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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后 拟 在 创 业 板 市 场 上 市, 该 市 场 具 有 较 高 的 投 资 风 险 创 业 板 公 司 具 有 业 绩 不 稳 定 经 营 风 险 高 退 市 风 险 大 等 特 点, 投 资 者 面 临 较 大 的 市 场 风 险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了 解 创 业 板 市 场 的 投 资 风 险 及 本 公 司 所 披 露 的 风 险 因 素, 审 慎 作 出 投 资 决 定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Zhuhai Enpower Electric Co.,Ltd. ( 珠 海 市 金 鼎 创 新 科 技 海 岸 科 技 六 路 7 号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本 公 司 的 发 行 申 请 尚 未 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 申 报 稿 ) 不 具 有 据 以 发 行 股 票 的 法 律 效 力, 仅 供 预 先 披 露 之 用, 投 资 者 应 当 以 正 式 公 告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作 为 作 出 投 资 决 定 的 依 据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 上 海 市 广 东 路 689 号 )

2 发 行 概 况 发 行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发 行 总 股 数 :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总 量 不 超 过 1,890 万 股, 不 低 于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25%; 不 进 行 老 股 转 让 每 股 面 值 : 人 民 币 1.00 元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 元 预 计 发 行 日 期 : 年 月 日 拟 上 市 的 证 券 交 易 所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 万 股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期 : 年 月 日 1-1-2

3 发 行 人 声 明 发 行 人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发 行 人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发 行 人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以 及 保 荐 人 承 销 的 证 券 公 司 承 诺 因 发 行 人 招 股 说 明 书 及 其 他 信 息 披 露 资 料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发 行 和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保 荐 人 承 诺 因 其 为 发 行 人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他 人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先 行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承 诺 因 其 为 发 行 人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他 人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真 实 完 整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本 次 发 行 所 作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发 行 人 的 盈 利 能 力 投 资 价 值 或 者 对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者 保 证 任 何 与 之 相 反 的 声 明 均 属 虚 假 不 实 陈 述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的 变 化, 由 发 行 人 自 行 负 责 ; 投 资 者 自 主 判 断 发 行 人 的 投 资 价 值, 自 主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自 行 承 担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因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变 化 或 者 股 票 价 格 变 动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1-1-3

4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本 公 司 特 别 提 醒 投 资 者 注 意 下 列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并 认 真 阅 读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的 全 部 内 容 一 发 行 前 股 东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姜 桂 宾 及 一 致 行 动 人 李 红 雨 魏 标 承 诺 : 自 公 司 的 股 票 在 中 国 境 内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之 日 起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本 人 持 有 的 上 述 股 份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天 桥 起 重 领 先 互 联 阮 斌 刘 安 国 阮 小 桐 成 固 平 杨 振 球 邓 乐 安 范 洪 泉 承 诺 : 自 公 司 在 中 国 境 内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已 发 行 的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该 部 分 股 份 除 上 述 承 诺 外,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追 加 承 诺 : 1 在 本 人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期 间, 本 人 将 向 公 司 申 报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及 其 变 动 情 况, 在 任 职 期 间 ( 于 股 份 限 售 期 结 束 后 )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2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第 七 个 月 至 第 十 二 个 月 之 间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 自 公 司 股 票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后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3 本 人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持 股 变 动 申 报 工 作 将 严 格 遵 守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所 持 本 公 司 股 份 及 其 变 动 管 理 规 则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及 其 他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相 关 规 定 4 不 因 本 人 职 务 变 更 或 离 职 原 因 而 放 弃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事 项 二 发 行 前 股 东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减 持 价 格 和 延 长 1-1-4

5 锁 定 的 承 诺 ( 一 )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姜 桂 宾 以 及 董 事 李 红 雨 魏 标 阮 斌 范 洪 泉 与 杨 振 球 持 股 意 向 减 持 意 向 减 持 价 格 和 延 长 锁 定 的 承 诺 1 本 人 拟 长 期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并 严 格 遵 守 关 于 股 份 锁 定 期 的 承 诺 2 如 果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本 人 拟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将 认 真 遵 守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关 于 股 东 减 持 的 相 关 规 定, 结 合 公 司 稳 定 股 价 开 展 经 营 资 本 运 作 的 需 要, 审 慎 制 定 股 份 减 持 计 划, 在 该 部 分 股 份 锁 定 期 满 后 逐 步 减 持 3 本 人 减 持 行 为 将 通 过 竞 价 交 易 大 宗 交 易 协 议 转 让 等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可 的 方 式 进 行 4 如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A 股 股 票 的 发 行 价 ( 本 次 发 行 后 发 生 权 益 分 派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等 情 况 的, 发 行 价 进 行 相 应 的 除 权 除 息 处 理 ); 如 在 锁 定 期 满 两 年 后 减 持 的, 按 照 市 场 价 格 减 持 5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若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发 行 价, 所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的 锁 定 期 限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 本 次 发 行 后 发 生 权 益 分 派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等 情 况 的, 发 行 价 进 行 相 应 的 除 权 除 息 处 理 ) 6 本 人 在 减 持 时, 会 提 前 将 减 持 意 向 和 拟 减 持 数 量 等 信 息 以 书 面 方 式 通 知 公 司, 并 由 公 司 及 时 予 以 公 告, 自 公 司 公 告 之 日 起 3 个 交 易 日 后, 方 可 减 持 公 司 股 份 ( 二 ) 公 司 5% 以 上 股 东 天 桥 起 重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1 本 公 司 将 严 格 遵 守 关 于 股 份 锁 定 期 的 承 诺 2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可 以 根 据 公 司 经 营 资 本 市 场 自 身 资 金 需 求 等 情 况 进 行 综 合 分 析, 自 主 选 择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大 宗 交 易 协 议 转 让 等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认 可 的 方 式 予 以 减 持 3 本 公 司 在 减 持 时, 会 提 前 将 减 持 意 向 和 拟 减 持 数 量 等 信 息 以 书 面 方 式 通 知 公 司, 并 由 公 司 及 时 予 以 公 告, 自 公 司 公 告 之 日 起 3 个 交 易 日 后, 方 可 减 持 公 1-1-5

6 司 股 份 三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稳 定 股 价 的 预 案 承 诺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如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低 于 公 司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值, 则 公 司 将 启 动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具 体 包 括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股 份 和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股 份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 一 )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具 体 条 件 1 预 警 条 件 : 当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5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低 于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120% 时, 在 10 个 工 作 日 内 召 开 投 资 者 见 面 会, 与 投 资 者 就 上 市 公 司 经 营 状 况 财 务 指 标 发 展 战 略 进 行 深 入 沟 通 ; 2 启 动 条 件 : 当 公 司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低 于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应 当 在 30 日 内 实 施 相 关 稳 定 股 价 的 方 案, 并 应 提 前 公 告 具 体 实 施 方 案 ( 二 ) 稳 定 股 价 的 具 体 措 施 当 上 述 启 动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条 件 成 就 时, 公 司 将 及 时 采 取 以 下 部 分 或 全 部 措 施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 1 由 公 司 回 购 股 票 (1) 公 司 为 稳 定 股 价 之 目 的 回 购 股 份, 应 符 合 上 市 公 司 回 购 社 会 公 众 股 份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及 关 于 上 市 公 司 以 集 中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回 购 股 份 的 补 充 规 定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且 不 应 导 致 公 司 股 权 分 布 不 符 合 上 市 条 件 (2)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回 购 股 份 做 出 决 议, 须 经 出 席 会 议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3) 公 司 董 事 会 公 告 回 购 股 份 预 案 后, 公 司 股 票 若 连 续 5 个 交 易 日 收 盘 价 超 过 每 股 净 资 产 时, 公 司 董 事 会 可 以 做 出 决 议 终 止 回 购 股 份 事 宜 (4) 公 司 单 次 用 于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金 额 不 超 过 上 一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的 20%, 且 回 购 资 金 总 额 累 计 不 超 过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所 募 集 资 金 的 总 额 2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1-1-6

7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应 在 符 合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条 件 和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对 公 司 股 票 进 行 增 持 ;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单 次 用 于 回 购 股 份 的 资 金 以 其 所 获 得 的 公 司 上 一 年 度 的 现 金 分 红 资 金 为 限 3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1) 在 公 司 任 职 并 领 取 薪 酬 的 公 司 董 事 ( 不 包 括 独 立 董 事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应 在 符 合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及 上 市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所 持 本 公 司 股 份 及 其 变 动 管 理 规 则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条 件 和 要 求 的 前 提 下, 对 公 司 股 票 进 行 增 持 ; (2) 有 义 务 增 持 的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用 于 增 持 公 司 股 份 的 资 金 不 高 于 该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上 年 度 自 公 司 领 取 薪 酬 总 和 的 60% 4 其 他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中 国 证 监 会 证 券 交 易 所 规 定 允 许 的 措 施 公 司 在 未 来 聘 任 新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前, 将 要 求 其 签 署 承 诺 书, 保 证 其 履 行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时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已 做 出 的 相 应 承 诺 ( 三 ) 信 息 披 露 1 回 购 公 司 股 票 公 司 将 在 首 次 回 购 股 份 事 实 发 生 的 次 日 予 以 公 告 公 司 回 购 股 份 占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每 增 加 1%, 公 司 将 自 该 事 实 发 生 之 日 起 三 日 内 予 以 公 告 在 回 购 期 间, 在 每 个 月 的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内 公 告 截 至 上 月 末 的 回 购 进 展 情 况, 包 括 已 回 购 股 份 的 数 量 和 比 例 购 买 的 最 高 价 和 最 低 价 支 付 的 总 金 额 等 在 回 购 期 间, 公 司 将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公 告 回 购 进 展 情 况, 包 括 已 回 购 股 份 的 数 量 和 比 例 购 买 的 最 高 价 和 最 低 价 支 付 的 总 金 额 等 回 购 期 届 满 或 回 购 方 案 已 实 施 完 毕 后 的, 公 司 将 停 止 回 购 行 为, 并 将 在 三 日 内 公 告 回 购 股 份 情 况 以 及 公 司 股 份 变 动 报 告, 包 括 已 回 购 股 份 总 额 购 买 的 最 高 价 和 最 低 价 以 及 支 付 的 总 金 额 等 内 容 2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控 股 股 东 在 提 出 并 实 施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措 施 的 过 程 中, 当 根 据 分 阶 段 披 露 原 则, 在 相 关 重 大 事 项 发 生 之 日 起 的 两 个 交 易 日 内 或 者 实 施 期 限 届 满 之 日 起 的 两 个 1-1-7

8 交 易 日 内, 及 时 向 公 司 通 报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措 施 的 相 关 情 况,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提 出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措 施 具 体 方 案 股 东 会 批 准 情 况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措 施 实 施 情 况 等, 并 由 公 司 进 行 信 息 披 露 在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措 施 实 施 期 限 届 满 前, 公 司 应 当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披 露 控 股 股 东 实 施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措 施 的 情 况 3 公 司 董 事 ( 独 立 董 事 除 外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公 司 董 事 ( 独 立 董 事 除 外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增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信 息 披 露 应 当 遵 守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上 市 公 司 收 购 管 理 办 法 等 相 关 规 定 四 保 护 投 资 者 利 益 的 承 诺 1 公 司 及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 (1) 公 司 承 诺 发 行 申 请 文 件 电 子 文 件 与 书 面 文 件 一 致,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和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如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如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公 司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公 司 将 依 法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在 前 述 行 为 被 依 法 认 定 后 5 日 内 制 定 股 份 回 购 预 案 ( 预 案 内 容 包 括 回 购 股 份 数 量 价 格 区 间 完 成 时 间 等 信 息 ), 并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已 发 行 尚 未 上 市 的, 回 购 价 格 为 发 行 价 并 加 算 银 行 同 期 存 款 利 息 ; 公 司 已 经 上 市 的, 回 购 价 格 根 据 公 司 股 票 发 行 价 格 加 计 银 行 同 期 活 期 存 款 利 息 和 市 场 价 格 孰 高 确 定, 若 公 司 在 该 期 间 内 发 生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的, 发 行 价 应 进 行 相 应 除 权 除 息 处 理 ; 股 份 回 购 义 务 需 在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决 议 之 日 起 三 个 月 内 完 成 在 实 施 上 述 股 份 回 购 时, 如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等 另 有 规 定 的, 从 其 规 定 1-1-8

9 (2)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姜 桂 宾 及 一 致 行 动 人 李 红 雨 魏 标 承 诺 如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人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如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本 人 将 督 促 公 司 依 法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公 司 已 发 行 尚 未 上 市 的, 回 购 价 格 为 发 行 价 并 加 算 银 行 同 期 活 期 存 款 利 息 ; 公 司 已 经 上 市 的, 回 购 价 格 根 据 公 司 股 票 发 行 价 格 加 计 银 行 同 期 活 期 存 款 利 息 和 市 场 价 格 孰 高 确 定, 股 份 回 购 义 务 需 在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决 议 之 日 起 三 个 月 内 完 成 在 实 施 上 述 股 份 回 购 时, 如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另 有 规 定 的, 从 其 规 定 本 人 承 诺 不 因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而 放 弃 履 行 已 作 出 的 承 诺 (3)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如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本 人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本 人 承 诺 不 因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而 放 弃 履 行 已 作 出 的 承 诺 2 发 行 人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承 诺 : 如 因 海 通 证 券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直 接 损 失 的, 海 通 证 券 承 诺 将 先 行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3 发 行 人 律 师 北 京 国 枫 律 师 事 务 所 承 诺 : 本 所 为 本 项 目 制 作 出 具 的 申 请 文 件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及 时, 无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 若 因 本 所 未 能 勤 勉 尽 责, 为 本 项 目 制 作 出 具 的 申 请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所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4 发 行 人 会 计 师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承 诺 :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项 目 出 具 文 件 的 执 业 行 为 存 在 过 错, 违 反 了 法 律 法 规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协 会 依 法 拟 定 并 经 国 务 院 财 政 部 门 批 准 后 施 行 的 执 业 准 则 和 规 则 以 及 诚 信 公 允 的 原 则, 从 而 导 致 上 述 文 件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并 由 此 给 基 于 对 该 等 文 件 的 合 理 信 赖 而 将 用 于 公 司 股 票 投 资 决 策 的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本 所 将 依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对 该 等 投 资 者 承 担 相 应 的 1-1-9

10 民 事 赔 偿 责 任 5 发 行 人 验 资 机 构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承 诺 :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依 照 相 关 监 管 机 构 或 司 法 认 定 的 金 额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如 能 证 明 无 过 错 的 除 外 6 发 行 人 验 资 复 核 机 构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承 诺 : 因 本 所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依 照 相 关 监 管 机 构 或 司 法 认 定 的 金 额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如 能 证 明 无 过 错 的 除 外 7 发 行 人 评 估 机 构 沃 克 森 ( 北 京 ) 国 际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承 诺 : 因 本 公 司 为 发 行 人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他 人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五 关 于 填 补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及 承 诺 ( 一 ) 发 行 人 关 于 填 补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及 承 诺 1 发 行 人 关 于 填 补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为 降 低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影 响, 增 强 发 行 人 持 续 回 报 能 力, 充 分 保 护 中 小 股 东 的 利 益, 公 司 根 据 自 身 经 营 特 点 制 定 了 如 下 措 施 : (1) 发 行 人 现 有 业 务 板 块 运 营 状 况, 发 展 态 势, 面 临 的 主 要 风 险 及 改 进 措 施 随 着 国 家 密 集 出 台 购 置 补 贴 免 征 购 置 税 政 府 采 购 充 电 设 施 奖 励 等 力 度 空 前 的 支 持 政 策 以 及 国 内 企 业 成 熟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品 陆 续 上 市 的 多 重 刺 激 下, 我 国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销 规 模 快 速 发 展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资 产 及 业 务 规 模 稳 步 增 长, 主 营 业 务 突 出, 综 合 毛 利 率 水 平 较 好, 现 有 业 务 运 行 较 好 近 年 来, 随 着 我 国 下 游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以 及 新 能 源 汽 车 等 电 动 车 辆 产 业 高 速 发 展, 对 发 行 人 产 品 需 求 稳 步 增 加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现 有 业 务 持 续 高 速 发 展

11 但 是, 发 行 人 现 有 业 务 受 多 种 复 杂 因 素 综 合 影 响, 包 括 市 场 竞 争 加 剧 产 品 研 发 不 能 适 应 市 场 需 求 原 材 料 价 格 以 及 劳 动 成 本 上 升 等 因 素 均 会 在 较 大 程 度 上 影 响 到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的 发 展 针 对 上 述 风 险, 发 行 人 主 要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予 以 应 对 : 1 保 障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安 全 和 有 效 使 用, 提 高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 2 加 快 区 域 战 略 布 局, 提 升 公 司 竞 争 力 ; 3 加 强 市 场 开 拓 力 度, 拓 展 公 司 客 户, 提 高 业 务 收 入 规 模 ; 4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政 策 选 择 与 管 理 供 应 商, 并 与 其 建 立 稳 定 合 作 关 系, 提 高 抵 抗 原 材 料 采 购 价 格 波 动 的 能 力 ; 5 加 大 技 术 与 工 艺 研 发 力 度, 研 发 适 应 市 场 需 求 的 各 种 型 号 产 品, 稳 定 客 户 资 源 (2) 发 行 人 提 高 日 常 运 营 效 率, 降 低 运 营 成 本, 提 升 经 营 业 绩 的 具 体 措 施 1 引 进 先 进 生 产 设 备, 提 高 生 产 自 动 化 率,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与 原 材 料 的 利 用 率, 减 少 人 工 成 本 以 及 降 低 单 位 制 造 费 用 ; 2 完 善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制 度 对 费 用 进 行 管 控, 确 保 差 旅 费 以 及 办 公 费 等 可 控 费 用 合 理 支 出 ; 3 完 善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制 定 相 关 决 策 以 及 拓 展 业 务, 尽 可 能 地 保 证 决 策 与 拓 展 业 务 的 合 理 性, 减 少 不 必 要 的 损 失 ; 4 尽 快 开 展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提 升 公 司 研 发 实 力, 研 发 出 电 机 电 机 控 制 器 以 及 变 速 器 一 体 化 产 品, 为 公 司 发 展 奠 定 技 术 基 础 发 行 人 提 醒 投 资 者 : 发 行 人 制 定 填 补 回 报 措 施 不 等 于 对 发 行 人 未 来 利 润 做 出 保 证 2 发 行 人 关 于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承 诺 为 保 障 中 小 投 资 者 合 法 利 益, 本 公 司 作 出 承 诺 如 下 : 本 公 司 将 积 极 履 行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如 违 反 前 述 承 诺, 将 及 时 公 告 违 反 的 事 实 及 理 由, 除 因 不 可 抗 力 或 其 他 归 属 于 本 公 司 的 原 因 外, 将 向 本 公 司

12 股 东 和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道 歉, 同 时 向 投 资 者 提 出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利 益, 并 在 本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实 施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承 诺 ( 二 ) 发 行 人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发 行 人 填 补 回 报 措 施 能 够 切 实 履 行 的 承 诺 为 保 证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后 的 填 补 回 报 措 施 能 够 得 到 切 实 履 行,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以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作 出 如 下 不 可 撤 销 的 承 诺 和 保 证 : 1 本 人 承 诺 不 无 偿 或 以 不 公 平 条 件 向 其 他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输 送 利 益, 也 不 采 用 其 他 方 式 损 害 公 司 利 益 2 本 人 承 诺 对 本 人 的 职 务 消 费 行 为 进 行 约 束 3 本 人 承 诺 不 动 用 公 司 资 产 从 事 与 其 履 行 职 责 无 关 的 投 资 消 费 活 动 4 本 人 承 诺 由 董 事 会 或 薪 酬 委 员 会 制 定 的 薪 酬 制 度 与 公 司 填 补 回 报 措 施 的 执 行 情 况 相 挂 钩 5 若 公 司 后 续 推 出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的, 本 人 承 诺 拟 公 布 的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的 行 权 条 件 与 公 司 填 补 回 报 措 施 的 执 行 情 况 相 挂 钩 六 发 行 前 公 司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安 排 如 果 公 司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的 申 请 获 得 中 国 证 监 会 审 核 通 过,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在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由 新 老 股 东 共 同 享 有 如 因 国 家 财 会 政 策 调 整 而 相 应 调 整 前 述 未 分 配 利 润 数 额, 以 调 整 后 的 数 额 为 准 七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后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承 诺 ( 一 )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根 据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将 生 效 的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有 关 股 利 分 配 的 主 要 规 定 如 下 : 公 司 实 行 持 续 稳 定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应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兼 顾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为 :

13 1 利 润 分 配 的 原 则 (1)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应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投 资 回 报,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不 得 超 过 累 计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范 围, 不 得 损 害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决 策 和 论 证 过 程 中 应 当 充 分 考 虑 独 立 董 事 和 公 众 投 资 者 的 意 见 ; (2) 公 司 董 事 会 未 作 出 年 度 现 金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应 当 在 定 期 报 告 中 披 露 原 因,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对 此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 (3) 出 现 股 东 违 规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情 况 的, 公 司 分 红 时 应 当 扣 减 该 股 东 所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以 偿 还 其 占 用 的 资 金 ; (4) 公 司 可 根 据 实 际 盈 利 情 况 进 行 中 期 现 金 分 红 ; (5) 在 满 足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时, 公 司 原 则 上 每 年 度 进 行 一 次 现 金 分 红, 每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应 不 低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10%, 且 在 连 续 三 个 年 度 内, 公 司 以 现 金 方 式 累 计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该 三 年 实 现 的 年 均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30% 公 司 将 根 据 自 身 实 际 情 况, 并 结 合 股 东 特 别 是 公 众 投 资 者 独 立 董 事 的 意 见 制 定 或 调 整 股 东 回 报 计 划,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对 此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2 利 润 分 配 的 程 序 (1) 公 司 管 理 层 董 事 会 应 结 合 公 司 盈 利 情 况 资 金 需 求 和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提 出 合 理 的 分 红 建 议 和 预 案 并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 (2) 独 立 董 事 应 对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进 行 审 核 并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监 事 会 应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进 行 审 核 并 提 出 审 核 意 见 ; (3)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后 报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批 准, 公 告 董 事 会 决 议 时 应 同 时 披 露 独 立 董 事 和 监 事 会 的 审 核 意 见 ; (4)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后 两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股 份 ) 的 派 发 事 项 公 司 应 当 多 渠 道 充 分 听 取 独 立 董 事 和 中 小 股 东 对 现 金 分 红 预 案 的 意 见, 做 好 利 润 分 配 ( 现 金 分 红 ) 事 项 的 信 息 披 露

14 3 利 润 分 配 的 形 式 和 优 先 条 件 公 司 可 以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或 二 者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支 付 股 利, 并 优 先 采 取 现 金 的 方 式 分 配 利 润 ; 公 司 具 备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的, 应 当 采 用 现 金 分 红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公 司 采 用 股 票 方 式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的, 应 当 以 股 东 合 理 现 金 分 红 回 报 和 维 持 适 当 股 本 规 模 为 前 提, 并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成 长 性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摊 薄 等 真 实 合 理 因 素 4 现 金 分 配 的 条 件 (1) 公 司 该 年 度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 即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所 余 的 税 后 利 润 ) 为 正 值 ; (2) 审 计 机 构 对 公 司 的 该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出 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 (3) 最 近 一 期 审 计 基 准 日 货 币 资 金 余 额 不 低 于 拟 用 于 现 金 分 红 的 金 额 5 利 润 分 配 的 比 例 及 期 间 间 隔 在 符 合 利 润 分 配 原 则 保 证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和 长 远 发 展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原 则 上 每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进 行 一 次 利 润 分 配, 公 司 董 事 会 可 以 根 据 公 司 的 盈 利 状 况 及 资 金 需 求 状 况 提 议 公 司 进 行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公 司 应 保 持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在 满 足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时, 公 司 原 则 上 每 年 度 进 行 一 次 现 金 分 红, 每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应 不 低 于 当 年 实 现 的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10%, 且 在 连 续 三 个 年 度 内, 公 司 以 现 金 方 式 累 计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该 三 年 实 现 的 年 均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30% 6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的 条 件 在 满 足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的 条 件 下, 若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和 净 利 润 增 长 快 速, 且 董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股 本 规 模 及 股 权 结 构 合 理 的 前 提 下, 可 以 在 提 出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预 案 之 外, 提 出 并 实 施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预 案 7 差 异 化 分 红 政 策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综 合 考 虑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发 展 阶 段 自 身 经 营 模 式 盈 利 水 平 以 及 是 否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等 因 素, 区 分 下 列 情 形, 并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程 序, 提 出 差 异 化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15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80%;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40%;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不 易 区 分 但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可 以 按 照 前 项 规 定 处 理 前 述 所 指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是 指 公 司 未 来 十 二 个 月 内 拟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资 产 或 者 购 买 设 备 等 交 易 涉 及 的 累 计 支 出 达 到 或 者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值 的 10% 且 大 于 5,000 万 元 的 情 形, 募 投 项 目 除 外 公 司 因 特 殊 情 况 而 不 进 行 现 金 分 红 时, 董 事 会 应 就 不 进 行 现 金 分 红 的 具 体 原 因 公 司 留 存 收 益 的 确 切 用 途 及 预 计 投 资 收 益 等 事 项 进 行 专 项 说 明, 经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意 见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8 利 润 分 配 的 决 策 程 序 和 机 制 公 司 每 年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由 公 司 管 理 层 董 事 会 结 合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盈 利 情 况 资 金 供 给 和 需 求 情 况 以 及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提 出 拟 订,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独 立 董 事 应 对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发 表 明 确 的 独 立 意 见 并 公 开 披 露 监 事 会 应 对 董 事 会 和 管 理 层 执 行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和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的 情 况 及 决 策 程 序 进 行 审 议, 并 经 过 半 数 监 事 通 过 若 公 司 年 度 内 盈 利 但 未 提 出 利 润 分 配 的 预 案, 监 事 会 应 就 相 关 政 策 规 划 执 行 情 况 发 表 专 项 说 明 和 意 见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出 具 解 释 性 说 明 保 留 意 见 无 法 表 示 意 见 或 否 定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的,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将 导 致 会 计 师 出 具 上 述 意 见 的 有 关 事 项 及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状 况 的 影 响 向 股 东 大 会 做 出 说 明 如 果 该 事 项 对 当 期 利 润 有 直 接 影 响,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根 据 就 低 原 则 确 定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或 者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预 案 股 东 大 会 对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进 行 审 议 时, 应 当 通 过 多 种 渠 道 主 动 与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进 行 沟 通 和 交 流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互 动 平 台 等 ), 充 分 听 取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和 诉 求, 并 及 时 答 复 中 小 股 东 关 心 的 问 题 分 红 预 案 应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或 股 东 代 理 人 以 所 持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的 表 决 权 通 过

16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投 资 规 划 和 长 期 发 展 的 需 要, 需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应 以 股 东 权 益 保 护 为 出 发 点, 调 整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不 得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章 程 的 规 定 ; 有 关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议 案, 由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会 发 表 意 见,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议 后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并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公 司 同 时 应 当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以 方 便 中 小 股 东 参 与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公 司 当 年 盈 利 但 未 作 出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的, 公 司 需 对 此 向 董 事 会 提 交 详 细 的 情 况 说 明, 包 括 未 分 红 的 原 因 未 用 于 分 红 的 资 金 留 存 公 司 的 用 途 和 使 用 计 划, 并 由 独 立 董 事 对 利 润 分 配 预 案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并 公 开 披 露 ;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现 场 及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审 议 批 准 ( 二 )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关 于 上 市 后 利 润 分 配 的 承 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承 诺 : 未 来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通 过 利 润 分 配 具 体 方 案 时, 本 人 表 示 同 意 并 将 投 赞 成 票 八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将 切 实 履 行 已 作 出 的 承 诺, 如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则 接 受 以 下 约 束 措 施 : (1) 在 有 关 监 管 机 关 要 求 的 期 限 内 予 以 纠 正 ;(2)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直 接 损 失 的, 依 法 赔 偿 损 失 ;(3) 有 违 法 所 得 的, 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处 理 ;(4) 如 该 违 反 的 承 诺 属 可 以 继 续 履 行 的, 将 继 续 履 行 该 承 诺 ;(5) 其 他 根 据 届 时 规 定 可 以 采 取 的 其 他 措 施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因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而 放 弃 履 行 已 作 出 的 承 诺, 未 经 公 司 许 可, 该 等 人 员 离 职 后 二 年 内 不 从 事 与 公 司 相 同 或 相 似 业 务 的 工 作 九 保 荐 机 构 对 发 行 人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的 核 查 意 见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突 出, 市 场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经 济 效 益 良 好, 具 有 较 强 的 竞 争 力 和 发 展 潜 力 ;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市 场 需 求 较 大, 政 策 环 境 良 好, 符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发 展 方 向 ; 发 行 人 具 备 较 强 的 研 发 设 计 能 力 品 牌 运 营 能 力

17 渠 道 建 设 能 力, 并 且 发 行 人 具 有 较 好 的 行 业 地 位 以 及 较 为 明 显 的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后,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发 行 人 市 场 规 模 与 核 心 竞 争 力, 因 此, 发 行 人 具 备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十 保 荐 机 构 特 别 提 醒 投 资 者 关 注 发 行 人 的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可 能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的 主 要 因 素 保 荐 机 构 特 别 提 醒 投 资 者, 如 果 发 生 下 列 情 况, 将 对 公 司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 宏 观 经 济 不 景 气 产 业 政 策 变 化 原 材 料 价 格 出 现 大 幅 波 动 研 发 方 向 未 准 确 把 握 市 场 需 求 变 化 核 心 技 术 人 才 流 失 核 心 技 术 泄 密 原 材 料 价 格 持 续 上 涨 人 员 成 本 持 续 上 涨 募 投 项 目 未 达 预 期 存 货 规 模 未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以 及 应 收 账 款 未 收 回 等, 上 述 因 素 对 公 司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的 影 响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的 相 关 内 容

18 目 录 第 一 节 释 义 一 普 通 术 语...22 二 专 业 术 语...23 第 二 节 概 览 一 发 行 人 简 介...26 二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简 要 情 况...27 三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27 四 本 次 发 行 情 况...28 五 募 集 资 金 的 运 用...29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一 本 次 发 行 基 本 情 况...30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有 关 当 事 人...30 三 发 行 人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关 系 等 情 况...32 四 发 行 日 程 安 排...32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一 经 营 风 险...33 二 下 游 产 业 政 策 变 动 风 险...33 三 研 发 风 险...34 四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风 险...35 五 财 务 风 险...36 六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风 险...36 七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变 动 风 险...37 八 劳 动 力 成 本 上 涨 风 险...37 九 管 理 风 险...37 十 产 品 质 量 风 险...37 十 一 成 长 性 风 险...38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19 二 公 司 设 立 情 况...39 三 发 行 人 设 立 以 来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41 四 发 行 人 的 股 权 结 构 图 及 组 织 结 构 图...41 五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及 参 股 子 公 司 情 况...43 六 发 行 人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43 七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44 八 发 行 人 员 工 情 况...49 九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的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发 行 人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以 及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人 及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等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履 行 情 况 以 及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51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一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及 变 化 情 况...54 二 发 行 人 行 业 基 本 情 况...59 三 发 行 人 行 业 竞 争 地 位...79 四 销 售 情 况 和 主 要 客 户...88 五 采 购 情 况 与 主 要 供 应 商...91 六 环 境 保 护 和 安 全 生 产 情 况...93 七 生 产 经 营 的 主 要 资 质 情 况...94 八 发 行 人 固 定 资 产 及 无 形 资 产...94 九 发 行 人 核 心 技 术 和 研 发 情 况...98 十 发 行 人 主 要 产 品 质 量 控 制 情 况 十 一 发 行 人 发 展 战 略 目 标 和 计 划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和 关 联 交 易 一 发 行 人 独 立 运 行 的 情 况 二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三 关 联 方 与 关 联 关 系 四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五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六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关 联 交 易 执 行 情 况 及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20 七 规 范 并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措 施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与 公 司 治 理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薪 酬 情 况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兼 职 情 况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与 公 司 签 订 的 有 关 协 议 所 做 承 诺 及 其 履 行 情 况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告 期 内 变 动 情 况 七 发 行 人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及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八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管 理 层 评 估 意 见 及 会 计 师 鉴 证 意 见 九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情 况 十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资 金 占 用 和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十 一 发 行 人 资 金 管 理 对 外 投 资 担 保 的 制 度 及 执 行 情 况 十 二 发 行 人 对 投 资 者 权 益 保 护 的 情 况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一 财 务 报 表 二 审 计 意 见 三 影 响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主 要 因 素 及 指 标 四 审 计 基 准 日 后 主 要 经 营 状 况 五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六 公 司 主 要 税 项 七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八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九 盈 利 预 测 十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十 一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十 二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21 十 三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十 四 资 本 性 支 出 十 五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当 年 发 行 人 每 股 收 益 相 对 上 年 度 每 股 收 益 的 变 动 趋 势 十 六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一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概 况 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背 景 必 要 性 市 场 前 景 和 可 行 性 三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四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对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五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及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第 十 一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信 息 披 露 与 投 资 者 服 务 二 重 大 合 同 三 发 行 人 对 外 担 保 的 有 关 情 况 四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第 十 二 节 有 关 声 明 第 十 三 节 附 件

22 一 普 通 术 语 第 一 节 释 义 英 搏 尔 英 搏 尔 股 份 股 份 公 司 公 司 本 公 司 发 行 人 指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搏 尔 有 限 指 发 行 人 前 身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有 限 公 司 天 桥 起 重 指 株 洲 天 桥 起 重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领 先 互 联 指 珠 海 领 先 互 联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亿 华 电 动 指 珠 海 亿 华 电 动 车 辆 有 限 公 司 斯 科 若 指 永 康 市 斯 科 若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 吉 利 康 迪 系 统 集 成 供 应 商 ) 吉 利 指 浙 江 吉 利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或 其 旗 下 汽 车 品 牌 康 迪 指 康 迪 电 动 汽 车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或 其 旗 下 汽 车 品 牌 长 沙 众 泰 指 长 沙 众 泰 汽 车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与 众 泰 新 能 源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长 沙 分 公 司, 或 者 为 前 述 公 司 旗 下 汽 车 品 牌 陕 西 通 家 指 陕 西 通 家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或 其 旗 下 汽 车 品 牌 力 帆 指 重 庆 力 帆 实 业 ( 集 团 ) 有 限 公 司 与 河 南 力 帆 新 能 源 电 动 车 有 限 公 司 或 前 述 公 司 旗 下 汽 车 品 牌 潍 柴 指 潍 柴 ( 重 庆 )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或 其 旗 下 汽 车 品 牌 北 汽 指 北 京 新 能 源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或 其 旗 下 汽 车 品 牌 上 汽 指 上 海 汽 车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或 其 旗 下 汽 车 品 牌 奇 瑞 指 奇 瑞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或 其 旗 下 汽 车 品 牌 海 马 指 海 马 ( 郑 州 )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或 其 旗 下 汽 车 品 牌 通 用 五 菱 指 上 汽 通 用 五 菱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或 其 旗 下 汽 车 品 牌 长 城 指 长 城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或 其 旗 下 汽 车 品 牌 中 兴 汽 车 指 河 北 中 兴 汽 车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或 其 旗 下 汽 车 品 牌 比 亚 迪 指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或 其 旗 下 汽 车 品 牌 东 风 指 东 风 汽 车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或 其 旗 下 汽 车 品 牌 江 淮 汽 车 指 安 徽 江 淮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东 南 汽 车 指 东 南 ( 福 建 ) 汽 车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华 晨 宝 马 指 华 晨 宝 马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御 捷 指 河 北 御 捷 车 业 有 限 公 司 与 山 东 御 捷 车 业 有 限 公 司, 或 者 为 前 述 公 司 旗 下 电 动 车 品 牌 梅 拉 德 指 山 东 梅 拉 德 能 源 动 力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雷 丁 指 山 东 梅 拉 德 能 源 动 力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旗 下 电 动 车 品 牌 道 爵 指 江 苏 道 爵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或 其 旗 下 电 动 车 品 牌 富 路 指 德 州 富 路 车 业 有 限 公 司 或 其 旗 下 电 动 车 品 牌 新 宇 宙 指 河 北 新 宇 宙 电 动 车 有 限 公 司 或 其 旗 下 电 动 车 品 牌 唐 骏 指 山 东 唐 骏 电 动 车 有 限 公 司 或 其 旗 下 电 动 车 品 牌 时 风 指 山 东 时 风 商 用 车 有 限 公 司 与 山 东 时 风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或 者 为 前 述 公 司 旗 下 电 动 车 品 牌

23 丽 驰 指 山 东 丽 驰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或 其 旗 下 电 动 车 品 牌 蓝 海 华 腾 指 深 圳 市 蓝 海 华 腾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大 地 和 指 深 圳 市 大 地 和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汇 川 技 术 指 深 圳 市 汇 川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大 洋 电 机 指 中 山 大 洋 电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正 海 磁 材 指 烟 台 正 海 磁 性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大 郡 指 上 海 大 郡 动 力 控 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电 驱 动 指 上 海 电 驱 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云 控 指 宁 波 云 控 电 气 有 限 公 司 合 肥 凯 利 指 合 肥 凯 利 科 技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保 荐 人 保 荐 机 构 主 承 销 商 海 通 证 券 指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人 会 计 师 立 信 指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发 行 人 律 师 北 京 国 枫 指 北 京 国 枫 律 师 事 务 所 元 万 元 指 人 民 币 元 人 民 币 万 元 发 起 人 指 英 搏 尔 股 份 设 立 时 的 发 起 人, 即 姜 桂 宾 李 红 雨 魏 标 3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A 股 指 境 内 上 市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报 告 期 指 2015 年 2014 年 及 2013 年 本 次 发 行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指 发 行 人 本 次 拟 向 社 会 公 众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1,890 万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的 行 为 股 东 大 会 指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指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指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会 公 司 章 程 指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有 效 的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证 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公 司 法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国 家 发 改 委 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二 专 业 术 语 电 动 车 辆 新 能 源 汽 车 纯 电 动 汽 车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指 指 指 指 电 力 驱 动 车 辆, 以 电 池 作 为 能 量 来 源, 通 过 电 机 电 机 控 制 器 等 部 件 将 电 能 转 化 为 机 械 能 运 动, 以 控 制 电 流 大 小 改 变 速 度 的 车 辆 由 国 家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发 布 的, 采 用 非 常 规 的 车 用 燃 料 作 为 动 力 来 源 ( 或 使 用 常 规 的 车 用 燃 料 采 用 新 型 车 载 动 力 装 置 ), 综 合 车 辆 的 动 力 控 制 和 驱 动 方 面 的 先 进 技 术, 形 成 的 技 术 原 理 先 进 具 有 新 技 术 新 结 构 的 汽 车 完 全 由 可 充 电 电 池 ( 如 铅 酸 电 池 镍 镉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或 锂 离 子 电 池 ) 提 供 动 力 源 的 汽 车 电 力 驱 动, 具 有 四 个 车 轮, 最 高 车 速 不 低 于 80km/h, 续 航 里 程 大 于 80 公 里 的 乘 用 车

24 纯 电 动 商 用 车 指 以 车 载 电 源 为 动 力, 选 配 合 适 的 车 载 蓄 电 池 或 电 缆 供 电 设 备 提 供 电 能 驱 动 行 驶 的 商 用 车 乘 用 车 指 主 要 用 于 运 载 人 员 及 其 行 李 或 偶 尔 运 载 物 品, 包 括 驾 驶 员 在 内, 最 多 为 9 座 的 汽 车 商 用 车 指 除 乘 用 车 以 外, 主 要 用 于 运 载 人 员 货 物 及 牵 引 挂 车 的 汽 车 ; 所 有 的 商 用 车 又 分 为 客 车 和 货 车 两 大 类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指 电 力 驱 动, 具 有 四 个 车 轮, 不 能 同 时 满 足 双 80 标 准 的 电 动 车 辆 场 地 电 动 车 指 电 力 驱 动, 具 有 四 个 车 轮, 最 高 车 速 低 于 50km/h, 在 限 定 区 域 使 用 的 车 辆, 包 括 电 动 观 光 车 电 动 高 尔 夫 球 车 电 动 巡 逻 车 电 动 环 卫 车 等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指 Hybrid Electrical Vehicle, 简 称 HEV, 同 时 装 备 热 动 力 源 ( 由 传 统 的 汽 油 机 或 者 柴 油 机 产 生 ) 与 电 动 力 源 ( 电 池 与 电 动 机 ) 两 种 动 力 来 源 的 汽 车 双 80 指 适 用 于 纯 电 动 汽 车, 最 高 车 速 不 低 于 80 公 里 每 小 时, 续 航 里 程 大 于 80 公 里 双 100 指 适 用 于 纯 电 动 汽 车, 最 高 车 速 不 低 于 100 公 里 每 小 时, 续 航 里 程 大 于 100 公 里 双 120 指 适 用 于 纯 电 动 汽 车, 最 高 车 速 不 低 于 120 公 里 每 小 时, 续 航 里 程 大 于 120 公 里 电 机 控 制 器 指 通 过 主 动 工 作 来 控 制 电 机 按 照 设 定 的 方 向 速 度 角 度 响 应 时 间 进 行 工 作 的 集 成 电 路 在 电 动 车 辆 中,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功 能 是 根 据 档 位 油 门 刹 车 等 指 令, 将 动 力 电 池 所 存 储 的 电 能 转 化 为 驱 动 电 机 所 需 的 电 能, 来 控 制 电 动 车 辆 的 启 动 运 行 进 退 速 度 爬 坡 力 度 等 行 驶 状 态, 或 者 将 帮 助 电 动 车 辆 刹 车, 并 将 部 分 刹 车 能 量 存 储 到 动 力 电 池 中 它 是 电 动 车 辆 的 关 键 零 部 件 之 一 车 载 充 电 机 指 固 定 安 装 在 电 动 车 辆 上 的 充 电 机, 为 电 动 车 辆 的 动 力 电 池 进 行 充 电 车 载 充 电 机 依 据 电 池 管 理 系 统 (BMS) 提 供 的 数 据, 将 电 网 的 电 能 充 到 动 力 电 池 中, 完 成 充 电 过 程 DC-DC 转 换 器 指 将 电 动 车 辆 的 动 力 电 池 组 的 电 能 转 变 为 12V 或 24V, 为 仪 表 车 灯 雨 刮 等 电 器 提 供 电 能 的 电 器 部 件 电 子 油 门 踏 板 指 将 油 门 踏 板 深 浅 转 化 为 电 子 信 号, 并 传 递 给 电 机 控 制 器, 使 得 驱 动 电 机 提 供 与 之 匹 配 的 动 力 的 部 件 电 机 指 将 电 能 转 换 成 机 械 能 或 将 机 械 能 转 换 成 电 能 的 一 种 电 磁 装 置 交 流 电 机 指 将 交 流 电 的 电 能 转 变 为 机 械 能 的 一 种 电 机 CAN 总 线 指 控 制 器 局 域 网 络 (Controller Area Network, CAN) 的 简 称, 是 由 德 国 BOSCH 公 司 开 发 的, 并 最 终 成 为 国 际 标 准 (ISO 11898) 的, 国 际 上 应 用 最 广 泛 的 现 场 总 线 之 一 功 率 器 件 指 功 率 半 导 体 器 件, 主 要 用 于 电 力 设 备 的 电 能 变 换 和 控 制 电 路 方 面 大 功 率 的 电 子 器 件 电 阻 器 指 一 个 限 流 电 子 元 件, 可 限 制 通 过 其 所 连 支 路 的 电 流 大 小 电 容 器 指 一 种 容 纳 电 荷 的 电 子 元 件 二 极 管 指 一 种 具 有 两 个 电 极 的 装 置, 只 允 许 电 流 由 单 一 方 向 流 过, 许 多 的 使 用 是 应 用 其 整 流 的 功 能

25 芯 片 指 内 含 集 成 电 路 的 硅 片 电 路 板 指 PCB 线 路 板, 又 称 印 刷 电 路 板, 是 电 子 元 器 件 电 气 连 接 的 提 供 者 MOSFET 指 金 属 氧 化 物 半 导 体 场 效 应 晶 体 管 ( Metal-Oxide-Semiconductor Field-Effect Transistor, MOSFET), 是 一 种 可 以 广 泛 使 用 在 模 拟 电 路 与 数 字 电 路 的 场 效 应 晶 体 管 IGBT 指 绝 缘 栅 双 极 型 晶 体 管 ( Insulated Gate Bipolar Transistor), 是 由 BJT( 双 极 型 三 极 管 ) 和 MOS( 绝 缘 栅 型 场 效 应 管 ) 组 成 的 复 合 全 控 型 电 压 驱 动 式 功 率 半 导 体 器 件 PEBB 指 Power Electric Building Block 的 简 称, 是 依 照 最 优 的 电 路 结 构 和 系 统 结 构 设 计 的 不 同 器 件 和 技 术 的 集 成 BOM 指 物 料 清 单 (Bill of Materials), 是 描 述 企 业 产 品 物 料 组 成 的 技 术 文 件 注 :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除 特 别 说 明 外 所 有 数 值 保 留 2 位 小 数, 若 出 现 总 数 与 各 分 项 数 值 之 和 尾 数 不 符 的 情 况, 均 为 四 舍 五 入 原 因 造 成

26 第 二 节 概 览 本 概 览 仅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做 扼 要 提 示 投 资 者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全 文 一 发 行 人 简 介 发 行 人 的 前 身 是 2005 年 1 月 14 日 设 立 的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8 月 31 日, 全 体 发 起 人 召 开 了 股 份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并 签 署 了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决 议, 一 致 同 意 英 搏 尔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为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9 月 24 日, 发 行 人 在 珠 海 市 工 商 局 完 成 变 更 注 册 登 记 并 领 取 了 营 业 执 照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姜 桂 宾 先 生 发 行 人 是 一 家 专 注 于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系 统 技 术 自 主 创 新 与 产 品 研 发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主 营 业 务 系 以 电 机 控 制 器 为 主, 车 载 充 电 机 DC-DC 转 换 器 电 子 油 门 踏 板 等 为 辅 的 电 动 车 辆 关 键 零 部 件 的 研 发 生 产 与 销 售 公 司 产 品 广 泛 运 用 于 新 能 源 汽 车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场 地 电 动 车 等 领 域 电 机 控 制 器 是 电 动 车 辆 的 关 键 零 部 件 之 一, 其 主 要 功 能 为 : 车 辆 的 运 行 工 况 需 求 通 过 电 子 油 门 的 信 息 传 输, 电 机 控 制 器 指 挥 电 机 工 作, 调 整 相 应 的 电 机 工 作 电 流 电 压 及 转 速, 完 成 车 辆 的 启 动 加 速 运 行 制 动 等 工 况 匹 配 ; 电 机 控 制 器 同 时 管 理 动 力 电 池 组 在 车 辆 运 行 状 态 下 的 放 电 功 率 传 输 及 能 量 回 收 发 行 人 在 公 司 创 立 时 即 以 研 发 生 产 国 内 外 领 先 的 电 动 汽 车 电 控 系 统 及 关 键 零 部 件 为 目 标, 公 司 发 展 的 历 程 为 : 2009 年 起, 公 司 切 入 了 场 地 电 动 车 用 电 机 控 制 器 充 电 机 DC-DC 转 换 器 电 子 油 门 踏 板 等 产 品 的 生 产 配 套 市 场, 在 场 地 电 动 车 应 用 领 域 逐 步 形 成 了 替 代 进 口 的 能 力, 维 持 了 公 司 的 正 常 运 营, 保 持 了 研 发 的 持 续 投 入, 为 纯 电 动 汽 车 用 电 机 控 制 器 等 关 键 零 部 件 生 产 销 售 打 下 了 产 业 化 基 础 2009 年 起, 国 内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快 速 发 展, 公 司 为 国 内 主 流 整 车 厂 研 发 成 功 了 高 性 价 比 的 交 流 电 机 及 控 制 系 统, 替 代 了 先 前 普 遍 使 用 的 性 价 比 较 低 的 直 流 电 机 及 控 制 系 统 2015 年 度, 公 司 销 售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万 台, 市 场 占 有 率 达 到 75.72% 发 行 人 是 国 内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技 术 进 步 引

27 领 者 和 重 要 供 应 商 2013 年 起, 在 国 家 新 能 源 汽 车 购 车 补 贴 政 策 及 充 电 桩 发 展 等 多 重 因 素 推 动 下,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市 场 开 始 上 量, 发 行 人 为 康 迪 长 沙 众 泰 等 整 车 厂 配 套 的 电 机 控 制 器, 也 同 时 进 入 了 批 量 化 产 销 阶 段 2015 年 度, 发 行 人 共 销 售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4.65 万 台, 市 场 占 有 率 达 到 27.45%, 取 得 了 新 能 源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市 场 的 先 发 优 势 发 行 人 深 耕 行 业 十 余 年, 培 养 和 积 累 了 一 支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系 统 领 域 的 系 统 设 计 和 产 品 开 发 队 伍, 截 至 2015 年 末, 发 行 人 研 发 团 队 46 人, 其 中 骨 干 研 发 人 员 22 人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姜 桂 宾 博 士, 一 致 行 动 人 李 红 雨 博 士 和 魏 标 硕 士 均 毕 业 于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电 气 工 程 专 业, 集 深 厚 的 理 论 知 识 和 丰 富 的 实 践 开 发 经 验 于 一 体, 掌 控 了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系 统 核 心 技 术 发 行 人 拥 有 发 明 专 利 7 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41 项, 产 品 外 观 专 利 8 项 二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简 要 情 况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5,670 万 股, 姜 桂 宾 持 有 公 司 55.56% 的 股 权, 为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 自 然 人 李 红 雨 魏 标 分 别 持 有 公 司 15.87% 和 7.94% 的 股 权, 根 据 姜 桂 宾 与 李 红 雨 魏 标 签 署 的 一 致 行 动 人 协 议, 姜 桂 宾 与 一 致 行 动 人 李 红 雨 魏 标 合 计 持 有 公 司 4, 万 股 股 份, 持 股 比 例 为 79.37% 关 于 姜 桂 宾 李 红 雨 和 魏 标 的 基 本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六 发 行 人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之 ( 一 ) 持 有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三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 一 )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名 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总 额 417,690, ,614, ,581, 负 债 总 额 216,114, ,042, ,685, 股 东 权 益 201,576, ,572, ,896, ( 二 ) 合 并 利 润 表 主 要 数 据

28 单 位 : 元 项 目 名 称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426,111, ,947, ,911, 营 业 利 润 103,502, ,473, ,617, 利 润 总 额 107,545, ,959, ,807, 净 利 润 92,284, ,675, ,442,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88,537, ,262, ,280,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三 )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元 项 目 名 称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6,214, ,795, ,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8,769, ,820, ,156,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72,720,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30,165, ,974, ,368, ( 四 )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情 况 如 下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流 动 比 率 ( 倍 ) 速 动 比 率 ( 倍 )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无 形 资 产 ( 土 地 使 用 权 除 外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0.08% 0.92% 0.78% 资 产 负 债 率 (%)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10,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元 / 股 )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股 ) 注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借 款 利 息 支 出, 因 此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指 标 不 适 用 四 本 次 发 行 情 况 发 行 股 票 种 类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每 股 面 值 1.00 元 拟 发 行 数 量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总 量 不 超 过 1,890 万 股, 不 低 于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25%; 不

29 每 股 发 行 价 发 行 方 式 发 行 对 象 进 行 老 股 转 让 元 网 上 按 市 值 申 购 向 公 众 投 资 者 直 接 定 价 发 行 的 方 式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可 的 其 他 发 行 方 式 符 合 资 格 并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开 户 的 境 内 自 然 人 法 人 等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五 募 集 资 金 的 运 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在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将 用 于 以 下 项 目, 详 细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序 预 计 投 资 额 投 资 项 目 号 ( 万 元 ) 项 目 备 案 编 号 1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36,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10,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28, 合 计 74, 注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1 和 2 均 已 在 珠 海 市 高 新 区 发 展 和 改 革 局 完 成 备 案 若 公 司 所 募 集 资 金 不 能 满 足 上 述 项 目 的 投 资 资 金 需 求, 公 司 将 通 过 自 筹 资 金 解 决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之 前, 可 以 先 由 公 司 适 当 自 筹 资 金 安 排 项 目 的 进 度, 待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置 换 先 期 投 入 的 自 筹 资 金

30 一 本 次 发 行 基 本 情 况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 一 ) 发 行 方 案 1 股 票 种 类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2 每 股 面 值 : 1.00 元 3 发 行 股 数 :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总 量 不 超 过 1,890 万 股, 不 低 于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25%; 不 进 行 老 股 转 让 4 定 价 方 式 : 发 行 人 与 主 承 销 商 协 商 直 接 定 价 5 每 股 发 行 价 : 元 倍 ( 发 行 价 格 除 以 每 股 收 益, 每 股 收 益 按 照 年 度 6 发 行 市 盈 率 : 经 审 计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净 利 润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7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年 月 日 全 面 摊 薄 计 算 ) 8 发 行 后 预 计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截 至 年 月 日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与 预 计 的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之 和 除 以 发 行 后 的 总 股 本 ) 9. 发 行 市 净 率 : 倍 ( 按 照 发 行 价 格 除 以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计 算 ) 10 发 行 方 式 : 网 上 按 市 值 申 购 向 公 众 投 资 者 直 接 定 价 发 行 的 方 式 或 中 国 证 监 会 认 可 的 其 他 发 行 方 式 11 发 行 对 象 : 符 合 资 格 并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开 户 的 境 内 自 然 人 法 人 等 投 资 者 (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禁 止 购 买 者 除 外 ) 12 承 销 方 式 : 余 额 包 销 13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和 净 额 : 总 额 约 亿 元,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约 为 亿 元 14 发 行 费 用 : 万 元 ( 二 )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姜 桂 宾,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 姜 桂 宾 持 有 公 司 3, 万 股, 持 股 比 例 为 55.56% 在 发 行 人 新 股 发 行 数 量 为 1,890 万 股, 公 司 不 进 行 老 股 转 让, 公 开 发 行 后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为 7,560 万 股 的 情 况 下, 姜 桂 宾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41.67%,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未 发 生 变 更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有 关 当 事 人 ( 一 ) 发 行 人 1 发 行 人 :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法 定 代 表 人 : 姜 桂 宾

31 3 注 册 地 址 : 珠 海 市 金 鼎 创 新 科 技 海 岸 科 技 六 路 7 号 琮 盛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楼 三 四 五 楼 4 办 公 地 址 : 珠 海 市 高 新 区 科 技 六 路 7 号 5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 邓 柳 明 ( 二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1 名 称 :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开 国 3 住 所 : 上 海 市 广 东 路 689 号 4 联 系 地 址 : 深 圳 市 红 岭 中 路 中 深 国 际 大 厦 16 层 5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保 荐 代 表 人 : 龚 思 琪 严 胜 8 项 目 协 办 人 : 蔡 伟 霖 9 项 目 经 办 人 : 方 军 张 敏 林 泓 泓 韩 芒 ( 三 ) 律 师 事 务 所 1 名 称 : 北 京 国 枫 律 师 事 务 所 2 负 责 人 : 张 利 国 3 住 所 : 北 京 市 东 城 区 建 国 门 内 大 街 26 号 新 闻 大 厦 7 层 4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经 办 律 师 : 殷 长 龙 孙 林 ( 四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1 名 称 :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2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 朱 建 弟 3 主 要 经 营 场 所 : 上 海 市 黄 浦 区 南 京 东 路 61 号 四 楼 4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 于 长 江 刘 海 山 ( 五 )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1 名 称 : 沃 克 森 ( 北 京 ) 国 际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2 法 定 代 表 人 : 徐 伟 建 3 住 所 : 北 京 市 海 淀 区 车 公 庄 西 路 19 号 68 号 楼 A-6 4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经 办 资 产 评 估 师 : 刘 继 红 娄 魁 立

