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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索 引 財 務 委 員 會 審 核 二 零 一 四 至 一 五 年 度 第 8 節 會 議 綜 合 檔 案 名 稱 :DEVB(W)-2-c1.docx 問 題 編 號 委 員 姓 名 總 目 綱 領 DEVB(W) 陳 志 全 159 (1) 水 務 DEVB(W) 陳 克 勤 159 (1) 水 務 DEVB(W) 陳 克 勤 159 (1) 水 務 DEVB(W) 陳 克 勤 159 (1) 水 務 DEVB(W) 陳 克 勤 159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DEVB(W) 陳 克 勤 159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DEVB(W) 陳 恒 鑌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陳 恒 鑌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陳 恒 鑌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陳 健 波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陳 偉 業 159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DEVB(W) 陳 偉 業 159 (4) 起 動 九 龍 東 DEVB(W) 陳 偉 業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陳 婉 嫻 159 (4) 起 動 九 龍 東 DEVB(W) 陳 婉 嫻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陳 婉 嫻 159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DEVB(W) 陳 婉 嫻 159 (2) 文 物 保 育 DEVB(W) 陳 婉 嫻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陳 婉 嫻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蔣 麗 芸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鍾 樹 根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何 秀 蘭 159 (1) 水 務 (2) 文 物 保 育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4) 起 動 九 龍 東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何 秀 蘭 159 (1) 水 務 (2) 文 物 保 育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4) 起 動 九 龍 東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林 健 鋒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林 大 輝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梁 家 傑 159 (4) 起 動 九 龍 東 DEVB(W) 梁 家 傑 159 (4) 起 動 九 龍 東 DEVB(W) 梁 家 傑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梁 家 傑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梁 繼 昌 159 (1) 水 務 DEVB(W) 梁 美 芬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廖 長 江 159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DEVB(W) 廖 長 江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2 問 題 編 號 委 員 姓 名 總 目 綱 領 DEVB(W) 盧 偉 國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盧 偉 國 159 (2) 文 物 保 育 DEVB(W) 盧 偉 國 159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DEVB(W) 石 禮 謙 159 (4) 起 動 九 龍 東 DEVB(W) 石 禮 謙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石 禮 謙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石 禮 謙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單 仲 偕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田 北 俊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田 北 俊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田 北 俊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田 北 俊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田 北 俊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田 北 俊 159 DEVB(W) 涂 謹 申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涂 謹 申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涂 謹 申 159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DEVB(W) 涂 謹 申 159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DEVB(W) 涂 謹 申 159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DEVB(W) 謝 偉 銓 159 (4) 起 動 九 龍 東 DEVB(W) 謝 偉 銓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謝 偉 銓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謝 偉 銓 159 (2) 文 物 保 育 DEVB(W) 胡 志 偉 159 (4) 起 動 九 龍 東 DEVB(W) 胡 志 偉 159 (4) 起 動 九 龍 東 DEVB(W) 姚 思 榮 159 (2) 文 物 保 育 DEVB(W) 李 卓 人 703 至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711 多 個 總 目 DEVB(W) 石 禮 謙 703 至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711 多 個 總 目 DEVB(W) 石 禮 謙 703 至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711 多 個 總 目 DEVB(W) 石 禮 謙 703 至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711 多 個 總 目 DEVB(W) 劉 皇 發 25 DEVB(W) 劉 皇 發 25 (1) 監 察 及 諮 詢 服 務 DEVB(W) 劉 皇 發 25 (1) 監 察 及 諮 詢 服 務 DEVB(W) 盧 偉 國 25 (1) 監 察 及 諮 詢 服 務 DEVB(W) 潘 兆 平 25 (3) 設 施 發 展 DEVB(W) 謝 偉 銓 25 (1) 監 察 及 諮 詢 服 務 (3) 設 施 發 展 DEVB(W) 謝 偉 銓 25 (3) 設 施 發 展 DEVB(W) 謝 偉 銓 25 (3) 設 施 發 展 DEVB(W) 陳 偉 業 33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DEVB(W) 梁 家 傑 33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DEVB(W) 梁 志 祥 33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3 問 題 編 號 委 員 姓 名 總 目 綱 領 DEVB(W) 梁 志 祥 33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DEVB(W) 梁 志 祥 33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DEVB(W) 盧 偉 國 33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DEVB(W) 盧 偉 國 33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DEVB(W) 麥 美 娟 33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DEVB(W) 單 仲 偕 33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DEVB(W) 田 北 俊 33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DEVB(W) 涂 謹 申 33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DEVB(W) 涂 謹 申 33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DEVB(W) 謝 偉 銓 33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DEVB(W) 謝 偉 俊 33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DEVB(W) 王 國 興 33 (5) 綠 化 及 工 程 技 術 服 務 DEVB(W) 黃 國 健 33 (4) 斜 坡 安 全 及 岩 土 工 程 標 準 DEVB(W) 胡 志 偉 33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DEVB(W) 胡 志 偉 33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DEVB(W) 胡 志 偉 33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DEVB(W) 胡 志 偉 33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DEVB(W) 陳 恒 鑌 705 DEVB(W) 廖 長 江 705 DEVB(W) 涂 謹 申 705 DEVB(W) 何 俊 賢 707 DEVB(W) 石 禮 謙 707 DEVB(W) 黃 毓 民 707 DEVB(W) 姚 思 榮 707 DEVB(W) 梁 家 傑 39 (1) 雨 水 排 放 DEVB(W) 盧 偉 國 39 (1) 雨 水 排 放 DEVB(W) 謝 偉 銓 39 DEVB(W) 范 國 威 704 DEVB(W) 范 國 威 704 DEVB(W) 葛 珮 帆 704 DEVB(W) 葛 珮 帆 704 DEVB(W) 潘 兆 平 42 (2) 機 械 裝 置 安 全 DEVB(W) 鄧 家 彪 42 (2) 機 械 裝 置 安 全 DEVB(W) 陳 婉 嫻 95 (3) 文 物 及 博 物 館 DEVB(W) 盧 偉 國 95 (3) 文 物 及 博 物 館 DEVB(W) 涂 謹 申 95 (3) 文 物 及 博 物 館 DEVB(W) 陳 克 勤 194 DEVB(W) 陳 婉 嫻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范 國 威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范 國 威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馮 檢 基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馮 檢 基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馮 檢 基 194 (3) 客 戶 服 務 DEVB(W) 馮 檢 基 194 (3) 客 戶 服 務 DEVB(W) 郭 榮 鏗 194 DEVB(W) 郭 榮 鏗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郭 榮 鏗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郭 偉 強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劉 皇 發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李 慧 琼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4 問 題 編 號 委 員 姓 名 總 目 綱 領 DEVB(W) 梁 家 傑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梁 志 祥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梁 繼 昌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梁 繼 昌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梁 繼 昌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梁 美 芬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盧 偉 國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盧 偉 國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麥 美 娟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麥 美 娟 194 (2) 水 質 控 制 DEVB(W) 麥 美 娟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毛 孟 靜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田 北 辰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田 北 辰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湯 家 驊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謝 偉 俊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謝 偉 俊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謝 偉 俊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王 國 興 194 (3) 客 戶 服 務 DEVB(W) 謝 偉 銓 709 DEVB(W) 陳 家 洛 159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DEVB(W) 陳 家 洛 159 (2) 文 物 保 育 DEVB(W) 陳 家 洛 159 (2) 文 物 保 育 DEVB(W) 陳 家 洛 159 (2) 文 物 保 育 DEVB(W) 陳 家 洛 159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DEVB(W) 陳 家 洛 159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DEVB(W) 陳 家 洛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陳 家 洛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陳 家 洛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陳 偉 業 159 DEVB(W) 陳 婉 嫻 159 (2) 文 物 保 育 DEVB(W) 張 超 雄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張 超 雄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張 國 柱 159 (4) 起 動 九 龍 東 DEVB(W) 張 國 柱 159 (2) 文 物 保 育 DEVB(W) 馮 檢 基 159 DEVB(W) 何 秀 蘭 159 (1) 水 務 (2) 文 物 保 育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4) 起 動 九 龍 東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何 秀 蘭 159 (1) 水 務 (2) 文 物 保 育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4) 起 動 九 龍 東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郭 家 麒 159 (2) 文 物 保 育 DEVB(W) 郭 家 麒 159 (2) 文 物 保 育 DEVB(W) 郭 家 麒 159 (2) 文 物 保 育 DEVB(W) 郭 家 麒 159 (2) 文 物 保 育

5 問 題 編 號 委 員 姓 名 總 目 綱 領 DEVB(W) 郭 家 麒 159 (2) 文 物 保 育 DEVB(W) 郭 家 麒 159 (2) 文 物 保 育 DEVB(W) 郭 家 麒 159 (2) 文 物 保 育 DEVB(W) 林 大 輝 159 (2) 文 物 保 育 DEVB(W) 林 大 輝 159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DEVB(W) 梁 國 雄 159 (1) 水 務 DEVB(W) 麥 美 娟 159 (2) 文 物 保 育 DEVB(W) 麥 美 娟 159 (2) 文 物 保 育 DEVB(W) 麥 美 娟 159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DEVB(W) 麥 美 娟 159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DEVB(W) 莫 乃 光 159 DEVB(W) 莫 乃 光 159 DEVB(W) 莫 乃 光 159 DEVB(W) 莫 乃 光 159 DEVB(W) 石 禮 謙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單 仲 偕 159 (2) 文 物 保 育 DEVB(W) 鄧 家 彪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謝 偉 俊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謝 偉 俊 159 (4) 起 動 九 龍 東 DEVB(W) 謝 偉 俊 159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DEVB(W) 黃 國 健 159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DEVB(W) 黃 毓 民 159 DEVB(W) 胡 志 偉 159 (4) 起 動 九 龍 東 DEVB(W) 胡 志 偉 159 (4) 起 動 九 龍 東 DEVB(W) 胡 志 偉 159 (1) 水 務 DEVB(W) 胡 志 偉 159 DEVB(W) 胡 志 偉 159 (4) 起 動 九 龍 東 DEVB(W) 陳 志 全 25 (3) 設 施 發 展 DEVB(W) 陳 婉 嫻 25 (3) 設 施 發 展 DEVB(W) 陳 婉 嫻 25 (1) 監 察 及 諮 詢 服 務 DEVB(W) 莫 乃 光 25 (1) 監 察 及 諮 詢 服 務 DEVB(W) 王 國 興 25 DEVB(W) 王 國 興 25 DEVB(W) 王 國 興 25 DEVB(W) 黃 毓 民 25 DEVB(W) 胡 志 偉 25 (3) 設 施 發 展 DEVB(W) 胡 志 偉 25 (1) 監 察 及 諮 詢 服 務 DEVB(W) 陳 克 勤 33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DEVB(W) 陳 家 洛 33 (4) 斜 坡 安 全 及 岩 土 工 程 標 準 DEVB(W) 陳 家 洛 33 (4) 斜 坡 安 全 及 岩 土 工 程 標 準 DEVB(W) 陳 婉 嫻 33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DEVB(W) 陳 婉 嫻 33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DEVB(W) 張 超 雄 33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DEVB(W) 鍾 樹 根 33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DEVB(W) 何 俊 仁 33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DEVB(W) 郭 家 麒 33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DEVB(W) 劉 慧 卿 33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DEVB(W) 麥 美 娟 33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DEVB(W) 王 國 興 33 DEVB(W) 王 國 興 33

6 問 題 編 號 委 員 姓 名 總 目 綱 領 DEVB(W) 王 國 興 33 DEVB(W) 黃 毓 民 33 DEVB(W) 胡 志 偉 33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DEVB(W) 胡 志 偉 33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DEVB(W) 陳 偉 業 707 DEVB(W) 陳 偉 業 707 DEVB(W) 陳 偉 業 707 DEVB(W) 陳 偉 業 707 DEVB(W) 陳 婉 嫻 707 DEVB(W) 范 國 威 707 DEVB(W) 劉 慧 卿 707 DEVB(W) 劉 慧 卿 707 DEVB(W) 劉 慧 卿 707 DEVB(W) 黃 碧 雲 707 DEVB(W) 陳 恒 鑌 39 (1) 雨 水 排 放 DEVB(W) 陳 家 洛 39 (1) 雨 水 排 放 DEVB(W) 陳 家 洛 39 (1) 雨 水 排 放 DEVB(W) 陳 家 洛 39 (1) 雨 水 排 放 DEVB(W) 何 俊 仁 39 (1) 雨 水 排 放 DEVB(W) 梁 家 傑 39 (1) 雨 水 排 放 DEVB(W) 涂 謹 申 39 (1) 雨 水 排 放 DEVB(W) 黃 毓 民 39 DEVB(W) 胡 志 偉 39 (1) 雨 水 排 放 DEVB(W) 胡 志 偉 39 DEVB(W) 范 國 威 704 DEVB(W) 張 國 柱 42 (2) 機 械 裝 置 安 全 DEVB(W) 張 國 柱 42 DEVB(W) 郭 家 麒 42 (2) 機 械 裝 置 安 全 DEVB(W) 郭 家 麒 42 (2) 機 械 裝 置 安 全 DEVB(W) 郭 偉 強 42 (2) 機 械 裝 置 安 全 DEVB(W) 王 國 興 42 DEVB(W) 王 國 興 42 DEVB(W) 王 國 興 42 DEVB(W) 黃 毓 民 42 DEVB(W) 胡 志 偉 42 (2) 機 械 裝 置 安 全 DEVB(W) 陳 家 洛 60 (2) 區 域 及 維 修 工 程 DEVB(W) 陳 家 洛 60 (2) 區 域 及 維 修 工 程 DEVB(W) 陳 偉 業 60 (2) 區 域 及 維 修 工 程 DEVB(W) 陳 偉 業 60 (2) 區 域 及 維 修 工 程 DEVB(W) 陳 偉 業 60 (4) 技 術 服 務 DEVB(W) 陳 婉 嫻 95 (3) 文 物 及 博 物 館 DEVB(W) 張 超 雄 95 (3) 文 物 及 博 物 館 DEVB(W) 張 國 柱 95 (3) 文 物 及 博 物 館 DEVB(W) 張 國 柱 95 (3) 文 物 及 博 物 館 DEVB(W) 胡 志 偉 95 DEVB(W) 陳 家 洛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陳 家 洛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陳 家 洛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陳 家 洛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陳 婉 嫻 194 (3) 客 戶 服 務

7 問 題 編 號 委 員 姓 名 總 目 綱 領 DEVB(W) 張 國 柱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范 國 威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馮 檢 基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郭 家 麒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石 禮 謙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鄧 家 彪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王 國 興 194 DEVB(W) 王 國 興 194 DEVB(W) 王 國 興 194 DEVB(W) 黃 毓 民 194 DEVB(W) 胡 志 偉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胡 志 偉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胡 志 偉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胡 志 偉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DEVB(W) 胡 志 偉 194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8 DEVB(W)001 ( 問 題 編 號 :1279)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1) 水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 財 政 預 算 案 第 53 段 提 到 已 預 留 土 地 興 建 海 水 化 淡 廠, 預 計 可 在 二 零 二 零 年 投 入 服 務, 請 當 局 提 供 計 劃 至 今 在 研 究 及 勘 查 方 面 的 各 項 支 出 整 體 計 劃 的 預 算 開 支 為 何? 另 當 局 有 否 評 估 設 立 海 水 化 淡 廠 後, 對 水 費 的 影 響? 提 問 人 : 陳 志 全 議 員 截 至 2014 年 3 月 31 日, 海 水 化 淡 廠 策 劃 及 勘 查 研 究 的 預 算 開 支 約 為 500 萬 元, 其 中 350 萬 元 用 以 進 行 顧 問 研 究,150 萬 元 則 用 以 進 行 工 地 勘 測 工 作 整 項 研 究 的 最 新 預 算 開 支 為 2,600 萬 元 由 於 研 究 尚 未 完 成, 在 現 階 段 預 計 海 水 化 淡 廠 的 開 支, 以 及 海 水 化 淡 廠 對 食 水 生 產 成 本 所 造 成 的 影 響, 實 屬 言 之 尚 早 我 們 檢 討 水 費 時, 除 了 考 慮 食 水 生 產 成 本 外, 還 會 考 慮 多 項 因 素, 包 括 承 擔 水 費 的 能 力 水 務 營 運 的 財 政 狀 況 當 前 的 經 濟 狀 況, 以 及 立 法 會 議 員 的 意 見 第 8 節 DEVB(W) - 第 1 頁

9 DEVB(W)002 ( 問 題 編 號 :1694)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1) 水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65): 政 府 表 示 會 盡 力 增 加 本 地 的 淡 水 供 應, 並 預 留 土 地 興 建 海 水 化 淡 廠, 請 問 當 局 是 否 認 為, 興 建 該 廠 的 成 本 及 產 水 量 符 合 成 本 效 益? 若 是, 詳 情 為 何? 若 否, 決 定 建 廠 的 必 要 原 因 為 何? 另 外, 預 算 案 演 詞 第 53 段 中 指 隨 著 科 技 進 步, 海 水 化 淡 長 遠 可 成 為 重 要 水 源, 請 問 當 局 是 否 有 計 劃 投 放 資 源 於 海 水 化 淡 的 相 關 科 研? 若 有, 詳 情 為 何? 若 無,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克 勤 議 員 由 於 廣 東 省 對 淡 水 的 需 求 日 益 增 加, 加 上 要 應 對 氣 候 變 化 的 挑 戰, 政 府 會 致 力 增 加 本 地 的 淡 水 供 應, 並 已 在 將 軍 澳 預 留 一 幅 土 地 興 建 海 水 化 淡 廠 水 務 署 已 委 聘 顧 問, 為 興 建 海 水 化 淡 廠 進 行 策 劃 及 勘 查 研 究 研 究 範 圍 包 括 詳 細 評 估 成 本 效 益 制 訂 實 施 策 略 和 時 間 表, 以 及 進 行 興 建 海 水 化 淡 廠 的 各 項 技 術 影 響 評 估 該 項 研 究 會 定 出 海 水 化 淡 廠 的 預 算 建 築 及 運 作 開 支, 研 究 預 計 在 2015 年 年 初 完 成 我 們 會 審 議 有 關 結 果, 確 保 海 水 化 淡 項 目 在 技 術 及 財 政 兩 方 面 均 切 實 可 行 後, 才 開 展 設 計 及 建 築 階 段 水 務 署 先 前 完 成 了 一 項 先 導 研 究, 結 果 確 認 在 本 港 採 用 逆 滲 透 技 術 進 行 海 水 化 淡 是 可 行 的 上 述 策 劃 及 勘 查 研 究 會 進 一 步 確 定 在 選 定 地 點 興 建 海 水 化 淡 廠 在 技 術 上 的 可 行 性 第 8 節 DEVB(W) - 第 2 頁

10 DEVB(W)003 ( 問 題 編 號 :1723)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1) 水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8): 就 香 港 淡 水 資 源, 請 回 覆 : (a) 財 政 預 算 案 指, 政 府 已 預 留 土 地 興 建 海 水 化 淡 廠, 並 預 計 可 在 2020 年 投 入 服 務 請 以 表 列 方 式, 列 出 興 建 海 水 化 淡 廠 的 計 劃 及 詳 情, 包 括 分 階 段 性 工 程 內 容 預 計 施 工 日 期 預 計 完 工 日 期 每 個 階 段 所 涉 開 支, 以 及 投 產 階 段 的 數 目 和 每 階 段 能 生 產 的 淡 水 量 (b) 政 府 曾 於 2003 年 至 2007 年 研 究 逆 滲 透 技 術 作 海 水 化 淡 該 研 究 所 涉 及 的 開 支 為 何? 若 日 後 香 港 興 建 海 水 化 淡 廠 使 用 上 述 技 術, 預 計 水 價 為 多 少 元? 提 問 人 : 陳 克 勤 議 員 (a) 水 務 署 已 委 聘 顧 問, 為 於 將 軍 澳 興 建 海 水 化 淡 廠 進 行 策 劃 及 勘 查 研 究 該 海 水 化 淡 廠 將 於 2020 年 左 右 投 產, 最 初 年 產 量 約 為 萬 立 方 米 淡 水, 可 擴 建 至 年 產 量 萬 立 方 米 淡 水 研 究 範 圍 包 括 詳 細 評 估 成 本 效 益 制 訂 實 施 策 略 和 時 間 表, 以 及 進 行 興 建 海 水 化 淡 廠 的 各 項 技 術 影 響 評 估 該 項 研 究 預 計 於 2015 年 年 初 完 成, 在 年 度 的 預 算 開 支 為 1,570 萬 元 上 述 研 究 將 會 提 供 有 關 興 建 海 水 化 淡 廠 的 費 用 及 詳 細 實 施 策 略 等 資 料 (b) 水 務 署 先 前 曾 進 行 一 項 有 關 海 水 化 淡 技 術 的 先 導 研 究, 該 項 顧 問 研 究 的 開 支 為 320 萬 元 根 據 研 究 結 果, 按 年 度 的 價 格 水 平 粗 略 估 計, 利 用 海 水 化 淡 供 應 食 水, 每 立 方 米 成 本 約 為 12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3 頁

11 DEVB(W)004 ( 問 題 編 號 :2365)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1) 水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3): 綱 領 (1) 水 務 年 度 的 財 政 撥 款 較 年 度 原 來 預 算 減 少 3.6%, 然 而 過 去 一 年 經 常 發 生 爆 水 管 部 分 地 區 要 短 暫 停 止 供 應 食 水 的 情 況 目 前 撥 款 是 否 足 以 有 效 進 行 水 管 更 換 及 修 復 計 劃? 年 度 仍 有 多 少 處 需 要 更 換 水 管, 請 以 分 區 列 出 提 問 人 : 陳 克 勤 議 員 總 目 159 綱 領 (1) 水 務 涵 蓋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為 制 訂 水 務 政 策 和 監 督 水 務 署 工 作 所 需 的 開 支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計 劃 所 需 撥 款 由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下 總 目 709 提 供 根 據 年 度 的 預 算 草 案, 當 局 已 為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計 劃 預 留 億 元 撥 款, 足 以 按 該 年 計 劃 為 355 公 里 的 水 管 進 行 更 換 或 修 復 工 程 截 至 2014 年 1 月 底, 按 計 劃 各 區 至 2015 年 年 底 整 個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計 劃 完 成 前 尚 待 更 換 或 修 復 的 水 管 長 度 如 下 : 香 港 九 龍 新 界 地 區 尚 待 更 換 或 修 復 的 水 管 總 長 度 ( 公 里 ) 中 西 區 57 灣 仔 區 57 東 區 55 南 區 23 觀 塘 區 49 黃 大 仙 區 15 九 龍 城 區 61 油 尖 旺 區 58 深 水 埗 區 39 西 貢 區 11 沙 田 區 19 大 埔 區 9 北 區 15 元 朗 區 29 屯 門 區 42 荃 灣 區 34 葵 青 區 50 離 島 區 41 第 8 節 DEVB(W) - 第 4 頁

12 總 計 664 審 核 年 度 DEVB(W)005 ( 問 題 編 號 :2366)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4): 年 度 需 要 特 別 留 意 的 事 項 提 及 要 推 廣 綜 合 園 境 設 計 綱 領, 以 提 高 設 計 質 素, 並 使 設 計 互 相 協 調 這 是 否 表 示, 由 年 度 開 始, 市 區 的 園 境 設 計 會 與 過 去 的 設 計 有 明 顯 不 同? 若 是, 詳 情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克 勤 議 員 綜 合 園 境 設 計 綱 領 可 用 作 發 展 設 計 管 理 和 保 養 公 共 園 境 設 施 的 參 考 指 引 設 計 綱 領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要 令 不 同 部 門 所 進 行 的 各 個 項 目 能 有 最 佳 設 計, 並 在 綠 化 元 素 方 面 互 相 協 調, 務 求 營 造 整 體 一 致 的 園 境 設 計 效 果 因 此, 推 出 綜 合 園 境 設 計 綱 領 將 會 進 一 步 改 善 市 區 園 境 設 計 的 質 素 第 8 節 DEVB(W) - 第 5 頁

13 DEVB(W)006 ( 問 題 編 號 :2750)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5): 特 別 留 意 的 事 項 提 及 將 會 繼 續 在 公 私 營 機 構 的 工 程 項 目 中 推 廣 更 廣 泛 採 用 屋 頂 綠 化 和 垂 直 綠 化 政 府 會 否 計 劃 率 先 於 全 港 的 政 府 建 築 物 先 推 行? 若 會, 鑒 於 部 分 政 府 建 築 物 樓 齡 較 高, 又 或 天 台 因 裝 設 冷 氣 系 統 而 阻 礙 部 分 空 間 ( 如 : 沙 田 大 會 堂 ), 政 府 有 何 計 劃 克 服 這 些 技 術 困 難? 用 於 屋 頂 及 垂 直 綠 化 的 有 多 少? 提 問 人 : 陳 克 勤 議 員 政 府 一 直 牽 頭 在 政 府 建 築 物 更 廣 泛 採 用 屋 頂 綠 化 和 垂 直 綠 化, 使 香 港 持 續 發 展 優 質 及 更 綠 化 的 生 活 環 境 自 2001 年 起, 政 府 部 門 在 新 建 築 物 及 構 築 物 的 設 計 過 程 中, 考 慮 負 重 力 結 構 空 間 通 道 及 安 全 狀 況 等 各 種 因 素 後, 按 實 際 可 行 情 況 將 屋 頂 綠 化 和 垂 直 綠 化 納 入 設 計 項 目 內 至 於 現 有 建 築 物, 我 們 一 直 利 用 進 行 屋 頂 翻 新 工 程 的 機 會, 重 新 安 排 各 項 設 施, 盡 量 推 行 屋 頂 綠 化 截 至 2014 年 2 月, 約 340 幢 由 工 務 部 門 負 責 保 養 的 政 府 建 築 物 設 有 屋 頂 綠 化, 另 有 約 110 個 政 府 項 目, 當 中 包 括 新 建 築 物 及 進 行 翻 新 的 建 築 物 設 有 垂 直 綠 化 此 外, 工 務 部 門 現 正 為 新 建 築 物 及 進 行 翻 新 的 建 築 物 計 劃 / 實 施 超 過 40 項 屋 頂 綠 化 工 程 及 28 項 垂 直 綠 化 工 程 為 了 鼓 勵 公 私 營 機 構 更 廣 泛 採 用 屋 頂 綠 化 和 垂 直 綠 化, 發 展 局 轄 下 綠 化 及 園 境 辦 事 處 在 綠 化 網 站 ( 特 別 設 立 了 高 空 綠 化 網 頁, 發 放 高 空 綠 化 的 有 用 資 訊 及 知 識, 旨 在 降 低 高 空 綠 化 的 技 術 門 檻 此 外, 該 辦 事 處 亦 為 專 業 人 士 從 業 員 和 物 業 管 理 人 員 舉 辦 連 串 相 關 講 座 及 研 討 會, 分 享 知 識 和 經 驗 以 克 服 一 般 技 術 困 難 另 外 亦 舉 辦 高 空 綠 化 大 獎, 推 廣 高 空 綠 化 融 入 設 計 項 目, 以 營 造 優 質 園 境 及 建 築 環 境, 並 讓 公 眾 欣 賞 到 優 秀 的 高 空 綠 化 項 目 在 2013 年 12 月, 該 辦 事 處 更 推 出 香 港 高 空 綠 化 的 植 物 應 用 圖 鑑, 協 助 挑 選 合 適 的 植 物 作 屋 頂 綠 化 和 垂 直 綠 化 之 用 各 政 府 部 門 亦 一 直 進 行 研 究, 以 增 加 高 空 綠 化 方 面 的 知 識 和 應 用 技 術 在 年 度, 正 在 規 劃 和 實 施 的 政 府 項 目 屋 頂 綠 化 和 垂 直 綠 化 工 程 預 算 開 支, 分 別 約 為 9,200 萬 元 及 5,700 萬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6 頁

14 DEVB(W)007 ( 問 題 編 號 :0977)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4):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 ( 一 ) 於 未 來 三 年, 發 展 局 預 留 經 費 及 人 手 為 大 嶼 山 發 展 諮 詢 委 員 會 提 供 支 援 為 何 ; ( 二 ) 上 述 所 預 留 的 經 費 的 用 途, 包 括 離 境 考 察 等 項 目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恒 鑌 議 員 (1) 我 們 計 劃 徵 求 人 事 編 制 小 組 委 員 會 /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由 至 年 度 止, 在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開 設 1 個 首 席 助 理 秘 書 長 編 外 職 位, 以 領 導 因 新 的 土 地 供 應 措 施 而 實 施 的 基 建 工 程 該 名 首 席 助 理 秘 書 長 並 會 以 兼 任 形 式 為 新 成 立 的 大 嶼 山 發 展 諮 詢 委 員 會 在 初 期 提 供 秘 書 處 支 援 我 們 會 在 大 嶼 山 發 展 諮 詢 委 員 會 的 工 作 計 劃 訂 定 後, 考 慮 是 否 需 要 額 外 的 技 術 及 秘 書 處 人 手 支 援 (2) 我 們 在 現 階 段 沒 有 為 大 嶼 山 發 展 諮 詢 委 員 會 預 留 撥 款 由 於 委 員 會 的 海 外 考 察 的 費 用 預 計 不 高, 若 有 需 要, 有 關 費 用 將 會 計 入 發 展 局 的 運 作 開 支 內 第 8 節 DEVB(W) - 第 7 頁

15 DEVB(W)008 ( 問 題 編 號 :0982)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0): 根 據 文 件 顯 示, 發 展 局 會 帶 領 進 行 有 關 藉 填 海 和 發 展 岩 洞, 以 增 加 土 地 供 應 的 研 究 就 此,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 ( 一 ) 過 去 三 年 及 未 來 三 年, 政 府 每 年 投 放 研 究 岩 洞 可 行 性 及 進 行 公 眾 諮 詢 的 經 費 及 人 手 為 何 ; ( 二 ) 於 未 來 五 年, 政 府 預 留 的 經 費 及 人 手 進 行 岩 洞 項 目 的 工 程 為 何 ; 以 及 相 關 工 程 的 時 間 表 及 進 度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恒 鑌 議 員 (1) 為 發 展 岩 洞 而 進 行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及 公 眾 諮 詢 的 主 要 資 料 摘 錄 如 下 : 項 目 搬 遷 沙 田 污 水 處 理 廠 往 岩 洞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岩 洞 發 展 長 遠 策 略 研 究 搬 遷 深 井 污 水 處 理 廠 往 岩 洞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搬 遷 西 貢 污 水 處 理 廠 往 岩 洞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項 目 費 用 ( 百 萬 元 ) 年 度 過 去 3 年 的 開 支 ( 百 萬 元 ) 年 度 年 度 ( 預 算 ) 年 度 預 算 開 支 * 涉 及 的 人 員 / 部 門 名 總 工 程 師 ( 兼 任 ) 1 名 高 級 工 程 師 ( 兼 任 ) 1 名 工 程 師 ( 兼 任 ) 4 名 專 業 職 系 人 員 ( 有 時 限 )/ 渠 務 署 名 總 土 力 工 程 師 ( 兼 任 ) 1 名 高 級 土 力 工 程 師 2 名 土 力 工 程 師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9.2 # 名 總 工 程 師 ( 兼 任 ) 1 名 高 級 工 程 師 40.6 # ( 兼 任 ) 1 名 工 程 師 ( 兼 任 ) 1 名 專 業 職 系 人 員 ( 有 時 限 )/ 第 8 節 DEVB(W) - 第 8 頁

16 項 目 搬 遷 鑽 石 山 食 水 及 海 水 配 水 庫 往 岩 洞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項 目 費 用 ( 百 萬 元 ) 年 度 * 現 階 段 未 能 提 供 年 度 以 後 的 預 算 開 支 # 如 獲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撥 款 過 去 3 年 的 開 支 ( 百 萬 元 ) 年 度 年 度 ( 預 算 ) 年 度 預 算 開 支 * 涉 及 的 人 員 / 部 門 渠 務 署 46.0 # 名 總 工 程 師 ( 兼 任 ) 1 名 高 級 工 程 師 ( 兼 任 ) 1 名 專 業 職 系 人 員 ( 有 時 限 )/ 水 務 署 (2) 至 於 岩 洞 項 目 的 建 造 工 程, 由 於 推 行 時 間 表 尚 未 訂 定, 因 此 未 能 提 供 預 留 撥 款 及 人 手 的 資 料 然 而, 為 進 行 建 造 工 程 作 好 準 備, 在 獲 得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撥 款 後, 渠 務 署 計 劃 在 2014 年 下 半 年 展 開 有 關 搬 遷 沙 田 污 水 處 理 廠 往 岩 洞 的 勘 測 和 設 計 研 究 及 相 關 的 工 地 勘 測 工 程 有 關 研 究 將 於 2022 年 年 底 或 之 前 分 階 段 完 成 第 8 節 DEVB(W) - 第 9 頁

17 DEVB(W)009 ( 問 題 編 號 :1010)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3): 根 據 文 件 顯 示, 發 展 局 會 檢 討 公 共 工 程 採 購 制 度 和 監 督 改 善 措 施 的 實 施 情 況, 而 本 港 近 期 亦 有 許 多 大 型 工 程 進 行, 同 時 亦 需 要 使 用 各 類 鑽 機 開 鑿 有 見 及 此,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 ( 一 ) 於 過 去 五 年, 在 公 共 工 程 中 使 用 鑽 機 的 項 目 為 何 ; 鑽 機 的 類 型 及 數 目 為 何 ; 以 及 鑽 機 的 租 用 成 本 為 何 ; ( 二 ) 於 未 來 三 年, 在 公 共 工 程 中 將 會 使 用 鑽 機 的 項 目 為 何 ; 將 使 用 的 鑽 機 類 型 及 數 目 為 何 ; 以 及 鑽 機 的 預 計 租 用 成 本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恒 鑌 議 員 (1) 及 (2) 現 時 市 面 上 有 多 款 鑽 機 供 不 同 類 型 的 建 築 工 程 使 用, 這 些 鑽 機 的 租 用 成 本 和 使 用 時 間 會 因 應 不 同 工 程 項 目 而 大 不 相 同 我 們 沒 有 收 集 有 關 的 統 計 數 字, 因 此 無 法 提 供 所 需 資 料 第 8 節 DEVB(W) - 第 10 頁

18 DEVB(W)010 ( 問 題 編 號 :1753)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7): 預 算 案 中 的 演 辭 提 到, 當 局 將 會 為 銅 鑼 灣 跑 馬 地 金 鐘 / 灣 仔 和 尖 沙 咀 西 四 個 策 略 性 地 區, 在 今 年 進 行 發 展 地 下 空 間 的 先 導 研 究 和 公 眾 諮 詢 在 推 行 相 關 措 施 前, 當 局 有 否 已 就 發 展 地 下 空 間 進 行 初 步 研 究, 探 討 其 可 行 性? 若 有, 詳 情 為 何,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當 局 提 出 的 先 導 研 究 所 涉 及 的 人 手 編 制 及 具 體 詳 情 為 何? 進 行 先 導 研 究 及 公 眾 諮 詢 的 詳 細 時 間 表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健 波 議 員 政 府 先 前 已 進 行 多 項 涉 及 利 用 地 下 空 間 的 研 究, 以 期 改 善 區 內 的 行 人 流 通 情 況 該 等 研 究 識 別 了 一 些 具 潛 力 發 展 地 下 空 間 的 策 略 性 地 區 就 此, 我 們 建 議 進 行 一 項 先 導 研 究, 探 討 在 4 個 具 策 略 性 的 地 區 發 展 城 市 地 下 空 間 的 潛 力, 務 求 在 地 區 層 面 更 有 系 統 地 善 用 地 下 空 間, 以 滿 足 社 會 的 需 要 擬 議 先 導 研 究 的 預 算 整 體 開 支 按 付 款 當 日 的 價 格 計 算, 約 為 6,900 萬 元, 包 括 顧 問 研 究 土 地 勘 測 工 程 環 境 研 究 及 公 眾 諮 詢 的 費 用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會 安 排 1 名 總 土 力 工 程 師, 以 兼 任 的 方 式 管 理 這 項 研 究, 並 由 1 名 高 級 土 力 工 程 師 及 1 名 土 力 工 程 師 提 供 支 援 如 獲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撥 款, 我 們 計 劃 於 2014 年 下 半 年 開 展 這 項 研 究, 並 大 約 在 30 個 月 內 完 成 我 們 會 在 研 究 開 展 時 與 顧 問 訂 定 公 眾 諮 詢 的 時 間 表 第 8 節 DEVB(W) - 第 11 頁

19 DEVB(W)011 ( 問 題 編 號 :0247)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 在 此 綱 領 的 指 標 有 關 種 植 樹 木 灌 木 或 時 花 的 部 份,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1) 2013 年 種 植 的 樹 木 灌 木 及 時 花 中, 涉 及 本 土 品 種 的 樹 木 灌 木 及 時 花 數 目 分 別 為 何? (2) 在 2014 年 預 算 栽 種 的 植 物 中, 涉 及 本 土 品 種 的 樹 木 灌 木 及 時 花 的 數 目 分 別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偉 業 議 員 (1) 在 2013 年 栽 種 的 本 土 品 種 樹 木 合 共 棵 這 些 樹 木 的 主 要 品 種 包 括 木 荷 大 頭 茶 及 韓 氏 蒲 桃 本 局 沒 有 備 存 屬 本 土 品 種 的 灌 木 及 時 花 的 數 字 (2) 由 於 2014 年 各 個 工 程 項 目 中 的 種 植 工 程 仍 在 進 行 或 規 劃 中, 所 以 現 時 未 能 準 確 提 供 本 年 度 預 算 栽 種 的 本 土 樹 木 數 量 本 局 一 直 鼓 勵 工 務 工 程 項 目 選 用 本 土 植 物, 並 已 發 出 指 引 及 提 供 有 關 植 物 名 單, 供 設 計 師 參 考 第 8 節 DEVB(W) - 第 12 頁

20 DEVB(W)012 ( 問 題 編 號 :0278)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4) 起 動 九 龍 東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5):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年 度 涉 及 綱 領 四 ( 起 動 九 龍 東 ) 的 運 作 開 支 人 事 編 制 及 預 算 薪 酬 開 支 分 別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偉 業 議 員 在 年 度, 綱 領 (4) 起 動 九 龍 東 的 撥 款 為 3,090 萬 元, 當 中 包 括 個 人 薪 酬 (1,590 萬 元 ) 與 員 工 有 關 連 的 開 支 (60 萬 元 ) 及 部 門 開 支 (1,440 萬 元 ) 截 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 的 人 事 編 制 為 18 人 第 8 節 DEVB(W) - 第 13 頁

21 DEVB(W)013 ( 問 題 編 號 :0279)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6): 在 年 度, 與 綱 領 五 (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 有 關 的 運 作 開 支, 人 事 編 制 及 預 算 薪 酬 開 支 分 別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偉 業 議 員 在 年 度, 綱 領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的 撥 款 為 億 元, 當 中 包 括 個 人 薪 酬 (1.222 億 元 ) 與 員 工 有 關 連 的 開 支 (140 萬 元 ) 部 門 開 支 (9,640 萬 元 ) 用 於 維 修 政 府 斜 坡 的 其 他 費 用 (200 萬 元 ), 以 及 建 造 業 人 力 方 面 的 投 資 的 非 經 常 開 支 (8,390 萬 元 ) 截 至 2015 年 3 月 31 日 的 人 事 編 制 為 156 人 第 8 節 DEVB(W) - 第 14 頁

22 DEVB(W)014 ( 問 題 編 號 :0164)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4) 起 動 九 龍 東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8): 在 綱 領 4, 年 度 財 政 撥 款 由 原 來 預 算 的 3 千 620 萬 修 訂 降 至 2 千 650 萬, 減 幅 達 26.8%, 而 來 年 度 財 政 撥 款 預 算 增 加 至 3090 萬, 增 幅 達 16.6%, 請 問 政 府 : 1. 本 年 度 財 政 撥 款 減 少 原 因 為 何? 當 局 削 減 部 門 哪 些 項 目 或 措 施 而 作 出 相 關 修 訂? 2. 當 局 來 年 度 在 九 龍 東 尋 找 機 會 支 持 文 化 藝 術 及 創 意 產 業 的 發 展, 涉 及 的 人 手 和 開 支 為 何? 除 了 善 用 天 橋 底 餘 下 的 地 方, 及 研 究 在 現 存 及 新 建 的 樓 宇 中 納 入 文 化 及 藝 術 空 間 的 可 行 性, 當 局 有 否 新 措 施 支 持 文 化 藝 術 及 創 意 產 業 的 發 展? 如 有, 詳 情 為 何 ; 如 否, 原 因 為 何? 3. 九 龍 東 辦 事 處 本 年 度 舉 辦 多 少 次 工 作 坊 與 文 化 藝 術 界 人 士 接 觸, 涉 及 的 人 手 和 開 支 為 何? 工 作 坊 主 題 及 參 與 人 數 為 何? 來 年 度 會 否 與 文 化 藝 術 界 人 士 增 加 接 觸 次 數? 如 會, 詳 情 為 何 ; 如 否,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婉 嫻 議 員 年 度 修 訂 預 算 較 原 來 預 算 減 少 26.8%, 主 要 由 於 當 局 研 究 過 部 分 原 定 的 規 劃 及 與 行 人 有 關 的 研 究 的 性 質 及 範 圍 後, 把 撥 款 來 源 由 總 目 159 轉 至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分 目 7100CX 為 工 務 計 劃 丁 級 工 程 項 目 進 行 新 市 鎮 及 市 區 工 程 研 究 及 勘 測 工 作 ;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職 位 出 現 臨 時 空 缺 而 節 省 員 工 開 支 ; 以 及 運 作 開 支 減 少 當 局 並 沒 有 因 為 有 關 修 訂 而 削 減 任 何 項 目 或 措 施 2. 為 支 持 文 化 藝 術 及 創 意 產 業, 令 九 龍 東 變 為 有 藝 術 特 色 的 商 貿 區, 起 動 九 龍 東 辦 事 處 會 研 究 在 九 龍 東 尋 找 合 適 的 機 會, 為 藝 術 家 藝 團 及 創 意 產 業 提 供 地 方 進 行 創 作 有 關 工 作 所 需 的 人 手 及 運 作 開 支 將 由 起 動 九 龍 東 辦 事 處 現 有 資 源 吸 納 除 了 問 題 提 及 的 兩 項 措 施 外, 起 動 九 龍 東 辦 事 處 亦 會 在 九 龍 東 兩 個 行 動 區 尋 找 機 會, 為 文 化 藝 術 及 創 意 產 業 工 作 者 提 供 發 展 空 間 3. 起 動 九 龍 東 辦 事 處 成 立 以 來, 一 直 積 極 徵 詢 創 意 及 文 化 藝 術 界 人 士 等 持 份 者 的 意 見, 以 促 進 九 龍 東 的 轉 型 在 年 度, 辦 事 處 合 共 舉 辦 超 過 75 個 論 壇 / 工 作 坊 / 會 議 / 展 覽 / 簡 介 會 / 探 訪 活 動, 吸 引 約 人 參 加 此 外, 辦 事 處 在 年 度 與 專 業 機 構 大 學 學 校 團 體 社 會 企 業 及 社 區 團 體 合 辦 共 35 項 本 地 及 國 際 社 區 活 動, 或 為 這 些 活 動 提 供 支 援 活 動 範 疇 十 分 廣 泛, 包 括 音 樂 舞 蹈 體 育 繪 畫 攝 影 賣 物 會 建 築 展 覽 及 文 化 遊 等, 吸 引 約 9 萬 人 參 加 例 如, 在 2013 年 12 月 至 2014 年 2 月 期 間 舉 行 的 2013 港 深 城 市 \ 建 築 雙 城 雙 年 展, 吸 引 約 7 萬 人 參 加, 而 在 2014 年 3 月 舉 行 的 AXA 安 盛 香 港 街 馬 10 公 九 龍 東 2014, 則 有 超 過 人 參 加 在 年 度, 起 動 九 龍 東 辦 事 處 支 持 和 推 行 這 些 活 動 所 需 開 支 約 250 萬 元, 活 動 涉 及 的 人 手 由 辦 事 處 現 有 的 架 構 吸 納 來 年, 辦 事 處 將 繼 續 徵 詢 社 區 人 士 的 意 見, 並 會 尋 找 機 會 與 創 意 及 文 化 藝 術 界 人 士 等 持 份 者 保 持 密 切 接 觸 第 8 節 DEVB(W) - 第 15 頁

23 DEVB(W)015 ( 問 題 編 號 :0167)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7): 在 綱 領 5, 二 O 一 四 至 一 五 年 度 需 要 特 別 留 意 的 事 項, 當 局 在 來 年 度 繼 續 監 察 建 造 業 各 項 措 施 的 進 度, 以 加 強 培 訓 和 工 藝 測 試 及 提 升 建 造 業 形 象 等 措 施 的 進 度, 以 改 善 本 地 建 造 業 的 人 力 情 況 請 問 政 府 : 1. 建 造 業 人 手 過 去 2 個 年 度 的 增 長 率 如 何? 建 造 業 工 人 近 2 個 年 度 平 均 入 行 年 齡 為 何? 哪 種 建 造 業 工 種 出 現 人 手 短 缺 問 題? 當 局 會 否 推 行 措 施 及 開 辦 課 程 解 決 建 造 業 部 分 工 種 人 手 短 缺 問 題? 如 會, 詳 情 為 何, 涉 及 的 支 出 和 人 手 為 何? 如 否, 原 因 為 何? 2. 本 年 度 加 強 培 訓 工 作 加 強 工 藝 測 試 及 提 升 建 造 業 形 象 的 詳 情 為 何? 各 項 工 作 分 別 涉 及 多 少 人 手 及 開 支? 3. 因 應 近 年 多 項 大 型 基 建 動 工, 令 建 造 業 人 手 緊 張, 當 局 來 年 度 會 否 作 出 應 對 措 施? 若 會, 詳 情 為 何?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婉 嫻 議 員 根 據 建 造 業 議 會 ( 議 會 ) 提 供 的 資 料, 自 Build 升 宣 傳 計 劃 於 2011 年 年 中 推 出 至 2013 年 年 底, 註 冊 建 造 業 工 人 的 人 數 已 增 加 約 18% 現 時 註 冊 建 造 業 工 人 的 平 均 年 齡 約 為 46 歲, 但 在 2012 年 及 2013 年 新 註 冊 建 造 業 工 人 的 平 均 年 齡 則 分 別 約 為 40 歲 及 38 歲, 反 映 已 有 更 多 較 年 輕 的 人 士 投 身 建 造 業 由 於 大 量 基 建 發 展 預 期 將 帶 來 更 多 的 人 手 需 求, 以 及 為 應 對 人 手 老 化 及 工 種 技 術 錯 配 帶 來 的 挑 戰, 我 們 自 年 度 起 採 取 一 系 列 措 施, 包 括 在 2010 年 及 2012 年 獲 立 法 會 批 准 合 共 3.2 億 元 撥 款, 用 以 支 持 議 會 加 強 對 本 地 建 造 業 人 員 的 培 訓, 並 透 過 加 強 推 廣 及 宣 傳 活 動, 吸 引 更 多 人 加 入 建 造 業, 特 別 是 年 青 人 議 會 已 推 出 各 項 培 訓 措 施 和 舉 辦 培 訓 課 程, 以 協 助 應 付 人 手 需 求 的 問 題 當 中, 我 們 運 用 上 述 3.2 億 元 撥 款, 與 議 會 合 作 推 出 強 化 建 造 業 人 力 訓 練 計 劃 ( 強 化 計 劃 ), 以 較 高 的 培 訓 津 貼, 在 2014 年 年 底 或 之 前 為 預 計 會 出 現 人 手 短 缺 嚴 重 老 化 或 招 募 學 員 有 困 難 的 工 種, 培 訓 約 名 半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議 會 將 適 當 地 檢 討 和 調 整 強 化 計 劃 下 的 工 種, 以 更 符 合 市 場 的 需 要 在 考 慮 相 關 人 力 研 究 調 查 及 培 訓 計 劃 ( 包 括 強 化 計 劃 ) 和 經 徵 詢 相 關 商 會 及 工 會 後, 議 會 已 識 別 了 26 個 預 計 會 出 現 人 手 短 缺 情 況 的 工 種, 當 中 包 括 鋼 筋 屈 紮 工 木 模 板 工 混 凝 土 工 金 屬 模 板 工 平 水 工 金 屬 棚 架 工 金 屬 工 及 水 喉 工 等 議 會 將 會 定 期 檢 討 短 缺 工 種 名 單, 以 反 映 最 新 的 市 場 情 況 此 外, 發 展 局 為 工 藝 測 試 指 明 訓 練 課 程 及 技 能 提 升 課 程 提 供 津 貼, 以 鼓 勵 和 協 助 在 職 建 造 業 工 人 註 冊 成 為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並 為 建 造 業 資 深 工 人 提 供 培 訓 津 貼, 協 助 他 們 晉 升 為 前 線 督 導 / 管 理 層 人 員 我 們 會 繼 續 採 用 多 管 齊 下 的 方 法, 吸 引 更 多 新 人 加 入 建 造 業 我 們 與 議 會 合 作 推 出 Build 升 宣 傳 計 劃, 以 提 升 建 造 業 形 象 主 要 措 施 包 括 製 作 專 為 介 紹 建 造 業 而 推 出 的 電 視 劇 總 有 出 頭 天 Build 第 8 節 DEVB(W) - 第 16 頁

24 升 活 力 大 使 和 展 示 工 種 及 行 業 的 宣 傳 海 報 等 此 外, 我 們 亦 採 取 多 項 措 施, 在 建 造 業 培 養 關 懷 及 安 全 文 化, 措 施 包 括 改 善 工 地 整 潔 在 工 地 提 供 更 多 福 利 設 施 強 化 工 人 的 安 全 訓 練, 以 及 提 升 有 關 工 地 安 全 的 推 廣 和 宣 傳 除 了 議 會 的 資 源 及 發 展 局 現 有 的 人 手 外, 發 展 局 會 繼 續 聘 請 1 名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協 助 進 行 推 廣 及 宣 傳 活 動, 年 度 的 預 計 開 支 約 為 20 萬 元 長 遠 而 言, 我 們 會 繼 續 致 力 通 過 本 地 培 訓 再 培 訓 和 吸 引 更 多 新 人 加 入 建 造 業, 以 應 對 人 手 需 求 然 而, 考 慮 到 培 訓 的 局 限 及 其 他 因 素, 我 們 預 期 未 來 4 年 將 會 出 現 人 手 短 缺 問 題 在 不 影 響 本 地 建 造 業 工 人 的 就 業 和 合 理 收 入 水 平 的 原 則 下, 我 們 需 要 充 分 利 用 現 時 的 補 充 勞 工 計 劃, 適 時 輸 入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此 舉 不 但 能 滿 足 各 項 建 造 工 程 的 人 手 需 求, 也 能 紓 緩 本 地 在 職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的 壓 力, 讓 半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有 空 間 透 過 在 職 培 訓, 進 一 步 提 升 技 能, 達 至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的 生 產 力 為 滿 足 建 造 業 界 的 需 要, 我 們 已 向 勞 工 顧 問 委 員 會 ( 勞 顧 會 ) 提 出 方 案, 做 好 公 營 工 程 在 補 充 勞 工 計 劃 申 請 的 事 前 準 備 工 作, 目 標 在 6 個 月 內 完 成 處 理 申 請 勞 顧 會 已 於 2014 年 3 月 26 日 的 會 議 中 採 納 有 關 的 建 議 第 8 節 DEVB(W) - 第 17 頁

25 DEVB(W)016 ( 問 題 編 號 :0168)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7): 在 綱 領 3, 二 O 一 四 至 一 五 年 度 需 要 特 別 留 意 事 項, 當 局 在 來 年 度 繼 續 監 督 政 府 內 部 樹 木 風 險 管 理 安 排 的 有 效 實 施, 並 建 立 有 問 題 樹 木 的 資 料 庫, 請 問 政 府 : 1. 近 3 個 年 度 當 局 有 問 題 樹 木 資 料 庫 的 樹 木 增 減 數 字 為 何? 來 年 度 管 理 涉 及 有 問 題 樹 木 資 料 庫 的 開 支 和 人 手 為 何? 2. 現 時 部 門 有 多 少 人 手 專 門 照 顧 和 治 理 有 問 題 樹 木? 有 沒 有 把 相 關 工 作 外 判, 如 果 有, 相 關 的 外 判 款 額 及 外 判 承 辦 商 任 用 的 人 手 數 目 為 何? 3. 去 年 度 有 多 少 樹 木 曾 經 接 受 過 治 理 和 專 門 照 顧, 當 中 有 幾 多 樹 木 經 治 理 後 康 復? 當 中 又 有 幾 多 樹 木 經 治 療 後 仍 被 移 除? 提 問 人 : 陳 婉 嫻 議 員 1. 在 及 2013 年 年 底, 樹 木 登 記 冊 內 樹 木 的 數 目 分 別 為 棵 棵 及 983 棵 在 年 度 該 資 料 庫 將 會 由 現 有 的 人 員 負 責 管 理, 不 會 涉 及 額 外 開 支 2. 照 顧 和 治 理 有 問 題 樹 木 是 樹 木 管 理 人 員 日 常 工 作 之 一, 因 此 我 們 未 能 提 供 專 職 治 理 有 問 題 樹 木 的 人 員 數 目 同 樣, 雖 然 若 干 部 門 通 過 保 養 合 約 外 判 樹 木 管 理 工 作, 包 括 治 理 有 問 題 樹 木 的 工 作, 但 我 們 沒 有 備 存 有 關 專 職 治 理 有 問 題 樹 木 的 開 支 和 人 手 的 統 計 數 字 3. 在 2013 年, 樹 木 管 理 部 門 經 詳 細 檢 查 樹 木 後, 進 行 了 約 項 風 險 緩 解 措 施, 包 括 修 剪 樹 木 移 除 枯 枝 治 理 病 蟲 害 和 以 纜 索 或 支 柱 支 撐 樹 幹 等 當 中 約 有 棵 樹 木 經 風 險 評 估 後 因 公 眾 安 全 考 慮 而 被 移 除 ; 另 有 115 棵 樹 木 經 治 理 後 被 納 入 樹 木 登 記 冊 內, 以 便 繼 續 監 察 第 8 節 DEVB(W) - 第 18 頁

26 DEVB(W)017 ( 問 題 編 號 :0170)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2) 文 物 保 育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5): 根 據 綱 領 2, 當 局 在 2013 年 為 不 同 社 區 團 體 舉 辦 推 廣 活 動, 其 中 包 括 古 蹟 展 新 機 巡 迴 展 覽 活 化 歷 史 建 築 伙 伴 計 劃 巡 迴 展 覽 景 賢 里 開 放 日 2013 古 蹟 周 遊 樂 暨 相 片 展 和 2013 文 物 保 育 國 際 研 討 會, 以 提 高 他 們 對 文 物 保 育 的 興 趣 和 認 識 請 問 政 府 : 1. 有 關 推 廣 活 動 今 年 度 的 參 與 人 數 為 何? 各 項 推 廣 活 動 分 別 需 要 開 支 多 少 及 聘 用 多 少 人 手? 2. 當 局 來 年 度 計 劃 推 廣 多 少 項 活 動? 詳 情 為 何? 預 期 參 與 人 數 為 多 少? 涉 及 的 開 支 和 人 手 為 何? 會 否 計 劃 與 團 體 合 作 舉 辦 更 多 不 同 類 型 的 文 化 導 賞 活 動? 如 會, 詳 情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婉 嫻 議 員 1. 在 年 度, 發 展 局 轄 下 的 文 物 保 育 專 員 辦 事 處 舉 辦 了 不 同 類 型 的 活 動, 以 提 高 公 眾 對 文 物 保 育 的 意 識 及 對 歷 史 建 築 的 鑑 賞 力, 有 關 工 作 主 要 由 辦 事 處 的 人 手 負 責 辦 事 處 在 年 度 所 舉 辦 活 動 的 名 稱 參 與 人 數 及 開 支 載 列 如 下 : 活 動 參 與 人 數 實 際 開 支 為 教 師 而 設 的 活 化 歷 史 建 築 與 文 化 承 傳 工 作 坊 註 1 25 無 景 賢 里 開 放 日 ,427 元 古 蹟 展 新 機 展 覽 ,168,001 元 第 一 期 活 化 歷 史 建 築 伙 伴 計 劃 巡 迴 展 覽 ,097,300 元 2013 古 蹟 周 遊 樂 ,418,930 元 2013 文 物 保 育 國 際 研 討 會 - 文 物 保 育 的 最 新 動 向 : 全 球 視 野 及 本 地 展 望 ,737 元 註 1: 有 關 工 作 坊 由 發 展 局 與 古 物 古 蹟 辦 事 處 ( 古 蹟 辦 ) 及 教 育 局 合 辦, 由 古 蹟 辦 負 責 所 有 費 用 2. 我 們 在 年 度 會 繼 續 為 公 眾 舉 辦 宣 傳 及 教 育 活 動, 包 括 開 放 日 導 賞 團 及 巡 迴 展 覽, 預 算 開 支 約 為 590 萬 元 這 些 活 動 主 要 由 文 物 保 育 專 員 辦 事 處 的 人 員 負 責 舉 辦 我 們 將 繼 續 與 各 機 構 合 作 舉 辦 展 覽, 以 推 廣 香 港 的 歷 史 建 築 我 們 亦 會 與 選 定 的 古 蹟 / 已 評 級 歷 史 建 築 的 管 理 單 位 合 作, 舉 辦 開 放 日 及 導 賞 團 第 8 節 DEVB(W) - 第 19 頁

27 DEVB(W)018 ( 問 題 編 號 :0240)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2): 根 據 綱 領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年 度 財 政 撥 款 由 原 來 預 算 3 億 1980 萬 減 至 修 訂 2 億 5920 萬, 減 幅 達 18.9%, 而 來 年 度 財 政 撥 款 預 算 增 加 至 3 億 590 萬, 增 幅 達 18%, 請 問 政 府 : 1. 本 年 度 財 政 撥 款 減 少 原 因 為 何? 當 局 削 減 部 門 哪 些 項 目 或 措 施 而 作 出 相 關 修 訂? 2. 當 局 本 年 度 帶 領 有 關 填 海 和 發 展 岩 洞 以 增 加 土 地 供 應 的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當 局 分 別 舉 辦 多 少 個 巡 迴 展 覽 及 公 眾 論 壇? 市 民 於 各 個 巡 迴 展 覽 及 公 眾 論 壇 參 與 人 數 分 別 為 何? 當 局 就 有 關 填 海 和 發 展 岩 洞 分 別 收 到 多 少 意 見? 意 見 收 集 當 中, 填 海 和 發 展 岩 洞 的 支 持 和 反 對 的 百 份 比 分 別 為 何? 活 動 涉 及 多 少 人 手 和 開 支? 3. 來 年 度 當 局 會 舉 辦 多 少 個 填 海 和 發 展 岩 洞 巡 迴 展 覽 及 公 眾 論 壇? 活 動 涉 及 多 少 人 手 和 開 支? 提 問 人 : 陳 婉 嫻 議 員 年 度 修 訂 預 算 較 原 來 預 算 減 少 18.9%(6,060 萬 元 ), 主 要 由 於 建 造 業 人 力 方 面 的 投 資 一 般 非 經 常 開 支 項 目 所 需 現 金 流 量 減 少 (4,040 萬 元 ) 小 型 顧 問 研 究 及 運 作 開 支 減 少 (1,110 萬 元 ), 以 及 畢 業 生 專 業 訓 練 計 劃 開 支 減 少 (910 萬 元 ) 當 局 並 沒 有 因 為 有 關 修 訂 而 削 減 任 何 項 目 或 措 施 2. 在 2013 年 3 月 21 日 至 6 月 21 日 舉 行 優 化 土 地 供 應 策 略 維 港 以 外 填 海 及 發 展 岩 洞 ( 優 化 土 地 供 應 策 略 ) 第 二 階 段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期 間,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共 舉 辦 了 14 個 巡 迴 展 覽 及 2 個 公 眾 論 壇 有 關 展 覽 及 論 壇 分 別 合 共 有 及 341 名 人 士 參 加 我 們 在 第 二 階 段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期 間 收 到 約 項 意 見 由 於 該 項 活 動 旨 在 諮 詢 公 眾 有 關 具 潛 力 的 填 海 及 岩 洞 發 展 地 點 可 能 的 土 地 用 途, 以 及 日 後 技 術 研 究 所 須 處 理 備 受 關 注 的 事 項 上, 因 此 並 沒 有 就 支 持 或 反 對 填 海 及 岩 洞 發 展 意 見 的 比 例 作 出 總 結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委 聘 顧 問 舉 辦 第 二 階 段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涉 及 的 總 開 支 ( 包 括 相 關 的 顧 問 費 用 ) 為 230 萬 元 3. 由 於 兩 個 階 段 的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均 已 結 束, 我 們 沒 有 計 劃 為 優 化 土 地 供 應 策 略 安 排 其 他 巡 迴 展 覽 或 公 眾 論 壇 不 過, 我 們 會 視 乎 需 要, 在 推 展 個 別 填 海 及 岩 洞 發 展 項 目 時 舉 行 公 眾 諮 詢 第 8 節 DEVB(W) - 第 20 頁

28 DEVB(W)019 ( 問 題 編 號 :1100)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3): 政 府 於 年 度 施 政 報 告 中 提 及 : 政 府 已 展 開 研 究, 以 識 別 全 港 具 潛 力 發 展 地 下 空 間 的 地 區, 以 增 加 市 區 內 可 用 空 間 和 優 化 市 區 的 連 接 性 同 時 已 揀 選 了 四 個 具 策 略 性 的 地 區, 即 尖 沙 咀 西 銅 鑼 灣 跑 馬 地 以 及 金 鐘 灣 仔, 籌 備 先 導 研 究 並 於 年 度 預 算 案 中 稱, 為 銅 鑼 灣 跑 馬 地 金 鐘 / 灣 仔 和 尖 沙 咀 西 四 個 策 略 性 地 區, 在 今 年 進 行 發 展 地 下 空 間 的 先 導 研 究 和 公 眾 諮 詢 就 此 請 當 局 告 之 本 會 : ( 一 ) 有 關 發 展 地 下 空 間 的 先 導 研 究 所 涉 的 人 員 編 制 及 相 關 開 支 ; 以 及 是 否 有 計 劃 到 海 外 考 察 取 經 的 詳 細 情 況 及 開 支 ; ( 二 ) 今 年 就 相 關 的 公 眾 諮 詢 工 作 所 涉 的 人 員 編 制 及 開 支, 以 及 公 眾 諮 詢 的 形 式 和 完 成 時 間 ; ( 三 ) 預 料 首 項 推 出 的 地 下 空 間 發 展 項 目 工 程 的 目 標 時 間 提 問 人 : 陳 婉 嫻 議 員 (1) 按 付 款 當 日 的 價 格 計 算, 有 關 先 導 研 究 的 預 算 開 支 總 額 約 為 6,900 萬 元, 包 括 顧 問 土 地 勘 測 工 程 環 境 研 究 及 公 眾 諮 詢 的 費 用 在 發 展 局 的 督 導 下,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會 安 排 1 名 總 土 力 工 程 師, 以 兼 任 的 方 式 管 理 這 項 研 究, 並 由 1 名 高 級 土 力 工 程 師 及 1 名 土 力 工 程 師 提 供 支 援 我 們 沒 有 計 劃 為 這 項 研 究 到 海 外 考 察 (2) 相 關 的 公 眾 諮 詢 所 涉 及 的 人 員 編 制 及 開 支, 將 計 入 先 導 研 究 項 目 下 我 們 會 在 研 究 開 展 時 與 顧 問 訂 定 公 眾 諮 詢 的 形 式 及 時 間 表 (3) 如 獲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撥 款, 我 們 計 劃 於 2014 年 下 半 年 開 展 這 項 研 究, 並 大 約 在 30 個 月 內 完 成 我 們 會 根 據 研 究 及 公 眾 諮 詢 的 結 果, 識 別 適 合 盡 早 推 行 的 優 先 項 目 第 8 節 DEVB(W) - 第 21 頁

29 DEVB(W)020 ( 問 題 編 號 :2081)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7): 近 年 建 造 業 人 力 資 源 老 化 情 況 較 為 嚴 重, 加 上 多 項 工 程 正 在 籌 備, 建 造 業 急 需 更 多 生 力 軍 加 入, 行 業 近 年 開 始 致 力 吸 引 更 多 少 數 族 裔 入 行 局 方 請 告 知 本 會 以 下 事 項.. (a) 請 按 年 齡 組 別 種 族 性 別 工 種 和 平 均 月 薪 劃 分, 列 出 2013 至 14 年 度 從 事 建 造 業 職 工 的 人 口 架 構 特 徴 的 統 計 數 字 (b) 局 方 有 否 研 究 措 施 以 吸 引 少 數 族 裔 投 身 建 造 業? 提 問 人 : 蔣 麗 芸 議 員 (a) (b) 在 建 造 業 工 人 註 冊 條 例 下, 建 造 業 現 時 共 有 99 個 工 種 根 據 建 造 業 議 會 ( 議 會 ) 的 資 料, 截 至 2013 年 年 底 約 有 名 註 冊 建 造 業 工 人 有 關 個 別 工 種 的 註 冊 熟 練 / 半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及 普 通 工 人 的 人 數, 請 瀏 覽 議 會 的 網 頁 在 這 些 工 人 當 中, 超 過 40% 為 50 歲 以 上, 而 約 有 6% 在 25 歲 以 下, 約 90% 的 註 冊 工 人 為 男 性 至 於 技 能 水 平 方 面, 約 有 35% 工 人 已 註 冊 為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根 據 政 府 統 計 處 的 綜 合 住 戶 統 計 調 查, 建 造 業 工 人 在 2013 年 9 月 至 11 月 的 月 入 中 位 數 約 為 12,000 元 根 據 發 展 局 於 2012 年 蒐 集 所 得 的 資 料, 約 有 名 少 數 族 裔 人 士 在 工 務 工 程 合 約 工 作 議 會 一 直 推 行 多 項 措 施, 以 吸 引 少 數 族 裔 人 士 加 入 建 造 業 和 提 升 他 們 的 技 能 措 施 包 括 通 過 少 數 族 裔 社 團 工 會 及 相 關 的 非 政 府 機 構 為 業 界 加 強 宣 傳 ; 在 少 數 族 裔 人 士 閱 讀 的 報 章 刊 登 廣 告 ; 為 他 們 舉 辦 家 庭 同 樂 日 ; 在 各 區 舉 辦 招 聘 會, 為 少 數 族 裔 人 士 提 供 就 業 機 會 ; 以 及 到 工 地 探 訪, 鼓 勵 少 數 族 裔 工 人 報 讀 議 會 舉 辦 的 課 程 等 議 會 亦 透 過 Build 升 活 力 大 使 參 與 宣 傳 活 動 和 分 享 個 人 經 歷, 從 而 提 升 建 造 業 形 象, 而 其 中 一 名 大 使 是 少 數 族 裔 人 士 第 8 節 DEVB(W) - 第 22 頁

30 DEVB(W)021 ( 問 題 編 號 :1123)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8): 近 年 政 府 透 過 公 開 招 標 興 建 的 政 府 基 建 工 程 成 本 不 斷 飇 升, 不 少 政 府 工 程 的 建 築 費 用 比 原 先 預 算 大 幅 增 加, 以 致 政 府 要 臨 時 再 追 加 撥 款, 例 如 最 近 的 港 台 新 廣 播 大 樓 西 九 文 化 區 工 程 及 蓮 塘 / 香 園 圍 口 岸 工 程 等 當 局 對 這 些 政 府 工 程 建 築 成 本 費 用 大 幅 上 升 的 原 因, 有 否 深 入 進 行 研 究 和 調 查 其 成 因 為 何? 若 有, 請 詳 述 之 有 鑑 於 此, 日 後 政 府 在 招 標 進 行 其 他 工 程 時, 會 否 採 取 更 審 慎 的 理 財 原 則, 規 定 設 計 要 奉 行 簡 約 原 則 限 制 工 程 顧 問 費 支 出 和 公 開 透 明 招 標 程 序, 以 防 止 工 程 費 用 大 幅 超 支? 提 問 人 : 鍾 樹 根 議 員 政 府 一 直 推 行 投 資 於 基 建 以 帶 動 經 濟 的 政 策 政 府 自 2007 年 起 一 直 推 行 基 建 發 展 計 劃, 當 中 包 括 十 大 基 建 項 目 及 其 他 規 模 不 一 的 公 共 工 程 項 目 基 本 工 程 每 年 的 開 支 由 年 度 的 453 億 元 逐 步 上 升 至 年 度 約 624 億 元, 預 計 在 年 度 更 會 達 到 700 億 元 的 水 平 ( 不 包 括 向 醫 院 管 理 局 提 供 的 130 億 元 一 筆 過 撥 款 ) 自 2009 年 起, 由 於 各 個 主 要 金 融 體 系 在 金 融 海 嘯 後 推 出 寬 鬆 的 貨 幣 政 策, 加 上 公 私 營 機 構 對 建 造 服 務 需 求 甚 殷, 令 建 造 成 本 大 幅 上 升 工 人 工 資 及 主 要 材 料 成 本 較 2009 年 上 升 超 過 30%, 而 建 築 投 標 價 格 指 數 亦 上 升 60% 左 右 由 於 全 球 經 濟 環 境 異 常 波 動, 雖 然 政 府 已 盡 力 做 好 工 程 費 用 估 算 的 工 作, 但 由 於 無 法 預 計 的 情 況, 例 如 使 用 者 要 求 及 工 程 範 圍 有 所 改 變 經 濟 受 通 脹 影 響, 以 及 投 標 策 略 導 致 回 標 價 格 較 預 期 為 高 等 因 素, 我 們 可 能 需 要 增 加 部 分 工 程 的 費 用 估 算 雖 然 出 現 上 述 無 法 預 計 的 情 況 難 免 會 令 費 用 增 加, 但 政 府 在 諮 詢 相 關 的 立 法 會 事 務 委 員 會, 以 及 向 工 務 小 組 委 員 會 尋 求 批 准 撥 款 時, 已 詳 細 解 釋 導 致 有 關 工 程 所 需 的 估 算 費 用 增 加 的 特 定 原 因, 並 提 供 理 據 說 明 在 工 程 合 約 及 顧 問 研 究 方 面, 我 們 將 繼 續 採 用 公 開 和 透 明 的 招 標 方 法, 為 所 有 潛 在 的 投 標 者 提 供 所 有 必 需 的 投 標 資 料, 讓 他 們 能 夠 提 交 最 具 競 爭 力 及 最 具 成 本 效 益 的 標 書 根 據 現 行 方 法, 我 們 通 常 以 一 筆 過 定 額 方 式 為 顧 問 研 究 招 標 和 批 出 合 約, 只 有 在 充 分 理 據 支 持 下 才 會 作 出 修 訂 為 金 額 超 過 2 億 元 的 工 程 項 目 進 行 顧 問 研 究 時, 我 們 通 常 會 進 行 價 值 管 理 研 究, 以 優 化 使 用 者 要 求 項 目 設 計 採 購 策 略 項 目 成 本 及 資 源 等 我 們 最 近 亦 向 工 務 部 門 發 出 有 關 設 計 及 建 造 方 法 的 指 引, 包 括 簡 化 設 計 的 建 議, 務 求 進 一 步 提 升 建 造 業 的 生 產 力 此 外, 我 們 一 貫 持 續 檢 討 公 共 工 程 項 目 的 採 購 制 度, 目 的 是 更 新 現 有 程 序, 配 合 不 斷 轉 變 的 市 場 情 況 例 如, 我 們 於 2013 年 更 新 了 准 入 和 管 理 認 可 公 共 工 程 承 建 商 名 冊 的 規 則 根 據 經 修 訂 的 規 則, 我 們 提 高 了 各 個 組 別 認 可 承 建 商 的 投 標 金 額 上 限, 增 加 中 小 型 承 建 商 參 與 投 標 的 機 會 此 外, 已 取 得 試 用 級 資 格 的 承 建 商 如 欲 晉 升 至 確 定 級 資 格, 他 們 在 本 港 完 成 的 政 府 及 選 定 的 非 政 府 工 程 合 約 的 相 關 經 驗, 現 時 也 同 樣 會 獲 得 接 納 對 於 該 等 已 取 得 試 用 資 格 並 申 請 晉 升 至 確 定 級 資 格 的 承 建 商, 我 們 會 根 據 承 建 商 的 相 關 經 驗 以 評 估 他 們 的 能 力, 而 不 會 規 定 他 們 必 須 經 過 最 少 24 個 月 的 試 用 期 這 些 措 施 旨 在 提 高 業 界 推 行 工 程 項 目 的 能 力 開 放 市 場 和 增 加 競 爭, 藉 此 提 高 政 府 基 建 項 目 的 質 素 及 成 本 效 第 8 節 DEVB(W) - 第 23 頁

31 益 第 8 節 DEVB(W) - 第 24 頁

32 DEVB(W)022 ( 問 題 編 號 :2587)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1) 水 務,(2) 文 物 保 育,(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4) 起 動 九 龍 東,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2): 有 關 過 去 三 年 貴 局 及 其 轄 下 各 部 門 檔 案 管 理 工 作 的 資 料 : 1. 各 部 門 專 職 負 責 檔 案 管 理 的 人 手 數 目 和 職 級 ; 如 沒 有 專 職 的 檔 案 管 理 的 人 員, 請 提 供 涉 及 檔 案 管 理 工 作 人 員 的 人 手 相 關 檔 案 管 理 工 作 的 時 數 及 需 要 兼 任 的 工 作 範 圍 資 料 ; 2. 請 以 下 表 列 出 已 封 存 並 有 待 移 交 檔 案 處 鑑 定 的 業 務 及 行 政 檔 案 的 資 料 ; 檔 案 類 別 檔 案 覆 蓋 年 份 檔 案 數 目 及 其 直 線 米 檔 案 處 鑑 定 為 應 予 保 存 的 年 份 是 否 機 密 文 件 3. 請 以 下 表 列 出 移 交 政 府 檔 案 處 保 存 的 業 務 及 行 政 檔 案 的 資 料 ; 檔 案 類 別 檔 案 覆 蓋 年 份 檔 案 數 目 及 其 直 線 米 移 交 檔 案 處 的 年 份 檔 案 處 鑑 定 為 應 予 保 存 的 年 份 是 否 機 密 文 件 4. 請 以 下 表 列 出 政 府 檔 案 處 批 准 銷 毁 的 檔 案 的 資 料 ; 檔 案 類 別 檔 案 覆 蓋 年 份 檔 案 數 目 及 其 直 線 米 移 交 檔 案 處 的 年 份 檔 案 處 鑑 定 為 應 予 保 存 的 年 份 是 否 機 密 文 件 提 問 人 : 何 秀 蘭 議 員 1. 政 府 對 檔 案 管 理 工 作 極 為 重 視,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及 轄 下 部 門 均 有 指 派 部 門 檔 案 經 理, 負 責 監 督 開 立 / 處 置 檔 案 的 工 作 另 外 亦 制 訂 清 晰 的 部 門 檔 案 管 理 政 策, 讓 有 關 人 員 遵 行 工 務 科 及 轄 下 部 門 過 去 3 年 ( 截 至 年 度 ) 負 責 部 門 檔 案 管 理 工 作 的 人 員 人 數 及 職 級 資 料 如 下 : 決 策 局 / 部 門 工 務 科 專 職 負 責 人 員 的 人 數 及 職 級 工 務 科 現 有 2 名 機 密 檔 案 室 助 理 專 職 負 責 檔 案 管 理 工 作, 另 外 亦 有 多 名 來 自 不 同 職 系 的 人 員 參 與, 當 中 包 括 行 政 文 書 及 秘 書 職 系 人 員 然 而, 由 於 檔 案 管 理 只 是 這 些 人 員 所 負 責 的 部 分 工 作, 因 此 我 們 未 能 提 供 專 責 這 方 面 工 作 人 手 的 分 項 數 字 第 8 節 DEVB(W) - 第 25 頁

33 決 策 局 / 部 門 建 築 署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渠 務 署 機 電 工 程 署 水 務 署 專 職 負 責 人 員 的 人 數 及 職 級 雖 然 建 築 署 現 時 沒 有 人 員 專 職 負 責 檔 案 管 理 工 作, 但 有 多 名 來 自 不 同 職 系 的 人 員 參 與, 當 中 包 括 行 政 文 書 及 秘 書 職 系 人 員 然 而, 由 於 檔 案 管 理 只 是 這 些 人 員 所 負 責 的 部 分 工 作, 因 此 我 們 未 能 提 供 專 責 這 方 面 工 作 人 手 的 分 項 數 字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現 有 1 名 機 密 檔 案 室 助 理 專 職 負 責 檔 案 管 理 工 作, 另 外 亦 有 多 名 來 自 不 同 職 系 的 人 員 參 與, 當 中 包 括 行 政 文 書 及 秘 書 職 系 人 員 然 而, 由 於 檔 案 管 理 只 是 這 些 人 員 所 負 責 的 部 分 工 作, 因 此 我 們 未 能 提 供 專 責 這 方 面 工 作 人 手 的 分 項 數 字 渠 務 署 現 有 13 名 人 員 ( 即 1 名 文 書 主 任 6 名 助 理 文 書 主 任 5 名 文 書 助 理 及 1 名 機 密 檔 案 室 助 理 ) 專 職 負 責 檔 案 管 理 工 作, 另 外 亦 有 多 名 來 自 不 同 職 系 的 人 員 參 與, 當 中 包 括 行 政 文 書 及 秘 書 職 系 人 員 然 而, 由 於 檔 案 管 理 只 是 這 些 人 員 所 負 責 的 部 分 工 作, 因 此 我 們 未 能 提 供 專 責 這 方 面 工 作 人 手 的 分 項 數 字 機 電 工 程 署 現 有 4 名 機 密 檔 案 室 助 理 專 職 負 責 檔 案 管 理 工 作, 另 外 亦 有 多 名 來 自 不 同 職 系 的 人 員 參 與, 當 中 包 括 行 政 文 書 及 秘 書 職 系 人 員 然 而, 由 於 檔 案 管 理 只 是 這 些 人 員 所 負 責 的 部 分 工 作, 因 此 我 們 未 能 提 供 專 責 這 方 面 工 作 人 手 的 分 項 數 字 水 務 署 現 有 1 名 機 密 檔 案 室 助 理 專 職 負 責 檔 案 管 理 工 作, 另 外 亦 有 多 名 來 自 不 同 職 系 的 人 員 參 與, 當 中 包 括 行 政 文 書 及 秘 書 職 系 人 員 然 而, 由 於 檔 案 管 理 只 是 這 些 人 員 所 負 責 的 部 分 工 作, 因 此 我 們 未 能 提 供 專 責 這 方 面 工 作 人 手 的 分 項 數 字 2. 已 封 存 並 有 待 移 交 政 府 檔 案 處 ( 檔 案 處 ) 鑑 定 的 業 務 及 行 政 檔 案 資 料 : 決 策 局 / 部 門 檔 案 類 別 檔 案 覆 蓋 年 份 檔 案 數 目 及 其 直 線 米 檔 案 處 鑑 定 為 應 予 保 存 的 年 份 是 否 機 密 文 件 工 務 科 業 務 檔 案 1985 年 至 2014 年 數 目 :1 782 (89.1 直 線 米 ) 檔 案 不 再 被 經 常 使 用 後 7 至 25 年 個 檔 案 中 有 130 個 屬 機 密 檔 案 行 政 檔 案 2003 年 至 2014 年 數 目 :50 (2.5 直 線 米 ) 工 作 完 成 後 3 至 5 年 50 個 檔 案 中 有 33 個 屬 機 密 檔 案 建 築 署 業 務 檔 案 1957 年 至 2011 年 數 目 : 箱 ( 直 線 米 ) 檔 案 不 再 被 經 常 使 用 或 工 作 完 成 後 3 至 15 年 個 檔 案 中 有 53 個 屬 機 密 檔 案, 另 有 300 箱 檔 案 亦 屬 機 密 檔 案 行 政 檔 案 1954 年 至 2010 年 數 目 :837 (29.08 直 線 米 ) 檔 案 不 再 被 經 常 使 用 或 工 作 完 成 後 2 至 7 年 不 是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業 務 檔 案 1972 年 至 2013 年 數 目 :1 360 (60 直 線 米 ) 檔 案 不 再 被 經 常 使 用 後 5 至 15 年 個 檔 案 中 有 223 個 屬 機 密 檔 案 行 政 檔 案 1946 年 至 2012 年 數 目 : (172 直 線 米 ) 工 作 完 成 後 1 至 7 年 個 檔 案 中 有 212 個 屬 機 密 檔 案 渠 務 署 業 務 檔 案 1986 年 至 2014 年 數 目 :9 038 (451.9 直 線 米 ) 工 作 完 成 後 4 年 或 永 久 保 存 個 檔 案 中 有 480 個 屬 機 密 檔 案 行 政 檔 案 1963 年 至 2014 年 數 目 : (114.7 直 線 米 ) 工 作 完 成 後 1 至 7 年 個 檔 案 中 有 270 個 屬 機 密 檔 案 1 這 些 檔 案 均 按 批 號 而 非 檔 案 編 號 裝 箱 移 交 檔 案 處 第 8 節 DEVB(W) - 第 26 頁

34 決 策 局 / 部 門 檔 案 類 別 檔 案 覆 蓋 年 份 機 電 工 程 署 業 務 檔 案 1994 年 至 2014 年 行 政 檔 案 1992 年 至 2014 年 水 務 署 業 務 檔 案 1992 年 至 2013 年 行 政 檔 案 1996 年 至 2013 年 檔 案 數 目 及 其 直 線 米 數 目 : 304 (16.28 直 線 米 ) 數 目 :183 (8.4 直 線 米 ) 數 目 : (170 直 線 米 ) 數 目 :2 259 (76 直 線 米 ) 檔 案 處 鑑 定 為 應 予 保 存 的 年 份 檔 案 不 再 被 經 常 使 用 後 8 年 檔 案 不 再 被 經 常 使 用 後 5 至 7 年 有 待 檔 案 處 鑑 定 保 存 年 份 不 是 不 是 不 是 工 作 完 成 後 2 至 7 年 不 是 是 否 機 密 文 件 3. 已 移 交 檔 案 處 保 存 的 業 務 及 行 政 檔 案 資 料 : 決 策 局 / 部 門 檔 案 類 別 檔 案 覆 蓋 年 份 檔 案 數 目 及 其 直 線 米 移 交 檔 案 處 的 年 份 檔 案 處 鑑 定 為 應 予 保 存 的 年 份 是 否 機 密 文 件 工 務 科 業 務 檔 案 1992 年 至 2010 年 數 目 :3 512 (215 直 線 米 ) 年 度 檔 案 不 再 被 經 常 使 用 後 6 年 不 是 行 政 檔 案 1957 年 至 2003 年 數 目 :36 (1.8 直 線 米 ) 及 年 度 工 作 完 成 後 3 至 5 年 不 是 建 築 署 業 務 檔 案 1964 年 至 2010 年 數 目 : 箱 ( 直 線 米 ) 及 年 度 檔 案 不 再 被 經 常 使 用 或 工 作 完 成 後 12 至 15 年 不 是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業 務 檔 案 1964 年 至 2013 年 數 目 :6 760 (379 直 線 米 ) 及 年 度 檔 案 不 再 被 經 常 使 用 後 9 至 13 年 不 是 行 政 檔 案 1981 年 至 2011 年 渠 務 署 行 政 檔 案 1952 年 至 1996 年 數 目 :562 (36 直 線 米 ) 數 目 :135 (0.05 直 線 米 ) 及 年 度 工 作 完 成 後 2 至 11 年 2013 年 工 作 完 成 後 7 年 562 個 檔 案 中 有 52 個 屬 機 密 檔 案 機 電 工 程 署 水 務 署 業 務 檔 案 1992 年 至 2012 年 數 目 :969 (42 直 線 米 ) 2012 年 檔 案 不 再 被 經 常 使 用 後 10 年 不 是 不 是 第 8 節 DEVB(W) - 第 27 頁

35 4. 檔 案 處 批 准 銷 毁 檔 案 的 資 料 : 決 策 局 / 部 門 檔 案 類 別 檔 案 覆 蓋 年 份 檔 案 數 目 及 其 直 線 米 移 交 檔 案 處 的 年 份 檔 案 處 鑑 定 為 應 予 保 存 的 年 份 是 否 機 密 文 件 工 務 科 業 務 檔 案 1966 年 至 2009 年 數 目 :2 499 ( 直 線 米 ) 年 度 檔 案 不 再 被 經 常 使 用 後 1 至 17 年 個 檔 案 中 有 2 個 屬 機 密 檔 案 行 政 檔 案 1946 年 至 2011 年 數 目 :1 826 (92.64 直 線 米 ) 年 度 工 作 完 成 後 1 至 7 年 個 檔 案 中 有 206 個 屬 機 密 檔 案 建 築 署 業 務 檔 案 1965 年 至 1998 年 數 目 : 箱 ( 直 線 米 ) 年 度 檔 案 不 再 被 經 常 使 用 或 工 作 完 成 後 12 年 不 是 行 政 檔 案 1982 年 至 2010 年 數 目 :2 988 ( 直 線 米 ) 年 度 檔 案 不 再 被 經 常 使 用 或 工 作 完 成 後 2 至 7 年 個 檔 案 中 有 4 個 屬 機 密 檔 案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業 務 檔 案 1958 年 至 2010 年 數 目 : (1 256 直 線 米 ) 及 年 度 檔 案 不 再 被 經 常 使 用 後 7 至 13 年 個 檔 案 中 有 109 個 屬 機 密 檔 案 行 政 檔 案 1972 年 至 2012 年 數 目 :930 (43 直 線 米 ) 及 年 度 工 作 完 成 後 2 至 5 年 930 個 檔 案 中 有 47 個 屬 機 密 檔 案 渠 務 署 業 務 檔 案 1976 年 至 2002 年 數 目 :934 (46.7 直 線 米 ) 檔 案 銷 毀 前 一 直 由 部 門 保 存 工 作 完 成 後 4 至 12 年 934 個 檔 案 中 有 95 個 屬 機 密 檔 案 行 政 檔 案 1961 年 至 2009 年 數 目 :3 179 ( 直 線 米 ) 檔 案 銷 毀 前 一 直 由 部 門 保 存 工 作 完 成 後 1 至 7 年 個 檔 案 中 有 63 個 屬 機 密 檔 案 機 電 工 程 署 業 務 檔 案 1992 年 至 2008 年 數 目 : (340 直 線 米 ) 檔 案 銷 毀 前 一 直 由 部 門 保 存 檔 案 不 再 被 經 常 使 用 後 3 年 不 是 水 務 署 業 務 檔 案 1981 年 至 2012 年 數 目 :1 357 (77 直 線 米 ) 2012 年 度 檔 案 不 再 被 經 常 使 用 後 3 至 20 年 不 是 行 政 檔 案 1969 年 至 2010 年 數 目 :1 693 (26 直 線 米 ) 檔 案 銷 毀 前 一 直 由 部 門 保 存 檔 案 不 再 被 經 常 使 用 後 2 至 7 年 不 是 第 8 節 DEVB(W) - 第 28 頁

36 DEVB(W)023 ( 問 題 編 號 :2742)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1) 水 務,(2) 文 物 保 育,(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4) 起 動 九 龍 東,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58): 1. 請 按 以 下 表 格 提 供 有 關 貴 局 及 其 轄 下 各 部 門 於 過 去 3 個 年 度 的 酬 酢 及 送 禮 開 支 詳 情 決 策 局 / 決 策 科 / 部 門 及 年 度 該 年 度 酬 酢 及 送 禮 預 算 該 年 度 酬 酢 及 送 禮 分 別 的 最 終 實 際 開 支 該 年 度 每 位 出 席 人 士 連 酒 水 在 內 的 開 支 上 限 該 年 度 贈 予 每 名 賓 客 的 禮 品 的 開 支 上 限 該 年 度 接 待 賓 客 的 次 數 及 接 待 過 的 總 人 數 2. 請 按 以 下 表 格 提 供 貴 局 及 其 轄 下 各 部 門 於 年 度 的 酬 酢 及 送 禮 開 支 詳 情 決 策 局 / 決 策 科 / 部 門 接 待 日 期 ( 年 / 月 / 日 ) 該 次 接 待 的 賓 客 所 屬 部 門 / 機 構 ( 請 按 部 門 或 機 構 及 人 數 列 出 ) 及 職 銜 該 次 接 待 的 食 物 開 支 該 次 接 待 的 酒 水 開 支 該 次 接 待 的 送 禮 開 支 該 次 接 待 的 地 點 ( 部 門 辦 公 室 / 政 府 設 施 的 餐 廳 / 私 營 食 肆 / 其 他 ( 請 註 明 )) 3. 請 按 以 下 表 格 提 供 年 度 的 酬 酢 及 送 禮 預 算 決 策 局 / 決 策 科 / 部 門 酬 酢 及 送 禮 的 撥 款 預 算 每 名 賓 客 的 酬 酢 開 支 上 限 每 名 賓 客 的 禮 品 開 支 上 限 提 問 人 : 何 秀 蘭 議 員 一 般 而 言, 所 有 政 治 委 任 官 員 及 公 務 員 因 公 務 酬 酢 安 排 宴 請 時, 均 須 遵 守 相 同 的 原 則, 並 參 照 有 關 的 規 例 及 行 政 指 引 政 府 人 員 安 排 公 務 宴 請 款 待 賓 客 時, 應 作 審 慎 判 斷, 以 節 儉 為 原 則, 避 免 讓 公 眾 感 覺 政 府 酬 酢 過 於 奢 華 根 據 現 行 的 一 般 指 引 規 定, 因 公 務 酬 酢 而 設 的 午 宴, 人 均 開 支 應 不 超 過 450 元, 晚 宴 則 以 600 元 為 限, 當 中 包 括 在 該 宴 會 上 享 用 的 一 切 食 物 和 飲 品 開 支 服 務 費 和 小 費 在 年 度, 年 度 及 年 度 ( 截 至 2014 年 2 月 ),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及 其 轄 下 各 部 門 用 於 公 務 酬 酢 的 實 際 開 支 分 別 為 48 萬 元 72 萬 元 及 42 萬 元 年 度 的 預 算 開 支 則 為 55 萬 元 為 配 合 政 府 的 環 保 政 策, 公 職 人 員 應 盡 可 能 避 免 在 公 務 活 動 期 間 向 他 人 餽 贈 禮 物 或 紀 念 品 根 據 現 行 的 指 引, 如 基 於 實 際 運 作 禮 節 或 其 他 原 因, 餽 贈 禮 物 或 紀 念 品 實 屬 必 須 或 無 可 避 免, 有 關 禮 物 或 紀 念 品 不 應 奢 華, 數 量 應 減 至 最 少 及 限 於 機 構 間 互 為 送 贈 由 於 我 們 沒 有 單 就 購 買 禮 物 及 紀 念 品 的 開 支 第 8 節 DEVB(W) - 第 29 頁

37 設 立 獨 立 賬 目, 因 此 我 們 並 沒 有 有 關 的 統 計 數 據 第 8 節 DEVB(W) - 第 30 頁

38 DEVB(W)024 ( 問 題 編 號 :2344)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6): 根 據 預 算 案 演 辭 第 118(7) 段, 政 府 計 劃 為 銅 鑼 灣 跑 馬 地 金 鐘 / 灣 仔 和 尖 沙 咀 西 四 個 策 略 性 地 區, 在 今 年 進 行 發 展 地 下 空 間 的 先 導 研 究 和 公 眾 諮 詢 請 問 有 關 計 劃 的 詳 情 為 何? 預 計 該 項 目 所 涉 及 的 開 支 有 多 少? 提 問 人 : 林 健 鋒 議 員 在 發 展 局 的 領 導 下,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計 劃 進 行 一 項 先 導 研 究, 旨 在 為 4 個 策 略 性 市 區 制 訂 個 別 的 地 下 空 間 發 展 總 綱 圖, 並 識 別 具 潛 力 的 優 先 項 目 以 盡 早 推 行, 滿 足 社 會 持 續 發 展 的 需 要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計 劃 委 聘 顧 問 進 行 有 關 研 究, 按 付 款 當 日 的 價 格 計 算, 有 關 研 究 的 預 算 開 支 總 額 約 為 6,900 萬 元, 包 括 顧 問 土 地 勘 測 工 程 環 境 研 究 及 公 眾 諮 詢 的 費 用 如 獲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撥 款, 該 署 計 劃 於 2014 年 下 半 年 展 開 這 項 研 究, 於 大 約 30 個 月 內 完 成, 並 會 在 研 究 展 開 時 與 有 關 顧 問 訂 定 公 眾 諮 詢 的 時 間 表 第 8 節 DEVB(W) - 第 31 頁

39 DEVB(W)025 ( 問 題 編 號 :2747)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51):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負 責 監 察 大 型 公 共 工 程 項 目 的 推 展 情 況, 確 保 如 期 進 行, 不 會 超 出 預 算 開 支 當 局 預 計 在 年 度, 會 否 有 大 型 公 共 工 程 逾 期 或 超 出 預 算 開 支, 並 需 要 修 改 預 算 ; 若 會, 請 以 列 表 方 式, 列 出 過 去 三 年 有 哪 項 大 型 公 共 工 程 逾 期 或 超 出 預 算 開 支, 涉 及 工 程 延 誤 的 時 間 及 開 支 分 別 為 何? 提 問 人 : 林 大 輝 議 員 我 們 現 階 段 預 計 在 年 度 不 會 有 大 型 公 共 工 程 項 目 出 現 嚴 重 延 誤 或 大 幅 超 出 預 算 開 支, 以 致 需 要 修 訂 核 准 工 程 預 算 費 然 而, 由 於 無 法 預 計 的 情 況, 個 別 工 程 項 目 在 推 行 階 段 仍 可 能 會 出 現 延 誤 超 支 或 需 要 進 行 額 外 工 程, 以 致 需 要 增 加 核 准 工 程 預 算 費 儘 管 如 此, 工 務 部 門 會 繼 續 盡 力 提 供 確 實 的 估 算, 控 制 開 支, 並 確 保 公 共 工 程 項 目 及 時 完 成 第 8 節 DEVB(W) - 第 32 頁

40 DEVB(W)026 ( 問 題 編 號 :0235)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4) 起 動 九 龍 東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0): 就 起 動 九 龍 東 辦 事 處 的 設 計 和 建 造, 請 問 1. 請 問 起 動 九 龍 東 辦 事 處 的 設 計 費 用 和 興 建 造 價 分 別 為 何? 2. 請 問 起 動 九 龍 東 辦 事 處 的 保 養 費 用, 每 年 預 算 為 何? 3. 請 問 在 2014 至 2015 年 度 是 否 有 類 似 的 橋 底 建 築 計 劃 將 會 開 展? 如 有, 請 問 建 築 署 會 為 多 少 個 計 劃 提 供 設 計? 有 關 開 支 會 是 多 少? 提 問 人 : 梁 家 傑 議 員 1. 起 動 九 龍 東 辦 事 處 的 總 設 計 費 用 及 建 築 費 用 約 為 2,000 萬 元 2. 該 辦 事 處 每 年 的 保 養 費 用 預 計 約 為 40 萬 元 3. 該 辦 事 處 已 在 觀 塘 繞 道 下 沿 海 濱 道 一 帶 物 色 3 個 場 地 ( 即 1 號 2 號 及 3 號 場 地 ), 以 作 創 意 文 化 及 藝 術 用 途 1 號 場 地 已 改 為 多 用 途 表 演 及 展 覽 場 地, 並 自 2013 年 1 月 起 開 放 給 市 民 使 用, 而 其 餘 兩 個 場 地 則 為 空 置 的 政 府 土 地 該 辦 事 處 擬 於 年 度 邀 請 非 牟 利 機 構 管 理 和 經 營 這 3 個 場 地 建 築 署 會 根 據 獲 選 經 營 者 的 初 步 設 計 建 議, 為 2 號 及 3 號 場 地 進 行 建 築 設 計 及 工 程 有 關 的 設 計 及 建 築 費 用 預 計 約 為 2,000 萬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33 頁

