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通教育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
|
|
|
- 酌甥 胡
- 9 years ago
- Views:
Transcription
1 广 东 全 通 教 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度 报 告 证 券 代 码 : 证 券 简 称 : 全 通 教 育 公 告 编 号 : 公 告 日 期 :2014 年 4 月 10 日 1
2 第 一 节 重 要 提 示 目 录 和 释 义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保 证 本 报 告 所 载 资 料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内 容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和 完 整 性 承 担 个 别 及 连 带 责 任 所 有 董 事 均 已 出 席 了 审 议 本 报 告 的 董 事 会 会 议 公 司 负 责 人 陈 炽 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覃 海 宇 及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会 计 主 管 人 员 ) 方 君 乐 声 明 : 保 证 年 度 报 告 中 财 务 报 告 的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本 报 告 中 如 有 涉 及 未 来 的 计 划 业 绩 预 测 等 方 面 的 内 容, 均 不 构 成 本 公 司 对 任 何 投 资 者 及 相 关 人 士 的 承 诺, 投 资 者 及 相 关 人 士 均 应 对 此 保 持 足 够 的 风 险 认 识, 并 且 应 当 理 解 计 划 预 测 与 承 诺 之 间 的 差 异 2
3 目 录 第 一 节 重 要 提 示 目 录 和 释 义... 2 第 二 节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简 介... 5 第 三 节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摘 要... 7 第 四 节 董 事 会 报 告 第 五 节 重 要 事 项 第 六 节 股 份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第 七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员 工 情 况 第 八 节 公 司 治 理 第 九 节 财 务 报 告 第 十 节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4 释 义 释 义 项 指 释 义 内 容 全 通 教 育 公 司 本 公 司 指 广 东 全 通 教 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保 荐 机 构 指 民 生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指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公 司 章 程 指 广 东 全 通 教 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指 广 东 全 通 教 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全 通 有 限 指 广 东 全 通 教 育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前 身 彩 云 动 力 指 北 京 彩 云 动 力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环 球 汉 源 指 广 东 环 球 汉 源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优 教 投 资 指 中 山 市 优 教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股 东 报 告 期 指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上 年 同 期 指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家 校 互 动 系 统 ARPU 值 基 础 运 营 商 移 动 互 联 网 指 指 指 指 一 个 基 于 互 联 网 移 动 互 联 网 移 动 通 信 网 技 术 开 发 的 支 撑 家 校 互 动 业 务 运 行 和 管 理 需 要 的 电 信 级 互 联 网 软 件 平 台 指 每 用 户 平 均 收 入 (Average Revenue Per User), 一 个 时 间 段 内 从 每 个 用 户 所 得 到 的 收 入, 一 般 有 月 ARPU 值 年 ARPU 值 等 2013 年 年 度 报 告 中 的 ARPU 值 特 指 年 ARPU 值 基 础 运 营 商 是 指 三 大 基 础 电 信 运 营 商, 包 括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公 司 中 国 联 合 网 络 通 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电 信 集 团 公 司, 简 称 为 中 国 移 动 中 国 联 通 中 国 电 信 移 动 互 联 网 就 是 将 移 动 通 信 和 互 联 网 二 者 结 合 起 来, 使 通 过 手 机 即 能 完 成 互 联 网 的 一 些 基 本 应 用, 目 前 主 要 通 过 3G 网 络 实 现 WAP 指 WAP(Wireless Application Protocol) 为 无 线 应 用 协 议, 是 一 项 全 球 性 的 网 络 通 信 协 议 WEB 指 WEB 是 指 互 联 网 4
5 第 二 节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简 介 一 公 司 信 息 股 票 简 称 全 通 教 育 股 票 代 码 公 司 的 中 文 名 称 公 司 的 中 文 简 称 广 东 全 通 教 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通 教 育 公 司 的 外 文 名 称 GUANGDONG QTONE EDUCATION CO.,LTD. 公 司 的 外 文 名 称 缩 写 公 司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注 册 地 址 QTONE 陈 炽 昌 中 山 市 东 区 库 充 大 街 一 号 综 合 商 业 楼 第 五 层 注 册 地 址 的 邮 政 编 码 办 公 地 址 中 山 市 东 区 库 充 大 街 一 号 综 合 商 业 楼 第 五 层 办 公 地 址 的 邮 政 编 码 公 司 国 际 互 联 网 网 址 电 子 信 箱 公 司 聘 请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公 司 聘 请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办 公 地 址 广 州 市 东 风 东 路 555 号 粤 海 集 团 大 厦 10 楼 二 联 系 人 和 联 系 方 式 董 事 会 秘 书 证 券 事 务 代 表 姓 名 周 卫 关 艳 村 联 系 地 址 中 山 市 东 区 库 充 大 街 一 号 综 合 商 业 楼 第 五 层 中 山 市 东 区 库 充 大 街 一 号 综 合 商 业 楼 第 五 层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信 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三 信 息 披 露 及 备 置 地 点 公 司 选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媒 体 的 名 称 登 载 年 度 报 告 的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网 站 的 网 址 公 司 年 度 报 告 备 置 地 点 中 国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公 司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5
6 四 公 司 历 史 沿 革 注 册 登 记 日 期 注 册 登 记 地 点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税 务 登 记 号 码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首 次 注 册 2005 年 06 月 09 日 中 山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变 更 注 册 登 记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变 更 注 册 登 记 2010 年 09 月 20 日 中 山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年 02 月 28 日 中 山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7 第 三 节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摘 要 一 主 要 会 计 数 据 和 财 务 指 标 公 司 是 否 因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及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等 追 溯 调 整 或 重 述 以 前 年 度 会 计 数 据 是 否 2013 年 2012 年 本 年 比 上 年 增 减 (%) 2011 年 营 业 收 入 ( 元 ) 172,255, ,597, % 142,529, 营 业 成 本 ( 元 ) 85,074, ,382, % 67,249, 营 业 利 润 ( 元 ) 48,317, ,961, % 40,682, 利 润 总 额 ( 元 ) 50,749, ,507, % 44,570,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元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 元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元 )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元 / 股 ) 41,992, ,705, % 37,177, ,925, ,140, % 33,865, ,563, ,511, % 46,583,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 0.65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 0.65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21.34% 26.22% -4.88% 33.02%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20.29% 22.88% -2.59% 29.79% 2013 年 末 2012 年 末 本 年 末 比 上 年 末 增 减 (%) 2011 年 末 期 末 总 股 本 ( 股 ) 60,000, ,000, % 60,000, 资 产 总 额 ( 元 ) 238,646, ,036, % 164,928, 负 债 总 额 ( 元 ) 23,883, ,265, % 18,217,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 元 )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股 ) 214,763, ,771, % 146,711, % 资 产 负 债 率 (%) 10.01% 8.55% 1.46% 11.05% 7
8 二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项 目 及 金 额 项 目 2013 年 金 额 2012 年 金 额 2011 年 金 额 说 明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 包 括 已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冲 销 部 分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与 企 业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 1, , ,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损 益 2,568, ,735, ,850,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137, , , 捐 款 等 支 出 减 :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364, , , 合 计 2,067, ,564, ,311, 对 公 司 根 据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解 释 性 公 告 第 1 号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定 义 界 定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以 及 把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解 释 性 公 告 第 1 号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中 列 举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界 定 为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项 目, 应 说 明 原 因 适 用 不 适 用 三 重 大 风 险 提 示 1 因 加 大 在 线 教 育 领 域 的 投 入 及 其 未 来 发 展 的 不 确 定 性, 短 期 内 影 响 公 司 整 体 营 收 的 风 险 公 司 以 成 为 中 国 家 庭 最 值 得 信 赖 的 在 线 教 育 服 务 商 为 愿 景, 坚 持 以 基 础 服 务 创 造 用 户 以 增 值 服 务 创 造 收 益 的 发 展 战 略, 专 注 服 务 于 K12 领 域 2013 年, 公 司 已 启 动 在 在 线 教 育 领 域 的 应 用 部 署, 未 来 将 着 眼 于 行 业 发 展 动 态, 把 握 市 场 变 化 趋 势, 完 成 从 应 用 到 平 台 的 转 型, 打 造 面 向 家 庭 和 学 校 的 在 线 教 育 平 台 通 过 推 动 家 庭 教 育 与 学 校 教 育 协 同 的 服 务 理 念, 形 成 以 教 育 信 息 化 产 品 服 务 教 育 工 作 者, 以 互 动 信 息 内 容 服 务 广 大 家 长, 以 在 线 教 育 服 务 广 大 学 生 的 教 育 产 业 服 务 体 系 在 未 来 一 段 时 间 内 公 司 将 会 继 续 加 大 在 线 教 育 产 品 在 技 术 创 新 内 容 提 供 试 商 用 等 方 面 的 资 金 投 入 力 度, 短 期 内 会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同 时, 移 动 互 联 网 用 户 规 模 快 速 增 长 高 速 无 线 网 络 逐 渐 广 泛 应 用 智 能 终 端 迅 速 普 及 带 来 2013 年 中 国 移 动 互 联 网 应 用 市 场 爆 发, 公 司 面 临 的 在 线 教 育 领 域 市 场 竞 争 进 一 步 加 剧 虽 然 公 司 拥 有 平 台 服 务 + 业 务 拓 展 + 内 容 服 务 的 全 业 务 经 营 能 力 和 面 向 K12 领 域 的 O2O 渠 道 拓 展 竞 争 优 势, 但 在 线 教 育 产 品 从 研 发 试 商 业 到 推 广 运 营 需 要 一 定 时 间, 且 引 导 用 户 习 惯 提 高 用 户 黏 性 也 需 要 一 定 时 间 周 期, 且 存 在 不 被 用 户 广 泛 接 受 或 被 竞 争 对 手 抢 占 未 来 市 场 的 风 险 2 客 户 集 中 的 风 险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家 校 互 动 信 息 服 务 采 取 与 基 础 运 营 商 合 作 的 方 式, 由 基 础 运 营 商 负 责 向 家 长 收 取 信 息 服 8
9 务 费, 因 此 虽 然 实 际 付 费 用 户 是 家 长, 但 公 司 的 直 接 客 户 主 要 体 现 为 中 国 移 动 各 省 市 公 司, 存 在 由 于 行 业 特 点 及 经 营 模 式 而 导 致 的 客 户 集 中 情 况 如 果 中 国 移 动 对 于 此 项 业 务 的 经 营 发 展 战 略 发 生 重 要 改 变, 或 受 到 来 自 中 国 联 通 中 国 电 信 家 校 互 动 信 息 服 务 品 牌 业 务 或 其 他 新 产 品 的 冲 击, 公 司 可 能 面 临 因 客 户 集 中 而 导 致 经 营 业 绩 受 到 影 响 的 风 险 3 与 现 有 基 础 运 营 商 合 作 关 系 不 稳 定 的 风 险 基 础 运 营 商 是 行 业 中 的 重 要 参 与 者 和 合 作 者 基 础 运 营 商 提 供 家 校 互 动 信 息 服 务 所 需 的 移 动 通 信 网 络, 借 助 品 牌 优 势 负 责 家 校 互 动 信 息 服 务 的 品 牌 运 营 ; 家 校 互 动 信 息 服 务 运 营 商 则 全 面 负 责 家 校 互 动 系 统 的 开 发 建 设 维 护, 开 展 家 校 互 动 信 息 服 务 的 需 求 调 研 业 务 策 划 市 场 推 广 内 容 提 供 用 户 服 务 创 新 升 级 等 持 续 性 运 营 工 作, 两 者 维 持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能 有 效 实 现 优 势 互 补 若 因 公 司 综 合 服 务 能 力 大 幅 下 降, 无 法 保 证 服 务 持 续 运 营 的 质 量 和 效 果, 则 可 能 出 现 与 现 有 部 分 基 础 运 营 商 合 作 关 系 不 稳 定 的 风 险, 短 期 内 对 公 司 的 业 绩 会 带 来 一 定 的 影 响 4 在 激 烈 的 市 场 竞 争 中 可 能 处 于 弱 势 的 风 险 由 于 家 校 互 动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具 有 较 为 明 确 的 发 展 前 景 和 广 阔 的 市 场 容 量, 参 与 竞 争 的 各 类 主 体 众 多 随 着 行 业 规 模 扩 大 和 深 入 发 展, 具 有 较 强 综 合 服 务 能 力 及 品 牌 影 响 力 的 大 型 服 务 运 营 商 优 势 将 日 益 明 显, 公 司 面 临 竞 争 加 剧 的 风 险, 可 能 在 未 来 激 烈 的 市 场 竞 争 中 处 于 弱 势, 在 中 长 期 发 展 中 出 现 增 长 乏 力 的 情 况 5 微 信 等 移 动 APP 对 目 前 家 校 互 动 信 息 服 务 行 业 冲 击 的 风 险 随 着 智 能 手 机 的 迅 速 普 及, 以 微 信 微 博 QQ 等 为 代 表 的 社 交 型 移 动 APP, 以 其 具 有 资 费 低 廉 使 用 体 验 好 等 特 点, 形 成 了 广 泛 的 用 户 群 体 及 使 用 习 惯 目 前, 使 用 微 信 等 工 具 进 行 沟 通 交 流 已 成 为 人 们 日 常 沟 通 交 流 的 重 要 方 式 之 一 现 阶 段, 虽 然 微 信 等 移 动 APP 暂 时 无 法 实 现 家 校 互 动 信 息 服 务 的 所 有 功 能, 满 足 学 生 家 长 学 校 学 生 等 多 主 体 多 样 化 的 信 息 服 务 需 求, 但 其 低 成 本 的 社 交 群 沟 通 功 能 已 能 够 实 现 家 校 互 动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中 家 长 短 信 箱 业 务 的 部 分 功 能, 形 成 部 分 功 能 替 代, 故 此 类 移 动 APP 对 现 有 家 校 互 动 信 息 服 务 行 业 构 成 一 定 冲 击 目 前, 基 础 运 营 商 和 服 务 运 营 商 均 已 经 清 晰 上 述 挑 战 并 积 极 应 对 首 先, 短 信 作 为 手 机 上 原 生 的 移 动 应 用, 在 普 及 性 及 时 性 和 易 用 性 方 面 比 其 它 客 户 端 仍 具 有 原 生 优 势 ; 其 次, 微 信 等 移 动 APP 的 业 务 生 态 与 现 有 建 立 在 基 础 运 营 商 和 服 务 运 营 商 合 作 参 与 基 础 上 的 家 校 互 动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具 有 明 显 差 异, 家 校 互 动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通 过 结 合 平 台 的 数 据 资 源 和 进 一 步 强 化 平 台 功 能 来 方 便 用 户 的 快 捷 使 用, 尤 其 在 教 师 端 的 沟 通 效 率 方 面 赢 得 用 户 认 可 同 时, 基 础 运 营 商 与 服 务 运 营 商 已 开 始 响 应 智 能 手 机 发 展 趋 势, 开 发 专 业 化 移 动 APP, 实 现 与 现 有 产 品 的 功 能 对 接 9
10 6 公 司 管 理 水 平 及 人 力 资 源 无 法 适 应 经 营 规 模 快 速 扩 大 的 风 险 公 司 已 经 建 立 了 较 为 完 善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拥 有 独 立 健 全 的 公 司 运 营 体 系, 适 合 公 司 目 前 的 经 营 规 模 和 发 展 需 要 随 着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投 资 项 目 的 陆 续 实 施, 公 司 的 经 营 规 模 将 快 速 扩 大, 在 资 源 整 合 技 术 研 发 生 产 管 理 市 场 开 拓 和 资 本 运 作 等 方 面 对 公 司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公 司 也 迫 切 需 要 技 术 管 理 生 产 和 营 销 等 方 面 的 人 才 如 果 公 司 管 理 水 平 及 人 力 资 源 不 能 及 时 适 应 公 司 未 来 经 营 规 模 的 快 速 扩 大, 将 影 响 公 司 的 运 营 能 力 和 发 展 动 力, 公 司 会 面 临 一 定 的 管 理 风 险 7 核 心 人 员 流 失 的 风 险 人 力 资 源 是 公 司 发 展 的 基 础, 特 别 是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及 资 深 技 术 人 员 等 核 心 人 员 对 提 升 公 司 的 综 合 竞 争 实 力 发 挥 着 重 要 作 用 虽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核 心 人 员 保 持 稳 定, 未 出 现 人 员 流 失 的 情 形, 但 若 因 公 司 核 心 人 员 不 认 同 公 司 发 展 理 念 和 企 业 文 化, 或 者 为 更 优 厚 的 待 遇 和 职 位 条 件 所 吸 引, 或 者 现 有 业 务 能 力 无 法 适 应 公 司 快 速 发 展 现 状 等 原 因 而 离 职, 公 司 可 能 会 在 短 期 内 无 法 选 聘 到 合 格 的 替 代 人 员, 从 而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管 理 造 成 短 期 不 利 影 响 8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变 化 风 险 公 司 于 2011 年 8 月 23 日 通 过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复 审, 在 有 效 期 三 年 内 可 继 续 享 受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优 惠 政 策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企 业 应 在 期 满 前 提 出 复 审 申 请 如 果 公 司 今 年 未 能 通 过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复 审, 则 将 无 法 享 受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2014 年 度 及 以 后 的 净 利 润 将 受 到 影 响 10
11 第 四 节 董 事 会 报 告 一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1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业 务 回 顾 2013 年 是 公 司 明 确 强 化 在 K12 领 域 O2O 渠 道 能 力 的 重 要 一 年, 是 公 司 部 分 新 型 增 值 服 务 产 品 从 研 发 走 向 试 商 用 的 一 年, 是 公 司 校 讯 通 基 础 业 务 的 用 户 规 模 和 收 入 规 模 双 重 稳 健 增 长 的 一 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实 现 营 业 总 收 入 万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10%, 公 司 合 并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的 净 利 润 万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4.68%, 公 司 合 并 净 利 润 万 元, 比 上 年 增 长 -3.9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根 据 年 初 制 定 的 计 划, 积 极 开 展 了 以 下 各 项 经 营 管 理 活 动 : (1) 以 区 域 复 制 模 式 实 现 校 讯 通 基 础 业 务 的 稳 健 增 长 2013 年, 公 司 明 确 将 校 讯 通 业 务 作 为 获 取 用 户 量 和 建 立 客 户 关 系 的 基 础 业 务, 以 重 视 用 户 增 长 为 主 要 诉 求, 取 得 了 业 务 收 入 和 用 户 规 模 的 双 重 稳 健 增 长 在 区 域 和 用 户 拓 展 方 面, 公 司 将 在 广 东 地 区 的 业 务 拓 展 经 验, 积 极 在 福 建 广 西 云 南 湖 北 等 进 驻 省 市 区 域 复 制, 取 得 了 良 好 的 成 效, 其 中 福 建 广 西 省 份 在 业 务 收 入 用 户 规 模 上 都 取 得 了 超 过 50% 以 上 的 增 长, 在 云 南 湖 北 省 份 取 得 了 业 务 收 入 和 用 户 规 模 15% 以 上 的 增 长 在 平 台 运 营 方 面, 公 司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结 合 用 户 需 求, 开 发 了 第 三 代 校 讯 通 业 务 深 度 运 营 平 台, 强 化 了 对 业 务 运 营 层 的 数 据 分 析, 形 成 了 覆 盖 移 动 联 通 电 信 三 网 的 信 息 通 道, 致 力 于 将 原 有 的 家 校 互 动 平 台 升 级 成 为 家 校 协 同 教 育 资 源 服 务 平 台, 并 进 一 步 发 展 成 为 开 放 式 的 业 务 货 架, 支 持 对 第 三 方 教 育 增 值 服 务 产 品 的 通 行 证 管 理 和 统 一 结 算 管 理, 满 足 用 户 在 互 联 网 应 用 上 的 无 缝 登 录, 稳 步 推 进 将 校 讯 通 平 台 发 展 成 为 统 一 业 务 入 口 的 总 体 策 略 (2)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积 极 开 展 手 机 客 户 端 应 用 的 研 发 和 试 点 在 2013 年, 公 司 积 极 投 入 校 讯 通 手 机 客 户 端 的 研 发 和 试 点 推 广, 针 对 老 师 使 用 的 家 校 互 动 客 户 端 在 浙 江 省 平 台 率 先 上 线 试 用, 客 户 端 目 前 提 供 家 校 互 动 班 级 社 区 在 线 作 业 学 生 成 长 管 理 CTD 电 话 通 讯 等 功 能, 在 试 点 推 广 期 间, 装 机 用 户 量 超 过 十 万, 进 一 步 方 便 了 用 户 的 应 用, 并 培 养 了 公 司 在 手 机 客 户 端 方 面 的 开 发 经 验 和 运 营 经 验 (3) 自 主 研 发 储 备 新 型 教 育 增 值 服 务 产 品, 并 成 功 进 行 试 商 用 继 续 围 绕 一 手 抓 用 户 规 模 一 手 抓 增 值 服 务 产 品 迭 加 的 T 型 发 展 模 式, 公 司 积 极 投 入 资 源, 开 展 新 型 教 11
12 育 增 值 服 务 产 品 的 研 发 和 试 商 用 在 2013 年, 面 向 家 庭 教 育 的 微 课 程 应 用 全 媒 介 成 长 帮 手 服 务 和 以 满 足 中 小 学 英 语 口 语 练 习 的 语 智 通 服 务 成 功 推 出 上 线, 基 于 公 司 的 用 户 资 源 和 O2O 渠 道 推 广 能 力, 在 广 东 省 范 围 内 试 商 用 效 果 明 显, 其 中, 成 长 帮 手 服 务 已 基 本 摸 索 掌 握 在 产 品 模 式 运 营 模 式 推 广 模 式 等 方 面 的 关 键 点, 为 2014 年 进 行 规 模 化 推 广 打 下 良 好 基 础 语 智 通 服 务 产 品 模 式 不 断 完 善, 运 营 模 式 良 好, 推 广 模 式 初 见 成 效 成 长 帮 手 业 务 定 位 于 帮 助 3-18 岁 孩 子 的 家 长 解 决 家 庭 教 育 难 题, 根 据 孩 子 的 年 龄 性 别 成 长 阶 段, 向 家 长 提 供 系 统 化 碎 片 化 持 续 化 的 家 庭 教 育 微 课 程, 推 出 向 专 家 提 问 答 疑 的 针 对 性 服 务, 成 长 帮 手 的 信 息 传 播 通 道 包 括 互 联 网 手 机 短 信 手 机 端 期 刊 报 纸 等 全 媒 介 形 式, 满 足 家 长 通 过 各 种 手 段 来 获 得 服 务 及 时 解 决 在 家 庭 教 育 中 的 困 惑 语 智 通 业 务 是 一 款 满 足 中 小 学 英 语 口 语 练 习 的 互 联 网 应 用, 致 力 于 培 养 中 小 学 生 在 家 进 行 口 语 朗 读 练 习 的 学 习 习 惯, 该 服 务 通 过 提 供 强 化 练 习 智 能 评 测 教 师 点 评 家 长 关 注 等 满 足 学 生 老 师 家 长 三 方 联 动 的 应 用 模 式, 是 传 统 复 读 机 点 读 机 类 产 品 的 有 效 替 代 应 用 (4) 升 级 优 化 渠 道 管 理,O2O 模 式 的 教 育 领 域 专 业 渠 道 成 形 直 达 中 小 学 校 园 的 线 下 服 务 渠 道 是 公 司 在 K12 基 础 教 育 领 域 的 独 有 竞 争 优 势, 在 2013 年, 公 司 线 下 服 务 团 队 已 经 覆 盖 7900 所 中 小 学 校 ( 幼 儿 园 ), 这 也 是 公 司 在 教 育 服 务 领 域 的 坚 实 壁 垒 之 一 在 2013 年 下 半 年, 公 司 在 原 有 客 户 经 理 单 兵 做 战 的 管 理 模 式 上, 组 建 了 由 客 户 经 理 客 服 助 理 教 师 信 息 化 助 手 家 庭 教 育 指 导 师 组 成 的 Team 结 构, 实 现 团 队 式 协 同 服 务, 直 接 提 升 对 校 园 和 家 庭 的 服 务 能 力 同 时,Team 式 的 架 构, 使 在 区 域 组 织 开 展 线 下 教 育 信 息 化 应 用 示 范 活 动 成 为 可 能, 在 2013 年, 公 司 逐 步 实 施 了 百 场 大 战 的 线 下 展 示 推 广 活 动, 促 进 用 户 实 际 感 触 公 司 提 供 的 应 用 和 服 务, 加 深 对 用 户 的 实 际 影 响 力 另 一 方 面, 在 2013 年 下 半 年, 公 司 自 主 投 入 的 呼 叫 中 心 系 统 和 CRM 系 统 先 后 上 线, 公 司 的 电 子 渠 道 的 服 务 能 力 得 到 明 显 加 强, 并 摸 索 出 线 下 Team 结 构 与 线 上 电 子 渠 道 的 联 动 运 作 模 式, 以 线 下 活 动 影 响 用 户 试 用, 以 线 上 电 销 促 进 转 付 费 和 提 供 咨 询 服 务 在 此 基 础 上, 公 司 正 式 提 出 O2O 模 式 的 教 育 领 域 专 业 渠 道 的 能 力 定 位, 进 一 步 明 确 了 公 司 在 渠 道 推 广 运 营 上 的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5) 构 建 人 才 发 展 体 系, 积 极 实 施 内 部 人 才 培 养 策 略 2013 年, 公 司 在 团 队 建 设 方 面, 重 点 构 建 了 招 聘 培 训 薪 酬 三 位 一 体 的 人 才 发 展 体 系, 进 一 步 为 推 动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贡 献 力 量 公 司 在 2013 年 成 立 了 全 通 招 贤 馆 在 公 司 内 外 广 纳 贤 才 公 司 内 部 通 过 员 工 自 荐 参 与 内 部 竞 聘, 在 公 司 以 外 开 展 外 部 人 才 交 流 内 部 员 工 推 荐 外 部 人 才 等 多 种 途 径 建 立 公 司 内 部 骨 干 图 及 外 部 人 才 库 每 月 召 开 一 次 TSD 论 坛,TSD 代 表 着 思 考 (Think) 分 享 (Share) 发 展 (Develop), 寄 望 全 通 人 用 12
13 思 想 的 力 量 改 变 自 己, 用 思 想 的 力 量 改 变 公 司, 用 思 想 的 力 量 改 变 教 育 同 时, 为 了 更 好 地 服 务 公 司 团 队, 加 强 团 队 业 务 能 力, 公 司 开 展 了 将 才 训 练 营 与 培 训 联 赛 工 作, 有 力 推 动 员 工 技 能 提 升 2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经 营 情 况 (1) 主 营 业 务 分 析 1) 概 述 公 司 秉 承 立 足 校 园 面 向 家 庭 的 教 育 信 息 服 务 的 定 位, 专 注 于 K12 基 础 教 育 领 域 持 续 深 入 耕 耘, 坚 持 走 平 台 服 务 + 业 务 拓 展 + 内 容 服 务 的 全 业 务 运 营 能 力 的 发 展 途 径, 打 造 和 强 化 以 O2O 模 式 的 教 育 领 域 专 业 渠 道 为 核 心 能 力 的 竞 争 优 势, 并 始 终 围 绕 以 基 础 业 务 扩 大 用 户 量 为 基 本 目 标, 积 极 以 平 台 进 入 和 线 下 拓 展 的 两 个 途 径 来 扩 大 公 司 服 务 的 用 户 规 模, 在 2013 年, 公 司 实 现 了 用 户 规 模 和 收 入 规 模 双 重 稳 健 增 长, 同 时, 亦 积 极 投 入 资 源 开 展 新 型 教 育 增 值 服 务 产 品 的 自 主 研 发 和 试 点 运 作, 为 公 司 在 2014 年 的 收 入 增 长 打 下 了 良 好 的 基 础 营 业 收 入 同 比 增 长 10.00%, 主 要 原 因 是 基 础 业 务 付 费 家 庭 用 户 数 增 加 ; 营 业 成 本 同 比 增 长 17.53%, 主 要 原 因 是 人 工 成 本 增 加 销 售 费 用 同 比 增 长 了 6.21%, 主 要 原 因 是 人 工 成 本 增 加 ; 管 理 费 用 同 比 增 长 8.49%, 主 要 原 因 是 人 工 成 本 增 加 ;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净 流 量 同 比 增 长 10%, 主 要 是 业 务 规 模 增 长 所 致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净 流 量 同 比 下 降 %, 主 要 是 增 加 固 定 资 产 支 出 所 致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净 流 量 同 比 下 降 %, 是 公 司 根 据 2012 年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向 股 东 分 配 股 利 所 致 2) 报 告 期 利 润 构 成 或 利 润 来 源 发 生 重 大 变 动 的 说 明 报 告 期 利 润 构 成 或 利 润 来 源 无 发 生 重 大 变 动 3) 收 入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同 比 增 减 情 况 营 业 收 入 172,255, ,597, % 驱 动 收 入 变 化 的 因 素 公 司 专 注 于 立 足 校 园 面 向 家 庭 的 教 育 服 务 这 个 垂 直 领 域, 秉 承 一 贯 的 平 台 服 务 + 业 务 拓 展 + 内 容 服 务 的 全 业 务 经 营 能 力, 并 始 终 围 绕 扩 大 用 户 量 为 根 本 目 标, 积 极 以 平 台 进 入 和 线 下 拓 展 的 两 个 途 径 来 扩 大 公 司 服 务 的 用 户 规 模 2013 年 度, 公 司 充 分 发 挥 O2O 渠 道 拓 展 能 力, 一 方 面 通 过 拓 展 新 地 市 增 加 用 户 规 模, 13
14 另 一 方 面 在 原 进 驻 地 市 深 度 挖 掘 用 户, 同 时 通 过 对 渠 道 运 营 管 理 系 统 BOSP 呼 叫 中 心 系 统 和 CRM 系 统 的 升 级 上 线 使 得 公 司 线 上 线 下 渠 道 拓 展 能 力 更 具 效 率 与 竞 争 力 用 户 规 模 的 增 长 直 接 带 动 了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长 公 司 实 物 销 售 收 入 是 否 大 于 劳 务 收 入 是 否 公 司 重 大 的 在 手 订 单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数 量 分 散 的 订 单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产 品 或 服 务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或 调 整 有 关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4) 成 本 2013 年 2012 年 项 目 金 额 占 营 业 成 本 比 重 (%) 金 额 占 营 业 成 本 比 重 (%) 同 比 增 减 (%) 人 工 费 用 37,266, % 30,072, % 2.26% 5) 费 用 2013 年 2012 年 同 比 增 减 (%) 重 大 变 动 说 明 销 售 费 用 10,705, ,079, % 管 理 费 用 23,195, ,381, % 财 务 费 用 -1,118, , % 利 息 收 入 增 加 所 得 税 8,757, ,802, % 6) 研 发 投 入 2013 年 度 公 司 研 发 项 目 及 进 展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编 号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设 计 目 标 进 展 情 况 校 讯 通 移 动 互 联 体 系 架 构 涵 盖 移 动 互 联 基 础 云 层 大 数 据 RD01 第 三 代 校 讯 通 服 务 平 台 层 能 力 开 放 层 应 用 服 务 层 安 全 保 障 体 系 和 应 用 服 务 终 端 层 等 六 个 清 晰 的 层 次 设 计, 以 独 立 的 数 据 规 划 为 核 心, 终 端 用 户 需 求 为 导 向, 规 划 合 作 运 营 的 丰 富 应 用, 有 小 试 阶 段 力 支 撑 未 来 业 务 发 展 14
15 该 平 台 将 集 成 教 师 录 课 直 播 点 播 推 送 支 付 流 媒 体 等 丰 富 的 能 力, 实 现 视 频 音 频 图 片 电 子 期 刊 等 媒 RD02 在 线 教 学 平 台 体 形 式 的 多 渠 道 采 集 加 工 媒 体 资 源 管 理 存 储 与 发 布 等 研 发 和 小 试 阶 段 并 支 持 点 播 直 播 实 时 互 动 等 多 种 形 态 平 台 采 用 分 布 式 架 构, 支 持 多 终 端 的 应 用 基 于 市 场 情 况, 设 计 数 据 支 撑 层, 通 过 智 能 分 析 技 术, 为 RD03 数 据 运 营 支 撑 系 统 公 司 现 有 校 讯 通 业 务 的 运 作 提 供 精 细 化 的 数 据 呈 现 分 析 应 用 阶 段 报 表 以 及 业 务 趋 势 呈 现 家 庭 教 育 微 课 程 应 用 新 成 长 帮 手 业 务 配 套 短 信 WAP 客 户 端 期 刊 报 纸 等 全 媒 介 服 务 形 式, 形 成 了 垂 直 领 域 内 的 家 庭 教 育 互 动 社 区 同 时, 以 青 少 年 儿 童 全 面 发 展 为 RD04 成 长 帮 手 平 台 目 标, 针 对 3~18 岁 孩 子 成 长 的 全 过 程, 为 家 长 提 供 科 学 应 用 推 广 阶 段 实 用 的 新 型 家 庭 教 育 微 课 程, 融 合 现 当 代 家 庭 教 育 经 典 理 论 和 方 法, 内 容 包 括 潜 能 开 发 学 习 指 导 性 格 养 成 习 惯 培 养 德 育 教 育 心 理 辅 导 等 智 能 英 语 口 语 评 测 产 品 语 智 通 平 台 能 够 给 孩 子 们 提 供 与 教 材 同 步 的 趣 味 英 语 练 习, 创 设 纯 正 英 语 学 习 环 境 的 RD05 语 智 通 平 台 网 络 学 习, 它 将 传 统 的 英 语 口 语 练 习 方 式 从 语 音 教 室 搬 到 应 用 推 广 阶 段 了 家 中, 并 且 学 生 还 能 够 得 到 个 性 化 的 指 导, 适 合 学 生 们 进 行 自 主 学 习 使 用 RD06 BOSP 渠 道 运 营 管 理 系 统 满 足 线 下 渠 道 人 员 的 日 常 工 作 流 程 及 信 息 化 支 撑 需 求, 提 高 渠 道 人 员 工 作 效 率, 完 善 渠 道 日 常 工 作 管 理 中 小 试 阶 段 近 三 年 公 司 研 发 投 入 金 额 及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2013 年 2012 年 2011 年 研 发 投 入 金 额 ( 元 ) 11,713, ,748, ,327, 研 发 投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 6.8% 5.59% 5.14% 研 发 支 出 资 本 化 的 金 额 ( 元 ) 资 本 化 研 发 支 出 占 研 发 投 入 的 比 例 (%) 资 本 化 研 发 支 出 占 当 期 净 利 润 的 比 重 (%) 0% 0% 0% 0% 0% 0% 研 发 投 入 资 本 化 率 大 幅 变 动 的 原 因 及 其 合 理 性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7) 现 金 流 项 目 2013 年 2012 年 同 比 增 减 (%)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78,199, ,906, % 15
16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33,635, ,395,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4,563, ,511,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7,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4,636, ,165,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629, ,161,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2,000, ,645, %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2,000, ,645,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27,934, ,703, % 相 关 数 据 同 比 发 生 变 动 30% 以 上 的 原 因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净 流 量 同 比 下 降 %, 主 要 是 增 加 固 定 资 产 支 出 所 致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净 流 量 同 比 下 降 %, 是 公 司 根 据 2012 年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向 股 东 分 配 股 利 所 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的 现 金 流 量 与 本 年 度 净 利 润 存 在 重 大 差 异 的 原 因 说 明 适 用 不 适 用 8) 公 司 主 要 供 应 商 客 户 情 况 公 司 主 要 销 售 客 户 情 况 前 五 名 客 户 合 计 销 售 金 额 ( 元 ) 76,067, 前 五 名 客 户 合 计 销 售 金 额 占 年 度 销 售 总 额 比 例 (%) 44.16% 向 单 一 客 户 销 售 比 例 超 过 30% 的 客 户 资 料 适 用 不 适 用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额 ( 元 ) 占 年 度 销 售 总 额 比 例 (%) 销 售 金 额 或 比 例 与 以 前 年 度 相 比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的 说 明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公 司 147,620, % 合 计 147,620, % -- 公 司 主 要 供 应 商 情 况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合 计 采 购 金 额 ( 元 ) 9,986,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合 计 采 购 金 额 占 年 度 采 购 总 额 比 例 (%) 26.06% 16
17 向 单 一 供 应 商 采 购 比 例 超 过 30% 的 客 户 资 料 适 用 不 适 用 9)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与 规 划 延 续 至 报 告 期 的 说 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披 露 的 未 来 发 展 与 规 划 在 本 报 告 期 的 实 施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详 见 本 报 告 第 四 节 董 事 会 报 告 之 一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1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业 务 回 顾 的 相 关 内 容 前 期 披 露 的 发 展 战 略 和 经 营 计 划 在 报 告 期 内 的 进 展 情 况 详 见 本 报 告 第 四 节 董 事 会 报 告 之 一 管 理 层 讨 论 与 分 析 1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业 务 回 顾 的 相 关 内 容 公 司 实 际 经 营 业 绩 较 曾 公 开 披 露 过 的 本 年 度 盈 利 预 测 低 于 或 高 于 20% 以 上 的 差 异 原 因 适 用 不 适 用 (2) 主 营 业 务 分 部 报 告 1) 报 告 期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及 主 营 业 务 利 润 的 构 成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主 营 业 务 利 润 分 行 业 家 校 互 动 信 息 服 务 167,452, ,807, 阅 读 信 息 服 务 1,912, , 分 产 品 业 务 推 广 运 营 109,893, ,605, 系 统 开 发 运 维 57,558, ,202, 阅 读 信 息 服 务 1,912, , 分 地 区 广 东 省 100,272, ,445, 安 徽 省 7,915, ,705, 广 西 省 3,735, ,690, 湖 南 省 11,612, ,876, 云 南 省 7,027, ,056, 浙 江 省 18,180, ,200, 湖 北 省 6,244, ,959, 福 建 省 11,279, ,708,
18 贵 州 省 3,096, ,066, ) 占 比 10% 以 上 的 产 品 行 业 或 地 区 情 况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毛 利 率 (%) 营 业 收 入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 营 业 成 本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 毛 利 率 比 上 年 同 期 增 减 (%) 分 行 业 家 校 互 动 信 息 服 务 167,452, ,644, % 11.67% 19.76% -3.34% 分 产 品 业 务 推 广 运 营 109,893, ,288, % 10.97% 11.93% -0.5% 系 统 开 发 运 维 57,558, ,356, % 13.04% 58.68% -9.17% 分 地 区 广 东 省 100,272, ,826, % 4.26% 10.55% -2.94% 浙 江 省 18,180, ,979, % 17.04% 34.24% -4.92% (3) 资 产 负 债 状 况 分 析 1) 资 产 项 目 重 大 变 动 情 况 2013 年 末 2012 年 末 占 总 资 产 比 占 总 资 产 比 金 额 金 额 例 (%) 例 (%) 比 重 增 减 (%) 重 大 变 动 说 明 货 币 资 金 124,594, % 96,659, % 4.37% 应 收 账 款 43,444, % 36,685, % 0.04% 存 货 1,898, % 735, % 0.44% 固 定 资 产 5,409, % 5,162, % -0.29% 在 建 工 程 927, % 659, % 0.06% (4) 公 司 竞 争 能 力 重 大 变 化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发 生 因 经 营 方 式 和 盈 利 模 式 高 层 管 理 人 员 离 职 设 备 或 技 术 升 级 换 代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辞 职 等 导 致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能 力 受 到 严 重 影 响 的 情 况 公 司 在 长 期 的 经 营 中 所 形 成 的 各 项 竞 争 优 势 在 报 告 期 内 继 续 得 以 保 持 未 来 随 着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陆 续 开 展, 公 司 的 竞 争 能 力 有 望 进 一 步 提 高 18