32 ( 六 ) 股 票 登 记 机 构 1 名 称 :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2 住 所 : 深 圳 市 福 田 区 深 南 中 路 1093 号 中 信 大 厦 18 楼 3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法 人 代 表 : 戴 文 华 ( 七 ) 申 请 上 市 证 券 交 易 所 1 名 称 :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2 住 所 : 深 圳 市 深 南 大 道 2012 号 3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 八 ) 收 款 银 行 1 名 称 : 2 住 所 : 3 联 系 电 话 : 4 传 真 : 三 发 行 人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中 介 机 构 关 系 等 情 况 发 行 人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中 介 机 构 及 其 负 责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经 办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股 权 关 系 或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四 发 行 日 程 安 排 定 价 公 告 刊 登 日 期 : 年 月 日 申 购 日 期 和 缴 款 日 期 : 年 月 日 预 计 股 票 上 市 日 期 : 年 月 日

33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投 资 者 在 评 价 发 行 人 本 次 公 开 发 售 的 股 票 时, 除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提 供 的 其 他 各 项 资 料 外, 应 特 别 考 虑 下 述 各 项 风 险 因 素 下 述 风 险 因 素 是 根 据 重 要 性 原 则 和 可 能 影 响 投 资 决 策 的 程 度 大 小 排 序, 但 该 排 序 并 不 表 示 风 险 因 素 依 次 发 生 发 行 人 提 请 投 资 者 仔 细 阅 读 本 节 全 文 一 经 营 风 险 ( 一 ) 经 营 业 绩 难 以 持 续 高 增 长 风 险 受 下 游 需 求 旺 盛 影 响 以 及 政 策 支 持 下,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营 业 收 入 和 净 利 润 高 速 增 长 随 着 发 行 人 销 售 规 模 日 益 扩 大, 保 持 高 速 增 长 的 压 力 也 日 趋 增 加 如 果 下 游 市 场 需 求 结 构 或 行 业 管 理 政 策 等 发 生 变 化, 同 时 发 行 人 在 产 品 开 发 技 术 更 新 或 市 场 营 销 等 方 面 跟 不 上 市 场 变 化, 公 司 将 难 以 保 持 高 速 增 长 的 势 头 ( 二 )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风 险 发 行 人 产 品 原 材 料 主 要 由 电 子 元 器 件 五 金 塑 胶 件 线 束 连 接 件 以 及 辅 助 材 料 构 成, 其 中 电 子 元 器 件 占 成 本 比 重 最 高, 主 要 包 括 电 阻 电 容 二 极 管 连 接 器 芯 片 功 率 管 以 及 电 路 板 等 报 告 期 直 接 材 料 占 成 本 90% 以 上, 如 果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发 生 波 动, 将 会 对 发 行 人 产 品 成 本 产 生 影 响 ( 三 ) 市 场 竞 争 风 险 近 年 来, 随 着 产 业 扶 持 力 度 逐 渐 加 大, 以 新 能 源 汽 车 为 代 表 的 电 动 车 辆 产 业 发 展 较 快, 带 动 了 电 机 控 制 器 制 造 业 的 大 幅 增 长 虽 然 本 行 业 具 有 较 高 进 入 壁 垒, 相 关 企 业 需 具 备 一 定 的 技 术 与 工 艺 水 平 资 金 规 模 较 多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以 及 稳 定 的 客 户 才 能 立 足, 但 并 不 排 除 其 他 具 有 相 关 设 备 和 类 似 生 产 经 验 的 企 业 进 入 该 行 业 ; 此 外 现 有 竞 争 对 手 也 可 能 通 过 加 大 投 资 力 度, 不 断 渗 透 到 发 行 人 优 势 领 域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持 续 提 升 技 术 水 平 增 强 创 新 能 力 扩 大 产 能 规 模 和 提 高 经 营 管 理 效 率, 则 可 能 在 市 场 竞 争 中 处 于 不 利 地 位, 对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二 下 游 产 业 政 策 变 动 风 险 发 行 人 产 品 主 要 运 用 于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以 及 新 能 源 汽 车 领 域, 下 游 行 业 发 展 对

34 本 行 业 有 着 重 要 影 响 ( 一 )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产 业 政 策 变 动 风 险 针 对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而 言, 尽 管 我 国 已 有 14 个 省 市 20 多 项 政 策 允 许 合 规 的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生 产 销 售 上 路 行 驶, 但 全 国 性 管 理 政 策 仍 在 酝 酿 探 讨 过 程 中 相 关 行 业 标 准 市 场 监 管 等 更 多 处 于 行 业 自 律 管 理 状 态 部 分 低 技 术 水 平 采 用 落 后 生 产 工 艺 的 家 庭 作 坊 式 厂 商 乘 虚 而 入, 使 得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市 场 质 量 良 莠 不 齐, 损 害 了 消 费 者 利 益, 破 坏 了 行 业 市 场 形 象 如 果 将 来 国 家 出 台 统 一 规 范 的 监 管 政 策, 同 时 部 分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厂 商 难 以 满 足 监 管 要 求, 则 短 期 内 中 低 速 车 市 场 发 展 将 受 到 影 响, 从 而 波 及 到 发 行 人 产 品 在 该 市 场 的 需 求 ( 二 )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政 策 变 动 风 险 针 对 新 能 源 汽 车 而 言, 国 家 一 直 支 持 新 能 源 汽 车 发 展 壮 大 并 出 台 了 大 批 扶 持 该 行 业 发 展 的 重 大 政 策, 如 国 家 中 长 期 科 学 和 技 术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 年 )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振 兴 装 备 制 造 业 的 若 干 意 见 装 备 制 造 业 调 整 和 振 兴 规 划 等, 更 多 政 策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二 ( 二 ) 行 业 政 策, 大 力 发 展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已 上 升 为 国 家 战 略 ; 为 配 合 国 家 政 策 的 实 施, 各 地 方 政 府 对 新 能 源 汽 车 也 有 较 多 扶 持 政 策 随 着 新 能 源 汽 车 市 场 规 模 日 趋 扩 大, 以 财 政 补 贴 为 核 心 的 各 项 政 策 的 扶 持 力 度 有 可 能 减 弱, 从 而 影 响 到 新 能 源 汽 车 市 场 需 求, 对 公 司 业 务 造 成 影 响 三 研 发 风 险 ( 一 ) 产 品 研 发 风 险 公 司 所 处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器 制 造 行 业 为 技 术 密 集 型 行 业, 新 产 品 新 技 术 的 开 发 能 力 技 术 研 发 是 否 符 合 市 场 需 求 尤 为 重 要 如 若 公 司 不 能 及 时 准 确 的 把 握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进 行 持 续 的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研 发, 公 司 现 有 竞 争 优 势 将 被 削 弱, 从 而 对 公 司 未 来 的 经 营 及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二 ) 研 发 人 员 流 失 风 险 本 行 业 对 企 业 的 研 发 队 伍 的 综 合 素 质 提 出 了 很 高 的 要 求, 需 要 有 较 高 的 技 术 水 平, 往 往 还 需 要 经 过 业 内 长 期 的 实 践 逐 步 积 累 相 应 的 经 验 和 能 力, 人 才 培 养 周 期 较 长 电 机 控 制 器 制 造 行 业 在 我 国 仍 处 于 起 步 阶 段, 技 术 人 才 仍 比 较 缺 乏, 虽

35 然 公 司 一 直 注 重 研 发 队 伍 建 设, 但 合 格 技 术 人 才 培 养 需 要 较 长 时 间 如 公 司 出 现 技 术 人 才 大 量 外 流 的 情 形, 将 会 对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 三 ) 核 心 技 术 泄 密 风 险 经 过 多 年 研 发 积 累, 发 行 人 拥 有 一 大 批 核 心 技 术,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九 发 行 人 核 心 技 术 和 研 发 情 况, 是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持 续 快 速 发 展 的 基 础 保 证 公 司 已 经 与 研 发 人 员 签 订 保 密 协 议, 通 过 权 限 管 理 控 制 核 心 技 术 的 知 晓 范 围, 通 过 规 范 研 发 流 程 确 保 公 司 对 研 发 过 程 的 有 效 控 制, 以 降 低 泄 密 风 险 如 果 公 司 发 生 恶 意 核 心 技 术 泄 密 事 件, 将 削 弱 公 司 技 术 上 的 竞 争 优 势 四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风 险 ( 一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被 摊 薄 的 风 险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2015 年 度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为 87.27%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的 净 资 产 将 迅 速 增 长, 而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需 要 一 段 运 营 期 才 能 产 生 效 益, 所 以 在 上 市 之 后 的 一 段 时 期 里 公 司 净 利 润 的 增 长 速 度 可 能 无 法 与 净 资 产 增 长 速 度 同 步, 从 而 使 公 司 面 临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 二 ) 募 投 项 目 组 织 实 施 的 风 险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计 划 用 于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新 能 源 控 制 系 统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以 及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上 述 项 目 均 已 经 公 司 充 分 论 证 和 系 统 规 划, 具 有 良 好 的 市 场 前 景, 并 依 法 办 理 了 相 关 备 案 上 述 三 个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有 助 于 公 司 进 一 步 扩 大 公 司 生 产 规 模 与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及 研 发 水 平, 可 缓 解 公 司 产 能 瓶 颈, 能 有 效 地 落 实 公 司 总 体 发 展 战 略 与 巩 固 业 内 领 先 地 位, 对 增 强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但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如 果 市 场 环 境 经 营 管 理 等 方 面 出 现 重 大 变 化, 将 可 能 影 响 投 资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从 而 影 响 公 司 的 预 期 收 益 ( 三 ) 新 增 产 能 未 及 时 消 化 风 险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达 产 后, 公 司 将 增 加 新 能 源 汽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产 能 35 万 台 车 载 充 电 机 产 能 12 万 台 虽 然 目 前 下 游 行 业 市 场 需 求 旺 盛, 为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新 增 产 能 的 及 时 消 化 提 供 了 有 利 条 件 ; 同 时 公 司 针 对 新 增 产 能 也 从

36 开 拓 客 户 以 及 销 售 机 制 等 方 面 制 定 了 较 为 详 细 的 营 销 策 略, 但 若 市 场 容 量 低 于 预 期 或 公 司 市 场 开 拓 不 利, 可 能 导 致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投 产 后 面 临 不 能 及 时 消 化 新 增 产 能 的 风 险 ( 四 )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风 险 根 据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达 产 后, 每 年 将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额 2,748 万 元 如 届 时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不 能 如 期 达 产 或 者 销 售 额 未 能 如 期 实 现, 公 司 将 面 临 因 折 旧 增 加 而 导 致 短 期 内 利 润 下 降 的 风 险 五 财 务 风 险 ( 一 ) 存 货 风 险 2015 年 末 2014 年 末 以 及 2013 年 末, 公 司 存 货 的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13, 万 元 7, 万 元 以 及 1, 万 元, 占 资 产 总 额 比 分 别 为 31.81% 48.23% 以 及 35.54% 虽 然 公 司 采 取 订 单 式 生 产 模 式, 按 照 客 户 订 单 来 组 织 存 货 管 理, 但 是 较 大 存 货 规 模 还 是 对 公 司 流 动 资 金 产 生 压 力 并 影 响 到 公 司 持 续 增 长 ; 此 外, 如 果 下 游 市 场 经 营 环 境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使 得 客 户 既 定 产 品 需 求 受 到 影 响, 也 有 可 能 使 得 公 司 产 生 存 货 积 压 和 减 值 的 压 力 ( 二 ) 应 收 账 款 风 险 2015 年 末 2014 年 末 以 及 2013 年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14, 万 元 4, 万 元 以 及 1, 万 元, 占 资 产 总 额 比 为 35.26% 31.59% 以 及 30.96%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占 资 产 总 额 比 较 为 稳 定, 但 随 着 公 司 客 户 数 量 的 增 加 和 营 业 收 入 规 模 的 扩 大,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将 会 持 续 增 加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客 户 主 要 为 整 车 制 造 厂 商, 与 公 司 合 作 时 间 较 长, 信 誉 度 以 及 资 金 实 力 较 强, 发 生 坏 账 的 可 能 性 很 小, 但 是 由 于 应 收 账 款 占 用 了 公 司 较 多 的 资 金, 若 不 能 及 时 收 回, 仍 然 可 能 影 响 到 公 司 的 现 金 流 量, 增 加 流 动 资 金 压 力, 影 响 经 营 规 模 持 续 增 长 六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风 险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姜 桂 宾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79.37% 股 权 ; 本 次 发 行 后, 姜 桂 宾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比 例 仍 高 达 59.53%,

37 对 发 行 人 发 展 战 略 生 产 经 营 利 润 分 配 决 策 等 具 有 重 大 影 响 虽 然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完 善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从 制 度 安 排 上 避 免 实 际 控 制 人 操 纵 现 象 的 发 生, 但 在 公 司 利 益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利 益 发 生 冲 突 时, 由 于 实 际 控 制 人 在 股 权 和 经 营 管 理 层 方 面 对 公 司 存 在 较 强 控 制, 若 其 通 过 行 使 投 票 权 或 任 何 其 他 方 式 对 公 司 重 大 经 营 决 策 人 事 任 免 等 方 面 进 行 控 制, 可 能 会 对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造 成 一 定 的 影 响 七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变 动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作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公 司 适 用 15% 的 所 得 税 率 若 上 述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发 生 变 化, 或 发 行 人 难 以 持 续 保 持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资 格, 则 对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八 劳 动 力 成 本 上 涨 风 险 近 年 来, 我 国 劳 动 力 成 本 持 续 上 升 持 续 上 涨 的 劳 动 力 成 本 对 公 司 成 本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公 司 高 质 量 的 产 品 对 生 产 工 艺 要 求 较 高, 同 时 较 多 的 工 艺 程 序 需 人 工 完 成 尽 管 公 司 通 过 引 用 先 进 设 备 优 化 产 品 结 构 以 及 提 高 附 加 值 等 措 施, 部 分 抵 消 了 劳 动 力 成 本 上 升 对 公 司 的 不 利 影 响, 但 未 来 劳 动 力 成 本 如 持 续 上 涨 将 对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造 成 一 定 影 响 九 管 理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经 营 规 模 快 速 增 长 随 着 下 游 行 业 需 求 持 续 旺 盛, 公 司 资 产 规 模 和 销 售 规 模 将 进 一 步 大 幅 扩 大, 经 营 决 策 和 管 理 的 难 度 将 有 所 增 加 若 公 司 缺 乏 明 确 的 发 展 战 略 和 合 理 的 产 业 布 局, 缺 乏 充 分 可 行 的 投 资 项 目, 公 司 的 组 织 管 理 体 系 和 人 力 资 源 不 能 满 足 公 司 资 产 规 模 扩 大 后 对 管 理 制 度 和 管 理 团 队 的 要 求, 将 影 响 到 公 司 持 续 发 展 十 产 品 质 量 风 险 公 司 产 品 主 要 应 用 于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以 及 新 能 源 汽 车 领 域, 产 品 质 量 的 可 靠 性 与 稳 定 性 对 于 整 车 影 响 较 大 公 司 产 品 生 产 过 程 较 为 复 杂, 虽 然 公 司 设 置 了 质 检 部, 配 备 专 职 质 检 人 员 和 齐 全 的 检 测 检 验 设 备 和 仪 器, 对 原 材 料 采 购 产 品 生 产 以 及 产 品 应 用 的 每 个 环 节 进 行 严 格 检 验, 严 格 控 制 各 工 序 产 品 质 量 若 因 某 一 环 节 质 量 控 制 疏 忽 而 导 致 公 司 产 品 出 现 质 量 问 题, 会 给 客 户 的 生 产 经 营 带 来 不 利

38 影 响, 这 将 对 公 司 品 牌 和 业 务 开 展 带 来 负 面 影 响 十 一 成 长 性 风 险 发 行 人 作 为 拟 在 创 业 板 发 行 上 市 的 企 业, 保 荐 机 构 出 具 了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成 长 性 专 项 意 见, 该 成 长 性 专 项 意 见 系 基 于 发 行 人 过 往 业 绩 以 及 自 身 生 产 经 营 的 环 境 基 础 上, 在 外 部 环 境 不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对 发 行 人 成 长 性 作 出 的 判 断, 其 结 论 并 非 对 发 行 人 投 资 价 值 的 建 议 发 行 人 未 来 的 成 长 受 行 业 发 展 市 场 需 求 客 户 稳 定 经 营 持 续 技 术 研 发 有 效 营 销 产 品 质 量 等 一 系 列 因 素 影 响, 任 何 因 素 的 不 利 变 化, 均 可 能 造 成 公 司 经 营 及 盈 利 产 生 波 动, 从 而 无 法 实 现 预 期 的 成 长 性

39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发 行 人 :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 Zhuhai Enpower Electric Co.,Ltd. 注 册 资 本 : 5,670 万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姜 桂 宾 英 搏 尔 有 限 成 立 日 期 : 2005 年 1 月 14 日 英 搏 尔 股 份 成 立 日 期 : 2015 年 9 月 24 日 注 册 地 址 : 珠 海 市 金 鼎 创 新 科 技 海 岸 科 技 六 路 7 号 琮 盛 物 流 有 限 公 司 综 合 楼 三 四 五 楼 办 公 地 址 : 珠 海 市 高 新 区 科 技 六 路 7 号 邮 政 编 码 : 联 系 电 话 : 传 真 : 网 址 : 电 子 邮 箱 : [email protected] 负 责 信 息 披 露 和 投 资 者 关 系 的 部 门 : 证 券 部 证 券 部 负 责 人 : 邓 柳 明 ( 董 事 会 秘 书 ) 证 券 部 联 系 电 话 : 二 公 司 设 立 情 况 发 行 人 为 英 搏 尔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一 ) 英 搏 尔 有 限 的 设 立 情 况 公 司 前 身 是 于 2005 年 1 月 14 日 成 立 的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有 限 公 司 英 搏 尔 有 限 成 立 时 注 册 资 本 为 50 万 元, 由 姜 桂 宾 李 永 利 陈 莉 以 及 刘 海 涛 分 别 以 货 币 出 资 15 万 元 15 万 元 万 元 以 及 7.50 万 元, 占 注 册 资 本 30% 30% 25% 以 及 15% 上 述 出 资 已 经 珠 海 安 德 利 联 合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安 德 利 验 字 (2005) 第 003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英 搏 尔 有 限 成 立 时 股 东 及 持 股 比 例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姜 桂 宾 李 永 利 15, 陈 莉 刘 海 涛

40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 合 计 年 1 月 14 日, 珠 海 市 工 商 局 向 英 搏 尔 有 限 核 发 了 注 册 号 为 号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 二 ) 发 行 人 设 立 情 况 2015 年 8 月 31 日, 全 体 发 起 人 召 开 了 股 份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并 签 署 了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决 议, 一 致 通 过 了 关 于 成 立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议 案, 同 意 英 搏 尔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为 英 搏 尔 股 份 根 据 信 会 师 报 字 号 审 计 报 告, 英 搏 尔 有 限 以 截 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 经 审 计 后 的 净 资 产 67,887, 元 为 基 数 折 为 1,000 万 股, 每 股 面 值 1 元 人 民 币, 净 资 产 超 过 股 本 总 额 的 部 分 计 入 英 搏 尔 股 份 资 本 公 积 立 信 对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到 位 情 况 进 行 了 验 证, 并 出 具 了 信 会 师 报 字 2015 第 号 验 资 报 告 验 证 2015 年 9 月 24 日, 公 司 在 珠 海 市 工 商 局 办 理 工 商 变 更 登 记 手 续, 并 领 取 了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号 为 X2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发 行 人 设 立 时 的 股 权 结 构 为 :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额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姜 桂 宾 李 红 雨 魏 标 合 计 1, 年 10 月, 发 行 人 决 定 根 据 业 务 发 展 需 要, 引 进 天 桥 起 重 珠 海 领 先 互 联 等 财 务 投 资 者, 注 册 资 本 由 万 元 增 至 1,260 万 元 ;2015 年 12 月 发 行 人 决 定 通 过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的 方 式, 将 注 册 资 本 由 1,260 万 元 增 至 5,670 万 元 本 次 增 至 完 成 以 后, 发 行 人 注 册 资 本 及 股 权 结 构 未 发 生 变 化,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额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姜 桂 宾 李 红 雨 魏 标 天 桥 起 重 刘 安 国 阮 斌 领 先 互 联

41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额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成 固 平 阮 小 桐 杨 振 球 邓 乐 安 范 洪 泉 合 计 1, 三 发 行 人 设 立 以 来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的 情 况 四 发 行 人 的 股 权 结 构 图 及 组 织 结 构 图 ( 一 ) 公 司 的 股 权 结 构 图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共 12 名 股 东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图 如 下 : 李 红 雨 姜 桂 宾 魏 标 1.80% 1.62% 阮 斌 等 其 他 3 位 自 然 人 股 东 杨 振 球 3.58% 领 先 互 联 天 桥 起 重 2.67% 成 固 平 邓 乐 安 范 洪 泉 15.87% 55.56% 7.94% 6.75% 1.59% 2.38% 5.95% 1.98% 1.19% 0.79%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杨 振 球 间 接 持 有 领 先 互 联 3.58% 的 股 权, 成 固 平 邓 乐 安 以 及 范 洪 泉 分 别 持 有 天 桥 起 重 2.67% 1.62% 以 及 1.80% 的 股 权 ( 二 ) 发 行 人 的 组 织 结 构 图

42 股 东 大 会 战 略 发 展 委 员 会 监 事 会 薪 酬 和 考 核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董 事 会 董 事 会 秘 书 审 计 委 员 会 证 券 部 审 计 部 总 经 理 财 务 部 行 政 人 事 部 生 产 部 研 发 中 心 采 购 部 销 售 部 品 管 部 仓 管 部

43 五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及 参 股 子 公 司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无 控 股 子 公 司, 无 参 股 子 公 司 六 发 行 人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 一 )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姜 桂 宾 3, 李 红 雨 魏 标 天 桥 起 重 姜 桂 宾 姜 桂 宾 先 生 :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75 年 6 月 出 生, 珠 海 市 高 层 次 人 才,2003 年 毕 业 于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电 气 工 程 专 业, 获 得 工 学 博 士 学 位 2004 年 到 2005 年 任 珠 海 海 博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总 工 程 师 2005 年 创 办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有 限 公 司, 历 任 英 搏 尔 有 限 执 行 董 事 总 经 理 现 任 公 司 法 定 代 表 人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2 李 红 雨 李 红 雨 先 生 :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78 年 5 月 出 生,2005 年 毕 业 于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电 气 工 程 专 业, 获 得 工 学 博 士 学 位 2005 年 随 姜 桂 宾 创 立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有 限 公 司, 历 任 英 搏 尔 有 限 研 发 总 监 监 事 现 任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研 发 总 监 3 魏 标 魏 标 先 生 :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80 年 8 月 出 生, 2005 年 毕 业 于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电 气 工 程 专 业, 获 得 工 学 硕 士 学 位 2005 年 至 2009 年 任 深 圳 市 艾 默 生 网 络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经 理 2010 年 进 入 英 搏 尔 有 限, 曾 任 英 搏 尔 有 限 项 目 总 监 现 任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项 目 总 监 4 天 桥 起 重

44 公 司 名 称 : 株 洲 天 桥 起 重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证 券 代 码 : 注 册 资 本 : 56, 万 元 股 份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 2007 年 8 月 29 日 住 所 : 湖 南 省 株 洲 市 石 峰 区 田 心 北 门 门 桥 式 起 重 机 臂 架 式 起 重 机 电 解 铝 碳 素 多 功 能 机 组 等 专 用 物 料 搬 运 起 重 设 备 环 保 设 备 矿 山 专 用 设 备 电 解 阴 极 板 的 设 计 制 造 销 售 租 赁 安 装 维 修 及 技 术 服 务 ; 风 力 动 力 设 备 风 力 发 电 主 营 业 务 : 设 备 压 力 容 器 建 筑 钢 结 构 桥 梁 钢 结 构 等 中 大 型 钢 结 构 的 制 造 销 售 及 维 修 ; 机 电 设 备 安 装 维 修 及 技 术 服 务 ; 机 电 一 体 化 产 品 及 零 配 件 的 销 售 ; 工 业 自 动 化 控 制 系 统 电 子 产 品 批 零 兼 营 货 物 进 出 口 ( 依 法 须 经 批 准 的 项 目, 经 相 关 部 门 批 准 后 方 可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 法 定 代 表 人 : 成 固 平 截 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天 桥 起 重 资 产 总 额 276, 万 元, 净 资 产 177, 万 元,2015 年 1-9 月 实 现 净 利 润 3, 万 元 (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 二 )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除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姜 桂 宾 配 偶 王 少 翠 控 制 的 珠 海 亿 华 电 动 车 辆 有 限 公 司 以 外,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姜 桂 宾 无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 三 )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的 股 份 是 否 存 在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姜 桂 宾 持 有 本 公 司 的 股 份 不 存 在 被 质 押 冻 结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七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 ( 一 ) 本 次 发 行 前 的 总 股 本 本 次 发 行 前 发 行 人 总 股 本 为 5,670 万 股, 本 次 拟 公 开 发 行 股 份 不 超 过 1,890 万 股, 不 低 于 本 次 发 行 后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不 进 行 老 股 转 让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结 构 如 下 表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次 发 行 后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姜 桂 宾 3, , 李 红 雨

45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本 次 发 行 前 本 次 发 行 后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3 魏 标 天 桥 起 重 刘 安 国 阮 斌 领 先 互 联 成 固 平 阮 小 桐 杨 振 球 邓 乐 安 范 洪 泉 公 开 发 售 股 份 - - 1, 合 计 5, , ( 二 ) 本 次 发 行 前 的 前 十 名 股 东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1 姜 桂 宾 3, 李 红 雨 魏 标 天 桥 起 重 刘 安 国 阮 斌 领 先 互 联 成 固 平 阮 小 桐 杨 振 球 合 计 5, ( 三 ) 本 次 发 行 前 的 前 十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在 发 行 人 处 担 任 的 职 务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共 有 10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其 在 公 司 担 任 职 务 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任 职 情 况 1 姜 桂 宾 3,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2 李 红 雨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研 发 总 监 3 魏 标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项 目 总 监 4 刘 安 国 阮 斌 董 事 行 政 总 监 6 成 固 平 阮 小 桐 杨 振 球 董 事 9 邓 乐 安

46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任 职 情 况 10 范 洪 泉 董 事 合 计 5, ( 四 ) 国 有 股 份 外 资 股 份 及 战 略 投 资 者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前 不 存 在 国 有 股 份 外 资 股 份 及 战 略 投 资 者 ( 五 ) 最 近 一 年 发 行 人 新 增 股 东 情 况 2015 年 10 月 21 日, 经 英 搏 尔 2015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引 进 外 部 股 东 并 增 加 注 册 资 本 的 议 案, 根 据 该 议 案, 株 洲 天 桥 起 重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领 先 互 联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阮 斌 刘 安 国 阮 小 桐 成 固 平 杨 振 球 邓 乐 安 以 及 范 洪 泉 向 英 搏 尔 增 资 260 万 元 2015 年 10 月 23 日,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出 具 信 会 师 报 字 号 验 资 报 告, 经 审 验, 截 至 2015 年 10 月 23 日, 英 搏 尔 已 收 到 株 洲 天 桥 起 重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领 先 互 联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阮 斌 刘 安 国 阮 小 桐 成 固 平 杨 振 球 邓 乐 安 以 及 范 洪 泉 新 缴 纳 注 册 资 本 万 元, 累 计 实 缴 注 册 资 本 为 1, 万 元 本 次 增 资 完 成 后,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额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姜 桂 宾 李 红 雨 魏 标 天 桥 起 重 刘 安 国 阮 斌 领 先 互 联 成 固 平 阮 小 桐 杨 振 球 邓 乐 安 范 洪 泉 合 计 1,

47 最 近 一 年 新 增 股 东 的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1 天 桥 起 重 株 洲 天 桥 起 重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详 见 本 节 之 六 发 行 人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之 ( 一 )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2 领 先 互 联 珠 海 领 先 互 联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成 立 于 2014 年 9 月 3 日, 经 营 场 所 为 珠 海 市 唐 家 湾 镇 港 湾 大 道 科 技 一 路,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为 杨 振 球 领 先 互 联 于 2015 年 5 月 6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协 会 备 案, 取 得 备 案 号 为 S34281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证 明, 管 理 人 为 珠 海 领 先 互 联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该 管 理 人 已 根 据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和 私 募 投 资 基 金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在 中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协 会 进 行 登 记 备 案, 登 记 编 号 为 P 根 据 珠 海 领 先 互 联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有 限 合 伙 协 议, 该 合 伙 企 业 合 伙 人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合 伙 人 名 称 认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占 比 合 伙 人 类 型 珠 海 领 先 互 联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1, % 普 通 合 伙 人 珠 海 市 领 先 动 力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1, % 有 限 合 伙 人 珠 海 高 新 技 术 创 业 服 务 中 心 6, % 有 限 合 伙 人 江 苏 新 扬 子 造 船 有 限 公 司 9, % 有 限 合 伙 人 广 州 市 佰 晟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1, % 有 限 合 伙 人 珠 海 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5, % 有 限 合 伙 人 珠 海 市 农 业 投 资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 % 有 限 合 伙 人 深 圳 市 绿 景 企 业 管 理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 % 有 限 合 伙 人 中 山 市 创 远 动 力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1, % 有 限 合 伙 人 合 计 30, % - 珠 海 领 先 互 联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成 立 于 2014 年 6 月 16 日, 经 营 场 所 为 珠 海 市 唐 家 湾 镇 港 湾 大 道 科 技 一 路,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为 杨 振 球 根 据 珠 海 领 先 互 联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合 伙 协 议, 该 合 伙 企 业 合 伙 人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合 伙 人 名 称 认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占 比 合 伙 人 类 型 杨 振 球 % 普 通 合 伙 人 珠 海 市 领 先 动 力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 有 限 合 伙 人 合 计 1, %

48 3 新 增 自 然 人 股 东 的 情 况 (1) 新 增 自 然 人 股 东 基 本 情 况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国 籍 是 否 拥 有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身 份 证 号 1 阮 斌 中 国 无 XXXX 刘 安 国 中 国 无 XXXX 阮 小 桐 中 国 无 XXXX 成 固 平 中 国 无 XXXX 杨 振 球 中 国 无 XXXX 邓 乐 安 中 国 无 XXXX603X 7 范 洪 泉 中 国 无 XXXX7519 (2) 新 增 自 然 人 股 东 简 历 情 况 1 阮 斌 杨 振 球 范 洪 泉 的 简 历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与 公 司 治 理 之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之 ( 一 ) 董 事 2 刘 安 国 刘 安 国 先 生 :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2 年 2 月 出 生, 毕 业 于 湖 南 省 物 流 学 院, 曾 任 任 湖 南 金 亚 科 技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副 经 理, 湖 南 湘 隆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 助 理 ;2009 年 1 月 至 今 任 湖 南 亚 鑫 管 材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副 经 理 3 阮 小 桐 阮 小 桐 先 生 :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89 年 11 月 出 生, 毕 业 于 香 港 浸 会 大 学,2012 年 8 月 起 历 任 安 盛 金 融 有 限 公 司 ( 香 港 ) 理 财 经 理 珠 海 市 九 州 控 股 集 团 - 圆 明 新 园 旅 游 有 限 公 司 办 公 室 副 主 任 深 圳 泛 华 保 险 公 估 有 限 公 司 经 营 分 析 师,2015 年 8 月 至 今 任 珠 海 亿 华 电 动 车 辆 有 限 公 司 销 售 经 理 4 成 固 平 成 固 平 先 生 :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55 年 8 月 出 生, 毕 业 于 湖 南 电 大, 曾 任 株 洲 起 重 机 实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监 事 董 事 等 职 1999 年 至 今, 任 天 桥 起 重 董 事 长, 同 时 兼 任 中 国 重 型 机 械 工 业 协 会 物 料 搬 运 机 械 专 业 委 员 会 副 理 事 长 桥 式 起 重 机 专 业 委 员 会 副 理 事 长 5 邓 乐 安

49 邓 乐 安 先 生 :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7 年 1 月 出 生, 毕 业 于 中 南 大 学 EMBA, 高 级 工 程 师 曾 任 天 桥 起 重 董 事 总 工 程 师 副 总 经 理 2004 年 至 今, 任 天 桥 起 重 董 事 总 经 理, 同 时 兼 任 全 国 起 重 机 械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委 员, 湖 南 起 重 机 特 种 设 备 设 计 制 造 安 装 使 用 管 理 技 术 委 员 会 副 主 任 (3) 新 增 自 然 人 股 东 引 进 原 因 新 增 自 然 人 股 东 引 进 原 因 : 发 行 人 处 于 快 速 发 展 期, 对 资 金 需 求 大, 在 银 行 借 款 等 渠 道 融 资 受 限 的 情 况 下, 主 要 吸 收 外 部 投 资 者 进 行 股 权 融 资, 缓 解 资 金 压 力, 促 进 公 司 发 展 序 号 ( 六 ) 本 次 发 行 前 各 股 东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及 关 联 股 东 的 各 自 持 股 比 例 本 次 发 行 前, 公 司 股 东 之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及 各 持 股 比 例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 关 联 关 系 1 天 桥 起 重 公 司 股 东 成 固 平 范 洪 泉 以 及 邓 乐 安 在 该 公 司 任 职 2 成 固 平 在 公 司 股 东 天 桥 起 重 任 职 法 定 代 表 人 董 事 长, 并 持 有 天 桥 起 重 2.67% 的 股 份 3 邓 乐 安 在 公 司 股 东 天 桥 起 重 任 职 董 事 总 经 理, 并 持 有 天 桥 起 重 1.62% 的 股 份 4 范 洪 泉 在 公 司 股 东 天 桥 起 重 任 职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并 持 有 天 桥 起 重 1.80% 的 股 份 5 阮 斌 公 司 股 东 阮 小 桐 的 父 亲 6 阮 小 桐 公 司 股 东 阮 斌 的 儿 子 7 领 先 互 联 公 司 股 东 杨 振 球 为 其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8 杨 振 球 在 公 司 股 东 领 先 互 联 任 职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并 间 接 持 有 领 先 互 联 3.58% 的 股 份 注 : 以 上 持 股 比 例 为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的 数 据 除 上 述 关 联 关 系 外, 公 司 其 他 股 东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 七 ) 发 行 人 正 在 执 行 的 股 权 激 励 及 其 他 制 度 安 排 和 执 行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正 在 执 行 的 对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员 工 实 行 的 股 权 激 励 ( 如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限 制 性 股 票 股 票 期 权 ) 及 其 他 关 于 股 权 激 励 的 制 度 安 排 八 发 行 人 员 工 情 况 ( 一 ) 员 工 基 本 情 况

50 2015 年 末 2014 年 末 2013 年 末, 公 司 员 工 人 数 合 计 分 别 为 559 人 293 人 175 人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的 员 工 构 成 如 下 : 1 公 司 员 工 的 专 业 构 成 项 目 人 数 ( 人 ) 占 员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 管 理 人 员 销 售 人 员 研 发 技 术 人 员 生 产 人 员 财 务 人 员 后 勤 人 员 合 计 公 司 员 工 的 学 历 构 成 项 目 人 数 ( 人 ) 占 员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 本 科 及 以 上 大 专 大 专 以 下 合 计 公 司 员 工 的 年 龄 分 布 项 目 人 数 ( 人 ) 占 员 工 总 数 的 比 例 (%) 40 岁 以 上 岁 ( 含 40 岁 ) 岁 以 下 合 计 ( 二 ) 员 工 社 会 保 障 情 况 1 社 保 及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部 门 出 具 的 相 关 证 明 本 公 司 实 行 劳 动 合 同 制, 员 工 的 聘 用 和 解 聘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劳 动 法 的 规 定 办 理 公 司 按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及 社 会 保 险 政 策, 为 员 工 办 理 了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工 伤 保 险 生 育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医 疗 保 险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至 今 未 发 生 因 违 反 国 家 地 方 有 关 社 会 保 险 方 面 的 法 律 法 规 规 章 而 受 到 行 政 处 罚 的 情 况 珠 海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 出 具 书 面 证 明, 证 明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未 发 现 有 违 反 劳 动 保 障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的 行 为, 也 未 发 现 有 因 违 法 受 到 珠 海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给 予 行 政 处 罚 或 行 政 处 理 的 不 良 记 录

51 珠 海 市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 出 具 书 面 证 明, 证 明 发 行 人 开 户 缴 存 以 来 未 受 到 珠 海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中 心 的 行 政 处 罚 2 公 司 报 告 期 缴 纳 住 房 公 积 金 及 社 会 保 险 的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1 养 老 保 险 医 疗 保 险 失 业 保 险 工 伤 保 险 生 育 保 险 五 险 合 计 住 房 公 积 金 合 计 九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的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发 行 人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以 及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人 及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等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履 行 情 况 以 及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 一 ) 发 行 前 股 东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相 关 承 诺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之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一 发 行 前 股 东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相 关 内 容 ( 二 ) 发 行 前 股 东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减 持 价 格 和 延 长 锁 定 的 承 诺 相 关 承 诺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之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二 发 行 前 股 东 持 股 意 向 及 减 持 意 向 减 持 价 格 和 延 长 锁 定 的 承 诺 相 关 内 容 ( 三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稳 定 股 价 的 预 案 承 诺 相 关 承 诺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之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三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稳 定 股 价 的 预 案 承 诺 相 关 内 容 ( 四 ) 保 护 投 资 者 利 益 的 承 诺 相 关 承 诺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之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四 保 护 投 资 者 利 益 的

52 承 诺 相 关 内 容 ( 五 ) 关 于 填 补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及 承 诺 相 关 承 诺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之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五 关 于 填 补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及 承 诺 相 关 内 容 ( 六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后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承 诺 相 关 承 诺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之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七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上 市 后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承 诺 相 关 内 容 ( 七 ) 有 关 消 除 或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为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损 害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的 利 益,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姜 桂 宾 及 一 致 行 动 人 李 红 雨 魏 标 分 别 出 具 有 关 消 除 或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函, 已 经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避 免 与 发 行 人 产 生 同 业 竞 争, 具 体 承 诺 如 下 : 1 本 人 目 前 没 有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从 事 任 何 与 英 搏 尔 股 份 实 际 从 事 业 务 存 在 竞 争 的 任 何 业 务 活 动 自 承 诺 函 签 署 之 日 起, 本 人 及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公 司 或 企 业 将 不 会 直 接 或 间 接 地 以 任 何 方 式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独 资 经 营 合 资 经 营 和 拥 有 在 其 他 公 司 或 企 业 的 股 票 或 权 益 ) 从 事 与 股 份 公 司 的 业 务 有 竞 争 或 可 能 构 成 竞 争 的 业 务 或 活 动 2 本 人 及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公 司 或 企 业 将 来 不 会 以 任 何 方 式 从 事 或 参 与 生 产 任 何 与 股 份 公 司 产 品 相 同 相 似 或 可 能 取 代 股 份 公 司 产 品 的 业 务 活 动 ; 如 从 任 何 第 三 方 获 得 的 商 业 机 会 与 股 份 公 司 经 营 的 业 务 有 竞 争 或 可 能 竞 争, 则 将 立 即 通 知 股 份 公 司, 并 将 该 商 业 机 会 让 予 股 份 公 司 ; 不 利 用 任 何 方 式 从 事 影 响 或 可 能 影 响 股 份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的 业 务 或 活 动 3 本 人 及 本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控 制 的 公 司 或 企 业 将 严 格 和 善 意 地 履 行 其 与 股 份 公 司 签 订 的 关 联 交 易 协 议, 该 等 关 联 交 易 价 格 公 允, 不 会 损 害 股 份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利 益 本 人 承 诺 将 不 会 向 股 份 公 司 谋 求 任 何 超 出 上 述 协 议 规 定 以 外 的 利 益 或 收 益 4 如 果 本 人 违 反 上 述 声 明 保 证 与 承 诺, 并 造 成 股 份 公 司 经 济 损 失 的, 本 人 同 意 无 条 件 退 出 竞 争 并 赔 偿 股 份 公 司 相 应 损 失

53 5 如 未 来 发 行 人 或 其 子 公 司 认 定 本 人 及 本 人 未 来 可 能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的 业 务 与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业 务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则 本 人 及 本 人 未 来 可 能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将 在 发 行 人 或 其 子 公 司 提 出 异 议 后 及 时 转 让 或 终 止 该 业 务 6 本 承 诺 将 持 续 有 效, 直 至 本 人 不 再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之 日 起 满 两 年 为 止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上 述 承 诺 均 严 格 履 行 ( 八 ) 规 范 和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姜 桂 宾 及 一 致 行 动 人 李 红 雨 魏 标 承 诺 : 1 本 人 将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有 关 规 定 行 使 股 东 权 利 ; 2 在 股 东 大 会 对 有 关 涉 及 本 人 事 项 的 关 联 交 易 进 行 表 决 时, 履 行 回 避 表 决 的 义 务 ; 3 在 任 何 情 况 下, 不 要 求 股 份 公 司 向 本 人 提 供 任 何 形 式 的 担 保 ; 4 在 双 方 的 关 联 交 易 上, 严 格 遵 循 市 场 原 则, 尽 量 避 免 不 必 要 的 关 联 交 易 发 生 ; 5 对 于 无 法 避 免 或 者 有 合 理 原 因 而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将 遵 循 市 场 公 正 公 平 公 开 的 原 则, 并 依 法 签 订 协 议, 履 行 合 法 程 序, 按 照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等 有 关 规 定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和 办 理 有 关 审 议 程 序, 保 证 不 通 过 关 联 交 易 损 害 股 份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 九 )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相 关 承 诺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之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八 未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相 关 内 容

54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一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及 变 化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主 要 业 务 介 绍 发 行 人 是 一 家 专 注 于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系 统 技 术 自 主 创 新 与 产 品 研 发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主 营 业 务 系 以 电 机 控 制 器 为 主, 车 载 充 电 机 DC-DC 转 换 器 电 子 油 门 踏 板 等 为 辅 的 电 动 车 辆 关 键 零 部 件 的 研 发 生 产 与 销 售 公 司 产 品 广 泛 运 用 于 新 能 源 汽 车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场 地 电 动 车 等 领 域 ( 二 ) 发 行 人 主 要 产 品 情 况 电 动 车 辆 控 制 系 统 是 电 动 车 辆 的 大 脑, 一 般 包 括 电 机 控 制 系 统 电 池 管 理 系 统 整 车 综 合 控 制 系 统 以 及 数 据 采 集 储 存 系 统 等 其 中 电 机 控 制 系 统 决 定 电 动 车 辆 能 否 安 全 可 靠 的 运 行, 是 电 动 车 辆 控 制 系 统 的 核 心 组 成 部 分 电 机 控 制 系 统 及 其 他 控 制 系 统 图 如 下 所 示 : 发 行 人 核 心 产 品 为 各 种 型 号 的 电 机 控 制 器, 其 他 主 要 产 品 为 车 载 充 电 机 DC-DC 转 换 器 电 子 油 门 踏 板 等, 各 主 要 产 品 简 介 如 下 : 主 要 产 品 产 品 示 例 功 能 介 绍 被 认 定 为 广 东 省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55 电 机 控 制 器 车 载 充 电 机 DC-DC 转 换 器 电 子 油 门 踏 板 电 机 控 制 器 是 通 过 集 成 电 路 的 主 动 工 作 来 控 制 电 机 按 照 设 定 的 方 向 速 度 角 度 响 应 时 间 进 行 工 作 在 电 动 车 辆 中,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功 能 是 根 据 档 位 油 门 刹 车 等 指 令, 将 动 力 电 池 所 存 储 的 电 能 转 化 为 驱 动 电 机 所 需 的 电 能, 来 控 制 电 动 车 辆 的 启 动 运 行 进 退 速 度 爬 坡 力 度 等 行 驶 状 态, 或 者 帮 助 电 动 车 辆 刹 车, 将 部 分 刹 车 能 量 存 储 到 动 力 电 池 中 车 载 充 电 机 是 指 固 定 安 装 在 电 动 车 辆 上 的 充 电 机, 为 电 动 车 辆 的 动 力 电 池 进 行 充 电 车 载 充 电 机 依 据 电 池 管 理 系 统 提 供 的 数 据, 将 220V 民 用 电 网 的 电 能 充 到 动 力 电 池 中, 完 成 充 电 过 程 DC-DC 转 换 器 的 功 能 是 将 电 动 车 辆 的 动 力 电 池 组 的 电 压 转 换 为 12V 或 24V, 为 仪 表 车 灯 雨 刮 等 电 器 提 供 电 能 电 子 油 门 踏 板 是 将 油 门 踏 板 深 浅 转 化 为 电 子 信 号, 并 传 递 给 电 机 控 制 器, 使 得 驱 动 电 机 提 供 与 之 匹 配 的 动 力 交 流 系 列 -MC3526 交 流 系 列 -MC3528) 交 流 系 列 -MC3336 以 及 交 流 MC3336A850 等 车 载 充 电 机 (CH41000 系 列 ) DC-DC 转 换 器 ( 隔 离 式 ) DC-DC 转 换 器 ( 非 隔 离 式 ) 加 速 器 ( 霍 尔 式 ) 加 速 器 ( 电 子 式 ) 公 司 产 品 应 用 领 域 如 下 : 注 : 实 线 框 所 示 领 域 系 发 行 人 产 品 目 前 广 泛 应 用 领 域 从 上 图 可 知, 目 前, 发 行 人 产 品 应 用 领 域 为 新 能 源 汽 车 中 的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以 及 场 地 电 动 车, 其 中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以 及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系 发 行 人 主 要 销 售 领 域 类 型 基 本 概 念

56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2012 年 5 月,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技 术 条 件 (GB/T ) 对 纯 电 动 乘 用 汽 车 提 出 了 双 80 标 准, 即 最 高 车 速 不 低 于 80 km/h, 续 驶 里 程 大 于 80 公 里 的 基 本 要 求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的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是 指 : 电 力 驱 动, 具 有 四 个 车 轮, 最 高 车 速 不 低 于 80 公 里 每 小 时, 续 航 里 程 大 于 80 公 里 的 乘 用 车 通 常 指 未 能 满 足 双 80 标 准 的 电 动 车 辆 ; 目 前 国 家 主 管 部 门 尚 未 给 出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技 术 条 件 和 标 准, 但 部 分 省 份 已 出 台 相 关 标 准, 山 东 省 标 准 为 电 力 驱 动, 具 有 四 个 车 轮, 最 高 车 速 低 于 70km/h, 产 品 未 侵 犯 他 人 知 识 产 权, 主 要 在 二 三 线 城 市 及 以 下 限 定 区 域 路 段 使 用 的 电 动 车 辆 ; 河 南 省 标 准 为 纯 电 动 驱 动, 具 有 四 个 车 轮, 最 高 车 速 小 于 80km/h, 在 限 定 区 域 内 使 用 的 电 动 车 辆 等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的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是 指 : 电 力 驱 动, 具 有 四 个 车 轮, 最 高 车 速 小 于 80km/h, 产 品 未 侵 犯 他 人 知 识 产 权, 主 要 在 二 三 线 城 市 及 以 下 限 定 区 域 路 段 使 用 的 电 动 车 辆 报 告 期 内 电 机 控 制 器 销 售 占 销 售 收 入 比 达 75% 以 上, 系 发 行 人 最 核 心 产 品 ; 其 他 产 品 为 辅 助 产 品, 占 比 在 25% 以 下 发 行 人 核 心 产 品 电 机 控 制 器 主 要 由 塑 料 组 件 控 制 板 阻 容 板 功 率 板 以 及 散 热 组 件 构 成, 其 构 成 图 如 下 : 发 行 人 通 过 多 年 在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器 行 业 的 深 耕, 已 研 发 出 成 熟 可 靠 的 模 块 化 与 柔 性 创 新 型 产 品 工 艺 及 电 路 布 局, 该 工 艺 布 局 适 合 于 全 功 率 场 合, 具 有 明 显 的 功 率 扩 展 优 势 扩 容 优 势 以 及 价 格 优 势 发 行 人 只 需 调 整 电 机 控 制 器 内 部 功 率 器 件 电 压 电 流 参 数 增 减 功 率 器 件 数 量 提 高 或 降 低 散 热 组 件 散 热 效 果 以 及 采 用 不 同 控 制 电 路, 即 可 生 产 出 应 用 不 同 领 域 的 电 机 控 制 器, 能 快 速 满 足 客 户 个 性 化 需 求 发 行 人 主 流 电 机 控 制 器 技 术 演 进 路 线 图 如 下 :

57 ( 三 ) 发 行 人 主 要 业 务 变 化 情 况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专 注 于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系 统 的 自 主 创 新 与 研 发, 从 事 以 电 机 控 制 器 为 主, 车 载 充 电 机 DC-DC 转 换 器 电 子 油 门 踏 板 等 为 辅 的 研 发 生 产 与 销 售, 主 营 业 务 没 有 发 生 变 化 ( 四 ) 发 行 人 经 营 模 式 1 采 购 模 式 发 行 人 产 品 原 材 料 主 要 由 电 子 元 器 件 五 金 塑 胶 件 线 束 连 接 件 以 及 辅 助 材 料 构 成 电 子 元 器 件 占 成 本 比 重 最 高, 主 要 包 括 各 种 功 率 器 件 电 阻 器 电 容 器 等 ; 辅 助 材 料 则 由 包 装 材 料 等 构 成 公 司 下 达 材 料 采 购 订 单 至 材 料 入 库 期 一 般 为 2 个 月 左 右 2 生 产 模 式 公 司 采 用 订 单 式 生 产 模 式 组 织 生 产 公 司 根 据 客 户 下 达 的 订 单 要 求 组 织 设 计 生 产 检 验 与 销 售, 完 成 整 个 产 品 生 产 流 程, 实 现 对 外 销 售 公 司 内 部 生 产 的 具 体 流 程 :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根 据 客 户 的 车 辆 性 能 参 数 要 求 研 发 设 计 产 品, 并 和 客 户 共 同 完 成 检 测 和 小 批 量 试 产 试 销 过 程, 确 认 批 产 技 术 标 准, 并 最 终 定 型 ; 销 售

58 部 根 据 客 户 订 单 需 求 制 定 生 产 计 划 排 程 表 ; 公 司 生 产 部 根 据 生 产 计 划 排 程 表 以 及 BOM 进 行 投 料 生 产 ; 品 管 部 对 产 品 品 质 进 行 全 面 管 控 3 销 售 模 式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主 要 采 取 直 销 模 式, 客 户 为 电 动 车 辆 整 车 厂 商 与 电 动 车 辆 整 车 厂 集 成 供 应 商 公 司 对 主 要 大 客 户 派 遣 常 驻 销 售 专 员 进 行 现 场 服 务 常 驻 销 售 专 员 跟 踪 产 品 使 用, 及 时 向 公 司 技 术 中 心 反 馈 产 品 问 题 并 迅 速 解 决 产 品 问 题 常 驻 销 售 专 员 还 负 责 统 计 客 户 的 产 量 计 划 以 及 财 务 对 账 结 算 等 事 项, 有 利 于 公 司 第 一 时 间 掌 握 市 场 数 据, 快 速 准 确 把 握 市 场 走 向 公 司 给 予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厂 商 信 用 期 为 1 至 2 个 月,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厂 商 信 用 期 一 般 为 3 个 月 左 右, 部 分 客 户 现 款 现 货 4 研 究 与 开 发 模 式 发 行 人 根 据 国 际 上 电 动 车 辆 的 发 展 趋 势, 并 结 合 国 内 配 套 体 系 的 现 行 条 件, 进 行 电 机 控 制 器 产 品 的 研 发 发 行 人 实 施 产 品 开 发 主 要 经 历 以 下 几 个 阶 段 : 新 概 念 的 提 出 与 批 准 计 划 与 项 目 的 确 定 产 品 设 计 和 开 发 过 程 设 计 和 开 发 产 品 过 程 的 确 认 以 及 反 馈 评 定 和 纠 正 为 此,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设 立 了 产 品 开 发 部 结 构 设 计 部 工 程 部 技 术 服 务 部 测 试 部 以 及 资 料 管 理 部 六 个 部 门, 负 责 产 品 开 发 工 艺 流 程 的 设 计 生 产 跟 踪 以 及 售 后 过 程 中 对 客 户 的 技 术 支 持 发 行 人 坚 持 自 主 研 发 道 路, 根 据 客 户 动 态 多 样 性 需 求, 进 行 产 品 升 级 和 工 艺 革 新, 形 成 多 项 业 内 领 先 核 心 技 术, 详 见 本 节 之 九 ( 一 ) 发 行 人 主 要 核 心 技 术, 推 动 了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 五 ) 发 行 人 产 品 工 艺 流 程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工 艺 流 程 图 如 下 :

59 二 发 行 人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根 据 中 国 证 监 会 颁 布 的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发 行 人 属 于 电 气 机 械 及 器 材 制 造 业 (C38) 根 据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GBT ),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为 电 气 机 械 和 器 材 制 造 业 范 畴 下 的 C382 输 配 电 及 控 制 设 备 制 造, 细 分 行 业 为 C3824 电 力 电 子 元 器 件 制 造 发 行 人 产 品 应 用 领 域 为 电 动 车 辆, 主 要 运 用 于 新 能 源 汽 车 中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和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因 此 发 行 人 属 于 电 力 电 子 元 器 件 制 造 中 的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器 制 造 细 分 行 业

60 ( 一 ) 行 业 监 管 体 制 国 家 发 改 委 工 业 信 息 化 部 及 科 技 部, 负 责 产 业 政 策 和 产 业 规 划 的 研 究 制 定 同 时 对 产 品 开 发 和 推 广 予 以 政 策 指 导, 以 及 项 目 审 批 和 产 业 扶 持 基 金 的 管 理 等 工 作 本 行 业 自 律 管 理 机 构 是 中 国 汽 车 工 业 协 会 以 及 中 国 电 工 技 术 学 会 电 动 车 辆 专 业 委 员 会 中 国 汽 车 工 业 协 会 主 要 提 供 调 查 研 究 建 议 自 律 管 理 信 息 引 导 咨 询 服 务 国 际 交 流 等 ; 中 国 电 工 技 术 学 会 电 动 车 辆 专 业 委 员 会 主 要 参 与 国 家 有 关 部 门 关 于 电 动 汽 车 发 展 的 规 划 制 定 以 及 863 电 动 汽 车 攻 关 项 目 评 审 工 作 发 行 人 为 中 国 电 工 技 术 学 会 电 动 车 辆 专 业 委 员 会 委 员 单 位 广 东 省 电 力 电 子 系 统 和 设 备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委 员 单 位 广 东 省 制 造 业 协 会 常 务 理 事 单 位 以 及 珠 海 市 电 动 汽 车 协 会 副 理 事 长 单 位 发 行 人 的 业 务 不 涉 及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禁 止 或 限 制 发 展 的 领 域 ( 二 ) 行 业 政 策 1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及 产 业 政 策 序 号 部 门 全 国 人 大 国 务 院 国 务 院 国 务 院 法 律 法 规 或 产 业 政 策 名 称 主 要 相 关 内 容 汽 车 行 业 要 强 化 整 车 研 发 能 力, 实 现 关 键 零 部 件 技 术 自 主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化, 提 高 节 能 环 保 和 安 全 技 术 水 平 着 力 发 展 节 能 环 保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新 一 代 信 息 技 术 生 物 高 端 装 备 制 造 新 能 源 新 材 料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新 能 源 汽 车 等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重 点 发 展 ( ) 插 电 式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纯 电 动 汽 车 和 燃 料 电 池 汽 车 技 术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增 加 值 占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比 重 达 到 8% 左 右 重 点 研 究 开 发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替 代 燃 料 汽 车 和 燃 料 电 池 汽 国 家 中 长 期 科 学 和 车 整 车 设 计 集 成 和 制 造 技 术, 动 力 系 统 集 成 与 控 制 技 术, 技 术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汽 车 计 算 平 台 技 术, 高 效 低 排 放 内 燃 机 燃 料 电 池 发 动 机 ( 年 ) 动 力 蓄 电 池 驱 动 电 机 等 关 键 部 件 技 术, 新 能 源 汽 车 实 验 ( ) 测 试 及 基 础 设 施 技 术 等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振 指 出 装 备 制 造 业 是 为 国 民 经 济 发 展 和 国 防 建 设 提 供 技 术 兴 装 备 制 造 业 的 若 干 装 备 的 基 础 性 产 业 要 优 化 装 备 制 造 业 产 品 和 产 业 结 构, 意 见 大 力 提 高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推 进 重 大 技 术 装 备 自 主 制 造, 加 ( ) 大 政 策 支 持 和 引 导 力 度, 实 现 关 键 领 域 的 重 大 突 破 装 备 制 造 业 调 整 和 提 出 产 业 调 整 和 振 兴 的 四 项 主 要 任 务, 并 明 确 了 相 关 的 政 振 兴 规 划 策 支 持 措 施 其 中, 将 新 能 源 汽 车 动 力 模 块 列 为 汽 车 产 业 ( ) 中 实 施 装 备 自 主 化 的 关 键 零 部 件 之 一