41 DEVB(W)027 ( 問 題 編 號 :1513)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4) 起 動 九 龍 東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7): 就 起 動 九 龍 東 計 劃 : (a) 經 修 訂 後 的 2013/14 年 度 預 算 為 2650 萬 元, 較 原 來 的 預 算 少 26.8%, 為 甚 麼 會 有 這 麼 大 落 差? (b) 就 飛 躍 啟 德 設 計 比 賽 項 目 上, 政 府 開 支 為 何? (c) 政 府 有 否 訂 下 飛 躍 啟 德 計 劃 的 具 體 時 間 表? 政 府 會 選 定 九 龍 東 哪 一 地 區, 以 套 用 飛 躍 啟 德 城 市 規 劃 設 計 概 念 比 賽 的 得 獎 概 念? 提 問 人 : 梁 家 傑 議 員 (a) (b) (c) 年 度 修 訂 預 算 較 原 來 預 算 減 少 26.8%, 主 要 由 於 當 局 研 究 過 部 分 原 定 的 規 劃 及 與 行 人 有 關 的 研 究 的 性 質 及 範 圍 後, 把 撥 款 來 源 由 總 目 159 轉 至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分 目 7100CX;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職 位 出 現 臨 時 空 缺 令 員 工 開 支 得 以 減 省 ; 以 及 運 作 開 支 減 少 舉 辦 飛 躍 啟 德 城 市 規 劃 設 計 概 念 國 際 比 賽 的 預 算 開 支 約 為 500 萬 元, 包 括 給 予 得 獎 者 及 入 選 作 品 的 獎 金 飛 躍 啟 德 範 圍 包 括 啟 德 發 展 區 前 機 場 跑 道 觀 塘 海 濱 行 動 區, 以 及 跑 道 與 觀 塘 海 濱 之 間 的 水 體, 總 面 積 約 90 公 頃 我 們 會 在 飛 躍 啟 德 的 規 劃 及 工 程 研 究 中 採 用 得 獎 或 入 選 作 品 的 設 計 概 念 和 構 思, 以 作 進 一 步 發 展, 並 會 研 究 詳 細 的 實 施 計 劃 飛 躍 啟 德 的 發 展 項 目 預 計 約 於 2021 年 起 逐 步 落 實, 與 啟 德 發 展 計 劃 原 有 的 時 間 表 配 合 第 8 節 DEVB(W) - 第 34 頁

42 DEVB(W)028 ( 問 題 編 號 :2028)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5): 年 度 以 來, 政 府 每 年 基 本 工 程 的 開 支 為 何? 當 中 用 於 各 個 政 策 組 別, 包 括 經 濟 房 屋 社 會 福 利 輔 助 服 務 教 育 衞 生 社 區 及 對 外 事 務 保 安 環 境 及 食 物 基 礎 建 設 用 途 的 基 本 工 程 開 支 分 別 為 何, 以 及 分 別 佔 公 共 開 支 多 少 個 百 分 比? 提 問 人 : 梁 家 傑 議 員 在 至 年 度 期 間 每 年 的 基 本 工 程 開 支 用 於 各 政 策 組 別 ( 包 括 經 濟 房 屋 社 會 福 利 輔 助 服 務 教 育 衞 生 社 區 及 對 外 事 務 保 安 環 境 及 食 物 和 基 礎 建 設 ) 的 開 支, 以 及 各 佔 公 共 開 支 的 百 分 比, 現 表 列 如 下 : 政 策 組 別 年 度 ( 實 際 開 支 年 度 ( 實 際 開 支 ) 年 度 ( 實 際 開 支 ) 年 度 ( 實 際 開 支 ) ( 百 萬 元 ) %* ( 百 萬 元 ) %* ( 百 萬 元 ) %* ( 百 萬 元 ) %* 經 濟 , , 房 屋 社 會 福 利 輔 助 服 務 , , 教 育 2, , , , 衞 生 1, , , , 社 區 及 對 外 事 務 24, , , , 保 安 1, , , , 環 境 及 食 物 1, , , , 基 礎 建 設 13, , , , 總 計 : 45, , , , 政 策 組 別 年 度 ( 實 際 開 支 ) 年 度 ( 修 訂 預 算 ) # 年 度 ( 預 算 ) ( 百 萬 元 ) %* ( 百 萬 元 ) %* ( 百 萬 元 ) %* 經 濟 2, , 房 屋 社 會 福 利 第 8 節 DEVB(W) - 第 35 頁

43 輔 助 服 務 教 育 4, , , 衞 生 2, , , 社 區 及 對 外 事 務 3, , , 保 安 1, , , 環 境 及 食 物 6, , , 基 礎 建 設 41, , , 總 計 : 62, , , 註 : *: 佔 公 共 開 支 的 百 分 包 括 向 西 九 文 化 區 管 理 局 提 供 的 216 億 元 一 筆 過 撥 款 #: 包 括 向 醫 院 管 理 局 提 供 的 130 億 元 一 筆 過 撥 款 第 8 節 DEVB(W) - 第 36 頁

44 DEVB(W)029 ( 問 題 編 號 :2029)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1): 自 政 府 於 年 度 的 施 政 報 告 宣 布 發 展 十 大 基 建 以 來, 每 年 用 於 下 列 十 大 基 建 的 基 本 工 程 開 支 分 別 為 何, 以 及 每 個 項 目 佔 政 府 每 年 的 基 本 工 程 總 開 支 多 少 個 百 分 比? (1) 南 港 島 線 ; (2) 沙 中 線 ; (3) 屯 門 西 繞 道 及 屯 門 至 赤 鱲 角 連 接 路 ; (4) 廣 深 港 高 速 鐵 路 ; (5) 港 珠 澳 大 橋 ; (6) 港 深 空 港 合 作.. 連 接 赤 鱲 角 和 深 圳 機 場 的 鐵 路 ; (7) 港 深 共 同 開 發 河 套.. 落 馬 洲 河 套 區 ; (8) 西 九 文 化 區 ; (9) 啟 德 發 展 計 劃 ; (10) 新 發 展 區 ; (a) 古 洞 北 ; (b) 粉 嶺 北 ; (c) 坪 輋 和 打 鼓 嶺 ; (d) 洪 水 橋 提 問 人 : 梁 家 傑 議 員 在 至 年 度 期 間,10 大 基 建 項 目 每 年 的 基 本 工 程 開 支, 以 及 各 佔 基 本 工 程 總 開 支 的 百 分 比 載 於 下 表 : 第 8 節 DEVB(W) - 第 37 頁

45 10 大 基 建 項 目 每 年 的 基 本 工 程 開 支 (10 億 元 )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 註 1) (1) 南 港 島 線 (2) 沙 田 至 中 環 線 (3) 屯 門 西 繞 道 及 屯 門 至 赤 鱲 角 連 接 路 (4) 廣 深 港 高 速 鐵 路 (5) 港 珠 澳 大 橋 (6) 港 深 空 港 合 作 (7) 港 深 共 同 開 發 河 套 (8) 西 九 文 化 區 (9) 啟 德 發 展 計 劃 (10) 新 發 展 區 - 新 界 東 北 ( 古 洞 北 粉 嶺 北 及 坪 輋 / 打 鼓 嶺 ) 新 發 展 區 洪 水 橋 新 發 展 區 大 基 建 項 目 總 開 支 : 基 本 工 程 總 開 支 : ( 註 2) ( 註 3) 預 計 佔 基 本 工 程 總 開 支 的 百 分 比 : 0% 3% 5% 26% 31% 42% 50% 註 1: 只 提 供 預 計 數 字 註 2: 不 包 括 在 年 度 向 西 九 文 化 區 管 理 局 提 供 的 216 億 元 一 筆 過 撥 款 註 3: 不 包 括 向 醫 院 管 理 局 提 供 的 130 億 元 一 筆 過 撥 款, 以 作 小 型 工 程 項 目 之 用 第 8 節 DEVB(W) - 第 38 頁

46 DEVB(W)030 ( 問 題 編 號 :2052)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1) 水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06): 1. 現 行 鼓 勵 市 民 節 約 用 水 的 措 施 成 效 與 指 標, 所 涉 開 支 與 人 手 編 配 ; 2. 就 用 水 收 費 結 構 的 檢 討 進 度 與 工 作 計 劃 提 問 人 : 梁 繼 昌 議 員 1. 水 務 署 一 直 推 行 各 項 措 施, 推 廣 住 宅 及 非 住 宅 用 戶 節 約 用 水 水 務 署 自 2009 年 起 推 行 自 願 參 與 的 用 水 效 益 標 籤 計 劃, 向 消 費 者 說 明 各 類 常 用 的 用 水 裝 置 及 器 具 的 用 水 效 益, 方 便 消 費 者 選 擇 具 用 水 效 益 的 產 品, 以 節 約 用 水 計 劃 就 各 類 用 水 裝 置 及 器 具 分 階 段 實 施, 目 前 已 有 202 款 沐 浴 花 灑 150 款 水 龍 頭 213 款 洗 衣 機 及 28 款 小 便 器 用 具 在 計 劃 下 註 冊 水 務 署 將 會 在 今 年 較 後 時 間 把 計 劃 擴 展 至 用 於 沐 浴 花 灑 及 水 龍 頭 的 節 流 器 在 住 宅 用 水 方 面, 我 們 推 廣 節 約 用 水 的 工 作 是 透 過 學 校 教 育 從 年 輕 一 代 開 始 自 2009 年 起, 水 務 署 舉 辦 了 學 校 巡 廻 展 覽 校 園 用 水 考 察 及 保 護 水 資 源 大 使 選 拔 賽 等 連 串 活 動 截 至 2014 年 2 月, 合 共 有 名 學 生 參 與 上 述 活 動, 其 中 約 人 成 為 保 護 水 資 源 大 使 2012 年 12 月, 我 們 成 立 了 水 資 源 教 育 中 心, 旨 在 通 過 展 品 即 場 示 範 及 互 動 遊 戲, 加 深 年 輕 一 代 對 節 約 用 水 的 認 識 該 中 心 在 2013 年 接 待 了 約 名 參 觀 人 士 ( 大 部 分 是 學 生 ), 我 們 的 目 標 是 由 2014 年 起 每 年 接 待 約 名 參 觀 人 士 自 2013 年 起, 水 務 署 把 節 約 用 水 的 推 廣 工 作 由 學 校 擴 展 至 社 區 水 務 署 在 商 場 和 屋 邨 舉 行 巡 迴 展 覽 及 流 動 展 覽 車 展 覽 截 至 2014 年 2 月, 水 務 署 合 共 舉 辦 了 98 次 這 類 的 展 覽 水 務 署 最 近 於 2014 年 3 月 22 日 世 界 善 用 食 水 日 當 天, 展 開 了 齊 來 慳 水 十 公 升 這 項 大 型 運 動 水 務 署 鼓 勵 市 民 在 網 上 簽 署 承 諾 宣 言, 承 諾 會 支 持 善 用 水 資 源, 並 每 日 節 省 用 水 10 公 升 水 務 署 計 劃 向 參 與 的 住 戶 ( 暫 定 為 3 萬 戶 ) 每 戶 派 發 一 對 水 龍 頭 節 流 器, 協 助 他 們 節 約 用 水 至 於 非 住 宅 用 水, 水 務 署 一 直 進 行 用 水 效 益 考 察, 並 為 選 定 的 政 府 設 施, 以 及 酒 店 食 肆 及 洗 衣 店 等 行 業 制 訂 最 佳 作 業 方 式 指 引 此 外, 水 務 署 亦 打 算 在 本 年 度 開 展 計 劃, 為 學 校 及 政 府 樓 宇 安 裝 約 10 萬 個 節 流 器 上 述 措 施 在 年 度 的 預 算 開 支 約 為 790 萬 元, 年 度 將 增 至 1,260 萬 元 左 右 至 於 人 手 方 面, 有 關 節 約 用 水 的 推 廣 工 作 主 要 由 一 支 由 7 名 人 員 組 成 的 工 作 隊 伍 負 責 進 行 2. 水 費 19 年 來 未 曾 調 整 我 們 打 算 今 年 完 成 檢 討 水 費 的 工 作, 檢 討 範 圍 包 括 住 宅 用 水 及 非 住 宅 用 水 的 收 費 我 們 在 檢 討 時 會 考 慮 多 項 因 素, 包 括 承 擔 水 費 的 能 力 水 務 營 運 的 財 政 狀 況 當 前 的 經 濟 狀 況, 以 及 立 法 會 議 員 的 意 見 第 8 節 DEVB(W) - 第 39 頁

47 DEVB(W)031 ( 問 題 編 號 :2372)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5): 財 政 預 算 案 第 105 段 提 到, 建 造 業 勞 工 短 缺, 會 對 基 建 工 程 造 成 影 響 就 此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1. 過 去 三 年 當 局 在 改 善 建 造 業 形 象, 以 吸 引 年 輕 人 入 行 方 面 所 做 的 宣 傳 和 推 廣 工 作, 共 投 放 多 少 資 源? 可 否 詳 細 列 出 各 項 開 支 內 容? 2. 當 局 有 否 評 估 上 述 推 廣 工 作 成 效? 若 有, 結 果 為 何?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3. 當 局 會 否 考 慮 為 建 造 業 正 名 為 城 市 美 容 專 業, 以 進 一 步 提 升 建 造 業 形 象, 吸 引 更 多 年 輕 人 入 行? 若 會, 詳 情 為 何?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梁 美 芬 議 員 1. 為 了 應 對 建 造 業 人 力 方 面 的 挑 戰, 我 們 採 取 了 一 系 列 措 施, 包 括 在 2010 年 及 2012 年 獲 立 法 會 批 准 合 共 約 3.2 億 元 撥 款, 以 支 持 建 造 業 議 會 ( 議 會 ) 加 強 對 本 地 建 造 業 人 員 的 培 訓, 並 透 過 加 強 推 廣 及 宣 傳 活 動, 吸 引 更 多 人 加 入 建 造 業, 特 別 是 年 青 人 在 上 述 的 撥 款 中, 約 2,000 萬 元 用 於 推 廣 及 宣 傳 活 動 我 們 運 用 這 筆 款 項, 在 2011 年 5 月 推 出 Build 升 宣 傳 計 劃, 以 提 升 建 造 業 的 形 象 過 去 3 年 [ 由 至 年 度 期 間 ( 截 至 2014 年 2 月 底 )], 這 個 計 劃 的 開 支 約 為 1,740 萬 元, 分 項 數 字 如 下 : 項 目 開 支 ( 百 萬 元 ) 建 造 業 資 訊 中 心 的 種 子 基 金 6.0 推 廣 及 宣 傳 活 動, 包 括 為 介 紹 建 造 業 而 推 出 的 電 視 劇 總 有 10.5 出 頭 天 Build 升 活 力 大 使 展 示 工 種 及 行 業 的 宣 傳 海 報, 以 及 舉 辦 巡 迴 展 覽 等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員 工 開 支 0.9 總 計 : 根 據 我 們 近 期 進 行 的 形 象 追 蹤 調 查 顯 示, 與 計 劃 開 展 前 相 比, 有 興 趣 入 行 的 年 青 人 比 率 已 由 只 有 7.9% 大 幅 上 升 至 超 過 20% 另 外,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底, 自 計 劃 推 出 後 註 冊 建 造 業 工 人 人 數 上 升 約 18% 2013 年 新 註 冊 建 造 業 工 人 的 平 均 年 齡 為 38 歲 (2013 年 年 底 所 有 註 冊 建 造 業 工 人 的 平 均 年 齡 則 為 46 歲 ), 反 映 宣 傳 工 作 已 見 成 效, 能 夠 吸 引 更 多 較 年 青 的 人 加 入 建 造 業 3. 議 會 推 出 多 項 措 施 提 升 建 造 業 的 形 象, 並 舉 辦 培 訓 課 程, 吸 引 更 多 年 青 人 加 入 建 造 業 至 於 賦 予 建 造 業 城 市 美 容 專 業 稱 號 的 建 議, 則 須 視 乎 議 會 及 整 個 建 造 業 會 否 採 用 這 個 新 稱 號 第 8 節 DEVB(W) - 第 40 頁

48 DEVB(W)032 ( 問 題 編 號 :0596)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3): 有 關 於 種 植 灌 木 的 服 務 指 標,2014 年 度 的 預 算 種 植 數 目 為 4.9 百 萬 棵, 較 2013 年 的 6 百 10 萬 棵 少 1 百 20 萬 棵,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廖 長 江 議 員 由 於 多 項 涉 及 種 植 大 量 灌 木 的 工 程 項 目, 包 括 啟 德 郵 輪 碼 頭 發 展 的 郵 輪 碼 頭 大 樓 及 附 屬 設 施 ; 將 軍 澳 第 45 區 市 鎮 公 園 室 內 單 車 場 及 體 育 館 ; 以 及 林 村 河 上 游 社 山 河 及 大 埔 河 上 游 河 道 改 善 工 程 相 繼 於 2013 年 完 成,2014 年 預 算 種 植 的 灌 木 數 目 因 而 減 少 第 8 節 DEVB(W) - 第 41 頁

49 DEVB(W)033 ( 問 題 編 號 :0597)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4): 在 綱 領 (5) 下 局 方 將 會 增 設 5 個 職 位, 原 因 為 何? 這 些 職 位 的 職 級 和 所 佔 的 薪 酬 分 別 為 何? 提 問 人 : 廖 長 江 議 員 發 展 局 會 開 設 4 個 有 時 限 職 位 ( 即 1 個 政 府 工 程 師 ( 首 長 級 薪 級 第 2 點 ) 1 個 高 級 工 程 師 1 個 高 級 土 力 工 程 師 及 1 個 一 級 私 人 秘 書 職 位 ), 以 統 籌 和 監 督 多 管 齊 下 土 地 供 應 策 略 所 衍 生 的 工 程 項 目 按 薪 級 中 點 估 計 的 年 薪 值 計 算, 這 4 個 職 位 在 年 度 的 開 支 總 額 約 為 440 萬 元 此 外, 我 們 亦 會 開 設 1 個 有 時 限 的 高 級 行 政 主 任 職 位, 為 經 濟 發 展 委 員 會 轄 下 專 業 服 務 業 工 作 小 組 ( 工 作 小 組 ) 的 相 關 事 宜 提 供 所 需 的 行 政 及 管 理 支 援, 並 協 調 工 作 小 組 的 工 作 與 內 地 與 香 港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以 及 內 地 及 海 外 的 其 他 市 場 開 放 措 施 按 薪 級 中 點 估 計 的 年 薪 值 計 算, 該 職 位 在 年 度 的 開 支 約 為 85 萬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42 頁

50 DEVB(W)034 ( 問 題 編 號 :0511)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5): 為 協 助 物 業 擁 有 人 保 養 及 維 修 其 升 降 機, 機 電 署 於 2011 年 12 月 推 出 優 化 升 降 機 指 引 除 了 技 術 支 援 外, 當 局 亦 提 供 財 政 支 援, 以 協 助 有 需 要 的 升 降 機 擁 有 人 進 行 升 降 機 維 修 工 程,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 年 度 為 建 造 業 機 電 工 種 提 供 培 訓 方 面 投 入 的 資 源 為 何, 預 計 年 度 投 入 的 資 源 為 何? 提 問 人 : 盧 偉 國 議 員 建 造 業 議 會 ( 議 會 ) 已 推 出 多 項 培 訓 措 施, 協 助 應 對 建 造 業 機 電 工 種 的 人 手 需 求 議 會 與 承 建 商 合 作 推 出 承 建 商 合 作 培 訓 計 劃, 培 訓 機 電 工 種 工 人, 包 括 升 降 機 技 工 及 自 動 梯 技 工 承 建 商 以 先 聘 用, 後 培 訓 的 方 式, 聘 請 學 員 在 工 地 接 受 培 訓, 議 會 提 供 資 助, 使 學 員 能 盡 早 取 得 工 地 經 驗 此 外, 為 了 增 加 機 電 工 種 的 人 力 資 源, 議 會 亦 為 有 志 於 完 成 職 業 訓 練 局 機 電 基 本 工 藝 課 程 後, 參 與 機 電 學 徒 培 訓 計 劃 的 學 員 ( 包 括 升 降 機 技 工 及 自 動 梯 技 工 ), 提 供 為 期 11 個 月, 每 月 2,800 元 的 資 助 根 據 議 會 的 資 料, 上 述 培 訓 措 施 在 2013 年 的 培 訓 開 支 約 為 340 萬 元, 而 在 2014 年 度 的 培 訓 開 支 預 計 為 3,800 萬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43 頁

51 DEVB(W)035 ( 問 題 編 號 :1352)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2) 文 物 保 育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8): 關 於 歷 史 建 築 物 的 保 育 工 作 : 1. 迄 今 為 止, 共 有 多 少 個 建 築 物 被 評 為 法 定 古 蹟, 其 中 私 人 和 政 府 擁 有 的 分 別 為 多 少 個 ; 2. 迄 今 為 止, 被 評 為 一 級 二 級 及 三 級 的 歷 史 建 築 物 分 別 為 多 少 ; 其 中 私 人 和 政 府 擁 有 的 分 別 為 多 少 個 ; 年 度 文 物 保 育 專 員 辦 事 處 的 預 算 開 支 為 多 少 ; 與 年 度 比 較 為 何? 提 問 人 : 盧 偉 國 議 員 1. 現 時, 全 港 共 有 105 幢 法 定 古 蹟, 其 中 59 幢 屬 政 府 擁 有, 而 其 餘 46 幢 則 屬 私 人 擁 有 2. 截 至 2014 年 3 月 4 日, 已 評 級 歷 史 建 築 的 分 項 數 字 如 下 : 評 級 總 數 政 府 擁 有 的 歷 史 建 築 數 目 非 政 府 擁 有 的 註 歷 史 建 築 數 目 一 級 二 級 三 級 註 : 包 括 私 人 擁 有 ( 包 括 由 公 司 或 個 人 持 有 ), 以 及 由 宗 教 團 體 教 育 機 構 宗 族 或 其 他 團 體 擁 有 的 建 築 3. 在 年 度, 總 目 159 下 的 文 物 保 育 預 算 運 作 開 支 為 5,440 萬 元, 分 項 數 字 如 下 : (1) 個 人 薪 酬 1,940 萬 元, 用 於 參 與 執 行 與 文 物 保 育 相 關 職 務 的 公 務 人 員 ; (2) 部 門 開 支 2,550 萬 元, 主 要 包 括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薪 金 歷 史 建 築 保 育 政 策 檢 討 公 眾 參 與 工 作 教 育 及 宣 傳 活 動 等 開 支 ; 以 及 (3) 一 般 非 經 常 開 支 950 萬 元, 用 於 推 行 活 化 歷 史 建 築 伙 伴 計 劃 年 度 的 開 支 將 會 減 少 100 萬 元, 主 要 由 於 活 化 歷 史 建 築 伙 伴 計 劃 的 一 般 非 經 常 開 支 項 目 所 需 現 金 流 量 減 少 第 8 節 DEVB(W) - 第 44 頁

52 DEVB(W)036 ( 問 題 編 號 :1353)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9): 有 關 效 率 促 進 組 於 2011 年 4 月 推 出 Tell me@1823 的 智 能 手 機 應 用 程 式, 市 民 可 利 用 該 程 式 報 告 有 問 題 樹 木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程 式 推 出 以 來 共 接 獲 多 少 宗 有 問 題 樹 木 報 告, 正 式 跟 進 的 個 案 有 多 少 宗 ; 有 何 推 廣 活 動 使 更 多 人 士 可 得 悉 及 利 用 該 程 式 來 監 察 樹 木? 提 問 人 : 盧 偉 國 議 員 在 2011 年 4 月 至 2013 年 12 月 期 間, 經 Tell me@1823 智 能 手 機 應 用 程 式 收 到 的 樹 木 個 案 合 共 宗 Tell me@1823 應 用 程 式 能 提 供 有 效 的 途 徑, 協 助 我 們 收 集 樹 木 資 料, 包 括 全 球 定 位 系 統 (GPS) 提 供 的 位 置 參 照 相 片 及 語 音 訊 息, 讓 個 案 能 迅 速 轉 介 有 關 部 門 跟 進 我 們 一 直 通 過 網 頁 單 張 報 章 上 的 廣 告 式 報 道 綠 化 期 刊 和 愛 護 樹 木 小 冊 子 等 刊 物, 以 及 為 區 議 會 學 校 專 業 機 構 和 市 民 大 眾 舉 辦 講 座, 宣 傳 和 推 廣 利 用 這 個 應 用 程 式 報 告 有 問 題 樹 木 第 8 節 DEVB(W) - 第 45 頁

53 DEVB(W)037 ( 問 題 編 號 :0355)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4) 起 動 九 龍 東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9): 在 年 度 需 要 特 別 留 意 的 事 項 中 提 到, 工 務 科 會 繼 續 提 倡 和 進 一 步 發 展 正 在 不 斷 演 進 的 起 動 九 龍 東 概 念 總 綱 計 劃 鑑 於 起 動 九 龍 東 辦 事 處 負 責 的 工 作 之 一, 是 要 為 私 人 發 展 項 目 的 土 地 發 展 計 劃 提 供 一 站 式 支 援, 以 利 便 九 龍 東 轉 型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a) 該 辦 事 處 至 今 已 推 行 的 土 地 發 展 計 劃 數 目 ( 請 提 供 詳 細 的 分 項 數 字 ); (b) 該 辦 事 處 在 年 度 為 利 便 九 龍 東 轉 型 而 協 助 推 行 私 人 發 展 項 目 的 計 劃 及 目 標 ; 以 及 (c) 該 辦 事 處 在 年 度 在 這 方 面 工 作 所 得 的 撥 款, 並 與 辦 事 處 成 立 之 後 數 年 間 的 數 字 作 比 較 提 問 人 : 石 禮 謙 議 員 a) 自 起 動 九 龍 東 辦 事 處 成 立 以 來, 我 們 一 直 為 公 私 營 機 構 的 土 地 發 展 計 劃 提 供 諮 詢 及 統 籌 服 務, 以 促 進 九 龍 東 轉 型 我 們 為 3 幅 有 待 出 售 的 政 府 土 地 ( 即 NKIL 6311 NKIL 6312 及 KTIL 761) 提 供 該 等 服 務, 而 這 3 幅 土 地 已 於 年 度 及 年 度 售 出, 提 供 超 過 14 萬 平 方 米 商 業 樓 面 面 積 我 們 現 正 研 究 重 置 和 善 用 九 龍 灣 及 觀 塘 海 濱 兩 個 行 動 區 現 有 的 政 府 設 施, 以 期 盡 早 釋 放 這 兩 個 區 的 發 展 潛 力 此 外, 我 們 為 30 多 個 私 人 發 展 計 劃 提 供 協 助, 以 促 進 計 劃 落 實 推 行 b) 在 年 度, 辦 事 處 會 繼 續 提 供 諮 詢 及 統 籌 服 務, 以 協 助 推 行 公 私 營 機 構 的 發 展 計 劃 我 們 已 在 行 動 區 內 物 色 合 適 的 政 府 土 地, 以 期 在 年 度 盡 早 騰 出 土 地, 提 供 超 過 12 萬 平 方 米 商 業 樓 面 面 積 由 於 不 少 由 我 們 提 供 協 助 的 私 人 發 展 計 劃 仍 在 進 行, 我 們 會 繼 續 為 該 等 計 劃 提 供 服 務, 並 會 按 需 要 為 其 他 新 的 計 劃 提 供 協 助 為 此, 辦 事 處 在 年 度 並 沒 有 為 這 方 面 的 服 務 定 下 特 定 的 目 標 c) 辦 事 處 在 履 行 這 方 面 職 務 所 涉 及 的 人 手 及 運 作 開 支, 均 由 辦 事 處 所 獲 撥 的 資 源 吸 納 在 總 目 159 項 下 起 動 九 龍 東 辦 事 處 年 度 預 算 撥 款 年 度 修 訂 預 算 及 年 度 實 際 預 算 分 別 為 3,090 萬 元 2,650 萬 元 及 2,020 萬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46 頁

54 DEVB(W)038 ( 問 題 編 號 :0357)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1): 在 年 度 需 要 特 別 留 意 的 事 項 中, 工 務 科 表 示 會 繼 續 密 切 監 察 工 務 計 劃 的 推 展 情 況, 確 保 工 程 及 時 完 成, 並 把 公 共 工 程 未 能 盡 用 的 預 算 款 項 ( 如 有 的 話 ) 維 持 在 5% 以 下 的 水 平 就 此,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將 如 何 通 過 以 下 途 徑 達 到 目 標 : a) 更 廣 泛 採 用 機 械 及 預 製 組 件 ; b) 確 保 各 個 建 造 業 工 種 的 熟 練 建 造 業 工 人 供 應 穩 定 ; c) 減 低 顧 問 的 設 計 及 管 理 費 用 ; 以 及 d) 減 低 駐 工 地 人 員 的 工 地 監 督 費 用? 提 問 人 : 石 禮 謙 議 員 a) 為 提 升 建 造 業 的 生 產 力, 我 們 已 向 工 務 部 門 發 出 有 關 設 計 及 建 造 作 業 方 式 的 指 引, 務 求 以 更 有 效 率 的 方 式 進 行 工 程 我 們 最 近 亦 已 改 善 工 務 工 程 採 購 程 序, 在 評 審 標 書 及 為 工 務 工 程 顧 問 和 工 程 合 約 進 行 表 現 管 理 時, 更 着 重 建 造 生 產 力 的 各 個 範 疇 我 們 亦 計 劃 出 租 一 幅 土 地, 供 營 辦 商 設 立 自 動 化 及 機 械 化 的 預 製 工 場, 為 本 地 建 造 項 目 切 割 屈 製 和 供 應 鋼 筋 b) 我 們 採 取 了 一 系 列 措 施, 包 括 在 2010 年 及 2012 年 獲 立 法 會 批 准 合 共 3.2 億 元 撥 款, 用 以 支 持 建 造 業 議 會 ( 議 會 ) 加 強 培 訓 本 地 建 造 業 人 員 的 工 作, 並 透 過 推 廣 及 宣 傳 吸 引 更 多 人 加 入 建 造 業, 特 別 是 年 青 人 議 會 已 實 施 各 項 培 訓 措 施 和 舉 辦 培 訓 課 程, 以 協 助 應 對 人 手 需 求 的 問 題 此 外, 我 們 亦 利 用 上 述 的 3.2 億 元 撥 款, 與 議 會 合 作 推 出 強 化 建 造 業 人 力 訓 練 計 劃 ( 強 化 計 劃 ), 以 較 高 的 培 訓 津 貼, 在 2014 年 年 底 或 之 前 為 預 計 會 出 現 人 手 短 缺 嚴 重 老 化 或 招 募 學 員 有 困 難 的 工 種, 培 訓 名 半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長 遠 而 言, 我 們 會 繼 續 致 力 通 過 本 地 培 訓 再 培 訓 和 吸 引 更 多 新 人 加 入 建 造 業, 以 應 對 人 手 需 求 然 而, 考 慮 到 培 訓 的 局 限 ( 例 如 半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成 為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需 時 ) 及 其 他 因 素, 我 們 預 期 未 來 4 年 將 會 出 現 人 手 短 缺 問 題 在 不 影 響 本 地 建 造 業 工 人 的 就 業 和 合 理 收 入 水 平 的 原 則 下, 我 們 需 要 充 分 利 用 現 時 的 補 充 勞 工 計 劃, 適 時 輸 入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此 舉 不 但 能 滿 足 各 項 建 造 工 程 的 人 手 需 求, 也 能 紓 緩 本 地 在 職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的 壓 力, 讓 半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有 空 間 透 過 在 職 培 訓, 進 一 步 提 升 技 能, 達 至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的 生 產 力 第 8 節 DEVB(W) - 第 47 頁

55 c) 我 們 已 推 行 系 統 化 的 顧 問 標 書 評 審 方 法, 引 入 新 準 則 衡 量 顧 問 的 投 標 價 格 是 否 合 理 我 們 最 近 亦 就 擬 備 顧 問 甄 選 準 則 中 有 關 技 術 範 疇 的 細 節 進 行 檢 討, 並 公 布 了 修 訂 指 引, 更 着 重 必 要 設 計 元 素 的 質 素 及 優 化 成 本 我 們 會 繼 續 採 用 現 行 的 招 標 方 式 甄 選 顧 問, 即 以 加 權 方 式 評 估 投 標 者 的 技 術 建 議 及 投 標 價 格, 旨 在 確 保 最 符 合 成 本 效 益 的 標 書 能 夠 獲 選 d) 為 確 保 妥 善 監 察 工 務 工 程 的 質 素, 我 們 將 繼 續 沿 用 現 行 安 排, 根 據 工 程 性 質 和 複 雜 程 度 訂 定 最 合 適 的 駐 工 地 人 員 人 手 架 構 在 現 有 制 度 下, 我 們 會 向 顧 問 發 還 聘 用 駐 工 地 人 員 的 直 接 開 支 這 個 制 度 行 之 有 效, 確 保 能 聘 用 具 備 合 適 資 歷 及 經 驗 的 駐 工 地 人 員, 而 顧 問 並 不 會 被 這 方 面 的 開 支 影 響 投 標 第 8 節 DEVB(W) - 第 48 頁

56 DEVB(W)039 ( 問 題 編 號 :0403)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5): 在 年 度 需 要 特 別 留 意 的 事 項 中, 工 務 科 表 示 會 繼 續 監 察 建 造 業 各 項 措 施 的 進 度, 並 在 有 需 要 時 進 一 步 改 善 這 些 措 施, 以 加 強 培 訓 和 工 藝 測 試, 以 及 提 升 建 造 業 形 象, 改 善 本 地 建 造 業 的 人 力 情 況 就 此,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a) 在 31 萬 註 冊 建 造 業 工 人 中, 有 多 少 工 人 失 業 或 就 業 不 足? 有 多 少 註 冊 工 人 現 時 並 不 從 事 建 造 業 工 作? b) 當 局 有 否 分 析 這 兩 類 工 人 的 情 況, 包 括 他 們 脫 離 工 作 人 口 的 原 因 熟 練 工 人 人 數 及 擁 有 的 技 術? c) 當 局 在 年 度 及 年 度 已 經 及 將 會 進 行 什 麼 工 作 和 投 放 多 少 資 源, 以 動 員 這 兩 類 工 人, 應 付 迫 切 的 勞 工 短 缺 問 題? 提 問 人 : 石 禮 謙 議 員 根 據 建 造 業 議 會 ( 議 會 ) 的 資 料, 截 至 2013 年 年 底, 本 港 約 有 萬 名 註 冊 建 造 業 工 人 根 據 議 會 的 調 查 所 得, 我 們 估 計 當 中 約 有 7 萬 人 當 時 並 不 從 事 建 造 業 工 作 ( 離 職 者 ) 大 部 分 離 職 者 均 為 註 冊 普 通 工 人, 其 餘 則 為 註 冊 熟 練 / 半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根 據 調 查 結 果, 工 人 離 開 建 造 業 的 原 因 包 括 已 退 休 工 作 體 力 需 求 大 已 從 事 其 他 行 業 難 以 找 到 工 作 工 資 不 吸 引 等 根 據 政 府 統 計 處 的 綜 合 住 戶 統 計 調 查, 我 們 估 算 在 2013 年 年 底, 建 造 業 約 有 1 萬 名 失 業 工 人 及 約 萬 名 就 業 不 足 工 人 為 了 應 對 建 造 業 人 力 方 面 的 挑 戰, 我 們 採 取 了 一 系 列 措 施, 包 括 在 2010 年 及 2012 年 獲 立 法 會 批 准 合 共 3.2 億 元 撥 款, 用 以 支 持 議 會 加 強 對 本 地 建 造 業 人 員 的 培 訓, 並 透 過 加 強 推 廣 及 宣 傳 活 動, 吸 引 更 多 人 加 入 建 造 業, 當 中 包 括 離 職 者 議 會 推 出 培 訓 課 程, 以 提 升 在 職 建 造 業 工 人 的 技 能 水 平, 藉 此 提 高 他 們 的 就 業 能 力 為 此, 我 們 運 用 上 述 3.2 億 元 撥 款, 向 參 與 工 藝 測 試 指 明 訓 練 課 程 及 技 能 提 升 課 程 的 工 人 提 供 津 貼 另 外, 議 會 亦 推 出 措 施 加 強 就 業 配 對 工 作, 包 括 與 承 建 商 合 作 舉 辦 招 聘 會 推 出 免 費 網 上 招 聘 平 台 建 工 網, 以 增 加 建 造 業 工 人 的 就 業 機 會 再 者, 議 會 亦 進 行 一 系 列 推 廣 及 宣 傳 活 動, 以 推 廣 建 造 業 此 外, 議 會 正 研 究 措 施 吸 引 離 職 者 重 投 建 造 業 除 了 議 會 的 資 源 外, 上 述 措 施 在 及 年 度 的 預 算 開 支 分 別 為 580 萬 元 及 240 萬 元, 這 開 支 由 上 述 撥 款 中 支 付 第 8 節 DEVB(W) - 第 49 頁

57 DEVB(W)040 ( 問 題 編 號 :0415)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2): 本 人 於 2014 年 2 月 12 日 舉 行 的 立 法 會 會 議 上 提 出 書 面 質 詢, 當 局 回 應 指 政 府 推 算 未 來 數 年 需 要 增 加 三 萬 多 建 造 業 工 人, 當 中 超 過 兩 萬 為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就 此, 請 當 局 告 知 本 會 : a) 於 年 度 協 助 半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達 至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生 產 力 的 計 劃 及 撥 款 ; b) 請 分 項 列 出 已 認 定 欠 缺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的 建 造 業 工 種, 以 及 於 及 年 度 為 這 些 工 種 加 強 培 訓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所 動 用 的 資 源 ; 以 及 c) 實 施 補 充 勞 工 計 劃 輸 入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的 時 間 表 提 問 人 : 石 禮 謙 議 員 為 了 應 對 建 造 業 人 力 方 面 的 挑 戰, 我 們 採 取 了 一 系 列 措 施, 包 括 在 2010 年 及 2012 年 獲 立 法 會 批 准 合 共 3.2 億 元 撥 款, 用 以 支 持 建 造 業 議 會 ( 議 會 ) 加 強 對 本 地 建 造 業 人 員 的 培 訓, 並 透 過 加 強 推 廣 及 宣 傳 活 動, 吸 引 更 多 人 加 入 建 造 業, 特 別 是 年 輕 人 我 們 運 用 上 述 3.2 億 元 撥 款, 與 議 會 合 作 推 出 強 化 建 造 業 人 力 訓 練 計 劃 ( 強 化 計 劃 ), 以 較 高 的 培 訓 津 貼, 在 2014 年 年 底 或 之 前 為 預 計 會 出 現 人 手 短 缺 嚴 重 老 化 或 招 募 學 員 有 困 難 的 工 種, 培 訓 約 名 半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有 關 工 種 包 括 鋼 筋 屈 紮 工 木 模 板 工 混 凝 土 工 金 屬 模 板 工 平 水 工 金 屬 棚 架 工 金 屬 工 及 水 喉 工 等 議 會 將 適 當 地 檢 討 和 調 整 強 化 計 劃 下 的 工 種, 以 更 充 分 反 映 不 斷 轉 變 的 市 場 需 要 除 了 議 會 的 資 源 外, 在 及 年 度, 強 化 計 劃 在 上 述 撥 款 的 預 算 開 支 分 別 約 為 5,400 萬 元 及 7,600 萬 元 議 會 推 出 多 項 措 施 協 助 半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成 為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包 括 提 供 技 能 提 升 培 訓 課 程, 並 運 用 上 述 撥 款, 向 在 職 工 人 提 供 津 貼 參 與 這 類 課 程 工 藝 測 試 及 指 明 訓 練 課 程 此 外, 議 會 於 2013 年 年 中 推 出 在 職 培 訓 計 劃, 發 放 在 職 培 訓 津 貼, 支 援 承 建 商 提 升 強 化 計 劃 學 員 畢 業 後 的 生 產 力 我 們 參 考 議 會 近 期 進 行 的 人 力 預 測 研 究, 並 考 慮 到 預 計 的 建 造 業 工 程 量 在 職 註 冊 工 人 數 目 工 人 退 休 往 外 地 工 作 的 本 地 工 人 從 培 訓 所 得 的 人 手 ( 已 考 慮 當 中 的 局 限 ) 及 更 善 用 建 造 業 的 潛 在 勞 動 力 後, 推 算 由 現 在 至 2017 年, 建 造 業 仍 需 要 增 加 接 近 1 萬 至 萬 多 名 技 術 工 人 長 遠 而 言, 我 們 會 繼 續 致 力 通 過 本 地 培 訓 再 培 訓 和 吸 引 更 多 新 人 加 入 建 造 業, 以 應 對 人 手 需 求 然 而, 考 慮 到 培 訓 的 局 限 及 其 他 因 素, 我 們 預 期 未 來 4 年 將 會 出 現 人 手 短 缺 問 題 在 不 影 響 本 地 建 造 業 工 人 的 就 業 和 合 理 收 入 水 平 的 原 則 下, 我 們 需 要 充 分 利 用 現 時 的 補 充 勞 工 計 劃, 適 時 輸 入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此 舉 不 但 能 滿 足 各 項 建 造 工 程 的 人 手 需 求, 也 能 紓 緩 本 地 在 職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的 壓 力, 讓 半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有 空 間 透 過 在 職 培 訓, 進 一 步 提 升 技 能, 達 至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的 生 產 力 為 滿 足 建 造 業 界 的 需 要, 我 們 已 向 勞 工 顧 問 委 員 會 ( 勞 顧 會 ) 提 出 方 案, 做 好 公 營 工 程 在 補 充 勞 工 計 劃 申 請 的 事 前 準 備 工 作, 目 標 在 6 個 月 內 完 成 處 理 申 請 勞 顧 會 已 於 2014 年 3 月 26 日 的 會 議 中 同 意 採 納 有 關 的 建 議 第 8 節 DEVB(W) - 第 50 頁

58 DEVB(W)041 ( 問 題 編 號 :1775)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64): 就 支 持 建 造 業 議 會 的 人 力 培 訓 工 作,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過 去 三 年 建 造 業 議 會 工 作 開 支 ; 年 度 會 否 增 加 撥 款, 以 更 支 持 建 造 業 議 會 的 人 力 培 訓 工 作 ; 及 當 局 有 何 措 施 吸 引 年 輕 人 報 讀 議 會 課 程 及 投 身 建 造 業 提 問 人 : 單 仲 偕 議 員 建 造 業 議 會 ( 議 會 ) 根 據 建 造 業 議 會 條 例 ( 條 例 ) ( 第 587 章 ) 成 立, 負 責 運 用 所 徵 收 的 徵 款, 以 推 行 各 項 支 持 建 造 業 發 展 的 措 施, 包 括 為 業 界 培 育 人 力 資 源 和 提 升 建 造 業 人 員 的 技 術 水 平 為 應 對 近 年 建 造 業 人 手 需 求 不 斷 增 加, 議 會 已 投 放 大 量 資 源 培 訓 本 地 建 造 業 人 員 根 據 議 會 提 供 的 資 料, 議 會 用 於 培 訓 的 運 作 開 支, 由 2011 年 約 2.3 億 元 增 至 2013 年 約 3.5 億 元 據 了 解, 議 會 在 2014 年 已 為 培 訓 工 作 預 留 額 外 撥 款, 以 應 付 業 界 需 要 為 了 應 對 人 力 方 面 的 挑 戰, 我 們 採 取 了 一 系 列 措 施, 包 括 在 2010 年 及 2012 年 獲 立 法 會 批 准 合 共 約 3.2 億 元 撥 款, 用 以 支 持 議 會 加 強 對 本 地 建 造 業 人 員 的 培 訓, 並 透 過 加 強 推 廣 及 宣 傳 活 動, 吸 引 更 多 人 加 入 建 造 業, 特 別 是 年 青 人 議 會 已 推 出 各 項 培 訓 措 施 和 舉 辦 培 訓 課 程, 以 協 助 應 付 人 手 需 求 的 問 題 當 中, 我 們 運 用 上 述 3.2 億 元 撥 款, 與 議 會 合 作 推 出 強 化 建 造 業 人 力 訓 練 計 劃 ( 強 化 計 劃 ), 以 較 高 的 培 訓 津 貼, 務 求 在 2014 年 年 底 或 之 前 為 預 計 會 出 現 人 手 短 缺 嚴 重 老 化 或 招 募 學 員 有 困 難 的 工 種, 培 訓 約 名 半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截 至 2014 年 1 月, 已 約 有 名 學 員 參 加 了 強 化 計 劃, 其 中 約 55% 為 35 歲 以 下 ( 註 冊 建 造 業 工 人 的 平 均 年 齡 約 為 46 歲 ) 當 中 已 有 約 名 強 化 計 劃 學 員 畢 業, 大 部 分 是 新 入 行 人 士 在 年 度, 我 們 會 繼 續 與 議 會 合 作 進 行 Build 升 宣 傳 計 劃, 以 提 升 建 造 業 形 象 主 要 措 施 包 括 製 作 專 為 介 紹 建 造 業 而 推 出 的 新 一 輯 電 視 劇 總 有 出 頭 天 Build 升 活 力 大 使 展 示 工 種 及 行 業 的 宣 傳 海 報 進 行 學 校 外 展 工 作 安 排 參 觀 建 造 業 資 訊 中 心, 以 及 舉 辦 巡 迴 展 覽 等 此 外, 為 吸 引 更 多 新 血 投 身 建 造 業, 我 們 致 力 改 善 工 地 的 工 作 環 境 我 們 將 繼 續 採 取 多 項 措 施, 在 建 造 業 培 養 關 懷 及 安 全 文 化, 措 施 包 括 改 善 工 地 整 潔 在 工 地 提 供 更 多 福 利 設 施 強 化 工 人 的 安 全 訓 練, 以 及 提 升 有 關 工 地 安 全 的 推 廣 和 宣 傳 第 8 節 DEVB(W) - 第 51 頁

59 DEVB(W)042 ( 問 題 編 號 :0557)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9): 工 務 科 的 職 責 之 一 包 括 監 察 大 型 公 共 工 程 項 目 的 推 展 情 況, 確 保 如 期 進 行, 不 會 超 出 預 算 開 支 就 此, 政 府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1) 過 去 10 年, 政 府 每 年 投 入 基 建 工 程 的 開 支 為 多 少? (2) 當 中 有 哪 些 項 目 超 出 預 算 開 支? 超 出 額 度 為 多 少? 原 因 為 何? (3) 當 中 有 哪 些 項 目 超 出 計 劃 竣 工 日 期? 超 出 時 間 為 多 少?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田 北 俊 議 員 (1) 過 去 10 年 的 基 本 工 程 開 支 載 列 如 下 : 財 政 年 度 開 支 ( 億 元 ) * *: 不 包 括 向 西 九 文 化 區 管 理 局 提 供 的 216 億 元 一 筆 過 撥 款 (2) 在 過 去 10 個 立 法 會 年 度 的 600 宗 工 程 撥 款 申 請 中, 財 務 委 員 會 共 批 准 34 宗 要 求 增 加 核 准 工 程 預 算 費 的 申 請, 當 中 包 括 63 個 基 本 工 程 項 目 總 的 而 言, 核 准 工 程 預 算 費 增 加 的 主 要 原 因 包 括 : (i) 增 加 價 格 調 整 準 備, 以 應 付 工 資 及 物 料 價 格 上 升 ; (ii) 較 預 期 為 高 的 回 標 價 格 ; 以 及 (iii) 增 加 工 程 應 急 費 用 ( 及 相 關 的 價 格 調 整 準 備 ), 以 應 付 無 法 預 計 的 情 況, 例 如 岩 土 情 況 較 預 期 為 差, 以 及 為 回 應 地 區 所 關 注 的 事 宜 而 進 行 額 外 工 程 這 些 申 請 的 詳 情 載 於 下 表 : 立 法 會 年 度 分 目 核 准 項 目 MM 加 強 公 營 醫 院 系 統 的 感 染 控 制 設 施 (A 組 ) 增 加 的 核 准 工 程 預 算 費 ( 百 萬 元 ) 核 准 工 程 預 算 費 增 加 的 原 因 ( 註 1) 68.1 (iii) TH 龍 井 頭 至 長 沙 一 段 東 涌 道 的 58.7 (ii)+(iii) 第 8 節 DEVB(W) - 第 52 頁

60 改 善 工 程 B564CL 彩 雲 道 及 佐 敦 谷 毗 鄰 的 發 展 計 劃 (iii) RS 將 軍 澳 運 動 場 59.2 (ii) DR 新 界 東 北 部 鄉 村 污 水 收 集 系 統 第 2 期 TH 中 九 龍 幹 線 顧 問 設 計 費 及 地 盤 勘 測 工 作 TH 龍 井 頭 至 長 沙 一 段 東 涌 道 的 改 善 工 程 提 高 25 個 正 在 施 工 階 段 的 甲 級 工 程 項 目 的 工 程 計 劃 核 准 預 算 費 提 高 10 個 甲 級 工 程 項 目 的 工 程 計 劃 核 准 預 算 費 38.0 (i)+(ii)+(iii) 93.3 (iii) (i)+(iii) 2,084.5 (i) (i)+(ii) CL 中 環 填 海 計 劃 第 III 期 工 程 2,200.0 (i)+(iii) TH 屯 門 公 路 重 建 及 改 善 工 程 2,183.8 (i)+(ii)+(iii) RO 愛 秩 序 灣 公 園 19.6 (i)+(ii)+(iii) CD 元 朗 排 水 繞 道 40.8 (i)+(iii) ES 九 龍 童 軍 徑 麗 澤 中 學 擴 建 計 劃 19.3 (i)+(ii) KA 添 馬 艦 發 展 工 程 (i)+(iii) ES 香 港 仔 水 塘 道 1 所 中 學 27.3 (i)+(ii)+(iii) DS 北 區 污 水 收 集 系 統 第 1 階 段 第 2B 期 工 程 DS 離 島 污 水 收 集 系 統 第 1 階 段 第 2 期 工 程 : 索 罟 灣 污 水 收 集 處 理 及 排 放 設 施 DS 離 島 污 水 收 集 系 統 第 1 階 段 第 1 期 工 程 第 2 部 分 : 榕 樹 灣 污 水 收 集 系 统 污 水 處 理 廠 及 排 污 渠 WC 港 島 中 區 半 山 及 高 地 供 水 系 统 改 善 工 程 餘 下 工 程 55.0 (i)+(ii)+(iii) 97.3 (i)+(ii)+(iii) 59.2 (i)+(ii)+(iii) (i)+(iii) DS 望 后 石 污 水 處 理 廠 改 善 工 程 (i)+(iii) B645TH 介 乎 錦 英 路 與 日 後 的 T7 號 主 幹 道 路 交 界 處 的 西 沙 路 擴 闊 工 程 8.9 (i)+(iii) CG 啟 德 發 展 計 劃 區 域 供 冷 系 統 (i)+(iii) MA 明 愛 醫 院 第 2 期 重 建 計 劃 (i)+(iii) CD 港 島 北 部 雨 水 排 放 系 統 改 善 計 劃 港 島 西 雨 水 排 放 隧 道 CD 荃 灣 葵 涌 及 青 衣 雨 水 排 放 系 統 改 善 計 劃 荃 灣 雨 水 排 放 隧 道 CD 丙 崗 九 龍 坑 元 嶺 南 華 莆 及 泰 亨 地 區 雨 水 排 放 系 統 改 善 工 程 CD 林 村 河 上 游 社 山 河 大 埔 河 上 游 坪 朗 和 官 坑 雨 水 排 放 系 統 改 善 工 程 (i) (i) 97.9 (i)+(iii) (i)+(iii) TH 港 珠 澳 大 橋 香 港 接 線 8,857.3 (i)+(ii)+(iii) 第 8 節 DEVB(W) - 第 53 頁

61 QW 活 化 計 劃 活 化 前 茘 枝 角 醫 院 為 饒 宗 頤 文 化 館 香 港 文 化 傳 承 DS 清 水 灣 道 碧 水 新 村 及 西 貢 西 郊 污 水 收 集 系 統 (i)+(iii) 68.4 (i)+(ii) TH 屯 門 公 路 市 中 心 段 交 通 改 善 工 程 (i)+(ii) TI 屯 門 公 路 巴 士 轉 乘 站 43.0 (i)+(iii) CG 啟 德 發 展 計 劃 區 域 供 冷 系 統 1,284.1 (i)+(iii) 註 1: (i): 增 加 價 格 調 整 準 備, 以 應 付 工 資 及 物 料 價 格 上 升 (ii): 較 預 期 為 高 的 回 標 價 格 (iii): 增 加 工 程 應 急 費 用 ( 及 相 關 的 價 格 調 整 準 備 ), 以 應 付 無 法 預 計 的 情 況, 例 如 岩 土 情 況 較 預 期 為 差, 以 及 為 回 應 地 區 所 關 注 的 事 宜 而 進 行 額 外 工 程 (3) 在 過 去 10 個 立 法 會 年 度 批 准 的 600 個 基 本 工 程 項 目 中, 有 139 個 公 共 工 程 項 目 的 完 成 日 期, 較 工 務 小 組 委 員 會 文 件 原 先 訂 明 的 竣 工 日 期 為 遲 總 的 而 言, 項 目 延 期 完 成 的 原 因, 包 括 公 眾 諮 詢 需 時 較 長 收 回 土 地 時 出 現 延 誤 需 要 進 行 額 外 工 程 受 公 用 設 施 阻 礙 天 氣 惡 劣 及 承 建 商 延 誤 等 這 些 項 目 的 資 料 現 摘 錄 於 下 表 : 項 目 延 期 的 時 間 項 目 數 目 少 於 6 個 月 62 6 至 12 個 月 27 超 過 12 個 月 50 總 計 : 139 第 8 節 DEVB(W) - 第 54 頁

62 DEVB(W)043 ( 問 題 編 號 :0558)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0): 工 務 科 在 2013 年 與 建 造 業 議 會 及 主 要 持 份 者 合 作, 監 察 建 造 業 的 人 力 資 源 狀 況, 並 推 出 措 施 以 應 付 未 來 基 建 項 目 的 人 力 需 求 就 此, 政 府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1) 過 往 一 年 的 工 作 進 展 和 結 果 如 何? 相 關 工 作 所 涉 及 的 開 支 是 多 少? (2) 鑒 於 多 項 大 型 基 建 即 將 動 工, 當 局 預 計 未 來 3 年 ( 即 至 年 度 ) 需 要 額 外 多 少 名 建 造 業 工 人 以 應 付 各 項 工 程? 有 何 措 施 吸 引 更 多 人 ( 特 別 是 年 輕 人 ) 投 身 建 造 業? 提 問 人 : 田 北 俊 議 員 (1) 為 了 應 對 建 造 業 人 力 方 面 的 挑 戰, 我 們 採 取 了 一 系 列 措 施, 包 括 在 2010 年 及 2012 年 獲 立 法 會 批 准 合 共 3.2 億 元 撥 款, 以 支 持 建 造 業 議 會 ( 議 會 ) 加 強 對 本 地 建 造 業 人 員 的 培 訓, 並 透 過 加 強 推 廣 及 宣 傳 活 動, 吸 引 更 多 人 加 入 建 造 業, 特 別 是 年 青 人 議 會 已 推 出 各 項 培 訓 措 施 和 舉 辦 培 訓 課 程, 以 協 助 應 付 人 手 需 求 的 問 題 當 中, 我 們 運 用 上 述 3.2 億 元 撥 款, 與 議 會 合 作 推 出 強 化 建 造 業 人 力 訓 練 計 劃 ( 強 化 計 劃 ), 以 較 高 的 培 訓 津 貼, 在 2014 年 年 底 或 之 前 為 預 計 會 出 現 人 手 短 缺 嚴 重 老 化 或 招 募 學 員 有 困 難 的 工 種, 培 訓 約 名 半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截 至 2014 年 1 月, 約 有 名 學 員 參 加 了 強 化 計 劃, 其 中 約 55% 為 35 歲 以 下 ( 註 冊 建 造 業 工 人 的 平 均 年 齡 約 為 46 歲 ) 強 化 計 劃 的 畢 業 學 員 大 都 是 新 入 職 至 今 已 有 約 名 強 化 計 劃 學 員 畢 業, 當 中 約 人 於 2013 年 畢 業 議 會 推 出 多 項 措 施, 包 括 提 供 技 能 提 升 培 訓 課 程, 並 運 用 上 述 撥 款, 為 這 類 課 程 指 明 訓 練 課 程 建 造 業 資 深 工 人 進 階 培 訓 課 程 及 工 藝 測 試, 向 在 職 工 人 提 供 津 貼 根 據 議 會 的 資 料, 截 至 2014 年 1 月 底, 已 有 約 名 在 職 工 人 申 請 上 述 津 貼, 當 中 約 人 於 2013 年 申 請 除 了 議 會 的 資 源 外, 在 上 述 撥 款 中 年 度 的 預 算 開 支 為 6,200 萬 元 (2) 我 們 參 考 議 會 近 期 進 行 的 人 力 預 測 研 究, 並 考 慮 到 預 計 的 建 造 業 工 程 量 在 職 註 冊 工 人 數 目 工 人 退 休 往 外 地 工 作 的 本 地 工 人 從 培 訓 所 得 的 人 手 ( 已 考 慮 當 中 的 局 限 ) 及 更 善 用 建 造 業 的 潛 在 勞 動 力 後, 推 算 由 現 在 至 2017 年, 建 造 業 仍 需 要 增 加 接 近 1 萬 至 萬 多 名 技 術 工 人 在 年 度, 我 們 會 繼 續 與 議 會 合 作 進 行 Build 升 宣 傳 計 劃, 以 提 升 建 造 業 的 形 象 主 要 措 施 包 括 製 作 專 為 介 紹 建 造 業 而 推 出 的 新 一 輯 電 視 劇 總 有 出 頭 天 Build 升 活 力 大 使 展 示 工 種 及 行 業 的 宣 傳 海 報 進 行 學 校 外 展 工 作 安 排 參 觀 建 造 業 資 訊 中 心, 以 及 舉 辦 巡 迴 展 覽 等 此 外, 為 吸 引 更 多 新 血 投 身 建 造 業, 我 們 致 力 改 善 工 地 的 工 作 環 境 我 們 將 繼 續 採 取 多 項 措 施, 在 建 造 業 培 養 的 關 懷 及 安 全 文 化, 措 施 包 括 改 善 工 地 整 潔 在 工 地 提 供 更 多 福 利 設 施 強 化 工 人 的 安 全 訓 練, 以 及 提 升 有 關 工 地 安 全 的 推 廣 和 宣 傳 第 8 節 DEVB(W) - 第 55 頁

63 長 遠 而 言, 我 們 會 繼 續 致 力 通 過 本 地 培 訓 再 培 訓 和 吸 引 更 多 新 人 加 入 建 造 業, 以 應 對 人 手 需 求 然 而, 考 慮 到 培 訓 的 局 限 及 其 他 因 素, 我 們 預 期 未 來 4 年 將 會 出 現 人 手 短 缺 問 題 在 不 影 響 本 地 建 造 業 工 人 的 就 業 和 合 理 收 入 水 平 的 原 則 下, 我 們 需 要 充 分 利 用 現 時 的 補 充 勞 工 計 劃, 適 時 輸 入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此 舉 不 但 能 滿 足 各 項 建 造 工 程 的 人 手 需 求, 也 能 紓 緩 本 地 在 職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的 壓 力, 讓 半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有 空 間 透 過 在 職 培 訓, 進 一 步 提 升 技 能, 達 至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的 生 產 力 為 滿 足 建 造 業 界 的 需 要, 我 們 已 向 勞 工 顧 問 委 員 會 ( 勞 顧 會 ) 提 出 方 案, 做 好 公 營 工 程 在 補 充 勞 工 計 劃 申 請 的 事 前 準 備 工 作, 目 標 在 6 個 月 內 完 成 處 理 申 請 勞 顧 會 已 於 2014 年 3 月 26 日 的 會 議 中 同 意 採 納 有 關 的 建 議 第 8 節 DEVB(W) - 第 56 頁

64 DEVB(W)044 ( 問 題 編 號 :0559)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1): 鑒 於 工 務 科 將 在 年 度 內, 繼 續 監 察 建 造 業 各 項 措 施 的 進 度, 並 在 有 需 要 時 進 一 步 改 善 這 些 措 施, 以 加 強 培 訓 和 工 藝 測 試, 以 及 提 升 建 造 業 形 象, 改 善 本 地 建 造 業 的 人 力 情 況 就 此, 政 府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相 關 工 作 的 具 體 措 施 為 何? 涉 及 的 預 算 開 支 和 時 間 表 為 何? 提 問 人 : 田 北 俊 議 員 我 們 在 2010 年 及 2012 年 獲 立 法 會 批 准 合 共 3.2 億 元 撥 款, 用 以 支 持 建 造 業 議 會 ( 議 會 ) 加 強 對 本 地 建 造 業 人 員 的 培 訓, 並 透 過 加 強 推 廣 及 宣 傳 活 動, 吸 引 更 多 人 加 入 建 造 業, 特 別 是 年 青 人 我 們 運 用 上 述 3.2 億 元 撥 款, 與 議 會 合 作 推 出 強 化 建 造 業 人 力 訓 練 計 劃, 提 高 培 訓 津 貼, 務 求 在 2014 年 年 底 或 之 前 為 預 計 會 出 現 勞 工 短 缺 人 手 嚴 重 老 化 或 難 以 招 募 學 員 的 工 種, 培 訓 約 名 半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我 們 在 2014 年 會 繼 續 與 議 會 緊 密 合 作, 確 保 能 達 到 這 個 目 標 議 會 一 直 推 行 多 項 措 施, 包 括 提 供 技 術 提 升 課 程 我 們 運 用 上 述 撥 款, 繼 續 為 這 類 課 程 指 明 訓 練 課 程 建 造 業 資 深 工 人 進 階 培 訓 課 程 及 工 藝 測 試, 向 在 職 工 人 提 供 津 貼 在 年 度, 我 們 會 繼 續 與 議 會 合 作 進 行 Build 升 宣 傳 計 劃, 以 提 升 建 造 業 的 形 象 主 要 措 施 包 括 製 作 專 為 介 紹 建 造 業 而 推 出 的 新 一 輯 電 視 劇 總 有 出 頭 天 Build 升 活 力 大 使 展 示 工 種 及 行 業 的 宣 傳 海 報 進 行 學 校 外 展 工 作 安 排 參 觀 建 造 業 資 訊 中 心, 以 及 舉 辦 巡 迴 展 覽 等 為 了 吸 引 更 多 新 血 加 入 建 造 業, 我 們 致 力 改 善 地 盤 的 工 作 環 境 我 們 將 繼 續 採 取 多 項 措 施, 在 建 造 業 培 養 關 懷 及 安 全 文 化, 措 施 包 括 改 善 工 地 整 潔 在 工 地 提 供 更 多 福 利 設 施 強 化 工 人 的 安 全 訓 練, 以 及 提 升 有 關 工 地 安 全 的 推 廣 和 宣 傳 除 了 議 會 的 資 源 外, 我 們 亦 運 用 上 述 撥 款 推 行 以 上 措 施, 在 年 度 的 預 算 開 支 為 8,400 萬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57 頁

65 DEVB(W)045 ( 問 題 編 號 :0560)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2): 鑒 於 工 務 科 將 會 繼 續 推 廣 建 造 業 及 相 關 的 專 業 服 務 業, 進 一 步 開 拓 內 地 市 場, 著 重 擴 大 現 有 專 業 服 務 的 範 圍, 以 及 有 效 實 施 建 造 業 及 相 關 工 程 專 業 在 廣 東 省 註 冊 的 先 行 先 試 計 劃, 讓 有 關 人 士 在 省 內 執 業 和 設 立 企 業 就 此, 政 府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具 體 措 施 和 涉 及 的 預 算 為 何? 有 否 制 訂 相 關 工 作 的 目 標 時 間 表? 提 問 人 : 田 北 俊 議 員 根 據 內 地 與 香 港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 安 排 ), 工 務 科 與 內 地 當 局 緊 密 合 作, 推 廣 建 造 業 及 相 關 的 專 業 服 務 業, 以 及 進 一 步 開 拓 內 地 市 場 在 多 項 措 施 中, 我 們 會 致 力 爭 取 把 兩 地 專 業 資 格 互 認 安 排 的 範 圍 擴 大 至 更 多 專 業 界 別, 包 括 電 機 工 程 及 屋 宇 裝 備 工 程 此 外, 為 了 抓 緊 前 海 發 展 帶 來 的 機 遇, 我 們 於 2013 年 9 月 與 前 海 管 理 局 簽 訂 合 作 意 向 書, 以 期 探 討 更 多 特 殊 的 開 放 措 施, 讓 香 港 的 專 業 人 士 及 企 業 可 直 接 在 前 海 提 供 服 務 我 們 已 與 前 海 管 理 局 組 成 專 責 小 組 該 小 組 現 正 研 究 透 過 前 海 的 試 點 工 程 項 目, 擴 大 本 港 建 築 顧 問 的 服 務 範 圍, 以 及 認 可 他 們 的 專 業 資 格 及 經 驗, 讓 他 們 可 以 直 接 進 入 前 海 的 建 築 市 場 工 務 科 有 3 名 職 員 主 要 負 責 處 理 對 內 地 的 服 務 推 廣 工 作, 包 括 安 排 及 前 海 合 作 意 向 書, 在 年 度 預 算 所 涉 開 支 為 280 萬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58 頁

66 DEVB(W)046 ( 問 題 編 號 :0573)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4): 財 政 司 司 長 在 財 政 預 算 案 演 詞 的 105 段 中 提 及, 建 造 業 的 勞 工 短 缺 會 對 基 建 工 程 造 成 影 響 除 了 鼓 勵 年 輕 人 加 入 行 業 外, 從 外 地 輸 入 本 地 欠 缺 的 人 才 和 勞 動 力, 對 維 持 香 港 的 競 爭 力 亦 有 一 定 的 幫 助 就 此, 政 府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本 委 員 會 : (1) 有 否 評 估 現 時 建 造 業 各 工 種 的 缺 工 率 是 多 少? (2) 年 度, 政 府 有 何 相 應 的 具 體 措 施? 涉 及 的 預 算 開 支 為 多 少? 提 問 人 : 田 北 俊 議 員 (1) 根 據 建 造 業 議 會 ( 議 會 ) 的 資 料, 在 2014 年 年 初 建 造 業 欠 缺 約 1 萬 名 工 人 (2) 我 們 採 取 了 一 系 列 措 施, 包 括 在 2010 年 及 2012 年 獲 立 法 會 批 准 合 共 3.2 億 元 撥 款, 用 以 支 持 議 會 加 強 對 本 地 建 造 業 人 員 的 培 訓, 並 透 過 加 強 推 廣 及 宣 傳 活 動, 吸 引 更 多 人 加 入 建 造 業, 特 別 是 年 青 人 議 會 已 推 出 各 項 培 訓 措 施 和 舉 辦 培 訓 課 程, 以 協 助 應 付 人 手 需 求 的 問 題 當 中, 我 們 運 用 上 述 3.2 億 元 撥 款, 與 議 會 合 作 推 出 強 化 建 造 業 人 力 訓 練 計 劃, 以 較 高 的 培 訓 津 貼, 在 2014 年 年 底 或 之 前 為 預 計 會 出 現 人 手 短 缺 嚴 重 老 化 或 招 募 學 員 有 困 難 的 工 種, 培 訓 約 名 半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除 了 議 會 的 資 源 外, 在 上 述 撥 款 中 年 度 的 預 算 開 支 為 8,400 萬 元 長 遠 而 言, 我 們 會 繼 續 致 力 通 過 本 地 培 訓 再 培 訓 和 吸 引 更 多 新 人 加 入 建 造 業, 以 應 對 人 手 需 求 問 題 然 而, 考 慮 到 培 訓 的 局 限 ( 例 如 半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成 為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需 時 ) 及 其 他 因 素, 我 們 預 期 未 來 4 年 將 會 出 現 人 手 短 缺 問 題 在 不 影 響 本 地 建 造 業 工 人 的 就 業 和 合 理 收 入 水 平 的 原 則 下, 我 們 需 要 充 分 利 用 現 時 的 補 充 勞 工 計 劃, 適 時 輸 入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此 舉 不 但 能 滿 足 各 項 建 造 工 程 的 人 手 需 求, 也 能 紓 緩 本 地 在 職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的 壓 力, 讓 半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有 空 間 透 過 在 職 培 訓, 進 一 步 提 升 技 能, 達 至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的 生 產 力 第 8 節 DEVB(W) - 第 59 頁

67 DEVB(W)047 ( 問 題 編 號 :0776)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6): 財 政 預 算 案 演 辭 第 33 段 指 出 政 府 在 基 本 工 程 的 承 擔 額 高 達 三 千 四 百 億 元, 並 需 要 繼 續 投 資 多 項 超 級 工 程, 例 如 發 展 機 場 新 跑 道 開 發 新 發 展 區 和 興 建 人 工 島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1. 該 三 千 四 百 億 元 總 承 擔 額 包 括 甚 麼 工 程 項 目, 以 及 各 工 程 項 目 的 預 算 開 支 所 需 的 建 造 業 人 手 和 預 計 完 工 日 期 ( 以 表 列 出 ); 及 2. 以 上 所 述 的 超 級 工 程 包 括 甚 麼 工 程 項 目, 以 及 各 工 程 項 目 的 預 算 開 支 所 需 的 建 造 業 人 手 和 預 計 完 工 日 期 ( 以 表 列 出 )? 提 問 人 : 田 北 俊 議 員 1. 截 至 2014 年 3 月 底, 政 府 在 基 本 工 程 項 目 的 總 承 擔 額 預 期 超 過 3,400 億 元, 是 所 有 甲 級 工 程 項 目 在 年 度 及 以 後 的 基 本 工 程 總 開 支 當 中 佔 總 承 擔 額 約 80% 的 主 要 甲 級 工 程 項 目 的 核 准 工 程 預 算 費 就 業 機 會 數 目 及 預 計 完 工 日 期 載 列 如 下 分 目 ( 編 號 ) 6061TR 6053TR 6057TR 核 准 項 目 沙 田 至 中 環 線 鐵 路 建 造 工 程 餘 下 工 程 廣 深 港 高 速 鐵 路 香 港 段 鐵 路 建 造 工 程 廣 深 港 高 速 鐵 路 香 港 段 非 鐵 路 建 造 工 程 核 准 工 程 預 算 費 ( 百 萬 元 ) 就 業 機 會 數 目 ( 以 工 作 月 數 計 算 ) 預 計 完 工 日 期 ( 註 1) 65, 年 年 底 55, 年 年 底 , 年 年 底 6857TH 屯 門 至 赤 鱲 角 連 接 路 建 造 工 程 44, 年 年 底 6579TH 中 環 及 灣 仔 繞 道 和 東 區 走 廊 連 接 路 36, 年 年 底 6845TH 港 珠 澳 大 橋 香 港 口 岸 填 海 及 口 岸 設 施 30, 年 年 底 6844TH 港 珠 澳 大 橋 香 港 接 線 25, 年 年 底 5019GB 蓮 塘 / 香 園 圍 口 岸 與 相 關 工 程 工 地 平 整 及 基 礎 建 設 工 程 16, 年 年 中 8076MM 設 立 兒 童 專 科 卓 越 醫 療 中 心 12, 年 年 中 第 8 節 DEVB(W) - 第 60 頁

68 分 目 ( 編 號 ) 4369DS 4341DS 核 准 項 目 淨 化 海 港 計 劃 第 二 期 甲 建 造 污 水 輸 送 系 統 及 改 善 昂 船 洲 污 水 處 理 廠 前 期 工 程 淨 化 海 港 計 劃 第 二 期 甲 改 善 昂 船 洲 污 水 處 理 廠 及 初 級 污 水 處 理 廠 工 程 核 准 工 程 預 算 費 ( 百 萬 元 ) 就 業 機 會 數 目 ( 以 工 作 月 數 計 算 ) 預 計 完 工 日 期 ( 註 1) 9, 年 年 底 7, 年 年 底 6746TH 屯 門 公 路 重 建 及 改 善 工 程 6, 年 年 底 9191WC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工 程 第 四 階 段 第 一 期 6, 年 年 底 6063TR 沙 田 至 中 環 線 鐵 路 建 造 工 程 前 期 工 程 6, 年 年 底 9334WF 6062TR 大 埔 濾 水 廠 及 附 屬 原 水 和 食 水 輸 送 設 施 的 擴 展 工 程 第 二 期 工 程 沙 田 至 中 環 線 非 鐵 路 建 造 工 程 餘 下 工 程 6, 年 年 中 5, 年 年 底 5233DS 污 泥 處 理 設 施 5, 年 年 底 7677CL 灣 仔 發 展 計 劃 第 二 期 工 程 4, 年 年 中 9189WC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工 程 第 四 階 段 第 二 期 4, 年 年 底 6843TH 舊 政 務 司 官 邸 附 近 道 路 交 匯 處 與 泰 亨 之 間 一 段 吐 露 港 公 路 的 擴 闊 工 程 4, 年 年 底 6720TH 舊 政 務 司 官 邸 附 近 道 路 交 匯 處 與 粉 嶺 之 間 的 吐 露 港 公 路 / 粉 嶺 公 路 擴 闊 工 程 第 二 期 註 1: 工 務 小 組 委 員 會 文 件 所 載 預 計 完 工 日 期 4, 年 年 底 在 年 度 會 動 用 款 項 的 所 有 甲 級 工 程 項 目 的 內 容 及 各 分 項 開 支 詳 情, 載 於 年 度 預 算 卷 二 基 金 帳 目 內 有 關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的 部 分, 包 括 總 目 702 至 ( 非 經 常 資 助 金 ) 709 及 由 於 上 述 的 超 級 工 程 ( 例 如 發 展 機 場 新 跑 道 開 發 新 發 展 區 和 興 建 人 工 島 ) 均 屬 初 步 階 段, 需 要 作 進 一 步 規 劃 工 程 研 究 及 諮 詢, 有 關 的 預 算 開 支 所 需 的 建 造 業 人 手 及 完 工 日 期 將 會 於 稍 後 擬 定 第 8 節 DEVB(W) - 第 61 頁

69 DEVB(W)048 ( 問 題 編 號 :1419)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 當 局 如 何 加 強 推 廣 以 吸 引 少 數 族 裔 人 士 加 入 建 造 業, 有 關 計 劃 及 預 算 的 詳 情 為 何 ; 以 及 政 府 會 否 在 地 區 層 面 推 動 業 界 聘 請 少 數 族 裔 人 士 成 為 建 造 業 工 人? 如 會, 有 關 計 劃 及 預 算 的 詳 情 為 何? 如 不 會,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涂 謹 申 議 員 建 造 業 議 會 ( 議 會 ) 一 直 推 行 多 項 措 施, 以 吸 引 少 數 族 裔 人 士 加 入 建 造 業 和 提 升 他 們 的 技 能 措 施 包 括 通 過 少 數 族 裔 社 團 工 會 及 相 關 的 非 政 府 機 構 為 業 界 加 強 宣 傳 ; 在 少 數 族 裔 人 士 閱 讀 的 報 章 刊 登 廣 告 ; 為 他 們 舉 辦 家 庭 同 樂 日 ; 在 各 區 舉 辦 招 聘 會, 為 少 數 族 裔 人 士 提 供 就 業 機 會 ; 以 及 到 工 地 探 訪, 鼓 勵 少 數 族 裔 工 人 報 讀 議 會 舉 辦 的 課 程 等 議 會 亦 透 過 Build 升 活 力 大 使 參 與 宣 傳 活 動 和 分 享 個 人 經 歷, 從 而 提 升 業 界 形 象, 而 其 中 一 名 大 使 是 少 數 族 裔 人 士 根 據 議 會 提 供 的 資 料, 上 述 推 廣 活 動 在 年 度 的 預 計 開 支 約 為 36 萬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62 頁

70 DEVB(W)049 ( 問 題 編 號 :1420)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 現 時 建 造 業 行 業 內 人 數 如 何 ( 以 不 同 職 系 統 計 )? 平 均 年 齡 多 少? 平 均 退 休 年 齡 如 何?20-30 歲 歲 歲 歲 各 群 組 分 別 佔 行 業 總 人 數 多 少? 當 局 有 何 措 施 鼓 勵 年 輕 人 入 行? 預 計 未 來 五 年 建 造 業 人 數 有 何 改 變? 提 問 人 : 涂 謹 申 議 員 在 建 造 業 工 人 註 冊 條 例 下, 建 造 業 現 時 共 有 99 個 工 種 根 據 建 造 業 議 會 ( 議 會 ) 的 資 料, 截 至 2013 年 年 底 約 有 名 註 冊 建 造 業 工 人 (2007 年 年 底 則 有 約 人 ) 建 造 業 工 人 人 數 正 在 增 加, 我 們 希 望 這 個 上 升 趨 勢 在 未 來 5 年 仍 可 持 續 有 關 個 別 工 種 的 註 冊 熟 練 / 半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及 普 通 工 人 的 人 數, 請 瀏 覽 議 會 的 網 頁 至 於 註 冊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較 多 的 10 個 工 種, 工 人 人 數 及 平 均 年 齡 如 下 : 工 種 熟 練 / 半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人 數 平 均 年 齡 ( 大 約 ) 電 氣 裝 配 工 人 48 歲 普 通 焊 接 工 人 53 歲 髹 漆 及 裝 飾 工 人 48 歲 機 器 設 備 操 作 工 ( 挖 土 機 ) 人 50 歲 升 降 機 技 工 人 46 歲 鋼 筋 屈 紮 工 人 49 歲 水 喉 工 人 48 歲 平 水 工 人 42 歲 木 模 板 工 ( 樓 宇 工 程 ) 人 53 歲 批 盪 工 人 53 歲 現 時 超 過 10% 註 冊 建 造 業 工 人 為 60 歲 或 以 上 儘 管 建 造 業 工 人 並 沒 有 特 定 的 退 休 年 齡, 但 大 部 分 上 述 工 人 可 能 於 未 來 10 年 內 退 休 第 8 節 DEVB(W) - 第 63 頁

71 建 造 業 工 人 的 年 齡 分 布 如 下 : 年 齡 組 別 註 冊 建 造 業 工 人 人 數 ( 大 約 ) 20 至 29 歲 人 30 至 39 歲 人 40 至 49 歲 人 50 至 59 歲 人 為 了 應 對 建 造 業 人 力 方 面 的 挑 戰, 我 們 採 取 了 一 系 列 措 施, 包 括 在 2010 年 及 2012 年 獲 立 法 會 批 准 合 共 3.2 億 元 撥 款, 以 支 持 議 會 加 強 對 本 地 建 造 業 人 員 的 培 訓, 並 透 過 加 強 推 廣 及 宣 傳 活 動, 吸 引 更 多 人 加 入 建 造 業, 特 別 是 年 青 人 2013 年 新 註 冊 建 造 業 工 人 的 平 均 年 齡 為 38 歲 (2013 年 年 底 註 冊 建 造 業 工 人 的 平 均 年 齡 則 為 46 歲 ) 在 年 度, 我 們 會 繼 續 與 議 會 合 作 進 行 Build 升 宣 傳 計 劃, 以 提 升 建 造 業 的 形 象 主 要 措 施 包 括 製 作 專 為 介 紹 建 造 業 而 推 出 的 新 一 輯 電 視 劇 總 有 出 頭 天 Build 升 活 力 大 使 展 示 工 種 及 行 業 的 宣 傳 海 報 進 行 學 校 外 展 工 作 安 排 參 觀 建 造 業 資 訊 中 心, 以 及 舉 辦 巡 迴 展 覽 等 此 外, 為 吸 引 更 多 新 血 加 入 建 造 業, 我 們 致 力 改 善 工 地 的 工 作 環 境 我 們 將 繼 續 採 取 多 項 措 施, 在 建 造 業 培 養 關 懷 及 安 全 文 化, 措 施 包 括 改 善 工 地 整 潔 在 工 地 提 供 更 多 福 利 設 施 強 化 工 人 的 安 全 訓 練, 以 及 提 升 有 關 工 地 安 全 的 推 廣 和 宣 傳 第 8 節 DEVB(W) - 第 64 頁

72 DEVB(W)050 ( 問 題 編 號 :1443)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9): 現 時 香 港 島 綠 化 地 帶 面 積 如 何 ( 非 郊 野 公 園 部 份 )? 佔 香 港 島 總 面 積 百 分 比 如 何? 當 局 在 未 來 日 子 就 港 島 區 綠 化 情 況 有 何 措 施? 預 計 開 支 如 何? 提 問 人 : 涂 謹 申 議 員 截 至 2014 年 3 月 初, 除 了 郊 野 公 園 外, 在 港 島 區 法 定 規 劃 圖 則 中 被 劃 為 綠 化 地 帶 的 土 地 面 積 約 為 18 平 方 公 里, 佔 港 島 區 總 土 地 面 積 22% 左 右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這 個 數 字 僅 指 法 定 規 劃 圖 則 上 所 劃 定 的 用 途 地 帶, 因 而 不 能 準 確 反 映 有 關 土 地 現 時 是 否 有 植 被 覆 蓋 政 府 致 力 在 本 港 促 進 和 增 加 綠 化 機 會, 以 改 善 我 們 的 生 活 環 境 在 2011 年 完 成 的 市 區 綠 化 總 綱 圖 中, 我 們 在 港 島 區 種 植 了 棵 樹 及 140 萬 棵 灌 木, 大 大 改 善 了 各 區 的 市 容 及 環 境 質 素 政 府 會 繼 續 於 各 項 公 共 工 程 項 目 中 注 入 綠 化 元 素, 例 如 公 園 / 公 眾 休 憩 空 間 路 旁 美 化 種 植 計 劃 海 濱 優 化 工 程 道 路 / 基 建 項 目 行 人 天 橋 政 府 建 築 物 的 天 台 及 垂 直 綠 化 地 區 小 型 工 程 計 劃 的 環 境 美 化 工 程 等 港 島 區 現 正 規 劃 / 興 建 並 會 進 行 綠 化 工 程 的 大 型 公 共 工 程 項 目 包 括 : 前 中 區 政 府 合 署 重 置 工 程 ; 灣 仔 東 中 環 北 角 及 筲 箕 灣 基 本 污 水 處 理 廠 ; 中 區 行 人 天 橋 花 盆 設 置 工 程 ; 以 及 政 府 建 築 物 天 台 及 垂 直 綠 化 項 目 由 於 綠 化 工 程 是 建 築 及 基 建 項 目 的 一 部 分, 因 此 並 沒 有 這 些 工 程 開 支 的 分 項 數 字 第 8 節 DEVB(W) - 第 65 頁

73 DEVB(W)051 ( 問 題 編 號 :1444)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0): 現 時 九 龍 半 島 綠 化 地 帶 面 積 如 何 ( 非 郊 野 公 園 部 份 )? 佔 九 龍 半 島 總 面 積 百 分 比 如 何? 當 局 在 未 來 日 子 就 港 島 區 綠 化 情 況 有 何 措 施? 預 計 開 支 如 何? 提 問 人 : 涂 謹 申 議 員 截 至 2014 年 3 月 初, 除 了 郊 野 公 園 外, 在 九 龍 區 法 定 規 劃 圖 則 中 被 劃 為 綠 化 地 帶 的 土 地 面 積 約 為 5 平 方 公 里, 佔 九 龍 區 總 土 地 面 積 11% 左 右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這 個 數 字 僅 指 法 定 規 劃 圖 則 上 所 劃 定 的 用 途 地 帶, 因 而 不 能 準 確 反 映 有 關 土 地 現 時 是 否 有 植 被 覆 蓋 政 府 致 力 在 本 港 促 進 和 增 加 綠 化 機 會, 以 改 善 我 們 的 生 活 環 境 在 2011 年 完 成 的 市 區 綠 化 總 綱 圖 中, 我 們 在 九 龍 區 種 植 了 棵 樹 及 370 萬 棵 灌 木, 大 大 改 善 了 各 區 的 市 容 及 環 境 質 素 政 府 會 繼 續 於 各 項 公 共 工 程 項 目 中 注 入 綠 化 元 素, 例 如 公 園 / 公 眾 休 憩 空 間 路 旁 美 化 種 植 計 劃 海 濱 優 化 工 程 道 路 / 基 建 項 目 政 府 建 築 物 的 天 台 及 垂 直 綠 化 地 區 小 型 工 程 計 劃 的 環 境 美 化 工 程 等 九 龍 區 現 正 規 劃 / 興 建 並 會 進 行 綠 化 工 程 的 大 型 公 共 工 程 項 目 包 括 : 啟 德 發 展 計 劃 啟 德 機 場 北 面 停 機 坪 第 二 期 的 基 礎 設 施 ; 觀 塘 海 濱 長 廊 ( 第 二 期 ); 大 角 咀 海 濱 長 廊 前 期 發 展 工 程 ; 月 華 街 行 人 連 接 系 統 ; 以 及 油 尖 旺 美 化 及 綠 化 工 程 由 於 綠 化 工 程 是 建 築 及 基 建 項 目 的 一 部 分, 因 此 並 沒 有 這 些 工 程 開 支 的 分 項 數 字 第 8 節 DEVB(W) - 第 66 頁

74 DEVB(W)052 ( 問 題 編 號 :1445)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1): 現 時 新 界 綠 化 地 帶 面 積 如 何 ( 非 郊 野 公 園 部 份 )? 佔 新 界 總 面 積 百 分 比 如 何? 當 局 在 未 來 日 子 就 港 島 區 綠 化 情 況 有 何 措 施? 預 計 開 支 如 何? 提 問 人 : 涂 謹 申 議 員 截 至 2014 年 3 月 初, 除 了 郊 野 公 園 外, 在 新 界 區 法 定 規 劃 圖 則 中 被 劃 為 綠 化 地 帶 的 土 地 面 積 約 為 129 平 方 公 里, 佔 新 界 區 總 土 地 面 積 13% 左 右 值 得 注 意 的 是, 這 個 數 字 僅 指 法 定 規 劃 圖 則 上 所 劃 定 的 用 途 地 帶, 因 而 不 能 準 確 反 映 有 關 土 地 現 時 是 否 有 植 被 覆 蓋 政 府 致 力 在 本 港 促 進 和 增 加 綠 化 機 會, 以 改 善 我 們 的 生 活 環 境 在 新 界 區, 新 界 東 南 及 西 北 地 區 的 綠 化 總 綱 圖 已 於 2014 年 1 月 完 成 如 獲 批 准 撥 款, 我 們 計 劃 在 2014 年 10 月 進 行 優 先 綠 化 工 程, 以 滿 足 市 民 的 期 望 新 界 東 北 及 西 南 地 區 綠 化 總 綱 圖 的 制 訂 工 作, 將 於 2014 年 下 半 年 完 成 政 府 會 繼 續 於 各 項 公 共 工 程 項 目 中 注 入 綠 化 元 素, 例 如 公 園 / 公 眾 休 憩 空 間 路 旁 美 化 種 植 計 劃 海 濱 優 化 工 程 道 路 / 基 建 項 目 政 府 建 築 物 的 天 台 及 垂 直 綠 化 地 區 小 型 工 程 計 劃 的 環 境 美 化 工 程 及 鄉 郊 小 工 程 計 劃 等 新 界 區 現 正 規 劃 / 興 建 並 會 進 行 綠 化 工 程 的 大 型 公 共 工 程 項 目 包 括 : 將 軍 澳 第 74 區 地 區 休 憩 用 地 體 育 館 及 圖 書 館 ; 天 水 圍 第 117 區 休 憩 用 地 ; 以 及 屯 門 公 路 ( 東 段 及 三 聖 墟 段 ) 重 建 及 改 善 工 程 由 於 綠 化 工 程 是 建 築 及 基 建 項 目 的 一 部 分, 因 此 並 沒 有 這 些 工 程 開 支 的 分 項 數 字 第 8 節 DEVB(W) - 第 67 頁

75 DEVB(W)053 ( 問 題 編 號 :1181)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4) 起 動 九 龍 東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6): 發 展 局 提 倡 易 行 城 市 的 概 念, 改 善 九 龍 東 的 步 行 環 境, 以 及 加 強 與 周 邊 地 區 的 連 繫, 當 中 涉 及 哪 些 具 體 措 施 所 需 費 用 和 人 手, 以 及 推 行 時 間 表 分 別 為 何 ; 配 合 落 實 易 行 城 市 的 概 念, 局 方 會 傾 向 發 展 地 面 道 路 連 接 網 絡, 抑 或 地 面 以 上 的 天 橋 連 接 網 絡 ;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謝 偉 銓 議 員 為 了 在 九 龍 東 提 倡 易 行 城 市 的 概 念, 起 動 九 龍 東 辦 事 處 與 運 輸 署 及 路 政 署 緊 密 合 作 我 們 已 完 成 21 項 地 區 交 通 改 善 工 程, 把 26 個 原 有 路 線 指 示 標 誌 上 觀 塘 工 業 區 的 名 稱 更 新 為 觀 塘 商 貿 區 此 外, 我 們 亦 提 供 37 個 交 通 標 誌 / 路 線 指 示 標 誌, 以 加 強 港 鐵 站 與 海 濱 的 連 繫 ; 我 們 並 已 檢 討 在 九 龍 東 現 有 41 個 道 路 交 界 處 進 行 的 改 善 工 程 這 些 改 善 工 程 的 開 支 由 運 輸 署 及 路 政 署 吸 納 我 們 已 於 2013 年 2 月 委 聘 顧 問 進 行 可 行 性 研 究, 為 九 龍 灣 商 貿 區 的 行 人 及 交 通 環 境 制 訂 短 期 中 期 及 長 期 改 善 建 議, 研 究 將 於 2014 年 年 底 完 成 我 們 為 3 個 主 要 地 區 及 17 個 個 別 地 點 提 出 多 項 短 期 至 中 期 的 路 面 改 善 建 議, 並 與 有 關 部 門 聯 絡, 以 便 於 2014 年 逐 步 實 施 這 些 建 議 我 們 亦 會 制 訂 其 他 中 期 至 長 期 措 施, 例 如 興 建 分 層 行 人 連 接 系 統 ( 包 括 行 人 天 橋 ), 以 滿 足 日 後 行 人 愈 趨 殷 切 的 需 求 有 關 研 究 的 費 用 約 為 7 百 萬 元, 並 由 起 動 九 龍 東 辦 事 處 的 內 部 資 源 負 責 管 理 為 了 改 善 觀 塘 商 貿 區 的 行 人 環 境 和 加 強 連 繫, 我 們 將 於 2014 年 年 中 委 聘 顧 問 進 行 另 一 項 行 人 及 交 通 研 究, 以 期 於 2016 年 完 成 ; 預 算 開 支 約 1,100 萬 元, 將 會 由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支 付, 並 由 起 動 九 龍 東 辦 事 處 的 內 部 資 源 負 責 管 理 第 8 節 DEVB(W) - 第 68 頁

76 DEVB(W)054 ( 問 題 編 號 :1182)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7): 發 展 局 在 2013 年 已 就 公 共 工 程 採 購 制 度 進 行 策 略 性 檢 討, 有 關 工 作 的 最 新 進 展 如 何, 以 及 何 時 完 成 及 公 布 結 果 ; 在 檢 討 過 程 中, 就 完 善 投 標 的 競 爭 性 方 面, 有 否 得 出 一 些 初 步 發 現 及 建 議 ; 若 有, 詳 情 為 何 及 有 何 應 對 措 施? 提 問 人 : 謝 偉 銓 議 員 檢 討 公 共 工 程 採 購 制 度 是 一 項 持 續 進 行 的 工 作, 目 的 是 更 新 現 有 程 序, 配 合 不 斷 轉 變 的 市 場 情 況 在 徵 詢 建 造 業 持 份 者 的 意 見 後, 我 們 於 2013 年 更 新 了 准 入 和 管 理 認 可 公 共 工 程 承 建 商 名 冊 的 規 則 例 如, 我 們 提 高 了 各 個 組 別 認 可 承 建 商 的 投 標 金 額 上 限, 增 加 中 小 型 承 建 商 參 與 投 標 的 機 會 根 據 經 修 訂 的 規 則, 已 取 得 試 用 級 資 格 的 承 建 商 如 欲 晉 升 至 確 定 級 資 格, 他 們 在 本 港 完 成 的 政 府 及 選 定 的 非 政 府 工 程 合 約 的 相 關 經 驗, 現 時 也 同 樣 會 獲 得 接 納 對 於 該 等 已 取 得 試 用 資 格 並 申 請 晉 升 至 確 定 級 資 格 的 承 建 商, 我 們 現 時 會 根 據 承 建 商 的 相 關 經 驗 以 評 估 他 們 的 能 力, 而 不 會 規 定 他 們 必 須 經 過 最 少 24 個 月 的 試 用 期 我 們 已 把 所 有 修 訂 納 入 承 建 商 管 理 手 冊 中, 公 眾 可 於 發 展 局 網 頁 瀏 覽 根 據 檢 討 結 果, 我 們 亦 已 認 定 一 些 措 施, 以 加 強 和 推 廣 工 地 安 全 提 升 建 造 業 生 產 力, 以 及 提 倡 創 新 和 創 意 建 造 為 落 實 這 些 措 施, 我 們 現 正 更 新 相 關 程 序, 涵 蓋 公 共 工 程 合 約 及 顧 問 合 約, 包 括 標 書 評 審 及 表 現 管 理 的 指 引, 並 會 於 短 期 內 公 布 這 些 經 修 訂 的 程 序 第 8 節 DEVB(W) - 第 69 頁

