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 議 紀 錄 各 業 務 部 門 工 作 報 告 第 11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交 通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紀 錄 ( 工 作 報 告 1) 時 間 : 民 國 102 年 4 月 11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10 時 15 分 至 12 時 50 分 地 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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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要 目 會 議 紀 錄 ( 各 業 務 部 門 工 作 報 告 ) 第 11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交 通 部 門 工 作 報 告 會 議 紀 錄 及 速 記 錄 1864 第 11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警 政 衛 生 部 門 工 作 報 告 會 議 紀 錄 及 速 記 錄 2050 第 11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工 務 部 門 工 作 報 告 會 議 紀 錄 及 速 記 錄 2151 會 議 紀 錄 ( 各 業 務 部 門 質 詢 ) 第 11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各 業 務 部 門 質 詢 會 議 紀 錄 2215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2 月 21 日 ( 星 期 五 ) 臺 北 市 議 會 編 輯 發 行 週 刊 每 星 期 五 出 版 第 94 卷 第 8 期
2 會 議 紀 錄 各 業 務 部 門 工 作 報 告 第 11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交 通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紀 錄 ( 工 作 報 告 1) 時 間 : 民 國 102 年 4 月 11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10 時 15 分 至 12 時 50 分 地 點 : 本 會 交 通 委 員 會 會 議 室 出 席 議 員 : 簡 余 晏 何 志 偉 周 威 佑 秦 儷 舫 王 欣 儀 王 孝 維 梁 文 傑 李 慶 鋒 張 茂 楠 列 席 議 員 : 王 世 堅 李 慶 元 徐 佳 青 列 席 : 市 政 府 : 捷 運 工 程 局 副 局 長 : 傅 式 治 本 會 : 專 門 委 員 : 傅 素 玲 專 員 : 吳 聰 忠 組 員 : 許 娥 簡 議 員 余 晏 紀 錄 : 吳 聰 忠 壹 主 席 宣 告 開 會 貳 確 定 本 委 員 會 預 備 會 議 紀 錄 參 聽 取 捷 運 工 程 局 工 作 報 告 - 臺 北 車 站 特 定 專 用 區 C1 D1 聯 合 開 發 招 商 作 業 暨 介 紹 所 屬 單 位 主 管 人 員 捷 運 工 程 局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報 告 發 言 議 員 : 何 志 偉 周 威 佑 秦 儷 舫 王 欣 儀 王 孝 維 王 世 堅 李 慶 元 徐 佳 青 梁 文 傑 簡 余 晏 李 慶 鋒 張 茂 楠 捷 運 工 程 局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北 區 工 程 處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聯 合 開 發 處 第 6 課 莊 課 長 志 諒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政 風 室 鄭 主 任 重 生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王 副 總 工 程 師 偉 兼 代 聯 合 開 發 處 處 長 答 覆 ( 未 完 ) 肆 議 決 事 項 原 訂 4 月 18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10 時 進 行 之 捷 運 公 司 悠 遊 卡 控 股 公 司 工 1864
3 作 報 告 及 詢 答 更 改 至 4 月 23 日 ( 星 期 二 ) 上 午 10 時 舉 行, 原 時 間 進 行 捷 運 工 程 局 工 作 報 告 未 完 部 分 伍 主 席 裁 示 針 對 每 位 議 員 所 提 各 項 問 題 未 完 整 答 覆 及 議 員 指 示 以 書 面 答 覆 部 分, 請 各 單 位 於 指 定 時 間 內 彙 整 後 以 書 面 答 覆 本 委 員 會 議 員 及 列 席 議 員 散 會 ( 中 午 12 時 50 分 ) 1865
4 速 記 錄 102 年 4 月 11 日 速 記 : 吳 聰 忠 主 席 ( 簡 議 員 余 晏 ): 大 家 早 安! 現 在 進 行 本 會 第 11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交 通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也 就 是 進 行 捷 運 局 的 工 作 報 告 其 實 捷 運 局 本 會 期 並 不 是 第 一 個 做 工 作 報 告 的 單 位, 可 是 我 為 什 麼 要 變 更 至 此 刻 報 告? 又 為 什 麼 要 求 捷 運 局 不 要 先 做 工 作 報 告 而 先 進 行 臺 北 車 站 特 定 專 用 區 C1 D1 聯 合 開 發 招 商 作 業 的 報 告? 在 此 我 要 向 各 位 副 局 長 記 者 女 士 先 生 以 及 同 仁 說 明 我 們 要 知 道, 這 個 案 子 到 現 在 為 止, 臺 北 市 政 府 沒 有 絲 毫 的 危 機 處 理, 如 此 會 讓 社 會 大 眾 對 我 們 的 官 僚 體 系 完 全 沒 有 信 心, 尤 其 是 調 查 結 果 如 果 發 現 本 案 的 評 審 委 員 及 市 府 局 處 首 長 市 長 都 收 受 賄 賂, 說 起 來 它 只 是 個 弊 案 ; 但 是 如 果 調 查 結 果 是 全 部 的 人 都 沒 有 收 受 賄 賂, 而 是 一 群 蠢 蛋, 全 部 被 金 光 黨 騙 了, 這 將 會 讓 臺 北 市 政 府 未 來 所 有 的 施 政 全 部 無 法 受 到 信 賴 現 在 連 我 們 議 員 為 民 服 務 案 件 如 果 沒 有 成 功, 民 眾 就 會 說 是 不 是 像 賴 素 如 議 員 一 樣 變 成 賴 素 如 了, 所 以 這 會 導 致 民 眾 對 官 僚 全 部 喪 失 信 心 今 天 因 為 蔡 局 長 請 假, 所 以 我 今 天 要 求 傅 副 局 長 要 說 明 雙 子 星 案 未 來 處 理 方 式 到 底 是 準 備 讓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承 接? 還 是 有 其 他 的 計 畫? 請 傅 副 局 長 等 一 下 要 加 以 報 告, 否 則 我 們 下 星 期 再 另 行 召 開 雙 子 星 案 的 專 案 報 告 現 在 依 議 員 簽 到 的 順 序 發 言 王 議 員 世 堅 : 我 認 為 雙 子 星 案 天 大 地 大, 今 天 無 論 如 何 蔡 局 長 都 應 該 親 自 列 席 我 認 為 他 今 天 未 到, 就 是 在 閃 躲 這 個 案 子, 這 是 典 型 的 官 場 黑 吃 黑 蔡 局 長 官 要 做, 屁 股 卻 不 要 擦, 他 是 趁 火 打 劫 陳 椿 亮 前 局 長 辭 職, 郝 市 長 才 會 找 蔡 輝 昇 接 任 捷 運 局 局 長, 就 是 要 他 來 善 後, 結 果 局 長 他 要 當, 可 是 屁 股 卻 不 擦, 那 有 這 麼 好 的 事? 招 標 作 業 也 不 是 3 位 副 局 長 主 導, 我 不 知 道 你 們 今 天 能 說 明 什 麼? 你 們 3 個 是 無 辜 的 羔 羊, 來 列 席 卻 那 麼 高 興? 今 天 到 場 的 主 角 只 有 一 位 是 林 勳 杰 前 處 長, 你 是 建 築 師, 卻 用 你 的 專 業 來 欺 騙 社 會, 這 是 罪 加 一 等 你 知 道 嗎? 今 天 要 不 是 說 你 是 來 做 報 告, 我 早 就 將 你 轟 出 去, 因 為 你 就 是 內 鬼 我 不 是 交 通 委 員 會 的 委 員, 但 我 認 為 今 天 由 副 局 長 列 席 就 不 夠 誠 意 蔡 局 長 接 受 校 友 成 就 獎, 有 那 麼 重 要 嗎? 這 是 國 家 大 事,C1 D1 雙 子 星 是 國 家 的 大 門 要 不 然 他 不 要 接 局 長, 我 認 為 蔡 輝 昇 局 長 是 官 場 黑 吃 黑 趁 火 打 劫 ; 他 趁 現 在 市 府 有 災 難 的 時 候 討 個 局 長 的 職 位 做 請 你 們 看 著, 他 就 是 不 負 責 任, 他 今 天 找 你 們 來 列 席 是 要 做 什 麼? 副 局 長, 不 是 我 要 虧 你 們, 副 者, 應 付 也 今 天 你 們 是 來 應 付 的 我 覺 得 王 議 員 針 對 蔡 局 長 請 假 部 分 講 得 非 常 有 道 理, 不 過 我 也 解 釋 一 下, 雖 然 我 將 捷 運 局 業 務 工 作 報 告 的 日 期 提 前, 但 是 蔡 局 長 回 國 之 後 仍 然 必 須 要 給 我 們 明 確 的 交 代, 而 且 我 也 要 求 當 時 是 全 案 的 主 辦 人, 也 就 是 捷 運 局 聯 開 處 前 處 長 列 席, 待 1866
5 會 你 也 可 以 說 明 這 案 子 當 時 發 生 的 事 情 經 過 現 在 我 們 先 請 傅 副 局 長 先 報 告 捷 運 工 程 局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是 雙 子 星 案 是 您 負 責 嗎?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不 是, 是 王 副 總 工 程 師 偉 兼 代 聯 開 處 處 長 還 是 先 由 副 局 長 先 報 告 雙 子 星 案, 難 到 你 要 讓 他 報 告 中 間 的 流 程 嗎? 我 認 為 你 先 說 明 一 下, 再 由 他 解 釋 好 了 請 問 給 您 10 分 鐘 的 時 間 報 告, 可 以 嗎?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可 以 你 們 應 該 有 Power Point?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是 請 問 主 席, 我 可 不 可 以 先 介 紹 今 天 列 席 的 人 員? 先 簡 單 介 紹 就 好, 因 為 我 們 以 後 還 有 很 多 機 會 可 以 互 相 認 識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謝 謝! 召 集 人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我 首 先 介 紹 與 會 的 同 仁 我 本 人 姓 傅, 擔 任 副 局 長 ; 在 我 右 邊 的 是 蔡 副 局 長 天 和, 左 邊 是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請 問 3 位 副 局 長 中, 是 誰 負 責 雙 子 星 案?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鄭 副 局 長 現 在 是 您 負 責 嗎?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我 是 負 責 幾 個 工 程 案 鄭 副 局 長 負 責 聯 開 案 幾 年 了? 捷 運 工 程 局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1 年 謝 謝, 請 繼 續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之 前 的 聯 開 案 是 我 負 責 接 下 來 介 紹 蘇 總 工 程 師 丁 福, 旁 邊 是 林 前 處 長 勳 杰, 他 現 在 是 北 工 處 的 副 處 長 在 最 右 邊 是 張 主 任 秘 書 澤 雄, 他 原 來 也 是 負 責 聯 開 處 的 督 導 再 來 是 東 工 處 的 陳 處 長 耀 維 南 工 處 的 周 處 長 文 斌 北 工 處 的 陳 處 長 鴻 濤 中 工 處 的 余 處 長 念 梓 聯 開 處 朱 副 處 長 正 帆 聯 開 處 承 辦 課 莊 課 長 志 諒 後 排 是 機 工 處 的 周 處 長 湘 魁 負 責 土 木 建 築 設 計 處 的 李 副 總 工 程 師 尚 叡 機 電 系 統 設 計 處 劉 1867
6 處 長 秋 樑 工 務 管 理 處 林 處 長 柏 榮 ; 接 下 來 是 現 在 負 責 聯 開 處 的 王 副 總 工 程 師 偉 技 術 發 展 處 丁 處 長 立 邁 品 保 處 李 處 長 侃 資 產 及 財 務 管 理 室 許 主 任 明 華 路 權 室 李 主 任 漢 忠 會 計 處 林 主 任 榮 亮 人 事 室 吳 主 任 世 芬 政 風 室 鄭 主 任 重 生 政 風 室 鄭 主 席 到 職 多 久? 捷 運 工 程 局 政 風 室 鄭 主 任 重 生 : 1 年 整 個 雙 子 星 案 一 開 始 你 都 有 接 獲 檢 舉? 幾 次? 鄭 主 任 重 生 : 大 概 有 兩 三 次 待 會 會 請 你 補 充 說 明 何 議 員 志 偉 : 我 有 一 個 程 序 的 問 題 就 是 昨 天 在 市 長 施 政 報 告 詢 答 中, 有 些 議 員 都 說 相 信 郝 市 長 個 人 的 清 白, 而 雙 子 星 案 到 最 後 可 能 會 走 到 廢 標 的 階 段 今 天 交 通 委 員 會 為 什 麼 要 召 開 這 個 會 議 且 請 大 家 來 說 明? 就 是 要 請 大 家 來 驗 證 幾 件 事, 包 括 臺 北 市 政 府 到 底 是 不 是 受 害 人? 還 是 共 犯? 這 部 分 我 們 要 釐 清 所 以 臺 北 市 議 會 不 停 的 要 求 能 夠 看 到 馬 來 西 亞 怡 保 花 園 公 司 的 投 資 意 向 書, 以 及 森 集 團 當 時 的 投 資 意 向 書, 還 有 你 們 有 說 駐 馬 來 西 亞 機 構 認 證 的 文 件, 請 問 你 們 今 天 有 沒 有 將 相 關 資 料 帶 過 來? 有 沒 有?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們 今 天 只 給 我 們 薄 薄 2 張 紙, 難 道 是 要 讓 我 們 看 圖 片? 請 問 相 關 文 件 有 帶 來 嗎?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向 主 席 報 告, 我 們 所 要 提 供 的 文 件, 已 經 報 到 市 府 了, 而 且 我 們 資 料 都 已 經 整 理 好 了 今 天 有 帶 來 嗎?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正 本 沒 有 有 影 本 對 不 對? 等 一 下 我 們 可 以 要 求 看, 對 不 對? 何 議 員 志 偉 : 我 要 確 認 一 下, 今 天 我 們 召 開 這 個 會 議, 是 要 聽 你 們 講 故 事 呢? 還 是 實 實 在 在 地 瞭 解 到 臺 北 市 政 府 到 底 出 了 什 麼 問 題? 請 問 文 件 在 哪 裡? 可 不 可 以 請 你 們 先 提 供? 我 們 再 看 這 個 會 開 得 下 去 或 開 不 下 去? 周 議 員 威 佑 : 沒 錯 主 席, 待 會 他 們 如 果 依 照 這 份 資 料 報 告 的 話, 那 就 不 要 報 告 了 1868
7 何 議 員 志 偉 : 對 周 議 員 威 佑 : 這 份 報 告 是 可 以 丟 掉 的 如 果 他 們 依 照 這 份 報 告 照 本 宣 科, 我 們 能 聽 到 什 麼? 根 本 問 不 到 任 何 東 西 如 果 他 們 依 照 這 份 報 告 報 告 的 話, 我 要 求 停 止 報 告, 請 他 們 回 去 何 議 員 志 偉 : 我 在 星 期 二 的 時 候 就 請 你 們 提 供 所 有 的 資 料 附 件 清 單, 結 果 拖 了 24 個 小 時, 請 問 今 天 你 們 提 供 在 場 出 席 的 每 位 議 員 什 麼 資 料? 就 這 一 疊 資 料 嗎? 你 們 有 送 到 議 員 辦 公 室 嗎? 請 傅 副 局 長 說 明, 請 問 你 們 必 須 提 供 的 資 料 呢?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向 主 席 及 各 位 議 員 報 告, 議 員 要 求 的 清 單, 我 們 已 經 準 備 好 了, 現 在 已 經 報 到 市 府 那 今 天 的 會 議 我 們 是 開 假 的 嗎? 何 議 員 志 偉 : 我 們 議 員 是 陪 你 們 在 這 邊 吹 冷 氣 的 嗎?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不 是, 我 們 會 針 對 議 員 的 需 求 作 回 應 因 時 間 滿 急 迫, 所 以 請 先 提 供 私 地 主 李 秋 明 當 天 被 要 求 來 簽 名 的 文 件, 這 是 第 1 個 第 2 個 是 你 們 在 初 步 完 成 招 標 後, 提 報 郝 市 長 的 公 文 內 簽, 請 你 們 幕 僚 人 員 先 影 印 這 兩 份 文 件 請 問 王 議 員 周 議 員 何 議 員 有 沒 有 具 體 需 要 那 份 公 文? 請 講 一 下 王 議 員 世 堅 : 就 是 延 到 10 月 28 日 開 標 的 那 份 公 文 為 什 麼 延 到 10 月 28 日 開 標? 你 們 有 相 關 的 公 告 及 內 簽, 請 提 供 給 我 們 昨 天 捷 運 局 有 送 這 疊 資 料 王 議 員 世 堅 : 在 那 裡? 王 議 員, 他 們 只 送 給 交 通 委 員 會 的 議 員 請 捷 運 局 補 送 1 份 資 料 給 王 議 員 請 問 儷 舫 姐 有 收 到 資 料 嗎? 秦 議 員 儷 舫 : 我 有 一 點 程 序 上 的 問 題 請 說 秦 議 員 儷 舫 : 1869
8 就 是 今 天 不 是 捷 運 局 的 工 作 報 告 嗎? 怎 麼 現 在 變 更 議 程 變 成 雙 子 星 招 商 作 業 報 告? 儷 舫 姐 不 好 意 思, 這 是 我 剛 剛 變 更 的 秦 議 員 儷 舫 : 可 是 剛 剛 額 數 不 足, 應 該 不 能 變 更 工 作 報 告 沒 有 額 數 問 題 秦 議 員 儷 舫 : 但 這 不 是 工 作 報 告, 而 且 變 更 議 程 有 額 數 問 題 它 是 屬 於 工 作 報 告 的 內 容, 這 在 上 次 會 議 是 有 提 到 的 秦 議 員 儷 舫 : 工 作 報 告 沒 有 額 數 問 題, 但 現 在 不 是 工 作 報 告, 是 所 謂 C1 D1 聯 合 開 發 招 商 作 業 報 告 它 是 工 作 報 告 的 一 環, 只 是 先 抽 出 來 而 已 秦 議 員 儷 舫 : 工 作 報 告 內 容 沒 這 部 分 上 次 會 議 是 有 提 到 秦 議 員 儷 舫 : 我 記 得 上 次 會 議 是 討 論 要 做 這 部 分 的 專 案 報 告 還 沒 決 定 要 做 專 案 報 告, 在 今 天 會 議 結 束 之 後 秦 議 員 儷 舫 : 今 天 變 更 議 程 做 了 這 樣 的 報 告, 但 或 許 像 王 議 員 及 陳 議 員 等 都 希 望 能 夠 參 與, 可 是 如 果 今 天 突 然 這 樣 變 更, 可 能 會 有 議 員 不 知 道 的 情 形, 譬 如 我 就 不 知 道, 我 們 都 是 到 這 裡 才 知 道 要 變 更 成 所 謂 C1 D1 聯 合 開 發 招 商 作 業 報 告 儷 舫 姐, 我 都 有 一 一 電 話 告 知 秦 議 員 儷 舫 : 你 是 說 下 週 的 議 程 要 改 為 星 期 五 開 會 不 是, 我 有 說 林 勳 杰 前 處 長 要 來 報 告, 您 記 得 嗎? 秦 議 員 儷 舫 : 沒 有 就 是 我 跟 你 講 的 兩 點 之 一 秦 議 員 儷 舫 : 你 只 是 告 訴 我 將 下 週 四 議 程 改 為 星 期 五 1870
9 周 議 員 威 佑 : 儷 舫, 主 要 是 這 樣, 捷 運 局 工 作 報 告 的 第 4 項 : 推 動 捷 運 用 地 聯 合 開 發, 其 中 有 包 含 雙 子 星 聯 合 開 發 案, 所 以 我 們 只 是 先 請 他 們 先 報 告 這 部 分 秦 議 員 儷 舫 : 我 是 覺 得 主 席 在 做 議 程 變 更 時, 一 定 要 尊 重 議 員, 而 不 是 因 為 今 天 有 安 排 媒 體 在 場 就 議 程 變 更, 這 樣 議 員 都 不 知 道 是 不 宜 的, 主 席 應 該 要 先 尊 重 議 員 的 時 間, 而 且 這 是 一 個 重 大 的 議 題, 大 家 可 能 都 很 想 參 與, 但 我 不 知 道 為 何 今 天 有 這 麼 多 的 媒 體 在 這, 然 後 就 變 更 議 程, 讓 我 們 覺 得 沒 有 被 尊 重 我 們 並 沒 有 通 知 媒 體, 可 是 我 們 的 議 程 在 之 前 的 決 定, 的 確 有 說 今 天 除 了 工 作 報 告 之 外, 雙 子 星 開 發 案 也 要 一 起 報 告, 也 要 求 聯 開 處 林 勳 杰 前 處 長 列 席, 我 們 以 後 會 請 交 通 委 員 會 的 幕 僚 作 業 更 加 周 詳, 我 發 現 在 簡 訊 上 的 確 沒 有 較 為 明 確 的 議 程, 這 點 我 們 會 改 進 剛 剛 大 家 的 程 序 發 言 都 非 常 精 彩, 現 在 請 傅 副 局 長 報 告, 在 10 分 鐘 內 做 C1 D1 聯 合 開 發 招 商 作 業 報 告, 接 下 來 再 做 工 作 報 告, 請 開 始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召 集 人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今 天 我 簡 單 報 告 C1 D1 聯 合 開 發 招 商 作 業 情 形 我 想 大 家 對 C1 D1 雙 子 星 大 樓 的 地 理 位 置 都 很 清 楚, 它 位 在 臺 北 車 站 的 附 近 下 一 頁, 本 大 樓 之 興 建 是 依 據 大 眾 捷 運 系 統 土 地 聯 合 開 發 辦 法, 可 是 有 人 會 認 為 它 是 一 件 採 購 案, 所 以 社 會 民 眾 以 為 應 依 採 購 法 辦 理 下 一 頁, 這 張 圖 是 表 示 它 的 地 理 位 置, 它 將 來 會 和 機 場 捷 運 共 構, 如 圖 說 上 的 C1 D1 這 兩 塊 基 地, 當 初 為 了 配 合 機 場 捷 運, 所 以 我 們 已 經 在 C1 D1 基 礎 和 捷 運 共 構 的 部 分 開 始 施 工, 目 前 我 們 預 訂 的 計 畫, 大 概 在 103 年 會 將 共 構 的 結 構 體 交 給 高 鐵 局 進 行 後 續 機 電 的 工 程 下 一 頁, 在 規 劃 設 計 的 內 容 上,C1 地 上 是 56 層 地 下 4 層, 剛 剛 也 報 告 過, 下 面 層 主 要 是 捷 運 設 施, 而 1 2 層 也 是 進 出 捷 運 的 通 道, 所 以 實 際 上 供 商 業 用 途 是 在 2 樓 以 上 的 空 間 下 一 頁, 當 C1 D1 興 建 完 成 之 後, 除 了 供 機 場 捷 運 使 用 外, 將 來 還 會 和 鄭 州 路 地 下 街 連 接, 同 時 也 會 連 通 臺 北 車 站 地 下 層, 讓 民 眾 可 以 在 站 內 轉 乘 下 一 頁, 畫 面 上 的 圖 就 是 人 工 平 臺 及 架 空 走 廊 因 為 基 本 上 臺 北 車 站 的 交 通 其 實 是 非 常 擁 擠, 所 以 我 們 在 做 C1 D1 的 時 候, 希 望 藉 由 空 中 走 廊 的 方 式 做 連 通, 就 如 同 現 在 板 橋 車 站 特 定 區 一 樣, 有 些 建 物 藉 由 空 橋 做 連 繫, 因 此 我 們 對 C1 D1 的 規 劃 也 是 同 樣 的 概 念 下 一 頁, 既 然 它 是 個 國 門, 所 以 我 們 就 以 一 個 太 極 的 理 念 做 規 劃 ; 我 們 希 望 未 來 投 資 的 團 隊 在 樓 高 以 及 基 本 的 形 象 用 這 樣 一 個 設 計 理 念 去 辦 理 在 規 劃 上 12 至 32 樓 是 辦 公 室, 再 上 層 就 是 觀 光 旅 館 或 飯 店 另 外 D1 部 分 還 規 劃 有 一 家 百 貨 公 司, 所 以 D1 實 際 上 具 有 百 貨 公 司 等 商 場 辦 公 室 及 國 際 觀 光 旅 館 3 種 不 同 的 功 能 下 一 頁, 目 前 的 施 工 狀 況, 剛 剛 已 經 向 委 員 報 告 過 了, 我 們 會 在 103 年 將 基 礎 建 設 交 給 高 鐵 局 進 行 設 置 相 關 的 機 電 設 施, 讓 機 場 捷 運 能 即 時 地 通 車 其 實 機 場 捷 運 通 車 時,C1 D1 的 共 構 建 設 還 沒 有 完 成 1871
10 下 一 頁, 畫 面 上 是 C1 的 現 況, 如 同 剛 剛 報 告 的, 它 凸 出 地 面 的 2 樓 結 構 體 已 經 蓋 好 了, 不 過 在 此 我 要 提 一 下, 就 是 依 據 交 通 部 的 規 劃, 機 場 捷 運 要 在 103 或 104 年 通 車, 屆 時 如 果 上 層 建 物 來 不 及 蓋 的 時 候, 我 們 會 做 一 些 臨 時 的 防 水 設 施, 不 會 讓 捷 運 的 營 運 受 到 影 響 在 D1 部 分, 目 前 的 進 度 相 對 C1 來 講 是 稍 微 落 後, 其 落 後 原 因 是 用 地 交 付 比 較 遲 延, 但 我 們 都 持 續 地 趕 工, 我 們 在 和 高 鐵 局 協 調 後, 仍 然 能 在 103 年 交 給 他 們 下 一 頁, 這 是 有 關 C1 D1 招 商 的 辦 理 情 形 我 們 是 在 100 年 10 月 20 日 公 告 徵 求 投 資 人, 程 序 上 我 要 特 別 強 調, 過 去 我 們 辦 理 C1 D1 招 標 的 時 候, 是 公 地 主 優 先, 然 後 再 徵 求 私 地 主, 但 是 後 來 交 通 部 修 改 法 令, 所 以 這 次 我 們 在 辦 理 招 商 的 時 候, 是 採 用 公 地 主 和 私 地 主 同 時 辦 理, 而 且 是 用 公 開 競 標 的 方 式 這 次 招 標 辦 理 情 形, 因 為 第 一 順 位 投 資 申 請 人 未 於 規 定 時 間 繳 交 履 約 保 證 金, 所 以 他 們 原 先 繳 交 的 1.3 意 元 保 證 金, 現 在 我 們 已 經 將 它 沒 入, 目 前 我 們 正 依 據 申 請 須 知 辦 理 後 續 事 宜 所 謂 申 請 須 知 辦 理 就 是 在 申 請 須 知 內 有 規 定, 我 們 可 以 逕 為 廢 標, 或 是 和 第 二 順 位 申 請 人 進 行 議 約, 目 前 我 們 已 報 請 市 政 府 繼 續 辦 理 你 只 講 繼 續 辦 理, 但 兩 個 辦 理 方 式 廢 標 或 是 議 約, 就 是 今 天 討 論 的 重 點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是 第 一 個 是 進 行 廢 標, 就 不 是 依 照 排 序 辦 理, 而 是 重 新 來, 對 不 對? 第 二 個 就 是 按 照 順 序 進 行 議 約 以 上 才 是 你 今 天 要 報 告 的 請 問 事 發 到 現 在 多 久 了?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我 們 已 經 上 簽 市 府, 市 府 也 同 意 我 們 和 第 二 順 位 申 請 人 議 約 目 前 已 經 展 開 議 約 了?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還 沒 有, 因 為 按 照 招 標 須 知, 在 議 約 的 時 候, 我 們 要 先 擬 定 一 個 審 定 的 條 件 我 向 各 位 報 告, 這 其 中 有 幾 個 比 較 重 要 的 部 分, 就 是 要 給 地 主 原 先 60% 的 報 酬 率 另 外 是 他 們 說 以 後 蓋 完 後 要 將 建 物 出 售 ; 還 有 在 施 工 的 時 候, 希 望 我 們 能 夠 支 付 總 獎 的 費 用 上 述 條 件 都 跟 第 一 標 不 一 樣, 所 以 我 們 在 考 量 要 如 何 擬 定 簽 約 的 相 關 條 件, 我 們 現 在 正 在 擬 定 除 了 上 述 的 3 個 條 件 以 外, 還 有 一 個 滿 重 要 的 問 題, 就 是 譬 如 我 們 要 求 他 們 不 可 以 興 建 完 畢 就 轉 售, 或 是 我 們 在 興 建 過 程 中 不 再 支 付 相 關 的 費 用 的 話, 這 樣 嚴 格 來 講, 會 影 響 中 工 的 投 資 報 酬 率, 如 此 我 們 是 否 還 堅 持 他 們 要 有 60% 分 回 給 地 主? 以 上 我 覺 得 都 必 須 我 們 進 一 步 去 分 析 所 謂 的 財 務 計 畫 及 可 行 性, 這 是 我 們 現 在 正 在 研 擬 的 方 向 何 議 員 志 偉 : 中 工 長 期 以 來 財 務 還 是 有 問 題 請 副 局 長 報 告 的 速 度 加 快, 請 問 還 有 幾 張?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最 後 1 張 1872
11 等 報 告 完 後 接 著 是 副 召 發 言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目 前 整 個 參 加 招 標 案 的 團 隊 中, 有 太 極 雙 星 團 隊 及 中 華 工 程 團 隊, 還 有 一 個 雙 子 星 團 隊, 大 家 對 它 們 都 滿 熟 悉 的 我 在 此 要 特 別 說 明 一 下, 中 華 工 程 團 隊 中 有 一 個 中 華 雙 子 星 開 發 公 司, 太 極 雙 星 團 隊 也 有 一 個 太 極 雙 星 開 發 公 司, 雙 子 星 團 隊 有 一 個 雙 子 星 國 際 開 發 公 司 我 為 什 麼 要 在 這 裡 特 別 向 各 位 報 告 呢? 因 為 這 3 家 公 司 就 是 他 們 每 一 個 團 隊 裡 面 的 專 案 公 司, 它 們 的 資 本 額 都 比 較 小, 譬 如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資 本 額 只 有 7,000 萬 元, 它 可 以 承 攬 將 近 700 億 元 的 工 程 我 特 別 向 議 員 作 個 報 告, 因 為 在 招 標 的 時 候, 我 們 看 投 資 團 隊 的 財 務 計 畫, 是 依 全 部 成 員 的 財 務 計 畫 作 整 合 的 評 比, 譬 如 太 極 雙 星 團 隊 中 有 馬 來 西 亞 怡 保 花 園 公 司 及 谷 中 城 私 人 公 司 但 大 家 會 覺 得 為 何 它 們 要 成 立 一 家 專 案 公 司? 如 上 所 述, 太 極 雙 星 團 隊 有 一 個 太 極 雙 星 開 發 公 司, 中 華 工 程 團 隊 中 有 一 個 中 華 雙 子 星 開 發 公 司, 其 實 這 是 很 重 要 的, 因 為 大 家 都 知 道 這 些 投 資 團 隊 有 滿 多 的 投 資 公 司 加 入, 它 的 原 意 是 希 望 它 們 的 財 務 計 畫 能 夠 透 明 及 獨 立, 所 以 每 一 家 專 案 公 司 都 必 須 有 一 個 獨 立 的 財 務 報 表, 這 樣 在 未 來 融 資 及 移 轉 的 時 候, 我 們 能 明 確 地 做 財 務 的 稽 核, 所 以 在 招 標 的 須 知 上 允 許 他 們 成 立 一 家 專 案 公 司, 但 其 他 的 公 司 也 都 要 負 連 帶 的 保 證 責 任 以 上 簡 單 報 告, 謝 謝! 我 們 依 照 今 天 簽 到 的 順 序 進 行 詢 答, 請 二 召 何 志 偉 議 員 發 言 何 議 員 志 偉 : 不 管 是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或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他 們 問 題 都 很 大 我 先 從 中 工 開 始 講 起, 它 現 在 還 有 6 個 中 央 的 公 共 工 程 在 進 行 當 中, 但 6 個 工 程 全 部 都 展 期 到 三 四 個 月 而 且 中 工 還 有 喝 花 酒 的 問 題, 在 司 法 過 程 中 還 敢 帶 官 員 去 喝 去 摸 去 吃 ; 它 的 財 務 報 表 資 金 現 金 全 部 都 有 問 題 我 要 問 的 是, 當 太 極 雙 星 爆 掉 了, 第 二 順 位 的 中 工 還 是 有 問 題 為 什 麼 臺 北 市 政 府 所 稱 的 國 門, 不 論 是 臺 灣 或 國 民 黨 的 國 門, 全 部 都 是 國 民 黨 在 玩? 你 們 招 來 的 3 家 投 資 團 隊 都 有 問 題, 現 在 問 題 這 麼 大, 難 道 臺 北 市 政 府 大 型 的 公 共 工 程 是 爛 磁 鐵 或 爛 吸 引 機 嗎? 這 部 分 大 家 還 搞 不 清 楚? 你 們 知 道 中 工 的 問 題 嗎? 不 知 道 中 工 財 務 有 問 題, 你 們 知 道 嗎? 秦 議 員 儷 舫 : 主 席, 我 要 抗 議 一 下, 副 召 在 這 裡 不 能 指 涉 國 民 黨, 他 在 這 邊 說 話 要 小 心 何 議 員 志 偉 : 好, 這 部 分 我 收 回 秦 議 員 儷 舫 : 這 招 標 案 跟 國 民 黨 有 什 麼 關 係? 何 議 員 志 偉 : 我 純 粹 是 說 為 什 麼 吸 引 來 的 廠 商 儷 舫 姐 等 一 下 可 以 在 自 己 發 言 的 時 間 說 明 秦 議 員 儷 舫 : 1873
12 他 怎 麼 可 以 在 這 裡 指 涉 國 民 黨? 何 議 員 志 偉 : 可 是 3 個 團 隊 的 成 員 都 是 國 民 黨 常 委 的 好 朋 友 或 哥 哥 秦 議 員 儷 舫 : 每 一 個 人 都 可 能 有 國 民 黨 的 好 朋 友, 我 也 是 你 的 朋 友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是, 我 很 尊 重 你 秦 議 員 儷 舫 : 所 以 希 望 你 在 這 裡 講 話 要 小 心 言 詞 何 議 員 志 偉 : 我 請 官 員 回 應 到 底 出 了 什 麼 事 情? 請 傅 副 局 長 回 答 何 議 員 志 偉 : 投 資 者 的 所 有 財 務 道 德 施 工 履 約 都 有 問 題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主 席, 我 可 以 答 覆 嗎? 請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我 們 都 知 道 這 個 投 資 案 的 金 額 滿 大 的, 將 近 有 700 億 元 ; 我 們 其 實 滿 需 要 自 有 資 金, 所 以 我 們 原 來 規 劃 是 希 望 壽 險 公 司 能 夠 加 入 這 些 團 隊, 但 受 限 於 國 內 金 融 的 相 關 法 令, 因 為 如 果 它 們 加 入 這 個 投 資 案 的 時 候, 必 須 要 負 連 帶 保 證 責 任, 可 是 財 金 單 位 不 允 許 它 們 負 連 帶 保 證, 以 致 相 關 的 壽 險 業 就 無 法 投 資 這 部 分 的 工 作 就 國 內 目 前 的 工 作 來 講 何 議 員 志 偉 : 我 問 的 不 是 他 們 投 資 狀 況 如 何, 所 以 你 不 要 跟 我 扯 壽 險 業 我 純 粹 是 就 臺 北 市 公 共 工 程 而 言, 中 工 展 期 的 資 料 都 在 這 裡, 從 97 年 到 101 年, 每 一 個 工 程 都 延 宕 ; 還 有 公 程 會 官 員 喝 花 酒 的 案 件 也 在 這 裡 太 極 雙 星 團 隊 現 在 顯 然 已 經 出 局, 而 中 工 是 第 二 順 位, 你 剛 剛 說 招 標 案 還 會 繼 續 執 行 下 去, 請 問 你 們 敢 讓 中 工 來 承 接 嗎?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所 以 說 我 們 要 審 慎 審 議 相 關 的 條 件, 包 括 剛 剛 所 說 其 中 很 重 要 的 一 項, 就 是 在 這 過 程 中 能 不 能 確 保 他 們 能 不 能 增 資, 這 是 滿 重 要 的 雖 然 您 剛 講 他 們 有 這 樣 的 紀 錄, 但 依 目 前 相 關 的 法 令, 並 不 是 構 成 他 們 失 格, 這 就 是 目 前 我 們 的 考 量 何 議 員 志 偉 : 我 最 後 提 出 一 個 問 題, 當 時 馬 來 西 亞 怡 保 花 園 或 森 集 團 他 們 的 投 資 意 向 證 明 在 那 裡? 因 為 這 是 讓 太 極 雙 星 得 標 最 主 要 的 原 因 現 在 拿 給 大 家 看 何 議 員 志 偉 : 後 續 所 有 的 評 審 委 員 給 它 最 高 分, 也 是 因 為 還 有 人 家 幫 它 背 書, 那 份 資 料 可 不 1874
13 可 以 請 你 們 提 供? 現 在 有 嗎? 請 你 們 提 供 書 面 資 料 因 為 在 公 文 中 好 像 沒 有 何 議 員 志 偉 : 我 已 經 跟 你 們 講 N 百 次, 這 份 資 料 請 你 們 今 天 一 定 要 提 供, 至 少 今 天 讓 議 員 們 能 了 解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向 主 席 及 各 位 議 員 報 告, 議 員 要 的 相 關 資 料, 我 們 已 經 列 了 清 單, 現 在 是 送 到 市 府 所 以 你 們 不 準 備 提 供 投 資 意 向 書? 請 問 今 天 有 沒 有 帶 來? 何 議 員 志 偉 : 市 長 叫 人 不 要 拿 來 就 對 了? 這 又 有 什 麼 關 係 你 們 跟 怡 保 花 園 公 司 又 不 是 好 兄 弟? 我 們 之 前 早 就 向 你 們 要 這 些 資 料 了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它 是 屬 於 密 件, 我 們 依 照 程 序 是 奉 核 准 後 送 到 議 長 室, 請 各 位 議 員 到 那 裡 閱 覽 何 議 員 志 偉 : 我 們 今 天 第 1 次 在 這 裡 開 會, 也 讓 蔡 輝 昇 出 國 去 吃 牛 排, 我 們 之 前 講 過, 今 天 在 這 裡 沒 有 所 謂 的 密 件, 也 沒 有 所 謂 的 個 資 法 ; 在 委 員 會 裡, 所 有 的 資 料 都 要 公 開 你 們 現 在 要 用 市 長 議 長 來 擋 就 對 了, 是 這 樣 嗎? 請 問 資 料 今 天 什 麼 時 候 可 以 送 到? 二 召 在 問 你 們 說 公 文 是 什 麼 時 候 送 市 長 的? 何 議 員 志 偉 : 這 樣 不 好 玩, 請 不 要 浪 費 時 間 好 不 好? 中 午 前 提 供 好 不 好? 何 議 員 志 偉 : 這 是 最 重 要 的 文 件 之 一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跟 各 位 報 告, 昨 天 已 經 送 到 市 府 了, 當 中 包 括 一 些 密 件 的 資 料 我 們 要 求 中 午 前 提 供, 因 為 市 長 只 是 看 看 公 文 而 已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上 廁 所 要 報 市 府 嗎? 你 跟 你 老 婆 講 電 話 也 要 報 市 府 嗎? 你 剪 頭 髮 也 要 報 市 府 嗎? 不 是 嘛! 議 事 有 議 事 的 規 則, 做 人 有 做 人 的 原 則 因 為 今 天 出 列 席 的 議 員 比 較 多, 很 不 好 意 思, 我 剛 剛 應 該 設 限 每 人 發 言 時 間 1875
14 , 我 希 望 第 1 輪 發 言 是 5 分 鐘, 在 4 分 鐘 時 按 鈴 1 次, 這 是 依 照 慣 例, 可 是 我 很 不 想 用 這 個 慣 例, 但 我 又 希 望 大 家 能 問 到 更 多 的 問 題, 這 是 我 們 今 天 交 通 委 員 會 開 會 的 目 標 現 在 請 周 威 佑 議 員 發 言 周 議 員 威 佑 : 副 局 長, 我 提 第 1 個 小 問 題, 你 可 以 很 簡 單 的 回 答 就 是 招 標 案 的 17 個 評 審 委 員 當 中, 唯 一 一 個 沒 有 給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最 高 分 的 是 官 方 代 表 還 是 民 間 的 專 家 學 者?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因 為 我 沒 有 參 與, 所 以 可 不 可 請 主 辦 單 位 回 答? 周 議 員 威 佑 : 好 捷 運 工 程 局 北 區 工 程 處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我 報 告 一 下, 因 為 按 照 整 個 評 選 的 規 定, 當 評 選 完 成 之 後 資 料 就 密 封 了, 所 以 現 在 我 們 也 不 可 能 去 看 到 誰 給 誰 多 少 分, 而 且 評 審 委 員 評 審 的 時 候, 必 須 抽 籤 做 編 號, 所 以 17 位 委 員 都 是 以 編 號 的 方 式 完 成 評 選, 但 確 實 有 簽 名 密 封, 這 部 分 不 能 將 它 拆 封 來 看 周 議 員 威 佑 : 決 標 之 後, 你 們 沒 有 拆 開 來 嗎?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按 規 定 是 不 能 夠 拆 封 周 議 員 威 佑 : 剛 剛 聽 傅 副 局 長 的 報 告, 目 前 你 們 傾 向 於 和 第 二 順 位 投 資 人 議 約, 議 得 成 或 議 不 成 是 另 外 一 回 事 現 在 評 審 的 過 程 已 經 被 大 家 質 疑 了, 檢 調 也 都 在 調 查 了, 而 這 些 評 審 委 員 在 評 審 的 時 候, 是 不 是 在 某 種 情 況 之 下 做 出 評 審 的 結 果? 他 們 是 不 是 跟 廠 商 有 所 連 繫? 目 前 這 些 疑 義 都 還 沒 釐 清 之 前, 如 果 你 們 跟 第 二 順 位 投 資 人 議 約, 萬 一 到 後 來 證 實 這 些 評 審 委 員 有 人 有 收 賄 或 做 其 他 事 情, 他 為 了 某 種 原 因 故 意 給 太 極 雙 星 團 隊 最 高 分, 那 麼 他 對 於 第 二 名 及 第 三 名 的 分 數 就 隨 便 亂 打, 因 為 他 唯 一 目 標 就 只 有 給 太 極 雙 星 團 隊 最 高 分 就 好 了, 第 二 名 及 第 三 名 的 分 數 根 本 不 重 要, 這 樣 你 們 還 要 用 已 經 出 問 題 的 評 審 委 員 所 打 出 來 的 分 數, 和 第 二 順 位 的 投 資 人 議 約? 在 整 個 評 審 過 程 不 合 法 的 情 況 下, 第 二 順 位 及 第 三 順 位 也 已 經 都 不 算 數 了, 萬 一 你 們 議 約 成 功, 後 面 再 有 評 審 委 員 被 抓 出 來 有 收 賄 或 跟 廠 商 有 不 正 當 的 來 往, 請 問 後 續 你 們 怎 麼 處 理?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向 周 議 員 報 告, 我 們 有 兩 個 選 擇, 就 如 同 市 長 講 的, 如 果 我 們 有 發 現 具 體 事 證 的 話, 現 在 就 會 終 止 議 約 ; 假 設 議 約 完 成, 發 現 確 實 有 不 法 的 行 為, 在 招 標 須 知 有 提 到, 我 們 將 沒 入 它 的 履 約 保 證 金 周 議 員 威 佑 : 根 據 招 標 甄 選 須 知, 發 生 那 種 狀 況 之 後, 你 們 有 兩 種 選 擇, 一 個 是 跟 第 二 順 位 廠 商 議 約 ; 另 一 個 是 直 接 廢 標 所 以 直 接 廢 標 是 不 需 要 有 任 何 理 由, 你 們 不 需 要 有 明 確 的 事 證 或 等 檢 調 起 訴 後 再 廢 標, 現 在 你 們 就 可 以 直 接 廢 標, 這 是 臺 北 市 政 府 的 選 擇 權 力 之 一 今 天 這 案 子 出 了 這 麼 大 的 紕 漏, 發 生 讓 人 這 麼 大 的 質 疑, 你 們 還 不 廢 標, 還 要 1876
15 跟 第 二 順 位 廠 商 議 約, 這 如 何 讓 外 界 民 眾 接 受 呢? 這 案 子 在 評 審 過 程 已 經 出 了 這 麼 大 的 紕 漏 了, 那 天 我 也 講 了, 太 極 雙 星 這 家 公 司 的 事 情, 我 不 相 信 市 政 府 這 麼 多 官 員 都 不 曉 得, 你 們 應 該 有 聽 到 外 面 的 傳 言, 它 純 粹 是 買 空 賣 空, 搶 到 這 個 標 之 後 再 轉 賣, 以 賺 中 間 的 差 價 我 不 相 信 市 政 府 這 麼 多 官 員 及 民 間 的 評 審 委 員, 沒 有 耳 聞 過 這 消 息? 在 這 樣 的 情 形 之 下,17 個 評 審 中 有 16 個 給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最 高 分, 難 道 評 審 過 程 沒 有 問 題 嗎? 還 要 等 到 有 明 確 的 事 證 嗎? 現 在 已 經 有 這 麼 多 讓 人 質 疑 的 地 方, 就 不 需 要 等 到 有 明 確 的 事 證, 再 使 用 這 次 招 標 的 評 審 結 果, 因 為 被 人 質 疑 得 太 大 了! 郝 龍 斌 市 長 自 己 也 說 要 等 司 法 來 釐 清, 那 你 們 在 司 法 還 沒 釐 清 之 前 為 什 麼 就 要 再 議 約 呢? 請 問 是 誰 決 定 要 議 約 的?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局 裡 有 份 簽 呈 周 議 員 威 佑 : 這 簽 呈 是 簽 到 市 府?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是 周 議 員 威 佑 : 是 簽 到 市 長 批 示 嗎?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是 周 議 員 威 佑 : 那 就 是 郝 市 長 決 定 要 繼 續 議 約! 那 他 不 是 自 己 打 自 己 的 耳 光 嗎? 這 案 子 已 經 出 了 這 麼 大 的 紕 漏, 郝 市 長 還 決 定 要 繼 續 議 約, 而 不 是 廢 標, 讓 人 覺 得 很 奇 怪!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市 長 也 有 明 確 的 指 示, 不 排 除 終 止 議 約 的 動 作 周 議 員 威 佑 : 剛 剛 林 副 處 長 說,17 個 評 審 委 員 評 審 之 後 就 密 封 了, 所 以 不 知 道 每 個 人 評 審 的 結 果, 請 問 這 些 資 料 送 給 檢 調 了 沒?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有 周 議 員 威 佑 : 所 以 檢 調 都 知 道 那 位 委 員 沒 有 給 太 極 雙 星 團 隊 最 高 分?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檢 調 有 資 料 謝 謝 周 議 員 接 著 請 秦 儷 舫 議 員 發 言 秦 議 員 儷 舫 : 我 接 續 剛 剛 周 議 員 所 提 的 問 題 我 先 請 教 一 下, 這 是 BOT 案 對 不 對?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不 是, 是 聯 合 開 發 案 秦 議 員 儷 舫 : 市 府 要 出 資 多 少 錢? 1877
16 王 議 員 世 堅 : 有 委 建 費 秦 議 員 儷 舫 : 市 府 要 出 多 少 錢 來 做 這 個 工 程?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所 謂 出 資 是 作 為 投 資 方 出 錢 以 地 換 屋, 或 以 屋 換 地 秦 議 員 儷 舫 : 你 們 有 沒 有 估 算 投 資 的 業 者 將 來 在 雙 子 星 大 樓 完 成 之 後, 他 們 有 多 少 的 利 潤? 他 們 的 利 潤 是 來 自 於 因 為 有 政 府 這 個 工 程? 還 是 來 自 於 他 們 將 來 一 種 很 好 的 經 營 方 式, 才 能 獲 得 應 該 得 到 的 利 潤?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各 家 的 開 發 建 議 書, 在 評 審 的 作 業 當 中, 除 了 給 予 包 括 公 地 主 等 地 主 的 合 理 分 配 比 例 之 外, 還 有 適 當 的 年 租 率, 以 及 合 作 條 件 包 括 是 否 有 出 租 或 者 是 委 建 費 用 的 給 付 期 程, 同 時 必 須 對 於 它 的 建 築 都 市 設 計 還 有 它 的 財 務 營 運, 這 裡 面 它 的 財 務 計 畫 秦 議 員 儷 舫 : 依 照 雙 子 星 何 議 員 志 偉 : 他 是 內 鬼, 講 得 不 清 不 楚 秦 議 員 儷 舫 : 你 們 在 太 極 雙 星 這 家 公 司 的 投 資 計 畫 書 當 中, 估 算 它 有 多 少 的 投 資 利 潤? 為 什 麼 我 要 問 這 個 問 題? 我 就 是 要 知 道 所 謂 的 買 空 賣 空 到 底 有 多 少 的 投 資 利 潤? 在 它 一 個 空 殼 進 來 之 後, 找 到 第 2 個 人 跟 它 搓 圓 仔, 讓 它 能 夠 全 身 而 退, 自 己 不 要 做, 把 這 個 圓 仔 搓 給 別 人 讓 別 人 去 做, 它 能 夠 得 到 一 些 利 潤 如 果 這 是 一 個 讓 其 他 家 廠 商 認 為 不 值 得 投 資 的 開 發 案, 它 的 投 資 計 畫 如 果 讓 其 他 業 者 覺 得 是 不 值 得 投 資, 那 這 圓 仔 根 本 搓 不 成, 所 以 它 當 初 投 標 的 時 候 就 應 該 知 道 這 圓 仔 根 本 搓 不 成, 不 會 有 人 會 來 跟 他 們 買 這 個 計 畫 的, 所 以 我 要 知 道 他 們 當 初 估 算 的 合 理 利 潤 是 多 少? 市 府 給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評 審 第 一 順 位 為 最 好 的 成 績, 一 定 認 為 它 有 合 法 的 利 潤 ; 如 果 今 天 市 府 認 為 它 沒 有 合 法 的 利 潤, 一 定 會 產 生 質 疑, 因 為 沒 有 人 會 做 賠 本 生 意 請 問 在 它 的 投 資 計 畫 書 當 中 的 利 潤 是 多 少?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基 本 上 這 個 部 分 的 決 定 是 由 評 審 委 員 會 透 過 17 位 評 審 委 員 決 定, 所 以 以 市 府 本 身 的 立 場, 是 不 會 做 這 個 決 定 秦 議 員 儷 舫 : 也 就 是 說 你 們 根 本 不 關 切 他 們 賺 不 賺 錢 他 們 提 了 一 個 夢 幻 的 計 畫, 而 這 夢 幻 計 畫 將 來 可 能 不 能 夠 實 現, 而 你 們 也 不 在 乎 ; 你 們 只 是 選 擇 一 個 認 為 最 好 的 團 隊, 但 這 最 好 的 團 隊 所 提 的 計 畫, 可 能 是 一 個 無 法 實 現 的 夢, 就 只 是 一 個 夢 而 已, 結 果 你 們 就 選 了 它, 是 不 是 這 樣 子?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透 過 評 審 委 員 會 做 這 個 決 定, 是 一 種 合 議 制 當 然 它 開 發 建 議 書 的 內 容 秦 議 員 儷 舫 : 1878
17 難 道 沒 有 一 個 評 審 委 員 認 為 它 的 開 發 建 議 書 可 能 無 法 澈 底 執 行? 他 們 如 果 沒 有 利 潤 的 話, 將 來 怎 麼 執 行? 你 們 是 認 為 可 以 執 行? 你 們 有 這 麼 多 案 子 在 進 行 中, 主 辦 單 位 總 該 知 道 這 計 畫 可 不 可 以 執 行?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因 為 在 整 個 作 業 的 機 制 中, 本 身 是 依 據 他 們 的 開 發 建 議 書 提 供 營 運 計 畫 財 務 計 畫 及 整 個 建 築 計 畫, 當 評 審 委 員 會 做 出 一 個 決 定 之 後, 由 我 們 去 執 行 所 謂 評 審 委 員 會 的 決 定, 包 括 的 條 件 是 各 申 請 人 之 間 的 優 劣 比 較, 這 樣 才 能 決 定 所 謂 的 第 一 順 位 第 二 順 位 或 第 三 順 位 秦 議 員 儷 舫 : 所 以 評 審 委 員 會 不 管 投 資 者 可 不 可 以 執 行, 對 不 對? 也 就 是 基 本 上 評 審 委 員 會 不 管 這 計 畫 書 可 不 可 以 執 行 現 在 我 要 問 第 2 個 問 題 當 初 我 們 認 為 中 工 的 計 畫 書 是 將 來 要 賣 房 子, 可 能 他 們 認 為 要 賣 房 子 才 能 實 現 這 個 計 畫, 如 果 不 賣 房 子, 這 個 計 畫 是 無 法 持 續 進 行 的, 因 為 他 們 的 投 資 報 酬 率 是 無 法 回 收 的, 所 以 中 工 才 認 為 要 賣 房 子 但 是 當 初 中 工 之 所 以 沒 有 得 標, 可 能 是 市 政 府 認 為 它 的 投 資 計 畫 和 我 們 期 待 的 不 一 樣, 不 認 為 它 應 該 賣 房 子, 而 認 為 太 極 雙 星 團 隊 才 是 永 續 經 營 現 在 你 們 要 跟 中 工 進 行 議 約, 你 們 期 待 的 是 他 們 未 來 不 要 賣 房 子, 這 樣 才 比 較 符 合 你 們 當 初 審 查 的 目 標, 你 們 之 所 以 給 太 極 雙 星 團 隊 第 一 順 位 不 也 是 這 種 考 量? 如 果 你 們 要 求 他 們 不 要 賣 房 子, 他 們 說 他 們 的 財 務 計 畫 是 要 賣 房 子 的, 否 則 他 們 的 財 務 計 畫 就 會 改 變, 在 這 種 狀 況 之 下, 你 們 跟 他 們 的 議 約 還 能 不 能 夠 進 行?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剛 剛 副 局 長 有 報 告 過, 就 是 目 前 會 進 一 步 擬 定 審 定 條 件, 審 定 條 件 包 括 議 員 所 質 疑 的 部 分, 後 續 若 與 第 二 順 位 議 約 的 話, 我 們 都 會 做 成 一 個 評 估 秦 議 員 儷 舫 : 請 你 簡 單 回 答 我 3 個 數 字, 就 是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資 本 額 是 7,000 萬 元, 請 問 雙 子 星 公 司 是 多 少?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中 華 雙 子 星 公 司 一 開 始 的 時 候 是 2 億 元, 後 來 在 去 年 9 或 10 月 份 時 變 成 4 億 200 萬 元 秦 議 員 儷 舫 : 另 外 雙 子 星 國 際 開 發 公 司 呢?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一 開 始 的 時 候 是 500 萬 元, 這 都 是 專 案 公 司 的 型 式 秦 議 員 儷 舫 : 現 在 它 有 沒 有 再 增 資 呢? 也 就 是 在 投 標 過 程 中 它 有 沒 有 作 改 變?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後 來 它 的 資 本 額 變 為 5,000 萬 元 秦 議 員 儷 舫 : 就 是 從 500 萬 元 變 成 5,000 萬 元?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是 1879
18 秦 議 員 儷 舫 : 原 則 上 這 專 案 公 司 的 資 本 額 都 是 小 小 的, 你 們 也 認 為 這 都 是 合 理 的 狀 況 就 對 了, 因 為 它 背 後 都 有 一 個 財 團 或 企 業 主, 對 不 對?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因 為 是 共 同 負 履 約 責 任, 同 時 它 們 的 淨 值 必 須 符 合 財 務 的 相 關 規 定 秦 議 員 儷 舫 : 我 因 為 時 間 有 限, 現 在 先 問 到 這 裡 接 著 請 王 欣 儀 議 員 發 言 王 議 員 欣 儀 : 很 多 關 鍵 的 問 題, 你 們 一 直 都 沒 有 講 清 楚, 還 把 市 長 推 到 第 一 線 上, 陷 市 長 於 不 義 我 先 請 教 一 下, 為 什 麼 你 們 給 委 員 會 委 員 的 資 料, 只 提 供 之 前 公 告 的 契 約 草 案, 卻 沒 有 給 我 們 後 來 真 正 簽 約 的 版 本, 請 問 為 什 麼 不 給? 因 為 關 鍵 的 問 題 就 出 在 這 裡 人 家 說 你 們 修 改 了 合 約, 讓 這 些 所 謂 馬 來 西 亞 的 公 司 統 統 可 以 不 用 負 連 帶 履 約 責 任, 關 鍵 就 在 這 裡 請 問 市 政 府 的 保 障 在 那 裡? 為 什 麼 修 改 合 約 讓 他 們 可 以 排 外? 剛 剛 副 局 長 一 直 強 調,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是 一 個 小 公 司, 也 就 是 所 謂 的 專 案 公 司, 而 我 們 看 的 是 它 們 背 後 的 這 些 投 資 者, 但 這 些 投 資 者, 事 實 上 按 照 你 們 所 簽 訂 的 合 約, 他 們 根 本 統 統 都 不 用 負 連 帶 的 保 證 責 任, 統 統 都 可 以 用 掛 牌 空 殼 的 方 式 進 入, 然 後 簽 了 約 就 跑 人, 這 些 事 情 你 們 難 道 不 知 道 嗎? 到 底 是 誰 在 護 航? 誰 同 意 可 以 更 改 這 個 合 約? 關 鍵 的 人 在 那 裡? 這 些 事 情 為 什 麼 你 們 不 講 清 楚? 這 些 事 情 你 們 不 講 清 楚 就 無 法 了 結 請 你 們 先 回 答 我 為 什 麼 不 提 供 簽 訂 的 契 約 書? 而 契 約 書 的 內 容 中 更 改 了 那 些 條 文? 誰 同 意 更 改? 誰 讓 它 更 改? 而 且 還 按 照 更 改 後 的 版 本 訂 定 契 約 及 蓋 章? 請 立 刻 提 供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我 覺 得 它 不 是 密 件, 因 為 它 是 簽 訂 合 約 的 部 分 王 議 員 欣 儀 : 你 們 都 已 經 簽 完 約 了, 然 後 也 完 成 議 約 了, 後 來 是 因 為 它 的 資 金 沒 有 到 位, 所 以 這 件 事 情 已 經 結 束 了 ; 昨 天 捷 運 局 局 長 也 講 的 很 清 楚, 你 們 跟 第 一 優 先 議 約 人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等 乙 方 投 資 公 司 部 分 的 關 係 已 經 結 束 了 所 以 在 這 狀 況 之 下, 你 們 當 初 簽 訂 合 約 的 內 容, 為 什 麼 不 能 公 開 公 布? 如 果 不 能 公 開 公 布, 也 要 告 訴 我 一 個 理 由 其 實 沒 關 係, 因 為 我 手 上 已 經 有 了 這 些 資 料 一 定 要 公 布, 請 影 印 給 大 家 看, 因 為 它 又 不 是 密 件 ; 另 外 市 長 的 公 文 內 簽 也 不 是 密 件 王 議 員 欣 儀 : 時 間 要 暫 停 他 們 現 在 提 供, 請 王 議 員 繼 續 發 言 1880
19 王 議 員 欣 儀 : 根 據 你 們 原 先 公 告 的 契 約 草 約, 與 後 來 實 際 簽 約 的 內 容, 最 大 的 差 異 點 就 是 在 所 有 第 20 條 第 5 項 其 他 約 定 事 項 中 的 第 11 小 項, 原 本 是 寫 乙 方 與 本 府 簽 訂 本 契 約 後, 縱 然 經 本 府 同 意 將 其 投 資 人 名 義 移 轉 為 第 三 者, 原 簽 約 之 投 資 人 仍 需 列 為 本 契 約 之 連 帶 債 務 人, 於 本 契 約 存 續 期 間 對 本 府 負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不 得 解 除 但 是 實 際 簽 約 的 版 本 卻 改 成 乙 ( 一 ) 與 本 府 簽 訂 本 契 約 後,, 原 簽 約 之 乙 ( 一 ) 仍 需 列 為 本 契 約 之 連 帶 債 務 人, 在 這 樣 的 情 況 之 下, 甲 方 是 臺 北 市 政 府, 乙 方 不 是 乙 方 : 一 二 三 四 ; 而 是 乙 ( 一 ) 乙 ( 二 ) 乙 ( 三 ) 乙 ( 四 ) 這 個 合 約 完 全 是 量 身 定 做, 請 問 是 誰 改 的? 誰 同 意 改 的? 什 麼 人 改 的? 在 議 約 的 過 程 當 中 修 改 這 麼 重 大 的 條 文, 讓 這 些 公 司 可 以 排 除 在 連 帶 保 證 責 任 之 外 的 決 定 是 誰 做 的? 在 議 約 過 程 當 中, 有 沒 有 會 議 紀 錄? 這 麼 重 大 的 改 變, 有 沒 有 在 會 議 中 呈 現? 按 照 這 樣 的 合 約 內 容, 我 們 怎 麼 樣 說 馬 來 西 亞 這 些 公 司 可 以 負 連 帶 保 證 責 任? 你 們 必 須 要 將 這 些 問 題 講 清 楚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在 甄 選 須 知 的 第 十 二 款 ( 七 ) 有 規 定, 本 須 知 對 投 資 申 請 人 之 相 關 規 定, 視 為 爾 後 投 資 申 請 人 簽 訂 投 資 契 約 書 之 一 部 分, 與 契 約 具 有 同 等 效 力 我 們 再 查, 第 十 三 條 特 別 條 款 ( 二 十 三 ) 本 投 資 申 請 案 之 第 一 標 及 第 二 ( 甲 ) 標, 需 以 地 主 名 義 以 本 府 簽 訂 聯 合 開 發 投 資 契 約 為 投 資 人, 其 後 縱 然 經 本 府 同 意 將 投 資 人 名 義 移 轉 為 第 三 者, 原 簽 訂 之 投 資 人 仍 需 列 為 投 資 契 約 之 連 帶 債 務 人 王 議 員 欣 儀 : 那 是 只 有 指 地 主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於 投 資 契 約 存 續 期 間 對 本 府 負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不 得 解 除 換 言 之, 須 知 內 容 非 常 明 確 明 白, 也 是 與 契 約 同 等 效 力, 這 規 定 是 不 得 改 變, 所 以 剛 剛 議 員 所 質 疑 的 部 分, 跟 地 主 受 限 的 部 分 是 一 致 的 王 議 員 欣 儀 : 這 是 地 主, 請 問 投 資 人 可 不 可 移 轉?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投 資 人 部 分, 按 須 知 第 五 款 ( 一 ) 申 請 人 一 般 資 格 的 規 定, 在 提 供 申 請 資 格 部 分, 並 須 於 申 請 時 檢 附 合 作 意 願 書 按 照 合 作 意 願 書 第 三 條 之 3, 甲 方 指 的 地 主, 獲 得 投 資 權 時, 乙 丙 王 議 員 欣 儀 : 甲 方 是 指 臺 北 市 政 府?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NO, 這 個 合 作 意 願 書 甲 方 是 李 秋 明, 乙 方 是 太 極 雙 星 國 際 開 發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丙 方 是 谷 中 城 公 司 王 議 員 欣 儀 : 你 現 在 講 的 都 是 地 主 與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之 間 的 事 情 我 現 在 講 的 除 了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私 地 主, 還 有 馬 來 西 亞 的 公 司, 這 些 公 司 的 投 資 權 是 可 以 移 轉 的, 可 是 卻 不 用 負 連 帶 保 證 責 任 根 據 你 們 現 在 所 簽 訂 的 合 約, 就 變 成 這 樣 的 情 形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1881
20 那 個 不 是 事 實, 必 須 更 正 第 1, 剛 才 報 告 的 是 在 申 請 作 業 階 段, 他 們 必 須 檢 附 的 投 資 意 願 書, 這 部 分 都 有 各 方 的 簽 名, 而 且 都 是 代 表 人 的 簽 名 王 議 員 欣 儀 : 我 現 在 就 請 問 你, 就 乙 方 與 甲 方 簽 訂 之 投 資 契 約 所 生 之 一 切 債 務, 對 臺 北 市 政 府 負 連 帶 履 約 責 任, 對 不 對? 那 乙 方 有 什 麼 人 什 麼 公 司, 可 不 可 以 更 換?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剛 才 報 告 內 部 的 王 議 員 欣 儀 : 除 了 私 地 主 不 可 以 外, 因 為 私 地 主 必 須 經 過 你 們 同 意 才 可 以 轉 換, 但 即 便 你 們 同 意 轉 換, 他 還 是 要 負 連 帶 保 證 責 任, 因 為 你 們 在 契 約 後 面 寫 了 乙 ( 一 ), 其 他 的 乙 ( 二 ) 乙 ( 三 ) 乙 ( 四 )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這 是 地 主 以 自 然 人 的 身 分 必 須 負 的 責 任, 這 在 須 知 上 有 明 確 的 規 定 另 外 這 幾 家 公 司 的 合 作 成 員 並 沒 有 離 開 它 所 負 連 帶 保 證 責 任 的 部 分, 這 部 分 非 常 明 確 清 楚 李 議 員 慶 元 : 請 你 講 出 是 第 幾 條 的 規 定 王 議 員 欣 儀 : 你 們 為 什 麼 要 將 原 本 寫 的 原 簽 約 之 投 資 人, 仍 需 列 為 本 契 約 之 連 帶 債 務 人, 改 成 原 簽 約 之 乙 方 ( 一 )? 你 們 為 什 麼 要 這 些 文 字? 公 告 的 契 約 按 照 民 間 或 一 般 的 公 共 工 程, 是 連 一 個 逗 點 都 不 能 改 的, 為 什 麼 你 們 要 將 原 本 公 告 契 約 草 約 的 乙 方 改 成 乙 方 ( 一 )? 為 什 麼? 有 人 可 以 告 訴 我 為 什 麼 嗎? 如 果 依 照 你 講 的 都 沒 有 差 別, 他 們 一 樣 都 要 負 連 帶 保 證 責 任, 請 問 為 什 麼 你 們 要 將 文 字 改 成 這 樣? 誰 決 定 改 的? 難 道 你 們 講 不 出 一 個 人 名 嗎?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我 首 先 說 明 一 下, 申 請 人 必 須 檢 附 的 投 資 意 願 書, 在 甄 選 須 知 的 第 五 點 ( 一 ) 有 規 定 ; 第 二 在 合 作 意 願 書 的 正 式 文 件 裡 面, 包 括 範 本 都 已 經 說 明 這 些 合 作 的 團 員 都 要 負 連 帶 履 約 責 任 李 議 員 慶 元 : 你 要 正 面 的 回 答 王 議 員 請 說 明 是 誰 決 定 改 的 王 議 員 欣 儀 : 你 只 要 針 對 我 剛 剛 問 的 問 題 回 答 就 好 了 李 議 員 慶 元 : 你 講 那 麼 多 沒 有 用, 就 正 面 回 答 就 好 了 王 議 員 欣 儀 : 第 1, 你 們 為 什 麼 要 將 契 約 書 的 內 容 從 乙 方 改 成 乙 方 ( 一 )? 你 只 要 告 訴 我 為 什 麼 要 做 這 樣 的 變 更? 在 什 麼 時 候 變 更 的? 誰 同 意 變 更 的? 你 只 要 回 答 我 這 些 問 題 就 好 了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我 剛 剛 報 告 的 是, 這 是 地 主 名 義, 如 果 移 轉 的 話, 在 甄 選 須 知 規 定 是 後 續 不 負 1882
21 連 帶 責 任, 那 是 一 致 的 至 於 成 員 需 負 連 帶 責 任 部 分, 在 提 送 一 般 資 格 資 料 的 時 候 就 要 檢 附 合 作 意 願 書, 而 在 合 作 意 願 書 中 就 有 明 確 的 制 式 規 定, 由 甲 方 負 連 帶 責 任, 這 同 時 在 契 約 書 中 也 有 明 訂 ; 在 投 資 意 願 書 內 也 有 規 定 他 們 的 成 員 要 負 連 帶 履 約 責 任 王 議 員 欣 儀 : 請 問 任 何 的 商 業 行 為 的 股 權 可 不 可 以 轉 換? 我 今 天 若 做 個 生 意, 難 道 要 做 一 輩 子? 難 道 不 能 賣 給 別 人 嗎? 難 道 不 能 轉 投 資 其 他 產 業? 別 人 不 能 夠 跟 我 買 股 權 嗎? 請 問 這 部 分 你 們 有 沒 有 相 關 的 規 定? 你 們 只 對 私 地 主 有 規 定 而 已 你 們 一 直 強 調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只 是 一 家 專 案 的 小 公 司, 資 本 額 只 有 7,000 萬 元, 卻 要 做 一 個 700 億 元 的 大 案 子, 背 後 原 因 就 是 有 這 些 馬 來 西 亞 上 市 的 大 公 司 在 支 撐, 請 問 市 政 府 有 任 何 的 保 障 嗎? 我 們 只 會 誆 自 己 臺 灣 人 的 私 地 主 嗎? 你 們 一 直 沒 辦 法 回 答 我 為 什 麼 你 們 要 把 乙 方 改 成 乙 方 ( 一 ) 原 本 公 告 的 契 約 寫 的 很 清 楚, 原 簽 約 之 投 資 人 是 乙 方, 請 問 為 什 麼 要 改 成 乙 方 ( 一 )? 誰 改 的? 我 的 問 題 很 簡 單, 你 們 難 道 沒 有 人 可 以 回 答 我 的 問 題 嗎? 王 議 員 3 次 問 你 們 是 誰 改 的? 處 長, 是 你 嗎?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不 是, 我 要 報 告 的 是 她 現 在 問 你 是 誰 改 的? 李 議 員 慶 元 : 是 誰 主 導 修 改 這 部 分 的 內 容? 徐 議 員 佳 青 : 講 誰 就 好 了 是 邱 大 展 嗎? 秦 議 員 儷 舫 : 誰 去 議 約 的? 李 議 員 慶 元 : 誰 去 議 約 的 嘛?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基 本 上 是 根 據 我 們 李 議 員 慶 元 : 又 是 顧 左 右 而 言 它 秦 議 員 儷 舫 : 不 要 講 基 本 上, 到 底 是 誰 去 議 約 的? 傅 副 局 長, 剛 剛 王 議 員 問 那 麼 久, 請 你 幫 林 前 處 長 回 答 秦 議 員 儷 舫 : 你 們 當 中 到 底 是 3 個 5 個 7 個 或 8 個 人 去 議 約? 是 那 些 人? 請 你 把 名 字 講 出 來 1883
22 是 那 個 人? 李 議 員 慶 元 : 你 們 當 中 是 誰 去 接 頭 的? 誰 指 示 要 求 修 改 的? 秦 議 員 儷 舫 : 捷 運 局 是 誰 去 議 約? 市 長 以 為 大 家 都 要 負 責, 結 果 現 在 卻 只 有 一 個 人 要 負 責 李 議 員 慶 元 : 乙 方 有 四 個, 為 什 麼 議 成 只 有 乙 ( 一 ) 呢? 其 他 二 三 四 個 到 那 裡 去 了? 他 們 要 負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規 定 在 那 裡? 請 你 拿 出 來 給 大 家 看 你 只 要 給 現 場 議 員 名 字 就 好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二 三 四 家 公 司 所 負 的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並 沒 有 改 變 秦 議 員 儷 舫 : 在 那 邊? 李 議 員 慶 元 : 在 那 裡? 王 議 員 欣 儀 : 如 果 沒 有 改 變, 為 什 麼 要 修 改 合 約 書? 李 議 員 慶 元 : 你 告 訴 我 是 第 幾 條 第 幾 項 徐 議 員 佳 青 : 不 在 本 約 裡 面, 是 在 另 外 的 合 作 契 約 書 內, 這 部 分 他 剛 剛 講 了 王 議 員 欣 儀 : 你 們 先 去 查 清 楚, 但 請 先 回 答, 如 果 他 們 負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都 是 一 樣 的, 你 們 為 什 麼 要 修 改 合 約 內 容? 徐 議 員 佳 青 : 處 長, 現 在 的 問 題 是 : 一 誰 要 求 修 改? 二 誰 負 責 去 議 約? 你 只 要 回 答 兩 個 人 名 就 好 了, 其 他 的 我 不 要 聽 李 議 員 慶 元 : 誰 要 求 修 改? 秦 議 員 儷 舫 : 誰 去 議 約? 文 字 是 誰 調 整 的? 這 麼 簡 單 的 題 目, 難 道 回 答 不 出 來 嗎? 王 議 員 欣 儀 : 林 前 處 長 有 沒 有 來? 李 議 員 慶 元 : 是 何 岳 儒 就 講 何 岳 儒, 賴 世 聲 就 講 賴 世 聲 徐 議 員 佳 青 : 給 他 講 李 議 員 慶 元 : 會 天 上 掉 下 來 嗎? 1884
23 徐 議 員 佳 青 : 只 要 講 個 人 名 就 好 了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我 們 作 業 在 行 政 機 關 李 議 員 慶 元 : 是 誰 要 求 修 改 的? 秦 議 員 儷 舫 : 這 麼 簡 單 的 題 目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依 照 須 知 規 定 給 它 一 致 化 李 議 員 慶 元 : 是 誰 要 求 修 改? 是 陳 椿 亮 還 是 副 局 長? 請 副 局 長 講 李 議 員 慶 元 : 誰 指 示 修 改? 徐 議 員 佳 青 : 是 前 局 長 還 是 法 務 局 長, 還 是 有 更 高 層? 王 議 員 欣 儀 : 你 們 就 是 講 不 清 楚, 陷 市 長 於 不 義 李 議 員 慶 元 : 只 有 業 者 才 會 提, 是 那 位 業 者 提 出 要 修 改? 請 王 孝 維 議 員 發 言 王 議 員 質 詢 完 就 由 列 席 議 員 發 言 李 議 員 慶 元 : 要 讓 他 講 出 來, 否 則 他 都 顧 左 右 而 言 它 徐 議 員 佳 青 : 請 他 講 出 來 李 議 員 慶 元 : 每 位 議 員 耗 完 5 分 鐘 發 言, 他 們 也 都 沒 答 案 林 勳 杰 前 處 長, 你 是 此 案 當 中 被 調 職 的, 所 以 請 你 回 答 這 個 問 題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基 本 上 你 不 願 意 回 答 對 不 對?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我 們 是 依 照 作 業 規 定 陳 椿 亮 前 局 長 知 道 嗎? 是 你 報 核 的 嗎? 承 辦 課 長, 當 時 是 你 主 動 提 出 修 改 這 樣 的 合 約 內 容 的 嗎? 是 誰 要 求 你 提 的? 1885
24 王 議 員 欣 儀 : 陳 曉 芳 有 沒 有 來? 捷 運 工 程 局 聯 合 開 發 處 第 6 課 莊 課 長 志 諒 : 我 們 公 告 的 投 資 契 約 書 草 案, 它 是 須 知 的 附 件, 須 知 內 容 很 清 楚 是 你 提 出 來 的? 莊 課 長 志 諒 : 不 是, 這 本 來 就 要 按 照 須 知, 須 知 是 主 文 ; 投 資 契 約 書 本 來 就 有 很 多 空 白 處, 需 要 我 們 去 填 列, 然 後 很 多 權 利 義 務 不 清 楚 王 議 員 欣 儀 : 我 們 手 上 都 有 契 約 草 案 與 正 式 的 契 約 內 容 各 位 同 仁, 很 明 顯 他 們 不 準 備 回 答 我 們 的 問 題, 所 以 我 們 必 須 回 到 我 們 的 議 程, 現 在 請 王 孝 維 議 員 繼 續 提 問 王 議 員 孝 維 : 我 也 是 問 同 樣 的 問 題 徐 議 員 佳 青 : 是 在 第 幾 條?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甄 選 須 知 第 十 二 條 ( 七 ): 本 須 知 對 投 資 申 請 人 之 相 關 規 定, 視 為 爾 後 投 資 申 請 人 簽 訂 投 資 契 約 書 之 一 部 分, 與 契 約 具 有 同 等 效 力 再 請 看 第 十 三 條 ( 二 十 三 ) : 本 投 資 申 請 案 之 第 一 標 及 第 二 ( 甲 ) 標, 需 以 地 主 名 義 與 本 府 簽 訂 聯 合 開 發 投 資 契 約 為 投 資 人, 其 後 縱 然 經 本 府 同 意 將 投 資 人 名 義 移 轉 為 第 三 者, 原 簽 約 之 投 資 人 仍 需 列 為 投 資 契 約 之 連 帶 債 務 人, 於 投 資 契 約 存 續 期 間 對 本 府 負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不 得 解 除 所 以 這 個 就 是 指 剛 剛 講 的 乙 ( 一 ) 方 徐 議 員 佳 青 : 非 常 好, 正 式 的 契 約 為 什 麼 不 按 照 須 知 寫 就 好 了?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那 是 契 約 草 案, 我 們 是 要 求 一 致 而 已 徐 議 員 佳 青 : 我 知 道, 但 你 必 須 儘 量 讓 草 案 與 正 式 的 契 約 一 致 王 議 員 欣 儀 : 你 們 後 面 簽 訂 的 契 約 才 必 須 要 跟 須 知 內 容 一 致 須 知 內 是 寫 原 簽 約 之 投 資 人, 而 契 約 草 案 也 是 寫 原 簽 約 之 投 資 人, 為 什 麼 在 正 式 合 約 內 原 簽 約 之 投 資 人 不 見 了? 變 成 只 有 乙 ( 一 ), 這 是 我 們 最 大 的 疑 問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現 在 所 有 其 他 的 成 員 仍 然 還 是 就 本 投 資 契 約 書 所 生 連 帶 債 務 王 議 員 欣 儀 : 請 問 你 們 為 什 麼 要 改? 這 不 合 邏 輯 嘛!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因 為 在 前 面 的 第 二 十 條 1886
25 李 議 員 慶 元 : 王 議 員, 你 不 要 被 他 誤 導 王 議 員 欣 儀 : 我 根 本 聽 不 懂, 如 果 按 照 你 所 說 的, 那 為 什 麼 你 們 要 改? 李 議 員 慶 元 : 你 提 的 是 履 約 責 任, 不 是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王 議 員 欣 儀 : 對 李 議 員 慶 元 : 債 務 責 任 是 乙 ( 一 ) 負 責, 而 履 約 責 任 是 大 家 統 統 都 要 負 責 王 議 員 欣 儀 : 在 須 知 上 也 是 寫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王 議 員 孝 維 : 請 副 局 長 說 明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向 主 席 及 各 位 委 員 報 告 因 為 我 沒 有 參 與 這 文 件 的 草 擬, 不 過 以 我 個 人 的 認 知, 太 極 雙 星 團 隊 所 提 出 的 是 地 主 優 先 投 資 的 方 案, 所 以 我 們 是 跟 地 主 簽 約, 地 主 是 乙 方, 乙 ( 二 ) 乙 ( 三 ) 乙 ( 四 ) 是 地 主 的 合 作 人, 所 以 乙 方 是 地 主, 而 地 主 是 自 然 人 依 我 個 人 認 知, 自 然 人 的 權 利 是 到 他 滅 失 為 止, 就 是 到 他 死 掉 了 才 改 換, 如 果 他 將 合 約 移 轉 以 後, 這 合 約 嚴 格 來 講 就 失 效 了 其 他 合 作 人 是 法 人 公 司, 公 司 若 破 產 就 不 存 在 了, 當 它 不 存 在 的 話, 我 們 會 要 求 它 提 出 可 以 承 擔 或 移 轉 的 合 格 相 關 人 參 與 當 時 是 副 局 長 決 定 的 嗎? 王 議 員 只 是 問 人 名 而 已 請 王 孝 維 議 員 繼 續 發 言 李 議 員 慶 元 : 請 問 什 麼 叫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王 議 員 孝 維 : 你 們 都 沒 有 針 對 所 有 議 員 所 問 的 問 題 回 答 何 謂 債 務 連 帶 保 證? 你 們 要 說 清 楚 現 在 事 情 發 生 了, 我 們 就 是 要 追 究 這 部 分 的 責 任 李 議 員 慶 元 : 王 議 員,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只 有 李 秋 明 要 負, 其 他 合 作 人 都 不 用 負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王 議 員 孝 維 : 我 知 道 李 議 員 慶 元 : 你 問 他 們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是 什 麼 意 思? 王 議 員 孝 維 : 局 長 下 台 是 引 咎 辭 職, 處 長 你 是 不 是 引 咎 調 職? 我 們 都 已 經 告 訴 你 們 問 題 之 所 在, 你 到 現 在 還 搞 不 清 楚 是 什 麼 狀 況, 難 怪 你 會 被 調 職, 不 會 感 到 很 羞 愧 嗎? 到 現 在 為 止, 市 長 還 講 不 清 楚 這 只 是 一 個 開 端, 請 問 後 續 要 怎 麼 與 第 二 順 位 申 請 人 簽 約? 市 長 說 不 排 除 廢 標, 請 問 他 有 沒 有 問 你 們? 他 說 以 後 的 工 程 要 做 到 零 缺 點, 請 問 與 第 二 順 位 簽 約 是 不 是 所 謂 的 零 缺 點?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是 他 的 最 愛, 中 工 是 他 的 棄 1887
26 婦 這 開 發 案 第 4 次 流 標 之 後, 你 們 都 說 中 工 有 問 題, 請 問 爾 後 你 們 如 何 與 中 工 簽 訂 第 二 順 位 的 合 約 繼 續 續 建 下 去? 處 長, 你 承 辦 這 開 發 案, 該 不 該 道 歉? 全 部 問 題 都 是 在 你 手 上 發 生 的 局 長 已 經 辭 職 了, 你 該 不 該 為 這 件 事 情 道 歉? 還 是 有 其 他 人 在 指 示 你 辦 案? 今 天 所 有 議 員 提 問 的 問 題 你 都 講 不 清 楚, 怎 麼 辦? 捷 運 聯 開 案 還 需 要 繼 續 做 嗎?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我 補 充 報 告, 連 帶 履 約 責 任 及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是 這 樣 子, 因 為 若 市 府 同 意 地 主 將 投 資 名 義 移 轉 給 第 三 者 的 時 候, 其 實 那 時 候 他 沒 有 要 去 履 約, 是 由 後 續 者 去 進 行, 所 以 他 是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另 外 剛 才 提 到 的, 其 他 的 成 員 負 連 帶 履 約 責 任 徐 議 員 佳 青 :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是 指 那 些? 李 議 員 慶 元 : 從 頭 到 尾, 請 講 給 我 們 聽 徐 議 員 佳 青 : 請 你 將 全 部 的 名 稱 講 出 來 還 有 連 帶 債 務 是 那 些 人? 不 管 是 自 然 人 還 是 法 人, 請 你 將 名 單 講 出 來, 我 們 就 會 知 道 在 回 答 兩 位 議 員 問 提 前, 請 先 回 答 王 孝 維 議 員 的 問 題, 他 問 你 要 不 要 道 歉?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我 們 作 業 都 依 法 依 規 定 行 政, 但 做 得 是 否 理 想 與 否, 當 然 自 有 公 平 ; 是 不 是 因 為 發 生 其 他 的 問 題, 或 它 是 不 是 有 所 謂 的 重 大 以 至 於 發 生 一 些 影 響, 完 全 是 看 我 們 是 不 是 依 法 行 政 我 的 回 答 是, 只 要 是 依 法 行 政 的 話, 我 本 身 就 行 政 部 分 做 最 大 的 負 責 任, 但 不 會 就 我 們 本 身 已 依 法 行 政 的 王 議 員 孝 維 : 請 問 你 為 何 要 調 職? 如 果 你 是 依 法 行 政, 為 什 麼 要 調 職? 難 道 是 郝 龍 斌 對 你 的 不 信 任, 還 是 你 不 配 合 郝 龍 斌? 還 是 你 是 我 行 我 素? 還 是 你 是 代 罪 羔 羊? 在 這 節 骨 眼 上, 你 為 什 麼 被 調 職? 你 自 己 要 講 清 楚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報 告 議 員, 他 的 調 職 副 局 長 要 幫 他 道 歉 嗎?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造 成 社 會 上 的 困 擾, 我 覺 得 捷 運 局 對 大 家 及 議 員 道 歉 是 有 其 必 要 性 但 林 副 處 長 的 調 職, 我 相 信 也 是 從 不 同 的 角 度 客 觀 地 去 處 理, 因 為 局 裡 面 是 希 望 藉 由 不 同 的 角 度 去 看, 未 來 能 不 能 藉 由 這 次 的 檢 討, 能 夠 使 我 們 對 後 續 的 事 情 辦 得 更 好, 我 想 這 是 有 必 要 的 王 議 員 孝 維 : 之 前 臺 北 市 政 府 長 官 做 錯 任 何 事 情, 都 講 一 句 話, 就 是 我 必 須 把 事 情 善 後, 也 就 是 他 要 負 起 責 任, 結 果 現 在 事 情 剛 發 生, 你 就 被 調 職 了 6 個 局 長 已 經 跑 掉 3 個, 而 最 主 要 的 承 辦 人 員 林 前 處 長 也 被 調 職, 這 是 什 麼 意 思? 這 跟 市 政 府 之 前 所 有 的 作 風 統 統 違 背, 難 道 你 自 己 不 用 檢 討 嗎? 不 然 就 是 市 政 府 要 檢 討, 也 就 是 市 長 要 1888
27 檢 討 你 不 覺 得 這 樣 會 讓 人 家 匪 夷 所 思? 難 怪 每 位 議 員 對 聯 開 處 包 括 處 長 及 捷 運 局 局 長 市 政 府 都 會 產 生 質 疑 之 前 我 就 說 為 何 評 審 委 員 的 名 單 不 能 公 布 給 大 家 知 道, 請 你 們 好 好 去 做 檢 討 而 評 審 委 員 中 市 府 人 員 已 經 占 一 半 了 謝 謝 王 孝 維 議 員, 現 在 請 王 世 堅 議 員 發 言 王 議 員 世 堅 : 林 副 處 長, 我 幫 大 家 答 覆 你 為 什 麼 會 被 調 職? 因 為 你 就 是 內 鬼, 在 東 窗 事 發 後 要 毀 屍 滅 跡, 所 以 把 你 調 職, 就 是 這 麼 簡 單 一 開 始 我 就 跟 你 講, 你 是 建 築 師, 你 用 你 的 建 築 專 業 欺 騙 社 會, 在 法 律 上 你 是 罪 加 一 等 剛 才 王 議 員 問 了 一 個 大 重 點, 我 現 在 再 問 你 一 個 大 重 點, 這 兩 件 統 統 是 你 主 導 的, 就 是 這 招 標 案 評 分 的 比 重 是 誰 決 定 的? 你 決 定 的 主 導 的, 對 不 對? 這 些 評 分 項 目 林 林 總 總 洋 洋 灑 灑, 要 評 設 計 也 要 評 財 務, 可 是 最 重 要 的 一 項, 就 是 分 收 比 設 計 部 分 占 了 25%, 財 務 占 了 40 %, 而 分 收 比 最 重 要 卻 只 占 10% 分 收 比 是 國 家 政 府 處 理 公 有 財 產 最 重 要 的 原 則, 這 個 原 則 是 什 麼? 就 是 最 低 價 金 最 高 回 饋 也 就 是 我 們 要 買 東 西 發 包 工 程, 是 要 給 最 少 的 錢 ; 我 們 的 土 地 要 賣 合 建, 要 拿 回 最 多 的 回 饋 你 其 實 很 清 楚, 雙 子 星 案 絕 大 部 分 都 設 計 好 了, 否 則 你 們 不 會 施 工 現 在 你 們 已 經 施 工 了, 且 從 地 下 四 層 蓋 到 地 上 二 層 了 也 就 是 你 們 工 程 的 部 分 已 經 施 工 了, 連 將 來 要 委 建 的 270 億 元 工 程 部 分, 你 們 也 早 就 設 計 好 了, 未 來 設 計 部 分 占 的 比 例 其 實 不 高, 投 資 者 只 設 計 這 兩 棟 雙 子 星 大 樓 中 間 的 連 接 橋 一 樓 的 周 邊 及 綠 美 化 部 分, 這 些 你 都 非 常 清 楚, 因 為 你 本 身 是 建 築 師 而 你 為 什 麼 主 導 這 莫 名 其 妙 評 比 項 目 及 權 重? 我 認 為 事 到 如 今, 雖 然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獲 得 第 二 順 位 議 約 權, 但 市 政 府 卻 不 喜 歡 他 們, 所 以 已 經 是 同 床 異 夢 貌 合 神 離 了, 那 就 乾 脆 解 約 重 新 來 你 們 不 覺 得 很 奇 怪 嗎? 這 麼 大 的 案 子, 為 什 麼 國 內 的 名 門 正 派 上 市 上 櫃 的 公 司 統 統 都 沒 有 來 參 與 投 標? 因 為 你 們 就 搞 個 最 有 利 標, 搞 17 位 評 審 委 員 來 打 分 數, 那 些 名 門 正 派 的 公 司 看 了 就 知 道 你 們 在 搞 什 麼 他 們 心 想 為 什 麼 要 花 那 麼 多 心 力 來 設 想 投 標 的 條 件, 之 後 還 要 陪 公 子 讀 書? 所 以 當 然 沒 有 人 要 來 參 與 你 非 常 清 楚 這 樣 的 招 標 案, 只 審 兩 個 標, 一 個 是 資 格 標, 包 括 財 務 資 格 和 工 程 資 格 ; 通 過 資 格 標 之 後, 就 是 開 價 格 標, 就 這 麼 簡 單 價 格 標 不 用 評 審 委 員, 大 家 一 翻 兩 瞪 眼, 開 出 來 在 同 樣 的 資 格 之 下, 誰 給 政 府 回 饋 最 多, 那 就 是 誰 得 標, 這 麼 清 楚 林 勳 杰, 你 知 道 設 計 在 這 個 案 子 占 的 比 重 非 常 小, 可 是 你 們 卻 給 它 25 分 那 麼 高 的 評 分 比, 這 開 什 麼 玩 笑? 以 你 的 專 業, 你 可 以 這 麼 做 嗎? 你 嫌 人 家 設 計 不 好, 其 實 設 計 部 分 再 花 個 兩 三 億 而 已, 所 以 設 計 那 算 問 題? 結 果 你 將 那 個 評 比 拉 成 這 樣 子 我 從 這 些 文 件 中 發 現 最 大 的 內 鬼 就 是 你 副 局 長, 你 們 今 天 列 席 報 告, 我 發 現 蔡 輝 昇 是 卒 仔, 該 他 負 責 的 他 不 來 我 具 體 告 訴 你 們, 我 認 為 這 麼 大 的 一 個 案 子, 你 們 在 2 月 21 日 三 更 半 夜 簽 約, 這 算 什 麼? 我 們 大 家 共 同 的 千 金, 沒 有 名 門 正 派, 好 歹 也 要 明 媒 正 娶, 怎 麼 是 三 更 半 夜 細 軟 收 一 收 就 跟 著 人 家 跑? 這 成 何 體 統 所 以 既 然 是 比 舞 招 親, 我 要 求 這 次 要 光 明 磊 落 既 然 你 們 和 第 二 順 位 和 第 三 順 位 是 同 床 異 夢 貌 合 神 離, 那 就 解 約 重 新 招 標 國 內 那 麼 多 上 市 上 櫃 名 門 正 派 的 公 司, 你 們 去 邀 標, 甚 至 讓 異 業 結 盟, 這 難 道 1889
28 不 是 很 好 的 方 式 嗎? 每 一 位 議 員 都 質 疑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是 買 空 賣 空 的 掮 客 集 團 剛 剛 你 們 心 裡 有 鬼 也 不 講 出 來, 秦 議 員 剛 才 也 問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會 得 到 什 麼 好 處? 我 替 你 們 回 答, 很 簡 單, 他 們 招 攬 資 金, 只 要 告 訴 所 有 投 資 的 金 主 說 在 這 開 發 案 中 我 是 第 一 順 位, 第 二 順 位 是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而 中 工 是 數 十 年 老 招 牌, 過 去 是 官 營 公 司, 它 在 這 案 子 不 賺 不 賠 的 話, 我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可 以 賺 150 億 元, 為 什 麼? 因 為 我 分 收 比 少 給 市 府 10%, 也 就 是 我 多 分 10%, 多 拿 1 萬 5,000 坪, 也 就 是 150 億 元 他 們 的 利 潤 就 是 在 這 個 地 方, 就 是 這 麼 清 楚 林 勳 杰,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在 這 件 事 情 就 是 買 空 賣 空, 他 們 就 是 掮 客 集 團, 以 你 的 建 築 專 業, 心 裡 應 該 有 數 謝 謝 王 議 員 林 副 處 長, 請 你 簡 單 回 答 好 不 好? 因 為 還 有 兩 位 議 員 還 沒 發 言 請 問 李 議 員 要 不 要 先 發 言? 待 會 請 他 們 一 併 回 答, 因 為 時 間 延 宕 太 久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請 給 我 1 分 鐘 時 間, 因 為 大 家 對 分 收 比 評 分 的 比 重 有 誤 解, 我 請 林 副 處 長 說 明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議 員 有 所 誤 解, 分 收 比 是 占 40 分, 建 築 部 分 只 占 12.5 分 你 們 給 我 們 的 資 料 是 25 分 王 議 員 世 堅 : 設 計 是 25 分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本 身 那 部 分 是 50 分 的 一 半 一 半 我 要 相 信 我 眼 睛 所 看 你 們 給 我 的 資 料, 明 明 建 築 設 計 是 25%, 占 25 分 王 議 員 孝 維 : 資 料 拿 來 又 造 假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那 個 100 是 指 50 分 大 項 分 數 裡 面 占 25%, 實 際 上 只 占 1 成 它 既 然 占 25% 就 是 25 分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我 們 資 料 已 經 提 供 給 議 員 參 考 王 議 員 孝 維 : 兩 本 資 料 不 一 樣 嗎?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一 樣 王 議 員 孝 維 : 怎 麼 可 以 這 樣 子!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我 們 都 有 給 議 員 1890
29 王 議 員 世 堅 : 你 只 要 跟 我 講 是 那 一 頁 就 好 王 議 員 孝 維 : 你 說 12.5, 資 料 是 25, 這 差 1 倍 等 一 下 還 有 工 作 報 告, 李 議 員 要 不 要 開 始 質 詢? 李 議 員 慶 元 : 主 席 各 位 先 進, 我 想 在 場 可 能 只 有 林 勳 杰 前 處 長 有 辦 法 掌 握 全 部 的 問 題, 其 他 的 人 大 概 很 難 我 手 上 是 剛 剛 拿 到 正 式 的 簽 約 書, 這 裡 面 的 乙 ( 三 ) 和 乙 ( 四 ) 是 馬 來 西 亞 商 怡 保 花 園 和 谷 中 城 公 司, 這 兩 家 公 司 基 本 上 是 關 係 企 業, 問 題 是 它 的 電 話 是 (603) , 而 我 剛 剛 打 了 電 話 是 空 號, 根 本 就 沒 人 接, 所 以 說 這 是 詐 騙 集 團 的 電 話 市 民 把 這 麼 多 的 錢 交 給 你 們 市 政 府 真 的 危 險, 為 什 麼 危 險 呢? 因 為 這 兩 家 馬 商 公 司 所 謂 的 黃 昆 義 這 個 人, 全 部 都 是 在 去 年 12 月 11 日 成 立 的 臺 灣 分 公 司 的 代 理 人, 我 想 這 個 大 家 都 知 道 這 兩 家 分 公 司 的 資 本 額 都 是 50 萬 元, 地 址 統 統 在 基 隆 路 1 段 159 號 18 樓 之 1 和 之 2, 訴 訟 代 理 人 就 是 黃 昆 義, 兩 家 的 經 理 人 叫 蔡 聲 揚, 我 不 知 道 這 個 人 是 誰, 然 後 荒 謬 不 可 及 的 是 連 招 牌 都 沒 有 掛, 是 借 牌 掛, 也 都 沒 有 員 工 市 府 是 在 去 年 10 月 28 日 審 議 通 過 第 一 順 位 的 優 先 議 約 權, 而 它 們 是 去 年 12 月 11 日 才 成 立 的 公 司, 這 些 資 料 隨 便 在 經 濟 部 的 網 路 上 查 就 有 了, 然 後 你 們 這 群 人 包 括 林 前 處 長 課 長 及 承 辦 人 員, 竟 然 可 以 讓 這 兩 家 剛 剛 成 立 的 詐 騙 公 司 偽 刻 兩 顆 章 來 蓋 章, 它 們 根 本 不 是 馬 商 怡 保 花 園 公 司 及 谷 中 城 私 人 公 司 臺 灣 分 公 司 譬 如 我 到 屏 東 成 立 自 由 時 報 屏 東 分 公 司, 但 自 由 時 報 都 不 知 道 我 不 客 氣 講 這 兩 顆 章 一 看 也 是 寫 臺 灣 分 公 司, 隨 便 上 網 一 查, 假 的 ; 打 電 話 求 證, 電 話 都 接 到 黃 昆 義 手 上, 就 這 麼 簡 單, 真 是 荒 謬 至 極 我 覺 得 不 能 說 你 們 是 疏 失, 不 能 說 你 們 不 查, 而 是 因 為 你 們 根 本 就 是 澈 頭 澈 尾 的 與 他 們 掛 鉤, 所 以 才 百 端 的 相 信 賴 世 聲 及 何 岳 儒, 就 這 麼 簡 單 林 前 處 長 及 副 局 長,100 年 8 月 31 日 郝 市 長 到 日 本 去 見 了 森 開 發 集 團 的 社 長, 現 場 還 有 賴 世 聲 及 邱 大 展, 請 問 捷 運 局 上 上 下 下 有 沒 有 任 何 人 在 當 年 的 8 月 29 日 至 9 月 1 日 到 過 日 本?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沒 有 李 議 員 慶 元 : 第 2 件 事 情, 日 本 在 福 島 核 災 事 故 發 生 以 後, 森 稔 社 長 因 心 臟 衰 竭 死 亡, 那 時 候 森 集 團 就 已 經 決 定 退 出 雙 子 星 大 樓 的 開 發 案, 這 時 候 你 們 完 全 沒 有 訊 息, 然 後 賀 川 失 去 了 日 本 森 集 團 的 依 賴, 所 以 在 去 年 的 3 4 月 間, 就 轉 入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股 權 就 是 1%, 因 此 何 岳 儒 當 了 董 事 長, 賴 世 聲 當 了 顧 問, 這 是 一 個 狀 況 上 述 的 訊 息 你 們 完 全 沒 有 掌 握, 最 荒 謬 是 我 剛 才 所 說 的 12 月 11 日 的 事 情, 就 是 兩 家 馬 商 公 司 成 立 了 詐 騙 公 司 來 誆 你 們 請 問 去 年 的 12 月 19 日,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安 排 森 集 團 的 副 社 長 山 本 和 彥 及 伊 達 仁 人 見 郝 市 長, 市 府 是 誰 負 責 接 頭? 誰 負 責 安 排? 1891
30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不 是 捷 運 局 李 議 員 慶 元 : 如 果 不 是 捷 運 局, 那 篤 定 就 是 財 政 局, 所 以 邱 大 展 還 沒 有 被 收 押 起 來, 我 覺 得 非 常 地 荒 謬 請 問 當 天 捷 運 局 是 誰 代 表 參 加?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沒 有 人 李 議 員 慶 元 : 是 副 局 長 參 加? 請 告 訴 我 誰 參 加 就 好 鄭 副 局 長 你 有 參 加, 請 問 處 長 有 沒 有 參 加?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沒 有 李 議 員 慶 元 : 陳 前 局 長 有 沒 有 參 加?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沒 有 李 議 員 慶 元 : 可 見 捷 運 局 在 這 件 事 情 上 坦 白 講 幾 乎 是 在 未 知 狀 態, 所 以 財 政 局 局 長 邱 大 展 嫌 疑 最 大, 很 明 顯 地, 何 岳 儒 是 透 過 他 安 排 的 你 們 在 去 年 12 月 28 日 審 查 的 時 候, 你 們 有 當 面 提 出 審 查 意 見, 只 有 何 岳 儒 在 現 場, 因 為 他 代 表 所 有 申 請 人 當 時 你 們 審 查 意 見 提 的 不 是 7,700 萬 元, 他 是 說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是 個 資 本 額 只 有 3,000 萬 元 的 公 司 ; 他 又 提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未 來 將 是 賀 川 的 子 公 司, 事 實 上 已 經 是 了, 然 後 又 說 森 大 廈 株 式 會 社 等 人 請 問 他 們 之 間 的 關 係 到 底 為 何? 也 就 是 說 當 時 你 們 審 查 的 時 候 一 直 認 為 森 集 團 有 參 加 這 裡 面 有 兩 個 問 題, 就 是 審 查 意 見 有 提 到, 這 個 案 子 的 自 有 資 金 要 高 達 200 億 元, 而 且 規 劃 每 年 要 增 資 20 億 元 它 只 是 一 家 國 內 公 司, 資 本 額 只 有 3,000 萬 元, 另 外 2 家 公 司 的 資 金 怎 麼 到 位? 怎 麼 確 保 到 位? 緊 接 著 又 說, 申 請 人 也 沒 有 提 出 任 何 銀 行 融 資 的 融 資 意 願 書, 也 沒 有 提 出 融 資 銀 行 對 這 個 開 發 建 議 書 的 評 估 意 見, 什 麼 都 沒 有, 也 沒 說 去 那 裡 申 請 融 資, 結 果 當 天 你 們 只 聽 了 何 岳 儒 1 句 話, 叫 配 合 檢 討 並 依 規 定 辦 理, 什 麼 都 沒 有, 你 們 看 你 們 護 航 到 這 種 程 度 以 上 說 的 如 果 有 的 話, 請 林 前 處 長 提 供 資 料 到 底 何 岳 儒 提 供 了 什 麼 具 體 的 保 證? 資 金 如 何 確 保 到 位? 確 保 融 資 銀 行 可 以 融 資? 請 提 出 說 明 因 為 他 們 只 寫 配 合 檢 討 並 依 規 定 辦 理, 你 們 就 給 他 們 最 高 分 所 以 我 認 為 從 審 查 意 見 書 就 可 以 看 得 出 來, 所 有 的 審 查 委 員, 除 了 鍾 維 力 沒 有 給 他 們 最 高 分 以 外, 其 他 都 統 統 閉 著 眼 睛 在 審 查, 然 後 閉 著 眼 睛 給 他 們 最 高 分 這 批 人 不 是 吃 了 迷 幻 藥, 就 是 另 有 隱 情, 也 就 是 被 收 買, 我 只 有 這 個 結 論, 謝 謝 本 來 依 照 議 事 規 則 應 該 先 請 梁 文 傑 議 員 發 言, 但 是 因 為 徐 佳 青 議 員 已 經 等 了 一 個 多 鐘 頭, 我 徵 求 梁 議 員 同 意, 請 徐 佳 青 議 員 先 發 言, 謝 謝 徐 議 員 佳 青 : 謝 謝 召 集 人 及 梁 議 員 因 為 時 間 有 限, 我 先 請 問 林 副 處 長 一 個 問 題, 就 是 你 被 1892
31 指 涉 說 是 捷 運 局 的 內 鬼, 心 裡 感 受 為 何? 我 知 道 市 政 府 另 有 內 鬼, 郝 市 長 旁 也 有 內 鬼 也 就 是 郝 市 長 辦 公 室 有 一 個 內 鬼, 整 個 市 政 府 裡 也 有 一 個 內 鬼, 捷 運 局 內 也 不 只 一 個 內 鬼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我 只 能 尊 重 議 員 對 任 何 事 情 的 質 詢, 但 是 不 能 夠 接 受 與 法 及 事 實 不 合 的 地 方, 謝 謝! 徐 議 員 佳 青 : 所 以 你 不 接 受 內 鬼 的 稱 呼 我 再 請 教 你 第 2 個 問 題, 當 初 在 資 格 審 查 的 時 候 有 4 家 廠 商, 對 不 對?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是 徐 議 員 佳 青 : 4 家 廠 商 參 加 投 標 一 定 有 地 主 合 作, 請 問 他 們 合 作 的 地 主 分 別 是 誰?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一 家 是 大 家 知 道 的 跟 私 地 主 李 先 生 合 作 徐 議 員 佳 青 : 一 開 始 就 有 李 先 生 嗎? 你 們 在 資 格 審 查 的 時 候, 有 沒 有 地 主 代 表?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另 外 3 家 是 公 地 主 徐 議 員 佳 青 : 那 幾 個 公 地 主?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是 臺 北 市 市 有 地 徐 議 員 佳 青 : 其 他 3 家 都 要 跟 市 政 府 合 作, 只 有 一 家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是 與 私 地 主 合 作? 請 問 當 時 他 們 有 提 出 私 地 主 代 表 是 誰 嗎?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私 地 主 代 表 就 是 李 秋 明 徐 議 員 佳 青 : 不, 我 問 的 是 投 標 的 當 下, 那 時 李 先 生 還 沒 出 現, 你 不 要 亂 講 你 們 去 查, 在 去 年 2 月 投 標 的 當 下, 招 標 須 知 寫 得 很 清 楚 : 要 成 為 投 資 人, 一 定 要 有 地 主 名 義 就 是 你 剛 剛 講 的 第 二 十 三 條, 寫 的 很 清 楚 既 然 要 以 地 主 名 義, 請 你 告 訴 我 4 家 廠 商 中, 那 一 家 是 以 地 主 名 義 參 與 投 標? 你 們 一 開 始 不 就 是 要 做 這 方 面 的 資 格 審 查 嗎?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4 家 都 是 以 地 主 名 義 參 與 投 標, 其 中 3 家 是 和 公 地 主 合 作, 另 外 1 家 和 私 地 主 李 秋 明 合 作 徐 議 員 佳 青 : 你 們 一 定 要 先 查 地 主 是 誰?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一 般 資 格 都 有 地 主 1893
32 徐 議 員 佳 青 : 請 你 告 訴 我 是 誰?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是 用 誰 的 名 義?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私 地 主 是 李 秋 明 先 生 徐 議 員 佳 青 : 一 開 始 就 是 李 先 生 嗎?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對, 是 他 們 一 提 出 來 的 時 候 徐 議 員 佳 青 : 確 定? 要 不 要 查? 我 看 你 有 保 留?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他 們 正 式 提 出 來 的 時 候 是 徐 議 員 佳 青 : 不 要 講 正 式, 我 是 說 投 標 的 時 候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投 標 就 是 正 式 提 出 來 的 時 候, 就 是 2 月 份 徐 議 員 佳 青 : 2 月 份? 是 你 說 的 其 他 3 家 都 是 用 公 地 主 名 義?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市 有 地 徐 議 員 佳 青 : 都 是 市 有 地? 問 題 就 來 了, 大 家 剛 剛 爭 議 半 天 的 須 知 第 二 十 三 條 本 投 資 申 請 案 之 第 一 標 及 第 二 ( 甲 ) 標, 需 以 地 主 名 義 與 本 府 簽 訂 聯 合 開 發 投 資 契 約 為 投 資 人, 這 句 話 是 你 們 設 計 的, 意 思 表 示 只 有 地 主 可 以 當 投 資 人, 其 他 人 都 不 可 以 當 投 資 人, 這 是 什 麼 超 完 美 騙 局? 怎 麼 只 有 地 主 可 以 當 投 資 人? 難 道 那 些 成 立 的 公 司 都 是 假 的 嗎? 你 就 回 答 這 個 問 題 就 好 了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這 就 是 他 們 為 什 麼 要 簽 訂 合 作 意 願 書, 由 合 作 人 併 同 負 連 帶 履 約 責 任 的 緣 故 徐 議 員 佳 青 : 請 問 如 果 是 第 2 家 或 第 3 家 第 4 家 廠 商 得 標 呢?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一 樣 徐 議 員 佳 青 : 誰 跟 誰 簽 約? 是 他 們 跟 市 政 府 簽 約 嗎? 你 們 為 什 麼 要 這 樣 訂 定 呢? 你 可 以 解 釋 為 什 麼 招 標 須 知 要 這 樣 訂 定 呢?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因 為 公 地 主 與 私 地 主 都 是 地 主, 都 符 合 土 地 開 發 辦 法 第 10 條 規 定 的 土 地 所 有 權 人 優 先 順 位 第 一 ; 另 外 交 通 部 在 97 年 11 月 也 作 了 解 釋, 就 是 公 私 地 主 必 須 同 時 有 優 先 權, 所 以 設 計 中 一 定 要 出 現 地 主, 而 執 行 的 時 候 一 定 會 面 臨 公 有 地 及 私 有 地 地 主 優 先 的 問 題 當 公 告 後 投 資 人 提 出 申 請 的 時 候, 我 們 無 法 掌 握 誰 會 得 標, 所 以 最 後 產 生 1 家 廠 商 找 私 有 地 地 主 合 作, 另 外 3 家 找 市 有 地 地 主 合 作 至 於 大 家 合 作 1894
33 以 後 未 來 執 行 的 部 分, 如 果 今 天 市 有 地 徐 議 員 佳 青 : 請 回 答 到 這 裡 請 問 其 他 3 家 廠 商 有 沒 有 跟 臺 北 市 政 府 簽 訂 合 約 書?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有 徐 議 員 佳 青 : 請 提 供 資 料 給 我 們 看, 同 時 請 你 們 提 供 4 家 廠 商 一 開 始 投 標 的 原 始 資 料 另 外 我 再 問 第 3 個 問 題, 就 是 在 你 們 的 徵 信 資 料 中, 如 果 我 沒 有 看 錯, 在 附 件 34 附 表 2 有 關 能 力 資 格 審 查 文 件 表 中, 太 極 雙 星 團 隊 一 開 始 叫 李 秋 明, 卻 被 你 們 畫 掉 了, 是 這 樣 嗎? 是 李 秋 明 嗎? 莊 課 長 志 諒 : 是 徐 議 員 佳 青 : 你 們 為 什 麼 將 李 秋 明 畫 掉? 莊 課 長 志 諒 : 個 資 法 徐 議 員 佳 青 : 是 個 資 法 的 問 題? 好 後 面 幾 個 叫 合 作 人, 都 是 法 人 嗎? 莊 課 長 志 諒 : 是 徐 議 員 佳 青 : 請 問 谷 中 城 私 人 公 司 當 時 登 記 的 負 責 人 是 誰? 是 劉 文 耀?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不 是, 是 Robert 徐 議 員 佳 青 : MID VALLEY CITY 是 誰? 莊 課 長 志 諒 : 是 Robert 徐 議 員 佳 青 : 你 確 定 一 開 始 是 他? 一 開 始 投 標 的 資 料 有 他?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有, 在 他 們 合 作 意 願 書 有 經 過 他 們 的 代 表 人 簽 署 並 驗 證 徐 議 員 佳 青 : 你 確 定?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是 陳 俊 明, 英 文 名 字 叫 ROBERT TAN 徐 議 員 佳 青 : 為 什 麼 後 來 變 成 黃 昆 義?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是 因 為 後 來 有 分 公 司 的 登 記, 授 權 黃 先 生 執 行 1895
34 徐 議 員, 您 時 間 已 經 超 出 滿 久 了 徐 議 員 佳 青 : 有 沒 有 授 權 書? 請 提 供 書 面 資 料 謝 謝, 請 梁 文 傑 議 員 發 言 梁 議 員 文 傑 : 局 長 不 在 嗎?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是 梁 議 員 文 傑 : 是 副 局 長 列 席 嗎?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是, 我 今 天 代 理 局 長 梁 議 員 文 傑 : 聯 開 處 現 任 處 長 是 那 一 位? 捷 運 工 程 局 王 副 總 工 程 師 偉 兼 代 聯 合 開 發 處 處 長 : 我 代 理 梁 議 員 文 傑 : 以 前 的 評 審 過 程 我 現 在 不 管 但 現 在 地 主 李 秋 明 一 再 對 外 講 說 他 被 騙 了, 他 請 市 政 府 必 須 歸 還 被 沒 收 的 1 億 3,000 萬 元 我 想 要 確 定 一 下, 本 案 到 現 在 為 止, 市 政 府 似 乎 並 沒 有 受 到 利 益 的 損 失, 但 假 如 這 1 億 3,000 萬 元 還 給 李 秋 明 的 話, 那 市 政 府 就 有 損 失 了 我 要 先 確 定 一 下 捷 運 局 對 這 1 億 3,000 萬 元 的 態 度 是 如 何? 當 初 李 秋 明 是 以 地 主 名 義 去 支 付 這 1 億 3,000 萬 元, 還 是 他 是 以 開 發 團 隊 的 一 部 分 去 支 付 這 1 億 3,000 萬 元 給 市 政 府? 我 之 前 有 請 教 捷 運 局 局 長, 他 對 這 筆 錢 還 沒 有 一 個 確 定 的 講 法 你 們 有 誰 可 以 就 這 部 分 回 答?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這 1 億 3,000 萬 元 申 請 保 證 金 依 照 規 定 是 以 地 主 申 請 人 名 義 繳 付, 而 這 案 子 是 以 李 秋 明 本 身 的 名 義 繳 付, 所 以 是 符 合 相 關 的 規 定 如 果 有 一 種 狀 況, 地 主 覓 得 合 作 人, 由 合 作 人 繳 付 的 時 候, 我 們 在 招 標 須 知 內 有 設 計 一 個 叫 擔 保 物 提 供 書, 由 合 作 人 來 提 供, 這 個 案 子 事 實 是 李 秋 明 本 身 提 供 保 證 金 梁 議 員 文 傑 : 以 市 府 的 立 場, 是 不 管 這 筆 錢 是 誰 出 的? 也 就 是 不 管 是 李 秋 明 出 的, 還 是 何 岳 儒 出 的, 或 是 賈 二 慶 出 的 都 不 重 要, 因 為 這 筆 保 證 金 反 正 就 是 這 個 團 隊 所 出 的 錢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對 剛 剛 我 也 報 告 過, 還 有 一 個 擔 保 物 提 供 書 的 機 制, 所 以 包 括 您 提 到 的 法 的 部 分 也 是 OK 的 梁 議 員 文 傑 : 市 政 府 跟 太 極 雙 星 團 隊 在 行 政 程 序 上 是 不 是 已 經 終 止? 已 確 定 了 嗎?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目 前 確 定 1896
35 梁 議 員 文 傑 : 我 要 確 定 市 政 府 不 要 因 為 有 一 些 奇 奇 怪 怪 的 說 法 然 後 王 議 員 欣 儀 : 現 在 是 人 家 要 告 他 們 梁 議 員 文 傑 : 請 問 市 政 府 對 他 們 有 提 出 訴 訟 嗎?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調 解 徐 議 員 佳 青 : 調 解 破 裂 才 會 進 行 訴 訟 梁 議 員 文 傑 : 我 希 望 市 政 府 能 夠 堅 持, 因 為 據 我 看 來, 不 管 李 秋 明 是 被 騙 還 是 蠢 蛋, 或 者 是 怎 麼 樣? 但 是 自 己 要 投 資 就 是 自 己 要 負 責, 不 要 對 外 講 些 似 是 而 非 的 話, 對 於 這 筆 1 億 3,000 萬 元 保 證 金, 我 要 求 市 政 府 一 定 要 沒 收 簡 議 員 余 晏 : 接 著 換 我 發 言 這 個 案 子 市 政 府 到 現 在 為 止 沒 有 危 機 處 理, 如 果 到 現 在 沒 有 一 個 具 體 明 確 結 果 的 話, 對 於 議 會 形 象 特 別 是 市 府 形 象 會 造 成 無 可 抹 滅 的 遺 憾, 尤 其 是 現 在 人 民 已 經 不 相 信 臺 北 市 政 府 有 善 後 的 能 力 從 捷 運 局 今 天 的 報 告 也 看 不 出 來 你 們 真 的 可 以 跟 中 工 議 約? 即 使 議 約 完 成, 等 你 們 的 交 通 重 要 設 施 成 立 之 後, 就 是 我 的 選 區 及 中 山 區 交 通 惡 夢 的 開 始 如 果 這 樣 圖 利 一 個 民 間 單 位 把 地 賣 出 去 就 算 了, 甚 至 你 們 今 天 表 示 可 能 提 高 中 工 的 獲 利, 身 為 選 區 議 員 我 非 常 地 擔 心 請 教 政 風 室 主 任, 在 整 個 案 子 中 接 到 多 少 次 檢 舉? 如 何 調 查? 調 查 完 後 是 送 到 局 長 還 是 處 長 處? 或 者 送 到 市 長 那 裡? 結 果 他 們 是 否 跟 你 說 算 了, 要 你 繼 續 調 查 下 去? 請 說 明 鄭 主 任 重 生 : 目 前 收 到 的 檢 舉 案 有 2 件, 基 本 上 是 由 我 們 政 風 室 調 查, 然 後 循 政 風 體 系 簡 議 員 余 晏 : 時 間 是 什 麼 時 候? 鄭 主 任 重 生 : 時 間 應 該 是 在 上 半 年 的 時 候, 下 半 年 基 本 上 沒 有 收 到 這 方 面 的 檢 舉 簡 議 員 余 晏 : 去 年 什 麼 時 候? 鄭 主 任 重 生 : 大 概 是 4 5 月 之 間, 檢 舉 內 容 我 不 方 便 講 簡 議 員 余 晏 : 為 什 麼 不 方 便 講? 鄭 主 任 重 生 : 因 為 它 是 檢 舉 的 內 容, 我 們 也 將 這 些 資 料 報 到 政 風 處, 當 時 有 把 這 些 資 料 全 部 移 給 北 檢 了 解 簡 議 員 余 晏 : 去 年 什 麼 時 候 送 北 檢? 1897
36 鄭 主 任 重 生 : 應 該 是 月 間 簡 議 員 余 晏 : 你 在 去 年 5 月 有 調 查 林 前 處 長 嗎? 有 調 查 邱 大 展 嗎? 鄭 主 任 重 生 : 那 個 時 候 沒 有 這 個 資 料 簡 議 員 余 晏 : 你 調 查 了 誰? 鄭 主 任 重 生 : 檢 舉 內 容 其 實 是 比 較 空 泛 的 資 料 簡 議 員 余 晏 : 你 們 是 隨 便 查 察 嗎? 鄭 主 任 重 生 : 沒 有 簡 議 員 余 晏 : 你 查 出 了 誰? 鄭 主 任 重 生 : 因 為 有 質 疑 的 地 方 簡 議 員 余 晏 : 質 疑 哪 件 事? 是 質 疑 得 標 業 者 嗎? 鄭 主 任 重 生 : 不 是, 那 時 候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還 沒 有 得 標 簡 議 員 余 晏 : 還 是 質 疑 評 審 委 員? 鄭 主 任 重 生 : 那 時 候 都 還 沒 有 簡 議 員 余 晏 : 那 你 調 查 什 麼? 鄭 主 任 重 生 : 那 時 評 審 委 員 名 單 都 還 沒 有 出 來 簡 議 員 余 晏 : 那 你 調 查 什 麼? 所 以 調 查 弊 案 是 玩 假 的 徐 議 員 佳 青 : 移 送 的 內 容 是 什 麼? 鄭 主 任 重 生 : 內 容 是 很 多 質 疑 的 部 分 簡 議 員 余 晏 : 例 如 那 些? 鄭 主 任 重 生 : 評 審 委 員 部 分 簡 議 員 余 晏 : 1898
37 那 些 委 員? 鄭 主 任 重 生 : 其 實 就 是 媒 體 上 有 提 到 的 一 些 委 員 簡 議 員 余 晏 : 是 那 些 人? 徐 議 員 佳 青 : 你 說 4 5 月 間 接 到 檢 舉 函,11 12 月 的 時 候 將 資 料 送 地 檢 署, 是 這 樣 嗎? 鄭 主 任 重 生 : 其 實 之 前 就 有 陸 續 在 送, 但 是 因 為 簡 議 員 余 晏 : 主 任, 你 到 底 查 出 了 什 麼? 請 你 一 次 講 完, 不 要 擠 牙 膏, 浪 費 大 家 的 時 間 鄭 主 任 重 生 : 因 為 檢 舉 的 內 容 比 較 空 洞 一 點, 所 以 沒 辦 法 很 具 體 的 簡 議 員 余 晏 : 你 不 明 確 回 答 的 話, 我 主 張 把 你 移 送 2 次 的 檢 舉 案 你 查 出 了 什 麼? 徐 議 員 佳 青 : 召 集 人, 沒 關 係, 我 建 議 一 個 一 個 都 列 專 案 報 告, 因 為 問 題 太 多, 要 分 案 處 理 簡 議 員 余 晏 : 第 2 案 比 較 明 確 是 什 麼? 鄭 主 任 重 生 : 第 1 案 及 第 2 案 檢 舉 的 內 容 其 實 不 是 很 明 確, 我 們 有 做 一 些 了 解, 沒 辦 法 證 明 有 明 確 不 法 的 情 形, 但 我 們 覺 得 有 滿 多 令 人 質 疑 的 東 西 簡 議 員 余 晏 : 質 疑 什 麼 東 西? 鄭 主 任 重 生 : 質 疑 整 個 案 子 的 過 程 會 有 一 些 簡 議 員 余 晏 : 所 以 你 將 公 文 送 至 臺 北 市 政 府 政 風 處? 鄭 主 任 重 生 : 對 簡 議 員 余 晏 : 政 風 處 有 做 任 何 裁 示 嗎? 有 沒 有 報 告 市 長? 市 長 知 不 知 道 所 謂 內 神 通 外 鬼? 你 什 麼 時 候 知 道 的? 鄭 主 任 重 生 : 我 不 知 道 政 風 處 如 何 向 市 府 提 的, 但 我 們 有 跟 廉 政 署 連 繫 簡 議 員 余 晏 : 何 時 向 廉 政 署 說 明? 鄭 主 任 重 生 : 應 該 是 在 去 年 的 10 月 11 月 之 間 簡 議 員 余 晏 : 1899
38 你 們 在 去 年 的 11 月 就 已 經 找 廉 政 署? 鄭 主 任 重 生 : 對 後 來 因 為 有 這 個 指 示, 覺 得 可 能 有 一 些 問 題 簡 議 員 余 晏 : 你 覺 得 那 裡 有 問 題? 是 貴 府 有 問 題? 鄭 主 任 重 生 : 因 為 檢 調 還 在 偵 辦, 我 們 還 是 要 配 合 他 們 簡 議 員 余 晏 : 所 以 你 沒 有 查 出 來? 鄭 主 任 重 生 : 目 前 我 們 有 一 些 簡 議 員 余 晏 : 去 年 11 月 你 已 經 聽 到 市 政 府 有 一 些 蛛 絲 馬 跡? 鄭 主 任 重 生 : 當 然 有 一 些 外 界 的 質 疑, 但 還 不 是 很 具 體, 其 實 我 們 也 擔 心 有 這 樣 的 問 題 簡 議 員 余 晏 : 以 我 們 的 職 權, 我 要 求 將 政 風 處 的 調 查 報 告 提 交 給 交 通 委 員 會 的 每 個 成 員 徐 議 員 佳 青 : 我 針 對 資 料 的 部 分 作 補 充, 就 是 請 主 任 整 理 出 一 個 到 今 天 為 止 的 完 整 大 事 紀, 述 明 什 麼 時 候 接 到 檢 舉 函? 什 麼 時 候 彙 整 資 料? 什 麼 時 候 將 案 子 移 送? 移 送 到 什 麼 單 位? 檢 送 的 附 件 資 料 是 那 些? 簡 議 員 余 晏 : 譬 如 說 11 月 幾 日 移 送? 又 因 為 你 一 定 會 將 公 文 上 呈 長 官, 所 以 市 府 各 局 處 的 長 官 及 市 長 何 時 知 道 這 個 案 子 有 問 題? 鄭 主 任 重 生 : 報 告 召 集 人, 移 送 的 部 分 是 政 風 處 在 處 理, 我 這 邊 不 知 道 簡 議 員 余 晏 : 你 處 理 你 的 部 分? 鄭 主 任 重 生 : 我 有 回 覆 給 政 風 處 徐 議 員 佳 青 : 政 風 處 的 部 分 我 不 管, 我 只 要 你 的 部 分 就 好 現 在 列 席 的 李 慶 鋒 議 員 也 是 本 委 員 會 成 員, 但 因 為 我 們 的 開 會 通 知 議 程 是 在 12 點 結 束, 我 在 此 請 求 延 長 時 間, 請 問 大 家 同 意 嗎?( 同 意 ) 我 們 延 長 到 12 點 半 好 不 好? 徐 議 員 佳 青 : 好 何 議 員 志 偉 : 主 席, 我 有 一 個 程 序 問 題 1900
39 請 說 何 議 員 志 偉 : 剛 剛 不 是 請 他 們 提 供 廠 商 的 投 資 意 向 書 影 本 給 我 們 嗎? 請 問 投 資 意 向 書 影 本 到 了 沒? 何 議 員 志 偉 : 還 有 公 證 及 徵 信 的 文 件 副 局 長, 有 嗎? 副 處 長, 有 嗎? 有 沒 有 公 證 文 件 及 投 資 意 向 書? 何 議 員 志 偉 : 我 跟 召 集 人 及 各 位 議 員 報 告, 因 為 資 料 的 附 件 5 是 一 份 很 重 要 的 文 件, 其 中 有 一 欄 所 占 分 數 很 高, 就 是 有 關 財 務 部 分, 當 初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可 以 得 標, 就 是 因 為 它 在 這 部 分 得 到 40 分, 所 以 這 個 文 件 很 重 要 副 局 長, 請 你 們 提 供 投 資 意 向 書 等 資 料 應 該 沒 問 題 吧? 你 們 還 欠 我 一 份 市 長 批 定 的 公 文 內 簽, 現 在 請 你 們 影 印 給 每 位 議 員 各 位 同 仁, 我 們 趁 現 在 先 確 認 上 次 會 議 的 會 議 紀 錄, 如 果 有 異 議, 請 在 12 點 半 之 前 趕 快 提 出 來 ; 現 在 請 李 慶 鋒 議 員 發 言 李 議 員 慶 鋒 : 剛 剛 議 員 是 不 是 都 在 索 取 資 料? 他 們 僅 提 供 桌 上 這 份 資 料 而 已, 公 文 內 簽 尚 未 提 供, 至 於 廠 商 的 投 資 意 向 書, 我 們 請 他 們 趕 快 影 印 送 給 每 位 議 員 另 外 他 們 聲 稱 幾 件 無 法 提 供 的 資 料, 現 在 正 上 簽 給 市 長 批 定, 我 想 那 公 文 應 該 快 好 了 李 議 員 慶 鋒 : 徐 佳 青 議 員 所 提 有 關 政 風 室 的 調 查 報 告, 剛 剛 委 員 會 是 否 有 做 成 決 議 請 他 們 提 供? 是 請 問 政 風 室, 今 天 下 班 前 可 以 提 供 剛 剛 討 論 的 大 事 紀 嗎? 鄭 主 任 重 生 : 是 不 是 可 以 給 我 們 多 一 兩 天 的 時 間 整 理 資 料? 那 就 明 天 下 班 前 其 實 你 不 用 重 新 整 理 或 刪 減, 只 要 將 原 件 提 供 就 好 了, 反 正 都 模 糊 不 清, 沒 有 具 體 事 證 鄭 主 任 重 生 : 因 為 相 關 的 檢 舉 內 容 不 能 公 開 一 定 有 可 以 公 開 的 部 分 ; 這 樣 好 了, 明 天 下 班 前 提 供 李 議 員 慶 鋒 : 是 提 供 大 事 紀, 不 是 提 供 調 查 報 告? 1901
40 都 要, 包 括 調 查 報 告 大 事 紀 及 簡 要 內 容, 最 好 是 有 檢 舉 的 文 件, 你 們 只 要 將 不 可 公 開 的 部 分 刪 除 就 好 了 ; 透 明 是 民 主 政 治 最 基 本 的 原 理 李 議 員 慶 鋒 : 我 最 主 要 是 希 望 有 這 份 調 查 報 告, 當 然 我 也 希 望 本 會 的 職 權 被 尊 重 ; 既 然 委 員 會 有 做 這 個 決 議, 捷 運 局 就 一 定 要 提 供 副 局 長, 除 了 政 風 室 的 調 查 報 告 之 外, 你 看 過 其 他 行 政 的 調 查 報 告 嗎?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目 前 沒 有 李 議 員 慶 鋒 : 所 以 只 有 這 份 調 查 報 告, 你 們 更 沒 有 理 由 不 提 供, 因 為 我 們 無 法 退 而 求 其 次 另 外 這 個 招 標 案 的 程 序 仍 然 沒 有 停 止, 現 在 是 不 是 正 在 進 行 議 約?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沒 有 李 議 員 慶 鋒 : 市 長 不 是 說 在 進 行 議 約?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是 在 擬 定 審 定 條 件 而 已, 並 沒 有 進 行 正 式 徐 議 員 佳 青 : 你 們 議 約 到 幾 月 幾 日?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我 們 目 前 沒 有 時 間 表 李 議 員 慶 鋒 : 現 在 大 家 那 麼 關 切 這 個 案 子, 是 否 對 聯 開 處 目 前 已 經 在 進 行 的 聯 開 案 有 沒 有 影 響?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目 前 幾 乎 沒 有 新 的 聯 開 案, 唯 一 的 是 在 大 橋 頭 站 部 分, 主 要 是 用 地 徵 收 的 問 題, 其 他 影 響 不 大 李 議 員 慶 鋒 : 過 去 已 經 完 成 的 聯 開 案, 比 較 受 大 家 關 注 的 是 美 河 市 被 監 察 院 糾 正 及 彈 劾 的 事 情, 接 著 就 是 雙 子 星 案 我 記 得 去 年 年 底 的 時 候, 很 多 議 員 也 請 市 長 及 陳 椿 亮 前 局 長 就 聯 開 的 程 序 進 行 內 部 檢 討 就 過 去 聯 開 案 發 生 的 問 題, 請 問 你 們 有 做 了 那 些 檢 討?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我 們 確 實 有 做 滿 多 的 檢 討, 包 括 大 家 提 過 的 鑑 價 公 司 部 分, 局 裡 為 此 正 上 簽 市 府, 應 該 在 近 期 內 可 以 定 案 李 議 員 慶 鋒 : 這 份 檢 討 報 告 會 簽 給 市 長?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是 李 議 員 慶 鋒 : 已 經 送 出 去 了 嗎? 1902
41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向 各 位 議 員 報 告, 有 關 聯 合 開 發 檢 討 及 精 進 方 案, 是 由 市 府 督 促, 同 時 依 據 5 項 措 施 執 行, 待 奉 市 長 核 准 後, 我 們 後 續 就 依 此 執 行 李 議 員 慶 鋒 : 因 為 還 沒 簽 核, 所 以 你 可 不 可 以 口 頭 告 訴 我 們 到 底 是 那 幾 個 檢 討 的 重 點?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我 們 大 概 有 5 項 重 要 的 措 施 第 1 項 是 針 對 鑑 價 的 機 制, 我 們 擴 大 鑑 價 公 司 的 數 量, 譬 如 土 地 的 鑑 價 最 少 是 有 5 家, 建 物 是 3 家, 取 其 平 均 價 格 作 為 審 定 的 參 考 第 2 項, 在 審 定 的 程 序 上, 我 們 提 高 跟 廠 商 議 價 或 協 調 人 員 的 層 級, 在 聯 開 處 至 少 要 副 處 長 以 上 參 與 第 3 項, 在 審 定 的 機 制 上, 原 來 由 捷 運 局 承 辦 的 部 分, 現 在 由 市 府 內 成 立 相 關 的 委 員 會 處 理 針 對 目 前 已 經 在 執 行 的 部 分, 為 了 避 免 對 爾 後 產 生 影 響, 我 們 都 會 要 求 廠 商 提 出 適 當 的 保 證, 以 利 進 行 後 續 的 作 業 大 概 是 以 上 的 機 制 李 議 員 慶 鋒 : 以 後 所 有 的 捷 運 聯 開 案, 都 提 高 到 市 府 的 層 次 處 理 嗎?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是 的 李 議 員 慶 鋒 : 謝 謝, 我 沒 有 其 他 問 題 謝 謝 李 慶 鋒 議 員, 現 在 開 始 進 行 第 二 輪 的 詢 答, 每 位 議 員 3 分 鐘 請 周 威 佑 議 員 發 言 周 議 員 威 佑 : 因 時 間 的 關 係, 我 問 一 個 大 家 爭 議 很 久 的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的 問 題, 請 你 們 用 書 面 方 式 答 覆 我 仔 細 查 看 甄 選 須 知 和 契 約 草 案, 以 及 後 來 你 們 跟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簽 訂 契 約 的 內 容, 發 覺 其 實 你 們 講 的 也 沒 有 錯, 自 始 至 終 所 謂 負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只 有 地 主 在 甄 選 須 知 的 第 十 三 條 第 二 十 三 款 寫 說 由 地 主 跟 市 府 簽 約 為 投 資 人, 然 後 投 資 人 負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因 此 契 約 草 案 及 正 式 的 契 約 書 內 容, 不 是 後 來 才 改 的, 從 一 開 始 自 始 至 終 就 由 為 投 資 人 的 那 位 地 主 負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所 以 請 用 書 面 回 答 為 什 麼 這 樣 設 計? 接 著 請 何 志 偉 議 員 發 言 何 議 員 志 偉 : 我 們 要 的 資 料 到 底 在 那 裡? 你 們 手 上 如 果 有 的 話, 請 先 借 我 們 閱 覽, 不 用 等 影 印 的 資 料 投 資 意 向 書 及 公 證 文 件 請 先 拿 過 來 看 請 問 副 市 長 辦 公 室 的 文 件 什 麼 時 候 送 交 市 長? 所 有 的 文 件 何 時 可 以 送 交 委 員 會? 何 議 員 志 偉 : 1903
42 還 有 當 天 的 也 是 我 們 一 直 在 問 的 當 天 有 3 位 台 北 富 邦 銀 行 的 人 員 在 現 場 一 起 認 證 資 金 到 位 與 否, 到 底 資 料 在 那 裡? 如 果 沒 有 相 關 的 資 料, 我 們 如 何 質 詢? 你 們 又 如 何 證 明 副 局 長 和 其 他 公 務 員 的 清 白? 你 們 不 能 一 直 在 卡 東 西 請 趕 快 拿 出 來 給 二 召 何 議 員 志 偉 : 這 是 你 們 的 認 證 文 件 嗎? 這 份 合 作 意 願 書 待 會 我 們 可 以 影 印, 對 不 對? 副 局 長, 請 問 你 們 何 時 知 道 本 委 員 會 要 進 行 捷 運 局 的 工 作 報 告? 知 道 多 久 了?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星 期 一 何 議 員 志 偉 : 今 天 星 期 幾?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星 期 四 何 議 員 志 偉 : 現 在 委 員 會 對 你 們 來 講 重 不 重 要?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非 常 重 要 何 議 員 志 偉 : 我 們 要 的 文 件, 你 們 為 什 麼 可 以 卡 這 麼 久 呢? 這 部 分 我 也 不 需 要 你 回 應 我 要 問 的 是 你 們 在 審 核 投 標 資 格 過 程 當 中, 是 不 是 有 財 務 管 理 及 後 續 的 各 項 評 估?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這 部 分 我 要 問 承 辦 單 位 何 議 員 志 偉 : 有, 對 不 對? 請 問 雙 子 星 開 發 案 流 標 的 原 因 是 什 麼?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付 不 出 保 證 金 的 原 因 是 什 麼? 這 部 分 你 們 總 該 知 道 吧?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就 我 的 立 場 我 是 真 的 不 知 道, 其 實 嚴 格 說 起 來 也 跟 我 無 關 何 議 員 志 偉 : 可 是 為 什 麼 會 這 樣? 聯 開 處 林 前 處 長 也 在 這 裡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我 們 通 知 他 們 繳 付 履 約 保 證 金 期 限 是 2 月 21 日, 同 時 當 天 也 需 完 成 合 約 書 的 用 印 當 然 通 知 後 由 申 請 第 一 順 位 投 資 人 負 責 將 資 金 提 供 出 來, 所 以 這 部 分 相 當 程 度 的 領 域 是 屬 於 這 個 團 隊 處 理 的 範 圍, 因 此 我 們 是 負 責 屆 期 屆 時 確 認 他 們 是 否 有 完 成 合 約 規 定 ; 現 在 大 家 都 知 道 最 後 是 破 局, 這 部 分 其 實 是 他 們 就 他 們 本 身 的 義 務 無 法 履 行, 當 然 最 後 就 發 生 沒 入 他 們 的 申 請 保 證 金 何 議 員 志 偉 : 剛 剛 你 們 還 是 沒 有 回 應 我 們 如 何 將 乙 方 變 成 乙 ( 一 ) 的 問 題, 這 到 底 是 誰 決 定 的?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之 前 有 作 報 告 1904
43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們 沒 有 回 應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作 業 單 位 本 身 是 按 照 須 知 的 規 定, 剛 剛 我 也 報 告 過, 須 知 視 為 契 約 的 一 部 分, 所 以 與 契 約 同 一 效 力 何 議 員 志 偉 : 為 什 麼 乙 方 會 變 成 乙 ( 一 )? 這 樣 債 務 責 任 就 轉 移 了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乙 方 的 債 務 責 任 仍 然 存 在, 他 還 是 要 負 連 帶 履 約 責 任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們 為 什 麼 會 改? 你 們 程 序 上 是 要 層 層 負 責, 譬 如 我 調 一 份 資 料, 你 們 要 上 簽 副 市 長 市 長 一 樣, 所 以 你 們 修 改 合 約, 每 本 都 必 須 蓋 章 簽 名, 請 問 當 時 第 一 個 章 是 誰 蓋 的? 最 後 一 個 章 又 是 誰 蓋 的? 這 你 總 不 能 跟 我 說 不 知 道 吧?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我 們 都 按 照 作 業 程 序 何 議 員 志 偉 : 在 作 業 程 序 中 第 一 個 章 是 誰 蓋 的?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作 業 單 位 會 整 個 來 做 報 核 何 議 員 志 偉 : 作 業 單 位 中 第 一 個 章 是 誰 蓋 上 說 要 將 乙 方 變 成 乙 方 ( 一 )? 請 告 訴 我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從 承 辦 人 以 上 開 始 何 議 員 志 偉 : 請 告 訴 我 承 辦 人 的 名 字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這 部 分 的 資 料 我 可 以 提 供 給 大 家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現 在 可 以 回 應 就 是 提 供 公 文 內 簽 對 不 對? 請 問 什 麼 時 候 提 供? 公 文 既 然 有 到 局 長 層 級, 請 問 有 沒 有 上 呈 市 長? 有 沒 有 會 簽 財 政 局? 我 們 需 要 的 就 是 這 公 文 內 簽 副 局 長, 何 時 可 以 提 供? 何 議 員 志 偉 : 什 麼 時 候 可 以 提 供? 這 部 分 應 該 沒 問 題, 就 今 天 下 班 前 提 供, 好 不 好? 就 這 樣, 我 們 列 入 會 議 紀 錄, 就 是 這 些 相 關 的 文 件, 尤 其 是 公 文 內 簽, 只 要 資 料 一 提 供 事 情 就 很 明 確, 也 不 會 浪 費 大 家 的 時 間 現 在 請 秦 儷 舫 議 員 發 言 秦 議 員 儷 舫 : 這 個 案 子 在 國 內 鬧 得 沸 沸 揚 揚 的, 而 從 鬧 得 沸 沸 揚 揚 到 破 局 中 間 很 長 一 段 時 間 1905
44 , 其 實 大 家 都 一 直 質 疑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是 個 空 殼 公 司, 請 問 你 們 有 沒 有 任 何 一 個 人 嘗 試 用 任 何 的 管 道, 跟 所 謂 的 馬 來 西 亞 怡 保 花 園 有 限 公 司 馬 來 西 亞 公 司 取 得 正 式 的 連 繫? 有 沒 有 任 何 一 個 人 做 過 這 件 事 情? 如 果 你 們 有 做 過 任 一 連 繫, 就 應 該 知 道 他 們 並 無 意 參 加 這 個 招 標 案, 否 則 這 十 幾 億 元 的 履 約 保 證 金, 根 本 是 九 牛 之 一 毛 請 問 事 情 鬧 得 那 麼 大, 你 們 難 道 沒 有 一 個 人 認 為 會 破 局 嗎?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我 回 答 議 員 的 問 題, 該 團 隊 的 成 員 共 負 連 帶 責 任, 他 們 也 提 供 駐 外 單 位 認 證 的 文 件, 而 且 確 實 是 該 公 司 的 代 表 人 秦 議 員 儷 舫 : 你 們 求 證 的 代 表 人 就 是 合 約 書 的 簽 約 人 叫 做 黃 昆 義 是 不 是?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他 是 簽 約 的 授 權 代 表, 剛 剛 我 們 談 到 的, 他 們 在 申 請 階 段 的 時 候, 包 括 合 作 意 願 書 等 文 件 及 相 關 要 件 是 齊 備 的 秦 議 員 儷 舫 : 但 是 當 事 情 鬧 得 那 麼 厲 害 時, 你 們 不 會 有 人 想 到 他 們 可 能 是 一 個 詐 騙 集 團 嗎? 你 們 都 不 覺 得 嗎? 你 們 沒 有 一 個 人 想 到 要 向 馬 來 西 亞 方 面 求 證 一 下 嗎? 都 覺 得 不 需 要 求 證?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在 作 業 過 程 中 的 資 料 都 齊 備, 他 們 也 依 照 規 定 申 辦 分 公 司 登 記 秦 議 員 儷 舫 : 該 公 司 的 資 本 額 是 多 少?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所 謂 的 開 辦 費 50 萬 元, 是 指 他 們 在 臺 灣 規 定 50 萬 元 以 上 的 開 辦 額 度 的 費 用, 以 後 他 們 會 按 照 他 們 的 作 業 需 要 陸 陸 續 續 增 加 資 金 秦 議 員 儷 舫 : 在 契 約 書 後 面 蓋 的 這 兩 個 章, 大 小 都 一 樣, 名 字 也 都 是 同 樣 一 個 人, 但 他 並 不 是 在 經 濟 部 登 記 的 負 責 人, 這 黃 昆 義 到 底 是 從 那 裡 冒 出 來 的? 請 用 書 面 方 式 補 充 資 料 給 我 另 外 我 再 請 教 一 個 問 題, 就 是 你 們 將 乙 方 改 成 乙 方 ( 一 ), 而 負 責 人 是 李 秋 明 先 生, 至 於 簽 約 的 合 作 對 象 包 括 馬 來 西 亞 商, 將 來 如 果 他 們 去 兜 售, 是 不 是 可 以 更 換 其 他 業 者? 以 合 約 的 機 制 而 言, 可 不 可 更 換 別 人 參 加?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他 們 不 能 隨 意 更 換, 因 為 合 約 規 定 要 甲 方 同 意 秦 議 員 儷 舫 : 是 不 是 只 要 你 們 同 意 就 可 以 更 換?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對 秦 議 員 儷 舫 : 這 是 不 是 就 是 它 之 所 以 綁 住 乙 方 ( 一 ) 一 個 人 的 原 因? 因 為 如 果 他 們 拿 這 份 合 約 到 外 面 兜 售, 告 訴 人 家 說 馬 來 西 亞 商 不 參 加 了, 中 工 你 們 要 不 要 參 加? 幸 福 水 泥 公 司 你 們 要 不 要 參 加? 長 鴻 公 司 你 們 要 不 要 參 加? 你 知 道 這 就 是 一 份 有 價 的 合 約 1906
45 因 為 馬 來 西 亞 商 從 來 就 沒 有 要 參 加, 所 以 他 們 是 空 殼 是 假 的 ; 他 們 簽 完 這 份 合 約, 就 可 拿 去 兜 售 給 其 他 人 說 : 我 要 拿 乾 股, 這 就 是 這 個 詐 騙 集 團 在 玩 的 手 法, 我 希 望 針 對 這 部 分, 你 們 要 做 一 份 詳 實 的 書 面 報 告 請 王 欣 儀 議 員 發 言 王 議 員 欣 儀 : 延 續 我 剛 剛 提 的 兩 個 關 鍵 的 問 題, 我 要 拜 託 市 政 府 副 局 長 務 必 調 查 清 楚 今 天 不 是 林 前 處 長 講 什 麼, 你 們 就 信 什 麼, 我 們 今 天 告 訴 你 們 的 問 題, 包 括 我 剛 剛 問 的 問 題, 既 然 是 同 樣 的 條 件 同 樣 的 精 神 同 樣 的 狀 況, 為 什 麼 要 將 乙 方 改 成 乙 方 ( 一 )? 為 什 麼 要 把 原 簽 約 的 投 資 人 改 成 原 簽 約 之 乙 方 ( 一 )? 這 一 定 有 原 因 如 果 按 照 投 標 須 知, 而 在 須 知 沒 有 改 變 的 狀 況 之 下, 為 什 麼 這 條 文 要 有 所 改 變? 這 就 是 你 們 要 去 釐 清 調 查 的 重 點 像 剛 剛 秦 姐 所 問 的, 這 兩 個 之 間 的 差 別, 就 在 於 如 果 按 照 原 本 的 內 容, 這 些 馬 來 西 亞 公 司 一 樣 要 負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但 因 為 這 樣 改 了 之 後, 除 了 地 主 不 能 改 要 負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之 外, 馬 來 西 亞 公 司 是 可 以 賣 給 別 人 的, 他 們 是 可 以 將 投 資 權 轉 移 的, 最 大 的 差 異 就 在 這 個 地 方, 也 是 最 關 鍵 的 地 方, 更 是 你 們 必 須 要 去 了 解 的 地 方 如 果 按 照 林 副 處 長 所 講 的 意 思 一 樣, 精 神 也 一 樣, 但 既 然 都 一 樣, 為 什 麼 要 改? 這 在 邏 輯 上 是 不 通 的 然 後 什 麼 人 同 意 改? 在 議 約 的 過 程 當 中, 這 麼 重 大 的 修 改, 一 定 有 會 議 紀 錄, 請 問 有 沒 有 相 關 的 會 議 紀 錄? 有 那 些 人 與 會? 經 過 那 些 討 論 的 過 程 而 做 成 文 字 的 修 改? 這 都 是 你 們 首 先 要 釐 清 而 且 要 對 市 長 社 會 大 眾 交 代 的 事 情 請 你 們 不 要 再 打 迷 糊 戰, 這 是 我 第 一 個 拜 託 你 們 要 釐 清 的 事 情, 請 做 成 書 面 報 告 另 外 大 家 仍 有 疑 慮 的 一 點, 就 是 這 1.3 億 元 將 來 會 不 會 被 地 主 要 回 去? 市 府 有 沒 有 內 神 通 外 鬼 的 問 題? 有 沒 有 在 2 月 21 日 打 電 話 給 地 主 說 資 金 已 到 位, 可 以 來 蓋 章 簽 訂 合 約 的 事 情? 在 這 過 程 中, 程 宏 道 告 訴 私 地 主 說 資 金 已 到 位, 可 以 跟 市 政 府 照 會, 請 問 林 副 處 長, 你 有 沒 有 跟 私 地 主 或 其 律 師 通 過 電 話 說 資 金 到 位 了? 承 辦 人 陳 曉 芳 有 沒 有 跟 對 方 的 律 師 通 過 電 話? 這 些 電 話 都 有 通 聯 紀 錄 可 以 查, 有 紀 錄 可 以 證 明 的, 你 們 對 於 這 部 分 也 要 調 查 清 楚, 給 社 會 大 眾 一 個 交 代 大 家 一 直 在 質 疑 一 個 問 題, 就 是 私 地 主 認 為 他 被 騙 了, 因 為 資 金 根 本 沒 有 到 位, 你 們 卻 半 夜 叫 人 家 去 簽 約 蓋 章, 所 以 私 地 主 在 不 知 道 資 金 沒 到 位 的 狀 況 之 下 蓋 了 章 簽 了 合 約, 因 此 覺 得 被 騙 了 在 這 件 事 的 整 個 過 程 當 中, 是 不 是 有 市 府 同 仁 內 神 通 外 鬼, 配 合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演 這 齣 戲, 讓 私 地 主 誤 認 為 資 金 已 經 到 位, 因 此 在 所 謂 資 金 已 到 位 這 件 事 情 的 過 程 中, 有 誰 跟 他 通 過 電 話? 這 都 關 係 到 未 來 這 1.3 億 元 的 保 證 金 會 不 會 被 人 家 要 回 的 重 要 因 素 你 們 對 於 上 述 的 事 情, 都 要 做 詳 細 的 調 查, 然 後 做 成 書 面 報 告 給 本 委 員 會 議 員 謝 謝 王 議 員, 接 著 請 梁 議 員 發 言 梁 議 員 文 傑 : 王 議 員 關 心 的 事 情 其 實 跟 我 一 樣, 不 過 我 的 看 法 卻 不 太 一 樣 我 認 為 私 地 主 是 完 全 沒 有 任 何 理 由 去 抱 怨, 因 為 他 們 當 初 在 投 標 的 時 候 他 就 有 參 與, 所 以 一 開 始 他 就 知 道, 當 初 的 申 請 保 證 金 是 他 拿 出 來 繳 交 的, 即 使 馬 來 西 亞 的 公 司 資 金 沒 有 到 位 1907
46 , 這 1.3 億 元 的 保 證 金 就 是 要 沒 收 請 問 剛 剛 是 誰 回 答 我 說 這 件 事 情 正 在 調 解? 你 們 所 說 正 式 調 解 是 委 員 會 的 調 解 嗎?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是 他 向 調 解 委 員 會 申 請 調 解 梁 議 員 文 傑 : 你 們 答 不 答 應 調 解?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還 沒 有 在 梁 議 員 文 傑 : 我 告 訴 你, 市 政 府 沒 有 立 場 去 跟 他 調 解, 也 不 需 要 調 解 ; 他 如 果 要 拿 回 這 筆 錢, 請 他 去 法 院 提 告, 市 政 府 不 需 要 參 與 調 解 委 員 會 的 調 解, 因 為 調 解 有 正 式 的 法 律 效 力, 而 且 通 常 市 政 府 都 比 較 吃 虧, 你 們 要 搞 清 楚 這 一 點 王 議 員 欣 儀 : 梁 議 員 對 不 起, 我 補 充 說 明 一 下 我 剛 剛 講 話 的 意 思 不 是 為 私 地 主 講 什 麼, 而 是 要 知 道 市 政 府 同 仁 有 沒 有 內 神 通 外 鬼, 配 合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去 騙 人 家 資 金 已 經 到 位? 我 主 要 就 是 要 釐 清 這 件 事 情 梁 議 員 文 傑 : 那 都 是 李 秋 明 個 人 的 說 法, 我 也 不 以 他 的 說 法 來 質 問, 因 為 他 只 想 拿 回 這 筆 錢, 所 以 他 有 他 的 說 法 另 外 我 再 請 教 你 們, 就 是 我 看 申 請 人 的 資 料 當 中, 從 來 沒 有 看 過 森 集 團 這 三 個 字, 就 只 有 IGB 和 MID VALLEY, 所 以 森 集 團 這 三 個 字 是 從 那 邊 出 來? 為 什 麼 你 們 對 外 宣 傳 的 時 候 都 說 森 集 團 要 參 與? 可 是 在 申 請 書 當 中, 從 頭 到 尾 就 只 有 三 家 公 司, 就 是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馬 來 西 亞 怡 保 花 園 公 司 及 馬 來 西 亞 谷 中 城 私 人 公 司, 這 部 分 我 搞 不 太 清 楚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其 實 我 們 從 來 沒 有 對 外 說 明 森 集 團 是 投 資 人 梁 議 員 文 傑 : 他 們 從 來 沒 有 說 要 投 資?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沒 有 但 是 在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的 開 發 建 議 書 中, 它 要 擔 任 他 們 的 總 顧 問, 且 不 是 森 集 團, 而 是 森 大 廈 株 式 會 社 因 為 這 部 分 不 太 能 清 楚 了 解, 所 以 外 界 就 這 樣 以 訛 傳 訛 下 去 梁 議 員 文 傑 : 以 我 所 知, 森 集 團 最 多 只 是 幫 忙 這 個 團 隊 畫 設 計 圖, 而 世 界 上 有 那 麼 多 家 設 計 公 司, 如 果 有 人 認 為 它 的 設 計 圖 畫 得 特 別 好, 那 也 沒 差, 重 點 是 從 頭 到 尾 有 沒 有 書 面 資 料 說 它 要 做 投 資 人?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沒 有 梁 議 員 文 傑 : 沒 說 過 要 投 資?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1908
47 沒 有 今 天 對 大 家 很 不 好 意 思, 是 我 對 時 間 控 制 不 好, 雖 然 捷 運 局 有 很 多 單 位, 但 今 天 只 有 聯 開 處 報 告, 其 他 單 位 都 還 沒 報 告 ; 又 因 為 已 經 通 知 交 通 局 及 大 都 會 汽 車 客 運 公 司 於 下 星 期 二 來 會 做 業 務 工 作 報 告, 所 以 下 星 期 四 我 們 再 繼 續 捷 運 局 的 業 務 工 作 報 告, 請 問 與 會 的 各 位 議 員 有 沒 有 異 議?( 無 ) 那 下 星 期 四 就 拜 託 現 場 的 各 位 捷 運 局 同 仁 再 繼 續 完 成 後 續 的 業 務 工 作 報 告 現 在 到 場 的 是 本 委 員 會 張 茂 楠 議 員, 依 議 事 規 則 請 張 議 員 先 發 言 張 議 員 茂 楠 : 這 次 發 生 的 聯 開 案, 可 以 說 讓 臺 北 市 政 府 灰 頭 土 臉 這 案 子 一 直 講 私 地 主 優 先, 也 因 為 要 讓 私 地 主 有 優 先 權, 所 以 想 盡 辦 法 讓 私 地 主 有 機 會 得 標, 也 才 會 有 太 極 雙 星 這 個 案 子 依 我 看 起 來, 譬 如 我 有 一 點 點 的 土 地, 就 去 找 了 一 個 人 來 幫 我 規 劃, 也 找 人 來 投 資, 當 私 地 主 得 標 之 後, 參 加 的 投 資 人 就 拿 到 開 發 權, 然 後 就 可 以 賣 權 利 我 認 為 捷 運 局 在 這 次 案 件 中 犯 了 一 個 很 大 的 錯 誤, 就 是 你 們 是 先 畫 靶 再 射 箭, 預 先 想 要 讓 私 地 主 優 先, 也 因 為 你 們 有 這 樣 一 個 想 法, 所 以 大 家 都 往 這 個 方 向 去 努 力, 也 才 會 招 蜂 引 蝶, 產 生 這 麼 大 的 漩 渦, 我 認 為 這 是 你 門 在 甄 選 投 資 團 隊 的 時 候 所 犯 一 個 很 大 的 錯 誤 有 民 眾 向 我 陳 情 美 河 市 的 事 情, 他 說 你 們 早 期 徵 收 他 們 土 地 是 說 要 興 建 公 園 綠 地, 所 以 徵 收 土 地 的 價 格 非 常 低, 可 是 徵 收 完 成 之 後, 你 們 卻 搖 身 一 變 將 土 地 賣 給 財 團, 以 至 財 團 獲 利 很 大 監 察 院 會 為 此 也 提 出 糾 正 案, 就 是 因 為 你 們 徵 收 土 地 和 之 後 開 發 的 名 目 是 不 一 樣, 這 之 間 有 很 大 的 瑕 疵 我 認 為 捷 運 局 辦 理 聯 開 案 都 犯 了 一 個 很 大 的 錯 誤, 就 是 先 畫 靶 再 射 箭, 預 先 怎 樣 再 怎 樣, 才 會 捅 出 這 麽 大 的 簍 子 再 者, 有 一 位 吳 福 祥 先 生, 他 好 像 是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的 規 劃 者, 後 來 又 是 評 審 委 員, 這 怎 麼 說? 自 己 是 寫 計 畫 的 人, 又 是 評 審 委 員, 讓 人 家 質 疑 是 球 員 兼 裁 判, 而 且 會 懷 疑 市 府 裡 面 有 內 鬼 我 覺 得 這 當 中 是 鬼 影 幢 幢, 而 且 疑 點 很 多, 到 底 有 沒 有 問 題? 請 你 們 說 明 一 下 剛 剛 張 議 員 問 的 是 吳 福 祥 的 部 分, 請 說 明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評 審 委 員 的 名 單 是 在 都 市 設 計 以 及 採 購 委 員 會 相 關 的 履 勘 委 員 估 價 師 公 會 等 超 過 8 成 以 上 會 員 所 列 的 備 選 名 單, 而 任 何 委 員 在 同 意 擔 任 評 審 委 員 時, 都 必 須 要 開 立 切 結, 就 是 依 照 採 購 法 的 相 關 規 定, 他 們 必 須 遵 守 利 益 迴 避 的 原 則, 這 部 分 我 們 都 有 一 一 做 釐 清 就 吳 委 員 的 部 分, 據 我 們 了 解, 他 是 在 比 較 後 面, 是 因 為 前 面 幾 個 張 議 員 茂 楠 : 問 題 是 他 是 不 是 評 審 委 員?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目 前 是 張 議 員 茂 楠 : 他 是 不 是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的 規 劃 者? 這 兩 個 身 分 不 能 同 時 兼 具 1909
48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他 不 是 張 議 員 茂 楠 : 賀 川 是 不 是 也 有 投 資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請 說 明, 你 覺 得 沒 有 差 別?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賀 川 是 後 來 在 民 國 98 年 成 為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的 法 人 股 東, 而 且 這 部 分 他 是 張 議 員 茂 楠 : 這 就 牽 扯 到 沒 有 利 益 迴 避 原 則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委 員 本 身 有 開 立 切 結 張 議 員 茂 楠 : 他 有 切 結, 但 你 們 沒 有 徵 信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總 共 有 17 位 評 審 委 員, 現 在 國 內 的 評 審 委 員 都 要 做 切 結, 在 上 天 下 地 前 後 縱 身 那 麼 長 的 時 間, 這 部 分 其 實 作 業 單 位 本 身 會 依 據 採 購 的 規 定 負 責 張 議 員 茂 楠 : 誰 不 會 切 結? 他 們 切 結 要 負 法 律 責 任, 但 行 政 責 任 怎 麼 辦? 謝 謝 張 茂 楠 議 員, 接 著 請 李 慶 鋒 議 員 發 言 李 議 員 慶 鋒 : 我 想 詢 問 有 關 捷 運 聯 開 機 制 相 關 的 檢 討, 因 為 在 座 只 有 徐 佳 青 議 員 比 較 資 深, 她 之 前 已 經 關 心 很 多 捷 運 聯 開 案 的 事 情 捷 運 聯 開 案 常 涉 及 非 常 大 的 利 益, 我 猜 參 與 過 捷 運 聯 開 案 的 廠 商 都 沒 有 虧 錢 過, 應 該 是 大 賺 特 賺 所 以 你 們 檢 討 將 有 關 土 地 成 本 鑑 價 公 司 提 高 為 5 家, 建 物 估 價 提 高 為 3 家, 怎 麼 那 麼 晚 才 想 到 這 個 問 題? 應 該 早 就 要 知 道 這 方 面 的 權 益 分 配 都 不 透 明, 且 都 讓 開 發 團 隊 賺 取 暴 利 捷 運 聯 開 處 根 本 是 專 交 財 團 等 好 朋 友, 請 問 那 一 家 廠 商 是 虧 錢? 我 們 現 在 這 裡 質 詢 林 前 處 長, 可 能 過 了 5 年 後, 你 是 某 開 發 公 司 團 隊 的 成 員, 這 是 利 益 之 所 在 ; 在 座 所 有 捷 運 局 的 官 員, 你 們 有 誰 覺 得 這 次 雙 子 星 的 案 子 捷 運 局 沒 問 題, 全 都 是 財 政 局 或 其 他 局 處 的 問 題? 你 們 捫 心 自 問, 離 開 捷 運 局 聯 開 處 之 後, 會 不 會 到 交 了 好 朋 友 的 公 司 上 班? 有 多 少 人 是 這 樣 子? 這 個 沒 有 改, 市 長 換 來 換 去 都 一 樣, 這 當 中 有 多 少 方 便 的 巧 門? 今 天 若 問 處 長 枝 枝 節 節 的 問 題, 其 實 他 都 沒 有 犯 法, 但 透 過 這 方 便 的 巧 門, 市 民 的 利 益 就 損 失 很 大 最 後 我 再 強 調 一 遍, 剛 剛 要 求 補 充 的 資 料, 就 是 送 給 市 長 核 定 之 後 檢 討 的 作 業 方 式, 請 送 給 委 員 會 議 員 李 議 員 要 求 補 充 檢 討 的 作 業 方 式, 今 天 下 班 前 可 以 給 嗎? 還 是 明 天 下 班 前? 其 實 這 檢 討 報 告 已 經 做 好 了, 所 以 請 於 今 天 下 班 前 提 供 至 於 王 欣 儀 議 員 要 的 兩 份 資 料, 一 份 是 更 改 合 約 中 私 地 主 名 稱 的 調 查 報 告 ; 另 一 份 是 有 關 那 天 晚 上 邱 局 長 在 現 場 打 電 話 的 調 查 報 告 剛 剛 她 說 可 以 延 到 星 期 一 下 班 前 送 達, 如 果 大 家 沒 意 見, 就 1910
49 請 捷 運 局 於 下 星 期 一 下 班 前 提 供 這 兩 份 調 查 報 告 現 在 請 徐 佳 青 議 員 發 言 徐 議 員 佳 青 : 這 份 土 地 開 發 投 資 契 約 書 只 寫 102 年, 到 底 是 幾 月 幾 日 簽 的?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它 還 沒 用 印 徐 議 員 佳 青 : 怎 麼 說 還 沒 用 印?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合 約 送 來 我 們 報 核 定 以 後 徐 議 員 佳 青 : 還 沒 用 印 嗎?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還 沒 莊 課 長 志 諒 : 還 沒 審 定 徐 議 員 佳 青 : 這 份 投 資 契 約 書 都 還 沒 用 印? 梁 議 員 文 傑 : 因 為 資 金 還 沒 到 位, 所 以 還 沒 簽 徐 議 員 佳 青 : 但 是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在 繳 交 1.3 億 元 時 有 份 合 作 意 願 書 你 們 有 簽, 對 不 對? 就 是 他 們 在 10 月 28 日 決 標 完 之 後, 取 得 第 一 順 位 投 資 人 時 付 了 1.3 億 元 的 保 證 金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他 們 本 身 就 有 合 作 意 願 書 徐 議 員 佳 青 : 他 們 在 第 一 階 段 就 匯 錢 了 但 我 意 思 是 在 10 月 28 日 決 標 完 之 後, 他 們 有 沒 有 簽 訂 任 何 的 合 約?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沒 有 徐 議 員 佳 青 : 我 先 確 認 這 件 事 情 另 外 請 問 這 份 契 約 書 是 誰 擬 訂 的?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按 照 我 們 的 版 本 做 的 徐 議 員 佳 青 : 我 問 你 是 誰 做 的? 請 你 跟 我 說 誰 就 好 了 是 那 個 單 位 擬 的? 那 個 單 位 送 出 來 給 對 方 用 印 的?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是 按 照 我 們 的 版 本 做 成 用 印 的 資 料 送 來 的 徐 議 員 佳 青 : 版 本 是 誰 提 供 給 廠 商 的?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1911
50 我 們 送 的 徐 議 員 佳 青 : 那 是 誰? 是 聯 開 處 的 誰? 講 不 出 來 嗎?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它 還 要 報 核 定 徐 議 員 佳 青 : 我 知 道 是 報 核 定, 你 不 要 講 程 序, 請 問 是 誰 送 的? 莊 課 長 志 諒 : 我 們 從 須 知 的 附 件 草 案 把 資 料 填 列, 然 後 跟 須 知 的 權 利 義 務 相 等, 我 們 就 報 府 核 定, 報 府 之 前 我 們 也 委 託 一 家 帕 米 爾 法 律 事 務 所 徐 議 員 佳 青 : 我 沒 有 問 你 們 這 些 內 容, 我 是 說 你 們 是 誰 打 這 份 合 約 送 給 莊 課 長 志 諒 : 核 定 以 後 我 們 將 合 約 發 給 投 資 人, 請 他 們 徐 議 員 佳 青 : 你 們 發 文 給 他 們 時 是 這 個 版 本 嗎? 莊 課 長 志 諒 : 對, 但 他 們 送 進 來 時 我 們 還 沒 審 查 也 沒 用 印 徐 議 員 佳 青 : 你 們 是 故 意 裝 聽 不 懂 嗎? 我 是 說 這 份 草 稿, 沒 有 說 用 不 用 印? 莊 課 長 志 諒 : 是 我 們 報 府 核 定 後 發 給 投 資 人 徐 議 員 佳 青 : 是 你 們 報 府 然 後 發 給 他 們 的, 是 你 們 單 位 發 的, 是 不 是? 我 再 問, 這 合 約 從 頭 到 尾 都 講 乙 方, 但 到 最 後 第 二 十 條 第 六 大 項 ( 十 一 ) 才 將 它 改 為 乙 方 ( 一 ), 這 不 是 畫 蛇 添 足 嗎? 因 為 在 投 標 須 知 中 已 經 寫 的 很 清 楚, 只 有 地 主 才 能 成 為 投 資 人, 也 就 是 投 資 人 是 有 設 限 的, 所 以 你 們 為 何 要 在 最 後 這 裡 寫 乙 方 ( 一 )? 我 現 在 不 說 是 你 們 竄 改, 因 為 應 該 沒 有 竄 改 這 件 事, 可 是 你 們 從 頭 到 尾 都 是 拿 這 份 合 約 出 來, 我 只 是 奇 怪 你 們 從 第 一 條 立 約 開 始 就 叫 做 乙 方, 一 直 到 最 後 用 印 的 地 方 也 是 乙 方, 但 偏 偏 只 有 在 我 剛 剛 所 講 的 第 二 十 條 第 六 大 項 第 十 一 款 出 現 乙 方 ( 一 ), 根 本 是 畫 蛇 添 足, 不 需 要 本 案 的 招 標 須 知 寫 的 很 清 楚, 唯 一 的 投 資 人 就 叫 做 地 主, 沒 有 其 他 人 了, 所 以 你 們 還 故 意 寫 乙 方 ( 一 ), 那 就 是 在 矇 混 大 家 爭 議 這 麼 久, 你 們 都 還 不 講 實 話, 乾 脆 我 替 你 們 講 好 了, 我 看 你 們 什 麼 時 候 要 講 實 話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地 主 就 是 簽 在 合 作 意 願 書 裡 面 的 乙 ( 一 ) 方 徐 議 員 佳 青 : 你 先 不 要 講 話, 我 問 的 就 是 你 們 為 何 要 在 這 麼 加 個 ( 一 )? 不 需 要 加 嘛! 因 為 不 加 根 本 也 不 影 響 合 約 的 正 式 效 力, 也 不 至 於 有 任 何 法 律 上 的 爭 議, 可 是 你 們 偏 偏 加 了, 難 道 是 故 意 加 了 以 後 讓 地 主 拿 來 作 爭 議 用 的 嗎? 還 是 你 們 有 和 地 主 共 謀? 我 不 管 公 地 主 還 是 私 地 主, 誰 的 話 我 都 不 相 信, 莫 名 其 妙 這 合 約 還 是 你 們 報 1912
51 府 核 定, 請 問 報 府 時 誰 看 過? 徐 議 員, 這 部 分 的 內 簽, 他 們 下 午 就 要 提 供 了 徐 議 員 佳 青 : 既 然 有 報 府, 請 告 訴 我 有 那 幾 個 單 位 看 過? 這 些 人 的 法 律 知 識 不 及 格 在 投 標 須 知 就 已 經 寫 只 有 地 主 才 是 投 資 人, 你 們 還 故 意 在 這 裡 寫 乙 方 ( 一 ), 搞 屁, 害 我 講 這 麼 難 聽 的 話 出 來 最 後 請 你 們 提 供 書 面 資 料, 第 一 你 們 如 何 去 找 徵 信 公 司? 你 們 說 一 共 有 找 兩 家 徵 信 公 司, 一 家 叫 中 華 徵 信 所, 另 外 一 家 是 美 商 鄧 白 氏 公 司, 請 問 誰 負 責 去 找 的? 第 二 4 家 參 與 投 標 廠 商 的 原 始 投 標 資 料 第 三 通 過 資 格 審 查 的 3 家 廠 商 的 詳 細 資 料 以 上 資 料 什 麼 時 候 可 以 提 供? 請 副 局 長 說 明 一 下, 今 天 下 班 前 可 以 一 併 提 供 嗎?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因 為 下 週 一 我 們 還 是 要 準 備 一 些 資 料, 所 以 可 不 可 以 請 求 於 下 週 一 一 併 提 供? 徐 議 員 佳 青 : 明 天 下 午 5 點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是 不 是 可 以 請 求 在 下 週 一 提 供? 可 是 你 們 在 今 天 下 班 前 就 要 提 供 報 府 的 內 簽 資 料 我 提 醒 各 位, 捷 運 局 在 市 府 各 局 處 當 中 官 員 學 歷 算 是 滿 高 的, 幾 位 都 是 名 校 的 碩 士 博 士, 所 以 議 員 要 的 資 料, 你 們 只 要 趕 一 下, 應 該 都 可 以 提 供, 而 且 徐 議 員 要 的 是 基 本 資 料 ; 至 於 王 議 員 要 的 是 調 查 報 告, 我 就 讓 你 們 延 到 星 期 一 再 提 供 副 局 長, 請 問 可 以 嗎? 徐 議 員 你 剛 剛 講 的 有 一 份 資 料 好 像 是 調 查 報 告 是 不 是? 如 果 是 調 查 報 告, 就 請 他 們 星 期 一 送 達 徐 議 員 佳 青 : 我 第 一 輪 發 言 是 請 政 風 室 提 供 去 年 4 5 月 檢 送 給 政 風 處 的 調 查 資 料 那 是 明 天 下 班 前 提 供 徐 議 員 佳 青 : 對, 我 講 的 是 指 這 部 分 因 為 今 天 要 的 資 料 都 很 多, 所 以 我 在 此 提 醒 捷 運 局 的 各 位 同 仁, 就 是 為 了 維 護 你 們 的 名 聲, 還 有 為 了 維 護 市 民 對 臺 北 市 議 會 及 市 政 府 的 整 體 期 待, 對 於 這 件 事 情 我 們 必 須 快 刀 斬 亂 麻, 一 定 要 立 刻 想 出 讓 社 會 相 信 官 僚 體 系 還 可 以 運 作 的 一 個 方 法 如 果 錯 過 這 一 兩 個 星 期 的 時 間, 你 們 再 講 出 來 的 話, 人 民 就 不 再 相 信 了 同 樣 地, 這 雙 子 星 大 樓 蓋 好 之 後, 大 同 區 和 中 正 區 交 通 惡 夢 將 隨 之 而 來, 如 果 依 照 中 工 原 來 的 規 劃 興 建, 讓 我 非 常 地 憂 心, 所 以 請 你 們 要 為 整 個 市 政 發 展 人 民 著 想 而 從 長 計 議 我 本 來 希 望 交 通 委 員 會 能 做 出 相 關 的 決 議, 但 因 為 今 天 是 業 務 工 作 報 告, 所 以 我 們 擇 期 再 召 開 專 案 報 告 1913
52 徐 議 員 佳 青 : 我 建 議 在 下 次 專 案 報 告 的 時 候, 應 該 要 作 聯 席 報 告, 因 為 這 個 開 發 案 不 只 是 與 捷 運 局 有 關, 還 有 其 他 局 處 配 合, 所 以 也 要 請 相 關 局 處 人 員 一 併 報 告 另 外 我 再 建 議 一 下, 今 天 交 通 委 員 會 議 員 都 有 這 份 資 料, 但 是 不 是 讓 列 席 的 議 員 也 同 時 可 以 有 這 份 資 料? 否 則 我 都 要 向 其 他 議 員 借 來 看 這 件 事 就 拜 託 副 局 長, 應 該 沒 問 題 ; 我 的 那 份 資 料, 剛 剛 也 給 王 世 堅 議 員 了, 所 以 請 你 們 再 多 準 備 幾 份 徐 議 員 佳 青 : 剛 剛 議 員 要 求 補 送 的 資 料, 是 不 是 都 可 以 給 列 席 的 議 員? 這 部 分 就 拜 託 專 委, 因 為 今 天 列 席 的 議 員 也 都 很 辛 苦 很 認 真, 所 以 所 有 補 充 資 料 也 要 提 供 給 他 們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向 主 席 及 各 位 議 員 報 告, 剛 剛 議 員 有 提 到 要 我 們 提 供 原 始 的 投 標 標 單, 因 為 這 涉 及 投 標 廠 商 公 司 的 資 料, 我 們 可 能 無 法 提 供 另 外 如 果 涉 及 是 府 級 核 定 的 資 料, 按 照 相 關 規 定 我 們 還 是 要 簽 報, 所 以 我 們 儘 可 能 在 議 員 要 求 的 時 間 提 供, 不 過 其 他 部 分 我 們 代 處 長, 如 果 這 樣 說 就 沒 有 一 項 資 料 可 以 提 供, 所 以 今 天 就 請 你 們 依 照 本 委 員 會 要 求 的 期 限 提 供 資 料, 如 有 不 能 看 的 字, 你 們 就 將 它 遮 住 就 好, 但 不 能 給 我 們 空 白 的 資 料 像 上 會 期 你 們 提 供 給 我 的 資 料 當 中, 竟 然 可 以 將 官 員 的 印 章 塗 掉, 這 其 實 是 涉 及 偽 造 公 文 書 我 再 次 提 醒 各 位, 你 們 為 了 保 護 你 們 的 榮 譽, 也 為 了 整 體 市 政 著 想, 透 明 公 開 才 是 最 好 的 辦 法, 我 們 交 通 委 員 會 是 想 幫 你 們 及 市 民 解 決 問 題, 所 以 希 望 你 們 不 要 迴 避 問 題, 我 不 相 信 有 那 麼 多 的 害 群 之 馬, 因 此 相 關 的 資 料 請 務 必 提 供 請 問 梁 議 員 有 意 見 嗎? 梁 議 員 文 傑 : 我 把 要 求 的 範 圍 再 縮 減 一 點, 因 為 徐 議 員 剛 剛 所 說 所 有 參 與 投 標 廠 商 的 原 始 投 標 資 料, 這 包 含 計 畫 書, 可 能 資 料 會 很 多, 但 最 核 心 的 是 三 家 廠 商 所 做 包 括 容 積 的 分 配 比 例 年 租 金 等 的 承 諾 事 項, 因 為 我 們 從 媒 體 報 導 得 知, 中 工 要 求 市 府 出 資 60 億 元, 然 後 市 府 分 65%, 中 工 分 35%, 但 這 說 法 是 否 確 實? 不 知 道 我 懷 疑 若 是 這 樣 的 條 件, 不 知 中 工 是 否 做 得 起 來? 所 以 你 們 要 讓 我 們 了 解 這 三 家 廠 商 所 做 的 承 諾 事 項 是 什 麼? 在 投 標 須 知 裡 也 有 所 謂 承 諾 事 項 一 覽 表 林 副 處 長 勳 杰 : 有 些 資 料 還 在 梁 議 員 文 傑 : 三 家 廠 商 分 別 承 諾 些 什 麼? 譬 如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說 20 年 都 不 出 售, 然 後 市 政 府 不 用 出 資, 這 些 都 是 它 的 承 諾 事 項 ; 相 對 的, 中 工 及 第 三 家 廠 商 也 都 有 它 們 的 承 諾 事 項, 至 於 它 們 的 承 諾 事 項 是 什 麼? 在 評 審 過 程 中, 承 諾 事 項 是 一 個 很 重 要 的 因 素, 其 他 的 是 設 計 圖, 而 設 計 圖 的 好 壞, 我 們 議 員 其 實 看 不 出 來, 但 它 們 對 於 市 政 府 的 1914
53 承 諾 事 項 我 一 定 要 知 道, 可 以 嗎?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向 委 員 會 及 梁 議 員 報 告,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的 部 分 我 們 可 以 來 提 供, 另 外 剛 剛 也 向 各 位 報 告 過, 目 前 因 為 還 在 議 約 階 段, 會 涉 及 到 第 二 順 位 投 資 人 部 分, 而 我 們 目 前 正 在 出 擬 審 定 條 件 代 處 長, 要 不 要 整 理 報 紙 刊 登 的 資 料 給 你?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報 紙 刊 登 的 新 聞 不 一 定 對 很 準 啊! 那 一 個 不 對?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第 二 順 位 及 第 三 順 位 投 資 人 的 資 料 我 都 沒 看 過 有, 中 工 有 人 講 過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那 是 他 們 個 人 可 以 提 供, 但 因 為 目 前 我 們 還 在 議 約 期 間, 所 以 只 有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的 部 分 我 們 可 以 配 合 委 員 會 可 以 提 供 這 個 理 由 不 成 立, 如 果 這 件 事 情 沒 有 透 明 公 開 的 話, 我 們 如 何 繼 續 監 督 你 們 呢? 現 在 時 間 已 經 到 12 時 50 分 了, 請 問 各 位 議 員 對 會 議 紀 錄 有 沒 有 意 見? 如 果 沒 有 的 話 就 予 以 確 認 今 天 每 位 議 員 包 括 列 席 議 員 所 提 各 項 問 題 未 完 整 答 覆 及 議 員 指 示 以 書 面 答 覆 部 分, 拜 託 各 位 首 長 辛 苦 一 點 加 個 班, 把 所 有 補 充 資 料 交 給 本 委 員 會 議 員 及 列 席 議 員 下 一 次 會 議 時 間 是 4 月 16 日 交 通 局 及 大 都 會 汽 車 客 運 公 司 的 工 作 報 告 ; 今 天 大 家 辛 苦 了, 我 們 必 須 繼 續 努 力, 也 請 捷 運 局 各 位 同 仁 加 把 勁, 謝 謝! 散 會 1915
