之 一 的, 根 据 干 部 管 理 权 限 依 法 调 离 招 聘 工 作 岗 位 或 给 予 处 分 构 成 犯 罪 的,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 一 ) 工 作 人 员 指 使 纵 容 他 人 作 弊, 或 在 考 试 考 核 过 程 中 参 与 作 弊 的 ; ( 二 ) 工 作 人 员 故 意 泄 露 考 试 题 目 的 ; ( 三 ) 工 作 人 员 违 反 规 定, 影 响 招 聘 公 平 公 正 进 行 的 ; ( 四 ) 学 校 负 责 人 员 违 反 规 定 私 自 聘 用 人 员 的 ; ( 五 ) 违 反 本 办 法 的 其 他 情 形 的 第 五 章 附 则 年 12 月 31 日 第 二 十 三 条 本 办 法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有 效 期 至 2015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公 开 招 聘 实 施 办 法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规 范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公 开 招 聘 工 作, 提 高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的 素 质 水 平, 根 据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的 意 见 ( 国 发 号 ) 事 业 单 位 公 开 招 聘 人 员 暂 行 规 定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人 事 部 令 第 6 号 ) 和 省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建 设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的 意 见 ( 鲁 政 发 号 ) 及 有 关 规 定, 结 合 我 省 实 际,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所 称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是 指 由 国 家 机 关 举 办 或 者 其 他 组 织 利 用 国 有 资 产 举 办 并 列 入 事 业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范 围 的 普 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成 人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职 工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职 业 中 学 177
184 高 级 技 工 学 校 技 工 学 校 等 第 三 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新 进 教 师, 除 国 家 政 策 性 安 置 按 干 部 人 事 管 理 权 限 由 上 级 任 命 等 确 需 使 用 其 他 方 法 选 拔 任 用 人 员 外, 一 律 实 行 公 开 招 聘 第 四 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公 开 招 聘, 应 当 坚 持 德 才 兼 备 的 用 人 标 准, 贯 彻 公 开 平 等 竞 争 择 优 的 原 则, 根 据 招 聘 岗 位 的 任 职 条 件 及 要 求, 采 取 考 试 考 核 的 方 法 进 行 第 五 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公 开 招 聘, 应 当 坚 持 政 府 宏 观 管 理 与 落 实 单 位 用 人 自 主 权 相 结 合, 统 一 规 范 分 类 指 导 分 级 管 理 各 级 组 织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是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公 开 招 聘 的 主 管 部 门, 会 同 教 育 部 门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对 教 师 招 聘 工 作 的 指 导 和 监 督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应 成 立 由 本 单 位 人 事 纪 检 监 察 部 门 和 工 会 代 表 及 有 关 专 家 组 成 的 工 作 机 构, 具 体 承 担 招 聘 工 作 的 组 织 实 施 第 二 章 招 聘 范 围 条 件 第 六 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招 聘 教 师, 应 当 面 向 社 会 公 开 招 聘 凡 符 合 条 件 的 人 员 均 可 报 名 应 聘 第 七 条 应 聘 人 员 必 须 具 备 下 列 条 件 : ( 一 ) 具 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籍 ; ( 二 ) 热 爱 教 育 事 业, 具 有 良 好 的 品 行 和 职 业 道 德 遵 纪 守 法, 无 不 良 行 为 记 录 ; ( 三 ) 适 应 岗 位 要 求 的 身 体 条 件 ; ( 四 ) 符 合 国 家 教 师 资 格 准 入 制 度 的 要 求, 具 有 相 应 的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 ( 五 ) 具 有 大 学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历 ; ( 六 ) 应 聘 专 业 教 师 岗 位, 一 般 应 具 有 3 年 以 上 所 需 专 业 工 作 经 历 178
185 三 级 以 上 职 业 资 格 ( 高 级 技 工 助 理 工 程 师 ) 或 助 理 以 上 非 教 师 所 需 系 列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具 有 博 士 学 位 人 员, 具 有 高 级 职 称 或 高 级 技 师 资 格 的 人 员, 可 直 接 应 聘 专 业 教 师 岗 位 在 专 业 教 师 紧 缺 的 情 况 下, 允 许 教 学 急 需 但 没 有 教 师 资 格 证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参 加 学 校 招 聘 全 国 职 业 技 能 竞 赛 二 等 奖 以 上 全 省 职 业 技 能 竞 赛 一 等 奖 以 上 的 优 秀 选 手, 并 获 得 高 级 技 工 以 上 技 术 等 级 证 书 的, 可 直 接 应 聘 高 级 技 工 学 校 技 工 学 校 实 习 指 导 教 师 岗 位 ( 七 ) 岗 位 所 需 要 的 其 他 条 件 第 八 条 禁 止 设 置 与 岗 位 要 求 无 关 的 资 格 条 件 和 歧 视 性 指 向 性 条 款, 对 专 业 条 件 的 要 求 应 参 考 教 育 部 相 关 专 业 学 科 目 录 规 范 表 述 第 三 章 招 聘 程 序 第 九 条 制 定 招 聘 方 案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在 核 定 的 编 制 员 额 内 设 岗, 根 据 岗 位 空 缺 情 况 制 定 招 聘 方 案 招 聘 方 案 由 招 聘 学 校 或 其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制 定,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拟 招 聘 人 数 ; 拟 招 聘 的 岗 位 专 业 及 所 需 资 格 条 件 ; 招 聘 的 组 织 方 式 和 时 间 ; 考 试 的 办 法 ; 招 聘 信 息 发 布 的 渠 道 等 省 属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招 聘 方 案, 须 经 其 主 管 部 门 ( 单 位 ) 核 准, 报 省 公 开 招 聘 主 管 机 关 备 案 设 区 的 市 属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招 聘 方 案, 经 主 管 部 门 同 意 后, 报 设 区 的 市 政 府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核 准 县 以 下 政 府 所 属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招 聘 方 案, 经 县 政 府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审 核 同 意 后, 报 设 区 的 市 政 府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核 准 第 十 条 发 布 招 聘 信 息 经 核 准 的 教 师 招 聘 方 案 在 同 级 政 府 人 力 资 源 179
186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网 站 招 聘 学 校 及 主 管 部 门 网 站 发 布 招 聘 公 告 一 般 在 报 名 前 15 天 发 布, 发 布 时 间 不 少 于 7 个 工 作 日, 信 息 一 经 发 布, 不 得 擅 自 更 改 省 教 育 厅 网 站 开 辟 山 东 省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公 开 招 聘 信 息 专 栏, 为 各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自 愿 面 向 全 省 全 国 发 布 招 聘 信 息 提 供 服 务 招 聘 信 息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招 聘 学 校 的 情 况 简 介 ; 招 聘 岗 位 招 聘 人 数 及 相 关 待 遇 ; 应 聘 人 员 条 件 ; 招 聘 办 法 ; 考 试 考 核 的 时 间 内 容 范 围 ; 报 名 方 法 等 其 中, 报 名 时 间 一 般 不 少 于 3 天 第 十 一 条 报 名 与 资 格 审 查 在 事 业 单 位 公 开 招 聘 主 管 机 关 指 导 下, 由 招 聘 学 校 或 其 主 管 部 门 具 体 负 责 报 名 与 资 格 审 查, 按 照 公 布 的 招 聘 条 件, 认 真 核 对 相 关 证 书 及 证 明 材 料 资 格 审 查 贯 穿 招 聘 工 作 全 过 程 第 十 二 条 考 试 考 试 内 容 及 科 目 应 根 据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岗 位 的 特 点 确 定, 采 取 笔 试 面 试 ( 包 括 答 辩 试 讲 面 谈 交 流 实 际 操 作, 下 同 ) 等 多 种 方 式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进 行, 主 要 测 试 应 聘 人 员 所 必 需 的 基 础 知 识 和 与 岗 位 相 适 应 的 专 业 经 验 技 能 水 平 技 术 开 发 能 力 教 学 水 平 等 ( 一 ) 招 聘 初 级 中 级 教 师 岗 位 人 员, 应 采 取 笔 试 和 面 试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笔 试 初 级 教 师 岗 位 的 笔 试 科 目 为 教 育 学 心 理 学 知 识 和 专 业 知 识 ; 中 级 专 业 技 术 岗 位 的 笔 试 科 目 为 专 业 知 识 面 试 面 试 要 围 绕 岗 位 需 求, 突 出 对 实 践 操 作 教 学 等 能 力 的 考 察 一 线 教 师 在 考 评 组 ( 评 委 ) 中 的 比 例 不 得 少 于 三 分 之 二 招 聘 专 业 教 师 要 将 专 业 工 作 经 历 和 职 业 资 格 作 为 基 本 条 件, 招 聘 考 试 要 以 测 试 专 业 技 能 和 执 教 能 力 为 主 ( 二 ) 招 聘 高 级 教 师 岗 位 人 员, 具 体 方 式 由 招 聘 单 位 或 其 主 管 部 门 根 据 岗 位 要 求 自 行 确 定, 可 采 取 答 辩 试 讲 面 谈 交 流 实 际 操 作 等 方 式, 180
187 也 可 采 取 直 接 考 核 的 方 式 进 行 对 急 需 的 高 层 次 短 缺 专 业 人 才, 具 有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或 博 士 学 位 的 人 员, 经 公 开 招 聘 主 管 机 关 同 意, 可 采 取 直 接 考 核 或 简 化 程 序 的 方 式 组 织 招 聘 初 级 岗 位 的 笔 试 一 般 由 省 市 县 ( 市 区 ) 统 一 组 织 专 业 知 识 和 技 能 测 试 面 试 一 般 由 学 校 或 其 主 管 部 门 自 主 命 题 和 组 织 第 十 三 条 考 核 通 过 考 试 的 人 员, 由 招 聘 学 校 或 其 主 管 部 门 组 织 进 行 考 核, 主 要 考 核 其 思 想 政 治 表 现 道 德 品 质 以 及 与 应 聘 岗 位 相 关 的 业 务 能 力 和 工 作 实 绩 等 方 面 的 情 况, 并 对 其 资 格 条 件 进 行 复 查 第 十 四 条 体 检 对 通 过 考 试 考 核 的 人 员 进 行 体 检, 应 在 县 级 以 上 综 合 性 医 院 进 行, 由 招 聘 学 校 或 其 主 管 部 门 负 责 组 织 体 检 标 准 可 参 照 公 务 员 录 用 体 检 标 准 执 行, 国 家 另 有 规 定 的 从 其 规 定 岗 位 对 健 康 条 件 有 特 殊 要 求 的, 应 事 先 在 招 聘 方 案 中 说 明 并 公 开 发 布 信 息 第 十 五 条 确 定 拟 聘 用 人 员, 并 进 行 公 示 根 据 考 试 考 核 体 检 结 果, 经 聘 用 学 校 负 责 人 员 集 体 研 究, 择 优 确 定 拟 聘 用 人 员 公 开 招 聘 结 果 应 在 招 聘 信 息 发 布 的 范 围 内 进 行 公 示, 时 间 不 少 于 7 个 工 作 日, 公 示 内 容 应 包 括 招 聘 学 校 名 称 招 聘 岗 位 情 况 以 及 拟 聘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等 第 十 六 条 拟 聘 用 人 员 备 案 公 示 合 格 的 拟 聘 用 人 员, 由 聘 用 学 校 或 其 主 管 部 门 提 出 聘 用 意 见, 并 填 写 事 业 单 位 聘 用 人 员 情 况 汇 总 表 和 事 业 单 位 聘 用 人 员 备 案 登 记 表, 按 照 干 部 人 事 管 理 权 限, 报 公 开 招 聘 主 管 机 关 备 案 经 审 查, 符 合 聘 用 条 件 和 聘 用 程 序 的, 发 放 事 业 单 位 聘 用 人 员 备 案 通 知 书 第 十 七 条 签 订 聘 用 合 同 经 公 开 招 聘 主 管 机 关 备 案 后, 聘 用 学 校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人 与 受 聘 人 员 签 订 聘 用 合 同, 确 立 人 事 关 系, 并 按 规 定 181
188 办 理 相 关 手 续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公 开 招 聘 的 教 师 按 规 定 实 行 试 用 期 制 度 试 用 期 包 括 在 聘 用 合 同 期 限 内 试 用 期 满 合 格, 取 得 相 应 教 师 资 格 证 的 予 以 正 式 聘 用 ; 试 用 期 满 合 格, 但 未 取 得 相 应 教 师 资 格 证 的, 暂 转 为 兼 职 教 师 使 用, 保 留 聘 用 资 格 1 年, 期 间 取 得 相 应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的, 予 以 正 式 聘 用 试 用 期 满 不 合 格 的 逾 期 仍 未 取 得 相 应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的, 解 除 聘 用 合 同 第 四 章 纪 律 与 监 督 第 十 八 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公 开 招 聘 实 行 回 避 制 度 凡 与 学 校 负 责 人 员 有 夫 妻 关 系 直 系 血 亲 关 系 三 代 以 内 旁 系 血 亲 或 近 姻 亲 关 系 的 应 聘 人 员, 不 得 应 聘 该 学 校 人 事 纪 检 财 务 审 计 等 岗 位, 也 不 得 应 聘 有 直 接 上 下 级 领 导 关 系 的 岗 位 学 校 负 责 人 员 招 聘 工 作 人 员 和 面 试 考 官 在 教 师 公 开 招 聘 时, 涉 及 与 本 人 有 上 述 亲 属 关 系 或 其 他 可 能 影 响 招 聘 公 正 的, 应 当 回 避 第 十 九 条 教 师 招 聘 工 作 要 做 到 信 息 公 开 过 程 公 开 结 果 公 开, 接 受 社 会 及 有 关 部 门 的 监 督 第 二 十 条 公 开 招 聘 主 管 机 关 和 学 校 的 上 级 主 管 部 门 要 认 真 履 行 监 管 职 责, 对 招 聘 过 程 中 违 反 干 部 人 事 纪 律 及 本 办 法 的 行 为 要 予 以 制 止 和 纠 正 对 违 纪 违 规 人 员 的 处 理 在 国 家 和 省 未 颁 布 专 门 规 定 前, 按 公 务 员 录 用 考 试 违 纪 违 规 行 为 处 理 办 法 ( 试 行 ) 进 行 处 理 第 二 十 一 条 应 聘 人 员 在 招 聘 过 程 中 伪 造 涂 改 证 件 证 明, 或 以 其 他 不 正 当 手 段 获 取 应 聘 资 格 ; 在 考 试 考 核 过 程 中 作 弊 等, 一 经 查 实, 依 照 有 关 规 定 处 理, 视 情 节 轻 重 取 消 考 试 或 聘 用 资 格 对 违 反 本 办 法 招 聘 的 受 聘 人 员, 一 经 查 实, 应 当 解 除 聘 用 合 同, 予 以 清 退 第 二 十 二 条 招 聘 工 作 人 员 有 下 列 违 反 本 办 法 情 形 之 一 的, 根 据 干 部 182
189 管 理 权 限 依 法 调 离 招 聘 工 作 岗 位 或 给 予 处 分 构 成 犯 罪 的, 依 法 追 究 刑 事 责 任 ( 一 ) 工 作 人 员 指 使 纵 容 他 人 作 弊, 或 在 考 试 考 核 过 程 中 参 与 作 弊 的 ; ( 二 ) 工 作 人 员 故 意 泄 露 考 试 题 目 的 ; ( 三 ) 工 作 人 员 违 反 规 定, 影 响 招 聘 公 平 公 正 进 行 的 ; ( 四 ) 学 校 负 责 人 员 违 反 规 定 私 自 聘 用 人 员 的 ; ( 五 ) 违 反 本 办 法 的 其 他 情 形 的 第 五 章 附 则 第 二 十 三 条 本 办 法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有 效 期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183
190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水 平 评 价 基 本 标 准 条 件 ( 试 行 ) 的 通 知 鲁 人 社 发 号 各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局 教 育 局, 省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现 将 山 东 省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水 平 评 价 基 本 标 准 条 件 ( 试 行 )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在 职 称 评 审 和 水 平 评 价 工 作 中 遵 照 执 行 附 件 : 山 东 省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水 平 评 价 基 本 标 准 条 件 ( 试 行 )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2013 年 12 月 27 日 附 件 : 山 东 省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水 平 评 价 基 本 标 准 条 件 ( 试 行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推 动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事 业 科 184
191 学 发 展,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和 省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建 设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的 意 见 ( 鲁 政 发 号 ) 文 件 精 神, 特 制 定 本 基 本 标 准 条 件 一 基 本 条 件 ( 一 ) 遵 守 宪 法 和 法 律, 自 觉 执 行 党 和 国 家 的 教 育 方 针, 忠 诚 于 人 民 的 教 育 事 业 ( 二 ) 教 书 育 人, 为 人 师 表, 爱 岗 敬 业, 无 私 奉 献, 勇 于 探 索, 开 拓 创 新, 具 有 高 尚 的 职 业 道 德, 热 爱 教 育 事 业 ( 三 ) 身 体 健 康, 心 理 素 质 良 好, 能 全 面 履 行 岗 位 职 责 ( 四 ) 具 有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资 格 ( 五 ) 具 有 符 合 教 师 法 规 定 的 学 历 ( 六 ) 具 有 符 合 国 家 和 省 规 定 的 外 语 水 平 和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水 平 ( 七 ) 符 合 国 家 和 省 规 定 的 继 续 教 育 要 求 ( 八 ) 任 现 职 以 来 年 度 考 核 结 果 均 为 合 格 以 上 二 业 绩 能 力 水 平 ( 一 ) 教 授 1. 育 人 工 作 业 绩 卓 著 (1) 积 极 履 行 育 人 职 责, 能 够 结 合 所 教 学 科 特 点, 将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融 入 教 学 过 程, 引 导 学 生 养 成 良 好 行 为 习 惯, 形 成 健 全 人 格, 促 进 学 生 身 心 健 康 成 长 (2) 任 现 职 以 来 承 担 班 主 任 兼 职 辅 导 员 等 工 作 1 年 以 上, 能 够 准 185
192 确 把 握 学 生 成 长 规 律, 及 时 了 解 学 生 思 想 状 态, 帮 助 学 生 正 确 分 析 认 识 成 长 过 程 中 的 问 题, 尊 重 学 生 差 异, 既 注 重 学 生 群 体 成 长, 又 关 注 每 个 学 生 的 全 面 发 展 (3) 积 极 参 与 学 生 社 团 教 育 活 动, 任 现 职 以 来 有 3 年 以 上 指 导 学 生 社 团 工 作 的 经 历, 能 够 对 社 团 教 育 活 动 提 出 指 导 性 意 见 或 方 案 公 共 课 教 师 指 导 社 团 或 社 会 实 践 活 动 累 计 6 个 月 以 上 (4) 专 职 辅 导 员 对 学 生 工 作 有 高 度 的 责 任 感 和 事 业 心, 关 心 学 生 爱 护 学 生, 以 身 作 则, 当 好 学 生 的 良 师 益 友 2. 课 堂 教 学 业 务 精 湛 (1) 任 现 职 以 来 圆 满 完 成 学 校 规 定 的 教 学 课 时 工 作 量, 其 中 专 业 教 师 系 统 担 任 过 2 门 以 上 课 程 全 部 教 学 工 作 ; 专 职 辅 导 员 坚 持 党 课 教 学 和 学 生 思 想 政 治 课 教 学 每 学 期 均 能 完 成 学 校 规 定 数 量 的 公 开 学 术 报 告 和 学 术 讲 座 (2) 能 够 准 确 把 握 和 使 用 教 材, 深 入 系 统 地 掌 握 所 教 学 科 课 程 体 系 和 专 业 知 识 专 业 课 教 师 及 时 把 握 本 专 业 国 内 外 发 展 现 状 和 相 关 专 业 领 域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趋 势 (3) 备 课 认 真 严 谨, 课 堂 教 学 目 标 明 确, 课 程 内 容 设 计 周 密 完 整, 重 点 突 出 (4) 课 堂 教 学 驾 驭 自 如, 有 创 新 点 或 新 颖 性, 形 成 独 到 的 教 学 风 格, 受 到 学 生 普 遍 欢 迎, 得 到 同 行 认 可 186
193 (5) 课 堂 教 学 效 果 突 出, 高 质 量 完 成 课 程 标 准 规 定 的 教 学 目 标 和 任 务, 所 教 学 科 学 生 的 学 业 水 平 普 遍 高 于 教 育 质 量 要 求 近 5 年 学 校 年 度 教 学 质 量 考 核 均 在 合 格 以 上, 其 中 至 少 2 次 为 优 秀 3. 实 践 教 学 能 力 突 出 (1) 专 业 课 教 师 任 现 职 以 来 在 企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2 年 以 上 或 近 5 年 来 到 企 业 或 生 产 服 务 一 线 实 践 累 计 6 个 月 以 上, 系 统 掌 握 企 业 生 产 服 务 流 程, 了 解 企 事 业 单 位 对 人 才 培 养 的 要 求 实 践 性 较 强 的 专 业 课 教 师 应 取 得 相 应 的 高 级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或 技 能 等 级 证 书 (2) 专 业 课 教 师 具 有 丰 富 的 高 等 职 业 技 术 教 育 生 产 实 践 经 验 和 高 水 平 的 专 业 技 术 应 用 能 力, 掌 握 行 业 发 展 产 业 调 整 的 动 态 与 趋 势, 在 本 专 业 技 术 领 域 具 有 较 高 的 影 响 力 (3) 专 业 课 教 师 具 有 主 持 指 导 本 学 科 实 训 基 地 建 设 的 能 力, 实 训 基 地 建 设 和 校 企 合 作 成 绩 突 出, 是 省 级 以 上 实 训 基 地 科 技 平 台 工 程 中 心 等 建 设 项 目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 或 省 级 以 上 专 项 资 金 支 持 的 实 训 基 地 实 训 项 目 建 设 子 项 目 主 要 负 责 人 ; 或 担 任 省 级 教 学 团 队 特 色 专 业 精 品 课 程 等 项 目 的 主 要 负 责 人 (4) 专 业 课 教 师 培 养 学 生 的 专 业 实 践 能 力 和 创 新 创 业 能 力 实 绩 突 出, 直 接 指 导 学 生 在 企 业 进 行 专 业 技 能 创 新 创 业 和 教 学 实 践 活 动 并 取 得 突 出 成 绩 (5) 专 业 课 教 师 技 术 服 务 和 研 发 能 力 强 参 与 并 主 持 企 事 业 单 位 横 向 课 题, 帮 助 企 事 业 单 位 解 决 关 键 的 技 术 难 题, 课 题 应 有 正 式 的 立 项 报 告 187
194 或 签 订 的 正 式 协 议 和 结 题 报 告, 并 通 过 本 专 业 行 业 权 威 部 门 鉴 定, 有 较 高 的 经 济 效 益 或 社 会 效 益 4. 科 研 教 研 成 果 丰 硕 (1) 具 有 主 持 指 导 和 引 领 本 学 科 领 域 教 育 教 学 研 究 的 能 力 和 水 平 能 够 正 确 把 握 教 学 研 究 方 向, 及 时 发 现 并 准 确 分 析 和 解 决 教 育 教 学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 积 极 开 展 课 程 改 革 教 学 方 法 创 新, 并 运 用 于 教 学 实 践 (2) 有 较 强 的 科 研 能 力, 主 持 市 ( 厅 ) 级 或 主 要 参 与 ( 前 5 位 ) 省 级 以 上 科 研 课 题, 并 通 过 鉴 定 ; 或 获 三 等 奖 以 上 省 级 成 果 ; 或 获 得 国 家 发 明 专 利 ; 或 主 持 或 参 与 主 持 重 要 工 程 产 品 开 发 项 目 的 实 施 (3) 任 现 职 以 来, 在 核 心 期 刊 以 上 刊 物 发 表 过 有 一 定 水 平 的 教 育 教 学 研 究 论 文 和 学 生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研 究 论 文 专 业 课 教 师 应 在 核 心 期 刊 以 上 刊 物 发 表 过 本 专 业 学 术 论 文 ; 或 参 与 编 写 过 正 式 出 版 的 专 著 ; 或 主 编 过 省 部 级 规 划 教 材 ; 或 主 编 的 教 材 获 省 部 级 奖 励 5. 示 范 引 领 作 用 显 著 (1) 在 本 学 科 领 域 享 有 较 高 知 名 度, 为 同 行 公 认 的 教 育 教 学 专 家 和 本 学 科 教 学 领 军 人 物 (2) 具 有 很 强 的 团 队 精 神, 在 教 学 团 队 的 成 长 和 发 展 中 发 挥 关 键 性 作 用, 在 指 导 培 养 中 青 年 骨 干 教 师 方 面 做 出 突 出 贡 献 (3) 积 极 参 与 学 校 教 学 改 革, 在 推 动 学 校 发 展 促 进 学 科 建 设 和 先 进 教 育 理 念 的 推 广 与 普 及 工 作 中 取 得 显 著 成 绩 ( 二 ) 副 教 授 188
195 1. 育 人 工 作 业 绩 显 著 (1) 积 极 履 行 育 人 职 责, 能 结 合 所 教 学 科 特 点, 将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融 入 课 堂 教 学, 引 导 学 生 养 成 良 好 行 为 习 惯, 促 进 学 生 身 心 健 康 成 长 (2) 任 现 职 以 来 承 担 班 主 任 兼 职 辅 导 员 等 工 作 2 年 以 上, 引 导 形 成 良 好 班 风 学 风, 及 时 了 解 学 生 思 想 状 态, 尊 重 并 关 注 学 生 差 异, 帮 助 学 生 正 确 分 析 认 识 成 长 过 程 中 的 问 题, 关 注 每 个 学 生 的 全 面 发 展 (3) 积 极 参 与 学 生 社 团 教 育 活 动, 任 现 职 以 来 有 3 年 以 上 指 导 学 生 社 团 工 作 的 经 历, 能 够 对 社 团 教 育 活 动 提 出 指 导 性 意 见 或 方 案 公 共 课 教 师 指 导 社 团 或 社 会 实 践 活 动 累 计 6 个 月 以 上 (4) 专 职 辅 导 员 对 学 生 工 作 有 高 度 的 责 任 感 和 事 业 心, 关 心 学 生 爱 护 学 生, 以 身 作 则, 当 好 学 生 的 良 师 益 友 2. 课 堂 教 学 业 务 精 通 (1) 任 现 职 以 来 圆 满 完 成 学 校 规 定 的 教 学 课 时 工 作 量, 其 中 专 业 教 师 系 统 担 任 过 2 门 以 上 课 程 全 部 教 学 工 作 ; 专 职 辅 导 员 坚 持 党 课 教 学 和 学 生 思 想 政 治 课 教 学 指 导 过 实 验 实 训 顶 岗 实 习 社 会 调 查 或 毕 业 设 计 等 教 学 工 作, 态 度 端 正 方 法 得 当 (2) 能 够 准 确 把 握 和 使 用 教 材, 系 统 掌 握 所 教 学 科 课 程 体 系 和 专 业 知 识 (3) 备 课 细 致 认 真, 课 程 教 学 目 标 明 确, 课 程 设 计 完 整, 内 容 细 致, 重 点 突 出 189
196 (4) 能 够 自 如 驾 驭 课 堂 教 学 并 形 成 一 定 的 教 学 特 色, 得 到 学 生 普 遍 认 可 (5) 课 堂 教 学 效 果 突 出, 保 质 保 量 地 完 成 课 程 标 准 规 定 的 教 学 目 标 和 任 务, 所 教 学 科 学 生 的 学 业 水 平 高 于 教 育 质 量 要 求 近 5 年 学 校 年 度 教 学 质 量 考 核 均 在 合 格 以 上, 其 中 至 少 2 次 为 优 秀 3. 实 践 教 学 能 力 较 强 (1) 专 业 课 教 师 任 现 职 以 来 在 企 事 业 单 位 实 践 工 作 每 年 不 少 于 1 个 月 或 近 5 年 来 在 企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2 年 以 上, 熟 练 掌 握 企 业 生 产 服 务 流 程, 熟 悉 企 事 业 单 位 对 人 才 培 养 的 要 求, 协 助 企 业 开 展 技 术 攻 关 和 合 作 研 发 实 践 性 较 强 的 专 业 课 教 师 应 取 得 相 应 的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或 技 能 等 级 证 书 (2) 专 业 课 教 师 注 重 培 养 学 生 的 专 业 技 能 和 创 新 能 力, 直 接 指 导 学 生 在 企 业 进 行 专 业 技 能 创 新 创 业 和 教 学 实 践 活 动 并 取 得 优 秀 成 绩 (3) 有 较 强 的 技 术 服 务 和 研 发 能 力, 主 持 企 事 业 单 位 横 向 课 题, 帮 助 企 事 业 单 位 解 决 技 术 难 题, 课 题 应 有 正 式 的 立 项 报 告 或 签 订 的 正 式 协 议 和 结 题 报 告, 并 通 过 有 关 部 门 鉴 定 4. 科 研 教 研 成 果 丰 富 (1) 具 有 指 导 和 开 展 教 育 教 学 研 究 的 能 力 和 水 平 能 够 发 现 并 针 对 教 育 教 学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进 行 分 析 评 价 ; 在 教 育 理 论 课 程 改 革 和 教 学 方 法 研 究 等 方 面 准 确 把 握 研 究 方 向 并 取 得 显 著 成 果 (2) 有 一 定 的 科 研 能 力, 主 持 或 参 与 校 级 课 题 研 究, 或 主 持 或 参 与 重 要 工 程 和 企 业 产 品 项 目 的 开 发 实 施 ; 或 获 得 国 家 发 明 专 利 190
197 (3) 任 现 职 以 来, 在 核 心 期 刊 上 发 表 过 有 一 定 水 平 的 教 育 教 学 研 究 论 文 和 学 生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研 究 论 文 专 业 课 教 师 应 在 核 心 期 刊 上 发 表 过 本 专 业 学 术 论 文 ; 或 主 编 过 正 式 出 版 的 校 本 以 上 教 材 5. 团 队 协 作 成 效 明 显 具 有 良 好 的 团 队 精 神, 能 够 在 教 学 团 队 中 充 分 发 挥 骨 干 作 用, 完 成 教 育 教 学 研 究 和 实 践 任 务, 在 指 导 培 养 青 年 教 师 方 面 发 挥 重 要 作 用 ( 三 ) 讲 师 1. 育 人 工 作 业 绩 突 出 (1) 积 极 履 行 育 人 职 责, 能 结 合 所 教 学 科 特 点, 将 思 想 政 治 教 育 融 入 课 堂 教 学, 促 进 学 生 身 心 健 康 成 长 (2) 任 现 职 以 来 承 担 班 主 任 兼 职 辅 导 员 等 工 作 2 年 以 上, 能 够 与 学 生 进 行 有 效 交 流, 了 解 学 生 思 想 状 态, 关 注 每 个 学 生 的 全 面 发 展, 在 班 级 管 理 工 作 中 引 导 形 成 良 好 班 风 学 风 (3) 主 动 参 与 学 生 社 团 教 育 活 动, 任 现 职 以 来 每 年 参 与 学 生 社 会 服 务 实 践 活 动, 参 与 社 团 教 育 活 动 方 案 的 制 定 公 共 课 教 师 指 导 社 团 或 社 会 实 践 活 动 累 计 6 个 月 以 上 (4) 专 职 辅 导 员 对 学 生 工 作 有 高 度 的 责 任 感 和 事 业 心, 关 心 学 生 爱 护 学 生, 以 身 作 则, 当 好 学 生 的 良 师 益 友 2. 课 堂 教 学 成 绩 优 良 (1) 任 现 职 以 来 圆 满 完 成 学 校 规 定 的 教 学 课 时 工 作 量, 其 中 专 业 教 师 系 统 担 任 过 1 门 以 上 课 程 全 部 教 学 工 作 ; 专 职 辅 导 员 坚 持 党 课 教 学 和 学 191
198 生 思 想 政 治 课 教 学 指 导 过 实 验 实 训 顶 岗 实 习 社 会 调 查 或 毕 业 设 计 等 教 学 工 作, 态 度 端 正 方 法 得 当 (2) 能 够 准 确 把 握 和 使 用 教 材, 熟 悉 所 教 学 科 课 程 体 系, 掌 握 课 程 标 准 (3) 备 课 认 真, 课 程 教 学 目 标 清 晰, 课 程 设 计 完 整 重 点 明 确 (4) 能 够 使 用 现 代 教 育 技 术 开 展 教 育 教 学 活 动, 较 为 熟 练 地 使 用 教 学 语 言 和 运 用 恰 当 的 教 学 方 法 组 织 课 堂 教 学, 与 学 生 产 生 良 好 互 动 和 交 流, 课 堂 教 学 效 果 良 好, 完 成 课 程 标 准 规 定 的 教 学 目 标 和 任 务, 所 教 学 科 学 生 的 学 业 水 平 普 遍 达 到 教 育 质 量 要 求 学 校 年 度 教 学 质 量 考 核 均 在 合 格 以 上 (5) 积 极 协 助 组 织 开 展 学 生 课 外 实 践 活 动 (6) 在 高 水 平 教 师 指 导 下, 参 与 教 学 实 践 选 修 课 程 开 设 和 开 发 3. 实 践 教 学 积 极 努 力 (1) 专 业 课 教 师 任 现 职 以 来 在 企 事 业 单 位 实 践 工 作 每 年 不 少 于 1 个 月 或 在 企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2 年 以 上, 熟 练 掌 握 企 业 生 产 服 务 流 程, 熟 悉 企 事 业 单 位 对 人 才 培 养 的 要 求 实 践 性 较 强 的 专 业 课 教 师 应 取 得 相 应 的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或 技 能 等 级 证 书 (2) 专 业 课 教 师 应 注 重 培 养 学 生 专 业 技 能 和 创 新 创 业 能 力, 直 接 指 导 学 生 在 企 业 进 行 专 业 技 能 创 新 创 业 和 教 学 实 践 活 动 并 取 得 良 好 成 绩 (3) 有 一 定 的 技 术 服 务 和 研 发 能 力, 承 担 过 企 事 业 单 位 横 向 课 题, 192
199 课 题 应 有 正 式 的 立 项 报 告 或 签 订 的 正 式 协 议 和 结 题 报 告 4. 具 有 一 定 研 究 能 力 (1) 具 有 拓 展 专 业 知 识 和 提 升 教 育 教 学 水 平 的 发 展 潜 力, 能 够 积 极 参 与 教 育 教 学 研 究, 并 在 高 水 平 教 师 指 导 下 对 教 育 教 学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进 行 分 析 评 价, 具 有 撰 写 教 育 教 学 或 教 学 实 践 活 动 科 研 论 文 的 能 力 (2) 有 一 定 的 科 研 能 力, 参 与 校 级 以 上 科 研 课 题 ( 前 5 位 ); 或 获 校 级 以 上 成 果 奖 励 (3) 具 有 参 与 工 程 项 目 产 品 开 发 项 目 实 施 的 能 力 5. 具 有 较 强 团 队 精 神 具 有 良 好 的 团 队 精 神, 能 够 在 教 学 团 队 中 充 分 发 挥 积 极 作 用, 较 好 地 完 成 教 育 教 学 研 究 和 实 践 任 务 ( 四 ) 助 教 1. 承 担 课 程 的 辅 导 答 疑 批 改 作 业 辅 导 课 实 验 实 训 课 实 习 指 导 课 堂 讨 论 等 教 学 工 作, 经 批 准 担 任 某 些 课 程 的 部 分 或 全 部 讲 课 工 作, 协 助 指 导 毕 业 论 文 毕 业 设 计 2. 参 加 实 验 室 建 设, 参 加 组 织 和 指 导 学 生 实 习 社 会 服 务 等 方 面 的 工 作 3. 担 任 学 生 的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或 教 学 管 理 工 作 4. 参 加 教 学 法 研 究 或 技 术 开 发 社 会 服 务 等 方 面 的 工 作 三 学 历 资 历 条 件 ( 一 ) 教 授 : 获 得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一 般 应 具 有 硕 士 以 上 学 位, 取 193
200 得 副 教 授 资 格 并 在 副 教 授 岗 位 工 作 5 年 以 上 ( 二 ) 副 教 授 : 获 得 博 士 学 位, 取 得 讲 师 资 格 并 在 讲 师 岗 位 从 事 教 学 工 作 2 年 以 上 ; 或 者 获 得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一 般 应 具 有 硕 士 学 位, 取 得 讲 师 资 格 并 在 讲 师 岗 位 从 事 教 学 工 作 5 年 以 上 ( 三 ) 讲 师 : 获 得 博 士 学 位 ; 或 者 获 得 硕 士 学 位, 且 取 得 助 教 资 格 并 在 助 教 岗 位 从 事 教 学 工 作 2 年 以 上 ; 或 者 获 得 研 究 生 班 毕 业 证 书 或 第 二 学 士 学 位 证 书, 且 取 得 助 教 资 格 并 在 助 教 岗 位 从 事 教 学 工 作 2 年 以 上 ; 具 有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和 学 士 学 位, 取 得 助 教 资 格 并 在 助 教 岗 位 从 事 教 学 工 作 4 年 以 上 ( 四 ) 助 教 : 获 得 硕 士 学 位 或 研 究 生 班 毕 业 证 书 或 第 二 学 士 学 位 证 书 ; 或 获 得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和 学 士 学 位, 见 习 1 年 期 满 并 考 核 合 格 194
201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等 6 部 门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和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鲁 教 人 发 号 各 市 教 育 局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财 政 局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局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省 直 有 关 部 门 ( 单 位 ): 为 了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的 意 见 ( 国 发 号 ) 和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建 设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的 意 见 ( 鲁 政 发 号 ) 精 神, 进 一 步 加 强 职 业 教 育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完 善 职 业 学 校 兼 职 教 师 聘 用 政 策, 强 化 职 业 教 育 实 践 教 学 环 节, 促 进 教 师 队 伍 结 构 优 化, 特 制 定 山 东 省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和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现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山 东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195
202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山 东 省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根 据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建 设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的 意 见 ( 鲁 政 发 号 ) 和 教 育 部 财 政 部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国 务 院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职 业 学 校 兼 职 教 师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 教 师 号 )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所 称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是 指 纳 入 事 业 单 位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范 围, 并 依 法 登 记 为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的 高 等 职 业 学 院 高 等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纳 入 事 业 单 位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范 围 并 依 法 登 记 为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的 技 师 学 院 适 用 本 办 法 第 三 条 本 办 法 所 称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是 指 受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聘 用, 兼 职 担 任 专 业 课 或 者 实 习 指 导 课 教 学 任 务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高 技 能 人 才 第 四 条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职 工 编 制 总 额 中 的 20% 可 用 于 聘 用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兼 职 教 师 占 专 兼 职 教 师 总 数 的 比 例 应 在 学 校 岗 位 设 置 方 案 中 明 确, 一 般 不 超 过 30% 第 五 条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聘 用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应 重 点 满 足 实 践 性 技 能 性 较 强 的 专 业 课 或 者 实 习 指 导 课 教 学 的 需 要 196
203 第 二 章 人 员 条 件 第 六 条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聘 用 的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一 般 应 为 企 事 业 单 位 在 职 人 员 根 据 专 业 教 学 急 需, 也 可 聘 用 少 量 退 休 人 员 和 已 参 加 社 会 保 险 的 自 由 职 业 者 第 七 条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的 基 本 条 件 : ( 一 ) 具 备 良 好 的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和 职 业 道 德, 遵 纪 守 法, 热 爱 教 育 事 业, 身 心 健 康 ; ( 二 ) 具 有 较 高 的 专 业 素 养 和 技 能 水 平, 能 够 胜 任 教 学 工 作 ; ( 三 ) 一 般 应 具 有 本 专 业 5 年 以 上 生 产 实 践 经 历 副 高 级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 职 称 ) 或 高 级 技 师 等 级 或 相 应 级 别 职 ( 执 ) 业 资 格 ( 职 务 ), 也 可 以 聘 用 具 有 特 殊 技 能, 在 相 关 行 业 中 具 有 一 定 声 誉 的 能 工 巧 匠 非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国 家 和 省 级 传 承 人 ; ( 四 ) 聘 用 退 休 人 员 的, 初 次 聘 用 时 其 离 开 工 作 岗 位 的 时 间 原 则 上 不 超 过 2 年, 年 龄 一 般 不 超 过 65 周 岁 第 三 章 聘 用 程 序 第 八 条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在 确 定 的 兼 职 教 师 编 制 员 额 内, 根 据 岗 位 需 求, 具 体 确 定 聘 用 兼 职 教 师 岗 位 名 称 岗 位 职 责 和 任 职 条 件 事 业 单 位 聘 用 人 员 备 案 时, 兼 职 教 师 只 备 案 聘 用 人 数 和 岗 位 结 构 情 况 第 九 条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聘 用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一 般 应 通 过 对 口 合 作 的 企 事 业 单 位 选 派 的 方 式 产 生 由 学 校 提 出 聘 用 岗 位 需 求, 对 口 合 作 企 事 业 单 位 提 供 遴 选 人 员 名 单,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聘 用 人 选 197
204 要 建 立 对 口 合 作 企 事 业 单 位 人 员 到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兼 职 任 教 的 常 态 机 制, 并 纳 入 校 企 合 作 的 内 容 第 十 条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也 可 面 向 社 会 公 开 招 聘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面 向 社 会 聘 用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应 按 照 公 开 公 平 择 优 的 原 则, 严 格 考 察 遴 选 聘 用 程 序 ( 一 )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公 开 发 布 拟 聘 用 的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岗 位 和 任 职 条 件 ; ( 二 )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负 责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聘 用 工 作 的 机 构, 对 应 聘 人 员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能 力 考 核 ; ( 三 )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确 定 拟 聘 用 人 选, 并 予 以 公 示 ; ( 四 ) 公 示 期 满 无 异 议 的,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与 拟 聘 用 人 员 办 理 聘 用 手 续 其 中, 属 于 在 职 人 员 的, 须 经 所 在 单 位 同 意 后, 方 可 办 理 聘 用 手 续 第 十 一 条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上 岗 任 教 前,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应 对 其 进 行 基 本 教 学 能 力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培 训 第 四 章 组 织 管 理 第 十 二 条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要 明 确 相 关 机 构 负 责 聘 用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工 作 第 十 三 条 通 过 对 口 合 作 的 企 事 业 单 位 选 派 兼 职 教 师, 由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与 选 派 单 位 商 定 有 关 事 项, 并 签 订 选 派 协 议, 不 再 与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本 人 签 订 协 议 面 向 社 会 聘 用 的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是 非 对 口 合 作 的 企 事 业 单 位 在 职 人 员 198
205 的, 须 征 得 其 所 在 单 位 同 意 并 出 具 证 明 后, 由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与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本 人 签 订 聘 用 协 议 ;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是 退 休 人 员 或 自 由 职 业 者 ( 已 参 加 社 会 保 险 ) 的, 由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与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本 人 签 订 聘 用 协 议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与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签 订 的 聘 用 协 议, 是 双 方 的 工 作 协 议 第 十 四 条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聘 用 协 议 应 明 确 双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包 括 工 作 时 间 工 作 方 式 工 作 任 务 工 作 报 酬 劳 动 保 护 考 察 考 核 协 议 终 止 条 件 等 内 容 协 议 期 限 应 根 据 教 学 安 排 和 课 程 需 要, 经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一 般 不 少 于 1 学 期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与 对 口 合 作 的 企 事 业 单 位 签 订 的 选 派 协 议, 应 确 定 选 派 人 数 人 员 名 单, 同 时 也 应 包 含 以 上 聘 用 协 议 的 内 容 第 十 五 条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为 企 事 业 单 位 ( 包 括 对 口 合 作 和 非 对 口 合 作 的 企 事 业 单 位 ) 在 职 人 员 的, 所 在 单 位 和 其 兼 职 聘 用 的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应 当 分 别 为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缴 纳 工 伤 保 险 费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在 协 议 期 内 发 生 工 伤, 由 受 到 伤 害 时 其 工 作 的 单 位 依 法 承 担 工 伤 保 险 责 任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应 为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购 买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第 十 六 条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应 为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提 供 良 好 的 工 作 环 境, 鼓 励 吸 收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参 加 教 学 研 究 专 业 建 设 和 团 队 建 设, 支 持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与 专 职 教 师 联 合 开 展 企 业 技 术 攻 关 等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在 校 工 作 期 间, 可 以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名 义 申 请 科 研 课 题 和 科 研 经 费 第 十 七 条 鼓 励 支 持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与 在 职 专 任 教 师 一 样 参 加 进 修 或 199