61 到 2020 年, 纯 电 动 车 汽 车 和 插 电 式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生 产 能 力 达 200 万 辆 累 计 产 销 率 超 过 500 万 辆, 燃 料 电 池 汽 车 车 用 氢 能 源 产 业 与 国 际 同 步 发 展 新 能 源 汽 车 动 力 电 池 及 关 键 零 部 件 技 术 整 体 上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掌 握 混 合 动 力 先 进 内 燃 机 高 速 变 速 器 和 轻 量 化 材 料 等 汽 车 节 能 关 键 技 术, 形 成 一 批 具 有 国 际 竞 争 力 与 新 能 源 汽 车 企 业 鼓 励 有 关 市 场 主 体 积 极 参 与 加 大 投 入 力 度, 发 展 一 批 符 合 产 业 链 聚 集 要 求 具 有 较 强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的 关 键 零 部 件 企 业, 在 驱 动 电 机 高 效 变 速 器 等 领 域 分 别 培 育 2-3 家 骨 干 企 业, 支 持 发 展 整 车 企 业 参 股 具 有 较 强 国 际 竞 争 力 的 专 业 化 汽 车 电 子 企 业 5 国 务 院 节 能 与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 ) ( ) 加 快 新 能 源 汽 车 技 术 攻 关 和 示 范 推 广 加 快 实 施 节 能 与 新 能 源 汽 车 技 术 创 新 工 程, 大 力 加 强 动 力 电 池 技 术 创 新, 重 点 解 决 动 力 电 池 系 统 安 全 性 可 靠 性 和 轻 量 化 问 题, 加 强 驱 动 电 机 及 核 心 材 料 电 控 等 关 键 零 部 件 研 发 和 产 业 化, 加 快 完 善 配 套 产 业 和 充 电 设 施, 示 范 推 广 纯 电 动 汽 车 和 插 电 式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空 气 动 力 车 辆 等 6 国 务 院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快 发 展 节 能 环 保 产 业 的 意 见 ( ) 继 续 支 持 电 动 汽 车 燃 料 电 池 汽 车 发 展, 掌 握 汽 车 低 碳 化 信 息 化 智 能 化 核 心 技 术, 提 升 动 力 电 池 驱 动 电 机 高 效 内 燃 机 先 进 变 速 器 轻 量 化 材 料 智 能 控 制 等 核 心 技 术 的 工 程 化 和 产 业 化 能 力, 形 成 从 关 键 零 部 件 到 整 车 的 完 整 工 业 体 系 和 创 新 体 系, 推 动 自 主 品 牌 节 能 与 新 能 源 汽 车 同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接 轨 7 国 务 院 中 国 制 造 2025 ( ) 2 国 家 部 委 法 律 法 规 及 产 业 政 策 序 号 部 门 1 国 家 发 改 委 法 律 法 规 或 产 业 政 策 名 称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政 策 (2009 年 修 订 ) ( ) 主 要 相 关 内 容 国 家 引 导 和 鼓 励 发 展 节 能 环 保 型 小 排 量 汽 车 汽 车 产 业 要 结 合 国 家 能 源 结 构 调 整 战 略 和 排 放 标 准 的 要 求, 积 极 开 展 电 动 汽 车 车 用 动 力 电 池 等 新 型 动 力 的 研 究 和 产 业 化, 重 点 发 展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技 术 和 轿 车 柴 油 发 动 机 技 术 国 家 在 科 技 研 究 技 术 改 造 新 技 术 产 业 化 政 策 环 境 等 方 面 采 取 措 施, 促 进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的 生 产 和 使 用

62 2 国 家 发 改 委 3 科 学 技 术 部 4 科 学 技 术 部 5 国 家 发 改 委 财 政 部 科 技 6 部 工 信 部 国 家 发 改 委 零 部 件 出 口 市 场 由 以 售 后 和 维 修 市 场 为 主 关 于 促 进 我 国 汽 车 向 进 入 跨 国 公 司 全 球 供 应 配 套 产 业 链 市 场 产 品 出 口 持 续 健 康 发 转 变 ; 积 极 引 导 节 能 和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品 出 展 的 意 见 口 鼓 励 企 业 利 用 金 融 工 具, 提 高 企 业 国 际 ( ) 竞 争 力 全 面 实 施 纯 电 驱 动 技 术 转 型 战 略 实 施 新 能 源 汽 车 科 技 产 业 化 工 程 坚 持 三 纵 三 横 的 研 发 布 局, 建 立 三 纵 三 链 产 业 技 国 家 十 二 五 科 术 创 新 战 略 联 盟 全 面 掌 握 核 心 技 术, 加 快 学 和 技 术 发 展 规 划 整 车 系 统 技 术 成 果 的 产 业 化 和 规 模 示 范, 形 ( ) 成 整 车 及 零 部 件 工 业 体 系, 建 设 新 能 源 汽 车 基 础 设 施 产 业 标 准 体 系 和 检 验 检 测 系 统, 使 我 国 跻 身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先 进 国 家 行 列 重 点 推 进 关 键 零 部 件 技 术 ( 电 池 - 电 机 - 电 控 ) 整 车 集 成 技 术 ( 混 合 动 力 - 纯 电 驱 动 -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化 及 下 一 代 纯 电 驱 动 ) 和 公 共 平 台 技 术 ( 技 术 标 其 环 境 建 设 十 二 准 法 规 - 基 础 设 施 - 测 试 评 价 技 术 ) 的 研 究 与 五 专 项 规 划 攻 关 继 续 实 施 十 城 千 辆 工 程, 形 成 一 ( ) 批 国 际 知 名 具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关 键 零 部 件 与 整 车 企 业 鼓 励 类 第 十 六 部 分 第 6 条, 能 量 型 动 力 电 池 组 ( 能 量 密 度 110Wh/kg, 循 环 寿 命 2000 次 ), 电 池 正 极 材 料 ( 比 容 量 150mAh/g, 循 环 寿 命 2000 次 不 低 于 初 始 放 电 容 量 的 80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 电 池 隔 膜 ( 厚 度 15~40μm, 孔 隙 率 目 录 (2011 年 本 ) 40%~60%); 电 池 管 理 系 统, 电 机 管 理 系 统, (2013 年 修 正 ) 电 动 汽 车 电 控 集 成 ; 电 动 汽 车 驱 动 电 机 ( 峰 ( ) 值 功 率 密 度 2.5KW/kg, 高 效 区 :65% 工 作 区 效 率 80%), 车 用 DC/DC( 输 入 电 压 100V~ 400V), 大 功 率 电 子 器 件 (IGBT, 电 压 等 级 600V, 电 流 300A); 插 电 式 混 合 动 力 机 电 耦 合 驱 动 系 统 关 于 继 续 开 展 新 能 1 依 托 城 市 推 广 应 用 新 能 源 汽 车 ;2 对 消 源 汽 车 推 广 应 用 工 作 费 者 购 买 新 能 源 汽 车 给 予 补 贴 ;3 对 示 范 的 通 知 城 市 充 电 设 施 建 设 给 予 财 政 奖 励 ( )

63 7 科 技 部 国 家 重 点 研 发 计 划 新 能 源 汽 车 重 点 专 项 实 施 方 案 ( 征 求 意 见 稿 ) ( ) 到 2020 年 建 立 完 善 的 电 动 汽 车 动 力 系 统 科 技 体 系 和 产 业 链, 为 2020 年 实 现 新 能 源 汽 车 保 有 量 达 到 500 万 辆 提 供 技 术 支 撑 ( 三 ) 行 业 竞 争 状 况 目 前 国 内 具 备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器 独 立 研 发 和 生 产 的 企 业 不 多, 行 业 竞 争 对 手 的 生 产 研 发 模 式 主 要 分 成 下 述 三 种 情 况 : 类 型 代 表 企 业 产 品 销 售 整 车 生 产 企 业 比 亚 迪 等 整 车 厂 自 行 配 套 专 门 针 对 电 动 车 辆 而 成 立 的 发 行 人 上 海 电 驱 动 上 海 大 郡 为 整 车 厂 提 供 配 套 电 机 控 制 系 统 企 业 深 圳 大 地 和 等 具 有 其 他 领 域 电 机 及 控 制 系 统 生 产 经 验 的 企 业 汇 川 技 术 蓝 海 华 腾 等 为 整 车 厂 提 供 配 套 电 动 车 辆 类 型 系 列 规 格 产 品 众 多, 为 行 业 内 企 业 在 细 分 市 场 建 立 各 自 竞 争 优 势 创 造 条 件 发 行 人 及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的 市 场 及 客 户 情 况 如 下 表 : 1 公 司 名 称 主 要 客 户 主 要 客 户 类 型 蓝 海 华 腾 深 圳 大 地 和 福 建 省 福 工 动 力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理 工 通 宇 新 源 动 力 有 限 公 司 万 向 电 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襄 阳 宇 清 传 动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福 建 冠 龙 新 能 源 汽 车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厦 门 金 龙 旅 行 车 有 限 公 司 厦 门 金 龙 新 福 达 底 盘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五 洲 龙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五 洲 龙 新 能 源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申 沃 客 车 有 限 公 司 江 苏 奥 新 新 能 源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东 风 汽 车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南 车 时 代 电 动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五 洲 龙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吉 林 省 高 新 电 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申 沃 客 车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极 能 客 车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万 向 电 动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宝 雅 新 能 源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纯 电 动 商 用 车 为 主 纯 电 动 商 用 车 为 主 汇 川 技 术 郑 州 宇 通 客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纯 电 动 商 用 车 为 主 上 海 大 郡 上 海 电 驱 动 上 海 极 能 客 车 动 力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申 沃 客 车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汽 车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汽 车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五 洲 龙 汽 车 东 风 汽 车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汽 车 新 能 源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北 汽 福 田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奇 瑞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万 象 汽 车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申 沃 客 车 有 限 公 司 中 通 客 车 控 股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第 一 汽 车 集 团 公 司 纯 电 动 商 用 车 部 分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纯 电 动 商 用 车 部 分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1 竞 争 对 手 主 要 客 户 类 型 系 发 行 人 根 据 自 身 对 电 机 控 制 器 市 场 的 竞 争 了 解, 并 结 合 竞 争 对 手 公 开 披 露 资 料 整 理 而 成 ; 发 行 人 将 密 切 关 注 竞 争 对 手 的 客 户 类 型 变 动 情 况, 及 时 进 行 修 订

64 发 行 人 新 能 源 汽 车 领 域 : 康 迪 吉 利 长 沙 众 泰 青 年 陕 西 通 家 等 ;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领 域 : 御 捷 时 风 雷 丁 道 爵 丽 驰 等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为 主, 部 分 场 地 电 动 车 资 料 来 源 : 相 关 公 司 公 开 披 露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股 份 转 让 说 明 书 年 度 报 告 或 重 组 报 告 书 等 从 细 分 市 场 看, 作 为 完 全 市 场 化 的 独 立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器 生 产 厂 商, 发 行 人 在 新 能 源 汽 车 中 的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市 场 有 先 发 优 势, 但 竞 争 对 手 亦 在 技 术 市 场 等 方 面 加 大 开 拓 力 度, 向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市 场 积 极 渗 透 随 着 下 游 电 动 车 整 车 市 场 的 蓬 勃 发 展,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需 求 将 显 著 增 加, 这 些 积 极 因 素 将 不 断 刺 激 电 机 控 制 器 厂 商 加 大 市 场 的 开 发 力 度, 该 市 场 未 来 竞 争 将 日 趋 激 烈 从 全 球 范 围 看, 汽 车 电 子 零 部 件 企 业 积 极 开 展 涉 及 电 机 控 制 器 研 发 和 制 造, 如 德 尔 福 派 克 电 气 系 统 有 限 公 司 大 陆 集 团 博 世 集 团 等, 部 分 汽 车 设 计 公 司 也 为 整 车 厂 商 提 供 电 机 控 制 器 技 术 方 案, 如 奥 地 利 AVL 公 司 以 及 英 国 RICADO 公 司 等 上 述 国 外 竞 争 对 手 产 品 主 要 应 用 于 宝 马 i3 及 mini-e 日 产 Leaf 雪 佛 兰 Spark 福 特 Focus Electric 等 除 此 之 外,Tesla 等 行 业 领 先 的 专 业 电 动 车 辆 生 产 厂 商 自 行 配 套 生 产 电 机 控 制 器 这 些 电 机 控 制 器 生 产 厂 商 与 国 内 主 要 电 动 车 辆 整 车 厂 商 合 作 较 少 ( 四 ) 行 业 市 场 需 求 由 于 一 辆 电 动 车 辆 需 要 配 一 套 电 机 控 制 系 统, 因 此 电 动 车 辆 整 车 市 场 的 产 销 量 与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需 求 量 基 本 一 致 ( 暂 不 考 虑 存 量 整 车 的 相 关 部 件 维 修 置 换 需 求 ) 本 招 股 书 拟 通 过 分 析 电 动 车 辆 整 车 市 场 相 关 情 况, 来 测 算 发 行 人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未 来 需 求 1 新 能 源 汽 车 行 业 与 发 行 人 电 机 控 制 器 需 求 随 着 国 家 密 集 出 台 购 置 补 贴 免 征 购 置 税 政 府 采 购 充 电 设 施 奖 励 等 力 度 空 前 的 支 持 政 策 以 及 国 内 企 业 成 熟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品 陆 续 上 市 的 多 重 进 步 因 素 联 合 作 用 下, 我 国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销 规 模 快 速 发 展

65 资 料 来 源 : 中 国 汽 车 工 业 协 会 与 中 国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报 告 (2015) 从 统 计 数 据 看, 最 近 两 年 我 国 新 能 源 汽 车 整 体 产 量 呈 现 爆 发 性 增 长 势 头, 2014 年 总 产 量 超 过 以 前 年 度 总 和, 为 8.39 万 辆 ;2015 年 产 量 更 上 台 阶, 为 万 辆 分 季 度 看, 四 季 度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量 上 升 较 快, 一 二 季 度 则 稳 步 增 加 2014 年 年 各 季 度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量 ( 单 位 : 万 辆 ) 资 料 来 源 : 根 据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公 开 资 料 整 理 根 据 公 安 部 交 管 局 统 计, 到 2015 年 底 中 国 新 能 源 汽 车 保 有 量 达 到 万 辆, 已 达 到 节 能 与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 年 ) 所 要 求 的 到 2015 年, 纯 电 动 汽 车 和 插 电 式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累 计 产 销 量 力 争 达 到 50 万 辆 标 准 从 发 展 趋 势 看, 作 为 中 国 制 造 2025 十 大 重 点 突 破 发 展 领 域 和 七 大 战 略 新 兴 产 业 之 一, 新 能 源 汽 车 已 经 上 升 成 为 国 家 战 略, 面 临 极 为 有 利 的 发 展 条 件 新 能 源 汽 车 爆 发 性 增 长 势 头 方 兴 未 艾 根 据 该 趋 势, 我 国 到 2020 年 纯 电 动 汽 车

66 和 插 电 式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生 产 能 力 达 到 200 万 辆 / 年 累 计 产 销 量 超 过 500 万 辆 ( 资 料 来 源 : 节 能 与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 年 ) ) 的 目 标 将 成 为 可 能, 从 而 为 新 能 源 汽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带 来 相 应 规 模 的 市 场 需 求 由 于 发 行 人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电 机 控 制 器 主 要 应 用 于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市 场, 其 市 场 需 求 与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在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占 比 有 关 2011 年 至 2015 年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量 结 构 资 料 来 源 : 中 国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报 告 (2015), 中 国 汽 车 工 业 协 会 从 结 构 占 比 看,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约 占 据 新 能 源 汽 车 总 量 的 44.69% 以 2015 年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市 场 占 比 测 算, 到 2020 年 我 国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的 电 机 控 制 器 需 求 将 达 到 万 台 ;2016 年 到 2020 年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市 场 复 合 增 长 率 将 达 到 40% 左 右 2011 年 年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需 求 ( 单 位 : 万 台 )

67 注 1: 根 据 中 国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报 告 (2015) 中 国 汽 车 工 业 协 会 以 及 工 信 部 公 开 资 料,2011 年 至 2015 年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量 分 别 为 0.84 万 辆 1.26 万 辆 1.75 万 辆 8.39 万 辆 以 及 万 辆, 新 能 源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产 量 为 2011 年 至 2015 年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量 乘 以 当 年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占 新 能 源 汽 车 比 ; 注 2: 假 设 2020 年 的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量 结 构 与 2015 年 度 一 致,2020 年 预 测 产 量 = 节 能 与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 年 ) 提 出 的 200 万 台 *44.69% 2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行 业 与 发 行 人 电 机 控 制 器 需 求 因 为 成 本 合 理 经 济 性 较 好 使 用 便 利 以 及 节 能 环 保 等 优 点,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得 到 普 通 大 众 消 费 者 青 睐, 在 三 四 线 城 市 城 乡 结 合 部 乡 镇 及 农 村 地 区 等 得 到 广 泛 应 用, 市 场 需 求 旺 盛 目 前 国 内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生 产 企 业 超 过 200 家, 主 要 分 为 三 类 : 家 庭 作 坊 式 厂 商 具 有 摩 托 车 及 农 用 车 等 机 动 车 生 产 资 质 的 厂 商 以 及 具 有 乘 用 车 生 产 资 质 的 厂 商, 具 体 如 下 : 生 产 企 业 类 型 描 述 备 注 家 庭 作 坊 式 厂 商 车 辆 无 质 量 验 收 标 准, 价 格 低 廉 ( 每 辆 1 万 元 左 右 ) 发 行 人 不 供 货 具 有 摩 托 车 及 农 用 工 艺 较 为 齐 全, 拥 有 一 定 的 品 控 体 系 和 品 牌 基 础, 为 车 等 机 动 车 生 产 资 目 前 主 要 的 市 场 参 与 者, 价 格 适 中 (2-5 万 元 / 辆 ) 质 的 厂 商 目 标 客 户 具 有 乘 用 车 生 产 资 质 量 技 术 行 业 领 先, 安 全 性 及 售 后 保 障 较 好, 但 售 质 的 厂 商 价 相 对 较 高 (5-8 万 元 / 辆 或 以 上 ) 注 1: 家 庭 作 坊 式 厂 商 不 具 备 汽 车 生 产 的 四 大 工 艺 条 件, 其 生 产 的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系 低 端 产 品, 控 制 系 统 大 多 采 用 电 动 摩 托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其 技 术 含 量 较 低, 电 机 功 率 在 3KW 以 下, 最 低 甚 至 不 足 1 KW 注 2: 除 家 庭 作 坊 式 厂 商 以 外 的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生 产 厂 商 基 本 具 备 汽 车 生 产 的 四 大 工 艺 条 件, 其 生 产 的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系 中 高 端 产 品, 控 制 系 统 要 求 复 杂, 电 机 控 制 器 技 术 含 量 高, 电 机 功 率 在 3 KW 以 上, 最 高 可 达 20KW 目 前 具 有 摩 托 车 及 农 用 车 等 机 动 车 生 产 资 质 的 厂 商 是 最 主 要 生 产 企 业,2014 年 销 量 居 前 的 御 捷 时 风 雷 丁 道 爵 唐 骏 合 计 市 场 占 有 率 超 过 4 成 ; 家 庭 作 坊 式 厂 商 虽 然 依 托 价 格 优 势, 取 得 较 大 销 量, 但 随 着 行 业 标 准 不 断 提 高 和 国 家 监 管 政 策 加 强, 其 发 展 受 到 较 大 压 力, 逐 步 退 出 市 场 是 必 然 趋 势 具 有 乘 用 车 生 产 资 质 的 厂 商 则 利 用 自 身 的 品 牌 影 响 力 技 术 资 本 实 力, 加 大 投 资 力 度, 以 更 高 标 准 的 产 品 进 入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市 场 典 型 代 表 如 力 帆 于 2014 年 4 月 5 公 告 拟 在 河 南 省 济 源 市 高 新 区 投 资 建 设 力 帆 新 能 源 电 动 车 项 目, 重 点 拓 展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业 务, 该 项 目 总 投 资 额 约 22 亿 元, 其 电 机 控 制 器 主 要 由 发 行 人 供 货

68 近 几 年,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市 场 保 持 高 速 增 长, 山 东 省 作 为 全 国 最 大 的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生 产 省 份,2015 年 产 量 达 到 34.7 万 辆,2012 年 至 2015 年 山 东 省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产 量 连 续 保 持 高 速 增 长, 同 比 增 长 幅 度 分 别 为 196.4% 45.8% 54.4% 85.6% 2014 年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市 场 结 构 山 东 省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产 量 ( 万 辆 ) 资 料 来 源 : 第 一 电 动 网 山 东 省 汽 车 工 业 协 会 我 国 超 过 70% 的 人 口 生 活 在 中 小 城 市 城 乡 结 合 部 和 广 大 农 村, 这 些 地 区 道 路 条 件 尚 可 人 口 密 度 较 低, 日 常 通 行 距 离 较 短, 人 均 收 入 不 高, 客 观 条 件 适 合 发 展 价 格 便 宜 的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用 于 日 常 短 距 离 出 行 ;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配 用 车 载 充 电 机, 不 需 要 建 立 大 规 模 的 充 电 站 乡 镇 和 广 大 农 村 能 够 非 常 方 便 地 用 220V 民 用 电 源 实 现 充 电, 基 础 设 施 投 入 成 本 低, 有 着 天 然 优 越 的 普 及 条 件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成 为 中 小 城 市 城 乡 结 合 部 及 农 村 居 民 出 行 的 最 佳 交 通 工 具 选 择, 系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迅 速 爆 发 的 根 本 原 因 截 止 2013 年, 我 国 电 动 自 行 车 保 有 量 1.81 亿 辆 ( 资 料 来 源 : 中 国 自 行 车 协 会 中 国 自 行 车 业 2013 年 经 济 运 行 分 析 报 告 ), 摩 托 车 保 有 量 1.04 亿 辆 ( 资 料 来 源 : 环 保 部 2013 年 中 国 机 动 车 污 染 防 治 年 报 ) 随 着 未 来 我 国 城 镇 及 农 村 道 路 环 境 进 一 步 改 善, 居 民 收 入 水 平 的 逐 渐 提 高, 这 部 分 消 费 者 有 强 烈 的 出 行 工 2 具 升 级 换 代 要 求 按 照 3% 的 总 替 代 率 保 守 测 算,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市 场 总 需 求 在 855 万 辆 以 上, 从 而 带 来 等 量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需 求 目 前 发 行 人 电 机 控 制 器 主 要 应 用 于 御 捷 时 风 雷 丁 等 具 有 摩 托 车 及 农 用 车 等 机 动 车 生 产 资 质 的 厂 商 和 力 帆 吉 利 等 具 有 乘 用 车 生 产 资 质 的 厂 商, 与 发 行 人 密 切 相 关 的 市 场 份 额 为 60% 左 右, 因 此, 与 发 行 人 密 切 相 关 的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潜 在 需 求 总 量 在 500 万 台 以 上 2 3% 替 代 率 : 采 用 海 通 证 券 中 信 证 券 渤 海 证 券 等 研 究 所 关 于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市 场 分 析 的 相 关 参 数

69 ( 五 ) 行 业 发 展 有 利 和 不 利 因 素 总 体 看, 作 为 最 核 心 和 最 能 体 现 技 术 水 平 的 关 键 零 部 件,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器 长 期 享 受 国 家 各 项 政 策 支 持, 相 关 政 策 参 见 本 节 二 ( 二 ) 行 业 政 策 从 实 际 发 展 看, 一 辆 电 动 车 辆 需 配 一 套 电 机 控 制 器, 因 此, 影 响 下 游 新 能 源 汽 车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等 电 动 车 辆 行 业 发 展 的 因 素 也 决 定 了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器 制 造 业 的 发 展 1 影 响 新 能 源 汽 车 行 业 发 展 的 因 素 (1) 有 利 因 素 1 产 业 政 策 支 持 新 能 源 汽 车 发 展 2013 年 7 月, 国 务 院 常 务 会 议 提 出 政 府 公 务 用 车 公 交 车 要 率 先 推 广 使 用 新 能 源 汽 车, 同 步 完 善 配 套 设 施 的 要 求 随 后 国 务 院 又 相 继 印 发 了 关 于 加 快 发 展 节 能 环 保 产 业 的 意 见 关 于 印 发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行 动 计 划 的 通 知, 这 些 政 策 都 将 推 广 使 用 新 能 源 汽 车 作 为 实 现 政 策 目 标 的 重 要 措 施 之 一 ;2014 年 5 月,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指 出 发 展 新 能 源 汽 车 是 我 国 从 汽 车 大 国 迈 向 汽 车 强 国 的 必 由 之 路 ;2014 年 7 月,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发 布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关 于 加 快 新 能 源 汽 车 推 广 应 用 的 指 导 意 见, 明 确 了 落 实 发 展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国 家 战 略 的 具 体 措 施 十 三 五 期 间, 我 国 将 继 续 把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技 术 创 新 作 为 重 点 支 持 方 向, 根 据 国 务 院 11 号 64 号 文 件 的 指 导 精 神, 科 技 部 正 在 与 相 关 部 门 一 起 拟 在 新 设 立 的 国 家 重 点 研 发 中 共 同 推 动 新 能 源 汽 车 重 点 专 项 试 点 工 作 目 前 新 能 源 汽 车 试 点 专 项 实 施 方 案 已 通 过 咨 询 评 议 和 部 际 联 席 会 议 的 批 准, 进 入 实 施 阶 段 更 多 新 能 源 汽 车 发 展 产 业 政 策 参 见 本 节 二 ( 二 ) 行 业 政 策 2 限 购 限 行 的 政 策 推 动 了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发 展 随 着 城 市 交 通 和 环 境 问 题 的 日 益 恶 化, 北 京 上 海 广 州 天 津 杭 州 深 圳 以 及 贵 阳 均 出 台 了 汽 车 限 购 措 施, 且 有 多 个 城 市 有 实 施 汽 车 限 购 的 政 策 计 划, 从 上 述 已 实 施 汽 车 限 购 城 市 来 看, 均 对 新 能 源 汽 车 提 出 了 有 别 于 传 统 汽 车 的 上 牌 鼓 励 措 施, 在 一 定 程 度 上 促 进 了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消 费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消 费,2015 年 9 月 29 日 召 开 的 国 务 院 常 务 会 议 明 确 提 出 各 地 不 得 对 新 能 源 汽 车 实 施 限 行 限 购, 已 实 行 的 应 当 取 消 ; 同 时, 新 能 源 汽 车 过 路 过 桥 费 也 有 望 得 到

70 减 免 因 此, 在 限 购 城 市, 摇 号 中 签 率 不 断 下 降 和 号 牌 竞 拍 价 格 的 不 断 上 升 将 倒 逼 消 费 者 购 买 新 能 源 汽 车, 推 动 新 能 源 汽 车 消 费 的 增 长 3 国 家 着 力 推 进 四 纵 四 横 充 电 桩 建 设, 有 利 于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稳 步 发 展 2014 年 国 家 电 网 在 京 沪 京 港 澳 ( 北 京 咸 宁 ) 青 银 ( 青 岛 石 家 庄 ) 共 建 设 快 充 电 站 133 座 快 充 桩 532 个, 基 本 形 成 了 两 纵 一 横 高 速 公 路 快 充 网 络, 续 行 里 程 达 2,900 公 里 下 一 步, 国 家 电 网 将 在 建 成 两 纵 一 横 高 速 公 路 快 充 网 络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加 大 技 术 创 新, 加 快 推 进 高 速 公 路 快 充 网 络 和 跨 省 充 电 服 务 结 算 系 统 建 设 ; 到 2020 年, 规 划 建 设 四 纵 四 横 ( 四 纵 : 沈 海 京 沪 京 台 京 港 澳, 四 横 : 青 银 连 霍 沪 蓉 沪 昆 ) 为 支 撑, 覆 盖 国 家 电 网 经 营 区 内 所 有 示 范 城 市 的 高 速 公 路 快 充 网 络, 续 行 里 程 达 1.9 万 公 里, 大 力 促 进 中 国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4 环 保 意 识 的 增 强 将 促 进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发 展 资 料 来 源 :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部 2013 年 全 国 机 动 车 排 放 污 染 物 4,570.9 万 吨, 为 污 染 物 总 量 的 主 要 贡 献 者, 汽 车 尾 气 污 染 引 发 了 较 为 严 重 的 社 会 问 题 改 善 车 辆 能 源 结 构, 提 高 零 污 染 零 排 放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比 重, 无 疑 是 城 市 大 气 污 染 治 理 改 善 城 市 居 住 环 境 的 一 剂 良 方 随 着 城 市 的 污 染 严 重 以 及 国 家 对 环 保 的 重 视, 更 多 市 民 增 强 了 环 保 意 识, 节 能 减 排 低 碳 出 行 等 环 保 概 念 已 得 到 广 大 群 众 的 认 可, 上 述 因 素 将 有 利 于 新 能 源 汽 车 市 场 的 发 展 5 雾 霾 治 理 推 动 新 能 源 汽 车 发 展 2015 年 11 月 29 日, 北 京 发 布 空 气 重 污 染 橙 色 预 警 ;2015 年 11 月 30 日,

71 河 北 天 津 陆 续 发 布 橙 色 预 警 2015 年 12 月 1 日, 环 保 部 发 布 通 报, 全 国 重 度 及 以 上 污 染 城 市 增 至 37 个, 从 东 北 到 华 北, 再 到 中 部 至 黄 淮 江 南 地 区, 都 出 现 了 大 范 围 的 重 度 和 严 重 污 染 雾 霾 成 为 我 国 目 前 一 个 必 须 面 对 的 环 境 问 题, 其 影 响 范 围 广, 影 响 人 数 多, 对 经 济 以 及 健 康 造 成 了 难 以 估 量 的 影 响 多 地 环 保 部 门 对 2014 年 雾 霾 研 究 表 明, 机 动 车 尾 气 排 放 为 城 市 PM2.5 重 要 污 染 源 之 一 北 京 市 全 年 PM2.5 来 源 中 本 地 污 染 排 放 贡 献 占 64%-72%, 其 中 机 动 车 排 放 贡 献 所 占 比 重 达 31.1%, 排 名 首 位 ; 天 津 市 PM2.5 来 源 中 本 地 排 放 占 66% 78%, 机 动 车 对 本 地 污 染 的 贡 献 度 达 到 20%; 济 南 市 的 数 据 则 显 示, 济 南 PM2.5 来 源 本 地 污 染 排 放 占 68% 80%, 机 动 车 排 放 占 15% 面 对 严 峻 的 大 气 污 染 问 题, 为 有 效 治 理 雾 霾, 国 家 以 及 地 方 政 府 对 推 广 与 支 持 新 能 源 汽 车 发 展 重 视 程 度 将 更 大,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销 量 将 持 续 上 升 (2) 不 利 因 素 1 新 能 源 汽 车 配 套 充 电 设 施 不 健 全 据 工 信 部 和 科 技 部 分 别 统 计, 截 至 2014 年 底, 我 国 新 能 源 汽 车 保 有 量 已 超 过 12 万 辆, 而 充 电 桩 数 量 仅 为 3 万 个, 中 国 市 场 电 动 汽 车 与 充 电 设 施 的 配 比 超 过 4:1, 而 标 配 为 1:1, 与 此 同 时 新 能 源 汽 车 增 量 还 在 快 速 增 加 充 电 设 施 的 数 量 大 大 落 后 于 电 动 汽 车 数 量, 不 符 合 国 务 院 在 新 能 源 汽 车 推 广 政 策 中 提 出 的 适 度 超 前 原 则, 充 电 桩 数 量 难 以 满 足 新 能 源 汽 车 日 常 运 行 需 求 除 此 之 外, 充 电 设 施 维 护 运 营 效 果 也 有 待 提 高, 存 在 有 充 电 桩 无 法 充 电 或 无 人 使 用 想 充 电 找 不 到 充 电 桩 购 买 新 能 源 汽 车 难 以 安 装 充 电 桩 等 问 题 因 此, 新 能 源 汽 车 配 套 设 施 不 健 全, 导 致 充 电 难, 影 响 消 费 者 的 使 用, 成 为 影 响 新 能 源 汽 车 发 展 最 大 障 碍 之 一 2 新 能 源 汽 车 电 池 短 板 明 显 现 阶 段 电 池 技 术 水 平 相 对 不 成 熟, 电 池 成 本 占 新 能 源 汽 车 成 本 比 重 较 高,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电 池 成 本 占 整 车 成 本 比 重 为 30% 左 右, 而 纯 电 动 汽 车 电 池 成 本 占 整 车 成 本 比 重 高 达 50% 左 右 由 于 新 能 源 汽 车 关 键 零 部 件 动 力 电 池 的 供 应 能 力 暂 时 不 足, 进 一 步 带 动 了 新 能 源 汽 车 成 本 的 上 涨 目 前 消 费 者 对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续 驶 里 程 要 求 主 要 集 中 在 公 里 之 间, 但

72 是 我 国 生 产 的 大 部 分 纯 电 动 汽 车 在 综 合 工 况 下 续 驶 里 程 难 以 达 到 300 公 里, 与 市 场 消 费 者 的 预 期 存 在 较 大 差 距, 若 要 提 高 续 驶 里 程, 则 需 要 增 加 电 池 数 量, 将 使 得 新 能 源 汽 车 成 本 上 涨 综 上, 虽 然 国 家 对 新 能 源 汽 车 进 行 了 相 关 补 贴, 但 由 于 电 池 短 板 较 为 明 显, 导 致 新 能 源 汽 车 生 产 成 本 居 高 不 下, 从 而 影 响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市 场 普 及 2 影 响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行 业 发 展 的 因 素 (1) 有 利 因 素 1 市 场 需 求 空 间 广 阔, 发 展 潜 力 巨 大 作 为 一 个 完 全 以 市 场 需 求 为 导 向 并 快 速 成 长 的 新 兴 产 业,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依 靠 其 突 出 的 性 价 比 便 捷 性 以 及 舒 适 性 等 优 势, 得 到 广 大 中 小 城 市 及 农 村 居 民 的 认 可, 其 发 展 对 改 善 民 生 推 动 城 乡 一 体 化 促 进 行 业 节 能 减 排 扩 大 内 需 拉 动 经 济 增 长 具 有 重 要 社 会 和 经 济 意 义, 未 来 发 展 空 间 巨 大, 相 关 情 况 参 见 本 节 二 ( 四 ) 市 场 需 求 2 地 方 政 策 支 持 力 度 逐 步 加 大, 行 业 管 理 日 趋 规 范 2014 年 5 月 24 日, 习 近 平 总 书 记 在 上 海 视 察 时 指 出, 发 展 新 能 源 汽 车 是 我 国 从 汽 车 大 国 迈 向 汽 车 强 国 的 必 由 之 路, 要 加 大 研 发 力 度, 认 真 研 究 市 场, 用 好 用 活 政 策, 开 发 适 应 各 种 需 求 的 产 品, 使 之 成 为 一 个 强 劲 的 增 长 点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既 可 以 满 足 广 大 中 小 城 市 和 农 村 居 民 消 费 升 级 需 求, 又 可 以 带 动 当 地 经 济 增 长, 该 产 业 日 益 得 到 地 方 政 府 产 业 政 策 的 支 持 目 前, 我 国 已 有 14 个 省 市 20 多 项 政 策 法 规, 对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的 生 产 条 件 产 品 标 准 行 车 区 域 登 记 上 牌 驾 驶 资 质 车 辆 保 险 以 及 事 故 处 理 等 方 面 进 行 了 规 定, 并 允 许 合 规 产 品 生 产 销 售 和 上 路 行 驶, 相 关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1 部 门 相 关 政 策 名 称 相 关 要 点 加 快 推 进 低 速 汽 车 升 级 换 代 各 市 ( 州 ) 要 结 四 川 省 四 川 省 大 气 污 染 防 治 合 实 际 对 低 速 汽 车 ( 三 轮 汽 车 低 速 货 车 ) 开 人 民 政 行 动 计 划 实 施 细 则 2015 展 清 理, 在 农 村 地 区 积 极 推 广 电 动 低 速 汽 车 府 年 度 实 施 计 划 加 强 更 新 淘 汰, 减 少 污 染 排 放, 促 进 相 关 产 业 和 产 品 技 术 升 级 换 代

73 2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 于 申 请 开 展 低 速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试 点 工 作 的 请 示 为 探 索 低 速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产 业 发 展 和 管 理 模 式, 满 足 广 大 消 费 者 需 求, 促 进 新 能 源 汽 车 发 展, 特 向 国 务 院 申 请 在 山 东 省 开 展 低 速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试 点 工 作 3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 于 开 展 小 型 纯 电 动 汽 车 管 理 试 点 工 作 的 意 见 为 落 实 国 务 院 颁 布 的 节 能 与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 ), 进 一 步 推 动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发 展 和 管 理 创 新, 结 合 我 省 实 际, 在 淄 博 聊 城 等 5 市 所 辖 县 开 展 小 型 纯 电 动 汽 车 管 理 试 点 工 作 为 贯 彻 落 实 国 务 院 关 于 支 持 福 建 省 深 入 实 施 生 态 战 略 加 快 生 态 文 明 先 行 示 范 区 建 设 的 若 干 意 见 ( 国 发 (2014)12 号 ) 精 神, 大 力 发 展 绿 色 交 通, 缓 解 能 源, 环 境 压 力, 推 进 和 规 范 低 速 电 动 汽 车 示 范 运 营, 制 定 本 办 法 福 建 省 人 民 政 府 福 建 省 低 速 电 动 汽 车 示 范 运 营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4 5 广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广 东 省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 年 ) 重 点 推 进 纯 电 动 汽 车 插 电 式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增 程 式 电 动 汽 车 的 研 发 及 产 业 化 ; 鼓 励 发 展 特 种 用 途 电 动 汽 车 短 途 纯 电 动 汽 车 ; 研 究 探 索 燃 料 电 池 汽 车 等 其 他 地 方 相 关 政 策 如 下 : 地 区 政 策 名 称 关 于 山 东 省 小 型 电 动 车 实 施 车 辆 保 险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山 东 省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山 东 省 小 型 电 动 车 生 产 企 业 准 入 条 件 ( 试 行 )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通 用 技 术 条 件 山 东 淄 博 市 电 动 车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聊 城 市 电 动 车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济 宁 市 电 动 车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昌 乐 县 小 型 纯 电 动 汽 车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德 州 市 小 型 纯 电 动 汽 车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陵 县 小 型 纯 电 动 汽 车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河 南 河 南 省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生 产 企 业 准 入 条 件 ( 试 行 ) 关 于 印 发 长 葛 市 四 轮 电 动 车 生 产 及 管 理 试 行 办 法 的 通 知 商 丘 市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生 产 及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驻 马 店 市 电 动 汽 车 管 理 试 行 办 法

74 洛 阳 市 低 速 四 轮 电 动 车 生 产 及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河 北 邢 台 市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四 川 雅 安 市 低 速 四 轮 电 动 车 生 产 及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山 西 大 同 市 小 型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安 徽 阜 阳 市 电 动 汽 车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湖 北 襄 阳 市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管 理 办 法 湖 南 娄 底 市 电 动 车 辆 管 理 办 法 实 施 细 则 ( 暂 行 ) 浙 江 三 门 县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生 产 及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毕 节 市 小 微 型 电 动 汽 车 管 理 办 法 ( 暂 行 ) 贵 州 毕 节 市 小 微 型 电 动 汽 车 管 理 办 法 ( 暂 行 ) 毕 节 市 电 动 汽 车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 暂 行 ) 辽 宁 朝 阳 市 新 能 源 低 速 四 轮 电 动 车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广 西 关 于 印 发 河 池 市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众 多 地 方 政 府 的 产 业 政 策 密 集 出 台, 有 利 于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市 场 规 范 发 展, 提 升 行 业 整 体 发 展 水 平, 推 动 了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行 业 创 新 和 升 级 3 行 业 自 律 推 动 技 术 标 准 提 高, 提 升 整 体 竞 争 实 力 2014 年 6 月, 中 国 电 动 汽 车 百 人 会 启 动 了 微 型 短 途 电 动 车 有 序 发 展 与 规 范 关 联 专 题 研 究, 以 中 国 汽 车 工 程 学 会 和 中 国 汽 车 技 术 研 究 中 心 牵 头 组 建 项 目 组 开 展 了 专 题 调 研,2014 年 10 月 形 成 了 低 速 电 动 车 的 发 展 情 况 和 检 验 报 告, 并 递 交 到 了 相 关 部 委 项 目 组 分 析 了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行 业 发 展 的 现 状 和 原 因, 并 建 议 建 立 统 一 的 技 术 标 准 体 系, 由 国 家 统 一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进 行 统 一 管 理 2015 年 7 月 5 日, 中 国 微 型 电 动 车 标 准 化 技 术 委 员 会 在 北 京 成 立, 并 于 当 月 开 始 标 准 制 定 工 作, 计 划 于 2016 年 6 月 正 式 通 过 并 发 布 中 国 微 型 电 动 车 标 准 标 委 会 拟 将 微 型 电 动 车 分 为 时 速 大 于 80 公 里 ; 时 速 为 50 公 里 至 80 公 里 时 速 小 于 50 公 里 三 大 级 别, 以 及 客 运 货 运 两 大 类 别, 按 轮 胎 数 量 分 为 三 轮 和 四 轮 两 类 技 术 标 准 的 确 立, 将 大 大 优 化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的 市 场 竞 争 格 局 家 庭 作 坊 式 的 厂 商 将 逐 步 退 出 市 场, 具 备 资 本 和 技 术 实 力 的 大 型 厂 商 将 会 成 为 高 技 术 标 准 的 受 益 者, 从 而 为 全 国 范 围 内 的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推 广 普 及 奠 定 产 品 质 量 和 技 术 工 艺 基 础, 有 助 于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行 业 整 体 竞 争 实 力 提 高

75 (2) 不 利 因 素 基 于 良 好 的 社 会 和 经 济 效 益, 尽 管 部 分 地 方 政 府 在 积 极 鼓 励 和 支 持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发 展, 但 国 家 层 面 的 关 于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监 管 政 策 仍 然 在 讨 论 和 酝 酿 过 程 中 该 局 面 导 致 部 分 低 技 术 水 平 采 用 落 后 生 产 工 艺 的 家 庭 作 坊 式 厂 商 仍 在 经 营, 使 得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市 场 质 量 良 莠 不 齐, 损 害 了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市 场 形 象, 影 响 了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产 业 的 健 康 发 展 ( 六 ) 行 业 壁 垒 1 技 术 及 工 艺 壁 垒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系 统 技 术 属 于 国 家 重 点 支 持 研 发 与 技 术 攻 关 的 领 域, 属 于 技 术 密 集 型 行 业, 具 有 较 高 的 技 术 壁 垒 电 机 控 制 系 统 的 一 致 性 稳 定 性 以 及 可 靠 性 等 性 能 直 接 影 响 电 动 车 辆 的 性 能 与 质 量 每 个 产 品 需 要 根 据 车 辆 工 况 参 数 编 写 一 整 套 缜 密 的 控 制 程 序 软 件, 需 研 发 人 员 有 多 年 的 专 业 研 究 经 验 才 能 成 功 除 此 之 外, 产 品 工 艺 流 程 与 产 品 质 量 密 切 相 关, 高 质 量 的 产 品 线 路 整 体 布 局 和 硬 件 系 统 集 成 需 要 一 支 知 识 储 备 丰 富 的 研 发 队 伍 共 同 合 作 才 能 完 成 行 业 新 进 入 者 很 难 在 短 时 间 内 通 过 自 主 研 发 开 发 出 具 有 市 场 竞 争 力 的 电 机 控 制 器 目 前, 国 内 完 全 掌 握 矢 量 变 频 调 速 技 术 以 及 其 产 品 能 满 足 车 辆 可 靠 性 与 舒 适 性 要 求 的 公 司 较 少 2 人 才 壁 垒 从 事 电 机 控 制 器 厂 商 不 仅 需 要 软 硬 件 研 发 行 业 应 用 运 营 市 场 推 广 客 户 服 务 等 各 领 域 的 专 项 人 才, 而 且 需 要 具 备 丰 富 的 从 业 经 验 深 刻 的 市 场 理 解 及 敏 锐 的 产 品 直 觉 的 高 水 平 管 理 人 才 ; 电 机 控 制 系 统 技 术 含 量 高, 产 品 的 成 熟 稳 定 需 研 发 人 员 多 年 的 摸 索 与 积 累 与 此 同 时 产 品 设 计 过 程 与 生 产 过 程 中 均 需 要 一 支 专 业 知 识 过 硬 经 验 丰 富 的 技 术 员 工 团 队 我 国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器 制 造 行 业 起 步 较 晚, 缺 乏 电 机 控 制 器 专 业 人 才, 高 端 人 才 的 争 夺 较 为 激 烈, 行 业 新 进 者 面 临 较 高 的 人 才 壁 垒 3 品 牌 壁 垒 我 国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器 市 场 经 过 近 十 年 发 展, 已 经 形 成 了 一 批 厂 商 主 导 的 较 为 稳 定 的 市 场 竞 争 格 局, 不 同 厂 商 分 别 在 细 分 领 域 建 立 了 市 场 地 位, 形 成

76 了 较 强 的 品 牌 效 应 由 于 电 机 控 制 器 系 电 动 车 辆 的 核 心 关 键 部 件, 其 性 能 直 接 影 响 电 动 车 辆 整 体 功 能 的 实 现, 因 此 下 游 整 车 生 产 厂 商 在 保 证 性 价 比 的 前 提 下 通 常 会 选 择 具 有 品 牌 实 力 和 车 型 匹 配 的 长 期 稳 定 合 作 供 应 商, 新 品 牌 难 以 受 到 下 游 客 户 的 认 可 4 客 户 壁 垒 下 游 整 车 厂 商 通 常 根 据 其 电 动 车 辆 的 性 能 特 点 来 设 计 和 配 置 对 应 的 电 机 控 制 器 产 品, 更 换 其 他 品 牌 的 产 品 需 要 上 游 供 应 商 付 出 相 应 的 设 计 研 发 成 本 同 时, 考 虑 到 电 机 控 制 器 是 电 动 车 辆 的 核 心 零 部 件, 贸 然 更 换 可 能 存 在 较 大 的 技 术 风 险, 因 此 整 车 厂 商 与 电 机 控 制 器 开 发 商 建 立 了 较 为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后, 一 般 不 会 轻 易 更 换 行 业 新 进 者 面 临 较 高 的 客 户 壁 垒 ( 七 ) 行 业 利 润 水 平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为 技 术 密 集 型 行 业, 行 业 内 企 业 利 润 水 平 直 接 受 其 技 术 储 备 研 发 能 力 产 品 附 加 值 以 及 经 营 策 略 的 影 响 技 术 储 备 与 研 发 能 力 较 强 的 企 业, 整 体 竞 争 水 平 相 对 较 高, 产 品 附 加 值 较 高, 议 价 能 力 较 强, 产 品 毛 利 率 水 平 相 对 较 高 近 几 年,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较 为 相 近 并 公 开 各 主 要 产 品 毛 利 率 水 平 的 公 司 有 汇 川 技 术 大 地 和 以 及 蓝 海 华 腾 等 发 行 人 高 性 价 比 的 竞 争 策 略, 导 致 发 行 人 毛 利 率 水 平 略 低 于 这 几 家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平 均 水 平, 具 体 参 见 本 招 股 书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之 十 一 ( 三 )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析 总 体 看,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器 制 造 业 毛 利 率 总 体 水 平 相 对 较 为 平 稳 受 益 于 下 游 需 求 快 速 增 长, 进 而 带 动 本 行 业 产 品 销 量 稳 步 增 长, 行 业 绝 对 利 润 将 呈 现 快 速 上 升 趋 势 ( 八 ) 行 业 上 下 游 的 关 联 性 1 行 业 与 上 下 游 关 联 性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器 制 造 业 处 于 电 动 车 辆 产 业 链 中 游, 与 上 下 游 相 互 依 存, 在 产 业 链 位 置 情 况 如 下 :

77 2 上 下 游 对 行 业 的 影 响 功 率 器 件 芯 片 电 阻 器 电 容 器 等 电 子 元 器 件 产 品 系 电 机 控 制 器 产 品 关 键 材 料, 技 术 含 量 以 及 生 产 工 艺 水 平 要 求 相 对 较 高, 其 性 能 对 电 机 控 制 器 产 品 可 靠 性 一 致 性 以 及 稳 定 性 等 性 能 影 响 较 大 我 国 电 子 元 器 件 等 关 键 零 部 件 领 域 开 发 与 供 货 能 力 较 弱, 核 心 电 子 元 器 件 生 产 厂 商 主 要 为 境 外 厂 商 为 保 证 原 材 料 渠 道 的 顺 畅, 以 及 满 足 下 游 整 车 厂 商 的 需 求, 电 机 控 制 器 厂 商 需 与 上 游 供 应 商 保 持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下 游 主 要 为 电 动 车 辆 等 整 车 厂 商, 对 电 机 控 制 器 产 品 性 能 要 求 较 高 ; 整 车 厂 商 对 供 应 商 的 筛 选 较 为 严 格, 双 方 建 立 稳 定 合 作 关 系 后, 不 会 轻 易 更 换 ;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开 发 需 要 不 断 的 进 行 汽 车 操 控 模 拟 测 试 过 程, 产 品 性 能 需 满 足 整 车 性 能 要 求, 这 需 要 本 行 业 企 业 与 下 游 厂 商 密 切 合 作 此 外, 本 行 业 市 场 需 求 与 下 游 行 业 发 展 密 切 相 关, 影 响 下 游 行 业 发 展 的 因 素 决 定 本 行 业 发 展, 相 关 情 况 参 见 本 节 ( 五 ) 行 业 发 展 有 利 和 不 利 因 素 ( 九 ) 行 业 技 术 水 平 及 行 业 特 征 1 行 业 技 术 水 平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器 技 术 是 软 件 技 术 和 硬 件 技 术 的 有 机 结 合 体 (1) 矢 量 变 频 调 速 控 制 技 术 为 行 业 普 遍 采 用 技 术 在 软 件 方 面, 电 动 车 辆 驱 动 电 机 的 速 度 控 制 技 术 普 遍 采 用 矢 量 变 频 调 速 控 制

78 技 术 此 技 术 的 基 本 原 理 相 对 较 为 简 单, 但 由 于 电 机 参 数 的 差 异, 以 及 车 辆 运 行 时 电 机 参 数 随 温 度 等 的 变 化 较 大, 需 要 对 电 机 参 数 通 过 软 件 进 行 实 时 监 测 并 调 整 控 制 器 的 工 作 参 数 ( 即 电 机 参 数 在 线 识 别 技 术 ) 只 有 通 过 对 电 机 参 数 识 别 后, 才 能 精 准 控 制 电 机, 才 能 保 证 驱 动 系 统 的 运 行 效 率, 减 少 系 统 发 热, 增 加 行 驶 里 程, 在 车 辆 起 步 或 加 速 时 才 能 有 力 而 不 震 荡 抖 动 目 前, 国 内 外 掌 握 电 机 参 数 在 线 识 别 技 术 的 厂 家 很 少 除 了 矢 量 变 频 调 速 软 件 之 外, 对 车 辆 的 运 行 状 态 切 换 控 制 策 略 也 非 常 重 要, 这 保 证 车 辆 行 驶 的 动 力 性 舒 适 性 和 可 靠 性, 掌 握 这 些 软 件 需 要 较 长 的 时 间 去 探 索 目 前, 既 能 够 满 足 车 辆 的 动 力 性 又 能 够 满 足 车 辆 地 舒 适 性 的 厂 家 也 较 少 (2) 高 功 率 以 及 高 性 价 比 的 电 机 控 制 器 产 品 为 行 业 技 术 研 究 方 向 在 硬 件 方 面,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器 既 要 满 足 车 辆 各 项 电 气 性 能 指 标, 又 要 追 求 高 功 率 密 度 和 高 性 价 比 目 前, 对 于 小 功 率 的 电 机 控 制 器, 国 内 外 普 遍 采 用 小 功 率 的 MOSFET 单 管 通 过 并 联 来 扩 展 功 率 的 方 式 制 作 产 品, 由 于 并 联 工 艺 较 为 复 杂, 大 部 分 厂 家 采 用 MOSFET 并 联 后 制 作 的 控 制 器 可 靠 性 较 差 在 可 靠 性 方 面, 发 行 人 产 品 经 过 了 百 万 台 数 量 级 电 动 车 辆 实 用 验 证, 其 他 竞 争 对 手 尚 未 达 到 同 等 水 平 3 电 机 控 制 器 产 品 直 接 使 用 IGBT 模 块 系 行 业 大 部 分 公 司 工 艺 路 线 对 于 较 大 功 率 的 电 机 控 制 器, 国 内 外 绝 大 部 分 厂 家 采 用 成 熟 的 大 功 率 IGBT 模 块 作 为 功 率 开 关 器 件, 与 薄 膜 电 容 模 块 IGBT 驱 动 保 护 单 元 DSP 控 制 单 元 以 及 散 热 外 壳 等 组 装 而 成, 技 术 含 量 相 对 较 低 IGBT 模 块 被 INFINEON( 英 飞 凌 ) ABB 三 菱 等 国 外 少 数 公 司 掌 握, 并 且 先 进 的 IGBT 模 块 技 术 对 我 国 封 锁,IGBT 的 成 本 占 到 整 个 控 制 器 的 近 60% 由 于 关 键 的 功 率 开 关 器 件 IGBT 模 块 封 装 相 似, 这 使 得 国 内 不 同 电 机 控 制 器 厂 家 生 产 的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内 部 结 构 大 同 小 异, 功 率 密 度 和 成 本 也 差 异 不 大, 竞 争 优 势 不 明 显 4 发 行 人 基 于 IGBT 单 管 并 联 技 术 和 基 于 PCB 基 板 焊 接 的 层 叠 功 率 母 排 技 术 促 进 了 行 业 发 展 发 行 人 在 小 功 率 控 制 器 取 得 的 MOSFET 并 联 技 术 成 功 的 基 础 上, 通 过 进 一 步 自 主 创 新, 采 用 PEBB 的 思 想, 成 功 研 发 出 了 基 于 IGBT 单 管 并 联 技 术 和 基 于 PCB 基 板 焊 接 的 层 叠 功 率 母 排 技 术 的 电 机 控 制 器 功 率 和 控 制 模 块 总 成, 在 保 证 可 靠 性