77 DEVB(W)055 ( 問 題 編 號 :1184)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9): 推 廣 專 業 服 務 業 方 面 : 1. 按 專 業 範 疇 劃 分, 至 今 共 有 多 少 名 香 港 專 業 人 士 透 過 專 業 資 格 互 認 取 得 內 地 的 專 業 資 格, 當 中 有 多 少 專 業 人 士 已 申 請 在 內 地 開 業, 主 要 涉 及 哪 些 內 地 城 市 ; 預 計 年 度 透 過 互 認 取 得 內 地 的 專 業 資 格, 以 及 申 請 在 內 地 開 業 的 專 業 人 士 分 別 有 多 少 ; 2. 局 方 有 否 就 年 進 一 步 拓 展 專 業 資 格 互 認 範 疇 及 協 助 他 們 在 內 地 開 業 訂 下 新 目 標 ; 若 有, 涉 及 哪 些 專 業 預 計 受 惠 的 香 港 專 業 人 士 數 目 如 何 達 致 該 目 標 及 推 行 時 間 表 為 何 ; 3. 在 廣 東 省 先 行 先 試 計 劃 下, 按 專 業 範 疇 劃 分, 至 今 有 多 少 名 香 港 專 業 人 士 已 獲 得 在 廣 東 省 註 冊 執 業 資 格, 其 中 已 申 請 在 廣 東 省 開 業 的 佔 多 少 ; 預 計 年 度 會 否 將 先 行 先 試 計 劃 的 覆 蓋 範 圍 擴 大 至 其 他 專 業 ; 若 會, 詳 情 為 何? 提 問 人 : 謝 偉 銓 議 員 1. 本 港 有 名 專 業 人 士 ( 包 括 412 名 建 築 師 249 名 結 構 工 程 師 66 名 規 劃 師 196 名 產 業 測 量 師 339 名 工 料 測 量 師 及 228 名 建 築 測 量 師 ) 通 過 專 業 資 格 互 認, 取 得 內 地 的 相 關 專 業 資 格 他 們 均 可 符 合 資 格 在 內 地 註 冊 執 業, 但 建 築 師 及 結 構 工 程 師 必 須 先 通 過 法 規 測 試, 當 中 已 有 共 331 名 建 築 師 及 結 構 工 程 師 通 過 所 需 的 法 規 測 試 ; 包 括 他 們 在 內, 現 時 共 有 559 人 合 資 格 按 廣 東 省 先 行 先 試 計 劃 在 廣 東 省 開 設 企 業 我 們 會 繼 續 致 力 爭 取 把 專 業 資 格 互 認 安 排 的 範 圍 擴 大 至 更 多 專 業 界 別 有 關 將 會 通 過 互 認 取 得 內 地 專 業 資 格 和 在 內 地 開 業 的 專 業 人 士 的 人 數, 主 要 視 乎 市 場 需 要 及 個 別 專 業 人 士 的 個 人 意 願 而 定 我 們 沒 有 年 度 這 方 面 的 估 計 數 字 2. 發 展 局 會 繼 續 與 內 地 當 局 緊 密 合 作, 推 廣 建 造 業 及 相 關 的 專 業 服 務 業, 以 及 進 一 步 開 拓 內 地 市 場 在 年 度, 我 們 會 主 力 爭 取 把 專 業 資 格 互 認 安 排 的 範 圍 擴 大 至 電 機 工 程 及 屋 宇 裝 備 工 程 若 能 成 功 擴 大 互 認 範 圍, 估 計 將 會 有 多 達 600 名 本 港 專 業 人 士 可 以 受 惠 3. 由 2012 年 5 月 1 日 起, 廣 東 省 先 行 先 試 計 劃 逐 步 容 許 香 港 專 業 人 士 通 過 互 認 取 得 相 關 內 地 專 業 資 格 後, 在 廣 東 省 註 冊 執 業 和 開 設 企 業 至 今 有 249 名 本 港 建 築 師 82 名 結 構 工 程 師 和 228 名 建 築 測 量 師 已 符 合 資 格, 可 根 據 廣 東 省 先 行 先 試 計 劃 註 冊 執 業 和 開 設 企 業 當 中 有 16 人 已 註 冊 執 業,12 人 正 申 請 註 冊 執 業, 另 有 9 名 建 築 師 及 2 名 結 構 工 程 師 正 申 請 開 設 設 計 企 業 到 現 時 為 止, 其 中 已 有 1 宗 申 請 獲 批 在 年 度, 我 們 會 致 力 爭 取 擴 大 先 行 先 試 計 劃 的 範 圍, 盡 量 涵 蓋 更 多 專 業 界 別 第 8 節 DEVB(W) - 第 70 頁

78 DEVB(W)056 ( 問 題 編 號 :1185)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2) 文 物 保 育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0): 於 2013 年 4 月 表 示, 已 邀 請 古 物 諮 詢 委 員 會 參 與 保 育 私 人 歷 史 建 築 的 政 策 檢 討 工 作, 並 希 望 委 員 會 在 去 年 底 前 制 訂 諮 詢 文 件, 有 關 檢 討 工 作 的 最 新 進 展 情 況 如 何, 預 計 何 時 完 成 及 公 布 結 果 ; 在 年 度 局 方 有 否 就 該 檢 討 結 果 的 跟 進 工 作 預 留 款 項 ; 若 有, 涉 及 多 少 撥 款 及 人 手? 提 問 人 : 謝 偉 銓 議 員 發 展 局 邀 請 了 古 物 諮 詢 委 員 會 ( 古 諮 會 ) 協 助 檢 討 保 育 歷 史 建 築 的 政 策 過 去 1 年, 古 諮 會 就 與 文 物 保 育 有 關 的 課 題 進 行 硏 究, 特 別 是 保 育 私 人 擁 有 歷 史 建 築 的 課 題 古 諮 會 剛 推 出 一 系 列 公 眾 教 育 活 動, 作 為 政 策 檢 討 的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的 第 一 步 古 諮 會 隨 後 會 就 政 策 檢 討 的 特 定 課 題 收 集 市 民 意 見, 並 會 擬 備 報 告 提 交 政 府 發 展 局 在 收 到 古 諮 會 的 報 告 後 會 考 慮 下 一 步 的 跟 進 工 作 由 於 跟 進 工 作 所 需 的 資 源 要 待 古 諮 會 向 政 府 提 交 報 告 後 才 能 確 定, 我 們 在 年 度 沒 有 就 檢 討 結 果 的 跟 進 工 作 預 留 撥 款 第 8 節 DEVB(W) - 第 71 頁

79 DEVB(W)057 ( 問 題 編 號 :1535)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4) 起 動 九 龍 東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5): 當 局 在 2014 至 2015 年 度 需 要 特 別 留 意 的 事 項 下, 表 示 起 動 九 龍 東 辦 事 處 會 協 調 政 府 在 改 善 環 境 方 面 的 工 作 和 資 源, 包 括 多 項 工 作 請 列 出 各 項 工 作 的 進 展, 包 括 a) 研 究 進 展 b) 擬 訂 計 劃 落 實 日 期 c) 計 劃 完 成 日 期 d) 計 劃 涉 及 開 支 e) 涉 及 的 政 府 部 門 提 問 人 : 胡 志 偉 議 員 在 年 度, 起 動 九 龍 東 辦 事 處 將 協 調 政 府 的 工 作 和 資 源, 並 繼 續 與 建 築 署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渠 務 署 路 政 署 地 政 總 署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及 運 輸 署 等 其 他 部 門 緊 密 合 作, 推 出 多 個 項 目 改 善 九 龍 東 的 環 境 : (i) 美 化 沿 海 濱 道 的 海 濱 地 帶 阻 礙 海 濱 道 行 人 路 及 沿 路 景 觀 的 渠 務 設 施 的 改 善 工 程, 已 於 2013 年 年 底 竣 工 隨 後, 我 們 展 開 了 海 濱 道 休 憩 處 的 改 善 工 程, 預 期 於 2014 年 竣 工 該 等 改 善 工 程 的 預 算 開 支 約 為 800 萬 元 (ii) 善 用 觀 塘 繞 道 下 空 置 政 府 土 地 我 們 已 在 觀 塘 繞 道 下 沿 海 濱 道 一 帶 物 色 3 個 場 地, 以 作 創 意 文 化 及 藝 術 用 途 其 中 1 個 場 地 已 改 為 多 用 途 表 演 及 展 覽 場 地, 並 自 2013 年 1 月 起 開 放 給 市 民 使 用, 而 其 餘 兩 個 場 地 則 為 空 置 的 政 府 土 地 該 辦 事 處 擬 於 年 度 邀 請 非 牟 利 機 構 管 理 和 經 營 這 3 個 場 地 有 關 的 設 計 及 建 築 費 用 預 計 約 為 2,000 萬 元 (iii) 美 化 駿 業 街 遊 樂 場 美 化 工 程 將 分 兩 期 進 行, 第 一 期 工 程 包 括 移 除 欄 杆 和 翻 新 休 憩 處, 已 於 2013 年 1 月 施 工, 預 計 於 2014 年 年 中 完 成 ; 第 二 期 工 程 將 會 把 駿 業 街 遊 樂 場 餘 下 的 部 分 改 建 為 工 業 傳 統 公 園, 預 計 於 2015 年 動 工 整 個 項 目 將 於 2017 年 左 右 完 成 我 們 完 成 詳 細 設 計 後 便 會 計 算 涉 及 的 項 目 開 支 (iv) 把 敬 業 街 明 渠 轉 化 成 翠 屏 河 我 們 現 正 與 有 關 部 門 合 作, 評 估 把 現 時 的 敬 業 街 明 渠 轉 化 成 一 條 翠 綠 和 充 滿 生 氣 活 力 的 翠 屏 河, 在 技 術 上 是 否 可 行 除 了 上 述 項 目 外, 我 們 於 2013 年 11 月 展 開 觀 塘 公 眾 碼 頭 美 化 工 程 工 程 將 於 2014 年 年 底 完 成, 項 目 預 算 約 為 90 萬 元 我 們 亦 為 駿 業 熟 食 市 場 勵 業 街 垃 圾 收 集 站, 以 及 於 九 龍 灣 商 貿 區 設 立 綠 化 走 廊 等 其 他 美 化 工 程, 開 展 施 工 前 期 工 作 我 們 會 繼 續 在 九 龍 東 物 色 合 適 地 點 種 植 樹 木 和 灌 木, 以 加 強 綠 化 第 8 節 DEVB(W) - 第 72 頁

80 DEVB(W)058 ( 問 題 編 號 :1536)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4) 起 動 九 龍 東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6): 關 於 改 善 九 龍 東 的 步 行 環 境, 以 及 加 強 與 周 邊 地 區 的 連 繫, 起 動 九 龍 東 辦 事 處 已 完 成 九 龍 灣 商 貿 區 行 人 環 境 改 善 可 行 性 研 究 的 第 二 階 段 公 眾 參 與 請 告 知 本 委 員 會 起 動 九 龍 東 辦 事 處 : 1) 最 早 可 何 時 落 實 九 龍 灣 商 貿 區 行 人 環 境 的 建 議, 以 及 預 計 進 行 的 項 目 詳 情 為 何? 2) 預 計 何 時 展 開 針 對 觀 塘 區 行 人 環 境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3) 除 了 步 行 環 境 外, 會 否 針 對 觀 塘 區 整 體 交 通 環 境 進 行 研 究, 以 檢 討 九 龍 東 整 體 運 輸 規 劃? 提 問 人 : 胡 志 偉 議 員 1. 我 們 已 為 改 善 九 龍 灣 商 貿 區 的 行 人 環 境 進 行 可 行 性 研 究, 並 在 2013 年 年 底 進 行 的 第 二 階 段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中, 為 3 個 主 要 地 區 及 17 個 個 別 地 點 提 出 多 項 短 期 至 中 期 的 路 面 改 善 建 議 我 們 正 與 有 關 部 門 聯 絡, 以 便 於 2014 年 逐 步 實 施 這 些 建 議 我 們 現 正 制 訂 其 他 中 期 至 長 期 措 施, 例 如 興 建 分 層 行 人 連 接 系 統 ( 包 括 行 人 天 橋 ), 以 滿 足 日 後 行 人 愈 趨 殷 切 的 需 求 我 們 將 會 在 定 於 2014 年 第 2 季 進 行 的 第 三 階 段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中 介 紹 這 些 措 施 屆 時, 我 們 將 與 有 關 部 門 制 訂 實 施 計 劃, 並 按 需 要 就 這 些 中 期 至 長 期 措 施 進 行 詳 細 的 評 估 及 設 計 工 作 2. 改 善 觀 塘 商 貿 區 行 人 環 境 的 研 究 將 於 2014 年 年 中 展 開 3. 有 關 九 龍 灣 商 貿 區 及 觀 塘 商 貿 區 的 兩 項 研 究 均 已 考 慮 到 觀 塘 區 的 整 體 交 通 狀 況, 並 會 因 應 行 人 環 境 及 交 通 狀 況 制 訂 所 需 的 短 期 中 期 及 長 期 改 善 建 議 第 8 節 DEVB(W) - 第 73 頁

81 DEVB(W)059 ( 問 題 編 號 :3113)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2) 文 物 保 育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7): 就 現 有 法 定 古 蹟 的 保 育 和 政 府 規 劃 保 育 的 相 關 行 動,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1. 三 年 來 當 局 主 動 巡 查 政 府 現 有 的 法 定 古 蹟 的 次 數 有 需 要 維 修 的 法 定 古 蹟 的 數 量 及 在 這 方 面 涉 及 的 開 支 估 計 未 來 一 年 在 巡 查 及 維 修 古 蹟 方 面 的 預 算 開 支 2. 三 年 來 所 有 法 定 古 蹟 接 待 人 數 及 收 入, 估 計 未 來 一 年 的 預 算 接 待 人 數 及 收 入 3. 政 府 曾 於 2013 年 9 月 至 10 月 期 間 舉 辦 古 蹟 周 遊 樂, 政 府 會 否 繼 續 投 入 資 源, 於 本 財 政 年 度 舉 辦 相 似 活 動 以 推 動 香 港 古 蹟 遊, 若 有, 預 計 費 用 為 何? 估 計 旅 客 為 何?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姚 思 榮 議 員 1. 下 表 載 列 過 去 3 年 政 府 主 動 巡 查 現 有 法 定 古 蹟 的 次 數 需 要 維 修 的 法 定 古 蹟 數 目 及 涉 及 的 開 支 : 財 政 年 度 政 府 主 動 巡 查 現 有 法 定 古 蹟 的 次 數 需 要 維 修 的 法 定 古 蹟 數 目 涉 及 的 開 支 ,997,000 元 ,029,000 元 ( 截 至 2014 年 2 月 底 ) ,675,000 元 在 財 政 年 度, 巡 查 及 維 修 法 定 古 蹟 的 預 算 開 支 分 別 為 198 萬 元 及 1,170 萬 元 2. 註 1 下 表 載 列 過 去 3 年 法 定 古 蹟 的 參 觀 人 數 及 開 放 給 公 眾 參 觀 所 得 的 收 入 : 財 政 年 度 法 定 古 蹟 的 參 觀 人 數 註 1 開 放 法 定 古 蹟 給 公 眾 參 觀 所 得 的 收 入 註 2 0 元 註 2 0 元 ( 截 至 2014 年 2 月 底 ) 註 元 註 1: 只 能 提 供 古 物 古 蹟 辦 事 處 ( 古 蹟 辦 ) 所 管 理 的 法 定 古 蹟 的 相 關 數 字 註 2: 由 於 古 蹟 辦 管 理 的 法 定 古 蹟 免 費 開 放 給 市 民 參 觀, 因 此 沒 有 收 入 在 財 政 年 度 的 預 計 參 觀 人 數 為 57 萬 人 由 於 上 文 註 2 所 述 的 理 由, 因 此 在 財 政 年 度 預 計 沒 有 收 入 3. 發 展 局 轄 下 的 文 物 保 育 專 員 辦 事 處 將 於 2014 年 繼 續 舉 辦 古 蹟 周 遊 樂 活 動, 以 推 廣 選 定 的 香 港 歷 史 建 築 及 古 蹟 活 動 預 計 吸 引 約 5 萬 人 參 觀, 預 算 開 支 為 100 萬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74 頁

82 DEVB(W)060 ( 問 題 編 號 :1852) 總 目 : 總 目 ( 非 經 常 資 助 金 ) 709 及 711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3): 請 以 工 作 年 數 分 別 列 出 及 年 度, 以 及 預 計 年 度 工 務 計 劃 ( 總 目 ( 非 經 常 資 助 金 ) 709 及 711) 提 供 的 專 業 及 技 術 人 士 職 位 和 工 人 職 位 數 目 提 問 人 : 李 卓 人 議 員 在 年 度, 基 本 工 程 計 劃 總 目 ( 非 經 常 資 助 金 ) 709 及 711 下 的 工 程 項 目 預 計 合 共 提 供 個 工 作 年 數 的 就 業 機 會 ( 包 括 個 專 業 / 技 術 人 員 職 位 和 個 工 人 職 位 ) 在 及 年 度, 該 等 總 目 下 的 工 程 項 目 可 提 供 的 就 業 機 會 估 計 將 分 別 增 至 個 工 作 年 數 ( 包 括 個 專 業 / 技 術 人 員 職 位 和 個 工 人 職 位 ) 及 個 工 作 年 數 ( 包 括 個 專 業 / 技 術 人 員 職 位 和 個 工 人 職 位 ) 第 8 節 DEVB(W) - 第 75 頁

83 DEVB(W)061 ( 問 題 編 號 :0404) 總 目 :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總 目 及 711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 關 於 當 局 就 總 目 及 711 下 核 准 項 目 所 作 的 最 新 預 算, 請 告 知 本 委 員 會 : (a) 由 於 (i) 需 要 較 長 時 間 進 行 招 標 ;(ii) 需 要 較 長 時 間 評 審 標 書 ;(iii) 投 標 者 要 求 延 期 截 標 ; 以 及 (iv) 重 新 招 標, 而 令 工 程 開 展 及 完 工 日 期 需 要 延 後 的 項 目 ; (b) 這 些 項 目 的 最 新 預 計 完 工 日 期 ; (c) 各 個 項 目 因 工 程 延 期 而 增 加 的 開 支 ; 以 及 (d) 當 局 為 加 快 進 行 這 些 項 目 而 會 採 取 的 措 施 提 問 人 : 石 禮 謙 議 員 (a) 年 度 預 算 草 案 總 目 及 711 下 的 核 准 項 目 中, 有 16 項 由 於 (i) 需 要 較 長 時 間 進 行 招 標 ;(ii) 需 要 較 長 時 間 評 審 標 書 ;(iii) 投 標 者 要 求 延 期 截 標 ; 以 及 (iv) 重 新 招 標, 導 致 工 程 開 展 及 完 工 日 期 較 相 關 的 財 務 委 員 會 文 件 所 載 的 原 定 日 期 為 後 (b) 在 這 些 項 目 中, 有 8 項 仍 在 施 工, 最 新 預 計 完 工 日 期 如 下 : 分 目 最 新 預 計 核 准 項 目 ( 編 號 ) 完 工 日 期 B437RO 毗 鄰 牛 頭 角 下 邨 公 共 房 屋 重 建 項 目 的 地 區 休 憩 用 地 2015 年 第 二 季 4104CD 港 島 北 部 雨 水 排 放 系 統 改 善 計 劃 西 部 下 游 集 水 區 工 程 2014 年 第 一 季 4365DS 吐 露 港 未 敷 設 污 水 設 施 地 區 的 污 水 收 集 系 統 第 1 階 段 第 2014 年 第 四 季 2C 期 4368DS 元 朗 南 污 水 收 集 系 統 及 廈 村 污 水 泵 房 擴 建 工 程 2015 年 第 二 季 4378DS 北 區 污 水 收 集 系 統 第 2 階 段 第 2A 期 白 鶴 林 污 水 幹 渠 和 2016 年 第 三 季 沙 頭 角 鄉 村 污 水 收 集 系 統 7448RO 梅 窩 改 善 工 程 ( 第 1 期 ) 2016 年 第 三 季 7271RS 連 接 新 界 西 北 及 新 界 東 北 之 單 車 徑 上 水 至 馬 鞍 山 段 2014 年 第 一 季 9043WS 灣 仔 海 水 供 應 系 統 擴 展 工 程 2016 年 第 一 季 其 餘 8 項 工 程 則 已 完 工 (c) 這 些 項 目 並 沒 有 因 工 程 延 期 而 令 開 支 有 所 增 加 (d) 有 關 部 門 會 繼 續 密 切 監 察 工 程 進 度, 包 括 監 察 承 建 商 及 顧 問 的 表 現 檢 討 設 計 和 施 工 方 法, 以 及 在 適 當 情 況 下 調 配 額 外 資 源, 以 確 保 工 程 可 盡 早 完 工 第 8 節 DEVB(W) - 第 76 頁

84 DEVB(W)062 ( 問 題 編 號 :0405) 總 目 :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總 目 及 711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1): 各 界 愈 來 愈 關 注 總 目 及 711 下 公 共 工 程 項 目 嚴 重 超 支 的 問 題 就 此, 當 局 可 否 提 供 過 去 5 年 出 現 超 支 的 公 共 工 程 項 目 分 項 數 字, 包 括 在 這 段 期 間 內 建 造 業 工 人 勞 工 成 本 及 工 程 項 目 投 標 價 格 的 變 動? 提 問 人 : 石 禮 謙 議 員 有 關 總 目 及 711 下 的 核 准 項 目, 在 過 去 5 個 立 法 會 年 度 的 235 宗 工 程 撥 款 申 請 中, 財 務 委 員 會 共 批 准 25 宗 要 求 增 加 核 准 工 程 預 算 費 的 申 請, 當 中 包 括 52 個 公 共 工 程 項 目 總 的 而 言, 核 准 工 程 預 算 費 增 加 的 主 要 原 因 包 括 : (i) 增 加 價 格 調 整 準 備, 以 應 付 工 資 及 物 料 價 格 上 升 ; (ii) (iii) 較 預 期 為 高 的 回 標 價 格 ; 以 及 增 加 工 程 應 急 費 用 ( 及 相 關 的 價 格 調 整 準 備 ), 以 應 付 無 法 預 計 的 情 況, 例 如 岩 土 情 況 較 預 期 為 差, 以 及 為 回 應 地 區 所 關 注 的 事 宜 而 進 行 額 外 工 程 這 些 項 目 的 詳 情 載 於 下 表 : 立 法 會 年 度 分 目 核 准 項 目 增 加 的 核 准 工 程 預 算 費 ( 百 萬 元 ) ( 註 1) 核 准 工 程 預 算 費 增 加 的 原 因 ( 註 2) 提 高 25 個 正 在 施 工 階 段 的 甲 級 工 程 項 目 的 工 程 計 劃 核 准 預 算 費 提 高 10 個 甲 級 工 程 項 目 的 工 程 計 劃 核 准 預 算 費 1,795.9 (i) (i) +(ii) CL 中 環 填 海 計 劃 第 三 期 工 程 2,200.0 (i)+(iii) TH 屯 門 公 路 重 建 及 改 善 工 程 2,183.8 (i)+(ii)+(iii) RO 愛 秩 序 灣 公 園 19.6 (i)+(ii)+(iii) CD 元 朗 排 水 繞 道 40.8 (i)+(iii) ES 九 龍 童 軍 徑 麗 澤 中 學 擴 建 計 劃 19.3 (i)+(ii) 第 8 節 DEVB(W) - 第 77 頁

85 KA 添 馬 艦 發 展 工 程 (i)+(iii) ES 香 港 仔 水 塘 道 1 所 中 學 27.3 (i)+(ii)+(iii) DS 北 區 污 水 收 集 系 統 第 一 階 段 第 二 B 期 工 程 DS 離 島 污 水 收 集 系 統 第 一 階 段 第 二 期 工 程 : 索 罟 灣 污 水 收 集 處 理 及 排 放 設 施 DS 離 島 污 水 收 集 系 統 第 一 階 段 第 一 期 工 程 第 二 部 分 : 榕 樹 灣 污 水 收 集 系 统 污 水 處 理 廠 及 排 污 渠 WC 港 島 中 區 半 山 及 高 地 供 水 系 统 改 善 工 程 餘 下 工 程 55.0 (i)+(ii)+(iii) 97.3 (i)+(ii)+(iii) 59.2 (i)+(ii)+(iii) (i)+(iii) DS 望 后 石 污 水 處 理 廠 改 善 工 程 (i)+(iii) B645TH 介 乎 錦 英 路 與 日 後 的 T7 號 主 幹 道 路 交 界 處 的 西 沙 路 擴 闊 工 程 8.9 (i)+(iii) CG 啟 德 發 展 計 劃 區 域 供 冷 系 統 (i)+(iii) CD 港 島 北 部 雨 水 排 放 系 統 改 善 計 劃 港 島 西 雨 水 排 放 隧 道 CD 荃 灣 葵 涌 及 青 衣 雨 水 排 放 系 統 改 善 計 劃 荃 灣 雨 水 排 放 隧 道 CD 丙 崗 九 龍 坑 元 嶺 南 華 莆 及 泰 亨 地 區 雨 水 排 放 系 統 改 善 工 程 CD 林 村 河 上 游 社 山 河 大 埔 河 上 游 坪 朗 和 官 坑 雨 水 排 放 系 統 改 善 工 程 (i) (i) 97.9 (i)+(iii) (i)+(iii) TH 港 珠 澳 大 橋 香 港 接 線 8,857.3 (i)+(ii)+(iii) DS 清 水 灣 道 碧 水 新 村 及 西 貢 西 郊 污 水 收 集 系 統 68.4 (i)+(ii) TH 屯 門 公 路 市 中 心 段 交 通 改 善 工 程 (i)+(ii) TI 屯 門 公 路 巴 士 轉 乘 站 43.0 (i)+(iii) CG 啟 德 發 展 計 劃 區 域 供 冷 系 統 1,284.1 (i)+(iii) 註 1: 不 包 括 總 目 708 項 下 核 准 項 目 的 核 准 工 程 預 算 費 增 幅 註 2: (i): 增 加 價 格 調 整 準 備, 以 應 付 工 資 及 物 料 價 格 上 升 (ii): 較 預 期 為 高 的 回 標 價 格 (iii): 增 加 工 程 應 急 費 用 ( 及 相 關 的 價 格 調 整 準 備 ), 以 應 付 無 法 預 計 的 情 況, 例 如 岩 土 情 況 較 預 期 為 差, 以 及 為 回 應 地 區 所 關 注 的 事 宜 而 進 行 額 外 工 程 第 8 節 DEVB(W) - 第 78 頁

86 DEVB(W)063 ( 問 題 編 號 :0406) 總 目 :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總 目 及 711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5): 有 關 總 目 及 711 下 公 共 工 程 項 目 所 聘 用 的 承 建 商, 請 告 知 本 會 本 地 內 地 及 海 外 公 司 各 佔 比 重 為 何 提 問 人 : 石 禮 謙 議 員 根 據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總 目 及 711 下 公 共 工 程 合 約 的 合 約 價 值 計 算, 本 地 內 地 及 海 外 承 建 商 的 市 場 佔 有 率 大 致 如 下 : 成 立 為 法 團 的 地 點 佔 合 約 價 值 的 比 重 香 港 80% 內 地 13% 海 外 7% 第 8 節 DEVB(W) - 第 79 頁

87 DEVB(W)064 ( 問 題 編 號 :0380) 總 目 : (25) 建 築 署 (000) 運 作 開 支 管 制 人 員 : 建 築 署 署 長 ( 梁 冠 基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 關 於 外 判 工 作 1) 在 去 年 度, 建 築 署, 在 外 判 合 約 包 括 顧 問 工 作 的 費 用 開 支 為 若 干 ; 涉 及 的 所 有 外 判 人 員 總 數 為 若 干 ; 合 約 分 為 多 少 類 ; 2) 新 一 年 度, 建 築 署, 在 外 判 合 約 包 括 顧 問 工 作 的 費 用 開 支 為 若 干 ; 涉 及 的 所 有 外 判 人 員 總 數 為 若 干 ; 合 約 分 為 多 少 類 ; 較 去 年 增 減 多 少 百 分 比? 3) 為 監 察 合 約 執 行 的 人 員 編 制 為 何? 提 問 人 : 劉 皇 發 議 員 1) 建 築 署 使 用 多 種 外 判 服 務, 例 如 辦 公 室 清 潔 和 保 安 客 戶 服 務 物 業 管 理 服 務 資 訊 科 技 及 顧 問 服 務 在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所 涉 開 支 為 3,567 萬 元, 而 僱 用 人 員 數 目 (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不 計 顧 問 服 務 ) 則 為 58 人 2) 我 們 預 計 年 度 外 判 服 務 的 數 量 與 年 度 的 不 會 有 重 大 差 別 3) 多 名 屬 於 不 同 職 系 ( 包 括 專 業 行 政 及 文 書 職 系 ) 的 人 員 負 責 監 察 合 約 的 執 行, 有 關 職 務 是 其 所 有 職 務 的 其 中 一 部 分, 因 此 監 察 合 約 執 行 的 人 手 是 在 部 門 現 有 編 制 內 調 配 第 8 節 DEVB(W) - 第 80 頁

88 DEVB(W)065 ( 問 題 編 號 :0381) 總 目 : (25) 建 築 署 (1) 監 察 及 諮 詢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建 築 署 署 長 ( 梁 冠 基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5): 就 有 關 環 保 建 築 設 計 的 事 宜, 向 政 府 提 供 意 見 方 面 的 工 作, 有 關 的 編 制 人 員 為 何, 今 年 支 出 為 多 少? 提 問 人 : 劉 皇 發 議 員 建 築 署 一 向 非 常 支 持 環 保 建 築 設 計, 而 員 工 的 日 常 職 務 亦 包 括 提 供 相 關 的 技 術 意 見 服 務 所 涉 人 手 及 開 支 均 在 建 築 署 現 有 資 源 中 調 配 第 8 節 DEVB(W) - 第 81 頁

89 DEVB(W)066 ( 問 題 編 號 :0383) 總 目 : (25) 建 築 署 (1) 監 察 及 諮 詢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建 築 署 署 長 ( 梁 冠 基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7): 在 推 廣 綠 化 屋 頂 和 垂 直 綠 化, 並 在 政 府 建 築 工 程 上 加 強 綠 化 工 作 方 面 的 開 支 為 多 少? 有 多 少 編 制 人 員 處 理 相 關 工 作? 請 開 列 每 項 工 程 每 年 的 保 養 費, 及 佔 該 建 築 物 每 年 的 管 理 保 養 開 支 多 少 個 百 分 比? 提 問 人 : 劉 皇 發 議 員 在 年 度, 建 築 署 將 會 於 政 府 建 築 物 完 成 20 項 屋 頂 綠 化 工 程, 預 算 開 支 為 2,220 萬 元, 另 會 於 政 府 建 築 物 完 成 9 項 垂 直 綠 化 工 程, 預 算 開 支 為 900 萬 元 建 築 署 調 派 現 有 人 員 以 管 理 建 造 項 目 並 提 供 屋 頂 綠 化 和 垂 直 綠 化 的 技 術 諮 詢 服 務, 而 並 沒 有 上 述 工 作 所 涉 及 的 人 手 分 項 數 字 在 政 府 建 築 物 的 屋 頂 綠 化 和 垂 直 綠 化 工 程 完 成 後, 有 關 建 築 物 的 管 理 部 門 會 接 手 管 理 和 進 行 園 藝 護 養 建 築 署 並 沒 有 已 完 成 屋 頂 綠 化 和 垂 直 綠 化 工 程 的 建 築 物 於 每 年 保 養 開 支 的 資 料 第 8 節 DEVB(W) - 第 82 頁

90 DEVB(W)067 ( 問 題 編 號 :1350) 總 目 : (25) 建 築 署 沒 有 指 定 (1) 監 察 及 諮 詢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建 築 署 署 長 ( 梁 冠 基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3): 有 關 公 德 地 盤 嘉 許 計 劃 : (1) 政 府 當 局 於 年 度 投 入 的 資 源 及 開 支 為 何 ; 預 計 於 年 度 投 入 的 人 手 及 開 支 為 何 ; (2) 2012 年 至 今, 參 與 的 工 地 有 多 少 ; 獲 奬 的 工 地 有 多 少 ; 請 按 工 務 工 程 及 非 工 務 工 程 分 項 列 出 ; (3) 有 何 方 法 及 措 施 可 鼓 勵 更 多 承 建 機 構 參 與 該 計 劃, 請 告 知 詳 情 及 預 計 開 支 ; 及 (4) 除 了 該 計 劃, 是 否 還 有 其 他 計 劃 以 提 高 承 建 商 的 環 保 意 識 及 表 現? 提 問 人 : 盧 偉 國 議 員 (1) 公 德 地 盤 嘉 許 計 劃 由 發 展 局 和 建 造 業 議 會 合 辦, 並 由 參 與 的 工 務 部 門 輪 流 協 辦 在 年 度, 建 築 署 會 負 責 協 辦 2014 年 公 德 地 盤 嘉 許 計 劃 建 築 署 是 運 用 現 有 的 內 部 資 源 參 與 有 關 工 作, 所 以 沒 有 上 述 工 作 所 涉 人 手 及 開 支 的 分 項 數 字 (2) 在 2012 和 2013 年 參 加 公 德 地 盤 嘉 許 計 劃 的 地 盤 數 目 和 獲 獎 地 盤 數 目 分 述 如 下 ( 按 公 務 工 程 及 非 公 務 工 程 分 類 ): 年 份 公 務 工 程 非 公 務 工 程 參 加 地 盤 數 目 獲 獎 地 盤 數 目 參 加 地 盤 數 目 獲 獎 地 盤 數 目 2012 年 年 166 評 核 進 行 中, 於 2014 年 5 月 頒 發 奬 項 121 評 核 進 行 中, 於 2014 年 5 月 頒 發 奬 項 (3) 發 展 局 鼓 勵 所 有 承 建 商 透 過 工 務 部 門 的 公 務 工 程 及 承 建 商 聯 會 的 非 公 務 工 程 參 與 公 德 地 盤 嘉 許 計 劃 於 2014 年, 發 展 局 為 公 務 工 程 合 約 引 入 支 付 安 全 表 現 嘉 許 計 劃 作 為 承 建 商 參 加 公 德 地 盤 嘉 許 計 劃 的 一 種 動 力, 凡 於 公 德 地 盤 嘉 許 計 劃 中 取 得 好 成 績 的 承 建 商, 會 被 視 作 安 全 表 現 嘉 許 計 劃 的 考 慮 準 則 之 一, 以 獲 發 一 筆 象 徵 式 的 款 項 截 至 目 前 為 止, 我 們 並 沒 有 就 鼓 勵 承 建 商 參 與 公 德 地 盤 嘉 許 計 劃 的 開 支 的 分 項 數 字 (4) 除 公 德 地 盤 嘉 許 計 劃 外, 部 分 工 務 部 門 會 透 過 其 舉 辦 的 計 劃 推 廣 承 建 商 表 現 及 業 界 意 識 例 如 建 築 署 透 過 每 年 舉 辦 的 環 保 承 建 商 獎 勵 計 劃 向 承 建 商 推 廣 環 保 意 識 第 8 節 DEVB(W) - 第 83 頁

91 DEVB(W)068 ( 問 題 編 號 :2807) 總 目 : (25) 建 築 署 沒 有 指 定 (3) 設 施 發 展 管 制 人 員 : 建 築 署 署 長 ( 梁 冠 基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5): 總 目 25 綱 領 3 需 要 特 別 留 意 的 事 項 中 提 到, 在 年 度, 建 築 署 將 會 推 廣 綠 化 屋 頂 和 垂 直 綠 化, 並 在 政 府 建 築 工 程 加 強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的 工 作 請 問 這 些 綠 化 工 作 的 具 體 細 節, 包 括 率 先 會 在 哪 些 工 程 中 開 展 涉 及 的 開 支 及 完 成 日 期 提 問 人 : 潘 兆 平 議 員 建 築 署 一 直 於 工 程 項 目 中 包 含 屋 頂 綠 化 和 垂 直 綠 化 作 為 政 府 的 技 術 顧 問, 建 築 署 會 向 政 府 部 門 和 受 資 助 工 程 項 目 的 半 官 方 機 構 推 廣 最 佳 作 業 模 式 建 築 署 亦 會 與 有 關 的 專 業 團 體 和 組 織 保 持 緊 密 聯 繫, 促 進 彼 此 的 合 作, 共 同 在 業 界 推 廣 綠 化 園 境 和 樹 木 管 理 在 來 年, 建 築 署 會 繼 續 致 力 擴 大 建 築 項 目 的 綠 化 覆 蓋 面 積, 包 括 屋 頂 綠 化 和 垂 直 綠 化 在 年 度, 建 築 署 將 會 完 成 20 項 屋 頂 綠 化 工 程, 預 算 開 支 為 2,220 萬 元, 另 會 完 成 9 項 垂 直 綠 化 工 程, 預 算 開 支 為 900 萬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84 頁

92 DEVB(W)069 ( 問 題 編 號 :0730) 總 目 : (25) 建 築 署 沒 有 指 定 (1) 監 察 及 諮 詢 服 務,(2) 設 施 保 養,(3) 設 施 發 展 管 制 人 員 : 建 築 署 署 長 ( 梁 冠 基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5): 在 三 個 綱 領 下 都 有 提 及, 在 年 度 內, 建 築 署 將 會 加 強 現 有 的 資 訊 系 統 和 發 展 新 系 統, 以 提 高 效 率 和 透 明 度, 就 此 : (1) 建 築 署 在 這 方 面 的 工 作 需 要 多 少 財 政 撥 款 及 人 手 ; 涉 及 哪 些 新 發 展 系 統 各 個 系 統 的 名 稱 所 需 費 用 及 人 手 推 行 時 間 表 分 別 為 何 ; (2) 在 年 度 內, 署 方 有 多 少 人 手 負 責 處 理 有 關 工 作 涉 及 哪 些 資 訊 系 統, 當 中 各 個 系 統 的 名 稱 所 需 費 用 及 人 手 最 新 進 度 和 推 行 時 間 表 為 何 ; (3) 在 年 度 內 會 否 增 加 人 手 處 理 有 關 工 作 ; 若 會, 涉 及 新 增 人 員 數 目 職 位 和 聘 用 條 款 分 別 為 何 ; 若 不 會,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謝 偉 銓 議 員 (1) 在 年 度 內, 建 築 署 應 政 府 資 訊 科 技 總 監 辦 公 室 的 建 議 為 配 合 技 術 發 展 的 趨 勢, 將 會 推 行 一 個 新 資 訊 系 統 計 劃, 涉 及 將 自 動 化 通 訊 技 術 資 訊 及 運 作 網 絡 系 統 由 現 行 主 機 平 台 轉 移 至 中 型 電 腦, 估 計 所 需 費 用 為 1,530 萬 元 這 項 計 劃 將 於 2015 年 4 月 由 外 判 承 辦 商 完 成 建 築 署 亦 會 優 化 現 有 資 訊 系 統, 包 括 更 換 現 有 過 時 的 個 人 電 腦 伺 服 器 備 份 系 統, 以 及 擴 充 投 訴 和 查 詢 處 理 系 統, 估 計 所 需 費 用 總 計 940 萬 元 有 關 優 化 計 劃 將 於 2015 年 9 月 由 外 判 承 辦 商 完 成 (2) 在 年 度, 建 築 署 在 安 裝 新 資 訊 系 統 和 優 化 現 有 資 訊 系 統 方 面 完 成 了 以 下 計 劃 : (a) 新 的 電 子 表 格 系 统 ; (b) 新 的 樓 房 裝 修 規 格 資 料 系 统 ; (c) 新 的 文 件 加 密 系 统 ; (d) 優 化 自 動 化 通 訊 技 術 資 訊 及 運 作 網 絡 系 統 以 應 付 工 作 需 求 ; (e) 優 化 維 修 熱 線 中 心 電 腦 的 桌 面 應 用 系 統 ; 以 及 (f) 優 化 人 力 資 源 策 劃 系 統 第 8 節 DEVB(W) - 第 85 頁

93 - 2 - 上 述 計 劃 的 費 用 總 計 1,500 萬 元, 並 現 已 投 入 運 作 這 些 計 劃 由 外 判 承 辦 商 進 行, 並 由 建 築 署 的 人 員 於 其 日 常 職 務 中 進 行 監 察, 而 有 關 人 手 是 由 建 築 署 現 有 的 資 源 中 調 配 (3) 在 年 度 開 發 新 資 訊 系 統 和 優 化 現 有 資 訊 系 統 的 工 作, 均 會 由 外 判 承 辦 商 進 行, 因 此, 建 築 署 無 須 增 加 人 手 處 理 上 述 計 劃 第 8 節 DEVB(W) - 第 86 頁

94 審 核 年 度 DEVB(W)070 ( 問 題 編 號 :1171) 總 目 : (25) 建 築 署 (3) 設 施 發 展 管 制 人 員 : 建 築 署 署 長 ( 梁 冠 基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6): 有 關 設 施 發 展 的 衡 量 服 務 表 現 準 則 中, 在 2014 年 內, 署 方 預 算 已 完 成 的 工 程 數 目 只 有 35 項, 比 去 年 實 際 完 成 數 目 減 少 5 項, 同 時 署 方 亦 就 按 核 准 的 工 程 預 算 完 成 工 程, 訂 下 100% 的 目 標, 就 此 : (1) 署 方 預 算 2014 年 已 完 成 的 工 程 數 目 只 有 35 項 的 原 因 為 何, 當 中 有 否 受 人 手 和 其 他 資 源 未 能 充 分 配 合 所 影 響 ; 若 有, 詳 情 為 何 ; (2) 現 時 負 責 設 施 發 展 相 關 工 作 的 人 手 有 多 少, 涉 及 哪 些 職 位 及 聘 用 條 款 ; 署 方 有 否 評 估 現 時 人 手 是 否 足 夠 ; 若 有 評 估, 結 果 為 何 ; (3) 會 否 在 2014 年 內 增 加 人 手 ; 若 會, 涉 及 的 人 員 數 目 職 位 聘 用 條 款 及 所 需 費 用 分 別 為 何 ;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當 中 署 方 訂 下 要 百 分 百 按 核 准 的 工 程 預 算 完 成 工 程, 是 否 其 中 一 個 考 慮 因 素? 提 問 人 : 謝 偉 銓 議 員 (1) 每 年 完 成 的 工 程 數 目 受 多 項 因 素 影 響, 包 括 已 於 往 年 動 工 的 工 程 數 目 個 別 工 程 的 規 模, 以 及 完 成 工 程 實 際 所 需 時 間 因 此, 每 年 完 成 的 工 程 數 目 應 按 個 別 年 度 獨 立 考 慮 (2) 現 時, 建 築 署 內 負 責 設 施 發 展 的 人 員 有 824 名 公 務 員 和 8 名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員 工, 其 工 作 是 為 所 有 新 政 府 建 築 物 和 相 關 設 施 的 設 計 和 建 造 工 作 提 供 專 業 及 工 程 項 目 管 理 服 務 有 關 職 位 細 目 如 下 : 第 8 節 DEVB(W) - 第 87 頁

95 - 2 - 職 系 職 位 數 目 (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員 工 職 位 #) 專 業 283 (5) 技 術 208 工 地 監 督 205 一 般 及 共 通 136 (3) 總 計 : 832 (8) # 括 號 內 的 數 字 為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員 工 數 目, 已 包 括 在 上 述 職 位 總 數 內 建 築 署 會 不 時 檢 討 人 手 資 源, 並 會 因 應 個 別 項 目 的 發 展 需 要 而 在 內 部 調 配 人 手 (3) 在 年 度, 將 會 在 設 施 發 展 綱 領 下 增 設 的 五 個 職 位, 細 目 如 下 : 職 級 公 務 員 職 位 數 目 高 級 建 築 師 2 建 築 師 / 助 理 建 築 師 1 高 級 屋 宇 裝 備 工 程 師 1 屋 宇 裝 備 工 程 師 / 助 理 屋 宇 裝 備 工 程 師 1 總 計 : 5 該 五 個 職 位 的 總 年 薪 約 470 萬 元 ( 按 薪 級 中 點 估 計 的 年 薪 值 計 算 ) 建 築 署 的 目 標 是 在 核 准 工 程 計 劃 預 算 內 完 成 所 有 工 程 項 目 第 8 節 DEVB(W) - 第 88 頁

96 DEVB(W)071 ( 問 題 編 號 :2714) 總 目 : (25) 建 築 署 沒 有 指 定 (3) 設 施 發 展 管 制 人 員 : 建 築 署 署 長 ( 梁 冠 基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6): 在 推 廣 綠 化 方 面 : (1) 年 度 署 方 將 會 推 出 哪 些 具 體 措 施, 推 廣 綠 化 屋 頂 和 垂 直 綠 化 ; 當 中 各 項 措 施 涉 及 的 開 支 和 人 手 安 排 為 何 ; 與 年 度 比 較, 有 關 工 作 所 需 的 撥 款 和 人 手 安 排 有 何 變 化 ; (2) 在 政 府 建 築 工 程 加 強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的 工 作 方 面, 年 度 將 會 有 多 少 撥 款 及 人 手 安 排, 當 中 涉 及 哪 些 具 體 措 施 和 計 劃 ; 與 年 度 比 較, 有 關 工 作 所 需 的 撥 款 和 人 手 安 排 有 否 增 加 ; 若 有, 涉 及 增 加 的 費 用 人 員 數 目 和 職 位 分 別 為 何 ; (3) 局 方 有 否 就 上 述 兩 項 工 作 制 訂 具 體 目 標 ; 若 有, 年 度 及 年 度 的 目 標 為 何, 其 中 局 方 如 何 評 核 年 度 的 相 關 工 作 和 服 務 表 現 及 資 源 是 否 足 夠 ;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謝 偉 銓 議 員 (1) 建 築 署 一 直 於 工 程 項 目 中 包 含 屋 頂 綠 化 和 垂 直 綠 化 作 為 政 府 的 技 術 顧 問, 建 築 署 會 向 政 府 部 門 和 受 資 助 工 程 項 目 的 半 官 方 機 構 推 廣 最 佳 作 業 模 式 建 築 署 亦 會 與 有 關 的 專 業 團 體 和 組 織 保 持 緊 密 聯 繫, 促 進 彼 此 的 合 作, 共 同 在 業 界 推 廣 綠 化 在 年 度, 建 築 署 在 政 府 建 築 物 完 成 24 項 屋 頂 綠 化 工 程, 開 支 為 3,610 萬 元, 以 及 在 政 府 建 築 物 完 成 10 項 垂 直 綠 化 工 程, 開 支 為 300 萬 元 在 年 度, 建 築 署 將 會 於 政 府 建 築 物 完 成 20 項 屋 頂 綠 化 工 程, 預 算 開 支 為 2,220 萬 元, 另 會 於 政 府 建 築 物 完 成 9 項 垂 直 綠 化 工 程, 預 算 開 支 為 900 萬 元 建 築 署 調 派 現 有 人 員 以 管 理 建 造 工 程 項 目 並 提 供 技 術 諮 詢 服 務, 並 沒 有 調 派 人 員 專 責 屋 頂 綠 化 和 垂 直 綠 化 工 程, 因 此 沒 有 上 述 工 作 所 涉 及 的 人 手 分 項 數 字 (2) 及 (3) 至 於 加 強 綠 化 園 境 和 樹 木 管 理 工 作 方 面, 在 年 度, 建 築 署 會 繼 續 按 照 發 展 局 的 政 策 和 規 定 進 行 在 綠 化 和 園 境 工 作 方 面, 建 築 署 一 直 致 力 擴 大 建 築 項 目 的 綠 化 覆 蓋 面 積, 包 括 屋 頂 綠 化 和 垂 直 綠 化 在 樹 木 管 理 方 面, 建 築 署 一 直 為 其 負 責 護 養 的 樹 木 和 新 建 造 工 程 項 目 工 地 內 的 樹 木 進 行 樹 木 風 險 評 估 關 於 綠 化 園 境 和 樹 木 管 理 工 作 的 撥 款, 已 計 入 相 關 建 造 工 程 項 目 和 斜 坡 維 修 項 目 的 建 議 撥 款 內, 因 此 沒 有 另 行 分 項 開 列 同 樣 地, 建 築 署 調 派 現 有 人 員 管 理 建 造 工 程 項 目 和 提 供 技 術 諮 詢 服 務 時, 其 工 作 亦 包 括 綠 化 園 境 和 樹 木 管 理, 所 涉 及 的 人 手 由 建 築 署 現 有 資 源 調 撥 第 8 節 DEVB(W) - 第 89 頁

97 第 8 節 DEVB(W) - 第 90 頁

98 DEVB(W)072 ( 問 題 編 號 :0267)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4): 在 本 綱 領 的 年 度 需 要 特 別 留 意 的 事 項 內, 當 局 稱 會 完 成 九 龍 東 環 保 連 接 系 統 的 公 眾 諮 詢, 以 便 展 開 詳 細 可 行 性 研 究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1) 上 述 事 項 在 年 度 涉 及 的 預 算 開 支 為 何? (2) 負 責 上 述 事 項 的 人 員 編 制 及 年 度 全 年 預 算 薪 酬 開 支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偉 業 議 員 (1) 為 期 三 個 月 的 環 保 連 接 系 統 第 二 階 段 公 眾 諮 詢 活 動 已 於 2014 年 2 月 4 日 結 束 我 們 正 致 力 於 2014 年 4 月 完 成 整 理 所 蒐 集 的 意 見 如 獲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撥 款, 我 們 計 劃 在 2015 年 年 初 展 開 擬 議 的 環 保 連 接 系 統 詳 細 可 行 性 研 究 在 現 階 段, 我 們 預 計 有 關 詳 細 可 行 性 研 究 於 年 度 沒 有 開 支 (2) 在 年 度, 一 個 主 要 由 一 名 高 級 工 程 師 及 一 名 工 程 師 組 成 的 工 程 項 目 小 組 會 負 責 推 展 該 詳 細 可 行 性 研 究, 以 及 完 成 整 理 從 環 保 連 接 系 統 公 眾 諮 詢 活 動 中 所 蒐 集 的 意 見 按 薪 級 中 點 估 計 的 年 薪 值 計 算, 小 組 成 員 全 年 的 薪 酬 總 額 約 為 200 萬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91 頁

99 DEVB(W)073 ( 問 題 編 號 :0900)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6): 政 府 將 在 來 年 大 興 土 木, 就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土 木 工 程 署 的 預 算 也 從 年 的 3 億 6 千 多 萬, 飊 升 17.3% 至 4 億 2 千 多 萬 政 府 可 否 就 以 下 工 程, 分 別 羅 列 出 - i) 由 工 程 開 始 至 2013/14 財 政 年 度 工 程 的 總 開 支 ( 當 中 有 多 少 百 份 比 由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撥 出?); ii)2014/15 年 度 的 財 政 預 算 ; 及 iii) 開 支 會 用 在 哪 些 範 疇 上 a) 蓮 塘 / 香 園 圍 新 口 岸 工 程 ; b) 發 展 岩 洞 ; c) 於 香 港 中 部 水 域 填 建 人 工 島 ; d) 落 馬 洲 河 套 區 發 展 的 規 劃 及 工 程 研 究 ; e) 洪 水 橋 新 發 展 區 的 規 劃 及 工 程 研 究 ; f) 新 界 東 北 新 發 展 區 的 規 劃 及 工 程 研 究 ; 及 g) 發 展 新 界 北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提 問 人 : 梁 家 傑 議 員 提 問 中 所 引 用 的 為 營 運 開 支 至 於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項 目 (a) 至 (g) 的 工 程 開 支 年 度 的 財 政 預 算 及 開 支 所 牽 涉 的 範 疇, 均 詳 列 於 下 表 中 工 務 工 程 計 劃 項 目 的 開 支 均 由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撥 出 第 8 節 DEVB(W) - 第 92 頁

100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管 轄 項 目 (a) 口 岸 蓮 塘 / 香 園 圍 (b) 岩 洞 發 展 長 遠 策 略 研 究 (c) 中 部 水 域 的 人 工 島 策 略 性 研 究 (d) 落 馬 洲 河 套 地 區 發 展 的 規 劃 及 工 程 研 究 (e) 洪 水 橋 新 發 展 區 檢 討 研 究 (f) 新 界 東 北 新 發 展 區 檢 討 研 究 (g) 發 展 新 界 北 部 地 區 初 步 可 行 性 研 究 截 至 年 度 項 目 開 支 ( 百 萬 元 ) (i) 年 度 項 目 開 支 預 算 ( 百 萬 元 ) (ii) 年 度 項 目 開 支 所 牽 涉 的 範 疇 (iii) 1, , 詳 細 設 計 工 地 勘 測 鄉 村 重 置 河 道 治 理 地 盤 平 整 及 基 礎 設 施 工 程 可 行 性 硏 究 : 籌 備 岩 洞 總 綱 圖 制 定 政 策 指 引 制 定 有 系 統 遷 移 政 府 設 施 至 岩 洞 的 計 劃 可 行 性 硏 究 : ( 如 獲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工 程 可 行 性 及 基 礎 設 施 硏 究 准 撥 款 申 請 ) 港 口 運 作 海 路 交 通 及 安 全 硏 究 策 略 性 環 境 評 估 漁 業 影 響 評 估 土 地 用 途 顧 問 服 務 的 最 後 總 結 檢 討 研 究 : 技 術 評 估 制 定 建 議 發 展 大 綱 圖 公 眾 諮 詢 工 地 勘 測 顧 問 服 務 的 最 後 總 結 初 步 可 行 性 研 究 : 基 線 檢 討 技 術 評 估 制 定 首 選 的 概 括 土 地 用 途 方 案 設 定 詳 細 規 劃 及 工 程 研 究 的 範 圍 第 8 節 DEVB(W) - 第 93 頁

101 DEVB(W)074 ( 問 題 編 號 :1301)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6): 署 方 將 展 開 中 部 水 域 人 工 島 的 策 略 性 研 究 的 範 圍 / 界 線 開 展 時 間 預 計 完 成 日 期 涉 及 的 開 支 分 別 為 何? 此 外, 有 關 策 略 性 研 究 將 由 內 部 人 手 還 是 外 判 機 構 / 顧 問 公 司 負 責? 提 問 人 : 梁 志 祥 議 員 中 部 水 域 人 工 島 策 略 性 研 究 的 研 究 範 圍 主 要 包 括 在 大 嶼 山 及 香 港 島 之 間 的 水 域 如 獲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撥 款, 我 們 計 劃 聘 請 顧 問 於 今 年 下 半 年 展 開 為 期 三 年 的 研 究 按 付 款 當 日 價 格 計 算, 研 究 費 用 的 最 新 估 算 約 為 2.27 億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94 頁

102 DEVB(W)075 ( 問 題 編 號 :1302)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7): 年 度 署 方 將 淨 增 加 62 個 職 位 以 處 理 綱 領 (3) 的 工 作, 請 問 新 增 人 手 具 體 負 責 什 麼 工 作? 提 問 人 : 梁 志 祥 議 員 年 度 新 開 設 71 職 位 是 為 應 付 下 列 綱 領 (3) 工 作 範 疇 引 起 的 新 增 工 作 量 : 項 目 工 作 範 疇 年 度 新 增 職 位 數 目 1 就 多 項 發 展 項 目 進 行 研 究 及 / 或 實 施 事 宜, 項 目 涵 蓋 新 界 北 發 展 大 嶼 山 發 展 新 發 展 區 錦 田 南 經 土 地 用 途 註 40 檢 討 物 色 的 具 潛 力 土 地 港 珠 澳 大 橋 香 港 口 岸 人 工 島 上 蓋 發 展 地 下 空 間 發 展 及 維 港 以 外 適 度 填 海 2 實 施 啟 德 發 展 計 劃 的 項 目 及 進 行 九 龍 東 環 保 連 接 系 統 的 詳 細 可 行 性 研 究 3 3 研 究 及 / 或 實 施 其 他 土 地 平 整 與 基 礎 設 施 工 程 14 主 4 西 九 龍 文 化 區 綜 合 性 地 庫 的 規 劃 與 設 計 工 作 12 5 總 部 支 援 服 務 2 總 數 71 上 述 數 字 減 去 9 個 在 年 度 綱 領 (3) 下 屆 滿 的 有 時 限 職 位 後, 淨 增 加 職 位 是 (71-9)=62 個 註 : 開 設 首 長 級 職 位 須 獲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第 8 節 DEVB(W) - 第 95 頁

103 DEVB(W)076 ( 問 題 編 號 :1551)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0): 署 方 計 劃 於 何 時 開 展 九 龍 東 環 保 連 接 系 統 的 詳 細 可 行 性 研 究, 有 關 研 究 涉 及 的 開 支 為 何? 又 預 期 何 時 完 成? 提 問 人 : 梁 志 祥 議 員 如 獲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撥 款, 我 們 計 劃 在 2015 年 年 初 展 開 九 龍 東 環 保 連 接 系 統 的 擬 議 詳 細 可 行 性 研 究, 約 2 年 內 完 成 我 們 現 正 檢 討 詳 細 可 行 性 研 究 的 整 體 項 目 預 算 第 8 節 DEVB(W) - 第 96 頁

104 DEVB(W)077 ( 問 題 編 號 :0515)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8): 有 關 開 展 港 珠 澳 大 橋 香 港 口 岸 人 工 島 的 上 蓋 發 展 可 行 性 研 究, 預 計 年 度 就 該 研 究 投 入 的 資 源 開 支 為 何 ; 有 否 預 計 該 上 蓋 發 展 計 劃 可 創 造 多 少 職 位 ; 及 會 否 就 其 整 體 規 劃, 交 通 配 套 等 議 題 諮 詢 相 關 團 體 及 居 民, 若 有, 詳 情 及 時 間 表 為 何? 提 問 人 : 盧 偉 國 議 員 按 照 計 劃, 該 可 行 性 研 究 將 於 2014 年 8 月 開 展, 並 於 2016 年 9 月 完 成 年 度 的 約 為 640 萬 元 我 們 會 待 該 可 行 性 研 究 就 擬 議 上 蓋 發 展 的 範 疇 及 規 模 作 出 建 議 後, 才 能 估 計 擬 議 發 展 可 開 設 的 職 位 數 目 作 為 可 行 性 研 究 的 一 部 分, 我 們 會 舉 辦 社 區 參 與 活 動, 以 收 集 相 關 持 份 者 及 公 眾 對 發 展 建 議 的 意 見 社 區 參 與 活 動 的 詳 情 及 時 間 表 尚 待 確 定 第 8 節 DEVB(W) - 第 97 頁

105 DEVB(W)078 ( 問 題 編 號 :1349)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1): 有 關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的 衡 量 服 務 表 現 準 則 中 指 出, 為 發 展 而 興 建 / 擴 闊 的 道 路,2013 年 實 際 完 成 的 道 路 為 米, 而 2014 年 預 算 為 米, 請 問 該 數 據 如 何 得 出 ; 另 請 按 區 列 出 需 要 興 建 / 擴 闊 的 道 路, 當 中 有 否 涉 及 收 地 及 清 拆 ; 若 有, 詳 情 為 何 ;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盧 偉 國 議 員 在 2013 及 2014 年 為 發 展 而 興 建 / 擴 闊 的 道 路, 分 別 為 實 際 長 度 米 及 預 算 長 度 米, 屬 於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管 理 的 各 個 工 程 項 目, 詳 情 如 下 : 工 程 項 目 名 稱 連 接 新 界 西 北 及 新 界 東 北 之 單 車 徑 上 水 至 馬 鞍 山 段 洪 水 橋 發 展 計 劃 第 2 階 段 田 廈 路 及 丹 桂 村 路 擴 闊 工 程 2013 年 為 發 展 而 興 建 / 擴 闊 的 道 路 的 實 際 長 度 2014 年 將 會 為 發 展 而 興 建 / 擴 闊 的 道 路 的 預 算 長 度 550 米 米 米 安 達 臣 道 發 展 計 劃 360 米 米 啟 德 發 展 計 劃 米 317 米 總 計 米 米 涉 及 收 地 及 清 拆?( 是 / 否 ) 及 詳 情 是 已 收 地 平 方 米 ; 已 清 拆 在 收 回 土 地 上 79 個 臨 時 構 築 物 是 已 收 回 土 地 平 方 米 ; 已 清 拆 在 收 回 土 地 上 2 個 臨 時 構 築 物 ( 圍 欄 及 矮 柱 ) 是 該 項 道 路 工 程 涉 及 收 回 約 平 方 米 私 人 土 地, 涵 蓋 13 個 地 段 收 回 土 地 及 相 關 清 理 用 地 工 作 已 完 成 否 該 用 地 位 於 政 府 土 地 上, 因 此 不 涉 及 收 地 / 清 拆 第 8 節 DEVB(W) - 第 98 頁

106 DEVB(W)079 ( 問 題 編 號 :3177)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0): 有 關 年 度 繼 續 在 屯 門 元 朗 及 天 水 圍 施 行 的 基 建 工 程,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有 關 工 程 的 項 目 預 計 完 工 日 期 和 涉 及 的 開 支 分 別 為 何? 提 問 人 : 麥 美 娟 議 員 在 年 度,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會 繼 續 在 屯 門 元 朗 及 天 水 圍 施 行 的 主 要 建 造 工 程 項 目 的 資 料 如 下 : 工 程 項 目 名 稱 連 接 新 界 西 北 及 新 界 東 北 之 單 車 徑 屯 門 至 上 水 段 ( 第 一 階 段 ) 預 計 完 工 日 期 年 度 預 算 開 支 2016 年 年 底 55.0 百 萬 元 洪 水 橋 發 展 計 劃 第 2 階 段 田 廈 路 及 丹 桂 村 路 擴 闊 工 程 2014 年 年 底 30.7 百 萬 元 屯 門 第 54 區 的 土 地 平 整 道 路 及 渠 務 工 程 第 2 期 第 1 階 段 工 程 2015 年 年 初 61.9 百 萬 元 屯 門 第 54 區 的 土 地 平 整 道 路 及 渠 務 工 程 第 2 期 第 2 階 段 工 程 2016 年 年 初 63.8 百 萬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99 頁

107 DEVB(W)080 ( 問 題 編 號 :1677)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 有 關 酒 店 方 面, 政 府 將 加 緊 進 行 位 於 前 啓 德 機 場 跑 道 南 端 和 南 停 機 坪 的 基 建 工 程, 研 究 可 行 方 案, 在 明 年 年 底 起 陸 續 將 六 幅 毗 鄰 啓 德 郵 輪 碼 頭 面 向 維 港 的 酒 店 帶 土 地 推 出 市 場 這 些 地 段 位 置 優 越, 不 難 發 展 為 集 五 星 級 住 宿 美 食 和 娛 樂 設 施 於 一 身 的 特 色 酒 店 羣, 請 告 知 :- (a) 局 方 在 這 方 面 的 年 度 預 算 支 出 約 多 少 元? (b) 負 責 這 工 作 的 官 員 人 數 和 官 員 級 別 分 別 為 何? (c) 具 體 工 作 計 劃 包 括 甚 麼 項 目? (d) 年 度 內 的 進 度 或 時 間 表 為 何? 提 問 人 : 單 仲 偕 議 員 (a) 前 跑 道 南 面 各 發 展 項 目 ( 包 括 6 幅 酒 店 用 地 ) 的 基 礎 設 施 工 程 現 正 在 設 計 階 段 有 關 設 & 計 主 要 在 7724CL 啟 德 發 展 計 劃 - 前 跑 道 南 面 發 展 項 目 前 期 基 礎 設 施 工 程 的 勘 測 和 (c) 詳 細 設 計 下 進 行, 而 年 度 的 預 算 開 支 約 為 900 萬 元 (b) (d) 在 年 度, 除 其 他 職 責 外, 有 1 名 總 工 程 師 2 名 高 級 工 程 師 和 2 名 工 程 師 將 兼 負 上 述 工 作, 並 由 顧 問 和 一 些 內 部 技 術 及 文 書 人 員 提 供 支 援 我 們 的 目 標 是 在 年 度 完 成 前 跑 道 南 面 各 發 展 項 目 的 基 礎 設 施 工 程 的 相 關 設 計 和 法 定 程 序, 並 計 劃 就 有 關 建 造 工 程 向 財 務 委 員 會 申 請 撥 款, 以 便 盡 早 分 期 推 出 酒 店 發 展 用 地 第 8 節 DEVB(W) - 第 100 頁

108 DEVB(W)081 ( 問 題 編 號 :1092)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1): 規 劃 署 計 劃 年 度, 就 已 / 將 會 由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委 聘 顧 問 進 行 的 維 港 以 外 填 海 及 發 展 岩 洞 研 究, 岩 洞 發 展 長 遠 策 略 研 究 及 城 市 地 下 空 間 發 展 研 究 就 此, 政 府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本 委 員, 這 些 項 研 究 有 何 具 體 計 劃 及 進 展? 涉 及 的 開 支 為 多 少? 提 問 人 : 田 北 俊 議 員 上 述 研 究 項 目 的 主 要 資 料 提 供 如 下 : (1) 優 化 土 地 供 應 策 略 : 填 海 及 發 展 岩 洞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已 於 2011 年 7 月 展 開 上 述 研 究, 並 預 計 於 2014 年 底 前 完 成 隨 着 完 成 有 關 研 究 所 舉 辦 的 兩 個 階 段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政 府 正 積 極 對 具 潛 力 的 填 海 地 點 及 岩 洞 發 展 推 行 進 一 步 的 研 究 就 填 海 方 面, 我 們 現 正 為 3 個 位 於 西 部 水 域 具 潛 力 的 近 岸 填 海 地 點 進 行 累 計 性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及 中 華 白 海 豚 的 實 地 調 查, 並 會 就 各 個 填 海 地 點 展 開 研 究 若 得 到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撥 款,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將 會 於 2014 年 下 半 年 展 開 中 部 水 域 人 工 島 策 略 性 研 究 及 欣 澳 填 海 的 規 劃 及 工 程 研 究 研 究 的 總 預 算 支 出 為 3.6 億 元, 年 度 的 預 算 支 出 為 4,400 萬 元 就 岩 洞 發 展 方 面, 政 府 計 劃 進 一 步 研 究 搬 遷 三 個 政 府 設 施 包 括 深 井 污 水 處 理 廠 西 貢 污 水 處 理 廠 及 鑽 石 山 食 水 及 海 水 配 水 庫 往 岩 洞 的 可 行 性 這 些 研 究 將 會 分 別 由 渠 務 署 及 水 務 署 進 行, 並 預 計 於 2014 年 下 半 年 展 開 研 究 的 總 預 算 支 出 約 為 1.26 億 元, 年 度 的 預 算 支 出 約 為 1,000 萬 元 (2) 岩 洞 發 展 長 遠 策 略 我 們 已 於 2012 年 9 月 展 開 本 研 究, 預 期 2015 年 12 月 完 成 通 過 此 項 研 究, 我 們 將 會 制 定 推 動 公 私 營 岩 洞 發 展 的 政 策 指 引, 編 制 全 港 性 的 岩 洞 總 綱 圖 及 訂 立 一 個 推 行 計 劃 把 適 合 的 政 府 設 施 有 系 統 地 遷 移 至 岩 洞 以 上 工 作 尚 在 進 行 階 段, 初 步 研 究 結 果 預 計 於 2014 年 年 底 完 成 之 後, 我 們 會 舉 辦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和 諮 詢 相 關 的 持 份 者 本 研 究 的 預 算 支 出 約 為 4,000 萬 元, 年 度 的 預 算 支 出 約 為 1,600 萬 元 (3) 香 港 城 市 地 下 空 間 發 展 研 究 本 研 究 已 於 2013 年 12 月 展 開, 預 期 2015 年 12 月 完 成 這 個 全 港 性 的 研 究 旨 在 識 別 有 潛 力 發 展 城 市 地 下 空 間 的 地 點, 並 着 眼 於 如 何 增 加 可 用 空 間 以 作 商 業 發 展 及 其 他 用 途 ( 例 如 休 憩 和 娛 樂 設 施 ), 並 且 優 化 市 區 的 連 接 性 本 項 目 現 正 處 於 制 定 研 究 方 法 的 階 段 其 第 8 節 DEVB(W) - 第 101 頁

109 預 算 支 出 約 為 2,500 萬 元, 年 度 的 預 算 支 出 約 為 1,100 萬 元 (4) 城 市 地 下 空 間 發 展 : 策 略 性 地 區 先 導 研 究 本 項 擬 議 研 究 將 會 就 4 個 先 導 的 策 略 性 市 區 地 點, 即 (i) 尖 沙 咀 西,(ii) 銅 鑼 灣, (iii) 跑 馬 地 及 (iv) 金 鐘 / 灣 仔, 探 討 其 發 展 地 下 空 間 的 潛 力 研 究 主 要 包 括 為 每 個 策 略 性 市 區 地 點 編 制 地 下 空 間 發 展 總 綱 圖, 並 為 從 這 些 市 區 地 點 內 識 別 出 的 優 先 項 目 進 行 概 括 技 術 評 估 如 獲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撥 款, 我 們 計 劃 在 2014 年 下 半 年 開 展 這 項 擬 議 研 究, 並 預 計 於 30 個 月 內 完 成 本 研 究 的 預 算 支 出 約 為 6,900 萬 元, 年 度 的 預 算 支 出 約 為 800 萬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102 頁

110 DEVB(W)082 ( 問 題 編 號 :1435)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0): 年 度 當 局 進 行 維 港 以 外 填 海 及 發 展 岩 洞 公 眾 諮 詢, 有 關 諮 詢 共 收 到 多 少 市 民 意 見? 諮 詢 涉 及 開 支 如 何? 將 會 於 什 麽 時 候 公 佈 有 關 結 果? 就 有 關 議 題, 未 來 動 向 如 何? 提 問 人 : 涂 謹 申 議 員 截 至 2013 年 6 月 21 日 優 化 土 地 供 應 策 略 - 維 港 以 外 填 海 及 發 展 岩 洞 ( 下 稱 優 化 土 地 供 應 策 略 ) 第 二 階 段 公 眾 參 與 完 結 時, 我 們 收 集 了 約 份 意 見 書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委 聘 顧 問 舉 辦 是 次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分 析 其 結 果 及 撰 寫 報 告 第 二 階 段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所 需 總 開 支 ( 包 括 相 關 顧 問 費 用 ) 約 為 230 萬 元 第 二 階 段 公 眾 參 與 報 告 已 經 完 成 並 已 於 2014 年 1 月 17 日 上 載 至 優 化 土 地 供 應 策 略 網 頁 供 公 眾 閱 覽 及 下 載 政 府 會 分 階 段 為 各 填 海 及 發 展 岩 洞 地 點 展 開 進 一 步 研 究 第 8 節 DEVB(W) - 第 103 頁

111 DEVB(W)083 ( 問 題 編 號 :1440)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5): 就 新 界 單 車 徑 網 絡, 現 時 工 程 進 度 如 何? 現 時 有 那 些 路 段 仍 未 能 連 接? 預 計 整 個 計 劃 可 以 在 什 麼 時 候 完 成? 當 新 界 單 車 徑 網 絡 連 接 後, 當 局 下 一 步 的 計 劃 如 何? 將 會 如 何 支 持 單 車 政 策 在 香 港 實 施? 提 問 人 : 涂 謹 申 議 員 整 個 新 界 單 車 徑 網 絡 由 兩 主 要 路 段 組 成, 即 (i) 馬 鞍 山 至 屯 門 段, 由 東 面 的 馬 鞍 山 開 始, 經 沙 田 大 埔 粉 嶺 上 水 和 元 朗 連 接 到 西 面 的 屯 門 ; 以 及 (ii) 荃 灣 至 屯 門 段 為 使 市 民 可 早 日 享 用 單 車 徑, 我 們 一 直 採 取 分 段 形 式 推 展 單 車 徑 網 絡 網 絡 各 段 的 現 況 載 列 如 下.. 路 段 分 段 現 況 預 計 完 工 日 期 馬 鞍 山 至 屯 門 馬 鞍 山 至 上 水 已 完 工 2014 年 3 月 ( 確 實 完 工 日 期 ) 上 水 至 屯 門 - 第 一 階 段 ( 沿 上 水 石 上 河 及 雙 魚 河, 以 及 沿 元 朗 錦 田 河 ) (2.5 公 里 ) 正 在 施 工 2016 年 年 底 上 水 至 屯 門 - 餘 下 工 程 (11 公 里 ) 正 進 行 詳 細 設 計 2019 年 年 底 荃 灣 至 屯 門 前 期 及 第 一 階 段 工 程 ( 荃 灣 至 汀 九 ) (7 公 里 ) 第 二 階 段 工 程 ( 汀 九 至 屯 門 ) 正 進 行 詳 細 設 計 正 進 行 走 線 檢 討 正 在 檢 討 正 在 檢 討 第 8 節 DEVB(W) - 第 104 頁

112 (15 公 里 ) 在 上 述 單 車 徑 網 絡 完 成 後, 我 們 會 與 相 關 的 決 策 局 及 政 府 部 門 聯 絡, 檢 討 擴 展 網 絡 的 需 要 政 府 會 繼 續 致 力 在 新 市 鎮 及 新 發 展 區 推 廣 單 車 友 善 的 環 境 運 輸 及 房 屋 局 正 檢 視 單 車 政 策, 並 會 參 考 海 外 經 驗, 希 望 在 今 年 內 提 出 優 化 單 車 友 善 環 境 的 政 策 及 建 議 第 8 節 DEVB(W) - 第 105 頁

113 DEVB(W)084 ( 問 題 編 號 :1175)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0): 有 關 興 建 及 擴 闊 道 路 方 面 年 為 發 展 而 興 建 / 擴 闊 的 道 路 實 際 有 米, 較 原 來 預 算 的 米 減 少 了 35%, 未 能 達 致 原 來 預 算 的 原 因 為 何 ; 當 中 涉 及 的 撥 款 和 人 手 分 別 有 多 少, 是 否 足 以 應 付 原 來 預 算 的 道 路 興 建 量 ; 年 署 方 預 算 為 發 展 而 興 建 / 擴 闊 的 道 路 會 有 米, 較 2013 年 實 際 興 建 / 擴 闊 的 道 路 米, 增 加 264%, 有 關 道 路 工 程 涉 及 哪 些 項 目, 各 工 程 項 目 的 位 置 涉 及 費 用 和 人 手, 以 及 推 行 時 間 表 為 何 ; 3. 鑑 於 2014 年 預 算 興 建 / 擴 闊 的 道 路 較 2013 年 大 幅 增 加, 署 方 會 否 增 撥 資 源 和 增 加 人 手, 以 應 付 有 關 工 作 ; 若 會, 具 體 詳 情 為 何, 而 增 加 的 人 手 中, 屬 於 新 開 設 和 填 補 空 缺 的 職 位 各 佔 多 少 ; 若 否, 署 方 如 何 達 致 原 來 預 算 的 道 路 興 建 量? 提 問 人 : 謝 偉 銓 議 員 (1) 由 於 有 關 工 程 項 目 進 度 比 原 本 目 標 稍 慢,2013 年 為 發 展 而 興 建 / 擴 濶 的 道 路 實 際 長 度 較 預 算 減 少 米, 其 中 780 米 屬 於 上 水 至 馬 鞍 山 單 車 徑 工 程 項 目, 另 外 600 米 屬 於 田 廈 路 及 丹 桂 村 路 擴 闊 工 程 項 目 影 響 有 關 項 目 進 度 的 因 素 包 括 天 氣 問 題 及 需 時 協 調 地 底 公 用 事 業 設 施 及 受 工 程 影 響 的 當 地 人 士 的 要 求 涉 及 的 撥 款 及 人 手 詳 見 下 表, 有 關 撥 款 及 人 手 足 以 應 付 原 來 預 算 興 建 / 擴 濶 的 道 路 長 度 : 項 目 名 稱 連 接 新 界 西 北 及 東 北 之 單 車 徑 - 上 水 至 馬 鞍 山 段 洪 水 橋 發 展 計 劃 第 2 階 段 田 廈 路 2013 年 預 算 為 發 展 而 興 建 / 擴 濶 道 路 的 長 度 2013 年 實 際 為 發 展 而 興 建 / 擴 濶 道 路 的 長 度 年 度 預 算 開 支 米 550 米 37 百 萬 元 600 米 0 米 39.8 百 萬 元 涉 及 的 人 手 由 3 名 內 部 專 業 人 員 管 理 並 由 顧 問 負 責 監 督 建 造 工 程 第 8 節 DEVB(W) - 第 106 頁

114 及 丹 桂 村 路 擴 闊 工 程 安 達 臣 道 發 展 計 劃 啟 德 發 展 計 劃 360 米 360 米 米 米 此 項 目 的 道 路 土 地 平 整 及 相 關 基 礎 設 施 工 程 由 同 一 工 程 合 約 進 行, 我 們 並 沒 有 道 路 工 程 的 細 項 開 支 及 人 手 的 分 項 數 字 同 上 (2) 在 2014 年,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會 有 下 列 為 發 展 而 興 建 / 擴 濶 道 路 的 工 程 項 目.. 項 目 名 稱 連 接 新 界 西 北 及 東 北 之 單 車 徑 - 上 水 至 馬 鞍 山 段 洪 水 橋 發 展 計 劃 第 2 階 段 田 廈 路 及 丹 桂 村 路 擴 闊 工 程 安 達 臣 道 發 展 計 劃 啟 德 發 展 計 劃 預 算 為 發 展 而 興 建 / 擴 濶 道 路 的 長 度 預 計 完 成 日 期 年 度 預 算 開 支 米 2014 年 3 月 12.2 百 萬 元 米 2014 年 年 底 30.7 百 萬 元 米 2014 年 年 底 317 米 2014 年 年 底 涉 及 的 人 手 由 3 名 內 部 專 業 人 員 管 理 並 由 顧 問 負 責 監 督 建 造 工 程 此 項 目 的 道 路 土 地 平 整 及 相 關 基 礎 設 施 工 程 由 同 一 工 程 合 約 進 行, 我 們 並 沒 有 道 路 工 程 的 細 項 開 支 及 人 手 的 分 項 數 字 同 上 (3) 本 署 已 分 配 足 夠 人 手 資 源 以 管 理 第 二 部 分 列 表 的 項 目 第 8 節 DEVB(W) - 第 107 頁

115 DEVB(W)085 ( 問 題 編 號 :1457)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9): 很 多 觀 塘 區 市 民 及 多 名 觀 塘 區 議 員 均 支 持 2023 年 單 軌 列 車 投 入 服 務 前, 盡 快 興 建 郵 輪 碼 頭 至 觀 塘 的 連 接 橋 ( 包 括 考 慮 只 供 行 人 使 用 的 連 接 橋 ) 當 局 在 新 財 政 年 度 會 否 正 面 回 應 上 述 訴 求, 研 究 落 實 相 關 建 議? 如 會, 詳 情 為 何? 預 算 政 策 開 支 為 何? 如 否,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謝 偉 俊 議 員 觀 塘 連 接 橋 銜 接 前 跑 道 末 端 與 觀 塘 區, 可 同 時 容 納 單 軌 鐵 路 行 人 道 和 單 車 徑, 是 擬 議 九 龍 東 環 保 連 接 系 統 ( 連 接 系 統 ) 的 組 成 部 分 如 獲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撥 款, 我 們 計 劃 在 2015 年 年 初 展 開 連 接 系 統 的 詳 細 可 行 性 研 究 ( 詳 細 研 究 ), 包 括 公 眾 諮 詢 ; 詳 細 研 究 的 結 果 將 有 助 政 府 決 定 連 接 系 統 的 未 來 路 向 詳 細 研 究 範 圍 將 包 括 深 入 探 討 擬 議 觀 塘 連 接 橋 的 可 行 性 及 實 施 時 間 表, 特 別 是 其 對 觀 塘 避 風 塘 的 潛 在 影 響 及 有 關 緩 解 措 施 我 們 現 正 檢 討 詳 細 研 究 的 整 體 項 目 預 算 第 8 節 DEVB(W) - 第 108 頁

116 DEVB(W)086 ( 問 題 編 號 :0937)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5) 綠 化 及 工 程 技 術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53): 就 全 港 的 綠 化 總 綱 圖, 請 當 局 告 之 本 會 : ( 一 ) 預 計 年 度 將 完 成 的 綠 化 總 綱 圖 的 地 點 和 涉 及 的 面 積 ; ( 二 ) 預 計 年 度 將 批 出 的 承 辦 合 約 數 目 涉 及 的 工 程 內 容 和 開 支 及 完 成 日 期 提 問 人 : 王 國 興 議 員 ( 一 ) 如 獲 得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撥 款, 我 們 將 於 2014 年 10 月 展 開 分 目 5047CG 新 界 東 南 及 西 北 綠 化 總 綱 圖 優 先 綠 化 工 程 下 新 界 東 南 ( 即 沙 田 及 西 貢 ) 和 新 界 西 北 ( 即 屯 門 及 元 朗 ) 綠 化 總 綱 圖 內 建 議 的 綠 化 工 程 ( 二 ) 我 們 將 於 年 度 在 上 述 工 程 項 目 下 批 出 兩 份 工 程 合 約, 內 容 涉 及 種 植 工 程 及 其 相 關 的 培 植 工 作 種 植 地 準 備 工 作 建 造 所 需 的 花 槽 及 其 他 包 括 灌 溉 設 施 的 附 屬 工 程 工 程 計 劃 於 2017 年 年 底 完 成, 而 年 度 的 預 算 開 支 約 為 1,100 萬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109 頁

117 DEVB(W)087 ( 問 題 編 號 :2526)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4) 斜 坡 安 全 及 岩 土 工 程 標 準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4): 就 人 造 斜 波 擋 土 牆 及 天 然 山 坡 事 宜, 請 告 知 本 委 員 會 : ( 一 ) 以 區 議 會 劃 分, 年 度 已 完 成 的 人 造 斜 坡 已 鞏 固 及 美 化 的 斜 坡 和 擋 土 牆 名 單, 以 及 所 涉 的 人 員 編 制 及 開 支 ; ( 二 ) 以 區 議 會 劃 分, 年 度 當 局 在 人 造 斜 坡 擋 土 牆 及 天 然 山 坡 已 種 植 植 被 的 面 積 ; ( 三 ) 以 區 議 會 劃 分, 年 度 仍 待 處 理 及 具 有 高 潛 在 風 險 ( 或 未 符 合 政 府 標 準 ) 的 人 造 斜 坡 擋 土 牆 及 天 然 山 坡 數 目 名 單, 以 及 預 計 完 成 的 時 間 提 問 人 : 黃 國 健 議 員 ( 一 ) 年 度 以 區 議 會 分 區 劃 分,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在 長 遠 防 治 山 泥 傾 瀉 計 劃 下, 已 鞏 固 及 美 化 的 政 府 人 造 斜 坡 及 擋 土 牆 數 目 列 載 於 表 1, 所 涉 的 人 手 編 制 為 55 名 專 業 人 員 及 93 名 技 術 人 員, 預 算 開 支 約 為 9.8 億 元 表 年 度 長 遠 防 治 山 泥 傾 瀉 計 劃 下 鞏 固 及 美 化 的 政 府 人 造 斜 坡 及 擋 土 牆 地 區 數 目 中 西 區 11 東 區 10 離 島 7 九 龍 城 0 葵 青 6 觀 塘 9 北 區 4 西 貢 4 沙 田 21 深 水 埗 4 南 區 25 第 8 節 DEVB(W) - 第 110 頁

118 年 度 長 遠 防 治 山 泥 傾 瀉 計 劃 下 鞏 固 及 美 化 的 政 府 人 造 斜 坡 及 擋 土 牆 地 區 數 目 大 埔 16 荃 灣 6 屯 門 10 灣 仔 7 黃 大 仙 1 油 尖 旺 0 元 朗 10 總 計 151 ( 二 ) 年 度 在 長 遠 防 治 山 泥 傾 瀉 計 劃 下, 人 造 斜 坡 擋 土 牆 及 天 然 山 坡 種 植 的 植 被 面 積 列 載 於 表 2 我 們 並 沒 有 現 成 按 區 議 會 分 區 劃 分 的 分 項 資 料 表 2 在 人 造 斜 坡 擋 土 牆 及 天 然 山 坡 地 區 的 植 被 面 積 ( 平 方 米 ) 香 港 島 九 龍 新 界 離 島 總 計 ( 三 ) 在 長 遠 防 治 山 泥 傾 瀉 計 劃 下,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會 根 據 風 險 評 級 制 度, 選 取 最 應 優 先 處 理 的 政 府 人 造 斜 坡 擋 土 牆 及 天 然 山 坡 進 行 研 究 如 經 研 究 確 定 需 要 進 行 山 泥 傾 瀉 防 治 工 程 的 斜 坡 擋 土 牆 及 山 坡, 將 會 編 入 工 程 合 約 以 進 行 所 需 的 工 程 年 度 以 區 議 會 分 區 劃 分, 每 個 地 區 已 編 入 長 遠 防 治 山 泥 傾 瀉 計 劃 工 程 合 約 以 進 行 山 泥 傾 瀉 防 治 工 程 的 政 府 人 造 斜 坡 及 擋 土 牆 數 目, 以 及 天 然 山 坡 數 目 分 別 列 載 於 表 3 及 表 4 表 3 已 編 入 長 遠 防 治 山 泥 傾 瀉 計 劃 下 工 程 合 約 的 政 府 人 造 斜 坡 及 擋 土 牆 地 區 數 目 預 計 完 成 時 間 中 西 區 年 度 年 度 東 區 年 度 年 度 離 島 年 度 年 度 九 龍 城 年 度 年 度 葵 青 年 度 觀 塘 年 度 年 度 第 8 節 DEVB(W) - 第 111 頁

119 已 編 入 長 遠 防 治 山 泥 傾 瀉 計 劃 下 工 程 合 約 的 政 府 人 造 斜 坡 及 擋 土 牆 地 區 數 目 預 計 完 成 時 間 北 區 年 度 西 貢 年 度 年 度 沙 田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深 水 埗 年 度 南 區 年 度 年 度 大 埔 年 度 年 度 荃 灣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屯 門 年 度 年 度 灣 仔 年 度 年 度 黃 大 仙 年 度 油 尖 旺 年 度 年 度 元 朗 年 度 年 度 總 計 235 表 4 已 編 入 長 遠 防 治 山 泥 傾 瀉 計 劃 下 工 程 合 約 的 天 然 山 坡 地 區 數 目 預 計 完 成 時 間 中 西 區 年 度 年 度 東 區 0 - 離 島 年 度 九 龍 城 0 - 葵 青 年 度 觀 塘 0 - 北 區 年 度 西 貢 年 度 年 度 沙 田 年 度 年 度 深 水 埗 0 - 南 區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大 埔 年 度 年 度 荃 灣 年 度 第 8 節 DEVB(W) - 第 112 頁

120 已 編 入 長 遠 防 治 山 泥 傾 瀉 計 劃 下 工 程 合 約 的 天 然 山 坡 地 區 數 目 預 計 完 成 時 間 年 度 第 8 節 DEVB(W) - 第 113 頁

121 已 編 入 長 遠 防 治 山 泥 傾 瀉 計 劃 下 工 程 合 約 的 天 然 山 坡 地 區 數 目 預 計 完 成 時 間 屯 門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灣 仔 年 度 黃 大 仙 年 度 年 度 油 尖 旺 0 - 元 朗 0 - 總 計 82 第 8 節 DEVB(W) - 第 114 頁

122 DEVB(W)088 ( 問 題 編 號 :1523)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 針 對 改 善 啟 德 明 渠 進 口 道 及 觀 塘 避 風 塘 水 質, 請 告 知 本 委 員 會 : (1) 除 了 以 生 物 降 解 方 式 改 善 水 質 外, 有 否 研 究 其 他 額 外 措 施 改 善 避 風 塘 水 質? (2) 當 局 如 何 評 估 相 關 措 施 成 效? 由 展 開 工 程 至 今, 水 質 又 有 何 改 善? (3) 過 去 3 年, 用 於 改 善 水 質 的 相 關 開 支 為 何? 預 計 未 來 3 年 開 支 又 為 何? 提 問 人 : 胡 志 偉 議 員 (1) 除 了 以 生 物 除 污 工 程 處 理 位 於 啓 德 明 渠 進 口 道 和 觀 塘 避 風 塘 的 海 床 沉 積 物 外, 渠 務 署 亦 在 啓 德 發 展 區 周 邊 腹 地 進 行 排 水 及 污 水 系 統 改 善 工 程 我 們 透 過 持 續 收 集 的 水 質 數 據 以 確 定 現 有 改 善 工 程 包 括 生 物 除 污 工 程 的 綜 合 成 效, 並 檢 討 其 他 擬 議 措 施 的 規 模, 包 括 在 位 於 前 跑 道 北 端 的 都 會 公 園 下 面 打 開 一 個 缺 口 (2) 透 過 逐 步 完 成 啟 德 發 展 區 周 邊 腹 地 的 排 水 及 污 水 系 統 改 善 工 程, 及 正 在 進 行 中 的 生 物 除 污 工 程, 啟 德 明 渠 進 口 道 和 觀 塘 避 風 塘 的 氣 味 問 題 基 本 上 已 受 到 控 制, 溶 解 氧 水 平 亦 已 逐 漸 上 升, 反 映 啓 德 明 渠 進 口 道 和 觀 塘 避 風 塘 的 水 質 正 在 改 善 (3) 有 關 部 門 共 同 致 力 改 善 啟 德 明 渠 進 口 道 和 觀 塘 避 風 塘 的 水 質 在 過 去 三 年 ( 即 年 度 至 年 度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於 本 綱 領 (3) 下 工 務 計 劃 項 目 738CL 和 745CL 投 放 共 約 2.55 億 元 以 設 計 和 建 造 啓 德 明 渠 進 口 道 和 觀 塘 避 風 塘 的 改 善 工 程, 而 正 在 進 行 中 的 改 善 工 程 在 年 度 的 預 計 開 支 總 額 約 為 9,200 萬 元 我 們 現 正 檢 討 年 度 和 年 度 的 預 算 開 支 以 上 的 開 支 和 預 算 並 不 包 括 渠 務 署 於 啟 德 發 展 區 周 邊 腹 地 在 其 他 相 關 工 務 工 程 項 目 下 進 行 的 排 水 及 污 水 系 統 改 善 工 程 第 8 節 DEVB(W) - 第 115 頁

123 DEVB(W)089 ( 問 題 編 號 :1524)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 針 對 九 龍 東 環 保 連 接 系 統 工 程, 請 告 知 : 1) 第 二 階 段 公 眾 諮 詢 完 成 後,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預 計 何 時 總 結 諮 詢, 展 開 詳 細 設 計, 以 及 正 式 動 工 興 建 環 保 系 統? 2) 因 應 現 時 港 鐵 觀 塘 線 客 量 超 過 設 計 最 高 載 客 量,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會 否 修 訂 連 接 系 統 走 線, 例 如 將 系 統 延 長 至 港 鐵 油 塘 站 以 減 輕 現 有 鐵 路 負 擔? 3) 隨 著 九 龍 東 商 貿 區 發 展, 當 局 有 否 重 新 估 算 連 接 系 統 的 預 計 造 價 營 運 收 支 回 本 期 等 資 料? 提 問 人 : 胡 志 偉 議 員 1) 我 們 致 力 於 今 年 第 二 季 總 結 第 二 階 段 公 眾 諮 詢 的 結 果, 並 向 立 法 會 發 展 事 務 委 員 會 匯 報 如 獲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撥 款, 我 們 計 劃 在 2015 年 年 初 就 九 龍 東 環 保 連 接 系 統 展 開 擬 議 的 詳 細 可 行 性 研 究 ( 詳 細 研 究 ), 並 會 進 行 進 一 步 公 眾 諮 詢, 其 結 果 將 有 助 政 府 決 定 環 保 連 接 系 統 的 未 來 路 向 詳 細 研 究 將 探 討 並 建 議 環 保 連 接 系 統 的 實 施 時 間 表 2) 在 進 行 擬 議 詳 細 研 究 時, 我 們 會 複 檢 環 保 連 接 系 統 的 可 取 走 線, 以 及 其 如 何 與 港 鐵 網 絡 交 匯, 才 最 有 利 於 九 龍 東 的 發 展 3) 在 進 行 擬 議 詳 細 研 究 時, 我 們 會 更 新 環 保 連 接 系 統 的 乘 客 量 預 測, 以 及 預 算 建 造 營 運 及 維 修 保 養 費 用, 並 會 進 行 詳 細 財 務 評 估 及 經 濟 效 益 分 析 第 8 節 DEVB(W) - 第 116 頁

124 DEVB(W)090 ( 問 題 編 號 : 1622)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 35): 就 綱 領 內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事 宜, 請 告 知 本 會 : 1) 請 按 照 下 表, 提 供 在 2011 至 2014 年 期 間, 由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完 成 土 地 平 整 基 礎 設 施 建 設 或 其 他 工 程, 並 交 付 予 其 他 政 府 部 門 使 用 的 每 個 項 目 的 資 料, 包 括 i) 項 目 的 位 置 ii) 佔 地 的 面 積 iii) 土 地 平 整 提 供 基 礎 設 施 及 其 他 工 程 涉 及 的 開 支 iv) 交 付 的 政 府 部 門 名 稱 及 擬 議 用 途 ( 如 公 共 房 屋 私 人 住 宅 商 業 政 府 機 構 及 社 區 設 施 等 ); i) ii) iii) iv) 2) 請 按 照 下 表, 提 供 目 前 正 在 進 行 土 地 平 整 基 礎 設 施 或 其 他 工 程, 並 將 交 付 予 其 他 政 府 部 門 使 用 的 每 個 項 目 的 資 料, 包 括 i) 土 地 的 位 置 ii) 佔 地 的 面 積 iii) 土 地 平 整 提 供 基 礎 設 施 及 其 他 工 程 涉 及 的 預 計 開 支 iv) 完 成 工 程 後 交 付 的 政 府 部 門 名 稱 及 擬 議 用 途 ( 如 公 共 房 屋 私 人 住 宅 商 業 政 府 機 構 及 社 區 設 施 等 ) 及 v) 預 計 交 付 的 日 期 ; i) ii) iii) iv) v) 3) 請 按 照 下 表, 提 供 在 未 來 12 個 月 動 工 進 行 土 地 平 整 基 礎 設 施 或 其 他 工 程, 並 將 交 付 予 其 他 政 府 部 門 使 用 的 每 個 項 目 的 資 料, 包 括 i) 項 目 的 位 置 ii) 佔 地 的 面 積 iii) 土 地 平 整 提 供 基 礎 設 施 及 其 他 工 程 涉 及 的 預 計 開 支 iv) 完 成 工 程 後 交 付 的 政 府 部 門 名 稱 及 擬 議 用 途 ( 如 公 共 房 屋 私 人 住 宅 商 業 政 府 機 構 及 社 區 設 施 等 ) 及 v) 預 計 交 付 的 日 期 ; i) ii) iii) iv) v) 提 問 人 : 胡 志 偉 議 員 1) 由 2011 年 至 2014 年 3 月,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為 提 供 土 地 而 已 完 成 土 地 平 整 基 礎 設 施 工 程 或 其 他 工 程, 並 交 付 予 其 他 政 府 部 門 使 用 的 工 程 項 目 資 料 如 下 : 工 程 項 目 地 點 土 地 平 整 面 積 建 造 工 程 項 目 的 預 算 費 用 主 要 交 付 予 的 政 府 部 門 ( 建 議 用 途 ) 蓮 塘 / 香 園 圍 口 岸 及 相 2.2 公 頃 43 百 萬 元 建 築 署 第 8 節 DEVB(W) - 第 117 頁