54 第 11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交 通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紀 錄 ( 工 作 報 告 2) 時 間 : 民 國 102 年 4 月 16 日 ( 星 期 二 ) 上 午 10 時 40 分 至 12 時 45 分 地 點 : 本 會 交 通 委 員 會 會 議 室 出 席 議 員 : 何 志 偉 簡 余 晏 洪 健 益 李 慶 鋒 王 孝 維 梁 文 傑 陳 玉 梅 列 席 議 員 : 楊 實 秋 列 席 : 市 政 府 : 交 通 局 局 長 : 王 聲 威 大 都 會 汽 車 客 運 公 司 總 經 理 : 洪 滄 浪 本 會 : 專 門 委 員 : 傅 素 玲 專 員 : 吳 聰 忠 組 員 : 許 娥 何 議 員 志 偉 簡 議 員 余 晏 紀 錄 : 吳 聰 忠 壹 主 席 宣 告 開 會 貳 確 定 本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紀 錄 參 聽 取 交 通 局 業 務 工 作 報 告 暨 介 紹 所 屬 單 位 主 管 人 員 交 通 局 王 局 長 聲 威 報 告 聽 取 大 都 會 汽 車 客 運 公 司 業 務 工 作 報 告 暨 介 紹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大 都 會 汽 車 客 運 公 司 洪 總 經 理 滄 浪 報 告 發 言 議 員 : 何 志 偉 洪 健 益 李 慶 鋒 王 孝 維 楊 實 秋 陳 玉 梅 簡 余 晏 大 都 會 汽 車 客 運 公 司 洪 總 經 理 滄 浪 答 覆 交 通 局 王 局 長 聲 威 答 覆 交 通 大 隊 張 大 隊 長 夢 麟 答 覆 停 車 管 理 處 張 處 長 哲 揚 答 覆 交 通 局 交 通 治 理 科 劉 科 長 嘉 祐 答 覆 公 共 運 輸 處 陳 處 長 榮 明 答 覆 交 通 事 件 裁 決 所 楊 所 長 金 樹 答 覆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學 台 答 覆 肆 主 席 裁 示 一 針 對 每 位 議 員 所 提 各 項 問 題 未 完 整 答 覆 及 議 員 指 示 以 書 面 答 覆 部 分, 請 各 單 位 於 指 定 時 間 內 彙 整 後 以 書 面 答 覆 本 委 員 會 議 員 及 列 席 議 員 二 4 月 18 日 ( 星 期 四 ) 進 行 捷 運 局 業 務 工 作 報 告 ( 未 完 部 分 ), 請 各 位 議 員 準 時 與 會 散 會 ( 中 午 12 時 45 分 ) 1916
55 速 記 錄 102 年 4 月 16 日 速 記 : 李 雅 琴 主 席 ( 何 議 員 志 偉 ): 今 日 議 程 為 交 通 局 及 大 都 會 客 運 公 司 的 工 作 報 告, 依 慣 例 工 作 報 告 之 進 行 並 無 額 數 問 題, 所 以 現 在 就 請 交 通 局 開 始 進 行 業 務 工 作 報 告 交 通 局 王 局 長 聲 威 : 召 集 人 各 位 議 員 各 位 與 會 的 出 列 席 代 表, 大 家 早 安 在 進 行 工 作 報 告 之 前, 我 援 例 先 介 紹 本 局 各 科 室 列 席 主 管 人 員 首 先 我 從 右 手 邊 依 序 介 紹 起 : 林 麗 玉 副 局 長 鄭 佳 良 副 局 長 楊 瓊 鋒 主 任 秘 書 交 通 裁 決 所 楊 金 樹 所 長 停 管 處 張 哲 揚 處 長 交 工 處 陳 學 台 處 長 公 共 運 輸 處 陳 榮 明 處 長 交 通 局 綜 合 規 劃 科 李 昆 振 科 長 交 通 治 理 科 劉 嘉 祐 科 長 運 輸 管 理 科 林 麗 珠 科 長 運 輸 資 訊 科 劉 瑞 麟 科 長 交 通 安 全 科 張 生 萬 科 長 接 著 介 紹 本 局 幕 僚 科 室 主 管, 會 計 室 曾 淑 美 主 任 人 事 室 酈 佩 珍 主 任 政 風 室 李 志 深 主 任 統 計 室 徐 淑 燕 主 任 秘 書 室 黃 如 妙 主 任 請 假, 由 于 麗 菁 視 察 代 理 以 上 為 本 局 科 室 主 管 及 所 屬 機 關 首 長 接 下 來 介 紹 本 局 府 會 及 所 屬 機 關 聯 絡 員 : 交 通 局 沈 慧 虹 專 門 委 員 紀 勝 源 專 員 停 車 管 理 工 程 處 楊 欽 文 正 工 程 師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處 王 湮 筑 正 工 程 師 公 共 運 輸 處 林 碧 芬 秘 書 交 通 事 件 裁 決 所 楊 登 斌 專 員 以 下 謹 就 臺 北 市 議 會 第 11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本 局 工 作 報 告 重 點 向 各 位 議 員 簡 要 報 告 壹 政 策 理 念 本 局 施 政 主 軸 仍 秉 持 人 本 交 通 永 續 交 通, 其 政 策 理 念 分 別 為 : 綠 運 輸 交 通 安 全 無 障 礙 運 輸 服 務 觀 念 資 訊 深 化 貳 施 政 現 況 與 目 標 一 大 眾 運 輸 量 逐 年 提 升 : 101 年 包 括 捷 運 聯 營 公 車 較 去 年 每 日 增 加 6 萬 旅 次, 捷 運 運 量 隨 著 捷 運 線 陸 續 開 通, 運 量 會 有 所 成 長, 相 對 地 公 車 運 量 會 些 微 下 降 二 臺 北 市 15 歲 以 上 居 民 使 用 綠 運 輸 旅 次 比 率 : 臺 北 市 綠 色 運 輸 工 具 包 括 大 眾 運 輸 計 程 車 自 行 車 走 路 等 依 交 通 部 統 計 處 調 查,98 年 至 100 年 五 都 綠 運 輸 的 使 用 率,100 年 本 市 綠 運 輸 使 用 率 為 57.5%, 努 力 目 標 是 希 望 在 109 年 綠 運 輸 使 用 率 可 達 70% 三 持 續 降 低 A1 肇 事 數 : A1 肇 事 數 是 指 交 通 事 故 24 小 時 內 車 禍 死 亡 的 人 數 去 年 為 77 人, 僅 次 於 97 年 度 的 74 人, 後 續 我 們 希 望 A1 肇 事 數 能 越 低 越 好 參 101 年 度 下 半 年 重 要 施 政 成 果 一 精 進 公 車 服 務 ( 一 ) 持 續 鼓 勵 引 進 低 地 板 公 車, 截 至 101 年 底 引 進 低 地 板 公 車 1,592 輛, 占 聯 營 公 車 40.4% ( 二 ) 公 車 到 站 資 訊 查 詢 量, 去 年 年 底 包 括 手 機 及 網 站, 每 日 查 詢 人 數 達 180 萬 人 次, 顯 示 民 眾 對 此 資 訊 的 依 賴 程 度 相 當 高 去 年 新 增 顯 示 末 班 1917
56 車 已 過 及 交 管 不 停 靠 資 訊 ( 三 ) 推 動 跨 市 快 速 公 車, 去 年 與 新 北 市 政 府 交 通 局 共 同 審 議 通 過 5 條 路 線 通 車 營 運 ; 後 續 就 雙 方 共 識 之 路 線 持 續 辦 理 公 告 闢 駛 二 小 型 復 康 巴 士 : 去 年 底 計 有 228 輛, 服 務 趟 次 約 32 萬 車 次, 載 客 人 數 超 過 74 萬 5,000 人 次 三 計 程 車 服 務 品 質 評 鑑 計 畫 : 以 派 遣 車 隊 為 對 象,20 家 參 與 評 鑑,6 家 評 列 優 等 ( 臺 北 志 英 大 愛 皇 冠 婦 協 藍 天 使 車 隊 ) 四 101 年 第 2 期 本 市 聯 營 公 車 服 務 評 鑑 : 14 家 業 者 中, 有 5 家 評 列 優 等 ( 首 都 客 運 臺 北 客 運 大 南 客 運 中 興 巴 士 及 大 都 會 客 運 ) 五 標 線 型 人 行 道 : 為 提 供 行 人 安 全 行 走 空 間, 解 決 路 寬 不 足 車 體 人 行 道 無 法 佈 設 問 題, 對 行 人 及 駕 駛 人 發 揮 提 醒 效 果, 並 達 人 車 分 流 及 行 人 通 行 安 全,101 年 下 半 年 共 計 施 作 70 處 累 計 至 101 年 底 完 成 145 處 六 自 行 車 道 路 網 建 置 : 完 成 南 港 大 直 民 生 ( 中 山 ) 大 稻 埕 公 館 及 萬 華 等 生 活 圈 自 行 車 指 示 標 誌 建 置 ; 完 成 北 投 大 業 路 及 田 心 仔 公 園 自 行 車 道 累 計 至 101 年 底 本 市 市 區 內, 自 行 車 道 大 約 136 公 里 七 號 誌 路 燈 共 桿 : 為 減 少 號 誌 路 燈 桿 線 占 據 道 路 空 間, 持 續 辦 理 號 誌 路 燈 共 桿,101 年 辦 理 中 華 路 艋 舺 大 道 及 重 慶 北 路 等 27 處, 另 配 合 捷 運 信 義 線 復 舊, 施 作 信 義 路 3 處 路 口, 共 完 成 30 處 累 計 至 101 年 底 共 完 成 190 處 八 標 誌 牌 面 整 頓 及 減 量 : 101 年 完 成 重 慶 北 路 1-3 段 建 國 南 北 路 延 平 南 北 路 中 華 路 艋 舺 大 道 北 安 路 康 寧 路 成 功 路 市 民 大 道 ( 鄭 州 路 ) 等 主 要 道 路, 牌 面 減 少 228 面 (8.25%), 桿 件 減 少 138 根 (30.25%) 九 內 照 式 標 誌 : 強 化 交 通 標 誌 夜 間 辨 識 性, 以 增 進 行 車 安 全 ; 夜 間 可 讀 距 離 由 30 公 尺, 提 升 至 80 公 尺 ;101 年 於 忠 孝 東 路 ( 建 國 南 路 至 林 森 南 路 ) 等 6 處 路 口 試 辦, 共 設 置 68 面 十 號 誌 控 制 器 縮 小 化 : 101 年 6 月 27 日 於 市 府 路 松 仁 路 試 運 作, 迄 12 月 底 運 作 情 況 良 好 ; 體 積 減 少 66%; 未 來 將 優 先 設 置 狹 窄 道 路, 改 善 人 行 空 間 十 一 提 升 交 通 控 制 運 作 品 質 : 建 置 號 誌 通 訊, 統 整 規 劃 設 定 號 誌 時 制, 強 化 號 誌 連 鎖 及 提 升 道 路 交 通 服 務 績 效 ; 至 101 年 底 計 2,333 處 已 全 數 (100%) 與 交 控 中 心 連 線 檢 討 調 降 巷 道 號 誌 週 期 : 1918
57 改 善 號 誌 路 口 人 車 停 等 延 滯 問 題 ;101 年 已 檢 討 縮 短 142 處 週 期 十 二 松 山 工 農 松 山 車 站 福 林 公 園 3 處 停 車 場 新 建 啟 用, 合 計 增 加 902 席 汽 車 位 255 席 機 車 位 10 席 大 客 車 位 39 席 計 程 車 排 班 區 十 三 持 續 推 動 機 車 退 出 騎 樓 人 行 道 及 停 車 社 區 化 管 理 : 101 年 下 半 年 機 退 推 動 65 處 長 度 公 里 ;101 年 停 車 社 區 化 推 動 21 社 區 十 四 公 有 路 外 停 車 場 委 外 經 營 及 增 加 路 邊 停 車 收 費 : 101 年 底 計 83 處 公 有 路 外 停 車 場 委 外 經 營, 權 利 金 計 2 億 4,774 萬 元 佔 本 公 有 路 外 停 車 場 營 收 13%;101 年 底 路 邊 委 外 收 費, 計 汽 車 1 萬 3,000 格 機 車 8,594 格 增 設 自 行 車 停 車 設 施 : 持 續 於 自 行 車 路 網 捷 運 車 站 機 關 學 校 及 公 園 等 周 邊 不 妨 礙 行 人 通 行 之 人 行 道, 設 置 停 放 架 及 停 車 區,101 年 下 半 年 增 設 1,067 個 自 行 車 架 十 五 提 供 輪 椅 借 用 充 電 及 孕 婦 優 先 停 車 區 等 友 善 服 務 : 101 年 9 月 13 日 起, 於 25 處 公 有 路 邊 停 車 場 提 供 輪 椅 借 用 ; 電 動 輪 椅 電 力 不 足, 可 至 停 車 場 管 理 室 引 導 充 電 ; 全 市 88 處 公 有 停 車 場 12 個 行 政 中 心 及 醫 院 共 同 推 動 設 置 孕 婦 優 先 停 車 位, 並 獲 民 營 業 者 響 應, 近 八 成 使 用 者 表 示 滿 意 十 六 引 進 LED 照 明, 環 保 省 錢 : 經 濟 部 補 助, 於 府 前 廣 場 地 下 停 車 場 試 辦 換 裝 LED 燈 具 ; 更 換 後 節 能 率 達 50% 以 上, 節 省 用 電 160 萬 度 / 年 減 少 排 放 碳 100 公 噸 / 年, 停 車 場 照 度 提 昇, 增 進 人 車 安 全 辦 理 逾 期 違 規 使 用 停 車 塔 後 續 拆 除 作 業 : 13 座 由 業 者 自 行 拆 除 完 畢 ;1 座 將 依 違 建 程 序 辦 理 1 座 因 尚 有 疑 義, 已 二 度 召 開 協 調 會 議 釐 清, 將 儘 速 辦 理 後 續 事 宜 十 七 建 置 數 位 影 像 監 控 平 臺 與 車 牌 辨 識 系 統 : 停 車 場 新 設 監 視 系 統 為 IP 網 路 架 構, 可 透 過 網 路 隨 時 監 看 ; 車 牌 辨 識 系 統 與 贓 車 資 料 庫 比 對, 提 供 贓 車 查 詢 與 通 報 功 能, 強 化 治 安 功 能 研 發 停 車 服 務 APP 軟 體 : 推 出 北 市 好 停 車 及 北 市 好 停 車 QR, 可 查 詢 即 時 剩 餘 停 車 位 汽 機 車 停 車 繳 費 狀 況 ; 於 府 前 廣 場 地 下 停 車 場 及 大 安 森 林 公 園 地 下 停 車 場 提 供 QR-code 尋 車 導 引 服 務 十 八 酒 後 駕 車 案 件 處 理 績 效 : 入 案 6,405 件 ( 含 移 送 法 院 1,944 件 ), 已 結 案 5,253 件 交 通 違 規 罰 鍰 催 繳 執 行 情 形 : 101 年 7 至 12 月 交 通 違 規 罰 鍰 催 繳 執 行 移 送 5,212 案 (6 萬 9,121 件 ), 金 額 為 1 億 1,076 萬 3,779 元 裁 罰 作 業 資 訊 化 : 電 話 語 音 查 詢 違 規, 計 服 務 1 萬 8,185 次 ; 違 規 通 知 單 及 裁 決 書 回 執 聯 影 像 化, 計 掃 描 47 萬 4,067 件 1919
58 十 九 自 動 繳 納 管 道 便 民 措 施 提 供 多 元 化 繳 納 管 道, 總 計 代 收 53 萬 5,928 件,6 億 3,242 萬 1,530 元 持 續 強 化 催 收 繳 款 收 據 資 料 電 子 化 之 功 能 : 結 案 時 間 從 人 工 銷 案 之 平 均 2 週 縮 短 至 1.5 天, 共 計 傳 送 2 萬 2,539 件 結 案 資 料 設 立 話 務 中 心 : 提 升 電 話 服 務 品 質, 減 少 電 話 層 轉 次 數 與 時 間 ; 共 計 受 理 4 萬 2,259 通 二 十 肇 事 防 制 : 101 年 全 年 A1 類 事 故 死 亡 人 數 77 人, 較 100 年 減 少 4 人 (-5%), 為 近 10 年 來 次 低 交 通 安 全 宣 導 :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守 護 團,101 年 共 辦 理 69 場, 計 1 萬 236 人 參 與 ; 結 合 公 部 門 及 民 間 單 位,101 年 共 辦 理 戶 外 活 動 12 場, 宣 導 人 次 達 1 萬 1,750 人 二 十 一 辦 理 年 長 者 事 故 較 多 地 點 環 境 改 善 : 針 對 行 天 宮 榮 星 花 園 保 安 宮 孔 廟 一 帶 進 行 改 善 重 點 : 1. 彩 繪 路 面 提 醒 駕 駛 禮 讓 行 人 2. 實 施 行 人 專 用 時 相 增 設 紅 燈 倒 數 號 誌 延 長 行 人 綠 燈 通 行 時 間 設 置 當 心 行 人 螢 光 標 誌 降 低 道 路 速 限 3. 宣 導 禮 讓 行 人 及 年 長 者 安 全 教 育 4. 改 善 人 行 空 間 設 置 無 障 礙 斜 坡 道 機 車 退 出 騎 樓 5. 清 潔 美 化 週 邊 環 境 6. 取 締 重 大 違 規 車 輛 不 禮 讓 行 人 行 人 違 規 改 善 後, 周 邊 事 故 件 數 減 少 達 37% 二 十 二 即 時 交 通 資 訊 提 供 : 臺 北 市 即 時 交 通 資 訊 網 101 年 查 詢 量 為 194 萬 145 次,101 年 底 累 計 516 萬 6,114 次 開 發 臺 北 好 行 手 機 軟 體 : 下 載 量 至 101 年 底 計 有 34 萬 9,136 次,101 年 查 詢 量 為 8,808 萬 1,139 次, 查 詢 次 數 單 月 最 高 1,496 萬 次 即 時 交 通 資 訊 介 接 : 101 年 下 半 年 共 83 家 公 民 營 業 者 介 接, 其 中 46 家 共 提 供 69 項 服 務 ; 查 詢 次 數 總 計 1 億 9,748 萬 次 二 十 三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賃 系 統 (YouBike): 101 年 底 設 置 48 站 1,684 輛 車 ; 累 計 註 冊 會 員 超 過 16 萬 卡 次 ; 借 出 車 輛 突 破 130 萬 次 ; 平 均 每 日 使 用 約 9,130 車 次 肆 創 新 措 施 一 停 車 場 與 異 業 結 盟 : 與 商 圈 百 貨 業 合 作, 週 年 慶 期 間, 作 為 停 車 優 惠 之 停 車 場 ; 提 高 使 用 1920
59 率, 並 改 善 車 輛 於 道 路 等 候 進 場 影 響 交 通 問 題 改 變 停 車 費 催 繳 方 式 : 第 1 階 段 : 合 併 每 7 日 寄 送 雙 掛 號 催 繳 通 知, 並 加 收 50 元 工 本 費,1 年 約 節 省 民 眾 1,000 萬 元 工 本 費 支 出 第 2 階 段 : 先 合 併 每 7 日 以 平 信 催 收, 並 加 收 15 元 工 本 費, 若 仍 未 繳 納, 再 以 雙 掛 號 催 繳, 並 加 收 50 元 工 本 費,1 年 約 節 省 民 眾 1,200 萬 元 工 本 費 支 出 二 路 邊 停 車 費 在 家 繳 : 101 年 7 月 2 日 起, 透 過 全 國 繳 費 網, 即 查 即 繳 即 銷 停 車 費 ;101 年 底 累 計 7,917 筆 交 易, 共 1 萬 7,517 張 停 車 單 三 配 合 停 車 場 開 場 啟 用, 整 頓 周 邊 道 路 交 通 : 以 優 惠 停 車 費 率 吸 引 路 邊 停 車 改 停 至 路 外 停 車 場 ; 規 劃 標 線 型 人 行 道 或 禁 止 停 車, 改 善 行 人 通 行 環 境 ; 計 實 施 萬 興 國 小 地 下 停 車 場 福 林 公 園 地 下 停 車 場 等 2 處 四 公 車 路 線 導 覽 圖 : 將 行 經 特 定 區 域 的 路 線 及 地 圖 資 訊 整 合 至 單 一 圖 面, 便 利 乘 客 掌 握 搭 乘 資 訊 ; 已 於 信 義 商 圈 及 捷 運 東 門 站 試 辦 五 藍 色 公 路 嘉 年 華 : 101 年 8 月 辦 理 嘉 年 華 活 動, 推 出 節 慶 特 色 航 班, 提 供 遊 船 附 加 服 務, 並 以 網 路 行 銷 推 廣 ; 活 動 期 反 應 良 好 六 公 車 圖 書 館 : 與 市 立 圖 書 館 及 公 車 業 者 合 作 推 出 公 車 圖 書 館, 去 年 12 月 3 日 在 3 條 路 線 試 辦, 以 低 地 板 公 車 作 為 圖 書 交 流 站 ;101 年 底 累 計 借 閱 書 籍 數 量 達 9,760 本 七 增 加 金 融 卡 轉 帳 繳 納 交 通 違 規 罰 鍰 : 扣 款 金 融 機 構 由 8 家 增 至 三 百 餘 家 ;101 年 底 計 繳 納 3,313 件, 金 額 414 萬 800 元 建 置 指 駕 案 件 管 理 系 統 : 縮 短 民 眾 辦 理 指 駕 作 業 等 候 時 間 ; 於 101 年 4 月 啟 用, 案 件 處 理 天 數 由 3 天 縮 短 至 2 天, 明 顯 提 升 為 民 服 務 及 行 政 效 率 八 計 程 車 酒 後 代 駕 服 務 : 與 10 家 計 程 車 業 者 訂 定 酒 後 代 駕 服 務 之 參 考 服 務 費 上 限 : 利 用 電 話 預 約 現 場 排 班 及 7-11 ibon 預 約 方 式 提 供 服 務 機 車 安 全 訓 練 及 宣 導 : 彌 補 考 照 制 度 不 足 強 化 安 全 駕 駛 認 知, 試 辦 給 18 歲 市 民 成 年 禮 計 畫 ; 成 立 交 通 安 全 守 護 團, 推 廣 機 車 安 全 觀 念 ; 結 合 機 車 安 全 手 冊, 強 化 安 全 認 知 伍 102 年 施 政 主 軸 : 一 提 升 綠 運 輸 使 用 率 ( 一 ) 捷 運 公 車 : 轉 ( 搭 ) 乘 環 境 : 配 合 102 年 底 捷 運 信 義 線 103 年 松 山 線 通 車, 1921
60 整 理 沿 線 行 人 自 行 車 公 車 候 車 環 境 與 轉 乘 停 車 設 施, 建 置 長 廊 式 候 車 亭, 並 檢 討 整 併 公 車 路 線 ( 二 ) 公 共 自 行 車 推 動 : 原 預 定 於 103 年 7 月 前 完 成 設 置 162 個 公 共 自 行 車 租 借 站 5,350 輛 車, 將 積 極 推 動 後 續 建 置, 並 以 今 (102) 年 底 建 置 完 成 為 目 標 ( 三 ) 自 行 車 騎 乘 環 境 改 善 : 建 置 生 活 化 單 車 之 市 區 自 行 車 路 網 ; 配 合 YouBike 設 站 整 理 週 邊 自 行 車 環 境, 設 置 自 行 車 停 車 空 間 ( 四 ) 順 暢 便 利 人 行 環 境 : 試 辦 生 活 巷 道 ; 透 過 停 車 管 理 標 線 型 人 行 道 機 車 退 出 騎 樓 設 置 縮 小 型 控 制 器 等 措 施, 整 理 公 車 站 牌 捷 運 站 週 邊 之 人 行 空 間 二 交 通 安 全 再 提 升 : ( 一 ) 交 通 安 全 目 標 : 行 人 穿 越 道 上 0 死 亡 酒 駕 事 故 0 容 忍 機 車 交 通 事 故 每 年 減 少 5% 交 通 事 故 減 少 30% ( 二 ) 3E 面 向 1. 工 程 : 排 除 人 行 空 間 障 礙 設 置 人 本 的 交 通 設 施 改 善 學 童 年 長 者 通 行 環 境 建 置 內 照 式 標 誌 2. 執 法 : 酒 後 駕 車 不 禮 讓 行 人 重 大 惡 性 違 規 3. 教 育 宣 導 : 交 通 安 全 守 護 團 友 善 駕 駛 禮 讓 行 人 事 故 影 片 彙 編 為 教 案 行 人 安 全 過 馬 5 步 驟 ( 停 看 轉 揮 動 ) 機 車 考 照 前 的 安 全 駕 訓 三 無 障 礙 運 輸 服 務 ( 一 ) 低 地 板 公 車 : 102 年 預 計 達 2,000 輛, 占 本 市 聯 營 公 車 50.8% ( 二 ) 小 型 復 康 巴 士 : 持 續 增 加 小 型 復 康 巴 士 服 務 數 量 ( 三 ) 無 障 礙 計 程 車 : 102 年 試 辦 30 輛 四 資 訊 深 化 利 用 - 創 新 與 效 率 : ( 一 ) YouBike 1. 租 借 站 地 點 顯 示 周 邊 景 點 都 市 導 覽 圖 標 註 租 借 站 2. 結 合 微 笑 單 車 與 景 點 資 訊, 提 供 貼 心 的 旅 遊 服 務 ( 二 ) e-bus 1. 雙 北 公 車 動 態 資 訊 整 合 為 單 一 查 詢 入 口 2. 智 慧 型 站 牌 102 年 增 加 300 座, 普 及 率 達 20% 年 5 月 試 辦 末 班 車 重 點 站 位 固 定 到 站 時 間 服 務 1922
61 4. 配 合 雲 端 服 務 規 劃, 辦 理 公 車 動 態 資 訊 系 統 調 整 可 符 合 雲 端 環 境 5. 利 用 電 子 化 及 資 訊 化 之 票 證 旅 運 資 訊 掌 握 旅 運 行 為, 建 構 各 公 車 路 線 起 訖 旅 次 矩 陣 6. 強 化 公 車 服 務 監 理 與 稽 查 ( 三 ) 號 誌 週 期 檢 討, 並 建 立 號 誌 身 分 履 歷, 建 檔 管 理 零 件 資 料, 於 生 命 週 期 前 主 動 更 換, 提 升 妥 善 率 ( 四 ) 整 合 既 有 各 項 交 通 資 訊 系 統, 提 高 決 策 品 質 與 效 率 五 服 務 觀 念 落 實 與 精 進 陸 結 語 一 秉 持 人 本 永 續 的 政 策 理 念, 鼓 勵 綠 色 運 具, 提 升 綠 運 輸 使 用 二 落 實 教 育 宣 導, 輔 以 加 強 執 法 強 度, 全 面 提 升 交 通 安 全 三 深 化 交 通 資 訊 之 利 用, 達 成 創 新 與 效 率 四 無 障 礙 運 輸, 有 愛 無 礙 以 上 是 交 通 局 的 工 作 報 告, 敬 請 各 位 議 員 指 正, 謝 謝 現 在 的 議 程 是 交 通 局 工 作 報 告, 現 場 有 2 位 議 員 列 席 洪 議 員 健 益 : 主 席, 可 否 請 大 都 會 汽 車 客 運 公 司 進 行 工 作 報 告 之 後, 我 們 再 一 併 進 行 詢 答? 請 問 總 經 理 3 分 鐘 可 否 報 告 完 畢? 王 局 長 聲 威 : 抱 歉! 剛 剛 漏 介 紹 交 通 大 隊 張 夢 麟 大 隊 長 洪 議 員 健 益 : 沒 關 係! 那 不 是 你 的 部 門 請 大 都 會 汽 車 客 運 公 司 洪 總 經 理 進 行 工 作 報 告 大 都 會 汽 車 客 運 公 司 洪 總 經 理 滄 浪 : 召 集 人, 各 位 議 員 大 家 好 首 先 介 紹 本 公 司 4 位 公 股 代 表, 大 都 會 常 務 董 事 楊 董 事 金 樹 陳 董 事 惠 平 張 董 事 煜 輝 大 都 會 監 察 人 詹 乾 隆 是 東 吳 大 學 商 學 院 院 長, 他 今 天 請 假 接 下 來 進 行 工 作 報 告 壹 股 東 結 構 : 本 公 司 實 收 資 本 額 4 億 5,260 元, 市 政 府 公 股 占 38% 民 股 占 62 %, 董 事 11 席, 監 察 人 3 席 貳 營 運 資 料 一 場 站 : ( 一 ) 車 輛 保 養 :3 處 內 湖 有 一 處 修 理 廠 中 和 與 松 德 各 有 一 個 保 養 班 ( 二 ) 調 度 站 :19 處 14 處 為 臺 北 市 政 府 公 有 土 地,5 處 為 民 間 私 人 土 地 ( 三 ) 租 金 費 用 : 每 月 租 金 約 七 百 三 十 二 萬 餘 元 二 路 線 : 經 營 路 線 現 計 59 條, 包 括 新 北 市 轄 下 5 條 及 國 道 客 運 1 條 三 車 輛 : 本 公 司 營 業 車 輛 總 計 903 輛, 含 行 駛 於 新 北 市 轄 59 輛 國 道 客 運 10 輛 四 員 工 : 本 公 司 目 前 員 工 為 1,415 位, 前 公 車 處 員 工 441 位, 占 31%, 平 均 年 齡 45 歲 本 公 司 員 工 比 例 以 駕 駛 員 居 多, 共 1,126 位, 占 79.6%; 技 工 1923
62 89 位, 占 6.3%; 業 務 員 33 位, 占 2.3%; 管 理 人 員 167 位, 占 11.8% 參 財 務 狀 況 一 損 益 表 (101 年 度 ): 營 業 收 入 約 2,659,659,763 元, 扣 除 營 業 成 本 2,491,636,950 元 及 營 業 費 用 158,774,077 元 後, 純 益 為 24,992,938 元 收 入 部 分 以 客 運 收 入 居 多 占 95%, 其 次 為 廣 告 收 入 3% 及 租 車 收 入 2% 成 本 方 面, 以 行 車 費 用 最 高 占 84%, 保 修 費 用 及 業 務 費 用 分 別 為 8% 二 資 產 負 債 表 (101 年 度 ): 資 產 淨 值 2,809,282,899 元, 負 債 淨 值 2,241,328,763 元, 股 東 權 益 淨 值 567,954,136 元, 每 股 淨 值 14.2 元 肆 營 運 績 效 一 營 運 項 目 : 去 年 載 客 數 140,348,000 人 次 比 前 年 增 加 2.8%, 每 日 載 客 數 385,000 人 次 ; 路 線 營 收 2,440,929,000 元, 每 日 營 收 6,688,000 元 ( 含 政 府 補 助 ) 二 績 效 項 目 : 車 產 值 每 月 每 車 246,941 元 ; 駕 員 產 值 每 人 產 值 196,500 元 ; 公 里 營 收 每 公 里 元 比 前 年 增 加 1.89 元, 約 3.9% 三 大 都 會 與 聯 營 101 年 市 場 占 有 率 : 聯 營 市 場 占 有 率 大 都 會 客 運 公 司 占 %, 營 收 比 率 占 22.8% 伍 經 營 困 境 一 捷 運 競 爭 : 85 年 捷 運 路 網 陸 續 通 車 後, 公 車 因 主 管 機 關 設 置 公 車 專 用 道,88 年 運 量 最 高 是 每 日 有 1,980,000 人,101 年 每 日 平 均 載 客 數 1,681,000 人 次, 下 降 300,000 人 次 捷 運 載 客 量 由 40,000 人 次, 成 長 至 1,645,000 人 次 二 油 價 成 本 上 漲 : 93 年 公 司 成 立, 加 權 平 均 購 油 成 本 每 公 升 是 元, 去 年 漲 至 元, 上 漲 70% 三 十 八 項 成 本 ( 每 公 里 營 運 成 本 ): 101 年 車 輛 折 舊 每 公 里 8.92 元 修 車 材 料 每 公 里 1.25 元 站 場 租 金 每 公 里 1.78 元, 皆 比 100 年 審 定 通 過 的 數 字 高 陸 作 為 與 成 果 一 101 年 度 新 闢 新 北 市 區 路 線 : 937 路 線 由 林 口 行 至 圓 山 ;823 路 線 由 舊 莊 行 至 汐 止 ; 籌 備 中 路 線 是 由 新 店 行 至 蘇 澳 的 國 道 客 運, 預 計 今 年 六 七 月 啟 用 二 101 年 度 職 場 遠 距 健 康 照 護 服 務 為 關 心 駕 駛 人 身 體 狀 況, 透 過 資 訊 局 與 聯 合 醫 院 合 作 職 場 遠 距 健 康 照 護 服 務, 已 進 入 第 3 年, 是 全 臺 灣 唯 一 汽 車 客 運 業 者 有 此 長 期 照 顧 三 民 營 化 以 來 肇 事 件 數 與 肇 事 率 : 101 年 肇 事 率 下 降 至 15.08%, 每 百 萬 公 里 肇 事 率 下 降 至 0.74 件 四 評 鑑 成 績 : 100 年 第 1 期 臺 北 市 分, 乙 等 ;101 年 第 2 期 分, 優 等 另 新 北 市 4 期 都 是 優 等 五 行 銷 專 案 : ( 一 ) 協 助 配 合 臺 北 市 政 府 車 廂 廣 告 宣 傳 及 電 影 影 前 宣 傳 短 片 1924
63 ( 二 ) 每 日 協 助 麥 當 勞 慈 善 基 金 會 重 症 病 童 活 力 補 給 日 愛 心 專 車 ( 三 ) 提 供 靜 態 公 車 協 助 視 障 者 協 會 會 員 練 習 搭 乘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柒 未 來 展 望 一 營 運 方 面 : 落 實 開 源 節 流 增 加 公 里 利 潤 拓 展 往 新 北 市 境 路 線 拓 展 國 道 客 運 路 線 二 安 全 方 面 : 加 強 服 務 品 質 降 低 肇 事 率 三 車 輛 方 面 : 本 公 司 於 100 年 度 時 已 將 屆 齡 車 輛 191 輛 汰 換 為 低 地 板 公 車 101 年 汰 換 低 地 板 公 車 194 輛 102 年 擬 汰 換 低 地 板 公 車 114 輛 ; 累 計 至 101 年 底 本 局 低 地 板 公 車 比 例 約 為 49.28%, 今 年 會 達 到 499 輛, 預 計 占 60% 以 上 簡 單 報 告 完 畢, 敬 請 各 位 議 員 指 教 謝 謝 各 位 議 員, 桌 上 有 上 次 開 會 的 會 議 紀 錄, 若 有 意 見, 請 於 散 會 前 提 出 接 下 來 進 行 詢 答, 第 一 輪 質 詢 時 間 為 5 分 鐘, 第 二 輪 質 詢 時 間 為 3 分 鐘 主 席 ( 簡 議 員 余 晏 ): 首 先 請 何 志 偉 議 員 詢 問 何 議 員 志 偉 : 大 都 會 汽 車 客 運 公 司 的 工 作 報 告 中, 提 到 每 月 租 金 732 萬 元, 較 100 年 增 加 446 萬 元, 請 問 這 是 每 月 的 增 加 數 還 是 每 年 的 增 加 數? 洪 總 經 理 滄 浪 : 732 萬 元 是 101 年 每 個 月 的 租 金 何 議 員 志 偉 : 應 修 改 成 101 年 租 金 費 用 732 萬 元 洪 總 經 理 滄 浪 : 這 是 每 個 月 的 租 金 費 用 何 議 員 志 偉 : 每 個 月 租 金 732 萬 元? 洪 總 經 理 滄 浪 : 446 萬 元 是 一 年 增 加 的 數 目 何 議 員 志 偉 : 這 表 示 上 看 起 來 是 每 個 月 增 加 446 萬 元, 請 你 們 調 整 一 下 另 外, 離 職 率 高 達 18%, 是 怎 麼 一 回 事? 洪 總 經 理 滄 浪 : 離 職 率 包 括 退 休 與 離 職, 總 共 有 254 人 主 要 是 駕 駛 公 車 很 辛 苦 不 自 由, 所 以 有 些 人 轉 行 駕 駛 遊 覽 車 了, 另 外 有 部 分 是 退 休 何 議 員 志 偉 : 離 職 員 工 將 近 八 成 的 人 仍 從 事 客 運 駕 駛, 這 是 怎 麼 回 事? 洪 總 經 理 滄 浪 : 因 為 我 們 對 管 理 方 面 較 嚴 謹 1925
64 何 議 員 志 偉 : 意 思 是 你 們 的 教 育 管 理 嚴 謹? 我 對 照 評 鑑 結 果,101 年 9 月 12 月 都 有 肇 事 發 生, 一 是 駕 駛 失 控 一 是 駕 駛 未 注 意, 共 造 成 8 名 機 車 騎 士 受 傷, 另 外 一 堆 人 倒 在 地 上 請 問 評 鑑 如 何 做? 行 事 肇 事 率 指 標 滿 分 為 12 分, 你 們 竟 有 12 分, 這 是 怎 麼 回 事? 為 什 麼 這 樣 還 可 以 拿 滿 分? 交 通 大 隊 研 判 9 月 份 案 件 是 駕 駛 失 控 12 月 份 案 件 是 駕 駛 未 注 意, 你 說 教 育 訓 練 很 嚴 謹, 仍 然 出 事 了 淡 水 客 運 肇 事 率 0, 行 車 肇 事 率 指 標 滿 分 很 合 理, 東 南 客 運 肇 事 率 是 0.71%, 行 車 肇 事 率 指 標 8.91 分 這 成 績 是 否 造 假? 這 樣 還 可 以 拿 滿 分? 洪 總 經 理 滄 浪 : 沒 有 造 假, 行 車 肇 事 率 指 標 是 行 車 肇 事 扣 分 總 和 除 上 總 行 駛 里 程 數 何 議 員 志 偉 : 所 以 評 鑑 是 從 數 字 面 看 起 來 是 滿 分 而 已, 請 合 理 交 代 洪 總 經 理 滄 浪 : 因 行 車 肇 事 率 指 標, 若 在 B5 這 項 中 大 於 小 於 何 議 員 志 偉 : 請 你 以 書 面 回 應, 這 無 法 簡 單 交 代 最 後, 車 齡 7 年 車 有 84 輛 車 齡 11 年 車 有 27 輛, 公 車 車 齡 8 年 應 汰 換, 低 底 盤 公 車 的 車 齡 可 以 增 加 4 年, 目 前 車 齡 3 年 4 年 5 年 分 別 是 0 輛 10 輛 0 輛, 一 次 性 購 置 合 約 111 輛, 最 後 會 不 會 造 成 財 務 壓 力? 洪 總 經 理 滄 浪 : 我 們 也 想 精 評 每 年 購 置 的 車 輛 數, 目 前 公 車 使 用 年 限 為 8 年, 我 們 希 望 在 2 個 週 期 內 精 評, 至 於 27 輛 車 齡 11 年 的 是 低 底 盤 公 車 何 議 員 志 偉 : 我 是 說 現 金 流 量 會 有 很 大 的 壓 力, 為 什 麼 還 要 這 麼 做? 是 因 大 量 採 購 有 議 價 權 嗎? 洪 總 經 理 滄 浪 : 不 僅 如 此, 因 車 輛 逾 8 年 後, 主 管 機 關 會 扣 款, 這 也 是 要 考 慮 的 損 失 請 洪 健 益 議 員 洪 議 員 健 益 : 請 大 都 會 客 運 公 司 對 司 機 要 再 教 育, 我 開 車 時, 遇 到 的 大 都 會 客 運 司 機 的 態 度 都 很 霸 道, 明 明 小 車 先 行, 但 他 卻 硬 要 搶 先, 請 你 們 回 去 後 再 教 育 有 時 擦 撞 時, 對 方 司 機 看 一 眼, 大 都 會 客 運 的 司 機 還 會 罵 人, 希 望 你 們 勤 前 教 育 能 再 說 一 下 另 外, 我 看 肇 事 率 有 下 降 了, 這 是 有 進 步 的 交 通 局 局 長, 我 有 幾 個 問 題, 等 會 一 併 回 答 請 問 停 車 格 收 費 一 年 有 多 少? 松 山 工 農 停 車 場 開 始 啟 用 了 嗎? 委 外 經 營 還 是 停 管 處 經 營? 府 前 停 車 場 在 我 上 一 任 做 議 員 時, 做 了 1 個 工 字 鐵 架, 讓 其 免 於 倒 塌, 請 問 目 前 改 善 了 嗎? 修 補 到 何 種 程 度? 數 位 式 影 像 監 控 平 臺 設 立 多 久? 有 沒 有 抓 到 贓 車 通 緝 犯? 有 沒 有 駕 駛 因 闖 越 經 由 此 設 備 進 行 追 討? 府 前 停 車 場 被 查 出 機 車 自 行 車 不 需 收 費 的 問 題 改 善 了 嗎? 場 長 有 做 說 明 嗎? 1926
65 微 笑 單 車 前 30 分 鐘 免 費, 請 問 每 個 月 收 入 為 何? 街 道 家 具 以 前 由 都 市 發 展 局 負 責, 現 在 是 由 交 通 局 負 責 嗎? 損 壞 髒 亂 由 誰 通 報 處 理? 目 前 狀 況 為 何? 可 否 提 供 照 片? 請 問 交 通 大 隊, 巷 內 轉 角 處 10 公 尺 停 車 要 不 要 拖 吊? 無 障 礙 計 程 車 試 辦 由 皇 冠 公 司 取 得 經 營 權, 共 30 輛, 臺 北 市 政 府 有 無 任 何 補 助? 叫 車 量 為 何? 臺 北 市 政 府 要 推 廣 無 障 礙 計 程 車, 預 計 將 如 何 補 助? 或 是 由 計 程 車 自 行 負 擔 費 用? 無 障 礙 計 程 車 是 否 只 有 TOYOTA 的 車 輛 可 以 加 裝 或 改 裝? 有 無 其 他 車 輛 可 以 代 替? 請 回 答 洪 總 經 理 滄 浪 : 我 們 會 遵 照 議 員 指 示 加 強 勤 前 教 育 警 察 局 交 通 大 隊 張 大 隊 長 夢 麟 : 去 年 9 月 的 交 通 會 報 中, 大 安 區 有 2 條 巷 弄 及 中 山 區 有 2 條 巷 弄 一 定 要 拖 吊, 至 於 一 般 的 巷 弄 部 分, 轉 角 處 停 車 的 話, 大 馬 路 這 邊 會 拖, 巷 弄 這 邊 一 般 是 不 拖 吊 的 洪 議 員 健 益 : 確 定 不 拖 吊? 我 覺 得 應 該 要 便 民, 因 巷 弄 停 車 位 不 足 停 車 管 理 工 程 處 張 處 長 哲 揚 : 目 前 路 邊 收 費 停 車 格 位 約 有 2,300 個 左 右 洪 議 員 健 益 : 多 少? 張 處 長 哲 揚 : 2 萬 3,000 個 左 右 另 外, 松 山 工 農 停 車 場 已 開 始 啟 用 了, 由 停 管 處 經 營 管 理, 當 然 學 校 老 師 也 有 在 使 用, 目 前 機 車 停 車 不 收 費, 汽 車 每 小 時 20 元 有 關 府 前 停 車 場 結 構 改 善 的 問 題 都 已 完 成, 之 前 是 有 個 樑 柱 出 問 題, 我 們 找 了 顧 問 公 司, 目 前 現 場 已 改 善 完 畢 洪 議 員 健 益 : 如 何 改 善? 張 處 長 哲 揚 : 樑 以 鋼 板 洪 議 員 健 益 : 工 字 鐵 已 經 取 下 了 嗎? 張 處 長 哲 揚 : 已 取 下 了 洪 議 員 健 益 : 不 會 崩 落 吧? 張 處 長 哲 揚 : 應 該 不 會 洪 議 員 健 益 : 怎 麼 可 以 說 應 該 不 會? 張 處 長 哲 揚 : 我 們 有 找 顧 問 公 司 結 構 公 司 設 計 過, 依 其 建 議, 將 樑 柱 子 都 加 徑, 工 字 樑 1927
66 也 取 下 了 數 位 式 影 像 監 控 平 臺 於 去 年 6 月 設 立, 曾 經 有 1 輛 贓 車 進 入 後, 我 們 通 知 警 察 來 處 理, 但 警 察 還 沒 到 達 現 場, 車 輛 就 駛 離, 從 此 就 沒 有 再 發 現 贓 車 進 入 洪 議 員 健 益 : 何 謂 警 察 未 到 達 前, 就 離 開 現 場? 張 處 長 哲 揚 : 警 察 還 沒 到 達 現 場, 車 輛 就 已 駛 離 了, 之 後 就 沒 再 發 現 類 似 狀 況 洪 議 員 健 益 : 所 以 數 位 式 影 像 監 控 平 臺 沒 什 麼 功 用? 張 處 長 哲 揚 : 針 對 這 個 部 分, 我 們 有 進 行 檢 討, 因 我 們 是 通 知 分 局 洪 議 員 健 益 : 分 局 員 警 幾 分 鐘 抵 達 現 場? 張 處 長 哲 揚 : 十 幾 分 鐘 所 以 我 們 現 在 是 改 直 接 通 知 刑 警 大 隊, 由 他 們 通 報 比 較 快 洪 議 員 健 益 : 好, 我 會 去 罵 警 察 局 張 處 長 哲 揚 : 府 前 停 車 場 機 車 收 費 是 計 次 每 次 20 元 洪 議 員 健 益 : 我 上 次 說 的 漏 網 之 魚 呢? 新 聞 都 有 報 導 張 處 長 哲 揚 : 因 為 閘 門 升 降 不 足 應 付 出 場, 所 以 我 們 將 閘 門 打 開, 據 我 們 了 解 那 種 狀 況 是 不 會 發 生 的, 因 為 民 眾 大 都 是 持 月 票 停 車, 月 票 1 個 月 150 元 洪 議 員 健 益 : 我 常 常 拜 託 你, 也 不 好 意 思 罵 你 王 局 長 聲 威 : 微 笑 單 車 的 部 分 請 交 通 治 理 科 劉 科 長 回 答 交 通 局 交 通 治 理 科 劉 科 長 嘉 祐 : 依 據 3 月 份 的 營 運 報 告, 未 計 列 30 分 鐘 補 助 的 部 分, 作 業 收 入 是 162 萬 元, 廣 告 收 益 31 萬 元 ;2 月 份 支 出 約 546 萬 元 洪 議 員 健 益 : 你 再 說 1 次, 作 業 收 入 是 162 萬 元, 廣 告 收 益 31 萬 元? 劉 科 長 嘉 祐 : 對,30 分 鐘 以 外 的 租 金 收 入 是 162 萬 元 洪 議 員 健 益 : 30 分 鐘 以 外 的 租 金 收 入 是 162 萬 元? 劉 科 長 嘉 祐 : 對 王 局 長 聲 威 : 我 補 充 說 明, 1928
67 30 分 鐘 以 內 的 使 用 次 數 約 60 萬 次, 目 前 是 申 請 環 保 署 補 貼 約 600 萬 元 洪 議 員 健 益 : 600 萬 元 收 入 要 向 中 央 申 請? 王 局 長 聲 威 : 對, 因 為 這 是 環 保 署 今 年 給 予 的 補 助, 超 過 30 分 鐘 由 騎 乘 者 自 行 支 付 的 收 入 是 162 萬 元, 另 外, 還 有 廣 告 收 入 31 萬 元 洪 議 員 健 益 : 臺 北 市 微 笑 單 車 目 前 設 置 多 少 輛? 王 局 長 聲 威 : 截 至 昨 日 是 2,192 輛 洪 議 員 健 益 : 每 輛 成 本 為 何? 由 捷 安 特 公 司 出 錢 嗎? 劉 科 長 嘉 祐 : 對, 這 部 分 是 由 捷 安 特 公 司 出 錢 洪 議 員 健 益 : 我 們 都 沒 有 給 捷 安 特 公 司 租 金 嗎? 王 局 長 聲 威 : 對, 就 是 依 騎 乘 費 收 入 及 廣 告 收 入 洪 議 員 健 益 : 所 以 這 些 錢 都 是 申 請 給 它 的? 王 局 長 聲 威 : 對 洪 議 員 健 益 : 我 們 都 沒 有 利 潤? 李 議 員 慶 鋒 : 這 可 以 要 他 們 提 報 告, 因 為 這 是 虧 本 經 營 洪 議 員 健 益 : 好, 請 提 供 書 面 報 告 大 家 可 以 提 出 要 求 做 專 案 報 告 王 局 長 聲 威 : 有 關 街 道 家 具 無 障 礙 計 程 車 部 分, 請 公 共 運 輸 處 陳 榮 明 處 長 說 明 公 共 運 輸 處 陳 處 長 榮 明 : 街 道 家 具 的 部 分, 依 府 裏 分 工 原 則, 今 年 9 月 前 簡 易 維 修 清 潔 部 分 由 觀 光 傳 播 局 負 責,9 月 後 交 由 公 運 處 負 責 洪 議 員 健 益 : 以 後 的 街 道 家 具 由 你 們 負 責? 陳 處 長 榮 明 : 今 年 9 月 後 洪 議 員 健 益 : 今 年 的 預 算 編 在 哪 裏? 1929
68 陳 處 長 榮 明 : 我 們 有 編 列 清 潔 維 護 的 預 算 洪 議 員 健 益 : 以 後 街 道 家 具 由 你 們 統 一 管 理? 王 局 長 聲 威 : 我 來 說 明 一 下, 街 道 家 具 其 實 有 2 個 部 分, 以 往 燈 廂 廣 告 的 部 分 之 維 護, 是 由 觀 傳 局 處 理, 沒 有 廣 告 的 部 分 是 由 公 運 處 編 列 年 度 預 算 維 護, 但 府 裏 已 決 定 在 今 年 9 月 後 統 一 由 公 運 處 發 包 處 理 有 關 無 障 礙 計 程 車 的 部 分, 這 30 輛 車 是 由 交 通 部 補 助 每 輛 車 40 萬 元,2 月 初 時 有 10 輛 車, 另 20 輛 車 可 能 在 6 月 才 會 有, 因 為 目 前 國 內 缺 車, 在 等 進 口 洪 議 員 健 益 : 每 輛 車 補 助 40 萬 元 讓 業 者 加 裝 設 備, 車 價 由 業 者 出 嗎? 王 局 長 聲 威 : 所 有 設 備 費 用 都 包 括 在 內 請 李 慶 鋒 議 員 李 議 員 慶 鋒 : 大 都 會 客 運 的 市 占 率 最 高, 因 市 府 持 有 股 份, 在 公 車 營 運 上 有 相 當 的 指 標 性 ; 另 營 運 困 境 的 部 分, 每 年 都 是 捷 運 競 爭 油 價 成 本 折 舊 問 題, 我 想 這 不 用 太 著 墨 了 公 車 當 然 不 是 純 粹 營 利, 有 其 一 定 程 度 的 公 共 服 務, 但 撇 開 這 個 不 說, 是 否 可 以 將 較 詳 細 的 財 務 狀 況 讓 我 們 知 道, 因 為 看 起 來 負 債 比 是 80%, 股 東 權 益 5 億 元, 損 益 表 中 的 盈 收 是 包 括 各 種 補 貼 嗎?( 是 ) 扣 除 補 貼 的 話, 實 際 財 務 狀 況 為 何? 我 想 了 解 市 占 率 最 大 的 公 車 業 者 在 臺 北 市 大 都 會 區 內 的 財 務 狀 況, 請 將 補 貼 及 扣 除 補 貼 的 狀 況 並 列 以 書 面 回 答 我 個 人 非 常 支 持 YouBike, 還 好 這 幾 年 沒 有 失 敗, 一 波 三 折, 我 支 持 的 原 因 是 因 為 它 有 很 好 的 公 共 性, 比 起 交 通 局 做 的 轉 運 站 真 的 好 很 多, 投 入 臺 北 市 與 高 雄 市 公 共 自 行 車 的 業 者 就 是 國 內 自 行 車 的 龍 頭, 它 不 需 要 靠 此 賺 錢, 我 認 為 比 照 其 他 歐 洲 國 家 的 作 法, 我 們 提 供 的 誘 因 不 夠 大 膽, 當 然 誘 因 要 透 明 化 當 設 站 越 來 越 多, 使 用 者 越 來 越 多 時, 我 們 進 一 步 就 要 處 理 路 權 爭 議 問 題, 就 是 單 車 與 行 人 單 車 與 機 車 的 路 權 問 題, 這 也 衍 生 出 事 故 的 處 理 問 題, 雖 然 至 今 還 未 發 生 過 交 通 事 故, 但 還 是 請 問 自 行 車 安 全 文 化 如 何 推 動? 當 使 用 者 多 了, 就 會 有 損 壞 失 竊 交 通 事 故 責 任 歸 屬 與 用 路 人 的 路 權 爭 議 等 問 題, 這 部 分 除 了 交 通 局 交 通 大 隊, 市 府 也 要 想 個 辦 法 讓 大 家 尊 重 彼 此 的 路 權 工 作 報 告 都 沒 有 提 到 轉 運 站, 請 以 書 面 或 口 頭 簡 易 回 答 其 中 台 北 京 站 是 BOT 案, 業 者 大 賺 錢, 光 是 京 站 就 要 IPO 上 市 上 櫃, 真 是 太 厲 害 了 我 不 知 市 府 轉 運 站 營 運 狀 況 如 何? 還 有 沒 有 其 他 轉 運 站 的 規 劃? 請 就 這 部 分 提 供 完 整 的 書 面 報 告 我 不 知 這 是 否 可 以 要 求 做 專 案 報 告? 啟 用 的 轉 運 站 營 運 狀 況 如 何? 包 括 財 務 交 通 影 響, 未 來 還 有 哪 些 規 劃? 為 何 如 此 規 劃? 將 採 取 什 麼 方 式 規 劃? 工 作 報 告 中 一 個 字 都 沒 有 提, 就 我 的 理 解, 這 也 是 交 通 業 務 吧? 另 外, 有 些 地 方 路 寬 不 足 就 設 置 標 線 型 人 行 道, 請 問 針 對 施 作 過 的 145 處, 有 無 做 樣 態 分 析? 請 提 供 書 面 資 料 1930
69 李 議 員, 你 是 否 認 為 轉 運 站 及 其 功 能 要 做 專 案 報 告? 各 位 同 仁, 可 以 將 你 們 想 提 專 案 報 告 的 內 容 列 給 專 門 委 員 剛 剛 第 二 召 集 人 也 提 到 要 確 認 會 議 紀 錄, 也 請 各 位 同 仁 看 看 桌 上 的 會 議 紀 錄 接 著 請 王 孝 維 議 員 王 議 員 孝 維 : 局 長, 大 都 會 客 運 有 沒 有 賺 錢? 賺 多 少 錢? 王 局 長 聲 威 : 據 財 報 去 年 是 二 千 四 百 餘 萬 元 王 議 員 孝 維 : 認 列 的 折 舊 呢? 王 局 長 聲 威 : 全 部 都 扣 除 了 王 議 員 孝 維 : 市 政 府 占 38%, 分 了 多 少? 洪 總 經 理 滄 浪 : 去 年 股 利 每 股 大 約 0.4 元 王 議 員 孝 維 : 市 政 府 所 占 38% 股 份, 目 前 市 價 如 何? 李 議 員 慶 鋒 : 要 讓 售 的 話,1 股 多 少 錢? 王 議 員 孝 維 : 1 股 多 少 錢? 市 政 府 有 多 少 股? 二 千 餘 萬 元 除 以 38% 才 幾 百 萬 元 而 已, 還 不 到 1,000 萬 元, 市 政 府 投 資 上 億 元, 利 潤 幾 百 萬 元 而 已, 好 像 怪 怪 的! 賺 不 夠 多 吧? 你 們 要 再 好 好 檢 討, 大 都 會 客 運 應 該 要 賺 錢 的, 如 此 整 頓, 市 政 府 又 占 38% 股 份, 如 此 投 資, 不 如 不 要 經 營 了, 大 家 應 該 要 認 真 一 點, 目 前 總 價 到 底 有 多 少? 洪 總 經 理 滄 浪 : 原 投 資 額 為 一 億 五 千 二 百 餘 萬 元,101 年 現 值 是 2 億 1,584 萬 元 王 議 員 孝 維 : 賺 多 少 錢? 洪 總 經 理 滄 浪 : 大 約 賺 六 千 餘 萬 元 王 議 員 孝 維 : 我 是 問 你 去 年 賺 多 少? 去 年 純 益 二 千 餘 萬 元, 市 政 府 占 38%, 應 該 沒 有 1,000 萬 元, 大 家 要 再 認 真 一 點 另 外, 大 都 會 客 運 的 司 機 有 沒 有 保 險? 其 他 客 運 公 司 的 司 機 有 沒 有 保 險? 上 個 會 期 我 們 就 要 求 一 定 要 為 司 機 投 保 意 外 險, 否 則 發 生 事 故 時, 怎 麼 辦? 王 局 長 聲 威 : 都 有 保 險 王 議 員 孝 維 : 大 有 巴 士 有 嗎? 王 局 長 聲 威 : 1931
70 公 運 處 都 有 檢 查 保 單 王 議 員 孝 維 : 列 印 保 單 給 我 看 一 下, 你 不 要 騙 我, 怎 麼 可 能 忽 然 間 都 有 投 保 了, 去 年 都 還 沒 有, 今 年 都 有 了, 業 者 這 麼 聽 你 們 的 嗎? 你 們 有 硬 性 規 定 嗎? 公 文 讓 我 看 一 下 交 通 大 隊 大 隊 長, 去 年 內 湖 的 交 通 事 故, 包 括 違 規 停 車, 增 加 還 是 減 少? 張 大 隊 長 夢 麟 : 肇 事 率 比 平 常 多 一 點, 所 以 我 們 有 增 派 警 力 王 議 員 孝 維 : 違 規 停 車 呢? 張 大 隊 長 夢 麟 : 我 手 邊 沒 有 資 料, 我 回 去 查 一 下 王 議 員 孝 維 : 我 告 訴 你 答 案 是 減 少, 但 那 裏 的 拖 吊 車 並 沒 有 順 利 招 標, 照 理 說, 違 規 停 車 告 發 單 應 該 比 較 多, 結 果 竟 減 少 了, 這 代 表 什 麼? 代 表 拖 吊 車 沒 有 用 處 我 認 為 若 內 湖 區 可 以 再 流 標 就 再 流 標 一 次, 因 為 拖 吊 車 在 內 湖 區 根 本 沒 有 用 處, 內 湖 區 民 眾 都 很 守 規 矩 交 通 素 質 高, 根 本 不 需 要 拖 吊 車, 你 們 自 己 可 以 再 斟 酌 看 看 微 笑 單 車 部 分, 只 有 在 信 義 區 比 較 多 人 使 用, 而 且 是 在 星 期 六 星 期 日 時 局 長, 回 去 時 去 看 一 看, 至 少 還 有 8 輛 車, 我 剛 剛 才 從 那 裏 走 過 來,12 輛 車 的 設 置, 至 少 還 有 8 輛 車 在 那 裏, 你 們 說 有 60 萬 車 次 或 幾 百 萬 車 次 使 用, 我 覺 得 這 個 數 據 有 點 膨 風, 我 沒 事 都 會 去 看 一 看, 昨 天 前 天 都 有 去 看, 怎 麼 只 有 2 輛 車 被 租 借?60 萬 車 次 是 如 何 計 算? 做 事 要 實 際, 若 真 的 地 點 不 好 就 撤 掉, 不 需 要 留 那 麼 大 的 地 方 幫 捷 安 特 公 司 做 廣 告,1 輛 單 車 大 約 1 萬 元, 但 單 車 在 設 置 地 方 及 騎 的 時 候 所 帶 來 的 廣 告 效 益 不 止 1 萬 元, 請 你 好 好 再 想 一 想, 若 在 上 面 寫 市 府 公 益 單 車 騎 在 路 上 多 好 呀! 請 給 我 一 份 微 笑 單 車 真 正 的 數 據, 另 外 每 家 客 運 都 有 保 險 嗎? 包 括 有 沒 有 替 司 機 辦 保 險? 這 些 資 料 都 請 提 供 請 楊 實 秋 議 員 楊 議 員 實 秋 : 100 年 時, 我 很 清 楚 的 說 要 在 交 通 委 員 會 待 4 年, 主 要 是 針 對 交 通 局 的 公 車 補 貼 案 及 捷 運 局 聯 開 處, 但 今 年 我 沒 有 抽 到, 下 個 會 期 也 不 一 定 會 抽 到 ; 不 管 我 有 沒 有 抽 到, 我 一 定 會 依 照 承 諾 追 這 些 案 子 今 天 我 特 別 要 針 對 裁 決 所 公 股 代 表 楊 所 長 及 新 任 的 公 運 處 陳 處 長, 楊 所 長, 我 知 道 你 和 林 志 盈 被 我 提 告 後, 本 來 要 退 休 的, 請 你 告 訴 我 後 來 留 下 來 的 原 因 請 問 是 郝 市 長 曹 壽 民 留 你 下 來 還 是 你 自 己 要 留 下 來? 當 然 這 是 你 的 生 涯 規 劃, 我 只 是 想 了 解 是 誰 留 你 下 來? 去 年 被 我 提 告 的 理 由 是 因 為 公 車 票 價 補 貼 未 把 車 廂 廣 告 收 益 列 入, 但 今 天 工 作 報 告 內 還 是 沒 有 提 到 公 運 處 處 長, 我 是 三 管 齊 下, 到 調 查 局 廉 政 署 地 檢 署 提 告 檢 察 官 問 我, 既 已 經 到 調 查 局 廉 政 署 告 發 了, 為 何 還 要 到 地 檢 署 提 告? 我 說 我 怕 被 吃 案, 我 楊 實 秋 追 案 子 不 可 能 讓 人 吃 案, 所 以 三 管 齊 下 處 長, 你 翻 翻 過 去 的 資 料, 我 追 了 2 年, 大 會 也 做 了 決 議, 若 今 年 車 廂 廣 告 仍 以 混 的 方 式 混 過 去, 我 也 會 對 你 採 取 嚴 厲 的 行 動, 你 不 能 向 政 府 拿 了 將 近 30 億 元, 所 有 修 繕, 連 換 個 輪 胎 都 和 政 府 算 得 清 清 1932
71 楚 楚, 可 是 龐 大 的 車 廂 廣 告 卻 沒 有 列 入,1 年 過 去 了,2 年 過 去 了, 今 年 的 工 作 報 告 仍 然 不 提 楊 所 長, 你 身 為 官 股 代 表, 該 做 的 事 要 做, 若 我 要 求 不 合 理, 沒 問 題! 你 和 我 說, 我 們 找 人 評 判, 像 我 最 喜 歡 找 法 務 局 局 長 政 風 處 處 長 做 裁 判, 若 我 要 求 的 不 合 理, 我 就 撤 回 ; 但 若 我 要 求 的 合 理, 你 若 不 做 的 話, 我 一 樣 會 對 你 採 取 嚴 厲 的 行 動, 這 是 我 的 問 政 風 格 楊 所 長, 我 要 求 你 提 出 的, 身 為 官 股 代 表 的 你 有 沒 有 提 出? 若 沒 有 提 出 或 要 求 的 話, 我 也 會 對 你 採 取 嚴 厲 的 行 動, 因 為 你 不 做 事 這 不 是 小 錢, 每 年 加 上 中 央 政 府 的 補 貼 超 過 30 億 元, 你 們 為 什 麼 不 精 打 細 算 呢? 這 要 是 傳 出 去 的 話, 難 看 到 極 點 局 長, 過 去 補 貼 公 車 都 是 以 500 萬 元 為 基 準, 相 信 你 應 該 記 的 很 清 楚, 我 很 喜 歡 說 這 故 事, 當 別 人 告 訴 你 不 需 要 花 500 萬 元 時, 做 了 調 整 變 成 四 百 四 十 餘 萬 元, 那 年 買 了 400 輛 公 車, 省 了 一 億 餘 元, 我 現 在 還 記 得 你 當 時 的 反 應, 就 像 有 人 檢 舉 校 園 哪 裏 有 人 吸 毒 時, 你 竟 回 他 : 你 也 吸 毒 知 道 其 中 有 鬼 的 人 告 訴 你, 那 個 人 就 是 買 車 的, 他 說 車 有 問 題, 太 貴 了, 你 當 時 回 他 : 你 也 買 500 萬 元 你 應 該 感 謝 他 願 意 當 污 點 證 人, 其 實 你 還 不 錯, 因 為 你 馬 上 從 508 萬 元 調 至 446 萬 元, 當 時 買 了 將 近 四 百 輛 左 右, 每 輛 省 了 將 近 60 萬 元, 總 共 大 約 省 了 二 億 四 千 萬 元 你 有 做 事, 我 還 是 肯 定 你, 雖 然 當 時 你 態 度 不 好 我 還 是 要 強 調 那 種 人 最 了 解 內 幕, 一 再 質 疑 你 們 有 沒 有 獨 厚 特 定 公 司? 未 來 所 有 採 購 過 程 路 線 規 劃 過 程 一 定 要 公 開 透 明, 否 則 到 時 候 就 會 很 難 看 所 長, 請 你 回 答 我, 原 本 你 和 林 志 盈 一 樣 申 請 退 休, 後 來 留 下 來 是 誰 挽 留 你? 另 外, 我 要 求 的 事, 你 做 了 嗎? 若 不 合 理, 你 也 可 以 提 出 來, 我 就 不 要 求 了 公 運 處 處 長 是 新 上 任 的, 你 應 該 了 解 公 車 業 者 要 求 政 府 如 實 補 貼, 但 為 何 收 入 不 如 實 提 報? 這 是 大 會 決 議, 不 是 我 楊 實 秋 決 議 最 後 我 要 強 調, 所 長, 你 被 我 提 告, 我 們 沒 有 私 人 恩 怨, 是 因 為 你 一 年 沒 有 做 事, 我 才 對 你 提 出 告 訴, 我 希 望 你 了 解 這 一 點 請 先 答 覆 王 局 長 聲 威 : 我 接 局 長 的 位 子, 是 市 長 請 我 考 慮 留 下 來 接 交 通 局 局 長, 我 考 慮 後 答 應 市 長, 所 以 沒 有 退 休, 但 事 務 官 部 分 已 退 休 了 楊 議 員 實 秋 : 與 曹 壽 民 無 關? 王 局 長 聲 威 : 我 是 答 應 市 長 楊 議 員 實 秋 : 好 王 局 長 聲 威 : 剛 剛 提 到 收 入 部 分 納 入 公 車 廣 告, 過 去 幾 個 會 期 都 在 討 論, 因 納 入 有 法 律 上 的 規 定, 這 是 根 據 議 會 的 決 議, 今 年 8 月 底 前 要 將 公 車 的 車 廂 廣 告 納 入 運 價 計 算 的 公 式, 向 貴 會 提 出, 我 會 督 導 公 運 處 提 出, 再 送 到 議 會 做 討 論 購 車 補 貼 部 分, 楊 議 員 提 到 的 全 部 都 要 覈 實, 若 業 者 有 虛 報, 我 們 會 依 法 處 理 1933
72 , 我 想 公 運 處 會 秉 持 這 個 原 則 辦 理 楊 議 員 實 秋 : 所 長, 我 要 求 的 事, 你 有 去 做 嗎? 董 事 會 上 你 有 提 出 來 嗎? 交 通 事 件 裁 決 所 楊 所 長 金 樹 : 楊 議 員 要 求 購 車 要 透 明 化 要 事 先 經 董 事 會 通 過 大 都 會 客 運 公 關 費 是 否 比 照 市 政 府 一 級 單 位 主 管 特 支 費 5 萬 3,000 元 以 後 購 買 座 車 比 照 市 政 府 一 級 單 位 主 管 70 萬 元, 官 股 代 表 在 董 事 會 上 都 有 提 出 楊 議 員 實 秋 : 結 果 呢? 楊 所 長 金 樹 : 楊 議 員 是 在 12 月 下 旬 提 示, 我 們 於 3 月 6 日 召 開 臨 時 董 事 會 時 就 有 提 出 以 後 購 車 要 先 經 董 事 會 討 論, 確 定 後 再 行 採 購 楊 議 員 實 秋 : 特 別 費 呢? 楊 所 長 金 樹 : 官 股 代 表 也 有 提 出, 請 他 們 朝 這 個 方 向 做 楊 議 員 實 秋 : 有 人 反 對 嗎? 楊 所 長 金 樹 : 我 沒 有 聽 到 特 別 反 對 的 意 見 另 外, 購 買 座 車 的 部 分, 這 次 已 買 了, 可 能 要 很 久 以 後 才 會 再 買 楊 議 員 實 秋 : 最 後, 我 不 占 用 交 通 委 員 會 其 他 委 員 的 時 間, 我 特 別 再 次 公 開 說 明, 若 大 家 認 為 我 的 要 求 不 合 理, 麻 煩 和 我 說, 我 就 不 再 提 出 來 大 都 會 客 運 的 總 經 理 之 特 支 費 若 比 照 市 府 一 級 首 長 合 不 合 理? 若 認 為 不 合 理 的 話, 以 100 年 為 例, 特 支 費 800 萬 元, 超 過 市 長 特 支 費 4 倍, 若 變 成 400 萬 元, 超 過 市 長 2 倍 ; 座 車 價 格 比 現 在 一 級 首 長 高 過 3 倍 我 不 要 他 沒 有 特 支 費 座 車, 大 都 會 總 經 理 過 去 在 交 通 局 是 什 麼 職 位? 我 若 記 得 沒 錯 是 科 長 若 有 人 反 對, 請 你 告 訴 我 誰 反 對, 我 去 和 他 談 我 不 見 得 站 得 住 腳, 請 大 家 來 作 證, 大 都 會 客 運 總 經 理 若 今 天 創 造 盈 餘, 我 沒 有 話 說, 但 每 年 拿 市 政 府 多 少 錢? 賺 多 少 錢? 大 家 都 看 得 很 清 楚, 特 支 費 可 以 800 萬 元 400 萬 元 嗎? 你 頂 頭 上 司 就 是 坐 在 旁 邊 的 王 聲 威 局 長, 請 局 長 告 訴 我, 你 的 特 支 費 多 少 錢? 王 局 長 聲 威 : 十 萬 多 元 楊 議 員 實 秋 : 十 萬 餘 元? 1 個 月 四 萬 多 元, 而 大 都 會 客 運 總 經 理 是 多 少? 洪 議 員 健 益 : 一 年 一 千 多 萬 元 1934
73 真 的 嗎? 請 說 明 一 下 洪 總 經 理 滄 浪 : 依 所 得 稅 法 及 查 核 標 準 請 直 接 回 答 問 題, 先 說 金 額 洪 總 經 理 滄 浪 : 這 5 年 來, 公 司 所 有 的 交 際 費 用 平 均 347 萬 元 5 年 來 總 計 嗎? 洪 總 經 理 滄 浪 : 公 司 每 年 平 均 交 際 費 是 347 萬 元 所 以 5 年 的 總 金 額 為 1,500 萬 元 洪 總 經 理 滄 浪 : 依 所 得 稅 法 及 查 核 標 準, 我 們 公 司 可 以 用 到 1,170 萬 元 所 以 每 年 可 以 花 更 多 就 對 了, 這 種 話 你 敢 在 這 裏 說 嗎? 你 怎 麼 可 在 這 裏 說 每 年 可 以 花 一 千 多 萬 元, 這 句 話 不 該 提, 這 是 你 對 納 稅 人 的 承 諾 嗎? 陳 議 員 玉 梅 : 他 的 說 法 不 大 好 洪 議 員 健 益 : 他 應 該 說 每 年 可 以 用 一 千 多 萬 元, 但 只 用 了 三 百 多 萬 元 好, 了 解 剛 剛 楊 議 員 請 教 的 董 事 長 總 經 理 公 關 費 各 是 多 少? 請 說 明 楊 議 員 實 秋 : 總 經 理, 大 家 都 在, 這 是 有 錄 音 的, 請 說 實 話, 不 要 說 是 張 三 用 的, 結 果 張 三 說 他 一 毛 都 沒 有 用, 這 就 尷 尬 了 楊 議 員, 這 沒 有 問 題, 這 裏 是 公 部 門 的 發 言 請 問 金 額 到 底 為 何? 直 接 說 編 列 多 少 金 額, 就 這 麼 單 純 洪 總 經 理 滄 浪 : 我 們 的 科 目 是 整 個 公 司 的, 沒 有 細 分 個 人, 所 以 總 經 理 公 關 費 金 額 為 何? 我 這 裏 並 沒 有 資 料 接 著 請 陳 玉 梅 議 員 楊 議 員 實 秋 : 他 到 底 現 在 都 沒 有 說 出 金 額 陳 議 員 要 不 要 接 著 問? 已 經 12 時 了, 但 還 有 幾 位 議 員 還 未 詢 答 楊 議 員 實 秋 : 沒 關 係! 就 以 書 面 答 覆 1935
74 不, 就 請 他 以 一 句 話 回 答, 請 問 楊 議 員 要 問 什 麼 問 題? 楊 議 員 實 秋 : 就 剛 剛 那 個 問 題, 這 筆 錢 是 什 麼 層 級 的 人 使 用? 有 多 少 人 和 你 一 起 共 同 使 用? 請 一 句 話 清 楚 回 答 洪 總 經 理 滄 浪 : 上 至 董 事 長, 下 至 襄 理, 只 要 是 對 外 公 關 的 部 分 都 可 以 使 用 核 准 程 序 如 用 餐 的 便 當 費, 小 額 就 事 後 報 銷 ; 若 宴 客 的 話, 大 額 就 須 事 前 報 備 楊 議 員 實 秋 : 我 不 浪 費 時 間, 請 以 書 面 告 訴 我, 如 襄 理 有 幾 位? 經 理 幾 位? 到 底 有 幾 位 一 起 使 用 這 筆 大 約 400 萬 元 的 公 關 費, 請 白 紙 黑 字 提 供 給 我 詳 細 資 料 請 以 書 面 提 供 所 有 交 通 委 員 會 的 委 員 及 楊 議 員 各 位 同 仁, 已 屆 散 會 時 間, 我 們 依 慣 例 延 至 12 點 30 分 接 下 來, 請 陳 玉 梅 議 員 陳 議 員 玉 梅 : 我 不 是 氣 色 不 好, 而 是 坐 在 這 裏 覺 得 氣 氛 凝 重 很 久 沒 有 回 到 交 通 委 員 會, 對 有 些 交 通 事 務 比 較 生 疏, 剛 剛 楊 議 員 提 到 的 都 是 很 重 要 的 重 點, 希 望 交 通 局 能 做 好 準 備, 因 為 我 記 得 沒 錯 的 話, 去 年 審 查 預 算 時, 公 車 運 價 票 價 等 相 關 檢 討 基 礎 就 是 議 會 同 仁 要 求 的 重 點 楊 議 員 先 提 醒 了, 交 通 局 不 能 再 鄉 愿, 以 為 可 以 像 過 去 隨 意 混 過, 現 在 可 能 要 真 正 面 對 問 題 我 認 為 有 做 事 還 是 要 給 予 肯 定, 我 以 前 長 期 在 交 通 委 員 會, 你 們 真 的 有 進 步, 包 括 工 作 報 告 簡 捷 詳 盡, 有 前 後 對 照, 像 標 誌 整 理, 以 前 如 何, 現 在 如 何 ; 目 前 推 出 標 線 型 人 行 道 也 以 圖 片 呈 現, 由 此 可 看 出 你 們 是 有 用 心 的 局 長, 並 不 因 原 本 要 退 休, 就 要 隨 意 混 過 這 一 二 年 的 時 間, 你 還 是 希 望 做 出 點 成 績, 我 想 這 點 仍 應 給 予 肯 定 但 創 新 措 施 的 部 分, 就 有 點 汗 顏, 像 工 作 報 告 第 36 頁, 包 括 藍 色 公 路 公 車 圖 書 館, 這 都 不 算 創 新 藍 色 公 路 已 做 到 快 做 不 下 去 了, 像 基 隆 河 部 分, 自 從 花 博 結 束 後, 船 幾 乎 是 停 擺 的, 後 續 應 如 何 解 決? 公 車 圖 書 館, 上 次 我 們 就 關 心 很 多 人 未 歸 還 借 閱 的 書 籍 的 問 題, 到 底 還 要 不 要 繼 續 辦 理? 這 都 不 算 創 新, 都 是 以 前 推 動 的 政 策 交 通 與 民 眾 最 息 息 相 關, 交 通 做 得 好 是 可 以 為 市 長 加 分, 交 通 如 標 誌 標 線 做 得 不 好, 也 和 議 員 息 息 相 關, 所 以 期 許 任 何 政 策 的 推 動 都 要 深 心 思 慮, 不 要 一 開 始 敲 鑼 打 鼓, 做 得 很 好 看, 推 動 後 又 無 疾 而 終 另 外, 我 要 肯 定 像 今 年 掃 墓 時, 推 動 利 用 大 眾 運 輸, 提 供 民 眾 很 多 方 便 我 不 是 為 公 車 業 者 說 話, 因 楊 議 員 在 場, 我 說 話 都 要 很 小 心, 否 則 都 會 被 質 疑 為 誰 護 航, 但 我 認 為 該 做 的 事 就 要 去 做, 勇 敢 大 聲 的 把 你 們 想 做 的 事, 很 清 楚 向 議 會 說 明, 越 不 說 清 楚, 越 容 易 招 致 他 人 的 質 疑, 就 像 剛 剛 楊 議 員 的 問 題 很 簡 單, 他 只 想 知 道 金 額, 但 剛 剛 洪 總 經 理 的 回 答 真 的 很 不 妥 切, 難 怪 召 集 人 會 不 高 興, 這 和 黨 派 無 關, 但 與 你 表 達 溝 通 方 式 有 關, 一 年 三 百 多 萬 元, 多 不 多? 從 某 個 角 度 來 看 也 算 多, 1936
75 因 一 年 要 花 三 百 多 萬 元 做 公 關, 但 如 果 像 李 慶 鋒 議 員 所 說, 分 算 至 每 個 月 的 話, 每 個 月 是 二 十 多 萬 元, 若 全 公 司 襄 理 級 以 上 的 人 都 可 以 用 的 話, 套 句 話 雖 不 滿 意, 尚 可 接 受 所 以 第 一 時 間 就 要 把 話 說 清 楚, 免 得 讓 議 會 同 仁 誤 會, 火 就 會 越 燒 越 大, 最 後 好 事 都 變 壞 事 了 我 沒 有 什 麼 立 場 幫 忙 說 話, 但 我 認 為 假 設 事 情 是 對 的, 不 分 黨 派, 像 洪 健 益 議 員 李 慶 鋒 議 員 都 幫 忙 計 算 了, 也 很 理 性 覺 得 勉 強 接 受, 所 以 不 要 想 民 進 黨 一 定 怎 麼 樣, 國 民 黨 一 定 怎 麼 樣, 就 是 把 話 說 清 楚, 把 事 情 做 好 謝 謝 陳 玉 梅 議 員 其 實 監 督 市 政 不 分 黨 派, 陳 玉 梅 議 員 最 近 在 交 通 方 面 的 問 政 也 相 當 精 彩 接 下 來 由 我 提 問, 交 通 局 的 工 作 報 告 中 有 幾 個 數 據, 我 請 各 局 處 下 次 再 提 出 數 據 時, 一 定 要 明 確 清 楚, 如 第 8 頁 的 交 通 號 誌 部 分, 目 前 有 2,410 處 的 交 通 號 誌, 我 每 年 都 向 你 們 索 取 交 通 號 誌 中 最 長 秒 數 最 短 秒 數 有 多 少 路 口 等 資 料, 雖 然 我 無 法 強 制 你 們, 但 這 些 資 料 本 來 就 應 該 給 交 通 委 員 會 的 成 員, 所 以 請 於 今 日 下 班 前 將 交 通 號 誌 的 統 計 資 料 以 書 面 提 供 給 交 通 委 員 會 成 員, 當 然 我 認 為 工 作 報 告 中 本 來 就 該 有 這 些 基 本 的 數 據 另 外, 第 24 頁 101 年 7 至 12 月 違 規 入 案 件 數 73 萬 件, 請 問 上 半 年 的 數 據 為 何? 你 們 不 需 要 提 供 這 些 數 據 嗎? 每 年 交 通 委 員 會 都 向 你 們 索 取 違 規 案 件 資 料, 為 何 工 作 報 告 中, 只 給 這 1 個 數 據 而 已? 王 局 長 聲 威 : 因 為 以 往 都 是 提 供 每 半 年 的 數 據, 以 後 我 們 會 注 意 的, 包 括 前 半 年 的 數 據 也 一 起 提 供 簡 議 員 余 晏 : 應 該 提 供 近 幾 年 的 比 較 數 據, 而 不 是 我 事 後 向 你 們 索 取 資 料, 請 你 提 供 近 5 年 的 違 規 入 案 件 數 之 比 較 與 金 額, 有 了 基 本 數 據, 我 們 就 知 道 你 們 盡 了 多 大 的 努 力 另 外, 像 一 般 的 車 禍 數 及 金 額 都 應 主 動 提 供 給 我 們, 第 26 頁 就 主 動 提 供 繳 納 案 件 數 的 比 較 與 金 額, 為 何 其 他 關 鍵 數 字 都 不 提 供 呢? 所 以 我 現 在 利 用 一 點 時 間 一 一 點 出 來, 像 剛 剛 洪 議 員 提 到 的 停 車 場 收 入 為 何? 這 也 是 你 們 應 該 告 訴 我 們 的 基 本 數 字 再 回 到 第 8 頁 2,410 處 交 通 號 誌 中, 臺 北 市 271 平 方 公 里 內 平 均 1 公 里 內 有 接 近 9 個 大 路 口 的 紅 綠 燈, 請 問 這 樣 的 比 率 是 對 的 嗎? 東 京 巴 黎 都 和 臺 北 市 一 樣 塞 車 嚴 重 的 城 市, 請 問 在 臺 北 市 開 車 30 分 鐘, 平 均 有 多 少 時 間 在 等 待 紅 燈 秒 數? 紅 燈 率 為 何? 王 局 長 聲 威 : 請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說 明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學 台 : 有 關 議 員 剛 剛 提 到 交 通 號 誌 秒 數 的 部 分, 我 們 會 在 今 日 下 班 前 提 供 書 面 資 料 另 外, 我 們 每 年 有 在 三 十 幾 條 道 路 的 旅 行 速 率 調 查, 如 遇 到 紅 燈 就 會 做 紀 錄, 這 是 針 對 某 一 條 道 路 從 起 點 至 迄 點 做 的, 我 想 這 部 分 我 們 應 該 有 相 關 的 統 計 數 據 簡 議 員 余 晏 : 為 什 麼 我 會 這 麼 問? 因 為 我 去 世 界 各 大 塞 車 的 城 市 時, 發 現 他 們 的 紅 燈 數 量 及 秒 數 沒 有 臺 北 市 這 麼 恐 怖, 我 向 你 們 抗 爭 多 年,1 個 紅 燈 3 分 鐘, 若 在 基 隆 路 口 塞 一 下, 計 程 車 跳 錶 就 是 15 元, 這 當 然 是 不 合 理 的, 你 們 利 用 主 幹 道 的 藉 口 欺 壓 1937
76 次 幹 道 的 人 權, 我 認 為 一 定 有 個 平 均 最 適 量 數, 而 不 是 臺 北 市 的 所 有 紅 綠 燈 無 限 延 長, 等 待 綠 燈 一 發 動 全 部 往 前 衝, 這 一 定 不 符 合 當 代 人 權 的 基 本 概 念, 對 不 對? 陳 處 長 學 台 : 是 簡 議 員 余 晏 : 馬 市 長 時 代 才 開 始 廣 設 紅 綠 燈,1 公 里 有 9 個 大 型 紅 綠 燈, 請 問 1 個 紅 綠 燈 價 格 為 何? 陳 處 長 學 台 : 平 均 100 萬 元 至 150 萬 元 簡 議 員 余 晏 : 1 個 嗎? 陳 處 長 學 台 : 不 對, 是 1 個 路 口 簡 議 員 余 晏 : 1 個 路 口 有 4 個 紅 綠 燈, 對 不 對?(8 個 ) 單 價 100 萬 元? 陳 處 長 學 台 : 包 括 路 面 管 道 地 下 管 道 所 有 費 用 簡 議 員 余 晏 : 多 久 要 更 換 燈 泡 一 次? 陳 處 長 學 台 : LED 燈 的 生 命 週 期 大 約 是 8 年 簡 議 員 余 晏 : 過 去 的 舊 燈 呢? 陳 處 長 學 台 : 白 熾 燈 泡 生 命 週 期 為 4,000 小 時 簡 議 員 余 晏 : 所 以 固 定 每 半 年 更 換 一 次 燈 泡? 陳 處 長 學 台 : 舊 型 的 差 不 多 簡 議 員 余 晏 : 這 10 年 來 廣 設 一 千 多 個 紅 綠 燈, 讓 業 者 多 賺 多 少 錢? 這 些 紅 綠 燈 必 須 在 號 誌 未 損 壞 前 就 更 換, 結 果 有 造 成 交 通 更 好 嗎? 沒 有, 我 認 為 差 很 多 我 等 一 下 會 再 問 交 通 裁 罰 的 問 題, 請 你 們 先 將 數 字 準 備 好 接 著 展 開 第 二 輪 詢 答, 每 位 議 員 3 分 鐘, 洪 健 益 議 員 有 要 先 詢 問 什 麼 問 題 嗎? 洪 議 員 健 益 : 我 本 來 要 追 問 你 剛 剛 所 提 的 問 題 那 先 請 何 志 偉 議 員 質 詢, 再 請 洪 健 益 議 員 李 慶 鋒 議 員 楊 實 秋 議 員 請 開 始 何 議 員 志 偉 : 我 還 是 回 到 公 車 車 齡 汰 換 的 問 題, 從 100 年 101 年 決 算 數, 每 1 公 里 的 折 舊 1938
77 將 近 3 元, 以 今 年 大 都 會 客 運 總 行 駛 里 程 五 千 多 公 里 來 計 算, 就 差 了 一 億 五 千 多 萬 元, 議 會 審 議 通 過 的 預 算 與 你 們 送 過 來 的 決 算 數 不 同, 請 問 如 何 解 釋? 你 還 是 沒 有 回 應 3 年 4 年 5 年 車 到 底 出 了 什 麼 問 題? 為 什 麼 要 一 次 性 購 入 這 麼 多 的 車 輛? 剛 剛 總 經 理 也 坦 誠 說 會 造 成 現 金 流 量 不 足 的 財 務 問 題 洪 總 經 理 滄 浪 : 車 輛 的 折 舊 大 約 是 以 7+1 年 的 標 準, 主 要 是 因 現 有 的 公 車 可 以 使 用 8 年, 若 經 過 4 級 大 保 養, 低 地 板 公 車 可 以 使 用 12 年 何 議 員 志 偉 : 請 直 接 回 答 問 題, 你 不 要 說 一 些 我 知 道 的 事, 請 你 告 訴 我, 我 不 知 道 的 事, 你 這 樣 是 浪 費 時 間 洪 總 經 理 滄 浪 : 折 舊 就 是 以 我 剛 剛 報 告 的 方 式 計 算, 剛 剛 議 員 提 到 為 什 麼 要 一 次 性 購 入 這 麼 多 的 車 輛? 主 要 是 因 為 大 都 會 客 運 的 前 身 是 公 車 處, 購 車 是 編 列 預 算 購 置, 所 以 比 較 集 中, 現 在 因 為 8 年 就 要 汰 換, 所 以 要 在 2 個 週 期 內 攤 平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覺 得 你 有 回 答 我 的 問 題 嗎? 還 是 我 的 問 題 不 清 楚? 我 認 為 你 完 全 沒 有 回 答 我 的 問 題, 這 樣 是 浪 費 大 家 的 時 間, 請 你 直 接 回 答 我 的 問 題 我 的 第 1 個 問 題 是 折 舊 率 瘋 狂 成 長, 由 每 公 里 5.05 元 飆 至 8.79 元, 以 總 行 駛 路 程 五 千 多 公 里 來 看, 就 增 加 了 15 億 元, 請 你 回 答 洪 議 員 健 益 : 我 說 明 一 下 折 舊 的 部 分, 依 會 計 法 規 定, 每 年 有 一 定 程 度 折 舊, 每 年 費 用 的 高 低 會 因 折 舊 的 金 額 的 列 入 而 不 同 何 議 員 志 偉 : 總 經 理, 有 要 補 充 說 明 的 嗎? 洪 總 經 理 滄 浪 : 沒 有, 剛 剛 洪 議 員 替 我 說 明 得 很 清 楚 何 議 員 志 偉 : 請 告 訴 我 折 舊 率 由 每 公 里 5.05 元 飆 至 8.79 元 的 原 因 洪 總 經 理 滄 浪 : 主 要 是 因 為 前 3 年 都 沒 有 購 車, 那 時 折 舊 提 撥 得 很 少, 後 來 是 因 為 公 車 都 屆 8 年 車 齡, 所 以 從 去 年 至 今 年 折 舊 金 額 就 會 增 加 何 議 員 志 偉 : 最 後 1 個 問 題, 大 都 會 的 場 站 有 19 處, 其 中 14 處 向 臺 北 市 政 府 承 租, 租 金 依 物 價 做 調 整 ; 另 5 處 是 依 市 場 機 制 但 租 金 成 長 率 竟 高 達 53%, 請 問 有 沒 有 考 慮 至 其 他 地 點 重 新 承 租? 洪 總 經 理 滄 浪 : 若 覺 得 場 站 的 租 金 太 貴, 就 會 找 地 點 替 代, 目 前 會 增 加 的 原 因 是 路 線 增 加, 所 以 增 加 租 用 幾 個 地 點 何 議 員 志 偉 : 好, 我 了 解 了, 謝 謝 1939
78 請 洪 健 益 議 員 洪 議 員 健 益 : 我 延 續 剛 剛 召 集 人 提 的 問 題, 我 下 班 時 經 過 忠 孝 東 路 右 轉 光 復 北 路, 有 時 往 前 再 轉 敦 化 北 路 或 復 興 南 北 路, 我 建 議 行 人 專 用 時 相 可 以 依 地 方 而 設 置 當 然 交 通 號 誌 有 連 貫 性, 常 常 下 班 時 間, 尤 其 是 星 期 五, 右 轉 光 復 北 路, 綠 燈 時, 順 利 通 過 路 口 的 不 超 過 3 輛 車, 到 敦 化 南 北 路 時, 情 況 更 嚴 重 以 臺 北 市 的 交 通 而 言, 行 人 專 用 時 相 是 未 來 的 趨 勢, 因 為 車 輛 越 來 越 多, 臺 灣 不 像 日 本, 若 5 年 的 車 齡 不 汰 換 就 加 重 稅 收, 在 臺 灣 只 要 定 期 檢 查 就 可 以 繼 續 行 駛, 所 以 小 客 車 數 越 來 越 多, 大 眾 運 輸 的 客 運 也 越 來 越 多, 行 人 也 越 來 越 多, 所 以 右 轉 車 輛 永 遠 在 Stand by, 造 成 塞 車 更 嚴 重,1 個 綠 燈 通 過 的 車 輛 不 超 過 3 輛 剛 剛 召 集 人 提 到 基 隆 路, 其 實 很 多 大 馬 路 口 都 有 相 同 的 問 題, 很 多 人 檢 舉 陳 情, 但 你 們 永 遠 是 制 式 的 回 答, 這 都 是 你 們 要 解 決 的 問 題 陳 處 長 學 台 : 其 實 其 他 路 口 也 有 洪 議 員 剛 剛 提 到 的 類 似 狀 況, 右 轉 車 輛 與 行 人 衝 突, 但 大 路 口 不 適 合 做 行 人 專 用 時 相, 會 使 車 輛 或 行 人 等 候 的 時 間 更 長, 目 前 處 理 方 式 是 行 人 用 的 綠 燈 提 早 關 閉, 剩 下 的 幾 十 秒 時 間 讓 右 轉 車 輛 通 過, 我 們 針 對 其 他 路 口 也 在 做 逐 步 的 檢 討 洪 議 員 健 益 : 你 說 幾 十 秒 的 時 間, 不 可 能! 一 次 紅 綠 燈 最 多 90 秒, 怎 麼 可 能 會 有 幾 十 秒 的 時 間? 陳 處 長 學 台 : 復 興 南 北 路 口 及 敦 化 南 北 路 口 應 該 都 有 提 早 關 閉 二 十 幾 秒 至 三 十 秒 的 時 間 洪 議 員 健 益 : 二 十 幾 秒 的 時 間 讓 右 轉 車 輛 啟 動, 一 輛 接 一 輛, 也 不 會 超 過 10 輛 陳 處 長 學 台 : 是, 我 知 道 洪 議 員 健 益 : 我 認 為 你 們 應 該 去 評 估 大 馬 路 口 可 否 做 行 人 專 用 時 相? 或 許 交 通 流 量 速 度 會 更 快, 你 知 道 光 復 南 北 路, 南 向 北 的 部 分, 每 次 車 輛 都 塞 在 市 民 大 道 的 地 方, 因 為 右 轉 車 輛 永 遠 都 是 空 的, 每 次 都 要 等 行 人 今 天 的 質 詢 不 是 因 為 我 自 己 開 車, 我 認 為 大 家 都 會 遇 到 同 樣 的 問 題 剛 剛 你 說 會 提 早 關 閉 行 人 用 綠 燈 幾 秒 鐘, 說 實 在 的, 現 在 開 車 慢 的 人 很 多,10 秒 起 步, 再 以 slow 的 速 度 行 駛, 可 能 只 能 通 過 1 輛, 我 認 為 這 問 題 是 你 們 要 面 對 的 臺 灣 無 法 像 日 本 一 樣 強 硬 要 求 逾 5 年 車 齡 的 車 輛 要 加 重 稅 收, 迫 使 其 汰 換, 因 為 臺 灣 的 車 太 貴 了, 車 輛 越 來 越 多, 大 眾 運 輸 工 具 也 越 來 越 多, 也 代 表 行 人 會 越 來 越 多, 由 此 可 證, 你 們 應 該 想 辦 法 解 決 這 問 題, 否 則 等 你 退 休 或 你 百 年 後 我 百 年 後, 這 問 題 仍 然 無 法 解 決 局 長, 郝 龍 斌 市 長 請 你 擔 任 交 通 局 局 長, 就 是 希 望 以 你 的 專 業 去 了 解, 不 是 把 問 題 丟 給 處 長 去 回 答, 我 認 為 局 長 要 有 擔 當, 不 要 都 說 請 某 某 處 長 回 答, 而 是 要 說 出 你 的 看 法, 對 或 不 對 都 可 以 1940
79 謝 謝 洪 議 員 局 長, 洪 議 員 提 到 紅 綠 燈 的 長 度 與 密 集 度 是 否 能 達 成 交 通 改 善 右 轉 車 與 行 人 專 用 衝 突 臺 北 市 的 行 車 與 車 輛 間 互 動 是 否 能 提 出 檢 討 報 告 其 實 第 3 點 就 是 低 碳 城 市 的 主 張, 臺 北 市 很 特 別, 沒 有 推 動 電 動 機 車, 上 述 3 項 問 題, 大 家 可 以 討 論 一 下, 要 不 要 提 專 案 報 告? 接 著 請 李 慶 鋒 議 員 李 議 員 慶 鋒 : 我 沒 有 新 的 問 題, 但 是 提 醒 大 都 會 客 運 我 要 的 資 料, 我 剛 說 的 就 是 營 收, 沒 有 說 到 廣 告 營 收, 要 將 市 府 補 貼 扣 除 的 財 務 報 告, 現 在 雖 然 不 是 審 查 預 算 會 期, 但 我 要 這 份 資 料 另 外, 公 共 自 行 車 的 部 分, 目 前 數 量 夠 多 了, 至 少 要 有 基 本 的 統 計, 如 事 故 統 計 安 全 宣 導 等, 因 使 用 者 越 來 越 多, 不 管 是 市 民 或 觀 光 客, 請 問 這 些 問 題 要 如 何 處 理? 還 有 標 誌 標 線 的 設 置 態 樣, 請 局 長 回 覆 另 外, 我 正 式 提 案 有 關 轉 運 站 的 部 分 做 專 案 報 告, 現 在 每 個 轉 運 站 是 不 是 都 有 督 導 會 報? 我 要 詳 細 資 料, 包 括 去 年 交 通 委 員 會 做 的 決 議, 統 一 阪 急 百 貨 的 租 金, 仲 裁 爭 議 結 果 為 何? 你 都 不 需 要 回 應 交 通 委 員 會 嗎? 對, 請 你 明 確 回 應, 這 裏 面 怎 麼 都 沒 有? 李 議 員 慶 鋒 : 隨 便 就 想 這 樣 混 過 去 嗎? 王 局 長 聲 威 : 有 關 轉 運 站 的 部 分, 臺 北 京 站 轉 運 站 及 市 府 轉 運 站 各 有 營 運 績 效 督 導 委 員 會, 每 年 會 定 期 開 會, 目 前 規 劃 中 是 南 港 轉 運 站, 已 向 中 央 爭 取 部 分 經 費, 做 後 續 BOT 案 的 可 行 性 分 析 與 規 劃 李 議 員 慶 鋒 : 局 長, 你 剛 提 到 目 前 進 行 中 是 南 港 轉 運 站 嗎? 王 局 長 聲 威 : 對, 在 規 劃 評 估 中 李 議 員 慶 鋒 : 已 運 轉 的 轉 運 站 都 有 營 運 績 效 督 導 委 員 會? 王 局 長 聲 威 : 對, 每 年 都 會 定 期 開 會 李 議 員 慶 鋒 : 有 關 仲 裁 爭 議 呢? 王 局 長 聲 威 : 最 近 要 開 第 2 次 調 查 庭 李 議 員 慶 鋒 : 我 正 式 提 案 有 關 臺 北 市 轉 運 站 相 關 營 運 及 未 來 規 劃 部 分 做 專 案 報 告 洪 議 員 健 益 : 包 括 未 來 的 南 港 轉 運 站 好, 請 提 供 各 轉 運 站 沒 有 達 到 交 通 改 善 的 檢 討 報 告 及 目 前 運 作 情 況 契 約 書 1941
80 租 金 及 預 期 績 效 接 著 請 楊 實 秋 議 員, 麻 煩 留 一 點 時 間 讓 我 提 問, 謝 謝! 楊 議 員 實 秋 : 好, 我 先 更 正 並 提 醒 一 下, 第 1, 要 求 將 公 車 票 價 補 貼 納 入 車 廂 廣 告 不 是 去 年 的 事, 是 前 年 的 決 議, 局 長, 我 有 沒 有 說 錯? 這 是 100 年 做 的 決 議, 我 告 你 的 原 因 是 因 為 你 一 年 都 沒 有 做,101 年 做 第 2 次 的 決 議, 你 應 該 記 得 很 清 楚 第 2, 任 何 事 情 都 見 仁 見 智, 我 不 敢 說 我 一 定 對, 所 以 任 何 事 情 找 你 們 談, 我 都 會 找 裁 判 在 場, 關 於 大 都 會 客 運 總 經 理 的 公 關 費 到 底 合 不 合 理? 洪 健 益 議 員 李 慶 鋒 議 員 陳 玉 梅 議 員 不 分 黨 派 都 認 為 是 合 理 的, 我 予 以 尊 重, 既 然 他 們 認 為 合 理, 我 要 求 提 供 2 份 資 料 洪 議 員 健 益 : 對 不 起, 我 們 要 說 明 的 是 它 的 結 構 是 合 理 的, 但 內 容 我 們 不 知 道 楊 議 員 實 秋 : 所 以 你 認 為 三 十 幾 萬 元 是 合 理 的 洪 議 員 健 益 : 假 設 襄 理 以 上 是 50 個 人, 每 個 月 二 十 餘 萬 元, 我 們 就 認 為 是 合 理 的, 但 若 內 容 不 實, 我 們 一 定 不 會 接 受 的, 這 一 定 要 先 說 清 楚 楊 議 員 實 秋 : 好, 我 現 在 列 出 要 求 的 內 容, 免 得 將 來 出 事 了, 讓 洪 健 益 議 員 李 慶 鋒 議 員 蒙 上 護 航 之 名, 就 很 難 看 了 既 然 你 們 這 樣 澄 清, 我 要 求 第 1, 過 去 5 年 大 都 會 客 運 公 司 拿 政 府 多 少 補 貼 款? 讓 交 通 委 員 會 的 委 員 看 一 看, 你 先 看 他 拿 了 市 政 府 多 少 錢? 不 只 給 我 看, 也 要 讓 洪 健 益 議 員 李 慶 鋒 議 員 陳 議 員 玉 梅 等 所 有 交 通 委 員 會 的 委 員 看, 我 們 先 看 這 個 公 司 拿 了 政 府 多 少 補 助 款 第 2, 我 的 腦 筋 動 得 很 快, 我 粗 算 了 一 下, 依 你 剛 剛 說 的, 一 年 公 關 費 大 約 三 百 七 十 餘 萬 元, 麻 煩 你 將 襄 理 以 上 的 名 單, 包 括 張 三 李 四 王 五 趙 六 總 經 理 的 你 至 董 事 長 都 列 出, 大 家 都 認 為 結 構 性 的, 大 家 都 要 花, 我 也 沒 話 說, 我 會 一 個 一 個 去 問, 到 時 候 若 是 你 一 個 人 花 的, 我 再 請 教 其 他 議 員 認 為 合 不 合 理 局 長, 這 2 份 資 料 都 給 交 通 委 員 會,5 年 來 大 都 會 客 運 公 司 接 受 政 府 多 少 補 貼 款? 這 是 一 間 賺 錢 的 公 司 還 是 靠 政 府 補 貼 才 能 營 運 的 公 司, 這 是 第 1 點 第 2 點, 花 這 筆 公 關 費, 如 襄 理 以 上 有 8 個 人 經 理 4 個 人 副 總 經 理 2 個 人 總 經 理 1 個 人 董 事 長 1 個 人, 共 27 個 人 或 是 30 個 人, 沒 問 題! 我 會 一 個 一 個 去 問 花 了 多 少 錢? 這 份 資 料 給 交 通 委 員 會, 我 想 大 家 就 清 楚 了, 若 30 個 人 一 個 月 花 三 十 幾 萬 元, 合 理! 若 10 個 人 花, 就 是 荒 唐! 若 1 個 人 花, 交 通 委 員 會 要 支 持 你 就 很 困 難 了 謝 謝 楊 議 員, 我 對 本 次 的 交 通 委 員 會 很 有 信 心 接 下 來 換 我 發 言 局 長, 今 年 交 通 違 規 案 件 收 入 到 目 前 為 止 收 了 多 少 錢? 你 們 統 計 到 幾 月 了? 王 局 長 聲 威 : 我 手 上 資 料 是 交 通 裁 決 所 101 年 度 實 收 22 億 元 簡 議 員 余 晏 : 一 共 多 少 件? 王 局 長 聲 威 : 1942
81 結 案 件 數 是 147 萬 5,203 件 簡 議 員 余 晏 : 前 年 呢? 王 局 長 聲 威 : 100 年 的 結 案 件 數 是 154 萬 9,465 件 簡 議 員 余 晏 : 金 額 呢? 王 局 長 聲 威 : 收 到 22 億 5,692 萬 8,000 元 簡 議 員 余 晏 : 99 年 呢? 王 局 長 聲 威 : 結 案 件 數 是 194 萬 1,454 件 簡 議 員 余 晏 : 金 額 呢? 王 局 長 聲 威 : 27 億 3,572 萬 3,000 元 簡 議 員 余 晏 : 98 年 呢? 王 局 長 聲 威 : 抱 歉, 我 手 上 沒 有 資 料 簡 議 員 余 晏 : 我 現 在 要 求 的 不 只 是 這 次, 它 本 來 就 是 每 次 交 通 委 員 會 工 作 報 告 的 基 本 資 料 臺 北 市 有 駕 照 的 人 口 數 為 何? 臺 北 市 包 含 嬰 兒 有 260 萬 人 口 王 局 長 聲 威 : 至 去 年 12 月 底, 有 小 汽 車 駕 照 的 是 148 萬 人 簡 議 員 余 晏 : 101 年 147 萬 件, 平 均 每 人 1 件, 你 不 覺 得 這 個 比 例 過 高 嗎? 王 局 長 聲 威 : 1 人 1 件 簡 議 員 余 晏 : 平 均 每 年 每 人 至 少 達 1 件, 是 不 是? 王 局 長 聲 威 : 剛 剛 說 的 是 汽 車 駕 照, 機 車 駕 照 部 分 是 121 萬 人 簡 議 員 余 晏 : 汽 車 有 多 少? 王 局 長 聲 威 : 汽 車 148 萬 人 ; 機 車 是 121 萬 人, 將 近 270 萬 人 簡 議 員 余 晏 : 以 22 億 元 除 以 148 萬 人, 平 均 每 人 貢 獻 國 庫 多 少 錢? 這 應 是 交 通 裁 決 所 及 交 通 大 隊 的 業 務 1943
82 洪 議 員 健 益 : 平 均 1 個 人 1,200 元 楊 所 長 金 樹 : 平 均 1 個 人 是 1,486 元 簡 議 員 余 晏 : 我 當 然 知 道 有 違 規 就 要 處 罰, 但 是 當 所 有 違 規 件 數 行 政 裁 罰, 每 年 金 額 高 達 22 億 元 至 27 億 元 時, 代 表 裁 罰 不 符 合 社 會 公 平 正 義, 除 非 你 認 為 臺 北 市 個 個 男 盜 女 娼 違 法 亂 紀 至 於 透 過 交 通 裁 罰 到 底 能 不 能 改 善 臺 北 市 交 通? 從 這 個 數 字 來 看, 是 有 明 顯 的 邏 輯 問 題, 這 樣 的 金 額 會 不 會 讓 全 世 界 的 人 認 為 臺 北 市 民 就 是 目 無 法 紀, 相 信 實 情 一 定 不 是 如 此, 臺 北 市 是 知 禮 溫 和 的 城 市, 所 以 這 個 數 字 代 表 城 市 沒 有 進 步, 罰 鍰 依 舊 增 加, 問 題 依 舊 存 在, 塞 車 依 然 嚴 重 在 去 年 所 有 的 民 調 中, 市 民 前 10 項 不 滿 意 都 與 交 通 有 關, 我 認 為 郝 龍 斌 市 長 當 初 選 得 那 麼 辛 苦, 交 通 局 長 羅 孝 賢 要 負 責 ; 同 樣 的, 今 天 在 座 的 你 及 高 階 主 管, 我 看 學 經 歷 都 非 常 好, 但 臺 北 市 的 交 通 問 題 是 市 民 最 不 滿 意 的, 你 們 拿 出 這 些 數 據, 到 底 有 沒 有 辦 法 讓 臺 北 市 交 通 問 題 變 得 比 較 好 呢? 請 簡 單 回 答 王 局 長 聲 威 : 臺 北 市 的 交 通 問 題, 都 會 區 還 是 要 以 鼓 勵 大 眾 運 輸 為 主, 有 關 剛 剛 提 到 的 行 車 順 暢 駕 駛 人 守 法 程 度, 我 們 會 和 警 察 局 一 起 配 合, 以 降 低 交 通 事 故 率 簡 議 員 余 晏 : 你 這 些 都 是 廢 話 王 局 長 聲 威 : 我 們 還 是 要 朝 這 個 方 向 簡 議 員 余 晏 : 所 以 明 年 還 是 會 讓 二 十 幾 億 元 的 罰 單 繼 續 嗎? 沒 有 進 一 步 的 方 法 嗎? 不 要 再 以 這 種 可 怕 的 裁 罰 數 字 可 怕 的 交 通 號 誌 為 手 段, 因 為 這 些 無 法 改 善 臺 北 市 的 交 通 問 題, 你 應 該 要 提 出 全 新 的 方 法 或 論 述, 才 可 以 改 善 臺 北 市 的 交 通 問 題 說 服 議 會 成 員 王 局 長 聲 威 : 我 們 回 去 會 再 檢 討, 目 前 員 警 開 單 是 針 對 較 重 大 的 交 通 違 規 事 項 簡 議 員 余 晏 : 你 說 謊, 每 天 的 交 通 違 規 案 件, 哪 一 件 是 重 大 的? 是 不 是 還 有 給 開 單 員 警 獎 金? 現 在 還 有 沒 有 開 單 獎 金? 王 局 長 聲 威 : 沒 有 簡 議 員 余 晏 : 一 毛 錢 都 沒 有, 是 不 是? 王 局 長 聲 威 : 沒 有 簡 議 員 余 晏 : 交 通 助 理 員 呢? 王 局 長 聲 威 : 1944
83 沒 有 洪 議 員 健 益 : 有 一 種 是 交 通 助 理 員, 另 一 種 是 像 小 蜜 蜂 開 單 的 人 就 是 停 管 處 派 出 去 的 簡 議 員 余 晏 : 停 管 處 有 吧? 王 局 長 聲 威 : 沒 有 簡 議 員 余 晏 : 一 塊 錢 都 沒 有, 對 不 對? 王 局 長 聲 威 : 都 沒 有 簡 議 員 余 晏 : 我 提 案 針 對 歷 年 交 通 裁 罰 情 形 做 個 專 案 報 告, 我 們 不 是 要 你 給 我 這 些 數 字, 而 是 要 你 不 要 再 以 交 通 裁 罰 解 決 臺 北 市 交 通 問 題, 這 只 是 變 相 加 稅, 沒 有 辦 法 改 變 臺 北 市 的 交 通 問 題 另 外, 洪 健 益 議 員 提 到 行 人 專 用 時 相 紅 綠 燈 號 誌 長 度 密 度 是 否 對 交 通 改 善 有 達 成 一 定 程 度 的 檢 討 報 告, 這 和 我 剛 剛 問 的 歷 年 交 通 違 規 裁 罰 情 況 的 檢 討 報 告, 是 一 體 二 面 的 事, 這 些 都 請 提 交 書 面 報 告, 若 有 現 成 資 料, 請 在 今 天 下 班 前 提 供, 如 紅 綠 燈 裁 罰 人 數 都 有 現 成 資 料, 其 他 的 檢 討 報 告 於 星 期 四 前 提 供 洪 議 員 健 益 : 我 補 充 一 下, 有 關 罰 單 的 問 題, 其 實 有 時 候 裁 罰 不 見 得 會 達 到 改 善 的 目 的, 若 每 年 裁 罰 的 歲 入 過 高, 民 眾 只 會 認 為 政 府 搶 錢, 像 我 是 自 己 開 車 的, 我 的 想 法 是 照 相 機 不 需 要 設 這 麼 多, 只 要 設 置 1 個 前 有 測 速 照 相 公 告, 民 眾 剎 車 就 會 踩 下 去 了, 會 開 車 的 人 都 是 這 麼 做, 因 為 寧 可 信 其 有, 不 可 信 其 無, 就 算 被 騙, 我 也 笑 笑 前 有 測 速 照 相 公 告 應 不 定 時 移 動, 不 要 設 在 固 定 路 段, 公 告 移 動 很 快, 又 不 浪 費 錢, 我 覺 得 這 是 最 有 效, 經 濟 又 實 惠, 又 可 以 降 低 稅 收, 民 眾 的 社 會 觀 感 又 好, 也 可 以 達 到 交 通 事 故 減 量 的 重 點 局 長, 你 可 以 試 試 看, 花 的 錢 少, 又 事 半 功 倍 王 局 長 聲 威 : 警 察 局 的 舉 發 及 交 通 裁 決 所 的 後 續 追 討 都 不 是 目 的, 洪 議 員 提 到 可 以 透 過 其 他 標 誌 提 醒 或 是 宣 導 等 等 洪 議 員 健 益 : 我 再 補 充 一 下, 警 察 局 交 通 大 隊 每 年 報 廢 的 車 輛 那 麼 多, 現 在 高 速 公 路 有 1 種 車 輛 是 放 在 那 裏 一 直 閃 而 已, 報 廢 沒 有 多 少 錢, 要 做 廢 鐵 出 售, 不 如 就 放 在 馬 路 上 一 直 閃, 絕 對 有 效 果 王 局 長 聲 威 : 洪 議 員 提 到 的, 警 察 局 都 會 做 考 量, 剛 剛 提 到 處 罰 不 是 目 的, 讓 交 通 安 全 順 暢 才 是 主 要 的 目 的, 過 程 中 採 取 的 手 段 應 該 再 做 檢 討 修 正 局 長, 我 們 要 的 修 正, 不 在 枱 面 上, 希 望 在 你 的 任 內 或 這 個 會 期 內, 提 出 全 面 的 臺 北 市 交 通 號 誌 交 通 改 善 的 總 檢 討, 可 以 在 半 年 內 立 竿 見 影, 讓 臺 北 市 不 再 是 1945
84 這 麼 痛 苦 行 的 城 市, 如 檢 討 行 人 專 用 時 相 或 紅 燈 能 否 右 轉, 這 些 都 可 以 納 入 討 論, 臺 北 市 的 號 誌 不 能 再 停 留 在 20 年 前 的 想 法, 一 綠 燈, 大 家 就 往 前 衝, 這 太 落 後 了, 請 有 全 面 全 新 的 觀 點, 後 續 我 們 會 再 提 專 案 報 告 楊 議 員 實 秋 : 主 席, 請 給 我 10 秒 鐘, 我 再 次 拜 託 總 經 理, 過 去 5 年 大 都 會 客 運 公 司 接 受 政 府 多 少 補 助? 每 年 多 少 錢?5 年 一 共 多 少 錢? 這 些 錢 多 少 人 在 花? 把 名 單 提 出 來, 這 份 資 料 不 是 只 給 我, 是 給 交 通 委 員 會 每 1 位 委 員 看, 讓 大 家 做 公 評 裁 判 今 天 每 位 議 員 所 提 的 問 題, 若 沒 有 答 覆 完 整, 請 在 場 的 局 處 以 完 整 的 書 面 答 覆 我 剛 剛 索 取 的 一 些 表 格 資 料, 可 以 的 話, 請 在 今 天 下 班 前 提 供, 其 他 詳 細 書 面 請 答 覆 本 委 員 會 及 列 席 的 議 員, 今 天 來 不 及 提 供 的, 請 於 星 期 四 提 供 4 月 18 日 進 行 捷 運 局 的 工 作 報 告, 今 天 謝 謝 各 位 議 員, 大 家 辛 苦 了, 散 會 1946
85 第 11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交 通 委 員 會 第 3 次 會 議 紀 錄 ( 工 作 報 告 3) 時 間 : 民 國 102 年 4 月 18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10 時 30 分 至 12 時 50 分 地 點 : 本 會 交 通 委 員 會 會 議 室 出 席 議 員 : 何 志 偉 周 威 佑 簡 余 晏 梁 文 傑 張 茂 楠 王 欣 儀 王 孝 維 洪 健 益 李 慶 鋒 列 席 議 員 : 楊 實 秋 徐 佳 青 列 席 : 市 政 府 : 捷 運 局 局 長 : 蔡 輝 昇 本 會 : 專 門 委 員 : 傅 素 玲 專 員 : 吳 聰 忠 組 員 : 許 娥 簡 議 員 余 晏 紀 錄 : 吳 聰 忠 壹 主 席 宣 告 開 會 貳 確 定 本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紀 錄 參 繼 續 聽 取 捷 運 工 程 局 業 務 工 作 報 告 捷 運 工 程 局 蔡 局 長 輝 昇 報 告 發 言 議 員 : 何 志 偉 周 威 佑 梁 文 傑 張 茂 楠 王 欣 儀 洪 健 益 李 慶 鋒 簡 余 晏 楊 實 秋 捷 運 工 程 局 蔡 局 長 輝 昇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王 副 總 工 程 師 偉 兼 代 聯 合 開 發 處 處 長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政 風 室 鄭 主 任 重 生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機 電 工 程 處 周 處 長 湘 魁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北 區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鴻 濤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秘 書 處 袁 主 任 永 強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李 副 總 工 程 司 尚 叡 答 覆 ( 未 完 ) 肆 議 決 事 項 一 請 具 體 提 供 參 與 臺 北 車 站 特 定 專 用 區 雙 子 星 大 樓 招 標 案 之 三 家 廠 商 承 諾 事 項 一 覽 表 二 針 對 捷 運 局 屢 屢 敷 衍 議 員 之 詢 答 及 未 詳 實 提 供 議 員 索 取 之 資 料, 本 委 員 會 提 出 嚴 厲 譴 責 三 捷 運 局 應 成 立 雙 子 星 開 發 案 專 案 調 查 小 組, 由 局 長 任 召 集 人, 並 向 本 委 員 會 提 出 調 查 報 告 四 4 月 23 日 ( 星 期 二 ) 繼 續 進 行 捷 運 局 業 務 工 作 報 告 及 詢 答 ; 原 時 間 捷 運 公 1947
86 司 及 悠 遊 卡 控 股 公 司 業 務 工 作 報 告 延 至 4 月 26 日 ( 星 期 五 ) 舉 行 伍 主 席 裁 示 針 對 每 位 議 員 所 提 各 項 問 題 未 完 整 答 覆 及 議 員 指 示 以 書 面 答 覆 部 分, 請 各 單 位 於 指 定 時 間 內 彙 整 後 以 書 面 答 覆 本 委 員 會 議 員 及 列 席 議 員 散 會 ( 中 午 12 時 50 分 ) 1948
87 速 記 錄 102 年 月 18 日 速 記 : 吳 聰 忠 主 席 ( 簡 議 員 余 晏 ): 大 家 早 安! 現 在 進 行 本 會 第 11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交 通 委 員 會 第 3 次 會 議, 請 蔡 局 長 開 始 報 告 捷 運 工 程 局 蔡 局 長 輝 昇 : 召 集 人 副 召 集 人 和 楊 議 員, 以 下 開 始 做 捷 運 工 程 局 的 工 作 報 告 今 天 總 共 報 告 5 個 項 目, 第 一 就 是 捷 運 工 程 建 設 計 畫 執 行 概 要 目 前 已 經 興 建 完 成 的 捷 運 路 線 有 公 里, 如 畫 面 所 示 ; 至 於 營 運 路 線 是 公 里, 就 是 目 前 捷 運 公 司 向 民 眾 提 供 運 輸 的 路 線 兩 者 有 差 距 是 因 為 前 者 是 包 括 電 聯 車 要 進 入 機 廠 所 行 駛 的 軌 道 路 線, 這 是 不 對 外 營 運 的 部 分 下 一 頁, 畫 面 上 的 圖 表 是 說 明 公 里 如 何 加 總, 也 顯 示 102 個 車 站 數 下 一 頁, 這 是 臺 北 捷 運 各 線 通 車 後 第 2 個 月 月 平 均 日 運 量 直 條 圖 各 位 可 以 看 出, 各 線 通 車 後 第 2 個 月 的 運 量 都 是 在 上 升 現 在 東 門 站 通 車 之 後, 每 日 的 運 量 平 均 大 約 是 170 萬 人 次 左 右, 且 運 量 都 還 在 持 續 上 升 下 一 頁, 剛 剛 報 告 的 是 已 完 成 的 通 車 路 線, 至 於 已 核 定 且 興 建 中 的 捷 運 路 線 就 是 畫 面 顏 色 比 較 深 的 部 分, 總 共 有 50.5 公 里 其 中 輔 大 站 至 迴 龍 站 預 計 今 年 年 底 前 通 車 ; 信 義 線 也 是 年 底 前 通 車 ; 松 山 線 是 明 年 底 前 通 車 ; 土 城 線 延 伸 頂 埔 段 預 計 明 年 11 月 完 工, 但 因 為 後 續 還 有 穩 定 測 試 初 履 勘 及 模 擬 演 練, 所 以 可 能 還 需 要 一 些 時 間 ; 臺 灣 桃 園 國 際 機 場 捷 運 線 三 重 至 臺 北 車 站 地 下 段, 我 們 預 計 明 年 12 月 要 交 付 給 高 鐵 局, 因 為 機 場 捷 運 線 是 高 鐵 局 負 責 的 ; 環 狀 線 第 一 階 段 預 計 105 年 12 月 完 工 ; 信 義 線 東 延 段 預 計 是 106 年 12 月 完 工 ; 萬 大 - 中 和 - 樹 林 線 預 計 是 107 年 12 月 完 工 以 上 是 目 前 興 建 中 捷 運 路 線 的 狀 態 下 一 頁, 畫 面 顯 示 的 是 興 建 中 捷 運 路 線 的 進 度, 今 年 會 通 車 的 是 新 莊 線 的 丹 鳳 及 迴 龍 站, 另 外 信 義 線 及 松 山 線 也 都 是 在 今 年 通 車 下 一 頁, 畫 面 上 的 照 片 包 括 東 門 站 的 啟 用 典 禮 丹 鳳 站 和 迴 龍 站 的 現 況 新 莊 機 廠 因 為 遇 到 一 些 困 難, 在 逐 步 克 服 之 後, 目 前 正 在 施 工 中 下 一 頁, 大 家 可 以 看 到 信 義 線 大 安 森 林 公 園 站 及 其 願 景 圖 和 大 安 站 的 公 共 藝 術 在 信 義 線 通 車 之 前, 我 們 會 先 完 成 信 義 路 的 路 型, 包 括 汽 車 專 用 道 及 兩 旁 的 人 行 道, 目 前 的 目 標 是 6 月 底 完 成 信 義 路 的 平 面 道 路, 然 後 捷 運 也 陸 續 通 車 下 一 頁, 這 是 松 山 線 施 工 的 現 況 下 一 頁, 萬 大 - 中 和 - 樹 林 線 從 中 正 紀 念 堂 至 機 廠 段, 總 共 有 9.5 公 里 局 長, 不 好 意 思, 我 先 打 斷 一 下, 好 像 大 多 數 人 包 括 記 者 助 理 是 看 不 到 Power Point 我 覺 得 一 個 正 常 的 會 議, 相 關 的 資 料 應 該 讓 大 家 都 可 以 看 得 到 我 們 沒 有 這 方 面 的 建 置 系 統 嗎? 交 通 委 員 會 傅 專 門 委 員 素 玲 : 目 前 沒 有 1949
88 我 們 會 請 議 會 再 研 議 請 蔡 局 長 繼 續 報 告, 但 請 速 度 快 一 點 請 問 還 要 報 告 多 久? 蔡 局 長 輝 昇 : 很 快, 待 會 就 結 束 謝 謝! 蔡 局 長 輝 昇 : 萬 大 - 中 和 - 樹 林 線 第 一 期 工 程 長 度 9.5 公 里, 預 定 107 年 12 月 完 工, 目 前 土 木 建 築 細 部 設 計 作 業 正 在 進 行 中, 預 計 明 年 11 月 底 完 成 ; 惟 機 電 系 統 及 自 動 收 費 系 統 工 程 已 辦 理 4 次 招 標 作 業, 因 無 廠 商 投 標 而 流 標, 我 們 待 修 正 財 務 計 畫 核 定 後 再 續 辦 招 標 下 一 頁, 信 義 線 東 延 段 總 共 2 個 站, 預 定 於 106 年 12 月 底 完 工 ; 土 木 細 部 設 計 是 明 年 6 月 底 完 成 ; 機 電 系 統 目 前 辦 理 變 更 增 購 契 約 以 上 所 報 告 是 正 在 施 工 的 部 分 接 下 來 報 告 規 劃 中 的 大 臺 北 都 會 區 捷 運 路 網 目 前 規 劃 中 的 捷 運 路 線 有 公 里, 它 們 都 還 沒 獲 核 定, 請 各 位 參 考 現 在 的 畫 面 下 一 頁, 規 劃 中 的 捷 運 路 線 在 中 央 尚 未 核 定 前, 我 們 沒 辦 法 辦 理 招 標 我 們 預 估 包 括 前 面 報 告 已 經 完 成 及 興 建 中 的 捷 運 路 線 和 規 劃 的 路 線 完 成 後, 合 計 超 過 270 公 里, 預 計 每 日 運 量 達 360 萬 人 次 接 下 來 報 告 推 動 捷 運 用 地 聯 合 開 發 初 期 路 網 有 46 處 基 地 ; 後 續 路 網 有 26 處 基 地, 加 上 土 城 線 延 伸 段 及 環 狀 線 第 1 期 工 程, 合 計 有 83 個 基 地 進 行 聯 合 開 發 下 一 頁, 目 前 已 完 成 的 聯 合 開 發 建 設 有 52 處, 現 在 畫 面 有 中 和 線 南 勢 角 機 廠 聯 合 開 發 案 臺 北 車 站 交 九 用 地 BOT 開 發 案 信 義 線 捷 2 聯 合 開 發 案 文 湖 線 忠 孝 復 興 站 聯 合 開 發 案 松 山 線 捷 10 聯 合 開 發 案 以 上 都 是 已 經 完 成 的 聯 合 開 發 案 除 了 上 述 的 工 程 之 外, 捷 運 局 也 代 辦 市 有 非 公 用 土 地 都 市 更 新, 目 前 徵 求 實 施 者 並 已 簽 約 的 有 6 處 基 地, 正 在 辦 理 徵 求 實 施 者 作 業 或 評 估 規 劃 中 的 也 有 6 處 基 地, 現 在 畫 面 上 是 都 市 更 新 完 成 後 的 示 意 圖, 請 各 位 參 考 有 關 雙 子 星 大 樓 開 發 案, 本 局 是 依 相 關 法 令 及 甄 選 須 知 規 定, 簽 報 市 府 核 定 完 成 第 1 階 段 作 業, 就 是 3 月 19 日 市 府 批 定 以 後,3 月 21 日 發 函 給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並 沒 收 該 公 司 所 繳 之 申 請 保 證 金, 也 請 他 們 來 拿 回 契 約 正 副 本 和 1,600 萬 元 的 共 構 費 用 目 前 我 們 是 進 到 第 2 階 段 的 作 業 程 序, 就 是 針 對 第 2 順 位 投 資 申 請 人 開 發 建 議 書, 本 局 先 擬 訂 初 步 審 定 條 件, 經 市 府 核 定 審 定 條 件 書 面 通 知 後, 才 與 第 2 順 位 投 資 申 請 人 展 開 議 約, 所 以 目 前 只 是 先 擬 訂 初 步 審 定 條 件, 經 市 府 核 定 後 才 會 議 約 我 們 跟 第 2 順 位 投 資 人 議 約 以 後, 會 簽 報 市 府 核 定 最 後 審 定 條 件, 再 書 面 通 知 第 2 順 位 投 資 申 請 人 依 最 後 審 定 條 件 於 文 到 後 30 日 內, 由 他 們 決 定 是 否 簽 訂 投 資 契 約 書 所 以 第 2 順 位 投 資 申 請 人 有 權 利 依 最 後 審 定 條 件 決 定 是 否 簽 訂 投 資 契 約 書 如 果 他 們 不 簽 訂 投 資 契 約 書, 他 們 所 繳 交 的 1.3 億 元 的 申 請 保 證 金, 我 們 就 無 息 退 還 ; 如 果 要 簽 約 的 話, 他 們 就 要 再 繳 交 履 約 保 證 金 以 上 特 別 向 各 位 報 告 目 前 本 案 的 整 個 狀 態 接 著 說 明 本 局 代 辦 工 程 的 執 行 概 況 在 代 辦 捷 運 工 程 建 設 部 分, 包 括 臺 灣 桃 園 1950
89 國 際 機 場 捷 運 線 三 重 至 臺 北 車 站 地 下 段 工 程 土 城 線 延 伸 頂 埔 段 工 程 環 狀 線 第 1 階 段 工 程 臺 中 捷 運 烏 日 文 心 北 屯 線 工 程 及 桃 園 捷 運 路 網 的 規 劃 在 代 辦 本 府 工 程 部 分, 有 臺 北 兒 童 新 樂 園 臺 北 藝 術 中 心 興 建 工 程 警 察 局 松 山 分 局 及 捷 運 局 工 程 處 辦 公 大 樓 工 程 和 平 國 小 既 籃 球 運 動 館 新 建 工 程 網 球 中 心 新 建 工 程 及 路 平 專 案 部 分 路 面 更 新 工 程 目 前 畫 面 是 顯 示 本 局 代 辦 捷 運 工 程 建 設 的 施 工 概 況 臺 灣 桃 園 國 際 機 場 捷 運 線 三 重 至 臺 北 車 站 地 下 段 工 程, 預 定 明 年 年 底 交 付 高 鐵 局 鋪 設 軌 道 和 安 置 機 電 設 備 接 下 來 簡 單 報 告 本 局 代 辦 本 府 的 工 程 : 第 一 個 是 臺 北 兒 童 新 樂 園, 我 們 預 定 於 明 年 6 月 底 前 施 工 完 成, 後 續 將 進 行 測 試 及 移 交 給 兒 童 育 樂 中 心 接 管 第 二 是 在 士 林 夜 市 旁 的 臺 北 藝 術 中 心, 目 前 已 經 完 成 基 樁 工 程, 後 續 的 工 程 正 在 進 行 中, 預 定 於 104 年 12 月 底 前 完 工 第 三 是 警 察 局 松 山 分 局 捷 運 局 工 程 處 辦 公 大 樓 及 松 山 線 捷 運 設 施 等 共 構 新 建 工 程, 預 定 今 年 8 月 底 前 完 工 第 四 是 和 平 國 小 既 籃 球 運 動 館 新 建 工 程, 這 是 與 世 大 運 有 關, 目 前 辦 理 都 市 審 議 及 初 步 設 計 作 業 中, 如 果 能 在 102 年 底 前 決 標 的 話, 預 定 於 105 年 7 月 底 前 完 工 第 五 是 網 球 中 心 新 建 工 程, 它 也 是 與 世 大 運 有 關, 我 們 預 計 明 年 7 月 開 工,105 年 6 月 底 前 完 工 第 六 是 路 平 專 案 部 分 路 面 更 新 工 程, 已 經 完 成 9 個 路 段, 包 括 目 前 施 作 中 的 1 處, 總 共 施 作 約 三 十 三 萬 餘 平 方 公 尺 最 後 是 從 去 年 7 月 至 今 年 3 月 止 的 階 段 成 果 捷 運 局 獲 得 11 個 獎 項, 如 畫 面 上 所 述, 請 各 位 參 考, 以 上 報 告 完 畢 今 天 援 例 依 議 員 簽 到 順 序 發 言, 也 請 各 位 議 員 看 一 下 桌 上 的 會 議 紀 錄, 如 果 有 意 見, 我 們 待 會 再 討 論 今 天 我 們 也 會 確 定 市 政 考 察 及 專 案 報 告 的 內 容, 所 以 各 位 議 員 若 還 有 議 題, 請 儘 量 提 出 來 現 在 先 請 何 志 偉 議 員 發 言 何 議 員 志 偉 : 我 先 提 一 個 會 議 詢 問 局 長, 今 天 的 工 作 報 告 內 容 全 部 是 你 擬 稿 的 嗎? 還 是 有 同 仁 幫 你? 蔡 局 長 輝 昇 : 同 仁 先 準 備, 因 為 我 昨 天 才 從 國 外 回 來 何 議 員 志 偉 : 我 會 議 詢 問 的 重 點, 其 實 你 應 該 很 清 楚, 業 務 工 作 報 告 當 然 要 完 成, 但 是 目 前 臺 北 市 正 在 進 行 幾 個 大 型 的 聯 開 案, 也 包 括 雙 子 星 大 樓 開 發 案 我 昨 天 在 臺 北 車 站 看 到 一 個 非 常 諷 刺 的 畫 面, 就 是 告 訴 大 家 雙 子 星 大 樓 要 興 建, 所 以 有 雅 房 土 地 要 銷 售 在 業 界 裡 面, 這 叫 做 : 雙 子 星 效 益, 結 果 這 些 效 益 全 部 落 空 了 我 今 天 要 問 的 就 是 你 剛 剛 報 告 雙 子 星 大 樓 開 發 案 的 部 分, 其 實 你 沒 有 交 代 得 很 清 楚 依 照 你 的 專 業, 如 果 你 今 天 換 個 角 色, 假 如 你 是 議 員, 聽 你 剛 才 的 簡 報, 你 會 滿 意 嗎? 我 先 確 定 一 個 態 度 問 題 就 好 蔡 局 長 輝 昇 : 1951
90 我 剛 剛 所 報 告 雙 子 星 大 樓 開 發 案 的 部 分, 是 現 在 整 個 作 業 的 狀 態, 對 它 的 情 況 也 有 著 墨 一 些 何 議 員 志 偉 : 一 個 Power Point 的 畫 面, 大 概 90 個 字 到 100 個 字 就 講 完 了 我 認 為 臺 北 市 的 聯 開 案, 從 美 河 市 到 雙 子 星 案, 全 部 都 出 問 題, 這 些 問 題 到 底 是 在 那 裡? 難 道 土 地 開 發 及 聯 開 案, 你 們 都 不 需 要 好 好 做 檢 討 嗎? 第 二 個 部 分, 你 剛 剛 有 提 到 給 中 工 30 日 依 照 最 後 的 審 定 條 件 決 定 是 否 簽 訂 投 資 契 約 書, 它 的 申 請 保 證 金 是 1.3 億 元, 我 要 問 一 個 問 題, 就 是 市 長 在 4 月 16 日 召 開 記 者 會 時, 說 以 後 市 府 50 億 元 以 上 的 標 案 都 要 提 高 保 證 金, 你 認 為 市 長 說 的 有 沒 有 道 理? 蔡 局 長 輝 昇 : 將 來 是 這 樣, 但 這 個 案 子 目 前 還 在 招 標 過 程 何 議 員 志 偉 : 這 個 標 案 要 不 要 更 改 保 證 金? 蔡 局 長 輝 昇 : 現 在 不 能 動 何 議 員 志 偉 : 什 麼 叫 不 能 動? 你 等 於 是 打 郝 市 長 一 個 巴 掌? 蔡 局 長 輝 昇 : 沒 有 何 議 員 志 偉 : 等 於 說 市 長 在 放 屁 蔡 局 長 輝 昇 : 這 個 案 子 還 在 進 行 式 當 中 何 議 員 志 偉 : 既 然 要 修 正 調 整 了, 為 什 麼 不 從 這 次 開 始 呢? 蔡 局 長 輝 昇 : 因 為 還 在 招 標 過 程 中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們 是 不 是 怕 中 工 繼 續 爆 料? 蔡 局 長 輝 昇 : 不 是, 如 果 這 次 招 標 結 束 後 何 議 員 志 偉 : 市 長 那 天 講 的 話 就 是 屁, 變 成 是 以 後, 而 且 以 後 再 說 這 就 如 同 一 件 家 暴 案, 先 生 會 告 訴 太 太 : 我 以 後 不 會 打 妳 了 的 情 況 惡 性 循 環, 所 以 你 今 天 在 這 裡 是 活 生 生 打 郝 市 長 一 個 巴 掌 局 長, 中 工 承 做 永 和 環 河 快 速 道 路 第 7 標 及 第 8 標 工 程 案 有 發 生 花 酒 案, 你 有 從 報 章 媒 體 中 得 知 嗎?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是 不 清 楚 何 議 員 志 偉 : 1952
91 你 不 清 楚 中 工 是 什 麼 樣 的 狀 況? 你 可 以 去 日 本 找 賀 川 森 集 團, 可 是 你 卻 完 全 不 清 楚 中 工 的 狀 況, 連 社 會 矚 目 事 件 都 不 清 楚 請 問 在 雙 子 星 大 樓 聯 開 案 當 中, 如 果 它 是 不 良 廠 商 的 話, 市 府 可 不 可 以 與 中 工 解 除 契 約 或 拒 絕 來 往? 蔡 局 長 輝 昇 : 目 前 還 沒 簽 約 何 議 員 志 偉 : 如 果 到 時 候 它 又 跟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一 樣 的 話, 你 們 也 拿 它 沒 辦 法 是 不 是? 蔡 局 長 輝 昇 : 這 個 遊 戲 規 則 是 廠 商 來 投 標, 進 入 評 審 階 段 就 是 要 繳 1.3 億 元 的 申 請 保 證 金 何 議 員 志 偉 : 我 看 到 的 是 一 個 很 可 悲 的 狀 況, 可 見 你 對 中 工 是 不 了 解 的, 而 且 過 去 我 們 對 你 的 質 詢, 你 常 常 都 說 不 知 道 不 清 楚 不 了 解, 我 覺 得 這 樣 很 沒 意 義 我 今 天 就 跟 你 探 討 中 工 的 問 題, 依 照 採 購 法 第 101 條, 有 第 87 條 至 第 92 條 情 形, 經 法 院 一 審 判 決 有 罪 者, 政 府 機 關 必 須 跟 它 解 除 合 約 ; 第 二 部 分 是 任 何 可 歸 咎 於 廠 商 的 事 情, 其 履 約 期 限 延 長 至 10 天, 而 它 就 是 重 大 違 規 者 689 這 個 數 字 大 家 應 該 很 清 楚, 從 97 年 至 101 年, 中 工 一 共 承 做 5 個 重 要 的 公 共 工 程, 但 它 到 目 前 為 止 總 共 拖 延 了 689 天, 請 問 這 個 你 知 道 嗎? 你 不 知 道 另 外 喝 花 酒 的 事 情 你 也 不 知 道 ; 他 們 帶 公 務 員 去 做 下 半 身 服 務 一 百 多 次, 你 也 不 知 道 ; 他 們 一 直 無 法 履 約 你 也 不 知 道 如 此 我 們 將 雙 子 星 大 樓 開 發 案 交 給 你 及 捷 運 局 聯 開 處 怎 麼 會 放 心? 局 長, 請 你 也 講 講 話 捷 運 工 程 局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我 補 充 報 告, 剛 剛 議 員 所 講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的 案 子, 應 該 是 營 建 署 在 新 北 市 做 的 環 快 工 程 何 議 員 志 偉 : 我 現 在 跟 你 說 的 是 未 來 可 能 潛 在 的 雙 子 星 聯 開 案 的 合 作 對 象 是 這 個 樣 子, 你 們 不 知 道 嗎?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剛 剛 議 員 所 提 是 有 關 採 購 法 的 部 分, 如 果 它 有 被 刊 登 在 採 購 公 報 的 話, 它 確 實 是 拒 絕 往 來 戶, 但 是 這 個 開 發 案 是 屬 於 比 照 促 參 法 及 土 地 聯 合 開 發 辦 法 辦 理 何 議 員 志 偉 : 所 有 其 他 城 市 的 聯 開 案 也 會 參 考 採 購 法, 這 沒 有 錯, 但 你 們 在 合 約 中 也 要 註 記 為 什 麼 我 今 天 面 對 的 是 一 群 沉 默 的 官 員? 你 們 沒 辦 法 回 答 嗎? 還 是 本 席 的 詢 問 是 有 問 題 的? 即 使 是, 你 們 也 可 以 提 出 來 討 論 我 實 在 沒 辦 法 面 對 一 群 不 講 話 的 官 員 們 來 針 對 公 眾 利 益 及 最 大 的 聯 合 開 發 案 詢 問 捷 運 工 程 局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我 回 應 一 下 主 席 及 各 位 議 員 的 問 題 剛 剛 議 員 提 到 中 工 員 工 喝 花 酒 的 案 子, 這 是 屬 於 中 工 內 部 相 關 何 議 員 志 偉 : 局 長, 你 的 幕 僚 都 知 道, 而 你 卻 不 知 道 我 不 希 望 你 和 中 工 有 特 殊 的 狀 況 被 外 界 討 論 我 要 問 的 是, 不 論 你 們 之 前 被 第 1 順 位 廠 商 詐 騙 或 有 內 神 通 外 鬼 的 情 事, 這 我 暫 時 可 以 不 討 論, 但 連 第 2 順 位 廠 商 都 有 這 麼 多 問 題, 請 問 你 們 該 怎 麼 辦? 1953
92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我 們 對 廠 商 都 有 一 定 的 審 查 機 制, 如 果 廠 商 因 違 規, 經 依 政 府 採 購 法 第 101 條 將 其 刊 登 於 政 府 採 購 公 報 上 時, 我 們 會 列 入 參 考, 但 據 我 的 了 解 到 目 前 為 止 並 沒 有 何 議 員 志 偉 : 對 不 起, 可 以 再 說 一 次 嗎?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到 目 前 為 止, 中 工 公 司 並 沒 有 被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列 為 不 得 參 標 的 情 事 何 議 員 志 偉 : 所 以 你 要 告 訴 我 中 工 公 司 是 非 常 好 的, 它 也 許 是 接 近 夢 幻 團 隊 的 團 隊, 你 是 要 這 樣 講 嗎?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我 們 針 對 個 案 都 有 做 過 分 析, 所 以 針 對 它 組 織 文 化 或 者 優 勢 弱 勢 以 及 財 務 狀 況, 我 們 都 會 加 以 綜 合 評 量 何 議 員 志 偉 : 對 於 捷 運 聯 合 開 發 案 的 審 核, 你 們 也 不 去 看 看 廠 商 員 工 有 沒 有 去 喝 花 酒? 有 沒 有 賄 賂 官 員? 或 是 以 其 他 回 饋 的 方 式 獲 得 標 案? 今 天 我 們 很 確 定 的 是, 中 工 公 司 承 包 十 幾 億 的 案 子 就 要 延 宕 半 年 ; 若 是 700 億 元 的 雙 子 星 大 樓 開 發 案, 請 問 是 要 延 宕 23 年 嗎? 我 再 給 你 們 看 一 份 資 料, 這 是 中 工 公 司 的 合 併 損 益 表, 我 直 接 將 內 容 唸 給 你 們 聽 中 工 公 司 實 收 的 資 本 額 才 152 億 元, 現 在 它 要 來 承 做 700 億 元 的 工 程 我 必 須 要 講 的, 它 目 前 已 經 有 七 百 多 億 元 的 工 程 正 在 進 行, 若 加 上 未 來 雙 子 星 大 樓 順 利 得 標 的 話, 它 所 承 做 的 是 1,466 億 元 的 工 程, 等 於 是 它 實 收 資 本 額 的 10 倍, 這 是 第 1 點 第 2 點, 它 的 負 債 比 現 在 已 經 超 過 50%, 表 示 其 負 債 相 當 的 高 ; 第 3 點, 因 為 它 的 高 負 債 比, 造 成 它 財 務 上 的 高 槓 桿 ; 第 4 點, 它 的 實 質 獲 利 差 ; 第 5 點, 該 公 司 業 外 的 業 務 非 常 多 現 在 請 你 們 回 應 我 最 後 一 個 問 題, 就 是 中 工 公 司 的 花 酒 案, 在 它 得 標 前 若 被 判 有 罪 時, 會 不 會 影 響 它 的 資 格? 甚 至 承 攬 後 若 被 判 有 罪 時, 會 不 會 影 響 它 的 資 格? 為 何 何 議 員 問 完 之 後, 我 都 沒 聽 到 回 答 的 聲 音? 何 議 員 志 偉 : 對, 真 的 很 氣 張 議 員 茂 楠 : 今 天 有 那 麼 多 的 委 員 出 席 準 備 要 發 言, 可 是 捷 運 局 官 員 卻 是 死 氣 沉 沉, 大 家 都 沒 有 戰 鬥 力 何 議 員 志 偉 : 請 不 要 讓 我 失 去 耐 心 張 議 員 茂 楠 : 現 在 的 雙 子 星 大 樓 開 發 案 怎 麼 處 理?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1954
93 剛 剛 我 已 經 向 各 位 報 告 過, 花 酒 案 是 職 員 個 人 的 行 為, 若 以 公 司 參 與 招 標 的 資 格 來 講, 我 個 人 是 認 為 沒 有 影 響 何 議 員 志 偉 : 中 工 與 這 花 酒 案 沒 有 問 題 就 對 了? 但 剛 剛 另 外 一 個 問 題, 你 們 也 沒 回 應 我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有 關 該 公 司 財 務 的 問 題, 事 實 上 中 工 公 司 有 提 出 相 關 財 務 包 括 融 資 的 保 證, 所 以 我 們 在 訂 定 審 定 條 件 時, 我 們 會 針 對 它 所 提 出 的 條 件 仔 細 的 予 以 瞭 解, 並 於 詢 問 後 請 它 提 出 保 證 ; 因 為 針 對 後 續 的 風 險, 包 括 審 查 委 員 及 各 單 位 同 仁 等, 都 會 提 出 相 關 的 意 見, 所 以 我 們 是 根 據 這 樣 的 基 準 和 他 們 做 後 續 的 議 約 當 然 在 所 謂 的 保 證 條 件 能 夠 處 理 相 關 的 風 險 時, 兩 者 的 協 議 才 能 夠 成 功, 也 才 能 有 簽 約 的 結 果 謝 謝, 接 著 請 周 威 佑 議 員 發 言 周 議 員 威 佑 : 我 先 釐 清 幾 個 問 題, 在 上 次 捷 運 局 工 作 報 告 第 2 輪 詢 答 時, 我 簡 單 請 你 們 提 出 書 面 說 明, 現 在 我 卻 看 不 太 懂 你 們 提 供 的 資 料 一 個 是 契 約 第 20 條 附 則 第 4 點 的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 另 一 個 是 在 契 約 第 20 條 附 則 第 11 點, 對 於 投 資 契 約 所 生 之 一 切 債 務 連 帶 履 約 責 任 就 是 你 們 對 於 連 帶 履 約 責 任, 從 一 開 始 擬 訂 投 標 須 知 時, 就 已 經 只 針 對 地 主 而 不 針 對 其 他 的 投 資 團 隊, 要 求 其 負 連 帶 責 任 可 是 還 有 所 謂 的 連 帶 履 約 責 任, 這 是 對 所 有 的 乙 方, 包 括 乙 ( 一 ) 乙 ( 二 ) 乙 ( 三 ) 乙 ( 四 ) 等 全 部 都 課 責, 而 不 是 只 針 對 乙 ( 一 ) 而 已, 你 們 本 來 的 設 計 就 是 這 樣 子, 對 不 對? 我 再 就 教 各 位, 連 帶 履 約 責 任 和 對 於 投 資 契 約 所 生 之 一 切 債 務 負 連 帶 履 約 責 任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兩 者 有 什 麼 不 同? 因 為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你 們 只 針 對 地 主 ; 連 帶 履 約 責 任 是 針 對 所 有 的 開 發 團 隊 中 所 有 的 合 作 對 象, 請 問 這 兩 者 有 何 不 同? 第 2 個, 為 何 連 帶 履 約 責 任 只 針 對 地 主, 不 針 對 其 他 的 人? 你 們 了 解 我 提 的 問 題 嗎? 我 已 經 說 得 很 清 楚 蔡 局 長 輝 昇 : 按 照 投 資 契 約 書, 議 員 剛 才 講 的 條 款, 乙 ( 一 ) 乙 ( 二 ) 乙 ( 三 ) 乙 ( 四 ) 等 都 要 負 連 帶 履 約 責 任, 也 就 是 他 們 都 要 負 起 責 任 周 議 員 威 佑 : 可 是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只 針 對 地 主 乙 ( 一 ) 蔡 局 長 輝 昇 : 沒 有 所 謂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而 是 所 有 簽 約 者 都 要 負 責 任 周 議 員 威 佑 : 剛 剛 你 們 那 位 同 仁 點 頭 難 道 是 點 假 的 嗎? 請 問 他 是 那 位 副 局 長? 蔡 局 長 輝 昇 : 鄭 副 局 長 周 議 員 威 佑 : 他 剛 剛 不 是 在 點 頭 嗎?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報 告 議 員, 條 款 是 這 樣 寫 沒 錯 甄 選 須 知 第 23 條, 本 投 資 申 請 案 之 第 1 標 及 第 1955
94 2 標, 需 以 地 主 名 義 與 本 府 簽 訂 聯 合 開 發 投 資 契 約 為 投 資 人, 其 後 縱 然 經 本 府 同 意 將 投 資 人 名 義 移 轉 為 第 三 者, 原 簽 約 之 投 資 人 仍 需 列 為 投 資 契 約 之 連 帶 債 務 人, 於 投 資 契 約 存 續 期 間 對 本 府 負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不 得 解 除 又 土 地 開 發 投 資 契 約 書 草 案 第 20 條 第 4 款, 乙 方 之 合 作 人 同 意 就 乙 方 與 甲 方 簽 訂 之 投 資 契 約 所 生 之 一 切 債 務, 對 臺 北 市 政 府 負 連 帶 履 約 責 任 以 上 兩 者 都 有 針 對 債 務 作 說 明 周 議 員 威 佑 : 鄭 副 局 長, 因 為 兩 者 是 不 同 的 講 法, 雖 然 都 和 債 務 有 關, 但 一 個 是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一 個 是 連 帶 履 約 責 任, 而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只 針 對 地 主, 連 帶 履 約 責 任 是 針 對 所 有 的 人, 到 底 這 兩 者 有 什 麼 不 同? 為 何 你 們 要 做 不 同 的 設 計 不 同 的 要 求?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其 實 連 帶 履 約 責 任 大 於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周 議 員 威 佑 : 你 能 不 能 精 確 講 這 兩 個 責 任 是 什 麼 樣 的 責 任?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如 果 某 一 個 人 不 能 執 行 這 個 合 約, 因 為 合 約 不 僅 規 定 債 務, 還 包 括 執 行 這 個 工 作, 所 以 如 果 有 一 個 團 隊 無 法 進 行 這 個 合 約, 其 他 任 何 一 個 人 都 要 將 這 個 合 約 繼 續 執 行 下 去, 這 個 叫 做 連 帶 履 約 責 任 周 議 員 威 佑 : 就 是 乙 ( 一 ) 乙 ( 二 ) 乙 ( 三 ) 乙 ( 四 ) 中, 如 果 乙 ( 三 ) 出 問 題 倒 閉 了, 乙 ( 一 ) 乙 ( 二 ) 乙 ( 四 ) 要 將 乙 ( 三 ) 未 完 成 的 工 作 繼 續 做 下 去, 這 個 叫 做 連 帶 履 約 責 任 請 問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呢?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就 是 若 其 中 一 個 執 行 者 有 造 成 損 害 賠 償 的 事 情, 當 有 人 向 他 求 償 時, 這 個 債 務 責 任, 該 地 主 要 負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周 議 員 威 佑 : 在 整 個 工 程 執 行 當 中 產 生 債 務, 請 你 舉 例 說 明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譬 如 我 們 沒 收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的 押 標 金, 但 我 們 沒 有 提 出 損 害 賠 償, 萬 一 我 們 可 以 具 體 提 出 損 害 賠 償 時, 如 此 就 產 生 債 務, 而 地 主 就 必 須 負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周 議 員 威 佑 : 我 了 解 了, 就 是 連 帶 履 約 責 任 乙 ( 一 ) 至 乙 ( 四 ) 全 部 一 起 負, 這 是 天 經 地 義 的 事, 不 能 因 為 其 中 有 一 個 團 隊 做 不 下 去, 其 他 成 員 不 能 說 我 只 做 這 部 分, 其 他 的 我 不 管 請 問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為 什 麼 只 針 對 乙 ( 一 )? 在 整 個 團 隊 中, 乙 ( 一 ) 的 財 力 可 能 最 不 好 的, 他 可 能 只 是 地 主 而 已 ; 除 了 這 塊 地, 他 可 能 沒 其 他 財 產 以 太 極 雙 星 為 例, 假 設 馬 來 西 亞 商 人 真 的 有 參 與 投 資, 他 們 的 財 力 應 該 是 更 高 的, 為 什 麼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只 針 對 乙 ( 一 ), 而 不 像 連 帶 履 約 責 任 乙 ( 一 ) 乙 ( 二 ) 乙 ( 三 ) 乙 ( 四 ) 全 部 都 要?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其 實 甄 選 須 知 第 23 條 主 要 的 用 意, 因 為 是 以 乙 方 名 義 簽 約 的 投 資 人, 最 重 要 要 以 契 約 存 續 期 間 為 前 提, 所 以 契 約 的 存 續 要 以 這 個 名 義 繼 續 存 在 才 有, 因 此 我 們 才 1956
95 將 它 列 為 不 得 解 除, 必 須 要 負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後 面 的 契 約 草 案 也 是 針 對 這 個 須 知, 要 在 這 個 契 約 裡 面 能 夠 完 整 的 表 達, 所 以 我 們 才 做 這 樣 的 處 理 周 議 員 威 佑 : 我 還 是 聽 不 懂 你 是 講 一 些 程 序 上 的 問 題, 為 什 麼 真 正 有 錢 的 人 不 用 賠 償?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因 為 過 去 的 招 標 案 當 中, 許 多 地 主 希 望 以 地 主 優 先 權 取 得 合 約 之 後, 他 就 將 合 約 轉 讓, 之 後 其 原 有 的 地 主 身 分 就 沒 有 了, 這 與 原 來 招 標 的 精 神 不 符, 所 以 我 們 就 列 入 這 樣 的 條 款 周 議 員 威 佑 : 他 將 合 約 轉 讓 之 後 仍 然 必 須 負 責 任, 這 部 分 沒 有 問 題, 可 是 為 何 自 始 至 終, 不 管 他 有 沒 有 轉 讓, 只 有 他 要 負 責 任, 而 乙 ( 二 ) 乙 ( 三 ) 乙 ( 四 ) 不 用?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因 為 他 是 和 我 們 簽 約 的 名 義 投 資 人 周 議 員 威 佑 : 但 是 你 們 真 正 的 契 約, 乙 方 是 包 括 乙 ( 一 ) 乙 ( 二 ) 乙 ( 三 ) 乙 ( 四 )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契 約 在 執 行 的 時 候, 合 作 人 要 一 併 列 入 乙 方 來 負 相 關 的 責 任 周 議 員 威 佑 : 沒 錯, 你 們 的 契 約 是 這 樣 寫 簽 約 的 地 主 才 是 投 資 人, 其 他 人 是 和 他 合 作 的 團 隊, 然 後 只 對 地 主 課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雙 方 簽 約 的 時 候, 地 主 是 投 資 人, 你 們 可 以 不 用 針 對 地 主 課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而 是 對 所 有 的 乙 方 課 以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這 個 團 隊 裡 面 有 一 個 是 地 主, 其 他 是 非 地 主, 為 什 麼 地 主 之 外 的 其 他 的 人 不 用 負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假 設 今 天 工 程 出 了 大 紕 漏, 因 為 倒 塌 將 下 面 的 機 場 捷 運 站 壓 垮 了, 也 壓 死 了 好 幾 百 人, 賠 償 金 可 能 要 一 百 多 億 元, 這 時 為 什 麼 只 有 地 主 要 負 連 帶 債 務 賠 償 責 任, 其 他 的 人 卻 沒 事 且 不 用 賠 錢?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我 補 充 說 明, 我 剛 剛 說 履 約 連 帶 責 任 大 於 債 務 責 任, 所 以 如 果 工 程 垮 了 的 話, 這 些 投 資 人 仍 然 要 負 連 帶 履 約 責 任, 因 為 履 約 責 任 包 括 債 務 責 任 周 議 員 威 佑 : 履 約 責 任 包 括 債 務 責 任?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是 周 議 員 威 佑 : 甄 選 須 知 第 23 條 針 對 地 主 只 課 予 地 主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其 實 是 假 的, 其 他 人 還 是 要 負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其 實 真 正 的 重 點 在 於 這 債 務 責 任 包 括 履 約 責 任 是 不 是 可 以 移 轉, 關 鍵 在 這 個 地 方 譬 如 現 在 這 些 投 資 人, 不 論 是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的 怡 保 花 園 公 司 或 是 任 何 一 家 公 司, 表 示 現 在 我 不 要 投 資 了, 可 不 可 以? 可 以, 但 我 們 所 訂 的 申 請 須 知 就 規 定 要 包 括 地 主 投 資 人 和 捷 運 局 同 意 以 後, 它 才 可 以 脫 離 這 個 團 隊, 它 的 連 帶 責 任 就 移 轉 到 繼 承 的 人 譬 如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是 這 個 投 資 團 隊 的 一 員, 後 來 因 為 財 務 不 好 不 要 參 加 1957
96 這 個 團 隊, 可 不 可 以? 可 以 可 是 要 所 有 的 簽 約 人 同 意 才 可 以 離 開, 而 它 的 連 帶 責 任 就 移 轉 到 新 接 的 團 隊 周 議 員 威 佑 : 我 試 著 解 讀 不 知 道 對 不 對? 就 是 其 實 乙 ( 一 ) 乙 ( 二 ) 乙 ( 三 ) 乙 ( 四 ) 都 有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但 是 乙 ( 二 ) 乙 ( 三 ) 乙 ( 四 ) 一 旦 移 轉 之 後, 他 們 就 不 負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但 乙 ( 一 ) 即 使 移 轉, 他 仍 然 須 負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是 周 議 員 威 佑 : 請 問 履 約 部 分 也 是 這 樣 子 嗎?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履 約 也 是 同 樣 的 精 神, 其 實 嚴 格 講 起 來, 他 不 能 移 轉 的 只 有 債 務 責 任, 因 為 履 約 責 任 是 可 以 做 相 對 的 移 轉, 但 債 務 責 任 不 能 移 轉 周 議 員 威 佑 : 債 務 責 任 只 有 乙 ( 一 ) 不 能 移 轉, 其 他 乙 ( 二 ) 乙 ( 三 ) 乙 ( 四 ) 都 可 以 移 轉 ; 履 約 責 任 則 是 任 何 人 都 可 以 移 轉 上 次 會 議 我 有 要 求 你 們 提 供 書 面 補 充 資 料, 不 知 道 你 們 準 備 好 了 沒 有? 今 天 兩 位 副 局 長 答 覆 的 內 容, 請 寫 清 楚 用 書 面 方 式 提 供 給 我 謝 謝! 請 梁 文 傑 議 員 發 言 梁 議 員 文 傑 : 周 議 員 是 就 讀 法 律 系, 所 以 他 對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很 有 興 趣, 但 我 對 這 的 興 趣 不 大, 反 正 這 個 約 已 經 沒 有 了, 接 下 來 要 看 你 們 怎 麼 議 約 如 果 你 們 覺 得 大 家 批 評 的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針 對 地 主 或 其 他 開 發 團 隊 有 法 律 上 的 問 題 的 話, 你 們 自 己 再 研 議 我 質 詢 的 重 點 是, 當 我 們 上 星 期 開 完 會 之 後, 你 們 有 補 充 一 些 資 料 給 我 們, 但 我 上 次 開 會 是 針 對 這 幾 家 投 資 團 隊 的 承 諾 事 項, 相 關 的 資 料 你 們 還 是 沒 有 提 供 給 我 們 為 什 麼 承 諾 事 項 很 重 要? 因 為 你 們 現 在 即 將 要 和 第 2 順 位 或 第 3 順 位 投 資 團 隊 議 約, 但 是 我 們 要 知 道 這 些 廠 商 當 時 他 們 提 出 來 的 條 件 到 底 是 什 麼? 我 看 很 多 報 導, 有 些 人 說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是 買 空 賣 空 炒 地 皮, 而 且 有 一 位 評 審 委 員 叫 做 藍 武 王 教 授, 他 說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是 要 將 樓 地 板 面 積 以 預 售 方 式 賣 出, 等 於 是 把 樓 地 板 拆 散, 所 以 他 說 捷 運 局 應 該 採 取 比 較 強 硬 的 立 場, 了 不 起 拉 倒 等 等 這 些 事 情 我 們 都 從 報 導 中 知 道 的, 但 也 有 議 員 為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抱 不 平, 說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多 反 饋 市 府 150 億 元, 為 什 麼 當 初 沒 有 給 它 得 標, 而 是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得 標? 可 是 也 有 其 他 評 審 委 員 出 來 說, 他 們 認 為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財 務 有 問 題, 只 開 發 這 兩 棟 建 物, 並 沒 有 將 車 站 周 邊 做 整 體 開 發 等 等 我 今 天 要 很 清 楚 的 知 道 這 幾 家 投 資 團 體 的 承 諾 事 項 到 底 是 什 麼? 上 次 會 議 我 有 說 我 不 需 要 看 原 件, 我 們 也 不 需 要 知 道 原 件 內 容, 只 要 你 們 用 表 列 的 方 法, 把 3 家 投 資 團 隊 的 承 諾 事 項 表 列 給 我 們 看, 這 樣 到 底 做 不 做 得 到? 可 不 可 以? 因 為 接 下 來 剛 剛 局 長 在 報 告 的 時 候 說 你 們 會 擬 定 市 府 所 要 求 的 審 定 條 件, 那 我 要 知 道 你 們 是 用 什 麼 標 準 來 要 求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 如 果 你 們 當 初 認 為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可 以 拿 這 麼 高 的 評 分, 顯 然 是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原 始 的 設 計 案 是 受 到 評 審 委 員 甚 至 是 市 府 青 睞, 你 們 是 不 1958
97 是 用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的 標 準 去 要 求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或 第 3 順 位 團 隊? 這 些 事 情 我 都 是 從 報 紙 上 看 到 的, 而 你 們 捷 運 局 不 斷 有 官 員 向 記 者 或 議 員 透 露 一 些 消 息, 然 後 被 媒 體 報 導 出 來, 可 是 我 到 現 在 為 止 還 沒 看 到 3 家 投 資 團 隊 的 承 諾 事 項, 所 以 請 你 們 列 一 個 表 給 我, 可 不 可 以? 請 回 答, 你 們 說 廠 商 承 諾 事 項 是 機 密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因 為 這 個 招 標 案 還 在 評 審 階 段, 我 們 尊 重 評 審 委 員 的 評 審, 所 以 評 審 委 員 對 於 招 標 案 所 做 的 事 項, 依 慣 例 我 們 不 宜 對 外 完 整 的 說 明, 可 是 他 們 的 資 料 都 會 列 為 後 續 議 約 的 參 考, 至 於 議 員 的 提 醒, 我 們 會 照 辦 各 位 議 員, 因 為 已 經 不 只 1 位 議 員 提 要 求 補 充 資 料, 捷 運 局 都 以 業 務 機 密 或 不 宜 而 不 提 供 給 我 們, 請 問 本 委 員 會 有 法 源 依 據 來 具 體 要 求 他 們 提 供 資 料 嗎? 因 為 今 天 的 議 程 是 工 作 報 告, 不 是 審 查 預 算, 無 法 作 成 附 帶 決 議, 請 問 這 些 資 料 都 屬 機 密 嗎? 梁 議 員 文 傑 : 這 怎 麼 會 是 機 密 呢? 這 當 然 不 是 機 密 梁 議 員 文 傑 : 局 長 副 局 長, 我 要 求 的 不 是 評 審 委 員 個 別 的 意 見, 而 是 那 些 投 資 團 隊 當 初 在 申 請 標 案 的 時 候 白 紙 黑 字 所 提 出 的 承 諾 事 項, 譬 如 有 團 隊 說 市 政 府 可 以 拿 百 分 之 五 十 幾, 而 中 工 公 司 又 說 市 政 府 可 以 拿 百 分 之 六 十 五, 這 是 超 優 厚 的 條 件, 所 以 他 們 提 出 的 條 件 到 底 是 怎 麼 樣? 你 們 用 表 列 的 方 式 提 供 資 料 給 我 們, 讓 我 們 知 道 而 且 你 們 也 有 個 承 諾 事 項 一 覽 表, 所 以 你 們 就 將 3 個 投 資 團 隊 的 承 諾 事 項 列 一 個 表 給 我 們 就 好 了, 請 問 有 什 麼 困 難 嗎? 現 場 有 7 位 議 員, 我 們 就 先 做 成 會 議 結 論, 要 求 捷 運 局 提 供 相 關 的 資 料 梁 議 員, 我 們 要 他 們 提 供 那 些 詳 細 的 資 料? 梁 議 員 文 傑 : 就 是 3 家 投 資 團 隊 當 初 提 出 參 與 招 標 案 的 承 諾 事 項 一 覽 表 請 捷 運 局 提 供 3 家 投 資 團 隊 當 時 的 承 諾 事 項 一 覽 表 這 是 交 通 委 員 會 正 式 的 會 議 結 論, 且 是 我 們 基 於 民 主 政 治 議 員 的 職 權 所 提 出 的, 請 捷 運 局 予 以 遵 守 接 下 來 每 位 議 員 質 詢 時, 請 你 們 按 麥 克 風 的 手 動 作 要 快 一 點, 且 明 確 的 回 答 我 們, 它 不 是 什 麼 機 密, 也 不 是 多 嚴 重 的 事 情, 其 實 都 只 是 一 些 細 微 的 瑣 事, 你 們 不 要 讓 大 家 在 這 裡 耗 費 很 多 的 時 間, 你 們 只 要 簡 明 說 : 好, 我 就 立 刻 提 供, 其 內 容 A B C 是 什 麼 西 就 好 了 ; 這 裡 面 沒 有 1 件 是 秘 密, 好 不 好? 文 傑 兄, 不 好 意 思 我 剛 剛 占 了 你 發 言 的 時 間, 現 在 請 你 繼 續 質 詢 梁 議 員 文 傑 : 我 之 前 在 委 員 會 講 過, 私 地 主 李 秋 明 現 在 用 各 種 方 式 要 將 1 億 3,000 萬 元 的 押 1959
98 標 金 拿 回 去 我 再 說 一 遍, 我 不 管 他 所 持 的 理 由 是 什 麼? 他 是 被 何 岳 儒 騙 也 好, 或 是 被 程 宏 道 騙 也 好, 當 初 就 是 以 他 的 名 義 組 成 一 個 團 隊 來 投 標, 這 筆 押 標 金 的 沒 收 是 絕 對 正 確 的 ; 他 們 內 部 的 問 題, 都 和 市 政 府 沒 有 關 係 請 問 目 前 捷 運 局 是 不 是 還 堅 持 這 樣 的 立 場?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們 沒 收 所 謂 申 請 保 證 ( 押 標 金 ), 是 對 這 個 團 隊 而 不 是 對 個 人, 所 以 他 們 錢 怎 麼 來 我 們 不 管, 只 要 在 期 限 內 沒 繳 交 履 約 保 證 金, 我 們 就 沒 收 這 筆 錢, 所 以 我 們 是 對 這 個 團 隊 沒 收 它 的 押 標 金 梁 議 員 文 傑 : 局 長, 你 們 有 回 文 給 李 秋 明 嗎? 蔡 局 長 輝 昇 : 有 梁 議 員 文 傑 : 很 明 確 嘛!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們 說 : 依 規 定 無 法 歸 還, 但 他 有 權 利 提 申 訴 梁 議 員 文 傑 : 這 我 當 然 知 道 蔡 局 長 輝 昇 : 他 可 以 做 他 想 做 的 事 梁 議 員 文 傑 : 他 有 辦 法 就 去 法 院 告, 若 告 贏 了 就 還 給 他, 就 這 樣 而 已 ; 他 只 有 這 條 途 徑 傅 副 局 長 式 治 : 主 席, 我 可 不 可 以 針 對 梁 議 員 提 的 問 題 補 充 報 告? 就 是 剛 剛 梁 議 員 說 不 要 和 他 調 解, 其 實 有 一 點 滿 重 要 的, 就 是 我 們 和 李 秋 明 沒 有 合 約 關 係, 嚴 格 講 起 來 是 不 能 進 行 調 解 的 接 著 請 張 茂 楠 議 員 發 言 張 議 員 茂 楠 : 剛 剛 主 席 一 再 的 請 你 們 答 話 的 速 度 要 快 一 點, 因 為 今 天 出 席 的 議 員 很 踴 躍, 後 面 還 有 很 多 位 議 員 要 詢 問, 所 以 我 希 望 你 們 答 話 能 迅 速 一 點 雙 子 星 大 樓 開 發 案 本 來 是 一 件 好 事, 現 在 卻 吵 得 沸 沸 揚 揚, 吵 到 非 常 丟 臉, 而 且 丟 臉 丟 到 國 際 去 怎 麼 講? 既 然 臺 北 市 政 府 郝 市 長 在 記 者 會 說 : 我 也 是 很 小 心, 但 是 他 還 是 被 詐 騙 了 ; 我 告 訴 你 們, 給 金 光 黨 騙 的 人 都 說 自 己 很 小 心, 而 且 很 多 都 是 大 學 教 授 或 有 名 望 的 人, 他 們 都 說 : 我 每 個 細 節 都 檢 查 得 很 清 楚, 但 是 我 最 後 還 是 被 騙 了 這 叫 做 故 步 自 封 這 也 代 表 訊 息 沒 有 和 外 部 連 結, 或 者 沒 和 團 隊 討 論, 因 此 我 們 對 於 臺 北 市 政 府 這 次 被 李 秋 明 為 首 的 詐 騙 集 團 詐 騙, 我 們 覺 得 非 常 的 丟 臉 這 次 招 標 案 一 開 始 就 設 定 為 私 地 主 優 先, 如 果 當 初 沒 有 設 定 私 地 主 優 先, 你 們 就 不 會 作 繭 自 縛 也 就 是 你 們 有 這 樣 的 設 定, 他 們 才 會 以 小 博 大 以 小 吃 大, 他 們 也 才 會 去 找 金 主 及 規 劃 團 隊, 弄 成 這 樣 一 團 糟, 我 覺 得 捷 運 局 難 辭 其 咎, 應 該 以 此 1960
99 向 全 體 市 民 道 歉, 而 不 像 郝 龍 斌 沾 沾 自 喜 的 說 : 我 沒 收 了 1.3 億 元, 我 為 臺 北 市 賺 進 1.3 億 元 進 入 市 庫, 其 實 這 是 一 件 很 丟 臉 的 事 情 另 外 我 要 提 的 是,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難 道 是 一 個 好 的 團 隊 嗎? 剛 剛 何 志 偉 議 員 有 提 到, 他 們 為 了 工 程 要 得 標 綁 標, 可 以 說 不 擇 手 段, 用 見 不 得 人 的 齷 齪 做 法 去 喝 花 酒 局 長, 我 想 市 長 給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騙 1 次 也 就 罷 了, 請 問 你 現 在 對 中 工 公 司 到 底 了 解 多 少? 你 應 該 去 了 解 中 工 公 司 在 近 幾 年 來 所 承 包 的 公 共 工 程 的 參 與 度 和 其 施 工 品 質, 以 及 其 可 信 度 評 等 到 底 是 A B C 的 那 一 級? 也 就 是 要 了 解 它 的 第 一 財 務 狀 況 ; 第 二 施 工 品 質 ; 第 三 目 前 有 沒 有 能 力 來 吃 下 這 麼 大 的 案 子? 還 是 將 來 賣 權 利 或 委 託 下 游 的 小 包 商 去 經 營, 自 己 僅 做 監 工? 充 其 量 他 只 是 一 家 大 的 組 頭 公 司, 以 及 借 殼 的 代 工 公 司 所 以 待 會 局 長 要 回 覆 到 底 對 中 工 公 司 了 解 多 少 ; 你 不 能 再 說 不 認 識 他 們, 因 為 他 們 是 第 2 順 位, 所 以 可 以 遞 補 請 教 局 長, 你 對 一 個 人 沒 有 任 何 的 認 識, 卻 要 在 文 到 30 日 內 完 成 結 婚 的 手 續, 這 樣 難 道 不 冒 險 嗎? 所 以 會 不 會 發 生 第 2 次 的 太 極 雙 星 事 件? 再 者, 捷 運 信 義 線 馬 上 要 完 工 了, 而 在 捷 運 信 義 線 東 延 段 的 尾 軌 段, 穿 越 中 坡 南 路 的 那 個 地 方, 之 前 你 們 是 說 因 為 穿 越 私 人 土 地 下 方, 要 用 徵 收 的 方 式, 但 你 們 不 能 保 證 將 來 其 鄰 房 不 會 蓋 類 似 101 大 樓 的 建 物 如 果 他 們 將 來 要 蓋 這 樣 的 大 樓, 它 的 縱 深 一 定 會 挖 破 捷 運 尾 軌 空 間 的 軌 道, 所 以 你 們 買 這 樣 的 權 利 也 不 對 請 問 你 們 是 不 是 有 什 麼 樣 的 方 式 解 決? 是 採 取 聯 合 開 發? 還 是 做 容 積 轉 移? 我 想 這 樣 才 不 會 我 泥 中 有 你, 你 泥 中 有 我 以 後 地 面 下 30 公 尺 是 你 們 的 土 地, 因 為 你 們 已 經 補 償 給 民 眾 了 ; 萬 一 以 後 有 一 個 5,000 坪 大 面 積 的 土 地 要 開 發, 怎 麼 辦? 針 對 這 個 問 題, 請 局 長 回 覆 一 下 今 天 因 為 有 很 多 議 員 要 發 言, 所 以 我 不 占 用 太 多 的 時 間 最 後 一 點, 捷 運 信 義 線 東 延 段 R03 車 站 附 近 有 房 屋 無 土 地 所 有 權 的 建 物 產 權 怎 麼 處 理? 另 外 在 46 號 和 48 號 房 屋 中 間 是 4 樓 的 矮 房 子, 裡 面 夾 著 7 層 樓 的 高 房 子, 你 們 要 將 其 做 成 車 站 的 站 體, 這 樣 可 以 嗎?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先 回 答 前 面 的 問 題 C1/D1 雙 子 星 大 樓 招 標 案 本 來 的 設 計, 就 是 廠 商 若 沒 有 完 成 一 定 的 行 為, 我 們 就 沒 收 申 請 保 證 金 也 就 是 廠 商 簽 約, 該 繳 的 履 約 保 證 金 沒 完 成 繳 納, 我 們 就 沒 收 申 請 保 證 金, 這 個 遊 戲 規 則 早 就 訂 好 在 第 1 順 位 廠 商 沒 辦 法 簽 約, 我 們 就 找 第 2 順 位 廠 商 簽 約, 所 以 整 個 的 設 計 上 不 是 只 能 與 第 1 順 位 廠 商 簽 約, 因 此 我 們 現 在 就 按 程 序 辦 理 第 2 點, 我 們 現 在 要 很 審 慎 提 審 定 條 件, 是 由 捷 運 局 初 擬, 再 由 市 政 府 召 集 專 家 學 者 一 起 討 論, 擬 定 最 後 的 審 定 條 件, 而 這 最 後 的 審 定 條 件 一 出 來 之 後 才 是 關 鍵 張 議 員 茂 楠 : 請 問 你 了 解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有 多 少?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是 不 了 解 中 工 公 司 張 議 員 茂 楠 : 你 不 了 解 它, 怎 麼 和 它 結 婚? 蔡 局 長 輝 昇 : 1961
100 不 是 結 婚, 我 們 是 針 對 它 的 開 發 建 議 書 如 何 來 進 行 評 估, 然 後 提 出 審 定 條 件, 這 審 定 條 件 一 提 出 之 後, 很 可 能 會 改 變 它 的 開 發 建 議 書 張 議 員 茂 楠 : 我 告 訴 你, 開 發 建 議 書 是 用 寫 的, 它 可 以 寫 得 天 花 亂 墜,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不 是 也 是 如 此 嗎? 蔡 局 長 輝 昇 :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就 是 因 為 沒 繳 履 約 保 證 金, 我 們 就 沒 收 其 申 請 保 證 金 所 以 遊 戲 規 則 就 是 如 此, 廠 商 錢 沒 繳 交 或 契 約 沒 蓋 章, 我 們 就 沒 收 其 申 請 保 證 金 現 在 進 入 第 2 個 階 段, 而 第 2 個 階 段 也 是 一 樣, 我 們 提 審 定 條 件 之 後, 將 來 一 定 會 公 諸 於 世, 讓 大 家 覺 得 是 合 理 的, 如 果 第 2 順 位 團 隊 不 來 簽 約 就 結 束 了 有 關 捷 運 信 義 線 東 延 段 尾 軌 的 問 題, 我 不 是 很 清 楚, 請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回 答 捷 運 工 程 局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兼 代 聯 合 開 發 處 處 長 : 我 向 議 員 及 委 員 會 報 告, 有 關 捷 運 信 義 線 東 延 段 尾 軌 會 有 地 下 穿 越 的 部 分, 我 們 會 按 照 對 居 民 的 說 明 會 和 議 員 所 召 開 的 協 調 會 結 論, 盡 可 能 把 路 線 往 道 路 方 面 移 ; 另 外 在 深 度 的 部 分, 我 們 會 定 在 地 下 20 至 27 公 尺, 也 是 有 考 慮 到 軌 道 上 方 房 子 改 建 的 時 候, 可 以 有 比 較 多 的 空 間 作 為 地 下 室 或 停 車 場 設 施 所 以 基 本 上 對 於 地 下 穿 越 段 的 部 分, 我 們 不 會 用 徵 收 的 方 式, 而 是 依 據 相 關 的 法 令 給 予 地 主 補 償 另 外 我 們 為 了 鼓 勵 民 眾 參 與 都 市 更 新, 在 送 到 都 市 設 計 審 議 委 會 的 審 議 案 中, 也 針 對 這 部 分 希 望 能 夠 提 供 誘 因, 讓 地 下 穿 越 段 的 住 戶 能 配 合 都 市 更 新 做 改 建 第 2 部 分 剛 剛 提 到 張 議 員 茂 楠 : 我 希 望 你 們 將 所 提 供 的 誘 因 資 料 送 給 委 員 會 參 考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是 至 於 R03 車 站 有 屋 無 地 的 住 戶, 我 們 也 根 據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會 工 作 小 組 的 要 求, 是 不 是 可 以 用 縮 小 面 積 的 方 式 去 做 一 些 替 代 方 案? 我 們 也 提 出 替 代 方 案 送 都 委 會 工 作 小 組 討 論 之 後, 按 照 都 委 會 的 決 議 做 後 續 的 辦 理 第 3 部 分 是 有 關 7 層 樓 的 房 子, 我 們 和 發 展 局 針 對 容 積 獎 勵 的 部 分 考 慮 予 以 提 升, 不 過 這 個 案 子 比 較 特 別, 所 以 我 們 會 專 案 與 發 展 局 再 作 探 討 ; 如 果 確 認 可 以 對 民 眾 權 益 損 失 越 少 的 話, 我 們 會 依 這 樣 的 方 案 再 與 他 們 協 調 張 議 員 茂 楠 : 不 是 損 失 越 少, 而 是 要 如 同 市 長 專 案 報 告 說 的 藏 富 於 民, 所 以 不 是 如 何 損 失 越 少, 而 是 如 何 藏 富 於 民 如 何 圖 利 民 眾 我 希 望 這 兩 個 有 屋 無 地 及 7 層 樓 房 子 的 報 告, 也 提 供 給 委 員 會 議 員 參 考 接 著 請 王 欣 儀 議 員 發 言 王 議 員 欣 儀 : 召 集 人, 我 先 提 會 議 詢 問 記 得 在 上 次 捷 運 局 的 工 作 報 告 時, 我 們 最 後 有 要 求 他 們 針 對 我 們 質 疑 的 一 些 相 關 問 題 好 好 做 內 部 調 查, 調 查 完 畢 之 後 提 供 1 份 檢 討 報 告 給 我 們, 結 果 他 們 現 在 提 供 的 書 面 補 充 資 料 是 調 查 報 告 嗎? 而 且 他 們 回 答 的 資 料 還 是 不 清 不 楚, 隨 隨 便 便 虛 應 一 下 我 們 要 了 解 的 是 整 個 雙 子 星 大 樓 招 標 案 的 過 程, 可 是 我 們 統 統 沒 看 到 資 料 1962
101 我 也 覺 得 沒 有 1 份 資 料 是 我 們 要 的 答 案, 譬 如 我 請 政 風 室 提 供 相 關 資 料, 你 們 回 覆 經 查 察 沒 發 現 有 具 體 不 法 貪 瀆 事 證 我 要 的 是 你 們 查 察 不 法 事 證 的 公 文, 請 問 你 們 給 我 回 覆 這 麼 1 句 話 做 什 麼? 有 鬼 嘛! 這 麼 簡 單 的 東 西 卻 沒 有 提 供 我 不 是 懷 疑 在 座 的 人, 可 是 我 懷 疑 你 們 不 給 我 們 資 料, 到 底 背 後 是 那 些 人 授 權 的? 你 們 竟 然 這 麼 委 屈 沒 辦 法 提 供 我 們 最 基 本 的 資 料, 而 回 覆 本 室 查 察 未 發 現 指 稱 之 貪 瀆 不 法, 就 這 樣! 王 議 員, 是 不 是 請 他 們 重 新 送 調 查 報 告? 既 然 大 家 要 這 樣 玩, 他 們 存 心 要 耗 我 們 時 間, 我 們 就 要 求 他 們 要 寫 多 少 張 資 料 洪 議 員 健 益 : 要 求 他 們 寫 多 少 張, 他 們 可 以 把 字 體 放 大, 這 樣 張 數 就 變 多, 所 以 沒 有 意 義 王 議 員 欣 儀 : 我 想 了 解 的 是, 市 府 針 對 外 界 所 質 疑 你 們 沒 有 講 清 楚 說 明 白 的 事 情, 你 們 到 底 自 己 有 沒 有 調 查? 有 沒 有 做 內 部 的 了 解? 大 家 都 想 知 道 真 相, 難 道 你 們 不 想 知 道 真 相 嗎? 大 家 都 質 疑 有 沒 有 內 神 通 外 鬼 的 事 情, 請 問 你 們 到 底 有 沒 有 調 查? 請 局 長 說 明 ; 請 問 有 沒 有 調 查?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們 內 部 能 做 的, 就 是 對 我 們 的 程 序 和 屬 於 我 們 可 以 管 到 的 部 分 進 行 了 解 所 以 你 們 內 部 沒 有 調 查? 蔡 局 長 輝 昇 : 只 有 對 於 我 們 自 己 內 部 的 部 分 可 以 調 查, 至 於 外 部 不 是 我 們 能 夠 所 以 你 們 內 部 沒 有 調 查 進 行 了 解? 王 議 員 欣 儀 : 之 前 我 們 有 說, 這 招 標 案 的 合 約 書 經 過 修 改, 為 什 麼 修 改? 經 過 怎 樣 的 會 議 程 序? 有 沒 有 做 會 議 紀 錄? 什 麼 人 提 出 要 修 改? 文 字 是 怎 麼 修 改 的? 修 改 以 後 會 產 生 怎 樣 的 差 異 性? 是 誰 同 意 做 這 樣 重 大 的 修 改? 這 些 都 是 你 講 的 內 部 程 序, 我 們 要 求 你 們 把 這 些 程 序 的 過 程 調 查 清 楚, 是 什 麼 人 什 麼 時 間 做 什 麼 事 情 等 資 料, 你 們 都 統 統 沒 提 供 給 我 們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向 議 員 報 告, 雙 子 星 大 樓 開 發 案 在 主 要 媒 體 上 所 呈 現 的 狀 況, 我 們 都 有 做 新 聞 回 應, 總 共 有 23 次 王 議 員 欣 儀 : 既 然 你 們 有 回 應 媒 體, 為 什 麼 上 次 會 議 我 們 要 求 你 們 提 供 相 關 資 料 和 調 查 報 告 卻 不 給?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我 們 再 將 調 查 報 告 提 供 出 來 我 們 上 次 會 議 還 特 別 字 斟 句 酌 強 調 要 你 們 提 供 調 查 報 告, 現 在 請 議 事 人 員 將 上 次 會 議 紀 錄 調 出 來 1963
102 我 請 本 委 員 會 的 同 仁 保 持 6 位 在 場, 也 請 大 家 想 一 下, 大 家 覺 得 要 如 何 做 出 什 麼 樣 的 決 議 或 是 提 出 什 麼 樣 的 方 式, 讓 捷 運 局 正 視 交 通 委 員 會 最 基 本 的 要 求,10 分 鐘 之 後 我 們 再 討 論 上 次 會 議 紀 錄 是 寫 王 欣 儀 議 員 提 的 何 人 決 定 更 改 契 約 書 內 相 關 條 文? 請 提 供 相 關 會 議 紀 錄 另 外 是 我 提 請 政 風 室 提 供 所 有 調 查 的 公 文 及 調 查 報 告, 結 果 王 議 員 拿 到 的 是 我 要 的 資 料, 而 他 們 卻 沒 有 給 我 們 你 要 的 資 料 局 長, 王 議 員 當 時 提 說 是 誰 決 定 更 改 契 約 書 內 相 關 條 文? 還 請 你 們 提 供 相 關 會 議 紀 錄 及 調 查 報 告 是 不 是 我 們 今 天 繼 續 質 詢, 你 們 下 週 來 開 會, 還 是 給 我 們 1 份 虛 應 故 事 的 資 料? 請 說 明 洪 議 員 健 益 : 政 風 室 主 任 有 沒 有 來? 上 次 會 議 紀 錄 有 沒 有 這 個 結 論? 捷 運 工 程 局 政 風 室 鄭 主 任 重 生 : 這 個 部 分 剛 剛 主 席 也 有 提 到 洪 議 員 健 益 : 上 次 會 議 紀 錄 有 沒 有 這 個 結 論? 鄭 主 任 重 生 : 主 席 剛 剛 講 的 會 議 結 論 是 要 我 們 根 據 檢 舉 的 案 件 做 一 個 調 查 報 告 洪 議 員 健 益 : 剛 才 主 席 問 的 每 一 個 字, 上 次 會 議 結 論 是 不 是 這 樣 子? 你 到 現 在 還 在 狀 況 外 傅 專 委, 這 個 是 不 是 你 拿 給 主 席 唸 的? 交 通 委 員 會 傅 專 門 委 員 素 玲 : 對 洪 議 員 健 益 : 上 次 會 議 紀 錄 內 容 寫 的 非 常 地 詳 細, 我 現 在 問 你 知 不 知 到 這 些 會 議 紀 錄? 你 今 天 讓 局 長 在 這 裡 當 砲 灰, 請 問 你 要 不 要 提 供 這 些 資 料? 鄭 主 任 重 生 : 上 次 會 議 主 席 所 提 的 就 是 我 們 有 接 到 2 個 檢 舉 案, 針 對 檢 舉 案 的 處 理 情 形, 我 們 有 做 一 些 說 明 洪 議 員 健 益 : 專 委, 妳 拿 1 份 上 次 會 議 紀 錄 給 他, 因 為 我 在 講 什 麼 他 還 聽 不 懂 局 長, 本 會 期 開 議 已 經 2 週, 你 覺 得 我 們 要 這 樣 持 續 互 相 浪 費 時 間 嗎? 議 員 要 求 提 供 資 料 是 很 基 本 的 事, 它 不 是 什 麼 機 密, 請 問 要 如 何 善 後? 你 的 誠 意 是 什 麼? 蔡 局 長 輝 昇 : 議 員 有 這 樣 的 要 求, 我 們 就 會 提 供 你 們 提 供 的 都 是 廢 話 王 議 員 欣 儀 : 上 次 會 議 紀 錄 是 做 假 的 嗎? 你 們 根 本 是 在 浪 費 我 們 的 時 間, 今 天 讓 我 火 大 的 原 因 就 在 這 裡 我 實 在 已 經 不 想 再 問 雙 子 星 案 了, 為 什 麼 很 多 事 情 你 們 不 能 說 清 楚 講 明 白, 置 市 長 於 不 義? 因 為 你 們 都 不 講 清 楚, 讓 外 界 產 生 很 多 質 疑, 這 件 事 情 就 沒 完 沒 了, 我 也 希 望 這 件 事 情 趕 快 結 束 趕 快 畫 下 句 點, 否 則 我 快 煩 死 了 其 實 我 1964
103 還 有 一 大 堆 事 情 要 關 心, 現 在 卻 要 一 天 到 晚 講 這 件 事 情, 問 題 是 很 多 事 情 你 們 都 交 代 不 清 楚, 讓 人 有 質 疑 的 空 間, 以 至 這 件 事 情 就 沒 完 沒 了 我 們 要 求 你 們 提 供 資 料 調 查 清 楚, 希 望 你 們 講 清 楚 說 明 白, 你 們 又 不 做, 我 們 是 怎 樣? 今 天 我 為 什 麼 會 火 大? 就 是 因 為 一 來 就 看 到 這 樣 的 東 西, 又 要 重 新 問 一 遍, 不 僅 浪 費 大 家 的 時 間, 你 們 更 是 讓 這 件 事 沒 完 沒 了 如 果 依 你 們 這 樣 的 講 法, 你 們 根 本 是 從 頭 到 尾 在 欺 騙 社 會 大 眾 在 還 沒 出 事 之 前, 我 和 捷 運 局 及 財 政 局 局 長 說 過, 希 望 你 們 對 這 個 案 子 要 小 心, 因 為 依 我 的 了 解 及 在 外 面 聽 到 的 很 多 事 情, 這 家 公 司 會 出 問 題 ; 我 一 再 提 醒 市 政 府 要 小 心, 我 不 樂 見 未 來 在 新 聞 上 看 到 你 們 那 一 個 出 事 被 抓 了, 結 果 還 真 的 發 生 了 我 之 前 就 再 三 提 醒, 你 們 都 一 再 跟 我 說 你 們 看 的 都 是 這 些 投 資 團 隊, 有 馬 來 西 亞 怡 保 花 園 等 上 市 公 司, 資 金 沒 問 題 ; 你 們 也 一 再 講,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只 是 一 家 因 應 要 投 標 所 成 立 的 公 司, 所 以 它 不 是 重 點, 重 點 是 要 看 它 的 投 資 團 隊, 財 務 財 力 各 方 面 是 否 OK? 能 不 能 承 擔 這 樣 重 大 的 工 程? 你 們 就 是 看 重 它 的 團 隊 強, 然 後 他 們 都 要 有 連 帶 履 約 的 責 任 及 保 證 責 任 ; 如 果 該 公 司 財 務 出 問 題, 如 同 之 前 的 高 鐵 一 樣 財 務 出 了 狀 況, 政 府 必 須 接 續 去 做 時, 這 些 團 隊 的 投 資 人 都 要 負 連 帶 責 任 也 就 是 該 團 隊 資 金 出 問 題, 大 樓 蓋 不 下 去, 那 這 些 投 資 成 員 都 要 負 連 帶 責 任, 這 是 你 們 一 再 跟 我 們 這 樣 講 的, 而 且 對 社 會 大 眾 也 都 是 這 樣 講, 所 以 我 們 認 為 就 算 他 們 有 什 麼 樣 的 狀 況, 市 府 以 及 市 民 的 權 益 一 定 不 會 受 損 ; 可 是 你 們 現 在 卻 更 改 合 約 內 容, 完 全 排 除 他 們 的 連 帶 責 任, 就 是 讓 這 些 馬 來 西 亞 的 公 司 可 以 用 借 牌 的 方 式 參 與 投 標, 只 要 先 得 標 簽 約, 把 這 個 開 發 案 拿 下 來, 就 可 以 馬 上 換 投 資 人, 這 樣 我 們 之 前 的 議 約, 以 及 去 查 看 投 資 團 隊 的 財 務 能 力 不 是 白 看 了 嗎? 他 們 隨 便 換 個 阿 貓 阿 狗 的 成 員, 我 們 怎 麼 知 道? 這 就 是 讓 大 家 質 疑 的 問 題 之 所 在 剛 剛 大 家 都 在 質 疑 是 否 有 內 神 通 外 鬼 的 情 事, 讓 這 些 團 隊 可 以 用 詐 騙 的 方 式 先 取 得 這 個 標 案 再 說, 然 後 再 想 辦 法 轉 賣, 不 是 只 有 地 主, 因 為 地 主 只 是 個 名 義, 我 們 現 在 要 看 這 個 案 子 能 不 能 開 發, 最 主 要 是 要 看 這 些 投 資 團 隊 的 能 力, 可 是 如 果 這 些 投 資 團 隊, 以 你 們 更 改 的 這 個 合 約 內 容 來 看, 我 們 是 完 全 沒 保 障 的, 他 們 也 不 用 負 連 帶 責 任, 而 且 他 們 隨 時 都 可 以 轉 讓, 這 樣 對 我 們 而 言 有 什 麼 保 障? 這 就 是 最 大 的 疑 點 最 大 的 問 題 結 果 你 們 都 不 去 調 查 清 楚 不 了 解 清 楚, 請 問 你 們 到 底 在 幫 誰 護 航? 然 後 我 們 問 你 們 更 改 已 經 公 告 的 合 約 草 案, 就 一 般 民 間 而 言, 這 是 多 麼 嚴 重 的 事 情? 平 常 已 經 公 告 的 合 約, 其 實 連 一 個 逗 點 都 不 可 以 更 改 今 天 你 們 做 了 這 麼 重 大 的 修 改, 我 就 問 你 們, 有 沒 有 會 議 紀 錄? 經 過 什 麼 樣 的 過 程 及 討 論? 誰 同 意 去 改 這 些 內 容? 你 們 那 一 個 人 可 以 講 得 出 來? 現 在 你 們 只 給 我 們 一 些 敷 衍 的 資 料 洪 議 員 健 益 : 局 長 政 風 室 主 任, 怎 麼 樣? 上 次 會 議 大 家 就 是 這 麼 問 你 們, 你 們 到 底 有 沒 有 資 料? 若 沒 有 就 說 沒 有 王 議 員 欣 儀 : 這 個 人 從 頭 到 尾 都 是 欺 騙 欺 瞞, 然 後 另 外 一 個 人 不 知 道 在 保 護 誰? 你 們 為 何 不 把 這 個 人 揪 出 來? 為 什 麼 不 把 狀 況 講 清 楚? 該 負 的 責 任 就 要 負, 不 要 讓 你 們 全 部 的 人 來 擔 責 任, 也 不 要 市 長 擔 責 任, 該 擔 責 任 的 人 就 要 擔 你 們 再 不 講 清 楚, 就 是 把 所 有 人 拖 下 水, 也 是 把 市 長 拖 下 水, 你 們 為 何 要 做 這 樣 的 事 情? 講 都 講 不 聽, 之 前 提 醒 你 們 也 不 聽, 我 今 天 很 火 大 就 是 這 個 緣 故 我 給 你 們 空 間, 讓 你 們 至 少 把 事 1965
104 情 講 清 楚, 可 是 你 們 竟 然 這 樣 敷 衍 我, 不 知 道 是 什 麼 意 思? 永 遠 把 這 件 事 搞 到 沒 完 沒 了 之 前 我 講 過, 我 不 管 1 億 3,000 萬 元 是 如 何, 也 不 管 契 約 書 後 續 用 印 的 情 況, 我 在 乎 的 事 情, 就 是 所 謂 有 沒 有 內 神 通 外 鬼 的 問 題? 所 以 我 那 天 就 問, 有 沒 有 人 和 李 秋 明 通 電 話, 告 訴 他 資 金 已 經 到 位, 然 後 私 地 主 才 來 簽 約? 因 為 地 主 若 不 簽 約, 這 個 局 就 會 破, 有 人 為 了 幫 忙 他 們 能 夠 順 利 簽 約, 所 以 勾 串, 告 訴 地 主 資 金 已 經 到 位, 可 以 簽 約 了, 這 中 間 是 否 有 市 府 同 仁 和 私 地 主 或 律 師 通 過 電 話, 其 通 聯 內 容 為 何? 這 部 分 你 們 有 沒 有 去 了 解 調 查? 這 都 是 我 們 上 次 會 議 質 疑 的 問 題, 結 果 到 現 在 你 們 還 是 沒 有 告 訴 我 們, 卻 回 答 一 些 我 們 根 本 沒 問 的 事 情 我 要 質 疑 的 是, 有 沒 有 市 府 內 部 的 人 為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護 航, 捏 造 不 實 的 訊 息? 讓 人 家 以 為 這 個 約 是 可 以 簽 的 用 印 的, 乃 至 於 造 成 後 續 事 情 的 發 生, 這 些 事 情 你 們 難 道 都 不 用 去 了 解 嗎? 不 用 向 社 會 大 眾 交 代 嗎? 其 實 時 間 已 經 到 了 王 議 員 欣 儀 : 你 們 要 不 要 回 答? 有 沒 有 得 回 答?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請 示 主 席, 要 不 要 逐 項 回 答? 如 果 以 議 員 列 舉 的 項 目 來 講, 我 們 都 會 作 逐 項 回 應 第 1 個, 政 風 室 的 每 個 個 案, 包 括 調 查 報 告 都 有 內 簽, 這 次 我 們 提 送 的 書 面 報 告, 就 是 把 他 們 處 理 的 結 果 作 我 打 斷 一 下, 這 是 你 們 處 理 的 結 果, 可 是 內 簽 的 印 章 呢?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內 簽 時 我 們 有 附, 我 們 會 把 內 簽 的 內 容 跟 各 位 作 說 明 洪 議 員 健 益 : 內 簽 總 有 人 蓋 章 負 責 吧? 是 誰 蓋 章 的? 你 們 怎 麼 沒 給 我 們 這 部 分 的 資 料? 你 們 本 來 就 要 給 我 們 公 文 和 會 議 紀 錄 洪 議 員 健 益 : 這 本 來 就 是 應 該 給 的, 沒 有 所 謂 的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問 題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我 再 請 政 風 室 依 相 關 程 序 處 理 什 麼 叫 做 相 關 程 序?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就 是 後 補 為 什 麼 要 後 補? 就 如 我 們 所 料, 你 們 沒 辦 法 回 答 王 欣 儀 議 員 的 問 題 接 著 請 洪 健 益 議 員 發 言 洪 議 員 健 益 : 讓 他 們 再 補 充 說 明 鄭 副 局 長, 請 再 補 充 說 明, 我 等 你 說 完 1966