206 其 他 方 式 的 培 训 聘 用 2 年 以 上 的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教 育 部 门 和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要 对 其 参 加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提 供 帮 助 已 经 取 得 相 应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的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符 合 教 师 职 称 评 审 条 件 的, 经 所 在 单 位 同 意 后, 可 以 由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推 荐, 参 加 教 师 职 称 评 审 第 十 八 条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要 遵 守 教 师 职 业 道 德 规 范, 严 格 执 行 教 学 管 理 制 度,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要 制 定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评 价 标 准 和 实 施 细 则, 加 强 日 常 管 理 和 考 核 评 价, 并 将 其 任 教 情 况 评 价 和 考 核 结 果 及 时 反 馈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本 人 其 中,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为 企 事 业 单 位 在 职 人 员 的, 同 时 反 馈 到 其 所 在 单 位 经 考 察 考 核,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不 能 履 行 协 议 条 款, 符 合 协 议 终 止 条 件 的,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应 及 时 与 其 终 止 协 议, 由 对 口 合 作 的 企 事 业 单 位 更 换 人 选 或 重 新 面 向 社 会 聘 用 第 十 九 条 各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要 将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纳 入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的 总 体 规 划, 将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聘 用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工 作 纳 入 人 事 管 理 监 察 监 督 范 围, 建 立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资 源 库, 加 强 对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管 理 工 作 的 指 导 第 二 十 条 企 事 业 单 位 应 当 支 持 具 有 实 践 经 验 和 动 手 能 力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和 高 技 能 人 才 到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兼 职 任 教 其 中, 事 业 单 位 应 将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对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的 任 教 情 况 评 价 和 考 核 结 果 作 为 对 其 考 核 评 价 的 重 要 内 容 第 二 十 一 条 各 级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经 济 和 信 200
207 息 化 等 有 关 部 门 要 将 选 派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的 数 量 和 水 平 纳 入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考 核 的 重 要 内 容 第 五 章 报 酬 及 经 费 来 源 第 二 十 二 条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按 本 办 法 聘 用 的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由 同 级 财 政 按 照 副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5 级 岗 位 人 员 的 平 均 薪 酬 水 平 核 拨 经 费, 专 项 用 于 支 付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报 酬 按 学 生 定 额 核 定 预 算 的 学 校, 其 聘 用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所 需 经 费, 由 学 校 结 合 学 生 综 合 定 额 经 费 学 费 收 入 等 统 筹 安 排 第 二 十 三 条 对 口 合 作 的 企 事 业 单 位 选 派 到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兼 职 任 教 的 人 员, 其 报 酬 水 平 及 发 放 办 法 由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与 选 派 单 位 协 商 确 定 通 过 其 它 方 式 招 聘 的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一 般 应 按 课 时 计 酬 上 述 内 容 应 在 相 关 协 议 中 予 以 明 确 第 六 章 附 则 第 二 十 四 条 本 办 法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有 效 期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贯 彻 落 实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建 设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的 意 见 ( 鲁 政 发 号 ) 精 神, 根 据 教 育 部 财 政 部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国 务 院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职 业 学 校 兼 职 教 师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 教 师 号 ) 和 山 东 省 201
208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机 构 编 制 标 准 的 通 知 ( 鲁 编 办 发 号 )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所 称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是 指 纳 入 事 业 单 位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范 围, 并 依 法 登 记 为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的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包 括 普 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职 业 中 学 和 技 工 学 校 高 级 技 工 学 校 技 术 学 院 等 第 三 条 本 办 法 所 称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是 指 受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聘 用, 兼 职 担 任 专 业 课 或 者 实 习 指 导 课 教 学 任 务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高 技 能 人 才 第 四 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职 工 编 制 总 额 中 的 20% 可 用 于 聘 用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兼 职 教 师 占 专 兼 职 教 师 总 数 的 比 例 应 在 学 校 岗 位 设 置 方 案 中 明 确, 一 般 不 超 过 30% 第 五 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聘 用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应 重 点 满 足 实 践 性 技 能 性 较 强 的 专 业 课 或 者 实 习 指 导 课 教 学 的 需 要 第 二 章 人 员 条 件 第 六 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聘 用 的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一 般 应 为 企 事 业 单 位 在 职 人 员 根 据 专 业 教 学 急 需, 也 可 聘 用 少 量 退 休 人 员 和 已 参 加 社 会 保 险 的 自 由 职 业 者 第 七 条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的 基 本 条 件 : ( 一 ) 具 备 良 好 的 思 想 政 治 素 质 和 职 业 道 德, 遵 纪 守 法, 热 爱 教 育 事 业, 身 心 健 康 ; ( 二 ) 具 有 较 高 的 专 业 素 养 和 技 能 水 平, 能 够 胜 任 教 学 工 作 ; 202
209 ( 三 ) 一 般 应 具 有 本 专 业 5 年 以 上 生 产 实 践 经 历 中 级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 职 称 ) 或 高 级 工 以 上 等 级 或 相 应 级 别 职 ( 执 ) 业 资 格 ( 职 务 ), 也 可 聘 用 具 有 特 殊 技 能, 在 相 关 行 业 中 具 有 一 定 声 誉 的 能 工 巧 匠 非 物 质 文 化 遗 产 国 家 和 省 级 传 承 人 等 ; ( 四 ) 聘 用 退 休 人 员 的, 初 次 聘 用 时 其 离 开 工 作 岗 位 的 时 间 原 则 上 不 超 过 2 年, 年 龄 一 般 不 超 过 65 周 岁 第 三 章 聘 用 程 序 第 八 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在 确 定 的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编 制 员 额 内, 根 据 岗 位 需 求, 具 体 确 定 聘 用 兼 职 教 师 的 岗 位 名 称 岗 位 职 责 和 任 职 条 件 等 事 业 单 位 聘 用 人 员 备 案 时, 兼 职 教 师 只 备 案 聘 用 人 数 和 岗 位 结 构 情 况 第 九 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聘 用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一 般 应 通 过 对 口 合 作 的 企 事 业 单 位 选 派 的 方 式 产 生 由 学 校 提 出 聘 用 岗 位 需 求, 对 口 合 作 企 事 业 单 位 提 供 遴 选 人 员 名 单,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聘 用 人 选 要 建 立 对 口 合 作 企 事 业 单 位 人 员 到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兼 职 任 教 的 常 态 机 制, 并 纳 入 校 企 合 作 的 内 容 第 十 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也 可 以 面 向 社 会 公 开 招 聘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应 按 照 公 开 公 平 择 优 的 原 则, 严 格 考 察 遴 选 聘 用 程 序 ( 一 )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公 开 发 布 拟 聘 用 的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岗 位 和 任 职 条 件 ; ( 二 )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对 应 聘 人 员 进 行 资 格 审 查 能 力 考 核 ; ( 三 )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确 定 拟 聘 用 人 选, 并 予 以 公 示 ; 203
210 ( 四 )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与 兼 职 教 师 签 订 的 聘 用 协 议, 是 双 方 的 工 作 协 议 企 事 业 单 位 在 职 人 员 在 应 聘 兼 职 教 师 前 应 征 得 所 在 单 位 的 同 意 第 十 一 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聘 用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的 基 本 信 息 岗 位 任 务 及 其 对 应 的 用 编 情 况 等, 应 于 每 年 9 月 30 日 前 报 主 管 部 门 备 案 第 十 二 条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上 岗 任 教 前,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应 对 其 进 行 基 本 教 学 能 力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培 训 第 四 章 组 织 管 理 第 十 三 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要 明 确 相 关 机 构 负 责 聘 用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工 作 第 十 四 条 通 过 对 口 合 作 的 企 事 业 单 位 选 派 兼 职 教 师, 由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与 选 派 单 位 商 定 有 关 事 项, 并 签 订 选 派 协 议, 不 再 与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本 人 签 订 聘 用 协 议 面 向 社 会 公 开 招 聘 的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是 非 对 口 合 作 的 企 事 业 单 位 ( 职 教 集 团 ) 在 职 人 员 的, 所 在 单 位 同 意 并 出 具 证 明 后, 由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与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本 人 签 订 聘 用 协 议 ;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是 退 休 人 员 或 自 由 职 业 者 ( 已 参 加 社 会 保 险 ) 的, 由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与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本 人 签 订 聘 用 协 议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与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签 订 的 聘 用 协 议, 是 双 方 的 工 作 协 议 第 十 五 条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聘 用 协 议 应 明 确 双 方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包 括 工 作 时 间 工 作 方 式 工 作 任 务 工 作 报 酬 劳 动 保 护 考 察 考 核 协 议 终 止 条 件 等 内 容 协 议 期 限 应 根 据 教 学 安 排 和 课 程 需 要, 经 双 方 协 商 确 定, 204
211 一 般 不 少 于 1 学 期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与 对 口 合 作 的 企 事 业 单 位 签 订 的 选 派 协 议, 应 确 定 选 派 人 数 人 员 名 单, 同 时 也 应 包 含 以 上 聘 用 协 议 的 内 容 第 十 六 条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为 企 事 业 单 位 在 职 人 员 的, 所 在 单 位 和 其 兼 职 聘 用 的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应 当 分 别 为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缴 纳 工 伤 保 险 费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在 协 议 期 内 发 生 工 伤, 由 受 到 伤 害 时 其 工 作 的 单 位 依 法 承 担 工 伤 保 险 责 任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应 为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购 买 意 外 伤 害 保 险 第 十 七 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应 为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提 供 良 好 的 工 作 环 境, 鼓 励 吸 收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参 加 教 学 研 究 专 业 建 设 和 团 队 建 设, 支 持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与 专 职 教 师 联 合 开 展 企 业 技 术 攻 关 等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在 校 工 作 期 间, 可 以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名 义 申 请 科 研 课 题 和 科 研 经 费 第 十 八 条 鼓 励 支 持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与 在 职 专 任 教 师 一 样 参 加 进 修 或 其 他 方 式 的 培 训 各 级 教 育 部 门 和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要 对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参 加 教 师 资 格 考 试 提 供 政 策 咨 询 组 织 培 训 等 服 务 已 经 取 得 相 应 教 师 资 格 证 书 的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符 合 教 师 职 称 评 审 条 件 的, 经 所 在 单 位 同 意, 可 以 由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推 荐, 参 加 教 师 职 称 评 审 第 十 九 条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要 遵 守 教 师 职 业 道 德 规 范, 严 格 执 行 教 学 管 理 制 度,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要 制 定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评 价 标 准 和 实 施 细 则, 建 立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工 作 档 案, 加 强 日 常 管 理 和 考 核 评 价, 并 将 其 205
212 任 教 情 况 评 价 和 考 核 结 果 及 时 反 馈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本 人 其 中,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为 企 事 业 单 位 在 职 人 员 的, 同 时 反 馈 到 其 所 在 单 位 经 考 察 考 核,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不 能 履 行 协 议 条 款, 符 合 协 议 终 止 条 件 的,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应 及 时 与 其 终 止 协 议, 由 对 口 合 作 的 企 事 业 单 位 更 换 人 选 或 重 新 面 向 社 会 聘 用 第 二 十 条 各 级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要 将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纳 入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的 总 体 规 划, 将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聘 用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工 作 纳 入 人 事 管 理 监 察 监 督 范 围, 建 立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资 源 库, 加 强 对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管 理 工 作 的 指 导 第 二 十 一 条 企 事 业 单 位 应 当 支 持 具 有 实 践 经 验 和 动 手 能 力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和 高 技 能 人 才 到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兼 职 任 教 其 中, 事 业 单 位 应 将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对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的 任 教 情 况 评 价 和 考 核 结 果 作 为 对 其 考 核 评 价 的 重 要 内 容 第 二 十 二 条 各 级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国 有 资 产 监 督 管 理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等 有 关 部 门 要 将 选 派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的 数 量 和 水 平 纳 入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考 核 的 重 要 内 容 第 五 章 报 酬 及 经 费 来 源 第 二 十 三 条 学 校 按 本 办 法 规 定 聘 用 的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由 同 级 财 政 按 照 副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平 均 薪 酬 水 平 核 拨 经 费, 专 项 用 于 支 付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报 酬 第 二 十 四 条 对 口 合 作 的 企 事 业 单 位 选 派 到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兼 职 任 教 206
213 的 人 员, 其 报 酬 水 平 及 发 放 办 法 由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与 选 派 单 位 协 商 确 定 通 过 其 它 方 式 招 聘 的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一 般 应 按 课 时 计 酬 上 述 内 容 应 在 相 关 协 议 中 予 以 明 确 第 二 十 五 条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可 以 在 事 业 经 费 收 入 中 安 排 一 定 经 费, 用 于 支 付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报 酬, 弥 补 财 政 经 费 缺 口 第 六 章 附 则 第 二 十 六 条 本 办 法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起 施 行, 有 效 期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7
214 管 理 体 制 机 制 方 面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鲁 教 职 字 号 各 市 教 育 局, 各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 为 引 导 我 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向 紧 密 型 规 范 化 方 向 发 展, 加 强 省 级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管 理, 扩 大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办 学 规 模, 提 高 集 团 化 办 学 效 益, 现 将 山 东 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管 理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执 行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2013 年 6 月 4 日 山 东 省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贯 彻 落 实 山 东 省 中 长 期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208
215 ( 年 ) 和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建 设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的 意 见 ( 鲁 政 发 号 ), 深 化 职 业 教 育 办 学 体 制 改 革, 推 动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向 集 约 化 规 范 化 方 向 发 展, 结 合 我 省 实 际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省 级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 以 下 简 称 职 教 集 团 ), 设 区 的 市 成 立 的 区 域 性 和 行 业 性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可 参 照 执 行 第 二 章 职 教 集 团 的 条 件 要 求 第 三 条 职 教 集 团 是 以 政 府 为 主 导 行 业 组 织 为 指 导 以 专 业 或 专 业 群 为 纽 带 以 企 业 和 应 用 型 技 术 技 能 型 院 校 为 主 体, 实 现 企 业 行 业 与 学 校 共 同 培 养 技 术 技 能 型 人 才 的 产 教 联 合 体 在 职 教 集 团 的 工 作 运 行 中, 政 府 承 担 政 策 制 定 工 作 推 进 效 果 监 督 的 任 务 行 业 组 织 主 要 在 行 业 人 才 培 养 的 发 展 规 划 资 源 配 置 办 学 方 向 专 业 改 革 评 价 监 督 等 方 面 指 导 集 团 化 办 学 企 业 和 职 业 院 校 是 技 术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的 合 作 方 和 利 益 共 同 体 职 教 集 团 的 发 展 要 有 利 于 整 合 多 方 力 量, 推 动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 有 利 于 建 立 政 府 主 导 行 业 指 导 企 业 参 与 的 职 业 教 育 办 学 机 制 ; 有 利 于 深 化 职 业 教 育 校 企 合 作, 系 统 培 养 技 能 型 技 术 型, 以 及 其 他 应 用 型 人 才, 提 高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第 四 条 职 教 集 团 的 组 成 职 教 集 团 要 以 专 业 专 业 群 为 纽 带, 以 骨 干 示 范 性 职 业 院 校 为 核 心, 凡 具 有 独 立 法 人 资 格 的 职 业 教 育 机 构 行 业 协 会 企 业 和 科 研 机 构 等 单 位 均 可 加 入 集 团, 成 为 集 团 理 事 单 位 职 教 集 团 209
216 理 事 单 位 中 职 业 院 校 不 得 少 于 15 个, 其 中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不 得 少 于 10 个, 且 必 须 有 县 级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参 与, 企 业 行 业 组 织 和 科 研 机 构 等 单 位 不 得 少 于 40 个 实 现 职 业 教 育 城 乡 联 动 区 域 联 盟, 学 校 企 业 行 业 的 人 才 培 养 培 训 资 源 共 享 优 势 互 补 城 乡 互 动 共 同 发 展 第 五 条 职 教 集 团 的 成 立 由 牵 头 职 业 院 校 提 出 集 团 化 办 学 可 行 性 论 证 报 告, 明 确 组 建 职 教 集 团 的 任 务 和 目 的, 经 学 校 主 管 部 门 同 意 后, 报 省 教 育 厅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经 专 家 评 审 论 证 通 过 后 正 式 成 立 第 三 章 管 理 体 制 第 六 条 职 教 集 团 设 立 理 事 会 或 董 事 会, 建 立 精 简 高 效 的 办 事 机 构, 合 理 设 置 内 部 治 理 结 构, 建 立 健 全 决 策 监 督 执 行 协 商 调 解 等 运 行 机 制 完 善 组 织 章 程 工 作 程 序 和 各 项 管 理 制 度 第 七 条 职 教 集 团 章 程 要 规 定 职 教 集 团 的 性 质 宗 旨 目 标, 集 团 的 组 织 机 构 与 管 理 办 法 成 员 单 位 以 签 订 协 议 或 备 忘 等 方 式 明 确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成 员 的 权 利 义 务 和 责 任, 形 成 成 员 之 间 平 等 自 愿 互 惠 互 利 共 同 发 展 的 稳 定 合 作 办 学 合 作 育 人 关 系 第 四 章 职 教 集 团 主 要 任 务 第 八 条 职 教 集 团 的 主 要 任 务 是 建 立 以 专 业 专 业 群 为 纽 带, 行 业 企 业 深 度 参 与 人 才 培 养 的 校 企 校 际 和 区 域 合 作 关 系 第 九 条 职 教 集 团 要 组 织 成 员 单 位 成 立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定 期 组 织 调 研 现 代 企 业 用 工 需 求, 研 究 制 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调 整 课 程 和 教 学 内 容 职 业 技 术 人 才 培 养 标 准, 做 到 教 学 方 案 教 学 计 划 教 材 选 用 和 教 学 210
217 考 核 评 价 标 准 的 统 一, 带 动 成 员 单 位 和 全 省 同 类 专 业 院 校 的 专 业 教 学 改 革 第 十 条 职 教 集 团 要 积 极 实 施 工 学 结 合 校 企 合 作 顶 岗 实 习 等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建 立 集 团 内 企 业 行 业 专 家 和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进 校 任 教 并 参 与 职 业 学 校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和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评 估 的 有 效 机 制 建 立 职 业 学 校 学 生 校 外 实 训 基 地, 开 展 订 单 培 养, 建 立 专 业 教 师 企 业 实 践 基 地, 推 进 职 业 院 校 专 业 教 师 企 业 实 践 计 划 的 开 展 第 十 一 条 职 教 集 团 要 充 分 利 用 成 员 学 校 的 各 种 教 育 培 训 资 源, 成 立 新 产 品 新 技 术 和 教 育 教 学 技 术 改 革 研 发 中 心, 与 成 员 企 业 合 作 进 行 新 产 品 研 发 技 术 改 造 攻 关 等 活 动, 面 向 成 员 企 业 转 型 升 级 技 术 改 造 广 泛 开 展 职 工 培 训 和 技 术 咨 询 服 务 活 动 第 十 二 条 职 教 集 团 成 员 学 校 要 加 速 信 息 化 改 革 进 程, 统 筹 规 划 信 息 化 网 络 和 基 础 数 据 库 建 设, 建 立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为 集 团 成 员 单 位 提 供 教 育 教 学 和 企 业 相 关 信 息 服 务 在 招 生 培 养 培 训 就 业 技 能 鉴 定 和 用 工 信 息 等 方 面 做 到 资 源 共 享 第 十 三 条 职 教 集 团 成 员 学 校 中 的 示 范 骨 干 学 校, 要 以 示 范 骨 干 专 业 为 基 础, 建 立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培 训 专 业 点 和 培 训 基 地, 组 织 集 团 成 员 学 校 相 关 专 业 教 师 开 展 多 层 次 多 形 式 的 专 业 教 学 能 力 提 升 和 新 技 术 技 能 培 训, 定 期 组 织 相 关 专 业 教 师 进 行 教 学 观 摩 交 流 和 教 育 教 学 研 讨 活 动 211
218 第 十 四 条 职 教 集 团 成 员 学 校 企 业 中 的 实 验 室 产 品 检 测 室 实 训 中 心 实 训 基 地 要 面 向 所 有 成 员 学 校 开 放, 建 立 健 全 共 享 资 源 的 管 理 制 度 和 运 行 规 范 第 十 五 条 职 教 集 团 要 组 织 成 员 单 位 的 技 术 能 手 专 业 教 师 和 在 校 学 生 开 展 各 种 形 式 的 专 业 教 学 和 技 能 展 示 竞 赛 活 动 承 担 相 关 专 业 的 省 级 或 区 域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和 学 生 的 教 学 和 技 能 竞 赛 活 动, 并 推 荐 选 拔 省 内 职 业 院 校 参 加 国 家 职 业 院 校 技 能 大 赛 的 选 手 和 竞 赛 代 表 队 第 五 章 政 策 支 持 第 十 六 条 省 教 育 厅 负 责 会 同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等 有 关 部 门, 研 究 制 定 促 进 和 鼓 励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化 办 学 的 扶 持 政 策 和 措 施 扩 大 职 教 集 团 成 员 学 校 办 学 自 主 权, 支 持 职 业 院 校 与 行 业 企 业 及 同 类 院 校 的 全 面 合 作 第 十 七 条 在 各 种 支 持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的 经 费 安 排 上, 优 先 考 虑 开 展 集 团 化 办 学 的 职 业 院 校 使 其 尽 快 成 为 服 务 于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和 行 业 企 业 人 才 培 养 培 训 的 重 要 基 地 第 十 八 条 对 开 展 各 项 技 能 竞 赛 教 师 培 训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和 课 程 研 发 等 工 作 成 绩 显 著 的 职 教 集 团, 在 相 应 专 项 资 金 的 使 用 上 优 先 给 予 安 排, 支 持 职 教 集 团 开 展 提 升 教 育 教 学 能 力 和 水 平 的 各 类 活 动 第 十 九 条 鼓 励 职 教 集 团 在 集 团 内 整 合 和 优 化 办 学 资 源, 通 过 多 种 形 式 吸 引 行 业 和 企 业 投 资 或 共 建 实 训 实 习 基 地 积 极 探 索 吸 纳 民 间 资 本, 实 行 项 目 股 份 合 作 模 式, 推 进 成 员 院 校 之 间 校 企 之 间 的 合 作 办 学, 实 现 212
219 职 业 教 育 资 源 由 分 散 到 集 中 的 转 变, 使 集 团 化 办 学 的 院 校 办 学 能 力 不 断 增 强, 办 学 水 平 显 著 提 高 第 二 十 条 对 职 教 集 团 内 举 办 三 二 连 读 五 年 一 贯 制 的 职 业 院 校, 在 年 度 招 生 计 划 安 排 上 给 予 倾 斜 第 二 十 一 条 积 极 鼓 励 职 教 集 团 开 展 对 外 教 育 交 流 与 合 作, 引 进 国 外 优 质 职 业 教 育 资 源 和 教 育 教 学 理 念, 特 别 是 国 外 先 进 的 职 业 教 育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监 督 评 价 体 系, 实 现 职 业 教 育 的 标 准 化 信 息 化 和 现 代 化 第 六 章 指 导 和 监 督 第 二 十 二 条 省 教 育 厅 和 省 经 济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对 省 级 职 教 集 团 开 展 集 团 化 办 学 工 作 进 行 检 查 指 导 和 监 督 定 期 调 研 职 教 集 团 工 作 运 行 情 况, 协 调 解 决 集 团 化 办 学 工 作 中 的 困 难 和 问 题 第 二 十 三 条 加 强 对 职 教 集 团 的 管 理 职 教 集 团 要 将 每 年 的 年 度 工 作 计 划 和 工 作 总 结 报 省 教 育 厅 和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对 当 年 开 展 工 作 较 好 的 职 教 集 团, 在 下 个 年 度 各 项 扶 持 政 策 上 予 以 倾 斜 第 七 章 附 则 第 二 十 四 条 本 办 法 自 2013 年 12 月 1 日 起 施 行, 有 效 期 至 2018 年 10 月 30 日, 其 解 释 权 和 修 改 权 属 于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2013 年 6 月 4 日 印 发 ) 213
220 关 于 编 制 各 设 区 市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规 划 的 指 导 意 见 鲁 发 改 社 会 号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 根 据 山 东 省 中 长 期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 年 )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建 设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的 意 见 ( 鲁 政 发 号 ) 和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鲁 政 发 号 文 件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政 办 字 号 ), 现 就 编 制 各 设 区 市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规 划 ( 简 称 职 教 规 划, 含 技 工 学 校, 下 同 ), 提 出 以 下 指 导 意 见 : 一 总 体 要 求 和 发 展 目 标 ( 一 ) 总 体 要 求 按 照 省 政 府 的 总 体 部 署, 围 绕 培 养 和 提 高 人 的 整 体 素 质 和 劳 动 技 能, 加 快 建 设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立 足 当 地 实 际, 全 面 提 升 职 业 教 育 的 战 略 地 位 和 作 用, 发 挥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的 引 领 作 用, 把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纳 入 政 府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体 系, 强 化 市 级 统 筹, 深 化 重 点 改 革, 优 化 布 局 结 构, 提 高 基 础 能 力, 创 新 培 养 模 式, 增 强 职 业 教 育 服 务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能 力, 为 推 进 工 业 化 信 息 化 城 镇 化 农 业 现 代 化 同 步 发 展 提 供 有 力 支 撑 ( 二 ) 发 展 目 标 明 确 职 教 规 划 的 近 期 目 标 和 远 期 目 标 到 2015 年, 各 设 区 市 要 紧 紧 围 绕 区 域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目 标, 打 通 上 下 衔 接 贯 通 的 职 业 教 育 人 才 成 长 路 径 布 局 结 构 更 加 合 理, 原 则 上 在 区 域 范 围 内 平 均 每 30 万 214
221 人 口 规 划 建 设 一 所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 办 学 规 模 进 一 步 扩 大, 平 均 每 所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办 学 规 模 达 到 2000 人 以 上 ; 办 学 条 件 明 显 改 善,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显 著 提 高 初 步 建 立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基 本 框 架 到 2020 年, 基 本 形 成 与 区 域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需 求 现 代 产 业 体 系 和 社 会 就 业 相 适 应, 相 互 衔 接 协 调 发 展 开 放 兼 容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各 设 区 市 制 定 区 域 规 划 目 标, 要 注 重 与 区 域 产 业 发 展 对 接, 突 出 办 学 特 色, 实 现 差 异 化 发 展 山 东 半 岛 蓝 色 经 济 区 济 南 省 会 城 市 群 经 济 圈, 着 力 打 造 在 全 国 具 有 较 强 影 响 力 的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高 地 黄 河 三 角 洲 高 效 生 态 经 济 区 西 部 经 济 隆 起 带, 加 快 建 成 高 技 能 人 才 和 高 素 质 劳 动 者 富 集 区 潍 坊 国 家 职 业 教 育 创 新 发 展 试 验 区 德 州 职 业 教 育 创 新 发 展 试 验 区 和 青 岛 开 展 地 方 政 府 促 进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综 合 改 革 试 点 项 目, 要 先 行 先 试, 积 极 探 索, 率 先 发 展, 充 分 发 挥 示 范 引 领 作 用 二 重 点 任 务 ( 一 ) 强 化 市 级 职 业 教 育 统 筹 职 能 进 一 步 加 大 市 级 在 区 域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中 的 统 筹 协 调 力 度 统 筹 职 业 教 育 与 区 域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现 代 产 业 体 系 相 衔 接, 科 学 界 定 各 类 职 业 教 育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和 发 展 定 位, 发 挥 职 业 教 育 面 向 人 人 服 务 区 域 促 进 就 业 的 功 能 作 用 统 筹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和 普 通 高 中 教 育, 在 办 学 条 件 办 学 规 模 等 方 面 大 体 相 当, 确 保 市 域 内 职 业 教 育 与 普 通 教 育 均 衡 发 展 统 筹 职 业 教 育 人 才 培 养 与 职 业 培 训, 充 分 利 用 各 类 职 业 教 育 资 源, 合 理 安 排 各 级 财 政 支 持 的 培 训 项 目, 加 强 对 社 会 培 训 机 构 的 服 务 和 管 理, 提 高 培 训 质 量 和 社 会 效 益 215
222 ( 二 ) 调 整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布 局 紧 密 结 合 当 地 产 业 需 求 人 口 结 构 和 生 源 数 量, 合 理 规 划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布 点 和 规 模 各 县 ( 市 区 ) 集 中 人 力 财 力 物 力, 办 好 1-2 所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使 其 尽 快 达 到 规 范 化 学 校 以 上 标 准 统 一 规 划 科 学 布 局 区 域 内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重 点 建 设 一 批 示 范 性 骨 干 学 校 有 条 件 的 设 区 市 创 建 1-2 所 在 国 内 具 有 影 响 力 和 国 际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能 力 的 高 水 平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打 破 部 门 和 行 业 界 限, 对 区 域 内 各 类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进 行 合 理 整 合, 优 化 资 源 配 置 对 布 局 不 合 理 特 色 不 突 出 且 办 学 规 模 少 于 500 人 的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进 行 合 并 重 组 或 撤 销 对 规 模 较 小 办 学 效 益 较 低 但 布 局 合 理 特 色 突 出 的 学 校, 加 大 扶 持 力 度, 使 其 尽 快 达 到 规 范 化 学 校 标 准 原 则 上 每 所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全 日 制 在 校 生 达 到 2000 人 以 上 的 办 学 规 模 ( 三 ) 建 立 技 术 技 能 型 人 才 成 长 路 径 遵 循 技 术 技 能 型 人 才 成 长 规 律, 改 革 招 生 考 试 制 度, 着 力 构 建 上 下 衔 接 贯 通 的 职 业 教 育 人 才 成 长 体 系 围 绕 我 省 确 定 的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应 用 型 本 科 教 育 和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教 育 贯 通 培 养 体 系, 充 分 利 用 区 域 内 外 优 质 教 育 资 源, 创 新 教 学 模 式 和 内 容, 科 学 规 划 本 市 职 业 教 育 人 才 成 长 路 径, 为 技 能 型 人 才 的 培 养 成 长 和 接 受 终 身 教 育 打 好 坚 实 基 础 积 极 开 展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与 普 通 高 中 教 育 学 分 互 认 学 籍 互 转 试 点 完 善 招 生 考 试 办 法, 建 立 职 业 教 育 和 普 通 教 育 统 一 的 高 中 段 招 生 信 息 和 录 取 平 台 ( 四 ) 优 化 专 业 结 构 紧 紧 围 绕 区 域 经 济 转 型 主 导 产 业 升 级 新 兴 产 业 发 展 和 社 会 建 设 的 需 要, 加 大 专 业 设 置 调 整 力 度 科 学 规 划 学 校 专 业 216
223 发 展 和 建 设 分 工, 淘 汰 落 后 专 业, 新 设 一 批 紧 缺 专 业, 积 极 培 育 优 势 专 业 特 色 专 业 和 专 业 群, 打 造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品 牌 在 专 业 发 展 和 课 程 设 置 上, 既 要 考 虑 社 会 需 求 和 促 进 就 业, 又 要 兼 顾 人 才 成 长 路 径 的 接 续 贯 通 鼓 励 企 业 行 业 参 与 学 校 专 业 建 设, 共 同 制 定 专 业 课 程 设 置 方 案, 将 先 进 的 生 产 服 务 标 准 转 化 为 人 才 培 养 标 准 ( 五 ) 加 强 公 共 实 训 基 地 和 示 范 性 实 训 中 心 建 设 有 条 件 的 设 区 市 到 2015 年 重 点 规 划 建 设 1-2 处 装 备 先 进, 集 教 学 培 训 鉴 定 生 产 和 新 产 品 研 发 等 功 能 服 务 区 域 主 导 产 业 发 展 的 公 共 实 训 基 地, 其 他 设 区 市 到 2020 年 重 点 规 划 建 设 1 处 公 共 实 训 基 地 结 合 各 职 业 院 校 发 展 定 位 和 专 业 设 置 需 要, 统 筹 规 划 建 设 一 批 分 工 明 确 特 色 鲜 明 的 示 范 性 实 训 中 心 发 挥 企 业 设 备 场 地 技 术 优 势, 推 动 校 企 双 方 深 度 合 作, 打 造 一 批 符 合 生 产 岗 位 训 练 要 求 的 企 业 实 习 实 训 基 地 ( 六 ) 建 设 高 素 质 教 师 队 伍 加 强 职 业 教 育 师 资 培 训 基 地 建 设, 不 断 完 善 师 资 培 训 体 系 实 施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素 质 提 高 计 划, 加 大 培 养 培 训 和 招 聘 引 进 力 度, 建 立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与 企 业 高 技 能 人 才 交 流 制 度, 优 化 专 业 教 师 队 伍 结 构, 提 高 双 师 型 专 业 教 师 比 例 按 照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编 制 标 准, 配 足 配 齐 教 师 改 革 职 业 院 校 招 聘 制 度, 扩 大 学 校 用 人 自 主 权 积 极 推 进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职 称 制 度 改 革, 完 善 教 师 专 业 发 展 评 价 机 制 加 强 职 业 院 校 师 德 建 设, 把 德 育 教 育 贯 穿 于 职 业 院 校 教 学 管 理 的 各 个 环 节 实 施 名 师 名 校 长 培 养 计 划, 造 就 一 批 具 有 先 进 教 育 理 念 技 艺 精 湛 和 创 新 精 神 的 骨 干 教 师 和 管 理 专 家 217
224 ( 七 ) 积 极 促 进 民 办 职 业 教 育 健 康 发 展 把 民 办 职 业 教 育 作 为 职 业 教 育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纳 入 职 教 规 划 鼓 励 民 间 资 本 通 过 独 资 合 作 等 多 种 形 式 举 办 民 办 职 业 教 育, 形 成 多 元 化 办 学 格 局 对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实 行 非 营 利 性 和 营 利 性 分 类 管 理 制 定 各 项 优 惠 政 策, 扶 持 非 营 利 性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健 康 发 展 积 极 支 持 管 理 规 范 特 色 突 出 的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发 展 依 法 做 好 对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的 管 理 与 指 导, 建 立 健 全 变 更 退 出 机 制 ( 八 ) 强 化 公 共 财 政 保 障 建 立 职 业 教 育 经 费 正 常 增 长 机 制, 严 格 落 实 教 育 费 附 加 不 低 于 30% 和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不 低 于 20% 用 于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等 政 策, 逐 步 提 高 公 共 财 政 对 职 业 教 育 的 投 入 把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纳 入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财 政 保 障 体 系, 落 实 职 业 教 育 公 用 经 费 免 收 学 费 和 国 家 助 学 金 资 助 等 各 项 保 障 政 策 加 大 对 职 业 院 校 基 础 设 施 和 内 涵 建 设 的 投 入 统 筹 安 排 使 用 各 类 职 业 教 育 扶 持 资 金, 提 高 使 用 效 益 ( 九 ) 营 造 良 好 的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环 境 提 高 对 发 展 职 业 教 育 重 要 性 迫 切 性 的 认 识, 将 其 摆 在 更 加 突 出 的 位 置, 明 确 市 县 两 级 在 发 展 职 业 教 育 中 的 责 任 和 任 务, 纳 入 政 府 工 作 考 核 目 标 完 善 职 业 教 育 工 作 联 席 会 议 制 度, 协 调 解 决 发 展 中 的 突 出 问 题 深 化 人 事 劳 动 制 度 改 革, 提 高 生 产 服 务 一 线 劳 动 者 的 经 济 待 遇 和 社 会 地 位 完 善 对 突 出 贡 献 技 能 人 才 的 政 府 津 贴 制 度, 加 大 奖 励 力 度 大 力 宣 传 优 秀 技 能 人 才 和 高 素 质 劳 动 者 在 经 济 建 设 和 社 会 发 展 中 的 重 要 贡 献, 积 极 营 造 尊 重 劳 动 重 视 技 能 重 视 技 能 型 人 才 的 社 会 氛 围 三 具 体 要 求 218