125 工 程 項 目 地 點 土 地 平 整 面 積 建 造 工 程 項 目 的 預 算 費 用 主 要 交 付 予 的 政 府 部 門 ( 建 議 用 途 ) 關 工 程 重 置 竹 園 村 ( 重 置 竹 園 村 ) 馬 鞍 山 發 展 白 石 及 落 禾 沙 第 1 期 將 軍 澳 進 一 步 發 展 百 勝 角 土 地 平 整 及 基 礎 設 施 工 程 將 軍 澳 進 一 步 發 展 將 軍 澳 市 中 心 南 及 調 景 嶺 的 基 礎 設 施 工 程 葵 涌 焚 化 爐 拆 卸 及 除 污 工 程 啟 德 發 展 計 劃 啟 德 機 場 北 面 停 機 坪 第 2 期 基 礎 設 施 屯 門 第 54 區 3 公 頃 152 百 萬 元 22 公 頃 188 百 萬 元 23 公 頃 470 百 萬 元 1.4 公 頃 158 百 萬 元 5.8 公 頃 3.9 公 頃 百 萬 元 ( 進 行 中 的 工 程 ) 325 百 萬 元 ( 進 行 中 的 工 程 ) 地 政 總 署 ( 私 人 住 宅 發 展, 以 及 政 府 機 構 及 社 區 設 施 ) 地 政 總 署 ( 政 府 機 構 及 社 區 設 施 ) 地 政 總 署 ( 休 憩 用 地 商 業 / 住 宅 發 展, 以 及 政 府 機 構 及 社 區 設 施 ) 地 政 總 署 ( 土 地 用 途 尚 待 確 定 ) 香 港 房 屋 委 員 會 ( 房 委 會 ), 地 政 總 署 ( 公 共 房 屋 及 私 人 住 宅 發 展 ) 房 委 會 ( 公 共 房 屋 發 展 ) 2) 目 前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為 提 供 土 地 而 正 在 進 行 土 地 平 整 基 礎 設 施 工 程 或 其 他 工 程, 並 將 交 付 予 其 他 政 府 部 門 的 工 程 項 目 : 工 程 項 目 地 點 土 地 平 整 面 積 建 造 工 程 項 目 的 預 算 費 用 主 要 交 付 予 的 政 府 部 門 ( 建 議 用 途 ) 預 計 交 付 日 期 屯 門 第 54 區 0.3 公 頃 見 上 表 房 委 會 ( 公 共 房 屋 發 展 ) 2014 年 安 達 臣 道 發 展 計 劃 43.6 公 頃 3,259 百 萬 元 房 委 會 ( 公 共 房 屋 發 展 ) 2015 年 灣 仔 發 展 計 劃 第 2 期 12.7 公 頃 4,642.7 百 萬 元 地 政 總 署 ( 休 憩 用 地 ) 2017 年 啟 德 發 展 計 劃 啟 德 機 場 北 面 停 機 坪 第 2 期 基 礎 設 施 1.3 公 頃 見 上 表 地 政 總 署 ( 政 府 機 構 及 社 區 設 施 ) 2015 年 石 硤 尾 大 窩 坪 龍 坪 道 旁 的 房 屋 用 地 4 公 頃 781 百 萬 元 地 政 總 署 ( 私 人 住 宅 發 展 ) 2016 年 蓮 塘 / 香 園 圍 口 岸 工 地 平 整 工 程 23 公 頃 491 百 萬 元 建 築 署 ( 興 建 口 岸 建 築 物 ) 2015 年 3) 預 計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沒 有 為 提 供 土 地 而 在 未 來 12 個 月 動 工 進 行 土 地 平 整 基 礎 設 施 工 程 或 其 他 工 程, 並 將 交 付 予 其 他 政 府 部 門 使 用 的 工 程 項 目 第 8 節 DEVB(W) - 第 118 頁

126 DEVB(W)091 ( 問 題 編 號 :1623)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6): 就 建 造 新 界 單 車 徑 網 絡 事 宜, 請 告 知 本 委 員 會 : 1) 在 年 度 內, 由 屯 門 至 上 水 單 車 徑 建 造 工 程 完 成 的 路 段 詳 細 資 料, 包 括 位 置, 路 徑 長 度 等 ; 2) 承 上 題, 預 計 在 未 來 12 個 月 以 內 完 成 的 路 段 詳 細 資 料, 包 括 位 置, 路 徑 長 度 等 ; 3) 正 在 進 行 及 未 來 12 個 月 以 內 計 劃 就 單 車 徑 網 絡 進 行 勘 測 及 設 計 的 詳 情 提 問 人 : 胡 志 偉 議 員 (1) 及 (2) 屯 門 至 上 水 段 的 第 一 階 段 單 車 徑 工 程, 已 於 2013 年 11 月 展 開, 並 預 期 於 2016 年 完 成, 工 程 包 括 建 造 2.5 公 里 的 新 單 車 徑 和 改 善 4.5 公 里 的 現 有 單 車 徑 (3) 現 正 進 行 及 已 計 劃 在 未 來 12 個 月 內 展 開 的 新 界 區 單 車 徑 網 絡 的 勘 測 和 設 計 工 作 如 下 : 路 段 分 段 工 作 屯 門 至 上 水 餘 下 工 程 詳 細 設 計 荃 灣 至 屯 門 前 期 及 第 一 階 段 工 程 第 二 階 段 工 程 詳 細 設 計 及 工 地 勘 測 走 線 檢 討 第 8 節 DEVB(W) - 第 119 頁

127 DEVB(W)092 ( 問 題 編 號 :0975) 總 目 :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705 土 木 工 程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7): 港 珠 澳 大 橋 將 於 2016 年 通 車, 並 連 接 大 嶼 山, 為 該 區 帶 來 龐 大 的 商 機 及 交 通 流 量 就 此,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當 局 預 留 的 經 費 及 人 手 對 大 嶼 山 人 工 島 進 行 研 究 規 劃 及 諮 詢 為 何 ; 以 及 預 計 未 來 興 建 成 本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恒 鑌 議 員 按 付 款 當 日 價 格 計 算, 中 部 水 域 人 工 島 策 略 性 研 究 ( 下 稱 本 研 究 ), 包 括 相 關 工 地 勘 測 工 程, 最 新 估 計 費 用 約 為 2.27 億 元 如 建 議 撥 款 獲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我 們 計 劃 於 2014 年 下 半 年 委 聘 顧 問 展 開 本 研 究 及 相 關 工 地 勘 測 工 程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將 會 調 配 六 名 內 部 專 業 人 員 管 理 有 關 研 究 由 於 本 研 究 尚 未 展 開, 我 們 並 沒 有 擬 議 人 工 島 的 估 算 建 造 費 用 第 8 節 DEVB(W) - 第 120 頁

128 DEVB(W)093 ( 問 題 編 號 :0592) 總 目 :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總 目 705 土 木 工 程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9): 財 政 司 司 長 在 預 算 案 演 辭 中 提 及, 會 盡 快 展 開 東 大 嶼 都 會 研 究 請 問 會 否 委 託 外 間 機 構 進 行 顧 問 研 究? 涉 及 的 開 支 為 何? 當 局 預 期 何 時 會 展 開 有 關 研 究, 以 及 完 成 研 究 的 時 間 表 為 何? 之 後 的 計 劃 詳 情 為 何? 提 問 人 : 廖 長 江 議 員 我 們 會 委 託 顧 問 進 行 中 部 水 域 人 工 島 策 略 性 研 究 ( 下 稱 本 研 究 ), 以 探 討 在 香 港 島 與 大 嶼 山 之 間 的 中 部 水 域 興 建 人 工 島, 包 括 開 拓 東 大 嶼 都 會 的 初 步 技 術 可 行 性 按 付 款 當 日 價 格 計 算, 本 研 究 的 最 新 估 計 費 用 約 為 2.27 億 元 如 獲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撥 款, 我 們 計 劃 於 2014 年 第 三 季 展 開 本 研 究, 預 計 在 2017 年 完 成 至 於 本 研 究 所 提 出 有 關 人 工 島 及 相 關 填 海 的 建 議, 我 們 會 按 需 要 另 外 進 行 規 劃 及 工 程 研 究 第 8 節 DEVB(W) - 第 121 頁

129 DEVB(W)094 ( 問 題 編 號 :1427) 總 目 :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總 目 705 土 木 工 程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0): 財 政 預 算 案 第 119 段 ( 六 ) 表 示 會 展 開 對 東 大 嶼 都 會 的 研 究, 預 計 有 關 開 支 如 何? 有 關 研 究 的 時 間 表 如 何? 東 大 嶼 都 會 的 研 究 將 會 涉 及 哪 些 範 圍? 提 問 人 : 涂 謹 申 議 員 我 們 會 委 託 顧 問 進 行 中 部 水 域 人 工 島 策 略 性 研 究 ( 下 稱 本 研 究 ), 以 探 討 在 香 港 島 與 大 嶼 山 之 間 的 中 部 水 域 興 建 人 工 島, 包 括 開 拓 東 大 嶼 都 會 的 初 步 技 術 可 行 性 按 付 款 當 日 價 格 計 算, 本 研 究 的 最 新 估 計 費 用 約 為 2.27 億 元 如 獲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撥 款, 我 們 計 劃 於 2014 年 第 三 季 展 開 本 研 究, 預 計 在 2017 年 完 成 本 研 究 的 範 疇 包 括 人 工 島 建 議 的 工 程 可 行 性 港 口 運 作 和 海 上 交 通 與 安 全 研 究 漁 業 影 響 評 估 策 略 性 環 境 評 估 工 地 勘 測, 以 及 諮 詢 相 關 持 份 者 第 8 節 DEVB(W) - 第 122 頁

130 DEVB(W)095 ( 問 題 編 號 :0921) 總 目 : (707)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 新 市 鎮 及 市 區 發 展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3): 就 擴 展 新 市 鎮 和 規 劃 新 發 展 區 時 所 涉 及 的 海 事 工 程, 請 告 知 : (a) 因 大 嶼 山 發 展 及 維 港 以 外 適 度 填 海 工 程 而 涉 及 的 填 海 面 積 因 此 而 喪 失 的 漁 場 面 積, 以 及 在 海 事 工 程 後 所 為 確 保 海 上 航 行 及 航 空 安 全 而 設 立 的 限 制 區 面 積 分 別 為 何? (b) 在 有 關 海 事 工 程 中, 涉 及 漁 業 規 劃 的 發 展 詳 情 人 手 編 制 及 開 支 分 別 為 何? 佔 總 開 支 的 百 分 比 分 別 為 何? 提 問 人 : 何 俊 賢 議 員 (a) 有 關 大 嶼 山 發 展 及 維 港 以 外 具 潛 力 填 海 地 點 的 工 程 項 目, 我 們 要 在 完 成 個 別 的 詳 細 研 究 後, 才 能 確 定 填 海 範 圍 喪 失 漁 場 面 積, 以 及 為 確 保 航 行 及 航 空 安 全 而 設 立 的 海 上 限 制 區 (b) 我 們 要 在 完 成 個 別 的 詳 細 研 究 後, 才 能 確 定 海 事 工 程 的 發 展 詳 情, 包 括 漁 業 影 響 評 估 我 們 沒 有 關 於 漁 業 影 響 評 估 這 部 分 研 究 的 人 手 編 制 及 開 支 的 獨 立 分 項 數 字 第 8 節 DEVB(W) - 第 123 頁

131 DEVB(W)096 ( 問 題 編 號 :0352) 總 目 : (707)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 新 市 鎮 及 市 區 發 展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1): 分 目 7487CL.. 東 涌 發 展 計 劃 第 3A 期 第 51 52( 部 分 ) 及 53 至 56 區 的 填 海 工 程 根 據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的 原 本 建 議,7487CL- 東 涌 發 展 計 劃 第 3A 期 第 51 52( 部 分 ) 及 53 至 56 區 的 填 海 工 程 應 在 2003 年 完 成 在 這 方 面,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本 委 員 會 : a) 延 誤 的 原 因 ; b) 工 程 計 劃 的 進 度, 以 及 截 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 在 填 海 海 堤 排 水 暗 渠 環 境 監 察 及 審 核 計 劃 顧 問 費 應 急 費 用 及 通 脹 準 備 金 方 面, 實 際 開 支 的 分 項 數 字 ; c) 工 程 計 劃 這 樣 延 誤, 是 否 會 引 致 費 用 增 加 ; 若 然, 當 局 會 否 向 立 法 會 申 請 增 加 撥 款 ; 以 及 d) 當 局 最 新 預 測 的 工 程 計 劃 完 成 日 期 為 何? 提 問 人 : 石 禮 謙 議 員 a) 填 海 及 相 關 基 礎 設 施 工 程 已 於 2003 年 4 月 大 致 完 成, 唯 一 尚 未 完 成 的 工 程 是 清 理 存 放 於 東 涌 第 53 及 54 區 的 公 眾 填 料 這 些 公 眾 填 料 是 用 作 填 海 土 地 上 的 加 載 物 料, 以 加 速 土 地 的 固 結 及 沉 降 這 些 加 載 物 料 需 存 放 於 該 工 程 項 目 的 工 地, 直 至 覓 得 公 眾 填 料 接 收 處 這 些 公 眾 填 料 現 時 正 陸 續 在 港 珠 澳 大 橋 的 填 海 工 程 中 循 環 再 用 b) 清 理 存 放 於 東 涌 第 53 及 54 區 的 公 眾 填 料 這 項 餘 下 工 作 現 正 進 行 中 截 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 該 工 程 項 目 的 分 項 開 支 如 下 : 類 別 實 際 開 支 ( 截 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 ) ( 百 萬 元 ) 填 海 93.7 海 堤 排 水 暗 渠 環 境 監 察 及 審 核 計 劃 0.1 顧 問 費 54.4 應 急 費 用 21.8 通 脹 準 備 金 (1.3) 總 值 c) 暫 緩 清 理 於 上 述 工 地 存 放 的 公 眾 填 料 未 有 引 致 任 何 費 用 增 加 d) 該 工 程 項 目 預 計 於 2014 年 6 月 完 成 第 8 節 DEVB(W) - 第 124 頁

132 DEVB(W)097 ( 問 題 編 號 :2931) 總 目 : (707)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 新 市 鎮 及 市 區 發 展 7100CX 為 工 務 計 劃 丁 級 工 程 項 目 進 行 新 市 鎮 及 市 區 工 程 研 究 及 勘 測 工 作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05): 行 政 長 官 施 政 報 告 表 示 啟 德 發 展 區 預 計 提 供 約 個 住 宅 單 位, 請 告 知 預 計 的 公 共 房 屋 或 私 人 住 宅 用 地 面 積 和 單 位 落 成 數 量 提 問 人 : 黄 毓 民 議 員 預 計 新 增 的 大 約 個 住 宅 單 位, 會 透 過 適 度 增 加 啟 德 發 展 計 劃 的 發 展 密 度 而 提 供, 但 須 獲 得 法 定 規 劃 許 可, 將 啟 德 分 區 計 劃 大 綱 圖 的 部 分 房 屋 用 地 的 最 高 地 積 比 率 和 建 築 物 高 度 限 制 略 為 放 寬 上 述 措 施 並 不 涉 及 新 的 住 宅 用 地 除 約 130 個 單 位 屬 居 者 有 其 屋 計 劃 外, 大 部 分 新 增 的 單 位 來 自 私 人 住 宅 發 展 項 目 第 8 節 DEVB(W) - 第 125 頁

133 DEVB(W)098 ( 問 題 編 號 :3106) 總 目 :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總 目 707- 新 市 鎮 及 市 區 發 展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9): 預 算 案 中 提 出 將 預 留 6000 萬 元 進 行 研 究, 探 討 港 珠 澳 大 橋 香 港 口 岸 人 工 島 商 業 用 途 的 可 行 性, 就 此,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1) 此 項 可 行 性 研 究 的 時 間 表 為 何? (2) 2016 年 港 珠 澳 大 橋 通 車 之 後 至 口 岸 人 工 島 商 業 配 套 竣 工 前 過 渡 期 間, 當 局 如 何 處 理 口 岸 人 工 島 空 置 用 地 以 及 有 何 措 施 增 加 人 工 島 的 使 用 率? 提 問 人 : 姚 思 榮 議 員 (1) 港 珠 澳 大 橋 香 港 口 岸 人 工 島 上 蓋 及 其 地 下 空 間 發 展 的 初 步 可 行 性 研 究 ( 本 研 究 ), 定 於 2014 年 8 月 展 開, 預 期 於 2016 年 9 月 完 成 (2) 建 造 整 個 人 工 島 的 目 的, 是 為 港 珠 澳 大 橋 提 供 相 關 的 香 港 口 岸, 並 會 在 港 珠 澳 大 橋 啓 用 後 作 此 用 途 本 研 究 會 探 討 透 過 利 用 人 工 島 的 上 蓋 及 地 下 空 間 作 商 業 發 展 項 目 的 可 行 性, 而 在 擬 議 商 業 發 展 項 目 建 造 及 營 運 期 間 同 時 維 持 香 港 口 岸 運 作 暢 順 及 安 全 本 研 究 亦 會 制 訂 推 行 時 間 表, 以 分 期 發 展 方 式 盡 量 善 用 島 上 的 可 用 空 間 第 8 節 DEVB(W) - 第 126 頁

134 DEVB(W)099 ( 問 題 編 號 :0140) 總 目 : (39) 渠 務 署 (1) 雨 水 排 放 管 制 人 員 : 渠 務 署 署 長 ( 鍾 錦 華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4): (1) 年 度 有 多 少 因 雨 水 渠 管 老 化 而 爆 裂 的 事 件 發 生? 每 條 爆 裂 的 渠 管, 之 前 用 了 多 少 年? (2) 當 局 今 年 度 進 行 甚 麼 措 施 針 對 渠 管 爆 裂 和 滲 漏 情 況? 涉 及 的 支 出 和 人 手 為 何? (3) 請 列 出 全 港 雨 水 渠 的 總 長 度, 現 時 壽 命, 總 體 平 均 壽 命 及 維 修 開 支 雨 水 渠 總 長 度 : 雨 水 渠 壽 命 佔 總 長 度 的 比 例 維 修 開 支 ( 港 元 ) 5 年 以 下 5 至 <10 年 10 至 <15 年 15 至 <20 年 20 至 <25 年 25 至 <30 年 30 至 <35 年 35 至 <40 年 40 至 <45 年 45 至 <50 年 50 年 或 以 上 總 體 平 均 壽 命 : 提 問 人 : 梁 家 傑 議 員 第 8 節 DEVB(W) - 第 127 頁

135 (1) 公 共 雨 水 渠 渠 管 破 裂 或 滲 漏, 一 般 是 由 多 種 原 因 同 時 出 現 所 造 成, 包 括 渠 管 老 化 土 地 沉 降 和 管 身 受 壓 年 度, 有 672 宗 公 共 雨 水 渠 渠 管 破 裂 或 滲 漏 事 故 這 些 渠 管 在 破 裂 或 滲 漏 事 故 發 生 前, 已 運 作 10 年 至 40 年 以 上 (2) 渠 務 署 是 透 過 有 系 統 的 維 修 計 劃 對 現 有 渠 管 進 行 定 期 檢 測 在 檢 測 中 如 發 現 渠 管 有 損 壞 / 破 損, 本 署 會 進 行 渠 管 復 修 工 程 年 度, 預 算 開 支 和 人 手 分 別 為 9,500 萬 元 和 114 人 (3) 渠 務 署 轄 下 管 理 的 雨 水 渠 總 長 約 公 里, 平 均 年 齡 約 為 28 年, 年 齡 分 布 如 下 : 雨 水 渠 年 齡 佔 總 長 度 的 比 例 5 年 以 下 4% 5 至 <10 年 6% 10 至 <15 年 13% 15 至 <20 年 11% 20 至 <25 年 11% 25 至 <30 年 13% 30 至 <35 年 12% 35 至 <40 年 7% 40 至 <45 年 5% 45 至 <50 年 6% 50 年 或 以 上 12% 年 度, 維 修 和 保 養 雨 水 渠 的 總 預 算 開 支 約 為 2.62 億 元 渠 務 署 並 沒 有 按 渠 管 年 齡 劃 分 的 維 修 開 支 分 項 數 字 第 8 節 DEVB(W) - 第 128 頁

136 DEVB(W)100 ( 問 題 編 號 :1351) 總 目 : (39) 渠 務 署 (1) 雨 水 排 放 管 制 人 員 : 渠 務 署 署 長 ( 鍾 錦 華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6): 關 於 正 在 進 行 詳 細 設 計 的 基 本 工 程 項 目 總 值,2013 年 原 本 預 算 為 三 十 二 億 五 千 五 百 萬 元, 但 實 際 開 支 為 六 十 一 億 七 千 一 百 九 十 萬 元, 請 問 原 因 為 何 ; 請 列 出 增 加 的 工 程 詳 情 提 問 人 : 盧 偉 國 議 員 正 在 進 行 詳 細 設 計 的 基 本 工 程 項 目 總 值 在 2013 年 有 所 增 加, 主 要 是 由 於 元 朗 雨 水 排 放 系 統 改 善 工 程 的 詳 細 設 計 工 作, 從 2014 年 提 前 至 2013 年 開 展 所 致 第 8 節 DEVB(W) - 第 129 頁

137 DEVB(W)101 ( 問 題 編 號 :1176) 總 目 : (39) 渠 務 署 (000) 運 作 開 支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渠 務 署 署 長 ( 鍾 錦 華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1): 年 度 將 會 增 加 21 個 非 首 長 級 職 位, 請 按 所 涉 及 的 職 位 聘 用 條 款 主 要 負 責 工 作 範 疇 或 指 定 負 責 項 目 薪 酬 級 別, 以 及 屬 於 新 增 聘 還 是 內 部 調 配 等 劃 分, 詳 細 列 出 21 個 職 位 的 分 布 情 況 提 問 人 : 謝 偉 銓 議 員 年, 部 門 會 增 設 24 個 職 位, 刪 減 3 個 職 位, 即 淨 增 設 21 個 非 首 長 級 職 位 所 有 增 設 的 職 位, 均 按 公 務 員 聘 用 條 款 受 聘 部 門 會 藉 相 關 的 招 聘 和 晉 升 安 排 填 補 這 些 職 位 有 關 年 增 設 / 刪 減 的 職 位 職 責 範 圍 和 薪 酬 級 別 的 分 項 數 字, 載 列 如 下.. 職 位 將 增 設 / 刪 減 的 職 位 數 目 職 責 範 圍 薪 酬 級 別 ( 元 ) 高 級 工 程 師 2 就 渠 務 基 建 工 程 提 供 專 業 服 務 89,565 至 103,190 工 程 師 / 12 29,720 至 86,440 助 理 工 程 師 工 程 師 / -1 不 適 用 29,720 至 86,440 助 理 工 程 師 園 境 師 / 1 就 景 觀 設 計 和 綠 化 相 關 事 宜 提 28,315 至 86,440 助 理 園 境 師 供 專 業 服 務 技 術 主 任 / 2 就 規 劃 和 設 計 排 水 設 施 提 供 技 11,485 至 34,315 見 習 技 術 主 任 術 支 援 工 程 督 察 1 就 操 作 和 維 修 渠 務 設 施 提 供 技 37,625 至 56,810 二 級 監 工 1 術 支 援 17,485 至 20,905 高 級 機 械 督 察 1 就 操 作 和 維 修 電 氣 和 機 械 設 施 57,275 至 64,410 電 氣 督 察 1 提 供 技 術 支 援 37,625 至 56,810 二 級 監 工 2 17,485 至 20,905 一 級 工 程 化 驗 1 就 化 驗 室 服 務 提 供 技 術 支 援 34,315 至 45,155 室 技 術 員 二 級 工 人 -2 不 適 用 10,555 至 12,445 總 計 21 第 8 節 DEVB(W) - 第 130 頁

138 DEVB(W)102 ( 問 題 編 號 :2260) 總 目 : (704)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 渠 務 (4407DS) 搬 遷 沙 田 污 水 處 理 廠 往 岩 洞 - 顧 問 費 及 勘 測 工 作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渠 務 署 署 長 ( 鍾 錦 華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8): 關 於 分 目 4407DS 搬 遷 沙 田 污 水 處 理 廠 往 岩 洞 顧 問 費 及 勘 測 工 作, 請 告 知 : 年 度 的 開 支 所 涉 的 工 程 項 目 為 何? 年 度 的 開 支 所 涉 的 工 程 項 目 為 何? 提 問 人 : 范 國 威 議 員 我 們 於 2012 年 5 月 展 開 一 項 搬 遷 沙 田 污 水 處 理 廠 的 詳 細 可 行 性 研 究, 是 由 分 目 編 號 4379DS 號 下 撥 款 該 項 可 行 性 研 究 的 主 要 工 作 已 於 2013 年 年 底 完 成 研 究 結 果 顯 示, 搬 遷 沙 田 污 水 處 理 廠 的 建 議, 在 技 術 和 財 政 上 均 屬 實 際 可 行 在 該 可 行 性 研 究 下 進 行 的 兩 個 階 段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已 於 2013 年 10 月 完 成, 有 關 建 議 獲 得 市 民 普 遍 支 持 所 以, 我 們 擬 在 分 目 編 號 4407DS 號 下 撥 款, 就 這 項 搬 遷 計 劃 委 聘 顧 問 進 行 勘 測 和 設 計 研 究, 以 及 更 詳 細 的 工 地 勘 測 工 程 如 獲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撥 款, 我 們 計 劃 於 2014 年 下 半 年 展 開 勘 測 和 設 計 研 究, 預 計 分 階 段 在 2022 年 年 底 完 成 由 於 撥 款 尚 待 批 准, 在 年 度, 分 目 編 號 4407DS 號 下 並 不 涉 及 任 何 開 支 在 年 度, 該 分 目 下 的 預 算 開 支, 是 為 進 行 研 究 及 相 關 工 地 勘 測 工 程 預 留 款 項, 用 以 支 付 顧 問 公 司 和 承 建 商 的 費 用 4407DS 的 範 圍 包 括 (a) 就 搬 遷 計 劃 進 行 初 步 和 詳 細 設 計 ; (b) 就 相 關 方 面 進 行 詳 細 影 響 評 估 ; (c) 舉 辦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及 諮 詢 相 關 持 份 者 ; (d) 進 行 更 詳 細 的 工 地 勘 測 工 程 和 監 督 工 作 ; 以 及 (e) 擬 備 招 標 文 件 第 8 節 DEVB(W) - 第 131 頁

139 DEVB(W)103 ( 問 題 編 號 :2266) 總 目 : (704)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 渠 務 (4379DS) 搬 遷 沙 田 污 水 處 理 廠 往 岩 洞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渠 務 署 署 長 ( 鍾 錦 華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54): 關 於 分 目 4379DS 搬 遷 沙 田 污 水 處 理 廠 往 岩 洞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請 告 知 : 年 度 的 開 支 所 涉 的 工 程 項 目 為 何? 年 度 的 開 支 所 涉 的 工 程 項 目 為 何? 提 問 人 : 范 國 威 議 員 1.&2. 工 務 計 劃 項 目 第 4379DS 號 在 年 度 所 涉 的 預 算 開 支, 以 及 年 度 所 預 留 的 預 算 開 支, 都 是 為 進 行 搬 遷 沙 田 污 水 處 理 廠 往 岩 洞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和 相 關 土 地 勘 測 工 程, 用 以 支 付 顧 問 公 司 和 承 建 商 的 費 用 工 務 計 劃 項 目 第 4379DS 號 的 範 圍 包 括 - (a) 就 沙 田 污 水 處 理 廠 的 搬 遷 計 劃 進 行 詳 細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包 括 進 行 相 關 的 初 步 技 術 和 影 響 評 估 ; (b) 就 騰 出 的 土 地 的 未 來 土 地 用 途 進 行 規 劃 檢 討, 以 確 定 符 合 成 本 效 益 ; (c) 舉 行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及 諮 詢 相 關 持 份 者 ; 以 及 (d) 進 行 相 關 土 地 勘 測 工 程 和 工 地 監 督 工 作 第 8 節 DEVB(W) - 第 132 頁

140 DEVB(W)104 ( 問 題 編 號 :2956) 總 目 : (704)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 渠 務 (4407DS) 搬 遷 沙 田 污 水 處 理 廠 往 岩 洞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渠 務 署 署 長 ( 鍾 錦 華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4): 環 境 環 境 保 護 污 水 收 集 設 施 及 污 水 處 理 系 統 4407DS 搬 遷 沙 田 污 水 處 理 廠 往 岩 洞 顧 問 費 及 勘 測 工 作 搬 遷 沙 田 污 水 處 理 廠 往 岩 洞 顧 問 費 及 勘 測 工 作 預 測 將 在 財 政 年 度 第 三 季 展 開, 約 需 費 用 $6 億 4,400 多 萬, 而 年 度 的 預 算 開 支 為 $848 萬 請 問 該 項 目 的 工 程 時 間 表 為 何? 可 否 詳 細 列 出 項 目 計 劃 包 括 的 各 項 設 施 所 涉 及 的 資 源 的 詳 細 分 配 情 況?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葛 珮 帆 議 員 如 獲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撥 款, 我 們 計 劃 在 2014 年 下 半 年 展 開 搬 遷 沙 田 污 水 處 理 廠 往 岩 洞 的 勘 測 和 設 計 工 作 的 顧 問 研 究, 預 計 可 分 階 段 於 2022 年 年 底 前 完 成 勘 測 和 設 計 研 究 及 相 關 工 地 勘 測 工 程 的 最 新 預 算 費 用 約 為 億 元 ( 按 付 款 當 日 價 格 計 算 ), 分 項 數 字 如 下 : (a) 進 行 初 步 和 詳 細 設 計 詳 細 影 響 評 估 舉 行 公 眾 參 與 和 諮 詢 活 動, 以 及 擬 備 招 標 文 件 等 的 顧 問 費 百 萬 元 (b) 工 地 勘 測 工 程 的 駐 工 地 人 員 的 薪 酬 17.8 (c) 工 地 勘 測 工 程 (d) 應 急 費 用 46.0 小 計 ( 按 2013 年 9 月 價 格 計 算 ) (e) 價 格 調 整 準 備 總 計 ( 按 付 款 當 日 價 格 計 算 ) 第 8 節 DEVB(W) - 第 133 頁

141 DEVB(W)105 ( 問 題 編 號 :2958) 總 目 : (704)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 渠 務 (4402DS) 搬 遷 西 貢 污 水 處 理 廠 往 岩 洞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渠 務 署 署 長 ( 鍾 錦 華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6): 環 境 環 境 保 護 污 水 收 集 設 施 及 污 水 處 理 系 統 4402DS 搬 遷 西 貢 污 水 處 理 廠 往 岩 洞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搬 遷 西 貢 污 水 處 理 廠 往 岩 洞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預 測 將 在 財 政 年 度 第 三 季 展 開, 約 需 費 用 $4,090 多 萬, 而 年 度 的 預 算 開 支 為 $212 萬 請 問 該 項 目 的 工 程 時 間 表 為 何? 可 否 詳 細 列 出 項 目 計 劃 包 括 的 各 項 設 施 所 涉 及 的 資 源 的 詳 細 分 配 情 況?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葛 珮 帆 議 員 如 獲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撥 款, 我 們 計 劃 於 2014 年 下 半 年 展 開 搬 遷 西 貢 污 水 處 理 廠 往 岩 洞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預 計 約 於 2 年 內 完 成 該 可 行 性 研 究 和 相 關 工 地 勘 測 工 作 的 最 新 預 算 費 用 總 額 約 為 4,060 萬 元 ( 按 付 款 當 日 價 格 計 算 ), 分 項 數 字 如 下 : (a) 進 行 詳 細 工 程 可 行 性 研 究 為 未 來 土 地 用 途 作 規 劃 檢 討, 以 及 舉 行 公 眾 參 與 和 諮 詢 活 動 等 的 顧 問 費 百 萬 元 23.4 (b) 進 行 工 地 勘 測 工 作 和 其 他 勘 測 工 作 8.5 (c) 應 急 費 用 3.1 (d) 價 格 調 整 準 備 5.6 小 計 35.0 ( 按 2013 年 9 月 價 格 計 算 ) 總 計 40.6 ( 按 付 款 當 日 價 格 計 算 ) 第 8 節 DEVB(W) - 第 134 頁

142 DEVB(W)106 ( 問 題 編 號 :0694) 總 目 : (42) 機 電 工 程 署 (2) 機 械 裝 置 安 全 管 制 人 員 : 機 電 工 程 署 署 長 ( 陳 帆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2): 在 綱 領 (2) 中, 年 度 的 撥 款 較 年 度 的 修 訂 預 算 增 加 250 萬 元, 主 要 由 於 優 化 政 府 各 局 和 部 門 現 有 升 降 機 的 需 求 上 升 以 及 增 加 撥 款 以 開 設 10 個 職 位, 請 列 出 該 10 個 職 位 的 名 稱 及 其 職 責 提 問 人 : 潘 兆 平 議 員 有 關 新 開 設 的 10 個 職 位, 其 職 級 和 職 責 撮 列 於 下 表 : 職 級 數 目 職 責 工 程 師 1 處 理 根 據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條 例 提 出 檢 控 和 採 取 紀 律 行 動 的 相 關 專 業 事 宜, 以 及 為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安 全 諮 詢 委 員 會 提 供 專 業 支 援 高 級 督 察 1 帶 領 和 監 督 一 隊 督 察 以 進 行 與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巡 查 事 故 調 查 及 規 管 執 法 相 關 的 工 作, 以 及 加 强 對 註 冊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承 辦 商 的 審 核 巡 查 督 察 8 巡 查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協 助 進 行 事 故 調 查 就 投 訴 及 查 詢 進 行 實 地 調 查, 以 及 協 助 加 强 對 註 冊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承 辦 商 的 審 核 巡 查 第 8 節 DEVB(W) - 第 135 頁

143 DEVB(W)107 ( 問 題 編 號 :1167) 總 目 : (42) 機 電 工 程 署 (2) 機 械 裝 置 安 全 管 制 人 員 : 機 電 工 程 署 署 長 ( 陳 帆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7): 根 據 綱 領 (2) 指 標,2012 年 和 2013 年 分 別 有 和 部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其 中 及 部 分 別 於 2012 年 和 2013 年 接 受 檢 驗, 而 2012 年 和 2013 年 已 調 查 的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事 故 分 別 有 272 宗 及 271 宗, 請 當 局 告 知 本 會 : ( 一 ) 過 去 4 年 ( 即 2010 至 2013 年 ),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分 類 數 字 是 怎 樣 ; 請 列 出 該 些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屬 於 本 港 哪 些 電 梯 公 司 及 營 辦 商 ; 公 眾 如 何 從 網 上 查 閱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屬 於 本 港 哪 些 電 梯 公 司 及 營 辦 商? ( 二 ) 請 列 出 過 去 4 年 ( 即 2010 至 2013 年 ), 部 門 檢 驗 的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屬 於 本 港 哪 些 電 梯 公 司 及 營 辦 商, 而 部 門 檢 驗 工 作 涉 及 開 支 和 人 手 是 多 少? ( 三 ) 請 列 出 過 去 4 年 ( 即 2010 至 2013 年 ), 部 門 已 調 查 的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事 故 屬 於 哪 些 電 梯 公 司 及 承 辦 商, 而 部 門 調 查 事 故 涉 及 開 支 和 人 手 是 多 少? ( 四 ) 現 時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從 業 員 數 字 為 多 少? 從 業 員 平 均 年 資 為 多 少? 預 計 2014 年 檢 查 及 維 修 逾 8 萬 部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當 局 預 計 來 年 新 增 的 註 冊 從 業 員 人 數 為 多 少? ( 五 ) 當 局 是 否 知 悉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中,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技 工 和 註 冊 工 程 師, 其 平 均 工 資 為 多 少? 如 知 悉, 有 關 職 位 過 去 4 年 ( 即 2010 至 2013 年 ) 的 工 資 是 多 少? 如 否,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鄧 家 彪 議 員 ( 一 ) 過 去 4 年 ( 即 2010 至 2013 年 ) 的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總 數 撮 列 於 下 文 表 1 這 些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分 別 由 43 間 註 冊 升 降 機 承 辦 商 負 責 維 修 保 養, 當 中 32 間 同 時 是 註 冊 自 動 梯 承 辦 商 註 冊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承 辦 商 名 單 可 於 機 電 工 程 署 ( 機 電 署 ) 網 站 查 閱 註 冊 承 辦 商 需 把 印 有 其 名 稱 及 聯 絡 電 話 號 碼 的 標 貼, 張 貼 於 升 降 機 / 自 動 梯 主 要 層 站 旁 邊 或 升 降 機 機 廂 內 的 當 眼 地 方, 以 便 公 眾 可 從 該 標 貼 得 知 負 責 的 註 冊 承 辦 商 表 1..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數 目 年 份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升 降 機 總 數 自 動 梯 總 數 第 8 節 DEVB(W) - 第 136 頁

144 ( 二 ) 機 電 署 在 過 去 4 年 進 行 的 巡 查, 涵 蓋 所 有 為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提 供 維 修 保 養 服 務 的 註 冊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承 辦 商 進 行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巡 查 及 事 故 調 查 的 人 手, 包 括 1 名 高 級 工 程 師 3 名 工 程 師 1 名 高 級 督 察 及 18 名 督 察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及 年 度 所 涉 及 的 開 支 分 別 為 1,350 萬 元 1,430 萬 元 1,510 萬 元 及 2,020 萬 元 ( 三 ) 大 部 分 的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事 故 均 與 乘 客 的 不 當 行 為 有 關, 例 如 乘 客 的 手 太 接 近 升 降 機 門 或 使 用 自 動 梯 時 失 去 平 衡 現 把 過 去 4 年 ( 即 2010 至 2013 年 ) 涉 及 機 件 故 障 的 事 故 數 字, 按 負 責 保 養 有 關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的 註 冊 承 辦 商 撮 列 於 下 文 表 2 表 2.. 與 機 件 故 障 有 關 的 事 故 數 字 註 冊 承 辦 商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星 瑪 電 梯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日 立 電 梯 工 程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其 士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迅 達 升 降 機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奧 的 斯 電 梯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好 歷 香 港 升 降 機 有 限 公 司 富 士 達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通 力 電 梯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三 菱 電 梯 香 港 有 限 公 司 力 建 電 梯 香 港 有 限 公 司 安 力 電 梯 有 限 公 司 振 明 電 梯 有 限 公 司 捷 運 電 梯 有 限 公 司 宏 照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蒂 森 克 虜 伯 電 梯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捷 高 電 梯 有 限 公 司 信 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聯 興 工 程 服 務 有 限 公 司 東 哲 電 梯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富 來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總 計 * 信 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的 註 冊 已 於 2013 年 10 月 16 日 被 取 消 進 行 事 故 調 查 工 作 的 人 手 及 開 支 請 參 閱 上 文 ( 二 ) 段 ( 四 ) 截 至 2014 年 2 月 24 日, 業 界 共 有 303 名 註 冊 工 程 師 及 名 註 冊 工 程 人 員, 另 有 大 約 600 名 在 註 冊 工 程 人 員 及 註 冊 工 程 師 監 督 下 工 作 的 一 般 工 人 根 據 從 業 界 取 得 的 資 料, 註 冊 工 程 師 及 註 冊 工 程 人 員 的 平 均 年 資 分 別 為 大 約 15 年 及 20 年 我 們 預 期 在 2014 年 會 增 加 約 15 名 註 冊 工 程 師 及 150 名 註 冊 工 程 人 員 ( 五 ) 政 府 統 計 處 定 期 發 表 報 告, 載 列 由 主 要 承 辦 商 呈 報 的 從 事 公 營 建 築 工 程 的 工 人 ( 當 中 包 括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技 工 行 業 ) 每 日 平 均 工 資 該 等 資 料 可 顯 示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工 程 人 員 的 薪 金 水 平 在 2010 年 2011 年 2012 年 及 2013 年,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技 工 的 每 日 平 均 工 資 分 別 為 696 元 644 元 605 元 及 648 元 至 於 註 冊 工 程 師, 我 們 並 無 相 關 的 工 資 資 料 第 8 節 DEVB(W) - 第 137 頁

145 第 8 節 DEVB(W) - 第 138 頁

146 DEVB(W)108 ( 問 題 編 號 :1947) 總 目 : (95)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3) 文 物 及 博 物 館 管 制 人 員 :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署 長 ( 馮 程 淑 儀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0): 綱 領 簡 介 提 到, 署 方 會 就 有 關 保 存 及 保 護 文 物 建 築 的 事 宜 向 古 物 事 務 監 督 提 供 支 援, 以 及 向 古 物 諮 詢 委 員 會 提 供 秘 書 支 援 服 務 請 按 分 級 ( 包 括 一 二 及 三 級 歷 史 建 築 物 ) 列 出 過 去 5 年 ( 即 年 ), 每 年 獲 宣 佈 為 古 蹟 的 建 築 物 / 構 築 物 請 按 項 目 分 別 列 出 過 去 5 個 財 政 年 度 ( 至 年 度 ), 用 於 進 行 各 修 復 修 葺 和 維 修 工 程 的 開 支 提 問 人 : 陳 婉 嫻 議 員 過 去 5 年, 獲 宣 布 為 古 蹟 的 建 築 物 / 構 築 物 及 其 宣 布 為 古 蹟 前 的 評 級 表 列 如 下 : 宣 布 為 古 蹟 的 年 份 法 定 古 蹟 項 目 及 地 址 宣 布 為 古 蹟 前 的 評 級 2009 香 港 薄 扶 林 水 塘 6 項 歷 史 構 築 物 一 級 香 港 大 潭 水 塘 群 22 項 歷 史 構 築 物 香 港 黃 泥 涌 水 塘 3 項 歷 史 構 築 物 香 港 香 港 仔 水 塘 4 項 歷 史 構 築 物 新 界 沙 田 九 龍 水 塘 5 項 歷 史 構 築 物 新 界 葵 青 城 門 水 塘 紀 念 碑 新 界 沙 頭 角 蓮 麻 坑 村 葉 定 仕 故 居 新 界 元 朗 屏 山 坑 頭 村 仁 敦 岡 書 室 一 級 一 級 一 級 一 級 一 級 一 級 一 級 2010 九 龍 油 麻 地 窩 打 老 道 25 號 東 華 三 院 文 物 館 一 級 香 港 上 環 荷 李 活 道 文 武 廟 新 界 元 朗 錦 田 水 頭 廣 瑜 鄧 公 祠 香 港 半 山 區 衛 城 道 7 號 甘 棠 第 一 級 一 級 一 級 第 8 節 DEVB(W) - 第 139 頁

147 宣 布 為 古 蹟 的 年 份 法 定 古 蹟 項 目 及 地 址 宣 布 為 古 蹟 前 的 評 級 2011 新 界 元 朗 下 白 泥 55 號 碉 堡 一 級 香 港 赤 柱 東 頭 灣 道 22 號 聖 士 提 反 書 院 的 書 院 大 樓 香 港 般 咸 道 63A 號 英 皇 書 院 一 級 一 級 2013 香 港 中 環 和 平 紀 念 碑 一 級 香 港 薄 扶 林 道 139 號 伯 大 尼 修 院 新 界 沙 頭 角 下 禾 坑 1-5 號 發 達 堂 新 界 元 朗 屏 山 達 德 公 所 一 級 一 級 一 級 過 去 5 年,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轄 下 古 物 古 蹟 辦 事 處 用 於 古 蹟 及 歷 史 建 築 物 修 復 和 維 修 工 程 的 開 支 如 下 : 年 度 用 於 古 蹟 修 復 工 程 的 開 支 用 於 古 蹟 維 修 工 程 的 開 支 為 私 人 已 評 級 歷 史 建 築 物 提 供 的 維 修 資 助 ,727,000 元 3,566,000 元 1,206,000 元 ,753,000 元 6,124,000 元 3,788,000 元 ,691,000 元 6,304,000 元 2,826,000 元 ,272,000 元 3,758,000 元 3,913,000 元 ( 預 算 ) 14,453,000 元 3,480,000 元 5,520,000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140 頁

148 第 8 節 DEVB(W) - 第 141 頁

149 DEVB(W)109 ( 問 題 編 號 : 3273) 總 目 : (95)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3) 文 物 及 博 物 館 管 制 人 員 :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署 長 ( 馮 程 淑 儀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8): 關 於 歷 史 建 築 物 的 保 育 工 作 : 年 度 古 物 古 蹟 辦 事 處 的 預 算 開 支 為 多 少 ; 與 年 度 比 較 為 何 ; 幢 歷 史 建 築 物 的 評 級 工 作 尚 未 完 成, 已 知 古 物 古 蹟 辦 事 處 亦 收 到 公 眾 轉 介 共 202 幢 建 築 物 作 歷 史 價 值 評 審, 預 計 工 作 何 時 完 成 ; 投 入 的 開 支 為 何? 提 問 人 : 盧 偉 國 議 員 1. 古 物 古 蹟 辦 事 處 ( 古 蹟 辦 ) 在 及 年 度 的 預 算 開 支 分 別 為 億 元 及 億 元 2. 古 物 諮 詢 委 員 會 ( 古 諮 會 ) 自 2009 年 起 為 幢 歷 史 建 築 物 進 行 評 級 工 作 由 於 評 估 及 評 級 過 程 中 須 與 相 關 業 主 / 持 份 者 進 行 長 時 間 的 磋 商 ( 例 如 釐 清 建 築 物 的 狀 況 及 處 理 反 對 意 見 ), 古 諮 會 並 無 就 評 級 工 作 設 定 期 限 2013 年 2 月, 古 諮 會 決 定 同 時 處 理 原 有 幢 建 築 物 尚 待 完 成 的 評 級 工 作 及 另 外 202 個 新 項 目 的 評 估 工 作 截 至 2014 年 3 月, 古 諮 會 已 確 認 幢 建 築 物 的 評 級, 當 中 包 括 載 列 幢 建 築 物 的 原 有 名 單 上 的 個 項 目 及 202 個 新 項 目 中 的 51 個 項 目 古 蹟 辦 負 責 向 古 諮 會 提 供 行 政 支 援, 歷 史 建 築 物 評 級 工 作 的 開 支 由 古 蹟 辦 的 每 年 撥 款 支 付 第 8 節 DEVB(W) - 第 142 頁

150 DEVB(W)110 ( 問 題 編 號 :1442) 總 目 : (95)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3) 文 物 及 博 物 館 管 制 人 員 :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署 長 ( 馮 程 淑 儀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8): 現 時 根 據 古 物 及 古 蹟 條 例, 被 評 為 古 蹟 的 建 築 物 名 稱 ; 當 局 每 年 在 這 些 古 蹟 保 育 上 及 宣 傳 上 的 開 支 ; 年 度 將 有 哪 些 建 築 物 會 評 定 為 古 蹟? 提 問 人 : 涂 謹 申 議 員 目 前 共 有 105 項 古 蹟 受 到 古 物 及 古 蹟 條 例 ( 第 53 章 ) 的 法 定 保 護, 詳 情 載 列 於 附 件 在 年 度,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轄 下 的 古 物 古 蹟 辦 事 處 ( 古 蹟 辦 ) 為 法 定 古 蹟 進 行 修 復 / 修 葺 工 程 及 宣 傳 工 作 的 預 算 開 支 分 別 為 17,933,000 元 及 573,000 元 在 年 度, 古 蹟 辦 擬 把 3 幢 歷 史 建 築 物 宣 布 為 古 蹟 古 蹟 辦 現 正 就 此 聯 絡 有 關 業 主, 詳 情 將 於 稍 後 公 布 第 8 節 DEVB(W) - 第 143 頁

151 附 件 香 港 的 法 定 古 蹟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27 日 ) 1. 香 港 島 大 浪 灣 石 刻 36. 中 環 紅 棉 路 舊 三 軍 司 令 官 邸 71. 橫 瀾 島 橫 瀾 燈 塔 2. 西 貢 滘 西 洲 石 刻 37. 中 環 炮 台 里 前 法 國 外 方 傳 道 會 大 樓 72. 荃 灣 汲 水 門 燈 籠 洲 燈 籠 洲 燈 塔 3. 西 貢 東 龍 洲 石 刻 38. 柴 灣 羅 屋 73. 元 朗 屏 山 鄧 氏 宗 祠 4. 西 貢 大 廟 灣 刻 石 39. 沙 田 王 屋 村 古 屋 74. 元 朗 屏 山 愈 喬 二 公 祠 5. 大 嶼 山 石 壁 石 刻 40. 舊 灣 仔 郵 政 局 75. 元 朗 屏 山 聚 星 樓 6. 蒲 台 石 刻 41. 上 環 堅 巷 舊 病 理 學 院 76. 西 貢 滘 西 洲 洪 聖 古 廟 7. 大 嶼 山 東 涌 炮 台 42. 舊 上 環 街 市 77. 粉 嶺 龍 躍 頭 天 后 宮 8. 中 環 都 爹 利 街 石 階 及 煤 氣 路 燈 43. 尖 沙 咀 前 九 廣 鐵 路 鐘 樓 78. 上 水 河 上 鄉 居 石 侯 公 祠 9. 西 貢 東 龍 洲 東 龍 洲 炮 台 44. 沙 頭 角 鏡 蓉 書 屋 79. 屯 門 何 福 堂 會 所 馬 禮 遜 樓 10. 荃 灣 三 棟 屋 村 45. 尖 沙 咀 前 九 龍 英 童 學 校 80. 香 港 鶴 咀 鶴 咀 燈 塔 11. 大 嶼 山 分 流 炮 台 46. 半 山 區 列 堤 頓 道 聖 士 提 反 女 子 中 學 主 樓 81. 元 朗 八 鄉 元 崗 村 梁 氏 宗 祠 12. 大 埔 舊 北 區 理 民 府 47. 元 朗 錦 田 二 帝 書 院 82. 元 朗 八 鄉 上 村 植 桂 書 室 13. 西 貢 上 窰 村 48. 粉 嶺 龍 躍 頭 覲 龍 圍 圍 牆 及 更 樓 83. 元 朗 廈 村 鄧 氏 宗 祠 14. 長 洲 石 刻 49. 中 環 花 園 道 梅 夫 人 婦 女 會 主 樓 外 部 84. 九 龍 塘 窩 打 老 道 瑪 利 諾 修 院 學 校 15. 銅 鑼 灣 天 后 廟 50. 粉 嶺 龍 躍 頭 麻 笏 圍 門 樓 85. 半 山 區 司 徒 拔 道 45 號 景 賢 里 16. 西 貢 龍 蝦 灣 石 刻 51. 尖 沙 咀 前 水 警 總 部 86. 青 洲 燈 塔 建 築 群 17. 大 埔 元 洲 仔 前 政 務 司 官 邸 52. 山 頂 舊 總 督 山 頂 別 墅 守 衞 室 87. 薄 扶 林 水 塘 6 項 歷 史 構 築 物 18. 西 貢 佛 頭 洲 中 國 稅 關 遺 址 53. 中 環 荷 李 活 道 中 區 警 署 88. 大 潭 水 塘 群 22 項 歷 史 構 築 物 19. 元 朗 新 田 麟 峯 文 公 祠 54. 中 環 亞 畢 諾 道 前 中 央 裁 判 司 署 89. 黃 泥 涌 水 塘 3 項 歷 史 構 築 物 20. 大 埔 碗 窰 村 陶 窰 55. 中 環 奧 卑 利 街 域 多 利 監 獄 90. 香 港 仔 水 塘 4 項 歷 史 構 築 物 21. 大 嶼 山 分 流 石 圓 環 56. 香 港 大 學 大 學 堂 外 部 91. 九 龍 水 塘 5 項 歷 史 構 築 物 22. 大 嶼 山 東 涌 小 炮 台 57. 香 港 大 學 孔 慶 熒 樓 外 部 92. 城 門 水 塘 紀 念 碑 23. 大 埔 文 武 二 帝 廟 58. 香 港 大 學 鄧 志 昂 樓 外 部 93. 沙 頭 角 蓮 麻 坑 村 葉 定 仕 故 居 24. 尖 沙 咀 香 港 天 文 台 59. 中 環 上 亞 厘 畢 道 香 港 禮 賓 府 94. 元 朗 屏 山 坑 頭 村 仁 敦 岡 書 室 25. 舊 赤 柱 警 署 60. 中 環 花 園 道 聖 約 翰 座 堂 95. 油 麻 地 窩 打 老 道 東 華 三 院 文 物 館 26. 中 環 舊 最 高 法 院 外 部 61. 元 朗 橫 洲 二 聖 宮 96. 上 環 荷 李 活 道 文 武 廟 27. 香 港 大 學 本 部 大 樓 外 部 62. 九 龍 寨 城 公 園 九 龍 寨 城 南 門 遺 蹟 97. 元 朗 錦 田 廣 瑜 鄧 公 祠 28. 香 港 島 黃 竹 坑 石 刻 63. 九 龍 寨 城 公 園 前 九 龍 寨 城 衙 門 98. 半 山 區 衛 城 道 甘 棠 第 29. 舊 大 埔 墟 火 車 站 64. 粉 嶺 龍 躍 頭 老 圍 門 樓 及 圍 牆 99. 元 朗 下 白 泥 55 號 碉 堡 30. 上 水 廖 萬 石 堂 65. 粉 嶺 龍 躍 頭 松 嶺 鄧 公 祠 100. 赤 柱 聖 士 提 反 書 院 的 書 院 大 樓 31. 荃 灣 海 壩 村 古 屋 66. 粉 嶺 坪 輋 長 山 古 寺 101. 半 山 區 般 咸 道 英 皇 書 院 32. 元 朗 新 田 大 夫 第 67. 大 埔 大 埔 頭 村 敬 羅 家 塾 102. 中 環 和 平 紀 念 碑 33. 粉 嶺 龍 躍 頭 覲 龍 圍 門 樓 68. 元 朗 山 廈 村 張 氏 宗 祠 103. 薄 扶 林 道 伯 大 尼 修 院 34. 元 朗 廈 村 楊 侯 宮 69. 大 埔 上 碗 窰 樊 仙 宮 104. 沙 頭 角 下 禾 坑 發 達 堂 35. 深 水 埗 李 鄭 屋 漢 墓 70. 中 環 堅 尼 地 道 聖 約 瑟 書 院 北 座 及 西 座 105. 元 朗 屏 山 達 德 公 所 第 8 節 DEVB(W) - 第 144 頁

152 DEVB(W)111 ( 問 題 編 號 :1695)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66): 政 府 指 部 門 會 檢 討 包 括 十 九 年 未 有 調 整 的 水 費 在 內 的 收 費, 但 確 保 水 質 理 想 的 硬 件 ( 如 污 水 處 理 廠 ) 及 軟 件 ( 如 更 新 水 質 標 準 ) 等 在 過 去 十 九 年 來 均 未 見 明 顯 改 善 就 此, 政 府 當 局 會 否 考 慮 先 為 市 民 提 供 更 好 服 務, 才 提 高 收 費 水 平? 若 會, 詳 情 為 何?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克 勤 議 員 水 務 署 一 直 按 照 世 界 衞 生 組 織 ( 世 衞 ) 就 食 水 水 質 訂 定 的 最 新 標 準, 應 用 先 進 的 食 水 處 理 技 術, 加 強 水 質 監 控 措 施, 致 力 提 升 水 質 就 水 質 標 準 而 言, 水 務 署 一 直 緊 隨 世 衞 飲 用 水 水 質 準 則 ( 準 則 ) 的 最 新 發 展 和 修 訂 ; 該 準 則 分 別 在 及 2011 年 更 新 現 時 水 務 署 是 按 照 世 衞 準 則 的 最 新 版 本 (WHO-2011), 嚴 格 監 控 本 港 食 水 的 水 質 有 關 食 水 處 理 設 施 方 面, 我 們 已 採 用 溶 氣 浮 選 臭 氧 化 和 生 物 過 濾, 以 及 先 進 的 監 控 系 統 等 新 技 術, 提 升 濾 水 廠 在 不 同 運 作 情 況 下 的 效 能, 並 確 保 向 用 戶 供 應 食 水 的 質 量 就 提 升 水 質 監 控 而 言, 我 們 已 研 發 並 採 用 先 進 的 水 質 監 測 技 術, 例 如 斑 馬 魚 水 質 監 察 系 統, 以 提 升 快 速 和 預 防 性 監 測 能 力 此 外, 我 們 按 照 世 衞 的 規 定 實 施 水 安 全 計 劃, 確 定 和 監 測 供 水 系 統 的 潛 在 污 染 源, 並 實 施 所 需 的 風 險 控 制 措 施, 以 確 保 食 水 從 水 源 經 食 水 處 理 過 程, 再 經 分 配 網 絡 輸 送 到 用 戶 水 龍 頭 的 水 質 歷 年 來 我 們 都 能 持 續 地 達 到 水 務 署 服 務 承 諾 的 目 標, 即 百 分 百 符 合 世 衞 就 食 水 水 質 所 定 的 標 準 第 8 節 DEVB(W) - 第 145 頁

153 DEVB(W)112 ( 問 題 編 號 :0166)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6): 根 據 綱 領 1, 水 務 署 於 二 O 一 四 至 一 五 年 年 度 內, 繼 續 策 劃 及 拓 展 水 資 源 和 供 應 系 統, 請 問 政 府 : 1. 就 位 於 將 軍 澳 的 海 上 化 淡 廠 進 行 策 劃 及 勘 測 工 作, 有 關 研 究 詳 情 及 本 年 度 研 究 進 度 為 何? 本 年 度 所 涉 及 的 支 出 和 人 手 為 何? 2. 於 新 界 東 北 使 用 再 造 水 作 沖 廁 及 其 他 非 飲 用 用 途 進 行 勘 查 及 研 究, 有 關 研 究 詳 情 為 何? 研 究 何 時 展 開 和 完 成? 所 涉 及 的 支 出 和 人 手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婉 嫻 議 員 1. 水 務 署 已 委 聘 顧 問 公 司, 就 於 將 軍 澳 設 立 海 水 化 淡 廠 進 行 策 劃 及 勘 查 研 究 研 究 範 圍 包 括 詳 細 評 估 技 術 可 行 性 及 成 本 效 益 制 定 工 程 實 施 策 略 及 時 間 表 進 行 初 步 設 計, 以 及 對 工 程 帶 來 的 影 響 進 行 各 項 技 術 評 估 截 至 2014 年 2 月, 我 們 已 研 究 和 評 估 有 關 海 水 進 水 口 海 水 處 理 和 高 濃 度 鹽 水 排 放 的 不 同 技 術 方 案 年 度 的 預 算 開 支 為 1,570 萬 元, 並 由 署 內 1.5 位 專 業 職 系 人 員 負 責 監 督 有 關 研 究 2. 為 能 向 新 界 東 北 部 供 應 再 造 水 作 沖 廁 及 其 他 非 飲 用 用 途, 我 們 計 劃 於 2014 年 年 底 進 行 技 術 及 財 政 研 究, 預 計 於 2017 年 或 以 前 完 成 年 度 有 關 研 究 的 預 算 開 支 為 50 萬 元, 並 由 署 內 0.7 位 專 業 職 系 人 員 負 責 監 督 由 顧 問 公 司 進 行 的 研 究 第 8 節 DEVB(W) - 第 146 頁

154 DEVB(W)113 ( 問 題 編 號 :2264)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52): 水 務 署 本 年 度 預 算 的 26 個 策 劃 中 的 工 程, 包 括 哪 些 項 目? 每 個 項 目 預 算 開 支 多 少? 預 定 施 工 日 期 為 何? 請 按 下 表 回 答 策 劃 中 的 工 程 項 目 預 定 施 工 日 期 提 問 人 : 范 國 威 議 員 該 26 個 工 程 項 目 分 為 3 個 類 別 表 列 如 下 大 部 分 策 劃 中 的 項 目 目 前 正 在 概 念 及 初 步 規 劃 階 段, 還 未 納 入 工 務 計 劃 內 這 些 項 目 或 會 予 以 更 改 和 改 良, 以 配 合 發 展 建 議 的 最 新 情 況 和 相 關 的 用 水 需 求 類 別 策 劃 中 的 工 程 項 目 年 度 策 劃 中 的 工 程 項 目 的 價 值 ( 百 萬 元 ) A 為 配 合 土 地 供 應 和 新 發 展 項 目 供 應 用 水, 包 7,500 ( 初 步 的 工 程 計 括 啟 德 發 展 計 劃 落 馬 洲 河 套 地 區 發 展 粉 劃 預 算 ) 嶺 北 新 發 展 區 古 洞 北 東 涌 和 大 嶼 山 (18 個 工 程 項 目 ) 預 定 施 工 日 期 工 程 計 劃 的 施 工 日 期 會 在 詳 細 規 劃 完 成 後 確 定 B 提 升 或 改 善 現 有 供 水 基 礎 設 施, 包 括 水 管 濾 水 廠 配 水 庫 和 抽 水 站 (6 個 工 程 項 目 ) C 引 入 新 的 水 資 源, 包 括 再 造 水 和 海 水 化 淡 (2 個 工 程 項 目 ) 第 8 節 DEVB(W) - 第 147 頁

155 DEVB(W)114 ( 問 題 編 號 :2301)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9): 有 關 開 展 海 水 化 淡 計 劃 : 年 度 的 預 算 開 支 為 多 少? 計 劃 何 時 申 請 撥 款? 2. 石 鼓 洲 擬 建 的 焚 化 設 施 將 包 括 一 所 海 水 化 淡 廠, 涉 及 的 研 究 及 工 程 費 用 是 否 包 括 在 上 述 預 算 或 撥 款 之 內? 提 問 人 : 范 國 威 議 員 1. 我 們 於 年 度 申 請 撥 款, 為 在 將 軍 澳 興 建 海 水 化 淡 廠 進 行 策 劃 及 勘 查 研 究 有 關 研 究 於 2012 年 12 月 展 開, 預 計 整 項 研 究 會 於 2015 年 年 初 大 致 完 成 年 度, 有 關 研 究 的 預 算 開 支 約 為 1,570 萬 元 如 確 立 有 關 工 程 計 劃 技 術 上 可 行 和 具 成 本 效 益, 我 們 會 考 慮 進 一 步 撥 款 落 實 計 劃 2. 在 石 鼓 洲 擬 建 的 焚 化 設 施 並 不 屬 於 水 務 署 的 工 程 計 劃 有 關 將 軍 澳 海 水 化 淡 廠 的 研 究 由 工 務 計 劃 項 目 第 9345WF 號 撥 付, 而 未 來 將 軍 澳 海 水 化 淡 廠 的 工 程 計 劃 預 算 亦 只 供 興 建 將 軍 澳 海 水 化 淡 廠 之 用 第 8 節 DEVB(W) - 第 148 頁

156 DEVB(W)115 ( 問 題 編 號 :0742)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4): 財 政 預 算 案 演 辭 第 150 段 中 提 及 部 門 收 費 亦 是 政 府 收 入 重 要 的 一 環 我 去 年 要 求 政 府 部 門 檢 討 收 費, 首 先 處 理 不 會 直 接 影 響 民 生 的 項 目 在 已 檢 視 的 一 千 三 百 多 項 收 費 中, 部 門 初 步 建 議 二 百 多 項 加 費, 每 年 可 增 加 六 千 萬 元 收 入 今 年, 我 們 會 檢 討 其 他 收 費, 包 括 十 九 年 未 有 調 整 的 水 費, 文 康 設 施 和 服 務 的 收 費, 以 及 跟 環 境 衞 生 服 務 有 關 的 收 費,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本 委 員 會 : 就 檢 討 調 整 水 費 的 詳 情 為 何 ; 當 局 會 否 在 檢 討 時 收 集 市 民 意 見 ; 基 層 市 民 的 負 擔 能 力 會 否 是 重 要 考 慮 因 素 ; 預 計 檢 討 完 成 和 實 施 新 收 費 的 時 間? 提 問 人 : 馮 檢 基 議 員 我 們 以 今 年 完 成 水 費 檢 討 為 目 標, 檢 討 範 圍 包 括 住 宅 及 非 住 宅 用 水 的 收 費 我 們 檢 討 時 會 考 慮 多 項 因 素, 包 括 負 擔 能 力 水 務 設 施 的 財 政 狀 況 當 時 的 經 濟 狀 況, 以 及 立 法 會 議 員 的 意 見 如 建 議 修 訂 水 費, 我 們 會 在 檢 討 完 成 後 訂 定 實 施 新 收 費 的 時 間 表 第 8 節 DEVB(W) - 第 149 頁

157 DEVB(W)116 ( 問 題 編 號 :0773)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6): 就 宗 旨 提 及 在 維 持 香 港 全 年 全 日 供 水 的 基 礎 上, 評 估 有 關 食 水 供 應 的 需 求 ; 拓 展 食 水 資 源, 以 應 付 該 等 需 求,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本 委 員 會 : 過 去 兩 個 年 度, 本 港 食 水 供 應 來 源 的 比 例 為 何 ; 最 新 本 地 收 集 所 得 的 雨 水 輸 入 的 東 江 水 及 利 用 逆 滲 透 技 術 生 產 再 造 水 的 成 本 的 比 較 為 何? 提 問 人 : 馮 檢 基 議 員 過 去 兩 年, 由 本 地 收 集 雨 水 和 東 江 水 所 提 供 的 食 水 供 應 量 如 下 : 年 度 年 度 ( 截 至 2014 年 2 月 底 ) 供 應 量 ( 百 萬 立 方 米 ) % 供 應 量 ( 百 萬 立 方 米 ) % 本 地 收 集 雨 水 東 江 水 總 食 水 供 應 量 按 年 度 的 價 格 水 平 估 計, 由 本 地 收 集 雨 水 和 東 江 水 所 供 應 的 食 水 的 生 產 成 本 分 別 約 為 每 立 方 米 4.2 元 和 8.8 元 目 前, 我 們 沒 有 計 劃 利 用 逆 滲 透 技 術 生 產 再 造 水, 因 此 沒 有 利 用 該 項 技 術 生 產 再 造 水 的 成 本 第 8 節 DEVB(W) - 第 150 頁

158 DEVB(W)117 ( 問 題 編 號 :0774)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3) 客 戶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7): 就 簡 介 中 提 及 密 切 監 察 拖 欠 水 費 情 況 ; 以 及 應 付 用 戶 數 目 的 增 長,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本 委 員 會 : 過 去 二 個 年 度 拖 欠 水 費 情 況 為 何, 包 括 宗 數 金 額 和 最 終 無 法 追 回 的 水 費 ; 及 當 局 預 計 未 來 三 個 財 政 年 度, 用 戶 數 目 增 長 的 情 況? 提 問 人 : 馮 檢 基 議 員 過 去 兩 個 年 度 拖 欠 水 費 的 情 況 ( 包 括 宗 數 和 涉 及 的 總 額 ) 如 下 : 年 度 年 度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宗 數 涉 及 的 總 額 800 萬 元 720 萬 元 過 去 兩 個 年 度 ( 和 年 度 ) 最 終 無 法 追 回 的 水 費 平 均 為 每 年 270 萬 元, 相 等 於 所 收 取 水 費 的 0.1% 在 至 年 度 期 間 預 計 每 年 會 增 加 約 4 萬 個 新 用 戶 第 8 節 DEVB(W) - 第 151 頁

159 DEVB(W)118 ( 問 題 編 號 :2315)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3) 客 戶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8): 就 簡 介 中 提 及 負 責 食 水 供 應 及 分 配 系 統 的 運 作 與 維 修 保 養 事 宜,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本 委 員 會 : 請 按 區 議 會 分 區 列 出 過 去 兩 個 年 度 發 生 食 水 和 海 水 水 管 爆 裂 或 明 顯 滲 漏 的 個 案 數 目 ; 經 調 查 後 出 現 爆 裂 或 明 顯 滲 漏 的 主 因 ; 巿 民 因 而 受 暫 停 供 水 影 響 的 最 長 和 平 均 的 時 數 ; 及 最 長 和 平 均 由 事 發 至 署 方 人 員 到 場 搶 修 的 時 間? 提 問 人 : 馮 檢 基 議 員 在 和 ( 截 至 2014 年 2 月 ) 年 度, 食 水 管 和 海 水 管 爆 裂 及 滲 漏 的 個 案 數 目 按 區 議 會 分 區 載 於 下 列 表 1 及 表 2: 表 年 度 水 管 爆 裂 及 滲 漏 的 個 案 數 目 : 地 區 食 水 管 海 水 管 爆 裂 滲 漏 爆 裂 滲 漏 中 西 區 東 區 離 島 九 龍 城 葵 青 觀 塘 北 區 西 貢 沙 田 深 水 埗 南 區 大 埔 荃 灣 屯 門 第 8 節 DEVB(W) - 第 152 頁

160 灣 仔 黃 大 仙 油 尖 旺 元 朗 總 計 表 年 度 ( 截 至 2014 年 2 月 ) 水 管 爆 裂 及 滲 漏 的 個 案 數 目 : 地 區 食 水 管 海 水 管 爆 裂 滲 漏 爆 裂 滲 漏 中 西 區 東 區 離 島 九 龍 城 葵 青 觀 塘 北 區 西 貢 沙 田 深 水 埗 南 區 大 埔 荃 灣 屯 門 灣 仔 黃 大 仙 油 尖 旺 元 朗 總 計 水 管 爆 裂 及 滲 漏 通 常 是 由 多 項 因 素 造 成, 包 括 水 管 老 化 土 地 沉 降 或 隆 起, 以 及 外 來 的 壓 力 或 震 動 暫 停 食 水 和 海 水 供 應 影 響 市 民 的 平 均 及 最 長 時 間 載 於 下 列 表 3: 表 3- 暫 停 供 水 暫 停 供 水 的 平 均 時 間 暫 停 供 水 的 最 長 時 間 食 水 供 應 1.5 小 時 73.4 小 時 海 水 供 應 6.6 小 時 小 時 暫 停 供 水 時 間 較 長 的 個 案 屬 個 別 事 件, 涉 及 原 因 包 括 i) 地 底 擠 滿 公 用 設 施 的 地 下 喉 管 導 管 和 電 纜 ;ii) 維 修 工 作 需 打 破 大 混 凝 土 墩 ;iii) 需 製 造 特 別 水 管 配 件 以 切 合 工 地 情 況 ;iv) 需 時 找 出 滲 漏 位 置 ;v) 維 修 工 作 受 颱 風 等 惡 劣 天 氣 和 附 近 其 他 搶 修 工 作 影 響 ; 以 及 vi) 維 修 前 需 進 行 土 地 加 固 工 作 如 預 計 食 水 供 應 會 暫 停 超 過 3 小 時 以 上, 我 們 會 提 供 緊 急 臨 時 食 水 供 應, 以 配 合 受 影 響 用 戶 的 基 本 需 要 第 8 節 DEVB(W) - 第 153 頁

161 署 方 人 員 由 事 發 至 到 場 搶 修 食 水 和 海 水 管 爆 裂 事 故 的 平 均 及 最 長 時 間 載 於 下 列 表 4: 表 4- 到 場 搶 修 到 場 搶 修 的 平 均 時 間 到 場 搶 修 的 最 長 時 間 食 水 管 爆 裂 0.4 小 時 1.2 小 時 海 水 管 爆 裂 0.4 小 時 1.6 小 時 署 方 人 員 需 要 較 長 時 間 才 能 到 場 搶 修 的 個 案 屬 個 別 事 件, 涉 及 原 因 包 括 i) 有 關 搶 修 隊 正 處 理 其 他 水 管 爆 裂 事 故 ; 以 及 ii) 事 發 地 點 偏 遠 交 通 繁 忙 或 遇 颱 風 等 惡 劣 天 氣, 搶 修 隊 需 要 較 長 時 間 才 能 抵 達 現 場 第 8 節 DEVB(W) - 第 154 頁

162 DEVB(W)119 ( 問 題 編 號 :2235)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223) 購 買 食 水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54): 本 港 於 年 度 至 年 度 向 廣 東 省 以 統 包 方 式 購 買 東 江 水 的 開 支 分 別 是 35 億 7,590 萬 37 億 8,258 萬 及 39 億 5,934 萬 元 政 府 當 局 將 於 今 年 內 與 廣 東 省 政 府 洽 商 新 一 輪 東 江 水 價 格, 當 局 將 於 何 時 開 始 洽 商? 預 計 2015 年 購 買 東 江 水 之 開 支 為 何? 購 買 上 限 會 否 減 少? 如 會, 預 計 減 少 至 多 少? 為 何 會 減 少? 如 否, 原 因 何 在? 提 問 人 : 郭 榮 鏗 議 員 我 們 已 開 始 與 廣 東 省 當 局 商 討 2014 年 後 的 東 江 水 供 水 協 議, 包 括 討 論 水 價 和 水 量 等 議 題 第 8 節 DEVB(W) - 第 155 頁

163 DEVB(W)120 ( 問 題 編 號 :2236)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55): 就 將 軍 澳 海 水 化 淡 廠 進 行 策 劃 及 勘 察 研 究, 請 政 府 告 知 本 會 : a) 當 局 曾 表 示 海 水 化 淡 廠 的 勘 察 研 究 將 於 2014 年 底 或 以 前 完 成, 惟 財 政 司 司 長 在 本 年 預 算 案 則 指 有 關 研 究 會 在 明 年 年 初 完 成, 延 期 完 成 研 究 的 原 因 / 困 難 為 何? b) 年 度 有 關 研 究 所 獲 撥 款 為 900 萬 元, 請 問 去 年 度 有 關 研 究 的 開 支 為 何? 相 關 支 出 所 涉 及 的 工 序 或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郭 榮 鏗 議 員 a) 顧 問 公 司 花 了 較 多 時 間 進 行 海 水 抽 樣 及 分 析 工 地 勘 測 工 作 和 生 態 實 地 調 查, 這 些 工 作 對 設 計 海 水 化 淡 廠 和 評 估 有 關 工 程 計 劃 的 環 境 影 響 極 為 重 要, 有 關 研 究 預 計 會 在 2015 年 年 初 完 成 我 們 預 計 雖 然 研 究 工 作 的 完 成 時 間 稍 有 延 誤, 但 不 會 影 響 海 水 化 淡 廠 於 2020 年 投 入 服 務 的 整 體 工 程 計 劃 b) 年 度 策 劃 及 勘 查 研 究 的 開 支 估 計 約 為 420 萬 元, 當 中 包 括 顧 問 費 用 和 勘 測 工 作 的 費 用 有 關 開 支 較 撥 款 為 少, 主 要 是 由 於 用 了 較 長 時 間 進 行 海 水 抽 樣 及 分 析 工 地 勘 測 工 作 和 生 態 實 地 調 查 第 8 節 DEVB(W) - 第 156 頁

164 DEVB(W)121 ( 問 題 編 號 :2504)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76): 水 務 署 表 示 將 會 繼 續 策 劃 設 計 及 興 建 海 水 供 應 及 分 配 系 統, 請 當 局 告 知 本 會 : a) 關 於 各 個 海 水 沖 廁 系 統 的 詳 情, 請 以 列 表 方 式 提 供 以 下 資 料 : 地 區 居 民 數 目 沖 廁 海 水 供 應 量 工 程 開 始 日 期 工 程 結 束 日 期 薄 扶 林 區 新 界 西 北 區 東 涌 ( 其 他 即 將 開 展 頂 目 ) 預 計 開 支 金 額 預 計 可 節 省 之 食 水 量 b) 除 薄 扶 林 區 海 水 沖 廁 工 程 及 新 界 西 北 區 海 水 供 水 工 程 外, 當 局 可 有 其 他 海 水 沖 廁 系 統 開 發 計 劃? 如 有, 詳 情 為 何? 預 計 開 支 為 何? 如 無,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郭 榮 鏗 議 員 a) 海 水 沖 廁 系 統 的 詳 情 如 下 : 地 區 居 民 數 目 沖 廁 海 水 供 應 量 ( 立 方 米 / 日 ) 工 程 開 始 日 期 工 程 結 束 日 期 * 年 度 預 計 開 支 金 額 ( 百 萬 元 ) 預 計 可 節 省 之 食 水 量 ( 立 方 米 / 日 ) 薄 扶 林 區 年 2013 年 月 7 月 新 界 西 北 區 年 2 月 東 涌 # ( 策 劃 中 ) ( 策 劃 中 ) ( 其 他 即 將 開 展 項 目 ) * 這 是 指 海 水 供 應 系 統 ( 包 括 配 水 庫 抽 水 站 和 輸 水 管 ) 的 大 致 竣 工 日 期 # 現 有 人 口 b) 水 務 署 正 計 劃 在 東 涌 發 展 海 水 沖 廁 系 統, 為 區 內 名 居 民 提 供 沖 廁 海 水 我 們 會 根 據 預 計 的 發 第 8 節 DEVB(W) - 第 157 頁

165 展 項 目 及 需 求 預 測, 繼 續 定 期 檢 討 於 其 他 地 區 發 展 海 水 沖 廁 系 統 的 技 術 可 行 性 和 成 本 效 益 第 8 節 DEVB(W) - 第 158 頁

166 DEVB(W)122 ( 問 題 編 號 :0970)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2): 根 據 綱 領 1, 二 O 一 四 至 一 五 年 度 需 要 特 別 留 意 的 事 項, 當 局 繼 續 進 行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工 程 計 劃 第 3 及 第 4 階 段 的 建 造 工 程, 請 問 政 府 : 1. 本 年 度,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工 程 計 劃 第 3 及 第 4 階 段 的 建 造 工 程 的 進 度 如 何? 請 詳 細 列 出 工 程 地 點 的 所 屬 區 域 及 已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有 多 少 公 里? 工 程 涉 及 的 支 出 和 人 手 為 何? 2. 來 年 度 計 劃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工 程 計 劃 第 3 及 第 4 階 段 的 建 造 工 程 的 指 標 為 何? 請 詳 細 列 出 計 劃 工 程 地 點 的 所 屬 區 域 及 預 計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有 多 少 公 里? 提 問 人 : 郭 偉 強 議 員 1. 在 年 度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底 ),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工 程 計 劃 第 3 及 第 4 階 段 已 分 別 更 換 或 修 復 75 公 里 和 177 公 里 的 水 管 已 更 換 或 修 復 的 水 管 主 要 位 於 九 龍 城 區 東 區 中 西 區 灣 仔 區 屯 門 區 和 元 朗 區 年 度 第 3 及 第 4 階 段 工 程 的 預 算 開 支 為 億 元, 當 中 3.78 億 元 用 作 聘 請 監 督 建 造 工 程 的 駐 工 地 人 員 2. 我 們 計 劃 在 年 度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工 程 計 劃 第 3 及 第 4 階 段, 更 換 或 修 復 共 長 約 354 公 里 的 水 管 擬 更 換 或 修 復 的 水 管 主 要 位 於 九 龍 城 區 東 區 中 西 區 灣 仔 區 油 尖 旺 區 和 葵 青 區 第 8 節 DEVB(W) - 第 159 頁

167 DEVB(W)123 ( 問 題 編 號 :1206)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1): 就 於 新 界 東 北 部 使 用 再 造 水 作 沖 廁 進 行 的 勘 查 及 研 究 方 面, 有 關 的 開 支 為 若 干, 是 否 外 判 研 究 工 作, 如 有, 有 關 的 合 約 費 用 為 何, 何 時 完 成 研 究? 提 問 人 : 劉 皇 發 議 員 為 能 向 新 界 東 北 部 供 應 再 造 水 作 沖 廁 及 其 他 非 飲 用 用 途, 我 們 將 會 委 聘 顧 問 公 司 進 行 技 術 及 財 政 研 究 有 關 研 究 將 於 2014 年 年 底 展 開,2017 年 或 以 前 完 成 年 度 有 關 研 究 的 顧 問 費 預 算 開 支 為 50 萬 元, 而 總 額 則 估 計 為 800 萬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160 頁

168 DEVB(W)124 ( 問 題 編 號 :3260)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9): 財 政 預 算 案 演 辭 中 指 今 年 當 局 會 檢 討 包 括 水 費, 請 詳 列 相 關 檢 討 的 收 費 項 目 以 及 建 議 調 整 標 準 及 幅 度 提 問 人 : 李 慧 琼 議 員 有 關 檢 討 範 圍 包 括 住 宅 及 非 住 宅 用 水 的 收 費 我 們 檢 討 時 會 考 慮 多 項 因 素, 包 括 負 擔 能 力 水 務 設 施 的 財 政 狀 況 當 時 的 經 濟 狀 況, 以 及 立 法 會 議 員 的 意 見 如 建 議 修 訂 水 費, 我 們 會 視 乎 檢 討 結 果 釐 訂 調 整 幅 度 第 8 節 DEVB(W) - 第 161 頁

169 DEVB(W)125 ( 問 題 編 號 :0141)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5): (1) 在 年 度, 本 港 有 多 少 因 食 水 管 及 沖 廁 用 海 水 管 老 化 而 爆 裂 的 事 件 發 生? 每 條 爆 裂 的 水 管, 之 前 用 了 多 少 年? 原 本 預 期 壽 命 為 多 少 年? (2) 當 局 今 年 度 進 行 什 麼 措 施 針 對 食 水 管 及 沖 廁 用 海 水 管 爆 裂 和 滲 漏 情 況? 涉 及 的 支 出 和 人 手 為 何? (3) 請 列 出 全 港 食 水 管 及 沖 廁 用 海 水 管 的 總 長 度, 現 時 壽 命, 總 體 平 均 壽 命, 及 年 度 的 維 修 開 支 食 水 管 總 長 度 : 沖 廁 用 海 水 管 的 總 長 度 : 食 水 管 佔 總 長 度 的 比 例 年 度 的 維 修 開 支 ( 港 元 ) 5 年 以 下 5 至 <10 年 10 至 <15 年 15 至 <20 年 20 至 <25 年 25 至 <30 年 30 至 <35 年 35 至 <40 年 40 至 <45 年 45 至 <50 年 50 年 或 以 上 總 體 平 均 壽 命 : 沖 廁 用 海 水 管 佔 總 長 度 的 比 例 2013/14 年 度 的 維 修 開 支 ( 港 元 ) 5 年 以 下 5 至 <10 年 10 至 <15 年 15 至 <20 年 20 至 <25 年 第 8 節 DEVB(W) - 第 162 頁

170 25 至 <30 年 30 至 <35 年 35 至 <40 年 40 至 <45 年 45 至 <50 年 50 年 或 以 上 總 體 平 均 壽 命 : 提 問 人 : 梁 家 傑 議 員 (1) 水 管 爆 裂 通 常 是 由 多 項 因 素 造 成, 包 括 水 管 老 化 土 地 沉 降 或 隆 起, 以 及 外 來 的 壓 力 或 震 動 年 度 ( 截 至 2014 年 2 月 ) 食 水 管 及 海 水 管 爆 裂 的 次 數 分 別 為 129 及 100 宗 爆 裂 的 水 管 在 爆 裂 前 已 使 用 的 年 期 表 列 如 下 : 爆 裂 的 水 管 在 爆 裂 前 已 使 用 的 年 期 年 度 ( 截 至 2014 年 2 月 ) 水 管 爆 裂 的 次 數 食 水 管 海 水 管 5 年 以 下 至 <10 年 至 <15 年 至 <20 年 至 <25 年 至 <30 年 年 或 以 上 總 計 供 水 網 絡 由 不 同 物 料 製 造 的 水 管 組 成, 水 管 的 使 用 年 限 因 應 製 造 水 管 的 物 料 土 地 狀 況 和 水 管 所 載 用 水 的 類 別 而 有 所 不 同 大 部 分 爆 裂 的 水 管 在 爆 裂 前 已 使 用 接 近 或 超 過 30 年, 已 屆 一 般 使 用 年 限 (2) 我 們 一 直 採 取 多 管 齊 下 的 措 施, 解 決 水 管 爆 裂 和 滲 漏 問 題, 包 括 檢 測 滲 漏 水 壓 管 理 及 推 行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工 程 計 劃 在 年 度, 推 行 所 有 這 些 措 施 的 開 支 估 計 為 億 元, 推 行 有 關 措 施 涉 及 的 人 員 數 目 為 100 名 (3) 水 務 署 轄 下 遍 布 全 港 的 食 水 管 及 海 水 管 的 總 長 度 現 時 使 用 年 期 和 平 均 使 用 年 期 如 下 : 食 水 管 的 總 長 度 : 約 公 里 沖 廁 用 海 水 管 的 總 長 度 : 約 公 里 食 水 管 的 現 時 使 用 年 期 佔 總 長 度 的 比 例 5 年 以 下 15% 5 至 <10 年 19% 10 至 <15 年 15% 15 至 <20 年 10% 20 至 <25 年 8% 25 至 <30 年 8% 30 年 或 以 上 25% 總 計 100% 第 8 節 DEVB(W) - 第 163 頁

171 平 均 使 用 年 期 : 約 19 年 沖 廁 用 海 水 管 的 現 時 使 用 年 期 佔 總 長 度 的 比 例 5 年 以 下 14% 5 至 <10 年 20% 10 至 <15 年 18% 15 至 <20 年 12% 20 至 <25 年 10% 25 至 <30 年 7% 30 年 或 以 上 19% 總 計 100% 平 均 使 用 年 期 : 約 18 年 年 度, 進 行 水 管 保 養 及 維 修 工 程 的 開 支 估 計 為 2.2 億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164 頁

172 DEVB(W)126 ( 問 題 編 號 :1304)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0): 署 方 在 年 度 需 要 特 別 留 意 的 事 項 中 提 及, 將 繼 續 就 位 於 將 軍 澳 的 海 水 化 淡 廠 進 行 策 劃 及 勘 查 研 究 (a) 2013 年 這 方 面 的 工 作 進 展 如 何, 預 期 可 否 按 計 劃 在 2014 年 年 底 或 之 前 完 成?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而 整 個 研 究 涉 及 的 開 支 為 何? (b) 根 據 最 新 的 研 究 結 果, 每 立 方 米 海 水 轉 化 作 食 水 處 理 本 地 淡 水, 以 及 處 理 東 江 水 的 單 位 成 本 分 別 為 何? 提 問 人 : 梁 志 祥 議 員 (a) 我 們 於 2012 年 12 月 展 開 將 軍 澳 海 水 化 淡 廠 的 策 劃 及 勘 查 研 究, 研 究 範 圍 包 括 詳 細 評 估 興 建 海 水 化 淡 廠 的 技 術 可 行 性 及 成 本 效 益 制 定 工 程 實 施 策 略 及 時 間 表 進 行 初 步 設 計, 以 及 對 工 程 帶 來 的 影 響 進 行 各 項 技 術 評 估 截 至 2014 年 2 月, 這 項 研 究 已 探 討 和 評 估 有 關 海 水 進 水 口 海 水 處 理 和 濃 鹽 水 排 放 的 不 同 技 術 方 案 年 度, 我 們 會 就 初 步 設 計 工 地 勘 測 工 作 環 境 影 響 和 交 通 影 響 評 估 成 本 預 算 及 成 本 效 益 分 析, 繼 續 進 行 研 究 由 於 初 步 設 計 海 水 化 淡 廠 和 評 估 工 程 計 劃 的 環 境 影 響 時, 必 須 進 行 海 水 抽 樣 及 分 析 工 地 勘 測 工 作 和 生 態 實 地 調 查, 而 顧 問 公 司 在 年 度 花 了 較 多 時 間 進 行 這 些 工 作, 所 以 預 計 研 究 會 在 2015 年 年 初 完 成 雖 然 研 究 會 稍 遲 完 成, 但 預 計 不 會 影 響 海 水 化 淡 廠 於 2020 年 投 入 服 務 的 整 體 工 程 計 劃 整 項 研 究 的 預 算 開 支 約 為 2,600 萬 元 (b) 雖 然 研 究 仍 在 進 行 中, 未 能 估 算 以 海 水 化 淡 方 式 生 產 食 水 的 成 本, 但 根 據 先 前 的 粗 略 估 計, 按 年 度 的 價 格 水 平 計 算, 以 海 水 化 淡 方 式 生 產 食 水 的 單 位 成 本 約 為 每 立 方 米 12 元 按 年 度 的 價 格 水 平 計 算, 以 本 地 收 集 食 水 和 輸 入 東 江 水 的 方 式 生 產 食 水 的 單 位 成 本 估 計 分 別 為 每 立 方 米 4.2 元 和 8.8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165 頁

173 DEVB(W)127 ( 問 題 編 號 :1339)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05): 就 供 水 與 水 資 源 管 理 事 宜, 請 當 局 告 知 : 1. 過 去 五 年 向 中 國 政 府 購 買 東 江 水 的 按 年 開 支 購 水 量 與 價 格 升 幅 ; 2. 過 去 五 年 因 水 塘 滿 溢 而 需 將 儲 水 排 出 大 海 的 淡 水 量, 請 按 水 塘 名 稱 列 出 有 關 數 字 ; 3. 署 方 有 否 研 究 如 何 避 免 水 塘 滿 溢 的 情 況 出 現? 如 有, 詳 情 及 改 善 的 措 施 為 何? 提 問 人 : 梁 繼 昌 議 員 1. 過 去 5 年 ( 年 ), 我 們 每 年 購 買 8.2 億 立 方 米 東 江 水, 按 年 開 支 和 價 格 升 幅 概 列 如 下 : 至 2013 年 水 塘 * 的 溢 流 量 如 下 : 購 買 東 江 水 的 開 支 水 價 升 幅 百 分 比 年 份 ( 百 萬 港 元 ) (%) , , , , , 年 份 水 塘 / 水 塘 羣 溢 流 量 ( 百 萬 立 方 米 ) 香 港 仔 九 龍 石 壁 大 欖 大 欖 涌 下 城 門 船 灣 萬 宜 總 計 註 : * 薄 扶 林 水 塘 存 水 量 極 低 ( 只 佔 本 港 水 塘 總 存 水 量 的 0.03%), 因 此 沒 有 量 度 其 溢 流 量 第 8 節 DEVB(W) - 第 166 頁

174 3. 在 大 雨 期 間 於 小 型 水 塘 的 溢 流 屬 運 作 上 的 限 制 我 們 已 研 究 多 種 方 法, 以 減 少 水 塘 溢 流 東 江 水 供 水 協 議 自 2006 年 起 採 取 彈 性 供 水 的 安 排, 訂 明 按 本 港 的 需 要, 調 節 東 江 水 的 每 日 供 應 量, 以 便 我 們 更 好 地 控 制 本 港 貯 存 東 江 水 的 大 型 水 塘 的 存 水 水 平 自 此, 溢 流 已 較 2006 年 前 大 幅 減 少 過 去 5 年 的 平 均 溢 流 量 為 每 年 萬 立 方 米, 相 等 於 總 食 水 供 應 量 約 2% 我 們 曾 考 慮 不 同 方 案, 包 括 增 加 水 塘 的 存 水 量, 以 減 少 水 塘 溢 流, 不 過, 發 覺 這 些 方 案 不 符 合 成 本 效 益, 並 會 嚴 重 影 響 下 游 地 區 的 生 態, 有 時 還 會 影 響 文 物 儘 管 如 此, 我 們 會 繼 續 檢 討 情 況, 務 求 減 少 水 塘 的 溢 流 量 第 8 節 DEVB(W) - 第 167 頁

175 DEVB(W)128 ( 問 題 編 號 :2055)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14): (1) 請 提 供 過 去 五 年 的 水 管 滲 漏 比 率 及 水 量, 並 按 食 水 及 海 水 提 供 分 類 數 字 ; (2) 當 局 有 何 具 體 措 施 降 低 水 管 滲 漏 的 比 率, 請 提 供 過 去 五 年 就 水 管 維 修 防 止 滲 漏 的 開 支 及 年 的 預 算 提 問 人 : 梁 繼 昌 議 員 (1) 過 去 5 年 的 食 水 管 滲 漏 比 率 表 列 如 下 : 年 份 食 水 管 滲 漏 比 率 % % % % % 由 於 目 前 沒 有 可 靠 和 符 合 經 濟 效 益 的 技 術 量 度 海 水 用 量, 因 此 我 們 不 能 以 足 夠 的 準 確 度 確 定 海 水 管 滲 漏 比 率 (2) 我 們 一 直 採 取 多 管 齊 下 的 措 施, 解 決 水 管 滲 漏 問 題, 包 括 檢 測 滲 漏 水 壓 管 理 及 推 行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工 程 計 劃 過 去 5 年 水 管 維 修 和 防 止 滲 漏 的 開 支, 以 及 年 度 涉 及 的 預 算 開 支 表 列 如 下 : 年 份 水 管 維 修 和 防 止 滲 漏 的 開 支 ( 百 萬 元 ) ,302 第 8 節 DEVB(W) - 第 168 頁

176 , , , ( 預 算 ) ( 預 算 ) 3,018 2,779 第 8 節 DEVB(W) - 第 169 頁

177 DEVB(W)129 ( 問 題 編 號 :2063)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13): 請 就 有 關 沖 廁 用 水 的 事 宜 提 供 以 下 資 料 : (1) 就 於 新 界 東 北 部 使 用 再 造 水 作 沖 廁 及 其 他 非 飲 用 用 途 所 進 行 的 勘 察 及 研 究, 所 涉 開 支 人 手 編 配 與 具 體 計 劃 為 何 ; (2) 現 時 海 水 沖 廁 服 務 覆 蓋 全 港 樓 宇 單 位 的 百 分 比 ; (3) 現 時 全 港 市 區 有 多 少 個 樓 宇 單 位 需 使 用 淡 水 作 沖 廁, 請 按 樓 宇 的 樓 齡 提 供 分 類 數 字 ; (4) 現 時 全 港 郊 區 有 多 少 個 樓 宇 單 位 需 使 用 淡 水 作 沖 廁 ; 及 (5) 年 度, 擴 展 海 水 沖 廁 服 務 的 開 支 及 進 度 為 何 年 的 預 算 為 何? 提 問 人 : 梁 繼 昌 議 員 (1). 為 能 向 新 界 東 北 部 供 應 再 造 水 作 沖 廁 及 其 他 非 飲 用 用 途, 我 們 將 會 委 聘 顧 問 公 司 進 行 技 術 及 財 政 研 究 有 關 研 究 將 於 2014 年 年 底 展 開,2017 年 或 以 前 完 成 有 關 研 究 的 顧 問 費 總 額 估 計 為 800 萬 元 年 度 有 關 研 究 的 預 算 開 支 為 50 萬 元, 並 由 署 內 0.7 位 專 業 職 系 人 員 負 責 監 督 有 關 研 究 (2) (3) 及 (4). 我 們 的 沖 廁 水 供 應 統 計 數 字 並 非 按 樓 宇 單 位 數 目 或 樓 齡 計 算, 而 是 按 人 口 範 圍 計 算 目 前, 本 港 約 80% 的 人 口 獲 供 應 沖 廁 海 水 另 一 方 面, 市 區 和 郊 區 ( 即 新 界, 包 括 離 島 ) 分 別 約 有 11% 和 31% 的 人 口 使 用 食 水 沖 廁 (5). 我 們 於 年 度 完 成 在 薄 扶 林 興 建 海 水 沖 廁 系 統, 並 會 逐 步 向 該 區 用 戶 提 供 沖 廁 海 水 此 外, 我 們 會 在 2015 年 或 以 前 完 成 在 新 界 西 北 興 建 海 水 沖 廁 系 統 這 些 工 程 於 及 年 度 的 預 算 開 支 總 額 分 別 為 億 元 和 5,470 萬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170 頁