19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获 得 了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重 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2013 年 度 中 国 软 件 和 信 息 服 务 教 育 信 息 化 领 域 杰 出 企 业 2013 年 度 中 国 软 件 和 信 息 服 务 智 慧 校 园 最 佳 解 决 方 案 广 东 省 自 主 创 新 示 范 企 业 中 山 市 科 技 进 步 一 等 奖 等 资 质 荣 誉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共 获 取 5 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39 项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53 项 商 标 证 书, 另 有 26 项 发 明 专 利 已 受 理 正 在 实 审 阶 段 上 述 知 识 产 权 的 取 得 有 利 于 公 司 发 挥 主 导 产 品 的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优 势, 形 成 持 续 创 新 机 制, 保 持 技 术 的 领 先 截 至 本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拥 有 软 件 著 作 权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证 书 名 称 证 书 号 取 得 方 式 权 利 范 围 发 证 日 期 1 扶 困 助 学 管 理 系 统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校 缘 个 性 化 信 息 发 布 与 交 流 系 统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网 上 党 校 系 统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教 育 邮 箱 系 统 V2.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中 小 学 阳 光 收 费 系 统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中 小 学 教 师 继 续 教 育 管 理 平 台 软 件 V2.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中 小 学 校 成 绩 管 理 系 统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中 小 学 校 综 合 信 息 管 理 平 台 软 件 V2.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校 讯 通 平 台 软 件 V2.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成 长 教 育 信 息 化 服 务 系 统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学 籍 管 理 系 统 V2.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快 乐 e 课 互 动 教 育 系 统 1.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校 园 安 全 综 合 服 务 平 台 软 件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校 讯 通 平 台 软 件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受 让 全 部 权 利 督 导 评 估 系 统 ( 简 称 : 督 导 评 估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数 字 图 书 馆 系 统 ( 简 称 : 数 字 图 书 馆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书 香 校 园 系 统 ( 简 称 : 书 香 校 园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派 位 资 格 审 核 系 统 ( 简 称 : 派 位 系 统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20 19 电 子 档 案 库 系 统 ( 简 称 : 电 子 档 案 库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家 校 互 通 家 校 助 手 软 件 ( 简 称 : 家 校 互 通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助 手 )V 教 育 报 表 统 计 系 统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教 育 工 作 导 航 系 统 ( 简 称 : 教 育 OA)V1.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人 事 档 案 系 统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图 书 管 理 系 统 ( 简 称 : 图 书 管 理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调 查 问 卷 系 统 ( 简 称 : 调 查 问 卷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家 校 互 动 一 路 护 航 经 营 分 析 平 台 ( 简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称 : 经 分 平 台 )V 微 酷 互 动 平 台 ( 简 称 : 微 酷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协 同 办 公 系 统 ( 简 称 : 协 同 办 公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新 生 登 记 系 统 ( 简 称 : 新 生 登 记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学 前 学 籍 管 理 系 统 ( 简 称 : 学 前 学 籍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学 生 成 长 档 案 袋 系 统 ( 简 称 : 成 长 档 案 袋 )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V 学 习 平 台 系 统 ( 简 称 : 学 习 平 台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全 通 网 上 党 校 系 统 ( 简 称 : 全 通 网 上 党 校 )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V 家 校 互 动 掌 上 应 用 平 台 ( 简 称 : 家 校 互 动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掌 上 平 台 )V 全 通 校 园 无 线 办 公 平 台 ( 简 称 : 校 园 无 线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办 公 )V 全 通 教 育 云 卡 服 务 平 台 软 件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全 通 教 育 OA 办 公 自 动 化 平 台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全 通 教 育 语 智 通 平 台 软 件 V1.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全 通 教 育 校 讯 通 信 息 服 务 软 件 V3.0 软 著 登 字 第 号 原 始 取 得 全 部 权 利 截 至 本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已 获 取 的 专 利 情 况 如 下 : 20
21 序 号 专 利 名 称 ( 中 文 ) 专 利 类 型 申 请 日 期 保 护 期 专 利 号 1 一 种 点 读 贴 及 点 读 机 实 用 新 型 年 ZL 点 读 膜 及 点 读 设 备 实 用 新 型 年 ZL X 3 一 种 光 学 标 识 码 键 盘 实 用 新 型 年 ZL 一 种 点 读 封 套 及 其 所 配 套 的 点 读 设 备 实 用 新 型 年 ZL 一 种 新 型 的 双 模 卡 实 用 新 型 年 ZL 截 至 本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已 取 得 专 利 受 理 通 知 书 的 专 利 技 术 如 下 : 序 号 专 利 名 称 ( 中 文 ) 专 利 类 型 申 请 号 申 请 日 期 1 一 种 基 于 xml 技 术 的 web 应 用 动 态 帮 助 方 法 和 系 发 明 专 利 统 2 一 种 基 于 规 则 匹 配 的 智 能 计 费 校 验 方 法 和 系 统 发 明 专 利 一 种 基 于 零 件 和 整 体 缓 存 的 海 量 彩 信 组 装 方 法 发 明 专 利 和 系 统 4 一 种 基 于 数 据 模 型 驱 动 的 代 码 自 动 生 成 方 法 和 发 明 专 利 系 统 5 一 种 基 于 数 字 签 名 技 术 的 短 信 防 重 发 方 法 和 系 发 明 专 利 统 6 一 种 基 于 行 为 分 析 的 海 量 短 信 内 容 安 全 过 滤 方 发 明 专 利 法 和 系 统 7 一 种 基 于 智 能 规 则 匹 配 的 自 动 巡 检 系 统 及 方 法 发 明 专 利 一 种 动 态 数 据 报 表 生 成 方 法 和 系 统 发 明 专 利 一 种 基 于 海 量 数 据 的 数 据 库 备 份 及 恢 复 办 法 和 发 明 专 利 系 统 10 一 种 基 于 客 户 行 为 的 流 媒 体 负 债 均 衡 方 法 和 系 发 明 专 利 统 11 一 种 基 于 限 制 用 户 使 用 既 定 网 站 平 台 的 方 法 与 发 明 专 利
22 系 统 12 一 种 智 能 化 多 层 过 滤 安 全 装 置 及 方 法 发 明 专 利 一 种 基 于 缓 存 及 异 步 处 理 技 术 的 用 户 行 为 采 集 发 明 专 利 方 法 及 系 统 14 一 种 可 配 置 的 表 单 生 成 装 置 及 表 单 生 成 方 法 发 明 专 利 一 种 基 于 用 户 习 惯 的 数 据 搜 索 与 自 动 填 充 方 法 发 明 专 利 及 系 统 16 一 种 彩 信 群 发 方 法 及 系 统 发 明 专 利 一 种 图 片 大 批 量 上 传 并 保 真 缩 放 方 法 及 系 统 发 明 专 利 一 种 实 时 导 出 海 量 数 据 报 表 的 处 理 方 法 和 系 统 发 明 专 利 一 种 实 现 网 页 中 英 文 翻 译 的 系 统 和 方 法 发 明 专 利 一 种 基 于 flash 的 动 态 资 源 加 载 方 法 和 系 统 发 明 专 利 一 种 网 站 生 成 系 统 及 方 法 发 明 专 利 一 种 将 对 象 转 化 为 SQL 语 句 的 通 用 查 询 系 统 及 发 明 专 利 方 法 23 一 种 模 板 式 网 站 生 成 改 进 系 统 及 方 法 发 明 专 利 一 种 图 片 下 载 及 上 传 装 置 和 方 法 发 明 专 利 X 一 种 实 现 数 据 导 出 接 口 通 用 性 的 方 法 发 明 专 利 一 种 用 户 密 码 混 合 加 密 的 方 法 及 系 统 发 明 专 利 截 至 本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已 经 获 取 的 商 标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商 标 名 称 申 请 号 商 标 类 别 商 标 使 用 有 效 期 1 全 通 教 育 全 通 教 育 全 通 教 育 QTITE TONE EDUCATION QTITE TONE EDUCATION
23
24
25
26 (5) 投 资 状 况 分 析 1) 募 集 资 金 总 体 使 用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11, 报 告 期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0 已 累 计 投 入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0 报 告 期 内 变 更 用 途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0 累 计 变 更 用 途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0 累 计 变 更 用 途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比 例 (%) 0% 募 集 资 金 总 体 使 用 情 况 说 明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国 证 监 会 ) 证 监 许 可 [2013]1649 号 文 关 于 核 准 广 东 全 通 教 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的 批 复 核 准, 公 司 于 2014 年 1 月 13 日 首 次 向 社 会 公 众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股 票 4,800, 股, 每 股 面 值 1 元,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元,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45,488,
27 元, 扣 除 保 荐 承 销 费 用 和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外,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19,642, 元 以 上 募 集 资 金 已 由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于 2014 年 1 月 16 日 出 具 广 会 验 字 2014 G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确 认 目 前,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于 募 投 项 目 专 项 账 户, 将 用 于 公 司 招 股 书 中 的 募 投 项 目 : 全 网 多 维 家 校 互 动 教 育 服 务 平 台 研 发 和 运 营 项 目 家 校 互 动 业 务 拓 展 及 深 度 运 营 项 目 2) 募 集 资 金 承 诺 项 目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承 诺 投 资 项 目 和 超 募 资 金 投 向 是 否 已 变 更 项 目 ( 含 部 分 变 更 ) 募 集 资 金 承 诺 投 资 总 额 调 整 后 投 资 总 额 (1) 本 报 告 期 投 入 金 额 截 至 期 末 累 计 投 入 金 额 (2) 截 至 期 末 投 资 进 度 (%)(3)= (2)/(1) 项 目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日 期 本 报 告 期 实 现 的 效 益 截 止 报 告 期 末 累 计 实 现 的 效 益 是 否 达 到 预 计 效 益 项 目 可 行 性 是 否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承 诺 投 资 项 目 全 网 多 维 家 校 互 动 教 育 服 务 平 台 研 发 及 运 营 项 目 家 校 互 动 业 务 拓 展 及 深 度 运 营 项 目 否 4, , 年 0% 01 月 20 日 2016 年 否 7, , % 01 月 20 日 否 否 承 诺 投 资 项 目 小 计 -- 11, , 超 募 资 金 投 向 0 否 归 还 银 行 贷 款 ( 如 有 )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 如 有 ) 超 募 资 金 投 向 小 计 合 计 -- 11, , 未 达 到 计 划 进 度 或 预 计 收 益 的 情 不 适 用 况 和 原 因 ( 分 具 体 项 目 ) 项 目 可 行 性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的 情 况 说 明 不 适 用 超 募 资 金 的 金 额 不 适 用 27
28 用 途 及 使 用 进 展 情 况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地 点 变 更 情 况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方 式 调 整 情 况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先 期 投 入 及 置 换 情 况 用 闲 置 募 集 资 金 暂 时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情 况 项 目 实 施 出 现 募 集 资 金 结 余 的 金 额 及 原 因 尚 未 使 用 的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及 去 向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及 披 露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或 其 他 情 况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不 适 用 用 于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的 募 投 项 目, 目 前 存 在 银 行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无 3) 募 集 资 金 变 更 项 目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变 更 后 项 目 截 至 期 末 投 变 更 后 的 项 截 至 期 末 实 项 目 达 到 预 变 更 后 的 项 对 应 的 原 承 拟 投 入 募 集 本 报 告 期 实 资 进 度 本 报 告 期 实 是 否 达 到 预 目 可 行 性 是 际 累 计 投 入 定 可 使 用 状 目 诺 项 目 资 金 总 额 际 投 入 金 额 (%)(3)=(2)/ 现 的 效 益 计 效 益 否 发 生 重 大 金 额 (2) 态 日 期 (1) (1) 变 化 合 计 变 更 原 因 决 策 程 序 及 信 息 披 露 情 况 无 说 明 ( 分 具 体 项 目 ) (6) 主 要 控 股 参 股 公 司 分 析 主 要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公 司 类 型 所 处 行 业 主 要 产 品 或 服 务 注 册 资 本 总 资 产 ( 元 ) 净 资 产 ( 元 ) 营 业 收 入 ( 元 ) 营 业 利 润 ( 元 ) 净 利 润 ( 元 ) 28
29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技 术 推 广 ; 计 算 机 技 术 培 训 ; 软 件 开 发 ; 计 算 机 系 统 服 务 ; 销 售 机 械 设 备 计 算 机 软 件 及 北 京 彩 云 动 力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子 公 司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辅 助 设 备 ; 设 计 制 作 代 理 发 布 广 告 ; 机 械 15,000,000 设 备 租 赁 ( 不 含 汽 车 租 14,937, ,934, , , 赁 ); 租 赁 计 算 机 通 讯 设 备 ; 文 化 用 品 租 赁 ; 教 育 咨 询 ; 经 济 贸 易 咨 询 ; 投 资 咨 询 投 资 管 理 ; 数 据 处 理 ; 基 础 软 件 服 务 应 用 软 件 服 务 电 子 通 信 与 自 动 控 制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 软 件 服 务 ; 计 算 机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服 务 ; 教 育 咨 询 服 务 ; 科 技 信 息 咨 询 服 务 ;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服 务 ; 贸 易 咨 询 服 务 ; 数 广 东 环 球 汉 源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子 公 司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字 内 容 服 务 ; 投 资 咨 询 服 务 ; 电 脑 打 字 录 入 校 对 打 印 服 务 ; 商 品 30,000, 信 息 咨 询 服 务 ; 投 资 管 理 服 务 ; 广 告 业 ; 数 据 处 理 和 存 储 服 务 ; 软 件 开 发 ; 集 成 电 路 设 计 ; 信 息 技 术 咨 询 服 务 ; 数 字 动 漫 制 作 ; 网 络 技 术 的 研 究 开 发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服 务 ; 游 戏 设 计 制 作 主 要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情 况 说 明 基 于 公 司 战 略 发 展 方 向 的 需 要, 为 使 全 通 教 育 更 加 专 注 于 强 化 O2O 模 式 的 教 育 领 域 专 业 渠 道 的 竞 争 优 势, 公 司 于 2013 年 5 月 30 日 设 立 了 全 资 子 公 司 北 京 彩 云 动 力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专 注 于 教 育 资 源 的 整 合 及 面 向 家 庭 和 学 校 的 教 育 增 值 服 务 产 品 的 专 业 化 运 营 ; 并 于 2013 年 12 月 16 日 设 立 了 全 资 子 公 司 广 东 环 球 汉 源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专 注 于 与 基 础 运 营 商 合 作 的 平 台 研 发 与 运 维 业 务 的 深 入 发 展 29
30 报 告 期 内 取 得 和 处 置 子 公 司 的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名 称 报 告 期 内 取 得 和 处 置 子 公 司 目 的 报 告 期 内 取 得 和 处 置 子 公 司 方 式 对 整 体 生 产 和 业 绩 的 影 响 北 京 彩 云 动 力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为 完 成 公 司 战 略 布 局 需 要 投 资 设 立 由 于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较 短, 产 生 的 收 入 和 利 润 对 整 体 报 表 影 响 很 小 广 东 环 球 汉 源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为 完 成 公 司 战 略 布 局 需 要 投 资 设 立 由 于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末 刚 成 立, 暂 未 产 生 营 业 收 入 二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的 展 望 ( 一 ) 行 业 发 展 前 景 2013 年 极 有 可 能 成 为 中 国 在 线 教 育 行 业 的 发 展 元 年, 一 些 互 联 网 巨 头 及 众 多 新 兴 创 业 企 业 纷 纷 进 入 或 者 加 速 在 线 教 育 领 域 的 投 入 2012 年 中 国 教 育 培 训 行 业 市 场 规 模 高 达 9600 亿 元, 而 目 前 在 线 教 育 市 场 规 模 在 700 亿 元 左 右 根 据 imedia research 数 据 研 究 表 明, 随 着 未 来 互 联 网 渗 透 率 进 一 步 提 升 和 在 线 教 育 消 费 习 惯 的 养 成, 在 线 教 育 市 场 规 模 有 望 加 速 扩 大, 预 计 2016 年 在 线 教 育 市 场 规 模 有 望 超 过 1600 亿 元 优 质 教 育 资 源 相 对 有 限, 以 及 资 源 分 布 不 均 衡 等 问 题, 已 经 成 为 我 国 基 础 教 育 的 主 要 障 碍 随 着 国 家 对 促 进 义 务 教 育 均 衡 发 展 的 重 视, 在 线 教 育 在 时 间 空 间 选 择 的 多 样 化 上 与 线 下 教 育 相 比, 都 具 有 很 大 优 势, 极 有 可 能 在 日 后 成 为 我 国 平 衡 教 育 资 源 的 重 要 手 段 大 数 据 时 代 下, 拥 有 真 实 可 信 需 求 明 确 的 海 量 用 户 群 体 的 教 育 服 务 企 业, 将 更 有 机 会 获 得 广 阔 的 发 展 前 景 ( 二 )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与 主 要 经 营 目 标 1. 发 展 战 略 顺 应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结 合 公 司 立 足 校 园 面 向 家 庭 的 教 育 服 务 运 营 商 的 定 位, 坚 持 走 一 手 抓 用 户 规 模 一 手 抓 教 育 服 务 产 品 迭 加 的 T 型 发 展 模 式, 公 司 进 一 步 提 出 了 成 为 中 国 家 庭 最 值 得 信 赖 的 在 线 教 育 服 务 商 的 发 展 愿 景 公 司 将 持 续 专 注 于 服 务 K12 领 域 的 老 师 学 生 家 长 这 三 类 用 户 群 体, 并 通 过 连 接 学 校 和 家 庭 的 OTO 模 式 渠 道 能 力 成 长 为 行 业 内 领 先 的 在 线 教 育 平 台 和 增 值 服 务 运 营 商 2. 主 要 经 营 目 标 (1) 重 视 用 户 规 模 的 持 续 增 长, 保 持 基 础 业 务 的 稳 健 增 长 重 视 用 户 规 模 持 续 增 长 的 总 体 发 展 策 略, 继 续 将 与 中 国 移 动 合 作 的 校 讯 通 业 务 作 为 公 司 获 得 用 户 量 和 建 立 客 户 关 系 的 基 础 业 务, 从 平 台 运 营 和 渠 道 拓 展 的 两 个 途 径 来 扩 大 公 司 服 务 的 用 户 规 模 在 平 台 运 营 方 30
31 面, 将 结 合 在 广 东 浙 江 等 先 进 省 份 的 新 校 讯 通 平 台 的 运 营 经 验, 积 极 推 动 寻 求 推 广 到 全 国 其 它 省 份 在 2014 年 2 月, 公 司 成 功 中 标 山 东 省 移 动 的 校 讯 通 平 台 业 务, 公 司 推 广 新 校 讯 通 平 台 初 见 成 效 在 渠 道 拓 展 方 面, 2014 年 公 司 将 继 续 强 化 渠 道 的 团 队 建 设 信 息 化 系 统 建 设, 强 化 OTO 渠 道 服 务 能 力, 积 极 寻 求 进 入 新 进 地 市, 加 大 对 现 有 部 局 的 同 省 内 未 进 入 地 市 的 辐 射, 同 时, 亦 配 合 平 台 运 营 的 推 进 节 奏, 对 于 有 平 台 进 驻 的 省 份, 积 极 寻 求 同 步 进 行 渠 道 进 驻, 发 挥 平 台 运 营 与 业 务 推 广 的 联 动 效 应, 保 持 整 体 业 务 的 稳 健 增 长 (2) 加 大 市 场 投 入, 实 现 对 试 商 用 成 熟 的 教 育 增 值 服 务 的 规 模 化 业 务 推 广 在 2013 年, 公 司 部 分 研 发 创 设 的 新 型 教 育 增 值 服 务 产 品 初 见 成 效, 成 功 上 线 推 出 面 向 家 庭 教 育 的 微 课 程 应 用 全 媒 介 成 长 帮 手 服 务 和 以 满 足 中 小 学 英 语 口 语 练 习 的 语 智 通 服 务, 其 中, 成 长 帮 手 服 务 已 基 本 摸 索 掌 握 在 产 品 模 式 运 营 模 式 推 广 模 式 等 方 面 的 关 键 点, 语 智 通 服 务 产 品 模 式 不 断 完 善, 运 营 模 式 良 好, 推 广 模 式 初 见 成 效 在 2014 年, 上 述 新 型 增 值 服 务 产 品 将 分 别 进 入 规 模 化 推 广 期, 公 司 将 加 快 对 语 智 通 服 务 在 推 广 模 式 上 的 探 索, 同 时, 加 大 对 成 长 帮 手 业 务 的 推 广 运 营, 一 方 面 在 公 司 现 有 线 下 渠 道 覆 盖 地 市 进 行 规 模 化 推 广, 另 一 方 面, 通 过 产 品 合 作 的 模 式 进 入 非 公 司 线 下 渠 道 覆 盖 地 市, 预 计 上 述 业 务 在 2014 年 能 获 得 良 好 的 发 展 成 效, 成 为 公 司 业 务 的 新 兴 增 长 点 (3) 积 极 探 索 布 局 与 课 堂 同 步 的 K12 领 域 在 线 教 育 应 用 服 务 K12 领 域 的 教 育 资 源 不 均 衡 的 现 状, 以 及 客 观 上 中 国 人 均 资 源 相 对 匮 乏 形 成 的 强 竞 争 焦 虑, 带 来 了 更 多 的 孩 子 课 外 学 习 的 需 求, 基 于 多 年 来 站 在 师 生 身 边 所 形 成 的 对 基 础 教 育 领 域 的 老 师 教 学 习 惯 学 生 学 习 习 惯 家 长 关 注 习 惯 的 了 解, 公 司 将 加 大 投 入, 研 发 与 课 堂 同 步 的 K12 领 域 垂 直 类 在 线 教 育 应 用 平 台, 致 力 于 成 为 老 师 教 学 的 助 手 孩 子 学 习 的 帮 手 和 家 庭 教 育 的 指 导 师 公 司 将 采 用 快 速 迭 代 开 发 小 范 围 试 点 及 时 总 结 运 作 模 式 的 小 步 快 走 策 略, 降 低 公 司 的 研 发 运 营 风 险, 同 时, 公 司 将 把 握 教 育 部 门 重 视 解 决 教 育 资 源 不 均 衡 问 题 加 大 教 育 经 费 投 入 的 契 机, 寻 找 更 多 的 合 作 机 会 公 司 认 为,K12 领 域 的 在 线 教 育 存 在 有 与 成 人 在 线 教 育 完 全 不 同 的 特 性, 是 一 个 长 期 投 入 持 续 成 长 的 过 程, 也 存 在 有 较 大 的 不 确 定 性, 但 其 方 向 明 确 需 求 强 烈, 公 司 将 结 合 自 身 发 展 规 划 与 行 业 未 来 趋 势, 发 挥 在 用 户 资 源 渠 道 能 力 方 面 的 竞 争 优 势, 积 极 主 动 进 行 探 索 ( 三 )2014 年 度 经 营 计 划 1 强 化 OTO 渠 道 能 力, 逐 渐 发 展 为 教 育 服 务 产 品 的 发 行 通 道 在 2013 年, 公 司 O2O 模 式 教 育 领 域 专 业 渠 道 的 核 心 能 力 初 步 成 形, 在 2014 年,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强 化 管 理 模 式 和 相 应 的 应 用 系 统, 致 力 于 将 公 司 的 O2O 渠 道 逐 渐 从 公 司 级 业 务 渠 道 发 展 为 能 够 支 持 更 多 教 育 产 品 的 发 行 通 道 31
32 为 顺 应 打 造 在 K12 领 域 的 O2O 渠 道 能 力 作 为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能 力 的 竞 争 策 略, 公 司 进 一 步 优 化 组 织 结 构, 从 大 船 模 式 走 向 舰 队 模 式, 公 司 先 后 成 立 了 彩 云 动 力 和 环 球 汉 源 两 家 全 资 子 公 司, 专 职 负 责 项 目 型 业 务 的 研 发 运 营 和 内 容 资 源 整 合, 从 而 让 母 公 司 将 专 注 于 O2O 模 式 的 渠 道 建 设 数 据 中 心 的 建 设 内 部 管 理 系 统 的 建 设 新 型 研 发 项 目 的 试 点 建 设 等 方 面, 并 深 化 Team 模 式 和 业 务 分 包 的 管 理 机 制, 实 现 K12 渠 道 能 力 的 专 业 化 发 展 公 司 将 继 续 强 化 BOSP( 业 务 运 营 支 撑 平 台 ) 客 服 CRM 电 销 CRM 三 套 信 息 化 管 理 系 统, 并 基 于 公 司 的 数 据 中 心, 实 现 与 相 应 业 务 运 营 系 统 的 数 据 进 行 对 接, 通 过 信 息 化 系 统 优 化 公 司 对 区 域 渠 道 的 管 理 能 力 以 客 户 经 理 为 主 的 Team 架 构 结 合 BOSP 系 统 进 行 工 作 任 务 跟 进 优 秀 工 作 方 法 分 享 拜 访 量 跟 踪 考 核, 使 团 队 成 员 间 业 务 进 度 快 速 反 馈 与 信 息 共 享, 提 升 对 注 册 试 用 用 户 的 发 展 能 力, 电 子 渠 道 团 队 借 助 CRM 系 统 从 数 据 中 心 提 取 活 跃 用 户 数 据 进 行 拨 打, 提 升 销 售 转 化 的 针 对 性 和 成 功 率 公 司 将 通 过 渠 道 专 业 化 打 造, 实 现 对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和 新 兴 增 值 服 务 产 品 的 规 模 化 推 广, 同 时, 随 着 渠 道 的 优 化 升 级, 走 向 开 放 式 的 渠 道 平 台, 与 市 场 上 优 秀 的 教 育 产 品 合 作, 成 为 面 向 家 庭 的 教 育 服 务 产 品 的 发 行 通 道 2 研 发 试 点 在 线 教 育 垂 直 化 平 台, 开 展 与 课 堂 同 步 的 学 科 辅 导 服 务 在 线 教 育 服 务 是 公 司 未 来 工 作 推 进 的 重 要 方 向 公 司 拥 有 丰 富 的 老 师 资 源, 海 量 的 用 户 群 体, 高 效 的 推 广 渠 道, 与 内 容 提 供 者 属 于 合 作 而 非 竞 争 性 关 系, 这 些 是 公 司 发 展 在 线 教 育 的 天 然 优 势 在 2013 年, 公 司 在 直 播 录 播 学 习 管 理 等 方 面 进 行 了 部 分 前 期 研 发, 在 2014 年, 公 司 将 继 续 加 大 投 入, 目 标 是 开 发 针 对 K12 领 域 在 线 教 育 的 垂 直 化 平 台 平 台 首 先 定 位 于 与 课 堂 同 步 的 学 科 辅 导 类 应 用, 并 考 虑 老 师 学 生 家 长 三 方 用 户 的 各 自 使 用 需 要, 计 划 包 括 面 向 学 校 使 用 的 在 线 教 育 系 统, 为 老 师 提 供 微 课 制 作 课 堂 录 播 学 习 管 理 课 堂 小 测 班 级 分 析 等 应 用, 具 备 支 持 一 对 一 一 对 多 的 直 播 学 习 系 统, 亦 包 括 面 向 孩 子 学 习 轨 迹 记 录 的 个 人 学 习 中 心, 同 时, 平 台 也 将 计 划 涵 括 面 向 家 长 自 身 获 取 家 庭 教 育 方 法 的 微 视 频 课 程 和 掌 握 孩 子 学 习 进 度 的 相 关 应 用 公 司 将 首 先 在 合 作 密 切 信 息 化 应 用 能 力 较 好 的 区 域 进 行 部 署 试 点, 逐 步 总 结 应 用 运 作 模 式, 为 未 来 的 规 模 化 推 广 打 下 良 好 基 础 3 保 持 基 础 校 讯 通 业 务 的 稳 健 增 长 目 前 全 国 各 省 校 讯 通 市 场 分 散, 未 来 从 分 散 逐 步 走 向 整 合 是 大 趋 势, 公 司 将 积 极 把 握 上 市 给 公 司 带 来 的 产 业 链 影 响 力 提 升 的 契 机, 保 持 基 础 校 讯 通 业 务 的 稳 步 增 长 对 于 平 台 推 广 运 营, 在 2014 年, 公 司 将 继 续 推 动 校 讯 通 平 台 的 持 续 升 级, 以 移 动 互 联 为 核 心, 发 展 下 一 代 的 校 讯 通 产 品, 保 持 公 司 在 校 讯 通 平 台 上 的 领 先 优 势, 同 时, 结 合 浙 江 广 东 等 教 育 信 息 化 应 用 条 32
33 件 较 好 的 领 先 优 势, 以 浙 江 省 广 东 省 建 立 的 成 功 解 决 方 案 经 验 作 为 基 石, 重 点 加 强 对 山 东 福 建 贵 州 等 省 域 的 平 台 升 级, 并 积 极 寻 求 扩 展 到 全 国 其 他 省 域 的 机 会 对 于 基 础 校 讯 通 业 务 的 推 广 运 营, 在 2014 年, 公 司 将 主 要 加 强 对 现 有 进 入 省 份 的 辐 射, 输 出 广 东 大 本 营 的 运 营 管 理 经 验, 重 点 加 强 对 于 福 建 湖 北 广 西 云 南 等 省 域 的 用 户 拓 展, 同 时, 加 强 对 农 村 地 区 的 用 户 重 视, 保 持 用 户 规 模 的 稳 步 增 长 4 积 极 拓 展 新 进 地 市 区 域, 保 持 高 影 响 力 的 线 下 服 务 校 园 的 稳 步 增 长 拥 有 面 对 面 接 触 关 系 的 线 下 服 务 校 园 是 在 K12 领 域 精 耕 运 作 的 有 力 壁 垒 之 一, 公 司 将 继 续 积 极 提 升 线 下 服 务 校 园 的 数 量 增 长, 保 持 对 新 进 地 市 的 渴 望, 以 获 得 更 多 的 潜 在 市 场 资 源 在 2014 年, 公 司 将 主 要 采 取 三 类 动 作 来 积 极 拓 展 线 下 服 务 校 园 的 增 长 1) 用 新 增 值 服 务 进 入 新 地 市 区 域 公 司 提 供 的 成 长 帮 手 语 智 通 等 增 值 服 务 产 品, 在 产 品 形 态 上 与 传 统 校 讯 通 的 家 校 互 动 业 务 处 于 不 同 的 竞 争 层 面, 在 不 影 响 原 有 合 作 关 系 的 奶 酪 基 础 上, 公 司 可 以 借 助 新 增 值 服 务 产 品 与 地 市 基 础 运 营 商 建 立 合 作 关 系, 从 而 进 入 新 的 地 市 开 展 线 下 推 广 运 作 2) 进 入 目 前 传 统 校 讯 通 业 务 发 展 薄 弱 的 地 区 目 前 校 讯 通 业 务 仍 然 处 于 不 均 衡 的 发 展 状 态, 发 达 地 市 覆 盖 率 达 到 80%, 而 发 展 较 差 地 区 不 足 3 成, 传 统 业 务 仍 有 可 供 挖 掘 的 空 间 ;3) 提 升 渠 道 的 管 理 能 力, 加 强 对 现 有 覆 盖 省 份 的 区 域 辐 射 同 时, 目 前 校 讯 通 的 线 下 推 广 渠 道 仍 处 于 相 当 分 散 的 阶 段, 行 业 整 合 度 极 低, 但 随 着 行 业 的 发 展, 从 分 散 逐 渐 走 向 整 合 是 大 势 所 趋, 公 司 亦 会 充 分 留 意 行 业 本 身 的 发 展 趋 势 和 发 展 阶 段, 发 挥 公 司 对 行 业 深 入 了 解 的 先 天 优 势 和 登 陆 资 本 市 场 带 来 的 行 业 影 响 力 优 势, 积 极 寻 找 机 会, 通 过 多 种 方 式 扩 张 自 身 的 线 下 覆 盖 校 园 数 5 推 动 基 础 运 营 商 重 视 加 快 校 讯 通 APP 客 户 端 的 发 展 步 伐 在 2013 年, 校 讯 通 平 台 的 移 动 互 联 客 户 端 率 先 在 浙 江 推 出, 取 得 了 初 步 的 成 绩 在 2014 年, 除 了 将 在 现 有 平 台 覆 盖 省 份 全 部 升 级 相 应 移 动 APP 应 用 的 动 作 外, 将 充 分 发 挥 公 司 具 备 平 台 研 发 和 推 广 运 营 双 重 能 力 的 优 势, 积 极 在 既 有 平 台 又 有 线 下 渠 道 的 广 东 福 建 等 省 加 大 推 广 力 度, 推 动 用 户 安 装 校 讯 通 客 户 端 公 司 已 成 立 独 立 的 移 动 互 联 客 户 端 团 队, 专 职 负 责 校 讯 通 APP 产 品 的 开 发 与 运 营, 同 时, 公 司 将 加 大 对 各 省 基 础 运 营 商 的 沟 通 力 度, 推 动 基 础 运 营 商 共 同 推 进 该 块 业 务 的 有 效 发 展 6 实 现 成 长 帮 手 业 务 的 规 模 化 推 广 进 一 步 优 化 用 户 体 验 2014 年 将 是 成 长 帮 手 业 务 规 模 化 推 广 的 重 要 一 年 公 司 将 计 划 在 现 有 线 下 渠 道 覆 盖 的 地 市 区 域 逐 步 全 线 铺 开 成 长 帮 手 业 务 的 推 广, 同 步 组 建 专 门 的 商 务 部 门 积 极 与 公 司 尚 未 进 入 地 区 的 基 础 运 营 商 校 讯 通 业 务 推 广 运 营 商 (SA) 建 立 合 作 关 系, 借 助 当 地 成 熟 的 线 下 推 动 渠 道 来 开 展 业 务 拓 展, 多 管 其 下, 实 现 成 长 帮 手 业 务 的 规 模 化 推 广 33
34 同 时, 公 司 计 划 在 2014 年 通 过 多 轮 产 品 升 级, 提 升 用 户 体 验, 在 原 有 口 袋 家 教 提 问 专 家 等 基 础 上, 加 大 组 建 专 职 的 家 庭 教 育 指 导 师 队 伍, 提 升 专 家 答 疑 的 时 效 性, 结 合 专 题 形 成 系 列 性 的 专 题 播 报 和 专 题 讨 论, 丰 富 内 容 信 息 的 厚 度, 引 发 用 户 自 发 形 成 互 动, 并 强 化 推 出 正 能 量 妈 咪 正 能 量 家 庭 等 主 题 活 动, 形 成 系 列 子 服 务 品 牌 成 长 帮 手 运 营 团 队 亦 积 极 开 展 线 上 线 下 亲 子 活 动, 保 持 与 用 户 的 近 距 离 接 触, 提 升 亲 和 力 的 品 牌 形 象 随 着 用 户 对 手 机 移 动 端 使 用 习 惯 的 逐 渐 形 成, 公 司 也 将 顺 应 这 一 发 展 趋 势, 在 移 动 端 目 前 成 长 帮 手 已 有 WAP H5 版 本, 下 一 步 公 司 将 按 计 划 开 发 成 长 帮 手 的 独 立 APP 客 户 端, 同 时 推 出 成 长 帮 手 微 信 公 众 号, 积 极 拥 抱 各 种 便 捷 的 信 息 通 道 7 打 造 优 秀 团 队, 全 力 支 撑 业 务 发 展 人 才 是 企 业 发 展 的 基 础, 未 来 一 年, 公 司 将 从 三 个 方 面 着 手, 提 升 公 司 人 才 的 业 务 能 力 经 营 能 力, 提 升 员 工 的 成 就 感 成 功 感, 给 每 位 员 工 提 供 良 好 的 发 展 空 间 (1) 激 发 团 队 潜 能, 驱 动 业 务 发 展 公 司 通 过 制 定 内 部 PK 机 制 人 才 优 计 划 业 绩 改 进 计 划 打 造 公 平 竞 争 的 工 作 环 境, 树 立 榜 样 激 发 员 工 在 业 务 开 展 中 向 标 杆 看 齐, 配 套 培 训 体 系 让 所 有 员 工 能 在 工 作 中 不 断 学 习 成 长 公 司 在 以 这 些 方 式 打 造 一 支 有 战 斗 力 的 工 作 团 队 的 同 时, 通 过 绩 效 驱 动, 让 员 工 在 工 作 中 有 压 力 更 有 动 力, 使 每 个 人 都 能 成 为 推 动 业 务 发 展 的 发 动 机, 令 个 人 效 能 在 日 常 工 作 中 最 大 程 度 得 到 发 挥 (2) 营 造 有 凝 聚 力 的 团 队 氛 围 2014 年 公 司 计 划 将 微 信 等 手 机 APP 作 为 企 业 文 化 的 传 播 推 广 载 体, 通 过 在 公 司 内 部 发 掘 优 秀 的 团 队 及 个 人, 在 他 们 分 享 成 功 经 验 与 工 作 故 事 的 过 程 中, 让 员 工 产 生 荣 誉 感, 让 团 队 产 生 认 同 感 同 时 通 过 发 布 公 司 活 动 访 谈 报 道, 呈 现 负 有 社 会 责 任 感 的 企 业 形 象, 令 员 工 在 工 作 中 感 到 受 尊 重 同 时, 公 司 将 继 续 通 过 TSD 论 坛 将 才 训 练 营 及 年 会 结 合 的 方 式, 令 员 工 在 文 化 和 技 能 上 得 到 双 重 提 升, 激 发 员 工 思 维 活 跃 性, 促 进 思 想 的 交 融 (3) 统 一 全 通 文 化 基 因 统 一 的 企 业 形 象 对 内 有 助 于 员 工 建 立 归 宿 感 和 认 同 感, 对 外 有 利 于 树 立 鲜 明 独 特 的 企 业 形 象 为 此, 公 司 在 2014 年 将 进 一 步 加 大 品 牌 建 设, 深 入 市 场 调 研, 制 定 公 司 品 牌 的 MI BI VI, 统 一 全 通 的 文 化 基 因, 提 升 企 业 凝 聚 力 三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及 分 红 派 息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特 别 是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的 制 定 执 行 或 调 整 情 况 34
35 适 用 不 适 用 鉴 于 中 国 证 监 会 于 2013 年 11 月 30 日 发 布 了 上 市 公 司 监 管 指 引 第 3 号 上 市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 证 监 会 公 告 [2013]43 号 ), 对 于 上 市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作 出 了 新 的 具 体 规 定 为 进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对 公 司 章 程 ( 草 ) 第 八 章 第 一 节 关 于 现 金 分 红 的 规 定 进 行 了 补 充 修 改, 并 经 2013 年 12 月 2 日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和 2013 年 12 月 18 日 2013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修 订 后 的 内 容 如 下 : 第 一 百 五 十 五 条 公 司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或 股 票 等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利 润 分 配 不 得 超 过 累 计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范 围, 不 得 损 害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由 董 事 会 提 出, 但 需 事 先 征 求 独 立 董 事 和 监 事 会 的 意 见, 独 立 董 事 应 对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监 事 会 应 对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提 出 审 核 意 见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经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及 监 事 会 审 核 同 意, 并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决 策 和 论 证 过 程 中 应 当 充 分 考 虑 独 立 董 事 外 部 监 事 和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意 见 在 公 司 当 年 盈 利 且 满 足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的 资 金 需 求 情 况 下, 如 无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等 事 项 发 生, 公 司 应 当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公 司 单 一 年 度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当 年 度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百 分 之 十 五 公 司 最 近 三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累 计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最 近 三 年 实 现 的 年 均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百 分 之 四 十 五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综 合 考 虑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发 展 阶 段 自 身 经 营 模 式 盈 利 水 平 以 及 是 否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等 因 素, 区 分 下 列 情 形, 并 按 照 章 程 规 定 的 程 序, 提 出 差 异 化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 一 )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80%; ( 二 )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40%; ( 三 )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不 易 区 分 但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可 以 按 照 前 项 规 定 处 理 第 一 百 五 十 六 条 公 司 股 东 存 在 违 规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情 况 的, 公 司 应 当 扣 减 该 股 东 所 获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以 偿 还 其 占 用 的 资 金 公 司 实 行 连 续 稳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应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并 兼 顾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公 司 将 严 格 执 行 公 司 章 程 确 定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以 及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的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如 因 外 部 经 营 环 境 或 者 自 身 经 营 状 况 发 生 较 大 变 化 而 需 要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尤 其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的, 应 以 股 东 权 益 保 护 为 出 发 点, 在 股 东 大 会 提 案 中 详 细 论 证 和 说 明 原 因 ; 调 整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不 得 违 反 中 国 证 监 会 和 证 券 35