225 编 制 实 施 职 教 规 划 将 对 今 后 区 域 乃 至 全 省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产 生 深 远 影 响, 责 任 重 大 各 市 要 高 度 重 视, 加 强 领 导, 周 密 部 署, 切 实 做 好 职 教 规 划 的 编 制 实 施 工 作 在 职 教 规 划 编 制 过 程 中, 要 深 入 实 际 调 查 研 究, 掌 握 第 一 手 材 料, 全 面 分 析 区 域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和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现 状 及 面 临 的 形 势, 找 准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中 的 重 点 难 点 和 突 出 问 题, 明 确 职 教 规 划 的 总 体 思 路 发 展 目 标 重 点 任 务 和 保 障 措 施 搞 好 规 划 论 证, 使 规 划 更 具 有 科 学 性 前 瞻 性 针 对 性 和 可 操 作 性 各 市 对 职 教 规 划 编 制 工 作 应 给 予 一 定 的 经 费 支 持, 保 证 规 划 编 制 工 作 的 顺 利 开 展 请 各 市 于 2014 年 3 月 底 前, 编 制 完 成 并 印 发 职 教 规 划, 抄 报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省 教 育 厅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省 编 办 省 财 政 厅 山 东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山 东 省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2013 年 10 月 31 日 219
226 关 于 印 发 关 于 大 力 推 进 全 省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 基 地 ) 建 设 的 指 导 意 见 的 通 知 鲁 经 信 人 字 号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各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省 政 府 有 关 部 门 直 属 机 构, 各 大 企 业, 各 高 等 院 校 : 经 省 政 府 同 意, 现 将 关 于 大 力 推 进 全 省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 基 地 ) 建 设 的 指 导 意 见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结 合 实 际,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山 东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 东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2013 年 12 月 30 日 关 于 大 力 推 进 全 省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 基 地 ) 建 设 的 指 导 意 见 根 据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鲁 政 发 号 文 件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政 办 字 号 ), 现 就 大 力 推 进 各 市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 基 地 ) 建 设, 提 出 如 下 意 见 一 指 导 思 想 和 总 体 目 标 220
227 ( 一 ) 指 导 思 想 以 满 足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对 高 技 能 人 才 需 求 为 宗 旨, 以 促 进 就 业 创 业 提 高 院 校 ( 含 技 工 院 校, 下 同 ) 学 生 和 企 业 职 工 技 能 为 目 标, 整 合 政 府 院 校 企 业 和 社 会 组 织 等 各 类 资 源, 因 地 制 宜 多 种 形 式 建 设 技 能 实 训 中 心 ( 基 地 ), 为 加 快 推 进 工 业 化 信 息 化 城 镇 化 和 农 业 现 代 化 建 设, 培 养 合 格 的 创 新 型 实 用 型 技 能 型 人 才 提 供 技 能 实 训 保 障 ( 二 ) 总 体 目 标 加 快 推 进 与 我 省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相 适 应 与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相 配 套 满 足 院 校 学 生 和 企 业 职 工 实 训 需 求 与 地 方 经 济 互 动 发 展 的 管 理 规 范 充 满 活 力 的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 基 地 ) 建 设 力 争 到 2016 年 每 个 设 区 市 重 点 建 设 1 2 个 市 级 综 合 性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打 造 一 批 县 域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和 专 门 化 开 放 性 有 特 色 的 专 业 ( 专 项 ) 公 共 实 训 基 地 二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 基 地 ) 的 布 局 和 功 能 定 位 ( 一 ) 整 体 布 局 每 个 设 区 市 按 照 1(2)+N 模 式 规 划 本 地 区 的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 基 地 ) 建 设 1(2) 是 指 重 点 建 设 1 2 个 市 级 综 合 性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 N 是 指 在 所 辖 县 ( 市 区 ) 依 托 既 有 实 训 资 源 建 设 一 批 县 域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在 行 业 龙 头 企 业 院 校 或 社 会 培 训 机 构 建 设 一 批 技 术 领 先 设 备 先 进 的 专 业 ( 专 项 ) 公 共 实 训 基 地 ( 二 ) 功 能 定 位 市 级 综 合 性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根 据 本 地 区 支 柱 产 业 特 色 产 业 和 新 兴 产 221
228 业, 特 别 是 高 端 装 备 制 造 业 和 现 代 服 务 业 发 展 需 要, 以 促 进 本 地 区 现 代 产 业 体 系 和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发 展 为 宗 旨, 立 足 于 本 地 区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对 高 技 能 人 才 的 需 要, 与 当 地 产 业 布 局 发 展 规 划 和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相 适 应, 与 院 校 紧 密 结 合, 与 企 业 深 度 融 合, 发 挥 其 对 产 业 升 级 结 构 调 整 技 术 创 新 的 推 动 和 引 领 作 用 服 务 对 象 应 包 括 在 校 学 生 企 业 员 工 和 社 会 培 训 机 构 ; 功 能 定 位 上 应 兼 顾 实 习 实 训 技 能 培 训 技 能 鉴 定 技 术 开 发 新 产 品 开 发 技 能 大 赛 技 术 检 测 职 业 技 能 开 发 实 训 项 目 研 发 工 程 训 练 实 训 标 准 制 订 等 方 面 ; 实 训 项 目 设 计 上 应 按 照 工 作 情 景 的 要 求, 坚 持 仿 真 性 先 进 性 适 用 性 开 放 性 职 业 性 和 产 学 研 结 合 性 原 则 力 争 将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打 造 成 为 本 地 区 综 合 开 放 共 享 的 学 生 实 训 中 心 技 能 培 训 中 心 技 术 研 发 中 心 和 技 术 服 务 中 心 县 域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主 要 是 满 足 当 地 院 校 企 业 社 会 培 训 机 构 等 基 本 技 能 实 训 的 需 要, 承 担 一 般 性 基 础 性 技 能 实 训 项 目 功 能 定 位 上, 可 兼 顾 实 习 实 训 技 能 培 训 技 能 鉴 定 技 能 大 赛 等 方 面 专 业 ( 专 项 ) 公 共 实 训 基 地 主 要 是 发 挥 行 业 组 织 龙 头 企 业 职 业 院 校 社 会 培 训 机 构 在 某 个 专 业 ( 专 项 ) 实 训 方 面 的 特 色 优 势 和 优 质 资 源, 在 满 足 自 身 技 能 实 训 需 要 的 同 时, 面 向 其 他 院 校 社 会 培 训 机 构 和 企 业 提 供 专 项 技 能 实 训 技 能 培 训 等 服 务 三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 基 地 ) 建 设 ( 一 ) 市 级 综 合 性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各 市 根 据 本 地 区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特 色 需 求 与 趋 势, 结 合 当 地 职 业 院 222
229 校 和 企 业 数 量 规 模 布 局 等 情 况, 因 地 制 宜 科 学 定 位 突 出 特 色, 可 独 立 建 设, 也 可 依 托 某 所 院 校 某 家 企 业 既 有 资 源 建 设 在 院 校 相 对 集 中 实 训 项 目 共 享 程 度 高 的 院 校 聚 集 区, 可 依 托 多 所 院 校 和 多 种 社 会 资 源 联 合 共 建 市 级 综 合 性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建 设 由 市 政 府 按 照 政 策 引 导 市 场 化 运 作 原 则, 建 立 多 元 化 多 渠 道 的 投 融 资 机 制 鼓 励 和 引 导 企 业 院 校 社 会 培 训 机 构 以 土 地 设 备 资 金 技 术 人 才 资 源 等 多 种 形 式 参 与 建 设 ; 鼓 励 企 业 入 驻 实 训 中 心 的 实 训 工 厂, 提 供 实 训 设 备 ; 积 极 争 取 设 备 教 学 仪 器 生 产 商 设 立 展 室 折 价 供 给 或 捐 赠 设 备 ( 二 ) 县 域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县 域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建 设, 应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实 训 资 源, 减 少 重 复 建 设 可 依 托 辖 区 内 实 训 设 备 先 进 涵 盖 专 业 广 管 理 规 范 的 某 一 院 校 企 业 或 社 会 培 训 机 构 建 设 部 分 市 辖 区 可 考 虑 使 用 市 级 综 合 性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资 源, 不 再 单 独 建 设 县 域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由 县 ( 市 区 ) 政 府 优 化 资 源, 统 筹 协 调, 加 强 政 策 引 导, 鼓 励 辖 区 内 院 校 企 业 和 社 会 培 训 机 构 以 多 种 形 式 参 与 建 设 ( 三 ) 专 业 ( 专 项 ) 实 训 基 地 通 过 公 开 招 标 申 报 评 审, 从 设 施 设 备 管 理 和 专 业 ( 专 项 ) 实 训 条 件 好 的 院 校 行 业 龙 头 企 业 科 研 院 所 或 社 会 培 训 机 构 中, 认 定 一 批 省 级 市 级 专 业 ( 专 项 ) 公 共 实 训 基 地 专 业 ( 专 项 ) 公 共 实 训 基 地 由 依 托 单 位 建 设 223
230 四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 基 地 ) 的 管 理 和 运 行 ( 一 ) 企 业 化 管 理 市 级 综 合 性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和 县 域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可 由 参 与 建 设 各 方 成 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按 照 企 业 化 规 范 化 要 求, 搞 好 日 常 运 行 管 理 实 训 室 实 训 耗 材 实 训 项 目 开 发 实 训 工 厂 后 勤 保 障 服 务 等 方 面 的 专 项 管 理 可 面 向 社 会 公 开 招 标, 分 别 委 托 不 同 的 第 三 方 机 构 进 行 专 业 化 市 场 化 管 理 专 业 ( 专 项 ) 实 训 基 地, 由 依 托 单 位 按 照 企 业 模 式 运 作 管 理 按 照 制 度 化 规 范 化 标 准 化 要 求, 建 立 健 全 完 善 的 规 章 制 度 加 强 实 训 指 导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组 建 以 兼 职 为 主 的 经 过 实 训 中 心 ( 基 地 ) 专 门 培 训 并 获 得 资 格 证 书 的 实 训 指 导 教 师 团 队 建 设 公 共 实 训 服 务 网 络 信 息 平 台, 加 强 实 训 单 位 与 实 训 中 心 ( 基 地 ) 间 的 交 流 与 对 接 ( 二 ) 市 场 化 运 行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 基 地 ) 应 按 照 准 入 管 理 成 本 分 担 无 偿 服 务 和 有 偿 服 务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做 好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 基 地 ) 的 日 常 运 行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 基 地 ) 的 日 常 管 理 基 本 耗 材 所 需 费 用, 由 实 训 中 心 ( 基 地 ) 承 担 ; 主 要 耗 材 学 员 费 用 实 训 指 导 师 费 用 由 实 训 单 位 承 担 对 公 益 性 公 共 性 和 社 会 急 需 的 实 训 项 目 应 免 费 提 供 服 务, 通 过 政 府 购 买 实 训 成 果 的 办 法 予 以 补 偿 鼓 励 实 训 中 心 对 外 开 展 技 术 服 务 培 训 技 能 鉴 定 产 品 销 售 专 利 转 让 实 训 工 厂 等 项 目, 并 按 照 市 场 化 原 则, 实 行 有 偿 服 务 五 保 障 措 施 ( 一 ) 经 费 保 障 224
231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的 建 设 运 行, 通 过 市 县 ( 市 区 ) 两 级 政 府 政 策 引 导 市 场 化 运 作, 整 合 并 调 动 多 方 资 源, 确 保 建 设 和 运 行 基 本 经 费 投 入 对 专 业 ( 专 项 ) 实 训 基 地 可 以 通 过 以 奖 代 补 的 形 式 给 予 适 当 补 贴 各 级 政 府 应 根 据 实 际 制 定 购 买 实 训 服 务 的 办 法 和 标 准, 对 各 类 实 训 中 心 ( 基 地 ) 承 担 的 公 益 性 实 训 项 目, 给 予 实 训 补 贴 鼓 励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 基 地 ) 按 照 市 场 化 原 则, 通 过 有 偿 服 务 项 目 收 益 补 充 运 行 经 费 ( 二 ) 政 策 支 持 对 单 独 建 设 的 综 合 性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给 予 土 地 产 业 人 才 引 进 和 相 关 培 训 实 训 补 贴 等 方 面 的 政 策 支 持 ; 入 驻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的 实 训 工 厂 专 业 ( 专 项 ) 实 训 基 地 依 托 单 位, 可 参 照 关 于 支 持 发 展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的 通 知 ( 鲁 财 税 号 ) 享 受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 山 东 省 企 校 共 建 工 科 专 业 和 企 业 实 训 基 地 专 项 资 金, 重 点 向 专 业 ( 专 项 ) 实 训 基 地 依 托 单 位 倾 斜 ; 各 级 政 府 部 门 对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 基 地 ) 依 托 单 位 开 展 的 科 学 研 究 科 技 创 新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应 优 先 支 持 六 组 织 实 施 ( 一 ) 搞 好 规 划 和 布 局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 基 地 ) 既 是 院 校 学 生 实 习 训 练 的 有 效 载 体, 也 是 社 会 培 训 机 构 企 业 开 展 技 能 培 训 的 服 务 平 台, 搞 好 本 地 区 公 共 实 训 服 务 网 络 体 系 建 设, 对 加 快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促 进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和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转 变 具 有 十 分 重 要 的 意 义, 各 市 政 府 要 提 高 认 识, 切 实 做 好 本 地 区 公 共 实 训 225
232 中 心 ( 基 地 ) 的 整 体 布 局 和 功 能 定 位, 拟 定 本 市 综 合 性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县 域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和 专 业 ( 专 项 ) 实 训 基 地 的 布 局 规 划 建 设 方 案 和 配 套 政 策, 并 引 导 院 校 社 会 培 训 机 构 和 广 大 企 业 积 极 参 与 建 设 ( 二 ) 强 化 有 关 部 门 的 协 调 和 配 合 各 级 政 府 要 加 强 对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 基 地 ) 建 设 工 作 的 领 导, 成 立 本 地 区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 基 地 ) 建 设 协 调 领 导 小 组,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教 育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财 政 发 展 改 革 规 划 国 土 资 源 税 务 科 技 等 有 关 部 门, 应 明 确 责 任, 各 司 其 职, 加 强 协 作, 密 切 配 合, 切 实 把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 基 地 ) 建 设 各 项 任 务 和 相 应 措 施 落 到 实 处 ( 三 ) 分 期 分 步 实 施 各 市 可 根 据 本 地 区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 基 地 ) 建 设 工 作 的 总 体 部 署, 本 着 边 建 设 边 完 善 的 原 则, 分 期 分 步 实 施 独 立 建 设 的 市 级 综 合 性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有 条 件 的 市 2016 年 完 成, 其 他 市 可 在 2016 年 完 成 基 本 建 设,2020 年 完 成 整 体 建 设 ; 依 托 院 校 企 业 社 会 培 训 机 构 建 设 的,2016 年 基 本 完 成 226
233 关 于 支 持 发 展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的 通 知 鲁 财 税 号 各 市 财 政 局 国 家 税 务 局 地 方 税 务 局 : 为 贯 彻 落 实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建 设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的 意 见 ( 鲁 政 发 号 ) 和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鲁 政 发 号 文 件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政 办 字 号 ), 充 分 发 挥 税 收 调 节 作 用, 加 快 推 进 全 省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现 将 支 持 发 展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明 确 如 下 : 一 营 业 税 企 业 所 得 税 个 人 所 得 税 政 策 ( 一 ) 鼓 励 学 校 组 织 开 展 实 习 实 训 及 其 他 勤 工 俭 学 活 动 对 学 生 勤 工 俭 学 提 供 劳 务 取 得 的 收 入, 免 征 营 业 税 鼓 励 企 业 接 收 学 生 实 习 实 训 学 徒, 企 业 为 接 收 学 生 实 习 实 训 支 付 的 报 酬 等 费 用 支 出, 按 规 定 在 计 算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扣 除 对 政 府 举 办 的 职 业 学 校 设 立 的 主 要 为 在 校 学 生 提 供 实 习 场 所 并 由 学 校 出 资 自 办 由 学 校 负 责 经 营 管 理 经 营 收 入 归 学 校 所 有 的 企 业, 对 其 从 事 营 业 税 暂 行 条 例 服 务 业 税 目 规 定 的 服 务 项 目 ( 广 告 业 桑 拿 按 摩 氧 吧 等 除 外 ) 取 得 的 收 入, 免 征 营 业 税 227
234 ( 二 ) 支 持 学 校 开 展 教 学 技 术 研 究 和 培 训 活 动 对 从 事 学 历 教 育 的 学 校 提 供 教 育 劳 务 取 得 的 收 入, 免 征 营 业 税 对 政 府 举 办 的 高 等 中 等 和 初 等 学 校 ( 不 含 下 属 单 位 ) 举 办 进 修 班 培 训 班 取 得 的 收 入, 收 入 全 部 归 学 校 所 有 的, 免 征 营 业 税 学 校 提 供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转 让 和 与 之 相 关 的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的 免 征 增 值 税 ( 我 省 今 年 营 改 增 ) 一 个 纳 税 年 度 内 符 合 规 定 的 技 术 转 让 所 得 不 超 过 500 万 元 的 部 分,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 超 过 500 万 元 的 部 分, 减 半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 三 ) 支 持 社 会 力 量 资 助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事 业 对 企 业 通 过 公 益 性 社 会 团 体 或 者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及 其 部 门, 用 于 教 育 事 业 的 捐 赠 支 出, 在 年 度 利 润 总 额 12% 以 内 的 部 分, 准 予 在 计 算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时 扣 除 个 人 通 过 中 国 境 内 非 营 利 的 社 会 团 体 国 家 机 关 向 教 育 事 业 的 捐 赠, 准 予 在 个 人 所 得 税 前 全 额 扣 除 ( 四 ) 职 业 学 校 被 认 定 为 具 有 免 税 资 格 非 营 利 组 织 的, 其 接 受 捐 赠 收 入 财 政 拨 款 以 外 的 其 他 政 府 补 助 收 入 ( 不 包 括 因 政 府 购 买 服 务 取 得 的 收 入 ) 收 取 的 会 费 不 征 税 收 入 和 免 税 收 入 孳 生 的 银 行 存 款 利 息 收 入 等, 按 规 定 免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二 房 产 税 城 镇 土 地 使 用 税 耕 地 占 用 税 契 税 印 花 税 政 策 ( 一 ) 支 持 学 校 校 区 建 设 对 国 家 拨 付 事 业 经 费 的 学 校 自 用 的 房 产 土 地, 免 征 房 产 税 城 镇 土 地 使 用 税 对 财 产 所 有 人 将 房 产 土 地 等 财 产 228
235 赠 给 学 校 所 立 的 书 据, 免 征 印 花 税 对 学 校 占 用 的 耕 地, 符 合 规 定 条 件 的, 免 征 耕 地 占 用 税 ( 二 ) 学 校 承 受 土 地 房 屋 权 属 用 于 教 学 科 研 的, 免 征 契 税 对 县 级 以 上 人 民 政 府 教 育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或 劳 动 行 政 主 管 部 门 审 批 并 颁 发 办 学 许 可 证, 由 企 业 事 业 组 织 社 会 团 体 及 其 他 社 会 和 公 民 个 人 利 用 非 国 家 财 政 性 教 育 经 费 面 向 社 会 举 办 的 学 校 及 教 育 机 构, 其 承 受 的 土 地 房 屋 权 属 用 于 教 学 的, 免 征 契 税 三 关 税 政 策 ( 一 ) 支 持 境 外 组 织 和 个 人 捐 助 教 育 事 业 对 境 外 捐 赠 人 无 偿 捐 赠 的 直 接 用 于 各 类 职 业 学 校 教 育 的 教 学 仪 器 图 书 资 料 和 一 般 学 习 用 品, 除 国 家 明 令 不 予 减 免 进 口 税 的 商 品 外, 免 征 进 口 关 税 和 进 口 环 节 增 值 税 ( 二 ) 支 持 学 校 更 新 设 备 学 校 进 口 国 内 不 能 生 产 的 仪 器 设 备, 直 接 用 于 科 学 研 究, 科 学 试 验 和 教 学 的, 免 征 进 口 环 节 增 值 税 四 其 他 税 收 政 策 捐 资 举 办 的 民 办 学 校 和 出 资 人 不 要 求 取 得 合 理 回 报 的 民 办 学 校, 依 法 享 受 与 公 办 学 校 同 等 的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五 工 作 要 求 229
236 ( 一 ) 提 高 落 实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税 收 政 策 重 要 性 的 认 识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是 改 善 民 生 和 促 进 就 业 的 重 要 保 障, 大 力 发 展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是 我 国 新 时 期 教 育 发 展 战 略 的 重 要 内 容, 对 于 培 养 技 能 型 人 才 和 高 素 质 劳 动 者, 促 进 经 济 社 会 和 谐 发 展, 推 进 经 济 结 构 战 略 性 调 整, 都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抓 好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税 收 政 策 落 实 是 一 项 全 局 性 综 合 性 的 系 统 工 作, 责 任 重 大 意 义 深 远 要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明 确 专 人 负 责, 密 切 协 作 配 合 财 税 机 关 内 部 相 关 机 构 要 按 照 各 自 职 责 分 工, 积 极 参 与 全 力 支 持, 确 保 把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税 收 政 策 落 到 实 处 ( 二 ) 加 大 落 实 税 收 政 策 工 作 力 度 要 采 取 多 种 形 式, 促 进 税 收 政 策 的 落 实 要 加 强 政 策 宣 传, 充 分 利 用 电 视 报 纸 网 站 等 媒 体, 宣 传 支 持 发 展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使 职 业 教 育 学 校 和 相 关 企 业 充 分 了 解 和 掌 握 政 策 规 定 要 增 强 服 务 意 识, 优 化 纳 税 服 务 及 时 公 告 支 持 发 展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的 申 请 条 件 提 交 资 料 办 理 程 序 等 内 容, 简 化 工 作 程 序,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落 实 税 收 政 策, 使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相 关 院 校 和 企 业 享 受 到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 三 ) 定 期 进 行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税 收 政 策 执 行 效 果 评 价 着 眼 于 建 立 全 省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大 局, 全 面 掌 握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税 收 政 策 执 行 情 况, 做 到 税 收 政 策 评 价 反 馈 宏 观 与 微 观 相 结 合, 深 度 调 研 与 广 泛 了 解 相 结 合, 定 性 分 析 与 定 量 分 析 相 结 合, 及 时 研 究 解 决 实 际 执 行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客 观 评 价 政 策 执 行 效 果, 积 极 贯 彻 落 实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各 项 税 收 政 策 230
237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 东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山 东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2013 年 10 月 28 日 231
238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教 育 督 导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职 业 教 育 督 导 评 估 方 案 的 通 知 鲁 政 教 督 办 号 各 市 人 民 政 府 : 根 据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鲁 政 发 号 文 件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政 办 字 号 ) 的 要 求, 现 将 我 省 职 业 教 育 督 导 评 估 方 案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部 署 省 对 各 市 的 评 估 拟 于 2015 年 底 进 行, 具 体 实 施 方 案 将 在 评 估 前 另 行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教 育 督 导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2013 年 12 月 26 日 232
239 一 级 指 标 A1 政 府 统 筹 150 分 二 级 指 标 B1 协 同 推 进 机 制 10 分 B2 职 业 教 育 规 划 与 布 局 100 分 1. 协 同 推 进 机 制 督 导 评 估 要 点 及 要 求 建 立 多 方 参 与 的 职 业 教 育 联 席 会 议 制 度, 落 实 部 门 职 责, 协 同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2. 职 业 教 育 规 划 与 布 局 1 科 学 编 制 并 组 织 实 施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规 划, 坚 持 产 业 与 职 业 教 育 同 步 规 划, 统 筹 各 级 各 类 职 业 教 育 资 源, 与 区 域 产 业 对 接 2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合 理 规 划 布 点 和 规 模,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充 分 发 挥 引 领 作 用, 中 等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布 局 合 理 资 源 优 化 协 调 发 展 3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与 普 通 高 中 办 学 规 模 办 学 条 件 大 体 相 当 各 设 区 市 建 立 职 业 教 育 与 普 通 教 育 统 一 的 高 中 阶 段 招 生 平 台, 由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机 构 负 责 高 中 阶 段 招 生 考 试, 职 普 比 基 本 达 到 1:1 计 分 办 法 1. 协 同 推 进 机 制 (10 分 ) 建 立 政 府 主 导, 教 育 发 改 经 信 财 政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国 税 地 税 政 府 研 究 部 门 等 多 方 参 与 的 职 业 教 育 联 席 会 议 制 度, 并 有 实 质 性 活 动 内 容 若 只 建 立 联 席 会 议 制 度 而 无 实 质 性 活 动 内 容, 则 计 5 分 ; 若 建 立 联 席 会 议 制 度, 活 动 内 容 较 少 或 空 洞, 则 按 分 三 档 计 分 2. 职 业 教 育 规 划 与 布 局 (100 分 ) 1 将 职 业 教 育 纳 入 当 地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和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科 学 编 制 并 组 织 实 施 职 业 教 育 专 项 发 展 规 划, 有 完 善 配 套 政 策 措 施 若 完 全 达 到 要 求, 计 20 分 ; 若 只 编 制 规 划 而 未 组 织 实 施, 无 完 善 配 套 政 策 措 施, 则 计 10 分 ; 若 编 制 规 划 并 组 织 实 施, 但 组 织 实 施 不 到 位 配 套 措 施 不 完 善, 则 按 分 四 档 计 分 2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紧 密 结 合 当 地 产 业 需 求 人 口 结 构 和 生 源 数 量, 合 理 规 划 布 点 和 规 模,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要 以 提 高 质 量 为 核 心 以 增 强 特 色 为 重 点 充 分 发 挥 引 领 作 用, 中 等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布 局 合 理 资 源 优 化 协 调 发 展 根 据 关 于 编 制 各 设 区 市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规 划 的 指 导 意 见 ( 鲁 发 改 社 会 号 ) 要 求 和 各 地 中 高 职 现 实 情 况, 若 达 到 要 求, 则 计 20 分 ; 若 未 完 全 达 到 要 求, 则 按 分 五 档 计 分 3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与 普 通 高 中 办 学 规 模 办 学 条 件 大 体 相 当, 当 年 高 中 阶 段 招 生 职 普 比 基 本 达 到 1:1, 市 得 分 =40 达 到 要 求 的 县 数 ( 县 数 +1) 市 本 级 按 1 个 县 计 算, 下 同 建 立 了 职 业 教 育 与 普 通 教 育 统 一 的 高 中 阶 段 招 生 平 台, 由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机 构 负 责 高 中 阶 段 招 生 考 试, 运 转 良 好, 则 计 20 分, 否 则 按 分 六 档 计 分 A1 政 B3 职 业 3. 职 业 教 育 信 息 平 台 3. 职 业 教 育 信 息 平 台 (5 分 ) 233
240 一 级 指 标 府 统 筹 150 分 山 东 省 建 设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系 列 文 件 选 编 二 级 指 标 教 育 信 息 平 台 5 分 督 导 评 估 要 点 及 要 求 建 立 统 一 的 职 业 教 育 信 息 平 台, 支 持 推 进 各 类 职 业 院 校 有 机 融 合, 理 顺 职 业 教 育 管 理 体 制 计 分 办 法 建 立 统 一 的 职 业 教 育 信 息 平 台, 涵 盖 所 管 辖 的 包 括 技 工 院 校 在 内 的 各 类 职 业 院 校, 支 持 推 进 各 类 职 业 院 校 有 机 融 合, 理 顺 职 业 教 育 管 理 体 制 若 达 到 要 求, 则 计 5 分 ; 否 则 按 分 五 档 计 分 B4 就 业 准 入 制 度 5 分 4. 就 业 准 入 制 度 严 格 就 业 准 入 制 度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制 度, 加 强 劳 动 监 察, 规 范 用 工 行 为, 对 违 反 4. 就 业 准 入 制 度 (5 分 ) 1 制 定 并 严 格 实 施 就 业 准 入 和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制 度 的 具 体 办 法, 劳 动 就 业 市 场 和 职 业 资 格 鉴 定 管 理 规 范 若 达 到 要 求, 则 计 3 分 ; 否 则 根 据 工 作 情 况 按 分 三 档 计 分 规 定 随 意 招 录 不 具 备 从 业 或 执 业 资 格 2 对 重 点 行 业 每 年 发 布 就 业 准 入 实 施 情 况 报 告, 计 2 分 否 则, 计 0 分 人 员 的 用 人 单 位 给 予 处 罚 对 重 点 行 业 每 年 发 布 就 业 准 入 实 施 情 况 报 告 B5 督 导 评 估 制 度 30 分 5. 督 导 评 估 制 度 健 全 职 业 教 育 督 导 评 估 制 度, 加 强 对 下 级 政 府 及 相 关 部 门 的 督 导 并 向 社 会 发 布 5. 督 导 评 估 制 度 (30 分 ) 1 建 立 督 导 评 估 制 度, 开 展 职 业 教 育 督 导 评 估, 计 10 分 否 则, 计 0 分 2 向 社 会 发 布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状 况, 计 10 分 否 则, 计 0 分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状 况, 督 导 结 果 作 为 考 核 3 督 导 结 果 作 为 考 核 奖 惩 依 据, 计 10 分 否 则, 计 0 分 奖 惩 依 据 6. 校 企 合 作 6. 校 企 合 作 (15 分 ) A2 产 学 互 动 100 分 B6 校 企 合 作 15 分 建 立 校 企 合 作 推 进 机 制, 积 极 创 新 形 式 多 样 的 校 企 合 作 方 式, 与 企 业 共 同 制 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建 设 专 业 开 发 课 程, 开 展 冠 名 培 养 订 单 式 培 养, 将 企 业 先 进 的 生 产 服 务 标 准 转 化 为 教 学 标 准 积 极 创 新 形 式 多 样 的 校 企 合 作 方 式, 与 企 业 共 同 制 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建 设 专 业 开 发 课 程, 开 展 冠 名 培 养 订 单 式 培 养, 建 立 校 企 合 作 长 效 机 制 市 得 分 =15 达 到 要 求 的 学 校 数 职 业 学 校 总 数 A2 产 学 互 B7 信 息 服 务 机 7. 信 息 服 务 机 制 建 立 人 力 资 源 统 计 预 测 供 求 信 息 发 7. 信 息 服 务 机 制 (10 分 ) 建 立 人 力 资 源 统 计 预 测 供 求 信 息 发 布 制 度, 定 期 向 社 会 发 布 区 域 人 力 资 源 统 计 预 测 234
241 一 级 指 标 动 100 分 山 东 省 建 设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系 列 文 件 选 编 二 级 督 导 评 估 要 点 及 要 求 计 分 办 法 指 标 制 10 分 布 制 度 供 求 信 息 若 达 到 要 求, 则 计 10 分 ; 若 只 建 立 信 息 发 布 制 度, 而 未 定 期 向 社 会 发 布 或 发 布 信 息 价 值 较 低, 则 根 据 情 况 按 分 三 档 计 分 B8 集 团 化 办 学 10 分 8. 集 团 化 办 学 鼓 励 行 业 企 业 与 学 校 组 建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完 善 集 团 化 办 学 的 体 制 机 制, 实 现 教 育 与 产 业 的 紧 密 衔 接 8. 集 团 化 办 学 (10 分 ) 建 有 涵 盖 当 地 主 要 专 业 群 的 市 级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并 有 实 质 性 活 动 内 容 若 只 建 有 职 教 集 团, 则 计 5 分 ; 若 市 级 职 教 集 团 未 涵 盖 当 地 主 要 专 业 群, 活 动 内 容 少 或 空 洞, 则 按 分 四 档 计 分 9.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9.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35 分 ) B9 税 收 落 实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 东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全 部 落 实 鲁 财 税 号 中 的 9 项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若 达 到 要 求, 则 计 30 分 否 则, 每 优 惠 政 山 东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关 于 支 持 发 展 现 代 职 发 现 1 项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未 落 实, 则 扣 4 分, 扣 完 为 止 策 35 分 业 教 育 有 关 税 收 政 策 的 通 知 ( 鲁 财 税 号 ) 中 的 9 项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B10 学 生 10. 学 生 实 习 责 任 保 险 制 度 10. 学 生 实 习 责 任 保 险 制 度 (10 分 ) 实 习 责 将 学 生 实 习 实 训 补 贴 和 投 保 经 费 统 一 纳 学 校 确 保 将 学 生 实 习 实 训 补 贴 和 投 保 经 费 专 款 专 用 若 达 到 要 求, 则 计 10 分 否 则, 每 发 任 险 制 入 公 用 经 费 补 助 范 围, 确 保 专 款 专 用 现 1 所 学 校 未 落 实, 则 扣 3 分, 扣 完 为 止 度 10 分 11.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11.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20 分 ) B11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20 分 落 实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建 设 和 政 府 购 买 实 训 服 务 办 法, 集 中 建 设 1-2 个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落 实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建 设 和 政 府 购 买 实 训 服 务 办 法, 各 设 区 市 根 据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实 际, 按 照 多 元 化 投 入 市 场 化 运 作 企 业 化 管 理 的 方 式, 建 设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并 且 运 转 良 好 若 达 到 要 求, 则 计 20 分 ; 若 市 场 化 运 作 企 业 化 管 理 中 的 任 何 1 项 未 实 施, 则 扣 3 分 ; 根 据 运 转 情 况 按 分 四 档 计 分 A3 人 才 培 养 模 B12 专 业 建 设 20 分 12. 专 业 建 设 1 分 专 业 集 群 成 立 市 级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并 发 挥 积 极 作 用 12. 专 业 建 设 (20 分 ) 1 分 专 业 集 群 成 立 市 级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并 发 挥 积 极 作 用 若 达 到 要 求, 则 计 5 分 ; 若 主 要 专 业 群 的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缺 少 1 个, 则 扣 1 分, 最 高 不 超 过 5 分 235
242 一 级 指 标 式 改 革 80 分 A4 教 师 队 伍 180 山 东 省 建 设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系 列 文 件 选 编 二 级 指 标 B13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25 分 B14 职 业 技 能 大 赛 20 分 B15 毕 业 生 一 次 就 业 率 15 分 B16 编 制 管 理 与 教 师 配 督 导 评 估 要 点 及 要 求 2 落 实 中 职 学 校 专 业 分 级 认 定 制 度, 区 域 内 专 业 差 异 化 发 展 3 形 成 一 批 特 色 品 牌 专 业 13.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1 落 实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全 面 推 进 职 业 教 育 教 学 标 准 行 业 技 术 规 范 职 业 资 格 标 准 有 效 对 接, 推 行 理 实 一 体 化 教 学 2 探 索 专 业 教 学 考 核 与 技 能 鉴 定 结 合 办 法, 鼓 励 学 生 一 专 多 能, 取 得 多 个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3 形 成 一 批 精 品 课 程 14. 职 业 技 能 大 赛 1 在 省 级 以 上 职 业 技 能 大 赛 中 成 绩 优 异 2 每 年 举 办 市 级 职 业 技 能 大 赛 15. 毕 业 生 一 次 就 业 率 1 职 校 毕 业 生 一 次 就 业 率 达 到 85% 以 上 2 职 校 毕 业 生 专 业 对 口 就 业 率 达 到 60% 以 上 16. 编 制 管 理 与 教 师 配 备 完 成 中 职 高 职 院 校 教 职 工 编 制 核 定, 制 定 教 师 配 备 计 划, 配 足 配 齐 教 师, 建 计 分 办 法 2 落 实 中 职 学 校 专 业 分 级 认 定 制 度, 专 业 设 置 和 培 养 规 模 基 本 适 应 区 域 产 业 发 展 人 力 资 源 需 求, 专 业 差 异 化 发 展 若 达 到 要 求, 则 计 10 分 ; 若 未 完 全 达 到 要 求, 根 据 落 实 情 况 按 分 五 档 计 分 3 形 成 一 批 特 色 品 牌 专 业 每 有 1 个 省 级 特 色 专 业 计 1.5 分, 每 有 一 个 品 牌 专 业 群 计 3 分, 最 高 不 超 过 5 分 13.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25 分 ) 1 落 实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全 面 推 进 职 业 教 育 教 学 标 准 行 业 技 术 规 范 职 业 资 格 标 准 有 效 对 接, 推 行 理 实 一 体 化 教 学, 使 学 生 获 得 个 性 发 展 与 工 作 岗 位 需 要 相 一 致 的 职 业 能 力 市 得 分 =10 达 到 要 求 的 学 校 数 职 业 院 校 总 数 2 探 索 专 业 教 学 考 核 与 技 能 鉴 定 结 合 办 法, 鼓 励 学 生 一 专 多 能, 取 得 多 个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将 中 职 双 证 书 制 度 试 点 扩 大 到 所 有 合 格 学 校 市 得 分 =10 达 到 要 求 的 学 校 数 职 业 院 校 总 数 3 形 成 一 批 精 品 课 程 每 有 一 个 精 品 课 程 群, 计 2.5 分, 最 高 不 超 过 5 分 14. 职 业 技 能 大 赛 (20 分 ) 1 按 照 各 市 参 加 省 级 以 上 职 业 技 能 大 赛 成 绩 总 分 排 名,1-3 名 计 15 分,4-8 名 计 10 分,9-14 名 计 5 分,15-17 名 计 2 分 得 分 =20 [0.5 ( 排 名 分 - 最 低 分 )/( 最 高 分 - 最 低 分 )+0.5] 2 每 年 举 办 市 级 职 业 技 能 大 赛 若 达 到 要 求, 则 计 5 分 ; 否 则 计 0 分 15. 毕 业 生 一 次 就 业 率 (15 分 ) 1 职 校 毕 业 生 一 次 就 业 率 达 到 85% 以 上 否 则, 每 降 低 1% 扣 1 分, 最 多 扣 10 分 2 职 校 毕 业 生 专 业 对 口 就 业 率 达 到 60% 以 上 否 则, 每 降 低 1% 扣 1 分, 最 多 扣 5 分 16. 编 制 管 理 与 教 师 配 备 (30 分 ) 1 完 成 中 职 高 职 院 校 教 职 工 编 制 核 定 市 得 分 =10 达 到 要 求 的 县 数 ( 县 数 +1) 2 制 定 教 师 配 备 计 划, 配 足 配 齐 教 师, 建 立 动 态 调 整 机 制 市 得 分 =20 达 到 要 求 的 县 数 ( 县 236
243 一 级 指 标 山 东 省 建 设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系 列 文 件 选 编 二 级 指 标 督 导 评 估 要 点 及 要 求 分 备 30 分 立 动 态 调 整 机 制 数 +1) 计 分 办 法 17. 教 师 招 聘 制 度 17. 教 师 招 聘 制 度 (45 分 ) 1 落 实 中 职 高 职 院 校 教 师 准 入 制 度 要 1 落 实 中 职 高 职 院 校 教 师 准 入 制 度 要 求, 专 业 教 师 招 聘 以 测 试 专 业 技 能 和 执 教 能 力 为 主, 求 将 专 业 工 作 经 历 和 职 业 资 格 作 为 基 本 条 件 市 得 分 =10 达 到 要 求 的 县 数 ( 县 数 +1) 2 改 革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招 聘 制 度, 扩 大 学 2 改 革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招 聘 制 度, 扩 大 学 校 用 人 自 主 权, 在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教 育 以 及 其 校 用 人 自 主 权 在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他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的 指 导 监 督 下, 由 学 校 遵 照 有 关 规 定 面 向 社 会 公 开 自 主 招 聘 纳 入 编 制 实 B17 教 师 教 育 以 及 其 他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指 导 监 督 名 制 管 理 的 教 师 市 得 分 =20 达 到 要 求 的 县 数 ( 县 数 +1) 招 聘 制 下, 由 学 校 遵 照 有 关 规 定 面 向 社 会 公 开 3 允 许 教 学 急 需 但 没 有 教 师 资 格 证 的 专 业 人 才 参 加 学 校 招 聘, 合 格 的 先 作 为 兼 职 教 师 使 用, 度 45 分 自 主 招 聘 纳 入 编 制 实 名 制 管 理 的 教 师 待 取 得 教 师 资 格 证 后 再 转 为 正 式 教 师 市 得 分 =15 达 到 要 求 的 县 数 ( 县 数 +1) 3 允 许 教 学 急 需 但 没 有 教 师 资 格 证 的 专 业 人 才 参 加 学 校 招 聘, 合 格 的 先 作 为 兼 职 教 师 使 用, 待 取 得 教 师 资 格 证 后 再 转 为 正 式 教 师 18.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聘 任 (40 分 ) B18 兼 职 教 师 制 度 40 分 18. 兼 职 教 师 制 度 20% 的 编 制 员 额 由 学 校 自 主 聘 任 兼 职 教 师 参 照 副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人 员 平 均 薪 酬 水 平 确 定 兼 职 教 师 经 费 拨 付 标 准 1 落 实 20% 编 制 员 额 由 学 校 自 主 招 聘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的 政 策 市 得 分 =30 达 到 要 求 的 县 数 ( 县 数 +1) 2 参 照 副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人 员 平 均 薪 酬 水 平 确 定 兼 职 教 师 经 费 拨 付 标 准 市 得 分 =10 落 达 到 要 求 的 县 数 ( 县 数 +1) A4 教 师 队 伍 180 分 B19 教 师 结 构 40 分 19. 教 师 结 构 1 专 业 技 能 教 师 占 专 任 教 师 比 例 不 低 于 60% 2 双 师 型 教 师 比 例 不 低 于 专 业 专 任 教 19. 教 师 结 构 (40 分 ) 1 职 业 院 校 专 业 技 能 教 师 占 专 任 教 师 比 例 不 低 于 60% 市 得 分 =10 达 到 要 求 的 学 校 数 职 业 学 校 总 数 2 职 业 院 校 双 师 型 教 师 比 例 不 低 于 专 业 专 任 教 师 的 60% 市 得 分 =20 达 到 要 求 的 学 校 数 237
