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crosoft Word - 104年退除役特考試應考須知.docx

Size: px
Start display at page:

Download "Microsoft Word - 104年退除役特考試應考須知.docx"

Transcription

1 104 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 應考須知 本考試採網路報名, 請自行下載及列印報名書表, 並於 104 年 3 月 20 日 ( 郵戳為憑 ) 前將報名表件以掛號郵寄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 始完成報名程序, 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 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22 條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 19 條規定, 應考人有冒名頂替 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 以詐術或其他不不正當方法, 使考試發生不不正確之結果情事之一者, 自發現之日起 5 年年內不不得應考試院舉辦或委託舉辦之各種考試 考選部編印中華民國 104 年 3 月 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 詳細閱讀 妥善保管

2 年月日 104 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重要事項日期及應考人注意事項簡表 星期 二 四 五 五 六 一 工作項目注意事項表件下載備註 開始受理報名 ( 進入網路報名系統 ) 報名截止 ( 系統報名至下午 5 時 ) 郵寄報名書表截止日期 1. 寄發應考人入場證 2. 開放試區查詢系統 考試開始三等 :6/13~6/15 四等 :6/13~6/ 二公布測驗式試題答案 二 六 三 四 一 1. 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 含報名繳款說明 ) 2. 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報名程序 3. 申請特別照護措施 3. 報名費繳款說明 4. 報名費退費規定 網路報名登錄完畢後, 必須郵寄報名書表, 始完成報名手續 1. 登錄個人履歷資料時務必詳細確實, 俾利寄達 2. 於 6 月 4 日尚未收到, 請電洽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或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 1. 測驗式試卡作答注意事項 2. 使用電子計算器注意事項 受理試題疑義 ( 系統受理至 6 月 20 申請試題疑義說明日下午 5 時止 ) 1. 預定榜示日期 : 成績計算規定說明年 8 月 26 日 2. 分發訓練及轉調限制 2. 榜示之日起 3 日內規定寄發成績及結果通 3. 任用有關規定知書 各節次均缺 4. 電話語音傳真服務系考者不予寄發 統操作使用說明 受理複查成績 複查成績說明 1. 各等別 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表 2. 應考資格表 3. 考試日程表 (1) 三等考試日程表 (2) 四等考試日程表 4. 申請國家考試權益維護措施之醫院診斷證明書 5. 應考人變更資料申請表 6. 報名費退費申請書 7. 業務主管機關之聯絡地址及電話 請至網路報名系統列印報名表件並掛號郵寄至考選部 應考人變更資料申請表 考試日程表 1. 三等考試日程表 2. 四等考試日程表 1. 考畢試題 2. 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網路申請 複查成績申請書 ( 含信封格式 ) 詳細內容, 請參閱應考須知, 以免影響權益 一律網路報名 以郵戳為憑 本考試全部筆試完畢之次日起 5 日內 實際榜示日期需視本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榜示之日次日起 10 日內

3 目錄頁次 特別注意事項 : 壹 重要事項日期...1 貳 考試等別 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2 參 應考資格...2 肆 考試地點及入場證寄發...3 伍 應試科目及考試日程表...4 陸 有關業務主管機關之聯絡地址及電話...4 柒 報名有關規定事項...5 捌 成績計算...8 玖 加分優待...8 拾 分發訓練及限制轉調...10 拾壹 任用有關規定...11 共同注意事項 : 壹 報名費繳款說明及應注意事項...12 貳 試題疑義...15 參 榜示及複查成績...15 肆 其他應行注意事項...17 伍 測驗式試卷 ( 卡 ) 作答注意事項...21 陸 申請特別試場及權益維護措施...22 柒 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操作使用說明...24 捌 考選部電話語音傳真服務系統操作使用說明...25 玖 行動電話預約查詢榜示結果簡訊服務作業說明...25 拾 常見 Q&A...25 附件 : 附件 1: 考試等別 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表...29 附件 2: 應考資格表...30 附件 3: 三等考試應試科目及考試日程表...31 附件 4: 四等考試應試科目及考試日程表...33 附件 5: 應考人申請複查成績申請書...34 附件 6: 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報名程序...36 附件 7: 國家考試身心障礙應考人申請權益維護措施之醫院診斷證明書...40 附件 8: 考選部各項考試報名費退費作業規定...41 附件 9: 應考人變更資料申請表...43

4 本考試採網路報名, 請詳見本須知附件 6 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報名程序 報名截止時間為 104 年 3 月 19 日下午 5 時, 請儘早完成報名作業, 避免於報名截止時間前, 因網路流量壅塞, 影響個人報名權益 應考人完成網路報名登錄作業後, 須自行下載及列印報名書表, 並繳交報名費, 於 104 年 3 月 20 日前 ( 郵戳為憑 ), 將報名表件連同應考資格證件以專函掛號郵寄至考選部, 始完成報名程序 如未依規定寄出報名表件, 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應考人須自行選定考區 等別 科別應試, 一經選定寄遞後即不得要求更改 應考人報名資料如經審查須補繳相關文件者, 考選部得以電傳文件 傳真 簡訊或其他電子文件通知, 並視為自行送達 應考人應確保所提供之電子郵件信箱 行動電話等通訊資料可正常使用, 以備試務機關通知 壹 重要事項日期 序號 項目 日期 說明及注意事項 須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繳費並寄出報名表件, 始完成報名程序 ; 報 1 報名 民國 104 年 3 月 10 日起至 3 月 19 名表件一律掛號郵寄, 以郵戳為日下午 5 時止憑, 郵戳日期以 104 年 3 月 20 日 ( 含當日 ) 前為限, 逾期不予受 2 寄發入場證 預定民國 104 年 5 月 29 日寄發 1 理 1. 入場證委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依據應考人報名履歷資料採郵簡方式列印及寄發, 請應考人填寫個人履歷資料時務必詳細確實 2. 應考人如於 6 月 4 日後尚未收到, 請電洽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或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補寄, 如仍未及於考試前收到, 可逕至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或洽考試承辦單位查明應試試區 試場及入場證編號等資訊, 並於考試第 1 天第 1 節開始前, 攜帶身分證件提早至所屬試區卷務組辦理補發

5 序號項目日期說明及注意事項 3 考試 4 5 民國 104 年 6 月 13 日 ( 星期六 ) 考試日程表詳見附件 3 附件 4 至 6 月 15 日 ( 星期一 ) 公布測驗式試民國 104 年 6 月 16 日題答案 提出試題疑義 2 測驗式試題答案公布於國家考場公告欄及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網址為 : 自民國 104 年 6 月 16 日起至 6 月詳見本須知 共同注意事項 第 20 日止, 逾期不予受理 ( 系統受貳項 : 試題疑義 理申請至 6 月 20 日下午 5 時止 ) 6 榜示預定民國 104 年 8 月 26 日榜示 7 8 寄發成績及結榜示之日起 3 日內寄發果通知書 實際榜示日期需視本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1. 如未收到成績及結果通知書, 請於榜示後 5 日內向考選部查詢 2. 各節次均缺考之應考人成績及結果通知書不予寄發, 應考人如有需要, 請電洽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辦理 複查成榜示之次日起 10 日內申請, 逾期詳見本須知 共同注意事項 第績提出不予受理參項 : 榜示及複查成績, 第 15 頁 期限 貳 考試等別 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 一 本考試各等別 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 詳見附件 1 二 本考試公告暫定需用名額, 用人機關如有臨時增列需用名額之需要時, 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彙整送考選部覈實提報考試院核定, 得增加需用名額 三 各類科錄取標準及人數, 係由本考試典試委員會參照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彙送用人機關提列之需用名額及應考人考試成績, 依據有關法令予以決定 參 應考資格 一 中華民國依法退除役之軍人, 具有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所列各等應考資格之一者 ( 即附件 2), 得應各該等考試 所稱退除役之軍人, 指具退除役官兵身分, 且領有榮譽國民證者 二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12 條規定, 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 不得應考 : ( 一 )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 曾犯內亂罪 外患罪, 經有罪判決確定或

6 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 二 )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 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 三 )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 四 )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 尚未撤銷 依法停止任用者, 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 於依法停止任用期間仍不得分配訓練或分發任用為公務人員 三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22 條規定, 應考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 考試前發現者, 撤銷其應考資格 考試時發現者, 予以扣考 考試後榜示前發現者, 不予錄取 考試訓練階段發現者, 撤銷其錄取資格 考試及格後發現者, 撤銷其考試及格資格, 並註銷其考試及格證書 其涉及刑事責任者, 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 ( 一 ) 有第 12 條第 1 項但書各款情事之一 ( 二 ) 冒名頂替 ( 三 ) 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 ( 四 ) 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 使考試發生不正確之結果 ( 五 ) 不具備應考資格 應考人有前項第 2 款至第 4 款情事之一者, 自發現之日起 5 年內不得應考試院舉辦或委託舉辦之各種考試 四 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 19 條規定, 應考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 考試前發現者, 取消其應考資格 考試時發現者, 予以扣考 考試後榜示前發現者, 不予錄取 考試訓練或學習階段發現者, 撤銷其錄取資格 考試及格榜示後發現者, 由考試院撤銷其考試及格資格, 並註銷其考試及格證書 其涉及刑事責任者, 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 ( 一 ) 有第 7 條但書規定情事 ( 二 ) 冒名頂替 ( 三 ) 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 ( 四 ) 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 使考試發生不正確之結果 ( 五 ) 自始不具備應考資格 應考人有前項第 2 款至第 4 款情事之一者, 自發現之日起五年內不得應考試院舉辦之各種考試 肆 考試地點及入場證寄發 一 考試地點 : 分臺北 新竹 臺中 嘉義 臺南 高雄 花蓮及臺東 8 考區同時舉行, 應考人須自行選定一考區應試, 一經選填寄遞報名後不得更改 二 入場證寄發 : 預定於 104 年 5 月 29 日以限時專送方式寄發, 試區地點並詳列於入場證內 應考人如於 104 年 6 月 4 日尚未收到, 請電洽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或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補寄, 如仍未及於考 3

7 試前收到, 應考人可逕至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或洽考試承辦單位查明應試試區 試場及入場證編號等資訊, 並於考試第 1 天第 1 節開始前, 攜帶身分證件提早至所屬試區卷務組辦理補發 如逾期洽詢將影響入場應試權益, 請應考人務必留意並配合辦理 三 試場分配情形及其他應行公布事項, 定於考試前一日, 分別在各試區公布欄公布, 請事先查明試場及座位 另為利應考人查詢, 可於 104 年 5 月 29 日以後至 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 之 試區查詢 項下查詢試場分配情形及試區交通路線圖 伍 應試科目及考試日程表 一 三等考試應試科目及考試日程表, 詳見附件 3 二 四等考試應試科目及考試日程表, 詳見附件 4 三 筆試科目之試題型態 : ( 一 ) 本考試之應試科目, 按考試日程表上端有 符號者, 採全部測驗式試題, 科目上端有 符號者, 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其餘未註記者皆採申論式試題 ( 二 ) 採測驗式試題科目以電子計算機評閱, 應考人須詳閱測驗式試卷 ( 卡 ) 作答注意事項, 依規定作答 四 國文 ( 作文 公文與測驗 ), 採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試題, 占分比重為作文占 60%, 公文 測驗各占 20% 考試時間為 2 小時 五 國文 科目之公文部分, 應由左至右橫式作答, 並以行政院最新修定之 文書處理手冊 所規定之格式命題 閱卷 六 法學知識與英文 ( 包括中華民國憲法 法學緒論 英文 ), 採測驗式試題, 占分比重為中華民國憲法 法學緒論各占 30% 英文占 40% 考試時間為 1 小時 七 考選部為提昇試題品質, 建立命題範圍, 俾使應考人準備有所依據, 業已完成部分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 應考人可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 應考人專區 / 命題大綱 / 公務人員考試部分應試專業科目命題大綱項目下查詢 惟表列命題大綱為考試命題範圍之例示, 實際試題並不完全以此為限, 仍可命擬相關之綜合性試題 陸 有關業務主管機關之聯絡地址及電話 應考人對本考試各項業務如有疑義, 請依下列聯絡電話與相關單位聯繫 : 詢問事項主管機關 單位連絡地址及方式 報名 證件補驗 考試及複查成績等有關事項 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 地址 :11602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 1-1 號電話 :(02) 轉 傳真 :(02) 網址 : 4

8 網路報名系統異常問題 入場證 成績及結果通知書郵寄及補發事項 錄取人員分發 任用等事項 考選部資訊管理處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臺北郵局電子郵件科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處 電話 :(02) 轉 地址 :10658 臺北市大安區信義路三段 89 號 9 樓電話 :(02) 轉 傳真 :(02) 地址 :11045 臺北市忠孝東路 5 段 222 號電話 :(02) 網址 : 訓練及保留正額錄取資格事項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地址 :11601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 1-3 號電話 :(02) 網址 : 柒 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一 報名日期 : 自民國 104 年 3 月 10 日起至 104 年 3 月 19 日下午 5 時止 二 報名方式 : 請依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報名程序 ( 附件 6) 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先行下載 應考須知 詳細閱讀後, 再進行網路登錄資料, 於網路登錄完成後, 必須下載及列印報名書表, 完成繳費並於 104 年 3 月 20 日前 ( 郵戳為憑 ) 將報名表件以掛號郵寄考選部, 始完成報名程序, 逾期不予受理 三 報名表件郵寄地點 :11602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 1-1 號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 四 報名應繳費件 : ( 一 ) 報名費 : 1. 收費標準 : 三等考試新臺幣 700 元 四等考試新臺幣 650 元 2. 繳費方式 : 本項考試報名費採多元管道繳款方式, 繳款後, 須將繳款完成之收執聯正本黏貼至報名履歷表背面, 憑以報名, 有關國家考試報名費繳款說明及應注意事項, 詳見 共同注意事項 - 壹 報名費繳款說明及應注意事項 所繳報名費用, 除符合本部退費規定之情形外, 概不得申請退還 3. 考選部各項考試報名費退費作業規定 : 有關申請退費事由 申請退費時間 申請手續及退費金額等規定, 詳見附件 8 ( 二 ) 報名履歷表 : 請確實填妥各欄, 將國民身分證正 背面影本固貼於規定處, 並黏貼最近 1 年內之 1 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 1 張 ( 請勿使用生活照, 並請於相片背面書寫姓名及考試類科 ) ( 三 ) 應考資格證明文件 : 若有更改姓名者, 請檢附戶籍謄本 1. 榮譽國民證 2. 學位證書或畢業證書影本 3. 以普通 初等考試或相當於普通 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 3 年 5

9 (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施行細則第 11 條第 1 項規定, 所稱及格滿 3 年, 其計算自考試錄取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 至報考之考試舉行前一日止 ) 或高等 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資格報考者, 須繳驗考試及格 ( 合格 ) 證書影本 4. 具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資格者, 得參照三等考試應考資格第 2 款, 附繳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報考三等考試 5. 具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資格者, 得參照四等考試應考資格第 2 款, 附繳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報考四等考試 6. 以軍階報考者 ( 曾任中尉或中士以上 3 年軍階者 ), 應附繳任官令及退伍令 (1) 曾任中尉以上 3 年年之軍階及軍職年年資, 得應三等考試未列舉限定院 系 組 所 學位學程名稱之類科, 或應與該軍階及軍職年資所具軍職專長性質相近之技術類別相當類科 惟考試類科應具有相關之職業證書 工作經驗或訓練, 始得報考者, 仍應符合該應考資格規定 (2) 曾任中士以上 3 年之軍階及軍職年資者, 得應四等考試未列舉限定職業學校或相當院 系 科 組 所 學位學程名稱之類科, 或應與該軍階及軍職年資所具軍職專長性質相近之技術類別相當類科 惟考試類科應具有相關之職業證書 工作經驗或訓練, 始得報考者, 仍應符合該應考資格規定 7. 補校畢 ( 結 ) 業者, 應繳驗畢業證書或資格證明書影本, 結業證明書不採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 獨立學院 二年制專科學校肄業或五年制專科學校四年級肄業者, 視同高級中等學校畢業, 須繳驗學生證正背面或肄業證書影本, 據以報考四等考試 8. 以國外學歷報考者, 應繳驗 : (1) 經我國駐外使領館或外交部指定機關 ( 構 ) 認證之畢業證書影本及中文譯本 ( 如不便認證, 應考人得自行翻譯成中文, 並自負法律責任 ) (2) 在國外就學期間出入境護照影本 ( 須附繳護照中有列載英文姓名 出生日期等基本資料及貼附相片部分之影本暨護照中就學期間出入境紀錄部分之影本 ) (3) 成績單影本 修業期限及中文譯本 (4) 其他詳細規定請參閱國外學歷查證 ( 驗 ) 及認定作業要點 9. 申請加分優待之應考人, 應於加分優待申請書 ( 欄 ) 填註清楚, 倘漏未填註或雖已填註而報名時未繳驗勳章證書 撫卹令影本或事後補繳者, 均不予加分, 應考人不得異議 10. 身心障礙者如申請延長考試時間, 需另附繳報名日期前一年內經衛生福利部認定之地區醫院以上醫院相關醫療科別核發之診斷證明書 ( 格式如附件 7); 如所持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無註明需重 6

10 新鑑定者, 其診斷證明書經考選部審核通過者, 即毋須重複繳驗 詳細規定及其他照護措施請見本須知共同注意事項之 陸 申請特別試場及權益維護措施 以上應繳之各項應考資格證明文件, 一律繳驗與原始證件相符之影本, 勿繳驗正本, 如經查證與原始證件不符或不實者, 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 證件影本於審查後即予抽存, 不另附還 五 如應考人為肺結核等法定傳染病患者, 務請通報試務機關, 俾提供特殊照護措施 六 填寫報名書表注意事項 : ( 一 ) 類科編號 應考類科 欄, 請參照附件 3 及附件 4 所列類科及類科編號填寫, 一經填妥寄遞後即不得要求更改 ( 二 ) 考區 欄, 請擇一考區 ( 臺北 新竹 臺中 嘉義 臺南 高雄 花蓮及臺東 8 考區 ) 應試, 一經選定寄遞後即不得要求更改 ( 三 ) 姓名 出生年月日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各欄, 應與所繳之證明文件相符 ( 如證件記載錯誤或不一致, 應先向戶籍或原發證機關申請更正, 再附繳有更正記載之戶籍謄本, 始得據以報考 ) ( 四 ) 聯絡電話 欄, 請務必填明, 以利聯絡 ; 通訊地址 欄, 請切實填寫於 104 年 8 月底不變之通訊資料, 俾供送交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寄發入場證與成績及結果通知書, 如有不符, 致使有關考試文件無法投遞或發生延誤情事, 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 五 ) 郵寄報名表件 : 報名表件印妥後, 須詳細檢查應填各欄及應繳各件是否確無遺漏或錯誤, 然後依照 : 1. 報名履歷表 ( 背面請黏貼繳費收據 ) 2. 應考資格證明文件 ( 畢業證書影本等 ) 之順序, 由上而下, 整理齊全, 以迴紋針夾於右上角 ( 切勿用訂書機 ) 平放入報名專用信封內 ( 信封封面請密實黏貼於自備 B4 大小之大型標準信封上 )( 切勿摺疊, 如下頁圖所示 ), 於 104 年 3 月 20 日前 ( 郵戳為憑 ) 以掛號寄出, 如以平信郵遞致發生遺失或遲誤而無法報名者, 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 2. 應考資格證明文件 ( 畢業 ( 學位 ) 證書 考試及格證書 學分證明 申請報名費減半及延長考試作答時間證明文件等 ) ( 由上而下整理齊全, 右上角用大迴紋針夾妥 ) 1. 報名履歷表 ( 黏妥相片 國民身分證正 背面影本 ; 背面黏妥繳費證明 ) 報名郵寄專用信封 ( 本頁請固貼於 B4 大小信封上 ) 7