178 DEVB(W)130 ( 問 題 編 號 :2395)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9): 隨 著 本 港 水 管 老 化, 水 管 爆 裂 和 滲 漏 的 次 數 增 加, 不 但 浪 費 珍 貴 的 水 資 源, 更 對 市 民 造 成 諸 多 不 便 就 此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1. 過 去 三 年 因 水 管 爆 裂 和 滲 漏 而 流 失 的 水 量 為 何? 涉 及 金 額 為 何? 2. 過 去 三 年 當 局 更 換 老 化 水 管 的 進 度 為 何? 當 局 為 此 投 放 了 多 少 資 源? 可 否 詳 細 列 出 各 項 開 支 內 容? 3. 當 局 未 來 會 否 增 加 資 源 及 人 手, 以 期 加 快 更 換 老 化 水 管 的 速 度, 減 少 水 資 源 的 浪 費? 如 會, 詳 情 為 何? 如 否,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梁 美 芬 議 員 1. 由 於 配 水 庫 需 位 於 高 地 以 便 向 處 於 不 同 高 度 水 平 的 處 所 供 水, 在 地 勢 較 低 的 水 管 會 在 較 高 的 水 壓 下 運 作 高 水 壓 加 上 土 地 沉 降 土 地 隆 起 外 來 的 壓 力 和 震 動, 令 老 化 的 配 水 網 絡 容 易 滲 漏 和 爆 裂 因 此, 水 管 滲 漏 和 爆 裂 應 視 為 運 作 上 的 限 制 而 非 損 失 及 2013 年 的 水 管 滲 漏 比 率 分 別 為 19% 18% 和 17% 因 水 管 爆 裂 而 排 走 的 食 水 量, 在 2011 及 2012 年 少 於 總 供 水 量 的 0.01%, 在 2013 年 則 少 於 總 供 水 量 的 0.02% 2. 於 過 去 3 個 財 政 年 度 已 更 換 或 修 復 的 水 管 長 度 及 相 關 的 開 支 表 列 如 下 : 財 政 年 度 已 更 換 或 修 復 的 水 開 支 ( 百 萬 元 ) 管 長 度 ( 公 里 ) 工 程 聘 請 監 督 建 造 工 程 的 駐 工 地 人 員 總 計 , , , , , ,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工 程 計 劃 原 訂 由 2000 至 2020 年 的 20 年 內 分 階 段 推 行, 自 2005 年 起, 我 們 重 新 調 配 更 多 資 源, 並 縮 短 工 程 計 劃 的 時 間 表, 將 整 項 計 劃 的 目 標 竣 工 日 期 提 前 5 年 至 2015 年, 即 在 15 年 內 完 成 計 劃 雖 然 這 些 工 程 大 部 分 在 交 通 繁 忙 和 擠 滿 地 下 公 用 設 施 的 道 路 進 行, 但 有 關 進 度 大 致 良 好, 我 們 可 在 2015 年 達 到 滲 漏 比 率 下 降 至 15% 的 目 標 我 們 會 繼 續 監 察 水 管 的 狀 況, 並 在 切 實 可 行 的 範 圍 內, 盡 早 更 換 和 修 復 須 及 早 處 理 的 老 化 水 管 第 8 節 DEVB(W) - 第 171 頁

179 DEVB(W)131 ( 問 題 編 號 :0513)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6): 有 關 年 度 特 別 留 意 事 項 中 指, 會 繼 續 進 行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工 程 計 劃 第 3 及 第 4 階 段 的 建 造 工 程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 年 度 投 入 的 人 手 及 開 支 為 何, 預 計 年 度 調 撥 的 人 手 及 開 支 為 何 ; 現 時 進 展 為 何, 預 計 何 時 完 成? 提 問 人 : 盧 偉 國 議 員 及 年 度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工 程 計 劃 第 3 及 第 4 階 段 的 預 算 開 支 分 別 為 億 元 和 億 元, 當 中 3.78 億 元 和 3.39 億 元 用 作 聘 請 監 督 建 造 工 程 的 駐 工 地 人 員 截 至 2014 年 1 月 底, 該 計 劃 的 第 3 及 第 4 階 段 已 分 別 更 換 或 修 復 569 公 里 ( 佔 第 3 階 段 工 程 的 71%) 和 415 公 里 ( 佔 第 4 階 段 工 程 的 48%) 的 水 管 餘 下 工 程 將 於 2015 年 12 月 完 成 第 8 節 DEVB(W) - 第 172 頁

180 DEVB(W)132 ( 問 題 編 號 :0514)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7): 有 關 於 新 界 東 北 部 ( 包 括 上 水 和 粉 嶺 ) 使 用 再 造 水 作 沖 廁 及 其 他 非 飲 用 用 途 的 研 究 : 1. 預 計 年 度 投 入 的 人 手 及 開 支 為 何, 前 期 勘 查 是 否 已 開 展, 現 時 進 度 為 何 ; 及 2. 據 知 再 造 水 成 本 高 源 自 配 水 設 施, 當 局 有 何 方 法 降 低 成 本, 例 如 會 否 與 本 港 院 校 合 作 研 發 低 成 本 設 備, 以 發 展 再 造 水, 若 有, 詳 情 為 何,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盧 偉 國 議 員 1. 為 能 向 新 界 東 北 部 供 應 再 造 水 作 沖 廁 及 其 他 非 飲 用 用 途, 我 們 計 劃 於 2014 年 年 底 進 行 技 術 及 財 政 研 究, 預 計 於 2017 年 或 以 前 完 成 年 度 有 關 研 究 的 預 算 開 支 為 50 萬 元, 並 由 署 內 0.7 位 專 業 職 系 人 員 負 責 監 督 由 顧 問 公 司 進 行 的 研 究 2. 再 造 水 大 多 數 會 用 作 沖 廁 用 途, 而 其 由 抽 水 站 配 水 庫 和 輸 水 管 組 成 的 配 水 系 統, 與 其 他 使 用 食 水 或 海 水 的 沖 廁 系 統 相 似 我 們 會 在 有 關 工 程 的 詳 細 設 計 階 段, 仔 細 研 究 降 低 成 本 的 措 施 第 8 節 DEVB(W) - 第 173 頁

181 DEVB(W)133 ( 問 題 編 號 :0176)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4): 根 據 綱 領 1 指 標, 水 管 滲 漏 比 率 近 2 個 年 度 實 際 分 別 是 18% 及 17%, 而 下 年 度 水 管 滲 漏 比 率 預 算 為 16%, 就 此, 請 問 政 府 : 1. 今 年 度 有 多 少 因 水 管 老 化 而 造 成 爆 水 管 的 事 件 發 生? 當 局 今 年 度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工 程 檢 測 滲 漏 及 實 施 水 壓 管 理 分 別 涉 及 的 開 支 及 人 手 為 何? 2. 當 局 今 年 度 進 行 什 麼 措 施 針 對 水 管 滲 漏 情 況? 涉 及 的 支 出 和 人 手 為 何? 3. 由 於 水 管 滲 漏 比 率 每 年 只 降 低 1%, 當 局 來 年 度 有 何 措 施 更 有 效 降 低 水 管 滲 漏 比 率? 涉 及 的 開 支 和 人 手 為 何? 提 問 人 : 麥 美 娟 議 員 1 及 2. 水 管 爆 裂 通 常 是 由 多 項 因 素 造 成, 包 括 水 管 老 化 土 地 沉 降 或 隆 起, 以 及 外 來 的 壓 力 或 震 動 年 度 ( 截 至 2014 年 2 月 ) 水 管 爆 裂 次 數 為 229 宗 我 們 一 直 採 取 多 管 齊 下 的 措 施, 解 決 水 管 爆 裂 和 滲 漏 問 題, 包 括 檢 測 滲 漏 水 壓 管 理 及 推 行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工 程 計 劃 在 年 度, 推 行 這 些 措 施 的 開 支 估 計 為 億 元, 推 行 有 關 措 施 涉 及 的 人 員 數 目 為 100 名 3. 滲 漏 比 率 每 年 下 降 1%, 涉 及 每 年 更 換 及 修 復 約 300 公 里 長 的 水 管, 這 些 工 程 大 部 分 在 交 通 繁 忙 和 擠 滿 地 下 公 用 設 施 的 道 路 進 行 有 關 工 程 進 度 合 理 和 良 好, 可 讓 我 們 在 2015 年 達 到 滲 漏 比 率 下 降 至 15% 的 目 標 年 度 我 們 會 繼 續 推 行 上 述 措 施, 涉 及 的 預 算 開 支 為 億 元, 推 行 有 關 措 施 涉 及 的 人 員 數 目 估 計 約 為 89 名 第 8 節 DEVB(W) - 第 174 頁

182 DEVB(W)134 ( 問 題 編 號 :0194)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2) 水 質 控 制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3): 根 據 綱 領 2, 水 務 署 負 責 確 保 經 處 理 的 食 水 於 任 何 何 時 候, 在 純 度 衞 生 及 安 全 程 度 各 方 面, 均 符 合 國 際 標 準, 請 問 政 府 : 1. 本 年 度 水 務 署 從 濾 水 廠 配 水 庫 及 用 戶 水 龍 頭 抽 取 樣 本 涉 及 的 開 支 和 人 手 為 何? 2. 水 務 署 最 近 3 個 年 度 分 別 收 到 有 關 食 水 水 質 的 查 詢 及 投 訴 的 次 數 為 何? 當 中 有 多 少 查 詢 及 投 訴 涉 及 對 食 水 殘 餘 氯 有 關? 水 務 署 最 近 3 個 年 度 有 否 就 以 上 查 詢 及 投 訴 進 行 調 查? 如 有, 詳 情 為 何? 最 近 3 個 年 度 分 別 涉 及 的 支 出 及 人 手 為 何? 提 問 人 : 麥 美 娟 議 員 年 度, 水 質 控 制 的 部 門 預 算 開 支 為 9,220 萬 元, 參 與 抽 取 樣 本 測 試 和 水 質 監 控 的 工 作 人 員 共 128 名 有 關 開 支 及 人 手 是 用 於 控 制 水 質, 以 確 保 水 質 符 合 世 界 衞 生 組 織 訂 定 的 飲 用 水 水 質 準 則, 水 質 監 測 的 範 圍 涵 蓋 東 江 供 水 集 水 區 水 塘 配 水 庫 分 配 網 絡 和 用 戶 水 龍 頭 的 水 質 抽 樣 測 試 和 監 控 從 濾 水 廠 配 水 庫 和 用 戶 水 龍 頭 抽 取 食 水 樣 本 所 涉 及 的 開 支 及 人 手 並 沒 有 分 拆 計 算 2. 本 署 在 過 去 3 個 年 度 收 到 有 關 食 水 水 質 的 查 詢 及 投 訴 表 列 如 下 :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 有 關 食 水 水 質 的 查 詢 及 投 訴 的 次 數 該 些 查 詢 及 投 訴 通 常 沒 有 指 明 是 關 於 殘 餘 氯, 而 是 有 關 供 水 的 味 道 或 氣 味 過 去 3 個 年 度 有 關 食 水 味 道 或 氣 味 的 水 質 查 詢 及 投 訴 的 次 數 表 列 如 下 :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 有 關 味 道 或 氣 味 的 查 詢 及 投 訴 的 次 數 水 務 署 會 盡 快 處 理 有 關 水 質 的 查 詢 及 投 訴, 包 括 有 關 味 道 及 氣 味 的 查 詢 及 投 訴, 並 在 有 需 要 時 進 行 實 地 視 察 和 勘 查 工 作, 以 及 抽 取 和 測 試 食 水 樣 本 在 收 到 有 關 氯 氣 味 道 或 氣 味 的 投 訴 後, 水 務 署 會 調 查 食 水 供 應 來 源, 並 在 有 需 要 時 安 排 抽 取 樣 本 和 測 試, 以 確 保 食 水 的 殘 餘 氯 水 平 完 全 符 合 食 水 水 質 標 準 在 過 去 3 個 年 度, 處 理 有 關 水 質 的 查 詢 及 投 訴 涉 及 約 250 名 不 同 職 級 的 人 員, 除 該 250 名 人 員 的 薪 金 外, 並 沒 有 涉 及 額 外 的 開 支 有 需 要 留 意 的 是 該 250 名 人 員 亦 參 與 其 他 客 戶 服 務 工 作 第 8 節 DEVB(W) - 第 175 頁

183 DEVB(W)135 ( 問 題 編 號 :0197)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3): 根 據 綱 領 1 簡 介, 水 務 署 負 責 為 香 港 各 區 供 應 水 質 達 滿 意 水 平 和 充 裕 的 用 水, 但 是 現 時 合 共 有 24 條 鄉 村 沒 有 自 來 水 供 應, 約 625 人 受 影 響, 不 少 偏 遠 鄉 村 村 民 受 缺 水 困 擾, 請 問 政 府 : 1. 今 年 度 有 否 計 劃 為 未 有 自 來 水 供 應 的 鄉 村 策 劃 設 計 及 興 建 可 靠 而 具 有 效 率 的 食 水 供 應 及 分 配 系 統 ; 如 有, 詳 情 為 何 涉 及 的 開 支 及 人 手 為 何? 如 否, 原 因 為 何? 2. 來 年 度 會 否 計 劃 為 未 有 自 來 水 供 應 的 鄉 村 興 建 可 靠 而 具 有 效 率 的 食 水 供 應 及 分 配 系 統 ; 如 有, 詳 情 為 何 涉 及 的 開 支 及 人 手 為 何? 如 否, 原 因 為 何, 當 局 能 否 為 未 有 自 來 水 供 應 的 鄉 村 提 供 供 水 時 間 表? 提 問 人 : 麥 美 娟 議 員 年 度, 我 們 就 未 有 自 來 水 供 應 的 4 條 鄉 村, 即 位 於 南 區 的 東 丫 東 丫 背 銀 坑 和 爛 泥 灣 村, 進 行 有 關 自 來 水 供 應 系 統 的 工 程 設 計 這 項 工 程 計 劃 的 預 算 開 支 約 為 800 萬 元, 工 程 預 計 在 2014 年 展 開, 並 於 2016 年 完 成 我 們 正 調 配 內 部 人 手, 包 括 0.5 位 專 業 人 員 和 0.7 位 技 術 人 員, 負 責 設 計 工 作 工 程 的 監 督 工 作 亦 會 由 本 署 人 員 執 行, 預 計 涉 及 的 人 手 包 括 0.5 位 專 業 人 員 和 2.5 位 技 術 人 員 年 度, 我 們 會 就 大 埔 區 元 墩 下 村 的 自 來 水 供 應 系 統, 進 行 規 劃 設 計 和 建 造 這 項 工 程 計 劃 的 預 算 成 本 約 為 100 萬 元, 工 程 預 計 在 2014 年 年 底 展 開, 並 於 2015 年 年 底 完 成 我 們 已 調 配 內 部 人 手, 包 括 0.1 位 專 業 人 員 和 0.2 位 技 術 人 員, 負 責 工 程 的 設 計 和 監 督 工 作 2. 至 於 餘 下 的 19 條 鄉 村, 我 們 會 根 據 預 計 用 水 量 和 預 算 工 程 費 用 的 最 新 資 料, 以 及 其 他 可 能 影 響 自 來 水 供 應 系 統 的 因 素, 繼 續 定 期 進 行 檢 討 第 8 節 DEVB(W) - 第 176 頁

184 DEVB(W)136 ( 問 題 編 號 :1877)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6): 將 軍 澳 海 水 化 淡 廠 的 策 劃 和 勘 查 研 究 工 作 由 原 先 預 期 本 年 年 底 推 遲 至 明 年 年 初 才 大 致 完 成, 原 因 為 何? 有 否 詳 細 評 估 會 否 因 此 而 影 響 日 後 工 程 進 度 及 化 淡 廠 於 二 零 二 零 年 投 入 服 務 的 計 劃? 以 及, 除 海 水 化 淡 外, 有 何 其 他 具 體 可 行 措 施 減 低 對 東 江 水 的 依 賴? 如 會 否 與 內 地 盡 快 檢 討 供 水 協 議, 減 低 東 江 水 供 水 量 及 供 水 價 格? 提 問 人 : 毛 孟 靜 議 員 顧 問 公 司 花 了 較 多 時 間 進 行 海 水 抽 樣 及 分 析 工 地 勘 測 工 作 和 生 態 實 地 調 查, 這 些 工 作 對 設 計 海 水 化 淡 廠 和 評 估 有 關 工 程 計 劃 的 環 境 影 響 極 為 重 要, 有 關 研 究 預 計 會 在 2015 年 年 初 完 成 我 們 預 計 雖 然 研 究 工 作 的 完 成 時 間 稍 有 延 誤, 但 不 會 影 響 海 水 化 淡 廠 於 2020 年 投 入 服 務 的 整 體 工 程 計 劃 除 海 水 化 淡 外, 我 們 一 直 實 施 多 項 用 水 供 求 管 理 措 施, 以 應 付 因 人 口 及 經 濟 增 長 而 增 加 的 用 水 需 求, 並 提 升 本 港 水 源 抵 禦 氣 候 變 化 影 響 的 能 力 有 關 措 施 包 括 擴 展 海 水 供 應 網 絡 作 沖 廁 用 途 研 究 向 新 界 東 北 部 供 應 再 造 水 作 沖 廁 及 其 他 非 飲 用 用 途 的 可 行 性 加 強 控 制 滲 漏, 以 及 鼓 勵 在 新 的 政 府 發 展 項 目 中 引 入 洗 盥 污 水 及 雨 水 循 環 再 用 我 們 亦 加 強 節 約 用 水 的 措 施, 以 減 少 用 水 需 求 雖 然 我 們 會 致 力 推 行 上 述 措 施 以 應 付 增 加 的 需 求, 但 東 江 水 仍 會 是 本 港 未 來 數 年 的 主 要 供 水 來 源 我 們 已 開 始 與 廣 東 省 當 局 商 討 2014 年 後 的 東 江 水 供 水 協 議, 水 價 和 水 量 是 雙 方 將 會 討 論 的 項 目 第 8 節 DEVB(W) - 第 177 頁

185 DEVB(W)137 ( 問 題 編 號 :1584)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1): 就 財 政 預 算 案 演 辭 第 53 段, 香 港 淡 水 供 應 近 七 至 成 來 自 東 江, 政 府 已 預 留 土 地 興 建 海 水 化 淡 廠, 請 告 知.. 1) 過 去 八 年, 政 府 就 買 東 江 淡 水 的 開 支 ; 2) 預 留 土 地 興 建 海 水 化 淡 廠 的 地 方 ; 以 及 3) 預 計 海 水 化 淡 廠 每 年 處 理 的 海 水 及 供 港 的 淡 水 的 容 量 提 問 人 : 田 北 辰 議 員 1) 過 去 8 年 購 買 東 江 水 的 開 支 表 列 如 下 : 年 份 購 買 東 江 水 的 開 支 ( 百 萬 港 元 ) , , , , , , , , ) 將 軍 澳 第 137 區 東 南 面 近 鐵 篸 洲 的 土 地 已 預 留 作 興 建 海 水 化 淡 廠 之 用 3) 將 軍 澳 海 水 化 淡 廠 的 食 水 生 產 量 約 為 每 年 萬 立 方 米, 可 擴 展 至 每 年 萬 立 方 米, 而 涉 及 處 理 的 海 水, 分 別 為 每 年 1.25 億 立 方 米 和 2.25 億 立 方 米 第 8 節 DEVB(W) - 第 178 頁

186 DEVB(W)138 ( 問 題 編 號 :1587)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4): 就 繼 續 進 行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工 程 計 劃 第 3 及 第 4 階 段 的 建 造 工 程, 曾 有 報 道 指 水 務 署 在 2000 年 揚 言 要 在 十 五 年 內 更 換 全 港 水 管, 但 事 隔 十 年, 至 今 全 港 還 有 五 成 六 水 管 未 更 換, 其 中 灣 仔 港 島 東 葵 青 及 屯 門 區 更 有 近 七 成 水 管 未 更 換, 勢 成 爆 水 管 的 重 災 區 請 告 知 : 1)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工 程 計 劃 的 詳 情 內 容 ; 2) 直 至 2013 年, 全 港 各 區 更 換 水 管 的 情 況, 包 括 已 更 換 和 仍 未 更 換 水 管 ; 3)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工 程 計 劃 嚴 重 延 誤 原 因 和 難 處 ; 4) 過 去 8 年 ( 由 2005 年 至 2013 年 ), 各 區 累 積 爆 水 管 的 個 案 總 數 浪 費 食 水 的 容 量 和 維 修 開 支 提 問 人 : 田 北 辰 議 員 1) 香 港 的 食 水 和 海 水 經 水 管 網 絡 輸 送 至 各 用 戶, 這 些 水 管 長 約 公 里 我 們 於 2000 年 展 開 一 個 全 港 性 的 計 劃, 在 20 年 內 分 4 個 階 段 更 換 及 修 復 選 定 長 約 公 里 的 老 化 水 管 自 2005 年 起, 我 們 縮 短 工 程 計 劃 的 時 間 表, 將 整 項 計 劃 的 目 標 竣 工 日 期 提 前 5 年 至 2015 年, 即 在 15 年 內 完 成 計 劃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工 程 計 劃 的 詳 情 如 下 : 長 度 ( 公 里 ) 開 工 日 期 竣 工 日 期 第 1 階 段 第 1 期 年 12 月 2008 年 12 月 第 2 期 年 9 月 2010 年 3 月 第 2 階 段 年 1 月 2011 年 6 月 第 3 階 段 年 9 月 2014 年 12 月 第 8 節 DEVB(W) - 第 179 頁

187 第 4 階 段 第 1 期 年 3 月 2015 年 12 月 第 2 期 年 1 月 2015 年 12 月 總 計 ) 整 項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工 程 計 劃 於 全 港 18 區 的 進 度 ( 截 至 2013 年 年 底 ) 如 下 : 香 港 九 龍 新 界 地 區 已 完 工 的 水 管 長 度 ( 公 里 ) 餘 下 擬 完 成 的 水 管 長 度 ( 公 里 ) 中 西 區 灣 仔 東 區 南 區 觀 塘 黃 大 仙 九 龍 城 油 尖 旺 深 水 埗 西 貢 沙 田 大 埔 北 區 元 朗 屯 門 荃 灣 葵 青 離 島 總 計 ) 我 們 計 劃 在 2015 年 完 成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工 程 計 劃 截 至 2013 年 年 底, 我 們 已 完 成 77% 的 水 管, 有 關 進 度 大 致 上 令 人 滿 意 在 推 行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工 程 計 劃 時, 我 們 需 處 理 有 關 工 程 對 交 通 和 環 境 造 成 的 影 響, 主 要 遇 到 的 困 難 是 包 括 交 通 限 制 擠 迫 的 地 下 公 共 設 施 和 廣 泛 的 道 路 工 程 協 調 工 作 4) 於 2005 年 至 2013 年 期 間, 水 管 爆 裂 個 案 累 積 的 總 數 為 宗, 因 水 管 爆 裂 而 排 走 的 相 關 食 水 容 量 約 為 130 萬 立 方 米, 搶 修 這 些 水 管 的 開 支 約 為 7.7 億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180 頁

188 DEVB(W)139 ( 問 題 編 號 :2734)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1): 政 府 計 劃 檢 討 政 府 部 門 收 費, 當 中 包 括 水 費, 請 問 進 行 有 關 檢 討 所 涉 人 手 開 支 為 何? 當 局 預 計 調 整 幅 度 如 何? 估 計 市 民 要 多 交 多 少 水 費? 提 問 人 : 湯 家 驊 議 員 有 關 檢 討 會 由 內 部 人 手 進 行, 所 需 的 資 源 構 成 部 門 預 算 開 支 的 一 部 分, 並 反 映 在 部 門 的 運 作 開 支 我 們 沒 有 委 聘 專 責 顧 問 公 司 檢 討 水 費, 但 我 們 有 委 聘 顧 問 公 司 就 不 同 事 宜 進 行 研 究, 當 中 所 收 集 的 部 分 資 料 或 研 究 結 果 或 會 在 檢 討 時 作 參 考 之 用 有 關 顧 問 研 究 的 開 支 總 額 約 為 140 萬 元 如 建 議 修 訂 水 費, 我 們 會 視 乎 檢 討 結 果 釐 訂 調 整 幅 度, 有 關 檢 討 預 計 在 本 年 內 完 成 第 8 節 DEVB(W) - 第 181 頁

189 DEVB(W)140 ( 問 題 編 號 :1446)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5): 預 算 案 第 53 段 描 述 2020 年 投 入 服 務 的 海 水 化 淡 廠, 預 計 建 築 及 運 作 成 本 為 何? 有 何 政 策 避 免 樂 安 排 海 水 化 淡 廠 失 敗 經 驗, 確 保 建 議 中 海 水 化 淡 計 劃 具 成 本 效 益 持 續 穩 定 增 加 本 港 供 水 量? 提 問 人 : 謝 偉 俊 議 員 水 務 署 已 委 聘 顧 問 公 司, 就 於 將 軍 澳 設 立 海 水 化 淡 廠 進 行 策 劃 及 勘 查 研 究 研 究 範 圍 包 括 詳 細 評 估 興 建 海 水 化 淡 廠 的 技 術 可 行 性 及 成 本 效 益 制 定 工 程 實 施 策 略 及 時 間 表 進 行 初 步 設 計, 以 及 對 工 程 帶 來 的 影 響 進 行 各 項 技 術 評 估 該 項 研 究 會 估 算 海 水 化 淡 廠 的 建 造 及 運 作 成 本 我 們 會 審 核 研 究 結 果, 確 保 有 關 工 程 計 劃 在 技 術 上 可 行 和 具 成 本 效 益, 才 進 行 設 計 及 建 造 階 段 的 工 作 第 8 節 DEVB(W) - 第 182 頁

190 DEVB(W)141 ( 問 題 編 號 :1447)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6): 1) 新 財 政 年 度, 購 買 東 江 水 開 支 為 何? 對 比 過 往 3 年 開 支 及 增 幅, 變 化 為 何? 2) 港 府 有 何 政 策, 確 保 購 買 東 江 水 開 支 合 理 供 市 民 飲 用 東 江 水 質 量 不 會 轉 差? 提 問 人 : 謝 偉 俊 議 員 1) 新 財 政 年 度 / 過 去 3 個 財 政 年 度 購 買 東 江 水 的 開 支 及 相 應 的 增 幅 表 列 如 下 : 財 政 年 度 購 買 東 江 水 的 開 支 ( 百 萬 元 ) 開 支 增 幅 百 分 比 (%) , , , , 不 適 用 註 1: 目 前 東 江 水 供 水 協 議 的 涵 蓋 期 由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底 年 度 購 買 東 江 水 的 開 支 計 算 至 2014 年 12 月 底 2) 2014 年 後 在 新 供 水 協 議 下 購 買 東 江 水 的 水 價, 視 乎 與 廣 東 省 當 局 磋 商 的 結 果 而 定 在 考 慮 調 整 東 江 水 價 時, 我 們 將 會 以 廣 東 省 方 面 的 運 作 成 本 為 依 據, 並 考 慮 人 民 幣 兌 換 港 幣 的 匯 率 以 及 廣 東 省 和 香 港 相 關 物 價 指 數 的 按 年 變 動, 以 確 保 購 水 價 格 合 理 在 目 前 的 東 江 水 供 水 協 議 下, 供 港 的 東 江 水 的 水 質 基 本 上 須 符 合 國 家 地 表 水 環 境 質 量 標 準 GB 就 抽 取 作 生 活 飲 用 水 所 訂 的 最 高 標 準 在 新 東 江 水 供 水 協 議 中, 我 們 會 與 廣 東 省 當 局 商 討 有 關 水 質 不 得 低 於 此 標 準 的 事 宜 此 外, 廣 東 省 當 局 與 香 港 一 直 通 過 既 定 的 體 制 機 制, 就 東 江 水 的 水 質 保 持 緊 密 聯 絡, 當 中 包 括 粵 港 供 水 工 作 會 議 粵 港 供 水 運 行 管 理 技 術 合 作 小 組 會 議 和 東 江 水 質 保 護 專 題 小 組 我 們 亦 會 通 過 安 裝 於 木 湖 抽 水 站 接 收 點 的 在 線 監 測 系 統, 全 天 候 密 切 監 測 東 江 水 的 水 質 我 們 亦 會 定 期 抽 取 樣 本 作 詳 細 分 析, 以 確 保 供 應 的 東 江 水 符 合 所 訂 的 標 準 如 發 現 東 江 水 水 質 有 任 何 異 常 情 況, 我 們 會 即 時 加 強 監 測, 並 聯 繫 廣 東 省 當 局 採 取 適 當 的 控 制 措 施, 以 保 障 供 港 的 東 江 水 的 水 質 安 全 第 8 節 DEVB(W) - 第 183 頁

191 DEVB(W)142 ( 問 題 編 號 :1448)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7): 財 政 年 度, 水 管 老 化 滲 漏 及 爆 水 管 事 故, 導 致 多 少 食 水 流 失? 財 政 年 度 預 計 食 水 流 失 情 況 為 何? 有 何 政 策 及 措 施 減 少 食 水 流 失? 相 關 政 策 及 措 施 涉 多 少 開 支? 按 購 買 東 江 水 最 新 價 格 計 算, 及 財 政 年 度 食 水 流 失 等 同 多 少 公 帑 開 支? 提 問 人 : 謝 偉 俊 議 員 2013 年 的 水 管 滲 漏 比 率 為 17%,2014 年 的 水 管 滲 漏 比 率 估 計 為 16% 2013 年 因 水 管 爆 裂 而 排 走 的 食 水 量 少 於 總 供 水 量 的 0.02%,2014 年 的 估 計 數 字 大 致 相 若 為 解 決 水 管 爆 裂 和 滲 漏 問 題, 我 們 一 直 採 取 多 管 齊 下 的 措 施, 包 括 檢 測 滲 漏 水 壓 管 理 及 推 行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工 程 計 劃 推 行 這 些 措 施 的 開 支, 年 度 估 計 為 億 元, 年 度 估 計 為 億 元 由 於 配 水 庫 需 位 於 高 地 以 便 向 處 於 不 同 高 度 水 平 的 處 所 供 水, 在 地 勢 較 低 的 水 管 會 在 較 高 的 水 壓 下 運 作 高 水 壓 加 上 土 地 沉 降 土 地 隆 起 外 來 的 壓 力 和 震 動, 令 老 化 配 水 網 絡 容 易 滲 漏 和 爆 裂 因 此, 水 管 滲 漏 和 爆 裂 應 視 為 運 作 上 的 限 制, 不 宜 為 此 推 算 被 排 走 食 水 的 開 支 第 8 節 DEVB(W) - 第 184 頁

192 DEVB(W)143 ( 問 題 編 號 :0941)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3) 客 戶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65): 根 據 綱 領 3 目 標, 當 局 將 水 錶 準 確 程 度 ( 偏 差 程 度 不 超 過 +/-3%) 訂 於 100%, 可 是 2012 年 和 2013 年 都 不 能 達 標, 請 問 政 府 : 1. 不 能 達 標 原 因 為 何? 當 局 今 年 度 收 到 有 關 水 錶 不 準 確 的 投 訴 數 量 為 何? 當 局 會 否 研 究 將 水 錶 準 確 程 度 提 升? 如 會, 詳 情 為 何? 如 否, 原 因 為 何? 2. 近 3 個 年 度 參 與 定 期 更 換 水 錶 計 劃 數 字 為 何? 所 涉 及 的 人 手 和 支 出 為 何? 提 問 人 : 王 國 興 議 員 1. 我 們 的 長 遠 目 標, 是 100% 水 錶 的 讀 數 準 確 度 介 乎 實 際 用 水 量 正 負 3% 之 間 雖 然 目 前 我 們 未 能 達 到 這 個 目 標, 但 經 過 多 年 定 期 更 換 老 化 水 錶, 我 們 的 達 標 率 已 由 2006 年 的 92.7% 提 升 至 2013 年 的 96.3%, 預 計 2014 年 會 進 一 步 提 升 至 96.6% 目 前 正 在 使 用 的 水 錶 約 有 286 萬 個 年 度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底 ), 本 署 接 獲 有 關 質 疑 水 錶 準 確 度 的 投 訴 數 目 為 214 宗 經 本 署 測 試 和 跟 進 調 查 後, 有 11 宗 水 錶 不 準 確 個 案 證 明 屬 實 要 提 升 整 體 水 錶 準 確 度, 更 換 老 化 水 錶 是 最 具 成 本 效 益 的 方 法 就 此, 我 們 會 繼 續 推 行 水 錶 更 換 計 劃, 持 續 提 升 水 錶 準 確 度 2. 在 和 三 個 年 度, 我 們 分 別 更 換 了 19 萬 21 萬 及 約 18 萬 個 老 化 水 錶, 涉 及 開 支 分 別 為 3,500 萬 元 4,100 萬 元 及 約 4,000 萬 元 約 80% 的 水 錶 更 換 工 程 是 由 承 辦 商 進 行 的, 餘 下 的 由 內 部 人 手 負 責, 涉 及 約 50 名 人 員 第 8 節 DEVB(W) - 第 185 頁

193 DEVB(W)144 ( 問 題 編 號 :1180) 總 目 : (709)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 水 務 (9345WF) 將 軍 澳 海 水 化 淡 廠 工 程 策 劃 及 勘 查 研 究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5): 9345WF 將 軍 澳 海 水 化 淡 廠 工 程 策 劃 及 勘 查 研 究 有 關 擬 議 在 將 軍 澳 興 建 海 水 化 淡 廠 的 計 劃, 政 府 在 年 度 就 分 目 下 計 劃 的 修 訂 預 算 是 900 萬 元 就 計 劃 展 開 可 行 性 研 究 初 步 設 計 工 地 勘 測 環 境 和 交 通 影 響 評 估 等, 至 今 有 關 工 作 的 進 展 如 何 預 計 何 時 完 成 和 公 布 有 關 研 究 結 果? 為 何 政 府 在 年 度 的 預 算 中, 未 有 就 整 項 計 劃 作 進 一 步 撥 款? 提 問 人 : 謝 偉 銓 議 員 將 軍 澳 海 水 化 淡 廠 的 策 劃 及 勘 查 研 究 範 圍 包 括 詳 細 評 估 興 建 海 水 化 淡 廠 的 技 術 可 行 性 及 成 本 效 益 制 定 工 程 實 施 策 略 及 時 間 表 進 行 初 步 設 計, 以 及 對 工 程 帶 來 的 影 響 進 行 各 項 技 術 評 估 截 至 2014 年 2 月, 我 們 已 研 究 和 評 估 有 關 海 水 進 水 口 海 水 處 理 和 濃 鹽 水 排 放 的 不 同 技 術 方 案 年 度, 我 們 會 就 初 步 設 計 工 地 勘 測 工 作 環 境 影 響 和 交 通 影 響 評 估 成 本 預 算 及 成 本 效 益 分 析, 繼 續 進 行 研 究 有 關 研 究 預 計 在 2015 年 年 初 完 成, 年 度 的 預 算 開 支 為 1,570 萬 元 如 確 立 有 關 工 程 計 劃 技 術 上 可 行 和 具 成 本 效 益, 我 們 會 考 慮 進 一 步 撥 款 以 實 施 有 關 工 程 計 劃 第 8 節 DEVB(W) - 第 186 頁

194 DEVB(W)145 ( 問 題 編 號 :3593)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000) 運 作 開 支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11): 1. 請 按 年 並 分 別 列 出 過 去 三 年, 政 府 各 個 樹 木 管 理 部 門 就 外 判 樹 木 保 養 及 管 理 工 作 所 直 接 委 聘 的 園 藝 承 辦 商 及 定 期 保 養 承 辦 商 數 目 及 開 支 詳 情 ; 當 中 有 多 少 個 承 辦 商 曾 因 錯 誤 修 剪 樹 木 或 未 能 達 到 合 約 規 定 的 工 作 要 求 而 被 發 信 警 告 或 作 其 他 懲 處? 請 提 供 相 關 詳 情 ; 2. 請 按 年 分 別 列 出 過 去 三 年, 政 府 各 個 樹 木 管 理 部 門 的 名 稱 樹 木 管 理 人 員 數 目 ( 包 括 一 般 管 理 人 員 及 具 備 專 業 資 格 的 樹 木 管 理 人 員 數 目 ) 每 個 部 門 負 責 管 理 的 樹 木 數 量 ; 3. 請 提 供 中 央 樹 木 支 援 組 所 需 的 預 算 人 手 編 制 詳 請, 以 及 各 個 新 增 職 位 所 需 的 樹 木 管 理 資 格 ; 4. 請 提 供 每 個 樹 木 管 理 部 門 現 時 所 配 備 的 相 關 樹 木 檢 測 或 護 理 器 材 的 名 稱 及 數 目 ( 例 如 聲 納 探 測 儀 微 鑽 阻 力 測 試 器 及 樹 樁 粉 碎 機 等 ) 提 問 人 : 陳 家 洛 議 員 1. 政 府 採 用 綜 合 管 理 方 式 管 理 政 府 土 地 上 的 樹 木 扼 要 來 說, 負 責 管 理 某 一 土 地 或 設 施 的 部 門, 同 時 亦 負 責 護 養 該 土 地 及 設 施 範 圍 內 的 樹 木 樹 木 管 理 部 門 可 按 以 下 方 式, 委 聘 承 辦 商 協 助 處 理 樹 木 護 養 工 作 : (i) (ii) 直 接 委 聘 園 藝 承 辦 商, 為 轄 下 樹 木 進 行 護 養 工 作 ( 包 括 修 剪 樹 木 ); 或 委 聘 定 期 保 養 承 辦 商, 負 責 管 理 有 關 設 施, 再 由 承 辦 商 按 需 要 聘 用 專 門 綠 化 工 程 承 辦 商 護 養 樹 木 ( 包 括 修 剪 樹 木 ) 主 要 樹 木 管 理 部 門 在 過 去 3 年 所 簽 訂 的 樹 木 管 理 合 約 合 約 金 額 及 發 出 的 警 告 信 / 作 出 的 懲 處 數 目 如 下 : 財 政 年 度 合 約 數 目 合 約 金 額 ( 百 萬 元 ) 發 出 的 警 告 信 / 作 出 的 懲 處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第 8 節 DEVB(W) - 第 187 頁

195 2. 主 要 樹 木 管 理 部 門 轄 下 樹 木 的 數 目 及 樹 木 管 理 人 員 人 數 如 下 : 部 門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年 度 樹 木 數 目 年 度 ( 註 1)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年 度 樹 木 管 理 人 員 人 數 ( 註 3)( 註 4) 年 度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86(54) 87(35) 87(38) 建 築 署 (5) 5(3) 5(4)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 註 7) (5) 22(1) 22(3) 渠 務 署 (2) 16(2) 16(2) 路 政 署 (1) 53(19) 57(24) 房 屋 署 ( 註 8) 地 政 總 署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10) 35(11) 35(14) 不 適 用 ( 註 2) (8) ( 註 5) 210(105) 222(148) ( 註 6) 12(8) ( 註 5) 222(160) ( 註 6) 水 務 署 (1) 14(2) 14(2) 註 1: 郊 野 公 園 所 有 樹 木 均 由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管 理 有 關 數 字 只 包 括 由 該 署 管 轄 的 第 I 類 地 點 ( 即 郊 野 公 園 內 經 常 有 人 使 用 的 地 點, 例 如 野 餐 地 點 ) 的 樹 木 數 目 註 2: 位 於 未 撥 用 和 未 批 租 政 府 土 地 上 的 樹 木 與 政 府 設 施 內 栽 種 的 樹 木, 在 管 理 上 是 有 分 別 的 全 港 各 區 有 很 多 未 撥 用 和 未 批 租 的 政 府 土 地, 總 面 積 公 頃 地 政 總 署 作 為 土 地 管 轄 部 門, 只 能 倚 賴 部 門 人 員 在 執 行 日 常 的 土 地 管 制 和 管 理 職 能 及 在 收 到 轉 介 和 投 訴 個 案 時, 識 別 可 能 有 問 題 的 樹 木 和 作 出 跟 進 註 3: 此 欄 的 數 字 只 包 括 平 日 參 與 樹 木 管 理 工 作 ( 不 論 全 職 或 兼 任 性 質 ) 的 政 府 人 員 人 數, 但 不 包 括 因 應 情 況 需 要 而 暫 時 調 配 的 人 手 欄 內 的 數 字 亦 不 包 括 部 門 內 參 與 樹 木 管 理 工 作 ( 特 別 是 策 略 層 面 工 作 ) 的 高 層 人 員 此 外, 除 了 政 府 人 員 外, 個 別 部 門 亦 有 聘 請 承 辦 商 或 非 政 府 人 員 協 助 處 理 樹 木 管 理 工 作 註 4: 括 號 內 的 數 字 為 具 備 樹 藝 專 業 資 格 的 樹 木 管 理 人 員 人 數 至 於 具 備 多 個 樹 藝 專 業 資 格 的 人 員, 也 只 當 作 1 名 人 員 計 算 註 5: 這 些 數 字 為 地 政 總 署 樹 木 組 人 員 人 數 註 6: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的 樹 木 管 理 人 員 人 數 只 包 括 全 職 人 員, 而 具 備 專 業 資 格 的 人 員 人 數 ( 括 號 內 數 第 8 節 DEVB(W) - 第 188 頁

196 字 ) 則 包 括 兼 職 人 員 在 內 註 7: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自 年 度 起 負 責 護 養 所 有 按 市 區 綠 化 總 綱 圖 種 植 的 樹 木 註 8: 這 些 數 字 不 包 括 在 160 個 公 共 屋 邨 內 亦 有 提 供 協 助 的 前 線 管 理 人 員 3. 本 局 於 2010 年 4 月 開 設 2 個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制 樹 藝 師 職 位, 以 加 強 樹 木 管 理 辦 事 處 ( 樹 木 辦 ) 樹 藝 方 面 的 支 援 其 後, 我 們 自 2011 年 4 月 1 日 起 再 增 設 4 個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制 樹 藝 師 / 助 理 樹 藝 師 職 位 所 有 擔 任 這 些 職 位 的 人 員 須 為 註 冊 樹 藝 師 他 們 除 具 備 國 際 樹 藝 學 會 頒 發 的 樹 藝 師 資 格 外, 另 取 得 1 個 或 多 於 1 個 樹 藝 方 面 的 資 格, 例 如 國 際 樹 藝 學 會 資 深 樹 藝 師 註 冊 城 市 樹 木 專 家 和 樹 木 風 險 評 估 資 格, 英 國 Lantra Awards 專 業 樹 木 檢 查 證 書, 以 及 樹 藝 學 士 學 位 資 格 每 年 員 工 開 支 420 萬 元 這 些 樹 藝 師 / 助 理 樹 藝 師 職 位 是 發 展 局 樹 木 辦 人 手 編 制 的 基 本 組 成 部 分 4. 大 體 而 言, 在 檢 查 樹 木 時 會 使 用 兩 類 用 具 及 儀 器 : 先 進 儀 器 ( 即 微 鑽 阻 力 測 試 儀 及 聲 納 探 測 儀 ) 及 其 他 簡 單 的 手 提 用 具 及 儀 器, 例 如 量 度 尺 牛 皮 槌 金 屬 探 針 電 筒 望 遠 鏡 相 機 激 光 棒 等 這 些 簡 單 的 手 提 用 具 及 儀 器 由 部 門 保 管 而 且 數 目 眾 多 至 於 先 進 儀 器 方 面,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主 要 樹 木 管 理 部 門 及 發 展 局 轄 下 樹 木 辦 共 有 47 部 微 鑽 阻 力 測 試 儀 39 部 聲 納 探 測 儀 及 7 部 樹 樁 粉 碎 機 聲 納 探 測 儀 微 鑽 阻 力 測 試 儀 及 樹 樁 粉 碎 機 的 分 項 數 字 如 下 : 部 門 聲 納 探 測 儀 數 目 微 鑽 阻 力 測 試 儀 數 目 樹 樁 粉 碎 機 數 目 發 展 局 轄 下 樹 木 管 理 辦 事 處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地 政 總 署 路 政 署 房 屋 署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水 務 署 總 計 第 8 節 DEVB(W) - 第 189 頁

197 DEVB(W)146 ( 問 題 編 號 :3703)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2) 文 物 保 育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18): 1. 政 府 自 2008 年 推 出 有 關 文 物 保 育 的 維 修 資 助 計 劃 至 今, 共 資 助 多 少 個 私 人 擁 有 的 已 評 級 歷 史 建 築 進 行 維 修? 請 按 年 列 出 有 關 的 維 修 項 目 詳 情, 包 括 建 築 物 名 稱 其 歷 史 評 級 維 修 工 程 的 內 容 及 獲 批 資 助 額 ; 2. 過 去 當 中 有 沒 有 業 主 未 有 完 成 申 請 資 助 時 所 列 明 的 維 修 工 程? 若 有, 請 提 供 個 案 如 建 築 物 名 稱 等 詳 情 ; 3. 政 府 在 財 政 年 度 用 於 私 人 歷 史 建 築 的 維 修 資 助 計 劃 的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家 洛 議 員 1. 自 維 修 資 助 計 劃 於 2008 年 推 出 以 來, 我 們 共 批 核 了 37 宗 申 請, 詳 情 如 下 : 歷 史 建 築 名 稱 評 級 維 修 工 程 摘 要 獲 批 資 助 額 在 年 度 獲 批 核 申 請 i) 堅 尼 地 城 魯 班 先 師 廟 1 修 復 天 面 及 牆 柱 711,000 元 ii) 沙 田 道 風 山 基 督 教 叢 林 2 修 復 雲 水 堂 及 會 議 廳 的 天 面 及 牆 820,000 元 壁 iii) 中 環 梅 夫 人 婦 女 會 主 樓 2 以 空 心 牆 系 統 保 存 花 園 廳 的 現 有 600,000 元 牆 壁 iv) 沙 田 曾 大 屋 祠 堂 1 修 復 神 龕 及 天 面 1,000,000 元 v) 赤 柱 聖 士 提 反 書 院 3 號 屋 2 修 復 天 面 及 外 牆 606,000 元 vi) 元 朗 天 后 古 廟 3 修 復 屋 頂 及 外 牆 985,000 元 vii) 粉 嶺 洪 聖 宮 3 修 復 屋 頂 及 牆 柱 880,000 元 viii) 上 環 清 真 寺 1 為 建 築 物 重 新 上 漆 860,000 元 在 年 度 獲 批 核 申 請 ix) 元 朗 洪 聖 宮 2 修 復 屋 頂 及 結 構 樑 架 1,000,000 元 在 年 度 獲 批 核 申 請 x) 沙 田 道 風 山 基 督 教 叢 林 ( 尊 道 廳 ) 2 修 復 屋 頂 和 維 修 牆 身 結 構 999,000 元 xi) 元 朗 達 仁 書 室 2 修 復 屋 頂 和 改 善 電 力 系 統 1,000,000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190 頁

198 xii) 大 埔 梁 氏 家 祠 3 修 復 屋 頂 牆 身 地 面 大 門 及 1,000,000 元 神 壇 xiii) 上 水 土 地 神 龕 2 修 復 神 龕 的 牆 身 及 地 台 390,000 元 xiv) 荃 灣 曾 氏 家 祠 3 修 復 屋 頂 牆 身 地 面 大 門 950,000 元 牌 匾 及 壁 畫 xv) 西 營 盤 救 恩 堂 1 修 復 屋 頂 1,000,000 元 xvi) 元 朗 林 屋 2 修 復 屋 頂 牆 身 大 門 窗 戶 及 1,000,000 元 陽 台 xvii) 九 龍 城 聖 三 一 座 堂 2 修 復 高 座 屋 頂 958,000 元 xviii) 沙 頭 角 新 樓 街 8 號 2 修 復 屋 頂 維 修 結 構 樓 板 及 橫 樑 1,000,000 元 xix) 佐 敦 九 龍 佑 寧 堂 3 雨 水 及 污 水 渠 改 善 工 程 1,000,000 元 在 年 度 獲 批 核 申 請 xx) 元 朗 洪 聖 宮 第 二 期 2 修 復 門 屋 屋 頂 門 屋 及 正 廳 牆 身 1,000,000 元 xxi) 沙 頭 角 葉 氏 宗 祠 3 修 復 屋 頂 牆 身 及 神 龕 1,000,000 元 xxii) 元 朗 天 后 古 廟 第 二 期 3 修 復 簷 口 板 及 大 門 頂 石 牌 匾 980,000 元 xxiii) 上 環 清 真 寺 第 二 期 1 安 裝 屋 頂 新 防 水 層 950,000 元 xxiv) 大 埔 林 村 天 后 宮 2 修 復 屋 頂 1,000,000 元 xxv) 聖 神 修 院 小 教 堂 3 安 裝 屋 頂 新 防 水 層 999,960 元 xxvi) 西 營 盤 救 恩 堂 第 二 期 1 修 復 剝 落 的 混 凝 土 1,000,000 元 在 年 度 獲 批 核 申 請 xxvii) 元 朗 輞 井 圍 玄 關 帝 廟 1 修 復 正 廳 及 香 亭 的 屋 頂 1,000,000 元 xxviii) 元 朗 鳳 池 村 天 后 廟 1 修 復 門 屋 正 廳 及 香 廳 的 屋 頂 1,000,000 元 xxix) 基 督 科 學 教 會 香 港 第 一 分 會 2 修 復 主 樓 屋 頂 及 排 水 系 統, 修 補 1,000,000 元 內 外 牆 壁 裂 縫 及 油 漆 翻 新 xxx) 沙 田 道 風 山 基 督 教 叢 林 ( 聖 殿 ) 2 翻 新 門 窗 木 結 構 及 內 外 牆 油 漆 和 修 補 外 圍 支 柱 裂 縫 921,200 元 xxxi) 元 朗 輞 井 圍 圍 門 3 修 復 屋 頂 牆 身 地 台 及 改 善 電 力 系 統 xxxii) 元 朗 新 田 新 圍 村 71 號 3 修 復 屋 頂 防 水 層 改 善 相 關 排 水 設 施 xxxiii) 九 龍 京 士 柏 文 康 市 政 職 員 遊 樂 會 3 修 復 屋 頂 及 排 水 系 統 牆 壁 及 天 花 油 漆 翻 身 和 修 補 地 面 裂 縫 xxxiv) 沙 田 曾 大 屋 祠 堂 ( 中 進 ) 1 修 復 屋 頂 紀 念 屏 風 及 改 善 電 力 系 統 xxxv) 大 嶼 山 大 澳 吉 慶 街 60 號 2 修 復 剝 落 的 混 凝 土 磚 牆 外 牆 批 盪 及 屋 頂 防 水 層 789,000 元 390,000 元 991,000 元 1,000,000 元 1,000,000 元 xxxvi) 元 朗 新 田 莘 野 文 公 祠 2 修 復 屋 頂 及 改 善 電 力 系 統 1,000,000 元 xxxvii) 元 朗 達 仁 書 室 第 二 期 2 修 復 屋 頂 及 神 龕 810,000 元 2. 以 往 並 沒 有 業 主 未 能 完 成 資 助 申 請 中 所 列 明 的 維 修 工 程 年 度 維 修 資 助 計 劃 的 預 算 開 支 約 為 450 萬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191 頁

199 DEVB(W)147 ( 問 題 編 號 :3704)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2) 文 物 保 育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19): 1. 自 實 施 歷 史 建 築 評 級 制 度 至 今, 當 局 在 內 部 監 察 機 制 按 年 接 獲 多 少 宗 拆 卸 重 建 或 改 建 已 評 級 歷 史 建 築 的 通 報? 至 今 尚 餘 多 少 個 案 未 完 成 處 理 程 序 或 已 遭 拆 卸? 請 按 下 表 列 出 有 關 詳 情 : 歷 史 建 築 的 名 稱 及 地 址 評 級 申 請 保 留 部 分 2. 當 局 會 否 投 放 資 源, 研 究 令 已 評 級 或 有 待 核 實 評 級 的 歷 史 建 築 物 納 入 法 定 保 護, 以 防 它 們 在 等 候 評 級 期 間 被 破 壞 或 拆 卸? 若 會, 相 關 開 支 及 工 作 時 間 表 為 何?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家 洛 議 員 1. 在 內 部 監 察 機 制 下, 假 如 相 關 部 門 收 到 可 能 影 響 私 人 擁 有 的 歷 史 建 築 的 申 請, 便 會 通 知 發 展 局 文 物 保 育 專 員 辦 事 處 和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古 物 古 蹟 辦 事 處 獲 相 關 部 門 批 核 的 申 請 涉 及 50 幢 已 評 級 或 擬 議 評 級 的 歷 史 建 築 在 這 50 個 個 案 中, 我 們 正 與 其 中 21 個 個 案 的 業 主 探 討 寓 保 育 於 發 展 的 方 案 在 其 餘 29 個 個 案 中, 有 1 幢 建 築 物 在 其 擬 議 評 級 於 2009 年 公 布 前 已 被 大 幅 改 動 ; 古 物 諮 詢 委 員 會 ( 古 諮 會 ) 已 於 2013 年 4 月 17 日 舉 行 的 會 議 上 確 認 不 會 再 繼 續 為 該 幢 建 築 物 的 評 級 進 行 評 估 工 作 至 於 其 餘 28 個 個 案, 我 們 已 獲 得 業 主 同 意 保 留 整 幢 或 部 分 歷 史 建 築, 或 保 留 經 選 定 的 建 築 物 構 件, 將 之 融 入 新 的 發 展 項 目 中, 又 或 安 排 攝 影 記 錄 這 29 個 個 案 的 詳 情 如 下 : 項 目 歷 史 建 築 的 名 稱 及 地 址 評 級 申 請 保 留 部 分 1. 山 頂 道 75 號 何 東 花 園 一 級 建 築 圖 則 主 樓 已 被 拆 卸 2. 亞 皆 老 街 139 至 147 號 中 擬 議 一 級 規 劃 申 請 及 建 築 圖 則 鐘 樓 華 電 力 總 辦 事 處 3. 白 加 道 47 號 二 級 規 劃 申 請 部 分 正 立 面 4. 普 樂 道 8 號 二 級 規 劃 申 請 部 分 正 立 面 5. 堅 尼 地 道 6 號 及 8 號 二 級 建 築 圖 則 正 立 面 6. 元 朗 舊 墟 利 益 街 47 號 二 級 向 地 政 總 署 申 請 重 建 攝 影 記 錄 7. 青 山 公 路 恩 慈 之 家 二 級 規 劃 申 請 及 拆 卸 圖 則 主 樓 8. 施 勳 道 20 號 擬 議 二 級 建 築 圖 則 攝 影 記 錄 9. 興 漢 道 2 號 擬 議 二 級 拆 卸 圖 則 攝 影 記 錄 第 8 節 DEVB(W) - 第 192 頁

200 項 目 歷 史 建 築 的 名 稱 及 地 址 評 級 申 請 保 留 部 分 10. 利 益 街 15 號 擬 議 二 級 向 地 政 總 署 申 請 重 建 攝 影 記 錄 11. 大 澳 街 市 街 2 號 及 4 號 擬 議 二 級 向 地 政 總 署 申 請 重 建 主 要 建 築 特 色 例 如 遊 廊 裝 飾 扶 欄 木 製 玻 璃 門 及 百 葉 窗 12. 軒 尼 詩 道 369 號 及 371 號 三 級 拆 卸 圖 則 攝 影 記 錄 13. 薄 扶 林 道 128 號 Jessville 三 級 規 劃 申 請 及 建 築 圖 則 主 樓 14. 木 廠 街 7 號 東 方 紗 廠 有 限 公 司 三 級 建 築 圖 則 部 分 正 立 面 15. 太 子 道 西 179 號 三 級 規 劃 申 請 及 建 築 圖 則 建 築 物 前 面 部 分 16. 烏 溪 沙 第 一 巷 31 至 33 號 三 級 向 地 政 總 署 申 請 重 建 攝 影 記 錄 17. 隔 田 村 第 三 街 11 號 三 級 向 地 政 總 署 申 請 重 建 攝 影 記 錄 18. 大 旗 嶺 村 186 號 三 級 建 築 圖 則 整 幢 建 築 物 19. 大 旗 嶺 村 119 號 三 級 向 地 政 總 署 申 請 重 建 經 選 定 的 建 築 物 構 件 例 如 青 磚 20. 新 興 後 街 長 洲 戲 院 三 級 規 劃 申 請 整 幢 建 築 物 21. 洪 屋 村 76 至 77 號 三 級 向 地 政 總 署 申 請 重 建 攝 影 記 錄 22. 八 鄉 近 金 錢 圍 江 廈 圍 主 樓 三 級 規 劃 申 請 主 樓 門 樓 及 工 人 宿 舍 23. 興 漢 道 19 號 擬 議 三 級 建 築 圖 則 經 選 定 的 建 築 物 構 件 例 如 舊 窗 及 格 栅 24. 砵 蘭 街 130 至 132 號 擬 議 三 級 建 築 圖 則 攝 影 記 錄 25. 井 欄 樹 43 號 擬 議 三 級 向 地 政 總 署 申 請 重 建 攝 影 記 錄 26. 十 八 鄉 大 橋 村 門 樓 擬 議 三 級 規 劃 申 請 門 樓 27. 利 益 街 36 號 擬 議 三 級 向 地 政 總 署 申 請 重 建 攝 影 記 錄 28. 大 旗 嶺 村 45 號 擬 議 三 級 向 地 政 總 署 申 請 重 建 主 樓 29. 石 澳 道 4 號 擬 議 三 級 ( 建 築 物 在 其 建 議 評 級 於 2009 年 公 布 前 已 被 大 幅 改 動 ; 古 諮 會 於 2013 年 4 月 17 日 舉 行 的 會 議 上 確 認 不 會 再 繼 續 為 該 幢 建 築 物 的 評 級 進 行 評 估 工 作 ) 建 築 圖 則 建 築 物 將 會 被 重 建 2. 正 如 2013 年 度 施 政 報 告 中 公 布, 總 結 過 去 數 年 的 經 驗, 我 們 有 需 要 檢 討 現 行 有 關 私 人 歷 史 建 築 的 保 育 政 策 檢 討 範 圍 將 包 括 評 級 制 度 發 展 局 已 邀 請 古 諮 會 協 助 進 行 這 項 政 策 檢 討 古 諮 會 已 推 出 一 系 列 有 關 現 行 文 物 保 育 政 策 的 公 眾 教 育 活 動, 作 為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的 第 一 步 古 諮 會 隨 後 會 就 檢 討 的 特 定 課 題 收 集 市 民 的 意 見, 並 會 擬 備 報 告 提 交 政 府 第 8 節 DEVB(W) - 第 193 頁

201 DEVB(W)148 ( 問 題 編 號 :3705)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2) 文 物 保 育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20): 檢 討 歷 史 建 築 保 育 政 策 的 工 作 進 度 為 何? 政 府 預 期 甚 麼 時 候 可 公 布 有 關 檢 討 的 諮 詢 文 件? 又, 政 府 打 算 如 何 收 集 市 民 對 相 關 諮 詢 的 意 見, 請 提 供 預 期 會 舉 辦 的 公 眾 諮 詢 論 壇 研 討 會 或 展 覽 等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的 數 目 開 支 及 工 作 時 間 表 等 詳 情 提 問 人 : 陳 家 洛 議 員 發 展 局 邀 請 了 古 物 諮 詢 委 員 會 ( 古 諮 會 ) 協 助 檢 討 保 育 歷 史 建 築 的 政 策 過 去 1 年, 古 諮 會 就 與 文 物 保 育 有 關 的 課 題 進 行 硏 究, 特 別 是 保 育 私 人 歷 史 建 築 的 課 題, 並 邀 請 主 要 持 份 者 提 出 意 見 古 諮 會 已 推 出 一 系 列 公 眾 教 育 活 動, 作 為 政 策 檢 討 的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的 第 一 步 古 諮 會 隨 後 會 就 檢 討 的 特 定 課 題 收 集 市 民 的 意 見, 並 會 擬 備 報 告 提 交 政 府 發 展 局 將 與 古 諮 會 制 訂 有 關 收 集 市 民 意 見 的 詳 細 計 劃, 當 中 包 括 所 涉 開 支 及 人 手 的 詳 情 第 8 節 DEVB(W) - 第 194 頁

202 DEVB(W)149 ( 問 題 編 號 :3706)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21): 1. 政 府 有 沒 有 預 留 撥 款, 進 行 有 關 檢 討 綜 合 管 理 模 式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組 架 構 及 職 能, 和 開 展 訂 立 樹 木 法 的 工 作, 若 有, 請 提 供 相 關 時 間 表 及 檢 討, 或 工 作 計 劃 等 詳 細 內 容 ; 2. 現 時 各 樹 木 管 理 部 門 轄 下 的 古 樹 名 木 數 量 為 何? 請 按 部 門 提 供 以 下 現 時 樹 木 數 量 資 料 : 部 門 古 樹 名 木 冊 成 立 時 的 樹 木 數 量 現 時 樹 木 數 量 古 樹 名 木 冊 成 立 後 納 入 名 冊 的 樹 木 數 量 被 移 除 的 樹 木 數 量 3. 請 提 供 在 古 樹 名 木 冊 上 遭 除 名 的 樹 木 資 料 : 01 提 問 人 : 陳 家 洛 議 員 樹 木 編 號 及 所 在 地 點 負 責 部 門 移 除 日 期 移 除 原 因 1. 我 們 並 沒 有 特 別 預 留 撥 款, 為 以 綜 合 管 理 方 式 管 理 樹 木 的 做 法 訂 立 樹 木 法, 以 及 樹 木 管 理 辦 事 處 和 綠 化 及 園 境 辦 事 處 的 架 構 進 行 檢 討 如 須 進 行 上 述 事 宜 的 檢 討 工 作, 會 由 現 有 人 手 負 責 2. 各 樹 木 管 理 部 門 所 管 理 的 古 樹 名 木 數 目 如 下 ( 截 至 2014 年 3 月 15 日 ): 部 門 古 樹 名 木 冊 成 立 時 的 樹 木 數 量 (2004 年 ) 現 時 樹 木 數 量 ( 註 1) 古 樹 名 木 冊 成 立 後 納 入 名 冊 的 樹 目 數 量 ( 註 1) 從 名 冊 中 剔 除 的 樹 木 數 量 漁 農 自 然 護 理 署 建 築 署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政 務 司 司 長 辦 公 室 發 展 局 轄 下 文 物 保 育 專 員 辦 事 處 衞 生 署 律 政 司 第 8 節 DEVB(W) - 第 195 頁

203 機 電 工 程 署 食 物 環 境 衞 生 署 消 防 處 路 政 署 香 港 警 務 處 香 港 郵 政 房 屋 署 地 政 總 署 ( 註 2)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 註 3) 總 計 註 1 各 部 門 之 間 護 養 樹 木 的 工 作 改 動 後, 我 們 已 更 新 每 個 部 門 現 時 所 負 責 樹 木 的 數 目 註 2 這 個 數 字 包 括 位 於 以 保 育 古 樹 名 木 為 批 租 條 件 的 地 段 上 兩 棵 古 樹 名 木 註 3 這 個 數 字 包 括 因 土 地 類 別 更 改 而 從 古 樹 名 木 冊 中 剔 除 的 4 棵 古 樹 名 木 我 們 現 正 處 理 樹 木 的 提 名 工 作, 以 充 實 古 樹 名 木 冊 3. 發 展 局 轄 下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組 於 2010 年 3 月 成 立 有 關 在 2010 年 3 月 1 日 至 2014 年 3 月 15 日 期 間 從 古 樹 木 名 冊 中 剔 除 的 樹 木 資 料 表 列 如 下 : 樹 木 編 號 及 所 在 地 點 負 責 部 門 從 名 冊 中 剔 除 日 期 剔 除 原 因 LCSD WTS/2 新 蒲 崗 交 匯 處 康 樂 及 文 化 2010 年 5 月 19 日 健 康 / 結 構 問 題 事 務 署 LCSD E/14 鯉 魚 門 公 園 康 樂 及 文 化 2010 年 9 月 13 日 健 康 / 結 構 問 題 事 務 署 LCSD E/34 維 多 利 亞 公 園 康 樂 及 文 化 2010 年 9 月 13 日 健 康 / 結 構 問 題 事 務 署 LCSD 彌 敦 道 康 樂 及 文 化 2010 年 12 月 8 日 褐 根 病 YTM/10 事 務 署 LCSD KC/5 雅 息 士 道 休 憩 花 園 康 樂 及 文 化 2011 年 1 月 20 日 健 康 / 結 構 問 題 事 務 署 LCSD CW/92 炮 台 里 康 樂 及 文 化 2011 年 5 月 28 日 褐 根 病 事 務 署 LCSD CW/93 炮 台 里 康 樂 及 文 化 2011 年 5 月 28 日 褐 根 病 事 務 署 LCSD CW/113 香 港 公 園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2011 年 6 月 17 日 健 康 / 結 構 問 題 LCSD WCH/13 摩 理 臣 山 道 遊 樂 場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LCSD CW/56 香 港 動 植 物 公 園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LCSD YTM/31 彌 敦 道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LCSD N/25 粉 嶺 站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LCSD YTM/8 彌 敦 道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LCSD 九 龍 公 園 YTM/96 LCSD CW/123 遮 打 花 園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2011 年 6 月 21 日 褐 根 病 2011 年 6 月 28 日 健 康 / 結 構 問 題 2011 年 8 月 6 日 健 康 / 結 構 問 題 2012 年 5 月 4 日 土 地 類 別 更 改 2012 年 7 月 19 日 褐 根 病 2012 年 7 月 23 日 颱 風 吹 倒 2012 年 7 月 24 日 颱 風 吹 倒 第 8 節 DEVB(W) - 第 196 頁

204 樹 木 編 號 及 所 在 地 點 負 責 部 門 從 名 冊 中 剔 除 日 期 剔 除 原 因 LCSD E/7 鯉 魚 門 公 園 康 樂 及 文 化 2012 年 7 月 24 日 颱 風 吹 倒 事 務 署 LCSD S/10 壽 臣 山 道 康 樂 及 文 化 2012 年 7 月 24 日 颱 風 吹 倒 事 務 署 LCSD WCH/10 黃 泥 涌 道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2012 年 7 月 25 日 颱 風 吹 倒 LCSD YTM/72 九 龍 公 園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LCSD Is/1 東 涌 休 憩 處 外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LCSD YTM/11 彌 敦 道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LCSD E/2 鯉 魚 門 公 園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LCSD N/27 馬 會 道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LCSD N/26 馬 會 道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LCSD E/35 維 多 利 亞 公 園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LCSD CW/73 花 園 道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LCSD CW/5 士 美 非 路 交 匯 處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LCSD CW/9 薄 扶 林 道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LCSD N/46 青 山 公 路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LCSD WCH/12 摩 理 臣 山 道 遊 樂 場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2012 年 7 月 29 日 颱 風 吹 倒 2012 年 7 月 30 日 褐 根 病 2012 年 8 月 8 日 褐 根 病 2012 年 8 月 13 日 褐 根 病 2012 年 9 月 8 日 健 康 / 結 構 問 題 2012 年 9 月 25 日 健 康 / 結 構 問 題 2012 年 10 月 18 日 褐 根 病 2012 年 11 月 4 日 健 康 / 結 構 問 題 2012 年 11 月 16 日 健 康 / 結 構 問 題 2012 年 11 月 16 日 褐 根 病 2012 年 11 月 30 日 健 康 / 結 構 問 題 2013 年 2 月 4 日 褐 根 病 LCSD E/32 維 多 利 亞 公 園 建 築 署 2013 年 3 月 7 日 褐 根 病 LCSD CW/111 香 港 公 園 康 樂 及 文 化 2013 年 3 月 12 日 褐 根 病 事 務 署 LCSD S/39 大 潭 道 康 樂 及 文 化 2013 年 4 月 9 日 褐 根 病 事 務 署 LCSD SSP/14 丹 桂 路 休 憩 花 園 康 樂 及 文 化 2013 年 12 月 5 日 褐 根 病 事 務 署 LCSD CW/110 香 港 公 園 建 築 署 2013 年 12 月 17 日 褐 根 病 LCSD CW/94 炮 台 里 建 築 署 2013 年 12 月 21 日 褐 根 病 LCSD SSP/16 紫 藤 路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2014 年 1 月 17 日 健 康 / 結 構 問 題 第 8 節 DEVB(W) - 第 197 頁

205 DEVB(W)150 ( 問 題 編 號 :3707)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22): 過 去 兩 個 財 政 年 度, 政 府 用 於 研 究 各 個 樹 木 管 理 問 題 的 開 支 為 何? 請 按 年 按 研 究 類 別 / 題 目 ( 如 木 質 強 韌 度 褐 根 病 等 ) 列 出 相 關 詳 情 ; 政 府 來 年 用 於 這 些 研 究 的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家 洛 議 員 在 及 年 度, 發 展 局 轄 下 樹 木 管 理 辦 事 處 進 行 多 項 有 關 樹 木 管 理 事 宜 的 研 究 在 年 度, 我 們 將 會 繼 續 進 行 相 關 研 究 各 項 研 究 的 名 稱 及 分 項 開 支 載 列 如 下 : 顧 問 費 用 ( 元 ) 顧 問 研 究 項 目 名 稱 年 度 實 際 開 支 年 度 實 際 開 支 年 度 預 算 開 支 香 港 行 道 樹 的 綜 合 管 理 規 劃 1,002, 南 蓮 園 池 中 的 黑 松 葉 震 病 藥 劑 試 驗 方 案 1,260, 香 港 常 見 樹 木 的 木 質 強 韌 度 評 估 399, ,187 0 香 港 常 見 樹 木 腐 朽 菌 的 發 生 及 分 布 219, ,588 0 評 估 木 黴 菌 (Trichoderma species) 作 為 本 港 感 染 褐 根 病 (Phellinus noxius) 樹 木 的 生 物 防 治 媒 介 44, , ,360 路 旁 樹 木 普 查 0 2,063,500 61,500 園 林 公 園 及 花 園 内 羅 漢 松 通 過 植 物 健 康 護 理 計 劃 的 可 持 續 管 理 研 究 ,000 總 計 : 2,925,504 3,829,895 1,403,860 第 8 節 DEVB(W) - 第 198 頁

206 DEVB(W)151 ( 問 題 編 號 :3708)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23): 1. 過 去 兩 個 財 政 年 度, 按 年 有 多 少 個 公 共 工 程 能 及 時 完 成, 當 中 未 用 盡 撥 款 及 超 支 的 公 共 工 程 數 目 分 別 為 何? 請 列 出 相 關 工 程 的 名 稱 預 算 開 支 及 最 終 支 出 ; 2. 政 府 會 採 取 甚 麼 措 施, 把 公 共 工 程 未 能 用 盡 的 預 算 款 項 維 持 在 5% 以 下 的 水 平? 提 問 人 : 陳 家 洛 議 員 1. 在 過 去 兩 個 財 政 年 度 完 成 的 84 個 工 務 工 程 項 目 中, 有 30 個 項 目 準 時 完 成 由 於 這 些 已 完 成 的 項 目 仍 處 於 帳 目 結 算 階 段, 現 時 並 未 能 夠 確 定 這 些 項 目 有 否 未 用 盡 撥 款 或 超 支 儘 管 如 此, 我 們 把 這 些 項 目 現 時 的 情 況 摘 錄 如 下, 以 供 參 考 : 財 政 年 度 已 完 成 項 目 數 目 核 准 工 程 預 算 費 ( 百 萬 元 ) 截 至 2013 年 3 月 底 的 開 支 ( 百 萬 元 ) ,900 16, ,500 15, 工 務 部 門 會 致 力 為 基 本 工 程 項 目 提 供 準 確 的 工 程 費 用 估 算, 並 會 以 符 合 成 本 效 益 的 方 式 推 行 項 目 我 們 亦 會 繼 續 監 察 項 目 進 展, 確 保 達 到 基 本 工 程 計 劃 在 該 財 政 年 度 的 全 年 開 支 目 標 第 8 節 DEVB(W) - 第 199 頁

207 DEVB(W)152 ( 問 題 編 號 :3709)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24): 綱 領 (5) 的 撥 款 較 去 年 增 加 18%, 政 府 指 主 要 是 由 於 建 造 業 人 力 方 面 的 投 資 所 需 現 金 流 增 加 等 請 詳 細 並 分 項 列 出 所 指 的 投 資 詳 情 提 問 人 : 陳 家 洛 議 員 立 法 會 在 2010 年 及 2012 年 為 項 目 868 建 造 業 人 力 方 面 的 投 資 批 准 合 共 3.2 億 元 撥 款, 用 以 支 持 建 造 業 議 會 加 強 對 本 地 建 造 業 人 員 的 培 訓, 並 透 過 加 強 推 廣 及 宣 傳 活 動, 以 吸 引 更 多 人 加 入 建 造 業, 特 別 是 年 青 人 在 年 度 建 造 業 人 力 方 面 的 投 資 的 預 算 開 支, 較 年 度 增 加 約 2,200 萬 元, 分 項 數 字 如 下 : 項 目 強 化 建 造 業 選 定 工 種 的 人 力 培 訓 及 強 化 建 造 業 監 工 / 技 術 員 的 培 訓 課 程 為 工 藝 測 試 指 明 訓 練 課 程 技 能 提 升 課 程 及 建 造 業 資 深 工 人 進 階 培 訓 課 程 提 供 津 貼 年 度 預 算 開 支 ( 百 萬 元 ) ( 約 數 ) 年 度 預 算 開 支 ( 百 萬 元 ) ( 約 數 ) 推 廣 及 宣 傳 活 動 5 2 總 計 : 第 8 節 DEVB(W) - 第 200 頁

208 DEVB(W)153 ( 問 題 編 號 :3711)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28): 1. 發 展 局 會 為 大 嶼 山 發 展 諮 商 委 員 會 提 供 甚 麼 服 務? 所 涉 的 人 手 及 預 算 開 支 為 何? 2. 政 府 早 前 是 按 甚 麼 準 則 選 定 大 嶼 山 發 展 諮 商 委 員 會 的 委 員 人 選? 提 問 人 : 陳 家 洛 議 員 1. 我 們 計 劃 徵 求 人 事 編 制 小 組 委 員 會 /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由 至 年 度 止, 在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開 設 1 個 首 席 助 理 秘 書 長 編 外 職 位, 以 領 導 因 新 的 土 地 供 應 措 施 而 實 施 的 基 建 工 程 該 名 首 席 助 理 秘 書 長 並 會 以 兼 任 形 式 為 新 成 立 的 大 嶼 山 發 展 諮 詢 委 員 會 在 初 期 提 供 秘 書 處 支 援 我 們 會 在 大 嶼 山 發 展 諮 詢 委 員 會 的 工 作 計 劃 訂 定 後, 考 慮 是 否 需 要 額 外 的 技 術 及 秘 書 處 人 手 支 援 2. 委 員 會 成 員 包 括 政 府 政 策 局 及 部 門 代 表 專 業 人 士 旅 遊 業 及 物 流 業 代 表 學 術 界 人 士 立 法 會 及 區 議 會 議 員 和 地 區 代 表 委 員 對 其 所 屬 的 專 業 或 界 別 及 當 地 社 區 均 有 豐 富 經 驗 及 廣 博 見 識, 能 夠 推 動 積 極 討 論 和 蒐 集 社 會 各 階 層 人 士 的 意 見, 協 助 政 府 制 訂 全 面 及 長 遠 的 大 嶼 山 經 濟 和 社 會 發 展 策 略 第 8 節 DEVB(W) - 第 201 頁

209 DEVB(W)154 ( 問 題 編 號 :5359)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000) 運 作 開 支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16): 請 提 供 貴 部 門 轄 下 的 政 府 車 隊 資 料 數 目 2013 年 運 作 開 支 年 預 算 運 作 開 支 貴 賓 車 甲 級 房 車 乙 級 房 車 提 問 人 : 陳 偉 業 議 員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轄 下 的 政 府 車 隊 資 料 如 下 : 數 目 年 度 運 作 開 支 年 度 預 算 運 作 開 支 貴 賓 車 甲 級 房 車 1 108,085 元 109,000 元 乙 級 房 車 ,017 元 58,000 元 1 包 括 自 2014 年 1 月 6 日 起 在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投 入 服 務 的 1 輛 乙 級 房 車 第 8 節 DEVB(W) - 第 202 頁

210 DEVB(W)155 ( 問 題 編 號 :6692)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2) 文 物 保 育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0): 發 展 局 對 本 港 的 文 物 保 育 政 策 發 展 之 角 色 為 何? 當 局 在 過 去 是 如 何 履 行 其 在 文 物 保 育 上 的 職 責? 當 局 又 有 否 計 劃 檢 討 本 港 現 時 的 文 物 保 育 政 策? 如 有, 詳 情 為 何? 如 否,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婉 嫻 議 員 發 展 局 負 責 有 關 保 育 歷 史 建 築 的 政 策 事 宜 過 去 5 年, 發 展 局 致 力 推 展 文 物 保 育 工 作, 包 括 為 所 有 新 基 本 工 程 項 目 引 入 文 物 影 響 評 估 ; 通 過 活 化 歷 史 建 築 伙 伴 計 劃, 與 非 牟 利 機 構 一 同 保 育 和 活 化 政 府 擁 有 的 歷 史 建 築 ; 與 私 人 歷 史 建 築 的 業 主 商 討 經 濟 誘 因, 鼓 勵 他 們 保 育 其 名 下 的 歷 史 建 築 ; 以 及 通 過 維 修 資 助 計 劃, 資 助 私 人 業 主 維 修 歷 史 建 築 發 展 局 邀 請 了 古 物 諮 詢 委 員 會 ( 古 諮 會 ) 協 助 檢 討 保 育 歷 史 建 築 的 政 策 過 去 1 年, 古 諮 會 就 與 文 物 保 育 有 關 的 課 題 進 行 硏 究, 特 別 是 保 育 私 人 歷 史 建 築 的 課 題 檢 討 完 成 後, 古 諮 會 將 會 向 政 府 提 交 報 告 第 8 節 DEVB(W) - 第 203 頁

211 DEVB(W)156 ( 問 題 編 號 :6383)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17): 絕 大 部 份 建 造 業 議 會 的 課 程 只 以 中 文 授 課, 而 鼓 勵 年 青 人 加 入 建 造 業 行 業 的 Build 升 計 劃 ( 現 階 段 ) 更 完 全 沒 有 開 設 英 語 課 程, 建 造 業 議 會 表 示 或 需 要 超 過 十 多 位 少 數 族 裔 學 員 一 同 報 名 議 會 方 會 考 慮 開 設 英 語 課 程 此 限 制 令 行 內 的 少 數 族 裔 建 造 業 工 人 難 以 藉 進 修 以 考 獲 建 造 業 技 能 資 格, 因 此 難 以 獲 得 職 業 及 薪 酬 提 升 的 機 會, 得 到 脫 貧 的 機 會 便 相 對 下 降 建 造 業 議 會 及 僱 員 再 培 訓 局 會 否 考 慮 當 有 若 干 數 目 ( 建 議 若 有 至 少 2 人 或 以 上 ) 的 非 華 語 居 民 報 名 時, 可 於 恆 常 中 文 課 程 內 設 立 少 數 族 裔 語 言 的 同 場 翻 譯 服 務, 以 讓 非 華 語 居 民 可 有 相 同 機 會 獲 得 職 業 及 薪 酬 的 提 升? 如 有, 所 涉 及 的 開 支 及 詳 情 為 何? 如 無,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張 超 雄 議 員 由 於 參 與 建 造 業 議 會 ( 議 會 ) 培 訓 課 程 的 大 部 分 學 員 都 是 說 廣 東 話 的 本 地 工 人, 因 此 課 程 大 都 以 廣 東 話 授 課 然 而, 議 會 已 推 出 各 項 措 施, 以 鼓 勵 少 數 族 裔 提 升 技 能 議 會 現 時 以 英 語 提 供 2 個 全 日 制 短 期 課 程 9 個 兼 讀 制 建 造 業 安 全 訓 練 課 程 及 1 個 兼 讀 制 技 能 提 升 課 程 議 會 亦 為 少 數 族 裔 提 供 建 造 業 職 業 廣 東 話 課 程, 以 提 高 他 們 的 廣 東 話 能 力 此 外, 受 少 數 族 裔 歡 迎 的 工 藝 測 試 及 機 械 操 作 項 目 資 歷 證 明 測 試, 皆 備 有 英 文 試 卷, 議 會 亦 接 受 考 生 攜 同 翻 譯 員 在 測 試 期 間 為 考 生 進 行 翻 譯 議 會 將 繼 續 與 業 界 持 份 者 及 少 數 族 裔 社 羣 緊 密 聯 繫, 檢 討 有 關 培 訓 課 程, 務 求 更 符 合 市 場 需 要 議 會 的 經 費 主 要 來 自 建 造 業 徵 款 議 會 籌 劃 培 訓 課 程 時 會 考 慮 課 程 的 成 本 效 益, 包 括 業 界 的 需 要 培 訓 課 程 學 員 人 數 其 他 培 訓 開 支 等 因 此, 我 們 認 為 在 推 出 個 別 培 訓 課 程 時 設 定 最 少 學 員 人 數, 以 確 保 善 用 業 界 的 資 源, 是 合 理 的 做 法 僱 員 再 培 訓 局 已 為 少 數 族 裔 提 供 以 英 語 授 課 的 培 訓 課 程 在 年 度, 該 局 計 劃 專 為 少 數 族 裔 舉 辦 25 個 培 訓 課 程 為 方 便 能 聽 懂 廣 東 話 但 不 懂 書 寫 中 文 的 少 數 族 裔 人 士, 該 局 會 為 部 分 受 歡 迎 的 培 訓 課 程 提 供 英 語 培 訓 手 冊 第 8 節 DEVB(W) - 第 204 頁

212 DEVB(W)157 ( 問 題 編 號 :6697)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72): 過 去 五 年, 因 工 務 工 程 所 涉 及 的 風 水 補 償 開 支 為 何? 包 括 牌 樓 及 風 水 亭 相 關 開 支 多 少? 提 問 人 : 張 超 雄 議 員 工 務 部 門 在 推 展 工 務 工 程 項 目 時, 會 盡 量 減 少 工 程 對 附 近 環 境 的 影 響 然 而, 若 工 程 無 可 避 免 會 對 附 近 環 境 帶 來 負 面 影 響 或 造 成 不 便, 為 了 令 工 程 能 順 利 開 展 和 顧 及 居 民 的 憂 慮, 工 務 部 門 會 提 供 一 些 社 區 設 施 或 改 善 現 有 設 施, 例 如 牌 樓 或 避 雨 亭 等, 以 紓 緩 工 程 所 帶 來 的 負 面 影 響 雖 然 部 分 居 民 或 會 認 為 這 些 補 償 工 程 與 風 水 有 關, 但 其 實 風 水 並 非 有 關 部 門 的 考 慮 因 素 在 過 去 5 年 ( 即 至 年 度 期 間 ), 提 供 或 改 善 牌 樓 或 避 雨 亭 等 社 區 設 施 的 開 支 約 為 1,100 萬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205 頁

213 DEVB(W)158 ( 問 題 編 號 :6097)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4) 起 動 九 龍 東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04): 財 政 預 算 案 中 提 及 在 九 龍 東 尋 找 機 會 支 持 文 化 藝 術 及 創 意 產 業 的 發 展, 令 九 龍 東 成 為 別 具 特 色 的 商 貿 區, 鑑 於 現 時 不 少 在 九 龍 東 工 廈 開 設 工 作 室 的 文 化 藝 術 工 作 者 和 團 體 因 活 化 工 廈 政 策 而 面 對 租 金 上 升 甚 至 被 逼 遷 的 問 題, 請 告 知 本 會, A. 當 局 將 預 留 多 少 金 額 發 展 該 區 的 創 意 文 化 產 業? 商 貿 與 文 化 藝 術 發 展 的 比 例 分 別 為 何? 會 否 優 先 考 慮 吸 納 當 區 的 文 化 藝 術 工 作 者 和 傳 統 工 藝 者 以 保 存 當 區 既 有 的 藝 術 生 態 和 脈 絡? B. 除 現 時 天 橋 底 的 空 置 用 地, 當 局 會 否 放 寬 更 多 已 有 公 共 空 間 的 限 制? 提 問 人 : 張 國 柱 議 員 為 支 持 文 化 藝 術 及 創 意 產 業, 令 九 龍 東 變 為 有 藝 術 特 色 的 商 貿 區, 起 動 九 龍 東 辦 事 處 會 繼 續 研 究 在 九 龍 東 尋 找 合 適 的 機 會, 為 藝 術 家 藝 團 及 創 意 產 業 提 供 地 方 進 行 創 作 我 們 已 在 觀 塘 繞 道 下 沿 海 濱 道 一 帶 物 色 3 個 場 地, 以 作 創 意 文 化 及 藝 術 用 途 其 中 1 個 場 地 已 改 為 多 用 途 表 演 及 展 覽 場 地, 並 自 2013 年 1 月 起 開 放 給 市 民 使 用, 而 其 餘 兩 個 場 地 則 為 空 置 的 政 府 土 地 該 辦 事 處 擬 於 年 度 邀 請 非 牟 利 機 構 管 理 和 經 營 這 3 個 場 地 有 關 的 設 計 及 建 築 費 用 預 計 約 為 2,000 萬 元 這 3 個 場 地 會 專 為 創 意 及 文 化 藝 術 活 動 提 供 空 間, 另 外 也 會 作 其 他 附 帶 的 商 業 用 途 這 些 場 地 具 潛 力 成 為 觀 塘 區 的 當 代 文 化 樞 紐, 不 僅 地 區 團 體, 全 港 市 民 均 可 享 用 場 地 的 設 施, 為 香 港 人 的 生 活 增 添 姿 彩 起 動 九 龍 東 辦 事 處 除 了 善 用 天 橋 底 的 用 地 外, 還 會 進 一 步 研 究 是 否 可 在 現 有 及 新 建 樓 宇 中 加 設 文 化 藝 術 空 間, 以 及 在 九 龍 東 兩 個 行 動 區 內, 為 文 化 藝 術 及 創 意 產 業 工 作 者 提 供 發 展 空 間 是 否 可 行 第 8 節 DEVB(W) - 第 206 頁

214 DEVB(W)159 ( 問 題 編 號 :6463)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2) 文 物 保 育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03): 當 局 有 意 於 活 化 歷 史 建 築 用 於 文 化 藝 術 用 途, 提 高 市 民 對 文 物 保 育 的 興 趣 和 認 識 元 創 方 前 身 是 歷 史 建 築, 請 告 知 本 會 : A. 列 出 元 創 方 在 地 方 租 金 展 覽 和 工 作 坊 開 支 活 動 推 廣 員 工 開 支 ( 按 職 級 ) 及 歷 史 建 築 維 修 上 的 金 額 B. 有 關 甄 選 營 運 組 織 的 準 則 為 何? 當 局 會 否 考 慮 營 運 組 織 的 背 景 和 活 動 性 質 與 該 歷 史 建 築 背 景 的 關 係? 該 活 化 項 目 如 何 與 社 區 協 調? 提 問 人 : 張 國 柱 議 員 A. 元 創 方 是 在 荷 李 活 道 前 已 婚 警 察 宿 舍 進 行 的 活 化 項 目 非 牟 利 機 構 同 心 教 育 文 化 慈 善 基 金 會 有 限 公 司 ( 同 心 基 金 ) 與 3 個 協 辦 機 構 ( 即 香 港 理 工 大 學 香 港 設 計 中 心 及 職 業 訓 練 局 轄 下 的 香 港 知 專 設 計 學 院 ) 獲 選 保 育 這 個 文 物 地 點, 把 該 處 改 造 成 為 標 誌 性 創 意 中 心, 並 為 當 地 社 區 提 供 美 化 休 憩 用 地 這 個 非 牟 利 機 構 將 會 以 自 負 盈 虧 及 自 給 自 足 的 方 式, 自 費 管 理 營 運 和 維 修 保 養 元 創 方 用 地 及 其 內 的 建 築 物, 而 協 辦 機 構 則 會 就 舉 辦 的 各 項 計 劃 / 活 動 及 與 創 意 工 作 者 聯 繫 等 事 宜, 向 同 心 基 金 提 供 意 見 政 府 沒 有 為 活 化 設 施 的 營 運 開 支 提 供 資 金 或 資 助 政 府 會 負 責 用 地 內 建 築 物 及 設 施 的 結 構 維 修, 以 及 8 幅 護 土 牆 的 維 修 工 作 項 目 完 成 時, 每 年 在 維 修 工 程 方 面 的 經 常 開 支 預 計 約 為 705,000 萬 元 B. 元 創 方 營 運 機 構 的 甄 選 準 則 如 下 : a) 彰 顯 歷 史 價 值 及 技 術 範 疇 ; b) 創 意 產 業 價 值 社 會 價 值 及 社 會 企 業 的 營 運 ; c) 財 務 可 行 性 ; 以 及 d) 管 理 能 力 及 其 他 考 慮 因 素 元 創 方 用 地 毗 鄰 中 區 多 個 歷 史 地 點 及 歷 史 建 築 物 現 時 荷 李 活 道 一 帶 的 文 化 及 創 意 產 業 商 戶 ( 例 如 古 董 店 及 藝 廊 ), 以 及 荷 李 活 道 南 面 ( 蘇 豪 ) 及 蘭 桂 坊 區 多 姿 多 彩 的 文 化 景 觀 該 項 目 可 善 用 上 述 優 勢, 在 活 化 後 能 彰 顯 該 區 的 歷 史 價 值, 建 立 創 意 產 業 活 動 的 新 焦 點, 滿 足 社 區 對 優 質 休 憩 用 地 的 殷 切 需 求, 並 讓 該 處 與 區 內 多 個 文 物 文 化 及 旅 遊 景 點 產 生 協 同 效 應 這 個 項 目 獲 中 西 區 區 議 會 等 地 區 團 體 提 供 意 見, 因 而 能 從 中 受 益 第 8 節 DEVB(W) - 第 207 頁

215 DEVB(W)160 ( 問 題 編 號 :6389)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83): 就 預 算 案 演 辭 提 及 在 二 零 一 五 / 一 六 年 起 的 四 個 年 度, 我 估 計 經 營 帳 目 會 每 年 錄 得 盈 餘 ; 雖 然 隨 着 多 項 大 型 基 建 項 目 進 入 高 峯 期, 非 經 營 帳 目 會 出 現 赤 字, 但 是 我 預 計 除 了 二 零 一 五 / 一 六 年 度 外, 綜 合 帳 目 仍 可 在 其 餘 年 度 錄 得 盈 餘 在 二 零 一 九 年 三 月 底, 我 預 計 會 有 約 七 千 九 百 九 十 二 億 元 的 財 政 儲 備, 大 約 相 當 於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百 分 之 二 十 九 點 一, 或 十 九 個 月 的 政 府 開 支,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本 委 員 會 : 上 述 提 及 大 型 基 建 項 目 為 何 ; 每 個 項 目 對 未 來 幾 年 每 年 帶 來 支 出? 提 問 人 : 馮 檢 基 議 員 隨 着 各 項 大 型 基 建 項 目 陸 續 進 入 建 築 高 峯 期, 基 本 工 程 項 目 在 未 來 數 年 每 年 的 開 支 預 計 會 維 持 在 高 水 平 由 於 多 項 不 明 朗 因 素 會 影 響 工 程 進 度, 我 們 難 以 準 確 預 測 日 後 個 別 項 目 每 年 的 開 支 然 而, 根 據 現 正 進 行 的 甲 級 工 程 項 目 進 度, 我 們 預 計 這 些 項 目 在 至 年 度 期 間 的 總 開 支 約 為 3,000 億 元 現 把 部 分 大 型 甲 級 工 程 項 目 載 列 如 下 ( 括 號 內 數 字 為 至 年 度 期 間 的 預 算 開 支 ): - 港 珠 澳 大 橋 及 相 關 香 港 項 目, 包 括 香 港 口 岸 香 港 接 線 屯 門 至 赤 鱲 角 連 接 路 及 主 橋 的 撥 款 (810 億 元 ) - 沙 田 至 中 環 線 (520 億 元 ) - 中 環 及 灣 仔 繞 道 和 東 區 走 廊 連 接 路 (240 億 元 ) - 廣 深 港 高 速 鐵 路 香 港 段 (220 億 元 ) - 蓮 塘 / 香 園 圍 口 岸 與 相 關 工 程 (200 億 元 )* - 設 立 兒 童 醫 院 (100 億 元 ) -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工 程 (80 億 元 ) - 淨 化 海 港 計 劃 第 二 期 甲 及 污 泥 處 理 設 施 (80 億 元 ) - 大 埔 濾 水 廠 及 附 屬 原 水 和 食 水 輸 送 設 施 的 擴 展 工 程 第 二 期 工 程 (50 億 元 ) - 舊 政 務 司 官 邸 附 近 道 路 交 匯 處 與 粉 嶺 之 間 的 吐 露 港 公 路 / 粉 嶺 公 路 擴 闊 工 程 (40 億 元 ) * 有 待 財 務 委 員 會 審 批 提 高 核 准 工 程 預 算 費, 以 進 行 工 地 平 整 及 基 建 工 程 第 8 節 DEVB(W) - 第 208 頁

216 DEVB(W)161 ( 問 題 編 號 :4587)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1) 水 務,(2) 文 物 保 育,(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4) 起 動 九 龍 東,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86): 關 於 貴 局 及 其 轄 下 各 部 門 就 制 定 和 評 估 政 策 而 進 行 的 研 究 ( 如 有 的 話 ), 請 按 以 下 格 式 提 供 有 關 資 料 (a) 顧 問 名 稱 請 以 下 列 表 格, 告 知 過 去 兩 個 財 政 年 度 ( 及 ) 資 助 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計 劃 和 策 略 性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計 劃 的 相 關 資 料 : 批 出 辦 法 ( 公 開 競 投 / 招 標 / 其 他 ( 請 註 明 )) 項 目 名 稱 內 容 及 目 的 顧 問 費 用 ( 元 ) 開 始 日 期 研 究 進 度 ( 籌 備 中 / 進 行 中 / 已 完 成 ) 當 局 就 研 究 報 告 的 跟 進 為 何 及 進 度 ( 如 有 ) 若 已 完 成 的 話, 有 否 向 公 眾 發 布 ; 若 有, 發 布 渠 道 為 何 ;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b) 在 本 年 度 ( 年 度 ) 有 否 預 留 撥 款 進 行 顧 問 研 究 的 項 目? 如 有, 請 提 供 下 列 資 料 : 顧 問 名 稱 批 出 辦 法 ( 公 開 競 投 / 招 標 / 其 他 ( 請 註 明 )) 項 目 名 稱 內 容 及 目 的 顧 問 費 用 ( 元 ) 開 始 日 期 研 究 進 度 ( 籌 備 中 / 進 行 中 / 已 完 成 ) 當 局 就 研 究 報 告 的 跟 進 為 何 及 進 度 ( 如 有 ) 若 預 計 在 本 年 度 完 成 的 話, 會 否 計 劃 向 公 眾 發 布 ; 若 有, 計 劃 發 布 的 渠 道 為 何 ; 若 不 會, 原 因 為 何? (c) 批 出 有 關 顧 問 項 目 給 有 關 研 究 機 構 時 所 考 慮 的 準 則 為 何? 提 問 人 : 何 秀 蘭 議 員 第 8 節 DEVB(W) - 第 209 頁