244 一 级 指 标 山 东 省 建 设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系 列 文 件 选 编 二 级 指 标 B20 教 师 培 训 15 分 师 的 60% 督 导 评 估 要 点 及 要 求 3 双 师 型 教 师 中 具 有 与 专 业 相 关 的 技 师 等 级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 或 中 级 以 上 非 教 师 系 列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执 业 资 格 ) 的 教 师 不 低 于 30% 20. 教 师 培 训 1 开 展 职 业 院 校 校 长 教 师 全 员 培 训 2 注 重 骨 干 教 师 和 专 业 带 头 人 培 养, 有 国 家 省 市 级 骨 干 教 师 和 专 业 带 头 人 3 完 善 落 实 教 师 定 期 到 企 业 实 践 制 度 4 教 师 培 训 经 费 省 级 规 范 化 学 校 年 均 师 资 培 训 经 费 不 低 于 教 师 工 资 总 额 的 5%, 省 级 示 范 性 学 校 不 低 于 教 师 工 资 总 额 的 8% 计 分 办 法 职 业 学 校 总 数 3 职 业 院 校 双 师 型 教 师 中 具 有 与 专 业 相 关 的 技 师 等 级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 或 中 级 以 上 非 教 师 系 列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执 业 资 格 ) 的 教 师 不 低 于 30% 市 得 分 =10 达 到 要 求 的 学 校 数 职 业 学 校 总 数 20. 教 师 培 训 (15 分 ) 1 开 展 职 业 院 校 校 长 教 师 全 员 培 训 否 则, 校 长 教 师 全 员 培 训 每 有 一 项 未 开 展, 扣 2 分 2 注 重 骨 干 教 师 和 专 业 带 头 人 培 养, 具 有 市 级 以 上 骨 干 教 师 和 专 业 带 头 人 的 所 占 比 例 达 到 省 级 规 范 化 学 校 标 准 的 计 3 分, 否 则 按 2 分 1 分 两 档 计 分 3 按 规 定 落 实 教 师 定 期 到 企 业 实 践 制 度, 计 3 分 市 得 分 =3 达 到 要 求 的 学 校 数 职 业 学 校 总 数 4 教 师 近 三 年 年 均 培 训 经 费 达 到 规 定 要 求, 计 5 分 市 得 分 =5 达 到 要 求 的 学 校 数 省 级 示 范 规 范 职 业 学 校 总 数 21. 职 称 评 聘 21. 职 称 评 聘 (10 分 ) B21 职 称 评 聘 10 分 改 革 教 师 职 称 评 聘 制 度, 将 教 学 实 绩 技 能 水 平 技 术 研 发 成 果 等 作 为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聘 重 要 依 据, 鼓 励 教 师 取 得 多 将 教 学 实 绩 技 能 水 平 技 术 研 发 成 果 等 作 为 职 业 院 校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聘 的 重 要 依 据, 鼓 励 教 师 取 得 多 个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资 格 和 职 业 资 格 市 得 分 =10 达 到 要 求 的 县 数 ( 县 数 +1) 个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资 格 和 职 业 资 格 A5 财 政 投 入 220 分 B22 投 入 比 例 10 分 B23 中 职 拨 款 投 入 比 例 加 大 职 业 教 育 投 入, 逐 步 提 高 财 政 性 教 育 经 费 用 于 职 业 教 育 的 比 例 23. 中 职 拨 款 将 中 职 教 育 纳 入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体 系 和 公 22. 投 入 比 例 (10 分 ) 加 大 职 业 教 育 投 入, 财 政 性 教 育 经 费 用 于 职 业 教 育 的 比 例, 与 上 年 相 比, 每 提 高 0.1 个 百 分 点 计 2 分, 最 高 得 10 分 23. 中 职 拨 款 (80 分 ) 落 实 中 职 教 育 生 均 公 用 经 费 拨 款 标 准, 对 中 职 教 育 在 校 生 全 部 免 除 学 费, 配 套 资 金 全 部 落 238
245 一 级 指 标 山 东 省 建 设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系 列 文 件 选 编 二 级 指 标 督 导 评 估 要 点 及 要 求 计 分 办 法 分 共 财 政 保 障 范 围 实, 将 免 学 费 补 助 转 换 为 按 专 业 补 助 公 用 经 费 的 新 机 制, 对 第 三 年 级 同 样 全 额 拨 付 公 用 经 费 市 得 分 =80 达 到 要 求 的 县 数 ( 县 数 +1) B24 高 职 拨 款 50 分 24. 高 职 拨 款 落 实 高 职 院 校 技 师 学 院 生 均 预 算 内 经 费 拨 款 标 准, 并 逐 步 提 高 拨 款 水 平 青 岛 潍 坊 德 州 市 所 属 高 职 院 校 技 师 学 院 生 均 预 算 内 拨 款 水 平 达 到 辖 区 内 本 科 院 校 标 准 24. 高 职 拨 款 (50 分 ) 落 实 高 职 院 校 技 师 学 院 生 均 预 算 内 经 费 拨 款 标 准, 并 逐 步 提 高 拨 款 水 平, 青 岛 潍 坊 德 州 市 所 属 高 职 院 校 技 师 学 院 生 均 预 算 内 拨 款 水 平 达 到 辖 区 内 本 科 院 校 标 准 市 得 分 =50 达 到 要 求 的 高 职 院 校 数 高 职 院 校 总 数 B25 教 育 附 加 60 分 B26 专 项 资 金 20 分 25. 教 育 附 加 教 育 费 附 加 用 于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30%,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用 于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20% 26. 专 项 资 金 设 立 专 项 资 金, 支 持 职 业 教 育 基 础 能 力 建 设, 支 持 规 范 化 和 示 范 性 中 职 学 校 建 设, 支 持 公 共 实 训 基 地 建 设 专 业 建 设 课 程 改 革 和 教 师 培 养 培 训 聘 用 25. 教 育 附 加 (60 分 ) 1 教 育 费 附 加 用 于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30% 市 得 分 =30 达 到 要 求 的 县 数 ( 县 数 +1) 2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用 于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20% 市 得 分 =30 达 到 要 求 的 县 数 ( 县 数 +1) 26. 专 项 资 金 (20 分 ) 设 立 专 项 资 金, 支 持 职 业 教 育 基 础 能 力 建 设, 支 持 规 范 化 和 示 范 性 中 职 学 校 建 设 公 共 实 训 基 地 建 设 专 业 建 设 课 程 改 革 教 师 培 养 培 训 聘 用 市 得 分 =20 达 到 要 求 的 县 数 ( 县 数 +1) A6 基 础 能 力 210 分 B27 中 职 学 校 合 格 率 40 分 B28 规 范 化 中 职 27. 中 职 学 校 合 格 率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全 部 达 到 省 定 合 格 标 准 28. 规 范 化 中 职 学 校 每 县 至 少 建 成 一 所 省 级 规 范 化 中 等 职 业 27. 中 职 学 校 合 格 率 (40 分 )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全 部 达 到 省 定 合 格 标 准 市 得 分 =40 达 到 要 求 的 中 职 学 校 数 中 职 学 校 总 数 28. 规 范 化 中 职 学 校 (60 分 ) 每 县 至 少 建 成 一 所 省 级 规 范 化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市 得 分 =60 达 到 要 求 的 县 数 ( 县 数 +1) 239
246 一 级 指 标 山 东 省 建 设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系 列 文 件 选 编 二 级 指 标 学 校 60 分 B29 示 范 骨 干 特 色 校 20 分 B30 生 均 建 筑 面 积 40 分 学 校 督 导 评 估 要 点 及 要 求 29. 示 范 骨 干 特 色 校 区 域 内 建 成 一 定 数 量 的 省 级 以 上 示 范 校 骨 干 校 特 色 校 30. 生 均 建 筑 面 积 所 辖 职 业 学 校 生 均 校 舍 建 筑 面 积 不 少 于 20 平 方 米 计 分 办 法 29. 示 范 骨 干 特 色 校 (20 分 ) 每 有 1 所 省 级 以 上 示 范 校 骨 干 校 特 色 校, 则 得 5 分 达 到 3 所 及 以 上, 计 20 分 30. 生 均 建 筑 面 积 (40 分 ) 所 辖 职 业 学 校 生 均 校 舍 建 筑 面 积 均 不 少 于 20 平 方 米 市 得 分 =40 生 均 建 筑 面 积 达 标 学 校 数 职 业 学 校 总 数 B31 生 均 实 习 实 训 仪 器 设 备 值 增 幅 50 分 31. 生 均 实 习 实 训 仪 器 设 备 值 增 幅 所 辖 职 业 学 校 工 科 医 科 类 专 业 和 其 他 类 专 业 生 均 实 训 仪 器 设 备 值 均 比 上 年 有 增 幅 31. 生 均 实 习 实 训 仪 器 设 备 值 增 幅 (50 分 ) 所 辖 职 业 学 校 工 科 医 科 类 专 业 和 其 他 类 专 业 生 均 实 训 仪 器 设 备 值 均 比 上 年 有 增 幅 市 得 分 =50 达 到 要 求 的 学 校 数 职 业 学 校 总 数 240
247 一 级 指 标 A7 办 学 体 制 改 革 60 分 山 东 省 建 设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系 列 文 件 选 编 二 级 指 标 B32 民 办 职 业 教 育 40 分 督 导 评 估 要 点 及 要 求 32. 扶 持 政 策 1 通 过 采 取 财 政 奖 补 选 派 公 办 教 师 支 教 政 府 购 买 服 务 等 方 式 支 持 民 办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2 非 营 利 性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享 受 与 公 办 学 校 同 等 的 土 地 税 收 及 其 他 优 惠 政 策 3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在 资 格 认 定 职 称 评 聘 进 修 培 训 评 先 选 优 课 题 申 请 国 际 交 流 等 方 面 与 公 办 学 校 教 师 同 等 对 待 4 非 营 利 性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社 会 保 障 与 公 办 学 校 教 师 享 受 同 样 待 遇 计 分 办 法 32. 政 府 扶 持 (40 分 ) 1 通 过 采 取 财 政 奖 补 选 派 公 办 教 师 支 教 政 府 购 买 服 务 等 方 式 支 持 民 办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市 得 分 =10 达 到 要 求 的 县 数 ( 县 数 +1) 2 非 营 利 性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享 受 与 公 办 学 校 同 等 的 土 地 税 收 及 其 他 优 惠 政 策 市 得 分 =10 达 到 要 求 的 县 数 ( 县 数 +1) 3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在 资 格 认 定 职 称 评 聘 进 修 培 训 评 先 选 优 课 题 申 请 国 际 交 流 等 方 面 与 公 办 学 校 教 师 享 受 同 等 待 遇 市 得 分 =10 达 到 要 求 的 县 数 ( 县 数 +1) 4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社 会 保 障 与 公 办 学 校 教 师 同 样 待 遇 市 得 分 =10 达 到 要 求 的 县 数 ( 县 数 +1) B33 现 代 学 校 制 度 建 设 20 分 33. 现 代 学 校 制 度 建 设 1 推 进 现 代 学 校 制 度 建 设, 坚 持 依 法 治 校 民 主 决 策, 扩 大 学 校 办 学 自 主 权 建 立 行 业 企 业 教 师 家 长 及 社 会 共 同 参 与 的 学 校 治 理 机 制 2 推 行 校 长 培 育 遴 选 新 机 制, 按 照 教 育 家 企 业 家 的 复 合 标 准 培 养 配 备 职 业 院 校 校 长 33. 现 代 学 校 制 度 建 设 (20 分 ) 1 推 进 现 代 学 校 制 度 建 设, 坚 持 依 法 治 校 民 主 决 策, 扩 大 学 校 办 学 自 主 权 建 立 行 业 企 业 教 师 家 长 及 社 会 共 同 参 与 的 学 校 治 理 机 制 计 10 分, 否 则 每 有 1 所 学 校 达 不 到 上 述 要 求 则 扣 2 分, 扣 完 为 止 2 推 行 校 长 培 育 遴 选 新 机 制, 按 照 教 育 家 企 业 家 的 复 合 标 准 培 养 配 备 职 业 院 校 校 长, 计 10 分 市 得 分 =10 达 到 要 求 的 县 数 ( 县 数 +1) 241
248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等 4 部 门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非 营 利 性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鲁 教 职 发 号 各 市 教 育 局 发 展 改 革 委 财 政 局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局 : 现 将 山 东 省 非 营 利 性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认 真 贯 彻 执 行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山 东 省 非 营 利 性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加 快 发 展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积 极 支 持 鼓 励 社 会 力 量 投 资 兴 办 职 业 教 育, 尽 快 形 成 公 办 民 办 互 补 有 序 竞 争 和 良 性 发 展 的 多 元 办 学 格 局,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办 教 育 促 进 法 山 东 省 中 长 期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 年 ) 和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建 设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的 意 见 ( 鲁 政 发 号 )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鲁 政 发 号 文 件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政 办 字 号 ) 等, 制 定 本 办 法 242
249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所 指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包 括 设 区 市 以 上 政 府 及 其 所 属 部 门 批 准 设 立 实 施 学 历 教 育 的 民 办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 含 技 工 学 校 )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应 用 型 本 科 院 校 以 及 技 师 学 院 第 三 条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的 非 营 利 性 认 定, 由 举 办 者 自 愿 申 报, 设 区 市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确 认, 报 省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备 案 ; 技 工 院 校 由 设 区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会 同 教 育 部 门 确 认, 报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和 教 育 部 门 备 案 认 定 的 依 据 为 举 办 者 提 供 的 办 学 性 质 确 认 申 请 办 学 章 程 财 务 报 告 资 产 评 估 或 验 资 报 告 及 有 关 材 料 第 四 条 明 确 提 出 不 以 营 利 为 目 的, 办 学 结 余 不 用 于 举 办 者 分 配 而 全 部 用 于 本 学 校 发 展, 且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健 全 法 人 财 产 权 独 立 完 整 办 学 活 动 规 范 的, 确 认 为 非 营 利 性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学 校 性 质 一 经 确 认, 无 特 殊 理 由 一 般 不 予 变 更 第 五 条 捐 资 举 办 的 非 营 利 性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终 止 办 学, 剩 余 资 产 由 学 校 审 批 部 门 的 同 级 人 民 政 府 统 筹 用 于 公 益 性 教 育 事 业 出 资 举 办 的 非 营 利 性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出 资 者 拥 有 实 际 出 资 额 包 括 学 校 存 续 期 间 追 加 投 资 额 的 财 产 所 有 权, 终 止 办 学, 依 法 依 规 进 行 财 务 清 算, 按 投 入 额 度 为 限 取 得 补 偿, 剩 余 资 产 由 学 校 审 批 部 门 的 同 级 人 民 政 府 统 筹 用 于 公 益 性 教 育 事 业 非 营 利 性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举 办 者 变 更, 按 实 际 出 资 额 为 限 取 得 补 偿 第 六 条 对 办 学 活 动 规 范 的 非 营 利 性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在 扣 除 办 学 成 本 社 会 捐 助 国 家 资 助 的 资 产, 预 留 发 展 基 金 以 及 按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提 取 其 他 必 须 的 费 用 后 形 成 的 办 学 结 余, 经 学 校 理 事 会 ( 董 事 会 ) 研 究 决 定, 并 报 市 级 人 民 政 府 审 计 核 准, 可 以 提 取 一 定 比 例 用 于 奖 励 出 资 人 奖 励 资 金 继 243
250 续 用 于 本 学 校 发 展, 转 为 出 资 额 对 未 从 办 学 结 余 提 取 奖 励 的, 可 以 在 初 次 认 定 出 资 额 时 参 照 上 述 规 定 提 取 奖 励 第 七 条 非 营 利 性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应 建 立 健 全 财 务 资 产 等 管 理 制 度, 按 要 求 定 期 向 设 区 市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 技 工 院 校 向 设 区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 报 送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接 受 财 务 监 督 年 度 财 务 决 算 报 告 必 须 委 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依 法 审 计 非 营 利 性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占 有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的, 按 照 行 政 事 业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第 八 条 非 营 利 性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聘 用 的 教 师, 按 公 办 学 校 教 师 标 准 参 加 事 业 单 位 社 会 保 险, 并 按 事 业 单 位 社 会 保 险 政 策 享 受 退 休 待 遇 非 营 利 性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中 原 参 加 企 业 职 工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的 人 员, 按 有 关 规 定 办 理 养 老 保 险 关 系 的 转 移 接 续 手 续 第 九 条 按 照 扶 优 扶 强 的 原 则, 对 非 营 利 性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给 予 更 多 公 共 资 源 支 持, 探 索 定 额 补 助 项 目 补 助 专 项 奖 励 等 多 元 化 的 公 共 财 政 资 助 政 策 对 办 学 规 范 办 学 效 益 好 的 非 营 利 性 民 办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可 参 照 公 办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公 用 经 费 拨 款 标 准 拨 付 公 用 经 费 第 十 条 本 办 法 2014 年 起 在 青 岛 市 潍 坊 市 德 州 市 试 行, 全 省 范 围 内 实 施 的 办 法 将 根 据 试 行 情 况 另 行 制 定 中 职 教 育 方 面 244
251 关 于 发 布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的 通 知 鲁 教 职 字 号 各 市 教 育 局, 各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 为 贯 彻 落 实 山 东 省 中 长 期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 年 ) 和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建 设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的 意 见 ( 鲁 政 发 号 ) 精 神, 全 面 推 进 我 省 职 业 教 育 课 程 改 革 和 中 高 职 协 调 发 展, 整 体 提 升 办 学 水 平 和 质 量, 自 2011 年 至 今, 我 厅 与 省 财 政 厅 安 排 专 项 资 金, 分 3 批 共 安 排 了 100 个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和 初 中 后 五 年 制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开 发 任 务 ( 其 中 : 三 年 制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61 个 初 中 后 五 年 制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39 个 ) 经 各 地 教 育 部 门 及 牵 头 学 校 参 与 学 校 行 业 企 业 等 共 同 努 力, 第 一 批 32 个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开 发 任 务 已 经 完 成, 经 专 家 组 评 审 通 过, 现 予 发 布, 并 就 实 施 要 求 通 知 如 下 : 一 广 泛 开 展 学 习 培 训 工 作 开 设 和 准 备 开 设 这 些 专 业 的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 含 继 续 举 办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的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举 办 五 年 制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的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下 同 ), 要 把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学 习 培 训 作 为 一 项 重 要 工 作, 让 校 长 教 师 和 教 研 人 员 全 面 理 解 深 入 领 会 和 准 确 把 握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的 精 神 实 质 和 主 要 内 容, 切 实 把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的 教 育 理 念 和 基 本 要 求 落 实 到 教 育 教 学 工 作 中 承 担 其 他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开 发 工 作 的 学 校 也 要 认 真 组 织 学 习, 借 鉴 经 验 做 法, 进 一 步 明 确 和 把 握 相 关 要 求, 确 保 所 开 发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的 质 量 245
252 二 全 面 推 进 课 程 改 革 各 地 各 有 关 学 校 要 依 据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科 学 设 置 教 学 计 划 和 课 程, 配 足 配 齐 实 训 设 备, 合 理 配 备 专 业 课 与 公 共 基 础 课 师 资, 引 导 广 大 教 师 按 照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组 织 教 学, 更 新 教 学 观 念 和 方 式 方 法, 坚 持 做 中 学 做 中 教, 全 面 推 行 理 论 实 践 一 体 化 教 学, 激 发 学 生 学 习 的 积 极 性 和 主 动 性, 不 断 提 高 教 学 质 量 和 水 平 三 加 快 教 材 开 发 工 作 近 期 我 厅 已 启 动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配 套 教 材 及 相 关 课 程 资 源 的 开 发 工 作 开 展 此 项 工 作 的 学 校 要 尽 快 组 织 力 量 进 入 实 施 本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配 套 教 材 开 发 阶 段 我 厅 将 成 立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教 材 审 定 委 员 会 进 行 评 审 遴 选 教 材 开 发 完 成 后, 具 体 出 版 事 宜 由 我 厅 统 一 安 排, 确 保 教 材 在 全 省 的 普 遍 适 用 四 切 实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是 我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建 设 及 评 估 和 教 学 的 指 导 性 文 件, 是 我 省 春 季 高 考 命 题 的 依 据 全 面 落 实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是 推 进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课 程 改 革 的 重 要 举 措, 是 提 高 技 术 技 能 型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促 进 教 师 专 业 成 长 的 重 要 保 障 各 地 各 学 校 要 高 度 重 视, 统 筹 规 划, 做 好 动 员 宣 传 培 训 和 师 资 实 训 设 施 配 备 等 条 件 保 障 工 作 各 市 教 育 局 要 在 今 年 9 月 30 日 前 将 本 文 件 精 神 传 达 到 辖 区 内 每 一 所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确 保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的 全 面 落 实 各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要 认 真 研 究, 做 好 与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课 程 衔 接 工 作 各 地 各 有 关 学 校 在 实 施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中 遇 到 的 问 题 请 及 时 与 我 厅 职 成 教 处 省 教 研 室 联 系 联 系 人 : 王 志 刚 : ,[email protected]; 杜 德 昌 : ,[email protected] 246
253 附 件 :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目 录 附 件 :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2013 年 9 月 18 日 1.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汽 车 车 身 修 复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2.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汽 车 运 用 与 维 修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3.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汽 车 美 容 与 装 潢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4.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汽 车 整 车 与 配 件 营 销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5.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汽 车 制 造 与 检 修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6.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农 产 品 保 鲜 与 加 工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7.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畜 牧 兽 医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8.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中 餐 烹 饪 与 营 养 膳 食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9.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模 具 制 造 技 术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10.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数 控 技 术 应 用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11.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机 电 技 术 应 用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12.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护 理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13.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中 医 护 理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14.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美 发 与 形 象 设 计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247
254 15.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美 容 美 体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16.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会 计 电 算 化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17.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市 场 营 销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18.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物 流 服 务 与 管 理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19.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机 械 加 工 技 术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20.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机 械 制 造 技 术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21.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船 舶 制 造 与 修 理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22.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焊 接 技 术 应 用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23.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服 装 设 计 与 工 艺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24.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纺 织 技 术 及 营 销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25.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服 装 制 作 与 生 产 管 理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26.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制 冷 和 空 调 设 备 运 行 与 维 修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27.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电 气 运 行 与 控 制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28.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电 子 技 术 应 用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29.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电 子 电 器 应 用 与 维 修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30.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31.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计 算 机 网 络 技 术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32.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计 算 机 应 用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 略 ) 注 : 以 上 32 个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已 由 高 等 教 育 出 版 社 出 版 发 行 248
255 关 于 开 展 普 通 高 中 与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学 分 互 认 学 籍 互 转 试 点 工 作 的 通 知 鲁 教 基 字 号 青 岛 潍 坊 德 州 市 教 育 局 : 为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国 家 和 省 中 长 期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建 立 完 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深 化 高 中 阶 段 教 育 改 革, 促 进 普 通 高 中 与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沟 通 衔 接, 努 力 培 养 创 新 型 实 用 型 复 合 型 人 才, 更 好 地 适 应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对 人 才 培 养 的 需 求, 经 研 究 决 定, 在 青 岛 潍 坊 德 州 三 市 开 展 普 通 高 中 与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学 分 互 认 学 籍 互 转 试 点 工 作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任 务 目 标 通 过 开 展 试 点, 探 索 实 施 和 总 结 推 广 普 通 高 中 与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学 分 互 认 学 籍 互 转 的 成 功 经 验, 更 好 地 促 进 普 通 高 中 与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沟 通 衔 接, 支 持 高 中 阶 段 教 育 多 样 化 发 展, 推 进 普 通 高 中 特 色 建 设, 巩 固 提 升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建 立 普 通 高 中 教 育 与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相 互 沟 通 协 调 发 展 的 教 育 体 系 试 点 工 作 以 学 生 自 愿, 学 校 承 担, 市 级 统 筹, 省 级 指 导 为 原 则, 以 培 养 基 础 宽 厚 技 能 综 合 素 质 全 面 发 展 多 元 的 创 新 型 实 用 型 复 249
256 合 型 人 才 为 目 标, 为 学 生 成 长 发 展 构 建 起 立 交 桥, 建 立 起 普 职 沟 通 合 作 共 赢 的 教 育 体 系, 满 足 学 生 升 学 就 业 等 多 元 发 展 需 求, 更 好 地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的 发 展 二 试 点 时 间 及 范 围 2013 年 9 月 至 2016 年 9 月, 在 青 岛 潍 坊 德 州 三 市 选 择 部 分 普 通 高 中 和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对 口 开 展 试 点 工 作, 试 点 学 校 由 市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遴 选 确 定, 遴 选 办 法 由 各 市 制 定 争 取 利 用 3 年 左 右 的 时 间, 为 推 进 我 省 普 通 高 中 与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沟 通 衔 接 提 供 有 益 经 验 三 试 点 内 容 ( 一 ) 课 程 共 享 试 点 学 校 应 整 合 课 程 资 源 合 作 开 发 交 叉 课 程 普 通 高 中 引 入 职 业 教 育 课 程, 让 学 生 在 实 践 活 动 中 接 受 职 业 认 知 教 育, 提 升 实 践 能 力, 培 养 职 业 技 能, 通 过 引 进 自 创 联 合 等 方 式 增 加 职 业 规 划 职 业 认 知 技 能 培 训 等 职 业 类 课 程 ;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加 强 基 础 文 化 课 程 建 设, 根 据 中 职 学 校 教 学 实 际 探 索 开 发 选 修 课 程, 丰 富 职 业 学 校 文 化 课 程, 为 学 生 修 习 文 化 课 程 提 供 更 多 选 择 ( 二 ) 学 籍 互 转 按 照 自 愿 的 原 则, 普 通 高 中 或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学 生 可 结 合 自 身 实 际 情 况, 经 过 测 试 可 从 普 通 高 中 转 入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或 是 从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转 入 普 通 高 中 学 习 原 则 上 转 学 应 在 一 年 学 习 后 进 行, 根 据 学 习 能 力 基 础 转 入 合 适 年 级, 学 生 在 转 入 学 校 继 续 学 习 两 年 后 成 绩 合 格 颁 发 250
257 转 入 学 校 毕 业 证 书 转 学 后 学 生 应 按 转 入 学 校 要 求 缴 纳 相 关 费 用, 享 受 转 入 学 校 的 相 关 优 惠 政 策, 不 再 缴 纳 原 学 校 的 费 用, 不 再 享 受 原 学 校 的 优 惠 政 策 学 生 转 学 不 得 出 现 重 复 学 籍 ( 三 ) 学 分 互 认 试 点 学 校 之 间 应 允 许 学 生 互 相 选 修 课 程, 普 通 高 中 学 生 在 职 业 学 校 修 习 相 关 课 程 获 得 学 分, 计 入 学 生 综 合 素 质 评 价 档 案, 可 免 修 普 通 高 中 相 关 选 修 课 程 ;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学 生 在 普 通 高 中 修 习 文 化 课 程 获 得 学 分, 可 免 修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有 关 文 化 课 程 转 学 学 生 在 原 就 读 学 校 修 习 的 文 化 课 程 或 技 能 课 程 学 分 可 计 入 转 入 学 校 学 分, 免 修 转 入 学 校 相 关 文 化 课 程 或 综 合 实 践 课 程 等 ( 四 ) 资 源 共 享 推 进 普 通 高 中 和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资 源 共 享, 普 通 高 中 实 验 室 通 用 技 术 教 室 图 书 馆 运 动 场 等 可 对 中 职 学 校 学 生 开 放, 为 中 职 学 校 学 生 提 高 文 化 素 养 创 造 条 件 ; 中 职 学 校 实 训 设 施 设 备 实 习 实 训 中 心 或 基 地 等 可 对 普 通 高 中 学 生 开 放, 为 其 开 展 职 业 教 育 和 综 合 实 践 活 动 提 供 便 利 充 分 发 挥 普 通 高 中 和 中 职 学 校 各 自 师 资 优 势, 允 许 和 鼓 励 优 秀 师 资 分 别 到 普 通 高 中 和 中 职 学 校 相 互 兼 课 建 立 普 通 高 中 和 中 职 学 校 教 师 交 流 制 度, 制 订 学 校 间 教 师 交 流 计 划, 定 期 实 行 教 师 相 互 交 流, 做 到 优 势 互 补 合 作 共 赢 四 试 点 要 求 251
258 ( 一 ) 严 格 试 点 学 校 审 核 程 序 各 试 点 市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要 严 格 试 点 学 校 申 报 审 核 程 序, 选 择 办 学 基 础 较 好 管 理 制 度 健 全 课 程 资 源 丰 富, 在 人 才 培 养 课 程 建 设 和 教 学 改 革 等 方 面 具 有 一 定 特 色 的 学 校 承 担 试 点 工 作, 为 整 个 试 点 工 作 的 顺 利 推 进 奠 定 坚 实 基 础 ( 二 ) 细 化 试 点 方 案 各 试 点 单 位 要 根 据 本 地 工 作 实 际, 认 真 调 查 研 究, 进 一 步 研 究 细 化 有 关 政 策 措 施, 制 定 破 解 难 题 推 进 工 作 的 具 体 思 路 和 办 法, 明 确 具 体 要 求, 制 定 工 作 计 划, 确 保 试 点 工 作 扎 实 有 效 推 进, 并 将 试 点 方 案 于 2013 年 12 月 30 前 报 省 教 育 厅 ( 三 ) 加 强 宣 传 引 导 认 真 做 好 宣 传 工 作, 通 过 当 地 电 视 报 纸 等 新 闻 媒 体 加 大 宣 传 力 度, 让 广 大 群 众 充 分 了 解 实 行 试 点 工 作 的 政 策 措 施, 积 极 引 导 广 大 群 众 更 新 观 念, 转 变 思 路, 选 择 符 合 学 生 自 身 实 际 的 发 展 道 路 ( 四 ) 推 广 试 点 工 作 经 验 试 点 过 程 中, 省 教 育 厅 将 进 行 调 度 指 导 和 监 督, 对 不 符 合 要 求 的 学 校 进 行 动 态 调 整 试 点 结 束 后 省 教 育 厅 将 对 试 点 工 作 进 行 系 统 总 结, 推 广 试 点 成 功 经 验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2013 年 10 月 22 日 252
259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关 于 进 一 步 扩 大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双 证 互 通 试 点 规 模 的 通 知 鲁 教 职 发 [2013]4 号 各 市 教 育 局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 为 加 快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全 面 推 进 职 业 教 育 教 学 标 准 与 职 业 资 格 标 准 行 业 技 术 规 范 有 效 对 接, 鼓 励 学 生 一 专 多 能, 大 力 培 养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需 要 的 高 素 质 劳 动 者 和 技 术 技 能 人 才, 根 据 省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鲁 政 发 [2012]49 号 文 件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政 办 字 [2013]126 号 ) 及 有 关 政 策 精 神, 在 前 期 试 点 经 验 基 础 上, 省 教 育 厅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决 定 将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双 证 互 通 试 点 扩 大 到 所 有 合 格 学 校, 现 将 有 关 问 题 通 知 如 下 : 一 进 一 步 扩 大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双 证 互 通 试 点 范 围 凡 是 达 到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办 学 合 格 标 准, 执 行 规 定 的 专 业 教 学 标 准 和 职 业 资 格 标 准, 师 资 队 伍 教 学 设 施 充 足 的 职 业 高 级 中 学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普 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成 人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和 技 工 学 校 ( 含 承 担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的 技 师 学 院 和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上 述 所 列 学 校 以 下 简 称 试 点 学 校 ), 均 可 申 报 试 行 双 证 互 通 试 点 试 点 专 业 应 是 国 家 已 经 颁 布 职 业 标 准 并 已 实 行 了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制 度 的 专 业 二 试 点 学 校 可 向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申 请 设 立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机 构 试 点 专 业 的 学 生 参 加 与 所 学 专 业 相 应 的 中 级 职 业 资 格 技 能 鉴 定, 免 除 考 前 培 训, 专 业 基 础 课 和 专 业 课 的 平 均 成 绩 可 作 为 理 论 考 试 成 绩, 操 作 技 能 考 试 由 鉴 定 机 构 按 照 国 家 职 业 标 准 和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的 规 定 与 要 求 组 织 实 施, 合 格 者 颁 发 中 级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 参 加 设 区 的 市 以 上 政 府 部 门 组 织 的 253
260 职 业 技 能 竞 赛 获 得 二 等 奖 以 上 符 合 晋 升 职 业 资 格 等 级 的, 颁 发 高 级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三 试 点 技 工 学 校 的 学 生 学 业 考 试 合 格, 颁 发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学 历 证 书 为 做 好 政 策 衔 接, 学 生 学 籍 毕 业 信 息 报 县 级 及 以 上 教 育 部 门 备 案 毕 业 生 当 年 可 以 报 考 省 教 育 厅 组 织 的 全 省 春 季 夏 季 高 校 招 生 考 试 试 点 学 校 符 合 条 件 的 可 申 请 与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联 合 举 办 三 二 连 读 试 点 学 校 的 学 生 参 加 政 府 部 门 组 织 的 国 家 及 省 级 职 业 院 校 技 能 大 赛 获 得 优 异 成 绩 的, 享 受 有 关 奖 励 和 免 试 升 学 政 策 四 试 点 学 校 要 积 极 进 行 教 学 改 革 坚 持 育 人 为 本, 将 服 务 学 生 职 业 生 涯 发 展 作 为 出 发 点 和 落 脚 点, 根 据 企 业 用 工 需 求 合 理 确 定 培 养 目 标 规 格, 对 接 职 业 资 格 标 准 和 行 业 技 术 规 范, 建 立 适 应 职 业 学 校 学 生 特 点 以 典 型 工 作 任 务 为 主 体 的 新 型 课 程 体 系 严 格 执 行 国 家 和 省 制 定 的 教 学 标 准, 确 保 公 共 基 础 课 教 学 安 排 不 少 于 1 学 年 学 时 不 少 于 总 学 时 的 1/3, 实 践 教 学 的 课 时 数 不 低 于 专 业 技 术 课 程 的 1/2, 全 面 推 行 做 中 学 做 中 教 和 理 论 实 践 一 体 化, 使 学 生 能 够 获 得 个 性 发 展 与 工 作 岗 位 需 要 相 一 致 的 职 业 素 养 职 业 能 力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基 础 五 各 设 区 的 市 要 积 极 探 索 在 试 点 学 校 试 行 学 分 互 认 学 籍 互 转 办 法 不 同 类 型 的 试 点 学 校 在 同 一 层 次 内 实 行 理 论 知 识 测 试 互 认 互 通 学 历 证 书 与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所 需 要 的 理 论 知 识 和 相 关 知 识 测 试 实 行 一 考 多 用, 互 认 互 通 六 试 点 学 校 均 享 受 教 育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相 应 的 政 策 待 遇 七 试 点 学 校 由 所 在 地 设 区 的 市 教 育 局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局 组 织 论 证 审 批, 报 省 教 育 厅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备 案 254
261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2013 年 11 月 13 日 255
262 关 于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品 牌 专 业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鲁 教 职 发 号 各 市 教 育 局 财 政 局 : 为 进 一 步 贯 彻 落 实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鲁 政 发 号 文 件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 鲁 政 办 字 号 ) 文 件 精 神, 全 面 推 进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教 学 标 准 行 业 技 术 规 范 职 业 资 格 标 准 紧 密 对 接 和 人 才 贯 通 培 养 的 专 业 建 设 改 革, 省 教 育 厅 省 财 政 厅 将 于 2014 年 实 施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品 牌 专 业 建 设 计 划 现 就 计 划 实 施 提 出 如 下 意 见 一 指 导 思 想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品 牌 专 业 建 设 是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事 业 发 展 的 核 心 工 作, 是 学 校 实 现 内 涵 发 展 提 高 办 学 水 平 和 社 会 声 誉 的 关 键 和 突 破 口, 是 一 个 地 区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水 平 的 重 要 标 志 通 过 省 级 品 牌 专 业 建 设 计 划 的 实 施, 逐 步 建 立 我 省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标 准, 推 进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教 学 内 容 课 程 体 系 教 学 方 法 和 教 学 手 段 等 方 面 的 整 体 改 革 打 通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成 长 和 贯 通 培 养 路 径 培 养 一 批 专 业 带 头 人, 促 进 以 双 师 型 教 师 为 重 点 的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加 强 专 业 实 验 实 训 实 习 设 施 现 代 化 建 设 打 造 一 批 省 内 一 流 国 内 知 名 的 品 牌 专 业, 引 领 和 带 动 全 省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的 办 学 水 平 和 教 学 质 量 的 整 体 提 高 二 主 要 工 作 任 务 256