11 為確保個人權益, 寄件前請確實檢查報考考區 等別 類科編號 應考類科是否正確? 報名費用 應考資格證件是否繳交? 相片 身分證影本及繳費收據是否黏貼? 另為利聯絡, 請詳實填寫 104 年 8 月底前不致變更之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手機號碼及 七 退補件程序 : 應考人所繳費件, 經考選部審查為費件不全者, 依 應考資格審查規則 第 4 條規定, 由考選部特種考試司先以簡訊或電話告知應補件項目, 應考人應於接獲補件通知之日起 3 日內補齊, 逾 3 日未補齊者, 將另發函通知並限定於 5 日內補齊 ( 以郵戳為憑 ), 屆時仍未補齊證件者逕予退件, 應考人不得異議 補件資料屬影本者, 除以掛號郵寄方式外, 亦得以傳真方式辦理, 惟須於傳真後隨即來電確認 捌 成績計算 一 依照 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規則 及 公務人員考試總成績計算規則 之規定辦理 二 本考試配合任用需求, 擇優錄取 總成績之計算, 三等考試以普通科目成績加專業科目成績合併計算之, 普通科目成績以每科成績乘以百分之十後之總和計算之, 專業科目成績以各科目成績總和除以科目數再乘以所占賸餘百分比計算之 四等考試以各科目成績平均計算之 三 本考試成績, 有一科為零分或總成績未滿 50 分者, 均不予錄取 缺考之科目, 以零分計算 玖 加分優待 一 依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及其施行細則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24 條規定, 後備軍人參加本項考試, 考試成績, 得酌予加分 加分之決定, 由本考試典試委員會為之, 但特殊類科均不予加分 應考人如曾獲有國光 青天白日 寶鼎 忠勇 雲麾 大同勳章乙座以上, 或因作戰或因公負傷依法離營者, 必須於報名時繳驗勳章證書 撫卹令影本, 並填註於報名表之有關欄內, 以憑審查加分 倘漏未填註或報名時未繳驗勳章證書 撫卹令或事後補繳者, 不予加分, 應考人不得異議 二 摘錄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及其施行細則等有關條文 : ( 一 ) 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 : 第 3 條本條例所稱後備軍人, 其對象如左 : 一 常備軍官及常備士官依法退伍者 二 志願在營服役之預備軍官 預備士官及士兵依法退伍者 三 作戰或因公負傷依法離營者 8

12 第 4 條前條後備軍人參加公務人員考試時, 得予左列優待 : 一 應考資格, 除 特殊類科 外, 得以軍階及軍職年資, 應性質相近之考試 二 考試成績, 得酌予加分, 以不超過總成績十分為限 三 應考年齡, 得酌予放寬 四 體格檢驗, 得寬定標準 五 應繳規費, 得予減少 ( 二 ) 後備軍人轉任公職考試比敘條例施行細則 : 第 2 條本條例第三條所稱依法退伍及依法離營者, 指依兵役法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或志願士兵服役條例辦理退伍 停役 解除召集 離營, 並持有證明文件, 及後備軍人管理機關於各該考試前所出具之列管證明書 ; 所稱作戰或因公負傷, 其認定依軍人撫卹條例第六條 第七條之規定辦理 第 3 條本條例第四條第一款所稱應考資格, 除特殊類科外, 得以軍階及軍職年資, 應性質相近之考試, 係指除考試機關認定之特殊考試類科, 不得適用外, 得以下列軍階及軍職年資, 應性質相近之考試 : 一 曾任中尉以上三年者, 得應高等考試三級考試, 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之特種考試 二 曾任中士以上三年者, 得應普通考試, 或相當於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 第 4 條本條例第四條第二款所稱考試成績, 得酌予加分, 以不超過總成績十分為限, 依下列規定辦理 : 一 具有本條例第三條第一 二兩款身分, 並得有勳章乙座以上, 或具有本條例第三條第三款身分, 應公務人員考試者, 得加總成績五分至七分 二 具有本條例第三條第三款身分, 並得有勳章乙座以上, 應公務人員考試者, 得加總成績七分至十分 前項公務人員考試, 以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 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為限 勳章以獲頒國光 青天白日 寶鼎 忠勇 雲麾 大同勳章為限 其加分之決定, 由各該考試之典試委員會為之 應考之後備軍人, 於報名時應填繳加分優待申請書, 依第一項第一款報名之應考人並附繳退伍證明文件及勳章證書 ; 作戰或因公負傷離營證明文件及傷殘通報令或撫卹令或撫卹金證明文件 ; 依第一項第二款報名之應考人並附繳作戰或因公負傷離營證明文件及勳章證書 傷殘通報令或撫卹令或撫卹金證明文件 9

13 第 7 條本條例第四條第五款所稱應繳規費, 得予減少, 指應考之後備軍人應繳之報名費及證書費等, 得按原定數額減半優待 ( 三 )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 : 第 2 條本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所稱志願服一定年限之現役軍官 士官 士兵, 依法退伍除役者, 指服現役滿十年, 或服現役期滿, 志願留營或再入營服現役, 先後合計滿十年退伍 除役或解除召集者 本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所稱生計艱難, 指因作戰或因公致病 傷 身心障礙而失去工作能力, 無法謀生 本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二項所稱參加民國四十七年八二三臺海保衛戰役者, 指中華民國四十七年八月二十三日至同年十月六日參加臺海保衛戰役, 經國防部核認有案者 為適應國軍待退員額之需求, 並配合安置能量, 對於本條例第二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所列人員, 輔導會得視實際情形, 另定輔導安置之順序 本細則中華民國九十四年八月九日修正施行前已入營服役者, 其所需服現役之年限, 依修正施行前之規定辦理 拾 分發訓練及限制轉調 一 本考試錄取人員須經訓練, 訓練期滿成績及格, 送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核定, 始完成考試程序, 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 並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依序分發任用 二 前項訓練依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之規定辦理 三 本考試及格人員, 以分發國防部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及其所屬機關 ( 構 ) 任用為限 及格人員於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 實際任職六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機關及其所屬機關 ( 構 ) 以外機關任職 四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4 條規定, 正額錄取人員無法立即接受分配訓練者, 得檢具事證申請保留錄取資格, 其事由及保留年限如下 : ( 一 ) 服兵役, 其保留期限不得逾法定役期 ( 二 ) 於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大學進修碩士學位, 其保留期限不得逾 2 年 ; 進修博士學位, 其保留期限不得逾 3 年 ( 三 ) 疾病 懷孕 生產 父母病危 子女重症或其他不可歸責事由, 其保留期限不得逾 2 年 ( 四 ) 養育三足歲以下子女, 其保留期限不得逾 3 年 但配偶為公務人員依法已申請育嬰留職停薪者不得申請保留 五 本項考試榜示後, 正額錄取人員如有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4 條規定之事由, 擬申請保留受訓資格者或有訓練相關疑義者, 請逕洽公務人員保障暨培 10

14 訓委員會 六 有關退休年資採計及退撫基金繳付事宜, 依銓敘部民國 102 年 7 月 23 日部退三字第 號令載明 :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分配 ( 發 ) 占缺訓練 ( 實習 試辦 ) 期間, 不得採計為公務人員退休年資, 亦不得繳付退撫基金費用 銓敘部民國 77 年 2 月 26 日 77 台華特二字第 號函 86 年 4 月 17 日 86 台特三字第 號書函 86 年 8 月 5 日 86 台特二字第 號書函 93 年 5 月 3 日部退二字第 號令及歷次函釋 ( 占缺訓練之年資得採計為公務人員退休年資 ), 核與公務人員退休年資採計規範不符, 應自 103 年 1 月 1 日以後之考試錄取而分配 ( 發 ) 占缺訓練 ( 實習 試辦 ) 者停止適用 ; 至於應 10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之考試錄取所分配 ( 發 ) 占缺訓練 ( 實習 試辦 ) 者, 仍照原規定辦理 七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於訓練期間之保險事宜, 依 103 年 1 月 13 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第 27 條規定, 參加全民健康保險 一般保險 ; 並自民國 103 年 1 月 1 日以後之考試錄取人員適用之 拾壹 任用有關規定 一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12 條第 2 項規定, 依法停止任用者, 經公務人員考試錄取, 於依法停止任用期間仍不得分配訓練或分發任用為公務人員 所謂 依法停止任用, 依銓敘部 96 年 12 月 31 日部管四字第 號函解釋, 係指受公務人員懲戒法撤職或休職處分, 於一定期間停止任用或不得在其他機關任職之情形 二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7 條規定, 已屆限齡退休人員, 各機關不得進用 三 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8 條規定,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 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 : ( 一 ) 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 二 ) 具中華民國國籍兼具外國國籍 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 不在此限 ( 三 )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 曾犯內亂罪 外患罪, 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 四 ) 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 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 五 ) 犯前 2 款以外之罪, 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 尚未執行或執行未畢 但受緩刑宣告者, 不在此限 ( 六 ) 依法停止任用 ( 七 ) 褫奪公權尚未復權 ( 八 ) 經原住民族特種考試及格, 而未具或喪失原住民身分 ( 九 ) 受監護或輔助宣告, 尚未撤銷 公務人員於任用後, 有前項第 1 款至第 8 款情事之一者, 應予免職 ; 有第 9 款情事者, 應依規定辦理退休或資遣 任用後發現其於任用時有前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應撤銷任用 前項撤銷任用人員, 其任職期間之職務行為, 不失其效力 ; 業已依 11

15 規定支付之俸給及其他給付, 不予追還 但經依第二款情事撤銷任用者, 應予追還 四 依行政院及考試院民國 98 年 10 月 30 日會銜修正發布之 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 規定, 考試錄取人員擬分發職務, 如係該辦法所列各機關須辦理特殊查核職務, 應先辦理特殊查核 茲摘錄 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 相關規定 : 第 5 條各機關辦理特殊查核, 應於擬任人員初任 再任或調任第二條所定職務前辦理完竣 但擬任人員於初任 再任或調任該職務前三個月內曾依本辦法規定辦理特殊查核, 且無查核項目所列情事者, 機關得免予辦理 考試及格人員分發至第二條所定職務前, 應先辦理特殊查核 第 6 條各機關辦理特殊查核, 應要求當事人詳實填具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表 當事人拒絕填具前項所定查核表者, 不得擔任第二條所定職務 第一項所定查核表, 由法務部調查局擬訂, 報請法務部核定 壹 報名費繳款說明及應注意事項 一 報名費採多元管道繳款方式 : 本次考試報名費採多元管道繳款方式, 應考人可透過郵局 便利商店 銀行 ATM 轉帳 網路信用卡或 WebATM( 全國繳費網 ) 等方式依報名等別不同繳交報名費, 並依應繳費用別 ( 全額或半價優待 ) 於報名郵寄截止日前持繳款單選擇下列任一通路繳交報名費後, 於報名規定期限內寄送報名表件, 逾期不予受理 : 便利商店繳款 : 包括 7-11 全家 萊爾富及 OK 便利商店 郵局櫃檯繳款 全國農漁會信用部繳款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繳款 透過 ATM 進行轉帳 至其他銀行 信用合作社 農漁會 郵局以跨行匯款方式繳款 透過國家考試網路報名系統以網路信用卡繳款 ㈧透過國家考試網路報名系統以 WebATM( 全國繳費網 ) 繳款 二 繳款流程 透過 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 以 WebATM ( 全國繳費網 ) 繳款 1. 繳款說明 : 應考人將於網站付款頁面確認相關資訊並使用晶片金融卡 12

16 進行線上繳費, 完成繳費作業後請列印繳費交易明細表, 依報名規定期限內寄送報名表件, 逾期不予受理 第一次使用全國繳費網繳費時, 請先確認已完成 安全性元件 之安裝 ( 安裝方式 DesktopDefault.aspx ) 本項服務一律不加收手續費 1. 繳款流程如下 : 1. 確認網站繳款頁 面繳費資訊 2. 插入晶 片金融卡 3. 輸入 動態圖像驗證碼, 並且確認所有欄位 無誤後, 按下 確認付款 執行繳費交易 4. 輸入晶片金 融卡密碼 5. 確認轉出帳號 6. 再次輸入晶片 金融卡密碼 7. 交易完成, 列印 繳款證明 便利超商 郵局 全國農漁會信用部及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繳款 : 1. 應考人需持完整之繳款單至便利超商 郵局 全國農漁會信用部或中國信託商業銀行繳款 2. 請勿持支票 匯票至上述通路繳款 3. 請以現金方式單筆全額繳清 透過 ATM 方式繳款 : 2. ATM 操作流程如下 : 1. 插入金融卡輸入金融卡密碼 2. 選擇跨行轉帳功能 ( 如發行銀行跟 ATM 屬同一家, 選擇轉帳交易 ) 3. 輸入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碼 : 輸入繳款單上之 轉入帳號, 共 14 碼 5. 輸入繳款單上之 轉入金額 6. 資料確認無誤, 請按 確認 7. 交易完成, 請收取明細表, 並確認轉帳是否成功 2. 繳款單上的 轉入帳號 為應考人專屬之繳款帳號, 請勿借他人使用, 或多位應考人共用一組轉入帳號 3. 因轉入帳號是唯一且具有檢核機制, 所以如果輸入錯誤的轉入帳號 金額或超過繳款期限, 交易將無法成功 4. 使用 ATM 跨行轉帳需由應考人負擔轉帳手續費 ( 目前跨行轉帳手續費每筆 15 元, 如有調整, 依相關規定辦理 ) 其他銀行 信用合作社 農漁會 郵局跨行匯款方式繳款 : 1. 請於匯款單填入以下資訊 : (1) 收款銀行 : 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城中分行 收款人 : 考選部 13

17 收款帳號 : 請填入繳款單之 轉入帳號 欄位之 14 位帳號 2. 繳款單上的 轉入帳號 為應考人專屬之繳款帳號, 請勿借他人使用, 或多位應考人共用一組轉入帳號 3. 因轉入帳號是唯一且具有檢核機制, 所以如果匯入錯誤的轉入帳號 金額或超過繳款期限, 交易將無法成功 4. 跨行匯款需由應考人負擔轉帳手續費 ( 目前跨行匯款手續費每筆 30 元, 如有調整, 依相關規定辦理 ) 透過 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 以網路信用卡繳款 : 應考人於網站報名後進入付款頁面, 並輸入以下資訊 1. 信用卡 16 碼卡號 2. 信用卡有效月與年 3. 信用卡背面末 3 碼 ( 如右圖 ) 4. 授權成功後, 請記錄訂單編號 授權日期與授權碼 應考人限以本人持有之 VISA MasterCard 進行繳款 ( 不限發卡銀行 ) 為保持應考人網路交易安全與杜絕網路盜刷, 配合國際組織採用 Visa 3D Secure 及 Master Secure Code 網路安全認證機制 對於網路安全認證機制之註冊或其他問題, 請應考人逕依信用卡背面服務電話, 向發卡銀行詢問 服務專線 : 如對上述繳款方式有疑問, 請洽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24 小時免付費客戶服務專線 : ( 先按 2 再按 9) 洽詢 ; 帳務問題請於 9:00-18:30 洽詢 ( 轉專人服務選項按 8) 四 特別注意事項 : 應考人須於繳款完成後, 將便利商店掣給之繳費收據或 ATM 轉帳明細表或郵局 銀行之繳費證明 網路信用卡繳款憑證或 WebATM( 全國繳費網 ) 繳款憑證, 黏貼於報名履歷表背面, 憑以報名 繳款憑證 ( 收據 ) 切勿用透明膠帶黏貼, 以免字跡遭覆蓋 模糊 網路報名之報名序號與其繳款單上之繳費帳號具關聯性, 為確保應考人權益, 於繳款完成後, 請確認所附繳費收據之帳號與報名序號是否相符 接獲考選部補繳報名費用通知者, 應考人可至郵局購買應繳金額之 郵政匯票 ( 戶名 : 考選部 ), 並以掛號郵寄至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 信封書明寄件人姓名 地址及聯絡電話, 註明本項考試名稱 所報考等別 類別及補件編號 ( 通知補件時會告知應考人 ), 俾憑審查 考選部各項考試報名費退費作業規定 : 有關申請退費事由 申請退費時間 申請手續及退費金額等規定, 詳見附件 8 14

18 貳 試題疑義 一 依 國家考試試題疑義處理辦法 辦理 二 應考人於考試時對試題如有疑問, 應即當場提出 考試完畢後, 應考人對考試時所提出試題疑問 筆試試題或公布之測驗式試題答案如有疑義, 應於本考試全部筆試結束之次日起 5 日內 (104 年 6 月 20 日下午 5 時前 ) 向考選部申請, 同一道試題以提出一次為限 三 請登入考選部網路報名系統主站 ( 或新站 ( 點選 試題疑義申請, 依序填具資料並上傳佐證資料電子檔送出後, 即可完成試題疑義申請作業 ( 申請程序請參考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 應考人專區 / 試題疑義申請程序 ; 操作說明請參考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 便民服務 / 常見問答 ) 四 須上傳至少一個佐證資料電子檔, 並符合下列格式要求 : ( 一 ) 檔案格式 :JPG ( 二 ) 檔案大小 : 每一道題採總量計算, 以 30MB 為上限 ( 請先縮圖或擇重要者上傳 ) ( 三 ) 佐證資料圖檔請以掃描方式提供, 內容須清晰明確, 避免以手機 相機拍攝 ; 傳送前, 並請自行先以小畫家或影像軟體於電腦上檢視是否清晰明確 五 應考人如因佐證資料電子檔大小超過系統限制 (30MB), 請先點選 確定送出, 再點選 列印申請表 列印後, 併同完整紙本佐證資料, 以限時掛號於期限內 (104 年 6 月 20 日前, 郵戳為憑 ) 專函逕寄考選部 ( 測驗式試題 : 題庫管理處 ; 申論式試題 : 特種考試司第三科 ) 申請 ( 信封上請註明 試題疑義 ) 六 一張試題疑義申請表只能陳述一題, 如有多題, 請重複申請作業 七 應考人提出試題或答案疑義, 如逾受理期限或應檢附之資料及載明事項不齊備者, 不予受理 八 應考人提出疑義, 不得要求告知典 ( 主 ) 試委員 命題委員 試題審查委員或閱卷委員之姓名或有關資料, 亦不得對未公布答案之試題要求提供參考答案 參 榜示及複查成績一 預定榜示日期 : 民國 104 年 8 月 26 日, 惟實際榜示日期需視本考試典試委員會之決議而定 二 應考人考試成績及結果通知書於榜示之日起 3 日內寄發 應考人如欲申請複查成績, 應於榜示之次日起 10 日內 ( 郵戳為憑 ), 以書面 ( 應考人申請複查成績申請書請自行列印本須知附件 5, 或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應考人專區 / 申請表單下載 網頁下載 ) 向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提出, 逾期不予受理, 並以 1 次為限 如於榜示後 5 日尚未收到成績及結果通知書之應考人, 請即電洽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或考選部特種考 15