217 (a) 過 去 兩 個 財 政 年 度 ( 及 年 度 ) 獲 資 助 的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計 劃 和 策 略 性 公 共 政 策 研 究 計 劃 的 資 料 表 列 如 下 : 顧 問 名 稱 批 出 辦 法 ( 公 開 競 投 / 招 標 / 其 他 ( 請 註 明 )) 項 目 名 稱 內 容 及 目 的 顧 問 費 用 ( 元 ) 開 始 日 期 研 究 進 度 ( 籌 備 中 / 進 行 中 / 已 完 成 ) 當 局 就 研 究 報 告 的 跟 進 為 何 及 進 度 ( 如 有 ) 若 已 完 成 的 話, 有 否 向 公 眾 發 布 ; 若 有, 發 布 渠 道 為 何 ;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莫 特 麥 克 唐 向 獲 選 顧 制 訂 一 套 公 共 1,150, 年 已 完 成 我 們 日 後 在 改 我 們 在 引 入 公 納 ( 前 稱 萬 隆 問 邀 請 報 工 程 ( 土 木 工 12 月 善 公 共 工 程 項 共 工 程 項 目 工 工 程 顧 問 ) 價 程 ) 項 目 可 持 續 目 的 工 程 管 理 程 管 理 框 架 的 工 程 管 理 框 架 框 架 時 會 考 慮 改 善 措 施 時, 的 顧 問 研 究 有 關 研 究 結 果 會 在 政 府 內 部 進 行 諮 詢, 並 徵 詢 建 造 業 相 關 持 份 者 的 意 見 奧 雅 納 工 程 邀 請 為 公 營 及 私 營 1,346, 年 6 已 完 成 研 究 所 提 部 分 顧 問 已 在 2013 顧 問 ( 香 港 ) 有 報 價 工 程 項 目 的 建 月 建 議 在 2014 年 年 度 可 持 續 建 限 公 司 造 過 程 提 供 碳 施 政 綱 領 築 發 展 香 港 地 基 線 評 估 服 務 中, 獲 採 納 為 綠 區 會 議 上, 向 業 色 建 設 的 新 措 界 介 紹 有 關 研 施 究 文 件 奧 雅 納 工 程 公 開 藉 填 海 及 發 展 28,000, 年 7 研 究 正 在 進 有 待 研 究 完 成 不 適 用 顧 問 ( 香 港 ) 有 招 標 岩 洞 增 加 土 地 月 行, 並 會 在 限 公 司 供 應 暨 公 眾 參 年 與 可 行 性 研 度 完 成 究 奧 雅 納 工 程 公 開 岩 洞 發 展 長 遠 34,000, 年 研 究 正 在 進 有 待 研 究 完 成 不 適 用 顧 問 ( 香 港 ) 有 招 標 策 略 可 行 性 9 月 行, 並 會 在 限 公 司 研 究 2015 年 年 底 或 之 前 完 成 奧 雅 納 工 程 公 開 香 港 城 市 地 下 19,400, 年 研 究 正 在 進 有 待 研 究 完 成 不 適 用 顧 問 ( 香 港 ) 有 招 標 空 間 發 展 研 究 12 月 行, 並 會 在 限 公 司 可 行 性 研 究 2015 年 年 底 或 之 前 完 成 盈 智 經 濟 及 邀 請 在 香 港 設 立 法 1,307, 年 已 完 成 發 展 局 會 在 古 研 究 的 最 後 報 管 理 顧 問 有 報 價 定 文 物 信 託 基 11 月 物 諮 詢 委 員 會 告 可 於 文 物 保 限 公 司 金 的 可 行 性 及 ( 古 諮 會 ) 協 助 育 專 員 辦 事 處 相 關 架 構 和 實 下 檢 討 歷 史 建 的 網 頁 施 計 劃 研 究 築 保 育 政 策, 屆 ( 時 會 考 慮 有 關 gov.hk) 閱 覽 研 究 結 果 第 8 節 DEVB(W) - 第 210 頁

218 顧 問 名 稱 批 出 辦 法 ( 公 開 競 投 / 招 標 / 其 他 ( 請 註 明 )) 項 目 名 稱 內 容 及 目 的 顧 問 費 用 ( 元 ) 開 始 日 期 研 究 進 度 ( 籌 備 中 / 進 行 中 / 已 完 成 ) 當 局 就 研 究 報 告 的 跟 進 為 何 及 進 度 ( 如 有 ) 若 已 完 成 的 話, 有 否 向 公 眾 發 布 ; 若 有, 發 布 渠 道 為 何 ;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雅 邦 規 劃 設 邀 請 香 港 行 道 樹 的 1,055, 年 已 完 成 我 們 在 制 訂 研 究 結 果 主 要 計 有 限 公 司 報 價 綜 合 管 理 規 劃 11 月 全 面 的 行 道 供 內 部 使 用 ; 我 樹 管 理 規 劃 們 已 與 相 關 政 制 訂 行 道 樹 時 會 考 慮 有 府 部 門 分 享 資 管 理 策 略, 令 行 關 研 究 結 果 料 道 樹 資 源 可 以 持 續 發 展 和 減 低 行 道 樹 引 致 的 安 全 風 險 志 蓮 淨 苑 邀 請 單 南 蓮 園 池 中 的 1,400, 年 已 完 成 我 們 在 進 行 樹 研 究 結 果 主 要 一 報 價 黑 松 葉 震 病 藥 11 月 木 病 蟲 害 管 理 供 內 部 使 用 ; 我 劑 試 驗 方 案 時 會 考 慮 有 關 們 已 與 相 關 政 研 究 結 果 府 部 門 分 享 資 研 究 如 何 防 料 治 葉 震 病 並 制 訂 指 引 香 港 大 學 邀 請 香 港 常 見 樹 木 1,098, 年 已 完 成 我 們 在 進 行 樹 我 們 會 通 過 研 報 價 腐 朽 菌 的 發 生 12 月 木 腐 朽 菌 管 理 討 會 及 刊 物, 與 及 分 布 時 會 考 慮 有 關 相 關 政 府 部 門 研 究 結 果 和 業 內 專 業 人 蒐 集 樹 木 腐 士 分 享 研 究 結 朽 菌 的 發 生 和 果 分 布 基 線 數 據, 並 製 作 診 斷 防 治 等 的 實 用 指 引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邀 請 香 港 常 見 樹 木 798, 年 已 完 成 我 們 在 制 訂 樹 我 們 會 通 過 研 報 價 的 木 質 強 韌 度 2 月 木 風 險 管 理 及 討 會 及 刊 物, 與 評 估 種 植 策 略 時 會 相 關 政 府 部 門 考 慮 有 關 研 究 和 業 內 專 業 人 為 選 定 的 常 結 果 士 分 享 研 究 結 見 樹 木 進 行 木 果 質 強 韌 度 評 估, 並 建 立 數 據 庫 以 作 樹 木 風 險 評 估 之 用 第 8 節 DEVB(W) - 第 211 頁

219 顧 問 名 稱 批 出 辦 法 項 目 名 稱 顧 問 費 用 開 始 研 究 進 度 當 局 就 研 究 報 若 已 完 成 的 ( 公 開 競 投 內 容 及 目 的 ( 元 ) 日 期 ( 籌 備 中 / 告 的 跟 進 為 何 話, 有 否 向 公 眾 / 招 標 / 進 行 中 / 已 及 進 度 ( 如 有 ) 發 布 ; 若 有, 發 其 他 ( 請 註 完 成 ) 布 渠 道 為 何 ; 若 明 )) 否, 原 因 為 何?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邀 請 評 估 木 黴 菌 888, 年 研 究 正 在 進 我 們 在 制 訂 本 不 適 用 報 價 (Trichoderma 1 月 行, 並 會 在 港 樹 木 的 褐 根 species) 作 為 本 年 病 管 理 策 略 時 港 感 染 褐 根 病 度 完 成 會 考 慮 有 關 研 (Phellinus 究 結 果 noxius) 樹 木 的 生 物 防 治 媒 介 研 究 木 黴 菌 作 為 感 染 褐 根 病 樹 木 的 生 物 防 治 媒 介 的 應 用 成 效 及 實 際 運 用 傲 林 國 際 有 邀 請 路 旁 樹 木 普 查 2,125, 年 研 究 正 在 進 我 們 會 把 研 究 不 適 用 限 公 司 報 價 7 月 行, 並 會 在 結 果 整 理, 用 作 年 樹 木 管 理 數 據 度 完 成 庫 怡 安 保 險 顧 邀 請 檢 討 公 共 工 程 380, 年 研 究 正 在 進 有 待 研 究 完 成 不 適 用 問 有 限 公 司 報 價 合 約 中 與 建 築 10 月 行, 並 會 在 相 關 的 保 險 年 度 完 成 品 誠 梅 森 律 邀 請 付 款 保 障 法 例 1,250, 年 已 完 成 我 們 在 草 擬 建 建 議 的 立 法 框 師 事 務 所 報 價 顧 問 研 究 9 月 議 的 立 法 框 架 架 即 將 公 布 時 已 納 入 研 究 所 提 建 議 職 業 安 全 健 邀 請 單 檢 討 現 行 的 建 1,286, 年 研 究 正 在 進 我 們 會 就 研 究 不 適 用 康 局 一 報 價 造 設 計 及 管 理 9 月 行, 並 會 在 結 果 徵 詢 持 份 指 引 2015 年 年 初 者 的 意 見 完 成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邀 請 其 他 地 區 文 物 750, 年 研 究 正 在 進 我 們 已 向 古 諮 最 後 報 告 將 會 建 築 文 化 遺 產 報 價 保 育 制 度 的 顧 6 月 行, 並 會 在 會 報 告 研 究 的 上 載 至 文 物 保 研 究 中 心 問 研 究 2014 年 年 中 初 步 結 果 發 展 育 專 員 辦 事 處 完 成 局 會 在 古 諮 會 網 頁 協 助 下 檢 討 歷 ( 史 建 築 保 育 政 gov.hk), 而 文 物 策, 屆 時 會 考 慮 政 策 檢 討 專 題 有 關 研 究 的 最 網 頁 亦 正 設 立 後 結 果 第 8 節 DEVB(W) - 第 212 頁

220 (b) 在 年 度 已 預 留 撥 款 進 行 顧 問 研 究 的 項 目 資 料 : 顧 問 名 稱 批 出 辦 法 項 目 名 稱 顧 問 費 用 開 始 研 究 進 度 當 局 就 研 究 報 告 若 預 計 在 本 ( 公 開 競 投 內 容 及 目 的 ( 元 ) 日 期 ( 籌 備 中 / 的 跟 進 為 何 及 進 年 度 完 成 的 / 招 標 / 其 進 行 中 / 度 ( 如 有 ) 話, 會 否 計 劃 他 ( 請 註 明 )) 已 完 成 ) 向 公 眾 發 布 ; 若 有, 計 劃 發 布 的 渠 道 為 何 ; 若 不 會, 原 因 為 何? 香 港 中 文 邀 請 其 他 地 區 文 750, 年 研 究 正 在 進 我 們 已 向 古 諮 會 最 後 報 告 將 大 學 建 築 報 價 物 保 育 制 度 6 月 行, 並 會 在 報 告 研 究 的 初 步 會 上 載 至 文 文 化 遺 產 的 顧 問 研 究 2014 年 年 中 結 果 發 展 局 會 物 保 育 專 員 研 究 中 心 完 成 在 古 諮 會 協 助 下 辦 事 處 網 頁 檢 討 歷 史 建 築 保 ( 育 政 策, 屆 時 會 gov.hk), 而 文 考 慮 有 關 研 究 的 物 政 策 檢 討 專 最 後 結 果 題 網 頁 亦 正 設 立 傲 林 國 際 有 邀 請 路 旁 樹 木 普 2,125, 年 研 究 正 在 進 我 們 會 把 研 究 結 不 適 用 限 公 司 報 價 查 7 月 行, 並 會 在 果 整 理, 用 作 樹 年 木 管 理 數 據 庫 度 完 成 香 港 中 文 邀 請 評 估 木 黴 菌 888, 年 研 究 正 在 進 我 們 在 制 訂 本 港 我 們 會 與 相 大 學 報 價 (Trichoderma 1 月 行, 並 會 在 樹 木 的 褐 根 病 管 關 政 府 部 門 species) 作 為 年 理 策 略 時 會 考 慮 和 業 內 專 業 本 港 感 染 褐 根 度 完 成 有 關 研 究 結 果 人 士 分 享 研 病 (Phellinus 究 結 果 noxius) 樹 木 的 生 物 防 治 媒 介 研 究 木 黴 菌 作 為 感 染 褐 根 病 樹 木 的 生 物 防 治 媒 介 的 應 用 成 效 及 實 際 運 用 尚 待 委 聘 尚 待 研 究 園 林 公 1,400, 年 籌 備 中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決 定 園 及 花 園 内 第 二 季 羅 漢 松 之 可 持 續 管 理 執 行 健 康 護 理 計 劃 第 8 節 DEVB(W) - 第 213 頁

221 顧 問 名 稱 批 出 辦 法 項 目 名 稱 顧 問 費 用 開 始 研 究 進 度 當 局 就 研 究 報 告 若 預 計 在 本 ( 公 開 競 投 內 容 及 目 的 ( 元 ) 日 期 ( 籌 備 中 / 的 跟 進 為 何 及 進 年 度 完 成 的 / 招 標 / 其 進 行 中 / 度 ( 如 有 ) 話, 會 否 計 劃 他 ( 請 註 明 )) 已 完 成 ) 向 公 眾 發 布 ; 若 有, 計 劃 發 布 的 渠 道 為 何 ; 若 不 會, 原 因 為 何? 怡 安 保 險 顧 邀 請 檢 討 公 共 工 380, 年 研 究 正 在 進 有 待 研 究 完 成 不 適 用 問 有 限 公 司 報 價 程 合 約 中 與 10 月 行, 並 會 在 建 築 相 關 的 年 保 險 度 完 成 職 業 安 全 健 邀 請 單 一 檢 討 現 行 的 1,286, 年 研 究 正 在 進 我 們 會 就 研 究 結 不 適 用 康 局 報 價 建 造 設 計 及 9 月 行, 並 會 在 果 徵 詢 持 份 者 的 管 理 指 引 2015 年 年 初 意 見 完 成 奧 雅 納 工 程 公 開 藉 填 海 及 發 28,000, 年 7 研 究 正 在 進 有 待 研 究 完 成 不 適 用 顧 問 ( 香 港 ) 招 標 展 岩 洞 增 加 月 行, 並 會 在 有 限 公 司 土 地 供 應 暨 年 公 眾 參 與 度 完 成 可 行 性 研 究 奧 雅 納 工 程 公 開 岩 洞 發 展 長 34,000, 年 研 究 正 在 進 有 待 研 究 完 成 不 適 用 顧 問 ( 香 港 ) 招 標 遠 策 略 可 9 月 行, 並 會 在 有 限 公 司 行 性 研 究 2015 年 年 底 或 之 前 完 成 奧 雅 納 工 程 公 開 香 港 城 市 地 19,400, 年 研 究 正 在 進 有 待 研 究 完 成 不 適 用 顧 問 ( 香 港 ) 招 標 下 空 間 發 展 12 月 行, 並 會 在 有 限 公 司 研 究 可 行 2015 年 年 底 性 研 究 或 之 前 完 成 尚 待 委 聘 公 開 中 部 水 域 人 未 知 *2014 年 籌 備 中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招 標 工 島 策 略 性 第 三 季 研 究 可 行 性 研 究 確 定 填 海 的 大 致 範 圍, 以 及 在 中 部 水 域 興 建 人 工 島 在 技 術 上 是 否 可 行 尚 待 委 聘 公 開 城 市 地 下 空 未 知 *2014 年 籌 備 中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招 標 間 發 展 : 策 略 第 四 季 性 地 區 先 導 研 究 可 行 性 研 究 第 8 節 DEVB(W) - 第 214 頁

222 顧 問 名 稱 批 出 辦 法 項 目 名 稱 顧 問 費 用 開 始 研 究 進 度 當 局 就 研 究 報 告 若 預 計 在 本 ( 公 開 競 投 內 容 及 目 的 ( 元 ) 日 期 ( 籌 備 中 / 的 跟 進 為 何 及 進 年 度 完 成 的 / 招 標 / 其 進 行 中 / 度 ( 如 有 ) 話, 會 否 計 劃 他 ( 請 註 明 )) 已 完 成 ) 向 公 眾 發 布 ; 若 有, 計 劃 發 布 的 渠 道 為 何 ; 若 不 會, 原 因 為 何? 尚 待 委 聘 尚 待 再 造 水 供 應 未 知 2014 年 籌 備 中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決 定 顧 問 研 究 第 四 季 尚 待 委 聘 尚 待 全 面 水 資 源 管 未 知 2014 年 籌 備 中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決 定 理 策 略 回 顧 的 第 三 季 顧 問 研 究 * 有 待 財 務 委 員 會 審 批 撥 款 (c) 在 批 出 有 關 顧 問 項 目 時, 我 們 會 同 時 考 慮 顧 問 的 技 術 能 力 及 收 費 建 議 評 估 顧 問 技 術 能 力 所 採 用 的 準 則 包 括 (i) 顧 問 的 經 驗 和 知 識 ; (ii) 進 行 研 究 的 方 式 和 方 法 ; 以 及 (iii) 顧 問 團 隊 的 成 員 組 合 及 質 素 第 8 節 DEVB(W) - 第 215 頁

223 DEVB(W)162 ( 問 題 編 號 :4622)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1) 水 務,(2) 文 物 保 育,(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4) 起 動 九 龍 東,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19): 因 應 中 港 跨 境 合 作 近 年 日 益 增 加, 請 提 供 有 關 貴 局 及 其 轄 下 各 部 門 參 與 的 各 項 中 港 跨 境 項 目 或 計 劃 的 相 關 資 料 : (a) 請 根 據 下 列 表 格, 列 出 至 年 度 的 中 港 跨 境 項 目 或 計 劃 的 資 料 : 項 目 / 計 劃 名 稱 具 體 內 容 目 的, 及 是 否 與 粵 港 合 作 框 架 協 議 有 關 牽 涉 開 支 涉 及 之 內 地 官 員 及 部 門 或 機 構 名 稱 進 度 ( 已 完 成 的 百 分 比 開 始 日 期 預 算 完 成 日 期 ) 有 否 向 公 眾 公 布 過 具 體 內 容 目 的 金 額 或 對 公 眾 社 會 文 化 或 生 態 等 的 影 響 ; 若 有, 發 布 渠 道 為 何, 牽 涉 多 少 人 手 及 開 支?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有 關 計 劃 涉 及 的 法 律 或 政 策 改 動 詳 情 (b) 請 根 據 下 列 表 格, 列 出 年 度 的 中 港 跨 境 項 目 或 計 劃 的 資 料 : 項 目 / 計 劃 名 稱 具 體 內 容 目 的, 及 是 否 與 粵 港 合 作 框 架 協 議 有 關 牽 涉 開 支 涉 及 之 內 地 官 員 及 部 門 或 機 構 名 稱 進 度 ( 已 完 成 的 百 分 比 開 始 日 期 預 算 完 成 日 期 ) 會 否 向 公 眾 公 布 具 體 內 容 目 的 金 額 或 對 公 眾 社 會 文 化 或 生 態 等 的 影 響 ; 若 有, 發 布 渠 道 為 何, 牽 涉 多 少 人 手 及 開 支?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有 關 計 劃 涉 及 的 法 律 或 政 策 改 動 詳 情 第 8 節 DEVB(W) - 第 216 頁

224 (c) 除 上 述 表 列 的 項 目 或 計 劃 外, 有 否 其 他 形 式 的 中 港 跨 境 合 作? 若 有, 是 以 甚 麼 形 式 進 行? 過 去 3 個 年 度 涉 及 多 少 人 手 及 開 支, 及 年 度 預 算 中 預 留 有 多 少 開 支 和 人 手? 提 問 人 : 何 秀 蘭 議 員 (a)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及 其 轄 下 部 門 在 過 去 3 年 ( 至 年 度 ) 參 與 的 中 港 跨 境 項 目 或 計 劃 的 資 料 載 列 如 下 : 項 目 / 計 劃 名 稱 具 體 內 容 目 的, 以 及 是 否 與 粵 港 合 作 框 架 協 議 ( 框 架 協 議 ) 有 關 牽 涉 開 支 涉 及 之 內 地 官 員 及 部 門 或 機 構 名 稱 進 度 ( 已 完 成 的 百 分 比 開 始 日 期 預 算 完 成 日 期 ) 有 否 向 公 眾 公 布 過 具 體 內 容 目 的 金 額 或 對 公 眾 社 會 文 化 或 生 態 等 的 影 響 ; 若 有, 發 布 渠 道 為 何, 牽 涉 多 少 人 手 及 開 支?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有 關 計 劃 涉 及 的 法 律 或 政 策 改 動 詳 情 蓮 塘 / 香 園 圍 口 岸 與 相 關 工 程 項 目 與 框 架 協 議 涉 及 的 開 支 有 關 項 目 完 成 後, 新 界 東 部 將 提 供 一 個 新 口 岸, 以 便 東 進 東 出 西 進 西 出 1,069,945,000 元 深 圳 市 建 築 工 務 署 及 深 圳 市 水 務 局 治 理 深 圳 河 辦 公 室 地 盤 平 整 及 連 接 路 的 建 造 工 程 已 於 2013 年 4 月 展 開, 並 將 於 2018 年 年 中 竣 工 治 理 深 圳 河 第 四 期 工 程 已 於 2013 年 8 月 展 開, 並 將 於 2017 年 年 底 竣 工 口 岸 客 運 大 樓 及 相 關 設 施 的 詳 細 設 計 工 作 已 於 2013 年 1 月 展 開, 並 將 於 2015 年 年 初 完 成 我 們 諮 詢 立 法 會 區 議 會 及 相 關 持 份 者 時, 在 項 目 的 不 同 階 段 向 公 眾 公 布 具 體 內 容 和 目 的 等 資 料 所 需 資 源 主 要 計 入 項 目 開 支 內, 或 由 相 關 部 門 承 擔 該 項 目 / 計 劃 並 不 涉 及 任 何 法 律 或 政 策 改 動 (b)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及 其 轄 下 部 門 在 年 度 參 與 的 中 港 跨 境 項 目 或 計 劃 的 資 料 載 列 如 下 : 項 目 / 計 劃 名 稱 具 體 內 容 目 的, 以 及 是 否 與 框 架 協 議 有 關 牽 涉 開 支 涉 及 之 內 地 官 員 及 部 門 或 機 構 名 稱 進 度 ( 已 完 成 的 百 分 比 開 始 日 期 預 算 完 成 日 期 ) 會 否 向 公 眾 公 布 具 體 內 容 目 的 金 額 或 對 公 眾 社 會 文 化 或 生 態 等 的 影 響 ; 若 有, 發 布 渠 道 為 何, 牽 涉 多 少 人 手 及 開 支? 若 否, 原 有 關 計 劃 涉 及 的 法 律 或 政 策 改 動 詳 情 第 8 節 DEVB(W) - 第 217 頁

225 因 為 何? 蓮 塘 / 香 園 圍 口 岸 與 相 關 工 程 項 目 與 框 架 協 議 涉 及 的 開 支 有 關 項 目 完 成 後, 新 界 東 部 將 提 供 一 個 新 口 岸, 以 便 東 進 東 出 西 進 西 出 2,590,356,000 元 深 圳 市 建 築 工 務 署 及 深 圳 市 水 務 局 治 理 深 圳 河 辦 公 室 地 盤 平 整 連 接 路 建 造 工 程 及 治 理 深 圳 河 第 四 期 工 程 現 正 進 行 口 岸 客 運 大 樓 及 相 關 設 施 的 建 造 工 程 計 劃 於 2015 年 年 初 展 開, 並 將 於 2018 年 竣 工 我 們 諮 詢 立 法 會 區 議 會 及 相 關 持 份 者 時, 在 項 目 的 不 同 階 段 向 公 眾 公 布 具 體 內 容 和 目 的 等 資 料 所 需 資 源 主 要 計 入 項 目 開 支 內, 或 由 相 關 部 門 承 擔 該 項 目 / 計 劃 並 不 涉 及 任 何 法 律 或 政 策 改 動 (c) 根 據 內 地 與 香 港 關 於 建 立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的 安 排 ( 安 排 ),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與 內 地 對 口 單 位 緊 密 合 作, 推 廣 建 造 業 及 相 關 的 專 業 服 務 業, 進 一 步 開 拓 內 地 市 場, 着 重 有 效 實 施 建 造 業 專 業 在 廣 東 省 註 冊 的 先 行 先 試 計 劃, 讓 有 關 人 士 在 省 內 執 業 和 設 立 企 業 至 於 前 海 發 展, 我 們 在 2013 年 9 月 與 前 海 管 理 局 簽 訂 合 作 意 向 書, 成 立 規 劃 及 建 設 專 責 小 組, 負 責 探 討 更 多 市 場 開 放 措 施, 讓 香 港 建 造 業 的 專 業 人 士 及 企 業 可 直 接 在 前 海 提 供 建 造 及 相 關 的 顧 問 服 務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現 有 3 名 職 員 主 要 負 責 對 內 地 的 服 務 推 廣 工 作, 包 括 安 排 下 的 開 放 措 施 及 前 海 發 展 在 年 度 薪 金 開 支 為 220 萬 元, 及 年 度 的 開 支 各 為 270 萬 元, 而 年 度 的 薪 金 開 支 則 約 為 280 萬 元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亦 就 向 香 港 供 應 東 江 水 及 天 然 砂 的 事 宜 與 內 地 合 作 2 名 高 級 專 業 人 員 以 兼 任 形 式 處 理 有 關 工 作 在 至 年 度 期 間 每 年 薪 金 開 支 約 為 10 萬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218 頁

226 DEVB(W)163 ( 問 題 編 號 :6342)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2) 文 物 保 育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92): 過 去 五 年, 發 展 局 按 情 況 需 要, 提 供 援 助 和 研 究 經 濟 誘 因, 促 進 私 人 擁 有 的 歷 史 建 築 的 保 育 工 作, 請 詳 列 歷 史 建 築 項 目 援 助 細 節 涉 及 開 支 及 人 員 數 目 為 何 ; 過 去 五 年, 發 展 局 對 此 事 開 展 的 公 眾 諮 詢 詳 情 為 何 ; 年 度 發 展 局 對 此 事 涉 及 的 公 眾 諮 詢 次 數 開 支 及 人 員 數 目 預 算 為 何 提 問 人 : 郭 家 麒 議 員 在 過 去 5 年, 我 們 通 過 提 供 經 濟 誘 因, 成 功 獲 得 業 主 同 意 在 以 下 7 個 項 目 中 保 育 歷 史 建 築 : (a) 2010 年 3 月 19 日, 城 市 規 劃 委 員 會 ( 城 規 會 ) 轄 下 都 會 規 劃 小 組 委 員 會 批 准 把 地 積 比 率 限 制 由 9 略 為 放 寬 至 10.23, 以 保 存 位 於 太 子 道 西 179 號 的 店 屋 的 前 面 部 分 ( 三 級 歷 史 建 築 ); (b) 2011 年 6 月 7 日, 行 政 長 官 會 同 行 政 會 議 批 准 轉 移 地 積 比 率, 以 保 存 香 港 聖 公 會 位 於 下 亞 厘 畢 道 1 號 的 4 幢 歷 史 建 築 (3 幢 一 級 歷 史 建 築 及 1 幢 二 級 歷 史 建 築 ); (c) 2011 年 11 月 4 日, 城 規 會 轄 下 都 會 規 劃 小 組 委 員 會 批 准 把 建 築 物 高 度 限 制 從 主 水 平 基 準 以 上 80 米 略 為 放 寬 至 100 米, 把 地 積 比 率 限 制 由 5 略 為 放 寬 至 5.5, 以 及 把 鐘 樓 用 作 康 體 文 娛 設 施, 以 保 存 中 華 電 力 總 辦 事 處 大 樓 的 鐘 樓 ( 擬 議 一 級 歷 史 建 築 ); (d) 2011 年 11 月 18 日, 城 規 會 轄 下 都 會 規 劃 小 組 委 員 會 批 准 把 地 積 比 率 限 制 由 0.5 略 為 放 寬 至 0.545, 以 保 存 白 加 道 47 號 ( 二 級 歷 史 建 築 ) 的 部 分 立 面 ; (e) 2013 年 3 月 26 日, 行 政 長 官 會 同 行 政 會 議 批 准 局 部 撤 銷 薄 扶 林 發 展 限 制, 以 落 實 寓 保 育 於 發 展 的 方 案, 保 存 Jessville 大 宅 ( 三 級 歷 史 建 築 ); (f) 2013 年 9 月 27 日, 城 規 會 轄 下 都 會 規 劃 小 組 委 員 會 批 准 把 地 積 比 率 限 制 由 0.5 略 為 放 寬 至 0.548, 以 保 存 普 樂 道 8 號 ( 二 級 歷 史 建 築 ) 的 部 分 立 面 ; 以 及 (g) 2013 年 12 月 13 日, 城 規 會 轄 下 鄉 郊 及 新 市 鎮 規 劃 小 組 委 員 會 批 准 把 地 積 比 率 限 制 由 0.4 略 為 放 寬 至 0.472, 並 把 上 蓋 面 積 限 制 由 20% 略 為 放 寬 至 36.8%, 以 保 存 長 洲 戲 院 ( 三 級 歷 史 建 築 ) 我 們 亦 正 研 究 能 否 以 發 展 參 數 相 若 的 土 地 與 業 主 換 地, 以 保 育 甘 道 23 號 大 宅 ( 一 級 歷 史 建 築 ) 上 述 個 案 沒 有 涉 及 公 帑, 而 與 業 主 商 討 經 濟 誘 因 所 涉 及 的 人 手 則 由 現 有 資 源 吸 納 我 們 應 用 政 策 提 供 經 濟 誘 因 時, 會 向 公 眾 交 代 擬 議 方 案, 並 按 所 需 的 法 定 程 序 進 行 在 太 子 道 西 179 號 中 華 電 力 總 辦 事 處 大 樓 白 加 道 47 號 普 樂 道 8 號 及 長 洲 戲 院 的 個 案 中, 根 據 城 市 規 劃 條 例 第 16 條 向 城 規 會 所 遞 交 的 申 請 已 經 公 開, 並 讓 公 眾 在 一 段 時 間 內 發 表 意 見 至 於 另 外 3 宗 個 案 ( 即 Jessville 大 宅 香 港 聖 公 會 的 4 幢 歷 史 建 築 及 甘 道 23 號 ), 我 們 亦 曾 諮 詢 有 關 的 區 議 會 年 度 就 推 行 經 濟 誘 因 政 策 而 舉 行 的 公 眾 諮 詢 次 數 及 所 涉 開 支, 將 視 乎 個 案 的 數 目 而 定 與 業 主 商 討 可 能 會 提 供 的 經 濟 誘 因 的 工 作, 所 涉 及 的 人 手 會 由 現 有 資 源 吸 納 第 8 節 DEVB(W) - 第 219 頁

227 DEVB(W)164 ( 問 題 編 號 :6343)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2) 文 物 保 育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94): 過 去 五 年, 發 展 局 推 行 維 修 資 助 計 劃, 提 供 資 助 以 維 修 私 人 擁 有 的 已 評 級 歷 史 建 築, 請 詳 列 歷 史 建 築 項 目 援 助 細 節 涉 及 開 支 及 人 員 數 目 為 何 ; 過 去 五 年, 發 展 局 對 此 事 開 展 的 公 眾 諮 詢 詳 情 為 何 ; 年 度 發 展 局 對 此 事 涉 及 的 公 眾 諮 詢 次 數 開 支 及 人 員 數 目 預 算 為 何 提 問 人 : 郭 家 麒 議 員 自 維 修 資 助 計 劃 於 2008 年 推 出 以 來, 我 們 共 批 核 了 37 宗 申 請, 為 私 人 擁 有 的 已 評 級 歷 史 建 築 提 供 維 修 資 助, 詳 情 如 下 : 歷 史 建 築 名 稱 維 修 工 程 摘 要 獲 批 資 助 額 在 年 度 獲 批 核 申 請 i) 堅 尼 地 城 魯 班 先 師 廟 修 復 天 面 及 牆 柱 711,000 元 ii) 沙 田 道 風 山 基 督 教 叢 林 修 復 雲 水 堂 及 會 議 廳 的 天 面 及 牆 820,000 元 壁 iii) 中 環 梅 夫 人 婦 女 會 主 樓 以 空 心 牆 系 統 保 存 花 園 廳 的 現 有 600,000 元 牆 壁 iv) 沙 田 曾 大 屋 祠 堂 修 復 神 龕 及 天 面 1,000,000 元 v) 赤 柱 聖 士 提 反 書 院 3 號 屋 修 復 天 面 及 外 牆 606,000 元 vi) 元 朗 天 后 古 廟 修 復 屋 頂 及 外 牆 985,000 元 vii) 粉 嶺 洪 聖 宮 修 復 屋 頂 及 牆 柱 880,000 元 viii) 上 環 清 真 寺 為 建 築 物 重 新 上 漆 860,000 元 在 年 度 獲 批 核 申 請 ix) 元 朗 洪 聖 宮 修 復 屋 頂 及 結 構 樑 架 1,000,000 元 在 年 度 獲 批 核 申 請 x) 沙 田 道 風 山 基 督 教 叢 林 ( 尊 道 廳 ) 修 復 屋 頂 和 維 修 牆 身 結 構 999,000 元 xi) 元 朗 達 仁 書 室 修 復 屋 頂 和 改 善 電 力 系 統 1,000,000 元 xii) 大 埔 梁 氏 家 祠 修 復 屋 頂 牆 身 地 面 大 門 及 神 壇 1,000,000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220 頁

228 xiii) 上 水 土 地 神 龕 修 復 神 龕 的 牆 身 及 地 台 390,000 元 xiv) 荃 灣 曾 氏 家 祠 修 復 屋 頂 牆 身 地 面 大 門 950,000 元 牌 匾 及 壁 畫 xv) 西 營 盤 救 恩 堂 修 復 屋 頂 1,000,000 元 xvi) 元 朗 林 屋 修 復 屋 頂 牆 身 大 門 窗 戶 及 1,000,000 元 陽 台 xvii) 九 龍 城 聖 三 一 座 堂 修 復 高 座 屋 頂 958,000 元 xviii) 沙 頭 角 新 樓 街 8 號 修 復 屋 頂 維 修 結 構 樓 板 及 橫 樑 1,000,000 元 xix) 佐 敦 九 龍 佑 寧 堂 雨 水 及 污 水 渠 改 善 工 程 1,000,000 元 在 年 度 獲 批 核 申 請 xx) 元 朗 洪 聖 宮 第 二 期 修 復 門 屋 屋 頂 門 屋 及 正 廳 牆 身 1,000,000 元 xxi) 沙 頭 角 葉 氏 宗 祠 修 復 屋 頂 牆 身 及 神 龕 1,000,000 元 xxii) 元 朗 天 后 古 廟 第 二 期 修 復 簷 口 板 及 大 門 頂 石 牌 匾 980,000 元 xxiii) 上 環 清 真 寺 第 二 期 安 裝 屋 頂 新 防 水 層 950,000 元 xxiv) 大 埔 林 村 天 后 宮 修 復 屋 頂 1,000,000 元 xxv) 聖 神 修 院 小 教 堂 安 裝 屋 頂 新 防 水 層 999,960 元 xxvi) 西 營 盤 救 恩 堂 第 二 期 修 復 剝 落 的 混 凝 土 1,000,000 元 在 年 度 獲 批 核 申 請 xxvii) 元 朗 輞 井 圍 玄 關 帝 廟 修 復 正 廳 及 香 亭 的 屋 頂 1,000,000 元 xxviii) 元 朗 鳳 池 村 天 后 廟 修 復 門 屋 正 廳 及 香 廳 的 屋 頂 1,000,000 元 xxix) 基 督 科 學 教 會 香 港 第 一 分 會 修 復 主 樓 屋 頂 及 排 水 系 統, 修 補 1,000,000 元 內 外 牆 壁 裂 縫 及 油 漆 翻 新 xxx) 沙 田 道 風 山 基 督 教 叢 林 ( 聖 殿 ) 翻 新 門 窗 木 結 構 及 內 外 牆 油 漆 和 修 補 外 圍 支 柱 裂 縫 921,200 元 xxxi) 元 朗 輞 井 圍 圍 門 修 復 屋 頂 牆 身 地 台 及 改 善 電 力 系 統 xxxii) 元 朗 新 田 新 圍 村 71 號 xxxiii) 九 龍 京 士 柏 文 康 市 政 職 員 遊 樂 會 xxxiv) 沙 田 曾 大 屋 祠 堂 ( 中 進 ) xxxv) 大 嶼 山 大 澳 吉 慶 街 60 號 修 復 屋 頂 防 水 層 改 善 相 關 排 水 設 施 修 復 屋 頂 及 排 水 系 統 牆 壁 及 天 花 油 漆 翻 身 和 修 補 地 面 裂 縫 修 復 屋 頂 紀 念 屏 風 及 改 善 電 力 系 統 修 復 剝 落 的 混 凝 土 磚 牆 外 牆 批 盪 及 屋 頂 防 水 層 789,000 元 390,000 元 991,000 元 1,000,000 元 1,000,000 元 xxxvi) 元 朗 新 田 莘 野 文 公 祠 修 復 屋 頂 及 改 善 電 力 系 統 1,000,000 元 xxxvii) 元 朗 達 仁 書 室 第 二 期 修 復 屋 頂 及 神 龕 810,000 元 推 行 維 修 資 助 計 劃 時, 發 展 局 負 責 統 籌 和 批 核 維 修 計 劃 的 申 請, 而 古 物 古 蹟 辦 事 處 轄 下 的 技 術 及 顧 問 組 則 負 責 向 獲 批 的 申 請 者 在 整 項 維 修 工 程 中 提 供 保 育 及 技 術 意 見 該 組 由 1 名 按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條 款 聘 用, 職 級 相 等 於 建 築 師 的 高 級 文 物 主 任 率 領, 並 由 4 名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的 技 術 人 員 提 供 支 援 年 度 的 預 算 開 支 約 450 萬 元, 而 獲 調 派 負 責 維 修 資 助 計 劃 的 職 員 人 數 將 維 持 不 變 市 民 可 通 過 發 展 局 文 物 保 育 專 員 辦 事 處 的 網 頁, 瀏 覽 有 關 計 劃 的 資 料 和 提 出 查 詢 第 8 節 DEVB(W) - 第 221 頁

229 DEVB(W)165 ( 問 題 編 號 :6344)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2) 文 物 保 育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97): 過 去 五 年, 發 展 局 與 香 港 賽 馬 會 以 伙 伴 形 式 合 作, 推 展 中 區 警 署 建 築 群 活 化 項 目, 當 中 所 涉 及 的 開 支 及 人 員 數 目 為 何 ; 過 去 五 年, 發 展 局 對 此 事 開 展 的 公 眾 諮 詢 詳 情 為 何 ; 年 度 發 展 局 對 此 事 涉 及 的 公 眾 諮 詢 次 數 開 支 及 人 員 數 目 預 算 為 何 提 問 人 : 郭 家 麒 議 員 根 據 發 展 局 與 香 港 賽 馬 會 ( 馬 會 ) 的 合 作 安 排, 馬 會 將 會 支 付 所 有 活 化 工 程 的 費 用 及 全 數 承 擔 營 運 虧 損, 直 至 中 區 警 署 建 築 群 的 營 運 在 財 政 上 能 夠 自 給 自 足, 政 府 不 需 要 分 擔 這 個 活 化 項 目 的 任 何 開 支 或 提 供 人 力 資 源 馬 會 於 2007 年 10 月 至 2008 年 4 月 進 行 了 為 期 6 個 月 的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通 過 不 同 渠 道 及 活 動, 邀 請 持 份 者 提 供 意 見 在 這 段 期 間, 馬 會 與 有 關 團 體 及 公 眾 人 士 一 共 進 行 了 56 次 會 議 ( 包 括 4 場 公 眾 諮 詢 大 會 ), 以 蒐 集 他 們 的 意 見 與 會 各 方 包 括 : (a) 立 法 會 民 政 事 務 委 員 會 轄 下 的 文 物 保 護 小 組 委 員 會 及 個 別 立 法 會 議 員 ; (b) 中 西 區 區 議 會 中 西 區 居 民 及 關 注 團 體 蘭 桂 坊 及 蘇 豪 的 商 戶 代 表 ; (c) 古 物 諮 詢 委 員 會 ( 古 諮 會 ) 專 業 學 會 及 文 物 保 育 團 體 ; (d) 文 化 藝 術 界 旅 遊 業 界 商 會 團 體 及 年 青 專 業 團 體 ; 以 及 (e) 曾 於 中 區 警 署 和 監 獄 工 作 的 退 休 警 務 人 員 及 懲 教 人 員 2007 年 12 月 至 2008 年 5 月 初, 馬 會 在 香 港 賽 馬 博 物 館 舉 行 保 育 活 化 中 區 警 署 建 築 群 展 覽, 展 出 中 區 警 署 建 築 群 的 歷 史 照 片 短 片 建 築 圖 則 和 建 築 模 型, 藉 此 蒐 集 市 民 對 活 化 建 議 的 意 見 馬 會 並 於 香 港 大 會 堂 香 港 文 化 中 心 及 沙 田 大 會 堂 舉 行 巡 迴 展 覽, 參 觀 人 數 合 共 超 過 人 次 此 外, 馬 會 並 特 別 設 立 網 站, 載 有 活 化 建 議 的 詳 情, 讓 公 眾 發 表 意 見 和 提 出 建 議 在 公 眾 諮 詢 期 間, 網 站 共 錄 得 瀏 覽 頁 次 次 在 廣 泛 諮 詢 公 眾 後, 政 府 與 馬 會 於 2010 年 10 月 11 日 一 同 公 布 中 區 警 署 建 築 群 活 化 項 目 的 修 訂 設 計, 其 後 分 別 於 2010 年 11 月 23 日 及 2011 年 1 月 6 日, 發 展 局 與 馬 會 就 修 訂 設 計 諮 詢 立 法 會 發 展 事 務 委 員 會 及 中 西 區 區 議 會 意 見, 並 獲 得 議 員 支 持 有 關 當 局 根 據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條 例 ( 第 499 章 ) 及 城 市 規 劃 條 例 ( 第 131 章 ) 的 規 定, 諮 詢 公 眾 對 馬 會 建 議 的 活 化 計 劃 的 意 見, 並 在 考 慮 過 蒐 集 所 得 的 意 見 後, 分 別 於 同 年 4 月 及 5 月 發 出 環 境 許 可 證 及 規 劃 許 可 此 外, 發 展 局 亦 定 期 向 立 法 會 發 展 事 務 委 員 會 中 西 區 區 議 會 古 諮 會 及 區 議 會 轄 下 的 工 作 小 組, 匯 報 這 個 活 化 項 目 的 最 新 進 展 我 們 在 年 度 會 繼 續 進 行 匯 報, 而 這 些 公 眾 諮 詢 工 作 涉 及 的 開 支 第 8 節 DEVB(W) - 第 222 頁

230 及 人 手 由 現 有 資 源 吸 納 第 8 節 DEVB(W) - 第 223 頁

231 DEVB(W)166 ( 問 題 編 號 :6345)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2) 文 物 保 育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99): 發 展 局 與 獲 選 的 非 牟 利 機 構 以 伙 伴 形 式 合 作, 推 展 把 荷 李 活 道 前 已 婚 警 察 宿 舍 改 造 成 為 標 誌 性 創 意 中 心 的 工 作, 所 涉 及 的 開 支 及 人 員 數 目 為 何 ; 過 去 五 年, 發 展 局 對 此 事 開 展 的 公 眾 諮 詢 詳 情 為 何 ; 年 度 發 展 局 對 此 事 涉 及 的 公 眾 諮 詢 次 數 開 支 及 人 員 數 目 預 算 為 何 提 問 人 : 郭 家 麒 議 員 項 目 3400IO 改 造 荷 李 活 道 前 已 婚 警 察 宿 舍 成 為 標 誌 性 創 意 中 心 的 核 准 工 程 預 算 費 為 億 元 ( 按 付 款 當 日 價 格 計 算 ), 項 目 涉 及 的 人 手 將 由 現 有 資 源 吸 納 為 了 蒐 集 社 會 就 如 何 以 最 佳 方 式 活 化 該 址 提 出 的 意 見, 發 展 局 從 2008 年 2 月 至 5 月, 進 行 了 為 期 3 個 月 的 公 眾 諮 詢 工 作 在 上 述 期 間, 發 展 局 共 進 行 了 8 次 會 議 以 蒐 集 相 關 團 體 及 公 眾 人 士 的 意 見, 與 會 各 方 包 括 立 法 會 文 物 保 護 小 組 委 員 會 中 西 區 區 議 會 香 港 旅 遊 發 展 局 香 港 旅 遊 業 議 會 旅 遊 業 策 略 小 組 古 物 諮 詢 委 員 會 ( 古 諮 會 ) 香 港 建 築 師 學 會 市 區 重 建 局 等 此 外, 發 展 局 亦 舉 辦 了 公 眾 座 談 會 和 開 放 日 經 廣 泛 諮 詢 公 眾 後, 政 府 與 同 心 教 育 文 化 慈 善 基 金 會 有 限 公 司 ( 同 心 基 金 ), 於 2011 年 3 月 3 日 及 2011 年 3 月 15 日 就 擬 議 的 項 目 諮 詢 中 西 區 區 議 會 的 意 見, 並 獲 得 議 員 支 持 另 外, 政 府 與 同 心 基 金 亦 分 別 於 2011 年 3 月 22 日 及 2011 年 4 月 20 日, 徵 詢 古 諮 會 及 立 法 會 發 展 事 務 委 員 會 的 意 見, 並 獲 得 有 關 委 員 及 議 員 支 持 當 局 亦 根 據 城 市 規 劃 條 例 ( 第 131 章 ) 的 規 定, 就 這 個 項 目 的 方 案 諮 詢 公 眾 在 考 慮 過 蒐 集 所 得 的 意 見 後, 城 市 規 劃 委 員 會 轄 下 的 都 會 規 劃 小 組 委 員 會 於 2011 年 4 月 15 日 發 出 規 劃 許 可 此 外, 發 展 局 亦 定 期 向 立 法 會 發 展 事 務 委 員 會 中 西 區 區 議 會 古 諮 會 及 區 議 會 轄 下 的 工 作 小 組, 匯 報 這 個 項 目 的 最 新 進 展 我 們 在 年 度 會 繼 續 向 立 法 會 發 展 事 務 委 員 會 中 西 區 區 議 會 及 古 諮 會 匯 報 這 個 項 目 的 最 新 進 展 這 些 公 眾 諮 詢 工 作 所 需 的 開 支 及 人 手 由 現 有 資 源 吸 納 第 8 節 DEVB(W) - 第 224 頁

232 DEVB(W)167 ( 問 題 編 號 :6346)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2) 文 物 保 育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01): 發 展 局 為 約 1444 幢 歷 史 建 築 及 市 民 建 議 的 其 他 建 築 物 進 行 評 級 工 作, 尋 求 古 物 諮 詢 委 員 會 確 定 建 議 的 評 級, 其 進 展 及 涉 及 人 員 數 目 為 何 ; 年 度 發 展 局 對 此 事 涉 及 的 公 眾 諮 詢 次 數 開 支 及 人 員 數 目 預 算 為 何 提 問 人 : 郭 家 麒 議 員 自 2009 年 起, 古 物 諮 詢 委 員 會 ( 古 諮 會 ) 一 直 檢 討 全 港 幢 歷 史 建 築 物 的 評 級 除 了 該 幢 建 築 物 外, 公 眾 亦 提 交 了 約 200 項 有 關 為 其 他 項 目 ( 新 增 項 目 ) 評 級 的 建 議 截 至 上 次 於 2014 年 3 月 4 日 召 開 的 古 諮 會 會 議 為 止, 古 諮 會 已 確 定 了 幢 建 築 物 的 評 級 有 關 工 作 由 現 有 人 力 資 源 吸 納 於 2013 年 2 月 20 日 的 會 議 上, 古 諮 會 同 意 一 併 處 理 幢 歷 史 建 築 物 名 單 中 尚 待 確 定 評 級 的 歷 史 建 築 及 新 增 項 目 我 們 已 於 2013 年 2 月 26 日 向 立 法 會 發 展 事 務 委 員 會 報 告 有 關 安 排 按 照 一 貫 做 法, 古 諮 會 同 意 某 個 項 目 的 建 議 評 級 後, 會 通 過 其 網 站 進 行 公 眾 諮 詢, 然 後 才 確 定 有 關 評 級 年 度 所 需 的 開 支 及 人 手 將 由 現 有 資 源 吸 納 第 8 節 DEVB(W) - 第 225 頁

233 DEVB(W)168 ( 問 題 編 號 :6347)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2) 文 物 保 育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03): 古 蹟 展 新 機 巡 迴 展 覽 活 化 歷 史 建 築 伙 伴 計 劃 巡 迴 展 覽 景 賢 里 開 放 日 2013 古 蹟 周 遊 樂 暨 相 片 展 和 2013 文 物 保 育 國 際 研 討 會 活 動 的 參 與 市 民 數 目 涉 及 開 支 及 成 效 為 何 ; 年 度 發 展 局 會 否 開 展 相 同 的 活 動 計 劃, 其 詳 情 及 涉 及 的 開 支 及 人 員 數 目 預 算 為 何 提 問 人 : 郭 家 麒 議 員 在 年 度, 發 展 局 文 物 保 育 專 員 辦 事 處 舉 辦 了 不 同 類 型 的 活 動, 以 提 高 公 眾 對 文 物 保 育 的 意 識 及 對 歷 史 建 築 的 鑑 賞 力 年 度 每 項 活 動 的 參 與 人 數 及 開 支 載 於 下 表 舉 辦 這 些 活 動 的 工 作, 主 要 由 文 物 保 育 專 員 辦 事 處 的 人 手 吸 納 活 動 項 目 參 與 人 數 實 際 開 支 ( 元 ) 1. 古 蹟 展 新 機 展 覽 ,168, 第 一 期 活 化 歷 史 建 築 伙 伴 計 劃 巡 迴 展 覽 ,097, 景 賢 里 開 放 日 , 古 蹟 周 遊 樂 ,418, 文 物 保 育 國 際 研 討 會 文 物 保 育 的 最 新 動 向 : 全 球 視 野 及 本 地 展 望 ,737 我 們 在 年 度 會 繼 續 為 公 眾 舉 辦 宣 傳 及 教 育 活 動, 包 括 開 放 日 導 賞 團 及 巡 迴 展 覽, 預 算 開 支 約 為 590 萬 元 這 些 活 動 主 要 由 文 物 保 育 專 員 辦 事 處 的 職 員 負 責 舉 辦 我 們 將 繼 續 與 各 機 構 合 作 舉 辦 展 覽, 以 推 廣 香 港 的 歷 史 建 築 我 們 亦 會 與 選 定 的 古 蹟 / 已 評 級 歷 史 建 築 的 管 理 單 位 合 作, 舉 辦 開 放 日 及 導 賞 團 第 8 節 DEVB(W) - 第 226 頁

234 DEVB(W)169 ( 問 題 編 號 :6348)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2) 文 物 保 育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06): 過 去 五 年, 發 展 局 進 行 顧 問 研 究, 探 討 在 香 港 設 立 文 物 信 託 基 金 的 可 行 性, 其 研 究 詳 情 涉 及 開 支 及 人 員 數 目 為 何 ; 過 去 五 年, 發 展 局 對 此 事 開 展 的 公 眾 諮 詢 詳 情 為 何 ; 年 度 發 展 局 對 此 事 涉 及 的 公 眾 諮 詢 次 數 開 支 及 人 員 數 目 預 算 為 何 提 問 人 : 郭 家 麒 議 員 發 展 局 於 年 度 委 聘 顧 問, 研 究 應 否 在 香 港 設 立 法 定 文 物 信 託 基 金 以 推 展 日 後 的 文 物 保 育 工 作, 以 及 相 關 架 構 ( 包 括 法 律 財 務 組 織 和 營 運 各 方 面 ) 和 實 施 計 劃 顧 問 研 究 所 需 費 用 為 萬 元 有 關 工 作 由 現 有 人 手 處 理 正 如 行 政 長 官 在 2013 年 度 施 政 報 告 中 公 布, 總 結 過 去 數 年 的 經 驗, 我 們 有 需 要 檢 討 私 人 歷 史 建 築 的 保 育 政 策 檢 討 的 範 圍 包 括 研 究 成 立 文 物 信 託 基 金 對 保 育 私 人 擁 有 歷 史 建 築 的 影 響 發 展 局 邀 請 了 古 物 諮 詢 委 員 會 ( 古 諮 會 ) 協 助 進 行 這 項 政 策 檢 討 古 諮 會 會 就 檢 討 的 特 定 課 題 收 集 市 民 的 意 見, 並 會 擬 備 報 告 提 交 政 府 發 展 局 將 與 古 諮 會 制 訂 有 關 收 集 巿 民 意 見 的 詳 細 計 劃, 當 中 包 括 所 涉 開 支 及 人 手 的 詳 情 第 8 節 DEVB(W) - 第 227 頁

235 DEVB(W)170 ( 問 題 編 號 :5432)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2) 文 物 保 育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59):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將 於 年 內 繼 續 進 行 歷 史 建 築 的 評 級 工 作, 就 保 存 已 評 級 歷 史 建 築 的 事 宜, 與 私 人 業 主 聯 絡, 並 按 情 況 需 要, 提 供 援 助 和 研 究 經 濟 誘 因, 促 進 私 人 擁 有 的 歷 史 建 築 的 保 育 工 作 當 局 在 過 去 五 年 向 多 少 名 擁 有 已 評 級 歷 史 建 築 物 的 業 主, 提 供 援 助 以 促 進 保 育? 於 年 內 會 預 留 多 少 開 支 人 手 促 進 保 育 私 人 擁 有 的 歷 史 建 築? 提 問 人 : 林 大 輝 議 員 過 去 5 年, 我 們 為 7 名 私 人 歷 史 建 築 物 的 業 主 提 供 經 濟 誘 因, 鼓 勵 他 們 保 育 其 名 下 的 歷 史 建 築 與 有 關 業 主 商 討 經 濟 誘 因 所 涉 及 的 開 支 及 人 手, 將 會 由 現 有 資 源 吸 納 第 8 節 DEVB(W) - 第 228 頁

236 DEVB(W)171 ( 問 題 編 號 :5433)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60):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將 於 年 內, 繼 續 監 督 政 府 內 部 樹 木 風 險 管 理 安 排 的 有 效 實 施, 建 立 有 問 題 樹 木 的 資 料 庫, 並 繼 續 通 過 培 訓 和 研 究, 提 高 樹 木 管 理 部 門 的 樹 木 管 理 能 力 請 按 區 議 會 分 區 劃 分 現 時 全 港 各 區 有 問 題 樹 木 的 數 目 為 何? 預 算 年 度 要 花 多 少 開 支 人 手 繼 續 監 督 樹 木 風 險 管 理, 以 及 將 投 放 多 少 資 源 培 訓 相 關 人 員, 以 提 高 對 樹 木 風 險 管 理 的 能 力? 提 問 人 : 林 大 輝 議 員 樹 木 登 記 冊 內 各 區 有 問 題 樹 木 的 數 目 載 列 如 下 : 分 區 樹 木 數 目 中 西 區 22 東 區 10 南 區 8 灣 仔 區 0 九 龍 城 區 9 觀 塘 區 4 深 水 埗 區 9 黃 大 仙 區 2 油 尖 旺 區 20 離 島 區 0 葵 青 區 13 北 區 4 西 貢 區 0 沙 田 區 5 大 埔 區 2 荃 灣 區 5 屯 門 區 1 元 朗 區 1 總 計 115 樹 木 風 險 管 理 工 作 是 整 體 樹 木 管 理 工 作 的 一 部 分, 因 此 我 們 沒 有 備 存 專 職 進 行 樹 木 風 險 評 估 的 人 手 及 資 源 分 項 數 字 在 年 度, 我 們 將 合 共 撥 出 199 萬 元 舉 辦 多 項 樹 木 管 理 培 訓 課 程, 當 中 包 括 樹 木 風 險 管 理 培 訓 課 程 第 8 節 DEVB(W) - 第 229 頁

237 DEVB(W)172 ( 問 題 編 號 :6603)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1) 水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527): 財 政 年 度 政 府 財 政 預 算 案 的 演 詞 第 53 段 提 到 : 香 港 淡 水 供 應 七 至 八 成 來 自 東 江 由 於 廣 東 省 對 淡 水 的 需 求 日 益 增 加, 加 上 要 應 對 氣 候 變 化 的 挑 戰, 我 們 會 盡 力 增 加 本 地 的 淡 水 供 應 政 府 已 預 留 土 地 興 建 海 水 化 淡 廠, 策 劃 和 勘 查 研 究 將 在 明 年 年 初 大 致 完 成 海 水 化 淡 廠 預 計 可 在 二 零 二 零 年 投 入 服 務, 初 期 每 年 產 水 量 只 佔 全 港 淡 水 用 量 的 百 分 之 五 至 十, 但 是 隨 着 科 技 改 進, 我 相 信 海 水 化 淡 長 遠 可 以 成 為 香 港 一 個 重 要 水 源 請 問 : 1) 海 水 化 淡 廠 在 這 初 期 所 生 產 的 淡 水 成 本 價 格 為 何, 相 對 於 現 有 一 般 供 水 的 價 格 為 何 2) 預 計 的 未 來 成 本 價 格 的 轉 變 為 何 提 問 人 : 梁 國 雄 議 員 1) 水 務 署 已 委 聘 顧 問, 為 於 將 軍 澳 興 建 海 水 化 淡 廠 進 行 策 劃 及 勘 查 研 究 雖 然 該 項 研 究 正 在 進 行, 尚 未 計 算 出 利 用 海 水 化 淡 供 應 食 水 的 預 算 成 本, 但 根 據 之 前 的 粗 略 估 計, 按 年 度 的 價 格 水 平, 利 用 海 水 化 淡 供 應 食 水, 每 立 方 米 成 本 約 為 12 元 按 年 度 的 價 格 水 平 估 計, 利 用 本 地 收 集 所 得 的 雨 水 及 東 江 水 供 應 食 水, 單 位 成 本 則 分 別 為 4.2 元 及 8.8 元 2) 利 用 海 水 化 淡 供 應 食 水 的 單 位 成 本 受 多 項 因 素 影 響, 包 括 科 技 提 升 化 學 品 及 電 費 開 支, 以 及 更 換 設 備 及 逆 滲 透 薄 膜 等 所 需 的 維 修 費 用 隨 着 能 源 回 收 技 術 不 斷 改 進, 生 產 成 本 有 下 調 的 空 間 第 8 節 DEVB(W) - 第 230 頁

238 DEVB(W)173 ( 問 題 編 號 :4280)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2) 文 物 保 育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59): 當 局 主 導 的 活 化 歷 史 建 築 伙 伴 計 劃 已 踏 入 第 四 期, 就 此 請 當 局 告 之 本 會 : ( 一 ) 現 正 運 作 的 項 目 中, 請 以 列 表 分 類 形 式, 列 出 公 眾 人 士 前 往 參 觀 或 使 用 人 次, 及 相 關 營 運 開 支 為 何 ; 以 及 當 局 歷 年 來 為 所 涉 項 目 投 入 資 源 的 情 況 ; ( 二 ) 就 上 述 項 目 的 運 作 情 況, 當 局 是 否 曾 進 行 中 期 檢 討, 以 讓 項 目 達 到 保 育 及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計 劃 ; 若 有, 檢 討 結 果 為 何 ; 若 否, 當 局 是 否 有 計 劃 進 行 檢 討, 以 讓 機 構 可 持 續 活 化 上 述 歷 史 建 築 ; ( 三 ) 當 局 是 否 定 期 派 出 古 蹟 辦 人 員 檢 視 計 劃 內 的 歷 史 建 築 情 況 ; 是 否 有 發 現 受 破 壞 情 況, 以 及 損 毀 程 度 ; 涉 及 的 維 修 費 用 及 人 員 編 制 為 何 ; ( 四 ) 在 指 標 中, 當 局 提 及 會 處 理 第 4 期 審 批 申 請, 涉 及 的 人 員 編 制 及 預 留 的 開 支 為 何 ; 是 否 有 第 4 期 計 劃 的 進 行 時 間 表? 提 問 人 : 麥 美 娟 議 員 (1) 在 活 化 歷 史 建 築 伙 伴 計 劃 ( 活 化 計 劃 ) 下 已 開 始 營 運 的 6 個 項 目 載 於 下 表, 當 中 載 列 有 關 項 目 自 開 始 營 運 至 2014 年 2 月 28 日 的 參 觀 或 使 用 人 數, 以 及 每 個 項 目 至 今 所 得 的 撥 款 項 目 名 稱 ( 歷 史 建 築 名 稱 ) 薩 凡 納 藝 術 設 計 學 院 香 港 分 校 ( 前 北 九 龍 裁 判 法 院 ) 大 澳 文 物 酒 店 ( 前 大 澳 警 署 ) 香 港 浸 會 大 學 中 醫 藥 學 院 雷 生 春 堂 ( 雷 生 春 ) 饒 宗 頤 文 化 館 ( 前 荔 枝 角 醫 院 ) 圓 玄 學 院 芳 園 書 室 旅 遊 及 教 育 中 心 暨 馬 灣 水 陸 居 民 博 物 館 ( 芳 園 書 室 ) 參 觀 或 使 用 建 築 物 的 人 數 約 人 約 人 約 人 約 人 約 人 項 目 所 得 撥 款 ( 主 要 用 作 營 運 前 的 開 辦 成 本 ) 無 無 約 84 萬 元 約 380 萬 元 約 107 萬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231 頁

239 YHA 美 荷 樓 青 年 旅 舍 ( 美 荷 樓 ) 約 人 約 370 萬 元 活 化 項 目 的 營 運 開 支 由 個 別 負 責 項 目 的 非 牟 利 機 構 以 自 負 盈 虧 的 方 式 支 付 政 府 只 會 在 有 充 分 理 據 下, 才 會 為 非 牟 利 機 構 提 供 一 次 過 財 政 資 助, 以 應 付 項 目 營 運 前 的 開 辦 成 本 及 首 2 年 出 現 的 經 營 赤 字, 每 個 項 目 的 資 助 上 限 為 500 萬 元, 但 先 決 條 件 是 有 關 機 構 在 開 業 首 2 年 後 業 務 能 自 給 自 足 到 目 前 為 止, 這 些 項 目 所 得 撥 款 主 要 用 作 支 付 營 運 前 的 開 辦 成 本 (2) 政 府 一 直 通 過 由 非 牟 利 機 構 定 期 提 交 報 告 和 安 排 政 府 人 員 實 地 視 察, 對 活 化 計 劃 下 的 項 目 進 行 監 察, 評 估 這 些 機 構 是 否 遵 守 保 育 及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原 則 通 過 各 個 活 化 項 目, 原 先 空 置 的 歷 史 建 築 才 能 保 存 完 好 和 得 到 善 用 市 民 可 參 加 導 賞 團 或 相 關 活 動, 參 觀 和 欣 賞 這 些 歷 史 建 築 因 此, 活 化 計 劃 能 提 高 公 眾 對 文 物 保 育 的 意 識 此 外, 活 化 項 目 均 以 社 會 企 業 形 式 經 營, 為 地 區 創 造 不 少 就 業 機 會 (3) 古 物 古 蹟 辦 事 處 會 最 少 每 3 年 1 次, 巡 查 每 幢 政 府 擁 有 的 已 評 級 歷 史 建 築, 包 括 活 化 計 劃 下 的 歷 史 建 築, 確 保 這 些 建 築 物 得 到 妥 善 保 養 如 遇 到 違 規 情 況, 該 辦 事 處 會 通 知 發 展 局 文 物 保 育 專 員 辦 事 處 至 今 並 沒 有 發 現 活 化 計 劃 下 的 建 築 物 在 保 養 方 面 有 任 何 違 規 情 況 (4) 第 四 期 活 化 項 目 的 申 請, 將 由 發 展 局 文 物 保 育 專 員 辦 事 處 的 現 有 職 員 負 責 處 理 第 四 期 項 目 已 於 2013 年 12 月 開 始 接 受 申 請, 截 止 日 期 為 2014 年 第 二 季, 預 計 甄 選 結 果 將 於 2015 年 第 一 季 公 布 第 8 節 DEVB(W) - 第 232 頁

240 DEVB(W)174 ( 問 題 編 號 :4281)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2) 文 物 保 育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60): 據 古 物 諮 詢 委 員 會 ( 下 稱 古 諮 會 ) 資 料 顯 示, 全 港 幢 歷 史 建 築 之 中, 不 時 有 具 歷 史 建 築 價 值, 正 在 等 候 古 諮 會 評 級 期 間 已 經 被 業 主 拆 卸 或 大 規 模 改 建, 文 物 價 值 大 減, 以 致 不 獲 評 級 就 此 請 當 局 提 供 以 下 資 料 : ( 一 ) 請 提 供 過 去 三 個 年 度 ( ), 歷 史 建 築 因 被 業 主 拆 卸 或 大 規 劃 改 建, 而 不 獲 當 局 評 級 的 歷 史 建 築 數 目 ; ( 二 ) 請 以 列 表 顯 示, 過 去 三 個 年 度 ( ) 向 當 局 申 請 歷 史 建 築 維 修 資 助 計 劃 的 私 人 業 主 歷 史 建 築 的 名 稱 及 所 處 地 點 涉 及 的 申 請 金 額, 以 及 獲 批 的 資 助 金 額 ; ( 三 ) 請 當 局 提 供 歷 史 建 築 維 修 資 助 計 劃 的 申 請 審 批 及 獲 批 的 準 則 及 流 程 ; ( 四 ) 請 以 列 表 顯 示, 過 去 三 個 年 度 ( ) 已 獲 批 維 修 資 助 款 項 的 歷 史 建 築 維 修 進 程 ; 以 及 ( 五 ) 負 責 監 督 跟 進 的 古 物 古 蹟 辦 事 處 內, 現 時 負 責 跟 進 上 述 計 劃 的 人 員 編 制 情 況 該 編 制 監 督 的 準 則 及 方 法, 以 及 年 度 就 該 計 劃 預 算 的 人 員 編 制 變 動 情 況 提 問 人 : 麥 美 娟 議 員 1.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處 轄 下 古 物 古 蹟 辦 事 處 ( 古 蹟 辦 ) 於 2009 年 3 月 19 日 向 外 公 布 幢 歷 史 建 築 物 / 構 築 物 的 評 級 結 果 根 據 記 錄, 在 過 去 3 個 財 政 年 度 ( 即 及 年 度 ) 共 有 4 幢 獲 建 議 評 級 的 歷 史 建 築 被 拆 卸, 分 項 數 字 如 下 : 年 度 被 拆 卸 的 獲 建 議 評 級 歷 史 建 築 數 目 古 物 諮 詢 委 員 會 轄 下 的 評 審 小 組 已 覆 核 這 些 項 目 的 建 議 評 級, 並 決 定 不 再 為 已 拆 卸 建 築 物 的 評 級 進 行 評 估 工 作 2. 過 去 3 年, 我 們 在 維 修 資 助 計 劃 下 共 批 核 了 28 宗 申 請 詳 情 如 下 : 第 8 節 DEVB(W) - 第 233 頁

241 歷 史 建 築 名 稱 地 點 申 請 人 資 助 額 ( 獲 批 金 額 相 等 於 申 請 金 額 ) 在 年 度 獲 批 核 申 請 i. 沙 田 道 風 山 基 督 教 叢 林 沙 田 Areopagos Norge 999,000 元 ( 尊 道 廳 ) ii. 元 朗 達 仁 書 室 元 朗 崇 善 堂 1,000,000 元 iii. 大 埔 梁 氏 家 祠 大 埔 梁 同 昌 堂 1,000,000 元 iv. 上 水 土 地 神 龕 上 水 金 錢 村 390,000 元 v. 荃 灣 曾 氏 家 祠 荃 灣 曾 大 璋 祖 950,000 元 vi. 西 營 盤 救 恩 堂 西 營 盤 基 督 教 香 港 崇 真 會 1,000,000 元 vii. 元 朗 林 屋 元 朗 林 發 地 產 有 限 公 司 1,000,000 元 viii. 九 龍 城 聖 三 一 座 堂 九 龍 城 香 港 聖 公 會 聖 三 一 堂 958,000 元 ix. 沙 頭 角 新 樓 街 8 號 沙 頭 角 新 樓 街 8 號 業 主 1,000,000 元 x. 佐 敦 九 龍 佑 寧 堂 油 麻 地 九 龍 佑 寧 堂 受 託 管 理 人 1,000,000 元 在 年 度 獲 批 核 申 請 xi. 元 朗 洪 聖 宮 第 二 期 元 朗 鄧 維 新 堂 1,000,000 元 xii. 沙 頭 角 葉 氏 宗 祠 沙 頭 角 葉 思 發 祖 1,000,000 元 xiii. 元 朗 天 后 古 廟 第 二 期 元 朗 鄧 水 尾 村 980,000 元 xiv. 上 環 清 真 寺 第 二 期 上 環 香 港 回 教 信 託 950,000 元 基 金 總 會 xv. 大 埔 林 村 天 后 宮 大 埔 林 村 鄉 公 所 1,000,000 元 xvi. 聖 神 修 院 小 教 堂 黃 竹 坑 天 主 教 香 港 教 區 999,960 元 xvii. 西 營 盤 救 恩 堂 第 二 期 西 營 盤 基 督 教 香 港 崇 真 會 1,000,000 元 在 年 度 獲 批 核 申 請 xviii. 元 朗 輞 井 圍 玄 關 帝 廟 元 朗 輞 井 大 眾 1,000,000 元 xix. 元 朗 鳳 池 村 天 后 廟 元 朗 屏 山 鄉 鄉 事 委 員 會 1,000,000 元 xx. 基 督 科 學 教 會 香 港 第 一 分 會 中 環 教 會 執 行 董 事 會 主 席 1,000,000 元 xxi. 沙 田 道 風 山 基 督 教 叢 林 ( 聖 殿 ) 沙 田 道 風 山 基 金 有 限 公 司 921,200 元 xxii. 元 朗 輞 井 圍 圍 門 元 朗 輞 井 圍 村 代 表 789,000 元 xxiii. 元 朗 新 田 新 圍 村 71 號 元 朗 簡 惠 芬 博 士 390,000 元 xxiv. 九 龍 京 士 柏 文 康 市 政 職 員 遊 油 麻 地 文 康 市 政 職 員 遊 樂 會 991,000 元 樂 會 有 限 公 司 xxv. 沙 田 曾 大 屋 祠 堂 ( 中 進 ) 沙 田 曾 三 利 祖 1,000,000 元 xxvi. 大 嶼 山 大 澳 吉 慶 街 60 號 離 島 陳 慧 之 1,000,000 元 xxvii. 元 朗 新 田 莘 野 文 公 祠 元 朗 文 莘 ( 辛 ) 野 祖 1,000,000 元 xxviii. 元 朗 達 仁 書 室 第 二 期 元 朗 崇 善 堂 810,000 元 3. 維 修 資 助 計 劃 的 申 請 準 則, 包 括 申 請 人 必 須 為 有 關 已 評 級 歷 史 建 築 的 業 主, 並 須 承 諾 會 符 合 若 干 條 件, 包 括 在 維 修 工 程 完 成 後 的 協 定 期 限 內 ( 一 般 為 期 10 年 ), 不 得 拆 卸 該 建 築 物 不 得 轉 讓 業 權, 以 及 容 許 該 建 築 物 適 度 開 放 予 公 眾 參 觀 第 8 節 DEVB(W) - 第 234 頁

242 申 請 會 交 由 一 個 評 審 小 組 進 行 評 估 評 審 小 組 在 評 估 申 請 時 會 考 慮 多 項 因 素, 當 中 包 括 維 修 工 程 的 迫 切 性 建 築 物 對 外 開 放 的 程 度, 以 及 維 修 工 程 對 社 會 帶 來 的 裨 益 等 申 請 程 序 及 審 批 準 則 載 於 發 展 局 轄 下 文 物 保 育 專 員 辦 事 處 的 網 頁 4. 過 去 3 年, 獲 批 維 修 資 助 款 項 的 歷 史 建 築 維 修 工 程 進 度 表 列 如 下 : 歷 史 建 築 名 稱 維 修 工 程 進 度 在 年 度 獲 批 核 申 請 i. 沙 田 道 風 山 基 督 教 叢 林 ( 尊 道 廳 ) 已 完 工 ii. 元 朗 達 仁 書 室 已 完 工 iii. 大 埔 梁 氏 家 祠 已 完 工 iv. 上 水 土 地 神 龕 已 完 工 v. 荃 灣 曾 氏 家 祠 已 完 工 vi. 西 營 盤 救 恩 堂 已 完 工 vii. 元 朗 林 屋 已 完 工 viii. 九 龍 城 聖 三 一 座 堂 工 程 進 行 中 ix. 沙 頭 角 新 樓 街 8 號 準 備 工 程 合 約 招 標 x. 佐 敦 九 龍 佑 寧 堂 工 程 進 行 中 在 年 度 獲 批 核 申 請 xi. 元 朗 洪 聖 宮 第 二 期 已 完 工 xii. 沙 頭 角 葉 氏 宗 祠 進 行 顧 問 合 約 招 標 xiii. 元 朗 天 后 古 廟 第 二 期 工 程 進 行 中 xiv. 上 環 清 真 寺 第 二 期 已 完 工 xv. 大 埔 林 村 天 后 宮 準 備 工 程 合 約 招 標 xvi. 聖 神 修 院 小 教 堂 工 程 已 安 排 展 開 xvii. 西 營 盤 救 恩 堂 第 二 期 已 完 工 在 年 度 獲 批 核 申 請 xviii. 元 朗 輞 井 圍 玄 關 帝 廟 進 行 顧 問 合 約 招 標 xiv. 元 朗 鳳 池 村 天 后 廟 進 行 顧 問 合 約 招 標 xx. 基 督 科 學 教 會 香 港 第 一 分 會 進 行 工 程 合 約 招 標 xxi. 沙 田 道 風 山 基 督 教 叢 林 ( 聖 殿 ) 進 行 顧 問 合 約 招 標 xxii. 元 朗 輞 井 圍 圍 門 進 行 工 程 合 約 招 標 xxiii. 元 朗 新 田 新 圍 村 71 號 進 行 顧 問 研 究 xxiv. 九 龍 京 士 柏 文 康 市 政 職 員 遊 樂 會 進 行 顧 問 合 約 招 標 xxv. 沙 田 曾 大 屋 祠 堂 ( 中 進 ) 進 行 顧 問 合 約 招 標 xxvi. 大 嶼 山 大 澳 吉 慶 街 60 號 進 行 顧 問 合 約 招 標 xxvii. 元 朗 新 田 莘 野 文 公 祠 進 行 顧 問 合 約 招 標 xxviii. 元 朗 達 仁 書 室 第 二 期 進 行 顧 問 合 約 招 標 5. 古 蹟 辦 技 術 及 顧 問 組 轄 下 一 支 工 作 隊 伍 負 責 提 供 技 術 意 見 及 支 援, 協 助 發 展 局 推 行 維 修 資 助 計 劃 該 工 作 隊 伍 由 1 名 按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條 款 聘 用, 職 級 相 等 於 建 築 師 的 高 級 文 物 主 任 率 領, 並 由 4 名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的 技 術 人 員 提 供 支 援 除 維 修 資 助 計 劃 外, 該 工 作 隊 伍 亦 負 責 古 蹟 辦 所 進 行 的 工 程 及 維 修 項 目 發 展 局 負 責 統 籌 和 審 批 維 修 資 助 計 劃 的 申 請, 而 技 術 及 顧 問 組 則 為 工 程 項 目 進 行 整 段 期 間 提 供 保 育 及 技 術 建 議 在 年 度 負 責 維 修 資 助 計 劃 的 人 員 人 數 將 維 持 不 變 第 8 節 DEVB(W) - 第 235 頁

243 DEVB(W)175 ( 問 題 編 號 :4282)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61): 有 關 本 港 樹 木 管 理, 請 當 局 告 之 本 會 : ( 一 ) 過 去 兩 個 年 度 ( 及 ), 各 個 樹 木 管 理 部 門 因 樹 木 有 潛 在 危 險 或 即 時 危 險 而 砍 伐 的 樹 木 數 量 為 何 ; ( 二 ) 請 按 年 並 分 別 列 出 過 去 兩 個 年 度 ( 及 ), 政 府 各 個 樹 木 管 理 部 門 就 外 判 樹 木 保 養 及 管 理 工 作 所 直 接 委 聘 的 園 藝 承 辦 商 及 定 期 保 養 承 辦 商 數 目 及 開 支 詳 情 ; 當 中 承 辦 商 曾 因 錯 誤 修 剪 樹 木 或 未 能 達 到 合 約 規 定 的 工 作 要 求 而 被 發 信 警 告 或 作 其 他 懲 處 的 情 況 ; 請 提 供 詳 細 情 況 ; ( 三 ) 年 度 與 海 外 樹 木 專 家 交 流 及 經 驗 分 享 的 方 法 及 次 數 ; 以 及 當 局 是 否 會 在 年 度 引 用 及 應 用 新 樹 木 管 理 ; 若 有, 情 況 為 何 ; ( 四 ) 年 將 參 加 當 局 的 培 訓 課 程 的 預 計 人 數, 和 相 關 為 何? 提 問 人 : 麥 美 娟 議 員 (1) 過 去 兩 年, 由 於 潛 在 或 即 時 危 險 而 被 樹 木 管 理 部 門 移 除 的 樹 木 數 目 如 下 : 財 政 年 度 由 於 潛 在 或 即 時 危 險 而 被 移 除 的 樹 木 數 目 棵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棵 (2) 政 府 採 用 綜 合 管 理 方 式 管 理 政 府 土 地 上 的 樹 木 扼 要 來 說, 負 責 管 理 某 一 土 地 或 設 施 的 部 門, 同 時 亦 負 責 護 養 該 土 地 及 設 施 範 圍 內 的 樹 木 樹 木 管 理 部 門 可 按 以 下 方 式, 委 聘 承 辦 商 協 助 處 理 樹 木 護 養 工 作 : (i) (ii) 直 接 委 聘 園 藝 承 辦 商, 為 轄 下 樹 木 進 行 護 養 工 作 ( 包 括 修 剪 樹 木 ); 或 委 聘 定 期 保 養 承 辦 商, 負 責 管 理 有 關 設 施, 再 由 承 辦 商 按 需 要 聘 用 專 門 綠 化 工 程 承 辦 商 護 養 樹 木 ( 包 括 修 剪 樹 木 ) 主 要 樹 木 管 理 部 門 在 過 去 兩 年 所 簽 訂 的 樹 木 管 理 合 約 合 約 金 額 及 發 出 的 警 告 信 / 作 出 的 懲 處 數 目 如 下 : 第 8 節 DEVB(W) - 第 236 頁

244 財 政 年 度 合 約 數 目 合 約 金 額 ( 百 萬 元 ) 發 出 的 警 告 信 / 作 出 的 懲 處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3) 樹 木 管 理 辦 事 處 ( 樹 木 辦 ) 人 員 與 海 外 樹 木 專 家 有 不 少 機 會 交 流 經 驗 和 知 識 以 發 展 局 轄 下 的 樹 木 管 理 專 家 小 組 為 例, 在 小 組 的 11 名 非 官 方 成 員 中, 有 5 名 來 自 香 港 以 外 地 方, 包 括 廣 州 澳 門 馬 來 西 亞 澳 洲 及 美 國 樹 木 管 理 專 家 小 組 於 2013 年 舉 行 了 5 次 會 議 及 9 次 實 地 視 察, 本 地 及 海 外 成 員 均 積 極 參 與 此 外, 他 們 亦 經 常 以 電 郵 電 話 等 進 行 討 論 樹 木 辦 分 別 在 2013 年 3 月 及 10 月 探 訪 澳 門 民 政 總 署 及 廣 州 市 林 業 和 園 林 局, 並 派 員 和 資 助 樹 木 管 理 部 門 的 人 員 參 加 於 2013 年 11 月 由 樹 藝 學 術 研 究 中 心 舉 辦 的 第 6 屆 國 際 樹 木 會 議 香 港, 與 眾 多 海 外 樹 木 專 家 交 流 有 關 樹 木 管 理 工 作 的 經 驗 和 知 識 樹 木 辦 在 年 度 會 繼 續 與 海 外 專 家 交 流 有 關 樹 木 管 理 工 作 的 經 驗 和 新 知 識 (4) 2014 年 預 計 約 有 名 政 府 人 員 及 承 辦 商 參 加 樹 木 管 理 培 訓 課 程, 預 算 開 支 約 為 199 萬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237 頁

245 DEVB(W)176 ( 問 題 編 號 :4288)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0): 在 綱 領 3, 工 務 科 就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與 有 關 部 門 合 作, 牽 頭 處 理 複 雜 的 個 案, 請 問 政 府 : 1. 本 年 度, 當 局 跨 部 門 合 作 的 次 數 為 何? 個 案 詳 情 為 何? 當 中 分 別 牽 涉 什 麼 部 門? 涉 及 的 人 手 及 支 出 為 何? 2. 下 年 度 當 局 預 算 種 植 490 萬 棵 灌 木, 比 2012 年 及 2013 年 分 別 減 少 110 萬 棵 及 120 萬 棵, 減 少 種 植 灌 木 原 因 為 何? 3. 新 界 綠 化 總 綱 圖 計 劃 除 了 於 沙 田 西 貢 屯 門 及 元 朗 種 植 及 培 植 樹 木 外, 當 局 會 否 將 計 劃 擴 展 到 新 界 其 他 地 區? 如 會, 詳 情 為 何, 涉 及 的 人 手 和 支 出 為 何 ; 如 否,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麥 美 娟 議 員 1. 政 府 採 用 綜 合 管 理 方 式 管 理 樹 木 根 據 該 管 理 方 式, 負 責 管 理 某 一 土 地 或 設 施 的 部 門, 同 時 亦 負 責 護 養 該 土 地 及 設 施 範 圍 內 的 樹 木 發 展 局 轄 下 的 樹 木 管 理 辦 事 處 ( 樹 木 辦 ) 牽 頭 處 理 複 雜 的 樹 木 個 案, 包 括 涉 及 跨 部 門 合 作 的 個 案 通 過 跨 部 門 合 作 進 行 樹 木 管 理, 只 屬 樹 木 辦 現 有 職 員 整 體 統 籌 工 作 的 一 部 分, 因 此 我 們 並 無 個 別 備 存 有 關 人 手 或 開 支 的 統 計 數 字 2. 由 於 多 項 涉 及 種 植 大 量 灌 木 的 工 程 項 目, 包 括 啟 德 郵 輪 碼 頭 發 展 的 郵 輪 碼 頭 大 樓 及 附 屬 設 施 ; 將 軍 澳 第 45 區 市 鎮 公 園 室 內 單 車 場 及 體 育 館 ; 以 及 林 村 河 上 游 社 山 河 及 大 埔 河 上 游 河 道 改 善 工 程 相 繼 於 2013 年 完 成,2014 年 預 算 種 植 的 灌 木 數 目 因 而 減 少 3. 除 了 制 訂 新 界 東 南 ( 包 括 沙 田 及 西 貢 ) 及 新 界 西 北 ( 包 括 屯 門 及 元 朗 ) 的 綠 化 總 綱 圖 外, 我 們 現 正 準 備 制 訂 新 界 其 他 地 區 的 綠 化 總 綱 圖, 包 括 新 界 東 北 ( 包 括 大 埔 及 北 區 ) 及 新 界 西 南 ( 包 括 荃 灣 葵 青 及 離 島 區 ), 預 計 於 2014 年 下 半 年 完 成 我 們 制 訂 綠 化 總 綱 圖 後, 便 會 訂 定 推 行 建 議 綠 化 工 程 的 時 間 表 我 們 完 成 詳 細 設 計 後 便 會 計 算 綠 化 工 程 的 預 算 開 支 第 8 節 DEVB(W) - 第 238 頁

246 DEVB(W)177 ( 問 題 編 號 :6187)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000) 運 作 開 支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25): 有 關 貴 局 及 部 門 公 務 酬 酢 及 開 支,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過 往 三 年 公 職 人 員 公 務 酬 酢 午 宴 及 晚 宴 的 人 均 開 支 超 出 上 限 的 例 外 次 數 獲 首 長 級 人 員 批 准 例 外 次 數 超 出 上 限 金 額 及 原 因, 並 按 照 局 / 部 門 / 公 營 機 構 等 列 出 ; ( 二 ) 過 往 三 年 公 職 人 員 在 公 務 活 動 餽 贈 禮 物 或 紀 念 品 違 反 指 引 次 數 獲 首 長 級 人 員 批 准 例 外 次 數 及 原 因, 並 按 照 局 / 部 門 / 公 營 機 構 等 列 出 提 問 人 : 莫 乃 光 議 員 公 務 員 事 務 規 例 載 列 有 關 公 務 酬 酢 的 原 則 規 例 和 批 核 程 序 部 門 首 長 獲 授 權 批 核 所 有 從 部 門 酬 酢 撥 款 項 下 報 銷 的 開 支 此 外, 根 據 政 府 內 部 指 引, 款 待 賓 客 的 午 膳 及 晚 膳 的 開 支, 人 均 開 支 一 般 應 分 別 以 450 元 及 600 元 為 限 政 府 人 員 安 排 公 務 宴 請 款 待 賓 客 時, 應 作 審 慎 判 斷, 以 節 儉 為 原 則, 避 免 讓 公 眾 感 覺 政 府 酬 酢 過 於 奢 華 如 果 有 充 分 理 據, 需 要 批 准 超 出 上 限 的 開 支, 部 門 須 根 據 現 有 機 制 考 慮 有 關 申 請, 並 將 有 關 批 准 的 詳 細 理 據 妥 為 記 錄 為 配 合 政 府 的 環 保 政 策, 公 職 人 員 應 盡 可 能 避 免 在 公 務 活 動 期 間 向 他 人 餽 贈 禮 物 或 紀 念 品 根 據 現 行 的 指 引, 如 基 於 實 際 運 作 禮 節 或 其 他 原 因, 餽 贈 禮 物 或 紀 念 品 實 屬 必 須 或 無 可 避 免, 有 關 禮 物 或 紀 念 品 不 應 奢 華, 數 量 應 減 至 最 少 及 限 於 機 構 間 互 為 送 贈 在 過 去 3 年,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及 其 轄 下 各 部 門 並 沒 有 人 員 就 申 領 發 還 酬 酢 開 支 或 饋 送 禮 物 或 紀 念 品 等 事 宜, 涉 嫌 違 反 公 務 員 事 務 規 例 或 其 他 政 府 規 定 而 遭 受 紀 律 處 分 第 8 節 DEVB(W) - 第 239 頁

247 DEVB(W)178 ( 問 題 編 號 :6217)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000) 運 作 開 支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92): 有 關 貴 局 / 部 門 採 購 電 腦 軟 硬 件 的 開 支,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政 府 有 否 統 一 內 部 採 購 指 引, 指 示 貴 部 門 購 置 或 更 新 電 腦 軟 硬 件 的 準 則, 如 有 詳 情 為 何, 有 關 指 引 有 否 規 定 貴 部 門 必 須 適 時 更 新 電 腦 軟 硬 件 ; ( 二 ) 鑒 於 電 腦 軟 硬 件 供 應 商 微 軟 (Microsoft), 將 會 終 止 對 旗 下 作 業 平 台 Windows XP 的 支 援 服 務, 請 分 別 提 供 貴 部 門 有 多 少 電 腦 主 機 正 在 使 用 (i) Microsoft Window XP 作 業 平 台 (ii) 微 軟 旗 下 於 2001 年 之 前 推 出 的 其 他 作 業 平 台 (iii) 其 他 作 業 平 台 ( 請 詳 列 版 本 ), 以 上 三 者 各 佔 貴 部 門 的 所 有 電 腦 主 機 數 目 分 別 的 百 分 比 為 何 ; 貴 部 門 有 否 計 劃 更 新 上 述 過 時 的 作 業 平 台 版 本 ; ( 三 ) 貴 部 門 採 購 各 類 平 板 電 腦 的 開 支 及 準 則 為 何, 平 板 電 腦 的 型 號 及 工 作 用 途 為 何 ; 有 否 在 該 等 平 板 電 腦 中 存 有 機 密 資 料, 如 有 詳 情 為 何 ; 有 否 為 貴 部 門 使 用 的 平 板 電 腦 安 裝 資 訊 保 安 軟 件, 所 涉 開 支 為 何? 提 問 人 : 莫 乃 光 議 員 (1)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根 據 政 府 現 行 的 指 引, 每 年 制 訂 未 來 3 年 的 內 部 資 訊 科 技 項 目 概 覽 及 資 訊 科 技 計 劃, 以 確 保 有 關 的 資 訊 科 技 項 目 能 配 合 我 們 在 業 務 和 運 作 上 的 需 要 在 考 慮 更 新 資 訊 科 技 系 統 時, 我 們 會 檢 討 和 評 估 潛 在 風 險, 包 括 產 品 兼 容 性 維 護 及 支 援 後 續 替 代 產 品 及 巿 場 供 應 等, 並 會 一 併 考 慮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其 他 資 訊 科 技 項 目, 按 重 要 性 及 優 先 次 序 推 行 (2)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已 把 全 部 350 部 電 腦 的 作 業 平 台 更 新 至 微 軟 Windows 7 這 些 電 腦 均 已 安 裝 保 安 工 具, 而 連 接 它 們 的 本 科 電 腦 網 絡 亦 置 有 全 面 的 保 安 裝 置, 在 資 訊 保 安 方 面 對 電 腦 提 供 保 護 (3) 在 財 政 年 度, 採 購 平 板 電 腦 的 開 支 約 為 3 萬 元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現 時 使 用 的 型 號 為 ipad 及 ipad mini 我 們 會 按 運 作 需 要 向 使 用 者 提 供 平 板 電 腦 使 用 者 主 要 利 用 平 板 電 腦 收 發 電 子 郵 件 ( 機 密 電 郵 除 外 ) 使 用 公 務 電 郵 帳 戶 閱 讀 會 議 文 件 和 瀏 覽 互 聯 網 等 我 們 遵 照 保 安 政 策 的 規 定, 並 沒 有 在 平 板 電 腦 儲 存 機 密 資 料 雖 然 平 板 電 腦 並 無 安 裝 資 訊 保 安 軟 件, 但 全 部 已 加 設 密 碼 及 熒 幕 自 動 鎖 上 功 能 等 保 護 措 施 假 如 使 用 者 連 續 輸 入 錯 誤 密 碼, 平 板 電 腦 內 的 所 有 資 訊 便 會 被 徹 底 清 除 此 外, 我 們 亦 已 在 後 端 電 郵 侍 服 器 安 裝 系 統 防 禦 電 腦 病 毒 及 濫 發 電 郵, 以 免 電 腦 病 毒 經 平 板 電 腦 的 電 郵 傳 播 第 8 節 DEVB(W) - 第 240 頁

248 DEVB(W)179 ( 問 題 編 號 :6535)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000) 運 作 開 支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12): 有 關 透 過 互 聯 網 提 供 公 眾 資 訊 及 收 集 市 民 意 見 的 工 作, 請 告 知 : (a) 請 以 表 格 方 式 提 供 過 去 一 年 內, 由 貴 政 策 局 / 部 門 / 公 營 機 構 或 其 代 理 人 ( 如 外 判 營 辦 商 或 顧 問 ) 所 設 立 及 運 作 的 社 交 媒 體 的 相 關 資 料 ( 見 附 件 1) 開 始 運 作 日 期 ( 月 / 年 ) (b) (c) 狀 態 ( 尚 有 更 新 / 已 停 止 更 新 )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政 府 機 構 ( 包 括 政 策 局 / 部 門 / 公 營 機 構 / 政 府 諮 詢 ) 名 稱 (1) (2) (3) 社 交 媒 體 (Facebook/ Flickr/Google+/ LinkedIn/ 新 浪 微 博 /Twitter/ YouTube) (1) (2) (3) 設 立 目 的 及 內 容 更 新 次 數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讚 好 / 訂 閱 者 數 目 / 平 均 每 月 訪 客 人 次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有 否 定 期 編 制 意 見 內 容 摘 要 及 跟 進 ( 有 / 否 ) 負 責 運 作 職 級 及 人 員 數 目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設 立 及 日 常 運 作 所 涉 財 政 資 源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請 問 政 府 內 聯 網 載 有 的 使 用 社 交 媒 體 指 引 有 否 指 示 貴 部 門 使 用 社 交 媒 體 或 網 上 平 台 的 開 支 上 限, 例 如 : 登 記 費 用 廣 告 開 支 增 值 服 務 等, 若 有 詳 情 為 何 ; 若 否, 會 否 修 訂 指 引, 訂 出 使 用 社 交 媒 體 衍 生 開 支 的 合 理 水 平 ; 近 年 各 地 政 府 相 繼 引 入 讓 市 民 在 網 上 提 案 的 系 統, 並 承 諾 提 案 得 到 市 民 支 持 數 目 達 某 一 水 平 後, 政 府 會 在 網 上 正 式 回 應 當 局 有 否 研 究 改 善 目 前 網 上 收 集 市 民 意 見 的 途 徑, 並 評 估 上 述 網 上 提 案 收 集 系 統 的 可 行 性? 如 有, 詳 情 為 何? 如 無,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莫 乃 光 議 員 (a) 與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及 其 下 部 門 和 公 營 機 構 或 其 代 理 人 有 關 的 統 計 數 字 載 於 附 件 1 (b) (c) 在 運 用 社 交 媒 體 方 面, 政 府 資 訊 科 技 總 監 辦 公 室 為 各 局 及 部 門 提 供 資 訊 保 安 和 其 他 指 引 作 參 考, 包 括 開 設 專 頁, 闡 述 各 項 社 交 媒 體 的 資 訊 及 使 用 社 交 媒 體 的 訣 竅, 為 各 局 及 部 門 提 供 技 術 意 見 及 支 援 至 於 使 用 社 交 媒 體 的 開 支, 則 由 個 別 決 策 局 / 部 門 因 應 運 作 需 要 而 自 行 決 定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及 其 下 部 門 設 立 和 營 運 網 站 以 加 強 與 市 民 的 溝 通, 當 中 包 括 多 個 網 站 專 門 用 作 公 布 建 議 蒐 集 市 民 意 見 和 回 應 蒐 集 所 得 意 見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及 其 下 部 門 致 力 通 過 網 站 電 子 郵 件 及 社 交 媒 體 等 不 同 媒 體 不 斷 加 強 與 市 民 的 溝 通 我 們 會 繼 續 檢 討 和 評 估 現 時 在 互 聯 網 蒐 集 市 民 意 見 的 途 徑 第 8 節 DEVB(W) - 第 241 頁