263 ( 一 ) 专 业 发 展 品 牌 专 业 要 通 过 对 专 业 发 展 和 企 业 岗 位 能 力 要 求 进 行 深 入 调 研, 有 效 对 接 我 省 和 区 域 主 导 产 业 特 色 产 业 和 新 兴 产 业, 特 别 是 高 端 制 造 业 现 代 服 务 业 要 建 立 品 牌 专 业 行 业 专 家 指 导 委 员 会, 及 时 开 展 岗 位 调 研 和 进 行 教 学 内 容 和 模 式 改 革, 站 在 专 业 改 革 和 发 展 的 最 前 沿 ( 二 ) 课 程 建 设 要 建 立 严 格 科 学 规 范 的 课 程 管 理 制 度, 根 据 国 家 和 省 制 定 的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制 定 标 准 规 范 的 教 学 大 纲 和 教 学 计 划, 并 结 合 行 业 产 业 发 展 和 最 新 的 专 业 教 育 科 研 成 果, 适 时 滚 动 调 整 教 学 计 划 积 极 开 发 数 字 媒 体 教 学 资 源 库, 活 页 讲 义, 学 习 手 册 和 校 本 教 材, 构 建 和 完 善 以 能 力 为 本 位 项 目 课 程 为 主 体 实 践 实 训 课 程 为 主 线 的 专 业 课 程 体 系 ( 三 ) 教 学 团 队 建 设 专 业 教 师 应 积 极 参 与 教 学 科 研 活 动 和 行 业 组 织 的 专 业 教 师 技 能 大 赛, 并 具 备 组 织 专 业 技 能 大 赛 指 导 训 练 选 手 和 培 训 区 域 内 同 类 专 业 教 师 专 业 素 质 提 高 的 能 力, 其 中 骨 干 教 师 和 学 科 带 头 人 要 成 为 全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教 师 培 训 教 员 专 业 教 师 双 师 型 教 师 比 例 要 达 到 80% 以 上, 教 师 和 学 生 在 行 业 企 业 技 术 开 发 和 社 会 服 务 的 参 与 度 较 高, 并 取 得 较 好 的 社 会 效 益 和 经 济 效 益 打 造 一 支 作 风 优 良 技 术 精 湛 团 结 合 作 结 构 合 理 的 优 秀 教 学 团 队 ( 四 ) 教 学 设 施 建 设 品 牌 专 业 实 验 实 训 设 施 先 进, 数 量 和 工 位 能 较 好 的 满 足 实 践 性 教 学 需 要 专 业 实 训 中 心 应 具 有 实 践 教 学 职 业 资 格 鉴 定 技 能 竞 赛 和 社 会 服 务 等 功 能, 并 有 较 为 固 定 的 为 项 目 课 程 教 学 服 务 的 实 习 257
264 工 厂 品 牌 专 业 在 校 外 应 有 不 少 于 5 个 较 为 固 定 的 大 型 实 习 企 业 专 业 图 书 生 均 10 册 以 上, 并 保 有 较 高 的 流 通 率, 要 求 每 年 更 新, 并 订 阅 10 种 以 上 的 专 业 杂 志 要 开 发 和 引 进 数 字 化 教 学 资 源, 主 干 课 程 必 须 配 备 数 字 化 资 源 ( 五 ) 教 学 管 理 要 成 立 教 学 管 理 组 织 和 健 全 管 理 制 度, 教 学 管 理 规 范 有 序 建 立 科 学 透 明 的 教 学 评 价 体 系, 教 学 评 价 客 观 公 正 公 开 教 学 过 程 普 遍 采 用 项 目 教 学 案 例 教 学 场 景 教 学 和 模 拟 教 学 等 方 式, 教 学 过 程 和 生 产 过 程 有 效 对 接, 教 学 管 理 与 企 业 管 理 有 效 对 接, 做 到 教 学 做 合 一 充 分 利 用 现 代 化 教 学 手 段 和 多 媒 体 技 术, 实 现 教 师 学 生 和 教 学 过 程 管 理 评 价 信 息 化 现 代 化 ( 六 ) 专 业 效 益 考 评 品 牌 专 业 学 历 教 育 在 校 生 不 低 于 300 人, 每 年 承 担 的 社 会 培 训 人 数 达 到 学 历 教 育 在 校 生 人 数 80% 以 上 学 历 教 育 毕 业 生 90% 以 上 获 得 中 级 以 上 本 专 业 职 业 技 术 资 格 证 书, 其 中 20% 应 获 得 本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资 格 证 书 或 2 个 以 上 中 级 证 书 学 生 参 加 校 市 省 和 国 家 级 大 赛 的 参 赛 率 为 100%, 每 届 学 生 都 要 有 能 获 得 省 级 比 赛 一 等 奖 的 个 人 和 团 队, 每 两 年 必 须 获 得 至 少 1 次 国 家 职 业 院 校 技 能 大 赛 二 等 奖 以 上 成 绩 毕 业 生 的 就 业 率 要 在 95% 以 上, 专 业 对 口 就 业 率 应 在 70% 以 上 在 校 生 对 专 业 学 习 的 满 意 度 和 用 人 企 业 对 毕 业 生 综 合 素 质 的 满 意 度 均 应 达 到 90% 以 上 品 牌 专 业 应 具 备 举 办 市 以 上 级 别 的 专 业 技 能 竞 赛 的 能 力, 并 能 承 担 市 级 以 上 专 业 教 师 素 质 提 高 培 训 工 作 任 务 三 学 校 专 业 遴 选 要 求 258
265 ( 一 ) 品 牌 专 业 的 遴 选 学 校 标 准 ( 需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1. 列 入 国 家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发 展 示 范 校 项 目 建 设 牵 头 或 积 极 参 与 省 级 专 业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编 写 2. 管 理 水 平 较 高 办 学 特 色 鲜 明, 特 色 示 范 专 业 建 设 中 取 得 明 显 成 效 且 社 会 信 誉 较 高 3. 近 3 年 来 参 加 国 家 职 业 院 校 技 能 大 赛 总 成 绩 在 全 省 领 先 ( 二 ) 品 牌 专 业 遴 选 标 准 ( 需 同 时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1. 近 3 年 来, 多 次 获 得 国 家 职 业 院 校 技 能 大 赛 二 等 奖 以 上 成 绩, 成 功 承 办 国 家 或 省 级 职 业 院 校 专 业 技 能 大 赛 的 专 业 2. 专 业 实 验 实 训 装 备 较 好 实 践 教 学 管 理 制 度 健 全, 实 训 课 程 开 出 率 较 高 拥 有 教 学 水 平 较 高 结 构 合 理 学 风 良 好 团 结 协 作 积 极 向 上 的 专 业 教 师 团 队 3. 通 过 加 强 实 训 设 备 资 源 的 合 理 配 置 能 尽 快 形 成 品 牌 效 应 品 牌 专 业 首 先 要 从 代 表 我 省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方 向 和 社 会 需 求 量 较 大 的 专 业 中 选 择, 特 别 要 从 高 端 制 造 业 和 现 代 服 务 业 类 专 业 中 选 择 四 资 金 管 理 省 财 政 结 合 中 央 财 政 职 业 教 育 以 奖 代 补 资 金, 支 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品 牌 专 业 建 设 计 划 该 资 金 全 部 用 于 品 牌 专 业 实 训 实 习 条 件 改 善, 包 括 专 业 实 训 设 备 购 置 和 配 套 的 现 代 信 息 技 术 教 学 设 备 配 置 该 资 金 实 行 单 独 核 算, 各 品 牌 专 业 建 设 学 校 要 切 实 加 强 资 金 管 理, 完 善 内 控 机 制, 确 保 专 款 专 用, 及 早 发 挥 使 用 效 益 各 市 教 育 局 财 政 局 要 指 导 品 牌 专 业 建 设 学 校 做 好 品 牌 专 业 建 设 方 案 的 编 制 和 项 目 任 务 书 的 填 写 工 作 此 次 列 入 中 央 财 政 资 助 的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259
266 专 业 建 设 项 目 学 校, 要 迅 速 开 展 品 牌 专 业 建 设 调 研 活 动, 在 市 教 育 局 和 财 政 局 指 导 下, 做 好 建 设 方 案, 并 务 于 2014 年 1 月 30 日 前 将 建 设 方 案 和 项 目 任 务 书 (1 式 3 份 ) 报 教 育 厅 职 业 教 育 与 成 人 教 育 处 联 系 人 : 孙 永 海, 联 系 电 话 : 附 件 :1.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品 牌 专 业 建 设 学 校 和 专 业 名 单 2.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品 牌 专 业 建 设 项 目 任 务 书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60
267 附 件 1: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品 牌 专 业 建 设 学 校 和 专 业 名 单 1. 潍 坊 商 业 学 校 物 流 服 务 与 管 理 2. 德 州 交 通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汽 车 运 用 与 维 修 3. 寿 光 市 职 业 教 育 中 心 机 电 技 术 应 用 ( 电 梯 运 行 维 护 ) 4. 诸 城 市 福 田 汽 车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数 控 技 术 应 用 ( 模 具 制 造 ) 5. 淄 博 工 业 学 校 动 漫 6. 枣 庄 市 薛 城 区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数 控 技 术 应 用 ( 加 工 检 测 ) 7. 烟 台 船 舶 工 业 学 校 焊 接 技 术 应 用 8. 淄 博 建 筑 工 程 学 校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9. 曲 阜 中 医 药 学 校 中 药 ( 鉴 定 制 剂 炮 制 和 调 剂 ) 10. 历 城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数 控 技 术 应 用 261
268 附 件 2: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品 牌 专 业 建 设 项 目 任 务 书 学 校 名 称 专 业 名 称 批 准 日 期 填 表 日 期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制 2013 年 12 月 262
269 说 明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职 业 教 育 品 牌 专 业 建 设 项 目 的 资 金 全 部 用 于 品 牌 专 业 实 验 实 训 设 备 购 置, 完 善 专 业 实 训 设 备 配 置, 提 高 专 业 实 训 水 平, 项 目 建 设 期 限 为 2 年 教 育 厅 财 政 厅 将 对 各 项 目 建 设 进 行 过 程 监 控 和 绩 效 评 估 获 得 中 央 财 政 支 持 的 项 目 学 校 要 编 制 专 业 发 展 规 划, 填 写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品 牌 专 业 项 目 建 设 任 务 书, 作 为 今 后 对 项 目 进 行 绩 效 评 估 的 主 要 依 据 各 市 教 育 财 政 部 门 应 对 各 项 目 建 设 学 校 填 写 的 内 容 进 行 认 真 审 核, 并 签 署 意 见 加 盖 公 章 后, 于 2014 年 1 月 30 日 前 一 式 3 份 报 送 省 教 育 厅 职 成 教 处, 同 时 报 送 电 子 版 本 (U 盘 ) 263
270 1. 项 目 建 设 学 校 信 息 基 本 情 况 简 表 项 目 代 码 学 校 类 型 学 校 全 称 详 细 地 址 品 牌 专 业 名 称 邮 政 编 码 法 人 代 表 电 话 手 机 联 系 人 电 话 手 机 联 系 人 邮 箱 联 系 人 QQ 号 学 校 网 址 学 校 性 质 公 办 / 民 办 全 日 制 在 校 生 数 实 训 室 数 占 地 面 积 (M 2 ) 实 训 场 地 面 积 (M 2 ) 建 筑 面 积 (M 2 ) 实 训 设 备 总 值 ( 万 元 ) 专 任 教 师 数 高 级 职 称 教 师 数 双 师 型 教 师 数 兼 职 教 师 数 2013 年 毕 业 生 就 业 率 2013 年 承 担 社 会 培 训 人 次 品 牌 专 业 和 其 他 骨 干 专 业 名 称 学 制 2013 年 招 生 数 2013 年 在 校 生 数 2013 年 毕 业 生 数 注 : 学 校 类 型 为 普 通 中 专, 职 业 中 专 264
271 2. 品 牌 专 业 项 目 建 设 绩 效 目 标 品 牌 专 业 : 项 目 评 定 指 标 本 专 业 目 前 状 况 项 目 建 设 目 标 实 训 场 地 面 积 (M 2 ) 实 训 设 施 实 训 设 备 总 值 ( 万 元 ) 实 训 室 数 主 要 实 训 设 备 台 / 套 数 实 训 工 位 数 主 要 设 备 利 用 率 教 师 情 况 专 任 专 业 教 师 人 数 实 训 基 地 指 导 教 师 人 数 其 中 : 高 级 工 及 以 上 人 数 兼 职 教 师 人 数 开 出 实 训 总 课 时 数 实 训 情 况 生 均 实 训 学 时 ( 学 时 / 人 ) 学 生 实 训 占 总 学 时 比 例 当 年 社 会 培 训 人 数 人 均 实 训 学 时 ( 学 时 / 人 ) 注 :1 主 要 设 备 利 用 率, 按 每 年 工 作 40 周, 每 周 5 天, 每 天 8 小 时 设 备 利 用 率 为 100% 计 算 2 项 目 建 设 目 标, 指 项 目 立 项 起 第 2 年 达 到 的 目 标 3. 品 牌 专 业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N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名 称 ( 证 书 颁 发 单 位 ) 年 度 培 训 人 数 其 中 : 获 得 证 书 人 数 合 计 初 级 中 级 合 计 初 级 中 级 目 标 目 标 目 标 目 标 4. 品 牌 专 业 项 目 建 设 资 金 预 算 情 况 资 金 来 源 中 央 财 政 市 县 财 政 学 校 自 筹 其 他 合 计 投 资 金 额 ( 万 元 ) 265
272 5. 品 牌 专 业 项 目 设 备 购 置 预 算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型 号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 元 ) 小 计 ( 元 ) 实 训 内 容 1 套 ( 台 ) 2 套 ( 台 ) 3 套 ( 台 ) 4 套 ( 台 ) 5 套 ( 台 ) 6 套 ( 台 ) 7 套 ( 台 ) 8 套 ( 台 ) 9 套 ( 台 ) 10 套 ( 台 ) 11 套 ( 台 ) 12 套 ( 台 ) 13 套 ( 台 ) 14 套 ( 台 ) 15 套 ( 台 ) 16 套 ( 台 ) 17 套 ( 台 ) 18 套 ( 台 ) 套 ( 台 ) 总 计 266
273 序 号 1 中 央 财 政 资 金 到 位 地 方 财 政 资 金 到 位 学 校 自 筹 资 金 到 位 其 他 资 金 到 位 2 设 备 招 投 标 3 设 备 到 货 4 设 备 验 收 5 设 备 投 入 使 用 6. 品 牌 专 业 项 目 建 设 进 度 计 划 安 排 项 目 任 务 6 建 成 市 级 专 业 教 师 培 训 基 地 ( 赛 点 ) 7 建 成 省 级 专 业 教 师 培 训 基 地 ( 赛 点 ) 8 建 成 市 级 技 能 大 赛 训 练 基 地 ( 赛 点 ) 任 务 阶 段 目 标 与 计 划 完 成 年 月 说 明 : 项 目 任 务 栏 中 的 空 格, 项 目 学 校 可 以 根 据 本 项 目 建 设 的 具 体 情 况 自 行 填 写 项 目 任 务 及 进 度 安 排 267
274 7. 品 牌 专 业 项 目 建 设 方 案 一 建 设 目 标 二 基 本 思 路 268
275 三 主 要 措 施 四 保 障 条 件 8. 学 校 审 核 意 见 269
276 ( 主 要 包 括 地 方 建 设 资 金 建 设 目 标 条 件 等 相 关 内 容 的 审 核 ) 教 育 局 章 财 政 局 章 联 系 人 信 息 教 育 厅 财 政 厅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姓 名 部 门 及 职 务 办 公 室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姓 名 部 门 及 职 务 办 公 室 电 话 传 真 手 机 270
277 山 东 省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机 构 编 制 标 准 的 通 知 鲁 编 办 发 号 各 市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教 育 局 财 政 局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省 直 有 关 部 门 ( 单 位 ):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机 构 编 制 标 准 已 经 省 编 委 领 导 批 准, 现 印 发 你 们, 请 结 合 当 地 实 际 贯 彻 执 行 山 东 省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2013 年 10 月 23 日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机 构 编 制 标 准 为 规 范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促 进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健 康 发 展,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职 业 教 育 法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建 设 271
278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的 意 见 ( 鲁 政 发 号 ) 和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有 关 规 定, 结 合 我 省 实 际,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适 用 范 围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我 省 各 级 机 关 事 业 单 位 群 众 团 体 国 有 企 业 利 用 国 有 资 产 举 办, 独 立 设 置 并 已 纳 入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范 围 的 普 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成 人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职 工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职 业 中 学 技 工 学 校 等 ( 以 下 统 称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 二 基 本 原 则 ( 一 ) 坚 持 优 化 结 构 促 进 发 展 的 原 则 统 筹 规 划 学 校 布 局, 合 理 设 置 专 业 配 备 教 师, 加 强 教 职 工 队 伍 建 设, 加 快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增 强 服 务 经 济 社 会 能 力 ( 二 ) 坚 持 精 简 效 能 的 原 则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内 部 机 构 综 合 设 置, 编 制 实 行 动 态 管 理, 既 保 证 学 校 基 本 教 学 和 实 习 实 训 需 要, 又 与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水 平 财 政 承 受 能 力 相 适 应 ( 三 ) 坚 持 统 一 管 理 分 级 负 责 的 原 则 机 构 编 制 部 门 是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的 主 管 部 门, 各 级 机 构 编 制 部 门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和 权 限 负 责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工 作 三 机 构 设 置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内 设 机 构 包 括 管 理 机 构 和 教 学 教 辅 机 构 ( 一 ) 管 理 机 构 学 校 内 部 管 理 机 构, 由 学 校 提 出 申 请, 经 学 校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后, 报 机 构 编 制 部 门 按 规 定 权 限 和 程 序 审 批 机 构 数 量 按 以 下 标 准 272
279 设 置 : 学 生 数 在 3000 人 以 下 的 不 超 过 6 个,3001 至 6000 人 的 不 超 过 7 个, 6001 人 以 上 的 不 超 过 9 个 学 校 学 生 数 为 本 校 近 3 年 全 日 制 在 校 生 平 均 数 ( 二 ) 教 学 教 辅 机 构 学 校 教 学 教 辅 机 构, 由 学 校 根 据 教 学 任 务 事 业 发 展 需 要 等 提 出 设 置 方 案, 经 学 校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报 机 构 编 制 部 门 备 案 同 意 后 设 置 教 辅 机 构 设 置 一 般 不 超 过 3 个 党 的 基 层 组 织 纪 检 监 察 机 构 和 工 会 妇 女 共 青 团 等 群 团 组 织 按 有 关 规 定 和 章 程 设 置 四 人 员 编 制 ( 一 ) 编 制 标 准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职 工 编 制 以 学 生 数 为 基 本 参 数, 根 据 学 校 类 别 综 合 考 虑 学 校 专 业 特 点, 按 教 职 工 与 学 生 比 确 定 其 中, 艺 术 体 育 类 学 校 按 1:8 核 定, 工 农 医 类 学 校 按 1:12.5 核 定, 综 合 类 学 校 按 1: 14 核 定, 财 经 商 贸 类 学 校 按 1:16 核 定 学 校 教 职 工 编 制 总 数 的 20% 用 于 聘 用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 二 ) 结 构 比 例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职 工 包 括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和 管 理 人 员,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由 专 任 教 师 和 教 学 辅 助 人 员 组 成 专 任 教 师 不 低 于 教 职 工 编 制 总 数 的 75%, 教 学 辅 助 人 员 不 超 过 教 职 工 编 制 总 数 的 10%, 管 理 人 员 不 超 过 教 职 工 编 制 总 数 的 15% ( 三 ) 核 编 程 序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编 制 核 定, 由 学 校 提 出 申 请, 经 学 校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后, 报 同 级 机 构 编 制 部 门 按 规 定 权 限 和 程 序 审 批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职 工 编 制 原 则 上 每 3 年 核 定 一 次, 由 各 地 结 合 实 际 情 况 组 织 实 施 273
280 ( 四 ) 编 制 使 用 与 经 费 管 理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使 用 教 职 工 编 制 补 充 专 职 人 员, 应 按 编 制 管 理 和 人 事 管 理 有 关 规 定 执 行, 纳 入 编 制 实 名 制 管 理, 财 政 部 门 依 据 机 构 编 制 部 门 核 定 的 编 制, 按 编 内 实 有 人 数 核 拨 经 费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聘 用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可 根 据 实 际 需 要 提 出 用 编 申 请, 经 主 管 部 门 审 核 后, 由 机 构 编 制 部 门 按 规 定 权 限 和 程 序 在 教 职 工 编 制 总 数 的 20% 以 内 进 行 备 案 学 校 在 机 构 编 制 部 门 备 案 同 意 的 用 编 数 额 内 自 主 聘 用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所 聘 人 员 不 纳 入 编 制 实 名 制 管 理 财 政 部 门 依 据 备 案 同 意 的 用 编 数 额, 按 实 际 聘 用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数 量 及 时 限, 参 照 副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平 均 薪 酬 水 平, 核 拨 经 费 五 领 导 职 数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校 级 领 导 职 数 根 据 学 校 规 模 确 定, 学 生 数 在 3000 人 以 下 的 可 配 备 3-4 名,3001 至 6000 人 的 可 配 备 4-5 名,6001 人 以 上 的 可 配 备 5-6 名 内 设 管 理 教 辅 机 构 领 导 职 数 按 1-2 名 核 定, 教 学 机 构 按 2-3 名 核 定 党 的 基 层 组 织 和 工 会 妇 女 共 青 团 等 群 团 组 织 领 导, 纪 检 监 察 干 部 按 有 关 规 定 配 备 六 其 他 事 项 ( 一 )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后 勤 服 务 工 作 实 行 社 会 化, 后 勤 服 务 人 员 不 再 占 用 学 校 教 职 工 编 制 原 在 编 在 职 工 勤 人 员 实 行 " 老 人 老 办 法 " 管 理, 随 自 然 减 员 逐 步 消 化 ( 二 ) 本 标 准 自 2013 年 12 月 1 日 起 施 行, 有 效 期 至 2018 年 11 月 274
281 30 日 ( 三 ) 本 标 准 由 省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负 责 解 释 (2013 年 10 月 28 日 印 发 ) 275
282 关 于 印 发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水 平 评 价 基 本 标 准 条 件 ( 试 行 ) 的 通 知 鲁 人 社 发 号 各 市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局 教 育 局, 省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现 将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水 平 评 价 基 本 标 准 条 件 ( 试 行 )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在 职 称 评 审 和 水 平 评 价 工 作 中 遵 照 执 行 附 件 :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水 平 评 价 基 本 标 准 条 件 ( 试 行 )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2013 年 12 月 27 日 附 件 : 山 东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水 平 评 价 基 本 标 准 条 件 ( 试 行 ) 为 进 一 步 加 强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推 动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事 业 科 学 发 展, 根 据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和 省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建 设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的 意 见 ( 鲁 政 发 号 ) 文 件 精 神, 特 制 定 本 基 本 标 准 条 件 276
283 一 基 本 条 件 ( 一 ) 遵 守 宪 法 和 法 律, 自 觉 执 行 党 和 国 家 的 教 育 方 针, 忠 诚 于 人 民 的 教 育 事 业 ( 二 ) 教 书 育 人, 为 人 师 表, 爱 岗 敬 业, 无 私 奉 献, 勇 于 探 索, 开 拓 创 新, 具 有 高 尚 的 职 业 道 德, 热 爱 教 育 事 业 ( 三 ) 身 体 健 康, 心 理 素 质 良 好, 能 全 面 履 行 岗 位 职 责 ( 四 ) 具 有 相 应 的 教 师 资 格 ( 五 ) 具 有 符 合 教 师 法 规 定 的 学 历 ( 六 ) 具 有 符 合 国 家 和 省 规 定 的 外 语 水 平 和 计 算 机 应 用 能 力 水 平 ( 七 ) 符 合 国 家 和 省 规 定 的 继 续 教 育 要 求 ( 八 ) 任 现 职 以 来 年 度 考 核 结 果 均 为 合 格 以 上 二 业 绩 能 力 水 平 ( 一 ) 高 级 讲 师 1. 育 人 工 作 业 绩 显 著 (1) 积 极 履 行 育 人 职 责, 能 结 合 所 教 学 科 特 点, 将 德 育 教 育 融 入 课 堂 教 学, 引 导 学 生 养 成 良 好 行 为 习 惯, 促 进 学 生 身 心 健 康 成 长 (2) 任 现 职 以 来 承 担 班 主 任 工 作 3 年 以 上, 引 导 形 成 良 好 班 风 学 风, 及 时 了 解 学 生 思 想 状 态, 尊 重 并 关 注 学 生 差 异, 帮 助 学 生 正 确 分 析 认 识 成 长 过 程 中 的 问 题, 关 注 每 个 学 生 的 全 面 发 展 2. 课 堂 教 学 业 务 精 通 (1) 任 现 职 以 来 圆 满 完 成 学 校 规 定 的 教 学 课 时 工 作 量, 指 导 过 实 验 277
284 实 训 顶 岗 实 习 社 会 调 查 或 毕 业 设 计 等 教 学 工 作, 态 度 端 正 方 法 得 当 其 中 专 业 教 师 系 统 担 任 过 2 门 以 上 课 程 全 部 教 学 工 作 (2) 能 够 准 确 把 握 和 使 用 教 材, 系 统 掌 握 所 教 学 科 课 程 体 系 和 专 业 知 识 (3) 备 课 细 致 认 真, 课 程 教 学 目 标 明 确, 课 程 设 计 完 整, 内 容 细 致, 重 点 突 出 (4) 能 够 自 如 驾 驭 课 堂 教 学 并 形 成 一 定 的 教 学 特 色, 得 到 学 生 普 遍 认 可 (5) 课 堂 教 学 效 果 突 出, 保 质 保 量 地 完 成 课 程 标 准 规 定 的 教 学 目 标 和 任 务, 所 教 学 科 学 生 的 学 业 水 平 高 于 教 育 质 量 要 求 近 5 年 学 校 年 度 教 学 质 量 考 核 均 在 合 格 以 上, 其 中 至 少 2 次 为 优 秀 3. 实 践 教 学 能 力 较 强 (1) 专 业 教 师 任 现 职 以 来 在 企 事 业 单 位 实 践 工 作 每 年 不 少 于 2 个 月 或 近 5 年 来 在 企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1 年 以 上, 熟 练 掌 握 企 业 生 产 服 务 流 程, 熟 悉 企 事 业 单 位 对 人 才 培 养 的 要 求, 协 助 企 业 开 展 技 术 攻 关 和 合 作 研 发 实 践 性 较 强 的 专 业 教 师 应 取 得 与 任 职 专 业 有 关 的 二 级 以 上 职 业 ( 执 业 ) 资 格 或 其 它 中 级 以 上 非 教 师 系 列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2) 专 业 教 师 注 重 培 养 学 生 的 专 业 技 能 和 创 新 能 力, 直 接 指 导 学 生 在 企 业 进 行 专 业 技 能 创 新 创 业 和 教 学 实 践 活 动 并 取 得 优 秀 成 绩 4. 科 研 教 研 成 果 丰 富 (1) 具 有 指 导 和 开 展 教 育 教 学 研 究 的 能 力 和 水 平 能 够 发 现 并 针 对 278
285 教 育 教 学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进 行 分 析 评 价 ; 在 教 育 理 论 课 程 改 革 和 教 学 方 法 研 究 等 方 面 准 确 把 握 研 究 方 向 并 取 得 显 著 成 果 (2) 有 一 定 的 科 研 能 力, 参 与 市 级 科 研 课 题 ( 前 5 位 ), 并 通 过 鉴 定 ; 或 获 市 级 以 上 成 果 奖 励 (3) 任 现 职 以 来, 在 核 心 期 刊 上 发 表 过 有 一 定 水 平 的 教 育 教 学 研 究 论 文 或 学 生 思 想 政 治 工 作 研 究 论 文 专 业 教 师 应 在 核 心 期 刊 上 发 表 过 本 专 业 学 术 论 文 ; 或 参 与 市 级 以 上 教 学 标 准 教 学 指 导 方 案 的 开 发 工 作, 有 主 编 或 参 编 的 正 式 出 版 的 校 本 以 上 教 材 ; 或 主 持 或 参 与 主 持 工 程 项 目 产 品 开 发 项 目 的 实 施 5. 团 队 协 作 成 效 明 显 具 有 良 好 的 团 队 精 神, 能 够 在 教 学 团 队 中 充 分 发 挥 骨 干 作 用, 完 成 教 育 教 学 研 究 和 实 践 任 务, 牵 头 制 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在 指 导 培 养 青 年 教 师 方 面 发 挥 重 要 作 用 ( 二 ) 讲 师 1. 育 人 工 作 业 绩 突 出 (1) 积 极 履 行 育 人 职 责, 能 结 合 所 教 学 科 特 点, 将 德 育 教 育 融 入 课 堂 教 学, 促 进 学 生 身 心 健 康 成 长 (2) 任 现 职 以 来 承 担 班 主 任 工 作 3 年 以 上, 能 够 与 学 生 进 行 有 效 交 流, 了 解 学 生 思 想 状 态, 关 注 每 个 学 生 的 全 面 发 展, 在 班 级 管 理 工 作 中 引 导 形 成 良 好 班 风 学 风 2. 课 堂 教 学 成 绩 优 良 279
286 (1) 任 现 职 以 来 圆 满 完 成 学 校 规 定 的 教 学 课 时 工 作 量, 系 统 担 任 过 1 门 以 上 课 程 全 部 教 学 工 作, 指 导 过 实 验 实 训 顶 岗 实 习 社 会 调 查 或 毕 业 设 计 等 教 学 工 作, 态 度 端 正 方 法 得 当 (2) 能 够 准 确 把 握 和 使 用 教 材, 熟 悉 所 教 学 科 课 程 体 系, 掌 握 课 程 标 准 (3) 备 课 认 真, 课 程 教 学 目 标 清 晰, 课 程 设 计 完 整 重 点 明 确 (4) 能 够 使 用 现 代 教 育 技 术 开 展 教 育 教 学 活 动, 较 为 熟 练 地 使 用 教 学 语 言 和 运 用 恰 当 的 教 学 方 法 组 织 课 堂 教 学, 与 学 生 产 生 良 好 互 动 和 交 流, 课 堂 教 学 效 果 良 好, 完 成 课 程 标 准 规 定 的 教 学 目 标 和 任 务, 所 教 学 科 学 生 的 学 业 水 平 普 遍 达 到 教 育 质 量 要 求 学 校 年 度 教 学 质 量 考 核 均 在 合 格 以 上 (5) 积 极 协 助 组 织 开 展 学 生 课 外 实 践 活 动 (6) 在 高 水 平 教 师 指 导 下, 参 与 教 学 实 践 选 修 课 程 开 设 和 开 发 校 本 教 材 的 开 发 3. 实 践 教 学 积 极 努 力 (1) 专 业 教 师 任 现 职 以 来 在 企 事 业 单 位 实 践 工 作 每 年 不 少 于 1 个 月 或 在 企 事 业 单 位 工 作 1 年 以 上, 熟 练 掌 握 企 业 生 产 服 务 流 程, 熟 悉 企 事 业 单 位 对 人 才 培 养 的 要 求 实 践 性 较 强 的 专 业 教 师 应 取 得 相 应 的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或 技 能 等 级 证 书 (2) 专 业 教 师 应 注 重 培 养 学 生 专 业 技 能 和 创 新 创 业 能 力, 直 接 指 导 学 生 在 企 业 进 行 专 业 技 能 创 新 创 业 和 教 学 实 践 活 动 并 取 得 良 好 成 绩 280
287 4. 具 有 一 定 的 研 究 能 力 (1) 具 有 拓 展 专 业 知 识 和 提 升 教 育 教 学 水 平 的 发 展 潜 力, 能 够 积 极 参 与 教 育 教 学 研 究, 并 在 高 水 平 教 师 指 导 下 对 教 育 教 学 进 行 分 析 评 价 ; 具 有 撰 写 教 育 教 学 或 教 学 实 践 活 动 科 研 论 文 的 能 力 (2) 有 一 定 的 科 研 能 力, 参 与 校 级 以 上 科 研 课 题 ( 前 5 位 ); 或 获 校 级 以 上 成 果 奖 励 (3) 具 有 参 与 工 程 项 目 产 品 开 发 项 目 实 施 的 能 力 5. 具 有 较 强 的 团 队 精 神 具 有 良 好 的 团 队 精 神, 能 够 在 教 学 团 队 中 充 分 发 挥 积 极 作 用, 参 与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的 制 定, 较 好 地 完 成 教 育 教 学 研 究 和 实 践 任 务 ( 三 ) 助 理 讲 师 1. 担 任 课 程 的 讲 授 及 其 他 教 学 工 作, 指 导 实 验 实 训 实 习 课 程 设 计 毕 业 设 计 及 学 生 基 本 技 能 的 训 练 2. 参 与 实 验 室 建 设 与 管 理, 参 与 组 织 和 指 导 学 生 生 产 实 践 社 会 调 查 社 会 服 务 或 教 学 管 理 等 方 面 的 工 作 3. 参 与 教 学 法 研 究 或 技 术 开 发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制 定 校 本 教 材 开 发 技 能 大 赛 指 导 训 练 等 方 面 的 工 作 4. 承 担 班 主 任 或 辅 导 员 工 作 三 学 历 资 历 条 件 ( 一 ) 高 级 讲 师 : 获 得 博 士 学 位, 在 讲 师 职 务 岗 位 从 事 教 学 工 作 2 年 以 上 ; 或 获 得 硕 士 学 位 和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在 讲 师 职 务 岗 位 从 事 教 学 工 作 281
288 5 年 以 上 ; 或 获 得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和 学 士 学 位, 在 讲 师 职 务 岗 位 从 事 教 学 工 作 5 年 以 上, 且 最 近 连 续 3 年 在 教 育 教 学 一 线 工 作 ( 二 ) 讲 师 : 获 得 博 士 学 位 ; 或 获 得 硕 士 学 位 研 究 生 班 毕 业 证 书 或 第 二 学 士 学 位 且 已 在 助 理 讲 师 职 务 岗 位 从 事 教 学 工 作 2 年 以 上 ; 获 得 大 学 本 科 学 历 和 学 士 学 位, 在 助 理 讲 师 职 务 岗 位 从 事 教 学 工 作 4 年 以 上 ( 三 ) 助 理 讲 师 : 获 得 硕 士 学 位 或 研 究 生 班 毕 业 证 书 或 第 二 学 士 学 位 证 书 ; 或 获 得 大 学 本 科 毕 业 学 历 和 学 士 学 位, 见 习 1 年 期 满 并 考 核 合 格 282
289 关 于 全 部 免 除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学 费 的 通 知 鲁 财 教 号 各 市 财 政 局 教 育 局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局, 各 省 财 政 直 接 管 理 县 ( 市 ) 财 政 局 教 育 局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局 : 为 加 快 建 立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增 强 职 业 教 育 吸 引 力, 促 进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培 养 更 多 高 素 质 劳 动 者 和 技 能 型 人 才, 从 2013 年 秋 季 学 期 起, 我 省 全 部 免 除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学 费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政 策 内 容 从 2013 年 秋 季 学 期 起, 我 省 将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免 学 费 范 围 由 公 办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全 日 制 正 式 学 籍 一 二 三 年 级 在 校 生 中 所 有 农 村 ( 含 县 镇 ) 学 生 城 市 涉 农 专 业 学 生 和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学 生 ( 艺 术 类 相 关 表 演 专 业 学 生 除 外 ), 扩 大 到 公 办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所 有 全 日 制 正 式 学 籍 在 校 生 经 政 府 职 业 教 育 行 政 管 理 部 门 依 法 批 准 符 合 国 家 标 准 的 民 办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其 全 日 制 正 式 学 籍 一 二 年 级 学 生, 按 照 当 地 同 类 型 同 专 业 公 办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收 费 标 准 免 除 学 费 经 批 准 的 学 费 标 准 高 于 公 办 学 校 的 部 分, 学 校 可 以 按 规 定 继 续 向 学 生 收 取 283
290 落 实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免 学 费 政 策 的 责 任 在 市 县, 省 财 政 对 各 市 各 省 直 管 县 给 予 免 学 费 补 助, 补 助 标 准 分 担 比 例 与 现 行 办 法 一 致 二 组 织 实 施 ( 一 )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完 善 工 作 机 制 全 面 实 施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免 学 费 政 策, 涉 及 人 民 群 众 和 学 生 的 切 身 利 益, 各 地 要 高 度 重 视, 加 强 组 织 领 导, 明 确 责 任 分 工, 积 极 稳 妥 推 进 政 策 实 施 ( 二 ) 规 范 学 籍 管 理, 夯 实 政 策 基 础 各 级 教 育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要 进 一 步 规 范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学 生 学 籍 管 理, 完 善 学 生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加 强 对 学 校 的 监 督, 坚 决 杜 绝 双 重 学 籍 虚 假 学 籍 现 象, 保 证 学 籍 信 息 的 准 确 性, 为 政 策 的 顺 利 实 施 夯 实 基 础 ( 三 ) 落 实 经 费 责 任, 强 化 资 金 管 理 各 市 要 合 理 确 定 行 政 区 域 内 市 县 ( 市 区 ) 财 政 的 免 学 费 资 金 分 担 办 法, 努 力 加 大 对 困 难 县 ( 市 区 ) 的 转 移 支 付 力 度, 确 保 应 分 担 的 资 金 足 额 落 实 到 位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要 及 时 拨 付 资 金, 保 障 学 校 正 常 运 转, 加 强 资 金 管 理, 确 保 资 金 使 用 安 全 规 范 和 有 效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2013 年 9 月 2 日 284
291 关 于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生 均 公 用 经 费 基 本 拨 款 标 准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鲁 财 教 号 各 市 财 政 局 教 育 局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局, 各 省 财 政 直 接 管 理 县 ( 市 ) 财 政 局 教 育 局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局 : 为 贯 彻 落 实 山 东 省 中 长 期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 年 ) 和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建 设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的 意 见 ( 鲁 政 发 号 ), 提 高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经 费 保 障 水 平, 推 动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健 康 协 调 发 展, 现 就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生 均 公 用 经 费 基 本 拨 款 标 准 有 关 问 题 通 知 如 下 : 一 基 本 拨 款 标 准 按 专 业 类 别 确 定 生 均 公 用 经 费 拨 款 基 本 标 准, 具 体 如 下 : ( 一 ) 旅 游 服 务 类 ( 不 含 烹 饪 专 业 ) 财 经 商 贸 类 休 闲 保 健 类 教 育 类 司 法 服 务 类 公 共 管 理 与 服 务 类 专 业, 每 生 每 年 2800 元 ( 二 ) 农 林 牧 渔 类 资 源 环 境 类 能 源 与 新 能 源 类 土 木 水 利 类 加 工 制 造 类 电 工 电 子 类 石 油 化 工 类 轻 纺 食 品 类 交 通 运 输 类 信 息 技 术 类 专 业, 每 生 每 年 3300 元 285
292 ( 三 ) 体 育 与 健 身 类 医 药 卫 生 类 专 业, 每 生 每 年 3900 元 ( 四 ) 文 化 艺 术 类 专 业 旅 游 服 务 类 的 烹 饪 专 业, 每 生 每 年 4500 元 上 述 标 准 中 的 体 育 与 健 身 类 文 化 艺 术 类 标 准, 仅 适 用 于 独 立 设 置 的 体 育 艺 术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其 他 学 校 的 体 育 与 健 身 类 文 化 艺 术 类 专 业 执 行 3300 元 的 标 准 此 次 制 定 的 基 本 拨 款 标 准 包 含 了 对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免 学 费 补 助, 财 政 对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由 补 助 免 学 费 转 换 为 按 专 业 核 拨 公 用 经 费 各 地 原 拨 款 标 准 高 于 省 定 基 本 拨 款 标 准 的, 不 得 降 低 标 准 以 后 年 度, 省 里 将 适 时 提 高 公 用 经 费 基 本 拨 款 标 准, 建 立 公 用 经 费 正 常 增 长 机 制 二 适 用 范 围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公 用 经 费 基 本 拨 款 标 准, 适 用 于 全 省 各 级 公 办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包 括 : 普 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职 业 高 级 中 学 职 业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技 工 学 校 高 级 技 工 学 校 职 工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成 人 中 等 专 业 学 校 鼓 励 各 市 参 照 标 准 对 非 营 利 性 民 办 学 校 拨 款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公 用 经 费 根 据 学 校 有 正 式 学 籍 的 全 日 制 一 二 三 年 级 在 校 生 人 数 拨 付 286
293 三 经 费 开 支 范 围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公 用 经 费 用 于 学 校 日 常 运 转 支 出 和 校 外 实 习 实 训 支 出, 不 得 用 于 人 员 经 费 基 本 建 设 学 校 日 常 运 转 支 出 主 要 包 括 : 教 学 业 务 费 实 验 实 训 费 教 师 培 训 文 体 活 动 水 电 费 取 暖 费 办 公 费 邮 电 费 劳 务 费 交 通 差 旅 费 仪 器 设 备 及 图 书 资 料 购 置 费 校 舍 及 仪 器 设 备 的 日 常 维 修 维 护 等 校 外 实 习 实 训 支 出 主 要 包 括, 向 企 业 支 付 的 学 生 实 习 实 训 补 贴 为 学 生 购 买 的 实 习 实 训 责 任 保 险 等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的 教 师 培 训 费, 由 学 校 按 照 不 低 于 年 度 公 用 经 费 总 额 的 5% 安 排, 用 于 教 师 参 加 培 训 所 需 的 差 旅 费 伙 食 补 助 费 资 料 费 和 住 宿 费 等 四 经 费 落 实 责 任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全 免 学 费 以 后, 省 财 政 对 各 市 省 直 管 县 继 续 按 标 准 给 予 免 学 费 补 助 公 办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公 用 经 费 高 出 免 学 费 补 助 部 分, 省 属 学 校 由 省 财 政 负 责 落 实, 其 余 学 校 由 市 县 财 政 负 责 落 实 行 业 企 业 办 学 校 的 公 用 经 费, 按 原 渠 道 由 举 办 者 统 筹 落 实 上 述 公 用 经 费 基 本 拨 款 标 准, 争 取 用 两 年 时 间 落 实 到 位 国 家 中 职 示 范 校 省 规 范 化 中 职 学 校 省 级 重 点 技 工 学 校, 于 2014 年 落 实 到 位 ; 其 他 学 校 由 各 地 根 据 财 力 情 况 分 步 实 施, 争 取 于 2015 年 落 实 到 位 287
294 五 有 关 要 求 ( 一 ) 严 格 落 实 政 策 落 实 公 用 经 费 基 本 拨 款 标 准, 对 于 促 进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健 康 协 调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各 地 要 高 度 重 视, 制 订 切 实 可 行 的 实 施 方 案, 积 极 稳 妥 实 施 各 市 要 明 确 市 县 的 经 费 落 实 责 任, 加 大 对 困 难 县 ( 市 区 ) 的 转 移 支 付 力 度, 保 障 政 策 顺 利 实 施 ( 二 ) 加 强 经 费 管 理 各 级 财 政 部 门 要 督 促 有 关 部 门 学 校 完 善 经 费 管 理 办 法, 科 学 使 用 公 用 经 费, 特 别 要 落 实 好 校 外 实 习 实 训 支 出 和 教 师 培 训 支 出, 为 中 职 学 生 实 习 实 训 提 供 经 费 保 障, 全 面 提 高 教 师 队 伍 素 质 学 校 要 建 立 财 务 公 开 制 度, 定 期 公 布 公 用 经 费 支 出 情 况, 接 受 社 会 监 督 ( 三 ) 强 化 监 督 检 查 各 级 教 育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要 加 强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学 籍 管 理, 完 善 学 生 信 息 管 理 系 统, 确 保 学 籍 信 息 的 准 确 性 各 有 关 部 门 要 定 期 对 学 校 公 用 经 费 使 用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检 查, 对 虚 报 套 取 挤 占 挪 用 违 规 使 用 公 用 经 费 的, 按 照 财 政 违 法 行 为 处 罚 处 分 条 例 ( 国 务 院 令 427 号 ) 有 关 规 定 严 肃 处 理 山 东 省 财 政 厅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山 东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2013 年 10 月 9 日 288
295 第 三 部 分 文 件 解 读 及 省 教 育 厅 调 研 报 告 解 读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鲁 政 发 号 文 件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省 委 省 政 府 对 加 快 发 展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构 建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高 度 重 视 2012 年 12 月 4 日, 省 政 府 下 发 关 于 加 快 建 设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的 意 见 ( 鲁 政 发 号 ) 今 年, 省 委 省 政 府 分 别 将 建 立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研 究 确 定 为 省 委 常 委 重 大 调 研 课 题 和 省 政 府 教 育 专 项 调 研 课 题, 由 省 委 常 委 常 务 副 省 长 孙 伟 同 志 负 责, 成 立 了 由 教 育 编 制 发 改 经 信 财 政 人 社 国 税 地 税 政 府 研 究 室 负 责 同 志 组 成 的 调 研 组, 到 潍 坊 德 州 等 地 对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进 行 了 深 入 广 泛 的 调 研, 还 到 台 湾 进 行 了 专 题 考 察 交 流,20 余 次 召 开 研 究 调 度 会 议, 形 成 了 4 篇 调 研 报 告, 提 出 了 推 进 我 省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对 策 建 议 在 此 基 础 上, 省 政 府 组 织 教 育 编 制 发 改 经 信 财 政 人 社 国 税 地 税 政 府 研 究 室 9 个 部 门, 历 时 两 个 月, 研 究 制 定 了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贯 彻 落 实 鲁 政 发 号 文 件 推 进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实 施 意 见 ( 以 下 简 称 实 施 意 见 ) 实 施 意 见 有 三 大 特 289