79 的 前 提 下, 既 提 升 了 功 率 密 度, 又 在 同 等 功 率 的 情 况 下 大 幅 降 低 了 成 本, 并 且 功 率 扩 展 非 常 方 便 由 于 IGBT 单 管 目 前 可 以 国 产 化, 未 来 更 是 可 以 大 幅 度 降 低 成 本 2 行 业 周 期 性 季 节 性 及 区 域 性 特 征 (1) 行 业 周 期 性 行 业 景 气 与 宏 观 经 济 运 行 情 况 相 关, 受 到 政 策 刺 激 相 关 技 术 进 步 以 及 需 求 升 级 等 多 重 因 素 影 响, 总 体 波 动 幅 度 较 小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器 制 造 业 属 于 国 家 重 点 支 持 战 略 性 产 业, 近 年 来 持 续 快 速 发 展, 无 明 显 周 期 性 特 征 (2) 行 业 季 节 性 行 业 收 入 变 化 呈 现 一 定 的 季 节 性, 通 常 下 半 年 收 入 占 比 较 大, 主 要 与 下 游 客 户 需 求 的 季 节 性 波 动 相 关 (3) 行 业 区 域 性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器 制 造 业 对 技 术 以 及 工 艺 要 求 较 高 目 前 国 内 具 备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器 独 立 研 发 和 生 产 的 企 业 不 多, 主 要 分 布 在 华 南 以 及 华 东 地 区 三 发 行 人 行 业 竞 争 地 位 ( 一 ) 发 行 人 产 品 在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领 域 具 有 市 场 先 发 优 势 依 托 高 性 价 比 优 势 和 品 牌 号 召 力, 发 行 人 核 心 产 品 在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市 场 取 得 市 场 先 发 优 势, 获 得 主 流 整 车 厂 商 的 大 规 模 应 用 根 据 中 国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报 告 (2015),2014 年 新 能 源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排 名 前 10 的 企 业 为 吉 利 众 泰 北 汽 江 淮 汽 车 比 亚 迪, 东 风 有 限 奇 瑞 上 汽 东 南 汽 车 以 及 华 晨 宝 马, 其 中 排 名 前 两 位 的 吉 利 和 众 泰 2014 年 产 量 合 计 占 比 在 60% 左 右 目 前 发 行 人 已 经 成 为 吉 利 众 泰 等 整 车 厂 商 的 重 要 电 机 控 制 器 供 应 商, 发 行 人 产 品 应 用 于 客 户 的 主 力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如 康 迪 小 电 跑 熊 猫 EV 金 刚 电 动 众 泰 云 100 都 市 丽 人 等 因 发 行 人 的 产 品 在 实 践 应 用 中 体 现 了 技 术 先 进 性 能 稳 定 质 量 可 靠, 且 具 有 高 性 价 比 优 势, 目 前 已 和 陕 西 通 家 青 年 汽 车 力 帆 潍 柴 等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整 车 厂 达 成 了 批 量 供 货 协 议 同 时 和 北 汽 奇 瑞 通 用 五 菱 长 城 汽 车 中 兴 汽 车 海 马 东 风 等 整 车 厂 建 立 了 双 100 双 120 标 准 纯

80 电 动 乘 用 车 电 控 系 统 的 技 术 产 品 配 套 开 发 关 系 经 过 多 年 发 展, 发 行 人 核 心 产 品 得 到 国 内 主 要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厂 商 高 度 认 可, 在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市 场 具 有 市 场 先 发 优 势 2015 年 2014 年 以 及 2013 年 发 行 人 核 心 产 品 电 机 控 制 器 在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市 场 的 份 额 分 别 为 27.45% 41.98% 以 及 23.81%, 具 体 测 算 过 程 详 见 本 节 之 三 /( 四 ) 发 行 人 市 场 份 额 情 况 ( 二 ) 发 行 人 产 品 在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领 域 具 有 领 先 市 场 地 位 自 2009 年 切 入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市 场 以 来, 发 行 人 已 与 国 内 主 要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厂 商 均 达 成 战 略 合 作 关 系 为 满 足 各 大 主 流 整 车 厂 商 不 同 产 品 需 求, 发 行 人 在 保 证 品 质 情 况 下, 研 发 出 多 种 型 号 价 格 适 中 的 电 机 控 制 器 产 品, 为 整 车 厂 商 以 质 优 价 廉 的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开 拓 市 场 发 挥 重 要 作 用 从 市 场 调 研 情 况 看, 发 行 人 产 品 在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市 场 领 域 销 量 遥 遥 领 先, 引 领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电 机 控 制 系 统 的 技 术 发 展 方 向 2015 年 上 半 年 销 售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排 名 以 及 对 应 公 司 客 户 情 况 如 下 : 排 名 品 牌 销 量 ( 万 辆 ) 客 户 名 称 1 御 捷 3.8 御 捷 2 雷 丁 2.4 山 东 梅 拉 德 3 道 爵 1.9 道 爵 4 丽 驰 1.3 丽 驰 5 时 风 1.1 时 风 6 富 路 1 富 路 7 新 宇 宙 0.9 新 宇 宙 8 唐 骏 0.7 唐 骏 资 料 来 源 : 第 一 电 动 网 2015 年 山 东 省 小 型 电 动 车 产 业 发 展 报 告 等 2015 年 2014 年 以 及 2013 年 发 行 人 核 心 产 品 在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市 场 ( 不 考 虑 家 庭 作 坊 式 的 厂 商 市 场 ) 的 份 额 分 别 为 75.72% 40.75% 30.33%, 具 体 测 算 过 程 详 见 本 节 之 三 /( 四 ) 发 行 人 市 场 份 额 情 况 ( 三 ) 发 行 人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情 况 发 行 人 的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为 上 海 电 驱 动 ( 已 被 大 洋 电 机 收 购 ) 上 海 大 郡 ( 已 被 正 海 磁 材 收 购 ) 汇 川 技 术 深 圳 大 地 和 宁 波 云 控 合 肥 凯 利 以 及 蓝 海 华 腾, 其 中 宁 波 云 控 以 及 合 肥 凯 利 主 要 与 公 司 在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领 域 竞 争, 而 其 他 公 司 与 发 行 人 在 新 能 源 汽 车 领 域 进 行 竞 争

81 公 司 基 本 介 绍 销 售 情 况 上 海 电 驱 动 上 海 大 郡 汇 川 技 术 深 圳 大 地 和 宁 波 云 控 合 肥 凯 利 蓝 海 华 腾 上 海 电 驱 动 成 立 于 2010 年 注 册 资 本 10,000 万 元, 主 营 车 用 驱 动 电 机 系 统 产 品 及 相 关 零 部 件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车 用 驱 动 电 机 系 统 相 关 产 品 的 技 术 咨 询 技 术 服 务 等 业 务 上 海 大 郡 成 立 于 2005 年, 注 册 资 本 5, 万 元, 主 营 新 能 源 汽 车 驱 动 电 机 系 统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及 技 术 开 发 服 务, 通 过 提 供 数 字 化 集 成 化 的 产 品 以 及 专 业 化 精 细 化 的 技 术 开 发 服 务, 为 整 车 厂 提 供 完 善 的 永 磁 同 步 驱 动 电 机 系 统 解 决 方 案 汇 川 技 术 是 一 家 从 事 工 业 自 动 化 控 制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主 要 产 品 有 变 频 器 伺 服 系 统 控 制 系 统 工 业 视 觉 系 统 新 能 源 汽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等, 主 要 服 务 于 装 备 制 造 业 节 能 环 保 新 能 源 三 大 领 域 深 圳 大 地 和 成 立 于 2014 年, 注 册 资 本 2,000 万 元, 是 一 家 主 营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集 成 系 统 业 务, 致 力 于 永 磁 电 机 异 步 电 机 及 其 控 制 器 的 研 发 生 产 与 销 售 一 体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宁 波 云 控 电 气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11 年, 注 册 资 本 458 万 元, 主 营 研 发 生 产 电 机 驱 动 控 制 器, 产 品 主 要 应 用 在 电 动 汽 车 电 动 高 尔 夫 球 车 电 动 全 系 列 叉 车 电 动 警 用 巡 逻 车 及 电 动 游 览 观 光 车 等 的 电 控 领 域 合 肥 凯 利 科 技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于 2008 年, 注 册 资 本 500 万 元, 主 要 从 事 直 流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设 计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蓝 海 华 腾 主 营 业 务 为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工 业 自 动 化 控 制 产 品, 主 要 产 品 为 中 低 压 变 频 器 电 动 汽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和 伺 服 驱 动 器 2014 年 度 销 量 为 1.67 万 个, 营 业 收 入 为 60, 万 元 ;2015 年 1-9 月, 销 量 为 1.88 万 个, 47, 万 元 2014 年 1 至 6 月 销 量 为 0.16 万 个, 营 业 收 入 为 4, 万 元 2014 年 新 能 源 ( 新 能 源 汽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辅 助 动 力 系 统 DCDC 模 块 光 伏 逆 变 器 多 向 变 换 器 储 能 变 流 器 ) 类 营 业 收 入 为 37, 万 元 2013 年 以 及 2014 年 销 售 电 机 控 制 器 分 别 为 2, 万 元 4, 万 元 年 以 及 2014 年 电 机 控 制 器 销 量 分 别 为 0.59 万 个 与 0.72 万 个, 对 应 收 入 分 别 为 8, 万 元 以 及 7, 万 元 资 料 来 源 : 相 关 公 司 主 页 工 商 信 息 公 开 查 询 系 统 以 及 公 开 披 露 的 信 息 ( 招 股 说 明 书 重 组 报 告 书 公 开 转 让 说 明 书 等 ) 从 公 开 披 露 的 资 料 看, 发 行 人 电 机 控 制 器 产 品 销 量 远 高 于 竞 争 对 手, 具 有 突 出 的 规 模 优 势 以 及 市 场 地 位 ( 四 ) 发 行 人 市 场 份 额 情 况 公 司 核 心 产 品 电 机 控 制 器 市 场 占 有 率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中 低 不 含 家 庭 作 坊 式 厂 商 的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销 量 ( 万 辆 ) 速 电 发 行 人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销 量 ( 万 台 ) 动 车 发 行 人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市 场 占 有 率 75.72% 40.75% 30.33% 纯 电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产 量 ( 万 辆 ) 动 乘 发 行 人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销 量 ( 万 台 )

82 用 车 发 行 人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市 场 占 有 率 27.45% 41.98% 23.81% 注 1: 一 辆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或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配 套 一 台 电 机 控 制 器, 因 此 以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以 及 新 能 源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产 销 情 况 测 算 发 行 人 核 心 产 品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市 场 份 额 ; 注 2: 发 行 人 电 机 控 制 器 基 本 不 供 货 给 家 庭 作 坊 式 厂 商, 因 此 不 含 家 庭 作 坊 式 厂 商 的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市 场 系 发 行 人 主 要 销 售 领 域, 不 含 家 庭 作 坊 式 厂 商 的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销 量 具 体 测 算 过 程 为 : 根 据 行 业 研 究 报 告,2013 年 2014 年 以 及 2015 年 全 国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销 量 约 为 20 万 辆 40 万 辆 以 及 60 万 辆 ; 扣 除 家 庭 作 坊 式 厂 商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市 场 份 额, 其 他 厂 商 占 全 国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市 场 份 额 比 约 为 60% 根 据 前 述 资 料, 与 发 行 人 密 切 相 关 的 不 含 家 庭 作 坊 式 厂 商 生 产 的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在 2013 年 2014 年 以 及 2015 年 销 量 约 分 别 为 12 万 辆 24 万 辆 以 及 36 万 辆 ; 注 3: 新 能 源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产 量 数 据 根 据 中 国 汽 车 工 业 协 会 工 信 部 以 及 中 国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报 告 (2015 年 ) 整 理,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本 节 之 二 /( 四 ) 行 业 市 场 需 求 ( 五 ) 发 行 人 竞 争 优 势 1 深 厚 技 术 研 发 底 蕴 优 势 (1) 发 行 人 产 品 在 场 地 电 动 车 应 用 领 域, 积 累 了 较 为 丰 富 的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器 研 发 经 验 2009 年 起, 发 行 人 根 据 市 场 需 求, 切 入 场 地 电 动 车 辆 的 直 流 电 机 控 制 器 分 体 式 充 电 机 DC-DC 转 换 器 电 子 油 门 踏 板 等 产 品 开 发, 并 逐 步 在 国 内 电 动 高 尔 夫 球 车 电 动 游 览 观 光 车 电 动 叉 车 等 应 用 领 域 取 得 了 替 代 进 口 产 品 的 地 位, 维 持 了 公 司 的 正 常 运 营, 保 持 了 研 发 的 持 续 投 入, 为 纯 电 动 汽 车 用 电 机 控 制 器 等 关 键 零 部 件 生 产 销 售 打 下 了 产 业 化 基 础 (2) 发 行 人 产 品 在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领 域 批 量 应 用, 为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技 术 奠 定 了 市 场 化 应 用 基 础 2009 年 起, 适 用 于 三 四 线 城 市 城 乡 结 合 部 和 农 村 市 场 使 用 的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辆 市 场 需 求 从 山 东 省 开 始 启 动, 并 很 快 传 播 至 河 北 江 苏 等 周 边 省 份, 相 关 市 场 快 速 发 展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的 发 展 初 期 普 遍 使 用 升 级 版 的 场 地 电 动 车 直 流 电 机 系 统, 但 其 启 动 扭 矩 高 速 转 速 连 续 爬 坡 等 性 能 达 不 到 理 想 状 态 公 司 运 用 电 动 汽 车 级 电 机 控 制 系 统 技 术, 成 功 开 发 出 交 流 电 机 控 制 和 驱 动 系 统 因 其 使 用 性 能 可 靠 性 成 本 能 量 密 度 及 总 效 率 等 指 标 优 于 直 流 电 机 及 控 制 系 统, 从 而 全 面 替

83 代 了 直 流 电 机 系 统 2015 年 度, 公 司 销 售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万 台, 市 场 占 有 率 达 到 75.72% 发 行 人 成 为 国 内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辆 的 电 控 系 统 技 术 引 领 者 和 重 要 供 应 商 (3) 发 行 人 产 品 在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领 域 得 到 产 业 化 应 用, 电 机 控 制 器 技 术 达 到 国 内 先 进 水 平 2009 年, 公 司 开 始 为 整 车 厂 开 发 新 能 源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实 现 了 公 司 储 备 多 年 的 新 能 源 纯 电 动 汽 车 电 控 技 术 产 业 化 应 用 自 2013 年 起, 公 司 先 后 为 吉 利 长 沙 众 泰 康 迪 等 汽 车 整 车 厂 批 量 提 供 符 合 双 80 标 准 的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等 关 键 零 部 件 ;2015 年 起, 发 行 人 向 上 述 客 户 批 量 提 供 符 合 双 100 标 准 的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2015 年 度, 发 行 人 共 销 售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4.65 万 台, 市 场 占 有 率 达 到 27.45%, 已 成 为 国 内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主 流 电 机 控 制 器 供 应 商 依 托 产 品 大 规 模 应 用 中 所 体 现 的 高 性 价 比 优 势, 发 行 人 2015 年 和 陕 西 通 家 青 年 汽 车 力 帆 潍 柴 等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整 车 厂 达 成 了 批 量 供 货 协 议 ; 同 时 和 北 汽 奇 瑞 通 用 五 菱 中 兴 汽 车 东 风 等 整 车 厂 建 立 了 双 100 双 120 标 准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配 套 开 发 关 系 (4) 经 过 多 年 的 研 发 积 累, 发 行 人 拥 有 一 支 高 素 质 研 发 队 伍 以 及 丰 富 的 成 果 发 行 人 深 耕 行 业 十 余 年, 通 过 多 年 的 项 目 研 发 与 历 练, 培 养 了 一 批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器 领 域 的 优 秀 人 才, 聚 集 了 一 支 经 验 丰 富 熟 悉 电 动 车 辆 最 终 消 费 需 求 以 及 敢 于 吃 苦 勇 于 拼 搏 的 高 素 质 研 发 以 及 服 务 队 伍 截 至 2015 年 末, 发 行 人 研 发 团 队 人 员 为 46 人, 其 中 核 心 研 究 人 员 为 22 人 作 为 发 行 人 技 术 带 头 人 的 姜 桂 宾 博 士 李 红 雨 博 士 以 及 魏 标 硕 士 均 毕 业 于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电 气 工 程 专 业, 集 深 厚 专 业 理 论 知 识 与 丰 富 产 品 实 践 开 发 经 验 于 一 体, 系 国 内 电 机 控 制 器 领 域 为 数 不 多 的 高 端 复 合 型 人 才 目 前, 发 行 人 已 拥 有 发 明 专 利 7 项, 实 用 性 新 型 专 利 41 项,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8 项 总 体 看, 发 行 人 坚 持 以 市 场 需 求 为 导 向, 坚 持 自 主 研 发, 以 高 性 价 比 的 产 品 策 略 和 贴 近 客 户 服 务 的 市 场 策 略 为 经 营 宗 旨, 开 发 出 适 应 电 动 车 辆 整 车 厂 商 不 同 发 展 阶 段 需 要 的 产 品 并 得 到 大 规 模 市 场 化 运 用, 展 现 出 了 雄 厚 的 技 术 实 力 和 研 发

84 底 蕴, 发 展 成 为 国 内 电 动 车 辆 电 控 系 统 核 心 技 术 和 关 键 零 部 件 骨 干 企 业 2 创 新 产 品 制 造 工 艺 优 势 (1) 创 新 的 工 艺 显 著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与 生 产 效 率 作 为 电 动 车 辆 的 大 脑 中 枢, 电 机 控 制 器 系 最 核 心 部 件, 其 生 产 制 造 系 软 硬 件 结 合 的 综 合 系 统, 涉 及 成 百 上 千 个 电 子 元 器 件 的 优 化 组 合,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控 制 单 元 的 电 子 元 器 件 数 量 及 复 杂 程 度 远 高 于 传 统 汽 车 由 于 不 同 车 型 电 动 车 辆 的 重 量 功 率 行 驶 性 能 等 参 数 差 异 较 大, 若 电 机 控 制 器 生 产 厂 商 充 分 掌 握 电 机 控 制 器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工 艺 功 率 布 局 以 及 驱 动 方 式 等 技 术, 就 能 根 据 客 户 需 要 进 行 针 对 性 快 速 研 发 生 产 通 过 长 期 的 研 发 探 索, 发 行 人 建 立 了 以 发 明 专 利 交 流 电 机 控 制 器 总 成 为 核 心 的 创 新 型 产 品 工 艺 及 电 路 布 局, 可 以 快 速 响 应 市 场 需 求, 进 行 标 准 化 与 规 模 化 生 产, 有 效 地 保 证 产 品 质 量, 并 能 显 著 地 降 低 产 品 成 本 ; 针 对 更 高 速 电 动 车 辆 对 大 功 率 电 机 控 制 的 需 求 发 行 人 设 计 了 基 于 PCB 焊 接 的 一 体 化 层 叠 功 率 母 排, 并 与 大 电 流 薄 膜 电 容 模 块 相 结 合, 为 IGBT 单 管 的 多 管 并 联 及 均 流 提 供 硬 件 保 障 发 行 人 上 述 产 品 工 艺 布 局 结 构 不 仅 为 产 品 模 块 化 生 产 创 造 了 有 利 条 件, 同 时 有 利 于 电 机 控 制 器 灵 活 扩 容, 降 低 成 本, 并 保 障 了 产 品 的 可 靠 性, 减 少 电 磁 干 扰 (2) 创 新 的 工 艺 结 构 与 布 局 可 快 速 满 足 客 户 动 态 以 及 个 性 化 需 求 在 功 率 器 件 的 选 型 方 面, 发 行 人 通 过 建 模 建 立 控 制 器 的 数 学 模 型, 并 应 用 仿 真 软 件 对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主 功 率 电 路 控 制 电 路 以 及 控 制 算 法 等 进 行 建 模 和 仿 真, 确 立 工 艺 部 件 的 电 压 应 力 电 流 应 力 等 数 据 ; 通 过 与 国 际 知 名 半 导 体 供 应 商 讨 论 确 认 主 要 功 率 器 件 的 型 号 结 构 布 局 散 热 方 式 驱 动 方 式 等 关 键 参 数, 实 施 主 要 元 器 件 的 定 制 化 生 产 供 货 在 组 装 生 产 方 面, 由 于 采 用 模 块 化 工 艺 结 构, 发 行 人 可 在 前 段 工 序 采 用 先 进 设 备 进 行 自 动 化 生 产 控 制 器 的 功 率 单 元 以 及 控 制 单 元, 后 段 工 序 通 过 设 备 半 自 动 组 装, 有 效 地 提 高 了 生 产 效 率, 与 竞 争 对 手 相 比, 具 有 显 著 的 产 能 扩 张 优 势 与 此 同 时, 上 述 模 块 化 工 艺 还 具 有 较 高 的 柔 性 生 产 空 间 由 于 不 同 整 车 厂 商, 其 产 品 型 号 多 样, 车 身 参 数 亦 多 元 化, 对 电 机 控 制 器 与 电 机 电 池 的 匹 配 性 要 求 非 常 高 发 行 人 可 根 据 客 户 动 态 多 样 化 需 求, 在 现 有 生 产 工 艺 结 构 上 进 行 功 率 单 元 排 列 组 合 和 积 木 式 搭 配, 然 后 在 底 层 控 制 程 序 级 别 对 编 码 器 油 门 汽 车 通 讯

85 控 制 器 内 核 等 针 对 性 处 理, 实 现 客 户 定 制 化 动 态 化 需 求 的 及 时 性 满 足 目 前, 国 内 外 竞 争 对 手 主 要 走 IGBT 模 块 路 线, 直 接 购 置 IGBT 模 块 进 行 工 艺 布 局 与 竞 争 对 手 相 比, 发 行 人 直 接 采 购 MOSFET 以 及 IGBT 分 离 器 件 按 照 PEBB 的 理 念 制 作 功 率 模 块 进 行 工 艺 布 局, 该 工 艺 布 局 适 合 于 全 功 率 场 合, 具 有 明 显 的 功 率 扩 展 优 势 以 及 价 格 优 势, 能 快 速 满 足 客 户 个 性 化 需 求, 从 而 为 发 行 人 与 客 户 建 立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合 作 关 系 奠 定 了 良 好 技 术 和 信 任 基 础 3 市 场 先 发 及 客 户 优 势 (1) 发 行 人 品 牌 实 力 得 到 客 户 的 高 度 肯 定, 并 与 整 车 厂 商 建 立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发 行 人 精 准 把 握 电 动 车 辆 市 场 脉 搏, 在 国 家 全 方 位 政 策 支 持 的 背 景 下, 经 过 多 年 的 发 展,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客 户 资 源 发 行 人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将 客 户 划 分 为 不 同 销 售 区 域, 各 销 售 区 域 人 员 积 极 维 护 现 有 客 户 关 系 以 及 不 断 开 发 新 客 户, 对 于 重 点 客 户, 公 司 安 排 了 驻 场 人 员 以 便 及 时 解 决 客 户 需 求 公 司 在 经 营 以 及 业 务 拓 展 过 程 中 一 直 注 重 与 客 户 保 持 密 切 联 系, 积 极 参 与 客 户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配 置 选 型 工 作, 赢 得 了 客 户 的 高 度 肯 定 电 机 控 制 器 系 电 动 车 辆 的 核 心 零 部 件, 电 动 车 辆 整 车 厂 商 对 电 机 控 制 器 供 应 商 认 证 过 程 极 为 严 格, 不 仅 考 虑 到 电 机 控 制 器 产 品 生 产 厂 商 的 资 金 实 力 生 产 能 力, 而 且 更 看 重 电 机 控 制 器 产 品 生 产 厂 商 的 技 术 水 平 品 质 水 平 品 牌 实 力 市 场 占 有 率 以 及 客 户 满 意 度 整 车 厂 商 将 对 有 意 向 合 作 的 电 机 控 制 器 产 品 生 产 厂 商 展 开 进 一 步 评 审, 通 常 根 据 将 研 发 的 车 型 对 电 机 控 制 器 产 品 提 出 要 求, 并 对 电 机 控 制 器 产 品 生 产 厂 商 研 发 的 产 品 单 独 审 核, 通 过 审 核 后 成 为 合 格 供 应 商, 上 述 审 核 周 期 一 般 需 要 两 年 以 上 由 于 整 车 厂 商 对 电 机 控 制 器 产 品 供 应 商 认 证 过 程 较 长, 双 方 投 入 均 较 大, 形 成 稳 定 供 求 关 系 后, 双 方 合 作 关 系 通 常 不 会 发 生 变 化, 因 此,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器 配 套 供 应 商 门 槛 较 高, 电 机 控 制 器 供 应 商 可 替 代 难 度 较 高 (2) 发 行 人 具 有 较 为 明 显 的 先 发 优 势 以 及 产 品 实 力, 积 累 了 大 批 优 质 客 户 依 靠 突 出 的 产 品 高 性 价 比 高 可 靠 性 和 常 年 与 整 车 厂 商 深 度 合 作 的 基 础, 发 行 人 在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及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市 场 培 育 了 大 批 优 质 客 户, 具 有 显 著 的 市 场 先 发 及 客 户 优 势 发 行 人 产 品 最 终 应 用 企 业 以 及 正 在 合 作 企 业 情 况 如 下 图 所 示 :

86 注 : 对 于 奇 瑞 东 风 五 菱 中 兴 北 汽, 发 行 人 目 前 正 为 前 述 整 车 厂 进 行 电 机 控 制 器 产 品 配 套 开 发 ; 对 于 其 他 厂 商, 发 行 人 已 顺 利 完 成 产 品 配 套 开 发, 正 批 量 供 货 发 行 人 主 要 客 户 中, 康 迪 吉 利 长 沙 众 泰 海 马 等 系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市 场 主 流 厂 商, 御 捷 时 风 雷 丁 丽 驰 道 爵 以 及 富 路 等 系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市 场 主 要 整 车 厂 商, 均 具 有 显 著 市 场 地 位, 因 此 发 行 人 具 有 突 出 的 客 户 及 市 场 先 发 优 势 4 品 牌 及 产 业 链 合 作 优 势 发 行 人 长 期 专 注 于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器 研 发 及 销 售, 致 力 于 产 品 工 艺 布 局 优 化 革 新, 在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市 场 爆 发 之 际, 率 先 实 现 规 模 化 供 货 能 力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累 计 供 货 量 万 台,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累 计 供 货 量 6.59 万 台, 市 场 份 额 较 高, 品 牌 优 势 明 显 主 要 产 品 的 大 规 模 市 场 化 可 靠 应 用, 为 发 行 人 树 立 突 出 的 品 牌 及 产 业 链 合 作 优 势 一 方 面, 由 于 电 机 控 制 器 生 产 研 发 具 有 较 高 技 术 壁 垒, 相 对 于 电 动 车 辆 其 他 零 部 件 市 场 的 竞 争 格 局 而 言, 电 机 控 制 器 市 场 能 够 合 格 稳 定 大 规 模 供 货 的 厂 商 较 少 通 过 长 期 大 批 量 的 市 场 化 供 货, 使 得 发 行 人 产 品 在 质 量 性 能 可 靠 性 价 格 服 务 等 方 面 均 得 到 客 户 认 可, 得 到 了 最 直 观 的 市 场 化 检 验, 树 立 了 良 好 的 品 牌 形 象 对 于 新 兴 产 业 而 言, 占 据 品 牌 制 高 点, 无 疑 拥 有 巨 大 的 市 场 开 发 优 势 报 告 期 内, 众 多 优 质 客 户 正 是 看 中 发 行 人 在 电 机 控 制 器 领 域 的 显 著 品 牌 号 召 力 而 与 发 行 人 建 立 稳 定 合 作 关 系

87 另 一 方 面, 由 于 电 机 控 制 器 生 产 涉 及 众 多 半 导 体 元 器 件 组 合, 且 对 元 器 件 产 品 质 量 有 着 很 高 要 求, 部 分 电 子 元 器 件 甚 至 需 要 发 行 人 要 求 供 应 商 按 照 指 定 标 准 进 行 专 门 加 工 生 产 通 过 多 年 选 择 整 合, 发 行 人 建 立 了 完 整 的 供 应 链 体 系 世 界 主 要 半 导 体 器 件 厂 商 ( 英 飞 凌 科 技 公 司 仙 童 半 导 体 公 司 德 州 仪 器 (TI) 意 法 半 导 体 (ST) 罗 姆 半 导 体 集 团 等 ) 均 与 发 行 人 形 成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发 行 人 能 够 获 得 供 应 商 较 多 的 优 惠 支 持, 包 括 高 质 量 的 元 器 件 快 速 订 货 渠 道 优 先 配 送 权 更 长 账 期 采 购 价 格 优 惠 等, 可 有 效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缩 短 进 货 时 间, 降 低 材 料 成 本, 提 高 响 应 客 户 速 度, 减 少 对 资 金 的 占 用,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进 而 形 成 公 司 市 场 竞 争 优 势 总 体 看, 发 行 人 作 为 电 动 车 辆 领 域 的 重 要 参 与 者 和 核 心 零 配 件 供 应 商, 通 过 多 年 经 营 积 累, 不 仅 建 立 了 雄 厚 品 牌 形 象, 而 且 还 对 上 下 游 市 场 均 有 着 深 刻 理 解 并 建 立 了 从 上 游 元 器 件 到 下 游 整 车 的 完 整 产 业 链 合 作 体 系, 形 成 多 层 次 的 产 业 链 合 作 优 势 5 产 品 质 量 优 势 在 原 材 料 方 面, 公 司 采 用 国 际 一 流 的 数 字 信 号 处 理 器 作 为 主 控 芯 片, 选 用 了 国 际 先 进 的 MOSFET 以 及 IGBT 作 为 功 率 器 件, 选 购 国 际 一 流 的 原 材 料, 加 上 公 司 领 先 的 技 术 优 势 严 格 的 产 品 控 制 标 准, 有 效 地 实 现 了 产 品 性 能 的 优 异 性 为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在 生 产 过 程 方 面, 公 司 主 要 通 过 以 下 途 径 进 行 控 制 : 一 方 面, 提 高 自 动 化 水 平, 公 司 从 美 国 与 日 本 等 国 家 购 置 行 业 先 进 设 备, 如 模 组 型 高 速 多 功 能 贴 片 机 高 速 复 合 型 贴 片 机 在 线 型 自 动 光 学 检 测 机 以 及 全 自 动 丝 网 印 刷 机 等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品 管 部 以 及 生 产 部 全 程 参 与 生 产 过 程, 严 格 按 照 下 游 整 车 厂 商 要 求 的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执 行, 保 证 产 品 质 量, 为 客 户 提 供 值 得 信 赖 的 产 品 经 过 公 司 多 年 的 精 心 经 营,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技 术 水 平 生 产 工 艺 质 量 以 及 综 合 性 能 领 先 于 同 行 业, 产 品 质 量 优 势 明 显 ( 六 ) 发 行 人 竞 争 劣 势 1 资 金 实 力 有 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产 销 两 旺 随 着 下 游 市 场 需 求 持 续 增 长, 发 行 人 收 入 规 模 将 保 持 同 步 增 长 随 着 经 营 规 模 的 扩 大, 机 器 设 备 等 固 定 资 产 规 模 将 显 著 增 加, 原 材 料 以 及 库 存 商 品 等 存 货 将 占 用 更 多 的 资 金

88 发 行 人 产 品 在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市 场 领 域 难 遇 有 实 力 的 竞 争 对 手, 公 司 产 品 在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领 域 销 量 遥 遥 领 先, 引 领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电 机 控 制 系 统 的 技 术 发 展 方 向 此 外, 发 行 人 核 心 产 品 在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市 场 取 得 先 发 的 竞 争 地 位, 获 得 主 流 整 车 厂 商 的 大 规 模 应 用 与 此 同 时, 公 司 引 进 高 端 人 才 加 重 科 技 研 发 创 新 提 高 自 动 化 水 平 以 及 开 发 新 产 品 等 均 迫 切 需 要 资 金 支 持 公 司 目 前 尚 未 进 入 资 本 市 场, 直 接 融 资 渠 道 尚 未 打 开, 资 金 实 力 的 缺 乏 和 融 资 渠 道 的 有 限 束 缚 了 公 司 快 速 平 稳 发 展 2 产 能 不 足 近 年 来, 随 着 下 游 市 场 需 求 的 不 断 扩 大 以 及 公 司 产 品 种 类 的 不 断 丰 富,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的 市 场 空 间 逐 步 扩 大 目 前, 公 司 客 户 销 售 规 模 稳 步 增 加, 对 公 司 下 达 的 订 单 日 益 增 加 同 时, 随 着 最 终 消 费 者 对 产 品 的 需 求 呈 现 多 样 化 趋 势, 对 产 品 的 质 量 提 出 更 高 的 要 求, 需 要 更 为 先 进 的 检 测 设 备 与 生 产 设 备 来 制 造 符 合 要 求 的 产 品 目 前 发 行 人 设 备 有 限, 产 能 不 足, 制 约 了 公 司 长 期 发 展 四 销 售 情 况 和 主 要 客 户 ( 一 ) 主 要 产 品 的 销 售 情 况 1 主 要 产 品 的 产 能 产 量 及 产 销 率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产 能 产 量 以 及 产 销 率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台 2015 年 度 产 品 产 量 销 量 产 销 率 标 准 产 量 标 准 产 能 产 能 利 用 率 电 机 控 制 器 396, , % 227,073 DC-DC 转 换 器 265, , % 69,091 充 电 机 47,075 39, % 16, , % 电 子 油 门 踏 板 271, , % 10, 年 度 产 品 产 量 销 量 产 销 率 标 准 产 量 标 准 产 能 产 能 利 用 率 电 机 控 制 器 142, , % 90,508 DC-DC 转 换 器 106,023 85, % 27,095 84, % 充 电 机 30,708 20, % 10,541 电 子 油 门 踏 板 91,759 59, % 4, 年 度 产 品 产 量 销 量 产 销 率 标 准 产 量 标 准 产 能 产 能 利 用 率

89 电 机 控 制 器 41,832 40, % 26,455 DC-DC 转 换 器 32,847 31, % 8,394 充 电 机 10,255 9, % 3,532 电 子 油 门 踏 板 19,903 19, % , % 注 1: 公 司 2015 年 末 的 标 准 产 能 为 18 万 台 / 年 ; 注 2: 公 司 生 产 线 均 可 生 产 电 机 控 制 器 DC-DC 转 换 器 车 载 充 电 机 以 及 其 他 产 品, 并 均 经 过 关 键 设 备 贴 片 机, 产 能 主 要 受 限 于 贴 片 机, 因 此, 上 表 中 标 准 产 量 测 算 将 各 产 品 实 际 产 量 以 A850 型 号 电 机 控 制 器 ( 为 发 行 人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交 流 系 列 -MC3336 电 机 控 制 器 功 率 升 级 产 品 ) 作 为 折 算 基 准 统 一 折 算 ; 注 3: 上 述 产 能 系 按 照 机 器 设 备 每 天 运 转 8 小 时, 每 年 250 天 平 均 产 能 测 算, 标 准 产 能 为 生 产 线 每 年 生 产 A850 型 号 电 机 控 制 器 可 生 产 的 数 量 ; 注 4: 产 销 率 = 实 际 销 量 / 实 际 产 量 ; 产 能 利 用 率 = 标 准 产 量 合 计 / 标 准 产 能 ; 注 5: 报 告 期 内, 产 能 变 化 主 要 系 公 司 增 加 生 产 设 备 所 致 ; 注 6: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产 能 利 用 率 较 高, 主 要 系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产 能 不 足, 旺 季 实 行 每 天 两 班 运 作 所 致 2 主 要 产 品 的 销 售 收 入 构 成 情 况 (1) 按 产 品 类 型 划 分 的 收 入 构 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各 类 别 销 售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产 品 类 别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电 机 控 制 器 33, % 14, % 5, % DC-DC 转 换 器 4, % 1, % % 车 载 充 电 机 2, % 1, % % 电 子 油 门 踏 板 及 其 他 1, % % % 合 计 42, % 18, % 7, % (2) 按 销 售 区 域 划 分 的 收 入 构 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地 域 销 售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占 比 营 业 收 入 占 比 营 业 收 入 占 比 国 内 销 售 小 计 42, % 18, % 7, % 华 东 地 区 26, % 13, % 5, %

90 华 北 地 区 8, % 3, % 1, % 华 中 地 区 5, % 1, % % 西 北 及 其 他 地 区 3, % % % 国 外 销 售 小 计 % 合 计 42, % 18, % 7, % 3 主 要 产 品 的 销 售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核 心 产 品 电 机 控 制 器 占 销 售 收 入 平 均 为 77.43%, 系 影 响 经 营 成 果 最 大 产 品, 电 机 控 制 器 产 品 的 销 售 价 格 及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元 / 台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主 要 产 品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变 动 幅 度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变 动 幅 度 平 均 销 售 价 格 电 机 控 制 器 1, % 1, % 1, ( 二 ) 主 要 销 售 客 户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2015 年 度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1 御 捷 7, % 2 斯 科 若 5, % 3 道 爵 3, % 4 长 沙 众 泰 3, % 5 富 路 3, % 合 计 23, % 2014 年 度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1 斯 科 若 4, % 2 御 捷 3, % 3 时 风 2, % 4 富 路 1, % 5 道 爵 % 合 计 11, % 2013 年 度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1 御 捷 1, % 2 时 风 % 3 宝 雅 % 4 斯 科 若 % 5 唐 骏 % 合 计 4, %

91 注 1: 河 北 御 捷 车 业 有 限 公 司 与 山 东 御 捷 马 新 能 源 汽 车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为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合 并 统 计 在 御 捷 中 注 2: 山 东 时 风 商 用 车 有 限 公 司 与 山 东 时 风 ( 集 团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为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合 并 统 计 在 时 风 中 注 3: 德 州 富 路 车 业 有 限 公 司 与 山 东 丽 驰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为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合 并 统 计 在 富 路 中 注 4: 长 沙 众 泰 汽 车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与 众 泰 新 能 源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长 沙 分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为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合 并 统 计 在 长 沙 众 泰 中 注 5: 斯 科 若 是 吉 利 康 迪 汽 车 集 成 供 应 商 发 行 人 无 持 股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在 客 户 中 拥 有 权 益 五 采 购 情 况 与 主 要 供 应 商 ( 一 ) 主 要 产 品 的 原 材 料 情 况 1 主 要 原 材 料 的 采 购 情 况 及 其 价 格 变 化 情 况 (1)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原 材 料 采 购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采 购 主 要 原 材 料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采 购 额 占 比 采 购 额 占 比 采 购 额 占 比 功 率 管 类 7, % 3, % 1, % DSP 芯 片 类 1, % % % 芯 片 类 2, % 1, % % 霍 尔 % % % 电 子 元 微 动 开 关 % % % 器 件 类 继 电 器 % % % 电 容 器 件 1, % 1, % % 电 阻 器 件 % % % 小 计 13, % 8, % 3, % PCB 板 2, % 1, % % 线 束 总 成 类 1, % % % 结 构 件 类 6, % 3, % 1, % 合 计 24, % 14, % 5, % 从 上 表 可 知, 发 行 人 主 要 原 材 料 主 要 由 电 子 元 器 件 类 PCB 板 线 束 总 成 类 结 构 类 构 成, 其 中 电 子 元 器 件 占 比 最 大, 主 要 包 括 功 率 管 类 芯 片 类 以 及 电 容 器 件 等, 报 告 期 电 子 元 器 件 类 采 购 额 占 原 材 料 采 购 比 平 均 值 为 44.80% 其 次 为 结

92 构 类 件, 主 要 包 括 铜 铝 柱 件 与 排 件, 报 告 期 内 结 构 类 采 购 额 占 原 材 料 采 购 比 平 均 值 为 22.23% (2) 报 告 期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变 化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主 要 原 材 料 价 格 较 为 明 显 的 下 降, 例 如 功 率 管 中 使 用 数 量 最 多 的 4310 型 功 率 管 采 购 均 价 在 2015 年 与 2014 年 分 别 下 降 12.05% 以 及 12.56%; 电 容 器 件 采 购 均 价 2015 年 与 2014 年 分 别 下 降 20.85% 以 及 25.93%; 铝 铜 柱 件 以 及 排 件 结 构 件 合 计 采 购 价 格 也 呈 现 较 大 幅 度 的 下 跌,2015 年 与 2014 年 分 别 下 降 了 22.99% 以 及 31.61% 发 行 人 主 要 原 材 料 采 购 价 格 下 降 的 主 要 原 因 为 :1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发 行 人 业 务 规 模 的 快 速 增 长, 发 行 人 各 类 原 材 料 采 购 规 模 也 相 应 大 幅 提 高, 部 分 原 材 料 采 购 数 量 甚 至 成 倍 增 加 对 于 电 子 元 器 件 的 采 购 而 言, 采 购 数 量 级 越 大, 价 格 优 惠 幅 度 也 越 大 采 购 规 模 的 提 高 所 带 来 的 规 模 效 应 有 助 于 公 司 采 购 价 格 下 降 ;2 发 行 人 不 断 优 化 采 购 渠 道, 不 断 压 缩 与 原 厂 之 间 采 购 链 条 的 距 离 报 告 期 期 初 发 行 人 向 电 子 市 场 贸 易 商 采 购 ; 随 之, 发 行 人 逐 步 通 过 二 级 代 理 商 一 级 代 理 商 向 原 厂 采 购 ; 目 前, 发 行 人 较 多 通 过 一 级 代 理 商 直 接 向 原 厂 采 购 3 发 行 人 逐 步 完 善 了 采 购 策 略, 引 入 采 购 竞 价 机 制 针 对 同 性 能 可 替 代 的 元 器 件, 发 行 人 选 择 不 同 品 牌 的 原 厂 或 代 理 商 进 行 竞 价, 选 择 性 价 比 高 的 原 厂 或 代 理 商 作 为 发 行 人 供 货 对 象 4 受 基 础 原 材 料 如 石 油 铝 铜 等 价 格 报 告 期 持 续 下 跌 的 影 响, 铜 柱 件 铜 排 件 铝 柱 件 以 及 铝 排 件 等 各 种 原 材 料 价 格 大 幅 下 跌 5 公 司 在 保 证 质 量 标 准 的 前 提 下, 发 行 人 不 断 改 进 生 产 技 术 与 工 艺, 对 电 子 元 器 件 的 选 型 不 断 优 化, 进 一 步 降 低 了 平 均 采 购 成 本 ( 二 ) 主 要 供 应 商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向 前 五 名 供 应 商 的 采 购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2015 年 度 序 号 供 应 商 名 称 采 购 金 额 占 采 购 总 额 比 例 1 上 海 源 悦 汽 车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 % 2 中 山 市 恒 永 信 精 密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1, % 3 深 圳 市 斯 比 特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1, % 4 珠 海 市 兴 森 共 创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5 东 莞 市 亚 东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12, % 2014 年 度

93 序 号 供 应 商 名 称 采 购 金 额 占 采 购 总 额 比 例 1 上 海 源 悦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4, % 2 中 山 市 恒 永 信 精 密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1, % 3 珠 海 市 兴 森 共 创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4 东 莞 市 清 尔 韵 五 金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 5 增 你 强 ( 深 圳 )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7, % 2013 年 度 序 号 供 应 商 名 称 采 购 金 额 占 采 购 总 额 比 例 1 上 海 源 悦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1, % 2 珠 海 市 志 翔 机 械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 3 深 圳 市 雅 政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4 厦 门 宏 发 电 声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 5 珠 海 市 兴 森 共 创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合 计 2, % 发 行 人 无 持 股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在 供 应 商 中 拥 有 权 益 六 环 境 保 护 和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 一 ) 环 境 保 护 情 况 1 发 行 人 总 体 环 境 影 响 情 况 发 行 人 主 要 从 事 电 机 控 制 器 车 载 充 电 机 DC-DC 转 换 器 电 子 油 门 踏 板 等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与 销 售, 根 据 关 于 对 申 请 上 市 的 企 业 和 申 请 再 融 资 的 上 市 企 业 进 行 环 境 保 护 核 查 的 通 知 ( 环 发 [2003]101 号 ) 以 及 上 市 公 司 环 保 核 查 行 业 分 类 管 理 名 录 的 通 知 ( 环 办 函 [2008]373 号 ), 发 行 人 业 务 不 属 于 高 危 险 重 污 染 业 务,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不 属 于 重 污 染 行 业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不 产 生 工 业 废 水 以 及 工 业 废 气, 主 要 影 响 环 境 的 污 染 物 为 生 活 废 水 机 械 设 备 运 营 的 噪 声 以 及 办 公 生 活 垃 圾 等 一 般 固 体 废 弃 物 生 活 废 水 经 化 粪 池 预 处 理 后, 排 入 污 水 管 网 进 行 统 一 治 理 公 司 生 产 过 程 中 的 噪 声 符 合 工 业 企 业 厂 界 环 境 噪 声 排 放 标 准 (GB ) 相 关 规 定, 同 时 在 公 司 生 产 场 地 的 设 计 上 采 取 了 必 要 的 隔 声 消 声 降 噪 以 及 减 震 等 措 施, 降 低 设 备 噪 声 源, 减 少 对 环 境 的 影 响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固 体 废 弃 物 则 可 回 收 利 用 的 进 行 回 收 利 用, 不 可 回 收 利 用 的 交 由 具 有 相 应 资 质 单 位 处 理, 生 活 垃 圾 则 集 中 交 由 环 卫 部 门 统 一 清 运 处 理

94 2 环 保 核 查 情 况 发 行 人 登 录 珠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管 理 局 以 及 通 过 网 页 搜 索 引 擎 检 索 公 司 关 键 字, 并 未 出 现 公 司 相 关 违 反 环 保 法 规 的 信 息 根 据 珠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珠 环 函 [2016]11 号 关 于 政 府 信 息 公 开 申 请 的 答 复 中 指 定 网 站 的 检 索,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的 生 产 经 营 活 动 符 合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的 要 求, 不 存 在 违 反 有 关 环 境 保 护 的 法 律 法 规 而 受 到 行 政 处 罚 且 情 节 严 重 的 情 形 经 核 查, 发 行 人 相 关 生 产 经 营 符 合 环 境 保 护 法 律 法 规, 未 发 生 因 环 保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而 被 环 保 局 处 罚 的 情 形 ( 二 )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2016 年 1 月 15 日, 公 司 取 得 珠 海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区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局 的 证 明, 证 明 : 发 行 人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 间, 没 有 因 违 反 安 全 生 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而 受 到 我 局 行 政 处 罚 七 生 产 经 营 的 主 要 资 质 情 况 公 司 已 取 得 经 营 活 动 中 所 需 的 全 部 资 质, 具 体 包 括 营 业 执 照 海 关 报 关 单 位 注 册 登 记 证 书 对 外 贸 易 经 营 者 备 案 登 记 表 以 及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报 检 企 业 备 案 表, 上 述 资 质 不 存 在 不 能 展 期 的 风 险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资 质 证 照 证 照 号 码 营 业 执 照 X2 海 关 报 关 单 位 注 册 登 记 证 书 BA 对 外 贸 易 经 营 者 备 案 登 记 表 出 入 境 检 验 检 疫 报 检 企 业 备 案 表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GR 八 发 行 人 固 定 资 产 及 无 形 资 产 ( 一 )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公 司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为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及 电 子 设 备 等 1 固 定 资 产 价 值 及 成 新 率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价 值 及 成 新 率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95 类 别 原 值 净 值 综 合 成 新 率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2, , % 机 器 设 备 2, , % 运 输 设 备 % 电 子 设 备 及 其 他 % 合 计 5, , % 2 房 屋 所 有 权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所 有 的 房 屋 共 有 1 处,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房 屋 产 权 证 号 房 屋 位 置 面 积 (m2) 粤 (2016) 珠 海 市 不 动 产 权 珠 海 市 高 新 区 科 技 六 路 7 号 综 合 楼 一 1 8, 第 至 五 层 下 : 3 房 屋 租 赁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发 行 人 承 租 了 1 处 物 业 作 为 配 送 中 心, 具 体 如 序 号 1 出 租 人 租 赁 物 业 面 积 (m2) 期 限 山 东 省 高 唐 县 经 济 开 发 区 小 2016 年 1 年 6 日 高 唐 汇 通 机 械 加 工 有 项 目 区 高 唐 汇 通 机 械 加 工 有 至 2017 年 1 月 6 限 公 司 限 公 司 院 内 南 排 东 南 部 10 间 日 车 间 4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的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设 备 名 称 数 量 原 值 净 值 成 新 率 1 富 士 模 组 型 高 速 多 功 能 贴 片 机 % 2 高 速 复 合 型 贴 片 机 % 3 模 组 型 高 速 多 功 能 贴 片 机 % 4 光 学 检 测 机 % 5 全 自 动 丝 网 印 刷 机 % 6 打 标 机 % 7 全 自 动 无 铅 热 风 回 流 焊 % 8 全 电 脑 无 铅 双 波 峰 焊 锡 机 % 9 锡 膏 印 刷 机 % 10 封 箱 机 % 11 生 产 操 作 台 %

96 12 测 试 用 电 动 车 % 合 计 - 1, , % ( 二 )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1 土 地 使 用 权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拥 有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共 1 项, 明 细 如 下 : 序 号 土 地 使 用 权 人 土 地 证 使 用 证 号 面 积 (m2) 使 用 权 类 型 终 止 日 期 1 英 搏 尔 股 份 粤 (2016) 珠 海 市 不 动 产 权 第 号 22, 出 让 2054 年 2 月 3 日 2 商 标 权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共 拥 有 商 标 共 计 2 项, 明 细 如 下 : 序 号 商 标 类 别 核 定 使 用 商 品 注 册 证 号 有 效 期 限 电 动 运 载 工 具 ; 洒 水 车 ; 汽 车 底 盘 ; 电 动 运 1 12 载 工 具 ; 陆 地 车 辆 马 达 ; 机 动 三 轮 车 ; 电 动 三 轮 车 ; 电 动 运 载 工 具 ; 电 动 运 载 工 具 ; 清 洁 用 手 推 车 已 录 制 的 计 算 机 程 序 ( 程 序 ); 计 算 机 程 序 ( 可 下 载 软 件 ); 导 航 仪 器 ; 遥 控 信 号 2 9 用 电 动 装 置 ; 运 载 工 具 用 自 动 转 向 装 置 ; 运 载 工 具 用 电 压 调 节 器 ; 低 压 电 源 ; 变 压 器 ; 运 载 工 具 用 电 池 ; 蓄 电 池 箱 注 : 商 标 权 产 权 所 有 权 人 名 称 正 在 变 更 中 专 利 权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共 拥 有 54 项 专 利, 具 体 明 细 如 下 : 序 号 名 称 类 型 专 利 号 申 请 日 专 利 期 限 1 电 感 器 发 明 专 利 年 2 交 流 电 机 控 制 器 总 成 发 明 专 利 年 3 电 子 油 门 总 成 发 明 专 利 年 4 充 电 机 发 明 专 利 年 5 一 种 兼 容 多 电 压 等 级 的 多 用 途 智 能 蓄 电 池 放 电 装 置 发 明 专 利 年 6 充 电 机 实 用 新 型 年 7 充 电 机 实 用 新 型 年

97 8 充 电 机 实 用 新 型 X 年 9 正 弦 波 控 制 直 流 无 刷 电 机 控 制 器 实 用 新 型 年 10 正 弦 波 控 制 直 流 无 刷 电 机 控 制 器 实 用 新 型 年 11 电 子 油 门 和 电 子 油 门 系 统 实 用 新 型 年 12 电 瓶 车 用 DC/DC 转 换 器 实 用 新 型 X 年 13 电 瓶 车 用 DC/DC 转 换 器 实 用 新 型 年 14 电 瓶 车 用 DC/DC 转 换 器 实 用 新 型 年 15 交 流 电 机 控 制 器 实 用 新 型 X 年 16 交 流 电 机 控 制 器 实 用 新 型 年 17 交 流 电 机 控 制 器 实 用 新 型 年 18 交 流 电 机 控 制 器 实 用 新 型 年 19 电 感 器 实 用 新 型 年 20 充 电 机 实 用 新 型 年 21 充 电 机 实 用 新 型 年 22 充 电 机 实 用 新 型 年 23 充 电 机 实 用 新 型 年 24 直 流 电 机 控 制 器 实 用 新 型 年 25 直 流 电 机 控 制 器 实 用 新 型 年 26 直 流 电 机 控 制 器 实 用 新 型 年 27 直 流 电 机 控 制 器 总 成 实 用 新 型 年 28 交 流 电 机 控 制 器 实 用 新 型 年 29 交 流 电 机 控 制 器 及 其 功 率 模 块 实 用 新 型 年 30 交 流 控 制 器 及 其 功 率 模 块 实 用 新 型 年 31 交 流 控 制 器 及 其 功 率 单 元 实 用 新 型 年 32 一 种 交 流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直 流 接 触 器 总 成 实 用 新 型 年 33 交 流 控 制 器 实 用 新 型 X 年 34 具 有 输 出 电 流 传 感 器 的 交 流 电 机 控 制 器 实 用 新 型 年 35 用 于 电 子 油 门 的 接 口 组 件 及 电 子 油 门 实 用 新 型 年 36 一 种 电 子 油 门 总 成 实 用 新 型 年 37 电 子 油 门 及 其 信 号 放 大 电 路 实 用 新 型 年 38 用 于 电 子 油 门 的 传 感 器 总 成 实 用 新 型 年 39 他 励 电 机 控 制 器 实 用 新 型 年 40 电 子 油 门 实 用 新 型 年 41 充 电 机 实 用 新 型 年

98 42 接 线 端 子 实 用 新 型 年 43 一 种 交 流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罩 壳 实 用 新 型 年 44 一 种 便 于 调 试 的 交 流 电 机 控 制 器 实 用 新 型 年 45 电 机 控 制 器 实 用 新 型 年 46 电 机 控 制 器 实 用 新 型 年 47 充 电 机 外 观 设 计 年 48 交 流 电 机 控 制 器 外 观 设 计 年 49 直 流 电 转 换 器 外 观 设 计 年 50 电 机 控 制 器 外 观 设 计 年 51 充 电 机 外 观 设 计 年 52 交 流 电 机 控 制 器 外 观 设 计 X 年 53 交 流 电 机 控 制 器 外 观 设 计 年 54 电 子 油 门 外 观 设 计 年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根 据 发 行 人 与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签 订 的 专 利 实 施 许 可 合 同 及 专 利 实 施 许 可 合 同 备 案 证 明,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许 可 以 下 专 利 为 发 行 人 使 用 : 序 号 许 可 人 被 许 可 人 专 利 名 称 专 利 申 请 号 许 可 合 同 备 案 号 许 可 种 类 许 可 期 限 1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发 行 人 一 种 基 于 混 合 电 力 滤 波 器 的 抑 制 震 荡 的 控 制 方 法 独 占 许 可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发 行 人 串 联 电 压 质 量 调 节 器 及 快 速 投 入 和 切 除 方 法 独 占 许 可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发 行 人 拥 有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名 称 登 记 号 取 得 方 式 登 记 日 期 1 英 搏 尔 基 于 高 效 智 能 充 电 机 的 参 数 修 正 及 工 作 检 测 上 位 机 软 件 V SR 原 始 取 得 英 搏 尔 交 流 电 机 控 制 器 主 控 软 件 V SR 原 始 取 得 英 搏 尔 直 流 电 机 控 制 器 主 控 软 件 V SR 原 始 取 得 注 : 计 算 机 软 件 著 作 权 所 有 权 人 正 在 办 理 更 名 过 程 中 九 发 行 人 核 心 技 术 和 研 发 情 况 发 行 人 经 过 多 年 的 自 主 研 发, 掌 握 了 多 个 电 动 车 辆 领 域 电 机 控 制 系 统 核 心 技 术, 不 仅 为 公 司 快 速 响 应 市 场 需 求, 推 出 性 能 稳 定 质 量 可 靠 的 产 品 奠 定 技 术 基