36 交 易 所 的 有 关 规 定 ; 有 关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议 案, 须 经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对 该 议 案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该 议 案 时 应 当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2/3 以 上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进 行 审 议 时, 应 当 通 过 多 种 渠 道 主 动 与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进 行 沟 通 和 交 流, 充 分 听 取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和 诉 求, 并 及 时 答 复 中 小 股 东 关 心 的 问 题 第 一 百 五 十 七 条 公 司 的 公 积 金 用 于 弥 补 公 司 的 亏 损 扩 大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或 者 转 为 增 加 公 司 资 本 但 是, 资 本 公 积 金 将 不 用 于 弥 补 公 司 的 亏 损 法 定 公 积 金 转 为 资 本 时, 所 留 存 的 该 项 公 积 金 将 不 少 于 转 增 前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25% 第 一 百 五 十 八 条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2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股 份 ) 的 派 发 事 项 第 一 百 五 十 九 条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为 按 照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比 例 分 配 利 润 ;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或 二 者 结 合 的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公 司 可 以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公 司 主 要 采 取 现 金 分 红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即 公 司 当 年 度 实 现 盈 利, 在 依 法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任 意 公 积 金 后 进 行 现 金 分 红 ; 若 公 司 营 收 增 长 快 速, 并 且 董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股 票 价 格 与 公 司 股 本 规 模 不 匹 配 时, 可 以 在 满 足 上 述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之 余, 提 出 并 实 施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预 案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的 专 项 说 明 是 否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或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要 求 : 分 红 标 准 和 比 例 是 否 明 确 和 清 晰 : 相 关 的 决 策 程 序 和 机 制 是 否 完 备 : 独 立 董 事 是 否 履 职 尽 责 并 发 挥 了 应 有 的 作 用 : 中 小 股 东 是 否 有 充 分 表 达 意 见 和 诉 求 的 机 会, 其 合 法 权 益 是 否 得 到 了 充 分 保 护 :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或 变 更 的, 条 件 及 程 序 是 否 合 规 透 明 :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公 司 报 告 期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及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预 案 与 公 司 章 程 和 分 红 管 理 办 法 等 的 相 关 规 定 一 致 是 否 不 适 用 公 司 报 告 期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及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预 案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等 的 相 关 规 定 本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及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预 案 每 10 股 送 红 股 数 ( 股 ) 0 每 10 股 派 息 数 ( 元 )( 含 税 ) 1.25 每 10 股 转 增 数 ( 股 ) 5 分 配 预 案 的 股 本 基 数 ( 股 ) 64,800,000 36
37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 元 )( 含 税 ) 8,100, 可 分 配 利 润 ( 元 ) 97,110, 现 金 分 红 占 利 润 分 配 总 额 的 比 例 (%) 100%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利 润 分 配 或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预 案 的 详 细 情 况 说 明 根 据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确 认,2013 年 度 母 公 司 度 实 现 净 利 润 42,057, 元,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公 司 净 利 润 为 41,992, 元 依 据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按 2013 年 度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4,205, 元, 余 下 未 分 配 利 润 71,324, 元, 累 计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为 97,110, 元 公 司 年 末 资 本 公 积 金 余 额 为 42,609, 元 按 照 公 司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 年 > 的 要 求, 在 保 证 公 司 健 康 持 续 发 展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2013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为 : 以 2014 年 1 月 21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64,800,000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以 未 分 配 利 润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1.25 元 ( 含 税 ), 共 计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8,100,000 元 ( 含 税 ), 剩 余 未 分 配 利 润 89,010, 元 结 转 到 以 后 年 度 同 时 进 行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以 公 司 总 股 本 64,800,000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5 股, 共 计 转 增 32,400,000 股, 转 增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增 加 至 97,200,000 股 公 司 近 3 年 ( 含 报 告 期 )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及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方 案 情 况 2011 年 度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为 37,635, 元, 以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15%, 按 各 股 东 持 股 比 例 进 行 分 配 2012 年 度 以 公 司 总 股 本 60,000,000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送 2 元 ( 含 税 ) 现 金 股 利, 合 计 派 发 12,000, 元 2013 年 度 以 2014 年 1 月 21 日 公 司 总 股 本 64,800,000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以 未 分 配 利 润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1.25 元 ( 含 税 ), 共 计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8,100,000 元 ( 含 税 ); 同 时 进 行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以 公 司 总 股 本 64,800,000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5 股, 共 计 转 增 32,400,000 股 公 司 近 三 年 现 金 分 红 情 况 表 分 红 年 度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 含 税 ) 分 红 年 度 合 并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占 合 并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的 比 率 (%) 2013 年 8,100, ,992, % 2012 年 12,000, ,705, % 2011 年 5,645, ,177, %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盈 利 且 母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正 但 未 提 出 现 金 红 利 分 配 预 案 37
38 适 用 不 适 用 四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管 理 制 度 的 建 立 和 执 行 情 况 ( 一 )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管 理 相 关 制 度 的 建 设 情 况 为 加 强 公 司 内 幕 信 息 管 理, 保 护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进 一 步 加 强 定 期 报 告 及 重 大 事 项 在 编 制 审 议 和 披 露 期 间 的 外 部 信 息 使 用 人 的 管 理, 根 据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等 规 章, 公 司 制 定 了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登 记 制 度 年 报 信 息 披 露 重 大 差 错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和 特 定 对 象 来 访 接 待 管 理 制 度, 并 经 2014 年 4 月 8 日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管 理 制 度 的 建 立 和 执 行, 维 护 了 信 息 披 露 公 平 原 则, 进 一 步 规 范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行 为, 有 效 防 范 公 司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进 行 内 幕 交 易, 保 障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进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维 护 了 公 司 及 股 东 利 益 ( 二 ) 定 期 报 告 披 露 期 间 的 信 息 保 密 工 作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执 行 内 幕 信 息 保 密 制 度, 严 格 规 范 信 息 传 递 流 程, 在 定 期 报 告 披 露 期 间, 对 于 未 公 开 信 息,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办 公 室 都 会 严 格 控 制 知 情 人 范 围 并 登 记 相 关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填 写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登 记 表, 如 实 完 整 记 录 上 述 信 息 在 公 开 前 的 所 有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名 单, 以 及 知 情 人 知 悉 内 幕 信 息 的 时 间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办 公 室 核 实 无 误 后, 按 照 相 关 法 规 规 定 在 向 深 交 所 和 广 东 证 监 局 报 送 定 期 报 告 相 关 资 料 的 同 时 报 备 内 幕 信 息 知 情 人 登 记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出 现 内 部 信 息 知 情 人 涉 嫌 内 幕 交 易 情 况 38
39 第 五 节 重 要 事 项 一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事 项 适 用 不 适 用 本 年 度 公 司 无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事 项 二 上 市 公 司 发 生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关 联 方 非 经 营 性 占 用 资 金 情 况 无 三 重 大 合 同 及 其 履 行 情 况 1 托 管 承 包 租 赁 事 项 情 况 (1) 租 赁 情 况 租 赁 情 况 说 明 2013 年 度, 公 司 租 赁 资 产 总 支 出 共 计 万 元, 包 括 租 赁 办 公 场 所 机 房 和 仓 库 等 用 途 广 东 全 通 教 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租 赁 房 产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出 租 方 租 赁 地 址 1 中 山 市 东 区 库 充 股 中 山 市 库 充 大 街 一 号 份 合 作 经 济 联 合 社 综 合 商 业 楼 第 三 层 2 中 山 市 东 区 库 充 股 中 山 市 库 充 大 街 一 号 份 合 作 经 济 联 合 社 综 合 商 业 楼 第 四 层 3 中 山 市 东 区 库 充 股 中 山 市 库 充 大 街 一 号 份 合 作 经 济 联 合 社 综 合 商 业 楼 第 五 层 4 中 山 市 东 区 中 山 四 路 中 山 市 东 区 物 业 经 88 号 尚 峰 金 融 商 务 中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心 5 座 18 层 之 一 面 积 租 金 ( 平 方 米 ) ( 元 / 年 ) 用 途 租 赁 期 限 办 公 场 所 办 公 场 所 办 公 场 所 办 公 场 所 为 公 司 带 来 的 损 益 达 到 公 司 报 告 期 利 润 总 额 10% 以 上 的 项 目 适 用 不 适 用 39
40 四 承 诺 事 项 履 行 情 况 1 公 司 或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在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或 以 前 期 间 发 生 但 持 续 到 报 告 期 内 的 承 诺 事 项 承 诺 事 项 承 诺 方 承 诺 内 容 承 诺 时 间 承 诺 期 限 履 行 情 况 股 权 激 励 承 诺 收 购 报 告 书 或 权 益 变 动 报 告 书 中 所 作 承 诺 资 产 重 组 时 所 作 承 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或 再 融 资 时 所 作 承 诺 一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 1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之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2 前 述 限 售 期 满 后, 在 本 人 任 职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若 本 人 申 报 离 职, 离 职 后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3 本 人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依 法 减 持 的, 其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价 格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本 人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上 述 承 诺 不 会 因 为 本 人 职 务 的 变 更 或 离 职 等 原 因 而 改 变 4 持 股 限 售 期 结 束 后, 本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持 股 公 司 优 教 投 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格, 作 出 承 诺 2013 年 12 陈 炽 昌 林 小 雅 如 自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至 上 述 减 持 公 告 之 日 公 司 时, 至 承 诺 月 19 日 发 生 过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格 应 相 应 调 整 持 履 行 完 毕 股 限 售 期 结 束 之 日 起 24 个 月 内, 本 人 及 优 教 投 资 合 计 减 持 比 例 不 超 过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额 的 10% 二 实 际 控 制 人 对 上 市 前 可 能 存 在 社 保 公 积 金 未 缴 的 风 险 和 责 任 的 承 诺 : 如 果 根 据 有 权 部 门 的 要 求 或 决 定, 公 司 需 要 为 员 工 补 缴 本 承 诺 函 签 署 之 日 前 应 缴 未 缴 的 社 会 保 险 金 或 住 房 公 积 金, 或 因 未 足 额 缴 纳 需 承 担 任 何 罚 款 或 损 失, 本 人 将 足 额 补 偿 公 司 因 此 发 生 的 支 出 或 所 受 损 失 三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关 联 方 不 占 用 上 市 公 司 资 金 的 承 诺 : 本 人 不 利 用 全 通 教 育 的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地 位 直 接 或 通 过 本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以 借 款 代 偿 债 务 代 垫 款 项 或 者 其 他 方 式 占 用 全 通 教 育 资 金 若 因 全 通 教 育 与 本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之 间 的 正 常 资 金 往 来 致 使 全 通 教 育 遭 受 任 何 责 任 或 处 罚, 或 因 此 给 全 通 教 育 造 成 任 何 损 失 的, 均 由 本 人 予 以 赔 偿 报 告 期 内 承 诺 人 严 格 履 行 承 诺, 未 发 生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的 情 况 中 山 市 优 教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1 作 出 承 诺 报 告 期 内 承 2013 年 12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时, 至 承 诺 诺 人 严 格 履 月 19 日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履 行 完 毕 行 承 诺, 未 发 40
41 广 东 中 小 企 业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有 限 公 司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2 本 公 司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依 法 减 持 的, 其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公 司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股 票 价 格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本 公 司 持 有 股 份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1 自 公 司 就 其 增 资 入 股 变 更 工 商 登 记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公 司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且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二 十 四 个 月 内, 转 让 的 上 述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直 接 作 出 承 诺 2013 年 12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额 的 50%; 自 持 股 限 售 期 时, 至 承 诺 月 19 日 结 束 日 起 二 十 四 个 月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比 例 最 高 可 至 其 履 行 完 毕 持 有 的 股 份 总 额 的 100% 2 自 持 股 限 售 期 结 束 日 起 二 十 四 个 月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全 通 教 育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格, 如 自 全 通 教 育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至 上 述 减 持 公 告 之 日 全 通 教 育 发 生 过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格 应 相 应 调 整 自 持 股 限 售 期 结 束 日 起 二 十 四 个 月 后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届 时 最 近 一 期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生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承 诺 人 严 格 履 行 承 诺, 未 发 生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的 情 况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限 售 安 排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1 自 公 司 就 其 增 资 入 股 变 更 工 商 登 记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其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且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二 十 四 个 月 内, 转 让 的 上 述 股 份 不 超 过 其 直 接 或 者 北 京 中 泽 嘉 盟 作 出 承 诺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额 的 50% 自 持 股 限 售 期 结 束 2013 年 12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时, 至 承 诺 日 起 二 十 四 个 月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比 例 最 高 可 至 其 持 有 月 19 日 合 伙 ) 履 行 完 毕 的 股 份 总 额 的 100% 中 泽 嘉 盟 将 在 其 到 期 日 2017 年 6 月 8 日 前 依 法 全 部 减 持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2 自 持 股 限 售 期 结 束 日 起 二 十 四 个 月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全 通 教 育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格, 如 自 全 通 教 育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至 上 述 减 持 公 告 之 日 全 通 教 育 发 生 过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格 应 相 应 调 整 自 持 股 限 售 期 结 束 日 起 二 十 四 个 月 后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届 时 最 近 一 期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报 告 期 内 承 诺 人 严 格 履 行 承 诺, 未 发 生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的 情 况 公 司 及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招 股 说 明 书 涉 及 虚 假 陈 述 将 依 法 回 购 股 份 及 赔 偿 损 失 2013 年 12 长 期 有 效 的 承 诺 :1 公 司 及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回 购 股 份 承 月 19 日 报 告 期 内 承 诺 人 严 格 履 41
42 人 董 事 监 事 诺 : 若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遗 漏, 对 判 断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将 依 法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且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将 购 回 已 转 让 的 原 限 售 股 份 2 公 司 及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赔 偿 损 失 承 诺 : 若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及 时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行 承 诺, 未 发 生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的 情 况 稳 定 股 价 的 承 诺 : 公 司 股 份 发 行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出 现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低 于 最 近 一 期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情 况 ( 以 下 简 称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启 动 条 件 ), 将 启 动 公 司 股 价 稳 定 预 案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 不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股 份 的 承 诺 :(1) 当 出 现 上 述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启 动 条 件, 且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时, 相 关 方 应 当 以 自 有 或 自 筹 资 金,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以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1 增 持 股 票 的 时 间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监 管 规 则 的 规 定 ;2 增 持 股 票 的 数 量 不 会 导 致 公 司 的 股 权 分 布 不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3 增 持 股 票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章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相 关 规 定 (2) 相 关 报 告 期 内 承 2014 年 1 月 控 制 人 董 事 方 应 当 在 上 述 各 项 条 件 满 足 之 日 起 5 个 交 易 日 内, 启 诺 人 严 格 履 2013 年 日 至 ( 不 包 括 独 立 动 有 关 增 持 事 宜, 并 将 其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具 体 计 划 书 行 承 诺, 未 发 月 19 日 2017 年 1 月 董 事 ) 及 高 级 管 面 通 知 公 司, 由 公 司 在 其 增 持 前 3 个 交 易 日 内 进 行 公 生 违 反 上 述 20 日 理 人 员 告 (3) 为 稳 定 股 价 采 取 的 每 轮 措 施 中, 公 司 控 股 股 承 诺 的 情 况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承 诺 合 计 增 持 的 股 份 不 少 于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1.5%, 且 合 计 增 持 股 份 总 金 额 不 超 过 600 万 元 ; 公 司 除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外 的 其 他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合 计 增 持 的 股 份 不 少 于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1%, 且 合 计 增 持 的 股 份 总 金 额 不 超 过 400 万 元 (4) 应 采 取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既 包 括 在 公 司 上 市 时 任 职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也 包 括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新 任 职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5)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后, 自 增 持 股 票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其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票, 包 括 其 增 持 前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票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公 开 发 行 前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一 减 持 股 份 的 相 关 承 诺 : 本 人 ( 本 公 司 ) 将 严 格 遵 守 证 券 监 管 机 构 自 律 机 构 及 证 券 交 易 所 等 有 权 部 门 颁 布 的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有 关 规 定 以 及 其 股 份 锁 定 承 诺, 不 会 进 行 任 何 违 反 相 关 规 定 及 股 份 锁 2013 年 12 长 期 有 效 定 承 诺 的 股 份 减 持 行 为 二 规 范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1 月 19 日 本 人 ( 本 公 司 ) 现 在 和 将 来 均 不 利 用 自 身 作 为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 主 要 股 东 之 地 位 及 控 制 性 影 响 谋 求 公 司 在 业 务 合 作 等 方 面 给 予 本 人 ( 本 公 司 ) 或 本 人 ( 本 公 司 ) 报 告 期 内 承 诺 人 严 格 履 行 承 诺, 未 发 生 违 反 上 述 承 诺 的 情 况 42
43 控 制 的 其 他 公 司 优 于 市 场 第 三 方 的 权 利 ;2 本 人 ( 本 公 司 ) 现 在 和 将 来 均 不 利 用 自 身 作 为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 主 要 股 东 之 地 位 及 控 制 性 影 响 谋 求 本 人 ( 本 公 司 ) 或 本 人 ( 本 公 司 ) 控 制 的 其 他 公 司 与 公 司 达 成 交 易 的 优 先 权 利 ;3 本 人 ( 本 公 司 ) 或 本 人 ( 本 公 司 ) 控 制 的 其 他 公 司 现 在 和 将 来 均 不 以 低 于 市 场 价 格 的 条 件 与 公 司 进 行 交 易, 亦 不 利 用 该 类 交 易 从 事 任 何 损 害 贵 公 司 利 益 的 行 为 ;4 本 人 ( 本 公 司 ) 现 在 和 将 来 在 公 司 审 议 涉 及 本 人 ( 本 公 司 ) 或 本 人 ( 本 公 司 ) 控 制 的 其 他 公 司 的 关 联 交 易 时 均 切 实 遵 守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对 关 联 交 易 回 避 制 度 的 规 定 三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 1 本 人 ( 本 公 司 ) 及 本 人 ( 本 公 司 ) 控 制 的 公 司 将 不 会 直 接 或 间 接 以 任 何 方 式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独 资 合 资 合 作 和 联 营 ) 参 与 或 进 行 任 何 与 全 通 教 育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产 品 生 产 或 类 似 业 务 2 本 人 ( 本 公 司 ) 及 将 来 成 立 之 本 人 ( 本 公 司 ) 控 制 的 公 司 将 不 会 直 接 或 间 接 以 任 何 方 式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独 资 合 资 合 作 和 联 营 ) 参 与 或 进 行 与 全 通 教 育 构 成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产 品 生 产 或 类 似 业 务 3 本 人 ( 本 公 司 ) 及 本 人 ( 本 公 司 ) 控 制 的 公 司 从 任 何 第 三 者 获 得 的 任 何 商 业 机 会 与 全 通 教 育 之 业 务 构 成 或 可 能 构 成 实 质 性 竞 争 的, 本 人 ( 本 公 司 ) 将 立 即 通 知 全 通 教 育, 并 尽 力 将 该 等 商 业 机 会 让 与 全 通 教 育 4 本 人 ( 本 公 司 ) 及 本 人 ( 本 公 司 ) 控 制 的 公 司 将 不 向 其 业 务 与 全 通 教 育 之 业 务 构 成 竞 争 的 其 他 公 司 企 业 组 织 或 个 人 提 供 技 术 信 息 工 艺 流 程 销 售 渠 道 等 商 业 秘 密 5 如 上 述 承 诺 被 证 明 为 不 真 实 或 未 被 遵 守, 本 人 ( 本 公 司 ) 将 向 全 通 教 育 赔 偿 一 切 直 接 和 间 接 损 失 公 司 一 稳 定 股 价 的 承 诺 : 公 司 股 份 发 行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出 现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低 于 最 近 一 期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情 况 ( 以 下 简 称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启 动 条 件 ), 将 启 动 公 司 股 价 稳 定 预 案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1) 当 满 足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启 动 条 件, 且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时,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股 东 大 会 将 会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实 报 告 期 内 承 际 情 况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情 况 公 司 股 价 的 二 级 市 场 表 作 出 承 诺 开 诺 人 严 格 履 现 情 况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社 会 资 金 成 本 和 外 部 融 2013 年 12 始, 至 承 诺 行 承 诺, 未 发 资 环 境 等 因 素, 在 5 个 交 易 日 内, 审 议 是 否 回 购 公 司 月 19 日 履 行 完 毕 生 违 反 上 述 股 份 的 议 案, 如 决 定 回 购 公 司 股 份 的, 则 一 并 审 议 回 承 诺 的 情 况 购 数 量 回 购 期 限 回 购 价 格 等 具 体 事 项 1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已 满 一 年 不 会 导 致 公 司 的 股 权 分 布 不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及 满 足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监 管 规 则 关 于 公 司 股 票 回 购 的 其 他 条 件 ;2 回 购 股 票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相 关 规 定 如 公 司 在 规 定 的 实 施 期 限 内 回 购 43
44 股 票 将 导 致 违 反 上 款 任 何 一 项 条 件 的, 则 公 司 在 该 期 限 内 不 负 有 启 动 回 购 股 票 程 序 的 义 务 (2)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预 案 由 董 事 会 提 出, 但 需 事 先 征 求 独 立 董 事 和 监 事 会 的 意 见, 独 立 董 事 应 对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预 案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监 事 会 应 对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预 案 提 出 审 核 意 见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预 案 经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及 监 事 会 审 核 同 意, 并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请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3) 股 份 回 购 事 宜 的 期 限 为 自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回 购 股 份 方 案 之 日 起 3 个 月 内 (4) 回 购 股 份 的 方 式 为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证 券 交 易 系 统 允 许 的 方 式 进 行,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集 中 竞 价 和 要 约 方 式 等 (5) 用 于 回 购 的 资 金 总 额 将 根 据 公 司 当 时 股 价 情 况 及 公 司 资 金 状 况 等 情 况, 由 股 东 大 会 最 终 审 议 确 定 用 于 回 购 的 资 金 来 源 为 公 司 自 有 资 金 具 体 回 购 股 份 的 数 量 以 回 购 期 满 时 实 际 回 购 的 股 份 数 量 为 准 二 公 司 关 于 股 东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承 诺 : 公 司 制 定 了 股 东 未 来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 ), 承 诺 内 容 如 下 : 公 司 在 足 额 预 留 法 定 公 积 金 盈 余 公 积 金 以 后, 每 年 向 股 东 现 金 分 配 股 利 不 低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的 15% 在 确 保 足 额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可 以 另 行 增 加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和 公 积 金 转 增 公 司 在 每 个 会 计 年 度 结 束 后,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出 分 红 议 案, 并 交 付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网 络 投 票 的 形 式 进 行 表 决 公 司 至 少 每 五 年 重 新 审 阅 一 次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根 据 股 东 ( 特 别 是 公 众 投 资 者 ) 独 立 董 事 和 外 部 监 事 的 意 见 对 公 司 正 在 实 施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作 出 适 当 且 必 要 的 修 改, 确 定 该 时 段 的 股 东 回 报 计 划 但 公 司 保 证 调 整 后 的 股 东 回 报 计 划 不 违 反 以 下 原 则 : 即 公 司 应 当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15% 其 他 对 公 司 中 小 股 东 所 作 承 诺 承 诺 是 否 及 时 履 行 未 完 成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及 下 一 步 计 划 ( 如 有 ) 是 不 适 用 五 聘 任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情 况 现 聘 任 的 会 计 事 务 所 境 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名 称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境 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报 酬 ( 万 元 )
45 境 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计 服 务 的 连 续 年 限 3 境 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注 册 会 计 师 姓 名 陈 昭 谭 灏 是 否 改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是 否 六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公 司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和 收 购 人 处 罚 及 整 改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是 否 被 列 入 环 保 部 门 公 布 的 污 染 严 重 企 业 名 单 是 否 不 适 用 上 市 公 司 及 其 子 公 司 是 否 存 在 其 他 重 大 社 会 安 全 问 题 是 否 不 适 用 报 告 期 内 是 否 被 行 政 处 罚 是 否 不 适 用 七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的 说 明 2013 年 8 月 22 日,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董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的 议 案,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六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监 事 会 换 届 选 举 的 议 案, 并 经 公 司 2013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成 员 为 陈 炽 昌 万 坚 军 林 小 雅 孙 力 汪 凌 周 卫 徐 朝 红 吴 坚 强 刘 杰, 共 计 9 人, 其 中 徐 朝 红 吴 坚 强 刘 杰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成 员 为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王 海 芳 和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喻 进 莫 剑 斌 45