296 点 : 一 是 不 固 守 既 有 政 策, 对 制 约 职 业 教 育 健 康 发 展 的 突 出 问 题 大 胆 突 破 突 破 难 度 大 的, 先 试 点, 取 得 经 验 再 推 广 二 是 坚 持 协 同 推 进, 提 出 了 各 项 改 革 任 务 的 路 线 图 时 间 表 责 任 主 体 及 政 策 要 点, 各 有 关 部 门 正 在 研 究 制 定 并 将 在 近 期 印 发 16 个 配 套 文 件, 以 形 成 全 方 位 支 持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和 发 展 的 政 策 体 系, 避 免 在 某 个 环 节 卡 壳 三 是 坚 持 与 群 众 路 线 教 育 实 践 活 动 紧 密 结 合, 多 方 参 与, 反 复 研 讨, 开 门 写 文 件, 征 求 了 全 省 17 市 12 县 60 多 所 不 同 类 型 学 校 及 部 分 行 业 企 业 的 意 见 9 月 17 日, 省 政 府 第 15 次 常 务 会 议 研 究 通 过 ;24 日, 以 鲁 政 办 字 号 文 件 正 式 印 发 实 施 意 见 共 7 部 分 24 条, 现 将 文 件 主 要 精 神 解 读 如 下 : 一 关 于 招 生 考 试 制 度 ( 一 ) 进 一 步 打 通 和 拓 宽 职 业 教 育 进 升 通 道 今 年 我 省 在 青 岛 潍 坊 德 州 3 市 的 8 所 中 职 学 校 全 省 11 所 高 职 学 校 和 12 所 应 用 型 本 科 学 校, 开 展 了 中 职 与 本 科 3+4 高 职 与 本 科 3+2 分 段 贯 通 培 养 招 生 试 点, 录 取 线 分 别 超 过 当 地 普 通 高 中 录 取 线 和 全 省 本 科 二 批 录 取 线, 打 破 了 职 业 教 育 向 上 不 能 贯 通 的 体 制 天 花 板, 破 解 了 长 期 以 来 低 分 才 进 职 校 的 难 题, 进 一 步 丰 富 了 人 才 培 养 类 型 致 力 于 进 一 步 给 职 校 学 生 以 技 术 技 能 学 业 晋 升 的 路 径 发 展 的 希 望 和 公 平 的 机 会, 实 施 意 见 又 提 出 了 一 系 列 措 施, 加 快 构 建 与 普 通 教 育 并 行 并 重 的 职 业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制 度, 建 立 上 下 衔 接 贯 通 的 职 业 教 育 人 才 成 长 路 径, 包 括 扩 大 3 年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与 2 年 本 科 教 育 3 年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与 4 年 本 科 教 育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试 点 院 校 范 围 和 专 业 覆 盖 面, 单 列 招 生 计 划 以 应 用 型 人 才 贯 通 培 养 为 取 向, 完 善 290
297 春 季 招 生 考 试 制 度 对 获 得 政 府 部 门 组 织 的 职 业 院 校 技 能 大 赛 国 家 级 三 等 奖 以 上 省 级 一 等 奖 的 学 生, 免 试 技 能 和 专 业 知 识, 根 据 语 文 数 学 英 语 3 科 考 试 成 绩, 单 独 划 线 择 优 录 取 建 立 职 业 院 校 优 秀 学 生 推 荐 升 学 制 度 启 动 高 职 院 校 注 册 入 学, 争 取 省 属 本 科 院 校 自 主 招 生 试 点 调 整 高 等 院 校 生 源 计 划, 从 2014 年 起 逐 年 增 加 并 单 列 春 季 高 考 本 科 招 生 计 划 等 从 此, 职 业 教 育 不 再 是 终 结 教 育, 职 校 学 生 也 将 拥 有 一 片 美 好 天 空 ( 二 ) 春 季 高 考 首 增 现 场 专 业 技 能 测 试 我 省 从 2012 年 开 始 实 行 知 识 + 技 能 春 季 高 考, 但 技 能 考 试 是 在 纸 上 考 技 能 为 切 实 增 强 学 生 的 动 手 能 力 提 升 技 能 水 平, 实 施 意 见 提 出 2014 年 春 季 高 考 进 行 专 业 技 能 实 操 考 试, 现 场 进 行 专 业 技 能 测 试, 专 业 技 能 230 分 占 总 分 的 31% 专 业 技 能 考 试 由 具 备 相 应 专 业 优 势 和 考 试 组 织 能 力 的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或 本 科 院 校 作 为 主 考 院 校, 成 绩 在 考 生 报 考 我 省 招 生 院 校 的 相 应 专 业 时 通 用 根 据 我 省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对 技 术 技 能 型 人 才 的 需 求 情 况, 以 及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现 状,2014 年 春 季 高 考 专 业 技 能 考 试 将 有 17 个 专 业 37 个 类 目 ( 三 ) 本 科 院 校 要 为 建 立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提 供 有 效 载 体 刘 延 东 副 总 理 指 出 要 鼓 励 推 动 地 方 本 科 高 校 向 职 业 教 育 转 型, 使 专 业 结 构 和 层 次 结 构 与 人 力 资 源 需 求 相 适 应, 以 增 强 学 生 就 业 创 业 能 力 和 职 业 转 换 能 力, 提 高 就 业 率 和 就 业 质 量 为 进 一 步 提 升 高 等 教 育 服 务 经 济 社 会 能 力, 实 施 意 见 提 出 加 快 本 科 院 校 分 类 建 设 积 极 支 持 省 属 本 科 院 校 整 体 向 应 用 型 本 科 教 育 转 型, 督 促 本 科 院 校 选 择 部 分 学 院 或 专 业, 对 接 产 业 需 求, 291
298 突 出 职 教 特 色, 培 养 高 端 应 用 型 人 才, 为 建 立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提 供 有 效 载 体 遴 选 200 个 本 科 专 业 点 进 行 重 点 建 设 形 成 对 口 贯 通 分 段 培 养 能 力 ( 四 ) 中 职 学 校 与 普 通 高 中 将 在 同 一 平 台 招 生 实 施 意 见 提 出 2014 年 3 月 底 前 各 设 区 市 建 立 职 普 统 一 的 高 中 阶 段 招 生 平 台, 由 教 育 招 生 考 试 机 构 负 责 高 中 阶 段 招 生 考 试 在 青 岛 潍 坊 德 州 市 开 展 中 职 学 校 与 普 通 高 中 学 分 互 认 学 籍 互 转 试 点 今 后, 初 中 毕 业 生 可 以 兼 报 普 通 高 中 和 中 职 学 校, 探 索 在 中 职 学 校 和 普 通 高 中 实 现 学 分 互 认 学 籍 互 转 二 关 于 完 善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 一 )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由 行 家 指 导 实 施 意 见 提 出 分 专 业 集 群 成 立 由 行 业 企 业 名 家 职 教 名 师 专 家 教 授 为 主 体 组 成 的 省 级 职 业 教 育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是 指 导 职 业 学 校 专 业 建 设 和 教 学 改 革 的 专 家 组 织, 组 成 人 员 既 有 全 国 行 业 著 名 专 家, 又 有 品 牌 企 业 高 级 专 门 人 才, 还 有 行 业 部 门 官 员 教 学 研 究 人 员 一 线 骨 干 教 师 成 立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发 挥 行 业 指 导 作 用, 将 有 力 保 证 顶 层 设 计 理 论 研 究 与 企 业 学 校 一 线 实 践 的 有 机 结 合, 有 力 推 动 教 产 结 合 开 放 办 学 并 提 高 教 育 决 策 与 公 共 服 务 水 平 ( 二 ) 贯 通 培 养 有 课 程 体 系 做 支 撑 根 据 招 生 考 试 制 度 改 革 和 高 校 分 类 改 革 的 客 观 需 要 及 职 业 教 育 的 内 在 要 求, 实 施 意 见 提 出 设 立 专 项 资 金, 组 织 和 支 持 试 点 院 校, 按 照 贯 通 培 养 的 要 求, 对 不 同 学 段 的 课 程 进 行 一 体 化 设 计, 建 立 一 个 个 应 用 型 本 科 高 职 中 职 相 衔 接 292
299 的 课 程 体 系, 以 能 力 增 进 为 主 线 科 学 规 划 培 养 方 案 和 课 程 体 系, 使 学 生 获 得 个 性 发 展 与 工 作 岗 位 需 要 相 一 致 的 职 业 能 力 ( 三 ) 鼓 励 职 业 学 校 突 出 特 色 差 异 化 发 展 实 施 意 见 提 出 建 立 奖 补 机 制, 推 进 中 职 学 校 专 业 分 级 认 定 和 高 职 院 校 专 业 评 鉴, 对 适 应 产 业 需 求 教 学 品 质 好 的 专 业 予 以 奖 励, 实 施 品 牌 专 业 建 设 计 划, 支 持 职 业 学 校 根 据 自 身 实 际 和 区 域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需 求, 突 出 办 学 特 色, 逐 步 解 决 办 学 大 而 全 或 小 而 全 特 色 不 鲜 明 的 问 题 ( 四 ) 更 多 学 生 毕 业 可 以 拿 双 证 着 力 提 高 学 生 的 就 业 创 业 创 新 能 力, 让 更 多 学 生 拿 到 学 历 证 书 和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实 施 意 见 提 出 全 面 推 进 职 业 教 育 教 学 标 准 行 业 技 术 规 范 职 业 资 格 标 准 有 效 对 接 鼓 励 学 生 一 专 多 能, 取 得 多 个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将 中 职 教 育 双 证 互 通 试 点 扩 大 到 所 有 合 格 学 校, 由 设 区 市 负 责 审 批 认 定 ; 推 进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与 技 师 教 育 合 作 培 养 试 点, 支 持 双 方 学 生 同 时 取 得 专 科 学 历 证 书 和 三 级 以 上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支 持 各 类 高 等 院 校 将 职 业 资 格 标 准 纳 入 教 学 计 划 作 为 支 持 措 施, 还 提 出 积 极 支 持 在 有 条 件 的 职 业 院 校 设 立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机 构 三 关 于 校 企 合 作 ( 一 ) 多 措 并 举 推 进 校 企 合 作 以 实 现 产 学 良 性 互 动 为 出 发 点, 建 立 校 企 合 作 长 效 机 制, 实 施 意 见 提 出 鼓 励 院 校 与 企 业 共 同 制 定 人 才 培 养 方 案, 共 同 建 设 专 业, 共 同 开 发 课 程, 鼓 励 冠 名 培 养 订 单 式 培 养, 将 企 业 先 进 的 生 产 服 务 标 准 转 化 为 教 学 标 准 支 持 企 业 在 学 校 建 立 工 程 技 术 研 发 服 务 中 心, 合 作 开 展 技 术 研 发 和 创 新 推 动 教 师 与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293
300 双 向 交 流 开 展 人 力 资 源 统 计 预 测 供 求 信 息 发 布 试 点 等 特 别 是 制 定 落 实 校 企 合 作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的 实 施 意 见 推 行 职 业 院 校 学 生 实 习 责 任 保 险 制 度, 将 学 生 实 习 实 训 补 贴 和 投 保 经 费 统 一 纳 入 公 用 经 费 补 助 范 围, 将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缓 解 企 业 考 虑 成 本 和 直 接 收 益 过 多 参 与 校 企 合 作 积 极 性 不 高 的 问 题 ( 二 ) 定 期 发 布 就 业 准 入 实 施 情 况 我 国 从 上 世 纪 90 年 代 开 始 推 行 就 业 准 入 制 度, 但 囿 于 诸 多 因 素, 落 实 效 果 并 不 理 想, 目 前 的 很 多 安 全 事 故 大 都 是 由 于 从 业 素 质 不 高 就 业 准 入 不 严 格 导 致, 当 务 之 急 是 严 格 就 业 准 入 制 度 实 施 意 见 提 出 由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等 部 门 依 照 法 律 法 规 对 违 反 规 定 随 意 招 录 不 具 备 从 业 或 执 业 资 格 人 员 的 用 人 单 位 给 予 处 罚 从 2014 年 起 对 重 点 行 业 每 年 发 布 就 业 准 入 实 施 情 况 报 告 四 关 于 双 师 型 队 伍 建 设 ( 一 ) 用 3 年 时 间 配 足 配 齐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实 施 意 见 提 出 制 定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职 工 编 制 标 准, 并 建 立 动 态 调 整 机 制,2014 年 3 月 底 前 完 成 核 编 工 作 2014 年 6 月 底 前 完 成 高 职 院 校 核 编 工 作, 推 动 各 地 各 有 关 部 门 从 2013 年 起 用 3 年 时 间 为 职 业 院 校 配 足 配 齐 教 师 ( 二 ) 财 政 买 单 吸 引 业 界 精 英 进 职 校 任 教 职 业 教 育 的 特 点 客 观 要 求 建 立 灵 活 多 元 的 教 师 供 给 机 制 实 施 意 见 提 出 职 业 院 校 教 职 工 编 制 总 额 的 80% 纳 入 编 制 实 名 制 管 理,20% 不 纳 入 编 制 实 名 制 管 理, 用 于 聘 用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不 纳 入 编 制 实 名 制 管 理 的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由 学 校 自 主 招 聘, 并 且 对 职 业 院 校 兼 职 教 师 参 照 副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人 员 平 均 薪 酬 水 294
301 平 确 定 财 政 经 费 拨 付 标 准, 支 持 学 校 引 进 富 有 实 践 经 验 的 优 秀 专 业 人 才 作 为 兼 职 教 师, 参 与 教 学 实 训 研 发, 让 更 多 业 界 精 英 走 进 学 校, 使 学 校 成 为 各 类 高 层 次 应 用 型 人 才 教 授 知 识 传 承 技 能 研 发 创 新 的 聚 集 地 ( 三 ) 职 业 学 校 有 了 招 聘 教 师 自 主 权 传 统 的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招 聘, 几 乎 完 全 参 照 招 考 公 务 员 的 方 式 和 内 容, 学 校 参 与 度 很 小, 客 观 上 导 致 考 进 来 的 学 校 不 需 要 学 校 需 要 的 进 不 来, 教 师 专 业 执 教 能 力 薄 弱, 严 重 影 响 办 学 质 量 为 此, 实 施 意 见 提 出 改 革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招 聘 制 度, 扩 大 学 校 用 人 自 主 权 在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教 育 以 及 其 他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的 指 导 监 督 下, 由 学 校 遵 照 有 关 规 定 面 向 社 会 公 开 自 主 招 聘 纳 入 编 制 实 名 制 管 理 的 教 师 制 定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准 入 制 度 实 施 办 法 专 业 教 师 招 聘 要 以 测 试 专 业 技 能 和 执 教 能 力 为 主, 将 专 业 工 作 经 历 和 职 业 资 格 作 为 基 本 条 件, 全 面 落 实 学 校 的 招 聘 主 体 地 位 ( 四 ) 没 有 教 师 资 格 证 也 可 参 加 职 业 学 校 招 聘 为 吸 引 社 会 技 术 技 能 型 人 才 到 职 业 学 校 任 教, 实 施 意 见 提 出 允 许 教 学 急 需 但 没 有 教 师 资 格 证 的 专 业 人 才 参 加 职 业 学 校 招 聘, 合 格 的 先 作 为 兼 职 教 师 使 用, 待 取 得 教 师 资 格 证 后 再 转 为 正 式 教 师, 为 缺 乏 教 师 资 格 证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进 职 校 任 教 建 立 起 绿 色 通 道 ( 五 )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职 称 评 审 重 在 教 学 实 绩 和 专 业 技 能 作 为 重 要 导 向, 建 立 激 励 机 制, 实 施 意 见 提 出 出 台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高 等 职 业 学 校 教 师 职 称 评 价 办 法, 将 教 学 实 绩 技 能 水 平 技 术 研 发 成 果 等 作 为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评 聘 的 重 要 依 据 鼓 励 教 师 取 得 多 个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资 格 和 职 业 295
302 资 格 从 2013 年 起 对 高 职 院 校 与 本 科 院 校 教 师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实 行 分 类 评 审 等 还 提 出 2014 年 在 中 职 学 校 设 立 正 高 级 教 师 职 务, 从 此 中 职 学 校 教 师 也 完 全 有 可 能 成 为 教 授 五 关 于 职 业 教 育 经 费 保 障 ( 一 ) 将 中 职 教 育 纳 入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体 系 和 公 共 财 政 保 障 范 围 一 些 地 方 没 有 深 刻 认 识 到 职 业 教 育 属 于 公 益 性 事 业, 把 面 向 市 场 开 放 办 学 混 同 于 简 单 地 推 向 市 场 放 弃 政 府 责 任 为 此, 实 施 意 见 提 出 从 2013 年 秋 季 起 对 全 省 中 职 教 育 在 校 生 全 部 免 除 学 费, 经 费 由 省 市 县 三 级 分 担, 对 没 有 落 实 配 套 资 金 的 地 方 进 行 问 责 同 时, 综 合 考 虑 不 同 专 业 的 日 常 办 学 成 本 财 力 保 障 等 因 素, 提 出 制 定 中 职 教 育 生 均 公 用 经 费 拨 款 标 准, 将 免 学 费 补 助 转 换 为 按 专 业 补 助 公 用 经 费 的 新 机 制, 对 第 三 年 级 同 样 全 额 拨 付 公 用 经 费, 按 专 业 类 别 确 定 生 均 公 用 经 费 拨 款 基 本 标 准, 让 拨 款 更 科 学 合 理, 也 解 决 了 以 往 对 中 职 免 学 费 只 补 助 两 年 半 费 用 的 问 题 ( 二 ) 高 职 院 校 拨 款 水 平 要 达 到 或 接 近 本 科 院 校 标 准 职 业 教 育 实 践 教 学 多 耗 材 多, 按 照 联 合 国 教 科 文 组 织 测 算, 办 学 成 本 是 普 通 教 育 的 3 倍 左 右 为 此, 结 合 当 前 实 际, 实 施 意 见 提 出 研 究 制 定 高 职 院 校 技 师 学 院 生 均 预 算 内 经 费 拨 款 标 准,2015 年 全 部 落 实 到 位 对 提 前 落 实 到 位 的, 省 财 政 给 予 奖 励 其 中, 作 为 试 验 区, 青 岛 潍 坊 市 2013 年 达 到 辖 区 内 本 科 院 校 标 准, 德 州 市 2015 年 达 到 辖 区 内 本 科 院 校 标 准 ( 三 ) 每 县 建 设 一 所 规 范 化 学 校 为 夯 实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基 础, 实 施 意 见 提 出 加 大 省 本 级 专 项 资 金 支 持 力 度, 实 施 省 级 规 范 化 中 职 学 校 建 296
303 设 工 程, 支 持 以 市 为 主 统 筹 整 合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资 源, 十 二 五 末 原 则 上 每 县 建 成 1 所 与 市 域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相 适 应 的 省 级 规 范 化 中 职 学 校, 还 提 出 启 动 省 级 示 范 校 优 质 特 色 校 建 设 工 程,2020 年 全 省 建 成 300 所 规 范 化 学 校 和 100 所 示 范 校 优 质 特 色 校, 全 面 提 升 中 职 教 育 发 展 水 平 六 关 于 职 业 教 育 多 元 化 办 学 和 教 育 家 办 学 ( 一 ) 多 项 优 惠 政 策 给 力 民 办 职 业 教 育 着 眼 于 营 造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与 公 办 学 校 平 等 的 发 展 环 境, 探 索 职 业 教 育 多 元 化 办 学 模 式, 鼓 励 各 种 社 会 力 量 投 资 兴 办 职 业 教 育, 实 施 意 见 提 出 从 2014 年 起, 通 过 采 取 财 政 奖 补 选 派 公 办 教 师 支 教 政 府 购 买 服 务 等 方 式 支 持 民 办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研 究 制 定 民 办 职 业 教 育 实 行 营 利 性 非 营 利 性 分 类 管 理 办 法, 非 营 利 性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享 受 与 公 办 学 校 同 等 的 土 地 税 收 及 其 他 优 惠 政 策 ( 二 ) 试 点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与 公 办 学 校 教 师 享 受 同 等 待 遇 当 前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面 临 的 突 出 问 题 是 教 师 稳 定 性 问 题 为 此, 实 施 意 见 提 出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在 资 格 认 定 职 称 评 聘 进 修 培 训 评 先 选 优 课 题 申 请 国 际 交 流 等 方 面 与 公 办 学 校 教 师 享 受 同 等 待 遇, 特 别 是 提 出 在 青 岛 潍 坊 德 州 市 开 展 非 营 利 性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社 会 保 障 与 公 办 学 校 教 师 同 样 待 遇 试 点, 将 有 效 解 决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的 后 顾 之 忧, 让 他 们 安 心 教 书 育 人 ( 三 ) 大 力 推 进 教 育 家 办 学 职 业 教 育 是 与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联 系 最 直 接 最 紧 密 的 教 育 类 型, 要 求 校 长 不 但 要 懂 教 育 还 要 懂 经 济 为 此, 实 施 意 见 提 出 探 索 校 长 培 育 遴 选 新 机 制 按 照 教 育 家 企 业 家 的 复 合 标 297
304 准 培 养 配 备 职 业 院 校 校 长 开 展 制 定 职 业 院 校 校 长 专 业 标 准 及 实 施 试 点 七 关 于 职 业 教 育 管 理 体 制 ( 一 ) 以 市 为 主 统 筹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以 加 强 市 域 统 筹 为 切 入 点, 理 顺 职 业 教 育 管 理 体 制, 加 强 设 区 市 在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中 的 统 筹 协 调 作 用, 实 施 意 见 提 出 推 动 各 市 根 据 区 域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需 求, 科 学 编 制 并 组 织 实 施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规 划, 在 职 业 院 校 布 局 调 整 专 业 设 置 实 训 基 地 和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人 才 培 养 等 方 面, 统 筹 各 级 各 类 职 业 教 育 资 源, 与 区 域 产 业 对 接, 突 出 办 学 特 色, 实 现 差 异 化 发 展 支 持 以 市 或 县 ( 市 区 ) 为 单 位 推 进 各 类 职 业 院 校 有 机 融 合 严 控 高 职 院 校 技 师 学 院 设 置 及 职 业 院 校 升 格 及 建 立 统 一 的 职 业 教 育 信 息 平 台, 以 此 打 破 部 门 和 学 校 类 型 界 限 条 块 分 割 的 藩 篱, 整 合 区 域 内 各 类 职 业 教 育 资 源, 向 具 有 竞 争 优 势 和 办 学 活 力 的 学 校 积 聚 ( 二 ) 每 市 建 设 1-2 个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为 强 化 资 源 共 享 提 高 实 训 水 平, 避 免 重 复 建 设 和 浪 费, 集 中 精 力 办 大 事, 实 施 意 见 提 出 推 动 设 区 市 根 据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实 际, 按 照 多 元 化 投 入 市 场 化 运 作 企 业 化 管 理 的 方 式, 用 3 年 左 右 时 间 集 中 建 设 1-2 个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面 向 学 校 社 会 提 供 实 训 服 务 ( 三 ) 构 建 全 省 整 体 推 进 与 地 方 先 行 先 试 有 机 结 合 的 工 作 格 局 我 省 东 部 中 部 西 部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不 平 衡 为 确 保 实 施 政 策 的 普 遍 性 可 操 作 性, 我 省 一 方 面 以 省 为 单 位 整 体 推 进, 对 能 够 普 遍 实 施 的 政 策 措 施 加 快 298
305 在 全 省 推 进 ; 另 一 方 面, 在 中 部 已 有 省 部 共 建 潍 坊 国 家 职 业 教 育 创 新 发 展 试 验 区 东 部 已 有 青 岛 市 地 方 政 府 促 进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国 家 教 育 体 制 改 革 试 点 项 目 的 同 时, 我 省 又 将 西 部 较 为 贫 困 的 德 州 市 确 定 为 省 级 试 点, 对 暂 时 不 能 普 遍 实 施 的 政 策 措 施 在 以 上 3 市 试 点, 待 取 得 成 功 经 验 后 再 在 全 省 推 广 ( 四 ) 多 部 门 协 同 推 进 大 职 业 教 育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是 一 项 系 统 工 程 实 施 意 见 提 出 建 立 由 省 教 育 厅 牵 头, 省 编 办 省 发 展 改 革 委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省 财 政 厅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省 国 税 局 省 地 税 局 省 政 府 研 究 室 参 加 的 职 业 教 育 联 席 会 议 制 度 开 展 专 项 督 导 并 向 社 会 发 布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状 况, 全 力 推 进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发 展 299
306 加 快 我 省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重 要 性 紧 迫 性 可 行 性 建 立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研 究 重 大 课 题 调 研 组 (2013 年 6 月 3 日 ) 2012 年 12 月, 省 政 府 下 发 关 于 加 快 建 设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的 意 见 ( 鲁 政 发 [2012]49 号 ), 并 召 开 了 全 省 职 业 教 育 工 作 会 议, 明 确 提 出 到 2020 年, 基 本 形 成 体 现 终 身 教 育 理 念, 以 包 括 技 工 教 育 在 内 的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应 用 型 本 科 教 育 和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教 育 为 主 体, 相 互 衔 接 协 调 发 展 开 放 兼 容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的 战 略 任 务 这 是 省 委 省 政 府 审 时 度 势 作 出 的 重 大 战 略 决 策, 开 启 了 我 省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发 展 的 新 纪 元 调 研 中 各 方 面 一 致 认 为, 省 委 省 政 府 的 决 策 部 署 符 合 实 际 完 全 正 确, 加 快 建 设 我 省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意 义 重 大 刻 不 容 缓 切 实 可 行 一 加 快 我 省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重 大 意 义 职 业 教 育 与 其 他 各 级 各 类 教 育 相 比 的 最 大 特 性 是, 直 接 传 授 职 业 知 识 培 养 职 业 技 能 和 就 业 能 力, 因 此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发 展 与 经 济 社 会 可 持 续 发 展 与 劳 动 就 业 能 力 提 高 与 区 域 竞 争 力 增 强 的 关 系 更 加 密 切 当 前, 我 省 正 处 在 经 济 转 型 升 级 的 关 键 时 期, 深 化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加 快 建 设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培 养 高 素 质 劳 动 者 和 技 术 技 能 型 人 才 具 有 重 大 而 深 远 的 意 义 第 一, 深 化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建 立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是 推 进 四 化 同 步 300
307 发 展 的 重 要 节 点 和 有 力 支 撑 人 口 多 城 乡 差 距 大 发 展 不 平 衡 是 我 国 最 大 国 情, 也 是 我 省 最 大 的 省 情 在 这 个 基 本 国 情 省 情 基 础 上 推 动 工 业 化 信 息 化 城 镇 化 农 业 现 代 化 ( 以 下 简 称 四 化 ) 同 步 发 展, 需 要 一 批 又 一 批 高 素 质 劳 动 者 和 技 术 技 能 人 才, 而 培 养 的 主 渠 道 是 职 业 教 育 因 此, 四 化 同 步 发 展 的 战 略 任 务 既 给 职 业 教 育 带 来 了 难 得 发 展 机 遇, 也 赋 予 职 业 教 育 光 荣 而 艰 巨 的 使 命 四 化 同 步 发 展 的 关 键 是 不 同 劳 动 就 业 群 体 的 同 步 发 展, 推 进 四 化 的 核 心 是 推 进 人 的 四 化 现 代 实 体 经 济 和 现 代 服 务 业 的 发 展 既 创 造 就 业 岗 位, 更 需 要 一 批 又 一 批 新 型 劳 动 力 做 支 撑 ; 农 业 现 代 化 要 靠 一 代 又 一 代 新 型 农 民 去 实 现 ; 城 镇 化 的 重 点 和 难 点 是 人 的 城 镇 化, 而 不 是 将 农 民 身 份 简 单 地 变 为 市 民 人 的 城 镇 化 既 要 着 力 提 高 城 镇 新 增 就 业 人 口 的 劳 动 就 业 能 力, 更 要 下 大 气 力 解 决 进 城 务 工 农 民 ( 农 民 工 ) 的 劳 动 就 业 能 力 和 职 业 素 养, 这 也 是 农 村 劳 动 力 转 移 就 业 的 大 趋 势 和 主 渠 道 可 以 设 想, 我 省 每 年 一 二 百 万 的 新 生 劳 动 大 军, 经 过 良 好 的 职 业 教 育, 获 得 一 技 甚 至 几 技 之 长, 提 高 职 业 道 德 水 平 和 就 业 创 业 能 力, 无 论 是 进 入 城 镇 还 是 去 到 农 村, 都 将 是 四 化 同 步 发 展 的 生 力 军 和 主 力 军 如 果 再 往 远 看, 随 着 世 界 经 济 全 球 化 进 程 加 速 推 进, 以 及 我 国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的 深 入 转 变 和 经 济 结 构 的 深 刻 调 整, 我 省 原 有 一 些 竞 争 优 势 可 能 会 减 弱, 而 劳 动 力 素 质 因 素 在 竞 争 力 中 的 权 重 会 越 来 越 大 因 此, 深 化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建 立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已 经 成 为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十 八 大 提 出 的 四 化 同 步 发 展 战 略 部 署 的 重 要 节 点 和 有 力 支 撑 第 二, 深 化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建 立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是 深 化 教 育 改 革 301
308 发 展 的 重 要 环 节 和 有 效 突 破 口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我 国 教 育 发 生 了 翻 天 覆 地 变 化, 基 本 扫 除 了 青 壮 年 文 盲, 普 及 了 9 年 义 务 教 育, 像 我 们 这 样 的 省 份 高 等 教 育 还 实 现 了 大 众 化, 这 是 了 不 起 的 成 就, 是 有 目 共 睹 的 但 也 要 清 醒 地 看 到, 我 国 教 育 的 诸 多 顽 症 并 没 有 消 除, 新 的 弊 端 还 不 断 暴 露 教 育 的 许 多 方 面 与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不 相 适 应, 和 人 民 群 众 期 待 仍 有 不 小 差 距 这 些 年 来 上 上 下 下 采 取 了 许 许 多 多 措 施, 想 了 很 多 办 法, 但 还 没 有 完 全 破 题 比 如 : 中 小 学 生 学 业 负 担 普 遍 太 重, 大 学 数 量 上 去 了 但 学 校 定 位 错 位 现 象 普 遍, 一 次 高 考 定 终 身, 学 生 培 养 途 径 单 一 等 问 题 没 有 从 根 本 上 改 变 我 们 的 中 小 学 生 是 世 界 上 最 辛 苦 的 孩 子, 但 我 国 的 创 新 人 才 又 是 世 界 上 比 例 最 小 的 国 家 之 一 这 不 得 不 让 我 们 认 真 检 讨 与 反 思 当 然, 教 育 人 才 培 养 问 题 的 背 后 受 用 人 和 评 价 机 制 的 影 响 很 大, 情 况 复 杂 然 而, 单 从 教 育 体 制 或 教 育 本 身 而 言, 也 有 大 量 的 工 作 可 做, 其 中 一 个 很 重 要 的 方 面, 就 是 要 抓 紧 解 决 普 通 教 育 与 职 业 教 育 一 条 腿 长 一 条 腿 短 问 题, 尽 快 调 整 教 育 结 构 失 衡 状 况 职 业 教 育 是 面 向 人 人 面 向 社 会 的 教 育, 具 有 鲜 明 的 公 益 性 和 普 惠 性 我 们 要 进 一 步 解 放 思 想, 通 过 深 化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加 快 建 立 上 下 贯 通 左 右 衔 接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为 广 大 学 子 提 供 多 次 选 择 方 便 灵 活 个 性 化 的 学 习 机 会 和 条 件, 使 他 们 不 论 上 普 通 教 育 还 是 职 业 教 育, 都 可 以 接 受 良 好 的 教 育, 都 可 以 继 续 深 造, 就 可 以 推 动 招 生 考 试 制 度 改 革, 可 以 改 变 千 军 万 马 挤 普 通 高 考 这 个 独 木 桥 的 现 状, 可 以 减 轻 广 大 中 小 学 生 学 业 负 担, 可 以 减 少 老 百 姓 教 育 投 入 的 盲 目 性, 可 以 促 进 大 学 分 类 改 革, 可 以 增 强 教 育 育 人 的 适 应 性 与 针 对 性, 真 正 做 到 有 教 无 类 因 材 302
309 施 教, 人 人 成 才 多 样 化 成 才 总 之, 职 业 教 育 制 度 不 改 革, 素 质 教 育 难 以 奏 效, 义 务 教 育 均 衡 发 展 普 通 教 育 多 样 化 发 展 高 等 教 育 内 涵 提 高 等 都 很 难 落 到 实 处 深 化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建 立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可 以 解 决 我 国 教 育 存 在 的 诸 多 顽 症 和 弊 端, 将 成 为 深 化 教 育 改 革 发 展 的 重 要 环 节 和 有 效 突 破 口 第 三, 深 化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建 立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是 功 在 当 代 利 在 千 秋 的 伟 大 事 业 职 业 教 育 的 特 点 除 具 有 教 育 普 遍 属 性 外 还 有 劳 动 就 业 的 属 性 从 这 个 角 度 讲, 职 业 教 育 就 是 劳 动 就 业 教 育 职 业 教 育 的 本 质 是 使 人 人 依 其 个 性, 获 得 生 活 的 供 给 和 乐 趣, 实 现 个 性 所 舒, 群 需 所 济, 是 名 符 其 实 的 大 众 教 育 现 实 也 是 如 此 目 前, 我 省 职 业 院 校 尤 其 是 中 职 学 校 的 学 生 95% 左 右 来 自 农 村 尤 其 是 相 对 困 难 的 农 村 家 庭, 既 使 5% 左 右 的 来 自 城 镇 的 孩 子, 绝 大 部 分 家 庭 也 很 困 难 这 些 孩 子, 由 于 家 庭 经 济 困 难 等 原 因, 从 小 受 到 的 教 育 基 础 比 较 差, 在 心 理 上 或 多 或 少 存 在 自 卑, 有 些 还 可 能 对 社 会 有 着 这 样 或 那 样 不 正 确 的 看 法, 认 为 社 会 对 他 们 不 公 教 育 公 平 是 社 会 公 平 的 基 础, 职 教 公 平 很 好 地 体 现 了 起 点 公 平 和 机 会 公 平 深 入 去 看, 加 快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发 展, 也 是 扶 贫 开 发 最 有 效 方 法 之 一, 还 是 促 进 社 会 阶 层 流 动 最 基 础 手 段 之 一 深 化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建 立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实 行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免 学 费 等 优 惠 政 策, 不 仅 可 以 大 力 推 进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提 高 职 业 教 育 质 量 和 水 平, 让 广 大 职 业 院 校 学 生 受 到 良 好 教 育, 培 养 职 业 道 德 充 实 职 业 知 识 提 高 职 业 技 能 增 强 就 业 能 力, 更 重 要 的 是 可 以 让 来 自 城 乡 经 济 困 难 家 庭 的 孩 子, 切 身 感 受 党 的 温 暖 和 我 国 社 会 主 义 制 303
310 度 的 优 越, 打 心 眼 里 拥 护 党 拥 护 社 会 主 义 制 度 反 过 头 来, 如 果 在 这 些 孩 子 成 人 成 长 的 关 键 时 期, 得 不 到 良 好 的 教 育 甚 至 放 弃, 或 者 让 他 们 感 到 只 有 上 普 通 大 学 而 又 上 不 去 这 么 一 条 路, 那 么 他 们 自 卑 的 心 理 可 能 会 更 加 严 重, 他 们 对 社 会 的 认 同 感 也 会 下 降, 可 能 还 会 成 为 社 会 不 稳 定 的 因 素 因 此, 深 化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建 立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加 大 支 持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力 度, 还 是 一 项 政 治 投 资, 是 功 在 当 代 利 在 千 秋 的 伟 大 事 业 二 加 快 我 省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紧 迫 性 在 调 研 中 有 的 老 师 讲 : 我 们 教 孩 子 就 像 农 民 种 庄 稼, 种 不 好 庄 稼 耽 误 的 是 一 季, 教 不 好 孩 子 耽 误 的 是 一 辈 子 这 是 我 们 强 调 加 快 我 省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紧 迫 性 的 生 动 写 照 我 省 职 业 教 育 具 有 院 校 数 量 多 专 业 门 类 比 较 全 发 展 不 平 衡 的 特 点, 尤 其 是 普 遍 存 在 专 业 设 置 课 程 体 系 教 育 方 式 培 养 模 式 与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和 学 生 成 长 需 要 不 相 适 应 的 问 题, 普 遍 存 在 教 师 队 伍 特 别 是 双 师 型 教 师 队 伍 严 重 不 足 教 育 教 学 缺 乏 特 色 的 问 题, 普 遍 存 在 校 企 合 作 不 紧 密 实 验 实 训 设 施 陈 旧 老 化 严 重 落 后 于 企 业 实 际 装 备 水 平 的 问 题, 普 遍 存 在 职 业 院 校 生 源 不 足 竞 相 高 价 拼 抢 生 源 的 问 题 更 为 突 出 的 是, 职 业 教 育 没 能 有 机 地 融 入 整 个 教 育 体 系 中, 往 上 不 能 贯 通, 存 在 天 花 板, 左 右 不 能 衔 接, 存 在 隔 离 墙, 再 加 上 教 育 部 门 管 理 的 职 业 院 校 很 难 取 得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人 社 部 门 管 理 的 技 工 ( 师 ) 院 校 很 难 纳 入 中 高 考 招 生 平 台, 也 难 以 取 得 学 历 证 书, 双 证 不 能 互 通 这 些 问 题 严 重 影 响 了 职 业 教 育 吸 引 力 竞 争 力, 严 重 制 约 了 职 业 教 育 健 康 发 展, 严 重 影 响 了 职 业 教 育 学 生 正 常 成 长, 已 经 到 了 非 解 决 不 可 的 程 度 更 为 严 重 的 304
311 是, 这 些 问 题 不 仅 仅 在 我 省 普 遍 存 在, 而 且 在 全 国 普 遍 存 在 而 要 从 根 本 上 解 决 这 些 突 出 问 题, 又 不 可 能 一 蹴 而 就, 需 要 有 个 过 程 这 也 是 与 教 育 工 作 本 身 的 特 点 有 关 无 论 是 课 程 体 系 改 革 完 善 还 是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无 论 是 考 试 招 生 制 度 改 革 还 是 基 础 能 力 提 高, 每 一 项 工 作 推 进 起 来 都 有 一 个 过 程, 要 收 到 效 果 更 需 要 时 间 所 以, 在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发 展 问 题 上 看 准 的 事 情, 必 须 以 时 不 我 待 的 精 神 抓 紧 推 动, 否 则 一 耽 误 就 是 一 届 甚 至 几 届 的 孩 子, 从 孩 子 个 体 而 言 就 是 他 ( 她 ) 的 一 辈 子 据 了 解, 一 些 省 份 已 在 打 通 天 花 板 等 方 面 开 展 了 大 胆 实 践 如 江 苏 浙 江 福 建 等 省 已 启 动 了 3+4 中 职 本 科 贯 通 培 养 和 3+2 高 职 本 科 贯 通 培 养 试 点, 天 津 江 苏 福 建 广 东 辽 宁 等 省 市 已 先 后 启 动 高 职 院 校 试 办 应 用 型 本 科 项 目, 上 海 市 已 将 技 工 院 校 全 部 划 转 到 教 育 部 门 统 一 管 理, 而 我 省 在 这 些 方 面 尚 未 取 得 实 质 性 进 展, 相 关 工 作 更 显 紧 迫 如 果 我 们 不 解 放 思 想, 不 加 紧 工 作, 将 在 职 业 教 育 甚 至 整 个 教 育 竞 争 发 展 中 由 优 势 变 为 劣 势, 更 谈 不 上 筑 就 职 业 教 育 质 量 高 地 和 职 业 教 育 资 源 富 地 的 概 念 当 前, 我 省 正 处 在 实 现 由 大 到 强 战 略 性 转 变 的 关 键 时 期 职 业 教 育 现 状 既 存 在 不 能 适 应 现 有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需 要 的 问 题, 更 存 在 不 能 适 应 由 大 到 强 战 略 性 转 变 需 要 的 问 题 同 时 还 要 看 到, 随 着 经 济 全 球 化 进 程 和 我 国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转 变 经 济 结 构 调 整 步 伐 加 快, 市 场 竞 争 会 更 加 激 烈 在 激 烈 的 市 场 竞 争 中, 我 省 原 有 或 现 有 的 一 些 优 势 的 权 重 将 会 下 降, 而 劳 动 力 素 质 的 权 重 必 然 要 上 升 这 也 迫 使 我 们 要 加 快 深 化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建 立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305
312 三 加 快 我 省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可 行 性 在 清 醒 认 识 我 省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发 展 面 临 上 述 紧 迫 形 势 的 同 时, 也 要 充 分 看 到 我 省 深 化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加 快 建 立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的 有 利 条 件 从 职 业 教 育 本 身 来 看 至 少 有 三 个 方 面 有 利 条 件 : 一 是 职 业 教 育 投 入 在 不 断 加 大, 基 础 能 力 建 设 得 到 加 强, 职 业 院 校 数 量 比 较 多, 总 体 硬 件 条 件 也 不 错, 分 布 比 较 合 理, 基 本 具 备 大 规 模 培 养 高 素 质 劳 动 者 和 技 术 技 能 型 人 才 的 能 力 全 省 现 有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 含 技 工 学 校 )789 所 在 校 生 154 万 人, 高 职 高 专 75 所 在 校 生 76 万 人 其 中 有 186 所 中 职 学 校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学 校,65 所 中 职 学 校 进 入 国 家 示 范 学 校 创 建 行 列,13 所 高 职 院 校 成 为 国 家 示 范 性 院 校, 数 量 均 居 全 国 首 位 在 我 省 52 所 本 科 学 校 和 12 所 独 立 学 院 中 也 是 应 用 型 本 科 学 校 占 绝 大 多 数 ; 研 究 生 教 育 培 养 机 构 的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教 育 比 重 正 在 不 断 增 大 高 等 院 校 分 类 办 学 也 进 一 步 为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创 造 了 条 件 二 是 职 业 教 育 和 教 学 改 革 的 许 多 工 作 已 经 起 步,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逐 步 深 化, 有 的 工 作 走 在 了 全 国 前 列, 为 深 化 改 革 打 下 了 良 好 基 础 去 年 我 省 在 全 国 率 先 实 行 知 识 + 技 能 的 春 季 高 考, 职 业 学 校 在 校 生 参 加 技 能 大 赛 获 奖 选 手 免 试 升 学, 高 职 院 校 单 独 招 生 试 点 今 年 扩 大 到 了 26 所, 并 注 重 推 进 中 高 职 衔 接, 建 立 了 五 年 制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制 度, 保 证 每 年 都 有 一 定 比 例 的 中 职 高 职 学 生 有 机 会 升 入 高 职 和 本 科 院 校, 今 年 特 别 将 中 职 升 本 科 计 划 翻 了 一 番 我 们 还 从 提 高 课 程 和 专 业 设 置 的 针 对 性 有 效 性 出 发, 开 发 新 型 模 块 化 课 程 体 系 从 去 年 开 始, 已 开 发 了 56 个 中 职 学 校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方 案, 成 为 全 国 少 数 几 个 率 先 开 发 教 学 标 准 的 省 份 之 一, 数 量 306
313 居 全 国 首 位 三 是 潍 坊 市 在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发 展 方 面 走 在 全 省 和 全 国 前 列 去 年 教 育 部 与 我 省 政 府 签 署 了 共 建 潍 坊 国 家 职 业 教 育 创 新 发 展 试 验 区 协 议 这 是 国 家 确 定 的 第 一 个 以 职 业 教 育 创 新 发 展 为 主 题 的 省 部 共 建 的 试 验 区, 通 过 先 行 先 试, 积 累 经 验, 为 我 省 探 索 建 立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新 途 径 新 方 法 新 政 策 提 供 了 便 利 条 件 从 我 省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特 点 来 分 析, 发 展 职 业 教 育 也 有 三 个 方 面 有 利 条 件 : 一 是 我 省 是 工 业 大 省, 工 业 增 加 值 居 全 国 首 位, 产 业 门 类 齐 全, 实 体 经 济 众 多, 目 前 正 在 向 产 业 链 两 头 延 伸 二 是 我 省 是 农 业 大 省, 农 业 基 础 雄 厚, 农 林 牧 副 渔 全 面 发 展, 规 模 化 经 营 标 准 化 生 产 产 业 化 运 作 已 成 为 农 业 发 展 必 然 趋 势 三 是 目 前 我 省 服 务 业 发 展 相 对 滞 后, 但 也 说 明 发 展 潜 力 巨 大 无 论 是 生 产 性 还 是 生 活 性 服 务 业, 无 论 是 传 统 服 务 业 还 是 现 代 服 务 业, 我 省 都 处 在 加 速 发 展 的 新 时 期 所 有 这 些 都 会 创 造 出 新 型 就 业 岗 位, 需 要 一 批 又 一 批 新 型 技 术 技 能 型 劳 动 者, 这 给 我 省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带 来 了 新 的 机 遇, 创 造 了 有 利 条 件 更 为 重 要 的 是, 我 省 各 级 党 委 政 府 从 来 没 有 像 今 天 这 样 重 视 和 加 强 职 业 教 育 省 委 将 建 立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作 为 今 年 省 委 常 委 重 大 调 研 课 题, 有 力 地 推 动 了 全 省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发 展 工 作 省 政 府 在 去 年 出 台 意 见 召 开 专 题 工 作 会 议 基 础 上, 今 年 将 研 究 制 定 细 化 的 政 策 文 件 及 其 配 套 措 施 大 家 相 信 在 省 委 省 政 府 的 正 确 领 导 下, 在 各 级 各 有 关 部 门 的 共 同 努 力 下, 一 定 能 够 开 创 我 省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新 局 面 307
314 加 快 我 省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面 临 的 突 出 问 题 和 体 制 障 碍 建 立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研 究 重 大 课 题 调 研 组 (2013 年 6 月 12 日 ) 近 年 来, 在 省 委 省 政 府 正 确 领 导 下, 经 过 各 方 面 共 同 努 力, 我 省 职 业 教 育 取 得 了 长 足 发 展 全 省 现 有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 含 技 工 学 校 )789 所 在 校 生 154 万 人, 高 职 高 专 75 所 在 校 生 76 万 人 其 中,186 所 中 职 学 校 为 国 家 级 重 点 学 校,65 所 中 职 学 校 进 入 国 家 示 范 学 校 创 建 行 列,13 所 高 职 院 校 成 为 国 家 示 范 性 院 校, 数 量 均 居 全 国 首 位 去 年 我 省 在 全 国 率 先 实 行 知 识 + 技 能 的 春 季 高 考, 今 年 高 职 院 校 单 独 招 生 试 点 扩 大 到 26 所, 已 开 发 56 个 中 职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方 案, 数 量 也 居 全 国 首 位 鉴 于 潍 坊 市 在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发 展 方 面 走 在 全 省 和 全 国 前 列, 去 年 教 育 部 与 我 省 签 署 协 议, 确 定 为 全 国 第 一 个 以 职 业 教 育 创 新 发 展 为 主 题 的 省 部 共 建 试 验 区 所 有 这 些 都 为 我 省 深 化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加 快 建 立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打 下 了 良 好 基 础, 创 造 了 有 利 条 件 同 时, 也 要 清 醒 地 看 到, 职 业 教 育 仍 然 是 我 国 也 是 我 省 教 育 的 薄 弱 环 节 除 了 来 自 社 会 各 方 面 认 为 职 业 教 育 低 人 一 等 落 后 观 念, 以 及 用 人 和 评 价 机 制 等 深 层 次 矛 盾 和 问 题 外, 当 前 影 响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的 突 出 问 题 和 制 约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的 体 制 障 碍 主 要 表 现 在 以 下 三 个 方 面 一 职 业 教 育 培 养 体 系 与 学 习 路 径 缺 乏 系 统 设 计, 往 上 不 能 贯 通 存 在 天 花 板, 左 右 不 能 衔 接 存 在 隔 离 墙, 双 证 不 能 互 通 存 在 玻 璃 门, 严 308