249 第 8 節 DEVB(W) - 第 242 頁

250 附 件 1 開 始 運 作 日 期 ( 月 / 年 ) 狀 態 ( 尚 有 更 新 / 已 停 止 更 新 )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政 府 機 構 ( 包 括 政 策 局 / 部 門 / 公 營 機 構 / 政 府 諮 詢 ) 名 稱 社 交 媒 體 (Facebook/ Flickr/ Google+/ LinkedIn/ 新 浪 微 博 / Twitter/ YouTube) Facebook 設 立 目 的 及 內 容 更 新 次 數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讚 好 / 訂 閱 者 數 目 / 平 均 每 月 訪 客 人 次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有 否 定 期 編 制 意 見 內 容 摘 要 及 跟 進 ( 有 / 否 ) 負 責 運 作 職 級 及 人 員 數 目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設 立 及 日 常 運 作 所 涉 財 政 資 源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2013 年 8 月 尚 有 更 新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綠 化 伙 伴 運 動 在 Facebook 上 發 放 綠 化 伙 伴 有 興 趣 的 資 訊 及 活 動 資 料 共 發 放 超 過 102 則 資 訊 利 用 社 交 媒 體 刊 載 有 關 起 動 九 龍 東 辦 事 處 活 動 的 有 趣 報 道 共 上 載 5 條 短 片 分 享 於 2012 年 5 月 舉 行 的 高 空 綠 化 大 獎 2012 講 座 的 簡 報 資 料 自 2012 年 6 月 上 載 短 片 後 便 再 無 更 新 讚 好 " 數 目 :112 否 1 名 高 級 行 政 助 理 ( 代 理 人 僱 員 ), 職 級 相 等 於 一 級 行 政 主 任 不 適 用 2013 年 2 月 尚 有 更 新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發 展 局 YouTube 頻 道 YouTube 觀 看 短 片 次 數 ( 總 數 ): 253 否 1 名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制 地 方 營 造 經 理, 職 級 相 等 於 一 級 行 政 主 任 不 適 用 2012 年 6 月 已 停 止 更 新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綠 化 計 劃 YouTube 頻 道 YouTube 觀 看 短 片 次 數 ( 總 數 ): 930 否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第 8 節 DEVB(W) - 第 243 頁

251 開 始 運 作 日 期 ( 月 / 年 ) 狀 態 ( 尚 有 更 新 / 已 停 止 更 新 )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政 府 機 構 ( 包 括 政 策 局 / 部 門 / 公 營 機 構 / 政 府 諮 詢 ) 名 稱 社 交 媒 體 (Facebook/ Flickr/ Google+/ LinkedIn/ 新 浪 微 博 / Twitter/ YouTube) YouTube 設 立 目 的 及 內 容 更 新 次 數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讚 好 / 訂 閱 者 數 目 / 平 均 每 月 訪 客 人 次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有 否 定 期 編 制 意 見 內 容 摘 要 及 跟 進 ( 有 / 否 ) 負 責 運 作 職 級 及 人 員 數 目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設 立 及 日 常 運 作 所 涉 財 政 資 源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2012 年 5 月 已 停 止 更 新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發 展 局 YouTube 頻 道 介 紹 於 2012 年 5 月 舉 行 的 建 造 業 安 全 周 2012 活 動 共 上 載 5 條 短 片 向 訂 閱 者 提 供 有 關 優 化 土 地 供 應 策 略 的 最 新 資 訊 共 上 載 85 則 資 訊 加 強 公 眾 教 育, 提 高 市 民 對 斜 坡 安 全 的 意 識 共 發 放 35 則 資 訊 加 強 公 眾 教 育, 提 高 市 民 對 斜 坡 安 全 的 意 識 共 上 載 28 條 短 片 觀 看 短 片 次 數 ( 總 數 ): 395 否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2011 年 11 月 已 停 止 更 新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優 化 土 地 供 應 策 略 Facebook 讚 好 " 數 目 :217 否 1 名 工 程 師 已 包 括 在 顧 問 研 究 費 用 內, 並 無 獨 立 計 算 Facebook 的 開 支 否 1 名 高 級 不 適 用 土 力 工 程 師 2011 年 8 月 尚 有 更 新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土 力 工 程 處 Facebook 讚 好 " 數 目 : 年 8 月 尚 有 更 新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土 力 工 程 處 YouTube 觀 看 短 片 次 數 ( 總 數 ): 否 1 名 高 級 土 力 工 程 師 不 適 用 第 8 節 DEVB(W) - 第 244 頁

252 開 始 運 作 日 期 ( 月 / 年 ) 狀 態 ( 尚 有 更 新 / 已 停 止 更 新 )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政 府 機 構 ( 包 括 政 策 局 / 部 門 / 公 營 機 構 / 政 府 諮 詢 ) 名 稱 2012 年 11 月 尚 有 更 新 渠 務 署 沙 田 污 水 處 理 廠 遷 往 岩 洞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2012 年 7 月 尚 有 更 新 機 電 工 程 署 機 電 工 程 署 頻 道 2013 年 8 月 尚 有 更 新 建 造 業 議 會 建 造 業 議 會 頻 道 2012 年 5 月 尚 有 更 新 建 造 業 議 會 建 造 業 議 會 的 Facebook 社 交 媒 體 (Facebook/ Flickr/ Google+/ LinkedIn/ 新 浪 微 博 / Twitter/ YouTube) Facebook YouTube YouTube Facebook 設 立 目 的 及 內 容 更 新 次 數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發 放 可 行 性 研 究 及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的 資 訊 共 更 新 5 次 利 用 互 聯 網 向 公 眾 及 業 界 發 放 宣 傳 及 教 育 短 片 共 上 載 7 條 ( 與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有 關 的 ) 短 片 發 放 建 造 業 議 會 的 宣 傳 短 片 共 上 載 12 條 短 片 提 供 建 造 業 議 會 的 重 要 活 動 最 新 動 向 及 相 片 集 等 資 訊 共 發 放 超 過 170 則 資 訊 讚 好 / 訂 閱 者 數 目 / 平 均 每 月 訪 客 人 次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讚 好 " 數 目 ( 總 數 ):159 觀 看 短 片 次 數 ( 總 數 ): 約 觀 看 短 片 次 數 ( 總 數 ): 讚 好 " 數 目 :255 有 否 定 期 編 制 意 見 內 容 摘 要 及 跟 進 ( 有 / 否 ) 否 負 責 運 作 職 級 及 人 員 數 目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可 行 性 研 究 顧 問 有 1 名 工 程 師 不 適 用 有 有 2 名 建 造 業 議 會 人 員 1 名 建 造 業 議 會 人 員 設 立 及 日 常 運 作 所 涉 財 政 資 源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已 包 括 在 一 筆 過 顧 問 研 究 費 用 內 渠 務 署 並 無 獨 立 計 算 設 立 和 營 運 Facebook 帳 戶 的 開 支 不 適 用 不 適 用 第 8 節 DEVB(W) - 第 245 頁

253 開 始 運 作 日 期 ( 月 / 年 ) 狀 態 ( 尚 有 更 新 / 已 停 止 更 新 )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政 府 機 構 ( 包 括 政 策 局 / 部 門 / 公 營 機 構 / 政 府 諮 詢 ) 名 稱 社 交 媒 體 (Facebook/ Flickr/ Google+/ LinkedIn/ 新 浪 微 博 / Twitter/ YouTube) Twitter 設 立 目 的 及 內 容 更 新 次 數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讚 好 / 訂 閱 者 數 目 / 平 均 每 月 訪 客 人 次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有 否 定 期 編 制 意 見 內 容 摘 要 及 跟 進 ( 有 / 否 ) 負 責 運 作 職 級 及 人 員 數 目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設 立 及 日 常 運 作 所 涉 財 政 資 源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2012 年 5 月 尚 有 更 新 建 造 業 議 會 建 造 業 議 會 的 Twitter 發 放 有 關 建 造 業 議 會 的 重 要 消 息 共 發 放 超 過 170 則 資 訊 推 廣 建 造 業 議 會 資 訊 中 心 共 發 放 超 過 90 則 資 訊 訂 閱 者 數 目 :20 有 1 名 建 造 業 議 會 人 員 不 適 用 2012 年 2 月 尚 有 更 新 建 造 業 議 會 建 造 業 議 會 資 訊 中 心 的 Facebook Facebook 讚 好 " 數 目 :781 有 1 名 建 造 業 議 會 人 員 不 適 用 2011 年 12 月 尚 有 更 新 建 造 業 議 會 建 造 業 議 會 建 工 網 的 Facebook Facebook 推 廣 建 工 網, 並 提 供 有 關 建 造 業 工 人 招 聘 活 動 的 資 料 共 發 放 超 過 65 則 資 訊 Facebook 提 供 有 關 建 造 業 議 會 零 碳 天 地 及 相 關 活 動 的 資 料 共 發 放 超 過 210 則 資 訊 讚 好 " 數 目 :182 有 1 名 建 造 業 議 會 人 員 不 適 用 2011 年 10 月 尚 有 更 新 建 造 業 議 會 零 碳 天 地 建 造 業 議 會 零 碳 天 地 的 Facebook 讚 好 " 數 目 :2 136 有 1 名 建 造 業 議 會 人 員 不 適 用 第 8 節 DEVB(W) - 第 246 頁

254 開 始 運 作 日 期 ( 月 / 年 ) 狀 態 ( 尚 有 更 新 / 已 停 止 更 新 )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政 府 機 構 ( 包 括 政 策 局 / 部 門 / 公 營 機 構 / 政 府 諮 詢 ) 名 稱 2010 年 1 月 尚 有 更 新 建 造 業 議 會 建 造 業 議 會 訓 練 課 程 及 工 藝 測 試 的 Facebook 專 頁 社 交 媒 體 (Facebook/ Flickr/ Google+/ LinkedIn/ 新 浪 微 博 / Twitter/ YouTube) Facebook 設 立 目 的 及 內 容 更 新 次 數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提 供 有 關 最 新 的 建 造 業 訓 練 課 程 相 片 集 巡 迴 展 覽 及 招 聘 日 等 資 訊 共 發 放 超 過 280 則 資 訊 讚 好 / 訂 閱 者 數 目 / 平 均 每 月 訪 客 人 次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讚 好 " 數 目 :265 有 否 定 期 編 制 意 見 內 容 摘 要 及 跟 進 ( 有 / 否 ) 有 負 責 運 作 職 級 及 人 員 數 目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1 名 建 造 業 議 會 人 員 設 立 及 日 常 運 作 所 涉 財 政 資 源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不 適 用 第 8 節 DEVB(W) - 第 247 頁

255 DEVB(W)180 ( 問 題 編 號 :6551)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000) 運 作 開 支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54) : 有 關 政 府 各 部 門 過 去 一 年 的 公 關 支 出,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請 以 表 列 提 供 貴 部 門 在 主 流 或 網 上 媒 體 刊 登 廣 告 的 支 出 及 內 容 詳 情 分 別 為 何, 請 見 附 件 1; 刊 登 / 播 放 的 時 段 ( 月 / 年 ) 狀 態 ( 只 刊 登 / 播 放 一 次 / 持 續 刊 登 或 播 放 / 已 完 結 )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政 府 或 公 營 機 構 ( 包 括 政 策 局 / 部 門 / 公 營 機 構 / 政 府 諮 詢 ) 廣 告 項 目 名 稱 刊 登 或 播 放 媒 體 名 稱 ( 報 章 / 電 台 / 電 視 / 廣 告 板 / 車 身 廣 告 / 網 站 等 ) 刊 登 目 的 及 次 數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負 責 項 目 的 人 員 職 級 及 數 目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所 涉 開 支 財 政 資 源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1) (1) (2) (3) (2) (3) ( 二 ) 貴 部 門 贊 助 媒 體 提 供 節 目 或 內 容 的 開 支 及 內 容 詳 情 分 別 為 何, 請 見 附 件 2; 節 目 / 內 容 刊 登 / 播 放 的 時 段 ( 月 / 年 ) 狀 態 ( 只 刊 登 / 播 放 一 次 / 持 續 刊 登 或 播 放 / 已 完 結 )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提 供 贊 助 的 政 府 或 公 營 機 構 ( 包 括 政 策 局 / 部 門 / 公 營 機 構 / 政 府 諮 詢 ) 節 目 / 內 容 的 名 稱 刊 登 或 播 放 媒 體 名 稱 ( 報 章 / 電 台 / 電 視 / 網 站 等 ) 贊 助 目 的 及 次 數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負 責 項 目 的 人 員 職 級 及 數 目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開 支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第 8 節 DEVB(W) - 第 248 頁

256 (1) (2) (3) (1) (2) (3) 第 8 節 DEVB(W) - 第 249 頁

257 ( 三 ) 貴 部 門 用 於 社 論 式 廣 告 (Advertorial) 的 開 支 及 內 容 詳 情 分 別 為 何, 請 見 附 件 3; 節 目 / 內 容 刊 登 / 播 放 的 時 段 ( 月 / 年 ) 狀 態 ( 只 刊 登 / 播 放 一 次 / 持 續 刊 登 或 播 放 / 已 完 結 )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政 府 機 構 ( 包 括 政 策 局 / 部 門 / 公 營 機 構 / 政 府 諮 詢 ) 節 目 / 內 容 名 稱 刊 登 或 播 放 媒 體 名 稱 ( 報 章 / 電 台 / 電 視 / 網 站 等 ) 刊 登 / 播 放 目 的 及 次 數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負 責 項 目 的 人 員 職 級 及 數 目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負 責 編 撰 廣 告 內 容 的 非 政 府 機 構 或 人 士 ( 如 有 ) 開 支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1) (1) (2) (3) (2) (3) 提 問 人 : 莫 乃 光 議 員 (1) 年 度,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在 主 流 或 網 上 媒 體 刊 登 廣 告 的 開 支 及 有 關 詳 情 載 於 附 件 1 (2) 年 度, 我 們 並 沒 有 贊 助 媒 體 提 供 節 目 或 內 容 的 開 支 (3) 年 度, 我 們 用 於 社 論 式 廣 告 的 開 支 及 詳 情 載 於 附 件 2 第 8 節 DEVB(W) - 第 250 頁

258 附 件 1 刊 登 / 播 放 的 時 段 ( 月 / 年 ) 狀 態 ( 只 刊 登 / 播 放 一 次 / 持 續 刊 登 或 播 放 / 已 完 結 )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政 府 或 公 營 機 構 ( 包 括 政 策 局 / 部 門 / 公 營 機 構 / 政 府 諮 詢 機 構 ) 廣 告 項 目 名 稱 刊 登 或 播 放 媒 體 名 稱 ( 報 章 / 電 台 / 電 視 / 廣 告 板 / 車 身 廣 告 / 網 站 等 ) 刊 登 目 的 及 次 數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負 責 項 目 的 人 員 職 級 及 數 目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所 涉 開 支 財 政 資 源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2013 年 11 月 已 完 結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觀 塘 繞 道 下 的 創 (1) 南 華 早 報 意 文 化 藝 術 設 施 (2) 明 報 市 場 意 向 調 查 目 的 邀 請 有 關 各 方 提 供 意 見 1 名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制 地 方 營 造 經 理, 職 級 相 等 於 一 級 行 政 主 任 10,436 元 次 數 每 份 報 章 1 次 2013 年 11 月 已 完 結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九 龍 灣 商 貿 區 行 人 環 境 改 善 可 行 性 研 究 第 二 階 段 公 眾 參 與 (1) 南 華 早 報 (2) 明 報 目 的 邀 請 公 眾 發 表 意 見 次 數 每 份 報 章 2 次 1 名 工 程 師 已 包 括 在 該 項 可 行 性 研 究 的 一 筆 過 顧 問 費 用 內 2013 年 11 月 已 完 結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飛 躍 啟 德 城 市 規 劃 設 計 概 念 國 際 比 賽 (1) 南 華 早 報 (2) 明 報 目 的 邀 請 專 業 人 士 參 加 比 賽 1 名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制 地 方 營 造 經 理, 職 級 相 等 於 一 級 行 政 主 任 66,001 元 次 數 每 份 報 章 1 次 第 8 節 DEVB(W) - 第 251 頁

259 刊 登 / 播 放 的 時 段 ( 月 / 年 ) 狀 態 ( 只 刊 登 / 播 放 一 次 / 持 續 刊 登 或 播 放 / 已 完 結 )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政 府 或 公 營 機 構 ( 包 括 政 策 局 / 部 門 / 公 營 機 構 / 政 府 諮 詢 機 構 ) 廣 告 項 目 名 稱 刊 登 或 播 放 媒 體 名 稱 ( 報 章 / 電 台 / 電 視 / 廣 告 板 / 車 身 廣 告 / 網 站 等 ) 刊 登 目 的 及 次 數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負 責 項 目 的 人 員 職 級 及 數 目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所 涉 開 支 財 政 資 源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2013 年 7 月 已 完 結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飛 躍 啟 德 城 市 規 劃 設 計 概 念 國 際 比 賽 ( 公 眾 諮 詢 ) (1) am730 (2) 南 華 早 報 (3) 明 報 目 的 邀 請 公 眾 發 表 意 見 1 名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制 地 方 營 造 經 理, 職 級 相 等 於 一 級 行 政 主 任 101,636 元 次 數 每 份 報 章 2 次 2013 年 5 月 已 完 結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九 龍 灣 商 貿 區 行 人 環 境 改 善 可 行 性 研 究 第 一 階 段 公 眾 參 與 (1) 南 華 早 報 (2) 明 報 目 的 邀 請 公 眾 發 表 意 見 次 數 每 份 報 章 2 次 1 名 工 程 師 已 包 括 在 該 項 可 行 性 研 究 的 一 筆 過 顧 問 費 用 內 2013 年 4 月 至 2014 年 2 月 已 完 結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Build 升 宣 傳 計 劃 (1) 港 鐵 燈 箱 (2013 年 4 月 及 2014 年 1 月 至 2 月 ) (2) 小 巴 車 身 (2013 年 4 月 至 9 月 ) (3) 戶 外 宣 傳 板 (2013 年 5 月 至 7 月 ) (4) 電 車 車 身 及 巴 士 站 上 蓋 (2013 年 6 月 及 7 月 ) (5) 巴 士 車 身 (2013 年 11 月 ) 目 的 提 升 建 造 業 形 象 次 數 全 屬 一 次 過 宣 傳 措 施 1 名 政 務 主 任 及 1 名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制 市 場 推 廣 助 理, 職 級 相 等 於 助 理 新 聞 主 任 約 216 萬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252 頁

260 附 件 2 節 目 / 刊 登 內 容 / 播 放 的 時 段 ( 月 / 年 ) 狀 態 ( 只 刊 登 / 播 放 一 次 / 持 續 刊 登 或 播 放 / 已 完 結 )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政 府 機 構 ( 包 括 政 策 局 / 部 門 / 公 營 機 構 / 政 府 諮 詢 機 構 ) 節 目 / 內 容 名 稱 刊 登 或 播 放 媒 體 名 稱 ( 報 章 / 電 台 / 電 視 / 網 站 等 ) 刊 登 / 播 放 目 的 及 次 數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負 責 項 目 的 人 員 職 級 及 數 目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負 責 編 撰 廣 告 內 容 的 非 政 府 機 構 或 人 士 ( 如 有 ) 開 支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2014 年 1 月 已 完 結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綠 化 伙 伴 運 動 (1) 星 島 日 報 (2) 明 報 目 的 推 廣 綠 化 伙 伴 運 動 及 相 關 活 動 1 名 新 聞 主 任 不 適 用 73,500 元 次 數 每 份 報 章 1 次 2014 年 1 月 已 完 結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業 主 齊 心 護 養 樹 木 保 障 安 全 (1) 晴 報 (2) 經 濟 日 報 目 的 讓 私 人 物 業 業 主 注 意 到 樹 木 護 養 及 護 理 的 重 要 1 名 新 聞 主 任 不 適 用 49,800 元 次 數 每 份 報 章 1 次 第 8 節 DEVB(W) - 第 253 頁

261 節 目 / 刊 登 內 容 / 播 放 的 時 段 ( 月 / 年 ) 狀 態 ( 只 刊 登 / 播 放 一 次 / 持 續 刊 登 或 播 放 / 已 完 結 )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政 府 機 構 ( 包 括 政 策 局 / 部 門 / 公 營 機 構 / 政 府 諮 詢 機 構 ) 節 目 / 內 容 名 稱 刊 登 或 播 放 媒 體 名 稱 ( 報 章 / 電 台 / 電 視 / 網 站 等 ) 刊 登 / 播 放 目 的 及 次 數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負 責 項 目 的 人 員 職 級 及 數 目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負 責 編 撰 廣 告 內 容 的 非 政 府 機 構 或 人 士 ( 如 有 ) 開 支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2013 年 8 月 至 10 月 已 完 結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2013 古 蹟 周 遊 樂 (1) 南 華 早 報 (2013 年 8 月 ) (2) 蘋 果 日 報 (2013 年 8 月 ) (3) 頭 條 日 報 (2013 年 9 月 ) (4) 星 島 日 報 (2013 年 9 月 ) (5) 新 假 期 (2013 年 10 月 ) 目 的 作 宣 傳 用 途 次 數 每 份 報 章 1 次 1 名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制 總 經 理, 職 級 相 等 於 總 行 政 主 任 萊 皓 思 顧 問 有 限 公 司 250,410 元 2013 年 7 月 8 月 及 11 月 已 完 結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古 蹟 展 新 機 展 覽 (1) 南 華 早 報 (2013 年 7 月 ) (2) U Magazine (2013 年 7 月 8 月 及 11 月 ) (3) 頭 條 日 報 (2013 年 8 月 ) 目 的 作 宣 傳 用 途 次 數 (1) 1 次 (2) 3 次 (3) 1 次 1 名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制 總 經 理, 職 級 相 等 於 總 行 政 主 任 萊 皓 思 顧 問 有 限 公 司 186,500 元 2013 年 7 月 及 9 月 已 完 結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活 化 歷 史 建 築 伙 伴 計 劃 巡 迴 展 覽 (1) 都 市 日 報 (2013 年 7 月 ) (2) U Magazine (2013 年 7 月 及 9 月 ) 目 的 作 宣 傳 用 途 次 數 (1) 1 次 1 名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制 總 經 理, 職 級 相 等 於 總 行 政 主 任 萊 皓 思 顧 問 有 限 公 司 79,090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254 頁

262 (2) 2 次 節 目 / 刊 登 內 容 / 播 放 的 時 段 ( 月 / 年 ) 狀 態 ( 只 刊 登 / 播 放 一 次 / 持 續 刊 登 或 播 放 / 已 完 結 )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政 府 機 構 ( 包 括 政 策 局 / 部 門 / 公 營 機 構 / 政 府 諮 詢 機 構 ) 節 目 / 內 容 名 稱 刊 登 或 播 放 媒 體 名 稱 ( 報 章 / 電 台 / 電 視 / 網 站 等 ) 刊 登 / 播 放 目 的 及 次 數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負 責 項 目 的 人 員 職 級 及 數 目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負 責 編 撰 廣 告 內 容 的 非 政 府 機 構 或 人 士 ( 如 有 ) 開 支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 2013 年 6 月 已 完 結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及 建 造 業 議 會 建 造 業 安 全 周 2013 (1) 頭 條 日 報 (2) 明 報 目 的 為 建 造 業 安 全 周 2013 作 總 結 1 名 總 工 程 師 及 1 名 高 級 工 程 師 不 適 用 107,726 元 次 數 每 份 報 章 1 次 2013 年 6 月 已 完 結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及 建 造 業 議 會 建 造 業 安 全 周 2013 新 報 目 的 公 德 地 盤 嘉 許 計 劃 頒 獎 典 禮 模 範 工 人 獎 及 最 佳 模 範 工 人 獎 獲 獎 回 顧 1 名 總 工 程 師 及 1 名 高 級 工 程 師 不 適 用 10,000 元 次 數 1 次 2013 年 4 月 至 6 月 已 完 結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及 建 造 業 議 會 建 造 業 安 全 周 2013 (1) 蘋 果 日 報 副 刊 ( 小 蘋 果 ) (2013 年 4 月 ) (2) 新 城 電 台 (2013 年 4 月 至 5 月 ) (3) 商 業 電 台 (2013 年 4 月 至 6 月 ) 目 的 推 廣 建 造 業 安 全 周 2013 次 數 (1) 1 次 (2) 23 次 (3) 20 次 1 名 總 工 程 師 及 1 名 高 級 工 程 師 不 適 用 169,000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255 頁

263 DEVB(W)181 ( 問 題 編 號 :5496)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54): 預 算 案 105 段 內 容 提 及, 政 府 希 望 勞 資 雙 方 以 坦 誠 開 放 的 態 度 商 討 建 造 業 勞 工 短 缺 問 題, 對 此,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 1. 現 階 段 當 局 會 否 就 勞 資 雙 方 的 商 討 提 供 安 排 和 協 助, 若 有, 詳 情 如 何,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 2. 近 期 有 多 項 政 府 基 建 工 程 內 因 預 算 超 支 而 向 立 法 會 申 請 追 加 撥 款, 當 局 有 否 評 估 因 勞 工 短 缺 對 此 造 成 的 影 響, 若 有, 詳 情 如 何,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 及 3. 倘 若 勞 資 雙 方 無 法 達 成 共 識, 當 局 會 否 考 慮 到 對 基 建 工 程 造 成 影 響 而 作 出 輸 入 外 勞 安 排, 若 會, 詳 請 如 何,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石 禮 謙 議 員 1. 及 3. 長 遠 而 言, 我 們 會 繼 續 致 力 通 過 本 地 培 訓 再 培 訓 和 吸 引 更 多 新 人 加 入 建 造 業, 應 付 人 手 需 求 然 而, 考 慮 到 培 訓 的 局 限 及 其 他 因 素, 我 們 預 期 未 來 4 年 將 會 出 現 人 手 短 缺 問 題 承 建 商 如 有 真 正 需 要, 可 考 慮 透 過 現 時 的 補 充 勞 工 計 劃 ( 計 劃 ), 申 請 輸 入 工 人 在 不 影 響 本 地 建 造 業 工 人 就 業 和 合 理 收 入 水 平 的 原 則 下, 我 們 需 要 充 分 利 用 該 計 劃, 在 未 來 4 年 輸 入 熟 練 技 術 工 人, 作 為 短 期 應 對 措 施, 有 助 建 造 工 程 準 時 完 成 為 了 滿 足 業 界 的 特 定 需 要, 我 們 已 向 勞 工 顧 問 委 員 會 ( 勞 顧 會 ) 提 出 方 案, 做 好 公 營 工 程 在 補 充 勞 工 計 劃 申 請 的 事 前 準 備 工 作, 加 快 行 政 上 的 工 作, 令 審 批 過 程 更 暢 順 作 為 業 界 的 協 調 機 構, 建 造 業 議 會 已 設 立 平 台, 協 調 有 關 商 會 及 工 會 等 業 界 持 份 者, 研 究 各 種 方 法 應 對 人 手 短 缺 問 題, 並 制 定 人 手 短 缺 工 種 的 名 單 及 標 準 招 聘 要 求 勞 顧 會 在 2014 年 3 月 26 日 舉 行 的 會 議 上, 同 意 採 納 上 述 方 案, 以 及 在 處 理 有 關 申 請 時, 參 考 人 手 短 缺 工 種 的 名 單 及 標 準 招 聘 要 求 2. 近 年, 建 造 業 工 人 工 資 上 升, 反 映 了 建 造 業 人 手 緊 張 根 據 政 府 統 計 處 的 綜 合 住 戶 統 計 調 查,2013 年 建 造 業 工 人 每 月 就 業 收 入 中 位 數, 已 由 2009 年 的 低 位 上 升 約 33% 此 外, 近 期 的 主 要 建 築 材 料 成 本 指 數, 較 2009 年 的 低 位 平 均 上 升 約 31% 由 於 建 造 業 工 人 及 材 料 的 成 本 分 別 佔 總 工 程 費 用 約 35% 及 50%, 令 總 工 程 費 用 分 別 增 加 約 11.6% 及 15.5%, 總 百 分 比 低 於 同 期 建 築 投 標 價 格 指 數 的 59% 增 幅, 當 中 可 能 涉 及 風 險 溢 價 上 升 等 原 因 從 這 方 面 來 看, 建 造 業 人 手 緊 張 應 不 是 導 致 工 程 費 用 增 加 的 主 要 因 素 第 8 節 DEVB(W) - 第 256 頁

264 DEVB(W)182 ( 問 題 編 號 :3372)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2) 文 物 保 育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81): 當 局 有 否 打 算 交 待 保 育 南 區 多 個 二 次 大 戰 棄 置 軍 事 設 施 的 日 常 保 養 計 劃, 並 研 究 活 化 方 案? 如 有, 有 關 詳 情 及 開 支 為 何? 如 無,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單 仲 偕 議 員 南 區 現 時 共 有 35 個 已 評 級 或 擬 議 評 級 的 軍 事 構 築 物 除 了 該 等 已 評 級 或 擬 議 評 級 的 軍 事 構 築 物 外, 古 物 古 蹟 辦 事 處 ( 古 蹟 辦 ) 亦 把 過 往 收 到 公 眾 對 新 項 目 提 出 的 評 級 建 議 組 成 名 單 古 蹟 辦 正 就 這 些 新 項 目 進 行 研 究 當 局 認 同 有 需 要 識 別 和 記 錄 本 港 歷 史 軍 事 構 築 物, 以 制 訂 合 適 保 育 方 案 為 了 識 別 這 些 構 築 物 並 評 估 其 文 物 價 值, 古 蹟 辦 已 委 聘 顧 問 就 本 港 的 歷 史 軍 事 構 築 物 進 行 研 究 研 究 將 提 供 資 料, 以 助 制 訂 指 引, 在 日 後 保 育 這 些 構 築 物 我 們 將 視 乎 研 究 結 果, 然 後 再 考 慮 這 些 軍 事 構 築 物 的 維 修 責 任 及 所 需 撥 款 該 項 研 究 屬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管 制 的 總 目 95 下 由 古 蹟 辦 支 付 第 8 節 DEVB(W) - 第 257 頁

265 DEVB(W)183 ( 問 題 編 號 :4797)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78): 根 據 綱 領 5, 當 局 本 年 度 與 建 造 業 議 會 合 作, 以 協 助 建 造 業 工 人 註 冊 和 分 階 段 實 施 禁 止 條 文, 包 括 修 訂 建 造 業 工 人 註 冊 條 例, 請 問 政 府 : 1. 本 年 度 當 局 就 上 述 工 作 與 修 訂 條 例 專 責 小 組 進 行 會 議 的 次 數 為 何? 就 條 例 進 行 業 界 諮 詢 的 次 數 為 何? 參 與 人 數 為 何? 涉 及 的 開 支 及 人 手 為 何? 2. 現 時 有 否 相 關 團 體 機 構 及 工 會 未 被 諮 詢? 如 有, 團 體 機 構 及 工 會 名 稱 分 別 為 何? 來 年 度 會 否 向 未 被 諮 詢 的 團 體 機 構 及 工 會 進 行 諮 詢, 涉 及 的 人 手 及 支 出 為 何 ; 如 否,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鄧 家 彪 議 員 1. 修 訂 建 造 業 工 人 註 冊 條 例 ( 條 例 ) 專 責 小 組 於 2012 年 8 月 成 立, 合 共 舉 行 了 11 次 會 議 自 2010 年 起, 我 們 與 建 造 業 議 會 ( 議 會 ) 合 作, 與 商 會 及 工 會 等 相 關 業 界 持 份 者, 就 條 例 的 修 訂 建 議 進 行 廣 泛 討 論 及 諮 詢, 並 在 充 分 考 慮 他 們 的 意 見 及 關 注 後, 最 終 訂 定 修 訂 建 議 我 們 至 今 一 共 舉 行 了 103 次 會 議, 包 括 於 2012 年 及 2013 年 分 別 舉 行 了 業 界 諮 詢 會 及 簡 報 會 另 外 亦 在 2013 年 在 工 地 的 早 操 時 段, 向 超 過 1 萬 名 建 造 業 工 人 進 行 簡 報 和 派 發 小 冊 子 1 由 2013 年 9 月 起, 我 們 亦 在 建 造 業 工 人 註 冊 處 各 大 工 會 及 民 政 事 務 處 派 發 簡 報 文 件 及 小 冊 子 我 們 與 議 會 一 同 為 上 述 的 諮 詢 及 簡 報 採 購 印 刷 及 物 流 服 務, 有 關 開 支 由 發 展 局 及 議 會 共 同 承 擔, 我 們 承 擔 的 開 支 約 為 28 萬 元 2. 我 們 一 直 致 力 接 觸 相 關 業 界 持 份 者, 蒐 集 他 們 對 修 訂 建 議 的 意 見, 包 括 安 排 與 相 關 的 商 會 及 工 會 舉 行 會 議, 以 及 應 要 求 為 商 會 及 工 會 的 會 員 舉 行 簡 報 會 為 了 吸 引 更 多 持 份 者 出 席 分 別 在 2012 年 及 2013 年 舉 行 的 業 界 諮 詢 會 及 簡 報 會, 我 們 進 行 各 項 宣 傳 活 動, 包 括 在 報 章 刊 登 廣 告 和 張 貼 海 報 等 假 如 相 關 業 界 持 份 者 的 其 他 機 構 有 興 趣 了 解 條 例 的 修 訂 建 議, 我 們 十 分 樂 意 為 他 們 進 行 介 紹 此 外, 議 會 亦 會 進 行 宣 傳 活 動, 通 知 業 界 持 份 者 有 關 條 例 餘 下 階 段 禁 止 條 文 的 實 施 情 況, 並 承 擔 有 關 開 支 1 該 小 冊 子 以 簡 單 用 語 及 卡 通 講 解 條 例 修 訂 建 議 的 主 要 信 息, 讓 建 造 業 工 人 容 易 明 白 第 8 節 DEVB(W) - 第 258 頁

266 DEVB(W)184 ( 問 題 編 號 :6116)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58): 2013/2014 財 政 年 度, 政 府 培 訓 或 資 助 培 訓 建 築 業 重 型 機 械 如 天 秤 推 土 機 履 帶 式 吊 機 地 基 工 程 鑽 樁 機 挖 掘 機 流 動 式 起 重 機 等 操 作 員 開 支 合 共 多 少? 培 訓 成 效 為 何? 是 否 足 以 紓 緩 行 內 人 手 短 缺 情 況? 相 關 開 支 在 2014/2015 財 政 年 度 變 幅 為 何? 提 問 人 : 謝 偉 俊 議 員 建 造 業 議 會 ( 議 會 ) 已 推 出 各 項 培 訓 措 施 和 舉 辦 培 訓 課 程, 以 協 助 應 付 建 造 業 重 型 機 械 的 人 手 需 求 問 題 當 中 包 括 開 辦 全 日 制 短 期 課 程, 以 培 訓 起 重 機 挖 掘 機 及 推 土 機 操 作 員 為 增 加 培 訓 名 額, 議 會 已 在 2013 年 添 置 新 的 機 械 設 備 作 培 訓 之 用 此 外, 議 會 亦 透 過 承 建 商 合 作 培 訓 計 劃, 與 承 建 商 合 作 以 先 聘 用, 後 培 訓 的 方 式, 聘 請 學 員 在 工 地 接 受 建 造 業 重 型 機 械 操 作 的 培 訓, 而 議 會 則 負 責 提 供 培 訓 津 貼 及 其 他 培 訓 開 支 這 項 措 施 有 助 增 加 培 訓 名 額, 使 學 員 能 早 日 獲 得 工 地 經 驗 在 2013 年, 共 提 供 約 150 個 培 訓 名 額, 包 括 添 置 新 機 械 設 備 在 內 的 開 支 約 為 850 萬 元 在 2014 年, 議 會 將 會 設 立 全 新 的 臨 時 培 訓 場 地, 以 培 訓 履 帶 式 起 重 機 操 作 員 議 會 的 目 標 是 在 2014 年 培 訓 180 名 建 造 業 重 型 機 械 操 作 員 包 括 設 立 臨 時 培 訓 場 地 在 內, 估 計 開 支 約 為 800 萬 元 議 會 將 不 時 檢 討 和 調 整 培 訓 計 劃, 以 更 符 合 市 場 的 需 要 第 8 節 DEVB(W) - 第 259 頁

267 DEVB(W)185 ( 問 題 編 號 :6118)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4) 起 動 九 龍 東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2): 財 政 司 司 長 在 預 算 案 第 88 段 描 述 的 飛 躍 啟 德 規 劃, 需 時 多 久? 何 時 完 成? 財 政 年 度 該 計 劃 預 算 開 支 為 何? 提 問 人 : 謝 偉 俊 議 員 財 政 司 司 長 在 預 算 案 演 辭 第 88 段 提 及 的 飛 躍 啟 德 城 市 規 劃 設 計 概 念 國 際 比 賽, 是 一 項 由 起 動 九 龍 東 辦 事 處 舉 辦 的 國 際 性 城 市 規 劃 及 設 計 概 念 比 賽, 旨 在 就 啟 德 發 展 區 前 機 場 跑 道 觀 塘 海 濱 行 動 區, 以 及 跑 道 與 觀 塘 海 濱 之 間 的 水 體, 提 出 具 創 意 的 構 思 及 卓 越 的 設 計 建 議 比 賽 於 2013 年 11 月 展 開, 並 於 2014 年 2 月 收 到 參 賽 作 品, 現 正 交 由 國 際 及 本 地 專 家 組 成 的 評 審 委 員 會 審 議 經 初 步 評 審 後 入 選 的 作 品 將 於 2014 年 年 中 公 開 展 覽, 藉 以 收 集 市 民 的 意 見, 供 評 審 委 員 會 考 慮, 以 選 出 得 獎 作 品 評 審 結 果 預 計 在 2014 年 年 底 公 布 我 們 會 在 飛 躍 啟 德 的 規 劃 及 工 程 研 究 中 採 用 得 獎 或 入 選 作 品 的 設 計 概 念 和 構 思, 以 作 進 一 步 發 展, 並 會 研 究 詳 細 的 實 施 計 劃 飛 躍 啟 德 的 發 展 項 目 預 計 約 於 2021 年 起 逐 步 落 實, 與 啟 德 發 展 計 劃 原 有 的 時 間 表 配 合 飛 躍 啟 德 在 年 度 的 預 算 開 支 約 為 390 萬 元, 包 括 給 予 得 獎 者 及 入 選 作 品 的 獎 金 第 8 節 DEVB(W) - 第 260 頁

268 DEVB(W)186 ( 問 題 編 號 :6120)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5) 政 府 內 部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61): 有 政 界 及 工 程 界 知 名 人 士 指, 香 港 現 況 是 顧 問 治 港, 意 謂 政 府 事 無 大 小 亂 聘 顧 問 白 花 公 帑 政 府 在 三 條 過 海 隧 道 分 流 事 宜 上 被 指 浪 費 700 萬 元 顧 問 費 政 府 作 為 大 股 東 的 港 鐵, 就 其 容 量 飽 和 問 題 也 要 諮 詢 美 國 麻 省 理 工 學 院 及 與 史 丹 福 大 學 有 關 學 者 顧 問 而 非 本 地 顧 問 就 各 政 策 局 部 門 聘 用 顧 問 開 支 及 政 策,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過 去 3 個 財 政 年 度, 工 務 科 每 年 顧 問 費 開 支 為 何? 包 括 哪 些 顧 問 研 究 題 目? 當 中 海 外 本 地 顧 問 比 重 為 何? 有 沒 有 優 先 聘 用 本 地 顧 問 守 則 或 指 引? 有 何 監 控 顧 問 費 開 支 政 策? 為 防 濫 用 公 帑 作 不 適 當 顧 問 開 支,2014/2015 財 政 年 度, 可 否 考 慮 設 監 管 機 制 及 優 先 聘 用 本 地 顧 問 合 約 條 款 指 引 守 則? 如 可 以, 詳 情 為 何? 如 否,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謝 偉 俊 議 員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在 年 度 年 度 及 年 度 進 行 顧 問 研 究 的 實 際 開 支 分 別 為 640 萬 元 1,040 萬 元 及 1,340 萬 元 有 關 研 究 涵 蓋 以 下 各 個 方 面 : - 香 港 行 道 樹 的 綜 合 管 理 規 劃 - 南 蓮 園 池 中 的 黑 松 葉 震 病 藥 劑 試 驗 方 案 - 香 港 常 見 樹 木 的 木 質 強 韌 度 評 估 - 香 港 常 見 樹 木 腐 朽 菌 的 發 生 及 分 布 - 評 估 木 黴 菌 作 為 本 港 感 染 褐 根 病 樹 木 的 生 物 防 治 媒 介 - 路 旁 樹 木 普 查 - 藉 填 海 及 發 展 岩 洞 增 加 土 地 供 應 暨 公 眾 參 與 - 可 行 性 研 究 - 為 公 營 及 私 營 工 程 項 目 的 建 造 過 程 提 供 碳 基 線 評 估 服 務 - 設 計 及 建 造 合 約 採 購 模 式 顧 問 研 究 - 在 本 港 的 大 型 公 共 工 程 項 目 實 施 參 考 類 預 估 法 - 承 建 商 投 標 考 慮 因 素 調 查 - 評 估 及 更 新 建 築 成 本 的 基 準 - 付 款 保 障 法 例 顧 問 研 究 - 制 訂 一 套 工 務 工 程 ( 土 木 工 程 ) 項 目 可 持 續 建 造 工 程 管 理 框 架 的 顧 問 研 究 - 檢 討 公 共 工 程 合 約 中 與 建 築 相 關 的 保 險 - 檢 討 及 新 擬 建 造 工 程 ( 設 計 及 管 理 ) 指 引 為 香 港 建 造 業 之 用 第 8 節 DEVB(W) - 第 261 頁

269 - 九 龍 灣 商 貿 區 行 人 環 境 改 善 可 行 性 研 究 - 九 龍 東 工 業 傳 統 及 公 共 藝 術 與 城 市 設 計 潛 力 研 究 - 在 香 港 設 立 法 定 文 物 信 託 基 金 的 可 行 性 及 相 關 架 構 和 實 施 計 劃 研 究 - 其 他 地 區 文 物 保 育 制 度 的 顧 問 研 究 所 有 顧 問 研 究 均 由 本 地 顧 問 進 行 政 府 的 採 購 政 策 是 要 取 得 最 合 乎 經 濟 效 益 的 貨 品 和 服 務, 以 便 推 行 政 府 的 計 劃 和 工 作 我 們 致 力 為 所 有 參 與 競 投 政 府 採 購 合 約 的 本 地 及 海 外 供 應 商 和 服 務 承 辦 商 提 供 平 等 的 機 會 換 言 之, 我 們 通 過 公 開 公 平 具 競 爭 性 和 清 楚 明 確 的 程 序, 批 出 貨 品 和 服 務 供 應 合 約 在 採 購 顧 問 服 務 時, 我 們 希 望 同 時 達 到 兩 個 政 策 目 標, 即 達 致 最 佳 經 濟 效 益 和 保 持 公 開 及 公 平 競 爭 為 達 致 最 佳 的 經 濟 效 益, 我 們 在 甄 選 顧 問 時, 除 考 慮 價 格 是 否 合 理 外, 還 會 因 應 情 況, 考 慮 服 務 是 否 符 合 用 家 的 要 求 顧 問 表 現 是 否 可 靠 及 質 素 是 否 良 好 等 因 素 採 購 顧 問 服 務 的 政 策 在 年 度 將 維 持 不 變 第 8 節 DEVB(W) - 第 262 頁

270 DEVB(W)187 ( 問 題 編 號 :5393)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3)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9): 根 據 綱 領 3, 當 局 來 年 度 會 與 區 議 會 學 校 和 非 政 府 機 構 合 作, 推 動 社 區 監 察 樹 木, 以 保 障 公 眾 安 全, 請 問 政 府 : 1. 最 近 三 個 年 度 當 局 與 上 述 團 體 的 合 作 次 數 及 詳 情 為 何 ; 涉 及 的 人 手 及 開 支 為 何? 來 年 度 會 否 與 上 述 團 體 加 強 合 作, 如 會, 詳 情 為 何, 涉 及 的 人 手 及 支 出 為 何? 如 否, 原 因 為 何? 2. 最 近 3 個 年 度, 當 局 舉 行 的 公 眾 教 育 及 社 區 參 與 活 動 的 詳 情 為 何? 活 動 舉 辦 次 數, 涉 及 的 人 手 及 支 出 分 別 為 何? 當 局 如 何 評 估 有 關 活 動 之 效 用? 3. 最 近 3 個 年 度, 接 獲 市 民 的 查 詢 及 報 告 樹 木 情 況 的 意 見 數 量 為 何? 當 局 就 市 民 查 詢 及 意 見 的 跟 進 機 制 又 為 何? 提 問 人 : 黃 國 健 議 員 1. 過 去 3 年, 發 展 局 轄 下 樹 木 管 理 辦 事 處 ( 樹 木 辦 ) 為 各 區 區 議 會 舉 辦 樹 木 管 理 講 座, 並 到 每 一 個 區 議 會 宣 傳 社 區 監 察 樹 木 的 工 作, 而 且 亦 為 區 議 員 舉 辦 了 5 次 古 樹 名 木 導 賞 團 樹 木 辦 也 為 中 小 學 舉 辦 樹 木 護 理 巡 迴 展 覽 樹 木 導 賞 團 及 合 共 43 次 講 座 我 們 還 出 版 1 套 供 中 學 生 使 用 的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教 材 套, 以 及 1 本 供 小 學 生 使 用 的 愛 護 樹 木 小 冊 子, 藉 此 喚 起 學 生 對 護 養 樹 木 的 興 趣 此 外, 樹 木 辦 也 為 公 眾 專 業 團 體 及 其 他 非 政 府 機 構, 例 如 香 港 物 業 管 理 公 司 協 會 及 香 港 童 軍 總 會, 舉 辦 了 26 次 有 關 樹 木 管 理 及 護 樹 的 研 討 會 在 年 度, 樹 木 辦 會 繼 續 與 各 機 構 合 作, 推 廣 社 區 監 察 樹 木 的 工 作 推 廣 社 區 監 察 屬 公 眾 教 育 及 社 區 參 與 計 劃 的 一 部 分, 有 關 工 作 由 現 有 人 手 負 責, 我 們 並 沒 有 備 存 相 關 開 支 的 數 字 2. 發 展 局 致 力 通 過 各 式 各 樣 的 社 區 參 與 及 公 眾 教 育 活 動, 在 全 港 各 區 培 養 愛 護 植 物 和 樹 木 的 文 化, 並 鼓 勵 市 民 參 與 社 區 監 察 樹 木 除 了 舉 辦 研 討 會 及 講 座 外, 發 展 局 亦 定 期 出 版 綠 化 期 刊, 並 通 過 網 頁 發 放 最 新 資 料, 把 綠 化 及 樹 木 管 理 的 信 息 傳 揚 至 社 會 各 界 我 們 於 2013 年 5 月 推 出 綠 化 伙 伴 運 動, 向 市 民 推 廣 綠 化 和 愛 護 樹 木 另 外 亦 舉 辦 攝 影 及 錄 像 比 賽, 加 深 市 民 大 眾 對 樹 木 價 值 及 園 境 的 認 識, 以 及 保 護 樹 木 的 重 要 我 們 通 過 巡 迴 展 覽 及 在 香 港 花 卉 展 覽 展 出 相 關 資 料, 宣 傳 綠 化 及 妥 善 管 理 樹 木 的 信 息 過 去 3 年, 樹 木 辦 合 共 舉 辦 了 66 項 公 眾 教 育 及 社 區 參 與 活 動, 約 有 人 參 加 ; 有 關 社 區 參 與 及 公 眾 教 育 活 動 的 工 作 全 部 由 現 有 人 手 負 責, 涉 及 的 開 支 約 為 280 萬 元 我 們 已 通 過 問 卷 調 查 網 站 及 電 話 蒐 集 大 眾 對 活 動 的 意 見 及 建 議, 以 評 估 活 動 的 成 效 3. 由 2011 年 4 月 1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期 間, 1823 電 話 中 心 主 要 樹 木 管 理 部 門, 以 及 發 展 局 樹 木 辦 共 接 獲 約 宗 有 關 樹 木 管 理 的 查 詢 及 投 訴 樹 木 辦 接 獲 市 民 有 關 樹 木 事 宜 的 查 詢 及 意 見 後, 會 轉 介 負 責 的 樹 木 管 理 部 門 跟 進, 並 會 監 察 個 案 的 進 度, 以 及 向 投 訴 人 交 代 個 案 的 進 展 樹 木 辦 亦 會 牽 頭 處 理 樹 木 管 理 部 門 難 以 自 行 處 理 的 複 雜 樹 木 個 案 假 如 個 案 在 一 段 時 間 後 第 8 節 DEVB(W) - 第 263 頁

271 仍 未 解 決, 樹 木 辦 會 聯 絡 有 關 部 門 作 出 跟 進 第 8 節 DEVB(W) - 第 264 頁

272 DEVB(W)188 ( 問 題 編 號 :5253)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000) 運 作 開 支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9): 2014 至 2015 年 度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到 中 國 大 陸 作 公 務 考 察 或 交 流 的 預 算 為 何? 請 告 知 計 劃 於 2014 至 2015 年 度 進 行 的 中 國 大 陸 公 務 考 察 或 交 流 的 主 題 有 關 當 局 如 何 避 免 公 務 外 訪 出 現 與 公 務 無 關 的 活 動? 有 關 當 局 又 如 何 避 免 更 改 造 訪 地 點 的 申 請 變 得 徒 具 形 式? 提 問 人 : 黃 毓 民 議 員 年 度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人 員 會 因 應 工 作 需 要, 與 國 家 住 房 和 城 鄉 建 設 部, 以 及 廣 東 省 ( 包 括 前 海 等 重 點 發 展 地 區 ) 的 對 口 單 位 緊 密 合 作, 尋 求 進 一 步 開 拓 內 地 市 場 實 施 中 港 兩 地 專 業 資 格 互 認 安 排 擴 大 現 有 專 業 服 務 的 範 圍, 以 及 為 建 造 業 專 業 人 士 爭 取 在 內 地 註 冊 執 業 和 設 立 企 業 ; 就 政 府 協 助 四 川 地 震 災 後 重 建 工 作 提 供 支 援, 牽 頭 與 四 川 當 局 聯 繫 ; 以 及 就 東 江 水 供 應 到 內 地 商 討 新 協 議 安 排 發 展 局 工 務 科 人 員 會 出 席 相 關 會 議 和 進 行 公 務 外 訪, 暫 時 未 有 具 體 計 劃 2. 公 務 外 訪 的 開 支 如 由 公 帑 支 付, 會 受 到 有 關 規 例 及 指 引 規 管, 以 確 保 有 效 監 管 及 公 帑 用 得 其 所 有 關 規 管 包 括 必 須 在 運 作 上 有 充 分 理 由 才 可 進 行 公 務 外 訪 ; 所 有 公 務 外 訪 必 須 事 先 獲 得 正 式 批 准, 並 避 免 包 含 非 公 務 性 質 的 事 項 ; 有 關 人 員 在 遞 交 申 請 時, 必 須 盡 量 提 供 有 關 擬 進 行 外 訪 的 一 切 所 需 資 料 ; 如 有 關 的 外 訪 安 排 其 後 有 變, 有 關 人 員 必 須 盡 快 通 知 審 批 人 員, 而 審 批 人 員 亦 須 評 估 是 否 需 要 重 新 考 慮 該 項 申 請 等 等 第 8 節 DEVB(W) - 第 265 頁

273 DEVB(W)189 ( 問 題 編 號 :5003)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4) 起 動 九 龍 東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61): 關 於 進 行 策 略 性 規 劃 研 究, 以 釋 放 政 府 土 地 ( 包 括 兩 個 行 動 區 ) 的 發 展 潛 力, 請 告 知 該 研 究 的 詳 細 資 料, 包 括 a) 預 計 展 開 日 期 b) 所 需 時 間 及 開 支 c) 研 究 範 圍 內 的 政 府 設 施 資 料 ( 包 括 位 置 設 施 類 型 現 正 用 途 等 ) 政 府 又 預 計 最 早 何 時 可 遷 移 上 述 設 施? 提 問 人 : 胡 志 偉 議 員 我 們 現 正 與 有 關 部 門 緊 密 合 作, 研 究 重 置 或 整 理 兩 個 行 動 區 內 現 有 的 政 府 設 施, 當 中 包 括 驗 車 中 心 及 廢 物 回 收 中 心, 以 騰 出 現 時 由 該 等 設 施 佔 用 的 地 方, 作 全 面 發 展 之 用 九 龍 灣 行 動 區 的 規 劃 及 工 程 研 究 將 於 2014 年 年 中 展 開, 並 於 年 度 完 成 該 項 規 劃 及 工 程 研 究, 連 同 其 他 重 置 或 整 理 該 等 設 施 以 加 快 項 目 進 度 而 正 在 進 行 的 前 期 工 作, 在 年 度 估 計 開 支 為 275 萬 元, 由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分 目 7100CX 為 工 務 計 劃 丁 級 工 程 項 目 進 行 新 市 鎮 及 市 區 工 程 研 究 及 勘 測 工 作 支 付 在 行 動 區 的 有 關 規 劃 及 工 程 研 究 完 成 後, 我 們 會 制 訂 詳 細 計 劃, 包 括 該 等 設 施 的 重 置 策 略 為 早 日 釋 放 這 兩 個 行 動 區 的 發 展 潛 力, 我 們 已 物 色 兩 幅 政 府 土 地, 以 期 在 年 度 騰 出 土 地, 提 供 超 過 12 萬 平 方 米 商 業 樓 面 面 積 我 們 亦 會 為 九 龍 東 其 他 政 府 用 地 進 行 所 需 的 研 究, 務 求 盡 早 釋 放 土 地 的 潛 力 第 8 節 DEVB(W) - 第 266 頁

274 DEVB(W)190 ( 問 題 編 號 :5004)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4) 起 動 九 龍 東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62): 關 於 繼 續 提 倡 和 進 一 步 發 展 正 在 不 斷 演 進 的 起 動 九 龍 東 概 念 總 綱 計 劃, 最 新 推 出 的 概 念 計 劃 3.0 提 出 10 個 優 先 項 目, 現 時 各 優 先 項 目 的 進 展 為 何? 起 動 九 龍 東 辦 事 處 又 預 計 最 快 可 落 實 動 工 的 3 個 優 先 項 目 為 何? 提 問 人 : 胡 志 偉 議 員 起 動 九 龍 東 的 概 念 總 綱 計 劃 不 斷 演 進, 並 吸 納 了 自 起 動 九 龍 東 辦 事 處 成 立 以 來 持 續 進 行 的 公 眾 參 與 活 動 所 收 集 的 公 眾 意 見 概 念 總 綱 計 劃 已 發 展 至 版 本 3.0, 當 中 提 出 多 項 新 機 遇, 並 更 新 了 起 動 九 龍 東 10 項 主 要 任 務 等 各 項 工 作 的 進 展 辦 事 處 訂 立 10 項 主 要 任 務, 旨 在 加 強 九 龍 東 的 連 繫 改 善 環 境, 以 及 釋 放 該 區 的 發 展 潛 力 (i) 加 強 九 龍 東 的 連 繫 為 了 在 九 龍 東 提 倡 易 行 城 市 的 概 念, 我 們 已 完 成 21 項 地 區 交 通 改 善 工 程, 把 26 個 原 有 路 線 指 示 標 誌 上 觀 塘 工 業 區 的 名 稱 更 新 為 觀 塘 商 貿 區 此 外, 我 們 亦 提 供 37 個 交 通 標 誌 / 路 線 指 示 標 誌, 以 加 強 港 鐵 站 與 海 濱 的 連 繫 ; 我 們 並 已 檢 討 在 九 龍 東 現 有 41 個 道 路 交 界 處 及 進 行 了 改 善 工 程 我 們 已 於 2013 年 2 月 委 聘 顧 問 進 行 可 行 性 研 究, 為 九 龍 灣 商 貿 區 的 行 人 及 交 通 環 境 制 訂 短 期 中 期 及 長 期 改 善 建 議, 研 究 將 於 2014 年 年 底 完 成 我 們 為 3 個 主 要 地 區 及 17 個 個 別 地 點 提 出 多 項 短 期 至 中 期 的 路 面 改 善 建 議, 並 與 有 關 部 門 聯 絡, 以 便 於 2014 年 逐 步 實 施 這 些 建 議 我 們 亦 會 制 訂 其 他 中 期 至 長 期 措 施, 例 如 興 建 分 層 行 人 連 接 系 統 ( 包 括 行 人 天 橋 ), 以 滿 足 日 後 行 人 愈 趨 殷 切 的 需 求 為 了 改 善 觀 塘 商 貿 區 包 括 牛 頭 角 港 鐵 站 連 接 至 海 濱 的 行 人 環 境 和 連 繫, 我 們 將 於 2014 年 年 中 委 聘 顧 問 進 行 另 一 項 行 人 及 交 通 研 究, 以 期 於 2016 年 完 成 為 加 強 九 龍 東 對 內 及 對 外 的 連 繫, 我 們 已 就 興 建 高 架 鐵 路 環 保 連 接 系 統 進 行 第 二 階 段 公 眾 諮 詢 我 們 會 就 收 集 所 得 的 意 見 和 建 議 進 行 分 析, 為 建 議 中 的 環 保 連 接 系 統 的 詳 細 可 行 性 研 究 制 訂 研 究 範 圍, 為 下 一 階 段 工 作 做 好 準 備 (ii) 改 善 環 境 阻 礙 海 濱 道 行 人 路 及 沿 路 景 觀 的 渠 務 設 施 的 改 善 工 程, 已 於 2013 年 年 底 竣 工 隨 後, 我 們 展 開 了 海 濱 道 休 憩 處 的 改 善 工 程, 預 期 於 2014 年 竣 工 我 們 已 在 觀 塘 繞 道 下 沿 海 濱 道 一 帶 物 色 3 個 場 地, 以 作 創 意 文 化 及 藝 術 用 途 其 中 1 個 場 地 已 改 為 多 用 途 表 演 及 展 覽 場 地, 並 自 2013 年 1 月 起 開 放 給 第 8 節 DEVB(W) - 第 267 頁

275 市 民 使 用, 而 其 餘 兩 個 場 地 則 為 空 置 的 政 府 土 地 該 辦 事 處 擬 於 年 度 邀 請 非 牟 利 機 構 管 理 和 經 營 這 3 個 場 地 美 化 駿 業 街 遊 樂 場 的 工 程 將 分 兩 期 進 行, 第 一 期 工 程 包 括 移 除 欄 杆 和 翻 新 休 憩 處, 已 於 2013 年 1 月 施 工, 預 計 於 2014 年 年 中 完 成 ; 第 二 期 工 程 將 會 把 駿 業 街 遊 樂 場 餘 下 的 部 分 改 建 為 工 業 傳 統 公 園, 預 計 於 2015 年 動 工 整 個 項 目 將 於 2017 年 左 右 完 成 我 們 現 正 與 有 關 部 門 合 作, 評 估 把 現 時 的 敬 業 街 明 渠 轉 化 成 一 條 翠 綠 和 充 滿 生 氣 活 力 的 翠 屏 河, 在 技 術 上 是 否 可 行 除 了 上 述 項 目 外, 我 們 於 2013 年 11 月 展 開 觀 塘 公 眾 碼 頭 美 化 工 程 工 程 將 於 2014 年 年 底 完 成 我 們 亦 為 駿 業 熟 食 市 場 勵 業 街 垃 圾 收 集 站, 以 及 於 九 龍 灣 商 貿 區 設 立 綠 化 走 廊 等 其 他 美 化 工 程, 開 展 施 工 前 期 工 作 我 們 會 繼 續 在 九 龍 東 物 色 合 適 地 點 種 植 樹 木 和 灌 木, 以 加 強 綠 化 (iii) 釋 放 發 展 潛 力 我 們 現 正 與 有 關 部 門 緊 密 合 作, 研 究 重 置 或 整 理 兩 個 行 動 區 內 現 有 的 政 府 設 施, 當 中 包 括 驗 車 中 心 及 廢 物 回 收 中 心, 以 騰 出 現 時 由 該 等 設 施 佔 用 的 地 方, 作 全 面 發 展 之 用 九 龍 灣 行 動 區 的 規 劃 及 工 程 研 究 將 於 2014 年 年 中 展 開, 並 於 年 度 完 成 在 行 動 區 的 有 關 規 劃 及 工 程 研 究 完 成 後, 我 們 會 制 訂 詳 細 計 劃, 包 括 該 等 設 施 的 重 置 策 略 為 早 日 釋 放 這 兩 個 行 動 區 的 發 展 潛 力, 我 們 已 物 色 兩 幅 政 府 土 地, 以 期 在 年 度 騰 出 土 地, 提 供 超 過 12 萬 平 方 米 商 業 樓 面 面 積 我 們 亦 舉 辦 了 飛 躍 啟 德 城 市 規 劃 設 計 概 念 國 際 比 賽, 旨 在 就 啟 德 發 展 區 前 機 場 跑 道 觀 塘 海 濱 行 動 區, 以 及 跑 道 與 觀 塘 海 濱 之 間 的 水 體, 提 出 具 創 意 的 構 思 及 卓 越 的 設 計 建 議 我 們 已 於 2014 年 2 月 收 到 參 賽 作 品, 現 正 交 由 國 際 及 本 地 專 家 組 成 的 評 審 委 員 會 審 議, 預 計 於 2014 年 年 底 公 布 結 果 我 們 現 正 根 據 不 斷 演 進 的 概 念 總 綱 計 劃, 推 展 起 動 九 龍 東 的 10 項 主 要 任 務, 當 中 有 不 少 工 作 已 落 實 推 行, 進 展 符 合 預 期 我 們 會 繼 續 協 調 政 府 的 工 作 及 資 源, 推 展 起 動 九 龍 東 措 施, 以 促 進 九 龍 東 轉 型, 支 持 本 港 長 遠 的 經 濟 發 展 第 8 節 DEVB(W) - 第 268 頁

276 DEVB(W)191 ( 問 題 編 號 :5068)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1) 水 務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23): 關 於 全 面 水 資 源 管 理 策 略 的 推 行, 請 告 知 本 會 : 1) 年, 各 部 門 就 全 面 水 資 源 管 理 策 略 落 實 的 措 施 及 有 關 支 出 為 何? 2) 年, 預 計 各 部 門 就 全 面 水 資 源 管 理 策 略 落 實 的 措 施 及 有 關 支 出 為 何? 提 問 人 : 胡 志 偉 議 員 當 局 根 據 全 面 水 資 源 管 理 策 略, 在 及 年 度 推 行 的 用 水 需 求 及 供 水 兩 方 面 的 管 理 措 施, 以 及 分 別 涉 及 的 預 算 開 支 載 列 如 下 : 預 算 開 支 ( 百 萬 元 ) 年 度 年 度 用 水 需 求 管 理 措 施 : 3,085 2,634 -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 進 行 公 眾 教 育 及 推 廣 活 動, 宣 傳 節 約 用 水 - 為 政 府 樓 宇 及 學 校 安 裝 節 水 器 具, 包 括 節 流 器 - 進 行 測 漏 工 作 及 水 壓 管 理 - 擴 展 海 水 沖 廁 供 應 系 統 供 水 管 理 措 施 : 就 在 將 軍 澳 興 建 海 水 化 淡 廠 繼 續 進 行 研 究 - 就 在 新 界 東 北 供 應 再 造 水 作 沖 廁 及 其 他 非 飲 用 用 途 進 行 研 究 第 8 節 DEVB(W) - 第 269 頁

277 DEVB(W)192 ( 問 題 編 號 :5069)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700) 一 般 非 經 常 開 支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24): 就 項 目 868 建 造 業 人 力 方 面 的 投 資, 請 告 知 本 委 員 會 : 1) 年,$62,200,000 的 開 支 使 用 情 況 ; 2) 年, 預 計 項 目 下 會 使 用 的 開 支 及 進 行 的 項 目 的 詳 情 ; 提 問 人 : 胡 志 偉 議 員 立 法 會 在 2010 年 及 2012 年 為 項 目 868 建 造 業 人 力 方 面 的 投 資 批 准 合 共 3.2 億 元 撥 款, 用 以 支 持 建 造 業 議 會 ( 議 會 ) 加 強 對 本 地 建 造 業 人 員 的 培 訓, 並 透 過 加 強 推 廣 及 宣 傳 活 動, 吸 引 更 多 人 加 入 建 造 業, 特 別 是 年 青 人 該 項 目 在 年 度 的 分 項 開 支 如 下 : 項 目 強 化 建 造 業 選 定 工 種 的 人 力 培 訓 及 強 化 建 造 業 監 工 / 技 術 員 的 培 訓 課 程 為 工 藝 測 試 指 明 訓 練 課 程 技 能 提 升 課 程 及 建 造 業 資 深 工 人 進 階 培 訓 課 程 提 供 津 貼 年 度 預 算 開 支 ( 百 萬 元 ) ( 約 數 ) 56.4 推 廣 及 宣 傳 活 動 總 計 : 62.2 該 項 目 在 年 度 的 預 算 開 支 約 為 8,400 萬 元 我 們 會 繼 續 為 上 述 各 項 培 訓 課 程 及 工 藝 測 試 提 供 培 訓 津 貼 及 資 助, 有 助 提 升 建 造 業 工 人 的 技 能, 從 而 提 高 工 人 的 生 產 力 此 外, 我 們 亦 會 繼 續 與 議 會 合 作, 加 強 推 廣 及 宣 傳 工 作, 提 升 建 造 業 的 形 象, 以 吸 引 更 多 人 加 入 建 造 業 第 8 節 DEVB(W) - 第 270 頁

278 DEVB(W)193 ( 問 題 編 號 :5140) 總 目 : (159) 政 府 總 部 : 發 展 局 ( 工 務 科 ) (4) 起 動 九 龍 東 管 制 人 員 : 發 展 局 常 任 秘 書 長 ( 工 務 ) ( 韋 志 成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13): 關 於 在 九 龍 東 尋 找 機 會 支 持 文 化 藝 術 及 創 意 產 業 的 發 展, 請 告 知 本 會 : 1. 自 起 動 九 龍 東 辦 事 處 成 立 以 來, 共 舉 行 了 多 少 個 關 於 文 化 藝 術 的 公 眾 活 動? 請 提 供 活 動 名 稱 舉 行 日 期 參 與 團 體 公 眾 參 與 人 數 以 及 開 支 等 資 料 2. 除 了 舉 辦 活 動 支 持 文 化 藝 術 及 創 意 產 業 之 外, 有 何 長 遠 計 劃 支 持 相 關 文 化 藝 術 活 動 發 展? 例 如 會 否 保 留 行 動 區 內 的 政 府 設 施 或 提 供 場 地 讓 文 化 藝 術 長 遠 發 展? 3. 起 動 九 龍 東 辦 事 處 又 有 否 統 計 或 進 行 研 究, 了 解 自 政 府 推 行 起 動 九 龍 東 計 劃 以 來, 區 內 文 化 藝 術 生 態 的 變 化? 例 如 有 多 少 藝 術 團 體 因 租 金 上 升 而 遷 離 九 龍 東? 提 問 人 : 胡 志 偉 議 員 1. 自 起 動 九 龍 東 辦 事 處 成 立 以 來, 我 們 積 極 徵 詢 創 意 及 文 化 藝 術 界 人 士 等 持 份 者 的 意 見, 以 促 進 九 龍 東 的 轉 型 我 們 舉 辦 了 超 過 210 個 論 壇 / 工 作 坊 / 會 議 / 展 覽 / 簡 介 會 / 探 訪 活 動, 約 有 人 參 加 此 外, 我 們 與 專 業 機 構 大 學 學 校 團 體 社 會 企 業 及 社 區 團 體 合 辦 共 39 項 本 地 及 國 際 社 區 活 動, 或 為 這 些 活 動 提 供 支 援 活 動 範 疇 十 分 廣 泛, 包 括 音 樂 舞 蹈 體 育 繪 畫 攝 影 賣 物 會 建 築 展 覽 及 文 化 遊 等, 吸 引 約 13 萬 人 參 加 例 如, 在 2012 年 10 月 至 2013 年 1 月 期 間 每 周 舉 行 的 星 期 四 玩 轉 駿 業 街 嘉 年 華, 吸 引 約 4 萬 人 參 加 ; 在 2013 年 12 月 至 2014 年 2 月 期 間 舉 行 的 2013 港 深 城 市 \ 建 築 雙 城 雙 年 展, 合 共 約 7 萬 人 參 加, 而 在 2014 年 3 月 舉 行 的 AXA 安 盛 香 港 街 馬 10 公 九 龍 東 2014, 則 有 超 過 人 參 加 在 年 度, 起 動 九 龍 東 辦 事 處 支 持 和 推 行 這 些 活 動 所 需 開 支 約 250 萬 元 來 年, 我 們 將 繼 續 徵 詢 社 區 人 士 的 意 見, 並 會 尋 找 機 會 與 創 意 及 文 化 藝 術 界 人 士 等 持 份 者 保 持 密 切 接 觸 2. 為 支 持 文 化 藝 術 及 創 意 產 業, 令 九 龍 東 變 為 有 藝 術 特 色 的 商 貿 區, 起 動 九 龍 東 辦 事 處 會 繼 續 研 究 在 九 龍 東 尋 找 合 適 的 機 會, 為 藝 術 家 藝 團 及 創 意 產 業 提 供 地 方 進 行 創 作, 包 括 善 用 天 橋 底 餘 下 的 用 地, 並 研 究 是 否 可 在 現 有 及 新 建 樓 宇 中 加 設 文 化 藝 術 空 間 我 們 會 進 一 步 研 究 在 九 龍 東 兩 個 行 動 區 內, 為 文 化 藝 術 及 創 意 產 業 工 作 者 提 供 發 展 空 間 是 否 可 行 3. 規 劃 署 在 2011 年 進 行 了 一 項 九 龍 東 商 業 機 構 的 統 計 調 查 根 據 調 查 結 果, 該 區 約 有 500 個 與 文 化 藝 術 及 創 意 產 業 有 關 的 機 構 規 劃 署 現 正 進 行 新 一 輪 的 全 港 工 業 用 地 分 區 研 究, 包 括 對 全 港 各 個 工 業 區 的 私 人 工 業 樓 宇 單 位 進 行 抽 樣 調 查 調 查 範 圍 除 了 單 位 的 使 用 情 況 外, 亦 包 括 單 位 使 用 者 的 業 務 性 質 及 僱 用 人 數 等 整 項 研 究 預 計 會 在 本 年 內 完 成 有 關 調 查 是 分 區 研 究 的 一 部 分, 所 得 結 果 將 會 提 供 資 料, 顯 示 文 化 藝 術 及 創 意 產 業 機 構, 在 九 龍 東 使 用 工 業 樓 宇 單 位 第 8 節 DEVB(W) - 第 271 頁

279 的 情 況 第 8 節 DEVB(W) - 第 272 頁

280 DEVB(W)194 ( 問 題 編 號 :4361) 總 目 : (25) 建 築 署 沒 有 指 定 (3) 設 施 發 展 管 制 人 員 : 建 築 署 署 長 ( 梁 冠 基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60): 在 這 綱 領 下, 當 局 表 示 於 二 零 一 三 年, 建 築 署 透 過 使 用 (i) 外 判 服 務 (ii) 增 加 科 技 應 用, 以 及 (iii) 維 持 和 加 強 健 全 綜 合 管 理 系 統 的 功 能 ( 該 系 統 涵 蓋 品 質 環 境 職 業 健 康 和 安 全 管 理 ), 得 以 應 付 服 務 需 求 請 問 當 局 : (1) 過 去 一 年, 請 問 有 關 (i) 外 判 服 務 (ii) 增 加 科 技 應 用, 以 及 (iii) 維 持 和 加 強 健 全 綜 合 管 理 系 統 的 功 能 這 三 方 面, 開 支 分 別 是 多 少? (2) 而 所 要 應 付 的 服 務 需 求, 分 別 有 哪 些 類 別? 提 問 人 : 陳 志 全 議 員 (1) 在 2013 年, 建 築 署 在 外 判 服 務 增 加 科 技 應 用, 及 維 持 和 加 強 健 全 綜 合 管 理 系 統 的 功 能, 以 支 援 本 署 所 提 供 的 設 施 發 展 ( 綱 領 3) 服 務 的 開 支 分 別 為 1,732.3 萬 元 362 萬 元 和 11.4 萬 元 (2) 建 築 署 在 綱 領 3 下 所 提 供 的 服 務 包 括 : 協 助 委 託 部 門 擬 備 工 程 要 求 細 則 設 計 能 符 合 委 託 部 門 要 求 及 政 府 需 要 的 設 施, 以 及 監 督 顧 問 及 承 建 商 以 確 保 所 建 設 施 符 合 標 準 第 8 節 DEVB(W) - 第 273 頁

281 DEVB(W)195 ( 問 題 編 號 :4315) 總 目 : (25) 建 築 署 沒 有 指 定 (3) 設 施 發 展 管 制 人 員 : 建 築 署 署 長 ( 梁 冠 基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62): 政 府 推 行 的 可 再 生 能 源 工 程 : (1) 請 當 局 按 下 表 提 供 過 去 4 個 年 度 ( 由 及 ) 有 關 工 程 的 資 料 ; 年 度 涉 及 的 建 築 物 / 設 施 可 再 生 能 源 的 種 類 所 生 產 的 電 量 所 減 少 的 碳 排 放 量 相 關 開 支 (2) 當 局 如 何 評 估 為 政 府 節 省 資 源 的 成 效 ; 年 會 否 有 新 項 目 推 出 ; 如 有, 詳 情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婉 嫻 議 員 (1) 由 年 度 至 年 度 採 用 可 再 生 能 源 技 術 的 項 目 的 資 料 如 下 : 年 度 涉 及 的 建 築 物 / 設 施 可 再 生 能 源 的 1 種 類 所 生 產 的 2 電 量 所 減 少 的 3 碳 排 放 量 相 關 開 支 教 育 設 施 - 體 育 綜 合 市 政 設 施 及 休 憩 用 地 - 懲 教 設 施 - 太 陽 能 熱 水 系 統 - 太 陽 能 光 伏 系 統 - 風 能 發 電 系 統 每 年 約 度 電 每 年 約 494 公 噸 二 氧 化 碳 1,960 萬 元 - 太 陽 能 照 明 系 統 第 8 節 DEVB(W) - 第 274 頁

282 年 度 涉 及 的 建 築 物 / 設 施 可 再 生 能 源 的 1 種 類 所 生 產 的 2 電 量 所 減 少 的 3 碳 排 放 量 相 關 開 支 教 育 設 施 - 體 育 文 化 綜 合 市 政 設 施 及 休 憩 用 地 - 醫 療 設 施 - 太 陽 能 熱 水 系 統 - 太 陽 能 光 伏 系 統 - 風 能 發 電 系 統 每 年 約 度 電 每 年 約 697 公 噸 二 氧 化 碳 4,050 萬 元 - 社 區 會 堂 - 政 府 合 署 教 育 設 施 - 體 育 及 綜 合 市 政 設 施 - 太 陽 能 熱 水 系 統 - 太 陽 能 光 伏 系 統 每 年 約 度 電 每 年 約 192 公 噸 二 氧 化 碳 1,290 萬 元 - 宿 舍 - 政 府 合 署 - 太 陽 能 照 明 系 統 - 火 葬 場 及 靈 灰 安 置 所 - 醫 療 設 施 - 食 物 供 應 設 施 - 口 岸 設 施 體 育 及 綜 合 市 政 設 施 - 邊 境 設 施 - 太 陽 能 熱 水 系 統 - 太 陽 能 光 伏 系 統 每 年 約 度 電 每 年 約 234 公 噸 二 氧 化 碳 1,010 萬 元 - 文 娛 館 - 消 防 設 施 - 太 陽 能 照 明 系 統 - 院 舍 設 施 - 醫 療 設 施 備 註 1. 每 年 採 用 的 可 再 生 能 源 技 術 的 種 類 及 效 能, 會 視 乎 在 該 年 度 竣 工 的 工 程 數 目 及 性 質 而 定 在 年 度, 工 程 項 目 如 屯 門 第 1 區 游 泳 池 場 館 ( 每 年 生 產 的 電 量 約 為 度 ) 及 將 軍 澳 醫 院 擴 建 工 程 新 日 間 醫 療 服 務 大 樓 ( 每 年 生 產 的 電 量 約 為 度 ), 均 採 用 了 大 規 模 的 可 再 生 能 源 技 術 2. 所 生 產 的 電 量 受 多 個 因 素 影 響, 例 如 日 照 時 間 及 風 速 3. 所 減 少 碳 排 放 量 的 估 計, 是 根 據 二 氧 化 碳 排 放 系 數 為 每 度 電 0.7 公 斤 第 8 節 DEVB(W) - 第 275 頁

283 (2) 每 年 在 新 政 府 建 築 物 採 用 的 可 再 生 能 源 技 術 和 生 產 的 可 再 生 能 源 電 量, 須 視 乎 樓 宇 的 地 理 位 置 和 性 質 在 該 年 內 完 成 安 裝 的 可 再 生 能 源 設 施 數 目 和 規 模, 以 及 天 氣 情 況 ( 例 如 日 照 ) 而 定 在 年 度, 建 築 署 會 按 照 一 貫 做 法, 依 照 發 展 局 / 環 境 局 所 制 定 的 規 定, 在 可 行 的 情 況 下 在 所 有 新 建 築 物 工 程 項 目 採 用 可 再 生 能 源 技 術, 並 於 選 定 項 目 的 建 築 工 程 完 成 後 進 行 使 用 後 評 估, 以 評 核 部 分 已 安 裝 的 大 型 可 再 生 能 源 技 術 設 施 的 成 效 第 8 節 DEVB(W) - 第 276 頁

284 DEVB(W)196 ( 問 題 編 號 :4324) 總 目 : (25) 建 築 署 沒 有 指 定 (1) 監 察 及 諮 詢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建 築 署 署 長 ( 梁 冠 基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78): 根 據 綱 領 1, 當 局 下 年 度 會 推 廣 綠 化 屋 頂 和 垂 直 綠 化, 並 在 政 府 建 築 工 程 上 加 強 綠 化 園 境 及 樹 木 管 理 的 工 作, 請 問 政 府 : (1) 已 完 成 綠 化 屋 頂 和 垂 直 綠 化 的 政 府 建 築 物 數 目 分 別 為 何? (2) 現 時 已 完 成 綠 化 的 政 府 建 築 物 總 面 積, 以 及 佔 現 時 政 府 建 築 物 總 面 積 的 百 分 比 為 何? (2) 今 年 度 採 用 上 述 的 綠 化 工 程 開 支, 以 及 來 年 度 預 算 可 進 行 的 綠 化 項 目 數 量 和 開 支 為 何? (4) 當 局 在 來 年 度 繼 續 推 動 公 私 營 建 築 物 進 行 綠 化 屋 頂 和 垂 直 綠 化 改 善 工 程 的 方 法 詳 情 為 何? 涉 及 的 開 支 及 人 手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婉 嫻 議 員 (1) 從 2001 年 至 2014 年 3 月, 建 築 署 完 成 了 234 幢 建 築 物 的 屋 頂 綠 化 工 程 和 52 幢 建 築 物 的 垂 直 綠 化 工 程 (2) 擴 大 綠 化 覆 蓋 面 積 和 提 供 屋 頂 綠 化 和 垂 直 綠 化 以 加 強 綠 化 工 作, 是 建 築 署 持 續 推 行 的 措 施 雖 然 建 築 署 並 沒 有 所 有 已 完 成 工 程 的 綠 化 面 積 和 綠 化 比 率 之 統 計 數 字, 不 過 自 2010 年 起, 建 築 署 已 開 始 為 地 盤 面 積 超 過 平 方 米 的 新 工 程 項 目 收 集 綠 化 覆 蓋 率 的 統 計 數 字 從 2010 年 至 2013 年 12 月, 有 37 個 地 盤 面 積 超 過 平 方 米 的 工 程 項 目, 其 綠 化 覆 蓋 率 超 逾 20% (3) 在 年 度, 建 築 署 在 政 府 建 築 物 完 成 24 項 屋 頂 綠 化 工 程, 開 支 為 3,610 萬 元, 以 及 完 成 10 項 垂 直 綠 化 工 程, 開 支 為 300 萬 元 在 年 度, 建 築 署 將 會 於 政 府 建 築 物 完 成 20 項 屋 頂 綠 化 工 程, 預 算 開 支 為 2,220 萬 元, 另 會 於 政 府 建 築 物 完 成 9 項 垂 直 綠 化 工 程, 預 算 開 支 為 900 萬 元 (4) 建 築 署 一 直 於 工 程 項 目 中 包 含 屋 頂 綠 化 和 垂 直 綠 化 作 為 政 府 的 技 術 顧 問, 建 築 署 會 向 政 府 部 門 和 受 資 助 工 程 項 目 的 半 官 方 機 構 推 廣 最 佳 作 業 模 式 建 築 署 亦 會 與 相 關 專 業 團 體 和 組 織 保 持 緊 密 聯 繫, 促 進 彼 此 合 作, 共 同 在 業 界 推 廣 綠 化 園 境 和 樹 木 管 理 建 築 署 調 派 現 有 人 員 以 管 理 建 造 工 程 項 目 並 提 供 屋 頂 綠 化 和 垂 直 綠 化 的 技 術 諮 詢 服 務, 因 此 並 沒 有 上 述 工 作 所 涉 及 的 人 手 及 開 支 的 分 項 數 字 第 8 節 DEVB(W) - 第 277 頁

285 DEVB(W)197 ( 問 題 編 號 :6533) 總 目 : (25) 建 築 署 沒 有 指 定 (1) 監 察 及 諮 詢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建 築 署 署 長 ( 梁 冠 基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86): 多 個 國 家 早 已 推 廣 採 用 建 築 資 訊 模 型 科 技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 和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系 統 (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 全 面 實 時 掌 握 設 計 至 物 料 使 用, 減 少 浪 費 建 材 和 建 築 錯 誤 請 有 關 部 門 告 知 香 港 政 府 有 否 計 劃 : (1) 全 面 採 用 及 推 廣 以 上 兩 種 系 統 (2) 制 訂 相 關 系 統 使 用 標 準, 以 供 業 界 參 考 (3) 推 動 使 用 系 統 的 培 訓 有 關 推 行 計 劃 的 內 容 丶 人 手 及 撥 款 預 算 為 何?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莫 乃 光 議 員 (1) 建 築 資 訊 模 型 科 技 建 築 署 將 以 循 序 漸 進 模 式, 在 公 共 工 程 項 目 應 用 建 築 資 訊 模 型 技 術, 並 在 發 展 局 一 個 工 作 小 組 的 指 示 下, 已 選 定 試 驗 項 目 使 用 上 述 技 術, 以 評 估 其 成 效, 進 而 在 公 共 工 程 項 目 的 不 同 階 段 推 廣 有 關 技 術 在 年 度, 為 配 合 建 築 署 應 用 建 築 資 訊 模 型 技 術 而 採 購 的 軟 件 和 硬 件, 總 支 出 約 為 210 萬 元, 在 年 度 的 預 算 開 支 為 90 萬 元 而 應 用 建 築 資 訊 模 型 科 技 所 涉 及 的 人 力 資 源 將 由 建 築 署 現 有 資 源 調 撥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系 統 據 建 築 署 了 解,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系 統 是 一 套 商 業 管 理 模 型, 能 儲 存 和 管 理 來 自 業 務 各 階 段 的 數 據 ; 促 進 所 有 業 務 功 能 之 間 的 資 訊 流 通 ; 以 及 管 理 與 外 界 持 份 者 的 聯 繫, 從 而 提 高 業 務 的 質 素 和 效 率 及 財 務 管 理 建 築 署 現 已 應 用 多 個 資 訊 管 理 系 統, 在 資 源 規 劃 方 面 的 功 能 與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系 統 相 若 這 些 系 統 包 括 : 知 識 管 理 系 統 ; 自 動 化 通 訊 技 術 資 訊 及 運 作 網 絡 系 統 ; 工 程 項 目 資 料 系 統 ; 人 力 資 源 策 劃 系 統 ; 人 事 管 理 系 統 ; 投 訴 和 查 詢 處 理 系 統 ; 建 築 物 料 資 料 庫 系 統 等 第 8 節 DEVB(W) - 第 278 頁

286 - 2 - 上 述 資 訊 系 統 已 為 建 築 署 提 供 有 效 和 高 效 率 的 支 援 服 務 在 年 度, 已 完 成 開 發 和 優 化 的 資 訊 系 統 項 目 開 支 為 1,510 萬 元, 而 將 於 年 度 展 開 的 資 訊 系 統 項 目 開 支 為 2,470 萬 元 所 涉 及 的 人 力 資 源 將 由 建 築 署 現 有 資 源 調 撥 (2) 建 築 資 訊 模 型 科 技 據 建 築 署 了 解, 建 造 業 議 會 轄 下 環 境 創 新 及 技 術 專 責 委 員 會 已 成 立 一 個 工 作 小 組, 研 究 在 香 港 建 造 業 推 展 建 築 資 訊 模 型 技 術 策 略 工 作 小 組 已 聘 請 顧 問, 就 香 港 建 造 工 程 應 用 建 築 資 訊 模 型 技 術 一 事 制 訂 標 準 和 規 格 身 爲 工 作 小 組 成 員 之 一, 建 築 署 將 會 積 極 參 與 有 關 工 作, 為 建 造 業 制 訂 建 築 資 訊 模 型 技 術 標 準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系 統 建 築 署 沒 有 計 劃 為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系 統 制 訂 標 準, 供 建 造 業 參 考, 但 會 留 意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系 統 的 發 展 (3) 建 築 資 訊 模 型 科 技 建 築 署 會 繼 續 安 排 員 工 接 受 建 築 資 訊 模 型 技 術 訓 練, 內 容 涵 蓋 入 門 至 深 造 水 平 的 培 訓, 務 使 試 驗 項 目 能 夠 順 利 完 成, 並 逐 步 累 積 管 理 建 築 資 訊 模 型 技 術 的 專 業 知 識 在 年 度, 建 築 署 人 員 在 建 築 資 訊 模 式 技 術 方 面 的 培 訓 開 支 總 額 約 為 42 萬 元, 而 年 度 的 預 算 開 支 則 為 72 萬 元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系 統 建 築 署 已 採 用 數 個 與 企 業 資 源 規 劃 系 統 相 若 的 資 訊 管 理 系 統, 並 會 視 乎 員 工 的 需 要, 就 現 有 系 統 和 新 系 統 提 供 培 訓 第 8 節 DEVB(W) - 第 279 頁

287 DEVB(W)198 ( 問 題 編 號 :4680) 總 目 : (25) 建 築 署 (000) 運 作 開 支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建 築 署 署 長 ( 梁 冠 基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86): 就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的 聘 用 情 況, 請 提 供 以 下 資 料 : 年 度 ( 截 至 最 新 情 況 ) 使 用 中 介 公 司 的 合 約 數 目 ( ) 支 付 予 每 間 中 介 公 司 的 合 約 金 額 ( ) 每 間 中 介 公 司 的 合 約 服 務 期 ( )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的 人 數 ( )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的 職 位 分 佈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的 月 薪 分 佈 30,001 元 或 以 上 16,001 元 至 30,000 元 8,001 元 至 16,000 元 6,501 元 至 8,000 元 6,240 元 至 6,500 元 6,240 元 以 下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的 聘 用 年 期 15 年 以 上 10 年 至 15 年 5 年 至 10 年 3 年 至 5 年 1 年 至 3 年 少 於 1 年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佔 該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數 目 的 百 分 比 ( ) 支 付 予 中 介 公 司 的 金 額 佔 該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開 支 的 百 分 比 ( ) 曾 獲 發 放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員 工 人 數 ( ) 發 放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金 額 ( ) 曾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計 算 約 滿 酬 ( ) 金 的 員 工 人 數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計 算 約 滿 酬 金 ( ) 的 金 額 獲 得 有 薪 用 膳 時 間 的 人 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8 節 DEVB(W) - 第 280 頁

288 沒 有 有 薪 用 膳 時 間 的 人 數 ( ) 每 周 工 作 五 天 的 人 數 每 周 工 作 六 天 的 人 數 年 度 ( 截 至 最 新 情 況 ) ( ) ( ) ( ) 括 號 為 比 較 年 度 同 期 的 增 減 幅 度 的 百 分 比 提 問 人 : 王 國 興 議 員 建 築 署 在 和 年 度 並 無 採 購 任 何 中 介 服 務 第 8 節 DEVB(W) - 第 281 頁

289 DEVB(W)199 ( 問 題 編 號 :4681) 總 目 : (25) 建 築 署 (000) 運 作 開 支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建 築 署 署 長 ( 梁 冠 基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87): 就 外 判 員 工 的 聘 用 情 況, 請 提 供 以 下 資 料 : 年 度 ( 截 至 最 新 情 況 ) 使 用 外 判 服 務 的 合 約 數 目 ( ) 支 付 予 外 判 服 務 公 司 的 總 金 額 ( ) 每 間 外 判 服 務 公 司 的 合 約 服 務 期 ( ) 透 過 外 判 服 務 公 司 所 聘 請 的 外 判 員 工 人 數 ( ) 外 判 員 工 的 職 位 分 佈 ( 例 : 客 戶 服 務 物 業 管 理 保 安 清 潔 資 訊 科 技 等 ) 外 判 員 工 的 月 薪 分 佈 30,001 元 或 以 上 ( ) 16,001 元 至 30,000 元 ( ) 8,001 元 至 16,000 元 ( ) 6,501 元 至 8,000 元 ( ) 6,240 元 至 6,500 元 ( ) 6,240 元 以 下 ( ) 外 判 員 工 的 聘 用 年 期 15 年 以 上 10 年 至 15 年 5 年 至 10 年 3 年 至 5 年 1 年 至 3 年 少 於 1 年 外 判 員 工 佔 該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數 目 的 百 分 比 ( ) 支 付 予 外 判 服 務 公 司 的 金 額 佔 該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開 支 的 百 分 比 ( ) 曾 獲 發 放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員 工 人 數 ( ) 發 放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金 額 ( ) 曾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計 算 約 滿 ( ) 酬 金 的 員 工 人 數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計 算 約 滿 酬 ( ) ( ) ( ) ( ) ( ) ( ) ( ) 第 8 節 DEVB(W) - 第 282 頁

290 金 的 金 額 獲 得 有 薪 用 膳 時 間 的 人 數 沒 有 有 薪 用 膳 時 間 的 人 數 每 周 工 作 五 天 的 人 數 每 周 工 作 六 天 的 人 數 年 度 ( 截 至 最 新 情 況 ) ( ) ( ) ( ) ( ) ( ) 括 號 為 比 較 年 度 同 期 的 增 減 幅 度 的 百 分 比 提 問 人 : 王 國 興 議 員 建 築 署 使 用 多 種 外 判 服 務, 例 如 辦 公 室 清 潔 及 保 安 客 戶 服 務 物 業 管 理 服 務, 以 及 資 訊 科 技 所 要 求 的 資 料 現 載 列 於 下 文 (a) 外 判 服 務 合 約 的 宗 數 年 度 (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4 (0%) (b) 支 付 予 外 判 服 務 供 應 商 的 總 金 額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 百 萬 元 ) (+10.9%) (c) 外 判 服 務 合 約 的 服 務 期 服 務 期 年 度 (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合 約 宗 數 6 個 月 或 以 下 0 (-) 超 過 6 個 月 至 1 年 0 (-100%) 超 過 1 年 至 2 年 4 (+100%) 超 過 2 年 0 (-100%) 總 計 : 4 (0%) 第 8 節 DEVB(W) - 第 283 頁

291 (d) 經 過 外 判 服 務 供 應 商 僱 用 的 員 工 總 人 數 年 度 (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58 (-6.5%) (e) 外 判 員 工 人 數 ( 按 工 作 性 質 劃 分 ) 年 度 (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服 務 合 約 性 質 員 工 人 數 客 戶 服 務 4 (0%) 物 業 管 理 1 (0%) 保 安 10 (0%) 清 潔 8 (0%) 資 訊 科 技 35 (-10.3%) 總 計 : 58 (-6.5%) (f) 外 判 員 工 的 薪 酬 在 2011 年 5 月 1 日 實 施 法 定 最 低 工 資 後, 保 安 和 清 潔 服 務 合 約 的 承 辦 商 須 向 工 人 支 付 不 低 於 當 時 的 法 定 最 低 工 資 就 其 他 服 務 合 約 而 言, 我 們 只 訂 明 和 規 定 所 須 提 供 的 服 務 至 於 承 辦 商 僱 員 的 薪 金, 我 們 並 沒 有 相 關 資 料 (g) 外 判 員 工 的 服 務 期 僱 用 外 判 員 工 的 模 式 是 政 府 部 門 與 承 辦 商 簽 訂 服 務 合 約, 在 合 約 內 訂 明 承 辦 商 在 有 需 要 時 提 供 所 需 人 手 承 辦 商 只 要 符 合 政 府 部 門 的 規 定 ( 外 判 員 工 數 目 和 資 歷 及 / 或 工 作 經 驗 ), 便 可 在 合 約 期 內 基 於 不 同 原 因, 安 排 任 何 員 工 在 部 門 內 工 作 或 安 排 替 工 由 於 外 判 員 工 是 承 辦 商 的 僱 員, 承 辦 商 可 隨 意 調 配, 因 此, 我 們 並 無 有 關 外 判 員 工 服 務 期 的 資 料 (h) 外 判 員 工 佔 部 門 員 工 總 數 的 百 分 比 年 度 (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3.2% 第 8 節 DEVB(W) - 第 284 頁

292 (i) 支 付 予 外 判 服 務 供 應 商 的 金 額 佔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開 支 的 百 分 比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3.0% (j) 支 付 予 外 判 員 工 的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部 門 與 外 判 服 務 承 辦 商 簽 訂 合 約, 規 定 在 合 約 期 內 提 供 所 需 服 務 外 判 服 務 承 辦 商 則 與 外 判 員 工 簽 訂 合 約, 並 須 履 行 相 關 法 例 ( 包 括 僱 傭 條 例 ( 第 57 章 ) 和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計 劃 條 例 ( 第 485 章 )) 的 責 任 我 們 沒 有 承 辦 商 支 付 員 工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資 料 (j) 外 判 員 工 用 膳 時 間 外 判 員 工 是 由 承 辦 商 僱 用, 因 此 用 膳 時 間 是 否 有 薪, 是 由 雙 方 簽 訂 的 僱 傭 合 約 訂 定 我 們 並 沒 有 這 方 面 的 資 料 (k) 外 判 員 工 人 數 ( 按 工 作 日 數 劃 分 ) ( 註 1) 年 度 (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工 作 日 數 員 工 人 數 每 周 工 作 五 天 1 (0%) 每 周 工 作 六 天 16 (0%) ( 註 2) 其 他 1 (0%) 總 計 : 18 (0%) 註 1: 只 計 算 保 安 及 清 潔 服 務 合 約 的 員 工 數 目 註 2: 有 關 員 工 毎 月 只 須 提 供 服 務 一 次 ( ) 括 號 內 的 百 分 率 ( 數 字 為 零 除 外 ) 標 示 與 年 度 同 期 比 較 的 的 增 減 幅 度 第 8 節 DEVB(W) - 第 285 頁

293 DEVB(W)200 ( 問 題 編 號 :4682) 總 目 : (25) 建 築 署 (000) 運 作 開 支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建 築 署 署 長 ( 梁 冠 基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88): 就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聘 用 情 況, 請 提 供 以 下 資 料 : 年 度 ( 截 至 最 新 情 況 )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人 數 ( )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職 位 分 佈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薪 酬 開 支 ( )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月 薪 分 佈 30,001 元 或 以 上 16,001 元 至 30,000 元 8,001 元 至 16,000 元 6,501 元 至 8,000 元 6,240 元 至 6,500 元 6,240 元 以 下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聘 用 年 期 15 年 以 上 10 年 至 15 年 5 年 至 10 年 3 年 至 5 年 1 年 至 3 年 少 於 1 年 成 功 轉 職 為 公 務 員 的 人 數 ( )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佔 該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數 目 的 百 分 比 ( ) 支 付 予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金 額 佔 該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開 支 的 百 ( ) 分 比 曾 獲 發 放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員 工 人 數 ( ) 發 放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金 額 ( ) 曾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 ) 計 算 約 滿 酬 金 的 員 工 人 數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計 ( ) 算 約 滿 酬 金 的 金 額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8 節 DEVB(W) - 第 286 頁