46 第 六 节 股 份 变 动 及 股 东 情 况 一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1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本 次 变 动 前 本 次 变 动 增 减 (+,-) 本 次 变 动 后 单 位 : 股 数 量 比 例 (%) 发 行 新 股 送 股 公 积 金 转 股 其 他 小 计 数 量 比 例 (%) 一 有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60,000, % 60,000, % 1 国 家 持 股 2 国 有 法 人 持 股 5,000, % 5,000, % 3 其 他 内 资 持 股 55,000, % 55,000, % 其 中 : 境 内 法 人 持 股 17,633, % 17,633, % 境 内 自 然 人 持 股 37,366, % 37,366, % 4 外 资 持 股 其 中 : 境 外 法 人 持 股 境 外 自 然 人 持 股 二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0 0% 0 0% 1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0 0% 0 0% 2 境 内 上 市 的 外 资 股 3 境 外 上 市 的 外 资 股 4 其 他 三 股 份 总 数 60,000, % 60,000, % 股 份 变 动 的 原 因 适 用 不 适 用 股 份 变 动 的 批 准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股 份 变 动 的 过 户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股 份 变 动 对 最 近 一 年 和 最 近 一 期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和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等 财 46
47 务 指 标 的 影 响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认 为 必 要 或 证 券 监 管 机 构 要 求 披 露 的 其 他 内 容 适 用 不 适 用 2 限 售 股 份 变 动 情 况 股 东 名 称 期 初 限 售 股 数 本 期 解 除 限 售 股 数 本 期 增 加 限 售 股 数 期 末 限 售 股 数 限 售 原 因 解 除 限 售 日 期 单 位 : 股 首 发 前 个 人 陈 炽 昌 20,666, ,666,668 类 限 售 股 2017 年 1 月 21 日 中 山 市 优 教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中 小 企 业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中 泽 嘉 盟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9,300, 首 发 前 机 构 9,300,000 类 限 售 股 5,000, 首 发 前 机 构 5,000,000 类 限 售 股 3,333, 首 发 前 机 构 3,333,333 类 限 售 股 2017 年 1 月 21 日 2015 年 1 月 21 日 2015 年 1 月 21 日 林 小 雅 2,583, 首 发 前 个 人 2,583, 年 1 月 21 日 类 限 售 股 肖 杰 2,583, 首 发 前 个 人 2,583, 年 1 月 21 日 类 限 售 股 王 海 芳 2,583, 首 发 前 个 人 2,583, 年 1 月 21 日 类 限 售 股 陈 文 彬 2,583, 首 发 前 个 人 2,583, 年 1 月 21 日 类 限 售 股 丁 钧 刘 慷 2,583,333 2,583, 首 发 前 个 人 2,583, 年 1 月 21 日 类 限 售 股 0 0 首 发 前 个 人 2,583, 年 1 月 21 日 类 限 售 股 周 卫 2,066, 万 坚 军 2,066, 汪 凌 2,066, ,066,667 首 发 前 个 人 2015 年 1 月 21 日 类 限 售 股 2,066,667 首 发 前 个 人 2015 年 1 月 21 日 类 限 售 股 2,066,667 首 发 前 个 人 2015 年 1 月 21 日 类 限 售 股 47
48 合 计 60,000, ,000, 二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1 公 司 股 东 数 量 及 持 股 情 况 单 位 : 股 报 告 期 末 股 东 总 数 13 年 度 报 告 披 露 日 前 第 5 个 交 易 日 末 股 东 总 数 6,288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股 东 名 称 股 东 性 质 持 股 比 例 (%) 报 告 期 报 告 期 末 持 内 增 减 股 数 量 变 动 情 况 持 有 有 限 售 条 件 的 股 份 数 量 持 有 无 限 售 条 件 的 股 份 数 量 股 份 状 态 质 押 或 冻 结 情 况 数 量 陈 炽 昌 境 内 自 然 人 34.44% 20,666,668 20,666,668 中 山 市 优 教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中 小 企 业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中 泽 嘉 盟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15.5% 9,300,000 9,300,000 国 有 法 人 8.33% 5,000,000 5,000,000 境 内 非 国 有 法 人 5.56% 3,333,333 3,333,333 肖 杰 境 内 自 然 人 4.31% 2,583,333 2,583,333 王 海 芳 境 内 自 然 人 4.31% 2,583,333 2,583,333 陈 文 彬 境 内 自 然 人 4.31% 2,583,333 2,583,333 丁 钧 境 内 自 然 人 4.31% 2,583,333 2,583,333 刘 慷 境 内 自 然 人 4.31% 2,583,333 2,583,333 林 小 雅 境 内 自 然 人 4.31% 2,583,333 2,583,333 战 略 投 资 者 或 一 般 法 人 因 配 售 新 股 成 为 前 10 名 股 东 的 情 况 ( 如 有 ) 无 ( 参 见 注 3) 上 述 股 东 关 联 关 系 或 一 致 行 动 的 说 明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陈 炽 昌 是 中 山 市 优 教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的 法 人, 与 公 司 股 东 董 事 林 小 雅 是 配 偶 关 系, 陈 炽 昌 林 小 雅 2 人 构 成 一 致 行 动 人 除 此 之 外, 公 司 未 发 现 上 述 股 东 之 间 存 在 其 他 关 联 关 系 前 10 名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持 股 情 况 股 东 名 称 报 告 期 末 持 有 无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数 量 股 份 种 类 股 份 种 类 数 量 无 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48
49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0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前 10 名 无 限 售 流 通 股 股 东 之 间, 以 及 前 10 名 无 限 售 流 通 股 股 东 和 前 无 10 名 股 东 之 间 关 联 关 系 或 一 致 行 动 的 说 明 参 与 融 资 融 券 业 务 股 东 情 况 说 明 无 ( 如 有 )( 参 见 注 4) 公 司 股 东 在 报 告 期 内 是 否 进 行 约 定 购 回 交 易 是 否 2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情 况 自 然 人 控 股 股 东 姓 名 国 籍 是 否 取 得 其 他 国 家 或 地 区 居 留 权 陈 炽 昌 中 国 否 最 近 5 年 内 的 职 业 及 职 务 过 去 10 年 曾 控 股 的 境 内 外 上 市 公 司 情 况 陈 炽 昌, 男, 长 期 从 事 计 算 机 信 息 化 服 务 领 域 的 工 作, 2005 年 年 任 广 东 全 通 教 育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公 司 前 身 ) 执 行 董 事,2010 年 至 今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无 控 股 股 东 报 告 期 内 变 更 适 用 不 适 用 3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自 然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姓 名 国 籍 是 否 取 得 其 他 国 家 或 地 区 居 留 权 陈 炽 昌 中 国 否 林 小 雅 中 国 否 最 近 5 年 内 的 职 业 及 职 务 1 陈 炽 昌, 男, 长 期 从 事 计 算 机 信 息 化 服 务 领 域 的 工 作, 2005 年 年 任 49
50 广 东 全 通 教 育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公 司 前 身 ) 执 行 董 事,2010 年 至 今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2 林 小 雅, 女, 2010 年 至 今 任 中 山 市 优 教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2010 年 至 今 任 公 司 董 事 过 去 10 年 曾 控 股 的 境 内 外 上 市 公 司 情 况 均 无 实 际 控 制 人 报 告 期 内 变 更 适 用 不 适 用 公 司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之 间 的 产 权 及 控 制 关 系 的 方 框 图 实 际 控 制 人 通 过 信 托 或 其 他 资 产 管 理 方 式 控 制 公 司 适 用 不 适 用 4 其 他 持 股 在 10% 以 上 的 法 人 股 东 法 人 股 东 名 称 法 定 代 表 人 / 单 位 负 责 人 成 立 日 期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注 册 资 本 主 要 经 营 业 务 或 管 理 活 动 企 业 投 资 管 理 咨 询 ( 不 中 山 市 优 教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陈 炽 昌 2010 年 万 元 月 22 日 含 创 业 投 资 咨 询 ); 投 资 教 育 产 业 工 业 商 业 农 业 情 况 说 明 广 东 全 通 教 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陈 炽 昌 通 过 100% 控 股 中 山 市 优 教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间 接 持 有 广 东 全 通 教 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5% 股 份 50
51 5 前 10 名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持 股 数 量 及 限 售 条 件 限 售 条 件 股 东 名 称 持 有 的 限 售 条 件 股 份 数 量 ( 股 ) 可 上 市 交 易 时 间 新 增 可 上 市 交 易 股 份 数 量 ( 股 ) 限 售 条 件 陈 炽 昌 20,666, 年 01 月 21 日 首 发 前 个 人 类 限 售 股 中 山 市 优 教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中 小 企 业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中 泽 嘉 盟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9,300, 年 01 月 21 日 首 发 前 机 构 类 限 售 股 5,000, 年 01 月 21 日 首 发 前 机 构 类 限 售 股 3,333, 年 01 月 21 日 首 发 前 机 构 类 限 售 股 林 小 雅 2,583, 年 01 月 21 日 首 发 前 个 人 类 限 售 股 肖 杰 2,583, 年 01 月 21 日 首 发 前 个 人 类 限 售 股 王 海 芳 2,583, 年 01 月 21 日 首 发 前 个 人 类 限 售 股 陈 文 彬 2,583, 年 01 月 21 日 首 发 前 个 人 类 限 售 股 丁 钧 2,583, 年 01 月 21 日 首 发 前 个 人 类 限 售 股 刘 慷 2,583, 年 01 月 21 日 首 发 前 个 人 类 限 售 股 51
52 第 七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员 工 情 况 一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股 变 动 1 持 股 情 况 姓 名 职 务 性 别 年 龄 任 职 状 态 本 期 增 持 期 初 持 股 数 股 份 ( 股 ) 数 量 ( 股 ) 本 期 减 持 股 份 数 量 ( 股 ) 期 末 持 股 数 ( 股 ) 期 初 持 有 的 股 权 激 励 获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数 本 期 获 授 予 的 股 权 激 励 限 制 性 股 票 数 量 量 ( 股 ) ( 股 ) 本 期 被 注 销 的 股 权 激 励 限 制 性 股 票 数 量 ( 股 ) 期 末 持 有 的 股 权 激 励 获 授 予 限 制 性 股 票 数 量 ( 股 ) 增 减 变 动 原 因 陈 炽 昌 董 事 长 男 43 现 任 20,666, ,666, 总 经 理 林 小 雅 董 事 女 42 现 任 2,583, ,583, 万 坚 军 副 董 事 长 副 总 男 38 现 任 2,066, ,066, 经 理 孙 力 董 事 男 40 现 任 汪 凌 周 卫 董 事 副 女 总 经 理 33 现 任 2,066, ,066, 董 事 副 男 总 经 理 37 现 任 2,066, ,066, 徐 朝 红 独 立 董 事 女 46 现 任 吴 坚 强 独 立 董 事 男 53 现 任 刘 杰 独 立 董 事 男 53 现 任 王 海 芳 监 事 女 37 现 任 2,583, ,583, 喻 进 监 事 会 主 男 35 现 任 席 莫 剑 斌 监 事 男 38 现 任 覃 海 宇 财 务 总 监 男 41 现 任 合 计 ,033, ,033, 二 任 职 情 况 公 司 现 任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最 近 5 年 的 主 要 工 作 经 历 52
53 1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陈 炽 昌 简 历 : 陈 炽 昌, 男, 出 生 于 1971 年,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高 等 专 科 学 历 长 期 从 事 计 算 机 信 息 化 服 务 领 域 的 工 作,2005 年 年 任 全 通 有 限 执 行 董 事,2010 年 至 今 任 公 司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2 董 事 林 小 雅 简 历 : 林 小 雅, 女, 出 生 于 1972 年,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2010 年 至 今 任 优 教 投 资 总 经 理, 2010 年 至 今 任 公 司 董 事 3 副 董 事 长 副 总 经 理 万 坚 军 简 历 : 万 坚 军, 男, 出 生 于 1976 年,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硕 士 研 究 生 学 历 2006 年 年 任 公 司 首 席 执 行 官 经 理, 2010 年 至 今 任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副 总 经 理 4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汪 凌 简 历 : 汪 凌, 女, 出 生 于 1981 年,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2007 年 年 任 全 通 有 限 市 场 运 营 总 监 财 务 总 监,2010 年 至 今 任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2013 年 5 月 起 任 彩 云 动 力 监 事 5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周 卫 简 历 : 周 卫, 男, 出 生 于 1977 年,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2010 年 至 今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2011 年 起 任 公 司 董 事 2013 年 11 月 起 任 公 司 环 球 汉 源 监 事 6 董 事 孙 力 简 历 : 孙 力, 男, 出 生 于 1974 年,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博 士 2006 年 年 任 广 东 粤 财 资 产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银 行 部 副 总 经 理 粤 财 控 股 ( 北 京 ) 有 限 公 司 董 事,2010 年 至 今 现 任 中 银 粤 财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 广 东 ) 有 限 公 司 总 监,2011 年 起 任 公 司 董 事 7 独 立 董 事 刘 杰 简 历 : 刘 杰, 男, 出 生 于 1961 年,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博 士, 教 授, 主 要 从 事 电 信 网 络 管 理 移 动 数 据 通 信 业 务 和 安 全 智 能 卡 技 术 等 领 域 的 科 研 和 教 学 工 作 1988 年 起 工 作 于 北 京 邮 电 大 学, 曾 任 北 京 邮 电 大 学 电 子 工 程 学 院 院 长, 现 任 北 京 邮 电 大 学 科 技 处 处 长 校 学 术 委 员 会 常 委 北 京 邮 电 大 学 学 报 编 委 会 副 主 任 兼 主 编 北 京 北 邮 资 产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并 担 任 国 家 级 精 品 课 程 主 讲 教 师 北 京 市 精 品 课 课 程 负 责 人 2010 年 起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8 独 立 董 事 吴 坚 强 简 历 : 吴 坚 强, 男, 出 生 于 1961 年,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博 士, 教 授, 博 士 生 导 师, 主 要 从 事 物 理 电 子 学 与 光 电 子 学 专 业 的 科 研 及 教 学 工 作, 美 国 亚 利 桑 那 州 立 大 学 高 级 访 问 学 者 1988 年 起 工 作 于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历 任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研 究 生 部 副 主 任, 研 究 生 院 校 学 位 与 学 科 建 设 办 公 室 主 任 等 职 务, 现 任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中 山 学 院 副 院 长, 四 川 省 第 十 一 届 政 协 委 员 2010 年 起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53
54 9 独 立 董 事 徐 朝 红 简 历 : 徐 朝 红, 女, 出 生 于 1968 年,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2000 年 至 今 从 业 于 中 山 市 中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具 有 注 册 会 计 师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资 格, 2011 年 起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10 监 事 会 主 席 喻 进 简 历 : 喻 进, 男, 出 生 于 1979 年,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2007 年 年 任 广 东 全 通 教 育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公 司 前 身 ) 市 场 经 营 部 经 理,2010 年 至 今 任 公 司 市 场 总 监 监 事 会 主 席 11 监 事 莫 剑 斌 简 历 : 莫 剑 斌, 男, 出 生 于 1976 年,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拥 有 13 年 的 互 联 网 和 电 子 商 务 行 业 工 作 经 验, 2010 年 至 今 任 公 司 系 统 运 营 总 监 职 工 监 事 12 监 事 王 海 芳 简 历 : 王 海 芳, 女, 出 生 于 1977 年,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2009 年 至 今 任 中 山 市 全 通 金 税 信 息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2010 年 至 今 任 公 司 监 事 13 财 务 总 监 覃 海 宇 简 历 : 覃 海 宇, 男, 出 生 于 1973 年,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本 科 学 历 2009 年 年 任 北 京 世 纪 互 联 宽 带 数 据 中 心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副 总 裁,2011 年 至 今 任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在 股 东 单 位 任 职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任 职 人 员 姓 名 股 东 单 位 名 称 在 股 东 单 位 担 任 的 职 务 任 期 起 始 日 期 任 期 终 止 日 期 在 股 东 单 位 是 否 领 取 报 酬 津 贴 林 小 雅 中 山 市 优 教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2010 年 07 月 22 日 是 在 股 东 单 位 任 职 情 况 的 说 明 无 在 其 他 单 位 任 职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任 职 人 员 姓 名 其 他 单 位 名 称 在 其 他 单 位 担 任 的 职 务 任 期 起 始 日 期 任 期 终 止 日 期 在 其 他 单 位 是 否 领 取 报 酬 津 贴 孙 力 中 银 粤 财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 广 东 ) 有 限 公 司 总 监 是 孙 力 深 圳 前 海 粤 财 节 能 环 保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否 孙 力 广 东 粤 财 节 能 环 保 创 业 投 资 基 金 有 限 公 董 事 否 54
55 司 王 海 芳 中 山 市 全 通 金 税 信 息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是 徐 朝 红 中 山 市 中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部 门 经 理 是 吴 坚 强 电 子 科 技 大 学 中 山 学 院 副 院 长 是 刘 杰 北 京 邮 电 大 学 科 技 处 处 长 是 刘 杰 北 京 中 广 瑞 波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CTO 董 事 否 刘 杰 北 京 龙 行 峰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否 刘 杰 北 京 信 联 恒 业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否 林 小 雅 北 京 彩 云 动 力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总 2013 年 05 月 经 理 30 日 否 汪 凌 北 京 彩 云 动 力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周 卫 广 东 环 球 汉 源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2013 年 05 月 30 日 2013 年 12 月 16 日 否 否 在 其 他 单 位 任 职 情 况 的 说 明 无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情 况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的 决 策 程 序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确 定 依 据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报 酬 由 股 东 大 会 决 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由 董 事 会 决 定 ; 在 公 司 担 任 工 作 职 务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由 公 司 支 付, 董 事 监 事 不 另 外 支 付 津 贴 独 立 董 事 津 贴 根 据 股 东 大 会 所 通 过 的 决 议 来 进 行 支 付 依 据 公 司 盈 利 水 平 及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职 责 履 行 情 况 并 结 合 年 度 绩 效 完 成 情 况 综 合 确 定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的 实 际 支 付 情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均 已 按 照 确 定 的 薪 酬 标 准 全 额 支 付 况 注 : 下 表 填 写 的 金 额 均 为 税 前 金 额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酬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姓 名 职 务 性 别 年 龄 任 职 状 态 从 公 司 获 得 的 报 酬 总 额 从 股 东 单 位 获 得 的 报 酬 总 额 报 告 期 末 实 际 所 得 报 酬 陈 炽 昌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男 43 现 任 林 小 雅 董 事 女 42 现 任 万 坚 军 副 董 事 长 副 总 经 理 男 38 现 任 汪 凌 董 事 副 总 经 女 33 现 任 理 55
56 周 卫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董 秘 男 37 现 任 孙 力 董 事 男 40 现 任 刘 杰 独 立 董 事 男 53 现 任 吴 坚 强 独 立 董 事 男 53 现 任 徐 朝 红 独 立 董 事 女 46 现 任 王 海 芳 监 事 女 37 现 任 莫 剑 斌 监 事 男 38 现 任 喻 进 监 事 会 主 席 男 35 现 任 覃 海 宇 财 务 总 监 男 41 现 任 合 计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告 期 内 被 授 予 的 股 权 激 励 情 况 适 用 不 适 用 四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姓 名 担 任 的 职 务 类 型 日 期 原 因 陈 炽 昌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被 选 举 2013 年 09 月 11 日 换 届 选 举 林 小 雅 董 事 被 选 举 2013 年 09 月 11 日 换 届 选 举 万 坚 军 副 董 事 长 副 总 经 理 被 选 举 2013 年 09 月 11 日 换 届 选 举 孙 力 董 事 被 选 举 2013 年 09 月 11 日 换 届 选 举 汪 凌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被 选 举 2013 年 09 月 11 日 换 届 选 举 周 卫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被 选 举 2013 年 09 月 11 日 换 届 选 举 徐 朝 红 独 立 董 事 被 选 举 2013 年 09 月 11 日 换 届 选 举 吴 坚 强 独 立 董 事 被 选 举 2013 年 09 月 11 日 换 届 选 举 刘 杰 独 立 董 事 被 选 举 2013 年 09 月 11 日 换 届 选 举 王 海 芳 监 事 被 选 举 2013 年 09 月 11 日 换 届 选 举 莫 剑 斌 监 事 被 选 举 2013 年 09 月 11 日 换 届 选 举 喻 进 监 事 会 主 席 被 选 举 2013 年 09 月 11 日 换 届 选 举 覃 海 宇 财 务 总 监 被 选 举 2013 年 09 月 11 日 换 届 选 举 五 报 告 期 核 心 技 术 团 队 或 关 键 技 术 人 员 变 动 情 况 ( 非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团 队 关 键 技 术 人 员 未 出 现 变 动 56
57 六 公 司 员 工 情 况 截 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员 工 总 人 数 共 计 916 人, 人 员 结 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 一 ) 专 业 结 构 专 业 结 构 人 数 占 员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管 理 人 员 % 销 售 人 员 及 市 场 人 员 %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 其 他 人 员 % 合 计 % ( 二 ) 学 历 结 构 学 历 结 构 人 数 占 员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研 究 生 及 以 上 % 大 学 本 科 % 大 学 专 科 % 大 专 以 下 % 合 计 % 57
58 第 八 节 公 司 治 理 一 公 司 治 理 的 基 本 状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业 务 规 则 的 有 关 规 定, 结 合 公 司 实 际 情 况, 进 一 步 完 善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管 理 制 度, 加 强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建 设, 不 断 规 范 公 司 运 作, 提 高 公 司 治 理 水 平, 保 护 广 大 投 资 者 利 益 截 至 报 告 期 末, 公 司 治 理 的 实 际 状 况 符 合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的 要 求 1 关 于 股 东 与 股 东 大 会 公 司 股 东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规 则 的 规 定 按 其 所 持 股 份 享 有 平 等 地 位, 并 承 担 相 应 义 务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能 够 保 证 所 有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享 有 平 等 地 位, 确 保 股 东 合 法 行 使 权 益, 保 证 了 股 东 对 公 司 重 大 事 项 的 知 情 权 参 与 权 表 决 权 报 告 期 内 的 股 东 大 会 均 由 董 事 会 召 集 召 开, 并 聘 请 律 师 进 行 现 场 见 证,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公 司 章 程 等 规 定 应 由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的 事 项 均 按 照 相 应 的 权 限 审 批 后 交 由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不 存 在 越 权 审 批 或 先 实 施 后 审 议 的 情 况 2 关 于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公 司 具 有 独 立 的 业 务 经 营 能 力 及 完 备 的 运 营 体 系, 在 业 务 人 员 资 产 机 构 财 务 上 均 独 立 于 控 股 股 东,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内 部 机 构 根 据 其 议 事 规 则 或 公 司 制 度 独 立 运 作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能 严 格 规 范 自 己 的 行 为,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依 法 行 使 其 权 利 并 承 担 义 务, 没 有 超 越 股 东 大 会 直 接 或 间 接 干 预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没 有 为 控 股 股 东 提 供 担 保, 亦 不 存 在 控 股 股 东 非 经 营 性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的 行 为 3 关 于 董 事 和 董 事 会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选 聘 程 序 选 举 董 事, 公 司 董 事 会 人 数 和 人 员 构 成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各 位 董 事 能 够 以 认 真 负 责 的 态 度 出 席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从 公 司 和 全 体 股 东 的 利 益 出 发, 忠 实 履 行 职 责, 积 极 参 加 有 关 培 训, 学 习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促 进 董 事 会 规 范 运 作 和 科 学 决 策 董 事 会 会 议 程 序 符 合 规 定, 会 议 记 录 完 整 真 实, 会 议 相 关 信 息 披 露 及 时 准 确 充 分 4 关 于 监 事 和 监 事 会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选 聘 程 序 选 举 监 事, 公 司 监 事 会 人 数 和 人 员 构 成 符 合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各 位 监 事 能 够 认 真 学 习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积 极 参 加 相 关 业 务 培 训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本 着 58
59 对 全 体 股 东 尤 其 是 中 小 股 东 负 责 的 精 神, 对 公 司 重 大 事 项 关 联 交 易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董 事 和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履 行 职 责 的 合 法 合 规 性 进 行 监 督 并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维 护 公 司 及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5 关 于 绩 效 评 价 与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公 司 建 立 并 逐 步 完 善 公 正 透 明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绩 效 评 价 标 准 与 激 励 约 束 机 制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聘 任 公 开 透 明,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6 关 于 相 关 利 益 者 公 司 能 够 充 分 尊 重 和 维 护 相 关 利 益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积 极 与 相 关 利 益 者 合 作, 加 强 与 各 方 的 沟 通 和 交 流, 实 现 社 会 股 东 公 司 员 工 等 各 方 利 益 的 协 调 平 衡, 推 动 公 司 持 续 稳 定 健 康 发 展 7 关 于 信 息 披 露 与 透 明 度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的 规 定, 加 强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管 理,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并 指 定 证 券 时 报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创 业 板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 巨 潮 资 讯 网 为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报 纸 和 网 站, 真 实 准 确 及 时 完 整 的 披 露 信 息, 确 保 所 有 投 资 者 公 平 获 取 公 司 信 息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发 生 信 息 披 露 不 规 范 而 受 到 监 管 部 门 批 评 的 情 形 公 司 治 理 与 公 司 法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是 否 存 在 差 异 是 否 二 报 告 期 内 召 开 的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和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的 有 关 情 况 1 本 报 告 期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会 议 届 次 召 开 日 期 会 议 决 议 刊 登 的 指 定 网 站 查 询 索 引 会 议 决 议 刊 登 的 信 息 披 露 日 期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3 年 02 月 23 日 上 市 前 会 议, 无 需 刊 登 2 本 报 告 期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情 况 会 议 届 次 召 开 日 期 会 议 决 议 刊 登 的 指 定 网 站 查 询 索 引 会 议 决 议 刊 登 的 信 息 披 露 日 期 2013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3 年 09 月 11 日 上 市 前 会 议, 无 需 刊 登 2013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3 年 12 月 18 日 上 市 前 会 议, 无 需 刊 登 59
60 三 报 告 期 董 事 会 召 开 情 况 会 议 届 次 召 开 日 期 会 议 决 议 刊 登 的 指 定 网 站 查 询 索 引 会 议 决 议 刊 登 的 信 息 披 露 日 期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九 次 会 议 2013 年 02 月 01 日 上 市 前 会 议, 无 需 刊 登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次 会 议 2013 年 04 月 15 日 上 市 前 会 议, 无 需 刊 登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一 次 会 议 2013 年 08 月 22 日 上 市 前 会 议, 无 需 刊 登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2013 年 09 月 11 日 上 市 前 会 议, 无 需 刊 登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2013 年 10 月 21 日 上 市 前 会 议, 无 需 刊 登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2013 年 12 月 02 日 上 市 前 会 议, 无 需 刊 登 四 年 度 报 告 重 大 差 错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的 建 立 与 执 行 情 况 2014 年 4 月 8 日,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年 报 信 息 披 露 重 大 差 错 责 任 追 究 制 度, 对 信 息 披 露 违 规 差 错 的 有 关 责 任 认 定 及 问 责 方 式 等 事 项 进 行 了 明 确 规 定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生 重 大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重 大 遗 漏 信 息 补 充 及 业 绩 预 告 修 正 等 情 况 五 监 事 会 工 作 情 况 监 事 会 在 报 告 期 内 的 监 督 活 动 是 否 发 现 公 司 存 在 风 险 是 否 公 司 监 事 会 对 报 告 期 内 的 监 督 事 项 无 异 议 60
61 第 九 节 财 务 报 告 一 审 计 报 告 审 计 意 见 类 型 审 计 报 告 签 署 日 期 标 准 无 保 留 审 计 意 见 2014 年 04 月 08 日 审 计 机 构 名 称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报 告 文 号 注 册 会 计 师 姓 名 广 会 审 字 [2014]G 号 陈 昭 谭 灏 审 计 报 告 正 文 广 东 全 通 教 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 我 们 审 计 了 后 附 的 广 东 全 通 教 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全 通 教 育 ) 财 务 报 表, 包 括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2013 年 度 的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合 并 及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一 管 理 层 对 财 务 报 表 的 责 任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财 务 报 表 是 全 通 教 育 管 理 层 的 责 任, 这 种 责 任 包 括 :(1)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并 使 其 实 现 公 允 反 映 ;(2) 设 计 执 行 和 维 护 必 要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使 财 务 报 表 不 存 在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重 大 错 报 二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责 任 我 们 的 责 任 是 在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的 基 础 上 对 财 务 报 表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按 照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执 行 了 审 计 工 作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审 计 准 则 要 求 我 们 遵 守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职 业 道 德 守 则, 计 划 和 执 行 审 计 工 作 以 对 财 务 报 表 是 否 不 存 在 重 大 错 报 获 取 合 理 保 证 审 计 工 作 涉 及 实 施 审 计 程 序, 以 获 取 有 关 财 务 报 表 金 额 和 披 露 的 审 计 证 据 选 择 的 审 计 程 序 取 决 于 注 册 会 计 师 的 判 断, 包 括 对 由 于 舞 弊 或 错 误 导 致 的 财 务 报 表 重 大 错 报 风 险 的 评 估 在 进 行 风 险 评 估 时, 注 册 会 计 师 考 虑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和 公 允 列 报 相 关 的 内 部 控 制, 以 设 计 恰 当 的 审 计 程 序, 但 目 的 并 非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发 表 意 见 审 计 工 作 还 包 括 评 价 管 理 层 选 用 会 计 政 策 的 恰 当 性 和 作 出 会 计 估 计 的 合 理 性, 以 及 评 61
62 价 财 务 报 表 的 总 体 列 报 我 们 相 信, 我 们 获 取 的 审 计 证 据 是 充 分 适 当 的, 为 发 表 审 计 意 见 提 供 了 基 础 三 审 计 意 见 我 们 认 为, 全 通 教 育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公 允 反 映 了 全 通 教 育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2013 年 度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 陈 昭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 谭 灏 中 国 广 州 二 一 四 年 四 月 八 日 二 财 务 报 表 财 务 附 注 中 报 表 的 单 位 为 : 人 民 币 元 1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编 制 单 位 : 广 东 全 通 教 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124,594, ,659, 结 算 备 付 金 拆 出 资 金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43,444, ,685, 预 付 款 项 2,171, ,053, 应 收 保 费 62
63 应 收 分 保 账 款 应 收 分 保 合 同 准 备 金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1,599, , 买 入 返 售 金 融 资 产 存 货 1,898,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5, ,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73,713, ,103, 非 流 动 资 产 : 发 放 委 托 贷 款 及 垫 款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5,409, ,162, 在 建 工 程 927, , 工 程 物 资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57,311, ,828, 开 发 支 出 商 誉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1,173, ,204,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10, ,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64,933, ,933, 资 产 总 计 238,646, ,036,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63
64 吸 收 存 款 及 同 业 存 放 拆 入 资 金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5,327, ,042, 预 收 款 项 3,213, , 卖 出 回 购 金 融 资 产 款 应 付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6,587, ,209, 应 交 税 费 6,487, ,128, 应 付 利 息 应 付 股 利 其 他 应 付 款 667, , 应 付 分 保 账 款 保 险 合 同 准 备 金 代 理 买 卖 证 券 款 代 理 承 销 证 券 款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940,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22,283, ,265,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应 付 债 券 长 期 应 付 款 专 项 应 付 款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1,600,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600, 负 债 合 计 23,883, ,265,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 60,000, ,000, 资 本 公 积 42,609, ,609, 减 : 库 存 股 64