105 王 議 員 欣 儀 : 我 問 的 問 題, 為 何 你 們 不 講 清 楚 明 白? 這 些 疑 義 你 們 難 道 都 不 去 調 查 了 解 嗎?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針 對 這 個 問 題, 市 長 也 召 開 了 記 者 會 提 出 多 項 的 釐 清 洪 議 員 健 益 : 19 項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關 於 責 任 的 部 分, 剛 剛 周 議 員 也 提 出 來 了, 其 實 履 約 責 任 也 好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也 好, 很 清 楚 投 資 團 隊 都 需 要 負 這 樣 的 責 任 李 秋 明 因 為 是 以 個 人 地 主 的 身 份 簽 訂 合 約, 所 以 我 們 在 投 標 須 知 就 有 相 關 的 規 定, 因 此 後 面 合 約 的 草 案, 也 是 依 據 投 標 須 知 的 精 神 作 處 理 王 議 員 欣 儀 : 你 不 要 跟 我 們 說 這 些 我 們 已 經 知 道 的 事 情 這 都 是 在 浪 費 大 家 的 時 間 王 議 員 欣 儀 : 請 你 告 訴 我 是 誰 決 定 要 修 改? 經 過 什 麼 樣 的 程 序?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這 是 我 們 作 業 人 員 針 對 投 標 須 知 要 轉 換 為 契 約 草 案 的 時 候 逐 項 做 比 對, 發 現 有 不 同 的 地 方 王 議 員 欣 儀 : 現 在 你 們 是 更 改 契 約 草 案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是 王 議 員 欣 儀 : 這 兩 者 之 間 有 沒 有 差 異? 你 敢 說 沒 有 差 異? 我 問 你, 他 們 可 不 可 以 借 牌? 這 樣 的 招 標 內 容 是 誰 設 計 的? 在 甄 選 須 知 上 你 們 已 經 為 他 們 量 身 訂 做 了 如 果 照 你 的 說 法, 你 們 根 本 是 從 頭 到 尾 都 對 外 在 欺 騙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我 們 就 是 一 種 防 弊 的 設 計 王 議 員 欣 儀 : 請 問 你 們 簽 約 完 之 後, 馬 來 西 亞 的 公 司 可 不 可 以 撤 出? 可 不 可 以 換?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經 過 全 部 投 資 人 同 意 以 後 可 以 做 移 轉 王 議 員 欣 儀 : 這 就 對 了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這 是 合 約 的 精 神 王 議 員 欣 儀 : 你 們 不 是 從 頭 到 尾 都 是 在 欺 騙 我 們 和 社 會 大 眾 嗎? 1967
106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所 以 他 們 的 移 轉 王 議 員 欣 儀 : 可 以 說 是 沒 有 保 障, 因 為 團 隊 的 成 員 隨 時 都 可 以 做 更 換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他 們 要 經 過 業 主 的 同 意 王 議 員 欣 儀 : 業 主 是 跟 他 們 借 牌, 而 且 是 買 空 賣 空, 所 以 業 主 當 然 同 意, 他 們 就 是 用 這 些 資 料 來 騙 你 們 而 已 啊! 他 們 告 訴 你 們 說 他 們 的 投 資 團 隊 多 強, 然 後 可 以 拿 到 這 個 標 案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所 有 的 契 約 責 任, 我 們 是 以 保 證 金 的 方 式 來 補 償 我 們 可 能 的 損 失, 因 此 他 們 必 須 滿 足 我 們 所 訂 定 的 條 件, 如 果 條 件 不 符 的 時 候, 我 們 可 以 用 履 約 保 證 金 來 做 我 們 損 失 的 求 償 請 洪 健 益 議 員 發 言 洪 議 員 健 益 : 我 先 問 一 下 局 長, 你 知 不 知 道 營 業 秘 密 法 第 10 條 及 第 12 條 的 內 容? 你 不 知 道 那 你 知 不 知 道 著 作 權 法 第 84 條 第 88 條 第 91 條 的 內 容 是 什 麼? 請 問 3 位 副 局 長 知 道 嗎?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細 項 不 清 楚 洪 議 員 健 益 : 現 場 有 幾 位 處 長? 請 舉 手 一 下 ; 有 很 多 處 長 蔡 局 長 輝 昇 : 捷 運 局 二 級 單 位 有 5 個 工 程 處 洪 議 員 健 益 : 各 位 處 長, 你 們 知 道 上 述 我 問 的 內 容 嗎? 知 道 的 請 舉 手 ; 大 家 都 不 知 道 我 今 天 要 問 的 就 是 C1 D1 大 樓 開 發 案 要 不 要 重 新 招 標? 你 們 有 沒 有 考 慮? 蔡 局 長 輝 昇 : 現 在 招 標 作 業 已 經 進 到 第 2 階 段, 目 前 正 在 擬 定 初 步 審 定 條 件, 目 前 的 過 程 沒 有 時 間 的 限 制, 但 因 為 檢 調 正 在 調 查 這 個 案 子, 將 來 結 果 會 怎 麼 樣, 我 們 也 不 是 很 清 楚 洪 議 員 健 益 : 所 以 你 們 現 在 不 動?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們 現 在 是 針 對 廠 商 的 開 發 建 議 書 一 直 非 常 用 心 地 在 擬 定 初 步 審 定 條 件 洪 議 員 健 益 : 市 政 府 有 沒 有 可 能 重 新 招 標? 蔡 局 長 輝 昇 : 如 果 有 特 殊 狀 況 是 有 可 能 1968
107 洪 議 員 健 益 : 你 們 是 等 法 院 全 部 處 理 完 之 後? 蔡 局 長 輝 昇 : 不 是, 在 招 標 甄 選 須 知 上 就 有 述 明, 在 任 何 一 個 步 驟, 都 可 以 重 新 徵 求 投 資 人 並 不 是 一 定 要 等 到 法 院 有 了 結 果, 而 是 說 任 何 一 個 步 驟 都 可 以 重 新 徵 求 投 資 人 洪 議 員 健 益 : 就 是 任 何 時 間 都 可 以 解 約, 只 要 認 為 有 問 題 就 可 以 不 要 做 了, 你 們 重 新 辦 理 招 標 蔡 局 長 輝 昇 : 在 還 沒 簽 訂 契 約 之 前 都 有 可 能 洪 議 員 健 益 : 現 在 還 沒 正 式 簽 約? 蔡 局 長 輝 昇 : 現 在 都 還 沒 有 簽 訂 任 何 契 約, 還 只 是 在 招 標 過 程 中 洪 議 員 健 益 : 依 你 的 看 法, 目 前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有 沒 有 可 能 議 約 成 功?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覺 得 現 在 的 審 定 條 件 非 常 重 要, 因 為 審 定 條 件 出 來 之 後, 很 可 能 會 影 響 該 公 司 的 開 發 建 議 書 洪 議 員 健 益 : 在 第 1 次 評 選 的 時 候, 臺 北 市 政 府 就 比 較 屬 意 太 極 雙 星 團 隊, 現 在 你 們 要 對 第 2 順 位 的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進 行 議 約, 而 當 初 第 1 家 公 司 提 出 的 條 件 一 定 比 第 2 家 公 司 好, 現 在 若 要 與 第 2 順 位 的 公 司 以 第 1 順 位 公 司 的 條 件 進 行 議 約, 這 樣 大 家 還 是 要 再 協 議 以 前 兩 家 是 對 手, 現 在 可 能 變 成 是 合 作 的 對 象, 而 BOT 本 來 就 是 合 作 之 下 的 產 物 譬 如 臺 北 市 政 府 原 屬 意 李 慶 鋒, 討 厭 簡 余 晏, 所 以 不 給 簡 余 晏 標 案, 但 現 在 李 慶 鋒 出 了 狀 況, 臺 北 市 政 府 一 定 要 找 簡 余 晏 合 作, 這 樣 不 是 感 覺 怪 怪 的 嗎? 也 就 是 本 來 是 對 手, 現 在 卻 要 變 成 合 作 對 象, 而 合 作 對 象 又 是 主 管 機 關 所 以 我 建 議 你 在 和 郝 龍 斌 開 會 的 時 候, 要 告 訴 他 不 要 再 淌 混 水 了, 重 新 來 過 就 好 了 因 為 我 遇 不 到 他, 你 就 幫 我 轉 達 這 是 第 1 個 第 2 個, 如 果 按 照 你 們 的 答 覆 說 明, 其 中 雙 子 星 投 資 團 隊 之 投 資 意 願 書 包 含 馬 來 西 亞 怡 保 花 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谷 中 城 私 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係 經 臺 北 士 林 地 方 法 院 所 屬 民 間 公 證 人 林 智 育 事 務 所 所 公 證 另 外 怡 保 花 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谷 中 城 私 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參 與 本 案 董 事 會 決 議, 被 授 權 在 臺 代 表 黃 昆 義 及 授 權 事 項 等 相 關 驗 證, 亦 經 過 中 華 民 國 駐 馬 來 西 亞 臺 北 經 濟 文 化 辦 事 處 驗 證 局 長, 如 果 照 這 樣 來 講, 都 有 人 保 證, 而 且 一 個 是 政 府 機 關, 另 一 個 是 地 方 法 院 所 屬 民 間 公 證 人 事 務 所, 都 具 有 法 律 的 效 益, 可 是 現 在 發 現 的 是 說 他 們 的 證 明 是 假 的, 如 同 剛 剛 王 欣 儀 議 員 所 講 的, 你 們 都 不 說 問 題 在 那 裡, 這 就 是 一 個 問 題, 請 問 你 們 是 否 有 問 過 這 個 問 題 要 如 何 處 理? 一 個 是 法 院 民 間 公 證 處 公 正 過 的 文 件, 另 一 個 是 中 華 民 國 駐 馬 來 西 亞 臺 北 經 濟 文 化 辦 事 處 所 驗 證 過 的 資 格, 請 你 們 去 找 這 些 人 確 認 ; 就 好 像 我 之 前 講 的 32 萬 元 徵 信 費 用, 竟 然 可 以 評 估 國 內 8 家 廠 商 2 家 國 外 廠 商 的 財 務 狀 況, 我 不 知 道 財 政 局 1969
108 在 搞 什 麼 東 西?32 萬 元 竟 然 可 以 做 這 麼 多 事, 還 可 以 做 財 力 報 告 財 務 評 估, 居 然 還 全 部 都 通 過, 這 就 是 你 們 對 外 說 不 清 楚 的 地 方 而 現 在 你 們 還 沒 有 簽 約, 所 以 沒 收 地 主 投 標 保 證 金 1 億 3,000 萬 元 我 支 持 剛 剛 梁 文 傑 議 員 所 講 的, 從 頭 到 尾 都 是 大 個 子 結 合 小 個 子 一 起 配 合 來 欺 騙 臺 北 市 政 府, 也 就 是 一 些 詐 騙 集 團 來 騙 臺 北 市 政 府 所 有 的 笨 官 至 於 上 次 會 議 所 提 到 的 調 查 內 容, 我 想 捷 運 局 政 風 室 可 能 還 在 狀 況 外, 你 們 只 要 針 對 人 家 提 的 問 題 回 答 就 好 了 我 在 此 希 望 大 家 不 要 再 談 論 這 個 問 題, 只 要 跟 郝 龍 斌 講 重 新 招 標 就 好 了, 這 樣 大 家 就 不 會 再 講 了 現 在 大 家 每 天 都 是 看 到 這 個 案 子 的 新 聞, 看 得 都 不 知 道 要 怎 麼 想 之 前 社 會 新 聞 刊 登 的 都 是 殺 父 親 殺 乾 爹 的, 不 然 就 是 殺 妹 妹 的 ; 現 在 則 是 核 四 問 題 沒 人 關 心, 反 而 都 在 關 心 太 極 雙 星 的 案 子, 而 且 該 案 還 在 司 法 調 查 中, 我 覺 得 大 家 就 不 要 再 玩 了, 讓 臺 北 市 議 會 清 靜 一 點, 趕 快 把 相 關 的 報 告 提 送 出 來 就 好 了 假 設 是 局 長 同 意 更 改 契 約 內 容, 且 蓋 了 章, 就 讓 社 會 去 公 斷 司 法 去 調 查 ; 如 果 是 承 辦 員 蓋 的 章, 就 出 來 把 事 情 擔 一 擔 譬 如 馬 英 九 的 事 情, 最 起 碼 還 有 個 余 文 出 來 擔 責 任, 這 樣 就 可 以 把 這 件 事 結 束, 不 要 讓 人 覺 得 捷 運 局 深 陷 這 個 風 暴, 每 個 人 都 在 罵 你 們, 認 為 捷 運 局 裡 面 一 定 有 問 題 我 相 信 你 們 走 到 那 裡, 一 定 會 有 人 私 底 下 問 你 們 這 到 底 是 什 麼 問 題? 這 樣 你 們 不 會 覺 得 很 煩 嗎? 其 實 我 們 都 覺 得 很 煩 所 以 請 局 長 轉 達 給 郝 龍 斌 了 解 剛 剛 我 提 到 的 營 業 秘 密 法 第 10 條 第 12 條 及 著 作 權 法, 主 席, 為 什 麼 我 會 問 這 個 東 西? 因 為 我 們 每 次 向 捷 運 局 調 資 料, 他 們 總 是 用 這 幾 個 法 條 跟 我 們 說 不 可 以 提 供 請 在 座 的 官 員 摸 著 良 心 想 看 看, 我 們 向 你 們 要 資 料, 你 們 每 次 都 用 這 些 法 條 來 搪 塞 剛 剛 我 還 請 我 助 理 傳 這 些 法 條 內 容 給 我 看, 其 實 和 我 請 你 們 提 供 資 料 根 本 沒 有 關 係 著 作 權 和 請 你 們 提 供 市 政 府 的 相 關 資 料 有 什 麼 關 係? 什 麼 叫 營 業 秘 密 法? 既 然 廠 商 已 經 得 標 了, 則 得 標 的 內 容 本 來 就 要 公 諸 於 世, 包 括 招 標 案 的 規 格 內 容 等, 必 須 要 讓 我 們 知 道, 這 樣 我 們 才 能 夠 監 督, 可 是 你 們 竟 然 用 著 作 權 法 及 營 業 秘 密 法 來 和 我 談 這 件 事, 難 道 你 們 以 為 臺 北 市 議 會 的 議 員 是 笨 蛋 還 是 瘋 子? 機 電 工 程 處 處 長, 請 你 講 一 下, 你 也 不 知 道 相 關 資 料 內 容, 可 是 你 為 何 都 批 示 這 樣 答 覆 我 呢? 你 不 要 再 按 手 機 了, 我 等 1 個 小 時, 結 果 發 言 不 到 10 分 鐘, 而 你 卻 一 直 在 按 手 機, 你 可 不 可 以 回 答 一 下? 處 長, 這 是 你 批 示 給 我 的 公 文, 整 疊, 從 頭 到 尾 都 是 一 樣 的 內 容, 單 單 在 7 個 問 題 中, 你 就 回 答 我 3 次 營 業 秘 密 法 的 規 定, 我 真 的 很 生 氣 請 你 告 訴 我 這 內 容 是 什 麼? 捷 運 工 程 局 機 電 工 程 處 周 處 長 湘 魁 : 詳 細 的 文 字 當 然 沒 辦 法 逐 條 的 說 明, 但 大 致 的 內 容 是 說, 因 為 是 廠 商 自 己 營 業 所 需 要 的 一 些 資 料, 若 在 特 殊 的 情 況 下 是 可 以 不 提 供 洪 議 員 健 益 : 議 會 議 員 的 監 督 叫 做 特 殊 情 形 下 嗎? 處 長, 你 還 不 知 道 內 容, 對 不 對? 你 要 不 要 看 一 下 內 容? 你 要 不 要 回 去 把 相 關 的 條 文 讀 清 楚? 條 文 為 : 知 悉 或 重 大 過 失 而 不 知 其 為 款 項 之 營 業 秘 密 而 取 得 使 用 或 洩 漏, 請 問 你 有 洩 漏 資 料 給 我 嗎? 這 是 洩 漏 嗎? 工 程 都 得 標 了 還 洩 漏 什 麼 東 西? 我 是 合 法 向 你 取 得, 如 果 今 天 我 有 不 法 使 用, 我 向 你 下 條 子 要, 改 天 檢 調 調 查 出 是 洪 健 益 要 的, 取 得 的 人 說 是 洪 健 益 給 的, 責 1970
109 任 在 我, 但 為 什 麼 你 們 老 是 以 這 樣 的 方 式 搪 塞 我? 之 前 我 跟 你 們 說, 臺 中 捷 運 第 5 次 招 標 一 般 投 標 程 序 為 何? 你 們 就 很 簡 單 的 回 答 我 說 : 本 局 一 般 投 標 程 序 均 規 定 於 投 標 須 知, 本 標 之 投 標 作 業, 均 依 投 標 須 知 辦 理 這 樣 我 還 問 你 們 幹 什 麼? 你 知 道 你 們 是 這 樣 回 答 我 的 嗎? 周 處 長 湘 魁 : 知 道 洪 議 員 健 益 : 你 會 不 會 覺 得 很 好 笑? 主 席, 我 要 求 他 們 說 明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和 營 業 秘 密 法 著 作 權 法, 在 相 關 的 工 程 中 有 什 麼 關 係? 沒 有 錯 洪 議 員 健 益 : 它 不 是 特 殊 的 技 術 規 格 健 益 兄 講 的 非 常 有 道 理, 這 也 是 大 家 的 共 識, 但 這 不 必 做 結 論 吧? 至 於 你 第 1 個 要 求, 就 是 你 和 王 欣 儀 議 員 問 的 同 樣 問 題, 雖 然 我 了 解 捷 運 局 官 員 的 壓 力 很 大, 昨 天 市 長 也 做 了 19 項 回 應, 當 然 那 些 回 應 都 是 空 的, 所 以 在 場 議 員 若 沒 有 異 議 的 話, 都 認 為 捷 運 局 屢 屢 敷 衍 雙 子 星 大 樓 開 發 案 的 相 關 詢 問, 也 不 詳 實 提 供 議 員 索 取 的 資 料, 請 問 今 天 交 通 委 員 會 要 不 要 對 捷 運 局 提 出 嚴 厲 譴 責? 第 2 個, 我 們 很 訝 異 捷 運 局 沒 有 成 立 本 案 的 專 案 小 組, 所 以 本 委 員 會 要 求 捷 運 局 成 立 雙 子 星 案 的 專 案 調 查 小 組 ; 雖 然 我 也 知 道 你 們 給 我 們 的 調 查 報 告 可 能 也 是 遮 遮 掩 掩, 可 是 我 要 求 局 長 擔 任 專 案 調 查 小 組 的 召 集 人, 應 該 由 你 來 接 受 本 會 的 詢 問, 而 不 是 由 其 他 的 捷 運 局 同 仁 來 回 答 也 就 是 由 你 擔 任 專 案 調 查 小 組 的 召 集 人, 回 答 議 員 所 提 問 的 問 題 否 則 像 今 天 這 樣, 每 個 議 員 都 得 不 到 他 們 所 要 的 答 案, 你 們 回 答 的 都 是 屁 話, 我 不 希 望 我 們 未 來 3 個 月 都 這 樣 玩, 好 不 好? 針 對 剛 剛 我 講 的 事 情, 各 位 議 員 應 該 沒 什 麼 意 見 吧? 就 是 我 們 要 求 由 捷 運 局 局 長 主 導, 成 立 雙 子 星 案 的 專 案 調 查 小 組, 由 局 長 實 質 回 答 我 們 每 位 成 員 詢 問 的 問 題, 這 樣 可 不 可 以? 洪 議 員 健 益 : 可 以 我 補 充 一 下, 我 剛 剛 要 的 資 料, 請 周 處 長 回 去 評 估 一 下 局 長, 在 你 還 沒 擔 任 捷 運 局 局 長 之 前, 我 已 經 告 訴 你 臺 中 標 已 經 標 不 出 去 了 ; 還 有 是 臺 北 市 的 捷 運 環 狀 線 工 程 中, 有 很 多 的 站 體, 你 們 是 擅 自 改 內 容 ; 廠 商 做 出 來 的 東 西 不 合 標 準, 你 們 為 了 要 驗 收, 居 然 還 更 改 驗 收 的 規 格 內 容, 這 是 在 座 其 中 的 1 位 官 員 這 樣 做, 其 實 他 自 己 心 裡 很 明 白 相 關 的 資 料 你 們 竟 然 不 提 供, 其 實 你 們 只 要 提 供 資 料, 如 果 你 們 沒 錯, 我 們 也 可 以 幫 你 們 洗 刷 冤 屈 ; 假 如 你 們 不 提 供 資 料, 我 們 只 能 針 對 這 部 分 質 疑, 可 是 跟 你 們 講, 你 們 又 不 聽, 而 且 你 們 又 不 來 說 明 清 楚 ; 要 你 們 提 供 資 料, 你 們 永 遠 是 這 樣 回 答 局 長 處 長, 麻 煩 你 們 回 去 把 這 些 營 業 秘 密 法 第 10 條 第 12 條, 以 及 著 作 權 法 第 84 條 88 條 91 條 條 文 讀 清 楚, 那 些 條 文 和 我 們 向 你 們 要 資 料 有 什 麼 關 係? 1971
110 局 長, 關 於 這 一 點, 請 你 具 體 承 諾 不 要 用 這 些 條 文 搪 塞 我 們, 好 不 好? 洪 議 員 健 益 : 剛 剛 我 講 的 環 狀 線 的 工 程, 你 們 自 己 摸 著 良 心 想 想 看, 為 什 麼 規 格 差 幾 公 分 還 能 驗 收 成 功? 現 在 有 人 提 出 質 疑, 而 你 們 非 但 不 管, 還 配 合 廠 商 更 改 內 容 慶 鋒 議 員, 不 好 意 思, 讓 你 等 那 麼 久 王 議 員 欣 儀 : 剛 剛 洪 健 益 議 員 問 的 問 題, 請 他 們 提 供 資 料 何 議 員 志 偉 : 書 面 檢 討 資 料 是 書 面 檢 討, 還 是 書 面 調 查, 還 是 這 個 案 子 的 書 面 資 料? 王 議 員 欣 儀 : 剛 剛 的 問 題 請 他 們 書 面 答 覆 洪 議 員 健 益 : 請 他 們 做 專 案 報 告 那 就 請 他 們 做 專 案 報 告, 這 樣 比 較 詳 細 現 在 請 李 慶 鋒 議 員 發 言 不 好 意 思, 讓 你 等 那 麼 久 李 議 員 慶 鋒 : 等 久 沒 關 係, 但 若 等 不 出 結 果 就 頭 大 了 我 覺 得 捷 運 局 是 準 備 混 過 去, 所 以 剛 剛 召 集 人 提 的 建 議, 文 字 部 分 其 他 議 員 沒 意 見 的 話, 我 認 為 交 通 委 員 會 對 捷 運 局 在 上 次 工 作 報 告 之 後, 對 委 員 索 取 的 資 料 未 詳 實 提 供 乙 節 提 出 譴 責, 這 應 該 是 形 成 決 議 事 項 議 員 索 取 的 資 料 如 果 提 供 上 不 會 為 難, 而 且 問 的 問 題 也 非 常 地 具 體 的 話, 你 們 就 應 該 提 供 才 對 請 問 局 內 同 仁 有 沒 有 電 話 通 聯 的 紀 錄? 更 改 合 約 是 誰 做 的? 這 些 行 政 程 序 都 應 該 能 夠 答 覆 委 員 或 委 員 會, 結 果 你 們 今 天 來 這 裡, 沒 有 人 可 以 負 責, 雖 然 回 答 的 四 平 八 穩, 但 完 全 沒 有 針 對 問 題 具 體 的 回 答 今 天 我 們 議 員 坐 在 這 裡, 真 的 很 忍 ; 上 次 捷 運 局 工 作 報 告 局 長 沒 來, 這 樣 交 代 得 過 去 嗎? 王 欣 儀 議 員 是 執 政 黨 的 議 員, 你 們 這 樣 的 回 答 她, 交 代 得 過 去 嗎? 對 你 們 譴 責 算 是 輕 微 的, 我 建 議 召 集 人, 應 該 把 對 捷 運 局 的 譴 責 列 入 會 議 紀 錄, 同 時 在 交 通 委 員 會 召 開 下 次 會 議 的 時 候, 請 召 集 人 通 知 所 有 委 員, 拜 託 大 家 都 要 問 這 件 事 情, 這 樣 我 看 你 們 能 撐 多 久? 你 們 有 機 會 好 好 說 明 的 時 候 不 好 好 說 明, 讓 每 一 個 人 都 變 成 鬼 ; 我 相 信 很 多 捷 運 人, 一 輩 子 搞 工 程, 認 為 蓋 過 捷 運 一 定 覺 得 很 驕 傲, 但 為 了 這 件 事 情 卻 弄 成 這 樣 子 上 次 工 作 報 告 時, 副 局 長 都 有 列 席, 難 道 你 們 都 沒 聽 到 嗎? 我 問 幾 個 問 題, 可 以 立 即 回 答 就 立 即 回 答, 如 果 可 以 補 充 書 面 資 料 就 補 充 書 面 資 料 第 1, 新 莊 線 是 什 麼 時 候 通 車? 那 一 位 負 責? 新 莊 機 廠 現 在 進 度 為 何? 對 樂 生 療 養 院 是 否 有 造 成 邊 坡 的 滑 動 或 地 層 的 破 損 現 象? 請 問 誰 回 答? 捷 運 工 程 局 北 區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鴻 濤 : 報 告 議 員, 是 由 北 工 處 負 責 新 莊 線 及 新 莊 機 廠 工 程 ; 是 否 由 我 針 對 議 員 指 正 的 新 莊 機 廠 邊 坡 有 沒 有 問 題 先 回 答? 我 可 以 在 這 邊 向 議 員 報 告, 據 我 們 4 個 月 以 來 的 1972
111 監 測 儀 器 顯 示, 其 邊 坡 是 沒 有 問 題 的 李 議 員 慶 鋒 : 請 提 供 書 面 資 料 陳 處 長 鴻 濤 : 是 李 議 員 慶 鋒 : 你 們 所 委 託 的 技 術 服 務 監 測 的 結 果, 全 部 提 供 書 面 報 告, 並 且 向 委 員 會 說 明 你 們 的 判 斷 是 沒 有 問 題 為 什 麼 今 天 王 欣 儀 議 員 那 麼 生 氣, 因 為 你 們 習 慣 敷 衍 議 員 ; 在 座 很 多 都 是 資 深 的 捷 運 局 同 仁, 我 曾 經 在 議 事 殿 堂 詢 問 過 你 們, 如 果 樂 生 療 養 院 不 遷 移 新 莊 機 廠 未 完 工 的 話, 新 莊 線 可 不 可 以 局 部 通 車? 你 們 在 大 會 的 議 事 殿 堂 答 覆 我 : 不 可 以, 請 教 現 在 新 莊 線 通 車 到 那 裡? 陳 處 長 鴻 濤 : 通 車 到 輔 大 站 李 議 員 慶 鋒 : 算 不 算 局 部 通 車? 陳 處 長 鴻 濤 : 現 在 是 局 部 通 車 李 議 員 慶 鋒 : 那 為 什 麼 之 前 說 不 可 以 局 部 通 車? 陳 處 長 鴻 濤 : 現 在 沒 有 新 莊 機 廠, 只 是 局 部 通 車 到 輔 大, 如 果 通 車 到 迴 龍 才 是 全 線 通 車 李 議 員 慶 鋒 : 當 初 我 詢 問 你 們 說 如 果 新 莊 機 廠 沒 有 完 工, 樂 生 療 養 院 不 遷 移 的 話, 新 莊 線 可 不 可 以 局 部 通 車? 你 們 回 答 我 : 不 可 以, 這 都 有 議 事 紀 錄 陳 處 長 鴻 濤 : 局 長 剛 剛 已 經 報 告 很 清 楚, 我 們 年 底 前 會 通 車 到 迴 龍 站, 但 通 車 到 迴 龍 站 不 是 永 久 性 的 措 施, 它 只 是 一 個 權 宜 性 的 措 施 李 議 員 慶 鋒 : 不 要 在 那 邊 耍 嘴 皮 子 陳 處 長 鴻 濤 : 我 應 該 這 樣 講, 車 子 發 生 故 障 的 機 率 不 高, 但 若 車 子 發 生 故 障 的 時 候, 就 只 通 車 到 輔 大 站, 至 於 車 子 還 是 要 拖 到 尾 軌 進 行 維 修 李 議 員 慶 鋒 : 你 現 在 所 講 的 話, 有 沒 有 影 響 我 剛 剛 講 的 事 實? 現 在 新 莊 機 廠 尚 未 完 工, 新 莊 線 是 不 是 局 部 通 車 到 輔 大 站? 陳 處 長 鴻 濤 : 是 李 議 員 慶 鋒 : 那 你 們 為 何 在 議 事 殿 堂 回 答 說 : 不 可 以? 我 這 樣 罵 捷 運 工 程 的 相 關 負 責 人 說 是 王 八 蛋 一 點 都 不 為 過 我 會 調 議 事 紀 錄, 你 們 記 得 誰 答 覆 我 說 是 不 可 以 的? 不 承 認 沒 關 係, 議 事 紀 錄 我 調 得 出 來 ; 是 誰 說 不 可 以? 1973
112 請 明 確 回 答 ; 是 那 一 位? 局 長, 是 你 嗎?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不 了 解 當 時 的 狀 況 李 議 員 慶 鋒 : 那 時 候 蔡 局 長 不 知 道, 但 我 會 調 議 事 紀 錄, 下 次 會 議 就 可 以 澄 清 在 那 一 次 是 誰 講 的 就 是 提 供 這 種 訊 息 給 陳 局 長, 用 這 種 訊 息 在 議 事 殿 堂 回 答 議 員 的 人 王 八 蛋, 請 問 現 在 新 莊 線 已 經 通 車 1 年 多 了, 到 底 在 通 什 麼? 是 通 鬼 嗎? 難 道 現 在 的 通 車 是 不 穩 定 的 通 車? 第 2 件 事 情, 因 為 我 發 言 時 間 已 過, 所 以 這 件 事 情 你 們 下 次 會 議 給 我 詳 細 說 明, 也 不 用 對 我 行 禮 如 儀 就 是 捷 運 環 狀 線 南 環 段 北 環 段 的 興 建, 交 通 委 員 會 已 經 通 過 決 議, 希 望 你 們 自 行 評 估, 如 果 南 環 段 的 財 務 可 行 性 是 OK 的, 自 償 率 是 達 到 交 通 部 的 要 求, 請 你 們 先 進 行 南 環 段 的 施 工 王 孝 維 議 員 記 得 我 這 個 提 案, 可 是 現 在 環 狀 線 的 可 行 性 評 估 被 交 通 部 退 回 6 次, 現 在 又 要 重 新 來 過, 也 就 是 要 重 新 送 審, 而 且 又 有 新 的 自 償 率 公 式, 請 問 這 條 捷 運 線 到 底 要 拖 到 什 麼 時 候? 明 明 南 環 段 就 可 以 先 行 施 工, 你 們 卻 硬 要 將 它 和 北 環 段 綁 在 一 起 已 經 6 次 了, 這 會 期 如 果 再 沒 有 把 握, 沒 關 係, 我 和 王 議 員 還 在 交 通 委 員 會, 大 家 再 罵 1 次 ; 再 講 1 次 臺 北 市 政 府 是 多 麼 沒 有 效 率 這 件 事 反 正 你 們 都 知 道 內 容, 請 書 面 回 答 第 3 個, 陳 議 員 今 天 不 在 現 場, 之 前 他 關 心 林 蔭 大 道 的 議 題, 因 為 林 蔭 大 道 很 漂 亮, 當 捷 運 工 程 完 成 之 後, 不 管 是 完 成 站 體 或 路 型 復 舊 後 都 要 做 林 蔭 大 道 ; 而 信 義 路 剛 好 有 經 過 我 們 的 選 區, 但 陳 議 員 不 太 高 興 你 們 種 樹 的 情 形 所 以 你 們 把 信 義 路 做 林 蔭 大 道 的 樹 種 數 量 樹 穴 的 規 格 施 工 的 規 範 等 資 料, 於 今 天 下 班 之 前 馬 上 提 供 給 交 通 委 員 會 所 有 成 員 上 述 的 資 料 都 是 現 有 的, 你 們 不 要 再 拖 延, 我 要 看 你 們 要 做 成 什 麼 樣 子 李 議 員 提 的 很 好, 這 件 事 我 也 辦 過 協 調 會, 所 以 請 你 們 記 得 給 交 通 委 員 會 每 一 位 成 員 李 議 員 慶 鋒 : 以 上 詢 問 完 畢 謝 謝 慶 鋒 議 員, 現 在 終 於 輪 到 我 發 言 了 在 我 發 言 之 前 先 確 認 會 議 議 程, 因 為 今 天 我 們 都 沒 質 詢 完, 索 取 的 資 料 捷 運 局 也 沒 完 整 提 供, 而 原 訂 下 星 期 二 的 議 程 是 捷 運 公 司 和 悠 遊 卡 控 股 公 司 的 工 作 報 告, 我 們 就 順 延 到 下 星 期 五 舉 行 ; 至 於 下 星 期 二 的 會 議 還 是 請 捷 運 局 完 成 未 完 的 業 務 工 作 報 告, 請 問 大 家 有 無 異 議?( 無 ) 那 就 這 樣 決 定 何 議 員 志 偉 : 召 集 人 各 位 委 員 各 位 列 席 官 員, 我 們 今 天 在 這 裡 坐 了 已 經 快 2 個 小 時, 我 不 知 道 現 在 的 交 通 委 員 會 怎 麼 運 作 得 下 去? 應 該 是 說 我 們 是 地 方 民 意 機 關, 而 你 們 是 行 政 單 位, 為 何 我 們 議 員 在 詢 問 問 題 時 你 們 都 不 清 楚? 不 然 就 是 講 了 一 大 堆 話 但 沒 有 重 點, 而 且 上 一 次 會 議 也 是 這 樣 子 1974
113 下 星 期 的 會 議, 我 們 不 希 望 再 有 這 樣 的 情 況 ; 請 問 我 們 下 星 期 二 開 會 之 前 要 不 要 先 做 做 暖 身 操? 今 天 我 們 有 做 幾 個 會 議 結 論, 包 括 剛 剛 提 出 請 捷 運 局 成 立 雙 子 星 開 發 案 專 案 調 查 小 組, 剛 才 議 員 額 數 都 夠 了, 所 以 局 長 應 該 沒 有 意 見 吧? 我 們 已 經 作 成 會 議 結 論, 要 求 你 組 這 個 案 子 的 專 案 調 查 小 組, 然 後 我 們 下 次 開 會 的 時 候, 你 們 就 不 能 A 不 知 道 B 不 知 道 C 不 知 道 了, 而 局 長 仍 然 坐 在 那 邊, 也 就 是 下 次 會 議 我 們 就 主 問 局 長 蔡 局 長 輝 昇 : 交 通 委 員 會 要 我 們 組 成 專 案 調 查 小 組, 我 們 會 遵 照 辦 理, 並 且 進 行 這 項 工 作, 但 我 要 在 此 作 說 明, 因 為 一 位 局 長 不 可 能 把 全 部 事 情 都 記 在 腦 子 裡, 所 以 我 一 定 要 有 幕 僚 提 供 意 見, 而 且 這 個 案 子 是 有 過 去 的 歷 史, 不 可 能 下 星 期 二 我 所 有 問 題 都 可 以 回 答, 而 且 議 員 要 問 我 什 麼 問 題 我 並 不 知 道 我 們 可 以 體 諒, 但 是 議 員 問 的 問 題, 老 實 說 和 本 次 會 議 和 上 次 會 議 的 問 題 有 9 成 都 是 重 複 蔡 局 長 輝 昇 : 有 些 事 情 如 果 你 沒 有 在 現 場, 是 沒 辦 法 那 麼 清 楚 講 出 當 時 的 狀 況 請 問 你 們 那 一 位 講 出 現 場 狀 況? 現 在 開 始 我 的 詢 問, 首 先 提 我 的 主 張, 就 是 請 捷 運 局 不 要 變 成 代 辦 中 心, 如 果 再 繼 續 代 辦 下 去, 這 樣 局 長 就 當 市 長 好 了 現 在 連 兒 童 新 樂 園 也 歸 你 們 興 建, 另 外 教 育 的 設 施 也 歸 你 們 負 責, 那 全 世 界 都 歸 你 們 管 下 次 你 就 選 總 統 好 了 所 以 如 果 捷 運 局 若 變 成 代 辦 中 心, 那 捷 運 局 就 改 你 們 的 名 稱 另 外 現 在 幾 條 捷 運 線 完 工 通 車 的 支 票 跳 票 很 嚴 重, 這 點 請 你 們 提 供 幾 條 捷 運 線 內 部 的 工 作 時 程, 譬 如 信 義 線 你 們 說 去 年 12 月 要 完 工, 現 在 延 到 今 年 12 月 完 工, 預 計 有 幾 個 站 體 等 等 的 資 料, 全 部 提 供 給 各 個 委 員 針 對 雙 子 星 大 樓 開 發 案, 有 一 個 問 題 是 我 們 問 了 很 多 次 的, 就 是 捷 運 局 和 私 地 主 用 印 的 那 一 天, 邱 大 展 當 天 在 捷 運 局 內 對 或 錯? 當 天 在 捷 運 局 內 針 對 此 事, 除 邱 大 展 之 外, 還 有 其 他 非 捷 運 局 官 員 嗎?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據 我 了 解, 沒 有 簡 議 員 余 晏 : 邱 大 展 當 天 在 捷 運 局 內 要 求 用 話 的 那 支 電 話, 也 就 是 王 欣 儀 議 員 上 次 問 的, 當 天 是 誰 打 出 去 的? 這 支 電 話 的 通 聯 紀 錄 是 否 已 清 查?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沒 有 人 打 出 去 簡 議 員 余 晏 : 所 以 是 用 大 哥 大 打 的? 是 否 已 清 查?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是 李 秋 明 打 電 話 進 來 簡 議 員 余 晏 : 是 否 有 清 查 你 們 的 電 話 通 聯 紀 錄? 當 天 是 2 月 21 日 對 不 對? 1975
114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我 們 沒 有 清 查 簡 議 員 余 晏 : 局 長, 請 清 查 並 提 供 你 們 的 電 話 紀 錄 另 外 當 天 邱 大 展 是 幾 點 進 入 捷 運 局, 幾 點 出 來? 是 否 有 詳 細 數 字 資 料? 後 面 好 像 有 人 要 代 答, 請 問 邱 大 展 是 幾 點 進 入 捷 運 局, 幾 點 出 來? 有 沒 有 人 能 回 答? 局 長, 這 樣 你 就 知 道 我 為 什 麼 要 你 們 成 立 專 案 調 查 小 組 剛 剛 我 講 的 細 節, 之 前 徐 佳 青 議 員 就 要 求 你 們 提 供 當 天 的 錄 影 資 料, 可 是 貴 局 整 棟 大 樓 的 錄 影 帶 2 月 21 日 當 天 的 部 分 是 否 有 保 存 或 已 銷 毀? 貴 局 有 幾 部 監 視 器? 捷 運 工 程 局 秘 書 處 袁 主 任 永 強 : 在 會 議 室 內 有 錄 音 錄 影 簡 議 員 余 晏 : 與 私 地 主 簽 約 當 天 的 會 議 室 有 錄 影, 請 問 有 公 布 過 嗎? 捷 運 局 有 多 少 錄 影 機?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向 議 員 報 告, 在 本 局 的 大 門 口 有 錄 影 簡 議 員 余 晏 : 可 是 他 可 能 從 地 下 停 車 場 或 後 面 進 來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他 們 都 在 我 們 聯 開 處 的 會 議 室, 不 同 的 人 來, 我 們 分 配 不 同 的 會 議 室 供 他 們 使 用, 以 避 免 相 互 的 接 觸, 但 會 議 室 沒 有 錄 影 設 備 剛 剛 講 的 是 我 們 的 大 會 議 室, 就 是 辦 理 招 標 的 地 點, 在 開 標 時 有 錄 影 簡 議 員 余 晏 : 老 實 說, 處 理 這 些 細 節 很 煩, 因 為 你 們 都 沒 回 答 大 家 提 的 問 題, 所 以 請 局 長 提 供 資 料 說 明 2 月 21 日 當 天 捷 運 局 到 底 發 生 什 麼 事 的 細 節, 包 括 要 告 訴 我 清 查 幾 支 電 話 查 看 過 大 門 的 幾 捲 錄 影 帶 畫 面? 人 員 幾 點 離 開 捷 運 局? 是 誰 離 開? 電 話 是 誰 打 的? 你 們 對 於 這 些 無 聊 的 細 節 都 講 不 清 楚, 還 搞 那 麼 多 天 另 外 昨 天 市 長 說 : 此 事 都 是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交 不 出 履 約 保 證 金, 導 致 本 府 形 象 受 到 影 響, 本 府 已 經 積 極 查 證, 我 很 了 解 為 何 議 員 都 得 不 到 滿 意 答 案 的 原 因, 因 為 臺 北 市 政 府 已 經 把 這 件 事 情 的 全 案 定 了, 就 說 你 們 已 經 積 極 查 證 了, 所 以 你 們 絕 對 沒 有 錯, 有 錯 或 形 象 受 損 都 不 是 市 政 府 的 錯, 都 是 民 間 廠 商 的 錯, 這 樣 的 邏 輯 我 不 接 受, 這 也 是 今 天 開 會 氣 氛 這 麼 差 的 原 因, 因 為 你 們 定 調 了, 而 且 你 們 不 願 意 快 速 的 善 後 現 在 大 家 都 詢 問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的 情 況, 當 然 不 能 隨 意 就 讓 第 2 順 位 投 資 人 接 手, 局 長 對 不 對? 可 是 你 們 再 這 樣 拖 下 去, 會 讓 事 情 繼 續 爛 下 去, 會 讓 市 民 對 臺 北 市 政 府 甚 至 臺 北 市 議 會 不 信 賴, 這 就 是 你 們 的 陽 謀, 要 拖 過 這 件 事,3 個 月 過 去 當 大 家 印 象 沒 有 那 麼 深 刻 之 後, 以 掩 護 你 們 內 部 所 謂 的 內 神 通 外 鬼, 所 以 我 們 不 接 受 我 們 要 求 在 下 星 期 二 的 時 候, 希 望 局 長 的 調 查 小 組 給 我 們 明 確 的 答 案, 這 個 案 子 不 要 再 拖 下 去 了, 所 以 我 們 不 僅 要 明 確 的 答 案, 還 要 你 們 內 部 的 檢 討 及 調 查 報 告, 回 應 每 位 議 員 所 有 的 要 求 今 天 列 席 的 還 有 楊 實 秋 議 員 梁 議 員 文 傑 : 我 講 一 下, 每 位 議 員 注 重 的 焦 點 不 同, 我 不 是 在 查 案 子, 因 為 查 案 子 是 檢 方 的 1976
115 事 情, 而 且 本 會 有 位 議 員 也 已 經 進 去 牢 房 了, 所 以 我 在 這 邊 查 案 子 也 沒 有 意 義 我 之 所 以 要 求 你 們 要 提 供 廠 商 承 諾 事 項 一 覽 表, 是 因 為 這 個 案 子 還 要 一 直 進 行 下 去 ; 當 初 為 什 麼 要 給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高 分, 是 有 它 的 理 由, 包 括 你 們 對 外 表 示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是 永 續 經 營 的 設 計 方 式, 它 沒 有 像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要 把 不 動 產 證 券 化 做 財 務 槓 桿, 所 以 雖 然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給 市 府 65% 的 分 回 比 例, 也 就 是 市 府 多 分 回 150 至 170 億 元, 但 還 是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的 設 計 比 較 優, 這 是 你 們 對 外 的 說 法 我 現 在 就 是 要 搞 清 楚 這 幾 家 公 司 開 給 市 府 的 條 件 是 什 麼? 我 們 也 想 知 道 你 們 未 來 和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的 議 約, 到 底 是 依 據 什 麼 樣 的 條 件? 市 府 到 底 要 把 那 個 東 西 變 成 怎 樣? 梁 議 員, 不 好 意 思, 我 們 現 在 還 沒 進 行 第 2 輪 詢 答, 且 第 1 輪 的 詢 答 都 還 沒 結 束 梁 議 員 文 傑 : 我 要 強 調 的 是, 廠 商 的 承 諾 事 項, 下 一 次 會 議 一 定 要 提 供 你 還 要 給 他 們 下 一 次 機 會? 下 一 次 會 議 是 在 下 星 期 二 舉 行, 我 覺 得 不 需 要 那 麼 久 局 長, 我 們 要 求 提 供 的 資 料 多 久 可 以 給 我 們? 蔡 局 長 輝 昇 : 因 為 剛 剛 議 員 提 的 問 題 很 多, 我 們 需 要 一 點 作 業 時 間, 我 建 議 可 不 可 下 星 期 四 提 供? 下 星 期 二 我 都 覺 得 太 慢 了, 請 問 各 位 議 員, 在 下 星 期 一 下 班 前 請 他 們 提 供 資 料, 可 以 嗎? 局 長, 你 們 不 必 再 將 公 文 影 印, 就 是 你 們 不 必 再 整 理 公 文, 浪 費 員 工 的 時 間, 不 必 讓 他 們 這 麼 累 蔡 局 長 輝 昇 : 如 果 是 下 星 期 四 提 供, 這 樣 我 們 有 比 較 多 的 時 間 準 備 你 們 可 以 先 組 成 專 案 調 查 小 組 ; 其 實 我 們 今 天 要 求 提 供 的 資 料 數 量 還 好 蔡 局 長 輝 昇 : 因 為 剛 剛 梁 議 員 說 要 做 表 比 較, 就 是 要 比 對 這 些 承 諾 事 項 下 星 期 四 是 不 可 能, 否 則 今 天 的 會 議 等 於 白 開, 所 以 是 下 星 期 一 下 班 前 提 供 何 議 員 志 偉 : 我 表 達 1 句 話 就 好 我 們 要 的 資 料 都 是 你 們 現 成 的 東 西, 所 以 你 們 不 用 多 花 時 間 對, 不 用 整 理 都 沒 關 係 何 議 員 志 偉 : 提 供 電 子 檔 我 們 都 很 歡 迎 你 們 不 用 那 麼 精 細 把 其 他 內 容 刪 掉, 這 樣 就 不 用 花 很 多 的 時 間 所 以 就 是 在 下 1977
116 星 期 一 下 班 前 提 供 資 料, 這 段 期 間 你 們 就 辛 苦 一 點, 因 為 現 在 整 個 社 會 大 眾 都 在 看 待 臺 北 市 議 會 及 臺 北 市 政 府 如 何 對 這 個 案 子 做 善 後 接 著 請 楊 實 秋 議 員 發 言 楊 議 員 實 秋 : 謝 謝 召 集 人, 我 想 大 家 都 知 道, 我 在 100 年 的 4 月 參 加 交 通 委 員 會 時 清 楚 的 表 明, 因 為 美 河 市 的 案 子, 我 4 年 都 會 在 交 通 委 員 會 ; 即 使 我 沒 辦 法 參 加 交 通 委 員 會, 我 也 會 用 列 席 的 方 式 來 參 與 相 關 的 會 議 有 關 美 河 市 的 案 子, 我 相 信 蔡 局 長 一 定 很 清 楚, 它 是 一 個 集 貪 腐 大 權 為 一 體 的 超 級 弊 案, 真 的 荒 唐 到 極 點 至 於 雙 子 星 開 發 案, 雖 然 本 會 成 立 雙 子 星 開 發 案 專 案 調 查 小 組, 但 卻 沒 有 監 聽 權 及 調 查 權, 所 以 未 來 本 會 雙 子 星 開 發 案 專 案 調 查 小 組 開 會 時, 我 會 要 求 調 查 局 派 員 列 席 ; 我 昨 天 有 聯 絡 調 查 局, 他 們 很 歡 迎 且 在 本 會 做 成 決 議 之 後 會 派 員 參 加 另 外 我 會 請 調 查 局 協 助 我 們 了 解 雙 子 星 開 發 案 如 果 我 沒 記 錯 的 話, 民 國 100 年 2 月 份 的 時 候, 我 去 看 你 們 市 府 退 休 的 老 長 官 林 建 元, 因 為 我 喜 歡 找 退 休 的 首 長 聊 天, 承 蒙 他 看 得 起 我, 他 說 : 楊 議 員, 你 對 土 地 徵 收 這 部 分 已 經 抓 得 差 不 多 了 ; 你 如 果 真 的 想 做 點 事, 就 去 查 捷 運 局 的 聯 開 處, 他 們 的 權 力 太 大 了 以 上 是 民 國 100 年 2 月 我 在 台 大 的 學 生 餐 廳 和 他 一 起 用 餐 他 所 說 的 話 他 是 你 們 之 前 的 老 長 官, 且 曾 督 導 捷 運 局 的 業 務, 他 親 口 告 訴 我 說 聯 開 處 的 權 力 太 大 了 100 年 4 月 26 日 我 帶 著 現 在 的 廉 政 署 副 署 長 楊 石 金, 向 當 時 調 查 局 市 調 處 處 長 ( 現 任 調 查 局 副 局 長 ) 潘 鴻 謀 檢 舉 美 河 市 案, 後 來 監 察 院 介 入 調 查 之 後, 常 歧 德 來 告 訴 我 說, 調 查 局 幾 乎 用 抄 家 滅 族 的 方 式 調 查 他, 他 認 為 很 不 公 平, 當 然 他 是 喊 冤, 其 實 這 個 案 子 不 是 他 能 主 導 的 我 向 常 局 長 說, 我 向 調 查 局 檢 舉 的 是 捷 運 局, 而 不 是 針 對 個 人 今 天 我 特 別 告 訴 你 們, 以 你 們 平 時 的 專 業, 捷 運 局 當 時 幾 個 荒 唐 的 決 定, 我 說 坦 白 點, 有 些 人 為 所 欲 為 可 惡 到 極 點, 現 我 全 弄 清 楚 你 們 這 些 壞 蛋 我 問 過 調 查 局, 美 河 市 總 共 有 3 個 大 本 營 在 搞 鬼, 一 個 是 聯 開 處, 一 個 是 綜 規 處, 另 一 個 是 路 權 室 你 們 藉 著 專 業, 就 是 那 幾 招 方 法 調 查 局 後 來 告 訴 我 : 楊 議 員, 我 們 看 到 鑑 價 報 告 都 傻 眼 了 你 們 最 可 惡 在 那 裡? 如 同 剛 剛 洪 健 益 議 員 和 李 慶 鋒 議 員 說 的, 向 你 們 要 報 告 或 資 料, 你 們 都 用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為 藉 口 不 肯 提 供 你 們 現 任 的 長 官 秘 書 長 當 時 不 是 問 你 們, 美 河 市 為 何 要 換? 全 世 界 那 有 13 棟 大 樓, 地 主 只 分 1 棟? 你 們 為 何 要 換? 結 果 你 們 當 時 的 處 長 怎 麼 回 答? 他 講 了 半 天 之 後, 你 們 現 任 的 長 官 秘 書 長 陳 永 仁 怎 麼 說? 他 說 : 楊 議 員 問 這 麼 簡 單 的 問 題, 你 回 答 得 不 要 說 楊 議 員 聽 不 懂, 連 我 都 聽 不 懂, 政 風 處 處 長 也 聽 不 懂, 東 拉 西 扯 ; 接 著 他 問 : 明 明 我 們 需 要 的 是 住 宅, 為 何 你 們 拿 住 宅 去 換 商 場? 蔡 局 長, 這 些 雖 然 當 時 和 你 無 關, 但 你 應 該 還 記 得 吧? 你 們 真 的 是 糗 到 爆, 而 且 你 們 還 沒 有 法 律 依 據, 因 為 如 果 13 棟 大 樓 依 據 垂 直 分 配 法 不 合 理 的 分 配 30.75%, 市 府 應 分 得 4 棟, 結 果 卻 只 分 得 1 棟, 為 什 麼? 因 為 你 們 還 去 換, 且 是 沒 有 法 律 依 據 的 交 換 現 在 你 們 不 肯 給 資 料, 我 請 教 擔 任 過 檢 察 官 的 法 務 局 蔡 局 長, 他 說 這 不 涉 及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結 果 後 來 你 們 拿 出 的 是 什 麼 資 料? 是 民 國 86 年 你 們 召 開 的 一 個 座 談 會, 有 一 位 叫 做 莊 南 田 的 董 事 長 提 議 產 品 可 以 交 換, 你 們 就 根 據 這 個 建 議 開 始 做 交 換, 所 以 你 們 當 中 有 些 特 定 的 對 象, 真 是 可 惡 到 極 點, 留 下 一 個 讓 市 府 最 難 看 的 雙 1978
117 子 星 案 紀 錄 今 天 雙 子 星 案 出 洋 相, 如 果 你 們 每 天 看 到 美 河 市 這 個 貪 腐 紀 念 碑, 擁 有 土 地 所 有 權 百 分 之 九 十 九 多 的 地 主 只 分 得 1 棟 大 樓, 會 讓 全 世 界 的 人 笑 掉 大 牙 你 們 再 看 看 市 府 都 更 處, 我 向 他 們 調 過 資 料, 地 主 和 建 商 合 作 的 案 子, 最 爛 的 地 段 在 文 山 區 老 泉 里, 地 主 還 可 以 分 43.6%, 而 美 河 市 聯 開 契 約 中, 市 府 分 得 30.75%, 事 實 上 卻 分 不 到 10% 你 們 再 去 看 看 你 們 以 前 的 會 議 紀 錄, 在 你 們 和 建 商 開 會 的 時 候, 建 商 竟 然 要 求 要 分 90%, 而 你 們 只 能 分 10%; 最 早 的 會 議 紀 錄, 建 商 竟 然 敢 跟 地 主 要 求 要 分 89%, 你 們 分 11%, 最 後 你 們 告 訴 我 們 說 已 經 談 成 功 了, 你 們 分 得 30.75% 今 天 我 必 須 要 講, 美 河 市 這 個 案 子 是 一 個 標 竿, 我 為 什 麼 送 廉 政 署 4 個 案 子? 我 想 局 長 應 該 很 清 楚, 就 是 我 要 用 美 河 市 的 案 子 來 卡 南 港 機 廠 聯 開 案, 因 為 今 天 如 果 沒 有 美 河 市 這 個 案 子 卡 在 那 裡, 南 港 機 廠 案 也 是 一 個 扯 爛 污 的 案 子, 然 後 再 由 捷 運 港 墘 站 聯 開 案 對 照 頂 溪 站 聯 開 案, 因 為 港 墘 站 聯 開 案 是 私 地 主 優 先 的 案 子, 你 們 看 它 和 頂 溪 站 聯 開 案 以 公 開 徵 求 投 資 人 的 案 子 所 分 到 的 比 例 差 別 多 少? 從 這 兩 個 對 照 組 來 看, 就 知 道 你 們 有 多 少 人 用 法 律 的 陋 規 幫 別 人 謀 取 巨 大 的 利 益, 至 於 自 己 有 沒 有 A 錢? 我 不 是 法 官, 所 以 我 不 敢 說 蔡 局 長, 你 沒 有 包 袱 ; 陳 椿 亮 局 長 我 認 為 他 操 守 沒 有 問 題, 但 他 最 嚴 重 的 問 題 是, 跟 他 講 123, 他 都 跟 你 回 答 ABC; 你 跟 他 講 今 天 天 氣 好, 他 會 跟 你 講 下 星 期 二 會 下 雨 ; 你 問 他 問 題, 他 完 全 回 答 不 出 來, 但 只 要 部 屬 跟 他 講 的 話, 他 都 照 單 全 收, 今 天 你 絕 對 不 要 犯 這 樣 的 錯 誤 楊 大 哥, 這 是 傳 染 病, 所 以 未 來 也 會 傳 染 到 其 他 的 官 員 楊 議 員 實 秋 : 請 局 長 千 萬 不 要 再 犯 陳 椿 亮 的 錯 誤, 我 不 想 耽 誤 交 通 委 員 會 開 會 的 時 間, 但 我 剛 剛 講 的 美 河 市 的 案 子, 希 望 你 一 定 要 和 南 港 機 廠 的 案 子 做 對 照, 否 則 到 時 候 若 南 港 機 廠 案 出 事 會 更 嚴 重 謝 謝 楊 議 員 因 為 若 現 場 3 位 議 員 作 第 2 輪 的 詢 答, 就 需 要 9 分 鐘, 所 以 不 好 意 思, 各 位 官 員 辛 苦 了 現 在 請 何 議 員 發 言 何 議 員 志 偉 : 我 在 委 員 會 提 出 2 月 21 日 當 天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有 15 份 合 約 在 捷 運 局 裡 面, 所 以 我 請 你 們 提 供 當 天 早 上 10 點 至 凌 晨 12 點 半 相 關 的 影 像 資 料, 讓 我 們 知 道 有 誰 進 出 捷 運 局, 局 長 有 沒 有 問 題? 既 然 有 影 像, 可 不 可 以 提 供 給 本 委 員 會? 蔡 局 長 輝 昇 : 因 為 捷 運 局 的 攝 影 機 大 概 有 300 支, 而 到 底 那 些 畫 面 有 用, 這 需 要 花 時 間 找 何 議 員 志 偉 : 首 先 是 針 對 出 入 口 的 部 分 和 會 議 室 裡 面 作 提 供, 好 不 好? 另 外 也 請 你 們 提 供 會 議 室 出 入 口 的 影 像 畫 面 第 2 個, 就 是 今 天 的 簡 報 資 料 請 傳 到 徐 佳 青 議 員 和 梁 文 傑 議 員 的 郵 件 信 箱 很 不 錯 1979
118 何 議 員 志 偉 : 第 3 個, 我 請 教 局 長, 目 前 你 們 正 和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研 擬 審 定 條 件, 對 不 對?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們 現 在 連 初 步 審 定 條 件 都 還 沒 有 提 出 來, 這 部 分 要 花 時 間, 而 且 要 很 審 慎 何 議 員 志 偉 : 需 要 多 長 的 時 間?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現 在 沒 辦 法 說 明 確 的 時 間, 因 為 要 非 常 慎 重, 所 以 需 要 非 常 長 的 時 間, 而 且 提 出 初 步 審 定 條 件 之 後 何 議 員 志 偉 : 給 我 一 個 range, 好 不 好? 蔡 局 長 輝 昇 : 沒 辦 法 何 議 員 志 偉 : 沒 辦 法 給 我 一 個 range?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們 提 出 初 步 審 定 條 件 之 後 還 要 報 市 政 府, 由 市 政 府 再 擬 出 最 後 審 定 條 件, 最 重 要 的 是 市 政 府 所 擬 訂 的 最 後 審 定 條 件, 我 們 和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談 的 是 市 政 府 的 最 後 審 定 條 款 也 就 是 我 們 提 出 的 只 是 初 步 審 定 條 件, 還 要 由 市 政 府 召 集 法 務 局 財 政 局 都 發 局 交 通 局 等 各 局 處 開 會, 提 出 更 完 整 的 審 定 條 件 後, 才 會 和 第 2 順 位 廠 商 協 商 何 議 員 志 偉 : 委 員 會 可 不 可 以 提 出 我 要 支 持 郝 龍 斌 市 長 所 說, 市 府 50 億 元 以 上 的 招 標 案 要 提 高 保 證 金 的 要 求? 這 樣 可 以 給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壓 力, 臺 北 市 230 萬 的 市 民, 甚 至 全 臺 灣 2,300 萬 人 的 國 門 才 可 以 獲 得 保 障, 所 以 我 們 可 以 修 正 這 個 合 約 嗎? 蔡 局 長 輝 昇 : 目 前 都 還 適 用 甄 選 須 知 的 相 關 規 定, 所 以 沒 辦 法 改 相 關 的 合 約, 至 於 審 定 條 件 怎 麼 列, 那 倒 是 另 外 一 件 事 情 何 議 員 志 偉 : 如 果 你 們 不 改 的 話, 等 於 是 打 郝 市 長 的 臉 ; 若 要 改 的 話, 合 約 內 容 是 要 調 整 的 召 集 人, 我 們 希 望 招 標 案 的 保 證 金 要 提 高, 這 部 分 可 不 可 以 納 入 會 議 決 議? 局 長, 有 沒 有 辦 法 保 證?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們 要 回 去 研 究 何 議 員 志 偉 : 局 長, 你 小 事 情 可 以 不 管, 但 這 大 事 情 總 該 管 了 吧?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們 需 要 時 間 研 究 一 下 何 議 員 志 偉 : 事 情 已 經 鬧 得 這 麼 大 了, 你 還 告 訴 我 要 回 去 研 究 蔡 局 長 輝 昇 : 1980
119 因 為 甄 選 須 知 已 經 規 定 得 很 清 楚, 也 就 是 遊 戲 規 則 早 就 設 定 在 那 裡, 如 果 今 天 要 針 對 特 定 的 何 議 員 志 偉 : 我 還 有 最 後 10 秒 發 言 的 時 間 不 行 了, 其 他 問 題 請 以 書 面 答 覆 現 在 請 王 欣 儀 議 員 發 言 王 議 員 欣 儀 : 局 長, 我 真 的 對 你 們 語 重 心 長, 也 希 望 你 來 擔 任 捷 運 局 局 長, 真 的 要 把 這 個 案 子 查 得 水 落 石 出, 然 後 該 面 對 的 就 要 去 面 對, 有 問 題 的 要 把 它 揪 出 來, 該 負 責 的 人 就 要 負 責 ; 即 便 假 設 這 中 間 沒 有 所 謂 的 弊 案 或 官 商 勾 結 好 了, 總 有 人 有 行 政 責 任 吧? 該 擔 責 任 的 人 就 要 擔 責 任, 而 不 要 讓 所 有 的 人 背 黑 鍋, 所 以 我 真 的 對 捷 運 局, 尤 其 是 對 你 有 很 大 的 期 待 雖 然 之 前 你 沒 有 參 與 整 個 招 標 案 的 過 程, 但 你 現 在 也 不 能 向 我 們 表 達 不 了 解, 我 們 就 是 希 望 能 借 重 你 在 這 樣 的 狀 況 之 下 能 夠 客 觀 的 把 這 件 事 情 查 清 楚, 揪 出 該 負 責 的 人 其 實 你 剛 剛 講 的 話, 我 實 在 聽 不 下 去, 就 是 你 講 的 擬 定 初 步 審 定 條 件, 本 會 期 從 開 議 到 現 在, 已 經 聽 了 一 二 個 月 了, 你 們 永 遠 都 在 擬 定 初 步 審 定 條 件 的 階 段, 而 今 天 雙 子 星 大 樓 開 發 案 是 臺 北 市 新 十 大 建 設 之 首, 這 麼 重 大 的 建 設, 是 沒 有 期 程 時 間 表 的 嗎? 市 長 前 些 日 子 才 為 臺 北 市 重 大 工 程 的 延 宕 向 全 體 市 民 道 歉, 請 問 之 後 呢? 有 市 民 問 說, 怎 麼 市 長 道 個 歉, 你 們 議 員 就 算 了, 後 續 呢? 你 們 難 道 不 需 要 因 之 前 工 程 的 延 宕, 而 後 續 應 該 加 快 進 度 積 極 作 為, 以 彌 補 因 延 宕 所 造 成 的 損 害, 讓 市 民 重 獲 信 心 嗎? 但 現 在 你 們 卻 搞 不 清 楚, 告 訴 我 們 說 沒 有 時 間 表 我 只 問 你 們, 之 前 你 們 和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要 議 約 的 時 候, 花 了 多 少 時 間 擬 定 初 步 審 定 條 件? 蔡 局 長 輝 昇 : 根 據 我 所 看 的 資 料, 除 了 第 1 順 位 的 投 資 申 請 人 的 開 發 建 議 書, 以 及 在 評 審 會 議 上 的 承 諾 事 項 外, 沒 有 再 有 其 他 的 審 定 條 件 所 以 該 公 司 就 從 這 個 步 驟, 進 到 繳 交 履 約 保 證 金 的 階 段 王 議 員 欣 儀 : 對, 外 界 質 疑 你 們 獨 厚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的 原 因 就 在 這 裡 什 麼 東 西 你 們 都 可 以 為 該 公 司 量 身 訂 做, 也 為 何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有 這 麼 好 的 條 件, 不 用 擬 定 所 謂 的 初 步 審 定 條 件, 其 他 第 2 順 位 和 第 3 順 位 的 投 資 人 就 需 要 有 初 步 審 定 條 件 的 緣 故 ; 你 們 根 本 是 依 個 人 的 喜 好 行 事, 外 界 會 質 疑 你 們 就 是 這 個 原 因 我 一 直 強 調, 市 政 府 做 事 只 用 很 簡 單 的 4 個 字 來 形 容, 就 是 依 法 行 政, 你 們 沒 有 個 人 喜 好 的 權 利, 只 有 公 平 公 正 公 開 的 義 務, 而 且 對 任 何 人 都 是 要 一 體 適 用, 這 樣 外 界 才 不 會 質 疑 你 們 不 能 為 了 特 殊 的 個 案, 因 為 喜 愛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它 就 不 用 有 審 定 條 件, 然 後 很 快 就 可 以 和 他 們 議 約 繳 交 履 約 保 證 金, 而 對 別 家 公 司 就 不 是 這 樣, 所 以 外 界 就 是 質 疑 你 們 有 雙 重 標 準, 獨 厚 特 定 人 士 不 管 第 2 順 位 第 3 順 位 投 資 人 有 什 麼 問 題 或 不 法, 你 們 要 提 出 證 據 講 清 楚, 否 則 就 應 該 要 依 法 行 政, 而 且 要 用 同 樣 的 標 準, 不 可 對 這 家 廠 商 是 這 樣, 而 對 那 家 廠 商 是 那 樣, 否 則 政 府 怎 麼 會 有 公 信 力 呢? 而 且 讓 民 眾 認 為 市 政 府 就 是 有 特 定 喜 好 在 為 某 家 廠 商 護 航 1981
120 我 希 望 你 們 在 這 件 事 情 上, 第 1 個, 要 為 工 程 延 宕 負 責, 要 加 緊 腳 步 進 行, 不 要 再 跟 我 講 沒 有 時 間 表 的 事 情, 新 十 大 建 設 不 是 這 樣 玩 的 第 2 個, 請 你 們 要 依 法 行 政, 不 要 再 為 特 定 人 士 量 身 訂 做 任 何 事 情 而 讓 外 界 質 疑 另 外 有 幾 個 其 他 的 問 題, 請 你 們 提 供 書 面 資 料 包 括 剛 剛 李 慶 鋒 議 員 提 的, 你 們 對 捷 運 環 狀 線 南 環 段 的 興 建 沒 有 積 極 作 為, 時 程 及 進 度 一 再 拖 延 的 檢 討, 以 及 剛 剛 召 集 人 提 的 信 義 線 的 完 工 時 程 等 另 外 我 們 代 墊 新 莊 蘆 洲 線 九 十 幾 億 元 的 錢, 你 們 到 底 要 怎 麼 追 討? 錢 要 怎 麼 付? 你 們 積 極 的 作 為 是 什 麼? 還 有 捷 運 文 湖 線 聯 合 開 發 的 案 子, 為 何 一 個 停 車 場 蓋 到 現 在 還 沒 辦 法 使 用? 當 地 居 民 因 為 你 們 的 工 程 而 遭 受 多 少 權 益 的 損 害, 結 果 到 現 在 停 車 場 沒 辦 法 開 放 使 用, 因 為 你 們 在 興 建 停 車 場 之 前, 居 然 不 先 談 價 錢, 然 後 做 完 之 後 人 家 講 一 個 價 錢, 你 們 也 講 一 個 價 錢, 南 轅 北 轍, 現 在 變 成 要 仲 裁, 影 響 全 民 的 權 益 這 個 案 子, 未 來 你 們 還 要 拖 延 多 少 的 時 間, 讓 民 眾 沒 有 停 車 場 可 以 使 用? 為 什 麼 當 時 你 們 不 談 價 錢, 且 僅 用 議 約 的 方 式 處 理? 我 要 求 你 們 針 對 這 案 子 做 檢 討 王 議 員, 你 要 的 這 些 資 料, 希 望 他 們 什 麼 時 候 提 供? 下 星 期 四 可 以 嗎? 王 議 員 欣 儀 : 我 最 後 要 的 資 料, 就 是 現 在 臺 北 市 的 捷 運 路 線 陸 續 完 工 通 車, 所 以 有 新 的 捷 運 站 出 入 口, 捷 運 公 司 也 賺 那 麼 多 錢, 但 是 在 相 關 的 無 障 礙 設 施 方 面, 你 們 有 沒 有 編 列 足 夠 的 經 費 去 設 置 應 該 有 的 無 障 礙 設 施? 這 是 要 他 們 提 供 資 料, 還 是 我 們 直 接 到 現 場 看 就 好 了? 王 議 員 欣 儀 : 他 們 還 是 要 先 提 出 書 面 資 料, 因 為 現 在 已 步 入 老 年 社 會, 但 捷 運 站 很 多 地 方 都 還 沒 有 手 扶 梯, 所 以 捷 運 局 應 該 編 列 足 夠 的 經 費, 想 辦 法 做 結 構 的 改 變 和 設 計, 用 以 增 設 無 障 礙 的 設 施 接 著 請 李 慶 鋒 議 員 發 言 李 議 員 慶 鋒 : 我 要 的 3 個 資 料 請 你 們 提 供 給 我 其 中 信 義 線 及 環 狀 線 南 環 段 北 環 段 部 分 王 議 員 已 經 幫 我 講 過 了 ; 另 外 你 們 回 去 想 想 之 前 是 誰 答 覆 議 員 說 新 莊 線 沒 有 辦 法 局 部 通 車, 以 上 3 個 資 料 是 下 星 期 二 之 前 提 供 嗎? 因 為 我 剛 剛 要 求 他 們 於 下 星 期 一 下 班 前 提 供 雙 子 星 案 的 相 關 資 料, 所 以 如 果 各 位 議 員 認 為 有 急 迫 性 的 資 料, 請 各 位 註 明 請 捷 運 局 下 星 期 一 下 班 前 提 供 ; 若 暫 時 沒 有 急 迫 性 的, 就 請 他 們 於 下 星 期 四 下 班 前 提 供 李 議 員, 是 不 是 這 樣? 李 議 員 慶 鋒 : 信 議 線 的 部 分 要 今 天 提 供, 因 為 已 經 有 議 員 在 關 心 這 部 分, 所 以 資 料 應 該 是 舊 的 1982
121 對 至 於 今 天 必 須 提 供 的 有 那 些 資 料, 請 聯 絡 員 注 意 一 下 李 議 員 慶 鋒 : 我 一 個 口 頭 詢 問, 就 是 捷 運 忠 孝 復 興 站 聯 開 案 產 權 登 記 的 進 度 到 那 個 階 段? 請 問 誰 負 責 回 答?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向 議 員 報 告, 因 為 該 地 產 權 由 三 方 共 有, 所 以 現 階 段 我 們 是 採 信 託 的 方 式 處 理 李 議 員 慶 鋒 : 完 成 了 嗎?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我 們 已 經 發 函 請 他 們 簽 字 了 李 議 員 慶 鋒 : 所 以 產 權 信 託 草 案 版 本 已 經 有 了, 然 後 你 們 發 函 給 對 方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草 案 版 本 已 經 確 認 了 李 議 員 慶 鋒 : 市 長 已 經 核 定 了 嗎? 還 是 局 內 核 定 就 可 以?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還 在 核 定 程 序 中 李 議 員 慶 鋒 : 需 市 長 核 定, 但 還 沒 核 定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是 李 議 員 慶 鋒 : 好, 我 沒 有 其 他 問 題 捷 運 工 程 局 李 副 總 工 程 司 尚 叡 : 向 各 位 議 員 報 告, 剛 剛 王 議 員 提 出 有 關 無 障 礙 設 施 改 善 部 分, 我 們 與 捷 運 公 司 在 分 工 原 則 下, 已 營 運 的 車 站 是 由 他 們 負 責, 我 們 只 負 責 興 建 中 的 部 分, 所 以 這 部 分 是 否 可 以 改 成 捷 運 公 司 提 供? 主 席 (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剛 剛 講 的 是 有 關 王 議 員 要 求 提 供 的 資 料, 對 不 對? 李 副 總 工 程 司 尚 叡 : 是 李 議 員 慶 鋒 : 主 席, 你 就 請 捷 運 局 提 供 興 建 中 的 部 分, 然 後 再 請 捷 運 公 司 提 供 興 建 完 成 已 營 運 的 部 分 就 好 了 而 且 捷 運 公 司 還 未 進 行 工 作 報 告 對 首 先 請 問 各 位 議 員, 對 於 上 次 會 議 紀 錄 有 沒 有 意 見? 若 沒 意 見, 上 次 會 議 紀 錄 就 予 以 確 定 第 2 點, 請 捷 運 局 局 長 聯 絡 員 針 對 各 位 議 員 所 詢 問 的 各 項 問 題, 沒 有 完 整 回 覆 的 部 分, 請 用 書 面 方 式 回 應 1983
122 第 3 點, 請 捷 運 局 於 指 定 時 間, 剛 剛 是 提 在 下 星 期 一 下 班 前, 把 相 關 的 資 料 備 妥, 提 供 給 各 個 議 員 的 辦 公 室 另 外 對 於 所 提 供 書 面 的 資 料, 希 望 能 完 整 的 承 現 問 題 的 真 相 第 4 點, 下 次 會 議 是 在 4 月 23 日, 本 委 員 會 要 繼 續 進 行 捷 運 局 的 工 作 報 告, 請 各 位 議 員 踴 躍 出 席 謝 謝, 散 會 1984
123 第 11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交 通 委 員 會 第 4 次 會 議 紀 錄 ( 工 作 報 告 4) 時 間 : 民 國 102 年 4 月 23 日 ( 星 期 二 ) 上 午 10 時 35 分 至 12 時 20 分 地 點 : 本 會 交 通 委 員 會 會 議 室 出 席 議 員 : 周 威 佑 何 志 偉 簡 余 晏 梁 文 傑 王 欣 儀 洪 健 益 李 慶 鋒 王 孝 維 張 茂 楠 列 席 議 員 : 楊 實 秋 徐 佳 青 列 席 : 市 政 府 : 捷 運 局 局 長 : 蔡 輝 昇 本 會 : 專 門 委 員 : 傅 素 玲 專 員 : 吳 聰 忠 組 員 : 許 娥 簡 議 員 余 晏 紀 錄 : 吳 聰 忠 壹 主 席 宣 告 開 會 貳 確 定 本 委 員 會 第 3 次 會 議 紀 錄 參 繼 續 捷 運 工 程 局 業 務 工 作 報 告 及 詢 答 捷 運 工 程 局 蔡 局 長 輝 昇 報 告 發 言 議 員 : 何 志 偉 梁 文 傑 王 欣 儀 簡 余 晏 李 慶 鋒 楊 實 秋 徐 佳 青 王 孝 維 捷 運 工 程 局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王 副 總 工 程 師 偉 兼 代 聯 合 開 發 處 處 長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蔡 局 長 輝 昇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北 區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鴻 濤 答 覆 肆 主 席 裁 示 一 4 月 26 日 ( 星 期 五 ) 上 午 10 時 進 行 捷 運 公 司 及 悠 遊 卡 控 股 公 司 業 務 工 作 報 告 及 詢 答, 請 各 位 議 員 準 時 與 會 二 針 對 每 位 議 員 所 提 各 項 問 題 未 完 整 答 覆 及 議 員 指 示 以 書 面 答 覆 部 分, 請 各 單 位 於 指 定 時 間 內 彙 整 後 以 書 面 答 覆 本 委 員 會 議 員 及 列 席 議 員 散 會 ( 中 午 12 時 20 分 ) 1985
124 速 記 錄 102 年 4 月 23 日 速 記 : 吳 聰 忠 主 席 ( 簡 議 員 余 晏 ): 各 位 同 仁, 大 家 早 安! 現 在 開 始 進 行 本 會 第 11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交 通 委 員 會 第 4 次 會 議 首 先 請 大 家 看 一 下 上 次 會 議 紀 錄, 如 果 有 意 見, 請 於 會 議 結 束 前 提 出 來 局 長 要 開 始 報 告 了 嗎? 上 次 會 議 我 們 要 求 你 們 提 供 的 資 料 都 有 提 供 了, 譬 如 邱 大 展 局 長 進 出 捷 運 局 的 時 間, 以 及 相 關 的 比 較 表 等, 請 先 利 用 幾 分 鐘 作 簡 單 的 報 告 捷 運 工 程 局 蔡 局 長 輝 昇 : 召 集 人 副 召 集 人 各 位 議 員, 大 家 好, 今 天 我 們 提 供 的 資 料, 就 是 上 一 次 本 局 工 作 報 告 的 時 候 各 位 議 員 要 求 希 望 能 夠 補 充 書 面 資 料, 在 畫 面 左 邊 的 目 錄, 就 是 我 們 提 供 和 雙 子 星 大 樓 開 發 案 有 關 的 部 分, 總 共 有 10 項, 包 括 : 第 1 項 是 連 帶 債 務 責 任 與 連 帶 履 約 責 任 的 區 分 第 2 項 是 雙 子 星 聯 開 案 3 家 投 資 團 隊 當 初 承 諾 事 項 一 覽 表 第 3 項 是 誰 決 定 更 改 契 約 書 相 關 條 文 相 關 會 議 紀 錄 內 容 調 查 報 告 第 4 項 是 私 地 主 為 何 會 來 簽 約 有 沒 有 內 部 的 人 電 話 通 知 私 地 主 與 其 律 師 提 供 調 查 通 聯 紀 錄 第 5 項 是 對 於 第 2 順 位 投 資 人 審 定 條 件 的 擬 定, 提 供 有 關 的 辦 理 期 程 第 6 項 是 提 供 2 月 21 日 捷 運 局 大 樓 出 入 口 監 視 錄 影 帶 及 邱 局 長 進 出 捷 運 局 的 時 間 剛 剛 主 席 特 別 提 到, 這 1 項 我 們 在 第 2 大 項 也 都 有 說 明 第 7 項 是 提 出 雙 子 星 聯 開 案 徵 信 公 司 所 做 的 調 查 內 容 及 文 件 驗 證 相 關 資 料 第 8 項 是 與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合 約 內 容 是 否 可 以 修 正, 並 建 議 保 證 金 應 予 提 高 第 9 項 是 提 出 雙 子 星 聯 開 案 之 詳 細 調 查 報 告 第 10 項 是 提 供 木 柵 站 聯 開 大 樓 轉 乘 停 車 場 工 程 契 約 變 更 議 約 爭 議 仲 裁 之 辦 理 情 形 有 關 上 述 10 項 書 面 資 料, 我 們 都 已 經 提 供 出 來 ; 這 些 書 面 資 料 都 是 上 星 期 四 會 議 結 束 之 後, 我 們 的 同 仁 非 常 辛 苦 且 努 力 地 蒐 集 相 關 的 資 料 提 供 出 來 的 總 之, 我 們 都 是 依 照 貴 會 的 指 示 提 出 相 關 的 書 面 資 料, 各 位 議 員 若 有 進 一 步 要 瞭 解 或 要 垂 詢, 請 隨 時 給 我 們 指 正, 以 上 簡 單 說 明 非 常 感 謝 捷 運 局 工 作 同 仁 的 辛 苦, 也 請 局 長 替 我 們 轉 達 我 們 的 不 好 意 思, 但 我 們 主 要 是 追 求 事 情 的 真 相, 希 望 能 讓 這 個 案 子 水 落 石 出 現 在 先 請 何 志 偉 議 員 發 言 何 議 員 志 偉 : 我 先 會 議 詢 問 一 下, 就 是 我 記 得 上 次 會 議 我 們 大 概 有 20 項 的 提 問, 結 果 捷 運 局 只 回 應 10 項, 我 想 可 能 有 些 是 包 含 在 裡 面 現 在 正 式 開 始 我 第 1 輪 的 詢 問 局 長, 捷 運 聯 開 大 樓 完 成 之 後, 有 的 使 用 模 式 是 會 用 出 租 的 方 式, 我 今 天 針 對 公 館 站 及 七 張 站 等 2 個 站 提 問, 它 們 預 計 終 止 的 時 間, 公 館 站 是 101 年 2 月 3 日, 七 張 站 是 100 年 8 月 10 日 今 天 我 要 質 疑 1 家 公 司 叫 做 樺 福 建 設 公 司, 有 位 非 常 有 名 常 常 上 壹 週 刊 新 聞 的 人 叫 做 張 綱 維, 他 自 己 要 片 面 終 止 合 約, 而 且 停 止 日 期 也 1986
125 是 自 己 提 的 我 現 在 要 請 教 的, 就 是 為 什 麼 七 張 站 拖 延 1 年 才 點 交 完 成? 第 2 個 部 分 是 公 館 站 去 年 10 月 中 還 未 點 交 完 成, 為 什 麼 要 點 交 這 麼 久? 以 上 是 第 1 個 提 問, 請 局 長 回 應 我 第 2 個 提 問 是, 張 綱 維 先 生 積 欠 違 約 金 7,664 萬 元, 到 現 在 都 還 沒 有 還 清, 這 段 時 間 以 來, 你 們 有 沒 有 任 何 的 法 律 追 償 行 為? 請 回 答 捷 運 工 程 局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向 主 席 及 各 位 委 員 報 告, 七 張 站 和 公 館 站 有 些 商 業 區 的 部 分, 我 們 原 定 是 採 統 一 經 營 的 方 式, 因 為 當 初 所 規 劃 的 計 畫 中 包 括 運 動 中 心, 後 來 因 為 這 運 動 中 心 經 營 不 下 去, 所 以 他 們 就 放 棄 後 續 的 經 營 權, 這 樣 就 造 成 本 局 相 關 的 損 失, 我 們 也 就 依 法 追 究, 以 我 們 損 失 的 租 金 及 其 他 相 關 的 部 分 向 他 們 求 償 他 們 就 這 部 分 違 約 以 後, 我 們 都 會 計 算 租 金 及 其 他 的 費 用 要 求 他 們 償 還, 目 前 他 們 所 積 欠 的 七 千 六 百 多 萬 元, 我 們 是 以 他 們 其 他 聯 開 案 留 在 本 局 的 保 留 款 作 暫 扣 另 外 點 交 部 分, 包 括 原 有 的 設 施 設 備, 都 應 該 要 予 以 清 除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不 要 跟 我 講 過 程, 我 是 問 你 們 為 何 點 交 這 麼 久?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點 交 的 部 分, 是 因 為 他 們 要 完 整 清 除 現 有 的 地 上 物 之 後 才 要 交 給 我 們, 所 以 是 他 們 所 花 掉 的 時 間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們 向 他 們 要 錢 卻 要 不 回 來, 有 沒 有 採 取 任 何 的 法 律 行 為?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我 們 現 在 是 暫 扣 他 們 留 在 捷 運 局 的 所 有 保 留 款 何 議 員 志 偉 : 什 麼 叫 做 暫 扣 所 有 的 保 留 款?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有 他 們 留 在 我 們 這 裡 的 履 約 保 證 金 及 各 項 未 付 款 何 議 員 志 偉 : 不 是 啊! 錢 是 一 碼 歸 一 碼, 你 們 怎 麼 可 以 在 這 裡 玩 所 謂 的 大 水 庫 小 水 庫 理 論 呢? 他 們 要 還 給 你 們 的 是 違 約 金, 怎 麼 可 以 用 其 他 聯 開 案 的 保 證 金 來 當 作 要 還 你 們 的 錢 呢?1 個 蘿 蔔 1 個 坑, 違 約 金 歸 違 約 金, 聯 開 案 的 保 證 金 歸 保 證 金, 它 有 分 回 的 成 數, 那 是 完 全 不 一 樣 的 東 西 而 且 更 扯 的 是 大 坪 林 站 今 年 2 月 才 開 工, 連 權 益 分 配 都 還 未 有 個 結 果, 你 們 怎 麼 知 道 有 多 少 錢 而 跟 他 們 拿 多 少? 你 們 也 沒 有 任 何 法 律 行 為, 怎 麼 會 這 麼 偏 頗 他 們 呢? 捷 運 工 程 局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兼 代 聯 合 開 發 處 處 長 : 向 議 員 報 告, 我 們 有 正 式 向 他 們 求 償 的 行 為 何 議 員 志 偉 : 是 怎 樣 求 償?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就 是 針 對 租 金 的 部 分 1987
126 何 議 員 志 偉 : 怎 麼 求 償? 是 有 人 打 手 機 口 頭 跟 他 們 說 要 還 錢 嗎?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我 們 有 找 法 律 顧 問 幫 我 們 進 行 後 續 求 償 的 動 作 何 議 員 志 偉 : 時 間 多 久 了,1 年 半 了 嗎?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對, 現 在 正 在 進 行 求 償 何 議 員 志 偉 : 有 沒 有 進 行 民 事 訴 訟?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是, 有 提 出 民 事 訴 訟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們 提 告 了 沒 有?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有, 已 經 提 告 了 何 議 員 志 偉 : 什 麼 時 候 提 告?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是 不 是 容 我 們 查 一 下? 何 議 員 志 偉 : 剛 剛 鄭 副 局 長 是 說, 你 們 就 直 接 向 他 們 要 其 他 聯 開 案 的 保 證 金 請 問 所 有 的 債 權 都 已 提 告 了 嗎? 這 是 關 鍵 的 問 題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這 部 分 我 們 再 詳 查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們 很 奇 怪, 今 天 你 們 在 這 裡 作 工 作 報 告, 是 應 該 把 所 有 的 財 產 都 點 交 清 楚 之 後 你 們 才 有 辦 法 回 應, 現 在 怎 麼 會 這 樣 子?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是 不 是 讓 我 們 馬 上 打 電 話 回 去 確 認 後 向 議 員 報 告? 何 議 員 志 偉 : 剛 剛 鄭 副 局 長 說 要 從 大 坪 林 站 把 錢 扣 回 來, 但 計 畫 是 104 年 才 會 給 付, 這 樣 根 本 是 讓 他 賴 帳, 也 等 於 是 他 向 捷 運 局 全 體 市 民 借 錢 不 用 利 息 ; 這 問 題 你 待 會 一 定 要 回 應 我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是, 我 們 去 查 何 議 員 志 偉 : 這 問 題 你 現 在 若 不 能 馬 上 回 應, 就 不 能 占 用 我 發 言 的 時 間 所 以 第 1 個 問 題 你 待 會 一 定 要 回 應, 至 於 第 2 個 問 題 兩 星 期 內 書 面 回 應 我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是 1988
127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們 真 的 很 離 譜, 這 樣 讓 人 欠 違 約 金 不 用 還, 也 不 用 利 息, 然 後 用 大 水 庫 小 水 庫 理 論, 這 就 是 臺 北 市 政 府 現 在 的 聯 開 案, 對 錢 不 清 不 楚, 被 人 家 欠 錢 又 不 積 極 追 討, 請 問 臺 北 市 政 府 現 在 在 玩 什 麼 做 什 麼? 局 長 要 不 要 表 態?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想 他 違 約 的 部 分, 我 們 一 定 會 依 規 定 索 討, 而 且 既 然 已 經 提 民 事 訴 訟, 表 示 我 們 有 在 追 討 何 議 員 志 偉 : 依 規 定 就 是 要 直 接 控 告 他 蔡 局 長 輝 昇 : 對 何 議 員 志 偉 : 我 剛 剛 問 提 告 了 沒, 你 們 卻 回 答 不 出 來, 所 以 不 知 道 是 真 的 還 是 假 的? 蔡 局 長 輝 昇 : 剛 剛 同 仁 已 經 表 達 提 告 了, 只 是 時 間 及 情 況 需 要 再 查 證, 待 會 再 向 議 員 報 告 正 確 的 時 間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們 每 個 債 權 都 有 去 告 嗎? 還 是 只 是 對 其 中 一 兩 個 部 分 提 告? 甚 至 只 是 告 其 他 的 部 分? 這 些 你 們 都 沒 辦 法 清 楚 回 應 蔡 局 長 輝 昇 : 等 一 下 就 回 應 何 議 員 志 偉 : 等 一 下 是 要 等 多 久?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們 電 話 查 證 清 楚 馬 上 回 應 10 分 鐘 以 內 好 不 好? 何 議 員 志 偉 : 請 他 們 待 會 私 底 下 回 應 我 接 著 請 梁 文 傑 議 員 發 言 梁 議 員 文 傑 : 我 上 星 期 的 會 議 要 求 你 們 提 供 3 家 投 資 團 隊 的 承 諾 事 項 一 覽 表, 你 們 雖 然 有 提 送, 只 是 在 最 後 1 項, 也 就 是 資 料 的 第 10 頁, 以 密 封 提 送 投 資 申 請 人 承 諾 事 項, 你 們 說 有 詢 問 臺 北 地 方 法 院 檢 查 署 可 不 可 以 提 供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報 告 議 員, 我 們 在 表 2 的 部 分 有 把 您 上 次 會 議 所 關 心 的 有 關 承 諾 予 地 主 最 低 權 配 比 例, 我 們 已 經 將 它 揭 露 了 梁 議 員 文 傑 : 資 料 最 後 1 欄 就 是 前 面 的 部 分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1989
128 後 來 我 們 覺 得 大 家 最 關 心 的 問 題, 其 實 有 些 已 經 在 報 章 雜 誌 揭 露 了 梁 議 員 文 傑 : 有 沒 有 要 市 府 出 資 的 部 分? 是 在 那 邊?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這 就 是 在 剛 剛 所 講 的 其 中 項 目 裡 面 的 真 相 梁 議 員 文 傑 : 密 封 的 部 分 不 能 講 嗎?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因 為 我 們 已 經 行 文 給 北 檢, 如 果 確 認 可 以 提 供, 我 們 就 依 照 北 檢 的 建 議 做 處 理 梁 議 員 文 傑 : 我 不 太 懂 為 什 麼 這 個 部 分 要 給 北 檢?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因 為 他 們 正 在 調 查 當 中, 後 來 經 過 法 務 局 的 建 議 梁 議 員 文 傑 : 承 諾 事 項 是 屬 於 調 查 不 公 開 的 東 西 嗎?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因 為 還 要 與 第 2 順 位 投 資 人 進 行 相 關 的 議 約 梁 議 員 文 傑 : 可 是 第 2 順 位 投 資 人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的 要 求, 我 記 得 自 由 時 報 上 星 期 就 有 報 導 過, 不 是 嗎? 據 報 導 說, 如 果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得 標, 市 府 今 年 就 要 給 它 20 億 元, 是 不 是 這 樣?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那 是 配 合 我 們 獎 勵 樓 地 板 面 積 取 的 委 建 費 用 所 支 付 年 息 的 部 分 梁 議 員 文 傑 : 我 是 不 太 懂, 但 報 導 是 說 其 他 2 個 投 資 團 隊 都 說 市 政 府 不 用 出 資, 然 後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卻 說 市 政 府 要 出 資, 總 共 是 80 億 元 或 120 億 元, 詳 細 的 數 字 我 忘 了 ; 而 且 如 果 是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得 標, 市 府 今 年 就 要 出 資 20 億 元, 是 不 是 這 樣? 蔡 局 長 輝 昇 : 在 甄 選 須 知 有 表 示, 有 關 獎 勵 樓 地 板 面 積, 二 分 之 一 是 屬 於 政 府, 但 獎 勵 樓 地 板 面 積 二 分 之 一 的 委 建 費 用 政 府 要 出 資, 而 在 甄 選 須 知 中 有 訂 定 政 府 出 資 的 部 分, 在 工 程 開 工 的 時 候, 政 府 要 給 30%, 然 後 再 陸 續 支 付 20% 10% 等 等 所 以 對 3 個 團 隊 來 講, 在 現 行 甄 選 須 知 中 訂 定 有 關 委 建 費 用 部 分 是 政 府 要 出 資 梁 議 員 文 傑 : 每 家 投 資 團 隊 都 一 樣 嗎? 蔡 局 長 輝 昇 : 都 一 樣, 但 每 家 投 資 團 隊 在 提 出 他 們 的 開 發 建 議 書 的 時 候, 有 些 團 隊 會 對 這 樣 的 出 資 方 式 有 所 要 求, 這 部 分 是 屬 於 開 發 建 議 書 的 建 議, 因 為 第 1 順 位 的 部 分 已 結 束, 現 在 是 進 到 第 2 順 位 的 部 分, 所 以 目 前 我 們 進 行 的 方 向 是 要 對 第 2 順 位 投 資 人 的 開 發 建 議 書 提 出 市 政 府 的 審 定 條 件, 市 政 府 的 審 定 條 件 會 針 對 第 2 順 位 投 資 人 要 求 那 個 時 間 點 要 給 多 少 錢 的 情 況 予 以 考 量, 而 且 它 的 要 求 市 政 府 不 見 得 會 接 受 1990
129 有 關 市 政 府 審 定 條 件 的 擬 定, 是 先 由 捷 運 局 初 擬 審 定 條 件 之 後, 再 送 到 市 政 府 審 議, 由 市 政 府 再 三 考 量 之 後 會 再 提 出 審 定 條 件, 這 個 審 定 條 件 出 來 以 後, 我 們 才 會 正 式 通 知 第 2 順 位 投 資 人 梁 議 員 文 傑 : 請 問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的 投 資 團 隊, 也 就 是 原 來 第 1 順 位 投 資 人 假 如 今 年 它 簽 約 成 功, 那 它 要 求 的 第 1 期 委 建 費 用 是 多 少?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就 是 30% 20% 10% 梁 議 員 文 傑 : 若 30% 大 概 要 多 少 錢?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取 得 建 照 開 工 時 大 概 是 40 億 元 梁 議 員 文 傑 : 就 是 若 第 1 順 位 投 資 人 得 標, 市 政 府 今 年 就 要 支 付 40 億 元, 請 問 若 是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得 標 呢?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是 希 望 能 有 提 前 的 動 作, 就 是 希 望 能 在 年 分 期 支 付 梁 議 員 文 傑 : 這 筆 委 建 費 的 預 算 是 編 列 在 捷 運 局 相 關 預 算 內 嗎?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在 土 地 開 發 基 金 裡 面 梁 議 員 文 傑 : 要 不 要 給 本 會 審 議?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有, 在 年 度 的 預 算 項 目 內 梁 議 員 文 傑 : 是 不 是 如 果 簽 約 了, 你 們 會 先 由 土 地 開 發 基 金 去 墊 付, 然 後 再 送 本 會 備 查?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因 為 我 們 是 以 取 得 的 樓 地 板 支 付 委 建 費, 所 以 我 們 會 按 照 工 程 的 期 程 編 列 預 算 梁 議 員 文 傑 : 你 們 密 封 提 送 的 承 諾 事 項, 如 果 地 檢 署 有 回 函 的 話, 你 們 要 給 我 們 知 道, 好 不 好?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是 的 蔡 局 長 輝 昇 : 因 為 這 部 分 涉 及 我 們 的 審 定 條 件, 也 就 是 我 們 的 審 定 條 件 出 來 之 後, 會 動 搖 投 資 團 隊 的 開 發 建 議 書 內 容, 所 以 審 定 條 件 非 常 重 要 當 這 個 審 定 條 件 出 來 以 後, 我 們 會 正 式 發 函 給 第 2 順 位 投 資 人, 接 著 就 開 始 議 約, 這 樣 來 來 回 回 幾 次 議 約 之 後, 最 後 市 政 府 一 定 要 做 決 定 1991
130 梁 議 員 文 傑 : 簡 單 講, 就 是 現 在 大 家 都 擔 心 你 們 會 給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太 好 的 條 件, 因 為 你 們 和 第 1 順 位 投 資 人 沒 有 簽 約 成 功, 所 以 急 著 和 第 2 順 位 投 資 人 簽 約, 而 且 該 公 司 勢 力 遍 及 朝 野, 因 此 你 們 對 於 審 定 條 件 一 定 要 好 好 把 關, 不 要 到 時 候 又 讓 外 界 覺 得 你 們 是 對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放 水, 給 它 非 常 好 的 條 件 蔡 局 長 輝 昇 : 市 長 對 這 件 事 有 特 別 指 示, 雙 方 對 於 審 定 條 件 的 協 商, 如 果 市 府 最 後 的 審 定 條 件 一 出 來 以 後, 市 長 梁 議 員 文 傑 : 再 說, 市 長 有 沒 有 拿 過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的 政 治 獻 金, 我 現 在 還 在 查, 所 以 對 於 相 關 的 條 件, 你 們 自 己 要 好 好 抓 好, 不 要 到 時 候 市 長 的 政 治 獻 金 當 中 有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的 錢, 然 後 你 們 又 對 它 放 水, 那 就 糟 糕 了 蔡 局 長 輝 昇 : 市 長 有 說 將 來 的 審 定 條 件 是 要 公 布 接 受 社 會 大 眾 公 評 的, 因 為 我 們 最 後 的 審 定 條 件 函 送 給 第 2 順 位 投 資 人 以 後, 就 看 該 公 司 接 不 接 受, 而 且 要 求 它 30 天 以 內 考 慮, 若 同 意 就 來 簽 約, 如 果 不 來 簽 約 的 話, 我 們 就 將 它 的 保 證 金 無 息 退 還, 也 就 結 束 了 所 以 這 最 後 的 審 定 條 件 非 常 重 要, 而 且 是 要 接 受 公 評 的 接 著 請 王 欣 儀 議 員 發 言 王 議 員 欣 儀 : 現 在 你 們 和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的 合 約 關 係 已 經 結 束 了, 所 以 請 問 它 的 開 發 建 議 書 審 查 意 見 以 及 之 前 的 土 地 開 發 計 畫 能 不 能 提 供 給 我 們?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我 們 回 去 檢 討 之 後 再 回 覆 議 員 王 議 員 欣 儀 : 可 以, 對 不 對? 我 在 資 料 上 有 看 到, 他 們 在 12 月 6 日 提 供 修 正 完 竣 的 開 發 建 議 書, 因 為 在 開 發 建 議 書 中 有 很 多 市 府 各 單 位 以 及 審 查 委 員 的 審 查 意 見, 他 們 是 不 是 有 按 照 這 些 審 查 意 見 進 行 修 正? 而 且 你 們 也 是 按 照 他 們 修 正 之 後 的 開 發 建 議 書 來 核 定 他 們 的 土 地 開 發 計 畫 所 以 如 果 你 們 有 和 他 們 順 利 簽 約, 理 論 上 就 會 依 照 這 個 土 地 開 發 計 畫 進 行 後 續 的 工 程, 這 部 分 因 為 已 經 結 束, 所 以 也 不 會 牽 涉 到 議 約 的 問 題, 我 想 這 部 分 的 資 料 你 們 應 該 可 以 提 供 了 吧?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我 們 希 望 用 密 件 處 理 王 議 員 欣 儀 : 用 密 件 處 理 的 原 因 是 什 麼?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因 為 部 分 牽 涉 到 他 們 的 秘 密 和 技 術 的 資 料 王 議 員 欣 儀 : 我 大 概 看 了 之 前 的 資 料, 大 部 分 都 是 它 要 如 何 去 執 行 這 樣 的 工 程 等 等, 而 且 本 會 有 些 議 員 及 媒 體 也 都 有 提 過 一 些 這 部 分 的 事 情, 所 以 這 裡 面 我 看 起 來 覺 得 沒 有 太 大 的 秘 密, 都 是 一 些 行 禮 如 儀 的 事 情 1992
131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向 議 員 報 告, 因 為 這 文 件 雙 方 並 沒 有 合 議, 所 以 這 部 分 是 屬 於 他 們 的 王 議 員 欣 儀 : 土 地 開 發 計 畫 是 市 政 府 核 定 的, 而 且 現 在 都 已 經 招 標 完 成, 也 準 備 要 簽 約, 為 什 麼 不 能 讓 大 家 知 道 他 們 的 土 地 開 發 計 畫 是 什 麼? 請 局 長 回 應 一 下 ; 那 有 什 麼 秘 密, 大 家 看 報 紙 就 知 道 了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想 3 個 投 資 團 隊 的 開 發 建 議 書 都 是 他 們 花 很 多 精 神 去 準 備 的, 剛 剛 我 們 談 到 開 發 建 議 書 核 定 之 後, 他 們 就 製 作 2 本 正 本 契 約 書 和 13 本 副 本 契 約 書 送 到 捷 運 局, 在 契 約 書 送 到 捷 運 局 之 前, 他 們 會 先 蓋 章, 可 是 最 後 因 為 他 們 的 履 約 保 證 金 沒 繳 交, 我 們 就 在 3 月 19 日 正 式 通 知 他 們 將 所 繳 交 的 契 約 正 副 本 和 一 千 六 百 多 萬 元 的 本 票 全 部 拿 回 去, 這 樣 就 算 結 束 至 於 另 外 的 1 億 3,000 萬 元 的 申 請 保 證 金 就 予 以 沒 收 上 述 的 正 副 本 和 一 千 六 百 多 萬 元 的 本 票 是 屬 於 他 們 的 東 西, 他 們 也 於 3 月 21 日 就 已 經 全 部 帶 回 去 了 王 議 員 欣 儀 : 問 題 是 在 過 程 當 中 被 外 界 質 疑 有 弊 端, 也 就 是 有 很 多 的 疑 點 和 問 題, 所 以 我 們 當 然 要 審 視 這 件 事 情 這 個 案 子 既 然 已 經 結 束, 而 當 時 你 們 核 定 的 土 地 開 發 計 畫 是 什 麼 內 容? 確 認 的 條 件 有 那 些? 難 道 我 們 沒 有 知 道 的 權 利 嗎? 王 議 員, 我 們 還 是 要 他 們 提 供 整 個 案 子 的 大 要, 對 不 對? 王 議 員 欣 儀 : 就 是 請 他 們 把 之 前 提 出 糾 正 的 開 發 建 議 書 和 市 府 核 定 的 土 地 開 發 計 畫 提 供 給 本 委 員 會 梁 議 員 是 不 是 也 這 樣 認 為? 王 議 員 欣 儀 : 對 不 起, 這 個 時 間 我 是 在 向 他 們 問 要 的 資 料 你 們 是 不 是 要 我 們 召 開 秘 密 會 議?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不 是, 就 像 我 們 本 委 員 會 若 召 開 秘 密 會 議, 大 家 一 定 都 會 到 場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向 各 位 議 員 報 告, 就 如 同 我 們 當 評 審 的 時 候, 一 般 都 有 第 1 順 位 和 第 2 順 位, 若 第 1 順 位 廠 商 順 利 簽 約 的 時 候, 則 第 2 順 位 廠 商 相 關 的 建 議 書 都 是 封 存 的, 且 基 本 上 是 不 外 借 的 你 們 現 在 拿 不 到, 是 不 是 這 個 意 思?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1993
132 不 是, 因 為 它 們 有 所 謂 的 智 慧 財 產 權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剛 剛 王 議 員 所 提 的, 是 不 是 有 關 本 局 的 意 見 及 文 件, 我 們 來 提 供? 王 議 員 欣 儀 : 我 要 看 你 們 如 何 核 定 該 公 司 的 土 地 開 發 計 畫 何 議 員 志 偉 : 他 們 會 說 那 是 他 們 的 智 慧 財 產 權, 其 實 我 們 並 不 想 去 看 捷 運 局 智 慧 財 產 權 的 東 西 王 議 員, 他 說 他 們 會 初 步 提 供 局 裡 的 東 西 王 議 員 欣 儀 : 問 題 是 他 們 寫 了 一 大 堆 意 見, 可 是 根 本 沒 有 照 做, 然 後 就 告 訴 我 們 他 們 配 合 檢 討 依 法 施 作 局 長, 你 們 提 供 的 文 件, 可 以 給 到 什 麼 程 度? 你 看, 你 們 給 了 我 們 這 1 本 資 料, 其 實 也 沒 差 嘛!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們 在 允 許 的 範 圍 內 都 會 全 部 提 供 王 議 員 欣 儀 : 什 麼 叫 做 允 許 或 不 允 許? 允 許 要 有 個 理 由, 可 是 你 講 的 理 由 根 本 都 不 是 理 由 蔡 局 長 輝 昇 : 因 為 我 現 在 沒 看 到 那 個 東 西, 所 以 要 先 回 去 研 究 ; 就 像 今 天 議 員 要 求 提 供 的 書 面 資 料 一 樣, 我 們 回 去 研 究 之 後, 能 夠 提 供 給 議 員 的, 我 們 都 全 力 提 供 其 實 全 部 提 供 也 不 會 怎 樣, 對 不 對? 這 就 是 民 主 政 治 王 議 員, 應 該 差 不 多 了 吧? 王 議 員 欣 儀 : 我 要 請 他 們 提 供 修 正 後 的 開 發 建 議 書, 以 及 市 政 府 核 定 的 土 地 開 發 計 畫 ; 另 外 上 一 次 工 作 報 告 的 時 候, 我 們 有 提 到 雙 子 星 大 樓 開 發 案 未 來 的 進 展, 在 工 程 已 經 嚴 重 延 宕 的 狀 況 之 下, 捷 運 局 到 底 有 沒 有 後 續 的 做 法? 未 來 的 進 展 如 何? 怎 麼 樣 按 部 就 班 依 法 行 政? 結 果 我 們 就 發 現 當 時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要 議 約 的 時 候, 連 初 步 的 審 定 條 件 都 沒 有, 所 以 請 捷 運 局 可 不 可 以 說 明 為 何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可 以 不 用 初 步 的 審 定 條 件, 而 現 在 的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卻 需 要? 還 有 你 們 又 是 依 據 什 麼 來 訂 定 審 定 條 件?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請 各 位 議 員 看 資 料 的 21 頁 王 議 員 欣 儀 : 現 在 是 誰 在 答 覆?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為 不 起, 在 資 料 的 21 頁 第 ( 六 ) 的 (2) 有 提 到, 本 府 捷 運 工 程 局 對 投 資 申 請 案 件 之 審 查 程 序 完 成 後, 審 查 意 見 經 報 本 府 核 定 後 即 列 為 審 定 條 件, 由 本 府 以 書 面 通 知 獲 得 與 本 府 簽 訂 投 資 契 約 書 權 利 之 投 資 申 請 人 依 審 定 條 件 簽 訂 投 資 契 約 書 所 以 1994
133 這 部 分 就 是 我 們 後 來 於 1 月 18 日 正 式 行 文 給 投 資 人 的 契 約 書 草 案, 也 就 是 代 表 我 們 的 審 定 條 件, 以 上 報 告 王 議 員 欣 儀 : 你 說 所 謂 的 審 查 意 見, 就 是 剛 剛 所 說 的 開 發 建 議 書 審 查 意 見, 對 不 對?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不 是, 原 來 須 知 所 附 的 契 約 草 案 所 需 要 填 列 的 一 些 事 項, 這 些 都 算 是 我 們 所 說 的 審 定 條 件 王 議 員 欣 儀 : 你 是 說 審 查 意 見 經 報 府 核 定 之 後, 即 列 為 審 定 條 件, 那 現 在 有 什 麼 不 同? 同 樣 的 審 查 意 見 都 有 了, 不 是 審 查 意 見 經 報 府 核 定 之 後, 即 列 為 審 定 條 件 了 嗎? 為 什 麼 之 前 沒 所 謂 的 初 步 審 定 條 件? 而 且 初 步 審 定 條 件 報 府 核 定 後 為 最 終 審 定 條 件, 然 後 再 通 知 投 資 人, 請 問 之 前 為 什 麼 沒 有 這 個 流 程? 現 在 為 何 有 厚 此 薄 彼 的 差 別? 我 們 看 不 太 懂 這 個 事 情 是 之 前 你 們 便 宜 行 事, 還 是 現 在 刻 意 刁 難? 還 是 有 什 麼 不 同 的 狀 況?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其 實 這 個 審 定 條 件 裡 面, 包 括 在 審 查 會 議 中 審 查 委 員 所 提 出 的 意 見, 以 及 廠 商 所 作 的 承 諾 王 議 員 欣 儀 : 是 在 評 選 會 當 天 的 事 情 嗎?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在 評 審 會 及 評 審 會 之 前 各 單 位 提 出 的 意 見 王 議 員 欣 儀 : 在 評 審 會 之 前 各 單 位 就 會 提 出 相 關 的 意 見, 對 不 對? 然 後 在 評 審 會 時 評 審 委 員 還 會 提 出 意 見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是 王 議 員 欣 儀 : 這 樣 綜 合 起 來 就 是 所 謂 的 審 查 意 見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是 但 因 為 第 2 順 位 投 資 人 有 提 出 特 別 的 條 件, 而 針 對 這 些 特 別 條 件 來 講, 可 能 委 員 也 好 各 單 位 也 好, 認 為 這 中 間 有 異 常 的 風 險, 所 以 針 對 這 部 分 我 們 會 再 特 別 的 研 討 王 議 員 欣 儀 : 什 麼 部 分 會 有 特 別 的 條 件? 針 對 這 特 別 的 條 件, 你 們 要 訂 定 所 謂 的 審 定 條 件, 這 和 審 查 意 見 有 什 麼 不 同?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因 為 他 們 的 特 定 條 件, 評 審 委 員 都 有 表 示 不 同 的 看 法, 我 們 綜 合 委 員 的 意 見 以 後 重 做 風 險 評 估, 然 後 和 他 們 做 後 續 的 協 商 王 議 員 欣 儀 : 什 麼 是 特 別 條 件? 你 說 還 要 重 做 風 險 評 估 等 等, 這 需 要 什 麼 程 序? 要 花 多 久 的 時 間? 之 前 評 審 委 員 和 市 府 各 單 位 對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難 道 都 沒 有 審 查 意 見 嗎? 我 看 評 1995
134 審 委 員 的 審 查 意 見 有 很 多, 但 各 單 位 對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問 了 什 麼? 要 求 什 麼? 他 們 的 回 覆 意 見 都 永 遠 只 有 配 合 檢 討 並 依 規 定 辦 理 這 10 個 字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這 是 代 表 他 們 已 經 承 諾 了 王 議 員 欣 儀 : 什 麼 叫 做 他 們 已 經 承 諾? 大 家 問 了 很 多 問 題, 尤 其 在 財 務 方 面 的 問 題, 他 們 統 統 都 不 答, 根 本 沒 將 評 審 委 員 的 審 查 意 見 當 作 一 回 事, 這 真 的 是 我 頭 一 次 看 到 平 常 一 般 的 小 公 司, 要 蓋 1 棟 私 人 的 住 宅, 在 都 市 審 議 委 員 會 上, 委 員 有 什 麼 樣 的 意 見, 他 們 都 要 根 據 委 員 的 審 查 意 見 作 修 正, 並 且 作 說 明, 每 樣 事 情 都 要 做 到, 那 一 件 事 情 沒 說 明 和 修 正 清 楚, 就 會 被 退 件 要 求 補 件, 來 來 回 回 不 曉 得 要 經 過 多 少 次, 何 況 這 是 非 常 重 大 的 公 共 工 程 案, 結 果 他 們 什 麼 都 不 理 你 們, 但 卻 可 以 OK, 還 可 以 拿 到 最 高 分, 這 裡 面 實 在 太 奇 怪 了 你 們 剛 剛 沒 有 講 清 楚 他 們 要 求 什 麼 特 殊 條 件, 然 後 因 為 這 些 特 殊 條 件 所 以 你 們 必 須 做 什 麼 事 情, 這 部 分 請 你 們 要 講 清 楚 後 面 有 人 要 代 答, 就 讓 他 答 覆 一 下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請 議 員 參 考 今 天 我 們 提 供 的 資 料 第 9 頁, 這 裡 有 投 資 人 取 得 樓 地 板 持 有 方 式,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是 建 議 自 103 年 起 預 售 投 資 人 權 益 分 配 取 得 之 資 產, 至 108 年 全 數 銷 售 完 畢 王 議 員 欣 儀 : 你 是 說 第 9 頁 最 下 面 嗎?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對, 就 是 今 天 提 供 的 對 照 表 資 料 中 間 欄 是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團 隊 所 提 出 來 的 條 件, 就 是 他 們 要 求 要 預 售 權 益 分 配 所 取 得 的 資 產, 而 且 在 108 年 要 全 部 賣 掉, 所 以 這 部 分 我 們 會 列 在 最 後 審 定 條 件 內, 我 們 也 會 請 財 務 顧 問 做 財 務 的 調 度 及 風 險 的 評 估, 看 看 這 樣 的 建 議 我 們 是 不 是 可 以 接 受, 以 上 報 告 王 議 員 欣 儀 : 你 的 意 思 是 因 為 這 一 點, 所 以 要 訂 定 所 謂 的 初 步 審 定 條 件?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沒 有, 我 們 要 請 財 務 顧 問 做 試 算, 因 為 基 本 上 也 要 他 們 能 永 續 經 營 王 議 員 欣 儀 : 對, 就 像 之 前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提 的 計 畫 根 本 是 沒 辦 法 經 營, 任 何 一 個 業 界 的 人, 看 到 他 們 所 提 的 計 畫, 就 會 質 疑 其 如 何 維 繫 未 來 的 財 務, 這 根 本 是 一 個 不 可 能 的 任 務, 且 是 不 可 能 的 事 情 所 以 你 們 竟 然 同 意 一 個 不 可 能 的 計 畫 其 實 很 多 事 情 都 要 務 實, 廠 商 如 果 沒 辦 法 營 運, 就 算 其 報 告 文 字 再 寫 怎 麼 漂 亮 又 有 什 麼 用, 而 且 賠 錢 生 意 也 沒 有 人 要 做, 一 定 要 在 合 理 的 範 圍 之 內 才 能 夠 正 常 的 營 運 下 去 總 之, 你 們 今 天 是 要 根 據 財 務 的 規 劃 訂 定 所 謂 的 審 定 條 件, 是 這 樣 嗎?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是, 另 外 我 們 也 會 請 法 律 顧 問 來 協 助 我 們 王 議 員 欣 儀 : 1996
135 自 從 你 們 和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的 關 係 破 局, 你 們 說 要 接 續 和 第 2 順 位 投 資 人 議 約, 到 現 在 已 經 經 過 多 少 的 時 間 了?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因 為 局 裡 有 先 擬 定 初 步 的 審 定 條 件, 目 前 已 經 在 進 行 委 辦 的 合 約, 如 果 可 以 順 利 完 成 議 價 的 話, 我 們 就 會 把 初 步 的 審 定 條 件 以 及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所 承 諾 的 事 項 一 併 請 財 務 和 法 律 顧 問 予 以 審 視 王 議 員 的 答 案 已 經 有 一 些 眉 目 了, 現 在 換 我 詢 問 在 你 們 資 料 第 9 頁 的 表 格, 也 就 是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所 提 權 益 分 配, 是 65% 給 市 政 府,35% 給 自 己, 所 以 該 公 司 103 年 要 賣 的 就 是 這 35%, 對 不 對?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對 簡 議 員 余 晏 : 另 外 左 邊 那 一 格, 處 分 收 益 沒 有 列 入 財 務 計 畫, 沒 有 敘 明 何 時 取 得 樓 地 板, 本 來 的 分 配 比 例 是 給 市 府 55% 給 自 己 45%, 對 不 對? 這 也 是 你 們 在 下 層 表 示 的 是 他 們 財 務 計 畫 的 一 部 分, 是 不 是 這 樣? 因 為 你 們 沒 有 寫! 另 外 太 極 雙 星 團 隊 是 表 示 要 永 續 經 營 長 期 持 有, 而 他 們 長 期 持 有 的 比 例 也 是 45%, 對 不 對? 就 是 另 外 2 家 投 資 團 隊 分 配 的 比 例 都 是 55% 比 45%, 是 不 是?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一 家 是 50%, 另 外 一 家 是 55% 簡 議 員 余 晏 : 只 有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是 65% 比 35%, 那 剛 剛 文 傑 議 員 問 的 問 題, 請 你 們 再 重 述 一 次, 包 括 市 府 要 提 撥 的 金 額 分 別 是 多 少 ; 市 府 在 102 年 至 104 年 總 共 應 該 要 給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團 隊 多 少 錢?50 億 元 嗎? 剛 剛 你 們 是 說 多 少 金 額?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那 是 委 建 的 費 用 簡 議 員 余 晏 : 多 少 錢? 它 的 全 名 叫 做 什 麼?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因 為 有 捷 運 獎 勵 所 以 會 取 得 樓 地 板, 而 這 些 樓 地 板 以 後 要 將 它 蓋 作 房 子 的 話, 需 要 建 造 費 用, 所 以 總 共 估 算 的 費 用, 需 要 136 億 元 給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簡 議 員 余 晏 : 如 果 以 55% 比 45% 的 話, 那 給 要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多 少 錢?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跟 比 例 無 關 簡 議 員 余 晏 : 給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也 是 這 些 錢, 不 管 是 那 家 公 司 都 一 樣?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對, 要 看 後 續 成 本 的 鑑 定, 我 們 會 再 做 評 估 簡 議 員 余 晏 : 邱 大 展 局 長 深 夜 零 時 29 分 離 開 捷 運 局 的 錄 影 畫 面, 局 長 有 看 過 嗎? 你 對 這 件 事 1997
136 有 何 想 法? 邱 局 長 晚 上 七 點 多 到 捷 運 局 瞭 解 召 開 記 者 會 也 就 算 了, 怎 麼 會 到 零 時 29 分 才 離 開 呢? 蔡 局 長 輝 昇 : 這 是 根 據 錄 影 帶 畫 面 所 承 現 的 事 實, 我 沒 辦 法 評 論 這 件 事 情 簡 議 員 余 晏 : 我 覺 得 很 奇 怪 蔡 局 長 輝 昇 : 之 前 會 議 議 員 要 的 是 他 來 捷 運 局 及 離 開 捷 運 局 的 時 間, 我 們 就 依 照 錄 影 帶 畫 面 的 時 間, 所 以 我 們 資 料 上 是 寫 約 簡 議 員 余 晏 : 我 知 道, 你 們 辛 苦 了, 尤 其 是 對 查 看 錄 影 帶 的 同 仁, 我 真 的 是 不 好 意 思, 但 我 覺 得 這 個 案 子 已 經 炒 得 這 麼 久, 也 已 經 不 是 秘 密 了 請 問 大 家 不 會 覺 得 很 奇 怪 嗎? 貴 府 的 財 政 局 局 長, 在 捷 運 局 留 到 深 夜 零 時 29 分, 堅 持 不 走, 這 麼 認 真, 他 有 沒 有 申 報 加 班 費? 今 天 因 為 捷 運 局 有 提 供 相 關 的 錄 影 帶, 依 照 議 員 的 職 權, 我 們 需 要 確 認 有 沒 有 我 剛 剛 說 的 這 件 事, 所 以 我 們 現 在 看 一 下 錄 影 帶 畫 面 - 觀 看 錄 影 帶 - 簡 議 員 余 晏 : 這 是 11 分 59 秒, 他 要 進 去 了 嗎? 那 2 位 接 他 的 人 是 誰? 他 們 是 要 上 電 梯 嗎? 副 局 長, 請 問 跟 他 講 話 的 是 誰?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何 岳 儒 簡 議 員 余 晏 : 和 邱 局 長 講 話 的 是 誰?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董 事 長 何 岳 儒 簡 議 員 余 晏 : 他 怎 麼 會 在 那 裡? 我 們 重 看 一 次 好 不 好?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因 為 他 當 天 承 諾 9 點 會 有 資 金 匯 進 來 我 們 指 定 的 戶 頭 簡 議 員 余 晏 : 一 個 是 何 岳 儒, 另 一 個 人 是 誰?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他 的 同 事, 我 們 不 認 識 簡 議 員 余 晏 : 沒 有 人 認 識 嗎? 應 該 是 他 們 的 人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他 們 公 司 相 關 的 職 員 簡 議 員 余 晏 : 請 繼 續 播 放, 他 出 電 梯 了 請 問 畫 面 上 他 們 講 了 什 麼? 我 們 接 著 看 他 離 開 的 畫 面, 就 是 22 日 零 時 29 分 邱 局 長 離 開 的 畫 面 1998
137 這 個 人 是 誰?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聯 開 處 同 仁 簡 議 員 余 晏 : 邱 局 長 車 子 停 在 下 面 是 不 是? 請 教 在 場 的 捷 運 局 同 仁, 當 天 下 午 7 時 12 分 至 凌 晨 零 時 29 分 有 在 捷 運 局 內 加 班 或 做 什 麼 事 的 請 舉 手 謝 謝, 請 放 下 副 局 長, 你 離 開 的 時 間 是 幾 點?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零 時 20 分 左 右 簡 議 員 余 晏 : 也 到 那 麼 晚? 是 因 為 這 件 事 情 嗎? 到 底 當 天 發 生 什 麼 事 情? 現 在 外 界 有 一 些 版 本, 但 我 都 不 能 接 受, 我 只 是 想 要 知 道 真 相, 可 是 我 們 的 職 權 很 有 限, 又 因 為 這 個 案 子 在 整 個 過 程 中 有 這 麼 奇 怪 的 現 象 出 現, 尤 其 我 們 剛 剛 看 了 錄 影 帶 畫 面, 所 以 我 認 為 依 照 政 府 採 購 法 第 50 條 規 定, 在 整 個 過 程 中 出 現 了 影 響 採 購 公 正 且 違 反 法 律 規 定 的 行 為, 而 且 目 前 檢 察 官 也 正 在 偵 辦, 此 案 應 立 即 廢 標, 沒 有 道 理 本 週 送 給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來 議 約 局 長, 你 們 這 是 涉 嫌 圖 利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徐 議 員 佳 青 : 今 天 不 是 最 後 一 天 嗎? 蔡 局 長 輝 昇 : 沒 有 時 間 限 制 簡 議 員 余 晏 : 局 長, 我 認 為 要 立 刻 廢 標 請 問 它 有 沒 有 違 反 政 府 採 購 法 第 50 條? 蔡 局 長 輝 昇 : 您 說 誰? 簡 議 員 余 晏 : 之 前 你 們 整 個 招 標 的 模 式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對 之 前 的 事 情 沒 辦 法 評 論 簡 議 員 余 晏 : 我 們 不 是 請 你 組 成 一 個 調 查 小 組 嗎? 蔡 局 長 輝 昇 : 因 為 過 去 的 事 簡 議 員 余 晏 : 你 也 不 評 論? 徐 議 員 佳 青 : 他 忙 著 出 國, 怎 麼 有 時 間 蔡 局 長 輝 昇 : 不 要 這 樣 講 徐 議 員 佳 青 : 他 去 領 獎, 領 獎 比 較 重 要 蔡 局 長 輝 昇 : 1999
138 上 次 會 議 你 們 要 求 我 們 提 供 資 料, 我 們 也 努 力 提 供 相 關 資 料 簡 議 員 余 晏 : 我 是 說 全 案 應 該 廢 標 重 新 再 辦 理 招 標, 你 們 沒 有 理 由 重 新 審 議 第 2 順 位 投 資 人 的 標 案, 然 後 再 重 新 簽 約, 對 不 對? 在 你 們 法 律 的 研 究 上, 可 不 可 以 立 刻 廢 標 再 重 來? 蔡 局 長 輝 昇 : 以 目 前 的 甄 選 須 知 規 定 是 可 以 簡 議 員 余 晏 : 對 蔡 局 長 輝 昇 : 但 是 做 這 個 決 策 的 必 須 是 市 政 府 簡 議 員 余 晏 : 對, 就 是 你 蔡 局 長 輝 昇 : 市 政 府 的 決 策 者 不 是 我 目 前 第 1 階 段 已 經 結 束, 廠 商 的 申 請 保 證 金 也 已 經 沒 收, 現 在 進 入 第 2 階 段, 本 局 正 在 初 擬 審 定 條 件, 然 後 還 要 報 市 政 府 擬 出 審 定 條 件, 在 擬 定 的 審 定 條 件 沒 有 出 來 之 前, 我 們 沒 有 書 面 通 知 給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所 以 還 沒 有 發 動 議 約 的 動 作 簡 議 員 余 晏 : 你 就 準 備 要 發 動 了! 蔡 局 長 輝 昇 : 還 沒 有 簡 議 員 余 晏 : 那 你 為 什 麼 不 廢 標 呢? 為 何 不 建 議 市 府 直 接 廢 標? 若 廢 標 後,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將 來 還 是 可 以 再 參 與 招 標, 而 且 其 他 國 際 的 團 隊 更 可 以 來 參 加 局 長, 請 你 給 我 為 何 不 廢 標 的 一 個 合 理 解 釋 法 令 上 既 然 可 以, 你 們 為 何 不 重 來 一 次? 這 樣 處 理 不 是 更 簡 單 嗎? 蔡 局 長 輝 昇 : 當 第 1 階 段 廠 商 的 履 約 保 證 金 於 2 月 21 日 沒 有 匯 進 來 之 後, 後 續 的 處 理 要 有 一 定 的 行 政 程 序, 於 是 我 們 要 完 成 相 關 的 行 政 程 序, 而 在 完 成 這 行 政 程 序 的 過 程 中, 我 們 要 上 簽 市 府 決 定 第 1 順 位 投 資 人 因 為 履 約 保 證 金 沒 匯 入, 所 以 要 沒 收 其 申 請 保 證 金 ; 又 因 為 上 級 有 說 可 以 依 順 序 擇 優 遞 補 或 重 新 徵 求 投 資 人 簡 議 員 余 晏 : 你 們 的 遊 戲 規 則 是 這 樣, 可 是 我 認 為 你 們 違 反 了 政 府 採 購 法 就 可 以 廢 標 ; 因 為 已 經 證 實 這 個 案 子 有 人 謀 不 臧 等 等 了, 所 以 它 已 違 反 了 政 府 採 購 法 蔡 局 長 輝 昇 : 這 就 是 後 來 市 長 所 講 的, 如 果 檢 調 證 明 這 個 案 子 確 實 有 簡 議 員 余 晏 : 你 們 是 要 等 到 起 訴? 蔡 局 長 輝 昇 : 不 是 起 訴, 就 是 要 等 2000
139 簡 議 員 余 晏 : 你 們 就 是 要 等 到 3 審 定 讞 了? 蔡 局 長 輝 昇 : 不 是 簡 議 員 余 晏 : 這 些 答 案 我 是 不 能 接 受 因 為 時 間 有 限, 接 下 來 請 李 慶 鋒 議 員 發 言 李 議 員 慶 鋒 : 局 長, 我 替 召 集 人 問, 在 野 黨 議 員 在 檢 調 對 這 個 案 子 搜 索 之 前 是 所 知 不 多, 因 為 向 你 們 要 資 料 也 很 不 容 易 你 是 市 府 的 老 鳥, 之 前 你 們 就 答 覆 過, 在 法 律 上 及 招 標 須 知 上 的 規 定, 是 可 以 終 止 議 約, 是 吧? 蔡 局 長 輝 昇 : 是 可 以 的 李 議 員 慶 鋒 : 你 是 政 務 官, 上 面 是 市 長, 所 以 終 止 議 約 廢 標 重 來, 現 在 不 做 這 樣 的 事 情, 你 的 考 量 是 什 麼? 蔡 局 長 輝 昇 : 不 是 我 的 考 量, 這 件 事 情 是 一 個 政 策 的 決 定, 所 以 我 剛 剛 講 第 1 標 結 束 之 後, 我 就 必 須 要 完 成 行 政 程 序, 在 行 政 程 序 裡 面, 其 中 有 一 項 重 要 的 是 到 底 要 擇 優 遞 補 或 重 新 徵 求 投 資 人, 這 件 事 在 3 月 19 日 公 文 批 示 下 來 的 時 候 李 議 員 慶 鋒 : 已 經 決 定 擇 優 由 第 2 順 位 進 行 議 約, 對 不 對? 蔡 局 長 輝 昇 : 是 擇 優 來 進 行 這 件 事 情, 可 是 如 果 要 做 的 話, 前 提 是 局 裡 就 要 初 擬 審 定 條 件 李 議 員 慶 鋒 : 這 個 我 知 道 蔡 局 長 輝 昇 : 目 前 就 是 在 進 行 這 樣 的 程 序 可 是 後 來 因 為 發 生 一 些 狀 況, 所 以 市 長 才 會 說 : 如 果 查 出 有 任 何 影 響 評 審 公 平 事 情 的 話, 不 排 除 有 另 外 的 決 定 因 此 目 前 我 們 是 在 準 備 這 些 工 作, 但 也 不 排 除 其 他 可 能 性 李 議 員 慶 鋒 : 是 否 終 止 議 約 的 決 定 權, 直 接 講 就 是 市 長, 不 是 你, 對 不 對? 蔡 局 長 輝 昇 : 這 件 事 情 是 大 事, 所 以 一 定 要 由 市 長 決 定 李 議 員 慶 鋒 : 這 是 市 長 決 定 的, 所 以 大 家 不 要 再 問 局 長 了, 他 是 無 法 決 定 終 止 議 約 重 新 招 標 蔡 局 長 輝 昇 : 但 是 我 們 這 一 標 在 局 長, 我 不 能 接 受 你 這 樣 回 答 慶 鋒 議 員, 因 為 貴 局 才 有 真 正 專 業 的 人 士, 一 定 有 立 刻 廢 標 和 繼 續 議 約 兩 項 建 議 案 我 講 白 一 點, 如 果 議 員 當 中 有 所 謂 的 中 工 派 以 2001
140 及 太 極 雙 星 派, 那 官 員 中 這 兩 派 的 角 力 是 何 等 的 可 怕? 剛 剛 畫 面 上 看 到 邱 大 展 局 長 在 晚 上 7 點 12 分 的 時 候, 怎 麼 這 麼 湊 巧 和 何 岳 儒 兩 人 會 在 1 樓 相 會? 有 沒 有 相 約? 見 面 談 了 什 麼? 在 檯 面 上 談 的 在 其 次, 但 他 們 檯 面 下 到 底 談 了 什 麼? 這 情 況 就 如 同 一 場 考 試, 大 家 一 起 作 弊, 結 束 之 後 第 1 名 因 為 作 弊 被 開 除 了, 所 以 第 2 名 遞 補, 但 這 中 間 的 考 試 還 算 是 合 法 嗎? 我 高 度 質 疑 接 下 來 請 楊 實 秋 議 員 發 言 ; 不 好 意 思, 讓 你 等 那 麼 久 楊 議 員 實 秋 : 局 長, 我 把 幾 個 時 間 點 列 出 來, 我 想 你 應 該 都 有 記 憶 在 書 面 資 料 第 6 頁 裡 有 幾 個 關 鍵 點, 就 是 有 關 C1 D1 的 分 收 比, 雙 子 星 團 隊 的 比 例 是 50% 50%, 中 華 工 程 團 隊 是 65.29% 60.71%, 至 於 現 在 出 洋 相 的 太 極 雙 星 團 隊 則 是 55% 55% 我 記 得 非 常 清 楚, 在 101 年 11 月 9 日, 我 邀 請 臺 北 市 市 調 處 的 松 山 站 主 任 和 組 長 到 我 辦 公 室, 當 時 不 是 為 了 雙 子 星 大 樓 開 發 案, 而 是 為 了 松 山 文 創, 他 們 要 離 開 時, 告 訴 我 說 : 楊 議 員, 你 知 不 知 道 雙 子 星 大 樓 開 發 案 的 第 1 標 和 第 2 標 差 距 很 大, 可 是 卻 第 1 標 得 標 我 立 刻 就 告 訴 法 務 局 局 長 和 捷 運 局 陳 前 局 長, 說 調 查 局 在 注 意 這 件 事 情, 請 務 必 謹 慎, 因 為 差 距 的 金 額 可 能 超 過 100 億 元 當 時 陳 椿 亮 局 長 和 蔡 局 長 的 理 由 就 是 之 前 講 的, 是 因 為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在 103 年 就 會 將 分 收 比 的 部 分 賣 出, 政 府 無 法 管 理, 這 是 一 個 原 則 101 年 11 月 9 日 我 和 他 們 見 完 面 後, 在 我 們 剛 剛 看 的 102 年 2 月 22 日 凌 晨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出 事 之 後, 我 在 2 月 23 日 立 刻 向 廉 政 署 檢 舉, 而 這 個 案 子 在 調 查 局 都 已 經 介 入 了 解 情 況 之 下, 怎 麼 市 政 府 會 這 麼 膽 大 妄 為? 另 外 我 同 時 於 3 月 1 日 也 約 了 調 查 局 官 員 到 我 辦 公 室, 請 他 們 要 密 切 注 意 這 個 案 子 還 有 我 在 3 月 20 日 也 請 你 政 風 處 處 長 法 務 局 副 局 長 到 我 辦 公 室, 你 還 記 得 吧? 當 時 我 特 別 交 代 你 一 個 觀 念, 這 種 案 子 一 定 有 議 員 介 入, 而 且 不 分 藍 綠 ; 為 了 避 免 困 擾, 若 有 任 何 議 員 介 入, 就 找 調 查 局 我 當 時 還 請 調 查 局 官 員 與 你 互 換 名 片, 我 說 如 果 有 任 何 議 員 介 入, 造 成 你 無 法 抵 擋 的 話, 將 來 我 告 你, 你 記 不 記 得? 因 為 這 個 案 子 是 發 生 在 100 年, 當 時 也 正 在 審 議 公 車 票 價 補 貼 款, 我 同 時 都 把 調 查 局 官 員 找 來 會 議 室 門 口, 很 多 人 都 看 到, 錄 影 帶 可 以 作 證 當 時 我 告 訴 林 志 盈, 公 車 票 價 補 貼 款 同 樣 都 有 很 多 議 員 介 入 ; 為 了 避 免 介 入 及 困 擾, 當 有 議 員 介 入 過 深 請 找 調 查 局, 結 果 他 不 做, 所 以 我 在 101 年 11 月 20 日 告 他, 也 告 公 運 處 處 長 你 還 記 不 記 得 我 把 相 關 的 例 子 告 訴 你, 如 果 有 議 員 介 入 而 壓 力 過 大, 造 成 你 的 困 擾, 就 找 調 查 局, 因 為 市 政 府 政 風 處 沒 辦 法 幫 你 的 忙 這 些 我 在 3 月 20 日 跟 你 講 的 話, 你 記 不 記 得? 而 且 我 跟 你 講 完 話 之 後, 立 刻 請 調 查 局 人 員 到 我 辦 公 室 局 長, 今 天 我 要 特 別 提 醒 你 的 是, 今 天 可 能 有 少 數 涉 案 藍 綠 議 員 要 轉 移 焦 點, 太 極 雙 星 團 隊 提 的 分 收 比 是 55% 55%, 為 什 麼 差 了 8% 你 不 給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得 標? 這 是 一 點 而 假 設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廢 標 之 後, 下 一 個 第 3 順 位 投 資 人 更 可 怕, 因 為 它 的 分 收 比 是 50% 50%, 差 了 200 億 元 以 上 如 果 捷 運 局 裡 面 有 中 工 幫 達 欣 幫, 那 說 不 定 也 有 長 虹 幫, 也 會 有 台 開 幫, 所 以 剛 剛 召 集 人 講 了 一 個 重 點, 我 倒 建 議 你 可 以 參 考 剛 剛 召 集 人 講 的 重 點, 就 是 在 這 樣 的 情 況 之 下, 你 們 擔 心 中 工 幫 達 欣 幫, 甚 至 還 有 一 個 是 日 月 光 的 宏 璟 幫 和 長 虹 幫 的 話, 你 為 什 麼 不 建 議 市 長, 而 市 長 也 已 經 提 出 來 了, 就 是 直 接 廢 標 在 廢 標 的 前 提 之 下, 未 來 這 些 公 司 還 是 可 以 來 投 標, 否 則 大 家 都 扣 你 們 帽 子 若 今 天 你 們 給 了 中 工 幫 承 做, 但 後 面 還 有 一 個 長 虹 2002
141 幫 更 可 怕, 它 的 分 收 比 是 50% 對 50%, 那 個 差 距 不 是 150 億 元, 而 是 250 億 元 我 查 看 監 察 院 的 資 料, 長 虹 幫 從 95 年 至 99 年 給 超 過 20 個 藍 綠 議 員 政 治 獻 金, 所 以 如 果 從 政 治 獻 金 的 角 度 去 看 這 個 案 子, 全 中 華 民 國 所 有 的 人 都 不 能 談 這 個 案 子 郝 龍 斌 擔 任 2 年 市 長, 收 了 1 億 5,000 萬 元 的 政 治 獻 金, 另 外 臺 北 市 議 會 所 有 的 議 員 也 都 有 收 政 治 獻 金, 其 中 收 受 和 建 設 公 司 有 關 的 政 治 獻 金 議 員 有 53 位, 所 以 我 建 議, 與 其 大 家 用 抹 黑 噴 污 泥 的 方 法, 不 如 用 一 個 簡 單 的 方 法, 就 如 同 剛 剛 召 集 人 所 講 的 直 接 廢 標, 這 是 一 個 馬 上 可 以 立 竿 見 影 的 方 法, 而 且 可 以 重 新 開 啟 一 條 新 路, 否 則 到 時 候 若 中 工 得 標, 就 要 搞 中 工 幫, 但 長 虹 幫 怎 麼 辦? 它 的 分 收 比 是 50% 對 50% 喔! 還 有 日 月 光 幫 日 勝 生 幫, 另 外 剛 剛 二 召 講 的, 還 有 樺 福 建 設 公 司 的 樺 福 幫, 這 些 相 關 的 建 設 公 司 所 給 議 員 的 政 治 獻 金, 我 算 過, 總 共 有 藍 綠 53 位 議 員 有 收 受 他 們 的 政 治 獻 金 現 在 有 人 試 圖 要 轉 移 焦 點, 我 在 4 月 8 日 下 午 的 3 點 半 徐 議 員 佳 青 : 53 個 議 員 統 統 公 布 就 好 了 楊 議 員 實 秋 : 我 幹 嘛 要 公 布, 因 為 有 些 人 就 希 望 把 這 個 局 除 掉 徐 議 員 佳 青 : 這 本 來 就 是 公 開 的 資 料 楊 議 員 實 秋 : 如 果 按 照 這 樣 的 標 準, 那 交 通 委 員 會 可 以 解 散 了,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也 解 散 了, 大 家 都 不 用 問 了, 少 數 人 就 希 望 這 樣 子 所 以 我 覺 得 避 免 發 生 這 樣 的 困 境, 召 集 人 剛 剛 所 提 的 是 一 個 相 當 好 的 方 法, 而 且 長 痛 不 如 短 痛, 否 則 以 現 在 來 講, 我 4 月 8 日 主 動 和 調 查 局 官 員 見 面, 且 說 要 和 檢 察 官 見 面, 為 什 麼? 因 為 我 知 道 那 些 人 的 情 況, 因 此 為 避 免 大 家 互 相 吐 口 水 王 議 員 孝 維 : 你 趕 快 講 楊 議 員 實 秋 : 馬 上 就 出 來 了 徐 議 員 佳 青 : 還 要 等 1 天 楊 議 員 實 秋 : 壹 週 刊 都 寫 了 王 議 員 欣 儀 : 你 是 指 議 員 還 是 官 員? 楊 議 員 實 秋 : 反 正 資 料 我 已 經 給 檢 察 官 了 局 長, 剛 剛 召 集 人 提 的 方 法, 也 是 市 長 考 量 的 方 向, 你 可 以 作 參 考 我 們 議 員 用 政 治 獻 金 的 議 題 互 相 吐 口 水, 大 家 互 相 抹 黑, 這 個 案 子 就 不 了 了 之, 但 這 個 案 子 不 可 能 不 了 了 之 ; 從 榮 星 案 開 始, 到 95 年 我 檢 舉 的 瀝 青 案, 涉 案 的 都 有 藍 綠 議 員, 我 不 相 信 只 有 藍 色 議 員, 榮 星 案 如 此, 瀝 青 案 也 是 如 此 現 在 請 徐 佳 青 議 員 發 言 2003
142 徐 議 員 佳 青 : 接 連 聽 到 很 多 位 議 員 都 建 議 市 政 府 應 該 慎 重 考 慮 廢 標 一 事, 那 就 退 1 萬 步 來 想, 請 問 若 不 廢 標, 那 議 約 要 議 到 什 麼 時 候? 有 沒 有 一 個 時 間 的 限 制? 蔡 局 長 輝 昇 : 沒 有 時 間 的 限 制 這 件 事 情 第 2 階 段 的 議 約 要 很 慎 重 徐 議 員 佳 青 : 很 慎 重 是 要 多 久? 你 們 的 任 期 2014 年 都 快 到 了, 總 要 給 個 時 間 點 吧? 蔡 局 長 輝 昇 : 向 徐 議 員 報 告, 因 為 有 些 事 不 是 我 們 能 掌 控 徐 議 員 佳 青 : 沒 關 係, 你 講 不 出 來 就 不 用 在 此 回 答, 我 請 你 以 書 面 方 式 答 覆 我, 只 要 先 記 起 來 就 好 請 你 們 給 我 們 一 個 議 約 的 時 間 點, 因 為 這 牽 涉 到 C1 D1 下 層 的 機 場 捷 運 線 車 站 已 經 在 開 挖 施 工, 預 計 要 在 2014 年 通 車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們 在 2014 年 要 交 給 高 鐵 局 徐 議 員 佳 青 : 既 然 是 2014 年 要 交 給 高 鐵 局, 表 示 捷 運 局 的 施 工 已 經 告 一 段 落, 然 後 你 們 就 要 將 它 丟 在 那 裡 任 其 荒 廢 是 不 是? 現 在 你 們 完 全 不 給 一 個 時 間 表, 這 太 匪 夷 所 思 了 這 是 繼 廢 標 外 的 另 外 一 條 路, 請 你 們 參 考 一 下 你 們 既 然 要 議 標, 總 要 有 一 個 時 間 的 期 程 吧? 謹 慎 與 否 和 時 間 長 短 無 關 ; 你 們 的 人 員 有 沒 有 認 真 清 廉 專 業, 那 才 是 關 鍵 如 果 與 第 2 順 位 投 資 人 再 議 約 不 成, 或 者 第 2 順 位 投 資 人 在 議 約 當 中, 而 第 3 順 位 投 資 人 再 跳 出 來 怎 麼 辦? 螳 螂 捕 蟬 黃 雀 在 後, 同 樣 的 故 事 還 要 再 演 1 年 嗎? 你 們 明 年 都 卸 任 了, 請 問 這 C1 D1 大 樓 的 爛 攤 子 誰 要 來 收? 可 不 可 以 告 訴 我 一 下? 你 們 保 證 屆 時 第 3 順 位 投 資 人 不 會 跳 出 來 嗎? 蔡 局 長 輝 昇 : 依 照 甄 選 須 知 的 規 定, 當 第 1 順 位 的 議 約 結 束 之 後, 可 以 擇 優 遞 補 或 重 新 徵 求 投 資 人 ; 第 2 順 位 的 議 約 結 束 之 後, 也 一 樣 可 以 擇 優 遞 補 或 重 新 徵 求 投 資 人 他 們 都 具 備 這 樣 的 條 件, 所 以 在 那 個 時 刻 要 做 怎 麼 樣 的 決 擇, 這 部 分 本 局 會 上 簽 市 府, 由 市 長 作 決 定 徐 議 員 佳 青 : 你 們 什 麼 時 候 要 上 簽? 這 就 是 問 題 之 所 在, 你 就 回 答 這 個 問 題 就 好 了, 這 樣 答 案 就 出 來 了, 你 不 要 在 那 裡 閃 來 閃 去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沒 有 閃 來 閃 去 徐 議 員 佳 青 : 你 們 回 答 問 題 總 是 這 樣 子 你 們 什 麼 時 候 要 上 簽 給 市 長? 每 次 都 有 兩 條 路, 是 否 選 擇 人 比 較 多 那 一 條 路, 或 者 是 人 少 的 那 一 條 路? 每 次 都 是 這 樣 子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剛 剛 有 講, 第 1 階 段 於 2 月 22 日 結 束 後, 我 們 上 簽 市 政 府 以 後, 市 府 3 月 19 日 批 示 下 來 所 以 第 1 階 段 結 束 後, 我 們 就 沒 收 第 1 順 位 投 資 人 申 請 保 證 金, 同 2004
143 時 通 知 他 們 來 取 回 契 約 的 正 副 本, 我 們 確 時 是 這 樣 完 成 相 關 的 程 序, 當 然 當 中 有 提 到, 到 底 是 要 擇 優 遞 補 或 重 新 徵 求 投 資 人 徐 議 員 佳 青 : 這 個 問 題 你 不 要 再 講 了, 你 們 什 麼 時 候 簽 給 市 長? 市 長 什 麼 時 候 批 示? 批 示 的 答 案 是 什 麼? 請 提 供 書 面 資 料 給 我 們 參 考 徐 議 員, 我 先 確 認 一 下, 是 不 是 請 他 們 提 供 公 文 的 內 簽? 因 為 這 樣 會 更 完 整 也 就 是 捷 運 局 提 出 建 議 案, 經 過 中 間 層 層 的 核 轉, 最 後 蓋 章 由 市 長 核 定 擇 定 甲 案 或 乙 案 或 如 擬? 局 長, 這 些 公 文 的 內 簽, 是 否 可 以 提 供? 還 需 要 上 簽 問 嗎? 徐 議 員 佳 青 : 若 不 行, 我 們 一 樣 可 以 請 專 案 調 查 小 組 調 資 料 不 要 啦! 因 為 專 案 調 查 小 組 明 天 的 會 議 不 知 道 能 不 能 開 成 對 不 對? 徐 議 員, 時 間 還 很 久, 現 場 還 有 5 位 議 員 徐 議 員 佳 青 : 我 的 問 題 還 沒 問 完 我 知 道 徐 議 員 今 天 提 的 問 題 很 好, 而 且 這 個 公 文 的 資 料 一 出 來, 就 可 以 讓 大 家 所 有 的 問 題 停 下 來, 因 為 我 們 並 不 知 道 你 們 所 謂 的 兩 案 是 什 麼? 然 後 市 長 如 何 作 決 定? 你 們 理 由 都 講 得 很 模 糊 局 長, 這 公 文 以 你 的 職 權 可 以 給 我 們 嗎? 沒 問 題 吧? 這 又 不 是 機 密 文 件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了 解 後 請 示 一 下 市 政 府, 好 不 好? 這 部 分 我 們 在 12 點 半 會 議 結 束 前 作 確 認 請 徐 佳 青 議 員 繼 續 發 言 徐 議 員 佳 青 : 我 第 2 個 問 題, 是 在 去 年 10 月 28 日 開 標 之 後, 你 們 就 與 第 1 順 位 投 資 人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排 定 簽 約 和 議 約 的 行 程, 比 照 這 個 時 間 的 期 程, 對 於 第 2 順 位 投 資 人 及 第 3 順 位 投 資 人 也 理 所 當 然 是 這 樣 的 期 程, 不 應 該 像 局 長 講 的 無 限 期, 不 知 道 是 什 麼 時 候 因 為 我 關 心 的 是, 我 們 一 個 國 門 的 開 發 案, 被 你 們 東 搞 西 搞 一 波 三 折, 搞 到 已 經 開 花 了, 現 在 你 們 還 要 再 搞 第 2 次, 而 且 第 2 次 還 有 可 能 會 開 花, 然 後 又 要 搞 第 3 次 請 問 這 樣 要 不 要 追 究 行 政 責 任? 這 樣 因 延 宕 造 成 市 府 的 損 失 臺 北 市 的 損 失, 甚 至 是 國 家 的 損 失, 誰 要 來 負 責? 所 以 我 在 此 語 重 心 長 的 提 醒 你, 不 可 以 講 這 樣 不 負 責 任 的 話 局 長, 你 到 任 的 第 一 時 間 有 沒 有 立 即 組 成 專 案 調 查 小 組 調 查 這 個 案 子?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是 3 月 1 日 ( 星 期 五 ) 到 任 徐 議 員 佳 青 : 你 什 麼 時 候 組 成 專 案 調 查 小 組? 蔡 局 長 輝 昇 : 是 上 次 會 議 委 員 會 要 求 我 成 立 專 案 調 查 小 組 時, 我 才 組 成 的 2005
144 徐 議 員 佳 青 : 你 知 道 為 何 來 擔 任 捷 運 局 局 長 嗎?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是 接 受 市 府 的 指 令 徐 議 員 佳 青 : 陳 椿 亮 局 長 做 得 好 好 的, 為 何 要 下 臺?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不 知 道 徐 議 員 佳 青 : 你 不 知 道?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當 然 不 知 道 ; 我 怎 麼 會 知 道? 徐 議 員 佳 青 : 副 局 長, 你 知 道 陳 椿 亮 局 長 為 何 會 下 臺? 他 辭 職 的 那 一 天 有 沒 有 講 理 由? 有 啊! 局 長 可 以 在 這 裡 睜 眼 說 瞎 話 嗎? 不 知 道? 這 件 案 子 發 生 到 現 在 這 麼 久 了, 你 從 3 月 1 日 就 任, 我 問 你 什 麼 時 候 組 成 專 案 調 查 小 組, 你 竟 然 回 答 說 是 因 為 在 業 務 工 作 報 告 時 議 員 的 要 求, 所 以 很 顯 然 你 並 不 想 好 好 了 解 這 個 案 子 既 然 你 並 不 想 好 好 了 解 這 個 案 子, 我 怎 麼 會 對 你 與 第 2 順 位 投 資 人 的 議 約 有 信 心? 你 根 本 不 知 道 那 裡 出 問 題, 亂 搞 一 氣 從 你 這 樣 的 態 度, 我 就 覺 得 本 會 的 專 案 調 查 小 組 和 交 通 委 員 會 真 的 要 好 好 的 調 查, 而 在 調 查 的 時 候, 請 問 召 集 人, 下 次 開 會 是 否 可 以 舉 行 聯 席 會 議? 我 們 可 以 要 求 財 政 部 門 和 法 務 部 門 的 官 員 列 席 何 議 員 對 這 部 分 已 提 出 要 舉 行 專 案 報 告, 所 以 專 案 報 告 時 就 可 以 採 聯 席 會 議 的 方 式 舉 行 現 在 因 為 捷 運 局 的 工 作 報 告 一 直 無 法 結 束, 所 以 專 案 報 告 還 無 法 登 場 王 議 員 欣 儀 : 報 告 主 席, 不 好 意 思, 我 還 是 要 建 議 一 下, 就 是 希 望 以 後 能 訂 定 一 個 發 言 的 次 序 我 認 為 發 言 要 有 公 平 性, 因 為 大 家 也 都 等 很 久, 所 以 議 員 發 言 的 時 間, 還 是 要 依 我 們 決 定 的 時 間, 如 果 還 要 繼 續 發 言, 可 以 繼 續 進 行 第 2 輪 甚 至 第 3 輪 的 詢 答, 我 覺 得 這 樣 才 有 公 平 性, 否 則 有 的 議 員 問 的 時 間 長, 有 的 議 員 問 的 時 間 短, 然 後 大 家 都 等 很 久 有 的 議 員 因 為 要 提 早 離 席, 就 可 以 提 早 發 言, 然 後 又 發 言 得 很 長 時 間, 我 覺 得 這 樣 有 點 不 公 平, 所 以 還 是 拜 託 大 家 能 夠 依 照 發 言 的 時 間 發 言, 需 要 的 話, 我 們 可 以 讓 他 第 2 輪 或 第 3 輪 發 言 都 沒 有 關 係, 好 不 好? 好, 同 仁 辛 苦 了, 謝 謝! 接 著 請 王 孝 維 議 員 發 言 蔡 局 長 輝 昇 : 召 集 人, 我 可 不 可 以 補 充 說 明 一 下? 好 蔡 局 長 輝 昇 : 剛 剛 徐 議 員 問 說 如 果 C1 D1 大 樓 沒 有 蓋 起 來 的 情 況, 其 實 機 場 捷 運 的 通 車 是 不 受 影 響 的, 因 為 機 場 捷 運 的 部 分 捷 運 局 都 已 經 施 工 了, 所 以 將 來 是 從 三 重 由 地 下 2006
145 段 通 到 臺 北 車 站, 而 臺 北 車 站 民 眾 的 進 出 和 C1 D1 大 樓 的 興 建 是 2 件 事 情, 因 此 它 和 機 場 捷 運 本 身 的 通 車 是 沒 有 關 係, 這 就 如 同 交 九 轉 運 站 徐 議 員 佳 青 : 你 不 要 再 雞 同 鴨 講 了, 我 說 的 是 財 產 的 損 失, 誰 跟 你 講 捷 運 通 不 通 車? 我 當 然 知 道 明 年 機 場 捷 運 就 要 通 車, 所 以 你 是 在 講 廢 話 請 王 孝 維 議 員 發 言 王 議 員 孝 維 : 請 問 C1 D1 雙 子 星 大 樓 現 在 蓋 到 幾 樓? 我 昨 天 和 前 天 都 有 去 看 過 其 中 1 棟 要 蓋 76 層 樓, 另 1 棟 要 蓋 56 層 樓, 我 看 連 蓋 都 沒 有 請 局 長 說 一 下 進 度, 它 是 那 一 個 單 位 負 責, 請 說 明 一 下 詳 細 的 進 度 捷 運 工 程 局 北 區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鴻 濤 : 北 工 處 報 告, 雙 子 星 大 樓 共 構 的 部 分 目 前 我 們 蓋 到 地 上 3 層 樓 樓 頂 王 議 員 孝 維 : 我 們 說 的 雙 子 星 大 樓 應 該 是 從 2 樓 以 上 徐 議 員 佳 青 : 遙 遙 無 期 啦! 這 問 題 剛 剛 我 已 經 問 過 王 議 員 孝 維 : 剛 剛 徐 議 員 也 問 了, 就 是 時 間 點 在 那 裡? 這 個 很 重 要, 因 為 為 了 未 來 臺 北 的 發 展, 這 絕 對 是 一 個 很 重 要 的 課 題, 你 們 必 須 要 繼 續 做 下 去, 不 然 就 將 它 廢 掉, 這 樣 也 可 以, 那 你 就 當 場 講 說 要 把 它 廢 掉, 說 不 蓋 雙 子 星 大 樓 了, 但 是 這 當 然 是 不 可 能 的 既 然 不 可 能, 你 們 就 要 有 因 應 的 政 策 出 來, 而 這 政 策 的 問 題 也 很 簡 單, 就 是 你 們 流 程 的 時 間 表, 也 就 是 它 蓋 好 以 後, 到 底 會 變 成 怎 麼 樣 的 情 況, 我 們 不 曉 得, 但 最 重 要 的 是 它 的 營 運 ; 你 們 不 要 讓 它 變 成 101 大 樓, 從 開 始 營 運 到 現 在 好 不 容 易 才 滿 租, 之 前 都 是 在 賠 錢 說 實 在, 我 還 擔 心 在 那 個 地 方 沒 有 我 們 經 營 的 團 隊, 有 沒 有? 都 沒 有 現 在 說 是 要 開 國 際 標, 結 果 卻 是 國 內 50 大 營 造 廠 都 沒 參 與 的 標 案, 請 問 這 叫 做 什 麼 標? 我 真 的 不 知 道 所 以 現 在 的 情 況 和 之 前 我 們 要 蓋 雙 子 星 大 樓 以 及 要 找 國 際 廠 商 來 參 與 的 目 標 都 相 違 背, 因 此 真 的 是 遙 遙 無 期 現 在 你 們 連 硬 體 的 興 建 都 無 法 把 期 程 列 出 來, 更 何 況 臺 北 市 市 民 之 前 對 雙 子 星 大 樓 的 期 盼, 也 希 望 西 區 這 個 地 方 能 夠 發 展, 當 時 大 家 都 講 得 非 常 高 興, 結 果 卻 都 是 講 爽 的 講 到 最 後, 捷 運 局 局 長 也 換 了 蔡 局 長, 難 道 你 是 因 為 比 較 胖, 不 怕 人 家 打 不 怕 議 員 對 你 怎 麼 樣, 是 不 是? 我 沒 有 騙 你, 看 你 這 種 態 度, 我 現 在 才 知 道 郝 龍 斌 的 團 隊 遇 到 沒 辦 法 處 理 的 事 情, 最 後 就 推 蔡 胖 出 來 ; 很 奇 怪, 現 在 你 是 他 最 後 1 張 王 牌, 如 果 你 現 在 還 無 法 對 交 通 委 員 會 交 代, 請 問 他 還 有 什 麼 牌 子 可 以 打 呢? 我 們 現 在 不 只 關 心 郝 龍 斌, 也 關 心 郝 龍 斌 未 來 會 輸 給 朱 立 倫, 懂 不 懂? 徐 議 員 佳 青 : 這 是 本 市 之 恥, 怎 麼 可 以 輸 呢? 王 議 員 孝 維 : 2007
146 對 啊! 所 以 這 些 都 有 關 聯, 大 家 以 為 雙 子 星 大 樓 蓋 了 之 後, 郝 龍 斌 就 可 以 贏 朱 立 倫, 就 可 以 成 為 國 民 黨 未 來 總 統 的 候 選 人, 這 是 我 們 臺 北 市 民 內 心 的 期 待, 結 果 現 在 都 被 你 們 搞 砸 了, 怎 麼 辦? 局 長, 所 以 你 要 對 現 在 的 一 些 建 設, 以 及 你 對 此 案 未 來 的 發 展, 正 面 回 應 王 議 員 的 要 求 蔡 局 長 輝 昇 : 捷 運 新 莊 線 丹 鳳 迴 龍 站 今 年 會 通 車 ; 信 義 線 今 年 也 會 通 車 ; 明 年 松 山 線 也 會 通 車 這 些 重 要 的 建 設, 捷 運 局 都 會 全 力 以 赴 進 行 ; 當 然 今 天 雙 子 星 案 出 了 紕 漏, 但 其 實 它 還 在 招 標 階 段, 只 是 與 第 1 順 位 投 資 人 沒 辦 法 議 約, 現 在 進 行 到 第 2 順 位 的 階 段 你 有 信 心 3 個 月 內 把 這 個 殘 局 收 拾 完 嗎? 就 是 現 在 是 4 月 底, 在 7 月 底 前 讓 招 標 案 的 局 面 重 新 來 過 蔡 局 長 輝 昇 : 它 裡 面 有 太 多 的 變 數 你 如 果 拖 1 2 年, 市 民 是 不 能 接 受 的 剛 剛 王 議 員 說 你 們 目 前 蓋 到 2 樓 就 停 下 來, 對 不 對? 蔡 局 長 輝 昇 : 因 為 現 在 是 共 構 的 關 係 共 構 的 工 程, 依 進 度 什 麼 時 候 進 行? 蔡 局 長 輝 昇 : 明 年 年 底 前 會 交 給 高 鐵 局 上 面 要 不 要 蓋? 蔡 局 長 輝 昇 : 如 果 找 到 投 資 人 的 話 就 可 以 蓋 本 來 是 要 在 什 麼 時 候 開 始 蓋? 是 現 在 嗎? 依 原 計 畫 雙 方 是 那 個 時 候 要 交 接? 蔡 局 長 輝 昇 : 現 在 是 第 5 次 招 標 本 來 預 計 是 7 月 左 右 你 們 全 部 交 接 完 後 上 面 開 始 蓋, 是 不 是? 如 果 沒 發 生 這 次 問 題 的 話, 現 在 進 度 為 何? 王 議 員 孝 維 : 蔡 局 長, 你 有 沒 有 接 到 高 層 的 指 示 要 和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簽 約? 蔡 局 長 輝 昇 : 市 府 於 3 月 19 日 公 文 批 示 下 來 時, 是 要 擇 優 找 第 2 順 位 投 資 人 進 行 議 約, 但 若 要 找 第 2 順 位 投 資 人 時, 初 擬 審 定 條 件 及 擬 定 最 後 的 審 定 條 件 都 需 要 時 間, 我 們 都 2008
147 朝 這 個 方 向 進 行 但 後 來 發 生 一 些 事 情, 所 以 市 長 說 如 果 發 現 評 審 過 程 有 怎 麼 樣 的 話, 不 排 除 要 廢 標, 所 以 現 在 其 實 是 雙 軌 在 進 行, 也 就 是 一 方 面 檢 調 在 調 查, 另 一 方 面 我 們 也 在 準 備 擬 定 條 件 ; 市 長 沒 有 要 求 非 跟 誰 議 約 不 可, 純 粹 是 依 相 關 的 行 政 程 序 在 進 行 王 議 員 孝 維 : 這 樣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會 不 會 告 市 政 府?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們 都 是 依 程 序 在 進 行 王 議 員 孝 維 : 那 有 依 程 序? 既 然 與 第 1 順 位 投 資 人 無 法 議 約, 就 要 換 第 2 順 位 投 資 人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們 現 在 就 是 初 擬 審 定 條 件 和 擬 定 最 後 審 定 條 件 後 再 和 第 2 順 位 投 資 人 議 約 王 議 員 孝 維 : 第 1 次 就 有 資 格 標, 至 於 第 2 次 的 規 格 標 都 已 經 審 過 了, 所 以 你 們 說 第 1 順 位 是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第 2 順 位 是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這 在 合 約 書 上 寫 得 清 清 楚 楚, 結 果 你 們 還 要 再 審, 我 不 了 解 這 是 什 麼 意 思 徐 議 員 佳 青 : 他 們 現 在 要 和 第 2 順 位 投 資 人 談 條 件 王 議 員 孝 維 : 是 嘛! 你 們 只 是 要 談 簽 約 的 條 件 現 在 開 始 進 行 第 2 輪 的 詢 答, 先 請 何 志 偉 議 員 發 言 何 議 員 志 偉 : 局 長, 聯 開 案 的 問 題 真 的 很 多, 我 上 星 期 就 問 說 雙 子 星 案 的 進 展 如 何? 你 告 訴 我 們 說 沒 有 任 何 期 限 是 不 是 我 講 的 那 些 話 會 讓 你 這 樣 回 應 呢?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發 生 員 工 喝 花 酒 案, 下 半 身 服 務 七 百 多 次, 它 的 資 債 比 超 過 50%, 它 的 現 金 流 量, 原 本 是 23 億 元, 變 成 21 億 元, 又 變 成 是 18 億 元, 資 金 都 不 夠 我 現 在 還 是 回 歸 上 星 期 的 會 議 中 所 問 的, 為 什 麼 參 與 雙 子 星 開 發 案 招 標 的 廠 商, 都 是 資 格 不 符 的 公 司? 你 們 有 沒 有 要 考 慮 廢 標? 請 回 應 只 要 告 訴 我 有 沒 有 考 慮 就 好, 是 不 是 可 以 考 慮 廢 標? 臺 北 市 民 如 果 每 個 人 都 等 你 們 1 年, 就 需 要 260 萬 年 所 以 請 你 回 應 我 有 沒 有 要 考 慮 廢 標? 蔡 局 長 輝 昇 : 雙 子 星 大 樓 開 發 案 在 第 5 次 招 標 時 有 4 個 投 資 團 隊 參 與, 其 中 有 1 個 團 隊 不 符 合 資 格, 所 以 有 3 個 團 隊 競 標 何 議 員 志 偉 : 有 沒 有 考 慮 要 廢 標? 也 就 是 廢 標 是 不 是 列 入 你 們 的 選 項 之 一? 如 果 你 們 不 廢 標, 難 道 要 大 家 永 遠 等 你 們 嗎? 蔡 局 長 輝 昇 : 市 長 已 經 有 說, 如 果 檢 調 有 發 現 評 審 不 公 何 議 員 志 偉 : 不 是 檢 調 的 問 題, 我 說 的 是 要 回 歸 你 們 的 行 政 權, 而 你 們 有 沒 有 考 慮 要 廢 標? 2009
148 YES 或 NO? 要 或 不 要? 廢 標 是 不 是 你 們 考 慮 的 選 項 之 一? 蔡 局 長 輝 昇 : 有 這 個 選 項, 但 是 3 月 19 日 市 政 府 公 文 批 示 以 後 何 議 員 志 偉 : 在 此 本 席 以 60 個 議 員 之 1 代 表 260 萬 市 民, 告 訴 你 雙 子 星 開 發 案 應 該 要 廢 標 第 2 件 事 情, 我 們 來 檢 視 臺 北 市 所 有 的 捷 運 聯 開 案 目 前 聯 開 大 樓 的 閒 置 率 高 達 26.21%, 這 件 事 局 長 和 其 他 市 府 同 仁 知 不 知 道? 在 一 般 的 行 情 市 場, 民 間 房 屋 的 閒 置 率 只 有 8% 到 11% 而 已, 但 聯 開 大 樓 卻 高 達 26% 多, 而 且 聯 開 大 樓 都 座 落 在 精 華 地 段, 為 什 麼 閒 置 率 會 比 人 家 高 呢?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向 委 員 報 告, 以 我 看 最 近 兩 星 期 捷 運 聯 開 大 樓 標 租 的 情 況, 都 沒 有 人 來 參 加 投 標 何 議 員 志 偉 : 到 底 是 什 麼 事 情? 你 們 標 租 的 是 聯 開 大 樓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我 們 會 進 一 步 去 了 解, 因 為 我 們 有 的 是 辦 公 室, 所 以 是 否 有 商 業 上 或 經 濟 上 的 影 響, 我 們 不 是 很 了 解, 但 我 們 會 盡 力 去 加 強 如 何 推 銷, 也 會 進 一 步 檢 討 在 推 廣 上 或 宣 傳 上 是 不 是 還 有 其 他 的 管 道 可 以 加 強, 讓 租 房 子 的 人 可 以 租 到 他 想 要 住 的 房 子 何 議 員 志 偉 : 柴 契 爾 夫 人 你 認 識 嗎? 她 1 句 經 典 名 言, 也 創 造 出 公 共 行 政 最 重 要 的 一 個 概 念, 就 是 把 事 情 解 決 掉, 而 你 這 樣 講, 完 全 沒 有 回 應 問 題, 我 們 不 要 在 這 裡 虛 耗 光 陰 剛 剛 我 講 你 們 沒 有 出 租 出 去 的 房 產,10 個 月 閒 置 所 造 成 的 損 失 就 有 3,060 萬 元, 這 部 分 請 你 們 給 我 一 個 檢 討 報 告 請 梁 議 員 發 言 梁 議 員 文 傑 : 剛 剛 很 多 議 會 同 事 講 到 廢 標 的 問 題, 我 知 道 你 們 沒 有 這 個 權 力, 但 如 果 我 今 天 在 此 講 廢 標, 說 不 定 又 會 有 人 說 我 在 為 第 4 家 廠 商 日 月 光 集 團 圍 事, 搞 不 好 那 一 天 檢 調 就 找 到 我 了, 所 以 這 樣 的 話 我 是 不 會 說 的 我 現 在 只 要 求 你 們 對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所 擬 定 的 審 定 條 件, 絕 對 要 嚴 格 把 關, 因 為 中 工 的 勢 力 真 的 太 大 了, 我 很 怕 你 們 又 因 為 什 麼 樣 的 因 素 給 它 放 水 我 自 己 查 過 郝 市 長 政 治 獻 金 的 資 料, 裡 面 沒 有 中 工 的 政 治 獻 金 ; 我 也 知 道 郝 市 長 和 沈 慶 京 關 係 是 不 好 的, 所 以 他 沒 拿 中 工 的 政 治 獻 金 我 也 不 意 外, 但 我 希 望 市 政 府 在 議 約 的 過 程 當 中, 能 夠 採 高 標 準 你 們 當 初 之 所 以 選 擇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團 隊, 也 是 因 為 他 們 的 承 諾 事 項 以 及 他 們 的 設 計 案 是 比 較 符 合 市 政 府 的 需 求 我 是 那 個 地 區 的 選 區 議 員, 所 以 也 希 望 那 裡 不 要 再 出 現 一 個 京 站, 讓 那 邊 的 交 通 大 打 結, 不 要 只 是 貌 似 繁 榮 地 方, 卻 造 成 當 地 很 混 亂 的 狀 況 所 以 太 極 雙 星 團 隊 原 始 的 規 劃, 我 大 概 知 道 它 比 較 符 合 地 方 上 的 需 求, 也 比 較 符 合 城 市 長 遠 的 發 展 至 於 中 工 的 規 劃, 我 認 為 是 不 符 合 上 述 的 條 件, 它 純 粹 只 是 想 要 賺 錢 如 果 你 們 就 這 樣 輕 易 的 讓 它 議 約 成 功, 這 部 分 我 是 反 對, 至 於 你 們 是 否 廢 標? 我 覺 得 由 市 府 自 己 去 考 慮, 只 要 你 們 能 和 中 工 提 出 一 2010
149 個 令 大 家 都 滿 意 的 條 件, 那 我 也 無 所 謂, 但 不 要 因 為 政 治 獻 金 或 什 麼 樣 的 理 由, 就 讓 中 工 團 隊 很 輕 易 的 過 關, 以 上 謝 謝 因 為 已 經 接 近 散 會 時 間, 我 們 就 援 例 延 長 到 12 點 半, 好 不 好? 大 家 都 沒 有 異 議 接 著 請 王 欣 儀 議 員 發 言 王 議 員 欣 儀 : 局 長, 我 在 你 們 提 供 的 資 料 當 中, 發 現 你 們 針 對 參 與 投 標 的 3 家 團 隊 除 了 規 定 的 分 收 比 例 項 目 之 外, 第 1 要 求 要 考 量 申 請 人 的 開 發 及 財 務 能 力 是 否 堅 實 良 好 營 運 及 財 務 計 畫 是 否 建 全, 我 想 這 都 是 我 們 最 關 切 的 事 情 我 為 什 麼 會 要 求 你 們 提 供 修 正 後 的 開 發 建 議 書 及 後 來 你 們 核 定 的 土 地 開 發 計 畫? 原 因 在 於 大 家 所 關 心 的 事 情, 在 市 府 或 評 審 委 員 的 很 多 審 查 意 見 上 都 有 提 出 來, 所 以 理 論 上 這 些 問 題 都 應 該 在 它 們 修 定 好 的 開 發 建 議 書 及 土 地 開 發 計 畫 中 都 應 該 有 呈 現 才 對 如 果 有, 現 在 破 局 的 情 況, 在 理 論 上 是 不 會 發 生 的 因 為 包 括 評 審 委 員 的 審 查 意 見 有 提 到, 自 有 資 金 需 求 高 達 200 億 元, 目 前 規 劃 每 年 增 資 20 億 元 以 上, 惟 目 前 申 請 人 僅 1 家 國 內 公 司, 且 其 資 本 額 僅 3,000 萬 元, 另 2 家 為 外 國 公 司, 資 金 能 否 即 時 到 位 尚 有 疑 義, 請 補 充 說 明 如 果 這 些 疑 義, 他 們 都 有 說 明 清 楚, 對 於 資 金 能 否 即 時 到 位 也 有 很 清 楚 的 回 覆, 那 他 們 的 資 金 就 不 會 到 不 了 位, 後 續 也 不 會 破 局, 所 以 表 示 他 們 根 本 沒 有 說 明 清 楚, 也 沒 有 提 出 相 關 的 證 據, 包 括 評 審 委 員 說 申 請 人 未 出 具 任 何 融 資 銀 行 的 融 資 意 願 書, 以 及 融 資 銀 行 對 開 發 建 議 書 的 融 資 評 估 意 見 融 資 是 否 可 行 的 補 充 說 明 另 外 包 括 資 金 來 源 的 管 道 融 資 管 道 籌 措 過 程 如 何 管 控 財 務 風 險 等, 也 統 統 都 沒 有 說 明 你 們 剛 剛 也 說 明, 要 提 給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的 審 定 條 件, 就 是 有 關 權 益 的 分 配, 但 是 你 們 給 太 極 雙 星 團 隊 裡 面 同 樣 有 這 一 條, 就 是 申 請 人 依 法 開 發 後 所 取 得 的 不 動 產, 雖 得 自 由 處 分, 惟 因 會 影 響 其 他 不 動 產 所 有 權 人 之 權 益, 建 議 申 請 人 說 明 初 步 規 劃 處 分 時 間 點 及 處 分 方 式 ; 此 外, 倘 若 申 請 人 全 數 處 分 其 持 有 不 動 產 時, 應 請 一 併 說 明 本 案 不 動 產 後 續 經 營 管 理 的 做 法, 甚 至 包 含 有 一 部 分 的 土 地 是 和 臺 鐵 局 有 關 的, 所 以 臺 鐵 局 應 以 區 分 所 有 方 式 取 得 分 回 之 不 動 產, 所 以 不 動 產 不 是 沒 有 分 配, 而 是 同 樣 有 這 些 東 西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在 後 續 修 正 的 開 發 建 議 書 當 中, 統 統 沒 有 答 覆 這 件 事 情, 而 你 們 可 以 在 沒 有 答 覆 及 沒 有 相 關 承 諾 的 相 關 狀 況 之 下 就 要 和 他 們 簽 約, 核 定 其 土 地 開 發 計 畫, 這 當 中 難 道 沒 有 責 任 嗎? 誰 可 以 允 許 這 樣? 審 定 條 件 都 沒 有 加 進 去, 難 道 不 應 該 有 人 負 責 任 嗎? 我 要 求 你 們 具 體 查 明 責 任, 然 後 把 相 關 的 資 料 提 供 給 我 們 王 議 員 剛 剛 要 的 幾 項 資 料, 請 專 委 重 述 一 下, 然 後 請 王 議 員 補 充 有 修 正 後 的 開 發 建 議 書 及 土 地 開 發 計 畫, 這 兩 個 沒 有 問 題 吧? 它 們 都 還 滿 重 要 的 王 議 員, 就 這 兩 個 為 主 ; 如 果 我 有 漏 講 的, 請 聯 絡 員 再 補 充 接 著 請 李 慶 鋒 議 員 發 言 李 議 員 慶 鋒 : 我 要 索 取 幾 份 資 料, 都 是 根 據 你 們 今 天 書 面 補 充 資 料 再 延 伸 的 在 書 面 資 料 第 26 頁, 徵 信 公 司 部 分 有 中 華 徵 信 所 企 業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美 商 鄧 白 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灣 分 公 司 等 兩 家, 針 對 各 投 資 申 請 團 隊 整 體 成 員 辦 理 財 務 評 估 及 企 業 徵 信, 徵 信 的 結 果,3 家 申 請 團 隊 之 淨 值 均 不 低 於 甄 選 須 知 規 定 之 105 億 元,3 組 投 資 申 請 團 隊 財 2011
150 務 實 力 均 介 於 伯 仲 之 間 且 信 用 評 等 均 在 可 接 受 範 圍 我 想 這 都 是 你 們 花 錢 請 人 家 徵 信 的 結 果, 所 以 請 提 供 徵 信 報 告 書, 好 不 好? 就 是 補 充 今 天 書 面 資 料 第 26 頁, 中 華 徵 信 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及 美 商 鄧 白 氏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台 灣 分 公 司 徵 信 的 結 果, 這 幾 家 投 標 廠 商 的 能 力 都 在 105 億 元 以 上, 現 在 看 起 來 是 笑 話 所 以 請 提 供 對 於 這 幾 家 廠 商 徵 信 的 詳 細 內 容, 而 且 我 們 是 要 整 份 的 報 告, 對 不 對? 李 議 員 慶 鋒 : 沒 錯 第 2 個 是 在 書 面 資 料 第 33 頁, 在 2012 年 8 月 9 日 有 接 獲 匿 名 檢 舉 信, 既 然 是 匿 名 檢 舉 就 無 涉 個 資, 本 檢 舉 信 同 時 送 到 法 務 部 調 查 局 及 公 共 工 程 委 員 會, 所 以 請 提 供 該 檢 舉 信 給 本 委 員 會 第 3 個, 在 書 面 資 料 第 34 頁,2013 年 3 月 21 日 本 府 發 函 太 極 雙 星 團 隊, 不 退 還 本 案 申 請 保 證 金 等 相 關 事 宜, 那 個 發 函 的 公 函 也 請 提 供 給 本 委 員 會 最 後 一 個,2013 年 2 月 21 日 至 2 月 26 日 查 證 太 極 雙 星 團 隊 屆 期 未 提 交 履 約 保 證 金 的 過 程 並 函 報 政 風 處 的 相 關 資 料, 這 倒 是 一 個 複 雜 的 過 程, 所 以 我 有 2 個 提 問, 第 1 是 否 可 以 提 供 所 有 資 料, 假 如 不 行 的 話, 是 不 是 可 以 提 供 所 有 資 料 的 名 目? 也 就 是 說 明 是 那 些 資 料 召 集 人, 這 樣 可 以 嗎? 原 則 上 看 起 來 這 不 是 什 麼 敏 感 的 資 料, 局 長, 還 好 吧? 李 議 員 慶 鋒 : 這 樣 清 楚 嗎?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們 都 登 記 下 來 了, 回 去 再 一 一 檢 視 李 議 員 慶 鋒 : 請 提 供 上 述 的 4 項 資 料, 就 這 樣 子 局 長, 我 們 今 天 所 索 取 的 資 料 還 好! 我 看 起 來 只 有 市 長 的 那 份 公 文 局 長 會 比 較 為 難, 但 若 請 示 一 下, 我 相 信 市 長 一 定 會 公 布 的 既 然 從 議 會 整 個 情 況 看 起 來, 現 在 大 家 都 互 相 懷 疑, 所 以 透 明 公 開 是 對 整 件 事 情 最 好 的 方 法, 而 且 你 看 今 天 大 家 提 出 的 質 疑, 我 不 希 望 你 們 再 拖 個 2 年, 依 照 一 般 危 機 處 理 的 模 式, 應 該 是 在 3 個 月 之 內 快 刀 斬 亂 麻, 可 是 你 們 怎 麼 會 用 拖 字 訣, 若 沒 有 利 益 掛 勾, 為 什 麼 要 拖 呢? 接 著 請 王 孝 維 議 員 發 言 王 議 員 孝 維 : 我 剛 剛 問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的 問 題, 結 果 問 到 一 半 主 席 把 我 打 斷 了 其 實 我 很 贊 同 之 前 市 長 所 講 的, 就 是 所 有 的 工 程 必 須 零 缺 點, 所 以 我 在 想 你 們 對 中 工 有 沒 有 辦 法 有 約 束 力, 因 為 中 工 黨 政 軍 的 勢 力 那 麼 樣 的 強 現 在 臺 北 市 政 府 郝 龍 斌 團 隊 有 沒 有 guts 把 這 個 標 廢 掉? 說 實 在, 這 個 案 子 已 經 對 社 會 造 成 這 麼 大 的 傷 害 了, 臺 北 市 民 依 賴 臺 北 市 政 府 的 信 心 已 經 被 打 垮 了, 那 我 們 要 怎 麼 辦? 當 然 問 題 出 在 那 裡 我 們 都 很 清 楚, 乾 脆 重 新 來, 你 們 有 沒 有 那 個 guts? 你 們 有 沒 有 能 力? 若 你 們 沒 有 能 力, 就 乾 脆 先 公 布, 不 要 說 要 設 計 有 的 沒 有 的 也 就 是 有 能 力 就 趕 快 做 我 想 郝 市 長 在 議 會 向 臺 北 市 民 道 歉, 其 實 最 大 的 原 因 就 是 這 個 但 對 於 爾 後 的 工 程 怎 麼 辦? 當 然 2012
151 最 好 的 方 式, 就 是 把 它 廢 掉, 重 新 再 來 過, 來 一 個 真 正 的 國 際 標, 把 世 界 各 國 包 括 美 國 德 國 或 日 本 的 投 資 團 隊 引 進 來, 但 不 能 侷 限 於 日 本, 因 為 你 們 一 開 始 就 是 侷 限 於 日 本, 其 實 美 國 英 國 法 國 的 廠 商 都 可 以, 馬 特 拉 就 是 從 法 國 過 來 的, 所 以 為 什 麼 要 侷 限 於 日 本? 以 上 是 我 衷 心 的 建 議, 也 希 望 你 們 能 聽 得 進 去, 不 要 嘴 巴 講 的 是 國 際 標, 結 果 卻 都 是 臺 灣 的 廠 商, 而 且 臺 灣 20 大 建 設 公 司 都 沒 來 參 與, 這 真 的 笑 死 人 了, 所 以 今 天 我 把 意 見 再 陳 述 一 下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的 黨 政 軍 關 係 的 力 量 的 確 真 的 太 強 了, 臺 北 市 政 府 有 沒 有 那 個 guts? 有 照 郝 龍 斌 市 長 講 的 零 缺 點 做 嗎? 其 實 中 工 在 雙 子 星 開 發 案 第 4 次 招 標 時 就 已 經 被 臺 北 市 政 府 排 除 在 外 了, 它 等 於 是 棄 婦, 這 我 已 經 講 過 第 2 次 了 ; 你 們 說 要 破 鏡 重 圓, 可 以 嗎? 它 的 最 愛 是 雙 子 星 開 發 案, 而 傷 它 最 深 的 也 是 雙 子 星 開 發 案, 但 現 在 怎 麼 辦? 如 果 今 天 你 們 要 讓 糟 糠 之 妻 回 來, 那 是 所 謂 的 零 缺 點 嗎? 我 告 訴 你 們, 絕 對 是 會 越 弄 越 糟 謝 謝 王 議 員 請 局 長 回 應 一 下 吧? 因 為 雙 子 星 開 發 案 是 臺 北 市 新 十 大 建 設 之 首, 所 以 預 計 2 年 內 不 準 備 蓋 好, 是 不 是 這 樣? 就 是 在 郝 市 長 任 期 完 成 前 不 準 備 完 成, 要 不 然 你 們 再 拖 延, 當 審 議 完 成 後 廢 約, 然 後 再 審 議 一 次, 等 到 明 年 選 舉 剛 好 辦 理 招 標, 這 部 分 請 局 長 回 答 一 下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非 常 尊 重 王 議 員 剛 才 表 達 的 意 見 王 議 員 孝 維 : 問 題 是 你 有 沒 有 聽 進 去, 要 不 要 跟 郝 市 長 講? 尊 重 是 你 個 人 的 尊 重, 但 你 沒 辦 法 決 定 你 要 轉 達 議 會 同 仁 的 建 議 接 下 來 請 楊 實 秋 議 員 發 言 楊 議 員 實 秋 : 蔡 局 長, 剛 剛 有 議 員 提 到 擔 心 這 個 案 子 若 廢 標, 會 招 到 檢 調 約 談, 我 個 人 以 錄 音 的 方 式 留 下 紀 錄, 清 者 自 清 濁 者 自 濁, 不 須 要 擔 心 任 何 的 約 談 我 都 在 臺 北 市 議 會 固 定 和 調 查 局 官 員 見 面, 他 們 不 來 找 我, 我 也 會 去 找 他 們, 所 以 任 何 人 在 這 裡 發 言, 只 要 站 得 住 腳, 那 就 不 需 要 擔 心 恐 懼 檢 調 約 談 大 家 都 在 擔 心 的 事 情 是 什 麼? 我 請 教 你, 你 就 具 體 回 答 中 工 會 不 會 透 過 它 給 政 治 獻 金 的 對 象 幫 忙? 在 議 約 的 過 程 中, 議 員 要 不 要 列 席? 有 沒 有 議 員 列 席? 蔡 局 長 輝 昇 : 當 市 府 的 審 定 條 件 擬 定 出 來 之 後, 我 們 會 以 正 式 書 函 給 他 們, 然 後 雙 方 來 來 往 往 的 過 程, 那 是 屬 於 彼 此 間 的 談 判 楊 議 員 實 秋 : 你 就 告 訴 我 若 與 太 極 雙 星 公 司 議 約 成 功, 不 是 受 到 收 受 達 欣 政 治 獻 金 議 員 的 影 響 吧? 因 為 議 員 不 用 列 席, 不 會 指 示 你 們 要 怎 麼 做 吧? 蔡 局 長 輝 昇 : 您 是 指 第 2 順 位 的 議 約 嗎? 楊 議 員 實 秋 : 我 意 思 是 不 管 第 1 順 位 第 2 順 位 或 第 3 順 位 的 長 鴻 公 司, 他 們 在 議 約 的 過 程 2013
152 中, 議 員 要 列 席 嗎? 副 局 長, 需 不 需 要?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會 干 擾 議 約 的 人 我 們 都 不 建 議 他 列 席 楊 議 員 實 秋 : 對, 以 過 去 你 參 與 的 紀 錄, 有 議 員 列 席 過 嗎? 未 來 會 列 席 嗎? 過 去 有 沒 有? 沒 有 嘛! 所 以 我 覺 得 我 們 要 抓 住 重 點, 就 如 我 說 的, 大 方 向 若 走 錯 了, 基 本 上 你 若 虛 耗 在 那 裡, 你 就 原 地 踏 步 走 不 出 去, 剛 剛 副 召 引 述 柴 契 爾 夫 人 的 名 言, 我 最 後 也 引 用 1 句 話, 這 句 話 我 滿 喜 歡 的, 也 是 柴 契 爾 夫 人 常 引 用 的 話, 而 它 卻 是 邱 吉 爾 講 的, 昨 天 經 濟 日 報 報 導 所 有 CEO 最 推 崇 的 人 物 就 是 邱 吉 爾, 我 希 望 你 轉 知 郝 龍 斌, 其 實 今 天 的 問 題, 剛 剛 可 以 用 這 句 話 解 決 一 切 不 管 是 邱 吉 爾 或 柴 契 爾 夫 人, 他 們 所 面 臨 的 問 題 都 比 你 們 遇 到 的 更 大, 那 句 話 就 是 我 們 必 須 馬 上 採 取 行 動, 否 則 就 沒 有 明 天 ; 你 問 誰, 就 是 我 ; 你 問 什 麼 時 候, 就 是 現 在 這 個 情 況 你 再 拖, 再 繼 續 拖 下 去 的 話, 你 沒 有 未 來, 市 民 沒 有 未 來 市 長 沒 有 未 來, 以 上 送 給 你 局 長, 如 果 我 們 今 天 根 據 第 5 次 流 標 之 後 正 常 的 流 程, 假 設 簽 約 順 利 的 話, 雙 子 星 大 樓 2 3 樓 以 上 會 繼 續 蓋 嗎?7 月 開 始 蓋 吧? 預 計 是 什 麼 時 候?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還 要 完 成 包 括 都 市 設 計 審 議 及 申 請 建 照 等 程 序 新 十 大 建 設 之 首 預 計 什 麼 時 候 可 以 完 工?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107 年 即 便 你 們 一 直 拖 下 去, 機 場 捷 運 也 會 如 期 通 車? 蔡 局 長 輝 昇 : 機 場 捷 運 地 下 層 部 分 我 們 明 年 會 交 給 高 鐵 局, 至 於 何 時 通 車? 這 和 它 的 軟 體 及 硬 體 的 施 工 有 關 所 以 新 十 大 建 設 之 首 在 郝 市 長 任 內 是 不 可 能 完 成 的 局 長, 你 個 人 的 計 畫 呢? 就 是 你 們 本 來 就 預 計 現 在 開 始 審 議, 本 週 就 會 審 議 完 成, 預 計 什 麼 時 候 會 重 新 招 標?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們 捷 運 局 的 態 度 是 每 步 都 要 穩 紮 穩 打 7 月 之 前 不 會 重 新 招 標?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不 曉 得 答 案, 但 會 穩 紮 穩 打 依 照 你 所 說 的 穩 紮 穩 打, 則 到 年 底 前 是 否 與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完 成 談 判? 蔡 局 長 輝 昇 : 在 局 這 邊 我 們 會 盡 我 們 最 大 的 力 量 盡 速 完 成 2014