19 試司第三科 二 摘錄應考人申請複查成績辦法部分條文 : 第 2 條申請複查筆試 口試 測驗 實地考試 著作或發明審查 學歷經歷證明審查成績, 應於各該考試榜示之次日起十日內 ( 郵戳為憑 ), 以書面向辦理試務機關提出, 逾期不予受理, 並以一次為限 申請複查併計為總成績之年終考績 ( 成 ) 成績者, 亦同 前項考試如採分試者, 申請複查成績, 依前項程序分別於各試榜示之次日起十日內提出 但各試成績合併計算為總成績之考試, 最後一試應考人得於該試榜示之次日起十日內複查各試成績, 並以一次為限 辦理試務機關應於榜示之日起三日內寄發成績及結果通知書 第 3 條申請複查成績, 應考人應填寫申請書 ( 格式如附表 ) 並附成績及結果通知書正本及貼足掛號郵資之回件信封, 載明下列事項, 由應考人簽名或蓋章, 以掛號寄達考選部 : 一 應考人之姓名 出生年月日 身分證字號 入場證號碼及申請日期 二 複查之等級 類科 科目名稱 申請複查併計年終考績 ( 成 ) 成績為總成績者, 應另行繳交經由所屬人事單位證明之年終考績 ( 成 ) 通知書影本 第 4 條試務機關收到複查成績之申請後, 應於十五日內查復之, 遇有特殊原因不能如期查復時, 得酌予延長並通知應考人 第 5 條複查成績, 應核對到考 缺考及違規扣分或扣考紀錄, 查對應考人是否未依規定作答或閱卷委員未依規定評分, 並依下列規定處理 : 一 採用申論式或問答式試題者, 應將申請人之試卷全部調出 詳細核對入場證號碼及各試卷筆跡無訛後, 再查對申請複查科目之試卷成績, 應考人申請複查各題分數者, 並將各題分數復知 但不包括各題子分 二 採用測驗式試題時, 應調出試卷核對入場證號碼無訛, 檢查作答方法符合規定, 並以讀卡設備高低不同感度各重讀一次無誤後, 將答對題數及實得分數, 連同計分方式一併復知 但遇有特殊情形, 致無法正確讀入答案者, 得以人工方式計分, 並依閱卷規則第二十條規定辦理 三 採口試 測驗 實地考試 著作或發明審查 學歷經歷證明審查者, 應將申請人之試卷全部調出, 詳細核對號碼 各項評分及評分總和之平均數後, 將複查結果復知 四 併計年終考績 ( 成 ) 成績為總成績者, 應依據申請人提供之年終考績 ( 成 ) 資料, 詳細核對入場證號碼 原核算成績時之年終考績 ( 成 ) 成績及其占分比例後, 將複查結果復知 複查成績如發現因申請人作答方法或使用工具不符規定以致不能正確計分時, 應將其原因復知 複查試卷發現有疑義時, 應即查明處理之 16

20 第 6 條 第 7 條 第 8 條 複查結果發現成績登記或核算錯誤時, 應將申請人全部試卷均予複查, 重新計算總成績, 並按下列規定處理 : 一 原計成績未達錄取標準, 而重計後成績達錄取標準者, 應報請典 ( 主 ) 試委員長暨監試委員核定後, 補行錄取 典 ( 主 ) 試委員會已裁撤後, 應陳報考試院補行錄取 二 原計成績與重計後成績均達錄取標準或均未達錄取標準者, 由辦理試務機關逕行復知 複查成績, 如發現試卷漏未評閱或試卷卷面卷內分數不相符或典 ( 主 ) 試 試務作業產生其他疏失時, 應報請典 ( 主 ) 試委員長處理 ; 典 ( 主 ) 試委員會已裁撤後, 應陳報考試院處理之 ; 如總成績有變更時, 依前條有關規定處理 申請複查成績, 不得要求重新評閱 申請閱覽或複製試卷 提供申論式試題參考答案 亦不得要求告知典試委員 命題委員 閱卷委員 審查委員 口試委員或實地考試委員之姓名及有關資料 肆 其他應行注意事項 一 現職公務員參加本項國家考試, 其公假應依照公務人員請假規則規定辦理 二 應考人若曾經擔任本部題庫試題命題 審查工作者, 務請於報名時以書面函知考選部題庫管理處及特種考試司第三科 三 應考人須於考試前詳閱入場證背面之試場規則, 如有違規情事者, 依試場規則處理 四 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12 條規定 : 政府機關 ( 構 ) 民間團體 事業或個人不得拒絕傳染病病人就學 工作 安養 居住或予其他不公平之待遇 但經主管機關基於傳染病防治需要限制者, 不不在此限 為維護公共利利益益及應考人權益, 應考人如罹患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 請檢具醫師診斷證明, 於報名或知悉時, 主動通報考試承辦單位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 ( 聯絡電話 : 分機 3948~3949; 傳真 : ), 俾便安排相關特殊照護措施 五 應考人報名後通訊地址或姓名如有變更, 請於預定寄發入場證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之日期前 10 日, 填具申請表 ( 請自行影印本須知附件 9), 以傳真或以書面掛號函知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更正 考試錄取人員如在放榜後變更資料者, 應分別函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所屬國家文官學院及用人機關 六 考試中不得將行動電話 呼叫器或其他通訊器具隨身攜帶, 或置於抽屜 桌椅或座位旁, 並不得攜帶非透明之鉛筆盒或非必要之物品入場應試, 違者依試場規則處理 七 依試場規則第 2 條第 1 項規定, 應考人應於每節考試預備鈴聲響時依座號就座, 並準時應試 規定考試時間開始後, 每天第一節 15 分鐘內, 其餘各節 3 分鐘內, 得准入場應試, 逾時不得應試 每節考試開始後,45 分鐘內, 17

21 不准離場 但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且經考選部核准之身心障礙應考人, 每節考試開始 15 分鐘內, 得准入場應試, 逾時不得應試 八 依試場規則第 6 條規定, 在試卷 ( 卡 ) 上書寫姓名 座號 或其他不應有之文字 標記 或自備稿紙書寫, 視其情節輕重, 扣除該科目成績 5 分至 20 分 九 依試場規則第 7 條規定, 應考人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 經監場人員制止而再犯者, 視其情節輕重, 扣除該科目成績 3 分至 5 分 : ( 一 ) 攜帶非透明之鉛筆盒或非必要之物品 ( 二 ) 未得監場人員許可, 移動座位 ( 三 ) 詢問題旨 出聲朗誦或故意發出聲響 ( 四 ) 吸煙 嚼食口香糖或檳榔 ( 五 ) 每節考試完畢前攜帶試題或將試題 答案抄寫夾帶離場 ( 六 ) 每節考試開始前 7 分鐘未按指示收妥書籍文件等非考試必需用品 十 每節考試完畢後, 應考人得向監場人員索取考畢之試題, 其中測驗式試題答案於 6 月 16 日在國家考場公告欄及考選部全球資訊網公布 ( 所公布之答案以使用 2B 鉛筆於測驗式試卡上作答者為限 ), 考畢試題將登載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十一 考試期間市區交通壅塞, 請提早出門, 並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 以免違規停車遭受拖吊 另時值颱風季節, 應考人請隨時注意氣象訊息, 及早因應, 並視交通狀況提早出發應試 十二 使用電子計算器應行注意事項 : ( 一 ) 凡試題註明可使用電子計算器者, 應考人始得使用 ( 二 ) 考選部自 97 年 6 月 1 日起, 正式實施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措施, 各項考試得使用電子計算器之科目, 應考人應使用考選部核定通過之電子計算器 如使用非考選部核定通過之電子計算器, 依試場規則第 6 條第 9 款規定 : 試題註明可使用電子計算器而使用未經考選部公告核定之電子計算器, 扣除該科目成績 5 至 20 分, 且不得繼續使用 ( 三 ) 無論是否使用電子計算器, 試題作答均須詳列解答過程 ( 四 ) 目前經考選部核定合格之電子計算器已有 125 款 ( 如表列 ), 相關機型登載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 之 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措施, 應考人可依自身需求選購適當機型 考選部將陸續增加其他機型, 並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之 最新消息 公告增列 ( 五 ) 目前核定通過之國家考試電子計算器 : 廠商 : 精通事物機器有限公司 AU-13 AURORA DT810V CA-09 CASIO HS-8LV 品牌 :ATIMA( 共 5 款 ) AU-14 AURORA DT210 CA-10 CASIO LC-160LV 識別標識型號 AU-15 AURORA DT220 CA-11 CASIO LC-401LV 18

22 AT-01 ATIMA MA-80V AU-16 AURORA DT3910 CA-12 CASIO MW-5V AT-02 ATIMA SA-200L AU-17 AURORA DT230 CA-13 CASIO SL-100L AT-03 ATIMA SA-787 廠商 : 佳能昕普股份有限公司 CA-14 CASIO SL-240LB AT-04 ATIMA SA-797 品牌 :Canon( 共 4 款 ) CA-15 CASIO SL-300LV AT-05 ATIMA SA-807 識別標識型號 CA-16 CASIO SL-760LC 廠商 : 震旦行股份有限公司 CN-01 Canon F-502G ( 第二類 ) CA-17 CASIO SX-100 品牌 :AURORA( 共 17 款 ) CN-02 Canon LC-210HiII CA-18 CASIO SX-220 識別標識型號 CN-03 Canon LS-88VII CA-19 AU-01 CASIO fx-82solar ( 第二類 ) AURORA SC500PLUS ( 第二類 ) CN-04 Canon LS-120VII 廠商 : 久儀股份有限公司 AU-02 AURORA HC115A 廠商 : 台灣卡西歐股份有限公司品牌 :E-MORE( 共 28 款 ) AU-03 AURORA HC184 品牌 :CASIO( 共 19 款 ) 識別標識型號 AU-04 AURORA DT391B 識別標識型號 EM-01 AU-05 AURORA SC600 ( 第二類 ) CA-01 E-MORE fx-127 ( 第二類 ) CASIO fx-82sx ( 第二類 ) EM-02 E-MORE MS-112L AU-06 AURORA HC127V CA-02 CASIO MW-8V EM-03 E-MORE SL-712 AU-07 AURORA DT3915 CA-03 CASIO SX-300P EM-04 E-MORE SL-720 AU-08 AURORA HC132 CA-04 CASIO SX-320P EM-05 E-MORE DS-3E AU-09 AURORA HC133 CA-05 CASIO HL-100LB EM-06 E-MORE DS-120E AU-10 AURORA HC191 CA-06 CASIO HL-815L EM-07 E-MORE JS-20E AU-11 AURORA HC219 CA-07 CASIO HL-820LV EM-08 E-MORE JS-120E AU-12 AURORA DT810 CA-08 CASIO HL-820VA EM-09 E-MORE MS-12E 廠商 : 久儀股份有限公司 廠商 : 國隆國際有限公司 廠商 : 宜德電子有限公司 品牌 :E-MORE( 共 28 款 ) 品牌 :FUH BAO( 共 15 款 ) 品牌 :kolin( 共 2 款 ) 識別標識 型號 識別標識 型號 識別標識 型號 EM-10 E-MORE MS-120E FB-01 FUHBAO FB-200 ED-01 kolin KEC-7711 EM-11 E-MORE SL-709 FB-02 FUHBAO FB-216 ED-02 kolin KEC

23 EM-12 E-MORE SL-20V FB-03 FUHBAO FB-810 廠商 : 神寳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EM-13 E-MORE SL-103 FB-04 FUHBAO FBMS-80TV 品牌 :Paddy( 共 4 款 ) EM-14 E-MORE SL-201 FB-05 FUHBAO FB-701 識別標識型號 EM-15 E-MORE DS-3GT EM-16 E-MORE DS-120GT FUHBAO FX-133 FB-06 ( 第二類 ) PA-01 Paddy PD-H036 FUHBAO FX-180 FB-07 ( 第二類 ) PA-02 Paddy PD-H101 EM-17 E-MORE JS-20GT FB-08 FUHBAO FB-510 PA-03 Paddy PD-H208 EM-18 E-MORE JS-120GT FB-09 FUHBAO FB-520 PA-04 Paddy PD-H886 EM-19 E-MORE MS-80L FB-10 FUHBAO FB-530 廠商 : 承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EM-20 E-MORE MS-20GT FB-11 FUHBAO FB-550 品牌 :UB( 共 21 款 ) Pierre cardin( 共 5 款 ) EM-21 E-MORE SL-220GT FB-12 FUHBAO FB-560 識別標識型號 EM-22 E-MORE SL-320GT FB-13 FUHBAO FB-570 CK-01 UB UB-500P ( 第二類 ) EM-23 E-MORE MS-8L FB-14 FUHBAO FB-580 CK-02 Pierrecardin PH245 E-MORE fx-183 EM-24 ( 第二類 ) FB-15 FUHBAO FB-590 CK-03 Pierrecardin PT212 E-MORE fx-330s EM-25 ( 第二類 ) 廠商 : 台灣哈理股份有限公司 Pierrecardin PT256-G EM-26 E-MORE DS-200GTK 品牌 :H-T-T( 共 3 款 ) SANYO( 共 2 款 ) CK-04 Pierrecardin PT256-B EM-27 E-MORE JS-200GTK 識別標識型號 CK-05 Pierrecardin PT383 EM-28 E-MORE NS-200GTK HL-01 H-T-T SCP-298 CK-06 Pierrecardin PT899 HL-02 H-T-T SCP-328 HL-03 SANYO SCP-371 HL-04 SANYO SCP-913 HL-05 H-T-T SCP-308 CK-07 CK-08 UB UB-200-Y UB UB-200-W UB UB-206-Y UB UB-206-W 廠商 : 承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CK-15 UB UB-233 UB UB-800-P 品牌 :UB( 共 21 款 ) Pierre cardin( 共 5 款 ) CK-16 UB UB-236M UB UB-800-G CK-24 識別標識 型號 CK-17 UB UB-238 UB UB-800-B CK-09 UB UB-210 CK-18 UB UB-239M UB UB-800-R CK-10 UB UB-211 CK-19 UB UB-266-P CK-25 UB UB

24 UB UB-212-B UB UB-266-G UB UB-850-P CK-11 UB UB-212-R UB UB-266-B UB UB-850-G CK-26 CK-12 UB UB-220 UB UB-266-R UB UB-850-B CK-13 UB UB-225 CK-20 UB UB-320 UB UB-850-R UB UB-226-W CK-14 UB UB-226-B CK-21 UB UB-330 CK-22 UB UB-360 UB UB-226-R CK-23 UB UB-370 備註 : 1. 第一類 : 具備 + - % MR MC M+ M- 運算功能 2. 第二類 : 具備 + - % MR MC M+ M- 三角函數 對數 指數運算功能 3. 承廣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之 Pierrecardin 及 UB 兩品牌, 型號數字後之英文字母為顏色之代碼 ( 例如 :Y 為黃色 W 為白色 ) 4.CASIOSL-760LC 及 CASIOfx-82SOLAR 等 2 款之電源僅採太陽能電池, 太陽能電池若照射到的光線不足, 顯示螢幕內容可能會變得極為模糊, 計算功能可能無法正常執行, 或者獨立記憶的內容可能會遺失 5. 無論是否使用電子計算器, 試題作答均須詳列解答過程 伍 測驗式試卷 ( 卡 ) 作答注意事項 一 為提示應考人有關測驗式試卷 ( 卡 ) 之正確作答方法, 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 本注意事項所稱測驗式試卷 ( 卡 ), 係指應使用黑色 2B 鉛筆在規定方格內劃記作答並以電子計算機閱卷之試卷 ( 卡 ) 三 測驗式試卷 ( 卡 ) 正面上方載有應考人座號, 應考人開始作答前請先核對是否與座號相符, 並檢查試卷 ( 卡 ) 上科目名稱是否與試題上科目名稱相同 四 應考人作答時, 應使用黑色 2B 鉛筆及軟性品質較佳之橡皮 五 單選題每題有 (A) (B) (C) (D) 四個選項, 請依題意就 (A) (B) (C) (D) 四個選項中選出一個正確或最適當的答案, 答錯不倒扣分數, 複選作答者, 該題不予計分 六 作答時, 應將所選答案, 在試卷 ( 卡 ) 上該題號選項方格內劃記, 必須粗黑 清晰, 將該方格畫滿 不可畫出格外, 或只畫半截線 七 如答錯要更改時, 要用橡皮細心擦拭乾淨, 另行作答, 切不可留有黑色殘跡, 或將試卷 ( 卡 ) 污損, 並不得使用立可白等修正液 八 測驗式試卷 ( 卡 ) 應保持清潔, 除依題號順序作答外, 不得在座位號碼及科目代號之條碼欄另行劃記, 且不可任意挖補 污損 折疊, 卡片邊緣之黑色條紋, 亦不得任意增減或污損 九 各科目之全部測驗式試題或兼具申論式與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之測驗式試題部分, 其試題數多寡並不一致, 務請應考人按試題之題數及題號, 依序在測驗式試卷 ( 卡 ) 上同題號之劃記答案處作答, 俾免影響計分 十 未依上列各項規定作答, 致電子計算機無法正確計分時, 由應考人自行 21

25 負責, 不得提出異議 其試卷 ( 卡 ) 依下列方式處理之 : ( 一 ) 於試卷 ( 卡 ) 劃記無關之文字 符號或試卷 ( 卡 ) 損壞, 致無法讀入全部答案時, 經查證確屬可歸責應考人事由者, 以零分計算 ( 二 ) 未依規定用筆作答, 致無法正確讀入答案者, 依讀入答案計分 ( 三 ) 擦拭不清 劃記太淡 劃記太大, 依讀入答案計分 ( 四 ) 因應考人污損試卷 ( 卡 ), 致無法正確讀入答案者, 依讀入答案計分 陸 申請特別試場及權益維護措施 一 欲申請特別照護措施應試者, 請務必於網路報名系統勾選 申請特別照護措施, 依個人身體狀況視實際需要選填必要之照護及協助措施 經依 國家考試身心障礙應考人權益維護措施要點 審核通過者, 由考選部提供相關權益維護措施 並請應考人於考試當日提早查看試場 二 本部提供盲用電腦語音報讀軟體為蝙蝠語音導覽系統 晨光讀屏系統 晴光盲用語音系統 視窗導盲鼠系統 NVDA 盲用視窗資訊系統 ( 音庫有 IQ Annie IQ John IQ Cherry ITRI Bruce(PU) ITRI Theresa(PU) ScanSoft Jennifer_Dri20_16KHz ScanSoft Mei-LING_Dri20_16KHz), 應考人如欲使用之軟體未於表列者, 應於寄送報名履歷表件時, 將合法版權光碟片郵寄至考試承辦司, 交付淡江大學視障資源中心安裝及測試, 惟所提供之軟體如與本部系統不不相容, 致影響考試時, 責任由應考人自負 三 身心障礙應考人申請權益維護措施, 應於報名履歷表填註申請, 並繳驗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之影本, 但有第 5 點第 1 項各款情形之一者, 應另繳驗報名日期前一年內經衛生福利部認定之地區醫院以上醫院相關醫療科別核發之診斷證明書 ( 詳如附件 7), 如所持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無註明須重新鑑定, 且診斷證明書經考選部審核通過者, 即無須重複繳驗 三 為保障身心障礙者應國家考試權益, 特訂定 國家考試身心障礙應考人權益維護措施要點, 摘錄重要條文如下 : 第 2 點身心障礙應考人權益維護措施實施對象, 係指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之應考人 一般應考人如需申請各項權益維護措施者, 應依本要點第 17 點辦理 第 4 點身心障礙應考人申請權益維護措施之案件, 由考試承辦單位審查, 經審查通過者, 依本要點規定提供權益維護措施 ; 經審查有疑義者, 由考試承辦單位加具意見後, 提審議小組審議 審議結果, 經部長核定後, 送考試承辦單位執行 部長認為有修正必要時, 得交付審議小組復議 22