65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15,042, ,837,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97,110, ,324,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214,763, ,771,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合 计 214,763, ,771,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总 计 238,646, ,036,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炽 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覃 海 宇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方 君 乐 2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编 制 单 位 : 广 东 全 通 教 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期 末 余 额 期 初 余 额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115,080, ,659,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43,444, ,685, 预 付 款 项 2,161, ,053, 应 收 利 息 应 收 股 利 其 他 应 收 款 1,196, , 存 货 1,898,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5, ,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163,786, ,103, 非 流 动 资 产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长 期 应 收 款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5,000,
66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5,409, ,162, 在 建 工 程 927, , 工 程 物 资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油 气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57,311, ,828, 开 发 支 出 商 誉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1,173, ,204,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88, ,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79,911, ,933, 资 产 总 计 243,697, ,036,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5,327, ,042, 预 收 款 项 3,213,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6,586, ,209, 应 交 税 费 6,487, ,128, 应 付 利 息 应 付 股 利 其 他 应 付 款 5,655,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940,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27,269, ,265, 非 流 动 负 债 : 长 期 借 款 应 付 债 券 长 期 应 付 款 专 项 应 付 款 66
67 预 计 负 债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1,600,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600, 负 债 合 计 28,869, ,265,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 60,000, ,000, 资 本 公 积 42,609, ,609, 减 : 库 存 股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15,042, ,837,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97,175, ,324,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合 计 214,828, ,771,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 或 股 东 权 益 ) 总 计 243,697, ,036,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炽 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覃 海 宇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方 君 乐 3 合 并 利 润 表 编 制 单 位 : 广 东 全 通 教 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172,255, ,597,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172,255, ,597, 利 息 收 入 已 赚 保 费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123,937, ,636,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85,074, ,382, 利 息 支 出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支 出 退 保 金 赔 付 支 出 净 额 67
68 提 取 保 险 合 同 准 备 金 净 额 保 单 红 利 支 出 分 保 费 用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5,905, ,477, 销 售 费 用 10,705, ,079, 管 理 费 用 23,195, ,381, 财 务 费 用 -1,118,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76, ,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填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列 ) 汇 兑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三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48,317, ,961,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2,610, ,600,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178, , 失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4, 四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50,749, ,507,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8,757, ,802, 五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41,992, ,705, 其 中 : 被 合 并 方 在 合 并 前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41,992, ,705,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六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七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八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41,992, ,705, 总 额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综 合 收 益 41,992, ,705,
69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炽 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覃 海 宇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方 君 乐 注 : 财 务 费 用 涉 及 金 融 业 务 需 单 独 列 示 汇 兑 收 益 项 目 4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编 制 单 位 : 广 东 全 通 教 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一 营 业 收 入 172,255, ,597, 减 : 营 业 成 本 85,074, ,382,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5,905, ,477, 销 售 费 用 10,705, ,079, 管 理 费 用 23,030, ,381, 财 务 费 用 -1,036,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172, ,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列 ) 列 ) 投 资 收 益 ( 损 失 以 - 号 填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二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48,404, ,961,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2,610, ,600,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178, ,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4, 三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50,836, ,507,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8,778, ,802, 四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42,057, ,705, 五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42,057, ,705,
70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炽 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覃 海 宇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方 君 乐 5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编 制 单 位 : 广 东 全 通 教 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173,744, ,484, 额 客 户 存 款 和 同 业 存 放 款 项 净 增 加 向 中 央 银 行 借 款 净 增 加 额 额 向 其 他 金 融 机 构 拆 入 资 金 净 增 加 收 到 原 保 险 合 同 保 费 取 得 的 现 金 收 到 再 保 险 业 务 现 金 净 额 保 户 储 金 及 投 资 款 净 增 加 额 处 置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净 增 加 额 收 取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拆 入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回 购 业 务 资 金 净 增 加 额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4,454, ,421,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78,199, ,906,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47,103, ,053, 客 户 贷 款 及 垫 款 净 增 加 额 额 存 放 中 央 银 行 和 同 业 款 项 净 增 加 金 支 付 原 保 险 合 同 赔 付 款 项 的 现 金 支 付 利 息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的 现 金 支 付 保 单 红 利 的 现 金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55,830, ,973,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19,816, ,013,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0,885, ,354,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33,635, ,395,
71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4,563, ,511,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7, ,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7, ,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4,636, ,165,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质 押 贷 款 净 增 加 额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4,636, ,165,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629, ,161,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的 现 金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12,000, ,645, 其 中 : 子 公 司 支 付 给 少 数 股 东 的 股 利 利 润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2,000, ,645,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2,000, ,645,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71
72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27,934, ,703,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96,659, ,955,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24,594, ,659,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炽 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覃 海 宇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方 君 乐 6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编 制 单 位 : 广 东 全 通 教 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173,744, ,484,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771, ,421,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76,515, ,906,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47,093, ,053, 金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55,822, ,973,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19,808, ,013,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3,741, ,354,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26,466, ,395,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0,049, ,511,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收 回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7, ,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7, ,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支 付 的 现 金 4,636, ,165, 投 资 支 付 的 现 金 15,000,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72
73 的 现 金 净 额 支 付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9,636, ,165,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9,629, ,161,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取 得 借 款 收 到 的 现 金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的 现 金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支 付 12,000, ,645, 支 付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2,000, ,645,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12,000, ,645,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8,420, ,703,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96,659, ,955,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15,080, ,659,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炽 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覃 海 宇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方 君 乐 7 合 并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编 制 单 位 : 广 东 全 通 教 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期 金 额 本 期 金 额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其 他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60,000, 42,609, ,837, ,324, ,771,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73
74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60,000, 42,609, ,837, ,324, ,771,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4,205,7 25,786,3 29,992,106 以 - 号 填 列 ) ( 一 ) 净 利 润 41,992, ,992,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41,992, ,992,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2.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3. 其 他 ( 四 ) 利 润 分 配 4,205, ,205, ,000,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4,205, ,205,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12,000, 配 其 他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六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七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60,000, 42,609, ,042, ,110, ,763,
75 上 年 金 额 上 年 金 额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实 收 资 本 ( 或 股 本 )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其 他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60,000, 42,609, ,466, ,635, ,711, 加 :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产 生 的 追 溯 调 整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60,000, 42,609, ,466, ,635, ,711,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4,370,5 33,689,3 38,059,887 以 - 号 填 列 ) ( 一 ) 净 利 润 43,705, ,705,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43,705, ,705,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2.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3. 其 他 ( 四 ) 利 润 分 配 4,370, ,015, ,645,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4,370, ,370,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5,645,2-5,645,277. 配 其 他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75
76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六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七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60,000, 42,609, ,837, ,324, ,771,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炽 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覃 海 宇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方 君 乐 8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变 动 表 编 制 单 位 : 广 东 全 通 教 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本 期 金 额 本 期 金 额 项 目 实 收 资 本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 或 股 本 )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60,000,000 42,609, ,837, ,324, ,771,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60,000,000 42,609, ,837, ,324, ,771,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4,205, ,851,426 30,057,140 以 - 号 填 列 ) ( 一 ) 净 利 润 42,057,140 42,057,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42,057,140 42,057,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76
77 1.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2.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3. 其 他 ( 四 ) 利 润 分 配 4,205, ,205, ,000,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4,205, ,205,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12,000, ,000, 其 他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六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七 ) 其 他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60,000,000 42,609, ,042, ,175, ,828, 上 年 金 额 上 年 金 额 项 目 实 收 资 本 资 本 公 积 减 : 库 存 股 专 项 储 备 盈 余 公 积 ( 或 股 本 )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 分 配 利 润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一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60,000,000 42,609, ,466, ,635, ,711, 加 :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前 期 差 错 更 正 其 他 二 本 年 年 初 余 额 60,000,000 42,609, ,466, ,635, ,711, 三 本 期 增 减 变 动 金 额 ( 减 少 以 4,370, ,689,370 38,059,887 77
78 - 号 填 列 ) ( 一 ) 净 利 润 43,705,164 43,705, ( 二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上 述 ( 一 ) 和 ( 二 ) 小 计 43,705,164 43,705, ( 三 ) 所 有 者 投 入 和 减 少 资 本 1. 所 有 者 投 入 资 本 2. 股 份 支 付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金 额 3. 其 他 ( 四 ) 利 润 分 配 1. 提 取 盈 余 公 积 2. 提 取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3. 对 所 有 者 ( 或 股 东 ) 的 分 配 4. 其 他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内 部 结 转 1.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2. 盈 余 公 积 转 增 资 本 ( 或 股 本 ) 3. 盈 余 公 积 弥 补 亏 损 4. 其 他 ( 六 ) 专 项 储 备 1. 本 期 提 取 2. 本 期 使 用 ( 七 ) 其 他 4,370, ,370, ,015,79-5,645, ,370, ,645, ,645, 四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60,000,000 42,609, ,837, ,324, ,771,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炽 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 覃 海 宇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 方 君 乐 三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历 史 沿 革 : 广 东 全 通 教 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前 身 为 中 山 市 全 通 教 育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 后 更 名 为 广 东 全 通 教 育 信 息 技 78
79 术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或 本 公 司 ), 由 陈 炽 昌 中 山 市 全 通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后 更 名 为 广 东 全 通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共 同 出 资 设 立 成 立 时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50 万 元, 其 中 : 陈 炽 昌 出 资 万 元, 占 实 收 资 本 的 85%; 中 山 市 全 通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7.50 万 元, 占 实 收 资 本 的 15% 设 立 出 资 业 经 中 山 市 中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中 信 验 内 字 2005 第 049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2005 年 6 月 9 日, 公 司 取 得 注 册 号 为 号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2005 年 11 月, 根 据 公 司 股 东 会 决 议, 公 司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950 万 元, 其 中 : 陈 炽 昌 以 货 币 出 资 人 民 币 万 元, 中 山 市 全 通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以 货 币 出 资 人 民 币 万 元 增 资 后,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其 中 : 陈 炽 昌 出 资 900 万 元, 占 实 收 资 本 的 90%, 中 山 市 全 通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100 万 元, 占 实 收 资 本 的 10% 本 次 增 资 经 中 山 正 泰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正 泰 验 字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2006 年 7 月, 根 据 公 司 股 东 会 决 议 及 陈 炽 昌 与 广 东 全 通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的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广 东 全 通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将 持 有 公 司 10% 的 股 权 转 让 给 陈 炽 昌, 转 让 后 陈 炽 昌 持 有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2007 年 10 月, 根 据 公 司 股 东 会 决 议, 公 司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500 万 元, 由 陈 炽 昌 以 货 币 出 资 增 资 后,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1500 万 元, 并 重 新 领 取 了 注 册 号 为 号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本 次 增 资 经 中 山 市 永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永 信 报 验 字 2007 G-244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2010 年 5 月, 根 据 公 司 股 东 会 决 议, 公 司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500 万 元, 由 王 海 芳 陈 文 彬 肖 杰 丁 钧 刘 慷 各 以 货 币 出 资 100 万 元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由 1500 万 元 增 加 到 2000 万 元, 其 中 : 陈 炽 昌 出 资 1500 万 元, 占 实 收 资 本 的 75%; 王 海 芳 出 资 100 万 元, 占 实 收 资 本 的 5%; 陈 文 彬 出 资 100 万 元, 占 实 收 资 本 的 5%; 肖 杰 出 资 100 万 元, 占 实 收 资 本 的 5%; 丁 钧 出 资 100 万 元, 占 实 收 资 本 的 5%; 刘 慷 出 资 100 万 元, 占 实 收 资 本 的 5% 公 司 类 型 由 原 一 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变 更 为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本 次 增 资 经 中 山 市 维 德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维 德 会 验 字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相 关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于 2010 年 7 月 5 日 完 成 2010 年 7 月, 根 据 公 司 股 东 会 决 议 和 股 权 转 让 协 议, 股 东 陈 炽 昌 将 持 有 广 东 全 通 教 育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的 18% 5% 4% 4% 4% 的 股 份 分 别 转 让 给 中 山 市 优 教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林 小 雅 万 坚 军 汪 凌 和 周 卫 其 他 股 东 放 弃 受 让 这 些 股 份 的 权 利 该 次 股 权 转 让 的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于 2010 年 8 月 18 日 办 理 完 毕 根 据 公 司 股 东 会 决 议 及 广 东 全 通 教 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起 人 协 议, 公 司 股 东 陈 炽 昌 中 山 市 优 教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林 小 雅 王 海 芳 陈 文 彬 肖 杰 丁 钧 刘 慷 万 坚 军 汪 凌 周 卫 作 为 发 起 人, 依 法 将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各 股 东 根 据 各 自 在 广 东 全 通 教 育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的 出 资 比 例, 以 公 司 截 至 2010 年 7 月 31 日 止 的 净 资 产 额 50,673, 元 折 股 投 入 广 东 全 通 教 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其 中 50,000, 元 作 为 注 册 资 本, 折 合 50,000,000 股, 每 股 面 值 1 元 ;673, 元 作 为 资 本 公 积 折 股 后 的 股 本 为 50,000, 元, 其 中 : 陈 炽 昌 持 有 20,000,000 股, 占 40.00%; 中 山 市 优 教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79
80 9,000,000 股, 占 18.00%; 林 小 雅 王 海 芳 陈 文 彬 肖 杰 丁 钧 刘 慷 各 自 持 有 2,500,000 股, 合 计 占 30.00%; 万 坚 军 汪 凌 周 卫 各 自 持 有 2,000,000 股, 合 计 占 12.00% 相 关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于 2010 年 9 月 20 日 完 成 2011 年 3 月, 公 司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人 民 币 8,064, 元, 分 别 由 广 东 中 小 企 业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有 限 公 司 以 货 币 出 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4,838, 元, 北 京 中 泽 嘉 盟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以 货 币 出 资 新 增 注 册 资 本 3,225, 元 增 资 完 成 后,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由 50,000, 元 增 加 到 58,064, 元, 其 中 : 陈 炽 昌 出 资 20,000,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 中 山 市 优 教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9,000,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15.50%; 广 东 中 小 企 业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4,838,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 北 京 中 泽 嘉 盟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出 资 3,225,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 林 小 雅 王 海 芳 陈 文 彬 肖 杰 丁 钧 刘 慷 各 出 资 2,500, 元, 各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 万 坚 军 汪 凌 周 卫 各 出 资 2,000, 元, 各 占 注 册 资 本 的 % 本 次 增 资 相 关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于 2011 年 4 月 27 日 完 成 根 据 2011 年 5 月 30 日 召 开 的 公 司 2010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司 以 总 股 本 58,064,516 股 为 基 数, 以 未 分 配 利 润 转 增 股 本, 新 增 1,935,484 股, 按 照 公 司 股 东 原 持 股 比 例 进 行 同 比 例 转 增 转 增 后,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由 58,064, 元 增 加 到 6000 万 元, 股 份 总 数 为 6000 万 股 本 次 增 资 相 关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于 2011 年 6 月 24 日 完 成 公 司 所 属 行 业 性 质 : 教 育 信 息 化 行 业 公 司 经 营 范 围 : 计 算 机 软 硬 件 的 研 发 销 售 ; 销 售 : 电 化 教 学 设 备 教 学 软 件 电 子 产 品 百 货 ; 设 计 制 作 发 布 代 理 各 类 广 告 业 务 ; 教 育 信 息 咨 询 ; 设 备 租 赁 ;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商 品 流 通 信 息 咨 询 ( 不 含 劳 务 金 融 期 货 房 地 产 出 国 留 学 ); 电 子 商 务 信 息 技 术 开 发 及 推 广 ; 安 全 技 术 防 范 系 统 设 计 施 工 维 修 ; 国 内 版 图 书 期 刊 报 纸 批 发 零 售 ( 中 小 学 教 材 除 外 ); 第 二 类 增 值 电 信 业 务 中 的 呼 叫 中 心 业 务 和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 不 含 固 定 网 电 话 信 息 服 务 和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 互 联 网 信 息 服 务 业 务 ( 按 许 可 证 核 定 的 项 目 经 营 )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主 营 业 务 未 发 生 变 更 公 司 住 所 : 中 山 市 东 区 库 充 大 街 一 号 综 合 商 业 楼 第 五 层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 陈 炽 昌 80
81 四 公 司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和 前 期 差 错 1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公 司 执 行 财 政 部 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 颁 布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其 相 关 规 定 公 司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基 础,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基 本 准 则 和 其 他 各 项 具 体 会 计 准 则 应 用 指 南 及 准 则 解 释 的 规 定 进 行 确 认 和 计 量, 在 此 基 础 上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2 遵 循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声 明 本 公 司 承 诺 编 制 的 报 告 期 财 务 报 表 符 合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其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真 实 完 整 地 反 映 了 本 公 司 报 告 期 间 的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等 有 关 信 息 3 会 计 期 间 采 用 公 历 年 度, 自 公 历 每 年 1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止 4 记 账 本 位 币 公 司 以 人 民 币 作 为 记 账 本 位 币 5 同 一 控 制 下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1)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参 与 合 并 的 企 业 在 合 并 前 后 均 受 同 一 方 或 相 同 的 多 方 最 终 控 制 且 该 控 制 并 非 暂 时 性 的,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通 常 情 况 下,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是 指 发 生 在 同 一 企 业 集 团 内 部 企 业 之 间 的 合 并, 除 此 之 外, 一 般 不 作 为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本 公 司 作 为 合 并 方 在 企 业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资 产 负 债, 按 照 合 并 日 在 被 合 并 方 的 账 面 价 值 计 量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控 股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公 司 以 合 并 日 应 享 有 被 合 并 方 账 面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份 额 作 为 形 成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相 关 会 计 处 理 见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吸 收 合 并 取 得 的 资 产 负 债, 本 公 司 按 照 相 关 资 产 负 债 在 被 合 并 方 的 原 账 面 价 值 入 账 本 公 司 取 得 的 净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与 支 付 的 合 并 对 价 账 面 价 值 ( 或 发 行 股 份 面 值 总 额 ) 的 差 额, 调 整 资 本 公 积 ; 资 本 公 积 不 足 冲 减 的, 调 整 留 存 收 益 本 公 司 作 为 合 并 方 为 进 行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各 项 直 接 相 关 费 用, 包 括 支 付 的 审 计 费 用 评 估 费 用 法 律 服 务 费 等,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为 企 业 合 并 发 行 的 债 券 或 承 担 其 他 债 务 支 付 的 手 续 费 佣 金 等, 计 81