153 你 所 說 的 盡 速 是 3 個 月 嗎? 蔡 局 長 輝 昇 : 是 我 們 局 裡 盡 速 完 成, 但 陳 報 到 市 府 後, 要 討 論 多 久 的 時 間, 這 不 是 我 們 能 夠 控 制 的 我 要 的 是 你 的 工 作 時 程, 請 你 在 此 具 體 回 答 交 通 委 員 會 說 貴 局 沒 有 任 何 具 體 時 程, 此 事 能 拖 就 拖, 是 這 樣 的 意 思 嗎? 否 則 說 明 你 們 的 時 程 是 什 麼 時 候?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們 會 盡 我 們 的 力 量 儘 量 完 成 你 們 的 力 量 是 多 少, 你 應 該 告 訴 我 時 間 ; 副 局 長, 你 們 有 沒 有 任 何 此 案 的 工 作 時 程?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我 們 內 部 針 對 這 個 案 子 所 要 花 的 時 間 都 有 期 程 所 以 本 案 目 前 沒 有 時 程 嗎? 有 還 是 沒 有?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 我 們 還 沒 有 簽 准 的 時 程 這 很 糟 糕 局 長, 我 們 不 能 等 待 ; 我 個 人 的 態 度 是 主 張 一 定 要 廢 標, 因 為 交 九 ( 京 站 ) 轉 運 站 在 我 的 選 區 內, 它 對 居 民 造 成 莫 大 的 痛 苦, 幾 乎 每 逢 佳 節 必 塞 車, 毀 掉 後 火 車 站 一 半 的 商 圈 當 時 廠 商 於 交 九 轉 運 站 得 標 後, 第 1 件 事 情 就 是 變 更 設 計, 更 改 成 為 影 城, 但 你 們 沒 在 該 地 區 提 供 任 何 停 車 位, 導 致 所 有 的 居 民 非 常 的 痛 苦 因 為 從 建 成 停 車 場 到 成 淵 停 車 場 都 是 停 不 了 車 的 外 地 遊 客, 你 們 對 大 同 區 居 民 是 不 公 平 的, 所 以 我 代 表 區 裡 的 居 民 強 力 反 對 中 華 工 程 公 司, 因 為 它 提 的 計 畫, 就 如 你 們 所 說, 市 府 可 以 給 它 136 億 元, 接 著 它 把 65% 分 收 比 給 市 府, 但 其 他 35% 它 就 慢 慢 將 它 賣 光, 這 等 於 是 另 外 一 個 京 站, 對 不 對? 而 且 現 在 市 府 又 準 備 降 低 它 給 市 府 的 比 例 它 本 來 給 市 府 的 分 收 比 是 65%, 比 第 1 順 位 還 高, 現 在 如 果 再 讓 它 降 到 55%, 它 就 賺 更 多 蔡 局 長 輝 昇 : 市 府 擬 定 的 條 件 到 現 在 都 還 沒 出 來, 所 以 並 沒 有 說 要 降 比 例 市 府 擬 定 的 條 件 是 什 麼? 蔡 局 長 輝 昇 : 捷 運 局 先 擬 初 步 審 定 條 件, 再 加 上 市 府 的 條 件, 最 後 才 會 變 成 市 府 最 後 的 審 定 條 件 依 照 政 府 採 購 法, 這 已 經 是 一 個 作 弊 的 比 賽, 所 以 這 次 的 招 標, 本 來 就 可 以 廢 標, 局 長 今 天 也 說 可 以 廢 標, 為 何 不 廢? 因 為 你 們 要 拖 下 去, 這 是 我 不 能 忍 耐 的 今 天 大 家 都 要 舉 名 人 的 名 言 的 話, 我 就 舉 美 國 學 者 拉 許, 因 為 現 在 的 精 英 不 是 2015
154 在 為 群 眾 服 務 的, 所 以 捷 運 局 到 底 有 沒 有 顧 及 大 同 區 居 民 的 想 法? 拉 許 說 : 現 在 所 有 的 政 商 學 集 團, 全 部 都 只 為 財 團 服 務, 我 在 此 呼 籲 捷 運 局 的 每 位 同 仁, 你 們 的 學 歷 都 是 數 一 數 二 的, 今 天 大 家 講 了 那 麼 多 財 團 幫, 所 以 請 你 們 不 要 為 任 何 財 團 服 務, 請 你 們 為 人 民 和 群 眾 服 務 ; 你 們 所 說 的 理 由 我 都 不 能 接 受, 議 員 要 求 補 充 的 資 料, 我 請 你 們 一 定 要 準 時 提 供, 而 且 必 須 全 部 公 開 透 明 今 天 大 家 索 取 的 資 料 非 常 多, 我 先 確 定 一 下 上 次 的 會 議 紀 錄, 包 括 我 們 上 次 會 議 對 捷 運 局 提 出 嚴 厲 譴 責, 應 該 沒 什 麼 問 題? 這 次 會 議 的 補 充 資 料, 基 本 上 我 覺 得 還 算 透 明, 在 此 謝 謝 捷 運 局 的 同 仁, 你 們 辛 苦 了 今 天 議 員 要 索 取 的 資 料, 都 講 得 很 清 楚, 請 問 第 1 個 階 段 的 資 料 什 麼 時 候 可 以 提 供?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 我 們 星 期 五 送 來 可 以 嗎? 好, 就 星 期 五 下 班 前 送 到, 最 重 要 是 市 長 的 公 文 內 簽 蔡 局 長 輝 昇 : 我 請 示 一 下 今 天 會 議 就 到 此 結 束 ; 本 會 期 專 案 報 告 的 數 量 很 精 彩 王 議 員 欣 儀 : 主 席 問 完 就 結 束 嗎? 還 要 進 行 第 3 輪 詢 答 嗎? 我 們 不 要 再 第 3 輪 了, 王 議 員 若 還 有 問 題, 請 捷 運 局 同 仁 向 她 報 告 提 醒 各 位,4 月 26 日 ( 星 期 五 ) 進 行 捷 運 公 司 及 悠 遊 卡 公 司 的 業 務 工 作 報 告, 請 各 位 議 員 準 時 參 加 請 各 位 官 員 依 議 員 指 示 時 間 內 提 供 書 面 答 覆 資 料, 務 必 要 提 供 電 子 檔, 大 家 辛 苦 了, 謝 謝, 散 會 2016
155 第 11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交 通 委 員 會 第 5 次 會 議 紀 錄 ( 工 作 報 告 5) 時 間 : 民 國 102 年 4 月 26 日 ( 星 期 五 ) 上 午 10 時 40 分 至 12 時 30 分 地 點 : 本 會 交 通 委 員 會 會 議 室 出 席 議 員 : 簡 余 晏 梁 文 傑 王 孝 維 周 威 佑 何 志 偉 李 慶 鋒 洪 健 益 張 茂 楠 列 席 議 員 : 楊 實 秋 徐 佳 青 列 席 : 市 政 府 :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總 經 理 : 譚 國 光 悠 遊 卡 控 股 公 司 總 經 理 : 鄭 有 欽 本 會 : 專 門 委 員 : 傅 素 玲 專 員 : 吳 聰 忠 組 員 : 許 娥 簡 議 員 余 晏 何 議 員 志 偉 紀 錄 : 吳 聰 忠 壹 主 席 宣 告 開 會 貳 確 定 本 委 員 會 第 4 次 會 議 紀 錄 參 聽 取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業 務 工 作 報 告 暨 介 紹 所 屬 單 位 主 管 人 員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報 告 聽 取 悠 遊 卡 公 司 業 務 工 作 報 告 暨 介 紹 董 事 及 監 察 人 悠 遊 卡 公 司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報 告 發 言 議 員 : 梁 文 傑 王 孝 維 周 威 佑 簡 余 晏 何 志 偉 李 慶 鋒 洪 健 益 張 茂 楠 楊 實 秋 徐 佳 青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答 覆 悠 遊 卡 公 司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答 覆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站 務 處 楊 處 長 泰 良 答 覆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小 巨 蛋 營 運 管 理 中 心 吳 主 任 俊 佑 答 覆 悠 遊 卡 公 司 魏 董 事 國 彥 答 覆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事 業 處 詹 處 長 文 滔 答 覆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財 務 處 黃 處 長 來 福 答 覆 肆 議 決 事 項 爾 後 交 通 部 門 各 局 處 公 司 工 作 報 告 時, 應 完 整 詳 列 近 10 年 營 收 狀 況 伍 主 席 裁 示 一 擇 期 舉 辦 悠 遊 卡 投 資 控 股 公 司 營 運 狀 況 及 未 來 工 作 重 點 專 案 報 告 二 4 月 30 日 ( 星 期 二 ) 考 察 捷 運 信 義 線 車 站 設 備 及 工 程 ;5 月 3 日 ( 星 期 五 ) 舉 行 紅 綠 燈 長 度 與 密 集 度 是 否 達 成 交 通 改 善 右 轉 車 與 行 人 專 用 時 相 衝 突 和 轉 運 站 相 關 規 劃 營 運 情 形 及 未 達 交 通 改 善 效 果 專 案 報 告 請 各 位 議 員 準 時 參 加 三 針 對 每 位 議 員 所 提 各 項 問 題 未 完 整 答 覆 及 議 員 指 示 以 書 面 答 覆 部 分, 請 各 2017
156 單 位 於 指 定 時 間 內 彙 整 後 以 書 面 答 覆 本 委 員 會 議 員 及 列 席 議 員 散 會 ( 中 午 12 時 30 分 ) 2018
157 速 記 錄 102 年 4 月 26 日 速 記 : 吳 聰 忠 主 席 ( 簡 議 員 余 晏 ): 大 家 早 安! 現 在 開 始 進 行 本 會 第 11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交 通 委 員 會 第 5 次 會 議, 首 先 請 捷 運 公 司 進 行 業 務 工 作 報 告 請 問 需 要 多 久 的 時 間?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大 約 5 至 10 分 鐘 差 不 多 時 間, 請 精 彩 一 點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召 集 人 各 位 議 員, 大 家 早 安 在 報 告 之 前 我 先 介 紹 本 公 司 今 天 出 席 的 主 管 首 先 向 議 員 報 告, 本 公 司 一 位 副 總 經 理 因 為 臨 時 生 病 沒 辦 法 出 席 ; 在 我 左 邊 是 郭 財 明 副 總 經 理 沈 志 藏 副 總 經 理, 第 二 排 之 後 是 莊 明 聰 副 總 經 理, 企 劃 處 詹 仕 聰 處 長 工 務 處 洪 銘 遠 處 長 車 輛 處 許 英 井 處 長 站 務 處 楊 泰 良 處 長 行 車 處 楊 秦 恒 處 長 系 統 處 鄭 德 發 處 長 中 運 處 莊 英 震 處 長 事 業 處 詹 文 滔 處 長 財 務 處 黃 來 福 處 長 供 運 處 朱 坤 樹 處 長 會 計 室 姚 惠 芳 主 任 工 安 處 傅 敏 雄 處 長 人 力 處 鄭 勝 泰 處 長 資 訊 處 趙 孟 成 處 長 行 政 處 李 大 愚 處 長 捷 運 警 察 隊 宋 景 武 隊 長 現 在 開 始 捷 運 公 司 的 工 作 報 告 主 要 報 告 內 容 分 三 部 分, 包 括 101 年 下 半 年 迄 今 重 要 施 政 成 果 已 實 施 之 創 新 作 為 及 未 來 施 政 重 點 在 101 年 下 半 年 迄 今 重 要 施 政 成 果 部 分, 第 一 是 運 量 捷 運 公 司 101 年 總 運 量 是 六 億 多 人 次, 平 均 日 運 量 是 一 百 六 十 四 萬 多 人 次, 比 100 年 成 長 九 萬 多 人 次 現 在 畫 面 是 歷 年 運 量 的 圖 表, 請 參 閱 下 一 頁, 這 是 101 年 度 我 們 對 旅 客 滿 意 度 的 調 查 表 除 了 98 年 因 為 文 湖 線 的 關 係, 其 他 大 都 在 百 分 之 九 十 以 上 接 下 來 是 國 際 通 用 的 系 統 穩 定 度 的 指 標, 去 年 ( 101 年 ) 是 308 萬 公 里 下 一 頁, 在 提 供 旅 客 舒 適 空 間 部 分, 我 們 增 設 哺 乳 室, 目 前 已 完 成 24 處 哺 集 乳 室 設 置, 含 捷 運 車 站 21 處, 貓 空 纜 車 2 處 及 臺 北 小 巨 蛋 1 處, 平 均 每 個 月 有 一 千 六 百 多 人 使 用 另 外 我 們 通 過 臺 北 市 政 府 衛 生 局 優 良 哺 集 乳 室 認 證 有 17 處, 預 計 102 年 會 參 與 認 證 有 2 處, 就 是 東 門 站 和 松 山 機 場 站 因 為 新 北 市 政 府 未 辦 理 認 證, 所 以 在 新 北 市 境 內 的 捷 運 車 站 並 無 認 證 的 作 業 另 外 因 為 捷 運 車 站 的 廁 所 使 用 上 比 較 老 舊, 女 廁 在 男 女 廁 間 比 比 較 低, 所 以 我 們 有 陸 續 進 行 廁 所 的 改 建, 今 年 完 成 改 建 重 新 開 放 的 有 台 電 大 樓 站 中 正 紀 念 堂 站 及 古 亭 站 男 女 廁 間 比 從 88 年 的 1:1.44 變 成 今 年 的 1:2.67 在 婦 女 乘 車 安 全 部 分, 我 們 從 101 年 7 月 起 增 加 離 站 安 心 的 措 施, 就 是 我 們 有 設 置 夜 間 婦 女 候 車 區 車 廂 內 及 月 臺 對 講 機 廁 所 反 針 孔 偵 測 ; 在 離 站 方 面, 我 們 也 提 供 計 程 車 叫 車 資 訊 及 車 號 記 錄 服 務 針 對 無 障 礙 空 間 部 分, 我 們 近 年 來 投 入 很 多 的 心 力, 首 先 是 進 行 無 障 礙 設 施 的 工 程, 譬 如 洗 手 盆 和 小 便 器 的 扶 手, 以 及 在 淡 水 站 增 設 無 障 礙 候 車 月 臺, 另 外 在 臺 北 車 站 增 設 3 座 電 梯 改 建 1 座 電 梯, 最 長 縮 短 輪 椅 行 走 距 離 630 公 尺 2019
158 下 一 頁, 重 置 電 聯 車 旅 客 資 訊 顯 示 系 統, 主 要 是 增 加 時 間 的 顯 示, 圖 上 LED 燈 的 13:58 就 是 現 在 的 時 間, 還 有 電 聯 車 行 走 的 目 的 地, 圖 面 左 邊 紅 色 顯 示 新 北 投 就 是 車 子 的 目 的 地 另 外 開 門 位 置 的 提 醒, 我 們 也 是 用 動 畫 顯 示 ; 還 有 車 頭 和 車 側 顯 示 器, 我 們 也 配 合 線 路 以 顏 色 加 框 加 設 目 的 地 另 外 我 們 為 配 合 東 門 站 通 車, 也 修 改 中 和 線 及 新 蘆 線 路 線, 這 是 捷 運 公 司 營 運 16 年 來 第 一 次 的 路 線 修 改, 臺 北 車 站 因 為 這 次 的 人 潮 分 流, 旅 客 從 平 均 每 日 二 十 五 萬 餘 人 次, 下 降 至 二 十 一 萬 餘 人 次, 在 捷 運 路 網 陸 續 通 車 之 後, 分 散 轉 乘 的 效 果 會 越 來 越 好 下 一 頁, 我 們 在 宣 導 措 施 方 面 把 握 了 貼 心 四 到, 就 是 眼 睛 看 得 到 口 頭 問 得 到 耳 朵 聽 得 到 及 手 上 拿 得 到 經 過 這 樣 的 措 施, 在 整 個 東 門 站 的 通 車 上 都 非 常 地 順 利 有 關 分 流 後 的 效 益, 請 大 家 參 閱 書 面 資 料 下 一 頁, 輸 運 節 慶 搭 乘 人 潮 在 特 別 節 慶 的 時 候, 因 為 人 潮 越 來 越 多, 所 以 我 們 今 年 特 別 在 市 政 府 站 及 國 父 紀 念 館 站 設 置 愛 心 引 導 通 道 及 實 施 電 梯 的 管 制, 提 供 身 障 孕 婦 年 長 者 攜 帶 幼 童 或 其 他 行 動 不 便 者 優 先 通 行 服 務, 至 於 其 他 的 人 則 走 一 般 的 電 梯 及 樓 梯, 整 體 輸 運 人 次 增 加 了 2 萬 3,000 人 次 下 一 頁, 因 為 今 年 燈 節 移 至 捷 運 圓 山 站 旁 花 博 公 園 舉 行, 我 們 因 有 舉 辦 花 博 的 經 驗, 所 以 在 處 理 上 是 比 較 順 利 在 晚 上 的 時 候, 圓 山 站 及 花 博 公 園 的 周 圍 人 潮 和 花 博 期 間 一 樣 的 擁 擠, 我 們 在 相 關 因 應 措 施 上 都 能 順 利 完 成 下 一 頁, 在 東 門 站 通 車 時, 我 們 有 實 施 營 運 票 價 的 優 惠 下 一 頁, 我 們 持 續 進 行 捷 運 高 架 和 平 面 路 段 的 噪 音 改 善 工 程 下 一 頁, 為 因 應 電 費 調 漲, 我 們 持 續 推 動 一 些 節 能 的 措 施, 包 括 採 用 節 能 燈 具 重 置 空 調 系 統 調 整 空 調 溫 度 修 改 冰 水 主 機 管 路 等 等,101 年 度 節 省 364 萬 度 用 電, 約 當 減 少 二 千 多 萬 噸 的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量 有 關 淡 水 站 停 車 格 位 部 分, 因 為 民 眾 的 需 求, 平 日 機 車 停 車 量 比 較 多, 假 日 則 是 汽 車 位 需 求 量 較 多, 所 以 我 們 因 應 民 眾 需 求, 彈 性 調 撥 其 停 車 場 格 位 下 一 頁, 在 廣 告 部 分, 系 統 內 廣 告 我 們 有 按 照 原 來 的 方 式 持 續 辦 理 招 標 ; 我 們 去 年 11 月 30 日 經 臺 北 市 廣 告 物 審 議 委 員 會 審 議 通 過, 也 可 以 辦 理 戶 外 廣 告 招 商, 目 前 有 1 組 樑 柱 廣 告 決 標, 其 他 部 分 正 持 續 公 告 招 商 中 下 一 頁, 在 貓 空 纜 車 經 營 方 面, 去 年 總 運 量 是 二 百 三 十 萬 多 人 次, 平 均 日 運 量 是 八 千 五 百 多 人 次, 運 量 較 前 一 年 下 降, 主 要 係 去 年 落 雷 強 風 暫 停 營 運 時 間 比 較 長, 較 100 年 增 加 171 小 時, 所 以 運 量 會 比 較 低, 但 102 年 至 3 月 底 平 均 日 運 量 為 9,894 人 次, 就 比 去 年 為 高 下 一 頁, 我 們 持 續 辦 理 貓 空 纜 車 行 銷 措 施, 在 暑 假 期 間 辦 理 全 國 小 學 生 的 優 惠 措 施, 另 外 在 重 陽 節 也 配 合 提 供 老 人 免 費 搭 乘 下 一 頁, 我 們 在 去 年 12 月 進 行 貓 空 纜 車 年 度 大 修, 就 是 對 於 相 關 重 要 的 設 備 進 行 檢 修 的 作 業 ; 從 民 國 99 年 起, 系 統 平 均 可 用 度 大 都 維 持 在 百 分 之 九 十 九 以 上 下 一 頁, 跨 年 時 間 我 們 也 配 合 民 眾 跨 年 的 需 要 而 延 長 營 運 的 時 間 下 一 頁, 旅 客 滿 意 度 近 3 年 都 維 持 在 百 分 之 九 十 以 上 下 一 頁, 小 巨 蛋 除 97 年 之 外, 每 年 的 使 用 人 數 都 達 到 100 萬 人 以 上 下 一 頁, 臺 北 捷 運 已 經 有 經 過 ISO 認 證, 去 年 12 月 5 日 獲 得 ISO9001 認 證, 接 下 來 的 畫 面 是 大 型 活 動 的 照 片, 請 大 家 參 閱 2020
159 下 一 頁,101 年 重 要 績 效 成 果, 本 公 司 有 一 些 獲 獎 部 分, 也 請 大 家 參 閱 本 公 司 已 實 施 之 創 新 作 為, 包 括 下 列 幾 項 : 一 貼 心 服 務 行 動 不 便 及 弱 勢 旅 客 ( 一 ) 針 對 視 障 旅 客 我 們 提 供 電 話 預 約 引 導 服 務,101 年 總 共 有 398 件, 目 前 還 是 有 很 多 視 障 朋 友 使 用 這 項 措 施 ( 二 ) 同 仁 自 行 撰 寫 程 式, 建 置 旅 客 引 導 服 務 提 醒 系 統, 讓 引 導 旅 客 的 作 業 更 完 整 ; 這 部 分 我 們 獲 得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第 25 屆 全 國 團 結 圈 競 賽 銀 塔 獎 榮 耀 ( 三 ) 建 立 搭 乘 電 梯 禮 讓 文 化 我 們 於 101 年 10 月 在 臺 北 車 站 忠 孝 復 興 站 等 重 要 轉 乘 站 佈 設 優 先 等 候 區 地 貼 指 標, 讓 弱 勢 族 群 優 先 使 用 電 梯, 一 般 旅 客 要 等 需 要 使 用 的 旅 客 使 用 完 之 後 才 能 繼 續 使 用 二 於 淡 水 站 啟 用 首 座 專 人 管 理 自 行 車 停 放 區 三 增 設 文 湖 線 軌 道 迴 路 偵 測 機 箱 遠 端 遙 控 光 纖 四 推 出 貓 空 纜 車 來 回 超 值 票 如 果 旅 客 購 買 來 回 票 的 話, 我 們 贈 送 搭 乘 1 次, 這 樣 旅 客 就 可 以 在 指 南 宮 站 或 動 物 園 園 內 站 下 車 ; 另 外 我 們 也 與 山 上 的 22 家 特 惠 商 店 合 辦 優 惠 措 施 五 精 進 臺 北 小 巨 蛋 場 館 設 施 與 服 務 總 經 理, 細 節 部 分 請 不 用 報 告 另 外 這 本 資 料 上 都 沒 有 你 們 歷 年 公 司 的 盈 虧 資 料, 這 是 你 們 每 次 業 務 工 作 報 告 一 定 要 提 供 的, 現 在 你 們 可 不 可 以 補 給 每 位 委 員? 就 是 捷 運 公 司 近 10 年 來 的 收 入 與 支 出, 用 現 成 的 版 本 就 可 以 聯 絡 員 有 在 嗎? 請 現 在 就 列 印 給 大 家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我 趕 快 報 告 完 我 們 在 小 巨 蛋 也 推 出 滑 冰 的 新 措 施 下 一 頁, 未 來 我 們 會 強 化 降 低 事 故 的 專 案, 另 外 也 增 設 月 臺 門 下 一 頁, 持 續 辦 理 為 民 服 務 查 核 計 畫, 提 供 民 眾 精 緻 服 務, 也 持 續 改 善 車 站 的 廁 所 下 一 頁, 持 續 提 升 小 巨 蛋 及 貓 空 纜 車 管 理 效 能, 並 且 推 動 捷 運 文 化 節, 把 捷 運 好 的 文 化 推 廣 出 去 下 一 頁, 強 化 內 部 控 制 及 管 理 機 制, 持 續 推 動 ISO 品 管 系 統 認 證 下 一 頁, 持 續 進 行 新 莊 丹 鳳 站 及 迴 龍 站 信 義 線 松 山 線 等 新 路 線 通 車 準 備 工 作 另 外 也 持 續 推 廣 省 水 省 電 省 油 及 省 紙 等 4 省 措 施 以 上 報 告 完 畢 總 經 理 辛 苦 了 我 記 得 前 幾 年 捷 運 公 司 的 工 作 報 告 都 還 有 小 巨 蛋 及 貓 空 纜 車 歷 年 的 營 運 情 況, 所 以 請 趕 快 將 相 關 資 料 給 各 位 委 員, 因 為 大 家 問 的 可 能 也 是 這 些 相 關 的 問 題 我 也 要 拜 託 這 些 優 秀 的 同 仁, 我 們 議 員 不 一 定 都 常 在 交 通 委 員 會, 可 是 交 通 部 門 的 工 作 報 告 一 定 要 有 歷 年 來 基 本 的 帳, 而 其 實 那 些 帳 也 不 是 多 難 看, 因 此 不 是 因 為 這 次 我 們 要 才 給, 而 是 只 要 能 給 這 份 相 關 的 資 料, 我 們 就 能 一 目 了 然, 謝 謝 接 著 請 悠 遊 卡 公 司 做 工 作 報 告 請 問 需 要 報 告 多 久? 悠 遊 卡 公 司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2021
160 主 席, 我 儘 快 報 告 5 至 10 分 鐘, 好 不 好? 辛 苦 了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主 席 各 位 議 座, 請 先 允 許 我 介 紹 今 天 列 席 的 公 股 代 表 在 我 左 邊 的 譚 總 經 理 也 是 本 公 司 的 董 事 ; 我 右 邊 的 張 哲 揚 處 長 資 訊 局 的 詹 德 存 局 長 魏 國 彥 老 師 今 天 有 3 位 董 事 請 假, 其 中 林 建 元 教 授 和 羅 孝 賢 教 授 因 為 上 課 的 關 係 請 假, 另 1 位 是 捷 運 公 司 的 莊 副 總, 剛 剛 譚 總 經 理 有 說 明 他 是 請 病 假 接 下 來 由 我 做 悠 遊 卡 公 司 的 工 作 報 告 簡 報 大 綱 分 下 列 5 項 : 一 組 織 概 況 悠 遊 卡 公 司 成 立 於 民 國 89 年 3 月, 從 那 時 開 始 做 有 關 公 車 捷 運 和 停 車 場 的 票 務 整 合 我 們 在 98 年 12 月 為 因 應 金 管 會 監 理 的 關 係, 參 考 八 達 通 的 模 式 成 立 控 股 公 司 目 前 臺 北 市 政 府 的 股 份, 包 含 捷 運 公 司 大 約 是 40% 二 營 運 狀 況 目 前 悠 遊 卡 的 營 運 範 圍, 包 括 臺 北 捷 運 系 統 公 車 停 車 場 小 額 消 費 及 其 他 營 運 範 圍 等 公 車 包 括 臺 北 市 及 新 北 市 的 聯 營 公 車 基 隆 市 公 車 臺 中 市 公 車 連 江 縣 公 車 及 宜 蘭 縣 轄 公 車 停 車 場 部 分 包 含 93 座 臺 北 市 公 有 路 外 停 車 場 22 座 捷 運 站 轉 乘 停 車 場 及 265 座 民 營 停 車 場 其 他 營 運 範 圍 包 含 客 運 航 運 ( 藍 色 公 路 ) 航 空 高 鐵 台 鐵 自 行 車 及 敬 老 愛 心 車 隊 等 客 運 譬 如 臺 北 到 宜 蘭 的 國 道 客 運 ; 航 空 部 分, 譬 如 復 興 航 空 飛 離 島 的 機 票, 也 可 以 用 悠 遊 卡 做 付 費 的 動 作 比 較 特 別 的 是 高 鐵, 民 眾 可 以 用 悠 遊 聯 名 卡 來 做 高 鐵 的 自 由 行 另 外 民 眾 也 可 以 用 悠 遊 卡 到 醫 院 掛 號 到 圖 書 館 借 書 以 及 到 觀 光 景 點 支 付 入 門 票 最 後 就 是 我 們 近 年 來 所 推 動 的 小 額 消 費, 包 含 7-ELEVEN 等 4 大 超 商 及 超 市 都 可 以 使 用 悠 遊 卡 有 關 營 運 狀 況 的 分 析, 我 們 目 前 累 計 的 售 卡 數, 到 3 月 底 是 3,700 萬 張 在 大 台 北 地 區 的 交 通 使 用 率 是 91.5%, 分 別 是 公 車 及 捷 運 的 部 分, 請 大 家 參 閱 現 在 畫 面 上 是 民 國 100 年 101 年 及 102 年 最 新 的 每 月 平 均 交 易 筆 數 表 到 了 今 年 3 月, 已 經 平 均 有 519 萬 筆 左 右 三 執 行 成 果 在 小 額 消 費 拓 展 的 部 分, 從 去 年 8 月 到 今 年 2 月 為 止, 新 增 加 的 小 額 消 費 的 通 路 包 括 餐 飲 類 美 食 街 及 飲 料 類 等 比 較 特 別 的 是 可 口 可 樂 自 動 販 賣 機, 民 眾 可 以 在 自 動 販 賣 機 做 購 物 的 動 作 在 客 運 的 部 分, 中 部 增 加 豐 榮 杉 林 溪 中 台 灣 客 運 ; 南 部 的 高 雄 客 運 南 台 灣 客 運 東 南 客 運 也 都 加 入 悠 遊 卡 可 以 使 用 的 範 圍 停 車 場 部 分, 去 年 至 今 年 2 月 底 止, 新 增 32 座 可 使 用 悠 遊 卡 付 費 的 停 車 場 ; 因 為 小 額 消 費 的 關 係, 中 南 部 的 停 車 場 也 陸 陸 續 續 使 用 悠 遊 卡 有 關 開 發 ibon 查 詢 功 能, 主 要 是 考 慮 大 台 北 地 區 的 民 眾 持 卡 人, 讓 他 們 可 以 至 7-ELEVEN 門 市 ibon 設 備 感 應 查 詢 悠 遊 卡 餘 額 及 最 近 6 筆 的 交 易 紀 錄 在 整 合 外 縣 市 票 證 應 用 上, 有 新 竹 市 民 卡, 它 在 今 年 2 月 發 行, 新 竹 市 政 2022
161 府 會 根 據 這 張 卡 片 提 供 新 竹 市 民 專 屬 市 政 服 務 新 竹 縣 的 社 福 卡 是 在 今 年 1 月 發 行, 它 有 點 像 臺 北 市 的 敬 老 愛 心 卡, 有 公 車 免 費 點 數 的 優 惠 我 們 在 去 年 的 8 月 11 日 開 始 發 行 新 一 代 的 晶 片 悠 遊 卡, 因 為 這 新 一 代 的 晶 片 悠 遊 卡 可 以 讓 持 卡 人 設 定 成 為 記 名 卡, 所 以 統 計 到 今 年 2 月 底 為 止, 已 經 有 十 萬 多 張 設 定 為 記 名 卡 聯 名 卡 經 過 三 期 的 發 行 也 穩 定 的 成 長, 其 中 一 期 有 4 家 合 作 銀 行, 二 期 再 增 加 4 家 合 作 銀 行, 三 期 則 又 增 加 7 家, 目 前 總 共 有 15 家 聯 名 卡 的 合 作 銀 行, 累 計 發 卡 數 已 達 到 800 萬 張 悠 遊 卡 公 司 在 公 益 活 動 部 分 也 持 續 做 回 饋 社 會 的 動 作, 這 段 期 間 我 們 舉 辦 不 老 騎 士 公 益 特 映 會, 也 邀 請 中 國 老 人 教 育 協 會 老 人 社 會 大 學 銀 髮 學 員 觀 賞 悠 遊 卡 公 司 財 務 部 分, 本 公 司 101 年 的 損 益, 營 業 收 入 有 十 三 億 一 千 四 百 餘 萬 元, 扣 除 營 業 成 本 和 費 用 及 繳 交 所 得 稅 費 用 後, 整 個 稅 後 淨 利 有 二 億 三 百 九 十 萬 餘 元 接 下 來 大 家 看 到 的 是 本 公 司 101 年 資 產 負 債 表, 請 大 家 看 一 下 比 較 特 別 的 信 託 資 產, 因 為 目 前 悠 遊 卡 卡 片 內 的 餘 額 要 依 規 定 全 額 信 託, 現 在 信 託 的 資 產 有 三 十 億 九 千 多 萬 元 請 解 釋 一 下, 這 三 十 多 億 元 是 不 是 還 沒 發 的 錢?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對, 是 儲 值 金 目 前 悠 遊 卡 公 司 的 資 本 額 是 7 億 元, 若 再 加 上 法 定 公 積 及 累 計 盈 虧 以 後, 目 前 的 負 債 及 股 東 權 益 總 計 是 六 十 一 億 五 千 四 百 多 萬 元 本 公 司 上 半 年 度 重 點 工 作 我 們 也 會 持 續 進 行, 首 先 是 拓 展 小 額 消 費 合 作 通 路, 這 是 基 於 希 望 讓 持 卡 的 消 費 者 能 夠 更 便 利, 有 更 多 的 地 方 可 以 使 用 在 我 們 所 展 示 的 通 路 上, 都 陸 續 在 簽 約 建 置 當 中 其 實 悠 遊 卡 在 交 通 的 應 用 還 是 最 基 本 的, 我 們 會 持 續 努 力 地 去 拓 展, 特 別 是 臺 北 都 會 區 以 外 的 地 方, 在 今 年 上 半 年 會 陸 續 增 加 高 雄 市 公 車 處 和 嘉 義 縣 公 車 處 至 於 台 鐵 的 部 分, 除 了 一 些 相 關 的 支 線 以 及 延 伸 線 外, 最 重 要 是 在 南 部 區 段 的 雲 林 - 屏 東 路 段 通 勤 列 車 也 可 以 使 用 悠 遊 卡 本 公 司 在 上 半 年 度 也 發 行 多 用 途 的 悠 遊 Debit 卡, 這 也 是 源 自 於 和 悠 遊 聯 名 卡 合 作 的 數 家 銀 行 一 起 來 合 作 發 行, 它 具 備 金 融 卡 簽 帳 卡 和 優 惠 卡 的 功 能, 累 計 至 3 月 的 發 行 量 有 一 萬 五 千 多 張 另 外 我 們 會 擴 大 手 機 行 動 應 用 的 試 辦 計 畫, 就 是 將 手 機 的 SIN 卡 內 嵌 NFC 功 能 ; 我 們 會 和 電 信 業 者 和 銀 行 業 者 整 合 悠 遊 卡 識 別 證 信 用 卡 會 員 卡 及 優 惠 兌 換 劵 等 功 能 到 手 機 裡 面 ; 我 們 和 中 華 電 信 公 司 預 計 在 5 月 時 會 將 內 部 試 用 範 圍 繼 續 擴 大, 然 後 去 做 試 辦 的 動 作 我 們 也 會 建 立 TSM 信 託 管 理 的 平 台, 最 主 要 是 要 整 合 NFC 相 關 應 用 服 務 及 各 家 資 源 剛 剛 有 向 各 位 報 告 記 名 卡 的 數 量 繼 續 增 加, 但 我 們 特 別 在 意 個 資 保 護 與 管 理 的 工 作, 所 以 我 們 在 今 年 3 月 透 過 輔 導 通 過 英 國 標 準 協 會 BS 10012:PIMS 個 人 資 訊 管 理 系 統 驗 證 工 作 最 後, 我 們 會 開 發 優 質 用 卡 環 境, 打 造 全 方 位 生 活 服 務, 包 含 研 發 各 項 票 卡 功 能, 投 入 創 新 科 技 的 應 用, 當 然 也 要 精 進 個 資 管 理 規 範, 提 供 安 全 用 卡 環 境 ; 另 外 2023
162 我 們 也 會 積 極 投 入 公 益 活 動 回 饋 社 會 本 公 司 的 願 景 還 是 一 卡 在 手 悠 遊 全 台 以 上 報 告 完 畢, 謝 謝 謝 謝 鄭 總 經 理, 接 著 請 梁 文 傑 議 員 發 言 梁 議 員 文 傑 : 請 教 捷 運 公 司, 我 看 你 們 報 告 內 容, 捷 運 部 分 是 虧 損 的 嗎? 虧 損 的 理 由 是 什 麼?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向 各 位 議 員 報 告, 我 們 從 92 年 就 開 始 持 續 虧 損, 首 先 是 從 一 開 始 所 定 的 票 價 到 現 在 都 沒 有 調 整 過, 但 是 水 電 物 價 及 物 料 的 成 本 還 有 人 員 的 調 薪 都 持 續 在 成 長, 這 是 第 1 個 原 因 第 2 個 原 因, 是 我 們 近 年 來 發 現 有 些 捷 運 路 段 的 乘 載 量 還 沒 有 上 來, 譬 如 文 湖 線 新 莊 蘆 洲 線, 它 們 是 屬 於 二 期 路 網, 就 是 初 期 路 網 完 成 後 的 第 二 期 路 網, 它 們 周 邊 城 市 的 需 求 還 沒 有 辦 法 像 板 南 線 淡 水 線 等 初 期 路 網 既 有 的 通 行 走 廊, 所 以 它 們 的 運 量 不 足 以 支 付 其 支 出, 就 是 票 箱 收 入 不 足 以 支 付 成 本, 因 此 這 幾 年 我 們 都 是 以 副 業 和 業 外 收 入 來 補 貼 梁 議 員 文 傑 : 副 業 和 業 外 收 入 是 什 麼?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就 是 廣 告 和 販 賣 店 等 梁 議 員 文 傑 : 我 大 致 上 沒 什 麼 意 見, 但 請 教 你, 捷 運 高 架 路 段 下 面 都 有 綠 地 或 公 園, 它 們 是 屬 於 捷 運 公 司 或 捷 運 局 管 轄?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所 有 的 財 產 都 是 屬 於 市 政 府, 我 們 是 承 租 的, 所 以 重 置 基 金 是 我 們 一 項 很 大 的 負 擔, 譬 如 100 年 我 們 雖 然 有 131 億 元 的 收 入, 但 其 實 就 繳 了 33 億 元 的 租 金, 所 以 地 都 是 屬 於 市 政 府 的 也 就 是 現 在 的 車 輛 車 站 軌 道 等, 都 是 屬 於 市 政 府 的 梁 議 員 文 傑 : 我 意 思 是 高 架 下 面 的 樑 柱 及 綠 地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這 要 看 在 那 個 地 方, 如 果 是 淡 水 線, 因 是 線 形 公 園, 這 部 分 是 由 我 們 管 理 ; 如 果 是 文 湖 線, 因 靠 近 車 站 的 土 地 是 我 們 管 轄, 路 中 間 則 是 由 新 工 處 負 責, 因 為 原 來 的 地 是 屬 於 新 工 處 的 梁 議 員 文 傑 : 我 提 醒 一 下, 如 果 是 你 們 管 理 的 綠 地, 而 前 一 陣 子 大 家 都 在 討 論 臺 北 市 到 處 都 在 種 櫻 花, 譬 如 水 利 處 在 碼 頭 種 櫻 花, 那 當 然 是 活 不 了 目 前 臺 北 市 政 府 很 多 單 位 都 在 種 櫻 花, 而 我 看 到 捷 運 局 有 一 些 綠 地, 也 都 開 始 在 種 櫻 花 有 些 地 方 上 的 里 長 或 居 民 透 過 議 員 向 捷 運 局 和 捷 運 公 司 要 求 那 些 地 方 要 種 櫻 花, 我 希 望 這 種 事 情 能 儘 量 減 少, 因 為 臺 北 市 是 不 適 合 種 櫻 花 一 般 來 講, 櫻 花 種 下 去 之 後 通 常 會 枯 萎, 那 是 沒 有 意 義 的 事 情, 所 以 這 部 分 請 你 們 注 意 一 下, 其 他 我 沒 有 別 的 問 題 2024
163 請 王 孝 維 議 員 發 言 王 議 員 孝 維 : 悠 遊 卡 公 司 從 連 勝 文 離 開 之 後, 業 績 好 像 在 一 直 往 下 降 他 擔 任 董 事 長 時 盈 餘 有 二 億 三 千 多 萬 元, 現 在 卻 只 有 二 億 多 元 問 題 是 悠 遊 卡 公 司 現 在 的 資 產 及 營 業 額 都 在 擴 大, 照 理 營 業 範 圍 擴 大, 業 績 應 該 上 升 才 對, 而 且 你 們 也 沒 增 加 支 付, 還 增 加 很 多 的 廣 告, 悠 遊 卡 的 發 行 量 也 增 加, 結 果 業 績 卻 降 低 大 家 將 本 益 比 算 一 下 就 知 道,61 億 元 的 資 本 額 只 賺 2 億 元, 請 問 比 例 是 多 少? 比 銀 行 的 利 率 更 不 好, 這 部 分 你 們 真 的 要 檢 討 經 過 上 次 工 作 報 告 到 現 在, 悠 遊 卡 公 司 已 經 沒 有 節 省 的 部 分, 只 有 擴 張 業 務 而 已 再 請 問, 現 在 悠 遊 卡 的 發 行 量 是 多 少 張?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3,700 萬 張 王 議 員 孝 維 : 去 年 好 像 是 二 千 五 百 多 萬 張, 現 在 已 經 多 了 五 百 多 萬 張, 照 理 講 包 括 廣 告 收 入 的 營 業 業 績 一 定 會 提 升, 所 以 公 司 的 營 收 應 該 會 增 加, 結 果 竟 然 是 減 少, 待 會 請 你 們 以 書 面 回 覆 本 委 員 會 更 離 譜 的 是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竟 然 是 賠 錢, 我 知 道 你 們 有 很 大 的 壓 力, 但 你 們 也 必 須 去 承 擔 這 些 壓 力, 因 為 壓 力 本 來 就 是 能 力 的 展 現 上 個 會 期 我 們 希 望 捷 運 公 司 的 營 業 收 入 可 以 增 加 10%, 結 果 最 後 決 定 是 5%, 而 到 現 在 卻 是 沒 有, 這 到 底 是 什 麼 原 因? 是 租 金 還 是 公 車 的 給 付? 這 些 你 們 都 要 講 清 楚, 因 為 所 有 的 委 員 都 不 清 楚 你 們 將 錢 花 到 那 裡 去 了? 又 如 幾 十 億 元 的 公 車 補 助 款 是 不 是 要 調 整? 捷 運 車 站 租 金 怎 麼 算? 營 業 的 方 向 怎 麼 調 整? 目 前 所 有 的 交 通 運 輸 系 統 都 不 可 能 比 捷 運 好, 幾 乎 所 有 的 人 都 必 須 坐 捷 運, 結 果 現 在 捷 運 公 司 的 營 收 並 沒 有 想 像 中 的 好, 只 有 搭 車 人 次 增 加 照 理 講 搭 車 人 次 增 加, 營 業 收 入 一 定 會 增 加, 結 果 捷 運 公 司 和 悠 遊 卡 公 司 一 樣, 雖 然 增 加 五 百 多 萬 張 悠 遊 卡, 可 是 營 業 收 入 卻 沒 有 增 加, 而 且 變 成 民 眾 的 負 擔 目 前 捷 運 公 司 是 多 搭 載 1 個 人 賠 1 角, 載 越 多 人 賠 越 多, 如 此 捷 運 公 司 就 好 像 以 前 的 公 車 處, 一 虧 損 都 是 幾 百 億 元 我 們 來 看 看 你 們 賺 多 少 錢, 捷 運 公 司 的 營 收 才 4.34%, 如 果 今 天 沒 有 廣 告 收 入 的 話, 捷 運 公 司 真 的 是 要 賠 錢, 而 且 是 大 賠 我 看 你 們 所 說 的 副 業 應 該 是 廣 告 吧?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對 王 議 員 孝 維 : 如 果 今 天 沒 有 廣 告 收 入, 捷 運 公 司 不 就 很 慘? 也 就 是 如 果 沒 有 廣 告 的 收 入, 捷 運 公 司 是 虧 損 的 這 要 怎 麼 辦? 公 司 內 有 決 策 權 的 人 應 該 要 坐 下 來 好 好 想 一 下, 想 想 民 間 公 司 是 如 何 經 營 只 要 有 公 股 的 公 司 就 會 賠 錢, 但 只 要 民 營 化, 該 公 司 就 會 有 很 多 的 盈 餘, 這 問 題 到 底 出 在 那 裡? 是 否 是 人 力 過 剩 需 要 精 簡? 我 覺 得 也 不 是 這 個 問 題 這 部 分 你 們 自 己 要 稍 微 檢 討 一 下, 如 果 這 樣 的 業 績 再 繼 續 下 去, 就 會 變 成 以 前 的 公 車 處,1 次 幾 百 億 元 就 沒 有 了 現 在 捷 運 公 司 的 營 收 是 4.34%, 這 樣 可 能 連 利 息 錢 都 不 夠, 比 利 息 錢 還 少, 這 麼 大 的 公 司 規 模, 你 們 說 要 給 股 東 有 個 交 待, 結 果 市 政 府 持 股 73.7% 卻 是 最 大 的 股 東, 賠 都 是 市 政 府 在 賠, 剩 下 的 都 是 假 的 我 覺 得 至 少 你 們 要 對 其 他 百 分 之 二 十 幾 2025
164 的 股 東 有 所 交 代, 不 能 搭 乘 人 次 增 加, 營 運 的 收 入 卻 是 在 減 少, 這 部 分 你 們 自 己 要 檢 討 一 下 總 經 理 要 不 要 回 答?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首 先 謝 謝 議 員 給 我 們 很 多 的 建 議 確 實 從 92 年 的 相 關 報 表 可 以 看 得 出 來, 捷 運 公 司 本 業 其 實 是 沒 有 賺 錢, 這 也 滿 符 合 現 在 國 際 上 交 通 本 業 的 部 分 大 概 都 不 太 能 夠 賺 錢, 都 是 靠 副 業 補 貼 這 其 中 的 重 置 基 金 是 我 們 在 法 定 上 必 須 繳 的 錢, 因 為 捷 運 路 線 越 多, 我 們 所 要 繳 的 重 置 基 金 就 越 多, 可 是 新 莊 線 和 蘆 洲 線 以 及 文 湖 線 的 內 湖 段 初 期 運 量 確 實 沒 那 麼 多, 必 須 等 附 近 的 街 區 慢 慢 發 展 另 外 在 轉 乘 的 部 分, 不 管 是 公 車 轉 捷 運 或 是 捷 運 轉 公 車, 這 雙 向 轉 乘 的 錢 都 是 由 捷 運 公 司 來 支 付, 在 101 年 已 經 達 到 億 元, 等 於 1 年 有 十 幾 億 元 的 錢 是 用 在 轉 乘 的 部 分, 而 且 目 前 的 票 價 都 沒 有 調 漲, 可 是 實 際 上 電 費 及 相 關 的 物 料 成 本 都 調 漲 我 們 會 接 受 議 員 的 一 些 建 議 內 部 做 檢 討, 並 且 強 化 副 業 的 經 營, 讓 副 業 的 收 入 能 夠 提 高, 以 彌 補 本 業 的 虧 損 其 實 最 重 要 的, 捷 運 是 服 務 民 眾, 提 供 民 眾 一 個 好 的 捷 運 系 統 大 家 現 在 看 到 的 是 捷 運 公 司 成 本 的 展 現, 可 是 捷 運 在 社 會 上 會 產 生 一 些 無 形 的 效 益, 這 部 分 整 體 對 社 會 和 大 眾 是 有 益 的, 謝 謝 請 周 威 佑 議 員 發 言 周 議 員 威 佑 : 譚 總 經 理, 我 第 1 個 問 題 是 目 前 捷 運 公 司 還 有 多 少 人 力 派 遣 的 站 務 員? 數 字 或 百 分 比 都 可 以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站 務 處 楊 處 長 泰 良 : 站 務 員 部 分 大 約 占 50% 周 議 員 威 佑 : 50%? 楊 處 長 泰 良 : 對, 總 共 大 概 是 205 人 徐 議 員 佳 青 : 站 務 員 是 指 那 一 部 分? 楊 處 長 泰 良 : 是 最 基 層 的 站 務 員, 不 是 副 站 長 徐 議 員 佳 青 : 就 是 在 服 務 窗 口 的 人, 你 說 有 約 200 人? 楊 處 長 泰 良 : 大 約 是 205 人 周 議 員 威 佑 : 就 是 處 理 票 務 的 那 些 人, 總 共 占 50% 站 務 員 的 工 作 就 是 非 典 型 的 僱 用, 基 本 上 我 是 反 對, 請 問 人 力 派 遣 的 站 務 員 所 占 比 例 為 何 這 麼 高? 原 因 何 在?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2026
165 站 務 員 所 處 理 的 是 與 旅 客 票 務 有 關 的 事 情, 等 於 是 車 站 最 基 層 的 人 員, 他 們 不 像 副 站 長 要 負 責 周 議 員 威 佑 : 我 意 思 是 什 麼 原 因 要 僱 用 人 力 派 遣 的 站 務 員?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我 們 必 須 有 成 本 及 人 員 流 動 性 的 考 量 我 們 僱 用 派 遣 的 站 務 員, 與 由 我 們 直 接 聘 僱 人 員, 在 成 本 上 相 對 比 較 低, 但 我 知 道 議 員 關 心 的 事 情, 就 是 我 們 對 派 遣 員 工 權 益 的 照 顧, 我 覺 得 我 們 和 其 他 派 遣 的 方 案 不 太 一 樣, 我 們 一 定 要 求 派 遣 公 司 要 給 他 們 一 定 保 障 的 薪 資, 也 就 是 派 遣 公 司 一 定 要 支 付 這 麼 多 的 錢, 如 果 派 遣 員 工 沒 收 到 一 定 的 薪 資 的 話, 我 們 不 會 付 給 廠 商 費 用, 所 以 我 們 會 定 出 最 低 的 薪 資 水 準 周 議 員 威 佑 : 過 去 捷 運 公 司 曾 被 我 抓 過 有 惡 劣 的 紀 錄, 這 部 分 請 譚 總 經 理 要 特 別 注 意, 要 盯 牢 這 些 人 力 派 遣 公 司 第 2 點, 既 然 捷 運 公 司 已 經 賠 很 多 錢, 再 多 賠 一 點 也 沒 差 別, 所 以 請 你 們 降 低 人 力 派 遣 數 量 的 比 例, 我 覺 得 50% 的 比 例 太 高 了 你 剛 剛 說 人 力 派 遣 的 方 式 成 本 比 較 低, 我 同 意, 但 請 問 人 力 派 遣 公 司 要 不 要 賺 一 手? 他 們 當 然 要 賺 一 手, 因 為 他 們 也 要 有 利 潤 今 天 即 使 人 力 派 遣 公 司 按 照 捷 運 公 司 的 規 定, 這 些 員 工 還 是 有 同 工 不 同 酬 的 現 象 存 在, 也 就 是 存 在 包 括 福 利 等 各 情 況 的 不 同, 我 覺 得 這 不 是 一 個 好 現 象 所 以 你 們 除 了 要 盯 牢 這 些 派 遣 公 司 之 外, 希 望 要 逐 年 增 加 正 式 站 務 員 的 比 例 另 外 捷 運 公 司 的 副 業 收 入 大 概 就 是 廣 告, 其 中 最 好 的 一 年 是 12 億 元, 接 下 來 大 概 都 是 7 8 億 元, 一 直 上 不 去, 這 個 原 因 何 在?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年 是 一 個 特 殊 的 情 況, 就 是 板 南 線 通 車 之 後, 我 們 用 一 個 大 標 案 作 招 標, 造 成 許 多 的 廣 告 廠 商 搶 標, 所 以 金 額 很 高, 可 是 最 後 這 家 得 標 廠 商 經 營 不 下 去 而 倒 閉, 那 年 本 公 司 大 約 只 有 二 億 多 元 的 廣 告 收 入, 後 來 我 們 就 改 變 招 標 程 序, 我 們 希 望 是 一 個 穩 健 的 經 營 方 式 周 議 員 威 佑 : 現 在 捷 運 公 司 的 廣 告 是 用 什 麼 方 式 招 標?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如 果 要 由 一 家 廠 商 統 包 一 百 多 個 車 站 的 廣 告 的 話, 它 的 資 金 投 入 要 非 常 大, 它 的 經 營 風 險 很 高 所 以 我 們 將 廣 告 切 成 很 多 塊, 就 是 切 開 不 同 的 電 聯 車, 再 區 分 不 同 的 車 站, 並 且 縮 短 經 營 期 間, 因 為 現 在 經 濟 情 況 不 太 穩 定, 所 以 我 們 將 經 營 期 間 縮 短 為 6 個 月, 這 樣 廠 商 可 以 預 知 他 的 風 險, 萬 一 真 的 虧 損 也 不 會 很 多, 他 下 一 次 招 標 還 可 以 再 來 ; 如 果 弄 一 個 3 4 年 的 合 約, 萬 一 這 期 間 經 濟 發 生 變 化, 如 果 周 轉 不 過 來 就 會 倒 閉, 這 樣 我 們 其 實 更 慘 所 以 我 們 目 前 是 用 這 種 方 式 招 標, 希 望 廠 商 能 用 風 險 控 管 及 更 穩 健 的 方 式 經 營 周 議 員 威 佑 : 第 3 個 問 題, 就 是 貓 纜 的 營 業 利 潤 是 零, 事 實 上 是 因 為 有 補 貼 的 關 係, 所 以 要 了 解 虧 損 的 情 況, 一 定 要 查 看 補 貼 金 額 貓 纜 補 貼 有 , 逐 年 擴 大, 這 是 為 什 麼? 你 們 有 何 因 應 的 措 施?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2027
166 貓 纜 大 概 3 4 年 要 大 修 1 次, 剛 剛 我 有 報 告 我 們 要 做 大 修, 而 大 修 所 用 的 零 組 件 較 貴, 可 是 我 們 仍 然 必 須 更 換 另 外 是 運 量 的 部 分, 其 實 大 家 一 開 始 是 很 喜 歡 搭 貓 纜, 所 以 1 年 能 載 二 百 多 萬 人, 假 日 搭 乘 人 數 可 以 達 到 1 萬 5,000 人 次, 天 氣 好 時 甚 至 可 以 達 到 2 萬 人 次, 只 是 若 遇 到 下 雨 打 雷 的 話, 運 量 就 會 降 低 還 有 在 票 價 部 分, 收 入 無 法 增 加, 因 為 單 程 票 最 貴 是 50 元 周 議 員 威 佑 : 這 可 能 不 是 你 能 夠 決 定 的, 因 為 牽 涉 到 貓 纜 的 定 位 貓 纜 到 底 是 交 通 工 具 或 是 旅 遊 的 設 施? 這 不 是 譚 總 經 理 可 以 下 定 義 的, 但 我 覺 得 你 應 該 回 去 反 映 一 下, 因 為 你 們 是 第 1 現 場 的 經 營 人 員, 應 該 最 清 楚 到 底 是 怎 麼 狀 況? 搭 乘 是 怎 麼 樣 的 人? 到 底 是 交 通 工 具 還 是 旅 遊 設 施? 我 覺 得 市 府 應 該 找 各 局 處 好 好 地 檢 討 一 下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在 貓 纜 當 初 的 規 劃 報 告 中, 其 實 是 為 了 解 決 貓 空 山 區 的 交 通 問 題 周 議 員 威 佑 : 就 是 交 通 工 具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貓 纜 1 小 時 最 快 可 運 二 千 多 人, 如 果 用 小 型 公 車 載 客, 是 不 可 能 搭 載 這 麼 多 人 以 現 在 的 假 日 來 講, 貓 纜 可 以 載 運 一 萬 多 人 上 山, 而 現 有 公 車 和 小 客 車 是 不 可 能 運 這 麼 多 人 上 去, 所 以 貓 纜 的 交 通 功 能 是 存 在 的 周 議 員 威 佑 : 我 知 道, 現 在 我 也 沒 有 叫 你 要 做 承 諾, 所 以 你 也 不 用 辯 解 我 是 覺 得 市 府 應 該 結 合 各 局 處, 好 好 檢 討 貓 纜 到 底 是 交 通 工 具 還 是 旅 遊 設 施 你 說 貓 空 假 日 有 一 萬 多 人 上 山 的 需 求, 請 問 他 們 上 山 是 為 了 什 麼? 是 為 了 要 謀 生 嗎? 因 為 他 們 住 在 山 上, 要 下 山 工 作, 上 下 班 有 交 通 的 需 求 ; 或 是 要 從 山 上 運 輸 農 產 品 下 山 出 售? 譬 如 烘 焙 好 的 茶 葉 要 運 下 山 所 以 這 一 萬 多 人 當 中, 有 幾 個 是 要 上 下 班 通 勤 的? 我 認 為 市 府 要 找 個 時 間 好 好 檢 討 一 下 如 果 你 們 認 為 有 一 些 人 的 確 住 在 山 上, 必 須 下 山 上 班, 你 們 可 以 販 售 給 他 們 特 別 的 卡 片, 人 家 搭 乘 要 100 元, 他 們 只 要 50 元 就 可 以 現 在 輪 到 本 席 詢 問 各 位 同 仁, 我 真 的 覺 得 他 們 的 收 支 情 況 不 行 ; 我 也 要 求 委 員 會 以 後 的 工 作 報 告, 一 定 要 將 公 司 的 營 業 收 入 列 在 工 作 報 告 的 書 面 資 料 上 今 天 出 席 議 員 已 經 過 半, 所 以 就 列 為 交 通 委 員 會 的 決 議 事 項 也 就 是 爾 後 交 通 部 門 各 局 處 公 司 工 作 報 告 時, 應 完 整 詳 列 近 10 年 營 收 詳 細 狀 況 而 其 實 也 不 需 要 給 我 們 哺 乳 室 的 資 料, 因 為 法 令 都 通 過 了, 這 些 都 是 多 講 的 我 覺 得 捷 運 公 司 的 營 業 利 潤 實 在 低 得 很 離 譜, 其 中 有 一 部 分 是 小 巨 蛋, 請 問 小 巨 蛋 如 果 仍 是 由 當 年 東 森 公 司 承 包 的 話, 他 們 每 年 必 須 提 供 多 少 營 收? 徐 議 員 佳 青 : 是 權 利 金 簡 議 員 余 晏 : 對, 多 少 錢? 負 責 小 巨 蛋 業 務 是 那 位?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是 1 億 7,600 萬 元 2028
167 簡 議 員 余 晏 : 是 1 年 還 是 每 年?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1 年 簡 議 員 余 晏 : 今 年 小 巨 蛋 的 收 入 是 多 少? 徐 議 員 佳 青 : 去 年 是 3.52 億 元 簡 議 員 余 晏 : 還 要 扣 掉 成 本, 所 以 只 剩 5,000 萬 元?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小 巨 蛋 營 運 管 理 中 心 吳 主 任 俊 佑 : 去 年 小 巨 蛋 的 稅 前 盈 餘 是 一 億 四 千 多 萬 元, 扣 掉 營 業 稅 後 繳 給 市 府 大 概 是 1 億 元, 留 在 捷 運 公 司 大 概 是 2,500 萬 元 簡 議 員 余 晏 : 小 巨 蛋 應 該 歸 你 們 管 嗎?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當 初 從 東 森 公 司 接 過 來 之 後 簡 議 員 余 晏 : 我 知 道, 如 果 總 經 理 可 以 做 決 定, 你 想 留 下 來 嗎? 或 許 你 就 不 要 了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我 們 是 依 照 市 府 的 政 策 來 做 簡 議 員 余 晏 : 不 要 講 這 些 它 其 實 不 是 你 們 應 該 做 的 事 情, 這 就 和 貓 纜 一 樣, 現 在 貓 纜 賠 成 這 樣 子, 全 部 利 潤 的 數 字 都 是 零, 所 以 是 你 們 沉 重 的 包 袱 捷 運 公 司 目 前 虧 成 這 樣, 我 要 求 你 們 不 要 想 要 增 加 票 價, 因 為 捷 運 公 司 成 立 的 目 的 是 為 人 民 的 交 通 便 利 而 服 務, 所 以 一 定 是 由 其 他 廣 告 及 紀 念 品 的 販 售 和 周 邊 的 東 西 來 挹 注, 也 因 此 你 們 要 有 其 營 業 目 標 請 教 總 經 理, 在 票 價 不 可 能 調 漲 的 情 況 下, 你 預 計 捷 運 公 司 今 年 可 以 賺 多 少 錢? 你 準 備 的 目 標 是 多 少? 這 和 預 算 書 沒 有 關 係, 你 可 以 做 個 人 的 期 許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今 年 預 算 的 稅 前 盈 餘 是 五 億 多 元, 可 是 今 年 有 很 多 的 變 數, 包 括 電 價 的 調 漲, 以 及 台 電 公 司 不 知 道 會 不 會 取 消 我 們 電 價 的 優 惠 簡 議 員 余 晏 : 你 們 應 該 去 談 判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我 們 現 在 很 努 力 地 和 他 們 談 簡 議 員 余 晏 : 你 們 應 該 要 很 強 悍 地 跟 台 電 談 判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市 府 秘 書 長 都 和 能 源 局 談 了 很 多 次 簡 議 員 余 晏 : 2029
168 我 提 一 個 台 電 公 司 在 臺 北 市 一 萬 多 棟 大 樓 地 下 室 高 壓 電 箱 的 管 理 自 治 條 例 讓 你 們 去 談 判 他 們 只 要 在 大 樓 設 置 高 壓 電 箱, 依 消 防 法 及 相 關 法 令, 市 府 都 可 以 管, 你 們 就 用 這 個 去 談 判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我 們 希 望 能 達 到 預 算 書 所 定 的 盈 餘, 甚 至 多 一 點 當 然 剛 剛 議 員 也 有 看 到, 我 們 對 於 貓 纜 也 舉 辦 一 些 促 銷 活 動 簡 議 員 余 晏 : 不 要 再 促 銷 那 個 了, 只 要 你 們 願 意 對 觀 光 客 收 費, 情 況 就 會 好 一 些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我 們 都 有 收 費 簡 議 員 余 晏 : 對 外 國 觀 光 客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都 有 收 費 簡 議 員 余 晏 : 要 有 不 同 票 價 徐 議 員 佳 青 : 學 故 宮 採 用 不 同 費 率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議 員 提 的 建 議, 我 們 會 參 考 故 宮 的 做 法 簡 議 員 余 晏 : 什 麼 時 候 提 出 來?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因 為 民 眾 用 悠 遊 卡 就 可 以 搭 乘 貓 纜, 所 以 外 國 人 買 悠 遊 卡 就 可 以 搭, 而 貓 纜 不 像 故 宮, 故 宮 是 簡 議 員 余 晏 : 技 術 問 題 不 是 問 題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我 們 來 研 究 看 看 簡 議 員 余 晏 : 你 們 只 要 看 他 們 的 證 照 就 可 以 了 多 久 之 內 給 我 們 答 案?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兩 個 月 簡 議 員 余 晏 : 就 是 對 於 外 國 籍 的 觀 光 客, 也 就 是 拿 不 出 我 國 的 護 照 的 話, 就 予 以 差 別 票 價, 如 此 貓 纜 就 不 會 虧 成 這 樣 子 還 有 你 還 沒 有 告 訴 我 今 年 要 賺 多 少 錢?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今 年 稅 前 盈 餘 是 3 億 9,500 萬 元 簡 議 員 余 晏 : 稅 後 盈 餘 呢?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2030
169 三 億 二 千 七 百 多 萬 元 簡 議 員 余 晏 : 我 舉 個 例 子, 平 常 捷 運 站 的 閘 門 是 關 著 的, 當 民 眾 刷 卡 嗶 一 聲 門 才 打 開 ; 可 是 我 曾 到 歐 洲 一 個 國 家, 他 們 的 捷 運 閘 門 平 常 就 是 開 著, 我 國 民 眾 跑 票 率 已 經 不 高 了, 如 果 將 閘 門 打 開, 就 可 以 降 低 閘 門 開 關 的 次 數, 因 為 沒 嗶 的 時 候 它 才 會 擋 住, 從 這 小 例 子 看, 你 們 怎 麼 沒 辦 法 省 錢 呢? 這 可 不 可 以 研 究?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目 前 系 統 軟 體 設 計 就 是 這 樣 簡 議 員 余 晏 : 只 要 轉 過 來 設 計 就 好 了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有 很 多 歐 洲 城 市 簡 議 員 余 晏 : 我 記 得 好 像 是 德 國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那 樣 其 實 逃 票 率 會 變 高, 之 前 我 們 對 旅 客 逃 票 的 情 形 發 新 聞 稿, 因 為 現 在 很 多 逃 票 者 大 都 用 尾 隨 的, 就 是 利 用 跟 在 別 人 後 面 進 捷 運 站 的 方 式 逃 票, 目 前 我 們 也 在 抓, 還 有 冒 用 老 人 愛 心 悠 遊 卡 的 簡 議 員 余 晏 : 對 我 來 說, 其 實 只 要 國 民 文 明 程 度 繼 續 成 長 就 可 以 解 決 另 外 去 年 10 月 你 們 曾 經 對 小 巨 蛋 做 一 個 檢 討 報 告, 最 後 的 決 議 是 不 能 由 你 們 繼 續 管 理, 應 該 轉 由 其 他 的 專 業 團 體 管 理, 是 這 樣 嗎? 請 說 明 一 下 吳 主 任 俊 佑 : 是 財 政 局 做 的 報 告 簡 議 員 余 晏 : 對, 是 財 政 局 做 的 報 告 所 以 你 們 要 很 強 力 的 要 求 專 業 介 入 才 對 另 外 我 要 要 求 捷 運 公 司 應 該 要 提 高 廣 告 和 販 賣 店 的 績 效, 增 加 盈 收 但 不 能 提 高 票 價, 包 括 我 剛 剛 提 的 閘 門 管 控 的 方 式 今 天 悠 遊 卡 公 司 幾 位 董 事 有 列 席, 我 請 問 各 位 董 事, 你 們 對 悠 遊 卡 公 司 的 財 務 狀 況 覺 得 很 滿 意 嗎? 我 先 請 教 魏 國 彥 教 授, 您 對 悠 遊 卡 公 司 的 盈 收 及 財 務 狀 況 覺 得 很 滿 意 嗎? 你 們 有 那 些 部 分 可 以 改 善 的? 悠 遊 卡 公 司 魏 董 事 國 彥 : 向 議 員 報 告, 我 是 從 去 年 11 月 才 接 任, 目 前 我 在 了 解 之 中, 當 然 希 望 越 來 越 好 我 個 人 是 代 表 官 股, 最 主 要 是 捍 衛 市 府 及 公 共 利 益 簡 議 員 余 晏 : 謝 謝 另 外 詹 德 存 董 事, 您 的 學 歷 是 陸 軍 官 校, 也 是 代 表 市 府 的 官 股, 對 於 目 前 悠 遊 卡 公 司 的 利 潤, 請 問 您 接 受 嗎? 我 覺 得 悠 遊 卡 公 司 應 該 可 以 賺 更 多, 其 實 你 們 做 得 很 不 錯, 只 是 進 帳 的 金 額 很 少 徐 議 員 佳 青 : 只 有 8 億 元 而 已 不 好 意 思, 接 下 來 請 志 偉 兄 幫 我 主 持 會 議, 現 在 請 他 發 言 還 有 本 委 員 會 預 計 2031
170 下 星 期 二 考 察 捷 運 信 義 線, 當 天 9 時 30 分 在 本 會 1 樓 集 合, 懇 請 各 位 同 仁 一 起 參 加 ; 下 星 期 五 召 開 紅 綠 燈 長 度 與 密 集 度 是 否 達 成 交 通 改 善 和 右 轉 車 與 行 人 專 用 時 相 衝 突 檢 討 報 告, 以 及 李 慶 鋒 議 員 所 提 的 轉 運 站 相 關 規 劃 營 運 情 形 及 未 達 交 通 改 善 效 果 之 檢 討 等 專 案 報 告 何 議 員 志 偉 : 請 問 捷 運 公 司, 目 前 有 幾 個 捷 運 車 站 有 停 車 場?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是 不 是 車 站 旁 邊? 何 議 員 志 偉 : 是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是 汽 車 嗎? 何 議 員 志 偉 : 汽 車 和 機 車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事 業 處 詹 處 長 文 滔 : 目 前 捷 運 的 轉 乘 停 車 場 有 22 個 何 議 員 志 偉 : 我 這 裡 有 1 份 數 據, 就 是 從 98 年 至 101 年, 這 22 個 停 車 場 中 有 11 個 連 續 5 年 停 車 閒 置 率 都 高 過 50%, 你 們 知 道 有 這 件 事 嗎? 詹 處 長 文 滔 : 我 們 的 轉 乘 停 車 場 主 要 是 提 供 給 轉 乘 旅 客 使 用, 所 以 依 照 各 個 停 車 場 的 不 同, 使 用 率 大 概 在 百 分 之 四 五 十 至 六 七 十 之 間 何 議 員 志 偉 : 為 什 麼 有 些 站 旅 客 會 比 較 多, 有 些 站 旅 客 比 較 少? 你 是 要 跟 我 講 這 樣 嗎? 詹 處 長 文 滔 : 有 些 車 站 若 位 在 商 業 區 或 觀 光 景 點, 它 的 使 用 率 就 會 比 較 不 一 樣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看 南 港 站 有 59% 的 閒 置 率, 新 店 站 在 101 年 高 達 73%, 芝 山 站 也 有 58%, 我 希 望 你 們 能 提 高 捷 運 車 站 停 車 場 的 使 用 率, 並 且 提 出 檢 討 報 告, 可 以 嗎? 詹 處 長 文 滔 : 可 以 何 議 員 志 偉 : 這 是 我 提 出 的 第 1 個 問 題 第 2 個 問 題 是 關 於 小 巨 蛋, 現 場 沒 去 過 小 巨 蛋 的 人 請 舉 手, 大 家 都 有 去 過 目 前 小 巨 蛋 很 熱 門, 它 的 交 通 也 很 方 便 它 1 樓 的 3 號 和 18 號 空 間 出 租 天 數 各 自 滑 落 20% 及 14%; 我 先 暫 且 不 講 無 償 提 供 和 KTV 造 型 的 那 些 空 間 借 給 體 育 局 作 為 舉 辦 世 大 運 專 案 辦 公 室 但 為 何 1 樓 的 3 號 和 18 號 空 間 出 租 天 數 滑 落 這 麼 多? 從 100 年 的 341 天 滑 落 到 101 年 的 278 天, 更 不 用 說 3 樓 的 場 館 3 年 出 租 天 數 是 個 位 數 ;4 樓 場 館 我 剛 剛 也 有 講 到 這 樣 的 情 況 總 經 理 知 道 嗎?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現 在 小 巨 蛋 的 販 賣 店 都 有 出 租 出 去, 有 關 3 4 樓 的 空 間, 我 們 就 租 借 給 體 育 局 作 為 舉 辦 世 大 運 使 用 2032
171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們 後 來 也 被 稽 查 出 來 說 雖 然 你 們 有 空 間 可 以 出 租, 可 是 卻 沒 有 出 租 的 須 知, 為 什 麼 會 這 麼 離 譜?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因 為 那 個 地 方 改 裝 後 並 不 適 合 出 租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們 不 租 出 去, 就 讓 它 空 在 那 裡?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我 們 現 在 已 經 租 給 體 育 局, 待 舉 辦 世 大 運 結 束 之 後, 我 們 會 做 整 個 空 間 的 檢 討 何 議 員 志 偉 : 現 在 裡 面 包 括 水 晶 燈 薄 紗 鏡 子 等 的 裝 潢 都 還 在, 你 叫 人 家 如 何 在 裡 面 辦 公? 這 讓 他 們 接 洽 國 外 人 士 時, 會 讓 國 外 人 士 覺 得 我 們 不 是 很 正 經 而 且 燈 還 有 點 橘 色 紅 色, 你 叫 他 們 如 何 辦 公?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那 部 分 體 育 局 會 做 適 當 處 理 何 議 員 志 偉 : 我 有 兩 個 問 題, 請 你 們 提 書 面 答 覆 就 是 捷 運 公 司 96 年 至 99 年 預 算 的 績 效 獎 金 分 別 是 7,000 萬 元 8,000 萬 元 8,000 萬 元 和 9,000 萬 元, 而 實 際 撥 出 去 的 績 效 獎 金 分 別 是 2 億 7,000 萬 元 2 億 8,000 萬 元 3 億 1,000 萬 元 和 3 億 5,000 萬 元 ; 在 100 年 你 們 終 於 把 績 效 獎 金 的 預 算 提 高 到 1 億 9,000 萬 元, 可 是 實 際 撥 出 去 的 是 3 億 8,000 萬 元 請 問 議 會 審 議 完 預 算 之 後, 你 們 可 以 這 樣 膨 脹 嗎? 你 們 捷 運 停 車 場 的 使 用 率 這 麼 糟, 小 巨 蛋 也 搞 成 這 樣 子, 這 只 是 我 所 提 出 簡 單 且 淺 顯 的 例 子, 而 審 預 算 是 我 們 議 會 的 責 任, 請 問 你 們 在 做 什 麼? 明 明 我 們 審 議 的 績 效 獎 金 預 算 是 0.5 和 0.9 個 月, 可 是 你 們 最 後 發 出 去 的 都 是 2 個 月, 我 不 太 清 楚 委 員 會 和 大 會 所 通 過 的 議 案 到 底 算 什 麼? 這 部 分 請 回 應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我 們 會 回 去 準 備 資 料 何 議 員 志 偉 : 不 用, 你 可 以 告 訴 我 發 生 什 麼 事 情 嗎? 預 算 書 在 這 裡, 我 已 經 將 預 算 書 內 容 登 錄 在 我 的 稿 子 上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有 關 績 效 獎 金 的 部 分, 按 照 績 效 獎 金 發 行 要 點, 如 果 確 實 有 達 到 營 運 目 標 的 話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們 什 麼 東 西 超 過 營 運 目 標?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它 有 一 個 複 雜 的 計 算 公 式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的 肢 體 語 言 告 訴 我 你 很 心 虛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2033
172 不 會, 它 的 確 有 一 個 複 雜 的 計 算 公 式, 我 在 這 裡 沒 辦 法 向 議 員 說 明 清 楚 何 議 員 志 偉 : 我 是 跟 你 開 玩 笑 而 已 徐 議 員 佳 青 : 請 提 供 計 算 機 制 的 資 料 何 議 員 志 偉 : 就 提 供 資 料, 預 算 書 寫 的 很 清 楚, 績 效 獎 金 是 0.5 個 月, 可 是 你 們 實 際 發 出 去 是 2 個 月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我 們 計 算 方 式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們 的 錢 是 從 那 裡 來? 從 什 麼 地 方 補 的?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還 是 在 預 算 範 圍 內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們 就 是 大 水 庫 小 水 庫 這 樣 玩 徐 議 員 佳 青 : 他 們 將 副 業 及 業 外 收 入 都 算 在 裡 面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我 們 將 公 司 營 運 全 部 的 績 效 加 在 一 起 之 後, 透 過 計 算 公 式, 如 果 達 到 可 以 發 2 個 月 績 效 獎 金 的 話, 我 們 就 發 2 個 月 ; 如 果 沒 有 達 到, 就 拿 不 到 2 個 月, 譬 如 我 們 有 一 年 就 只 能 發 一 點 多 個 月 的 績 效 獎 金 何 議 員 志 偉 : 最 糟 糕 的 是 1 人 吃 丙 萬 人 拿 甲, 問 題 是 你 們 要 有 一 點 競 爭 的 機 制 出 來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我 們 內 部 確 實 有 一 個 發 獎 金 的 機 制 何 議 員 志 偉 : 我 剛 剛 提 出 小 巨 蛋 樓 的 空 間 都 閒 置 在 那 裡 的 問 題, 而 且 捷 運 車 站 停 車 場 的 閒 置 率 也 這 麼 高, 你 們 說 那 些 停 車 場 白 天 給 轉 乘 旅 客 使 用, 晚 上 給 附 近 的 住 戶 使 用, 可 是 居 然 有 11 個 停 車 場 高 達 50% 以 上 的 閒 置 率 而 且 長 達 5 年 之 久, 我 想 你 們 根 本 無 法 解 釋 這 樣 的 情 形, 也 不 是 這 樣 呈 現 你 們 的 績 效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捷 運 車 站 停 車 場 的 使 用 完 全 與 區 位 有 關 係, 譬 如 我 們 若 要 到 士 林 站 停 車 的 話 也 不 太 容 易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還 敢 講 士 林 站, 它 停 車 場 的 閒 置 率 高 達 67%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其 實 它 的 使 用 率 很 高 何 議 員 志 偉 : 數 據 就 在 這 裡 詹 處 長 文 滔 : 2034
173 報 告 議 員, 我 們 提 供 給 議 員 的 資 料, 使 用 率 是 67% 它 是 從 早 上 6 點 算 至 晚 上 12 點, 因 為 在 離 峰 時 間 轉 乘 旅 客 比 較 少, 所 以 使 用 停 車 格 就 比 較 少, 因 此 是 整 天 平 均 之 後 的 數 據 何 議 員 志 偉 : 請 提 供 書 面 資 料 給 我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我 們 會 把 更 詳 細 的 資 料 提 供 給 議 員 何 議 員 志 偉 : 你 們 也 要 講 清 楚 績 效 獎 金 到 底 是 怎 麼 玩 的, 怎 麼 可 以 離 譜 差 到 4 倍 5 倍 這 麼 多, 謝 謝 主 席 ( 何 議 員 志 偉 ): 請 李 慶 鋒 議 員 發 言 李 議 員 慶 鋒 : 我 一 個 小 問 題 要 詢 問 捷 運 公 司, 就 是 你 們 在 本 業 收 入 中 有 一 個 營 運 成 本, 它 是 不 是 重 置?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是 李 議 員 慶 鋒 : 這 是 公 司 編 列 的 相 關 預 算 支 出, 請 問 這 和 重 置 基 金 有 關 係 嗎?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就 是 重 置 基 金 李 議 員 慶 鋒 : 就 是 撥 補 到 重 置 基 金, 由 重 置 基 金 作 支 出 接 著 我 要 請 問 的 是 悠 遊 卡 公 司 剛 剛 洪 議 員 有 問 到 悠 遊 卡 公 司 近 10 年 的 財 務 狀 況, 你 們 有 提 供 一 張 補 充 資 料, 這 是 你 們 臨 時 準 備 的 嗎?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對 李 議 員 慶 鋒 : 臨 時 準 備 也 沒 有 單 位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議 員, 不 好 意 思, 是 千 元 洪 議 員 健 益 : 要 加 3 個 0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對 李 議 員 慶 鋒 : 捷 運 公 司 是 悠 遊 卡 公 司 大 股 東, 悠 遊 卡 公 司 是 總 經 理 制?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是 李 議 員 慶 鋒 : 兩 位 總 經 理 如 果 在 民 間 企 業 都 是 高 階 經 理 人, 就 是 CEO, 可 是 拿 出 來 的 分 業 收 2035
174 支 情 況 竟 差 別 那 麼 多 請 問 鄭 總 經 理, 悠 遊 卡 公 司 98 年 累 計 盈 虧 是 多 少 錢?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1 億 243 萬 9,000 元 李 議 員 慶 鋒 : 99 年 稅 後 淨 利 是 多 少 錢?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2 億 1,575 萬 3,000 元 李 議 員 慶 鋒 : 累 計 盈 虧 是 多 少 錢?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2 億 2,794 萬 8,000 元 李 議 員 慶 鋒 : 你 們 在 年 有 打 呆 的 動 作 嗎? 為 何 累 計 盈 虧 都 跟 當 年 的 稅 後 淨 利 一 模 一 樣?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累 計 的 虧 損 我 們 已 經 弭 平 了 李 議 員 慶 鋒 : 那 一 年 弭 平 的?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是 98 年 我 們 在 98 年 就 已 經 沒 有 累 計 盈 虧 了 而 在 97 年 都 還 有 五 千 多 萬 元 的 累 計 虧 損 李 議 員 慶 鋒 : 可 是 你 們 98 年 的 累 計 盈 虧 是 正 的,99 年 又 有 增 加 稅 後 淨 利, 應 該 是 三 億 多 元?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我 們 從 94 年 就 有 稅 後 淨 利, 可 是 一 開 始 累 計 的 虧 損 我 們 用 當 年 的 淨 利 去 彌 補 以 後, 一 直 到 98 年 才 全 部 弭 平 李 議 員 慶 鋒 : 98 年 你 們 累 計 盈 虧 是 一 億 多 元,99 年 稅 後 淨 利 是 二 億 多 元, 那 99 年 的 累 計 盈 虧 應 該 是 三 億 多 元?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我 們 都 有 發 放 股 利, 如 果 當 年 增 資, 我 們 會 發 股 票 股 利, 等 於 是 有 點 將 盈 虧 保 留 在 公 司 的 意 思, 可 是 近 2 年 我 們 依 據 董 事 會 的 決 議 發 放 現 金 股 利, 所 以 就 沒 累 積 下 來 徐 議 員 佳 青 : 你 們 現 在 的 股 本 到 底 是 多 少?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8,000 萬 股,8 億 元 的 股 本 李 議 員 慶 鋒 : 年 之 後 稅 後 淨 利 是 正 的, 而 前 1 年 的 累 計 盈 餘 全 部 都 發 放 股 利 股 息? 2036
175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是 李 議 員 慶 鋒 : 如 果 這 樣 說 明 就 OK 要 不 然 100 年 稅 後 淨 利 是 二 億 多 元, 累 計 盈 虧 也 是 二 億 多 元, 所 以 有 一 定 的 現 金 流 是 不 見 了, 因 為 這 財 報 不 容 易 看, 所 以 我 不 太 了 解, 你 可 以 問 你 們 公 司 同 仁 徐 議 員 佳 青 : 如 果 你 們 有 盈 餘, 就 全 部 要 計 入 李 議 員 慶 鋒 : 如 果 你 們 發 放 的 股 利 股 息 不 計 入, 這 財 報 就 不 容 易 看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我 們 一 定 要 有 法 定 留 下 來 的 股 利 部 分, 其 他 就 按 照 董 事 會 的 決 議 處 理 李 議 員 慶 鋒 : 這 樣 不 容 易 看 洪 議 員 健 益 : 這 樣 不 對 徐 議 員 佳 青 : 請 提 供 一 份 董 事 會 的 財 務 報 表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好 李 議 員 慶 鋒 : 總 經 理, 我 問 得 夠 清 楚 吧?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是 李 議 員 慶 鋒 : 如 果 你 告 訴 我 是 真 的, 而 且 提 供 給 委 員 會 的 資 料 沒 有 疏 漏 的 話, 表 示 你 們 2 3 年 來 都 將 盈 餘 發 放 出 去 了, 然 後 把 當 年 的 淨 利 留 下 來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淨 利 的 部 分, 我 們 會 用 現 金 股 利 的 方 式 發 還 給 股 東, 所 以 當 年 有 那 些 淨 利, 而 當 年 的 累 計 盈 餘 是 這 些, 可 是 李 議 員 慶 鋒 : 全 數 發 放, 我 的 意 思 就 是 這 樣, 你 的 意 思 是 不 是 也 是 這 樣? 民 國 100 年 稅 後 淨 利 是 二 億 三 千 一 百 九 十 二 萬 多 元, 累 計 盈 虧 也 是 二 億 三 千 多 萬 元, 我 不 太 能 夠 理 解 徐 議 員 佳 青 : 我 來 幫 李 議 員 作 說 明 悠 遊 卡 公 司 在 98 年 至 99 年 當 中 盈 餘 是 二 億 一 千 多 萬 元, 那 年 你 們 的 累 計 盈 餘 增 加 1 億 元 的 營 收 李 議 員 慶 鋒 : 那 應 該 是 三 億 多 元 徐 議 員 佳 青 : 但 99 年 至 100 年 你 們 卻 只 不 過 增 加 4 百 萬 元 而 已, 可 是 稅 後 淨 利 高 達 二 億 三 千 2037
176 多 萬 元 洪 議 員 健 益 : 不 對, 你 們 兩 邊 都 兜 不 起 來 李 慶 鋒 議 員 的 意 思 是 98 年 你 們 稅 後 淨 利 是 一 億 五 千 四 百 多 萬 元, 扣 掉 前 年 (97 年 ) 五 億 多 元 的 累 計 虧 損, 照 理 說 累 計 盈 餘 是 一 億 二 千 多 萬 元, 但 到 99 年 所 謂 的 累 計 盈 虧, 應 該 是 當 年 所 賺 的 二 億 二 千 多 元 加 上 這 一 億 多 元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因 為 有 發 放 股 利 洪 議 員 健 益 : 99 年 發 放 多 少 股 利? 你 們 不 可 能 將 盈 餘 全 部 發 放 出 去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我 們 會 依 當 年 董 事 會 的 決 議, 如 果 有 留 一 些 股 本 下 來 李 議 員 慶 鋒 : 數 字 兜 不 起 來 嘛! 假 如 99 年 是 如 你 所 說 差 額 是 發 放 出 去, 那 99 年 在 財 務 的 報 表 上 顯 示 累 計 盈 虧 是 二 億 多 元,100 年 又 賺 二 億 多 元 徐 議 員 佳 青 : 最 奇 怪 是 101 年, 你 們 明 明 是 賺 二 億 多 元, 為 什 麼 盈 虧 還 是 這 樣? 李 議 員 慶 鋒 : 所 以 過 去 的 累 計 盈 餘 你 們 是 加 碼 發 放 出 去, 是 這 樣 嗎? 這 數 據 沒 辦 法 解 讀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我 們 會 後 將 每 年 營 收 的 部 分 整 理 出 來 給 議 員 李 議 員 慶 鋒 : 總 經 理, 你 和 譚 總 都 是 大 公 司 的 CEO, 你 的 大 股 東 還 坐 在 你 隔 壁, 可 是 你 們 卻 解 釋 不 清 楚, 你 還 好 意 思 坐 在 這 邊, 臨 時 拿 張 數 據 連 單 位 都 沒 有 徐 議 員 佳 青 : 這 數 據 真 的 是 有 問 題 的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不 好 意 思, 我 們 下 次 改 進 李 議 員 慶 鋒 : 悠 遊 卡 公 司 很 好 混, 為 什 麼? 因 為 壟 斷, 北 部 就 只 有 你 們 這 一 家, 完 全 沒 有 競 爭 者, 而 你 們 卻 拿 這 樣 的 報 告 給 議 會, 你 們 將 議 會 的 議 員 當 作 是 小 學 生 就 是 了? 今 天 官 股 董 事 都 在 場 洪 議 員 健 益 : 悠 遊 卡 公 司 的 董 事 請 舉 一 下 手 李 議 員 慶 鋒 : 我 沒 說 這 個 有 弊 端, 而 是 說 這 樣 的 報 告 很 潦 草 ; 一 個 好 的 報 告 是 你 說 A B C, 聽 的 人 知 道 你 在 說 什 麼, 你 可 以 問 在 座 的 所 有 同 仁 看 得 懂 或 看 不 懂? 即 便 你 解 釋 將 全 部 差 額 發 出 去, 也 不 應 該 用 這 樣 的 方 式 來 呈 現 請 你 們 再 提 供 1 份 資 料, 就 是 目 前 悠 遊 卡 公 司 是 包 山 包 海, 但 我 們 粗 淺 的 理 解 也 知 道 它 有 基 本 的 交 通 票 務, 以 及 所 衍 生 出 的 小 額 消 費 等 收 入 請 你 們 好 歹 也 將 這 些 包 山 包 海 的 業 務 作 分 列, 並 將 分 業 的 營 收 讓 我 們 知 道, 譬 如 在 捷 運 的 票 務 上 是 賺 2038
177 多 少? 公 車 的 票 務 上 是 賺 多 少? 發 行 小 額 消 費 的 部 分 是 賺 多 少? 要 不 然 你 們 這 家 獨 大 壟 斷 的 公 司, 以 及 官 派 的 董 事 長 和 總 經 理, 報 告 又 不 清 不 楚, 但 因 為 公 司 化, 所 以 可 以 交 很 多 的 朋 友, 可 以 做 很 多 生 意, 而 我 們 不 知 道 分 門 別 類 的 營 收 是 怎 樣? 捷 運 公 司 可 以 告 訴 你 們 有 捷 運 的 收 入 以 及 副 業 的 收 入, 而 副 業 收 入 就 是 停 車 場 及 廣 告 收 入 ; 另 外 也 有 業 外 收 入, 主 要 有 貓 空 纜 車 和 小 巨 蛋, 所 以 總 共 是 多 少? 可 是 悠 遊 卡 公 司 不 論 在 報 告 或 補 充 資 料 上, 都 沒 有 相 關 收 入 的 資 料 你 告 訴 我 們 有 小 額 消 費 公 車 停 車 醫 院 圖 書 館 等 業 務 範 圍, 且 累 計 銷 售 幾 張 卡 片, 但 我 知 道 你 們 有 那 些 業 務 範 圍 幹 什 麼? 我 主 要 要 知 道 你 們 分 門 別 類 賺 多 少 錢? 營 業 成 本 是 多 少? 這 樣 才 是 報 告 今 天 我 非 常 不 滿 意 這 兩 份 資 料, 請 務 必 在 最 短 時 間 提 供 給 委 員 會 鄭 總 經 理, 我 和 你 不 認 識, 你 們 公 司 的 業 務 主 要 是 票 務, 但 顯 然 你 們 有 雄 心 壯 志 和 銀 行 以 及 神 通 電 腦 等 外 面 的 資 訊 公 司 組 成 一 家 悠 遊 卡 公 司, 現 在 又 變 成 控 股 公 司, 市 府 越 來 越 難 監 督 你 們, 但 不 要 因 為 這 樣 子, 就 用 太 草 率 的 心 態 面 對 議 會 鄭 總 經 理, 你 清 楚 我 要 的 兩 份 資 料 嗎?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是 李 議 員 慶 鋒 : 主 席, 這 兩 份 資 料 希 望 他 們 能 儘 速 提 供 請 問 多 久 時 間 內 請 他 們 提 供? 李 議 員 慶 鋒 : 我 覺 得 他 們 本 來 今 天 就 要 提 供 我 們 今 天 在 此 要 做 個 決 議, 因 為 有 政 策 就 一 定 會 有 預 算, 有 預 算 就 一 定 要 執 行 所 以 在 業 務 工 作 報 告 上 一 定 要 將 相 關 的 預 算 提 列 出 來, 並 向 本 委 員 會 報 告 李 議 員 慶 鋒 : 主 席, 我 想 交 通 部 門 大 概 有 些 單 位 可 能 認 為 這 會 期 不 是 預 算 會 期, 可 以 較 為 輕 鬆 ; 現 在 悠 遊 卡 公 司 也 已 轉 虧 為 盈, 未 來 發 展 潛 力 無 限, 所 以 請 他 們 做 一 個 專 案 報 告 好 了 好 因 為 現 在 本 委 員 會 出 席 人 數 足 夠, 我 們 就 提 案 請 悠 遊 卡 公 司 做 一 個 專 案 報 告 現 在 請 洪 健 益 議 員 發 言 洪 議 員 健 益 : 我 追 問 剛 剛 李 慶 鋒 議 員 所 提 的 問 題 98 年 悠 遊 卡 公 司 的 累 計 盈 虧 是 一 億 零 二 百 多 萬 元 ; 到 了 99 年, 稅 後 淨 利 是 二 億 一 千 多 萬 元, 加 起 來 應 該 是 三 億 一 千 多 萬 元, 可 是 累 計 盈 虧 只 剩 二 億 二 千 多 萬 元, 這 當 中 的 1 億 元 是 你 所 說 發 放 出 去 的 部 分 嗎?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應 該 是 洪 議 員 健 益 : 在 議 事 殿 堂 上 不 能 說 應 該 是, 請 問 是 不 是?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2039
178 是 洪 議 員 健 益 : 累 計 盈 虧 二 億 多 元, 而 100 年 的 稅 後 淨 利 是 二 億 三 千 多 萬 元, 加 起 來 應 該 是 四 億 五 千 多 萬 元, 可 是 你 們 又 將 99 年 度 的 三 億 多 元 發 放 出 去 雖 然 我 是 就 讀 商 科, 但 還 是 看 不 懂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稅 後 淨 利 是 那 年 的 淨 利, 那 年 的 淨 利 如 果 打 掉 去 年 的 部 分 就 是 那 年 累 計 盈 虧, 然 後 洪 議 員 健 益 : 可 是 你 們 去 年 打 掉 才 發 放 一 億 多 元, 請 問 你 怎 麼 打 掉?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累 計 盈 虧 和 發 放 的 部 分 我 們 沒 有 寫 在 資 料 上 洪 議 員 健 益 : 公 司 法 上 所 謂 的 累 計 盈 虧, 是 從 第 1 年 到 現 在 營 運 當 中 所 謂 每 年 的 累 計, 不 然 就 是 你 用 錯 名 詞 為 什 麼 政 治 獻 金 法 規 定 不 能 接 受 賠 錢 公 司 的 捐 贈, 如 果 一 家 公 司 資 本 額 100 萬 元, 每 年 賠 20 萬 元, 連 續 賠 4 年, 只 剩 20 萬 元, 可 是 在 第 5 年 賺 了 3 萬 元, 則 累 計 是 虧 而 不 是 賺, 但 你 們 表 上 的 數 據 告 訴 我 們 的 是 累 計 總 經 理, 你 是 專 業 經 紀 人, 這 部 分 可 能 要 在 專 案 報 告 上 更 清 楚 說 明 不 好 意 思, 這 些 數 據 我 真 的 看 不 懂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可 能 是 我 們 準 備 的 資 料 不 齊 全 現 在 時 間 已 經 12 點 了, 我 徵 詢 各 位 議 員, 我 們 就 將 會 議 時 間 延 到 12 點 半, 謝 謝!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我 繼 續 說 明 稅 後 淨 利 的 部 分, 我 們 現 在 是 把 兩 個 表 格 的 數 字 放 在 同 一 張 表 格 上, 而 稅 後 淨 利 是 損 益 表 當 年 淨 利 的 結 果 洪 議 員 健 益 : 對, 就 是 當 年 度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累 計 盈 虧 就 是 在 資 產 負 債 表 的 股 東 權 益 累 計 到 目 前 為 止 是 多 少 洪 議 員 健 益 : 你 們 發 放 多 少 股 利 要 在 當 年 度 講 清 楚, 因 為 你 們 前 面 的 累 計 盈 虧 是 每 年 逐 年 遞 減 李 議 員 慶 鋒 : 聽 你 的 說 明 就 很 想 拍 桌, 累 計 盈 虧 和 權 益 損 益 表 裡 的 股 東 權 益 是 不 一 樣 的 概 念 如 果 你 不 清 楚, 你 就 向 委 員 會 說 會 補 詳 細 資 料, 而 不 要 在 這 裡 瞎 掰 洪 議 員 健 益 : 總 經 理, 你 後 面 要 做 的 功 課 可 能 還 很 多, 再 者 我 還 是 要 追 問 剛 剛 李 慶 鋒 議 員 所 提 的 問 題, 就 是 當 時 連 勝 文 擔 任 董 事 長 時, 悠 遊 卡 公 司 正 處 於 轉 型 的 階 段, 也 步 入 正 常 的 軌 道 開 始 有 了 盈 餘, 那 時 也 開 始 採 用 國 外 一 些 共 同 經 營 的 方 式, 也 做 得 不 錯 2040
179 , 這 兩 年 開 始 有 盈 餘 我 們 想 了 解 的 是, 雖 然 你 們 投 資 那 麼 多 金 額, 但 議 會 不 是 讓 你 們 糢 糊 的 地 方, 而 是 要 讓 你 們 說 明 清 楚 的 地 方, 所 以 拜 託 你 們 這 幾 位 董 監 事 及 總 經 理, 你 們 要 來 議 會 報 告, 最 起 碼 也 要 讓 我 們 知 道 一 點 你 們 1 年 賺 一 萬 多 家 便 利 商 店 多 少 手 續 費, 對 不 對? 因 為 我 們 不 知 道 這 一 萬 多 家 的 便 利 商 店 每 年 為 悠 遊 卡 公 司 增 加 多 少 的 利 潤? 官 股 的 董 事 難 道 一 點 關 係 都 沒 有? 反 正 公 司 已 經 賺 錢 了, 但 我 們 出 去 若 被 人 家 問 時, 我 們 真 的 講 不 出 來 所 以 你 有 義 務 要 告 訴 我 們, 這 點 請 你 在 未 來 的 專 案 報 告 上 要 再 提 供 更 詳 盡 的 明 細 請 問 捷 運 公 司 譚 總 經 理, 目 前 重 置 基 金 已 經 累 計 多 少 錢 了?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將 近 300 億 元, 我 們 大 概 已 經 繳 了 3 個 資 本 額 洪 議 員 健 益 : 我 們 在 什 麼 樣 的 情 況 下 可 以 動 用 重 置 基 金?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有 一 個 臺 北 市 臺 北 都 會 區 捷 運 固 定 資 產 重 置 基 金 收 支 保 管 及 運 用 自 治 條 例 洪 議 員 健 益 : 這 自 治 條 例 是 誰 訂 定 的? 是 臺 北 市 政 府 還 是 股 東 訂 定 的?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財 務 處 黃 處 長 來 福 : 該 條 例 有 送 議 會 通 過 洪 議 員 健 益 : 是 備 查 還 是 核 備?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這 是 捷 運 局 的, 我 們 洪 議 員 健 益 : 應 該 是 臺 北 市 政 府 備 查 吧?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規 則 不 是 我 們 訂 定 的 洪 議 員 健 益 : 將 近 300 億 元 的 重 置 基 金, 有 沒 有 臨 時 挪 用 的 問 題?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重 置 基 金 不 是 我 們 管 的 洪 議 員 健 益 : 誰 管?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捷 運 局 管 的, 我 們 只 是 將 錢 繳 進 去, 一 切 都 是 捷 運 局 負 責 ; 當 我 們 要 用 重 置 基 金 的 時 候, 再 向 捷 運 局 及 市 政 府 申 請 洪 議 員 健 益 : 將 近 300 億 元 的 重 置 基 金 是 在 捷 運 局?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不 在 我 們 這 裡 洪 議 員 健 益 : 2041
180 捷 運 局 怎 麼 用 你 們 也 不 清 楚? 徐 議 員 佳 青 : 重 置 基 金 預 算 每 年 都 要 送 議 會 審 議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對 徐 議 員 佳 青 : 重 置 基 金 去 年 也 被 我 盯 得 很 久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議 員 去 年 有 審 過 洪 議 員 健 益 : 重 置 基 金 的 用 途 你 都 不 清 楚?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我 們 去 申 請 怎 麼 使 用, 但 規 則 是 捷 運 局 訂 的 洪 議 員 健 益 : 會 後 請 你 們 提 供 相 關 的 資 料, 因 為 我 從 來 沒 來 過 交 通 委 員 會, 也 不 懂 交 通 部 門 的 業 務, 所 以 想 多 了 解 一 點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可 以, 我 們 會 提 供 相 關 的 資 料 洪 議 員 健 益 : 至 於 考 績 的 問 題, 我 覺 得 臺 北 市 政 府 的 公 務 人 員 考 績 都 是 金 字 塔 形 狀, 也 就 是 上 面 都 是 甲 等, 到 最 後 面 都 是 乙 等 請 大 家 想 一 想, 考 績 得 乙 等 的 人 有 沒 有 犯 大 錯? 其 實 一 點 都 沒 有 ; 有 錯 的 是 他 的 年 資 比 較 資 淺, 所 以 他 都 是 輪 到 乙 等 目 前 臺 北 市 政 府 包 括 警 察 局 的 一 些 單 位 是 採 用 輪 流 的 方 式, 這 無 可 厚 非, 大 家 一 起 輪 流, 除 非 有 人 出 大 狀 況, 可 是 為 何 有 些 人 4 5 年 都 輪 不 到 甲 等? 這 讓 我 很 納 悶, 因 為 他 沒 有 背 景 沒 有 關 係, 還 是 因 為 他 犯 了 大 錯? 還 是 長 官 主 觀 上 不 喜 歡 他, 所 以 每 年 都 給 他 乙 等? 我 覺 得 這 樣 的 制 度 可 能 要 討 論 一 下 總 經 理, 我 覺 得 大 家 輪 流 很 正 常, 也 很 合 理, 但 是 要 真 正 公 平 的 輪, 而 不 是 由 幹 部 的 自 由 心 證 決 定, 譬 如 我 討 厭 張 先 生 或 李 先 生, 所 以 他 們 總 是 得 乙 等, 可 是 在 上 位 的 主 管 卻 永 遠 都 是 甲 等, 因 為 如 果 將 主 管 的 考 績 打 乙 等 的 話, 他 們 拿 什 麼 來 打 給 同 仁 甲 等 的 考 績? 這 樣 說 不 過 去 所 以 你 們 這 些 金 字 塔 頂 端 的 人 是 甲 等 考 績, 這 樣 才 可 以 給 別 人 打 甲 等 的 考 績 也 就 是 如 果 總 經 理 的 考 績 是 乙 等, 那 你 如 何 給 底 下 處 長 或 廠 長 甲 等 的 考 績? 這 樣 總 是 說 不 過 去 我 覺 得 這 是 一 個 陋 規, 但 沒 辦 法, 現 在 就 是 這 樣 一 個 態 勢, 我 們 也 接 受, 只 是 你 們 在 輪 的 當 中 不 要 讓 基 層 有 怨 言, 畢 竟 捷 運 公 司 內 有 所 謂 的 工 會, 如 果 他 們 老 是 給 你 們 出 狀 況, 提 出 和 你 們 不 一 樣 的 意 見, 你 們 就 必 須 研 究 一 下 另 外 請 悠 遊 卡 公 司 提 供 1 份 資 料, 就 是 我 記 得 之 前 棒 球 和 NBA 籃 球 正 夯 的 時 候, 那 時 是 連 勝 文 擔 任 董 事 長, 當 時 我 問 過 他, 那 時 悠 遊 卡 公 司 發 行 一 種 悠 遊 卡 的 紀 念 套 幣, 全 部 都 是 棒 球 和 NBA 籃 球 的 紀 念 版, 當 時 你 們 提 供 多 少 錢 做 廣 告 及 設 計 規 劃? 總 共 支 出 多 少 錢?250 套 悠 遊 卡 的 紀 念 套 幣 賣 完 之 後 收 入 多 少? 可 不 可 以 給 我 一 份 損 益 表?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2042
181 是 產 品 部 分? 洪 議 員 健 益 : 對, 就 是 針 對 NBA 籃 球 和 棒 球 等 大 型 的 廣 告, 譬 如 這 專 案 的 整 個 收 益 是 500 萬 元, 但 你 們 所 支 付 出 去 的 錢 是 多 少? 請 讓 我 知 道 一 下, 可 以 嗎?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可 以 洪 議 員 健 益 : 謝 謝 接 下 來 請 張 茂 楠 議 員 發 言 張 議 員 茂 楠 : 我 比 較 關 心 貓 纜 的 情 況, 它 每 個 月 及 每 年 的 營 業 額 現 在 狀 況 如 何? 這 幾 年 來 是 門 可 羅 雀 還 是 要 大 排 長 龍?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目 前 以 3 月 底 的 數 據 平 均 是 每 日 9,000 人 次, 平 常 是 六 七 千 人 次, 假 日 是 13,000 人 次 或 14,000 人 次 張 議 員 茂 楠 : 請 問 民 眾 到 站 一 二 十 分 鐘 就 可 以 搭 得 到 的, 是 不 是 算 正 常?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我 們 現 在 有 提 供 民 眾 預 約, 所 以 假 日 人 多 的 時 候 民 眾 會 用 預 約 的 方 式 張 議 員 茂 楠 : 我 覺 得 捷 運 公 司 不 太 會 經 營, 如 果 在 其 他 地 方, 有 像 政 府 這 樣 花 了 十 幾 億 元 的 經 費 設 置 且 經 營 纜 車, 老 早 就 成 為 當 地 重 要 的 名 勝 地 區 臺 北 市 的 貓 空 纜 車 花 了 十 幾 億 元 興 建, 後 續 又 零 零 星 星 囤 積 了 很 多 的 錢, 到 現 在 卻 變 成 一 個 不 是 很 熱 門 的 景 點, 就 如 同 付 出 與 回 饋 不 成 比 例, 這 真 讓 全 民 感 到 非 常 的 遺 憾 我 覺 得 你 們 不 會 經 營, 因 為 如 果 貓 纜 本 身 先 天 條 件 不 好 的 話, 我 們 就 應 該 研 議 將 它 廢 除 ; 如 果 它 安 全 性 及 座 椅 等 各 項 裝 備 都 沒 問 題 的 話, 我 們 就 要 想 辦 法 和 學 校 或 其 他 團 體 作 結 合, 讓 學 校 戶 外 旅 遊 或 所 謂 的 公 媽 團 都 能 到 臺 北 來 體 驗 一 下 搭 乘 纜 車 的 樂 趣 請 問 你 們 有 沒 有 推 動 貓 纜 與 動 物 園 結 合 的 活 動?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我 們 現 在 有 和 旅 行 社 連 絡 張 議 員 茂 楠 : 和 旅 行 社 結 合 就 被 賺 走 了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他 們 搭 乘 貓 纜 還 是 要 買 票, 我 們 表 示 很 歡 迎 旅 行 團 來 臺 北 觀 光 張 議 員 茂 楠 : 你 們 有 沒 有 和 其 他 縣 市 政 府 及 其 教 育 局 連 繫?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我 們 現 在 是 透 過 旅 行 團 推 廣 ; 剛 剛 議 員 是 建 議 我 們 和 其 他 縣 市 政 府 連 繫 張 議 員 茂 楠 : 我 告 訴 你, 如 果 是 透 過 旅 行 團 推 廣 的 話, 你 們 就 等 於 是 關 在 辦 公 室 當 官 ; 你 們 2043
182 根 本 沒 有 讓 民 眾 很 迅 速 的 了 解 貓 纜 的 現 況 再 者, 現 在 很 流 行 APP, 所 以 你 們 有 沒 有 考 慮 將 貓 纜 建 置 一 個 APP? 有 沒 有 考 慮 將 貓 纜 動 物 園 及 山 上 的 杏 花 園 作 產 業 的 結 合?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OK 張 議 員 茂 楠 : 不 是 OK, 怎 麼 會 是 OK?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目 前 我 們 沒 做 APP, 但 手 機 可 以 上 網 查 詢 張 議 員 茂 楠 : 上 網 有 沒 有 比 建 置 APP 來 得 好?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要 花 額 外 的 金 額 去 建 置 向 議 員 報 告, 其 實 現 在 市 府 有 很 多 APP 針 對 貓 纜 的 部 分, 我 們 正 研 議 可 不 可 以 在 市 府 的 臺 北 好 行 內 建 置 貓 纜 相 關 的 訊 息? 張 議 員 茂 楠 : 你 們 真 的 不 用 心, 請 問 你 們 怎 麼 招 商? 你 們 根 本 是 放 著 讓 它 爛 放 著 讓 它 不 賺 錢, 反 正 你 們 就 抱 著 每 天 運 作, 旅 客 要 不 要 搭 乘 就 隨 便 他 們 的 心 態, 是 不 是 這 個 意 思? 我 覺 得 你 們 是 顯 著 不 作 為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我 了 解 議 員 的 意 思, 我 們 會 想 辦 法 對 中 南 部 的 學 校 或 公 媽 團 做 推 廣 張 議 員 茂 楠 : 其 實 宜 蘭 的 旅 客 也 可 以 來 搭 乘 貓 纜, 學 生 的 戶 外 教 學 也 可 以 到 這 邊 來 請 問 你 們 有 沒 有 統 計 從 宜 蘭 來 臺 北 作 戶 外 教 學 的 學 生 有 多 少 人? 臺 北 市 有 好 山 好 水 及 貓 纜 和 後 面 的 貓 空 茶 園 徐 議 員 佳 青 : 張 議 員, 貓 纜 的 問 題 在 於 票 價 太 便 宜, 才 會 發 生 虧 損 的 問 題, 所 以 我 們 剛 剛 才 責 成 他 們 要 做 一 個 專 案 報 告 張 議 員 茂 楠 : 和 國 外 的 纜 車 相 比 較, 貓 纜 的 票 價 的 確 便 宜, 問 題 是 這 麼 便 宜 的 票 價 旅 客 還 是 不 來, 若 提 高 票 價 那 還 得 了 我 告 訴 你 們, 若 只 依 賴 旅 行 團, 一 定 會 倒 閉, 因 為 大 家 會 想 為 什 麼 要 讓 旅 行 社 賺 一 手? 為 什 麼 不 會 自 行 去 搭 乘? 民 眾 其 實 可 以 自 助 旅 遊 目 前 輪 休 的 上 班 族 那 麼 多, 居 住 在 新 北 市 桃 園 縣 新 竹 縣 市 及 苗 栗 縣 的 民 眾 到 臺 北 最 多 只 要 一 個 半 鐘 頭 的 車 程, 也 就 是 若 早 上 6 點 或 7 點 鐘 出 發 到 臺 北 才 8 點 半, 他 們 可 以 到 貓 纜 動 物 園 及 杏 花 園 遊 玩, 這 樣 不 是 很 好 嗎? 因 此 建 置 APP 後, 民 眾 需 用 時 都 可 以 去 點 選, 這 樣 就 很 方 便 我 在 此 強 調, 我 們 不 要 讓 公 器 在 那 裡 發 霉, 讓 公 部 門 在 那 邊 發 荒 ; 我 們 應 該 要 去 招 商, 吸 引 更 多 的 民 眾 到 臺 北 市 旅 遊, 否 則 貓 纜 真 的 有 一 天 要 敲 掉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謝 謝 議 員 的 指 教, 我 們 一 定 會 找 中 南 部 的 學 校 洽 商 張 議 員 茂 楠 : 2044
183 先 從 中 北 部 做 起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好 張 議 員 茂 楠 : 請 你 們 將 相 關 做 法 於 一 星 期 內 回 覆 本 委 員 會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 好 謝 謝! 現 在 請 列 席 的 楊 議 員 發 言 楊 議 員 實 秋 : 悠 遊 卡 公 司 鄭 總 經 理, 在 你 們 工 作 報 告 的 第 20 頁, 起 碼 有 將 事 實 呈 現 出 來 剛 剛 我 剛 好 遇 見 一 位 好 朋 友, 就 是 悠 遊 卡 公 司 行 銷 部 經 理 王 嘉 陵, 以 及 前 董 事 長 張 家 生 我 希 望 各 位 官 員 能 夠 了 解, 有 的 事 情 可 以 去 胡 扯 拍 馬 屁, 但 有 白 紙 黑 字 的 事 情 就 不 能 糊 扯, 因 為 白 紙 黑 字 的 事 情 怎 麼 能 胡 扯 呢? 悠 遊 卡 公 司 轉 虧 為 盈 的 事 情, 我 今 天 是 第 3 次 講, 它 其 實 和 連 勝 文 一 點 關 係 都 沒 有, 可 是 卻 有 人 拍 馬 屁 已 經 到 達 荒 唐 的 程 度 了 白 紙 黑 字 中 的 數 字 你 們 可 以 胡 扯? 你 應 該 記 得, 當 時 在 議 事 廳 的 門 口, 你 陪 在 連 勝 文 的 旁 邊, 我 當 時 跟 他 說 : 老 弟 啊! 悠 遊 卡 公 司 轉 虧 為 盈 怎 麼 和 你 有 關 呢? 其 實 是 我 耶! 你 知 道 他 怎 麼 回 答? 他 說 : 秋 哥, 我 沒 說 悠 遊 卡 公 司 是 我 將 它 轉 虧 為 盈, 是 媒 體 寫 的 在 你 們 工 作 報 告 第 20 頁 裡, 悠 遊 卡 公 司 的 合 作 銀 行 分 一 期 二 期 三 期 我 請 教 你, 第 一 期 是 什 麼 時 候 簽 約 的? 很 清 楚, 連 郝 龍 斌 都 尚 未 當 臺 北 市 市 長, 更 不 要 說 連 勝 文 當 悠 遊 卡 公 司 董 事 長 王 嘉 陵 當 時 是 總 經 理 辦 公 室 的 秘 書, 每 次 我 邀 請 他, 周 鄭 福 也 會 來, 他 清 楚 我 在 這 個 案 子 中 如 何 協 助 你 們 將 悠 遊 卡 公 司 轉 虧 為 盈, 如 果 把 簽 約 金 放 進 去, 光 是 第 一 期 就 賺 將 近 17 億 元, 請 問 我 有 沒 有 講 錯?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沒 有 楊 議 員 實 秋 : 在 96 年 的 暑 假, 我 剛 好 和 現 任 的 董 事 長 有 個 私 下 聊 天 的 場 合, 他 在 國 泰 世 華 銀 行 當 過 高 級 主 管, 我 就 和 他 聊 我 幫 悠 遊 卡 公 司 轉 虧 為 盈 的 事 情, 我 那 時 根 本 不 知 道 連 勝 文 會 在 97 年 擔 任 悠 遊 卡 公 司 的 董 事 長, 也 不 知 道 連 勝 文 在 98 年 說 這 是 他 讓 悠 遊 卡 公 司 轉 虧 為 盈 你 可 以 去 問 現 任 的 董 事 長, 當 時 我 們 是 怎 麼 推 動 的? 協 助 者 還 包 括 林 志 盈 雖 然 我 告 了 他, 但 我 必 須 承 認 林 志 盈 在 這 部 分 扮 演 關 鍵 的 角 色, 就 是 他 讓 它 採 用 公 開 招 標 的 方 式, 從 本 來 20 元 的 權 利 金 變 成 500 元, 差 距 多 大? 發 卡 量 從 沒 有 限 制 變 成 限 制 至 少 200 萬 張, 這 就 是 實 益 的 入 帳 ; 簽 約 金 本 來 是 沒 有 的, 變 成 四 億 一 千 多 萬 元 兩 家 銀 行 一 競 標 的 結 果, 悠 遊 卡 公 司 十 幾 億 元 的 收 益 進 來 了, 這 部 分 你 都 很 清 楚 我 今 天 不 是 要 你 一 定 要 寫 : 這 是 楊 實 秋 弄 的, 歐 晉 德 董 事 長 是 在 93 年 任 職, 別 人 寫 錯 我 不 怪 他, 但 未 來 我 希 望 悠 遊 卡 公 司 不 能 再 做 這 種 塗 脂 抹 粉 的 工 作, 該 誰 的 功 勞, 一 就 是 一, 二 就 是 二, 所 以 希 望 你 們 在 這 方 面 能 忠 實 的 將 事 實 呈 現, 否 則 當 時 推 動 者, 不 論 是 林 志 盈 周 鄭 福 歐 晉 德 或 公 司 的 員 工, 甚 至 我 這 個 提 案 人 也 好, 心 中 都 不 是 滋 味, 而 且 以 後 大 家 就 都 不 要 做 事, 只 要 有 一 天 我 有 本 事, 你 們 2045
184 就 會 把 所 有 功 勞 栽 在 我 頭 上 我 私 下 和 你 講 過 很 多 次, 希 望 透 過 今 天 公 開 的 場 合 再 一 次 強 調 我 剛 剛 講 的 時 間 點 和 事 有 沒 有 任 何 錯 誤? 如 果 有 錯 請 你 告 訴 我, 我 們 一 起 來 研 究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沒 有 楊 議 員 實 秋 : 有 次 我 和 連 勝 文 談 悠 遊 卡 公 司 轉 虧 為 盈 的 事 情, 當 時 你 在 場, 現 在 你 還 記 得 吧?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是 楊 議 員 實 秋 : 最 後 我 要 提 醒 譚 國 光 總 經 理, 月 臺 門 的 事 情 是 見 仁 見 智 的, 我 從 來 不 敢 說 支 持 興 建 就 如 何? 反 對 興 建 就 如 何? 有 次 你 到 我 研 究 室 的 時 候, 當 時 連 你 們 的 首 長 都 認 為 不 必 全 面 興 建, 也 不 需 要 一 次 編 列 5 年 的 預 算 全 面 興 建 我 再 一 次 強 調, 我 當 時 找 你 來 我 研 究 室, 是 因 為 100 年 11 月 12 日 有 一 位 專 門 做 營 造 的 廠 商, 我 不 敢 說 他 前 科 累 累, 但 他 特 別 要 向 我 澄 清 一 下 我 在 議 會 指 責 過 他, 所 以 他 帶 一 位 律 師 要 向 我 陳 情 ; 那 天 我 邀 請 包 括 政 風 研 考 及 捷 運 局 等 5 位 市 府 官 員 在 旁 邊 旁 聽, 後 來 這 個 人 知 道 政 風 人 員 有 做 錄 音 錄 影, 當 時 他 是 不 是 講 真 話? 我 不 知 道, 但 我 問 他 1 句 話, 就 是 聯 合 開 發 議 員 搞 得 到 或 搞 不 到? 他 說 議 員 搞 不 到 這 一 塊 我 再 問 : 捷 運 機 電 呢? 他 說 議 員 也 搞 不 到 這 一 塊 最 後 我 問 他 : 在 捷 運 部 分, 議 員 能 搞 到 那 一 塊? 他 說 議 員 能 搞 的 大 概 只 有 月 臺 門 你 記 得 後 來 我 特 別 找 你 來, 告 訴 你 要 特 別 注 意 今 天 因 為 時 間 的 關 係, 我 再 一 次 強 調, 月 臺 門 的 設 置, 雖 然 我 反 對, 但 我 尊 重 贊 成 者 的 意 見 雖 然 你 一 次 將 5 年 的 預 算 編 足, 甚 至 全 部 都 要 設 置, 這 也 都 是 見 仁 見 智 的 事 情, 但 請 你 們 務 必 要 公 開 透 明, 免 得 外 界 流 言 蜚 語, 我 再 一 次 拜 託 你 這 件 事 接 著 請 徐 佳 青 議 員 發 言 徐 議 員 佳 青 : 我 就 順 著 楊 議 員 所 提 的 說 法 上 會 期 我 也 在 本 委 員 會, 當 時 我 對 重 置 基 金 編 列 那 麼 多 的 預 算 設 置 月 臺 門, 是 持 反 對 的 意 見, 而 且 我 也 保 留 大 會 發 言 權 如 果 今 天 楊 實 秋 議 員 已 經 講 這 麼 白, 這 是 議 員 可 以 涉 入 的 範 圍, 那 我 是 不 是 建 請 譚 國 光 總 經 理, 將 所 有 月 臺 門 的 採 購 案 全 部 送 政 風 處 進 行 調 查, 好 不 好? 今 天 委 員 會 要 做 個 決 議, 就 是 要 求 你 們 將 全 部, 包 括 以 前 已 經 建 置 的 月 臺 門 採 購 案 送 政 風 處 進 行 調 查 我 本 來 已 經 給 你 們 一 個 很 合 理 的 臺 階 下, 就 是 你 們 針 對 搭 乘 旅 客 人 次 高 的 車 站, 去 評 估 是 否 要 優 先 建 置 捷 運 月 臺 門, 不 要 一 口 氣 編 這 麼 多 的 預 算 重 置 基 金 是 要 作 為 以 後 整 體 捷 運 改 善 一 個 非 常 重 要 的 基 礎, 現 在 你 們 提 前 把 基 金 用 完, 以 後 要 叫 誰 去 改 善 捷 運 設 施? 吃 草 嗎? 這 是 第 一 個 問 題 第 二 個 問 題, 請 教 悠 遊 卡 公 司 官 股 部 分 的 董 監 事 名 單 是 由 誰 決 定? 誰 圈 選 的?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是 依 照 股 東 來 派 任 的 在 官 股 股 東 的 部 分, 有 包 括 臺 北 市 政 府 和 捷 運 公 司 據 2046
185 我 的 了 解, 捷 運 公 司 和 臺 北 市 政 府 交 通 局 會 上 簽 做 最 後 的 確 認 徐 議 員 佳 青 : 不 管 是 臺 北 市 政 府 的 4 席 董 事 或 捷 運 公 司 的 5 席 董 事, 再 加 1 席 監 事, 這 10 個 人 最 後 圈 選 的 裁 決 者 是 市 長, 對 不 對?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據 我 的 了 解 應 該 是 徐 議 員 佳 青 : 不 是 應 該 是 或 不 是, 而 是 是 或 不 是 現 場 有 5 個 董 事 坐 在 這 裡, 難 到 沒 有 一 個 人 知 道 嗎?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是 徐 議 員 佳 青 : 是 就 是 不 是 就 不 是, 為 何 要 講 應 該 是, 你 們 真 的 是 不 及 格 剛 剛 李 慶 鋒 議 員 指 正 的 問 題, 我 也 是 認 為 你 們 真 的 太 混 了 市 府 擁 有 悠 遊 卡 公 司 40% 的 股 份, 其 中 捷 運 公 司 占 28% 市 府 占 12%, 是 最 大 的 股 東, 也 占 10 席 的 董 監 事, 你 應 該 要 替 市 府 多 尋 求 經 營 上 的 財 務, 而 稅 後 盈 餘 要 如 何 分 配 給 股 東 紅 利? 照 理 講, 你 應 該 提 到 這 裡 報 告 公 司 如 何 分 紅? 雖 然 是 由 全 體 董 事 決 議, 但 分 紅 的 過 程 及 如 何 分 紅, 也 應 該 向 本 會 報 告 一 下, 不 是 嗎? 連 續 3 年 市 府 到 底 分 到 多 少 紅 利? 你 現 在 可 以 告 訴 我 嗎? 請 你 們 查 查 看 你 們 什 麼 資 料 都 沒 準 備, 可 以 這 樣 嗎? 預 算 會 期 你 們 沒 有 準 備, 這 個 會 期 也 沒 有 準 備, 可 以 這 樣 嗎?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在 101 年 時, 我 們 都 是 分 配 現 金 股 利 徐 議 員 佳 青 : 市 府 分 多 少?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 1,706 萬 元 ; 捷 運 公 司 是 分 3,981 萬 元 在 100 年 時, 我 們 有 發 現 金 股 利 和 股 票 股 利, 市 府 的 現 金 股 利 是 2,117 萬 元, 股 票 股 利 是 24 萬 股 ;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100 年 現 金 股 利 是 4,940 萬 元, 股 票 股 利 是 57 萬 股 民 國 99 年 都 是 現 金 股 利, 市 府 是 2,332 萬 元,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是 5,442 萬 元 徐 議 員 佳 青 : 譚 總 經 理, 這 都 是 副 業 收 入, 對 不 對? 你 們 分 配 這 麼 多 的 股 利, 對 捷 運 公 司 來 說 是 副 業 收 入, 這 也 都 有 列 入 相 關 的 預 算 項 目 其 實 這 些 數 字 你 們 剛 剛 可 以 連 講 都 不 用 講, 就 說 因 為 太 過 匆 忙 會 有 錯 誤, 這 樣 就 解 決 了 問 題 是 你 們 不 願 意 承 認, 沒 有 公 司 稅 後 淨 利 的 數 字 與 累 計 盈 虧 是 一 模 一 樣 一 字 不 差 的, 單 單 是 100 年 和 101 年 的 數 字 就 是 錯 的, 所 以 不 管 你 怎 麼 解 釋 都 不 通, 因 為 數 字 本 身 就 是 錯 的 另 外 市 府 的 10 名 董 監 事 佔 有 很 大 的 空 間, 我 老 實 講, 悠 遊 卡 公 司 真 的 是 一 家 寡 占 獨 占 的 事 業 就 以 我 本 身 來 講, 我 出 去 全 臺 跑 一 趟, 悠 遊 卡 不 知 道 要 刷 多 少 次? 可 是 悠 遊 卡 公 司 在 各 項 的 營 業 收 入 當 中, 卻 沒 有 一 個 分 析 表, 這 樣 我 們 如 何 知 道 未 來 你 們 要 從 那 個 方 向 去 發 展? 這 樣 的 報 告 是 聊 備 一 格 沒 有 意 義 的 我 在 交 通 委 員 會 已 經 很 多 次 了, 今 天 看 到 你 們 的 報 告, 覺 得 你 們 應 該 要 越 做 越 進 步, 而 不 是 越 做 越 退 步 更 何 況 你 們 找 了 這 麼 多 學 有 專 長 的 董 監 事, 可 是 卻 任 憑 2047
186 民 間 的 股 東 在 那 裡 予 取 予 求, 這 樣 對 嗎? 而 且 如 果 悠 遊 卡 公 司 要 增 資, 則 股 票 股 利 就 不 應 該 那 麼 高 最 後 請 你 們 提 供 資 料 就 是 我 看 到 悠 遊 卡 的 營 業 成 本 當 中, 有 關 的 人 事 成 本 是 多 少? 還 有 以 資 料 表 方 式 呈 現 的 各 項 支 出 ; 然 後 近 3 年 人 事 的 流 動 有 多 少? 中 高 階 的 經 理 人 有 多 少? 以 上 都 是 統 計 資 料, 不 涉 及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所 以 請 提 供 給 我 們 你 們 不 要 再 像 上 會 期 一 樣 亂 來, 我 要 的 的 是 統 計 資 料, 你 們 卻 說 是 涉 及 個 人 資 料 保 護 法, 讓 我 快 氣 死 了 謝 謝 徐 議 員 在 這 裡 我 還 是 要 善 意 的 提 醒, 在 座 的 每 位 議 員, 都 曾 在 質 詢 時 對 於 你 們 不 對 的 地 方 點 出 問 題 來, 不 論 是 在 野 黨 或 執 政 黨 的 議 員, 都 是 你 們 的 防 腐 劑, 希 望 你 們 做 得 更 好 在 此 我 先 做 議 事 上 的 處 理, 就 是 徵 詢 在 場 議 員, 我 們 要 不 要 做 第 2 輪 的 發 言? 徐 議 員 佳 青 : 已 經 快 12 點 半 了, 就 到 此 為 止 李 議 員 慶 鋒 : 就 請 主 席 做 個 結 論 就 好 了 請 大 家 先 確 認 上 次 會 議 紀 錄, 沒 問 題 的 話 就 予 以 確 認 徐 議 員 佳 青 : 剛 剛 李 議 員 有 提 一 個 專 案 報 告 我 重 述 一 次,4 月 30 日 ( 星 期 二 ) 我 們 舉 行 捷 運 信 義 線 的 市 政 考 察 另 外 請 今 天 列 席 的 市 府 同 仁, 針 對 每 位 議 員 所 提 各 項 問 題 未 完 整 答 覆 及 議 員 指 示 以 書 面 答 覆 部 分, 請 於 指 定 時 間 內 以 書 面 答 覆 本 委 員 會 議 員 及 列 席 議 員 剛 剛 李 慶 鋒 議 員 所 提, 要 擇 期 舉 辦 悠 遊 卡 投 資 控 股 公 司 營 運 狀 況 及 未 來 工 作 重 點 專 案 報 告 請 市 府 同 仁 要 了 解, 到 議 會 做 工 作 報 告, 不 是 來 讓 議 員 看 看 圖 表 或 海 報 就 可 以 ; 我 們 要 的 是 海 報 後 面 的 訊 息, 就 是 所 謂 預 算 的 分 配 及 效 益, 因 為 你 們 的 每 一 個 想 法, 後 面 都 有 一 筆 預 算 在 支 撐 它, 一 定 要 交 叉 比 對 之 後 才 知 道 你 們 做 得 好 或 不 好? 就 像 剛 剛 譚 總 經 理 有 說, 你 們 可 以 拿 到 2 個 月 足 額 的 績 效 獎 金, 預 算 達 到 4 5 億 元, 遠 遠 高 過 議 會 通 過 的 預 算, 你 們 就 要 證 明 為 何 可 以 拿 到 那 麼 高 的 獎 金, 道 理 就 在 這 裡 也 就 是 你 們 要 做 到 讓 人 無 話 可 說, 不 然 問 你 們 問 題 你 們 卻 都 不 回 應, 這 樣 也 不 對 剛 剛 佳 青 議 員 提 的 是 那 個 問 題? 徐 議 員 佳 青 : 一 個 是 針 對 捷 運 站 興 建 月 臺 門 已 發 包 及 未 發 包 的 採 購 案 全 部 送 政 風 處 進 行 調 查 因 為 現 場 人 數 不 足, 無 法 做 成 決 議, 所 以 這 部 分 請 市 府 先 以 書 面 回 應, 好 不 好? 徐 議 員 佳 青 : 我 剛 剛 在 提 的 時 候 怎 麼 會 人 數 不 足? 2048
187 請 他 們 先 提 書 面 資 料 徐 議 員 佳 青 : 沒 關 係, 我 可 以 請 李 慶 鋒 議 員 代 為 提 議, 將 本 案 做 成 決 議 事 項 請 問 同 仁 還 有 要 補 充 的 意 見 嗎?( 無 ) 今 天 會 議 就 到 此 結 束, 散 會 2049
188 第 11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警 政 衛 生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紀 錄 ( 衛 生 局. 聯 合 醫 院 工 作 報 告 ) 時 間 : 民 國 102 年 4 月 23 日 ( 星 期 二 ) 上 午 10 時 30 分 至 12 時 3 分 地 點 : 本 會 警 政 衛 生 委 員 會 會 議 室 出 席 議 員 : 劉 耀 仁 陳 彥 伯 莊 瑞 雄 陳 孋 輝 陳 建 銘 高 嘉 瑜 吳 志 剛 市 政 府 : 衛 生 局 局 長 : 林 奇 宏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總 院 長 : 張 聖 原 本 會 : 專 門 委 員 : 陳 朝 泉 專 員 : 溫 仁 助 組 員 : 樂 家 玲 劉 議 員 耀 仁 紀 錄 : 溫 仁 助 壹 主 席 宣 告 開 會 貳 聽 取 衛 生 局 工 作 報 告 質 詢 及 答 覆 衛 生 局 林 局 長 奇 宏 報 告 聯 合 醫 院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報 告 發 言 議 員 : 陳 彥 伯 陳 孋 輝 陳 建 銘 高 嘉 瑜 林 局 長 奇 宏 答 覆 聯 合 醫 院 中 興 院 區 璩 副 院 長 大 成 答 覆 衛 生 局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處 邱 處 長 秀 儀 答 覆 聯 合 醫 院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答 覆 聯 合 醫 院 資 訊 室 葉 主 任 郁 儀 答 覆 聯 合 醫 院 仁 愛 院 區 劉 副 院 長 秀 雯 答 覆 聯 合 醫 院 忠 孝 院 區 黃 副 院 長 碧 桃 答 覆 參 主 席 裁 示 : 針 對 每 位 議 員 所 提 各 項 問 題 未 完 整 答 覆 及 議 員 指 示 以 書 面 答 覆 部 分, 請 衛 生 局 彙 整 後 於 7 日 內 以 書 面 答 覆 本 委 員 會 議 員 肆 散 會 2050
189 速 記 錄 102 年 4 月 23 日 速 記 : 吳 佳 安 宣 讀 今 日 議 程 主 席 ( 劉 議 員 耀 仁 ): 局 長 總 院 長 衛 生 局 及 聯 合 醫 院 各 位 同 仁 你 們 好! 今 日 進 行 衛 生 局 暨 聯 合 醫 院 工 作 報 告, 請 貴 局 簡 要 報 告, 陳 彥 伯 議 員 將 會 提 出 一 些 問 題, 希 望 能 讓 議 員 有 充 分 的 時 間 進 行 詢 問, 由 貴 局 詳 細 說 明 現 在 請 先 介 紹 衛 生 局 各 位 同 仁 衛 生 局 林 局 長 奇 宏 : 第 一 召 集 人 劉 耀 仁 議 員 陳 孋 輝 議 員 陳 彥 伯 議 員 陳 建 銘 議 員, 你 們 好 今 天 非 常 榮 幸 到 警 政 衛 生 委 員 會 進 行 衛 生 局 工 作 報 告, 首 先 介 紹 本 局 及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同 仁, 副 局 長 林 秀 亮 副 局 長 陳 正 誠 主 任 秘 書 姜 郁 美 聯 合 醫 院 總 院 長 張 聖 原 聯 合 醫 院 副 總 院 長 黃 遵 誠 聯 合 醫 院 副 總 院 長 翁 林 仲 聯 合 醫 院 中 興 院 區 院 長 璩 大 成 疾 病 管 制 處 處 長 朱 玉 如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處 處 長 邱 秀 儀 醫 護 管 理 處 處 長 劉 越 萍 健 康 管 理 處 處 長 林 莉 茹 企 劃 處 處 長 陳 青 梅 聯 合 醫 院 中 興 院 區 院 長 王 錦 娟 資 訊 室 主 任 林 獻 堂 檢 驗 室 主 任 許 朝 凱 聯 合 醫 院 陽 明 院 區 院 長 楊 文 理 聯 合 醫 院 陽 忠 孝 院 區 院 長 黃 碧 桃 聯 合 醫 院 和 平 婦 幼 院 區 院 長 陳 潤 秋 聯 合 醫 院 仁 愛 院 區 院 長 劉 秀 雯 聯 合 醫 院 松 德 院 區 院 龍 佛 衛 聯 合 醫 院 林 森 院 區 院 長 鄭 振 鴻 聯 合 醫 院 昆 明 院 區 院 長 顏 慕 庸 會 計 室 主 任 林 惠 姿 統 計 室 主 任 李 美 玲 人 事 室 主 任 邱 慈 霖 政 風 室 主 任 顏 識 高 簡 任 技 正 許 朝 程 簡 任 技 正 游 麗 惠 簡 任 技 正 陳 立 奇 本 局 12 區 健 康 服 務 中 心 主 任, 松 山 區 主 任 周 真 貞 信 義 區 主 任 李 玠 芬 大 安 區 主 任 李 碧 慧 中 山 區 主 任 容 笑 英 中 正 區 主 任 何 叔 安 大 同 區 主 任 陳 少 卿 萬 華 區 主 任 吳 俊 良 文 山 區 主 任 駱 貞 妃 南 港 區 主 任 許 怡 平 內 湖 區 主 任 韓 國 強 士 林 區 主 任 黃 秋 玉 北 投 區 主 任 林 惠 萍 今 日 由 本 人 向 各 位 議 員 進 行 工 作 報 告, 在 報 告 之 前, 先 更 新 H7N9 流 感 疫 情 統 計 數 據 直 至 目 前 為 止, 國 際 疫 情 確 診 數 104 人, 死 亡 數 21 人, 均 發 生 於 大 陸 地 區 議 員 垂 詢 後, 我 有 特 別 注 意 各 地 區 的 發 生 人 數, 上 海 確 診 數 33 人 死 亡 數 11 人 ; 安 徽 確 診 數 3 人 死 亡 數 1 人 ; 江 蘇 確 診 數 24 人 死 亡 數 3 人 ; 浙 江 確 診 數 40 人 死 亡 數 6 人 ; 北 京 確 診 數 1 人 河 南 3 人 國 內 疫 情 通 報 數 125 例, 其 中 台 北 市 有 31 例, 分 別 是 大 安 區 7 例 士 林 區 6 例 中 正 區 5 例 信 義 區 3 例 內 湖 區 2 例 中 山 區 1 例 南 港 區 2 例 萬 華 區 2 例 松 山 區 2 例 及 大 同 區 1 例, 以 上 通 報 個 案 於 今 日 9 時 再 次 查 詢, 均 已 排 除 感 染 台 北 市 政 府 陳 雄 文 副 市 長 成 立 緊 急 應 變 小 組, 每 星 期 二 召 開 會 議, 必 要 時 得 加 開 臨 時 會 6 月 17 日 規 定 傳 統 市 場 禁 宰 活 禽, 本 局 正 積 極 研 擬 相 關 配 套 措 施 台 北 市 緊 急 應 變 醫 院 為 台 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和 平 院 區, 目 前 已 整 備 完 成, 包 括 發 燒 篩 檢 隔 離 病 房 其 他 隔 離 醫 院 已 經 整 備 完 成, 可 以 面 對 未 來 的 挑 戰 以 上 是 針 對 H7N9 流 感 疫 情 進 行 簡 要 報 告 接 下 進 行 衛 生 局 工 作 報 告 簡 報, 報 告 大 綱 如 表 所 述 一 概 況 台 北 市 面 對 最 大 問 題 與 全 國 各 縣 市 一 樣, 就 是 高 齡 人 口 逐 漸 迫 境 的 問 揸 2051
190 台 灣 人 口 特 色 就 是 高 齡 人 口 快 速 增 加, 台 北 人 也 越 來 越 長 壽, 全 國 壽 命 平 均 男 性 女 性 皆 增 加 3 歲 至 5 歲 發 生 這 個 現 象 一 定 有 許 多 原 因, 我 們 深 感 興 趣, 認 為 值 得 進 一 步 探 討 人 口 老 化 與 少 子 化 有 密 切 關 係, 目 前 現 況 與 最 大 挑 戰 就 是 少 子 化 與 長 餘 命, 快 速 形 成 高 齡 化 社 會 本 國 由 非 高 齡 化 社 會 進 入 高 齡 化 社 會, 只 花 了 23 年 時 間, 歐 洲 國 家 大 多 需 要 100 年 才 會 逐 漸 進 入 高 齡 化 社 會, 上 述 現 象 對 社 會 衝 擊 非 常 大 台 北 市 10 大 死 因, 其 數 據 與 全 國 統 計 數 據 差 不 多 台 北 市 醫 療 資 源 冠 於 全 國, 本 市 各 種 醫 療 照 護 資 源 統 計 數 據 與 5 都 相 較, 高 於 1.5 倍 至 2 倍 衛 生 局 組 織 架 構 有 5 處 7 室, 包 括 疾 病 管 制 處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處 醫 護 管 理 處 健 康 管 理 處 企 劃 處 ; 企 劃 處 檢 驗 室 資 訊 室 秘 書 室 會 計 室 統 計 室 人 事 室 政 風 室 聯 合 稽 查 隊 除 了 上 述 業 務 單 位 外, 本 局 負 責 府 級 任 務 編 組 單 位 有 自 殺 防 治 中 心 毒 品 危 害 防 制 中 心 及 長 期 照 顧 管 理 中 心 本 局 設 有 緊 急 及 災 害 應 變 指 揮 中 心 (EOC) 主 要 進 行 疫 情 防 疫 工 作, 另 有 社 區 心 理 衛 生 中 心 及 12 區 健 康 服 務 中 心 衛 生 局 6 大 任 務 分 別 為 健 康 促 進 特 殊 照 護 醫 護 管 理 食 藥 管 理 緊 急 醫 療 防 疫 安 全 為 達 成 上 述 6 大 任 務, 分 為 3 大 主 軸 : ( 一 ) 資 訊 平 台, 包 括 實 證 資 料 庫 複 雜 科 學 雲 端 運 算, 為 業 務 推 展 中 心 走 向 ( 二 ) 人 文 關 懷, 包 括 倫 理 法 律 保 險 社 會 影 響 ( 三 ) 生 醫 科 技, 包 括 轉 譯 研 究 健 康 與 疾 病 資 訊 二 願 景 與 目 標 願 景 為 生 養, 應 整 合 衛 生 健 康 醫 療 與 照 護 本 局 推 出 幸 福 台 北 全 人 照 護, 指 建 構 全 人 全 程 的 健 康 照 護 體 系 除 了 針 對 高 齡 者 活 躍 老 化 之 外, 對 於 兒 童 發 展 青 壯 族 群 發 展 仍 不 可 獲 缺 推 動 關 懷 兒 童 發 展 行 動 方 案 運 動 與 健 康 行 動 方 案 及 高 齡 友 善 城 市 行 動 方 案 的 目 標 三 業 務 工 作 成 果 本 年 度 業 務 工 作 成 果, 如 表 所 示 有 別 於 以 往 採 用, 局 處 分 工 說 明, 本 局 以 形 塑 健 康 生 活 型 態 營 造 友 善 生 養 環 境 安 全 衛 生 消 費 環 境 推 動 高 齡 友 善 城 市 健 全 防 疫 網 絡 強 化 緊 急 救 護 體 系 建 構 臺 北 健 康 雲 及 提 升 醫 療 產 業 附 加 價 值, 作 為 以 下 報 告 主 軸 ( 一 ) 形 塑 健 康 生 活 型 態 1. 營 造 無 菸 支 持 環 境 這 項 業 務 一 直 是 本 局 工 作 主 軸, 台 北 市 吸 菸 率 與 全 國 各 縣 市 相 較, 屬 於 較 低 今 年 本 局 工 作 目 標 即 針 對 戶 外 定 點 吸 菸 區 之 外 區 域, 其 它 全 面 設 為 禁 菸 場 所 無 菸 公 園 及 人 行 道 推 動 情 形, 包 括 公 告 富 錦 一 號 建 成 華 江 八 號 福 興 及 康 寧 等 5 座 公 園, 自 101 年 10 月 1 日 起 為 全 面 禁 菸 場 所, 本 市 計 33 座 無 菸 公 園 全 國 首 創 臺 北 市 殯 葬 管 理 處 第 一 二 殯 儀 館, 自 101 年 10 月 1 日 起 除 吸 菸 區 外 全 面 為 禁 菸 場 所 全 國 首 創 市 府 轉 運 站 周 邊 人 行 道 自 101 年 11 月 1 日 起 全 面 禁 菸 場 所 2052
191 支 持 性 資 源 服 務 部 分, 如 表 所 示 成 人 吸 菸 率, 台 北 市 為 全 國 最 低, 但 我 們 看 到 一 些 警 訊, 發 現 年 輕 女 子 吸 菸 率 增 加, 如 何 降 低 年 輕 女 子 吸 菸 率 將 是 本 局 未 來 工 作 重 點 本 局 委 託 11 家 醫 院 開 辦 17 班 次 戒 菸 班, 計 304 位 學 員, 課 後 1 個 月 戒 菸 率 為 28.97% 提 供 1 萬 7,170 位 民 眾 戒 菸 衛 教 諮 詢 服 務 辦 理 6 場 次 拒 菸 大 作 戰, 姐 妹 一 起 來 女 性 菸 害 防 制 宣 導 講 座 輔 導 本 市 16 家 醫 院 參 與 並 通 過 衛 生 署 國 民 健 康 局 無 菸 醫 院 評 鑑,14 家 榮 獲 金 獎,1 家 榮 獲 銀 獎,1 家 榮 獲 銅 獎 宣 ( 輔 ) 導 校 園 周 邊 1,166 家 商 家 拒 售 菸 品 予 青 少 年 宣 導 鼓 勵 本 市 國 小 學 童 加 入 拒 菸 小 天 使 行 列 2. 肥 胖 防 治 台 北 市 與 5 都 肥 胖 盛 行 率 相 較, 肥 胖 率 較 低, 但 肥 胖 仍 是 公 共 衛 生 重 要 議 題 健 康 體 重 管 理 活 動 部 分, 健 康 減 重 101 年 共 12 萬 5,343 人 參 加, 合 計 減 重 公 噸 建 置 體 重 管 理 APP,101 年 共 9 萬 3,384 人 次 下 載, 計 減 重 1 萬 3,617 公 斤 社 區 健 康 生 活 型 態 營 計 畫, 辦 理 12 區 致 胖 環 境 評 估, 因 地 制 宜 進 行 改 善, 營 造 健 康 支 持 性 環 境 運 動 推 廣 為 配 合 2017 年 世 大 運, 推 行 全 民 運 動, 作 為 本 局 未 來 工 作 重 點 之 一 3. 心 理 健 康 及 自 殺 防 治 服 務 臺 北 市 與 全 國 及 五 都 自 殺 死 亡 率 相 較, 自 殺 率 相 對 較 低, 但 我 們 仍 有 許 多 需 要 持 續 努 力 的 部 分 4. 癌 症 防 治 提 供 癌 症 篩 檢 服 務 台 北 市 各 項 醫 療 資 源 可 親 性 可 近 性 較 其 他 縣 市 高, 雖 然 相 關 篩 檢 成 績 並 非 良 好, 但 本 市 市 民 罹 癌 率 呈 持 平 數 據 符 合 下 列 資 格 即 可 接 受 免 費 四 癌 篩 檢 服 務, 乳 癌 部 分, 提 供 歲 婦 女 或 歲 二 等 女 性 血 親 曾 罹 患 乳 癌 乳 房 X 光 攝 影, 每 2 年 1 次 子 宮 頸 癌 部 分, 提 供,30 歲 以 上 之 婦 女 子 宮 頸 抹 片 檢 查 HPV 子 宮 頸 抹 片 檢 查, 每 年 1 次 HPV( 人 類 乳 突 病 毒 檢 查 ) 部 分, 提 供 36 歲 以 上 且 6 年 未 做 子 宮 頸 抹 片 檢 查 者 或 30 歲 以 上 持 有 身 心 障 礙 ( 證 明 ) 手 冊 大 腸 癌 部 分, 提 供 歲 之 民 眾 糞 便 潛 血 檢 查, 每 2 年 1 次 口 腔 癌 部 分, 提 供 30 歲 以 上 有 吸 菸 或 嚼 檳 榔 ( 含 戒 檳 者 ) 之 民 眾, 口 腔 黏 膜 檢 查, 每 2 年 1 次 ( 二 ) 營 造 友 善 生 養 環 境 1. 推 出 助 妳 好 孕 專 案, 負 責 執 行 孕 婦 唐 氏 症 篩 檢 及 婚 後 孕 前 健 康 檢 查 執 行 成 效 如 附 表 所 示 2. 優 生 保 健, 本 局 提 供 優 生 保 健 補 助 或 減 免 措 施, 工 作 內 容 與 執 行 成 果, 如 附 表 所 示 3. 母 乳 哺 育, 這 是 許 多 議 員 關 心 的 議 題 截 至 101 年, 本 市 符 合 公 共 場 所 母 乳 哺 育 條 例 規 範, 依 法 應 設 置 哺 集 乳 室 之 單 位 計 397 家, 皆 已 完 成 設 置 為 推 展 公 共 場 所 母 乳 哺 育 條 例 精 神, 本 市 積 極 輔 導 公 民 營 機 構 設 置 哺 集 乳 室, 截 至 101 年 達 834 間, 並 率 先 推 動 臺 北 市 優 良 哺 集 乳 室 認 證, 共 448 間 通 過 認 證,102 年 陸 續 辦 理 4. 早 期 療 育 社 區 公 衛 醫 療 群 服 務 網 絡 2053
192 評 估 鑑 定 等 待 時 間 由 39 天 縮 短 為 15 天 療 育 等 待 天 數 由 70 天 縮 短 為 20 天 截 至 101 年 已 由 5 家 成 長 為 19 家 社 區 診 所 加 入 醫 療 群 行 列, 101 年 共 轉 介 275 人 陸 續 建 置 完 整 發 展 遲 緩 兒 童 早 期 療 育 體 系, 以 把 握 0~6 歲 的 黃 金 療 育 期 5. 兒 童 安 全 與 健 康 促 進 主 要 根 據 兒 童 健 康 手 冊 內 容 進 行 推 廣 包 括 101 年 7-12 月 歲 學 齡 前 兒 童 預 防 保 健 服 務 計 8,695 人, 疑 似 異 常 個 案 為 191 人 101 年 9 月 完 成 建 置 臺 北 市 兒 童 發 展 線 上 檢 核 服 務 專 區 網 站, 提 供 民 眾 自 行 線 上 篩 檢 辦 理 兒 童 健 康 劇 蔬 果 彩 虹 俠, 宣 導 兒 童 預 防 保 健 服 務 之 重 要 性, 約 600 人 參 與 辦 理 101 年 臺 北 市 兒 童 健 康 促 進 績 優 單 位 頒 獎 典 禮, 表 揚 16 家 優 良 醫 事 機 構 學 齡 前 兒 童 整 合 性 社 區 篩 檢 部 分, 包 含 口 腔 視 力 聽 力 及 身 體 檢 查,101 年 共 服 務 4 萬 8,569 人 衛 生 保 健 教 保 人 員 研 習 班, 共 辦 理 2 場, 以 強 化 幼 兒 園 教 保 人 員 幼 兒 口 腔 衛 生 保 健 之 正 確 觀 念, 共 計 277 人 報 名 參 加 辦 理 各 項 視 力 及 口 腔 衛 生 保 健 宣 導 活 動, 提 升 學 童 及 家 長 對 於 近 視 及 齲 齒 防 治 的 重 視,101 年 共 計 6,420 人 報 名 參 加 6 歲 以 下 兒 童 安 全 健 康 諮 詢 計 畫,101 年 健 康 諮 詢 服 務 約 達 3 萬 人 次, 辦 理 兒 童 安 全 相 關 教 育 訓 練, 培 訓 189 名 種 子 人 員 加 強 弱 勢 家 庭 居 家 安 全 訪 視, 共 服 務 123 人 推 動 臺 北 馬 偕 紀 念 醫 院 提 供 兒 童 安 全 座 椅 借 用 服 務, 媒 體 錄 出 共 10 篇, 以 上 為 未 來 工 作 重 點 圖 示, 為 本 局 的 新 聞 及 社 區 介 入 模 式 出 生 性 別 比 監 測,101 年 辦 理 2 場 出 生 性 別 比 政 策 宣 導 說 明 會, 另 針 對 出 生 性 別 比 >1.06 或 不 當 宣 傳 之 30 家 醫 療 院 所 進 行 稽 查 101 年 出 生 性 別 比 降 至 1.070( 全 國 為 1.074) 為 全 國 第 9 低 之 縣 市, 數 據 在 合 理 範 圍 內 ( 三 ) 安 全 衛 生 與 消 費 環 境 1. 進 口 牛 肉 因 應 作 為 前 陣 子 進 口 牛 肉 事 件 鬧 得 沸 沸 揚 揚, 本 局 有 持 續 進 行 稽 查 抽 驗 推 動 及 稽 查 抽 驗 成 果 部 分, 為 確 保 市 民 食 品 安 全, 本 局 秉 持 源 頭 管 理 流 向 管 制 加 強 稽 查 強 制 標 示 的 處 理 原 則, 要 求 直 接 供 應 飲 食 場 所 清 楚 標 示 牛 肉 產 地, 提 供 完 整 資 訊, 保 障 民 眾 知 的 權 利 與 食 品 安 全 2. 食 藥 衛 生 管 理 食 品 藥 物 及 化 粧 品 稽 查 抽 驗, 抽 驗 市 售 藥 物 及 膠 囊 錠 狀 產 品 112 件, 俟 檢 驗 結 果 依 法 處 辦 市 售 藥 物 包 裝 標 示 檢 查 5,182 件, 涉 違 規 56 件, 處 分 16 件 執 行 取 締 方 面, 有 食 品 稽 查 輔 導, 稽 查 餐 飲 業 食 品 販 賣 業 及 製 造 業 等 1 萬 3,561 家 次 ; 公 共 飲 食 場 所 4,506 家 次 列 管 公 共 安 全 方 案 8 大 餐 飲 業 689 家, 並 稽 查 1,152 家 次, 輔 導 改 善 137 家 次 違 規 食 品 藥 物 及 化 粧 品 廣 告 查 獲 1,450 件 食 品 衛 生 及 化 粧 品 標 示 等, 都 是 許 多 議 員 關 心 的 議 題, 食 品 與 化 粧 品 稽 查 成 果 如 表 所 示 藥 政 管 理 創 新 成 果 : 首 創 視 障 者 藥 物 使 用 方 法 點 字 貼 紙 提 供 更 好 的 2054
193 用 藥 說 明 合 作 單 位 有 社 會 局 台 北 市 視 障 者 家 長 協 會, 目 前 提 供 本 市 11 家 醫 院 使 用, 以 維 護 視 障 朋 友 用 藥 安 全 3. 衛 生 檢 驗 新 檢 驗 技 術 開 發, 添 購 儀 器 設 備, 檢 測 能 量 與 能 力 均 有 提 升 開 發 蔬 菜 中 硝 酸 鹽 及 亞 硝 酸 鹽 之 檢 驗 方 法, 為 高 效 液 相 層 (HPLC) 法 101 年 7-12 月 執 行 食 品 衛 生 營 業 衛 生 中 藥 摻 加 西 藥 及 人 民 申 請 衛 生 檢 驗, 共 計 檢 驗 12 萬 1,650 項 件 4. 營 業 場 所 衛 生 管 理, 表 格 資 料 為 101 年 7-12 月 營 業 場 所 衛 生 稽 查 及 抽 驗 執 行 成 果 5. 產 業 輔 導 精 進 創 新 衛 生 自 主 管 理 認 證,101 年 營 業 衛 生 認 證 家 數, 計 210 家 101 年 食 品 業 認 證 家 數, 計 515 家 健 康 飲 食 新 文 化, 本 局 在 這 方 面 花 費 許 多 心 力, 結 合 12 區 健 康 服 務 中 心 輔 導 社 會 團 體 學 校 職 場 及 品 業 者, 將 產 品 標 示 熱 量 外 並 提 供 健 康 化 餐 飲 或 產 品, 成 果 豐 碩 6. 醫 政 管 理 執 行 醫 政 稽 查 及 管 理 工 作 成 果 醫 事 違 規 查 處,101 年 7-12 月 醫 事 違 規 查 處 案 件 共 285 件, 其 中 違 反 醫 療 法 及 醫 師 法 共 147 件, 違 反 護 理 人 員 法 共 102 件, 其 他 違 規 案 36 件, 密 醫 密 護 占 大 多 數 違 規 醫 療 廣 告,101 年 7-12 月 共 舉 發 290 件, 行 政 處 分 66 件, 移 外 縣 市 31 件 醫 美 診 所 管 理, 這 部 分 為 議 員 所 重 視, 推 動 醫 美 診 所 市 招 廣 告 刊 登 輔 導 計 畫 全 面 稽 查 輔 導 本 轄 區 醫 美 診 所 市 招 廣 告 刊 登,101 年 7-12 月 計 訪 查 197 家 護 理 之 家 管 理 及 工 作 成 果, 本 市 列 管 護 理 機 構 有 19 家, 核 准 床 數 有 1,222 床 本 市 聯 合 醫 院 附 設 護 理 之 家 有 4 家, 核 准 床 數 180 床, 其 中 有 4 張 隔 離 床, 使 用 床 數 為 176 床 住 民 有 遷 出 或 往 生 時, 我 們 會 通 知 下 一 位 進 住 在 進 住 之 前, 本 局 會 做 進 一 步 評 估, 有 7 張 評 估 待 床 中, 故 目 前 實 際 使 用 床 數 為 169 張, 床 位 已 額 滿 ( 四 ) 推 動 高 齡 友 善 城 市 1. 老 人 健 康 照 護 部 分 長 青 健 康 活 力 站 為 建 構 健 康 老 化 永 續 發 展 整 合 照 護 模 式, 本 局 結 合 社 會 局 教 育 局 辦 理 長 者 健 康 促 進 核 心 課 程 101 年 共 成 立 27 站, 共 辦 理 682 場 健 康 促 進 課 程 及 活 動, 共 計 2 萬 3,748 人 次 長 者 參 與 老 人 健 康 檢 查 服 務,101 年 服 務 4 萬 2,858 人 長 期 照 顧 服 務 部 分,98 年 開 始 推 動, 目 前 使 用 量 持 續 增 加 長 照 服 務 項 目 皆 較 去 年 成 長, 尤 以 居 家 服 務 老 人 餐 飲 及 家 庭 托 顧 之 成 長 最 多 102 年 居 家 服 務 及 居 家 喘 息 合 併 招 標, 增 加 合 約 廠 商 以 提 供 服 務 量 能 居 家 專 業 人 員 訪 視 服 務 中, 尤 以 居 家 護 理 及 居 家 復 健 服 務 人 次 最 多, 並 且 持 續 增 加 2. 失 智 症 防 治 這 是 一 個 重 要 課 題, 由 林 副 局 長 召 集 相 關 局 處 進 行 失 知 症 預 防 居 2055
194 家 及 社 區 照 護 網 絡 跨 局 處 資 源 整 合 等 相 關 工 作, 今 年 普 查 已 告 一 段 落, 相 關 介 入 也 會 陸 續 展 開 預 防 與 保 健 服 務 部 分, 本 局 結 合 社 區 學 協 會 等 辦 理 失 智 症 宣 導 活 動, 提 升 民 眾 相 關 健 康 知 能, 並 結 合 臺 北 市 老 人 健 康 檢 查 及 社 區 各 式 健 康 促 進 活 動, 提 供 極 早 期 失 智 症 篩 檢 量 表 (AD-8) 進 行 篩 檢 服 務, 以 期 早 期 發 現 早 期 治 療 截 至 101 年 共 計 服 務 5 萬 4,765 人, 疑 似 異 常 個 案 為 6,588 人, 新 確 診 個 案 650 人 本 局 與 社 團 法 人 台 灣 失 智 症 協 會 於 101 年 9 月 15 日 合 辦 臺 北 市 國 際 失 智 症 月 活 動 記 憶 九 久 - 快 樂 的 夏 日 懷 舊 市 集, 計 3,500 人 參 加 ( 五 ) 健 全 防 疫 網 絡, 防 疫 一 直 衛 生 行 政 單 位 面 臨 最 嚴 峻 的 挑 戰 1. 健 全 防 疫 優 保 人 力 依 臺 北 市 議 會 100 年 12 月 19 日 第 11 屆 第 4 次 臨 時 大 會 警 政 衛 生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委 員 會 附 帶 意 見 : 衛 生 局 應 於 符 合 人 事 法 規 之 要 求 下, 一 年 內 將 現 行 在 該 院 專 職 執 行 優 生 保 健 及 傳 染 病 防 治 公 共 衛 生 業 務 人 員 之 員 額 明 確 處 理 防 疫 優 保 人 員 移 轉 本 局 以 聘 僱 進 用 共 119 人, 經 市 長 101 年 8 月 8 日 核 定, 並 於 102 年 1 月 1 日 正 式 移 轉 本 局 另 因 應 中 央 主 管 機 關 101 年 新 增 政 策, 包 括 愛 滋 防 治 揪 團 篩 檢 配 合 同 志 健 康 中 心 設 置 及 服 務 經 濟 弱 勢 族 群 結 核 病 篩 檢 及 追 蹤 等, 目 前 委 由 聯 合 醫 院 向 市 府 爭 取 進 用 43 名 臨 時 人 力 2. 登 革 熱 防 治 目 前 持 續 進 入 夏 季, 清 除 滋 生 源 工 作 已 緊 鑼 密 鼓 進 行,1 個 月 前 第 1 次 召 開 跨 局 處 登 革 熱 防 治 會 議 防 治 措 施 部 分, 密 切 監 測 國 內 外 及 本 市 鄰 近 縣 市 登 革 熱 疫 情 持 續 落 實 孳 生 源 清 除 噴 藥 為 輔 並 加 強 稽 查 工 作 落 實 確 診 個 案 居 住 地 或 可 能 感 染 地 之 社 區 清 潔 日 社 區 及 校 園 成 立 蟲 蟲 特 攻 隊 及 小 尖 兵 種 子 兵 團 訓 練 營 協 助 登 革 熱 防 治 宣 導 及 病 媒 蚊 密 度 調 查 執 行 成 果 部 分, 本 期 傳 染 病 高 危 點, 共 列 管 97 處, 開 立 33 張 改 善 通 知 單 函 文 土 地 所 有 權 人 改 善 10 件, 以 及 空 地 空 屋 髒 亂 改 善 258 處 3. 流 感 與 禽 流 感 疫 情 防 治 疫 情 部 分, 在 會 議 開 始 時 已 向 各 位 議 員 報 告 最 新 H7N9 疫 情 數 據 防 治 措 施 部 分, 監 測 國 內 外 疫 情 狀 況 加 強 流 感 與 禽 流 感 防 治 及 衛 教 醫 療 院 所 診 治 與 防 護, 函 請 本 市 醫 療 院 所 加 強 看 診 四 問 (Travel Occupation Contact Cluster) 與 院 內 感 染 管 制 工 作 執 行 成 果 部 分, 擴 增 流 感 抗 病 毒 藥 劑 合 約 院 所,101 年 由 原 143 家 合 約 醫 療 院 所 擴 增 至 264 家, 提 供 公 費 藥 劑 服 務 101 年 季 節 性 流 感 共 完 成 28 萬 8,641 劑 接 種 4. H7N9 流 感 疫 情 防 治 宣 導 6 不 3 要 的 衛 教 資 訊, 不 要 餵 食 禽 鳥 不 要 生 食 禽 肉 包 括 雞 蛋 等 疫 情 監 測 部 分, 持 續 監 測 國 內 外 人 類 及 禽 類 最 新 疫 情 資 訊 強 入 境 2056
195 發 燒 旅 客 追 蹤 與 健 康 監 測 工 作 疾 病 防 治 部 分, 持 續 針 對 入 境 有 症 狀 旅 客 之 健 康 追 蹤, 以 及 早 監 測 潛 在 病 例, 確 實 掌 握 感 染 源, 避 免 疫 情 擴 散 辦 理 本 市 防 疫 人 員 H7N9 流 感 處 置 教 育 訓 練 督 導 本 市 醫 療 院 所 落 實 感 染 管 制 措 施 並 做 好 各 項 因 應 準 備 加 強 本 市 傳 染 病 防 治 應 變 醫 院 臺 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和 平 婦 幼 院 區 和 平 院 址 之 整 備 與 收 治 病 患 收 治 能 力 衛 教 宣 導 部 分, 持 續 透 過 各 宣 導 管 道 針 對 民 眾 進 行 H7N9 流 感 相 關 防 治 宣 導 不 定 期 發 布 新 聞 稿 製 作 衛 教 宣 導 單 張 應 變 作 為 部 分, 成 立 本 府 因 應 H7N9 流 感 跨 局 處 應 變 小 組 監 控 防 疫 物 資 儲 備 量, 必 要 時 進 行 防 疫 物 資 採 購 啟 動 市 府 各 機 關 動 員 齊 做 宣 導 與 監 測 工 作 5. 腸 病 毒 疫 情 防 治 目 前 進 入 夏 至, 腸 病 毒 疫 情 成 為 本 局 工 作 重 點 防 治 措 施 方 面, 加 強 監 測 與 通 報 輕 症 個 案 透 過 本 市 學 校 暨 機 關 傳 染 病 通 報 系 統 及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疾 病 管 制 局 定 點 醫 師 疾 病 監 測 辦 理 校 園 腸 病 毒 防 治 查 核 學 童 及 家 長 衛 教 宣 導 工 作, 遏 阻 疫 情 散 播 辦 理 校 園 洗 手 設 備 查 核 大 賣 場 等 兒 童 遊 樂 場 所 環 境 消 毒 強 化 腸 病 毒 重 症 轉 診 機 制, 並 加 強 學 童 家 長 及 相 關 人 員 衛 教 宣 導 工 作 本 期 執 行 成 果 方 面, 校 園 暨 幼 托 機 構 洗 手 設 備 查 核 1,109 家 公 共 場 所 56 家 辦 理 腸 病 毒 防 治 衛 教 宣 導 443 場 3 萬 4,492 人 次 6. 結 核 病 防 治 配 合 國 家 10 年 減 半 計 畫, 結 核 病 防 治 從 開 始 執 行 到 現 在, 本 市 結 核 病 發 生 率 降 幅 居 6 大 都 市 之 首 在 全 國 而 言, 發 生 率 較 低 目 前 居 於 10 年 減 半 計 畫 末 程, 結 核 病 已 進 入 平 緩 階 段, 但 這 表 示 防 治 階 段 遇 到 最 艱 難 的 族 群 結 核 病 疫 情, 結 核 病 發 生 率 由 94 年 每 十 萬 人 口 52.9 人, 下 降 至 100 年 38 人 ; 結 核 病 死 亡 率 由 94 年 每 十 萬 人 口 2.3 人, 下 降 至 100 年 2 人 101 年 本 市 管 理 中 之 結 核 病 個 案 已 降 至 806 人, 較 94 年 減 少 37.9% 提 供 都 治 服 務, 定 期 派 員 關 心 95 年 4 月 起 推 動 結 核 病 人 直 接 觀 察 治 療 (DOTS) 執 行 計 畫, 目 前 僱 用 39 名 關 懷 員, 提 供 482 位 個 案 都 治 服 務 結 核 病 防 防 治 困 難 主 因, 就 是 高 危 險 族 群 藏 身 在 社 區 內, 辦 理 社 區 民 眾 及 高 危 險 族 群 胸 部 X 光 篩 檢, 以 利 找 到 個 案 推 廣 七 分 篩 檢 法, 以 及 早 發 現 及 早 治 療 7. 愛 愛 滋 病 防 治 本 市 愛 滋 病 疫 情 與 全 國 情 況 相 關, 呈 現 上 升 新 發 生 個 案 多 是 年 輕 族 群, 這 是 一 項 隱 憂 愛 滋 病 疫 情 方 面, 本 市 愛 滋 感 染 者 通 報 人 數 截 至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共 計 3,444 人, 其 中 本 國 籍 3,350 人, 占 97.27%; 外 國 籍 94 人, 占 2.73% 目 前 本 市 管 理 中 人 數 共 2,892 人 本 市 通 報 的 感 染 者 中, 以 歲 感 染 者 占 73.61% 最 多, 其 中 93.70% 係 由 性 行 為 傳 染 為 主, 以 同 性 間 2057
196 居 多, 其 次 為 靜 脈 注 射 藥 癮 者 防 治 策 略 與 成 果 部 分, 持 續 宣 導 宣 導 單 一 性 伴 侶 安 全 性 行 為 全 程 使 用 保 險 套, 並 推 廣 全 民 驗 愛 滋 病 毒 等 防 治 觀 念 配 合 推 動 藥 癮 愛 滋 減 害 計 畫, 設 置 清 潔 針 具 自 動 販 賣 機 18 臺, 另 有 62 家 醫 療 院 所 社 區 藥 局 加 入 清 潔 針 具 交 換 執 行 點, 經 由 針 具 感 染 愛 滋 病 的 人 數 明 顯 減 少 本 市 有 5 家 醫 療 院 所 提 供 美 沙 冬 替 代 治 療 服 務 目 前 感 染 愛 滋 病 大 多 是 因 不 安 全 性 行 為 所, 為 防 疫 工 作 一 大 挑 戰 8. 預 防 接 種 嬰 幼 兒 預 防 接 種 簡 訊 及 電 子 郵 件 催 種 服 務 方 面, 於 101 年 3 月 8 日 正 式 啟 用 開 始 推 動, 得 到 市 民 好 評 首 創 全 國 嬰 幼 兒 預 防 接 種 簡 訊 及 電 子 郵 件 催 種 資 訊 系 統 之 便 民 措 施, 幼 兒 應 接 種 疫 苗 時 程 7 天 前, 透 過 簡 訊 及 電 子 郵 件 等 e 化 方 式, 提 醒 家 長 按 時 攜 帶 幼 兒 至 本 市 協 辦 合 約 院 所 完 成 疫 苗 種 可 節 省 公 衛 端 催 種 之 人 力 物 力 與 成 本 截 至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共 有 會 員 3,846 位 完 成 註 冊 人 數 3,222 人 寶 寶 資 料 登 錄 筆 數 1 萬 6,295 筆, 成 效 顯 著 年 滿 1 歲 至 未 滿 5 歲 幼 兒 13 價 結 合 肺 炎 鏈 球 菌 疫 苗 (PCV-13) 接 種 服 務 方 面, 台 北 市 為 全 國 少 數 推 動 的 縣 市 接 種 成 效 良 好, 自 去 年 開 始 預 期 新 增 個 案 已 達 減 半 效 果, 中 央 於 今 年 進 行 全 面 施 打 為 落 實 本 市 幼 兒 照 護 及 幼 兒 福 利 政 策, 本 局 自 101 年 1 月 2 日 起 提 供 設 籍 本 市 年 滿 1 歲 至 未 滿 5 歲 且 領 有 兒 童 醫 療 補 助 證 之 幼 兒 公 費 接 種 13 價 肺 炎 鏈 球 菌 疫 苗 截 至 12 月 31 日 共 提 供 3 萬 9,582 人 次 幼 兒 公 費 疫 苗 接 種 服 務 為 評 估 該 政 策 之 成 效, 委 託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大 眾 傳 播 研 究 所 民 意 調 查 研 究 中 心 進 行 2 次 滿 意 度 調 查 結 果, 本 項 公 費 疫 苗 接 種 政 策 知 曉 度 超 過 7 成, 且 本 市 年 滿 1 歲 至 未 滿 5 歲 之 幼 兒 已 接 種 肺 炎 鏈 球 菌 疫 苗 者 更 高 達 81.8% ( 六 ) 強 化 緊 急 救 護 體 系 1. 提 升 緊 急 醫 療 救 護 品 質 議 員 非 常 關 心 AED 設 置 及 相 關 訓 練 曾 於 質 詢 時 本 人 提 到 會 新 增 350 台, 近 來 民 間 團 體 願 意 再 增 日 50 台, 目 標 是 1,000 台 預 計 將 有 400 台 會 設 置 在 台 北 市 公 共 場 所 推 動 簡 版 CPR 技 能 (CCC+AED) 訓 練, 擴 大 急 救 教 育 訓 練 的 對 象 及 強 化 旁 觀 者 自 願 施 救 CPR 觀 念 之 宣 導,101 年 7-12 月 執 行 成 果 如 表 所 示 到 院 前 急 診 分 流 計 畫,101 年 7-12 月 執 行 成 果 共 計 1,160 件, 同 意 接 受 急 診 分 流 共 270 件 AED 設 置 情 形, 截 至 102 年 4 月 3 日 止, 本 市 已 設 置 有 227 臺, 其 中 6 臺 為 本 局 98 年 購 置 陸 續 設 置 於 各 大 型 公 共 場 所, 包 括 本 府 1 樓 服 務 台 捷 運 臺 北 站 臺 鐵 臺 北 車 站 微 風 廣 場 臺 北 國 際 松 山 機 場 及 高 鐵 臺 北 站, 其 餘 由 民 間 或 企 業 團 體 自 行 購 置 2058
197 AED 設 置 目 標, 以 先 進 國 家 每 平 方 公 里 4 臺 AED 之 水 準 目 標, 北 市 3 年 內 公 共 場 所 設 置 AED 須 1,000 臺, 短 期 目 標 102 年 至 少 完 成 350 臺 裝 置 預 計 在 6 月 底 前 台 北 市 捷 運 各 站 至 少 設 置 1 台 AED 最 重 要 的 還 有 市 民 相 關 訓 練, 目 前 推 出 10 人 組 團 報 名, 衛 生 局 與 消 防 局 可 提 供 免 費 訓 練 AED 宣 導 及 推 廣 策 略 方 面, 積 極 利 用 各 種 活 動 及 衛 教 宣 傳 等 行 銷 管 道 來 提 高 民 眾 認 知, 鼓 勵 各 類 團 體 民 間 機 構 於 公 共 場 所 主 動 裝 設 AED 之 新 政 策, 並 協 助 各 慈 善 公 益 團 體 宣 導 將 AED 列 入 捐 贈 項 目 來 鼓 勵 民 眾 購 買 或 租 賃 教 育 訓 練, 結 合 消 防 局 共 同 推 動 易 學 好 記 之 簡 版 市 民 急 救 技 能 教 育 提 升 主 動 施 救 比 率 提 高 在 公 共 場 所 發 生 OHCA( 到 院 前 心 跳 停 止 ) 案 件 時, 旁 觀 者 主 動 施 救 比 率 2. 珍 惜 及 善 用 臺 北 市 到 院 前 救 護 勤 務 規 劃 案 這 是 本 局 與 消 防 局 的 方 案, 目 前 有 不 錯 的 成 效 101 年 濫 用 救 護 車 之 高 使 用 者 較 100 年 下 降 42%, 前 10 名 高 使 用 者 下 降 45.5% 101 消 防 局 救 護 車 出 勤 次 數 首 次 出 現 負 成 長, 且 大 幅 增 加 緊 急 傷 病 患 即 時 獲 救 致 救 護 車 服 務 之 比 例 ( 七 ) 建 構 台 北 健 康 雲, 包 括 議 員 關 心 的 遠 距 醫 療 照 護 1. 市 民 健 康 生 活 照 護 服 務 執 行 成 果, 截 至 101 年 已 設 置 630 個 遠 距 照 護 站 ( 含 居 家 491 站 社 區 78 站 機 構 37 站 職 場 24 站 ), 計 服 務 1 萬 人, 生 理 量 測 服 務 計 100 萬 4,939 人 次, 客 服 話 務 服 務 量 達 9 萬 2,446 通 臺 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成 立 遠 距 照 護 客 服 中 心, 由 專 業 護 理 人 員 持 續 提 供 健 康 關 懷 通 訊 服 務 2. 居 家 保 健 雲 執 行 成 果, 舉 個 案 說 明, 這 個 個 案 於 過 去 1 年 配 合 本 局 進 行 遠 距 醫 療 照 護, 從 資 料 上 看 出 個 案 1 年 的 血 壓 變 化 民 眾 在 家 裡 自 行 測 量 血 壓 血 糖 之 數 據 會 立 即 傳 到 聯 醫 的 電 腦 主 機 儲 存 及 判 讀 並 有 專 人 協 助 資 料 及 儀 器 管 理, 如 有 異 常 立 刻 發 簡 訊 給 使 用 者 或 其 親 友, 讓 病 患 能 即 時 調 整 治 療 方 式, 目 前 計 有 47 人 加 入 此 試 辦 計 畫 未 來 希 望 藉 由 經 由 便 利 的 監 測 的 居 家 雲 端 照 護 模 式, 讓 使 用 者 以 租 借 儀 器 的 方 法 ( 月 租 收 費 機 制, 費 用 則 另 需 再 研 議 ) 使 用 居 家 雲 端 設 備, 輔 助 控 制 高 血 壓 與 糖 尿 病 等 疾 病, 密 集 測 量 追 蹤, 即 時 調 整 治 療 方 式 3. 職 場 保 健 雲, 今 年 推 出 計 有 1,045 人 加 入 試 辦 計 畫 自 行 測 量 完 畢 後 血 壓 之 數 據 會 立 即 傳 到 聯 醫 的 電 腦 主 機 儲 存 及 判 讀, 若 有 異 常, 系 統 自 動 發 送 異 常 簡 訊 通 知 使 用 者 注 意 血 壓 本 局 正 規 劃 評 估 於 全 家 便 利 超 商 設 置 雲 端 血 壓 計, 期 望 未 來 能 推 行 到 公 共 場 所, 讓 更 多 民 眾 可 以 使 用 ( 八 ) 提 升 醫 療 產 業 附 加 價 值 1. 觀 光 醫 療 結 合 北 投 區 溫 泉 旅 遊 與 觀 光 健 檢 96 年 10 月 推 動 溫 泉 保 健 旅 遊 試 辦 專 案, 成 立 臺 北 市 保 健 旅 遊 商 品 審 核 委 員 會 審 核 專 案 商 品, 迄 今 已 審 核 通 過 28 類 商 品, 近 2,434 位 民 眾 參 與, 創 造 近 3,390 萬 元 以 上 產 2059
198 值 建 置 本 市 觀 光 醫 療 網 站, 整 合 健 檢 溫 泉 及 旅 遊 等 資 訊, 推 動 本 市 觀 光 醫 療 臺 北 市 政 府 觀 光 醫 療 暨 健 康 保 健 中 心, 預 計 於 102 年 底 完 成,103 年 6 月 正 式 營 運 規 劃 以 醫 院 規 格 提 供 高 階 健 檢 服 務, 觀 光 飯 店 整 體 設 計 與 材 質 選 用 五 星 級 以 上 品 質 水 準 已 獲 准 籌 設 臺 北 市 北 投 健 康 管 理 醫 院 及 老 爺 榮 康 大 酒 店 迄 102 年 4 月 19 日, 完 成 全 棟 主 體 結 構 ( 工 程 進 度 61.48% ), 接 續 辦 理 電 氣 及 空 調 設 備 衛 生 給 排 水 消 防 設 備 外 飾 與 室 內 裝 修 等 工 程 四 榮 譽 與 肯 定 中 央 各 項 評 比 獲 獎 情 形, 衛 生 署 疾 病 管 制 局 101 年 度 人 用 流 感 A/H5N1 疫 苗 自 願 接 種 計 畫 優 等 101 年 減 重 成 果 獲 行 政 院 衛 生 署 國 民 健 康 局 頒 發 縣 市 達 標 獎 縣 市 減 重 公 噸 數 破 百 獎 及 輔 導 衛 生 所 績 優 衛 生 局 榮 獲 2012 年 第 四 屆 臺 灣 健 康 城 市 獎 項 評 選 之 健 康 城 市 卓 越 獎, 並 在 健 康 促 進 政 策 健 康 環 境 健 康 生 活 城 市 安 全 友 善 空 間 及 資 訊 科 技 等 議 題, 獲 得 7 項 創 新 成 果 獎, 及 2 項 成 果 海 報 獎 康 健 遠 見 雜 誌 大 調 查 五 未 來 施 政 重 點 ( 一 ) 配 合 中 央 政 策 2 至 5 歲 幼 兒 13 價 結 合 型 肺 炎 鏈 球 菌 公 費 疫 苗 接 種 服 務, 並 持 續 提 供 年 滿 1 歲 至 未 滿 2 歲 幼 兒 公 費 疫 苗 接 種 服 務 ( 二 ) 強 化 本 市 針 對 結 核 病 之 診 斷 及 檢 驗 品 質 與 量 能 ( 三 ) 建 構 長 期 照 顧 藥 事 服 務 之 作 業 模 式 ( 四 ) 持 續 推 動 處 方 箋 釋 出 送 藥 到 宅 ( 五 ) 推 動 食 品 安 全 履 歷 建 構 健 康 消 費 環 境 及 健 康 飲 食 推 廣 ( 六 ) 佈 建 CPR+AED 網 絡, 強 化 緊 急 救 護 資 源 ( 七 ) 推 動 長 照 服 務 示 範 點, 有 效 整 合 長 期 照 護 網 絡 ( 八 ) 警 衛 合 作 加 強 密 醫 查 緝, 保 障 市 民 就 醫 安 全 ( 九 ) 建 置 銀 髮 健 康 智 慧 生 活 館, 營 造 高 齡 友 善 環 境 ( 十 ) 推 動 臺 北 卡 - 二 代 健 康 卡 ( 十 一 ) 推 動 高 度 近 視 及 齲 齒 防 治 服 務 方 案 ( 十 二 ) 推 動 本 市 12 區 致 胖 環 境 評 估 及 健 康 體 重 管 理 ( 十 三 ) 推 動 臺 北 市 觀 光 醫 療 ( 十 四 ) 推 動 臺 北 市 運 動 選 手 健 康 管 理 中 心 六 結 語 與 展 望 發 展 公 共 衛 生 與 健 康 照 護, 真 正 結 合 達 到 全 民 均 健 目 標 增 加 健 康 平 均 餘 命, 促 進 健 康 的 生 活 品 質, 預 防 疾 病, 降 低 併 發 症 及 過 早 死 亡, 達 到 健 康 促 進 與 疾 病 預 防 減 少 健 康 的 不 平 等, 包 括 縮 小 因 生 命 週 期 造 成 的 健 康 不 平 等 縮 小 因 社 經 背 景 造 成 的 健 康 不 平 等 及 縮 小 身 心 狀 態 造 成 的 健 康 不 平 等, 形 成 社 福 安 全 網 以 上 說 明, 謝 謝! 本 席 希 望 多 保 留 一 點 時 間 給 議 員 詢 問, 因 此 要 求 局 長 簡 短 扼 要 說 明 即 可 依 議 員 進 人 開 會 現 場 順 序 安 排 詢 答, 要 一 問 一 答 或 一 併 回 答 都 可 以, 每 位 議 員 詢 答 時 間 為 10 分 鐘, 請 陳 彥 伯 議 員 發 言 2060
199 陳 議 員 彥 伯 : 最 新 的 H7N9 流 感, 本 市 似 乎 沒 有 案 例 產 生, 只 有 疑 似 個 案, 確 診 後 皆 已 排 除, 您 報 告 中 提 出 會 專 責 醫 院 進 行 此 事, 請 問 是 由 哪 家 醫 院 作 為 應 變 醫 院? 林 局 長 奇 宏 : 針 對 H7N9 流 感 疫 情 防 治, 中 央 規 劃 各 縣 市 都 有 1 家 應 變 醫 院, 台 北 市 有 規 劃 婦 幼 和 平 院 區, 以 和 平 院 區 為 主 陳 議 員 彥 伯 : 為 什 麼 應 變 醫 院 是 和 平 院 區, 上 次 是 和 平 醫 院, 這 次 又 是 和 平 醫 院, 請 問 選 擇 標 準 是 什 麼? 因 為 該 院 區 有 處 理 SARS 的 經 驗, 所 以 這 次 也 成 為 H7N9 流 感 的 專 責 醫 院 嗎? 林 局 長 奇 宏 : 中 央 進 行 部 建 時 有 各 種 考 量, 首 選 就 是 公 立 醫 院, 由 中 央 指 定 陳 議 員 彥 伯 : 雖 然 目 前 H7N9 沒 有 確 切 感 染 人 數, 萬 一 有 位 小 朋 友 或 成 人, 在 台 北 市 私 人 醫 院 發 現 類 似 狀 況, 請 問 後 續 處 理 方 式? 包 括 中 間 的 流 程, 請 局 長 說 明 林 局 長 奇 宏 : 應 變 醫 院 現 階 段 收 治 病 人 來 源 分 為 3 類, 第 1 類 是 在 松 山 機 場 的 發 燒 篩 檢 站 陳 議 員 彥 伯 : 請 您 回 答 一 般 大 部 分 來 源 林 局 長 奇 宏 : 我 正 要 說 的 就 是 第 2 類, 由 其 他 醫 院 轉 院 過 來 陳 議 員 彥 伯 : 請 問 民 眾 就 診 後 發 現 為 疑 似 病 症, 這 種 狀 況 發 生 時, 診 所 需 要 通 報 嗎? 有 無 規 定 遇 到 哪 些 狀 況, 診 所 必 須 通 報? 林 局 長 奇 宏 : 發 燒 38 度 以 上 有 咳 嗽 症 狀 旅 遊 史 接 觸 史 及 職 業 史 病 人, 目 前 處 理 SOP 就 是 在 醫 院 發 現 流 感 徵 兆 後, 又 有 前 述 病 史 時, 會 先 進 行 快 速 篩 檢 陳 議 員 彥 伯 : 現 在 診 所 有 這 樣 做 嗎? 會 不 會 通 報 貴 局? 林 局 長 奇 宏 : 診 所 可 以 執 行 快 篩, 若 快 篩 結 果 為 A 型 陽 性, 又 有 病 史, 就 會 安 排 到 醫 院 進 行 暫 時 隔 離, 再 將 檢 體 送 至 中 央 疾 病 管 制 局 檢 驗 室 做 確 診 陳 議 員 彥 伯 : 當 病 人 在 診 所 發 現 類 似 流 感 症 狀 後, 診 所 會 向 誰 通 報? 林 局 長 奇 宏 : 實 務 上 來 說, 診 所 都 會 要 求 病 人 儘 快 到 大 型 醫 院 檢 查, 台 北 市 有 16 家 隔 離 醫 院, 大 家 想 得 到 的 大 型 醫 院 都 是 隔 離 醫 院, 由 隔 離 醫 院 進 行 快 篩 如 果 有 病 史 流 感 症 狀, 完 成 快 篩 後, 會 將 病 人 暫 時 安 置 在 該 醫 院 的 隔 離 醫 院, 並 且 採 驗 檢 體, 通 知 衛 生 局 將 檢 體 送 到 位 於 中 央 疾 管 局 的 昆 陽 實 驗 室, 預 計 在 12 小 時 內 就 會 回 報 結 果 目 前 沒 有 確 診 人 數, 如 果 確 診 後 就 會 將 病 人 送 到 應 變 醫 院 2061
200 陳 議 員 彥 伯 : 確 診 後 就 會 將 病 人 送 到 和 平 醫 院? 林 局 長 奇 宏 : 對, 目 前 處 理 SOP 是 這 樣 陳 議 員 彥 伯 : 請 問 針 對 中 醫 診 所 或 一 般 診 所, 都 有 告 知 處 理 流 程 嗎? 林 局 長 奇 宏 : 對 於 看 診 4 問 宣 導 H7N9 相 關 症 狀 警 覺, 都 在 本 局 最 近 一 波 與 基 層 醫 療 院 所 提 醒 及 訓 練 有 特 別 告 知 陳 議 員 彥 伯 : 大 部 分 是 對 於 病 狀 感 到 可 疑 時, 才 會 進 行 通 報, 對 不 對? 林 局 長 奇 宏 : 有 症 狀 或 旅 遊 史, 進 行 通 告 陳 議 員 彥 伯 : 大 部 分 都 是 因 為 旅 遊 史 的 關 係 而 通 報 嗎? 或 只 是 因 為 發 燒 咳 嗽 等 症 狀 就 通 報? 但 發 燒 咳 嗽 是 很 常 見 的 症 狀 林 局 長 奇 宏 : 都 要 通 報, 防 疫 副 指 揮 官 就 是 璩 大 成 先 生 陳 議 員 彥 伯 : 請 璩 副 指 揮 官 補 充 說 明, 大 致 上 通 報 流 程 就 是 這 樣 嗎? 確 定 嗎?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中 興 醫 院 璩 副 院 長 大 成 : 對 陳 議 員 彥 伯 : 目 前 為 止 有 無 因 應 措 施, 例 如 疫 苗 診 療 方 面 有 特 殊 醫 療 資 源 及 技 術 我 們 感 覺 大 陸 地 區 發 生 H7N9 禽 流 感 後, 好 像 就 只 能 等 死 林 局 長 奇 宏 : 防 疫 策 略 就 是 境 外 阻 絕 邊 境 防 堵 及 儘 早 找 到 指 標 個 案, 目 前 用 藥 方 面 數 據 顯 示, 克 流 感 瑞 樂 沙, 這 2 類 抗 病 毒 藥 物 是 敏 感 的, 因 此 中 央 疾 管 局 延 長 這 些 流 感 使 用 藥 物 到 4 月 底, 以 前 有 較 嚴 格 規 定 才 能 使 用 公 用 克 流 感 藥 物, 現 在 已 放 寬 議 員 最 關 心 的 疫 苗 部 分, 也 是 大 家 認 為 疫 苗 施 打 是 防 疫 最 有 效 的 方 式 目 前 疫 苗 病 毒 株 已 在 國 內 得 到, 疾 管 局 試 著 在 國 內 產 製 疫 苗, 因 有 各 種 不 同 評 估, 保 守 認 為 要 到 明 年 才 會 產 製 完 成, 目 前 全 世 界 各 大 藥 廠 都 在 努 力 進 行 疫 苗 產 製 某 些 跡 象 顯 示 候 鳥 會 帶 來 病 毒, 預 計 今 年 9 月 候 鳥 南 飛 時, 台 灣 可 能 會 暴 露 在 病 毒 威 脅 之 下 有 沒 有 辦 法 在 這 之 前 得 到 相 關 疫 苗? 目 前 還 不 清 楚 陳 議 員 彥 伯 : 貴 局 工 作 報 告 中 提 到 做 了 許 多 因 應 政 策 防 疫 措 施 等, 公 園 社 區, 尤 其 是 大 安 區 腹 地 廣 大, 有 許 多 社 區, 常 有 野 生 鴿 子 在 那 些 地 方 活 動, 民 眾 覺 得 鴿 子 很 可 愛, 甚 至 去 餵 食, 造 成 近 距 離 接 觸 請 問 這 樣 的 行 為 會 不 會 有 感 染 禽 流 感 的 疑 慮? 市 民 應 該 如 何 防 疫? 林 局 長 奇 宏 : 禽 流 感, 顧 名 思 義 就 是 在 禽 類 之 間 互 通 的 流 感 病 毒, 在 一 些 特 殊 情 況 下 禽 流 感 2062
201 才 會 由 禽 類 轉 移 至 人 類 SARS 過 後, 近 10 年 相 關 這 類 疫 情 均 有 耳 聞, 而 且 持 續 發 生, 確 切 原 因 不 明 現 在 大 家 對 鴿 子 都 很 小 心, 認 為 牠 有 可 能 帶 原 過 去 發 生 的 禽 流 感, 鴿 子 不 是 最 重 要 的 宿 主, 此 次 因 為 大 陸 發 生 幾 個 案 例 就 是 如 此 現 在 大 家 擔 心 鴿 子 與 人 類 接 觸 距 離 近, 擔 心 鴿 子 是 否 會 帶 原 病 毒 過 去 的 禽 流 感 在 傳 染 至 人 類 之 前, 會 先 發 生 在 禽 類 身 上, 形 成 高 病 原 型 態, 會 造 成 雞 舍 雞 隻 或 鳥 類 大 量 死 亡 這 次 禽 流 感 特 色, 對 於 禽 類 傷 害 性, 沒 有 過 去 案 例 來 得 大 此 次 防 疫 工 作 更 加 險 峻, 以 往 看 見 鴿 子 大 量 死 亡, 我 們 都 會 特 別 小 心, 但 這 次 卻 沒 有 這 個 情 況 本 局 在 衛 教 宣 導 方 面, 仍 提 醒 民 眾 儘 量 遠 離 禽 類, 不 要 餵 食 陳 議 員 彥 伯 : 貴 局 有 在 公 園 等 舉 牌 警 告, 甚 至 請 公 園 處 開 罰 但 在 社 區, 這 部 分 似 乎 沒 做 到 請 貴 局 與 民 政 系 統 合 作, 通 知 社 區 管 委 會 一 同 防 疫 目 前 為 止, 管 委 會 都 沒 有 收 到 相 關 通 知, 你 們 只 是 呼 籲 大 家 不 要 餵 食 禽 類, 但 一 般 民 眾 似 乎 還 是 不 太 清 楚 推 動 台 北 市 學 童 減 少 近 視 的 防 治 措 施, 根 據 調 查 台 北 市 學 童 近 視 人 數, 近 年 來 都 居 5 都 第 一 台 北 市 學 童 近 視 防 治 成 效 不 大, 針 對 這 方 面, 請 提 供 補 充 資 料, 貴 局 到 底 該 怎 麼 做? 教 育 局 應 如 何 配 合? 幾 年 內 有 何 目 標? 否 則 只 是 淪 為 口 號, 學 童 近 視 人 數 仍 然 沒 有 下 降 林 局 長 奇 宏 : 好 謝 謝 陳 彥 伯 議 員, 請 陳 孋 輝 議 員 發 言 陳 議 員 孋 輝 : 主 席 局 長 及 衛 生 局 各 位 官 員, 大 家 早! 接 續 H7N9 禽 流 感 議 題, 預 計 從 6 月 開 始 傳 統 市 場 全 面 禁 宰 活 禽, 距 離 實 施 還 有 一 段 時 間 現 在 中 國 大 陸 發 生 多 起 病 例, 台 灣 早 晚 也 會 發 生, 台 北 市 人 口 稠 密, 針 對 現 在 討 論 的 問 題, 希 望 局 長 能 以 嚴 肅 態 度 看 待 此 次 禽 流 感, 和 平 醫 院 SARS 事 件 不 要 再 重 演, 希 望 您 能 提 早 因 應 本 席 認 為 禁 宰 活 禽 是 重 要 的 事 情, 尤 其 是 傳 統 市 場 6 月 開 始, 規 定 傳 統 市 場 全 面 禁 宰 活 禽, 目 前 傳 統 市 場 好 像 沒 有 因 應 措 施, 這 不 只 是 市 場 處 的 事 情, 衛 生 局 要 負 起 大 部 分 責 任, 因 為 所 有 專 業 知 識 都 在 你 們 這 裡 請 問 針 對 禁 宰 活 禽 政 策, 衛 生 局 做 了 哪 些 準 備? 有 何 因 應 措 施?SOP 流 程 是 什 麼? 若 活 禽 由 從 外 縣 市 攜 進 台 北 市, 請 問 貴 局 有 何 禁 止 措 施? 如 何 查 察? 未 來 市 面 上 的 家 禽 如 何 上 架 販 售? 這 種 過 程, 你 們 到 底 做 了 什 麼? 針 對 要 求 民 眾 不 要 購 買 現 宰 活 禽, 請 問 貴 局 如 何 進 行 相 關 宣 導 措 施? 我 認 為 衛 生 局 有 必 要 向 台 北 市 民 充 分 報 告, 這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事 情 剛 才 局 長 呼 籲 不 要 餵 養 鴿 子, 但 鴿 子 未 必 是 傳 播 病 毒 的 主 要 來 源 事 實 上, 在 台 北 市 餵 養 鴿 子 是 很 普 遍 的 行 為, 我 住 在 光 復 南 路 22 巷 口, 附 近 有 一 大 片 綠 地, 我 看 見 綠 地 上 面 有 幾 百 隻 鴿 子, 到 了 下 午 有 民 眾 推 著 娃 娃 車 在 現 場 餵 養 鴿 子, 我 看 了 覺 得 很 開 心 我 說 的 這 個 地 方 很 近, 局 長 有 經 過 可 以 去 看 一 看, 那 裡 有 上 百 隻 鴿 子 民 生 社 區 民 生 公 園 也 有 上 百 隻 鴿 子, 大 家 還 是 在 餵 養 鴿 子 局 長, 您 會 覺 得 那 樣 做 是 安 全 的 嗎? 我 不 覺 得 那 樣 做 是 安 全 的 我 住 的 房 子 有 2063