26 第 5 點身心障礙應考人申請權益維護措施, 應於報名履歷表填註, 並繳驗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之影本 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 應另繳驗報名日期前一年內經衛生福利部認定之地區醫院以上醫院相關醫療科別核發本要點規定之國家考試身心障礙應考人申請權益維護措施之醫院診斷證明書 ( 以下簡稱診斷證明書, 格式如附件 7) 及相關證明文件 : ( 一 ) 非視覺障礙應考人申請延長考試時間 ( 二 ) 申請口述錄音 錄影方式, 由監場人員代筆作答 ( 三 ) 申請使用電腦 ( 含盲用電腦 ) 作答或其他特殊權益維護措施 前項須繳驗診斷證明書之身心障礙應考人, 如所持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無註明需重新鑑定者, 其診斷證明書經審核通過後, 毋須重複繳驗 應考人未繳驗本要點規定之診斷證明書, 或診斷證明書內容太過簡略致無從判斷病情者, 應令其限期補提證明文件, 並由審議小組審議 第 6 點應考人因視覺障礙, 致閱讀試題 書寫試卷困難, 經考選部審查或審議通過者, 得提供下列權益維護措施 : ( 一 ) 放大鏡燈具或擴視機 ( 二 ) 有聲電子計算器 ( 三 ) 放大之試題 測驗式試卷 ( 卡 ) ( 四 ) 點字機及點字試題 ( 五 ) 盲用電腦 相關應用軟體及電子檔試題 ( 六 ) 延長每節考試時間二十分鐘 前項第二款之權益維護措施, 限各該應試科目得使用電子計算器時提供 放大鏡燈具或擴視機 點字機或盲用電腦之鍵盤等輔具, 得由應考人於報名時申請自備 但考試時如無法運作或系統不相容, 責任由應考人自負 第 9 點應考人因聽覺障礙, 得視其需要, 由本部提供下列權益維護措施 但應考人經本部核可, 得自備助聽器 ( 一 ) 安排熟諳手語或口語溝通之監場人員及試務人員擔任監考及服務工作 ( 二 ) 以警示燈及大字報書寫方式, 表示上 下場鈴聲 第 10 點應考人因上肢肢體障礙, 致書寫試卷困難, 經本部審查或審議通過者, 得提供下列權益維護措施 : ( 一 ) 放大之測驗式試卷 ( 卡 ) ( 二 ) 延長每節考試時間二十分鐘 23

27 第 11 點應考人因下肢肢體障礙, 致行動不便, 得視其需要, 由本部提供下列權益維護措施 : ( 一 ) 安排低樓層或備有電梯之試場 ( 二 ) 適用桌椅 ( 三 ) 輪椅 第 12 點應考人因身體協調性功能不佳或雙上肢肢體障礙肌肉萎縮, 致閱讀試題 書寫試卷困難, 經本部審查或審議通過者, 得提供下列權益維護措施 : ( 一 ) 使用電腦作答並提供相關設備 ( 二 ) 延長每節考試時間二十分鐘 ( 三 ) 放大之試題 測驗式試卷 ( 卡 ) 第 13 點應考人因功能障礙, 致無書寫能力及無法使用電腦作答, 經本部審查或審議通過者, 得提供下列權益維護措施 : ( 一 ) 以口述錄音 錄影方式, 由監場人員代筆作答 ( 二 ) 延長每節考試時間二十分鐘 第 14 點應考人因視覺或上肢肢體有特殊障礙情形, 經本部審查或審議通過者, 得於試卷上書寫作答取代劃記測驗式試卷 ( 卡 ) 第 16 點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之應考人, 如因其他功能性障礙, 致閱讀試題 書寫試卷困難, 經本部審查或審議通過者, 得提供第 6 點至第 15 點必要之權益維護措施 第 17 點一般應考人如因突發傷病或因功能性障礙, 致閱讀試題 書寫試卷困難者, 須檢具衛生福利部認定之地區醫院以上醫院相關醫療科別核發本要點規定之診斷證明書及相關證明文件, 依本要點規定申請權益益維護措施, 並由審議小組審議 第 18 點外國人應國家考試如有身心障礙情形, 得檢具衛生福利部認定之地區醫院以上醫院相關醫療科別核發本要點規定之診斷證明書及相關證明文件, 依本要點規定申請權益益維護措施, 並由審議小組審議 柒 考選部全球資訊網操作使用說明 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 網址為 提供最新國家考試的動態報導, 諸如 : 考試最新動態消息 考試公告 應考資格及應試科目 考畢試題 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榜單查詢 意見登錄等, 如果您的電腦已連上網際網路 (Internet), 即可透過該網址得知有關考試的各項資訊, 歡迎多加利用, 並請批評指教 24

28 捌 考選部電話語音傳真服務系統操作使用說明 一 考選部電話語音傳真服務之電話號碼為 二 撥通後, 請依語音指示依語音功能選擇, 輸入 1 碼 : 1 進入試務查詢作業 2 進入查榜服務作業 3 進入建議留言 4 進入傳真服務作業 5 進入傳真留言 6 進入考試動態報導作業 三 各選項查詢請依語音提示按鍵操作 玖 行動電話預約查詢榜示結果簡訊服務作業說明 一 考選部為服務應考人, 已與電信業者協調提供行動電話撥打 536 ( 我上囉!) 簡訊服務, 應考人依指示輸入考試代碼及入場證號, 即可預約及查詢國家考試榜示結果 提供服務之電信業者如下 : ( 一 )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之行動電話用戶以行動電話撥打 536 ( 我上囉!) 簡碼, 預約榜示結果簡訊 ( 二 ) 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另外尚提供其他行動通訊方式之預約及查榜服務, 請應考人逕向上述公司洽詢 二 本項考試代碼 開放預約及查榜時間 : ( 一 ) 本項考試代碼為 : ( 二 ) 預約榜示結果簡訊時間 : 訂於 104 年 6 月 13 日舉行考試之日起 ( 三 ) 查榜時間 : 預定 104 年 8 月 26 日榜示之日起, 惟實際放榜時間仍應視本項考試典試委員會決議而定 拾 常見 Q&A 一 問 : 網路報名完成後, 是否仍須郵寄報名書表? 答 : 是 應考人完成網路登錄作業後, 須列印報名書表, 繳費後, 於 104 年 3 月 20 日前 ( 郵戳為憑 ) 以專函掛號郵寄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 始完成報名程序 二 問 : 網路報名時, 應考人無電腦或設備時應如何處理? 答 : 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應考人專區 / 報名資訊 / 公共資訊服務點 已公布全國可供民眾使用的上網或印表服務的公共網路服務點共一千餘個, 應考人可將未經加密保護的報名書表儲存後, 就近攜至各服務點列印或至 7-eleven 之 ibon 列印 25

29 三 問 : 欲以網路下載書表報名, 卻忘記密碼無法登入時, 應如何處理? 答 : 請至 會員專區 中, 選擇 忘記密碼 功能, 可以下列 3 種方式查詢密碼, 分別為 : 1 透過輸入前次考試的相關資料取得密碼 2 新會員透過輸入相關資料取得密碼 3 透過 取得密碼 若一直未收到密碼通知函, 可能原因及處理方式如下 : 1. 伺服器收取郵件的速度並不一定, 可於隔日再確認是否收取 2. 應考人的信箱超出收信容量, 無法接收, 或密碼通知函被分類至垃圾信件中, 請先加以確認 3. 應考人所留之電子郵件網址不正確或不以舊信箱收件, 請電洽報名試務單位提供身分證統一編號 生日 住家電話 姓名和住址, 俾便查詢 或請試務單位至後台更改信箱帳號後, 再重複上述 3 之操作後至新信箱取得密碼 初次以網路報名國家考試之應考人, 須設定個人密碼 ( 注意大小寫 ), 密碼設定後請務必牢記, 俾憑報名其他國家考試時, 以同一密碼登入 網路報名系統異常問題, 請洽考選部資訊管理處, 電話 :(02) 轉 四 問 : 為何印表機印出來的報名表資料會有歪斜情形? 是否需要重印? 答 :( 一 ) 請檢查報名書表檔案是否正常, 並檢查印表機是否列印正常 ( 二 ) 建議您先將 Acrobat reader 程式移除, 重新安裝 Acrobat reader 7.0 以上版本, 然後至本站網路報名系統之 會員專區 登入後點選 下載報名書表 重新下載 ( 三 ) 建議使用雷射印表機列印 五 問 : 列印報名表應使用 A4 或 B4 紙張? 是否橫向列印? 答 : 請用 A4 紙張直接列印報名表件及封面, 無需橫向調整 請單面列印, 並將封面固貼於 B4 大小或自行備妥大小均適用之信封上, 以掛號郵件寄出, 以完成報名程序 六 問 : 網路報名書表資料有錯誤時, 應如何處理? 答 : 網路報名書表資料有誤, 請於 24 小時內至 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 之 報名狀態查詢 項目, 選擇報名序號逕行更新報名資料 報名書表具關連性 ( 含繳款單 ), 任一張更新請全數更換 報名存檔已逾 24 小時則僅能查詢, 不得進行報名資料修改, 若確需 26

30 修改, 請於郵寄報名書表前, 先以紅筆於相關表件上更正, 更正後於塗改處加蓋私章或簽名, 俾考選部憑以更正系統資料 七 問 : 報名資料若有缺漏, 應如何辦理補正? 答 : 請於接獲本部補件通知或試務單位電話聯絡後, 儘速以郵寄或傳真方式辦理補正 : ( 一 ) 郵寄 : 以限時掛號郵寄方式, 並於信封上書明下列各項 1. 收件地址 : 台北市文山區試院路 1-1 號 2. 收件人 : 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收 3. 信封上空白處註明 104 年退除役特考 考區 等別 類科及補件編號 ( 補件編號於通知補件時已告知應考人, 若已遺忘, 請先以電話 轉 查明 ) 4. 寄件人地址 姓名及聯絡電話 ( 二 ) 傳真 : 試務處傳真電話 24 小時均有受理 ( 傳真電話 : ) 請於傳真資料上註明 104 年退除役特考 考區 等別 類科及補件編號, 傳真後請再以電話確認是否傳送完成 ( 電話 : 轉分機 ) 八 問 : 報名後通訊地址或姓名如有變更, 應如何處理? 答 : 如申請變更通訊地址者, 請自行列印本須知附件 9 之 應考人變更資料申請表, 就變更項目各欄詳細填寫, 並請於來函中檢附入場證影本 1 份 ( 申請變更姓名者, 請另附更名後之國民身分證影本及登載更名事項之戶籍謄本正本各 1 份 ) 並簽章, 以便處理, 查詢時亦同 若未以專函申請 未以掛號寄達或申請改註姓名未附國民身分證影本及戶籍謄本正本, 至未及變更通訊地址或姓名, 其責任由應考人自負 九 問 : 請問已完成網路報名並已掛號寄出報名表件, 為何至 會員專區 查詢報名狀態尚未審查合格? 答 : 考選部將依試務工作進度適時登載應考人報名之各種狀態, 如未收件, 已收件審查中, 審查合格, 審查不合格等 惟因本項考試報名人數眾多, 試務工作流程費時較長, 將俟各階段試務工作竣事後統一登載 如有費件不全或應考資格不符等情事, 本部另依退補件程序儘速通知處理 十 問 : 請問報名人數何時公布? 答 : 報名人數統計須俟考試報名結束後應考資格審查完畢並經本項考試第一次典試委員會議通過後始行公告 請於 5 月中旬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首頁 / 應考人專區 / 考試資訊 ( 考試期日計畫表 )/104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 / 考試舉行相關事宜查詢 27

31 十一 問 : 補繳報名費或所繳報名費短少或溢繳報名費者, 應如何處理? 答 :( 一 ) 補繳報名費者, 應考人可至任一郵局購買應繳金額之匯票 ( 戶名 : 考選部 ), 並以掛號郵寄至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 信封書明寄件人姓名 地址及聯絡電話, 並註明本項考試名稱 等別 類科及補件編號, 俾憑審查 ( 二 ) 溢繳報名費者, 請參閱考選部各項考試報名費退費作業規定 ( 附件 8) 十二 問 : 快考試了, 尚未收到入場證, 如何處理? 答 :( 一 ) 考試入場證及各試區地點等通知預定於 104 年 5 月 29 日寄發, 應考人如於 104 年 6 月 4 日尚未收到, 請電洽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或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 ( 二 ) 如時間太過緊迫, 應考人可先行電話確認考場後, 於考試當天第一節考試開始前 40 分鐘, 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該應考試區卷務組補發入場證 ( 三 ) 各項考試試場預定於 104 年 5 月 29 日起開放網路查詢, 可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之試區查詢系統查詢試場分配情形 若有疑義, 請逕向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查證 十三 問 : 考試當天若未攜帶入場證, 可否應試? 答 : 考試當天應攜帶入場證及身分證明文件應試, 若未攜帶入場證時, 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該應考試區卷務組補發入場證, 若當節考試即將開始, 無法及時申請補發時, 可向監場人員說明, 由監場人員先行核對身分證明文件無誤後, 於報名履歷表空白處簽名後准予先行應試, 俟該節考試結束後至該應考試區卷務組補發入場證 其他常見問題, 可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 常見問答項下查詢 28

32 附件 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等別 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表 等別類別職組職系類科暫定需用名額 一般行政一般行政 17 普通行政 社會行政社會行政 34 三等 四等 行政 行政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 5 財務行政 會計 會計 1 衛生環保行政 衛生行政 衛生行政 1 法務行政 廉政 法律廉政 3 小 計 61 一般行政 一般行政 15 普通行政 人事行政 人事行政 1 財務行政 會計 會計 1 衛生環保行政 衛生行政 衛生行政 1 小 計 18 合 計 79 備註 : 一 表列暫定需用名額, 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 擇優增減錄取 二 用人機關如有臨時用人需要, 於本考試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 經考試院核定, 得增加需用名額 29

33 附件 2 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應考資格表 等別類別應考資格 三等考試 四等考試 行政 行政 一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院 系 組 所 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 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 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 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五 曾任中尉以上三年者 一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職業學校 高級中學以上學校或國外相當學制以上學校各院 系 科 組 所 學位學程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 經普通考試以上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及格者 三 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 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五 經隨營補習教育取得高級中學畢業同等學力者 六 經退除役官兵學力鑑別考試高中組及格者 七 曾任中士以上三年者 30

34 104 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應試科目及考試日程表類科編附件 3 日期 6 月 13 日 ( 星期六 ) 6 月 14 日 ( 星期日 ) 6 月 15 日 ( 星期一 ) 節次第 1 節第 2 節第 3 節第 4 節第 5 節第 6 節第 7 節第 8 節號時間預備 8:40 預備 13:00 預備 14:40 預備 8:50 預備 13:00 預備 15:40 預備 8:50 預備 13:00 類科 考試 9:00 11:00 考試 13:10 14:10 考試 14:50 16:50 考試 9:00 11:00 考試 13:10 15:10 考試 15:50 17:50 考試 9:00 11:00 考試 13:10 15: 一般行政 132 社會行政 133 人事行政 134 會計 135 衛生行政 國文 ( 作文 公文與測驗 ) 國文 ( 作文 公文與測驗 ) 國文 ( 作文 公文與測驗 ) 國文 ( 作文 公文與測驗 ) 國文 ( 作文 公文與測驗 ) 法學知識與英文民法總則 ( 包括中華民公共政策政治學公共管理 行政法 行政學國憲法 法學與刑法總則緒論 英文 ) 法學知識與英文 ( 包括中華民國憲法 法學緒論 英文 ) 法學知識與英文 ( 包括中華民國憲法 法學緒論 英文 ) 社會福利社會工作服務 各國人事制度 法學知識與英文 政府會 ( 包括中華民國憲法 法學計緒論 英文 ) 法學知識與英文 ( 包括中華民國憲法 法學緒論 英文 ) 社會政策 行政法社會研究法社會學與社會立法 心理學現行考銓民法總則 ( 包括諮商 行政法 行政學制度與刑法總則與輔導 ) 中級會計學 衛生行行政學 ( 包括衛生衛生法規教育及公共與倫理溝通 ) 會計審計法規 ( 包 成本與括預算法 會 財政學 審計學管理會計計法 決算法與審計法 ) 食品與環境衛生學 流行行病學 生物統計學 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 31

35 104 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應試科目及考試日程表 ( 續 ) 類日期 6 月 13 日 ( 星期六 ) 6 月 14 日 ( 星期日 ) 6 月 15 日 ( 星期一 ) 節次第 1 節第 2 節第 3 節第 4 節第 5 節第 6 節第 7 節第 8 節時間預備 8:40 預備 13:00 預備 14:40 預備 8:50 預備 13:00 預備 15:40 預備 8:50 預備 13:00 號9:00 類科考試考試考試考試考試考試考試考試 科編136 法律廉政 附註 11:00 國文 ( 作文 公文與測驗 ) 13:10 14:10 14:50 16:50 法學知識與英文 ( 包括中華民刑事訴訟法國憲法 法學緒論 英文 ) 9:00 11:00 公務員法 ( 包括任用 服務 保障 考 績 懲戒 交代 行行政中立 利利益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 刑法 13:10 15:10 15:50 17:50 9:00 11:00 行政法 行政學社會學 13:10 15:10 一 6 月 13 日上午 8 時 40 分至 9 時, 講解有關考試注意事項, 應考人應在 8 時 40 分以前進場就座, 聽取講解及說明 二 科目上端有 符號者, 係採測驗式試題, 考試時間為 1 小時 ; 科目上端有 符號者, 係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其餘未註記者皆採申論式試題, 考試時間均為 2 小時 國文 之 作文 及 公文 採申論式試題, 測驗 採測驗式試題 測驗式試卡應以 2B 鉛筆作答, 並請攜帶軟性品質較佳之橡皮備用 ; 申論式試卷應以藍 黑色鋼筆或原子筆作答 三 應考人應於每節考試預備鈴聲響時依座號就座, 並準時應試 規定考試時間開始後, 每天第 1 節 15 分鐘內, 其餘各節 3 分鐘內, 得准入場應試, 逾時不得應試 每節考試開始後,45 分鐘內, 不准離場 但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且經考選部核准之身心障礙應考人, 每節考試開始 15 分鐘內, 得准入場應試, 逾時不得應試 四 應考人係屬視覺障礙 上肢障礙 身體協調性功能不不佳 雙上肢肢體障礙或因其他功能性障礙致閱讀試題或書寫試卷 ( 卡 ) 有困難, 且報名時業已繳驗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之影本, 非視覺障礙應考人並應另繳驗報名日期前 1 年內經衛生福利部認定之地區醫院以上醫院相關醫療科別核發之診斷證明書, 經審查通過者, 其每節考試之作答時間, 得延長 20 分鐘 32