82 入 所 发 行 债 券 及 其 他 债 务 的 初 始 计 量 金 额 企 业 合 并 中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发 生 的 手 续 费 佣 金 等 费 用, 应 当 抵 减 权 益 性 证 券 溢 价 收 入, 溢 价 收 入 不 足 冲 减 的, 冲 减 留 存 收 益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控 股 合 并 形 成 母 子 关 系 的, 母 公 司 在 合 并 日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包 括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合 并 利 润 表 和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以 被 合 并 方 有 关 资 产 负 债 的 账 面 价 值 并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合 并 方 与 被 合 并 方 在 合 并 日 及 以 前 期 间 发 生 的 交 易, 作 为 内 部 交 易, 按 照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有 关 原 则 进 行 抵 消 ; 合 并 利 润 表 和 现 金 流 量 表, 包 含 合 并 方 及 被 合 并 方 自 合 并 当 期 期 初 至 合 并 日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和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涉 及 双 方 在 当 期 发 生 的 交 易 及 内 部 交 易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按 照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有 关 原 则 进 行 抵 消 注 : 公 司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企 业 合 并 的, 还 应 分 别 披 露 在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和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2)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参 与 合 并 的 各 方 在 合 并 前 后 不 受 同 一 方 或 相 同 的 多 方 最 终 控 制 的, 为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企 业 合 并 成 本 的 确 定 : 企 业 合 并 成 本 包 括 购 买 方 为 进 行 企 业 合 并 支 付 的 现 金 或 非 现 金 资 产 发 行 或 承 担 的 债 务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等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企 业 合 并 中 发 生 的 各 项 直 接 相 关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通 过 多 次 交 换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的 企 业 合 并, 合 并 成 本 为 每 一 单 项 交 易 成 本 之 和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控 股 合 并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本 公 司 以 购 买 日 确 定 的 企 业 合 并 成 本 ( 不 包 括 应 自 被 投 资 单 位 收 取 的 现 金 股 利 和 利 润 ), 作 为 对 被 购 买 方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吸 收 合 并 取 得 的 符 合 确 认 条 件 的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本 公 司 在 购 买 日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确 认 为 本 企 业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本 公 司 以 非 货 币 资 产 为 对 价 取 得 被 购 买 方 的 控 制 权 或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负 债 的, 有 关 非 货 币 资 产 在 购 买 日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作 为 资 产 的 处 置 损 益, 计 入 合 并 当 期 的 利 润 表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中, 企 业 合 并 成 本 大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商 誉 ; 在 吸 收 合 并 情 况 下, 该 差 额 在 母 公 司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中 确 认 为 商 誉 ; 在 控 股 合 并 情 况 下, 该 差 额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列 示 为 商 誉 企 业 合 并 成 本 小 于 合 并 中 取 得 的 被 购 买 方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差 额, 本 公 司 计 入 合 并 当 期 损 益 ( 营 业 外 收 入 ) 在 吸 收 合 并 情 况 下, 该 差 额 计 入 合 并 当 期 母 公 司 个 别 利 润 表 ; 在 控 股 合 并 情 况 下, 该 差 额 计 入 合 并 当 期 的 合 并 利 润 表 注 : 公 司 通 过 多 次 交 易 分 步 实 现 企 业 合 并 的, 还 应 分 别 披 露 在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和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82
83 6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1)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公 司 将 拥 有 实 际 控 制 权 的 子 公 司 和 特 殊 目 的 主 体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3 号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及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编 制, 合 并 时 合 并 范 围 内 的 所 有 重 大 内 部 交 易 和 往 来 业 已 抵 销 子 公 司 的 股 东 权 益 中 不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拥 有 的 部 分 作 为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在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股 东 权 益 项 下 单 独 列 示 子 公 司 与 公 司 采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期 间 不 一 致 的,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按 照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或 会 计 期 间 对 子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必 要 的 调 整 对 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以 购 买 日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其 个 别 财 务 报 表 进 行 调 整 ; 对 于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视 同 该 企 业 合 并 于 合 并 当 期 的 年 初 已 经 发 生, 从 合 并 当 期 的 年 初 起 将 其 资 产 负 债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并 对 前 期 比 较 财 务 报 表 按 上 述 原 则 进 行 调 整 7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确 定 标 准 公 司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现 金 流 量 表 的 规 定, 对 持 有 时 间 短 ( 一 般 不 超 过 3 个 月 ) 流 动 性 强 可 随 时 变 现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的 短 期 投 资, 确 认 为 现 金 等 价 物 8 外 币 业 务 和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1) 外 币 业 务 对 发 生 的 非 本 位 币 经 济 业 务 公 司 按 业 务 发 生 当 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的 市 场 汇 价 的 中 间 价 折 合 为 本 位 币 记 账 ; 月 终 对 外 币 的 货 币 项 目 余 额 按 期 末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的 市 场 汇 价 的 中 间 价 进 行 调 整 (2)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的 折 算 按 照 期 末 汇 率 折 合 的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与 账 面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作 为 财 务 费 用 - 汇 兑 损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属 于 与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借 款 产 生 的 汇 兑 损 益, 按 照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原 则 进 行 处 理 9 金 融 工 具 83
84 (1) 金 融 工 具 的 分 类 金 融 资 产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下 四 类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金 融 负 债 在 初 始 确 认 时 划 分 为 以 下 两 类 :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 其 他 金 融 负 债 (2) 金 融 工 具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公 司 成 为 金 融 工 具 合 同 的 一 方 时, 确 认 一 项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初 始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时,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对 于 其 他 类 别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计 入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公 司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对 金 融 资 产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且 不 扣 除 将 来 处 置 该 金 融 资 产 时 可 能 发 生 的 交 易 费 用, 但 下 列 情 况 除 外 :(1)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以 及 贷 款 和 应 收 款 项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2)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以 及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按 照 成 本 计 量 公 司 采 用 实 际 利 率 法, 按 摊 余 成 本 对 金 融 负 债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但 下 列 情 况 除 外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不 扣 除 将 来 结 清 金 融 负 债 时 可 能 发 生 的 交 易 费 用 ;(2) 与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负 债, 按 照 成 本 计 量 ;(3) 不 属 于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的 财 务 担 保 合 同, 或 没 有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并 将 以 低 于 市 场 利 率 贷 款 的 贷 款 承 诺, 按 照 履 行 相 关 现 时 义 务 所 需 支 出 的 最 佳 估 计 数 与 初 始 确 认 金 额 扣 除 按 照 实 际 利 率 法 摊 销 的 累 计 摊 销 额 后 的 余 额 两 项 金 额 之 中 的 较 高 者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3)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公 司 已 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了 转 入 方 的,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 保 留 了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继 续 确 认 所 转 移 的 金 融 资 产, 并 将 收 到 的 对 价 确 认 为 一 项 金 融 负 债 公 司 既 没 有 转 移 也 没 有 保 留 金 融 资 产 所 有 权 上 几 乎 所 有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的,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处 理 :(1) 放 弃 了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的, 终 止 确 认 该 金 融 资 产 ;(2) 未 放 弃 对 该 金 融 资 产 控 制 的, 按 照 继 续 涉 入 所 转 84
85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程 度 确 认 有 关 金 融 资 产, 并 相 应 确 认 有 关 负 债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2) 因 转 移 而 收 到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之 和 金 融 资 产 部 分 转 移 满 足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的, 将 所 转 移 金 融 资 产 整 体 的 账 面 价 值, 在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和 未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之 间, 按 照 各 自 的 相 对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分 摊, 并 将 下 列 两 项 金 额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账 面 价 值 ;(2)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对 价, 与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累 计 额 中 对 应 终 止 确 认 部 分 的 金 额 之 和 因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而 产 生 的 任 何 不 符 合 套 期 会 计 规 定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4) 金 融 负 债 终 止 确 认 条 件 无 (5)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公 允 价 值 的 确 定 方 法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以 活 跃 市 场 的 报 价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采 用 估 值 技 术 ( 包 括 参 考 熟 悉 情 况 并 自 愿 交 易 的 各 方 最 近 进 行 的 市 场 交 易 中 使 用 的 价 格 参 照 实 质 上 相 同 的 其 他 金 融 工 具 的 当 前 公 允 价 值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法 和 期 权 定 价 模 型 等 )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 初 始 取 得 或 源 生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承 担 的 金 融 负 债, 以 市 场 交 易 价 格 作 为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的 基 础 (6) 金 融 资 产 ( 不 含 应 收 款 项 )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以 外 的 金 融 资 产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对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和 不 重 大 的 金 融 资 产 ), 包 括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金 融 资 产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按 摊 余 成 本 计 量 的 金 融 资 产, 期 末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根 据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算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短 期 应 收 款 项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与 其 现 值 相 差 很 小 的, 在 确 定 相 关 减 值 损 失 时, 不 对 其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进 行 折 现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或 与 该 权 益 工 具 挂 钩 并 须 通 过 交 付 该 权 益 工 具 结 算 的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发 生 减 值 时, 将 该 权 益 工 具 投 资 或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按 照 类 似 金 融 资 产 当 时 市 场 收 益 率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折 现 确 定 的 现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发 生 较 大 幅 度 下 降 且 预 期 下 降 趋 势 属 于 85
86 非 暂 时 性 时, 确 认 其 减 值 损 失, 并 将 原 直 接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公 允 价 值 累 计 损 失 一 并 转 出 计 入 减 值 损 失 各 类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减 值 的 各 项 认 定 标 准 无 (7) 将 尚 未 到 期 的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的, 说 明 持 有 意 图 或 能 力 发 生 改 变 的 依 据 无 10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确 认 标 准 和 计 提 方 法 公 司 将 应 收 款 项 ( 包 括 应 收 账 款 和 其 他 应 收 款 ) 划 分 为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按 组 合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 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包 含 在 具 有 类 似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中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的 应 收 款 项 )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等 三 类 坏 账 损 失 采 用 备 抵 法 核 算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判 断 依 据 或 金 额 标 准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公 司 将 单 个 法 人 主 体 欠 款 余 额 超 过 人 民 币 100 万 元 ( 含 100 万 元 ) 的 应 收 款 项 划 分 为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经 测 试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按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定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2)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名 称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确 定 组 合 的 依 据 账 龄 组 合 账 龄 分 析 法 按 账 龄 划 分 组 合 合 并 范 围 内 关 联 方 组 合 其 他 方 法 按 是 否 为 合 并 范 围 内 的 应 收 款 项 划 分 组 合 中,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适 用 不 适 用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1% 1% 1-2 年 10% 10% 86
87 2-3 年 30% 30% 3 年 以 上 100% 100%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适 用 不 适 用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适 用 不 适 用 (3)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理 由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对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已 发 生 减 值 的 单 项 金 额 非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确 定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11 存 货 (1) 存 货 的 分 类 库 存 商 品 工 程 施 工 等 (2) 发 出 存 货 的 计 价 方 法 计 价 方 法 : 加 权 平 均 法 发 出 存 货 时 采 用 移 动 加 权 平 均 法 核 算 (3)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确 定 依 据 及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按 照 单 个 存 货 项 目 以 可 变 现 净 值 低 于 账 面 成 本 差 额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产 成 品 和 用 于 出 售 的 材 料 等 直 接 用 于 出 售 的, 以 该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需 要 经 过 加 工 的 材 料 存 货, 以 所 生 产 的 产 成 品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对 工 程 施 工 则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建 造 合 同 的 规 定, 将 合 同 预 计 总 成 本 超 过 合 同 预 计 总 收 入 的 预 计 损 失 确 认 为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4)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盘 存 制 度 : 永 续 盘 存 制 87
88 存 货 定 期 盘 点, 盘 点 结 果 如 果 与 账 面 记 录 不 符, 于 期 末 前 查 明 原 因, 并 根 据 企 业 的 管 理 权 限, 经 董 事 会 批 准 后, 在 期 末 结 账 前 处 理 完 毕 (5)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的 摊 销 方 法 无 12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 投 资 成 本 的 确 定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A 与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在 合 并 日 按 照 取 得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投 资 成 本, 为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直 接 相 关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B 与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合 并 成 本 为 公 司 在 购 买 日 为 取 得 对 方 的 控 制 权 而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企 业 合 并 中 发 生 的 各 项 直 接 相 关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在 合 并 合 同 或 协 议 中 对 可 能 影 响 合 并 成 本 的 未 来 事 项 作 出 约 定 的, 购 买 日 如 果 估 计 未 来 事 项 很 可 能 发 生 并 且 对 合 并 成 本 的 影 响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公 司 将 其 计 入 投 资 成 本 C 以 支 付 现 金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投 资 成 本 包 括 与 取 得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直 接 相 关 的 费 用 税 金 及 其 他 必 要 支 出 D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E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但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F 通 过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 该 项 交 换 具 有 商 业 实 质 )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其 投 资 成 本 以 该 项 投 资 的 公 允 价 值 和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作 为 换 入 资 产 的 成 本 G 通 过 债 务 重 组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债 权 人 将 享 有 股 份 的 公 允 价 值 确 认 为 对 债 务 人 的 投 资 (2) 后 续 计 量 及 损 益 确 认 1 公 司 能 够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施 控 制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和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并 且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确 认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 2 公 司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投 88
89 资 成 本 大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不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投 资 成 本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投 资 成 本 小 于 投 资 时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可 辨 认 净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份 额 的, 其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确 认 被 投 资 单 位 发 生 的 净 亏 损, 以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以 及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投 资 的 长 期 权 益 减 记 至 零 为 限, 公 司 负 有 承 担 额 外 损 失 义 务 的 除 外 在 确 认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时, 以 取 得 投 资 时 被 投 资 单 位 各 项 可 辨 认 资 产 等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净 利 润 进 行 调 整 后 确 认 (3) 确 定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重 大 影 响 的 依 据 无 (4)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在 报 告 期 末, 对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逐 项 进 行 检 查, 如 果 由 于 市 价 持 续 下 跌 或 被 投 资 单 位 经 营 状 况 恶 化 等 原 因 导 致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成 本, 并 且 这 种 降 低 的 价 值 在 可 预 计 的 未 来 期 间 内 不 可 能 恢 复, 则 将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账 面 成 本 的 差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可 收 回 金 额 根 据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得 转 回 13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使 用 年 限 超 过 一 年 的 房 屋 建 筑 物 机 器 机 械 运 输 工 具 以 及 其 他 与 生 产 经 营 有 关 的 设 备 器 具 工 具 等 ; 单 位 价 值 在 2000 元 以 上, 并 且 使 用 期 限 超 过 两 年 的 不 属 于 生 产 经 营 主 要 设 备 的 物 品 (2)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认 定 依 据 计 价 方 法 无 (3)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方 法 采 用 直 线 法 平 均 计 算 类 别 折 旧 年 限 ( 年 )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89
90 电 子 设 备 3-5 年 5% 19%-31.67% 运 输 设 备 10 年 5% 9.50% (4) 固 定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公 司 年 末 对 固 定 资 产 逐 项 进 行 检 查, 如 果 由 于 市 价 持 续 下 跌, 或 技 术 陈 旧 损 坏 长 期 闲 置 等 原 因, 导 致 固 定 资 产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则 按 照 其 差 额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得 转 回 可 收 回 金 额 根 据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较 高 者 确 定 资 产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则 按 照 资 产 在 持 续 使 用 过 程 中 和 最 终 处 置 时 所 产 生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选 择 恰 当 的 折 现 率 对 其 进 行 折 现 后 的 金 额 加 以 确 定 14 在 建 工 程 (1) 在 建 工 程 的 类 别 公 司 在 建 工 程 包 括 安 装 工 程 等 (2) 在 建 工 程 结 转 为 固 定 资 产 的 标 准 和 时 点 在 建 工 程 按 各 项 工 程 所 发 生 的 实 际 支 出 核 算, 在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转 作 固 定 资 产 所 建 造 的 固 定 资 产 已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但 尚 未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手 续 的, 自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之 日 起, 根 据 工 程 预 算 造 价 或 者 工 程 实 际 成 本 等, 按 估 计 的 价 值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并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待 办 理 了 竣 工 决 算 手 续 后 再 对 原 估 计 值 进 行 调 整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借 入 的 专 门 借 款 或 占 用 了 一 般 借 款 发 生 的 借 款 利 息 以 及 专 门 借 款 发 生 的 辅 助 费 用, 在 所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之 前 根 据 其 发 生 额 予 以 资 本 化 (3) 在 建 工 程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公 司 在 年 末 对 在 建 工 程 进 行 全 面 检 查, 如 果 有 证 据 表 明 在 建 工 程 已 经 发 生 了 减 值, 则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得 转 回 存 在 以 下 一 项 或 若 干 项 情 况 时, 计 提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 长 期 停 建 并 且 预 计 在 未 来 3 年 内 不 会 重 新 再 开 工 的 在 建 工 程 所 建 项 目 无 论 在 性 能 上, 还 是 在 技 术 上 已 经 落 后, 并 且 给 企 业 带 来 的 经 济 利 益 具 有 很 大 的 不 确 定 性 90
91 其 他 足 以 证 明 在 建 工 程 已 经 发 生 减 值 的 情 形 15 借 款 费 用 (1)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确 认 原 则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借 入 的 专 门 借 款 或 占 用 了 一 般 借 款 发 生 的 借 款 利 息 以 及 专 门 借 款 发 生 的 辅 助 费 用, 在 所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的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或 者 可 销 售 状 态 之 前, 根 据 其 资 本 化 率 计 算 的 发 生 额 予 以 资 本 化 除 此 以 外 的 其 它 借 款 费 用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期 间 无 (3) 暂 停 资 本 化 期 间 无 (4)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金 额 的 计 算 方 法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借 入 专 门 借 款 的, 以 专 门 借 款 当 期 实 际 发 生 的 利 息 费 用, 减 去 将 尚 未 动 用 的 借 款 资 金 存 入 银 行 取 得 的 利 息 收 入 或 进 行 暂 时 性 投 资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为 应 予 以 资 本 化 的 费 用 为 购 建 或 者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而 占 用 了 一 般 借 款 的, 公 司 根 据 累 计 资 产 支 出 超 过 专 门 借 款 部 分 的 资 产 支 出 加 权 平 均 数 乘 以 所 占 用 一 般 借 款 的 资 本 化 率, 计 算 确 定 一 般 借 款 应 予 资 本 化 的 利 息 金 额 资 本 化 率 根 据 一 般 借 款 加 权 平 均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16 无 形 资 产 (1) 无 形 资 产 的 计 价 方 法 外 购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按 使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所 发 生 的 实 际 支 出 计 价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成 本 投 资 者 投 入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作 为 成 本, 但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91
92 接 受 债 务 人 以 非 现 金 资 产 抵 偿 债 务 方 式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或 以 应 收 债 权 换 入 无 形 资 产 的, 按 换 入 无 形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入 账 非 货 币 性 交 易 投 入 的 无 形 资 产, 以 该 项 无 形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和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作 为 入 账 成 本 接 受 捐 赠 的 无 形 资 产, 捐 赠 方 提 供 了 有 关 凭 据 的, 按 凭 据 上 标 明 的 金 额 加 上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计 价 ; 捐 赠 方 没 有 提 供 有 关 凭 据 的, 如 果 同 类 或 类 似 无 形 资 产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按 同 类 或 类 似 无 形 资 产 的 市 场 价 格 估 计 的 金 额, 加 上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作 为 实 际 成 本 ; 如 果 同 类 或 类 似 无 形 资 产 不 存 在 活 跃 市 场 的, 按 接 受 捐 赠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作 为 实 际 成 本 ; 自 行 开 发 并 按 法 律 程 序 申 请 取 得 的 无 形 资 产, 按 依 法 取 得 时 发 生 的 注 册 费, 聘 请 律 师 费 等 费 用, 作 为 实 际 成 本 (2)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估 计 情 况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估 计 该 使 用 寿 命 的 年 限 内 按 直 线 法 摊 销 项 目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依 据 土 地 使 用 权 软 件 土 地 使 用 证 登 记 年 限 软 件 使 用 年 限 (3)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判 断 依 据 无 (4)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计 提 公 司 年 末 检 查 各 项 无 形 资 产 预 计 给 企 业 带 来 未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能 力, 对 预 计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按 单 项 预 计 可 收 回 金 额 与 账 面 价 值 差 额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无 形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得 转 回 (5) 划 分 公 司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的 研 究 阶 段 和 开 发 阶 段 具 体 标 准 无 (6)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支 出 的 核 算 无 92
93 17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公 司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是 指 已 经 支 出, 但 受 益 期 限 在 一 年 以 上 ( 不 含 一 年 ) 的 各 项 费 用, 主 要 包 括 校 安 通 业 务 的 终 端 设 备 投 入 和 租 入 办 公 室 装 修 费, 其 摊 销 方 法 如 下 : 类 别 摊 销 方 法 摊 销 年 限 校 安 通 终 端 设 备 直 线 法 3 年 装 修 费 直 线 法 租 赁 剩 余 年 限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的 项 目 不 能 使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受 益 的, 将 尚 未 摊 销 的 该 项 目 的 摊 余 价 值 全 部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18 收 入 (1)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确 认 时 间 的 具 体 判 断 标 准 当 下 列 条 件 同 时 满 足 时, 确 认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 公 司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 公 司 既 没 有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控 制 ; 与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能 够 流 入 公 司 ; 相 关 的 收 入 和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的 依 据 在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按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相 关 的 劳 务 收 入 如 果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且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按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收 入 ;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不 能 够 全 部 得 到 补 偿 的, 按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收 入 ;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预 计 全 部 不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不 确 认 收 入 (3) 按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提 供 劳 务 的 收 入 和 建 造 合 同 收 入 时, 确 定 合 同 完 工 进 度 的 依 据 和 方 法 无 19 政 府 补 助 (1) 类 型 政 府 补 助 分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和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93
94 (2) 会 计 政 策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应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其 中 : 按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的 政 府 补 助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用 于 补 偿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应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用 于 补 偿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已 确 认 的 政 府 补 助 需 要 返 还 时, 存 在 相 关 递 延 收 益 余 额 的, 冲 减 相 关 递 延 收 益 账 面 余 额, 超 出 部 分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不 存 在 相 关 递 延 收 益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0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依 据 确 认 由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时, 以 未 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但 是, 同 时 具 有 下 列 特 征 的 交 易 中 因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所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不 予 确 认 : 该 项 交 易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 交 易 发 生 时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2)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依 据 除 下 列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外, 公 司 确 认 所 有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 商 誉 的 初 始 确 认 同 时 具 有 下 列 特 征 的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 该 项 交 易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 交 易 发 生 时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公 司 对 与 子 公 司 联 营 企 业 及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应 当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但 是,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除 外 : 投 资 企 业 能 够 控 制 暂 时 性 差 异 转 回 的 时 间 ;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不 会 转 回 21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的 变 更 本 报 告 期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是 否 变 更 是 否 94