202 白 頭 翁 在 上 面 築 巢 生 蛋, 我 不 知 道 該 不 該 將 牠 驅 離, 我 每 天 早 上 都 會 見 到 牠 們, 不 知 道 該 應 該 怎 麼 辦, 我 很 擔 心 究 竟 餵 養 鴿 子 是 不 是 安 全 行 為? 局 長 必 須 進 一 步 說 明 台 北 市 有 這 麼 多 處 地 方 聚 集 鴿 子, 林 世 宗 議 員 提 到 中 正 紀 念 堂 也 有 很 多 鴿 子, 到 底 要 不 要 全 面 禁 止 餵 養 鴿 子? 候 鳥 會 帶 來 什 麼 細 菌? 我 們 不 知 道, 我 覺 得 衛 生 局 針 對 這 起 事 件, 有 必 要 進 一 步 宣 導, 提 出 應 有 的 禁 止 措 施, 能 讓 民 眾 依 循 請 針 對 現 宰 活 禽 部 分 進 行 說 明 林 局 長 奇 宏 : 謝 謝 議 員 垂 詢, 針 對 您 的 問 題, 我 分 為 2 部 分 回 答 首 先 大 家 關 心 10 年 前 和 平 醫 院 發 生 封 院 事 件, 之 後 會 不 會 再 發 生 類 似 事 件? 當 時 SARS 是 新 挑 戰, 過 去 大 家 都 沒 有 經 驗, 我 認 為 封 院 就 是 因 為 當 時 操 作 流 程 不 到 位 引 起 陳 議 員 孋 輝 : 局 長, 請 您 說 重 點 請 問 發 生 相 同 事 件 時, 貴 局 要 怎 麼 做? 林 局 長 奇 宏 : 我 們 有 發 燒 篩 檢 邊 境 管 制 負 壓 隔 離 病 房 已 建 置 完 成, 醫 院 的 陳 議 員 孋 輝 : 請 針 對 現 宰 活 禽 的 議 題 回 答 林 局 長 奇 宏 : 我 擔 任 台 北 市 政 府 應 變 小 組 衛 生 局 中 央 幕 僚, 陳 雄 文 副 市 長 擔 任 主 席, 中 間 有 很 多 事 情 不 屬 於 衛 生 局 管 轄 範 圍, 我 必 須 提 到 會 議 中 和 大 家 討 論 處 置 方 式, 然 後 透 過 跨 局 處 小 組 執 行, 例 如 與 市 場 攤 商 互 動 的 方 式 最 簡 單 的 方 式 就 是 全 面 禁 賣 活 禽, 民 眾 買 不 到 就 接 觸 不 到, 這 是 斧 底 抽 薪 最 好 辦 法, 但 這 部 分 是 否 能 到 位? 中 央 推 出 政 策 後, 目 前 仍 在 研 擬 配 套 措 施 陳 議 員 孋 輝 : 局 長, 您 還 是 沒 有 回 答 重 點 請 問 此 政 策, 衛 生 局 扮 演 什 麼 角 色? 如 何 配 合 中 央? 我 只 想 要 知 道 衛 生 局 的 角 色 與 作 為 林 局 長 奇 宏 : 本 局 對 於 禽 畜 業 者 進 行 健 康 監 測, 與 禽 類 有 近 距 離 接 觸 其 都 是 禁 宰 活 禽 的 業 者 陳 議 員 孋 輝 : 局 長, 請 回 答 重 點, 請 問 衛 生 局 對 於 市 場 禁 宰 活 禽 政 策 做 了 什 麼? 衛 生 局 扮 演 什 麼 角 色? 林 局 長 奇 宏 : 我 們 要 提 供 足 夠 證 據 證 明 該 政 策 方 向 是 對 的, 採 用 各 種 數 據 證 明 對 於 市 場 內 攤 商 禁 宰 活 禽 政 策, 這 要 配 合 商 業 處 市 場 處, 我 們 才 能 進 行 對 於 屠 宰 人 員, 本 局 有 進 行 健 康 監 測 陳 議 員 孋 輝 : 您 有 參 加 跨 局 處 會 議, 對 不 對? 林 局 長 奇 宏 : 對, 每 個 星 期 都 會 舉 行 陳 議 員 孋 輝 : 請 說 明 開 會 時, 市 政 府 打 算 怎 麼 做? 你 有 去 開 會 嗎? 2064
203 林 局 長 奇 宏 : 我 有 去 開 會 陳 議 員 孋 輝 : 如 何 禁 止 活 禽 進 入 台 北 市? 市 場 處 如 何 處 理? 從 6 月 17 日 起 市 場 內 不 會 再 有 攤 商 現 宰 活 禽 林 局 長 奇 宏 : 現 宰 活 禽, 包 括 雞 鴨 等 我 因 為 參 加 部 門 質 詢, 無 法 到 市 場 會 勘, 有 聽 同 仁 轉 述 與 詳 閱 會 議 紀 錄 首 先, 我 們 要 通 知 攤 商, 由 產 發 局 市 場 處 進 行 通 知 陳 議 員 孋 輝 : 局 長, 我 發 現 會 議 時 間 被 你 這 樣 拖 延 已 經 不 太 足 夠, 我 的 意 思 是 現 在 已 經 決 定 這 樣 做, 希 望 衛 生 局 拿 出 正 面 態 度, 將 來 台 北 市 發 生 病 例, 外 界 矛 頭 一 定 會 指 向 衛 生 局 針 對 禁 宰 活 禽 政 策, 貴 局 可 以 扮 演 比 較 重 要 的 角 色, 例 如 可 以 進 行 宣 導, 請 民 眾 不 要 再 購 買 現 宰 活 禽, 並 且 告 知 原 因 本 席 認 為 貴 局 應 負 起 這 方 面 責 任 市 政 府 進 行 跨 局 處 會 議 時, 衛 生 局 應 提 出 專 業 看 法 請 問 將 來 若 查 獲 市 場 有 攤 商 違 法 販 賣 活 禽, 應 由 市 場 處 或 衛 生 局 進 行 開 罰? 這 部 分 是 由 衛 生 局 負 責 嗎? 林 局 長 奇 宏 : 目 前 不 是 我 們 負 責, 要 視 中 央 引 用 哪 一 條 法 條 執 行, 目 前 還 是 以 第 3 等 級 陳 議 員 孋 輝 : 目 前 的 進 度 稍 慢, 請 市 政 府 提 出 應 有 的 態 度, 你 們 應 該 及 早 將 問 題 交 給 跨 局 處 小 組, 讓 他 們 進 行 討 論, 訂 定 明 確 方 向, 不 要 到 了 6 月 17 日 郝 團 隊 才 在 手 忙 腳 亂, 不 要 永 遠 讓 人 家 看 笑 話, 永 遠 跟 在 後 面, 你 們 這 樣 做 讓 我 們 民 意 代 表 很 汗 顏 現 在 距 離 6 月 17 日 還 有 一 段 時 間, 建 議 貴 局 應 積 極 提 出 專 業 意 見, 在 跨 局 處 小 組 討 論, 讓 市 長 副 市 長 定 奪 不 要 到 了 6 月 17 日 市 場 上 還 是 有 攤 商 在 宰 殺 活 禽, 然 後 貴 局 就 跟 在 後 面, 不 知 道 該 由 哪 個 單 位 開 罰, 就 因 為 中 央 還 沒 有 決 定 中 央 還 沒 有 沒 定, 你 們 可 以 先 行 處 理 林 局 長 奇 宏 : 法 源 部 分, 我 們 可 引 用 傳 染 病 防 治 法, 這 是 位 階 最 高 的 法 律, 可 由 衛 生 單 位 直 接 開 罰 不 過, 這 部 分 需 要 中 央 統 一 說 明 陳 議 員 孋 輝 : 建 議 及 早 將 此 事 在 跨 局 處 會 議 中 提 出, 我 知 道 跨 局 處 會 議 於 每 星 期 二 舉 行, 本 席 會 調 閱 會 議 紀 錄, 了 解 你 們 如 何 發 言? 如 何 在 各 自 立 場 上 主 張 專 業? 謝 謝 陳 孋 輝 議 員, 雖 然 發 言 時 間 為 10 分 鐘, 請 議 員 不 用 受 鈴 聲 影 響, 儘 量 詢 答 請 陳 建 銘 議 員 發 言 陳 議 員 建 銘 : 剛 才 陳 孋 輝 議 員 主 要 表 達 H7N9 防 疫 能 由 衛 生 局 主 導, 宣 導 禁 止 宰 殺 活 禽 的 意 義, 改 善 食 品 衛 生 衛 生 局 不 該 置 身 事 外, 禁 宰 活 禽 的 主 導 單 位 是 市 場 處, 若 衛 生 局 能 加 把 勁 宣 導, 讓 民 眾 知 道 嚴 重 性, 不 再 購 買 市 場 活 禽, 這 麼 做 對 整 體 政 策 達 成 較 有 幫 助 其 實 幫 兇 就 是 民 意 代 表, 攤 商 被 抓 到 違 規 時, 就 會 找 民 意 代 表, 民 意 代 表 就 會 2065
204 去 關 心, 造 成 政 策 執 行 困 難 陳 水 扁 總 統 時 期, 該 政 策 就 已 開 始 進 行, 近 年 中 央 政 府 將 該 政 策 往 後 延, 直 到 最 近 發 生 禽 流 感, 大 家 又 重 新 重 視 這 個 問 題 禁 宰 活 禽 是 一 項 防 疫 方 式, 報 紙 刊 登 一 則 消 息, 我 不 知 道 真 實 性 為 何, 報 導 中 國 大 陸 發 生 感 染 案 例, 是 因 當 事 人 宰 殺 雞 隻 造 成 感 染, 因 此 宰 殺 活 禽 為 感 染 途 徑 之 一 最 好 的 預 防 方 式 是 民 眾 養 成 良 好 衛 生 習 慣, 這 樣 做 比 施 打 流 感 疫 苗 效 果 好, 當 每 個 人 知 道 如 何 保 護 自 己, 就 能 降 低 感 染 機 會 據 我 所 知, 目 前 還 沒 有 開 放 民 眾 施 打 H7N9 禽 流 感 疫 苗, 只 有 開 放 施 打 一 般 流 感 疫 苗 林 局 長 奇 宏 : 目 前 沒 有 開 放 民 眾 施 打 H7N9 禽 流 感 疫 苗 陳 建 銘 議 員 : 目 前 民 眾 只 能 施 打 一 般 的 流 感 疫 苗, 請 問 中 央 有 沒 有 針 對 H7N9 發 放 疫 苗? 林 局 長 奇 宏 : 議 員 應 該 有 看 到 媒 體 報 載,H7N9 病 毒 株 已 在 中 國 大 陸 取 得, 病 毒 株 要 製 成 疫 苗 株, 過 程 中 有 許 多 不 確 定 因 素, 全 世 界 包 括 台 灣, 已 有 許 多 大 藥 廠 正 在 開 發 開 發 成 功 後 進 行 量 產, 量 產 後 至 一 般 民 眾 都 能 接 受 注 射, 估 計 要 到 明 年 初 陳 建 銘 議 員 : 明 年 初 可 能 就 不 是 流 行 H7N9, 就 不 需 要 製 作 H7N9 疫 苗 林 局 長 奇 宏 : 這 是 防 疫 時 期, 大 家 最 關 注 的 議 題, 擔 心 H7N9 快 速 爆 發, 目 前 抗 病 毒 藥 物 對 於 H7N9 病 毒 來 說 還 是 敏 感 的, 可 以 使 用 陳 建 銘 議 員 : 所 以 目 前 普 遍 使 用 的 克 流 感, 仍 有 對 抗 H7N9 病 毒 的 療 效 林 局 長 奇 宏 : 有 許 多 重 症 痊 癒 後 個 案, 都 有 報 載, 這 似 乎 透 露 一 些 訊 息 陳 建 銘 議 員 : 最 重 要 是 在 於 預 防, 養 成 良 好 衛 生 習 慣 本 席 發 現 議 會 同 仁 非 常 恐 慌, 市 議 會 可 能 是 一 個 感 染 溫 床 因 為 市 議 會 地 下 室 餐 廳, 每 天 午 餐 晚 餐 時 間 都 有 幾 百 名 陸 客 進 出 這 是 餐 廳 的 營 業 行 為, 如 何 避 免 感 染? 本 席 建 議 劃 分 區 域 進 行 健 康 照 護 H7N9 潛 伏 期 大 約 是 10 天, 陸 客 入 境 台 灣 很 沒 有 發 燒 症 狀, 旅 遊 期 間 才 開 始 發 燒, 本 席 建 議 相 關 預 防 行 為 應 於 各 地 展 開 各 大 夜 市 市 議 會 地 下 室 餐 廰, 都 有 潛 在 危 險 性, 針 對 這 部 分, 衛 生 局 有 沒 有 適 度 教 導 導 遊 注 意 旅 客 健 康 狀 況? 透 過 通 報 機 制 隨 時 通 報, 以 上 所 說 為 防 疫 重 要 方 向 現 在 有 很 多 市 議 會 助 理 都 不 敢 到 地 下 室 餐 廳 用 餐, 擔 心 會 發 生 傳 染 包 括 在 座 各 位 官 員, 時 常 在 市 議 會 進 出, 如 果 發 生 感 染, 造 成 市 議 會 封 閉, 事 態 就 會 很 嚴 重! 希 望 在 預 防 方 面, 衛 生 局 能 更 加 積 極, 要 教 導 民 眾 衛 生 習 慣, 還 要 向 民 眾 宣 導 禁 宰 活 禽 政 策 醫 療 程 序 方 面, 當 民 眾 在 一 般 醫 療 診 所 診 斷 時, 發 現 可 疑 病 時, 請 問 衛 生 局 通 報 機 制 為 何? 運 送 機 制?SARS 期 間 接 到 類 似 SARS 病 例 通 報, 醫 院 就 會 出 動 負 壓 救 護 車 將 民 眾 送 到 隔 離 醫 院, 照 護 流 程 與 一 般 民 眾 隔 開 現 在 診 所 發 現 類 似 病 例, 卻 是 由 民 眾 自 行 轉 診 到 大 型 醫 院, 這 樣 做 可 能 造 成 與 SARS 傳 染 相 同 結 果 發 現 2066
205 通 報 及 處 理 的 SOP, 請 問 衛 生 局 是 否 能 將 等 級 提 升 至 SARS 期 間 處 理 等 級? 或 有 其 他 配 套 作 為? 治 療 方 面, 根 據 貴 局 提 出 的 資 料, 台 北 市 通 報 病 例 有 31 例, 確 診 人 數 為 0 國 內 疫 情 方 面, 根 據 衛 生 局 數 據 顯 示 確 診 人 數 為 0 中 國 大 陸 治 癒 病 例, 請 問 是 本 身 產 生 抗 體? 或 是 藥 物 治 療 效 果? 我 們 擔 心 這 次 H7N9 流 感 流 行 會 造 成 很 大 衝 擊, 很 多 議 員 非 常 關 切, 針 對 此 議 題 不 斷 提 出 質 詢 針 對 治 療 作 為, 希 望 衛 生 局 有 較 積 極 的 方 式, 讓 民 眾 了 解 本 次 衛 生 局 工 作 報 告 特 別 提 到 增 加 病 床 數, 包 括 失 智 老 人 重 症 患 者 病 床 等 失 智 與 失 能 的 治 療 作 為, 失 能 者 的 醫 療 需 求 會 比 失 智 者 高, 但 衛 生 局 著 重 在 失 智 者 照 護, 而 非 失 能 者 照 護 請 問 針 對 失 智 老 人 日 間 照 護 行 為, 是 否 能 有 更 積 極 做 法? 目 前 多 所 學 校 有 校 舍 閒 置 情 形, 建 議 協 助 校 方 成 立 日 間 照 護 中 心, 這 樣 做 更 能 達 到 照 護 目 的, 不 會 造 成 醫 療 資 源 浪 費 雖 然 老 人 日 間 照 護 活 動 是 社 會 局 的 權 責, 本 席 希 望 透 過 市 政 府 各 局 處 結 合, 推 動 並 且 達 成 效 果 請 局 長 說 明 林 局 長 奇 宏 : 針 對 議 員 的 問 題, 我 整 理 成 4 點 回 答 第 1 點, 對 於 境 外 旅 客, 尤 其 是 大 陸 旅 客, 即 使 有 經 過 機 場 篩 檢, 但 流 感 還 是 有 潛 伏 期, 已 針 對 導 遊 進 行 相 關 訓 練 除 了 入 境 的 機 場 篩 檢, 入 境 後 也 有 防 疫 體 系 篩 查, 目 前 有 幾 個 通 報 個 案 議 員 關 心 市 議 會 內 部 防 疫, 我 們 不 希 望 市 議 會 發 生 不 尋 常 狀 況, 現 在 能 做 的 就 是 在 地 下 室 餐 廳 擺 放 宣 導 單, 讓 進 出 的 旅 客 本 會 同 仁 知 道 防 治 重 點 第 2 點, 轉 診 部 分, 由 我 先 說 明, 如 有 不 足 之 處 再 請 璩 副 指 揮 官 補 充 說 明 中 央 CDC 發 布 初 次 診 斷 症 狀 有 分 輕 症 與 重 症, 重 症 轉 送 時 有 依 照 SOP 輕 症 部 分, 以 自 行 就 醫 為 主 若 在 醫 院 確 診, 醫 院 之 間 的 轉 院, 是 否 出 動 負 壓 隔 離 車? 一 切 都 會 依 照 標 準 SOP 執 行 轉 院 事 宜 針 對 這 部 分, 請 副 指 揮 官 補 充 說 明 璩 副 院 長 大 成 : 目 前 醫 療 人 員 遇 到 疑 似 病 例, 主 要 考 慮 2 部 分, 第 1 部 分 是 依 臨 床 狀 況 判 斷, 有 無 流 感 相 似 症 狀? 有 無 肺 炎? 第 2 部 分, 依 流 行 病 學 判 斷, 包 括 病 患 有 無 接 觸 史 旅 遊 史? 這 2 部 分 均 有 認 定 標 準, 只 有 達 到 認 定 標 準 就 是 符 合 通 報 案 例, 沒 有 達 到 就 不 用 再 進 行 後 續 達 到 符 合 通 報 案 例 標 準 時, 首 先 要 進 行 通 報, 採 檢 檢 體 此 時 確 診 與 否 還 不 知 道, 所 以 先 區 分 為 輕 症 與 重 症 輕 症 者 應 自 行 居 家 隔 離 健 康 管 理 重 症 者 會 轉 送 到 大 型 醫 院, 醫 院 提 供 隔 離 設 施, 接 者 等 待 檢 驗 報 告 結 果 公 布 一 旦 檢 驗 報 告 結 果 為 陽 性, 一 律 轉 送 到 和 平 專 責 醫 院 進 行 隔 離 林 局 長 奇 宏 : 第 3 點, 針 對 痊 癒 個 案, 以 一 般 病 毒 感 染 而 言, 大 多 是 體 內 產 生 抗 體 為 什 麼 要 使 用 抗 病 毒 藥 物? 主 要 是 為 了 降 低 急 性 期 病 毒 量, 協 助 病 人 渡 過 難 關, 等 待 病 人 產 生 抗 體 就 能 痊 癒 第 4 點, 議 員 提 到 失 智 失 能 相 關 照 護, 衛 政 與 社 政 的 區 隔 在 於 衛 政 必 須 先 有 醫 療 處 置, 才 納 入 衛 政 範 疇 對 於 失 智 者 日 間 照 護, 本 局 有 介 入 醫 療 做 為, 對 病 人 有 幫 助 台 北 市 能 量 補 助 部 分, 例 如 空 間 使 用, 這 部 分 謝 謝 議 員 指 導, 我 們 會 持 續 努 力 陳 建 銘 議 員 : 2067
206 SARS 期 間 各 地 均 有 設 置 體 溫 檢 測 儀 器, 請 問 目 前 還 能 正 常 使 用 的 有 多 少 台? 衛 生 局 各 區 域 醫 院 均 有 購 置 體 溫 感 測 器, 請 問 這 些 器 材 是 否 完 好? 如 果 堪 用, 建 議 於 市 議 會 大 樓 入 口 處 裝 設 體 溫 感 測 器 許 多 議 員 質 詢 流 感 疫 情 統 計 資 料 的 更 新 速 度 太 慢, 我 認 為 相 關 資 料 應 保 守 審 慎, 不 要 跟 隨 媒 體 起 舞, 內 容 更 新 應 與 中 央 疾 管 局 更 新 速 度 一 致, 貴 局 不 應 該 比 疾 管 局 慢 有 議 員 提 醒 淘 寶 網 上 有 販 售 醫 療 器 材 行 為, 這 對 台 灣 整 體 造 成 影 響, 包 括 經 濟 部 分 這 項 行 為 實 屬 違 法, 請 問 衛 生 局 針 對 這 項 行 為, 有 無 處 置 方 式 或 根 本 無 法 可 管? 林 局 長 奇 宏 : 紅 外 線 照 相 機, 就 是 在 出 入 境 處 看 到 的 儀 器 聯 合 醫 院 也 有 幾 台 相 關 儀 器, 稍 後 請 璩 副 院 長 說 明 璩 副 院 長 大 成 : 各 院 區 均 有 相 關 儀 器, 目 前 未 到 全 面 架 設 的 程 度, 但 各 院 區 都 有 相 關 準 備 在 架 設 後 應 進 行 分 流, 確 定 是 否 有 發 燒 症 狀, 若 分 流 出 發 燒 與 沒 有 發 燒 症 狀 者, 接 下 來 不 知 該 如 何 處 置, 目 前 又 不 能 強 行 介 入, 能 確 定 的 是 儀 器 設 備 在 準 備 中 WHO 在 全 世 界 將 疫 情 分 為 6 期, 目 前 為 第 3 期, 尚 未 證 實 人 傳 人 相 關 標 準 訂 得 很 清 楚, 請 議 員 放 心, 我 們 會 觀 察 進 入 的 期 程, 啟 動 既 有 的 因 應 設 備 林 局 長 奇 宏 : 衛 材 部 分, 議 員 提 到 境 外 網 站, 的 確 是 本 局 查 察 的 困 難 點 處 置 方 式, 第 1 點, 會 對 民 眾 宣 導, 透 過 某 些 管 道 購 買 物 品, 品 質 沒 有 保 障 第 2 點, 網 站 訊 息 揭 露, 這 部 分 在 台 灣 可 循 線 追 蹤, 本 局 會 配 合 警 政 單 位 進 行 查 察 這 是 一 個 漏 洞, 不 只 發 生 在 醫 療 衛 材 部 分, 其 他 部 分 也 有 發 生 針 對 這 部 分, 我 們 會 再 思 考 解 決 辦 法, 這 的 確 是 現 行 法 規 的 漏 洞 衛 生 局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處 邱 處 長 秀 儀 : 有 關 淘 寶 網 販 售 醫 療 器 材 管 理, 這 部 分 淘 寶 網 屬 於 國 外 網, 目 前 本 局 做 法 是 將 相 關 知 識 置 於 新 聞 稿 教 導 民 眾 正 確 使 用, 選 購 醫 療 器 材 時, 應 儘 量 向 國 內 廠 商 購 買, 後 續 才 有 保 障 若 廠 商 有 違 規 情 節, 且 於 台 灣 有 相 關 紀 錄 者, 本 局 掌 握 訊 息 後, 會 與 警 政 單 位 合 作 進 行 調 查, 查 有 違 法 案 件, 便 會 進 行 移 送 林 局 長 奇 宏 : 目 前 沒 有 發 生 相 關 案 例, 本 局 與 警 政 單 位 合 作, 我 們 曾 提 到 透 過 Facebook 涉 及 重 大 刑 案, 可 採 用 強 硬 手 段, 要 求 平 台 業 者 配 合, 提 供 相 關 資 訊 目 前 只 發 生 違 規 案 例, 無 法 啟 動 相 關 機 制 請 高 嘉 瑜 議 員 發 言 高 議 員 嘉 瑜 : 形 塑 健 康 生 活 形 態, 最 重 要 就 是 營 造 無 菸 環 境, 本 席 發 現 抽 菸 年 齡 層 不 斷 下 降, 走 在 路 上 常 發 現 年 輕 學 生 抽 菸 請 問 在 座 抽 各 位 有 抽 菸 習 慣 的 請 舉 手? 只 有 陳 彥 伯 議 員 舉 手, 衛 生 局 所 有 同 仁 都 沒 有 抽 菸 習 慣, 這 樣 很 好 大 家 都 知 道 抽 菸 對 身 體 會 造 成 很 大 危 害, 對 於 不 抽 菸 的 人 而 言, 二 手 菸 造 成 的 2068
207 傷 害 更 大 我 最 討 厭 走 在 路 上, 前 方 的 人 正 在 抽 菸, 我 就 要 被 迫 聞 到 菸 味 常 有 孕 婦 媽 媽 帶 著 小 孩 在 公 園 玩 耍, 附 近 民 眾 正 在 抽 菸, 其 他 人 很 容 易 會 吸 到 二 手 菸, 這 些 都 是 目 前 無 可 避 免 的 情 況 國 外 規 定 不 能 邊 走 邊 抽 菸, 要 到 指 定 地 點 才 可 抽 菸 國 內 一 直 無 法 強 制, 無 法 要 求 抽 菸 民 眾 配 合 針 對 這 部 分, 衛 生 局 應 該 要 有 執 行 魄 力, 營 造 無 菸 環 境, 而 不 是 只 規 劃 28 座 33 座 公 園 轉 運 站 及 學 校 周 邊 人 行 道 為 無 菸 環 境, 規 定 民 眾 不 能 在 上 述 地 點 抽 菸 而 已 我 認 為 應 該 要 努 力 營 造 無 菸 環 境, 應 該 要 求 抽 菸 民 眾 定 點 抽 菸, 國 外 都 會 設 置 抽 菸 站, 常 用 玻 璃 隔 成 一 處 空 間, 使 菸 味 不 會 四 處 飄 散, 這 是 將 來 我 們 要 做 的 部 分 請 問 衛 生 局 有 無 相 關 計 畫? 何 時 開 始 進 行? 林 局 長 奇 宏 : 謝 謝 議 員 提 出 這 個 問 題, 每 個 國 家 對 於 禁 菸 均 有 不 同 作 法, 日 本 方 面, 戶 外 定 點 抽 菸 為 宣 導 重 點 國 內 進 行 菸 害 防 治 工 作 時, 第 1 波, 針 對 室 內 3 人 以 上 場 合 禁 菸 2 者 相 較, 國 內 室 內 禁 菸 情 況, 比 日 本 良 好 反 之, 戶 外 定 點 抽 菸 部 分, 國 內 才 剛 起 步, 室 內 禁 菸 做 好 後, 才 會 開 始 推 動 戶 外 禁 菸 台 北 市 較 早 開 始 實 施 戶 外 場 合 菸 害 防 治, 目 前 策 略 分 2 部 分 第 1 部 分, 針 對 戶 外 特 定 地 域 禁 止 抽 菸, 先 從 某 些 地 點 禁 菸 開 始 做 起, 包 括 公 園 學 校 週 遭 等 第 2 部 分, 今 年 要 推 動 的 戶 外 除 吸 菸 區 外, 其 他 區 域 不 能 抽 菸, 劃 設 部 分 單 位 場 域 實 施, 目 前 正 在 研 擬 戶 外 二 手 菸 曝 露 相 關 管 制, 本 局 會 逐 步 進 行, 無 法 馬 上 完 全 到 位 過 去 1 年 半 時 間, 已 規 定 台 北 市 戶 外 特 定 地 點 禁 止 抽 菸, 本 局 會 維 持 執 行 成 效 高 議 員 嘉 瑜 : 雖 然 有 規 範 室 內 禁 止 抽 菸, 但 只 要 走 出 餐 廰 門 口, 就 發 現 有 民 眾 群 聚 抽 菸, 只 要 一 出 餐 廰 就 會 聞 到 菸 味, 因 為 有 很 多 人 在 旁 邊 抽 菸 餐 廰 業 者 不 能 將 抽 菸 影 響 轉 嫁 給 大 眾 負 責, 有 些 餐 廳 並 沒 有 設 置 放 置 菸 蒂 的 容 器, 建 議 要 求 業 者 配 合, 雖 然 這 是 環 保 局 的 工 作, 但 我 覺 得 衛 生 局 應 該 要 配 合 辦 理 目 前 室 內 禁 止 抽 菸 成 效 良 好, 戶 外 禁 菸 部 分, 為 將 來 執 行 重 點 希 望 貴 局 擬 定 相 關 計 畫, 包 括 宣 導 期 為 期 多 久 等 事 宜 本 席 建 議 明 年 開 始 實 施 相 關 規 劃, 而 非 像 現 在 這 樣 緩 慢 宣 導 這 是 一 個 維 護 全 民 健 康 方 向, 大 家 都 知 道 抽 菸 對 身 體 不 好, 希 望 台 北 市 能 營 造 健 康 生 活 環 境, 請 衛 生 局 努 力 去 做 本 席 曾 提 到 台 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之 醫 生 學 經 歷 應 透 明 的 議 題, 據 我 所 知, 目 前 診 間 尚 未 擺 放 醫 生 的 學 經 歷, 要 透 過 網 站 才 能 查 詢 許 多 醫 院 都 有 建 置 APP 軟 體, 提 供 掛 號 叫 號 查 詢 等 服 務 現 在 科 技 進 步, 建 議 利 用 APP 提 供 查 詢 醫 生 相 關 資 歷 服 務, 例 如 學 經 歷 等 請 問 衛 生 局 將 來 能 否 採 取 上 述 整 何 系 統, 提 供 相 關 服 務? 林 局 長 奇 宏 : 網 站 內 容 有 對 外 公 開 的 資 訊, 從 電 腦 網 頁 下 載 至 APP 高 議 員 嘉 瑜 : 目 前 在 網 站 公 布 聯 醫 醫 生 的 學 經 歷, 請 問 公 布 狀 況 為 何? 有 達 到 百 分 之 百 嗎? 公 布 比 例 是 多 少?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 公 布 個 人 需 要 本 人 同 意, 每 位 醫 生 到 台 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服 務 時, 我 們 會 向 他 充 2069
208 份 說 明 至 少 應 同 意 公 布 姓 名 專 科, 這 些 基 本 資 料 一 定 會 公 布, 有 些 醫 生 會 有 更 詳 細 介 紹 但 某 些 醫 生 只 願 意 提 供 基 本 資 料, 其 他 較 私 人 部 分, 他 不 願 意 公 布, 我 給 予 尊 重 高 議 員 嘉 瑜 : 有 沒 有 公 布 學 經 歷?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 一 定 有 高 議 員 嘉 瑜 : 學 經 歷 不 屬 於 個 人 穩 私 吧! 民 眾 有 權 利 選 擇 要 被 哪 一 位 醫 生 醫 治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 這 部 分 的 資 料, 百 分 之 百 一 定 有 公 布, 每 位 醫 生 都 會 公 布 APP 部 分, 近 期 剛 完 成 手 機 標 案, 進 行 APP 軟 體 開 發, 預 計 年 底 之 前 會 有 初 步 結 果, 請 資 訊 室 葉 主 任 說 明 進 度 高 議 員 嘉 瑜 : 您 說 的 標 案 是 指 開 發 APP 嗎?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資 訊 室 葉 主 任 郁 儀 : 目 前 APP 軟 體 正 在 建 置 中, 配 合 新 一 代 系 統, 預 計 高 議 員 嘉 瑜 : 有 什 麼 功 能? 葉 主 任 郁 儀 : 提 供 掛 號 服 務 掛 號 及 查 詢 看 診 資 訊 高 議 員 嘉 瑜 : 可 以 透 過 APP 掛 號, 查 詢 看 診 狀 況, 對 不 對? 葉 主 任 郁 儀 : 對 高 議 員 嘉 瑜 : 本 席 建 議 貴 局 建 置 的 APP 能 整 合 一 項 功 能, 例 如 當 民 眾 向 某 位 醫 生 掛 號 時, 可 同 時 查 詢 該 名 醫 生 的 學 經 歷 等 相 關 資 訊 請 問 可 不 可 以 進 行 這 樣 的 整 合? 總 院 長, 這 部 分 可 以 做 到 嗎?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 會 將 聯 醫 所 有 醫 生 學 經 歷 資 料 納 入 APP, 預 計 8 月 完 成 高 議 員 嘉 瑜 : 這 部 分 本 席 曾 質 詢 過, 市 長 也 做 出 裁 示, 台 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要 先 帶 頭 完 成, 才 能 推 動 其 他 醫 院 我 覺 得 這 是 良 性 競 爭, 本 來 醫 療 事 業 就 是 應 該 這 樣, 希 望 聯 醫 能 做 得 更 好 有 許 多 民 眾 反 映 台 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的 產 後 護 理 之 家, 就 是 做 月 子 中 心, 收 費 價 格 漲 得 非 常 離 譜 本 席 查 證 後, 發 現 聯 醫 的 月 子 中 心 每 日 收 費 最 高 為 七 千 多 元, 幾 乎 與 民 間 做 月 子 中 心 收 費 相 近 台 北 市 政 府 推 動 助 妳 好 孕 政 策, 民 眾 選 擇 聯 醫 做 月 子 就 是 希 望 公 立 醫 療 機 構 能 夠 提 供 更 好 經 濟 實 惠 的 照 護, 沒 想 到 聯 醫 的 收 費 價 格 竟 與 民 間 收 費 差 不 多, 而 且 還 更 高, 民 間 的 做 月 子 中 心 還 有 更 便 宜 的 收 費 2070
209 這 種 情 況 下, 你 們 很 難 說 服 民 眾 生 育, 請 聯 合 醫 院 針 對 這 個 問 題 說 明 聯 合 醫 院 做 月 子 中 心 價 格 漲 得 這 麼 高, 調 張 24%, 將 近 3 成, 請 問 漲 價 原 因 為 何?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 這 個 議 題 陳 彥 伯 議 員 也 曾 經 關 心 過, 坦 白 說 依 照 現 行 公 告 價 格, 聯 醫 是 台 北 市 各 醫 院 附 設 產 後 護 理 之 家 收 費 價 格 最 低 的 醫 院, 有 數 據 顯 示 其 他 醫 院 附 設 的 產 後 護 理 之 家 收 費 更 高 高 議 員 嘉 瑜 : 請 提 供 相 關 資 料, 例 如 民 間 與 聯 醫 產 後 護 理 之 家 收 價 格 比 較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 相 關 資 料 會 提 供 給 貴 委 員 會, 提 供 各 醫 院 附 設 的 產 後 護 理 之 家 的 資 料 有 些 民 間 私 人 機 構, 規 模 小, 沒 有 醫 生 駐 診, 無 法 用 同 一 標 準 認 定 聯 醫 的 產 後 護 理 之 家, 每 位 生 產 的 母 親 每 日 都 有 婦 產 科 醫 生 照 護 高 議 員 嘉 瑜 : 除 了 收 費 價 格 之 外, 還 要 比 較 設 備 護 理 員 或 醫 師 配 置 等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 包 括 嬰 兒 照 護 及 使 用 空 間 等, 即 使 是 價 格 調 整 後, 聯 醫 是 台 北 市 各 醫 院 附 設 產 後 護 理 之 家 中, 屬 低 價 位 的 收 費 標 準 高 議 員 嘉 瑜 : 民 眾 對 於 產 後 護 理 之 家 的 資 訊 非 常 混 亂, 大 多 人 都 是 聽 他 人 口 述, 衛 生 局 應 該 有 針 對 產 後 護 理 之 家 進 行 評 鑑, 包 括 價 格 剛 才 總 院 長 說 明 台 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產 後 護 理 之 家 有 充 足 醫 療 設 備 專 業 醫 師, 收 費 價 格 低 等, 建 議 衛 生 局 將 相 關 資 料 整 理 在 1 本 小 手 冊, 提 供 給 孕 婦, 讓 他 們 能 提 早 選 擇 優 良 的 產 後 護 理 之 家, 內 容 應 包 括 價 格 設 備 等, 統 整 相 關 資 訊, 否 則 讓 懷 孕 婦 女 自 行 蒐 集 產 後 護 理 之 家 相 關 資 訊 自 行 比 較, 不 一 定 能 得 到 完 整 資 訊 既 然 總 院 長 說 明 聯 醫 的 產 後 護 理 之 家 各 方 面 都 比 別 人 好, 建 議 這 部 分 應 資 訊 透 明 化, 台 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衛 生 局 應 該 帶 頭 整 理 相 關 資 訊 將 來 懷 孕 婦 女 得 到 台 北 市 政 府 提 供 的 福 袋, 也 能 同 時 得 知 台 北 市 有 哪 些 做 月 子 中 心 設 備 價 格 等, 是 否 為 評 鑑 優 良 我 認 為 這 部 分 應 該 沒 有 執 行 困 難, 可 以 去 做 林 局 長 奇 宏 : 對 於 常 規 督 考 考 評 的 護 理 機 構, 本 局 有 相 關 資 料 這 次 部 門 質 詢 議 員 關 心 到 府 做 月 子 等, 目 前 法 規 沒 有 要 求 應 強 制 登 記 未 來 這 段 時 間, 本 局 會 利 用 各 種 管 道, 希 望 登 記 家 數 更 多, 採 正 面 表 列 方 式 提 供 市 民 更 多 更 好 的 選 擇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 補 充 說 明, 第 1 點, 台 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的 產 後 護 理 之 家, 每 日 均 有 安 排 產 科 醫 師 探 視 產 後 媽 媽 ; 每 日 兒 科 醫 師 會 去 探 訪 新 生 兒, 我 們 對 這 部 分 的 照 護 水 準 非 常 有 信 心 高 議 員 嘉 瑜 : 既 然 你 們 做 的 比 別 人 好, 就 要 讓 民 眾 知 道, 否 則 民 眾 只 會 覺 得 台 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的 產 後 護 理 之 家 收 費 和 民 間 業 者 差 不 多, 甚 至 比 民 間 業 者 貴 我 有 查 到 每 日 收 費 只 要 三 四 千 元 的 產 後 護 理 之 家, 而 聯 合 醫 院 附 設 的 產 後 護 理 之 家 收 費 最 高 是 七 千 多 元, 請 問 2 者 差 別 在 哪 裡? 2071
210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 目 前 規 劃 2 間 收 費 7,000 元 的 房 間, 尚 未 開 始 使 用 我 在 婦 幼 醫 院 的 產 後 護 理 之 家 睡 了 1 個 月, 每 日 收 費 4,900 元, 雖 然 後 來 調 整 為 5,900 元, 收 費 仍 然 偏 低 本 席 比 較 聯 醫 與 民 間 的 產 後 護 理 之 家 收 費, 發 現 聯 醫 收 費 明 顯 偏 低, 而 且 每 日 上 午 8 時 就 會 有 小 兒 科 醫 生 巡 視, 這 樣 的 照 護 品 質 為 私 人 機 構 無 法 相 提 並 較 高 議 員 嘉 瑜 : 我 的 友 人 是 社 會 系 教 授, 他 的 太 太 剛 生 完 小, 原 本 選 擇 到 台 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附 設 產 後 護 理 之 家 做 月 子, 後 來 發 現 價 格 調 漲, 於 是 他 覺 得 選 擇 到 府 做 月 子 比 較 划 算 到 府 做 月 子 沒 有 醫 生 照 護, 在 台 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附 設 產 後 護 理 之 家 做 月 子, 每 日 24 小 時 有 專 人 照 顧 新 生 兒 高 議 員 嘉 瑜 : 這 是 選 擇 上 的 差 異, 大 眾 想 知 道 價 格 調 漲 原 因 為 何?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 謝 謝 議 員 指 教, 我 們 會 加 強 說 明 與 行 銷 高 議 員 嘉 瑜 : 仁 愛 院 區 的 產 後 護 理 之 家 住 房 率 偏 低, 請 問 原 因 為 何?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 第 1 點, 仁 愛 院 區 的 產 後 護 理 之 家 開 設 時 間, 剛 好 在 龍 年 快 結 束 時, 所 有 受 到 部 分 影 響 第 2 點, 我 們 對 住 民 感 到 抱 歉, 仁 愛 院 區 房 舍 必 須 進 行 結 構 補 強, 造 成 環 境 不 良, 例 如 噪 音 等, 因 此 民 眾 多 半 不 願 意 入 住 高 議 員 嘉 瑜 : 這 個 問 題 已 經 改 善 了 嗎?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 沒 有, 因 為 結 構 補 強 工 程 要 到 今 年 年 底 才 會 完 工 高 議 員 嘉 瑜 : 所 以 在 今 年 年 底 前, 仁 愛 院 區 的 產 後 護 理 之 家 根 本 就 不 用 營 業 了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 不 是 這 樣, 還 是 會 營 業, 只 是 入 住 人 數 較 少 高 議 員 嘉 瑜 : 會 對 產 婦 及 嬰 兒 的 休 息 造 成 影 響 嗎?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 會 影 響 到 產 婦, 所 以 我 們 對 產 婦 感 到 抱 歉 因 此 仁 愛 院 區 的 產 後 護 理 之 家 價 格 適 用 調 漲 前 的 價 格 換 言 之, 收 費 價 格 低 廉 是 與 院 區 正 在 進 行 結 構 補 強 工 程 有 關 高 議 員 嘉 瑜 : 入 住 之 前, 所 有 孕 婦 都 知 道 這 個 狀 況 嗎? 院 方 有 無 在 孕 婦 入 住 之 前 告 知? 或 是 入 住 後 才 發 現 這 個 狀 況? 2072
211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 這 部 分 請 劉 院 長 說 明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仁 愛 院 區 劉 副 院 長 秀 雯 : 除 了 總 院 長 說 明 的 龍 年 快 結 束 的 原 因 之 外, 本 院 區 收 費 較 其 他 院 區 合 理 高 議 員 嘉 瑜 : 所 以 現 在 調 漲 價 格 是 不 合 理 的? 劉 副 院 長 秀 雯 : 不 是 這 樣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 因 為 聯 合 醫 院 仁 愛 院 區 產 後 護 理 之 家 為 新 設, 沒 有 調 漲 收 費, 一 開 始 收 費 價 格 就 是 如 此 高 議 員 嘉 瑜 : 請 問 忠 孝 院 區 護 理 同 仁 的 宿 舍 還 在 整 修 嗎? 聽 說 現 在 護 士 暫 住 在 病 房, 請 總 院 長 說 明 現 在 情 況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 忠 孝 院 區 於 去 年 至 今 年 進 行 整 修 計 畫, 範 圍 包 括 行 政 大 樓 護 士 宿 舍, 工 程 進 行 到 一 半 時, 施 工 廠 商 認 為 建 築 師 設 計 有 問 題, 因 此 無 法 承 接 此 工 程, 我 們 已 經 和 營 造 商 解 約, 目 前 正 進 行 覆 約 爭 議, 近 期 內 會 重 新 發 包 高 議 員 嘉 瑜 : 請 問 現 在 護 士 住 在 哪 裡?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 去 年 安 排 住 在 公 訓 中 心, 再 由 接 駁 車 接 往 到 院 區, 有 護 士 同 仁 反 應 這 樣 辛 苦, 因 該 處 生 活 機 能 較 差 今 年 4 月 搬 至 忠 孝 院 區, 將 病 房 改 為 臨 時 宿 舍 高 議 員 嘉 瑜 : 要 住 多 久?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 要 等 行 政 大 樓 補 強 工 程 完 成 後 才 能 搬 遷 高 議 員 嘉 瑜 : 預 計 要 再 住 多 久?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 預 計 在 1 年 內 完 成 高 議 員 嘉 瑜 : 還 要 再 住 1 年? 局 長, 是 否 應 協 助 解 決? 若 有 護 士 同 仁 覺 得 住 在 病 房 不 方 便, 能 否 提 供 其 他 宿 舍, 不 要 讓 他 們 住 在 病 房 裡, 住 在 病 房 並 不 適 合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 當 初 護 士 同 仁 住 在 公 訓 中 心, 覺 得 生 活 機 能 不 佳 高 議 員 嘉 瑜 : 我 的 意 思 是 有 些 護 士 同 仁 可 能 覺 得 住 在 病 房 沒 有 影 響, 但 有 些 人 不 想 這 樣, 建 議 提 供 護 士 同 仁 不 同 居 住 選 擇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 我 們 有 經 過 調 查 才 這 樣 安 排 2073
212 林 局 長 奇 宏 : 本 局 有 積 極 尋 找 合 適 宿 舍, 和 財 政 局 溝 通, 了 解 台 北 市 有 無 適 合 居 住 空 間 目 前 有 發 現 幾 個 地 方, 本 局 正 在 積 極 接 洽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 準 備 修 建 忠 孝 院 區 行 政 大 樓 護 士 宿 舍, 我 們 有 找 到 空 間 提 供 忠 孝 院 區 同 仁 居 住 房 舍 位 於 公 訓 中 心, 但 附 近 沒 有 商 店 及 其 他 設 施, 同 仁 覺 得 下 班 後 生 活 不 便 高 議 員 嘉 瑜 : 台 南 市 政 府 率 先 禁 用 飲 料 使 用 保 麗 龍 杯 具, 環 保 局 有 也 相 關 規 定, 台 北 市 政 府 卻 沒 有 任 何 動 作, 請 問 局 長, 針 對 這 部 分 有 沒 有 要 開 始 進 行? 我 去 吃 小 火 鍋 時, 發 現 許 多 業 者 使 用 美 奈 米 餐 具, 而 美 奈 米 製 品 會 釋 放 毒 素 建 議 衛 生 局 應 要 求 餐 飲 業 者 不 要 使 用 美 奈 米 餐 具, 尤 其 不 要 盛 裝 熱 食 請 問 能 否 進 行 宣 導, 並 且 要 求 業 者 禁 用? 林 局 長 奇 宏 : 議 員 提 到 1 個 重 點, 就 是 有 沒 有 用 於 盛 裝 熱 食? 目 前 法 規 允 許 使 用 美 奈 米 餐 具 裝 盛 冷 盤 針 對 這 部 分, 本 局 會 加 強 宣 導 與 稽 查 高 議 員 嘉 瑜 : 絕 對 不 能 食 用 美 奈 米 餐 具 盛 裝 的 熱 食, 美 奈 米 會 隨 著 使 用 次 數 折 舊, 釋 放 的 毒 素 會 愈 多 坊 間 連 鎖 涮 涮 鍋 小 火 鍋 店 業 者 最 常 使 用 美 奈 米 餐 具, 民 眾 不 使 用 又 不 行, 因 為 沒 有 攜 帶 餐 具, 通 常 會 將 就 使 用 美 奈 米 餐 具 這 樣 做 對 民 眾 健 康 有 很 大 影 響, 愈 來 愈 多 人 得 到 癌 症 後, 才 發 現 食 品 健 康 真 的 很 重 要 本 席 希 望 衛 生 局 強 制 要 求 熱 食 業 者, 例 如 火 鍋 店 應 禁 用 美 奈 米 餐 具, 可 不 可 以 做 到? 民 眾 不 敢 向 店 家 要 求, 衛 生 局 身 為 主 管 機 關 也 知 道 美 奈 米 餐 具 會 釋 放 毒 素, 隨 著 餐 具 折 舊 釋 放 愈 多, 而 且 不 知 道 製 造 地 點, 請 局 長 拿 出 魄 力, 要 求 熱 食 業 者 不 能 使 用 美 奈 米 餐 具 請 陳 孋 輝 議 員 發 言 陳 議 員 孋 輝 : 本 席 針 對 貴 局 營 造 無 菸 環 境 相 關 政 策 提 出 詢 問 局 長, 因 為 現 在 抽 菸 的 高 中 生 很 多, 於 是 學 校 提 出 一 項 獎 勵, 當 學 生 被 記 過 處 份, 只 要 肯 戒 菸 就 能 抵 過, 您 知 道 這 件 事 嗎? 林 局 長 奇 宏 : 我 認 為 不 宜 這 樣 做 陳 議 員 孋 輝 : 現 在 就 是 當 高 中 生 抽 菸 被 逮 到 記 過 後, 只 要 戒 菸 就 能 抵 過 建 議 局 長 與 教 育 局 配 合, 開 立 高 中 生 戒 菸 班 我 知 道 有 高 中 生 想 要 透 過 戒 菸 抵 過, 於 是 他 至 各 處 戒 菸 班 報 名, 但 均 已 額 滿, 家 長 找 不 到 地 方 幫 小 孩 戒 菸 請 教 育 局 統 計, 目 前 高 中 生 抽 菸 情 況 有 多 嚴 重? 能 否 在 學 校 內 開 設 戒 菸 班? 林 局 長 奇 宏 : 謝 謝 議 員 提 出 的 意 見, 我 有 2 點 說 明 第 1 點, 本 局 進 行 毒 品 防 治 時 發 覺 使 用 毒 品 者, 幾 乎 百 分 之 百 都 有 抽 菸 習 慣, 我 們 會 針 對 抽 菸 族 群 進 行 宣 導 第 2 點, 國 外 的 做 法 是 學 生 到 了 就 讀 高 中 時, 若 沒 有 抽 菸 習 慣, 校 方 就 會 給 予 2074
213 嘉 獎, 而 不 是 戒 菸 後 給 予 抵 過 陳 議 員 孋 輝 : 學 生 畢 業 了, 給 予 嘉 獎 也 沒 有 用 林 局 長 奇 宏 : 針 對 這 部 分, 我 會 向 教 育 局 了 解 陳 議 員 孋 輝 : 我 要 凸 顯 的 是 現 在 高 中 生 抽 菸 人 數 很 多, 建 議 貴 局 與 教 育 局 討 論 如 何 協 助 高 中 生 戒 菸? 不 要 讓 他 們 自 行 尋 找 戒 菸 班, 而 戒 菸 班 又 常 額 滿 本 席 選 區 有 抽 菸 習 慣 的 學 生 非 常 多, 他 們 只 能 選 擇 台 安 醫 院 或 忠 孝 醫 院 的 戒 菸 班, 戒 菸 班 又 時 常 額 滿, 家 長 想 要 帶 孩 子 去 戒 菸 班, 結 果 沒 有 地 方 協 助 孩 子 戒 菸 營 造 無 菸 環 境, 應 特 別 針 對 高 中 生 戒 菸, 若 能 幫 助 他 們 成 功 戒 菸, 這 是 功 能 無 量 的 事 情, 因 為 他 們 往 後 人 生 可 能 不 會 再 碰 香 菸 林 局 長 奇 宏 : 首 先, 希 望 他 們 不 要 抽 菸, 抽 菸 後 的 戒 菸 作 為, 這 部 分 本 局 會 積 極 處 理, 主 要 針 對 高 中 職 學 生 高 議 員 嘉 瑜 : 有 國 中 生 抽 菸 陳 議 員 孋 輝 : 國 中 生 抽 菸, 我 覺 得 老 師 應 該 要 被 記 過 請 問 各 位 同 仁 對 於 衛 生 局 工 作 報 告 有 沒 有 其 他 問 題? 陳 議 員 彥 伯 : 各 位 真 的 是 不 食 人 間 煙 火, 本 席 就 讀 高 中 時 就 有 戒 菸 班, 參 加 戒 菸 班 的 人 全 部 都 戒 菸 失 敗, 現 在 還 是 在 抽 菸, 這 方 面 還 是 有 待 努 力 請 教 張 總 院 長, 市 民 健 康 卡 發 卡 的 情 形, 目 前 參 加 人 數 看 起 來 不 錯, 請 問 發 卡 的 意 義 為 何? 台 北 市 政 府 已 經 發 出 太 多 卡 證, 例 如 旅 遊 謢 照 等, 還 有 一 些 亂 七 八 糟 的 卡 市 政 府 單 位 有 推 出 旅 遊 謢 照 及 觀 光 護 照, 衛 生 局 推 出 市 民 健 康 卡, 請 問 後 續 做 為 是 什 麼? 民 眾 領 到 卡 之 後, 你 們 有 告 知 後 續 狀 況 嗎? 代 表 意 義 為 何? 林 局 長 奇 宏 : 這 是 衛 生 局 發 出 的 卡 證, 希 望 市 民 能 做 更 多 關 於 健 康 促 進 的 工 作, 有 積 點 累 計 民 眾 進 行 癌 症 篩 檢 身 高 檢 查 健 康 促 進 活 動 填 寫 健 康 損 贈 卡 及 預 立 安 寧 療 護 意 願 書 等, 這 是 動 態 項 次, 民 眾 有 其 他 需 要 也 會 再 註 上 去 累 積 點 數 後, 可 以 進 行 兌 換, 例 如 當 民 眾 生 病 到 醫 院 掛 號 看 診, 就 能 減 免 掛 號 費 或 到 市 屬 單 位 例 如 動 物 園 貓 纜 文 化 局 場 館, 能 得 到 費 用 減 免, 本 局 提 供 民 眾 上 述 誘 因 目 前 積 極 建 置 的 市 民 健 康 卡 2 代 卡, 議 員 提 到 的 元 素, 本 局 整 合 各 局 處 卡 證, 已 有 初 步 成 果 陳 議 員 彥 伯 : 局 長, 如 你 所 說, 應 整 合 所 有 卡 證 不 要 把 推 出 這 項 業 務 後, 就 算 了 要 主 動 邀 請 市 民 加 入, 例 如 本 席 到 戶 政 事 務 所 辦 理 結 婚 登 記 時, 志 工 要 求 我 們 填 寫 某 些 資 料, 追 蹤 婚 後 健 康 檢 查 情 形 建 議 整 合 現 有 的 資 源 服 務, 邀 請 市 民 加 入 台 北 市 2075
214 有 二 百 多 萬 人, 卻 只 有 三 萬 多 人 擁 有 卡 證, 本 席 也 沒 有 相 關 卡 證 針 對 這 部 分, 請 局 長 多 做 努 力 雲 端 保 健 系 統 部 分, 在 聯 醫 工 作 報 告 第 37 頁, 居 家 保 健 雲 業 務 的 情 形 為 何? 為 什 麼 只 有 47 人 加 入? 職 場 保 健 雲 加 入 者 全 數 是 市 政 府 同 仁, 請 問 居 家 保 健 雲 業 務 是 所 有 市 民 都 可 以 加 入 嗎? 職 場 保 健 雲 是 否 只 限 於 市 政 府 員 工 加 入? 衛 生 局 捐 贈 血 壓 機 給 地 方 單 位, 包 括 行 政 區 健 康 中 心 廟 宇 等, 在 這 些 據 點 測 量 血 壓, 其 數 據 會 回 傳 到 衛 生 局 嗎? 請 問 是 否 為 居 家 保 健 雲 業 務? 林 局 長 奇 宏 : 您 看 到 的 是 試 辦 計 畫, 由 仁 愛 醫 院 幾 名 醫 師 負 責 進 行 此 項 試 辦 計 畫, 因 試 辦 成 果 良 好, 於 今 年 擴 大 實 行 議 員 在 廟 宇 場 合 看 到 的 血 壓 機, 這 是 第 1 代 推 出 的 血 壓 量 測 設 備, 最 近 正 進 行 盤 點, 對 於 使 用 量 偏 低 的 地 點, 重 新 考 慮 擺 設 位 置 後 端 部 分, 本 局 會 統 整 既 有 服 務, 重 新 整 合, 預 計 於 今 年 下 半 年 會 將 新 計 畫 架 構 在 既 有 計 畫 內, 使 用 人 數 會 增 加 陳 議 員 彥 伯 : 既 然 貴 局 推 出 這 麼 好 這 麼 多 服 務, 但 市 民 並 不 清 楚 不 知 道, 包 括 我 在 內, 沒 有 聽 局 長 報 告, 之 前 並 不 知 道 貴 局 有 提 供 這 些 服 務, 我 覺 得 非 常 可 惜 建 議 將 現 有 服 務 進 行 整 合, 有 很 多 服 務 可 納 入 市 民 健 康 卡, 例 如 在 民 眾 辦 理 婚 前 健 康 檢 查 婚 後 健 康 及 產 前 檢 查 等 行 為 時, 業 務 單 位 第 1 線 同 仁 應 主 動 告 知 市 政 府 有 提 供 整 合 服 務 如 同 高 嘉 瑜 議 員 所 說, 你 們 做 了 這 麼 多 好 的 事 情, 應 該 要 讓 大 家 知 道, 而 不 是 流 於 形 式 的 報 告 請 總 院 長 各 院 區 院 長 加 強 辦 理, 可 能 會 增 加 各 位 業 務 量, 但 既 然 已 擬 定 計 畫, 就 應 該 盡 力 推 廣 民 眾 參 加 與 否, 不 予 強 迫, 但 不 要 讓 民 眾 不 知 道 這 些 事 情, 浪 費 政 策 美 意 林 局 長 奇 宏 : 衛 生 局 已 將 所 有 卡 證 整 合 成 1 張, 推 出 2 代 健 康 卡, 包 括 兒 童 醫 療 補 助 等 下 一 步 就 是 要 與 其 他 局 處 的 卡 證 整 合, 我 們 有 與 民 政 局 討 論, 具 體 推 出 時 間 要 再 搓 商 陳 議 員 彥 伯 : 請 問 應 主 動 申 請 2 代 健 康 卡, 才 會 發 卡 嗎? 林 局 長 奇 宏 : 有 2 種 方 式, 分 別 是 民 眾 申 請 兒 童 醫 療 補 助 證 時, 本 局 會 主 動 發 卡 及 持 有 過 去 市 民 健 康 卡 的 民 眾, 本 局 會 詢 問 是 否 續 卡, 歡 迎 民 眾 新 加 入 陳 議 員 彥 伯 : 如 何 擴 展 新 的 參 加 人 數? 如 何 告 知 民 眾? 這 些 部 分, 請 局 長 多 努 力 感 謝 各 位 議 員 踴 躍 發 言, 衛 生 局 暨 聯 合 醫 院 工 作 報 告 到 止 為 止, 散 會 2076
215 第 11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警 政 衛 生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紀 錄 ( 警 察 局 工 作 報 告 ) 時 間 : 民 國 102 年 4 月 25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10 時 20 分 至 11 時 57 分 地 點 : 本 會 3 樓 警 政 衛 生 委 員 會 會 議 室 出 席 議 員 : 闕 枚 莎 李 建 昌 高 嘉 瑜 劉 耀 仁 陳 彥 伯 陳 建 銘 陳 孋 輝 吳 志 剛 市 政 府 : 警 察 局 局 長 : 黃 昇 勇 本 會 : 專 門 委 員 : 陳 朝 泉 專 員 : 溫 仁 助 組 員 : 樂 家 玲 劉 議 員 耀 仁 紀 錄 : 溫 仁 助 壹 主 席 宣 告 開 會 貳 聽 取 警 察 局 工 作 報 告 質 詢 及 答 覆 警 察 局 黃 局 長 昇 勇 報 告 發 言 議 員 : 闕 枚 莎 李 建 昌 高 嘉 瑜 陳 彥 伯 陳 建 銘 陳 孋 輝 吳 志 剛 黃 局 長 昇 勇 答 覆 犯 罪 預 防 科 吳 科 長 敬 田 答 覆 刑 事 警 察 大 隊 黃 大 隊 長 明 昭 答 覆 行 政 科 黃 科 長 福 坤 答 覆 交 通 警 察 大 隊 張 大 隊 長 夢 麟 答 覆 南 港 分 局 楊 分 局 長 鴻 正 答 覆 士 林 分 局 李 分 局 長 德 威 答 覆 李 督 察 長 金 田 答 覆 參 主 席 裁 示 一 委 員 會 決 議 : 針 對 酒 醉 駕 車 問 題, 警 察 局 應 於 市 政 會 議 中 提 出 推 動 酒 駕 零 容 忍 運 動 二 針 對 每 位 議 員 所 提 各 項 問 題 未 完 整 答 覆 及 議 員 指 示 以 書 面 答 覆 部 分, 請 警 察 局 彙 整 後 於 7 日 內 以 書 面 答 覆 本 委 員 會 議 員 肆 散 會 2077
216 速 記 錄 102 年 4 月 25 日 速 記 : 姜 蘊 冬 主 席 ( 劉 議 員 耀 仁 ): 黃 局 長 各 位 警 察 局 的 同 仁, 現 在 開 始 進 行 警 察 局 的 工 作 報 告 請 先 介 紹 貴 局 列 席 的 同 仁, 報 告 內 容 儘 量 簡 短 扼 要 在 20 分 鐘 內 完 成, 讓 議 員 同 仁 有 更 多 時 間 可 以 答 詢 警 察 局 黃 局 長 昇 勇 : 召 集 人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首 先 介 紹 今 天 列 席 議 會 的 同 仁, 副 局 長 周 壽 松 副 局 長 林 正 儀 另 外 一 位 魏 副 局 長 今 天 請 假, 參 加 H7N9 的 會 議 主 任 秘 書 林 順 家 督 察 長 李 金 田 政 風 室 主 任 彥 霖 行 政 科 科 長 黃 福 坤 保 安 科 科 長 廖 恆 裕 訓 練 科 科 長 王 文 仲 戶 口 科 科 長 秦 志 建 民 防 科 科 長 李 植 樹 外 事 科 科 長 張 文 瑞 後 勤 科 科 長 江 慶 興, 原 來 是 擔 任 士 林 分 局 分 局 長 犯 防 科 科 長 吳 敬 田 秘 書 室 主 任 張 素 菱 保 防 室 主 任 洪 興 助 法 規 室 主 任 林 水 順 公 關 室 主 任 蔡 合 順 人 事 室 主 任 莊 進 星 會 計 室 主 任 謝 鎙 環 統 計 室 主 任 黃 素 蓉 資 訊 室 主 任 黃 勝 源 勤 指 中 心 主 任 江 遠 欽 刑 鑑 中 心 主 任 彭 莉 娟 民 防 管 制 中 心 主 任 尤 國 楨 大 同 分 局 分 局 長 王 鳳 輝 萬 華 分 局 分 局 長 王 嘉 衡 中 山 分 局 分 局 長 李 永 癸 大 安 分 局 分 局 長 張 傳 忠 中 正 一 分 局 分 局 長 方 仰 寧 中 正 二 分 局 分 局 長 李 啟 富 松 山 分 局 分 局 長 呂 春 長 信 義 分 局 分 局 長 黃 啟 澤 士 林 分 局 分 局 長 李 德 威 北 投 分 局 分 局 長 陳 才 馨 文 山 一 分 局 分 局 長 詹 永 華 文 山 二 分 局 分 局 長 陳 博 珍 南 港 分 局 分 局 長 楊 鴻 正 內 湖 分 局 分 局 長 薛 文 容 保 安 大 隊 大 隊 長 劉 鴻 烈 刑 警 大 隊 大 隊 長 黃 明 昭 交 通 大 隊 大 隊 長 張 夢 麟 少 年 隊 大 隊 長 因 為 住 院 請 假, 由 副 隊 長 楊 岱 錞 代 理, 婦 幼 隊 隊 長 邱 子 珍 捷 運 隊 隊 長 宋 景 武 通 信 隊 隊 長 黃 永 志, 以 上 介 紹 完 畢 接 下 來 做 工 作 報 告, 第 1 召 集 人 第 2 召 集 人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大 家 好 : 欣 逢 貴 會 第 11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開 議, 昇 勇 有 機 會 在 此 提 出 警 政 工 作 報 告, 深 感 榮 幸 謹 就 本 期 (101 年 7 月 至 102 年 2 月 ) 本 局 相 關 治 安 交 通 及 警 政 重 點 工 作 執 行 情 形, 提 出 工 作 報 告 如 下 壹 本 市 治 安 狀 況 近 5 年 以 來, 評 比 治 安 的 好 壞 可 分 成 兩 大 類, 一 類 是 數 據 的 顯 示, 一 類 是 民 眾 的 感 受 度, 也 就 是 治 安 滿 意 度, 謹 就 此 兩 部 分 做 口 頭 說 明 一 全 般 刑 案 犯 罪 率 97 年 到 101 年 為 止, 每 10 萬 人 口 發 生 的 案 件 數, 犯 罪 率 方 面,97 年 有 2,068 人 次,101 年 有 1,506 人 次, 已 大 幅 度 降 低 暴 力 犯 罪 率 從 24.8 降 到 竊 盜 案 由 727 降 到 362, 降 了 將 近 一 半 就 數 據 顯 示 犯 罪 率 逐 年 降 低 中, 無 論 刑 案 暴 力 竊 盜 案 件 都 是 降 低, 但 破 案 率 卻 是 上 升 在 此 我 舉 3 個 例 子 是 和 民 眾 較 相 關, 民 眾 感 受 得 到 的 案 例 做 說 明 ( 一 ) 住 宅 竊 盜 案 件 97 年 發 生 了 2,208 件, 到 101 年 只 有 1,122 件, 降 低 幅 度 達 到 一 半, 但 破 案 率 98 年 是 最 低, 住 宅 竊 盜 案 破 案 率 只 有 29.8%, 到 101 年 2078
217 底 已 達 到 77.6% 等 一 下 會 向 各 位 議 員 報 告 最 主 要 的 原 因 是 CCTV 發 生 的 功 能 今 年 元 月 到 3 月 份 破 案 率 更 高 達 96.7% ( 二 ) 搶 奪 案 件 搶 奪 案 件 發 生, 由 97 年 的 273 件 到 98 年 的 183 件, 逐 年 降 低, 到 101 年 只 有 66 件, 最 主 要 是 在 破 案 率 部 分, 從 101 年 元 月 到 現 在 破 案 率 是 100%, 這 是 本 市 所 有 搶 奪 案 件 的 100%, 破 它 轄 的 2 件 還 不 算, 可 能 以 後 也 很 難 突 破, 這 也 和 CCTV 有 關 係, 等 一 下 我 會 再 做 說 明 ( 三 ) 汽 車 竊 盜 案 件 從 97 年 失 竊 1,726 輛, 到 101 年 只 發 生 了 323 件 我 要 特 別 補 充 說 明, 可 能 外 界 會 認 為 會 有 匿 報 的 情 形 在 內, 所 以 剛 才 講 的 搶 奪 案 件, 在 破 案 時 就 馬 上 宣 布, 也 讓 民 眾 曉 得 若 有 匿 報, 可 以 馬 上 檢 舉, 我 們 會 馬 上 查 辦 到 目 前 為 止, 還 沒 有 民 眾 提 出 來, 所 以 這 個 數 據 應 該 是 真 實 的 汽 車 竊 盜 案 件 部 分, 降 到 原 有 數 不 到 五 分 之 一, 破 獲 部 分 更 不 用 講 了, 從 67% 提 升 到 101 年 的 89.2% 今 年 的 汽 車 失 竊 率 發 生 數 較 以 前 一 些 比 較 繁 重 的 派 出 所 1 年 的 發 生 率 還 少,101 年 1 至 3 月 份 只 發 生 了 30 件 ( 四 ) 治 安 滿 意 度 101 年 民 眾 的 滿 意 度 是 75% 過 去 對 警 察 治 安 的 滿 意 度 不 是 很 高, 尤 其 是 中 央 警 政 署 做 的 調 查 只 有 50% 到 60%, 去 年 則 高 達 75% 滿 意 度, 甚 至 100 年 治 安 滿 意 度 達 到 最 高 77.38%, 當 時 臺 北 市 也 是 五 都 及 幾 個 院 轄 市 中 治 安 滿 意 度 最 高 的, 也 印 證 治 安 滿 意 度 和 數 據 下 降 破 案 率 上 升 有 相 當 大 的 關 係 貳 101 年 7 至 102 年 2 月 重 要 施 政 成 果 目 前 能 有 這 些 高 度 的 績 效, 也 是 在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的 督 促 之 下,CCTV 才 能 發 揮 這 麼 大 的 功 能,CCTV 就 是 監 視 系 統, 各 位 可 以 由 數 據 上 看 出, 自 民 國 100 年 開 始 運 用 之 後, 可 以 看 出 破 案 率 急 速 上 升, 發 生 率 急 速 下 降 當 然 我 們 也 怕 大 家 只 靠 監 視 系 統 來 辦 案, 其 他 功 能 會 降 低, 所 以 這 部 分 我 們 也 特 別 注 意 到, 有 關 偵 查 犯 罪 手 法 部 分, 不 要 光 靠 監 視 系 統 靠 監 視 系 統 破 案 的,98 年 有 210 件,99 年 有 255 件,100 年 5 月 份 開 始 廣 泛 運 用 以 後, 靠 TTCV 破 案 率 有 923 件,101 年 更 高 達 5,282 件 今 年 1 至 3 月 發 揮 更 大 的 功 能, 超 過 1,700 件, 乘 以 4 的 話, 全 年 計 算 起 來 較 去 年 大 幅 升 高 這 段 期 間 除 了 利 用 CCTV 來 破 案 以 外, 有 關 車 禍 為 民 服 務 的 部 分 也 調 閱 了 監 視 錄 影 帶, 調 閱 次 數 高 達 15,390 次 以 上 包 括 偵 防 犯 罪, 調 閱 CCTV 的 次 數 有 1 百 64 萬 3,549 人 次, 為 應 付 一 百 多 萬 人 次 的 調 閱 量, 顯 然 需 要 較 大 的 頻 寬 在 交 通 方 面,101 年 在 A1 車 禍, 最 大 指 標 只 有 77 個, 這 是 歷 年 來 最 低, 除 了 97 年 的 74 個,98 年 82 個,99 年 85 個,100 年 81 個, 幾 年 來 逐 漸 降 低, 現 在 只 剩 下 77 個 另 外, 和 交 通 A1 車 禍 相 關 的 酒 駕 次 數 也 有 關,99 年 取 締 了 1 萬 931 件, 2079
218 100 年 取 締 了 1 萬 573 件,101 年 則 取 締 了 1 萬 1,731 件, 有 小 幅 度 的 成 長 參 創 新 措 施 一 反 詐 騙 作 為 這 是 民 眾 較 為 關 心 的, 預 防 詐 欺 的 方 向 較 偵 破 更 為 重 要, 所 以 我 們 大 幅 宣 導, 除 了 警 勤 區, 平 常 每 個 月 以 及 重 點 時 間 做 宣 導 以 外, 對 於 滿 65 歲 的 高 齡 長 輩 也 做 宣 導, 直 接 宣 導 無 效 時, 就 做 全 面 性 的 間 接 宣 導 在 銀 行 金 融 機 構 方 面, 我 們 也 拜 託 他 們 要 關 懷 提 問, 這 樣 使 得 詐 欺 犯 罪 降 低 了 許 多, 也 破 了 很 多 案 最 近 我 們 更 進 一 步 對 於 比 較 重 大 的, 譬 如 超 過 30 萬 元 以 上 的 詐 欺 案 件 列 管, 只 要 到 銀 行 領 款 超 過 30 萬 元 以 上, 我 們 要 求 除 了 關 懷 提 問 以 外, 也 要 求 通 知 我 們 去 護 鈔 事 實 上 護 鈔 是 另 外 一 回 事, 重 要 的 是 去 辨 識 是 否 為 詐 欺 案 件, 因 為 這 部 分 措 施 實 施 之 後, 去 年 到 今 年 的 詐 欺 案 件 已 大 幅 降 低 我 這 裡 有 一 個 數 據 向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做 報 告, 詐 欺 犯 罪 部 分,100 年 是 4,649 件, 到 101 年 只 剩 下 3,620 件, 降 低 的 幅 度 滿 高 的 二 推 動 A1 交 通 事 故 刑 案 現 場 帷 幕 設 施 事 實 上 這 和 刑 案 部 分 也 有 關 係, 除 了 對 重 點 違 規 加 強 取 締 以 外, 過 去 對 A1 車 禍, 因 車 禍 死 亡 的 人, 大 體 曝 露 街 頭, 最 多 是 蓋 個 白 巾, 現 在 則 是 做 帷 幕, 這 也 是 創 新 的 措 施, 用 帷 幕 圍 起 來 比 較 有 尊 嚴 現 在 每 個 派 出 所 都 要 採 購 帷 幕, 以 後 包 括 刑 事 案 件 的 被 害 人, 若 是 在 戶 外, 不 光 是 蓋 白 巾, 而 要 用 帷 幕 圍 起 來, 我 想 這 是 一 個 很 好 的 措 施 三 提 升 刑 事 鑑 識 能 力 在 刑 事 鑑 識 部 分, 過 去 偵 查 犯 罪 除 了 利 用 CCTV 以 外, 科 學 辦 案 也 和 這 有 關 係, 我 們 建 置 了 分 子 生 物 (DNA) 實 驗 室, 透 過 ISO 的 認 證, 技 術 已 達 到 國 際 水 準, 對 於 偵 辦 刑 案 來 講, 可 以 提 高 偵 辦 的 能 力 肆 未 來 施 政 重 點 一 加 強 各 類 刑 案 偵 防 工 作 對 於 犯 罪 偵 查 工 作, 各 類 刑 案 希 望 能 繼 續 偵 辦, 剛 才 也 講 過, 除 了 利 用 科 學 儀 器 科 學 辦 案 以 外, 不 僅 是 靠 著 CCTV, 這 樣 才 能 夠 保 持 我 們 偵 查 的 能 力 過 去 我 們 也 派 人 到 國 外 考 察, 他 們 在 裝 設 CCTV 以 後, 對 破 案 也 有 很 大 的 幫 助, 但 是 運 用 和 我 們 有 一 點 差 異, 所 以 在 績 效 方 面, 不 見 得 比 我 們 更 好, 由 剛 才 的 數 據 顯 示, 我 們 偵 查 犯 罪 的 能 力, 經 由 CCTV 已 經 有 很 大 的 提 升 二 運 用 建 置 錄 影 監 視 系 統, 強 化 偵 防 犯 罪 效 能 對 於 CCTV 的 推 動 還 是 要 繼 續, 但 是 可 能 會 有 限 度 的 限 縮, 因 為 裝 設 太 多, 以 後 的 維 修 汰 換 都 會 有 困 難, 譬 如 英 國 倫 敦 有 10 萬 支, 已 經 12 年 卻 無 法 汰 換 我 們 考 量 這 個 問 題, 第 二 期 只 增 加 1,500 支, 目 前 正 在 規 劃 當 中 三 防 制 詐 欺 犯 罪 防 制 詐 欺 工 作 仍 然 列 為 工 作 的 重 點, 我 們 會 秉 持 過 去 的 做 法, 除 了 向 民 眾 宣 導 以 外, 我 們 也 會 請 金 融 機 構 協 助 關 懷 提 問, 若 有 發 現 可 疑 無 法 辨 識 狀 況, 立 即 通 知 警 方 做 謢 鈔 準 備, 這 一 點 我 們 也 會 不 斷 持 續 來 做 2080
219 四 警 察 裝 備 汰 換 情 況 為 因 應 未 來 重 大 勤 務 使 用, 有 幾 項 措 施 要 做 說 明 ( 一 ) 其 中 有 關 警 用 無 線 電 設 備 汰 換, 因 為 要 花 費 很 大 的 經 費 及 時 間 做 建 置 的 工 作, 我 們 已 經 編 列 明 年 的 概 算 做 規 劃, 預 計 2016 年 世 大 運 之 前, 將 全 部 通 信 設 備 更 新 完 畢 ( 二 ) 警 用 車 輛 汰 換 部 分, 目 前 也 積 極 在 做, 到 去 年 年 底 為 止, 汽 車 逾 齡 率 超 過 六 成, 經 過 利 用 去 年 的 預 備 金 採 購 機 車 1,350 輛,102 年 度 又 採 購 汽 車 機 車 總 共 715 輛, 到 103 年 度 會 繼 續 爭 取 預 算 汰 換, 預 計 到 今 年 底 汽 機 車 逾 齡 率 可 達 20% 以 下, 直 到 2017 年 世 界 大 學 運 動 會 之 前, 我 們 每 年 會 適 度 更 新, 使 裝 備 堪 用 率 達 到 很 高 的 標 準, 達 到 20% 以 下 的 逾 齡 率, 卻 能 發 揮 全 部 裝 備 的 功 能, 這 一 點 讓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做 參 考 五 精 進 交 通 執 法 交 通 執 法 方 面, 除 了 交 通 順 暢 之 外, 最 主 要 是 A1 車 禍, 即 交 通 安 全 的 防 制 工 作, 這 部 分 會 針 對 和 A1 車 禍 相 關 的 重 點 違 規, 譬 如 酒 駕 闖 紅 燈 等 做 宣 導 及 取 締 的 工 作 另 外, 行 政 道 德 的 權 威 也 是 我 們 重 點 工 作 之 一, 也 會 繼 續 來 執 行 以 上 向 各 位 做 重 點 式 的 報 告, 也 把 治 安 交 通 的 狀 況 做 簡 單 的 報 告, 維 護 臺 北 市 的 治 安 穩 定 和 交 通 安 全 順 暢, 以 及 提 供 市 民 安 居 樂 業, 免 於 恐 懼 的 生 活 環 境, 也 是 本 局 的 重 要 工 作 目 標 之 一, 也 是 職 責 所 在, 希 望 在 貴 會 的 支 持 及 協 助 之 下, 能 夠 使 本 市 警 政 工 作 推 展 能 持 續 穩 定 向 前 邁 進 治 安 的 好 壞, 除 了 所 謂 的 數 據 民 眾 的 感 受 度, 各 位 可 以 看 到 最 近 一 些 媒 體 報 導, 臺 北 市 負 面 的 消 息 比 較 少, 但 只 要 有 一 個 小 小 問 題, 就 會 被 放 大 來 看, 譬 如 今 天 有 兩 則 小 新 聞, 結 果 鬧 得 很 大 表 示 資 料 不 是 很 多, 但 只 要 一 發 生 就 被 放 大, 讓 民 眾 感 覺 好 像 治 安 敗 壞 我 想 這 部 分 也 是 未 來 努 力 的 方 向, 希 望 能 把 治 安 工 作 做 好, 媒 體 沒 有 機 會 報 導 負 面 的 消 息, 儘 量 發 布 好 的 消 息, 建 立 民 眾 對 治 安 的 信 心 以 上 報 告, 謝 謝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現 在 開 始 詢 答, 一 問 一 答 或 是 一 併 回 答 都 可 以, 每 位 議 員 10 分 鐘, 首 先 請 闕 枚 莎 議 員 闕 議 員 枚 莎 : 謝 謝 召 集 人 本 會 同 仁 警 察 局 的 夥 伴 們, 大 家 好! 兩 個 問 題 請 教 局 長 現 在 兩 岸 共 同 打 擊 犯 罪 的 部 分, 警 政 署 和 對 岸 也 都 配 合 得 非 常 好, 若 是 嫌 犯 逃 到 大 陸, 馬 上 就 能 掌 握 其 行 蹤, 把 人 抓 起 來, 有 這 樣 的 一 個 系 統, 而 在 臺 灣 的 運 作 模 式 又 是 怎 麼 樣? 這 一 點 我 也 想 要 瞭 解 譬 如 有 狀 況 時, 市 警 局 有 什 麼 樣 的 通 報 系 統? 如 何 能 掌 握 情 資? 把 犯 人 立 刻 逮 捕 遣 送 回 國 不 知 全 國 是 否 有 統 一 的 做 法, 或 是 臺 北 市 有 特 別 的 做 法? 我 想 臺 北 市 的 狀 況 可 能 也 會 特 別 多 一 點, 這 是 第 一 個 問 題 第 二 個 問 題, 之 前 工 務 部 門 質 詢 時 我 也 問 過 工 務 局, 河 濱 公 園 或 是 一 些 大 型 公 園, 譬 如 大 湖 公 園 碧 湖 公 園 青 年 公 園 等 地 的 監 視 器, 有 些 地 方 很 多, 有 些 地 方 沒 有 我 就 問 處 長 設 置 的 標 準 是 什 麼? 他 們 也 沒 有 一 個 標 準, 既 不 是 按 照 面 積, 也 不 是 按 照 任 何 狀 況, 所 有 的 數 據 沒 有 一 個 設 置 的 標 準 當 時 我 問 為 何 河 濱 公 園 沒 有 監 視 器? 他 們 就 推 給 警 察 局, 讓 我 覺 得 很 奇 怪 他 2081
220 們 應 該 主 動 提 出 要 求, 究 竟 有 沒 有 向 你 們 提 出 這 樣 的 要 求? 在 公 園 內 一 定 會 有 狀 況 發 生, 沒 有 監 視 器 到 底 應 該 由 工 務 局 負 責 或 由 警 察 局 負 責? 他 們 的 意 思 是 你 們 沒 有 這 樣 的 要 求, 但 公 園 是 歸 公 園 處 管 理, 如 果 他 們 有 需 求, 照 理 應 該 提 出 要 求 責 任 的 歸 屬, 我 認 為 應 歸 工 務 局, 但 他 們 又 推 給 你 們, 不 知 到 底 誰 要 來 負 責 這 件 事 情? 將 來 若 能 在 河 濱 公 園 或 是 一 些 大 型 公 園 加 裝 監 視 器 的 話, 我 想 對 於 一 些 治 安 上 的 死 角 可 以 防 範 未 然 針 對 以 上 兩 個 問 題, 請 局 長 做 回 答 黃 局 長 昇 勇 : 謝 謝 闕 議 員, 這 兩 個 問 題 問 得 非 常 好 兩 岸 共 同 打 擊 犯 罪 部 分, 事 實 上 雙 方 訂 有 司 法 協 定, 尤 其 在 警 政 方 面 做 得 特 別 好 每 一 年 警 政 署 都 會 派 員 過 去 考 察, 做 溝 通 協 調 的 工 作, 去 年 9 月 份 我 也 隨 同 署 長 同 行, 一 共 9 天 行 程, 包 括 研 擬 雙 方 如 何 共 同 打 擊 犯 罪, 成 果 相 當 好 現 在 有 罪 犯 逃 到 大 陸 查 緝 都 很 快, 如 果 只 是 單 純 的 犯 罪 問 題, 不 涉 及 其 他 的 案 子, 很 快 就 能 查 到, 我 就 不 再 舉 例, 這 兩 天 報 紙 新 聞 登 得 很 大 而 且 現 在 公 安 部 門 和 刑 事 局 設 有 對 話 窗 口, 若 有 需 要 他 們 協 助 查 緝, 可 以 透 過 刑 事 局, 這 部 分 沒 有 問 題 另 外, 某 些 個 別 城 市 和 本 市 有 特 別 的 交 流, 譬 如 上 海 市, 我 到 上 海 市 和 他 們 做 過 交 流, 一 個 多 月 前 他 們 副 局 長 也 過 來 和 我 們 交 流 參 觀 了 我 們 的 CCTV, 也 認 為 不 錯, 向 我 們 要 資 料 準 備 建 置 順 便 提 一 下, 我 們 的 CCTV 做 得 有 些 成 效, 甚 至 美 國 紐 約 的 副 局 長 來 參 觀 也 向 我 們 要 了 資 料 另 外, 多 明 尼 加 政 府 也 透 過 外 交 系 統, 要 求 我 們 幫 他 們 建 置, 我 們 也 會 派 員 過 去 協 助 所 以 在 兩 岸 共 同 打 擊 犯 罪 部 分, 事 實 上 配 合 得 非 常 好, 當 然 還 是 會 有 一 些 盲 點, 譬 如 經 濟 犯, 恐 怕 也 不 是 臺 北 市 能 辦 的, 那 部 分 要 做 更 一 步 的 溝 通, 其 他 的 沒 有 問 題 另 外, 河 濱 公 園 監 視 器 的 問 題, 確 實 我 們 也 發 現 這 個 問 題, 協 調 公 園 路 燈 管 理 處, 他 們 願 意 做, 準 備 編 預 算 由 我 們 協 助 來 規 劃 第 二 期 建 置 1,500 支 以 外, 另 外 還 要 加 裝 200 支, 做 為 河 濱 公 園 監 視 系 統 之 用 剛 才 議 員 講 的 非 常 好, 因 為 那 裡 沒 有 一 定 的 標 準 而 我 們 有 標 準, 是 按 人 口 數 車 輛 數 複 雜 度 整 體 條 件, 再 配 合 地 方 里 長 鄰 長 勘 查 之 後, 再 來 選 定 位 置, 而 河 濱 公 園 卻 沒 有 標 準 闕 議 員 枚 莎 : 我 有 要 求 他 們 一 定 要 先 有 設 置 的 標 準 出 來, 可 是 目 前 他 們 完 全 沒 有 標 準 不 僅 是 河 濱 公 園, 還 有 一 些 大 型 的 公 園, 譬 如 大 湖 公 園 那 麼 大, 碧 湖 公 園 也 很 大 大 湖 公 園 零 支, 碧 湖 公 園 只 有 1 支, 好 奇 怪! 會 有 治 安 的 死 角 原 因 就 在 於 此 黃 局 長 昇 勇 : 我 們 會 以 協 助 的 立 場, 建 議 他 們 設 置 在 那 裡 闕 議 員 枚 莎 : 其 實 可 以 由 公 園 路 燈 管 理 處 編 預 算 提 出 要 求, 由 你 們 來 做 黃 局 長 昇 勇 : 沒 有 錯, 目 前 就 是 這 樣 子 做, 我 請 科 長 說 明 一 下 警 察 局 預 防 犯 罪 科 吳 科 長 敬 田 : 2082
221 目 前 停 管 處 所 管 路 外 停 車 場, 即 堤 外 停 車 場 或 橋 下 停 車 場 部 分, 已 經 編 列 經 費 委 託 警 察 局 協 助 做 建 置 另 外, 大 型 公 園 或 鄰 里 公 園, 依 照 暫 行 辦 法 應 該 由 公 燈 處 或 區 公 所 建 置 尤 其 是 公 園 裡 的 廁 所, 如 果 要 加 裝 監 視 器, 權 責 單 位 是 公 燈 處 或 區 公 所, 依 規 定 向 警 察 局 申 請, 我 們 會 協 助 來 做 若 在 公 園 的 周 邊 道 路 周 邊, 警 察 局 會 依 照 治 安 需 要 做 建 置, 以 上 簡 單 報 告 黃 局 長 昇 勇 : 我 補 充 報 告, 除 此 之 外, 還 有 一 些 水 利 處 管 理 的, 我 們 也 會 協 調 來 設 置 闕 議 員 枚 莎 : 河 濱 公 園 是 水 利 處 管 轄 的? 黃 局 長 昇 勇 : 對 因 為 現 在 監 視 系 統 應 用 的 概 念, 不 光 是 犯 罪 那 一 瞬 間, 那 一 瞬 間 發 生 的 案 件 不 一 定 能 夠 破, 我 們 是 用 追 蹤 的 方 式, 所 以 周 邊 設 置 監 視 器 也 可 以 追 蹤, 這 部 分 我 們 今 年 會 來 彌 補 譬 如 上 次 中 山 分 局 處 理 1 件 河 濱 公 園 開 槍 殺 錯 人 的 案 子, 現 場 沒 有 看 到, 後 來 查 看 周 邊 的 監 視 器, 那 時 段 有 人 進 入, 從 那 裡 追 到 他 換 車 牌, 然 後 才 把 歹 徒 抓 到 因 為 是 錯 殺, 如 果 以 正 常 的 偵 辦 方 式, 從 他 的 關 係 去 清 查, 這 案 子 恐 怕 不 容 易 偵 破 謝 謝 闕 枚 莎 議 員, 接 下 來 請 李 建 昌 議 員 李 議 員 建 昌 : 局 長, 請 問 歷 年 臺 北 市 發 生 的 重 大 刑 事 案 件, 至 目 前 還 沒 有 偵 破 的 案 子, 可 否 扼 要 報 告 一 下 第 二 個 問 題, 最 近 國 安 局 蔡 局 長 在 立 法 院 答 詢, 提 及 臺 灣 列 管 了 近 千 名 所 謂 有 嫌 疑 的 恐 怖 分 子, 不 知 道 是 真 的 或 假 的? 從 這 次 波 士 頓 的 爆 炸 案, 以 及 你 們 所 說 的 錄 影 監 視 器 等 等, 臺 北 市 政 府 警 察 局 內 部 有 沒 有 做 專 案 的 資 料 蒐 集 和 預 防? 蔡 局 長 在 立 法 院 做 這 樣 的 報 告, 像 美 國 本 土 幅 圓 遼 濶, 可 能 1 年 就 會 發 生 1 件 這 樣 的 案 子 所 謂 的 反 恐 這 一 塊, 臺 北 市 沒 有 這 樣 的 狀 況, 但 我 也 從 報 紙 上 得 知, 國 內 有 所 謂 的 反 恐 部 隊, 反 恐 部 隊 應 隷 屬 警 政 署, 不 知 道 臺 北 市 警 察 局 類 似 的 建 置 有 沒 有? 黃 局 長 昇 勇 : 謝 謝 李 議 員, 第 一 部 分 有 關 列 管 的 重 大 刑 案 還 未 破 案 的, 我 先 做 說 明, 若 有 不 足 之 處, 再 請 刑 大 大 隊 長 補 充 報 告 過 去 CCTV 確 實 偵 破 了 數 件 重 大 刑 案, 以 去 年 來 講, 除 了 去 年 列 管 3 件 重 大 超 過 50 萬 元 的 竊 盜 案, 還 有 1 件 打 空 氣 槍 的 案 件, 還 有 1 件 性 侵 案, 其 實 性 侵 案 件 列 管 後,90% 以 上 都 可 以 偵 破 所 以 101 年 列 管 案 件, 除 了 上 述 未 偵 破 之 外, 其 他 任 何 重 大 刑 案, 包 括 槍 擊 案 都 是 全 數 偵 破 至 於 歷 年 未 偵 破 案 件, 我 請 刑 警 大 隊 再 做 補 充 報 告 再 報 告 列 管 的 部 分, 國 安 系 統 的 列 管 和 臺 北 市 警 察 局 列 管 是 不 一 樣 的, 警 察 單 位 的 反 恐 是 比 較 下 游 的 部 分, 比 較 廣 泛, 而 警 察 單 位 的 列 管 有 所 謂 的 資 安 人 口 何 謂 反 恐 恐 怖 案, 也 無 法 很 明 確 定 義, 大 多 數 想 的 都 是 炸 彈, 事 實 不 只 是 這 些, 譬 如 縱 火 擁 有 強 大 武 器 彈 藥, 以 及 境 外 移 入 等 等 當 然 境 外 移 入 的 情 形, 國 安 單 位 有 列 管, 我 舉 一 個 例 子, 上 次 舉 辦 聽 障 運 動 會, 當 時 就 有 一 些 境 外 列 管 名 單, 但 不 2083
222 是 國 內 的, 國 內 有 紀 錄 的 不 多 若 是 過 濾 有 類 似 的 人 員, 在 移 民 署 就 會 予 以 阻 絕, 當 時 我 在 警 政 署, 看 過 這 個 資 料, 知 道 有 1 名 人 員 入 境, 我 們 是 全 程 監 控, 後 來 沒 有 作 為 就 出 境 了 所 以 我 們 打 的 是 整 體 戰, 不 光 是 臺 北 市 而 已 有 關 反 恐, 臺 北 市 政 府 訂 有 反 怖 攻 擊 應 變 計 畫, 警 察 局 部 分 則 訂 有 反 暴 力 恐 怖 應 變 執 行 計 畫 事 實 上 過 去 在 反 恐 部 分 有 很 多 的 資 料, 包 括 所 有 的 橋 樑 等 點, 要 去 做 那 個 計 畫, 等 於 沒 有 做, 所 以 我 們 只 做 重 點, 譬 如 101 大 樓 火 車 站 捷 運 站 最 近 我 們 也 一 直 在 捷 運 站 做 演 練, 除 了 恐 怖 攻 擊 以 外, 也 結 合 一 些 民 眾 安 全 的 訓 練 除 了 101 大 樓, 幾 年 前 警 察 局 也 接 到 新 光 三 越 百 貨 有 國 際 恐 怖 分 子 攻 擊 的 情 資, 我 們 做 了 計 畫 也 做 了 摸 擬, 同 時 建 立 窗 口, 告 訴 他 們 標 準 作 業 程 序, 發 現 問 題 時 要 如 何 處 理, 包 括 疏 散 人 員 管 制 範 圍 等 都 有 計 畫 如 果 要 所 有 橋 樑 都 訂 計 畫, 大 概 是 做 不 到, 只 能 像 流 行 病 學 的 理 論 一 樣, 建 立 模 式, 譬 如 這 次 美 國 以 及 國 內 發 生 的 爆 炸 案, 我 們 立 即 做 反 應, 一 個 個 通 知 加 強 的 措 施, 執 行 勤 務 時 加 強 提 高 警 覺 對 於 使 領 館 等 重 要 處 所, 加 強 巡 邏 密 度, 再 對 過 去 已 經 訂 好 的 SOP 程 序 加 強 訓 練, 要 求 確 實 照 作 業 程 序 辦 理 像 這 次 美 國 發 生 的 爆 炸 案, 是 在 路 跑 時 發 生 的, 所 以 我 們 對 於 體 育 活 動 的 選 擇 地 點, 因 為 它 是 在 市 中 心 區, 就 在 旅 舍 旁 邊 爆 炸, 我 們 會 就 這 部 分 有 應 變 的 措 施, 以 後 協 調 交 通 大 隊 時, 像 這 種 狀 況 預 先 就 要 規 劃 好, 選 擇 一 個 比 較 單 純 的 場 所, 避 免 讓 歹 徒 有 機 會 另 外, 有 類 似 情 形 時, 在 人 口 密 集 的 地 點, 場 檢 變 成 很 重 要, 這 部 分 也 都 訂 定 在 應 變 計 畫 中 接 下 來 請 黃 大 隊 長 做 補 充 說 明 警 察 局 刑 事 警 察 大 隊 黃 大 隊 長 明 昭 : 從 95 年 統 計 到 今 年 3 月 1 日, 總 共 有 13 件 重 要 案 子 未 偵 破, 分 別 是 4 件 開 槍 案, 對 公 司 行 號 的 槍 擊 案 4 件 8 件 強 盜 案 件, 分 別 對 建 國 玉 市 鐘 錶 行 在 旅 行 社 搶 護 照 運 鈔 車 開 槍 強 盜 案 另 外, 還 有 95 年 郵 包 爆 炸 案 也 未 偵 破, 總 共 是 13 案 這 13 案 中 有 些 案 件 持 續 在 偵 辦 中, 例 如 運 鈔 案 件, 專 案 小 組 持 續 在 偵 辦 運 作 中 黃 局 長 昇 勇 : 跟 議 員 補 充 報 告, 因 為 重 大 案 件 都 可 以 偵 破, 所 以 我 們 把 一 些 次 重 大 的 案 子 列 為 重 大 案 件 來 辦, 希 望 能 全 力 偵 破 像 去 年 發 生 多 起 槍 擊 案, 其 實 我 們 都 有 信 心 可 以 偵 破, 所 以 也 都 全 數 偵 破 像 今 年 只 要 是 發 生 開 槍 案, 到 目 前 為 止 都 有 偵 破, 監 視 系 統 在 這 方 面 的 助 益 是 滿 大 的 謝 謝 李 建 昌 議 員, 接 下 來 請 高 嘉 瑜 議 員 高 議 員 嘉 瑜 : 局 長, 在 報 告 的 第 6 頁 查 捕 各 類 逃 犯, 有 重 要 逃 犯 次 要 逃 犯 一 般 逃 犯, 請 問 目 前 逃 犯 人 數 有 多 少? 重 要 次 要 一 般 怎 麼 區 分? 黃 局 長 昇 勇 : 所 謂 的 逃 犯, 不 管 是 在 那 裡 犯 案, 只 要 發 生 在 轄 區 都 會 由 警 察 局 列 管 高 議 員 嘉 瑜 : 2084
223 逃 犯 的 定 義, 是 全 國 性 的 嗎? 黃 局 長 昇 勇 : 是 全 國 性 的 高 議 員 嘉 瑜 : 包 括 流 竄 海 外 的? 黃 大 隊 長 明 昭 : 包 括 在 內 高 議 員 嘉 瑜 : 緝 捕 重 要 逃 犯 是 指 逃 犯 跑 到 臺 北 市, 或 是 我 們 越 區 去 抓 人? 黃 大 隊 長 明 昭 : 所 謂 逃 犯 就 是 通 緝 犯 高 議 員 嘉 瑜 : 像 陳 由 豪 就 是 重 要 逃 犯? 黃 大 隊 長 明 昭 : 他 是 屬 於 重 要 逃 犯 還 分 為 刑 期 10 年 以 上 的, 列 為 重 要 逃 犯, 像 強 盜 殺 人 重 大 經 濟 犯 罪 者 都 是 高 議 員 嘉 瑜 : 現 在 重 要 逃 犯 有 多 少 人? 黃 大 隊 長 明 昭 : 這 個 數 據 是 每 年 逐 月 累 計 出 來 的 高 議 員 嘉 瑜 : 現 在 有 多 少 人? 黃 大 隊 長 明 昭 : 數 據 會 後 再 提 供 給 議 員 高 議 員 嘉 瑜 : 有 沒 有 上 千 人? 黃 大 隊 長 明 昭 : 有 高 議 員 嘉 瑜 : 逃 犯 有 上 千 人, 我 們 只 抓 了 76 人? 黃 大 隊 長 明 昭 : 重 要 逃 犯 沒 有 那 麼 多 人, 通 緝 犯 部 分 有 上 千 人 高 議 員 嘉 瑜 : 請 提 供 給 我 所 謂 逃 犯 實 際 有 多 少 人? 重 要 逃 犯 次 要 逃 犯 一 般 逃 犯 又 怎 麼 區 分? 重 要 逃 犯 有 多 少 人? 有 沒 有 名 單? 黃 大 隊 長 明 昭 : 好 高 議 員 嘉 瑜 : 我 看 不 出 來 警 方 抓 重 要 逃 犯 的 努 力, 尤 其 是 陳 由 豪 都 已 經 成 為 中 國 公 民 了, 臺 北 市 警 察 局 至 今 仍 然 無 能 為 力 傳 聞 白 狼 要 回 來 臺 灣, 若 他 回 來, 是 屬 臺 北 市 警 察 局 所 管 轄 嗎? 2085
224 黃 大 隊 長 明 昭 : 白 狼 張 安 樂 己 係 屬 法 院 的 通 緝 犯, 若 是 遣 送 回 來, 我 們 會 逮 捕, 然 後 解 送 地 檢 署 歸 案 後 續 案 件 清 理 部 分, 臺 北 地 檢 署 已 經 有 專 責 主 任 檢 察 官, 指 揮 刑 大 做 相 關 的 處 理 高 議 員 嘉 瑜 : 像 這 種 重 要 通 緝 犯 回 臺 灣 時, 第 一 時 間 會 在 機 場 逮 捕, 然 後 移 送? 黃 大 隊 長 明 昭 : 是 的 高 議 員 嘉 瑜 : 還 有 一 項 取 締 職 業 性 賭 博, 我 們 也 一 直 接 到 很 多 民 眾 投 訴, 警 方 都 是 抓 小 放 大, 在 公 園 或 茶 街 抓 一 般 民 眾 的 賭 博, 對 一 些 職 業 賭 場, 反 而 是 包 庇 的 情 況 較 多 是 不 是 可 以 說 明 一 下 你 們 所 查 獲 的 賭 博, 金 額 大 概 是 多 少? 最 多 的 是 多 少? 可 不 可 以 列 個 統 計 表 讓 我 們 瞭 解 你 們 查 獲 賭 博 案 件 334 件, 但 金 額 可 能 只 在 數 千 或 幾 萬 元 以 內, 幾 十 萬 甚 至 幾 百 萬 元 大 型 的 職 業 賭 場, 你 們 又 查 獲 了 多 少? 有 沒 有 這 樣 的 數 據? 黃 大 隊 長 明 昭 : 有 這 樣 的 數 據 我 們 取 締 職 業 賭 場 最 少 的 是 沒 有 賭 資 的, 像 六 合 彩 簽 賭, 只 有 簽 單, 沒 有 賭 資, 最 高 金 額 也 有 上 百 萬 元, 相 關 的 數 據 我 再 提 供 給 議 員 參 考 高 議 員 嘉 瑜 : 我 要 講 的 是 警 方 取 締 的 態 度, 賭 博 案 件 有 沒 有 金 額 上 之 分, 例 如 在 公 園 中 賭 博 的 阿 公 阿 婆, 他 們 的 賭 資 只 有 幾 十 元 幾 百 元, 這 樣 也 會 被 以 賭 博 罪 移 送 在 茶 街 也 有 很 多 年 輕 人 在 玩 牌, 當 然 我 們 不 鼓 勵, 玩 牌 的 金 額 可 能 是 數 十 到 數 百 元, 但 警 方 常 常 扮 成 便 衣 從 旁 取 締, 就 算 是 偵 破 賭 博 案 件 的 紀 錄, 這 樣 的 績 效 是 否 光 榮? 我 希 望 警 方 在 取 締 賭 博 時, 應 該 抓 賭 博 金 額 在 數 十 至 數 百 萬 元 之 間 的, 而 不 是 抓 數 十 數 百 元 的 案 子 為 績 效 所 以 我 想 瞭 解 你 們 在 取 締 賭 博 案 件 的 金 額 及 相 關 紀 錄 上, 到 底 是 否 如 民 眾 所 言, 都 是 抓 小 放 大? 或 是 真 心 在 取 締 職 業 賭 場? 另 外, 現 在 網 路 詐 騙 層 出 不 窮, 類 型 也 非 常 的 多, 警 方 整 理 出 來 的 網 路 詐 騙 類 型 到 底 有 那 些? 目 前 查 獲 網 路 詐 騙 案 件 有 314 件, 是 包 括 所 有 網 路 詐 騙 案 件 嗎? 黃 大 隊 長 明 昭 : 網 路 詐 騙, 若 是 沒 有 民 眾 受 害 報 案 的 話, 就 沒 有 辦 法 計 算 發 生 數 高 議 員 嘉 瑜 : 現 在 很 普 通 的 情 形 是 第 三 方 詐 騙, 那 是 什 麼 意 思? 黃 大 隊 長 明 昭 : 所 謂 第 三 方 詐 騙, 是 盜 取 甲 方 帳 號 密 碼, 透 過 甲 方 來 詐 騙 他 熟 識 的 親 友 高 議 員 嘉 瑜 : 現 在 網 路 買 賣 常 見 的 詐 騙 手 法, 第 三 方 詐 騙 是 什 麼 樣 的 詐 騙 型 態? 黃 大 隊 長 明 昭 : 就 是 我 剛 才 講 的 那 個 方 式 也 算 是 其 中 一 種 高 議 員 嘉 瑜 : 現 在 常 見 的 網 路 買 賣 詐 騙, 假 裝 我 是 賣 家, 然 後 賣 東 西 給 受 害 人, 受 害 人 付 了 錢 之 後, 賣 家 再 向 另 外 真 正 賣 家 騙 取 資 料, 拿 取 手 機 或 或 是 其 他 商 品, 導 致 買 方 和 2086
225 真 正 賣 方 都 是 受 害 者, 第 三 方 漁 翁 得 利 我 就 有 學 長 因 為 這 樣 子 帳 號 被 凍 結, 因 為 他 是 真 正 的 賣 家, 買 方 付 了 錢 卻 沒 有 拿 到 東 西, 我 的 學 長 交 付 了 商 品, 不 知 假 賣 家 是 詐 騙 集 團, 這 就 是 目 前 網 路 新 興 的 詐 騙 手 法, 受 害 的 是 買 家 和 賣 家, 關 於 這 部 分 有 何 防 堵 方 式 或 機 制? 像 這 樣 的 類 型 又 有 多 少? 現 在 網 路 詐 騙 的 實 際 數 據, 受 害 者 或 詐 騙 類 型 有 那 些? 詐 騙 相 關 數 據 或 是 破 案 的 作 數 有 多 少? 現 在 網 路 詐 騙 案 子 相 當 多, 可 能 它 的 網 站 IP 都 設 置 在 國 外, 警 方 要 取 締 也 非 常 困 難 除 非 是 重 大 案 件, 否 則 根 本 無 法 追 查 犯 罪 者, 這 是 目 前 所 碰 到 的 瓶 頸 是 否 可 以 請 警 方 列 出 目 前 網 路 犯 罪 的 重 大 瓶 頸 有 那 些? 例 如 在 淘 寶 網 或 是 FB 等 網 站, 取 締 上 是 否 會 有 困 難? 也 請 詳 細 做 說 明 黃 大 隊 長 明 昭 : 好 高 議 員 嘉 瑜 : 關 於 毒 品 部 分, 現 在 青 少 年 吸 食 毒 品 的 狀 況 非 常 普 遍, 可 是 我 們 看 不 到 相 關 的 數 據 目 前 在 臺 灣 利 用 毒 品 來 控 制 年 輕 人, 甚 至 K 他 命 氾 濫 種 種 狀 況, 是 否 也 可 以 說 明 一 下 黃 大 隊 長 明 昭 : 尤 其 是 三 級 毒 品 部 分, 現 在 確 實 相 當 氾 濫 高 議 員 嘉 瑜 : 所 謂 的 三 級 毒 品 是 指 K 他 命? 黃 大 隊 長 明 昭 : 對, 以 K 他 命 為 大 宗, 其 實 臺 北 市 警 察 局 早 就 發 現 這 問 題, 從 去 年 開 始, 中 央 也 發 現 這 個 問 題 高 議 員 嘉 瑜 : 請 問 李 宗 瑞 迷 姦 女 星 的 那 個 叫 什 麼? 那 是 毒 品 嗎? 黃 大 隊 長 明 昭 : 那 個 案 件 根 本 沒 有 檢 驗 出 有 毒 品 的 反 應 其 實 從 家 裡 搜 索 出 來 的 例 如 液 體 毛 髮 檢 驗 都 沒 有 毒 品 反 應, 但 是 媒 體 一 直 報 導 有 毒 品 迷 藥 來 迷 姦 的 情 形 高 議 員 嘉 瑜 : 所 以 當 時 那 些 人 是 喝 醉, 並 不 是 被 下 迷 藥, 是 這 個 意 思 嗎? 黃 大 隊 長 明 昭 : 至 少 當 時 我 們 偵 辦 並 沒 有 發 現 下 迷 藥 這 個 問 題 高 議 員 嘉 瑜 : 大 隊 長 的 意 思 是 那 些 女 星 或 是 受 害 者 大 部 分 是 喝 醉, 導 致 黃 大 隊 長 明 昭 : 我 不 能 這 樣 報 告, 也 不 能 這 樣 保 證, 因 為 很 多 受 害 人 是 我 們 直 接 找 人 帶 到 地 檢 署 由 檢 察 官 訊 問, 後 續 的 情 形 高 議 員 嘉 瑜 : 時 間 過 那 麼 久, 當 然 查 不 到 黃 大 隊 長 明 昭 : 對, 辦 案 要 講 求 證 據, 當 時 我 們 偵 辦, 家 裡 搜 索 到 的 東 西 檢 驗 並 沒 有 毒 品 上 的 反 應 2087
226 高 議 員 嘉 瑜 : 警 方 去 之 前, 他 們 早 就 已 經 整 理 過 了, 當 然 搜 查 不 到 沒 有 關 係! 三 級 毒 品 K 他 命 呢? 黃 大 隊 長 明 昭 : 從 去 年 開 始, 因 為 警 方 大 大 的 掃 蕩, 查 緝 到 的 量 一 直 急 速 增 加 中 另 外, 教 育 單 位 也 針 對 學 生 尿 篩 的 部 分, 也 就 是 強 化 春 暉 專 案 這 一 塊, 若 有 學 生 疑 似 吸 毒, 他 們 會 採 取 尿 液 檢 驗, 若 有 會 送 請 警 察 機 關 辦 理 移 送, 所 以 案 件 數 有 一 直 急 速 增 加 的 情 形 這 部 分 自 去 年 12 月 7 日 開 始 就 專 案 性 的 查 緝 掃 蕩 高 議 員 嘉 瑜 : 我 是 要 強 調 之 前 很 多 本 市 社 會 案 件 來 源, 包 括 酒 店 販 售 毒 品, 甚 至 引 發 幫 派 駁 火 等 等 社 會 問 題 這 也 證 明 了 警 方 在 取 締 毒 品 的 案 件 上 努 力 不 夠, 才 會 公 然 在 酒 店 中 販 售 毒 品 警 察 局 同 仁 是 否 有 掃 蕩 和 取 締? 在 事 發 之 後, 你 們 掃 蕩 了 多 少 酒 店 販 售 毒 品 的 狀 況? 有 沒 有 相 關 的 數 據? 我 不 希 望 毒 品 在 臺 北 市 隨 處 可 得, 任 意 流 竄 有 關 色 情 的 問 題 也 提 過 很 多 次, 現 在 臺 北 市 的 理 容 護 膚 店 愈 開 愈 猖 獗, 尤 其 是 泰 式 按 摩 等 等, 幾 乎 整 個 南 京 東 路 八 德 路 變 成 按 摩 一 條 街 色 情 一 條 街 為 什 麼 這 麼 說? 我 看 到 泰 式 按 摩 店 徵 人 廣 告 女 生 徵 按 摩 師, 無 經 驗 可, 含 食 宿 請 問 沒 有 經 驗 的 人 可 以 做 泰 式 按 摩 嗎? 我 不 懂 耶! 這 個 一 看 就 知 道 不 是 那 麼 單 純 甚 至 外 國 觀 光 客 日 本 人 都 有 一 份 名 單, 在 知 名 東 區 百 貨 公 司 附 近 有 一 些 表 面 是 按 摩, 實 際 是 暗 藏 春 色 的 狀 況 從 我 國 際 友 人 的 手 中 看 到 這 些 資 料, 讓 我 覺 得 可 恥, 我 不 相 信 警 方 不 知 道 這 些 理 容 院 護 膚 院 在 做 些 什 麼 全 臺 北 市 連 外 國 人 都 知 道, 只 有 警 方 不 知 道 針 對 這 些 色 情 理 容 護 膚 院 按 摩 店, 甚 至 有 些 名 稱 露 骨 到 連 我 都 看 不 下 去 了 黃 局 長 昇 勇.. 事 實 上 警 政 署 已 發 現 到 問 題, 所 以 我 們 做 全 市 的 清 查, 例 如 護 膚 店 養 生 館, 我 們 不 管 是 否 有 牌 照, 只 管 是 否 危 害 治 安, 總 共 清 查 了 296 家, 其 中 接 獲 色 情 檢 舉 的 有 117 家 我 們 分 為 好 幾 類, 例 如 有 沒 有 色 情, 或 是 有 雇 用 外 籍 人 士 的 問 題, 目 前 是 有 專 案 在 處 理 中, 每 個 分 局 都 有 做, 事 實 上 也 滿 有 績 效 的 高 議 員 嘉 瑜 : 296 家 中 117 家 有 色 情 問 題, 占 一 半 以 上 黃 局 長 昇 勇.. 這 是 接 到 檢 舉 的 高 議 員 嘉 瑜 : 所 以 情 況 非 常 嚴 重, 兩 家 中 就 有 1 家 可 能 有 色 情, 這 是 民 眾 檢 舉 的, 還 不 包 括 沒 有 查 到 的 這 種 狀 況 在 臺 北 市, 我 想 所 有 的 女 性 都 會 感 到 很 無 奈, 真 的 有 這 麼 大 的 需 求 嗎? 主 席.. 謝 謝 高 議 員, 接 著 請 陳 彥 伯 議 員 陳 議 員 彥 伯.. 主 席, 我 先 回 答 剛 才 高 嘉 瑜 議 員 的 問 題, 那 個 不 是 毒 品, 大 概 只 要 三 分 之 一 顆 到 二 分 之 一 顆 的 安 眠 藥, 就 會 有 那 樣 的 效 果 我 看 過 有 人 吃, 反 應 就 是 這 樣 子 局 長, 今 天 若 接 到 報 案 101 大 樓 受 到 恐 嚇, 警 察 局 後 續 流 程 是 什 麼? 譬 如 信 義 2088
227 分 局 長 接 到 報 案, 警 方 的 SOP 為 何? 黃 局 長 昇 勇.. 接 到 報 案 馬 上 就 要 通 報, 而 且 要 馬 上 派 人 到 現 場, 同 時 要 研 判 發 生 點 的 狀 況, 做 疏 散 的 準 備 陳 議 員 彥 伯 大 樓 中 有 很 多 辦 公 大 樓, 也 有 很 多 遊 客, 只 是 接 到 一 件 恐 嚇 信, 有 必 要 疏 散 人 群 嗎? 黃 局 長 昇 勇.. 我 們 要 做 研 判, 另 外 還 要 呈 報 國 土 安 全 部 反 恐 中 心, 他 們 要 做 一 個 判 斷, 我 們 再 按 等 級 做 安 全 的 措 施 陳 議 員 彥 伯.. 如 果 是 接 到 核 生 化 武 器 攻 擊 的 報 案 呢? 你 們 有 沒 有 相 關 因 應 的 措 施? 若 是 一 般 的 恐 怖 攻 擊, 譬 如 炸 彈 之 類 的, 對 警 方 來 講 還 算 是 可 以 處 理 的 狀 況, 若 今 天 恐 怖 分 子 是 用 核 生 化 的 武 器, 炭 疽 病 毒 之 類 的, 你 們 有 沒 有 做 過 演 練 或 是 任 何 準 備? 黃 局 長 昇 勇.. 若 是 受 到 核 生 化 的 攻 擊 是 以 軍 方 為 主, 雖 然 我 們 對 核 生 化 武 器 不 是 很 瞭 解, 但 是 接 到 通 報, 就 要 立 即 反 映 通 報, 再 做 現 場 的 處 理, 譬 如 現 場 有 很 明 顯 的 味 道 產 生, 就 要 趕 快 管 制 疏 散 陳 議 員 彥 伯.. 平 日 對 於 辦 公 大 樓 都 有 做 消 防 演 練, 接 下 來 臺 北 市 要 辦 幾 項 大 型 活 動, 警 方 有 沒 有 做 防 恐 的 演 練? 未 來 幾 年 之 內 有 沒 有 計 畫 要 做? 黃 局 長 昇 勇.. 過 去 聽 障 奧 運 會 時 有 做, 前 子 陣 子 也 有 接 到 國 外 情 資, 要 攻 擊 101 大 樓, 我 們 都 有 做 處 理, 也 建 立 了 窗 口, 也 透 過 大 樓 方 面, 要 求 他 們 嚴 格 管 制 陳 議 員 彥 伯.. 未 來 除 了 消 防 演 練 以 外, 會 不 會 做 反 恐 的 演 練? 畢 竟 這 是 少 數, 會 不 會 針 對 幾 棟 特 定 大 樓, 包 括 101 大 樓 新 光 大 樓 等 高 樓 層, 有 沒 有 做 過 演 練?911 攻 擊 時, 確 實 也 把 101 大 樓 列 為 攻 擊 目 標 之 一, 我 要 瞭 解 未 來 你 們 會 不 會 做 演 練?2017 世 大 運 快 要 到 了 黃 局 長 昇 勇.. 臺 北 市 不 光 是 大 樓, 譬 如 一 些 重 要 設 施, 火 車 站 捷 運 車 站, 主 辦 單 位 除 了 訂 計 畫 以 外, 也 要 實 施 演 練, 近 幾 個 月 我 們 就 在 捷 運 站 做 過 演 練 陳 議 員 彥 伯.. 局 長,2017 年 世 大 運 快 到 了, 到 時 警 力 也 要 做 配 置, 要 加 強 訓 練 的 部 分, 特 別 是 反 恐 演 練 生 化 武 器 演 練 也 許 你 們 不 熟, 但 就 是 不 熟 才 要 加 強 演 練 黃 局 長 昇 勇.. 我 想 這 部 分 會 在 這 幾 年 編 列 預 算, 除 了 訓 練, 也 要 演 練 有 些 工 作 北 市 警 察 局 要 配 合 中 央, 像 核 生 化 部 分, 警 方 沒 有 辦 法 單 獨 做 演 練 陳 議 員 彥 伯.. 那 當 然! 問 題 是 有 沒 有 配 合? 黃 局 長 昇 勇
228 有, 去 年 市 政 府 就 在 內 湖 的 垃 圾 掩 埋 場 做 過 核 生 化 演 練 陳 議 員 彥 伯.. 核 四 的 問 題 大 概 擋 不 住 了, 可 能 要 做 了, 北 市 距 核 電 廠 算 是 非 常 近 距 離, 我 想 局 長 也 要 提 早 做 準 備 黃 局 長 昇 勇.. 去 年 5 月 份 有 做 過 演 練, 未 來 也 會 繼 續 做 陳 議 員 彥 伯.. 連 日 本 都 會 發 生 這 種 事 情, 不 敢 擔 保 臺 灣 不 會 發 生, 這 方 面 還 是 提 早 做 一 些 演 練 黃 局 長 昇 勇.. 是 陳 議 員 彥 伯.. 另 外, 自 我 當 議 員 以 來, 每 一 年 都 在 講 警 察 首 都 加 給 的 問 題, 本 人 也 做 過 選 民 服 務 要 請 調 回 他 自 己 出 生 地 的 案 例 臺 北 市 勤 務 重, 大 家 都 領 的 差 不 多, 加 給 有 限, 若 在 臺 北 市 當 警 察 領 的 薪 水 一 樣, 到 鄉 下 去 生 活, 物 價 卻 差 很 多 若 是 離 家 近, 可 以 每 天 回 家, 不 一 定 要 住 在 宿 舍, 花 費 又 少 黃 局 長 昇 勇.. 壓 力 也 少 陳 議 員 彥 伯.. 若 是 由 外 縣 市 的 員 警 到 臺 北 市 工 作, 當 然 想 要 回 戶 籍 地, 對 於 首 都 警 察 加 給 部 分 到 底 有 沒 有 做? 要 不 要 做? 如 果 不 做, 或 是 認 為 首 都 加 給 這 個 名 詞 太 難 聽 了, 會 引 起 其 他 縣 市 的 反 彈, 那 你 們 要 怎 麼 留 住 基 層 員 警? 我 想 高 階 的 警 官 也 是 一 樣 這 一 屆 議 員 任 期 都 快 結 束 了, 又 要 等 到 下 一 屆, 到 底 有 沒 有 做? 黃 局 長 昇 勇.. 過 去 的 我 就 不 再 提 了, 去 年 11 月 份 警 政 署 召 開 過 一 個 會 議, 到 上 個 月 3 月 8 日, 他 們 要 求 我 們 把 計 算 方 式 報 上 去, 目 前 正 在 進 行 當 中 前 陣 子 考 試 委 員 到 市 府, 副 局 長 去 參 加 也 有 提 到 這 問 題, 是 繼 續 在 推 動 當 中 另 外 再 向 議 員 報 告, 我 們 準 備 明 年 就 要 編 列 預 算 陳 議 員 彥 伯.. 用 什 麼 名 目 呢? 黃 局 長 昇 勇.. 就 是 首 都 警 察 加 給 目 前 正 在 核 算 概 算, 準 備 編 預 算 陳 議 員 彥 伯.. 我 要 求 基 層 員 警 加 給 的 部 分 比 例 要 大 一 點, 對 不 起 各 位 在 座 的 高 官, 你 們 原 本 的 薪 水 就 比 較 高 了 預 算 就 是 那 麼 多, 在 分 配 比 例 上, 基 層 員 警 要 高 一 點, 優 秀 願 意 留 在 臺 北 市 的, 我 們 要 儘 量 留 人, 現 在 警 力 愈 來 愈 吃 緊, 對 不 對? 黃 局 長 昇 勇.. 對 陳 議 員 彥 伯.. 接 下 來 還 要 辦 許 多 大 型 活 動,2017 年 世 大 運 結 束, 下 一 屆 市 長 又 不 知 要 包 什 麼 工 程, 若 還 有 大 型 的 活 動, 臺 北 市 的 警 力 絕 對 吃 不 消, 要 留 人 的 方 式 只 有 首 都 加 給 2090
229 , 提 高 薪 水 也 許 會 得 罪 在 座 的 高 官 黃 局 長 昇 勇.. 不 會, 像 在 座 的 頂 多 加 三 千 多 元, 但 基 層 警 員 可 以 加 八 千 多 元 陳 議 員 彥 伯.. 你 加 多 少? 黃 局 長 昇 勇.. 三 千 多 元, 但 基 層 警 員 可 以 加 八 千 多 元, 有 我 們 的 1 倍 以 上 陳 議 員 彥 伯.. 現 在 竊 盜 案 件, 剛 才 局 長 也 報 告 過, 破 獲 率 愈 來 愈 高, 我 現 在 聽 到 比 較 多 人 陳 情 的 是 腳 踏 車 部 分, 不 知 警 察 局 可 以 幫 他 們 貼 個 什 麼? 黃 局 長 昇 勇.. 我 們 有 貼 紙 和 烙 馬 陳 議 員 彥 伯.. 我 買 了 一 輛 腳 踏 車, 但 懶 得 到 警 察 局 去 貼 這 些 東 西, 只 是 當 做 普 通 的 交 通 工 具, 但 又 常 常 會 失 竊 不 知 警 察 局 方 面, 除 了 你 剛 才 講 的 以 外, 有 無 其 他 因 應 措 施? 腳 踏 車 遺 失 之 後, 找 回 來 的 比 例 高 不 高? 黃 局 長 昇 勇.. 若 是 沒 有 給 腳 踏 車 一 個 身 分 或 是 資 料, 即 使 找 到 車 子 也 無 法 發 回, 這 是 最 大 的 盲 點 建 立 資 料 有 幾 種 方 式, 一 種 是 貼 貼 紙, 去 年 總 共 貼 了 12 萬 輛, 包 括 烙 馬, 現 在 臺 北 市 有 身 分 的 腳 踏 車 有 三 十 幾 萬 輛, 等 於 是 有 登 記 的, 只 要 有 資 料 一 定 可 以 找 回 失 竊 的 車 子 另 外, 有 些 高 級 的 腳 踏 車, 在 出 廠 時 本 身 就 有 資 料 陳 議 員 彥 伯.. 這 部 分 還 請 你 加 強 宣 導, 民 眾 就 是 懶, 但 你 還 是 要 宣 導 黃 局 長 昇 勇.. 除 了 宣 導 以 外, 我 們 還 是 希 望 他 能 主 動 來 烙 馬 事 實 上 辦 的 結 果 也 有 提 高 找 回 率,99 年 度 尋 獲 率 只 有 27%, 到 100 年 40.7%,101 有 57.2%, 已 經 將 近 六 成, 而 且 失 竊 率 逐 年 降 低 烙 馬 的 部 分 我 們 無 時 無 刻 努 力 在 做, 而 且 都 有 列 管 陳 議 員 彥 伯.. 請 在 里 民 大 會 或 是 一 些 活 動 上 加 強 宣 導 黃 局 長 昇 勇.. 是 主 席.. 謝 謝 陳 彥 伯 議 員, 接 下 來 請 陳 建 銘 議 員 陳 議 員 建 銘.. 召 集 人 各 位 同 仁 局 長, 我 和 召 集 人 都 有 一 個 共 同 的 問 題, 每 次 質 詢 時 也 都 會 提 到, 警 察 局 都 是 用 大 炮 打 小 鳥 像 去 年 抓 到 賭 資 不 超 過 500 元 的 有 32 件, 結 果 罰 金 是 6,000 元, 而 且 要 以 賭 博 罪 移 送 我 們 一 再 叮 嚀 懇 切 要 求 市 警 局, 針 對 警 察 查 緝 賭 博 案 件, 針 對 一 些 職 業 賭 場 或 是 規 模 比 較 大 的 賭 場 進 行 取 締, 我 們 樂 觀 其 成, 但 是 現 在 這 種 行 為 變 成 是 一 種 擾 民, 甚 至 年 輕 人 在 泡 沬 紅 茶 店 玩 大 老 二, 也 被 以 賭 博 罪 移 送 另 外, 寺 廟 前 幾 位 老 先 生 在 下 象 棋, 賭 元, 不 過 是 消 遣, 也 被 以 賭 博 2091
230 罪 移 送, 大 官 打 麻 將, 一 場 下 來 好 幾 百 萬 元 幾 千 萬 元, 都 沒 有 事, 我 覺 得 非 常 要 不 得, 也 不 符 合 比 例 原 則, 我 要 求 針 對 這 種 行 為 做 個 規 範 第 二 點, 在 取 締 違 規 部 分, 我 們 也 非 常 困 擾 取 締 違 規 以 改 善 交 通 狀 況 為 主, 而 不 是 以 開 罰 單 為 本 意, 譬 如 先 生 開 車 載 太 太 去 買 個 菜, 先 生 坐 在 車 上, 結 果 警 員 一 定 要 開 單, 而 且 是 選 擇 性 的 開 單, 造 成 市 民 許 多 的 困 擾 所 以 我 們 希 望 取 締 違 規 時 是 以 改 善 交 通 為 目 的, 勸 導 為 主, 而 不 是 以 開 單 為 依 規 第 三 點, 剛 才 報 告 過 兩 岸 共 同 打 擊 犯 罪 部 分, 我 們 知 道 陳 由 豪 已 經 取 得 中 國 國 籍 了, 可 能 是 對 岸 沒 有 接 到 警 方 給 他 們 的 通 知, 不 知 道 他 就 是 臺 灣 的 通 緝 犯, 是 否 你 們 有 怠 忽 職 守, 沒 有 通 知 中 國 當 局, 陳 由 豪 是 通 緝 犯, 不 能 取 得 中 國 國 籍, 這 才 是 最 終 的 目 標 我 覺 得 這 部 分, 你 們 可 能 有 失 職 的 嫌 疑, 是 不 是 要 做 些 調 查? 否 則 怎 麼 會 讓 中 國 接 受 一 個 通 緝 犯, 成 為 他 們 國 家 的 國 民? 這 問 題 非 常 嚴 重, 兩 岸 共 同 打 擊 犯 罪, 這 是 我 們 要 求 的 共 同 目 標, 為 什 麼 老 是 抓 小 放 大? 讓 這 些 經 濟 罪 犯 可 以 在 中 國 逍 遙 法 外? 這 對 警 方 整 體 的 士 氣 是 非 常 大 的 打 擊 現 在 校 園 中 非 常 嚴 重 的 就 是 毒 品 氾 濫, 包 括 拉 K K 他 命 等, 不 知 你 們 後 續 有 何 積 極 處 理 的 方 式? 有 關 三 級 毒 品, 整 個 制 度 方 面 好 像 也 有 做 調 整, 即 攜 帶 20 公 克 以 下 的, 只 有 函 送, 這 種 作 為 是 否 會 促 成 毒 品 使 用 及 成 長? 若 有 相 關 的 影 響, 應 該 和 相 關 部 會 協 調, 針 對 制 度 做 加 強, 而 不 要 成 為 一 個 漏 洞, 讓 這 些 人 有 恃 無 恐 之 前 的 禁 毒 日, 在 福 建 也 發 布 了 一 項 公 告, 在 842 件 的 毒 品 犯 罪 中 有 兩 位 臺 灣 人, 也 被 判 死 刑 槍 斃 可 見 在 福 建 沿 海 製 毒 販 毒 的 風 氣 已 經 影 響 臺 灣 整 體 的 作 為 未 來 在 毒 品 走 私 查 緝 上 你 們 有 無 積 極 作 為 或 管 道, 要 求 警 政 署 配 合 兩 岸 共 同 打 擊 犯 罪 的 作 為 上 有 具 體 的 成 效? 最 後, 每 一 次 看 警 察 局 的 工 作 報 告, 每 次 規 劃 設 計 中 都 列 有 士 林 分 局 社 子 派 出 所, 已 經 3 4 年 了, 每 年 都 有 這 項 計 畫 黃 局 長 昇 勇.. 有 陳 議 員 建 銘.. 你 們 規 劃 了 那 麼 久, 海 砂 屋 建 物 仍 然 存 在, 士 林 分 局 要 搬 新 家 了, 但 是 社 子 派 出 所 的 搬 遷 仍 然 看 不 到 影 子, 讓 員 警 居 住 在 這 麼 惡 劣 的 空 間 中, 非 常 要 不 得 況 且 之 前 也 幫 你 找 了 都 市 發 展 局 所 管 轄 的 安 置 住 宅, 可 是 發 展 局 說 市 警 局 沒 有 提 出 要 求, 所 以 其 中 一 部 分 已 經 撥 給 消 防 局 了, 另 外 一 部 分 撥 給 臺 北 體 院 學 生 做 宿 舍 之 用, 目 前 還 有 20 到 30 間 房 舍 仍 然 空 著 市 警 局 對 於 員 警 的 福 利, 好 像 不 怎 麼 積 極, 我 希 望 你 們 針 對 員 警 的 工 作 以 及 生 活 環 境 要 持 續 加 強 關 心 黃 局 長 昇 勇.. 我 簡 單 答 覆 有 關 取 締 賭 博 的 問 題, 事 實 上 我 們 是 不 分 大 小, 一 律 嚴 格 取 締, 只 要 是 符 合 刑 法 上 提 供 賭 博, 或 是 參 與 賭 博 抽 頭, 構 成 要 件 就 是 所 謂 的 職 業 性 賭 博, 不 分 大 小 有 些 看 起 來 很 小, 公 園 性 的 賭 博, 為 什 麼 也 要 取 締? 最 主 要 是 在 公 共 場 所 賭 博, 只 要 在 那 裡 有 賭, 就 構 成 犯 罪, 要 移 送 法 辦 而 且 那 些 都 是 有 人 檢 舉 的, 民 眾 會 看 警 方 有 沒 有 處 理, 抓 到 即 使 想 要 放 人, 也 不 敢 任 意 放 人 而 且 構 成 賭 博 罪 不 移 送 的 話, 是 違 法 的, 所 以 要 特 別 做 說 明 另 外, 對 於 麻 將 場, 過 去 有 些 構 成 賭 博, 有 些 不 構 成 賭 博, 自 士 林 分 局 被 查 獲 風 紀 案 件 之 後, 對 於 這 部 分 都 嚴 厲 要 求, 只 要 符 合 賭 博 罪 的 標 準, 我 們 一 定 嚴 厲 查 2092
231 處 若 員 警 有 涉 入 的 話, 也 會 一 併 移 送 法 辦 陳 議 員 建 銘.. 這 種 應 該 是 微 罪 不 舉 的 作 為, 雖 然 你 們 認 定 他 在 公 共 場 所 聚 賭, 但 是 賭 資 只 有 元, 你 們 也 以 賭 博 罪 移 送 黃 局 長 昇 勇.. 微 罪 不 舉 是 很 好 的 概 念, 但 是 警 察 沒 有 偵 查 權, 所 以 一 定 要 送 請 檢 察 官 處 理 陳 議 員 建 銘.. 你 們 可 以 裁 量 權 處 理, 賭 資 都 比 罰 金 還 少 黃 局 長 昇 勇.. 有 時 候 警 察 真 的 很 無 奈, 因 為 沒 有 偵 查 權 第 二 點, 違 規 取 締 部 分, 這 是 技 巧 問 題, 對 於 新 進 人 員, 我 們 一 定 會 加 強 訓 練 事 實 上 現 在 違 規 取 締, 都 著 重 在 和 交 通 安 全 有 關, 加 強 惡 性 違 規 取 締, 例 如 酒 駕 等 其 他 輕 微 違 規, 不 是 故 意 的 違 規, 我 們 儘 量 用 勸 導 方 式 來 代 替 取 締 不 過 在 違 規 停 車 部 分, 因 為 民 眾 反 映 妨 礙 交 通 甚 巨, 會 提 出 檢 舉 這 部 分 在 技 巧 上, 我 們 會 要 求 同 仁, 加 強 訓 練 主 席.. 謝 謝 陳 建 銘 議 員, 接 下 來 請 陳 孋 輝 議 員 陳 議 員 孋 輝.. 局 長 各 位 警 察 局 官 員, 大 家 早 安! 剛 才 提 到 賭 博 罪, 微 罪 不 舉, 或 是 只 要 有 賭 資, 就 當 做 賭 博 罪 來 處 理 前 一 陣 子 我 碰 到 建 管 處 何 幼 榕 處 長, 因 為 他 退 休 了, 有 一 天 打 點 小 麻 將, 結 果 被 新 生 所 逮 到,4 個 老 人 家 和 提 供 場 所 的 屋 主 加 起 來 共 300 歲, 老 先 生 到 新 生 所, 還 被 戴 上 手 銬 因 為 有 賭 資, 所 以 當 成 賭 博 罪, 可 是 5 個 人 加 起 來 300 歲, 上 手 銬 送 到 派 出 所, 何 處 長 說 他 真 的 很 倒 楣 到 了 新 生 所, 他 說 以 前 當 處 長 和 議 員 很 熟, 結 果 警 員 要 他 打 電 話 給 議 員, 結 果 當 天 剛 好 沒 有 帶 大 哥 大 電 話 簿, 也 不 記 得 任 何 一 位 議 員 的 電 話 我 覺 得 你 們 在 執 勤 上 要 稍 微 斟 酌 一 下, 很 多 警 察 也 都 會 打 麻 將, 你 們 也 很 清 楚 那 些 是 職 業 賭 場, 那 些 只 是 老 人 家 消 遣, 你 們 一 看 就 知 道 而 且 在 執 勤 上 不 一 定 要 上 手 銬, 對 老 人 家 來 講, 不 過 就 是 退 休 打 點 麻 將, 賭 資 很 少, 又 不 是 打 3,000 1,000 元, 只 是 打 元, 結 果 就 被 警 察 戴 手 銬 帶 走, 我 覺 得 在 執 勤 上 要 交 代 一 下 今 天 魏 副 局 長 請 假, 去 開 禽 流 感 擴 大 緊 急 會 議 請 問 局 長, 這 件 事 情 和 警 察 的 關 係 是 什 麼? 黃 局 長 昇 勇.. 除 了 我 們 要 自 己 防 備 以 外, 一 旦 發 生 了 要 隔 離 陳 議 員 孋 輝.. 你 們 的 勤 務 是 什 麼? 黃 局 長 昇 勇.. 隔 離 時 做 管 制, 還 有 要 通 報 陳 議 員 孋 輝.. 現 在 臺 大 醫 院 有 一 個 確 定 病 例, 你 們 做 了 什 麼 管 制? 黃 局 長 昇 勇.. 在 醫 院 當 然 他 自 己 有 管 制, 在 外 面 的 話, 居 家 要 做 隔 離 2093
232 陳 議 員 孋 輝.. 警 察 在 這 件 事 情 上 負 責 的 勤 務 是 什 麼? 警 察 局 行 政 科 黃 科 長 福 坤.. 關 於 禽 流 感, 警 察 負 責 的 是 管 制 和 警 戒, 若 需 要 隔 離 時, 警 察 要 負 責 隔 離 和 警 戒 陳 議 員 孋 輝.. 有 隔 離 時 才 有? 黃 科 長 福 坤.. 對 陳 議 員 孋 輝.. 現 在 臺 大 醫 院 有 一 個 確 定 病 例, 你 們 還 不 需 要 進 行 你 們 的 勤 務? 黃 科 長 福 坤.. 還 不 需 要 黃 局 長 昇 勇.. 醫 院 本 身 就 有 負 壓 室 可 以 隔 離 陳 議 員 孋 輝.. 整 個 大 範 圍 時, 才 有 你 們 的 工 作? 黃 局 長 昇 勇.. 對 陳 議 員 孋 輝.. 所 以 現 在 還 很 輕 鬆 就 對 了 黃 局 長 昇 勇.. 沒 有, 規 定 就 是 這 樣, 我 們 有 一 定 的 分 工 和 警 戒 陳 議 員 孋 輝.. 之 前 你 們 送 來 的 報 告 當 中 有 幾 個 數 字, 我 再 請 教 一 下 酒 醉 駕 車 前 期 有 七 千 多 件, 本 期 大 八 千 多 件, 增 加 了 一 千 多 件 還 有 行 人 違 規 部 分, 以 及 車 輛 未 禮 讓 行 人 部 分, 增 加 了 非 常 非 常 多 件, 簡 直 是 呈 倍 數 成 長, 不 知 這 樣 的 數 字 代 表 的 意 義 是 什 麼? 酒 醉 駕 車, 去 年 是 七 千 多 件, 今 年 有 八 千 多 件, 你 們 在 宣 導 酒 後 不 開 車 的 效 果 是 不 是 太 差 了? 還 有 行 人 違 規 車 輛 未 禮 讓 行 人, 我 記 得 你 們 曾 經 把 這 當 做 交 通 執 法 的 重 點, 現 在 看 起 來 效 果 不 彰, 而 且 很 糟 糕 黃 局 長 昇 勇.. 這 是 建 立 行 人 道 的 權 威, 因 為 行 人 在 安 全 上 沒 有 什 麼 可 以 防 護, 在 道 路 上 是 屬 於 比 較 弱 勢 的 一 環, 所 以 在 政 策 上 要 對 行 人 禮 讓 陳 議 員 孋 輝.. 我 知 道, 我 的 意 思 為 何 執 法 之 後, 件 數 增 加 這 麼 多, 是 不 是 宣 導 不 夠? 黃 局 長 昇 勇.. 不 是, 因 為 違 規 量 很 大 陳 議 員 孋 輝.. 執 行 取 締 酒 後 駕 車, 臨 檢 被 逮 到 的 件 數 增 加 了 一 千 多 件, 這 個 數 字 非 常 多 是 不 是 現 在 酒 後 開 車 的 狀 況 很 嚴 重? 是 不 是 應 該 把 這 些 數 字 提 供 給 市 政 府, 做 為 施 政 2094
233 的 重 點? 黃 局 長 昇 勇.. 這 是 中 央 權 理 的 重 點 之 一, 因 為 A1 車 禍 中 酒 駕 占 全 國 統 計 陳 議 員 孋 輝.. 酒 駕 的 數 字 沒 有 降 下 來 黃 局 長 昇 勇.. 事 實 上 有 降 下 來 陳 議 員 孋 輝.. 可 是 數 字 是 增 加 的 黃 局 長 昇 勇.. 取 締 酒 駕 件 數 多, 不 代 表 酒 駕 的 情 況 沒 有 降 下 來 以 車 禍 來 講, 和 去 年 前 年 比 較,A1 車 禍 是 有 降 下 來, 前 年 降 4%, 去 年 也 降 4%, 這 部 分 和 酒 駕 有 相 當 大 的 關 係 陳 議 員 孋 輝.. 取 締 酒 駕 有 相 當 大 的 關 係? 黃 局 長 昇 勇.. 有 如 果 我 們 放 鬆 取 締 的 話, 這 部 分 可 能 就 增 加 了 陳 議 員 孋 輝.. 我 不 是 要 叫 你 們 放 鬆, 而 是 從 這 些 數 字 看 起 來, 民 眾 違 規 的 情 況 還 是 很 嚴 重 黃 局 長 昇 勇.. 對 陳 議 員 孋 輝.. 特 別 是 在 車 輛 未 禮 讓 行 人 這 部 分, 還 有 改 善 機 車 行 車 秩 序, 從 數 字 上 看 起 來, 好 像 臺 北 市 很 沒 有 規 矩 也 就 是 行 車 沒 有 規 矩, 行 人 也 沒 有 規 矩, 是 不 是 在 宣 導 上 無 法 讓 民 眾 更 守 秩 序? 我 記 得 以 前 大 隊 長 講 過, 執 法 是 最 好 教 育 的 手 段, 看 起 來 並 不 是 愈 是 執 法, 愈 凸 顯 出 大 家 不 守 規 矩, 所 以 執 法 已 經 不 是 教 育 的 手 段, 你 們 還 有 其 他 的 方 法 嗎? 可 不 可 以 降 低 取 締 的 數 字? 可 不 可 能 降 低? 黃 局 長 昇 勇.. 我 請 大 隊 長 答 覆 警 察 局 交 通 大 隊 張 大 隊 長 夢 麟.. 光 靠 執 法 是 無 法 盡 其 功 的, 一 定 要 有 交 通 工 程 教 育 的 配 合, 我 們 除 了 執 法 以 外, 也 積 極 利 用 媒 體 做 宣 導, 包 括 觀 光 傳 播 局 交 通 局 也 都 在 積 極 宣 導 中 陳 議 員 孋 輝.. 看 了 這 些 數 字, 你 們 只 在 警 政 衛 生 委 員 會 報 告 是 不 夠 的, 應 該 提 供 給 市 政 府 做 參 考 也 就 是 在 執 法 後, 發 現 酒 後 駕 車 的 狀 況 並 沒 有 減 少, 大 家 喝 了 酒 還 是 一 樣 開 車, 所 以 才 會 逮 到 這 麼 多 人 我 們 宣 導 開 車 要 禮 讓 行 人, 弄 了 半 天, 還 是 有 那 麼 多 違 規 改 善 機 車 行 車 秩 序, 同 期 增 加 了 三 萬 多 件, 很 恐 怖 黃 局 長 昇 勇.. 因 為 違 規 取 締 的 比 例 陳 議 員 孋 輝.. 今 天 不 必 然 是 警 察 局 的 工 作, 就 像 大 隊 長 講 的, 譬 如 交 通 設 施 要 改 善, 標 誌 2095
234 標 線 要 改 善, 交 通 局 也 應 該 配 合 做 宣 導, 不 是 警 察 局 一 個 局 的 工 作 黃 局 長 昇 勇.. 沒 有 錯 陳 議 員 孋 輝.. 是 不 是 委 員 會 可 以 做 個 決 議, 像 這 樣 的 數 字 其 實 是 很 恐 怖 的, 我 覺 得 應 該 在 市 政 會 議 上 提 出, 讓 市 長 知 道 其 實 臺 北 市 的 交 通 環 境 是 這 麼 惡 劣 黃 局 長 昇 勇.. 另 外 有 一 個 交 通 會 報 陳 議 員 孋 輝.. 並 不 是 只 有 警 察 局 執 法 可 以 解 決 的, 應 該 透 過 很 多 交 通 設 施 的 改 善, 交 通 政 策 重 新 再 擬 定, 讓 這 些 違 規 狀 況 降 下 來, 確 保 所 有 用 路 人 的 安 全 其 中 包 括 酒 醉 駕 車, 因 為 這 個 實 在 是 很 驚 人, 同 期 增 加 了 一 千 多 件 酒 駕, 表 示 酒 駕 的 狀 況 沒 有 減 緩 黃 局 長 昇 勇.. 是 有 減 緩, 只 是 過 去 沒 有 取 締 那 麼 多 陳 議 員 孋 輝.. 那 表 示 狀 況 一 直 存 在, 只 是 你 們 沒 有 去 執 法, 你 們 執 法 只 是 凸 顯 了 那 麼 多 人 還 有 酒 駕 行 為, 並 沒 有 降 低 黃 局 長 昇 勇.. 在 臺 北 市 部 分, 因 為 酒 駕 造 成 A1 車 禍 的 數 字 是 最 低 的 陳 議 員 孋 輝.. 這 些 我 都 知 道 我 的 意 思 是 你 們 不 去 執 法, 酒 駕 狀 況 還 是 存 在, 你 們 去 執 法, 只 是 凸 顯 了 酒 駕 行 為 就 是 在 裡 面 我 們 很 感 謝 警 察 這 麼 辛 苦, 把 數 字 凸 顯 出 來, 可 是 後 續 是 什 麼? 你 們 沒 有 做 我 再 問 你, 像 這 樣 一 千 多 件, 除 非 不 去 執 法, 否 則 如 何 能 夠 降 低? 黃 局 長 昇 勇.. 事 實 上 這 部 分 是 因 為 我 們 加 強 執 法, 所 以 增 加 的 數 字 陳 議 員 孋 輝.. 我 知 道, 現 在 是 凸 顯 這 些 定 時 炸 彈 就 在 路 上 跑, 現 在 已 經 凸 顯 出 來 這 數 字 了, 請 問 如 何 降 低? 除 了 加 強 執 法 之 外, 大 隊 長, 如 何 降 低? 張 大 隊 長 夢 麟.. 我 們 透 過 很 記 者 會 宣 導, 提 出 酒 駕 零 容 忍 的 運 動, 也 希 望 各 界 互 相 配 合 第 一 點, 酒 駕 零 容 忍, 和 治 安 零 容 忍 一 樣 第 二 點, 沾 酒 之 後 不 握 方 向 盤, 不 要 在 意 那 個 零 點 一 零 點 二, 我 們 要 宣 導 這 個 運 動, 由 我 們 來 發 起, 激 起 民 眾 的 共 識 陳 議 員 孋 輝.. 我 贊 成 大 隊 長 的 說 法, 也 很 支 持, 是 否 請 警 察 局 在 交 通 會 報 中 提 出 這 個 數 字, 給 交 通 局 做 參 考 另 外, 在 市 政 會 議 時 向 市 長 做 報 告, 推 酒 駕 零 容 忍 運 動, 讓 市 長 市 政 府 全 面 來 推 動 這 件 事 情 我 也 確 定 酒 駕 零 容 忍, 我 們 不 希 望 將 來 這 個 數 字 一 直 飆 漲, 你 說 是 因 為 警 察 努 力 執 法 才 有 的, 可 是 你 不 執 法, 酒 駕 一 樣 在 路 上 跑 啊! 我 們 很 感 謝 警 察 局 努 力 讓 這 個 數 字 呈 現 出 來, 我 們 沒 有 責 怪 警 察 局 的 意 思, 但 是 我 希 望 這 個 數 字 可 以 讓 市 長 知 道, 在 路 上 有 這 麼 多 定 時 炸 彈, 它 就 路 上 跑 黃 局 長 昇 勇
235 好 的 主 席.. 謝 謝 陳 孋 輝 議 員, 接 著 請 吳 志 剛 議 員 吳 議 員 志 剛.. 請 局 長 說 明 一 下 所 謂 的 清 樓 專 案 意 義 和 內 容 是 什 麼? 目 前 執 行 的 效 果 如 何? 黃 局 長 昇 勇.. 向 議 員 報 告, 清 樓 專 案 是 來 自 於 一 個 概 念, 過 去 警 察 查 戶 口 是 查 戶 籍 設 在 這 個 地 方 的 戶 口, 但 是 光 查 這 個 地 方 會 有 很 大 的 漏 洞, 因 為 逃 犯 一 定 不 會 待 在 戶 籍 地 清 樓 專 案 是 反 過 來 做, 把 有 居 住 事 實, 但 未 設 籍 的 人 清 理 出 來, 做 這 種 清 理 工 作 是 一 種 基 礎 的 工 作 吳 議 員 志 剛.. 通 常 是 有 人 舉 報? 黃 局 長 昇 勇.. 沒 有, 全 面 清 查, 自 100 年 開 始, 目 前 已 經 清 查 了 幾 十 萬 戶 這 是 一 種 基 礎 工 作, 過 去 稱 為 流 動 人 口, 現 在 建 立 資 料, 再 將 這 些 人 口 做 分 析, 有 沒 有 治 安 人 口, 列 為 加 強 監 控 的 對 象, 它 有 達 到 預 防 犯 罪 的 效 果 警 察 局 在 清 理 當 中, 查 獲 了 很 大 績 效, 所 以 這 幾 年 來 犯 罪 刑 事 案 件 急 速 下 降, 去 年 甚 至 超 過 6,000 件 以 上, 和 所 謂 的 基 礎 工 作 有 相 當 大 的 關 係 吳 議 員 志 剛.. 好, 謝 謝 請 問 各 議 員 還 有 什 麼 問 題 要 問? 陳 議 員 孋 輝 : 再 請 教 局 長,101 年 結 合 1999 市 民 當 家 熱 線 提 供 民 眾 查 詢 手 機 序 號 建 檔 資 訊, 內 容 是 什 麼? 黃 局 長 昇 勇.. 這 是 臺 北 市 首 創 的, 現 在 手 機 遺 失 的 情 況 很 多, 它 不 像 有 車 牌 號 碼, 若 遺 失 檢 到 可 以 歸 還 陳 議 員 孋 輝 : 它 的 作 用 是 什 麼? 請 權 責 單 位 回 答 好 了 黃 局 長 昇 勇.. 請 黃 大 隊 長 回 答 黃 大 隊 長 明 昭 : 手 機 序 號 就 是 手 機 裡 面 的 內 碼, 共 有 15 碼, 現 在 做 建 檔 工 作, 日 後 若 查 緝 到 作 奸 犯 科 者 的 手 機 陳 議 員 孋 輝 : 你 的 意 思 是 打 1999 後 就 會 把 我 們 的 手 機 號 碼 建 檔 起 來? 黃 大 隊 長 明 昭 : 不 是,1999 是 告 知 民 眾 手 機 序 號 如 何 建 檔 黃 局 長 昇 勇 : 2097
236 很 多 都 是 自 主 建 檔, 我 們 並 不 會 要 求 全 部 來 建 檔 陳 議 員 孋 輝 : 你 的 意 思 是 打 電 話 到 1999, 可 以 請 問 我 的 手 機 序 號 是 什 麼, 是 這 個 意 思 嗎? 這 是 什 麼 業 務, 我 不 太 懂? 黃 大 隊 長 明 昭 : 如 果 我 們 到 中 古 手 機 行 買 手 機, 裡 面 有 內 碼, 這 時 就 可 以 打 電 話 到 1999 查 詢 這 支 手 機 是 否 為 失 竊 的 手 機, 若 是 失 竊 手 機 可 能 是 贓 物 或 遺 失 的, 這 樣 就 不 能 買 陳 議 員 孋 輝 : 所 以 你 們 有 提 供 這 項 服 務 黃 局 長 昇 勇 : 這 是 本 市 首 創 的, 可 以 上 網 查 黃 大 隊 長 明 昭 : 外 部 網 站 或 1999 都 可 以 代 查 陳 議 員 孋 輝 : 還 有 這 樣 的 東 西 黃 局 長 昇 勇 : 我 們 也 逐 漸 推 廣 其 他 縣 市 來 建 檔 陳 議 員 孋 輝 : 我 覺 得 還 不 錯, 可 是 不 清 楚 有 這 項 服 務 黃 大 隊 長 明 昭 : 去 年 都 有 做 宣 導 陳 議 員 孋 輝 : 信 義 分 局 福 德 派 出 所 是 否 要 配 合 廣 慈 博 院 重 新 做 改 建? 我 是 想 瞭 解 一 下 配 合 市 府 重 大 工 程 的 項 目 黃 局 長 昇 勇 : 是 有 要 配 合 廣 慈 改 建 案 陳 議 員 孋 輝 : 信 義 分 局 福 德 派 出 所 和 六 張 犂 派 出 所 各 是 配 合 那 一 項 重 大 工 程? 警 察 局 南 港 分 局 楊 分 局 長 鴻 正 : 六 張 犂 派 出 所 本 身 建 物 和 旁 邊 的 地 是 要 配 合 都 更 陳 議 員 孋 輝 : 不 對, 那 是 配 合 市 府 重 大 工 程, 我 想 知 道 是 那 幾 個 工 程 楊 分 局 長 鴻 正 : 市 政 府 要 做 都 更 陳 議 員 孋 輝 : 市 政 府 都 更 怎 麼 會 是 重 大 工 程? 市 政 府 自 己 不 會 主 動 都 更 楊 分 局 長 鴻 正 : 都 更 之 後 有 一 部 分 是 要 做 派 出 所, 有 一 部 分 市 府 要 做 為 市 民 住 宅 陳 議 員 孋 輝 : 福 德 派 出 所 應 該 是 配 合 廣 慈 博 愛 院 改 建? 楊 分 局 長 鴻 正 : 2098
237 對 陳 議 員 孋 輝 : 那 是 市 政 府 的 工 程, 是 重 大 公 共 工 程 嗎? 你 確 定 是 都 更? 楊 分 局 長 鴻 正 : 沒 有 錯, 是 市 政 府 自 辦 的, 要 都 更 陳 議 員 孋 輝 : 自 辦 都 更, 怎 麼 可 能? 黃 局 長 昇 勇 : 自 辦 都 更 楊 分 局 長 鴻 正 : 六 張 犂 派 出 所 是 自 辦 都 更, 福 德 派 出 所 則 是 和 廣 慈 博 愛 院 一 起 改 建 陳 議 員 孋 輝 : 自 辦 都 更, 你 確 定? 楊 分 局 長 鴻 正 : 六 張 犂 派 出 所 都 更 案, 潤 泰 已 經 標 走 了 陳 議 員 孋 輝 : 現 在 福 德 派 出 所 呢? 楊 分 局 長 鴻 正 : 因 為 配 合 廣 慈 博 愛 院 的 改 建, 要 重 新 規 劃, 聽 說 當 初 和 某 家 廠 商 簽 訂 契 約, 後 來 解 約 了, 目 前 市 政 府 正 重 新 規 劃 當 中 黃 局 長 昇 勇 : 可 能 要 配 合 社 會 局 陳 議 員 孋 輝 : 請 教 士 林 分 局 長, 今 天 報 紙 刊 登 士 林 分 局 的 案 子, 這 是 前 年 發 生 的 案 子 黃 局 長 昇 勇 : 很 久 了 警 察 局 士 林 分 局 李 分 局 長 德 威 : 100 年 持 續 發 生 的 陳 議 員 孋 輝 : 這 個 人 一 直 在 分 局 內 服 務 嗎? 李 分 局 長 德 威 : 沒 有, 現 在 請 育 嬰 假 當 中 陳 議 員 孋 輝 : 案 發 之 後, 他 還 在 執 勤 嗎? 李 分 局 長 德 威 : 請 育 嬰 假 陳 議 員 孋 輝 : 他 還 請 育 嬰 假? 黃 局 長 昇 勇 : 除 了 行 政 處 分 移 送 法 辦, 還 要 調 職 陳 議 員 孋 輝 : 2099
238 他 什 麼 時 候 請 育 嬰 假 的? 是 案 發 之 後 請 的 嗎? 李 分 局 長 德 威 : 101 年 黃 局 長 昇 勇 : 這 是 他 們 提 出 檢 舉, 我 們 辦 了 以 後 主 動 移 送 給 地 檢 署 今 天 報 紙 登 的 是 起 訴 他, 這 已 經 很 久 的 案 子 陳 議 員 孋 輝 : 若 是 員 警 犯 案 的 話, 你 們 會 做 什 麼 樣 的 處 置? 黃 局 長 昇 勇.. 像 貪 瀆 部 分, 一 收 押 馬 上 停 職 陳 議 員 孋 輝 : 以 前 很 多 人 講, 如 果 犯 了 案 都 調 警 備 隊, 所 以 才 說 警 備 隊 都 是 天 兵, 比 較 差 的 都 在 警 備 隊 但 在 警 備 隊 多 少 還 是 會 出 事, 有 案 在 身 到 警 備 隊 的 這 些 人, 你 們 有 無 再 輔 導? 我 不 曉 得 這 個 人 是 請 育 嬰 假, 從 報 紙 上 的 報 導 看 起 來, 這 人 還 滿 惡 劣 的, 他 如 果 一 直 在 警 界 中, 可 能 不 是 很 好 黃 局 長 昇 勇.. 達 到 停 職 的 標 準, 我 們 就 予 以 停 職, 若 是 更 嚴 重 的 情 況 就 免 職 陳 議 員 孋 輝 : 若 還 有 犯 錯 的 隊 員, 是 不 是 還 調 到 警 備 隊? 黃 局 長 昇 勇.. 要 看 他 的 情 節 這 案 子 除 了 調 職 以 外, 還 有 行 政 處 分, 都 同 時 在 做 我 請 督 察 長 說 明 一 下 警 察 局 李 督 察 長 金 田 : 召 集 人 陳 議 員, 這 案 子 是 在 100 年 持 續 一 直 發 生 的, 這 個 女 孩 子 因 其 他 案 子 送 到 臺 中 輔 導, 輔 導 員 發 現 有 這 個 情 況, 就 和 市 警 局 婦 幼 警 察 隊 連 繫 陳 議 員 孋 輝 : 100 年 就 發 現 了? 李 督 察 長 金 田 : 101 年 11 月 對 方 通 知 我 們 婦 幼 隊, 婦 幼 隊 會 同 他 們 的 社 工 人 員 做 被 害 人 的 筆 錄, 發 現 加 害 人 是 我 們 的 員 警 婦 幼 警 察 隊 隊 長 就 向 局 長 報 告, 也 告 訴 我, 因 為 有 員 警 涉 案, 因 此 由 婦 幼 警 察 隊 督 察 室 以 及 士 林 分 局 成 立 專 案 小 組 調 查 關 於 涉 及 性 侵 害 部 分, 我 們 在 調 查 同 時 就 報 請 士 林 地 方 法 院 檢 察 署 主 任 檢 察 官 陳 議 員 孋 輝 : 為 什 麼 讓 他 請 育 嬰 假? 李 督 察 長 金 田 : 調 查 完, 刑 案 的 部 分 由 婦 幼 警 察 隊 報 請 地 檢 署 來 偵 辦, 行 政 的 部 分 陳 議 員 孋 輝 : 不 能 免 職 或 怎 麼 樣 嗎? 李 督 察 長 金 田 : 還 不 構 成 黃 局 長 昇 勇 : 2100
239 還 達 不 到, 我 們 有 一 個 標 準 李 督 察 長 金 田 : 行 政 的 部 分 記 大 過 1 次, 因 為 他 是 刑 警, 我 們 把 他 調 警 備 隊 101 年 11 月 19 日 移 送 警 備 隊 之 後, 他 就 請 育 嬰 假 陳 議 員 孋 輝 : 他 這 種 情 況 不 能 記 2 大 過 嗎? 性 侵 害 未 成 年 少 女 耶! 那 時 候 女 孩 還 未 成 年, 不 能 記 2 大 過 免 職 嗎? 李 督 察 長 金 田 : 這 部 分 證 據 還 不 是 很 充 分, 本 人 也 否 認 女 孩 子 也 不 是 當 時 提 出 來, 在 事 情 經 過 半 年 以 後, 她 的 家 長 發 現 才 提 出 所 以 證 據 部 分, 沒 有 實 際 證 據, 包 括 在 那 裡 發 生 兩 性 關 係 陳 議 員 孋 輝 : 如 果 有 證 據 的 話, 就 可 以 記 2 大 過 免 職 黃 局 長 昇 勇 : 判 刑 確 定, 就 馬 上 免 職 陳 議 員 孋 輝 : 對 於 這 樣 的 事 情, 你 們 應 該 馬 上 蒐 集 證 據, 要 趕 快 處 理, 怎 麼 會 讓 他 請 育 嬰 假, 讓 人 覺 得 你 們 有 官 官 相 護 的 感 覺 育 嬰 假 可 以 領 薪 水 嗎? 黃 局 長 昇 勇 : 不 可 以 陳 議 員 孋 輝 : 你 們 應 主 動 快 刀 斬 亂 麻, 趕 快 處 理 掉, 還 讓 他 可 以 請 育 嬰 假? 應 該 是 2 大 過 免 職, 怎 麼 可 能 拖 到 現 在? 身 為 人 民 保 母, 對 未 成 少 女 性 侵, 實 在 是 很 不 應 該 在 座 這 麼 多 分 局 長, 大 家 也 都 一 路 走 過 來, 我 覺 得 對 年 輕 員 警 的 教 育 應 該 再 加 強, 讓 他 們 知 道 人 民 保 母 真 的 要 照 顧 愛 護 我 們 的 市 民, 不 要 有 任 何 其 他 貪 念 這 個 案 子 發 生, 你 們 真 的 要 對 員 警 再 做 教 育 黃 局 長 昇 勇 : 好 請 陳 彥 伯 議 員 陳 議 員 彥 伯 : 局 長, 在 青 少 年 身 上 抓 到 攜 帶 20 克 的 毒 品, 你 們 如 何 處 置? 黃 局 長 昇 勇 : 要 看 是 幾 級 毒, 我 請 大 隊 長 說 明 黃 大 隊 張 明 昭 : 如 果 持 有 吸 食 三 級 毒 品 四 級 毒 品 20 公 克 以 下 是 行 政 裁 罰, 即 送 到 刑 警 大 隊 做 罰 款, 以 及 4 個 小 時 的 講 習 若 超 過 20 公 克, 純 質 淨 重 20 公 克, 要 移 送 法 辦 陳 議 員 彥 伯 : 這 樣 問 題 就 來 了, 那 身 上 只 要 攜 帶 克 就 好 了, 所 以 這 個 規 定 是 有 問 題 的 文 山 一 分 局 分 局 長, 你 的 轄 區 內 有 很 多 小 朋 友 很 聰 明, 就 只 帶 20 克 以 下 的 毒 品 2101
240 , 所 以 員 警 抓 不 勝 抓 我 知 道 你 取 締 的 很 嚴, 可 是 很 多 小 朋 友 就 是 帶 20 克 以 下, 你 拿 他 沒 輒 黃 局 長 昇 勇 : 我 們 今 年 再 次 建 議, 把 它 改 成 二 級 毒 品 陳 議 員 彥 伯 : 抓 到 毒 品 沒 有 分 幾 克 的,3 4 個 人, 每 人 帶 19 克, 加 起 來 就 有 多 少? 黃 局 長 昇 勇 : 沒 有 錯 黃 大 隊 張 明 昭 : 這 是 毒 品 危 害 防 治 條 例 中 的 規 定 陳 議 員 彥 伯 : 看 看 這 部 分 是 否 能 修 改 條 文? 黃 局 長 昇 勇 : 我 正 要 向 議 員 報 告, 去 年 有 提 出 來, 但 中 央 未 通 過 修 法 今 年 元 月 份 我 們 專 案 報 請 警 政 署 轉 呈 中 央, 把 它 改 成 二 級 毒 品, 不 管 持 有 幾 公 克, 馬 上 就 可 以 移 送 但 還 是 未 獲 通 過, 我 們 會 再 繼 續 努 力 陳 議 員 彥 伯 : 這 一 定 要 做 的 警 政 衛 生 部 門 警 察 局 工 作 報 告 到 此 結 束 -- 散 會
241 第 11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警 政 衛 生 委 員 會 第 3 次 會 議 紀 錄 ( 消 防 局 工 作 報 告 ) 時 間 : 民 國 102 年 4 月 30 日 ( 星 期 二 ) 上 午 10 時 57 分 至 12 時 15 分 地 點 : 本 會 警 政 衛 生 委 員 會 會 議 室 出 席 議 員 : 江 志 銘 陳 彥 伯 陳 建 銘 李 建 昌 吳 志 剛 闕 枚 莎 陳 孋 輝 高 嘉 瑜 市 政 府 : 消 防 局 局 長 : 廖 茂 為 本 會 : 專 門 委 員 : 陳 朝 泉 專 員 : 溫 仁 助 組 員 : 樂 家 玲 陳 議 員 建 銘 紀 錄 : 溫 仁 助 壹 主 席 宣 告 開 會 貳 聽 取 消 防 局 工 作 報 告 質 詢 及 答 覆 消 防 局 廖 局 長 茂 為 報 告 發 言 議 員 : 李 建 昌 闕 枚 莎 陳 孋 輝 高 嘉 瑜 陳 建 銘 廖 局 長 茂 為 答 覆 陳 副 局 長 郁 文 答 覆 整 備 應 變 科 葉 科 長 俊 興 答 覆 莫 簡 任 技 正 兼 火 災 預 防 科 科 長 懷 祖 答 覆 減 災 規 劃 科 陳 科 長 道 平 答 覆 許 副 局 長 景 盛 答 覆 參 主 席 裁 示 : 針 對 每 位 議 員 所 提 各 項 問 題 未 完 整 答 覆 及 議 員 指 示 以 書 面 答 覆 部 分, 請 消 防 局 彙 整 後 於 7 日 內 以 書 面 答 覆 本 委 員 會 議 員 肆 散 會 2103
242 速 記 錄 102 年 4 月 30 日 速 記 : 吳 佳 安 宣 讀 今 日 議 程 陳 議 員 建 銘 ( 主 席 ): 會 議 開 始, 請 消 防 局 進 行 工 作 報 告 與 質 詢 答 覆, 請 局 長 報 告, 謝 謝 消 防 局 廖 局 長 茂 為 : 第 2 召 集 人 李 議 員, 欣 逢 貴 會 第 11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在 此 向 各 位 提 出 工 作 報 告 深 感 榮 幸 本 人 於 3 月 1 日 上 任, 希 望 在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的 監 督 指 導 之 下, 和 本 局 所 有 同 仁 一 起 努 力, 在 既 有 的 基 礎 上 積 極 推 動 各 項 消 防 工 作, 為 臺 北 市 民 營 造 更 安 全 的 生 活 空 間 在 報 告 創 新 措 施 重 要 施 政 成 果 及 未 來 施 政 重 點 之 前, 向 各 位 議 員 介 紹 本 局 1 級 主 管 以 上 的 幹 部, 吳 副 局 長 代 表 本 人 參 加 市 政 會 議 副 局 長 陳 郁 文 副 局 長 許 景 盛 主 任 秘 書 楊 炳 芬 簡 任 技 正 代 理 科 長 莫 懷 祖 減 災 規 劃 科 科 長 陳 道 平 整 備 應 變 科 科 長 葉 俊 興 資 通 作 業 科 技 正 代 理 科 長 黃 建 仁 綜 合 企 劃 科 科 長 林 義 承 災 害 搶 救 科 科 長 蔡 家 隆 火 災 調 查 科 科 長 李 金 烈 緊 急 救 護 科 科 長 王 證 雄 督 察 室 主 任 鄭 期 約 秘 書 室 主 任 陳 春 輝 訓 練 中 心 專 員 代 理 主 任 黃 鳴 毅 救 災 救 護 指 揮 中 心 主 任 洪 超 倫 會 計 室 主 任 鐘 麗 玉 人 事 室 主 任 林 芝 政 風 室 股 長 代 理 主 任 蔡 欣 妤 第 一 救 災 救 護 大 隊 大 隊 長 郭 恩 書 第 二 救 災 救 護 大 隊 大 隊 長 許 志 敏 第 三 救 災 救 護 大 隊 大 隊 長 游 家 懿 第 四 救 災 救 護 大 隊 大 隊 長 劉 永 洀 壹 創 新 措 施 一 災 害 應 變 中 心 (EOC) 建 立 24 小 時 監 視 與 應 變 機 制, 記 取 612 豪 雨 災 害 教 訓, 於 101 年 6 月 18 日 建 立 全 國 唯 一 24 小 時 EOC 專 責 三 級 開 設 機 制, 與 臺 灣 大 學 氣 象 協 力 團 隊 合 作, 於 防 汛 期 間 以 輪 班 方 式 派 員 進 駐 EOC, 提 升 颱 洪 分 析 研 判 能 力 二 有 鑑 於 智 慧 型 手 機 功 能 強 大, 本 局 建 置 臺 北 市 行 動 防 災 APP 系 統, 提 供 即 時 颱 風 災 害 防 救 及 避 難 資 訊 系 統 包 含 氣 象 訊 息 水 情 資 訊 CCTV 展 示 易 致 災 區 域 與 避 難 資 訊 老 舊 聚 落 資 訊 地 理 資 訊 災 情 等 查 詢 功 能, 如 當 抽 水 站 水 位 達 到 警 戒 值 時, 系 統 將 資 訊 有 效 統 整 簡 化, 透 過 電 子 地 圖 方 式 提 供 各 層 級 使 用 者 有 效 的 警 示 資 訊, 並 提 供 測 站 列 表 及 測 站 定 位 之 功 能 除 利 用 網 站 查 詢 災 害 訊 息 外, 為 使 市 民 能 更 快 速 即 時 的 接 收 災 害 防 救 及 避 難 資 訊, 另 建 置 臺 北 市 行 動 防 災 APP 供 市 民 下 載 使 用, 可 透 過 智 慧 型 手 機 查 詢 第 一 手 的 防 災 資 訊, 自 101 年 9 月 14 日 正 式 啟 用 至 101 年 底 止, 總 下 載 數 為 4,565 次 三 掌 握 災 害 現 場 即 時 影 像 為 掌 握 各 地 雨 勢 暨 積 水 區 域 情 形, 整 合 警 察 局 交 通 局 工 務 局 等 建 置 之 影 像 監 視 器, 透 過 VPN( 虛 擬 私 有 網 路 ) 專 線 方 式 將 工 作 站 增 設 於 市 災 害 應 變 中 心 內, 可 於 中 心 內 機 動 調 閱 即 時 影 像, 立 即 查 看 各 地 雨 勢 積 淹 水 情 形 及 災 害 現 場 週 遭 狀 況, 掌 握 災 情 及 應 變 2104
243 另 本 局 目 前 建 置 6 套 災 害 現 場 影 像 傳 輸 系 統, 配 置 於 4 個 救 災 救 護 大 隊, 當 重 大 災 害 發 生 時, 能 迅 速 提 供 指 揮 官 及 各 級 防 災 人 員 即 時 掌 握 災 害 現 場 影 像 資 訊 及 地 理 資 訊 於 101 年 並 更 新 相 關 手 機 軟 體, 可 供 救 災 編 組 人 員 即 時 使 用 智 慧 型 手 機 或 電 腦 監 看 即 時 影 像, 以 利 掌 握 災 情 及 應 變 四 改 善 商 圈 安 全 環 境 與 強 化 救 災 能 力 ( 一 ) 訂 定 臺 北 市 消 防 搶 救 困 難 老 舊 商 圈 公 共 安 全 稽 查 執 行 計 畫 及 劃 設 消 防 車 輛 救 災 活 動 空 間 指 導 原 則 本 局 針 對 本 市 20 處 消 防 搶 救 困 難 老 舊 商 圈 進 行 調 查, 有 妨 礙 消 防 車 輛 通 行 及 操 作 之 固 定 設 施, 例 如 廣 告 物 棚 架 路 霸 等 進 行 調 查, 共 計 1,824 處, 並 交 由 相 關 權 責 單 位 依 法 續 處 ( 二 ) 為 強 化 商 圈 火 災 應 變 能 力 本 局 定 期 實 施 之 搶 救 困 難 地 區 消 防 演 練, 辦 理 自 衛 消 防 編 組 演 練 為 強 化 商 圈 火 災 應 變 能 力, 協 助 相 關 主 管 機 關 輔 導 各 商 圈 自 治 會 或 市 集 自 理 組 織 儘 速 成 立 自 衛 消 防 編 組 及 結 合 本 局 定 期 實 施 之 搶 救 困 難 地 區 消 防 演 練, 辦 理 自 衛 消 防 演 練 同 時 要 求 商 家 不 可 佔 用 通 道 或 空 地, 加 強 機 電 設 備 及 電 氣 配 線 之 檢 修 等 作 為, 以 維 護 公 共 安 全 外 勤 同 仁 瞭 解 該 類 商 圈 現 場 地 形 地 物 與 水 源 狀 況, 本 期 計 辦 理 16 場 消 防 演 練, 以 利 消 防 救 災 人 員 能 立 即 確 實 掌 握 各 項 資 訊 與 運 用 資 源 救 災 ( 三 ) 增 購 消 防 救 災 機 車 為 因 應 狹 小 巷 弄 火 災 搶 救, 採 購 消 防 救 災 機 車 12 輛, 可 藉 由 機 車 發 揮 機 動 靈 活 之 特 性, 克 服 交 通 尖 峰 時 段 塞 車, 於 第 一 時 間 到 達 現 場, 執 行 滅 火 勤 務 與 人 命 疏 散 五 推 動 濫 用 119 救 護 車 收 費 制 度 為 了 讓 真 正 需 要 急 救 的 民 眾 得 到 即 時 119 救 援 和 緊 急 救 護 服 務, 本 局 於 101 年 3 月 起 即 積 極 宣 導 正 確 使 用 救 護 車 觀 念, 並 於 101 年 12 月 8 日 正 式 實 施 臺 北 市 民 眾 濫 用 消 防 局 救 護 車 收 費 計 畫, 針 對 民 眾 指 定 119 救 護 車 至 非 急 救 責 任 醫 院 及 未 赴 急 診 室 檢 傷 掛 號 者 之 民 眾, 收 取 1,800 元 救 護 車 使 用 費 目 前 開 出 12 件 收 費 通 知 單, 這 項 措 施 實 行 後, 民 眾 濫 用 消 防 局 救 護 車 的 現 象 有 明 顯 改 善 六 建 置 救 災 派 遣 電 話 備 援 系 統 本 局 為 確 保 救 災 派 遣 電 話 通 訊 不 中 斷, 增 設 119 派 遣 備 援 網 路 電 話, 確 保 救 災 派 遣 電 話 通 訊 不 中 斷, 平 時 除 作 為 救 災 救 護 指 揮 派 遣 電 話 備 援 電 話 外, 亦 可 作 為 行 政 聯 絡 電 話, 確 保 救 災 派 遣 電 話 通 訊 不 中 斷, 平 時 除 作 為 救 災 救 護 指 揮 派 遣 電 話 備 援 電 話 外, 亦 可 作 為 行 政 聯 絡 電 話 七 精 進 救 災 能 力 ( 一 ) 獨 步 全 國 首 創 河 域 潛 水 救 援 分 級 訓 練 為 因 應 各 種 不 同 的 水 災 情 境 及 水 難 溺 水 事 故, 依 打 撈 救 援 勤 務 之 實 際 需 求 設 計 課 程 內 容, 於 臺 北 地 區 重 要 橋 樑 及 附 近 河 域 實 地 訓 練, 分 為 4 級 制 ( 初 階 進 階 高 階 教 官 ) 以 循 序 漸 進 方 式 強 化 潛 水 搜 救 人 員 熟 悉 潛 水 器 材 及 提 升 潛 水 救 災 技 能 2105
244 ( 二 ) 鑽 研 NFPA 繩 索 救 援 雙 繩 系 統 技 術 聘 請 國 內 外 專 家 學 者 教 授 高 空 繩 索 救 援 技 術, 強 化 繩 索 救 援 暨 山 難 救 助 相 關 知 識 技 能, 強 化 特 殊 災 害 救 援 能 力 貳 重 要 施 政 成 果 一 火 災 預 防 ( 一 ) 公 共 安 全 聯 合 稽 查 本 局 與 警 察 局 建 管 處 商 業 處 等 單 位 組 成 聯 合 稽 查 小 組, 執 行 營 業 場 所 公 共 安 全 無 預 警 抽 查 20 家 營 業 場 所, 其 中 有 13 家 限 期 改 善, 其 他 均 已 完 成 復 查, 符 合 規 定 ( 二 ) 宗 教 場 所 消 防 安 全 檢 查 方 面, 士 林 慈 心 堂 發 生 火 災 後, 本 局 針 對 宗 教 場 所 消 防 安 全 檢 查, 共 計 清 查 1,786 家 次, 並 宣 導 設 置 住 宅 用 火 災 警 報 器 ( 三 ) 醫 療 院 所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有 鑑 於 臺 南 市 署 立 新 營 醫 院 北 門 分 院 附 設 護 理 之 家 發 生 火 災, 本 局 立 即 針 對 本 市 39 家 醫 院 19 家 護 理 之 家,123 家 安 養 暨 長 期 照 顧 機 構 全 面 進 行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檢 查, 並 分 別 於 101 年 11 月 29 日 12 月 26 日 辦 理 至 善 老 人 養 護 中 心 聯 合 醫 院 仁 愛 院 區 災 害 防 救 示 範 演 練, 以 提 升 醫 療 院 所 消 防 安 全 ( 四 )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檢 查 本 市 供 公 眾 使 用 建 築 物 至 101 年 底 止 計 2 萬 5,267 棟 公 共 場 所 計 有 2 萬 6,972 家, 依 其 危 險 程 度 分 類 列 管 檢 查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本 期 共 計 檢 ( 複 ) 查 2 萬 7,909 家 次, 符 合 規 定 者 2 萬 3,784 家 次, 未 符 合 規 定 而 予 以 限 期 改 善 者, 計 有 4,125 家 次, 檢 查 合 格 率 為 85.22% ( 五 )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檢 修 申 報 本 期 甲 類 場 所 應 申 報 4,150 家, 已 完 成 申 報 共 計 4,143 家, 申 報 率 為 99.83%, 使 用 網 路 檢 修 申 報 者 計 4,142 件, 佔 總 申 報 家 數 之 99.98% 甲 類 以 外 場 所 至 101 年 應 申 報 1 萬 8,495 家, 已 申 報 1 萬 5,988 家, 申 報 率 為 86.45% ( 六 ) 防 火 管 理 本 期 本 市 應 設 防 火 管 理 人 場 所 計 有 5,286 家, 已 遴 派 防 火 管 理 人 並 製 作 消 防 防 護 計 畫 書 者 計 有 5,265 家 ( 完 成 率 99.60%), 並 均 輔 導 完 成 自 衛 消 防 編 組 訓 練, 參 訓 人 員 達 8 萬 1,910 人 次 ( 七 ) 建 築 物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圖 說 審 查 及 竣 工 查 驗 1. 審 查 案 件 本 期 辦 理 審 查 案 件 數 計 1,159 件, 合 格 984 件, 合 格 率 84.90%, 平 均 辦 理 天 數 5.21 天 竣 工 查 驗 案 件 本 期 辦 理 竣 工 查 驗 件 數 計 881 件, 合 格 447 件, 合 格 率 50.74%, 平 均 辦 理 天 數 6.48 天 2. 竣 工 查 驗 案 件 本 期 辦 理 竣 工 查 驗 件 數 計 881 件, 合 格 447 件, 合 格 率 50.74%, 平 均 辦 理 天 數 6.48 天 ( 八 ) 特 定 場 所 容 留 人 數 管 制 查 核 2106
245 目 前 本 市 列 管 特 定 容 留 人 數 場 所 計 有 903 家, 本 期 定 期 及 不 定 期 抽 查 共 計 3,166 家 次, 符 合 規 定 為 3,153 家 次, 不 合 規 定 5 家 次,8 家 停 業 ( 九 ) 補 助 裝 設 住 宅 用 火 災 警 報 器 為 讓 更 多 較 弱 勢 之 市 民 受 惠 以 提 升 其 居 家 安 全, 購 置 住 宅 用 火 災 警 報 器 1 萬 個, 以 本 市 低 收 入 戶 及 獨 居 長 者 為 優 先 補 助 對 象, 協 助 設 置 住 宅 用 火 災 警 報 器, 以 發 揮 社 會 關 懷, 提 升 住 宅 居 住 安 全 ( 十 ) 陸 續 推 動 臺 北 市 火 災 預 防 自 治 條 例 相 關 配 套 措 施 1. 訂 定 臺 北 市 政 府 消 防 局 公 告 指 定 之 場 所 期 維 護 保 養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作 業 原 則 要 求 指 定 場 所 管 理 權 人 定 期 辦 理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維 護 保 養, 自 101 年 7 月 1 日 生 效 2. 訂 定 臺 北 市 高 層 建 築 物 防 災 中 心 及 地 下 建 築 物 中 央 管 理 室 專 門 人 員 執 勤 管 理 要 點, 要 求 設 有 防 災 中 心 的 高 層 建 築 物 及 地 下 建 築 物 之 中 央 管 理 室 聘 用 專 門 人 員, 自 102 年 1 月 1 日 生 效 3. 訂 定 臺 北 市 公 共 安 全 防 護 動 態 演 練 作 業 要 點 規 範 特 定 場 所 於 營 業 前 及 營 業 後 應 辦 理 公 共 安 全 防 護 動 態 演 練, 自 102 年 1 月 1 日 生 效 ( 十 一 ) 安 檢 行 動 化 購 入 20 部 平 板 電 腦, 搭 配 擴 增 之 安 全 管 理 系 統 行 動 化 功 能, 讓 分 隊 檢 查 人 員 至 現 場 執 行 檢 查 勤 務 時, 可 於 現 場 透 過 平 板 電 腦 上 網 連 至 系 統 查 詢 相 關 資 料, 免 攜 帶 大 量 書 面 資 料 至 現 場 查 核 檢 查 完 成 亦 將 檢 查 結 果 直 接 上 傳 至 系 統, 減 少 返 隊 再 輸 入 系 統 之 時 間, 朝 簡 化 流 程 提 高 檢 查 效 率 及 減 少 紙 張 使 用 之 目 標 邁 進 ( 十 二 ) 危 險 物 品 管 理 本 市 公 共 危 險 物 品 列 管 場 所 共 計 805 家, 瓦 斯 行 143 家 液 化 石 油 氣 分 裝 場 3 家 天 然 氣 儲 氣 槽 4 家 公 共 危 險 物 品 儲 槽 310 家 爆 竹 煙 火 販 賣 商 83 家 其 他 262 家, 均 依 規 定 定 期 檢 查, 本 期 共 計 檢 查 2,069 家 次, 合 格 2,018 家 次, 不 合 格 51 家 次, 均 依 法 處 理 ( 十 三 ) 加 強 爆 竹 煙 火 管 理 訂 定 臺 北 市 專 業 爆 竹 煙 火 申 請 及 施 放 須 知 及 臺 北 市 政 府 消 防 局 受 理 民 眾 一 般 爆 竹 煙 火 施 放 報 備 暨 安 全 防 護 計 畫, 以 要 求 業 者 及 民 眾 提 升 施 放 時 之 安 全 防 護 措 施, 確 保 施 放 爆 竹 煙 火 之 安 全 性 ( 十 四 ) 防 災 宣 導 1. 編 製 市 民 防 災 手 冊 面 對 極 端 氣 候 地 震 新 型 疫 情 火 災 及 各 種 不 同 災 害, 唯 有 加 強 市 民 的 防 災 意 識 及 應 變 能 力, 才 能 使 災 害 帶 來 的 損 害 降 至 最 低 為 此, 特 彙 編 淺 顯 易 懂 的 市 民 防 災 手 冊, 由 減 災 整 備 應 變 及 復 原 重 建 等 面 向 逐 步 教 導 市 民 面 對 地 震 颱 風 火 災 及 其 他 災 害 的 防 救 作 為, 期 透 過 本 手 冊 之 宣 導, 強 化 市 民 防 災 意 識, 具 備 面 對 不 同 災 害 之 應 變 能 力 2. 消 防 風 水 師 居 家 安 全 檢 視, 主 動 協 請 各 里 辦 公 處 社 區 大 廈 管 理 委 員 會 及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配 合, 推 動 住 宅 安 全 訪 視 工 作, 指 派 消 防 風 水 師 2107
246 人 員 走 入 社 區 住 戶, 免 費 作 居 家 消 防 安 全 檢 視, 針 對 火 災 發 生 因 子 提 供 防 災 建 言, 以 有 效 降 低 住 宅 火 災 發 生 率, 本 期 共 計 訪 視 1 萬 7,736 戶 3 萬 8,891 人 3. 理 小 小 幼 童 消 防 營 101 年 7 月 針 對 各 國 小 學 生 及 6 歲 以 上 幼 稚 園 兒 童, 辦 理 16 梯 次 小 小 幼 童 消 防 營 防 火 教 育 活 動, 總 計 1,600 位 小 朋 友 參 加 二 災 害 防 救 ( 一 ) 災 害 應 變 中 心 成 立 情 形 本 局 今 年 共 成 立 3 次 颱 風 災 害 應 變 中 心 ( 如 表 所 示 ) ( 二 ) 同 時 推 動 臺 北 市 災 害 防 救 深 耕 計 畫 第 3 期 業 為 因 應 大 規 模 複 合 式 災 害, 於 3 月 13 日 辦 理 全 民 防 衛 動 員 及 災 害 防 救 演 習, 並 記 取 921 地 震 教 訓, 本 局 辦 理 相 關 教 育 宣 導 系 列 活 動 針 對 12 個 行 政 區, 調 查 分 析 易 致 災, 包 括 水 災 坡 地 災 害 及 震 災 地 點, 並 分 別 提 出 短 中 長 期 改 善 措 施 或 計 畫, 完 成 繪 製 12 個 行 政 區 的 颱 洪 防 災 地 圖 及 地 震 疏 散 避 難 地 圖 ( 三 ) 辦 理 101 年 本 府 國 家 防 災 日 系 列 活 動 年 9 月 15 日 於 二 二 八 和 平 公 園 舉 辦 防 災 教 育 宣 導 系 列 活 動 年 9 月 21 日 於 本 市 災 害 應 變 中 心 辦 理 國 家 防 災 日 地 震 災 害 狀 況 推 演, 結 合 核 災 事 故, 與 中 央 同 步 視 訊 進 行 推 演 年 9 月 21 日 上 午 9 時 21 分, 全 市 高 中 以 下 各 級 學 校 同 步 進 行 學 生 地 震 避 難 演 習, 計 有 40 萬 8,517 人 參 與 年 7 月 至 9 月 辦 理 4 場 複 合 式 跨 區 災 害 防 救 演 習 及 15 場 地 震 災 害 應 變 示 範 演 練, 以 強 化 本 府 各 單 位 整 合 應 變 能 力 ( 四 ) 災 害 防 救 法 令 修 訂 1. 修 正 臺 北 市 天 然 災 害 緊 急 疏 散 及 收 容 安 置 計 畫 2. 修 正 臺 北 市 各 級 災 害 應 變 中 心 作 業 要 點 3. 修 正 臺 北 市 災 害 應 變 中 心 新 聞 發 布 作 業 規 定 4. 修 正 臺 北 市 重 大 災 害 災 情 查 ( 蒐 ) 報 通 報 作 業 執 行 計 畫 5. 修 正 臺 北 市 災 害 防 救 規 則 三 災 害 搶 救 ( 一 ) 救 災 演 練 為 加 強 火 災 搶 救 及 各 公 共 場 所 業 者 應 變 能 力, 本 期 共 辦 理 20 場 大 型 演 習 及 救 災 演 練 ( 二 ) 建 立 山 難 救 援 機 制 為 強 化 本 市 山 難 救 援 機 制, 訂 定 強 化 山 難 救 援 機 制 實 施 計 畫, 於 所 轄 山 區 辦 理 山 域 搜 救 演 練, 並 與 三 軍 總 醫 院 合 作 於 合 歡 山 辦 理 高 山 災 難 醫 療 救 援 應 變 模 式 演 練 另 邀 集 民 間 志 工 團 體, 辦 理 2 場 山 難 案 例 座 談 會, 以 整 合 民 間 團 體 專 家 與 救 災 人 員 間 協 調 聯 繫 機 制, 並 建 立 專 才 資 料 庫 ( 三 ) 隧 道 火 災 搶 救 策 進 作 為 鑑 於 101 年 5 月 7 日 雪 山 隧 道 發 生 火 災, 為 維 護 本 市 隧 道 及 車 行 2108
247 地 下 道 之 安 全, 訂 定 臺 北 市 公 共 設 施 公 共 安 全 檢 查 計 畫, 由 本 局 及 主 管 機 關 工 務 局 交 通 局 等 相 關 機 關 共 同 辦 理 安 全 檢 查 事 宜, 以 強 化 車 行 地 下 道 隧 道 捷 運 及 鐵 路 隧 道 等 公 共 設 施 之 公 共 安 全 本 局 並 將 24 處 車 行 地 下 道 及 隧 道 列 為 火 災 搶 救 困 難 地 區, 分 別 訂 定 火 災 搶 救 計 畫 及 辦 理 搶 救 演 練 ;101 年 8 月 17 日 假 文 山 隧 道 辦 理 隧 道 發 生 重 大 陸 上 交 通 事 故 災 害 應 變 演 習 ( 四 ) 提 升 火 災 搶 救 困 難 地 區 應 變 能 力 針 對 本 市 火 災 搶 救 困 難 地 區, 計 列 管 783 處 本 期 針 對 火 災 搶 救 困 難 地 區 辦 理 397 處 實 兵 演 練 及 58 處 兵 棋 推 演 針 對 至 101 年 底 本 府 公 告 列 管 之 消 防 通 道, 計 183 處, 進 行 巡 查 及 取 締, 確 保 車 輛 暢 行 無 阻 ( 五 ) 推 動 消 防 通 道 淨 寬 為 使 救 災 車 輛 能 即 時 抵 達 災 害 現 場 救 災, 對 有 消 防 救 災 車 輛 通 行 急 迫 需 求 之 路 段, 推 動 劃 設 消 防 通 道, 提 醒 民 眾 勿 於 該 路 段 停 車 至 101 年 底 本 府 公 告 列 管 之 消 防 通 道 計 183 處, 均 公 布 於 本 局 網 站 ; 並 持 續 由 警 察 局 針 對 列 管 消 防 通 道 違 規 停 車 執 行 取 締 拖 吊 另 由 研 考 會 警 察 局 交 工 處 及 本 局 人 員, 組 成 消 防 通 道 聯 合 稽 查 小 組, 本 期 計 抽 查 20 處 消 防 通 道, 抽 查 情 形 大 致 良 好, 缺 失 均 能 立 即 改 善 ( 六 ) 本 市 搜 救 隊 現 有 編 組 計 125 人, 含 工 務 局 衛 生 局 人 員 及 搜 救 犬 9 隻 搜 救 犬 中 計 有 8 隻 已 通 過 國 際 搜 救 犬 組 織 (IRO) 高 級 初 級 或 美 國 聯 邦 緊 急 應 變 總 署 (FEMA) 高 級 搜 救 犬 認 證 另 外, 本 市 搜 救 隊 國 際 人 道 救 援 的 專 業 能 力 深 獲 日 本 肯 定,101 年 8 月 28 日 至 9 月 2 日 第 6 度 受 邀 參 加 東 京 都 2012 綜 合 防 災 訓 練 暨 演 習 四 緊 急 救 護 ( 一 ) 緊 急 救 護 統 計 本 期 119 受 理 緊 急 救 護 出 勤 次 數 總 共 9 萬 9,545 次, 急 救 人 數 7 萬 2,577 人 ( 二 ) 提 升 OHCA 存 活 率 及 急 救 處 置 率 今 年 3 月 底 前 本 局 成 功 挽 救 106 位 到 院 前 心 肺 功 能 停 止 的 市 民, 其 中 有 31 位 (OHCA) 的 市 民 康 復 出 院 ( 三 ) 強 化 腦 中 風 患 者 通 報, 提 高 接 受 血 栓 治 療 比 例 強 化 腦 中 風 患 者 通 報 列 為 本 局 未 來 重 要 工 作, 自 99 年 起 本 局 接 獲 通 報 267 件, 通 報 案 件 經 醫 院 確 診 為 急 性 腦 中 風 症 狀 者 有 252 件, 救 護 人 員 整 體 通 報 正 確 率 為 94.38% ( 四 ) 推 廣 民 眾 實 施 心 肺 復 甦 術 (CPR) 之 訓 練 推 廣 全 民 學 習 CPR 及 AED 之 訓 練, 本 局 於 101 年 5 月 起 於 防 災 科 學 教 育 館 辦 理 全 民 訓 練 活 動, 這 段 期 間 有 2,992 人 參 加 訓 練 五 為 民 服 務 本 期 為 民 服 務 計 有 1 萬 1,121 件, 與 100 年 同 期 1 萬 1,525 件 比 較, 減 少 404 件 2109
248 六 火 災 調 查 ( 一 ) 火 災 統 計 本 期 火 災 共 130 件, 較 去 年 多 出 3 件 火 災 原 因 分 析 方 面, 仍 以 電 氣 設 備 火 災 為 第 一 位, 降 低 電 氣 設 備 火 災 發 生 率 為 本 局 未 來 施 政 重 點 ( 二 ) 火 災 原 因 分 析 本 期 發 生 火 災 共 76 件, 針 對 起 火 原 因 而 言, 以 電 氣 設 備 火 災 為 第 1 位, 佔 火 災 總 數 之 34.2%; 第 2 位, 為 菸 蒂 火 災, 佔 火 災 總 數 之 17.1%; 第 3 位, 為 人 為 縱 火, 佔 火 災 總 數 之 14.5%; 第 4 位, 為 爐 火 不 慎, 佔 火 災 總 數 之 11.8% 七 消 防 訓 練 ( 一 ) 常 年 訓 練 各 大 隊 每 月 實 施 常 年 訓 練 體 技 能 訓 練, 合 計 本 期 計 有 6,367 人 次 參 訓 ( 二 ) 消 防 專 業 訓 練 為 提 升 消 防 人 員 緊 急 救 護 技 術, 強 化 救 災 技 能, 增 進 防 災 知 能, 本 局 辦 理 救 災 救 護 訓 練 及 搜 救 隊 演 練 等 相 關 消 防 專 業 訓 練, 共 有 1 萬 3,605 人 次 參 加 訓 練 八 消 防 廳 舍 新 整 建 本 期 興 建 之 工 程 計 有 大 同 分 隊 陽 明 山 分 隊 重 建 工 程 及 松 江 分 隊 新 建 工 程 ; 並 整 修 山 仔 后 光 明 八 德 民 權 分 隊 第 一 大 隊 火 災 預 防 科 及 保 養 場 等 7 處 廳 舍 九 民 力 運 用 ( 一 ) 本 市 義 勇 消 防 總 隊 下 設 5 個 大 隊 35 個 中 隊 53 個 分 隊, 義 消 人 員 計 1,358 人 本 期 義 消 協 勤, 包 括 救 災 救 護 防 災 宣 導, 共 出 勤 1,556 次 5,141 人 次 參 與 演 習 訓 練, 包 括 演 習 訓 練 及 常 訓, 共 出 勤 225 次 5,102 人 次 ( 二 ) 本 市 登 錄 合 格 之 民 間 救 難 團 體 計 有 臺 北 市 民 間 緊 急 救 援 隊 中 華 潛 水 推 廣 協 會 臺 北 市 義 勇 救 生 協 會 臺 北 市 北 海 水 上 救 生 會 臺 北 市 中 正 睦 鄰 救 援 隊 臺 北 市 士 林 睦 鄰 救 援 隊 臺 北 市 信 義 睦 鄰 救 援 隊 中 華 民 國 紅 十 字 會 總 會 救 災 隊 第 一 大 隊 中 華 民 國 山 難 救 助 協 會 - 臺 北 市 支 會 等 9 個 救 難 團 體 本 局 可 於 災 害 發 生 時, 通 知 上 述 團 體 動 員 所 屬 人 力 及 機 具 出 勤 協 助 救 災 參 未 來 施 政 重 點, 分 以 下 5 點 向 各 位 議 員 報 告 一 積 極 預 防 火 災 ( 一 ) 推 動 自 主 防 火 管 理 場 所 優 良 標 章 本 局 研 訂 臺 北 市 場 所 用 電 及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獎 勵 辦 法, 表 揚 對 消 防 安 全 管 理 用 火 用 電 安 全 防 範 著 有 績 效 之 觀 光 飯 店 旅 館 大 賣 場 等 公 共 場 所, 頒 發 優 良 標 章 ( 二 ) 提 高 既 有 建 築 物 消 防 安 全 為 改 善 原 敷 設 建 築 物 內 之 老 舊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性 能, 以 提 升 消 防 安 2110
249 全, 依 臺 北 市 火 災 預 防 自 治 條 例 研 訂 臺 北 市 建 築 物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改 善 作 業 標 準, 改 善 老 舊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性 能 ( 三 ) 推 動 安 裝 住 宅 用 火 災 警 報 器 分 析 歷 年 住 宅 火 災, 發 現 家 庭 年 所 得 與 火 災 發 生 有 顯 著 關 係, 又 以 高 齡 者 死 傷 較 多 高 齡 化 社 會 的 來 臨 不 容 忽 視, 為 讓 更 多 較 弱 勢 之 市 民 受 惠 及 提 升 獨 居 長 者 居 家 安 全 針 對 本 市 低 收 入 戶 及 獨 居 長 者, 積 極 爭 取 經 費 協 助 設 置 住 宅 用 火 災 警 報 器, 以 發 揮 社 會 關 懷, 提 升 住 宅 居 住 安 全 ( 四 ) 防 範 住 宅 火 災, 降 低 人 員 傷 亡 1. 訂 定 臺 北 市 政 府 推 廣 設 置 住 宅 用 火 災 警 報 器 宣 導 執 行 計 畫, 結 合 各 機 關 資 源, 透 過 平 面 電 子 媒 體 各 式 宣 導 活 動 等 方 式, 宣 導 市 民 設 置 住 宅 用 火 災 警 報 器, 加 強 社 會 防 災 教 育, 普 及 住 宅 用 火 災 警 報 器 之 設 置 2. 深 耕 社 區, 走 入 社 區 住 戶, 免 費 實 施 住 宅 防 火 防 災 安 全 訪 視, 提 供 防 災 建 言, 強 化 民 眾 防 火 防 災 意 識 年 預 計 採 購 住 宅 用 火 災 警 報 器 4,000 個, 持 續 協 助 本 市 低 收 入 戶 及 獨 居 長 者 安 裝 住 宅 用 火 災 警 報 器 為 減 少 電 器 設 備 火 災 案 件 發 生 ( 五 ) 結 合 國 小 教 育, 防 範 電 器 火 災 為 減 少 電 器 設 備 火 災 案 件 發 生 及 加 深 國 小 學 童 對 於 家 中 電 器 用 品 的 了 解, 將 深 入 學 校 發 放 瑕 疵 電 器 自 檢 表, 鼓 勵 學 童 針 對 市 售 之 瑕 疵 電 器 清 單, 與 家 長 共 同 進 行 家 戶 電 器 設 備 自 檢, 如 有 使 用 瑕 疵 電 器 情 形, 家 長 能 在 第 一 時 間 反 應, 以 達 火 災 預 防 之 效 深 入 學 校 發 放 瑕 疵 電 器 自 檢 表, 鼓 勵 學 童 針 對 市 售 之 瑕 疵 電 器 清 單, 與 家 長 共 同 進 行 家 戶 電 器 設 備 自 檢, 減 少 家 中 火 災 發 生 ( 六 ) 推 動 臺 北 市 爆 竹 煙 火 施 放 管 制 自 治 條 例 立 法 為 維 護 本 市 公 共 安 全 及 公 共 安 寧, 訂 定 臺 北 市 爆 竹 煙 火 施 放 管 制 自 治 條 例 草 案, 目 前 草 案 已 於 100 年 5 月 25 日 貴 會 第 11 屆 第 1 次 定 期 大 會 法 規 委 員 會 審 查 通 過, 並 提 送 大 會 二 讀, 希 望 能 儘 快 通 過 立 法 程 序, 提 供 民 眾 更 安 全 的 施 放 環 境 全 案 對 值 得 保 留 的 民 俗 習 慣 在 充 分 安 全 的 前 提 下 予 以 開 放, 期 能 兼 顧 公 共 安 全 與 風 俗 民 情 ( 七 ) 健 全 本 市 各 類 事 業 暨 場 所 管 理 系 統 本 局 開 發 之 臺 北 市 各 類 事 業 暨 場 所 管 理 系 統 供 觀 光 傳 播 局 民 政 局 教 育 局 社 會 局 衛 生 局 商 業 處 建 管 處 體 育 局 勞 檢 處 等 權 管 公 共 安 全 檢 查 之 單 位 使 用, 藉 由 本 系 統 整 合 建 立 各 權 管 場 所 基 礎 資 料 與 檢 查 結 果, 以 做 為 平 行 通 報 與 查 詢 之 主 要 平 臺 為 提 升 本 府 各 單 位 於 各 場 所 安 全 檢 查 之 橫 向 溝 通 無 障 礙, 本 局 開 發 臺 北 市 各 類 事 業 暨 場 所 管 理 系 統, 提 供 觀 光 傳 播 局 等 機 關 使 用, 以 利 平 行 通 報 及 查 詢 將 再 開 發 資 料 更 新 彙 報 通 知 動 態 報 表 統 計 分 析 各 單 位 系 統 介 接 等 功 能, 以 利 各 單 位 橫 向 溝 通, 提 升 本 市 公 共 安 全 二 強 化 災 害 防 救 2111
250 ( 一 ) 發 送 市 民 防 災 手 冊 本 局 印 製 100 萬 冊 市 民 防 災 手 冊, 透 過 民 政 系 統 發 送 至 每 一 家 戶, 預 計 8 月 開 始 發 送 ( 二 ) 推 動 世 界 設 計 之 都 市 政 建 設 亮 點 計 畫 - 安 全 城 市 領 域 邁 向 2016 世 界 設 計 之 都, 本 局 負 責 推 動 整 合 型 避 災 系 統 設 計 及 避 難 系 統 精 進 與 推 動 示 範 計 畫, 以 服 務 設 計 及 設 計 思 考, 精 進 避 難 系 統, 以 建 構 本 市 為 宜 居 的 安 全 城 市 1. 整 合 型 避 災 系 統 設 計 (1) 颱 洪 災 害 潛 勢 預 測 能 量 提 升 計 畫 汲 取 國 內 外 研 究 單 位 及 民 間 災 害 即 時 預 測 分 析 技 術 與 防 災 設 計 方 法, 強 化 決 策 資 料 的 精 確 度, 並 設 計 一 套 優 化 的 決 策 流 程, 提 供 指 揮 官 有 效 整 合 應 用 各 項 情 資, 以 提 升 決 策 的 效 率 及 正 確 性, 降 低 風 險 (2) 避 災 系 統 示 範 計 畫 透 過 防 災 與 設 計 專 家 的 共 同 參 與, 結 合 社 區 防 救 災 體 系, 整 合 政 府 與 民 間 的 資 源, 規 劃 良 善 的 社 區 防 災 推 動 政 策, 以 期 激 發 民 眾 建 立 防 災 共 識, 提 升 社 區 防 災 及 減 災 能 力 2. 避 難 系 統 精 進 與 推 動 示 範 計 畫 (1) 避 難 場 所 設 備 物 資 管 理 研 究 與 示 範 計 畫 透 過 防 災 與 設 計 專 家 共 同 研 究, 依 不 同 使 用 者 之 需 求, 規 劃 避 難 場 所 之 維 生 物 資 硬 體 設 施 整 備 種 類 與 數 量 評 估 方 式 避 難 弱 勢 族 群 所 需 輔 具 避 難 場 所 配 置 避 難 場 所 開 設 後 之 人 力 編 組 及 志 工 招 募 等 管 理 策 略, 並 輔 導 示 範 地 點 進 行 整 備 改 善 與 實 際 演 練, 以 符 合 不 同 類 型 避 難 民 眾 的 需 求 (2) 緊 急 避 難 包 設 計 競 賽 及 推 廣 透 過 設 計 競 賽 吸 引 民 眾 注 意 並 集 思 廣 益 創 新 設 計, 符 合 各 式 弱 勢 族 群 所 需 之 緊 急 避 難 包, 同 時 可 藉 由 媒 體 廣 告 辦 理 宣 導 活 動 等 各 種 行 銷 模 式 進 行 推 廣, 使 民 眾 瞭 解 緊 急 避 難 包 的 重 要 性, 並 針 對 個 人 需 求 自 行 準 備 避 難 包 以 備 不 時 之 需 三 增 進 災 害 搶 救 效 能 ( 一 ) 預 防 搶 救 困 難 地 區 及 搶 救 不 易 地 區 狹 小 巷 道 火 災 發 生 及 提 升 搶 救 能 力 1. 清 查 建 檔 列 管 本 市 轄 內 搶 救 困 難 及 搶 救 不 易 地 區 妨 礙 消 防 車 輛 通 行, 及 未 預 留 雲 梯 消 防 車 救 災 活 動 空 間 巷 道 之 廣 告 物 違 建 棚 架 巷 道 設 攤 側 溝 加 蓋 或 電 纜 等 對 象 物 2. 擴 大 辦 理 搶 救 困 難 地 區 及 搶 救 不 易 地 區 狹 小 巷 道 消 防 風 水 師 無 鐵 窗 社 區 裝 設 住 宅 用 警 報 器 等 社 區 型 防 火 宣 導, 以 預 防 火 災 發 生 及 利 於 初 期 逃 生 3. 輔 導 成 立 自 衛 消 防 編 組 辦 理 自 衛 消 防 編 組 演 練 4. 針 對 本 市 列 管 783 處 火 災 搶 救 困 難 地 區 及 1,389 處 搶 救 不 易 地 區 狹 小 巷 道, 每 年 每 處 辦 理 1 次 以 上 消 防 演 練 或 兵 棋 推 演, 使 外 勤 同 仁 瞭 解 現 場 地 形 地 物 與 水 源 狀 況, 以 利 消 防 救 災 人 員 能 立 即 確 實 掌 2112
251 握 各 項 資 訊 與 運 用 資 源 救 災 另 外 黃 區 及 藍 區, 於 明 年 6 月 底 之 前, 完 成 繪 設 禁 停 紅 線 5. 本 局 業 於 102 年 3 月 7 日 邀 集 相 關 局 處 共 同 研 商 臺 北 市 政 府 消 防 車 輛 救 災 活 動 空 間 改 善 計 畫 草 案, 未 來 將 針 對 巷 道 路 邊 停 車 廣 告 物 違 建 棚 架 道 路 障 礙 與 電 纜 線 等 項 目, 依 法 繪 設 禁 停 紅 線 輔 導 改 善 取 締 或 查 報 拆 除 等 工 作, 以 落 實 24 小 時 淨 空 救 災 動 線 與 活 動 空 間, 保 障 公 共 安 全 ( 二 ) 落 實 消 防 通 道 管 理 1. 持 續 辦 理 劃 設 消 防 通 道, 針 對 民 眾 建 議 路 段 進 行 檢 討 是 否 規 劃 為 消 防 通 道, 或 依 據 民 意 調 查 結 果 評 估 是 否 納 入 消 防 通 道 公 告 列 管 2. 執 行 消 防 通 道 巡 查 淨 空 消 防 通 道 違 規 停 車, 由 警 察 局 即 予 取 締 及 拖 吊, 以 確 保 消 防 通 道 保 持 淨 空 另 若 發 現 消 防 通 道 有 禁 停 紅 線 或 消 防 通 道 標 字 脫 落 情 形 違 建 路 霸 等 導 致 道 路 未 能 保 持 3.5 公 尺 淨 寬, 立 即 通 報 相 關 主 管 機 關 改 善 3. 落 實 本 府 聯 合 稽 查 小 組 執 行 稽 查 由 本 府 聯 合 稽 查 小 組 每 季 不 定 期 抽 查 消 防 通 道 維 護 情 形 4. 加 強 宣 導 民 眾 勿 於 狹 小 巷 道 停 車 請 本 府 各 任 務 分 工 單 位 持 續 協 助 通 報 違 規 停 車, 宣 導 民 眾 勿 於 消 防 通 道 違 規 停 車, 並 於 各 式 宣 導 場 合 及 運 用 各 媒 體 播 放 宣 導 消 防 通 道 勿 違 規 停 車 影 片 ( 三 ) 新 增 及 汰 換 各 式 車 輛 裝 備 器 材 依 本 市 各 類 火 災 及 特 殊 災 害 狀 況, 持 續 採 購 最 新 救 災 裝 備 器 材 及 車 輛, 以 提 升 救 災 效 能 另 全 面 裝 設 行 車 影 像 紀 錄 器, 以 減 低 救 災 及 救 護 行 駛 之 爭 議 ( 四 ) 建 置 空 氣 呼 吸 器 訓 練 場 提 升 外 勤 同 仁 對 空 氣 呼 吸 器 使 用 熟 練 度, 規 劃 於 本 局 內 湖 訓 練 中 心, 精 進 本 局 同 仁 指 揮 作 戰 作 業 能 力, 強 化 火 災 搶 救 效 能 ( 五 ) 推 動 火 災 搶 救 指 揮 模 擬 訓 練 火 災 搶 救 指 揮 模 擬 訓 練 系 統, 具 有 地 理 資 訊 案 件 情 報 戰 力 資 訊 救 災 部 署 決 策 支 援 災 情 報 表 帳 號 權 限 管 理 及 系 統 管 理 等 八 大 功 能 透 過 指 揮 幕 僚 作 業 電 腦 系 統 辦 理 各 級 指 揮 官 與 大 隊 幕 僚 人 員 教 育 訓 練, 並 定 期 辦 理 兵 棋 推 演, 讓 各 級 指 揮 官 與 大 隊 幕 僚 人 員 熟 練 利 用 蒐 集 瞭 解 整 合 火 場 資 訊 戰 力 資 訊 救 災 部 署 及 決 策 支 援, 進 而 實 際 運 用 於 火 災 現 場 四 提 升 救 護 能 力 ( 一 ) 推 動 全 民 學 習 CPR+AED 除 了 繼 續 加 強 訓 練 救 護 品 質 之 外, 持 續 推 動 全 民 學 習 CPR+AED 及 臺 北 市 民 眾 濫 用 消 防 局 救 護 車 收 費 計 畫, 提 升 本 市 到 院 前 救 護 服 務 效 率 與 品 質 1. 規 劃 急 救 教 學 預 約 平 台 定 點 學 習, 內 湖 防 災 科 學 教 育 館, 雙 月