99 础, 也 推 动 了 电 动 车 辆 行 业 的 发 展 和 突 破 ( 一 ) 发 行 人 主 要 核 心 技 术 1 MOSFET 或 IGBT 并 联 的 动 静 态 均 流 技 术 针 对 多 只 并 联 使 用 的 MOSFET 或 IGBT 饱 和 压 降 会 有 不 同, 以 及 结 温 对 压 降 的 影 响 因 线 路 布 局 而 产 生 的 换 流 回 路 的 电 阻 的 差 异, 均 会 对 多 只 并 联 的 功 率 开 关 器 件 的 静 态 均 流 产 生 较 大 的 影 响 功 率 管 的 布 局 位 置 不 同 会 引 起 寄 生 电 容 电 感 的 参 数 不 同 以 及 功 率 开 关 管 的 开 通 关 断 特 性 有 差 异, 在 开 通 或 关 断 动 态 的 变 化 过 程 中, 功 率 管 流 过 的 电 流 先 后 及 大 小 均 不 同 针 对 这 些 动 静 态 电 流 差 异, 公 司 通 过 建 模 仿 真, 优 化 电 路 布 局, 采 用 新 工 艺 及 优 化 驱 动 电 路, 使 每 个 并 联 的 功 率 管 尽 量 拥 有 一 致 的 电 路 参 数, 改 善 动 静 态 均 流 同 时, 为 了 尽 可 能 减 少 这 种 MOSFET 或 IGBT 自 身 差 异 性 所 带 来 的 均 流 问 题, 并 联 的 MOSFET 或 IGBT 采 用 相 同 晶 元 批 号 参 数 正 态 分 布 好 的 批 次 2 基 于 PCB 波 峰 焊 接 的 大 电 流 层 叠 功 率 母 排 技 术 本 技 术 是 根 据 母 排 的 功 能 将 铜 板 经 过 冲 压 及 折 弯 制 作 出 避 让 孔 和 焊 接 引 脚 后 做 成 层 叠 母 排, 将 层 叠 母 排 的 焊 接 引 脚 插 入 PCB 基 板 的 焊 接 孔, 通 过 波 峰 焊 接 设 备, 一 次 性 将 功 率 母 排 的 引 脚 焊 接 在 相 应 的 PCB 板 上, 制 作 成 完 整 主 电 路 容 性 功 率 导 电 母 排, 为 大 功 率 三 相 逆 变 桥 的 其 余 功 率 部 件 提 供 焊 接 连 接 点 及 大 电 流 导 电 网 络 其 优 点 在 于 可 以 采 用 自 动 化 设 备 规 模 化 生 产, 生 产 效 率 高, 焊 接 可 靠, 导 电 性 好, 为 IGBT 模 块 提 供 了 导 电 网 络, 并 且 导 电 网 路 成 容 性, 电 磁 干 扰 小, 功 率 扩 展 性 好 3 三 相 逆 变 器 功 率 模 块 一 体 化 集 成 封 装 技 术 将 上 述 基 于 PCB 波 峰 焊 接 的 大 电 流 层 叠 功 率 母 排 以 及 要 集 成 的 功 率 部 件 ( 如 IGBT 薄 膜 滤 波 电 容 输 入 输 出 汇 流 铜 排 等 ) 的 引 脚 插 入 PCB 基 板 预 留 的 焊 接 孔, 通 过 波 峰 焊 接 设 备, 一 次 性 将 上 述 部 件 焊 接 在 一 起, 制 作 成 完 整 的 三 相 逆 变 器 功 率 模 块 单 元 其 优 点 在 于 功 率 扩 展 性 强, 可 以 从 几 十 千 瓦 到 几 百 千 瓦, 成 本 相 比 用 IGBT 模 块 搭 成 的 三 相 逆 变 器 可 大 幅 节 约 成 本, 可 以 用 自 动 化 设 备 规 模 化 生 产, 生 产 效 率 高, 规 模 扩 展 性 及 产 品 一 致 性 好 4 控 制 器 充 电 机 DC-DC 转 换 器 模 块 等 有 机 集 成 技 术

100 经 过 市 场 的 批 量 化 验 证, 公 司 拥 有 了 先 进 成 熟 的 控 制 器 车 载 充 电 机 DC-DC 转 换 器 技 术, 通 过 优 化 布 局 和 有 机 集 成 可 以 将 上 述 部 件 集 成 为 一 体, 分 时 复 用 散 热 部 件 功 率 部 件 控 制 单 元 等, 节 约 成 本 并 方 便 汽 车 厂 总 装 此 技 术 顺 应 了 电 动 车 辆 电 源 及 驱 动 系 统 控 制 单 元 一 体 化 的 趋 势 5 一 种 电 池 剩 余 电 量 估 算 技 术 引 入 SOC 电 池 电 量 动 态 评 估 算 法, 实 现 电 池 容 量 智 能 化 检 测, 并 优 化 矢 量 变 频 电 机 控 制 程 序, 减 少 电 池 损 坏 公 司 通 过 建 立 的 电 池 的 电 压 电 流 温 度 电 池 循 环 寿 命 等 参 数 与 剩 余 电 量 (SOC) 之 间 的 关 系 模 型 得 出 相 对 准 确 的 一 种 SOC 估 算 算 法, 即 利 用 开 路 电 压 法 和 加 载 电 压 跌 落 法 来 估 算 电 池 剩 余 电 量 SOC 在 电 机 控 制 器 上 应 用 此 技 术, 可 以 检 测 电 池 的 相 对 容 量, 从 而 让 控 制 器 掌 握 判 断 电 池 的 状 态, 同 时 比 对 BMS 的 电 池 数 据, 修 正 电 池 的 放 电 曲 线, 避 免 电 池 过 放 电, 减 少 电 池 损 坏 6 交 流 电 机 参 数 辨 识 的 矢 量 控 制 技 术 交 流 异 步 电 机 和 交 流 永 磁 电 机 的 参 数 辨 识 矢 量 控 制 技 术 不 仅 对 励 磁 和 转 矩 电 流 分 别 进 行 精 确 控 制, 实 现 转 矩 的 快 速 响 应, 而 且 可 以 对 电 机 参 数 进 行 实 时 辨 识, 实 现 电 机 的 精 确 控 制, 实 现 车 辆 运 转 平 稳 7 主 继 电 器 内 置 的 高 集 成 度 控 制 器 主 电 路 结 构 及 控 制 策 略 通 过 将 多 个 低 压 大 电 流 的 继 电 器 并 联, 结 合 优 化 的 上 下 电 控 制 逻 辑 和 控 制 时 序 及 方 法, 解 决 了 以 往 控 制 器 因 为 外 置 主 继 电 器 故 障 而 导 致 控 制 器 可 靠 性 不 高, 甚 至 烧 毁 控 制 器 的 问 题, 从 而 大 大 提 高 了 控 制 器 的 可 靠 性 8 电 机 旋 变 或 编 码 器 故 障 诊 断 及 安 全 处 理 策 略 控 制 采 用 交 流 电 机 无 速 度 传 感 器 的 速 度 辨 识 和 有 速 度 传 感 器 的 速 度 检 测 两 种 速 度 检 测 模 式 复 合 检 测 控 制 策 略, 同 时 采 用 快 速 速 度 传 感 器 故 障 诊 断 策 略, 可 以 在 一 个 正 弦 波 周 期 内 判 断 出 传 感 器 故 障 正 常 情 况 下, 速 度 转 矩 控 制 准 确, 在 速 度 编 码 器 出 现 故 障 时, 可 以 保 证 车 辆 能 继 续 行 驶 一 段 距 离, 到 达 安 全 区 域, 在 不 增 加 硬 件 成 本 的 情 况 下, 有 效 避 免 因 为 旋 变 或 编 码 器 故 障 引 起 的 电 机 突 然 骤 停 问 题, 大 大 提 高 了 电 动 车 辆 的 安 全 性 ( 二 ) 发 行 人 项 目 研 发 情 况

101 1 已 完 成 研 发 项 目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技 术 来 源 1 中 高 速 电 动 汽 车 用 交 流 异 步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开 发 自 主 创 新 2 高 集 成 直 流 他 励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开 发 自 主 创 新 3 小 功 率 高 集 成 交 流 异 步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开 发 自 主 创 新 4 中 高 速 电 动 汽 车 防 水 电 子 油 门 的 开 发 自 主 创 新 5 电 动 汽 车 用 大 功 率 直 流 转 换 器 的 开 发 自 主 创 新 6 模 块 化 组 网 充 电 站 自 主 创 新 7 新 型 直 流 串 励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开 发 自 主 创 新 8 大 功 率 软 开 关 全 密 封 电 机 的 开 发 自 主 创 新 9 高 频 开 关 电 源 用 导 热 电 磁 性 元 件 的 开 发 自 主 创 新 10 直 流 控 制 器 用 自 动 检 测 系 统 的 开 发 自 主 创 新 11 双 管 正 激 交 错 并 联 充 电 机 的 研 究 自 主 创 新 12 铝 基 板 耐 压 半 自 动 检 测 系 统 的 开 发 自 主 创 新 13 基 于 LLC 技 术 的 小 功 率 全 密 闭 充 电 机 的 开 发 自 主 创 新 14 充 电 机 数 据 管 理 系 统 的 开 发 自 主 创 新 15 多 级 高 效 软 开 关 直 流 转 换 器 的 开 发 自 主 创 新 16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低 成 本 交 流 异 步 电 机 控 制 器 自 主 创 新 17 电 动 汽 车 用 宽 温 度 范 围 电 子 油 门 的 开 发 自 主 创 新 18 无 速 度 传 感 器 永 磁 同 步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开 发 自 主 创 新 2 正 在 研 发 的 项 目 情 况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技 术 来 源 1 高 性 能 电 动 汽 车 用 电 机 电 控 减 速 箱 一 体 化 动 力 系 统 总 成 的 研 究 开 发 自 主 创 新 2 正 弦 波 控 制 直 流 无 刷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开 发 自 主 创 新 3 数 字 化 电 源 数 字 化 控 制 平 台 的 开 发 自 主 创 新 4 基 于 IGBT 单 管 并 联 均 流 集 成 化 的 新 能 源 汽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自 主 创 新 5 高 速 电 动 汽 车 用 宽 输 入 电 压 范 围 的 高 压 直 流 转 换 器 的 开 发 自 主 创 新 6 电 机 控 制 器 新 控 制 平 台 的 开 发 自 主 创 新 十 发 行 人 主 要 产 品 质 量 控 制 情 况 发 行 人 重 视 产 品 的 质 量 控 制, 严 格 遵 守 质 量 控 制 标 准, 执 行 多 种 有 效 的 质 量 控 制 措 施, 质 量 控 制 效 果 良 好, 没 有 因 为 产 品 质 量 问 题 引 发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或 受 到 相 关 部 门 的 处 罚 ( 一 ) 质 量 控 制 措 施 1 严 格 执 行 产 品 相 关 标 准

102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标 准 以 及 行 业 标 准, 并 按 照 相 关 标 准 对 主 营 产 品 关 键 性 能 制 定 了 严 格 的 质 量 检 验 标 准, 把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严 格 应 用 于 产 品 设 计 研 发 材 料 入 库 以 及 生 产 等 各 环 节 公 司 严 格 贯 彻 执 行 质 量 方 针 质 量 目 标, 保 证 质 量 体 系 的 正 常 运 行, 并 组 织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的 内 审 和 复 审 工 作, 并 对 公 司 各 部 门 质 量 目 标 的 达 标 率 进 行 监 督 2 发 行 人 建 立 了 各 种 质 量 控 制 程 序 公 司 实 施 了 内 部 质 量 审 核 程 序, 定 期 与 不 定 期 对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进 行 内 部 审 核, 验 证 公 司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是 否 有 效 实 施 与 保 持, 以 便 及 时 发 现 问 题, 并 采 取 适 当 的 纠 正 与 预 防 措 施, 确 保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的 符 合 性 和 有 效 性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来 料 检 验 控 制 程 序 对 所 有 外 购 物 料 外 发 加 工 产 品 以 及 生 产 退 料 进 行 管 控, 确 保 采 购 的 物 料 和 生 产 退 料 符 合 公 司 产 品 设 计 要 求 和 品 质 允 许 水 平, 满 足 生 产 的 需 要 品 管 部 负 责 物 料 的 检 验 判 定 和 检 验 标 识 采 购 部 负 责 联 系 供 应 商 对 不 良 物 料 及 时 处 理, 协 助 品 管 部 对 原 材 料 的 品 质 改 善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生 产 控 制 程 序 对 影 响 生 产 质 量 的 主 要 因 素 或 环 节 实 施 控 制, 使 生 产 过 程 和 产 品 质 量 处 于 监 控 状 态, 确 保 生 产 的 产 品 符 合 要 求 生 产 部 生 产 第 一 件 产 品 后, 首 先 按 照 产 品 档 案 和 工 艺 文 件 对 首 件 产 品 进 行 检 验, 并 将 结 果 记 录 在 首 件 确 认 表 中, 自 检 合 格 后 的 产 品 连 同 首 件 确 认 表 一 同 交 给 品 管 部 确 认 生 产 部 每 日 必 须 不 定 时 的 对 每 个 加 工 工 序 进 行 巡 检, 及 时 发 现 生 产 过 程 中 出 现 的 问 题 并 采 取 有 效 措 施 品 管 部 检 验 人 员 按 照 过 程 检 验 作 业 指 导 书 对 成 品 执 行 过 程 进 行 检 验, 当 发 现 有 不 合 格 产 品 时 按 不 合 格 品 控 制 程 序 执 行 处 理 3 发 行 人 选 用 性 能 优 越 的 原 材 料 公 司 在 原 材 料 选 择 方 面, 为 确 保 产 品 的 性 能 的 可 靠 性 与 一 致 性, 选 购 国 际 一 流 的 原 材 料 为 提 高 产 品 良 率, 公 司 不 断 引 进 先 进 生 产 设 备, 如 模 组 型 高 速 多 功 能 贴 片 机 高 速 复 合 型 贴 片 机 在 线 型 自 动 光 学 检 测 机 以 及 全 自 动 丝 网 印 刷 机 等, 提 高 自 动 化 水 平 4 发 行 人 不 断 改 进 技 术 与 工 艺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经 过 公 司 多 年 的 精 心 经 营,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技 术 水 平 生 产 工 艺 质 量 以 及 综

103 合 性 能 领 先 于 同 行 业, 产 品 控 制 策 略 成 熟 度 高, 可 靠 性 与 安 全 性 能 效 果 好, 同 时, 公 司 不 断 加 强 售 后 服 务 力 度, 有 效 地 满 足 了 客 户 的 个 性 化 需 求 ( 二 ) 质 量 控 制 效 果 公 司 通 过 北 京 东 方 纵 横 认 证 中 心 认 证, 公 司 电 动 车 电 气 系 统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标 准 符 合 ISO9001:2008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适 用 范 围 ( 新 能 源 电 动 车 电 气 系 统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 ( 三 ) 产 品 质 量 纠 纷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发 生 重 大 质 量 纠 纷 十 一 发 行 人 发 展 战 略 目 标 和 计 划 ( 一 )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公 司 将 牢 牢 把 握 国 家 对 电 动 车 辆 大 力 支 持 的 机 遇, 继 续 致 力 于 电 动 车 辆 电 控 系 统 研 究 设 计 生 产 以 及 销 售 充 分 发 挥 公 司 在 行 业 内 的 竞 争 优 势, 通 过 在 人 才 技 术 产 品 管 理 以 及 服 务 等 方 面 的 持 续 投 入, 推 动 产 品 优 化 升 级, 带 动 公 司 规 模 化 以 及 高 端 化 快 速 发 展 公 司 将 不 断 加 强 研 发 投 入, 做 出 性 价 比 高 质 量 可 靠 的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电 驱 动 总 成 系 统, 给 国 内 一 流 大 型 汽 车 集 团 和 国 外 知 名 汽 车 厂 商 配 套, 为 制 造 出 中 国 大 众 能 消 费 得 起 高 品 质 的 电 动 汽 车 做 出 贡 献 ( 二 ) 公 司 发 展 目 标 未 来 三 年 为 公 司 发 展 的 关 键 时 期, 对 公 司 的 长 远 发 展 具 有 决 定 性 影 响 公 司 将 结 合 本 次 募 投 项 目 的 实 施, 扩 大 产 能 以 及 市 场 占 有 率, 并 强 化 核 心 技 术 的 研 发, 拓 展 在 电 机 控 制 系 统 的 技 术 创 新 在 提 升 产 品 技 术 的 同 时, 公 司 继 续 保 持 在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器 制 造 行 业 的 技 术 优 势, 巩 固 产 品 质 量 和 品 牌 优 势, 不 断 完 善 和 优 化 对 整 车 厂 商 的 综 合 服 务 能 力, 成 为 国 内 主 流 整 车 厂 商 电 机 控 制 器 供 应 商, 进 一 步 巩 固 公 司 市 场 地 位 ( 三 ) 发 展 计 划 围 绕 公 司 提 出 的 发 展 战 略 和 未 来 三 年 的 经 营 目 标, 公 司 就 增 强 成 长 性 提 升 公 司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提 升 核 心 竞 争 力 以 及 促 进 企 业 可 持 续 发 展 等 方 面 提 出 了 具 体 的 发 展 计 划

104 1 技 术 研 发 计 划 针 对 行 业 的 需 求 发 展 变 化 和 技 术 发 展 趋 势, 结 合 公 司 目 前 的 技 术 水 平, 未 来 公 司 在 技 术 研 发 和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建 设 方 面 的 规 划 如 下 : 建 设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公 司 将 引 进 更 为 先 进 的 研 发 和 检 测 设 备, 增 强 公 司 研 发 硬 件 设 备 和 建 设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完 备 的 试 制 和 检 验 检 测 中 心 提 高 公 司 对 自 有 产 品 的 试 制 与 检 测 能 力, 降 低 试 制 与 检 测 成 本, 提 升 产 品 的 技 术 含 量 和 市 场 竞 争 力 公 司 将 引 进 一 流 的 研 发 人 才 和 技 术 专 家, 提 升 研 发 团 队 的 整 体 实 力, 打 造 国 内 领 先 的 新 能 源 汽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研 发 平 台, 提 升 公 司 整 体 研 发 实 力 和 水 平 建 立 以 自 主 研 发 为 主 的 多 形 式 技 术 开 发 模 式 公 司 将 继 续 自 身 人 才 的 培 养, 适 时 引 入 高 层 次 技 术 人 才, 充 实 公 司 技 术 研 发 实 力, 并 坚 持 在 自 主 研 发 的 基 础 上 加 强 与 高 等 院 校 和 科 研 院 所 合 作, 从 人 才 引 进 和 培 养 项 目 合 作 实 验 室 共 建 等 方 面 建 立 广 泛 的 产 学 研 合 作 模 式 继 续 保 持 研 发 投 入 水 平, 主 要 用 于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和 新 设 备 的 研 究 开 发 及 引 进 公 司 定 期 组 织 技 术 与 研 发 人 员 参 加 具 有 一 定 影 响 力 的 国 内 外 新 能 源 汽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展 览 学 术 交 流 产 品 标 准 化 制 定 等 会 议 活 动 2 产 品 开 发 计 划 根 据 客 户 的 要 求 开 发 电 机 控 制 器 车 载 充 电 机 DC-DC 转 换 器 等 系 列 产 品 在 满 足 客 户 需 求 的 产 品 设 计 工 艺 品 质 生 产 配 套 和 售 后 服 务 业 务 流 程 中 有 快 速 反 应 能 力 和 工 作 效 率, 增 强 产 品 竞 争 力 在 现 有 生 产 设 备 基 础 上, 提 升 设 备 自 动 化 水 平, 保 证 产 品 的 一 致 性,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不 断 降 低 产 品 单 位 生 产 成 本 增 加 质 量 检 测 设 备, 加 强 品 质 管 理 综 合 能 力, 提 升 产 品 质 量 标 准, 为 更 大 型 电 动 汽 车 整 车 厂 和 更 高 品 质 要 求 的 纯 电 动 乘 用 整 车 厂 配 套 电 机 控 制 器 系 列 产 品 巩 固 已 批 产 的 双 80 双 100 标 准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产 品 质 量, 优 化 成 本 完 成 双 120 高 速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产 品 批 产 建 设 3 市 场 开 发 计 划

105 公 司 将 加 大 销 售 投 入, 加 强 销 售 工 程 师 和 售 后 技 工 团 队 的 建 设, 提 升 对 接 和 服 务 客 户 产 品 不 断 更 新 需 求 的 能 力, 继 续 巩 固 与 现 有 客 户 之 间 的 紧 密 合 作 关 系, 并 积 极 开 拓 新 的 客 户 在 完 成 目 前 已 签 订 供 货 协 议 的 汽 车 整 车 厂 双 100 标 准 电 机 控 制 器 销 售 合 同 的 生 产 配 套 任 务 的 基 础 上, 争 取 成 为 更 多 中 大 型 双 120 标 准 高 速 乘 用 车 整 车 厂 的 合 格 供 应 商 公 司 未 来 的 市 场 开 发 及 营 销 将 继 续 以 客 户 为 中 心, 巩 固 对 现 有 客 户 的 市 场 份 额 积 极 参 与 到 新 客 户 的 产 品 研 发 过 程 中, 并 通 过 客 户 产 品 认 证 体 系, 持 续 保 持 与 目 标 客 户 的 有 效 沟 通, 以 快 速 高 效 的 反 应 能 力 获 取 客 户 持 续 信 赖 ; 坚 持 为 新 能 源 汽 车 整 车 厂 商 提 供 优 质 产 品 与 服 务, 全 力 满 足 客 户 对 产 品 更 新 的 要 求 以 及 客 户 多 样 化 大 规 模 高 可 靠 性 产 品 需 求 4 人 力 资 源 开 发 计 划 随 着 公 司 产 品 系 列 的 增 加 生 产 规 模 的 扩 大, 公 司 将 不 断 扩 充 员 工 队 伍, 进 一 步 优 化 员 工 结 构, 提 升 员 工 素 质, 促 进 公 司 的 健 康 发 展 未 来 3 至 5 年, 公 司 将 重 点 引 进 高 精 尖 的 技 术 研 发 人 才 熟 悉 新 能 源 汽 车 领 域 的 销 售 人 才 及 经 验 丰 富 的 高 素 质 管 理 人 才, 建 立 一 支 稳 定 的 高 层 次 人 才 队 伍, 继 续 完 善 员 工 招 聘 考 核 录 用 选 拔 奖 惩 培 训 竞 争 上 岗 制 度, 建 立 良 好 的 用 人 机 制, 并 通 过 加 强 岗 位 和 技 能 培 训, 不 断 提 高 员 工 的 整 体 素 质 ; 继 续 加 强 与 国 内 高 校 的 合 作, 组 织 各 类 专 业 培 训, 为 公 司 培 养 专 业 技 术 和 管 理 人 才 5 再 融 资 计 划 在 本 次 发 行 后, 公 司 将 按 计 划 开 展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并 取 得 预 期 的 经 济 效 益 公 司 日 后 的 发 展 资 金, 除 通 过 自 身 经 营 积 累 以 外, 也 可 采 取 银 行 贷 款 发 行 新 股 发 行 债 券 等 方 式 筹 集 但 公 司 对 再 融 资 将 采 取 谨 慎 的 态 度, 对 于 发 展 所 需 要 的 资 金, 将 根 据 实 际 财 务 状 况, 综 合 分 析 比 较 资 本 成 本 与 资 本 结 构, 根 据 银 行 利 率 水 平 的 变 化 趋 势 和 自 身 资 金 需 求 的 特 点, 选 择 有 利 于 实 现 股 东 利 益 最 大 化 的 融 资 方 式 来 筹 集 资 金 同 时, 公 司 将 重 视 股 东 现 金 回 报, 形 成 融 资 与 分 红 的 良 性 循 环 6 收 购 兼 并 计 划 公 司 在 本 次 发 行 后, 随 着 规 模 进 一 步 扩 大, 实 力 进 一 步 增 强, 将 充 分 依 托 资 本 市 场, 按 照 优 势 互 补 扩 大 经 营 增 加 收 益 和 降 低 风 险 的 原 则, 充 分 考 虑 产

106 供 销 研 的 整 体 布 局, 继 续 围 绕 公 司 的 核 心 业 务, 通 过 收 购 兼 并 或 合 作 等 方 式, 建 立 产 业 化 合 作 机 制, 完 善 公 司 的 产 品 技 术 研 发 体 系 及 营 销 网 络, 以 达 到 加 快 产 业 整 合 提 高 市 场 占 有 率 及 增 强 核 心 竞 争 力 等 目 的, 促 进 公 司 进 一 步 发 展 ( 四 ) 拟 定 发 展 计 划 的 基 本 假 设 1 国 家 宏 观 政 治 经 济 以 及 社 会 环 境 处 于 正 常 发 展 状 态, 无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的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2 国 家 对 新 能 源 汽 车 行 业 的 现 有 各 项 政 策 支 持 没 有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各 项 政 策 得 到 贯 彻 执 行 3 公 司 所 遵 循 的 我 国 现 行 法 律 法 规 和 政 策 及 本 公 司 所 在 地 区 的 社 会 政 治 经 济 环 境 无 重 大 变 化 4 公 司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能 够 顺 利 完 成, 募 集 资 金 及 时 到 位 5 无 其 他 不 可 预 见 因 素 造 成 的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 五 ) 实 现 上 述 计 划 可 能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实 施 上 述 计 划 将 需 要 大 量 的 资 金 支 持, 随 着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大 规 模 资 金 的 合 理 运 用 企 业 经 营 规 模 的 大 幅 扩 展, 将 使 公 司 在 机 制 建 立 战 略 规 划 组 织 设 计 运 营 管 理 资 金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方 面 都 面 临 挑 战, 特 别 是 在 高 级 管 理 人 才 营 销 人 才 研 发 人 才 和 专 业 人 才 的 引 进 和 培 养 上 对 公 司 管 理 层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 六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对 实 现 上 述 业 务 目 标 的 作 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的 运 用 对 于 实 现 上 述 业 务 目 标 具 有 关 键 性 作 用,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进 一 步 加 强 现 有 主 营 业 务 的 竞 争 优 势, 提 高 公 司 服 务 能 力 和 服 务 水 平, 对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及 在 增 强 成 长 性 和 创 新 性 方 面 具 有 积 极 的 影 响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产 能 提 升, 有 效 解 决 产 能 瓶 颈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实 施 后, 公 司 的 产 能 将 得 到 显 著 提 升, 产 品 质 量 将 更 有 保 障, 以 有 效 保 证 客 户 不 断 增 长 的 订 单 需 求, 公 司 通 过 扩 大 产 能, 能 够 实 现 规 模 化 优 势, 进 一 步 降 低 采 购 及 生 产 成 本, 提 高 公 司 效 益

107 2 引 进 先 进 生 产 设 备,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建 设, 将 引 进 先 进 生 产 设 备, 并 建 设 自 动 化 集 约 化 的 产 品 组 装 流 水 线 高 端 设 备 的 引 进 与 公 司 目 前 使 用 的 生 产 设 备 相 比, 具 有 自 动 化 程 度 高 性 能 卓 越 精 度 更 可 靠 等 优 势 项 目 达 产 后, 可 以 依 靠 先 进 的 生 产 设 备 及 合 理 的 流 水 线 工 序 配 置, 优 化 关 键 工 序 的 产 能 配 比, 打 造 更 加 顺 畅 的 生 产 流 程, 减 少 工 序 间 传 递 的 时 间, 有 效 提 高 设 备 和 现 场 操 作 人 员 的 工 作 效 率 3 增 强 技 术 研 发 实 力, 提 高 公 司 的 竞 争 优 势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为 公 司 技 术 研 发 工 作 提 供 更 多 资 金 支 持, 通 过 加 大 研 发 中 心 设 备 投 入, 建 立 高 标 准 的 研 发 测 试 和 成 果 转 化 实 验 室, 能 够 推 动 公 司 产 品 技 术 升 级 和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检 测 水 平, 提 升 公 司 的 技 术 研 发 实 力 和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研 发 应 用 于 高 速 以 及 大 功 率 电 动 车 辆 的 电 机 电 机 控 制 器 以 及 减 速 箱 一 体 化 动 力 总 成 产 品, 为 公 司 持 续 快 速 发 展 创 造 更 有 利 条 件 4 增 强 公 司 的 资 本 实 力 和 品 牌 影 响 力, 有 利 于 公 司 开 拓 客 户 公 司 正 处 于 快 速 发 展 期, 资 金 需 求 量 大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能 够 进 一 步 增 强 公 司 资 金 实 力, 充 实 公 司 资 本 金, 为 公 司 加 速 发 展 提 供 资 金 保 障, 促 进 公 司 自 主 创 新 水 平 的 提 高 同 时, 公 司 的 知 名 度 和 品 牌 价 值 将 会 得 到 大 幅 度 提 升, 下 游 汽 车 制 造 厂 商 等 客 户 也 都 可 以 通 过 资 本 市 场 进 一 步 了 解 公 司 公 司 的 品 牌 价 值 也 会 对 公 司 的 销 售 市 场 带 来 积 极 影 响, 更 有 利 于 公 司 成 为 下 游 大 型 汽 车 制 造 厂 商 的 供 应 商, 为 公 司 带 来 更 多 的 发 展 机 会 ( 七 ) 发 展 计 划 与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1 现 有 业 务 对 发 展 计 划 提 供 了 有 力 支 持 本 公 司 的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是 依 托 公 司 在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器 制 造 行 业 领 域 的 研 发 实 力, 以 公 司 现 有 人 才 技 术 业 务 为 基 础 而 做 出 的 战 略 规 划, 是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的 全 面 拓 展 和 提 升, 符 合 公 司 的 总 体 发 展 战 略 公 司 目 前 良 好 的 运 营 及 盈 利 情 况 是 实 现 上 述 计 划 的 前 提 公 司 业 务 目 标 的 实 现, 将 充 分 利 用 现 有 业 务 的 技 术 条 件 人 员 储 备 管 理 经 验 和 销 售 网 络 等 资 源, 体 现 了 与 现 有 业 务 之 间 紧 密 的 衔 接, 扩 大 了 生 产 和 经 营 规 模, 总 体 上 将 提 高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提 升 公 司 的

108 市 场 地 位 2 发 展 计 划 和 目 标 是 对 现 有 业 务 的 发 展 和 提 高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的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和 目 标 是 实 现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和 增 强 核 心 竞 争 实 力 的 重 要 步 骤 和 保 障, 有 利 于 保 持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技 术 优 势 增 强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和 研 发 技 术 实 力 提 高 满 足 客 户 定 制 需 求 的 能 力 和 产 品 供 应 能 力 提 高 市 场 占 有 率, 为 公 司 带 来 长 期 和 稳 定 的 收 益, 产 生 新 的 利 润 增 长 点, 带 来 更 大 的 经 济 效 益 与 社 会 效 益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和 目 标 的 实 施 必 将 提 高 公 司 整 体 竞 争 实 力, 为 公 司 规 模 化 和 品 牌 化 的 持 续 发 展 提 供 源 动 力, 有 利 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为 公 司 可 持 续 发 展 打 下 坚 实 的 基 础

109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和 关 联 交 易 一 发 行 人 独 立 运 行 的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已 达 到 发 行 监 管 对 公 司 独 立 性 的 基 本 要 求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等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规 范 运 作, 在 资 产 人 员 财 务 机 构 业 务 等 方 面 与 现 有 股 东 完 全 分 开, 具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资 产 和 业 务 及 面 向 市 场 自 主 经 营 的 能 力, 已 达 到 发 行 监 管 对 公 司 独 立 性 的 下 列 基 本 要 求 : 1 资 产 完 整 性 方 面 发 行 人 具 备 与 经 营 有 关 的 研 发 生 产 系 统 和 配 套 设 施, 具 有 独 立 的 原 材 料 采 购 和 销 售 系 统, 合 法 拥 有 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土 地 办 公 场 所 机 器 设 备 研 发 设 备 以 及 商 标 专 利 非 专 利 技 术 的 所 有 权 或 者 使 用 权, 发 行 人 资 产 完 整 2 人 员 独 立 方 面 发 行 人 的 总 经 理 副 总 经 理 财 务 负 责 人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专 职 在 发 行 人 工 作, 没 有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担 任 除 董 事 监 事 以 外 的 其 他 职 务, 没 有 在 控 股 股 东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领 薪 ; 发 行 人 的 财 务 人 员 没 有 在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中 兼 职 发 行 人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人 事 档 案 人 事 聘 用 和 任 免 制 度 以 及 考 核 奖 惩 制 度, 与 发 行 人 员 工 签 订 了 劳 动 合 同, 建 立 了 独 立 的 工 资 管 理 福 利 与 社 会 保 障 体 系, 发 行 人 人 员 独 立 3 财 务 独 立 方 面 发 行 人 具 有 独 立 的 财 务 核 算 体 系, 能 够 独 立 做 出 财 务 决 策, 具 有 规 范 的 财 务 会 计 制 度 和 对 分 公 司 子 公 司 的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发 行 人 没 有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共 用 银 行 账 户, 发 行 人 财 务 独 立 4 机 构 独 立 方 面 发 行 人 已 建 立 健 全 内 部 经 营 管 理 机 构 独 立 行 使 经 营 管 理 职 权, 与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间 不 存 在 机 构 混 同 的 情 形, 发 行 人 机 构 独 立 5 业 务 独 立 方 面

110 发 行 人 业 务 独 立 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间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或 者 显 失 公 平 的 关 联 交 易, 发 行 人 业 务 独 立 ( 二 ) 保 荐 机 构 核 查 意 见 保 荐 机 构 已 对 发 行 人 资 产 完 整 性 方 面 人 员 独 立 性 方 面 财 务 独 立 性 方 面 机 构 独 立 性 方 面 以 及 业 务 独 立 性 方 面 进 行 了 核 查, 确 认 发 行 人 上 述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二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与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之 间 的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除 本 公 司 外,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姜 桂 宾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李 红 雨 魏 标 未 投 资 其 他 与 公 司 相 同 或 相 似 的 业 务 ( 二 )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一 致 行 动 人 出 具 的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九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的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发 行 人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以 及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人 及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等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履 行 情 况 以 及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之 ( 八 ) 有 关 消 除 或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三 关 联 方 与 关 联 关 系 1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持 股 本 公 司 5% 以 上 的 股 东 以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情 况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持 股 比 例 (%) 与 公 司 关 系 姜 桂 宾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李 红 雨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一 致 行 动 人 魏 标 7.94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一 致 行 动 人 天 桥 起 重 5.95 持 股 5% 以 上 的 股 东

111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姜 桂 宾, 李 红 雨 魏 标 与 姜 桂 宾 为 一 致 行 动 人 2 控 股 子 公 司 和 参 股 子 公 司 本 公 司 无 控 股 子 公 司, 无 参 股 子 公 司 3 合 营 和 联 营 企 业 本 公 司 无 合 营 企 业 和 联 营 企 业 4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公 司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包 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公 司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相 关 情 况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与 公 司 治 理 上 述 人 员 及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都 属 于 本 公 司 关 联 方 5 公 司 主 要 投 资 者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或 与 其 关 系 密 切 的 家 庭 成 员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的 其 他 企 业 序 号 关 联 企 业 名 称 关 联 方 关 系 1 珠 海 亿 华 电 动 车 辆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姜 桂 宾 妻 子 王 少 翠 控 制 的 公 司 2 珠 海 市 和 通 泰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罗 苑 红 持 股 90%, 兼 任 所 长 3 中 兴 财 光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广 东 分 所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罗 苑 红 兼 任 项 目 经 理 4 珠 海 正 拓 土 地 评 估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5 珠 海 市 领 先 动 力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自 然 人 股 东 董 事 杨 振 球 持 股 99% 兼 任 法 定 代 表 人 6 珠 海 领 先 动 力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公 司 自 然 人 股 东 董 事 杨 振 球 持 股 1.49%, 兼 任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普 通 合 伙 人 7 珠 海 华 工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公 司 自 然 人 股 东 董 事 杨 振 球 持 股 30%, 兼 合 伙 ) 任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普 通 合 伙 人 8 珠 海 领 先 互 联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公 司 自 然 人 股 东 董 事 杨 振 球 持 股 1% 兼 任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普 通 合 伙 人 9 江 苏 建 业 恒 安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0 上 海 科 新 生 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 江 苏 华 工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自 然 人 股 东 董 事 杨 振 球 兼 任 董 事 12 广 东 世 运 电 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3 杭 州 华 新 机 电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自 然 人 股 东 董 事 范 洪 泉 兼 任 副 董 事 长 14 株 洲 天 桥 舜 臣 选 煤 机 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公 司 自 然 人 股 东 董 事 范 洪 泉 兼 任 董 事

112 报 告 期 内, 除 亿 华 电 动 外, 公 司 未 与 上 表 中 的 其 他 关 联 方 发 生 交 易 亿 华 电 动 是 一 家 专 业 从 事 城 市 环 卫 保 洁 电 动 车 辆 的 生 产 研 发 销 售 及 服 务 支 持 于 一 体 的 高 科 技 企 业, 注 册 资 本 200 万 元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与 实 际 控 制 人 姜 桂 宾 妻 子 王 少 翠 持 有 其 98% 的 股 份 亿 华 电 动 与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同 业 竞 争 关 系 四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 一 ) 关 联 方 采 购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发 生 的 经 常 性 关 联 采 购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采 购 商 品 / 接 受 劳 务 情 况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定 价 方 式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亿 华 电 动 采 购 协 议 定 价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向 亿 华 电 动 购 置 电 池 及 电 池 线 等 产 品, 采 购 金 额 分 别 为 7.30 万 元 1.99 万 元 和 万 元, 占 同 期 采 购 总 金 额 比 重 较 小, 分 别 为 0.03% 0.01% 和 0.22% 发 行 人 采 购 上 述 少 量 电 池 等 产 品 主 要 用 于 研 发 设 计, 公 司 与 亿 华 电 动 采 购 交 易 价 格 公 允 ( 二 ) 关 联 方 销 售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发 生 的 经 常 性 关 联 销 售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出 售 商 品 / 提 供 劳 务 情 况 关 联 方 关 联 交 易 内 容 定 价 方 式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亿 华 电 动 销 售 协 议 定 价 年 度 及 2014 年 度, 公 司 向 亿 华 电 动 销 售 电 机 控 制 器 等 产 品, 销 售 金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和 万 元, 占 同 期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重 较 小, 分 别 为 0.21% 和 0.31% 公 司 向 亿 华 电 动 销 售 价 格 与 向 非 关 联 方 销 售 同 类 产 品 价 格 一 致, 公 司 与 亿 华 电 动 交 易 公 允 ( 三 ) 关 联 方 往 来 余 额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资 金 往 来 余 额 情 况 如 下 :

113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名 称 关 联 方 名 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 账 款 亿 华 电 动 预 付 账 款 亿 华 电 动 应 付 账 款 亿 华 电 动 应 收 账 款 主 要 为 公 司 向 亿 华 电 动 销 售 电 机 控 制 器 等 产 品 的 货 款 预 付 账 款 及 应 付 账 款 主 要 为 公 司 向 亿 华 电 动 采 购 电 池 等 产 品 的 预 付 款 项 及 应 付 款 项 ( 四 ) 关 联 方 租 赁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发 生 的 经 常 性 关 联 租 赁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房 屋 租 赁 情 况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租 赁 资 产 种 类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亿 华 电 动 发 行 人 房 屋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向 亿 华 电 动 承 租 位 于 珠 海 市 金 鼎 创 新 科 技 海 岸 ( 即 高 新 区 ) 科 技 六 路 7 号 综 合 楼 1 层 和 2 层, 用 于 办 公 厂 房 等 2015 年 底, 公 司 通 过 珠 海 产 权 交 易 中 心 网 上 电 子 竞 价 系 统 公 开 竞 价 取 得 珠 海 市 高 新 区 科 技 六 路 7 号 土 地 使 用 权 及 地 上 建 筑 物 因 此, 上 述 关 联 租 赁 将 不 再 持 续 ( 五 ) 关 键 管 理 人 员 薪 酬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向 担 任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关 联 自 然 人 支 付 薪 酬 2015 年 度 薪 酬 支 付 情 况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与 公 司 治 理 之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人 员 薪 酬 情 况 的 相 关 内 容 五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未 发 生 偶 发 性 的 关 联 交 易 六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关 联 交 易 执 行 情 况 及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的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已 经 发 行 人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确 认, 认 为 公 司 2013 年 2014 年 和 2015 年 关 联 交 易 均 建 立 在 协 议 双 方 友 好

114 平 等 互 利 的 基 础 上, 定 价 方 法 符 合 关 联 交 易 规 则, 体 现 了 诚 信 公 平 公 正 的 原 则, 关 联 交 易 价 格 基 本 公 允,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和 股 东 利 益 的 行 为 发 行 人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认 为, 公 司 的 采 购 生 产 和 销 售 业 务 均 独 立 于 控 股 股 东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均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及 有 关 规 定 履 行 了 法 定 的 批 准 程 序, 遵 循 了 公 平 合 理 的 原 则, 关 联 交 易 价 格 公 允, 决 策 程 序 合 法 有 效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符 合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需 要, 是 必 要 的,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形 七 规 范 并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的 措 施 公 司 拥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业 务 经 营 体 系, 生 产 营 销 技 术 财 务 行 政 等 系 统 均 独 立 于 股 东 单 位 公 司 在 日 常 经 营 活 动 中 尽 量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并 将 关 联 交 易 的 规 模 和 对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降 至 最 小 程 度 发 行 人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已 在 其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中 规 定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在 审 议 有 关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时 关 联 股 东 关 联 董 事 回 避 表 决 制 度 及 其 他 公 允 决 策 程 序, 且 有 关 议 事 规 则 及 管 理 制 度 已 经 发 行 人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发 行 人 的 章 程 有 关 议 事 规 则 及 关 联 交 易 管 理 制 度 等 内 部 规 定 中 明 确 的 关 联 交 易 公 允 决 策 程 序 合 法 有 效

115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与 公 司 治 理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 一 ) 董 事 本 公 司 本 届 董 事 会 共 有 董 事 9 名,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3 人 公 司 董 事 由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任 期 3 年, 任 期 届 满 可 连 选 连 任 本 届 董 事 会 至 2018 年 期 满 公 司 的 董 事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性 别 在 发 行 人 处 担 任 的 职 务 任 职 期 限 姜 桂 宾 男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2015 年 8 月 2018 年 8 月 李 红 雨 男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研 发 总 监 2015 年 8 月 2018 年 8 月 魏 标 男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项 目 总 监 2015 年 8 月 2018 年 8 月 杨 振 球 男 董 事 2015 年 8 月 2018 年 8 月 范 洪 泉 男 董 事 2015 年 8 月 2018 年 8 月 阮 斌 男 董 事 行 政 总 监 2015 年 8 月 2018 年 8 月 温 宗 孔 男 独 立 董 事 2015 年 11 月 2018 年 8 月 罗 苑 红 女 独 立 董 事 2015 年 11 月 2018 年 8 月 戴 亚 平 男 独 立 董 事 2016 年 1 月 2018 年 8 月 公 司 董 事 简 历 如 下 : 1 姜 桂 宾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六 发 行 人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之 ( 一 )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2 李 红 雨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六 发 行 人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之 ( 一 )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3 魏 标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六 发 行 人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之 ( 一 )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4 杨 振 球

116 杨 振 球 先 生 :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5 年 10 月 出 生, 毕 业 于 华 中 理 工 大 学, 硕 士 研 究 生 1998 年 起 历 任 深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金 融 投 资 部 总 经 理 深 圳 市 创 新 投 投 资 公 司 投 资 部 经 理 中 科 智 长 富 创 业 投 资 公 司 总 经 理 光 大 控 股 创 业 投 资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现 任 江 苏 华 工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珠 海 华 工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珠 海 领 先 互 联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珠 海 市 领 先 动 力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江 苏 建 业 恒 安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上 海 科 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广 东 世 运 电 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现 任 公 司 董 事 5 范 洪 泉 范 洪 泉 先 生 :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3 年 7 月 出 生, 毕 业 于 中 国 人 民 大 学, 硕 士 研 究 生 1992 年 历 任 株 洲 火 炬 火 花 塞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专 干 办 公 室 主 任 董 事 会 秘 书 投 资 部 总 经 理 现 任 株 洲 天 桥 起 重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副 总 经 理, 杭 州 华 新 机 电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株 洲 天 桥 舜 臣 选 煤 机 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现 任 公 司 董 事 6 阮 斌 阮 斌 先 生 :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3 年 5 月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2006 年 起 曾 任 珠 海 志 达 投 资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法 人 代 表 总 经 理, 英 搏 尔 有 限 行 政 总 监 现 任 公 司 董 事 行 政 总 监 7 温 宗 孔 温 宗 孔 先 生 :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40 年 9 月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高 级 工 程 师, 中 共 党 员 曾 任 六 机 部 上 海 新 中 动 力 机 器 厂 技 术 员 团 委 书 记, 一 机 部 东 方 汽 轮 机 厂 ( 四 川 ) 车 间 主 任, 广 东 省 医 疗 器 械 研 究 所 主 任 副 所 长, 广 东 省 科 委 科 技 领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副 所 长, 广 东 省 能 源 技 术 经 济 研 究 中 心 党 委 书 记 主 任, 广 东 省 电 动 汽 车 项 目 协 调 领 军 小 组 办 副 主 任 现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8 罗 苑 红 罗 苑 红 女 士 :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71 年 9 月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注 册 会 计 师, 注 册 税 务 师, 土 地 估 价 师 曾 任 珠 海 市 和 通 泰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所 长 中 兴 财 光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广 东 分 所 项 目 经 理 以 及 珠 海 正

117 拓 土 地 评 估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土 地 估 价 师 现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10 戴 亚 平 戴 亚 平 先 生 :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5 年 7 月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拥 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律 师 资 格 曾 任 职 于 湖 南 省 衡 阳 市 第 一 律 师 事 务 所 广 东 方 源 律 师 事 务 所 以 及 广 东 惠 商 律 师 事 务 所 现 任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二 ) 监 事 公 司 本 届 监 事 会 共 有 3 名 监 事, 其 中 非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2 名,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1 名 非 职 工 代 表 出 任 的 监 事 由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职 工 代 表 出 任 的 监 事 由 公 司 职 工 通 过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民 主 选 举 产 生 监 事 任 期 3 年, 任 期 届 满 可 连 选 连 任 本 届 监 事 会 至 2018 年 期 满 公 司 监 事 的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性 别 在 发 行 人 处 担 任 的 职 务 任 职 期 限 沈 梅 桂 女 监 事 会 主 席 2015 年 8 月 2018 年 8 月 李 兰 男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品 管 部 主 管 2015 年 8 月 2018 年 8 月 杨 政 男 监 事 研 发 工 程 师 项 目 经 理 2015 年 8 月 2018 年 8 月 公 司 监 事 简 历 如 下 : 1 沈 梅 桂 沈 梅 桂 女 士 :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5 年 2 月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注 册 会 计 师 曾 任 株 洲 玻 璃 厂 财 务 处 出 纳 销 售 核 算 员 内 部 银 行 核 算 员 成 本 控 制 员 成 本 控 制 科 科 长, 兴 海 峰 实 业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主 管 会 计, 湖 南 天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项 目 经 理 高 级 项 目 经 理, 审 计 部 副 主 任, 漳 州 旗 滨 玻 璃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株 洲 天 桥 起 重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审 计 部 部 长 现 任 杭 州 华 新 机 电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2 李 兰 李 兰 先 生 :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80 年 5 月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曾 任 珠 海 瓦 特 电 力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系 统 设 计 员 生 产 主 管 生 技 部 主 管, 深 圳 深 泰 明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办 公 室 主 任,2012 年 8 月 进 入 英 搏 尔 有 限, 担 任 品 管 部 主 管, 现 任 公 司 品 管 部 主 管 监 事 3 杨 政

118 杨 政 先 生 :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88 年 12 月 出 生, 中 共 党 员,2013 年 毕 业 于 山 东 科 技 大 学, 获 得 工 学 硕 士 学 位 2013 年 7 月 进 入 英 搏 尔 有 限, 曾 任 英 搏 尔 有 限 研 发 中 心 研 发 工 程 师 与 项 目 经 理 现 任 公 司 监 事 研 发 工 程 师 项 目 经 理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名 单 及 简 历 本 公 司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姓 名 在 发 行 人 处 担 任 的 职 务 任 职 期 限 姜 桂 宾 董 事 总 经 理 2015 年 8 月 2018 年 8 月 李 红 雨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研 发 总 监 2015 年 8 月 2018 年 8 月 魏 标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项 目 总 监 2015 年 8 月 2018 年 8 月 孔 祥 忠 副 总 经 理 销 售 部 部 长 2015 年 8 月 2018 年 8 月 郑 小 梅 副 总 经 理 生 产 部 部 长 2015 年 8 月 2018 年 8 月 李 雪 花 财 务 总 监 2015 年 8 月 2018 年 8 月 邓 柳 明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2015 年 11 月 2018 年 8 月 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简 历 如 下 : 1 姜 桂 宾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六 发 行 人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之 ( 一 )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2 李 红 雨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六 发 行 人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之 ( 一 )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3 魏 标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六 发 行 人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之 ( 一 )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4 孔 祥 忠 孔 祥 忠 先 生 :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75 年 10 月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曾 任 珠 海 亿 威 电 动 车 有 限 公 司 生 产 主 管 珠 海 亿 威 电 动 车 有 限 公 司 分 公 司 珠 海 天 帅 机 电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2007 年 7 月 任 职 英 搏 尔 有 限, 担 任 销 售 部 部 长 现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销 售 部 部 长

119 5 郑 小 梅 郑 小 梅 女 士 :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74 年 7 月 出 生, 大 专 学 历 曾 任 德 州 澳 福 路 机 电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总 经 理, 德 州 嘉 益 电 气 有 限 公 司 总 经 理,2011 年 3 月 加 入 英 搏 尔 有 限, 担 任 生 产 部 部 长, 现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生 产 部 部 长 6 李 雪 花 李 雪 花 女 士 :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73 年 1 月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国 际 会 计 师 联 合 认 证 国 际 会 计 师 曾 任 珠 海 九 阳 天 然 保 健 制 品 厂 ( 三 九 医 药 ) 出 纳 会 计, 珠 海 海 博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经 理, 珠 海 安 联 锐 视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经 理 财 务 总 监, 加 入 英 搏 尔 有 限, 担 任 财 务 经 理, 现 任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7 邓 柳 明 邓 柳 明 先 生 :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86 年 12 月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曾 任 株 洲 天 桥 起 重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助 理 会 计 主 办 会 计 财 务 主 管 2015 年 10 月 加 入 英 搏 尔, 担 任 公 司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 四 )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名 单 及 简 历 发 行 人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为 姜 桂 宾 李 红 雨 以 及 魏 标, 其 简 历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六 发 行 人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之 ( 一 )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 五 ) 董 事 监 事 的 提 名 和 选 聘 情 况 1 董 事 提 名 及 选 聘 情 况 2015 年 8 月 31 日, 公 司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暨 首 次 股 东 大 会, 由 股 东 提 名 并 选 举 姜 桂 宾 李 红 雨 魏 标 杨 振 球 范 洪 泉 阮 斌 廖 铁 生 为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成 员, 其 中 廖 铁 生 为 独 立 董 事, 任 期 三 年 同 日 召 开 的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姜 桂 宾 为 董 事 长 2015 年 11 月 15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由 股 东 提 名 并 增 选 温 宗 孔 以 及 罗 苑 红 为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任 期 三 年 2016 年 1 月 30 日, 公 司 召 开 2016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120 于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变 更 独 立 董 事 的 议 案, 同 意 廖 铁 生 辞 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并 聘 任 戴 亚 平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2 监 事 提 名 及 选 聘 情 况 2015 年 8 月 31 日, 公 司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暨 首 次 股 东 大 会, 由 股 东 提 名 并 选 举 沈 梅 桂 以 及 杨 政 为 非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公 司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的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李 兰 组 成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任 期 三 年 同 日 召 开 的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沈 梅 桂 为 监 事 会 主 席 ( 六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股 情 况 截 至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股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姓 名 本 公 司 任 职 情 况 持 有 方 式 持 股 数 持 股 比 例 ( 直 接 / 间 接 ) ( 万 股 ) (%) 1 姜 桂 宾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直 接 3, 李 红 雨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研 发 总 监 直 接 魏 标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项 目 总 监 直 接 阮 斌 董 事 直 接 杨 振 球 董 事 直 接 / 间 接 范 洪 泉 董 事 直 接 / 间 接 合 计 4, 其 中, 杨 振 球 通 过 领 先 互 联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4.83 万 股, 持 股 比 例 0.09%; 范 洪 泉 通 过 天 桥 起 重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6.85 万 股, 持 股 比 例 0.12% 除 上 述 人 员 以 外, 公 司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及 其 亲 属 不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的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所 持 公 司 的 股 权 不 存 在 被 质 押 或 冻 结 的 情 况 ( 七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的 亲 属 关 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均 不 存 在 亲 属 关 系 ( 八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

121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通 过 参 加 保 荐 机 构 发 行 人 律 师 会 计 师 组 织 的 上 市 辅 导 培 训, 自 行 组 织 学 习 等 方 式 对 发 行 上 市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有 了 较 为 全 面 的 了 解, 并 较 为 深 入 的 理 解 了 信 息 披 露 及 履 行 承 诺 等 方 面 的 法 定 义 务 责 任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 均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二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除 投 资 本 公 司 外,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的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姓 名 在 本 公 司 担 任 职 务 对 外 投 资 企 业 名 称 与 公 司 关 系 持 股 比 例 1 范 洪 泉 董 事 2 罗 苑 红 独 立 董 事 杨 振 球 董 事 株 洲 天 桥 起 重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市 和 通 泰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领 先 互 联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珠 海 市 领 先 动 力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华 工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发 行 人 股 东 2.03% 无 90.00% 发 行 人 股 东 1.00% 无 99.00% 无 30.00% 除 上 述 情 况 外, 本 公 司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不 存 在 对 外 投 资 情 形 三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薪 酬 情 况 序 号 姓 名 职 务 是 否 在 发 行 人 2015 年 薪 酬 合 计 领 薪 ( 万 元 ) 1 姜 桂 宾 董 事 长 总 经 理 是 李 红 雨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研 发 部 总 监 是 魏 标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项 目 经 理 是 杨 振 球 董 事 否 - 5 范 洪 泉 董 事 否 - 6 阮 斌 董 事 是

122 序 号 姓 名 职 务 是 否 在 发 行 人 2015 年 薪 酬 合 计 领 薪 ( 万 元 ) 7 戴 亚 平 独 立 董 事 否 - 8 温 宗 孔 独 立 董 事 否 - 9 罗 苑 红 独 立 董 事 否 - 10 沈 梅 桂 监 事 会 主 席 否 - 11 李 兰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生 产 部 主 管 是 杨 政 监 事 研 发 工 程 师 项 目 经 理 是 孔 祥 忠 副 总 经 理 销 售 部 部 长 是 郑 小 梅 副 总 经 理 生 产 部 部 长 是 李 雪 花 财 务 总 监 是 邓 柳 明 董 事 会 秘 书 副 总 经 理 是 0.84 注 1: 戴 亚 平 于 2016 年 1 月 正 式 聘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注 2: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津 贴 自 2016 年 起 为 每 年 6 万 元 四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兼 职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兼 职 情 况 如 下 表 : 名 称 兼 职 单 位 与 发 行 人 兼 职 单 位 兼 职 职 务 公 司 的 关 联 职 务 关 系 株 洲 天 桥 起 重 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副 总 经 理 董 事 发 行 人 股 东 会 秘 书 范 洪 泉 董 事 发 行 人 股 东 杭 州 华 新 机 电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全 资 子 公 司 株 洲 天 桥 舜 臣 选 煤 机 械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董 事 发 行 人 股 东 控 股 子 公 司 珠 海 领 先 互 联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执 行 事 务 合 发 行 人 股 东 珠 海 领 先 动 力 资 产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珠 海 华 工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伙 人 普 通 合 伙 人 杨 振 球 董 事 江 苏 建 业 恒 安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上 海 科 新 生 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无 珠 海 市 领 先 动 力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长 广 东 世 运 电 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江 苏 华 工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戴 亚 平 独 立 董 事 广 东 惠 商 律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无 罗 苑 红 独 立 董 事 珠 海 市 和 通 泰 税 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所 长 无