95 (1)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本 报 告 期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是 否 变 更 是 否 (2)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本 报 告 期 主 要 会 计 估 计 是 否 变 更 是 否 22 前 期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本 报 告 期 是 否 发 现 前 期 会 计 差 错 是 否 本 报 告 期 未 发 现 前 期 会 计 差 错 (1) 追 溯 重 述 法 本 报 告 期 是 否 发 现 采 用 追 溯 重 述 法 的 前 期 会 计 差 错 是 否 (2) 未 来 适 用 法 本 报 告 期 是 否 发 现 采 用 未 来 适 用 法 的 前 期 会 计 差 错 是 否 五 税 项 1 公 司 主 要 税 种 和 税 率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税 率 增 值 税 销 售 收 入 3% 6% 13% 17% 消 费 税 营 业 税 服 务 租 赁 工 程 安 装 收 入 3% 5%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应 缴 流 转 税 额 7% 企 业 所 得 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15% 25% 95
96 教 育 费 附 加 应 缴 流 转 税 额 3% 地 方 教 育 附 加 应 税 流 转 税 额 2% 各 分 公 司 分 厂 执 行 的 所 得 税 税 率 全 资 子 公 司 北 京 彩 云 动 力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25%; 全 资 子 公 司 广 东 环 球 汉 源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25% 2 税 收 优 惠 及 批 文 公 司 于 2011 年 8 月 23 日 取 得 广 东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广 东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广 东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批 准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有 效 期 为 三 年 换 发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编 号 为 GF 公 司 自 2011 年 1 月 1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执 行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减 免, 按 15% 的 税 率 缴 纳 企 业 所 得 税 企 业 所 得 税 减 免 业 经 中 山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直 属 税 务 分 局 备 案 登 记 六 企 业 合 并 及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1 子 公 司 情 况 本 公 司 共 有 2 家 全 资 子 公 司, 分 别 是 北 京 彩 云 动 力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环 球 汉 源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冲 减 子 子 公 司 全 称 子 公 司 类 型 注 册 地 业 务 性 质 注 册 资 本 经 营 范 围 期 末 实 际 投 资 额 实 质 上 构 成 对 子 公 司 净 投 资 的 其 他 项 目 余 额 持 股 比 例 (%) 表 决 权 比 例 (%) 是 否 合 并 报 表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中 用 于 冲 减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的 金 额 公 司 少 数 股 东 分 担 的 本 期 亏 损 超 过 少 数 股 东 在 该 子 公 司 年 初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所 享 有 份 额 后 的 余 额 北 京 彩 云 动 力 教 育 科 有 限 责 任 北 京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15,000, 一 般 经 营 项 目 : 技 15,000,0 术 开 发 技 术 转 让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100% 100% 是 96
97 技 有 限 业 务 技 术 推 广 ; 计 公 司 算 机 技 术 培 训 ; 软 件 开 发 ; 计 算 机 系 统 服 务 ; 销 售 机 械 设 备 计 算 机 软 件 及 辅 助 设 备 ; 设 计 制 作 代 理 发 布 广 告 ; 机 械 设 备 租 赁 ( 不 含 汽 车 租 赁 ); 租 赁 计 算 机 通 讯 设 备 ; 文 化 用 品 租 赁 ; 教 育 咨 询 ; 经 济 贸 易 咨 询 ; 投 资 咨 询 投 资 管 理 ; 数 据 处 理 ; 基 础 软 件 服 务 应 用 软 件 服 务 ( 未 取 得 行 政 许 可 的 项 目 除 外 ) 电 子 通 信 与 自 动 控 制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 软 件 服 务 ; 计 算 机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服 务 ; 教 育 咨 询 服 务 ; 科 技 信 息 咨 询 服 务 ; 信 息 系 统 集 成 服 务 ; 贸 易 咨 询 服 务 ; 数 字 内 容 广 东 环 球 汉 源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责 任 广 州 软 件 和 信 息 技 术 服 务 业 30,000, 服 务 ; 投 资 咨 询 服 务 ; 电 脑 打 字 录 入 校 对 打 印 服 务 ; 商 品 信 息 咨 询 服 务 ; 投 资 管 理 服 % 100% 是 务 ; 广 告 业 ; 数 据 处 理 和 存 储 服 务 ; 软 件 开 发 ; 集 成 电 路 设 计 ; 信 息 技 术 咨 询 服 务 ; 数 字 动 漫 制 作 ; 网 络 技 术 的 研 究 开 发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服 务 ; 游 戏 设 计 制 作 ; 通 过 设 立 或 投 资 等 方 式 取 得 的 子 公 司 的 其 他 说 明 97
98 广 东 环 球 汉 源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于 2013 年 12 月 16 日 在 广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南 沙 分 局 登 记 设 立, 根 据 广 州 市 商 事 登 记 制 度 改 革 实 施 办 法 ( 试 行 ) 中 第 三 章 第 二 十 条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和 发 起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应 当 自 其 股 东 发 起 人 实 际 缴 纳 出 资 之 日 起 30 日 内, 向 商 事 登 记 机 关 提 交 验 资 报 告, 申 报 实 收 资 本 情 况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尚 未 缴 纳 出 资 款 2 合 并 范 围 发 生 变 更 的 说 明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发 生 变 更 说 明 本 年 度 公 司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合 并 范 围 增 加 2 户, 即 北 京 彩 云 动 力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环 球 汉 源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适 用 不 适 用 与 上 年 相 比 本 年 ( 期 ) 新 增 合 并 单 位 2 家, 原 因 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新 设 立 全 资 子 公 司 北 京 彩 云 动 力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广 东 环 球 汉 源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100%, 故 本 期 公 司 将 2 家 子 公 司 纳 入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3 报 告 期 内 新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主 体 和 报 告 期 内 不 再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主 体 本 期 新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子 公 司 特 殊 目 的 主 体 通 过 受 托 经 营 或 承 租 等 方 式 形 成 控 制 权 的 经 营 实 体 : 名 称 期 末 净 资 产 本 期 净 利 润 北 京 彩 云 动 力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4,934, , 广 东 环 球 汉 源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七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主 要 项 目 注 释 1 货 币 资 金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外 币 金 额 折 算 率 人 民 币 金 额 外 币 金 额 折 算 率 人 民 币 金 额 现 金 : , , 人 民 币 , , 银 行 存 款 : ,585, ,648, 人 民 币 ,585, ,648,
99 合 计 ,594, ,659, 如 有 因 抵 押 质 押 或 冻 结 等 对 使 用 有 限 制 存 放 在 境 外 有 潜 在 回 收 风 险 的 款 项 应 单 独 说 明 无 2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按 种 类 披 露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种 类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按 账 龄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44,018, % 574, % 37,194, % 508, % 组 合 小 计 44,018, % 574, % 37,194, % 508, % 合 计 44,018, , ,194, ,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适 用 不 适 用 组 合 中, 按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适 用 不 适 用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1 年 以 内 账 龄 账 面 余 额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其 中 : ,428, % 434, ,900, % 359, 年 以 内 小 计 43,428, % 434, ,900, % 359, 至 2 年 500, % 50, ,193, % 119, 至 3 年 101, % 30, 年 以 上 3 至 4 年 90, % 90, 至 5 年 99
100 5 年 以 上 合 计 44,018, , ,194, ,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适 用 不 适 用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适 用 不 适 用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适 用 不 适 用 (2) 应 收 账 款 中 金 额 前 五 名 单 位 情 况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年 限 占 应 收 账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 第 一 名 非 关 联 关 系 8,587, 年 以 内 19.51% 第 二 名 非 关 联 关 系 6,550, 年 以 内 14.88% 第 三 名 非 关 联 关 系 4,057, 年 以 内 9.22% 第 四 名 非 关 联 关 系 2,409, 年 以 内 5.47% 第 五 名 非 关 联 关 系 2,184, 年 以 内 4.96% 合 计 -- 23,788, % 3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种 类 披 露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种 类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按 账 龄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1,622, % 23, % 967, % 9, % 组 合 小 计 1,622, % 23, % 967, % 9, % 合 计 1,622, , , , 其 他 应 收 款 种 类 的 说 明 100
101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适 用 不 适 用 组 合 中,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适 用 不 适 用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龄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1 年 以 内 其 中 : 1,546, % 15, , % 9, 年 以 内 小 计 1,546, % 15, , % 9, 至 2 年 75, % 7, 至 3 年 3 年 以 上 3 至 4 年 4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合 计 1,622, , ,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适 用 不 适 用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适 用 不 适 用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适 用 不 适 用 (2) 其 他 应 收 款 金 额 前 五 名 单 位 情 况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年 限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 北 京 兴 盛 合 文 化 产 业 投 非 关 联 关 系 271, 年 以 内 16.72% 101
102 资 有 限 公 司 中 山 市 东 区 物 业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中 山 市 东 区 库 充 股 份 合 作 经 济 联 合 社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福 建 有 限 公 司 泉 州 分 公 司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福 建 有 限 公 司 龙 岩 分 公 司 非 关 联 关 系 188, 年 以 内 11.59% 非 关 联 关 系 167, 年 以 内 10.32% 非 关 联 关 系 100, 年 以 内 6.16% 非 关 联 关 系 100, 年 以 内 6.16% 合 计 , % 4 预 付 款 项 (1) 预 付 款 项 按 账 龄 列 示 账 龄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以 内 1,196, % 1,148, % 1 至 2 年 675, % 904, % 2 至 3 年 300, % 3 年 以 上 合 计 2,171, ,053, (2) 预 付 款 项 金 额 前 五 名 单 位 情 况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时 间 未 结 算 原 因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北 京 市 竞 天 公 诚 律 师 事 务 所 广 州 恩 尼 斯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首 航 国 力 商 贸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关 系 1,541, 年 以 内 IPO 审 计 费 非 关 联 关 系 200, 年 IPO 律 师 费 非 关 联 关 系 90, 年 以 内 企 业 邮 箱 款 非 关 联 关 系 65, 年 以 内 图 书 采 购 款 浙 江 少 年 儿 童 出 版 社 有 非 关 联 关 系 50, 年 以 内 图 书 采 购 款 限 公 司 102
103 合 计 -- 1,948, 存 货 (1) 存 货 分 类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跌 价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原 材 料 在 产 品 库 存 商 品 615, , , , 周 转 材 料 消 耗 性 生 物 资 产 工 程 施 工 1,282, ,282, , , 合 计 1,898, ,898, , ,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待 抵 扣 进 项 税 5, , 合 计 5, ,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一 账 面 原 值 合 计 : 9,570, ,729, , ,197, 其 中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1,520, ,000, ,520, 电 子 设 备 8,049, ,729, , ,676,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期 新 增 本 期 计 提 本 期 减 少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二 累 计 折 旧 合 计 : 4,407, ,476, , ,787, 其 中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103
104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276, , , 电 子 设 备 4,130, ,268, , ,303,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 本 期 期 末 余 额 三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净 值 合 计 5,162, ,409, 其 中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 机 器 设 备 -- 运 输 工 具 1,243, ,035, 电 子 设 备 3,918, ,373, 四 减 值 准 备 合 计 -- 其 中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 机 器 设 备 -- 运 输 工 具 -- 电 子 设 备 -- 五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5,162, ,409, 其 中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 机 器 设 备 -- 运 输 工 具 1,243, ,035, 电 子 设 备 3,918, ,373, 本 期 折 旧 额 2,476, 元, 本 期 由 在 建 工 程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原 价 为 544, 元 8 在 建 工 程 (1) 在 建 工 程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账 面 余 额 减 值 准 备 账 面 价 值 售 书 机 安 装 工 程 54, , , , 智 能 校 园 系 统 工 程 873, , , , 合 计 927, , , , (2) 重 大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变 动 情 况 项 目 名 预 算 数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转 入 固 其 他 减 工 程 投 工 程 进 利 息 资 其 中 : 本 本 期 利 资 金 来 期 末 数 104
105 称 加 定 资 产 少 入 占 预 度 本 化 累 期 利 息 息 资 本 源 算 比 例 计 金 额 资 本 化 化 率 (%) (%) 金 额 售 书 机 安 装 工 程 900, , , , % 自 筹 54, 智 能 校 园 系 统 工 程 2,917, , , , , % 自 筹 873, 合 计 3,817, , , , , ,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变 动 情 况 的 说 明 公 司 本 年 发 生 的 其 他 减 少, 系 工 程 完 工 后 将 未 形 成 固 定 资 产 部 分 一 次 性 结 转 成 本 (3) 在 建 工 程 的 说 明 公 司 于 年 末 对 各 项 在 建 工 程 进 行 检 查, 未 发 现 存 在 因 长 期 停 建 而 需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情 形, 故 未 计 提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9 无 形 资 产 (1)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项 目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一 账 面 原 值 合 计 59,127, , ,576, 土 地 使 用 权 58,702, ,702, 软 件 425, , , 二 累 计 摊 销 合 计 1,298, , ,265, 土 地 使 用 权 1,257, , ,096, 软 件 41, , , 三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净 值 合 计 57,828, , ,311, 土 地 使 用 权 57,444, , ,605, 软 件 384, , , 四 减 值 准 备 合 计 土 地 使 用 权 软 件 105
106 无 形 资 产 账 面 价 值 合 计 57,828, , ,311, 土 地 使 用 权 57,444, , ,605, 软 件 384, , , 本 期 摊 销 额 966, 元 10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项 目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额 本 期 摊 销 额 其 他 减 少 额 期 末 数 其 他 减 少 的 原 因 中 山 校 安 通 671, , , 装 修 费 532, ,190, , ,091, 合 计 1,204, ,190, ,221, ,173,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1)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不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已 确 认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90, , 可 抵 扣 亏 损 20, 小 计 110,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 (2)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抵 销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互 抵 后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负 债 的 组 成 项 目 报 告 期 末 互 抵 后 的 报 告 期 末 互 抵 后 的 报 告 期 初 互 抵 后 的 报 告 期 初 互 抵 后 的 项 目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可 抵 扣 或 应 纳 税 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或 可 抵 扣 或 应 纳 税 暂 负 债 时 性 差 异 负 债 时 性 差 异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10,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明 细 106
107 项 目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转 回 本 期 减 少 转 销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一 坏 账 准 备 518, , , , 合 计 518, , , , 应 付 账 款 (1) 应 付 账 款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应 付 账 款 5,327, ,042, 合 计 5,327, ,042, (2) 账 龄 超 过 一 年 的 大 额 应 付 账 款 情 况 的 说 明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中 没 有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大 额 应 付 账 款 14 预 收 账 款 (1) 预 收 账 款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预 收 款 项 3,213, , 合 计 3,213, , (2) 账 龄 超 过 一 年 的 大 额 预 收 账 款 情 况 的 说 明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预 收 款 项 余 额 中 没 有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大 额 款 项 15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项 目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一 工 资 奖 金 津 贴 和 补 贴 5,209, ,120, ,742, ,587, 二 职 工 福 利 费 2,600, ,600, 三 社 会 保 险 费 2,608, ,608,
108 四 住 房 公 积 金 696, , 五 辞 退 福 利 六 其 他 182, , 合 计 5,209, ,208, ,830, ,587,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中 属 于 拖 欠 性 质 的 金 额 0.00 元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金 额 0.00 元,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金 额 0.00 元, 因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给 予 补 偿 0.00 元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预 计 发 放 时 间 金 额 等 安 排 每 月 的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于 次 月 发 放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期 末 数 为 元, 是 公 司 员 工 2013 年 12 月 的 工 资 和 年 终 奖 总 额, 已 在 2014 年 1 月 内 全 部 发 放 16 应 交 税 费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增 值 税 1,374, ,598, 营 业 税 770, , 企 业 所 得 税 3,887, ,351, 个 人 所 得 税 166, ,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150, , 教 育 费 附 加 64, ,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42, , 防 洪 费 31, , 合 计 6,487, ,128, 其 他 应 付 款 (1) 其 他 应 付 款 情 况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其 他 应 付 款 667, , 合 计 667, ,
109 (2) 账 龄 超 过 一 年 的 大 额 其 他 应 付 款 情 况 的 说 明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不 存 在 账 龄 超 过 1 年 的 大 额 其 他 应 付 款 18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递 延 收 益 940, 合 计 940,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项 目 期 末 账 面 余 额 期 初 账 面 余 额 递 延 收 益 1,600, 合 计 1,600, 涉 及 政 府 补 助 的 负 债 项 目 负 债 项 目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新 增 补 助 金 额 本 期 计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金 额 其 他 变 动 期 末 余 额 与 资 产 相 关 / 与 收 益 相 关 基 于 物 联 网 技 术 的 多 功 能 校 园 安 全 管 理 平 台 的 建 设 和 产 业 化 项 目 资 金 青 少 年 智 慧 阅 读 服 务 平 台 项 目 资 金 全 通 教 育 基 于 智 慧 教 育 云 平 台 研 发 及 产 业 化 科 研 项 目 资 金 800, , 与 收 益 相 关 500, , 与 收 益 相 关 300, , 与 收 益 相 关 合 计 1,600, ,600, 股 本 期 初 数 本 期 变 动 增 减 (+ -) 发 行 新 股 送 股 公 积 金 转 股 其 他 小 计 期 末 数 股 份 总 数 60,000, ,000,
110 21 资 本 公 积 项 目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资 本 溢 价 ( 股 本 溢 价 ) 42,609, ,609,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合 计 42,609, ,609, 盈 余 公 积 项 目 期 初 数 本 期 增 加 本 期 减 少 期 末 数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10,837, ,205, ,042, 合 计 10,837, ,205, ,042,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金 额 提 取 或 分 配 比 例 调 整 前 上 年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71,324, 调 整 后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71,324, 加 : 本 期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41,992, 减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4,205, 应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12,000,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97,110, 调 整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明 细 : 1) 由 于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其 相 关 新 规 定 进 行 追 溯 调 整, 影 响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0.00 元 2) 由 于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影 响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0.00 元 3) 由 于 重 大 会 计 差 错 更 正, 影 响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0.00 元 4) 由 于 同 一 控 制 导 致 的 合 并 范 围 变 更, 影 响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0.00 元 5) 其 他 调 整 合 计 影 响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0.00 元 未 分 配 利 润 说 明, 对 于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如 果 发 行 前 的 滚 存 利 润 经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由 新 老 股 东 共 同 享 有, 应 明 确 予 以 说 明 ; 如 果 发 行 前 的 滚 存 利 润 经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在 发 行 前 进 行 分 配 并 由 老 股 东 享 有, 公 司 应 明 确 披 露 应 付 股 利 中 老 股 东 享 有 的 经 审 计 的 利 润 数 110
111 公 司 于 2012 年 2 月 27 日 召 开 的 2011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通 过 关 于 修 改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完 成 前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处 置 的 议 案, 修 改 后 的 方 案 为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实 现 的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由 发 行 后 的 所 有 新 老 股 东 按 其 各 自 持 股 比 例 共 享 2013 年 2 月 23 日 召 开 的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通 过 关 于 2012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议 案 : 以 公 司 总 股 本 60,000,000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派 送 2 元 ( 含 税 ) 现 金 股 利, 合 计 12,000, 元 24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1)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169,364, ,167,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2,891, ,430, 营 业 成 本 85,074, ,382, (2) 主 营 业 务 ( 分 行 业 ) 行 业 名 称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家 校 互 动 信 息 服 务 167,452, ,644, ,951, ,006, 阅 读 信 息 服 务 1,912, ,007, ,215, ,986, 合 计 169,364, ,652, ,167, ,992, (3) 主 营 业 务 ( 分 产 品 ) 产 品 名 称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业 务 推 广 运 营 109,893, ,288, ,034, ,438, 系 统 开 发 运 维 57,558, ,356, ,917, ,568, 阅 读 信 息 服 务 1,912, ,007, ,215, ,986, 合 计 169,364, ,652, ,167, ,992,
112 (4) 主 营 业 务 ( 分 地 区 ) 地 区 名 称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广 东 省 100,272, ,826, ,179, ,878, 安 徽 省 7,915, ,209, ,231, ,578, 广 西 省 3,735, ,045, ,116, ,181, 湖 南 省 11,612, ,735, ,441, ,302, 云 南 省 7,027, ,971, ,912, ,240, 浙 江 省 18,180, ,979, ,532, ,199, 湖 北 省 6,244, ,284, ,944, ,491, 福 建 省 11,279, ,571, ,166, ,321, 贵 州 省 3,096, ,029, , , 合 计 169,364, ,652, ,167, ,992, (5) 公 司 来 自 前 五 名 客 户 的 营 业 收 入 情 况 客 户 名 称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公 司 全 部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 第 一 名 19,866, % 第 二 名 18,180, % 第 三 名 14,513, % 第 四 名 11,894, % 第 五 名 11,612, % 合 计 76,067, % 25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计 缴 标 准 消 费 税 营 业 税 4,671, ,348, 服 务 租 赁 工 程 安 装 收 入 3%,5%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618, , 应 缴 流 转 税 额 7% 教 育 费 附 加 265, , 应 缴 流 转 税 额 3% 资 源 税 112
113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176, , 应 缴 流 转 税 额 2% 防 洪 费 172, , 按 收 入 0.1% 合 计 5,905, ,477, 销 售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人 工 费 用 7,298, ,725, 办 公 费 140, , 交 通 费 414, , 差 旅 费 211, , 业 务 接 待 费 172, , 业 务 宣 传 广 告 费 282, , 通 讯 费 383, , 租 金 和 水 电 费 390, , 折 旧 1,224, , 顾 问 费 25, , 其 他 费 用 161, , 合 计 10,705, ,079, 管 理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人 工 费 用 12,584, ,114, 咨 询 等 中 介 费 用 796, , 租 赁 及 水 电 费 790, , 差 旅 费 1,249, ,445, 业 务 招 待 费 3,215, ,814, 折 旧 及 摊 销 1,986, ,007, 办 公 费 500, , 通 信 费 93, , 税 金 239, , 维 修 费 77, , 车 辆 费 364, ,
114 软 件 费 用 26, , 后 勤 活 动 费 340, , 其 他 费 用 929, , 合 计 23,195, ,381, 财 务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利 息 支 出 减 : 利 息 收 入 -1,185, , 手 续 费 支 出 66, , 合 计 -1,118,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一 坏 账 损 失 176, , 合 计 176, , 营 业 外 收 入 (1) 营 业 外 收 入 情 况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计 入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金 额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合 计 1, , ,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1, , , 政 府 补 助 2,568, ,735, ,568, 个 人 所 得 税 手 续 费 38, , , 其 他 2, , , 合 计 2,610, ,600, ,610, (2)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114
115 补 助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与 资 产 相 关 / 与 收 益 相 关 是 否 属 于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企 业 上 市 阶 段 奖 励 及 补 助 款 中 国 青 少 年 成 长 信 息 服 务 平 台 第 一 期 重 大 投 资 项 目 专 项 资 金 2012 年 广 东 省 财 政 产 业 技 术 研 究 与 开 发 资 金 项 目 计 划 2011 年 省 级 服 务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980, ,000, 与 收 益 相 关 是 1,000, 与 收 益 相 关 是 800, 与 收 益 相 关 是 500, 与 收 益 相 关 是 服 务 业 发 展 配 套 奖 200, 与 收 益 相 关 是 全 通 教 育 信 息 技 术 产 学 研 结 合 示 范 基 地 项 目 资 金 服 务 业 企 业 纳 税 贡 献 二 等 奖 劳 动 和 社 会 保 障 工 作 先 进 奖 40, , 与 收 益 相 关 是 100, 与 收 益 相 关 是 10, , 与 收 益 相 关 是 精 神 文 明 创 建 活 动 奖 5, 与 收 益 相 关 是 服 务 业 企 业 纳 税 贡 献 一 等 奖 100, 与 收 益 相 关 是 优 秀 软 件 企 业 一 等 奖 30, 与 收 益 相 关 是 面 向 教 育 领 域 的 学 前 教 育 课 程 开 发 和 应 用 科 技 项 目 资 金 中 山 市 科 学 技 术 奖 获 奖 项 目 奖 励 资 金 2013 年 中 山 市 第 一 批 专 利 资 助 款 2013 年 中 山 市 工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2013 年 度 市 服 务 业 重 大 投 资 项 目 专 项 资 金 2013 年 度 市 服 务 业 重 大 投 资 项 目 镇 区 配 套 资 金 100, 与 收 益 相 关 是 100, 与 收 益 相 关 是 7, 与 收 益 相 关 是 700, 与 收 益 相 关 是 400, 与 收 益 相 关 是 80, 与 收 益 相 关 是 中 山 市 专 利 资 助 资 金 10, 与 收 益 相 关 是 2013 年 东 区 专 利 申 报 扶 10, 与 收 益 相 关 是 115
116 持 补 贴 资 金 合 计 2,568, ,735, 营 业 外 支 出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计 入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金 额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合 计 4,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4, 对 外 捐 赠 178, , , 其 他 合 计 178, , , 营 业 外 支 出 说 明 32 所 得 税 费 用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按 税 法 及 相 关 规 定 计 算 的 当 期 所 得 税 8,790, ,827, 递 延 所 得 税 调 整 -32, , 合 计 8,757, ,802,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和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的 计 算 过 程 项 目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和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计 算 ( 一 ) 分 子 : 税 后 净 利 润 41,992, ,705, 调 整 : 扣 减 归 属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计 算 中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损 益 41,992, ,705, 调 整 : 与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相 关 的 股 利 和 利 息 - - 因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转 换 引 起 的 收 益 或 费 用 上 的 变 化 -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核 算 中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损 益 41,992, ,705, ( 二 ) 分 母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核 算 中 当 期 外 发 普 通 股 的 加 权 平 均 数 60,000, ,000, 加 : 所 有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转 换 成 普 通 股 时 的 加 权 平 均 - - 数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核 算 中 当 期 外 发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60,000, ,000,
117 ( 三 ) 每 股 收 益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现 金 流 量 表 附 注 (1)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金 额 利 息 收 入 1,185,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助 奖 励 3,228, 其 他 收 现 的 营 业 外 收 入 40, 合 计 4,454, (2)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项 目 金 额 业 务 招 待 费 3,387, 差 旅 费 1,460, 咨 询 等 中 介 费 用 796, 租 赁 及 水 电 费 1,181, 办 公 费 641, 通 信 费 477, 维 修 费 77, 车 辆 费 364, 其 他 2,497, 合 计 10,885,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1)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117