252 場 單 月 2 場, 可 利 用 網 路 報 名 CPR 教 學 宅 急 便, 各 行 政 區 每 個 月 1 場, 每 場 20 人 以 上, 開 放 機 關 學 校 團 體 申 請, 教 導 民 眾 CPR 及 AED 急 救 技 能 2. 結 合 民 間 捐 贈 打 造 全 國 唯 一 CPR+AED 宣 導 車 : 以 體 感 互 動 模 式, 吸 引 民 眾 學 習 急 救 常 識, 進 而 擴 大 CPR+AED 教 學 範 圍, 賦 予 民 眾 於 發 現 緊 急 傷 病 患 之 第 一 時 間 施 予 適 當 急 救 之 能 力 ( 二 ) 擴 大 辦 理 急 性 腦 中 風 患 者 到 院 前 通 報 醫 療 整 合 計 畫, 強 化 急 性 腦 中 風 處 置 配 合 醫 院 分 級 送 醫, 把 握 黃 金 3 小 時 治 療 時 間, 提 高 急 性 腦 中 風 患 者 接 受 血 栓 溶 解 劑 (rt-pa) 治 療 比 例, 提 升 治 療 效 果 及 改 善 預 後 情 形 ( 三 ) 持 續 推 動 臺 北 市 民 眾 濫 用 消 防 局 救 護 車 收 費 計 畫, 針 對 符 合 收 費 制 度 對 象 之 民 眾 收 取 使 用 費, 以 減 少 資 源 誤 用, 提 升 本 市 到 院 前 救 護 服 務 效 率 與 品 質 五 消 防 廳 舍 整 建 整 修 社 子 雙 溪 忠 孝 萬 芳 防 災 科 學 教 育 館 大 樓 萬 華 中 隊 暨 雙 園 分 隊 及 第 三 大 隊 大 隊 部 暨 中 崙 分 隊 及 空 氣 呼 吸 器 訓 練 場 等 8 處 以 改 善 辦 公 環 境 及 生 活 機 能, 進 而 提 升 救 災 戰 力, 保 障 人 民 生 命 與 財 產 安 全 本 局 持 續 進 行 消 防 廳 舍 重 建 及 整 建 工 作, 以 改 善 辦 公 環 境 及 生 活 機 能 為 市 民 打 造 安 全 安 心 的 臺 北 城, 提 供 全 年 無 休 的 安 全 守 護, 是 本 局 責 無 旁 貸 的 責 任 與 使 命 為 了 強 化 EOC 平 時 之 整 備 應 變 能 力, 建 立 24 小 時 監 視 與 應 變 機 制 建 置 地 圖 化 資 訊 展 示 系 統 暨 行 動 防 災 APP, 使 市 民 能 更 快 速 即 時 的 接 收 災 害 防 救 及 避 難 資 訊 積 極 推 動 火 災 預 防 自 治 條 例 配 套 措 施, 推 廣 安 裝 住 宅 用 火 災 警 報 器 辦 理 搶 救 困 難 地 區 消 防 演 練, 改 善 商 圈 安 全 環 境 ; 實 施 臺 北 市 民 眾 濫 用 消 防 局 救 護 車 收 費 計 畫, 減 少 不 當 使 用, 讓 真 正 需 要 急 救 的 民 眾 得 到 即 時 的 119 救 援 和 緊 急 救 護 服 務 我 們 期 望 藉 由 這 些 努 力, 以 有 限 人 力 預 防 災 害 發 生, 減 少 人 命 傷 亡 面 對 全 球 氣 候 變 遷 和 複 合 性 災 害 的 威 脅, 消 防 任 務 將 更 加 艱 鉅, 以 上 報 告 種 種 作 為, 希 望 運 用 有 限 人 力 預 防 火 災 發 生, 減 少 人 命 傷 亡 未 來 本 局 全 體 同 仁 仍 將 繼 續 努 力, 以 上 報 告 敬 請 指 教 最 後 敬 祝 第 二 召 集 人, 各 位 議 員 先 生 女 士 身 體 健 康 萬 事 如 意! 主 席 ( 陳 議 員 建 銘 ): 謝 謝 局 長 的 工 作 報 告, 接 下 來 進 行 詢 答, 李 建 昌 議 員 請 開 始 李 議 員 建 昌 : 我 要 反 映 1 個 問 題, 希 望 消 防 局 能 進 行 普 查 發 生 在 上 個 星 期 日 的 凌 晨, 我 住 在 內 湖 的 大 湖 國 小 附 近, 社 區 鄰 近 一 座 活 動 中 心, 該 處 附 設 平 面 停 車 場 及 游 泳 池 活 動 中 心 消 防 警 報 系 統 非 常 靈 敏, 警 報 系 統 在 半 夜 2 時 左 右 響 起, 持 續 播 報 火 災 發 生 的 警 語, 響 了 大 約 十 幾 分 鐘, 整 座 社 區 聽 得 一 清 二 楚 我 向 學 校 承 租 1 個 平 面 停 車 位, 離 譜 的 是 警 報 系 統 響 了 十 幾 分 鐘, 我 卻 是 第 一 位 去 開 門 的 人 有 民 眾 報 案, 大 湖 分 局 消 防 隊 鄰 近 本 社 區, 他 們 非 常 認 真 看 待 此 事, 派 出 2 輛 消 防 車, 以 很 快 的 速 度 趕 赴 現 場 但 令 我 納 悶 的 是 學 校 的 火 警 安 全 系 統 沒 有 與 新 光 保 全 公 司 連 結, 讓 人 覺 得 新 光 保 全 的 功 能 只 在 抓 小 偷, 沒 有 預 防 火 警 的 功 能 位 於 瑞 光 路 的 私 人 保 全 公 司 其 警 報 系 統 沒 有 與 公 家 單 位 保 全 系 統 連 線, 完 全 不 2114
253 知 大 湖 國 小 這 邊 的 警 報 系 統 響 了 一 二 十 分 鐘 直 到 我 們 聯 繫 到 學 校 主 任, 才 得 到 保 全 公 司 的 聯 絡 電 話, 保 全 公 司 到 達 現 場 已 經 是 半 個 多 小 時 之 後 的 事 了 消 防 局 有 沒 有 與 學 校 部 門 公 家 機 關 的 保 全 連 線? 我 認 為 這 種 現 象 非 常 離 譜, 怎 麼 會 發 生 這 種 事 情? 一 座 活 動 中 心 的 警 報 系 統 響 了 十 幾 分 鐘, 學 校 的 保 全 公 司 竟 然 不 知 情 保 全 公 司 到 了 現 場 也 不 知 道 該 如 何 處 理, 還 是 大 湖 消 防 分 隊 的 同 仁 去 關 閉 警 報 系 統, 他 們 一 看 就 知 道 哪 裡 出 了 問 題, 但 負 責 保 全 系 統 的 公 司 卻 不 知 道 我 為 這 種 現 象 不 只 發 生 在 這 所 學 校, 本 席 親 身 經 歷 這 件 離 譜 事 件, 建 議 消 防 局 應 針 對 臺 北 市 政 府 轄 區 內 的 公 家 單 位 機 關 學 校 之 火 警 警 報 系 統 是 否 與 保 全 連 線 進 行 普 查 警 報 系 統 不 僅 用 來 抓 小 偷 防 範 宵 小 而 已, 上 述 這 起 事 件 財 物 損 失 較 小, 但 要 是 真 的 發 生 火 災, 保 全 公 司 卻 不 知 情, 這 實 在 太 離 譜! 當 天 警 衛 室 也 沒 有 人, 幸 好 學 校 幹 事 住 在 附 近, 拿 著 鑰 匙 打 開 警 衛 室 的 門, 才 能 關 閉 警 報 系 統 如 果 這 名 校 方 人 員 沒 有 及 時 出 現, 光 是 花 在 找 人 開 門 的 時 間, 可 能 需 要 1 2 小 時 目 前 學 校 圖 書 館 等 公 家 機 關, 都 有 設 置 私 人 保 全 系 統, 建 議 針 對 臺 北 市 政 府 轄 區 內 的 公 家 單 位 機 關 學 校 的 保 全 警 報 系 統 是 否 連 線 進 行 普 查, 確 定 他 們 使 用 的 系 統 能 否 與 貴 局 連 結 上 述 是 本 席 親 身 經 歷, 這 件 事 實 在 太 離 譜 了! 防 災 科 學 教 育 館 位 於 本 席 服 務 處 對 面, 每 次 經 過 我 都 對 這 座 龐 然 大 物 產 生 疑 問, 到 底 有 誰 在 裡 面 辦 公? 我 沒 有 進 去 參 觀 過, 只 知 道 小 朋 友 校 外 教 學 常 來 這 個 地 方, 我 不 清 楚 這 棟 建 築 物 內 部 的 人 員 編 制 數 量? 有 哪 些 單 位 進 駐? 核 幅 射 問 題, 我 認 為 消 防 局 防 護 大 隊 應 該 主 管 相 關 事 宜 位 於 金 山 的 第 4 核 能 發 電 廠, 如 果 發 生 意 外, 南 港 區 會 在 核 災 的 影 響 範 圍 內 剛 才 局 長 報 告 有 安 排 例 行 性 演 練, 本 席 看 到 簡 報 資 料 提 到 有 至 合 歡 山 進 行 山 難 演 練, 不 知 道 這 是 真 的? 還 是 假 的? 一 旦 核 災 發 生, 一 定 會 出 人 命, 救 災 是 你 們 的 責 任 請 問 消 防 局 針 對 核 災 有 何 演 練 及 因 應 措 施? 請 局 長 答 覆 廖 局 長 茂 為 : 關 於 學 校 警 報 系 統 事 件, 我 認 為 是 保 全 公 司 的 失 職, 照 理 說 保 全 公 司 應 該 派 員 在 學 校 值 勤 李 議 員 建 昌 : 晚 上 沒 有 派 員 值 勤 廖 局 長 茂 為 : 至 少 晚 上 會 有 人 員 留 守 過 夜 李 議 員 建 昌 : 是 在 警 報 系 統 發 出 提 醒 後, 才 派 員 至 現 場 處 理 廖 局 長 茂 為 : 這 部 分 我 們 會 全 面 了 解 李 議 員 建 昌 : 本 席 親 身 經 歷 此 事, 若 真 的 發 生 火 災 可 不 得 了, 希 望 貴 局 全 面 清 查, 改 善 問 題 廖 局 長 茂 為 : 2115
254 我 們 會 全 面 查 察 李 議 員 建 昌 : 這 部 分 真 的 很 重 要 廖 局 長 茂 為 : 防 災 科 學 教 育 館, 主 要 提 供 民 眾 各 種 防 災 教 育 體 驗, 館 內 有 訓 練 中 心 人 員 及 火 災 調 查 科 同 仁 在 辦 公, 擺 放 訓 練 設 施, 有 充 分 利 用 該 處 空 間 目 前 幼 兒 園 國 小 等 機 關 都 選 擇 該 處 作 為 火 災 教 育 及 參 觀 的 地 方 針 對 核 幅 射 核 災 問 題, 目 前 而 言, 臺 北 市 主 管 機 關 是 環 保 局 剛 才 議 員 說 的 也 很 正 確, 當 事 件 發 生 時 消 防 局 是 負 責 全 市 防 災 機 制 的 主 導 單 位 及 第 一 時 間 的 救 災 單 位 依 國 家 標 準 認 定 核 災 8 公 里 範 圍 為 應 變 區, 這 個 範 圍 沒 有 包 括 臺 北 市 但 核 災 影 響 認 定, 不 是 規 定 8 公 里 範 圍, 就 一 定 只 會 影 響 8 公 里, 災 害 是 會 擴 散 的 前 年 本 局 有 進 行 核 災 相 關 演 習, 主 要 針 對 救 災 人 員 防 護 裝 備 演 習 民 眾 演 習 部 分, 執 行 的 確 有 難 處, 我 們 會 持 續 加 強 核 災 應 變 能 力 陳 副 局 長 郁 文 : 補 充 說 明, 本 局 防 災 科 學 教 育 館 1 樓 至 4 樓 提 供 民 眾 參 觀 使 用, 主 要 提 供 國 小 幼 兒 園 學 生 參 觀 內 部 有 許 多 動 態 設 施, 指 導 學 生 救 災 觀 念 5 樓 6 樓 提 供 訓 練 中 心 成 員 作 為 訓 練 及 宿 舍,9 樓 為 火 災 調 查 科 進 駐 整 棟 大 樓 一 半 作 為 訓 練 使 用, 另 一 半 提 供 民 眾 CPR 與 AED 訓 練 市 議 會 有 安 排 到 這 裡 參 觀, 體 驗 本 局 的 訓 練 措 施 歡 迎 大 家 一 起 去 參 觀 本 席 補 充 幾 點 說 明, 第 1 點, 剛 才 李 議 員 的 意 思 是, 請 針 對 學 校 或 是 其 他 公 共 場 所 的 消 防 設 備 是 否 與 保 全 公 司 連 線 一 般 而 言, 保 全 系 統 直 接 與 警 察 局 連 結, 但 沒 有 與 消 防 單 位 連 線, 建 議 這 部 分 應 建 立 相 關 機 制 第 2 點, 救 災 事 宜, 例 如 火 災 地 震, 這 部 分 是 由 消 防 局 主 管 假 設 發 生 核 災 時, 影 響 範 圍 從 8 公 里 擴 大 到 16 公 里, 建 議 貴 局 加 強 臺 北 市 相 關 防 災 風 險 教 育 計 畫 第 3 點, 建 議 在 防 災 科 學 教 育 館 加 強 相 關 核 災 應 變 知 識, 教 導 民 眾 及 學 生 如 何 保 護 自 己 車 諾 比 核 災 事 件 發 生 後, 警 消 死 亡 慘 重, 因 為 他 們 不 知 道 這 是 核 災, 是 在 進 入 現 場 後 才 發 現, 因 此 造 成 極 大 傷 亡 請 加 強 相 關 核 災 應 變 知 識, 這 麼 做 不 僅 可 保 障 消 防 同 仁 安 全, 也 可 提 供 市 民 核 災 應 變 常 識 不 好 意 思, 占 用 會 議 時 間, 接 下 來 請 闕 枚 莎 議 員 進 行 詢 答 闕 議 員 枚 莎 : 局 長 及 消 防 局 各 位 同 仁, 大 家 好! 本 席 接 續 核 災 問 題 提 出 質 詢, 我 曾 到 第 二 核 能 發 電 廠 參 觀 我 認 為 貴 局 應 事 先 進 行 核 災 相 關 人 員 訓 練, 絕 對 不 能 輕 乎 此 事 許 多 事 情 雖 然 是 未 知 數, 但 應 及 早 做 好 準 備 臺 北 市 宜 蘭 市 及 新 北 市 都 在 核 災 影 響 範 圍 內, 也 許 臺 北 市 距 離 較 遠, 但 我 們 仍 然 要 未 雨 綢 繆 第 1 點, 本 席 建 議 局 長 與 消 防 署 應 成 立 專 案 小 組, 與 中 央 建 立 良 好 溝 通 管 道 及 人 員 訓 練, 不 要 等 到 事 情 發 生 後 才 手 忙 腳 亂 相 關 教 育 知 識 訓 練 也 很 重 要, 剛 才 李 議 員 提 到, 核 災 發 生 時, 最 後 還 是 消 防 單 位 的 責 任, 因 為 救 災 工 作 會 落 到 消 防 局 第 2 點, 核 災 屬 於 較 新 的 災 害, 大 家 對 他 的 認 知 不 多, 因 為 在 臺 灣 沒 有 發 生 過 2116
255 , 我 們 必 須 吸 取 國 外 經 驗, 例 如 日 本, 他 們 有 進 行 相 關 人 員 訓 練, 事 先 添 購 防 護 裝 備 等, 應 規 劃 短 中 長 期 計 畫 處 理 核 災 有 特 殊 的 防 護 用 具, 不 能 讓 消 防 弟 兄 以 肉 身 救 災 針 對 核 災 部 分, 本 席 希 望 貴 局 與 中 央 之 間 建 立 密 切 與 暢 通 的 連 繫 管 道, 並 且 成 立 專 案 小 組 第 3 點, 前 陣 子 四 川 發 生 大 地 震, 臺 灣 也 發 生 過 921 地 震 廖 局 長 剛 上 任, 假 設 臺 北 市 發 生 大 規 模 地 震, 請 問 您 有 何 應 變 措 施? 臺 北 市 是 一 處 盆 地, 最 嚴 重 的 是 地 震 後 引 起 的 火 災, 常 會 因 悶 燒, 造 成 重 大 災 情 本 席 曾 問 過 歷 任 消 防 局 長 相 同 問 題, 請 問 廖 局 長 對 於 臺 北 市 發 生 地 震 的 防 災 處 理 方 式 為 何? 請 說 明 您 的 看 法 及 做 法 第 4 點, 有 民 眾 問 我, 處 理 夜 間 流 浪 狗 吠 叫 的 責 任 歸 屬 哪 個 單 位? 本 席 為 消 防 局 弟 兄 打 抱 不 平, 因 為 你 們 有 24 小 時 服 務 專 線, 服 務 做 得 很 好, 於 夜 間 撥 打 動 保 處 專 線 是 沒 有 人 接 聽 的 請 問 夜 間 流 浪 狗 吠 叫 的 問 題 到 底 該 由 誰 處 理? 是 動 保 處 的 責 任? 還 是 消 防 局 的 責 任? 我 問 過 動 保 處, 他 們 說 是 他 們 的 責 任, 因 為 流 浪 狗 是 他 們 的 處 理 業 務 但 流 浪 狗 半 夜 吠 叫 時, 民 眾 打 去 動 保 處 都 沒 人 接 聽, 最 後 只 好 打 給 消 防 局, 常 造 成 貴 局 人 力 不 足 等 問 題 請 局 長 再 次 宣 示 會 盡 力 爭 取 首 都 警 消 職 務 加 給, 目 前 警 查 局 進 度 超 前, 請 問 消 防 局 的 進 度 為 何? 這 部 分 大 家 都 非 常 關 心, 消 防 弟 兄 們 真 的 很 辛 苦 以 上 4 點, 請 您 說 明 看 法 廖 局 長 茂 為 : 核 災 部 分, 原 能 會 以 8 公 里 作 為 影 響 範 圍, 將 來 可 能 會 擴 大 至 16 公 里 以 核 2 廠 影 響 範 圍 來 說,16 公 里 內 約 有 二 十 四 萬 人 會 受 到 影 響 目 前 臺 北 市 有 2 項 自 動 核 能 監 測, 臺 北 市 政 府 在 翡 翠 水 庫 偵 測 有 無 核 二 廠 幅 射 落 塵 我 們 設 置 6 個 偵 測 點, 新 北 市 通 往 臺 北 市 的 幾 個 要 道, 有 人 員 偵 測 幅 射 落 塵 核 災 發 生 後, 因 臺 北 市 內 沒 有 設 立 核 電 廠, 實 際 到 現 場 救 災 的 機 會 不 大, 主 要 是 市 民 如 何 面 對 核 災 污 染 及 應 變 措 施, 這 才 是 臺 北 市 最 重 要 的 工 作 裝 備 部 分, 核 災 因 應, 包 括 人 員 及 裝 備 有 持 續 進 行 訓 練 核 災 最 大 問 題 就 是 幅 射 落 塵, 如 果 發 生 這 種 狀 況, 本 局 會 透 過 廣 播 系 統, 於 第 1 時 間 告 訴 市 民 要 進 行 掩 蔽, 不 要 出 來 外 面, 避 免 接 觸 幅 射 落 塵 我 們 也 一 直 思 考 核 災 事 件 發 生 時, 人 員 的 移 動 及 避 難 措 施, 本 局 建 議 中 央 應 在 超 過 桃 園 以 南 的 位 置 設 立 可 容 納 新 北 市 基 隆 市 及 臺 北 市 民 的 收 容 場 所, 避 免 核 災 發 生 後 產 生 收 容 問 題 本 局 有 進 行 核 災 相 關 處 理 及 思 考, 也 有 這 方 面 規 劃 事 實 上 核 災 相 關 應 變 常 識 的 確 比 較 缺 乏, 反 之 水 災 地 震 等, 消 防 單 位 都 有 制 式 訓 練 議 員 關 心 將 來 發 生 大 地 震 的 因 應 作 為, 地 震 真 正 發 生 時, 各 種 狀 況 都 不 同 以 臺 北 市 45 個 救 災 點 而 言, 第 1 時 間 針 對 災 害 持 續 擴 大 部 分 處 理, 例 如 火 災, 最 先 處 理 方 式 就 是 阻 止 火 勢 擴 大, 其 次 是 因 應 各 方 面 情 況 結 合 相 關 單 位, 例 如 動 員 國 軍 及 全 國 各 縣 市 人 力 等 本 局 各 分 隊 都 有 相 關 應 變 器 材 及 平 臺, 進 行 相 關 訓 練, 我 們 會 持 續 努 力 瓦 斯 管 線 截 斷 也 很 重 要, 中 部 921 地 震 發 生 時 最 幸 運 的 就 是 發 生 地 點 使 用 天 然 瓦 斯 戶 數 較 少, 桶 裝 瓦 斯 的 危 險 影 響 力 不 大 城 市 住 宅 多 為 配 管 瓦 斯, 地 震 發 生 時 2117
256 , 阻 斷 瓦 斯 管 線 確 實 是 最 重 要 的 工 作 流 浪 狗 問 題 的 確 非 常 多, 市 政 會 議 時 甚 至 有 提 到 民 眾 鑰 匙 掉 了, 本 局 同 仁 沒 有 幫 他 撿 等 問 題 站 在 民 眾 立 場, 有 些 事 情 非 常 危 急, 但 並 沒 有 任 何 單 位 專 門 執 行 消 防 局 重 要 原 則 就 是 當 民 眾 生 命 安 全 發 生 危 急, 不 屬 於 各 單 位 明 確 權 責 時, 我 們 有 人 力 有 器 材 時, 都 會 儘 量 協 助 市 民 若 有 明 確 的 單 位 權 責, 本 局 干 涉 過 多, 也 不 太 理 想 事 件 發 生 時, 若 非 明 確 單 位 權 責 且 關 係 到 民 眾 安 全, 本 局 都 願 意 協 助 處 理 長 期 以 來 消 防 局 與 警 察 局 的 關 係 密 切, 消 防 局 就 像 小 老 弟 一 樣 首 都 加 給 部 分, 我 們 已 向 消 防 署 提 出 建 議, 得 到 的 答 案 是 會 朝 向 與 警 政 署 配 合 辦 理, 每 次 答 覆 都 是 如 此 陳 副 局 長 郁 文 : 補 充 說 明, 臺 北 市 實 際 參 與 核 災 訓 練 同 仁 有 904 位, 目 前 有 409 人 參 加 任 務 編 組, 主 要 負 責 疏 散 除 污 等 工 作 動 保 處 成 立 主 要 是 希 望 24 小 時 有 人 員 接 聽 電 話, 目 前 礙 於 人 力 不 足, 該 處 沒 有 派 員 24 小 時 值 班, 流 浪 動 物 相 關 問 題 暫 時 由 本 局 同 仁 處 理, 通 常 在 隔 日 再 請 動 保 處 將 動 物 帶 回 關 於 首 都 加 給 部 分, 我 們 有 報 到 消 防 署, 如 同 局 長 所 說, 得 到 的 回 覆 就 是 跟 著 警 政 署 進 度 謝 謝 局 長 的 答 覆, 請 陳 孋 輝 議 員 發 言 陳 議 員 孋 輝 : 局 長 及 消 防 局 各 位 同 仁 大 家 好, 剛 才 談 到 幾 個 問 題, 我 認 為 局 長 有 必 要 再 做 說 明 您 剛 才 回 答 首 都 加 給 問 題 時, 自 稱 消 防 局 是 小 老 弟, 您 身 為 消 防 局 的 大 家 長, 您 這 麼 說 讓 消 防 局 的 弟 兄 情 何 以 堪? 您 怎 麼 會 是 小 老 弟 呢? 這 句 話 大 家 聽 了 情 何 以 堪? 您 的 說 法 是 否 就 是 您 的 心 態? 因 為 您 有 這 樣 的 思 想, 才 會 說 出 這 樣 的 話, 這 是 柴 契 爾 夫 人 所 說 請 您 不 要 把 自 己 當 作 是 小 老 弟, 您 怎 麼 會 覺 得 是 這 樣 呢? 好 像 所 有 事 情 都 應 該 由 警 察 局 負 責 我 不 覺 得 應 該 要 這 樣, 你 們 都 不 表 示 意 見 或 聲 音 太 小, 所 以 中 央 根 本 不 在 乎 首 都 加 給 問 題, 警 察 與 消 防 同 仁 相 加, 人 數 相 當 多 我 認 為 貴 局 應 該 和 警 察 局 一 起 努 力, 效 果 會 比 較 好 局 長 剛 才 提 到 的 事 情, 我 剛 進 來 開 會 現 場 沒 多 久, 您 說 的 話 我 很 難 接 受 例 如 您 提 到 核 災 應 變 大 家 都 缺 乏 經 驗, 這 種 事 最 好 不 要 有 經 驗, 如 何 在 沒 有 經 驗 的 情 況 下 去 完 成 這 件 事? 您 說 主 要 做 的 就 是 疏 散, 要 求 大 家 不 要 出 門? 一 旦 發 生 核 災, 新 北 市 市 民 會 統 統 往 臺 北 市 移 動, 因 為 他 們 要 離 開 災 害 發 生 地 點 今 天 不 只 要 關 心 臺 北 市 市 民, 那 些 從 新 北 市 基 隆 市 過 來 的 民 眾, 你 們 都 要 處 理 這 些 民 眾 在 臺 北 市 產 生 的 問 題 有 哪 些? 如 何 照 顧 這 些 民 眾? 這 是 些 都 是 貴 局 的 責 任 當 民 眾 湧 入 臺 北 市 時, 請 問 貴 局 要 如 何 處 理? 你 們 的 應 變 能 力 夠 不 夠? 大 家 都 沒 有 這 樣 的 應 變 能 力, 核 災 發 生 在 日 本, 日 本 也 沒 有 應 變 能 力 日 本 人 是 靠 著 民 族 意 識 及 平 時 教 育, 去 解 決 核 災 問 題 反 觀 臺 北 市, 你 們 做 了 什 麼 事 情? 日 本 發 生 核 災 後, 有 議 員 建 議 臺 灣 核 電 廠 設 備 應 該 要 比 照 日 本 配 備, 甚 至 提 到 某 種 蓋 頭 設 備, 相 關 設 備 說 明 非 常 詳 細 現 在 大 2118
257 家 都 沒 有 核 災 經 驗, 日 本 發 生 核 災 後, 你 們 有 沒 有 到 日 本 取 經? 有 沒 有 將 相 關 經 驗 置 入 臺 北 市 我 認 為 您 在 回 答 議 員 問 題 時, 應 該 要 非 常 慎 重, 而 不 是 只 是 叫 大 家 不 要 出 門, 避 免 沾 染 幅 射 落 塵 局 長 這 樣 回 答, 我 們 不 能 接 受! 您 怎 麼 可 以 這 樣 說 話 呢? 我 認 為 來 臺 北 市 當 局 長, 一 定 要 有 心 理 準 備, 有 很 多 問 題 不 能 隨 便 答 覆, 我 們 不 接 受 這 種 方 式 您 應 該 告 訴 我 們 一 旦 核 災 發 生 臺 北 市 會 湧 入 多 少 人 口? 多 少 人 是 來 自 外 地? 消 防 局 設 置 多 少 點? 打 算 怎 麼 做? 講 清 楚! 不 要 告 訴 我 核 災 大 家 都 沒 有 經 驗 這 次 波 士 頓 爆 炸 案, 當 地 民 眾 如 何 配 合 警 方 及 市 政 府 執 行 撤 退, 他 們 安 靜 的 待 在 家 裡 臺 北 市 民 有 這 樣 的 素 養 嗎? 貴 局 平 時 如 何 教 育 市 民? 你 們 要 做 什 麼 事 情 很 重 要! 局 長 說 核 災 大 家 都 沒 有 經 驗, 這 種 事 最 好 不 要 有 經 驗 臺 北 市 有 很 多 次 淹 水 經 驗, 提 到 淹 水 您 可 以 舉 出 很 多 例 子, 但 您 又 不 住 在 臺 北 市, 我 不 確 定 考 您 淹 水 問 題, 您 能 否 答 得 出 來? 局 長, 本 席 今 天 這 樣 對 您, 主 要 希 望 您 在 回 答 議 員 問 題 時 不 要 這 樣 闕 枚 莎 議 員 人 很 好, 而 我 只 是 在 旁 邊 聽, 都 不 能 接 受 您 的 說 法, 請 您 想 清 楚 再 回 答 闕 議 員 提 出 的 第 1 個 問 題, 我 沒 有 聽 到, 但 後 面 3 個 問 題 局 長 的 回 答, 我 統 統 不 接 受! 動 保 處 問 題, 我 上 個 會 期 質 詢 過, 動 保 處 成 立 後, 動 物 問 題 處 理 有 六 七 成 是 由 消 防 局 理? 請 問 局 長 是 否 知 道 此 事? 您 有 統 計 過 比 率 嗎? 本 席 有 統 計 過, 50% 以 上 幾 乎 都 是 消 防 局 在 處 理 動 保 處 有 動 物 處 理 專 線, 照 理 說 應 該 提 供 24 小 時 服 務, 本 席 要 求 他 們 將 專 線 改 成 簡 單 的 號 碼? 讓 民 眾 知 道 這 就 是 動 保 處 的 專 線, 就 像 家 暴 中 心 的 113 專 線 一 樣 本 席 認 為 貴 局 應 該 建 議 動 保 處 將 動 物 處 理 專 線 電 話 號 碼 改 成 好 記 的 號 碼, 不 要 讓 民 眾 再 撥 打 1999 或 119 專 線 如 果 動 保 處 無 法 做 到 24 小 時 專 人 接 聽, 本 席 建 議 撤 除 動 保 處, 以 後 民 眾 有 相 關 問 題 直 接 撥 打 1999 就 好! 這 是 質 詢 過 的 議 題, 難 道 要 本 席 在 總 質 詢 時 再 提 出 相 同 議 題 嗎? 應 該 要 有 解 決 方 式 局 長, 很 多 業 務 您 需 要 再 熟 悉 一 些, 您 曾 經 是 專 家, 現 在 接 任 臺 北 市 消 防 局 局 長, 本 希 望 您 的 回 答 能 夠 清 清 楚 楚, 有 數 據 有 準 備 核 災 應 變 編 制 四 百 多 名 人 員, 請 問 針 對 北 部, 這 樣 處 理 方 式 是 否 正 確? 整 備 應 變 科 葉 科 長 俊 興 : 核 災 應 變 部 分, 市 政 府 有 制 訂 相 關 應 變 措 施, 有 設 立 應 變 中 心 及 發 放 警 報 陳 議 員 孋 輝 : 請 問 何 種 情 況 下 會 成 立 應 變 中 心? 葉 科 長 俊 興 : 當 核 1 廠 核 2 廠 發 生 事 故 時, 中 央 核 子 事 故 應 變 中 心 設 立 後, 臺 北 市 政 府 會 同 步 成 立 應 變 中 心,12 行 政 區 均 會 成 立, 也 會 通 知 局 處 成 立 應 變 小 組 陳 議 員 孋 輝 : 請 問 12 行 政 區 的 應 變 中 心 是 由 誰 主 導? 葉 科 長 俊 興 : 由 區 長 主 導 陳 議 員 孋 輝 : 2119
258 請 問 依 照 何 項 法 令 成 立? 葉 科 長 俊 興 : 依 照 本 市 各 級 災 害 應 變 中 心 作 業 要 點 成 立, 臺 北 市 有 制 定 核 子 事 故 應 變 措 施 計 畫, 地 區 災 害 防 救 計 畫 也 有 相 關 規 定, 將 核 災 納 入 地 區 災 害 防 救 計 畫 項 目 之 一 透 過 新 聞 發 布 讓 民 眾 得 知 立 即 時 資 訊, 也 會 透 過 民 政 系 統 新 聞 媒 體 電 視 跑 馬 燈 簡 訊 發 布 訊 息 目 前 警 察 局 有 109 座 警 報 臺, 會 透 過 警 報 系 統 安 撫 民 眾, 告 知 目 前 狀 況, 讓 民 眾 提 早 因 應 議 員 提 到 其 他 縣 市 民 眾 會 進 入 臺 北 市, 基 隆 市 新 北 市 及 其 他 地 區, 交 通 部 分 是 發 達 的 陳 議 員 孋 輝 : 請 問 聯 絡 道 路 要 關 閉 或 開 放? 葉 科 長 俊 興 : 進 行 有 效 管 制, 沒 有 強 制 開 放 或 關 閉 陳 議 員 孋 輝 : 請 問 民 眾 可 以 往 哪 裡 去? 葉 科 長 俊 興 : 有 規 劃 收 容 所, 臺 北 市 有 八 百 多 個 收 容 所, 要 視 實 際 災 情 狀 況 進 行 啟 動 車 輛 調 度 部 分, 交 通 局 大 型 車 輛 有 3,918 輛, 中 型 有 250 輛 陳 議 員 孋 輝 : 請 問 車 輛 要 調 度 到 哪 裡? 葉 科 長 俊 興 : 交 通 局 規 劃 24 條 緊 急 道 路, 主 要 讓 東 西 向 南 北 向 救 援 物 資 及 人 員 運 送 暢 通 集 結 收 容 部 分, 要 依 實 際 災 情 判 斷, 透 過 應 變 中 心 統 一 指 揮 調 度 等 因 應 措 施 陳 議 員 孋 輝 : 局 長, 您 要 像 這 樣 答 覆 才 對 怎 麼 可 以 說 大 家 都 沒 有 經 驗, 大 家 都 不 要 出 門? 這 樣 回 答, 您 覺 得 我 可 以 接 受 嗎? 所 以 我 今 天 罵 人 是 有 道 的 吧? 請 您 出 聲 回 答, 點 頭 是 無 法 錄 音 的 您 認 為 有 道 理 嗎? 廖 局 長 茂 為 : 謝 謝 議 員 的 指 教, 剛 才 我 的 意 思 是 消 防 署 讓 我 們 覺 得 我 們 是 小 老 弟 陳 議 員, 您 只 問 到 闕 議 員 的 問 題, 都 沒 有 問 到 自 己 的 問 題 接 下 來 請 高 嘉 瑜 議 員 發 言 高 議 員 嘉 瑜 : 本 席 曾 經 質 詢 過 警 察 局, 關 於 臺 北 市 色 情 理 容 護 膚 院 的 問 題, 今 天 新 北 市 侯 友 宜 副 市 長 大 力 宣 示 要 掃 蕩 色 情 理 容 護 膚 院, 我 認 為 警 察 局 與 消 防 局 在 這 方 面 理 應 該 合 作 新 北 市 的 作 法 是 針 對 理 容 護 膚 院 的 消 防 安 檢 著 手, 加 強 檢 查 稽 查 請 問 目 前 林 立 增 設 的 理 容 護 膚 院, 其 消 防 安 檢 狀 況 如 何? 請 說 明 陳 副 局 長 郁 文 : 火 災 預 防 科 有 相 關 統 計 資 料 高 議 員 嘉 瑜 : 目 前 有 多 少 家 理 容 護 膚 院, 你 們 有 沒 有 進 行 消 防 安 檢? 合 格 狀 況 為 何? 2120
259 莫 簡 任 技 正 兼 火 災 預 防 科 科 長 懷 祖 : 理 容 護 膚 院 部 分, 我 們 依 各 類 場 所 消 防 安 全 設 備 設 置 標 準 第 12 條, 分 類 列 管 檢 查 常 態 執 行 這 些 場 所 屬 於 甲 類 場 所, 每 半 年 至 少 要 檢 查 1 次, 屬 於 平 時 的 常 態 檢 查, 除 了 進 行 檢 查 外, 必 須 進 行 防 火 管 理 推 動 其 次, 若 涉 及 其 他 議 題, 在 相 關 主 管 機 關 召 集 下, 我 們 會 參 與 聯 合 稽 查 這 部 分 經 主 管 機 關 通 知 後, 我 們 就 會 辦 理 實 施 本 局 平 時 查 核 時, 發 現 這 類 場 所 有 室 內 通 道 阻 塞 避 難 逃 生 等 問 題, 我 們 會 另 案 採 平 行 查 報 方 式 向 建 管 單 位 通 報 有 關 理 容 部 分, 市 政 府 有 聯 合 稽 查 小 組, 由 政 風 處 排 定 受 檢 對 象, 再 由 相 關 單 位 進 行 聯 合 稽 查 這 與 主 管 機 關 進 行 的 聯 合 稽 查 不 同, 它 是 由 府 內 主 導 我 們 也 會 將 相 關 訊 息 通 知 政 風 單 位, 由 政 風 單 位 承 辦 人 員 排 定 受 檢 對 象, 擇 機 列 入 聯 合 稽 查 對 象 高 議 員 嘉 瑜 : 這 是 非 常 官 腔 的 回 答, 你 說 理 容 護 膚 院 屬 於 甲 類 場 所, 每 半 年 至 少 要 檢 查 1 次, 應 該 是 消 防 安 檢 最 嚴 格 的 場 所 請 問 臺 北 市 合 格 理 容 護 膚 院 到 底 有 多 少 家? 每 半 年 檢 查 是 針 對 所 有 的 業 者, 或 是 抽 檢? 陳 副 局 長 郁 文 : 報 告 議 員, 相 關 資 料 今 天 沒 有 帶 過 來, 主 要 依 據 分 類 列 管 進 行 檢 查 高 議 員 嘉 瑜 : 請 問 列 管 有 幾 家? 陳 副 局 長 郁 文 : 這 部 分 要 回 去 查 明 才 能 確 定 高 議 員 嘉 瑜 : 大 約 是 多 少 家? 是 100 家 200 家? 還 是 300 家? 陳 副 局 長 郁 文 : 我 問 清 楚 之 後 再 向 議 員 報 告, 目 前 手 上 沒 有 詳 細 資 料 高 議 員 嘉 瑜 : 臺 北 市 理 容 護 膚 院, 是 否 暗 藏 春 色? 市 政 府 到 底 有 沒 有 決 心 處 理 此 事? 新 北 市 副 市 長 已 宣 示 要 處 理, 那 臺 北 市 呢? 我 沒 有 看 到 首 長 對 這 個 問 題 的 重 視 消 防 局 警 察 局 是 否 有 針 對 這 個 問 題 處 理, 不 要 只 有 例 行 的 聯 合 稽 查 這 個 問 題 已 經 受 到 市 民 注 意, 臺 北 市 理 容 護 膚 院 到 處 都 是 陳 副 局 長 郁 文 : 早 期 臺 北 市 有 護 膚 中 心 美 容 院, 主 要 提 供 按 摩 服 務, 現 在 大 多 銷 聲 匿 跡 目 前 多 位 於 西 門 町 大 同 區 的 高 議 員 嘉 瑜 : 八 德 路 南 京 東 路 及 松 山 區, 每 隔 幾 天 就 有 新 開 的 泰 式 按 摩 各 式 各 樣 按 摩 院, 不 只 有 理 容 護 膚 院, 還 有 很 多 按 摩 院 陳 副 局 長 郁 文 : 針 對 議 員 提 到 部 分, 我 們 會 請 火 災 預 防 科 加 強 稽 查 高 議 員 嘉 瑜 : 我 之 前 曾 反 映 過 這 些 按 摩 院, 張 貼 徵 人 啟 示, 說 明 不 需 經 驗 可, 立 即 提 供 食 宿 等 請 問 一 家 正 派 經 營 的 泰 式 按 摩 店, 誠 徵 按 摩 師 不 需 要 經 驗 就 可 以 工 作? 你 覺 得 2121
260 這 件 事 聽 起 來 合 理 嗎? 陳 副 局 長 郁 文 : 請 議 員 給 我 們 1 個 星 期 時 間, 我 們 會 備 妥 相 關 資 料 高 議 員 嘉 瑜 : 針 對 這 些 新 開 設 的 店 家, 希 望 警 察 局 及 消 防 局 針 對 消 防 安 檢 等 項 目, 進 行 大 動 作 聯 合 稽 查, 了 解 實 際 狀 況 我 朋 友 的 國 外 友 人 拿 著 名 單, 內 容 是 臺 北 市 某 幾 家 按 摩 院 有 提 供 其 他 特 別 服 務 陳 副 局 長 郁 文 : 我 們 會 馬 上 處 理, 於 1 星 期 內 回 覆 貴 委 員 會 高 議 員 嘉 瑜 : 臺 北 市 宮 廟 消 防 問 題, 臺 北 市 士 林 區 的 宮 廟 曾 發 生 大 火 臺 北 市 多 數 宮 廟 都 設 立 在 民 宅, 有 一 千 多 家 宮 廟, 卻 只 有 20 家 合 法 立 案 大 多 宮 廟 都 有 焚 燒 紙 錢 焚 香 等 行 為, 針 對 消 防 部 分, 請 問 消 防 局 有 沒 有 設 置 火 警 警 示 器, 如 何 防 範 火 災 危 險? 陳 副 局 長 郁 文 : 設 於 民 宅 的 宮 廟, 均 有 設 置 簡 單 3 件 式 火 警 設 備, 慈 心 堂 火 災 發 生 後, 本 局 有 要 求 宮 廟 裝 設 火 災 警 報 器 高 議 員 嘉 瑜 : 請 問 現 在 是 強 制 要 求 嗎? 不 裝 設 會 受 到 處 罰 嗎? 陳 副 局 長 郁 文 : 我 們 會 強 力 宣 導 高 議 員 嘉 瑜 : 只 是 進 行 勸 導 而 已 陳 副 局 長 郁 文 : 對 民 眾 而 言, 火 災 警 報 器 價 格 不 貴,1 個 大 約 五 百 元, 本 局 有 輔 導 宮 廟 裝 設 新 北 市 也 採 用 宣 導 方 式, 宮 廟 都 同 意 裝 設 高 議 員 嘉 瑜 : 請 問 臺 北 市 全 部 宮 廟 都 裝 設 火 災 警 報 器, 總 共 需 要 多 少 錢? 應 該 不 會 花 很 多 錢? 能 不 能 採 取 補 助 方 式 辦 理? 莫 簡 任 技 正 兼 火 災 預 防 科 科 長 懷 祖 : 檢 查 部 分, 剛 才 副 局 長 已 說 明 助 警 器 部 分, 民 政 局 方 面 有 請 副 秘 書 長 針 對 宮 廟 消 防 問 題 開 會 討 論, 民 政 局 有 編 列 預 算, 準 備 進 行 輔 導, 會 視 情 況 辦 理 宮 廟 是 否 全 面 加 裝 助 警 器? 要 視 宮 廟 規 模 而 定, 有 些 宮 廟 設 立 在 集 合 住 宅 處, 本 來 就 有 設 置 系 統 性 火 警 自 動 警 報 設 備, 不 需 要 追 加 設 置 據 我 所 知, 大 約 是 編 列 二 百 七 十 幾 萬 元, 對 象 數 約 一 千 多 戶 消 防 局 會 協 助 民 政 局 進 行 消 防 設 備 清 查, 標 定 危 險 場 所 位 置 及 所 在 區 域, 例 如 消 防 設 備 明 顯 不 足 設 立 在 狹 小 巷 弄 內 側 等 副 秘 書 長 有 交 辦, 本 局 會 持 續 與 民 政 局 配 合 高 議 員 嘉 瑜 : 請 問 消 防 局 有 無 掌 握 臺 北 市 宮 廟 名 單, 並 且 依 照 危 險 等 級 作 為 區 分? 例 如 需 哪 些 需 要 優 先 改 善 或 設 立 位 置 有 危 險 等 莫 簡 任 技 正 兼 火 災 預 防 科 科 長 懷 祖 : 2122
261 名 單 由 民 政 局 提 供, 本 局 進 行 清 查, 慈 心 堂 火 災 後, 民 政 局 提 供 合 法 立 案 及 未 立 案 的 名 單 早 期 合 法 立 案 是 各 單 位 針 對 設 備 區 位 等 調 查 合 法 立 案 部 分, 這 類 資 料 在 這 起 火 警 發 生 前, 本 局 已 掌 握 資 料, 進 行 檢 查 未 立 案 部 分, 宗 教 寺 廟 有 一 定 的 標 準 定 義, 由 民 政 局 提 供 資 料, 去 年 宮 廟 火 警 發 生 後, 我 們 有 進 行 1 次 全 面 檢 查 目 前 與 民 政 局 協 調, 相 關 配 合 文 件 資 料, 每 年 會 進 行 1 次 查 核 高 議 員 嘉 瑜 : 目 前 未 立 案 的 宮 廟 到 底 有 多 少 間? 莫 簡 任 技 正 兼 火 災 預 防 科 科 長 懷 祖 : 大 約 是 一 千 七 百 間 左 右, 資 料 會 有 變 動, 因 為 有 些 宮 廟 接 受 輔 導 後 又 搬 離 到 新 的 地 點 開 設 高 議 員 嘉 瑜 : 針 對 這 一 千 七 百 多 間 宮 廟, 貴 局 都 有 掌 握 他 們 的 消 防 狀 況? 莫 簡 任 技 正 兼 火 災 預 防 科 科 長 懷 祖 : 我 們 有 檢 查 過 高 議 員 嘉 瑜 : 全 部 都 檢 查 過 了? 莫 簡 任 技 正 兼 火 災 預 防 科 科 長 懷 祖 : 去 年 慈 心 堂 火 災 後, 都 有 檢 查 過 1 次 高 議 員 嘉 瑜 : 建 議 針 對 這 一 千 七 百 多 間 宮 廟, 消 防 局 檢 查 後, 後 續 是 否 有 追 蹤 改 善? 有 無 需 要 檢 討 之 處? 宮 廟 是 否 位 於 狹 小 巷 弄? 有 無 急 需 改 善 或 重 大 危 險 之 處? 莫 簡 任 技 正 兼 火 災 預 防 科 科 長 懷 祖 : 現 有 資 料 主 要 是 針 對 消 防 設 備 部 分, 關 於 宮 廟 設 置 地 點 有 無 位 於 狹 小 巷 弄? 造 成 救 援 方 面 造 成 人 力 不 及 之 處, 我 們 於 2 個 星 期 前 曾 開 會 討 論, 有 新 增 評 估 要 點 高 議 員 嘉 瑜 : 請 提 供 相 關 名 單, 讓 大 家 了 解 建 議 可 以 分 區 執 行, 例 如 優 先 處 理 內 湖 區 南 港 區 等 莫 簡 任 技 正 兼 火 災 預 防 科 科 長 懷 祖 : 會 依 照 行 政 區 排 列, 進 行 處 理 高 議 員 嘉 瑜 : 建 議 依 照 實 際 狀 況 排 列, 例 如 消 防 安 全 狀 況 屬 於 危 險 急 需 改 善 等, 分 級 排 列 請 問 預 期 改 善 期 限 是 多 久? 莫 簡 任 技 正 兼 火 災 預 防 科 科 長 懷 祖 : 消 防 設 備 3 件 式, 就 是 滅 火 器 照 明 燈 及 出 口 標 示 燈, 以 上 3 樣 簡 單 設 備 繼 慈 心 堂 火 警 後, 所 有 宮 廟 都 有 設 置 消 防 設 備, 之 前 不 合 格 的 部 分 也 會 陸 續 改 善 高 議 員 嘉 瑜 : 你 的 意 思 是 去 年 慈 心 堂 大 火 後, 貴 局 有 針 對 一 千 七 百 多 間 宮 廟 進 行 檢 查, 要 求 宮 廟 加 裝 滅 火 器 照 明 燈 及 出 口 標 示 燈 莫 簡 任 技 正 兼 火 災 預 防 科 科 長 懷 祖 : 對 2123
262 高 議 員 嘉 瑜 : 除 此 之 外, 請 提 供 現 況 較 危 險 應 持 續 改 善 等 被 列 管 的 宮 廟 資 料, 好 不 好? 莫 簡 任 技 正 兼 火 災 預 防 科 科 長 懷 祖 : 好, 我 們 會 提 供 資 料 補 充 說 明, 本 局 列 管 理 容 護 膚 店 有 56 家, 按 摩 店 ( 業 ) 有 338 家 高 議 員 嘉 瑜 : 請 問 列 管 是 什 麼 意 思? 莫 簡 任 技 正 兼 火 災 預 防 科 科 長 懷 祖 : 就 是 本 局 系 統 內 有 資 料 的 店 家, 資 料 來 源 由 相 關 主 管 機 關 提 供 名 單 或 同 仁 在 業 者 開 業 前 就 有 相 關 設 備 資 料 高 議 員 嘉 瑜 : 只 有 店 家 資 料, 不 代 表 店 家 曾 有 消 防 違 法 行 為 或 消 防 安 全 有 問 題? 莫 簡 任 技 正 兼 火 災 預 防 科 科 長 懷 祖 : 會 有 2 個 樣 態, 第 1 種 純 粹 按 摩 業 指 油 壓 按 摩 ; 第 2 種 是 健 身 後 基 礎 按 摩 這 2 類 場 所, 有 認 定 標 準 坊 間 比 較 正 面 是 以 健 康 休 閒 按 摩 申 請 立 案, 就 是 純 粹 按 摩, 沒 有 韻 律 教 室 跑 步 機 等 設 備 高 議 員 嘉 瑜 : 就 是 隔 成 一 間 一 間 的 按 摩 空 間 莫 簡 任 技 正 兼 火 災 預 防 科 科 長 懷 祖 : 這 部 分 有 漏 洞 高 議 員 嘉 瑜 : 這 屬 於 違 法 莫 簡 任 技 正 兼 火 災 預 防 科 科 長 懷 祖 : 若 遇 到 這 個 狀 況, 我 們 會 以 最 嚴 格 認 定 標 準 進 行 檢 查, 針 對 純 粹 指 油 壓 按 摩 列 管 檢 查, 業 者 不 會 因 被 本 局 列 管 而 屬 合 法, 業 者 仍 需 辦 理 其 他 手 續, 例 如 要 到 商 業 單 位 辦 理 按 摩 業 立 案 等 相 關 事 宜 莫 簡 任 技 正 兼 火 災 預 防 科 科 長 懷 祖 : 請 提 供 貴 局 列 管 56 家 理 容 護 膚 院 及 338 家 按 摩 院 ( 業 ) 相 關 資 料, 包 括 列 管 狀 態 有 無 違 法 行 為? 是 否 曾 被 開 罰? 開 罰 金 額 多 少? 有 沒 有 被 斷 水 斷 電 的 例 子? 莫 簡 任 技 正 兼 火 災 預 防 科 科 長 懷 祖 : 目 前 沒 有 被 斷 水 斷 電 的 例 子 高 議 員 嘉 瑜 : 許 多 業 者 不 斷 更 換 招 牌, 業 者 以 為 換 招 牌 就 沒 事 了, 舉 例 來 說, 在 南 京 東 路 的 小 巨 蛋 對 面, 就 有 1 家 醒 目 的 店 家, 店 外 掛 滿 LED 燈 我 發 現 這 家 店 多 次 更 換 招 牌, 我 不 清 楚 到 底 有 什 麼 問 題, 需 要 一 直 更 換 招 牌? 正 派 經 營 的 業 者 需 要 這 樣 做 嗎? 請 貴 局 提 供 相 關 資 料 給 本 委 員 會 請 消 防 局 提 供 資 料 給 議 員 參 考 進 行 第 2 輪 質 詢, 請 陳 孋 輝 議 員 發 言 陳 議 員 孋 輝 : 請 問 世 界 設 計 之 都 的 緊 急 避 難 包 設 計 競 賽 推 廣 進 行 至 什 麼 階 段? 我 個 人 反 對 這 個 東 西! 因 為 世 界 設 計 之 都 跟 消 防 局 一 點 關 係 都 沒 有, 硬 把 業 務 塞 給 你 們, 只 是 為 2124
263 了 消 化 預 算, 我 個 人 覺 得 這 樣 做 非 常 不 妥 不 只 消 防 局 有 這 個 問 題, 其 他 局 處 也 都 發 生 相 同 問 題 有 將 預 算 塞 給 區 公 所 的 例 子, 舉 例 來 說, 信 義 區 公 區 已 經 修 建 多 次,921 地 震 後 也 曾 重 新 整 修, 之 後 又 進 行 其 他 改 善 工 程 現 在 因 為 2016 世 界 設 計 之 都 計 畫 又 要 再 進 行 綠 化, 前 前 後 後 花 了 很 多 錢 我 覺 得 緊 急 避 難 包 與 2016 世 界 設 計 之 都 計 畫 一 點 關 係 都 沒 有, 我 不 清 楚 目 前 設 計 進 度 為 何? 局 長, 下 次 要 讓 你 回 答 這 個 問 題 減 災 規 劃 科 陳 科 長 道 平 : 主 要 由 文 化 局 統 籌 2016 世 界 設 計 之 都 相 關 業 務, 本 局 負 責 2 個 案 子, 分 別 是 避 難 系 統 精 進 與 避 難 包 陳 議 員 孋 輝 : 你 們 以 前 就 有 設 計 避 難 包, 對 不 對? 陳 科 長 道 平 : 對, 那 是 一 般 性 的 希 望 利 用 世 界 設 計 之 都 計 畫 的 機 會 陳 議 員 孋 輝 : 讓 它 更 美 麗 嗎? 陳 科 長 道 平 : 不 是, 主 要 是 讓 民 眾 更 了 解 避 難 包 陳 議 員 孋 輝 : 難 道 沒 有 因 應 世 界 設 計 之 都 計 畫, 就 不 用 讓 避 難 包 更 實 用 嗎? 陳 副 局 長 郁 文 : 日 本 方 面 有 設 計 成 人 與 小 孩 的 避 難 包 陳 議 員 孋 輝 : 你 們 沒 有 辦 法 設 計 全 民 通 用 的 避 難 包 嗎? 陳 科 長 道 平 : 可 以, 其 實 避 難 包 只 是 一 項 推 廣, 民 眾 可 以 利 用 家 中 的 包 包 做 為 避 難 包 使 用 陳 議 員 孋 輝 : 如 果 你 的 說 法 成 立, 表 示 文 化 局 編 列 該 筆 預 算 實 在 太 荒 唐! 陳 科 長 道 平 : 我 們 想 要 推 廣, 讓 民 眾 知 道 這 個 活 動 知 道 避 難 包, 並 且 將 避 難 所 需 物 品 放 置 在 於 包 包 內 陳 議 員 孋 輝 : 這 樣 又 何 必 設 計? 陳 科 長 道 平 : 主 要 是 一 項 推 廣 行 為, 告 知 民 眾 有 這 項 物 品, 民 眾 可 以 使 用 家 中 的 包 包 代 替 陳 議 員 孋 輝 : 搞 了 半 天, 你 們 是 拿 這 筆 錢 去 推 廣 緊 急 避 難 包? 陳 科 長 道 平 : 我 們 有 加 上 設 計 概 念 陳 議 員 孋 輝 : 各 位 議 員, 你 們 有 議 題 可 以 問 了! 這 實 在 是 一 件 荒 唐 的 事 情, 世 界 設 計 之 都 計 2125
264 畫, 簡 直 浪 費 公 帑 到 了 極 點! 高 議 員 嘉 瑜 : 之 前 防 災 公 園 宣 導 時, 就 有 製 作 緊 急 避 難 包, 我 記 得 製 作 費 用 大 約 是 一 千 多 元 陳 科 長 道 平 : 是 九 百 多 元, 我 今 天 有 帶 避 難 包 高 議 員 嘉 瑜 : 900 元 和 1,000 元 差 不 多, 請 問 因 應 世 界 設 計 之 都 計 畫 所 製 作 的 避 難 包,1 個 要 價 少 錢? 陳 議 員 孋 輝 : 你 真 的 隨 身 攜 帶 避 難 包? 高 議 員 嘉 瑜 : 這 麼 大 一 個? 陳 科 長 道 平 : 這 是 樣 品 高 議 員 嘉 瑜 : 裡 面 有 毛 毯 椅 子 等 物 品 陳 科 長 道 平 : 這 是 宣 導 教 具, 給 民 眾 看 的, 因 為 只 是 用 文 字 說 明, 民 眾 還 是 會 不 清 楚 高 議 員 嘉 瑜 : 1 個 要 價 九 百 多 元, 將 近 一 千 元 陳 科 長 道 平 : 是 900 元, 重 點 在 於 內 容 物 陳 議 員 孋 輝 : 這 和 世 界 設 計 之 都 完 全 無 關 高 議 員 嘉 瑜 : 這 個 避 難 包 是 在 世 界 設 計 之 都 計 畫 前 就 做 好, 請 問 因 應 設 計 之 都 的 避 難 包 到 底 做 好 沒 有? 陳 科 長 道 平 : 還 沒 有 做, 目 前 正 在 委 托 廠 商 高 議 員 嘉 瑜 : 還 沒 有 請 人 設 計 是 不 是? 陳 科 長 道 平 : 對, 要 請 人 設 計, 會 請 民 眾 設 計, 邀 請 大 家 參 加 高 議 員 嘉 瑜 : 請 民 眾 設 計? 所 以 不 是 請 專 業 人 士 設 計? 陳 科 長 道 平 : 是 請 民 眾 參 加, 我 們 會 頒 發 獎 金 給 參 與 計 設 的 民 眾 陳 議 員 孋 輝 : 請 民 眾 設 計 哪 部 分? 高 議 員 嘉 瑜 : 2126
265 這 部 分 我 也 不 懂 陳 科 長 道 平 : 主 要 是 設 計 包 包 及 內 容 物 高 議 員 嘉 瑜 : 這 部 分 不 需 專 業 設 計 嗎? 不 懂 你 們 為 什 麼 要 找 民 眾 設 計? 請 問 因 應 設 計 之 都 計 畫, 貴 局 編 列 多 少 預 算 製 作 避 難 包? 陳 科 長 道 平 : 編 列 150 萬 元, 其 中 40 萬 元 作 為 獎 金, 實 際 製 作 費 用 為 110 萬 高 議 員 嘉 瑜 : 40 萬 元 作 為 獎 金 使 用,110 萬 元 製 作 避 難 包 陳 科 長 道 平 : 還 有 包 括 宣 導 高 議 員 嘉 瑜 : 行 銷 花 費 110 萬 元 陳 議 員 孋 輝 : 為 什 麼 避 難 包 的 內 容 物 沒 有 口 罩? 這 是 給 男 生 使 用? 還 是 女 生 使 用? 陳 科 長 道 平 : 這 是 通 用 款, 適 用 一 般 民 眾 高 議 員 嘉 瑜 : 裡 面 還 有 手 套 陳 科 長 道 平 : 主 要 作 為 教 具 使 用, 在 外 宣 導 時, 現 場 是 以 這 個 避 難 包 為 主 陳 議 員 孋 輝 : 我 認 為 設 計 之 都 計 畫 編 列 這 筆 預 算 給 你 們, 你 們 應 該 拒 絕 才 對 你 們 應 該 要 有 擔 當, 提 出 拒 絕, 因 為 這 是 浪 費 公 帑 的 事 情 你 們 可 以 回 答 本 來 就 有 避 難 包, 不 須 要 用 盡 辦 法 去 想 出 一 個 東 西, 所 做 一 切 都 只 為 消 化 預 算, 貴 局 何 必 接 受 這 筆 預 算 呢? 避 難 包 應 男 女 適 用, 沒 有 分 性 別 大 人 小 孩, 都 可 使 用 如 果 內 容 物 都 是 必 需 物 品, 還 須 要 區 分 適 用 族 群 嗎? 難 道 小 孩 就 不 需 要 鏟 子 嗎? 難 道 小 孩 就 不 用 水 嗎? 我 現 在 看 到 這 個 避 難 包 裡 面 連 口 罩 都 沒 有, 我 不 知 道 你 們 要 這 筆 預 算 做 什 麼? 許 副 局 長 景 盛 : 這 部 分 有 在 公 安 組 內 部 討 論, 經 過 市 政 府 研 考 會 挑 選 由 本 局 執 行 上 面 同 意 給 錢, 不 做 白 不 做 陳 議 員 孋 輝 : 請 問 將 來 會 有 大 人 專 用 小 孩 專 用 女 生 專 用 及 男 生 專 用 的 避 難 包 嗎? 若 有 大 人 拿 到 老 人 或 小 孩 專 用 的 避 難 包, 就 不 能 使 用 嗎? 陳 科 長 道 平 : 不 是 不 能 使 用, 避 難 包 內 容 物, 主 要 是 攜 帶 自 己 所 需 物 品, 這 是 宣 導 的 意 思 2127
266 陳 議 員 孋 輝 : 貴 局 列 出 的 內 容 物 清 單, 任 何 包 包 均 適 用, 對 不 對? 闕 議 員 枚 莎 : 有 沒 有 與 教 育 局 配 合, 從 小 的 教 育 做 起 陳 科 長 道 平 : 有 闕 議 員 枚 莎 : 應 加 以 宣 導, 建 立 民 眾 正 確 觀 念, 這 樣 比 較 重 要 個 人 所 需 的 物 品, 例 如 藥 品, 應 針 對 個 人 需 求 放 置 避 難 包 清 單 沒 有 列 出 口 罩, 貴 局 的 避 難 包 也 沒 有 口 罩, 這 部 分 我 不 能 接 受 陳 副 局 長 郁 文 : 這 是 中 央 提 供 的 標 準 配 備 清 單, 由 本 局 列 出 實 物 闕 議 員 枚 莎 : 請 問 中 央 列 出 的 清 單, 內 容 有 無 不 對 之 處? 陳 副 局 長 郁 文 : 可 視 實 際 需 要 增 加 物 品 闕 議 員 枚 莎 : 避 難 包 內 容 物 一 定 要 有 口 罩 針 對 不 足 之 處, 有 沒 有 需 要 補 充 說 明? 議 員 提 供 的 意 見, 希 望 貴 局 能 作 為 參 考, 並 且 實 施 關 於 避 難 包, 那 些 錢 都 是 白 花 的, 其 實 只 要 印 刷 貼 紙 即 可 教 育 民 眾 時 避 難 所 需 物 品 有 哪 些? 避 難 包 應 置 於 何 處? 這 樣 做 就 已 足 夠 其 他 所 做, 都 是 多 花 錢! 每 人 的 家 中 都 有 很 多 包 包, 甚 至 多 到 將 它 丟 掉, 建 議 採 取 環 保 作 法, 民 眾 在 家 就 應 準 備 相 關 避 難 物 品, 每 3 個 月 或 半 年 就 汰 換 內 容 物, 養 成 習 慣 即 可, 不 需 要 浪 費 公 帑 製 作 避 難 包 如 同 陳 孋 輝 議 員 所 說, 這 麼 做 都 是 為 了 消 化 預 算, 消 化 預 算 的 作 為 很 要 不 得! 最 近 天 災 人 禍 很 多, 避 難 包 內 容 物 口 罩 為 必 需 品 本 席 認 為 核 災 預 防 用 品, 都 應 納 入 避 難 包, 因 為 臺 北 市 在 核 災 發 生 的 逃 生 範 圍 內, 未 來 防 災 教 育 部 分, 能 加 強 核 災 預 防 與 處 理 貴 局 有 成 立 防 災 APP, 我 剛 才 點 擊 觀 看, 避 難 資 訊 提 供 十 分 完 整, 包 括 醫 院 避 難 場 所 的 告 示 等 雖 然 有 位 置 導 引, 實 際 卻 沒 有 GPS 導 引, 只 有 路 線 規 劃, 建 議 將 GPS 導 引 納 入 只 有 路 線 規 劃, 無 法 做 到 GPS 導 引, 這 部 分 應 該 再 加 強 最 後 針 對 狹 小 巷 道 救 災 做 為, 建 議 消 防 局 規 劃 應 變 措 施, 包 括 里 鄰 救 災 教 育 訓 練 及 平 時 的 準 備 工 作, 以 因 應 臺 北 市 及 外 縣 市 不 同 狀 況 若 只 是 規 劃 上 千 條 巷 道 強 制 繪 設 紅 線, 將 會 是 臺 北 市 的 大 災 難 在 臺 北 市 公 共 設 施 及 停 車 場 不 足 的 情 況 下 執 行, 會 造 成 市 民 很 大 困 擾 請 問 消 防 通 道 繪 設 標 準 為 何? 程 序 為 何? 請 局 長 回 答 廖 局 長 茂 為 : 消 防 通 道 是 為 了 通 往 火 災 搶 救 困 難 地 區 必 須 通 過 的 路 線, 長 度 超 過 140 米 以 上, 本 局 就 會 繪 設 消 防 通 道 目 前 為 止, 臺 北 市 消 防 通 道 共 有 182 條, 本 局 會 定 期 派 員 巡 視, 若 發 現 占 用 情 形 會 拍 照 存 證, 交 由 警 察 局 進 行 相 關 處 置 主 要 在 通 往 火 災 搶 救 困 難 地 區, 消 防 車 可 能 無 法 通 過 的 地 方 繪 設 2128
267 有 沒 有 道 路 寬 度 的 限 制? 例 如 巷 道 應 寬 度 在 多 少 以 上 或 以 下, 要 繪 設 消 防 通 道 許 副 局 長 景 盛 : 以 下 3 種 情 況 下 會 繪 設 消 防 通 道, 第 1 種, 通 往 火 災 搶 救 困 難 地 區 的 道 路 第 2 種, 道 路 長 度 單 向 為 140 公 尺 ; 雙 向 為 280 公 尺 第 3 種, 社 區 民 意 調 查, 附 近 民 眾 達 50% 以 上 認 為 應 繪 設 消 防 通 道 巷 道 寬 度 5.5 公 尺 下, 雙 邊 禁 停 ;5.5 公 尺 至 7.5 公 尺 之 間, 單 邊 禁 停 ;7.5 公 尺 以 上, 不 需 要 繪 設 禁 停 標 線 雙 邊 停 車 後, 若 保 有 3.5 公 尺 寬, 即 沒 有 繪 設 之 需 求 請 問 繪 設 消 防 通 道 的 程 序 為 何? 是 民 眾 舉 報? 還 是 貴 局 主 動 調 查 再 與 里 長 溝 通, 然 後 進 行 民 眾 意 見 調 查, 進 行 投 票? 請 問 處 理 程 序 為 何? 許 副 局 長 景 盛 : 以 臺 北 市 現 況 而 言, 只 要 消 防 局 調 查 發 現 現 況 符 合, 都 已 處 理 完 畢 有 些 道 路 現 況 有 變 動, 有 民 眾 或 里 長 反 映, 我 們 會 派 員 至 現 場 了 解, 符 合 上 述 繪 設 消 防 通 道 的 條 件 之 一, 我 們 會 進 行 繪 設 但 若 不 符 合 繪 設 消 防 通 道 要 件, 我 們 也 會 告 知 ; 若 符 合 繪 設 消 防 通 道 要 件, 我 會 邀 集 各 單 位, 包 括 里 長 警 察 局 交 工 處 到 場 會 勘, 大 家 討 論 如 何 繪 設, 達 成 共 識 後, 本 局 會 將 繪 設 紅 線 示 意 圖 畫 出 來, 函 請 交 工 處 依 照 期 程 繪 設 禁 止 停 車 紅 線 繪 設 之 前, 會 有 2 個 星 期 時 間 進 行 宣 導, 消 防 同 仁 會 到 附 近 投 遞 宣 導 單, 也 會 與 里 長 及 里 民 協 調, 進 行 說 明 宣 導 完 成 後, 繪 設 完 成 第 3 天, 本 局 會 上 網 公 告, 進 行 24 小 時 取 締 違 規, 執 行 車 輛 拖 吊 請 問 繪 設 紅 線 的 巷 道 為 私 人 土 地, 貴 局 還 是 照 劃 不 誤 嗎? 許 副 局 長 景 盛 : 依 照 交 工 處 解 釋, 若 有 必 要 性 仍 可 繪 設 紅 線 請 問 有 發 生 過 強 制 繪 設 紅 線 的 情 況 嗎? 許 副 局 長 景 盛 : 實 際 執 行 由 交 工 處 負 責, 他 們 的 解 釋 是 所 有 權 雖 為 私 有, 但 不 得 違 反 公 眾 通 行 目 的 而 為 之, 依 據 道 路 交 通 安 全 處 罰 條 例 規 定 可 繪 設 紅 線 及 違 規 取 締 實 際 繪 設 時, 有 時 需 要 與 相 關 單 位 或 民 眾 進 一 步 協 調 舉 例 來 說, 某 條 道 路 繪 設 紅 線, 主 要 基 於 民 眾 安 全 為 考 量, 大 部 分 民 眾 都 能 接 受, 依 規 定 可 在 私 有 土 地 上 繪 設 紅 線, 但 協 調 程 序 還 是 必 要 的, 目 前 有 進 行 相 關 協 調 作 業 今 日 質 詢 告 一 段 落, 會 議 到 此 結 束, 謝 謝 大 家! 2129
268 第 11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警 政 衛 生 委 員 會 5 次 會 議 紀 錄 ( 環 境 保 護 局 工 作 報 告 ) 時 間 : 民 國 102 年 5 月 2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10 時 20 分 至 11 時 45 分 地 點 : 本 會 警 政 衛 生 委 員 會 會 議 室 出 席 議 員 : 陳 彥 伯 陳 建 銘 劉 耀 仁 江 志 銘 闕 枚 莎 高 嘉 瑜 吳 志 剛 莊 瑞 雄 市 政 府 : 環 境 保 護 局 局 長 : 吳 盛 忠 本 會 : 專 門 委 員 : 陳 朝 泉 專 員 : 溫 仁 助 組 員 : 樂 家 玲 劉 議 員 耀 仁 紀 錄 : 溫 仁 助 壹 主 席 宣 告 開 會 貳 聽 取 環 境 保 護 局 工 作 報 告 質 詢 及 答 覆 環 境 保 護 局 吳 局 長 盛 忠 報 告 發 言 議 員 : 陳 彥 伯 陳 建 銘 江 志 銘 高 嘉 瑜 莊 瑞 雄 吳 局 長 盛 忠 答 覆 詹 副 局 長 炯 淵 答 覆 第 五 科 崔 科 長 浩 志 答 覆 內 湖 垃 圾 焚 化 廠 吳 廠 長 文 園 答 覆 肆 主 席 裁 示 : 針 對 每 位 議 員 所 提 各 項 問 題 未 完 整 答 覆 及 議 員 指 示 以 書 面 答 覆 部 分, 請 環 境 保 護 局 彙 整 後 於 7 日 內 以 書 面 答 覆 本 委 員 會 議 員 肆 散 會 2130
269 速 記 錄 102 年 5 月 2 日 速 記 : 李 雅 琴 宣 讀 今 日 議 程 警 政 衛 生 委 員 會 陳 專 門 委 員 朝 泉 : 警 政 衛 生 委 員 會 第 5 次 會 議 1. 主 席 宣 布 開 會 2. 環 保 局 工 作 報 告 質 詢 與 答 覆 主 席 ( 劉 議 員 耀 仁 ): 各 位 同 仁 局 長 市 府 官 員, 大 家 早 安 首 先 請 環 保 局 吳 局 長 進 行 工 作 報 告 環 境 保 護 局 吳 局 長 盛 忠 : 第 一 召 集 人 劉 議 員 第 二 召 集 人 陳 議 員 江 議 員, 大 家 早 安! 盛 忠 擬 就 101 年 下 半 年 度 9 項 重 要 施 政 工 作 成 果 4 項 創 新 作 為 與 6 項 未 來 工 作 重 點, 向 各 位 議 員 簡 要 報 告 : 壹 101 年 7 月 至 12 月 重 要 工 作 成 果 一 整 治 淡 水 河 系 本 市 所 轄 河 川 96 年 至 101 年 水 質 監 測 資 料 顯 示, 淡 水 河 本 流 水 質 (RPI) 由 7.88 降 至 4.63, 改 善 41.3% 基 隆 河 水 質 (RPI) 由 5.10 降 至 3.21, 改 善 37.1% 新 店 溪 水 質 (RPI) 由 5.42 降 至 3.02, 改 善 44.2% 景 美 溪 水 質 (RPI) 由 3.50 降 至 2.35, 改 善 32.7% 顯 示 淡 水 河 各 河 段 水 質 已 從 嚴 重 污 染 降 至 中 度 污 染 以 下 ; 景 美 溪 更 已 達 輕 度 污 染, 整 體 而 言, 河 川 水 質 呈 現 改 善 趨 勢 二 環 境 清 潔 維 護 ( 一 ) 101 年 7 至 12 月 計 清 疏 溝 泥 量 三 萬 三 千 餘 公 噸 廢 車 拖 吊 移 置 3,526 輛 ( 二 ) 本 期 清 山 淨 水 勤 務 查 扣 亂 倒 廢 棄 物 車 輛 7 輛 ; 環 保 大 捕 快 計 畫 裁 處 違 規 垃 圾 包 6,176 件 裁 處 亂 丟 煙 蒂 瓜 果 皮 核 汁 渣 亂 吐 檳 榔 汁 渣 痰 1 萬 4,753 件 違 規 小 廣 告 裁 處 1,585 件 及 停 話 1,639 件 同 時 本 局 也 榮 獲 清 淨 家 園 比 賽 第 一 名, 而 且 是 全 國 唯 一 獲 得 特 優 成 績 的 縣 市 三 垃 圾 清 運 與 資 源 回 收 ( 一 ) 垃 圾 減 量 : 本 市 垃 圾 費 隨 袋 徵 收 自 89 年 7 月 1 日 實 施 至 101 年 12 月 底, 全 市 總 廢 棄 物 量 已 由 實 施 前 (88 年 ) 每 日 平 均 3,695 公 噸 減 為 本 期 每 日 平 均 1,660 公 噸, 減 量 比 例 55.1%, 如 以 家 戶 垃 圾 量 計 算, 更 由 實 施 前 每 日 平 均 2,970 公 噸 減 至 每 日 947 公 噸, 減 量 比 例 達 68.1% ( 二 ) 家 戶 廚 餘 回 收 : 本 市 自 92 年 12 月 26 日 起 實 施 家 戶 廚 餘 分 類 回 收, 廚 餘 分 為 養 豬 廚 餘 及 堆 肥 廚 餘 二 類 回 收, 本 期 總 計 回 收 3 萬 3,356 公 噸 ( 養 豬 廚 餘 2,990 公 噸, 堆 肥 廚 餘 3 萬 366 公 噸 ), 平 均 每 日 回 收 181 公 噸 ( 養 豬 廚 餘 16 公 噸, 堆 肥 廚 餘 165 公 噸 ) ( 三 ) 加 強 推 動 資 源 回 收 : 2131
270 1. 本 期 共 回 收 1 萬 3,209 公 噸 資 源 回 收 物, 加 計 本 市 民 間 回 收 業 者 回 收 量, 則 本 市 共 回 收 23 萬 3,212 公 噸, 另 加 上 廚 餘 回 收 量 ( 本 局 家 戶 廚 餘 回 收 量 市 場 有 機 垃 圾 再 利 用 量 本 市 家 戶 以 外 養 豬 廚 餘 量 ) 共 計 28 萬 1,470 公 噸, 資 源 回 收 率 為 48% 2. 為 使 廢 棄 大 型 家 具 能 有 效 再 利 用, 本 局 資 源 回 收 隊 成 立 家 具 修 復 班, 本 期 計 售 出 修 復 再 生 成 品 7,392 件 ( 包 括 家 具 6,629 件 腳 踏 車 763 件 ), 販 售 總 金 額 669 萬 3,710 元 年 7 月 至 12 月 共 回 收 1 萬 2, 公 噸 資 源 回 收 物, 加 計 本 市 民 間 回 收 業 者 回 收 量, 本 市 共 回 收 二 十 四 萬 一 千 餘 公 噸, 另 加 上 廚 餘 回 收 量 包 含 環 保 局 家 戶 廚 餘 回 收 量 市 場 有 機 垃 圾 再 利 用 量 本 市 家 戶 以 外 養 豬 廚 餘 量, 共 計 二 十 九 萬 三 千 餘 公 噸, 資 源 回 收 率 平 均 為 47.76% 四 環 境 保 護 教 育 宣 導 ( 一 ) 2013 跨 年 晚 會 動 員 臺 北 市 環 保 義 工 舉 牌 宣 導 資 源 回 收 大 家 來 及 晚 會 垃 圾 不 落 地, 會 場 整 潔 愛 地 球 ; 並 協 助 撿 拾 垃 圾, 維 護 晚 會 周 邊 之 良 好 環 境 ( 二 ) 擴 大 環 境 教 育 實 施 範 圍, 除 辦 理 6,355 位 本 局 員 工 環 境 教 育 外, 亦 辦 理 本 市 101 年 度 績 優 環 境 教 育 獎 選 拔 及 頒 獎 活 動, 並 推 薦 表 現 傑 出 單 位 參 選 第 一 屆 國 家 環 境 教 育 獎 ( 三 ) 此 外 為 表 揚 績 優 環 保 志 ( 義 ) 工, 藉 以 喚 起 民 眾 發 揚 環 保 心, 熱 烈 參 與 環 境 保 護 工 作 之 推 動, 於 11 月 27 日 辦 理 臺 北 市 101 年 環 保 獎 章 頒 授 暨 績 優 環 保 義 工 隊 評 選 活 動, 評 選 出 23 位 績 優 環 保 志 ( 義 ) 工 及 5 隊 績 優 環 保 義 工 隊 五 推 動 綠 色 採 購 ( 一 ) 健 全 環 保 產 品 行 銷 通 路 : 健 全 環 保 產 品 行 銷 通 路 :101 年 綠 色 商 店 平 均 輔 導 家 數 共 計 305 家 次 ; 結 合 綠 色 商 店 辦 理 環 保 產 品 行 銷 活 動 共 計 703 場 次 ; 綠 色 商 店 販 售 環 保 標 章 產 品 金 額 共 計 4 億 5,615 萬 3,437 元 ( 二 ) 推 廣 綠 色 消 費 教 育 宣 導 : 為 更 廣 泛 推 廣 綠 色 消 費 觀 念, 本 局 透 過 展 示 設 攤 宣 傳 研 習 等 方 式 進 行 推 廣, 本 期 辦 理 119 場 次 綠 色 消 費 宣 導 活 動, 約 6 萬 9,180 人 參 與 ( 三 ) 鼓 勵 民 間 企 業 及 團 體 實 施 綠 色 採 購 : 民 間 企 業 及 團 體 綠 色 採 購 申 報 家 數,101 年 共 計 96 家 ; 民 間 企 業 及 團 體 綠 色 採 購 金 額, 共 計 18 億 8,279 萬 4,180 元 ( 四 ) 綠 色 採 購 執 行 率 :101 年 度 第 3 季 (7 至 9 月 ) 本 府 各 機 關 綠 色 採 購 總 比 率 為 99.4% 第 4 季 (10 至 12 月 ) 為 99.3%, 皆 超 越 環 保 署 所 定 101 年 度 綠 色 採 購 比 率 90% 及 本 府 自 訂 95% 之 標 準, 本 府 100 年 度 推 動 機 關 綠 色 採 購 績 效 獲 環 保 署 評 列 為 優 等 第 1 名, 並 於 101 年 9 月 14 日 獲 頒 獎 狀 ( 五 ) 宣 導 綠 色 採 購 觀 念 : 為 向 本 府 各 機 關 宣 導 綠 色 採 購 觀 念, 本 局 於 101 年 8 月 10 日, 假 本 府 公 訓 處 舉 辦 101 年 第 3 期 綠 色 採 購 研 習 班, 參 訓 人 數 111 人 六 推 動 節 能 減 碳 2132
271 ( 一 ) 現 今 油 電 雙 漲 之 際, 節 能 減 碳 議 題 更 為 大 眾 所 關 注 本 府 將 節 能 減 碳 列 為 優 先 施 政 項 目,99 年 4 月 本 府 市 政 會 議 通 臺 北 市 推 動 節 能 減 碳 方 案 修 正 案, 確 立 減 量 目 標, 並 由 本 府 相 關 機 關 依 權 責 分 工 積 極 推 動 在 全 體 市 民 的 幫 助 之 下, 本 局 連 續 4 季 均 獲 得 全 國 節 電 第 1 名, 並 由 行 政 院 長 親 自 頒 獎 以 茲 鼓 勵 ( 二 ) 由 公 部 門 率 先 節 能, 由 公 部 門 率 先 節 能,101 年 度 本 府 各 機 關 學 校 用 電 用 油 量 與 95 年 同 期 相 比, 分 別 減 少 18.17% 及 18.31%; 推 廣 低 碳 運 具 使 用, 本 期 辦 理 新 購 電 動 機 車 補 助 191 件, 淘 汰 高 污 染 老 舊 機 車 換 購 電 動 機 車 補 助 55 件 ; 辦 理 社 區 省 電 照 明 設 備 補 助 計 畫 及 市 民 瘋 節 能, 百 萬 大 放 送 - 家 戶 節 能 抽 獎 活 動, 計 減 少 用 電 近 3.4 億 度, 相 當 於 減 少 18.1 萬 公 噸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量, 另 於 101 年 11 月 29 日 抽 出 百 萬 獎 金 得 主, 鼓 勵 民 眾 積 極 且 持 續 自 主 減 量, 強 化 家 戶 節 能 減 碳 風 潮 七 公 害 防 治 ( 一 ) 空 氣 污 染 防 制 : 本 市 101 年 空 氣 污 染 濃 度 創 有 監 測 站 以 來 最 低, 以 二 氧 化 硫 及 細 懸 浮 微 粒 降 幅 分 別 為 12.9% 10.9% 最 為 顯 著 本 局 推 動 北 部 空 品 區 4 縣 市 車 輛 擴 大 稽 查,101 年 4 至 9 月 總 計 檢 查 車 輛 16 萬 2,662 輛 次, 告 發 處 分 1,931 件 ; 本 期 執 行 列 管 固 定 污 染 源 許 可 制 度 查 核 305 家 ; 推 動 企 業 及 工 地 認 養 道 路 洗 掃, 以 減 少 車 行 揚 塵 ; 本 期 執 行 洗 掃 街 長 度 累 計 2 萬 2,645 公 里 ( 二 ) 噪 音 管 制 : 對 工 廠 ( 場 ) 營 業 娛 樂 場 所 營 建 工 程 擴 音 設 施 及 其 他 依 法 公 告 之 場 所 工 程 及 設 施 等 噪 音 源 加 強 管 制, 本 期 處 理 噪 音 陳 情 案 件 總 計 一 萬 三 千 餘 件, 依 法 告 發 1,810 件, 本 期 一 般 地 區 環 境 音 量 監 測 無 不 合 格 者 ( 三 ) 土 壤 污 染 防 治 : 年 度 7 至 12 月 份 完 成 9 口 場 置 性 及 18 口 區 域 性 地 下 水 井 巡 查, 景 況 大 致 良 好 ;9 口 場 置 性 地 下 水 井 採 樣 分 析, 測 值 無 明 顯 變 化 趨 勢 2. 完 成 所 有 列 管 場 址 巡 查 4 次 24 家 加 油 站 現 場 查 核 4 家 土 壤 調 查 及 2 家 地 下 水 調 查, 查 核 缺 失 均 已 督 促 廠 商 改 善 3. 辦 理 底 泥 法 規 宣 導 說 明 會 1 場 次 ( 四 ) 水 污 染 防 治 : 1. 透 過 列 管 事 業 衛 星 定 位 (GPS), 掌 握 污 染 源 位 置 2. 稽 查 水 污 染 列 管 事 業 污 水 下 水 道 系 統 等 共 計 1,615 家 次, 採 樣 321 家 次, 告 發 裁 處 0 家 次 3. 列 管 單 位 不 合 格 告 發 裁 處 5 家 次 ; 另 依 水 污 染 防 治 法 第 30 條 行 為 罰 告 發 裁 處 8 家 次 八 公 害 陳 情 案 件 處 理 本 局 對 於 經 由 本 府 臺 北 市 民 當 家 熱 線 1999 派 工 系 統 採 24 小 時 全 天 候 3 班 制 執 勤 方 式 加 此 查 處, 自 101 年 7 月 至 12 月 底 止 計 受 理 處 理 市 民 公 害 陳 情 噪 音 案 件 1 萬 3,173 件 空 氣 污 染 案 件 6,419 件 水 污 染 案 件 90 件 2133
272 廢 棄 物 污 染 2,637 件, 環 境 衛 生 及 其 他 污 染 9,209 件, 總 計 受 理 陳 情 案 件 3 萬 1,528 件, 年 度 案 件 平 均 處 理 時 間 為 0.12 日, 對 於 市 民 所 反 映 環 境 公 害 問 題, 儘 速 提 供 市 民 最 便 捷 的 服 務 九 公 廁 清 潔 維 護 為 使 市 民 享 有 舒 適 潔 淨 的 如 廁 空 間, 本 局 持 續 公 廁 年 之 推 動, 加 強 公 廁 之 檢 查 及 實 施 分 級 制, 截 至 101 年 12 月 底 止, 本 局 列 管 之 1 萬 3,700 座 公 廁 中, 計 檢 查 2 萬 3,713 座 次 貳 本 局 已 實 施 之 創 新 作 為 一 農 曆 初 2 16 加 收 金 銀 紙 錢 及 集 中 焚 燒 服 務 自 101 年 11 月 29 日 起 開 辦 農 曆 初 2 16 加 收 鄰 里 金 銀 紙 錢 服 務, 以 鼓 勵 民 眾 將 紙 錢 送 往 焚 化 廠 集 中 焚 燒, 減 少 焚 燒 紙 錢 造 成 空 氣 及 環 境 污 染, 提 升 本 市 生 活 品 質 二 地 下 水 監 測 井 變 身 自 然 課 教 材 首 次 結 合 本 市 轄 共 18 口 中 之 11 口 位 於 國 小 校 園 內, 定 期 監 測 地 下 水 質 之 地 下 水 監 測 井, 辦 理 實 地 體 驗 學 習 且 寓 教 於 樂 之 自 然 課 程, 迄 今 已 辦 理 19 堂 課 程, 計 523 名 學 童 參 與 學 習 三 行 動 垃 圾 桶 服 務 2013 跨 年 晚 會 首 度 推 出 行 動 垃 圾 桶 服 務, 由 本 局 清 潔 隊 員 組 成 行 動 服 務 隊, 在 活 動 周 邊 人 潮 必 經 路 線 推 出 移 動 式 垃 圾 桶, 除 定 點 收 運 垃 圾 外, 並 可 機 動 性 移 動 承 接 民 眾 的 垃 圾, 讓 垃 圾 入 袋 入 桶 不 落 地 ; 另 為 加 強 垃 圾 桶 辨 識 度, 於 辦 理 本 市 大 型 活 動 時, 在 大 型 垃 圾 桶 及 行 動 垃 圾 桶 處 配 置 LED 燈 以 吸 引 民 眾 注 意, 方 便 民 眾 夜 間 可 循 燈 光 找 到 垃 圾 桶 位 置, 達 到 垃 圾 不 落 地 及 垃 圾 減 量 目 標 四 全 國 第 一 輛 雙 箱 式 壓 縮 垃 圾 車 本 局 清 運 路 線 作 業 原 為 垃 圾 壓 縮 資 源 回 收 及 廚 餘 3 車 同 時 收 運, 自 101 年 12 月 24 日 第 1 輛 雙 箱 式 垃 圾 車 上 線 清 運, 將 垃 圾 及 堆 肥 廚 餘 合 併 於 同 一 部 壓 縮 車 上, 該 車 係 全 國 第 1 部 打 造 之 雙 箱 式 壓 縮 垃 圾 車, 打 造 技 術 困 難 度 較 一 般 壓 縮 車 高, 由 本 國 具 規 模 技 術 之 垃 圾 車 打 造 廠 承 製, 可 提 高 國 內 打 造 垃 圾 車 技 術, 並 創 造 國 內 就 業 機 會 參 本 局 未 來 工 作 重 點 一 室 內 空 氣 品 質 維 護 及 管 理 : 室 內 空 氣 品 質 管 理 法 已 於 100 年 11 月 23 日 公 布, 為 因 應 法 規 之 施 行,102 年 度 將 舉 辦 2 場 次 法 規 說 明 會 4 場 次 室 內 空 氣 品 質 管 理 專 責 人 員 訓 練 班 及 100 處 直 讀 式 二 氧 化 碳 (CO 2 ) 一 氧 化 碳 (CO) 偵 測 器 檢 測, 以 提 升 場 所 管 理 人 對 於 室 內 空 氣 品 質 管 理 之 責 任 及 意 識 二 活 化 淡 水 河 成 果 行 銷 淡 水 河 系 水 質 已 有 改 善, 規 劃 主 動 出 擊 透 過 室 內 演 講 與 戶 外 開 講, 搭 配 影 片 播 放 環 保 相 關 書 籍 閱 讀 河 域 拼 圖 及 相 關 遊 戲 等 互 動 方 式, 深 入 鄰 里 社 區 學 校, 讓 民 眾 體 驗 活 化 淡 水 河 成 果 三 賡 續 推 動 內 湖 垃 圾 山 清 除 工 程 為 解 決 其 入 侵 基 隆 河 行 水 區 違 反 水 利 法 問 題, 本 局 於 民 國 91 年 開 始 編 2134
273 列 預 算 規 劃 辦 理 清 除 作 業, 本 工 程 預 定 清 除 萬 立 方 公 尺 量 體, 截 至 101 年 12 月 底 止 工 程 進 度 72.1% 將 賡 續 督 促 統 包 商 加 速 工 程 推 進, 儘 速 完 成 本 工 程 四 山 豬 窟 掩 埋 場 將 變 身 為 山 水 綠 生 態 園 區 生 態 園 區 係 以 生 態 友 善 之 觀 點, 運 用 工 程 技 術 及 植 生 綠 化 等 方 式 進 行 復 育 轉 變 為 綠 地, 提 供 動 植 物 棲 息 環 境 及 市 民 休 憩 場 所, 園 內 建 有 停 車 場 碎 石 步 道 沼 澤 池 野 溪 復 育 涼 亭 咖 啡 木 屋 展 望 台 及 遊 客 服 務 中 心 兒 童 遊 憩 區 等, 將 是 市 民 遊 憩 接 近 大 自 然 生 態 的 休 閒 場 所 各 位 議 員 相 當 關 生 態 園 區 的 進 度, 目 前 第 1 標 土 木 標 已 正 驗 完 畢, 第 2 標 機 電 標 正 在 進 行 申 請 執 照 程 序, 本 局 預 計 102 年 8 月 份 正 式 對 外 開 放, 歡 迎 各 位 議 員 蒞 臨 指 導 五 專 用 垃 圾 袋 調 降 價 格 考 量 內 湖 垃 圾 山 清 除 工 程 完 工 後, 垃 圾 清 運 處 理 成 本 將 可 降 低, 以 及 市 民 配 合 垃 圾 減 量, 降 低 本 市 垃 圾 處 理 負 荷, 核 算 成 本 後, 臺 北 市 專 用 垃 圾 袋 售 價 由 每 公 升 0.45 元 調 整 為 0.36 元, 並 自 今 年 3 月 1 日 起 實 施 調 整 後 專 用 垃 圾 袋 售 價 降 幅 20% 六 提 升 及 強 化 核 災 應 變 作 業 ( 一 ) 有 關 核 能 電 廠 發 生 事 故 有 放 射 性 物 質 外 釋, 經 行 政 院 原 子 能 委 員 會 通 知 災 害 可 能 波 及 本 市 時, 本 府 將 立 即 依 據 臺 北 市 核 子 事 故 應 變 措 施 計 畫 暨 臺 北 市 核 生 化 聯 合 防 護 作 業 計 畫 等 計 畫 因 應 ( 二 ) 本 府 將 強 化 與 行 政 院 原 子 能 委 員 會 新 北 市 政 府 及 基 隆 市 政 府 橫 向 聯 繫, 如 有 民 眾 遭 受 輻 射 塵 污 染, 將 由 本 府 消 防 局 與 國 軍 化 學 兵 團 協 助 偵 檢 及 除 污, 再 將 民 眾 安 置 於 安 全 室 內 掩 蔽 本 府 交 通 局 亦 已 訂 有 緊 急 救 援 路 線 計 畫, 配 合 偵 檢 點 消 除 點 及 收 容 所 等 布 置 後, 由 本 府 警 察 局 進 行 管 制 與 疏 導 措 施 另 訂 有 聯 營 公 車 支 援 救 災 計 畫, 於 必 要 時 徵 調 公 車 輸 送 災 民 以 上 口 頭 補 充 報 告 完 畢 敬 請 各 位 議 員 指 教! 謝 謝 吳 局 長 的 報 告 接 著 進 行 議 員 詢 答, 原 則 上 每 位 議 員 質 詢 時 間 為 10 分 鐘, 首 先 請 陳 彥 伯 議 員 發 言 陳 議 員 彥 伯 : 請 環 保 局 提 供 核 災 應 變 作 業 計 畫 之 書 面 資 料 給 本 委 員 會 同 仁 參 考 有 關 核 災 應 變 計 畫, 目 前 貴 局 除 了 與 其 他 縣 市 進 行 橫 向 聯 繫 外, 有 沒 有 與 消 防 局 合 作 進 行 災 害 演 練 等 訓 練? 剛 才 局 長 報 告 與 消 防 局 國 軍 化 學 兵 團 交 通 局 聯 營 公 車 等 訂 有 支 援 救 災 計 畫 但 這 些 都 僅 止 於 書 面 計 畫, 請 問 貴 局 是 否 進 行 過 實 質 的 災 害 演 練? 如 果 沒 有 實 質 的 演 練, 我 認 為 這 些 書 面 計 畫 根 本 沒 有 意 義! 如 果 貴 局 有 進 行 演 練 的 話, 每 年 演 練 幾 次? 針 對 學 童 核 災 教 育, 環 保 局 與 教 育 局 是 否 有 橫 向 合 作 及 計 畫 分 配? 以 上 問 題 請 局 長 說 明 吳 局 長 盛 忠 : 2135
274 原 能 會 規 範 的 核 災 應 變 區 域 原 本 為 5 公 里, 後 來 因 日 本 福 島 事 件 所 以 修 正 為 8 公 里, 但 不 管 是 5 公 里 或 8 公 里, 臺 北 市 都 不 在 此 計 畫 的 範 疇 中 雖 然 如 此,100 年 3 月 份 311 事 件 後, 本 局 立 刻 進 行 演 習, 當 時 參 與 演 習 的 人 員 達 500 人, 國 軍 202 憲 兵 指 揮 部 也 參 與 演 練, 我 們 從 偵 檢 除 污 將 民 眾 安 置 於 安 全 室 內 掩 蔽 等 流 程 都 有 確 實 演 練 過 其 實 核 災 大 都 是 透 過 地 震 海 嘯 等 而 隨 之 發 生,101 年 本 局 也 配 合 921 防 災 計 畫 辦 理 演 習 同 時 本 局 於 102 年 3 月 份 也 會 同 相 關 局 處 召 開 準 備 會 議 媒 體 報 導 翡 翠 水 庫 為 因 應 核 災 辦 理 內 部 演 習 陳 議 員 要 求 本 局 於 5 月 3 日 之 前 提 供 核 災 應 變 計 畫 書 面 資 料, 上 述 資 料 已 有 100 頁 左 右, 已 接 近 完 成 階 段, 我 們 會 如 期 提 供 給 議 員 參 考 本 局 預 計 5 月 底 6 月 初 再 舉 辦 演 練 有 關 學 童 的 疏 散 及 收 容 還 有 核 災 教 育 等 問 題, 這 部 分 教 育 局 也 占 有 重 要 一 環, 本 局 會 與 教 育 局 加 強 討 論 陳 議 員 彥 伯 : 如 果 不 幸 像 日 本 福 島 一 樣 發 生 事 情 了, 那 些 遭 受 輻 射 污 染 的 東 西 漂 流 到 臺 北 市, 怎 麼 辦? 若 發 生 核 災 時, 統 籌 疏 散 應 變 的 局 處 是 環 保 局 還 是 警 察 局 消 防 局? 吳 局 長 盛 忠 : 目 前 臺 灣 設 有 38 處 核 災 監 測 站, 臺 北 市 有 12 處 新 北 市 約 15 處, 原 能 會 設 有 監 測 中 心, 如 果 發 現 異 常 時, 第 一 個 程 序 是 詢 問 核 電 廠 到 底 是 運 作 異 常 還 是 發 生 問 題 了 陳 議 員 彥 伯 : 我 的 意 思 是, 如 果 不 幸 發 生 事 情 了, 那 些 受 到 輻 射 污 染 的 物 品 漂 流 到 臺 北 市, 接 下 來 統 籌 疏 散 聯 絡 應 變 的 局 處 是 環 保 局 還 是 哪 個 局 處? 當 然 總 指 揮 是 市 長, 但 是 主 要 的 統 籌 執 行 局 處 是 哪 個 單 位? 吳 局 長 盛 忠 : 應 該 這 麼 說, 若 發 生 核 災 時, 原 能 會 會 先 通 知 消 防 局, 消 防 局 聯 繫 本 局, 然 後 我 會 向 市 長 報 告, 之 後 府 內 立 刻 成 立 應 變 中 心, 所 有 相 關 局 處 都 會 進 駐 到 應 變 中 心 來 例 如 剛 才 議 員 提 到 的 疏 散 問 題, 目 前 交 通 局 規 劃 有 24 條 疏 散 道 路, 包 括 社 會 局 教 育 局 等 各 單 位 都 會 通 力 合 作 未 來 原 能 會 計 畫 啟 動 旅 館 也 加 入 應 變 計 畫, 目 前 規 劃 的 範 籌 至 16 公 里, 如 此 臺 北 市 約 有 25 萬 人 會 受 到 波 及, 新 北 市 受 波 及 的 範 圍 更 廣, 這 是 一 般 收 容 所 無 法 負 荷 的 所 以 除 了 往 其 他 地 方 疏 散 外, 中 央 也 考 慮 擴 大 旅 館 也 列 入 應 變 計 畫 前 幾 天 我 們 無 預 警 地 於 夜 間 演 習, 不 管 發 生 任 何 災 害, 臺 北 市 一 定 都 會 進 駐 應 變 中 心, 全 面 執 行 救 援 計 畫 陳 議 員 彥 伯 : 你 們 平 時 有 一 些 防 災 演 練, 但 是 一 般 老 百 姓 並 沒 有, 發 生 事 情 時 怎 麼 辦? 我 的 意 思 是, 你 們 不 用 寫 100 頁 的 文 宣, 只 要 幾 頁, 清 楚 明 瞭 地 告 訴 我, 萬 一 發 生 核 災 時, 民 眾 可 以 疏 散 到 哪 些 地 方 或 進 行 哪 些 簡 易 的 防 護 措 施? 請 問 貴 局 有 沒 有 類 似 的 文 宣? 吳 局 長 盛 忠 : 這 些 資 料 都 分 散 在 各 網 站 上, 未 來 我 們 會 進 行 彙 整 編 列 2136
275 陳 議 員 彥 伯 : 這 些 都 是 很 簡 單 的 資 料, 但 是 對 民 眾 而 言 卻 相 當 重 要, 這 部 分, 貴 局 並 沒 有 積 極 作 為 吳 局 長 盛 忠 : 對, 民 眾 都 是 參 考 網 路 的 資 訊, 所 以 陳 議 員 彥 伯 : 局 長, 有 關 防 範 核 災 的 文 宣 到 底 由 哪 個 局 處 負 責? 你 們 儘 快 協 調 處 理, 我 希 望 近 期 內 這 份 文 宣 資 料 可 以 出 爐 有 關 應 變 計 畫 等 書 面 資 料, 內 容 不 必 太 多, 請 精 簡 扼 要 地 提 供 給 本 席 參 考 局 長 投 入 環 保 工 作 這 麼 多 年, 請 問 您 是 反 核 還 是 贊 成 興 建 核 四? 吳 局 長 盛 忠 : 報 告 議 員, 核 能 與 核 四 這 是 兩 個 不 一 樣 的 議 題 陳 議 員 彥 伯 : 你 贊 成 利 用 核 能 發 電? 你 只 要 告 訴 我 贊 成 與 否? 吳 局 長 盛 忠 : 這 要 經 過 3 個 E 與 1 個 S 的 評 估, 數 據 出 來 以 後 才 知 道 贊 成 與 否 這 3 個 E 是 指 能 源 安 全 環 境 與 經 濟 另 外 就 是 核 安, 要 有 這 4 項 數 據 才 有 辦 法 評 估 陳 議 員 彥 伯 : 假 設 目 前 這 些 數 據 都 在 安 全 範 圍 內, 你 是 否 贊 成 核 能 發 電? 吳 局 長 盛 忠 : 假 設 這 些 數 據 都 安 全, 核 能 發 電 也 沒 有 什 麼 不 好 陳 議 員 彥 伯 : 您 贊 成 興 建 核 四 還 是 反 對? 吳 局 長 盛 忠 : 如 果 這 四 個 參 數 都 公 布 讓 民 眾 判 斷 陳 議 員 彥 伯 : 如 果 這 四 個 參 數 都 安 全, 你 也 不 反 對 興 建 核 四, 是 不 是? 吳 局 長 盛 忠 : 對, 假 如 這 些 評 估 都 不 錯 陳 議 員 彥 伯 : 目 前 核 四 最 為 人 詬 病 的 就 是 核 廢 料, 請 問 核 廢 料 怎 麼 辦? 吳 局 長 盛 忠 : 我 剛 才 提 到 的 3 個 E, 其 中 有 一 項 就 是 環 境 評 估 陳 議 員 彥 伯 : 目 前 核 廢 料 的 處 理 方 式 就 是 封 存, 將 它 放 置 到 蘭 嶼, 甚 至 阿 扁 時 代 還 說 要 放 到 北 韓 去, 你 們 能 保 證 這 些 核 廢 料 都 不 會 有 問 題? 吳 局 長 盛 忠 : 核 廢 料 的 封 存 期 太 長 了, 需 要 高 科 技 的 方 法 去 處 理, 這 個 問 題 未 解 決 之 前, 對 環 境 確 實 造 成 隱 憂 這 部 分 也 是 環 境 評 估 的 重 要 因 素 之 一 陳 議 員 彥 伯 : 本 席 的 質 詢 時 間 到 了, 局 長 不 要 拖 時 間, 你 到 底 贊 不 贊 成 興 建 核 四? 2137
276 吳 局 長 盛 忠 : 3 個 E1 個 S 評 估 完 成 之 後 公 布 給 民 眾 知 道, 如 果 沒 有 問 題 的 話 陳 議 員 彥 伯 : 局 長, 我 不 是 要 與 你 辯 論, 核 能 專 家 都 告 訴 我 們 安 全 安 全 安 全, 畢 竟 我 們 不 是 這 方 面 的 專 家, 所 以 你 們 說 安 全, 我 也 只 能 被 動 的 選 擇 相 信 安 全, 如 果 有 人 說 不 安 全, 我 聽 起 來 也 怕 怕 的! 今 天 剛 好 你 這 位 專 家 在 會 場, 所 以 我 才 詢 問 你 贊 不 贊 成 興 建 核 四? 我 的 疑 慮 是, 之 前 我 相 信 專 家 的 說 法, 他 們 認 為 核 四 是 安 全 沒 有 問 題 的, 甚 至 我 去 參 觀 核 二 時, 廠 內 人 員 還 告 訴 我, 飛 機 往 下 墜 反 應 爐 也 不 會 有 事 情 吳 局 長 盛 忠 : 對 陳 議 員 彥 伯 : 核 廢 料 怎 麼 辦? 不 要 放 到 蘭 嶼, 放 到 大 安 區 或 士 林 區 北 投 區 萬 華 區, 敢 不 敢? 民 眾 願 不 願 意? 放 到 總 統 府 地 下 室 可 不 可 以? 因 為 你 們 告 訴 我 核 廢 料 很 安 全, 所 以 如 果 放 到 你 們 家 你 認 為 OK, 那 麼 我 就 相 信 一 定 安 全, 而 且 保 證 安 全 現 在 的 狀 況 是, 誰 也 不 願 意 核 廢 料 放 到 自 己 家 裡, 可 憐 放 在 達 悟 族 家! 今 天 李 傅 中 武 議 員 與 李 芳 儒 議 員 不 在 場, 否 則 他 們 一 定 抓 狂 ( 台 語 ) 我 認 為 這 部 分 是 有 疑 慮 的, 有 關 是 否 贊 成 興 建 核 四 這 個 問 題, 你 這 位 專 家 不 回 答 沒 有 關 係, 局 長 只 要 告 訴 我 如 果 核 廢 料 放 在 你 家 地 下 室, 你 願 不 願 意? 吳 局 長 盛 忠 : 核 廢 料 不 可 能 任 意 放 置, 我 剛 才 說 明 3 個 E1 個 S 的 評 估 外, 最 後 才 能 決 定 到 底 相 信 誰 說 的 算 數, 程 序 一 定 是 如 此 進 行 的 台 電 建 廠 時 除 了 這 些 評 估 之 外, 還 要 經 過 第 三 公 證 單 位 的 認 證 目 前 有 許 多 能 源 工 業 的 專 才, 我 們 只 能 選 擇 相 信 他 們 的 專 業, 一 定 要 有 第 三 公 證 單 位 的 認 證 陳 議 員 彥 伯 : 你 認 同 目 前 核 廢 料 的 處 理 方 式 嗎? 反 正 就 是 找 一 個 地 方 把 它 埋 起 來 關 起 來 吳 局 長 盛 忠 : 目 前 的 處 理 方 式 應 該 不 恰 當 陳 議 員 彥 伯 : 這 樣 的 回 答 就 可 以 了, 我 知 道 你 的 意 思 接 下 來 請 陳 建 銘 議 員 發 言, 至 少 10 分 鐘 陳 議 員 建 銘 : 問 題 都 被 陳 彥 伯 議 員 質 詢 完 了 其 實 放 置 在 蘭 嶼 的 核 廢 料 都 是 低 放 射 性 的, 大 部 分 是 工 作 服 等, 真 正 高 污 染 的 廢 棄 燃 料 棒 都 放 在 核 電 廠 內, 真 的 很 恐 怖! 這 個 問 題 就 要 請 教 環 境 工 程 方 面 的 專 家 詹 副 局 長, 你 認 為 這 個 處 理 方 式 妥 當 嗎? 有 關 核 災 問 題 民 眾 都 很 擔 心 害 怕, 但 是 大 家 還 是 得 用 電, 如 何 解 決 這 個 兩 難 問 題? 其 實 是 有 解 的, 許 多 先 進 國 家 都 提 出 方 法 了, 只 是 我 們 做 與 不 做 的 問 題 而 已 如 果 不 興 建 新 廠, 舊 廠 還 是 存 在, 那 麼 危 險 性 依 舊 潛 伏 著 萬 一 不 幸 發 生 核 災 時, 民 眾 有 何 應 變 措 施? 待 在 家 裡? 還 是 到 戶 外 去? 以 上 問 題 請 詹 副 局 長 簡 單 說 明 2138
277 詹 副 局 長 炯 淵 : 以 臺 北 市 的 距 離 而 言, 我 建 議 民 眾 待 在 家 裡 陳 議 員 建 銘 : 遇 到 地 震 應 該 跑 出 去 詹 副 局 長 炯 淵 : 對, 到 戶 外 去 比 較 好 陳 議 員 建 銘 : 有 關 核 災 的 應 變 措 施, 你 們 應 該 有 一 套 流 程 與 概 念 讓 民 眾 了 解 這 就 是 之 前 陳 議 員 質 詢 的 重 點, 你 們 有 責 任 教 育 民 眾, 讓 民 眾 了 解, 萬 一 發 生 災 害 時 如 何 自 保 例 如 待 在 家 中, 隨 時 收 聽 消 息, 保 持 對 外 聯 絡 管 道 的 暢 通, 如 此 才 了 解 後 續 如 何 配 合 政 府 措 施 進 行 疏 散 否 則 民 眾 在 戶 外 亂 竄, 也 不 知 道 該 躲 到 哪 裡 去! 吳 局 長 盛 忠 : 剛 才 陳 彥 伯 議 員 也 提 到 這 個 問 題, 雖 然 臺 北 市 不 在 核 電 廠 隔 壁, 但 輻 射 落 塵 會 透 過 風 力 傳 輸 散 落 在 民 眾 身 上, 如 此 才 會 造 成 傷 害 以 臺 北 市 的 距 離 而 言, 待 在 室 內 反 而 安 全 陳 議 員 建 銘 : 請 詹 副 局 長 說 明 詹 副 局 長 炯 淵 : 核 能 部 分 最 恐 怖 的 是 半 衰 期, 例 如 鈾 要 兩 百 多 年, 輻 射 最 主 要 是 改 變 結 構, 比 如 人 體 基 因 碰 到 輻 射 會 把 電 阻 撞 掉, 所 以 人 體 會 失 去 功 能 如 果 核 廢 料 可 以 安 全 儲 存 的 話 就 OK; 儲 存 場 所 若 是 荒 煙 無 人 居 住 的 地 方, 把 它 當 成 礦 產, 也 許 幾 百 年 後, 我 們 的 子 孫 有 更 高 的 科 技 可 以 處 理 這 個 問 題 但 前 提 是 一 定 要 封 存, 絕 對 不 能 與 人 體 接 觸 陳 議 員 建 銘 : 詹 副 局 長 說 到 重 點 了, 因 為 我 們 無 法 處 理 這 些 核 廢 料, 所 以 才 將 它 們 放 置 在 核 電 廠 內, 目 前 最 大 的 困 難 點 就 是 找 不 到 地 方 放 置 另 外, 臺 北 市 許 多 宮 廟 都 禁 止 焚 燒 金 紙, 目 前 環 保 局 大 量 處 理 的 就 是 7 月 普 渡 期 間 的 金 紙 我 建 議 環 保 局 於 固 定 期 間 開 放 各 宮 廟 載 送 金 紙 至 焚 化 爐 焚 燒, 如 果 與 一 般 垃 圾 混 在 一 起 焚 燒, 以 民 眾 的 情 感 而 言, 這 是 對 神 明 不 敬 的 有 些 宮 廟 不 是 普 渡 才 燒 金 紙, 平 時 大 量 焚 燒 金 紙 的 活 動 也 很 多, 例 如 廟 會 媽 祖 生 ( 台 語 ) 等 節 慶 活 動, 我 認 為 有 關 焚 燒 金 紙 問 題, 環 保 局 應 有 一 套 特 殊 的 處 理 方 式 與 流 程 我 希 望 貴 局 審 慎 規 劃, 如 此 臺 北 市 這 些 宮 廟 也 有 一 個 疏 通 的 管 道, 願 意 配 合 政 府 政 策 最 近 我 常 跑 第 一 殯 儀 館 第 二 殯 儀 館, 我 覺 得 殯 儀 館 燒 金 紙 像 火 燒 厝 ( 台 語 ), 本 席 手 邊 有 照 片 為 證, 館 內 焚 化 爐 根 本 起 不 了 作 用 這 個 問 題 我 詢 問 殯 葬 處, 他 們 告 訴 我, 因 為 沒 有 暖 爐 所 以 燃 燒 不 完 全 我 認 為 這 套 設 備 有 問 題, 每 天 燒 得 煙 直 冒, 煙 灰 不 是 往 上 飄 而 是 往 旁 邊 飄 散, 站 在 旁 邊 的 人 身 上 都 是 灰, 甚 至 連 車 子 也 都 布 滿 灰 燼! 我 希 望 你 們 要 加 強 管 制 政 府 機 關 的 焚 化 設 備, 不 能 只 管 百 姓 而 不 管 政 府 機 關 本 席 可 以 將 這 些 照 片 提 供 給 貴 局 參 考, 以 為 你 們 稽 查 的 方 向 有 關 淡 水 河 基 隆 河 河 川 活 化 問 題, 局 長 提 到 溶 氧 量, 請 問 你 們 設 定 的 標 準 為 2139
278 何? 還 是 媒 體 報 導 的 只 是 參 考 而 已, 說 說 就 算 了, 不 是 真 的 在 做 最 後 請 教 局 長, 目 前 環 保 局 CIS 的 改 變, 如 員 工 制 服 色 彩 工 具 等 配 合 設 計 之 都 進 行 改 變 是 否 適 當? 我 看 不 到 任 何 新 作 品 出 爐, 到 底 是 不 合 用 還 是 基 層 人 員 無 法 接 受, 所 以 政 策 無 法 落 實 推 動? 吳 局 長 盛 忠 : 有 關 金 紙 問 題, 本 局 於 大 節 日 如 中 元 節 等 才 有 載 送, 但 自 101 年 11 月 開 始, 開 辦 農 曆 初 2 16 加 收 鄰 里 金 紙 服 務, 目 的 就 是 希 望 民 眾 不 要 在 巷 弄 焚 燒 金 紙, 宮 廟 有 活 動 時, 我 們 可 以 協 助 另 外, 第 一 殯 儀 館 第 二 殯 儀 館 焚 燒 金 紙 問 題, 我 們 會 加 強 協 調 當 然 第 一 殯 儀 館 第 二 殯 儀 館 的 設 備 無 法 與 本 局 相 提 並 論, 但 是 我 們 也 擔 心 民 眾 認 為 焚 化 爐 是 處 理 垃 圾 的, 現 在 用 來 焚 燒 金 紙, 神 明 不 知 道 收 不 收 得 到? 我 們 會 透 過 宗 教 的 方 式 宣 導 及 協 助, 減 輕 民 眾 的 疑 慮, 讓 民 眾 願 意 配 合 政 府 的 政 策 淡 水 河 溶 氧 量 問 題, 媒 體 報 導 每 條 河 川 溶 氧 量 以 大 於 2% 為 基 準, 溶 氧 量 大 於 2 % 水 質 狀 況 較 好, 請 問 這 個 百 分 比 標 準 應 訂 為 多 少? 之 前 淡 水 河 本 流 大 約 是 42% 至 44% 左 右, 所 以 我 們 訂 為 百 分 之 五 十 幾, 但 擔 心 民 眾 認 為 今 年 百 分 之 七 十 多, 為 什 麼 還 要 訂 為 百 分 之 五 十 幾, 太 離 譜 了! 如 果 訂 為 百 分 之 七 十 多 又 擔 心 做 不 到, 例 如 今 年 雨 水 比 較 少, 所 以 無 法 達 到 標 準 如 果 雨 水 多, 水 質 被 稀 釋, 狀 況 當 然 好 些 目 前 影 響 最 大 的 是 大 漢 溪, 大 漢 溪 有 7 個 截 流 站, 其 水 質 確 實 影 響 到 淡 水 河 整 體 水 質, 現 在 大 漢 溪 截 流 率 約 二 成 多, 如 果 可 以 提 升 截 流 率 的 話, 我 們 會 努 力 朝 溶 氧 量 大 於 2% 的 方 向 努 力 有 關 設 計 之 都 問 題, 這 部 分 是 採 公 開 招 標 方 式 進 行, 現 階 段 正 辦 理 招 標 程 序, 所 以 尚 未 有 設 計 品 出 爐 如 果 有 初 步 成 果, 我 們 會 向 第 二 召 集 人 報 告 接 著 請 江 志 銘 議 員 發 言 江 議 員 志 銘 : 本 席 也 要 與 局 長 探 討 核 四 問 題 你 剛 才 談 到 核 子 防 災 演 練 問 題, 其 實 我 們 明 顯 感 受 到, 這 部 分 只 是 紙 上 談 兵, 局 長 應 該 清 楚 這 件 事 情 不 是 這 麼 簡 單 而 已! 過 去 的 標 準 範 疇 為 5 公 里, 現 在 修 正 為 8 公 里 如 果 未 來 增 建 核 電 廠 的 話, 有 沒 有 可 能 擴 大 修 正 至 20 公 里 25 公 里? 如 此, 範 圍 就 涵 蓋 整 個 臺 北 市 以 臺 北 市 目 前 的 應 變 能 力 而 言, 疏 散 民 眾 幾 乎 是 不 可 能 的 任 務 這 點 大 家 心 裡 都 有 數 過 去 民 進 黨 召 開 記 者 會 時 也 提 過, 有 關 急 救 包 的 基 本 配 備 應 由 環 保 局 統 籌 處 理 局 長 的 看 法 為 何? 吳 局 長 盛 忠 : 謝 謝 江 議 員 的 指 教 上 次 您 質 詢 這 個 問 題 之 後, 我 們 請 教 過 宜 蘭 縣 政 府, 他 們 準 備 的 急 救 包 就 是 一 般 坊 間 的 急 救 包, 後 來 本 局 也 請 教 過 消 防 局 的 意 見, 我 們 考 量 每 位 民 眾 的 需 求 有 所 不 同, 所 以 這 個 急 救 包 的 構 想 就 未 付 諸 行 動 上 次 市 長 施 政 報 告 時, 江 議 員 提 出 這 個 議 題 之 後, 本 局 還 特 地 向 宜 蘭 縣 政 府 索 取 了 急 救 包, 但 是 江 議 員 志 銘 : 局 長, 這 些 動 作 宣 示 作 用 大 於 實 質 效 益, 如 果 不 幸 發 生 核 災 時, 再 多 急 救 包 都 沒 有 用, 來 不 及 了! 本 席 強 調 的 重 點 是, 我 們 沒 有 萬 全 處 理 核 廢 料 的 能 力, 萬 一 發 2140
279 生 核 災, 影 響 所 及 會 禍 延 世 世 代 代 子 孫 剛 才 議 員 質 詢 了 這 麼 多 問 題, 重 點 只 有 一 個, 就 是 反 對 核 四 因 為 臺 灣 禁 不 起 任 何 災 變, 我 想 這 是 大 家 共 同 的 理 念 及 思 考 方 向 另 外, 內 湖 垃 圾 山 清 除 工 作 預 計 6 月 份 開 挖, 水 土 保 持 及 綠 美 化 工 程 預 計 9 月 份 完 工, 這 些 工 程 絕 對 不 會 跳 票? 吳 局 長 盛 忠 : 我 們 已 經 訂 出 時 程 與 目 標, 有 時 因 天 候 影 響, 例 如 雨 天 等 狀 況, 工 程 就 無 法 施 做,6 月 底 一 定 會 開 挖, 同 時 綠 美 化 水 土 保 持 工 程 也 會 一 併 進 行, 我 們 希 望 期 限 內 完 成 目 標 江 議 員 志 銘 : 即 使 綠 美 化 工 程 完 工 後, 內 湖 垃 圾 山 還 是 空 空 蕩 蕩 的, 本 席 曾 建 議 貴 局 增 加 硬 體 設 備 山 豬 窟 掩 埋 場 有 山 水 綠 生 態 園 區, 上 個 會 期 本 席 曾 前 往 視 察, 許 多 市 民 都 在 那 個 地 方 從 事 休 閒 活 動 如 果 內 湖 垃 圾 山 也 能 變 成 另 一 個 大 安 森 林 公 園, 如 此 就 有 更 多 不 同 面 貌, 同 時 也 有 更 多 的 休 閒 場 所 提 供 給 民 眾 使 用 本 席 再 三 強 調 的 重 點 是, 你 們 不 要 以 為 進 行 綠 美 化 就 算 完 成 了, 我 認 為 應 該 多 建 置 一 些 硬 體 設 施 或 許 貴 局 認 為 多 設 一 些 流 動 廁 所 就 可 以, 但 這 設 施 對 於 整 體 衛 生 及 環 境 影 響 或 多 或 少 都 會 造 成 影 響 因 此 我 希 望 今 年 內 湖 垃 圾 山 清 運 工 程 完 工 後, 環 保 局 應 該 提 出 更 宏 觀 的 規 劃 以 上 問 題 請 局 長 說 明 謝 謝 吳 局 長 盛 忠 : 現 在 很 多 議 員 都 很 關 心 這 個 議 題, 昨 天 李 建 昌 議 員 也 詢 問 過 這 個 問 題 任 何 招 標 工 程 改 變 時, 後 續 涉 及 合 約 相 關 局 處 的 許 可 等 程 序 因 此 待 清 除 工 程 結 束 之 後, 我 們 再 循 山 豬 窟 掩 埋 場 復 育 模 式, 例 如 設 置 咖 啡 屋 時 或 其 他 休 閒 設 施 等, 這 部 分 本 局 會 著 手 規 劃 我 們 預 計 在 最 高 處 規 劃 為 彩 色 花 海 區, 底 下 較 平 坦 的 地 方 栽 植 2 萬 株 灌 木 與 喬 木, 最 近 中 港 扶 輪 社 拜 會 過 市 政 府, 他 們 看 到 日 本 櫻 花 開 得 如 此 美 麗, 希 望 臺 灣 也 有 這 樣 的 美 景, 因 此 他 們 打 算 認 購 櫻 花, 我 帶 社 長 看 過 3 座 廠 區, 他 比 較 屬 意 內 湖 垃 圾 山,, 如 果 協 調 OK 的 話, 扶 輪 社 準 備 栽 種 大 直 徑 的 櫻 花 江 議 員 志 銘 : 景 觀 美 化 部 分, 你 們 開 放 社 團 認 養, 我 認 為 這 是 好 事 一 樁 初 步 的 協 商 結 果 扶 輪 社 希 望 栽 種 櫻 花, 目 前 進 展 應 該 沒 有 問 題 吳 局 長 盛 忠 : 臺 北 市 3 座 掩 埋 廠 年 底 之 前 應 該 可 以 復 育 完 成, 屆 時 他 們 會 選 擇 地 點 栽 種 櫻 花 高 議 員 嘉 瑜 : 局 長 提 到 垃 圾 山 規 劃 花 海 的 構 想, 這 部 分 本 席 持 反 對 意 見, 我 支 持 垃 圾 山 種 樹 但 不 支 持 種 花 會 展 發 展 基 金 每 年 在 花 博 公 園 的 花 卉 維 護 與 養 護 費 用 耗 資 約 三 四 億 元, 這 個 成 本 非 常 高 我 認 為 臺 北 市 需 要 的 是 更 多 的 樹 木 而 不 是 花! 我 希 望 你 們 將 本 席 的 意 見 列 入 考 慮 另 外, 動 物 之 家 是 否 考 慮 遷 移 至 垃 圾 山? 目 前 的 規 劃 是 不 是 將 其 變 更 為 動 物 園 區? 2141
280 吳 局 長 盛 忠 : 動 物 之 家 在 垃 圾 山 旁 邊, 兩 個 地 方 本 來 就 有 區 隔 高 議 員 嘉 瑜 : 所 以 動 物 之 家 並 沒 有 打 算 遷 移 至 垃 圾 山? 吳 局 長 盛 忠 : 動 物 之 家 位 於 內 湖 垃 圾 山 與 焚 化 廠 之 間 高 議 員 嘉 瑜 : 但 那 個 地 方 是 暫 時 性 的 吳 局 長 盛 忠 : 未 來 可 能 就 設 在 那 裡 了, 因 為 如 果 再 另 覓 地 點 可 能 有 許 多 變 數, 同 時 也 需 要 一 段 時 間 現 況 應 該 就 是 如 此 高 議 員 嘉 瑜 : 本 席 的 了 解 市 府 之 前 有 這 樣 的 規 劃, 是 不 是? 吳 局 長 盛 忠 : 目 前 是 沒 有 這 樣 的 規 劃 高 議 員 嘉 瑜 : 好 大 家 都 很 關 心 核 四 議 題, 主 要 原 因 是 郝 市 長 對 外 宣 示, 如 果 明 天 核 四 進 行 公 投, 他 是 投 反 對 票 的 ; 甚 至 公 開 表 示 尚 未 確 定 核 四 安 全 無 虞 之 前, 他 也 是 反 對 的 身 為 臺 北 市 政 府 環 保 局 局 長, 我 認 為 這 個 議 題 你 也 要 表 示 意 見, 否 則 市 長 都 表 示 反 對 了, 難 道 你 會 支 持 嗎? 如 果 明 天 就 進 行 公 投 的 話, 局 長 是 反 對 還 是 贊 成? 吳 局 長 盛 忠 : 市 長 說 如 果 明 天 核 四 進 行 公 投, 他 是 反 對 的, 市 長 反 對 的 原 因 可 能 是 資 訊 不 足, 在 各 方 面 資 訊 都 不 足 的 情 況 下, 根 本 無 從 判 斷, 他 怎 麼 去 支 持 高 議 員 嘉 瑜 : 你 呢? 吳 局 長 盛 忠 : 如 果 資 訊 不 足, 我 也 是 反 對, 所 以 我 剛 才 說 明 一 定 要 把 3 個 E1 個 S 評 估 清 楚 後, 國 民 才 能 做 判 斷 高 議 員 嘉 瑜 : 爾 後 核 四 若 有 相 關 議 題 時, 除 了 市 長 之 外, 我 希 望 局 長 也 能 代 表 臺 北 市 表 達 興 建 核 四 與 否 的 態 度 與 立 場 包 括 核 安, 在 臺 灣 尚 未 有 萬 全 準 備 之 前, 臺 北 市 其 實 是 首 當 其 衝, 沒 有 任 何 人 可 以 承 受 這 樣 的 災 變 這 點 局 長 是 不 是 認 同? 吳 局 長 盛 忠 : 之 前 多 位 議 員 都 質 詢 過 這 個 議 題, 目 前 核 四 最 大 的 疑 慮 是 核 廢 料 的 去 處, 還 有 萬 一 發 生 災 害 時, 我 們 是 否 有 能 力 承 受? 所 以 臺 電 應 該 針 對 民 眾 的 疑 慮 審 慎 評 估, 同 時 請 第 三 公 證 人 認 證 評 估 無 虞 後, 大 家 再 來 做 決 定 會 比 較 適 當 高 議 員 嘉 瑜 : 之 前 媒 體 報 導, 臺 南 市 政 府 環 保 局 率 先 通 過 法 案, 禁 止 飲 料 使 用 保 麗 龍 杯 中 央 環 保 署 後 來 也 跟 進, 目 前 環 保 局 的 態 度 為 何? 已 經 開 始 施 行 了 還 是 並 未 全 面 禁 止 飲 料 使 用 保 麗 龍 杯? 就 本 席 了 解, 坊 間 還 是 有 飲 料 店 使 用 保 麗 龍 杯 盛 裝 飲 品 2142
281 吳 局 長 盛 忠 : 這 個 問 題 分 2 個 層 次 來 談, 一 為 食 品 衛 生 二 為 環 境 問 題 未 來 衛 生 署 會 針 對 容 器 進 行 相 關 的 管 制 及 使 用 以 環 境 層 面 而 言, 禁 止 使 用 保 麗 龍 容 器 是 為 了 保 護 環 境, 保 麗 龍 回 收 體 系 高 議 員 嘉 瑜 : 生 產 保 麗 龍, 紙 杯 塑 膠 時, 哪 種 物 質 對 節 能 減 碳 甚 至 環 境 影 響 較 大? 因 為 有 人 說 保 麗 龍 生 產 過 程 反 而 比 較 節 能 減 碳, 但 我 對 這 樣 的 說 法 相 當 質 疑 吳 局 長 盛 忠 : 保 麗 龍 是 從 石 化 原 料 衍 生 出 來, 紙 杯 則 是 以 再 生 紙 回 收 紙 為 主, 砍 原 木 做 紙 漿 不 敷 成 本, 而 且 也 很 少 人 這 樣 做, 所 以 紙 杯 的 製 作 過 程 對 環 境 的 影 響 比 起 之 前 減 輕 許 多 高 議 員 嘉 瑜 : 所 以 紙 杯 是 比 保 麗 龍 杯 環 保 吳 局 長 盛 忠 : 對, 因 為 它 沒 有 使 用 石 化 原 料 高 議 員 嘉 瑜 : 現 在 臺 北 市 還 是 有 飲 料 店 使 用 保 麗 龍 杯 裝 冷 飲, 郝 市 長 曾 經 擔 任 過 環 保 署 署 長, 為 什 麼 臺 南 市 政 府 已 經 率 先 立 法 禁 止 使 用 保 麗 龍 杯, 而 臺 北 市 完 全 沒 有 動 作! 吳 局 長 盛 忠 : 其 實 中 央 法 令 本 來 就 有 禁 止 使 用 保 麗 龍 杯 的 規 範, 只 是 沒 有 全 面 禁 止, 現 行 的 規 範 是 店 內 禁 止 使 用, 但 是 外 帶 並 沒 有 規 範 在 其 中 目 前 中 央 考 慮 將 外 帶 業 納 入 規 範 現 在 臺 北 市 使 用 保 麗 龍 的 飲 料 店 大 概 還 有 2 家 一 家 規 模 很 小, 所 以 使 用 量 不 大 ; 另 一 家 是 臺 南 的 飲 料 商 清 心 福 全 飲 料 店, 我 們 已 經 要 求 業 者 更 換 容 器 但 是 業 者 反 映 民 眾 有 時 喝 比 較 冷 的 飲 品 高 議 員 嘉 瑜 : 局 長 的 說 明 模 稜 兩 可, 莊 議 員 都 聽 不 下 去 了! 我 剛 才 提 到 臺 南 市 政 府 環 保 局 已 經 率 先 立 法 推 動 禁 用 保 麗 龍 杯, 臺 北 市 身 為 首 善 之 區, 卻 沒 有 一 點 作 為 請 問 環 保 局 的 態 度 是 要 禁 止 還 是 認 為 因 為 使 用 量 小 所 以 無 所 謂! 臺 北 市 有 多 少 家 清 心 福 全 飲 料 店? 每 年 製 造 多 少 保 麗 龍 杯? 這 些 資 料 你 們 清 楚 嗎? 吳 局 長 盛 忠 : 這 個 問 題 科 長 應 該 清 楚, 我 請 科 長 答 覆 第 五 科 崔 科 長 浩 志 : 目 前 臺 北 市 有 134 家 連 鎖 飲 料 店, 總 計 有 2,906 家 分 店 其 中 清 心 福 全 73 家 ; 北 回 木 瓜 牛 奶 2 家 本 局 於 100 年 3 月 份 曾 行 文 環 保 署, 希 望 環 保 署 明 文 規 範 禁 用 保 麗 龍 環 保 署 的 看 法 為, 這 家 飲 料 店 雖 然 有 店 面 但 是 沒 有 座 位, 中 央 因 衛 生 及 替 代 材 質 之 考 量, 目 前 並 沒 有 這 樣 的 規 劃 最 近 因 為 媒 體 報 導, 所 以 我 們 也 特 別 行 文 詢 問 環 保 署 是 否 有 新 政 策? 中 央 答 覆 目 前 正 在 進 行 規 劃 中 我 們 先 看 看 中 央 的 做 法 為 何, 在 以 此 為 依 據 進 行 規 範 以 上 說 明, 謝 謝 高 議 員 嘉 瑜 : 2143
282 過 去 臺 北 市 是 各 縣 市 的 領 頭 羊, 現 在 臺 南 市 推 動 飲 料 禁 用 保 麗 龍 杯 新 北 市 也 針 對 托 育 政 策 率 先 推 出 公 托 中 心, 臺 北 市 不 管 是 托 育 政 策 環 保 政 策, 各 方 面 政 策 都 落 後 其 他 縣 市 只 能 跟 著 中 央 跑! 市 長 曾 經 擔 任 過 環 保 署 署 長, 但 臺 北 市 的 環 保 政 策 竟 然 遠 遠 落 後 於 其 他 縣 市, 這 是 非 常 丟 臉 的 事 情! 你 們 明 明 知 道 保 麗 龍 杯 是 非 常 不 環 保 的, 卻 沒 有 任 何 作 為! 臺 北 市 就 不 能 率 先 做 嗎? 可 以 啊! 但 你 們 寧 可 跟 著 中 央 的 法 令, 臺 南 市 可 以, 臺 北 市 為 什 麼 不 能? 吳 局 長 盛 忠 : 我 剛 才 報 告 過, 臺 北 市 獲 得 清 淨 家 園 比 賽 第 一 名, 而 且 是 全 國 唯 一 特 優 城 市 飲 料 本 來 就 限 制 使 用 保 麗 龍 杯, 現 在 的 重 點 是, 當 初 中 央 立 法 時 並 未 將 外 帶 也 納 入 範 疇 這 部 分 規 範 臺 南 市 政 府 是 訂 在 低 碳 城 市 自 治 條 例 中 高 議 員 嘉 瑜 : 所 以 這 是 不 是 環 保 漏 洞? 當 初 立 法 時 沒 有 留 意 到 外 帶 問 題, 你 們 明 明 知 道, 現 在 為 什 麼 不 作 為, 一 定 要 等 到 中 央 立 法 後 才 要 有 動 作! 吳 局 長 盛 忠 : 當 初 中 央 應 該 是 考 量 到 食 用 的 問 題, 因 為 保 麗 龍 杯 也 有 回 收 體 系 高 議 員 嘉 瑜 : 為 什 麼 其 他 業 者 可 以 使 用 紙 杯, 這 2 家 就 一 定 要 使 用 保 麗 龍 杯? 吳 局 長 盛 忠 : 當 初 環 保 署 未 全 面 禁 用 保 麗 龍 杯, 應 該 是 有 一 定 的 考 量 陳 議 員 彥 伯 : 雖 然 這 部 分 暫 時 並 未 對 環 境 造 成 太 大 的 影 響, 但 是 你 們 也 應 該 積 極 主 動 提 出 好 的 政 策 方 向 及 意 見 吳 局 長 盛 忠 : 暫 時 安 全 無 虞 是 指 衛 生 部 分, 但 是 環 境 問 題 高 議 員 嘉 瑜 : 臺 北 市 可 以 自 行 制 定 單 行 法 規 來 規 範 吳 局 長 盛 忠 : 自 治 條 例 位 階 才 可 以 規 範 這 部 分 的 禁 用 事 項 高 議 員 嘉 瑜 : 當 然 可 以 做, 只 是 環 保 局 不 願 意 而 已! 陳 議 員 彥 伯 : 環 保 局 就 可 以 率 先 施 行 了, 根 本 不 必 等 環 保 署 有 所 作 為 你 們 才 願 意 跟 進 吳 局 長 盛 忠 : 前 提 是 要 先 制 定 自 治 條 例 陳 議 員 彥 伯 : 那 就 趕 快 制 定 啊! 高 議 員 嘉 瑜 : 局 長, 困 難 點 到 底 在 哪 裡? 貴 局 難 道 認 為 業 者 的 利 益 與 飲 料 保 溫 度 比 環 境 保 護 議 題 來 得 重 要 我 覺 得 真 是 不 可 思 議! 身 為 環 保 局 局 長, 你 應 該 堅 持 要 求 業 者, 基 於 環 保 的 立 場, 請 他 們 禁 止 使 用 保 麗 龍 杯, 全 面 改 用 紙 杯 因 為 紙 杯 對 環 境 的 影 響 2144
283 比 較 小 如 果 今 天 局 長 是 商 業 處 處 長 或 產 業 發 展 局 局 長, 或 許 你 就 有 些 許 立 場 告 訴 民 眾, 因 為 保 麗 龍 杯 保 鮮 效 果 較 佳, 所 以 支 持 業 者 繼 續 使 用 保 麗 龍 杯 但 你 是 環 保 局 局 長, 為 什 麼 要 幫 業 者 找 理 由 呢! 吳 局 長 盛 忠 : 環 境 局 是 負 責 環 境 保 護 這 個 區 塊, 保 麗 龍 本 來 就 有 回 收 體 系 高 議 員 嘉 瑜 : 局 長 應 該 站 在 環 境 保 護 的 立 場 來 說 話, 請 問 保 麗 龍 杯 環 保 嗎? 吳 局 長 盛 忠 : 每 個 材 質 都 有 優 缺 點 郝 龍 斌 本 來 就 很 喜 歡 搶 頭 香 ( 台 語 ), 現 在 酒 駕 零 肇 事 的 頭 香 已 經 被 臺 中 市 搶 走 了, 你 們 趕 快 制 定 自 治 條 例, 這 樣 郝 龍 斌 才 有 機 會 扳 回 一 城 高 議 員 嘉 瑜 : 最 後 請 教 局 長 有 關 廚 餘 問 題, 很 多 民 眾 對 廚 餘 回 收 政 策 有 很 多 疑 問, 他 們 辛 苦 做 分 類, 最 後 這 些 廚 餘 獲 利 狀 況 如 何? 賣 給 誰? 錢 的 流 向? 之 前 莊 議 員 也 質 詢 過 類 似 議 題, 民 間 業 者 時 常 將 垃 圾 交 給 環 保 局 當 成 公 家 垃 圾 處 理, 諸 如 此 類 的 弊 端 很 多, 因 此 請 局 長 提 供 這 方 面 的 詳 細 資 料 給 本 委 員 會 同 仁 參 考 吳 局 長 盛 忠 : 養 豬 廚 餘 就 是 販 賣, 這 部 分 占 廚 餘 量 的 十 分 之 一, 其 餘 十 分 之 九 則 用 於 堆 肥 以 木 柵 廠 為 例, 回 收 的 廚 餘 都 做 堆 肥, 北 投 焚 化 廠 因 設 備 規 模 較 小, 所 以 只 能 處 理 一 定 的 數 量, 其 餘 廚 餘 變 成 半 成 品 後 再 委 託 廠 商 進 行 後 續 作 業, 以 上 是 目 前 本 局 處 理 廚 餘 的 方 式 高 議 員 嘉 瑜 : 請 貴 局 提 供 廚 餘 回 收 流 程 每 年 養 豬 堆 肥 廚 餘 的 數 量, 最 後 販 售 及 資 金 流 向 等 詳 細 資 料 臺 北 市 每 年 的 垃 圾 量 都 呈 現 遞 減 狀 態, 因 此 本 席 希 望 至 少 停 止 一 座 焚 化 廠 的 運 作 因 為 垃 圾 量 逐 年 遞 減, 每 座 焚 化 廠 的 焚 燒 量 都 不 到 之 前 預 設 的 一 半, 臺 北 市 實 在 沒 有 理 由 堅 持 維 持 下 去 焚 化 廠 對 環 境 及 預 算 支 出 都 有 很 大 的 影 響, 我 認 為 環 保 局 應 考 慮 停 止 一 座 焚 化 廠 的 運 作 92 年 就 已 經 評 估 應 該 停 止 使 用 了,10 年 之 後, 為 什 麼 還 是 無 法 停 爐, 難 道 臺 北 市 垃 圾 減 量 政 策 完 全 沒 有 成 效! 吳 局 長 盛 忠 : 這 個 問 題 分 2 個 層 面 來 看, 一 停 廠 問 題 二 每 個 焚 化 廠 的 狀 況 不 同 例 如 內 湖 焚 化 廠 有 3 座 焚 化 爐 木 柵 廠 與 北 投 廠 有 4 座 焚 化 爐, 目 前 每 天 處 理 垃 圾 山 清 運 出 來 的 垃 圾 約 五 六 百 公 噸 今 年 處 理 完 畢 之 後, 未 來 進 廠 的 垃 圾 量 一 定 會 減 少 本 局 初 步 規 劃 每 座 廠 區 先 減 少 焚 化 爐 的 運 作 數 量 議 員 的 建 議 是 直 接 關 閉 一 座 廠 莊 議 員 瑞 雄 : 對, 關 掉 北 投 焚 化 廠 2145
284 高 議 員 嘉 瑜 : 我 希 望 關 閉 內 湖 焚 化 廠 你 們 的 做 法 是 減 少 焚 化 爐 的 運 作 數 量 而 不 是 關 廠 吳 局 長 盛 忠 : 如 果 臨 時 有 問 題 要 處 理 垃 圾 高 議 員 嘉 瑜 : 臨 時 有 什 麼 問 題? 要 處 理 什 麼 垃 圾? 處 理 燈 節 留 下 來 的 垃 圾! 吳 局 長 盛 忠 : 不 是, 例 如 發 生 天 災, 納 莉 風 災 時, 垃 圾 根 本 來 不 及 處 理, 也 無 法 請 外 縣 市 幫 忙 這 部 分 如 果 要 執 行 有 一 定 的 困 難 點, 我 認 為 目 前 的 做 法 比 較 不 會 有 問 題 因 為 環 境 衛 生 之 後 所 衍 生 的 就 是 健 康 問 題, 所 以 停 爐 比 停 廠 衝 擊 來 得 小 一 些 例 如 現 在 關 閉 內 湖 廠, 臺 北 市 就 只 剩 下 北 投 廠 及 木 柵 廠 繼 續 運 作, 但 是 每 座 焚 化 廠 每 年 都 有 固 定 2 個 月 的 歲 休 時 間, 因 此 北 投 焚 化 廠 歲 休 時, 就 只 剩 下 木 柵 廠 維 持 運 作 狀 態, 所 以 木 柵 廠 千 萬 不 能 有 任 何 狀 況, 萬 一 這 2 個 月 出 了 問 題 高 議 員 嘉 瑜 : 局 長 的 說 法 有 點 像 買 保 險, 雖 然 2 座 焚 化 廠 就 足 以 處 理 臺 北 市 的 垃 圾, 但 如 果 發 生 天 災 或 廠 區 歲 休 時, 需 要 因 應 的 做 法 局 長, 喝 酒 不 是 壞 事, 不 要 誤 了 正 事 就 好 吳 局 長 盛 忠 : 這 是 風 險 管 理, 目 前 的 做 法 是 如 此 高 議 員 嘉 瑜 : 目 前 臺 北 市 的 垃 圾 量 2 座 焚 化 廠 是 否 就 足 以 應 付 這 部 分 你 們 有 沒 有 評 估 過? 吳 局 長 盛 忠 : 沒 有 問 題 高 議 員 嘉 瑜 : 所 以 內 湖 焚 化 廠 是 不 是 可 以 暫 時 關 廠, 因 為 內 湖 廠 處 理 的 垃 圾 量 最 少, 目 前 我 實 在 看 不 出 郝 市 長 有 什 麼 政 績, 以 一 位 曾 經 擔 任 過 環 保 署 署 長 的 市 長 而 言, 如 果 任 內 可 以 關 閉 任 何 一 座 焚 化 廠, 絕 對 是 一 個 很 大 的 政 績 莊 議 員 瑞 雄 : 如 果 臺 北 市 只 剩 下 一 座 焚 化 廠 時, 是 否 有 足 夠 的 能 力 處 理 臺 北 市 的 垃 圾? 高 議 員 嘉 瑜 : 2 座 綽 綽 有 餘, 局 長 不 要 找 藉 口 吳 局 長 盛 忠 : 每 座 焚 化 廠 都 有 定 期 歲 休 時 間, 謝 謝 議 員 的 指 教 陳 議 員 彥 伯 : 新 北 市 有 幾 座 焚 化 廠? 吳 局 長 盛 忠 : 也 是 3 座 莊 議 員 瑞 雄 : 靠 水 域 的 廠 區 會 污 染 水 源, 所 以 應 該 優 先 關 廠, 靠 山 的 比 較 沒 有 關 係 陳 議 員 彥 伯 : 靠 山 的 會 流 到 地 底 下 去 污 染 地 下 水 2146
285 莊 議 員 瑞 雄 : 木 柵 廠 已 經 習 慣 了 陳 議 員 彥 伯 : 高 議 員 提 到 容 器 的 問 題, 請 問 紙 杯 環 保 嗎? 高 議 員 嘉 瑜 : 所 以 我 剛 才 詢 問 局 長, 紙 杯 與 保 麗 龍 杯 哪 個 較 環 保? 陳 議 員 彥 伯 : 局 長 請 看, 紙 杯 裡 面 也 塗 了 一 層 蠟 吳 局 長 盛 忠 : 對 陳 議 員 彥 伯 : 以 前 念 書 時, 老 師 從 來 不 用 紙 杯, 每 次 看 到 我 們 使 用 紙 杯 喝 水 時 都 警 告 我 們 我 太 太 買 東 西 從 來 不 使 用 塑 膠 袋 裝 局 長, 我 太 太 還 是 你 教 出 來 的 學 生, 你 們 拿 這 種 容 器 裝 飲 品 要 我 們 喝! 吳 局 長 盛 忠 : 我 都 隨 身 攜 帶 環 保 杯 陳 議 員 彥 伯 : 塑 膠 袋 裝 熱 東 西 有 毒 物 質 全 部 都 溶 解 出 來 了, 我 是 看 主 席 的 面 子 才 吃 的, 但 是 只 吃 了 一 半 另 外, 紙 杯 裡 面 都 是 蠟, 裝 冷 飲 或 許 沒 有 問 題, 但 若 是 熱 飲 可 能 就 會 產 生 問 題 很 多 飲 料 店 紙 杯 盛 裝 冷 飲 也 盛 裝 熱 飲, 這 樣 環 保 嗎? 也 許 環 保, 但 對 人 體 絕 對 有 害 吳 局 長 盛 忠 : 江 宜 樺 院 長 住 在 我 家 隔 壁, 他 擔 任 副 院 長 時, 早 上 買 豆 漿 與 油 條, 我 都 看 他 拿 著 容 器 買 豆 漿 我 們 希 望 推 廣 民 眾 自 備 杯 具, 透 過 減 價 集 點 等 誘 因 從 源 頭 減 量 做 起 陳 議 員 彥 伯 : 局 長, 當 初 推 廣 專 用 垃 圾 袋 時, 臺 北 市 民 反 彈 多 大! 包 括 我 都 覺 得 很 討 厭, 收 垃 圾 是 你 們 的 責 任, 我 繳 那 麼 多 稅, 丟 個 垃 圾 還 要 給 錢! 因 為 強 迫 大 家 做 分 類 也 強 迫 大 家 接 受 這 樣 的 觀 念 之 後, 現 在 外 縣 市 甚 至 其 他 國 家 都 前 來 向 我 們 取 經, 因 為 全 世 界 沒 有 幾 個 城 市 敢 像 臺 北 市 實 施 垃 圾 專 用 袋 政 策, 所 以 臺 北 市 民 眾 的 環 保 教 育 這 部 分 是 可 以 推 動 的 剛 剛 高 嘉 瑜 議 員 也 說 得 很 清 楚, 實 施 這 麼 多 年, 接 下 來 就 繼 續 這 樣 做 嗎? 如 此 的 政 策, 國 家 城 市 不 會 有 進 步, 應 該 考 量 在 自 治 條 例 上 明 訂, 我 們 小 時 候 衛 生 環 境 不 好, 但 也 都 健 康 長 大, 現 代 人 凡 事 消 毒, 但 罹 患 自 閉 症 亞 斯 柏 格 症 等 奇 怪 病 症 卻 很 多, 我 懷 疑 就 是 與 環 境 荷 爾 蒙 有 關 這 些 都 是 我 太 太 和 我 說 的, 我 太 太 的 知 識 是 你 教 她 的 我 呼 應 高 嘉 瑜 議 員 的 建 議, 很 多 事 可 以 不 必 理 會 環 保 署, 雖 然 你 出 身 環 保 署, 但 現 在 環 保 署 同 仁 的 腦 袋 可 能 沒 有 你 聰 明 先 進 莊 議 員 瑞 雄 : 他 哪 有 聰 明! 他 很 愚 笨 的 陳 議 員 彥 伯 : 2147
286 難 怪 我 太 太 那 麼 笨! 我 的 意 思 是 自 治 條 例 可 以 修 訂 的 就 先 做, 業 者 要 牟 利 當 然 會 有 所 反 彈, 但 法 條 訂 了, 業 者 為 求 生 存, 自 然 會 想 辦 法 生 存 自 備 容 器 購 買 飲 品 可 能 減 價 更 多, 如 此 上 班 族 一 定 會 群 起 呼 應 我 建 議 局 長 不 要 太 保 守, 該 強 硬 時 就 要 強 硬 你 看, 高 嘉 瑜 議 員 是 民 進 黨 籍 的 還 替 郝 龍 斌 市 長 護 航, 紙 杯 並 不 環 保, 環 境 荷 爾 蒙 會 傷 害 下 一 代, 這 些 東 西 要 漸 漸 淘 汰, 最 後 禁 止 使 用, 民 眾 怕 違 法 會 養 成 習 慣, 最 後 就 不 會 有 人 會 再 反 彈 了 莊 議 員 瑞 雄 : 局 長, 陳 彥 伯 議 員 詢 問 的 問 題, 以 你 的 頭 腦 也 無 法 回 應, 你 就 不 要 回 答 了 我 現 在 問 1 個 問 題, 第 10 頁 售 電 問 題 解 決 了 嗎? 各 焚 化 廠 焚 燒 垃 圾 產 生 熱 能 發 電, 可 否 簡 單 說 明 各 廠 的 產 生 數 量 自 行 使 用 量 可 售 量 為 何? 上 次 有 同 仁 提 到 賤 售 台 電 問 題, 我 記 得 郝 龍 斌 市 長 有 出 面 說 明, 請 問 現 在 問 題 解 決 了 嗎? 吳 局 長 盛 忠 : 這 3 座 焚 化 廠 一 年 發 電 量 約 2 億 8,000 度 左 右, 大 約 有 一 半 自 行 使 用 莊 議 員 瑞 雄 : 哪 一 座 焚 化 廠 最 多? 吳 局 長 盛 忠 : 當 然 是 北 投 焚 化 廠 莊 議 員 瑞 雄 : 大 約 有 多 少? 吳 局 長 盛 忠 : 大 約 一 億 三 千 多 度 莊 議 員 瑞 雄 : 木 柵 焚 化 廠 呢? 吳 局 長 盛 忠 : 七 千 二 百 多 度 ; 內 湖 焚 化 廠 大 約 三 千 三 百 多 度 莊 議 員 瑞 雄 : 大 約 有 二 億 八 千 多 度 吳 局 長 盛 忠 : 對 莊 議 員 瑞 雄 : 自 行 使 用 多 少 度? 吳 局 長 盛 忠 : 大 約 一 半, 詳 細 數 據 請 科 長 說 明 莊 議 員 瑞 雄 : 自 行 使 用 一 半, 另 一 半 出 售 嗎? 吳 局 長 盛 忠 : 對 莊 議 員 瑞 雄 : 以 熱 能 發 電 需 要 用 到 台 電 的 電 嗎? 吳 局 長 盛 忠 : 除 非 歲 休 停 爐 時, 會 使 用 到 台 電 的 電, 否 則 都 是 自 給 自 足 2148
287 莊 議 員 瑞 雄 : 自 行 使 用 足 夠 嗎? 吳 局 長 盛 忠 : 是, 足 夠 還 能 出 售 莊 議 員 瑞 雄 : 目 前 1 度 電 的 售 價 為 何? 吳 局 長 盛 忠 : 大 約 一 元 九 角 多 莊 議 員 瑞 雄 : 台 電 的 電 價 格 為 何? 吳 局 長 盛 忠 : 依 使 用 的 時 間 不 同, 電 價 也 有 所 不 同 莊 議 員 瑞 雄 : 平 時 用 電 要 付 台 電 多 少 錢? 吳 局 長 盛 忠 : 依 季 節 時 段 不 同, 每 度 電 價 不 同 莊 議 員 瑞 雄 : 我 只 是 要 知 道 價 差 吳 局 長 盛 忠 : 大 約 0.8 至 3.1 元 莊 議 員 瑞 雄 : 用 台 電 的 電 要 多 少 錢? 吳 局 長 盛 忠 : 請 內 湖 廠 吳 廠 長 說 明 莊 議 員 瑞 雄 : 我 就 說 局 長 不 夠 聰 明, 隨 便 問 都 不 會 回 答 內 湖 垃 圾 焚 化 廠 吳 廠 長 文 園 : 3 座 垃 圾 焚 化 廠 歲 休 時 間 不 同, 平 均 向 台 電 買 電 1 度 是 2.5 元, 去 年 售 予 台 電 的 電 平 均 1 度 2.05 元 去 年 在 局 長 帶 領 下, 多 次 與 能 源 局 台 電 溝 通 協 商, 能 源 局 調 整 費 率 預 估 今 年 會 提 高, 內 湖 廠 因 設 置 功 率 較 小, 今 年 1 至 4 月 平 均 1 度 為 1.97 元 ; 去 年 同 期 是 1.8 元, 故 1 度 大 約 多 了 0.2 元 莊 議 員 瑞 雄 : 這 是 出 售 給 台 電 的 嗎? 吳 廠 長 文 園 : 對,3 座 廠 今 年 1 至 3 月 平 均 每 度 已 上 升 至 2.03 元, 去 年 同 期 只 有 1.81 元, 增 加 了 10% 左 右 1 至 4 月 是 非 夏 月 用 電, 夏 月 時 售 電 費 率 較 高, 所 以 我 們 預 估 會 更 高 莊 議 員 瑞 雄 : 買 電 呢? 吳 廠 長 文 園 : 剛 剛 報 告 每 度 2.5 元, 這 是 全 年 平 均, 內 湖 廠 是 夏 月 歲 休 2149
288 莊 議 員 瑞 雄 : 為 什 麼 賣 電 就 不 平 均, 買 電 就 平 均? 我 要 買 賣 同 時 做 比 較 吳 廠 長 文 園 : 內 湖 廠 是 夏 月 歲 休, 所 以 買 電 單 價 就 比 較 高, 可 能 要 3 元, 北 投 廠 與 木 柵 廠 是 非 夏 月 歲 休, 買 電 單 價 就 會 低 一 點, 北 投 廠 與 木 柵 廠 設 置 發 電 容 量 較 大, 所 以 安 排 非 夏 月 歲 休 ; 內 湖 廠 發 電 容 量 小 就 安 排 在 夏 月 歲 休 莊 議 員 瑞 雄 : 台 電 賣 給 我 們 較 貴, 向 我 們 買 電 較 便 宜, 所 持 理 由 為 何? 吳 廠 長 文 園 : 全 臺 灣 有 24 座 焚 化 廠, 民 國 100 年 平 均 售 台 電 的 電 每 度 1.91 元, 但 臺 北 市 3 座 焚 化 廠 平 均 是 2.04 元, 即 臺 北 市 售 電 比 其 他 縣 市 價 格 較 高 汽 電 共 生 受 能 源 管 理 法 規 範, 汽 電 共 生 系 統 本 身 作 業 需 要 發 電 設 施, 主 要 是 供 自 身 使 用, 但 各 廠 都 會 儘 量 節 省 用 電, 出 售 多 餘 的 電 力, 所 以 汽 電 共 生 系 統 與 民 間 發 電 廠 在 本 質 法 律 適 用 都 不 一 樣 有 公 告 的 費 率, 但 臺 北 市 的 售 價 已 超 越 全 國 焚 化 廠 的 平 均 值 莊 議 員 瑞 雄 : 請 提 供 臺 北 市 與 全 國 各 廠 比 較 的 書 面 資 料 吳 廠 長 文 園 : 好, 我 們 會 提 供 民 國 100 年 各 廠 的 書 面 資 料 明 天 早 上 10 時 加 開 一 場 針 對 5 月 1 日 勞 工 至 總 統 府 抗 議 時, 警 察 以 竹 竿 攻 擊 抗 議 民 眾 事 件, 有 無 執 法 過 當 情 形 專 案 報 告 請 各 位 議 員 踴 躍 出 席 各 位 同 仁 對 今 日 環 保 局 的 工 作 報 告 有 無 意 見?( 無 ) 散 會 2150
289 第 11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工 務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4 月 25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10 時 25 分 至 12 時 15 分 地 點 : 本 會 3 樓 工 務 委 員 會 會 議 室 出 席 議 員 : 葉 林 傳 李 芳 儒 郭 昭 巖 李 傅 中 武 李 新 黃 珊 珊 陳 政 忠 應 曉 薇 陳 義 洲 列 席 : 市 政 府 : 工 務 局 局 長 : 張 培 義 工 務 局 副 局 長 : 黃 一 平 工 務 局 副 局 長 : 陳 嘉 欽 衛 生 下 水 道 工 程 處 處 長 : 陳 永 輝 新 建 工 程 處 處 長 : 陳 得 意 公 園 路 燈 工 程 管 理 處 處 長 : 劉 國 銘 大 地 工 程 處 處 長 : 林 裕 益 水 利 工 程 處 處 長 : 施 建 旭 本 會 工 務 委 員 會 : 專 門 委 員 : 陳 文 彬 專 員 : 鄭 源 彬 組 員 : 蕭 憲 銘 葉 議 員 林 傳 紀 錄 : 鄭 源 彬 壹 陳 專 門 委 員 報 告 簽 到 出 席 議 員 已 達 法 定 人 數 貳 主 席 宣 告 開 會 參 確 定 預 備 會 議 紀 錄 肆 工 務 局 長 及 所 屬 處 長 介 紹 單 位 主 管 以 上 人 員 伍 聽 取 工 務 局 工 作 報 告 及 詢 答 工 務 局 張 局 長 培 義 報 告 發 言 議 員 : 郭 昭 巖 李 傅 中 武 應 曉 薇 陳 義 洲 黃 珊 珊 李 芳 儒 葉 林 傳 工 務 局 張 局 長 培 義 說 明 新 建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得 意 說 明 大 地 工 程 處 林 處 長 裕 益 說 明 公 園 路 燈 工 程 管 理 處 劉 處 長 國 銘 說 明 公 園 路 燈 工 程 管 理 處 黃 總 工 程 司 淑 如 說 明 水 利 工 程 處 施 處 長 建 旭 說 明 工 務 局 人 事 室 王 主 任 寶 齡 說 明 公 園 路 燈 工 程 管 理 處 圓 山 公 園 管 理 所 楊 主 任 淑 惠 說 明 公 園 路 燈 工 程 管 理 處 路 燈 工 程 隊 王 隊 長 棟 樑 說 明 工 務 局 土 木 建 築 科 蔡 科 長 國 基 說 明 陸 其 他 事 項 2151
290 一 本 會 期 原 則 上 每 週 四 上 午 開 會 二 5 月 9 日 上 午 排 定 都 市 發 展 局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會 工 作 報 告 三 世 大 運 選 手 村 預 定 地 考 察 世 大 運 選 手 村 工 程 發 包 文 林 苑 後 續 處 理 方 式 師 大 商 圈 夜 市 執 法 狀 況 等 專 案 報 告 另 擇 期 排 定 四 工 作 報 告 未 答 覆 或 補 充 資 料 部 分, 請 於 一 週 內 答 覆 彙 整 提 送 本 委 員 會 散 會 2152
291 速 記 錄 102 年 4 月 25 日 速 記 : 鄭 源 彬 陳 專 門 委 員 文 彬 : 大 家 早 安, 向 委 員 會 報 告, 第 11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工 務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簽 到 出 席 議 員 已 達 法 定 人 數, 請 開 議 主 席 ( 工 務 委 員 會 第 一 召 集 人 葉 議 員 林 傳 ): 局 長 市 府 各 位 官 員 本 會 各 位 同 仁, 大 家 好! 我 們 現 在 開 始 開 會, 先 確 定 上 一 次 會 議 紀 錄 上 一 次 預 備 會 議 紀 錄 放 置 在 各 位 議 員 桌 上, 上 次 會 議 是 選 舉 工 務 委 員 會 第 一 二 召 集 人 及 推 選 紀 律 程 序 法 規 委 員, 按 照 慣 例 請 大 家 參 閱, 如 果 沒 有 提 出 要 修 正 的 意 見, 我 們 就 在 今 天 會 議 結 束 前 做 會 議 紀 錄 的 確 認 接 下 來 進 行 首 長 介 紹 相 關 單 位 主 管 以 上 人 員 請 工 務 局 張 局 長 介 紹 工 務 局 張 局 長 培 義 : 召 集 人 副 召 集 人 各 位 議 員, 在 報 告 之 前 先 介 紹 我 們 工 務 局 與 會 的 主 管, 工 務 局 有 分 局 本 部 及 所 屬 5 個 工 程 處, 左 邊 是 黃 一 平 副 局 長, 右 邊 是 陳 嘉 欽 副 局 長, 接 著 是 新 工 處 陳 得 意 處 長 總 工 程 司 李 惠 裕, 水 利 處 施 建 旭 處 長 總 工 程 司 陳 郭 正, 公 園 路 燈 工 程 管 理 處 劉 國 銘 處 長 總 工 程 司 黃 淑 如 衛 工 處 陳 永 輝 處 長 總 工 程 司 李 志 榮, 大 地 工 程 處 林 裕 益 處 長 代 總 工 程 司 張 緯 華 接 下 來 報 告 我 們 工 務 局 的 科 室 主 管, 我 從 第 3 排 右 邊 開 始 介 紹, 水 利 科 陳 世 浩 簡 任 技 正 兼 代 科 長, 他 也 兼 府 會 聯 絡 人, 公 園 大 地 科 李 沐 磬 科 長 土 木 建 築 科 蔡 國 基 科 長 採 購 管 理 科 曹 彥 綸 科 長 品 管 及 勞 安 科 林 岳 勳 科 長 再 介 紹 我 右 邊 資 訊 室 余 曉 倫 主 任 秘 書 室 郭 梅 芬 主 任 會 計 室 鄭 秀 貞 主 任 統 計 室 鄭 麗 淑 主 任 人 事 室 王 寶 齡 主 任 政 風 室 王 紀 祿 主 任, 府 會 聯 絡 人 吳 延 杰, 以 上 是 我 們 工 務 局 列 座 在 位 置 上 的 同 仁 再 來 請 新 工 處 處 長 介 紹 該 處 主 管 新 建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得 意 : 召 集 人 副 召 集 人 各 位 議 員 大 家 好! 我 來 介 紹 新 工 處 的 同 仁,2 位 副 處 長 林 志 峯 池 蘭 生 及 主 任 秘 書 陳 桂 麟 留 守 首 先 介 紹 總 工 程 司 李 惠 裕, 接 下 來 是 規 劃 設 計 科 陳 世 杰 科 長, 機 電 工 程 科 陳 幸 墩 科 長, 建 築 工 程 科 吳 再 欽 科 長, 工 務 科 呂 一 峯 科 長, 維 護 工 程 科 劉 家 銘 科 長, 工 程 品 管 科 曹 美 惠 科 長, 她 也 兼 府 會 聯 絡 人, 挖 掘 管 理 科 林 慧 忠 科 長 工 程 配 合 科 的 吳 鄭 均 科 長 共 同 管 道 科 曾 俊 傑 科 長 養 護 隊 林 昆 虎 副 總 翁 工 程 司 兼 隊 長 資 訊 室 曾 淑 敏 主 任 秘 書 室 陳 錦 豪 主 任 會 計 室 陳 淑 惠 主 任 人 事 室 林 振 福 主 任 政 風 室 劉 冠 廷 主 任, 另 外 一 位 是 副 工 程 司 兼 府 會 聯 絡 人 郭 俊 昇, 他 現 在 因 為 在 樓 上 列 席 記 者 會, 等 一 下 會 下 來, 謝 謝 大 家 再 來 請 水 利 處 長 介 紹 水 利 工 程 處 施 處 長 建 旭 : 召 集 人 副 召 集 人 各 位 議 員, 大 家 好, 接 下 來 由 水 利 工 程 處 來 介 紹 科 室 主 管,2 位 副 處 長 劉 進 興 楊 明 祥 及 主 任 秘 書 王 健 忠 留 守 首 先 介 紹 總 工 程 司 陳 郭 正, 2153
292 接 下 來 是 水 利 處 所 屬 科 室, 有 8 科 5 室, 綜 合 計 畫 科 劉 奕 均 科 長 河 川 工 程 科 張 凱 堯 科 長 河 川 管 理 科 何 順 華 科 長 雨 水 下 水 道 工 程 科 施 俊 達 科 長, 工 務 科 由 劉 仲 益 專 門 委 員 兼 代 科 長 品 管 及 勞 安 科 李 瑞 雯 科 長, 抽 水 站 管 理 一 科 鍾 國 豐 科 長, 抽 水 站 管 理 二 科 楊 德 雄 科 長, 資 訊 室 由 陳 詩 漢 代 理 主 任, 秘 書 室 劉 竹 英 主 任, 會 計 室 張 寧 生 主 任, 人 事 室 徐 香 明 主 任, 政 風 室 曾 金 田 主 任, 府 會 聯 絡 人 謝 富 中 正 工 程 司 劉 玉 華 專 員, 謝 謝 各 位 議 員 謝 謝, 接 下 來 請 公 園 處 劉 處 長 介 紹 公 園 路 燈 工 程 管 理 處 劉 處 長 國 銘 : 召 集 人 第 二 召 集 人,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好, 接 下 來 由 公 園 處 來 介 紹 同 仁,2 位 副 處 長 陳 登 文 許 添 籌 及 主 任 秘 書 藍 舒 几 留 守 現 在 介 紹 總 工 程 司 黃 淑 如, 接 下 來 介 紹 科 室 主 管, 園 藝 科 蘇 怡 萍 科 長, 路 燈 科 吳 文 慶 科 長, 工 務 科 尤 國 仁 科 長, 工 程 品 管 科 蘇 新 富 科 長, 工 程 配 合 科 洪 燕 萍 科 長, 園 藝 工 程 隊 高 民 典 隊 長, 他 最 近 可 能 會 調 整 職 務, 路 燈 工 程 隊 王 棟 樑 隊 長, 接 下 來 是 5 個 管 理 所, 首 先 是 園 藝 管 理 所 賀 綺 華 主 任 陽 明 山 公 園 管 理 所 顏 春 城 主 任 青 年 公 園 管 理 所 林 慶 煌 主 任 圓 山 公 園 管 理 所 楊 淑 惠 主 任 南 港 公 園 管 理 所 張 秀 珠 主 任 花 卉 試 驗 中 心 張 栴 榕 主 任 資 訊 室 徐 國 彥 主 任 秘 書 室 蒲 朝 貴 主 任, 會 計 室 林 慧 玲 主 任, 人 事 室 林 榮 文 主 任 政 風 室 林 振 祥 主 任 府 會 聯 絡 員 郭 垣 熙 正 工 程 司, 以 上 介 紹, 謝 謝 再 來 請 衛 工 處 長 介 紹 衛 生 下 水 道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永 輝 : 召 集 人 副 召 集 人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大 家 早 安, 我 是 衛 工 處 處 長 陳 永 輝, 副 處 長 賴 五 照 與 主 任 秘 書 周 志 堅 留 守 首 先 我 還 是 先 介 紹 總 工 程 司 李 志 榮, 接 著 介 紹 衛 工 處 的 科 室 主 管, 設 計 科 李 光 軒 科 長 工 務 科 黃 德 峰 科 長 營 運 管 理 科 林 建 芬 科 長, 工 程 品 管 科 楊 健 飛 科 長 維 護 工 程 科 胡 振 中 科 長 設 施 管 理 科 廖 俊 豪 科 長 接 下 來 是 3 個 污 水 處 理 廠, 首 先 是 內 湖 污 水 處 理 廠 賈 壽 堂 廠 長, 八 里 污 水 處 理 廠 龔 台 生 廠 長, 迪 化 污 水 處 理 廠 姚 文 成 廠 長 接 著 是 5 個 行 政 科 室, 秘 書 室 蕭 志 敏 主 任 資 訊 室 丁 嘉 華 主 任 會 計 室 劉 淑 江 主 任 人 事 室 蔡 福 銘 主 任 政 風 室 宗 秉 偉 主 任 府 會 聯 絡 員 王 文 清 副 工 程 司, 謝 謝 請 大 地 工 程 處 林 處 長 介 紹 大 地 工 程 處 林 處 長 裕 益 : 召 集 人 副 召 集 人 各 位 議 員, 大 家 好! 接 下 來 介 紹 大 地 處 各 位 主 管, 因 為 今 天 上 午 財 建 委 員 會 正 在 審 查 100 年 度 的 決 算, 所 以 由 副 處 長 黃 立 遠 在 財 建 委 員 會 會 場 列 席, 另 外 留 守 的 是 主 任 秘 書 施 培 林, 接 下 來 我 介 紹 今 天 與 會 的 各 業 務 科 室 主 管 企 劃 科 李 正 利 科 長 道 路 步 道 科 夏 賢 統 科 長, 森 林 遊 憩 科 何 明 育 科 長, 土 石 流 防 治 科 黃 添 進 科 長 坡 地 整 治 科 陳 政 予 科 長, 他 也 是 身 兼 府 會 聯 絡 人, 坡 地 任 宅 科 代 理 科 長 林 冠 宇 審 查 管 理 科 梁 成 兆 科 長 秘 書 室 劉 惠 嫺 主 任 會 計 室 魏 瑜 貞 主 任 人 事 室 詹 世 慧 主 任 政 風 室 胡 博 元 主 任, 以 上 是 我 們 各 個 科 室 的 主 管 2154
293 請 局 長 做 工 作 報 告 前, 我 們 先 討 論 幾 個 專 案 報 告 及 市 政 考 察 的 時 間, 黃 珊 珊 議 員 有 提 了 3 個 專 案 報 告, 關 於 都 更 中 心 運 作 狀 況 及 文 林 苑 後 續 處 理 方 式, 我 看 跟 工 作 報 告 有 點 類 似, 是 不 是 請 都 市 發 展 局 在 工 作 報 告 時 一 道 報 告 說 明 黃 議 員 珊 珊 : 如 果 是 要 併 在 工 作 報 告 時 報 告, 由 都 更 中 心 做 報 告 也 可 以 我 們 現 在 專 案 報 告 有 3 個, 一 個 是 世 大 運 選 手 村 工 程 發 包, 然 後 是 都 更 中 心 的 運 作 狀 況 文 林 苑 後 續 處 理 方 式 李 議 員 新 : 主 席, 我 現 在 提 一 個 案, 有 關 都 發 局 針 對 師 大 商 圈 夜 市 的 執 法 狀 況 做 一 個 專 案 報 告 黃 議 員, 關 於 都 更 中 心 的 運 作 狀 況 就 請 他 在 工 作 報 告 時 做 報 告, 書 面 報 告 也 要 提 前 送 給 我 們 11 位 議 員 現 在 我 們 專 案 報 告 就 先 確 定 3 案 :1. 世 大 運 選 手 村 工 程 發 包,2. 文 林 苑 後 續 處 理 的 方 式,3. 師 大 商 圈 夜 市 執 法 狀 況 陳 議 員 政 忠 : 能 不 能 加 一 個 市 政 考 察, 就 是 到 淡 水 河 去 看 一 看, 水 利 處 負 責 的 淡 水 河 還 那 麼 髒 那 麼 亂, 郝 龍 斌 市 長 都 快 卸 任 了, 要 交 代 一 下! 還 有 新 工 處 施 工 的 社 子 大 橋, 是 一 座 斷 頭 橋, 到 今 天 還 沒 有 做 引 道, 這 可 說 是 世 界 奇 觀, 可 以 列 入 世 界 金 氏 紀 錄 了 陳 議 員, 調 查 表 不 是 都 有 先 給 你 們 填? 陳 議 員 政 忠 : 我 寫 了 6 個 提 議, 但 6 個 都 不 敢 提 出 來, 怕 被 罵 啦! 我 本 來 還 想 再 辦 一 個 考 察, 就 是 到 政 大 台 大 跟 台 北 教 育 大 學 看 衛 工 管 接 管 的 問 題, 要 去 看 為 什 麼 不 能 克 服 呀! 一 方 面 可 以 去 參 訪 他 們 學 校, 長 這 麼 大 還 沒 去 過 政 大 台 大 有 關 公 園 路 燈 工 程 管 理 處, 到 底 什 麼 叫 TAU TOAU? 也 不 懂 就 亂 種, 那 樹 木 也 有 生 命 啊! 就 讓 它 在 高 架 橋 上 受 空 氣 污 染, 我 覺 得 要 珍 惜 生 命, 所 以 不 能 種 在 那 邊 陳 議 員, 確 定 一 下, 你 要 做 哪 一 個 專 案 報 告 或 是 市 政 考 察? 你 講 的 我 都 有 寫 下 來 陳 議 員 政 忠 : 那 就 4 個 嘛! 我 這 邊 只 寫 到 3 個, 淡 水 河 整 治, 社 子 大 橋, 台 大 政 大 等 衛 工 接 管 的 考 察 陳 議 員 政 忠 : 跟 李 新 議 員 及 副 召 集 人 研 究 看 看, 再 跟 您 報 告 好, 我 們 現 在 先 確 定 這 3 個 專 案 報 告, 就 是 我 們 剛 才 所 講 的 議 題 至 於 市 政 考 2155
294 察 的 部 分, 就 是 到 林 口 看 世 大 運 選 手 村 預 定 地, 還 有 沒 有 其 他 的 意 見? 陳 議 員 政 忠 : 都 市 發 展 局 長 還 沒 有 來 報 到, 我 本 想 行 義 路 溫 泉 特 區 也 排 專 案 報 告 因 為 都 市 發 展 局 長 5 月 1 日 才 會 到 任 我 們 先 確 定 委 員 會 每 周 開 會 的 時 間, 要 每 星 期 二 還 是 星 期 四? 陳 議 員 政 忠 : 這 次 會 期 沒 有 審 查 預 算, 提 案 交 付 審 查 多 不 多? 目 前 有 動 二 及 決 算 已 交 付 陳 議 員 政 忠 : 動 二 及 決 算 審 查, 一 個 小 時 就 夠 了! 那 議 員 提 案 呢? 沒 有 現 在 有 個 問 題 就 是 新 任 都 市 發 展 局 局 長 5 月 1 日 才 就 職, 我 們 就 給 他 一 個 禮 拜 準 備, 如 果 我 們 每 周 開 會 是 要 星 期 四 還 是 星 期 二? 那 就 每 星 期 四 早 上 李 議 員 新 : 可 以 呀! 大 家 還 有 沒 有 意 見?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主 席, 世 大 運 選 手 村 工 程 發 包 問 題 專 案 報 告, 問 題 2 字 可 不 可 以 刪 掉? 因 為 我 們 要 尊 重 這 個 案 提 出 來 的 議 員, 所 以 作 文 字 修 正 當 然 要 尊 重 他 們 的 意 見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這 部 分 是 有 一 些 狀 況 嗎? 還 是 怎 麼 樣? 黃 議 員 珊 珊 : 這 狀 況 大 了 陳 議 員 政 忠 : 我 們 在 專 案 報 告 的 當 下 不 要 把 它 定 調, 就 寫 世 大 運 選 手 村 工 程 發 包 專 案 報 告 好, 有 沒 有 意 見? 應 議 員 曉 薇 : 沒 有 意 見 那 我 們 就 文 字 修 正 一 下 薇 姐, 你 剛 進 來 先 跟 你 講 一 下, 我 們 剛 才 決 定 是 每 個 禮 拜 四 委 員 會 開 會, 我 們 有 一 個 考 察, 那 專 案 報 告 目 前 是 有 三 個, 待 會 兒 資 料 再 給 您 看 一 下 陳 議 員 政 忠 : 2156
295 專 案 報 告 議 題 及 市 政 考 察, 後 續 是 不 是 可 以 提 出 來? 好, 當 然 可 以 那 5 月 2 日 就 排 市 政 考 察, 前 往 林 口 看 世 大 運 選 手 村 預 定 地, 各 位 同 仁 有 沒 有 意 見? 陳 議 員 政 忠 : 主 席,5 月 2 日 是 輪 到 我 們 本 組 財 建 部 門 業 務 質 詢 黃 議 員 珊 珊 : 可 以 改 時 間 考 察 陳 議 員 政 忠 : 5 月 2 日 就 不 要 排 議 程, 再 擇 期 考 察 5 月 9 日 就 排 定 都 市 發 展 局 工 作 報 告, 局 長 剛 到 任 總 是 要 給 他 一 個 禮 拜 的 時 間 準 備 5 月 16 日 上 午 市 長 專 案 報 告, 所 以 考 察 就 另 排 時 間 接 下 來 請 張 局 長 來 做 工 務 局 工 作 報 告 張 局 長 培 義 : 召 集 人 副 召 集 人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 培 義 欣 逢 貴 會 第 11 屆 第 5 次 大 會 開 議, 謹 遵 規 定 列 席 報 告 本 市 工 務 建 設 執 行 概 況, 並 藉 機 恭 聆 教 言, 倍 感 榮 幸 在 報 告 之 前, 培 義 首 先 對 貴 會 上 一 會 期 惠 予 本 局 之 指 教 及 支 持, 敬 表 由 衷 之 謝 忱 ; 對 於 各 位 在 休 會 期 間 仍 時 賜 匡 正 及 風 塵 僕 僕 為 民 服 務 之 熱 忱 與 精 神, 殊 深 感 佩! 茲 謹 就 本 局 101 年 度 下 半 年 重 要 施 政 成 果 已 實 施 之 創 新 作 為 及 未 來 施 政 重 點, 報 告 如 後 壹 101 年 度 下 半 年 重 要 施 政 成 果 一 交 通 建 設 工 程 ( 一 ) 橋 梁 工 程 1. 社 子 大 橋 新 建 工 程 第 1 期 第 1 期 工 程 東 起 承 德 路 與 立 賢 路 口, 往 西 跨 越 基 隆 河 至 社 子 島 東 側, 主 橋 採 斜 塔 柱 非 對 稱 鋼 斜 張 橋, 於 102 年 2 月 完 工, 預 定 履 勘 完 成 後 開 放 通 車 2. 南 湖 大 橋 上 游 側 加 設 人 行 及 自 行 車 道 工 程 聯 繫 內 湖 及 南 港 兩 端 堤 內 自 行 車 交 通 及 串 聯 南 港 與 內 湖 間 河 濱 公 園 自 行 車 道, 於 101 年 10 月 15 日 開 工 ( 二 ) 道 路 工 程 1. 福 國 路 延 伸 工 程 第 1 期 第 1 期 工 程 自 承 德 路 以 西 860 公 尺, 向 東 延 伸 跨 越 磺 溪 至 文 林 北 路 與 文 昌 路 口 止, 於 102 年 3 月 2 日 開 工 2. 中 山 北 安 路 501 巷 道 路 工 程 本 案 係 配 合 本 市 推 動 林 蔭 大 道 工 程 及 國 防 部 博 愛 專 案 工 程 共 同 編 列 工 程 經 費 辦 理, 預 定 102 年 7 月 發 包 3. 信 義 路 1-5 段 道 路 暨 附 屬 設 施 改 善 及 維 護 工 程 配 合 捷 運 路 網 信 義 線 工 程, 委 託 捷 運 局 於 人 行 道 及 路 面 2 復 舊 時 機 辦 理 道 路 緣 石 側 溝 中 央 分 隔 島 人 行 道 及 路 面 更 新 工 程, 預 定 102 年 底 前 完 工 ( 三 ) 民 間 機 構 參 與 興 建 暨 營 運 北 投 線 空 中 纜 車 投 資 契 約 於 101 年 12 月
296 日 舉 行 北 投 纜 車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審 查 會 議, 由 環 評 委 員 討 論 公 決 : 有 條 件 通 過 環 評 審 查 本 BOT 案 須 俟 修 正 之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說 明 書 通 過 環 保 局 核 定, 以 及 興 建 開 發 計 畫 書 通 過 內 政 部 審 議 後, 方 可 申 請 雜 項 執 照 建 造 執 照 及 動 工 ( 四 ) 人 行 道 更 新 工 程 本 市 人 行 道 面 積 共 約 250 萬 平 方 公 尺,101 年 7-12 月 已 完 成 改 善 面 積 215 萬 4,922 平 方 公 尺, 約 佔 全 市 人 行 道 之 86.20%, 並 獲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辦 理 101 年 度 友 善 城 市 人 行 環 境 大 獎 ( 都 會 型 第 1 名 ) ( 五 ) 維 修 養 護 工 程 1. 道 路 改 善 與 維 護 工 程 本 市 道 路 面 積 約 2,252 萬 平 方 公 尺,101 年 7-12 月 依 路 平 標 準 執 行 路 寬 超 過 8 公 尺 道 路, 約 108 萬 平 方 公 尺 路 面 更 新 2. 道 路 挖 掘 管 理 配 合 路 平 專 案 道 路 更 新 期 程 辦 理 管 線 整 合, 自 101 年 7-12 月 止, 核 准 道 路 挖 掘 申 請 案 件 6,233 件, 較 去 年 同 期 減 少 30% 3. 橋 涵 檢 測 維 修 工 作 本 市 現 屬 新 工 處 維 管 橋 涵 計 428 座, 原 則 每 2 年 至 少 檢 測 1 次, 針 對 檢 測 結 果 所 列 缺 失, 隔 年 編 列 預 算 進 行 維 修 工 程, 以 期 確 保 臺 北 市 橋 涵 結 構 安 全 ( 六 ) 推 動 民 間 參 與 市 政 建 設 1. 人 行 道 認 養 101 年 12 月 止 實 際 認 養 1,060 件, 面 積 達 60 萬 8,008 平 方 公 尺 2. 人 行 地 下 道 認 養 101 年 12 月 止 參 與 認 養 人 行 地 下 道 計 有 11 座, 參 與 認 養 人 行 陸 橋 計 有 8 座 二 防 洪 排 水 及 河 濱 公 園 工 程 ( 一 ) 防 洪 計 畫 本 市 計 畫 施 築 之 堤 防 長 度 為 13 萬 1,231 公 尺, 至 101 年 12 月 底 已 達 計 畫 保 護 標 準 部 分 計 有 10 萬 9,141 公 尺, 辦 理 情 形 如 下 : 1. 關 渡 及 社 子 島 地 區 : 本 府 相 關 單 位 刻 賡 續 依 行 政 院 核 定 內 容 辦 理 都 市 計 畫 公 告 實 施 及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事 宜 2. 景 美 溪 萬 壽 橋 上 游 至 兩 市 共 管 段 : 萬 壽 橋 至 萬 福 橋 段 之 堤 線, 現 正 依 治 理 計 畫 辦 理 堤 防 新 建 工 程 3. 雙 溪 望 星 橋 至 劍 南 橋 段 : 將 進 行 初 步 規 劃 作 業 4. 指 南 溪 : 已 於 101 年 12 月 11 日 召 開 第 2 次 規 劃 成 員 審 查 會 議, 後 續 將 召 開 地 區 說 明 會 ( 二 ) 年 度 河 川 工 程 施 工 中 計 有 景 美 溪 ( 萬 芳 交 流 道 至 萬 芳 路 段 ) 右 岸 堤 防 新 建 及 河 道 整 治 工 程 等 9 項, 已 完 工 有 大 佳 河 濱 公 園 第 一 階 段 整 建 工 程 等 5 項, 規 劃 設 計 中 有 內 溝 溪 景 觀 改 善 委 託 設 計 工 作 等 9 項 ( 三 ) 河 川 管 理 2158
297 1. 河 濱 公 園 建 設 : 辦 理 河 濱 公 園 花 海 工 程 等 6 項 工 作, 期 提 供 民 眾 更 優 質 更 乾 淨 之 休 2. 河 面 漂 流 物 清 除 : 為 提 升 清 除 效 率, 以 預 約 維 護 開 口 契 約 方 式 委 由 民 間 廠 商 辦 理,101 年 7-12 月 共 計 清 除 43, 公 噸 河 面 漂 流 物 ( 四 ) 雨 水 下 水 道 工 程 本 市 雨 水 下 水 道 規 劃 興 建 排 水 幹 支 線 總 長 為 540 公 里, 截 至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已 完 成 公 里, 完 成 率 已 達 96.70% ( 五 ) 抽 水 站 管 理 本 市 截 至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計 65 座 正 式 抽 水 站 21 座 臨 時 抽 水 站, 總 計 409 台 抽 水 機 組, 總 抽 水 量 約 2,114cms, 另 有 1,140 扇 閘 閥 門 等 防 汛 設 施 每 年 定 期 辦 理 機 組 維 修 管 理 與 人 員 訓 練 考 核, 讓 機 組 設 備 發 揮 最 大 效 能 三 污 水 下 水 道 系 統 ( 一 ) 達 成 活 化 淡 水 河 系 水 質 水 量 改 善 工 作 目 標 1. 依 據 本 市 淡 水 河 系 4 條 河 川 污 染 指 標 (RPI), 淡 水 河 本 流 部 分 已 呈 現 改 善 成 效 2. 活 化 淡 水 河 系 推 動 委 員 會 水 質 水 量 組 已 召 開 共 53 次 會 議, 將 持 續 與 新 北 市 政 府 共 同 推 動 淡 水 河 流 域 污 水 下 水 道 建 設, 營 造 大 臺 北 黃 金 雙 子 城 優 質 水 域 環 境 ( 二 ) 持 續 推 動 污 水 下 水 道 建 設 本 市 污 水 下 水 道 主 次 幹 管 及 分 管 網 完 成 率 分 別 為 100% 97.13% 86.22% 並 持 續 加 速 辦 理 用 戶 接 管, 優 先 推 動 本 市 大 型 用 戶 接 管, 及 污 水 截 流 現 地 處 理 設 施 等 工 作, 為 期 發 揮 系 統 最 大 處 理 效 能 ( 三 ) 健 全 大 臺 北 地 區 污 水 下 水 道 系 統 完 成 臺 北 市 疏 流 點 計 16 處, 同 時 啟 抽 可 提 供 約 2 萬 8,000CMH 疏 流 量, 辦 理 淡 水 河 系 污 水 下 水 道 系 統 緊 急 應 變 方 案, 以 增 進 管 線 輸 送 系 統 功 能, 另 持 續 穩 定 操 作 內 湖 迪 化 八 里 等 3 座 污 水 處 理 廠, 自 101 年 7 月 至 12 月 期 間 5, 總 平 均 處 理 水 量 為 167 萬 CMD ( 四 ) 污 水 下 水 道 永 續 經 營 包 括 辦 理 後 巷 美 化 代 辦 本 市 所 屬 計 12 所 學 校 用 戶 排 水 設 備 工 程 污 水 下 水 道 使 用 費 早 期 用 戶 接 管 清 查 委 託 案 本 市 12 行 政 區 老 舊 管 線 汰 換 更 新 污 水 下 水 道 管 網 系 統 維 護 迪 化 污 水 處 理 廠 污 泥 減 量 統 包 工 迪 化 運 動 公 園 跨 堤 景 觀 平 台 工 程 及 回 收 水 永 續 再 利 用 等 案, 以 維 持 良 好 服 務 品 質, 保 障 市 民 生 活 便 利 四 公 園 路 燈 建 設 工 程 ( 一 ) 公 園 工 程 已 完 工 有 萬 華 406 號 廣 場 新 建 工 程 等 3 項 工 程, 及 施 工 中 有 大 湖 公 園 環 境 改 造 工 程 等 4 項, 規 劃 設 計 中 有 文 山 ( 景 美 )21 號 興 泰 公 園 擴 建 工 程 等 5 項 ( 二 ) 綠 化 工 程 1. 道 路 綠 地 等 加 強 美 化 工 程 2159
298 施 作 101 年 度 環 河 北 路 重 慶 北 路 等 安 全 島 美 化 工 程 等 21 項 道 路 美 化 工 程 101 年 度 松 河 街 等 綠 地 安 全 島 整 理 美 化 工 程 等 4 項 道 路 整 理 工 程, 及 101 年 度 新 生 南 路 等 林 蔭 大 道 綠 美 化 工 程 等 4 項 林 蔭 大 道 美 化 工 程, 總 計 美 化 面 積 12 萬 平 方 公 尺 2. 行 道 樹 修 剪 101 年 度 委 外 修 剪 完 成 6,561 株 另 配 合 遮 擋 號 誌 路 燈 及 枯 枝 等 修 剪 工 作 由 公 園 處 自 行 派 員 施 作,101 年 度 7-12 月 止 已 修 剪 1 萬 840 株 3. 行 道 樹 補 增 植 101 年 度 行 道 樹 補 植 工 程 補 植 喬 木 約 381 株 4. 人 行 道 植 穴 綠 美 化 改 善 經 統 計 101 年 12 月 31 日 止, 行 道 樹 增 補 植 381 處 零 星 綠 化 1,092 處, 共 1,473 處 5. 病 蟲 害 防 治 褐 根 病 防 治 工 程 共 防 治 190 株, 芽 腐 病 防 治 688 株, 樟 白 介 殼 蟲 防 治 5,934 株, 至 101 年 12 月 底 止 均 已 防 治 完 成 ( 三 ) 路 燈 建 設 工 程 1. 辦 理 路 燈 新 設 計 畫 101 年 度 至 12 月 底 前 已 完 成 路 燈 新 設 926 盞 2. 推 動 路 燈 開 關 箱 共 桿 計 畫 本 市 現 有 1 萬 151 座 電 源 開 關 箱, 至 101 年 12 月 止 已 完 成 共 桿 式 開 關 箱 4,607 座 3. 辦 理 LED 路 燈 節 能 減 碳 推 動 計 畫 101 年 度 已 完 成 LED 路 燈 園 燈 換 裝 計 有 2,243 盞, 另 能 源 局 補 助 辦 理 LED 路 燈 換 裝 3 萬 1,476 盞, 於 101 年 12 月 發 包 4. 路 燈 維 護 管 理 迄 101 年 12 月 底 臺 北 市 路 燈 數 已 達 14 萬 9,535 盞 ; 公 園 處 實 施 日 夜 間 巡 查 維 修 及 緊 急 搶 修 作 業, 並 在 本 市 路 燈 桿 上 粘 貼 熱 線 1999 標 籤, 每 月 對 里 長 進 行 電 話 查 詢 照 明 情 形, 以 爭 取 維 修 時 效, 提 昇 為 民 服 務 品 質 ( 四 ) 舉 辦 各 項 花 卉 園 藝 展 覽 工 作 配 合 推 廣 環 境 綠 美 化 活 動, 舉 辦 多 樣 化 園 藝 主 題 展 覽 及 相 關 園 藝 講 座, 以 提 昇 民 眾 綠 美 化 的 涵 養, 帶 動 園 藝 風 潮 ( 五 ) 推 動 民 間 參 與 市 政 建 設 1. 公 園 付 費 使 用 設 施 委 託 經 營 每 年 可 節 省 自 行 管 理 維 護 人 力 約 200 餘 人 節 省 管 理 維 護 經 費 約 8,500 餘 萬 元, 每 年 可 增 加 權 利 金 收 入 1,100 餘 萬 元 2. 行 道 樹 認 養 101 年 12 月 底 止 本 市 行 道 樹 及 綠 地 共 計 認 養 326 處, 面 積 為 30 萬 8,012 平 方 公 尺, 節 約 維 護 經 費 2,000 餘 萬 元 3. 路 燈 電 費 認 捐 2160
299 至 101 年 12 月 底 已 有 1,171 人 認 捐, 認 捐 盞 數 為 3,350 盞, 認 捐 金 額 為 375 萬 3,000 元 4. 綠 化 教 室 公 園 處 與 七 星 環 境 綠 化 基 金 會 中 華 民 國 自 然 步 道 協 會 合 辦 綠 化 教 室,101 年 7-12 月 計 舉 辦 102 堂 課, 共 計 5,039 人 次 參 加 五 山 坡 地 治 理 ( 一 ) 包 括 辦 理 登 山 步 道 產 業 道 路 風 景 區 露 營 場 設 施 內 雙 溪 自 然 中 心 遊 憩 設 施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及 集 水 區 溪 溝 改 善 邊 坡 整 治 等 7 項 改 善 維 護 工 程, 以 及 農 業 環 境 改 善 規 劃 設 計 ( 二 ) 完 成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及 溪 溝 集 水 區 防 災 整 備 工 作 : 完 成 本 市 土 石 流 保 全 住 戶 清 冊, 最 新 調 查 結 果 為 103 戶 328 人, 及 50 條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第 二 次 定 期 巡 勘 工 作 ( 三 ) 山 坡 地 住 宅 安 全 改 善 : 委 託 專 業 技 師 協 助 辦 理 本 市 列 管 130 處 山 坡 地 住 宅 社 區 水 土 保 持 安 全 檢 查 工 作, 總 計 完 成 351 次 檢 查 辦 理 老 舊 聚 落 社 區 住 宅 29 場 防 災 教 育 宣 導, 針 對 山 坡 地 住 宅 周 邊 之 人 工 邊 坡 分 年 辦 理 調 查 及 建 檔 工 作,101 年 度 共 計 完 成 8,000 筆 ( 四 ) 山 坡 地 保 育 利 用 管 理 : 違 規 開 發 之 查 報 取 締 16 件, 罰 鍰 金 額 新 臺 幣 82 萬 元, 核 准 水 土 保 持 計 畫 49 件 及 水 土 保 持 計 畫 施 工 中 監 督 檢 查 325 件 次, 水 土 保 持 服 務 團 提 供 服 務 總 計 368 件 次 六 共 同 管 道 工 程 配 合 臺 北 市 重 大 工 程 或 新 社 區 開 發 施 築 共 同 管 道, 施 工 中 有 配 合 捷 運 路 網 共 同 管 道 北 投 士 林 科 技 園 區 共 同 管 道 及 福 國 路 共 同 管 道 工 程 等 3 項, 已 完 工 營 運 管 理 者 有 市 民 大 道 ( 東 西 向 快 速 道 路 ) 共 同 管 道 等 6 項 貳 已 實 施 之 創 新 作 為 一 全 國 首 創 瀝 青 盲 樣 送 驗 及 再 驗 比 對 機 制 瀝 青 含 量 及 粒 料 篩 分 析 抽 樣 後, 統 一 由 本 局 先 行 收 件, 再 隨 機 分 派 本 局 自 行 試 驗 及 委 外 試 驗, 並 透 過 全 國 首 創 之 盲 樣 送 驗 及 再 驗 比 對 機 制, 有 效 管 理 委 外 試 驗 品 質 二 同 一 街 廓 建 案 民 生 管 線 整 合 透 過 道 路 挖 掘 管 理 系 統 與 建 管 處 之 建 案 資 訊 之 介 接 功 能, 進 行 同 一 街 廓 鄰 近 建 案 間 之 5 大 管 線 整 合 一 併 施 工, 以 減 少 同 一 街 廓 內 有 重 覆 挖 掘 情 形 三 建 築 物 地 下 層 既 有 化 糞 池 廢 除 或 改 設 為 污 水 坑 完 成 臺 北 市 建 築 物 地 下 層 既 有 化 糞 池 廢 除 或 改 設 污 水 坑 補 助 要 點 修 正, 並 輔 導 本 市 住 戶 及 加 強 宣 導,101 年 民 眾 申 請 件 數 已 逾 200 件 四 結 合 衛 星 影 像 輔 助 坡 地 管 理 效 能 全 年 度 完 成 3 架 次 旋 翼 型 無 人 飛 行 載 具 航 拍 執 行 勘 查 搜 證 任 務, 落 實 多 元 尺 度 監 測 機 制, 並 有 效 降 低 巡 查 死 角, 遏 止 違 規 案 件 發 生 五 建 立 山 坡 地 人 工 邊 坡 專 屬 身 分 證 編 碼 標 示 牌 臺 北 市 人 工 邊 坡 身 分 證 標 示 牌, 可 先 快 速 得 知 所 在 地 點 及 人 工 邊 坡 構 造 物 型 式, 以 利 救 災 單 位 快 速 抵 達 災 害 現 場, 爭 取 救 災 時 效, 降 低 災 害 傷 亡 及 損 失 2161
300 六 土 石 流 防 災 公 仔 娃 娃 加 入 防 災 宣 導 以 人 型 宣 導 娃 娃 配 合 生 動 活 潑 的 解 說 方 式, 宣 傳 土 石 流 疏 散 應 變 觀 念, 以 加 強 保 全 住 戶 對 土 石 流 防 災 意 識 七 新 推 環 境 教 育 到 校 推 廣 方 案 內 雙 溪 自 然 中 心 環 境 教 育 計 畫 新 推 到 校 推 廣 方 案 以 戶 外 教 學 課 程 的 精 簡 版 本, 推 廣 至 國 小 校 園 八 建 置 臺 北 親 山 步 道 通 APP 系 統 運 用 雲 端 科 技 提 供 導 覽 定 位 認 證 及 緊 急 求 救 等 服 務, 提 供 本 市 列 管 20 條 親 山 步 道 詳 細 資 訊, 以 擴 大 服 務 層 面 參 未 來 施 政 重 點 一 交 通 建 設 工 程 ( 一 ) 道 路 橋 梁 工 程 社 子 大 橋 新 建 工 程 及 福 國 路 延 伸 工 程 第 2 期, 將 配 合 相 關 計 畫 時 程 編 列 年 度 預 算 興 建 持 續 辦 理 寬 度 15 公 尺 以 下 計 畫 道 路 開 闢, 及 北 投 纜 車 系 統 工 程 ( 二 ) 道 路 橋 涵 維 護 每 年 更 新 人 行 道 5 萬 平 方 公 尺, 並 全 面 推 廣 民 間 認 養 人 行 道 ;102 年 度 預 計 執 行 57 萬 平 方 公 尺 路 面 更 新, 並 定 期 召 開 路 平 專 案 推 動 小 組 會 議 控 管 ; 持 續 進 行 道 路 挖 掘 管 理 及 全 市 428 座 橋 涵 安 全 檢 測 二 防 洪 排 水 及 河 濱 公 園 工 程 ( 一 ) 賡 續 召 開 臺 北 市 總 合 治 水 推 動 委 員 會 會 議 ( 二 ) 規 劃 設 置 雨 水 逕 流 貯 留 池 及 設 置 調 洪 沉 沙 池 ( 三 ) 持 續 擬 訂 本 市 水 災 保 全 計 畫 及 訂 定 易 積 水 地 區 防 災 地 圖 ( 四 ) 持 續 辦 理 雨 水 下 水 道 設 施 結 構 涵 管 改 善 等 工 程 ( 五 ) 加 強 維 護 雨 水 下 水 道 水 位 監 測, 俾 能 適 時 應 變 處 置 ( 六 ) 辦 理 雨 水 下 水 道 結 構 安 全 檢 測 及 設 計 工 作, 以 確 保 設 施 安 全 及 功 能 ( 七 ) 逐 步 建 置 全 市 抽 水 站 自 動 化 監 控 系 統 ( 八 ) 持 續 辦 理 河 道 監 測 工 作, 適 時 辦 理 河 道 疏 浚 及 航 道 整 理 ( 九 ) 持 續 推 動 臺 北 市 整 體 防 洪 排 水 計 畫 建 設 ( 十 ) 推 動 活 化 淡 水 河 系 之 工 作 三 污 水 下 水 道 系 統 ( 一 ) 達 成 活 化 淡 水 河 系 水 質 水 量 改 善 目 標, 朝 向 水 清 魚 現 好 生 態 再 造 永 續 新 環 境 及 持 續 推 動 污 水 下 水 道 建 設 ( 二 ) 持 續 穩 定 操 作 本 市 轄 內 湖 迪 化 代 管 八 里 等 3 座 污 水 處 理 廠, 使 放 流 水 水 質 符 合 國 家 放 流 水 標 準 ( 三 ) 永 續 經 營 污 水 下 水 道, 推 廣 污 水 處 理 廠 建 設 及 腹 地 文 化, 持 續 辦 理 污 水 處 理 廠 敦 親 睦 鄰 回 饋 金 預 算 編 列, 維 持 污 水 處 理 廠 附 設 休 閒 運 動 公 園 及 溫 水 游 泳 池 設 備 維 護 正 常, 發 揮 敦 親 睦 鄰 功 效 四 公 園 路 燈 建 設 工 程 ( 一 ) 公 園 綠 地 闢 建 工 程 2162
301 預 估 至 102 年 底 本 市 平 均 每 人 享 有 公 園 綠 地 面 積 可 達 平 方 公 尺 ( 二 ) 路 燈 新 設 及 維 護 管 理 加 強 辦 理 巷 弄 道 路 照 明 改 善 路 燈 開 關 箱 共 桿 及 賡 續 辦 理 LED 路 燈 節 能 減 碳 推 動 計 畫, 並 期 使 路 燈 失 明 率 維 持 於 千 11 分 之 1.5 以 下 ( 三 ) 加 強 城 市 綠 美 化 預 定 102 年 於 本 市 各 主 要 道 路 外 縣 市 進 出 本 市 孔 道 綠 地 等 地 點 美 化 約 12 萬 平 方 公 尺, 並 持 續 推 動 民 間 參 與 公 園 綠 地 及 行 道 樹 認 養 計 畫, 林 蔭 大 道 計 畫 工 程 施 作 五 山 坡 地 治 理 ( 一 ) 坡 地 防 災 落 實 山 坡 地 各 階 段 防 災 標 準 作 業 機 制 執 行, 提 高 山 坡 地 雨 量 觀 測 密 度, 辦 理 土 石 流 潛 勢 溪 流 治 理, 進 行 本 市 邊 坡 治 理 及 水 土 保 持 改 善, 持 續 辦 理 本 市 順 向 坡 及 列 管 坡 地 巡 勘 監 測, 賡 續 推 動 坡 地 老 舊 聚 落 及 坡 地 集 合 住 宅 社 區 教 育 宣 導 及 減 災 工 程 改 善, 預 定 102 年 底 全 部 完 成 山 坡 地 人 工 邊 坡 資 訊 建 檔 列 管 工 作 ( 二 ) 坡 地 利 用 規 劃 建 置 環 狀 登 山 步 道 路 線 網, 利 用 產 業 道 路 旁 公 有 地, 規 劃 辦 理 人 車 分 道, 持 續 推 辦 環 境 教 育 推 廣 計 畫, 調 查 全 市 具 休 閒 潛 力 農 業 社 區, 依 其 特 色 整 體 規 劃 ( 三 ) 坡 地 管 理 加 強 協 助 輔 導 農 民, 依 水 土 保 持 技 術 規 範 實 施 農 業 經 營 六 共 同 管 道 工 程 賡 續 維 護 已 興 建 完 成 之 共 同 管 道, 並 定 期 檢 查 維 修 環 境 偵 測 設 備 及 辦 理 防 災 演 習, 以 提 高 共 同 管 道 管 理 維 護 品 質 及 保 障 作 業 環 境 安 全 以 上 係 本 局 當 前 重 大 工 作 執 行 概 況 及 未 來 施 政 重 點, 培 義 深 感 工 務 業 務 責 任 重 大 任 務 艱 鉅, 今 後 自 當 督 導 所 屬 加 速 革 新, 力 求 進 步, 為 本 市 工 務 建 設 業 務 竭 盡 心 智, 為 全 體 市 民 增 進 福 祉 敬 請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一 秉 關 愛 之 初 衷, 繼 續 賜 予 支 持 與 匡 正, 以 提 高 成 效, 以 上 報 告, 敬 請 指 教! 最 後 敬 祝 召 集 人 副 召 集 人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身 體 健 康! 萬 事 如 意! 謝 謝! 好, 我 們 還 是 一 樣 照 簽 到 順 序 發 言, 第 一 輪 每 位 議 員 發 言 時 間 6 分 鐘, 含 詢 答 時 間, 第 一 位 請 郭 昭 巖 議 員 發 言 郭 議 員 昭 巖 : 各 位 市 政 府 工 務 部 門 的 長 官 及 同 仁 大 家 好! 工 務 局 的 工 作 報 告 - 口 頭 報 告 第 2 頁 有 關 橋 涵 檢 測 的 維 護 工 作, 然 後 在 書 面 報 告 第 46 頁 有 一 個 道 路 橋 涵 維 護, 這 邊 我 有 幾 個 問 題 要 請 問 : 第 1 點, 聯 外 的 橋 梁 包 括 華 中 橋 也 是 我 們 維 護 的 範 圍, 華 中 橋 下 面 在 河 濱 公 園 那 一 段, 我 記 得 去 年 陳 情 人 跟 我 反 映 好 幾 次, 說 那 邊 石 頭 石 塊 一 直 掉 下 來, 真 的 是 非 常 危 險, 萬 一 砸 到 路 人 或 是 騎 自 行 車 者, 一 旦 受 傷 會 申 請 國 賠 這 個 案 子 我 講 了 好 久 以 後 才 去 維 修 好, 我 在 兩 個 禮 拜 前 問 他 說 : 有 沒 有 問 題 啊? 現 在 狀 況 怎 麼 樣? 他 說 : 還 好, 沒 有 掉 下 來 了, 可 是 因 為 我 問 過 你 們 說 2163
302 有 沒 有 去 做 徹 底 的 維 修, 你 們 跟 我 說 ok 有, 那 我 就 想 說 應 該 是 徹 底 維 修 好 了, 沒 想 到 上 個 禮 拜 陳 情 人 又 來 告 訴 我 說 : 又 有 大 石 塊 掉 下 來 了 所 以 你 們 到 底 有 沒 有 做 一 個 徹 底 的 維 護? 這 個 資 料 要 讓 我 知 道, 因 為 從 去 年 到 現 在 一 直 陸 陸 續 續 有 大 石 塊 掉 下 來, 代 表 那 座 橋 本 身 的 結 構 安 全 是 有 一 定 的 問 題, 到 底 你 們 是 做 一 個 怎 樣 的 維 護, 這 個 是 我 要 瞭 解 的, 這 是 第 1 點 第 2 點, 當 然 我 們 很 多 議 員 都 曾 針 對 臺 北 市 內 的 陸 橋 存 廢 問 題 提 出 過 質 詢, 如 果 它 還 有 功 能 性 存 在 的, 那 當 然 是 應 該 要 予 以 維 護, 但 是 若 已 沒 有 這 種 功 能 性 的, 你 們 要 趕 快 去 做 一 個 決 定 評 估 要 如 何 做 處 理 第 3 點, 我 想 請 教 包 括 康 定 路 上 在 西 門 國 小 的 那 個 陸 橋, 我 也 曾 辦 過 會 勘, 另 外 在 老 松 國 小 旁 邊 的 桂 林 路 跟 康 定 路 那 個 陸 橋, 這 2 個 陸 橋 都 是 地 方 上 非 常 關 心, 到 底 是 要 拆 或 不 拆, 如 果 拆 的 話, 對 於 整 個 交 通 動 線, 包 括 安 全 的 問 題, 就 要 跟 交 工 處 去 做 一 個 協 商 配 合, 或 去 做 一 個 改 善 ; 那 如 果 不 拆 的 話, 爾 後 要 怎 麼 樣 對 那 邊 去 做 一 個 管 理 因 為 坦 白 說 以 萬 華 中 正 區 來 講, 尤 其 是 萬 華 地 區 很 多 陸 橋 都 非 常 的 不 美 麗, 甚 至 還 有 一 些 治 安 或 是 環 境 上 的 問 題 所 以 請 你 們 提 供 資 料 給 我, 包 括 我 剛 講 的 那 2 個 陸 橋, 一 個 是 康 定 路 西 門 國 小 旁 邊 那 個 陸 橋, 一 個 就 是 老 松 國 小 旁 邊 桂 林 路 跟 康 定 路 口 的 那 個 陸 橋, 到 底 你 們 現 在 整 個 評 估 進 度 狀 況 是 如 何? 第 4 點, 我 剛 講 到 說 如 果 針 對 一 些 功 能 性 還 存 在 的 陸 橋 要 如 何 美 化? 如 何 做 更 好 的 改 善, 我 覺 得 這 是 萬 華 地 區 很 需 要 去 做 的 我 提 2 個 地 方 : 第 一 個 就 是 在 植 物 園 那 個 地 方 有 座 陸 橋, 就 是 前 市 長 黃 大 洲 之 前 有 跟 我 提 說, 在 和 平 西 路 上 那 個 陸 橋, 和 平 西 路 跟 南 海 路 交 接 口, 因 為 植 物 園 算 是 臺 北 市 一 個 很 重 要 的 景 點, 等 於 是 生 態 需 維 護 的 地 方, 但 是 他 說 那 座 橋 真 的 是 非 常 的 醜, 看 起 來 又 很 骯 髒 兮 兮 的 樣 子, 所 以 我 想 怎 麼 樣 讓 那 座 陸 橋 能 夠 去 做 彩 繪 美 化, 讓 它 也 能 夠 展 現 出 是 植 物 園 周 邊 的 一 個 特 色, 或 是 它 旁 邊 有 個 林 務 事 務 所, 所 以 這 是 老 市 長 建 議 說 要 如 何 去 做 橋 梁 美 化 第 二 個 就 是 在 古 亭 國 中 旁 邊 的 中 華 路 上 面 有 座 陸 橋, 當 初 那 座 陸 橋 是 我 媽 爭 取 的, 因 為 小 孩 子 要 通 過 那 條 馬 路 是 非 常 危 險, 所 以 我 媽 就 向 市 府 爭 取 興 建 那 座 陸 橋, 但 是 那 座 陸 橋 因 為 到 現 在 已 經 年 代 滿 久 了, 所 以 工 務 局 到 底 有 沒 有 辦 法 對 那 個 地 方 能 夠 做 一 個 相 關 的 橋 梁 安 全 檢 測 或 是 整 個 外 觀 的 美 化, 我 想 那 個 地 方 也 要 請 您 多 注 意 一 下 第 5 點, 請 問 華 江 雁 鴨 公 園 這 個 地 方, 書 面 報 告 第 49 頁 有 提 到 要 進 行 河 濱 公 園 生 態 資 源 調 查 工 作, 建 立 這 些 生 態 資 源 的 資 料 庫 等 等 我 想 華 江 雁 鴨 公 園 可 以 說 是 臺 北 市 一 處 非 常 重 要 的 生 態 多 樣 性 的 環 境, 我 曾 經 好 幾 次 提 出 相 關 的 質 詢, 希 望 動 保 處 跟 我 們 的 工 務 部 門 要 對 這 個 地 方 來 共 同 努 力 合 作, 因 為 雁 鴨 這 個 部 分 是 動 保 處 的 專 長, 但 是 疏 濬 或 是 水 利 河 濱 公 園 整 個 環 境 這 個 工 程 是 工 務 局 的 專 長, 所 以 這 個 華 江 雁 鴨 公 園 周 邊 我 們 的 工 務 局 在 今 年 到 底 是 如 何 去 配 合 相 關 的 工 作, 也 請 你 們 在 會 後 提 供 這 樣 的 一 個 相 關 進 度 內 容 給 我 記 得 在 100 年 的 時 候, 我 曾 經 針 對 淡 水 河 整 治 新 店 溪 河 畔 這 邊 因 為 被 兩 段 截 流 所 影 響, 所 以 造 成 它 的 激 流 量 不 足 的 問 題, 那 時 候 我 提 出 應 該 要 比 照 英 國 的 倫 敦 泰 晤 士 河 在 旁 邊 興 建 小 型 的 污 水 處 理 廠, 讓 處 理 的 水 能 夠 迴 流 到 這 條 河, 讓 這 條 河 不 會 常 常 枯 竭, 那 未 來 若 有 機 會 的 話, 搞 不 好 藍 色 公 路 會 移 到 這 邊 來, 好 像 去 年 就 有 計 畫 蓋 一 座 小 型 的 污 水 處 理 廠, 我 不 曉 得 目 前 這 個 進 度 內 容 怎 麼 樣, 也 請 把 這 個 2164