36 104 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應試科目及考試日程表類附件 4 日期 6 月 13 日 ( 星期六 ) 6 月 14 日 ( 星期日 ) 節次第 1 節第 2 節第 3 節第 4 節第 5 節第 6 節科編預備 8:40 預備 13:00 預備 14:40 預備 8:50 預備 13:00 預備 15:10 號時間 9:00 13:10 14:50 13:10 類科 9:00 15:20 考試 考試 考試 11:00 14:10 15:50 考試 考試 14:10 考試 16:20 10:30 16:50 14: 一般行政 142 人事行政 143 會計 144 衛生行政 附 註 法學知識與 國文英文 ( 包括中 ( 作文 公文華民國憲 行政學概要 政治學概要 行政法概要與測驗 ) 法 法學緒論 英文 ) 國文 ( 作文 公文與測驗 ) 國文 ( 作文 公文與測驗 ) 法學知識與英文 ( 包括中華民國憲 行政學概要法 法學緒論 英文 ) 法學知識與英文 ( 包括中華民國憲法 法學緒論 英文 現行考銓制度概要 政府會計 審計學概要 會計學概要概要 法學知識與 國文英文 ( 包括中 衛生行政衛生法規與食品與環境 ( 作文 公文華民國憲學概要倫理概要衛生學概要與測驗 ) 法 法學緒論 英文 ) 公共管理概要 心理學 行政法概要 ( 包括諮商與輔導 ) 概要 成本與管理會計概要 流行病學與生物統計學概要 一 6 月 13 日上午 8 時 40 分至 9 時, 講解有關考試注意事項, 應考人應在 8 時 40 分以前進場就座, 聽取講解及說明 二 科目上端有 符號者, 係採測驗式試題, 考試時間為 1 小時 ; 科目上端有 符號者, 係採申論式及測驗式之混合式試題, 其餘未註記者皆採申論式試題, 除 國文 科目考試時間為 2 小時外, 其餘科目均為 1 小時 30 分 國文 之 作文 及 公文 採申論式試題, 測驗 採測驗式試題 測驗式試卡應以 2B 鉛筆作答, 並請攜帶軟性品質較佳之橡皮備用 ; 申論式試卷應以藍 黑色鋼筆或原子筆作答 三 應考人應於每節考試預備鈴聲響時依座號就座, 並準時應試 規定考試時間開始後, 每天第 1 節 15 分鐘內, 其餘各節 3 分鐘內, 得准入場應試, 逾時不得應試 每節考試開始後,45 分鐘內, 不准離場 但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且經考選部核准之身心障礙應考人, 每節考試開始 15 分鐘內, 得准入場應試, 逾時不得應試 四 應考人係屬視覺障礙 上肢障礙 身體協調性功能不不佳 雙上肢肢體障礙或因其他功能性障礙致閱讀試題或書寫試卷 ( 卡 ) 有困難, 且報名時業已繳驗身心障礙手冊或身心障礙證明之影本, 非視覺障礙應考人並應另繳驗報名日期前 1 年內經衛生福利部認定之地區醫院以上醫院相關醫療科別核發之診斷證明書, 經審查通過者, 其每節考試之作答時間, 得延長 20 分鐘 33

37 附件 5 應考人申請複查成績申請書 收件編號 : 應考人出生年月日 入場證編號 考試名稱 身分證字號 104 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 考試等別等考試考試類科 應考人簽章申請日期 104 年月日 複查節次及科目名稱 節次 科目名稱 注意事項 : 一 申請複查成績, 應於榜示之次日起 10 日內 ( 郵戳為憑 ), 依本申請書逕向考選部提出, 逾期不予受理, 並以 1 次為限 二 申請複查成績, 應以掛號寄達並附成績及結果通知書正本及貼足 30 元掛號郵資之回件信封, 收件人 : 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收, 地址 :11602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 1-1 號, 右上角註明 申請複查成績 ( 範例如次頁 ) 34

38 應考人申請複查成績信封格式 ( 請使用郵局所訂西式或中式白色標準格式信封 ) 一 來件信封書寫範例 ( 請以掛號郵寄 ) 應考人 : 地址 : 電話 : 退除役特考複查成績 貼足掛 號郵資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 1-1 號 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 收 二 回件信封書寫範例 ( 請書妥姓名 郵遞區號及地址並貼足掛號郵資 )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 1-1 號 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寄 貼足掛 號郵資 ( 應考人請自填 ) 姓名 收 郵遞區號 地址電話 35

39 附件 6 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報名程序 為落實對應考人資訊安全的承諾, 國家考試網路報名系統持續通過 ISO/CNS 資安認證, 並全程採 TLS(Transport Layer Security) 加密機制, 以保護資料傳輸的安全性, 請應考人多加利用 一 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網址為 點選網路報名主站或新站, 即可進入網路報名系統入口網站, 或以網址 主站 ) 新站 ) 直接進入 二 點選 新手上路, 詳讀各報名步驟之影音導覽, 自我學習如何線上報名 三 點選 我要報名, 可下載應考須知 (PDF 檔,WORD 檔 ), 如第一次使用請點選下載並安裝可攜式文件讀取器 (Acrobat PDF Reader ), 安裝完成後方可開啟 PDF 檔 四 請先詳細閱讀 應考須知 後, 依考試別點選 我要報名 按鈕或點選考試名稱, 即可開始報名程序 五 詳細閱讀網路報名同意書內容後, 點選同意, 繼續報名 六 請依步驟指示選擇考試等級 類科與應試條款後, 登錄個人基本資料 學歷資料 通訊資料 應試資格及設定密碼後, 按存檔完成報名資料登錄 若曾報名過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者, 於選擇考試等級 類科與應試條款後, 須登入身分證號碼與密碼, 或者使用自然人憑證登入 七 初次以網路報名國家考試之應考人, 須設定個人密碼, 密碼設定後請務必牢記, 俾憑報名其他國家考試時, 以同一密碼登入 八 登打姓名時, 若屬於罕見字無法登打, 請至 j2se/1.4.2/download.html 下載 Java Run Time 軟體, 安裝完成後, 請點選須 需申請造字 按鈕 使用滑鼠點選填寫姓名處, 於網頁上選擇注音或是倉頡輸入法, 鍵入姓名 若於此處仍無法找到該罕見字者, 請點選, 如 < 陳大 > 系統將自動產生 罕見字申請表, 請列印後自行書寫姓名造字於該表中, 連同報名書表郵寄至考選部 報名過程中, 請仔細確認個人報名資料 九 完成報名資料登錄後, 即可點選下載加密或不加密報名書表, 使用可攜式文件讀取器 (Acrobat PDF Reader) 讀取並列印報名書表 開啟加密之報名書表時, 請以您的密碼輸入密碼欄方可開啟檔案 報名書表包含報名郵寄專用信封封面 報名履歷表等, 請自行列印, 並將繳費憑證黏貼於報名履歷表背面上方 列印時請使用 A4 尺寸紙張單面列印 ( 嚴禁雙面列印或噴墨列印, 建議以雷射印表機列印 ) 十 產生的報名書表, 如報名序號條碼變成灰色長方格時, 請移除重新安裝 36

40 Acrobat Reader 7.0 以上版本, 請再至 會員專區 下載報名書表, 重新開啟並列印 十一 列印報名書表完成後, 請依畫面選擇繳費方式 ( 或點選列印繳款單 ) 若採信用卡繳費, 限以本人持有之 VISA MasterCard 進行繳款 ( 不限發卡銀行 ), 請輸入卡號等授權資料後, 即可完成繳費程序 若採 WebATM( 全國繳費網 ) 繳款, 請使用晶片金融卡進行線上繳費 若選擇臨櫃繳款或 ATM 轉帳, 請自行列印繳費單後, 前往便利商店 郵局或銀行繳款或 ATM 轉帳並領取收據 十二 若報名書表資料有誤, 請於 24 小時內至 報名狀態查詢 選擇報名序號逕行更新報名資料 報名書表具關連性 ( 含繳款單 ), 任一張更新請全數更換 ; 報名存檔 已逾 24 小時則僅能查詢, 不不得進行行報名資料修改 十三 報名表件如有系統未自動下載資料之欄位, 務請應考人依應考須知說明自行填寫 ; 在裝入報名信封前, 請務必再次檢查報考之錄取分發區 考區 等別 類科, 如發現確實報考錯誤, 請登入 會員專區 後並點選報名狀態查詢, 將該筆報名資料註銷, 並重新報名 ; 應考人報名表件交付郵寄後, 即不得更換報考錄取分發區 考區 等別 科別 十四 各項報名表件列印無誤並已繳費完成後, 請將信封封面密實黏貼於大型標準信封 ( 約 B4 大小 ), 並將書表及應考資格證件依序裝入, 以掛號郵寄至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收, 郵戳日期至遲以 104 年 3 月 20 日 ( 含當日, 以郵戳為憑 ) 為限, 已逾收件日期未送件或費件不全者, 即註銷報名資格, 本部有權刪除該次報名資料 十五 完成網路報名者, 請直接選 會員專區, 依指示登入後並點選報名狀態查詢, 可查詢報名相關資料與進度, 包含繳費狀態 審查狀態等 本部將指派專人隨時登載應考人報名之各種狀態, 如未收件, 已收件審查中, 審查合格, 審查不合格等 十六 家中沒有上網或印表設備時, 該怎麼進行網路報名呢? 為提升網路報名服務, 本部公布如下全國公共網路服務點供應考人參用 : ( 一 ) 為了方便民眾就近上網報考各項國家考試, 已調查全國可供民眾使用的上網服務或印表服務的公共網路服務點 ( 如村里辦公處 公立圖書館 數位機會中心 教會等 ), 共一千餘個, 並公告於本部全球資訊網 應考人專區 / 報名資訊 / 公共資訊服務點 下, 歡迎網友查詢使用 惟各服務點之地址與所提供之服務資源隨時有變動的可能, 建議您先電洽服務點確認後, 再行前往, 以免白跑一趟 ( 二 ) 您亦可利用 網咖 來上網報名與列印報名表件, 其收費標準不一, 上網費用原則約為每小時 30 元, 列印 A4 一張約 2.5 元 ( 三 ) 可提供印表服務者有 影印店 數位相片沖洗店 請您先將書表置 37

41 於網路空間 信箱 USB 隨身碟或磁碟片中, 再送印, 收費標準約為黑白 A4 一張 2 元, 惟部分數位相片沖洗店視黑白列印為彩色列印, 收費較昂貴 (20 元 / 張 ), 請您先問清楚再送印 ( 四 ) 另統一超商所提供的 i-bon 列印服務, 可使用自備儲存卡或 USB 隨身碟儲存未經加密保護的報名書表後, 再送印 ( 五 ) 最後提醒您, 在使用以上各項服務時, 因都是在公眾環境上操作, 請隨時留意您個人資料的安全性, 以避免被他人不法使用 38

42 網路報名作業流程 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 www1.moex.gov.tw 點選 進入網路報名 或以網址 register.moex.gov.tw register.moex2.nat.gov.tw 直接進入 網路報名登錄起迄時間 : 自 104 年 3 月 10 日起 至 104 年 3 月 19 日下午 5 時止 離開報 名網頁 不同意 網路報名同意書 同意 應考人須詳閱應考須知中各項規定, 如因未詳閱而影響應考權益者, 概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輸入報名資料 核對報名資料 確認存檔 報名資料確認傳送後, 不得要求更換報考別 類科 考區, 輸入報名表各項資料時, 請謹慎小心 選擇繳費方式 : 1. 網路信用卡線上繳費 2.WEB ATM( 全國繳費網 ) 3. 自行列印繳款單, 前往便利商店 郵局或銀行繳款或 ATM 轉帳 列印網路報名表件 ( 單面列印 ): 1. 報名專用信封封面 2. 報名履歷表 將報名表件連同 應繳應考資格證件 裝入大型標準信封 ( 約 B4 大小 ), 並於 104 年 3 月 20 日 ( 郵戳為憑 ) 前以掛號郵寄至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 確定下載之報名表件各欄均已填寫, 如有系統未自動下載資料之欄位, 務請應考人依應考須知說明自行填寫, 報名履歴表請貼妥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榮譽國民證正反面影本及 1 吋相片, 並將繳款證明正本黏貼於報名履歷表背面 完成網路報名程序 網路報名完成後, 務必列印報名表件, 繳費後請於期限內, 以掛號郵寄至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 39

43 附件 7 國家考試身心障礙應考人申請權益維護措施之醫院診斷證明書 下列粗線框格由應考人填寫表 考選部製 姓名生日民國年月日性別 男 女 身分證字號電話 ( ) 手機 地址 醫療機構名稱 應診科別 本診斷證明書須由衛生福利部認定之地區醫院以上醫院主治醫師開立, 並於填寫或勾選註記部分逐項蓋章 診說 斷明 1. 出生 2. 民國年月日發生時間 3. 第一次診斷時間 : 民國年月日部位身心障礙影響 1. 書寫 2. 閱讀 3. 坐姿 / 移位 4. 其他 視覺功能 上肢功能 坐姿 / 移位 手冊 ( 證明 ) 1. 無 2. 有 : 類度 左眼視力 ( 矯正後 ), 右眼視力 ( 矯正後 ) ; 左眼全盲, 右眼 全盲 ; 左眼視野, 右眼視野 ; 眼球震顫 其他 ( 請註明 ) 慣用手障礙發生前 : 右手 左手障礙發生後 : 右手 左手 書寫困難 : 抄寫速度 : 字 / 分 抓握力氣差 雙手協調不佳 上臂位移控制差 右上肢缺失 左上肢缺失 其他 ( 請註明 ) 不能坐, 需改成其他擺位應考 需自備座椅 / 輪椅應考 無法久坐, 需定時更換姿勢 需協助提早入考場座位 其他 ( 請註明 ) 精神功能 有障礙 ( 請註明 ) 其 他 以上經本院醫師診斷屬實, 特予證明 醫師 : 專科類別及專科醫師科別字號 : ( 簽名及蓋章 ) 中華民國年月日 ( 需加蓋醫院關防並加註日期後, 方具效力 ) 40

44 附件 8 考選部各項考試報名費退費作業規定 類別退費事由申請退費時間申請退費手續退費金額 退件 溢繳費用 因故無法參加考試 考試因故延期舉行 1. 應考人繳交考試規費但由考選部各該考由考選部主動退費 未依規定寄發或逾期寄試承辦司通知應 發報名表件 2. 經審查不合格 考人退件理由, 並列冊辦理退費 1. 應考人重複繳費應考人須於繳費檢附 : 日起 5 年內提出 1. 退費申請書 2. 應考人溢繳費用 申請 2. 繳費證明 3. 報考公務人員考試之後備軍人 身心障礙 原住民族 低收入戶 中低收入戶及特殊境遇家庭應考人依法規規定報名費得減少費額, 誤繳全額費用 1. 天然災害考試前後 15 天內 2. 交通中斷或搭乘之公共交通工具因故停駛或遲延 35 分鐘以上 3. 兵役或點閱 教育召集 4. 傷病住院或妊娠 5. 本人訂 ( 結 ) 婚或三親等內親屬喪葬 6. 其他因不可抗力無法歸責於應考人之重大事故 考試延期一週以上致應考人無法參加考試 考試延期公告之次日起 10 日內 檢附 : 1. 退費申請書 2. 入場證 3. 證明文件 : (1) 天然災害里長證明 (2) 交通中斷或遲延 35 分鐘以上相關證明 (3) 國家兵役徵集或召集令 (4) 傷病住院或診斷證明書 (5) 喜帖 訃聞或相關證明 (6) 重大事故相關證明 檢附 : 1. 退費申請書 2. 入場證 扣除行政作業費 60 元後, 退還其餘費用 扣除行政作業費 60 元後, 退還其餘費用 扣除行政作業費 60 元後, 退還其餘費用 退還全額報名費 附註 : 1. 退費申請書 : 請至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站下載 2. 行政作業費 : 包含收費手續費 退費手續費 郵資 匯費等相關作業費用 3. 應考人因重大天然災害引發交通中斷, 依考選部因應重大天然災害臨時更改應考人考區或試區處理要點填具應考人因應重大天然災害臨時更改考區或試區申請表之退費, 免另提出退費申請書或相關證明文件 4. 應考人申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應試科目 考試方式 分階段或分試考試之減免案件, 於提審議委員會前退件者, 由考選部主動退費 ; 於提審議委員會後之退件, 不予退費 41

45 考選部各項考試報名費退費申請書 申請日期年月日 申請人 聯絡地址 身分證統一編號 聯絡電話 考試名稱 104 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 考試等級 申請退費事由應扣除費用申請退費金額 重複繳費, 金額 元 元 溢繳費用, 金額元元行政作業費 60 元 優待身分誤繳費用, 溢繳元元 因故無法參加考試, 已繳元元 考試延期舉行致無法參加考試, 已繳元無元 檢附資料 繳費證明 考試入場證 相關證明 支票郵寄地址 審核欄 郵遞區號 : 審核日期年月日 市 / 縣區 / 市 / 鄉 / 鎮村 / 里 路 / 街段巷弄號樓 檢附資料 核對無誤 資料不齊, 需補件 審核結果 符合退費規定 不符合退費規定 退費金額 同申請金額 可退費金額元 承辦單位承辦人 科長 單位主管 42

46 附件 年特種考試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應考人變更資料申請表 應考人姓名入場證編號考試等別應考人簽章 ( 尚不知者免填 ) 出生年月日 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應考類科 聯絡電話 申請日期 : 民國年月日 申請變更項目 姓名 地址 原留資料 變更資料 國民身分證正面黏貼處 國民身分證背面黏貼處 注意事項 : 一 請填妥本申請表以傳真或掛號專函通知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 並請黏貼國民身分證正 背面影本 1 份, 如係申請變更姓名者, 須加附登載更名事項之戶籍謄本 1 份, 俾憑處理 二 請於預定寄發入場證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之日期前 10 日傳真或掛號函知更正, 如有不符或逾期提出申請, 致考試有關文件無法投遞或發生延誤情事, 由應考人自行負責 三 傳真電話 :(02) ; 郵寄地址 :11602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 1 之 1 號, 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三科收 43

Microsoft Word - 102記帳士應考須知0728

Microsoft Word - 102記帳士應考須知0728 102 年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普 通 考 試 記 帳 士 考 試 應 考 須 知 特 別 注 意 事 項 1. 本 考 試 網 路 報 名 系 統 開 放 時 間 為 102 年 8 月 6 日 ( 星 期 二 ) 零 時 起 至 8 月 15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5 時 整 準 時 關 閉 2. 本 考 試 不 得 以 歷 年 入 場 證 或 成 績 及 結 果 通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3記帳士應考須知

Microsoft Word - 103記帳士應考須知 103 年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普 通 考 試 記 帳 士 考 試 應 考 須 知 特 別 注 意 事 項 1. 本 考 試 網 路 報 名 系 統 開 放 時 間 為 103 年 8 月 5 日 ( 星 期 二 ) 零 時 起 至 8 月 14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5 時 整 準 時 關 閉 2. 本 考 試 不 得 以 歷 年 入 場 證 或 成 績 及 結 果 通

More information

104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司 法 人 員 考 試 三 等 四 等 考 試 重 要 事 項 預 定 日 期 及 應 考 人 注 意 事 項 簡 表 年 月 日 星 期 104 5 12 二 104 5 21 四 104 5 22 五 104 7 31 五 104 8 15 17 六