123 中 兴 财 光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广 东 分 所 珠 海 正 拓 土 地 评 估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项 目 经 理 土 地 估 价 师 除 上 述 情 况 外, 本 公 司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不 存 在 兼 职 情 形 五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与 公 司 签 订 的 有 关 协 议 所 做 承 诺 及 其 履 行 情 况 ( 一 ) 与 公 司 签 订 的 协 议 或 合 同 公 司 与 在 公 司 任 职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签 订 了 劳 动 合 同, 对 双 方 的 权 利 义 务 进 行 了 约 定 截 至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上 述 合 同 履 行 正 常, 不 存 在 违 约 情 况 ( 二 ) 重 要 承 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主 要 为 股 份 锁 定 和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具 体 情 况 请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九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的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发 行 人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以 及 本 次 发 行 的 保 荐 人 及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等 作 出 的 重 要 承 诺 履 行 情 况 以 及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六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报 告 期 内 变 动 情 况 ( 一 ) 董 事 变 化 情 况 报 告 期 期 初 至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前 不 设 董 事 会, 设 执 行 董 事 一 名, 由 姜 桂 宾 担 任 2015 年 8 月 3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创 立 大 会 ) 会 议, 同 意 选 举 姜 桂 宾 李 红 雨 魏 标 阮 斌 杨 振 球 范 洪 泉 以 及 廖 铁 生 为 股 份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其 中 廖 铁 生 为 独 立 董 事 2015 年 11 月 15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同 意 增 选 温 宗 孔 以 及 罗 苑 红 为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124 2016 年 1 月 30 日, 公 司 召 开 2016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关 于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变 更 独 立 董 事 的 议 案, 同 意 廖 铁 生 辞 去 独 立 董 事 职 务, 并 聘 任 戴 亚 平 为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 二 ) 监 事 变 化 情 况 报 告 期 期 初 至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前 不 设 监 事 会, 设 监 事 一 名, 由 李 红 雨 担 任 2015 年 8 月 31 日, 公 司 召 开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创 立 大 会 ) 会 议, 同 意 选 举 沈 梅 桂 杨 政 为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非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2015 年 8 月 31 日, 公 司 召 开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李 兰 为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2015 年 8 月 31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选 举 沈 梅 桂 为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主 席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变 化 情 况 报 告 期 期 初 至 整 体 变 更 为 股 份 公 司 前, 姜 桂 宾 为 总 经 理 以 及 财 务 负 责 人 2015 年 8 月 31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聘 任 姜 桂 宾 为 总 经 理 以 及 董 事 会 秘 书, 李 红 雨 魏 标 孔 祥 忠 郑 小 梅 为 副 总 经 理, 李 雪 花 为 公 司 财 务 负 责 人 2015 年 10 月 31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临 时 会 议, 免 去 姜 桂 宾 董 事 会 秘 书 职 务, 同 时 聘 任 邓 柳 明 为 副 总 经 理 以 及 董 事 会 秘 书 除 上 述 变 动 外, 最 近 两 年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不 存 在 其 他 变 动, 上 述 变 动 对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不 利 影 响 七 发 行 人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及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 一 ) 整 体 变 更 前,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制 度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1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制 度 建 立 健 全 情 况 报 告 期 初 至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前, 公 司 股 东 人 数 较 少, 未 设 立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仅 有 一 名 执 行 董 事 一 名 监 事, 符 合 公 司 法 相 关 规 定 另 外, 公 司 在 本 阶 段 已 经 确 立 以 公 司 章 程 为 基 础 以 各 部 门 职 能 文 件 及 生 产 经 营 各 项 内 控 制 度 为

125 辅 的 较 为 规 范 的 法 人 治 理 制 度, 为 公 司 重 大 事 项 决 策 生 产 经 营 具 体 运 行 提 供 制 度 依 据 : 其 一, 公 司 制 定 了 符 合 公 司 法 要 求 的 公 司 章 程, 对 公 司 的 机 构 及 其 产 生 办 法 职 权 议 事 规 则 等 方 面 进 行 了 详 细 规 范, 明 确 了 股 东 会 的 职 权 及 议 事 方 式, 明 确 了 执 行 董 事 经 理 监 事 的 产 生 职 权 及 工 作 方 式 公 司 章 程 是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制 度 的 基 础 其 二, 公 司 制 定 了 生 产 采 购 销 售 研 发 品 质 等 各 部 门 的 职 能 文 件, 详 细 规 定 了 部 门 主 管 及 其 他 主 要 人 员 的 岗 位 职 责 职 务 技 能 要 求 考 核 方 案, 形 成 完 善 的 职 责 分 工 体 系, 为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提 供 了 具 体 指 引 其 三,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和 管 理 需 要, 建 立 健 全 了 各 项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涵 盖 公 司 行 政 人 事 制 造 研 发 营 销 采 购 财 务 品 质 管 理 等 各 个 环 节 2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制 度 运 行 情 况 整 体 变 更 前, 公 司 虽 未 设 立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但 公 司 制 定 了 合 法 规 范 的 公 司 章 程, 并 严 格 依 据 章 程 规 定 的 职 权 议 事 方 式 进 行 决 策 : 股 东 会 对 重 大 投 资 利 润 分 配 财 务 报 告 批 准 对 外 担 保 等 事 项 进 行 集 体 决 策 ; 执 行 董 事 在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议 充 分 商 议 的 基 础 上, 对 涉 及 经 营 计 划 组 织 架 构 基 本 管 理 制 度 薪 资 考 核 等 事 项 作 出 决 议 上 述 决 策 过 程 有 章 可 循 合 法 规 范,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制 度 有 效 运 行 ( 二 ) 整 体 变 更 后,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制 度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1 股 东 大 会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2015 年 8 月 31 日, 发 行 人 召 开 的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选 举 产 生 了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成 员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成 员, 审 议 通 过 了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等 议 案, 上 述 基 础 性 规 章 制 度 的 制 定 和 实 施, 使 公 司 建 立 起 了 符 合 上 市 公 司 要 求 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股 份 公 司 创 立 至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共 召 开 6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董 事 监 事 等 人 员 出 席 了 会 议,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列 席 会 议, 公 司 董 事 长 主 持 会 议 历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集 提 案 出 席 议 事 表 决 决 议 及 会 议 记 录 规

126 范, 对 本 公 司 董 事 及 监 事 的 选 举 财 务 预 决 算 公 司 章 程 及 其 他 主 要 管 理 制 度 的 制 定 和 修 改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决 策 和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等 重 大 事 宜 做 出 了 有 效 决 议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自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开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会 议 届 次 召 开 时 间 应 出 席 实 际 出 席 ( 人 ) ( 人 )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创 立 大 会 )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年 第 三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由 九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三 名, 设 董 事 长 各 一 名 董 事 会 秘 书 一 名, 董 事 会 秘 书 是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董 事 会 负 责 本 公 司 依 据 公 司 法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等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制 定 了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对 董 事 会 的 召 集 提 案 出 席 议 事 表 决 决 议 及 会 议 记 录 等 进 行 了 规 范 股 份 公 司 董 事 会 建 立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共 召 开 6 次 董 事 会 会 议 公 司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均 出 席 会 议, 公 司 董 事 长 主 持 会 议 历 次 董 事 会 会 议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职 权 范 围 对 公 司 各 项 事 务 进 行 了 讨 论 决 策, 并 形 成 有 效 决 议 历 次 会 议 通 知 召 开 表 决 方 式 符 合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会 议 记 录 完 整 规 范 董 事 会 依 法 履 行 了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赋 予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董 事 会 制 度 运 行 良 好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自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董 事 会 的 召 开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会 议 届 次 召 开 时 间 应 出 席 ( 人 ) 实 际 出 席 ( 人 ) 1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临 时 会 议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临 时 会 议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临 时 会 议

127 6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监 事 会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由 三 名 监 事 组 成, 设 监 事 会 主 席 一 名, 其 中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一 名 本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在 公 司 章 程 的 基 础 上 对 监 事 会 的 职 权 议 事 规 则 等 进 行 了 细 化 股 份 公 司 监 事 会 建 立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共 召 开 2 次 监 事 会 会 议 公 司 全 体 监 事 均 出 席 会 议,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主 持 会 议 历 次 监 事 会 会 议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职 权 范 围 对 公 司 重 大 事 项 进 行 了 审 议 监 督, 并 形 成 有 效 决 议 历 次 会 议 通 知 方 式 召 开 表 决 方 式 符 合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会 议 记 录 完 整 规 范 监 事 会 依 法 履 行 了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赋 予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自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监 事 会 的 召 开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会 议 届 次 召 开 时 间 应 出 席 ( 人 ) 实 际 出 席 ( 人 ) 1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二 次 会 议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的 运 行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会 成 员 中 设 三 名 独 立 董 事, 公 司 制 订 了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对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选 聘 任 期 享 有 职 权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等 作 了 详 细 的 规 定 独 立 董 事 负 有 诚 信 与 勤 勉 义 务, 独 立 履 行 职 责, 维 护 公 司 整 体 利 益, 尤 其 关 注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进 一 步 完 善 了 公 司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为 保 护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科 学 决 策 等 方 面 提 供 了 制 度 保 障 独 立 董 事 对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发 展 战 略 的 选 择 均 发 挥 了 积 极 作 用 5 董 事 会 秘 书 董 事 会 秘 书 为 公 司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由 董 事 长 提 名, 董 事 会 聘 任 或 解 聘 2015 年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聘 任 姜 桂 宾 先 生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2015 年 10 月 31 日,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临 时 会 议 免 去 姜 桂 宾 董 事 会 秘 书 职 务, 聘 任 邓 柳 明 先 生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128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具 备 履 行 职 责 所 必 需 的 财 务 管 理 法 律 专 业 知 识 自 聘 任 以 来,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很 好 地 履 行 了 其 职 责 6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2015 年 11 月 20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二 次 临 时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设 立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议 案 : 特 设 立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并 制 定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实 施 细 则 公 司 董 事 长 提 名 独 立 董 事 罗 苑 红 廖 铁 生 以 及 范 洪 泉 担 任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委 员 ;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占 多 数, 委 员 中 有 会 计 专 业 人 士 罗 苑 红 任 职 2016 年 1 月 14 日,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临 时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补 选 专 门 委 员 会 职 位 的 议 案 2016 年 2 月 14 日, 公 司 召 开 审 计 委 员 会 2016 年 第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公 司 2013 年 2014 年 及 2015 年 财 务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公 司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内 部 控 制 的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的 议 案 关 于 确 认 公 司 2013 年 2014 年 及 2015 年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的 议 案 等 事 项 八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管 理 层 评 估 意 见 及 会 计 师 鉴 证 意 见 ( 一 ) 发 行 人 管 理 层 的 自 我 评 估 意 见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比 较 健 全 的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制 订 了 比 较 完 善 合 理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公 司 的 各 项 内 部 控 制 在 生 产 经 营 等 公 司 营 运 的 各 个 环 节 中 得 到 了 一 贯 的 顺 畅 的 和 严 格 的 执 行,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能 保 持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达 到 了 内 部 控 制 的 整 体 目 标 本 公 司 认 为 公 司 的 内 部 控 制 是 有 效 的, 符 合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的 要 求 ( 二 )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内 部 控 制 的 审 核 意 见 立 信 出 具 的 信 会 师 报 字 [2016] 第 号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认 为, 发 行 人 按 照 财 政 部 等 五 部 委 颁 发 的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及 相 关 规 范 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与 财 务 报 表 相 关 的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九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情 况

129 本 公 司 已 依 法 建 立 健 全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近 三 年, 本 公 司 按 照 公 司 法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规 范 运 作 依 法 经 营,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十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资 金 占 用 和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 一 ) 资 金 占 用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资 金 被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企 业 占 用 的 情 况 ( 二 )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存 在 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提 供 担 保 的 情 况, 公 司 章 程 中 已 明 确 对 外 担 保 的 审 批 权 限 和 审 议 程 序 十 一 发 行 人 资 金 管 理 对 外 投 资 担 保 的 制 度 及 执 行 情 况 为 规 范 公 司 的 资 金 管 理 对 外 投 资 和 担 保 行 为, 使 资 金 管 理 对 外 投 资 和 担 保 行 为 规 范 化 制 度 化 科 学 化, 规 避 和 减 少 决 策 风 险, 维 护 公 司 和 全 体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公 司 在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中 对 资 金 管 理 对 外 投 资 和 担 保 管 理 及 决 策 权 限 进 行 了 相 关 规 定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遵 守 决 策 及 审 批 程 序 等 相 关 规 定, 未 发 生 违 规 使 用 资 金 违 规 对 外 投 资 和 担 保 情 形 十 二 发 行 人 对 投 资 者 权 益 保 护 的 情 况 为 了 更 好 的 保 护 投 资 者 权 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制 定 了 累 积 投 票 制 实 施 细 则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管 理 制 度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等 制 度, 进 一 步 规 范 公 司 对 投 资 者 尤 其 是 中 小 投 资 者 权 益 的 保 护, 将 促 进 公 司 和 投 资 者 之 间 建 立 长 期 稳 定 的 良 好 关 系, 提 升 公 司 的 诚 信 度 核 心 竞 争 能 力 和 持 续 发 展 能 力, 实 现 公 司 价 值 最 大 化 和 股 东 利 益 最 大 化

130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以 下 引 用 的 财 务 会 计 数 据, 非 经 特 别 说 明, 均 引 自 经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告 或 根 据 其 中 相 关 数 据 计 算 得 出 本 公 司 提 醒 投 资 者 关 注 发 行 人 披 露 的 财 务 报 表 和 审 计 报 告 全 文, 以 获 取 全 部 的 财 务 资 料 若 各 分 项 数 字 之 和 ( 或 差 ) 与 合 计 数 字 存 在 微 小 差 异 ( 如 0.01), 系 四 舍 五 入 原 因 导 致 本 节 所 引 用 的 数 据, 除 非 特 别 说 明, 均 指 合 并 口 径 数 据 一 财 务 报 表 ( 一 ) 资 产 负 债 表 资 产 负 债 表 单 位 : 元 资 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34,630, ,465, , 应 收 票 据 39,887, ,923, ,140, 应 收 账 款 147,278, ,575, ,969, 预 付 款 项 369, , ,212, 其 他 应 收 款 1,598, ,382, ,568, 存 货 132,867, ,646, ,333,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 388,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80, ,612, ,072,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356,712, ,716, ,787, 非 流 动 资 产 : 固 定 资 产 48,667, ,686, ,363, 在 建 工 程 303, 无 形 资 产 8,640, ,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917, ,007, ,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450, ,980, ,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60,977, ,898, ,794, 资 产 总 计 417,690, ,614, ,581,

131 资 产 负 债 表 ( 续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票 据 应 付 账 款 187,097, ,632, ,673, 预 收 账 款 2,523, ,230, ,875,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5,685, ,867, , 应 交 税 费 9,733, ,740, , 应 付 利 息 应 付 股 利 - 12,000, 其 他 应 付 款 8,076, ,572, ,782,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213,115, ,042, ,685, 递 延 收 益 2,999,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2,999, 负 债 合 计 216,114, ,042, ,685, 股 东 权 益 : 股 本 56,700, ,500, ,500, 资 本 公 积 88,407, 盈 余 公 积 9,228, ,215, , 未 分 配 利 润 47,240, ,856, ,048,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201,576, ,572, ,896, 负 债 和 股 东 权 益 总 计 417,690, ,614, ,581,

132 ( 二 ) 利 润 表 利 润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426,111, ,947, ,911, 减 : 营 业 成 本 273,628, ,983, ,555,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2,119, , , 销 售 费 用 19,262, ,280, ,313, 管 理 费 用 22,659, ,379, ,597, 财 务 费 用 -114, , ,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5,418, ,995, ,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净 收 益 投 资 收 益 364,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二 营 业 利 润 (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103,502, ,473, ,617,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4,240, , ,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197, ,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196, , 三 利 润 总 额 ( 亏 损 总 额 以 - 号 填 列 ) 107,545, ,959, ,807,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15,261, ,283, , 四 净 利 润 ( 净 亏 损 以 - 号 填 列 ) 92,284, ,675, ,442, 五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利 润 六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92,284, ,675, ,442, 七 每 股 收 益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133 ( 三 ) 现 金 流 量 表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113,783, ,890, ,827, 收 取 的 税 费 返 还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9,033, , ,002,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22,817, ,679, ,829,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45,854, ,923, ,485,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22,907, ,299, ,269,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31,062, ,921, ,015,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6,778, ,740, ,271,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16,602, ,884, ,041,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6,214, ,795, ,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 - 收 回 投 资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50,100,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364,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所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50,464,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49,133, ,820, ,156, 投 资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50,100,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99,233, ,820, ,156,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8,769, ,820, ,156,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吸 收 投 资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84,720, 借 款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84,720, 偿 还 债 务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134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12,000,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2,000,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72,720,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的 影 响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30,165, ,974, ,368,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4,465, , ,858,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34,630, ,465, ,

135 二 审 计 意 见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作 为 公 司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财 务 审 计 机 构, 对 本 公 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的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及 资 产 负 债 表,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的 合 并 利 润 表 及 利 润 表,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的 合 并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及 股 东 权 益 变 动 表 和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的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及 现 金 流 量 表 以 及 财 务 报 表 附 注 进 行 了 审 计, 并 出 具 了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信 会 师 报 字 [2016] 第 号 标 准 无 保 留 审 计 意 见 报 告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认 为 : 贵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公 允 反 映 了 贵 公 司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l2 月 31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5 年 度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三 影 响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主 要 因 素 及 指 标 ( 一 ) 影 响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主 要 因 素 1 国 家 相 关 政 策 的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核 心 产 品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营 业 收 入 快 速 增 长, 带 动 公 司 收 入 规 模 大 幅 增 加 2015 年 2014 年 以 及 2013 年, 公 司 核 心 产 品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收 入 分 别 为 33, 万 元 14, 万 元 以 及 5, 万 元,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分 别 为 78.94% 78.98% 以 及 74.93% 在 国 家 相 关 产 业 政 策 对 我 国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大 力 支 持 下,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化 将 列 为 我 国 长 期 发 展 战 略 规 划 未 来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的 发 展 速 度 将 一 定 程 度 受 制 于 国 家 相 关 政 策 的 实 施 情 况 国 家 近 年 来 出 台 的 相 关 具 体 政 策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和 技 术 之 二 发 行 人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之 ( 一 ) 新 能 源 汽 车 行 业 基 本 情 况 之 2 新 能 源 汽 车 行 业 重 点 法 律 法 规 及 政 策 2 公 司 研 发 能 力 和 持 续 创 新 能 力 的 影 响 公 司 所 处 新 能 源 电 控 行 业 为 技 术 密 集 型 行 业,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取 决 于 产 品 研 发 能 力 和 持 续 创 新 能 力 公 司 研 发 投 入 情 况 技 术 人 才 的 储 备 以 及 人 员 的 稳 定

136 性 将 直 接 影 响 公 司 的 研 发 能 力 和 产 品 创 新 能 力, 从 而 影 响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的 一 系 列 核 心 技 术, 为 公 司 在 市 场 上 保 持 核 心 技 术 竞 争 优 势 奠 定 了 良 好 基 础, 是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持 续 快 速 发 展 的 保 证 如 若 公 司 不 能 及 时 准 确 的 把 握 行 业 技 术 发 展 趋 势 进 行 持 续 的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研 发, 公 司 的 技 术 优 势 将 被 削 弱, 从 而 对 公 司 未 来 的 经 营 及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二 ) 影 响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主 要 指 标 影 响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主 要 指 标 有 收 入 规 模 和 毛 利 率 收 入 是 公 司 利 润 的 来 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收 入 的 变 动 及 分 析 详 见 本 节 十 二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之 ( 一 )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及 变 动 趋 势 分 析 公 司 毛 利 率 反 映 公 司 产 品 的 竞 争 力 及 盈 利 空 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毛 利 率 分 析 详 细 参 见 本 节 十 一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之 ( 五 )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析 四 审 计 基 准 日 后 主 要 经 营 状 况 2015 年 12 月 31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发 行 人 的 经 营 模 式 税 收 政 策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主 要 客 户 及 供 应 商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未 发 生 其 他 可 能 影 响 投 资 者 判 断 的 重 大 事 项 五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一 ) 收 入 的 核 算 方 法 1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确 认 和 计 量 原 则 公 司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买 方 ; 公 司 既 没 有 保 留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有 效 控 制 ;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相 关 的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确 认 商 品 销 售 收 入 实 现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分 期 收 款 发 出 商 品 销 售, 按 照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的 现 值 确 定 其 公 允 价 值 应 收 的 合 同 或 协 议 价 款 与 其 公 允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应 当 在 合 同 或 协 议 期 间 内, 按 照 应 收 款 项 的 摊 余 成 本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的 摊 销 金 额, 冲 减 财 务 费 用

137 2 提 供 劳 务 收 入 对 在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的 情 况 下, 本 公 司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按 完 工 百 分 比 法 确 认 收 入 劳 务 交 易 的 完 工 进 度 按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占 估 计 总 成 本 的 比 例 确 定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是 指 同 时 满 足 : (1)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2)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3) 交 易 的 完 工 程 度 能 够 可 靠 地 确 定 ; (4) 交 易 中 已 发 生 和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如 果 提 供 劳 务 交 易 的 结 果 不 能 够 可 靠 估 计, 则 按 已 经 发 生 并 预 计 能 够 得 到 补 偿 的 劳 务 成 本 金 额 确 认 提 供 的 劳 务 收 入, 并 将 已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作 为 当 期 费 用 已 经 发 生 的 劳 务 成 本 如 预 计 不 能 得 到 补 偿 的, 则 不 确 认 收 入 3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与 资 产 使 用 权 让 渡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能 够 流 入 及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时, 本 公 司 确 认 收 入 分 别 下 列 情 况 确 定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收 入 金 额 : (1) 利 息 收 入 金 额, 按 照 他 人 使 用 本 企 业 货 币 资 金 的 时 间 和 实 际 利 率 计 算 确 定 ; (2) 使 用 费 收 入 金 额, 按 照 有 关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收 费 时 间 和 方 法 计 算 确 定 4 公 司 具 体 的 销 售 商 品 收 入 确 认 原 则 如 下 : 公 司 将 产 品 交 付 给 客 户, 并 经 客 户 确 认 无 误 后 确 认 收 入 ( 二 ) 应 收 款 项 的 核 算 方 法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独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判 断 依 据 或 金 额 标 准 :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达 到 100 万 元 ( 含 100 万 元 ) 以 上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达 到 50 万 元 ( 含 50 万 元 ) 以 上 的 非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范 围 关 联 方 的 客 户 应 收 款 项 为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138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 对 于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发 生 了 减 值, 根 据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经 单 独 测 试 未 发 生 减 值 的 应 收 款 项, 再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2 按 信 用 风 险 特 征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应 收 款 项 确 定 组 合 的 依 据 账 龄 组 合 账 龄 状 态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 账 龄 分 析 法 余 额 百 分 比 法 其 他 方 法 ) 账 龄 组 合 账 龄 分 析 法 组 合 中,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按 照 如 下 规 则 计 提 : 账 龄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比 例 (%) 其 他 应 收 款 计 提 比 例 (%)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年 年 年 年 年 以 上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账 款 :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 信 用 风 险 较 高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本 公 司 对 存 在 明 显 减 值 迹 象 的 其 他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按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定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三 ) 存 货 的 核 算 方 法 1 存 货 的 分 类 存 货 分 类 为 : 原 材 料 半 成 品 库 存 商 品 在 产 品 2 发 出 存 货 的 计 价 方 法 存 货 在 取 得 时 按 实 际 成 本 计 价 ; 领 用 或 发 出 存 货, 按 照 实 际 成 本 核 算 的, 采 用 加 权 平 均 法 确 定 其 实 际 成 本 3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确 定 依 据 及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期 末 对 存 货 进 行 全 面 清 查 后, 按 存 货 的 成 本 与 可 变 现 净 值 孰 低 提 取 或 调 整 存

139 货 跌 价 准 备 产 成 品 库 存 商 品 和 用 于 出 售 的 材 料 等 直 接 用 于 出 售 的 商 品 存 货,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以 该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需 要 经 过 加 工 的 材 料 存 货, 在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以 所 生 产 的 产 成 品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为 执 行 销 售 合 同 或 者 劳 务 合 同 而 持 有 的 存 货,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以 合 同 价 格 为 基 础 计 算, 若 持 有 存 货 的 数 量 多 于 销 售 合 同 订 购 数 量 的, 超 出 部 分 的 存 货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以 一 般 销 售 价 格 为 基 础 计 算 期 末 按 照 单 个 存 货 项 目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但 对 于 数 量 繁 多 单 价 较 低 的 存 货, 按 照 存 货 类 别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 与 在 同 一 地 区 生 产 和 销 售 的 产 品 系 列 相 关 具 有 相 同 或 类 似 最 终 用 途 或 目 的, 且 难 以 与 其 他 项 目 分 开 计 量 的 存 货, 则 合 并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4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采 用 永 续 盘 存 制 5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的 摊 销 方 法 低 值 易 耗 品 与 包 装 物 采 用 一 次 转 销 法 ( 四 ) 固 定 资 产 的 核 算 方 法 1 固 定 资 产 确 认 条 件 固 定 资 产 指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并 且 使 用 寿 命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有 形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在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予 以 确 认 : (1) 与 该 固 定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2)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方 法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采 用 年 限 平 均 法 分 类 计 提, 根 据 固 定 资 产 类 别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和 预 计 净 残 值 率 确 定 折 旧 率 如 固 定 资 产 各 组 成 部 分 的 使 用 寿 命 不 同 或 者 以 不 同 方 式 为 企 业 提 供 经 济 利 益, 则 选 择 不 同 折 旧 率 或 折 旧 方 法, 分 别 计 提 折 旧

140 融 资 租 赁 方 式 租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能 合 理 确 定 租 赁 期 届 满 时 将 会 取 得 租 赁 资 产 所 有 权 的, 在 租 赁 资 产 尚 可 使 用 年 限 内 计 提 折 旧 ; 无 法 合 理 确 定 租 赁 期 届 满 时 能 够 取 得 租 赁 资 产 所 有 权 的, 在 租 赁 期 与 租 赁 资 产 尚 可 使 用 年 限 两 者 中 较 短 的 期 间 内 计 提 折 旧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年 限 和 年 折 旧 率 如 下 : 类 别 折 旧 年 限 ( 年 ) 残 值 率 (%) 年 折 旧 率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设 备 电 子 设 备 及 其 他 融 资 租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认 定 依 据 计 价 方 法 公 司 与 租 赁 方 所 签 订 的 租 赁 协 议 条 款 中 规 定 了 下 列 条 件 之 一 的, 确 认 为 融 资 租 入 资 产 : (1) 租 赁 期 满 后 租 赁 资 产 的 所 有 权 归 属 于 本 公 司 ; (2) 公 司 具 有 购 买 资 产 的 选 择 权, 购 买 价 款 远 低 于 行 使 选 择 权 时 该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 (3) 租 赁 期 占 所 租 赁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的 大 部 分 ; (4) 租 赁 开 始 日 的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现 值, 与 该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不 存 在 较 大 的 差 异 公 司 在 承 租 开 始 日, 将 租 赁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与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现 值 两 者 中 较 低 者 作 为 租 入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将 最 低 租 赁 付 款 额 作 为 长 期 应 付 款 的 入 账 价 值, 其 差 额 作 为 未 确 认 的 融 资 费 ( 五 ) 在 建 工 程 的 核 算 方 法 在 建 工 程 项 目 按 建 造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前 所 发 生 的 必 要 支 出, 作 为 固 定 资 产 的 入 账 价 值 所 建 造 的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已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但 尚 未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的, 自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之 日 起, 根 据 工 程 预 算 造 价 或 者 工 程 实 际 成 本 等, 按 估 计 的 价 值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并 按 本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政 策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待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后, 再 按 实 际 成 本 调 整 原 来 的 暂 估 价 值, 但 不 调 整 原 已 计 提 的 折 旧 额

141 ( 六 ) 无 形 资 产 核 算 方 法 1 无 形 资 产 的 计 价 方 法 (1) 公 司 取 得 无 形 资 产 时 按 成 本 进 行 初 始 计 量 外 购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包 括 购 买 价 款 相 关 税 费 以 及 直 接 归 属 于 使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所 发 生 的 其 他 支 出 购 买 无 形 资 产 的 价 款 超 过 正 常 信 用 条 件 延 期 支 付, 实 质 上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以 购 买 价 款 的 现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债 务 重 组 取 得 债 务 人 用 以 抵 债 的 无 形 资 产, 以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并 将 重 组 债 务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该 用 以 抵 债 的 无 形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在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具 备 商 业 实 质 且 换 入 资 产 或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前 提 下,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换 入 的 无 形 资 产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除 非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换 入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更 加 可 靠 ; 不 满 足 上 述 前 提 的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和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作 为 换 入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不 确 认 损 益 (2) 后 续 计 量 在 取 得 无 形 资 产 时 分 析 判 断 其 使 用 寿 命 对 于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在 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的 期 限 内 按 直 线 法 摊 销 ; 无 法 预 见 无 形 资 产 为 企 业 带 来 经 济 利 益 期 限 的, 视 为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不 予 摊 销 2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估 计 情 况 项 目 预 计 使 用 寿 命 依 据 软 件 5 年 按 照 预 计 更 新 年 限 特 许 权 使 用 费 5 年 按 照 预 计 更 新 年 限 土 地 使 用 权 50 年 按 照 预 计 更 新 年 限 每 期 末, 对 使 用 寿 命 有 限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及 摊 销 方 法 进 行 复 核 3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判 断 依 据 每 期 末, 对 使 用 寿 命 不 确 定 的 无 形 资 产 的 使 用 寿 命 进 行 复 核 4 划 分 公 司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的 研 究 阶 段 和 开 发 阶 段 具 体 标 准

142 公 司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的 支 出 分 为 研 究 阶 段 支 出 和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研 究 阶 段 : 为 获 取 并 理 解 新 的 科 学 或 技 术 知 识 等 而 进 行 的 独 创 性 的 有 计 划 调 查 研 究 活 动 的 阶 段 开 发 阶 段 : 在 进 行 商 业 性 生 产 或 使 用 前, 将 研 究 成 果 或 其 他 知 识 应 用 于 某 项 计 划 或 设 计, 以 生 产 出 新 的 或 具 有 实 质 性 改 进 的 材 料 装 置 产 品 等 活 动 的 阶 段 5 开 发 阶 段 支 出 资 本 化 的 具 体 标 准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时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 (1)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以 使 其 能 够 使 用 或 出 售 在 技 术 上 具 有 可 行 性 ; (2) 具 有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并 使 用 或 出 售 的 意 图 ; (3) 无 形 资 产 产 生 经 济 利 益 的 方 式, 包 括 能 够 证 明 运 用 该 无 形 资 产 生 产 的 产 品 存 在 市 场 或 无 形 资 产 自 身 存 在 市 场, 无 形 资 产 将 在 内 部 使 用 的, 能 够 证 明 其 有 用 性 ; (4) 有 足 够 的 技 术 财 务 资 源 和 其 他 资 源 支 持, 以 完 成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开 发, 并 有 能 力 使 用 或 出 售 该 无 形 资 产 ; (5) 归 属 于 该 无 形 资 产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若 不 满 足 上 列 条 件 的,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在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七 ) 长 期 资 产 减 值 的 核 算 方 法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模 式 计 量 的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无 形 资 产 等 长 期 资 产, 于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减 值 测 试 结 果 表 明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按 其 差 额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并 计 入 减 值 损 失 可 收 回 金 额 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预 计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两 者 之 间 的 较 高 者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按 单 项 资 产 为 基 础 计 算 并 确 认, 如 果 难 以 对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以 该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资 产 组 是 能 够 独 立 产 生 现 金 流 入 的 最 小 资 产 组 合 商 誉 至 少 在 每 年 年 度 终 了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143 本 公 司 进 行 商 誉 减 值 测 试, 对 于 因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自 购 买 日 起 按 照 合 理 的 方 法 分 摊 至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 难 以 分 摊 至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的, 将 其 分 摊 至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组 合 在 将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分 摊 至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时, 按 照 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公 允 价 值 占 相 关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公 允 价 值 总 额 的 比 例 进 行 分 摊 公 允 价 值 难 以 可 靠 计 量 的, 按 照 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账 面 价 值 占 相 关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账 面 价 值 总 额 的 比 例 进 行 分 摊 在 对 包 含 商 誉 的 相 关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时, 如 与 商 誉 相 关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的, 先 对 不 包 含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计 算 可 收 回 金 额, 并 与 相 关 账 面 价 值 相 比 较, 确 认 相 应 的 减 值 损 失 再 对 包 含 商 誉 的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比 较 这 些 相 关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账 面 价 值 ( 包 括 所 分 摊 的 商 誉 的 账 面 价 值 部 分 ) 与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如 相 关 资 产 组 或 者 资 产 组 组 合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确 认 商 誉 的 减 值 损 失 上 述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一 经 确 认, 在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予 转 回 ( 八 ) 职 工 薪 酬 的 核 算 方 法 1 短 期 薪 酬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本 公 司 在 职 工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将 实 际 发 生 的 短 期 薪 酬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本 公 司 为 职 工 缴 纳 的 社 会 保 险 费 和 住 房 公 积 金, 以 及 按 规 定 提 取 的 工 会 经 费 和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在 职 工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根 据 规 定 的 计 提 基 础 和 计 提 比 例 计 算 确 定 相 应 的 职 工 薪 酬 金 额 职 工 福 利 费 为 非 货 币 性 福 利 的,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2 离 职 后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1)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本 公 司 按 当 地 政 府 的 相 关 规 定 为 职 工 缴 纳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和 失 业 保 险, 在 职 工 为 本 公 司 提 供 服 务 的 会 计 期 间, 按 以 当 地 规 定 的 缴 纳 基 数 和 比 例 计 算 应 缴 纳 金 额, 确 认 为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2)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144 本 公 司 根 据 预 期 累 计 福 利 单 位 法 确 定 的 公 式 将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产 生 的 福 利 义 务 归 属 于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期 间,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义 务 现 值 减 去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所 形 成 的 赤 字 或 盈 余 确 认 为 一 项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存 在 盈 余 的, 本 公 司 以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的 盈 余 和 资 产 上 限 两 项 的 孰 低 者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资 产 所 有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义 务, 包 括 预 期 在 职 工 提 供 服 务 的 年 度 报 告 期 间 结 束 后 的 十 二 个 月 内 支 付 的 义 务, 根 据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与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义 务 期 限 和 币 种 相 匹 配 的 国 债 或 活 跃 市 场 上 的 高 质 量 公 司 债 券 的 市 场 收 益 率 予 以 折 现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产 生 的 服 务 成 本 和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的 利 息 净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或 相 关 资 产 成 本 ;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所 产 生 的 变 动 计 入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并 且 在 后 续 会 计 期 间 不 转 回 至 损 益 在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结 算 时, 按 在 结 算 日 确 定 的 设 定 受 益 计 划 义 务 现 值 和 结 算 价 格 两 者 的 差 额, 确 认 结 算 利 得 或 损 失 3 辞 退 福 利 的 会 计 处 理 方 法 本 公 司 在 不 能 单 方 面 撤 回 因 解 除 劳 动 关 系 计 划 或 裁 减 建 议 所 提 供 的 辞 退 福 利 时, 或 确 认 与 涉 及 支 付 辞 退 福 利 的 重 组 相 关 的 成 本 或 费 用 时 ( 两 者 孰 早 ), 确 认 辞 退 福 利 产 生 的 职 工 薪 酬 负 债, 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九 ) 政 府 补 助 的 确 认 原 则 和 计 量 方 法 1 类 型 政 府 补 助, 是 本 公 司 从 政 府 无 偿 取 得 的 货 币 性 资 产 与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分 为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和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是 指 企 业 取 得 的 用 于 购 建 或 以 其 他 方 式 形 成 长 期 资 产 的 政 府 补 助, 包 括 购 买 固 定 资 产 或 无 形 资 产 的 财 政 拨 款 固 定 资 产 专 门 借 款 的 财 政 贴 息 等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是 指 除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之 外 的 政 府 补 助 2 确 认 时 点 按 照 应 收 金 额 计 量 的 政 府 补 助, 在 期 末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能 够 符 合 财 政 扶 持 政

145 策 规 定 的 相 关 条 件 且 预 计 能 够 收 到 财 政 扶 持 资 金 时 予 以 确 认 除 按 照 应 收 金 额 计 量 的 政 府 补 助 外 的 其 他 政 府 补 助, 在 实 际 收 到 补 助 款 项 时 予 以 确 认 3 会 计 处 理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按 照 所 建 造 或 购 买 的 资 产 使 用 年 限 分 期 计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用 于 补 偿 企 业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取 得 时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营 业 外 收 入 ; 用 于 补 偿 企 业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取 得 时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营 业 外 收 入 ( 十 ) 重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的 变 更 1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公 司 已 执 行 财 政 部 于 2014 年 颁 布 的 下 列 新 的 及 修 订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基 本 准 则 ( 修 订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 修 订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9 号 职 工 薪 酬 ( 修 订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0 号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 修 订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3 号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 修 订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7 号 金 融 工 具 列 报 ( 修 订 )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9 号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40 号 合 营 安 排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41 号 在 其 他 主 体 中 权 益 的 披 露 公 司 执 行 上 述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主 要 影 响 如 下 : 执 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9 号 职 工 薪 酬 ( 修 订 ) 公 司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9 号 职 工 薪 酬 ( 修 订 ) 将 公 司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及 失 业 保 险 单 独 分 类 至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核 算, 并 进 行 了 补 充 披 露 2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本 报 告 期 公 司 主 要 会 计 估 计 未 发 生 变 更 六 公 司 主 要 税 项 ( 一 )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146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税 种 及 税 率 情 况 如 下 : 税 种 计 税 依 据 2015 年 度 按 税 法 规 定 计 算 的 销 售 货 物 和 应 税 劳 务 增 值 税 收 入 为 基 础 计 算 销 项 税 额, 在 扣 除 当 期 允 许 抵 扣 的 进 项 税 额 后, 差 额 部 分 为 应 交 增 值 税 税 率 (%)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按 实 际 缴 纳 的 营 业 税 增 值 税 计 征 企 业 所 得 税 按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计 征 ( 二 ) 税 收 优 惠 及 批 文 本 公 司 取 得 广 东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广 东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广 东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分 别 于 2012 年 11 月 26 日 2015 年 10 月 10 日 颁 发 的 GR 号 GF 号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根 据 国 税 函 [2009]203 号 文 件 规 定, 年 适 用 15%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七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依 据 经 立 信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本 公 司 近 三 年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196, ,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 与 企 业 业 务 密 切 相 关, 按 照 国 家 统 一 标 准 定 额 或 定 量 享 受 政 府 补 4,034, , , 助 除 外 ) 委 托 他 人 投 资 或 管 理 资 产 的 损 益 364,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204, , 小 计 4,407, , , 所 得 税 影 响 额 -661, , , 合 计 3,746, , , 从 上 表 可 知, 报 告 期 内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对 当 期 净 利 润 影 响 较 小, 公 司 具 备 较 强 的 独 立 盈 利 能 力 及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八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一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147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流 动 比 率 ( 倍 ) 速 动 比 率 ( 倍 )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无 形 资 产 ( 土 地 使 用 权 除 外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0.08% 0.92% 0.78% 资 产 负 债 率 (%)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10,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元 / 股 )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股 ) 注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借 款 利 息 支 出, 因 此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指 标 不 适 用 上 述 指 标 的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流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速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存 货 )/ 流 动 负 债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营 业 收 入 / 应 收 账 款 平 均 余 额 存 货 周 转 率 = 营 业 成 本 / 存 货 平 均 余 额 无 形 资 产 ( 土 地 使 用 权 除 外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 无 形 资 产 ( 土 地 使 用 权 除 外 )/ 净 资 产 资 产 负 债 率 =( 负 债 总 额 / 资 产 总 额 ) 100%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期 末 净 资 产 -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 期 末 股 本 总 额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合 并 利 润 总 额 + 利 息 支 出 +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利 息 支 出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年 度 经 营 性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期 末 股 本 总 额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年 度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 期 末 股 本 总 额 ( 二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及 每 股 收 益 按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的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9 号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的 计 算 及 披 露 (2010 年 修 订 ) 的 规 定,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如 下 : 报 告 期 利 润 报 告 期 间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每 股 收 益 ( 元 / 股 ) 产 收 益 率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2015 年 度 90.96%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2014 年 度 % - -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013 年 度 55.74% - - 扣 除 非 经 常 损 益 2015 年 度 87.27% 后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2014 年 度 % - -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2013 年 度 53.12%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计 算 公 式

148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P0/(E0 + NP 2 + Ei Mi M0 Ej Mj M0±Ek Mk M0) 其 中 :P0 分 别 对 应 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N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E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期 初 净 资 产 ;Ei 为 报 告 期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新 增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Ej 为 报 告 期 回 购 或 现 金 分 红 等 减 少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M0 为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i 为 新 增 净 资 产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Mj 为 减 少 净 资 产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 Ek 为 因 其 他 交 易 或 事 项 引 起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Mk 为 发 生 其 他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2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公 式 计 算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P0 S;S= S0+S1+Si Mi M0 Sj Mj M0-Sk 其 中 :P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S 为 发 行 在 外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S0 为 期 初 股 份 总 数 ; S1 为 报 告 期 因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或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i 为 报 告 期 因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j 为 报 告 期 因 回 购 等 减 少 股 份 数 ;Sk 为 报 告 期 缩 股 数 ;M0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i 为 增 加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Mj 为 减 少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3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公 式 计 算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P1/(S0+S1+Si Mi M0 Sj Mj M0 Sk+ 认 股 权 证 股 份 期 权 可 转 换 债 券 等 增 加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 其 中,P1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并 考 虑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对 其 影 响,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调 整 公 司 在 计 算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时, 应 考 虑 所 有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对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和 加 权 平 均 股 数 的 影 响, 按 照 其 稀 释 程 度 从 大 到 小 的 顺 序 计 入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直 至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达 到 最 小 值 九 盈 利 预 测

149 公 司 未 编 制 盈 利 预 测 报 告 十 期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大 事 项 ( 一 )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截 止 2016 年 2 月 14 日, 发 行 人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其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 二 ) 或 有 事 项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或 有 事 项 ( 三 )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说 明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 四 ) 承 诺 事 项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无 需 要 披 露 的 前 期 承 诺 事 项 十 一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 一 )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及 变 动 趋 势 分 析 1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项 目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42, % 18, % 7, %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 % - - 合 计 42, % 18, % 7, %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突 出,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以 及 2013 年 度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分 别 为 99.98% 99.99% 以 及 % 公 司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为 纸 箱 等 包 装 物 废 品 销 售 所 形 成 的 收 入,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影 响 很 小, 以 下 主 要 通 过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相 关 信 息 分 析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2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类 分 析 (1) 按 产 品 类 别 分 析

15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各 类 别 产 品 销 售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产 品 类 别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电 机 控 制 器 33, % 14, % 5, % DC-DC 转 换 器 4, % 1, % % 车 载 充 电 机 2, % 1, % % 电 子 油 门 踏 板 及 其 他 1, % % % 合 计 42, % 18, % 7,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产 品 主 要 分 为 电 机 控 制 器 DC-DC 转 换 器 车 载 充 电 机 电 子 油 门 踏 板 及 其 他 公 司 产 品 构 成 保 持 相 对 稳 定, 其 中 公 司 核 心 产 品 电 机 控 制 器 占 比 较 高, 报 告 期 内 占 总 收 入 比 平 均 为 77.62%; DC-DC 转 换 器 车 载 充 电 机 电 子 油 门 踏 板 及 其 他 合 计 平 均 占 比 相 对 较 小, 报 告 期 内 占 收 入 比 平 均 分 别 为 9.39% 8.88% 和 4.1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类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产 品 类 别 2015 年 度 相 比 2014 年 度 2014 年 度 相 比 2013 年 度 变 动 额 增 长 率 变 动 额 增 长 率 电 机 控 制 器 18, % 9, % DC-DC 转 换 器 2, % 1, % 车 载 充 电 机 1, % % 电 子 油 门 踏 板 及 其 他 1, % % 合 计 23, % 11, % 从 产 品 类 别 来 看,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规 模 持 续 大 幅 增 加, 主 要 系 电 机 控 制 器 产 品 销 售 增 长 所 带 动,2015 年 度 以 及 2014 年 度 电 机 控 制 器 销 售 规 模 分 别 较 上 年 度 增 加 18, 万 元 以 及 9, 万 元, 较 上 年 度 分 别 增 长 % 以 及 % 除 电 机 控 制 器 外, 公 司 其 他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规 模 也 稳 步 上 升 公 司 各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实 现 快 速 增 长, 主 要 得 益 于 以 下 几 方 面 因 素 : 1 国 家 政 策 大 力 扶 持 下 游 产 业 随 着 国 家 和 地 方 鼓 励 政 策 的 不 断 增 多 及 下 游 产 业 链 技 术 水 平 不 断 成 熟, 下 游 市 场 推 广 和 应 用 得 到 了 高 速 增 长 同 时, 电 动 车 辆 在 经 济 性 环 保 性 及 安 全 性 等 方 面 都 有 明 显 的 优 势, 因 此 得 到 广 大 群 众 的 认 可, 其 发 展 对 改 善 民 生 推 动 城 乡

151 一 体 化 促 进 行 业 节 能 减 排 扩 大 内 需 拉 动 经 济 增 长 具 有 重 要 社 会 和 经 济 意 义, 未 来 发 展 空 间 巨 大 2 公 司 抓 住 了 下 游 市 场 发 展 的 机 遇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作 为 电 动 车 辆 的 核 心 零 部 件, 随 着 电 动 车 辆 持 续 稳 定 增 长, 市 场 发 展 巨 大 公 司 精 准 把 握 电 动 车 辆 市 场 脉 搏, 在 国 家 全 方 位 政 策 支 持 的 背 景 下, 经 过 多 年 的 发 展, 以 最 终 消 费 者 需 求 为 导 向, 加 大 了 对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研 发 和 营 销 投 入, 不 断 开 发 及 改 良 产 品, 所 研 发 产 品 在 市 场 中 取 得 明 显 先 发 优 势, 累 积 了 稳 定 的 客 户 资 源, 奠 定 了 公 司 品 牌 地 位, 从 而 使 得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大 幅 上 升 (2) 按 销 售 地 域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地 域 销 售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占 比 营 业 收 入 占 比 营 业 收 入 占 比 国 内 销 售 小 计 42, % 18, % 7, % 华 东 地 区 26, % 13, % 5, % 华 北 地 区 8, % 3, % 1, % 华 中 地 区 5, % 1, % % 西 北 及 其 他 地 区 3, % % % 国 外 销 售 小 计 % 合 计 42, % 18, % 7, % 公 司 产 品 以 国 内 销 售 为 主,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全 部 为 国 内 销 售 2015 年 开 始, 公 司 部 分 产 品 销 往 国 外 就 国 内 销 售 地 域 划 分 来 看,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产 品 国 内 销 售 主 要 集 中 在 华 东 华 北 及 华 中 地 区, 三 块 地 域 合 计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平 均 为 93.36%, 其 中 以 华 东 地 区 的 销 售 收 入 居 多 报 告 期 该 区 域 销 售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分 别 为 61.53% 71.32% 以 及 67.79%, 主 要 原 因 在 于 公 司 客 户 主 要 集 中 在 华 东 地 区, 其 中 包 括 斯 科 若 道 爵 和 时 风 等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巩 固 提 高 现 有 核 心 销 售 区 域 销 售 规 模 的 基 础 上, 不 断 加 强 市 场 开 拓 力 度, 销 售 区 域 从 华 东 地 区 向 全 国 其 他 地 区 拓 展, 使 公 司 在 其 他 区 域 的 销 售 规 模 也 实 现 稳 步 增 长 (3) 按 季 节 性 分 析

15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季 度 划 分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第 一 季 度 9, % 3, % 1, % 第 二 季 度 7, % 4, % 1, % 第 三 季 度 8, % 4, % 1, % 第 四 季 度 18, % 6, % 2, % 合 计 42, % 18, % 7, % 从 各 季 度 分 析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来 看, 上 半 年 为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淡 季, 下 半 年 为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旺 季, 其 中 第 四 季 度 实 现 收 入 保 持 在 30% 以 上, 主 要 由 于 第 四 季 度 下 游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以 及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销 量 较 高, 对 公 司 产 品 需 求 较 大 下 半 年 天 气 转 冷, 最 终 消 费 者 如 摩 托 车 和 三 轮 车 用 户 对 交 通 工 具 的 升 级 需 求 明 显 增 强, 促 进 了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的 销 量 新 能 源 汽 车 发 展 主 要 受 政 策 推 动 影 响, 一 般 第 四 季 度 是 政 府 补 贴 发 放 集 中 期 和 来 年 补 贴 政 策 的 明 确 期, 新 能 源 汽 车 整 车 厂 商 销 售 力 度 也 加 大 ( 二 ) 营 业 成 本 构 成 及 变 动 趋 势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成 本 全 部 由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构 成,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分 类 列 表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项 目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材 料 成 本 25, % 11, % 5, % 人 工 成 本 % % % 制 造 费 用 等 % % % 合 计 27, % 12, % 5, % 从 上 表 可 知,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由 材 料 成 本 人 工 成 本 以 及 制 造 费 用 等 组 成, 其 中 材 料 成 本 占 比 较 高,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材 料 成 本 平 均 占 比 为 92.96%, 对 成 本 影 响 较 大 ; 人 工 成 本 及 制 造 费 用 等 占 比 较 小, 报 告 期 内 平 均 占 比 分 别 为 3.23% 及 3.8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中 各 项 成 本 规 模 逐 年 上 涨, 主 要 系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上 涨 所 致 ; 各 项 成 本 占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的 比 重 保 持 基 本 稳 定 ( 三 )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分 析

153 1 分 产 品 毛 利 率 分 析 (1) 总 体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各 产 品 类 别 毛 利 率 和 各 产 品 类 别 销 售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比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产 品 类 别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毛 利 率 销 售 占 比 毛 利 率 销 售 占 比 毛 利 率 销 售 占 比 电 机 控 制 器 41.13% 78.94% 36.43% 78.98% 28.17% 74.93% DC-DC 转 换 器 3.70% 10.16% -0.82% 9.04% 3.62% 8.97% 车 载 充 电 机 21.72% 6.67% 21.21% 8.51% 24.04% 11.45% 电 子 油 门 踏 板 及 其 他 34.88% 4.22% 35.38% 3.48% 35.49% 4.66% 合 计 35.77% % 31.73% % 25.84% % 从 总 体 上 看,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有 所 上 升, 分 别 为 35.77% 31.73% 和 25.84% 公 司 核 心 产 品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收 入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重 保 持 在 74% 以 上, 系 影 响 综 合 毛 利 率 的 主 要 因 素 (2) 各 产 品 毛 利 率 变 动 分 析 2015 年 度 较 2014 年 度 变 动 2014 年 度 较 2013 年 度 变 动 各 产 品 收 各 产 品 毛 各 产 品 收 项 目 各 产 品 毛 利 入 比 变 动 合 计 利 率 变 动 入 比 变 动 率 变 动 影 响 影 响 影 响 影 响 合 计 电 机 控 制 器 3.72% -0.01% 3.70% 6.19% 1.48% 7.66% DC-DC 转 换 器 0.41% 0.04% 0.45% -0.40% % 车 载 充 电 机 0.04% -0.40% -0.35% -0.32% -0.62% -0.95% 电 子 油 门 踏 板 及 其 他 -0.02% 0.26% 0.24% % -0.42% 合 计 4.15% -0.11% 4.04% 5.46% 0.43% 5.89% 注 : 毛 利 率 变 动 影 响 =( 当 期 产 品 毛 利 率 - 上 期 产 品 毛 利 率 ) 上 期 产 品 收 入 占 比 ; 收 入 占 比 变 动 影 响 = 当 期 产 品 毛 利 率 ( 当 期 产 品 收 入 占 比 - 上 期 产 品 收 入 占 比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35.77% 31.73% 和 25.84%, 呈 逐 年 增 长 态 势 其 中, 影 响 公 司 产 品 综 合 毛 利 率 的 最 大 因 素 为 核 心 产 品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2015 年 度 和 2014 年 度,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毛 利 率 上 涨 导 致 公 司 综 合 毛 利 率 分 别 上 涨 3.72 个 百 分 点 和 6.19 个 百 分 点, 在 抵 消 销 售 占 比 变 动 和 其 他 产 品 毛 利 率 波 动 影 响 的 因 素 后, 拉 动 公 司 产 品 整 体 毛 利 率 分 别 上 涨 了 4.04 个 百 分 点 和 5.89 个 百 分 点

154 报 告 期 内 核 心 产 品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毛 利 占 比 分 别 为 90.78% 90.67% 以 及 81.69%, 电 机 控 制 器 毛 利 率 对 综 合 毛 利 率 具 有 决 定 性 影 响, 因 此, 以 下 将 主 要 就 公 司 核 心 产 品 电 机 控 制 器 毛 利 率 波 动 情 况 进 行 详 细 分 析 (3) 电 机 控 制 器 毛 利 率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电 机 控 制 器 平 均 单 位 价 格 平 均 单 位 成 本 以 及 毛 利 率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元 / 台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数 值 变 动 幅 度 数 值 变 动 幅 度 数 值 单 位 平 均 价 格 1, % 1, % 1, 单 位 平 均 成 本 % % 1, 毛 利 率 41.13% 12.91% 36.43% 29.31% 28.17%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电 机 控 制 器 毛 利 率 不 断 上 涨, 从 2013 年 的 28.17% 增 长 至 2015 年 的 41.13%, 公 司 在 保 证 产 品 质 量 及 有 效 控 制 产 品 成 本 的 基 础 上, 根 据 市 场 供 需 情 况 适 当 调 整 经 营 策 略, 适 当 降 低 产 品 单 位 售 价, 主 动 让 利 予 客 户, 进 一 步 扩 大 市 场 份 额, 但 产 品 售 价 的 下 降 幅 度 低 于 成 本 下 降 幅 度, 公 司 保 持 了 较 高 的 毛 利 率 水 平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电 机 控 制 器 单 位 成 本 不 断 下 降, 主 要 原 因 : 一 方 面, 随 着 发 行 人 产 品 生 产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采 购 渠 道 及 采 购 策 略 不 断 优 化, 主 要 原 材 料 功 率 管 芯 片 以 及 铝 底 板 等 的 采 购 单 价 在 报 告 期 内 均 呈 现 不 同 程 度 的 下 降 ; 另 一 方 面, 发 行 人 不 断 改 进 生 产 技 术, 生 产 工 艺 更 加 成 熟, 集 成 化 程 度 更 高, 产 品 体 积 更 小, 在 保 证 质 量 的 前 提 下, 单 耗 材 料 有 所 降 低 ; 再 次,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受 下 游 市 场 蓬 勃 发 展 的 影 响, 呈 现 销 售 规 模 大 幅 增 长, 与 此 同 时 公 司 通 过 引 进 先 进 设 备,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规 模 效 应 逐 步 体 现, 单 位 生 产 成 本 下 降 2 毛 利 率 敏 感 性 分 析 影 响 公 司 产 品 毛 利 率 的 敏 感 因 素 众 多, 其 中 材 料 成 本 占 成 本 比 重 较 高, 现 以 材 料 价 格 变 动 对 主 营 业 务 综 合 毛 利 率 的 变 动 作 敏 感 性 分 析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备 注 变 动 前 主 营 业 务 综 合 毛 利 率 35.77% 31.73% 25.84% a 材 料 成 本 占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比 93.28% 93.03% 92.58% b