303 資 料 提 供 給 我 好 嗎? 就 是 這 個 小 型 的 污 水 處 理 廠 今 年 到 底 要 怎 麼 去 做, 讓 我 知 道 一 下 好, 因 為 還 要 讓 局 處 長 有 回 答 的 時 間, 所 以 先 問 到 這 裡 張 局 長 培 義 : 向 召 集 人 副 召 集 人 各 位 議 員 報 告 一 下, 我 想 有 些 屬 於 數 據 性 的 是 否 可 以 請 處 長 來 回 應 一 下, 需 要 書 面 資 料 的 我 們 會 後 補 送, 是 不 是 可 以 用 這 樣 的 方 式? 請 新 工 處 先 答 覆 一 下 前 面 的 部 分 陳 處 長 得 意 : 召 集 人 第 二 召 集 人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有 關 剛 才 郭 議 員 所 提 的 華 中 橋 這 部 分, 在 這 邊 跟 大 家 報 告, 華 中 橋 從 堤 防 開 始 往 南, 那 是 新 北 市 的 管 轄 範 圍, 可 是 堤 內 的 部 分 是 臺 北 市 要 去 管 轄, 在 高 灘 地 的 部 分 假 如 有 這 種 現 象 的 話, 當 然 我 們 就 會 通 知 新 北 市, 請 他 一 起 來 跟 我 們 會 勘, 我 們 來 跟 他 講 說 你 們 什 麼 地 方 沒 有 養 護 好 郭 議 員 昭 巖 : 在 河 濱 公 園 上 面 這 是 我 們 的? 還 是 他 們 的? 陳 處 長 得 意 : 是 他 們 的 郭 議 員 昭 巖 : 河 濱 公 園 上 面 是 他 們 的 陳 處 長 得 意 : 堤 外 的 部 分 是 他 們 的 郭 議 員 昭 巖 : 那 你 們 也 應 該 趕 快 跟 新 北 市 講, 否 則 掉 下 來 打 到 人 變 成 是 我 們 臺 北 市 的 責 任, 而 且 那 會 讓 人 家 認 為 是 臺 北 市 的 問 題 陳 處 長 得 意 : 是, 我 們 會 馬 上 開 一 個 會 勘, 請 他 們 一 起 來, 告 訴 他 說 什 麼 地 方 要 趕 快 去 改 善, 什 麼 地 方 要 趕 快 去 修 護 至 於 堤 內 的 部 分, 我 們 會 持 續 並 隨 時 去 做 巡 視 的 動 作, 那 也 會 同 時 加 強 管 理 至 於 陸 橋 的 部 分, 我 想 議 員 也 很 關 切 陸 橋 的 拆 除 時 辰, 在 這 邊 跟 各 位 議 員 報 告, 其 實 就 新 工 處 的 角 度 來 說, 我 很 希 望 把 這 些 使 用 率 非 常 低 的 陸 橋 把 它 拆 掉, 但 是 有 時 候 我 們 想 去 拆 的 時 候, 就 會 碰 到 很 多 當 地 的 壓 力 郭 議 員 昭 巖 : 對, 所 以 我 當 初 也 請 你 們 去 做 一 個 相 關 的 問 巻 調 查, 因 為 畢 竟 要 少 數 人 服 從 多 數 人 意 見, 對 不 對? 否 則 拆 與 不 拆 你 永 遠 不 能 做 一 個 決 定 陳 處 長 得 意 : 是, 那 至 於 這 些 陸 橋 假 如 交 工 處 的 配 套 措 施 做 好 了 以 後, 我 們 也 會 最 後 再 做 一 次 現 勘, 也 跟 當 地 的 里 長 居 民, 跟 他 們 講 說 現 在 大 致 上 都 已 經 沒 有 問 題 了, 假 如 說 大 家 都 同 意 的 話, 我 們 就 會 進 行 去 做 試 封 閉 的 動 作 至 於 剛 才 議 員 所 提 的 這 幾 個 橋, 有 些 需 要 去 美 化 的, 我 們 會 持 續 的 再 去 進 行, 詳 細 的 書 面 答 覆 資 料 我 們 會 後 會 再 補 充 郭 議 員 昭 巖 : 好, 謝 謝 2165
304 好, 會 後 再 把 書 面 資 料 補 給 郭 昭 巖 議 員 及 工 務 委 員 會 的 同 仁, 接 下 來 請 李 傅 中 武 議 員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一 召 二 召 我 們 議 會 的 同 仁 還 有 工 務 局 的 局 處 官 員, 大 家 早 安! 我 這 個 會 期 來 工 務 委 員 會 是 抱 著 學 習 的 態 度, 因 為 我 對 工 務 的 部 分 沒 有 那 麼 熟 悉, 可 是 我 還 是 有 一 些 事 情 要 跟 這 些 專 業 人 士 來 請 教 一 下 小 時 候 都 住 在 山 上, 我 對 山 坡 地 的 保 育 比 較 重 視, 因 為 我 們 原 住 民 也 比 較 不 瞭 解 什 麼 叫 做 逆 向 坡 順 向 坡, 聽 到 土 石 流 要 來 的 時 候 大 家 就 跑, 土 石 流 結 束 的 時 候 大 家 再 回 去, 都 是 這 樣 子 啦! 那 我 想 瞭 解 一 下 什 麼 叫 做 逆 向 坡 順 向 坡? 然 後 逆 向 坡 跟 順 向 坡 對 居 住 來 講 到 底 是 住 在 哪 一 種 坡 比 較 安 全, 我 們 臺 北 市 目 前 危 險 坡 度 的 部 分, 有 哪 些 區 塊 是 屬 於 高 危 險 的 居 住 環 境? 也 請 順 便 說 明 一 下 另 外, 我 們 原 住 民 目 前 住 的 國 宅, 大 部 分 都 是 住 在 山 坡 地 的 地 方 坡 度 比 較 高 的 地 方, 就 是 內 湖 一 帶 的 聚 落, 那 個 坡 度 也 是 很 高 我 看 工 務 局 工 作 報 告 ( 口 頭 報 告 ) 第 11 頁 第 5 項 山 坡 地 治 理 的 部 分 感 覺 做 得 還 不 錯, 我 想 瞭 解 一 下 我 們 那 邊, 因 為 你 們 講 過 防 災 教 育 也 辦 過 很 多 場, 我 們 內 湖 那 邊 到 底 是 不 是 屬 於 山 坡 地 的 列 管 地 方, 還 有 信 義 區 的 六 合 里 那 邊 坡 度 也 很 高, 那 邊 不 知 道 有 沒 有 列 入 順 向 坡 逆 向 坡 安 全 的 問 題 還 有 一 個 重 點 就 是 新 工 處 在 六 合 里 自 來 水 的 接 管 工 程 不 知 道 開 始 了 沒 有? 如 果 開 始 的 話 整 個 工 期 大 概 會 多 久 才 能 完 成? 之 前 我 在 議 會 有 提 出 質 詢, 我 們 市 民 到 現 在 還 在 喝 不 是 自 來 水 的 水, 一 喝 喝 了 幾 十 年, 到 現 在 還 在 喝, 因 為 六 合 里 有 超 過 一 半 以 上 的 住 戶 是 原 住 民, 是 我 們 原 住 民 群 聚 的 地 方 另 外, 陸 橋 的 部 分, 我 知 道 大 家 都 很 關 心 陸 橋 使 用 率 的 問 題, 臺 北 市 很 多 陸 橋 使 用 率 不 佳, 擺 在 那 邊 感 覺 起 來 也 變 成 我 們 臺 北 市 一 種 另 類 的 文 化, 如 果 使 用 率 不 佳, 那 淘 汏 是 無 庸 置 疑 ; 如 果 使 用 率 佳 的 陸 橋 但 又 老 舊, 我 們 應 該 要 把 它 美 化 我 也 建 議 美 化 應 該 要 把 我 們 台 灣 固 有 的 文 化 原 住 民 的 文 化 藝 術, 利 用 那 些 陸 橋 或 是 我 們 臺 北 市 一 些 特 殊 建 築 物 來 呈 現 原 住 民 藝 術 其 實, 我 前 一 陣 子 看 一 些 懷 舊 的 國 片 電 影, 我 看 到 很 多 陸 橋 到 現 在 都 還 佇 立 在 那, 這 個 好 像 是 40 年 前 的 電 影, 居 然 這 座 陸 橋 仍 舊 一 模 一 樣 的 在 那 邊, 那 個 也 是 一 種 懷 念 啦! 但 是 懷 念 之 下 還 是 要 考 慮 一 下 它 的 安 全 性 結 構 性 問 題 還 有 一 個 使 用 性, 現 在 如 果 沒 有 用 的 話 就 來 做 這 方 面 的 美 化 處 理 最 後 一 點, 因 為 剛 剛 張 局 長 有 講 到, 工 務 局 是 一 個 大 局 處 有 三 四 千 人, 按 照 原 住 民 就 業 自 治 條 例 規 定 每 100 人 要 進 用 2 位 原 住 民 但 是 不 是 只 有 進 用 而 已, 我 們 原 住 民 如 果 有 比 較 優 秀 的 負 責 任 的 認 真 的, 我 希 望 也 讓 他 有 機 會 成 為 基 層 幹 部 我 也 想 瞭 解 原 住 民 在 工 務 局 或 是 所 轄 5 個 工 程 處 有 多 少, 因 為 以 前 有 很 多 打 職 棒 的 球 員 好 像 也 都 在 工 務 局 單 位 服 務, 所 以 我 想 瞭 解 一 下 到 目 前 為 止 在 我 們 工 務 局 及 所 轄 5 個 工 程 處 服 務 的 原 住 民 人 數 及 幹 部 比 例 是 有 多 少, 謝 謝 張 局 長 培 義 : 我 先 答 覆 一 部 分, 其 他 請 大 地 工 程 處 及 新 工 處 來 說 明, 大 家 來 看 我 的 手, 這 個 是 自 然 界 的 一 個 特 色, 這 個 火 山 爆 發 就 是 這 樣 子, 但 慢 慢 的 慢 慢 的 會 拉 過 來, 然 後 就 形 成 一 個 河 川, 這 邊 做 路 的 時 候 它 就 是 逆 向 坡, 這 邊 做 路 就 比 較 危 險 因 為 它 上 2166
305 面 會 坍 塌, 所 以 一 般 來 講 不 要 挖 到 底 下 這 一 塊, 不 要 動 它 就 沒 事, 你 若 動 了 這 一 塊, 這 邊 就 整 個 坍 塌 下 來 了, 河 川 就 是 這 樣 慢 慢 形 成 每 一 層 的 岩 盤 之 間 火 山 爆 發 會 停 止 幾 十 分 鐘 或 幾 天 後 又 再 爆 發, 所 以 它 會 產 生 一 個 泥 層, 那 個 就 是 屬 於 最 弱 的 弱 層, 這 邊 就 是 剛 剛 講 的 中 間 變 成 河 川 以 後, 假 如 要 做 路 就 相 當 危 險, 所 以 為 什 麼 在 開 路 的 時 候 有 一 邊 會 將 鋼 筋 打 進 去 拉, 那 就 是 要 維 護 順 向 坡 的 安 全, 這 邊 底 下 坡 腳 挖 得 不 大 的 話 就 比 較 沒 什 麼 大 問 題 其 他 就 由 大 地 處 說 明 大 地 工 程 處 林 處 長 裕 益 : 跟 各 位 議 員 報 告, 有 關 順 向 坡 事 實 上 是 自 然 的 現 象, 大 家 都 知 道 台 灣 位 處 在 歐 亞 板 塊 及 太 平 洋 板 塊 的 擠 壓 帶, 所 以 相 對 的 這 個 地 質 也 是 比 較 複 雜, 這 個 擠 壓 過 程 中 就 會 造 成 我 們 地 表 底 下 的 岩 層 會 有 一 些 不 規 則 的 摺 皺 順 向 坡 的 定 義 在 國 內 的 學 術 界 或 是 各 界 有 一 些 不 同 的 說 法, 可 是 目 前 來 講 在 法 規 上 有 一 個 明 確 的 定 義, 在 水 土 保 持 技 術 規 範 裡 面 有 一 個 規 定, 大 家 都 知 道 我 們 在 山 坡 地 上 看 到 的 坡 面 都 是 地 表 的 坡 面, 事 實 上 在 地 表 底 下 有 一 些 岩 層 走 向, 這 岩 層 走 向 跟 後 面 的 走 向 如 果 夾 角 在 20 度 以 下 就 是 順 向 坡, 幾 乎 都 是 平 行 的 ; 那 反 觀 就 是 逆 向 坡 還 有 甚 至 是 斜 交 坡, 分 成 這 三 大 類 大 家 都 擔 心 的 這 個 順 向 坡, 事 實 上 順 向 坡 不 可 怕, 這 是 一 個 自 然 的 現 象, 它 本 來 就 存 在 在 那 個 地 方, 是 因 為 人 為 的 開 發 過 程 把 這 個 坡 腳 截 斷 了, 這 個 坡 腳 截 斷 了 以 後, 就 需 要 做 一 些 工 程 上 包 括 地 錨 或 是 地 鈎 的 一 個 處 理, 讓 這 個 坡 面 上 的 順 向 坡 不 要 滑 下 來 我 們 大 地 工 程 處 成 立 之 後, 就 全 面 清 查 整 個 臺 北 市 到 底 有 多 少 個 順 向 坡, 按 照 調 查 結 果 總 共 有 201 處, 這 201 處 裡 面 其 中 有 131 處 底 下 是 有 保 全 對 象, 所 謂 保 全 對 象 是 包 括 住 戶 道 路 等 等 這 些 重 要 設 施 需 要 去 做 保 護 的 前 年 國 道 3 號 發 生 一 個 順 向 坡 事 件 之 後, 我 們 臺 北 市 政 府 也 是 首 創 全 國 第 一 個 針 對 全 臺 北 市 確 認 的 順 向 坡, 我 們 首 先 針 對 保 全 住 戶 的 這 些 順 向 坡, 全 面 進 行 監 測 設 備 的 安 裝, 包 括 傾 斜 管 及 傾 度 盤, 目 前 來 講 我 們 總 共 裝 了 傾 斜 管 有 400 處 傾 度 盤 有 375 處 其 中 順 向 坡 來 講, 議 員 所 關 切 的 就 是 內 湖 的 順 向 坡 確 實 是 比 較 多 一 點, 因 為 它 是 比 較 靠 近 基 隆 河 谷 跟 汐 止 的 交 界 內 湖 順 向 坡 有 91 處, 有 保 全 的 對 象 是 59 處, 我 們 已 實 施 了 二 年 多 的 監 測, 每 個 月 都 有 專 業 技 師 到 現 場 進 行 變 異 的 監 測, 目 前 來 講 都 沒 有 發 現 異 常 的 現 象, 如 果 說 有 發 生 不 正 常 的 位 移 或 變 化, 我 們 會 有 一 些 工 程 上 的 因 應 處 理, 以 上 簡 單 的 說 明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林 處 長, 內 湖 東 湖 國 宅 那 個 順 向 坡 逆 向 坡, 是 否 有 列 入 你 說 的 131 處 保 全 對 象 嗎? 林 處 長 裕 益 : 那 個 地 點 我 們 再 查 詢 一 下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好, 那 個 會 後 再 給 我 書 面 答 覆 至 於 六 合 里 的 自 來 水 接 管 目 前 為 止 有 在 做 嗎? 陳 處 長 得 意 : 跟 議 員 報 告, 因 為 這 一 部 分 是 台 北 自 來 水 事 業 處 在 施 工 的, 假 如 說 他 有 來 跟 我 們 新 工 處 申 請 路 證 的 話, 我 們 一 定 會 優 先 核 准 給 他, 至 於 現 在 進 度 已 到 什 麼 程 度, 會 後 我 會 請 自 來 水 處 提 供 給 我 一 個 資 料, 就 是 他 現 在 到 底 設 計 好 了 沒 有, 或 是 他 發 2167
306 包 到 什 麼 程 度, 我 們 再 來 跟 議 員 報 告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謝 謝, 那 陸 橋 呢? 陳 處 長 得 意 : 陸 橋 的 部 分, 我 想 議 員 大 概 也 知 道, 在 南 港 路 重 陽 路 口 的 人 行 陸 橋, 我 們 現 在 已 經 把 它 納 入 一 定 要 用 原 住 民 的 圖 騰 來 美 化 辦 理, 這 個 部 分 於 4 月 底 大 概 會 有 一 個 初 步 的 結 果, 結 果 出 來 以 後, 我 們 會 邀 請 原 住 民 的 專 家 一 起 來 討 論, 相 關 的 結 果 屆 時 會 再 跟 議 員 報 告 接 下 來 請 應 曉 薇 議 員 發 言 應 議 員 曉 薇 : 局 長, 我 先 簡 單 的 請 教 一 下, 現 在 臺 北 市 的 人 行 陸 橋 總 共 有 88 座, 對 不 對? 張 局 長 培 義 : 不 止 應 議 員 曉 薇 : 不 止? 我 看 你 們 的 書 面 工 作 報 告 第 4 頁 寫 的 人 行 陸 橋 88 座 車 行 陸 橋 30 座, 對 不 對? 那 麼 按 照 一 般 國 際 都 市, 工 務 局 過 去 曾 經 表 達 過, 以 國 際 都 市 之 需 求, 人 行 陸 橋 有 減 免 之 必 要, 是 不 是 這 樣 子? 張 局 長 培 義 : 在 一 個 繁 榮 先 進 的 都 市 裡 面 基 本 上 要 少 立 體 化, 能 夠 在 平 面 使 用 就 夠, 可 是 現 在 就 是 說 人 行 陸 橋 在 臺 北 市 這 個 行 政 區 裡 面 太 集 中, 我 們 想 要 拓 寬 新 的 馬 路 機 會 就 比 較 少, 這 是 我 們 面 臨 的 一 個 問 題 以 前 交 通 上 要 輸 送 這 麼 多 人 就 靠 南 北 東 西 向 幾 個 大 的 高 架 系 統, 這 個 立 體 化 的 概 念 大 概 是 早 期 三 十 多 年 前 提 的, 儘 量 立 體 化 穿 越 式 的 通 過 都 會 區 到 了 高 速 公 路 或 是 其 他 道 路, 以 前 就 是 用 這 種 方 式 那 高 架 道 路 一 旦 開 放 了 就 很 難 去 做 維 護 管 理, 因 為 車 量 非 常 大, 譬 如 我 們 本 來 想 處 理 建 國 南 北 路, 希 望 封 路 2 個 禮 拜 完 整 的 讓 他 們 去 做, 可 是 因 為 這 裡 交 通 流 量 太 擠 了 數 量 太 大, 封 路 機 會 不 大, 所 以 一 般 高 架 的 部 分 儘 量 能 夠 少 做 一 點 就 少 做 一 點 應 議 員 曉 薇 : 現 在 就 是 會 面 臨 一 個 問 題, 為 了 配 合 整 個 都 市 大 發 展, 然 後 走 向 國 際 都 市, 對 於 人 行 陸 橋 的 觀 感 來 講, 還 是 希 望 平 面 化, 落 地 的 美 觀 還 是 比 較 能 永 續 發 展, 所 以 我 是 想 提 醒 一 下 局 長, 這 個 不 是 3 年 5 年 可 以 達 到 的 但 是 在 地 方 上 我 們 常 常 會 碰 到 拆 或 不 拆 陸 橋, 以 及 民 意 間 的 掙 扎 安 全 上 的 考 量, 還 有 什 麼 紀 念 性 啦! 或 是 遮 到 人 家 可 能 要 蓋 的 大 樓, 就 會 變 成 說 一 件 拆 陸 橋 的 事 情 利 益 衝 突 都 來 了 張 局 長 培 義 : 是, 我 瞭 解 應 議 員 曉 薇 : 所 以 我 是 覺 得 如 果 未 來 工 務 局 站 在 一 個 全 臺 北 市 美 化 觀 點 上 來 講, 比 如 說 我 們 今 天 有 一 些 既 定 政 策 說 哪 一 個 陸 橋 可 能 會 拆, 可 能 3 年 以 前 就 要 開 始 慢 慢 的 宣 導, 搞 不 好 你 說 要 拆 哪 一 座, 他 又 說 要 畫 圖 騰 美 化, 那 怎 麼 辦, 對 不 對? 所 以 我 就 說 可 能 需 要 真 的 落 實 落 地 去 宣 導 說 人 行 陸 橋 out style 的 一 個 想 法, 2168
307 這 點 可 能 是 工 務 局 要 去 努 力 的 將 來 也 比 較 不 會 造 成 說 拆 個 陸 橋 搞 得 地 方 上 那 麼 多 聲 音 及 困 難 度 太 高, 這 是 今 天 我 唯 一 想 要 問 的 及 希 望 工 務 局 落 實 的, 未 來 哪 一 個 陸 橋 檢 測 有 危 險 有 既 定 拆 除 之 必 要 請 提 早 宣 導 張 局 長 培 義 : 瞭 解! 我 想 初 步 回 應 一 下 議 員 所 關 心 的, 其 實 中 歐 到 西 歐 都 已 經 推 動 一 個 叫 做 給 行 人 最 方 便 給 行 車 最 不 便 這 個 概 念 已 經 出 來 了, 幾 乎 就 是 要 有 一 個 完 整 的 地 下 系 統, 即 所 謂 捷 運 系 統, 捷 運 系 統 若 發 達 了 他 一 定 要 推 動 這 個 路, 否 則 陸 橋 變 成 是 一 個 障 礙 應 議 員 曉 薇 : 所 以 你 要 把 它 當 長 期 的 計 畫 去 做 呀! 張 局 長 培 義 : 我 們 常 常 講 有 些 事 交 通 部 要 提 導 一 下, 我 想 你 諒 解 這 一 點 關 於 人 行 陸 橋, 其 實 我 們 有 訂 了 一 個 方 針, 我 們 常 常 講 一 個 結 構 的 設 計 它 有 一 個 design service life, 就 是 所 謂 的 設 計 壽 年, 譬 如 說 我 設 計 這 座 橋 使 用 年 限 是 40 年, 以 現 在 這 種 車 子 去 壓 那 個 橋 的 壽 年 根 本 達 不 到, 那 就 要 改, 所 以 我 和 新 工 處 陳 處 長 研 討 很 久, 認 為 還 是 以 安 全 為 第 一 優 先 譬 如 說 超 過 30 年 了 就 多 檢 查 幾 次, 像 剛 才 郭 議 員 說 那 一 天 又 掉 了 一 塊 的 40 年 陸 橋, 那 座 陸 橋 是 下 面 還 有 穿 越 道, 那 我 還 留 它 幹 什 麼! 我 已 經 做 了 緩 坡 disabled 他 們 都 能 走 緩 坡, 所 以 最 近 應 該 要 優 先 拆 掉, 其 實 像 這 種 前 情 形 我 們 統 計 大 概 有 10 座 左 右 應 議 員 曉 薇 : 那 我 們 不 拆 的 原 因 是 為 什 麼? 是 學 校 的 問 題 嗎? 但 是 學 校 的 部 分, 如 果 我 們 能 保 證 學 校, 就 是 在 孩 子 放 學 時 有 紅 燈 控 管 的 時 間, 我 是 覺 得 還 是 可 以 溝 通 的, 我 只 是 建 議 說 今 天 您 的 責 任 還 是 要 推 廣 臺 北 市 在 未 來 在 國 際 上 來 看 它 還 是 一 個 大 都 市, 所 以 我 是 覺 得 對 於 老 舊 的 陸 橋 可 能 要 優 先 考 慮 它 的 安 全 性 張 局 長 培 義 : 細 節 的 部 分, 請 得 意 處 長 再 回 應 一 下 陳 處 長 得 意 : 跟 議 員 報 告, 其 實 我 剛 才 也 有 講 過 了, 拆 除 陸 橋 是 我 們 很 喜 歡 做 的 事 情, 一 座 陸 橋 大 概 一 個 晚 上 就 可 以 拆 除 完 成 了 會 拆 不 掉 主 要 是 因 為 現 場 的 阻 力, 那 當 然 也 有 交 通 的 問 題 ; 學 童 的 部 分, 我 想 我 們 一 定 要 考 慮 到 在 安 全 無 虞 下 才 會 去 做 這 個 拆 除 動 作, 尤 其 是 要 跟 議 員 報 告, 這 一 部 分 還 是 要 請 其 他 單 位 來 配 合, 譬 如 說 交 通 民 政, 還 有 教 育 都 要 去 做 宣 導 的 動 作, 就 工 程 的 施 工 來 說 我 們 是 很 願 意 去 做 的, 當 然 我 們 也 會 努 力 應 議 員 曉 薇 : 所 以 這 十 多 座 橋 我 們 就 要 用 點 心 想 看 看 怎 麼 解 決, 總 會 有 個 解 決 的 辦 法 嘛! 溝 通 是 最 重 要 的 陳 處 長 得 意 : 因 為 應 議 員 剛 才 也 交 代 Long-term 的 宣 示, 我 覺 得 這 個 很 好 應 議 員 曉 薇 : 一 定 要, 真 的 一 定 要 陳 處 長 得 意 : 2169
308 先 給 大 家 一 個 觀 念 這 樣 子 是 很 好 的 應 議 員 曉 薇 : 好, 謝 謝 局 長 處 長 接 下 來 請 陳 義 洲 議 員 發 言 陳 議 員 義 洲 : 我 想 請 教 新 工 處 一 個 問 題, 我 家 門 口 一 條 巷 子, 這 一 年 來 已 經 挖 了 大 概 四 五 次, 不 知 道 是 在 挖 什 麼, 挖 好 以 後, 當 時 有 說 到 你 們 下 雨 天 也 要 鋪, 還 真 的 下 雨 天 也 敢 鋪, 是 鋪 得 還 好, 但 是 那 一 條 路 已 經 挖 得 亂 七 八 糟 了! 我 是 想 問 一 個 問 題, 新 工 處 准 他 挖 我 是 沒 有 意 見, 那 一 條 又 是 8 米 巷 道, 如 果 壞 掉 一 定 要 叫 區 公 所 來 補, 區 公 所 又 說 沒 錢, 要 每 個 里 分 攤 多 少 錢 那 我 是 想 說 新 工 處 整 天 在 准 人 家 挖 路 的 時 候, 有 沒 有 跟 他 講 這 條 路 要 怎 麼 樣 才 能 弄 得 比 較 平 一 點? 你 們 准 挖 了 以 後 也 不 負 責 善 後 的 恢 復, 最 後 就 丟 給 區 公 所, 那 區 公 所 就 說 我 沒 有 錢 修, 那 我 不 是 每 天 要 看 著 那 個 破 爛 的 路 面 嗎? 這 是 第 1 點 第 2 點, 公 園 處 的 部 分, 我 們 的 大 湖 公 園 是 整 理 得 不 錯, 可 是 整 理 得 久 了 一 點, 好 像 到 目 前 為 止 還 在 整 理, 我 們 希 望 整 理 得 最 漂 亮, 但 是 聽 說 有 幾 棵 會 扎 人 的 樹 還 是 沒 有 砍 掉! 我 告 訴 你, 將 來 那 幾 棵 饅 頭 樹 如 果 把 哪 一 個 民 眾 打 成 腦 震 盪, 那 個 果 實 掉 下 來 打 到 人 若 不 死 也 帶 傷, 或 許 還 會 中 風! 你 們 每 年 都 要 去 疏 果, 我 告 訴 你 這 個 要 小 心 其 實 有 些 不 好 的 樹 留 著 是 禍 患, 你 們 怎 麼 不 趁 著 牆 圍 起 來 的 時 候, 大 家 都 看 不 見 時 就 偷 偷 把 它 砍 掉, 那 不 是 很 好 嗎? 但 是 你 們 也 沒 有 膽, 將 來 萬 一 打 到 人 的 時 候 你 們 也 要 負 責 我 看 你 們 預 算 有 時 候 編 得 也 是 奇 奇 怪 怪, 最 近 我 去 看 大 湖 公 園 以 後, 那 2 座 涼 亭 真 的 講 是 海 砂 屋 已 經 裂 得 差 不 多 了, 最 後 你 們 說 因 為 預 算 經 費 不 夠 所 以 柱 子 要 留 著, 那 我 就 認 了, 柱 子 就 留 著, 你 整 個 大 湖 公 園 都 翻 新 了, 就 這 2 個 屋 瓦 是 舊 的, 我 要 求 你 們 至 少 那 2 邊 屋 瓦 總 要 換 新 的 吧! 請 教 這 幾 點, 請 新 工 處 先 回 答 好 了 陳 處 長 得 意 : 謝 謝, 首 先 由 新 工 處 回 應 陳 議 員 垂 詢 有 關 道 路 挖 掘 的 問 題, 通 常 我 們 都 會 去 做 整 合 的 動 作, 最 後 一 棒 的 那 個 管 線 廠 商 要 負 責 全 面 的 銑 鋪, 我 不 曉 得 陳 議 員 剛 才 提 的 是 哪 一 條 路? 陳 議 員 義 洲 : 內 湖 路 一 段 355 巷, 那 才 叫 笑 話, 我 已 經 跟 你 們 聯 絡 員 講 了 好 多 次 了, 從 來 沒 有 人 跟 我 講 說 最 後 一 棒, 那 最 後 一 棒 是 什 麼 時 候 要 重 鋪, 對 不 對? 你 要 不 要 跟 我 講 最 後 一 棒 是 什 麼 時 候 重 鋪, 沒 有 人 來 跟 我 講 啊! 陳 處 長 得 意 : 是, 要 跟 議 員 報 告, 假 如 說 管 線 挖 掘 了 以 後, 我 們 不 會 把 它 丟 回 去 給 區 公 所, 我 們 一 定 會 要 求 管 線 的 廠 商, 不 然 他 們 就 要 聯 合 去 負 責 做 鋪 設 的 動 作 陳 議 員 義 洲 : 我 已 經 講 了 好 幾 個 月, 那 我 也 講 一 句 話, 我 最 近 也 不 想 罵 人 了, 我 現 在 年 齡 大 了, 不 要 讓 人 家 生 氣 嘛, 你 要 跟 我 講 說 那 最 後 一 棒 大 概 是 什 麼 時 候, 要 不 要 來 跟 我 講? 也 要 啊! 從 來 沒 有 人 跟 我 講 說 最 後 一 棒 是 什 麼 時 候, 你 如 果 跟 我 講 說 最 後 一 棒 2170
309 是 什 麼 時 候, 那 我 就 可 以 忍, 因 為 我 想 這 是 好 事, 不 要 一 天 到 晚 都 在 鋪, 這 樣 就 浪 費 社 會 資 源, 由 最 後 一 棒 統 一 來 鋪 這 個 我 是 贊 成 的, 但 是 你 總 要 跟 我 講 最 後 一 棒 是 什 麼 時 候 啊! 陳 處 長 得 意 : 這 一 部 分 我 來 確 認 以 後 再 來 跟 議 員 報 告 陳 議 員 義 洲 : 屆 時 不 要 跟 我 答 說 沒 有 最 後 一 棒 哦! 陳 處 長 得 意 : 不 會! 公 園 路 燈 工 程 管 理 處 劉 處 長 國 銘 : 跟 陳 議 員 報 告, 大 湖 公 園 那 個 改 建 工 程, 我 們 之 前 是 有 變 更 設 計, 就 像 那 景 觀 水 道 要 改 掉 一 樣, 那 些 我 們 變 更 的 因 素 大 概 都 已 經 檢 討 完 了, 現 在 正 進 行 趕 工, 我 相 信 應 該 會 如 期 在 今 年 年 底 完 成 至 於 那 個 第 倫 桃, 是 很 大 的 一 顆, 那 個 東 西 其 實 有 人 喜 歡 也 有 人 不 喜 歡, 就 是 說 在 結 果 成 熟 的 時 候, 它 果 子 因 為 重 而 容 易 掉 下 來 陳 議 員 義 洲 : 你 跟 我 講 哪 一 種 人 喜 歡? 劉 處 長 國 銘 : 臺 北 市 有 個 瑠 公 圳 公 園, 我 們 本 來 有 些 地 方 也 有 種 第 倫 桃, 我 們 想 把 它 移 走 的 時 候, 那 邊 居 民 還 曾 經 說 希 望 不 要 移 走, 所 以 我 們 目 前 就 是 說 原 則 上 我 們 會 去 做 打 果 的 動 作 那 大 湖 公 園 這 個 我 們 現 在 再 檢 討 看 看 是 不 是 要 把 它 移 植, 那 我 會 要 求 說, 我 們 在 移 植 前 會 先 做 一 個 相 關 的 告 示 讓 這 邊 的 居 民 都 知 道 我 們 打 算 如 何 作 處 理 的 方 式 陳 議 員 義 洲 : 你 已 經 來 不 及 了, 我 告 訴 你, 當 你 把 公 園 蓋 得 差 不 多 的 時 候, 開 放 人 進 去 之 後 你 就 移 不 掉 了, 因 為 每 個 人 都 有 意 見 嘛! 那 就 跟 環 保 局 抓 狗 捕 流 浪 犬 一 樣, 那 要 偷 偷 的 抓 不 能 敲 鑼 打 鼓 的 去 抓, 你 若 公 告 公 園 處 要 移 那 2 棵 樹, 就 有 人 愛 護 樹, 因 為 砸 不 到 他 嘛! 但 是 剛 好 在 那 樹 下 運 動 的 人 恐 會 被 砸 到 像 會 竄 根 的 榕 樹 如 果 種 在 他 家 他 會 怎 樣, 種 在 別 人 家 就 死 好 活 該, 所 以 有 些 事 情 是 可 以 做 但 不 能 敲 鑼 打 鼓 的, 你 們 竟 然 做 這 種 事 還 要 敲 鑼 打 鼓, 那 就 穩 死 的 嘛! 我 講 這 個 對 不 對? 劉 處 長 國 銘 : 這 個 我 們 檢 討 看 看, 有 關 大 湖 公 園 預 算 不 夠 的 這 個 部 分, 我 們 現 在 對 那 個 屋 瓦 可 能 用 整 建 工 程 經 費 去 處 理 陳 議 員 義 洲 : 有 沒 有 錢? 劉 處 長 國 銘 : 有, 從 我 們 的 整 建 工 程 費 用 去 籌 陳 議 員 義 洲 : 那 就 可 以 在 年 底 以 前 一 併 完 工 嗎? 不 要 等 到 年 底 完 工 時, 那 個 屋 瓦 還 是 舊 的, 再 來 搭 個 施 工 圍 籬 就 不 好 看 張 局 長 培 義 : 2171
310 這 個 涉 及 安 全 問 題, 我 已 經 請 嘉 欽 副 局 長 做 個 專 案, 看 怎 麼 美 化 疏 密 陳 議 員 義 洲 : 再 怎 麼 疏 密, 那 個 第 倫 桃 掉 下 來 砸 到 人 是 不 好 的 張 局 長 培 義 : 那 個 還 滿 硬 的 陳 議 員 義 洲 : 那 幾 棵 樹 就 矗 立 在 人 最 多 的 地 方, 沒 錯 吧? 它 座 落 的 位 置 是 大 家 在 散 步 的 地 方, 所 以 民 眾 散 步 的 時 候 就 得 要 把 頭 都 往 上 看, 有 時 擡 頭 一 看 大 概 也 來 不 及, 所 以 拜 託 你 們 注 意 這 個 問 題 公 園 路 燈 工 程 管 理 處 黃 總 工 程 司 淑 如 : 那 個 第 倫 桃 我 們 都 有 定 期 去 疏 果, 疏 果 部 分 我 們 可 能 沒 有 做 到 完 全 打 掉, 所 以 有 留 一 些 果 子 在 上 面, 針 對 這 個 問 題 處 長 昨 天 也 帶 著 我 們 去 現 場 看, 並 且 在 處 內 研 討 這 個 問 題, 就 是 說 要 求 我 們 一 定 要 多 次 的 去 現 場 疏 果, 才 比 較 不 會 打 到 人 誠 如 議 員 所 說 的, 現 在 如 果 是 一 個 開 放 性 的 公 園, 如 果 要 再 去 進 行 這 個 移 植 的 動 作, 可 能 就 會 有 一 些 愛 樹 的 民 眾 會 有 意 見, 我 們 也 謝 謝 議 員 的 指 教 下 次 在 施 工 期 間 有 這 種 需 要 移 植 的 樹 木, 我 們 也 會 趁 這 個 機 會 適 時 作 妥 善 處 理 張 局 長 培 義 : 順 便 也 把 那 個 椅 子 移 一 下, 不 要 讓 民 眾 坐 在 那 棵 樹 下 面, 以 免 被 打 到 接 下 來 請 黃 珊 珊 議 員 發 言 黃 議 員 珊 珊 : 處 長, 大 湖 公 園 確 定 年 底 能 完 工 嗎? 會 不 會 跳 票 啊? 民 眾 都 在 說 這 是 有 史 以 來 大 湖 公 園 圍 籬 圍 最 久 的 劉 處 長 國 銘 : 要 做 好 一 點 黃 議 員 珊 珊 : 希 望 啦! 因 為 臺 北 市 這 2 個 湖 都 在 我 們 內 湖 局 長, 我 有 幾 個 問 題, 就 是 我 在 上 個 會 期 有 問 南 港 公 園 設 備 老 舊 的 部 分, 劉 處 長, 你 們 有 沒 有 努 力 的 規 劃 弄 個 1 2 億 元 來 跟 大 湖 公 園 一 樣 改 造 一 下, 做 了 沒? 劉 處 長 國 銘 : 跟 議 員 報 告, 我 們 在 103 年 度 有 編 預 算 做 整 體 規 劃 黃 議 員 珊 珊 : 因 為 那 也 算 臺 北 市 一 個 還 算 不 錯 的 公 園 第 3 點, 林 國 成 議 員 那 天 質 詢 局 長 有 關 櫻 花 樹 的 問 題, 現 在 臺 灣 民 眾 對 櫻 花 樹 都 很 有 興 趣, 你 看 關 渡 一 條 街 有 幾 棵 櫻 花 樹 就 全 部 都 塞 爆 了, 所 以 這 其 實 是 一 個 還 不 錯 可 以 考 慮 種 植 的 樹 種 我 們 也 有 一 些 山 櫻 花 在 臺 北 市 區 自 然 生 長, 其 實 長 得 也 都 很 漂 亮, 我 昨 天 具 體 建 議, 市 民 大 道 7 段, 局 長 有 看 過 嗎? 處 長, 我 們 現 在 接 管 了 嗎? 劉 處 長 國 銘 : 接 管 了 黃 議 員 珊 珊 : 2172
311 鐵 工 局 的 樹 種 得 真 的 很 醜, 而 且 死 了 差 不 多, 看 真 的 有 點 活 不 了, 那 個 草 皮 怎 麼 種 怎 麼 死, 我 們 現 場 會 勘 過 很 多 次, 廠 商 也 很 抱 怨 鐵 工 局 的 設 計 很 差, 整 個 排 水 都 有 問 題, 所 以 整 個 草 皮 種 下 去 都 是 死 光 光, 你 們 接 管 之 後 一 定 會 有 很 多 的 問 題 局 長 處 長 弄 幾 棵 山 櫻 花 種 在 市 民 大 道 上, 因 為 市 民 大 道 旁 邊 沒 人, 整 排 的 山 櫻 花 種 下 去 會 有 多 美 啊! 我 跟 你 說 那 一 整 條 的 樹 木 現 在 真 的 很 醜, 而 且 小 不 拉 嘰 的 要 死 不 活, 你 看, 大 家 都 在 點 頭, 這 麼 漂 亮 的 地 馬 路 蓋 得 這 麼 美, 但 是 旁 邊 的 樹 可 以 種 成 那 樣, 真 的 醜 死 了! 這 是 鐵 工 局 種 的, 不 是 我 們 公 園 處 種 的, 所 以 我 們 要 種 得 比 他 好, 其 實 真 的 要 慎 重 考 慮 一 下! 陳 副 局 長, 山 櫻 花 可 不 可 以 種 植 啊? 市 民 大 道 那 些 樹 你 不 要 再 跟 我 說 沒 辦 法 移 植 哦! 那 些 樹 木 真 的 全 部 都 快 死 光 了 局 長, 具 體 規 劃 一 下, 我 覺 得 至 少 先 規 劃 弄 個 一 小 段 出 來, 如 果 情 況 還 不 錯 的 話, 其 實 市 民 大 道 就 可 以 整 條 種 植 了 張 局 長 培 義 : 我 向 議 員 報 告, 因 為 前 一 陣 子 大 家 討 論 得 滿 多 的, 包 括 鄰 里 公 園, 如 果 那 個 區 塊 沒 有 交 通 的 污 染, 因 為 車 子 都 是 以 汽 油 啟 動, 不 像 電 動 車 比 較 沒 有 空 氣 污 染, 我 們 希 望 對 樹 木 也 是 一 樣 要 愛 惜 生 命 的 黃 議 員 珊 珊 : 你 跟 路 樹 有 什 麼 關 係? 這 個 叫 愛 惜 生 命 所 以 不 能 種 植 櫻 花 張 局 長 培 義 : 我 們 是 希 望 不 要 把 它 種 死 掉 了, 要 把 它 種 活 才 對 黃 議 員 珊 珊 : 局 長, 我 跟 你 講 現 在 內 湖 2 個 處 所 : 南 湖 里 獅 子 會 捐 了 一 座 櫻 花 公 園 ; 然 後 內 溝 也 有 一 個 櫻 花 步 道, 現 在 整 個 康 寧 里, 獅 子 會 又 捐 了 整 個 山 壁 的 櫻 花, 都 長 得 還 不 錯 我 的 意 思 是 說 你 可 以 考 慮 別 的 地 方, 不 要 把 現 有 的 花 木 移 植 掉, 我 講 的 是 市 民 大 道 7 段 那 個 樹 木 要 死 不 活 的, 你 把 它 做 一 些 重 新 規 劃, 可 以 把 山 櫻 花 往 這 邊 先 種, 因 為 那 邊 等 於 是 要 全 部 重 弄 嘛! 張 局 長 培 義 : 那 邊 種 得 不 好 是 一 個 事 實, 那 種 山 櫻 花 要 讓 它 活 著 才 是 重 點 黃 議 員 珊 珊 : 對 啊! 你 要 種 得 好, 我 們 公 園 處 有 多 厲 害 當 然 種 得 活 啊! 你 們 若 再 種 不 活 就 去 跳 樓 比 較 快, 市 民 大 道 樹 木 公 園 處 接 管 以 後, 如 果 要 重 做 就 好 好 規 劃, 因 為 真 的 很 醜, 你 有 看 過 樹 種 得 那 麼 醜 的 嗎? 他 們 鐵 工 局 種 完 2 年 了, 臺 北 市 這 麼 好 這 麼 筆 直 的 一 條 路, 竟 然 樹 木 還 種 成 那 樣! 公 園 處 劉 處 長, 你 們 會 不 會 認 真 的 種, 把 它 種 得 美 美 的? 我 們 的 林 蔭 大 道 在 哪 裡? 劉 處 長 國 銘 : 信 義 路 黃 議 員 珊 珊 : 信 義 路, 是 不 是? 陳 處 長, 信 義 路 的 人 行 道, 是 你 們 新 工 處 在 做 哦? 陳 處 長 得 意 : 不 是 黃 議 員 珊 珊 : 不 是, 那 是 誰 在 做? 2173
312 陳 處 長 得 意 : 捷 運 南 工 處 在 辦 黃 議 員 珊 珊 : 捷 運 南 工 處 在 辦, 他 為 什 麼 要 做 這 麼 久, 而 且 圍 這 麼 大? 你 要 不 要 去 督 導 一 下? 他 是 真 的 很 離 譜, 他 除 了 做 人 行 道 之 外, 他 常 常 機 具 全 部 在 那 慢 車 道 上, 每 天 都 有, 我 們 每 次 走 過 去 都 會 塞 車, 收 尾 不 用 佔 到 慢 車 道 去 吧, 這 是 第 三 個, 市 民 大 道 麻 煩 公 園 處, 局 長 你 關 心 一 下 吧 張 局 長 培 義 : 我 很 關 心 這 一 塊 黃 議 員 珊 珊 : 你 可 以 在 你 任 內 弄 得 美 一 點 張 局 長 培 義 : 我 們 是 要 看 未 來 10 年 20 年 長 得 美 美 大 大 的 黃 議 員 珊 珊 : 是 啊! 他 現 在 這 個 絕 對 不 會 美 美 大 大 的 另 外, 有 關 河 濱 公 園 問 題, 跟 同 仁 說 明 一 下, 我 們 昨 天 在 法 規 委 員 會 開 了 一 個 非 常 好 笑 的 會, 交 通 局 送 了 一 個 藍 色 公 路 什 麼 的 管 理 辦 法 來, 藍 色 公 路 管 理 辦 法 聽 起 來 好 像 很 讚, 就 是 臺 北 市 整 個 河 道 航 道 要 管 要 怎 麼 樣 管 理 碼 頭 所 以 我 們 在 法 規 會 就 說 如 果 臺 北 市 有 一 條 藍 色 公 路, 局 長, 你 們 主 管 的 河 濱 公 園 跟 河 川 才 是 真 正 藍 色 公 路 的 關 鍵, 結 果 交 通 局 對 那 個 管 理 辦 法 寫 了 一 大 堆, 最 後 只 管 一 種 人 叫 做 載 客 小 船, 我 們 就 說 那 你 應 該 改 成 載 客 小 船 管 理 辦 法, 不 應 該 是 藍 色 公 路 管 理 辦 法! 所 以 對 於 藍 色 公 路 目 前 現 有 的 設 施, 不 管 是 租 借 或 是 委 外 也 好, 我 不 知 道 碼 頭 的 管 理 現 在 是 否 為 水 利 處 嗎? 施 處 長 建 旭 : 是 公 運 處 黃 議 員 珊 珊 : 是 公 運 處 反 正 你 們 要 去 聯 繫, 在 河 濱 河 川 相 關 的 設 施, 河 川 清 疏 因 為 也 是 我 們 水 利 處 負 責 的, 所 以 請 水 利 處 就 基 隆 河 這 端 跟 淡 水 河 這 端, 目 前 河 濱 公 園 的 現 狀 有 哪 些 委 外 的 事 項, 有 哪 些 是 誰 在 那 邊 用 什 麼 東 西, 將 來 的 藍 色 公 路, 你 有 什 麼 設 施 要 如 何 配 合 他 們 的 運 輸 管 理? 因 為 我 們 臺 北 市 如 果 真 的 有 藍 色 公 路 的 話, 講 了 幾 年, 現 在 只 有 8 條 載 客 小 船, 而 且 還 沒 人 坐, 花 博 後 我 們 一 直 說 要 把 河 岸 河 道 運 輸 強 化, 到 現 在 為 止 也 沒 看 到, 因 為 交 通 局 每 次 想 做 什 麼 水 利 處 都 有 意 見, 因 此 也 別 想 做 好 藍 色 公 路 了! 水 利 處 意 見 可 多 了, 所 以 麻 煩 水 利 處 把 藍 色 公 路 目 前 的 現 狀 所 有 設 施 所 有 使 用 的 狀 況, 有 沒 有 人 在 那 邊 划 自 己 的 小 木 船, 有 沒 有 這 些 狀 況? 你 們 現 在 的 管 理 狀 況 是 怎 麼 樣? 我 自 己 拿 條 獨 木 舟 可 不 可 以 下 水 去 划? 我 可 不 可 以 跳 下 去 玩 個 水 啊? 不 知 道! 所 以 臺 北 市 沒 有 河 川 政 策 是 一 個 很 奇 怪 的 事! 最 後 一 點, 局 長, 我 們 昨 天 在 法 規 委 員 會 討 論 藍 色 公 路 這 件 事 情 的 時 候, 赫 然 發 現 一 件 很 嚴 重 的 事, 臺 北 市 沒 有 無 動 力 小 船, 什 麼 叫 無 動 力 小 船 呢? 就 是 像 新 店 碧 潭 上 面 那 個 天 鵝 船 用 踩 的, 臺 北 市 一 艘 都 沒 有 耶, 很 神 奇! 譬 如 說 大 湖 公 園, 它 雖 然 湖 面 不 大, 我 們 曾 經 希 望 它 做 做 載 客 小 船 或 用 自 己 手 划 的 像 台 中 公 園 這 樣 子 的 2174
313 划 船, 其 實 市 政 府 也 是 不 肯 第 二 個, 臺 北 市 河 上 面 未 來 有 沒 有 可 能 有 任 何 的 載 客 小 船 的 使 用? 沒 有! 臺 北 市 有 否 合 法 的 船? 沒 有! 沒 見 過 所 以 麻 煩 就 這 個 所 謂 河 上 面 的 載 具 目 前 的 狀 況 提 出 說 明, 就 是 我 剛 剛 講 的, 我 自 己 的 船 可 不 可 以 在 臺 北 市 的 河 上 面 走 來 走 去? 請 處 長 簡 單 回 答, 謝 謝 施 處 長 建 旭 : 黃 議 員 所 垂 詢 的, 本 市 河 域 活 動 的 主 管 機 關 是 府 裡 面 的 觀 傳 局, 那 是 觀 傳 局 公 告 的 另 外 一 個 就 是 無 動 力 小 船 是 可 以 來 申 請 黃 議 員 珊 珊 : 我 可 不 可 以 拿 艘 氣 艇 在 那 邊 划 划 划? 施 處 長 建 旭 : 跟 議 員 報 告, 本 市 河 域 的 活 動 大 概 除 了 藍 色 公 路 的 航 道 外 是 沒 有 禁 止 的 黃 議 員 珊 珊 : 所 以 是 可 以 的 施 處 長 建 旭 : 是 可 以 的, 假 如 說 是 要 經 營 的 話, 就 是 動 力 小 船 要 跟 體 育 局 申 請 黃 議 員 珊 珊 : 那 遊 艇 可 不 可 以 在 河 上 面 行 駛? 施 處 長 建 旭 : 遊 艇 假 如 說 要 有 碼 頭 的 話 就 要 跟 水 利 處 這 邊 申 請, 我 們 府 裡 面 是 有 一 些 權 責 的 分 工 黃 議 員 珊 珊 : 好, 局 長, 你 知 道 我 在 講 什 麼 嗎? 臺 北 市 我 去 買 一 輛 車 就 有 車 籍 就 有 停 車 位, 臺 北 市 有 38 艘 有 船 籍 的 船 卻 沒 有 辦 法 停 在 臺 北 市 的 碼 頭, 因 為 我 們 臺 北 市 的 碼 頭 不 給 人 家 停, 所 以 臺 北 市 的 船 都 停 到 新 北 市 去, 因 為 新 北 市 有 很 多 漁 船 碼 頭 我 就 講 船 舶 管 理, 我 們 臺 北 市 是 把 它 當 成 洪 水 猛 獸, 你 是 我 臺 北 市 民, 你 買 了 一 艘 船, 臺 北 市 政 府 就 應 該 要 有 個 地 方 讓 你 有 機 會 停 舶 在 我 臺 北 市 嘛! 但 是 目 前 並 沒 有! 所 以 我 們 臺 北 市 永 遠 沒 有 船 舶 管 理, 然 後 我 們 也 沒 有 那 個 無 動 力 小 船, 我 也 不 懂 為 什 麼? 碧 潭 可 以 經 營 這 麼 久, 臺 北 市 任 何 一 個 水 域 都 不 可 以 有, 這 是 我 覺 得 奇 怪 的! 處 長, 你 瞭 解 我 的 意 思 嗎? 施 處 長 建 旭 : 剛 剛 議 員 所 說 船 舶 的 部 分, 在 府 裡 面 的 管 理 機 關 是 公 共 運 輸 處, 那 水 利 處 是 負 責 碼 頭 的 興 建 黃 議 員 珊 珊 : 又 是 觀 傳 局 又 是 水 利 處 施 處 長 建 旭 : 碼 頭 的 興 建 是 水 利 處, 可 是 評 估 是 公 運 處 在 評 估 跟 接 受 申 請, 所 以 府 裡 面 是 有 些 相 關 權 責 分 工 黃 議 員 珊 珊 : 這 就 是 沒 人 管 施 處 長 建 旭 : 2175
314 也 不 是 沒 人 管 啦! 就 是 說 每 個 單 位 有 每 個 單 位 的 權 責 黃 議 員 珊 珊 : 各 單 位 的 結 論, 就 是 不 能 照 水 利 處 做 我 們 想 要 做 的 事 張 局 長 培 義 : 黃 議 員 可 以 看 得 出 來, 工 務 局 所 屬 的 2 級 單 位 叫 做 工 程 處, 我 們 做 工 程 拆 橋 做 新 橋 做 碼 頭 都 不 會 有 任 何 問 題, 就 做 與 不 做 後 續 的 管 理 方 面, 確 實 是 影 響 到 府 級 的, 像 剛 剛 提 到 的 觀 傳 局 要 主 導 船 藍 色 公 路 等 等, 還 有 自 行 車 道 他 也 要 管, 我 想 給 您 報 告 到 此 黃 議 員 珊 珊 : 請 提 供 給 我 相 關 的 資 料 局 長, 請 提 供 相 關 資 料 給 黃 珊 珊 議 員 接 下 來 請 二 召 發 言 李 議 員 芳 儒 : 我 簡 單 問 2 個 問 題, 因 為 剛 剛 我 們 工 務 委 員 會 議 員 都 有 在 問 人 行 天 橋 的 部 分, 我 想 針 對 人 行 地 下 道 的 部 分 來 提 問, 本 市 目 前 有 11 處 是 有 認 養 維 護, 但 是 認 養 單 位 是 只 有 做 一 些 設 備 的 維 護, 還 是 包 括 裡 面 的 一 些 管 理? 我 們 中 山 北 路 上 面 有 很 多 的 地 下 道, 其 實 它 都 滿 好 的, 是 不 是 可 以 讓 它 變 成 文 化 藝 廊 或 貼 放 一 些 文 藝 的 東 西, 讓 市 民 甚 至 外 來 觀 光 客 大 家 都 能 夠 參 觀 我 們 的 藝 文, 我 想 這 個 部 分 新 工 處 是 不 是 可 以 考 慮 一 下? 因 為 我 們 目 前 對 天 橋 跟 人 行 地 下 道 基 本 上 還 沒 有 任 何 的 決 定 說 要 拆 或 是 不 拆, 但 是 在 還 沒 決 定 的 時 候, 是 不 是 我 們 可 以 用 多 角 化 的 方 式 來 使 用, 不 要 讓 它 荒 廢 掉, 而 且 如 果 是 有 個 人 或 單 位 團 體 認 養 之 後, 他 如 果 可 以 兼 任 管 理 的 話, 反 而 會 讓 地 下 道 保 養 得 更 好, 也 不 會 讓 一 些 遊 民 在 那 邊 聚 集, 而 且 有 私 人 單 位 認 養 的 話, 他 們 管 理 起 來 會 比 較 順 手, 因 為 若 都 由 我 們 工 務 單 位 管 理, 其 實 有 時 候 因 為 法 令 的 問 題 會 有 些 棘 手, 所 以 這 個 部 分 也 請 新 工 處 考 量 一 下 其 次, 大 家 都 知 道 我 跟 李 傅 議 員 是 原 住 民 籍 的 議 員, 所 以 我 們 對 原 住 民 的 各 方 面 都 很 關 心, 剛 剛 李 傅 議 員 也 有 提 到, 我 們 工 務 局 所 轄 的 各 工 程 處, 應 該 可 以 說 是 在 我 們 臺 北 市 政 府 各 局 處 裡 頭, 除 了 環 保 局 之 外, 工 務 局 算 是 原 住 民 第 二 多 的 單 位, 請 問 我 們 原 住 民 的 職 工 有 多 少? 這 個 問 題 請 工 務 局 人 事 單 位 等 會 兒 做 個 回 答 工 務 局 人 事 室 王 主 任 寶 齡 : 我 們 工 務 局 現 在 的 職 工 同 仁 大 概 有 2,200 多 位, 目 前 依 規 定 是 要 進 用 原 住 民 45 位, 局 本 部 與 所 屬 各 處 目 前 是 進 用 了 66 位 原 住 民 的 同 仁, 剛 才 二 召 所 提 的 各 工 程 處 部 分, 在 新 工 處 是 進 用 12 位, 水 利 處 進 用 25 位, 公 園 處 進 用 24 位, 衛 工 處 進 用 3 位, 大 地 處 進 用 2 位, 以 上 報 告 李 議 員 芳 儒 : 其 實 我 們 的 重 點 是 希 望 各 局 處 都 能 很 明 確 的 知 道 原 住 民 有 多 少 人, 就 是 要 適 時 的 關 注 我 們 原 住 民, 我 們 的 重 點 在 這 裡, 我 們 2 位 議 員 不 是 說 每 次 都 要 考 試 問 你 們 原 住 民 有 多 少 人, 但 是 如 果 你 們 能 夠 細 心 的 話, 我 們 的 原 住 民 朋 友 會 很 感 謝 各 位 的, 謝 謝! 現 在 應 該 換 我 質 詢 了, 請 問 大 家 還 有 沒 有 要 第 二 輪? 如 果 還 有, 那 就 待 會 兒 我 2176
315 問 完 再 繼 續 進 行 第 1 點, 全 市 的 路 燈 現 在 正 在 更 換, 也 確 實 是 照 明 得 滿 亮 的, 但 是 請 問 全 市 何 時 可 以 全 部 更 新 完 畢? 第 2 點, 現 在 臺 北 市 的 圓 山 公 園 美 術 公 園 新 生 公 園 大 佳 河 濱 公 園 等 4 個 公 園 是 在 花 博 園 區, 這 到 底 是 我 們 公 園 路 燈 工 程 管 理 處 在 管 還 是 會 展 基 金 會 在 管? 我 要 瞭 解 一 下, 可 不 可 以 現 在 回 答 我? 劉 處 長 國 銘 : 跟 召 集 人 報 告, 召 集 人 所 指 的 是 否 為 更 換 LED 的 路 燈? 對 劉 處 長 國 銘 : 我 們 現 在 是 打 算 到 103 年 會 全 部 更 換 完 成, 大 概 是 7 萬 盞 LED 路 燈 到 103 年, 那 就 是 明 年 底 可 以 全 部 更 換 完 成, 速 度 是 否 可 以 加 快 一 點, 因 為 那 LED 燈 真 的 變 得 比 較 亮, 看 起 來 就 很 舒 服 劉 處 長 國 銘 : 那 也 是 要 配 合 預 算, 還 有 就 是 我 們 施 工 的 能 量 你 去 看 過 了 沒 有? 換 過 的 地 方 確 實 是 比 較 亮 劉 處 長 國 銘 : 確 實 是 比 較 亮 最 起 碼 亮 3 倍 劉 處 長 國 銘 : 對, 因 為 LED 的 技 術 也 是 在 最 近 這 幾 年 慢 慢 的 比 較 成 熟 了 另 外 一 個 就 是 花 博 園 區 的 部 分, 花 博 園 區 目 前 還 是 由 我 們 公 園 處 在 維 管 是 你 們 公 園 處 在 維 管, 那 會 展 基 金 會 在 幹 嘛? 劉 處 長 國 銘 : 會 展 基 金 會 在 推 展 它 後 花 博 的 活 動 那 有 問 題 我 就 找 你 了! 會 展 基 金 會 是 管 什 麼? 我 現 在 講 比 較 明 白 一 點 好 了, 本 席 就 剛 好 住 在 花 博 隔 壁, 我 原 本 就 是 那 個 里 的 里 長, 當 初 花 博 要 蓋 的 時 候, 市 長 就 講 過, 未 來 這 整 個 空 間 就 讓 當 地 的 居 民 來 使 用 活 動, 結 果 現 在 發 生 一 個 問 題, 有 一 位 議 員 質 詢 說 花 博 那 個 路 口, 在 圓 山 捷 運 站 那 邊 半 夜 要 把 燈 關 掉, 結 果 燈 關 掉 刑 事 案 件 就 發 生 了, 到 底 是 會 展 基 金 會 還 是 你 們 公 園 處 負 責 的, 我 要 搞 清 楚 是 誰, 燈 關 掉 暗 暗 的 結 果 發 生 了 一 個 強 暴 案 件, 有 一 個 女 的 被 強 姦 了, 請 問 燈 關 掉 這 到 底 是 誰 在 管? 公 園 路 燈 工 程 管 理 處 圓 山 公 園 管 理 所 楊 主 任 淑 惠 : 跟 議 員 報 告, 花 博 裡 面 的 新 生 美 術 跟 圓 山 公 園, 那 外 部 空 間 的 清 潔 是 基 金 會 在 管, 館 也 是 基 金 會 在 管, 那 至 於 外 面 的 外 部 空 間 美 化 是 公 園 處 在 管, 以 上 報 告 2177
316 我 要 問 整 個 照 明 設 備 是 誰 在 管 的? 楊 主 任 淑 惠 : 照 明 設 備 是 我 們 公 園 處 是 不 是 有 議 員 質 詢 叫 你 們 晚 上 不 要 開 燈? 浪 費 錢, 有 沒 有? 楊 主 任 淑 惠 : 沒 有 沒 有, 那 為 什 麼 有 部 分 地 區 晚 上 不 開 燈? 公 園 路 燈 工 程 管 理 處 路 燈 工 程 隊 王 隊 長 棟 樑 : 外 面 空 間 園 燈 的 部 分 都 是 公 園 處 管, 但 是 那 個 展 館 建 築 物 旁 邊 的 燈 是 產 發 局 在 管 的, 他 們 晚 上 會 把 那 邊 的 燈 關 掉 那 就 是 他 們 在 管 啊! 王 隊 長 棟 樑 : 對, 我 們 公 園 處 是 管 外 面 的 公 共 設 施 部 分 是 公 園 處 在 管 的, 如 果 是 建 築 物 就 是 他 們 產 發 局 在 管 的, 是 不 是? 這 很 糟 糕, 居 民 白 天 工 作 了 一 天 就 只 有 晚 上 可 以 去 那 邊 走 走, 那 你 們 把 這 些 燈 關 得 暗 暗 的, 人 家 怎 麼 去 走 走? 那 個 地 方 如 果 每 次 辦 活 動 的 時 候 都 是 影 響 到 附 近 居 民 安 寧, 但 大 家 都 沒 有 吭 一 聲 那 就 不 是 你 公 園 處 管 的, 在 建 築 物 部 分 的 燈 就 要 找 產 發 局, 那 園 內 你 有 沒 有 關 燈? 王 隊 長 棟 樑 : 沒 有, 圓 山 公 園 只 到 以 前 的 酒 泉 街 而 已 我 以 前 是 那 裡 的 里 長, 我 知 道 接 下 來 還 有 一 個 問 題, 我 們 公 共 工 程 每 個 月 有 沒 有 抽 查 土 方 餘 土 部 分? 工 務 局 土 木 建 築 科 蔡 科 長 國 基 : 跟 一 召 回 報, 在 府 裡 面 我 們 工 務 局 是 有 成 立 一 個 小 組, 原 來 是 規 定 每 個 月 抽 查 1 次, 現 在 由 工 務 局 主 任 秘 書 當 召 集 人, 目 前 是 一 個 月 抽 查 2 次 那 個 資 料 請 提 供 給 我 蔡 科 長 國 基 : 好 因 為 按 照 我 們 公 共 工 程 營 建 剩 餘 資 源 聯 合 抽 查 小 組 設 置 要 點 裡 的 規 定 是 每 個 月 一 定 要 抽 查 1 次 1 次 1 件, 你 把 2 年 內 抽 查 的 資 料 的 提 供 給 我 蔡 科 長 國 基 : 是 我 跟 你 講, 你 們 既 然 有 抽 查 就 有 責 任 哦! 你 們 抽 查 過 的 到 時 候 如 果 還 有 問 題 的 2178
317 話, 那 你 們 這 個 抽 查 小 組 就 有 問 題 哦! 我 手 邊 就 有 很 多 資 料 是 有 問 題 蔡 科 長 國 基 : 我 們 都 有 追 蹤 好, 都 有 追 蹤 我 們 就 進 行 第 二 輪 詢 答, 請 郭 議 員 發 言 郭 議 員 昭 巖 : 如 果 時 間 已 過 午 時 就 不 擔 誤 大 家, 但 是 我 大 概 簡 單 提 一 下 : 第 1 點, 人 行 道 的 植 穴 綠 美 化 改 善 工 程 這 個 資 料 提 供 給 我, 今 年 你 們 要 做 哪 些 地 方 改 善 哪 些 地 方, 因 為 在 我 的 選 區 看 起 來 都 是 很 貧 脊 的 地 方, 我 看 你 們 常 在 做 改 善 的 都 是 東 區 西 區 那 些 地 方, 我 不 是 說 別 的 地 方 不 重 要, 只 是 說 我 覺 得 比 較 經 濟 窳 落 的 地 方, 為 了 要 加 快 都 市 更 新, 讓 這 個 城 市 美 化, 坦 白 說, 我 們 萬 華 中 正 區 有 好 幾 個 人 行 道 的 植 穴 我 看 起 來 都 真 的 非 常 不 好 看, 相 較 之 下 常 常 都 會 覺 得 心 裡 很 不 平 衡, 這 是 一 點 第 2 點, 人 行 地 下 道 的 問 題, 記 得 在 99 年 我 還 沒 接 任 議 員 的 時 候, 就 有 人 來 跟 我 媽 媽 陳 情, 就 是 華 中 橋 下 來 在 富 民 路 那 邊 的 人 行 地 下 道, 那 個 地 下 道 之 前 就 是 有 民 眾 反 映 說 常 常 會 滑 倒, 尤 其 年 紀 大 的 長 者 走 到 那 邊 真 的 是 很 危 險 我 上 禮 拜 因 為 是 有 活 動 去 那 邊 附 近 會 勘, 發 現 的 確 是 這 樣 子, 那 個 地 方 不 只 是 下 雨 的 時 候 危 險, 因 為 它 是 位 在 市 場 旁 邊, 有 時 候 攤 商 洗 滌 的 水 非 常 多 就 會 往 那 邊 流, 然 後 那 個 地 方 又 有 磁 磚, 所 以 我 發 覺 這 個 地 方 的 地 下 道 相 關 安 全 設 施 做 得 不 是 很 完 善, 我 覺 得 相 關 單 位 應 該 要 趕 快 去 做 一 個 改 善 第 3 點, 請 問 去 年 有 針 對 愛 國 西 路 說 要 降 低 熱 島 效 應, 所 以 做 了 一 個 透 水 性 鋪 面 的 設 置 規 劃, 當 初 本 來 說 是 要 縮 減 一 個 車 道, 後 來 因 為 那 個 地 方 是 個 交 通 重 要 動 線, 所 以 我 們 就 要 求 不 可 以 再 縮 減 一 個 車 道, 因 為 居 民 反 彈, 如 果 你 們 要 做 透 水 性 鋪 面, 乾 脆 就 用 原 來 的 人 行 道 去 做 鋪 設, 因 為 那 個 地 方 已 經 夠 大 了, 我 不 曉 得 這 個 是 你 們 工 務 局 還 是 都 發 局 在 做, 到 底 什 麼 時 候 要 去 施 工? 因 為 照 理 是 都 市 發 展 局 規 劃, 最 後 是 由 你 們 施 工 我 想 已 經 超 過 午 時 了, 大 家 也 要 休 息, 我 上 一 輪 問 的 2 個 問 題 還 沒 回 答, 請 會 後 補 書 面 資 料 給 我 未 答 覆 部 分 請 用 書 面 資 料 補 充 李 傅 議 員 還 有 沒 有 要 提 問 的?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沒 有 好, 未 答 覆 部 分 請 1 週 內 補 送 書 面 資 料 今 天 會 議 就 到 此 結 束, 散 會 2179
318 第 11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工 務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5 月 9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10 時 20 分 至 12 時 15 分 地 點 : 本 會 3 樓 工 務 委 員 會 會 議 室 出 席 議 員 : 陳 政 忠 葉 林 傳 李 芳 儒 郭 昭 巖 李 傅 中 武 黃 珊 珊 林 國 成 李 新 陳 義 洲 應 曉 薇 列 席 : 市 政 府 : 都 市 發 展 局 局 長 : 邊 泰 明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會 代 理 執 行 秘 書 : 張 立 立 都 市 更 新 處 處 長 : 林 崇 傑 建 築 管 理 工 程 處 處 長 : 張 剛 維 本 會 工 務 委 員 會 : 專 門 委 員 : 陳 文 彬 專 員 : 鄭 源 彬 組 員 : 蕭 憲 銘 葉 議 員 林 傳 紀 錄 : 鄭 源 彬 壹 陳 專 門 委 員 報 告 簽 到 出 席 議 員 已 達 法 定 人 數 貳 主 席 宣 告 開 會 參 確 定 第 1 次 會 議 紀 錄 肆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會 代 理 執 行 秘 書 都 市 發 展 局 長 及 所 屬 處 長 介 紹 單 位 主 管 以 上 人 員 伍 聽 取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會 都 市 發 展 局 財 團 法 人 臺 北 市 都 市 更 新 推 動 中 心 工 作 報 告 及 詢 答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會 張 代 理 執 行 秘 書 立 立 報 告 都 市 發 展 局 邊 局 長 泰 明 報 告 財 團 法 人 臺 北 市 都 市 更 新 推 動 中 心 邊 執 行 長 泰 明 報 告 發 言 議 員 : 陳 政 忠 郭 昭 巖 李 傅 中 武 黃 珊 珊 林 國 成 陳 義 洲 李 新 李 芳 儒 葉 林 傳 都 市 發 展 局 邊 局 長 泰 明 說 明 都 市 更 新 處 林 處 長 崇 傑 說 明 陸 其 他 事 項 一 確 定 開 會 議 程 如 下 :5 月 23 日 公 共 設 施 保 留 地 之 容 積 移 轉 政 策 與 相 關 自 治 條 例 檢 討 專 案 報 告 5 月 30 日 審 查 市 府 一 般 提 案 議 員 提 案 100 年 度 臺 北 市 地 方 總 決 算 暨 附 屬 單 位 決 算 及 綜 計 表 101 年 度 臺 北 市 地 方 總 預 算 第 二 預 備 金 動 支 數 額 表 6 月 6 日 世 大 運 選 手 村 工 程 發 包 專 案 報 告 6 月 13 日 1. 文 林 苑 後 續 處 理 方 式 ;2. 師 大 夜 市 商 圈 執 法 狀 況 專 案 報 告 二 工 作 報 告 未 答 覆 或 補 充 資 料 部 分, 請 於 一 週 內 答 覆 彙 整 提 送 本 委 員 會 2180
319 散 會 2181
320 速 記 錄 102 年 5 月 9 日 速 記 : 鄭 源 彬 陳 專 門 委 員 文 彬 : 大 家 早 安, 向 委 員 會 報 告, 第 11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工 務 委 員 會 第 2 次 會 議, 簽 到 出 席 議 員 已 達 法 定 人 數, 請 開 議 主 席 ( 工 務 委 員 會 第 一 召 集 人 葉 議 員 林 傳 ): 局 長 市 府 各 位 官 員 本 會 各 位 同 仁, 大 家 好! 我 們 現 在 開 始 開 會, 先 確 定 上 一 次 的 會 議 紀 錄 第 2 次 會 議 紀 錄 放 置 在 各 位 議 員 桌 上, 各 位 議 員 請 參 閱 一 下 會 議 紀 錄, 如 果 有 任 何 問 題 就 在 會 議 結 束 前 提 出, 如 果 沒 有 的 話 就 予 以 確 定 接 下 來 請 局 處 首 長 介 紹 所 有 主 管 同 仁, 首 先 請 都 市 發 展 局 邊 局 長 介 紹 都 市 發 展 局 邊 局 長 泰 明 : 第 一 召 集 人 第 二 召 集 人 各 位 議 員, 大 家 早 安! 首 先 由 我 來 介 紹 我 們 都 市 發 展 局 裡 面 的 科 室 主 管, 第 一 位 副 局 長 許 阿 雪, 還 有 一 位 王 榮 進 副 局 長, 今 天 上 午 因 為 參 加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的 變 更 臺 北 市 北 投 區 行 義 路 一 小 段 49 地 號 等 保 護 區 為 溫 泉 產 業 特 定 專 用 區 主 要 計 畫 案 簡 報, 所 以 今 天 就 不 克 出 席, 再 下 來 是 高 文 婷 總 工 程 司, 主 任 秘 書 劉 惠 雯 因 為 留 守, 所 以 今 天 也 不 克 出 席 另 外 我 先 介 紹 兩 個 處 的 處 長, 都 市 更 新 處 林 崇 傑 處 長, 建 築 管 理 工 程 處 張 剛 維 處 長 接 下 來 介 紹 我 們 局 裡 面 有 8 個 科 4 個 室, 第 一 科 ( 綜 合 企 劃 科 ) 王 武 聰 科 長, 他 負 責 的 是 綜 合 企 劃, 第 二 科 ( 都 市 規 劃 科 ) 邵 琇 佩 科 長, 負 責 的 是 都 市 規 劃, 第 三 科 ( 都 市 設 計 科 ) 陳 建 華 科 長, 負 責 的 是 都 市 設 計, 第 四 科 ( 都 市 測 量 科 ) 劉 俊 男 科 長, 負 責 的 是 都 市 測 量, 第 五 科 ( 住 宅 企 劃 科 ) 簡 瑟 芳 科 長, 負 責 的 是 住 宅 企 劃, 第 六 科 ( 住 宅 工 程 科 ) 梁 一 柱 科 長, 負 責 的 是 住 宅 工 程, 第 七 科 ( 住 宅 服 務 ) 章 毅 科 長, 負 責 的 是 住 宅 服 務, 第 八 科 ( 建 築 管 理 科 ) 汪 禮 國 科 長, 負 責 的 是 建 築 管 理, 總 共 有 8 個 科 下 面 有 5 個 室, 資 訊 室 劉 俊 廷 主 任 秘 書 室 王 秋 齡 主 任 會 計 室 林 玉 滿 主 任 人 事 室 陳 玉 麗 主 任 政 風 室 許 有 良 主 任 府 會 聯 絡 人 羅 文 明 正 工 程 司, 以 上 是 局 裡 面 的 8 個 科 5 個 室 介 紹 接 著 請 林 處 長 及 張 處 長 分 別 介 紹 都 市 更 新 處 及 建 築 管 理 工 程 處 的 主 管 都 市 更 新 處 林 處 長 崇 傑 : 召 集 人 副 召 集 人 各 位 議 員, 大 家 好! 以 下 介 紹 都 市 更 新 處 的 幹 部, 第 一 位 是 簡 裕 榮 副 處 長, 再 來 是 張 溫 德 總 工 程 司, 方 定 安 主 任 秘 書, 他 也 兼 任 府 會 聯 絡 人 接 著 是 科 室 主 管 部 分, 更 新 企 劃 科 謝 明 同 科 長, 負 責 都 市 更 新 地 區 與 單 元 劃 定 及 相 關 整 體 的 企 劃 ; 更 新 事 業 科 袁 如 瑩 科 長, 負 責 的 是 更 新 事 業 計 畫 概 要 計 畫 的 操 作 審 議 及 整 建 維 護 ; 更 新 工 程 科 張 坤 海 科 長, 負 責 公 共 環 境 的 改 善 ; 更 新 經 營 科 林 育 秀 科 長, 林 科 長 因 公 出 國 前 往 德 國 漢 堡 辦 理 德 國 漢 堡 2013 年 IBA( 國 際 建 築 展 ) 設 置 臺 北 館 第 2 次 前 置 作 業, 由 洪 佳 慧 正 工 程 司 代 理, 更 新 經 營 科 負 責 的 是 社 區 營 造 及 創 意 城 市 的 推 動 ; 接 下 來 是 我 們 的 幕 僚 科 室, 秘 書 室 高 俐 玲 主 任 會 計 室 許 寶 文 主 任 人 事 室 鍾 韻 華 主 任 政 風 室 吳 文 宏 主 任, 以 上 是 我 們 都 市 更 新 處 的 幹 部 2182
321 建 築 管 理 工 程 處 張 處 長 剛 維 : 召 集 人 副 召 集 人 各 位 議 員, 大 家 好! 接 下 來 由 我 來 介 紹 建 管 處 的 主 管, 在 我 左 手 邊 是 黃 舜 銘 副 處 長, 陳 煌 城 副 處 長, 羅 榮 華 總 工 程 司, 主 任 秘 書 史 維 斌 今 天 留 守, 現 場 第 一 位 是 建 照 科 虞 積 學 科 長, 第 二 位 是 施 工 科 魏 國 忠 科 長, 第 三 位 是 使 用 科 洪 德 豪 科 長, 第 四 位 是 營 建 科 張 柄 權 科 長, 第 五 位 是 違 建 處 理 科 汪 海 淙 科 長, 接 著 依 序 是 公 寓 大 廈 科 梁 志 遠 科 長 違 建 查 報 隊 陳 昭 志 隊 長 資 訊 室 陳 威 廷 主 任 秘 書 室 吳 玉 梅 主 任 會 計 室 黃 淑 華 主 任 人 事 室 鄭 蘭 昕 主 任 政 風 室 董 惠 彬 主 任, 本 處 有 2 位 府 會 聯 絡 人 副 總 工 程 司 黃 建 昌 專 門 委 員 張 明 森, 以 上 介 紹 謝 謝 局 長 及 處 長 的 介 紹, 接 下 來 請 都 委 會 代 理 執 行 秘 書 介 紹 主 管 人 員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會 張 代 理 執 行 秘 書 立 立 : 第 一 召 集 人 第 二 召 集 人 各 位 議 員, 大 家 好! 都 委 會 代 理 執 行 秘 書 張 立 立 介 紹 幹 部, 第 一 位 是 第 一 組 組 長 丁 秋 霞, 第 二 位 是 行 政 組 組 長 陳 娟 美, 還 有 一 位 府 會 聯 絡 人 陳 墀 信 組 員, 以 上 介 紹, 謝 謝 好, 接 下 來 進 行 業 務 單 位 的 工 作 報 告, 在 還 沒 做 工 作 報 告 之 前 先 跟 各 位 議 員 報 告, 我 們 先 確 認 所 排 的 議 程 草 案,5 月 23 日 排 的 是 公 共 設 施 保 留 地 之 容 積 移 轉 政 策 與 相 關 自 治 條 例 檢 討 專 案 報 告, 手 上 都 有 資 料 請 看 一 下, 這 個 案 子 我 昨 天 有 跟 陳 政 忠 議 員 提 到, 剛 好 這 個 案 子 現 正 在 法 規 委 員 會 審 查, 我 們 就 先 聽 取 這 個 專 案 報 告 大 概 先 瞭 解 一 下, 因 為 要 趕 進 度 所 以 把 這 個 專 案 報 告 排 在 前 面 接 下 來 5 月 30 日 就 排 審 查 市 府 一 般 提 案 議 員 提 案 審 查 100 年 度 臺 北 市 地 方 總 決 算 暨 附 屬 單 位 決 算 及 綜 計 表 審 查 101 年 度 臺 北 市 地 方 總 預 算 第 二 預 備 金 動 支 數 額 表 再 來 是 6 月 6 日 世 大 運 選 手 村 工 程 發 包 專 案 報 告 6 月 13 日 1. 文 林 苑 後 續 處 理 方 式 ;2. 師 大 夜 市 商 圈 執 法 狀 況 專 案 報 告 各 位 同 仁 如 果 沒 有 意 見 的 話, 議 程 草 案 就 予 以 確 定 現 在 先 請 都 委 會 做 工 作 報 告 張 代 理 執 行 秘 書 立 立 : 第 一 召 集 人 第 二 召 集 人 各 位 議 員 好, 本 會 執 行 都 市 計 畫 審 議, 承 蒙 各 位 議 員 對 於 本 會 之 鞭 策 使 本 會 各 項 工 作 均 能 順 利 推 動, 僅 就 本 會 半 年 來 工 作 執 行 情 行 及 未 來 工 作 重 點 簡 要 報 告, 敬 請 各 位 議 員 不 吝 指 教 本 會 依 照 都 市 計 畫 法 第 74 條 職 司 都 市 計 畫 審 議 作 業, 為 確 保 審 議 品 質 建 立 SOP 作 業 流 程, 共 分 二 階 段, 第 一 階 段 為 本 會 幕 僚 研 析 案 情 第 二 階 段 為 提 請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依 照 都 市 計 畫 法 第 19 條 規 定, 市 政 府 提 出 都 市 計 畫 案 後, 提 送 本 委 員 會 審 議 前, 應 辦 理 公 開 展 覽 30 天, 此 期 間 市 府 都 市 發 展 局 將 計 畫 案 公 開 展 覽 之 日 期 及 地 點 登 報 周 知, 並 辦 理 公 開 說 明 會, 任 何 公 民 或 團 體 對 於 計 畫 案 如 有 相 關 意 見 或 建 議 均 得 於 展 覽 期 間 向 本 委 員 會 提 出 陳 情, 本 會 視 案 情 需 要 辦 理 現 場 會 勘, 並 就 都 市 計 畫 規 劃 內 容 人 民 陳 情 意 見 及 相 關 單 位 意 見 等 研 擬 幕 僚 審 查 意 見 委 員 會 議 參 考 第 二 階 段 召 開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委 員 會 審 議 是 採 取 合 議 制 方 式 進 行, 出 席 人 數 需 達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委 員 才 能 開 會, 經 過 各 委 員 交 換 意 見 後, 經 由 主 席 做 成 綜 合 決 議 原 則 上 一 個 月 召 開 一 次 委 員 會 議,101 年 7 至 12 月 共 召 開 都 市 計 畫 全 體 委 員 會 議
322 次, 報 告 案 5 案 審 議 都 市 計 畫 案 19 案 次 研 議 案 2 案 對 於 較 重 大 複 雜 或 民 眾 陳 情 意 見 較 多 之 都 市 計 畫 案 件, 以 組 成 專 案 小 組 交 由 專 家 學 者 及 業 務 相 關 的 委 員 先 行 邀 集 有 關 單 位 開 會 討 論 並 聽 取 公 民 或 團 體 陳 述 意 見 後 詳 加 審 查, 研 獲 具 體 審 查 意 見 提 供 委 員 會 議 討 論 及 審 議 之 參 考 101 年 7 至 12 月 其 間 共 召 開 專 案 小 組 審 查 ( 含 會 勘 ) 研 議 會 議 11 次 第 二 部 分 落 實 民 眾 參 與, 本 會 已 建 置 區 域 和 網 際 網 路, 設 置 首 頁 登 錄 於 市 府 網 站, 讓 市 民 了 解 本 會 的 業 務 職 掌 最 新 審 議 進 度 審 查 結 論, 也 可 以 進 行 線 上 都 市 計 畫 意 見 的 建 議 本 會 除 網 站 公 告 組 織 編 制 都 市 計 畫 審 議 作 業 流 程 與 進 度 外, 為 加 強 民 眾 瞭 解 委 員 會 議 審 議 現 場 運 作 情 形, 同 時 製 作 折 頁, 加 強 宣 導 提 昇 民 眾 認 知 本 會 在 召 開 審 議 會 議 之 前, 將 以 書 面 資 料 通 知 議 案 內 之 陳 情 及 關 心 民 眾 團 體 和 機 關 於 議 場 旁 之 旁 聽 室 同 步 觀 聽 會 議 之 進 行, 並 可 於 會 議 召 開 時 登 記 發 言 向 委 員 直 接 表 達 意 見, 提 供 審 議 之 參 考 貳 未 來 工 作 重 點, 強 化 審 議 機 制, 委 員 會 定 期 召 開 會 議 使 議 事 可 以 順 利 進 行 掌 握 審 議 效 率 - 確 實 依 據 作 業 流 程, 除 審 議 品 質 外 以 期 如 期 完 成 審 議 建 立 公 開 公 正 審 議 環 境 - 落 實 民 眾 參 與 機 制, 創 造 審 議 公 信 力 最 後, 都 市 計 畫 是 市 政 建 設 之 一 環, 攸 關 人 民 權 益 重 大, 面 對 社 會 多 元 化 發 展, 擴 大 與 鼓 勵 民 眾 參 與, 本 會 職 司 都 市 計 畫 審 議, 全 體 同 仁 深 覺 職 責 之 重 要, 一 向 本 著 公 正 公 平 適 法 及 兼 顧 公 私 權 益 之 原 則 下 審 慎 從 事 然 都 市 計 畫 牽 涉 問 題 錯 綜 複 雜, 為 期 盡 善 盡 美, 尚 待 改 進 加 強 之 處 仍 多, 以 上 謹 就 本 會 101 年 度 7 月 至 12 月 期 間 各 項 業 務 執 行 情 形 提 出 報 告, 敬 請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隨 時 賜 予 匡 導 與 支 持, 最 後 敬 祝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身 體 健 康 萬 事 如 意, 簡 報 結 束, 謝 謝 好, 謝 謝, 跟 各 位 議 員 報 告, 我 們 聽 取 全 部 工 作 報 告 結 束 之 後 再 來 詢 答, 接 下 來 請 都 市 發 展 局 邊 局 長 報 告 邊 局 長 泰 明 : 主 席 副 召 集 人 各 位 議 員, 首 先 感 謝 讓 我 有 機 會 在 這 裡 跟 大 家 來 報 告 有 關 都 市 發 展 的 一 些 工 作 報 告, 第 二 點 我 也 要 感 謝 過 去 各 位 議 員 對 我 們 局 裡 的 指 導 與 支 持, 在 這 裡 特 別 感 謝 大 家 以 下 工 作 報 告 大 概 分 成 3 部 分 : 第 1 個 部 分, 我 是 針 對 於 過 去 歷 年 來 的 一 個 施 政 結 果, 第 2 個 部 分 就 是 我 來 這 裡 對 都 市 發 展 的 一 些 期 望, 第 3 部 分 特 別 強 調 局 裡 面 在 未 來 的 一 些 工 作 重 點 因 為 局 裡 面 有 8 個 科 2 個 處, 其 實 工 作 內 容 大 概 分 作 4 大 部 分 : 建 築 管 理 都 市 更 新 都 市 的 住 宅 政 策 以 及 整 個 都 市 的 發 展, 所 以 以 下 的 工 作 報 告 大 概 以 這 4 大 項 來 跟 各 位 做 一 個 簡 單 的 說 明 首 先 是 針 對 過 去 的 部 分, 在 都 市 發 展 的 部 分 其 實 有 幾 個 重 點, 第 一 個 是 所 謂 的 國 際 交 流 跟 區 域 合 作, 國 際 交 流 因 為 臺 北 市 是 首 善 之 區, 當 然 在 全 球 競 爭 都 市 的 情 況 之 下, 國 際 交 流 是 一 個 非 常 重 要 的 工 作 過 去 在 國 際 交 流 的 重 點 大 概 有 以 下 幾 個 部 分, 第 1 個 是 LivCom 國 際 適 居 社 區 獎 競 賽, 這 一 部 分 主 要 是 把 我 們 所 做 的 在 社 區 經 營 的 部 分, 在 世 界 適 居 社 區 評 比 的 這 個 部 分, 行 銷 說 明 我 們 臺 北 市 過 去 幾 個 比 較 重 要 的 一 些 社 區 經 營 的 成 果, 其 實 我 們 在 去 年 也 有 一 些 豐 碩 的 成 果, 包 括 有 獲 得 2 銀 2 銅 這 樣 亮 麗 的 成 果 2184
323 第 2 個 部 分 就 是 補 助 大 學 國 際 交 流 合 作, 這 個 工 作 大 概 也 進 行 了 幾 年, 其 實 工 作 主 要 是 結 合 我 們 臺 北 市 15 所 大 學, 同 時 跟 國 外 的 一 些 大 學 來 共 同 合 作, 對 於 我 們 大 學 城 這 附 近 地 區 的 社 區 做 一 個 所 謂 的 規 劃 設 計, 並 提 出 一 些 建 言 第 3 個 部 分 就 是 現 在 正 在 積 極 推 動 的 2017 臺 北 世 界 大 學 運 動 會 選 手 村 規 劃, 其 實 這 也 是 所 謂 國 際 行 銷 的 一 部 分, 當 然 還 有 2016 年 的 設 計 之 都, 這 些 都 是 讓 臺 北 市 在 國 際 的 舞 臺 上 面 是 不 是 能 夠 發 光, 讓 大 家 能 夠 看 得 到 臺 北 市 所 有 的 建 設 發 展 這 些 重 要 成 果 在 區 域 合 作 方 面, 臺 北 市 新 北 市 等 北 區 8 個 縣 市 的 合 作, 過 去 合 作 工 作 大 概 幾 年 下 來 也 有 一 些 成 果, 比 較 重 要 的 成 果 像 北 臺 自 行 車 旅 遊 系 統 整 合, 這 是 有 關 於 區 域 合 作 的 部 分 在 都 市 空 間 發 展 部 分, 因 為 整 個 臺 北 市 除 了 邁 向 國 際 城 市 之 外, 在 整 個 都 市 空 間 結 構 方 面, 其 實 也 應 該 是 有 所 琢 磨, 怎 麼 樣 讓 臺 北 市 的 都 市 空 間 結 構 能 夠 更 完 善 它 的 發 展 更 理 想, 這 部 分 當 然 透 過 幾 個 管 道, 第 一 個 就 是 12 行 政 區 的 通 盤 檢 討, 另 外 就 是 有 一 些 細 部 計 畫 的 規 劃 或 是 專 案 計 畫 的 規 劃, 通 盤 檢 討 部 分 目 前 正 在 進 行 的 是 士 林 區 都 市 計 畫 通 盤 檢 討 ( 主 要 計 畫 ) 案, 在 我 來 就 任 都 市 發 展 局 局 長 之 前, 因 為 我 是 在 臺 北 市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會 擔 任 委 員, 那 時 我 也 是 在 負 責 士 林 區 都 市 計 畫 通 盤 檢 討 的 主 要 工 作, 所 以 我 過 去 對 於 整 個 士 林 地 區 的 通 盤 檢 討 其 實 也 琢 磨 滿 多 的, 現 在 在 進 行 的 有 內 湖, 還 有 一 些 細 部 計 畫 在 進 行 另 外 一 個 專 案 的 部 分, 專 案 部 分 也 配 合 新 十 大 建 設 其 實 有 很 多 的 專 案 規 劃, 或 是 都 市 計 畫 的 變 更, 這 過 去 一 年 其 實 也 做 得 相 當 多 的 工 作, 這 是 在 都 市 發 展 的 這 個 部 分 都 市 發 展 部 分 除 了 國 際 空 間 結 構 之 外, 其 實 我 們 更 重 視 的 是 人 本 的 一 些 環 境, 人 本 的 環 境 也 包 括 下 面 幾 項 重 要 的 工 作 : 一 個 是 大 學 城 的 規 劃, 大 學 城 的 規 劃 其 實 主 要 是 結 合 大 學 周 邊 的 社 區 環 境 改 善, 去 年 我 們 也 選 了 幾 個 地 區 進 行 該 地 區 的 規 劃 設 計 跟 環 境 的 改 善, 其 實 也 都 整 合 一 些 比 較 具 體 的 成 果 公 共 環 境 的 部 分, 也 做 了 幾 項, 市 民 大 概 都 滿 認 同 的, 譬 如 說 臺 北 市 的 生 態 廊 道 特 色 街 區 營 造, 還 有 騎 樓 整 平 專 案, 在 過 去 10 年 大 概 也 完 成 了 14 萬 公 尺 的 騎 樓 整 平 專 案 ; 還 有 既 有 公 共 設 施 無 障 礙 設 施 的 改 善 工 程, 其 實 都 是 公 共 環 境 的 改 善 另 外 一 個 社 區 的 營 造, 社 區 營 造 怎 麼 結 合 夥 伴 串 聯 起 來, 去 創 造 一 個 所 謂 有 創 意 綠 生 活 實 踐 的 社 區 空 間, 這 些 都 是 在 人 本 環 境 裡 面 著 力 的 重 點 在 都 市 住 宅 的 部 分, 這 是 我 們 局 裡 面 第 二 項 主 要 的 工 作, 都 市 住 宅 部 分 包 括 有 法 令 政 策 的 擬 訂, 在 去 年 住 宅 法 公 布 之 後, 接 下 來 有 一 些 執 法 跟 作 業 規 範, 我 們 局 裡 面 也 積 極 在 配 合 這 個 母 法 訂 定 這 些 執 法 跟 相 關 的 規 範 作 業, 同 時 也 訂 定 臺 北 市 住 宅 基 金 收 支 保 管 及 運 用 自 治 條 例, 這 些 都 是 怎 麼 樣 讓 住 宅 的 發 展 能 夠 更 健 全, 當 然 是 需 要 有 這 樣 的 法 令 支 持 另 外 在 公 營 住 宅 的 部 分, 我 們 終 極 目 標 是 希 望 能 夠 提 供 4,808 戶, 我 們 正 在 積 極 的 朝 這 個 目 標 進 行, 那 長 期 的 目 標 是 希 望 臺 北 市 的 公 營 住 宅 存 量 達 到 5%, 約 45,000 戶 的 這 樣 一 個 目 標 在 這 樣 的 目 標 之 下, 我 們 的 住 宅 營 建 有 幾 個 重 點, 一 個 是 安 康 社 區 的 改 建 公 營 住 宅, 這 裡 面 預 計 要 提 供 3,330 戶, 第 一 期 大 概 是 戶, 另 外 一 個 是 松 山 的 寶 2185
324 清 段 跟 萬 華 的 青 年 段 也 都 在 積 極 的 推 動 松 山 寶 清 段 預 計 要 提 供 519 戶 青 年 段 準 備 提 供 263 戶, 這 些 都 是 公 營 住 宅 興 建 的 部 分 另 外 配 合 捷 運 聯 合 開 發 及 都 更 分 回 住 宅 室 內 裝 修 暨 家 具 工 程, 這 個 我 們 也 整 個 拉 入 住 宅 陳 設 裡 面, 出 租 國 宅 通 用 設 計 出 租 國 宅 全 面 的 整 修, 這 是 有 關 於 住 宅 營 建 經 營 管 理 的 部 分 所 進 行 的 工 作 另 外 在 經 營 管 理 部 分, 進 行 的 有 住 宅 的 補 貼 核 發 合 宜 住 宅 的 資 格 證 明, 住 宅 補 貼 當 然 包 括 租 金 的 補 貼 購 宅 的 補 貼 還 有 修 繕 貸 款 等 等, 合 宜 住 宅 當 然 主 要 是 在 核 發 資 格 證 明, 至 於 公 營 住 宅 的 申 租 目 前 有 在 進 行 在 管 理 部 分 也 加 強 土 地 管 理 跟 積 極 資 產 活 化, 同 時 對 於 服 務 的 平 臺 網 站 功 能 會 建 構, 這 是 有 關 都 市 住 宅 部 分 更 新 的 部 分 是 一 個 重 點, 從 去 年 的 文 林 苑 還 有 前 二 個 禮 拜 大 法 官 釋 憲 709 條, 使 我 對 都 市 更 新 工 作 都 非 常 的 積 極, 也 都 有 所 期 望 在 過 去 一 年, 都 市 更 新 在 法 令 上 面 跟 組 織 方 面 也 做 了 一 些 重 要 工 作, 主 要 是 成 立 臺 北 市 都 更 推 動 中 心, 本 來 臺 北 市 都 更 中 心 還 有 另 外 一 個 報 告, 因 為 我 想 節 省 時 間 就 把 我 們 的 都 市 發 展 跟 都 更 推 動 中 心 的 報 告 就 結 合 在 一 起, 這 個 推 動 中 心 在 去 年 10 月 23 日 成 立 之 後, 其 實 主 要 的 工 作 是 海 砂 屋 跟 整 宅 的 部 分, 在 都 市 更 新 部 分 我 們 也 成 立 一 個 都 市 更 新 顧 問 小 組, 主 要 是 針 對 文 林 苑 的 部 分, 在 法 令 部 分 我 們 也 研 修 了 都 市 更 新 的 相 關 法 令, 同 時 兼 顧 市 民 的 權 益 跟 審 議 的 品 質 尤 其 在 審 議 的 效 率 部 分, 我 想 大 家 都 非 常 的 關 心, 未 來 我 們 怎 麼 樣 把 都 市 更 新 審 議 的 效 率 提 高, 不 過 在 未 來 審 議 效 率 提 高 的 期 望 之 下, 我 們 在 去 年 其 實 也 做 了 很 多 的 工 作, 譬 如 說 核 定 了 事 業 計 畫 完 成 153 件 已 開 工 的 有 30 件 已 完 工 的 有 47 件, 這 些 都 是 去 年 在 都 市 更 新 處, 他 們 積 極 推 動 都 市 更 新 的 工 作 成 果, 都 市 更 新 另 外 還 有 所 謂 的 專 案, 不 管 是 老 舊 公 寓 住 宅 整 宅 或 是 維 護 的 部 分, 其 實 都 有 在 積 極 的 進 行 推 動 另 外 URS 這 比 較 傾 向 是 一 個 行 銷 的 工 作, 到 去 年 為 止 大 概 也 完 成 了 7 處, 當 然 還 有 150 場 都 市 再 生 及 創 意 城 市 相 關 行 動 及 展 覽, 這 些 都 是 讓 市 民 讓 都 會 的 老 百 姓 知 道 我 們 臺 北 市 在 進 行 怎 麼 樣 的 工 作 第 4 個 局 裡 重 要 的 工 作 就 是 建 築 管 理, 建 築 管 理 也 是 一 個 行 政 效 率 問 題, 我 們 建 照 的 協 審 制 度, 協 審 我 們 總 共 收 了 1,848 件, 其 中 完 成 協 審 有 1,721 件, 這 是 有 提 昇 我 們 建 管 的 建 照 協 審 制 度 的 具 體 成 果 另 外 我 們 建 管 處 也 積 極 參 加 世 界 銀 行 評 比 簡 化 建 築 許 可 專 案, 從 2009 年 到 2013 年 這 幾 年 的 努 力 之 下, 我 們 也 從 世 界 排 名 127 名 提 昇 到 第 9 名, 這 是 一 個 非 常 難 能 可 貴 的 行 政 成 果 建 築 管 理 其 實 還 有 包 括 施 工 管 理 使 用 管 理 公 寓 大 廈 廣 告 物 管 理, 以 及 建 築 違 章 查 報 拆 除, 在 建 管 處 同 仁 的 努 力 之 下 其 實 也 都 有 一 個 具 體 的 成 效, 這 是 有 關 於 去 年 我 們 局 裡 四 大 部 分 的 一 些 具 體 成 果 可 能 因 為 時 間 的 關 係 跟 各 位 報 告 了 還 不 僅 於 此, 其 實 我 們 還 有 很 多 後 勤 的 單 位, 譬 如 說 我 們 的 測 量 管 理 等 等, 這 些 都 是 我 們 局 裡 主 要 的 業 務 範 圍, 但 是 因 為 時 間 的 關 係, 我 不 在 這 裡 跟 各 位 說 明 再 下 來 我 要 跟 各 位 報 告, 我 來 接 這 個 局 長 當 然 對 於 臺 北 市 的 都 市 發 展 有 些 期 望, 我 也 希 望 把 我 個 人 過 去 不 管 在 學 術 上 或 經 驗 上 的 知 識 能 夠 帶 到 臺 北 市 政 府 來 當 然 也 是 分 做 四 個 部 分 : 包 括 都 市 發 展 都 市 住 宅 都 市 更 新 跟 建 築 管 理 第 1 個 部 分 都 市 發 展, 我 希 望 把 臺 北 市 帶 向 國 際 活 力 人 本 這 麼 一 個 都 市, 2186
325 這 是 在 都 市 發 展 上 的 目 標 之 下, 待 會 還 會 跟 各 位 報 告 具 體 的 工 作 方 針 第 2 個 部 分 都 市 住 宅, 我 希 望 臺 北 市 在 住 宅 的 供 給 方 面 是 一 個 多 元 的 是 一 個 融 合 的 是 一 個 公 平 的 目 標 之 下, 我 們 對 於 都 市 住 宅 的 一 些 工 作 政 策 方 面 待 會 會 有 一 些 報 告 第 3 個 部 分 都 市 更 新, 因 為 社 會 的 期 望, 所 以 我 把 它 界 定 在 積 極 效 率 公 益 的 目 標 架 構 之 下 怎 樣 來 進 行 都 市 更 新 工 作 第 4 個 部 分 建 築 管 理, 我 希 望 在 追 求 一 個 安 全 綠 能 同 時 讓 臺 北 市 變 成 一 個 有 品 味 的 都 市 方 面 去 努 力 在 這 4 個 大 方 向, 基 本 上 我 大 概 設 定 12 個 目 標 的 工 作 重 點, 跟 各 位 議 員 做 個 簡 單 的 報 告 : 在 都 市 發 展 方 面, 我 希 望 是 國 際 活 力 人 本 的 都 市, 國 際 除 了 賡 續 過 去 臺 北 市 積 極 在 處 理 的 部 分, 補 助 大 學 國 際 交 流 合 作 這 積 極 在 推 動,2017 年 2016 年 的 世 界 大 學 運 動 會 選 手 村 及 設 計 之 都 的 工 作 在 進 行 之 外, 我 在 這 工 作 上 我 會 積 極 針 對 臺 北 市 比 較 大 型 的 公 有 土 地, 怎 麼 樣 透 過 都 市 計 畫 的 手 段 讓 它 變 成 一 個 國 際 型 的 都 市, 那 國 際 型 的 都 市 當 然 是 不 是 將 來 會 朝 向 內 向 外, 這 是 朝 國 際 都 市 土 地 使 用 方 面 去 著 眼, 當 然 這 裡 面 可 能 會 包 括 一 些 國 際 學 生 或 是 國 際 學 人 宿 舍 國 際 會 議 設 施 的 土 地 使 用 管 制, 我 會 朝 這 方 面 去 努 力 另 外 在 國 際 交 流 的 前 提 之 下, 是 不 是 能 夠 使 我 們 的 土 地 使 用 更 具 有 創 意, 這 是 有 關 於 國 際 的 部 分 活 力 我 希 望 是 在 新 十 大 建 設 之 下, 其 實 有 很 多 的 建 設 是 有 關 於 產 業, 當 然 我 們 希 望 臺 北 市 變 成 大 家 安 居 樂 業 的 都 市 ; 樂 業 當 然 要 提 一 個 充 分 的 就 業 機 會, 在 產 業 發 展 配 合 都 市 發 展 下 如 何 提 供 一 個 這 樣 的 環 境 在 具 體 的 部 分, 我 們 也 會 檢 討 大 型 的 公 有 土 地, 我 們 會 引 進 智 慧 型 或 是 知 識 型 的 產 業, 引 進 這 樣 的 產 業 情 況 之 下, 要 怎 麼 帶 動 周 邊 都 市 的 再 生, 這 是 有 關 於 活 力 的 部 分, 那 幾 個 重 要 的 地 點 目 前 有 松 山 機 場 周 邊 規 劃 跟 環 境 的 改 造, 還 有 臺 北 機 廠 華 山 地 區 華 光 社 區 或 是 南 港 鐵 路 沿 線 土 地 再 發 展 的 計 畫, 其 實 這 些 都 是 車 流 的 地 點, 這 些 地 區 的 規 劃 設 計 開 發 其 實 對 臺 北 市 將 來 在 躍 昇 國 際 安 居 樂 業 這 個 都 市 都 扮 演 著 非 常 重 要 的 角 色, 我 想 在 局 裡 面 我 也 儘 最 大 力 量 看 怎 麼 樣 把 這 些 土 地 使 用 規 劃 做 好 另 外 在 人 本 的 部 分, 我 會 積 極 推 動 大 學 城 周 邊 的 環 境 改 造, 其 實 都 市 的 發 展 都 市 的 改 造 不 能 夠 完 全 只 有 靠 政 府 部 門, 臺 北 市 有 非 常 多 的 大 專 院 校, 大 專 院 校 有 非 常 多 的 人 力 或 是 專 業 的 人 材, 我 也 儘 量 從 政 府 部 分 跟 學 術 這 個 部 門 去 把 它 結 合, 然 後 跟 社 區 整 個 把 它 營 造 起 來, 其 實 透 過 大 學 城 的 理 念 來 改 造 大 學 城 周 邊 的 社 區 環 境 當 然 我 也 會 積 極 去 推 動 一 些 公 共 環 境 的 品 質, 包 括 騎 樓 的 整 平 專 案 繼 續 把 它 完 成, 公 共 建 築 物 無 障 礙 的 設 施 改 善, 還 有 公 共 環 境 更 新 與 再 造, 這 是 有 關 於 人 本 的 部 分 在 都 市 住 宅 的 部 分, 在 多 元 融 合 公 平 的 前 提 之 下, 我 會 搜 尋 整 個 臺 北 市 適 當 的 區 位, 在 多 區 位 的 架 構 之 下 是 不 是 能 夠 創 造 出 各 種 不 同 類 型 的 住 宅, 同 時 也 會 考 慮 公 平 的 因 素 租 金 水 準 怎 麼 去 訂 定, 這 個 讓 臺 北 市 不 光 是 在 都 市 發 展 的 前 提 之 下, 在 住 宅 的 供 給 方 面 也 能 夠 多 元, 當 然 這 個 服 務 資 訊 怎 麼 提 供 也 是 我 們 要 努 力 的 地 方 目 前 在 進 行 的, 除 了 3 處 之 外 我 們 也 會 針 對 其 他 地 區, 譬 如 說 台 肥 新 村 中 興 國 小 培 英 市 場 等 等 我 們 都 會 考 慮, 甚 至 整 宅 這 部 分, 我 們 也 考 慮 怎 麼 樣 讓 它 變 成 公 營 住 宅, 我 們 都 會 努 力 去 思 考 這 部 分 怎 麼 樣 提 供 更 多 這 樣 的 住 宅, 來 造 福 2187
326 整 個 臺 北 市 的 市 民 在 都 市 更 新 的 部 分, 我 們 會 採 取 一 個 更 積 極 更 有 效 率, 會 朝 向 公 益 的 這 部 分 去 努 力, 也 許 大 家 會 想 說 公 益 的 目 標 是 什 麼, 前 陣 子 我 提 出 一 加 一 加 一 等 於 4 的 概 念, 其 實 一 加 一 加 一 這 3 個 主 要 是 政 府 住 戶 跟 實 施 者, 等 於 4 的 第 4 個 部 分 其 實 就 是 公 益 的 部 分, 公 益 包 括 全 體 市 民, 我 希 望 就 是 說 都 市 更 新 的 工 作, 除 了 實 施 者 住 戶 政 府 部 分 之 外, 其 實 對 於 整 個 市 民 都 應 該 能 夠 感 受 它 的 效 益, 這 是 我 對 於 都 市 更 新 工 作 會 朝 這 方 面 去 努 力 當 然 朝 這 方 面 去 努 力 的 過 程 當 中, 首 先 能 夠 做 的 大 概 就 是 所 謂 公 辦 的 都 市 更 新 跟 各 位 議 員 報 告 前 面 所 謂 公 辦 都 市 更 新, 我 會 選 擇 重 要 的 公 有 土 地 結 合 附 近 窳 陋 地 區 看 怎 麼 樣 把 都 市 更 新 的 工 作 範 圍 擴 大, 讓 它 真 正 達 到 四 贏 的 政 策, 這 是 我 來 這 裡 對 於 都 市 更 新 的 一 個 期 許, 當 然 在 這 一 個 理 念 之 下, 我 也 會 去 琢 磨 提 昇 目 前 都 市 更 新 的 審 議 工 作 效 率, 儘 量 讓 我 們 的 都 市 更 新 審 議 效 率 能 夠 提 昇 剛 剛 講 了 都 市 更 新 處, 因 為 我 們 現 在 還 有 一 個 都 市 更 新 推 動 中 心, 我 也 身 兼 都 市 更 新 推 動 中 心 的 執 行 長, 所 以 對 於 都 市 更 新 處 及 都 市 更 新 推 動 中 心 這 兩 個 單 位, 怎 麼 樣 讓 我 們 整 合 推 動 整 個 臺 北 市 的 都 市 更 新, 讓 整 個 都 市 更 新 的 市 場 更 健 全, 能 夠 更 有 效 率 去 推 動, 我 想 這 是 我 在 未 來 這 一 年 半 或 兩 年 的 時 間 內 儘 量 讓 這 個 工 作 透 過 這 樣 的 一 個 組 織, 使 都 市 更 新 工 作 能 夠 繼 續 有 效 率 推 動 最 後 一 部 分 就 是 有 關 建 築 管 理 部 分, 第 一 還 是 提 出 安 全, 我 常 常 講 安 全 是 零 風 險 不 能 打 折 的, 安 全 的 部 分, 我 怎 麼 樣 透 過 建 築 管 理 讓 它 達 到 所 謂 的 零 風 險 及 最 安 全 的 一 個 都 市, 我 會 跟 我 們 建 管 處 的 同 仁, 積 極 在 法 令 上 面 或 是 在 執 行 方 面 思 考 怎 麼 樣 達 到 這 樣 一 個 目 的 另 外 一 個 是 所 謂 的 綠 能 環 保, 這 是 全 世 界 的 普 世 價 值, 怎 麼 樣 透 過 建 築 達 到 綠 能 的 目 的, 不 光 只 是 綠 建 築 還 有 智 慧 建 築, 怎 麼 樣 把 它 從 過 去 所 謂 的 一 區 一 處, 我 們 期 望 變 成 一 區 多 處 最 後 就 是 這 個 品 味, 也 許 大 家 都 認 為 臺 灣 的 都 市 都 沒 什 麼 特 色, 臺 北 市 的 都 市 還 有 很 多 該 改 進 的 地 方 那 品 味 的 部 分 除 了 透 過 新 的 建 築, 我 們 希 望 透 過 都 市 設 計 審 議 能 夠 提 昇 它 的 建 築 品 質 之 外, 對 於 其 他 的 老 舊 建 築 透 過 都 市 更 新 積 極 去 改 建, 那 是 不 是 還 有 可 琢 磨 的 地 方, 我 想 從 整 個 都 市 人 文 品 味 的 部 分 希 望 有 些 琢 磨, 甚 至 廣 告 物 的 整 頓 等 等 基 本 上, 在 過 去 臺 北 市 的 市 政 工 作 推 動 之 下, 我 也 期 望 未 來 在 短 期 內 從 一 個 都 市 發 展 都 市 住 宅 都 市 更 新 還 有 建 築 管 理 都 市 環 境 這 部 分, 希 望 衝 到 臺 北 市 是 一 個 具 有 競 爭 力 的 宜 居 的 安 居 樂 業 的 以 及 具 有 人 文 品 味 的 都 市, 這 是 我 對 於 我 自 己 的 期 許, 也 希 望 各 位 議 員 能 夠 給 我 們 指 教 支 持, 我 會 跟 我 們 同 仁 朝 這 些 目 標 去 努 力 去 打 拼, 在 這 裡 也 希 望 各 位 議 員 多 多 支 持, 以 上 是 有 關 於 我 對 於 都 市 發 展 的 工 作 報 告 及 期 望, 謝 謝 大 家! 好, 接 下 來 聽 取 財 團 法 人 臺 北 市 都 市 更 新 推 動 中 心 工 作 報 告, 請 執 行 長 報 告 財 團 法 人 臺 北 市 都 市 更 新 推 動 中 心 邊 執 行 長 泰 明 : 主 席 副 召 集 人 各 位 議 員, 我 剛 說 過, 雖 然 有 兩 個 報 告 呈 現 給 議 員, 但 是 在 剛 才 的 Power Point 裡, 我 也 對 於 都 市 更 新 推 動 的 過 去 工 作 及 未 來 工 作 做 了 一 個 簡 單 的 說 明, 因 為 我 除 了 是 都 市 發 展 局 的 局 長 之 外, 也 身 兼 推 動 中 心 的 執 行 長, 這 兩 個 工 作 正 好 把 它 整 合 在 一 起, 未 來 都 市 更 新 推 動 中 心 這 個 角 色, 一 定 跟 局 裡 及 都 市 更 2188
327 新 處 整 合 起 來, 讓 它 在 都 市 更 新 的 工 作 上 面 能 夠 更 有 效 率 更 健 全, 我 大 概 就 對 都 市 更 新 推 動 中 心 有 這 樣 的 期 許, 今 天 就 跟 各 位 議 員 做 這 樣 一 個 簡 單 的 說 明 壹 前 言 財 團 法 人 臺 北 市 都 市 更 新 推 動 中 心 ( 以 下 簡 稱 本 中 心 ) 是 臺 北 市 政 府 100% 捐 助 設 立 非 營 利 性 都 市 更 新 專 業 機 構, 依 法 不 具 擔 任 實 施 者 之 資 格, 係 以 輔 導 型 技 術 服 務 之 角 色 定 位, 提 供 都 市 更 新 推 動 過 程 中 相 關 專 業 技 術 服 務 與 協 助 本 中 心 預 算 受 貴 會 監 督, 另 由 臺 北 市 政 府 都 市 發 展 局 管 理 輔 導, 具 公 益 性 及 公 正 性 的 全 新 定 位, 秉 持 公 信 效 率 彈 性 非 營 利 等 營 運 原 則 下, 期 使 臺 北 市 都 市 更 新 的 推 動 更 為 順 利, 都 市 更 新 機 制 更 為 全 面 與 完 備 100 年 底 貴 會 通 過 財 團 法 人 臺 北 市 都 市 更 新 推 動 中 心 提 案 計 畫 後, 市 府 即 於 101 年 2 月 2 日 成 立 財 團 法 人 臺 北 市 都 市 更 新 推 動 中 心 籌 備 處 ( 臺 北 市 都 市 更 新 處 ) 協 助 研 擬 本 中 心 之 工 作 規 則 績 效 管 理 制 度 業 務 計 畫 及 補 助 計 畫 等, 並 辦 理 人 員 召 募 辦 公 室 服 務 空 間 裝 修 等 前 置 作 業 本 中 心 嗣 於 101 年 10 月 23 日 正 式 開 幕 對 外 服 務, 以 整 建 住 宅 海 砂 屋 為 優 先 輔 導 都 市 更 新 對 象, 積 極 研 訂 都 市 更 新 專 業 服 務 內 容 及 相 關 配 套 事 宜 此 外, 主 動 接 洽 市 府 政 策 優 先 辦 理 案 件, 籌 辦 都 市 更 新 訓 練 及 宣 導 事 宜, 提 供 市 民 對 都 市 更 新 程 序 及 法 令 之 諮 詢 服 務 為 滿 足 市 民 對 於 都 市 更 新 殷 切 之 需 求, 本 中 心 將 續 秉 持 公 平 公 正 公 開 的 方 式, 專 業 效 率 之 技 術, 使 市 府 政 策 有 效 實 施, 民 眾 得 享 更 新 權 益 為 目 標 貳 研 究 企 劃 業 務 一 業 務 檢 討 ( 一 ) 辦 理 都 市 更 新 資 料 蒐 集 建 置 研 究 及 專 業 技 術 深 化 ( 二 ) 辦 理 教 育 訓 練 課 程 及 宣 導 講 習 ( 三 ) 辦 理 都 市 更 新 案 財 務 評 估 相 關 事 宜 二 工 作 成 果 ( 一 ) 研 訂 都 市 更 新 專 業 技 術 服 務 機 制 1. 研 訂 接 案 原 則 服 務 對 象 服 務 項 目 及 相 關 支 援 2. 制 定 內 部 工 作 流 程 3. 制 定 都 市 更 新 重 建 服 務 作 業 流 程 4. 制 定 都 市 更 新 服 務 制 式 合 約 ( 二 ) 民 眾 洽 詢 都 市 更 新 專 業 服 務 1. 法 令 及 推 動 實 務 諮 詢 本 中 心 提 供 親 訪 與 電 訪 諮 詢 服 務, 自 成 立 以 來 迄 102 年 3 月 31 日, 累 計 協 助 親 洽 案 件 84 件 電 話 洽 詢 案 件 130 件 2. 教 育 訓 練 及 推 廣 (1) 針 對 一 般 民 眾 甲 辦 理 社 區 說 明 會 : 依 本 中 心 業 務 掌 握 之 推 動 進 程 及 社 區 整 合 情 形, 擇 定 北 投 知 行 路 列 管 案 及 同 一 建 照 的 周 邊 四 五 樓 公 寓, 於 101 年 12 月 23 日 辦 理 第 一 場 社 區 自 組 更 新 會 辦 理 都 市 更 2189
328 新 宣 導 講 習 服 務 說 明 會 乙 主 動 辦 理 中 心 服 務 宣 導 : 於 102 年 2 月 28 日 至 臺 北 市 景 美 商 圈 經 濟 發 展 協 會 就 臺 北 市 都 更 中 心 及 都 市 更 新 服 務 進 行 演 講 宣 導 另 於 102 年 度 上 半 年 規 劃 辦 理 協 助 老 舊 公 寓 自 力 更 新 都 更 中 心 推 出 宣 導 講 習 服 務 (2) 針 對 專 業 者 就 都 市 更 新 專 業 者 規 劃 收 費 課 程, 增 進 公 部 門 及 民 間 業 者 的 相 互 了 解, 首 次 訓 練 課 程 以 促 進 民 間 投 資 政 府 主 導 都 市 更 新 案 件 專 題 講 座 為 主 題, 已 於 101 年 12 月 17 日 辦 理 完 成, 共 計 有 公 私 有 單 位 人 員 88 位 參 與 ( 三 ) 文 宣 製 作 及 網 路 建 置 1. 印 製 臺 北 市 都 市 更 新 推 動 中 心 摺 頁 Taipei UR Center is Your Center, 供 民 眾 索 取 及 業 務 推 廣 之 用 2. 籌 設 專 屬 網 站, 業 於 102 年 1 月 8 日 正 式 上 線, 迄 今 瀏 閱 覽 人 數 超 過 3 萬 人 次 ( 四 ) 都 市 更 新 技 術 專 業 之 深 化 1. 進 行 臺 北 市 都 市 更 新 案 件 型 態 初 步 分 析 就 都 市 更 新 案 例 進 行 常 態 基 地 樣 態 推 動 更 新 之 方 式 等 進 行 分 析, 後 續 將 建 立 資 料 庫, 提 供 未 來 整 合 規 劃 及 技 術 深 化 之 參 考 2. 進 行 國 外 都 市 更 新 促 進 整 合 機 制 初 步 分 析 針 對 國 外 由 公 部 門 設 立 之 都 市 更 新 專 責 開 發 機 構, 或 國 內 過 去 曾 長 期 進 行 土 地 開 發 之 政 府 機 關 機 構 等 進 行 研 究, 分 項 探 討 其 組 織 面 業 務 面 執 行 績 效 面, 研 究 分 析 結 論 可 供 本 中 心 後 續 深 化 方 向 參 考 參 都 市 更 新 業 務 推 展 一 業 務 檢 討 ( 一 ) 辦 理 都 市 更 新 案 件 規 劃 設 計 可 行 性 評 估 及 專 案 管 理 工 作 ( 二 ) 協 助 權 利 關 係 人 整 合 意 願 籌 組 更 新 會 進 行 權 利 價 值 初 估 試 算, 協 助 製 作 申 請 更 新 事 業 概 要 都 市 更 新 事 業 計 畫 權 利 變 換 計 畫 等 相 關 工 作 ( 三 ) 成 立 初 期 以 整 建 住 宅 高 氯 離 子 混 凝 土 建 築 物 老 舊 公 寓 更 新 專 案 及 公 劃 更 新 地 區 為 優 先 受 理 對 象 二 工 作 成 果 ( 一 ) 整 建 住 宅 1. 針 對 本 市 仍 未 完 成 更 新 的 22 處 整 建 住 宅 進 行 資 料 蒐 集 與 整 理, 並 完 成 16 處 整 宅 社 區 現 勘 2. 配 合 都 市 更 新 處 協 助 吳 興 街 二 期 及 斯 文 里 三 期 整 宅 規 劃 團 隊 釐 清 法 規 適 用 諮 詢 及 整 合 等 執 行 課 題 3. 持 續 輔 導 南 機 場 二 期 整 宅 成 立 更 新 會, 業 於 101 年 12 月 拜 會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總 幹 事 102 年 3 月 19 日 至 現 地 辦 理 都 市 更 新 說 明 會 2190
329 4. 受 託 辦 理 水 源 二 三 期 整 宅 可 行 性 評 估 : (1) 該 整 宅 更 新 會 主 動 洽 詢 本 中 心 提 供 協 助 後, 本 中 心 立 即 成 立 專 案 小 組 積 極 協 助 整 合, 迄 今 已 協 助 召 開 2 次 理 監 事 會 議 及 1 次 會 員 大 會, 並 輔 導 社 區 進 行 議 案 表 決 與 理 監 事 改 選, 於 102 年 3 月 6 日 圓 滿 完 成 理 監 事 改 選 交 接 作 業 (2) 102 年 4 月 13 日 與 更 新 會 簽 訂 都 市 更 新 可 行 性 評 估 委 託 契 約, 後 續 將 由 本 中 心 積 極 協 助 更 新 會 推 動 更 新 改 建 事 宜 ( 二 ) 高 氯 離 子 混 凝 土 建 築 物 1. 完 成 清 查 本 市 建 築 管 理 工 程 處 列 管 之 高 氯 離 子 混 凝 土 建 築 物 共 計 52 件 ; 其 中 建 議 拆 除 重 建 者 33 件, 已 循 都 市 更 新 重 建 者 19 件, 已 領 有 建 照 者 3 件, 無 改 建 計 畫 者 尚 有 11 件 2. 經 現 勘 與 查 訪, 選 定 尚 無 實 施 者 介 入 之 北 投 知 行 路 海 砂 屋 列 管 案 予 以 輔 導 更 新 重 建 年 3 月 協 請 本 市 建 築 管 理 工 程 處 親 向 住 戶 說 明 相 關 法 令 規 定, 後 續 積 極 協 助 釐 清 建 管 地 政 更 新 法 令 及 協 調 周 邊 建 築 物 之 海 砂 屋 鑑 定 等 工 作 肆 未 來 工 作 重 點 一 都 市 更 新 專 業 技 術 服 務 相 關 整 備 ( 一 ) 與 融 資 銀 行 簽 署 合 作 意 向 書 1. 持 續 尋 找 可 配 合 之 銀 行 團 隊, 擬 定 合 作 意 向 書, 建 立 合 作 關 係, 以 增 加 住 戶 參 與 自 力 更 新 之 信 心, 並 協 助 提 早 規 劃 個 別 融 資 貸 款 之 可 行 性, 提 升 自 力 更 新 個 案 整 體 財 務 計 畫 之 安 全 性 2. 未 來 合 作 項 目 將 包 括 : 提 前 融 資 信 託 架 構 規 劃 評 估 與 說 明 協 助 住 戶 債 務 整 合 及 辦 理 都 市 更 新 融 資 經 濟 弱 勢 戶 適 度 延 長 還 款 期 限 協 助 都 市 更 新 前 置 作 業 費 用 之 融 資 等 服 務 合 作 意 願 ( 二 ) 擬 訂 甄 選 專 業 技 師 作 業 規 範 因 應 水 源 二 三 期 整 宅 案 簽 約 後 之 可 行 性 評 估 工 作, 先 制 定 遴 選 建 築 師 作 業 計 畫, 包 括 公 開 徵 選 流 程 及 執 行 方 式 等 俟 累 積 相 關 經 驗 後, 以 制 定 遴 選 委 託 專 業 技 師 作 業 規 範 為 目 標 二 都 市 更 新 業 務 推 展 ( 一 ) 整 建 住 宅 1. 積 極 推 動 水 源 二 三 期 整 宅 更 新 事 宜 持 續 整 合 社 區 更 新 共 識, 依 據 受 託 合 約 執 行 本 案 之 可 行 性 評 估 另 協 助 召 開 會 員 大 會 理 監 事 會, 進 行 更 新 案 之 進 度 說 明 及 重 要 議 決 等 事 宜, 並 爭 取 後 續 研 擬 事 業 計 畫 權 利 變 換 計 畫 服 務 2. 持 續 輔 導 南 機 場 二 期 整 宅 地 區 更 新 整 合 協 助 釐 清 社 區 之 公 有 產 權 持 分 情 形, 持 續 輔 導 社 區 成 立 更 新 會, 以 促 使 本 案 啟 動 都 市 更 新 程 序 3. 持 續 配 合 吳 興 街 二 期 及 斯 文 里 三 期 整 宅 規 劃 建 築 師 之 需 求, 提 供 社 區 輔 導 協 助 4. 其 餘 尚 未 整 合 申 請 都 市 更 新 之 個 案, 本 中 心 將 定 期 宣 導 追 蹤, 提 供 適 當 協 助 ( 二 ) 高 氯 離 子 混 凝 土 建 築 物 積 極 推 動 北 投 知 行 路 海 砂 屋 更 新 重 建, 除 2191
330 協 助 住 戶 法 令 初 步 分 析 外, 並 就 未 來 都 市 更 新 重 建 提 供 諮 詢, 以 加 速 住 戶 共 識 之 整 合 ( 三 ) 老 舊 公 寓 專 案 輔 導 因 四 五 層 樓 老 舊 公 寓 專 案 範 圍 並 無 具 體 標 的, 本 中 心 將 以 提 供 民 眾 諮 詢 及 赴 當 地 社 區 辦 理 說 明 會 方 式 辦 理, 並 配 合 自 力 更 新 輕 鬆 啟 動 Easy Start 服 務 方 案 進 行 協 助 同 時, 亦 將 持 續 辦 理 老 舊 公 寓 啟 動 都 市 更 新 宣 導 講 習 服 務 課 程, 宣 傳 相 關 法 令, 藉 此 發 掘 需 要 本 中 心 協 助 的 地 區 三 都 市 更 新 業 務 開 展 研 究 案 ( 一 ) 整 宅 更 新 推 動 作 業 模 式 與 機 制 研 究 清 查 目 前 22 處 整 宅 推 動 情 形, 分 類 現 行 更 新 案 推 動 情 形 及 停 滯 癥 結 個 案 條 件 等, 提 出 對 策 執 行 建 議, 協 助 本 中 心 處 理 整 宅 更 新 推 動 ( 二 ) 國 外 都 市 更 新 議 題 與 執 行 機 制 研 究 針 對 國 外 都 市 更 新 推 動 策 略 與 模 式 進 行 研 究, 蒐 集 各 國 案 例 做 為 參 考 依 據, 後 續 彙 整 分 析 各 國 策 略 及 手 法, 研 議 應 用 於 本 市 推 動 都 市 更 新 之 方 式 ( 三 ) 建 立 本 中 心 作 為 權 利 變 換 平 臺 之 機 制 研 究 研 議 估 價 師 選 任 之 機 制, 促 使 其 角 色 更 為 公 正 研 議 建 立 公 正 鑑 價 機 構 或 機 制 之 方 式, 期 能 促 進 市 場 環 境 健 全 保 障 地 主 權 益 提 升 審 議 效 率 之 目 標 ( 四 ) 協 助 推 動 整 建 維 護 案 件 執 行 機 制 研 究 研 究 現 行 推 動 情 形 與 課 題, 研 議 整 建 維 護 推 動 機 制 之 改 善 方 向 運 用 社 區 營 造 之 觀 念, 藉 由 推 動 都 市 更 新 建 立 住 戶 自 主 管 理 居 住 環 境 之 共 識, 加 強 社 區 自 主 維 護 之 效 果, 達 到 長 期 維 護 改 善 之 目 標 四 持 續 辦 理 法 令 宣 導 及 加 強 民 眾 服 務 ( 一 ) 法 令 及 推 動 實 務 諮 詢 持 續 更 新 相 關 法 令 流 程 與 操 作 實 務 諮 詢, 進 一 步 推 出 自 力 更 新 輕 鬆 啟 動 Easy Start 服 務 方 案, 以 文 宣 宣 講 課 程 辦 理 整 建 住 宅 及 高 氯 離 子 混 凝 土 建 築 物 列 管 案 社 區 說 明 會 等 方 式 推 廣 包 裹 式 服 務 ( 二 ) 教 育 訓 練 及 推 廣 1. 針 對 本 中 心 優 先 輔 導 案 件, 持 續 辦 理 社 區 自 組 更 新 會 辦 理 都 市 更 新 說 明 會, 發 掘 需 要 中 心 協 助 的 社 區 2. 老 舊 公 寓 啟 動 都 市 更 新 宣 導 講 習 服 務 本 宣 導 講 習 活 動 規 劃 於 102 年 4 月 19 日 5 月 3 日 5 月 17 日 5 月 31 日 辦 理 四 場, 均 已 報 名 額 滿 下 半 年 度 將 續 行 規 劃 相 關 宣 導 講 習, 以 增 進 民 眾 對 於 四 五 樓 老 舊 公 寓 專 案 執 行 方 式 之 瞭 解 ( 三 ) 文 宣 製 作 及 網 路 建 置 維 護 1. 辦 理 中 心 服 務 簡 介 改 版 作 業 : 為 推 廣 中 心 實 際 完 整 的 服 務 內 容, 將 製 作 包 括 加 速 自 力 更 新 整 合 三 部 曲 更 新 流 程 服 務 階 段 內 容 解 說 等 服 務 介 紹 2192
331 2. 研 擬 更 新 知 識 推 廣 手 冊 : 就 整 建 住 宅 高 氯 離 子 混 凝 土 建 築 物 等 不 同 需 求 案 件 研 擬 淺 顯 易 懂 之 推 廣 手 冊, 提 供 民 眾 辦 理 更 新 重 建 之 參 考 3. 彙 整 都 市 更 新 常 見 問 答 集 : 就 本 中 心 成 立 以 來 接 獲 民 眾 所 提 之 疑 問 進 行 彙 整 與 分 類, 就 常 見 問 答 部 分 研 提 答 覆 說 明, 做 成 資 料 庫 工 具 書, 提 供 民 眾 參 考 4. 持 續 強 化 網 站 經 營 的 管 理 機 制 建 構 資 料 庫 及 知 識 庫 建 構 即 時 性 及 互 動 性 之 溝 通 平 台 伍 結 語 以 上 謹 就 本 中 心 101 年 10 月 以 來 各 項 業 務 執 行 成 果 及 工 作 重 點 提 出 檢 討 及 未 來 展 望 都 市 更 新 之 執 行 涉 及 面 向 複 雜, 整 合 民 眾 耗 時, 若 規 劃 階 段 能 加 強 民 眾 對 於 都 市 更 新 知 識 之 了 解 及 資 訊 之 透 明 程 度, 對 於 推 進 都 市 更 新 共 識 將 有 莫 大 作 用 今 日 民 眾 尤 其 期 盼 都 更 市 場 上, 有 一 具 公 信 力 之 機 構 協 助, 秉 持 公 平 公 正 的 態 度, 耐 心 地 與 民 眾 講 解 和 溝 通, 對 於 更 新 流 程 的 每 一 個 環 節 都 能 夠 讓 民 眾 投 以 信 任, 透 過 這 樣 的 服 務 打 造 都 市 更 新 嶄 新 的 里 程 碑 在 前 述 作 業 原 則 下, 本 中 心 的 業 務 不 僅 是 要 協 助 所 有 權 人 走 完 都 市 更 新 流 程, 也 將 藉 著 多 元 有 效 的 解 說, 建 立 可 靠 的 專 業 形 象, 幫 助 民 眾 瞭 解 都 市 更 新 法 規 與 程 序, 使 得 民 眾 在 都 市 更 新 過 程 獲 得 應 有 之 權 益 本 中 心 將 持 續 完 備 都 市 更 新 技 術 服 務 相 關 配 套, 以 追 求 效 率 效 益 的 績 效 管 理, 在 政 策 法 令 的 指 導 下 積 極 運 作 本 中 心 致 力 都 市 更 新 業 務 推 動, 除 了 依 設 定 目 標 積 極 執 行 外, 更 需 要 貴 會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的 支 持 與 協 助, 本 中 心 將 在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的 監 督 與 策 勵 之 下, 共 同 為 市 民 服 務 而 戮 力 以 赴 敬 請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一 秉 愛 護 之 忱, 繼 續 給 予 鞭 策 指 教 與 支 持 敬 祝 各 位 議 員 女 士 先 生 健 康 愉 快, 謝 謝! 好, 接 下 來 進 行 詢 答, 第 一 輪 每 人 6 分 鐘, 需 要 的 話 再 進 行 第 二 輪 每 人 3 分 鐘, 第 一 位 請 陳 政 忠 議 員 發 言 陳 議 員 政 忠 : 局 長, 你 剛 上 任 也 不 能 對 你 有 太 多 的 苛 責, 但 是 對 於 今 天 的 報 告, 我 不 知 道 你 對 都 市 發 展 局 整 體 的 工 作 有 沒 有 摸 到 皮 毛, 你 這 本 報 告 我 也 儘 量 用 我 所 能 理 解 的 去 看, 但 是 我 覺 得 還 是 沒 有 提 到 整 個 都 市 發 展 局 重 要 的 方 向, 我 舉 一 個 最 簡 單 的 例 子, 這 本 報 告 看 不 到 臺 北 市 未 來 都 市 發 展 的 方 向, 你 隻 字 未 提, 都 市 發 展 局 就 是 在 為 臺 北 市 未 來 的 整 個 都 市 發 展 訂 一 個 大 方 向, 這 本 書 面 工 作 報 告 卻 隻 字 未 提, 對 於 幾 個 未 來 重 大 都 市 發 展 的 描 述 輪 廓 都 沒 有, 你 不 用 找 了, 我 整 本 書 都 幫 你 看 過 也 找 過 了 我 現 在 提 3 個 問 題 : 第 1 個, 在 你 的 書 面 工 作 報 告 第 3 頁 裡 面 提 到 都 市 計 畫 通 盤 檢 討, 依 法 規 定 臺 北 市 每 一 個 行 政 區 在 一 定 期 間 都 要 做 通 盤 檢 討, 但 你 剛 才 只 提 到 士 林 區, 沒 有 提 到 全 臺 北 市 各 行 政 區 現 在 陸 續 要 進 行 的 通 盤 檢 討 是 什 麼 地 方, 你 應 該 要 有 哪 些 作 為 第 2 個, 看 到 書 面 報 告 第 13 頁 的 都 市 更 新 業 務, 張 副 市 長 以 前 對 於 文 林 苑 有 很 多 的 看 法, 做 學 者 跟 做 官 是 完 全 不 一 樣 的, 你 如 何 能 夠 突 破 這 個 瓶 頸, 把 文 林 苑 在 2193
332 一 定 期 間 內 處 理 好, 讓 民 眾 對 市 府 有 一 個 好 的 印 象, 我 覺 得 剛 才 沒 有 明 確 的 表 示, 我 幫 你 算 算 時 間, 你 剛 剛 講 文 林 苑 用 不 到 30 秒 就 帶 過 了 第 3 個, 再 看 到 書 面 報 告 第 21 頁, 在 世 銀 全 球 經 商 環 境 報 告 2013 年 你 自 以 為 進 步 為 世 界 第 9 名 的 建 照 協 審 制 度 ( 世 界 銀 行 評 比 簡 化 建 築 許 可 專 案 ), 其 實 還 隱 藏 了 很 多 黑 洞, 你 們 目 前 建 照 的 核 准, 尤 其 你 們 是 完 全 委 託 建 築 師 公 會 來 做 協 審, 跟 你 們 的 抽 查 制 度 產 生 了 很 多 的 矛 盾 點, 造 成 很 多 民 眾 的 權 益 受 損, 民 眾 也 都 依 照 你 們 的 規 定 做 了, 建 築 執 照 拿 到 都 在 施 工 了, 又 說 : 這 裡 不 行 那 裡 不 行, 你 再 把 我 打 掉! 我 覺 得 這 個 制 度 會 讓 你 們 在 協 審 制 度 上 跟 行 政 作 為 上 造 成 民 眾 權 益 的 損 失 這 三 個 小 點, 最 後 我 還 是 要 說, 你 兼 任 財 團 法 人 臺 北 市 都 市 更 新 推 動 中 心 的 執 行 長, 對 於 這 個 更 新 推 動 中 心 能 不 能 成 就 多 少 事 情, 我 還 是 抱 予 期 待, 但 是 說 真 的, 是 要 做 一 個 有 作 為 的 都 更, 市 府 既 然 有 一 個 公 權 力 在, 我 認 為 應 該 要 朝 向 一 個 大 街 廓 大 面 積 真 正 達 到 一 個 都 市 更 新 的 結 果 ; 而 不 是 一 個 跟 一 般 民 眾 小 街 廓 小 面 積 像 現 有 的 都 更 法 條, 兩 邊 臨 路 1,000 平 方 公 尺 或 是 500 平 方 公 尺 的 特 別 專 案 就 可 以 做 都 更 我 認 為 應 該 是 一 個 大 街 廓, 透 過 你 們 的 公 權 力 獲 取 民 眾 更 多 的 信 賴 譬 如 說, 把 二 三 個 街 廓 內 有 4 米 路 6 米 路 的, 你 可 以 透 過 都 更 的 手 段 把 它 擴 充 為 街 廓 的 四 周 成 為 20 米 路 30 米 路, 甚 至 50 米 路 60 米 路 的 林 蔭 大 道, 將 裡 面 小 的 道 路 重 新 調 整, 讓 現 有 的 居 住 戶 能 夠 來 參 與 都 更, 因 為 你 們 是 代 表 政 府 擁 有 公 權 力, 民 眾 要 賣, 政 府 現 在 就 可 以 先 付 你 錢, 未 來 你 也 有 權 利 可 以 選 擇 參 加 都 更 分 配 權 變, 讓 更 多 的 現 住 戶 能 夠 加 入 這 個 都 更 的 行 列, 也 透 過 你 的 作 為 讓 臺 北 市 的 舊 社 區 真 的 風 貌 改 變 你 們 現 在 的 都 更 法 令 只 讓 現 有 的 舊 房 子 改 建, 沒 有 達 到 真 正 都 市 更 新 的 作 為, 都 市 更 新 要 二 三 個 街 廓, 然 後 一 個 大 作 為 的 重 新 調 整 現 有 的 街 道, 讓 街 道 能 夠 擴 大, 經 過 你 的 都 更 改 變, 真 的 是 林 蔭 真 的 是 全 新 的 風 貌 真 的 是 市 民 可 以 共 享 的 一 個 結 果 而 不 是 你 去 與 民 爭 利 去 搶 那 個 500 1,000 或 2,000 的 土 地 去 做 都 更, 這 才 是 都 更 中 心 成 立 的 目 的 都 市 發 展 未 來 的 方 向, 社 子 島 開 發 是 哪 個 局 處 的 主 管 權 責? 是 貴 局 處 的 權 責 耶! 郝 龍 斌 市 長 信 誓 旦 旦 說 未 來 臺 北 市 最 大 的 建 設 是 社 子 島, 可 是 你 這 本 書 面 工 作 報 告 一 句 話 都 沒 有 提, 目 前 進 度 到 哪 裡 未 來 要 怎 麼 做 也 都 沒 有 提 目 前 臺 北 市 唯 一 在 做 的 重 劃 區 就 是 北 投 士 林 科 學 園 區, 重 劃 區 2 期 在 都 市 發 展 未 來 沒 有 一 個 指 標 性 的 作 為 嗎? 你 也 沒 有 提! 更 不 用 說 我 講 的 每 個 行 政 區 每 5 年 一 次 的 通 盤 檢 討, 你 就 只 談 到 已 經 檢 討 過 送 到 中 央 在 審 的 士 林 區, 請 問 大 安 區 信 義 區 這 麼 紅 的 地 方, 這 裡 面 很 多 4 米 6 米 的 巷 道, 你 有 透 過 通 盤 檢 討 重 新 再 討 論 嗎? 最 後 一 點, 你 之 前 是 政 大 教 授, 我 不 是 在 挑 撥 你 們 學 校 之 間 的 仇 恨 或 競 爭, 台 大 佔 地 為 王, 台 大 在 臺 北 市 有 多 少 的 土 地, 它 硬 不 配 合 就 是 不 配 合, 台 大 所 有 的 土 地 在 臺 北 市 都 市 發 展 過 程 中 要 開 闢 的 要 徵 收 的 要 請 它 協 助 開 通 的, 他 永 遠 不 配 合! 這 造 成 你 們 都 市 發 展 一 個 很 大 的 障 礙 局 長, 你 剛 到 任, 但 是 也 應 該 要 苛 責 你 一 點, 因 為 你 以 前 就 在 臺 北 市 政 府 機 關 服 務 過, 其 實 你 曾 當 過 蔡 定 芳 時 代 的 都 市 計 畫 處 科 長, 所 以 我 要 拜 託 你, 借 重 你 這 份 經 驗, 真 的 把 都 市 發 展 局 帶 動 成 為 真 正 臺 北 市 發 展 的 一 個 新 風 貌, 不 是 止 於 這 一 點, 我 看 了 這 本 工 作 報 告 後 真 的 有 點 睡 不 著 覺 2194
333 主 席, 請 邊 局 長 回 答 邊 局 長 泰 明 : 謝 謝, 首 先 還 是 非 常 謝 謝 陳 議 員 給 我 的 指 教, 這 裡 面 剛 臚 列 了 7 點, 第 1 點 就 是 方 向, 剛 才 在 我 的 報 告 裡 面, 其 實 我 對 於 我 們 局 裡 面 的 4 大 業 務 - 都 市 發 展 都 市 住 宅 都 市 更 新 跟 都 市 管 理, 自 我 期 許 提 出 了 12 項 的 發 展 目 標 陳 議 員 政 忠 : 你 不 要 學 郝 龍 斌 跟 馬 英 九 的 12 字 箴 言, 沒 有 用 啦! 邊 局 長 泰 明 : 我 想 在 那 個 目 標 之 下, 其 實 還 有 非 常 多 的 工 作 方 向 跟 工 作 事 項, 就 是 把 那 個 當 做 整 個 都 市 發 展 的 一 個 願 景, 當 然 下 面 有 各 種 不 同 的 工 作 項 目 要 去 達 成 目 標, 不 過 我 願 意 回 去 再 仔 細 的 檢 討, 如 果 在 報 告 書 裡 面 還 沒 有 臚 列 完 整 的 部 分, 我 們 都 可 以 再 把 它 臚 列 進 去, 像 剛 才 陳 議 員 所 提 的, 不 管 是 社 子 島, 也 跟 議 員 報 告 社 子 島 在 我 當 科 長 的 那 時 候 就 在 進 行 規 劃, 目 前 已 經 要 進 入 後 續 開 發 的 動 作 陳 議 員 政 忠 : 你 當 科 長 那 個 時 候 到 現 在 已 經 二 十 幾 年 了 邊 局 長 泰 明 : 對! 我 知 道 那 時 候 我 們 就 在 進 行 社 子 島 規 劃 我 們 會 積 極 主 動 去 進 行, 現 在 主 要 計 畫 細 部 計 畫 都 已 經 陸 續 完 成, 後 續 大 概 就 是 一 個 社 子 島 開 發 的 工 作 跟 議 員 報 告, 未 來 應 該 在 短 期 間 內 可 以 看 到 那 邊 會 有 一 些 榮 景 出 來, 這 個 首 先 作 個 說 明 都 市 計 畫 通 盤 檢 討 的 工 作, 我 剛 才 跟 各 位 報 告 除 了 士 林 區 之 外, 其 實 內 湖 信 義 松 山 區 我 們 也 陸 續 在 做, 我 們 陸 續 會 排 定 各 區 都 會 進 行 這 樣 一 個 工 作 我 過 去 主 持 過 的 都 市 計 畫 通 盤 檢 討 工 作, 因 為 裡 面 項 目 非 常 的 繁 雜, 那 都 涉 及 到 產 權 的 議 題, 怎 麼 樣 能 夠 妥 善 的 處 理, 我 想 這 個 需 要 花 些 時 間 我 們 會 全 力 來 進 行 這 樣 一 個 通 盤 檢 討 工 作, 把 各 區 所 面 臨 的 議 題 能 夠 透 過 通 盤 檢 討 的 方 式 來 處 理, 當 然 通 盤 檢 討 是 個 全 面 性 的, 如 果 有 特 別 急 迫 性 的 也 可 以 透 過 個 案 變 更 的 方 式 來 處 理 文 林 苑 案 已 經 有 成 立 一 個 所 謂 的 協 調 平 臺, 由 6 人 小 組 在 進 行 推 動, 我 想 張 副 市 長 在 各 種 不 同 場 合 對 於 這 個 案 子 也 在 積 極 的 推 動 這 個 工 作 除 了 文 林 苑 之 外, 其 實 我 們 在 局 裡 面 處 裡 面 還 有 更 多 的 更 新 工 作 在 積 極 的 推 動, 就 誠 如 陳 議 員 剛 才 所 指 教 的, 我 是 身 兼 都 市 更 新 推 動 中 心 的 執 行 長, 你 剛 所 指 教 的 一 部 分, 也 是 剛 才 我 報 告 說 : 都 市 更 新 不 能 只 是 一 個 小 的 面 積 的 更 新, 不 能 只 是 一 個 小 的 面 積 的 改 善 我 都 這 樣 自 我 期 許 說 過 去 我 在 看 我 們 的 都 市 更 新 是 1,000 平 方 公 尺 1,200 平 方 公 尺 1,500 平 方 公 尺, 我 都 覺 得 這 個 實 在 是 不 像 一 個 更 新 所 以 我 在 期 許 是 一 個 比 較 大 的 面 積 大 的 範 圍, 裡 面 更 新 不 一 定 是 要 完 全 拆 除 重 建, 其 實 還 有 整 建 維 護, 必 須 在 更 大 範 圍 裡 面 將 各 種 的 更 新 手 段 方 式 統 統 放 進 來, 讓 所 謂 的 更 新 地 區 的 環 境 能 夠 提 升, 我 想 這 個 是 我 們 努 力 的 目 標 其 他 像 剛 才 所 提 到 的 就 在 公 家 機 關, 不 管 是 公 部 門 或 是 學 校 的 公 有 土 地 部 分, 我 們 也 會 積 極 的 去 看 看 怎 麼 樣 來 處 理 這 公 有 土 地, 讓 它 變 成 在 都 市 發 展 裡 面 是 助 力 而 不 是 阻 力 陳 議 員 政 忠 : 拜 託 啦! 因 為 我 上 二 個 會 期 在 這 裡 開 會 審 查 預 算, 有 數 位 大 安 區 的 議 員 也 在 這 2195
334 裡 審, 市 政 府 徵 收 的 道 路 中 間 都 有 一 段 台 大 的 土 地, 他 不 配 合 就 是 不 配 合, 那 我 們 市 政 府 預 算 都 編 了, 審 了 也 沒 意 義, 我 們 花 了 補 償 費 全 線 街 道 都 還 沒 辦 法 打 通, 已 經 是 N 次 了 不 只 一 次, 所 以 我 要 拜 託 局 長, 透 過 你 的 這 個 職 務 跟 台 大 多 溝 通, 臺 北 市 中 心, 尤 其 是 在 台 大 附 近 有 很 多 街 道 都 沒 辦 法 打 通, 拜 託 拜 託! 接 下 來 請 郭 昭 巖 議 員 發 言 郭 議 員 昭 巖 : 一 召 二 召 局 長, 還 有 市 府 各 位 官 員 議 會 各 位 同 仁, 我 今 天 早 上 在 開 會 之 前 大 概 看 了 一 下 都 市 發 展 局 這 個 工 作 報 告, 有 幾 個 問 題 想 要 來 請 教 局 長 : 第 一 個 就 是 書 面 報 告 第 2 頁 有 一 個 推 動 國 際 交 流 及 北 臺 區 域 合 作, 持 續 辦 理 補 助 國 內 大 學 或 非 營 利 團 體 都 市 規 劃 設 計 國 際 交 流 合 作 計 畫 那 分 別 就 安 康 公 營 住 宅 這 幾 個 地 方 來 做 這 樣 的 一 個 構 想 跟 建 議, 不 過 我 一 直 覺 得 我 要 替 我 自 己 的 選 區 講 一 下 話, 因 為 我 認 為 這 個 經 濟 窳 陋 的 地 區, 市 政 府 應 該 投 入 更 多 的 規 劃 力 量 跟 資 源 的 導 入, 來 帶 動 老 舊 社 區 的 一 個 更 新 發 展, 可 是 在 這 邊 我 真 的 是 沒 有 看 到 萬 華 區, 而 且 大 同 區 也 說 實 在 的 是 很 老 舊 了, 這 是 一 直 讓 我 不 太 能 夠 平 衡 的 地 方 第 二 個, 你 們 在 書 面 報 告 第 4 頁 的 地 方 寫 了 藉 由 臺 北 市 景 觀 管 理 執 行 機 制 暨 城 鄉 風 貌 計 畫 清 查 及 管 理 維 護 補 助 計 畫 的 研 擬, 我 坦 白 說 包 括 這 個 街 道 人 文 的 景 觀 還 有 街 道 家 具 等 等, 以 我 自 己 的 萬 華 區 來 講, 大 概 只 有 西 門 町 做 的 比 較 好 而 已, 其 他 地 方 都 是 零 零 落 落 的 局 長, 您 剛 說 對 於 臺 北 市 的 建 設 有 這 樣 一 個 期 望, 我 也 對 您 充 滿 了 期 望, 因 為 我 剛 剛 也 很 高 興 聽 到 你 講 到 說 富 民 社 區 這 個 部 分, 也 希 望 好 好 來 做 一 個 變 更 環 境 的 檢 討 及 未 來 的 改 建, 我 希 望 針 對 這 個 地 方 你 都 能 夠 去 做 這 樣 的 加 強 有 關 一 坪 換 一 坪 來 講, 像 之 前 那 樣 的 方 案, 其 實 在 我 們 萬 華 區 跟 大 同 區 都 沒 有 太 大 的 誘 因, 所 以 在 上 個 會 期 的 時 候, 我 們 林 議 員 也 講 過 針 對 這 種 老 舊 社 區 應 該 要 有 更 好 的 一 個 獎 勵 機 制, 這 樣 才 能 促 成 民 眾 樂 意 配 合 去 改 建, 所 以 這 個 地 方 也 請 你 去 思 考 一 下 另 外, 我 不 太 清 楚 的 是 在 書 面 報 告 第 3 頁 的 地 方 有 個 黃 金 雙 子 城 - 淡 水 河 沿 線 水 岸 都 市 更 新 計 畫 一 直 到 第 4 頁, 那 擇 定 的 幾 個 點 包 括 客 家 文 化 主 題 園 區 迪 化 污 水 處 理 廠 環 南 市 場 紀 州 庵, 還 有 舊 三 總 基 地, 這 邊 其 中 就 有 4 個 地 方 都 在 我 的 選 區 坦 白 說 只 有 客 家 文 化 主 題 園 區 比 較 看 得 出 你 們 有 規 劃, 但 是 其 他 像 環 南 舊 三 總 紀 州 庵, 我 根 本 就 看 不 到 這 個 好 像 從 去 年 年 初 講 到 現 在, 其 實 我 覺 得 這 個 計 畫 好 像 都 是 空 談 而 已, 沒 有 一 個 實 際 的 作 為, 從 我 在 民 國 100 年 底 時 任 職 議 員 就 在 講 了, 講 到 現 在 還 是 沒 看 到, 尤 其 是 環 南 市 場 的 改 建, 其 實 是 地 方 上 一 件 很 關 注 的 問 題, 因 為 那 已 經 成 為 我 們 地 方 一 個 落 後 的 毒 瘤 了, 可 是 這 個 地 方 還 是 一 直 都 沒 有 看 到 進 展 的 狀 況, 所 以 我 想 這 邊 也 請 您 注 意 一 下 另 外 在 書 面 報 告 第 5 頁 的 地 方 有 寫 到 2016 年 世 界 設 計 之 都 - 都 市 願 景 規 劃, 你 的 3 項 亮 點 中 有 一 個 是 城 南 水 岸 生 活 設 計, 我 不 曉 得 你 的 城 南 水 岸 生 活 設 計 是 在 哪 裡? 如 果 你 這 個 不 在 萬 華 區 或 中 正 區, 坦 白 說, 我 記 得 在 民 國 100 年 的 時 候 針 對 萬 華 地 區 的 一 個 老 舊 社 區, 有 提 出 質 詢 說 怎 麼 樣 藉 由 爭 取 2016 年 世 界 設 計 之 都 的 這 樣 一 個 工 作, 能 夠 把 它 做 一 個 非 常 好 的 亮 點 計 畫 區, 我 有 作 這 樣 的 特 別 要 求 我 記 得 那 時 候 文 化 局 長 也 跟 我 答 覆 說 : 有, 有 列 在 裡 面 可 是 我 不 曉 得 你 這 2196
335 個 城 南 水 岸 是 在 哪 裡? 如 果 不 是 在 萬 華 區, 真 的 不 要 讓 我 們 萬 華 區 的 居 民 總 認 為 說 我 們 是 二 等 公 民, 好 像 市 政 府 永 遠 都 遺 漏 我 們 萬 華 區 那 個 地 方 再 來 是 書 面 報 告 第 8 頁, 因 為 青 年 段 是 在 我 們 萬 華 區, 那 我 想 要 瞭 解 一 下, 因 為 當 初 民 眾 抗 爭 是 很 大 的, 坦 白 說 我 真 的 幫 了 滿 大 的 忙, 我 做 了 很 大 的 溝 通, 我 那 時 候 一 直 很 堅 持 要 求 說, 在 這 樣 一 個 青 年 段 公 營 住 宅 規 劃 當 中, 希 望 你 們 一 定 要 把 我 們 社 區 的 活 動 中 心 納 進 去, 那 我 不 知 道 到 底 你 們 有 沒 有 納 進 去 這 個 規 劃 設 計? 因 為 這 個 案 在 我 們 地 方 上 造 成 居 民 的 反 彈, 好 不 容 易 跟 他 們 溝 通 了 很 久, 到 時 候 蓋 好 之 後 對 於 在 地 居 民 可 以 申 請 的 比 例 我 不 曉 得 有 多 少? 我 是 覺 得 在 地 居 民 應 該 給 予 一 定 的 比 例, 才 能 讓 大 家 繼 續 支 持 書 面 報 告 第 9 頁 當 中 的 辦 理 出 租 國 宅 通 用 設 計 改 造, 我 也 要 瞭 解 一 下, 我 記 得 去 年 有 針 對 中 正 出 租 國 宅 做 立 面 的 改 造, 也 因 為 很 多 長 輩 居 住 在 那 邊, 我 們 就 有 居 民 跟 長 者 反 映 說, 是 不 是 就 大 廳 這 個 地 方 去 做 通 用 住 宅 比 較 人 性 化 的 規 劃 設 計, 我 雖 然 爭 取 了, 可 是 我 也 不 知 道 到 底 你 們 是 否 已 經 開 始 做 了? 或 打 算 什 麼 時 候 做? 這 個 我 也 希 望 你 們 可 以 跟 我 講 一 下 問 題 滿 多 的, 為 了 不 要 占 用 大 家 時 間, 我 就 先 問 到 這 裡, 請 局 長 先 回 答, 等 一 下 再 繼 續 問, 謝 謝 邊 局 長 泰 明 : 謝 謝 郭 議 員 的 指 教, 其 實 萬 華 區 大 同 區 是 整 個 都 市 發 展 比 較 早 期 的 地 區, 當 然 現 在 面 臨 的 是 要 都 市 更 新 的 議 題, 不 過 在 我 們 局 裡 面 有 針 對 萬 華 大 同 地 區 整 體 公 共 環 境 的 改 善 計 畫, 我 們 現 在 正 在 辦 理 這 麼 一 個 工 作, 尤 其 是 公 共 環 境 的 部 分 郭 議 員 昭 巖 : 請 提 供 書 面 資 料 讓 我 們 知 道 邊 局 長 泰 明 : 書 面 資 料 可 以 再 提 供 給 您 另 外, 你 剛 所 關 心 的 黃 金 雙 子 城 淡 水 河 沿 線 的 都 市 更 新, 我 知 道 目 前 正 在 做 規 劃 設 計 委 託 研 究, 那 剛 您 所 提 的 那 幾 個 地 點, 我 們 在 整 個 規 劃 設 計 裡 面 其 實 都 有 考 慮 更 多 的 地 點, 只 是 他 們 正 在 篩 選, 我 想 這 個 篩 選 出 來 之 後, 我 們 後 續 會 看 如 何 逐 步 一 個 一 個 進 行, 這 是 有 關 於 黃 金 雙 子 城 都 市 更 新 的 工 作, 現 在 都 在 進 行 中 剛 才 所 講 的 城 南 指 的 是 寶 藏 巖 那 個 地 區, 那 青 年 段 所 謂 的 公 營 社 會 住 宅, 您 所 關 心 的 居 民 活 動 中 心 跟 育 嬰 中 心, 在 整 個 規 劃 設 計 都 有 納 入 考 慮, 跟 社 區 的 公 共 活 動 空 間, 在 規 劃 設 計 時 都 有 把 它 放 進 去 郭 議 員 昭 巖 : 那 比 例 呢? 就 是 在 地 居 民 的 比 例 邊 局 長 泰 明 : 萬 華 區 是 分 配 20% 郭 議 員 昭 巖 : 太 少 了 吧! 在 那 邊 抗 爭 那 麼 大, 我 也 幫 了 忙, 你 說 20% 這 讓 我 說 不 過 去 邊 局 長 泰 明 : 我 想 我 們 都 願 意 再 來 研 究, 因 為 是 在 地, 看 看 如 何 充 分 解 決 在 地 的 需 求, 這 些 部 分 我 們 都 可 以 再 進 行 研 究 討 論, 應 該 是 還 有 一 些 調 整 的 空 間, 那 我 回 去 再 看 看, 好 嗎? 郭 議 員 昭 巖 : 2197
336 希 望 一 定 要 調 整, 好 不 好? 謝 謝 邊 局 長 泰 明 : 好, 那 有 關 於 出 租 國 宅 大 廳 部 分 的 通 用 設 計, 中 正 區 這 個 社 區 我 們 已 經 在 進 行 工 程 也 在 發 包 了, 這 些 林 林 總 總 的 其 實 都 跟 早 期 都 市 發 展 地 區 它 面 臨 現 在 要 更 新 改 造 都 有 相 當 大 的 關 係, 因 為 要 處 理 的 地 點 它 的 面 向 還 滿 廣 的 我 真 的 要 對 於 這 些 比 較 老 舊 地 區 會 花 比 較 多 的 心 力, 看 怎 麼 樣 讓 這 些 應 該 去 改 造 改 善 的 地 區 讓 它 逐 步 來 完 成, 不 過 因 為 它 的 範 圍 其 實 都 滿 廣 的, 我 們 會 儘 力 來 安 排 或 是 進 行 這 部 分 的 工 作 郭 議 員 昭 巖 : 我 希 望 動 作 要 快, 不 要 一 直 的 講, 講 了 老 半 天 結 果 那 邊 還 是 在 等 待 邊 局 長 泰 明 : 好, 我 想 我 們 會 傾 全 力 來 完 成 這 樣 的 工 作, 我 們 會 盡 所 有 所 能, 不 管 是 能 力 資 源 來 做 這 樣 一 個 工 作, 謝 謝 好, 請 把 相 關 資 料 補 送 給 郭 昭 巖 議 員 及 委 員 會 所 有 議 員 接 下 來 請 李 傅 中 武 議 員 發 言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局 長, 因 為 我 對 都 市 更 新 比 較 不 瞭 解, 可 是 我 會 抱 持 學 習 的 態 度, 我 只 問 一 件 就 是 公 營 出 租 住 宅 的 部 分, 有 關 原 住 民 的 比 例, 你 不 要 站 在 政 務 官 的 立 場 去 看, 你 站 在 一 個 學 者 專 家 的 立 場 去 看, 我 先 告 訴 你, 我 們 原 住 民 在 臺 北 市 現 在 大 概 有 500 多 戶 還 在 申 請 國 宅 申 請 租 屋 補 助, 目 前 為 止 都 是 靠 政 府 的 租 屋 補 助 在 外 面 租 房 子, 請 問 這 4,808 戶 應 該 給 我 們 原 住 民 多 少 比 例 才 合 理, 這 是 第 1 點 第 2 點, 我 站 在 市 民 的 角 度 去 看 都 市 更 新, 因 為 常 常 會 有 一 些 民 眾 或 是 團 體 針 對 這 個 都 市 更 新 有 很 多 的 想 法 跟 意 見, 你 看 之 前 花 蓮 有 一 陣 子 吵 得 很 厲 害 的 蘇 花 改 蘇 花 替 或 是 蘇 花 高, 然 後 經 過 一 些 環 保 團 體 或 是 衛 道 團 體 強 力 的 反 對 之 下, 可 是 他 們 都 不 知 道 我 們 每 次 在 回 家 的 路 上 經 常 碰 到 蘇 花 公 路 的 崩 塌 造 成 人 員 傷 亡, 甚 至 之 前 還 發 生 一 件 載 著 大 陸 團 的 一 輛 遊 覽 車 被 沖 到 太 平 洋 下 面, 這 個 是 在 在 的 反 映 出 很 多 問 題 的 所 在 因 為 政 府 一 方 面 要 顧 及 那 些 衛 道 團 體 的 感 受 跟 感 念, 相 對 的 我 們 把 它 拉 回 臺 北 市 來 講, 我 們 臺 北 市 的 都 更 一 直 牛 步 不 前, 以 前 我 還 沒 有 去 過 大 陸 之 前, 我 對 大 陸 的 感 覺 是 一 個 很 落 後 的 國 家, 後 來 在 幾 年 前 我 去 大 陸 的 一 級 城 市 - 北 京, 因 為 北 京 跟 臺 北 市 大 致 是 一 樣 的, 以 這 樣 同 等 來 看 的 時 候, 我 看 北 京 最 早 之 前 是 一 環 二 環 到 三 環, 那 個 時 候 他 們 講 說 從 四 環 內 才 叫 做 都 市, 聽 說 他 們 現 在 已 經 搞 到 八 九 環 去 了, 整 個 規 劃 一 直 不 斷 的 成 長 之 後, 我 發 現 我 們 臺 北 市 目 前 為 止 用 一 級 城 市 來 看 的 話 遠 遠 不 及 對 方 我 再 拉 到 三 級 城 市, 我 也 到 大 陸 三 級 城 市 去 看 了, 三 級 城 市 它 的 進 步 速 度 非 常 神 速, 你 說 一 級 城 市 還 有 上 海, 如 果 以 臺 北 市 現 在 都 市 建 築 物 來 講, 我 講 一 句 實 在 話 根 本 不 用 比 了 啦! 然 後 我 到 三 級 城 市 去 看 的 時 候, 有 一 次 我 去 大 連, 那 時 候 我 嚇 了 一 跳 大 連 好 漂 亮 好 美 哦! 然 後 不 管 是 當 地 的 官 員 或 是 民 眾 跟 我 講 說 : 他 們 在 大 連 最 感 謝 的 是 誰 你 知 道 嗎? 是 以 前 大 連 的 市 委 書 記 薄 熙 來, 被 關 的 那 個 薄 熙 來 當 然 因 為 大 陸 它 是 一 個 高 壓 政 權 的 國 家, 他 們 已 經 不 在 乎 民 意 是 怎 麼 樣, 但 是 他 2198
337 們 以 強 力 的 公 權 力 介 入 之 下, 做 都 更 的 時 候 把 這 個 矮 房 子 全 部 處 理 掉, 可 是 蓋 好 後 全 部 的 人 看 了 整 個 煥 然 一 新, 所 以 現 在 那 些 民 眾 回 過 頭 來 感 謝 當 時 薄 熙 來 強 力 介 入, 使 整 個 大 連 城 市 已 經 變 成 像 一 級 城 市 這 麼 的 優 美 我 們 再 以 香 港 來 講, 以 前 我 常 跑 香 港, 我 去 香 港 看 的 時 候, 因 為 我 有 一 個 香 港 的 乾 媽, 他 的 房 子 大 概 有 30 年 的 屋 齡, 可 是 看 起 來 很 漂 亮, 我 就 問 她 說 : 妳 的 房 子 磁 磚 怎 麼 都 不 會 剝 落? 他 說 : 有, 當 然 有 剝 落 過 因 為 香 港 不 是 在 地 震 帶 上 的 城 市, 所 以 自 然 而 然 磁 磚 剝 落 的 情 形 當 然 不 會 那 麼 嚴 重, 可 是 香 港 政 府 是 有 這 個 規 定, 就 是 你 的 磁 磚 剝 落, 管 委 會 如 果 沒 有 自 行 修 護 的 話 會 開 出 罰 單 那 我 們 臺 北 市 政 府 現 在 針 對 所 謂 的 新 屋 10 年 屋 20 年 屋 30 年 屋 或 是 40 年 以 上 的 屋 齡, 我 們 的 處 置 做 法 是 什 麼 呢? 因 為 很 多 10 年 房 屋 蓋 好 之 後, 在 這 10 年 當 中 牆 壁 遇 到 一 些 地 震 風 化 或 是 磁 磚 的 剝 落, 我 們 市 政 府 也 沒 有 再 去 管 這 一 塊 再 來 講 未 來 2017 年 的 世 大 運, 到 時 候 世 界 上 有 這 麼 多 的 國 家 選 手 要 來 到 臺 北 市 這 個 地 方 參 賽, 他 們 看 到 我 們 臺 北 市 的 風 貌 是 這 個 樣 子, 要 做 為 一 個 城 市 外 交 來 講 的 話, 這 個 東 西 對 我 們 是 一 個 非 常 大 的 敗 筆 我 們 再 講 說 北 京 奧 運, 那 個 時 候 我 人 在 北 京, 北 京 奧 運 那 時 候 還 在 三 環 四 環, 但 是 因 為 北 京 奧 運 國 家 投 入 的 經 費 人 力, 還 有 把 整 個 都 市 做 到 煥 然 一 新 的 決 心, 因 為 他 們 知 道 將 面 臨 100 多 個 國 家 選 手 要 做 城 市 外 交 國 家 外 交, 他 們 把 整 個 北 京 弄 得 非 常 的 漂 亮, 可 是 四 環 五 環 外 怎 麼 辦 呢? 他 們 說 時 間 來 不 及, 來 不 及 的 話 怎 麼 辦? 沿 路 有 高 速 公 路 會 經 過 四 環 五 環 外 的 時 候, 他 們 就 把 一 些 舊 的 建 築 物 用 一 個 很 大 的 職 業 運 動 選 手 帆 布, 例 如 百 米 的 紀 錄 保 持 人 或 是 NBA 的 選 手, 整 個 豎 立 在 高 速 公 路 旁 邊, 把 那 個 舊 的 建 築 物 擋 住, 讓 那 些 選 手 或 是 隊 職 員 看 到 的 都 是 漂 亮 的 一 幕 可 是 後 來 奧 運 完 畢 之 後, 他 們 緊 接 的 就 是 著 手 四 環 五 環, 現 在 已 經 到 九 環 了 那 反 觀 我 們 呢? 只 有 信 義 計 畫 區 能 看, 往 外 慢 慢 擴 張, 甚 至 到 萬 華 區 大 同 區 中 山 區 那 些 老 舊 的 社 區, 我 覺 得 你 們 到 底 要 如 何 處 理 才 能 夠 讓 整 個 臺 北 市 跟 國 際 的 城 市 來 接 軌? 難 怪 大 陸 那 些 官 員 來 到 臺 北 臺 灣, 他 說 幾 十 年 前 來 的 時 候 是 這 樣, 幾 十 年 後 來 還 是 這 樣, 那 我 不 知 道 局 長 有 沒 有 什 麼 構 想? 讓 你 的 理 論 跟 實 務 能 夠 結 合 先 回 答 我 4,808 戶 的 分 配 比 例, 如 果 說 現 在 我 們 有 500 多 戶 在 租 屋 等 待, 就 你 以 學 者 專 家 的 立 場 來 看, 你 覺 得 說 應 該 要 給 我 們 原 住 民 的 百 分 比 是 多 少 比 較 合 理 邊 局 長 泰 明 : 謝 謝 李 傅 議 員 的 指 教, 怎 麼 樣 去 追 求 一 個 公 平 的 分 配 原 則, 我 想 這 在 城 市 治 理 的 過 程 當 中 必 須 要 去 考 量 的, 在 不 同 立 場 裡 面 都 希 望 自 己 的 政 治 上 面 能 夠 被 重 視 或 擴 大, 過 去 就 我 所 瞭 解, 針 對 各 不 同 對 象 的 比 例 訂 定, 我 所 知 道 的 是 從 他 的 人 數 跟 整 個 需 求 來 算 比 例, 也 就 是 說 在 原 住 民 的 部 分 過 去 訂 了 1% 是 從 總 量 與 其 目 前 實 際 人 數 做 這 樣 的 分 配 當 然 就 我 的 立 場 來 講, 以 住 宅 法 裡 面 所 規 定 的 百 分 之 十 的 量, 他 並 沒 去 訂 定 更 細 的, 在 臺 北 市 政 府 會 訂 定 更 細 是 從 量 跟 需 求 之 間 做 一 個 比 例 才 得 出 這 個 數 值, 我 覺 得 這 個 部 分 也 許 還 有 一 些 可 以 再 更 深 入 去 研 究 探 討, 就 是 說 到 底 這 個 量 之 間 的 或 是 各 個 不 同 需 求 之 間 有 沒 有 彈 性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2199
338 局 長, 你 覺 得 1% 合 理 嗎? 這 邊 原 住 民 有 500 多 戶 還 在 申 請 租 屋 補 助, 你 覺 得 合 理 嗎? 邊 局 長 泰 明 : 是, 我 剛 剛 跟 您 報 告 就 是 說, 原 住 民 是 整 個 從 量 來 講 是 有 2,000 多 戶 在 整 個 需 求 裡 面, 就 是 22 萬 戶 之 間 大 概 是 這 樣 一 個 比 例 關 係, 過 去 市 政 府 是 從 這 個 角 度 去 看 原 住 民 的 比 例 不 過 我 剛 才 跟 您 報 告 的 就 是 說, 就 只 有 這 麼 多 的 一 個 量 的 比 例 之 下, 當 然 你 把 它 設 定 了 一 個 很 嚴 謹 的 百 分 比, 是 從 一 個 比 較 公 平 的 角 度 來 看, 我 的 意 思 是 說 這 個 部 分 當 然 還 有 一 些 彈 性 考 慮 的 空 間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不 是! 局 長, 我 們 覺 得 說 你 不 用 針 對 這 個 1% 去 想 太 多, 這 個 1% 是 就 目 前 為 止 來 講, 我 跟 李 芳 儒 議 員 是 覺 得 不 可 能 接 受 的 比 例, 因 為 他 那 個 是 針 對 弱 勢 部 分 的 10%, 我 希 望 你 在 這 個 10% 裡 面 做 一 個 調 整, 我 覺 得 我 們 沒 辦 法 接 受 這 個 1% 的 比 例, 因 為 平 地 人 他 們 大 部 分 都 有 自 己 的 房 屋, 當 然 這 整 個 政 策 是 針 對 青 年 的 部 分, 可 是 我 們 原 住 民 在 這 個 部 分 是 比 較 弱 勢 的, 所 以 你 要 把 這 個 部 分 的 比 例 增 加 提 高, 我 們 又 沒 有 要 求 你 把 土 地 還 給 原 住 民, 以 前 臺 灣 土 地 都 是 我 們 的 局 長, 請 研 究 一 下 將 這 1% 往 上 調 好 不 好? 邊 局 長 泰 明 : 好! 至 於 說 臺 灣 跟 大 陸 之 間 為 什 麼 都 市 更 新 及 都 市 改 造 差 異 性 會 這 麼 大, 最 大 一 個 原 因 在 產 權 上 面, 因 為 大 陸 是 土 地 國 有, 而 臺 灣 是 土 地 私 有, 我 們 從 文 林 苑 裡 面 看 看 就 是 私 權 慢 慢 被 強 化 了, 也 就 是 說 從 社 會 輿 論 或 是 大 法 官 的 解 釋 裡 面, 對 於 少 數 的 私 權 它 要 給 予 充 分 的 保 障 在 這 樣 的 前 提 之 下, 我 們 在 進 行 都 市 更 新 的 時 候, 除 了 去 照 顧 大 多 數 人 期 望, 也 必 須 尊 重 少 數 人 他 們 的 意 見, 這 是 我 們 在 推 動 都 市 更 新 面 臨 最 大 的 一 個 挑 戰 中 國 大 陸 因 為 國 有 土 地 的 關 係, 所 以 他 們 對 於 都 市 改 造, 只 要 是 他 們 的 房 子 被 標 上 一 個 拆 字, 大 概 3 個 月 就 會 拆 除 掉 了, 這 是 他 們 整 個 都 市 建 設 都 市 發 展 方 面 為 什 麼 能 夠 很 快 速 的 去 做 整 個 城 市 的 風 貌 再 造 的 原 因 臺 灣 的 部 分 就 是 因 為 產 權 是 私 有 的, 大 家 也 都 知 道 文 林 苑 事 件 出 來 之 後 跟 大 法 官 釋 憲 出 來 時, 大 家 都 很 關 心 都 市 更 新 效 率 問 題, 我 剛 也 跟 各 位 報 告, 就 是 說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 對 不 起! 局 長, 因 為 我 剛 才 也 有 講 到 香 港, 香 港 他 們 土 地 也 是 私 有 的, 我 是 說 針 對 臺 北 市 這 種 老 舊 房 屋 10 年 屋 20 年 屋 30 年 屋, 甚 至 是 40 年 以 上 的 房 屋, 你 們 要 做 什 麼 樣 的 處 置, 既 然 不 能 拆, 是 不 是 能 夠 在 外 觀 外 型 上 來 做 一 些 都 市 變 化? 這 樣 才 能 符 合 國 際 上 的 接 軌 邊 局 長 泰 明 : 沒 錯! 剛 才 我 在 最 後 報 告 就 是 說, 其 實 城 市 的 美 化 或 城 市 的 景 觀 是 非 常 重 要 的 議 題, 所 以 我 剛 才 為 什 麼 會 提 出 說, 我 期 望 臺 北 市 能 夠 達 到 一 個 比 較 有 品 味 的 城 市, 那 個 有 品 味 的 城 市 就 不 光 只 是 新 的 建 築, 對 於 舊 有 的 建 築 怎 麼 樣 去 提 出 一 個 比 較 好 的 策 略, 我 們 也 會 努 力 去 思 考 這 方 面 到 底 要 怎 麼 去 進 行 好, 接 下 來 請 黃 珊 珊 議 員 發 言 黃 議 員 珊 珊 : 2200
339 我 們 都 很 期 待 聽 到 你 今 天 的 工 作 報 告, 對 於 都 市 發 展 局 來 說 當 然 原 來 有 一 些 既 成 的 業 務, 還 是 有 很 多 百 廢 待 舉 的 地 方, 就 像 剛 才 你 講 我 們 的 城 市 是 不 是 那 麼 的 有 特 色, 其 實 好 像 臺 灣 從 臺 北 走 到 屏 東, 這 些 建 築 的 狀 況 看 起 來 好 像 都 沒 什 麼 兩 樣, 臺 北 當 然 是 有 其 他 比 較 好 的 地 方 我 講 有 關 都 更 的 部 分, 第 一 個 它 不 是 只 有 老 屋 換 新 而 已, 它 還 有 整 體 的 計 畫, 我 講 我 的 選 區 - 南 港 區 好 了, 我 們 有 很 重 要 的 專 案 的 專 區 變 更, 中 央 在 我 們 這 邊 設 置 了 一 些 非 常 重 要 特 別 的 計 畫 但 是 你 從 整 個 南 港 走 過 去, 你 會 看 到 一 條 南 港 路 這 邊 是 漂 亮 的, 走 過 去 一 塊 是 爛 的, 再 過 去 是 漂 亮 的, 再 過 去 又 是 爛 的 也 就 是 說 我 們 很 認 真 的 在 讓 某 一 些 大 的 地 主 或 是 工 業 區 讓 它 變 更 為 商 業 區, 因 為 他 有 回 饋 的 機 制, 他 有 回 饋 的 能 力, 所 以 他 可 以 變 更 成 新 的 計 畫 但 是 老 舊 社 區 來 說, 他 們 沒 有 機 會 提 供 你 40% 的 回 饋, 所 以 他 們 永 遠 沒 有 機 會 變 成 你 們 口 中 的 臺 北 六 本 木 臺 北 副 都 心, 所 以 它 是 一 個 很 奇 怪 的 現 象 如 果 我 們 是 一 個 國 際 性 的 城 市, 我 們 很 在 乎 你 得 到 利 益, 因 為 你 變 更 所 以 你 要 回 饋, 所 以 我 們 就 讓 很 多 大 型 的 基 地, 他 們 某 些 是 原 來 老 舊 的 工 業 區 是 有 機 會 變, 但 是 旁 邊 的 住 家 居 民, 他 們 只 要 沒 有 辦 法 走 都 更 就 沒 有 機 會 變, 這 是 一 個 很 奇 怪 的 現 象 就 是 整 條 路 走 過 去 是 一 塊 一 塊 跟 貼 狗 皮 膏 藥 一 樣, 如 果 它 是 一 個 重 要 的 計 畫, 我 們 幹 麼 要 那 麼 擔 心 他 們 得 到 利 益, 這 是 我 一 直 想 不 透 的 一 點 沒 錯, 我 們 有 很 棒 的 機 制, 我 們 有 很 多 的 都 市 計 畫 變 更, 我 們 有 給 他 非 常 多 的 favor, 可 是 我 們 還 是 沒 有 辦 法 改 變 他 現 在 城 市 的 現 狀, 防 弊 跟 防 賊 一 樣, 不 能 給 他 們 任 何 額 外 的 利 益, 所 以 造 成 現 在 臺 北 市 是 一 塊 一 塊 像 到 處 貼 膏 藥 一 樣, 有 一 塊 很 漂 亮 但 另 外 一 塊 就 很 醜, 然 後 它 們 併 存 在 這 個 城 市 裡 面, 這 是 我 一 直 覺 得 很 奇 怪 的 地 方, 可 是 好 像 目 前 法 令 也 沒 辦 法 改 所 以 我 每 次 碰 到 新 任 的 都 市 發 展 局 長, 我 都 會 問 臺 北 有 沒 有 像 其 他 國 家 的 城 市? 尤 其 像 大 陸 的 城 市, 你 看 到 上 海 它 有 一 個 城 市 規 劃 館, 它 就 是 已 經 確 定 我 這 整 個 城 市 的 發 展 將 來 的 區 域 是 什 麼 的 計 畫, 其 實 我 們 一 直 是 沒 有 的, 我 們 從 臺 灣 光 復 以 來 就 是 將 就 現 實 看 現 狀, 所 以 我 們 從 來 沒 有 自 己 希 望 把 這 個 城 市 改 觀 成 什 麼 樣 子, 加 上 中 央 跟 地 方 法 令 的 限 制, 所 以 我 們 就 變 成 一 塊 一 塊 一 點 一 點, 這 其 實 是 一 個 沒 有 長 期 沒 有 主 計 畫 的 城 市, 這 是 我 的 感 受 當 你 看 到 人 家 的 天 際 線 這 樣 畫 好, 畫 好 之 後 就 確 定 這 邊 是 什 麼 樣 的, 而 我 們 不 是, 我 們 是 信 義 計 畫 區 畫 好 了, 但 是 它 來 個 容 積 移 轉, 整 個 天 際 線 就 變 了, 這 是 一 個 沒 有 計 畫 的 城 市, 這 是 我 的 感 覺, 所 以 我 當 然 希 望 知 道 你 心 目 中 的 臺 北 市 主 計 畫 是 什 麼 第 三 個 就 是 目 前 臺 北 市 有 這 麼 多 老 舊 屋 子, 前 兩 天 看 到 一 則 新 聞 感 覺 很 難 過, 一 個 老 舊 的 公 寓 掉 下 來 了 一 個 磚 塊 砸 傷 了 小 女 孩 的 頭, 臺 北 市 的 建 築 大 部 分 都 已 經 到 這 樣 的 程 度 了, 這 個 事 情 你 說 要 去 怪 那 個 人, 其 實 誰 住 在 家 裡 會 去 看 我 外 面 的 磁 磚 有 沒 有 掉 下 去, 就 某 個 程 度 來 說, 我 們 的 確 是 有 需 要 更 新 的 急 迫 性 了, 而 這 個 急 迫 性 到 底 我 們 政 府 的 立 場 是 什 麼, 我 們 看 到 新 聞 說 開 了 一 張 罰 單, 但 開 了 一 張 罰 單 沒 有 辦 法 救 回 那 個 孩 子, 開 了 一 張 罰 單 並 沒 有 辦 法 強 迫 他 們 把 磁 磚 貼 好 我 們 住 在 家 裡 的 人 很 少 會 去 檢 查 保 養 屋 外 的 設 施, 甚 至 我 們 看 到 很 多 老 舊 的 冷 氣 機, 我 都 覺 得 下 面 的 鐵 架 子 會 掉 下 來, 其 實 這 些 都 是 我 們 政 府 要 去 做 一 些 積 極 的 動 作, 我 不 知 道 是 什 麼, 但 是, 是 不 是 有 可 能 做 一 些 事 情, 我 覺 得 最 重 要 是 臺 北 2201
340 市 使 用 分 區 的 合 理 性, 這 個 法 條 在 臺 北 市 政 府 在 市 議 會 其 實 都 不 斷 的 做 過 修 正, 但 是 我 們 還 是 沒 有 辦 法 解 決 很 多 現 實 的 問 題 所 以 局 長 就 任, 第 一 個 面 對 的 可 能 有 一 些 是 使 用 分 區 是 不 是 要 合 理 化, 甚 至 就 是 徹 底 執 行 的 問 題, 臺 北 市 住 商 混 合 已 經 是 一 個 沒 辦 法 改 變 的 事 實, 一 個 師 大 夜 市 毀 掉 了 它 整 個 商 圈, 但 是 我 們 並 沒 有 讓 這 個 問 題 被 解 決, 因 為 使 用 分 區 小 巷 子 八 米 巷 道 以 下 幾 乎 不 可 能 設 置 任 何 的 商 業 設 施 可 是 我 們 臺 北 市, 你 走 到 哪 裡, 走 到 大 安 區 的 小 巷 子 裡 面 都 有 店 家, 這 是 一 個 我 們 不 願 意 去 面 對 的 現 實 但 是 法 令 每 次 送 到 議 會 修, 我 們 希 望 能 夠 把 六 米 巷 道 納 進 來, 但 市 政 府 死 都 不 肯, 這 也 是 我 們 覺 得 很 奇 怪 的 地 方 就 是 你 明 知 道 他 違 法, 稅 捐 處 照 樣 去 開 發 票, 他 繼 續 在 經 營, 然 後 發 生 問 題 了, 市 政 府 就 勒 令 斷 水 斷 電, 但 是 其 他 的 區 域 就 不 處 理, 我 覺 得 這 個 也 是 局 長 必 須 要 面 對 的 使 用 分 區 合 理 化, 你 有 本 事 我 們 就 把 這 個 法 好 好 的 面 對 它, 就 現 實 狀 況 把 它 釐 清 楚 而 不 是 他 永 遠 拿 不 到 執 照, 但 他 永 遠 在 營 業, 然 後 他 永 遠 在 繳 稅 永 遠 被 檢 舉, 這 是 我 幾 個 比 較 重 要 的 問 題 當 然 我 們 還 是 對 於 都 更 有 很 高 的 期 待, 因 為 從 都 市 計 畫 的 角 度 從 都 市 更 新 的 角 度, 其 實 還 有 另 外 一 個 就 是 建 管 的 角 度 建 管 的 部 分, 我 上 次 有 一 個 簡 單 的 案 子, 就 是 有 個 建 商 他 們 要 蓋 一 棟 大 樓, 然 後 他 們 請 了 國 外 的 設 計 師 設 計 了 一 個 非 常 漂 亮 的 飾 板, 做 成 一 個 很 漂 亮 的 外 型, 然 後 送 到 我 們 建 管 處 審 照 的 時 候 非 常 有 趣, 就 是 怕 他 會 在 建 築 物 跟 飾 板 中 間 做 隔 間 會 做 違 建, 歹 勢! 人 家 是 在 信 義 計 畫 區, 我 會 在 信 義 計 畫 區 的 漂 亮 大 樓 裡 面 做 違 建? 當 然 這 要 不 要 算 容 積 是 有 法 令 上 的 問 題, 但 是 我 們 的 建 築 法 規 是 讓 臺 北 市 的 建 築 物 沒 有 辦 法 有 特 色 的, 是 沒 有 辦 法 讓 建 築 師 去 發 揮 他 的 創 意, 得 到 很 高 的 國 際 上 評 價, 你 說 是 保 守, 我 覺 得 也 不 是 所 以 我 剛 一 直 看 你 的 報 告, 你 一 直 講 品 味, 臺 北 市 的 建 築 我 自 己 覺 得 真 的 很 難 有 品 味, 當 我 們 跟 他 解 釋 那 個 外 面 的 飾 板 是 要 做 造 型, 變 成 特 殊 造 型 的 建 築 物 的 時 候, 市 政 府 只 擔 心 人 家 會 不 會 在 中 間 的 空 間 裡 面 做 違 建, 我 覺 得 我 們 防 弊 真 的 防 過 頭 了, 所 以 臺 北 市 的 建 築 物, 我 不 是 說 我 們 偉 大 的 都 市 設 計 審 議 的 委 員 或 是 市 政 府, 但 是 我 覺 得 我 們 為 什 麼 都 要 扼 殺 在 外 國 可 以 隨 處 可 見 的 特 色 建 築, 在 臺 北 市 你 很 少 找 到, 幾 乎 找 不 到, 大 家 都 長 得 一 樣 我 想 做 一 個 特 殊 創 意 的, 他 請 的 是 義 大 利 的 設 計 師, 但 他 在 臺 北 市 竟 然 認 定 是 一 個 不 合 法 的 建 築, 這 是 一 個 很 奇 怪 的 地 方, 我 不 是 怪 建 管 處 的 同 仁, 而 是 大 家 所 擔 心 的 事 情 跟 我 們 要 這 個 城 市 的 創 意 其 實 是 背 道 而 馳 的, 他 們 的 顧 慮 是 有 道 理 的, 可 是 這 樣 永 遠 在 臺 北 市 沒 有 辦 法 建 築 出 有 特 殊 創 意 的, 國 際 上 可 能 比 較 會 認 定 它 其 實 是 把 建 築 當 成 作 品 當 成 藝 術 品, 這 樣 的 東 西 在 臺 灣 好 像 是 沒 有 辦 法 相 容 的, 這 幾 個 問 題 請 局 長 簡 單 回 答 邊 局 長 泰 明 : 謝 謝 黃 議 員 的 指 教, 其 實 這 些 問 題 都 是 都 市 發 展 裡 面 非 常 重 要 的 議 題, 怎 麼 樣 去 提 出 一 個 好 的 方 案 來, 確 實 是 需 要 努 力 的 地 方, 我 在 想 就 是 說, 都 市 更 新 老 舊 社 區 怎 麼 樣 在 更 新 的 過 程 當 中 能 夠 把 所 謂 的 品 味 或 是 景 觀 意 象 弄 進 來, 這 是 一 個 很 重 要 的 工 作 我 是 認 為 都 市 更 新 它 並 不 是 只 有 拆 除 重 建, 都 市 更 新 其 實 還 有 整 建 維 護, 所 以 剛 才 我 也 有 回 覆 了 其 他 議 員, 我 是 認 為 都 市 更 新 的 範 圍 地 區 應 該 要 大, 在 大 的 過 程 當 中, 這 裡 面 有 包 括 要 重 建 的 有 整 建 的 有 維 護 的, 就 剛 才 您 所 提 的 外 表 2202
341 外 皮, 那 可 能 是 它 還 沒 達 到 拆 除 的 年 限, 但 是 在 那 部 分 重 建 整 建 維 護 這 三 個 工 作 手 段 之 下, 到 底 要 怎 麼 樣 讓 這 個 更 新 的 地 區 從 景 觀 外 觀 上 把 所 謂 的 品 味 技 術 納 進 來, 這 是 在 制 度 上 面 必 須 去 琢 磨 的 因 為 在 我 們 局 裡 面 除 了 更 新 重 建 這 樣 的 工 作 在 推 動 之 外, 我 們 在 整 建 維 護 的 這 一 部 分 其 實 也 有 一 些 琢 磨, 我 希 望 就 是 說 透 過 都 市 更 新 範 圍 的 畫 定 把 這 幾 個 方 式 統 統 同 時 放 進 來, 過 去 都 市 更 新 可 能 都 是 一 些 小 面 積, 讓 它 把 它 變 成 擴 大, 透 過 政 府 部 門 或 是 透 過 私 人 部 分 同 時 去 進 行, 達 到 我 們 所 謂 的 景 觀 或 是 環 境 改 善 的 目 的, 這 是 在 都 市 更 新 的 部 分, 我 希 望 朝 這 方 面 去 努 力 土 地 的 混 合 使 用 在 臺 北 市 在 臺 灣 省 其 實 都 面 臨 同 樣 的 問 題, 尤 其 混 合 使 用 要 怎 麼 樣 去 拿 捏, 因 為 我 們 在 制 度 設 計 上 本 來 就 有 混 合 使 用, 混 合 使 用 裡 面 當 然 就 會 產 生 一 個 所 謂 的 外 部 性 在 法 的 立 場 土 地 使 用 管 制 的 這 一 部 分, 我 認 為 我 們 過 去 也 許 在 土 地 使 用 管 制 方 面, 政 府 部 門 制 訂 了 非 常 多 的 準 則 法 令 規 範, 其 實 我 個 人 認 為 是 不 是 能 夠 把 一 些 權 限 交 付 給 社 區 居 民, 透 過 社 區 居 民 的 自 治 管 理 方 式, 再 加 上 專 家 學 者 來 指 導 這 樣 的 前 提 之 下, 除 了 政 府 部 分 是 主 力 之 外, 能 夠 讓 社 區 居 民 在 自 治 的 前 提 之 下, 對 他 們 自 己 的 環 境 有 一 些 建 議 看 法, 這 個 在 我 的 任 內 也 會 朝 這 方 面 來 努 力, 基 本 上 我 大 概 就 針 對 剛 才 您 所 提 的 幾 個 議 題 做 這 樣 一 個 答 覆 說 明, 謝 謝 好, 接 下 來 請 林 國 成 議 員 發 言 林 議 員 國 成 : 邊 局 長, 首 先 恭 喜 你, 其 實 這 個 業 務 你 也 不 陌 生, 因 為 你 在 府 內 都 當 過 委 員, 都 市 規 劃 也 好 都 市 審 查 也 好, 你 都 算 滿 內 行 的 可 是 邊 局 長 我 必 須 要 提 出 來, 因 為 我 是 從 基 層 上 來, 我 希 望 你 的 答 覆 不 要 有 學 術 術 語, 就 是 我 問 什 麼 你 就 回 答 什 麼, 不 然 依 我 這 個 個 性 我 就 會 一 句 話 追 到 底, 邊 局 長, 這 個 不 是 下 馬 威, 是 官 員 跟 議 員 的 個 性 溝 通 首 先 第 1 個 我 要 問 的 是, 大 家 很 好 奇 的 張 副 市 長, 他 在 房 地 產 方 面 是 有 空 頭 總 司 令 的 號 稱, 你 以 後 在 規 劃 的 時 候 會 不 會 配 合 他? 這 是 第 一 個 要 請 你 回 答 第 2 個, 如 果 你 能 回 答 的 你 回 答, 若 不 能 回 答 的 可 以 請 你 的 幕 僚 處 長 來 做 回 答 另 外 有 關 都 更 大 法 官 最 近 也 做 成 了 解 釋, 你 們 未 來 如 何 去 做, 簡 單 說 明 一 下 因 為 我 在 想, 不 管 我 們 怎 麼 講, 那 個 大 法 官 解 釋 出 來 的 就 是 丟 議 題 東 西 來 讓 你 們 研 究, 所 以 你 們 不 得 不 研 究, 這 會 影 響 臺 北 市 整 個 都 更 的 大 前 景, 所 以 請 簡 單 說 明 一 下 第 3 個, 就 是 老 舊 公 寓 更 新 專 案, 我 看 到 這 個 資 料 是 有 61 案, 可 不 可 以 告 訴 我 什 麼 叫 做 老 舊 社 區 更 新 專 案, 跟 一 般 的 更 新 案 它 的 福 利 性 誘 惑 性 有 什 麼 差 別? 然 後 現 在 有 61 案 大 概 都 偏 重 哪 一 個 地 方? 也 請 簡 單 說 明 一 下, 如 果 你 不 太 瞭 解, 也 請 林 處 長 來 補 充 說 明 第 4 個, 有 關 公 營 出 租 住 宅 包 括 安 康 松 山 寶 清 青 年 段 進 度 如 何? 因 為 你 的 報 告 是 沒 有 談 到 進 度 的 問 題 接 下 來 我 引 用 黃 珊 珊 議 員 剛 才 所 講, 你 在 報 告 裡 面 說 你 的 理 想 跟 你 的 抱 負 是 希 望 臺 北 市 在 整 個 規 劃 當 中 是 有 品 味 的, 能 不 能 告 訴 我, 以 你 在 臺 北 市 這 麼 久, 哪 一 區 最 有 品 味? 哪 一 區 最 沒 有 品 味?12 區 裡 面 各 舉 一 個 就 好 2203
342 第 5 個, 我 看 臺 北 市 在 整 個 招 牌 林 立 情 況 之 下, 憑 良 心 講 都 更 是 主 體 性 的 一 個 面 對, 但 是 招 牌 的 都 更 也 是 你 最 頭 痛 的 一 個 問 題, 可 是 認 為 做 得 最 好 的 就 是 招 牌 示 範 區 的 專 案 補 助 這 個 方 案, 做 得 很 好, 只 要 有 適 度 補 助 民 眾 就 願 意 去 配 合, 這 個 我 們 憑 良 心 講 都 發 局 是 做 得 最 好 的, 可 是 我 看 在 編 列 預 算 裡 面, 好 像 是 主 要 幹 道 做 完 以 後 其 他 的 就 不 做 了, 這 有 沒 有 可 能 在 你 的 任 內, 今 年 預 算 來 不 及, 明 年 可 不 可 以 編 列 去 做 這 些 招 牌 示 範 區 的 專 案 補 助? 這 個 也 請 局 長 做 回 答 第 6 個, 因 為 你 是 都 更 推 動 中 心 的 執 行 長, 現 在 有 84 案 的 協 助 親 洽 案 件, 到 底 這 84 案 是 送 件 或 是 輔 導 或 是 電 話 洽 詢 案 件? 因 為 我 在 看 你 們 電 話 洽 詢 案 件 有 130 案, 你 如 果 要 這 樣 算, 我 跟 你 講 這 種 成 績 一 定 會 很 好, 我 們 人 用 那 麼 多, 可 是 到 底 這 84 案 是 不 是 現 在 成 熟 的 案 子? 或 是 只 有 在 打 電 話 的 案 子? 所 以 這 個 也 請 說 明 一 下, 以 上 這 幾 點, 我 願 意 用 我 6 分 鐘 的 時 間 讓 局 長 來 做 說 明, 謝 謝 邊 局 長 泰 明 : 謝 謝 林 議 員, 房 價 這 個 問 題 我 覺 得 是 滿 複 雜 的, 當 然 從 學 理 來 講 供 需 是 決 定 房 價, 但 是 房 屋 價 格 不 光 只 是 供 需 的 問 題, 即 使 今 天 臺 北 市 把 所 有 的 老 舊 地 區 統 統 更 新 完 時, 房 價 是 否 因 此 而 下 降, 我 個 人 當 然 也 會 質 疑 因 為 房 價 其 實 有 幾 個 重 要 因 素, 一 個 是 資 金 的 問 題, 大 家 都 知 道 整 個 世 界 整 個 社 會 裡 面 資 金 是 比 較 氾 濫 的, 所 以 資 金 的 問 題 可 能 會 影 響 到 房 價 的 高 低 另 外 一 個 對 於 房 價 高 低 還 有 一 個 很 重 要 的 因 素 就 是 稅 賦 的 問 題 很 可 惜 的 在 臺 北 市 政 府 直 轄 市 的 位 階 上 面, 對 於 資 金 問 題 它 沒 有 辦 法 去 掌 控, 對 於 稅 賦 問 題 也 沒 辦 法 去 掌 控, 能 夠 掌 控 大 概 是 從 供 給 層 面 來 看, 大 家 也 知 道 供 給 層 面 其 實 也 是 緩 不 濟 急, 也 就 是 說 我 現 在 即 使 有 3 萬 戶 5 萬 戶 的 一 個 計 畫, 你 要 從 什 麼 時 候 能 夠 提 出 3 萬 戶 5 萬 戶 的 計 畫, 其 實 可 能 也 是 需 要 一 段 長 的 時 間, 所 以 在 這 種 種 的 情 況 之 下, 房 價 的 議 題 林 議 員 國 成 : 局 長, 我 問 的 不 是 房 價 的 問 題, 空 頭 總 司 令 張 副 市 長 是 大 家 給 他 的 封 號, 我 要 的 就 是 一 個 答 案, 你 會 不 會 配 合 他 的 政 策? 或 是 照 你 都 市 規 劃 的 本 責 去 做, 我 只 要 你 答 覆 這 個 就 好 了, 其 他 的 那 個 房 價 我 不 瞭 解, 因 為 人 家 疑 慮 的 是 這 個, 你 會 不 會 去 配 合 他 規 劃 打 房 或 是 什 麼 東 西, 如 果 沒 有, 你 就 說 : 依 我 的 理 想 去 做, 我 不 會 這 樣 邊 局 長 泰 明 : 我 還 是 會 照 我 的 理 想, 從 都 市 發 展 的 角 度, 我 該 做 的 部 分 我 還 是 會 做 林 議 員 成 : 對, 你 這 樣 講 一 下 就 好 了, 我 剛 才 就 已 跟 你 說 學 術 話 語 我 不 要 聽 邊 局 長 泰 明 : 關 於 老 舊 公 寓 更 新 專 案 跟 一 般 的 更 新, 差 別 是 在 老 舊 更 新 是 四 五 層 樓, 因 為 大 家 都 知 道 四 五 樓 層 的 公 寓 並 沒 有 電 梯, 但 是 因 為 面 臨 老 人 化 的 趨 勢, 確 實 是 必 須 要 加 速 去 進 行 這 麼 一 個 工 作 至 於 空 間 的 分 布, 我 想 實 際 空 間 也 許 可 以 請 我 們 處 長 來 做 答 覆 林 議 員 國 成 : 那 61 案 偏 重 在 哪 一 個 區? 不 然 就 提 供 資 料 給 我 林 處 長 崇 傑 : 2204
343 目 前 主 要 集 中 在 大 安 區 南 港 區 信 義 區 士 林 區 比 較 多,12 個 行 政 區 都 有 林 議 員 國 成 : 邊 局 長, 我 跟 你 投 訴 一 下, 臺 北 市 最 沒 落 的 地 方 是 萬 華 地 區 大 同 地 區 士 林 地 區 北 投 地 區, 還 有 南 港 地 區 也 是, 結 果 你 們 本 末 倒 置, 所 以 我 為 什 麼 要 叫 你 們 回 答 這 61 案 林 處 長 崇 傑 : 每 個 行 政 區 都 有 林 議 員 國 成 : 你 還 要 硬 ㄠ, 你 剛 才 已 經 跟 我 講 了 那 幾 個 區 林 處 長 崇 傑 : 對, 大 安 南 港 區 林 議 員 國 成 : 我 跟 你 講 一 坪 換 一 坪 的 這 些 東 西 其 實 是 大 家 所 期 待 的, 我 們 郝 市 長 的 政 策 是 一 坪 換 一 坪, 最 少 就 是 你 有 一 坪 我 就 還 你 一 坪, 是 鼓 勵 舊 有 社 區 來 改 變 這 整 個 臺 北 市 居 住 的 環 境, 結 果 現 在 不 是, 是 本 末 倒 置 局 長 副 局 長 你 們 要 注 意 這 些, 好 不 好? 你 不 需 要 狡 辯! 只 是 郭 昭 巖 議 員 跟 我 們 幾 個 議 員 有 意 見, 就 是 說 舊 有 的 這 些 都 更 案, 也 就 是 一 坪 換 一 坪, 什 麼 叫 做 專 案? 什 麼 叫 做 都 更 案? 所 以 我 為 什 麼 要 問 這 個, 當 然 專 案 跟 一 般 的 都 更 案 是 不 一 樣 的, 所 以 這 個 部 分 要 注 意, 好 不 好? 陳 議 員 義 洲 : 我 想 我 越 來 越 看 不 起 林 國 成 議 員 了, 一 坪 換 一 坪 是 很 現 實 的 東 西 嘛! 這 是 選 舉 的 時 候 用 來 騙 票 的, 你 還 相 信, 你 有 夠 笨! 林 議 員 國 成 : 可 是 他 有 61 案 陳 議 員 義 洲 : 沒 有, 不 管 什 麼 案, 這 個 就 是 詐 騙 集 團, 選 舉 時 用 來 騙 票 的, 你 不 要 去 信 啦! 所 以 你 很 笨, 我 看 不 起 你 林 議 員 國 成 : 我 比 較 單 純, 你 不 要 罵 我 陳 議 員 義 洲 : 你 下 一 次 要 記 得, 他 不 選 市 長 了, 那 是 騙 票 用 的, 那 不 是 真 的 要 來 服 務 選 民 的, 那 騙 人 的 啦! 我 想 這 樣 子 啦! 這 一 次 我 們 去 韓 國 考 察, 剛 剛 講 了 很 多, 我 們 去 韓 國 首 爾 就 發 覺 他 們 應 該 是 在 蓋 國 宅, 韓 國 的 都 市 計 畫, 就 是 他 把 比 較 高 的 一 些 坡 地, 但 是 下 面 比 較 平 緩 的 改 為 一 些 住 宅 用 地, 都 市 計 畫 大 概 差 不 多 一 年 半 完 成, 我 很 認 真 聽 課 ( 簡 報 ), 大 概 蓋 了 一 年 然 後 二 年 半 就 進 住 了 在 臺 灣, 我 相 信 局 長 很 有 魄 力, 但 是 我 也 看 不 起 你, 我 也 不 相 信 啦! 因 為 就 跟 剛 剛 我 們 原 住 民 的 兄 弟 在 講, 一 個 蘇 花 改, 可 能 是 這 次 有 大 陸 苦 難 同 胞 死 了 四 十 幾 個, 下 一 次 才 會 有 蘇 花 改 蘇 花 替 所 以 有 時 候 我 是 覺 得 要 完 成 一 件 事 情 一 定 要 有 人 犧 牲, 最 好 下 一 次 不 要 找 我 們, 要 找 別 人 來 替 死 雖 然 會 比 較 好 一 點, 但 也 不 好 啊! 現 在 是 蘇 花 替, 已 經 在 替 代 了 所 以 我 只 是 跟 局 長 講 一 句 話, 就 是 說 任 何 事 情 你 要 有 決 心, 像 有 一 些 環 保 人 士 2205
344 一 弄 就 死 了, 所 以 人 家 二 年 半 完 成, 這 個 我 相 信 也 拜 託 你 要 努 力 來 做, 以 他 們 為 榜 樣 我 就 覺 得 現 在 很 可 悲, 我 們 年 輕 的 時 候 當 時 看 到 韓 國 人 是 看 不 起 他, 但 是 現 在 好 像 要 抬 頭 來 看 他, 我 就 覺 得 心 好 痛, 他 們 那 麼 壞 的 一 個 民 族, 我 們 被 他 踩 在 腳 底 下, 有 一 陣 子 剛 斷 交 的 時 候, 氣 到 連 韓 國 烤 肉 都 不 吃, 因 為 他 把 我 們 的 大 使 館 都 賣 掉 了, 但 是 今 天 我 們 落 在 他 之 後, 為 什 麼? 因 為 人 家 有 魄 力, 那 剛 剛 講 的 一 坪 換 一 坪, 原 來 我 們 認 為 他 是 騙 票, 卻 真 的 是 騙 票, 希 望 在 你 局 長 任 內 能 夠 把 形 象 改 過 來, 真 的 是 要 服 務 選 民, 好 不 好? 這 是 第 1 點 第 2 點, 有 關 都 更 的 問 題, 都 更 的 速 度, 我 今 天 不 問 你 個 案, 你 在 大 會 也 騙 了 我, 你 說 在 承 辦 中 大 概 一 個 月 就 可 以 送 出 去, 剛 剛 我 拿 給 你 的 那 個 案 子, 大 概 在 承 辦 員 手 上 已 經 半 年 了, 現 在 承 辦 員 才 說 要 退 補 件 但 是 後 來 我 覺 得 我 陳 義 洲 也 很 有 面 子, 因 為 議 長 的 一 個 案 子 大 概 一 年 多 還 沒 有 辦 好, 所 以 我 覺 得 還 滿 有 面 子 的, 大 概 半 年 就 退 補 件 了, 所 以 這 個 問 題 我 想 不 是 一 個 處 長 能 解 決 的 局 長, 你 就 任 以 後, 今 天 不 是 要 責 備 你, 是 要 求 你 從 今 天 起 要 很 認 真 的 如 何 來 解 決 這 個 事 情, 甚 至 我 們 可 以 學 學 建 管 處, 建 管 處 現 在 為 什 麼 大 家 都 沒 有 在 吵? 因 為 所 有 的 案 子 該 看 的, 就 是 很 制 度 化 速 度 也 很 快 那 都 更 呢? 其 實 有 些 都 更 不 是 每 一 件 都 要 送 委 員 會 的, 有 些 如 果 是 很 制 度 化, 那 整 個 都 沒 有 問 題, 百 分 之 百 沒 有 問 題 為 什 麼 一 定 要 繞 這 麼 大 一 圈 呢? 大 會 決 議, 然 後 在 大 會 的 時 候 還 有 一 些 奇 奇 怪 怪 的 人, 那 就 玩 不 完 了! 所 以 我 跟 你 講 第 一 個 能 夠 不 送 大 會 的, 希 望 你 們 能 制 訂 一 個 辦 法 就 是 在 處 裡 面 能 夠 解 決 的, 案 子 整 個 都 沒 問 題 的, 尤 其 有 些 是 經 修 改 再 送 回 來, 送 到 大 會 審 議, 那 還 要 再 從 第 一 關 重 跑 一 次, 所 以 第 二 次 再 送 的 時 候, 我 希 望 你 們 要 研 究 一 套 相 當 簡 單 的 審 查 程 序, 不 要 再 重 複 多 繞 一 次 了, 好 不 好? 我 們 回 過 頭 再 來 講 建 管 處, 建 管 處 現 在 實 施 建 照 協 審 新 制 以 後, 我 是 覺 得 滿 進 步 的, 就 是 把 所 有 責 任 都 推 給 建 築 師 公 會, 所 以 這 一 套 新 制 是 不 錯 的 制 度, 因 為 我 們 公 務 人 員 再 也 不 會 有 問 題, 出 問 題 了 就 是 建 築 師 公 會 的 責 任, 然 後 審 完 回 來 之 後 我 們 再 抽 檢, 其 實 這 個 也 有 改 進 了 以 前 剛 開 始 的 時 候 是 已 經 蓋 好 了 才 抽 檢, 現 在 回 過 來 抽 檢 是 在 什 麼 時 候? 大 概 是 在 開 工 之 前 馬 上 抽 檢, 事 實 上 建 築 師 公 會 不 像 我 們 公 務 人 員, 很 多 都 在 耍 賴, 能 夠 閃 避 條 款 規 避 條 款, 能 夠 逃 的 他 就 逃, 最 後 等 著 我 們 來 抓, 抓 不 到 他 逃 過 一 劫 被 抓 到 他 活 該, 反 正 就 是 賺 翻 了, 我 逃 你 抓 嘛! 那 我 被 你 抓 到 是 衰, 很 多 問 題 就 是 那 樣 子 產 生, 如 果 被 你 抓 到 了, 那 個 建 築 師 有 沒 有 抓 起 來 打 屁 股? 如 果 是 我 們 的 承 辦 人 員 因 為 要 簽 辦, 我 們 如 果 有 問 題 那 些 人 都 會 被 懲 處 這 個 建 築 師 公 會 若 不 理 他, 他 就 這 樣 逃, 逃 到 最 後 有 時 候 甚 至 都 過 了, 然 後 使 照 要 拿 了 就 把 他 卡 死, 或 是 就 會 在 拿 使 照 時 發 生 了 問 題, 那 將 來 可 能 都 會 發 生 一 大 堆 的 問 題 我 現 在 只 要 求 你 一 個 問 題, 就 是 說 你 對 建 築 師 公 會 有 沒 有 什 麼 決 定 權, 這 個 建 築 師 如 果 一 直 出 錯, 就 把 這 個 人 踢 除 還 是 把 這 個 建 築 師 幹 掉? 從 此 以 後 你 再 也 不 能 來, 不 要 再 給 他 玩 這 種 好 像 可 以 好 像 不 可 以, 然 後 玩 完 以 後 被 你 逮 到 就 說 我 認 了, 我 們 再 來 玩, 我 發 覺 很 多 建 照 有 問 題, 都 是 最 後 我 們 建 管 處 抽 出 的, 只 要 有 抽 到 的 10 件 裡 面 大 概 9 件 有 問 題, 只 有 一 二 件 沒 問 題 那 小 問 題 是 沒 關 係, 如 果 是 大 問 題 你 們 又 沒 有 抽 到 發 現, 然 後 一 直 跑 到 要 領 建 照 的 時 候 就 說 不 行, 那 不 行 怎 麼 辦, 是 建 築 師 要 負 責 還 是 建 築 師 公 會 要 負 責, 還 是 你 們 要 負 責? 最 後 我 看 見 你 們 的 態 度 2206