118 补 充 资 料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1.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净 利 润 41,992, ,705, 加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176, ,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油 气 资 产 折 耗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折 旧 2,476, ,049,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966,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1,221, ,107,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1,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32, , 存 货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1,162, ,716,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5,149, ,053,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4,078,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4,563, ,511,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情 况 : 加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末 余 额 124,594, ,659, 减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期 初 余 额 96,659, ,955,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27,934, ,703, (2) 现 金 和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构 成 项 目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一 现 金 其 中 : 库 存 现 金 9, , 可 随 时 用 于 支 付 的 银 行 存 款 124,585, ,648, 二 现 金 等 价 物 124,594, ,659, 其 中 :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的 债 券 投 资 三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124,594, ,659, 八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交 易 1 本 企 业 的 子 公 司 情 况 子 公 司 全 称 子 公 司 类 型 企 业 类 型 注 册 地 法 定 代 表 人 业 务 性 质 注 册 资 本 持 股 比 例 (%) 表 决 权 比 例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 118
119 北 京 彩 云 动 有 限 责 任 力 教 育 科 技 控 股 子 公 司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林 小 雅 软 件 和 信 息 15,000,000 技 术 服 务 业 100% 100% 广 东 环 球 汉 有 限 责 任 源 网 络 科 技 控 股 子 公 司 公 司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莫 剑 斌 软 件 和 信 息 30,000,000 技 术 服 务 业 100% 100% 本 企 业 的 其 他 关 联 方 情 况 其 他 关 联 方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组 织 机 构 代 码 陈 炽 昌 林 小 雅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本 企 业 的 其 他 关 联 方 情 况 的 说 明 报 告 期 内, 陈 炽 昌 持 有 公 司 % 股 权, 林 小 雅 ( 陈 炽 昌 配 偶 ) 持 有 公 司 % 股 权, 同 时 通 过 陈 炽 昌 全 资 拥 有 的 中 山 市 优 教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持 有 本 公 司 % 股 权, 合 计 表 决 权 比 例 为 % 九 承 诺 事 项 截 至 本 报 告 期 末,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需 要 披 露 的 重 大 承 诺 事 项 十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1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利 润 分 配 情 况 说 明 拟 分 配 的 利 润 或 股 利 8,100, 经 审 议 批 准 宣 告 发 放 的 利 润 或 股 利 其 他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说 明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许 可 [2013]1649 号 文 核 准,2014 年 1 月 21 日 公 司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A 股 市 场 正 式 挂 牌 发 行 ( 股 票 代 码 ), 共 发 行 480 股,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元,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14, 万 元, 扣 除 保 荐 承 销 费 用 人 民 币 1, 万 元, 实 际 到 账 的 募 集 资 金 为 人 民 币 12, 万 元, 扣 除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万 元,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1, 万 元, 其 中 新 增 股 本 人 民 币 万 元, 股 本 溢 价 人 民 币 11, 万 元, 股 本 溢 价 作 为 资 本 公 积 公 司 已 于 2014 年 2 月 28 日 完 成 了 相 关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并 取 得 了 中 山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换 发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 为 : , 公 司 的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由 人 民 币 6,000 万 元 变 更 为 6,480 万 元, 公 司 类 型 由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非 上 市 自 然 人 投 资 或 控 股 )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上 市 自 然 人 投 资 或 控 股 ) 119
120 根 据 2014 年 4 月 8 日 召 开 的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五 次 会 议 通 过 的 决 议, 公 司 拟 以 截 止 2014 年 1 月 21 日 总 股 本 6,480 万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以 未 分 配 利 润 每 10 股 派 发 现 金 股 利 1.25 元 ( 含 税 ), 共 计 分 配 现 金 股 利 810 万 元 ( 含 税 ), 剩 余 未 分 配 利 润 89,010, 元 结 转 到 以 后 年 度 同 时 进 行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以 公 司 总 股 本 6,480 万 股 为 基 数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5 股, 共 计 转 增 3,240 万 股, 转 增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增 加 至 9,720 万 股 十 一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主 要 项 目 注 释 1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种 类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比 例 比 例 比 例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 (%) (%) 比 例 (%)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按 账 龄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44,018, % 574, % 37,194, % 508, % 组 合 小 计 44,018, % 574, % 37,194, % 508, % 合 计 44,018, , ,194, ,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适 用 不 适 用 组 合 中,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适 用 不 适 用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龄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1 年 以 内 其 中 : ,428, % 434, ,900, % 359, 年 以 内 小 43,428, % 434, ,900, % 359,
121 计 1 至 2 年 500, % 50, ,193, % 119, 至 3 年 101, % 30, 年 以 上 3 至 4 年 90, % 90,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合 计 44,018, , ,194, ,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适 用 不 适 用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适 用 不 适 用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适 用 不 适 用 (2) 应 收 账 款 中 金 额 前 五 名 单 位 情 况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年 限 占 应 收 账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 第 一 名 非 关 联 关 系 8,587, 年 以 内 19.51% 第 二 名 非 关 联 关 系 6,550, 年 以 内 14.88% 第 三 名 非 关 联 关 系 4,057, 年 以 内 9.22% 第 四 名 非 关 联 关 系 2,409, 年 以 内 5.47% 第 五 名 非 关 联 关 系 2,184, 年 以 内 4.96% 合 计 -- 23,788, % 2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种 类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坏 账 准 备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121
122 (%) (%) (%) (%)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按 账 龄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1,215, % 18, % 967, % 9, % 组 合 小 计 1,215, % 18, % 967, % 9, % 合 计 1,215, , , , 其 他 应 收 款 种 类 的 说 明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适 用 不 适 用 组 合 中,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适 用 不 适 用 期 末 数 期 初 数 账 龄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账 面 余 额 金 额 比 例 (%) 坏 账 准 备 1 年 以 内 其 中 : ,139, % 11, , % 9, 年 以 内 小 计 1,139, % 11, , % 9, 至 2 年 75, % 7, 至 3 年 3 年 以 上 3 至 4 年 4 至 5 年 5 年 以 上 合 计 1,215, , , , 组 合 中, 采 用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适 用 不 适 用 组 合 中, 采 用 其 他 方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适 用 不 适 用 期 末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122
123 适 用 不 适 用 (2) 其 他 应 收 款 金 额 前 五 名 单 位 情 况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金 额 年 限 占 其 他 应 收 款 总 额 的 比 例 (%) 中 山 市 东 区 库 充 股 份 合 作 经 济 联 合 社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福 建 有 限 公 司 泉 州 分 公 司 中 国 移 动 通 信 集 团 福 建 有 限 公 司 龙 岩 分 公 司 中 山 市 东 区 物 业 经 营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非 关 联 关 系 167, 年 以 内 13.77% 非 关 联 关 系 100, 年 以 内 8.23% 非 关 联 关 系 100, 年 以 内 8.23% 非 关 联 关 系 82, 年 以 内 6.75% 林 学 兵 非 关 联 关 系 54, 年 以 内 4.44% 合 计 , % 3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在 被 投 资 被 投 资 单 核 算 方 法 位 投 资 成 本 期 初 余 额 增 减 变 动 期 末 余 额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持 股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表 决 比 例 与 表 本 期 计 提 本 期 现 金 单 位 持 股 减 值 准 备 权 比 例 决 权 比 例 减 值 准 备 红 利 比 例 (%) (%) 不 一 致 的 说 明 北 京 彩 云 动 力 教 育 成 本 法 科 技 有 限 15,000, ,000, % 100% 公 司 合 计 -- 15,000, ,000,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说 明 (1)2013 年 5 月 30 日 公 司 出 资 15,000, 元 设 立 北 京 彩 云 动 力 教 育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相 关 注 册 登 记 手 续 于 2013 年 6 月 19 日 办 理 完 毕 (2)2013 年 12 月 16 日 公 司 申 请 注 册 广 东 环 球 汉 源 网 络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尚 未 缴 纳 出 资 123
124 4 营 业 收 入 和 营 业 成 本 (1) 营 业 收 入 项 目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169,364, ,167,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2,891, ,430, 合 计 172,255, ,597, 营 业 成 本 85,074, ,382, (2) 主 营 业 务 ( 分 行 业 ) 行 业 名 称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家 校 互 动 信 息 服 务 167,452, ,644, ,951, ,006, 阅 读 信 息 服 务 1,912, ,007, ,215, ,986, 合 计 169,364, ,652, ,167, ,992, (3) 主 营 业 务 ( 分 产 品 ) 产 品 名 称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业 务 推 广 运 营 109,893, ,288, ,034, ,438, 系 统 开 发 运 维 57,558, ,356, ,917, ,568, 阅 读 信 息 服 务 1,912, ,007, ,215, ,986, 合 计 169,364, ,652, ,167, ,992, (4) 主 营 业 务 ( 分 地 区 ) 地 区 名 称 本 期 发 生 额 上 期 发 生 额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成 本 广 东 省 100,272, ,826, ,179, ,878, 安 徽 省 7,915, ,209, ,231, ,578, 广 西 省 3,735, ,045, ,116, ,181,
125 湖 南 省 11,612, ,735, ,441, ,302, 云 南 省 7,027, ,971, ,912, ,240, 浙 江 省 18,180, ,979, ,532, ,199, 湖 北 省 6,244, ,284, ,944, ,491, 福 建 省 11,279, ,571, ,166, ,321, 贵 州 省 3,096, ,029, , , 合 计 169,364, ,652, ,167, ,992, (5) 公 司 来 自 前 五 名 客 户 的 营 业 收 入 情 况 客 户 名 称 营 业 收 入 总 额 占 公 司 全 部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 第 一 名 19,866, % 第 二 名 18,180, % 第 三 名 14,513, % 第 四 名 11,894, % 第 五 名 11,612, % 合 计 76,067, % 5 现 金 流 量 表 补 充 资 料 补 充 资 料 本 期 金 额 上 期 金 额 1.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净 利 润 42,057, ,705, 加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172, ,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油 气 资 产 折 耗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折 旧 2,476, ,049,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966,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1,221, ,107,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1,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11, , 存 货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1,162, ,716,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4,742, ,053,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9,074, ,
126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0,049, ,511, 不 涉 及 现 金 收 支 的 重 大 投 资 和 筹 资 活 动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变 动 情 况 : 现 金 的 期 末 余 额 115,080, ,659, 减 : 现 金 的 期 初 余 额 96,659, ,955,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18,420, ,703, 十 二 补 充 资 料 1 当 期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项 目 金 额 说 明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 包 括 已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的 冲 销 部 分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与 企 业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享 受 的 政 府 补 助 除 外 )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减 :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1,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损 益 2,568, 政 府 补 助 -137, 捐 款 等 支 出 364, 所 得 税 影 响 合 计 2,067,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为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应 说 明 逐 项 披 露 认 定 理 由 适 用 不 适 用 2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及 每 股 收 益 报 告 期 利 润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 每 股 收 益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1.34%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0.29% 公 司 主 要 会 计 报 表 项 目 的 异 常 情 况 及 原 因 的 说 明 (1) 其 他 应 收 款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比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增 加 654, 元, 增 幅 为 67.69%, 主 要 系 业 务 保 证 金 增 加 所 致 (2) 存 货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比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增 加 1,162, 元, 增 幅 为 %, 主 要 系 本 年 工 126
127 程 项 目 未 完 工 验 收 所 致 (3) 应 付 账 款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比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增 加 2,284, 元, 增 幅 为 75.08%, 主 要 系 未 支 付 的 教 师 劳 务 支 出 增 多 所 致 (4) 预 收 账 款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比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增 加 2,426, 元, 增 幅 为 %, 主 要 系 业 务 推 广 运 营 的 预 收 款 增 多, 结 算 未 完 成 所 致 127
128 第 十 节 备 查 文 件 目 录 一 载 有 法 定 代 表 人 陈 炽 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负 责 人 覃 海 宇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蒋 洪 峰 签 名 并 盖 章 的 财 务 报 表 二 载 有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盖 章 注 册 会 计 师 签 字 并 盖 章 的 审 计 报 告 原 件 三 载 有 公 司 董 事 长 陈 炽 昌 签 名 的 公 司 2013 年 年 度 报 告 四 报 告 期 内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网 站 上 公 开 披 露 过 的 所 有 公 司 文 件 的 正 本 及 公 告 的 原 稿 以 上 备 查 文 件 的 备 置 地 点 : 中 山 市 东 区 盛 景 尚 峰 5 座 18 层 公 司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广 东 全 通 教 育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董 事 长 : 陈 炽 昌 2014 年 4 月 8 日 128
四川汉墓中所反映的南传早期佛像艺术/范小平
巴蜀地区汉画女性神仙形象研究 胡 蔚 内容摘要 女性神仙形象是汉画经常表现的对象 具有独特的审美与思想内涵 值得列为 专门类型进行研究 本文通过对汉代巴蜀地区画像砖和石棺 崖棺上的女性神仙形象进行研 究 能加深认识汉人的思想观念 更深入地了解汉代巴蜀地区的社会状况 关键词 巴蜀 汉画 女性 神仙 作者简介 胡蔚 女 1973 年生 四川博物院副研究员 汉代画像以其分布广 历史悠久 包含了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而备受世人嘱目
<C4DACEC42E696E6464>
1 要 闻 报 道 认 真 打 造 协 会 精 品 品 牌, 充 分 发 挥 老 教 授 们 的 积 极 作 用 中 国 老 教 授 协 会 今 年 第 二 季 度 连 续 举 办 三 个 专 家 论 坛 本 刊 讯 按 照 2009 年 1 月 12 日 中 国 老 教 授 协 会 六 届 五 次 常 务 理 事 会 通 过 的 协 会 2009 年 工 作 要 点, 协 会 与 有 关 单 位
幻灯片 1
学 员 to 驾 校 to 教 练 完 美 对 接 o2o 平 台 项 目 概 况 产 品 的 名 称 车 镇 主 要 服 务 学 员 与 驾 校 及 教 练 直 接 对 接 让 信 息 透 明 化 時 間 安 排 自 由 教 练 选 择 自 由 APP 也 将 引 入 电 商 模 式, 将 传 统 的 驾 校 服 务 纳 入 到 移 动 互 联 网 中, 结 合 O2O 模 式, 结 合 驾 校
无 法 显 示 链 接 的 图 像 该 文 件 可 能 已 被 移 动 重 命 名 或 删 除 请 验 证 该 链 接 是 否 指 向 正 确 的 文 件 和 位 置 无 法 显 示 链 接 的 图 像 该 文 件 可 能 已 被 移 动 重 命 名 或 删 除 请 验 证 该 链 接 是 否 指
网 络 新 闻 与 传 播 ( 新 媒 体 ) 专 业 人 才 需 求 分 析 报 告 说 明 设 置 专 业 的 主 要 理 由 及 其 他 有 关 情 况 ( 如 该 专 业 与 区 域 经 济 发 展 和 产 业 结 构 对 接 情 况 人 才 需 求 预 测 市 场 调 研 专 业 定 位 设 置 该 专 业 所 具 备 的 条 件 专 家 论 证 情 况 有 保 障 开 设 本 专 业 可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016 年 1 月 14 日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内 部 资 料 注 意 保 存 渊 第 三 期 冤 中 共 六 盘 水 市 委 讲 师 团 编 2016 年 3 月 15 日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辑 音 学 习 贯 彻 中 央 尧 省 尧 市 纪 委 全 会 精 神 专 栏 淫 中 国 共 产 党 第 十 八 届 中 央 纪 律 检 查 委 员 会 第 六 次 全 体 会 议 公 报 渊 2 冤 淫
Microsoft Word - 临政办发12.doc
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文 件 临 政 办 发 2016 12 号 临 沂 市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关 于 印 发 临 沂 市 乡 村 教 师 支 持 计 划 (2015-2020 年 ) 实 施 细 则 的 通 知 各 县 区 人 民 政 府, 市 政 府 各 部 门 各 直 属 机 构, 临 沂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管 委 会, 临 沂 经 济 技 术 开
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
关 于 印 发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的 通 知 青 岛 淄 博 威 海 日 照 滨 州 市 委 高 校 工 委, 各 高 等 学 校 党 委 : 现 将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工 作 要 点 印 发 你 们, 请 认 真 学 习 领 会, 抓 好 贯 彻 落 实 中 共 山 东 省 委 高 校 工 委 2016 年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科学技术部2013年度部门预算
1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侨 联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侨 联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表 五 政 府 性 基 金 预 算 支 出 表 六
一、二○○二年学校工作的简要回顾
北 华 校 字 [2016]13 号 北 华 大 学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办 法 为 做 好 我 校 2016 年 硕 士 研 究 生 招 生 复 试 录 取 工 作, 规 范 招 生 工 作 程 序, 加 强 招 生 制 度 建 设, 根 据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的
Microsoft Word - 白俄罗斯公司法汉语译文2015年7月15日修改版.docx
白 俄 罗 斯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条 目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1 条 关 于 公 司 的 基 本 规 定 第 2 条 白 俄 罗 斯 共 和 国 关 于 公 司 的 立 法 第 3 条 本 法 的 适 用 范 围 第 4 条 公 司 的 名 称 和 住 所 第 5 条 公 司 的 责 任 第 6 条 公 司 的 代 表 处 和 分 公 司 第 7 条 子 公 司 第 8 条 附 属 公 司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 一 ) 拟 定 气 象 工 作 的 方 针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发 展 战 略 和 长 远 规 划 ; 制 定 发 布 气 象 工 作 的 规 章 制 度 技 术 标 准 和 规 范 并 监 督 实 施 ; 承 担
中 国 气 象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职 责 及 概 况 一 主 要 职 责 二 机 构 设 置 第 二 部 分 中 国 气 象 局 2016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财 政 拨 款 收 支 总 表 二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支 出 表 三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基 本 支 出 表 四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三 公 经 费 支 出 表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学 校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合 理 配 置 和 有 效 使 用 国 有 资 产, 确 保 国 有 资 产 安 全 与 完 整, 保 障 和 促 进 学 校 各 项 事 业 发 展, 根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文 件 锡 职 院 资 2016 2 号 关 于 印 发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部 门 各 院 部 : 现 将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无 锡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2016 年 3 月 28 日 - 1 - 无 锡 职 业 技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次 人 才 及 队 伍 建 设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南 昌 大 学 人 事 处 2015 年 7 月 南 昌 大 学 人 力 资 源 工 作 简 讯 2015 年 第 2 期 ( 总 第 27 期 ) 目 录 1 人 力 资 源 综 合 信 息 2 人 员 调 配 及 机 构 编 制 管 理 信 息 3 劳 资 工 作 信 息 4 师 资 管 理 信 息 5 高 层
三亚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管理工作介绍
三 亚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2015 年 9 月 一 代 建 制 的 定 义 二 代 建 范 围 规 定 三 代 建 单 位 入 库 资 格 及 要 求 四 代 建 单 位 的 职 责 七 代 建 单 位 管 理 费 拨 付 和 计 算 五 代 建 项 目 组 织 实 施 程 序 六 资 金 管 理 与 监 督 八 项 目 前 期 费 用 及 工 程 款 拨 付 九 代 建 项 目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
教 育 部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二 〇 一 三 年 四 月 十 八 日 目 录 一 部 门 职 责... 1 二 预 算 编 报 范 围... 3 三 2013 年 部 门 预 算 报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5 收 入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7 支 出 预 算 表 及 情 况 说 明... 11 财 政 拨 款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调 整 情
2008 年 度 电 价 执 行 情 况 监 管 报 告 国 家 电 力 监 管 委 员 会 二 九 年 十 月 目 录 引 言... 3 第 一 部 分 电 价 水 平 基 本 情 况...4 一 上 网 电 价...4 二 输 配 电 价...6 三 销 售 电 价...9 四 政 府 性 基 金 和 附 加...12 第 二 部 分 电 价 政 策 执 行 情 况...13 一 电 价 水 平
西安邮电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简报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本 科 教 学 工 作 简 报 (2011 年 第 一 期 )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教 务 处 2011 年 7 月 本 期 要 目 教 学 新 闻 王 曙 燕 教 授 荣 获 陕 西 省 教 学 名 师 称 号 2010 2011 年 中 央 财 政 专 项 资 金 项 目 使 用 及 申 报 情 况 人 民 邮 电 出 版 社 西 安 邮 电 学 院 教 材 出 版
( 十 ) 其 他 会 计 工 作 第 四 条 单 位 不 得 任 用 ( 聘 用 )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具 备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的 人 员, 不 得 从 事 会 计 工 作, 不 得 参 加 会 计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考 试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办 法 (2012 年 12 月 6 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令 第 73 号 公 布 根 据 2016 年 5 月 11 日 财 政 部 关 于 修 改 <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办 法 > 的 决 定 修 改 )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了 加 强 会 计 从 业 资 格 管 理, 规 范 会 计 人 员 行 为, 根 据
<C1ACD6DDCAD0CAD0B3A1BCE0B6BDB9DCC0EDBED6C8A8D4F0C7E5B5A5A3A8B9ABCABEA3A92E786C73>
机 构 编 制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编 2016 年 2 月 29 日 类 别 数 量 合 计 拟 调 整 后 保 留 拟 调 整 小 计 取 消 下 放 转 移 提 请 或 调 整 事 项 行 政 许 可 9 9 1 行 政 处 罚 951 951 行 政 强 制 37 37 行 政 征 收 4 4 行 政 给 付 0 0 行 政 检 查 47 47 行 政 确 认 1 1 行 政 裁 决 1
Microsoft Word - Future CEDAW C CHN 7-8.doc
序 言 1. 根 据 消 除 对 妇 女 一 切 形 式 歧 视 公 约 ( 简 称 公 约 ) 第 十 八 条 第 一 款 规 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向 联 合 国 秘 书 长 提 交 执 行 公 约 第 7 8 次 合 并 报 告 本 报 告 的 撰 写 遵 循 了 消 除 对 妇 女 歧 视 委 员 会 ( 简 称 消 歧 委 员 会 ) 关 于 缔 约 国 定 期 报 告 的 指
本 科 生 手 册 中 南 大 学 学 生 工 作 委 员 会 秘 书 处 编 印 二 〇 一 四 年 八 月 社 会 主 义 核 心 价 值 观 富 强 民 主 文 明 和 谐 自 由 平 等 公 正 法 治 爱 国 敬 业 诚 信 友 善 校 徽 : 校 训 : 校 风 : 知 行 合 一 经 世 致 用 向 善 求 真 唯 美 有 容 目 录 一 法 律 法 规 与 上 级 制 度 1 中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广 西 汽 牛 农 业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称 春 茂 股 份 挂 牌 公 司 公 司 ) 召 开 2014 年 第 五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向 特 定 对 象
国 海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之 2015 年 持 续 督 导 报 告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 签 署 日 期 : 二 〇 一 六 年 五 月 2014 年 12 月 16 日 广 西 春 茂 投 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原 名 广 西 汽 牛 农 业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下 简
Microsoft Word - 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反馈意见公告(截至2015年10月8日)
面 向 合 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上 市 预 审 核 反 馈 意 见 公 告 ( 截 至 2015 年 10 月 8 日 ) 日 前,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召 开 了 公 司 债 券 预 审 核 反 馈 会 会 议 讨 论 了 公 司 债 券 预 审 核 中 关 注 的 主 要 问 题, 形 成 了 书 面 反 馈 意 见 现 将 反 馈 意 见 公 告 如 下 :
律 师 执 业 必 须 以 事 实 为 根 据, 以 法 律 为 准 绳 律 师 执 业 应 当 接 受 国 家 社 会 和 当 事 人 的 监 督 律 师 依 法 执 业 受 法 律 保 护, 任 何 组 织 和 个 人 不 得 侵 害 律 师 的 合 法 权 益 第 四 条 司 法 行 政 部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法 (2012 修 正 ) (1996 年 5 月 15 日 第 八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十 九 次 会 议 通 过 根 据 2001 年 12 月 29 日 第 九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常 务 委 员 会 第 二 十 五 次 会 议 关 于 修 改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法 的 决 定 第 一
(Microsoft Word - \270t\270g\254\354\305\252\270g\274\372\300y\255p\271\2722012-2013.docx)
學 校 名 稱 : 學 生 姓 名 : 李 建 衡 級 別 : 五 信 (2012-2013) 詩 篇 一 一 九 篇 (9 至 16 節 ) 教 導 年 輕 人 要 全 心 全 意 遵 從 神 的 話 語 和 不 要 偏 離 神 的 命 令 這 幾 節 詩 歌 教 導 我 要 喜 愛 神 的 法 度 和 律 例, 還 要 思 索 神 的 品 格 和 緊 記 祂 的 話 語 詩 篇 一 一 九 篇
自 觉 实 践 科 学 发 展 观, 扎 实 推 进 管 理 服 务 工 作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2007 年 上 半 年 工 作 总 结 2007 年 上 半 年,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 在 学 校 党 委 行 政 领 导 和 上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管 理 与 校 史 工 作 简 报 2007 年 2 期 ( 总 第 2 期 ) 本 期 要 目 四 川 大 学 档 案 馆 ( 校 史 办 公 室 )2007 年 上 半 年 工 作 总 结 四 川 大 学 各 单 位 档 案 工 作 分 管 领 导 和 兼 职 档 案 管 理 员 名 单 2007 年 四 川 大 学 兼 职 档 案 管 理 员 业 务 培 训 会 议 圆
2014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基 本 情 况 一 主 要 职 能 二 部 门 决 算 单 位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 2014 年 部 门 决 算 表 一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二 收 入 决 算 表 三 支 出 决 算 表 四 财 政 拨 款 收 入 支 出 决 算 总 表 五 一 般 公 共 预 算 财 政 拨 款 支 出 决 算 表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概 况 一 学 校 的 主 要 任 务 和 业 务 范 围 根 据 市 编 委 的 批 复,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为 市 局 级 事 业 单 位, 归 口 市 教 育 局 管 理 主 要 承 担 以 下 任 务 : ( 一 ) 承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 一 部 分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概 况 一 学 校 的 主 要 任 务 和 业 务 范 围 二 部 门 预 算 单 位 构 成 三 学 校 人 员 构 成 第 二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安 排 情 况 说 明 第 三 部 分 2014 年 部 门 预 算 表 一 收 支 预 算 总 表 (
Microsoft Word - 关于印发《云南保险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考试办法》的通知
中 国 保 监 会 云 南 监 管 局 文 件 云 保 监 发 2014 71 号 关 于 印 发 云 南 保 险 业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任 职 资 格 考 试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保 险 机 构 云 南 省 分 公 司, 各 保 险 专 业 中 介 机 构 : 根 据 中 国 保 监 会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规 范 性 文 件 制 定 管 理 办 法 ( 保 监 发 2013 101
2013 2013 2
2013 1 2013 2013 2 3 4 36 2013 37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5 2013 94,464.84 89,873.01 6,896.66 344.49 94,809.33 96,769.67 1,960.34
一 前 言 2 作 為 我 國 儒 家 經 典 及 十 三 經 之 一, 孟 子 流 傳 千 年 不 輟, 足 以 證 明 其 對 中 華 文 化 的 重 要 性 與 影 響 力, 除 了 道 德 文 化 意 識 的 開 發, 也 弘 揚 仁 政 王 道 的 政 治 觀, 大 多 數 人 都 肯 定
當 經 典 遇 上 經 典 - 孟 子 與 火 鳳 燎 原 之 非 人 也 * 江 穰 峰 提 要 作 為 我 國 儒 家 經 典 及 十 三 經 之 一, 孟 子 流 傳 千 年 不 輟, 深 化 了 孔 子 思 想, 而 自 古 以 來, 許 多 學 者 嘗 試 對 孟 子 一 書 給 予 正 確 的 本 意 詮 釋 抑 或 提 出 符 合 當 代 的 新 說, 諸 家 注 疏 輩 出, 孟 子
附件3
自 治 区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行 政 执 法 公 示 事 项 总 表 序 号 执 法 权 分 类 执 法 权 名 称 1 行 政 许 可 ( 权 限 )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企 业 勘 察 单 位 设 计 单 位 和 工 程 监 理 单 位 工 程 质 量 检 测 单 位 资 质 证 书 核 发 (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企 业 施 工 总 承 包 资 质 序 列 二 级 资 质 及
关 于 建 立 失 联 ( 异 常 ) 私 募 机 构 公 示 制 度 的 通 知... 169 私 募 基 金 登 记 备 案 相 关 问 题 解 答... 170 2
一 国 家 法 律...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2015 年 修 正 )... 2 二 证 监 会 部 门 规 章... 37 第 105 号 令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38 三 协 会 自 律 规 则... 47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人 登 记 和 基 金 备 案 办 法 ( 试 行 )... 48 私 募
世界上最伟大的推销员.doc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2 3 4 7 --- -- -- 95% 5% ( ) ---- ( ) -- -- ( ) -- M -- - -- -- R ( ) 1 2 3 4 5 6 7 8 9 10 30 +3 +2 +1
隐公(元年~十一年)
左 传 目 录 隐 公 ( 元 年 ~ 十 一 年 )--------------------- ---------------------(2 16 页 ) 桓 公 ( 元 年 ~ 十 八 年 )-------------------- --------------------(17 17 31 页 ) 庄 公 ( 元 年 ~ 三 十 二 年 )----------------- -----------------(32
<4D6963726F736F667420506F776572506F696E74202D20A5ACB355C0B8B0D1A6D2B8EAAEC6205BB0DFC5AA5D>
設 計 師 : 吳 玉 蘋 上 半 身 ( 上 衣 ) 整 件 上 衣 以 紅 色 白 色 為 主, 前 後 中 心 和 腰 邊 兩 側 以 剪 接 方 式 呈 現, 前 後 中 心 和 袖 子 採 用 紅 花 色 旗 袍 布, 腰 邊 兩 側 為 白 色, 使 整 體 感 覺 看 起 來 有 律 動 感, 在 領 口 方 面 採 用 五 角 領, 使 整 件 上 衣 看 起 來 不 致 於 單 調,
人身保险公司管理人员法律法规指引手册(最终版).doc
人 身 保 险 公 司 管 理 人 员 法 律 法 规 指 引 手 册 序 人 身 保 险 公 司 的 管 理 人 员 在 日 常 经 营 中 依 法 合 规 地 实 施 管 理 行 为, 不 仅 能 够 有 效 地 防 范 和 化 解 保 险 经 营 风 险, 同 时 也 能 更 好 地 服 务 于 投 保 人 和 被 保 险 人, 保 护 投 保 人 和 被 保 险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