104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司 法 人 員 考 試 三 等 四 等 考 試 重 要 事 項 預 定 日 期 及 應 考 人 注 意 事 項 簡 表 年 月 日 星 期 104 5 12 二 104 5 21 四 104 5 22 五 104 7 31 五 104 8 15 17 六 1 0 4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司 法 人 員 考 試 應 考 須 知 ( 三 等 四 等 考 試 ) 本 考 試 採 網 路 報 名 紙 本 寄 件, 請 自 行 下 載 及 列 印 報 名 書 表, 並 於 104 年 5 月 22 日 ( 含 當 日, 郵 戳 為 憑 ) 前 將 報 名 表 件 以 掛 號 郵 寄 考 選 部 特 種 考 試 司 第 一 科, 始 完 成 報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4年不動產經紀人考試應考須知

Microsoft Word - 104年不動產經紀人考試應考須知 104 年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普 通 考 試 不 動 產 經 紀 人 考 試 應 考 須 知 特 別 注 意 事 項 1. 本 考 試 採 網 路 報 名 無 紙 化 方 式 辦 理, 須 上 傳 照 片, 請 事 先 備 妥 JPG 檔 案, 憑 以 報 名 ; 相 關 規 定 及 注 意 事 項, 詳 如 第 1 頁 2. 本 考 試 網 路 報 名 系 統 開 放 時 間 為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5130應考須知

Microsoft Word - 105130應考須知 105 年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會 計 師 不 動 產 估 價 師 專 利 師 民 間 之 公 證 人 考 試 應 考 須 知 注 意 : 1. 本 考 試 採 網 路 報 名 紙 本 寄 件 方 式 辦 理, 網 路 報 名 資 訊 系 統 報 名 時 間 為 105 年 5 月 17 日 起 至 5 月 26 日 下 午 5 時 止, 且 須 於 105 年 5

More information

103 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佐級考試重要事項日期及應考人注意 事項簡表 年 月 日 星 期 工作項目 注意事項 表件下載 備註 1.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1.佐級考試各類科及 2. 國 家 考 試 報 名 資 訊 暫定需用名額表 系統報名程序 2.佐級考試各類科工 開始受理報名 進入 3.申請

103 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佐級考試重要事項日期及應考人注意 事項簡表 年 月 日 星 期 工作項目 注意事項 表件下載 備註 1.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1.佐級考試各類科及 2. 國 家 考 試 報 名 資 訊 暫定需用名額表 系統報名程序 2.佐級考試各類科工 開始受理報名 進入 3.申請 103 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 鐵路人員考試應考須知 佐級考試 佐級考試各類科 國文 包括公文格式用語 題數總計 45 題 其中單選題 35 題 每題 2 分 複選題 10 題 每題 3 分 相關規定請詳閱本須知第 7 頁之說明 考 選 部 編 印 中華民國 103 年 3 月 考選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x.gov.tw/ 詳細閱讀 妥善保管 103 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佐級考試重要事項日期及應考人注意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4年建築師技師考試應考須知

Microsoft Word - 104年建築師技師考試應考須知 1 0 4 年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建 築 師 技 師 第 二 次 食 品 技 師 考 試 應 考 須 知 特 別 注 意 事 項 1. 本 考 試 網 路 報 名 系 統 開 放 時 間 為 104 年 8 月 4 日 ( 星 期 二 ) 零 時 起 至 8 月 13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5 時 整 準 時 關 閉 2. 104 年 專 門 職 業 及

More information

105 年 特 種 考 試 交 通 事 業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高 員 三 級 員 級 考 試 重 要 事 項 日 期 及 應 考 人 注 意 事 項 簡 表 年 月 日 星 期 105 3 15 二 105 3 24 四 105 3 25 五 工 作 項 目 注 意 事 項 表 件 下 載 備

105 年 特 種 考 試 交 通 事 業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高 員 三 級 員 級 考 試 重 要 事 項 日 期 及 應 考 人 注 意 事 項 簡 表 年 月 日 星 期 105 3 15 二 105 3 24 四 105 3 25 五 工 作 項 目 注 意 事 項 表 件 下 載 備 1 0 5 年 特 種 考 試 交 通 事 業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應 考 須 知 ( 高 員 三 級 員 級 考 試 ) 特 別 注 意 事 項 : 1. 本 考 試 採 網 路 報 名 紙 本 寄 件 方 式 辦 理, 國 家 考 試 網 路 報 名 資 訊 系 統 開 放 時 間 為 105 年 3 月 15 日 ( 星 期 二 ) 零 時 起 至 105 年 3 月 24 日 ( 星 期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關務人員_103.01.02_

Microsoft Word - 關務人員_103.01.02_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關 務 人 員 應 須 知 選 部 編 印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1 月 選 部 全 球 資 訊 網 :http://www.moex.gov.tw/ 103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關 務 人 員 重 要 事 項 日 期 及 應 人 注 意 事 項 簡 表 年 月 日 星 期 工 作 項 目 注 意 事 項 表 件 下 載 備 註 103 01 07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應考須知_記帳士_

Microsoft Word 應考須知_記帳士_ 100 年年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普 通 考 試 記 帳 士 考 試 應 考 須 知 特 別 注 意 事 項 1. 本 項 考 試 不 得 以 歷 年年 入 場 證 或 成 績 及 結 果 通 知 書 作 為 應 考 資 格 證 明 文 件 2. 電 子 計 算 器 之 使 用, 限 考 選 部 公 告 之 110 款 機 型, 詳 如 第 13 頁 3. 本 項 考 試 非 公 務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2年高一二級應考須知-核定

Microsoft Word - 102年高一二級應考須知-核定 考 選 部 編 印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7 月 考 選 部 全 球 資 訊 網 :http://www.moex.gov.tw 102 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一 級 暨 考 試 重 要 事 項 日 期 及 應 考 人 注 意 事 項 簡 表 年 月 日 星 期 102 7 16 二 102 7 25 四 102 7 26 五 102 9 23 一 102 10 5 6 六 日

More information

105 年 特 種 考 試 交 通 事 業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佐 級 考 試 重 要 事 項 日 期 及 應 考 人 注 意 事 項 簡 表 年 月 日 星 期 105 3 15 二 105 3 24 四 105 3 25 五 工 作 項 目 注 意 事 項 表 件 下 載 備 註 開 始 受

105 年 特 種 考 試 交 通 事 業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佐 級 考 試 重 要 事 項 日 期 及 應 考 人 注 意 事 項 簡 表 年 月 日 星 期 105 3 15 二 105 3 24 四 105 3 25 五 工 作 項 目 注 意 事 項 表 件 下 載 備 註 開 始 受 1 0 5 年 特 種 考 試 交 通 事 業 鐵 路 人 員 考 試 應 考 須 知 ( 佐 級 考 試 ) 特 別 注 意 事 項 : 1. 本 考 試 於 國 家 考 試 網 路 報 名 資 訊 系 統 開 放 時 間 為 105 年 3 月 15 日 ( 星 期 二 ) 零 時 起 至 105 年 3 月 24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5 時 止, 請 儘 早 完 成 報 名 作 業,

More information

考試等別:三四等考試

考試等別:三四等考試 103 年 特 種 地 方 府 公 務 人 員 三 等 四 等 應 須 知 本 採 網 路 報 名, 請 自 下 載 及 列 印 報 名 書 表, 並 於 103 年 9 月 24 日 含 當 日, 郵 戳 為 憑 前 將 報 名 表 件 以 掛 號 郵 寄 選 部 特 種 司 第 四 科, 始 完 成 報 名 程 序, 如 未 依 規 定 期 限 寄 出 報 名 表 件, 網 路 報 名 視 為

More information

101關務須知

101關務須知 105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身 心 障 礙 人 員 考 試 應 考 須 知 特 別 注 意 事 項 : 1. 本 考 試 採 網 路 報 名 紙 本 寄 件 方 式 辦 理 ( 操 作 方 式 詳 見 本 須 知 第 68 頁 ), 國 家 考 試 網 路 報 名 資 訊 系 統 開 放 時 間 為 105 年 1 月 5 日 ( 星 期 二 ) 零 時 起 至 105 年 1 月

More information

考試等別:五等考試

考試等別:五等考試 105 年 特 種 考 試 地 方 政 府 公 務 人 員 考 試 五 等 考 試 應 考 須 知 特 別 注 意 事 項 : 1. 本 考 試 採 無 紙 化 網 路 報 名 方 式 辦 理, 國 家 考 試 網 路 報 名 資 訊 系 統 開 放 時 間 為 105 年 9 月 13 日 ( 星 期 二 ) 起 至 105 年 9 月 22 日 ( 星 期 四 ) 下 午 5 時 止, 請 儘

More information

100 年 公 務 人 員 升 官 等 考 考 選 部 編 印 中 華 民 國 100 年 7 月 考 選 部 全 球 資 訊 網 :http://www.moex.gov.tw/ 目 錄 頁 次 壹 重 要 日 期 摘 要... 1 貳 考 地 點 及 入 場 證 寄 發... 2 參 應 考 資 格... 2 肆 應 科 目 及 考 日 程 表... 4 伍 報 名 有 關 規 定... 4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頁 次 特 別 注 意 事 項 壹 重 要 事 項 日 期 1 貳 考 試 等 別 組 別 及 暫 定 需 用 名 額 2 參 應 考 資 格 2 肆 考 試 方 式 應 試 科 目 及 考 試 日 程 表 3 伍 考 試 地 點 及 入 場 證 寄 發 3 陸 有 關 業 務 主 管 機

目 錄 頁 次 特 別 注 意 事 項 壹 重 要 事 項 日 期 1 貳 考 試 等 別 組 別 及 暫 定 需 用 名 額 2 參 應 考 資 格 2 肆 考 試 方 式 應 試 科 目 及 考 試 日 程 表 3 伍 考 試 地 點 及 入 場 證 寄 發 3 陸 有 關 業 務 主 管 機 100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國 家 安 全 局 國 家 安 全 情 報 人 員 考 試 應 考 須 知 考 選 部 編 印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 6 月 考 選 部 全 球 資 訊 網 :http://www.moex.gov.tw 目 錄 頁 次 特 別 注 意 事 項 壹 重 要 事 項 日 期 1 貳 考 試 等 別 組 別 及 暫 定 需 用 名 額 2 參 應 考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1-01醫師考試分試考試等應考須知

Microsoft Word - 101-01醫師考試分試考試等應考須知 1 0 1 年年 第 一 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醫 師 分 中 醫 師 營 養 師 心 理理 師 藥 師 醫 事 檢 驗 師 護 理理 師 暨 普 通 護 士 應 須 知 注 意 : 1. 應 人 皆 不不 得 以 歷歷 年年 入 場 證 或 成 績 及 結 果 通 知 書 作 為 應 資 格 證 明 文 件, 仍 應 依 本 須 知 規 定, 檢 附 相 關 證 件, 俾

More information

( 須 檢 附 乙 級 計 量 技 術 人 員 證 書 影 本 及 工 作 經 歷 證 明, 工 作 證 明 年 資 之 計 算, 請 詳 閱 本 說 明 六 ( 四 )2. 工 作 證 明 年 資 之 計 算 ) 3. 重 考 考 生 : 曾 繳 費 報 名 參 加 103 年 甲 級 計 量 技

( 須 檢 附 乙 級 計 量 技 術 人 員 證 書 影 本 及 工 作 經 歷 證 明, 工 作 證 明 年 資 之 計 算, 請 詳 閱 本 說 明 六 ( 四 )2. 工 作 證 明 年 資 之 計 算 ) 3. 重 考 考 生 : 曾 繳 費 報 名 參 加 103 年 甲 級 計 量 技 經 濟 部 標 準 檢 驗 局 104 年 度 甲 級 計 量 技 術 人 員 考 試 ( 第 1 梯 次 ) 報 考 簡 章 壹 考 試 說 明 一 考 試 主 辦 單 位 : 經 濟 部 標 準 檢 驗 局 洽 詢 時 間 :09:00-17:00 ; 洽 詢 電 話 :(02)2396-3360 分 機 715 二 簡 章 下 載 及 通 訊 報 名 : 考 試 報 名 簡 章 請 考 生 自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3年身障人員考試日程表

Microsoft Word - 103年身障人員考試日程表 編號 103 年公務人員特種身心障礙人員三等應試科目及日程表 日期 4 月 19 日 ( 星期六 ) 4 月 20 日 ( 星期日 ) 節次第 1 節第 2 節第 3 節第 4 節第 5 節第 6 節第 7 節 8:40 13:50 16:00 16:40 16:50 18:50 8:50 11:00 12:50 15:40 17:40 301 一般行政 政治學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 行政學 公共政策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年 年 年 年 理 路 六 行 類 行 類 路 說 路 說 路 說 類 行 類 行 類 錄 說 更 料 聯 律 路 錄 理 錄 路 路 路 路 列 年 錄 履歷 料 利 行 類 行 類 理 六 說 說 練 不 說 理 說 路 參 益 錄 路 錄 類 參 錄 陸 練 聯 說 行 參 行 陸 行 說 拾 行 說 拾 見 類 行 類 行 類 路 益 更 料 路 路 說 路 路 路 理 錄 行 留 路 見

More information

醫事人員、中醫師、營養師、獸醫人員檢覈筆試

醫事人員、中醫師、營養師、獸醫人員檢覈筆試 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報名程序 - 9 - 附件 3 為落實對應考人資訊安全的承諾, 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持續通過 ISO/CNS 27001 資安認證, 並全程採 SSL(Secure Socket Layer) 加密機制, 以保護資料傳輸的安全性 一 登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網址為 www.moex.gov.tw 點選網路報名主站或 新站, 即可進入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入口網站, 或以網址 register.moex.gov.tw(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5年原住民族特考三等考試應試科目及考試日程表

Microsoft Word - 105年原住民族特考三等考試應試科目及考試日程表 105 年公務人員特種原住民族三等應試目及日程表 日期 9 月 3 日 ( 星期六 ) 9 月 4 日 ( 星期日 ) 節次第 1 節第 2 節第 3 節第 4 節第 5 節第 6 節第 7 節預預預預預預預 16:30 08:50 備備備備備備備編 號 16:00 18:40 13:00 17:40 501 一般行 ( 包括中華民國 ( 作 公 行學 及法規 英 ) 民法總則與刑法總則治學 行法公共策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4年鐵路日程表.docx

Microsoft Word - 104年鐵路日程表.docx 104 年特種交通事業鐵路人員高員三級應科目及日程表編日期 6 月 13 日 ( 星期六 ) 6 月 14 日 ( 星期日 ) 6 月 15 日 ( 星期一 ) 節次第 1 節第 2 節第 3 節第 4 節第 5 節第 6 節第 7 節第 8 節時間預預預預預預預預號 8:40 8:50 15:40 8:50 16:50 15:10 17:50 15:10 701 財經廉政 702 會計 703 事務管理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高三應考須知1.doc

Microsoft Word - 高三應考須知1.doc 96 年年 公 務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三 級 考 試 考 選 部 編 印 中 華 民 國 96 年年 4 月 考 選 部 全 球 資 訊 網 :http://www.moex.gov.tw/ 目 錄 頁 次 壹 重 要 日 期 摘 要... 1 貳 暫 定 需 用 名 額 及 有 關 規 定... 1 參 應 考 資 格 及 釋 例... 2 肆 應 試 科 目 及 考 試 日 程 表...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99外交應考須知.doc

Microsoft Word - 99外交應考須知.doc 99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外 交 領 事 人 員 及 國 際 新 聞 人 員 考 試 應 考 須 知 考 選 部 編 印 中 華 民 國 9 9 年 6 月 考 選 部 全 球 資 訊 網 :http://www.moex.gov.tw 目 錄 頁 次 特 別 注 意 事 項 壹 重 要 事 項 日 期 1 貳 考 試 等 別 類 科 組 別 及 暫 定 需 用 名 額 2 參 應

More information

第一篇文概說第七章公文的用語及標點符號公本篇內容 第一章 緒論 第二章 公文的意義 第三章 公文與高 普 特各類考試 第四章 公文程式之意義及演變 第五章 公文之分類及其行文系統 第六章 公文之結構與行款 第一篇 第一章緒論 003 第一章緒論 等 等 004 最新應用公文 第一篇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005 第二章公文的意義 第一節 一 須為公務員製作之文書 二 須為公務員 職務上 製作之文書 006

More information

<B0EAA4E5B8D5A8F72E747066>

<B0EAA4E5B8D5A8F72E747066> 本模擬試卷僅供參考, 非經本班同意不得複製 參加國家考試 g co ://com 鼎 ttp://com 鼎文 en.com 鼎文補.com 鼎文補習m 鼎文補習班補m 鼎文補習班 h 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 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 co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 en.co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w -wen.com 鼎文補m 鼎文補習班 http://w.tin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4-2應考須知51

Microsoft Word - 104-2應考須知51 104 年 第 二 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中 醫 師 考 試 分 階 段 考 試 營 養 師 心 理 師 護 理 師 社 會 工 作 師 考 試 104 年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法 醫 師 語 言 治 療 師 聽 力 師 牙 體 技 術 師 考 試 應 考 須 知 注 意 : 1. 本 考 試 採 網 路 報 名 紙 本 寄 件 方

More information

應考須知

應考須知 附件 8 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報名程序 為落實對應考人資訊安全的承諾, 國家考試網路報名系統持續通過 ISO/CNS 27001 資安認證, 並全程採 TLS Transport Layer Security 加密機制, 以保護資料傳輸的安全性, 請應考人多加 用 1. 入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網址為 www.moex.gov.tw 點選網路報名主站或新站, 即可進入網路報名系統入口網站, 或以網址

More information

untitled

untitled 104 年度 104 年 0730 1129 104 年 1213 療 104年度國際疾病分析人員甄試時程表 項目 日期 星期 開放線上報名 104年07月24日 五 至11月29日 日 資格審查收件 以郵戳為憑 104年10月31日 六 至12月04日 五 寄發應試通知與准考證 104年12月07日 一 至12月10日 四 測驗 104年12月13日 日 線上開放成績查詢 104年12月28日 一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日程表

Microsoft Word 日程表 日程表 1 101 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醫師分試 營養師 心理師 101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法醫師應試科目及日程表日期 7 月 28 日 ( 星期六 ) 7 月 29 日 ( 星期日 ) 節次第 1 節第 2 節第 3 節第 4 節第 5 節第 6 節時間預預預預預預 15:30 08:50 15:30 備備備備備備 101 醫師 ( 一 ) 102 醫師 ( 二 ) 105 營養師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4-6須知_

Microsoft Word - 4-6須知_ 107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身心障礙人員考試應考須知 考選部編印 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www.moex.gov.tw 壹 報名事宜 一 報名日期 : 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26 日零時起至 107 年 1 月 4 日下午 5 時止, 逾時無法報名 二 報名方式 ( 一 ) 本考試應於網路報名, 並郵寄報名表件 有意報考者請登入 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

More information

( )... 5 ( ) ( )

( )... 5 ( ) ( ) 2016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71005 臺南市永康區南臺街 1 號 E-mail:rusen@stust.edu.tw WEB:http://rusen.stust.edu.tw TEL:+886-6-2435163 FAX:+886-6-2435165 2 0 1 6 0 1 1 9 2016... 2... 3... 5 ( )... 5 ( )... 5 1... 6 2...