345 都 很 高 興, 覺 得 他 被 我 抓 到 了, 這 叫 不 負 責 任 二 個 問 題, 第 一 個 是 都 更 的 速 度, 你 要 怎 麼 樣 來 加 速, 你 要 有 外 審 還 是 怎 麼 樣 來 處 理, 如 果 第 二 次 再 進 來, 如 何 能 夠 縮 短 他 的 時 間? 不 必 進 大 會 的 就 不 用 再 進 去 第 二 個, 你 對 建 築 師 公 會 那 些 弄 錯 的 你 怎 麼 處 理? 就 這 二 點 林 議 員 國 成 : 這 是 權 利 問 題, 因 為 我 剛 請 他 答 覆, 局 長 還 沒 有 答 覆, 我 也 同 意 我 們 陳 義 洲 議 員 在 替 局 長 解 套, 是 因 為 我 要 求 他 講 十 二 區 裡 面 最 差 的 跟 最 好 的, 所 以 他 替 局 長 解 套, 國 民 黨 就 是 國 民 黨, 沒 關 係 啦! 我 也 同 意 你 不 回 答, 但 是 我 剛 才 提 的 這 些 問 題, 局 長, 我 希 望 你 再 跟 我 解 釋 讓 我 知 道 情 況, 或 是 以 書 面 答 覆 也 可 以, 好 不 好? 陳 議 員 義 洲 : 局 長, 就 這 二 個 問 題 拜 託 回 答 我 一 下 邊 局 長 泰 明 : 都 更 的 審 議 效 率, 在 我 們 內 部 的 流 程 我 跟 您 具 體 的 說 明, 我 回 去 仔 細 的 檢 討 一 定 會 縮 短 它 的 審 議 時 間, 只 要 在 我 們 內 部 可 以 處 理 的 我 一 定 來 處 理 協 審 的 部 分, 在 制 度 設 計 還 沒 有 完 成 之 前, 我 們 來 看 看 可 不 可 以 增 加 它 的 機 制, 就 是 說 透 過 內 部 及 協 審 是 不 是 能 夠 縮 短 我 們 過 去 半 年 一 年 的 審 查 時 間, 我 想 這 是 我 可 以 答 覆 議 員 您 剛 才 的 請 求, 我 一 定 會 盡 我 所 知 道 的 怎 麼 樣 把 這 個 審 議 的 時 間 縮 短 陳 議 員 義 洲 : 對 不 起! 回 答 你 一 句 話, 不 是 我 的 請 求, 這 是 我 的 要 求 邊 局 長 泰 明 : 沒 問 題, 我 會 儘 量 針 對 這 個 問 題, 因 為 這 個 問 題 應 該 不 是 只 有 陳 議 員 關 心, 在 座 的 所 有 議 員 大 家 都 很 關 心 這 個 議 題 陳 議 員 義 洲 : 我 剛 剛 是 在 講 你 備 詢 的 回 答, 不 是 我 請 求 你, 我 是 要 求 你 邊 局 長 泰 明 : 沒 有 問 題, 我 剛 已 經 跟 您 答 覆 說 陳 議 員 義 洲 : 你 回 答 我, 說 是 我 的 請 求 邊 局 長 泰 明 : 好, 如 果 用 詞 不 當 我 跟 您 抱 歉, 但 是 我 剛 才 講 就 是 說 在 我 的 立 場 我 會 針 對 這 個 問 題 去 怎 麼 樣 提 出 一 個 改 善 措 施, 謝 謝 那 至 於 建 築 師 的 這 個 部 分, 如 果 建 築 師 他 會 針 對 這 個 小 的 漏 洞 或 是 在 法 令 規 範 制 度 上 有 模 糊 灰 色 地 帶 去 鑽 研 或 是 找 這 樣 便 利 之 處, 我 也 願 意 從 懲 戒 的 這 個 部 分, 看 怎 麼 樣 去 訂 定 比 較 嚴 謹 的 一 些 所 謂 處 罰 的 機 制, 讓 他 們 不 要 再 有 這 樣 的 逃 避 情 形 發 生 陳 議 員 義 洲 : 我 要 跟 你 講, 就 是 很 多 人 買 了 房 子, 結 果 使 用 執 照 拿 不 到, 廠 商 完 蛋 了 建 商 完 蛋 了 買 房 子 的 民 眾 也 完 蛋 了, 最 後 就 是 卡 在 那 裡 所 以 我 現 在 要 跟 你 們 講 的, 就 是 說 大 家 都 相 信 你 那 張 建 照, 結 果 你 這 樣 的 建 照 是 發 假 的, 對 於 建 築 師 時 常 出 問 題 的 那 些 人 請 思 考 一 些 機 制 2207
346 接 下 來 請 李 新 議 員 李 議 員 新 : 二 個 重 點, 第 一 個 重 點 就 是, 局 長 來 了 以 後, 剛 才 提 到 都 市 建 設 對 於 臺 北 市 所 謂 國 際 活 力 人 本, 我 一 直 想 要 問 的 是 : 到 底 我 該 把 臺 北 市 長 成 什 麼 樣 子? 到 現 在 為 止 我 覺 得 臺 北 市 政 府 從 來 沒 有 核 心 思 想, 我 別 的 不 說, 許 阿 雪 副 局 長 也 在 座, 你 看 我 們 臺 北 市 在 大 馬 路 上 種 哪 些 樹, 從 來 沒 有 真 正 有 過 臺 北 市 自 己 的 想 法, 最 近 才 搞 了 一 些 所 謂 的 選 樹 小 組, 可 是 選 樹 小 組 也 沒 有 上 位 的 概 念, 一 個 城 市 的 這 些 綠 化 難 道 沒 有 一 個 核 心 思 想 嗎? 所 以 我 的 意 思 是 說, 今 天 來 拜 託, 大 家 每 天 忙 得 都 鎖 在 小 事 上, 可 是 臺 北 市 我 應 該 這 樣 講, 臺 北 市 到 底 要 長 的 像 東 京 臺 北 市 到 底 要 長 的 像 巴 黎 臺 北 市 到 底 要 長 的 像 倫 敦 臺 北 市 是 否 可 能 長 的 像 蘇 黎 世, 臺 北 市 總 要 有 一 個 生 成 什 麼 樣 貌 的 想 法 讓 市 民 都 知 道 可 是 到 目 前 為 止 臺 北 市 從 來 沒 做 過, 也 許 我 比 較 笨, 我 到 現 在 為 止 從 來 不 曉 得 我 們 臺 北 市 會 長 成 什 麼 樣 子? 我 記 得 有 一 次 機 會 跟 著 現 在 是 金 山 區 的 區 長 到 上 海 市 訪 問, 當 時 是 台 辦 的 楊 建 華, 他 本 身 也 是 學 都 市 計 畫 出 身, 有 一 次 機 會 我 們 對 談 的 時 候 他 談 到 一 點, 他 自 己 也 說, 他 發 現 原 來 他 們 很 proud of 浦 東 的 發 展, 可 是 到 後 來 他 們 也 覺 得 說 浦 東 沒 有 漂 亮 的 天 際 線, 因 為 他 說 : 每 一 個 案 子 都 要 求 說, 那 個 建 設 都 需 要 有 國 外 的 名 建 築 師 團 隊 進 駐 跟 上 海 市 政 府 合 作, 結 果 是 變 成 個 案 自 己 爭 奇 鬥 艷 之 後 百 花 爭 鳴 他 們 後 來 發 覺 說 浦 東 天 際 線 有 問 題 了, 他 們 也 開 始 反 思 上 海 能 做 到, 臺 北 市 更 應 該 做 到! 可 是 我 要 說 得 不 客 氣 一 點, 臺 北 市 到 目 前 為 止, 至 少 也 許 各 位 是 專 家, 你 們 心 裡 有 數, 可 是 對 我 們 來 講, 我 們 根 本 搞 不 清 楚 臺 北 市 到 底 要 長 成 什 麼 樣 子? 所 以 今 天 你 看 看 最 近 發 生 的 各 種 事 情, 建 管 都 更 天 天 鬧 事 情, 因 為 我 們 沒 有 一 個 核 心 思 想 沒 有 一 個 未 來 的 願 景, 今 天 我 要 長 的 像 局 長 的 樣 子, 那 我 就 要 往 那 個 方 向 去 發 展, 因 為 有 一 個 標 準 那 我 們 也 謙 卑 一 點, 這 個 世 界 上 有 太 多 的 城 市 是 已 經 很 進 步 是 已 經 有 它 自 己 的 風 貌 特 色, 它 也 足 夠 做 為 其 他 城 市 的 典 範 很 多 這 種 城 市, 我 們 可 以 謙 卑 一 點, 至 少 應 該 說, 包 括 臺 北 市 長 都 要 告 訴 我 們 的 市 民 : 我 主 政 的 時 候, 我 要 把 臺 北 市 發 展 成 什 麼 樣 子 好 比 說 我 要 把 它 發 展 變 成 巴 黎, 這 應 該 要 有 一 個 方 向, 然 後 你 會 說 出 一 個 原 因 好 比 說 我 們 現 在 希 望 變 成 什 麼 樣 的 城 市, 或 是 哪 些 城 市 的 風 貌 我 臺 北 市 要 把 它 吸 納 進 來 可 是 我 覺 得 缺 乏, 所 以 臺 北 市 到 現 在 為 止, 這 個 城 市 這 個 臉 孔 是 模 糊 的, 因 此 難 以 讓 人 民 市 民 對 這 個 城 市 能 有 高 度 的 認 同 你 看 連 我 們 的 郝 市 長 到 現 在 民 調, 多 年 來 非 常 忠 實 非 常 有 愛 心 的 堅 持 墊 底, 這 難 道 沒 有 原 因 嗎? 所 以 我 剛 才 為 什 麼 說 許 阿 雪 副 局 長, 我 之 前 也 跟 她 說 過 了, 我 說 別 的 不 談, 連 一 棵 樹 在 臺 北 市 要 怎 麼 種 哪 些 路 要 種 什 麼 樹, 連 這 個 都 沒 有, 我 都 不 要 講 那 裡 會 出 很 多 事 情 今 天 是 都 市 發 展 局 的 工 作 報 告, 所 以 工 務 局 我 不 提 然 後 樹 種 得 亂 七 八 糟, 一 條 街 上 可 以 種 好 幾 種 樹, 我 真 搞 不 懂, 這 個 東 西 要 怪 工 務 局 嗎? 我 不 認 為 是, 我 覺 得 那 應 該 是 都 發 局 要 先 做 的, 因 為 那 個 是 上 位 的 邏 輯, 那 個 必 須 要 先 確 立, 這 是 第 一 點 我 要 提 的 第 二 點 就 是 都 市 更 新 的 問 題, 昨 天 正 好 又 有 一 個 案 子 來 跟 我 陳 情, 我 這 要 怪 你 們, 都 更 我 看 起 來 算 是 很 強 烈 的 支 持, 甚 至 還 為 你 們 背 一 個 叫 做 都 更 政 客, 可 是 昨 2208
347 天 來 一 個 陳 情, 我 百 分 之 百 同 意 他 的 說 法, 你 們 都 更 竟 然 可 以 搞 了 快 一 年, 不 像 話! 我 要 這 樣 講, 各 位 辛 苦 也 要 有 點 智 慧, 什 麼 意 思 呢? 這 個 這 麼 單 純 的 案 件, 你 們 就 趕 快 弄 完 變 成 你 們 的 業 績 可 是 你 們 很 奇 怪, 你 們 下 面 的 人, 居 然 有 辦 法 拖 人 家 兩 個 月 半 年, 一 直 給 人 家 拖, 我 一 直 認 為 林 崇 傑 處 長 你 的 思 想 要 改, 我 真 的 要 說 : 你 是 典 型 的 左 派 思 想 為 什 麼 這 樣 說? 這 一 次 都 更 大 法 官 做 了 釋 憲, 你 們 處 裡 頭 我 不 知 道 是 不 是 你 的 想 法, 我 覺 得 那 是 不 對 的, 大 法 官 釋 憲 是 針 對 立 法, 認 為 那 個 立 法 上 有 疏 漏, 違 反 了 所 謂 法 定 程 序, 甚 至 還 提 到 一 點 比 例 的 問 題, 他 沒 有 針 對 你 行 政 機 關, 所 以 現 在 的 法 律 是 什 麼, 你 照 樣 要 依 法 行 政 才 對 呀! 你 怎 麼 可 以 因 為 大 法 官 做 解 釋 而 不 能 動? 我 不 知 道 是 不 是 崇 傑 你 的 想 法, 我 不 知 道! 可 是 你 們 處 裡 頭 就 是 發 生 這 個 事, 法 院 大 法 官 的 指 責 那 必 須 要 透 過 立 法 去 修 法, 可 是 在 沒 有 修 法 之 前 那 個 法 到 現 在 還 是 法, 你 行 政 單 位 沒 有 權 暫 時 凍 結, 除 非 大 法 官 做 完 解 釋, 你 現 在 要 凍 結 可 是 你 們 的 態 度 是 錯 的, 天 天 被 人 家 批 評, 一 方 面 來 講 你 們 工 作 雖 然 繁 重, 所 以 我 們 為 什 麼 要 支 持 你 們 搞 都 更 中 心, 可 是 一 方 面 看 得 出 來 是 你 們 自 己 處 裡 頭 那 個 思 考 邏 輯 不 對 都 更 到 今 天 為 止, 你 看 看 本 來 是 一 件 好 事, 郝 龍 斌 市 長 真 的 要 毀 在 這 件 事 上, 我 已 經 這 麼 斷 言 了, 你 這 一 年 半 若 沒 有 新 的 措 施 的 話, 你 們 郝 龍 斌 市 長 要 毀 在 這 上 頭 了 然 後 你 們 都 更 處 這 麼 辛 苦, 搞 到 現 在 一 堆 人 離 職 跑 了, 弄 進 來 一 堆 都 是 沒 什 麼 經 驗 的, 那 你 們 這 個 做 長 官 帶 頭 的 更 慘, 可 是 這 種 惡 性 循 環 難 道 不 是 我 們 自 己 執 法 的 那 個 邏 輯 出 了 問 題 嗎? 為 什 麼 我 剛 才 講 大 法 官 的 解 釋, 你 們 要 搞 清 楚 那 是 針 對 立 法 做 錯 的 指 責 糾 正, 可 是 那 個 法 沒 有 修 正 之 前, 你 就 只 能 依 法 行 政, 但 是 你 們 處 裡 頭 就 以 這 個 理 由 又 停 擺, 包 括 我 剛 才 說 的, 可 能 百 分 之 百 的 你 要 停 搞 了 一 年 請 放 開 胸 懷, 我 要 這 麼 講, 包 括 議 員 我 們 都 一 樣, 你 只 要 行 得 正, 你 不 要 怕 人 家 告 你, 那 沒 有 辦 法, 因 為 告 是 人 民 的 權 利, 可 是 我 們 依 法 行 政, 我 們 走 得 正 你 怕 什 麼, 不 告 反 而 變 羞 恥, 因 這 樣 被 告 才 叫 榮 譽 可 是 現 在 大 家 都 怕, 你 怕 什 麼? 除 非 你 有 鬼 要 不 然 你 怕 什 麼, 告 到 後 來 法 官 也 都 不 是 叫 恐 龍 法 官 我 還 是 要 建 議, 沒 有 修 法 之 前, 現 有 的 法 律 就 是 你 們 唯 一 能 夠 依 循 的, 你 沒 有 第 二 個 選 擇, 人 民 就 剛 我 們 議 員 都 提 到 的 信 賴 保 護, 他 今 天 看 的 是 這 個 法 律 的 規 定 就 照 這 個 法 律 走, 你 們 不 應 該 用 你 們 的 行 政 手 段 去 拖 延 去 擱 置 去 耽 誤, 那 是 民 眾 的 權 益 何 況 我 們 還 是 要 這 樣 講, 少 數 人 權 我 們 是 要 尊 重, 可 是 拜 託, 臺 北 市 都 更 案 子 每 件 都 有 百 分 之 八 十 九 十 是 支 持 的, 難 道 這 些 人 的 權 利 都 不 要 顧 嗎? 你 們 在 乎 少 數 人 怕 被 告, 然 後 你 們 難 道 不 在 乎 多 數 人 的 利 益 嗎? 我 還 是 要 這 樣 講, 各 位, 我 們 沒 辦 法 與 天 爭, 我 記 得 921 地 震 那 時 候, 我 們 一 些 學 者 專 家 朋 友 們 在 談 論, 他 們 那 時 候 就 預 言 臺 北 市 如 果 有 6 級 地 震, 至 少 50 萬 人 要 死 亡, 因 為 幾 乎 所 有 5 樓 建 築 的 房 子 要 倒 塌, 那 時 候 我 們 聽 起 來 覺 得 還 是 天 邊 的 事 可 是 日 本 來 一 個 9 級 地 震 的 時 候, 我 們 大 家 不 敢 講 話 了, 誰 也 不 知 道 會 發 生 什 麼 事, 我 們 沒 有 時 間 跟 天 爭 各 位, 人 民 今 天 的 期 待 是 要 靠 我 們 公 部 門, 尤 其 有 權 的 人, 靠 著 我 們 的 擔 當 我 們 那 個 勇 氣, 我 們 那 個 依 法 行 政, 我 們 不 做 為 自 己 盤 算 的 作 為, 他 才 有 機 會 往 前 走, 而 且 臺 北 市 已 經 落 後 了, 我 想 局 長 你 應 該 會 同 意 我 最 氣 的 就 是 有 幾 次 去 接 待 大 陸 來 訪 的 朋 友, 一 下 松 山 機 場 說 : 這 裡 怎 麼 跟 2209
348 我 們 家 以 前 的 機 場 很 像! 有 一 回 我 接 待 上 海 那 些 領 導 到 87 樓, 我 還 幫 臺 北 市 講 話, 講 得 我 自 己 還 覺 得 很 有 榮 譽, 那 時 我 是 當 副 議 長, 他 們 往 下 看 了 問 說 : 副 議 長, 往 下 看 為 什 麼 一 片 紅 一 片 綠 的, 這 到 底 是 什 麼 東 西? 我 還 記 得 很 清 楚, 當 時 我 的 臉 都 泛 紅 起 來, 那 就 是 臺 灣 的 奇 蹟 各 位 拜 託, 臺 北 市 稱 為 一 個 國 際 都 市 不 是 嘴 巴 上 說 的, 你 今 天 不 要 說 遠 的 都 市, 看 看 對 岸 的 都 市 一 路 追 上 來, 我 們 現 在 能 追 的 是 什 麼? 像 昨 天 我 還 在 講 說 : 我 們 現 在 還 可 以 講 教 育 講 社 福 講 人 文, 其 他 我 們 都 講 不 了 了, 因 為 都 輸 了 可 是 看 起 來 我 們 現 在 管 的 不 是 人 文, 我 們 管 的 是 一 個 城 市 的 風 貌, 這 硬 體 的 建 設 還 是 關 鍵 局 長, 您 來 了 沒 有 包 袱, 沒 有 包 袱 的 好 處 其 意 思 是 可 能 有 時 候 還 不 能 抓 到 重 點, 但 是 也 沒 關 係, 抓 到 一 個 重 點 就 已 經 是 功 德 無 量 了, 這 一 點 我 特 別 來 提 供 你, 給 您 一 個 參 考 邊 局 長 泰 明 : 都 更 審 議 的 效 率, 我 會 儘 全 力 來 看 看 這 部 分 的 效 率 要 怎 麼 去 提 昇, 目 前 大 法 官 的 釋 憲 就 誠 如 議 員 剛 才 所 提 的, 我 們 還 是 會 按 照 原 來 既 有 的 法 令 繼 續 往 下 走, 我 想 這 個 工 作 還 是 不 能 停, 我 們 還 是 繼 續 前 進 至 於 剛 剛 您 所 提 的 第 一 個 議 題 是 說, 臺 北 市 到 底 有 什 麼 一 個 核 心 的 價 值, 在 我 的 報 告 裡 面 其 實 所 提 出 來 的 雖 然 有 十 二 個 方 向, 誠 如 您 剛 才 最 後 講 的, 如 果 能 夠 抓 到 一 二 個 方 向 具 體 去 落 實, 其 實 就 有 機 會 去 改 造 臺 北 市 的 風 貌, 這 一 部 分 我 也 會 自 我 期 許 努 力 的 全 力 以 赴, 謝 謝 李 議 員 新 : 我 是 期 待, 因 為 我 大 概 智 商 不 高, 我 真 的 很 期 待 你 告 訴 我 們 臺 北 市 會 長 得 像 什 麼 樣, 臺 北 市 不 應 該 是 空 中 樓 閣, 但 是 都 沒 有 面 容 我 說 的 不 客 氣, 很 多 西 方 人 早 期 來 臺 北 看, 他 說 : 你 們 臺 北 市 就 是 火 柴 盒 大 小 火 柴 盒 就 是 積 木 堆 積 木, 我 自 己 看 看 確 實 是 這 樣 子 然 後 臺 北 市 你 說 特 色 在 什 麼 地 方? 如 果 信 義 計 畫 區 是 一 個 特 色, 可 是 信 義 計 畫 區 的 特 色 跟 別 的 國 家 比 起 來 我 們 還 差 得 遠 了, 那 個 不 能 叫 有 什 麼 特 色, 到 底 臺 北 市 長 得 那 張 臉 是 什 麼 樣? 長 得 像 黃 珊 珊 議 員 這 樣 漂 亮 的 臉, 還 是 李 新 這 個 醜 陋 的 臉, 總 要 有 個 具 像 出 來 可 是 到 現 在 為 止 看 起 來 很 平 凡, 你 看 我 今 天 還 說 不 出 一 個 所 以 然 來, 那 議 員 說 不 出 所 以 然 來, 我 覺 得 那 是 一 個 悲 哀, 這 個 應 該 要 努 力 因 為 這 相 對 來 講 你 們 是 專 業, 怎 麼 去 勾 勒 出 那 個 形 狀 要 告 訴 我 們, 讓 市 民 們 知 道, 我 們 才 有 辦 法 為 這 個 城 市 感 到 驕 傲, 我 們 也 真 的 才 有 辦 法 去 外 面 做 一 個 非 常 好 的 親 善 大 使 介 紹 我 們 臺 北 市 自 己 的 城 市 好, 接 下 來 請 李 芳 儒 議 員 發 言 李 議 員 芳 儒 : 局 長, 我 們 在 您 的 工 作 報 告 上 面 也 看 到 一 些 願 景, 但 是 有 個 實 際 上 的 考 量, 就 是 你 的 任 期 基 本 上 只 有 一 年 又 八 個 月, 所 以 這 個 實 際 上 的 考 量, 我 們 對 於 你 到 底 針 對 臺 北 市 的 都 市 計 畫 這 部 分, 還 有 一 些 國 宅 政 策, 其 實 您 只 能 在 一 年 八 個 月 期 限 內 可 以 去 執 行 如 果 是 新 的 市 長 要 讓 您 繼 續 擔 任 的 話, 我 想 您 的 願 景 可 以 繼 續 下 去, 但 是 在 這 一 年 八 個 月 內 你 所 要 做 的 事 情 其 實 並 不 會 很 多, 很 多 應 該 都 是 執 行 面 的 部 分 局 長, 你 剛 才 的 工 作 報 告 有 提 到 關 於 住 宅 法 執 法 及 作 業 規 劃 已 經 開 始 在 做 了, 2210
349 所 以 我 想 提 幾 個 建 議 : 首 先 就 是 關 於 之 前 我 們 的 國 宅 法 國 宅 出 售 出 租 辦 法 裡 面 第 6 條 規 定, 有 關 於 針 對 於 保 留 給 需 要 特 殊 情 形 及 身 份 者 的 那 個 五 分 之 二, 在 你 新 的 辦 法 執 法 裡 面, 我 希 望 能 夠 繼 續 保 留 下 去 因 為 政 府 所 推 動 的 任 何 住 宅, 其 實 真 正 要 關 心 的 是 需 要 關 心 的 人, 所 以 你 們 在 推 動 執 法 的 部 分 一 定 要 保 留 現 在 所 有 好 的 部 分, 這 是 第 一 點 第 二 點 就 是 有 關 於 公 營 住 宅 的 部 分, 我 們 上 次 有 請 貴 局 提 供 有 關 於 比 例 的 推 估, 剛 剛 李 傅 議 員 也 有 提 到, 我 們 原 住 民 的 這 個 部 分 只 有 1%, 但 是 你 們 其 他 的 部 分 目 前 為 止 低 收 入 戶 是 2%, 育 有 未 成 年 子 女 3 人 以 上 的 家 庭 是 5%, 中 低 收 入 戶 老 人 家 庭 是 1% 中 低 收 入 戶 身 心 障 礙 者 是 1%, 然 後 原 住 民 是 1%, 我 發 覺 你 們 是 以 最 低 的 標 準 為 標 準 來 做 這 個 比 例 因 為 住 宅 法 第 3 條 規 定, 社 會 住 宅 給 予 特 殊 情 形 或 身 分 者 最 低 是 百 分 之 十 它 規 定 裡 頭 是 寫 百 分 之 十 以 上, 基 本 上 我 們 臺 北 市 算 是 領 頭 羊, 所 以 我 們 在 推 動 一 些 政 策 的 時 候 可 以 把 它 一 次 到 位, 就 像 這 些 比 例 我 們 就 一 次 到 位 還 有 你 們 在 算 推 估 的 比 例, 其 實 我 很 有 意 見, 你 們 都 會 把 一 些 母 數 的 部 分 跟 大 家 一 起 算 下 去, 跟 一 些 無 自 用 住 宅 來 算 下 去, 因 為 你 們 給 我 的 數 據 上 面, 低 收 入 戶 無 自 用 住 宅 是 一 萬 二 千 多 戶, 但 是 整 個 臺 北 市 低 收 入 戶 有 一 萬 七 千 多 戶, 我 們 可 以 看 得 到 它 的 比 例 無 自 用 住 宅 在 低 收 入 戶 有 68%, 這 比 例 是 很 高 的 而 我 們 原 住 民 無 自 用 戶 是 2,241 戶, 然 後 總 家 庭 戶 數 是 3,609 戶, 我 們 無 自 用 住 宅 戶 數 的 比 例 是 62.1% 局 長, 在 你 還 沒 到 任 的 時 候, 我 有 跟 許 副 局 長 及 前 任 丁 局 長 講 過, 我 們 在 民 國 99 年 的 時 候 作 了 1 次 原 住 民 的 經 濟 狀 況 調 查, 臺 北 市 有 78% 原 住 民 的 經 濟 狀 況 都 是 在 貧 窮 線 以 下, 等 於 是 說 78% 是 貧 戶, 所 以 你 提 供 這 個 1% 的 比 例 針 對 我 們 原 住 民 來 講 是 完 全 不 夠 的, 你 讓 他 們 讓 這 些 需 要 的 人 去 跟 一 般 人 來 競 爭, 尤 其 公 營 住 宅 推 出 來 是 家 戶 總 收 入 的 158 萬 元, 基 本 上 面 原 住 民 都 是 家 庭 總 收 入 在 53 萬 元 以 下, 他 們 怎 麼 去 跟 這 個 158 萬 的 人 去 競 爭? 158 萬 元 的 家 戶 總 所 得 本 來 就 是 有 錢 的, 你 反 而 把 那 個 比 例 給 他 們 很 多, 需 要 的 人 很 少, 真 正 需 要 去 租 房 子 的 人 反 而 要 找 到 一 間 好 房 子 越 來 越 少, 政 府 給 的 比 例 越 少 這 是 不 公 平 的, 我 們 不 要 談 公 平, 這 是 不 正 義 的 所 以 我 希 望 在 您 這 一 年 八 個 月 的 任 期, 我 希 望 你 的 任 期 還 能 更 長, 下 一 任 市 長 上 任 的 時 候 也 能 繼 續 留 用 你, 目 前 為 止 我 希 望 把 這 個 比 例 算 清 楚 而 且 要 算 得 合 理 像 之 前 在 民 國 89 年 的 時 候, 那 時 候 國 宅 的 部 分 有 推 出 新 的 國 宅, 它 有 提 撥 一 定 的 比 例 給 弱 勢 族 群, 在 原 住 民 的 部 分 有 10% 榮 民 是 2% 單 親 家 庭 是 3% 三 代 同 堂 是 2% 身 心 障 礙 戶 是 5% 低 收 入 戶 是 15%, 所 以 這 些 合 計 是 40% 我 想 以 前 的 這 種 算 法 其 實 它 有 需 要 做 檢 討 是 沒 錯, 但 是 真 正 需 要 的 人 目 前 為 止 發 現 是 越 來 越 多, 所 以 我 希 望 局 長 你 們 回 去 再 重 新 算 過 一 次, 不 要 再 提 出 那 個 1% 5% 這 種 狀 況, 尤 其 低 收 入 戶 才 2%, 他 們 就 沒 什 麼 機 會 住 到 好 的 住 宅, 你 看 看 安 康 社 區 那 個 環 境 多 差, 目 前 假 設 你 只 給 他 2% 的 數 字, 你 讓 他 們 怎 麼 去 住 另 外 一 個, 其 實 我 對 都 更 中 心 的 推 動 期 望 是 滿 大 的, 因 為 臺 北 市 都 市 計 畫 好 像 是 二 十 多 年 前 才 開 始 重 視 都 市 計 畫, 但 是 二 十 多 年 前 的 臺 北 市 都 市 其 實 就 已 經 差 不 多 了 我 們 做 都 更 目 前 在 臺 北 市 是 很 重 要 的, 所 以 市 政 府 就 成 立 都 市 更 新 推 動 中 心 我 們 城 市 的 變 化, 就 如 同 剛 剛 陳 議 員 還 有 李 議 員 在 講 的, 你 要 整 個 街 廓 整 個 2211
350 環 境 來 一 起 做 改 變, 我 們 要 用 政 府 的 力 量 現 有 法 令 可 以 執 行 的 你 就 去 執 行, 不 必 再 考 慮 一 些 其 他 的, 因 為 目 前 我 們 的 都 更 法 令 裡 頭 也 有 如 果 政 府 肯 做 的 話, 他 有 一 個 辦 法 就 是 徵 收, 但 是 我 們 政 府 是 沒 去 做, 有 一 個 原 因 可 能 也 是 沒 錢 徵 收, 這 樣 會 造 成 民 眾 無 所 適 從, 所 以 有 法 令 就 執 行 法 令 就 好 了 其 實 臺 北 市 需 要 改 變 的 地 方 太 多 了, 局 長, 您 是 很 辛 苦 的, 我 們 臺 北 市 的 一 些 規 劃, 雖 然 這 是 長 時 間 的, 但 是 短 時 間 還 是 可 以 做 出 很 多 事 情, 局 長, 針 對 我 剛 剛 所 講 的 第 二 點 請 你 回 覆 就 好 了 邊 局 長 泰 明 : 好, 這 個 任 期 只 有 一 年 八 個 月 是 外 在 條 件, 我 想 雖 然 時 間 不 是 很 長, 但 是 剛 才 各 位 議 員 所 提 到 的 這 個 議 題, 尤 其 剛 才 李 議 員 所 提 的 弱 勢 原 住 民 的 議 題, 我 想 可 以 從 兩 個 面 向 去 考 慮 : 第 一 個 就 是 10% 有 沒 有 檢 討 的 空 間, 這 點 我 會 認 真 的 去 思 考, 因 為 那 個 餅 要 大, 大 家 才 能 夠 去 分 配 第 二 個 在 餅 做 大 的 過 程 當 中, 就 是 各 個 部 分 到 底 怎 麼 樣 去 分 配, 您 剛 才 指 示 的, 我 想 這 裡 面 是 要 考 慮 的 因 素 李 議 員 芳 儒 : 局 長, 因 為 目 前 數 據 都 是 很 清 楚 的, 國 宅 也 推 了 這 麼 久 了, 基 本 上 他 的 比 例 其 實 都 已 經 差 不 多 有 了, 就 照 現 有 比 例, 甚 至 於 你 可 以 增 加 更 多 給 真 正 需 要 的 人, 你 看 現 在 等 候 排 隊 租 國 宅 的 有 7,000 多 戶, 我 們 原 住 民 排 候 租 國 宅 有 500 多 戶, 那 我 們 那 些 原 住 民 照 這 個 比 例 1%, 甚 至 於 弱 勢 族 群, 他 們 要 排 到 什 麼 時 候 才 能 排 得 到? 政 府 要 照 顧 的 不 單 單 是 一 般 老 百 姓, 真 正 弱 勢 的 部 分 才 是 政 府 有 能 力 需 要 來 照 顧 的, 所 以 這 個 部 分 請 您 在 短 時 間 內 趕 快 研 擬 出 來, 謝 謝 好, 因 為 時 間 的 關 係, 我 簡 單 扼 要 的 提 一 個 問 題, 關 於 松 山 機 場 整 體 規 劃 的 周 邊 環 境 改 造, 當 初 也 是 我 們 行 政 院 拍 板 定 案 的, 我 想 知 道 的 就 是 第 一 區 的 這 個 部 分, 未 來 到 底 是 徵 收 還 是 怎 麼 樣? 局 長, 我 就 不 用 你 在 這 邊 回 答, 到 時 候 就 提 供 資 料 給 我 就 好 了 我 們 現 在 進 行 第 二 輪, 因 為 大 家 表 達 非 常 充 分, 我 們 時 間 縮 短 一 點, 請 黃 珊 珊 議 員 發 言 黃 議 員 珊 珊 : 因 為 剛 剛 本 來 沒 什 麼 意 見 的, 但 聽 到 新 哥 還 有 其 他 同 仁 講 完, 局 長, 我 可 能 有 一 個 具 體 建 議, 建 管 跟 都 市 發 展 長 期 以 來, 這 幾 年 我 覺 得 某 個 程 度 在 廉 的 部 分 操 守 的 部 分 是 改 善 相 當 多, 但 是 能 的 部 分 的 確 還 是 有 待 加 強 就 是 說 以 前 最 為 人 詬 病 其 實 是 建 管 工 務 的 操 守, 這 幾 年 我 覺 得 臺 北 市 政 府 的 同 仁 其 實 是 算 滿 嚴 謹 的, 但 是 反 而 過 於 廉, 所 以 就 耽 心 有 一 些 圖 利 或 其 他 的 問 題 而 變 成 是 有 這 樣 的 效 果 我 曾 經 也 提 過 建 築 師 的 部 分, 建 築 師 公 會 這 樣 協 審 的 確 是 可 以 減 輕 臺 北 市 公 務 同 仁 的 負 擔, 但 是 相 對 的 真 的 是 發 生 如 陳 義 洲 議 員 講 的, 我 們 也 曾 經 有 過 都 更 案 建 照 拿 到 了, 被 抽 查 後 發 現 原 來 審 錯 了 需 重 新 來 過 剛 剛 講 都 更 處, 都 更 處 其 實 很 幫 忙, 很 多 程 序 走 得 特 別 快, 但 是 因 為 已 經 開 工 了, 都 更 的 人 每 天 在 那 邊 看 工 地, 結 果 他 的 執 照 是 有 問 題 的 我 曾 經 給 前 任 的 局 長 跟 處 長 都 有 做 過 一 個 建 議, 其 實 我 希 望 說 在 公 會 裡 面, 因 為 我 自 己 是 做 律 師, 我 們 律 師 裡 面 有 法 院 選 任 所 謂 民 間 公 證 人 的 制 度, 也 就 是 說 有 2212
351 一 批 人 他 們 可 能 不 像 一 般 的 律 師, 他 可 能 有 很 多 的 業 務, 但 是 他 可 以 去 兼 任 法 院 有 關 民 間 公 證 人 的 業 務, 他 就 不 執 業 不 當 律 師 了, 那 這 樣 他 的 業 務 量 也 夠 就 是 民 間 公 證 的 業 務, 他 沒 有 辦 法 去 取 得 像 不 去 應 酬 沒 有 機 會 得 到 外 面 的 案 源, 他 反 而 老 老 實 實 的 做 他 的 民 間 公 證 人 同 樣 的 建 築 師, 有 一 批 建 築 師 可 能 有 建 商 的 project 可 以 接 ; 其 實 有 大 部 分 的 建 築 師 他 們 都 在 做 什 麼, 簽 證 室 內 裝 修 有 的 沒 有 的, 其 實 他 們 不 見 得 有 那 個 建 案 的 業 務 那 我 們 現 在 建 築 師 公 會 審 的 部 分 是 有 建 案 業 務 的 人 迴 避, 但 是 他 並 沒 有 真 正 的 迴 避, 他 可 能 今 天 當 協 審 人, 下 一 次 他 還 是 建 案 的 申 請 人, 所 以 我 們 永 遠 是 不 知 道 誰 是 誰 我 的 意 思 是 說, 如 果 可 以 分 流, 我 們 今 天 可 以 提 高 建 案 申 請 的 相 關 規 費, 讓 這 些 協 審 的 建 築 師 不 喜 歡 交 際 應 酬 的 拿 不 到 建 案 設 計 的 建 築 師, 他 有 機 會 做 他 的 專 業, 他 可 以 來 專 心 的 幫 你 們 協 審, 第 一, 他 也 不 會 有 那 個 利 益 衝 突 的 問 題 ; 第 二 個, 他 的 收 入 足 以 應 付 他 的 生 活 生 計, 那 他 就 會 專 心 的 來 做 這 個 業 務 如 果 我 們 可 以 跟 公 會 裡 面 去 做 這 方 面 的 分 流, 我 覺 得 不 需 要 修 什 麼 法, 就 公 會 指 派 的 人 就 是 哪 一 些 人 可 以 申 請, 因 為 他 們 從 來 沒 有 申 請 過 建 案, 有 很 多 建 築 師 其 實 是 沒 有 建 案 可 以 接 的, 那 些 建 築 師 有 些 就 是 對 法 律 有 興 趣 有 研 究, 然 後 某 個 程 度 他 就 是 比 較 保 守 的 那 一 型, 你 就 讓 他 好 好 的 來 幫 我 們 協 審, 他 其 實 是 我 們 建 管 處 很 好 的 延 伸 單 位 但 是 我 們 現 在 協 審 因 為 丟 給 公 會, 公 會 派 給 誰, 是 由 公 會 來 做 決 定, 那 我 們 反 而 沒 有 辦 法 control 他 的 品 質, 所 以 這 個 部 分 局 長 是 不 是 可 以 去 跟 公 會 商 討, 某 個 程 度 讓 他 分 流, 然 後 難 聽 一 點, 建 商 幾 十 億 元 的 工 程 你 把 規 費 提 高 一 點, 那 個 是 我 們 臺 北 市 可 以 自 己 決 定 的, 如 果 某 個 程 度 讓 一 些 協 審 的 費 用 足 以 支 應 他, 他 不 需 要 再 去 拿 建 商 的 好 處, 而 且 他 可 能 有 一 些 理 想, 他 可 能 願 意 好 好 的 幫 你 做 協 審 工 作, 他 就 不 執 業 了 他 就 不 去 做 外 面 的 那 些 業 務 了, 他 就 專 心 的 幫 你 協 審, 他 生 活 過 的 去, 而 且 他 可 能 就 是 喜 歡 這 樣 子 而 已, 所 以 我 覺 得 這 是 可 以 考 慮 否 則 到 現 在 為 止, 這 個 為 人 詬 病 的 就 是 球 員 兼 裁 判, 雖 然 公 會 不 見 得 是 故 意 互 相 圖 利, 但 是 你 要 想 想 他 們 自 己 萬 一 發 生 錯 誤 的 時 候, 真 的 是 為 難 他 們, 說 難 聽 一 點, 公 會 的 協 審 建 築 師 也 沒 賺 你 多 少 錢, 還 要 被 你 懲 戒, 他 們 也 覺 得 很 無 辜, 我 已 經 這 麼 認 真 幫 你 協 審 了, 就 錯 了 一 點 點, 可 能 是 法 律 見 解 不 同, 然 後 最 後 是 我 被 懲 戒, 那 誰 要 幫 你 協 審, 我 覺 得 這 兩 個 都 是 矛 盾 的 其 實 建 管 處 這 個 協 審 是 可 以 考 慮 讓 公 會 這 邊 的 內 部 做 個 篩 選, 然 後 你 的 協 審 費 用 足 以 支 撐 某 一 些, 因 為 我 覺 得 會 申 請 建 照 的 人 他 應 該 不 在 乎 這 個 申 請 費 吧! 他 希 望 他 的 建 照 快 他 希 望 他 的 建 照 正 確 他 希 望 趕 快 能 夠 興 建 開 工, 所 以 這 個 費 用 其 實 是 在 某 個 程 度 可 以 做 個 調 整 第 二 個 就 是 讓 他 足 以 專 心 來 幫 你 協 審, 真 的 錯 了 他 要 負 全 責, 我 覺 得 這 個 他 會 願 意 我 收 你 一 點 錢, 錯 了 我 還 要 被 懲 戒, 然 後 我 下 次 再 去 接 了 建 案, 我 又 可 以 來 申 請 新 的 建 案 的 建 築 師, 我 覺 得 這 是 不 公 平 的, 這 是 第 二 點 但 是 我 覺 得 局 長 要 給 都 更 處 的 同 仁, 第 一, 流 動 性 真 的 太 高 了, 沒 有 人 願 意 來 第 二, 你 說 承 辦 卡 這 些 程 序, 我 覺 得 太 過 沈 重 因 為 說 真 的 民 眾 這 些 東 西 變 化 真 的 很 大, 一 點 點 東 西 都 要 通 過 他 們 的 大 會, 甚 至 要 送 委 員 會, 這 個 是 我 們 可 以 理 解 的, 第 三 個 就 是 同 仁 真 的 一 天 到 晚 不 是 跑 檢 調, 就 是 跑 監 察 院, 真 的 是 沒 有 人 要 來 2213
352 , 這 個 部 分 怎 麼 樣 由 局 裡 面 來 協 助 他 們 去 處 理, 而 不 是 說 由 他 們 自 己 去 面 對, 我 是 承 辦 我 可 能 也 擺 半 年, 我 幹 麼 要 圖 利 你 我 幹 麼 要 讓 你 快, 因 為 下 次 反 對 戶 可 能 就 跑 過 來 告 我 了, 這 個 可 能 是 需 要 局 裡 面 一 併 來 協 助 他 們 面 對 這 個 問 題, 我 不 認 為 任 何 公 務 人 員 會 去 刁 難 別 人, 但 是 相 對 的 是 他 幹 麼 刁 難 自 己 讓 自 己 受 害, 好 不 好? 邊 局 長 泰 明 : 好, 我 們 去 真 正 思 考 一 下 好, 我 們 今 天 的 工 作 報 告 詢 答 經 過 充 分 討 論, 未 答 覆 或 補 充 資 料 部 分 請 於 一 週 內 書 面 答 覆 彙 整 提 送 本 委 員 會, 那 我 們 今 天 會 議 就 到 此 結 束, 散 會 2214
353 會 議 紀 錄 各 業 務 部 門 質 詢 1. 臺 北 市 議 會 第 11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民 政 部 門 業 務 質 詢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2 年 4 月 25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1 時 30 分 至 6 時 52 分 102 年 4 月 26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 時 30 分 至 6 時 18 分 102 年 4 月 29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1 時 30 分 至 6 時 39 分 102 年 4 月 30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1 時 36 分 至 6 時 48 分 地 點 : 本 會 議 事 廳 出 席 議 員 : 莊 瑞 雄 賴 素 如 潘 懷 宗 林 瑞 圖 陳 政 忠 吳 思 瑤 陳 建 銘 何 志 偉 黃 平 洋 林 世 宗 汪 志 冰 李 彥 秀 黃 珊 珊 闕 枚 莎 高 嘉 瑜 吳 世 正 陳 義 洲 江 志 銘 王 孝 維 李 建 昌 秦 慧 珠 洪 健 益 許 淑 華 張 茂 楠 王 鴻 薇 陳 永 德 戴 錫 欽 陳 孋 輝 王 正 德 楊 實 秋 陳 玉 梅 王 世 堅 簡 余 晏 梁 文 傑 葉 林 傳 王 浩 林 晉 章 林 國 成 吳 志 剛 劉 耀 仁 鍾 小 平 郭 昭 巖 應 曉 薇 顏 聖 冠 童 仲 彥 周 威 佑 林 奕 華 李 新 歐 陽 龍 徐 佳 青 李 慶 元 秦 儷 舫 王 欣 儀 厲 耿 桂 芳 陳 錦 祥 阮 昭 雄 李 慶 鋒 陳 彥 伯 李 芳 儒 李 傅 中 武 計 60 名 列 席 : 市 政 府 : 秘 書 處 兼 處 長 : 陳 永 仁 秘 書 處 兼 副 處 長 : 吳 國 安 市 政 大 樓 公 共 事 務 管 理 中 心 主 任 : 杜 英 輝 人 事 處 處 長 : 韓 英 俊 政 風 處 處 長 : 劉 明 武 公 務 人 員 訓 練 處 處 長 : 孔 繁 亞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主 任 委 員 : 袁 乃 娟 法 務 局 局 長 : 蔡 立 文 原 住 民 族 事 務 委 員 會 主 任 委 員 : 楊 馨 怡 客 家 事 務 委 員 會 主 任 委 員 : 劉 佳 鈞 松 山 區 公 所 區 長 : 余 淑 女 宜 信 義 區 公 所 區 長 : 余 星 華 大 安 區 公 所 區 長 : 蘇 素 珍 中 山 區 公 所 區 長 : 林 秉 宗 2215
354 中 正 區 公 所 區 長 : 林 明 寬 大 同 區 公 所 區 長 : 謝 正 君 萬 華 區 公 所 區 長 : 黃 國 彥 文 山 區 公 所 區 長 : 蔡 培 林 南 港 區 公 所 區 長 : 王 先 黎 內 湖 區 公 所 區 長 : 林 世 崇 士 林 區 公 所 區 長 : 黃 雯 婷 北 投 區 公 所 區 長 : 李 美 麗 民 政 局 局 長 : 黃 呂 錦 茹 孔 廟 管 理 委 員 會 執 行 秘 書 : 陳 彩 虹 殯 葬 管 理 處 處 長 : 吳 坤 宏 松 山 區 戶 政 事 務 所 主 任 : 李 文 瑞 信 義 區 戶 政 事 務 所 主 任 : 張 五 常 大 安 區 戶 政 事 務 所 主 任 : 艾 蕾 中 山 區 戶 政 事 務 所 主 任 : 蔡 文 如 中 正 區 戶 政 事 務 所 主 任 : 林 聰 明 大 同 區 戶 政 事 務 所 主 任 : 葉 淑 之 萬 華 區 戶 政 事 務 所 主 任 : 洪 進 達 文 山 區 戶 政 事 務 所 主 任 : 陳 呈 祥 內 湖 區 戶 政 事 務 所 主 任 : 陳 冠 伶 南 港 區 戶 政 事 務 所 主 任 : 黃 宇 葳 士 林 區 戶 政 事 務 所 主 任 : 蕭 銀 城 北 投 區 戶 政 事 務 所 主 任 : 后 蓮 弟 社 會 局 局 長 : 江 綺 雯 陽 明 教 養 院 院 長 : 孫 麗 珠 浩 然 敬 老 院 院 長 : 張 婌 文 家 庭 暴 力 暨 性 侵 害 防 治 中 心 主 任 : 張 美 美 地 政 局 局 長 : 黃 榮 峰 兼 代 地 政 局 土 地 開 發 總 隊 總 隊 長 : 易 立 民 松 山 地 政 事 務 所 主 任 : 簡 玉 昆 大 安 地 政 事 務 所 主 任 : 高 麗 香 中 山 地 政 事 務 所 主 任 : 施 乃 仁 古 亭 地 政 事 務 所 主 任 : 林 健 智 建 成 地 政 事 務 所 主 任 : 王 秀 玲 士 林 地 政 事 務 所 主 任 : 張 麗 美 兵 役 局 局 長 : 朱 亞 虎 勞 動 局 局 長 : 陳 業 鑫 勞 動 檢 查 處 處 長 : 鄒 子 廉 就 業 服 務 處 處 長 : 游 淑 真 勞 動 力 重 建 運 用 處 處 長 : 陳 惠 琪 職 能 發 展 學 院 院 長 : 高 俊 儀 2216
355 發 言 人 室 發 言 人 : 張 其 強 文 化 局 局 長 : 劉 維 公 市 立 圖 書 館 館 長 : 洪 世 昌 新 建 工 程 處 副 處 長 : 池 蘭 生 工 務 局 副 局 長 : 黃 一 平 商 業 處 主 任 秘 書 : 陳 秀 華 市 立 兒 童 育 樂 中 心 主 任 : 洪 坤 森 資 訊 局 局 長 : 詹 德 存 本 會 : 專 門 委 員 : 巫 芸 蘭 專 員 : 王 銓 興 組 員 : 洪 素 卿 王 議 員 正 德 102 年 4 月 25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1 時 30 分 至 3 時 16 分 102 年 4 月 25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3 時 39 分 至 5 時 36 分 102 年 4 月 25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5 時 51 分 至 6 時 46 分 102 年 4 月 26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 時 30 分 至 6 時 18 分 102 年 4 月 29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1 時 30 分 至 5 時 45 分 陳 議 員 孋 輝 102 年 4 月 25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3 時 17 分 至 3 時 38 分 王 議 員 欣 儀 102 年 4 月 25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5 時 37 分 至 5 時 50 分 102 年 4 月 25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6 時 47 分 至 6 時 52 分 陳 議 員 義 洲 102 年 4 月 29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5 時 46 分 至 5 時 50 分 李 傅 議 員 中 武 102 年 4 月 29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5 時 51 分 至 6 時 39 分 楊 議 員 實 秋 102 年 4 月 30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1 時 36 分 至 4 時 01 分 102 年 4 月 30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4 時 26 分 至 4 時 59 分 102 年 4 月 30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5 時 33 分 至 6 時 14 分 莊 議 員 瑞 雄 102 年 4 月 30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4 時 02 分 至 4 時 17 分 洪 議 員 健 益 102 年 4 月 30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4 時 59 分 至 5 時 21 分 阮 議 員 昭 雄 102 年 4 月 30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5 時 22 分 至 5 時 28 分 厲 耿 議 員 桂 芳 102 年 4 月 30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6 時 15 分 至 6 時 48 分 紀 錄 : 王 銓 興 洪 素 卿 質 詢 與 答 覆 2217
356 第 1 質 詢 組 議 員 : 林 瑞 圖 (4 月 25 日 ) 質 詢 議 員 : 林 瑞 圖 政 風 處 劉 處 長 明 武 答 覆 秘 書 處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答 覆 法 務 局 蔡 局 長 立 文 答 覆 人 事 處 韓 處 長 英 俊 答 覆 兵 役 局 朱 局 長 亞 虎 答 覆 第 2 質 詢 組 議 員 : 張 茂 楠 童 仲 彥 王 孝 維 (4 月 25 日 ) 質 詢 議 員 : 童 仲 彥 王 孝 維 張 茂 楠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錦 茹 答 覆 士 林 區 公 所 黃 區 長 雯 婷 答 覆 新 建 工 程 處 養 護 工 程 隊 林 大 隊 長 昆 虎 答 覆 客 家 事 務 委 員 會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答 覆 殯 葬 管 理 處 吳 處 長 坤 宏 答 覆 地 政 局 黃 兼 代 局 長 榮 峰 答 覆 秘 書 處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答 覆 法 務 局 蔡 局 長 立 文 答 覆 南 港 區 公 所 王 區 長 先 黎 答 覆 勞 動 局 陳 局 長 業 鑫 答 覆 第 3 質 詢 組 議 員 : 吳 志 剛 闕 枚 莎 陳 孋 輝 王 浩 林 奕 華 (4 月 25 日 ) 質 詢 議 員 : 陳 孋 輝 闕 枚 莎 林 奕 華 吳 志 剛 王 浩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錦 茹 答 覆 社 會 局 江 局 長 綺 雯 答 覆 勞 動 局 陳 局 長 業 鑫 答 覆 人 事 處 韓 處 長 英 俊 答 覆 法 務 局 蔡 局 長 立 文 答 覆 文 化 局 劉 局 長 維 公 答 覆 家 庭 暴 力 暨 性 侵 害 防 治 中 心 張 主 任 美 美 答 覆 社 會 局 婦 女 福 利 及 兒 童 托 育 科 杜 科 長 慈 容 答 覆 第 4 質 詢 組 議 員 : 李 建 昌 周 威 佑 許 淑 華 (4 月 25 日 ) 質 詢 議 員 : 許 淑 華 周 威 佑 李 建 昌 人 事 處 韓 處 長 英 俊 答 覆 社 會 局 江 局 長 綺 雯 答 覆 市 立 圖 書 館 洪 館 長 世 昌 答 覆 聯 合 醫 院 社 會 服 務 工 作 室 田 主 任 麗 珠 答 覆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錦 茹 答 覆 地 政 局 黃 兼 代 局 長 榮 峰 答 覆 勞 動 局 陳 局 長 業 鑫 答 覆 2218
357 財 政 局 金 融 管 理 科 賴 科 長 嘉 虹 答 覆 教 育 局 終 身 教 育 科 王 科 長 永 進 答 覆 第 5 質 詢 組 議 員 : 王 欣 儀 王 正 德 鍾 小 平 黃 平 洋 (4 月 25 日 ) 質 詢 議 員 : 王 正 德 黃 平 洋 王 欣 儀 社 會 局 江 局 長 綺 雯 答 覆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錦 茹 答 覆 兵 役 局 朱 局 長 亞 虎 答 覆 人 事 處 韓 處 長 英 俊 答 覆 公 務 人 員 訓 練 處 孔 處 長 繁 亞 答 覆 殯 葬 管 理 處 吳 處 長 坤 宏 答 覆 公 園 路 燈 工 程 管 理 處 園 藝 科 蘇 科 長 怡 萍 答 覆 大 地 工 程 處 審 查 管 理 科 梁 科 長 成 兆 答 覆 勞 動 局 陳 局 長 業 鑫 答 覆 第 6 質 詢 組 議 員 : 李 芳 儒 秦 慧 珠 郭 昭 巖 (4 月 26 日 ) 質 詢 議 員 : 李 芳 儒 郭 昭 巖 秦 慧 珠 秘 書 處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答 覆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錦 茹 答 覆 原 住 民 族 事 務 委 員 會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答 覆 社 會 局 江 局 長 綺 雯 答 覆 法 務 局 蔡 局 長 立 文 答 覆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答 覆 第 7 質 詢 組 議 員 : 陳 政 忠 黃 珊 珊 林 國 成 (4 月 26 日 ) 質 詢 議 員 : 黃 珊 珊 陳 政 忠 林 國 成 秘 書 處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答 覆 社 會 局 江 局 長 綺 雯 答 覆 法 務 局 蔡 局 長 立 文 答 覆 法 務 局 消 費 者 保 護 官 室 陳 主 任 信 誠 答 覆 勞 動 局 陳 局 長 業 鑫 答 覆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答 覆 第 8 質 詢 組 議 員 : 吳 思 瑤 徐 佳 青 梁 文 傑 (4 月 26 日 ) 質 詢 議 員 : 徐 佳 青 梁 文 傑 吳 思 瑤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錦 茹 答 覆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答 覆 人 事 處 韓 處 長 英 俊 答 覆 秘 書 處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答 覆 地 政 局 黃 兼 代 局 長 榮 峰 答 覆 法 務 局 蔡 局 長 立 文 答 覆 2219
358 勞 動 局 陳 局 長 業 鑫 答 覆 原 住 民 族 事 務 委 員 會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答 覆 客 家 事 務 委 員 會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答 覆 第 9 質 詢 組 議 員 : 陳 永 德 李 慶 元 (4 月 26 日 ) 質 詢 議 員 : 陳 永 德 李 慶 元 勞 動 局 陳 局 長 業 鑫 答 覆 家 庭 暴 力 暨 性 侵 害 防 治 中 心 張 主 任 美 美 答 覆 建 成 地 政 事 務 所 王 主 任 秀 玲 答 覆 政 風 處 劉 處 長 明 武 答 覆 第 10 質 詢 組 議 員 : 王 世 堅 江 志 銘 林 世 宗 (4 月 26 日 ) 質 詢 議 員 : 林 世 宗 江 志 銘 王 世 堅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錦 茹 答 覆 新 建 工 程 處 池 副 處 長 蘭 生 答 覆 地 政 局 黃 兼 代 局 長 榮 峰 答 覆 地 政 局 土 地 開 發 總 隊 易 總 隊 長 立 民 答 覆 政 風 處 劉 處 長 明 武 答 覆 勞 動 局 陳 局 長 業 鑫 答 覆 社 會 局 江 局 長 綺 雯 答 覆 秘 書 處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答 覆 人 事 處 韓 處 長 英 俊 答 覆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答 覆 第 11 質 詢 組 議 員 : 秦 儷 舫 賴 素 如 李 彥 秀 王 鴻 薇 (4 月 29 日 ) 質 詢 議 員 : 王 鴻 薇 秦 儷 舫 李 彥 秀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錦 茹 答 覆 教 育 局 終 身 教 育 科 王 科 長 永 進 答 覆 社 會 局 江 局 長 綺 雯 答 覆 地 政 局 黃 兼 代 局 長 榮 峰 答 覆 第 12 質 詢 組 議 員 : 高 嘉 瑜 何 志 偉 (4 月 29 日 ) 質 詢 議 員 : 何 志 偉 高 嘉 瑜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錦 茹 答 覆 都 市 發 展 局 住 宅 企 劃 科 簡 科 長 瑟 芳 答 覆 社 會 局 江 局 長 綺 雯 答 覆 第 13 質 詢 組 議 員 : 簡 余 晏 李 慶 鋒 陳 建 銘 (4 月 29 日 ) 質 詢 議 員 : 李 慶 鋒 陳 建 銘 人 事 處 韓 處 長 英 俊 答 覆 秘 書 處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答 覆 2220
359 殯 葬 管 理 處 吳 處 長 坤 宏 答 覆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錦 茹 答 覆 社 會 局 江 局 長 綺 雯 答 覆 勞 動 局 陳 局 長 業 鑫 答 覆 孔 廟 管 理 委 員 會 陳 執 行 秘 書 彩 虹 答 覆 第 14 質 詢 組 議 員 : 潘 懷 宗 陳 彥 伯 (4 月 29 日 ) 質 詢 議 員 : 潘 懷 宗 陳 彥 伯 法 務 局 蔡 局 長 立 文 答 覆 法 務 局 消 費 者 保 護 官 室 陳 主 任 信 誠 答 覆 社 會 局 江 局 長 綺 雯 答 覆 秘 書 處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答 覆 勞 動 局 陳 局 長 業 鑫 答 覆 第 15 質 詢 組 議 員 : 葉 林 傳 歐 陽 龍 陳 義 洲 應 曉 薇 李 傅 中 武 陳 錦 祥 (4 月 日 ) 質 詢 議 員 : 李 傅 中 武 葉 林 傳 陳 義 洲 歐 陽 龍 應 曉 薇 原 住 民 族 事 務 委 員 會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答 覆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錦 茹 答 覆 殯 葬 管 理 處 吳 處 長 坤 宏 答 覆 社 會 局 江 局 長 綺 雯 答 覆 社 會 局 人 民 團 體 科 童 科 長 富 泉 答 覆 建 築 管 理 工 程 處 施 工 科 魏 科 長 國 忠 答 覆 工 務 局 黃 副 局 長 一 平 答 覆 環 境 保 護 局 第 四 科 郭 科 長 國 鑫 答 覆 法 務 局 蔡 局 長 立 文 答 覆 商 業 處 陳 主 任 秘 書 秀 華 答 覆 秘 書 處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答 覆 勞 動 局 陳 局 長 業 鑫 答 覆 勞 動 力 重 建 運 用 處 陳 處 長 惠 琪 答 覆 第 16 質 詢 組 議 員 : 戴 錫 欽 陳 玉 梅 李 新 汪 志 冰 (4 月 30 日 ) 質 詢 議 員 : 戴 錫 欽 陳 玉 梅 汪 志 冰 李 新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錦 茹 答 覆 市 立 兒 童 育 樂 中 心 洪 主 任 坤 森 答 覆 法 務 局 蔡 局 長 立 文 答 覆 資 訊 局 詹 局 長 德 存 答 覆 原 住 民 族 事 務 委 員 會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答 覆 殯 葬 管 理 處 吳 處 長 坤 宏 答 覆 勞 動 局 陳 局 長 業 鑫 答 覆 社 會 局 江 局 長 綺 雯 答 覆 2221
360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答 覆 秘 書 處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答 覆 客 家 事 務 委 員 會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答 覆 第 17 質 詢 組 議 員 : 莊 瑞 雄 劉 耀 仁 (4 月 30 日 ) 質 詢 議 員 : 莊 瑞 雄 劉 耀 仁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錦 茹 答 覆 政 風 處 劉 處 長 明 武 答 覆 秘 書 處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答 覆 社 會 局 江 局 長 綺 雯 答 覆 家 庭 暴 力 暨 性 侵 害 防 治 中 心 張 主 任 美 美 答 覆 人 事 處 韓 處 長 英 俊 答 覆 社 會 局 會 計 室 李 主 任 如 欣 答 覆 殯 葬 管 理 處 吳 處 長 坤 宏 答 覆 第 18 質 詢 組 議 員 : 顏 聖 冠 阮 昭 雄 洪 健 益 (4 月 30 日 ) 質 詢 議 員 : 洪 健 益 阮 昭 雄 顏 聖 冠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錦 茹 答 覆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袁 主 任 委 員 乃 娟 答 覆 資 訊 局 應 用 服 務 組 陳 組 長 志 明 答 覆 秘 書 處 陳 兼 處 長 永 仁 答 覆 客 家 事 務 委 員 會 劉 主 任 委 員 佳 鈞 答 覆 秘 書 處 吳 兼 副 處 長 國 安 答 覆 社 會 局 江 局 長 綺 雯 答 覆 社 會 局 綜 合 企 劃 科 陳 代 理 科 長 育 菁 答 覆 兵 役 局 朱 局 長 亞 虎 答 覆 地 政 局 黃 兼 代 局 長 榮 峰 答 覆 人 事 處 韓 處 長 英 俊 答 覆 勞 動 局 陳 局 長 業 鑫 答 覆 就 業 服 務 處 游 處 長 淑 真 答 覆 原 住 民 族 事 務 委 員 會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答 覆 公 務 人 員 訓 練 處 孔 處 長 繁 亞 答 覆 家 庭 暴 力 暨 性 侵 害 防 治 中 心 張 主 任 美 美 答 覆 第 19 質 詢 組 議 員 : 吳 世 正 楊 實 秋 林 晉 章 厲 耿 桂 芳 (4 月 30 日 ) 質 詢 議 員 : 吳 世 正 厲 耿 桂 芳 林 晉 章 楊 實 秋 社 會 局 江 局 長 綺 雯 答 覆 民 政 局 黃 呂 局 長 錦 茹 答 覆 法 務 局 蔡 局 長 立 文 答 覆 勞 動 局 陳 局 長 業 鑫 答 覆 散 會 2222
361 2. 臺 北 市 議 會 第 11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財 政 建 設 部 門 業 務 質 詢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2 年 5 月 2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1 時 32 分 至 6 時 17 分 5 月 3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 時 33 分 至 6 時 11 分 5 月 6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12 時 48 分 至 6 時 27 分 5 月 7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1 時 30 分 至 6 時 46 分 地 點 : 本 會 議 事 廳 出 席 議 員 : 莊 瑞 雄 潘 懷 宗 林 瑞 圖 陳 政 忠 吳 思 瑤 陳 建 銘 何 志 偉 汪 志 冰 黃 平 洋 林 世 宗 李 彥 秀 黃 珊 珊 闕 枚 莎 高 嘉 瑜 吳 世 正 陳 義 洲 江 志 銘 王 孝 維 李 建 昌 秦 慧 珠 洪 健 益 許 淑 華 張 茂 楠 王 鴻 薇 戴 錫 欽 王 正 德 楊 實 秋 陳 玉 梅 王 世 堅 梁 文 傑 葉 林 傳 王 浩 林 晉 章 林 國 成 吳 志 剛 劉 耀 仁 郭 昭 巖 應 曉 薇 顏 聖 冠 童 仲 彥 周 威 佑 林 奕 華 李 新 歐 陽 龍 徐 佳 青 李 慶 元 秦 儷 舫 王 欣 儀 陳 錦 祥 厲 耿 桂 芳 阮 昭 雄 李 慶 鋒 陳 彥 伯 李 芳 儒 李 傅 中 武 列 席 : 市 政 府 : 主 計 處 處 長 : 梁 秀 菊 資 訊 局 局 長 : 詹 德 存 財 政 局 局 長 : 邱 大 展 稅 捐 稽 徵 處 處 長 : 黃 素 津 動 產 質 借 處 兼 代 處 長 : 陳 盈 蓉 產 業 發 展 局 局 長 : 黃 啟 瑞 市 場 處 處 長 : 王 三 中 商 業 處 處 長 : 黃 以 育 動 物 保 護 處 處 長 : 嚴 一 峰 臺 北 翡 翠 水 庫 管 理 局 局 長 : 劉 銘 龍 臺 北 自 來 水 事 業 處 處 長 : 吳 陽 龍 臺 北 自 來 水 事 業 處 工 程 總 隊 總 隊 長 : 范 煥 英 本 會 : 專 門 委 員 : 陳 敏 瑩 專 員 : 吳 政 鴻 組 員 : 許 復 元 歐 陽 龍 議 員 記 錄 : 吳 政 鴻 許 復 元 5 月 2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1 時 32 分 至 6 時 17 分 5 月 3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 時 33 分 至 6 時 11 分 5 月 6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12 時 48 分 至 3 時 31 分 5 月 7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1 時 30 分 至 2 時 18 分 2223
362 5 月 7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3 時 11 分 至 6 時 46 分 許 淑 華 議 員 5 月 6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3 時 32 分 至 6 時 27 分 李 傅 中 武 5 月 7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2 時 19 分 至 3 時 10 分 質 詢 與 答 覆 第 1 質 詢 組 議 員 : 莊 瑞 雄 劉 耀 仁 (5 月 2 日 ) 質 詢 議 員 : 劉 耀 仁 莊 瑞 雄 臺 北 自 來 水 事 業 處 吳 處 長 陽 龍 答 覆 水 利 處 河 川 管 理 科 何 科 長 順 華 答 覆 產 業 發 展 局 黃 局 長 啟 瑞 答 覆 市 場 處 王 處 長 三 中 答 覆 臺 北 農 產 運 銷 公 司 韓 總 經 理 國 瑜 答 覆 市 場 處 批 發 市 場 管 理 科 高 科 長 群 荐 答 覆 衛 生 局 疾 病 管 制 處 朱 處 長 玉 如 答 覆 第 2 質 詢 組 議 員 : 林 瑞 圖 (5 月 2 日 ) 質 詢 議 員 : 林 瑞 圖 市 場 處 王 處 長 三 中 答 覆 產 業 發 展 局 黃 局 長 啟 瑞 答 覆 財 政 局 邱 局 長 大 展 答 覆 第 3 質 詢 組 議 員 : 李 建 昌 周 威 佑 許 淑 華 (5 月 2 日 ) 質 詢 議 員 : 許 淑 華 周 威 佑 李 建 昌 財 政 局 邱 局 長 大 展 答 覆 動 物 保 護 處 嚴 處 長 一 峰 答 覆 產 業 發 展 局 黃 局 長 啟 瑞 答 覆 動 物 園 金 園 長 仕 謙 答 覆 臺 北 自 來 水 事 業 處 吳 處 長 陽 龍 答 覆 第 4 質 詢 組 議 員 : 陳 永 德 李 慶 元 (5 月 2 日 ) 質 詢 議 員 : 李 慶 元 財 政 局 邱 局 長 大 展 答 覆 動 物 保 護 處 嚴 處 長 一 峰 答 覆 衛 生 局 疾 病 管 制 處 朱 處 長 玉 如 答 覆 環 境 保 護 局 第 三 科 邱 科 長 寬 厚 答 覆 第 5 質 詢 組 議 員 : 潘 懷 宗 陳 彥 伯 (5 月 2 日 ) 質 詢 議 員 : 陳 彥 伯 潘 懷 宗 臺 北 自 來 水 事 業 處 吳 處 長 陽 龍 答 覆 市 場 處 王 處 長 三 中 答 覆 2224
363 財 政 局 邱 局 長 大 展 答 覆 第 6 質 詢 組 議 員 : 王 欣 儀 王 正 德 鍾 小 平 黃 平 洋 (5 月 2 日 ) 質 詢 議 員 : 王 正 德 王 欣 儀 黃 平 洋 動 物 保 護 處 嚴 處 長 一 峰 答 覆 資 訊 局 詹 局 長 德 存 答 覆 財 政 局 邱 局 長 大 展 答 覆 主 計 處 梁 處 長 秀 菊 答 覆 體 育 局 房 副 局 長 振 昆 答 覆 產 業 發 展 局 黃 局 長 啟 瑞 答 覆 臺 北 自 來 水 事 業 處 吳 處 長 陽 龍 答 覆 市 場 處 王 處 長 三 中 答 覆 第 7 質 詢 組 議 員 : 高 嘉 瑜 何 志 偉 (5 月 3 日 ) 質 詢 議 員 : 何 志 偉 高 嘉 瑜 體 育 局 房 副 局 長 振 昆 答 覆 財 政 局 邱 局 長 大 展 答 覆 市 政 府 發 言 人 張 顧 問 其 強 答 覆 稅 捐 稽 徵 處 黃 處 長 素 津 答 覆 產 業 發 展 局 黃 局 長 啟 瑞 答 覆 資 訊 局 詹 局 長 德 存 答 覆 第 8 質 詢 組 議 員 : 秦 儷 舫 賴 素 如 李 彥 秀 王 鴻 薇 (5 月 3 日 ) 質 詢 議 員 : 李 彥 秀 秦 儷 舫 王 鴻 薇 資 訊 局 詹 局 長 德 存 答 覆 財 政 局 邱 局 長 大 展 答 覆 市 場 處 王 處 長 三 中 答 覆 第 9 質 詢 組 議 員 : 吳 世 正 楊 實 秋 林 晉 章 厲 耿 桂 芳 (5 月 3 日 ) 質 詢 議 員 : 楊 實 秋 吳 世 正 厲 耿 桂 芳 林 晉 章 財 政 局 邱 局 長 大 展 答 覆 產 業 發 展 局 黃 局 長 啟 瑞 答 覆 臺 北 自 來 水 事 業 處 吳 處 長 陽 龍 答 覆 稅 捐 稽 徵 處 黃 處 長 素 津 答 覆 資 訊 局 詹 局 長 德 存 答 覆 市 場 處 王 處 長 三 中 答 覆 文 化 局 劉 局 長 維 公 答 覆 動 物 保 護 處 嚴 處 長 一 峰 答 覆 第 10 質 詢 組 議 員 : 張 茂 楠 童 仲 彥 王 孝 維 (5 月 3 日 ) 質 詢 議 員 : 童 仲 彥 王 孝 維 張 茂 楠 2225
364 市 場 處 王 處 長 三 中 答 覆 動 物 保 護 處 嚴 處 長 一 峰 答 覆 市 場 處 批 發 市 場 管 理 科 高 科 長 群 荐 答 覆 財 政 局 邱 局 長 大 展 答 覆 稅 捐 稽 徵 處 黃 處 長 素 津 答 覆 第 11 質 詢 組 議 員 : 陳 政 忠 黃 珊 珊 林 國 成 (5 月 3 日 ) 質 詢 議 員 : 林 國 成 黃 珊 珊 陳 政 忠 動 產 質 借 處 陳 兼 代 處 長 盈 蓉 答 覆 財 政 局 陳 副 局 長 惠 平 答 覆 產 業 發 展 局 黃 局 長 啟 瑞 答 覆 財 政 局 邱 局 長 大 展 答 覆 產 業 發 展 局 林 副 局 長 萬 發 答 覆 市 場 處 王 處 長 三 中 答 覆 繼 續 第 11 質 詢 組 議 員 : 陳 政 忠 黃 珊 珊 林 國 成 (5 月 6 日 ) 質 詢 議 員 : 黃 珊 珊 林 國 成 陳 政 忠 財 政 局 邱 局 長 大 展 答 覆 產 業 發 展 局 黃 局 長 啟 瑞 答 覆 財 政 局 金 融 管 理 科 賴 科 長 嘉 虹 答 覆 市 場 處 王 處 長 三 中 答 覆 法 務 局 劉 專 門 委 員 利 達 答 覆 法 務 局 陳 消 保 官 信 誠 答 覆 產 業 發 展 局 林 副 局 長 萬 發 答 覆 財 政 局 陳 副 局 長 惠 平 答 覆 稅 捐 稽 徵 處 黃 處 長 素 津 答 覆 第 12 質 詢 組 議 員 : 顏 聖 冠 阮 昭 雄 洪 健 益 (5 月 6 日 ) 質 詢 議 員 : 洪 健 益 阮 昭 雄 顏 聖 冠 產 業 發 展 局 林 副 局 長 萬 發 答 覆 法 務 局 陳 消 保 官 信 誠 答 覆 政 風 處 第 二 科 陳 科 長 文 玲 答 覆 市 場 處 王 處 長 三 中 答 覆 產 業 發 展 局 黃 局 長 啟 瑞 答 覆 建 築 管 理 工 程 處 建 照 科 虞 科 長 績 學 答 覆 財 政 局 邱 局 長 大 展 答 覆 財 政 局 李 副 局 長 永 成 答 覆 稅 捐 稽 徵 處 黃 處 長 素 津 答 覆 資 訊 局 詹 局 長 德 存 答 覆 第 13 質 詢 組 議 員 : 王 世 堅 江 志 銘 林 世 宗 (5 月 6 日 ) 2226
365 質 詢 議 員 : 王 世 堅 江 志 銘 林 世 宗 資 訊 局 詹 局 長 德 存 答 覆 財 政 局 邱 局 長 大 展 答 覆 產 業 發 展 局 黃 局 長 啟 瑞 答 覆 勞 工 局 江 主 任 秘 書 明 志 答 覆 市 場 處 王 處 長 三 中 答 覆 第 14 質 詢 組 議 員 : 李 芳 儒 秦 慧 珠 郭 昭 巖 (5 月 6 日 ) 質 詢 議 員 : 李 芳 儒 郭 昭 巖 秦 慧 珠 財 政 局 邱 局 長 大 展 答 覆 產 業 發 展 局 黃 局 長 啟 瑞 答 覆 財 政 局 非 公 用 財 產 管 理 賴 科 長 佩 技 答 覆 商 業 處 黃 處 長 以 育 答 覆 動 物 保 護 處 嚴 處 長 一 峰 答 覆 衛 生 局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處 邱 處 長 秀 儀 答 覆 交 通 局 楊 主 任 秘 書 瓊 鋒 答 覆 市 場 處 王 處 長 三 中 答 覆 第 15 質 詢 組 議 員 : 吳 志 剛 闕 枚 莎 陳 孋 輝 王 浩 林 奕 華 (5 月 6 日 ) 質 詢 議 員 : 林 奕 華 吳 志 剛 闕 枚 莎 王 浩 資 訊 局 詹 局 長 德 存 答 覆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黃 副 主 任 委 員 銘 材 答 覆 稅 捐 稽 徵 處 黃 處 長 素 津 答 覆 市 場 處 王 處 長 三 中 答 覆 臺 北 市 立 圖 書 館 洪 館 長 世 昌 答 覆 財 政 局 邱 局 長 大 展 答 覆 臺 北 市 政 府 陳 秘 書 長 永 仁 答 覆 產 業 發 展 局 農 業 發 展 科 劉 科 長 永 修 答 覆 第 16 質 詢 組 議 員 : 葉 林 傳 歐 陽 龍 陳 義 洲 應 曉 薇 李 傅 中 武 陳 錦 祥 (5 月 7 日 ) 質 詢 議 員 : 應 曉 薇 李 傅 中 武 歐 陽 龍 陳 義 洲 產 業 發 展 局 黃 局 長 啟 瑞 答 覆 市 場 處 王 處 長 三 中 答 覆 法 務 局 劉 專 門 委 員 利 達 答 覆 臺 北 自 來 水 事 業 處 吳 處 長 陽 龍 答 覆 信 義 區 公 所 余 區 長 星 華 答 覆 動 物 保 護 處 嚴 處 長 一 峰 答 覆 動 產 質 借 處 陳 兼 代 處 長 盈 蓉 答 覆 第 17 質 詢 組 議 員 : 簡 余 晏 李 慶 鋒 陳 建 銘 (5 月 7 日 ) 2227
366 質 詢 議 員 : 陳 建 銘 李 慶 鋒 產 業 發 展 局 黃 局 長 啟 瑞 答 覆 市 場 處 王 處 長 三 中 答 覆 產 業 發 展 局 林 副 局 長 萬 發 答 覆 資 訊 局 詹 局 長 德 存 答 覆 臺 北 自 來 水 事 業 處 吳 處 長 陽 龍 答 覆 財 政 局 邱 局 長 大 展 答 覆 第 18 詢 組 議 員 : 吳 思 瑤 徐 佳 青 梁 文 傑 (5 月 7 日 ) 質 詢 議 員 : 徐 佳 青 吳 思 瑤 梁 文 傑 財 政 局 邱 局 長 大 展 答 覆 財 政 局 非 公 用 財 產 管 理 賴 科 長 佩 技 答 覆 產 業 發 展 局 黃 局 長 啟 瑞 答 覆 市 場 處 王 處 長 三 中 答 覆 商 業 處 黃 處 長 以 育 答 覆 資 訊 局 詹 局 長 德 存 答 覆 第 19 詢 組 議 員 : 戴 錫 欽 陳 玉 梅 李 新 汪 志 冰 (5 月 7 日 ) 質 詢 議 員 : 戴 錫 欽 汪 志 冰 陳 玉 梅 李 新 臺 北 自 來 水 事 業 處 吳 處 長 陽 龍 答 覆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周 主 任 秘 書 德 威 答 覆 產 業 發 展 局 黃 局 長 啟 瑞 答 覆 產 業 發 展 局 科 技 產 業 發 展 服 務 中 心 莊 主 任 玫 紅 答 覆 商 業 處 黃 處 長 以 育 答 覆 財 政 局 邱 局 長 大 展 答 覆 動 物 保 護 處 嚴 處 長 一 峰 答 覆 動 產 質 借 處 陳 兼 代 處 長 盈 蓉 答 覆 散 會 2228
367 3. 臺 北 市 議 會 第 11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教 育 部 門 業 務 質 詢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民 國 102 年 5 月 9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1 時 31 分 至 6 時 47 分 5 月 10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 時 33 分 至 6 時 22 分 5 月 13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1 時 10 分 至 6 時 41 分 5 月 14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1 時 31 分 至 6 時 23 分 地 點 : 本 會 議 事 廳 出 席 議 員 : 歐 陽 龍 陳 義 洲 陳 永 德 應 曉 薇 李 傅 中 武 葉 林 傳 林 瑞 圖 王 世 堅 江 志 銘 林 世 宗 高 嘉 瑜 何 志 偉 莊 瑞 雄 劉 耀 仁 王 欣 儀 王 正 德 鍾 小 平 楊 實 秋 吳 世 正 林 晉 章 厲 耿 桂 芳 秦 儷 舫 李 彥 秀 李 慶 元 陳 錦 祥 吳 志 剛 闕 枚 莎 陳 孋 輝 王 浩 林 奕 華 汪 志 冰 張 茂 楠 童 仲 彥 王 孝 維 李 建 昌 周 威 佑 許 淑 華 陳 政 忠 黃 珊 珊 林 國 成 顏 聖 冠 阮 昭 雄 洪 健 益 戴 錫 欽 黃 平 洋 陳 玉 梅 李 新 簡 余 晏 李 慶 鋒 陳 建 銘 秦 慧 珠 郭 昭 巖 李 芳 儒 王 鴻 薇 潘 懷 宗 陳 彥 伯 吳 思 瑤 徐 佳 青 梁 文 傑 計 59 名 列 席 : 市 政 府 : 教 育 局 局 長 : 丁 亞 雯 教 育 局 副 局 長 : 曾 燦 金 教 育 局 副 局 長 : 馮 清 皇 教 育 局 主 任 秘 書 : 何 雅 娟 教 育 局 綜 合 企 劃 科 科 長 : 廖 文 靜 教 育 局 中 教 科 科 長 : 譚 以 敬 教 育 局 國 教 科 科 長 : 謝 麗 華 教 育 局 學 前 教 育 科 科 長 : 李 慧 銘 教 育 局 特 殊 教 育 科 科 長 : 楊 淑 妃 教 育 局 終 身 教 育 科 科 長 : 王 永 進 教 育 局 體 衛 科 科 長 : 許 裕 陞 教 育 局 工 程 科 科 長 : 許 巧 華 教 育 局 秘 書 室 主 任 : 翁 月 照 教 育 局 會 計 室 主 任 : 曾 文 勇 教 育 局 資 訊 教 育 科 科 長 : 鄭 信 一 教 育 局 統 計 室 主 任 : 黃 麗 君 教 育 局 督 學 室 主 任 : 丁 文 玲 ( 尤 鵬 雄 督 學 代 理 ) 教 育 局 軍 訓 室 主 任 : 張 百 誠 教 育 局 政 風 室 主 任 : 劉 禮 湘 教 育 局 人 事 室 主 任 : 李 季 燕 圖 書 館 館 長 : 洪 世 昌 動 物 園 園 長 : 金 仕 謙 2229
368 教 師 研 習 中 心 主 任 : 吳 金 盛 天 文 科 學 教 育 館 館 長 : 陳 岸 立 兒 童 育 樂 中 心 主 任 : 洪 坤 森 家 庭 教 育 中 心 主 任 : 石 康 平 文 化 局 局 長 兼 文 化 基 金 會 執 行 長 : 劉 維 公 副 局 長 兼 代 交 響 樂 團 團 長 : 林 慧 芬 文 化 局 主 任 秘 書 : 李 麗 珠 文 化 局 第 一 科 科 長 : 劉 明 興 文 化 局 第 二 科 科 長 : 林 長 杰 文 化 局 第 三 科 科 長 : 郭 佩 瑜 文 化 局 第 四 科 科 長 : 李 威 蒂 文 化 局 會 計 室 代 理 主 任 : 張 英 慧 文 化 局 政 風 室 主 任 : 金 宇 年 文 化 局 秘 書 室 主 任 : 詹 素 貞 文 化 局 人 事 室 代 理 主 任 : 張 耀 仁 中 山 堂 管 理 所 主 任 : 黃 國 琴 文 獻 委 員 會 執 行 秘 書 : 翁 誌 聰 美 術 館 館 長 : 黃 海 鳴 國 樂 團 團 長 : 鍾 耀 光 社 會 教 育 館 館 長 : 林 信 耀 觀 光 傳 播 局 局 長 : 趙 心 屏 觀 光 傳 播 局 副 局 長 : 邱 蓬 新 觀 光 傳 播 局 主 任 秘 書 : 蘇 芋 菁 觀 傳 局 綜 合 行 銷 科 科 長 : 蕭 君 杰 觀 傳 局 觀 光 發 展 科 科 長 : 王 大 同 觀 傳 局 專 門 委 員 兼 代 觀 光 產 業 科 科 長 : 薛 秋 火 觀 傳 局 城 市 旅 遊 科 科 長 : 王 施 佳 觀 傳 局 媒 體 出 版 科 科 長 : 黃 惠 靜 觀 傳 局 媒 體 行 政 科 科 長 : 沈 永 華 觀 傳 局 視 聽 資 訊 室 主 任 : 江 世 民 觀 傳 局 秘 書 室 主 任 : 江 春 慧 觀 傳 局 會 計 室 主 任 : 張 玲 玲 觀 傳 局 人 事 室 主 任 : 蔡 美 蘭 觀 傳 局 政 風 室 主 任 : 熊 永 明 臺 北 廣 播 電 臺 臺 長 : 陳 慈 銘 體 育 局 局 長 : 何 金 樑 體 育 局 副 局 長 : 丁 若 亭 體 育 局 副 局 長 : 房 振 昆 體 育 局 主 任 秘 書 : 陳 良 輝 體 育 局 綜 合 企 劃 科 科 長 : 曾 慶 勇 體 育 局 競 技 運 動 科 科 長 : 袁 守 方 2230
369 體 育 局 運 動 設 施 科 科 長 : 陳 玉 書 體 育 局 全 民 運 動 科 科 長 : 劉 怡 伶 體 育 局 運 動 產 業 科 科 長 : 鄧 伃 珊 體 育 局 輔 導 管 理 科 科 長 : 鍾 麗 民 體 育 局 秘 書 室 代 理 主 任 : 莊 裕 智 體 育 局 人 事 室 主 任 : 陳 怡 伶 體 育 局 會 計 室 主 任 : 劉 美 宏 體 育 局 政 風 室 主 任 : 陳 培 志 法 務 局 主 任 消 保 官 : 陳 信 誠 工 務 局 副 局 長 : 黃 一 平 新 工 處 處 長 : 陳 得 意 臺 北 市 政 府 副 秘 書 長 : 吳 國 安 法 務 局 專 門 委 員 : 劉 利 達 地 政 局 副 局 長 : 曾 秋 木 建 管 處 副 處 長 : 黃 舜 銘 自 來 水 事 業 處 淨 水 科 科 長 : 許 登 發 文 化 基 金 會 管 理 部 總 監 : 陳 玉 秀 政 風 處 代 理 副 處 長 : 張 祖 寬 臺 北 市 立 育 成 高 中 校 長 : 周 寤 竹 木 柵 高 工 校 長 : 許 振 輝 興 福 國 中 棒 球 隊 教 練 : 吳 世 賢 原 住 民 族 事 務 委 員 會 主 任 委 員 : 楊 馨 怡 衛 生 局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處 處 長 : 邱 秀 儀 勞 動 局 勞 動 基 準 科 科 長 : 葉 建 能 人 事 處 處 長 : 韓 英 俊 大 安 高 工 校 長 : 陳 清 誥 金 華 國 中 校 長 : 俞 玲 琍 實 踐 國 中 校 長 : 廖 純 英 木 柵 國 小 校 長 : 黃 金 印 東 門 國 小 校 長 : 陳 順 和 南 門 國 小 校 長 : 張 清 楚 ( 教 務 主 任 鄭 鳳 綿 代 ) 國 語 實 小 校 長 : 楊 美 伶 實 踐 國 小 校 長 : 王 博 弘 螢 橋 國 小 校 長 : 施 能 杰 龍 安 國 小 校 長 : 朱 淑 英 交 通 局 運 輸 管 理 科 科 長 : 林 麗 珠 公 共 運 輸 處 綜 合 規 劃 科 科 長 : 黃 惠 如 都 市 發 展 局 都 市 規 劃 科 科 長 : 卲 琇 珮 消 防 局 簡 任 技 正 兼 火 災 預 防 科 科 長 : 莫 懷 祖 法 務 局 法 令 事 務 第 一 科 科 長 : 黃 瓊 枝 財 政 局 公 產 管 理 科 科 長 : 張 素 珍 2231
370 衛 生 局 疾 病 管 制 處 副 處 長 : 林 國 甯 警 察 局 刑 事 警 察 大 隊 偵 二 隊 隊 長 : 賴 俊 堯 警 察 局 行 政 科 專 員 : 徐 家 發 環 保 局 副 局 長 : 盧 世 昌 陽 明 高 中 校 長 : 洪 金 英 陽 明 高 中 棒 球 隊 教 練 : 廖 元 豐 大 理 高 中 校 長 : 黃 景 生 大 理 高 中 棒 球 隊 教 練 : 李 杜 宏 本 會 : 專 門 委 員 : 廖 本 興 專 員 : 吳 婉 泠 組 員 : 胡 達 生 戴 議 員 錫 欽 5 月 9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1 時 31 分 至 6 時 47 分 吳 世 正 議 員 戴 議 員 錫 欽 5 月 10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 時 33 分 至 6 時 22 分 戴 議 員 錫 欽 汪 議 員 志 冰 5 月 13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1 時 10 分 至 6 時 41 分 戴 議 員 錫 欽 5 月 14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1 時 31 分 至 6 時 23 分 紀 錄 : 胡 達 生 吳 婉 泠 壹 質 詢 與 答 覆 第 1 質 詢 組 議 員 : 陳 政 忠 黃 珊 珊 林 國 成 (5 月 9 日 ) 質 詢 議 員 : 陳 政 忠 黃 珊 珊 林 國 成 教 育 局 丁 局 長 亞 雯 答 覆 法 務 局 陳 主 任 消 保 官 信 誠 答 覆 教 育 局 終 身 教 育 科 王 科 長 永 進 答 覆 體 育 局 何 局 長 金 樑 答 覆 體 育 局 房 副 局 長 振 昆 答 覆 新 工 處 陳 處 長 得 意 答 覆 工 務 局 黃 副 局 長 一 平 答 覆 第 2 質 詢 組 議 員 : 秦 儷 舫 賴 素 如 李 彥 秀 王 鴻 薇 (5 月 9 日 ) 質 詢 議 員 : 秦 儷 舫 李 彥 秀 王 鴻 薇 體 育 局 何 局 長 金 樑 答 覆 體 育 局 綜 合 企 劃 科 曾 科 長 慶 勇 答 覆 教 育 局 丁 局 長 亞 雯 答 覆 觀 光 傳 播 局 趙 局 長 心 屏 答 覆 觀 傳 局 媒 體 出 版 科 黃 科 長 惠 靜 答 覆 第 3 質 詢 組 議 員 : 吳 世 正 楊 實 秋 林 晉 章 厲 耿 桂 芳 (5 月 9 日 ) 2232
371 質 詢 議 員 : 吳 世 正 楊 實 秋 林 晉 章 厲 耿 桂 芳 體 育 局 何 局 長 金 樑 答 覆 教 育 局 丁 局 長 亞 雯 答 覆 教 育 局 特 殊 教 育 科 楊 科 長 淑 妃 答 覆 教 育 局 體 衛 科 許 科 長 裕 陞 答 覆 法 務 局 劉 專 門 委 員 利 達 答 覆 地 政 局 曾 副 局 長 秋 木 答 覆 建 管 處 黃 副 處 長 舜 銘 答 覆 教 育 局 曾 副 局 長 燦 金 答 覆 文 化 局 劉 局 長 維 公 答 覆 第 4 質 詢 組 議 員 : 吳 思 瑤 徐 佳 青 梁 文 傑 (5 月 9 日 ) 質 詢 議 員 : 吳 思 瑤 徐 佳 青 梁 文 傑 教 育 局 丁 局 長 亞 雯 答 覆 體 育 局 何 局 長 金 樑 答 覆 答 覆 文 化 局 劉 局 長 維 公 答 覆 文 化 局 第 二 科 林 科 長 長 杰 答 覆 第 5 質 詢 組 議 員 : 高 嘉 瑜 何 志 偉 (5 月 9 日 ) 質 詢 議 員 : 高 嘉 瑜 何 志 偉 教 育 局 丁 局 長 亞 雯 答 覆 體 育 局 何 局 長 金 樑 答 覆 文 化 局 劉 局 長 維 公 答 覆 觀 光 傳 播 局 趙 局 長 心 屏 答 覆 市 立 圖 書 館 館 長 洪 世 昌 答 覆 第 6 質 詢 組 議 員 : 陳 永 德 李 慶 元 (5 月 10 日 ) 質 詢 議 員 : 陳 永 德 李 慶 元 教 育 局 丁 局 長 亞 雯 答 覆 教 育 局 終 身 教 育 科 王 科 長 永 進 答 覆 動 物 園 金 園 長 仕 謙 答 覆 第 7 質 詢 組 議 員 : 張 茂 楠 童 仲 彥 王 孝 維 (5 月 10 日 ) 質 詢 議 員 : 張 茂 楠 童 仲 彥 王 孝 維 教 育 局 丁 局 長 亞 雯 答 覆 教 育 局 中 教 科 譚 科 長 以 敬 答 覆 體 育 局 何 局 長 金 樑 答 覆 社 會 教 育 館 林 館 長 林 信 耀 答 覆 文 化 局 劉 局 長 維 公 答 覆 觀 光 傳 播 局 趙 局 長 心 屏 答 覆 2233
372 第 8 質 詢 組 議 員 : 顏 聖 冠 阮 昭 雄 洪 健 益 (5 月 10 日 ) 質 詢 議 員 : 顏 聖 冠 阮 昭 雄 洪 健 益 教 育 局 丁 局 長 亞 雯 答 覆 教 育 局 學 前 教 育 科 李 科 長 慧 銘 答 覆 體 育 局 何 局 長 金 樑 答 覆 觀 光 傳 播 局 趙 局 長 心 屏 答 覆 文 化 局 劉 局 長 維 公 答 覆 文 化 基 金 會 陳 總 監 玉 秀 答 覆 動 物 園 金 園 長 仕 謙 答 覆 政 風 處 代 理 副 處 長 張 祖 寬 答 覆 臺 北 市 立 育 成 高 中 周 校 長 寤 竹 答 覆 第 9 質 詢 組 議 員 : 葉 林 傳 歐 陽 龍 陳 義 洲 應 曉 薇 李 傅 中 武 陳 錦 祥 (5 月 10 日 ) 質 詢 議 員 : 葉 林 傳 歐 陽 龍 應 曉 薇 李 傅 中 武 教 育 局 丁 局 長 亞 雯 答 覆 興 福 國 中 棒 球 隊 吳 教 練 世 賢 答 覆 木 柵 高 工 許 校 長 振 輝 答 覆 教 育 局 曾 副 局 長 燦 金 答 覆 教 育 局 國 教 科 謝 科 長 麗 華 答 覆 原 住 民 族 事 務 委 員 會 楊 主 任 委 員 馨 怡 答 覆 教 育 局 學 前 教 育 科 李 科 長 慧 銘 答 覆 教 育 局 終 身 教 育 科 王 科 長 永 進 答 覆 文 化 局 劉 局 長 維 公 答 覆 教 育 局 體 衛 科 許 科 長 裕 陞 答 覆 體 育 局 何 局 長 金 樑 答 覆 教 育 局 中 教 科 譚 科 長 以 敬 答 覆 第 10 質 詢 組 議 員 : 莊 瑞 雄 劉 耀 仁 (5 月 13 日 ) 質 詢 議 員 : 莊 瑞 雄 劉 耀 仁 教 育 局 丁 局 長 亞 雯 答 覆 教 育 局 體 衛 科 許 科 長 裕 陞 答 覆 勞 動 局 勞 動 基 準 科 葉 科 長 建 能 答 覆 衛 生 局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處 邱 處 長 秀 儀 答 覆 教 育 局 終 身 教 育 科 王 科 長 永 進 答 覆 第 11 質 詢 組 議 員 : 戴 錫 欽 陳 玉 梅 李 新 汪 志 冰 (5 月 13 日 ) 質 詢 議 員 : 戴 錫 欽 陳 玉 梅 李 新 汪 志 冰 觀 光 傳 播 局 趙 局 長 心 屏 答 覆 文 化 局 劉 局 長 維 公 答 覆 文 化 局 第 二 科 林 科 長 長 杰 答 覆 2234
373 教 育 局 丁 局 長 亞 雯 答 覆 體 育 局 何 局 長 金 樑 答 覆 衛 生 局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處 邱 處 長 秀 儀 答 覆 第 12 質 詢 組 議 員 : 李 建 昌 周 威 佑 許 淑 華 (5 月 13 日 ) 質 詢 議 員 : 李 建 昌 周 威 佑 許 淑 華 教 育 局 丁 局 長 亞 雯 答 覆 教 育 局 終 身 教 育 科 王 科 長 永 進 答 覆 公 共 運 輸 處 綜 合 規 劃 科 黃 科 長 惠 如 答 覆 觀 光 傳 播 局 趙 局 長 心 屏 答 覆 都 市 發 展 局 都 市 規 劃 科 邵 科 長 琇 珮 答 覆 體 育 局 何 局 長 金 樑 答 覆 文 化 局 劉 局 長 維 公 答 覆 文 化 局 第 三 科 郭 科 長 佩 瑜 答 覆 第 13 質 詢 組 議 員 : 王 欣 儀 王 正 德 鍾 小 平 黃 平 洋 (5 月 13 日 ) 質 詢 議 員 : 王 欣 儀 王 正 德 鍾 小 平 黃 平 洋 文 化 局 劉 局 長 維 公 答 覆 觀 光 傳 播 局 趙 局 長 心 屏 答 覆 體 育 局 何 局 長 金 樑 答 覆 教 育 局 丁 局 長 亞 雯 答 覆 教 育 局 體 衛 科 許 科 長 裕 陞 答 覆 教 育 局 學 前 教 育 科 李 科 長 慧 銘 答 覆 第 14 質 詢 組 議 員 : 簡 余 晏 李 慶 鋒 陳 建 銘 (5 月 13 日 ) 質 詢 議 員 : 簡 余 晏 李 慶 鋒 陳 建 銘 體 育 局 何 局 長 金 樑 答 覆 文 化 局 劉 局 長 維 公 答 覆 教 育 局 丁 局 長 亞 雯 答 覆 教 育 局 曾 副 局 長 燦 金 答 覆 教 育 局 體 衛 科 許 科 長 裕 陞 答 覆 法 務 局 法 令 事 務 第 一 科 黃 科 長 瓊 枝 答 覆 衛 生 局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處 邱 處 長 秀 儀 答 覆 第 15 質 詢 組 議 員 : 吳 志 剛 闕 枚 莎 陳 孋 輝 王 浩 林 奕 華 (5 月 14 日 ) 質 詢 議 員 : 吳 志 剛 闕 枚 莎 陳 孋 輝 王 浩 林 奕 華 文 化 局 劉 局 長 維 公 答 覆 財 政 局 公 產 管 理 科 張 科 長 素 珍 答 覆 教 育 局 丁 局 長 亞 雯 答 覆 衛 生 局 疾 病 管 制 處 林 副 處 長 國 甯 答 覆 教 育 局 體 衛 科 許 科 長 裕 陞 答 覆 2235
374 體 育 局 何 局 長 金 樑 答 覆 第 16 質 詢 組 議 員 : 林 瑞 圖 (5 月 14 日 ) 質 詢 議 員 : 林 瑞 圖 文 化 局 劉 局 長 維 公 答 覆 第 17 質 詢 組 議 員 : 潘 懷 宗 陳 彥 伯 (5 月 14 日 ) 質 詢 議 員 : 潘 懷 宗 陳 彥 伯 教 育 局 丁 局 長 亞 雯 答 覆 教 育 局 體 衛 科 許 科 長 裕 陞 答 覆 環 保 局 盧 副 局 長 世 昌 答 覆 陽 明 高 中 棒 球 隊 廖 教 練 元 豐 答 覆 大 理 高 中 棒 球 隊 李 教 練 杜 宏 答 覆 教 育 局 工 程 科 許 科 長 巧 華 答 覆 第 18 質 詢 組 議 員 : 李 芳 儒 秦 慧 珠 郭 昭 巖 (5 月 14 日 ) 質 詢 議 員 : 李 芳 儒 秦 慧 珠 郭 昭 巖 教 育 局 丁 局 長 亞 雯 答 覆 體 育 局 何 局 長 金 樑 答 覆 文 化 局 劉 局 長 維 公 答 覆 觀 光 傳 播 局 趙 局 長 心 屏 答 覆 第 19 質 詢 組 議 員 : 王 世 堅 江 志 銘 林 世 宗 (5 月 14 日 ) 質 詢 議 員 : 王 世 堅 江 志 銘 林 世 宗 教 育 局 丁 局 長 亞 雯 答 覆 體 育 局 何 局 長 金 樑 答 覆 教 育 局 體 衛 科 許 科 長 裕 陞 答 覆 文 化 局 劉 局 長 維 公 答 覆 貳 散 會 2236
375 4. 臺 北 市 議 會 第 11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交 通 部 門 業 務 質 詢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2 年 5 月 16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1 時 32 分 至 6 時 56 分 102 年 5 月 17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 時 30 分 至 6 時 35 分 102 年 5 月 20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1 時 30 分 至 6 時 26 分 102 年 5 月 21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1 時 35 分 至 6 時 04 分 地 點 : 本 會 議 事 廳 出 席 議 員 : 吳 思 瑤 徐 佳 青 梁 文 傑 顏 聖 冠 洪 健 益 吳 世 正 楊 實 秋 林 晉 章 厲 耿 桂 芳 李 慶 元 戴 錫 欽 陳 玉 梅 李 新 秦 儷 舫 李 彥 秀 王 鴻 薇 葉 林 傳 歐 陽 龍 陳 義 洲 李 傅 中 武 陳 錦 祥 陳 政 忠 黃 珊 珊 林 國 成 李 建 昌 周 威 佑 許 淑 華 高 嘉 瑜 何 志 偉 林 瑞 圖 王 欣 儀 王 正 德 黃 平 洋 簡 余 晏 李 慶 鋒 陳 建 銘 王 世 堅 江 志 銘 林 世 宗 潘 懷 宗 陳 彥 伯 張 茂 楠 童 仲 彥 王 孝 維 李 芳 儒 秦 慧 珠 郭 昭 巖 莊 瑞 雄 劉 耀 仁 吳 志 剛 闕 枚 莎 陳 孋 輝 王 浩 林 奕 華 列 席 : 市 政 府 : 交 通 局 局 長 : 王 聲 威 捷 運 工 程 局 局 長 : 蔡 輝 昇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總 經 理 : 譚 國 光 停 車 管 理 工 程 處 處 長 : 張 哲 揚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處 處 長 : 陳 學 台 公 共 運 輸 處 處 長 : 陳 榮 明 交 通 事 件 裁 決 所 所 長 : 楊 金 樹 警 察 局 交 通 警 察 大 隊 大 隊 長 : 張 夢 麟 悠 遊 卡 控 股 公 司 總 經 理 : 鄭 有 欽 大 都 會 客 運 公 司 總 經 理 : 洪 滄 浪 捷 運 工 程 局 東 區 工 程 處 處 長 : 陳 耀 維 捷 運 工 程 局 南 區 工 程 處 處 長 : 周 文 彬 捷 運 工 程 局 北 區 工 程 處 處 長 : 陳 鴻 濤 捷 運 工 程 局 中 區 工 程 處 處 長 : 余 念 梓 捷 運 工 程 局 機 電 工 程 處 處 長 : 周 湘 魁 交 通 局 副 局 長 : 鄭 佳 良 交 通 局 副 局 長 : 林 麗 玉 交 通 局 交 通 治 理 科 科 長 : 劉 嘉 祐 交 通 局 交 通 安 全 科 科 長 : 張 生 萬 交 通 局 綜 合 規 劃 科 科 長 : 李 昆 振 交 通 局 秘 書 室 主 任 : 于 麗 菁 公 共 運 輸 處 一 般 運 輸 科 科 長 : 陳 俊 宏 捷 運 工 程 局 副 局 長 : 鄭 國 雄 2237
376 捷 運 工 程 局 主 任 秘 書 兼 代 綜 合 規 劃 處 處 長 : 張 澤 雄 捷 運 工 程 局 副 總 工 程 司 兼 代 聯 合 開 發 處 處 長 : 王 偉 捷 運 工 程 局 副 總 工 程 司 兼 代 土 建 處 處 處 長 : 李 尚 叡 捷 運 工 程 局 聯 合 開 發 處 副 處 長 : 朱 正 帆 捷 運 工 程 局 公 關 室 主 任 : 孫 淑 芬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企 劃 處 處 長 : 詹 仕 聰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事 業 處 處 長 : 詹 文 滔 政 風 處 處 長 : 劉 明 武 政 風 處 查 處 科 科 長 : 陳 文 玲 新 建 工 程 處 處 長 : 陳 得 意 新 建 工 程 處 副 處 長 : 池 蘭 生 新 建 工 程 處 副 總 工 程 司 : 李 文 芳 建 築 管 理 工 程 處 公 寓 大 廈 管 理 科 科 長 : 梁 志 遠 消 防 局 災 害 搶 救 科 科 長 : 蔡 家 隆 市 場 處 經 營 科 科 長 : 何 相 慶 體 育 局 運 動 產 業 科 科 長 : 鄧 伃 珊 環 保 局 第 三 科 專 員 : 蔡 清 村 文 化 局 第 二 科 技 正 : 許 宏 光 法 務 局 消 費 者 保 護 官 室 主 任 消 保 官 : 陳 信 誠 法 務 局 法 令 事 務 第 二 科 科 長 : 宋 慶 珍 都 市 發 展 局 專 門 委 員 : 劉 秀 玲 本 會 : 專 門 委 員 : 傅 素 玲 專 員 : 吳 聰 忠 組 員 : 許 娥 何 議 員 志 偉 102 年 5 月 16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1 時 32 分 至 6 時 56 分 簡 議 員 余 宴 102 年 5 月 17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 時 30 分 至 3 時 15 分 102 年 5 月 17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5 時 23 分 至 6 時 35 分 102 年 5 月 20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1 時 30 分 至 3 時 48 分 102 年 5 月 20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4 時 04 分 至 4 時 29 分 102 年 5 月 21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4 時 31 分 至 6 時 04 分 周 議 員 威 佑 102 年 5 月 17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3 時 16 分 至 5 時 10 分 王 議 員 孝 維 102 年 5 月 17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5 時 11 分 至 5 時 22 分 102 年 5 月 21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1 時 35 分 至 1 時 59 分 李 議 員 慶 鋒 102 年 5 月 20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3 時 49 分 至 4 時 03 分 洪 議 員 健 益 2238
377 102 年 5 月 20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4 時 30 分 至 6 時 26 分 童 議 員 仲 彥 102 年 5 月 21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2 時 0 分 至 2 時 20 分 張 議 員 茂 楠 102 年 5 月 21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2 時 21 分 至 4 時 30 分 紀 錄 : 吳 聰 忠 許 娥 甲 質 詢 與 答 覆 第 1 質 詢 組 議 員 : 吳 思 瑤 徐 佳 青 梁 文 傑 (5 月 16 日 ) 質 詢 議 員 : 吳 思 瑤 徐 佳 青 梁 文 傑 悠 遊 卡 控 股 公 司 鄭 總 經 理 有 欽 答 覆 交 通 局 王 局 長 聲 威 答 覆 交 通 局 交 通 治 理 科 劉 科 長 嘉 祐 答 覆 警 察 局 交 通 警 察 大 隊 張 大 隊 長 夢 麟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蔡 局 長 輝 昇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兼 代 聯 合 開 發 處 處 長 答 覆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答 覆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企 劃 處 詹 處 長 仕 聰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張 主 任 秘 書 澤 雄 兼 代 綜 合 規 劃 處 處 長 答 覆 第 2 質 詢 組 議 員 : 顏 聖 冠 阮 昭 雄 洪 健 益 (5 月 16 日 ) 質 詢 議 員 : 洪 健 益 交 通 局 王 局 長 聲 威 答 覆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答 覆 警 察 局 交 通 警 察 大 隊 張 大 隊 長 夢 麟 答 覆 停 車 管 理 工 程 處 張 處 長 哲 揚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蔡 局 長 輝 昇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北 區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鴻 濤 答 覆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事 業 處 詹 處 長 文 滔 答 覆 建 築 管 理 工 程 處 公 寓 大 廈 管 理 科 梁 科 長 志 遠 答 覆 公 共 運 輸 處 陳 處 長 榮 明 答 覆 公 共 運 輸 處 一 般 運 輸 科 陳 科 長 俊 宏 答 覆 交 通 局 鄭 副 局 長 佳 良 答 覆 交 通 局 秘 書 室 于 主 任 麗 菁 答 覆 第 3 質 詢 組 議 員 : 吳 世 正 楊 實 秋 林 晉 章 厲 耿 桂 芳 (5 月 16 日 ) 質 詢 議 員 : 厲 耿 桂 芳 林 晉 章 楊 實 秋 吳 世 正 捷 運 工 程 局 蔡 局 長 輝 昇 答 覆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答 覆 交 通 局 王 局 長 聲 威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南 區 工 程 處 周 處 長 文 彬 答 覆 警 察 局 交 通 警 察 大 隊 張 大 隊 長 夢 麟 答 覆 2239
378 捷 運 工 程 局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兼 代 聯 合 開 發 處 處 長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鄭 副 局 長 國 雄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聯 合 開 發 處 朱 副 處 長 正 帆 答 覆 交 通 局 交 通 安 全 科 張 科 長 生 萬 答 覆 第 4 質 詢 組 議 員 : 陳 永 德 李 慶 元 (5 月 16 日 ) 質 詢 議 員 : 李 慶 元 消 防 局 災 害 搶 救 科 蔡 科 長 家 隆 答 覆 交 通 局 王 局 長 聲 威 答 覆 停 車 管 理 工 程 處 張 處 長 哲 揚 答 覆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學 台 答 覆 第 5 質 詢 組 議 員 : 戴 錫 欽 陳 玉 梅 李 新 汪 志 冰 (5 月 16 日 ) 質 詢 議 員 : 陳 玉 梅 李 新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學 台 答 覆 交 通 局 王 局 長 聲 威 答 覆 警 察 局 交 通 警 察 大 隊 張 大 隊 長 夢 麟 答 覆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蔡 局 長 輝 昇 答 覆 交 通 局 交 通 治 理 科 劉 科 長 嘉 祐 答 覆 停 車 管 理 工 程 處 張 處 長 哲 揚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兼 代 聯 合 開 發 處 處 長 答 覆 第 6 質 詢 組 議 員 : 秦 儷 舫 賴 素 如 李 彥 秀 王 鴻 薇 (5 月 17 日 ) 質 詢 議 員 : 王 鴻 薇 秦 儷 舫 李 彥 秀 市 場 處 經 營 科 何 科 長 相 慶 答 覆 體 育 局 運 動 產 業 科 鄧 科 長 伃 珊 答 覆 停 車 管 理 工 程 處 張 處 長 哲 揚 答 覆 交 通 局 王 局 長 聲 威 答 覆 警 察 局 交 通 警 察 大 隊 張 大 隊 長 夢 麟 答 覆 交 通 局 交 通 治 理 科 劉 科 長 嘉 祐 答 覆 第 7 質 詢 組 議 員 : 葉 林 傳 歐 陽 龍 陳 義 洲 應 曉 薇 李 傅 中 武 陳 錦 祥 (5 月 17 日 ) 質 詢 議 員 : 李 傅 中 武 葉 林 傳 歐 陽 龍 交 通 局 王 局 長 聲 威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蔡 局 長 輝 昇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李 副 總 工 程 司 尚 叡 兼 代 土 建 處 處 處 長 答 覆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答 覆 交 通 局 交 通 治 理 科 劉 科 長 嘉 祐 答 覆 警 察 局 交 通 大 隊 張 大 隊 長 夢 麟 答 覆 2240
379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學 台 答 覆 公 共 運 輸 處 陳 處 長 榮 明 答 覆 第 8 質 詢 組 議 員 : 陳 政 忠 黃 珊 珊 林 國 成 (5 月 17 日 ) 質 詢 議 員 : 林 國 成 黃 珊 珊 陳 政 忠 交 通 局 王 局 長 聲 威 答 覆 公 共 運 輸 處 陳 處 長 榮 明 答 覆 大 都 會 客 運 公 司 洪 總 經 理 滄 浪 答 覆 交 通 裁 決 所 楊 所 長 金 樹 答 覆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學 台 答 覆 警 察 局 交 通 警 察 大 隊 張 大 隊 長 夢 麟 答 覆 交 通 局 林 副 局 長 麗 玉 答 覆 第 9 質 詢 組 議 員 : 李 建 昌 周 威 佑 許 淑 華 (5 月 17 日 ) 質 詢 議 員 : 李 建 昌 周 威 佑 許 淑 華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答 覆 交 通 局 王 局 長 聲 威 答 覆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學 台 答 覆 警 察 局 交 通 警 察 大 隊 張 大 隊 長 夢 麟 答 覆 停 車 管 理 工 程 處 張 處 長 哲 揚 答 覆 環 保 局 第 三 科 蔡 專 員 清 村 答 覆 公 共 運 輸 處 陳 處 長 榮 明 答 覆 文 化 局 第 二 科 許 技 正 宏 光 答 覆 第 10 質 詢 組 議 員 : 高 嘉 瑜 何 志 偉 (5 月 20 日 ) 質 詢 議 員 : 何 志 偉 高 嘉 瑜 捷 運 工 程 局 蔡 局 長 輝 昇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兼 代 聯 合 開 發 處 處 長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聯 合 開 發 處 朱 副 處 長 正 帆 答 覆 交 通 局 王 局 長 聲 威 答 覆 法 務 局 消 費 者 保 護 官 室 陳 主 任 消 保 官 信 誠 答 覆 法 務 局 法 令 事 務 第 二 科 宋 科 長 慶 珍 答 覆 第 11 詢 組 議 員 : 林 瑞 圖 (5 月 20 日 ) 質 詢 議 員 : 林 瑞 圖 交 通 局 王 局 長 聲 威 答 覆 公 共 運 輸 處 陳 處 長 榮 明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蔡 局 長 輝 昇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王 副 總 工 程 司 偉 兼 代 聯 合 開 發 處 處 長 答 覆 第 12 質 詢 組 議 員 : 王 欣 儀 王 正 德 鍾 小 平 黃 平 洋 (5 月 20 日 ) 2241
380 質 詢 議 員 : 王 欣 儀 黃 平 洋 王 正 德 公 共 運 輸 處 陳 處 長 榮 明 答 覆 交 通 局 王 局 長 聲 威 答 覆 新 建 工 程 處 李 副 總 工 程 司 文 芳 答 覆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學 台 答 覆 警 察 局 交 通 大 隊 張 大 隊 長 夢 麟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蔡 局 長 輝 昇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張 主 任 秘 書 澤 雄 兼 代 綜 合 規 劃 處 處 長 答 覆 第 13 質 詢 組 議 員 : 簡 余 晏 李 慶 鋒 陳 建 銘 (5 月 20 日 ) 質 詢 議 員 : 簡 余 晏 陳 建 銘 李 慶 鋒 公 共 運 輸 處 陳 處 長 榮 明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蔡 局 長 輝 昇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公 關 室 孫 主 任 淑 芬 答 覆 政 風 處 查 處 科 陳 科 長 文 玲 答 覆 交 通 局 王 局 長 聲 威 答 覆 停 車 管 理 工 程 處 張 處 長 哲 揚 答 覆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學 台 答 覆 第 14 質 詢 組 議 員 : 王 世 堅 江 志 銘 林 世 宗 (5 月 20 日 ) 質 詢 議 員 : 林 世 宗 江 志 銘 王 世 堅 新 建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得 意 答 覆 交 通 局 王 局 長 聲 威 答 覆 公 共 運 輸 處 陳 處 長 榮 明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蔡 局 長 輝 昇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張 主 任 秘 書 澤 雄 兼 代 綜 合 規 劃 處 處 長 答 覆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答 覆 交 通 局 綜 合 規 劃 科 李 科 長 昆 振 答 覆 都 市 發 展 局 劉 專 門 委 員 秀 玲 答 覆 第 15 質 詢 組 議 員 : 潘 懷 宗 陳 彥 伯 (5 月 20 日 ) 質 詢 議 員 : 陳 彥 伯 潘 懷 宗 交 通 局 王 局 長 聲 威 答 覆 警 察 局 交 通 警 察 大 隊 張 大 隊 長 夢 麟 答 覆 公 共 運 輸 處 陳 處 長 榮 明 答 覆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學 台 答 覆 公 共 運 輸 處 陳 處 長 榮 明 答 覆 第 16 質 詢 組 議 員 : 張 茂 楠 童 仲 彥 王 孝 維 (5 月 21 日 ) 質 詢 議 員 : 童 仲 彥 張 茂 楠 王 孝 維 警 察 局 交 通 警 察 大 隊 張 大 隊 長 夢 麟 答 覆 2242
381 交 通 局 王 局 長 聲 威 答 覆 交 通 局 交 通 治 理 科 劉 科 長 嘉 祐 答 覆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學 台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蔡 局 長 輝 昇 答 覆 第 17 質 詢 組 議 員 : 李 芳 儒 秦 慧 珠 郭 昭 巖 (5 月 21 日 ) 質 詢 議 員 : 郭 昭 巖 秦 慧 珠 交 通 局 王 局 長 聲 威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蔡 局 長 輝 昇 答 覆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答 覆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學 台 答 覆 第 18 質 詢 組 議 員 : 莊 瑞 雄 劉 耀 仁 (5 月 21 日 ) 質 詢 議 員 : 劉 耀 仁 莊 瑞 雄 捷 運 工 程 局 蔡 局 長 輝 昇 答 覆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答 覆 新 工 處 池 副 處 長 蘭 生 答 覆 交 通 局 王 局 長 聲 威 答 覆 停 車 管 理 工 程 處 張 處 長 哲 揚 答 覆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學 台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南 區 工 程 處 周 處 長 文 彬 答 覆 第 19 質 詢 組 議 員 : 吳 志 剛 闕 枚 莎 陳 孋 輝 王 浩 林 奕 華 (5 月 21 日 ) 質 詢 議 員 : 林 奕 華 王 浩 吳 志 剛 陳 孋 輝 闕 枚 莎 捷 運 工 程 局 蔡 局 長 輝 昇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張 主 任 秘 書 澤 雄 兼 代 綜 合 規 劃 處 處 長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中 區 工 程 處 余 處 長 念 梓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南 區 工 程 處 周 處 長 文 彬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機 電 工 程 處 周 處 長 湘 魁 答 覆 政 風 處 劉 處 長 明 武 答 覆 停 車 管 理 工 程 處 張 處 長 哲 揚 答 覆 交 通 局 王 局 長 聲 威 答 覆 警 察 局 交 通 警 察 大 隊 張 大 隊 長 夢 麟 答 覆 公 共 運 輸 處 陳 處 長 榮 明 答 覆 臺 北 捷 運 公 司 譚 總 經 理 國 光 答 覆 乙 散 會 2243
382 5. 臺 北 市 議 會 第 11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警 政 衛 生 部 門 業 務 質 詢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4 月 11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1 時 33 分 至 7 時 3 分 4 月 12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2 時 11 分 至 6 時 22 分 4 月 15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1 時 30 分 至 6 時 16 分 4 月 16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1 時 30 分 至 6 時 09 分 地 點 : 本 會 二 樓 議 事 廳 出 席 議 員 : 高 嘉 瑜 何 志 偉 戴 錫 欽 黃 平 洋 劉 耀 仁 汪 志 冰 王 正 德 楊 實 秋 林 晉 章 陳 彥 伯 莊 瑞 雄 王 欣 儀 厲 耿 桂 芳 秦 儷 舫 李 彥 秀 李 慶 元 陳 錦 祥 吳 世 正 歐 陽 龍 陳 義 洲 陳 永 德 應 曉 薇 李 傅 中 武 葉 林 傳 林 瑞 圖 秦 慧 珠 郭 昭 巖 李 芳 儒 張 茂 楠 童 仲 彥 王 孝 維 王 世 堅 江 志 銘 林 世 宗 李 建 昌 潘 懷 宗 周 威 佑 許 淑 華 吳 志 剛 闕 枚 莎 陳 孋 輝 王 浩 林 奕 華 顏 聖 冠 阮 昭 雄 洪 健 益 簡 余 晏 李 慶 鋒 陳 建 銘 陳 政 忠 黃 珊 珊 林 國 成 吳 思 瑤 梁 文 傑 王 鴻 薇 計 55 名 列 席 : 市 政 府 : 警 察 局 局 長 : 黃 昇 勇 松 山 分 局 分 局 長 : 呂 春 長 信 義 分 局 分 局 長 : 黃 啟 澤 大 安 分 局 分 局 長 : 張 傳 忠 中 山 分 局 分 局 長 : 李 永 癸 中 正 第 一 分 局 分 局 長 : 方 仰 寧 中 正 第 二 分 局 分 局 長 : 李 啟 富 大 同 分 局 分 局 長 : 王 鳳 輝 萬 華 分 局 分 局 長 : 王 嘉 衡 文 山 第 一 分 局 分 局 長 : 詹 永 華 文 山 第 二 分 局 分 局 長 : 陳 博 珍 南 港 分 局 分 局 長 : 楊 鴻 正 內 湖 分 局 分 局 長 : 薛 文 容 士 林 分 局 分 局 長 : 李 德 威 北 投 分 局 分 局 長 : 陳 才 馨 保 安 警 察 大 隊 大 隊 長 : 劉 鴻 烈 刑 事 警 察 大 隊 大 隊 長 : 黃 明 昭 交 通 警 察 大 隊 大 隊 長 : 張 夢 麟 少 年 警 察 隊 隊 長 : 楊 岱 錞 代 婦 幼 警 察 隊 隊 長 : 邱 子 珍 2244
383 捷 運 警 察 隊 隊 長 : 宋 景 武 通 信 警 察 隊 隊 長 : 黃 永 志 衛 生 局 局 長 : 林 奇 宏 臺 北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院 長 : 張 聖 原 中 興 院 區 副 院 長 : 璩 大 成 仁 愛 院 區 副 院 長 : 劉 秀 雯 和 平 婦 幼 院 區 副 院 長 : 陳 潤 秋 陽 明 院 區 副 院 長 : 楊 文 理 忠 孝 院 區 副 院 長 : 黃 碧 桃 松 德 院 區 副 院 長 : 龍 佛 衛 林 森 ( 中 醫 ) 院 區 副 院 長 : 鄭 振 鴻 昆 明 院 區 副 院 長 : 顏 慕 庸 環 境 保 護 局 局 長 : 吳 盛 忠 木 柵 垃 圾 焚 化 廠 廠 長 : 蔡 崇 助 內 湖 垃 圾 焚 化 廠 廠 長 : 吳 文 園 北 投 垃 圾 焚 化 廠 廠 長 : 傅 良 枝 衛 生 稽 查 大 隊 大 隊 長 : 王 大 鈞 垃 圾 衛 生 掩 埋 場 場 長 : 郭 孟 融 消 防 局 局 長 : 廖 茂 為 動 保 處 處 長 : 嚴 一 峯 動 保 處 副 處 長 : 葉 明 穎 動 保 處 防 疫 檢 驗 組 組 長 : 孫 旭 明 市 場 處 批 發 市 場 管 理 科 股 長 : 黃 郁 翔 法 務 局 主 任 消 保 官 : 陳 信 誠 交 通 局 交 通 安 全 科 科 長 : 張 生 萬 勞 動 局 副 局 長 : 張 基 煜 水 利 處 抽 水 站 管 理 科 科 長 : 楊 德 雄 教 育 局 軍 訓 室 主 任 : 張 百 誠 市 場 管 理 處 處 長 : 王 三 中 公 園 路 燈 管 理 處 青 年 公 園 管 理 所 主 任 : 林 慶 煌 新 建 工 程 處 處 長 : 陳 得 意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處 設 施 科 科 長 : 賴 仁 宗 本 會 : 專 門 委 員 : 陳 朝 泉 專 員 : 溫 仁 助 紀 錄 : 溫 仁 助 劉 議 員 耀 仁 4 月 11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1 時 33 分 至 4 時 17 分 李 議 員 建 昌 4 月 11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4 時 18 分 至 4 時 28 分 劉 議 員 耀 仁 4 月 11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4 時 29 分 至 7 時 3 分 劉 議 員 耀 仁 4 月 12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2 時 11 分 至 5 時 38 分 王 議 員 浩 4 月 12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5 時 38 分 至 5 時 42 分 2245
384 劉 議 員 耀 仁 4 月 12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5 時 42 分 至 6 時 22 分 劉 議 員 耀 仁 4 月 15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1 時 30 分 至 2 時 35 分 高 議 員 嘉 瑜 4 月 15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2 時 35 分 至 3 時 35 分 劉 議 員 耀 仁 4 月 15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3 時 36 分 至 4 時 5 分 陳 議 員 義 洲 4 月 15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4 時 6 分 至 4 時 11 分 劉 議 員 耀 仁 4 月 15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4 時 12 分 至 6 時 16 分 陳 議 員 建 銘 4 月 16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1 時 30 分 至 5 時 50 分 李 議 員 慶 鋒 4 月 16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5 時 51 分 至 6 時 35 分 陳 議 員 建 銘 4 月 16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6 時 36 分 至 7 時 15 分 甲 業 務 質 詢 與 答 覆 第 1 質 詢 組 議 員 : 高 嘉 瑜 何 志 偉 (4 月 11 日 星 期 四 ) 質 詢 議 員 : 何 志 偉 高 嘉 瑜 警 察 局 黃 局 長 昇 勇 答 覆 環 保 局 吳 局 長 盛 忠 答 覆 消 防 局 廖 局 長 茂 為 答 覆 衛 生 局 林 局 長 奇 宏 答 覆 警 察 局 松 山 分 局 呂 分 局 長 春 長 答 覆 警 察 局 中 山 分 局 呂 分 局 長 永 癸 答 覆 警 察 局 中 正 第 二 分 局 李 分 局 長 啟 富 答 覆 警 察 局 信 義 分 局 黃 分 局 長 啟 澤 答 覆 警 察 局 交 通 警 察 大 隊 張 大 隊 長 夢 麟 答 覆 第 2 質 詢 組 議 員 : 顏 聖 冠 阮 昭 雄 洪 健 益 (4 月 11 日 星 期 四 ) 質 詢 議 員 : 洪 健 益 阮 昭 雄 顏 聖 冠 衛 生 局 林 局 長 奇 宏 答 覆 環 保 局 吳 局 長 盛 忠 答 覆 消 防 局 廖 局 長 茂 為 答 覆 動 保 處 嚴 處 長 一 峯 答 覆 市 場 處 批 發 市 場 管 理 科 黃 股 長 郁 翔 答 覆 警 察 局 黃 局 長 昇 勇 答 覆 警 察 局 中 正 第 一 分 局 方 分 局 長 仰 寧 答 覆 警 察 局 人 事 室 莊 主 任 進 星 答 覆 第 3 質 詢 組 議 員 : 李 建 昌 周 威 佑 許 淑 華 (4 月 11 日 星 期 四 ) 質 詢 議 員 : 周 威 佑 許 淑 華 李 建 昌 警 察 局 黃 局 長 昇 勇 答 覆 衛 生 局 林 局 長 奇 宏 答 覆 法 務 局 陳 主 任 消 保 官 信 誠 答 覆 衛 生 局 健 康 管 理 處 林 處 長 莉 茹 答 覆 環 保 局 吳 局 長 盛 忠 答 覆 2246
385 第 4 質 詢 組 議 員 : 林 瑞 圖 (4 月 11 日 星 期 四 ) 質 詢 議 員 : 林 瑞 圖 衛 生 局 林 局 長 奇 宏 答 覆 市 場 處 批 發 市 場 管 理 科 黃 股 長 郁 翔 答 覆 動 保 處 葉 副 處 長 明 穎 答 覆 警 察 局 黃 局 長 昇 勇 答 覆 消 防 局 廖 局 長 茂 為 答 覆 第 5 質 詢 組 議 員 : 吳 世 正 楊 實 秋 林 晉 章 厲 耿 桂 芳 (4 月 11 日 星 期 四 ) 質 詢 議 員 : 林 晉 章 楊 實 秋 吳 世 正 厲 耿 桂 芳 警 察 局 黃 局 長 昇 勇 答 覆 消 防 局 廖 局 長 茂 為 答 覆 交 通 局 交 通 安 全 科 張 科 長 生 萬 答 覆 衛 生 局 林 局 長 奇 宏 答 覆 環 保 局 吳 局 長 盛 忠 答 覆 第 6 質 詢 組 議 員 : 王 欣 儀 王 正 德 鍾 小 平 黃 平 洋 (4 月 11 日 星 期 四 ) 質 詢 議 員 : 王 欣 儀 黃 平 洋 王 正 德 衛 生 局 林 局 長 奇 宏 答 覆 動 保 處 防 疫 檢 驗 組 孫 組 長 旭 明 答 覆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答 覆 消 防 局 廖 局 長 茂 為 答 覆 消 防 局 第 四 救 災 大 隊 劉 大 隊 長 永 洲 答 覆 臺 北 自 來 水 事 業 處 吳 處 長 陽 龍 答 覆 警 察 局 黃 局 長 昇 勇 答 覆 警 察 局 犯 罪 預 防 科 吳 科 長 敬 田 答 覆 警 察 局 交 通 警 察 大 隊 張 大 隊 長 夢 麟 答 覆 第 7 質 詢 組 議 員 : 王 世 堅 江 志 銘 林 世 宗 (4 月 12 日 星 期 五 ) 質 詢 議 員 : 林 世 宗 王 世 堅 江 志 銘 環 保 局 吳 局 長 盛 忠 答 覆 警 察 局 黃 局 長 昇 勇 答 覆 警 察 局 李 督 察 長 金 田 答 覆 第 8 質 詢 組 議 員 : 戴 錫 欽 陳 玉 梅 李 新 汪 志 冰 (4 月 12 日 星 期 五 ) 質 詢 議 員 : 汪 志 冰 戴 錫 欽 衛 生 局 林 局 長 奇 宏 答 覆 衛 生 局 疾 病 管 處 朱 處 長 玉 如 答 覆 勞 動 局 張 副 局 長 基 煜 答 覆 警 察 局 黃 局 長 昇 勇 答 覆 警 察 局 士 林 分 局 李 分 局 長 德 威 答 覆 2247
386 警 察 局 少 年 警 察 隊 吳 隊 長 春 沂 答 覆 警 察 局 刑 事 警 察 大 隊 黃 大 隊 長 明 昭 答 覆 第 9 質 詢 組 議 員 : 吳 志 剛 闕 枚 莎 陳 孋 輝 王 浩 林 奕 華 (4 月 12 日 星 期 五 ) 質 詢 議 員 : 林 奕 華 闕 枚 莎 陳 孋 輝 王 浩 吳 志 剛 警 察 局 黃 局 長 昇 勇 答 覆 消 防 局 廖 局 長 茂 為 答 覆 衛 生 局 林 局 長 奇 宏 答 覆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答 覆 政 風 處 張 代 理 副 處 長 祖 寬 答 覆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和 平 婦 幼 院 區 陳 副 院 長 潤 秋 答 覆 警 察 局 交 通 警 察 大 隊 張 大 隊 長 夢 麟 答 覆 環 保 局 吳 局 長 盛 忠 答 覆 第 10 質 詢 組 議 員 : 陳 政 忠 黃 珊 珊 林 國 成 (4 月 15 日 星 期 一 ) 質 詢 議 員 : 林 國 成 陳 政 忠 黃 珊 珊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答 覆 動 保 處 嚴 處 長 一 峯 答 覆 環 保 局 吳 局 長 盛 忠 答 覆 衛 生 局 林 局 長 奇 宏 答 覆 消 防 局 廖 局 長 茂 為 答 覆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黃 副 院 長 遵 誠 答 覆 第 11 質 詢 組 議 員 : 莊 瑞 雄 劉 耀 仁 (4 月 15 日 星 期 一 ) 質 詢 議 員 : 劉 耀 仁 莊 瑞 雄 環 保 局 吳 局 長 盛 忠 答 覆 水 利 處 抽 水 站 管 理 科 楊 科 長 德 雄 答 覆 警 察 局 黃 局 長 昇 勇 答 覆 警 察 局 交 通 警 察 大 隊 張 大 隊 長 夢 麟 答 覆 警 察 局 南 港 分 局 楊 分 局 長 鴻 正 答 覆 警 察 局 松 山 分 局 呂 分 局 長 春 長 答 覆 警 察 局 中 正 第 二 分 局 李 分 局 長 啟 富 答 覆 警 察 局 大 同 分 局 王 分 局 長 鳳 輝 答 覆 消 防 局 廖 局 長 茂 為 答 覆 衛 生 局 林 局 長 奇 宏 答 覆 動 保 處 嚴 處 長 一 峯 答 覆 第 12 質 詢 組 議 員 : 葉 林 傳 歐 陽 龍 陳 義 洲 應 曉 薇 李 傅 中 武 陳 錦 祥 (4 月 15 日 星 期 一 ) 質 詢 議 員 : 應 曉 薇 李 傅 中 武 葉 林 傳 歐 陽 龍 2248
387 警 察 局 黃 局 長 昇 勇 答 覆 警 察 局 萬 華 分 局 王 分 局 長 嘉 衡 答 覆 警 察 局 婦 幼 警 察 隊 邱 隊 長 子 珍 答 覆 消 防 局 廖 局 長 茂 為 答 覆 環 保 局 吳 局 長 盛 忠 答 覆 警 察 局 人 事 室 莊 主 任 進 星 答 覆 警 察 局 會 計 室 謝 主 任 鎙 環 答 覆 消 防 局 人 事 室 刁 專 員 先 蕙 答 覆 警 察 局 犯 罪 預 防 科 吳 科 長 敬 田 答 覆 警 察 局 中 正 第 一 分 局 方 分 局 長 仰 寧 答 覆 警 察 局 交 通 警 察 大 隊 張 大 隊 長 夢 麟 答 覆 衛 生 局 林 局 長 奇 宏 答 覆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答 覆 消 防 局 陳 副 局 長 郁 文 答 覆 第 13 質 詢 組 議 員 : 秦 儷 舫 賴 素 如 李 彥 秀 王 鴻 薇 (4 月 15 日 星 期 一 ) 質 詢 議 員 : 王 鴻 薇 秦 儷 舫 李 彥 秀 環 保 局 吳 局 長 盛 忠 答 覆 警 察 局 黃 局 長 昇 勇 答 覆 教 育 局 軍 訓 室 張 主 任 百 誠 答 覆 衛 生 局 林 局 長 奇 宏 答 覆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答 覆 環 保 局 吳 局 長 盛 忠 答 覆 第 14 質 詢 組 議 員 : 李 芳 儒 秦 慧 珠 郭 昭 巖 (4 月 16 日 星 期 二 ) 質 詢 議 員 : 郭 昭 巖 李 芳 儒 秦 慧 珠 衛 生 局 林 局 長 奇 宏 答 覆 動 保 處 嚴 處 長 一 峯 答 覆 市 場 管 理 處 王 處 長 三 中 答 覆 環 保 局 吳 局 長 盛 忠 答 覆 消 防 局 廖 局 長 茂 為 答 覆 警 察 局 大 安 分 局 張 分 局 長 傳 忠 答 覆 警 察 局 交 通 警 察 大 隊 張 大 隊 長 夢 麟 答 覆 警 察 局 北 投 分 局 長 陳 分 局 長 才 馨 答 覆 警 察 局 文 山 第 二 分 局 陳 分 局 長 博 珍 答 覆 警 察 局 中 正 第 二 分 局 李 分 局 長 啟 富 答 覆 警 察 局 黃 局 長 昇 勇 答 覆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答 覆 第 15 質 詢 組 議 員 : 吳 思 瑤 徐 佳 青 梁 文 傑 (4 月 16 日 星 期 二 ) 質 詢 議 員 : 吳 思 瑤 梁 文 傑 2249
388 衛 生 局 林 局 長 奇 宏 答 覆 警 察 局 黃 局 長 昇 勇 答 覆 環 保 局 吳 局 長 盛 忠 答 覆 消 防 局 廖 局 長 茂 為 答 覆 動 保 處 嚴 處 長 一 峯 答 覆 公 園 路 燈 管 理 處 青 年 公 園 管 理 所 林 主 任 慶 煌 答 覆 新 建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得 意 答 覆 第 16 質 詢 組 議 員 : 張 茂 楠 童 仲 彥 王 孝 維 (4 月 16 日 星 期 二 ) 質 詢 議 員 : 張 茂 楠 童 仲 彥 王 孝 維 動 保 處 葉 副 處 長 明 穎 答 覆 環 保 局 吳 局 長 盛 忠 答 覆 衛 生 局 林 局 長 奇 宏 答 覆 警 察 局 交 通 警 察 大 隊 張 大 隊 長 夢 麟 答 覆 警 察 局 黃 局 長 昇 勇 答 覆 警 察 局 中 正 第 一 分 局 方 分 局 長 仰 寧 答 覆 消 防 局 廖 局 長 茂 為 答 覆 警 察 局 萬 華 分 局 王 分 局 長 嘉 衡 答 覆 第 17 質 詢 組 議 員 : 陳 永 德 李 慶 元 (4 月 16 日 星 期 二 ) 質 詢 議 員 : 陳 永 德 李 慶 元 衛 生 局 林 局 長 奇 宏 答 覆 衛 生 局 醫 護 管 理 處 劉 處 長 越 萍 答 覆 第 18 質 詢 組 議 員 : 簡 余 晏 李 慶 鋒 陳 建 銘 (4 月 16 日 星 期 二 ) 質 詢 議 員 : 李 慶 鋒 簡 余 晏 陳 建 銘 衛 生 局 林 局 長 奇 宏 答 覆 警 察 局 黃 局 長 昇 勇 答 覆 警 察 局 大 安 分 局 張 分 局 長 傳 忠 答 覆 警 察 局 信 義 分 局 黃 分 局 長 啟 澤 答 覆 警 察 局 保 安 科 廖 科 長 恒 裕 答 覆 警 察 局 中 正 第 一 分 局 方 分 局 長 仰 寧 答 覆 環 保 局 吳 局 長 盛 忠 答 覆 消 防 局 廖 局 長 茂 為 答 覆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處 設 施 科 賴 科 長 仁 宗 答 覆 衛 生 局 食 品 藥 物 管 理 處 邱 處 長 秀 儀 答 覆 環 保 局 吳 局 長 盛 忠 答 覆 第 19 質 詢 組 議 員 : 潘 懷 宗 陳 彥 伯 (4 月 16 日 星 期 二 ) 質 詢 議 員 : 潘 懷 宗 陳 彥 伯 警 察 局 中 山 分 局 李 分 局 長 永 癸 答 覆 2250
389 市 立 聯 合 醫 院 張 總 院 長 聖 原 答 覆 衛 生 局 林 局 長 奇 宏 答 覆 消 防 局 廖 局 長 茂 為 答 覆 消 防 局 災 害 搶 救 科 蔡 科 長 家 隆 答 覆 乙 其 他 事 項 第 6 質 詢 組 質 詢 時 間 原 排 定 102 年 4 月 11 日 ( 星 期 四 ) 與 102 年 4 月 12 日 ( 星 期 五 ) 分 別 質 詢 36 分 鐘, 改 為 於 4 月 11 日 ( 星 期 四 ) 全 數 質 詢 完 畢, 102 年 4 月 12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2 時 10 分 開 始 進 行 第 7 組 質 詢 丙 散 會 2251
390 6. 臺 北 市 議 會 第 11 屆 第 5 次 定 期 大 會 工 務 部 門 業 務 質 詢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4 月 18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1 時 30 分 至 6 時 31 分 4 月 19 日 ( 星 期 五 ) 下 午 1 時 30 分 至 6 時 29 分 4 月 22 日 ( 星 期 一 ) 下 午 1 時 30 分 至 6 時 45 分 4 月 23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1 時 32 分 至 6 時 19 分 地 點 : 本 會 2 樓 議 事 廳 出 席 議 員 : 厲 耿 桂 芳 林 晉 章 楊 實 秋 吳 世 正 王 世 堅 江 志 銘 林 世 宗 王 欣 儀 鍾 小 平 王 正 德 黃 平 洋 阮 昭 雄 洪 健 益 顏 聖 冠 陳 孋 輝 王 浩 闕 枚 莎 吳 志 剛 林 奕 華 潘 懷 宗 陳 彥 伯 徐 佳 青 梁 文 傑 吳 思 瑤 葉 林 傳 李 傅 中 武 陳 義 洲 應 曉 薇 歐 陽 龍 陳 錦 祥 李 芳 儒 秦 慧 珠 郭 昭 巖 劉 耀 仁 莊 瑞 雄 高 嘉 瑜 何 志 偉 李 建 昌 周 威 佑 許 淑 華 李 慶 元 陳 永 德 王 孝 維 童 仲 彥 張 茂 楠 戴 錫 欽 汪 志 冰 李 新 陳 玉 梅 李 慶 鋒 陳 建 銘 簡 余 晏 李 彥 秀 王 鴻 薇 秦 儷 舫 黃 珊 珊 陳 政 忠 林 國 成 林 瑞 圖 列 席 : 市 政 府 : 工 務 局 局 長 : 張 培 義 都 市 發 展 局 代 理 局 長 : 許 阿 雪 臺 北 市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會 代 理 執 行 秘 書 : 張 立 立 水 利 工 程 處 處 長 : 施 建 旭 新 建 工 程 處 處 長 : 陳 得 意 公 園 路 燈 工 程 管 理 處 處 長 : 劉 國 銘 衛 生 下 水 道 工 程 處 處 長 : 陳 永 輝 大 地 工 程 處 處 長 : 林 裕 益 臺 北 市 建 築 管 理 工 程 處 處 長 : 張 剛 維 臺 北 市 都 市 更 新 處 處 長 : 林 崇 傑 地 政 局 副 局 長 : 曾 秋 木 法 務 局 主 任 消 保 官 : 陳 信 誠 停 車 管 理 工 程 處 處 長 : 張 哲 揚 環 境 保 護 局 副 局 長 : 詹 炯 淵 研 究 發 展 考 核 委 員 會 管 制 考 核 組 參 議 兼 代 組 長 : 黃 臣 豪 政 風 處 第 二 ( 查 處 ) 科 專 員 : 蔣 加 偉 產 業 發 展 局 農 業 發 展 科 科 科 長 : 劉 永 修 產 業 發 展 局 工 商 服 務 科 科 科 長 : 李 昌 輝 觀 光 傳 播 局 觀 光 產 業 科 專 門 委 員 兼 代 理 科 長 : 薛 秋 火 交 通 局 綜 合 規 劃 科 科 長 : 李 昆 振 警 察 局 交 通 大 隊 副 大 隊 長 : 林 基 田 秘 書 處 參 議 : 陳 慶 安 2252
391 地 政 局 地 價 科 科 長 : 曾 錫 雄 交 通 局 交 通 治 理 科 科 長 : 劉 嘉 祐 財 政 局 非 公 用 財 產 開 發 科 科 長 : 黃 素 華 消 防 局 災 害 搶 救 科 科 長 : 蔡 家 隆 捷 運 工 程 局 局 長 : 蔡 輝 昇 消 防 局 主 任 秘 書 : 楊 炳 芬 市 場 處 副 處 長 : 許 玄 謀 警 察 局 萬 華 分 局 分 局 長 : 王 嘉 衡 民 政 局 主 任 秘 書 : 江 慶 輝 商 業 處 主 任 秘 書 : 陳 秀 華 法 務 局 專 門 委 員 : 戴 智 琪 原 住 民 族 事 務 委 員 會 社 會 福 利 組 組 長 : 易 君 強 財 政 局 副 局 長 : 李 永 成 教 育 局 副 局 長 : 馮 清 皇 環 境 保 護 局 副 局 長 : 盧 世 昌 社 會 局 副 局 長 : 黃 清 高 地 政 局 地 用 科 科 長 : 吳 盈 奮 地 政 局 土 地 開 發 總 隊 副 總 隊 長 : 蔣 麟 文 化 局 局 長 : 劉 維 公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處 副 處 長 : 詹 政 良 消 防 局 第 二 救 災 救 護 大 隊 大 隊 長 : 許 志 敏 交 通 局 運 輸 管 理 科 科 長 : 林 麗 珠 警 察 局 交 通 大 隊 大 隊 長 : 張 夢 麟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處 設 施 科 科 長 : 賴 仁 宗 產 業 發 展 局 副 局 長 : 張 萬 發 環 境 保 護 局 第 二 科 科 長 : 楊 維 修 停 車 管 理 工 程 處 總 工 程 司 : 葉 梓 銓 本 會 工 務 委 員 會 : 專 門 委 員 : 陳 文 彬 專 員 : 鄭 源 彬 組 員 : 蕭 憲 銘 葉 議 員 林 傳 (4 月 18 日 下 午 1 時 30 分 至 1 時 38 分 2 時 20 分 至 6 時 30 分 4 月 19 日 下 午 4 時 45 分 至 6 時 29 分 4 月 22 日 下 午 1 時 30 分 至 2 時 32 分 3 時 39 分 至 6 時 45 分 李 議 員 芳 儒 (4 月 18 日 下 午 1 時 38 分 至 2 時 20 分 4 月 19 日 下 午 1 時 29 分 至 4 時 39 分 4 月 22 日 下 午 2 時 32 分 至 3 時 39 分 4 月 23 日 下 午 1 時 32 分 至 6 時 19 分 ) 紀 錄 : 鄭 源 彬 2253
392 業 務 質 詢 與 答 覆 : 第 1 質 詢 組 議 員 : 吳 世 正 楊 實 秋 林 晉 章 厲 耿 桂 芳 (4 月 18 日 ) 質 詢 議 員 : 厲 耿 桂 芳 林 晉 章 楊 實 秋 吳 世 正 都 市 更 新 處 林 處 長 崇 傑 答 覆 都 市 發 展 局 許 代 理 局 長 阿 雪 答 覆 工 務 局 張 局 長 培 義 答 覆 新 建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得 意 答 覆 都 市 發 展 局 建 築 管 理 科 汪 科 長 禮 國 答 覆 建 築 管 理 工 程 處 張 處 長 剛 維 答 覆 地 政 局 曾 副 局 長 秋 木 答 覆 法 務 局 陳 主 任 消 保 官 信 誠 答 覆 第 2 質 詢 組 議 員 : 王 世 堅 江 志 銘 林 世 宗 (4 月 18 日 ) 質 詢 議 員 : 王 世 堅 林 世 宗 江 志 銘 建 築 管 理 工 程 處 張 處 長 剛 維 答 覆 停 車 管 理 工 程 處 張 處 長 哲 揚 答 覆 大 地 工 程 處 林 處 長 裕 益 答 覆 工 務 局 張 局 長 培 義 答 覆 衛 生 下 水 道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永 輝 答 覆 環 境 保 護 局 詹 副 局 長 炯 淵 答 覆 新 建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得 意 答 覆 政 風 處 第 二 ( 查 處 ) 科 蔣 專 員 加 偉 答 覆 第 3 質 詢 組 議 員 : 王 欣 儀 王 正 德 鍾 小 平 黃 平 洋 (4 月 18 日 ) 質 詢 議 員 : 王 正 德 王 欣 儀 黃 平 洋 都 市 發 展 局 代 理 局 長 阿 雪 答 覆 建 築 管 理 工 程 處 張 處 長 剛 維 答 覆 工 務 局 張 局 長 培 義 答 覆 新 建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得 意 答 覆 水 利 工 程 處 施 處 長 建 旭 答 覆 公 園 路 燈 工 程 管 理 處 劉 處 長 國 銘 答 覆 觀 光 傳 播 局 觀 光 產 業 科 薛 專 門 委 員 兼 代 理 科 長 秋 火 答 覆 產 業 發 展 局 工 商 服 務 科 李 科 長 昌 輝 答 覆 交 通 局 綜 合 規 劃 科 李 科 長 昆 振 答 覆 產 業 發 展 局 農 業 發 展 科 劉 科 長 永 修 答 覆 第 4 質 詢 組 議 員 : 顏 聖 冠 阮 昭 雄 洪 健 益 (4 月 18 日 ) 質 詢 議 員 : 阮 昭 雄 洪 健 益 顏 聖 冠 都 市 發 展 局 代 理 局 長 阿 雪 答 覆 都 市 計 畫 委 員 會 張 代 理 執 行 秘 書 立 立 答 覆 都 市 更 新 處 林 處 長 崇 傑 答 覆 2254
393 工 務 局 張 局 長 培 義 答 覆 新 建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得 意 答 覆 警 察 局 交 通 警 察 大 隊 林 副 大 隊 長 基 田 答 覆 公 園 路 燈 工 程 管 理 處 劉 處 長 國 銘 答 覆 秘 書 處 副 總 聯 絡 人 陳 參 議 慶 安 答 覆 建 築 管 理 工 程 處 張 處 長 剛 維 答 覆 消 防 局 災 害 搶 救 科 蔡 科 長 家 隆 答 覆 建 築 管 理 工 程 處 公 寓 大 廈 管 理 科 梁 科 長 致 遠 答 覆 第 5 質 詢 組 議 員 : 吳 志 剛 闕 枚 莎 陳 孋 輝 王 浩 林 奕 華 (4 月 日 ) 質 詢 議 員 : 陳 孋 輝 王 浩 林 奕 華 闕 枚 莎 吳 志 剛 都 市 發 展 局 許 代 理 局 長 阿 雪 答 覆 捷 運 工 程 局 蔡 局 長 輝 昇 答 覆 都 市 更 新 處 林 處 長 崇 傑 答 覆 水 利 工 程 處 施 處 長 建 旭 答 覆 建 築 管 理 工 程 處 張 處 長 剛 維 答 覆 消 防 局 楊 主 任 秘 書 炳 芬 答 覆 市 場 處 許 副 處 長 玄 謀 答 覆 警 察 局 萬 華 分 局 王 分 局 長 嘉 衡 答 覆 工 務 局 張 局 長 培 義 答 覆 衛 生 下 水 道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永 輝 答 覆 環 境 保 護 局 盧 副 局 長 世 昌 答 覆 公 園 路 燈 工 程 管 理 處 劉 處 長 國 銘 答 覆 新 建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得 意 答 覆 大 地 工 程 處 林 處 長 裕 益 答 覆 第 6 質 詢 組 議 員 : 潘 懷 宗 陳 彥 伯 (4 月 19 日 ) 質 詢 議 員 : 潘 懷 宗 陳 彥 伯 工 務 局 張 局 長 培 義 答 覆 新 建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得 意 答 覆 公 園 路 燈 工 程 管 理 處 劉 處 長 國 銘 答 覆 水 利 工 程 處 施 處 長 建 旭 答 覆 都 市 發 展 局 許 代 理 局 長 阿 雪 答 覆 建 築 管 理 工 程 處 張 處 長 剛 維 答 覆 第 7 質 詢 組 議 員 : 吳 思 瑤 徐 佳 青 梁 文 傑 (4 月 19 日 ) 質 詢 議 員 : 梁 文 傑 徐 佳 青 吳 思 瑤 都 市 更 新 處 林 處 長 崇 傑 答 覆 都 市 發 展 局 許 代 理 局 長 阿 雪 答 覆 建 築 管 理 工 程 處 張 處 長 剛 維 答 覆 商 業 處 陳 主 任 秘 書 秀 華 答 覆 2255
394 都 市 發 展 局 都 市 規 劃 科 邵 科 長 琇 珮 答 覆 公 園 路 燈 工 程 管 理 處 劉 處 長 國 銘 答 覆 工 務 局 張 局 長 培 義 答 覆 第 8 質 詢 組 議 員 : 葉 林 傳 歐 陽 龍 陳 義 洲 應 曉 薇 李 傅 中 武 陳 錦 祥 (4 月 19 日 ) 質 詢 議 員 : 葉 林 傳 李 傅 中 武 陳 義 洲 應 曉 薇 歐 陽 龍 工 務 局 張 局 長 培 義 答 覆 水 利 工 程 處 施 處 長 建 旭 答 覆 新 建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得 意 答 覆 建 築 管 理 工 程 處 張 處 長 剛 維 答 覆 都 市 發 展 局 許 代 理 局 長 阿 雪 答 覆 都 市 發 展 局 住 宅 企 劃 科 簡 科 長 瑟 芳 答 覆 都 市 發 展 局 王 副 局 長 榮 進 答 覆 都 市 更 新 處 林 處 長 崇 傑 答 覆 新 建 工 程 處 林 副 處 長 志 峯 答 覆 都 市 發 展 局 高 總 工 程 司 文 婷 答 覆 新 建 工 程 處 建 築 科 吳 科 長 再 欽 答 覆 新 建 工 程 處 政 風 室 劉 主 任 冠 廷 答 覆 工 務 局 黃 副 局 長 一 平 答 覆 工 務 局 採 購 管 理 科 曹 科 長 彥 綸 答 覆 第 9 質 詢 組 議 員 : 李 芳 儒 秦 慧 珠 郭 昭 巖 (4 月 22 日 ) 質 詢 議 員 : 李 芳 儒 郭 昭 巖 工 務 局 張 局 長 培 義 答 覆 都 市 發 展 局 許 代 理 局 長 阿 雪 答 覆 都 市 發 展 局 住 宅 企 劃 科 簡 科 長 瑟 芳 答 覆 公 園 路 燈 工 程 管 理 處 劉 處 長 國 銘 答 覆 水 利 工 程 處 施 處 長 建 旭 答 覆 民 政 局 江 主 任 秘 書 慶 輝 答 覆 教 育 局 馮 副 局 長 清 皇 答 覆 財 政 局 李 副 局 長 永 成 答 覆 第 10 質 詢 組 議 員 : 莊 瑞 雄 劉 耀 仁 (4 月 22 日 ) 質 詢 議 員 : 劉 耀 仁 莊 瑞 雄 都 市 發 展 局 許 代 理 局 長 阿 雪 答 覆 都 市 更 新 處 林 處 長 崇 傑 答 覆 工 務 局 張 局 長 培 義 答 覆 衛 生 下 水 道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永 輝 答 覆 新 建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得 意 答 覆 工 務 局 黃 副 局 長 一 平 答 覆 2256
395 公 園 路 燈 工 程 管 理 處 劉 處 長 國 銘 答 覆 環 境 保 護 局 盧 副 局 長 世 昌 答 覆 工 務 局 陳 副 局 長 嘉 欽 答 覆 建 築 管 理 工 程 處 張 處 長 剛 維 答 覆 第 11 質 詢 組 議 員 : 高 嘉 瑜 何 志 偉 (4 月 22 日 ) 質 詢 議 員 : 高 嘉 瑜 何 志 偉 建 築 管 理 工 程 處 張 處 長 剛 維 答 覆 新 建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得 意 答 覆 大 地 工 程 處 林 處 長 裕 益 答 覆 都 市 發 展 局 許 代 理 局 長 阿 雪 答 覆 工 務 局 張 局 長 培 義 答 覆 新 建 工 程 處 林 副 處 長 志 峯 答 覆 公 園 路 燈 工 程 管 理 處 劉 處 長 國 銘 答 覆 第 12 質 詢 組 議 員 : 李 建 昌 周 威 佑 許 淑 華 (4 月 22 日 ) 質 詢 議 員 : 周 威 佑 許 淑 華 李 建 昌 公 園 路 燈 工 程 管 理 處 劉 處 長 國 銘 答 覆 都 市 發 展 局 許 代 理 局 長 阿 雪 答 覆 建 築 管 理 工 程 處 張 處 長 剛 維 答 覆 工 務 局 張 局 長 培 義 答 覆 第 13 質 詢 組 議 員 : 陳 永 德 李 慶 元 (4 月 22 日 ) 質 詢 議 員 : 李 慶 元 都 市 發 展 局 許 代 理 局 長 阿 雪 答 覆 都 市 發 展 局 住 宅 服 務 科 章 科 長 毅 答 覆 社 會 局 黃 副 局 長 清 高 答 覆 第 14 質 詢 組 議 員 : 張 茂 楠 童 仲 彥 王 孝 維 (4 月 22 日 ) 質 詢 議 員 : 王 孝 維 張 茂 楠 童 仲 彥 工 務 局 張 局 長 培 義 答 覆 建 築 管 理 工 程 處 張 處 長 剛 維 答 覆 都 市 發 展 局 許 代 理 局 長 阿 雪 答 覆 公 園 路 燈 工 程 管 理 處 劉 處 長 國 銘 答 覆 地 政 局 地 用 科 吳 科 長 盈 奮 答 覆 法 務 局 戴 專 門 委 員 智 琪 答 覆 水 利 工 程 處 施 處 長 建 旭 答 覆 新 建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得 意 答 覆 地 政 局 土 地 開 發 總 隊 蔣 副 總 隊 長 麟 答 覆 都 市 更 新 處 林 處 長 崇 傑 答 覆 2257
396 第 15 質 詢 組 議 員 : 戴 錫 欽 陳 玉 梅 李 新 汪 志 冰 (4 月 23 日 ) 質 詢 議 員 : 李 新 陳 玉 梅 戴 錫 欽 汪 志 冰 工 務 局 張 局 長 培 義 答 覆 新 建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得 意 答 覆 都 市 發 展 局 許 代 理 局 長 阿 雪 答 覆 公 園 路 燈 工 程 管 理 處 劉 處 長 國 銘 答 覆 文 化 局 劉 局 長 維 公 答 覆 都 市 更 新 處 林 處 長 崇 傑 答 覆 交 通 局 交 通 治 理 科 劉 科 長 嘉 祐 答 覆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處 詹 副 處 長 政 良 答 覆 警 察 局 交 通 大 隊 林 副 大 隊 長 基 田 答 覆 建 築 管 理 工 程 處 張 處 長 剛 維 答 覆 第 16 質 詢 組 議 員 : 簡 余 晏 李 慶 鋒 陳 建 銘 (4 月 23 日 ) 質 詢 議 員 : 李 慶 鋒 簡 余 晏 陳 建 銘 公 園 路 燈 工 程 管 理 處 劉 處 長 國 銘 答 覆 都 市 發 展 局 許 代 理 局 長 阿 雪 答 覆 產 業 發 展 局 張 副 局 長 萬 發 答 覆 建 築 管 理 工 程 處 張 處 長 剛 維 答 覆 建 築 管 理 工 程 處 使 用 科 洪 科 長 德 豪 答 覆 水 利 工 程 處 施 處 長 建 旭 答 覆 水 利 工 程 處 陳 郭 總 工 程 司 正 答 覆 工 務 局 張 局 長 培 義 答 覆 新 建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得 意 答 覆 衛 生 下 水 道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永 輝 答 覆 第 17 質 詢 組 議 員 : 秦 儷 舫 賴 素 如 李 彥 秀 王 鴻 薇 (4 月 23 日 ) 質 詢 議 員 : 李 彥 秀 秦 儷 舫 王 鴻 薇 公 園 路 燈 工 程 管 理 處 劉 處 長 國 銘 答 覆 新 建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得 意 答 覆 都 市 發 展 局 許 代 理 局 長 阿 雪 答 覆 法 務 局 戴 專 門 委 員 智 琪 答 覆 建 築 管 理 工 程 處 張 處 長 剛 維 答 覆 第 18 質 詢 組 議 員 : 陳 政 忠 黃 珊 珊 林 國 成 (4 月 23 日 ) 質 詢 議 員 : 陳 政 忠 黃 珊 珊 林 國 成 工 務 局 張 局 長 培 義 答 覆 環 境 保 護 局 第 二 科 楊 科 長 維 修 答 覆 衛 生 下 水 道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永 輝 答 覆 新 建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得 意 答 覆 停 車 管 理 工 程 處 葉 總 工 程 司 梓 銓 答 覆 2258
397 警 察 局 交 通 大 隊 張 大 隊 長 夢 麟 答 覆 都 市 發 展 局 許 代 理 局 長 阿 雪 答 覆 交 通 局 運 輸 管 理 科 林 科 長 麗 珠 答 覆 交 通 管 制 工 程 處 設 施 科 賴 科 長 仁 宗 答 覆 公 園 路 燈 工 程 管 理 處 劉 處 長 國 銘 答 覆 公 園 路 燈 工 程 管 理 黃 總 工 程 司 淑 如 答 覆 工 務 局 陳 副 局 長 嘉 欽 答 覆 建 築 管 理 工 程 處 張 處 長 剛 維 答 覆 第 19 質 詢 組 議 員 : 林 瑞 圖 (4 月 23 日 ) 質 詢 議 員 : 林 瑞 圖 工 務 局 張 局 長 培 義 答 覆 新 建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得 意 答 覆 衛 生 下 水 道 工 程 處 陳 處 長 永 輝 答 覆 散 會 2259
投影片 1
淡 江 大 學 國 際 事 務 與 戰 略 研 究 所 碩 士 班 碩 士 論 文 國 民 政 府 陸 軍 變 革 與 德 國 顧 問 (1928~1938) 研 究 生 : 張 友 銘 中 華 民 國 98 年 12 月 18 日 德 國 軍 事 顧 問 團 的 來 華 國 民 政 府 的 選 擇 1. 外 交 上 有 利 : 與 我 地 位 平 等, 不 會 構 成 威 脅 2. 軍 事 上 有
今天 2011年春季号 总 92 期
今 天 2011 年 春 季 号 总 92 期 目 录 业 余 诗 人 专 辑 这 些 业 余 诗 人 赵 野 海 波 的 诗 ( 七 首 ) 凄 凉 犯 简 史 海 波 吉 木 狼 格 的 诗 ( 六 首 ) 我 的 诗 歌 吉 木 朗 格 李 亚 伟 的 诗 ( 十 三 首 ) 口 语 和 八 十 年 代 李 亚 伟 默 默 的 诗 ( 十 三 首 ) 我 们 就 是 海 市 蜃 楼 一 个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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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2 1987.12) 1982 2 20 6 23 6 4 7 14 20 7 28 [1982]148 670 20 9 10 12 10037 1581 126 ( 1 ) 1983 1 17 2 4 2 25 83 20 3 21 4 70 9 11 4 3 11 21 [1983]127 12 1984 8 4 20 3 5 5 7 12 29 12 1985 1 14 1 4
(2000 7 24 ) / / / / / / /
(2000 7 2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 (2000 7 24 ) (2000 7 24 ) ! 250 348 ! ! 0 1 (2000 7 25 ) 1952 1959 1926-1927 1988
(Microsoft Word - 8\244T\244\362\277\337\272]\244W\265L\246W.doc)
赤 川 次 郎 作 品 集 8 三 毛 貓 榜 上 無 名 1 偶 然, 是 件 有 趣 的 事 溫 水 小 百 合 知 道 之 後, 心 情 輕 鬆 了 不 少 光 是 這 個, 看 官 大 概 不 明 白 是 怎 麼 一 回 事 吧 若 要 理 解 小 百 合 的 感 受, 就 必 須 由 火 車 緩 緩 開 動, 從 車 窗 看 不 見 在 月 台 揮 手 的 母 親 時, 小 百 合 陷 入
Microsoft Word - 專家本色941202.doc
專 家 本 色 : 名 師 教 學 實 錄 與 專 訪 前 言 本 次 所 拜 訪 的 學 校 是 位 於 彰 化 的 北 斗 家 商, 我 們 帶 著 既 緊 張 又 興 奮 的 心 情, 準 備 好 類 影 機 數 位 相 機 與 錄 音 筆, 希 望 能 將 訪 談 的 內 容 做 很 完 整 的 介 紹, 把 馮 老 師 的 教 學 精 華 全 部 呈 現 而 馮 傳 蓉 老 師 的 教 學
但, 你 应 该 听 过 我 们 走 在 大 路 上 这 首 歌, 或 许 还 知 道 革 命 人 永 远 是 年 轻 那 支 歌 ; 并 且, 几 乎 可 以 肯 定, 你 在 戴 红 领 巾 的 那 阵, 必 然 唱 过 牛 儿 还 在 山 坡 吃 草, 放 牛 的 却 不 知 道 哪 儿 去
爹 亲 娘 亲 不 如 毛 主 席 亲 作 者 下 场 有 多 惨 http://www.aboluowang.com/2015/0821/601184.html 2015-08-19 22:01:59 李 劫 夫 是 中 国 近 现 代 著 名 作 曲 家, 他 曾 创 作 了 大 量 的 毛 泽 东 诗 词 歌 曲 和 毛 泽 东 语 录 歌 曲, 最 为 著 名 的 就 是 曾 风 行 一 时
2 临 终 助 念 答 问 序 临 终 关 怀, 由 佛 门 净 宗 古 来 祖 师 大 德 提 倡 助 念 往 生, 现 今 已 渐 为 社 会 大 众 所 重 视, 在 台 湾, 台 大 长 庚 等 各 大 医 院, 也 都 设 有 助 念 室 ; 大 陆 上 许 多 道 场, 也 有 专 为
华 净 藏 空 净 法 宗 师 学 主 会 讲 讲 记 组 整 理 临 终 助 念 答 问 2 临 终 助 念 答 问 序 临 终 关 怀, 由 佛 门 净 宗 古 来 祖 师 大 德 提 倡 助 念 往 生, 现 今 已 渐 为 社 会 大 众 所 重 视, 在 台 湾, 台 大 长 庚 等 各 大 医 院, 也 都 设 有 助 念 室 ; 大 陆 上 许 多 道 场, 也 有 专 为 临 命 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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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 修 校 園 災 害 防 救 計 畫 家 庭 防 災 卡 47/92 校 況 與 災 害 分 析 演 練 組 別 指 揮 官 搶 救 組 通 報 組 避 難 引 導 組 安 全 防 護 組 緊 急 救 護 組 準 備 器 材 安 全 帽 對 講 機 大 聲 公 收 音 機 手 電 筒 安 全 帽 對 講 機 消 防 器 材 圓 鍬 十 子 鎬 繩 子 哨 子 手 電 筒 安 全 帽 對 講 機 師
之 原 則 及 國 防 部 訂 頒 國 軍 列 管 國 有 不 動 產 提 供 非 軍 方 單 位 使 用 處 理 原 則 規 定 不 符, 仍 應 以 出 租 方 式 辦 理 惟 可 就 偏 遠 地 區 提 供 官 兵 金 融 水 電 服 務 使 用 部 分, 研 議 降 低 租 金 標 準, 報
五 主 席 致 詞 :( 略 ) 六 座 談 內 容 :( 略 ) 七 實 地 訪 查 結 果 詳 如 附 件 訪 查 紀 錄 表 八 結 論 : ( 一 ) 實 地 訪 查 紀 錄 表 內 之 建 議 處 理 方 式, 請 國 防 部 配 合 辦 理 ( 二 ) 國 防 部 96 年 度 計 畫 釋 出 之 土 地, 請 准 就 地 上 建 物 併 同 變 更 為 非 公 用 財 產 或 報 廢
釋禪波羅蜜次第法門
释 禅 波 罗 蜜 次 第 法 门 第 十 二 讲 最 尊 贵 的 净 莲 上 师 讲 解 讲 于 新 加 坡 大 悲 佛 教 中 心 二 一 年 六 月 三 日 各 位 法 师! 各 位 居 士 大 德! 阿 弥 陀 佛! 我 们 今 晚 介 绍 魔 事 什 么 叫 魔 事 呢? 就 是 指 魔 罗 所 做 的 事, 叫 做 魔 事 那 魔 罗 做 什 么 事 呢? 就 是 经 常 以 破 坏 众
1700 装 卸 搬 运 7645 装 卸 搬 运 服 务 2100 建 筑 7410 工 程 服 务 11% 装 卸 搬 运 服 务, 是 指 使 用 装 卸 搬 运 工 具 或 者 人 力 畜 力 将 货 物 在 运 输 工 具 之 间 装 卸 现 场 之 间 或 者 运 输 工 具 与 装 卸
营 改 增 征 收 品 目 对 照 表 1110 铁 路 货 物 运 输 1120 铁 路 旅 客 运 输 7110 铁 路 运 输 服 务 11% 铁 路 运 输 服 务, 是 指 通 过 铁 路 运 送 货 物 或 者 旅 客 的 运 输 业 务 活 动 1210 公 路 货 物 运 输 1220 公 路 旅 客 运 输 1300 城 市 公 共 交 通 业 7120 其 他 陆 路 运 输 服
《盗墓笔记》 南派三叔/著
盗 墓 笔 记 南 派 三 叔 / 著 五 十 年 前, 一 群 长 沙 土 夫 子 ( 盗 墓 贼 ) 挖 到 了 一 部 战 国 帛 书, 残 篇 中 记 载 了 一 座 奇 特 的 战 国 古 墓 的 位 置, 但 那 群 土 夫 子 在 地 下 碰 上 了 诡 异 事 件, 几 乎 全 部 身 亡 五 十 年 后, 其 中 一 个 土 夫 子 的 孙 子 在 先 人 笔 记 中 发 现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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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Word - 澎湖田調報告-宏達組9804.doc
越 南 漢 文 學 與 民 俗 文 化 期 中 報 告 書 澎 湖 縣 山 水 社 區 越 南 新 住 民 妊 娠 醫 療 照 護 田 野 調 查 田 野 調 查 日 期 : 三 月 二 十 一 日 ( 六 ) 至 三 月 二 十 三 日 ( 日 ) 指 導 教 授 陳 益 源 老 師 成 員 古 佳 峻 戴 榮 冠 林 宏 達 阮 氏 清 水 澎 湖 縣 山 水 社 區 越 南 新 住 民 妊 娠
平 凡 足 迹 李 本 川 作 者 为 中 国 科 学 院 海 洋 研 究 所 研 究 员,1935 年 生, 山 东 荣 成 人 我 今 年 63 岁 了 大 前 年 丈 夫 和 儿 子 在 一 个 月 内 先 后 离 开 了 人 世, 女 儿 又 已 出 嫁, 现 在 是 孑 然 一 身 我 是
序 这 是 一 群 在 五 十 年 代 的 阳 光 下 成 长 起 来 的 女 大 学 生 们 晚 年 的 回 忆 那 时 她 们 朝 气 蓬 勃, 满 怀 理 想 ; 她 们 对 英 特 纳 雄 奈 尔 一 定 要 实 现 坚 信 不 移 ; 她 们 将 艰 苦 奋 斗 作 为 自 己 必 修 的 功 课, 将 无 私 奉 公 作 为 自 己 道 德 修 养 的 最 高 境 界, 将 服 从 祖
會 議 紀 錄 第 12 屆 第 1 次 定 期 大 會 第 4 次 會 議 紀 錄 時 間 :104 年 4 月 28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3 時 12 分 至 3 時 20 分 地 點 : 本 會 議 事 廳 出 席 議 員 : 吳 思 瑤 潘 懷 宗 王 欣 儀 陳 政 忠 張 茂
要 目 會 議 紀 錄 ( 大 會 ) 第 12 屆 第 1 次 定 期 大 會 第 4 次 會 議 紀 錄 及 速 記 錄 4958 第 12 屆 第 1 次 定 期 大 會 第 5 次 會 議 紀 錄 及 速 記 錄 5025 第 12 屆 第 1 次 定 期 大 會 第 6 次 會 議 紀 錄 及 速 記 錄 5062 十 二 年 國 教 暨 併 校 議 題 營 養 午 餐 調 漲 案 食 安
Microsoft Word - K34行政法-法制_題+解+評OK_.doc
行 政 法 試 題 評 析 第 一 題 : 此 案 改 編 自 行 政 法 院 之 判 決, 涉 及 雙 階 理 論 之 判 斷 與 應 運, 尤 其 於 ETC 案 後 行 政 法 院 提 出 修 正 式 雙 階 理 論, 使 在 所 謂 公 私 協 力 的 合 作 模 式 下, 行 政 機 關 與 人 民 增 加 了 更 多 種 合 作 可 能 故 在 定 性 上, 應 先 確 認 行 政 機
四、實務實習課程之實習工作日誌(請貼上掃描檔)
四 實 務 實 習 課 程 之 實 習 工 作 日 誌 ( 請 貼 上 掃 描 檔 ) 教 育 部 補 助 大 學 校 院 開 設 海 洋 主 題 導 向 專 業 課 程 計 畫 實 務 實 習 課 程 修 課 學 生 工 作 日 誌 表 ( 一 學 生 一 表 ) 課 程 名 稱 : 景 觀 規 劃 ( 海 洋 休 閒 ) 實 習 地 點 : 原 本 山 景 觀 有 限 公 司 時 間 工 作 說
台北縣淡水鎮新興國民小學社區有教室課程教學活動表
台 北 縣 淡 水 鎮 新 興 國 民 小 學 社 區 有 教 室 課 程 活 動 設 計 教 學 元 傳 統 寺 廟 彩 繪 教 材 來 源 自 編 教 學 年 級 六 年 級 教 學 設 計 者 劉 奕 甫 呂 詩 涵 李 姿 儀 盧 欣 暐 教 學 時 間 94 年 12 月 日 至 23 日 活 動 元 活 動 一 : 廟 廟 真 奇 妙 活 動 二 : 國 寶 級 大 師 活 動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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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 發 教 材 二 主 題 二 : 生 命 禮 儀 眾 神 與 人 在 時 間 ( 生 命 階 段 ) 的 交 會 福 誠 高 中 謝 佳 卿 內 容 大 綱 : 一 道 教 的 生 命 哲 學 (1) 個 人 修 養 (2) 家 庭 社 會 之 愛 (3) 自 然 之 愛 二 生 命 禮 儀 (1) 生 (2) 養 (3) 婚 (4) 喪 三 小 結 生 命 禮 儀 : 列 表 教 學 計 畫 (
並 責 成 各 里 幹 事 下 里 服 勤 宣 導 病 媒 防 治 知 識, 協 助 各 家 戶 清 除 病 媒 孳 生 源 ( 積 水 容 器 ), 降 低 棲 群 密 度, 預 防 傳 染 病 之 發 生, 以 確 保 民 眾 身 體 健 康 及 居 家 生 活 品 質 訂 定 每 月 最 後
541 94.4.6 臺 北 市 文 山 區 都 市 計 畫 案 通 盤 檢 討 主 要 計 畫 暨 細 部 計 畫 案 542 94.5.5 都 市 計 畫 道 路 用 地 變 更 為 可 發 展 用 地 免 予 回 饋 原 則 附 件 三 溫 泉 產 業 特 定 專 用 區 都 市 計 畫 案 召 集 人 本 案 案 情 複 雜, 且 為 求 審 議 效 益, 委 請 陳 委 員 武 正 擔 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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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 期 社 區 醫 學 見 習 報 告 見 習 單 位 : 竹 北 衛 生 所 見 習 日 期 :20080901~20080905 見 習 組 員 姓 名 :494940127 陳 亭 昕 494940402 林 書 瑜 1 報 告 撰 寫 工 作 分 配 : 陳 亭 昕 --- 課 程 安 排 部 分 的 說 明 林 書 瑜 --- 前 言 部 分 的 說 明 照 片 總 整 理 一 前 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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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陽 光 穿 透 薄 紗 窗 簾, 迤 邐 灑 落 在 床 上 兩 副 相 偎 的 赤 裸 胴 體 上 一 雙 長 睫 搧 了 搧, 略 略 張 開 眼 皮, 露 出 一 對 黑 盈 盈 的 美 眸 從 落 地 窗 穿 透 進 來 的 璀 璨 艷 陽 令 女 子 微 瞇 起 眼, 突 地 發 現 眼 前 有 個 障 礙 物, 不 禁 怔 愣 了 下, 待 意 識 到 障 礙 物 是 什 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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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元名稱 檳榔 A 計畫 教學節數 5 節 適用年級 三年級 一 課程架構圖 保健停看聽 省錢高手 愛我家鄉 己利利人 檳 榔 A 計 畫 二 設計理念與構想 檳榔在我們成長環境中是隨手可得的 食物 但是多少人介意它是 一級 致癌物 大部分嚼食找抱著僥倖的心理 認為應該沒有那麼嚴重 以致於 讓檳榔逐漸形成戕害國民健康的大敵 為了讓純白如紙的小學生 及早認清 檳榔對健康的危害 所以藉著教學的活動 來建立孩子正確的觀念
飛 升 作 者 :Robert Brooks 第 一 章 亞 拉 瑞 克 駐 足 於 黑 岩 峭 壁 間 的 陰 暗 小 徑 時, 忽 然 感 到 皮 膚 一 陣 刺 痛 這 怎 麼 可 能? 現 在 才 中 午 而 已, 空 氣 中 竟 然 有 態 化 氫 他 找 到 了 源 頭 西 方 的 峭
飛 升 作 者 :Robert Brooks 第 一 章 亞 拉 瑞 克 駐 足 於 黑 岩 峭 壁 間 的 陰 暗 小 徑 時, 忽 然 感 到 皮 膚 一 陣 刺 痛 這 怎 麼 可 能? 現 在 才 中 午 而 已, 空 氣 中 竟 然 有 態 化 氫 他 找 到 了 源 頭 西 方 的 峭 壁 表 面, 一 道 新 形 成 的 嶙 峋 裂 痕 向 下 延 伸, 冒 出 一 陣 陣 態 化 氫
親 愛 的 弟 兄 姊 妹 : 主 內 平 安! 每 年 看 見 參 加 培 靈 會 的 人 數 節 節 上 升, 心 裏 無 限 感 恩! 在 全 球 社 會 文 化 經 濟 環 境 急 速 變 化 下, 各 國 政 治 領 袖 為 了 提 高 民 望 與 支 持, 在 許 多 道 德 界 線 上
親 愛 的 弟 兄 姊 妹 : 主 內 平 安! 每 年 看 見 參 加 培 靈 會 的 人 數 節 節 上 升, 心 裏 無 限 感 恩! 在 全 球 社 會 文 化 經 濟 環 境 急 速 變 化 下, 各 國 政 治 領 袖 為 了 提 高 民 望 與 支 持, 在 許 多 道 德 界 線 上 退 讓, 例 如 同 意 通 過 同 性 戀 合 法 化 的 倡 議 ; 但 聖 經 的 教 導 如
酒 神 (长篇小说)
酒 神 ( 长 篇 小 说 ) 作 家 : 莫 言 第 一 章 一 省 人 民 检 察 院 的 特 级 侦 察 员 丁 钩 儿 搭 乘 一 辆 拉 煤 的 解 放 牌 卡 车 到 市 郊 的 罗 山 煤 矿 进 行 一 项 特 别 调 查 沿 途, 由 于 激 烈 思 索, 脑 袋 膨 胀, 那 顶 本 来 晃 晃 荡 荡 的 五 十 八 号 咖 啡 色 鸭 舌 帽 竟 紧 紧 地 箍 住 了 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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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 华 智 仁 波 切 著 索 达 吉 堪 布 译 讲 前 行 广 释 目 录 积 累 资 粮 第 一 百 一 十 九 节 课...324 第 一 百 二 十 节 课...347 发 殊 胜 菩 提 心 第 一 百 零 五 节 课... 1 第 一 百 零 六 节 课... 23 第 一 百 零 七 节 课... 44 第 一 百 零 八 节 课... 64 第 一 百 零 九 节 课...
紅 糟 風 味 料 理 : 紅 糟 炒 飯 紅 糟 雞 紅 糟 蝦 紅 糟 排 骨 紅 糟 時 蔬 應 時 海 鮮 料 理 ( 依 季 節 提 供 ): 老 酒 黃 魚 ( 或 乾 煎 ) 酥 炸 白 鯧 川 燙 生 蚵 川 燙 佛 手 水 煮 貽 貝 海 味 紫 菜 體 驗 馬 祖 酒 文 化 :
海上桃花源~馬祖(南 北竿+東引)尊爵三日遊(機來機回) 對於台灣來說 東引是一個既耳熟又陌生的地方 是日本的 東瀛 嗎 當然不是 東引是 中華民國最北方的領土 但由於經過四十多年戰地政務的 入出境管制 在軍管統治之後 憑添幾許神秘與浪漫色彩 東引列島由東 西引兩島組成 位處台灣基隆西北方約九十海里 扼鎮馬尾港與上海之間出入咽喉 至今 東引仍鎮守馬祖列島北疆 具重要戰略地位 東引原 屬福建省羅源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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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文 件 泉 政 文 2008 105 号 泉 州 市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印 发 关 于 开 展 落 实 企 事 业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主 体 责 任 三 年 行 动 方 案 的 通 知 各 县 ( 市 区 ) 人 民 政 府 泉 州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市 直 有 关 单 位 : 现 将 关 于 开 展 落 实 企 事 业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主 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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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 戒 議 決 書 公 務 員 懲 戒 委 員 會 議 決 書 97 年 度 鑑 字 第 11297 號 97 年 12 月 4 日 被 付 懲 戒 人 韋 煜 信 苗 栗 縣 警 察 局 刑 事 警 察 大 隊 偵 查 佐 男 性 年 40 歲 上 列 被 付 懲 戒 人 因 違 法 失 職 案 件 經 內 政 部 送 請 審 議 本 會 議 決 如 下 : 主 文 韋 煜 信 降 貳 級 改 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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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圖 利 罪 之 構 成 要 件 一 犯 罪 主 體 適 格 ( 一 ) 公 務 員 之 定 義 刑 法 第 10 條 規 定 : 稱 公 務 員 者, 謂 下 列 人 員 : 一 依 法 令 服 務 於 國 家 地 方 自 治 團 體 所 屬 機 關 而 具 有 法 定 職 務 權 限, 以 及 其 他 依 法 令 從 事 於 公 共 事 務, 而 具 有 法 定 職 務 權 限 者 二 受 國
時間
改 善 北 高 雄 石 化 工 業 區 空 污 問 題 公 聽 會 會 議 紀 錄 日 期 :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8 月 5 日 ( 星 期 二 ) 下 午 1 時 30 分 地 點 : 本 會 1 樓 簡 報 室 出 ( 列 ) 席 人 員 : 民 意 代 表 - 議 員 張 豐 藤 政 府 官 員 - 經 濟 部 工 業 局 南 區 管 理 處 高 級 專 員 何 世 仁 高 雄 市
會 議 紀 錄 各 業 務 部 門 工 作 報 告 第 11 屆 第 7 次 定 期 大 會 民 政 委 員 會 第 1 次 會 議 紀 錄 ( 工 作 報 告 1) 時 間 : 民 國 103 年 4 月 10 日 ( 星 期 四 ) 上 午 10 時 25 分 至 下 午 1 時 15 分 地
要 目 會 議 紀 錄 ( 各 業 務 部 門 工 作 報 告 ) 第 11 屆 第 7 次 定 期 大 會 民 政 部 門 工 作 報 告 會 議 紀 錄 及 速 記 錄 2 第 11 屆 第 7 次 定 期 大 會 財 政 建 設 部 門 工 作 報 告 會 議 紀 錄 及 速 記 錄 148 黨 團 補 助 費 明 細 表 103 年 10 至 12 月 份 黨 團 補 助 費 明 細 表 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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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 長 序 精 進 教 學 是 教 育 部 近 幾 年 推 動 教 育 改 革 的 重 點, 本 市 國 民 教 育 輔 導 團 數 學 領 域 能 夠 進 行 整 體 性 的 規 劃, 強 調 資 源 整 合 專 業 實 踐 重 質 不 重 量, 並 將 輔 導 工 作 聚 焦 在 精 進 教 師 課 堂 教 學 能 力 傳 遞 教 育 政 策 與 新 知, 及 推 展 創 新 教 學 之 發 展
新莊兒童第 60 期
新 匇 市 新 莊 區 新 莊 國 民 孔 學 新 莊 兒 童 第 60 期 數 位 爯 目 次 珍 重 再 見 校 長 的 叮 嚀 ( 黃 旭 輝 )... 4 把 每 一 個 角 色 做 到 最 好 ( 鄭 滄 淵 )... 6 竹 崎 ---- 我 的 鄉 愁 ( 翁 隨 華 )... 8 特 色 社 團 報 導 - 新 莊 國 孔 蝴 蝶 家 族... 11 教 務 處 榮 譽 榜...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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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 題 : 選 修 人 力 資 源 管 理 : 人 力 資 源 規 劃 ; 人 力 資 源 規 劃 和 員 工 編 制 ( 明 報 2015 年 5 月 20 日 星 期 三 ) 僱 主 : 青 年 感 競 爭 大 上 班 不 辭 而 別 減 暑 期 工 招 聘 會 DSE 生 踴 躍 暑 期 工 招 聘 博 覽 吸 引 大 批 學 生 應 徵, 大 會 提 供 免 費 求 職 證 件 照 片 拍
96年度工作報告
宜 蘭 縣 政 府 96 年 度 工 作 報 告 ( 民 政 類 ) 計 畫 名 稱 壹 民 政 一 辦 理 自 治 行 政 自 治 業 務 行 政 業 務 一 督 導 各 鄉 鎮 市 民 代 表 會 議 事 業 務 之 運 作,96 年 各 鄉 鎮 市 除 召 開 定 期 會 24 次 外, 另 計 召 開 59 次 臨 時 會 二 輔 導 各 鄉 鎮 市 民 代 表 會 訂 定 議 事 規 則,
春 天 来 了, 万 物 复 苏, 小 草 绿 了 小 河 解 冻 了 柳 树 发 芽 了 桃 花 盛 开 了 春 天 给 大 自 然 带 来 了 盎 然 生 机 春 天 的 景 物 是 美 丽 的, 春 天 的 故 事 是 动 人 的, 我 们 有 取 之 不 尽 的 以 春 为 主 题 的 作
主 编 寄 语 祝 你 在 作 文 世 界 展 翅 腾 飞 学 作 文, 必 须 从 读 别 人 的 好 作 文 开 始 中 国 旧 时 代 的 文 人 有 一 句 顺 口 溜 : 熟 读 唐 诗 三 百 首, 不 会 作 诗 也 会 诌 这 句 话 告 诉 我 们 : 写 作 必 须 从 阅 读 开 姑, 而 且 必 须 从 精 选 的 佳 作 开 始 进 入 新 世 纪 以 后, 在 新 课 标
从 化 仙 娘 溪 & 乐 明 村 民 小 组 与 汤 物 臣 共 同 打 造 新 龙 围 空 间 新 龙 围 初 衷 是 打 造 成 一 个 集 村 民 聚 会 文 化 展 览 产 品 展 示 培 训 会 议 等 多 功 能 的 村 民 活 动 中 心, 在 2015 年 7 月 15 日 开 张
绿 耕 简 报 二 〇 一 五 年 八 月 第 一 期 广 东 绿 耕 社 会 工 作 发 展 中 心 城 乡 合 作 公 平 贸 易 共 创 生 态 文 明 与 可 持 续 生 活 新 龙 围 重 生 之 旅, 仍 在 继 续 从 化 连 南 四 川 云 南 沙 东 培 训 中 山 大 学 - 香 港 理 工 大 学 从 化 仙 娘 溪 & 乐 明 村 民 小 组 与 汤 物 臣 共 同 打 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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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光迴旋曲
臺 北 人, 淡 江 大 學 中 文 所 畢 曾 任 電 腦 雜 誌 採 編 電 視 臺 執 行 製 作 高 職 專 任 導 師, 曾 獲 耕 莘 四 十 週 年 臺 灣 之 顏 文 學 獎 2007 全 國 臺 灣 文 學 營 創 作 獎 第 二 十 四 屆 聯 合 文 學 小 說 新 人 獎 第 九 屆 暨 第 十 二 屆 臺 北 文 學 獎 九 十 九 年 教 育 部 文 藝 創 作 獎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