315 重 制 约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发 展 一 是, 中 职 与 高 职, 中 职 高 职 与 本 科 等 不 同 教 育 层 次 之 间 没 有 贯 通, 存 在 体 制 上 的 天 花 板 我 国 职 业 教 育 仅 局 限 在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 高 中 )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 大 专 ) 两 个 层 次, 没 有 真 正 意 义 的 本 科 以 上 职 业 教 育 这 些 年, 本 科 院 校 数 量 上 去 了, 但 分 类 改 革 严 重 滞 后, 不 少 大 学 不 愿 意 定 位 为 应 用 型 大 学, 不 切 实 际 地 硬 办 研 究 型 和 综 合 型 大 学, 不 上 不 下, 这 也 是 造 成 大 学 生 就 业 难 的 一 大 客 观 原 因 再 加 上 中 职 与 高 职 在 培 养 定 位 课 程 体 系 等 方 面 雷 同 现 象 普 遍, 往 往 高 职 教 育 成 为 中 职 教 育 扩 展 版 ( 或 者 说 中 职 教 育 是 高 职 教 育 缩 小 版 ), 难 以 实 现 培 养 层 次 的 提 升 许 多 本 科 院 校 没 有 按 照 对 口 长 线 培 养 理 念 专 门 针 对 职 校 升 学 学 生 设 计 人 才 培 养 体 系, 课 程 不 衔 接 这 在 客 观 上 导 致 许 多 有 资 格 有 愿 望 有 能 力 继 续 深 造 的 职 校 学 生 及 家 长 普 遍 认 为 上 了 职 业 院 校 就 定 了 终 身, 意 味 着 没 有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也 带 来 职 业 院 校 吸 引 力 不 强 学 生 学 习 积 极 性 不 高 及 管 理 困 难 等 问 题 再 往 深 里 看, 现 行 招 生 考 试 制 度 改 革 相 对 滞 后, 春 季 高 考 专 业 控 制 严 格, 招 生 名 额 少, 职 业 技 能 竞 赛 优 秀 选 手 注 册 升 学 制 度 还 不 完 善, 高 技 能 人 才 直 接 推 荐 进 入 高 职 院 校 和 本 科 院 校 深 造 的 机 会 极 少 这 两 年, 我 省 经 过 改 革 创 新, 去 年 也 只 有 5% 的 高 职 生 通 过 专 升 本 0.5% 的 中 职 生 通 过 春 季 高 考 升 入 本 科 深 造 二 是,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与 普 通 高 中 教 育 之 间 相 互 分 割, 建 立 相 互 衔 接 的 体 制 障 碍 非 常 突 出 现 在 普 通 高 中 与 中 职 学 校 在 教 学 计 划 教 学 大 纲 课 程 设 计 评 价 手 段 等 方 面, 分 别 执 行 不 同 的 国 家 标 准, 培 养 方 向 不 同, 309
316 一 个 是 学 术 型, 一 个 是 技 术 技 能 型 为 支 持 学 生 在 不 同 的 学 习 体 系 中 有 条 件 转 换, 应 该 建 立 学 分 互 认 学 历 互 通 学 籍 互 转 机 制 但 要 做 到 这 一 点 非 常 难 因 此, 客 观 上 学 生 一 旦 选 择 了 职 业 教 育, 普 通 教 育 的 大 门 就 基 本 向 他 关 闭 了 现 行 这 样 的 教 育 体 系 影 响 了 青 少 年 的 多 元 选 择 和 全 面 发 展 然 而, 这 些 问 题 在 一 些 国 家 和 地 区 已 经 解 决 得 比 较 好 在 德 国 和 我 国 台 湾 地 区, 不 论 是 学 术 教 育, 还 是 技 术 技 能 教 育, 在 学 制 设 计 上 都 有 继 续 深 造 的 畅 通 渠 道, 两 边 的 学 生 各 有 所 长, 不 是 你 优 我 劣, 而 且 有 学 分 互 认 系 统, 可 以 互 转 德 国 在 基 础 教 育 结 束 后 的 每 个 阶 段, 学 生 都 能 从 普 通 学 校 转 入 职 业 院 校 ; 接 受 职 业 培 训 的 学 生, 也 可 以 在 经 过 文 化 课 补 习 后 进 入 高 等 院 校 学 习 台 湾 技 职 教 育 蕴 含 了 中 等 专 科 本 科 硕 士 与 博 士 等 层 次, 并 与 学 术 教 育 横 向 沟 通 平 等 并 行 三 是, 中 职 高 职 院 校 学 生 难 以 取 得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技 工 技 师 院 校 学 生 更 难 取 得 学 历 证 书, 双 证 互 通 规 模 小, 障 碍 多 近 年 来 虽 然 采 取 了 许 多 措 施, 积 极 推 进 双 证 互 通 试 点, 推 进 各 类 中 职 学 校 ( 包 括 技 工 学 校 ) 纳 入 统 一 中 考 招 生 平 台, 但 试 点 规 模 还 很 小 高 级 技 校 技 师 学 院 无 法 纳 入 高 考 招 生 平 台, 与 高 职 院 校 合 作 培 养 的 试 点 也 刚 刚 开 始 大 部 分 高 职 学 生 拿 不 到 三 级 以 上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大 部 分 技 师 学 院 学 生 拿 不 到 大 专 学 历 证 书 等 等 主 要 原 因 是, 在 国 家 层 面, 教 学 标 准 体 系 与 职 业 资 格 标 准 体 系 没 有 建 立 相 应 的 衔 接 机 制, 缺 乏 顶 层 设 计 教 育 部 门 管 理 的 职 业 院 校 和 人 社 部 门 管 理 的 技 工 院 校, 在 教 学 计 划 教 学 大 纲 和 评 价 手 段 等 方 面 分 别 执 行 不 同 的 标 准, 两 者 缺 乏 有 效 沟 通 高 级 技 校 技 师 学 院 办 学 定 位 不 够 清 晰, 310
317 在 学 校 教 育 和 培 训 机 构 学 历 教 育 与 职 业 培 训 之 间 左 右 摇 摆, 未 能 纳 入 国 家 学 制 系 统 中 二 职 业 教 育 基 础 条 件 薄 弱, 与 经 济 发 展 和 学 生 成 长 需 要 不 相 适 应 一 是, 职 业 院 校 专 业 设 置 课 程 体 系 培 养 模 式 与 产 业 需 求 不 适 应 一 些 职 业 院 校 不 了 解 产 业 需 求, 有 关 部 门 和 行 业 也 没 提 供 相 应 服 务 和 支 持, 盲 目 设 置 专 业 现 象 比 较 突 出 有 的 职 业 院 校 有 什 么 老 师 就 设 什 么 专 业, 有 的 更 愿 意 开 设 投 入 少 成 本 低 的 专 业 还 有 不 少 职 业 院 校 专 业 设 置 雷 同, 明 显 供 大 于 求, 而 市 场 ( 企 业 ) 急 需 的 专 业 不 是 开 设 不 足 就 是 没 能 力 开 设 一 些 职 业 院 校 的 人 才 培 养 定 位 虚 高, 专 业 教 学 标 准 和 指 导 方 案 制 定 与 落 实 亟 需 加 强 一 些 职 业 院 校 固 守 学 科 教 育 体 系, 技 术 技 能 训 练 的 职 业 特 色 不 突 出, 其 课 程 体 系 与 行 业 技 术 规 范 职 业 资 格 标 准 不 衔 接, 课 程 内 容 陈 旧 落 后, 跟 不 上 产 业 调 整 升 级 和 技 术 创 新 步 伐 一 些 职 业 院 校 闭 门 办 学, 行 业 企 业 参 与 度 不 高, 培 养 出 来 学 生 的 技 能 与 用 工 实 际 需 求 差 距 较 大 此 外, 职 业 教 育 科 研 机 构 力 量 薄 弱 也 是 制 约 和 影 响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发 展 的 重 要 因 素 目 前, 我 省 甚 至 全 国 还 没 有 专 门 的 职 业 教 育 研 究 院, 从 事 职 业 教 育 科 研 的 机 构 少, 科 研 人 员 不 足, 对 职 业 教 育 缺 少 系 统 研 究 二 是,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数 量 不 足 结 构 不 合 理 质 量 不 高 等 问 题 并 存 数 量 上, 十 多 年 来 没 有 对 职 业 院 校 进 行 核 编, 很 多 高 职 院 校 仍 执 行 升 格 前 中 职 学 校 的 教 职 工 编 制 标 准, 教 师 数 量 难 以 满 足 正 常 教 学 需 求 目 前, 我 省 中 职 学 校 师 生 比 为 1:22, 低 于 普 通 高 中 的 1:12.5, 达 不 到 1999 年 中 职 学 校 教 职 工 编 制 标 准 的 一 半 德 州 二 职 专 17 年 没 进 过 专 业 教 师,40 岁 311
318 以 下 的 几 乎 没 有, 老 龄 化 现 象 严 重 结 构 上, 普 遍 缺 乏 专 业 教 师 相 当 一 部 分 职 业 院 校 的 专 业 教 师 由 文 化 课 教 师 转 行 而 来, 学 英 语 的 教 开 车 床, 学 美 术 的 教 修 汽 车 寿 光 工 贸 职 业 中 专 66 名 专 业 教 师 中,17 人 是 文 化 课 老 师 转 任 的,19 人 所 学 专 业 与 所 教 专 业 不 相 符 质 量 上, 双 师 型 教 师 比 例 不 高, 全 省 中 职 学 校 双 师 型 教 师 占 专 业 教 师 比 例 仅 有 46% 职 业 教 育 不 同 于 普 通 教 育, 对 教 师 有 专 门 要 求, 不 仅 要 讲 师 德 有 学 识, 还 要 具 备 精 湛 的 专 业 技 能, 这 就 需 要 吸 引 具 有 丰 富 实 践 经 验 和 专 业 能 力 的 工 程 师 会 计 师 技 师 等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从 教, 并 在 职 业 院 校 建 立 正 确 的 用 人 导 向, 鼓 励 教 师 提 高 专 业 实 践 能 力 目 前,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引 进 由 编 制 部 门 下 达 指 标, 人 社 部 门 组 织 招 录, 教 育 部 门 不 参 与, 学 校 更 缺 乏 用 人 自 主 权, 想 要 的 进 不 来, 进 来 的 顶 不 上 招 录 时, 基 本 采 用 考 选 公 务 员 的 办 法 和 普 通 中 小 学 教 师 标 准, 过 分 强 调 学 历 教 师 资 格 证 等, 对 实 践 教 学 能 力 和 专 业 技 能 重 视 不 够, 真 正 符 合 办 学 实 际 需 要 的 能 工 巧 匠 很 难 进 入 学 校, 有 的 即 便 从 企 业 调 入 后, 按 现 行 人 事 制 度 仍 然 是 工 人 身 份, 待 遇 很 低, 也 很 难 留 住 调 研 发 现, 教 师 薪 酬 与 行 业 企 业 差 距 大, 骨 干 教 师 流 失 严 重 从 事 实 践 教 学 的 教 师 待 遇 与 其 岗 位 性 质 不 相 称 目 前 教 师 职 称 评 聘 政 策 也 不 符 合 职 教 特 点, 基 本 是 套 用 普 通 学 校 教 师 职 称 评 聘 办 法, 更 多 注 重 论 文 和 科 研 成 果 高 职 院 校 正 高 职 位 数 量 少, 中 职 教 师 不 能 评 正 高 职 称 造 成 这 些 问 题 的 根 本 原 因 是 现 行 人 事 制 度 分 配 制 度 和 职 称 评 聘 政 策 与 发 展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的 要 求 不 相 适 应, 应 当 尽 快 改 革 三 是, 校 企 合 作 不 紧 密 层 次 低, 缺 乏 制 度 保 障 一 方 面, 企 业 参 与 312
319 积 极 性 不 高, 对 员 工 队 伍 建 设 缺 乏 系 统 性 安 排, 更 缺 少 与 职 业 院 校 的 战 略 性 合 作, 往 往 是 临 时 抱 佛 脚, 校 企 合 作 多 数 是 短 期 的 不 规 范 的 低 层 次 的, 合 作 形 式 和 内 容 比 较 单 一 考 虑 到 成 本 安 全 等 因 素, 企 业 接 受 职 业 院 校 学 生 实 习 实 训 的 积 极 性 也 不 高 再 加 上 校 企 合 作 优 惠 政 策 不 多 又 落 实 不 到 位, 也 影 响 了 校 企 合 作 另 一 方 面, 从 职 业 教 育 自 身 看, 用 昨 天 的 设 备 培 养 今 天 的 人 为 明 天 服 务 的 现 象 比 较 普 遍, 职 业 院 校 专 业 建 设 培 养 模 式 等 与 企 业 衔 接 不 够, 实 训 基 地 低 水 平 重 复, 实 训 设 施 陈 旧 老 化, 人 才 培 养 水 平 能 力 与 企 业 要 求 差 距 较 大 据 省 人 社 厅 对 1463 家 用 人 单 位 的 调 查, 有 44.3% 的 单 位 认 为, 职 业 院 校 应 届 毕 业 生 的 职 业 素 质 和 专 业 技 能 不 能 满 足 工 作 需 要 造 成 这 一 问 题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行 业 企 业 学 校 在 校 企 合 作 中 的 权 利 义 务 缺 少 法 律 制 度 设 计 与 规 定, 就 业 准 入 制 度 不 健 全 门 槛 过 低 覆 盖 面 过 小 且 执 行 不 严 劳 动 监 察 不 力 国 家 发 布 的 1800 多 个 职 业 ( 工 种 ) 中, 目 前 仅 有 90 个 实 行 就 业 准 入 四 是, 职 业 院 校 生 源 不 足 与 质 量 不 高 并 存 职 业 院 校 普 遍 存 在 招 生 难 问 题, 一 些 地 方 普 通 高 中 与 中 职 在 校 生 比 高 达 8:2, 与 国 家 提 出 的 普 职 比 例 大 体 相 当 的 标 准 相 去 甚 远 不 少 地 方 恶 性 竞 争, 中 职 学 校 高 价 拼 抢 生 源 现 象 比 较 突 出, 为 拼 抢 一 名 学 生 一 般 花 费 500 元, 有 的 高 达 2000 元 再 加 上 对 普 通 高 中 规 模 调 控 不 到 位, 普 通 高 中 大 班 现 象 普 遍, 有 的 班 多 达 90 人, 进 一 步 加 剧 了 职 业 院 校 办 学 困 难 齐 河 县 职 业 中 专 每 年 招 生 1600 人, 其 中 约 400 人 是 没 有 参 加 中 考 的 学 生 和 非 初 三 毕 业 生 ; 参 加 中 考 的 1200 人 中, 达 到 400 分 以 上 的 不 到 20%, 许 多 只 有 200 分 左 右 ( 中 考 满 分 313
320 为 700 分 ) 去 年, 我 省 高 职 录 取 线 已 降 到 180 分, 平 均 每 门 考 三 四 十 分 就 可 以 上 高 职 院 校 低 分 录 取 的 学 生 学 习 吃 力, 最 后 又 不 得 不 降 低 培 养 标 准 准 予 毕 业, 形 成 了 宽 进 宽 出 的 恶 性 循 环 三 体 制 机 制 尚 未 理 顺, 保 障 支 撑 能 力 不 足 一 是, 管 理 体 制 方 面, 存 在 多 头 管 理 条 块 分 割 现 象 职 业 教 育 管 理 主 体 涉 及 多 个 部 门, 教 育 部 门 履 行 统 筹 管 理 职 能, 人 社 部 门 管 理 着 技 工 教 育, 经 信 部 门 负 责 职 工 培 训, 职 能 交 叉 责 任 不 清 管 理 层 级 上 有 省 属 市 属 县 属, 区 域 统 筹 存 在 诸 多 障 碍 实 训 基 地 建 设 缺 乏 统 筹 规 划, 绝 大 部 分 地 区 没 有 建 立 集 教 育 教 学 职 工 培 训 技 能 鉴 定 技 术 开 发 服 务 于 一 体 的 公 共 实 训 基 地, 在 课 程 教 师 设 备 等 方 面 没 有 形 成 资 源 共 享 机 制 调 研 中 还 发 现, 有 的 学 校 存 在 学 生 注 册 双 学 籍 吃 空 饷 教 学 管 理 不 严 等 问 题 二 是, 办 学 机 制 方 面, 自 主 办 学 多 元 办 学 格 局 尚 未 形 成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需 要 教 育 家 办 学, 需 要 支 持 教 育 家 办 学 的 环 境 和 条 件, 需 要 建 立 现 代 学 校 制 度 目 前, 多 数 职 业 院 校 行 政 化 色 彩 浓 厚, 很 多 院 校 成 了 安 置 干 部 的 地 方, 学 校 缺 乏 必 要 的 人 事 财 务 等 办 学 自 主 权, 不 能 自 主 聘 用 和 解 雇 教 师 确 定 教 师 薪 酬 有 的 职 业 院 校 负 责 人 不 熟 悉 教 育, 不 懂 专 业, 不 会 办 学, 影 响 了 职 业 教 育 的 质 量 与 发 展 不 同 主 体 参 与 职 业 教 育 办 学 的 责 任 权 利 不 够 清 晰, 社 会 各 方 兴 办 职 业 教 育 支 持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的 激 励 机 制 也 未 形 成 近 年 来 我 省 虽 然 涌 现 了 英 才 学 院 协 和 学 院 蓝 翔 高 级 技 校 德 州 交 通 中 专 等 一 批 在 全 国 有 影 响 力 的 职 教 品 牌, 但 总 的 看, 民 办 职 314
321 业 院 校 办 学 空 间 小, 得 不 到 财 政 拨 款, 教 师 享 受 不 到 公 办 学 校 同 等 待 遇, 与 公 办 学 校 不 在 同 等 条 件 下 竞 争, 很 多 学 校 处 境 举 步 维 艰, 亟 需 探 索 职 业 教 育 公 益 性 的 多 种 实 现 形 式 和 支 持 民 办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的 新 机 制 第 三, 财 政 投 入 方 面, 保 障 机 制 不 健 全 职 业 教 育 实 践 教 学 多 耗 材 多, 办 学 成 本 是 普 通 教 育 的 3 倍 左 右 近 年 来 我 省 职 业 教 育 投 入 持 续 增 加, 办 学 条 件 得 到 改 善, 但 总 体 上 远 不 如 普 通 教 育 很 多 地 方 对 职 业 院 校 只 保 工 资, 不 安 排 公 用 经 费 和 专 项 经 费, 学 校 运 转 完 全 靠 收 费 全 省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合 格 率 仅 为 31% 规 范 化 率 不 足 10% 高 职 生 均 预 算 内 教 育 事 业 费 只 能 达 到 本 科 的 53% 据 了 解, 全 省 有 88 个 县 ( 市 区 ) 没 有 完 全 落 实 教 育 费 附 加 不 低 于 30% 和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不 低 于 20% 用 于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的 政 策, 有 51 个 县 ( 市 区 ) 落 实 比 例 达 不 到 50% 一 些 技 工 院 校 和 行 业 举 办 的 职 业 院 校 由 于 财 政 投 入 渠 道 不 同, 享 受 职 业 教 育 同 等 政 策 方 面 存 在 障 碍 另 外, 中 职 教 育 免 学 费 政 策 实 施 后, 深 受 学 生 欢 迎 按 照 国 家 新 的 免 学 费 政 策, 中 职 学 校 三 年 学 费 全 免, 但 财 政 只 补 助 两 年 半 再 加 上 实 际 执 行 中, 个 别 地 方 不 据 实 安 排 免 费 资 金, 补 助 资 金 到 位 晚, 导 致 部 分 学 校 当 年 收 入 减 少 目 前 补 助 标 准 是 生 均 1900 元 / 年, 有 的 地 方 仅 到 位 1520 元 / 年, 与 免 学 费 前 生 均 2500 元 / 年 的 收 费 标 准 差 距 较 大 这 种 办 学 经 费 的 倒 挂 现 象 使 大 部 分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运 行 更 加 艰 难 再 加 上 中 职 学 校 学 生 实 行 注 册 制, 在 校 学 生 中 途 离 校 情 况 时 有 发 生, 在 校 生 数 量 经 常 波 动 变 化, 也 影 响 了 补 助 经 费 的 核 定 315
322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面 临 的 这 些 问 题 和 障 碍, 既 与 整 个 教 育 制 度 设 计 有 关, 更 与 社 会 观 念 行 政 理 念 用 人 制 度 劳 动 分 配 制 度 等 有 关 高 等 教 育 大 众 化 之 后, 教 育 发 展 应 树 立 现 代 教 育 理 念, 对 教 育 制 度 进 行 全 面 反 思 深 入 研 究 和 系 统 设 计, 以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为 突 破 口 推 进 教 育 综 合 改 革, 真 正 做 到 有 教 无 类, 使 人 人 依 其 个 性 获 得 生 活 的 供 给 和 乐 趣, 实 现 全 面 发 展 316
323 加 快 我 省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建 设 的 对 策 建 议 建 立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研 究 重 大 课 题 调 研 组 (2013 年 7 月 5 日 ) 加 快 建 设 我 省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是 省 委 省 政 府 的 重 要 决 策 部 署, 意 义 重 大, 刻 不 容 缓, 切 实 可 行 针 对 当 前 面 临 的 突 出 问 题 和 体 制 障 碍, 结 合 深 入 贯 彻 落 实 省 政 府 关 于 加 快 建 设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的 意 见 ( 鲁 政 发 [2012]49 号 ), 建 议 今 后 几 年 着 力 做 好 以 下 工 作 一 改 革 招 生 制 度, 做 好 课 程 衔 接, 建 立 上 下 贯 通 的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1 在 开 展 专 科 与 本 科 3+2 中 职 与 本 科 3+4 试 点 的 基 础 上, 从 2014 年 起 启 动 省 属 本 科 学 校 自 主 招 生 试 点, 建 立 职 业 学 校 优 秀 学 生 直 接 推 荐 升 学 的 制 度 出 台 中 职 ( 含 技 工 学 校, 下 同 ) 高 职 高 专 应 用 型 本 科 和 专 业 学 位 研 究 生 教 育 按 专 业 长 线 对 口 贯 通 培 养 办 法 2 从 2014 年 起, 实 施 知 识 + 技 能 春 季 招 生 考 试 新 办 法, 增 加 应 用 型 本 科 院 校 春 季 高 考 招 生 计 划, 向 社 会 释 放 强 烈 信 号, 吸 引 初 中 毕 业 生 选 择 中 职 学 校 2015 年, 探 索 先 考 专 业 技 能 确 定 资 格 再 参 加 文 化 课 考 试 的 春 季 招 生 考 试 办 法 317
324 3 市 级 教 育 部 门 建 立 统 一 招 生 平 台, 统 筹 管 理 普 通 高 中 中 职 学 校 招 生 工 作 争 取 教 育 部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部 支 持, 将 技 师 学 院 招 生 纳 入 国 家 教 育 统 一 招 生 4 制 定 高 等 院 校 生 源 计 划 调 整 实 施 方 案, 逐 步 扩 大 高 等 院 校 招 收 职 业 院 校 毕 业 生 的 比 重, 增 加 职 业 院 校 学 生 对 口 升 学 比 重, 把 更 多 学 生 吸 引 到 技 术 技 能 成 才 路 径 上 来 5 大 力 推 进 高 等 院 校 分 类 建 设, 将 省 属 本 科 高 校 转 向 职 业 教 育, 推 动 职 业 教 育 向 本 科 阶 段 直 至 专 业 研 究 生 教 育 延 伸 在 全 省 统 一 规 划 并 遴 选 一 批 优 质 本 科 院 校 和 适 合 长 线 贯 通 培 养 的 专 业, 单 列 计 划 支 持 招 收 中 职 高 职 毕 业 生 6 建 立 各 类 别 的 专 业 建 设 指 导 委 员 会, 开 发 专 业 教 学 标 准, 启 动 应 用 型 本 科 与 中 职 高 职 相 衔 接 的 课 程 体 系 建 设 二 加 强 横 向 衔 接, 推 动 合 作 培 养, 推 进 双 证 互 通 7 建 立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与 普 通 高 中 教 育 互 通 机 制, 今 年 启 动 中 职 学 校 和 普 通 高 中 学 分 互 认 学 籍 互 转 学 历 互 认 试 点 建 立 全 日 制 与 非 全 日 制 教 育 学 历 与 非 学 历 教 育 互 联 畅 通 的 学 分 认 可 机 制 8 积 极 探 索 专 业 教 学 考 核 与 技 能 鉴 定 结 合 办 法, 将 中 职 教 育 双 证 互 通 试 点 规 模 扩 大 到 所 有 合 格 学 校, 鼓 励 支 持 技 工 学 校 加 挂 中 职 学 校 校 牌, 鼓 励 支 持 具 有 相 应 基 础 的 试 点 中 职 学 校 和 高 职 院 校 设 立 职 业 技 能 鉴 定 机 构, 318
325 9 制 定 高 职 教 育 与 技 师 教 育 合 作 培 养 试 点 实 施 方 案 依 据 高 职 教 育 标 准 和 国 家 职 业 标 准 技 师 培 养 标 准, 技 师 学 院 的 毕 业 生 取 得 大 专 ( 高 职 ) 毕 业 证 书, 高 职 院 校 的 毕 业 生 取 得 三 级 以 上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支 持 具 备 一 定 学 力 基 础 的 学 生 取 得 专 科 学 历 证 书 和 预 备 技 师 证 书 鼓 励 支 持 高 职 院 校 和 技 师 学 院 实 质 性 合 并 10 将 教 学 标 准 与 职 业 资 格 标 准 行 业 技 术 规 范 对 接, 鼓 励 学 生 一 专 多 能, 取 得 多 项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提 高 毕 业 生 就 业 能 力 规 范 技 工 学 校 学 制, 适 当 增 加 文 化 课 比 重 三 打 破 条 块 分 割, 推 进 职 业 教 育 市 域 统 筹 11 强 化 教 育 部 门 的 统 筹 管 理 综 合 协 调 教 育 教 学 管 理 监 督 职 能, 加 强 人 社 部 门 的 职 业 资 格 管 理 人 力 资 源 需 求 预 测 劳 动 用 工 就 业 服 务 等 管 理 职 能, 发 挥 各 行 业 部 门 对 职 业 教 育 的 指 导 作 用 2014 年, 建 立 全 省 统 一 的 职 业 教 育 信 息 平 台 和 职 业 教 育 教 学 监 管 机 制 十 二 五 末 在 全 省 理 顺 职 业 教 育 管 理 体 制 12 今 年 启 动 职 业 教 育 管 理 体 制 改 革 专 项 调 研 提 出 实 施 意 见, 将 省 属 中 职 学 校 技 工 学 校 全 部 下 放 到 设 区 的 市, 实 行 属 地 管 理 科 学 规 划 区 域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与 布 局, 今 年 研 究 制 定 关 于 各 市 编 制 职 业 教 育 规 划 与 布 局 方 案 的 指 导 意 见 统 一 规 划 市 域 中 职 学 校 专 业, 实 现 差 异 化 发 展 特 色 发 展 统 筹 利 用 隶 属 于 不 同 办 学 主 体 的 办 学 资 源, 减 少 重 复 建 设 和 浪 费 13 推 动 设 区 的 市 建 设 大 型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积 极 探 索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的 多 种 建 设 形 式, 充 分 利 用 行 业 龙 头 企 业 各 类 职 业 院 校 既 有 的 实 训 资 源, 319
326 面 向 学 校 社 会 提 供 公 共 实 训 服 务, 研 究 出 台 支 持 公 共 实 训 中 心 建 设 和 政 府 购 买 实 训 服 务 办 法 发 挥 好 现 有 1189 所 省 级 企 业 实 训 基 地 作 用, 推 动 企 业 实 训 基 地 规 范 化 建 设 和 实 训 标 准 建 设 四 对 接 企 业 用 人 需 求, 建 立 校 企 合 作 长 效 机 制 14 建 设 全 省 校 企 合 作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为 产 业 企 业 教 育 就 业 提 供 信 息 服 务 鼓 励 职 业 院 校 与 企 业 共 建 专 业, 开 展 冠 名 培 养 订 单 式 培 养 利 用 企 业 资 源 改 善 教 学 条 件, 改 进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缩 短 学 用 落 差, 提 高 教 学 品 质 推 动 教 师 与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交 流, 鼓 励 职 业 院 校 与 企 业 合 作 开 展 技 术 研 发 服 务, 实 现 产 学 互 补 15 制 定 职 业 培 训 体 系 规 划, 按 规 定 提 取 并 合 理 使 用 职 工 教 育 培 训 经 费, 确 保 用 于 一 线 职 工 培 训 的 比 例 不 低 于 60%, 充 分 利 用 各 类 职 业 院 校 公 共 实 训 基 地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训 基 地 资 源 及 各 类 职 工 培 训 专 项 经 费, 大 规 模 培 训 职 工 队 伍, 大 幅 度 提 高 职 工 职 业 素 质 16 落 实 鲁 政 发 [2012]49 号 文 件 关 于 推 进 校 企 合 作 的 要 求, 由 省 财 政 厅 国 税 局 地 税 局 等 部 门 联 合 出 台 文 件, 推 动 落 实 校 企 合 作 的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并 开 展 有 关 政 策 培 训, 引 导 和 支 持 学 校 与 企 业 合 作 办 学 合 作 育 人 合 作 就 业 合 作 发 展 出 台 职 业 院 校 学 生 实 习 实 训 财 政 补 贴 政 策, 调 动 企 业 接 纳 学 生 实 习 实 训 积 极 性 推 动 实 施 学 生 实 习 责 任 保 险 制 度, 投 保 经 费 纳 入 公 用 经 费 支 出 范 围 五 出 台 编 制 标 准, 改 进 准 入 制 度, 改 革 职 称 评 聘 办 法, 完 善 培 养 培 训 体 系, 提 高 师 资 队 伍 水 平 320
327 17 以 提 高 双 师 型 专 业 教 师 比 例 为 重 点, 按 编 制 标 准 合 理 配 备 教 师, 优 化 教 师 队 伍 结 构 同 时 出 台 兼 职 教 师 聘 用 管 理 办 法, 落 实 学 校 可 将 20% 的 编 制 员 额 用 于 聘 任 专 业 兼 职 教 师, 财 政 按 编 制 内 人 员 经 费 标 准 拨 付 经 费 的 政 策 允 许 教 学 急 需 但 没 有 教 师 资 格 证 的 技 师 工 程 师 会 计 师 等 参 加 学 校 招 聘, 把 符 合 要 求 的 先 录 进 来 作 兼 职 教 师, 待 取 得 教 师 资 格 证 后 再 转 为 正 式 教 师, 吸 引 更 多 能 工 巧 匠 工 艺 大 师 优 秀 工 程 师 走 进 学 校 18 中 职 学 校 新 进 专 业 教 师 一 般 应 具 有 3 年 以 上 所 需 专 业 工 作 经 历 三 级 以 上 职 业 资 格 或 助 理 以 上 非 教 师 所 需 系 列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 高 等 院 校 半 数 以 上 新 进 专 业 教 师 一 般 应 具 有 3 年 以 上 所 需 专 业 工 作 经 历 非 教 师 所 需 系 列 中 级 以 上 专 业 技 术 职 务 或 二 级 以 上 职 业 资 格 ( 执 业 资 格 ), 鼓 励 支 持 有 专 业 经 验 的 技 术 技 能 型 人 才 到 学 校 从 教 19 将 专 业 经 验 技 能 水 平 教 学 实 绩 技 术 开 发 能 力 等 作 为 职 业 院 校 和 应 用 型 本 科 院 校 专 业 教 师 职 务 ( 职 称 ) 评 聘 的 重 要 依 据 落 实 职 业 院 校 中 实 践 性 较 强 专 业 的 教 师 可 申 请 第 二 个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的 评 定 政 策 增 加 高 职 院 校 正 高 级 教 师 职 务 数 量 争 取 人 社 部 教 育 部 支 持, 在 中 职 学 校 设 立 正 高 级 教 师 职 务, 提 升 教 师 职 业 发 展 空 间 提 高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待 遇, 深 化 人 事 分 配 制 度 改 革, 向 教 学 一 线 专 业 教 师 高 级 技 术 技 能 岗 位 倾 斜, 建 立 专 业 教 师 实 践 教 学 专 项 补 贴 制 度 扩 大 学 校 的 教 师 职 称 评 聘 自 主 权 20 以 提 高 教 师 动 手 操 作 实 践 应 用 能 力 为 核 心, 推 动 学 校 与 企 业 共 同 开 展 教 师 培 养 培 训 工 作 鼓 励 教 师 参 加 各 类 专 业 技 能 竞 赛 考 取 职 业 资 格, 成 绩 作 为 晋 升 评 优 依 据 实 施 齐 鲁 名 师 名 校 长 培 养 计 划, 造 就 一 321
328 批 具 有 先 进 教 育 理 念 和 创 新 精 神 的 职 业 教 育 领 军 人 物 2014 年 开 展 中 职 高 职 院 校 校 长 专 业 标 准 调 研,2015 年 研 究 制 定 并 发 布 实 施, 按 照 教 育 家 企 业 家 的 复 合 标 准 配 备 培 养 职 业 学 校 校 长, 推 动 教 育 家 办 学 创 新 师 资 培 养 模 式, 选 择 一 批 本 科 院 校 免 费 培 养 工 学 教 育 学 双 学 士, 使 其 获 得 教 师 技 师 双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 招 收 工 科 大 学 毕 业 生, 免 费 培 养 教 育 学 硕 士, 使 其 获 得 教 师 技 师 双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从 事 职 业 教 育 六 制 定 生 均 经 费 拨 款 标 准, 多 渠 道 筹 措 资 金, 完 善 经 费 投 入 保 障 机 制 21 将 中 职 教 育 纳 入 公 共 财 政 保 障 范 围, 制 定 中 职 学 校 生 均 公 用 经 费 拨 款 标 准, 合 理 确 定 各 级 承 担 比 例 确 保 教 育 附 加 不 低 于 30%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不 低 于 20% 用 于 中 职 教 育 逐 步 提 高 高 职 院 校 生 均 预 算 内 经 费 拨 款 标 准, 在 2015 年 末 明 显 缩 小 与 普 通 本 科 院 校 的 差 距 22 鼓 励 市 县 两 级 政 府 根 据 本 地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特 点, 加 大 对 就 业 培 训 创 业 培 训 农 村 劳 动 力 转 移 培 训 阳 光 培 训 农 业 技 术 推 广 扶 贫 等 各 类 职 业 教 育 经 费 的 统 筹, 提 高 经 费 使 用 效 益 统 筹 一 定 比 例 的 职 工 教 育 培 训 费, 用 于 区 域 职 业 教 育 基 础 能 力 建 设 23 调 整 教 育 支 出 结 构, 加 大 省 本 级 专 项 资 金 支 持 力 度 实 施 省 级 规 范 化 中 职 学 校 建 设 工 程, 十 二 五 末 实 现 每 县 至 少 建 成 1 所 省 级 规 范 化 中 职 学 校 的 目 标, 同 时 启 动 省 级 示 范 校 优 质 特 色 校 建 设 工 程,2020 年 全 省 建 成 300 所 规 范 化 学 校 和 100 所 示 范 校 优 质 特 色 校 在 中 职 学 校 启 动 新 一 轮 多 专 业 综 合 性 实 训 中 心 建 设, 在 高 职 院 校 建 设 一 批 集 实 践 教 学 与 322
329 技 术 开 发 服 务 于 一 体 的 骨 干 专 业 实 训 中 心, 建 成 一 大 批 具 有 教 育 培 训 和 技 术 服 务 等 多 种 功 能 的 校 内 实 训 基 地 建 设 一 批 品 牌 专 业, 形 成 具 有 山 东 特 色 的 职 业 教 育 课 程 教 材 体 系 24 在 全 面 落 实 国 家 中 职 学 校 农 村 ( 县 镇 ) 城 市 困 难 家 庭 学 生 和 涉 农 专 业 学 生 免 学 费 政 策 的 基 础 上, 对 全 省 中 职 教 育 在 校 生 实 行 全 免 学 费 将 免 学 费 政 策 在 今 年 秋 季 学 期 转 换 为 按 专 业 补 助 公 用 经 费 的 新 机 制, 对 三 年 级 全 额 拨 付 公 用 经 费, 并 在 今 后 几 年 大 幅 提 高 补 助 标 准 对 没 有 落 实 免 学 费 配 套 资 金 的 市 县 ( 市 区 ) 进 行 问 责 七 深 化 办 学 体 制 改 革, 推 进 社 会 力 量 办 学, 支 持 教 育 家 办 学 25 鼓 励 行 业 组 织 企 业 举 办 职 业 教 育, 为 民 办 职 业 教 育 创 造 充 足 的 发 展 空 间 和 良 好 的 发 展 环 境 积 极 探 索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公 益 性 的 多 种 实 现 形 式, 在 政 府 进 一 步 办 好 职 业 教 育 的 同 时, 通 过 专 项 经 费 和 补 贴 委 派 公 办 教 师 购 买 服 务 等 政 策 支 持 社 会 力 量 举 办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建 立 民 办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奖 补 机 制 26 对 民 办 职 业 教 育 实 行 营 利 性 非 营 利 性 分 类 管 理 对 捐 资 举 办 出 资 举 办 不 要 求 合 理 回 报 的 学 校 登 记 为 自 收 自 支 的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对 出 资 举 办 要 求 合 理 回 报 的 学 校 登 记 为 民 办 非 企 业 法 人, 对 营 利 性 学 校 依 法 登 记 注 册 为 企 业 法 人 非 营 利 性 学 校 依 法 享 受 与 公 办 学 校 同 等 的 土 地 税 费 等 优 惠 政 策, 教 师 队 伍 享 受 与 公 办 教 师 同 等 待 遇 27 支 持 行 业 企 业 与 学 校 组 建 职 业 教 育 集 团 专 业 教 学 联 盟, 完 善 集 团 化 ( 联 盟 ) 办 学 的 体 制 机 制 323
330 28 完 善 职 业 院 校 治 理 结 构, 建 立 现 代 学 校 制 度 开 展 中 职 学 校 校 长 专 业 标 准 高 职 院 校 校 长 专 业 标 准 调 研, 推 动 教 育 家 办 学 转 变 政 府 职 能, 坚 持 依 法 治 教, 扩 大 学 校 办 学 自 主 权, 加 快 职 业 院 校 去 行 政 化 进 程 29 积 极 推 进 省 部 共 建 潍 坊 国 家 职 业 教 育 创 新 发 展 试 验 区 工 作, 启 动 德 州 市 省 级 职 业 教 育 试 验 区 建 设, 搞 好 青 岛 市 市 级 政 府 统 筹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试 点, 鼓 励 各 地 先 行 先 试, 形 成 区 域 职 业 教 育 特 色, 为 职 业 教 育 制 度 和 政 策 创 新 提 供 经 验 建 立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是 一 艰 巨 复 杂 的 系 统 工 程, 也 是 一 项 十 分 紧 迫 的 政 治 任 务 各 级 党 委 政 府 要 高 度 重 视, 建 立 职 业 教 育 联 席 会 议 制 度, 加 强 对 职 业 教 育 的 统 筹 规 划 与 组 织 协 调, 及 时 研 究 解 决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发 展 的 重 大 问 题 把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纳 入 市 县 两 级 党 政 领 导 工 作 目 标 管 理, 作 为 考 核 党 政 领 导 干 部 的 重 要 指 标 制 定 职 业 教 育 督 导 评 估 标 准,2014 年 对 全 省 开 展 专 项 督 导 推 进 用 人 制 度 收 入 分 配 制 度 改 革, 引 导 全 社 会 切 实 转 变 教 育 观 人 才 观 择 业 观 强 化 劳 动 监 察, 严 格 执 行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制 度, 健 全 就 业 准 入 制 度 加 强 职 业 教 育 科 研 机 构 队 伍 建 设 充 分 发 挥 新 闻 舆 论 导 向 作 用, 营 造 重 视 职 业 教 育 尊 重 技 术 技 能 型 人 才 的 良 好 环 境 324
331 台 湾 职 业 教 育 考 察 报 告 建 立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研 究 重 大 课 题 调 研 组 (2013 年 6 月 25 日 ) 应 海 峡 两 岸 经 贸 文 化 交 流 协 会 邀 请,2013 年 6 月 19 日 -24 日, 省 委 常 委 常 务 副 省 长 孙 伟 率 我 省 职 业 教 育 考 察 团 访 问 台 湾 考 察 团 由 省 台 办 和 建 立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研 究 重 大 课 题 调 研 组 成 员 单 位 省 教 育 厅 财 政 厅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以 及 承 担 国 家 职 业 教 育 创 新 发 展 试 验 的 潍 坊 市 省 职 业 教 育 创 新 发 展 试 验 的 德 州 市 相 关 负 责 同 志 组 成 在 台 期 间, 先 后 实 地 考 察 了 台 北 城 市 科 技 大 学 育 达 高 级 商 业 家 事 职 业 学 校 开 平 餐 饮 学 校 修 平 科 技 大 学 朝 阳 科 技 大 学 普 光 中 学 花 莲 高 级 工 业 职 业 学 校 等 10 余 所 学 校, 与 台 北 高 雄 花 莲 等 地 教 育 部 门 和 30 多 所 高 校 校 长 进 行 座 谈 交 流, 详 细 了 解 台 湾 教 育 特 别 是 职 业 教 育 情 况 ; 会 见 了 中 国 国 民 党 荣 誉 主 席 连 战 吴 伯 雄 等 台 湾 知 名 人 士 ; 与 商 业 总 会 三 三 会 港 都 会 和 旺 旺 集 团 捷 年 集 团 乡 林 集 团 等 就 鲁 台 合 作 进 行 了 交 流 ; 与 各 界 民 众 进 行 交 流 互 动, 积 极 推 介 山 东, 访 问 交 流 取 得 圆 满 成 功 通 过 实 地 考 察 和 座 谈 交 流, 大 致 了 解 了 台 湾 职 业 教 育 的 基 本 概 况 及 办 学 理 念 办 学 特 色 等, 深 切 体 会 到 职 业 教 育 对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尤 其 是 产 业 转 型 和 国 民 素 质 提 升 的 重 要 性 现 将 有 关 情 况 报 告 如 下 一 台 湾 职 业 教 育 概 况 325
332 在 台 湾, 职 业 教 育 全 称 为 技 术 与 职 业 教 育, 简 称 是 技 职 教 育 台 湾 教 育 既 受 儒 家 文 化 影 响, 崇 尚 读 书, 很 看 重 学 历, 又 吸 纳 西 方 职 业 教 育 先 进 理 念, 打 通 技 职 教 育 的 进 路 瓶 颈, 依 次 从 高 级 职 业 学 校 ( 相 当 于 大 陆 的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 专 科 学 校 技 术 学 院 科 技 大 学, 直 至 科 技 大 学 附 设 的 研 究 所, 向 上 攀 升, 构 成 一 贯 体 系, 建 立 起 了 甚 至 比 普 通 教 育 通 道 更 为 畅 通 的 高 速 公 路, 成 为 第 二 教 育 国 道, 与 普 通 教 育 并 重 并 行 相 互 沟 通 1 台 湾 技 职 教 育 的 发 展 是 伴 随 台 湾 经 济 发 展 产 业 转 型 和 科 技 进 步 而 不 断 成 长, 与 社 会 经 济 型 态 的 变 化 紧 密 相 连, 大 体 经 历 过 四 个 阶 段 第 一 个 阶 段 是 从 日 治 时 期 至 1960 年 代, 这 个 时 期 的 台 湾 是 典 型 的 传 统 农 业 社 会 型 态, 同 时 发 展 劳 力 密 集 的 手 工 业, 因 此 当 时 的 技 职 教 育 重 点 在 于 改 进 农 业 生 产 技 术, 以 农 商 为 主, 层 次 以 初 级 职 业 学 校 为 主, 并 从 1950 年 开 始 逐 步 将 职 业 学 校 与 普 通 中 学 学 生 的 比 例 由 3:7 调 为 4:6 第 二 个 阶 段 是 从 1960 至 1980 年 代, 台 湾 中 小 企 业 蓬 勃 发 展, 并 逐 步 从 发 展 轻 工 业 为 主 过 渡 到 发 展 重 化 工 业 为 提 升 基 层 技 术 人 力 及 培 育 中 级 实 用 专 业 人 才, 大 量 举 办 326
333 高 级 职 业 学 校, 停 办 初 级 职 业 学 校, 并 大 幅 减 少 农 业 学 校, 将 职 业 学 校 与 普 通 中 学 学 生 比 例 由 4:6 调 整 为 7: 年 成 立 了 台 湾 第 一 所 技 术 学 院 台 湾 工 业 技 术 学 院, 到 1980 年 代 基 本 形 成 高 级 职 业 学 校 专 科 学 校 技 术 学 院 三 阶 段 实 施 的 一 贯 体 系 第 三 阶 段 是 从 1980 年 代 到 2000 年, 台 湾 经 济 进 入 新 兴 工 业 时 期, 农 业 大 幅 下 降, 工 业 及 服 务 业 大 幅 增 长, 高 科 技 企 业 迅 速 发 展, 自 动 化 程 度 不 断 提 高, 加 上 信 息 时 代 来 临 对 高 层 次 技 术 型 人 才 的 需 求 及 技 职 学 生 向 上 进 修 的 意 愿, 台 湾 除 调 整 高 级 职 业 学 校 与 普 通 高 中 的 学 生 比 例 为 5:5 之 外, 提 出 建 立 技 职 第 二 教 育 通 道 的 政 策, 改 造 大 学 体 系, 推 动 绩 优 专 科 学 校 改 制 为 技 术 学 院, 绩 优 技 术 学 院 改 制 为 科 技 大 学, 并 鼓 励 大 学 院 校 增 设 两 年 制 技 术 院 系, 高 等 技 职 院 校 及 学 生 数 量 迅 速 扩 增, 建 立 了 高 级 职 业 学 校 - 专 科 - 技 术 学 院 - 科 技 大 学 的 完 整 体 系 第 四 个 阶 段 是 新 世 纪 以 来 至 今, 知 识 经 济 时 代 到 来, 受 数 字 化 网 络 化 影 响, 面 对 全 球 一 体 化 的 国 际 竞 争 态 势, 加 上 经 济 建 设 以 发 展 两 兆 双 星 产 业 为 主, 进 一 步 提 升 技 术 人 力 成 为 台 湾 产 业 界 的 强 烈 需 求 这 个 时 期 的 台 湾 在 已 有 体 系 的 基 础 上, 以 提 升 质 量 为 主, 提 出 技 职 教 育 再 造 方 案, 涵 盖 制 度 师 资 课 程 与 教 学 资 源 等, 发 展 生 技 数 字 内 容 电 话 金 融 餐 旅 等 先 进 技 术 与 跨 领 域 的 产 学 合 作 菁 英 计 划 繁 星 计 划 技 优 升 学 卓 越 计 划 等, 打 造 介 于 白 领 和 蓝 领 之 间 的 银 领 基 层, 支 持 产 业 升 级, 以 保 持 台 湾 经 济 发 展 后 劲 纵 观 台 湾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历 程 可 以 看 出, 台 湾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变 化 引 发 了 教 育 目 标 迁 移 台 湾 从 上 世 纪 50 年 代 仅 依 靠 农 产 品 出 口 发 展 到 今 天 以 327
334 工 业 信 息 类 产 品 出 口 为 主, 经 济 高 速 健 康 发 展, 创 造 了 亚 洲 乃 至 全 世 界 有 目 共 睹 的 奇 迹, 作 为 人 口 密 度 高 资 源 匮 乏 的 台 湾, 目 前 全 球 竞 争 力 评 比 居 第 11 名, 大 陆 居 第 23 名 台 湾 各 界 引 以 为 豪 的 是 其 能 够 与 德 国 澳 洲 日 本 等 比 肩 的 技 职 教 育 用 台 湾 媒 体 的 话 说 台 湾 经 济 奇 迹 不 是 靠 福 气, 而 是 百 万 技 术 生 据 统 计, 台 湾 30% 的 大 学 教 授,70% 的 企 业 老 板, 像 郭 台 铭 赖 正 镒 蔡 衍 明 吕 台 年 等 80% 的 工 商 界 和 政 界 精 英, 都 是 从 职 业 教 育 系 统 走 出 来 ; 在 德 国 纽 伦 堡 瑞 士 日 内 瓦 英 国 伦 敦 韩 国 首 尔 等 国 际 发 明 展 上, 台 湾 常 摘 桂 冠, 获 奖 数 目 90% 来 自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这 也 带 来 了 整 个 台 湾 民 众 素 质 的 普 遍 提 高 二 台 湾 职 业 教 育 的 主 要 特 点 台 湾 职 业 教 育 在 60 余 年 的 发 展 历 程 中, 一 直 注 重 与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紧 密 衔 接, 形 成 了 非 常 鲜 明 的 特 点, 集 中 体 现 在 学 制 与 体 系 设 计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产 学 合 作 私 立 教 育 德 行 教 育 等 方 面 ( 一 ) 学 制 体 系 完 善 台 湾 的 职 业 教 育 是 一 个 完 整 的 体 系, 中 等 与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上 下 贯 通 衔 接, 与 学 术 教 育 双 轨 并 行 相 互 沟 通, 形 成 职 普 均 衡 的 教 育 结 构 无 论 是 高 中 教 育 阶 段 还 是 本 科 教 育 阶 段, 规 模 基 本 上 大 体 相 当 在 研 究 生 教 育 阶 段, 技 职 院 校 毕 业 生 主 要 考 取 学 术 大 学 研 究 生, 体 现 出 职 普 在 高 端 融 合 的 态 势 328
335 2 3 台 湾 的 学 制, 首 先 是 学 前 教 育, 然 后 是 九 年 义 务 教 育 九 年 义 务 教 育 之 后, 经 过 职 业 性 向 测 试 职 业 生 涯 规 划 指 导, 学 生 可 以 根 据 自 身 究 竟 是 适 合 走 学 术 路 径 还 是 技 职 路 径, 自 主 选 择 升 入 普 通 高 中 或 高 级 职 业 学 校 与 之 相 对 应, 台 湾 的 高 等 教 育 也 是 分 为 两 类, 一 类 是 学 术 型, 另 一 类 是 应 用 型 普 通 高 中 的 学 生, 主 要 升 学 目 标 是 学 术 型 的 四 年 制 大 学 ( 本 科, 授 329
336 学 士 学 位 ); 高 级 职 业 学 校 的 学 生 主 要 升 入 四 年 制 技 术 大 学 ( 学 院, 授 学 士 学 位 ) 或 两 年 制 专 科 ( 简 称 四 技 二 专 ), 少 部 分 高 中 生 可 以 升 入 科 技 大 学, 少 部 分 高 职 生 也 可 升 入 学 术 型 大 学, 比 例 一 般 控 制 在 10-20% 据 了 解, 台 湾 高 职 学 生 升 学 率 达 八 成 以 上, 升 学 机 会 充 足, 但 不 是 所 有 的 学 生 都 选 择 升 学, 开 平 餐 旅 的 学 生 更 多 会 选 择 先 就 业, 工 作 一 段 时 间 后 再 去 学 习 四 技 毕 业 还 可 报 考 职 业 技 术 类 研 究 生, 即 台 湾 的 职 业 教 育 涵 盖 了 中 等 专 科 本 科 硕 士 及 博 士 5 个 层 次, 形 成 完 整 的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与 普 通 教 育 体 系 平 行 发 展 齐 头 并 进 与 之 相 配 套, 繁 星 计 划 推 荐 甄 选 联 考 分 发 等 多 元 升 学 通 道, 让 不 同 体 系 的 学 生 能 够 真 正 根 据 自 身 的 爱 好 兴 趣 特 长 等 去 选 择 进 升 发 展 路 径 学 生 也 可 以 在 体 系 间 自 由 转 换, 高 年 级 转 换 一 般 实 行 降 转, 以 保 证 学 程 衔 接 同 时, 伴 随 着 知 识 和 科 技 快 速 发 展, 经 济 结 构 加 速 转 型, 职 场 能 力 调 整 加 快, 终 身 学 习 需 求 激 增, 催 生 了 台 湾 教 育 的 第 三 条 通 道, 推 广 教 育 即 继 续 教 育, 建 立 回 流 教 育 制 度, 打 破 单 一 的 直 达 车 升 学 制 度, 开 通 区 间 车, 提 倡 多 次 学 习, 要 求 大 专 院 校 放 宽 入 学 条 件, 增 加 具 有 工 作 经 验 的 学 生 人 数, 鼓 励 在 职 进 修 课 程 选 择 富 有 弹 性, 学 员 可 采 取 随 进 随 出 零 存 整 付 的 方 式 完 成 学 业, 这 些 学 校 还 深 入 社 区 担 负 起 社 区 大 学 教 育 功 能, 推 动 人 人 成 才 另 外, 台 湾 普 遍 重 视 和 实 行 证 照 制 度 ( 大 陆 称 为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制 度 ), 行 政 院 劳 委 会 职 训 局 办 理 技 术 士 技 能 鉴 定, 分 甲 乙 丙 三 级 高 职 阶 段 考 取 丙 级 证 照, 科 大 阶 段 取 得 乙 级 以 上 证 照 或 国 际 证 照 育 达 商 330
337 职 学 生 平 均 获 得 1.5 张 证 照, 朝 阳 科 技 大 学 学 生 需 要 获 得 4 张 相 关 证 照, 确 保 在 毕 业 时 具 有 多 种 职 业 技 能, 能 适 应 多 种 工 作 岗 位 多 数 技 职 院 校 的 专 业 教 室 为 技 术 鉴 定 室, 是 即 测 即 评 即 发 证 单 位 这 又 促 进 了 台 湾 职 业 院 校 面 向 社 会 的 职 业 技 能 培 训 和 校 企 合 作 ( 二 ) 教 师 队 伍 素 质 好 台 湾 职 业 院 校 也 曾 经 普 遍 存 在 专 业 教 师 缺 乏 没 有 专 业 技 能 和 实 践 经 验 的 师 范 类 大 学 毕 业 生 担 任 专 业 教 师 等 问 题, 但 是 随 着 弊 端 的 不 断 显 现, 近 些 年 来 台 湾 教 育 部 门 和 职 业 院 校 开 始 注 重 培 养 和 引 进 高 素 质 专 业 人 才, 甚 至 要 求 70% 教 师 需 要 有 业 界 经 验 目 前, 已 经 基 本 形 成 一 支 比 较 强 大 的 双 师 型 教 师 队 伍 在 教 师 招 聘 方 面, 招 聘 教 师 要 求 具 备 较 高 的 学 历 和 丰 富 的 实 践 经 验, 具 体 条 件 包 括 必 须 有 4 年 的 产 业 年 资 ( 实 践 工 作 ) 几 乎 所 有 技 职 院 校 都 礼 聘 业 界 菁 英 到 学 校 兼 课, 占 教 师 总 数 的 50% 左 右, 每 个 学 时 600 到 800 台 币 不 等, 这 些 人 曾 经 是 高 级 工 程 师 高 级 主 管 科 研 人 员 政 府 部 门 顾 问 等 如 和 春 技 术 学 院 就 聘 请 亚 洲 第 一 调 酒 师 谢 美 美 担 任 兼 课 教 师 这 样 的 教 师 最 清 楚 企 业 需 要 什 么 样 的 人 才 以 及 怎 样 培 养 这 样 的 人 才 在 教 师 管 理 方 面, 实 行 教 师 评 鉴 制 度, 包 括 教 学 绩 效 产 学 合 作 技 术 开 发 以 及 公 益 服 务 等 方 面 特 别 要 求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必 须 与 产 业 界 进 行 交 流, 建 立 合 作 伙 伴 关 系 专 业 教 师 寒 暑 假 及 学 期 中 都 要 按 计 划 到 企 业 实 习 服 务 及 留 职 留 薪 深 造 服 务, 学 校 也 鼓 励 教 师 在 正 常 教 课 时 间 直 接 到 业 界 挂 职 半 年, 不 需 要 教 书, 学 校 发 工 资 在 校 长 选 聘 方 面, 台 湾 所 有 中 小 学 包 括 高 级 职 业 学 校 都 建 立 了 校 长 教 师 会 家 委 会 三 方 共 同 治 理 校 务 的 架 构, 竞 聘 校 长 必 须 具 备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制 定 的 331