More information

¾ú¥v¬ì²Ä8¦¸-«ü¦Ò«ÊŁ±.prn, page Normalize ( <4D F736F F D20BEFAA576ACECB2C438A6B82DABFCA6D2ABCAADB12E646F63> )

¾ú¥v¬ì²Ä8¦¸-«ü¦Ò«ÊŁ±.prn, page Normalize ( <4D F736F F D20BEFAA576ACECB2C438A6B82DABFCA6D2ABCAADB12E646F63> ) 80 2B NO.99352001 102-E8 第壹部分 : 選擇題 ( 占 80 分 ) 72 1 說明 : 第 1 題至第 n 題, 每題有 4 個選項, 其中只有一個是正確或最適當的選項, 請畫記在 答案卡之 選擇題答案區 各題答對者, 得 2 分 ; 答錯 未作答或畫記多於一個選 項者, 該題以零分計算 1 1873 C. Douglas 1923 Thomas Barclay A B

More information

專技高考快訊

專技高考快訊 醫師 ( 二 ) 一 七年第二次專技考試報名事項 一 應屆畢業生及延修生集體報名注意事項 : 1. 採個人網路線上報名, 無須購買應考須知及報名書表 2. 由註冊組統籌造冊連同報名資料送交考選部審查 3. 考試日期 :107 年 6 月 23-24 日 4. 考區設置 : 臺北 臺中 臺南 高雄 4 考區同時舉行 ( 自行選擇三個志願排序 ) 5. 報名費 2,000 元 ( 除有符合考選部退費規定,

More information

醫事人員、中醫師、營養師、獸醫人員檢覈筆試

醫事人員、中醫師、營養師、獸醫人員檢覈筆試 105 年 第 二 次 專 門 職 業 及 技 術 人 員 高 等 考 試 醫 師 牙 醫 師 藥 師 考 試 分 階 段 考 試 藥 師 醫 事 檢 驗 師 醫 事 放 射 師 助 產 師 物 理 治 療 師 職 能 治 療 師 呼 吸 治 療 師 獸 醫 師 考 試 集 體 報 名 注 意 事 項 提 醒 學 生 : 集 體 報 名 者, 請 正 確 點 選 現 在 就 讀 之 學 校 名 稱,

More information

79 3 (383)078-085 國 家 考 試 知 多 少.indd 79 2007/7/18 6:46:23 PM

79 3 (383)078-085 國 家 考 試 知 多 少.indd 79 2007/7/18 6:46:23 PM 78 383 現行考銓制度 補充教材 國家考試知多少 / 謝連參 現行考銓制度 第一次開課時 有幾位同學分別問及有關參加國家考 試如何選擇考試類科 如何蒐集應試科目有關資料 如何準備考試 以及考 試答題技巧等問題 茲依據相關規定及個人經驗說明如下 一 如何選擇考試類科 各項公務人員考試應考資格之規定一向寬鬆 以報考人數較多的高考三 級 大專畢業 普考 高中 職畢業 為例 行政類如一般行政 一般民 政

More information

3. 從 事 計 量 相 關 實 務 工 作 5 年 以 上 ( 須 檢 附 工 作 證 明 書 ) 4. 重 考 考 生 : 曾 繳 費 報 名 參 加 102 年 或 103 年 乙 級 計 量 技 術 人 員 考 試 考 試 成 績 未 達 合 格 標 準 者, 得 免 費 報 名 參 加 考

3. 從 事 計 量 相 關 實 務 工 作 5 年 以 上 ( 須 檢 附 工 作 證 明 書 ) 4. 重 考 考 生 : 曾 繳 費 報 名 參 加 102 年 或 103 年 乙 級 計 量 技 術 人 員 考 試 考 試 成 績 未 達 合 格 標 準 者, 得 免 費 報 名 參 加 考 壹 考 試 說 明 經 濟 部 標 準 檢 驗 局 104 年 度 乙 級 計 量 技 術 人 員 考 試 報 考 簡 章 一 考 試 主 辦 單 位 : 經 濟 部 標 準 檢 驗 局 洽 詢 時 間 :09:00-17:00 ; 洽 詢 電 話 :(02)2396-3360 分 機 715 二 簡 章 下 載 及 通 訊 報 名 : 考 試 報 名 簡 章 請 考 生 自 行 由 本 局 計 量

More information

目錄 頁次 壹 地方特全國擬真模擬重要事項日期時程表 1 貳 報名期間及方式 2 參 報名費用及繳費方式 2 肆 測驗日期 時間及應攜帶證件資料 3 伍 地方特全國擬真模擬日程表 4 陸 答題注意事項 8 柒 其他注意事項 8 捌 附件 9

目錄 頁次 壹 地方特全國擬真模擬重要事項日期時程表 1 貳 報名期間及方式 2 參 報名費用及繳費方式 2 肆 測驗日期 時間及應攜帶證件資料 3 伍 地方特全國擬真模擬日程表 4 陸 答題注意事項 8 柒 其他注意事項 8 捌 附件 9 104 年度三民輔事業集團 地方特全國擬真模擬 簡章 三民輔事業集團編印 中華民國 1 0 4 年 1 1 月 三民輔事業集團 www.3people.com.tw 目錄 頁次 壹 地方特全國擬真模擬重要事項日期時程表 1 貳 報名期間及方式 2 參 報名費用及繳費方式 2 肆 測驗日期 時間及應攜帶證件資料 3 伍 地方特全國擬真模擬日程表 4 陸 答題注意事項 8 柒 其他注意事項 8 捌 附件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Microsoft Word - 手冊.docx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National Taiwan Normal University 2011 春季班赴外交換生手冊 Outbound Exchange Student Handbook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國際事務處 Office of International Affairs Tel:+886-2-7734-1282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3須知

Microsoft Word - 1-3須知 107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應考須知 考選部編印 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www.moex.gov.tw 壹 報名事宜一 報名日期 : 中華民國 106 年 12 月 26 日零時起至 107 年 1 月 4 日下午 5 時止, 逾時無法報名 二 報名方式 ( 一 ) 本考試應於網路報名, 並郵寄報名表件 有意報考者請登入 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 依系統指示進行報名程序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Microsoft PowerPoint - 101教師升等說明會 2 1 3 4 2 5 並以該刊物出具接受證明之日起 6 3 7 8 4 9 10 5 11 12 6 13 14 7 15 靜宜大學教師升等資料 ( 僅供參考 ) 一 姓名 : 二 單位 : 三 現職 : 四 學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五 經歷 ( 請詳填起訖日期 ): 六 教師證書字號 : 年資起算日 : 七 學術專長領域 : 八 任現職期間教學工作 : ( 一 ) 授課記錄 ( 二 )

More information

¦ÛµM¬ì²Ä3¦¸²Õ¨÷-¾Ç´ú¤ºŁ¶«ÊŁ±.prn, page Normalize ( <4D F736F F D20A6DBB54DACECB2C433A6B8B2D5A8F72DBEC7B4FAA4BAADB6ABCAADB12E646F63> )

¦ÛµM¬ì²Ä3¦¸²Õ¨÷-¾Ç´ú¤ºŁ¶«ÊŁ±.prn, page Normalize ( <4D F736F F D20A6DBB54DACECB2C433A6B8B2D5A8F72DBEC7B4FAA4BAADB6ABCAADB12E646F63> ) 100 40 28 2B c 3 10 8 m s h 6.63 10 34 J s e 1.6 10 19 C hc 1240 E hf ev λ λ nm 1 ev 1.6 10-19 J 1 mol 6.02 10 23 ph 8 10 N 14 O 16 Fe 56 Ag 108 NO.99341003 103-E3 第壹部分 ( 占 80 分 ) 56 1 說明 : 第 1 題至第 k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5--司法官須知.doc

Microsoft Word - 105--司法官須知.doc 1 0 5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司 法 官 考 試 應 考 須 知 第 一 試 應 試 科 目 綜 合 法 學 ( 一 ) 之 憲 法 行 政 法 刑 法 刑 事 訴 訟 法 及 綜 合 法 學 ( 二 ) 之 民 法 民 事 訴 訟 法 等 6 子 科 目 部 分 試 題 採 複 選 題 型, 相 關 規 定 請 詳 閱 本 須 知 第 12-14 頁 考 試 方 式 及 成 績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日程表

Microsoft Word 日程表 類科及編號 105 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醫師分階段應試科目及日程表 日期 1 月 23 日 ( 星期六 ) 1 月 24 日 ( 星期日 ) 節次第 1 節第 2 節第 3 節第 4 節第 5 節第 6 節時間預預預預預預 15:15 08:55 12:35 15:15 備備備備備備 301 醫師 ( 一 ) 302 醫師 ( 二 ) 11:00 14:55 15:20 17:20 11:00

More information

2015 大學校院招收大陸地區學生聯合招生委員會 71005 臺南市永康區南臺街 1 號 E-mail:rusen@mail.stust.edu.tw WEB:http://rusen.stust.edu.tw TEL:+886-6-2435163 FAX:+886-6-2435165 2 0 1 5 年 0 5 月 2 0 日 2015... 2... 3... 4... 6... 6... 7....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5年記帳士考試應考須知_0727_

Microsoft Word - 105年記帳士考試應考須知_0727_ 10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 記帳士考試 應考須知 特別注意事項 1. 本考試網路報名系統開放時間為 105 年 8 月 2 日 ( 星期二 ) 零時起至 8 月 11 日 ( 星期四 ) 下午 5 時整準時關閉 2. 本考試不得以歷年入場證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作為應考資格證明文件 3. 電子計算器之使用, 限考選部公告之 125 款機型, 詳如本須知第 13 頁 4. 本考試非公務人員考試,

More information

目錄頁次 特別注意事項壹 重要事項日期 1 貳 考試等別 科別及暫定需用名額 2 參 應考資格 2 肆 考試方式 應試科目及考試日程表 2 伍 考試地點及入場證寄發 3 陸 有關業務主管機關之聯絡地址及電話 3 柒 報名書表 4 捌 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4 玖 成績計算 7 拾 分發訓練及限制轉調 8

目錄頁次 特別注意事項壹 重要事項日期 1 貳 考試等別 科別及暫定需用名額 2 參 應考資格 2 肆 考試方式 應試科目及考試日程表 2 伍 考試地點及入場證寄發 3 陸 有關業務主管機關之聯絡地址及電話 3 柒 報名書表 4 捌 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4 玖 成績計算 7 拾 分發訓練及限制轉調 8 10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社會福利 工作人員考試應考須知 考選部編印 中華民國 1 0 0 年 6 月 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moex.gov.tw 目錄頁次 特別注意事項壹 重要事項日期 1 貳 考試等別 科別及暫定需用名額 2 參 應考資格 2 肆 考試方式 應試科目及考試日程表 2 伍 考試地點及入場證寄發 3 陸 有關業務主管機關之聯絡地址及電話 3 柒 報名書表 4 捌

More information

壹考試等別:五等考試

壹考試等別:五等考試 107 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應考須知 考選部編印 中華民國 107 年 3 月 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www.moex.gov.tw 壹 報名事宜一 報名日期 : 民國 107 年 3 月 6 日 ( 星期二 ) 零時起至 107 年 3 月 15 日 ( 星期四 ) 下午 5 時止, 逾時無法報名 二 報名方式 ( 一 ) 一律採網路報名, 有意報考者請登入 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

More information

101關務須知

101關務須知 104 年國軍上校以上軍官轉任公務人員考試 應考須知 本考試採網路報名, 請自行下載及列印報名書表, 並於 104 年 1 月 16 日 ( 含當日, 郵戳為憑 ) 前將報名表件以掛號郵寄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一科, 始完成報名程序, 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 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22 條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 19 條規定, 應考人有冒名頂替 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 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

More information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二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英語科閱讀與聽力答對題數對應整體能力等級加標示對照表 閱讀答 對題數 聽力答對題數 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待加強 表一 105 年國中教育會考國文科 社會科與自然科能力等級加標示與答對題數對照表 國文社會自然 A++ 46-48 60-63 51-54 A+ 42-48 44-45 54-63 58-59 46-54 49-50 A 42-43 54-57 46-48 B++ 37-41 45-53 37-45 B+ 20-41 31-36 24-53 38-44 20-45 30-36 B 20-30 24-37

More information

壹考試等別:五等考試

壹考試等別:五等考試 107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應考須知 考選部編印 中華民國 107 年 3 月 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www.moex.gov.tw 壹 報名事宜一 報名日期 : 民國 107 年 3 月 6 日 ( 星期二 ) 零時起至 107 年 3 月 15 日 ( 星期四 ) 下午 5 時止, 逾時無法報名 二 報名方式 ( 一 ) 一律採網路報名, 並郵寄報名表件, 有意報考者請登入 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6年記帳士考試應考須知1027

Microsoft Word - 106年記帳士考試應考須知1027 106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 記帳士考試應考須知 特別注意事項 1. 本考試報名系統開放時間為 106 年 8 月 1 日 ( 星期二 ) 零時起至 8 月 10 日 ( 星期四 ) 下午 5 時整準時關閉 2. 本考試不得以歷年入場證或成績通知書作為應考資格證明文件 3. 電子計算器之使用, 限考選部公告之 125 款機型, 詳如本須知第 13 頁 4. 本考試非公務人員考試, 不適用報名費減半之優待

More information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 一 0 六年度年報 中華民國一 0 七年四月十二日刊印 查詢本年報之網址如下 : (1) 主管機關指定之公開資訊觀測站 :newmops.twse.com.tw (2) 本公司網址 :www.chimeicorp.com 一 本公司發言人 代理人發言人姓名 : 公司發言人 : 姓名 : 陳世賢職稱 : 副總經理電話 :(06)2663000 電子郵件信箱 :service@mail.chimei.com.tw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2記帳士應考須知

Microsoft Word - 102記帳士應考須知 102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 記帳士考試 應考須知 特別注意事項 1. 本考試網路報名系統開放時間為 102 年 8 月 6 日 ( 星期二 ) 零時起至 8 月 15 日 ( 星期四 ) 下午 5 時整準時關閉 2. 本考試不得以歷年入場證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作為應考資格證明文件 3. 電子計算器之使用, 限考選部公告之 125 款機型, 詳如本須知第 12 頁 4. 本考試非公務人員考試,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應考須知.doc

Microsoft Word -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移民行政人員考試應考須知.doc 10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人員考試 應考須知 考選部編印中華民國 101 年 12 月 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moex.gov.tw/ 10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人員考試重要事項日期及應考人注意事項 年月日 星期 101 12 25 二 102 1 3 四 102 1 4 五 102 3 15 二 102 3 30 31 六 日 工作項目注意事項表件下載備註 開始受理報名 ( 進入網路報名系統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3年移民應考須知公告用

Microsoft Word - 103年移民應考須知公告用 10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人員考試 應考須知 考選部編印中華民國 103 年 5 月 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moex.gov.tw/ 10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人員考試重要事項日期及應考人注意事項 年月日 星期 103 5 13 二 103 5 22 四 103 5 23 五 103 8 1 五 103 8 16 17 六 日 工作項目注意事項表件下載備註 開始受理報名 ( 進入網路報名系統

More information

目 錄 頁 次 特 別 注 意 事 項 壹 重 要 事 項 日 期 1 貳 考 試 等 別 組 別 及 暫 定 需 用 名 額 2 參 應 考 資 格 2 肆 考 試 方 式 應 試 科 目 及 考 試 日 程 表 3 伍 考 試 地 點 及 入 場 證 寄 發 3 陸 有 關 業 務 主 管 機

目 錄 頁 次 特 別 注 意 事 項 壹 重 要 事 項 日 期 1 貳 考 試 等 別 組 別 及 暫 定 需 用 名 額 2 參 應 考 資 格 2 肆 考 試 方 式 應 試 科 目 及 考 試 日 程 表 3 伍 考 試 地 點 及 入 場 證 寄 發 3 陸 有 關 業 務 主 管 機 100 年 公 務 人 員 特 種 考 試 國 家 安 全 局 國 家 安 全 情 報 人 員 考 試 應 考 須 知 考 選 部 編 印 中 華 民 國 1 0 0 年 6 月 考 選 部 全 球 資 訊 網 :http://www.moex.gov.tw 目 錄 頁 次 特 別 注 意 事 項 壹 重 要 事 項 日 期 1 貳 考 試 等 別 組 別 及 暫 定 需 用 名 額 2 參 應 考

More information

97身障須知

97身障須知 106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 司法官考試應考須知 ( 摘錄第二試 第三試相關內容 )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22 條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 19 條規定, 應考人有冒名頂替 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 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 使考試發生不正確之結果情事之一者, 自發現之日起 5 年內不得應考試院舉辦或委託舉辦之各種考試 考選部編印中華民國 106 年 9 月 http://www.moex.gov.tw

More information

No.38 第十卷第二期中華民國 103 年 07 月

No.38 第十卷第二期中華民國 103 年 07 月 專論 國家考試與永續發展 從考選機關幾個重要的政策改革方向說起 * ** 1992 OSCE 關鍵字 : 警察人員考試雙軌分流 司法官兩階段考試 募兵制度 公布申論試題參考答案 應考資格納入實務工作經驗 * 考試院考試委員 (Minister without Portfolio, Examination Yuan) ** 考選部參事兼法規委員會執行秘書 (Counselor of the Ministry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4年司法須知-五等

Microsoft Word - 104年司法須知-五等 1 0 4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應考須知 ( 五等考試 ) 本考試五等考試採無紙化網路報名, 相關規定請詳閱本須知第 1 頁之說明 五等考試各類科 國文 ( 包括公文格式用語 ) 題數總計 45 題, 其中單選題 35 題 ( 每題 2 分 ); 複選題 10 題 ( 每題 3 分 ), 相關規定請詳閱本須知第 9 頁之說明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22 條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 19 條規定,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4年司法須知-五等

Microsoft Word - 104年司法須知-五等 1 0 4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應考須知 ( 五等考試 ) 本考試五等考試採無紙化網路報名, 相關規定請詳閱本須知第 1 頁之說明 五等考試各類科 國文 ( 包括公文格式用語 ) 題數總計 45 題, 其中單選題 35 題 ( 每題 2 分 ); 複選題 10 題 ( 每題 3 分 ), 相關規定請詳閱本須知第 9 頁之說明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22 條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 19 條規定,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3調查須知公告用

Microsoft Word - 103調查須知公告用 1 0 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應考須知 考選部編印 中華民國 1 0 3 年 5 月 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moex.gov.tw 年月日 10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重要事項日期及應考人注意事項 星期 103 5 13 二 103 5 22 四 103 5 23 五 103 8 1 五 103 8 16 17 六 日 工作項目注意事項表件下載備註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應考須知.doc

Microsoft Word - 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應考須知.doc 10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 應考須知 考選部編印中華民國 101 年 12 月 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moex.gov.tw/ 10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重要事項日期及應考人注意事項 年月日 星期 101 12 25 二 102 1 3 四 102 1 4 五 102 3 15 五 102 3 30 31 六 日 工作項目注意事項表件下載備註 開始受理報名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3初等應考須知

Microsoft Word - 103初等應考須知 103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 考選部編印 中華民國 102 年 10 月 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moex.gov.tw 103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重要事項預定日期及應考人注意事項簡表 年月日星期項目注意事項相關表件下載 102/10/15 二 102/10/24 四 受理報名 ( 進 1. 符合 網路無紙化報名 要件之 1. 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入網路報名系應考人, 無須寄送報名表件

More information

九十二年公務人員升等考試

九十二年公務人員升等考試 103 年交通事業鐵路人員升資考試 應考須知 特別注意事項 : 一 本考試採 網路報名紙本寄件 方式辦理, 於網路報名系統登錄報名資料及繳交報名費, 再將報名履歷表及應考資格文件送請服務機構人事單位進行應考資格初審後, 於 103 年 8 月 22 日前 ( 郵戳為憑 ) 掛號寄出報名表件, 始完成報名程序 二 士級晉佐級考試各類別 國文 ( 包括公文格式用語 ) 科目測驗題數總計 45 題, 其中單選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2_103司法須知-四等公告版

Microsoft Word - 2_103司法須知-四等公告版 1 0 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 司法人員考試應考須知 ( 四等考試 ) 考選部編印中華民國 103 年 5 月 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moex.gov.tw/ 年月日 103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四等考試重要事項預定日期及應考人注意事項簡表 星期 103 5 13 二 103 5 22 四 103 5 23 五 103 8 1 五 103 8 16 17 六 日 工作項目注意事項表件下載備註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02關務須知

Microsoft Word - 02關務須知 1 0 0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 關務人員考試應考須知 考選部編印中華民國 100 年 1 月 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1.moex.gov.tw/ 請詳細閱讀並妥善保管 目錄頁次 特別注意事項 : 壹 重要事項日期... 1 貳 考試等別 科別及暫定需用名額... 2 參 應考資格... 2 肆 考試地點及入場證寄發... 3 伍 應試科目及考試日程表... 3 陸 有關業務主管機關之聯絡地址及電話...