155 材 料 价 格 变 动 1% 后 的 主 营 业 务 综 合 毛 利 率 35.17% 31.09% 25.15% c=1-(1-a)*(1%*b+1) 主 营 业 务 综 合 毛 利 率 变 动 -1.67% -2.00% -2.67% d=c/a-1 材 料 敏 感 系 数 e=d/1% 从 上 表 可 知, 报 告 期 内 材 料 对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率 敏 感 性 平 均 值 为 -2.11, 即 材 料 价 格 每 变 动 1%, 主 营 业 务 综 合 毛 利 率 将 变 动 -2.11% 2014 年 与 2015 年 材 料 采 购 成 本 对 毛 利 率 敏 感 性 有 所 降 低, 说 明 发 行 人 加 强 供 应 商 管 理 以 及 存 货 成 本 管 控 效 果 较 好 3 毛 利 率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比 较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毛 利 率 比 较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公 司 名 称 主 要 产 品 类 型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大 地 和 新 能 源 车 辆 电 机 驱 动 系 统 % 51.54% 大 洋 电 机 新 能 源 车 辆 动 力 总 成 系 统 23.99% 24.92% 20.20% 汇 川 技 术 新 能 源 类 产 品 % 45.61% 蓝 海 华 腾 电 动 汽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 61.12% 行 业 平 均 值 % 44.62% 本 公 司 电 控 系 统 产 品 35.77% 31.73% 25.84% 注 1: 上 表 所 示 的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毛 利 率 是 各 公 司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品 相 关 毛 利 率, 并 非 其 综 合 毛 利 率 ; 注 2: 大 地 和 以 及 汇 川 技 术 数 据 来 源 于 各 公 司 公 布 的 年 度 报 告, 其 中 2015 年 年 报 尚 未 披 露 暂 不 进 行 比 较 ; 注 3: 蓝 海 华 腾 数 据 来 源 于 该 公 司 公 布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其 中 2015 年 数 据 尚 未 披 露 暂 不 进 行 比 较 ; 注 4: 汇 川 技 术 的 新 能 源 类 产 品 主 要 包 括 电 动 汽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以 及 光 伏 逆 变 器 ; 注 5: 从 上 表 可 知, 可 比 公 司 主 营 新 能 源 汽 车 零 部 件,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具 有 一 定 可 比 性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毛 利 率 低 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平 均 值, 主 要 原 因 系 一 方 面 发 行 人 实 施 高 性 价 比 的 经 营 策 略, 毛 利 率 维 持 在 较 为 合 理 毛 利 率 水 平 ; 另 一 方 面, 发 行 人 与 可 比 公 司 产 品 构 成 有 所 差 异, 发 行 人 产 品 绝 大 部 分 为 电 机 控 制 器 产 品, 而 可 比 公 司 产 品 还 包 括 非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电 机 等 其 他 产 品 ( 四 ) 期 间 费 用 分 析 1 各 项 主 要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及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156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占 收 入 比 金 额 占 收 入 比 金 额 占 收 入 比 销 售 费 用 1, % % % 管 理 费 用 2, % 1, % 1, % 财 务 费 用 % % % 期 间 费 用 合 计 4, % 2, % 1, % 营 业 收 入 42, % 18, % 7, % 从 上 表 可 知,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主 要 由 管 理 费 用 和 销 售 费 用 构 成, 财 务 费 用 较 少,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无 银 行 借 款 所 致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合 计 分 别 为 4, 万 元 2, 万 元 以 及 1, 万 元, 随 着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的 扩 大 而 增 加 报 告 期 内, 三 项 期 间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9.81% 13.06% 以 及 19.92%, 期 间 费 用 率 逐 步 下 降, 主 要 原 因 系 一 方 面, 公 司 产 品 凭 借 良 好 的 性 能 和 成 本 优 势 快 速 占 领 市 场, 营 业 收 入 在 报 告 期 内 大 幅 增 长, 年 复 合 增 长 率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进 一 步 加 强 了 对 费 用 的 控 制, 使 得 期 间 费 用 增 长 速 度 低 于 销 售 规 模 的 增 长 幅 度 2 销 售 费 用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及 其 占 比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售 后 服 务 费 % % % 运 费 % % % 职 工 薪 酬 % % % 差 旅 费 % % % 招 待 费 % % % 办 公 费 % % % 其 他 % % % 合 计 1, % % % 从 上 表 可 知,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主 要 由 售 后 服 务 费 运 输 费 差 旅 费 和 职 工 薪 酬 构 成,2015 年 2014 年 以 及 2013 年 前 四 项 费 用 合 计 占 销 售 费 用 总 额 比 分 别 为 93.31% 94.25% 以 及 92.36% (1) 售 后 服 务 费 报 告 期 内 售 后 服 务 费 在 销 售 费 用 中 占 比 较 高, 随 着 发 行 人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同 步 增 长 发 行 人 主 要 产 品 作 为 电 动 车 辆 的 核 心 零 部 件, 技 术 含

157 量 高, 生 产 工 艺 复 杂, 客 户 对 产 品 质 量 要 求 较 高, 尽 管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优 良, 获 得 众 多 客 户 认 可, 但 仍 会 存 在 少 量 需 公 司 维 修 或 者 置 换 的 情 形, 该 项 维 修 支 出 或 者 置 换 领 料 计 入 售 后 服 务 费 由 于 当 期 实 际 发 生 支 出 的 售 后 服 务 费 与 当 期 收 入 的 项 目 相 关, 因 此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根 据 以 前 经 验 按 照 每 年 收 入 的 一 定 比 例 计 提 相 关 售 后 服 务 费 (2) 运 输 费 报 告 期 内 运 输 费 用 逐 年 增 加, 主 要 原 因 系 随 着 销 售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对 应 的 发 货 批 次 增 加, 按 照 行 业 惯 例, 销 售 商 品 的 运 费 由 发 行 人 承 担, 导 致 运 输 费 持 续 增 加 (3) 差 旅 费 差 旅 费 主 要 是 销 售 人 员 出 差 的 交 通 费 住 宿 费 和 差 旅 补 助 费 等 费 用 组 成 2015 年 度 以 及 2014 年 度 差 旅 费 有 所 增 加, 主 要 系 下 游 行 业 发 展 迅 速, 公 司 加 大 市 场 拓 展 力 度 所 致 (4) 职 工 薪 酬 销 售 费 用 中 职 工 薪 酬 主 要 为 销 售 人 员 工 资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销 售 费 用 中 职 工 薪 酬 逐 年 上 涨, 主 要 原 因 系 为 了 应 对 销 售 规 模 的 扩 大, 公 司 增 加 了 销 售 人 员 数 量 ; 同 时, 为 提 高 销 售 人 员 积 极 性 与 销 售 业 绩, 公 司 适 当 提 高 了 销 售 人 员 工 资 水 平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大, 公 司 其 他 销 售 费 用 均 有 所 上 涨 3 管 理 费 用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及 其 占 比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研 发 支 出 1, % 1, % % 职 工 薪 酬 % % % 中 介 费 % % % 差 旅 费 % % % 办 公 费 % % % 业 务 招 待 费 % % % 税 费 % % % 其 他 % % % 合 计 2, % 1, % 1, %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主 要 由 研 究 开 发 费 职 工 薪 酬 组 成, 报 告 期 内, 该 两 项 费 用 合

158 计 占 管 理 费 用 总 额 比 分 别 为 83.94% 89.83% 以 及 88.86% 其 中, 研 发 支 出 系 最 主 要 构 成 部 分, 报 告 期 内 占 管 理 费 用 总 额 比 分 别 为 65.32% 80.53% 以 及 81.59% (1) 研 发 支 出 报 告 期 内 研 发 支 出 较 高, 主 要 原 因 : 公 司 产 品 生 产 工 艺 复 杂, 技 术 含 量 较 高, 且 为 电 动 车 辆 的 关 键 部 件, 为 满 足 客 户 定 制 需 求, 提 升 品 牌 知 名 度, 公 司 持 续 增 加 研 发 投 入, 力 争 所 研 发 产 品 在 市 场 同 类 产 品 中 取 得 明 显 优 势 公 司 研 发 支 出 主 要 由 研 发 人 员 工 资 研 发 材 料 支 出 研 发 设 备 折 旧 和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等 组 成, 报 告 期 内 研 发 支 出 随 着 销 售 规 模 的 扩 大 而 逐 年 增 加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研 发 支 出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人 工 费 用 直 接 材 料 设 备 折 旧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设 计 费 用 其 他 费 用 合 计 1, , (2) 职 工 薪 酬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销 售 规 模 的 扩 大, 管 理 人 员 数 量 有 所 增 加, 同 时, 公 司 适 当 提 高 了 管 理 人 员 的 工 资 水 平, 二 者 共 同 导 致 管 理 费 用 中 职 工 薪 酬 增 加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的 扩 大, 公 司 其 他 管 理 费 用 均 有 所 增 加 4 财 务 费 用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财 务 费 用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利 息 支 出 减 : 利 息 收 入 汇 兑 损 失 其 他 合 计 报 告 期 内, 由 于 公 司 并 未 向 银 行 借 款, 因 此 无 利 息 支 出, 公 司 财 务 费 用 主 要 受 利 息 收 入 影 响 ;2015 年 财 务 费 用 为 负 主 要 系 公 司 银 行 存 款 产 生 的 利 息 收 入 所

159 致, 其 他 主 要 为 银 行 手 续 费 5 期 间 费 用 与 同 行 业 公 司 比 较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比 较 如 下 : 公 司 名 称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销 售 费 用 率 % 12.06% 大 地 和 管 理 费 用 率 % 31.90% 财 务 费 用 率 % -0.33% 期 间 费 用 率 % 43.63% 销 售 费 用 率 4.61% 4.15% 3.20% 大 洋 电 机 管 理 费 用 率 9.01% 8.80% 7.99% 财 务 费 用 率 -0.59% -0.60% -1.23% 期 间 费 用 率 13.03% 12.35% 9.97% 销 售 费 用 率 % 10.84% 汇 川 技 术 管 理 费 用 率 % 14.51% 财 务 费 用 率 % -3.87% 期 间 费 用 率 % 21.48% 销 售 费 用 率 % 9.19% 蓝 海 华 腾 管 理 费 用 率 % 13.95% 财 务 费 用 率 % -0.04% 期 间 费 用 率 % 23.10% 销 售 费 用 率 % 8.82% 行 业 平 均 值 管 理 费 用 率 % 17.09% 财 务 费 用 率 % -1.37% 期 间 费 用 率 % 24.54% 销 售 费 用 率 4.52% 4.38% 4.42% 本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率 5.32% 8.67% 15.48% 财 务 费 用 率 -0.03% 0.004% 0.02% 期 间 费 用 率 9.81% 13.06% 19.92% 注 1: 大 地 和 以 及 汇 川 技 术 数 据 来 源 于 各 公 司 公 布 的 年 度 报 告, 其 中 2015 年 年 报 尚 未 披 露 暂 不 进 行 比 较 ; 注 2: 蓝 海 华 腾 数 据 来 源 于 该 公 司 公 布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其 中 2015 年 数 据 尚 未 披 露 暂 不 进 行 比 较 从 纵 向 来 看,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率 波 动 趋 势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平 均 水 平 基 本 一 致,2014 年 相 比 2013 年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率 下 降 6.87%, 而 同 行 业 期 间 费 用 率 平 均 水 平 下 降 2.05%;2015 年 度 较 2014 年 度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率 下 降 3.24 %, 公 司 费 用 控 制 较 好 从 横 向 来 看,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率 较 为 稳 定, 主 要 原 因 系 售 后 服 务 费

160 为 销 售 费 用 主 要 构 成 部 分, 与 销 售 规 模 较 为 匹 配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率 低 于 同 行 业 销 售 费 用 率 平 均 水 平,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品 牌 优 势 明 显 及 与 下 游 客 户 合 作 稳 定,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单 个 客 户 采 购 额 不 断 提 高, 总 体 开 发 与 维 护 客 户 成 本 相 对 较 低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率 逐 渐 下 降 以 及 低 于 同 行 业 平 均 水 平, 主 要 原 因 系 一 方 面 公 司 技 术 水 平 较 高, 具 有 较 强 的 产 品 创 新 能 力, 产 品 模 块 化 设 计, 便 于 大 规 模 生 产, 在 不 需 要 大 幅 增 加 研 发 以 及 管 理 人 员 的 前 提 下 可 快 速 扩 大 规 模 适 应 下 游 需 求 ; 另 一 方 面,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断 加 强 对 管 理 费 用 的 控 制, 控 制 效 果 较 好 ( 五 ) 利 润 来 源 及 变 动 趋 势 分 析 1 利 润 构 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利 润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营 业 收 入 42, % 18, % 7, 营 业 利 润 10, % 3, % 利 润 总 额 10, % 3, % 净 利 润 9, % 2, % 营 业 利 润 占 利 润 总 额 比 96.24% 98.53% 95.00%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经 营 成 果 保 持 了 良 好 的 增 长 态 势,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两 个 方 面 : 第 一,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突 出, 利 润 总 额 基 本 来 源 于 营 业 利 润,2013 年 度 至 2015 年 度 公 司 营 业 利 润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分 别 为 95.00% 98.53% 和 96.24%; 公 司 营 业 利 润 与 利 润 总 额 差 异 小, 说 明 公 司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占 比 很 小, 对 公 司 的 利 润 水 平 基 本 没 有 影 响 第 二, 受 益 于 公 司 核 心 产 品 毛 利 率 持 续 上 涨 和 期 间 费 用 率 的 下 降,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净 利 润 增 长 幅 度 大 于 营 业 收 入 的 增 长 幅 度,2014 年 度 和 2015 年 度 的 净 利 润 增 长 幅 度 分 别 为 % 和 %,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幅 度 分 别 为 % 和 % 2 利 润 来 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毛 利 和 占 比 如 下 表 所 示 :

161 单 位 : 万 元 产 品 类 别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毛 利 占 比 毛 利 占 比 毛 利 占 比 电 机 控 制 器 13, % 5, % 1, % DC-DC 转 换 器 % % % 车 载 充 电 机 % % % 电 子 油 门 踏 板 及 其 他 % % % 合 计 15, % 5, % 1, % 从 上 表 可 知, 公 司 利 润 主 要 来 源 于 核 心 产 品 电 机 控 制 器, 报 告 期 内 占 比 依 次 为 90.78% 90.67% 以 及 81.69% 2014 年 度 及 2015 年 度, 公 司 核 心 产 品 毛 利 较 上 年 分 别 增 加 3, 万 元 和 8, 万 元, 主 要 由 于 公 司 核 心 产 品 收 入 规 模 的 扩 大 以 及 毛 利 率 的 上 涨 带 动 所 致 ( 六 ) 营 业 外 收 支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支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营 业 外 收 入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政 府 补 助 其 他 合 计 营 业 外 支 出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其 他 合 计 公 司 营 业 外 收 支 金 额 较 小, 对 经 营 业 绩 无 重 大 影 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政 府 补 助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扩 大 进 口 专 项 配 套 资 金 管 理 办 法 补 贴 款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的 认 定 奖 励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发 展 改 革 奖 励

162 发 明 专 利 授 权 资 助 款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资 助 款 中 小 企 业 开 拓 资 金 补 助 广 东 省 进 口 贴 息 资 金 研 究 开 发 费 补 助 技 术 改 造 资 金 补 贴 企 业 转 型 升 级 扩 大 生 产 奖 励 高 新 区 科 经 局 2015 年 第 一 批 省 财 政 企 业 研 究 开 发 补 助 高 新 区 科 经 局 装 洽 会 搭 建 补 贴 高 新 区 科 经 局 完 成 股 改 奖 励 年 省 应 用 型 科 技 研 发 专 项 资 金 广 东 省 科 技 型 中 小 企 业 技 术 创 新 专 项 资 金 其 他 合 计 ( 七 )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讨 论 分 析 之 七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非 经 常 损 益 净 额 占 当 期 净 利 润 比 分 别 为 4.06% 1.44% 以 及 4.70%,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对 公 司 利 润 影 响 小 ( 八 ) 税 收 情 况 1 各 项 税 费 缴 纳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税 费 缴 纳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增 值 税 1, 企 业 所 得 税 1,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教 育 费 附 加 合 计 2, 所 得 税 费 用 与 利 润 总 额 的 关 系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所 得 税 费 用 与 利 润 总 额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163 利 润 总 额 10, ,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1, 净 利 润 9, , 所 得 税 费 用 / 利 润 总 额 14.19% 13.00% 9.61% ( 九 ) 影 响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的 主 要 因 素 及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如 果 发 生 下 列 情 况, 将 对 公 司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 产 业 政 策 出 现 变 动 研 发 方 向 未 准 确 把 握 市 场 需 求 变 化 原 材 料 价 格 波 动 募 投 项 目 未 达 预 期 存 货 规 模 未 得 到 有 效 控 制 以 及 应 收 账 款 未 收 回 等, 上 述 因 素 对 公 司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的 影 响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的 相 关 内 容 尽 管 存 在 未 来 可 能 发 生 并 将 对 公 司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产 生 较 大 不 利 影 响 的 因 素, 公 司 管 理 层 认 为, 公 司 具 备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理 由 如 下 : 1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下 游 需 求 前 景 较 好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作 为 电 动 车 辆 的 核 心 零 部 件, 随 着 我 国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销 规 模 飞 速 增 长, 市 场 发 展 空 间 巨 大 据 中 汽 协 会 统 计, 我 国 新 能 源 汽 车 占 汽 车 总 销 量 的 比 例 从 2014 年 开 始 出 现 快 速 增 长, 已 由 2011 年 的 0.04% 提 升 至 2014 年 的 0.32%, 并 继 续 保 持 增 长 势 头 2 经 过 多 年 的 沉 淀 与 积 累, 公 司 已 形 成 深 厚 的 技 术 研 发 底 蕴 优 势 创 新 产 品 制 造 工 艺 优 势 市 场 先 发 及 客 户 优 势 品 牌 及 产 业 链 合 作 优 势 以 及 产 品 质 量 优 势, 公 司 在 行 业 内 认 可 度 较 高, 公 司 将 依 托 既 有 的 各 种 优 势, 进 一 步 巩 固 和 拓 展 市 场 份 额 3 公 司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后, 募 集 资 金 主 要 运 用 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发 行 人 的 运 转 效 率 品 牌 效 应 以 及 渠 道 建 设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或 改 善, 发 行 人 的 业 务 将 实 现 进 一 步 发 展, 从 而 促 进 公 司 整 体 盈 利 能 力 进 一 步 提 升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突 出, 市 场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经 济 效 益 良 好, 具 有 较 强 的 竞 争 力 和 发 展 潜 力 ; 发 行 人 具 备 较 强 的 研 发 设 计 能 力 稳 定 的 客 户 资 源 较 强 的 品 牌 实 力 等, 并 且 发 行 人 具 有 较 好 的 行 业 地 位 以 及 较 为 明 显 的 核 心 竞 争 优 势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后,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发 行 人 市 场 规 模 与 核 心 竞 争 力, 因 此, 发 行 人 具 备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十 二 财 务 状 况 分 析 ( 一 ) 资 产 分 析

164 1 资 产 构 成 情 况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结 构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流 动 资 产 35, % 13, % 4, % 非 流 动 资 产 6, % 1, % % 资 产 总 计 41, % 15, % 5,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规 模 快 速 增 长, 截 至 2015 年 末 2014 年 末 以 及 2013 年 末, 公 司 资 产 规 模 分 别 为 41, 万 元 15, 万 元 以 及 5,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系 一 方 面,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效 果 较 好, 形 成 一 定 规 模 的 经 营 积 累 ; 另 一 方 面, 为 提 高 公 司 的 营 业 规 模, 公 司 引 进 新 股 东, 获 得 了 较 多 的 资 本 投 入 从 资 产 结 构 看,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内 部 结 构 较 为 稳 定, 流 动 资 产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重 保 持 在 84% 以 上, 流 动 资 产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重 较 高, 主 要 原 因 系 一 方 面, 公 司 处 于 快 速 发 展 期, 对 资 金 需 求 大, 在 融 资 渠 道 相 对 有 限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将 更 多 资 金 用 于 产 品 研 发 市 场 推 广 等 方 面, 使 得 存 货 等 流 动 资 产 快 速 增 长 ; 另 一 方 面, 报 告 期 前 两 年 主 要 通 过 租 赁 方 式 获 得 生 产 必 要 的 办 公 生 产 场 地,2015 年 公 司 为 扩 大 生 产 规 模, 适 应 市 场 增 长 需 要, 购 买 了 厂 房 机 器 设 备 等 非 流 动 资 产, 但 总 体 占 资 产 比 重 较 小 2 流 动 资 产 质 量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结 构 及 占 比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应 收 账 款 14, % 4, % 1, % 存 货 13, % 7, % 1, % 应 收 票 据 3, % % % 货 币 资 金 3, % % % 其 他 应 收 款 % % % 预 付 款 项 % % %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 - -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 %

165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35, % 13, % 4, %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由 存 货 和 应 收 账 款 构 成, 具 有 较 强 的 流 动 性,2015 年 末 2014 年 末 以 及 2013 年 末, 两 者 合 计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重 分 别 为 78.54% 86.67% 以 及 78.34% (1)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分 析 A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总 体 分 析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与 同 期 第 四 季 度 含 税 营 业 收 入 相 比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15, , , 同 期 第 四 季 度 含 税 营 业 收 入 合 计 21, , , 应 收 账 款 占 第 四 季 度 含 税 营 业 收 入 合 计 比 重 73.66% 69.83% 52.81% 从 上 表 可 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15, 万 元 5, 万 元 和 1, 万 元, 分 别 较 上 年 年 末 增 长 % 以 及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大 幅 增 长, 主 要 原 因 系 一 方 面, 基 于 客 户 具 有 良 好 的 资 金 实 力 市 场 美 誉 度 以 及 良 好 历 史 还 款 记 录 的 情 况 下, 公 司 对 信 誉 好 资 质 强 的 客 户 给 予 一 定 的 信 用 期, 一 般 情 况 下 给 予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厂 商 信 用 期 为 1 至 2 个 月,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厂 商 信 用 期 一 般 为 3 个 月 左 右 ; 另 一 方 面, 销 售 规 模 的 快 速 增 长 导 致 公 司 与 下 游 客 户 的 未 结 算 金 额 增 加, 其 中 2015 年 度 信 用 账 期 较 长 的 新 能 源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厂 商 的 销 售 占 比 显 著 增 加, 导 致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规 模 进 一 步 扩 大 公 司 在 第 四 季 度 为 销 售 旺 季, 报 告 期 公 司 第 四 季 度 销 售 占 比 30% 以 上, 因 此 在 年 末 时 点 未 结 算 金 额 较 大, 导 致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相 对 较 高 2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结 构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款 项 账 龄 以 及 计 提 的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166 账 龄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占 比 坏 账 准 备 净 额 1 年 以 内 15, %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以 上 % 合 计 15, % , 账 龄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占 比 坏 账 准 备 净 额 1 年 以 内 4, %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以 上 % 合 计 5, % , 账 龄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余 额 占 比 坏 账 准 备 净 额 1 年 以 内 1, % , 年 % 年 % 年 % 年 % 年 以 上 合 计 1, % , 公 司 实 行 稳 健 的 应 收 账 款 管 理 政 策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较 好, 回 笼 期 较 短, 平 均 95.87% 的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在 1 年 以 内, 应 收 账 款 风 险 较 小, 质 量 较 高, 应 收 账 款 结 构 合 理 稳 定 3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计 提 政 策 分 析 发 行 人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坏 账 准 备 提 取 政 策 比 较 分 析 表 如 下 : 公 司 名 称 1 年 以 内 ( 含 1 年 )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 以 上 大 地 和 5% 10% 20% 50% 80% 100% 大 洋 电 机 5% 10% 30% 50% 80% 100% 汇 川 技 术 5% 10% 50% 100% 100% 100% 蓝 海 华 腾 5% 10% 50% 100% 100% 100%

167 行 业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范 围 5% 10% 20%-50% 50%-100% 80%-100% 100% 本 公 司 5% 10% 20% 50% 80% 100% 注 1: 大 地 和 大 洋 电 机 以 及 汇 川 技 术 数 据 来 源 于 各 公 司 公 布 的 年 度 报 告 ; 注 2: 蓝 海 华 腾 数 据 来 源 于 该 公 司 公 布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从 上 表 可 知,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与 同 行 业 计 提 比 例 范 围 基 本 保 持 一 致, 符 合 谨 慎 性 原 则 4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的 比 较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公 司 名 称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大 地 和 大 洋 电 机 汇 川 技 术 蓝 海 华 腾 行 业 平 均 值 本 公 司 注 1: 大 地 和 以 及 汇 川 技 术 数 据 来 源 于 各 公 司 公 布 的 年 度 报 告, 其 中 2015 年 年 报 尚 未 披 露 暂 不 进 行 比 较 ; 注 2: 蓝 海 华 腾 数 据 来 源 于 该 公 司 公 布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其 中 2015 年 数 据 尚 未 披 露 暂 不 进 行 比 较 ; 注 3: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营 业 收 入 / 应 收 账 款 期 初 期 末 平 均 值 相 比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较 高, 周 转 能 力 较 强, 处 于 同 行 业 较 好 水 平,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凭 借 良 好 的 品 牌 效 应 较 强 的 议 价 能 力 以 及 实 行 较 为 严 格 的 信 用 政 策, 严 格 控 制 了 赊 销 比 例 5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分 析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金 额 最 大 的 前 五 名 单 位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账 龄 占 应 收 账 款 比 例 (%) 斯 科 若 3, 一 年 以 内 长 沙 众 泰 2, 一 年 以 内 陕 西 通 家 1, 一 年 以 内 9.33 御 捷 1, 一 年 以 内 6.70 力 帆 1, 一 年 以 内 6.64 合 计 9,

168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账 龄 占 应 收 账 款 比 例 (%) 斯 科 若 1, 一 年 以 内 御 捷 一 年 以 内 山 东 时 风 一 年 以 内 长 沙 众 泰 一 年 以 内 6.09 江 苏 道 爵 一 年 以 内 5.51 合 计 3,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账 龄 占 应 收 账 款 比 例 (%) 斯 科 若 一 年 以 内 御 捷 一 年 以 内 山 东 时 风 一 年 以 内 9.64 山 东 陆 骏 一 年 以 内 8.44 山 东 梅 拉 德 一 年 以 内 7.32 合 计 1, 注 : 上 述 应 收 账 款 客 户 按 照 同 一 控 制 人 下 进 行 合 并, 斯 科 若 包 括 永 康 市 斯 科 若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以 及 浙 江 康 迪 车 业 有 限 公 司 ; 长 沙 众 泰 包 括 长 沙 众 泰 汽 车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以 及 众 泰 新 能 源 汽 车 有 限 公 司 长 沙 分 公 司 ; 御 捷 包 括 河 北 御 捷 车 业 有 限 公 司 以 及 山 东 御 捷 马 新 能 源 汽 车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 力 帆 包 括 重 庆 力 帆 乘 用 车 有 限 公 司 以 及 河 南 力 帆 新 能 源 电 动 车 有 限 公 司 ; 山 东 梅 拉 德 包 括 山 东 梅 拉 德 能 源 动 力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以 及 山 东 比 德 文 动 力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山 东 陆 骏 现 已 更 名 为 山 东 唐 骏 电 动 车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前 五 名 单 位 应 收 账 款 的 账 龄 在 1 年 以 内, 且 欠 款 客 户 信 誉 好, 资 产 质 量 高, 偿 债 能 力 较 强,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回 收 风 险 小 目 前, 公 司 不 存 在 账 龄 较 长 的 大 额 应 收 账 款, 大 额 应 收 账 款 回 收 风 险 较 低 (2) 存 货 1 存 货 余 额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余 额 及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存 货 余 额 13, , , 流 动 资 产 35, , , 存 货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37.25% 52.37% 41.87% 报 告 期 内, 存 货 占 流 动 资 产 的 比 例 较 高, 这 主 要 与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模 式 有 关

169 一 方 面, 公 司 根 据 订 单 安 排 原 材 料 采 购 组 织 生 产 到 客 户 提 取 货 物, 需 要 占 用 大 量 流 动 资 金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逐 年 增 长 幅 度 较 大, 公 司 相 应 增 加 了 库 存 商 品 原 材 料 在 产 品 等 方 面 的 投 入, 从 而 使 得 期 末 存 货 账 面 价 值 同 样 呈 现 快 速 增 长 的 趋 势 2 存 货 构 成 及 其 变 动 情 况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账 面 余 额 占 比 账 面 余 额 占 比 账 面 余 额 占 比 库 存 商 品 7, % 3, % % 原 材 料 3, % 2, % 1, % 半 成 品 1, % % % 在 产 品 % % % 合 计 13, % 7, % 1, % 从 上 表 可 知,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主 要 由 库 存 商 品 和 原 材 料 构 成,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以 及 2015 年 末 二 者 合 计 占 存 货 比 分 别 为 85.51% 79.01% 以 及 86.34%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存 货 各 项 目 均 有 所 增 长, 主 要 系 销 售 与 生 产 规 模 的 扩 大 带 动 所 致 A 库 存 商 品 余 额 变 动 分 析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库 存 商 品 账 面 价 值 较 大, 这 主 要 是 整 车 厂 商 实 行 零 库 存 政 策, 要 求 公 司 按 照 订 单 生 产, 整 车 厂 按 照 自 身 生 产 进 度 领 取 产 品 为 保 证 整 车 厂 生 产 需 求, 公 司 及 时 根 据 订 单 生 产 完 毕, 但 整 车 厂 商 暂 未 领 用 的 产 品 较 多, 因 而 使 得 公 司 库 存 商 品 期 末 账 面 价 值 较 大 B 原 材 料 余 额 变 动 分 析 公 司 产 品 原 材 料 主 要 由 电 子 元 器 件 五 金 塑 胶 件 线 束 连 接 件 以 及 辅 助 材 料 构 成, 其 中 电 子 元 器 件 系 主 要 原 材 料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原 材 料 期 末 余 额 较 大, 主 要 原 因 系 随 着 销 售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为 保 证 及 时 生 产 以 及 满 足 客 户 的 需 求, 公 司 留 存 原 材 料 金 额 相 对 较 高 C 在 产 品 及 半 成 品 余 额 变 动 分 析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在 产 品 及 半 成 品 金 额 及 占 比 相 对 较 小, 主 要 系 从 原 材 料

170 领 料 到 库 存 商 品 入 库 的 生 产 时 间 较 短 所 致 3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计 提 情 况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存 货 均 按 成 本 计 量, 未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主 要 原 因 系 一 方 面, 公 司 根 据 客 户 需 求 按 照 订 单 生 产 产 品, 年 末 存 货 基 本 有 订 单 对 应 ; 另 一 方 面,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器 作 为 电 动 车 的 核 心 部 件, 属 于 技 术 密 集 型 行 业, 具 有 较 高 的 技 术 壁 垒 目 前 国 内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器 行 业 处 于 增 长 阶 段, 市 场 增 长 潜 力 较 大, 利 润 水 平 较 高 随 着 我 国 节 能 与 新 能 源 汽 车 市 场 规 模 的 扩 大,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器 利 润 率 保 持 在 较 高 水 平 2015 年, 公 司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器 毛 利 率 为 41.13% 4 存 货 周 转 率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对 比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公 司 名 称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大 地 和 大 洋 电 机 汇 川 技 术 蓝 海 华 腾 行 业 平 均 值 本 公 司 注 1: 大 地 和 以 及 汇 川 技 术 数 据 来 源 于 各 公 司 公 布 的 年 度 报 告, 其 中 2015 年 年 报 尚 未 披 露 暂 不 进 行 比 较 ; 注 2: 蓝 海 华 腾 数 据 来 源 于 该 公 司 公 布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其 中 2015 年 数 据 尚 未 披 露 暂 不 进 行 比 较 ; 注 3: 存 货 周 转 率 = 营 业 成 本 / 期 初 期 末 存 货 均 值 从 上 表 可 知, 报 告 期 内,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备 货 相 应 增 加, 导 致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逐 年 下 降, 同 时, 公 司 2013 年 度 及 2014 年 度 存 货 周 转 率 略 高 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平 均 值, 说 明 公 司 对 存 货 管 控 相 对 较 好 (3) 应 收 票 据 公 司 应 收 票 据 全 部 为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2015 年 末 2014 年 末 以 及 2013 年 末, 公 司 应 收 票 据 金 额 分 别 3, 万 元 万 元 以 及 万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分 别 为 11.18% 6.43% 以 及 9.45%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客 户 一 般 采 用 票 据 方 式 进 行 结 算,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上 涨, 应 收 票 据 余 额 分 别 较 上 年 年 末 大 幅 增 长

171 报 告 期 公 司 应 收 票 据 增 减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期 初 余 额 本 期 新 增 25, , , 本 期 减 少 22, , , 期 末 余 额 3,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 票 据 中 无 持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的 票 据 (4) 货 币 资 金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货 币 资 金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银 行 存 款 3, % % % 现 金 % % % 合 计 3, % % % 公 司 的 货 币 资 金 由 银 行 存 款 和 现 金 构 成 2015 年 末, 公 司 银 行 存 款 金 额 较 大, 主 要 系 引 进 新 股 东 所 吸 收 的 投 资 款 所 致 (5) 其 他 应 收 款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主 要 为 履 约 保 证 金 2013 年 末 2014 年 末 以 及 2015 年 末,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账 面 价 值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以 及 万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重 分 别 为 3.58% 1.00% 以 及 0.45%, 金 额 与 占 比 相 对 较 小 截 至 2015 年 末, 本 公 司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中, 均 无 应 收 持 有 本 公 司 5%( 含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欠 款 3 非 流 动 资 产 质 量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非 流 动 资 产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 目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固 定 资 产 4, % % %

172 无 形 资 产 % %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 % 在 建 工 程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 % %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6, % 1, %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非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由 固 定 资 产 组 成, 固 定 资 产 占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平 均 比 例 为 78.15% (1) 固 定 资 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账 面 值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2, % 机 器 设 备 1, % % % 运 输 设 备 % % % 电 子 设 备 及 其 他 % % % 合 计 4, % % % 2013 年 末 和 2014 年 末, 公 司 的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为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所 使 用 的 机 器 设 备 2015 年 末,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大 幅 增 长 3, 万 元, 主 要 系 公 司 为 满 足 下 游 市 场 需 求 的 快 速 增 长, 加 大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和 机 器 设 备 的 投 入, 扩 大 产 能 和 产 品 供 给 能 力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的 固 定 资 产 详 细 状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账 面 价 值 成 新 率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2, , % 机 器 设 备 2, , % 运 输 设 备 % 电 子 设 备 及 其 他 % 合 计 5, , %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为 5, 万 元, 成 新 率 为 93.67%,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运 行 状 况 良 好, 不 存 在 需 要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情 形 (2) 无 形 资 产

173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土 地 使 用 权 专 利 特 许 使 用 权 软 件 合 计 年 末 与 2014 年 末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由 专 利 特 许 使 用 权 与 软 件 组 成 2015 年 末 无 形 资 产 增 加 万 元, 系 2015 年 购 买 土 地 使 用 权 所 致 ( 二 ) 负 债 状 况 分 析 1 负 债 构 成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负 债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流 动 负 债 : 应 付 账 款 18, % 9, % 3, % 应 交 税 费 % % % 预 收 账 款 % 1, % %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 % % 应 付 股 利 - - 1, % - - 其 他 应 付 款 % % %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21, % 12, % 4, % 递 延 收 益 %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 负 债 合 计 21, % 12, % 4, % 公 司 负 债 主 要 为 流 动 负 债, 从 负 债 组 成 结 构 来 看, 应 付 账 款 为 负 债 的 主 要 部 分,2015 年 末 2014 年 末 以 及 2013 年 末 应 付 账 款 占 负 债 总 额 比 分 别 为 86.57% 72.70% 以 及 70.21% 2 流 动 负 债 情 况 分 析 (1) 应 付 账 款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174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材 料 款 18, % 9, % 3, % 合 计 18, % 9, % 3, %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主 要 为 公 司 正 常 生 产 经 营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材 料 采 购 款 公 司 2015 年 末 2014 年 末 以 及 2013 年 末 应 付 账 款 分 别 为 18, 万 元 9, 万 元 以 及 3, 万 元, 应 付 账 款 规 模 较 大, 主 要 与 公 司 实 际 经 营 状 况 密 切 相 关 一 方 面, 公 司 经 营 季 节 周 期 性 较 为 明 显, 每 年 第 四 季 度 为 销 售 旺 季,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比 重 保 持 在 30% 以 上, 因 此 公 司 下 半 年 的 材 料 采 购 款 也 相 对 较 大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与 供 应 商 合 作 关 系 良 好, 供 应 商 给 予 公 司 的 信 用 期 相 对 较 长, 一 般 为 3 个 月 左 右, 部 分 供 应 商 给 予 的 信 用 期 更 长, 到 年 末 时 部 分 款 项 尚 未 结 算 完 毕 ; 最 后, 随 着 销 售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公 司 因 正 常 业 务 发 生 及 合 理 利 用 商 业 信 用 的 应 付 账 款 随 之 增 加 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中 无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 含 5%) 股 份 的 股 东 单 位 以 及 关 联 方 款 项 (2) 应 交 税 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企 业 所 得 税 % % % 增 值 税 % % %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 % % 教 育 费 附 加 % % % 个 人 所 得 税 % % % 堤 围 费 % % % 印 花 税 % % % 合 计 % %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严 格 遵 守 税 法 以 及 当 地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缴 纳 各 项 税 费 公 司 各 期 末 应 交 税 费 主 要 为 应 交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与 增 值 税, 二 者 合 计 占 比 平 均 值 为 92.04%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交 税 费 变 动 主 要 系 应 纳 所 得 税 额 变 化 导 致 的 应 交 企 业 所 得 税 变 动 以 及 未 缴 纳 的 增 值 税 额 变 动 所 致

175 (3) 预 收 账 款 2015 年 末 2014 年 末 以 及 2013 年 末 公 司 预 收 账 款 余 额 依 次 为 万 元 1, 万 元 以 及 万 元, 预 收 账 款 主 要 为 公 司 对 部 分 客 户 预 收 货 款 2015 年, 预 收 账 款 金 额 有 所 下 降, 主 要 原 因 系 通 过 多 年 经 营, 下 游 客 户 陆 续 与 公 司 建 立 长 期 合 作 关 系, 公 司 因 此 减 少 了 对 客 户 预 收 款 要 求 (4)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短 期 薪 酬 辞 退 福 利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年 末 2014 年 末 以 及 2013 年 末, 公 司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以 及 万 元, 主 要 是 按 照 国 家 法 规 和 公 司 薪 酬 政 策 提 取 的 尚 未 支 付 的 工 资 奖 金 等 (5) 应 付 股 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付 股 利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普 通 股 股 利 - 1, 合 计 - 1, 根 据 2014 年 12 月 20 日 股 东 会 决 议, 同 意 分 配 英 搏 尔 有 限 2014 年 6 月 30 日 以 前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1,200 万 元 2015 年 度 发 行 人 已 支 付 前 述 股 利 (6) 其 他 应 付 款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构 成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预 计 负 债 ( 售 后 服 务 费 ) % % % 往 来 款 % %

176 其 他 % % % 合 计 % % % 公 司 其 他 应 付 款 主 要 为 根 据 营 业 收 入 计 提 的 售 后 服 务 费 3 非 流 动 负 债 情 况 分 析 (1) 递 延 收 益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递 延 收 益 主 要 为 政 府 补 助,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政 府 补 助 合 计 ( 三 ) 所 有 者 权 益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股 本 5, 资 本 公 积 8, 盈 余 公 积 未 分 配 利 润 4, , 合 计 20, , 股 本 及 资 本 公 积 变 动 情 况 公 司 股 本 及 资 本 公 积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时 间 实 收 资 本 / 股 本 资 本 公 积 事 项 2013 年 1 月 1 日 期 初 余 额 年 4 月 变 动 未 发 生 变 化 英 搏 尔 有 限 增 加 实 收 资 本 2015 年 8 月 变 动 未 发 生 变 化 5, 公 司 整 体 改 制 2015 年 10 月 变 动 , 公 司 引 进 外 部 股 东 2015 年 12 月 变 动 4, ,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期 末 余 额 5, , 盈 余 公 积 单 位 : 万 元

177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盈 余 公 积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盈 余 公 积 增 减 变 动 主 要 系 计 提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所 致 3 未 分 配 利 润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未 分 配 利 润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1, 加 : 本 期 归 属 于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9, , 减 :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应 付 普 通 股 股 利 - 1, 净 资 产 整 体 折 股 5,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4, , ( 四 )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1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流 动 比 率 ( 倍 ) 速 动 比 率 ( 倍 ) 资 产 负 债 率 51.74% 83.69% 84.69%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10, ,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倍 ) 注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无 借 款 利 息 支 出, 因 此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指 标 不 适 用 报 告 期 内, 流 动 比 率 与 速 动 比 率 呈 上 升 趋 势, 说 明 公 司 短 期 偿 债 能 力 不 断 提 高 速 动 比 率 相 对 较 低, 一 方 面 由 于 公 司 的 经 营 特 点 导 致 存 货 余 额 较 大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负 债 结 构 中 主 要 为 流 动 负 债, 其 占 比 较 高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分 别 为 51.74% 83.69% 以 及 84.69%,2013 年 末 及 2014 年 末 资 产 负 债 率 水 平 较 高, 主 要 与 公 司 实 际 经 营 状 况 密 切 相 关 一 方 面, 以 前 年 度 公 司 经 营 积 累 规 模 相 对 较 小, 留 存 收 益 金 额 较 少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与 供 应 商 关 系 较 好, 供 应 商 给 予 的 信 用 期 相 对 较 长, 公 司 充 分 利 用 商 业 信 用 款 项 运 营, 流 动 负 债 规 模 较 大 2015 年 末, 资 产 负 债 率 水 平 大 幅 下 降, 主 要 原 因 系 该 年 度

178 吸 收 股 东 投 资 大 幅 增 加 了 股 东 权 益 从 上 表 所 知, 公 司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逐 年 提 高, 说 明 公 司 长 期 偿 债 能 力 较 好, 具 有 较 强 的 抗 风 险 能 力 2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比 较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及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指 标 情 况 如 下 : 指 标 公 司 名 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大 地 和 大 洋 电 机 流 动 汇 川 技 术 比 率 蓝 海 华 腾 行 业 平 均 值 本 公 司 大 地 和 大 洋 电 机 速 动 汇 川 技 术 比 率 蓝 海 华 腾 行 业 平 均 值 本 公 司 大 地 和 % 30.44% 大 洋 电 机 44.62% 39.31% 39.74% 资 产 汇 川 技 术 % 14.80% 负 债 蓝 海 华 腾 % 23.02% 率 行 业 平 均 值 % 27.00% 本 公 司 51.74% 83.69% 84.69% 注 1: 大 地 和 以 及 汇 川 技 术 数 据 来 源 于 各 公 司 公 布 的 年 度 报 告, 其 中 2015 年 年 报 尚 未 披 露 暂 不 进 行 比 较 ; 注 2: 蓝 海 华 腾 数 据 来 源 于 该 公 司 公 布 的 招 股 说 明 书, 其 中 2015 年 数 据 尚 未 披 露 暂 不 进 行 比 较 从 上 表 可 知,2013 年 末 以 及 2014 年 末,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两 项 指 标 均 低 于 行 业 平 均 值, 主 要 系 公 司 流 动 负 债 占 比 较 高 及 存 货 余 额 较 大 所 致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高 于 同 行 业 平 均 水 平, 主 要 原 因 系 一 方 面, 截 至 2014 年 末, 公 司 净 资 产 主 要 来 源 于 公 司 经 营 积 累, 且 以 前 年 度 规 模 相 对 较 小, 从 而 导 致 权 益 较 小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缺 乏 可 用 于 银 行 长 期 抵 押 借 款 的 固 定 资 产, 同 时, 公 司 负 债 主 要 为 流 动 负 债 ; 再 次,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部 分 属 于 已 上 市 公 司, 获 得 了 股 权 融 资, 优 化 了 资 本 结 构

179 2015 年 末,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各 财 务 指 标 有 所 改 善, 主 要 原 因 系 一 方 面, 公 司 2015 年 引 进 外 部 股 东, 增 加 了 权 益 资 金 ;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2015 年 经 营 状 况 较 好, 经 营 积 累 有 所 增 加 十 三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7,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3,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3,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以 及 2015 年 度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分 别 为 万 元 万 元 以 及 3, 万 元, 下 文 分 别 从 经 营 活 动 投 资 活 动 以 及 筹 资 活 动 三 方 面 对 公 司 的 现 金 流 状 况 进 行 分 析 1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1)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增 减 金 额 增 减 金 额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11, , , , ,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收 到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2, , , , ,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4, , , ,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2, , ,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3, ,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 ,

180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金 额 增 减 金 额 增 减 金 额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11, , , , ,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年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万 元, 较 上 一 年 度 增 加 1,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以 及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合 计 增 加 2, 万 元, 2014 年 度 公 司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和 支 付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等 合 计 增 加 1, 万 元, 由 于 前 者 增 加 幅 度 更 大, 从 而 影 响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上 升 2015 年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万 元, 较 上 一 年 度 减 少 万 元, 主 要 原 因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以 及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合 计 增 加 4, 万 元,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扩 大,2015 年 度 公 司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和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等 合 计 增 加 5, 万 元, 由 于 后 者 增 加 幅 度 更 大, 从 而 导 致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有 所 下 降 (2)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与 销 售 回 款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相 对 较 小, 分 别 为 11, 万 元 1, 万 元 和 4, 万 元 下 游 整 车 厂 商 一 般 通 过 票 据 方 式 结 算 的 行 业 特 点, 导 致 公 司 销 售 款 回 笼 更 多 采 用 票 据 方 式,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收 到 的 票 据 金 额 分 别 为 25, 万 元 11, 万 元 以 及 4, 万 元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风 险 较 小, 发 行 人 也 可 以 通 过 汇 票 背 书 转 让 支 付 采 购 款 等 减 少 对 公 司 现 金 压 力, 增 强 资 金 周 转 能 力 此 外, 随 着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的 快 速 增 长, 现 金 及 票 据 回 款 的 占 比 呈 现 下 滑 趋 势, 也 与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规 模 增 长 相 关, 这 主 要 系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对 于 信 用 账 期 较 长 的 新 能 源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厂 商 的 销 售 占 比 显 著 增 加, 导 致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规 模 逐 步 扩 大 (3) 净 利 润 调 整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净 利 润 调 整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将 净 利 润 调 节 为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利 润 9, ,

181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加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折 旧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固 定 资 产 报 废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财 务 费 用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投 资 损 失 ( 收 益 以 - 号 填 列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存 货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6, , ,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增 加 以 - 号 填 列 ) -13, , ,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减 少 以 - 号 填 列 ) 10, , , 其 他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从 上 表 可 知, 公 司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与 净 利 润 的 差 异 主 要 由 存 货 和 经 营 性 往 来 款 的 变 动 造 成 的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持 续 较 大 幅 度 增 长, 虽 然 应 付 账 款 等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总 体 规 模 有 所 增 加, 但 应 收 账 款 等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以 及 存 货 等 占 用 营 运 资 金 的 增 加 幅 度 更 大, 导 致 当 期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远 小 于 当 期 净 利 润 2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分 别 为 -4, 万 元 万 元 以 及 万 元 2015 年 度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较 高 主 要 系 公 司 购 置 生 产 设 备 房 屋 建 筑 物 以 及 土 地 使 用 权 所 致 3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2013 年 度 及 2014 年 度, 公 司 未 发 生 筹 资 活 动 ;2015 年 度,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为 7, 万 元, 主 要 是 公 司 2015 年 引 进 新 股 东 所 致 十 四 资 本 性 支 出

182 ( 一 ) 报 告 期 内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分 别 为 4, 万 元 万 元 以 及 万 元, 其 中 2015 年 该 类 支 出 规 模 较 大, 主 要 用 于 公 司 购 置 生 产 设 备 房 屋 建 筑 物 以 及 土 地 使 用 权 ( 二 ) 未 来 可 预 见 的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除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外, 发 行 人 无 可 预 见 的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计 划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对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和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请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的 有 关 内 容 十 五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当 年 发 行 人 每 股 收 益 相 对 上 年 度 每 股 收 益 的 变 动 趋 势 ( 一 ) 本 次 融 资 对 每 股 收 益 变 动 趋 势 的 影 响 本 次 融 资 的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已 经 过 发 行 人 详 细 论 证, 符 合 公 司 发 展 规 划, 将 推 动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的 发 展 本 次 融 资 后, 发 行 人 总 股 本 和 净 资 产 均 有 较 大 幅 度 增 加, 但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建 设 及 产 生 效 益 还 需 一 定 时 间, 本 次 融 资 将 导 致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当 年 发 行 人 每 股 收 益 相 对 上 年 度 每 股 收 益 出 现 下 降 ( 二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相 关 情 况 1 本 次 融 资 必 要 性 和 合 理 性 的 分 析 公 司 已 为 本 次 融 资 制 定 了 详 细 的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已 审 议 通 过 了 相 关 计 划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认 为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有 助 于 公 司 扩 大 生 产 规 模, 提 高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与 市 场 占 有 率 ; 有 助 于 加 强 公 司 自 主 创 新 和 研 发 实 力, 提 升 公 司 整 体 核 心 竞 争 力 ; 有 助 于 生 产 高 附 加 值 产 品, 提 升 市 场 竞 争 力 ; 有 助 于 提 高 公 司 研 发 能 力,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提 升 品 牌 影 响 力 ; 且 显 著 改 善 公 司 资 本 结 构, 降 低 资 产 负 债 率, 提 高 公 司 抗 风 险 能 力 关 于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必 要 性 和 合 理 性 分 析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之 二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及 三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和 财 务 状 况 的 影 响

183 2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与 发 行 人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1)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与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均 是 以 现 有 业 务 为 基 础, 对 现 有 业 务 进 行 拓 展 与 延 伸,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项 目 与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1 2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将 引 进 先 进 生 产 设 备, 并 建 设 自 动 化 集 约 化 的 产 品 组 装 生 产 线 ; 建 设 项 目 扩 大 公 司 产 能 与 生 产 规 模,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提 高 市 场 占 有 率 建 立 高 标 准 的 研 发 测 试 和 成 果 转 化 实 验 室, 能 够 推 动 公 司 产 品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技 术 升 级 和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检 测 水 平, 提 升 公 司 的 技 术 研 发 实 力 和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建 设 项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研 发 应 用 于 高 速 以 及 大 功 率 电 动 车 辆 的 电 机 电 目 机 控 制 器 以 及 减 速 箱 一 体 化 动 力 总 成 产 品 3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显 著 改 善 公 司 资 本 结 构, 降 低 资 产 负 债 率, 提 高 公 司 抗 风 险 能 力 (2) 发 行 人 从 事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在 人 员 技 术 和 市 场 方 面 的 储 备 情 况 1 人 员 储 备 方 面 公 司 制 定 了 比 较 完 善 的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制 度, 为 公 司 员 工 创 造 了 有 利 的 工 作 环 境 和 积 极 的 工 作 氛 围, 公 司 鼓 励 技 术 创 新, 为 研 发 系 统 初 步 建 立 了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创 新 机 制, 包 括 绩 效 考 核 管 理 制 度 专 利 奖 励 制 度 等, 保 证 人 员 的 稳 定, 从 根 本 上 保 证 项 目 顺 利 进 行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管 理 团 队 销 售 团 队 研 发 团 队 等 较 为 稳 定,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动 情 形, 2 技 术 储 备 方 面 公 司 是 一 家 专 业 从 事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系 统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于 一 体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经 过 多 年 的 发 展, 其 产 品 研 究 开 发 水 平 生 产 工 艺 水 平 在 行 业 内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产 品 经 过 多 项 检 测 环 节, 保 证 了 产 品 品 质 的 稳 定 性, 逐 渐 成 为 新 能 源 汽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领 域 的 中 坚 力 量 公 司 生 产 的 适 用 于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电 机 控 制 器 目 前 已 实 现 产 业 化, 生 产 检 测 工 艺 成 熟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本 招 股 书 第 十 节 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背 景 必 要 性 市 场 前 景 和 可 行 性 3 市 场 储 备 方 面 目 前, 公 司 已 与 国 内 优 秀 新 能 源 汽 车 整 车 厂 商 形 成 合 作 关 系, 发 行 人 陆 续 切 入 长 沙 众 泰 陕 西 通 家 青 年 力 帆 潍 柴 等 新 能 源 汽 车 厂 商, 成 为 国 内 纯 电 动

184 汽 车 控 制 器 领 域 市 场 化 合 作 主 要 企 业 之 一 和 主 要 供 应 商 2015 年, 发 行 人 与 北 汽 奇 瑞 通 用 五 菱 长 城 中 兴 汽 车 东 风 等 新 能 源 汽 车 厂 商 建 立 了 产 品 开 发 关 系 与 此 同 时, 公 司 现 有 较 多 客 户 将 升 级 成 为 新 能 源 汽 车 整 车 厂 商, 对 新 能 源 汽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需 求 进 一 步 加 大 随 着 新 能 源 汽 车 市 场 的 快 速 增 长, 公 司 产 品 市 场 将 不 断 增 长 根 据 预 测, 到 2020 年 我 国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的 电 机 控 制 器 需 求 将 达 到 万 台,2016 年 到 2020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市 场 复 合 增 长 率 将 达 到 40.00% 因 此, 发 行 人 市 场 储 备 较 强 ( 三 ) 发 行 人 关 于 填 补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发 行 人 关 于 填 补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之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五 关 于 填 补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及 承 诺 之 ( 一 ) 发 行 人 关 于 填 补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及 承 诺 ( 四 ) 发 行 人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公 司 填 补 回 报 能 够 切 实 履 行 的 承 诺 发 行 人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公 司 填 补 回 报 能 够 切 实 履 行 的 承 诺 详 见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之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五 关 于 填 补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及 承 诺 之 ( 二 ) 发 行 人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公 司 填 补 回 报 能 够 切 实 履 行 的 承 诺 十 六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 一 ) 近 三 年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本 公 司 缴 纳 所 得 税 后 的 利 润, 按 下 列 顺 序 分 配 : 1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2 按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后 净 利 润 的 10% 提 取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累 计 额 为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50% 以 上 的, 可 以 不 再 提 取 3 公 司 的 法 定 公 积 金 不 足 以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的, 在 依 照 规 定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应 当 先 用 当 年 利 润 弥 补 亏 损 4 经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可 以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185 5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所 余 利 润, 按 照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比 例 进 行 分 配 但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不 按 持 股 比 例 分 配 的 除 外 公 司 不 得 在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股 东 大 会 违 反 规 定, 在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的, 股 东 必 须 将 违 反 规 定 分 配 的 利 润 退 还 公 司 公 司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参 与 分 配 利 润 公 司 的 公 积 金 用 于 弥 补 亏 损 扩 大 生 产 经 营 或 者 转 为 增 加 资 本 但 是, 资 本 公 积 金 不 得 用 于 弥 补 公 司 的 亏 损 法 定 公 积 金 转 为 资 本 时, 所 留 存 的 该 项 公 积 金 将 不 得 少 于 转 增 前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25%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对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作 出 决 议 后, 公 司 董 事 会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后 两 个 月 内 完 成 股 利 ( 或 股 份 ) 的 派 发 事 项 ( 二 ) 最 近 三 年 实 际 分 配 股 利 情 况 根 据 2014 年 12 月 20 日 股 东 会 决 议, 同 意 分 配 英 搏 尔 有 限 2014 年 6 月 30 日 以 前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按 全 体 股 东 作 出 本 次 股 东 会 决 议 之 时 所 在 公 司 持 股 比 例 分 配 股 利 1,200 万 元 2015 年 度 发 行 人 已 支 付 前 述 股 利 除 上 述 分 配 股 利 事 项 外, 最 近 3 年 无 其 他 分 配 股 利 情 形 ( 三 )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分 配 政 策 如 果 公 司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的 申 请 获 得 中 国 证 监 会 审 核 通 过,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在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后 由 新 老 股 东 共 同 享 有 如 因 国 家 财 会 政 策 调 整 而 相 应 调 整 前 述 未 分 配 利 润 数 额, 以 调 整 后 的 数 额 为 准 ( 四 )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详 见 本 招 股 书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七 /( 一 )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186 一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概 况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公 司 2016 年 3 月 1 日 召 开 的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本 次 申 请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的 议 案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种 类 为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股 票 ; 每 股 面 值 1 元 ; 拟 向 社 会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1,890 万 股, 不 进 行 老 股 转 让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主 要 运 用 于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以 及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具 体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项 目 总 投 资 占 比 项 目 备 案 文 号 1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36, %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10, %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28, % - 合 计 74, %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已 于 2016 年 1 月 21 日 取 得 珠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高 新 区 分 局 出 具 的 珠 高 环 建 [2016]12 号 关 于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工 程 技 术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登 记 表 的 批 复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已 于 2016 年 3 月 18 日 取 得 珠 海 市 环 境 保 护 局 高 新 区 分 局 出 具 的 珠 高 环 建 [2016]32 号 关 于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表 的 批 复 公 司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总 投 资 74, 万 元 若 募 集 资 金 不 足, 不 足 部 分 由 公 司 自 筹 解 决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之 前, 可 以 先 由 公 司 适 当 自 筹 资 金 安 排 项 目 的 进 度, 待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置 换 先 期 投 入 的 自 筹 资 金 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背 景 必 要 性 市 场 前 景 和 可 行 性 ( 一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背 景 1 节 能 减 排 与 环 境 保 护 日 益 重 要 我 国 能 源 总 体 供 应 短 缺, 而 且 多 煤 少 气 和 缺 油 特 点 明 显 我 国 作 为 石 油 净