338 职 业 资 格, 具 体 包 括 学 历 从 业 经 历 业 内 声 望 等 公 立 学 校 校 长 遴 选 工 作 由 专 门 的 校 长 遴 选 委 员 会 负 责, 其 中, 中 小 学 校 长 遴 选 委 员 会 主 要 由 教 育 行 政 人 员 代 表 家 长 代 表 教 师 代 表 专 家 代 表 及 社 会 人 士 代 表 组 成, 遴 选 后 由 相 应 的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聘 用 ; 大 学 校 长 遴 选 委 员 会 主 要 由 教 育 行 政 人 员 代 表 教 师 代 表 校 友 代 表 及 社 会 人 士 代 表 组 成, 教 师 代 表 比 例 不 低 于 二 分 之 一, 遴 选 2-3 人, 报 请 台 湾 最 高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择 优 聘 用 私 立 学 校 校 长 由 董 事 会 组 织 遴 选 委 员 会 遴 选, 经 董 事 会 圈 选, 大 学 校 长 报 请 台 湾 最 高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核 准 聘 任, 中 小 学 校 长 报 请 相 应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聘 任 这 使 得 校 长 由 领 导 者 的 角 色 转 换 为 校 务 发 展 促 进 者 集 体 智 慧 催 化 者, 教 职 工 由 消 极 的 受 雇 者 角 色 转 换 为 积 极 的 学 习 领 导 者 校 务 经 营 者, 家 长 和 社 会 人 士 由 旁 观 者 的 角 色 转 换 为 主 动 参 与 的 伙 伴 者, 为 教 育 家 办 学 创 建 了 良 好 的 制 度 土 壤 ( 三 ) 产 学 合 作 紧 密 在 台 湾 期 间, 强 烈 感 受 到 产 学 合 作 的 热 情 和 良 性 互 动, 尤 其 以 科 技 大 学 和 企 业 的 合 作 最 为 密 切 教 师 不 是 躲 在 学 术 象 牙 塔, 企 业 不 是 只 盯 眼 前 利, 校 企 双 方 都 有 很 高 的 积 极 性 和 主 动 性 据 了 解, 台 湾 经 济 的 主 体 是 中 小 企 业, 之 所 以 能 在 国 际 市 场 形 成 较 强 竞 争 优 势, 关 键 得 益 于 企 业 灵 活 的 协 作 机 制 和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企 业 通 过 产 学 合 作 获 得 丰 沛 的 研 究 人 力 及 设 备 资 源, 分 散 研 发 风 险, 激 发 内 部 研 发 创 意, 增 加 取 得 高 素 质 科 技 研 发 人 才 的 管 道 与 员 工 训 练 的 场 所 学 校 通 过 产 学 合 作, 改 善 教 学 及 学 习 环 境, 改 进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和 课 程 体 系, 强 化 做 中 学 做 中 教, 缩 短 学 用 落 差, 保 证 教 学 品 质, 促 进 特 色 研 究 领 域 发 展 通 过 访 谈 了 解 到, 332
339 大 学 第 四 五 学 期 一 般 要 去 企 业 进 行 实 习 ; 教 学 中 教 师 经 常 带 领 学 生 深 入 企 业 生 产 一 线, 将 企 业 的 生 产 问 题 作 为 学 习 研 究 课 题, 真 正 是 产 学 互 补 教 学 相 长, 像 育 达 商 职 产 学 合 作 校 外 实 习 机 构 就 有 103 个 除 了 学 校 和 企 业 的 积 极 主 动 合 作, 台 湾 相 关 部 门 也 高 度 重 视 支 持 产 学 合 作 设 立 6 个 区 域 产 学 合 作 中 心 40 个 联 合 技 术 发 展 中 心, 跨 校 整 合 研 发 及 智 财 运 用, 带 动 技 术 升 级, 推 动 成 果 反 馈 教 学 实 施 产 业 园 区 产 学 合 作 计 划, 落 实 办 学 务 实 致 用 角 色, 支 持 师 生 以 专 题 制 作 方 式 协 助 企 业 转 型 升 级 推 行 强 化 人 才 培 育 计 划, 转 化 技 术 研 发 于 课 程 学 习 实 行 产 学 合 作 绩 效 评 鉴, 实 施 大 专 院 校 产 学 合 作 激 励 方 案, 奖 助 学 校 发 展 区 域 产 学 联 接 组 织 国 际 发 明 暨 技 术 交 易 展, 展 现 研 发 成 果 吸 引 业 界 合 作 将 技 术 商 品 化 发 布 专 科 以 上 学 校 产 学 合 作 实 施 办 法, 活 络 产 学 合 作 技 术 研 发 等 等 经 济 科 技 部 门 也 都 有 相 应 的 产 学 合 作 鼓 励 政 策 和 专 门 计 划 ( 四 ) 私 立 职 业 教 育 发 达 包 括 职 业 教 育 在 内 的 私 立 教 育, 在 台 湾 初 中 后 的 各 类 教 育 中 都 占 有 较 高 的 比 例 1960 年 代, 由 于 当 时 财 力 有 限, 公 立 学 校 无 法 满 足 多 数 人 的 入 学 需 求, 台 湾 开 始 提 倡 私 人 办 学, 靠 发 展 私 立 学 校 吸 纳 接 受 高 中 阶 段 及 高 等 教 育 者 尤 其 在 技 职 教 育 方 面, 私 立 教 育 十 分 发 达, 提 供 了 80% 的 四 技 二 专 和 超 过 60% 的 高 级 职 业 教 育 4 333
340 台 湾 对 私 立 学 校 实 行 相 对 严 格 的 准 入 和 监 管 制 度 在 台 湾 私 立 学 校 属 于 非 盈 利 事 业 机 构, 与 大 陆 不 同 的 是 多 由 财 团 支 持 举 办 私 立 学 校, 必 须 首 先 设 立 财 团 法 人, 由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机 关 遴 聘 学 者 专 家 私 立 学 校 代 表 社 会 人 士 及 有 关 机 关 代 表 组 成 私 立 学 校 咨 询 委 员 会, 提 供 咨 询 意 见 还 有 很 重 要 的 一 点 就 是, 其 校 产 和 资 金 的 管 理 使 用 要 接 受 主 管 教 育 行 政 机 关 的 监 管 资 产 营 运 盈 余 必 须 留 在 学 校 用 在 学 校, 没 有 分 红 ; 学 校 停 办, 所 有 财 产 统 统 归 政 府 所 有 董 事 长 董 事 及 其 配 偶 直 系 血 亲 不 得 担 任 校 长 财 物 人 事 等 岗 位 工 作, 对 违 规 学 校 有 严 格 及 时 的 退 出 机 制 学 校 收 费 招 生 专 业 设 置 都 要 经 过 教 育 部 批 准, 但 相 对 于 公 立 学 校 来 讲 有 更 多 一 些 的 自 主 权 这 些 从 起 点 上 决 定 了 台 湾 私 立 学 校 办 学 品 质 较 高, 公 益 属 性 特 别 明 显 台 湾 已 经 在 两 年 前 对 高 级 职 业 教 育 实 行 全 部 免 学 费 私 立 学 校 由 于 原 来 收 费 标 准 高, 从 政 府 获 得 的 免 学 费 补 助 大 致 是 公 立 学 校 的 两 倍 私 立 学 校 也 会 得 到 政 府 的 校 舍 建 设 设 备 更 新 补 助, 但 总 体 上 还 是 不 如 公 立 学 334
341 校 获 得 财 政 拨 款 多 台 湾 对 私 立 科 技 大 学 建 立 了 专 门 奖 助 政 策, 根 据 办 学 绩 效 评 鉴 给 予 不 同 水 平 的 奖 励 补 助, 一 般 占 到 预 算 来 源 的 10% 私 立 科 技 大 学 主 要 经 费 来 源 是 学 杂 费, 约 占 80%, 还 有 老 师 获 得 研 究 经 费 社 会 捐 赠 等 台 湾 大 学 过 度 发 展, 造 成 生 源 短 缺, 也 导 致 资 源 稀 释 作 为 2012 年 获 得 台 湾 教 学 卓 越 计 划 最 高 额 补 助 的 朝 阳 科 技 大 学, 奖 补 资 金 已 经 从 7 年 前 的 每 年 一 亿 多 降 到 四 五 千 万 台 币, 只 好 依 靠 财 团 支 持 保 证 教 学 品 质 调 查 中 了 解 到, 台 湾 私 立 学 校 也 存 在 着 队 伍 不 稳 定 的 问 题, 主 要 是 退 休 金 制 度 的 差 别 随 着 台 湾 退 休 年 金 制 度 的 改 革, 这 个 问 题 即 将 解 决 也 有 生 源 质 量 问 题, 私 立 大 学 学 杂 费 高, 只 能 招 到 后 半 段 生 源, 将 之 培 养 成 一 流 人 才 对 私 立 大 学 来 讲 是 不 得 不 面 对 的 课 题 ( 五 ) 重 视 学 生 德 行 教 育 台 湾 重 视 学 生 专 业 能 力 培 养, 更 重 视 学 生 德 行 表 现, 全 人 教 育 理 念 渗 透 教 育 各 环 节 全 过 程 学 校 普 遍 认 为 : 学 生 的 德 行 优 劣 不 是 通 过 考 试 成 绩 来 确 定 的, 而 是 通 过 养 成 教 育 来 培 养 的, 是 通 过 学 生 的 言 行 举 止 来 实 现 的 因 此, 学 校 非 常 重 视 学 生 参 加 各 种 社 团 活 动, 通 过 实 践 来 培 养 学 生 为 人 处 事 待 人 接 物 文 明 诚 信 集 体 意 识 和 奉 献 精 神 等 比 如, 开 平 餐 饮 学 校 建 设 6D 校 园 : 多 元 (Diversity) 梦 想 (Dream) 对 话 (Dialogue) 美 味 (Delicacy) 愉 悦 (Delight) 探 索 (Discovery), 引 导 学 生 认 识 自 我 学 习 选 择 与 人 合 作 面 对 挫 折 了 解 自 己 限 制 学 习 设 定 自 己 目 标 学 习 对 话, 实 现 顺 性 发 展 ; 花 莲 高 级 工 业 职 业 学 校 的 校 训 是 诚 朴 勤 毅, 要 求 学 生 本 真 笃 实 劳 动 奋 勉 果 决 坚 强 ; 国 学 大 师 南 怀 瑾 的 弟 子 李 传 洪 举 办 的 台 湾 著 名 的 薇 阁 学 校, 335
342 一 直 主 张 让 孩 子 变 好, 比 让 孩 子 变 聪 明 来 得 更 重 要, 人 格 养 成 远 比 智 育 成 绩 重 要 ; 设 有 初 中 普 通 高 中 高 级 职 业 学 校 的 普 光 中 学 要 求 做 好 事 说 好 话 存 好 心 ; 朝 阳 科 技 大 学 要 求 学 生 手 中 有 艺 腹 中 有 墨 肩 上 有 担 目 中 有 人 心 中 有 爱 脸 上 有 笑, 在 台 湾 的 技 职 院 校 中 较 早 实 施 了 劳 作 教 育 课 程 学 校 普 遍 组 织 师 生 面 向 社 会 开 展 义 工 服 务, 培 养 学 生 服 务 社 会 和 关 爱 他 人, 增 强 学 生 对 个 人 家 庭 和 社 会 的 承 担 和 责 任 感 在 考 察 团 看 过 的 各 个 学 校, 所 有 公 物 和 学 校 每 个 角 落 均 干 净 整 洁, 在 台 湾 所 见 民 众 都 是 彬 彬 有 礼, 中 华 文 化 和 民 族 优 秀 传 统 在 这 里 传 承 三 对 我 省 建 立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的 启 示 当 前, 我 省 正 处 在 一 个 经 济 由 大 到 强 战 略 性 转 变 的 关 键 时 期, 各 级 各 类 教 育 特 别 是 职 业 教 育 也 处 在 一 个 更 好 地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需 要, 由 大 到 强 战 略 性 转 变 的 关 键 时 期 应 该 说, 台 湾 这 个 过 程 经 历 的 要 比 大 陆 早, 这 当 中 有 很 多 经 验, 也 有 教 训 如 高 等 教 育 升 格 激 进, 供 应 饱 和, 出 现 生 源 短 缺 ; 过 度 强 调 升 学, 务 实 致 用 传 统 弱 化, 技 职 教 育 学 术 化, 导 致 基 层 人 力 短 缺 ; 教 师 评 鉴 强 调 博 士 学 历 和 学 术 能 力, 实 务 师 资 仍 显 不 足 ; 证 照 体 系 需 要 进 一 步 健 全 等 等, 这 都 对 我 们 有 很 多 启 发 和 借 鉴 ( 一 ) 树 立 现 代 教 育 理 念 教 育 理 念 是 办 学 的 灵 魂, 指 导 如 何 办 教 育 办 什 么 样 的 教 育 没 有 先 进 的 教 育 理 念, 很 难 办 出 一 流 的 教 育 从 台 湾 教 育 制 度 和 浓 郁 的 学 校 文 化 氛 围 可 以 看 出, 台 湾 教 育 的 成 功 首 先 来 自 于 理 念 的 先 进 性 和 对 这 种 理 念 持 之 以 恒 的 坚 持 在 传 统 的 万 般 皆 下 品 唯 有 读 书 高 学 而 优 则 仕 的 文 化 背 景 下, 将 人 文 与 科 学 博 雅 与 专 长 学 术 研 究 与 336
343 务 实 致 用 学 校 与 社 会 中 华 传 统 文 化 与 西 方 先 进 文 化 进 行 有 效 结 合, 引 导 学 生 正 确 把 握 能 力 与 身 心 读 书 与 做 事 劳 心 与 劳 力 知 识 与 技 能 的 相 互 促 进 关 系, 时 时 学 习 终 身 学 习 重 视 教 育 对 产 业 发 展 的 适 应 性, 更 重 视 教 育 对 生 命 的 认 知 人 性 的 尊 重 个 性 的 舒 张 和 心 智 的 完 善, 坚 守 有 教 无 类, 让 每 一 个 学 生 都 成 为 有 用 之 才 反 观 我 们 的 一 些 教 育 改 革, 往 往 是 心 浮 气 躁 非 此 即 彼, 人 为 地 搞 成 了 对 立, 时 常 学 习 了 西 方 先 进 教 育 制 度 忽 略 了 中 华 传 统 文 化, 重 视 了 学 术 研 究 轻 视 了 务 实 致 用, 加 强 了 技 能 培 养 弱 化 了 人 文 素 养 教 育, 虽 能 抬 起 头 来 做 人 但 不 能 弯 下 腰 去 做 事 因 此, 不 论 是 政 府 及 教 育 行 政 部 门, 还 是 学 校 教 师, 应 当 从 根 本 上 树 立 科 学 的 教 育 观 和 正 确 的 政 绩 观, 沉 下 心 来 做 改 革, 特 别 是 在 教 育 制 度 设 计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方 面, 遵 循 教 育 规 律 和 人 的 成 长 发 展 规 律, 让 先 进 的 教 育 理 念 真 正 融 入 血 液 化 为 自 觉 行 动, 培 养 品 行 好 技 能 强 人 文 素 养 高 的 应 用 型 人 才 ( 二 ) 调 整 优 化 教 育 结 构 台 湾 经 验 当 中 很 重 要 的 一 条 就 是 教 育 要 与 产 业 形 成 良 性 的 互 动 当 前 我 省 工 业 化 尚 未 完 成, 实 体 经 济 基 础 正 在 强 化, 现 代 服 务 业 快 速 发 育, 大 体 相 当 于 台 湾 的 第 三 个 阶 段, 同 时 又 具 有 第 四 个 阶 段 的 一 些 特 点, 需 要 大 量 培 养 生 产 服 务 一 线 所 需 技 能 型 技 术 型 工 程 型 和 复 合 型 创 新 型 人 才 一 是 在 中 等 教 育 阶 段, 要 解 决 好 一 轨 硬 一 轨 软 的 问 题, 进 一 步 巩 固 中 等 职 业 教 育 的 基 础 地 位, 强 化 职 业 教 育 基 础 能 力 建 设, 严 格 控 制 普 通 高 中 规 模, 保 证 高 素 质 基 础 劳 动 者 和 技 能 型 人 才 培 养 二 是 在 高 等 教 育 段, 解 决 好 一 轨 长 一 轨 短 的 问 题 考 虑 当 前 我 337
344 省 产 业 水 平 和 高 等 教 育 基 础, 不 建 议 借 鉴 台 湾 对 专 科 高 校 激 进 升 格 方 式, 而 是 通 对 高 校 实 行 分 类 建 设 来 实 现 职 业 教 育 上 下 贯 通 这 既 要 积 极 规 范 扩 大 五 年 制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提 升 高 职 院 校 办 学 水 平, 巩 固 技 术 型 和 高 层 次 技 能 型 人 才 培 养 规 模 并 提 高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 还 要 通 过 改 造 本 科 教 育 使 之 向 职 业 教 育 转 型, 实 现 职 业 教 育 向 本 科 阶 段 的 大 幅 度 延 伸, 直 至 向 专 业 研 究 生 教 育 的 拓 展 在 全 省 统 一 规 划, 遴 选 一 批 优 质 本 科 高 校 和 适 合 长 线 贯 通 培 养 的 专 业 点, 将 分 类 建 设 由 分 学 校 向 分 专 业 分 培 养 方 向 的 更 深 层 次 推 进, 单 列 计 划 支 持 招 收 职 业 院 校 生 源, 单 设 专 项 支 持 建 设 对 口 招 生 专 业 和 开 发 贯 通 培 养 课 程, 促 进 本 科 高 校 人 才 培 养 向 应 用 型 复 合 型 创 新 型 转 变, 学 术 研 究 向 务 实 致 用 转 变, 全 面 提 高 学 校 的 实 用 人 才 培 养 能 力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和 学 生 的 就 业 能 力, 在 全 国 率 先 建 成 一 批 支 撑 省 域 现 代 产 业 发 展 的 应 用 技 术 大 学 同 时, 对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和 技 师 学 院 设 置 进 行 适 度 控 制 ; 本 着 从 严 从 紧 的 原 则 对 学 校 升 格 合 理 安 排, 避 免 出 现 台 湾 的 高 等 教 育 发 展 过 度 等 问 题 三 是 积 极 发 展 继 续 教 育, 增 开 职 业 教 育 区 间 车 建 立 弹 性 学 程, 支 持 在 职 人 员 接 续 学 习, 增 进 职 业 能 力 以 高 等 学 校 职 业 院 校 技 师 学 院 和 品 牌 企 业 为 基 地, 做 大 作 强 职 业 培 训, 增 强 职 业 教 育 灵 活 性 四 是 大 幅 度 提 高 对 口 升 学 计 划 尤 其 是 本 科 计 划, 通 过 制 定 公 布 高 等 学 校 生 源 计 划 调 整 方 案, 向 社 会 释 放 强 烈 信 号, 将 更 多 学 生 吸 引 到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中 来, 从 根 本 上 减 轻 中 小 学 生 过 重 课 业 负 担, 使 其 按 照 自 身 能 力 喜 好 选 择 学 习 路 径 五 是 积 极 完 善 知 识 + 技 能 春 季 高 考 制 度, 扩 大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面 向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学 生 注 册 升 学 规 模, 推 进 省 属 本 科 学 校 自 主 招 生, 抓 338
345 好 应 用 型 本 科 学 校 与 职 业 院 校 联 合 分 段 培 养 应 用 型 人 才 试 点, 为 职 业 教 育 贯 通 衔 接 打 开 闸 门, 建 立 技 术 技 能 人 才 成 长 多 元 通 道, 使 教 育 制 度 设 计 更 富 柔 性 和 灵 性 ( 三 ) 创 造 教 育 家 办 学 的 条 件 办 好 一 所 学 校, 关 键 是 校 长 和 教 师 在 台 湾 每 到 一 处 学 校 都 感 受 到 校 长 教 师 的 执 着 投 入 和 专 业 教 育 事 业 应 该 由 热 爱 教 育 懂 教 育 的 人 办 我 们 不 乏 好 校 长 好 教 师, 但 与 台 湾 相 比 还 有 差 距, 集 中 体 现 在 : 有 的 地 方 对 学 校 行 政 干 预 太 多 致 使 学 校 办 学 自 主 权 没 有 落 实, 有 的 地 方 纯 粹 把 学 校 当 成 了 安 排 干 部 的 地 方 致 使 行 政 化 倾 向 严 重, 有 的 校 长 把 自 己 当 成 官 缺 乏 有 效 监 督 致 使 民 主 办 学 没 有 落 实, 招 聘 职 业 院 校 教 师 过 于 强 调 学 历 从 学 校 门 到 学 校 门 缺 乏 实 践 经 验 因 此, 推 进 教 育 家 办 学, 首 先, 应 当 划 清 责 任 边 界 转 变 政 府 管 理 职 能, 把 办 学 自 主 权 还 给 学 校, 变 管 理 为 服 务, 政 府 专 注 于 制 度 环 境 建 设 秩 序 维 护 公 共 服 务 提 供 和 宏 观 调 控, 坚 持 依 法 治 教, 更 多 地 通 过 法 律 经 济 手 段 及 发 挥 中 介 组 织 的 作 用 对 学 校 的 活 动 和 行 为 进 行 调 节 引 导 服 务 和 监 督, 特 别 是 在 制 定 编 制 标 准 经 费 拨 款 标 准 和 职 业 院 校 校 长 标 准 专 业 教 师 准 入 条 件 及 相 应 职 称 薪 酬 标 准 等 方 面 下 功 夫, 为 学 校 提 供 标 准 化 的 办 学 条 件 和 稳 定 的 保 障 其 次, 应 当 加 快 推 进 现 代 学 校 制 度 建 设, 可 以 借 鉴 台 湾 经 验, 建 立 校 长 教 师 会 家 委 会 和 行 业 企 业 共 同 参 与 的 职 业 学 校 治 理 新 机 制 建 立 完 善 的 遴 选 和 监 督 机 制, 让 教 师 家 长 社 会 和 政 府 在 选 拔 监 督 校 长 方 面 都 有 相 应 的 权 利, 都 能 发 挥 应 有 的 作 用, 从 制 度 上 保 证 遴 选 的 人 适 合 干 校 长 能 够 干 好 校 长 在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入 口 上 把 好 关, 积 极 339
346 鼓 励 招 聘 各 行 各 业 的 技 术 技 能 型 人 才 进 入 学 校 任 教 或 兼 职, 吸 引 能 工 巧 匠 大 师 主 动 到 学 校 任 教 兼 课 加 强 教 师 培 养 培 训, 提 高 专 业 实 践 和 技 术 研 发 能 力 ( 四 ) 深 度 推 进 校 企 合 作 台 湾 在 校 企 合 作 的 财 税 调 节 政 策 方 面 远 不 如 我 们, 但 是 其 专 门 建 立 的 产 学 合 作 评 鉴 制 度, 让 学 校 和 教 师 在 校 企 合 作 方 面 的 积 极 性 主 动 性 得 到 了 最 大 限 度 发 挥 从 中 可 以 进 一 步 看 出, 我 们 校 企 合 作 一 头 热 一 头 冷, 固 然 有 企 业 的 问 题, 但 学 校 和 教 师 的 问 题 也 不 容 忽 视 因 此, 我 们 应 在 充 分 发 挥 财 税 调 节 这 一 政 策 优 势 调 动 企 业 积 极 性 的 同 时, 还 应 当 建 立 专 门 的 校 企 合 作 评 价 机 制, 学 校 和 教 师 开 展 校 企 合 作 的 效 果, 与 教 育 项 目 确 定 评 先 树 优 职 称 评 定 津 贴 待 遇 等 挂 钩, 对 学 校 和 教 师 有 效 奖 惩, 推 动 他 们 像 台 湾 的 学 校 教 师 一 样, 不 等 不 靠, 积 极 主 动 走 出 去, 深 入 行 业 企 业, 主 动 适 应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要 求, 加 强 课 程 建 设 专 业 建 设 和 教 学 改 革, 提 高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和 办 学 水 平, 增 强 对 企 业 的 服 务 和 支 持 能 力 ( 五 ) 改 善 民 办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环 境 曾 创 办 我 国 最 著 名 私 立 大 学 南 开 大 学 的 张 伯 苓 先 生 针 对 私 立 学 校 曾 说, 私 立 非 私 有 台 湾 通 过 立 法 保 障 安 排 财 政 预 算 支 持 以 及 政 府 必 要 的 监 管 和 评 鉴 激 励 民 办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办 学 活 动 规 范 严 谨, 公 益 性 强 这 与 我 们 无 论 是 在 办 学 主 体 办 学 性 质 办 学 环 境 和 办 学 行 为 的 规 范 性 等 方 面 都 形 成 鲜 明 的 对 比, 尤 其 在 制 度 层 面 有 值 得 借 鉴 之 处 我 们 应 当 进 一 步 建 立 健 全 民 办 教 育 政 策 法 规, 建 立 有 效 的 奖 补 政 策 优 惠 机 制, 大 力 改 善 民 办 教 育 发 展 的 制 度 环 境, 给 民 办 学 校 340
347 充 足 的 发 展 空 间, 让 民 办 学 校 与 公 办 学 校 在 同 等 的 平 台 上 进 行 办 学 竞 争 同 时, 要 建 立 严 格 的 准 入 退 出 和 监 管 机 制, 实 施 民 办 职 业 院 校 营 利 性 与 非 营 利 性 分 类 管 理, 对 捐 资 举 办 出 资 举 办 不 要 求 取 得 合 理 回 报 的 学 校, 登 记 为 民 办 自 收 自 支 事 业 单 位 法 人 ; 出 资 举 办 要 求 取 得 合 理 回 报 的 学 校 登 记 为 民 办 非 企 业 法 人 营 利 性 学 校 依 法 登 记 注 册 为 企 业 法 人 在 此 基 础 上, 积 极 探 索 职 业 教 育 公 益 性 的 多 种 实 现 形 式, 对 非 营 利 性 学 校, 实 施 与 公 办 学 校 同 等 的 税 费 优 惠 政 策, 统 一 纳 入 财 政 专 项 支 持 基 础 设 施 和 实 训 基 地 建 设 范 围, 对 中 等 职 业 学 校 足 额 补 助 学 费 减 免, 对 高 等 学 校 实 行 办 学 绩 效 评 鉴 奖 励 ; 采 取 派 遣 公 办 教 师 到 民 办 学 校 任 教 等 形 式 支 持 教 师 队 伍 建 设, 改 革 非 营 利 性 民 办 学 校 教 师 退 休 制 度 稳 定 教 师 队 伍 同 时, 要 加 强 对 民 办 学 校 的 教 育 教 学 财 务 资 产 的 管 理 监 督, 进 一 步 规 范 民 办 学 校 办 学 行 为 通 过 对 台 湾 职 业 教 育 的 考 察 更 深 刻 认 识 到, 在 当 前 我 省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关 键 时 期, 加 快 发 展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的 重 大 意 义, 这 是 我 省 推 进 教 育 综 合 改 革, 建 立 现 代 教 育 制 度 的 重 要 突 破 口, 必 须 释 放 出 职 业 教 育 改 革 的 最 大 红 利, 形 成 对 四 化 同 步 发 展 的 有 力 支 撑 各 级 各 界 都 应 当 树 立 正 确 的 人 才 观 成 才 观, 转 变 行 政 理 念 和 社 会 观 念, 共 同 推 动 深 化 用 人 和 分 配 制 度 改 革, 让 应 用 型 人 才 与 学 术 型 人 才 享 有 平 等 的 成 长 发 展 政 策 与 待 遇, 切 实 提 高 生 产 服 务 一 线 劳 动 者 的 经 济 待 遇 和 社 会 地 位, 在 全 社 会 形 成 崇 尚 劳 动 尊 重 技 能, 有 利 于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和 各 类 人 才 成 长 的 良 好 氛 围 341
348 山 东 省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评 估 滨 州 职 业 学 院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考 察 评 估 反 馈 意 见 根 据 教 育 部 关 于 全 面 提 高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教 学 质 量 的 若 干 意 见 ( 教 高 号 )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评 估 方 案 的 通 知 ( 教 高 号 ) 山 东 省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评 估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山 东 省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评 估 专 家 组 操 作 规 程 ( 试 行 ) 等 文 件 精 神, 受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委 派, 以 朱 松 涛 教 授 为 组 长 王 成 方 教 授 为 副 组 长 的 专 家 组 一 行 8 人, 于 2013 年 11 月 19 日 至 22 日, 对 滨 州 职 业 学 院 进 行 了 为 期 4 天 的 现 场 考 察 评 估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滨 州 市 委 市 政 府 对 此 次 评 估 工 作 高 度 重 视, 教 育 厅 宋 承 祥 副 厅 长 高 教 处 宋 伯 宁 处 长 刘 宝 君 副 处 长 莅 临 指 导 ; 滨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祁 维 华 副 市 长 市 教 育 局 正 县 级 督 学 成 延 华 同 志 高 校 工 委 刘 连 琦 副 书 记 等 相 关 领 导 同 志 参 加 了 评 估 工 作 的 有 关 活 动 滨 州 职 业 学 院 领 导 和 广 大 师 生 员 工 积 极 配 合 专 家 组 的 工 作, 保 证 了 本 次 评 估 工 作 的 有 序 高 效 顺 利 进 行 专 家 组 成 员 进 校 前, 学 习 了 教 育 部 和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有 关 评 估 文 件, 认 真 分 析 了 学 校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状 态 数 据 采 集 平 台 提 供 的 数 据, 仔 细 研 读 了 学 校 自 评 报 告 等 有 关 材 料, 提 出 了 预 审 意 见 ; 进 校 后, 专 家 组 召 开 了 预 备 会 议, 结 合 预 审 意 见 和 学 院 实 际, 确 定 了 考 查 重 点, 对 评 估 工 作 的 内 容 方 342
349 法 和 程 序 等 事 项 进 行 了 周 密 安 排 并 制 定 了 详 细 工 作 计 划 专 家 组 听 取 了 石 忠 院 长 代 表 学 院 做 的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报 告, 考 察 了 学 校 基 础 设 施 实 验 实 训 条 件 图 书 馆 等 ; 先 后 深 度 访 谈 学 校 领 导 部 门 管 理 人 员 教 师 学 生 等 49 人 次, 听 取 说 课 7 门, 随 机 听 课 8 节, 召 开 小 型 座 谈 会 5 个 ; 重 点 剖 析 了 护 理 汽 车 检 测 与 维 修 技 术 航 海 技 术 3 个 专 业, 查 阅 了 学 院 相 关 资 料 专 家 组 从 多 方 面 多 渠 道 收 集 了 学 院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的 数 据 和 信 息, 多 次 召 开 专 家 组 会 议, 进 行 认 真 分 析 和 研 究, 形 成 如 下 考 察 评 估 意 见 一 总 体 印 象 滨 州 职 业 学 院 是 2001 年 7 月 经 省 政 府 批 准 建 立 的 综 合 性 高 职 院 校, 有 着 57 年 的 办 学 历 史 和 12 年 的 高 职 教 育 历 程 2005 年 被 确 定 为 山 东 省 10 所 骨 干 示 范 性 职 业 院 校 之 一, 并 以 优 秀 等 级 通 过 了 第 一 轮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水 平 评 估,2013 年 10 月 国 家 骨 干 校 建 设 项 目 验 收 获 优 秀 等 次 滨 州 市 委 市 政 府 高 度 重 视 学 院 发 展, 把 学 院 发 展 和 滨 州 市 的 发 展 同 步 推 进, 在 资 金 投 入 和 政 策 方 面 给 予 了 大 力 支 持 在 山 东 省 教 育 厅 和 滨 州 市 委 市 政 府 的 关 心 支 持 下, 学 院 坚 持 科 学 规 划, 引 领 发 展, 全 体 师 生 员 工 共 同 努 力, 取 得 了 显 著 成 绩 目 前 占 地 亩, 建 筑 面 积 万 平 方 米, 教 职 工 898 人, 全 日 制 高 职 在 校 生 余 人 教 学 仪 器 设 备 总 值 1.57 亿 元, 图 书 馆 藏 书 万 册 先 后 荣 获 国 家 技 能 型 人 才 培 育 突 出 贡 献 奖 山 东 省 职 业 教 育 先 进 集 体 等 荣 誉 称 号 学 院 在 新 一 轮 评 建 工 作 中, 深 入 落 实 以 评 促 建 以 评 促 管 以 评 促 343
350 改 评 建 结 合 重 在 建 设 的 指 导 方 针, 高 度 重 视 评 估 工 作, 成 立 了 评 建 工 作 专 门 机 构, 制 定 了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评 估 实 施 方 案, 评 建 工 作 和 日 常 教 学 与 管 理 有 机 结 合, 效 果 显 著 二 主 要 成 绩 ( 一 ) 办 学 指 导 思 想 明 确 学 校 认 真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教 育 方 针, 明 确 了 办 学 指 导 思 想 主 动 适 应 加 快 经 济 发 展 方 式 转 变 和 产 业 优 化 升 级 的 要 求, 抢 抓 国 家 骨 干 高 职 院 校 建 设 重 大 历 史 机 遇, 坚 持 加 快 发 展 深 化 改 革 开 门 办 学 提 高 质 量 的 工 作 方 针, 按 照 改 革 创 新 完 善 提 升 的 总 体 思 路, 紧 紧 围 绕 黄 蓝 两 区 建 设, 创 新 校 企 合 作 体 制 机 制, 深 化 工 学 结 合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改 革, 以 专 业 建 设 为 重 点, 不 断 提 高 人 才 培 养 质 量, 全 面 提 升 办 学 水 平 和 服 务 社 会 经 济 发 展 能 力 ( 二 ) 领 导 班 子 坚 强 有 力 学 院 领 导 班 子 团 结 协 作, 干 事 创 业, 作 风 扎 实, 群 众 威 信 高, 主 要 领 导 有 魄 力 有 远 见 ; 教 职 工 爱 岗 敬 业, 乐 于 奉 献, 对 学 校 发 展 的 认 可 度 高 ; 广 大 学 生 爱 校 守 纪, 积 极 向 上 学 院 呈 现 出 了 良 好 的 发 展 态 势 ( 三 ) 实 习 实 训 条 件 极 大 改 善 学 校 积 极 整 合 社 会 资 源, 通 过 政 府 投 入 学 校 自 筹 企 业 捐 赠 等 多 种 方 式, 集 成 优 化 办 学 条 件 建 成 平 方 米 黄 河 三 角 洲 高 技 能 人 才 实 训 广 场, 特 色 鲜 明, 被 授 予 山 东 省 职 业 教 育 公 共 实 训 基 地 称 号 近 三 年, 新 建 改 ( 扩 ) 建 实 验 实 训 场 地 平 方 米 ; 新 购 实 验 实 训 设 备
351 台 ( 套 ), 新 增 实 验 实 训 设 备 固 定 资 产 万 元 ( 四 ) 内 涵 建 设 成 效 显 著 学 校 坚 持 校 企 协 同 产 学 互 融, 优 化 校 企 合 作 体 制 机 制, 创 新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 校 企 双 挂 引 派 结 合 优 化 师 资 队 伍, 校 企 互 通 双 向 流 动 打 造 双 师 型 教 学 团 队 ; 依 据 区 域 企 业 岗 位 能 力 要 求, 以 典 型 项 目 任 务 等 为 载 体, 全 面 推 进 项 目 化 课 程 改 革 教 育 教 学 改 革 成 效 彰 显 现 有 国 家 重 点 建 设 专 业 7 个 中 央 财 政 支 持 的 职 业 教 育 实 训 基 地 1 个 省 高 校 特 色 专 业 7 个 ; 山 东 省 教 学 名 师 3 人 省 级 教 学 团 队 6 个 ; 建 成 国 家 精 品 课 程 3 门 国 家 精 品 资 源 共 享 课 程 2 门 省 级 精 品 课 程 45 门 ; 获 省 高 校 教 学 成 果 一 等 奖 1 项 二 等 奖 5 项 ; 获 批 市 级 以 上 立 项 课 题 71 项, 获 批 国 家 专 利 132 项, 获 各 级 各 类 成 果 奖 励 169 项 ; 省 级 以 上 技 能 大 赛 获 奖 155 项 ( 五 ) 教 学 管 理 工 作 规 范 学 校 教 学 管 理 制 度 健 全, 推 进 校 院 二 级 教 学 管 理, 优 化 教 学 管 理 手 段, 积 极 探 索 4321 教 学 质 量 监 控 体 系 不 断 完 善 激 励 与 考 评 机 制, 加 强 教 学 督 导, 全 面 推 进 教 师 职 业 教 育 教 学 能 力 测 评, 科 学 使 用 评 价 结 果 教 学 质 量 监 控 机 制 不 断 完 善, 教 学 秩 序 稳 定 ( 六 ) 社 会 服 务 能 力 不 断 加 强 推 行 产 学 研 用 一 体 化 成 果 转 化 模 式, 鼓 励 教 师 走 出 去 主 动 服 务 企 业 三 年 来, 建 成 市 级 重 点 实 验 室 1 个 滨 州 市 科 技 创 新 平 台 1 个, 完 成 社 会 培 训 万 人 次, 实 现 服 务 收 入 万 元, 为 地 方 经 济 发 展 做 出 了 积 极 贡 献, 提 升 了 学 校 的 社 会 声 誉 345
352 ( 七 ) 学 生 管 理 卓 有 成 效 发 挥 环 境 文 化 育 人 功 能, 着 力 打 造 一 轴 二 山 三 区 四 湖 五 场 九 园 的 校 园 文 化 格 局 ; 坚 持 善 待 学 生 理 念, 开 展 五 重 六 爱 教 育 四 季 关 爱 行 动 等 品 牌 活 动 ; 实 施 领 导 干 部 联 系 班 级 联 系 少 数 民 族 学 生 制 度, 实 施 学 生 专 业 导 师 制, 实 施 学 生 心 理 干 预 制 度, 保 障 学 生 身 心 健 康 成 长 学 生 综 合 素 质 不 断 提 高 三 主 要 问 题 及 原 因 分 析 滨 州 职 业 学 院 经 过 十 二 年 的 发 展, 人 才 培 养 成 效 显 著, 但 从 引 领 全 国 职 业 教 育 发 展, 更 好 地 服 务 区 域 经 济 的 角 度 出 发, 专 家 组 认 为, 学 院 目 前 尚 存 在 以 下 几 个 需 要 解 决 的 主 要 问 题 ( 一 ) 专 业 建 设 方 面 主 要 表 现 : 专 业 布 局 不 尽 合 理 ; 特 色 专 业 特 色 不 够 鲜 明 ; 部 分 专 业 生 源 不 足 ; 专 业 发 展 水 平 差 异 较 大 主 要 原 因 : 学 院 发 展 历 史 较 短, 规 模 扩 张 快, 部 分 专 业 的 岗 位 面 向 与 人 才 需 求 的 符 合 度 不 高, 专 业 设 置 论 证 不 够 充 分 ; 专 业 的 动 态 调 整 和 优 化 机 制 尚 未 完 全 建 立, 专 业 调 整 优 化 力 度 不 够 ; 优 势 专 业 的 示 范 效 应 龙 头 带 动 作 用 发 挥 不 够 ; 个 别 专 业 实 践 教 学 条 件 建 设 投 入 不 足 ( 二 )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方 面 主 要 表 现 : 部 分 专 业 教 师 业 务 能 力 偏 弱, 授 课 内 容 与 实 际 岗 位 需 求 衔 接 不 够, 实 践 动 手 能 力 不 强, 双 师 素 质 不 高 ; 兼 职 教 师 的 作 用 发 挥 不 够 充 分 ; 高 水 平 专 业 带 头 人 较 少 346
353 主 要 原 因 : 年 轻 教 师 较 多, 部 分 教 师 工 作 量 较 大, 学 习 培 训 进 修 时 间 较 少 ; 专 业 教 师 密 切 联 系 企 业 深 入 企 业 锻 炼 的 机 制 尚 未 完 全 落 实 ; 兼 职 教 师 的 教 学 能 力 培 训 不 够, 使 用 和 管 理 制 度 未 有 效 落 实 ; 促 进 教 师 成 长 成 才 的 激 励 机 制 尚 未 完 全 建 立 四 对 学 校 的 建 议 1. 充 分 发 挥 国 家 骨 干 校 的 引 领 带 动 作 用, 不 断 加 强 对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规 律 和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构 建 的 研 究 与 探 索, 深 化 工 学 结 合 学 做 一 体 的 人 才 培 养 模 式 改 革, 切 实 将 改 革 创 新 的 先 进 理 念 渗 透 落 实 到 人 才 培 养 过 程 中, 促 进 学 院 办 学 水 平 再 上 新 台 阶 2. 按 照 地 方 支 柱 产 业 重 点 行 业 和 新 兴 产 业 发 展 趋 势, 完 善 专 业 建 设 规 划, 着 力 培 育 一 批 适 应 地 方 经 济 社 会 发 展 的 特 色 专 业 和 专 业 群 ; 进 一 步 发 挥 国 家 重 点 专 业 和 特 色 专 业 辐 射 带 动 作 用, 完 善 专 业 动 态 调 整 机 制, 加 大 经 费 投 入, 进 一 步 加 强 校 内 实 训 基 地 建 设, 促 进 专 业 建 设 水 平 整 体 提 升 3. 科 学 规 划 师 资 队 伍 建 设, 制 定 切 实 可 行 的 激 励 保 障 措 施, 强 化 高 水 平 专 业 领 军 人 物 有 丰 富 实 践 经 验 的 专 业 带 头 人 的 培 养 与 引 进 ; 进 一 步 完 善 专 业 教 师 双 师 素 质 提 升 的 措 施 和 兼 职 教 师 使 用 管 理 办 法, 促 进 专 业 教 学 团 队 整 体 水 平 不 断 提 高 ; 进 一 步 加 大 教 学 改 革 经 费 投 入, 建 立 教 师 课 改 研 究 的 常 态 化 机 制, 将 教 改 成 果 直 接 服 务 于 学 生, 提 高 课 堂 效 果, 为 学 校 的 持 续 健 康 稳 定 发 展 提 供 更 优 质 的 人 力 资 源 保 障 五 对 学 校 主 管 部 门 的 建 议 滨 州 职 业 学 院 在 建 设 改 革 和 发 展 过 程 中, 特 别 是 在 国 家 骨 干 校 的 建 347
354 设 过 程 中, 得 到 了 滨 州 市 委 市 政 府 的 大 力 支 持 专 家 组 建 议 市 委 市 政 府 一 如 既 往 地 关 心 支 持 学 院 的 事 业 发 展, 支 持 学 院 在 构 建 现 代 职 业 教 育 体 系 中 进 行 探 索 和 创 新, 进 一 步 加 大 对 学 院 的 资 金 投 入, 在 教 师 的 待 遇 和 专 业 人 员 的 聘 用 等 方 面 给 予 政 策 倾 斜, 促 进 学 校 更 好 更 快 地 发 展, 为 山 东 省 和 全 国 高 等 职 业 教 育 事 业 的 发 展 做 出 更 大 贡 献 山 东 省 高 等 职 业 院 校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评 估 专 家 组 2013 年 11 月 22 日 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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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靈被單蠥 2001 參與者玩布工作坊婦女 心靈被單不只是被單蠥還烙印著一群玩布婦 女的心靈成長紀錄蠥她們不但在縫補中縫合了命的傷口蠥也玩出草根婦女的命向 度 受女性主義的啟蒙 李元貞是繼七 年代為女性平權運動 作先鋒的台灣第一位女性主義者呂秀蓮之 後以 喚醒婦女 支援婦女 建立平等和 諧的兩性社會 的另一位婦運領導 一 九八二年她創辦 婦女新知雜誌 蠥鼓勵 婦女訓練獨立自主的能力蠥積極參與社會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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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0 目 錄 開 會 程 序 1 議 程 2 討 論 事 項 3 報 告 事 項 8 承 認 事 項 16 討 論 事 項 34 臨 時 動 議 35 附 錄 36 一 截 至 一 Ο 五 年 四 月 二 日 股 東 名 簿 記 載 之 個 別 及 全 體 董 事 監 察 人 持 有 股 數 36 二 無 償 配 股 對 公 司 營 業 績 效 每 股 盈 餘 及 股 東 投 資 報 酬 率 之
四 凡 經 教 育 部 同 意 備 查 判 處 停 止 比 賽 權 之 運 動 員 及 相 關 職 隊 員, 至 全 大 運 正 式 比 賽 ( 含 資 格 賽 ) 前 1 日 尚 未 恢 復 其 權 利 者, 不 予 註 冊 五 全 大 運 桌 球 羽 球 網 球 一 般 組 各 項 目 報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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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王 永 慶 先 生 小 學 畢 業 後 即 到 茶 園 當 雜 工, 後 來 開 店 賣 米, 憑 著 經 營 能 力, 加 上 堅 持 與 努 力, 成 功 打 造 了 自 己 的 企 業 王 國, 成 為 臺 灣 經 營 之 神 上 述 說 明 了 下 列 何 種 現 象? (A) 社 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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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书 体 系 及 费 用 网 络 营 销 助 理 ( 初 级 ) 费 用 :980 元 说 明 : 培 训 费 300+ 在 线 学 习 费 300 元 ( 可 选 )+ 考 试 认 证 费 380 元 =980 元 一 培 养 目 标 与 就 业 前 景 : 通 过 学 习 使 学 员 了 解 网 络 营 销 基 本 理 论 基 础 网 络 营 销 的 常 用 工 具 和 方 法 等 网 络 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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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20 工 作 简 报 第 108 期 全 国 12320 管 理 中 心 二 〇 一 六 年 六 月 十 日 工 作 进 展 国 家 卫 生 计 生 委 宣 传 司 调 研 北 京 市 12320 卫 生 热 线 2016 年 5 月 16 日, 国 家 卫 生 计 生 委 宣 传 司 巡 视 员 王 华 宁 新 闻 处 副 处 长 姚 秉 成 全 国 12320 管 理 中 心 一 行, 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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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經 百 家 之 說, 為 文 長 於 議 論, 風 格 簡 直 古 勁, 有 先 秦 遺 風 者 為 蘇 洵 (D) 世 說 新 語 本 屬 助 談 之 書, 係 東 漢 以 後 品 評 人 物, 好 尚 清 談 風 氣 下 的 產 物 (E) 臺 灣 通 史 記 載 起 自 隋 代, 終 於
1. 我 國 目 錄 學 之 祖, 別 錄 的 作 者 是 : (A) 劉 向 正 解 ] (B) 班 固 (C) 劉 勰 (D) 班 昭 (E) 淮 南 子 下 列 敘 述, 何 者 正 確? (A) 世 說 新 語 是 南 北 朝 筆 記 小 說 正 解 ] (B) 老 殘 遊 記 是 明 代 章 回 小 說 (C) 三 國 誌 是 元 代 歷 史 演 義 小 說 (D) 儒 林 外 史 是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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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 園 縣 平 鎮 市 農 會 活 期 ( 儲 蓄 ) 存 款 契 約 書 壹 活 期 ( 儲 蓄 ) 存 款 約 定 條 款... 1 一 一 般 約 定 條 款... 1 二 聯 部 代 付 款 約 定 條 款... 4 三 證 券 交 割 委 託 約 定 條 款... 4 貳 金 融 卡 約 定 條 款... 5 桃 園 縣 平 鎮 市 農 會 活 期 ( 儲 蓄 ) 存 款 契 約 書 101
( 一 )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嵊 州 市 君 泰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君 泰 投 资 ) 持 有 公 司 50.37% 的 股 权, 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自 然 人 方 南 平 先 生 持 有 君 泰 投 资 36.62% 股 权, 持 有 昂 利 康 7.
浙 江 昂 利 康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情 况 介 绍 一 发 行 人 名 称 住 所 注 册 资 本 法 定 代 表 人 1 名 称 : 浙 江 昂 利 康 制 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住 所 : 嵊 州 市 嵊 州 大 道 北 1000 号 3 注 册 资 本 :6,750 万 元 4 法 定 代 表 人 : 方 南 平 二 发 行 人 经 营 范 围 目 前 从 事 的 主
目 录 专 稿 季 烨 文 革 之 初 北 京 师 大 二 附 中 的 红 色 暴 力 姜 培 良 之 死 与 仇 恨 教 育 评 论 唐 燕 关 于 北 京 女 十 中 教 师 孙 迪 之 死 给 王 友 琴 纠 错 校 史 王 逸 伦 编 辑 合 肥 市 第 六 中 学 校 史 关 于 文 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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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鳳山高級中學學生手冊 目錄
姓 名 : 學 號 : 班 級 : 電 話 : 手 機 : E-mail: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8 月 反 詐 騙 緊 急 聯 絡 卡 宣 導 本 校 反 詐 騙 查 詢 電 話 及 緊 急 聯 絡 卡 內 容, 學 生 及 家 長 可 利 用 此 卡, 強 化 學 校 與 家 長 聯 合 防 詐 騙 功 能, 避 免 學 生 家 長 遭 詐 騙 受 害 國 立 鳳 山 高 級 中 學 家
貳 錄 取 名 單 資 訊 管 理 系 企 業 管 理 系 休 閒 事 業 管 理 系 應 用 英 語 系 幼 兒 保 育 系
壹 報 到 須 知 105 年 度 二 技 申 請 入 學 招 生 錄 取 名 單 暨 報 到 須 知 一 錄 取 生 之 報 到 及 放 棄 方 式 採 網 路 登 錄 列 印 報 到 書 填 寫 傳 真 或 掃 描 / 拍 照 後 Email, 無 需 先 行 電 話 確 認, 但 務 必 於 隔 日 再 上 網 查 詢 報 到 狀 態 是 否 已 確 認 更 新 即 可 相 關 說 明 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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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學 年 度 第 1 學 期 轉 學 招 生 簡 章 一 律 網 路 填 表 通 訊 報 : 即 日 起 至 105 年 7 月 8 日 現 場 報 :105 年 7 月 4 ~ 13 日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招 生 委 員 會 105 年 5 月 18 日 會 議 審 議 通 過 承 辦 學 校 : 德 霖 技 術 學 院 地 址 :236 新 北 市 土 城 區 青 雲 路 380 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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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教務處
參 總 務 處 一 組 織 系 統 總 務 處 組 織 架 構 圖 總 務 長 1. 總 務 會 議 2. 檔 案 保 存 鑑 定 小 組 3. 膳 食 管 理 委 員 會 4. 宿 舍 管 理 委 員 會 5. 珍 貴 動 產 不 動 產 評 審 委 員 會 6. 車 輛 管 理 委 員 會 文 書 組 出 納 組 事 務 組 保 管 組 營 繕 組 民 雄 校 區 總 務 組 駐 衛 警 察 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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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 庚 人 文 社 會 學 報 4:1(2011),1-54 古 代 世 變 與 儒 者 的 進 退 杜 正 勝 摘 要 本 文 自 時 代 變 化 著 眼, 考 察 中 國 知 識 份 子 歷 史, 以 世 變 為 題, 討 論 中 國 古 代 封 建 制 度 崩 潰 到 秦 漢 之 際, 約 公 元 前 550-200 年, 政 治 社 會 與 文 化 的 交 會 然 此 時 代 知 識 份 子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九十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三次行政會議議程
國 立 臺 灣 海 洋 大 學 104 學 年 度 第 2 學 期 第 3 次 ( 擴 大 ) 行 政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5 年 5 月 12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9 時 地 點 : 行 政 大 樓 2 樓 演 講 廳 出 列 席 人 員 : 詳 簽 到 單 主 席 : 張 校 長 清 風 紀 錄 : 張 翠 容 壹 致 贈 紀 念 品 : 歡 送 6 月 退 休 同 仁 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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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公報 105 年 1 月 中華民國 105 年 1 月 30 日出刊 本公報同步登載宜蘭縣政府全球資訊網 第 184 期 法 規 制定 宜蘭縣特定行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 3 政 令 教育處 訂定 宜蘭縣立國民中小學校園餘裕空間活化實施要點 5 工務處 修正 宜蘭縣政府公共工程優質獎評選及獎勵作業要點 7 地政處 陳碧源君等 3 名申請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事務所地址變更 32 計畫處 修正 宜蘭縣政府辦理各項活動作業要點
台南市呼吸治療師公會 第一屆第三次會員大會手冊目錄 一 會員大會進度------------------------------------------------------ 2 二 會員大會議程---------------------------------------------------
台南市呼吸治療師公會 第一屆第三次會員大會 大會手冊 會 電 傳 日 址 台南市永康區中華路 901 號 呼吸治療科 話 06-2526175 真 06-2526175 期 中華民國 103 年 5 月 17 日 0 台南市呼吸治療師公會 第一屆第三次會員大會手冊目錄 一 會員大會進度------------------------------------------------------ 2 二
目 錄 壹 105 學 年 度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運 動 績 優 學 生 單 獨 招 生 重 要 日 程 表...1 貳 招 生 系 別 運 動 種 類 名 稱 及 名 額...2 參 報 考 資 格...4 肆 報 名 須 知...4 伍 書 面 資 料 術 科 日 期 及 方 式...5
目 錄 壹 105 學 年 度 遠 東 科 技 大 學 運 動 績 優 學 生 單 獨 招 生 重 要 日 程 表...1 貳 招 生 系 別 運 動 種 類 名 稱 及 名 額...2 參 報 考 資 格...4 肆 報 名 須 知...4 伍 書 面 資 料 術 科 日 期 及 方 式...5 陸 成 績 計 算 方 式 及 錄 取 方 式...5 柒 報 到 說 明...6 捌 成 績 複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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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進 擊 的 校 園 ~ 全 國 漆 彈 大 作 戰 家 長 同 意 書 學 生 就 讀 ( 學 校 ) 年 級, 本 人 同 意 小 兒 ( 女 ) 參 加 貴 單 位 舉 辦 之 活 動, 配 合 遵 守 相 關 規 定, 並 知 悉 活 動 結 束 時 間 家 長 簽 名 : 日 期 : 年 月 日 緊 急 聯 絡 電 話 : ( 手 機 ) 2016 進 擊 的 校 園 ~ 全 國
精進國軍體能訓測指導要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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