More information

九十二年公務人員升等考試

九十二年公務人員升等考試 103 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 應考須知 特別注意事項 : 一 本考試採 網路無紙化報名 方式辦理, 須上傳照片, 請事先備妥照片 JPG 檔案, 憑以報名, 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請詳閱本須知第 1 頁至第 2 頁 二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22 條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 19 條規定, 應考人有冒名頂替 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 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 使考試發生不正確之結果情事之一者, 自發現之日起

More information

101關務須知

101關務須知 10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 應考須知 特別注意事項 : 1. 本考試採 網路報名紙本寄件 方式辦理 ( 操作方式詳見本須知第 37 頁 ), 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開放時間為 105 年 1 月 5 日 ( 星期二 ) 零時起至 105 年 1 月 14 日 ( 星期四 ) 下午 5 時止, 請儘早完成報名作業, 避免於報名截止時間前, 因網路流量壅塞, 影響個人報名權益 2. 應考人完成網路報名登錄作業後,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4年調查須知

Microsoft Word - 104年調查須知 1 0 4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應考須知 本考試採網路報名紙本寄件, 請自行下載及列印報名書表, 並於 104 年 5 月 22 日 ( 含當日, 郵戳為憑 ) 前將報名表件以掛號郵寄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一科, 始完成報名程序, 如未依規定期限寄出報名表件, 網路報名視為無效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22 條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 19 條規定, 應考人有冒名頂替 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

More information

貴賓專屬禮遇 現金回饋卡 03 5% 05 NT$480 11 31 NT$588 33 36 38 41 5% 5% 5% 250 0.5% 5% 1,500 ( ) 5% 150 ( 250 ) 0.5% 5% 5% 250 0.5% / 1,500 5% 150 0.5% / 0.5% 5% 1,500 5% 150 ( 250 ) 0.5% 5% 1,500 5% 150 0.5% * 5%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5年調查須知

Microsoft Word - 105年調查須知 1 0 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法務部調查局調查人員考試應考須知 注意 :1. 本考試採 網路報名紙本寄件 方式辦理, 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開放時間為 105 年 5 月 10 日 ( 星期二 ) 零時起至 105 年 5 月 19 日 ( 星期四 ) 下午 5 時止, 請儘早完成報名作業, 避免於報名截止時間前, 因網路流量壅塞, 影響個人報名權益 2. 應考人完成網路報名登錄作業後, 請自行下載及列印報名書表並繳交報名費,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4初等應考須知7

Microsoft Word - 104初等應考須知7 104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 特別注意事項 : 一 本考試採 網路無紙化報名 方式辦理, 須上傳照片, 請事先備妥照片 JPG 檔案, 憑以報名, 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請詳閱本須知第 1 頁至第 2 頁 二 本考試各類科 國文 ( 包括公文格式用語 ) 科目測驗題數總計 45 題, 其中單選題 35 題 ( 每題 2 分 ); 複選題 10 題 ( 每題 3 分 ), 相關規定請詳閱本須知第 6 頁之說明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5年司法須知-5等

Microsoft Word - 105年司法須知-5等 10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人員考試五等考試應考須知 注意 :1. 本考試採 無紙化網路報名 方式辦理, 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開放時間為 105 年 5 月 10 日 ( 星期二 ) 零時起至 105 年 5 月 19 日 ( 星期四 ) 下午 5 時止, 請儘早完成報名作業, 避免於報名截止時間前, 因網路流量壅塞, 影響個人報名權益 2. 五等考試各類科 國文 ( 包括公文格式用語 ) 題數總計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80811_00295.doc

Microsoft Word - LCEWA01_080811_00295.doc 收文編號 :1040007080 議案編號 :1041002071000100 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 ( 中華民國 41 年 9 月起編號 ) 中華民國 104 年 11 月 25 日印發 院總第 1339 號政府提案第 4920 號之 5 案由 : 考試院函, 為修正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保險代理 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規則 第五條 第八條 第 十條條文及第七條附表, 請查照案 考試院函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2年鐵路須知-高員三級.員級

Microsoft Word - 102年鐵路須知-高員三級.員級 1 0 2 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 鐵路人員考試應考須知 ( 高員三級 員級考試 ) 考選部編印中華民國 102 年 3 月 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moex.gov.tw/ 詳細閱讀 妥善保管 102 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高員三級 員級考試重要事項日期及應考人注意事項簡表 年月日 星期 102 3 12 二 102 3 21 四 102 3 22 五 102 5 31 五

More information

重要提醒 貼心小提醒 : 您可以利用 Ctrl+F, 快速搜尋您的發票號碼喔! 統一集團登錄發票抽 2019 年第 07 週 ~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中獎 E-ma

重要提醒 貼心小提醒 : 您可以利用 Ctrl+F, 快速搜尋您的發票號碼喔! 統一集團登錄發票抽 2019 年第 07 週 ~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中獎 E-ma 重要提醒 統一集團登錄發票抽 2019 年第 07 週 20190213~20190219 中獎名單 i 禮贈序號皆有使用期限, 效期於實際序號兌換方式 (7-ELEVEN APP 或 ibon 印出之小白單 ) 及中獎 E-mail 通知 皆會顯示, 每週期各獎項使用期限非相同, 請記得於期限內兌換完畢喔! 電子發票 無需寄回, 中獎公告日自動發獎 1. 請中獎者下載 7-ELEVEN APP 或登入本活動網站

More information

( 二 ) 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 公職醫事檢驗師 公職藥師 公職護理師 公職臨床心理師 公職食品技師類科第二試口試, 均於臺北考區舉行 四 應考資格及暫定需用名額 ( 一 ) 應考資格 1. 中華民國國民, 年滿 18 歲 ( 算至考試前一日, 戶籍登記年齡為準, 即民國 89 年 7 月

( 二 ) 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客家事務行政 公職醫事檢驗師 公職藥師 公職護理師 公職臨床心理師 公職食品技師類科第二試口試, 均於臺北考區舉行 四 應考資格及暫定需用名額 ( 一 ) 應考資格 1. 中華民國國民, 年滿 18 歲 ( 算至考試前一日, 戶籍登記年齡為準, 即民國 89 年 7 月 107 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 應考須知 考選部 編印 中華民國 107 年 3 月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www.moex.gov.tw 壹 報名事宜 一 報名日期自民國 107 年 3 月 21 日 ( 星期三 ) 起至 3 月 30 日 ( 星期五 ) 下午 5 時止, 逾時無法報名 二 報名方式 ( 一 ) 一律採網路報名, 有意報考者請登入 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 並依系統指示進行報名程序

More information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使用說明書 TMAX 機車 在騎乘機車之前, 請務必仔細閱讀這本使用說明書 XP00 XP00A PW--T 低功率電波輻射性電機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經型式認證合格之低功率射頻電機, 非經許可, 公司 商號或使用者均不得擅自變更頻率 加大功率或變更原設計之特性及功能 第十四條低功率射頻電機之使用不得影響飛航安全及干擾合法通訊 ; 經發現有干擾現象時, 應立即停用, 並改善至無干擾時方得繼續使用 前項合法通訊,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2司法官須知.doc

Microsoft Word - 102司法官須知.doc 1 0 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 司法官考試應考須知 考選部編印中華民國 102 年 5 月 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moex.gov.tw/ 詳細閱讀 妥善保管 10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考試重要事項預定日期及應考人注意事項簡表 年月日 星期 102 5 7 二 102 5 16 四 102 5 17 五 102 7 26 五 工作項目注意事項表件下載備註 第一試開始受理報名

More information

97年志光、學儒系列

97年志光、學儒系列 107 年志光 學儒 保成 地方政府特考全國模擬考 簡章 公職王 :www.public.com.tw/ 1 壹 107 年地方政府特考全國模擬考重要事項時程表 試別 筆試 要項時間備註 報名期間 107 年 9 月 21 日 ( 星期五 ) 至 107 年 9 月 30 日 ( 星期日 ) 查詢試場位置 107 年 11 月 12 日 ( 星期一 ) 起開放查詢 測驗日期 測驗結果及寄發測驗結果

More information

無紙化報名

無紙化報名 101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地政士 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 應考須知 特別注意事項 1. 本考試一律採網路無紙化報名方式辦理, 需上傳照片, 請事先備妥 JPG 檔案, 憑以報名, 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 詳如第 1 頁 網路報名系統開放時間為 101 年 2 月 24 日零時起至 101 年 3 月 5 日下午 5 時止, 屆時系統將準時關閉, 報名前請先詳閱本須知 2. 電子計算機之使用,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7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應考須知0926.docx

Microsoft Word - 107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應考須知0926.docx 107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 應考須知 注意 : 一 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開放報名時間為 106 年 10 月 20 日 ( 星期五 ) 零時起至 106 年 10 月 30 日 ( 星期一 ) 下午 5 時止, 請儘早完成報名作業, 避免於報名截止時間前, 因網路流量壅塞而影響個人報名權益 二 本考試網路報名須上傳照片, 請事先備妥照片 JPG 檔案, 憑以報名 應考人除特殊情形外, 均無須繳驗報名表件,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5年不動產經紀人考試應考須知_0728_

Microsoft Word - 105年不動產經紀人考試應考須知_0728_ 105 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普通考試 不動產經紀人考試 應考須知 特別注意事項 1. 本考試採網路報名無紙化方式辦理, 須上傳照片, 請事先備妥 JPG 檔案, 憑以報名 ; 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 詳如第 1 頁 2. 本考試網路報名系統開放時間為 105 年 8 月 2 日 ( 星期二 ) 零時起至 8 月 11 日 ( 星期四 ) 下午 5 時整準時關閉 3. 本考試不得以歷年入場證或成績及結果通知書作為應考資格證明文件

More information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中期 12 中期 % 報告期 報告 44 中期 報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2016 2016 6 30 6 2016 2016 www.hkex.com.hk www.chalco.com.cn 2 6 8 10 中期 12 中期 12 13 16 22 25 26 27 5% 28 29 29 報告期 29 30 31 31 31 32 35 35 36 38 報告 44 中期 報 46 1 2016 年中期報告 中國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1. ALUMINUM CORPORATION

More information

四 暫定需用名額及應考資格 ( 一 ) 暫定需用名額及職缺所屬機關 1. 本考試設 15 類科, 暫定需用名額 311 人 ( 詳附件一 ) 各類科職缺所在地及用人機關一覽表, 請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 應考人專區 / 考試資訊 ( 考試期日計畫表 )/108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 / 考試舉行相關事

四 暫定需用名額及應考資格 ( 一 ) 暫定需用名額及職缺所屬機關 1. 本考試設 15 類科, 暫定需用名額 311 人 ( 詳附件一 ) 各類科職缺所在地及用人機關一覽表, 請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 應考人專區 / 考試資訊 ( 考試期日計畫表 )/108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 / 考試舉行相關事 108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 應考須知 考選部編印中華民國 107 年 10 月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moex.gov.tw 壹 報名事宜 一 報名日期自民國 107 年 10 月 23 日 ( 星期二 ) 至 11 月 1 日 ( 星期四 ) 下午 5 時止, 逾時無法報名 二 報名方式 ( 一 ) 一律採網路報名, 有意報考者請登入 考選部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 並依系統指示進行報名程序

More information

壹、重要日期參考摘要

壹、重要日期參考摘要 106 年公務人員初等考試 特別注意事項 : 一 本考試採 網路報名無紙化 方式辦理, 須上傳照片, 請事先備妥照片 JPG 檔案, 憑以報名, 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請詳閱本須知第 1 頁 二 本考試各類科 國文 ( 包括公文格式用語 ) 科目測驗題數總計 45 題, 其中單選題 35 題 ( 每題 2 分 ); 複選題 10 題 ( 每題 3 分 ), 相關規定請詳閱本須知第 6 頁之說明 三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More information

壹考試等別:五等考試

壹考試等別:五等考試 106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應考須知 特別注意事項 : 1. 本考試採 網路報名無紙化 方式辦理, 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開放時間為 106 年 6 月 6 日 ( 星期二 ) 零時起至 106 年 6 月 15 日 ( 星期四 ) 下午 5 時止, 請儘早完成報名作業, 避免於報名截止時間前, 因網路流量壅塞, 影響個人報名權益 2. 本考試申論式試卷實施線上閱卷作業, 相關規定請詳閱本須知第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5應考須知-外交

Microsoft Word - 105應考須知-外交 10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及外交行政人員考試應考須知 特別注意事項 : 1. 本考試採 網路報名紙本寄件 方式辦理, 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開放時間為 105 年 5 月 27 日 ( 星期五 ) 零時起至 105 年 6 月 6 日 ( 星期一 ) 下午 5 時止, 登錄報名資料及繳交報名費後, 須於 105 年 6 月 7 日前 ( 含當日, 郵戳為憑 ), 將報名表件連同應考資格證明文件以掛號郵寄至考選部特種考試司第一科,

More information

考試等別:五等考試

考試等別:五等考試 104 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 五等考試應考須知 五等考試各類科 國文 ( 包括公文格式用語 ) 題數總計 45 題, 其中單選題 35 題 ( 每題 2 分 ); 複選題 10 題 ( 每題 3 分 ), 相關規定請詳閱本須知第 9 10 頁之說明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22 條及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 19 條規定, 應考人有冒名頂替 偽造或變造應考證件 以詐術或其他不正當方法, 使考試發生不正確之結果情事之一者,

More information

103 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高員三級 員級考試重要事項日期及 應考人注意事項簡表 年 月 日 星 期 工作項目 注意事項 表件下載 備註 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1.高員三級 員級考試 2.國家考試報名資訊系 各類科及暫定需用名 額表 統報名程序 2.高員三級 員級考試 開始受理

103 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高員三級 員級考試重要事項日期及 應考人注意事項簡表 年 月 日 星 期 工作項目 注意事項 表件下載 備註 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1.高員三級 員級考試 2.國家考試報名資訊系 各類科及暫定需用名 額表 統報名程序 2.高員三級 員級考試 開始受理 103 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 鐵路人員考試應考須知 高員三級 員級考試 考 選 部 編 印 中華民國 103 年 3 月 考選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ex.gov.tw/ 詳細閱讀 妥善保管 103 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考試高員三級 員級考試重要事項日期及 應考人注意事項簡表 年 月 日 星 期 工作項目 注意事項 表件下載 備註 103 3 1.報名有關規定事項 1.高員三級

More information

102

102 1 0 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應考須知 注意 : 三等考試警察法制人員類別採行線上閱卷上閱卷作業, 其餘類別採傳統紙本閱卷, 相關規定請詳閱本須知第 22 頁及第 54 頁 考選部編印中華民國 102 年 3 月 考選部全球資訊網 :http://www.moex.gov.tw/ 詳細閱讀 妥善保管 102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重要事項日期及應考人注意事項簡表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5年警察升官等考試應考須知_核定_

Microsoft Word - 105年警察升官等考試應考須知_核定_ 105 年警察人員升官等考試 應考須知 特別注意事項 : 一 本考試採 網路報名無紙化 方式辦理, 須上傳照片, 請事先備妥照片 JPG 檔案, 憑以報名, 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請詳閱本須知第 1 頁至第 2 頁 二 本考試不適用報名費減半之優惠措施 三 本考試之申論式試卷採行線上閱卷作業, 相關規定請詳閱第 17-18 頁 四 依公務人員考試法第 22 條規定, 應考人有冒名頂替 偽造或變造應考證

More information

<4D F736F F D DA5BFA6A1C476C1C92DBEC7ACECB8D5A8F728B57BB35D292E646F63>

<4D F736F F D DA5BFA6A1C476C1C92DBEC7ACECB8D5A8F728B57BB35D292E646F63> 全國高級中等學校 106 學年度商業類科學生技藝競賽 程式設計 職種 學科 試卷 選手證號碼 ( 崗位編號 ): 姓名 : 注意事項 : 請將答案劃記於答案卡, 未依規定劃記者不予計分 試題說明 :( 選擇題共 25 題每題 4 分, 答錯不倒扣, 共 100 分 ) ( )1. 執行以下 Visual Basic 程式片段, 其結果為何?(A) 15 (B) 12 (C) 7 (D) 3 Dim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105經濟商務須知0429

Microsoft Word - 105經濟商務須知0429 1 0 5 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國際經濟商務人員考試應考須知 特別注意事項 : 1. 本考試採 網路報名無紙化 方式辦理, 國家考試網路報名資訊系統開放時間為 105 年 5 月 27 日 ( 星期五 ) 零時起至 105 年 6 月 6 日 ( 星期一 ) 下午 5 時止, 網路報名須上傳照片電子檔, 請事先備妥 JPG 檔案, 憑以報名, 相關規定及注意事項請詳閱本須知第 1 頁 2. 本考試申論式試卷實施線上閱卷作業,

More information

Microsoft Word - 日程表_四等_

Microsoft Word - 日程表_四等_ 100 年特種地方政府公務人員四等應試科目及日程表 類別行政 編號 401 一般行政 402 一般民政 403 客家事務 行 政 404 社會行政 405 人事行政 406 戶政 407 社會工作 408 化行政 409 教育行政 410 新 ( 選試英 ) 聞 政治學概要 政治學概要 客家歷史與化概要 社會工作概要 現行考銓制度概要 戶籍法規概要 社會工作實務概要 化行政概要 教育測驗與統計概要

More information

PowerPoint 簡報

PowerPoint 簡報 Update:2019/02 憑證小幫手操作說明 1 憑證小幫手簡介 憑證小幫手 為 AP 版的憑證中心, 提供使用者在 Windows 與 MAC 平台進行 ( 電腦版 ) 憑證申請與更新 憑證匯入 憑證匯出 檢查憑證 電腦檢測 操作說 明 公告等功能, 以便使用者對憑證進行相關的管理 請點選 Windows 版 - 操作說明 Mac 版 - 操作說明 2 憑證小幫手操作說明 Windows 版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