187 进 口 国, 石 油 进 口 量 大, 对 外 依 存 度 高 未 来,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的 发 展, 我 国 对 进 口 石 油 的 依 存 度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能 源 安 全 风 险 进 一 步 加 大 同 时, 我 国 汽 车 消 耗 的 燃 料 逐 年 增 长, 汽 车 交 通 领 域 成 为 我 国 成 品 油 消 耗 的 主 要 领 域 在 机 动 车 保 有 量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的 情 况 下, 机 动 车 尾 气 排 放 对 我 国 大 气 质 量 形 成 了 严 重 威 胁 虽 然 目 前 我 国 的 大 气 污 染 仍 以 煤 烟 型 为 主, 但 从 环 境 变 化 的 趋 势 看, 如 果 不 能 有 效 控 制 汽 车 污 染, 汽 车 尾 气 污 染 的 分 担 率 将 上 升, 城 市 污 染 也 将 从 煤 烟 型 污 染 向 汽 车 尾 气 型 污 染 转 化 2012 年 8 月, 国 务 院 印 发 的 节 能 减 排 十 二 五 规 划 强 调, 到 2015 年, 汽 车 ( 乘 用 车 ) 平 均 油 耗 将 由 2010 年 的 8 升 / 百 公 里 降 至 6.9 升 / 百 公 里 同 年 国 务 院 印 发 的 节 能 与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 年 ) 提 出, 到 2015 年, 当 年 生 产 的 乘 用 车 平 均 燃 料 消 耗 量 降 至 6.9 升 / 百 公 里, 节 能 型 乘 用 车 燃 料 消 耗 量 降 至 5.9 升 / 百 公 里 以 下 ; 到 2020 年, 当 年 生 产 的 乘 用 车 平 均 燃 料 消 耗 量 降 至 5.0 升 / 百 公 里, 节 能 型 乘 用 车 燃 料 消 耗 量 降 至 4.5 升 / 百 公 里 以 下 ; 商 用 车 新 车 燃 料 消 耗 量 接 近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汽 车 产 业 是 国 民 经 济 的 重 要 支 柱 产 业, 在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中 发 挥 着 重 要 作 用 随 着 我 国 经 济 持 续 快 速 发 展 和 城 镇 化 进 程 加 速 推 进, 今 后 较 长 一 段 时 期 汽 车 需 求 量 仍 将 保 持 增 长 势 头, 由 此 带 来 的 能 源 紧 张 和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将 更 加 突 出 加 快 培 育 和 发 展 节 能 汽 车 与 新 能 源 汽 车, 既 是 有 效 缓 解 能 源 和 环 境 压 力, 推 动 汽 车 产 业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紧 迫 任 务, 也 是 加 快 汽 车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培 育 新 的 经 济 增 长 点 和 建 立 国 际 竞 争 优 势 的 战 略 举 措 2 我 国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蓬 勃 发 展 在 国 家 密 集 出 台 购 置 补 贴 免 征 购 置 税 政 府 采 购 充 电 设 施 奖 励 等 力 度 空 前 的 支 持 政 策 以 及 国 内 企 业 成 熟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品 陆 续 上 市 的 多 重 刺 激 下, 我 国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销 规 模 快 速 发 展 最 近 两 年 我 国 新 能 源 汽 车 整 体 销 量 呈 现 爆 发 性 增 长 势 头,2014 年 总 销 售 量 超 过 以 前 年 度 总 和 ;2015 年 销 量 更 上 台 阶, 为 2014 年 的 4 倍 之 多 3 国 家 对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相 关 配 套 核 心 零 部 件 技 术 大 力 推 动

188 我 国 新 能 源 汽 车 发 展 始 于 2001 年, 科 技 部 确 定 的 十 五 期 间 863 重 点 计 划 明 确 了 以 纯 电 动 混 合 动 力 和 燃 料 电 池 汽 车 为 三 纵, 以 多 能 源 动 力 总 成 控 制 驱 动 电 机 动 力 蓄 电 池 为 三 横 的 三 纵 三 横 发 展 战 略 近 年 来, 通 过 政 府 持 续 的 政 策 引 导 和 新 能 源 汽 车 相 关 技 术 的 突 破,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良 好 公 司 作 为 一 家 专 注 于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生 产 厂, 致 力 于 打 造 高 品 质 高 性 能 的 产 品 推 动 产 业 发 展 国 务 院 于 2015 年 5 月 发 布 的 中 国 制 造 2025 指 出, 打 造 具 有 国 际 竞 争 力 的 制 造 业, 是 我 国 提 升 综 合 国 力 保 障 国 家 安 全 建 设 世 界 强 国 的 必 由 之 路 为 改 变 我 国 制 造 业 大 而 不 强 的 局 面, 要 把 我 国 建 设 成 为 引 领 世 界 制 造 业 发 展 的 制 造 强 国 文 件 将 节 能 与 新 能 源 汽 车 列 为 国 家 十 大 重 点 支 持 领 域 之 一, 并 明 确 提 出 形 成 从 关 键 零 部 件 到 整 车 的 完 整 工 业 体 系 和 创 新 体 系, 推 动 自 主 品 牌 节 能 与 新 能 源 汽 车 同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接 轨 的 目 标 发 行 人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是 在 国 家 节 能 与 减 排 日 益 重 要,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在 国 家 大 力 支 持 下 处 于 蓬 勃 发 展 趋 势,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相 关 配 套 核 心 零 部 件 的 质 量 与 数 量 迫 切 提 高 的 背 景 下 实 施, 能 有 效 推 动 我 国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的 发 展 ( 二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必 要 性 1 符 合 产 业 政 策, 满 足 公 司 战 略 发 展 的 需 要 国 家 和 地 方 出 台 了 众 多 支 持 新 能 源 汽 车 发 展 的 政 策, 建 立 了 从 新 能 源 汽 车 研 发 生 产 购 买 使 用 到 监 管 等 方 面 较 为 完 善 的 政 策 扶 持 体 系 新 能 源 汽 车 作 为 中 国 制 造 2025 制 造 业 发 展 战 略 目 标 的 重 点 领 域, 并 且 十 三 五 提 出 实 施 新 能 源 汽 车 推 广 计 划, 提 高 电 动 车 辆 产 业 化 水 平 同 时, 根 据 国 务 院 印 发 的 节 能 与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 年 ), 到 2020 年, 纯 电 动 汽 车 和 插 电 式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市 场 达 200 万 辆 ; 交 通 部 发 布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新 能 源 汽 车 在 交 通 运 输 行 业 推 广 应 用 的 实 施 意 见, 明 确 提 出 到 2020 年, 新 能 源 城 市 公 交 车 要 达 到 20 万 辆 得 益 于 国 家 政 策 支 持 和 新 能 源 汽 车 制 造 技 术 及 工 艺 的 进 步,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具 有 巨 大 的 前 景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电 动 车 辆 特 别 是 新 能 源 汽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189 随 着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的 蓬 勃 发 展, 公 司 产 品 需 求 市 场 将 迅 速 扩 大 经 过 多 年 的 市 场 开 拓 以 及 精 心 的 客 户 维 护, 公 司 已 具 备 较 强 研 发 实 力, 产 品 广 泛 运 用 于 新 能 源 汽 车 领 域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通 过 引 进 先 进 的 生 产 检 测 设 备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凭 借 高 性 价 比 的 产 品 成 为 更 多 新 能 源 汽 车 整 车 厂 商 的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供 应 商 因 此,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实 施, 可 提 高 资 本 实 力, 引 进 先 进 设 备, 提 高 生 产 能 力 以 及 研 发 能 力, 系 公 司 成 为 新 能 源 汽 车 制 造 厂 商 核 心 供 应 商 的 重 要 举 措, 是 公 司 战 略 发 展 的 必 然 选 择 2 解 决 公 司 产 能 瓶 颈, 实 现 公 司 快 速 发 展 的 需 要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规 模 增 长 迅 速, 产 能 利 用 率 持 续 提 高, 目 前 已 处 于 超 负 荷 运 行 状 态 随 着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快 速 发 展, 公 司 产 品 需 求 市 场 将 不 断 扩 大, 公 司 的 订 单 也 将 持 续 增 加, 而 公 司 现 有 产 能 明 显 不 足, 新 增 生 产 线 打 破 产 能 瓶 颈 是 公 司 发 展 的 当 务 之 急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拟 新 建 生 产 厂 房 购 买 先 进 生 产 检 测 设 备 新 增 生 产 线, 项 目 建 设 完 成 后 将 新 增 年 产 新 能 源 汽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35 万 台 和 车 载 充 电 机 12 万 台 的 产 能, 能 有 效 解 决 公 司 产 能 不 足 的 现 状, 适 应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满 足 不 断 增 长 的 订 单 需 求, 是 实 现 公 司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的 需 要 3 巩 固 公 司 行 业 地 位, 提 升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的 需 要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在 新 能 源 汽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领 域 不 断 进 行 技 术 创 新 工 艺 改 造 和 市 场 开 拓, 公 司 产 品 不 断 升 级 换 代 并 取 得 了 良 好 的 市 场 反 应 公 司 凭 借 产 品 优 势 获 得 了 客 户 的 信 赖 通 过 正 确 的 市 场 竞 争 战 略 牢 固 树 立 了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发 行 人 产 品 在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市 场 取 得 市 场 先 发 地 位, 获 得 主 流 整 车 厂 商 的 大 规 模 应 用 随 着 新 能 源 汽 车 行 业 的 大 发 展, 市 场 需 求 将 爆 发 式 增 长, 公 司 迅 速 提 高 生 产 能 力, 能 有 效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可 进 一 步 巩 固 公 司 的 竞 争 优 势 和 行 业 地 位 随 着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实 施, 公 司 生 产 规 模 将 不 断 扩 大, 产 品 覆 盖 率 持 续 上 升, 有 利 于 增 强 公 司 产 品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同 时 有 利 于 扩 大 公 司 的 营 收 规 模, 提 升 企 业 的 盈 利 能

190 力 4 增 强 公 司 研 发 实 力, 保 持 技 术 领 先 优 势 的 需 要 在 新 能 源 汽 车 需 求 的 带 动 下, 公 司 业 务 呈 现 高 速 增 长 态 势 随 着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的 扩 大 和 研 发 任 务 的 增 加, 现 有 研 发 条 件 已 不 能 满 足 公 司 发 展 的 要 求, 突 出 表 现 在 人 员 设 备 场 地 的 不 足 等 诸 多 方 面 公 司 作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提 高 研 发 创 新 能 力 是 公 司 占 领 技 术 创 新 至 高 点 的 关 键 要 素, 同 时 也 是 构 筑 令 同 行 业 竞 争 对 手 短 时 间 内 无 法 达 到 的 技 术 水 平 需 要 采 取 的 必 要 手 段 因 此, 公 司 迫 切 需 要 引 进 高 端 技 术 研 发 团 队 新 增 国 内 外 先 进 研 发 设 备, 拓 宽 研 发 场 地, 建 立 一 个 设 施 先 进 高 效 运 营 的 研 发 平 台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新 建 新 能 源 控 制 系 统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 电 机 控 制 器 实 验 室 电 机 实 验 室 减 速 箱 实 验 室 动 力 系 统 总 成 实 验 室 )5,000 m2, 组 成 100 人 的 研 发 技 术 团 队, 在 新 能 源 汽 车 电 控 系 统 方 面 进 一 步 增 强 公 司 研 发 实 力, 升 级 完 善 产 品 性 能, 顺 应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该 项 目 实 施 有 助 于 强 化 公 司 在 新 能 源 汽 车 电 机 控 制 系 统 领 域 的 技 术 优 势, 保 持 公 司 技 术 的 领 先 5 促 进 公 司 产 品 升 级, 提 升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需 要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化 是 一 个 庞 大, 复 杂 的 系 统 性 工 程, 具 有 长 期 性, 系 统 性 渐 进 性 的 特 点 公 司 产 品 成 熟 与 推 广 应 用, 有 效 地 带 动 了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技 术 升 级, 促 进 我 国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整 体 技 术 水 平 的 提 升 公 司 紧 随 市 场 发 展 规 律, 在 巩 固 现 有 市 场 的 基 础 上, 积 极 开 展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电 控 领 域 的 技 术 升 级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后,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在 新 能 源 汽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领 域 前 沿 应 用 技 术 研 发 能 力 和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同 时, 还 有 利 于 促 进 公 司 产 品 升 级, 扩 大 技 术 创 新 优 势, 巩 固 公 司 在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领 域 的 竞 争 优 势, 提 升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 三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市 场 前 景 从 目 前 应 用 现 状 来 看, 每 辆 电 动 车 均 需 要 配 备 1 台 电 机 控 制 器, 因 此 电 动 车 辆 整 车 市 场 的 发 展 前 景 即 为 发 行 人 未 来 发 展 前 景 最 近 两 年 我 国 新 能 源 汽 车 整 体 销 量 呈 现 爆 发 性 增 长 势 头,2014 年 总 销 售 量 超 过 以 前 年 度 总 和 ;2015 年 销 量 更

191 上 台 阶, 为 2014 年 的 4 倍 之 多 根 据 国 务 院 印 发 的 节 能 与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 年 ), 到 2015 年, 纯 电 动 汽 车 和 插 电 式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累 计 产 销 量 力 争 达 到 50 万 辆 ; 到 2020 年, 纯 电 动 汽 车 和 插 电 式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生 产 能 力 达 200 万 辆 累 计 产 销 量 超 过 500 万 辆 以 2015 年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市 场 占 比 测 算, 到 2020 年 我 国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的 电 机 控 制 器 需 求 将 达 到 万 台 ;2016 年 到 2020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市 场 复 合 增 长 率 将 达 到 40.00% 更 多 有 关 情 况 参 见 本 招 股 书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 四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建 设 的 可 行 性 1 政 策 可 行 性 为 加 快 发 展 新 能 源 汽 车, 推 进 节 能 减 排, 进 一 步 促 进 大 气 污 染 治 理, 国 家 和 行 业 协 会 编 制 了 关 于 继 续 开 展 新 能 源 汽 车 推 广 应 用 工 作 的 通 知 节 能 与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 年 ) 关 于 进 一 步 做 好 新 能 源 汽 车 推 广 应 用 工 作 的 通 知 关 于 新 能 源 汽 车 充 电 设 施 建 设 奖 励 的 通 知 和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新 能 源 汽 车 在 交 通 运 输 行 业 推 广 应 用 的 实 施 意 见 等 文 件, 均 明 确 表 示 支 持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快 速 发 展, 鼓 励 我 国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做 强 做 大 因 此, 发 行 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系 国 家 政 策 大 力 扶 持 领 域 2 市 场 可 行 性 国 务 院 印 发 的 节 能 与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发 展 规 划 ( 年 ) 关 于 加 快 推 进 新 能 源 汽 车 在 交 通 运 输 行 业 推 广 应 用 的 实 施 意 见 对 新 能 源 汽 车 未 来 若 干 年 的 保 有 量 进 行 了 明 确 规 划 中 共 中 央 关 于 制 定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三 个 五 年 规 划 的 建 议 提 出, 推 进 交 通 运 输 低 碳 发 展, 实 行 公 共 交 通 优 先, 加 强 轨 道 交 通 建 设, 鼓 励 自 行 车 等 绿 色 出 行 ; 实 施 新 能 源 汽 车 推 广 计 划, 提 高 电 动 车 辆 产 业 化 水 平 国 家 政 策 的 持 续 支 持 和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相 关 技 术 的 不 断 突 破,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市 场 将 快 速 增 长 目 前, 公 司 已 与 国 内 优 秀 新 能 源 汽 车 整 车 厂 商 形 成 合 作 关 系 与 此 同 时, 公 司 现 有 较 多 客 户 将 升 级 成 为 新 能 源 汽 车 整 车 厂 商, 对 新 能 源 汽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需 求 进 一 步 加 大 随 着 新 能 源 汽 车 市 场 的 快 速 增 长, 公 司 产 品 市 场 将 不 断 增 长 因

192 此, 发 行 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市 场 前 景 良 好 3 技 术 可 行 性 公 司 是 一 家 专 业 从 事 电 动 车 辆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于 一 体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经 过 多 年 的 发 展, 其 产 品 研 究 开 发 水 平 生 产 工 艺 水 平 在 行 业 内 处 于 领 先 地 位, 产 品 经 过 多 项 检 测 环 节, 保 证 了 产 品 品 质 的 稳 定 性, 逐 渐 成 为 新 能 源 汽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领 域 的 中 坚 力 量 公 司 生 产 的 适 用 于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电 机 控 制 器 产 品 目 前 已 实 现 产 业 化 生 产 经 过 多 年 的 探 索 与 创 新, 公 司 的 电 机 控 制 器 经 历 了 从 直 流 到 交 流, 产 品 性 能 不 断 提 升 长 期 的 生 产 与 研 发 为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积 累 了 坚 实 的 技 术 基 础, 持 续 的 研 发 投 入 为 公 司 积 累 了 丰 富 的 专 利 技 术 同 时,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拟 建 设 先 进 的 研 发 平 台 并 引 进 优 质 研 发 与 试 验 设 备, 为 新 产 品 开 发 与 试 验 提 供 可 靠 保 证 4 人 才 可 行 性 经 过 多 年 的 发 展, 公 司 已 经 构 建 了 完 善 的 人 才 培 养 与 储 备 体 系 自 创 立 之 初 公 司 就 十 分 注 重 人 才 的 内 部 培 养, 通 过 合 理 的 待 遇 良 好 的 机 制 和 企 业 文 化 吸 引 优 秀 的 管 理 人 才 和 研 发 人 才 加 盟 公 司 核 心 管 理 层 均 从 业 多 年, 具 备 丰 富 的 管 理 经 验 和 专 业 知 识, 能 够 有 效 的 组 织 公 司 的 高 效 运 营 ; 在 研 发 创 新 方 面, 公 司 设 有 研 发 部, 负 责 新 产 品 开 发, 并 使 之 顺 利 导 入 量 产, 同 时 对 生 产 提 供 技 术 支 持, 推 动 产 品 品 质 的 改 善, 技 术 人 员 均 具 有 丰 富 的 产 品 技 术 专 业 理 论 知 识 和 实 践 操 作 经 验, 技 术 素 质 较 高 ; 公 司 有 一 支 专 业 的 销 售 服 务 队 伍, 并 经 过 多 年 的 培 育, 已 具 备 电 机 控 制 器 销 售 与 服 务 的 过 程 中 的 技 术 能 力, 搭 建 公 司 与 客 户 的 沟 通 桥 梁, 能 快 速 反 应 客 户 需 求, 并 解 决 售 后 问 题, 极 大 地 提 高 了 客 户 对 公 司 的 满 意 度 以 及 合 作 粘 性 公 司 对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的 启 动 做 了 充 分 的 人 才 准 备 工 作, 包 括 管 理 人 才 和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以 保 证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顺 利 实 施 同 时, 将 通 过 在 人 才 市 场 以 及 招 聘 网 站 大 量 招 聘 的 方 式 解 决 其 它 人 员 问 题 因 此,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具 备 人 才 可 行 性

193 三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具 体 情 况 ( 一 )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1 项 目 概 况 本 项 目 拟 新 建 33,123 平 方 米 的 厂 区, 购 置 先 进 生 产 设 备 448 台 / 套 项 目 建 设 完 成 后, 将 新 增 年 产 新 能 源 汽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35 万 台 和 车 载 充 电 机 12 万 台 的 产 能 折 算 为 标 准 产 量 为 40 万 台 / 年, 提 高 公 司 现 有 产 能 及 产 品 质 量 项 目 实 施 地 点 为 珠 海 市 高 新 区 科 技 六 路 7 号 2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工 程 或 费 用 名 称 投 资 估 算 ( 万 元 ) T+12 T+24 总 计 占 总 投 资 比 例 1 工 程 建 设 费 用 13, , , % 1.1 建 安 工 程 费 5, , , % 1.2 设 备 购 置 及 安 装 8, , , % 2 工 程 建 设 其 他 费 用 1, , % 3 基 本 预 备 费 1, , , % 4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1, , % 项 目 总 投 资 17, , , % 注 :T 为 建 设 开 始 时 间 3 项 目 建 设 方 案 (1) 建 安 工 程 费 本 项 目 土 建 工 程 主 要 全 部 为 厂 区 建 设,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投 资 内 容 面 积 (m 2 ) 建 安 单 价 ( 万 元 /m 2 ) 投 资 总 额 ( 万 元 ) 1 厂 区 建 设 33, , 合 计 33, , (2) 设 备 购 置 及 安 装 根 据 目 前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和 公 司 产 品 的 市 场 定 位, 公 司 将 引 进 模 组 型 高 速 多 功

194 能 贴 片 机 锡 膏 检 测 设 备 (SPI) 等 设 备, 总 金 额 共 计 21, 万 元 具 体 如 下 表 所 示 : 序 号 投 资 内 容 数 量 单 价 总 金 额 ( 台 / 套 ) ( 万 元 ) ( 万 元 ) 1 上 板 机 全 自 动 丝 网 印 刷 机 锡 膏 检 测 设 备 (SPI) 模 组 型 高 速 多 功 能 贴 片 机 , 高 速 复 合 型 贴 片 机 在 线 型 自 动 光 学 检 测 机 (AOI) 全 自 动 无 铅 热 风 回 流 焊 三 维 X 光 机 (3D-XRAY) , 全 电 脑 无 铅 双 波 峰 焊 锡 机 电 路 板 检 测 设 备 , 空 压 机 其 他 辅 助 设 备 自 动 化 流 水 线 线 体 SMF 自 动 伺 服 螺 刀 , 调 试 及 检 测 设 备 条 码 扫 描 设 备 老 化 检 测 设 备 , 测 功 设 备 , 光 纤 激 光 打 标 机 打 包 及 喷 码 堆 垛 机 X 射 线 荧 光 光 谱 仪 其 他 辅 助 设 备 合 计 , (3) 工 程 建 设 其 他 费 用 工 程 建 设 其 他 费 用 是 指 从 工 程 筹 建 起 到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交 付 使 用 止 的 整 个 建 设 期 间, 除 建 筑 安 装 工 程 费 用 和 设 备 购 置 安 装 费 用 以 外 的, 为 保 证 工 程 建 设 顺 利 完 成 和 交 付 使 用 后 能 够 正 常 发 挥 效 用 而 发 生 的 各 项 费 用 (4) 基 本 预 备 费 基 本 预 备 费 是 针 对 在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可 能 发 生 难 以 预 料 的 支 出, 需 要 事 先 预

195 留 的 费 用 (5)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流 动 资 金 估 算 采 用 分 项 详 细 估 算 法, 按 建 设 项 目 投 产 后 流 动 资 产 和 流 动 负 债 各 项 构 成 分 别 详 细 估 算 (6)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本 项 目 计 划 分 六 个 阶 段 实 施 完 成, 包 括 : 初 步 设 计 土 建 施 工 装 修 工 程 设 备 购 置 及 安 装 人 员 招 聘 及 培 训 试 运 行 进 度 安 排 如 下 : 阶 段 / 时 间 T+24 ( 月 ) 初 步 设 计 土 建 施 工 装 修 工 程 设 备 购 置 及 安 装 人 员 招 聘 及 培 训 试 运 行 4 项 目 经 济 效 益 分 析 (1) 营 业 收 入 估 算 产 品 售 价 以 市 场 上 最 近 平 均 售 价 为 基 准, 结 合 未 来 几 年 产 品 类 型 作 为 测 算 依 据 T+36 个 月, 产 能 利 用 率 80%;T+36 个 月 以 后, 产 能 利 用 率 100%, 项 目 达 产 年 销 售 收 入 87,750 万 元 (2) 总 成 本 费 用 估 算 总 成 本 费 用 系 指 运 营 期 内 为 生 产 产 品 或 提 供 服 务 所 发 生 的 全 部 费 用, 主 要 包 括 营 业 成 本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管 理 费 用 以 及 销 售 费 用 据 测 算, 项 目 达 产 后, 正 常 运 营 年 份 该 项 目 的 总 成 本 费 用 为 年 均 64, 万 元 (3) 项 目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经 估 算 分 析, 项 目 达 产 年 ( 达 产 当 年 ) 可 实 现 净 利 润 为 18,995 万 元, 投 资

196 利 润 率 为 61.42%, 税 后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为 42.00%, 税 后 投 资 回 收 期 ( 含 建 设 期 ) 为 4.06 年 项 目 经 济 效 益 显 著, 项 目 具 备 实 施 可 行 性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指 标 值 1 销 售 收 入 ( 达 产 当 年 ) 87, 净 利 润 ( 达 产 当 年 ) 18, 投 资 利 润 率 61.52% 4 税 后 财 务 内 部 收 益 率 42.00% 5 税 后 投 资 回 收 期 ( 含 建 设 期 ) 4.06 ( 二 )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1 项 目 概 况 (1) 项 目 基 本 概 况 本 项 目 新 建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 电 机 控 制 器 实 验 室 电 机 实 验 室 减 速 箱 实 验 室 动 力 系 统 总 成 实 验 室 )5,000 m2 购 进 研 发 设 备 576 台 / 套 引 进 高 素 质 研 发 人 员, 提 高 公 司 创 新 能 力, 研 发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使 公 司 产 品 更 具 市 场 竞 争 力, 进 一 步 推 动 公 司 业 绩 增 长 项 目 实 施 地 点 为 珠 海 市 高 新 区 科 技 六 路 7 号 (2) 研 发 内 容 在 目 前 能 源 需 求 越 来 越 大 及 低 碳 环 保 要 求 越 来 越 高 的 形 势 下, 国 家 十 二 五 规 划 明 确 提 出 要 大 力 发 展 新 能 源 汽 车, 尤 其 是 纯 电 动 汽 车 电 动 汽 车 动 力 系 统, 包 括 电 机 电 控 及 减 速 箱, 是 能 量 存 储 系 统 与 车 轮 之 间 的 纽 带, 其 作 用 是 将 能 量 存 储 系 统 电 池 输 出 的 能 量 转 换 为 机 械 能, 推 动 车 辆 克 服 各 种 滚 动 阻 力 空 气 阻 力 加 速 阻 力 和 爬 坡 阻 力, 制 动 时 将 动 能 转 换 为 电 能 回 馈 给 能 量 存 储 系 统 电 动 汽 车 结 构 设 计 时, 从 成 本 和 实 用 性 方 面 考 虑, 一 般 不 采 用 离 合 器 和 多 级 换 挡 变 速 机 构, 这 增 加 了 动 力 系 统 设 计 的 难 度, 需 要 考 虑 由 此 引 起 的 宽 调 速 范 围 转 矩 输 出 能 力 高 效 运 行 区 和 起 步 抖 动 等 问 题 本 项 目 是 凭 借 公 司 在 大 功 率 控 制 器 方 面 的 研 究 成 果 和 产 业 化 经 验, 致 力 于 开 发 一 种 电 机 电 机 控 制 器 减 速 箱 一 体 化 动 力 系 统 总 成, 通 过 结 构 优 化 设 计, 将 三 者 有 机 的 连 接 在 一 起, 既 提 高 了 整 体 功 率 密 度, 又 方 便 整 车 的 结 构 设 计, 同 时

197 还 可 以 大 大 减 少 大 电 流 走 线, 降 低 电 磁 干 扰 问 题 (3) 研 发 方 向 1 开 展 采 用 IGBT 多 管 并 联 技 术 的 大 功 率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研 究, 进 一 步 提 高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集 成 度 和 功 率 密 度 针 对 新 能 源 电 动 汽 车 需 要 大 启 动 扭 矩, 从 而 需 要 电 机 控 制 器 提 供 大 的 输 出 电 流 的 特 点, 研 发 采 用 IGBT 多 管 并 联 技 术 的 大 功 率 电 机 控 制 器, 提 高 整 个 系 统 的 集 成 度 及 可 靠 性 2 开 展 提 高 整 车 效 率 的 多 模 式 电 机 控 制 策 略 的 研 究, 实 现 整 车 运 行 效 率 的 提 高 及 电 池 寿 命 的 延 长 研 究 不 同 的 电 机 控 制 策 略, 利 用 各 种 传 感 器 信 息, 加 减 速 指 令 行 驶 路 况 蓄 电 池 情 况 环 境 温 度 等, 对 电 池 系 统 电 机 电 控 进 行 综 合 优 化 热 管 理, 合 理 地 调 整 使 用 车 载 能 量, 最 大 程 度 的 满 足 电 动 汽 车 的 性 能 指 标 ; 优 化 能 量 回 收 控 制 策 略, 将 能 量 回 收 率 和 电 池 使 用 寿 命 两 个 性 能 指 标 综 合 计 算, 达 到 提 高 电 动 汽 车 的 续 行 里 程 和 安 全 性 的 目 标 3 开 展 高 效 交 流 驱 动 电 机 的 研 究, 提 高 电 机 功 率 密 度, 减 少 损 耗, 拓 宽 高 效 工 作 区 针 对 电 机 转 子 损 耗 如 何 降 低 的 问 题, 进 行 高 效 率 转 子 的 研 究, 提 高 电 机 功 率 密 度, 拓 宽 高 效 工 作 区 开 展 转 子 动 平 衡 及 机 械 安 装 工 艺 等 研 究, 以 实 现 电 机 的 高 速 高 效 运 行 4 开 展 电 机 电 机 控 制 器 与 减 速 箱 一 体 化 设 计 的 研 究, 完 成 动 力 系 统 的 结 构 优 化 设 计 针 对 电 动 汽 车 动 力 系 统 布 局 的 新 要 求, 开 展 将 电 机 电 机 控 制 器 与 减 速 箱 一 体 化 设 计 的 研 究, 将 电 机 电 机 控 制 器 和 减 速 箱 的 结 构 优 化 设 计, 以 便 于 整 车 布 局, 缩 短 电 机 与 电 机 控 制 器 间 的 连 线, 降 低 线 路 损 耗, 降 低 电 磁 辐 射, 同 时 降 低 系 统 成 本 2 项 目 投 资 概 况

198 序 号 工 程 或 费 用 名 称 投 资 估 算 ( 万 元 ) T+12 T+24 总 计 占 总 投 资 比 例 1 工 程 建 设 费 用 2, , , % 1.1 建 安 工 程 费 % 1.2 设 备 购 置 费 2, , , % 2 基 本 预 备 费 % 3 研 发 费 用 , , % 项 目 总 投 资 3, , , % 3 项 目 建 设 方 案 (1) 项 目 实 施 本 项 目 计 划 设 立 四 个 研 发 实 验 室 : 电 机 控 制 器 实 验 室 电 机 实 验 室 减 速 箱 实 验 室 和 动 力 系 统 总 成 实 验 室 电 机 控 制 器 实 验 室 主 要 负 责 电 机 控 制 器 技 术 升 级 并 按 照 动 力 系 统 总 成 规 划 部 署 改 进 产 品 ; 电 机 实 验 室 则 是 在 对 电 机 生 产 技 术 产 品 性 能 研 究 基 础 上, 根 据 动 力 系 统 总 成 进 行 产 品 工 艺 改 进 ; 减 速 箱 实 验 室 是 研 究 减 速 箱 的 制 造 工 艺, 再 根 据 动 力 系 统 总 成 具 体 要 求 改 进 四 个 实 验 室, 前 三 个 是 对 单 个 零 部 件 进 行 试 验 改 进 零 部 件 性 能, 动 力 系 统 总 成 实 验 室 则 是 将 三 个 产 品 进 行 一 体 化 组 装 试 验, 并 且 在 试 验 过 程 中 相 互 不 断 调 和, 最 终 形 成 电 机 电 机 控 制 器 减 速 箱 一 体 化 动 力 系 统 总 成 本 项 目 首 先 是 优 化 改 进 公 司 现 有 核 心 产 品 电 机 控 制 器, 然 后 研 究 改 进 电 机 减 速 箱, 进 而 做 成 电 机 电 机 控 制 器 减 速 箱 一 体 化 动 力 系 统 总 成 此 举 旨 在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研 发 技 术 水 平, 巩 固 并 加 强 研 发 实 力, 加 快 新 产 品 研 发, 提 升 公 司 产 品 竞 争 力 (2) 建 安 工 程 本 项 目 建 安 工 程 主 要 包 括 : 电 机 控 制 器 实 验 室 电 机 实 验 室 减 速 箱 实 验 室 和 动 力 系 统 总 成 实 验 室,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投 资 内 容 面 积 (m 2 ) 建 安 单 价 ( 万 元 /m 2 ) 投 资 总 额 ( 万 元 ) 1 电 机 控 制 器 实 验 室 1, 电 机 实 验 室 1, 减 速 箱 实 验 室 1,

199 4 动 力 系 统 总 成 实 验 室 2, 合 计 5, (3) 设 备 购 置 及 安 装 根 据 目 前 行 业 发 展 趋 势 和 公 司 产 品 的 市 场 定 位, 项 目 将 引 进 测 功 平 台 电 波 暗 室 整 车 测 试 台 等 设 备, 总 金 额 共 计 6, 万 元,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投 资 内 容 数 量 单 价 总 金 额 ( 万 元 ) ( 万 元 ) 1 常 规 温 湿 度 试 验 箱 PCB 高 低 温 冲 击 试 验 箱 高 低 温 冲 击 试 验 箱 快 速 温 变 箱 X 射 线 荧 光 光 谱 仪 盐 雾 试 验 箱 振 动 台 冲 击 台 跌 落 台 PCB 制 图 软 件 AutoCAD SOLIDE WORKS 电 机 设 计 分 析 软 件 功 率 分 析 仪 服 务 器 研 发 计 算 机 精 密 LCR 测 试 仪 KW 可 编 程 直 流 电 源 可 编 程 交 流 电 源 浪 涌 发 生 器 EMI 传 导 实 验 室 标 准 3 米 法 电 波 暗 室 红 外 成 像 仪 混 合 域 示 波 器 高 频 数 字 示 波 器 功 率 分 析 模 块

200 序 号 投 资 内 容 数 量 单 价 ( 万 元 ) 总 金 额 ( 万 元 ) 27 普 通 数 字 示 波 器 四 通 道 隔 离 数 字 示 波 器 A 电 流 探 头 A 电 流 探 头 高 压 差 分 探 头 信 号 发 生 器 位 半 万 用 表 测 功 平 台 220KW , 驱 动 总 成 寿 命 测 试 机 组 (20 万 公 里 ) , 手 持 万 用 表 电 流 钳 表 仿 真 器 试 验 工 作 台 加 工 中 心 实 验 用 电 动 汽 车 三 坐 标 测 试 仪 三 维 X 光 机 (3D-XRAY) 机 械 手 D 打 印 机 合 计 576 6, (4) 研 发 费 用 研 发 费 用 投 入 主 要 包 括 研 发 材 料 费 以 及 人 员 工 资 等, 研 发 人 员 费 用 根 据 研 发 人 员 劳 动 定 员 确 定, 其 他 研 发 费 用 根 据 项 目 进 度 预 估,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项 目 金 额 投 入 时 间 ( 万 元 ) T+12 T+24 1 研 发 材 料 费 用 1, 电 机 控 制 器 研 发 材 料 电 机 研 发 材 料 减 速 箱 研 发 材 料 研 发 用 模 具

201 2 研 发 人 员 工 资 合 计 2, ,650 4 项 目 实 施 进 度 本 项 目 计 划 分 六 个 阶 段 实 施 完 成, 包 括 : 可 行 性 研 究 初 步 设 计 建 安 工 程 设 备 采 购 人 员 招 聘 和 试 运 营 进 度 安 排 如 下 : 阶 段 / 时 间 ( 月 ) T+24 个 月 可 行 性 研 究 初 步 设 计 建 安 工 程 设 备 采 购 人 员 招 聘 试 运 营 5 项 目 效 益 分 析 本 项 目 建 成 后, 公 司 的 研 发 能 力 将 明 显 提 升, 研 发 出 更 多 新 产 品 以 及 改 进 产 品, 提 升 产 品 附 加 值 以 及 品 牌 地 位, 提 高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创 造 新 的 利 润 增 长 点, 为 公 司 的 持 续 健 康 稳 定 发 展 提 供 源 源 不 竭 的 推 动 力 ( 三 )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1 项 目 概 况 公 司 拟 将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中 的 28,000 万 元 用 于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满 足 公 司 日 常 生 产 经 营, 进 一 步 确 保 公 司 的 财 务 安 全 增 强 公 司 市 场 竞 争 力 2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合 理 性 与 必 要 性 分 析 (1)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持 续 增 长 需 要 充 足 的 流 动 资 金 做 保 障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保 持 了 较 高 的 增 长 速 度, 预 计 未 来 仍 将 保 持 快 速 发 展 的 态 势 未 来 随 着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和 生 产 规 模 的 扩 大, 应 收 账 款 和 存 货 规 模 将 进 一 步 扩 大, 公 司 将 需 要 更 多 的 资 金 来 满 足 流 动 资 金 需 求 另 外, 随 着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的 增 大, 部 分 大 额 订 单 的 执 行 对 流 动 资 金 占 用 较 多, 公 司 充 足 的 流 动 资 金 有 利 于 获 取 和 执 行 上 述 订 单, 从 而 保 证 了 公 司 经 营 业 绩 的 持 续 增 长 因 此, 公 司 的 业

202 务 发 展 需 要 大 量 流 动 资 金 作 为 保 障 (2) 加 强 技 术 研 发 人 才 引 进, 进 一 步 提 升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需 要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公 司 所 处 的 行 业 属 于 技 术 密 集 型 行 业, 持 续 的 技 术 创 新 与 研 发 能 力 是 公 司 迅 速 发 展 的 主 要 推 动 力, 也 是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高 素 质 复 合 型 的 研 发 技 术 人 才 是 公 司 持 续 发 展 的 保 障 为 保 持 公 司 的 研 发 和 技 术 领 先 优 势, 进 一 步 提 升 技 术 创 新 能 力, 公 司 需 不 断 加 强 技 术 研 发 和 引 进 人 才, 从 而 需 较 多 的 营 运 资 金 投 入 (3) 改 善 公 司 目 前 的 财 务 状 况 1 资 产 的 高 度 流 动 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占 总 资 产 以 及 与 营 业 收 入 比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5 年 2014 年 2013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流 动 资 产 35, , , 总 资 产 41, , , 流 动 资 产 占 总 资 产 比 85.40% 92.10% 84.89% 项 目 2015 年 度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营 业 收 入 42, , , 流 动 资 产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83.71% 73.42% 58.45% 从 上 表 可 知, 公 司 资 产 基 本 为 流 动 资 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占 总 资 产 比 平 均 值 为 87.46%,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占 收 入 比 平 均 值 为 71.86% 因 此,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一 般 需 要 配 备 较 高 的 流 动 资 产 2 降 低 资 产 负 债 率 与 经 营 风 险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公 司 名 称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资 产 负 债 大 地 和 % 30.44%

203 大 洋 电 机 44.62% 39.31% 39.74% 汇 川 技 术 % 14.80% 蓝 海 华 腾 % 23.02% 行 业 平 均 值 % 27.00% 发 行 人 51.74% 83.69% 84.69% 注 :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之 日, 部 分 同 行 业 可 比 公 司 暂 未 公 告 2015 年 报 从 上 表 可 知,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高 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平 均 值, 公 司 主 要 利 用 商 业 信 用 解 决 资 金 问 题 虽 然 目 前 公 司 运 转 良 好, 能 及 时 偿 付 经 营 性 负 债, 从 未 因 偿 债 能 力 不 足 而 拖 欠 供 应 商 款 项, 但 长 时 间 较 高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将 影 响 公 司 的 经 营 安 全 若 供 应 商 减 少 信 用 期 限, 将 影 响 公 司 的 正 常 运 转 因 此,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能 有 效 降 低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以 及 经 营 风 险 适 时 适 当 调 整 过 高 的 资 产 负 债 率 有 利 于 公 司 稳 健 经 营, 增 强 公 司 抗 风 险 能 力, 实 现 公 司 长 期 持 续 稳 定 发 展 4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具 体 安 排 发 行 人 综 合 考 虑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营 业 收 入 增 长 情 况 经 营 性 应 收 ( 应 收 账 款 预 付 账 款 及 应 收 票 据 ) 应 付 ( 应 付 账 款 预 收 账 款 及 应 付 票 据 ) 存 货 等 各 项 科 目 的 金 额 水 平 周 转 情 况 占 比 情 况 及 对 流 动 资 金 的 占 用 情 况 公 司 目 前 的 负 债 水 平 以 及 公 司 未 来 预 计 的 业 绩 增 长 情 况 资 金 需 求 状 况, 拟 安 排 28,000 万 元 补 充 营 运 资 金 5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的 资 金 安 排 公 司 已 建 立 募 集 资 金 专 项 存 储 及 使 用 管 理 制 度, 公 司 董 事 会 负 责 确 保 该 制 度 的 有 效 实 施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于 董 事 会 决 定 的 专 项 账 户, 专 户 不 得 存 放 非 募 集 资 金 或 用 作 其 他 用 途 公 司 将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一 个 月 内 与 保 荐 机 构 存 放 募 集 资 金 的 商 业 银 行 签 订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并 严 格 执 行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有 关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的 规 定 具 体 使 用 过 程 中, 公 司 将 根 据 业 务 发 展 进 程, 在 科 学 测 算 和 合 理 调 度 的 基 础 上, 合 理 安 排 该 部 分 资 金 投 放 的 进 度 和 金 额, 保 障 募 集 资 金 的 安 全 和 高 效 使 用, 不 断 提 高 股 东 收 益 在 资 金 支 付 环 节, 公 司 将 严 格 按 照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和 资 金 审 批 权 限 进 行 使 用 6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对 公 司 未 来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分 析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补 充 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流 动 资 金, 短 期 看, 公 司 资 产 的 流 动 性

204 将 得 以 提 高, 从 而 提 升 自 身 的 抗 风 险 能 力 ; 从 长 期 来 看, 将 更 有 利 于 进 一 步 推 动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的 发 展, 改 善 公 司 资 产 质 量, 使 公 司 资 金 实 力 进 一 步 得 到 提 高, 为 公 司 发 展 奠 定 基 础, 对 公 司 经 营 将 产 生 积 极 的 影 响 7 对 提 升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作 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用 于 补 充 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流 动 资 金 为 公 司 未 来 业 务 规 模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提 供 了 必 要 的 资 金 来 源 和 保 障, 有 利 于 进 一 步 增 强 公 司 在 行 业 内 的 综 合 竞 争 力 和 品 牌 影 响 力, 实 现 公 司 的 战 略 目 标 四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对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 一 )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分 析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投 产 后,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变 化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房 屋 建 筑 物 其 他 固 定 资 产 合 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前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2, ,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新 增 9, , , 与 2015 年 12 月 31 日 相 比,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投 产 后, 公 司 将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33, 万 元, 其 中 新 增 房 屋 建 筑 物 为 9, 万 元, 机 器 设 备 24, 万 元 随 着 业 务 规 模 的 不 断 扩 大, 目 前 的 生 产 及 办 公 场 地 状 况 已 不 能 满 足 公 司 快 速 发 展 的 需 要 公 司 拟 利 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在 珠 海 投 资 建 设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和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用 于 新 能 源 汽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生 产 研 发 和 检 测 生 产 基 地 和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完 成 后,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将 大 幅 增 加 ( 二 ) 房 屋 建 筑 物 面 积 变 化 与 产 能 的 匹 配 关 系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和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总 建 筑 面 积 为 33, 平 方 米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达 产 后 房 屋 建 筑 面 积 与 产 能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205 项 目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前 (2015 年 度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新 增 ( 达 产 后 ) 增 幅 生 产 用 房 屋 建 筑 物 面 积 (m 2 ) 8, , % 生 产 A850 型 号 电 机 控 制 器 的 产 能 ( 万 台 ) % 注 1: 公 司 生 产 用 房 屋 建 筑 面 积 包 括 厂 房 行 政 办 公 以 及 生 活 服 务 设 施 ( 不 包 括 宿 舍 ) 建 筑 面 积 注 2: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新 增 标 准 产 能 40 万 台 系 由 35 万 台 电 机 控 制 器 和 12 万 台 车 载 充 电 机 折 算 出 的 标 准 产 能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房 屋 建 筑 物 采 用 自 建 方 式, 将 有 利 于 公 司 的 长 期 稳 定 与 发 展, 房 屋 建 筑 物 面 积 变 动 较 产 能 变 动 大 的 原 因 系 现 有 生 产 场 地 较 为 拥 挤, 产 能 饱 和, 而 新 建 的 生 产 基 地 考 虑 到 未 来 的 发 展, 在 设 计 时 预 留 了 一 定 的 空 间, 产 能 具 有 增 长 潜 力 ( 三 ) 生 产 设 备 投 资 与 产 能 变 化 的 匹 配 关 系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全 部 达 产 后, 公 司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原 值 与 产 能 变 动 情 况 具 体 如 下 : 项 目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前 (2015 年 度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新 增 ( 达 产 后 ) 增 幅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原 值 ( 万 元 ) 1, , % 生 产 A850 型 号 的 产 能 ( 万 台 ) % 注 : 现 有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和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设 备 均 未 包 括 辅 助 检 测 设 备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达 产 后, 公 司 生 产 设 备 原 值 的 变 化 大 于 产 能 变 动,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1 目 前, 公 司 资 金 实 力 有 限, 在 满 足 生 产 基 本 要 求 的 情 况 下, 力 求 经 济 实 用 为 原 则, 所 选 用 的 生 产 设 备 自 动 化 程 度 相 对 较 低, 成 本 较 低 为 突 破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的 设 备 限 制,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拟 新 增 设 备 选 型 时 充 分 考 虑 了 提 高 设 备 自 动 化 程 度 和 适 应 规 模 化 生 产 的 能 力, 因 此 新 增 设 备 成 本 较 现 有 设 备 原 值 有 较 大 幅 度 的 提 高 2 为 适 应 公 司 产 品 升 级 的 需 要 以 及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将 新 增 先 进 自 动 化 生 产 设 备, 进 一 步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性 能 和 可 靠 性, 降 低 不 良 率, 同 时 满 足 产 品 拓 展 升 级 后 的 生 产 要 求,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品 牌 实 力 与 市 场

206 竞 争 力 五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及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具 备 良 好 的 市 场 前 景 和 盈 利 能 力, 项 目 实 施 后, 将 提 高 公 司 现 有 产 能, 优 化 产 品 结 构, 升 级 现 有 产 品, 扩 大 产 品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经 营 成 果 产 生 积 极 影 响 ( 一 ) 提 升 公 司 产 品 竞 争 力 和 品 牌 影 响 力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建 成 达 产 后, 公 司 产 品 生 产 能 力 将 有 较 大 提 升, 可 以 满 足 市 场 不 断 增 长 的 产 品 需 求, 解 决 目 前 产 能 不 足 对 公 司 发 展 带 来 的 限 制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建 成 后, 公 司 研 发 实 力 进 一 步 提 高,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进 一 步 增 强, 将 有 利 于 公 司 快 速 响 应 市 场, 为 公 司 推 出 更 高 品 质 更 富 竞 争 力 的 新 能 源 汽 车 电 控 系 统 产 品 提 供 有 力 保 障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项 目 将 满 足 公 司 业 务 快 速 增 长 对 流 动 资 金 的 需 求, 改 善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增 强 公 司 的 资 本 实 力 上 述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将 全 面 提 升 公 司 产 品 的 竞 争 力,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市 场 地 位 和 品 牌 影 响 力 ( 二 ) 有 利 于 提 高 公 司 盈 利 水 平 在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宏 观 经 济 和 行 业 经 营 环 境 不 发 生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的 情 况 下,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达 产 后, 每 年 可 新 增 销 售 收 入 87,750 万 元 净 利 润 18,995 万 元,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具 有 良 好 的 市 场 前 景 和 盈 利 能 力 ( 三 ) 净 资 产 大 幅 增 长,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短 期 内 将 有 所 下 降 本 次 发 行 后, 公 司 净 资 产 和 每 股 净 资 产 将 大 幅 增 长, 有 利 于 增 强 公 司 整 体 实 力, 提 高 公 司 抵 抗 风 险 的 能 力 由 于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从 资 金 投 入 到 产 生 效 益 需 要 一 定 的 建 设 投 产 周 期, 在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达 产 前, 公 司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在 短 期 内 可 能 较 以 前 年 度 有 所 摊 薄 但 随 着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建 成 达 产,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将 有 较 大 提 高,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预 计 将 得 到 稳 步 提 高 ( 四 )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情 况 及 对 公 司 未 来 经 营 成 果 的 影 响 按 照 公 司 现 行 的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建 成 后,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情 况 如 下 :

207 单 位 : 万 元 房 屋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合 计 项 目 名 称 年 折 年 折 年 折 投 资 额 投 资 额 投 资 额 旧 额 旧 额 旧 额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建 设 项 目 8, ,442 1,752 27,162 2,166 新 能 源 汽 车 控 制 系 统 工 程 技 术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 , 合 计 9, ,318 2,310 33,538 2,748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达 产 当 年, 新 增 营 业 收 入 87,750 万 元, 新 增 折 旧 费 用 2,748 万 元, 收 入 折 旧 比 为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新 增 营 业 收 入 远 大 于 新 增 折 旧 费 用 总 额, 新 增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对 公 司 未 来 盈 利 能 力 不 造 成 重 大 影 响

208 第 十 一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信 息 披 露 与 投 资 者 服 务 为 规 范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发 行 人 根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等 法 律 法 规 及 部 门 规 章, 制 定 了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办 法 本 公 司 上 市 后, 将 按 照 公 正 公 开 公 平 的 原 则 履 行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及 时 地 报 送 和 披 露 信 息 本 公 司 证 券 部 负 责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和 投 资 者 服 务 工 作 董 事 会 秘 书 : 邓 柳 明 证 券 部 电 话 : 证 券 部 传 真 : 二 重 大 合 同 本 公 司 的 重 大 合 同 是 指 本 公 司 截 至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正 在 履 行 或 将 要 履 行 的 金 额 在 1,000 万 元 以 上, 或 者 虽 未 达 到 前 述 标 准 但 对 生 产 经 营 未 来 发 展 或 财 务 状 况 有 重 要 影 响 的 合 同 ( 一 ) 借 款 合 同 截 至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无 正 在 履 行 或 将 要 履 行 的 借 款 合 同 ( 二 ) 采 购 合 同 公 司 与 供 应 商 签 订 框 架 协 议, 根 据 实 际 需 求 向 供 应 商 下 单 采 购 订 单, 无 正 在 履 行 或 将 要 履 行 的 金 额 在 1,000 万 元 以 上 的 采 购 合 同, 与 主 要 供 应 商 签 订 的 框 架 性 合 同 如 下 : 序 号 供 应 商 名 称 采 购 期 间 采 购 产 品 类 型 签 订 日 期 1 上 海 源 悦 汽 车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芯 片 功 率 管 等 深 圳 市 斯 比 特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功 率 管 芯 片 等 珠 海 市 兴 森 共 创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线 路 板 等 东 莞 市 亚 东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线 束 线 材 等 东 莞 市 清 尔 韵 五 金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结 构 件 连 接 件 等

209 ( 三 ) 销 售 合 同 公 司 按 照 客 户 要 求 研 发 中 低 速 电 动 车 或 新 能 源 汽 车 中 的 纯 电 动 乘 用 车 电 机 控 制 器 等 产 品 客 户 与 公 司 签 订 框 架 性 协 议, 根 据 实 际 需 求 以 及 销 量 下 达 采 购 订 单 因 此, 框 架 性 协 议 对 公 司 影 响 相 对 较 大 与 客 户 正 在 履 行 的 金 额 在 1,000 万 元 以 上 或 者 对 生 产 经 营 未 来 发 展 或 财 务 状 况 有 重 要 影 响 的 销 售 合 同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期 间 销 售 产 品 类 型 签 订 日 期 1 河 北 御 捷 车 业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电 机 控 制 器 与 电 子 油 门 踏 板 永 康 市 斯 科 若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1 月 至 电 机 控 制 器 与 电 子 油 2017 年 1 月 门 踏 板 长 沙 众 泰 汽 车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7 月 至 2016 年 12 月 电 机 控 制 器 陕 西 通 家 汽 车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度 电 机 控 制 器 与 电 子 油 门 踏 板 三 发 行 人 对 外 担 保 的 有 关 情 况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对 外 担 保 的 有 关 情 况 四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 一 ) 对 公 司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的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对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声 誉 业 务 活 动 未 来 前 景 等 可 能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的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 二 ) 涉 及 重 要 关 联 方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不 存 在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作 为 一 方 当 事 人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 三 )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最 近 三 年 重 大 违 法 行 为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最 近 三 年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 四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涉 及 刑 事 诉 讼 情 况

210 截 至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均 未 涉 及 刑 事 诉 讼 事 项

211 第 十 二 节 有 关 声 明 一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声 明 发 行 人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全 体 董 事 签 字 : 姜 桂 宾 李 红 雨 魏 标 范 洪 泉 杨 振 球 阮 斌 戴 亚 平 温 宗 孔 罗 苑 红 全 体 监 事 签 字 : 沈 梅 桂 李 兰 杨 政 全 体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签 字 : 姜 桂 宾 李 红 雨 魏 标 孔 祥 忠 郑 小 梅 李 雪 花 邓 柳 明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212 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 本 保 荐 机 构 已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进 行 了 核 查, 确 认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开 国 保 荐 代 表 人 : 龚 思 琪 严 胜 项 目 协 办 人 : 蔡 伟 霖 海 通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213 三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确 认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和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律 师 : 殷 长 龙 孙 林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张 利 国 北 京 国 枫 律 师 事 务 所 年 月 日

214 四 发 行 人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确 认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经 本 所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审 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经 本 所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和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朱 建 弟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 于 长 江 刘 海 山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年 月 日

215 五 发 行 人 验 资 机 构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确 认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验 资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和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朱 建 弟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 于 长 江 刘 海 山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年 月 日

216 六 发 行 人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已 阅 读 招 股 说 明 书, 确 认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引 用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和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负 责 人 : 徐 伟 建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 刘 继 红 娄 魁 立 沃 克 森 ( 北 京 ) 国 际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年 月 日

217 七 发 行 人 验 资 复 核 机 构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珠 海 英 搏 尔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招 股 说 明 书,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验 资 复 核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所 引 用 的 验 资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招 股 说 明 书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和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朱 建 弟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 于 长 江 刘 海 山 立 信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年 月 日

218 第 十 三 节 附 件 一 本 招 股 说 明 书 的 附 件 1 发 行 保 荐 书 ( 附 : 发 行 人 成 长 性 专 项 意 见 ) 及 发 行 保 荐 工 作 报 告 ; 2 发 行 人 关 于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股 本 演 变 情 况 的 说 明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确 认 意 见 ; 3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对 招 股 说 明 书 的 确 认 意 见 ; 4 财 务 报 表 及 审 计 报 告 ; 5 内 部 控 制 的 鉴 证 报 告 ; 6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鉴 证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 7 法 律 意 见 书 及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 8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9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次 发 行 的 文 件 ; 10 其 他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重 要 文 件 二 查 阅 地 点 阅 投 资 者 可 于 本 次 发 行 承 销 期 间 赴 本 公 司 和 保 荐 机 构 ( 主 承 销 商 ) 办 公 地 点 查 三 查 阅 时 间 除 法 定 节 假 日 以 外 的 每 日 上 午 9:30-11:30, 下 午 2:00-5:00 四 查 阅 网 址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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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D6963726F736F667420576F7264202D20312D3120D5D0B9C9CBB5C3F7CAE9A3A8C9EAB1A8B8E5A3A92E646F63> 声 明 :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后 拟 在 创 业 板 市 场 上 市, 该 市 场 具 有 较 高 的 投 资 风 险 创 业 板 公 司 具 有 业 绩 不 稳 定 经 营 风 险 高 退 市 风 险 大 等 特 点, 投 资 者 面 临 较 大 的 市 场 风 险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了 解 创 业 板 市 场 的 投 资 风 险 及 本 公 司 所 披 露 的 风 险 因 素, 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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