294 第 8 節 DEVB(W) - 第 287 頁

295 獲 得 有 薪 用 膳 時 間 的 人 數 沒 有 有 薪 用 膳 時 間 的 人 數 每 周 工 作 五 天 的 人 數 每 周 工 作 六 天 的 人 數 年 度 ( 截 至 最 新 情 況 ) ( ) ( ) ( ) ( ) ( ) 括 號 為 比 較 年 度 同 期 的 增 減 幅 度 的 百 分 比 提 問 人 : 王 國 興 議 員 現 將 聘 用 非 公 務 員 全 職 合 約 僱 員 的 資 料 開 列 如 下 (a)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 按 工 作 性 質 劃 分 ) 年 度 (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工 作 性 質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專 業 工 作 27 (+22.7%) 技 術 及 監 督 工 作 0 (-100%) 一 般 行 政 工 作 11 (0%) 總 計 : 38 (+11.8%) (b)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總 薪 酬 開 支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 百 萬 元 ) (-11.3%) (c)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 按 薪 金 和 服 務 年 期 劃 分 ) 年 度 (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月 薪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30,001 元 或 以 上 31 (+29.2%) 16,001 元 至 30,000 元 7 (-30.0%) 8,001 元 至 16,000 元 0 (-) 6,501 元 至 8,000 元 0 (-) 6,241 元 至 6,500 元 0 (-) 6,240 元 或 以 下 0 (-) 總 計 : 38 (+11.8%) 第 8 節 DEVB(W) - 第 288 頁

296 年 度 (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服 務 年 期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15 年 或 以 上 0 (-) 10 年 至 15 年 以 下 0 (-) 5 年 至 10 年 以 下 0 (-) 3 年 至 5 年 以 下 4 (+33.3%) 1 年 至 3 年 以 下 18 (+12.5%) 1 年 以 下 16 (+6.7%) 總 計 : 38 (+11.8%) (d) ( 註 1) 獲 聘 為 公 務 員 的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8 (+166.7%) 註 1: 只 包 括 受 聘 為 建 築 署 內 公 務 員 的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有 關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是 通 過 公 開 公 平 及 具 競 爭 性 的 過 程 成 為 公 務 員 (e)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佔 部 門 員 工 總 數 的 百 分 比 年 度 (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2.1% (f)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員 工 開 支 佔 部 門 總 員 工 開 支 的 百 分 比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1.7% (g) 獲 發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23 (+27.8%) (h) 發 放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金 額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 百 萬 元 ) 1.16 (+22.7%) 第 8 節 DEVB(W) - 第 289 頁

297 (i) 曾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計 算 約 滿 酬 金 的 員 工 人 數 ( 註 2)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0 (j) ( 註 2)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計 算 約 滿 酬 金 的 金 額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 百 萬 元 ) 0 註 2: 根 據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有 關 聘 用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指 引,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約 滿 酬 金 金 額 加 上 政 府 為 其 作 出 的 強 積 金 供 款, 不 得 超 逾 該 僱 員 在 合 約 期 內 基 本 薪 金 總 額 的 10%( 非 技 術 性 工 作 ) 或 15%( 技 術 性 工 作 ) 政 府 計 算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約 滿 酬 金 時, 不 會 參 考 累 算 權 益 (k)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 按 用 膳 時 間 劃 分 ) 年 度 (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用 膳 時 間 類 別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有 薪 用 膳 時 間 38 (+11.8%) 無 薪 用 膳 時 間 0 (-) 總 計 : 38 (+11.8%) (l)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 按 工 作 日 數 劃 分 ) 年 度 ( 於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工 作 日 數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每 周 工 作 五 天 38 (+11.8%) 每 周 工 作 六 天 0 (-) 總 計 : 38 (+11.8%) ( ) 括 號 內 的 百 分 比 ( 數 字 為 零 除 外 ) 標 示 與 年 度 同 期 比 較 的 增 減 幅 度 第 8 節 DEVB(W) - 第 290 頁

298 DEVB(W)201 ( 問 題 編 號 :5228) 總 目 : (25) 建 築 署 (000) 運 作 開 支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建 築 署 署 長 ( 梁 冠 基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 2014 至 2015 年 度 建 築 署 到 中 國 大 陸 作 公 務 考 察 或 交 流 的 預 算 為 何? 請 告 知 計 劃 於 2014 至 2015 年 度 進 行 的 中 國 大 陸 公 務 考 察 或 交 流 的 主 題 有 關 當 局 如 何 避 免 公 務 外 訪 出 現 與 公 務 無 關 的 活 動? 有 關 當 局 又 如 何 避 免 更 改 造 訪 地 點 的 申 請 變 得 徒 具 形 式? 提 問 人 : 黃 毓 民 議 員 在 年 度, 建 築 署 人 員 如 有 運 作 需 要, 會 就 優 質 及 可 持 續 發 展, 和 保 養 社 區 設 施 方 面, 包 括 城 市 設 計 建 造 技 術, 以 及 建 造 業 的 最 佳 作 業 模 式 和 標 準, 到 中 國 大 陸 作 公 務 考 察 我 們 現 時 並 無 特 定 之 計 劃 公 務 考 察, 如 由 公 帑 支 付, 是 受 相 關 的 規 則 和 指 引 規 管, 以 確 保 能 被 有 效 監 察 和 公 帑 能 被 正 當 使 用 規 管 的 層 面 包 括 : 公 務 考 察 只 會 在 有 確 實 的 運 作 需 要 的 情 況 下 方 會 進 行 ; 所 有 公 務 考 察 都 會 在 進 行 前 獲 得 正 式 批 准, 並 避 免 非 官 方 活 動 ; 有 關 人 員 須 在 可 行 的 情 況 下 於 提 交 公 務 考 察 申 請 時 一 併 提 交 與 該 次 申 請 有 關 的 所 有 資 料 ; 如 及 後 有 任 何 安 排 上 的 更 改, 有 關 人 員 須 儘 快 通 知 批 核 人 員 以 便 其 評 估 是 否 需 要 重 新 考 慮 有 關 之 申 請 第 8 節 DEVB(W) - 第 291 頁

299 DEVB(W)202 ( 問 題 編 號 :4993) 總 目 : (25) 建 築 署 沒 有 指 定 (3) 設 施 發 展 管 制 人 員 : 建 築 署 署 長 ( 梁 冠 基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51): 關 於 策 劃 及 落 實 啟 德 的 政 府 設 施 ( 包 括 兒 童 專 科 卓 越 醫 療 中 心 政 府 合 署 學 校 及 康 樂 設 施 ), 現 時 啟 德 發 展 區 內 各 項 設 施 的 工 程 進 展 為 何? 提 問 人 : 胡 志 偉 議 員 由 建 築 署 負 責 的 啟 德 發 展 計 劃 的 17 項 政 府 設 施 工 程 進 度 如 下 : 項 目 工 程 編 號 工 程 名 稱 工 程 進 度 GA 啟 德 郵 輪 碼 頭 發 展 的 郵 輪 碼 頭 大 樓 及 附 屬 設 施 已 於 2013 年 5 月 竣 工 BF 九 龍 灣 祥 業 街 消 防 局 暨 救 護 設 施 興 建 計 劃 已 於 2013 年 6 月 竣 工 RO 九 龍 城 區 啟 德 跑 道 公 園 第 1 期 正 進 行 建 造 工 程 RO 觀 塘 海 濱 花 園 ( 第 二 期 ) 正 進 行 建 造 工 程 KA 在 啟 德 發 展 區 興 建 工 業 貿 易 大 樓 正 進 行 建 造 工 程 EP 九 龍 啟 德 發 展 計 劃 ( 地 盤 1A 3)1 所 設 有 30 間 課 室 的 小 學 正 進 行 建 造 工 程 EP 九 龍 啟 德 發 展 計 劃 ( 地 盤 1A 4) 1 所 設 有 30 間 課 室 的 小 學 正 進 行 建 造 工 程 MM 設 立 兒 童 專 科 卓 越 醫 療 中 心 正 進 行 建 造 工 程 LP 東 九 龍 總 區 總 部 及 行 動 基 地 暨 牛 頭 角 分 區 警 署 正 在 評 審 標 書 ET 九 龍 啟 德 發 展 計 劃 ( 地 盤 5C 5)2 所 特 殊 學 校 正 進 行 設 計 ES 九 龍 啟 德 發 展 計 劃 ( 地 盤 1A 2)1 所 設 有 30 間 課 室 的 中 學 正 籌 劃 施 工 前 工 程 RO 九 龍 城 區 啟 德 大 道 公 園 休 憩 用 地 正 進 行 設 計 RO 海 心 公 園 擴 建 工 程 以 提 供 海 濱 長 廊 及 重 置 高 山 道 公 園 網 球 場 正 進 行 設 計 KA 啟 德 發 展 區 稅 務 大 樓 正 就 規 劃 申 請 進 行 顧 第 8 節 DEVB(W) - 第 292 頁

300 問 研 究 項 目 工 程 編 號 工 程 名 稱 工 程 進 度 RO 啟 德 兒 童 專 科 卓 越 醫 療 中 心 後 面 的 海 濱 長 廊 正 籌 劃 施 工 前 工 程 RS-1 啟 德 體 育 園 區 施 工 前 工 程 正 籌 劃 施 工 前 工 程 RS-2 啟 德 體 育 園 區 建 造 工 程 正 進 行 籌 劃 工 作 第 8 節 DEVB(W) - 第 293 頁

301 DEVB(W)203 ( 問 題 編 號 :5042) 總 目 : (25) 建 築 署 沒 有 指 定 (1) 監 察 及 諮 詢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建 築 署 署 長 ( 梁 冠 基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97): 就 綱 領 中 署 方 轄 下 資 助 工 程 組 的 工 作, 請 告 知 本 會 在 年, 因 應 近 年 基 本 建 設 工 程 的 開 支 不 斷 上 升, 有 沒 有 檢 討 先 設 計 後 建 造 及 設 計 及 建 造 兩 種 合 約 模 式 對 招 標 開 支 的 影 響? 如 有, 有 關 檢 討 涉 及 的 人 手 及 開 支 為 何? 提 問 人 : 胡 志 偉 議 員 資 助 工 程 是 指 由 資 助 機 構 僱 用 顧 問 公 司 和 承 建 商 進 行 的 私 人 工 程 根 據 由 建 築 署 內 部 資 源 於 2012 年 對 基 本 建 設 工 程 進 行 的 檢 討, 每 種 採 購 模 式 均 有 其 優 點 和 局 限 資 助 工 程 所 用 的 採 購 模 式, 會 由 顧 問 公 司 視 乎 工 程 的 規 模 範 圍 複 雜 程 度 和 該 項 工 程 是 否 特 別 需 要 某 些 專 門 技 術 而 作 出 建 議 如 有 需 要, 建 築 署 會 就 此 提 供 技 術 意 見 第 8 節 DEVB(W) - 第 294 頁

302 DEVB(W)204 ( 問 題 編 號 :5412)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7): 特 別 留 意 的 事 項 提 及 將 會 研 究 發 展 岩 洞 及 城 市 地 下 空 間, 預 計 研 究 需 時 多 久? 預 計 何 時 開 展 諮 詢 工 作? 提 問 人 : 陳 克 勤 議 員 相 關 研 究 項 目 的 資 料 載 列 如 下 : (1) 岩 洞 發 展 長 遠 策 略 本 研 究 已 於 2012 年 9 月 展 開, 預 期 2015 年 12 月 完 成 通 過 該 項 研 究, 我 們 會 制 定 推 動 岩 洞 發 展 的 政 策 指 引, 編 制 全 港 性 的 岩 洞 總 綱 圖, 以 及 訂 立 一 個 推 行 計 劃 把 適 合 的 政 府 設 施 有 系 統 地 遷 移 至 岩 洞 以 上 工 作 尚 在 進 行 階 段 公 眾 諮 詢 預 計 於 2015 年 第 一 季 展 開 (2) 香 港 城 市 地 下 空 間 發 展 研 究 本 研 究 已 於 2013 年 12 月 展 開, 預 期 2015 年 12 月 完 成 這 個 全 港 性 的 研 究 旨 在 識 別 有 潛 力 發 展 城 市 地 下 空 間 的 地 點, 並 着 眼 於 如 何 增 加 可 用 空 間 以 作 商 業 及 其 他 用 途 和 優 化 市 區 的 連 接 性 本 項 目 現 正 處 於 制 定 研 究 方 法 的 階 段 公 眾 諮 詢 預 計 於 2014 年 第 四 季 展 開 (3) 城 市 地 下 空 間 發 展.. 策 略 性 地 區 先 導 研 究 這 項 擬 議 研 究 將 會 就 4 個 先 導 的 策 略 性 市 區 地 點, 即 (i) 尖 沙 咀 西 (ii) 銅 鑼 灣 (iii) 跑 馬 地 及 (iv) 金 鐘 / 灣 仔, 探 討 其 發 展 地 下 空 間 的 潛 力 研 究 主 要 包 括 為 每 個 策 略 性 市 區 地 點 編 制 地 下 空 間 發 展 總 綱 圖, 並 為 優 先 項 目 進 行 概 括 性 技 術 評 估 如 獲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撥 款, 我 們 計 劃 在 2014 年 下 半 年 開 展 這 項 擬 議 研 究, 並 預 計 於 30 個 月 內 完 成 在 研 究 展 開 後, 我 們 會 與 顧 問 公 司 制 定 公 眾 諮 詢 時 間 表 第 8 節 DEVB(W) - 第 295 頁

303 DEVB(W)205 ( 問 題 編 號 :3710)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000) 運 作 開 支 (4) 斜 坡 安 全 及 岩 土 工 程 標 準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27): 請 按 地 區 列 出 上 個 財 政 年 度, 政 府 在 進 行 斜 坡 維 修 工 作 時 曾 砍 伐 及 補 種 樹 木 的 數 目 與 相 關 開 支 提 問 人 : 陳 家 洛 議 員 斜 坡 維 修 工 程 由 各 有 關 負 責 斜 坡 維 修 的 部 門 進 行, 工 程 主 要 涉 及 簡 單 的 工 序, 例 如 清 理 排 水 渠 內 的 雜 物 及 修 補 斜 坡 護 面 破 裂 的 地 方, 以 維 持 人 造 斜 坡 在 良 好 狀 況 根 據 各 部 門 提 供 的 資 料, 在 年 度 進 行 斜 坡 維 修 工 程 期 間, 並 無 砍 伐 樹 木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在 長 遠 防 治 山 泥 傾 瀉 計 劃 下 進 行 人 造 斜 坡 的 防 止 山 泥 傾 瀉 工 程 及 天 然 山 坡 的 山 泥 傾 瀉 風 險 緩 減 工 程 在 年 度, 本 署 在 長 遠 防 治 山 泥 傾 瀉 計 劃 下 進 行 這 些 工 程 而 砍 伐 及 新 種 的 樹 木 數 量 載 於 下 表 因 砍 伐 樹 木 和 種 植 樹 木 屬 防 治 山 泥 傾 瀉 工 程 的 一 部 分, 我 們 沒 有 相 關 工 作 開 支 的 獨 立 分 項 數 字 註 財 政 年 度 地 區 砍 伐 的 樹 木 數 量 ( 直 至 2014 年 2 月 底 ) 新 種 的 樹 木 數 量 香 港 島 九 龍 新 界 離 島 21 0 總 計 註 : 這 些 樹 木 是 因 為 其 健 康 狀 況 或 需 要 進 行 山 泥 傾 瀉 防 治 工 程 而 被 砍 伐, 它 們 並 非 古 樹 名 木 第 8 節 DEVB(W) - 第 296 頁

304 DEVB(W)206 ( 問 題 編 號 :4902)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4) 斜 坡 安 全 及 岩 土 工 程 標 準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29): 1. 過 去 一 個 財 政 年 度, 各 區 議 會 分 區 分 別 以 噴 漿 泥 釘 或 其 他 方 式 完 成 的 斜 坡 改 善 工 程 數 量, 及 每 種 工 程 的 平 均 開 支 為 何? 2. 去 年 有 多 少 個 斜 坡 在 沒 有 即 時 危 險 的 情 況 下 以 噴 漿 方 式 進 行 改 善 工 程? 當 中 有 多 少 個 在 完 成 鞏 固 工 程 後 有 實 行 外 觀 緩 解 措 施 ( 如 使 用 著 色 噴 漿 進 行 綠 化 等 等 )? 請 按 緩 解 措 施 種 類 提 供 有 關 數 據 及 詳 細 開 支 ; 3. 去 年 有 多 少 個 私 人 斜 坡 業 主 以 噴 漿 方 式 進 行 斜 坡 改 善 工 程? 署 方 有 否 撥 出 資 源 鼓 勵 私 人 業 主 改 用 其 他 方 式 進 行 有 關 工 程, 詳 情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家 洛 議 員 年 度,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在 長 遠 防 治 山 泥 傾 瀉 計 劃 下 共 鞏 固 了 151 幅 人 造 斜 坡, 當 中 143 幅 斜 坡 以 泥 釘 鞏 固, 另 外 8 幅 則 以 其 他 方 式 鞏 固, 例 如 填 土 再 壓 實 在 這 些 鞏 固 了 的 人 造 斜 坡 中, 有 106 幅 採 用 植 被 作 護 面, 而 其 餘 的 44 幅 斜 坡 因 陡 峭 或 屬 岩 質 斜 坡 等 原 因, 不 適 合 應 用 植 被 護 面 而 採 用 了 噴 漿 作 護 面 餘 下 的 一 幅 斜 坡 則 以 砌 石 護 面 以 泥 釘 鞏 固 的 斜 坡, 泥 釘 工 程 的 平 均 費 用 約 為 每 幅 斜 坡 235 萬 元 以 噴 漿 作 為 主 要 護 面 的 斜 坡, 提 供 斜 坡 噴 漿 護 面 的 平 均 費 用 約 為 每 幅 斜 坡 28 萬 元 以 植 被 為 護 面 的 斜 坡, 提 供 植 被 護 面 的 平 均 費 用 約 為 每 幅 斜 坡 10 萬 元 我 們 沒 有 按 區 議 會 分 區 劃 分 的 斜 坡 改 善 工 程 數 量 的 現 成 分 項 資 料 年 度, 所 有 在 長 遠 防 治 山 泥 傾 瀉 計 劃 下 鞏 固 的 151 幅 人 造 斜 坡 均 不 屬 有 即 時 及 明 顯 危 險 類 別, 但 基 於 安 全 考 慮 需 要 加 固 ; 其 中 44 幅 斜 坡 因 陡 峭 或 屬 岩 質 斜 坡 等 原 因, 不 適 合 應 用 植 被 護 面 而 使 用 了 著 色 噴 漿 作 護 面 為 這 些 斜 坡 提 供 著 色 噴 漿 所 涉 及 的 工 程 費 用 約 為 1,540 萬 元 3. 我 們 沒 有 有 關 私 人 斜 坡 業 主 以 噴 漿 方 式 進 行 斜 坡 維 修 或 鞏 固 工 程 的 統 計 資 料 政 府 一 直 致 力 改 善 本 港 斜 坡 的 外 觀 屋 宇 署 已 於 2004 年 發 出 認 可 人 士 註 冊 結 構 工 程 師 及 註 冊 岩 土 工 程 師 作 業 備 考 第 ADV23 號 改 善 人 造 斜 坡 及 擋 土 牆 的 視 覺 外 貌 及 美 化 其 景 觀, 建 議 專 業 人 士 進 行 斜 坡 維 修 或 鞏 固 工 程 時, 採 用 綠 化 措 施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亦 出 版 了 美 化 斜 坡 及 擋 土 牆 簡 易 指 南, 旨 在 幫 助 和 鼓 勵 私 人 斜 坡 業 主 在 策 劃 斜 坡 工 程 時, 能 同 時 為 斜 坡 加 入 美 化 元 素 我 們 會 在 進 行 宣 傳 活 動 ( 例 如 巡 迴 展 覽 公 開 講 座 外 訪 ) 時, 派 發 該 小 冊 子 給 斜 坡 業 主 和 業 主 立 案 法 團 等 這 本 指 南 亦 可 從 香 港 斜 坡 安 全 網 頁 ( hkss.cedd.gov.hk) 下 載 另 外,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社 區 諮 詢 服 務 組 亦 主 動 提 供 外 展 服 務, 為 私 人 斜 坡 業 主 就 斜 坡 鞏 固 維 修 和 美 化 工 程 提 供 指 引 及 協 助 第 8 節 DEVB(W) - 第 297 頁

305 DEVB(W)207 ( 問 題 編 號 :4320)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63): 根 據 綱 領 3, 當 局 將 會 在 來 年 度 完 成 九 龍 東 環 保 連 接 系 統 的 公 眾 諮 詢, 以 便 展 開 詳 細 可 行 性 研 究, 請 問 政 府.. 1. 當 局 今 年 度 就 九 龍 東 環 保 連 接 系 統 向 機 構 及 團 體 進 行 諮 詢 的 次 數 為 何, 參 與 諮 詢 的 機 構 及 團 體 名 稱 為 何? 涉 及 的 人 手 及 支 出 為 何? 今 年 度 當 局 舉 辦 公 眾 參 與 工 作 坊 的 次 數 為 何? 參 與 人 數 為 何? 公 眾 諮 詢 開 展 至 今 合 共 收 到 多 少 市 民 意 見? 支 持 及 反 對 上 述 項 目 的 百 分 比 為 何? 2. 可 行 性 研 究 何 時 展 開 及 完 成? 涉 及 的 人 手 及 支 出 為 何? 當 局 何 時 公 布 上 述 項 目 的 實 施 策 略? 提 問 人 : 陳 婉 嫻 議 員 1. 繼 向 關 注 環 保 連 接 系 統 的 持 份 者 進 行 連 串 的 非 正 式 簡 介 會 後, 我 們 就 該 系 統 於 2013 年 10 月 底 展 開 為 期 三 個 月 的 第 二 階 段 公 眾 諮 詢 活 動, 並 參 與 了 合 共 10 場 正 式 的 諮 詢 論 壇 及 會 議 參 與 第 二 階 段 公 眾 諮 詢 的 機 構 包 括 觀 塘 區 議 會 九 龍 城 區 議 會 黃 大 仙 區 議 會 海 濱 事 務 委 員 會 轄 下 的 啟 德 海 濱 發 展 專 責 小 組 海 上 業 界 代 表 香 港 工 程 師 學 會 香 港 規 劃 師 學 會 香 港 測 量 師 學 會 香 港 運 輸 物 流 學 會 英 國 公 路 及 運 輸 學 會 香 港 分 會 英 國 皇 家 特 許 測 量 師 學 會 香 港 分 會 香 港 城 市 設 計 學 會 九 龍 巴 士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鐵 路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電 車 有 限 公 司 和 麗 港 城 居 民 我 們 在 顧 問 的 支 援 下, 調 配 內 部 人 手 資 源 進 行 第 二 階 段 公 眾 諮 詢 工 作, 在 年 度 涉 及 的 開 支 約 為 60 萬 元 第 二 階 段 公 眾 諮 詢 期 間, 我 們 舉 行 了 一 場 公 眾 論 壇, 該 公 眾 論 壇 有 78 人 參 與 根 據 觀 察 所 得, 我 們 提 出 就 環 保 連 接 系 統 進 行 詳 細 可 行 性 研 究 作 為 下 一 階 段 工 作 的 建 議, 獲 得 普 遍 支 持 我 們 現 正 整 理 所 蒐 集 的 意 見, 以 期 在 今 年 第 二 季 向 立 法 會 發 展 事 務 委 員 匯 報 有 關 結 果 2. 如 獲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撥 款, 我 們 計 劃 在 2015 年 年 初 展 開 擬 議 的 環 保 連 接 系 統 詳 細 可 行 性 研 究, 以 期 在 約 2 年 內 完 成 該 項 研 究 會 由 一 個 工 程 項 目 小 組 負 責, 成 員 主 要 包 括 一 名 高 級 工 程 師 和 一 名 工 程 師 我 們 現 正 檢 討 詳 細 可 行 性 研 究 的 整 體 項 目 預 算 詳 細 可 行 性 研 究 將 探 討 並 建 議 環 保 連 接 系 統 的 實 施 策 略, 並 制 訂 未 來 公 眾 諮 詢 活 動 計 劃 第 8 節 DEVB(W) - 第 298 頁

306 DEVB(W)208 ( 問 題 編 號 :4322)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69): 根 據 綱 領 3, 當 局 下 年 度 繼 續 進 行 啟 德 明 渠 進 口 道 及 觀 塘 避 風 塘 的 水 質 改 善 措 施, 請 問 政 府 : 1. 當 局 今 年 度 就 上 述 工 程 進 度 為 何? 涉 及 的 開 支 及 人 手 分 別 為 何? 水 質 有 否 改 善, 如 有, 詳 情 為 何, 當 局 水 質 抽 樣 化 驗 的 次 數 為 何? 啟 德 明 渠 進 口 道 及 觀 塘 避 風 塘 的 水 質 是 否 符 合 標 準? 2. 當 局 來 年 度 繼 續 進 行 上 述 措 施, 工 程 範 圍 詳 情 為 何? 涉 及 的 人 手 及 開 支 為 何? 工 程 能 否 如 期 完 成? 如 否,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婉 嫻 議 員 1. 我 們 繼 續 進 行 工 務 計 劃 項 目 745CL 的 啟 德 明 渠 進 口 道 及 觀 塘 避 風 塘 第 1 期 改 善 工 程, 並 已 於 年 度 大 致 完 成 其 中 的 疏 浚 工 程 堤 岸 維 修 和 修 復 工 程, 以 及 第 一 輪 以 生 物 除 污 法 處 理 海 床 的 沉 積 物 除 了 以 生 物 除 污 法 處 理 海 床 沉 積 物, 還 有 其 他 措 施 改 善 啓 德 明 渠 進 口 道 和 觀 塘 避 風 塘 的 水 質, 包 括 由 渠 務 署 在 啓 德 發 展 區 腹 地 進 行 排 水 及 污 水 系 統 改 善 工 程 我 們 一 直 定 期 收 集 水 和 沉 積 物 樣 本, 以 監 測 啟 德 明 渠 進 口 道 和 觀 塘 避 風 塘 範 圍 內 的 水 質 以 評 估 改 善 措 施 的 成 效 到 目 前 為 止, 有 關 異 味 問 題 普 遍 受 控, 而 溶 氧 水 平 已 逐 漸 增 加, 大 腸 桿 菌 含 量 亦 已 減 少, 反 映 啟 德 明 渠 進 口 道 和 觀 塘 避 風 塘 的 水 質 正 在 改 善 中 為 探 討 在 啟 德 明 渠 進 口 道 和 觀 塘 避 風 塘 實 施 進 一 步 改 善 措 施 的 範 圍, 我 們 在 工 務 計 劃 項 目 738CL 下 正 覆 檢 前 機 場 跑 道 北 端 的 都 會 公 園 下 面 擬 建 一 個 缺 口 的 建 議 我 們 在 年 度 共 投 放 約 6,300 萬 元 於 工 務 計 劃 項 目 738CL 及 745CL 之 上 除 其 他 職 責 外, 兩 個 不 同 的 工 程 小 組 ( 每 組 由 一 名 高 級 工 程 師 及 一 名 工 程 師 組 成 ) 兼 負 這 兩 個 項 目, 並 由 顧 問 及 一 些 內 部 文 書 及 技 術 人 員 提 供 支 援 2. 在 年 度, 上 文 (1) 提 及 的 兩 個 工 程 小 組 會 繼 續 進 行 有 關 改 善 措 施 的 工 作 我 們 的 目 標 是 在 工 務 計 劃 項 目 745CL 下 完 成 啟 德 明 渠 進 口 道 和 觀 塘 避 風 塘 餘 下 的 生 物 除 污 工 程, 並 在 工 務 計 劃 項 目 738CL 下 落 實 在 啟 德 明 渠 進 口 道 和 觀 塘 避 風 塘 實 施 進 一 步 改 善 措 施 的 設 計, 包 括 在 都 會 公 園 下 面 建 造 缺 口 的 建 議 年 度 的 預 算 開 支 約 為 9,200 萬 元 我 們 會 如 期 完 成 啟 德 明 渠 進 口 道 和 觀 塘 避 風 塘 的 改 善 工 程, 以 配 合 分 期 推 行 的 啟 德 發 展 計 劃 第 8 節 DEVB(W) - 第 299 頁

307 第 8 節 DEVB(W) - 第 300 頁

308 DEVB(W)209 ( 問 題 編 號 :3493)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運 輸 及 房 屋 局 局 長 民 政 事 務 局 局 長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23): 2014 年 當 局 在 綱 領 (3) 下 的 人 手 編 制 淨 增 加 62 個 職 位, 請 詳 列 有 關 職 級 工 作 範 圍 及 薪 酬 提 問 人 : 張 超 雄 議 員 為 應 付 下 列 綱 領 (3) 工 作 範 疇 引 起 的 新 增 工 作 量, 年 度 新 開 設 的 職 位 如 下 : 年 度 新 增 職 位 數 目 項 目 工 作 範 疇 首 長 級 專 業 技 術 及 一 般 總 數 1 就 多 項 發 展 項 目 進 行 研 究 及 / 或 實 施 事 註 宜, 項 目 涵 蓋 新 界 北 發 展 大 嶼 山 發 展 新 發 展 區 錦 田 南 經 土 地 用 途 檢 討 物 色 的 具 潛 力 土 地 港 珠 澳 大 橋 香 港 口 岸 人 工 島 上 蓋 發 展 地 下 空 間 發 展 及 維 港 以 外 適 度 填 海 2 實 施 啟 德 發 展 計 劃 的 項 目 及 進 行 九 龍 東 環 保 連 接 系 統 的 詳 細 可 行 性 研 究 3 研 究 及 / 或 實 施 其 他 土 地 平 整 與 基 礎 設 施 工 程 4 西 九 龍 文 化 區 綜 合 性 地 庫 的 規 劃 與 設 註 計 工 作 5 總 部 支 援 服 務 總 數 上 述 數 字 減 去 9 個 在 年 度 綱 領 (3) 下 屆 滿 的 有 時 限 職 位 後, 年 度 淨 增 加 職 位 是 (71-9)=62 個 在 綱 領 (3) 下 淨 增 加 62 個 職 位 的 每 年 員 工 費 用, 按 薪 級 中 點 估 計 的 年 薪 值 為 4,650 萬 元 註 : 開 設 首 長 級 職 位 須 獲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第 8 節 DEVB(W) - 第 301 頁

309 DEVB(W)210 ( 問 題 編 號 :3310)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54): 1. 預 算 案 第 118( 七 ) 段 表 示, 為 銅 鑼 灣 跑 馬 地 金 鐘 / 灣 仔 和 尖 沙 咀 西 四 個 策 略 性 地 區 研 究 發 展 地 下 空 間 請 問 有 關 先 導 研 究 將 於 今 年 何 時 展 開? 進 行 先 導 研 究 時 會 否 先 與 當 區 區 議 會 溝 通? 2. 另 外, 現 時 銅 鑼 灣 灣 仔 和 尖 沙 咀 西 等 地, 平 日 和 假 日 都 已 有 人 滿 之 患, 若 再 發 展 地 下 商 業 空 間, 會 否 令 區 內 人 流 / 車 流 更 多 更 擠 逼, 影 響 該 區 交 通 和 市 民 生 活 空 間 呢? 先 導 研 究 會 否 同 時 考 慮 這 些 因 素? 提 問 人 : 鍾 樹 根 議 員 1. 如 獲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撥 款, 我 們 計 劃 在 2014 年 下 半 年 開 展 這 項 擬 議 先 導 研 究, 並 預 計 於 30 個 月 內 完 成 我 們 已 就 該 項 擬 議 的 先 導 研 究 諮 詢 相 關 的 區 議 會, 亦 會 在 研 究 過 程 中 繼 續 與 區 議 會 保 持 溝 通 2. 該 項 擬 議 的 先 導 研 究 除 了 構 思 如 何 創 建 空 間 以 作 商 業 及 其 他 用 途, 還 旨 在 加 強 這 些 地 區 的 連 接 性 規 劃 完 善 的 地 下 空 間 發 展 能 締 造 良 好 機 會 以 紓 緩 現 有 的 交 通 問 題, 透 過 減 少 人 車 爭 路, 從 而 改 善 行 人 安 全 及 優 化 路 面 行 人 通 道 環 境 此 外, 透 過 發 展 地 下 空 間 以 連 接 現 有 和 已 規 劃 的 建 築 物 和 公 共 運 輸 網 絡, 有 助 疏 導 地 面 擠 擁 的 人 流, 以 及 改 善 通 往 鄰 近 地 區 的 暢 達 性 該 項 研 究 將 會 建 議 優 先 工 程 項 目 的 概 念 性 設 計 方 案, 並 將 就 其 對 道 路 交 通 和 行 人 流 通 的 影 響 作 出 評 估, 以 及 建 議 所 需 的 緩 解 措 施 第 8 節 DEVB(W) - 第 302 頁

310 DEVB(W)211 ( 問 題 編 號 :5632)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6): 當 局 有 否 打 算 於 元 朗 區 及 天 水 圍 增 建 及 完 善 單 車 徑 和 相 關 配 套 措 施? 如 有, 有 關 詳 情 及 開 支 為 何? 如 無,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何 俊 仁 議 員 目 前, 我 們 正 發 展 新 界 單 車 徑 網 絡 屯 門 至 上 水 ( 經 元 朗 ) 段 的 單 車 徑 工 程 項 目, 包 括 建 造 新 單 車 徑 及 相 關 配 套 設 施, 例 如 匯 合 中 心 洗 手 間 休 息 處 及 單 車 租 賃 站, 並 會 在 現 有 單 車 徑 路 段 進 行 改 善 工 程 屯 門 至 上 水 段 單 車 徑 的 第 一 階 段 工 程 在 2013 年 11 月 展 開 工 程 包 括 在 元 朗 及 上 水 建 造 2.5 公 里 長 的 新 單 車 徑 和 相 關 的 配 套 設 施, 以 及 在 屯 門 元 朗 和 天 水 圍 的 現 有 4.5 公 里 長 單 車 徑 路 段 進 行 改 善 工 程 第 一 階 段 工 程 的 核 准 項 目 預 算 費 用 為 億 元 在 年 度 及 年 度 的 預 算 項 目 開 支 分 別 為 2,700 萬 元 和 5,500 萬 元 屯 門 至 上 水 段 單 車 徑 的 餘 下 工 程, 其 中 包 括 在 元 朗 及 上 水 建 造 11 公 里 長 的 新 單 車 徑 和 相 關 的 配 套 設 施, 則 正 在 詳 細 設 計 階 段 第 8 節 DEVB(W) - 第 303 頁

311 DEVB(W)212 ( 問 題 編 號 :6360)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53): 港 珠 澳 大 橋 及 該 計 劃 下 的 香 港 口 岸 香 港 接 線 和 屯 門 至 赤 鱲 角 連 接 路 為 北 大 嶼 山 提 供 發 展 橋 頭 經 濟 的 機 遇, 有 關 北 大 嶼 山 的 發 展 方 針 規 劃 詳 情 涉 及 開 支 及 人 員 數 目 為 何 ; 年 度 發 展 局 會 否 就 此 事 展 開 公 眾 諮 詢 社 區 影 響 研 究 及 環 境 影 響 評 估 報 告, 其 完 成 日 期 涉 及 開 支 及 人 員 數 目 預 算 分 別 為 何 提 問 人 : 郭 家 麒 議 員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透 過 顧 問 就 北 大 嶼 山 區 三 個 不 同 地 點 進 行 研 究 如 獲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撥 款, 我 們 會 開 展 港 珠 澳 大 橋 香 港 口 岸 人 工 島 上 蓋 發 展 的 規 劃 工 程 及 建 築 研 究, 以 確 定 人 工 島 上 蓋 及 地 下 空 間 作 擬 議 商 業 發 展 的 可 行 性, 並 優 化 有 關 的 發 展 範 圍 和 規 模, 藉 此 充 分 利 用 口 岸 的 獨 特 地 利 優 勢 以 發 展 橋 頭 經 濟 及 與 大 嶼 山 其 他 旅 遊 景 點 和 商 貿 點 產 生 協 同 效 應 該 研 究 將 由 顧 問 進 行, 計 劃 在 2014 年 8 月 開 展, 並 於 2016 年 9 月 完 成 有 關 的 研 究 估 計 研 究 費 用 為 6,190 萬 元 ( 按 付 款 當 日 價 格 計 算 ) 4 名 內 部 專 業 人 員 將 會 參 與 顧 問 管 理 東 涌 方 面, 現 時 我 們 正 進 行 規 劃 及 工 程 研 究, 就 擴 展 東 涌 新 市 鎮 制 定 全 面 的 發 展 建 議, 以 滿 足 未 來 房 屋 及 商 業 發 展 的 需 求 該 項 由 顧 問 進 行 的 研 究 已 於 2012 年 1 月 開 展, 預 計 於 2015 年 完 成 研 究 預 算 約 為 4,400 萬 元 ( 按 付 款 當 日 價 格 計 算 ) 3 名 內 部 專 業 人 員 參 與 顧 問 管 理 我 們 現 正 計 劃 為 欣 澳 進 行 規 劃 及 工 程 研 究, 以 審 視 該 區 填 海 的 技 術 可 行 性 及 規 劃 將 來 土 地 用 途 的 建 議, 當 中 包 括 旅 遊 娛 樂 及 休 閒 設 施 如 獲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撥 款, 我 們 計 劃 在 2014 年 8 月 展 開 該 研 究, 預 計 在 2016 年 下 半 年 完 成 按 付 款 當 日 價 格 計 算, 研 究 的 最 新 預 算 費 用 約 為 9,600 萬 元 該 研 究 將 由 顧 問 進 行, 並 會 由 3 名 內 部 專 業 人 員 參 與 管 理 上 述 研 究 會 根 據 環 境 保 護 影 響 評 估 條 例 的 法 定 要 求 進 行 評 估, 涵 蓋 與 各 項 擬 議 發 展 有 關 的 環 境 事 項 我 們 亦 會 在 研 究 進 行 期 間 諮 詢 公 眾 第 8 節 DEVB(W) - 第 304 頁

312 DEVB(W)213 ( 問 題 編 號 :5568)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66) : 運 輸 及 房 屋 ( 運 輸 科 ) 管 制 人 員 報 告 內 (485 頁 ) 綱 領 (2) 的 宗 旨 曾 提 到 當 局 會 管 理 道 路 的 使 用, 減 少 交 通 擠 塞, 並 促 進 道 路 安 全 ; 以 及 在 交 通 運 輸 的 範 疇 內, 支 持 改 善 環 境 的 措 施, 請 告 知 : (a) 盡 快 完 成 連 接 大 埔 區 元 朗 區 北 區 的 單 車 徑 網 絡 和 相 關 設 施 是 否 包 括 在 今 年 計 劃 之 內? (b) 若 是, 詳 細 內 容 為 何? (c) 若 否, 是 否 包 括 在 其 他 分 目? 詳 細 內 容 為 何? (d) 若 (c) 為 否,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劉 慧 卿 議 員 推 展 新 界 單 車 徑 網 絡 的 工 作, 已 於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管 制 人 員 報 告 綱 領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 第 112 頁 ) 中 提 及 在 年 度 及 年 度, 單 車 徑 網 絡 正 進 行 及 計 劃 進 行 的 工 作 如 下 : 路 段 分 段 工 作 馬 鞍 山 至 屯 門 荃 灣 至 屯 門 馬 鞍 山 至 上 水 上 水 至 屯 門 - 第 一 階 段 工 程 上 水 至 屯 門 - 餘 下 工 程 前 期 工 程 及 第 一 階 段 工 程 第 二 階 段 工 程 2014 年 3 月 完 工 施 工 詳 細 設 計 詳 細 設 計 及 工 地 勘 測 走 線 檢 討 第 8 節 DEVB(W) - 第 305 頁

313 DEVB(W)214 ( 問 題 編 號 :4289)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58): 根 據 綱 領 3, 當 局 本 年 度 繼 續 施 行 屯 門 與 上 水 之 間 單 車 徑 網 絡 的 建 造 工 程, 以 及 繼 續 為 新 界 單 車 徑 完 整 網 絡 的 若 干 路 段 進 行 勘 察 及 設 計, 請 問 政 府 : 1. 今 年 度 上 述 工 程 涉 及 的 人 手 及 支 出 為 何? 今 年 度 當 局 完 成 單 車 徑 建 造 工 程 的 路 段 涉 及 多 少 公 里? 工 程 尚 餘 多 少 公 里 未 完 成? 2. 來 年 度 上 述 工 程 涉 及 的 人 手 及 支 出 為 何? 工 程 是 否 如 期 完 成? 來 年 度 會 否 增 加 人 手 處 理, 如 會, 詳 情 為 何, 涉 及 的 人 手 及 開 支 為 何 ; 如 否, 原 因 為 何? 3. 當 局 繼 續 為 新 界 單 車 徑 完 整 網 絡 的 若 干 路 段 進 行 勘 察 及 設 計, 今 年 度 當 局 已 勘 察 及 設 計 的 單 車 徑 路 段 為 何? 涉 及 多 少 公 里? 今 年 度 當 局 勘 察 單 車 徑 的 詳 情 為 何? 有 否 設 計 新 建 議? 提 問 人 : 麥 美 娟 議 員 1.& 2. 屯 門 至 上 水 段 單 車 徑 的 第 一 階 段 工 程 包 括 建 造 2.5 公 里 長 的 新 單 車 徑 及 在 現 有 4.5 公 里 長 的 單 車 徑 路 段 進 行 改 善 工 程, 在 2013 年 11 月 展 開, 並 預 計 在 2016 年 完 成 建 造 工 程 由 顧 問 監 督 在 年 度 及 年 度, 有 2 名 內 部 專 業 人 員 參 與 管 理 該 工 程 項 目 在 年 度 及 年 度 的 預 算 項 目 開 支 分 別 為 2,700 萬 元 和 5,500 萬 元 3. 在 年 度, 新 界 單 車 徑 網 絡 各 路 段 進 行 的 勘 測 及 設 計 工 作 如 下 : 路 段 分 段 ( 長 度 ) 工 作 屯 門 至 上 水 餘 下 工 程 (11 公 里 ) 詳 細 設 計 荃 灣 至 屯 門 前 期 工 程 及 第 一 階 段 工 程 (7 公 里 ) 第 二 階 段 工 程 (15 公 里 ) 詳 細 設 計 及 工 地 勘 測 走 線 檢 討 我 們 現 正 諮 詢 相 關 的 政 府 部 門 及 持 份 者, 以 制 訂 單 車 徑 網 絡 的 設 計 第 8 節 DEVB(W) - 第 306 頁

314 DEVB(W)215 ( 問 題 編 號 :4709)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000) 運 作 開 支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92): 就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的 聘 用 情 況, 請 提 供 以 下 資 料 : 年 度 ( 截 至 最 新 情 況 ) 使 用 中 介 公 司 的 合 約 數 目 ( ) 支 付 予 每 間 中 介 公 司 的 合 約 金 額 ( ) 每 間 中 介 公 司 的 合 約 服 務 期 ( )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的 人 數 ( )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的 職 位 分 佈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的 月 薪 分 佈 - 30,001 元 或 以 上 - 16,001 元 至 30,000 元 - 8,001 元 至 16,000 元 - 6,501 元 至 8,000 元 - 6,240 元 至 6,500 元 - 6,240 元 以 下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的 聘 用 年 期 - 15 年 以 上 - 10 年 至 15 年 - 5 年 至 10 年 - 3 年 至 5 年 - 1 年 至 3 年 - 少 於 1 年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佔 該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數 目 的 百 分 比 ( ) 支 付 予 中 介 公 司 的 金 額 佔 該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開 支 的 百 分 比 ( ) 曾 獲 發 放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員 工 人 數 ( ) 發 放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金 額 ( ) 曾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 ) 金 / 計 算 約 滿 酬 金 的 員 工 人 數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計 ( ) 算 約 滿 酬 金 的 金 額 獲 得 有 薪 用 膳 時 間 的 人 數 沒 有 有 薪 用 膳 時 間 的 人 數 每 周 工 作 五 天 的 人 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8 節 DEVB(W) - 第 307 頁

315 每 周 工 作 六 天 的 人 數 ( ) ( ) 括 號 為 比 較 年 度 同 期 的 增 減 幅 度 的 百 分 比 提 問 人 : 王 國 興 議 員 現 於 下 文 提 供 有 關 聘 用 中 介 公 司 員 工 的 資 料 以 下 資 料 不 包 括 由 政 府 資 訊 科 技 總 監 辦 公 室 中 央 管 轄 的 定 期 合 約 所 提 供 的 服 務 (a) 使 用 中 介 公 司 的 合 約 數 目 年 度 ( 在 2013 年 9 月 30 日 ) 5 (+400%) (b) 合 約 金 額 及 合 約 服 務 期 年 度 ( 在 2013 年 9 月 30 日 ) 合 約 金 額 合 約 數 目 50 萬 元 以 下 5 (+400%) 50 萬 元 至 100 萬 元 0 (-) 100 萬 元 以 上 0 (-) 總 計 : 5 (+400%) 年 度 ( 在 2013 年 9 月 30 日 ) 合 約 服 務 期 合 約 數 目 6 個 月 或 以 下 4 (-) 6 個 月 以 上 至 1 年 1 (0%) 1 年 以 上 至 2 年 0 (-) 2 年 以 上 0 (-) 總 計 : 5 (+400%) (c) 不 同 工 種 的 員 工 人 數 年 度 ( 在 2013 年 9 月 30 日 ) 員 工 人 數 5 (-) 第 8 節 DEVB(W) - 第 308 頁

316 年 度 ( 在 2013 年 9 月 30 日 ) 員 工 的 工 種 員 工 人 數 後 端 辦 公 室 支 援 5 (-) 技 術 服 務 0 (-) 總 計 : 5 (-) (d) 中 介 公 司 員 工 的 月 薪 幅 度 自 2011 年 5 月 1 日 法 定 最 低 工 資 生 效 後, 我 們 規 定 競 投 人 所 支 付 予 他 們 的 中 介 公 司 員 工 的 薪 金, 不 得 低 於 截 至 2010 年 12 月 季 度 的 按 季 統 計 報 告 所 訂 明 的 所 有 選 定 行 業 的 雜 工 的 平 均 月 薪, 直 至 這 金 額 被 當 時 的 法 定 最 低 工 資 另 加 每 7 天 享 有 的 一 天 有 薪 休 息 日 薪 酬 所 超 越 在 2013 年 9 月 30 日, 本 署 簽 訂 了 5 份 合 約, 而 中 介 公 司 員 工 的 月 薪 介 乎 8,352 元 至 9,333 元 (e) 中 介 公 司 員 工 的 聘 用 年 期 政 府 部 門 使 用 中 介 公 司 員 工 的 模 式, 是 部 門 與 中 介 公 司 簽 訂 服 務 合 約, 由 中 介 公 司 在 部 門 有 需 要 時 按 合 約 提 供 人 手 只 要 符 合 部 門 的 要 求 ( 亦 即 中 介 公 司 員 工 的 數 目 及 其 需 具 備 的 學 歷 和 / 或 經 驗 ), 中 介 公 司 在 合 約 期 內, 可 安 排 其 任 何 僱 員 在 部 門 工 作, 或 基 於 不 同 理 由 安 排 替 換 中 介 公 司 員 工 因 此, 我 們 沒 有 中 介 公 司 員 工 的 服 務 年 期 的 資 料, 因 為 他 們 是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可 由 中 介 公 司 自 由 任 用 (f) 中 介 公 司 員 工 佔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數 目 的 百 分 比 年 度 ( 在 2013 年 9 月 30 日 ) 0.28% (g) 支 付 予 中 介 公 司 的 金 額 佔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開 支 的 百 分 比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 ) 0.05% (h) 中 介 公 司 支 付 予 其 員 工 的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部 門 與 中 介 公 司 簽 訂 合 約, 由 中 介 公 司 在 合 約 期 內, 按 部 門 的 需 要 提 供 服 務 中 介 公 司 員 工 與 中 介 公 司 是 有 合 約 關 係 ; 中 介 公 司 必 須 根 據 相 關 法 例, 包 括 僱 傭 條 例 ( 第 57 章 ) 及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計 劃 條 例 ( 第 485 章 ), 履 行 僱 主 的 責 任 我 們 沒 有 中 介 公 司 向 其 員 工 支 付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資 料 第 8 節 DEVB(W) - 第 309 頁

317 (i) 員 工 的 用 膳 時 間 中 介 公 司 員 工 是 由 中 介 公 司 僱 用, 用 膳 時 間 是 否 有 薪, 均 由 他 們 雙 方 簽 訂 的 僱 傭 合 約 所 規 管 我 們 沒 有 這 方 面 的 資 料 (j) 工 作 天 數 年 度 ( 在 2013 年 9 月 30 日 ) 工 作 天 數 員 工 人 數 每 周 工 作 5 天 5 (-) 每 周 工 作 6 天 0 (-) 總 計 : 5 (-) ( ) 括 號 內 的 百 分 比 為 與 年 度 的 比 較, 除 非 年 度 相 關 數 字 為 0 第 8 節 DEVB(W) - 第 310 頁

318 DEVB(W)216 ( 問 題 編 號 :4710)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000) 運 作 開 支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93): 就 外 判 員 工 的 聘 用 情 況, 請 提 供 以 下 資 料 : 年 度 ( 截 至 最 新 情 況 ) 使 用 外 判 服 務 的 合 約 數 目 ( ) 支 付 予 外 判 服 務 公 司 的 總 金 額 ( ) 每 間 外 判 服 務 公 司 的 合 約 服 務 期 ( ) 透 過 外 判 服 務 公 司 所 聘 請 的 外 判 員 工 人 數 ( ) 外 判 員 工 的 職 位 分 佈 ( 例 : 客 戶 服 務 物 業 管 理 保 安 清 潔 資 訊 科 技 等 ) 外 判 員 工 的 月 薪 分 佈 - 30,001 元 或 以 上 ( ) - 16,001 元 至 30,000 元 ( ) - 8,001 元 至 16,000 元 ( ) - 6,501 元 至 8,000 元 ( ) - 6,240 元 至 6,500 元 ( ) - 6,240 元 以 下 ( ) 外 判 員 工 的 聘 用 年 期 - 15 年 以 上 - 10 年 至 15 年 - 5 年 至 10 年 - 3 年 至 5 年 - 1 年 至 3 年 - 少 於 1 年 外 判 員 工 佔 該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數 目 的 百 分 比 ( ) 支 付 予 外 判 服 務 公 司 的 金 額 佔 該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開 支 的 百 分 比 ( ) 曾 獲 發 放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員 工 人 數 ( ) 發 放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金 額 ( ) 曾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計 算 約 滿 酬 金 ( ) 的 員 工 人 數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計 算 約 滿 酬 金 的 金 額 ( ) 獲 得 有 薪 用 膳 時 間 的 人 數 沒 有 有 薪 用 膳 時 間 的 人 數 ( ) ( ) 每 周 工 作 五 天 的 人 數 每 周 工 作 六 天 的 人 數 ( ) ( ) ( ) ( ) ( ) ( ) ( ) ( ) 第 8 節 DEVB(W) - 第 311 頁

319 ( ) 括 號 為 比 較 年 度 同 期 的 增 減 幅 度 的 百 份 比 提 問 人 : 王 國 興 議 員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使 用 多 種 類 的 外 判 服 務, 例 如 清 潔 和 保 安 資 訊 科 技 等, 所 需 資 料 載 列 於 下 文 (a) 外 判 服 務 合 約 的 數 目 年 度 ( 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87 (+14.5%) (b) 支 付 予 外 判 服 務 合 約 的 總 金 額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 百 萬 元 ) 27.8 (+15.8%) (c) 外 判 服 務 合 約 的 服 務 期 服 務 期 年 度 ( 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合 約 數 目 6 個 月 或 以 下 10 (0%) 6 個 月 以 上 至 1 年 48 (+23.1%) 1 年 以 上 至 2 年 20 (+25.0%) 2 年 以 上 9 (-18.2%) 總 計 : 87 (+14.5%) (d) 透 過 外 判 服 務 公 司 所 聘 請 的 員 工 總 人 數 年 度 ( 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223 (+6.7%) 第 8 節 DEVB(W) - 第 312 頁

320 (e) 不 同 工 作 性 質 的 外 判 員 工 人 數 服 務 合 約 的 性 質 年 度 ( 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外 判 員 工 人 數 清 潔 23 (-30.3%) 保 安 83 (-8.8%) 資 訊 科 技 9 (+28.6%) 技 術 服 務 27 (+58.8%) 一 般 行 政 支 援 65 (+32.7%) 其 他 ( 例 如 : 員 工 培 訓 ) 16 (+33.3%) 總 計 : 223 (+6.7%) (f) 外 判 員 工 的 薪 酬 在 2011 年 5 月 1 日 法 定 最 低 工 資 生 效 後, 就 保 安 和 清 潔 服 務 合 約 來 說, 我 們 規 定 承 辦 商 支 付 予 員 工 的 薪 金, 不 能 低 於 當 時 的 法 定 最 低 工 資 至 於 其 他 服 務 合 約, 我 們 只 訂 明 及 需 要 所 提 供 的 服 務 我 們 沒 有 承 辦 商 所 僱 用 的 工 人 的 薪 金 資 料 (g) 外 判 員 工 的 聘 用 年 期 政 府 部 門 使 用 外 判 員 工 的 模 式, 是 部 門 與 承 辦 商 簽 訂 服 務 合 約, 由 承 辦 商 在 部 門 有 需 要 時 按 合 約 提 供 人 手 只 要 符 合 部 門 的 要 求 ( 亦 即 外 判 員 工 的 數 目 及 其 需 具 備 的 學 歷 和 / 或 經 驗 ), 承 辦 商 在 合 約 期 內, 可 安 排 其 任 何 僱 員 在 部 門 工 作, 或 基 於 不 同 理 由 安 排 替 換 外 判 員 工 因 此, 我 們 沒 有 外 判 員 工 的 服 務 年 期 的 資 料, 因 為 他 們 是 承 辦 商 的 僱 員, 可 由 承 辦 商 自 由 聘 用 (h) 外 判 員 工 佔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數 目 的 百 分 比 年 度 ( 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12.4% (i) 支 付 予 外 判 服 務 公 司 的 總 金 額 佔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開 支 的 百 分 比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3.7% 第 8 節 DEVB(W) - 第 313 頁

321 (j) 外 判 承 辦 商 支 付 予 其 員 工 的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部 門 與 外 判 承 辦 商 簽 訂 合 約, 由 外 判 承 辦 商 在 合 約 期 內, 按 部 門 的 需 要 提 供 服 務 外 判 員 工 與 外 判 承 辦 商 是 有 合 約 關 係 ; 承 辦 商 必 須 根 據 相 關 法 例, 包 括 僱 傭 條 例 ( 第 57 章 ) 及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計 劃 條 例 ( 第 485 章 ), 履 行 僱 主 的 責 任 我 們 沒 有 承 辦 商 向 其 員 工 支 付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資 料 (k) 外 判 員 工 的 用 膳 時 間 外 判 員 工 是 由 外 判 承 辦 商 僱 用, 用 膳 時 間 是 否 有 薪, 均 由 他 們 雙 方 簽 訂 的 僱 傭 合 約 所 規 管 我 們 沒 有 這 方 面 的 資 料 (l) ( 註 ) 不 同 工 作 天 數 的 外 判 員 工 人 數 工 作 天 數 年 度 ( 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員 工 數 目 每 周 工 作 5 天 2 (+100%) 每 周 工 作 6 天 104 (-15.4%) 總 計 : 106 (-14.5%) 註 : 只 適 用 於 保 安 和 清 潔 服 務 合 約 員 工 ( ) 括 號 內 的 百 分 比 顯 示 與 年 度 的 比 較, 但 若 年 度 相 關 數 字 為 0 則 除 外 第 8 節 DEVB(W) - 第 314 頁

322 DEVB(W)217 ( 問 題 編 號 :4711)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000) 運 作 開 支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94): 就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聘 用 情 況, 請 提 供 以 下 資 料 : 年 度 ( 截 至 最 新 情 況 )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人 數 ( )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職 位 分 佈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薪 酬 開 支 ( )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月 薪 分 佈 - 30,001 元 或 以 上 ( ) - 16,001 元 至 30,000 元 ( ) - 8,001 元 至 16,000 元 ( ) ( ) - 6,501 元 至 8,000 元 ( ) - 6,240 元 至 6,500 元 ( ) - 6,240 元 以 下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聘 用 年 期 - 15 年 以 上 - 10 年 至 15 年 - 5 年 至 10 年 - 3 年 至 5 年 - 1 年 至 3 年 - 少 於 1 年 成 功 轉 職 為 公 務 員 的 人 數 ( )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佔 該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數 目 的 百 分 比 ( ) 支 付 予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金 額 佔 該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開 支 的 百 分 比 ( ) 曾 獲 發 放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員 工 人 數 ( ) 發 放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金 額 ( ) 曾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計 算 約 滿 ( ) 酬 金 的 員 工 人 數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計 算 約 滿 酬 ( ) 金 的 金 額 獲 得 有 薪 用 膳 時 間 的 人 數 沒 有 有 薪 用 膳 時 間 的 人 數 ( ) ( ) 每 週 工 作 五 天 的 人 數 每 週 工 作 六 天 的 人 數 ( ) ( ) ( ) ( ) ( ) ( ) ( ) ( ) 第 8 節 DEVB(W) - 第 315 頁

323 ( ) 括 號 為 比 較 年 度 同 期 的 增 減 幅 度 的 百 份 比 提 問 人 : 王 國 興 議 員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有 關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根 據 經 常 性 開 支 聘 用 全 職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資 料 如 下 (a) 不 同 工 作 性 質 的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年 度 ( 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工 作 性 質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專 業 25 (+66.7%) 技 術 及 督 察 5 (+400%) 一 般 行 政 7 (-12.5%) 總 計 : 37 (+54.2%) (b)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薪 酬 的 開 支 總 額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 百 萬 元 ) 10.9 (+6.9%) (c) 不 同 薪 酬 的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及 服 務 期 年 度 ( 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月 薪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30,001 元 或 以 上 15 (+36.4%) 16,001 元 至 30,000 元 17 (+88.9%) 8,001 元 至 16,000 元 5 (+25%) 6,501 元 至 8,000 元 0(-) 6,240 元 至 6,500 元 0(-) 6,240 元 以 下 0(-) 總 計 : 37 (+54.2%) 年 度 ( 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服 務 期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15 年 以 上 0(-) 10 年 至 15 年 0(-) 5 年 至 10 年 1 (-) 3 年 至 5 年 6 (+200%) 1 年 至 3 年 8 (0%) 1 年 以 下 22 (+57.1%) 總 計 : 37 (+54.2%) 第 8 節 DEVB(W) - 第 316 頁

324 (d) ( 註 1) 獲 聘 任 為 公 務 員 的 人 數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9 (0%) 註 1: 只 包 括 在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內 獲 聘 為 公 務 員 的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資 料 有 關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均 透 過 公 開 公 平 及 競 爭 性 程 序 加 入 公 務 員 隊 伍 (e)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佔 該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數 目 的 百 分 比 年 度 ( 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2% (f)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開 支 佔 該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開 支 的 百 分 比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1.4% (g) 曾 獲 發 放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58 (0%) (h) 發 放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金 額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 百 萬 元 ) 2.6 (+2.2%) (i) 曾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個 案 涉 及 的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 註 2)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58 (0%) (j)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金 額 ( 註 2)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 百 萬 元 ) 0.7 (+13.5%) 註 2: 根 據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的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僱 用 指 引,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約 滿 酬 金, 連 同 政 府 就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強 積 金 供 款, 不 得 超 逾 合 約 期 基 本 薪 金 總 額 的 10%( 非 技 術 工 作 ) 或 15%( 技 術 工 作 ) 政 府 在 計 算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約 滿 酬 金 時, 不 會 參 考 累 算 權 益 第 8 節 DEVB(W) - 第 317 頁

325 (k) 不 同 用 膳 時 間 的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年 度 ( 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用 膳 時 間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獲 得 有 薪 用 膳 時 間 的 人 數 33 (+43.5%) 沒 有 有 薪 用 膳 時 間 的 人 數 4 (+300%) 總 計 : 37 (+54.2%) (l) 不 同 工 作 天 數 的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年 度 ( 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工 作 天 數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每 周 工 作 5 天 33 (+43.5%) 每 周 工 作 6 天 4 (+300%) 總 計 : 37 (+54.2%) ( ) 括 號 內 的 百 分 比 顯 示 與 年 度 的 比 較, 但 若 年 度 相 關 數 字 為 0 則 除 外 第 8 節 DEVB(W) - 第 318 頁

326 DEVB(W)218 ( 問 題 編 號 :5235)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000) 運 作 開 支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1): 2014 至 2015 年 度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到 中 國 大 陸 作 公 務 考 察 或 交 流 的 預 算 為 何? 請 告 知 計 劃 於 2014 至 2015 年 度 進 行 的 中 國 大 陸 公 務 考 察 或 交 流 的 主 題 有 關 當 局 如 何 避 免 公 務 外 訪 出 現 與 公 務 無 關 的 活 動? 有 關 當 局 又 如 何 避 免 更 改 造 訪 地 點 的 申 請 變 得 徒 具 形 式? 提 問 人 : 黃 毓 民 議 員 在 年 度,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人 員 會 因 應 工 作 需 要, 到 內 地 進 行 公 務 外 訪 包 括 出 席 相 關 工 程 項 目 會 議, 以 及 參 加 於 內 地 舉 行 的 國 際 性 會 議 及 研 討 會 作 技 術 交 流 暫 時 未 有 具 體 計 劃 公 務 外 訪 的 開 支 如 由 公 帑 支 付, 會 受 到 有 關 規 例 及 指 引 規 管, 以 確 保 有 效 監 管 及 公 帑 用 得 其 所 受 規 管 的 事 項, 例 如 要 在 運 作 上 有 充 分 理 由 才 可 進 行 公 務 外 訪 ; 所 有 公 務 外 訪 要 事 先 獲 得 正 式 批 准, 並 避 免 包 含 非 公 務 性 質 的 活 動 ; 有 關 人 員 在 遞 交 申 請 時, 要 盡 量 提 供 有 關 擬 進 行 外 訪 的 一 切 所 需 資 料 ; 如 有 關 的 外 訪 安 排 其 後 有 變, 有 關 人 員 要 盡 快 通 知 審 批 人 員, 而 審 批 人 員 亦 要 評 估 是 否 需 要 重 新 考 慮 該 項 申 請 第 8 節 DEVB(W) - 第 319 頁

327 DEVB(W)219 ( 問 題 編 號 :4997)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55): 就 優 化 啟 德 發 展 計 劃 住 宅 及 商 業 發 展 密 度, 完 成 技 術 研 究 的 相 關 工 作 為 何? 因 應 規 劃 署 調 高 啟 德 發 展 區 多 幅 內 住 宅 用 地 的 地 積 比 率, 土 木 工 程 署 又 有 否 任 何 修 訂 啟 德 發 展 區 內 道 路 設 計 或 其 他 工 程 計 劃? 提 問 人 : 胡 志 偉 議 員 由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進 行 有 關 提 高 啟 德 發 展 區 發 展 密 度 的 技 術 研 究 範 圍, 是 評 估 規 劃 署 所 提 出 有 關 適 度 增 加 啟 德 發 展 區 辦 公 室 和 房 屋 供 應 的 建 議 的 技 術 可 行 性 和 環 境 可 接 受 性 該 研 究 旨 在 找 出 和 解 決 提 高 啟 德 發 展 區 發 展 密 度 的 建 議 在 規 劃 市 容 景 觀 城 市 設 計 運 輸 與 交 通 排 水 與 排 污 供 水, 以 及 環 境 各 方 面 的 影 響 此 外, 該 研 究 亦 會 提 供 資 料, 支 持 所 需 進 行 的 城 市 規 劃 程 序 該 研 究 已 經 提 供 資 料 以 便 當 局 作 出 首 批 規 劃 申 請, 即 建 議 就 位 於 啟 德 發 展 區 北 面 停 機 坪 區 啟 德 坊 內 的 四 幅 住 宅 用 地 輕 微 放 寬 地 積 比 率 及 建 築 物 高 度 限 制 ; 而 這 些 申 請 已 於 2013 年 11 月 獲 城 市 規 劃 委 員 會 批 准 我 們 無 須 為 這 四 幅 住 宅 用 地 更 改 區 內 的 道 路 設 計 及 其 他 相 關 基 礎 設 施 工 程 第 8 節 DEVB(W) - 第 320 頁

328 DEVB(W)220 ( 問 題 編 號 :4999) 總 目 : (3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3) 提 供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57): 針 對 展 開 中 部 水 域 人 工 島 的 策 略 性 研 究, 政 府 何 時 展 開 相 關 研 究 程 序, 預 計 程 序 需 時 多 久, 以 及 相 關 開 支 為 何? 提 問 人 : 胡 志 偉 議 員 如 獲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撥 款, 中 部 水 域 人 工 島 策 略 性 研 究 將 於 今 年 下 半 年 展 開 該 研 究 將 於 三 年 內 完 成, 而 按 付 款 當 日 價 格 計 算, 研 究 費 用 的 最 新 估 計 費 用 約 為 2.27 億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321 頁

329 DEVB(W)221 ( 問 題 編 號 :5338) 總 目 : (707)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 新 市 鎮 及 市 區 發 展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87): 7686CL- 屯 門 第 54 區 的 土 地 平 整 道 路 及 渠 務 工 程 第 2 期 - 顧 問 費 及 工 地 勘 測 在 此 總 目 的 分 目 編 號 7686CL 內,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1) 過 去 三 年 當 局 接 獲 有 關 反 對 屯 門 第 54 區 的 土 地 平 整 道 路 及 渠 務 工 程 第 2 期 之 顧 問 費 及 工 地 勘 測 數 目 為 何? (2) 當 局 有 否 就 該 等 反 對 意 見 作 出 回 應, 若 有, 詳 情 為 何?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3) 當 局 有 否 詳 盡 評 估 上 述 工 程 對 紫 田 村 小 坑 村 居 民 所 產 生 的 環 境 交 通 等 各 方 面 的 影 響, 若 有, 詳 情 為 何?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偉 業 議 員 (1) 在 過 去 3 年, 我 們 就 屯 門 第 54 區 的 擬 議 土 地 平 整 道 路 及 排 污 設 備 工 程 ( 包 括 分 目 7686CL 建 議 的 第 2 期 工 程 ) 的 刋 憲, 共 收 到 17 份 反 對 書 (2) 就 收 到 的 反 對 意 見,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與 其 他 相 關 部 門 已 約 見 這 些 反 對 人 士, 聽 取 他 們 的 意 見 及 關 注, 並 已 向 他 們 解 釋 擬 議 工 程 的 細 節 政 府 仍 在 考 慮 這 些 反 對 意 見 (3)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已 於 2013 年 年 底 完 成 就 屯 門 第 54 區 發 展 所 帶 來 的 潛 在 影 響 的 檢 討 研 究, 包 括 對 交 通 及 環 境 的 影 響 該 研 究 確 定, 屯 門 第 54 區 的 發 展 並 不 會 對 紫 田 村 和 小 坑 村 帶 來 不 良 的 環 境 及 交 通 影 響 第 8 節 DEVB(W) - 第 322 頁

330 DEVB(W)222 ( 問 題 編 號 :5341) 總 目 : (707)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 新 市 鎮 及 市 區 發 展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90): 7276RS 荃 灣 至 屯 門 單 車 徑 詳 細 設 計 和 工 地 勘 測 ( 前 期 和 第 一 階 段 工 程 ) 在 此 總 目 的 分 目 編 號 7276RS 內,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1) 荃 灣 至 屯 門 單 車 徑 現 時 興 建 進 度? (2) 當 局 有 否 就 荃 灣 至 屯 門 單 車 徑 的 實 際 施 工 及 完 成 時 間 訂 立 目 標? 若 有, 詳 情 為 何?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3) 當 局 有 否 就 上 述 工 程 的 詳 細 設 計 內, 為 單 車 徑 將 來 可 應 付 的 單 車 流 量 及 潛 在 的 安 全 問 題 作 出 評 估? 若 有, 詳 情 為 何?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偉 業 議 員 (1) 荃 灣 至 屯 門 段 的 單 車 徑 前 期 及 第 一 階 段 工 程 ( 荃 灣 至 汀 九 ) 正 在 進 行 詳 細 設 計 及 工 地 勘 測 階 段 (2) 我 們 現 正 檢 討 當 區 居 民 對 建 議 單 車 徑 走 線 的 意 見 待 完 成 檢 討 及 與 當 區 居 民 作 進 一 步 的 討 論 後, 我 們 便 會 制 訂 荃 灣 至 屯 門 段 的 單 車 徑 的 實 施 計 劃 (3) 建 議 的 荃 灣 至 屯 門 單 車 徑 主 要 是 作 康 樂 用 途 它 的 走 線 闊 度 和 安 全 措 施 將 會 按 照 運 輸 署 頒 布 的 現 行 設 計 標 準 設 計 第 8 節 DEVB(W) - 第 323 頁

331 DEVB(W)223 ( 問 題 編 號 :5343) 總 目 : (707)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 新 市 鎮 及 市 區 發 展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93): 7279RS 連 接 新 界 西 北 及 新 界 東 北 之 單 車 徑 屯 門 至 上 水 段 ( 第 一 階 段 ) 在 此 總 目 的 分 目 編 號 7279RS 內,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1) 當 局 有 否 就 興 建 屯 門 至 上 水 段 單 車 徑 工 程, 提 供 相 關 人 手 編 配 開 支 設 計 開 支 及 道 路 安 全 評 估 開 支 作 詳 細 統 計? 若 有, 詳 情 為 何?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2) 當 局 有 否 就 上 述 工 程 訂 立 施 工 及 完 工 的 時 間 表, 並 確 保 工 程 能 在 目 標 時 間 內 完 成? 若 有, 詳 情 為 何?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偉 業 議 員 (1) 分 目 編 號 為 7279RS 的 屯 門 至 上 水 段 單 車 徑 的 第 一 階 段 建 造 工 程, 是 由 顧 問 負 責 設 計 及 監 督 在 年 度, 有 2 名 內 部 專 業 人 員 參 與 管 理 該 工 程 項 目 項 目 的 設 計 ( 包 括 所 有 相 關 評 估 ) 及 合 約 管 理 的 顧 問 費 約 為 530 萬 元 (2) 建 造 工 程 在 2013 年 11 月 展 開, 預 計 在 2016 年 年 底 完 成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會 密 切 監 察 工 程 進 展 承 建 商 及 顧 問 的 表 現, 以 及 工 程 協 調 問 題, 以 確 保 工 程 能 夠 按 時 完 成 第 8 節 DEVB(W) - 第 324 頁

332 DEVB(W)224 ( 問 題 編 號 :5348) 總 目 : (707)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 新 市 鎮 及 市 區 發 展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91): 7705CL 流 浮 山 的 坑 口 村 排 水 道 在 此 總 目 的 分 目 編 號 7705CL 內,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1) 根 據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資 料, 坑 口 村 排 水 道 工 程 原 定 於 2012 年 第 二 季 完 工,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工 程 至 今 進 展? (2) 就 上 述 工 程 中 發 生 意 外 事 故 的 數 目 為 何? (3) 當 局 接 獲 反 對 坑 口 村 排 水 道 工 程 的 數 目 為 何? (4) 當 局 有 否 就 該 等 反 對 意 見 作 出 回 應, 若 有, 詳 情 為 何? 若 否,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偉 業 議 員 (1) 項 目 中 的 工 程 部 分 已 於 2012 年 7 月 大 致 完 成, 而 有 關 的 通 道 行 人 路 和 行 人 天 橋 亦 已 開 放 給 公 眾 使 用 整 個 項 目 包 括 環 境 美 化 工 程 已 於 2013 年 5 月 完 成 (2) 我 們 沒 有 接 獲 與 該 項 目 的 工 程 有 關 的 工 地 意 外 報 告 (3) 我 們 於 2008 年 根 據 道 路 ( 工 程 使 用 及 補 償 ) 條 例 為 該 項 目 計 劃 刋 憲 時, 接 獲 4 份 反 & 對 書 我 們 與 反 對 者 會 面, 討 論 他 們 關 注 的 事 項, 以 及 提 出 可 解 決 問 題 的 措 施, 例 如 輕 (4) 微 修 訂 設 計 及 土 地 清 理 範 圍 經 進 一 步 討 論 和 向 反 對 者 提 供 補 充 資 料 後,4 份 反 對 書 均 已 撤 回 第 8 節 DEVB(W) - 第 325 頁

333 DEVB(W)225 ( 問 題 編 號 :4333) 總 目 : (707)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 新 市 鎮 及 市 區 發 展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85): 就 分 目 7167CD 啓 德 發 展 計 劃 - 啓 德 明 渠 重 建 及 改 善 工 程.. 1. 請 問 工 程 來 年 度 在 上 游 部 分 的 重 建 和 修 復 工 程 以 及 下 游 部 份 的 擴 闊 明 渠 工 程 的 進 度 將 會 怎 樣 ; 2. 有 關 工 程 是 否 可 配 合 未 來 啓 德 新 發 展 區 的 落 成 ; 3. 在 進 行 改 善 美 化 工 程 時, 當 局 未 來 將 會 如 何 與 社 區 及 相 關 民 間 團 體 合 作, 以 令 河 道 改 善 工 程 及 美 化 方 案 可 以 貼 近 社 區 環 境 的 需 要, 做 到 以 人 為 本, 如 有, 計 劃 如 何, 涉 及 費 用 多 少 ; 4. 有 否 考 慮 分 階 段 開 放 已 完 成 的 啓 德 河, 以 讓 社 區 及 民 間 團 體 進 行 文 化 活 動? 提 問 人 : 陳 婉 嫻 議 員 1. 啟 德 明 渠 的 重 建 及 修 復 工 程 現 正 分 階 段 推 行 自 2011 年 10 月 起, 渠 務 署 在 蒲 崗 村 道 至 太 子 道 東 的 上 游 部 分 進 行 改 善 工 程 ( 分 目 4140CD 及 4169CD)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於 2013 年 1 月 開 始 在 啟 德 發 展 區 範 圍 內 的 下 游 部 分 進 行 改 善 及 重 建 工 程 ( 分 目 7167CD) 有 關 工 程 會 在 年 度 全 速 進 行 2. 有 關 工 程 現 正 積 極 進 行 中, 以 配 合 啟 德 發 展 區 的 分 階 段 發 展 3. 據 在 2010 年 及 2011 年 就 共 建 啟 德 河 所 進 行 的 兩 個 階 段 公 眾 參 與 工 作 的 結 果, 公 眾 強 烈 期 望 把 啟 德 河 活 化 為 富 吸 引 力 的 綠 色 河 道 及 市 容 設 施, 提 供 空 間 供 進 行 休 閒 和 公 眾 活 動 而 同 時 能 應 付 防 洪 和 人 流 的 需 要 渠 務 署 已 分 別 在 分 目 4140CD 及 4169CD 就 上 游 部 分 預 留 2,200 萬 元 及 4,200 萬 元 進 行 環 境 美 化 工 程 至 於 啟 德 發 展 區 範 圍 內 的 下 游 部 分,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現 正 籌 辦 一 項 有 關 美 化 啟 德 河 的 設 計 概 念 比 賽, 以 期 在 今 年 稍 後 時 間 舉 行 我 們 現 正 檢 討 該 項 活 動 的 預 算 開 支, 並 會 繼 續 諮 詢 有 關 團 體, 以 收 集 他 們 對 啟 德 河 環 境 美 化 設 計 的 意 見 4. 經 重 建 / 修 復 的 啟 德 河 連 同 沿 岸 的 環 境 美 化 工 程, 會 從 上 游 開 始 由 2017 年 起 分 階 段 開 放 第 8 節 DEVB(W) - 第 326 頁

334 DEVB(W)226 ( 問 題 編 號 :6160) 總 目 : (707)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 新 市 鎮 及 市 區 發 展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67): 關 於 分 目 7270RS 的 將 軍 澳 市 中 心 南 部 海 旁 單 車 徑 及 配 套 設 施 工 程, 局 方 有 否 考 慮 於 康 城 段 加 設 飲 水 機 及 厠 所? 若 有, 分 別 涉 及 多 少 開 支? 提 問 人 : 范 國 威 議 員 在 分 目 7270RS 下, 我 們 最 近 於 將 軍 澳 市 中 心 南 部 海 濱 長 廊 設 置 了 4 部 飲 水 機 和 1 所 廁 所, 另 外, 現 時 於 港 鐵 康 城 站 外 和 77 區 寵 物 公 園 已 設 有 廁 所, 而 鄰 近 康 城 路 和 寶 盈 花 園 也 設 有 流 動 廁 所 我 們 目 前 沒 有 計 劃 為 該 區 增 設 飲 水 機 及 廁 所 第 8 節 DEVB(W) - 第 327 頁

335 DEVB(W)227 ( 問 題 編 號 :5546) 總 目 : (707)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 新 市 鎮 及 市 區 發 展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0): 有 關 7092CL 大 埔 發 展 計 劃 第 4 組 工 程, 請 告 知 : (a) 於 大 埔 區 內 覓 地 興 建 大 型 公 共 屋 邨, 以 舒 緩 區 內 居 民 住 屋 需 要, 讓 社 區 增 加 人 口 流 動 及 帶 動 經 濟 發 展 是 否 包 括 在 內? (b) 若 是, 工 程 的 時 間 表 招 標 時 間 工 程 開 支 為 何? (c) 若 否, 是 否 包 括 在 其 他 分 目? (d) 若 (c) 為 否,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劉 慧 卿 議 員 在 大 埔 發 展 計 劃 第 4 組 工 程 ( 工 務 計 劃 項 目 7092CL) 下, 工 程 主 要 涉 及 土 地 平 整 及 鄉 村 遷 置 屋 宇 的 建 造 該 工 程 項 目 在 1976 年 提 升 為 甲 級, 所 有 工 程 已 在 2013 年 大 致 完 成 問 題 (a) 部 提 及 的 工 作 並 不 包 括 在 這 個 工 程 項 目 內, 也 不 包 括 在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管 轄 下 的 其 他 分 目 內 第 8 節 DEVB(W) - 第 328 頁

336 DEVB(W)228 ( 問 題 編 號 :5547) 總 目 : (707)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 新 市 鎮 及 市 區 發 展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2): 有 關 7092CL 大 埔 發 展 計 劃 第 4 組 工 程, 請 告 知 : (a) 落 實 將 早 前 擬 於 大 埔 興 建 私 家 醫 院 流 標 用 地, 改 變 為 興 建 公 營 房 屋 用 地 是 否 包 括 在 內? (b) 若 是, 工 程 的 時 間 表 招 標 時 間 工 程 開 支 為 何? (c) 若 否, 是 否 包 括 在 其 他 分 目? (d) 若 (c) 為 否,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劉 慧 卿 議 員 工 務 計 劃 項 目 7092CL 下 的 所 有 工 程 已 大 致 完 成 問 題 (a) 部 提 及 的 工 作 並 不 包 括 在 這 個 工 程 項 目 中 然 而,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正 計 劃 在 本 年 稍 後 時 間, 展 開 一 項 勘 測 及 設 計 顧 問 工 作, 涵 蓋 大 埔 第 9 區 擬 議 公 共 房 屋 發 展 ( 早 前 規 劃 作 私 營 醫 院 發 展 ) 的 土 地 平 整 及 相 關 基 礎 設 施 工 程 第 8 節 DEVB(W) - 第 329 頁

337 DEVB(W)229 ( 問 題 編 號 :5548) 總 目 : (707)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 新 市 鎮 及 市 區 發 展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3): 有 關 7092CL 大 埔 發 展 計 劃 第 4 組 工 程, 請 告 知 : (a) 研 究 大 元 邨 的 重 建 計 劃 及 相 關 社 區 和 交 通 配 套 設 施, 以 提 供 更 多 公 屋 單 位 及 改 善 社 區 發 展 是 否 包 括 在 內? (b) 若 是, 工 程 的 時 間 表 招 標 時 間 工 程 開 支 為 何? (c) 若 否, 是 否 包 括 在 其 他 分 目? (d) 若 (c) 為 否,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劉 慧 卿 議 員 在 大 埔 發 展 計 劃 第 4 組 工 程 ( 工 務 計 劃 項 目 7092CL) 下, 工 程 主 要 涉 及 土 地 平 整 及 鄉 村 遷 置 屋 宇 的 建 造 該 工 程 項 目 在 1976 年 提 升 為 甲 級, 所 有 工 程 已 在 2013 年 大 致 完 成 大 元 邨 及 相 關 輔 助 設 施 重 建 計 劃 的 研 究, 不 包 括 在 這 個 工 程 項 目 內, 也 不 包 括 在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管 轄 下 的 其 他 分 目 內 第 8 節 DEVB(W) - 第 330 頁

338 DEVB(W)230 ( 問 題 編 號 :5889) 總 目 : (707)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 新 市 鎮 及 市 區 發 展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署 長 ( 韓 志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58): 當 局 有 否 打 算 發 展 啟 德 至 尖 東 海 濱 長 廊.. 如 有, 有 關 詳 情 及 開 支 為 何? 如 無,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黃 碧 雲 議 員 視 乎 海 濱 用 地 的 實 際 狀 況, 政 府 的 目 標 是 在 海 港 兩 旁 ( 包 括 啟 德 至 尖 沙 咀 東 ) 提 供 一 條 連 貫 的 海 濱 長 廊, 以 供 公 眾 享 用 在 最 近 數 年, 一 些 新 的 海 濱 長 廊 分 段, 例 如 紅 磡 海 濱 花 園 尖 沙 咀 海 濱 花 園 ( 延 伸 部 分 ) 觀 塘 海 濱 花 園 第 一 期 和 啟 德 郵 輪 碼 頭 公 園 已 經 建 成, 並 開 放 給 公 眾 使 用 正 在 建 造 的 海 濱 長 廊 分 段 包 括 觀 塘 海 濱 花 園 第 二 期 及 啟 德 跑 道 公 園 第 一 期, 將 於 年 度 完 成 按 付 款 當 日 價 格 計 算, 這 兩 個 工 程 項 目 的 核 准 工 程 預 算 分 別 為 億 元 及 億 元 至 於 其 他 啟 德 至 尖 沙 咀 東 的 海 濱 長 廊 分 段, 其 規 劃 和 推 行 時 間 可 能 有 所 不 同, 視 乎 日 後 可 否 成 為 公 共 工 程 項 目 的 一 部 分, 或 可 否 透 過 私 人 發 展 項 目 推 行 故 此, 有 關 的 實 施 時 間 表 和 費 用 尚 待 確 定 第 8 節 DEVB(W) - 第 331 頁

339 DEVB(W)231 ( 問 題 編 號 :4346) 總 目 : (39) 渠 務 署 (1) 雨 水 排 放 管 制 人 員 : 渠 務 署 署 長 ( 鍾 錦 華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57): 1. 渠 務 署 將 運 用 多 少 款 項 及 人 手 處 理 有 關 沙 田 西 貢 及 深 井 污 水 處 理 廠 遷 入 岩 洞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請 交 代 有 關 的 詳 情 及 時 間 表? 另 有 關 工 作 能 否 有 加 快 進 度 的 空 間, 讓 有 關 計 劃 可 以 提 早 落 實, 以 便 加 快 釋 出 現 有 土 地 作 其 他 用 途 提 問 人 : 陳 恒 鑌 議 員 搬 遷 沙 田 污 水 處 理 廠 往 岩 洞 : 搬 遷 沙 田 污 水 處 理 廠 往 岩 洞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是 由 總 目 704 項 下 分 目 編 號 4379DS 號 撥 款 進 行, 核 准 項 目 預 算 為 5,790 萬 元 ( 按 付 款 當 日 價 格 計 算 ) 該 研 究 的 管 理 工 作 由 1 名 總 工 程 師 1 名 高 級 工 程 師 及 1 名 工 程 師 兼 任, 並 由 4 名 有 限 任 期 的 專 業 職 級 人 員 提 供 支 援 該 研 究 於 2012 年 5 月 展 開, 預 計 於 2014 年 年 中 完 成 如 獲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撥 款, 我 們 計 劃 於 2014 年 下 半 年 展 開 搬 遷 沙 田 污 水 處 理 廠 往 岩 洞 的 勘 測 和 設 計 工 作 的 顧 問 研 究, 預 計 分 階 段 於 2022 年 年 底 完 成 在 詳 細 設 計 工 作 中, 我 們 會 覆 檢 相 關 施 工 時 間 表, 包 括 縮 短 搬 遷 計 劃 施 工 期 的 可 行 性 勘 測 和 設 計 研 究 的 預 算 費 用 為 億 元 ( 按 付 款 當 日 價 格 計 算 ), 將 由 總 目 704 項 下 分 目 編 號 4407DS 號 撥 款 搬 遷 深 井 污 水 處 理 廠 和 西 貢 污 水 處 理 廠 往 岩 洞 : 搬 遷 深 井 污 水 處 理 廠 和 西 貢 污 水 處 理 廠 往 岩 洞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將 分 別 由 總 目 704 項 下 分 目 編 號 4401DS 和 4402DS 號 撥 款 進 行, 預 算 費 用 分 別 為 3,920 萬 元 和 4,060 萬 元 ( 按 付 款 當 日 價 格 計 算 ) 如 獲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撥 款, 我 們 計 劃 於 2014 年 8 月 展 開 該 兩 項 研 究, 預 計 於 2016 年 8 月 完 成 該 兩 項 研 究 的 管 理 工 作 將 由 1 名 總 工 程 師 1 名 高 級 工 程 師 及 1 名 工 程 師 兼 任, 並 由 1 名 有 限 任 期 的 專 業 職 級 人 員 提 供 支 援 我 們 會 在 進 行 研 究 時 覆 檢 相 關 施 工 時 間 表, 並 探 討 加 快 擬 議 搬 遷 計 劃 的 方 法 第 8 節 DEVB(W) - 第 332 頁

340 DEVB(W)232 ( 問 題 編 號 :3735) 總 目 : (39) 渠 務 署 (1) 雨 水 排 放 管 制 人 員 : 渠 務 署 署 長 ( 鍾 錦 華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31): 1. 過 去 一 年, 港 島 區 共 發 生 多 少 水 浸 事 故, 請 按 發 生 日 期 列 出 事 發 日 期 當 日 雨 量 及 水 浸 原 因 ; 2. 政 府 就 港 島 區 各 個 水 浸 黑 點 進 行 的 改 善 工 程 進 度 為 何? 請 提 供 工 作 內 容 進 度 及 預 算 開 支 ; 3. 港 島 西 雨 水 排 放 隧 道 已 完 工 並 使 用 逾 一 年, 署 方 有 沒 有 檢 視 此 工 程 的 成 效, 詳 情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家 洛 議 員 1. 在 2013 年, 港 島 區 共 有 15 宗 水 浸 事 故, 均 在 2013 年 5 月 22 日 黑 色 暴 雨 警 告 信 號 發 出 後 錄 得 當 日 港 島 區 普 遍 錄 得 每 小 時 超 過 70 毫 米 的 降 雨 量 這 些 水 浸 事 故 全 屬 輕 微, 在 局 部 地 區 發 生, 包 括 西 區 薄 扶 林 中 區 銅 鑼 灣 北 角 和 筲 箕 灣 水 浸 事 故 是 路 邊 集 水 溝 和 排 水 溝 淤 塞, 引 致 排 水 不 暢, 大 量 雨 水 未 能 排 走 所 致 2. 港 島 區 的 水 浸 黑 點, 以 及 因 而 進 行 的 雨 水 排 放 系 統 改 善 工 程 的 進 度 和 預 算 費 用, 詳 列 如 下 : 水 浸 黑 點 雨 水 排 放 系 統 改 善 工 程 詳 情 (i) 薄 扶 林 村 有 關 改 善 薄 扶 林 村 內 的 雨 水 排 放 系 統 的 工 務 計 劃 項 目 第 4158CD 號, 於 2009 年 3 月 展 開, 並 於 2009 年 6 月 完 成 該 部 分 工 程 的 費 用 為 590 萬 元 現 正 就 雨 水 排 放 系 統 的 進 一 步 改 善 工 程 進 行 規 劃 (ii) 黃 竹 坑 道 與 南 朗 山 道 交 界 處 有 關 沿 黃 竹 坑 道 業 勤 街 和 塘 邊 徑 敷 設 雨 水 渠 的 工 務 計 劃 項 目 第 4158CD 號, 於 2009 年 3 月 展 開, 並 於 2010 年 10 月 完 成 該 部 分 工 程 的 費 用 為 750 萬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333 頁

341 該 交 界 處 的 雨 水 排 放 系 統 的 進 一 步 改 善 工 程, 於 2013 年 1 月 展 開, 預 計 於 2014 年 年 底 完 成 該 部 分 工 程 的 預 算 費 用 約 為 600 萬 元 (iii) 摩 理 臣 山 道 與 立 德 里 交 界 處 工 務 計 劃 項 目 第 4103CD 號 ( 港 島 西 雨 水 排 放 隧 道 工 程 ), 於 2007 年 11 月 展 開, 並 於 2012 年 6 月 完 成 該 計 劃 的 費 用 約 為 億 元 有 關 沿 崇 德 街 和 摩 理 臣 山 道 敷 設 雨 水 渠 的 工 務 計 劃 項 目 第 4104CD 號, 於 2010 年 5 月 展 開, 並 於 2013 年 11 月 完 成 該 部 分 工 程 的 費 用 為 650 萬 元 有 關 在 跑 馬 地 建 造 地 下 蓄 洪 池 的 工 務 計 劃 項 目 第 4160CD 號, 於 2011 年 9 月 展 開, 預 計 分 階 段 於 2018 年 完 成 該 計 劃 的 預 算 費 用 約 為 億 元 渠 務 署 整 體 撥 款 下 有 關 沿 立 德 里 和 日 善 街 敷 設 雨 水 渠 的 工 程, 於 2014 年 1 月 展 開, 預 計 於 2016 年 完 成 預 算 費 用 約 為 850 萬 元 3. 港 島 西 雨 水 排 放 隧 道 的 設 計, 是 藉 從 高 地 截 取 暴 雨 帶 來 的 過 多 雨 水 徑 流, 以 保 障 灣 仔 中 區 和 西 區 的 下 游 集 水 區 該 雨 水 排 放 隧 道 自 2012 年 啟 用 至 今, 該 等 地 區 再 沒 有 發 生 嚴 重 水 浸 事 故 渠 務 署 在 2013 年 對 該 雨 水 排 放 隧 道 進 行 啟 用 後 流 量 監 測, 在 2013 年 5 月 22 日 的 暴 雨 期 間 錄 得 經 截 取 的 雨 水 徑 流 達 立 方 米, 而 下 游 地 區 並 無 接 獲 嚴 重 水 浸 事 故 報 告 這 顯 示 該 雨 水 排 放 隧 道 能 按 其 原 定 設 計 有 效 發 揮 作 用 第 8 節 DEVB(W) - 第 334 頁

342 DEVB(W)233 ( 問 題 編 號 :3736) 總 目 : (39) 渠 務 署 (1) 雨 水 排 放 管 制 人 員 : 渠 務 署 署 長 ( 鍾 錦 華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32): 1. 跑 馬 地 地 下 蓄 洪 池 計 劃 的 工 程 進 度 為 何? 署 方 預 期 今 年 工 程 完 成 百 分 率 為 何? 工 程 是 否 如 期 進 行? 2. 自 展 開 上 述 工 程 以 來, 署 方 有 沒 有 接 獲 任 何 關 於 此 工 程, 或 由 此 工 程 引 起 的 投 訴 ( 如 塞 車 或 噪 音 等 )? 請 提 供 投 訴 數 目 內 容 及 跟 進 行 動? 3. 就 政 府 揀 選 跑 馬 地 馬 場 為 城 市 地 下 空 間 發 展 策 略 性 地 區 先 導 計 劃 其 中 一 個 研 究 地 點, 渠 務 署 有 沒 有 評 估 在 跑 馬 地 馬 場 發 展 地 下 空 間, 會 否 對 蓄 洪 池 的 結 構 運 作 或 施 工 進 度 造 成 影 響? 請 提 供 詳 情 提 問 人 : 陳 家 洛 議 員 1. 跑 馬 地 地 下 蓄 洪 計 劃 建 造 工 程 的 主 要 工 程 合 約 於 2012 年 9 月 展 開 渠 務 署 預 計 於 2014 年 年 底 完 成 的 工 程 約 為 45% 工 程 現 正 如 期 進 行 2. 自 該 主 要 工 程 合 約 展 開 以 來, 我 們 接 獲 1 宗 投 訴 投 訴 指 位 於 跑 馬 地 遊 樂 場 的 工 地 有 兩 台 發 電 機 排 放 黑 煙 經 承 建 商 更 換 該 兩 台 發 電 機 後, 再 沒 有 接 獲 任 何 投 訴 3. 地 下 空 間 發 展 的 先 導 研 究 的 顧 問 公 司, 在 進 行 研 究, 並 制 訂 該 區 的 地 下 空 間 發 展 總 綱 圖 時, 須 顧 及 跑 馬 地 地 下 蓄 洪 計 劃 的 施 工 進 度 結 構 安 全 和 運 作 第 8 節 DEVB(W) - 第 335 頁

343 DEVB(W)234 ( 問 題 編 號 :4903) 總 目 : (39) 渠 務 署 (1) 雨 水 排 放 管 制 人 員 : 渠 務 署 署 長 ( 鍾 錦 華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33): 渠 務 署 表 示 來 年 會 展 開 港 島 北 部 雨 水 排 放 整 體 計 劃 的 檢 討 工 作, 相 關 的 工 作 時 間 表 及 開 支 等 詳 情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家 洛 議 員 港 島 北 部 雨 水 排 放 整 體 計 劃 檢 討 研 究 訂 於 2014 年 年 中 展 開, 預 計 於 2016 年 完 成 該 研 究 的 總 預 算 費 用, 包 括 顧 問 費 和 相 關 勘 測 及 測 量 工 作 所 需 費 用, 約 為 1,600 萬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336 頁

344 DEVB(W)235 ( 問 題 編 號 :5633) 總 目 : (39) 渠 務 署 (1) 雨 水 排 放 管 制 人 員 : 渠 務 署 署 長 ( 鍾 錦 華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9): 當 局 有 否 打 算 覆 蓋 市 中 心 一 段 元 朗 明 渠? 如 有, 有 關 詳 情 及 開 支 為 何? 如 無,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何 俊 仁 議 員 元 朗 和 北 區 雨 水 排 放 整 體 計 劃 檢 討 研 究 完 成 後, 渠 務 署 於 2014 年 3 月 按 該 研 究 的 建 議, 就 進 行 元 朗 ( 包 括 元 朗 市 明 渠 ) 雨 水 排 放 系 統 改 善 工 程, 批 出 一 份 勘 測 顧 問 研 究 合 約 由 於 為 元 朗 市 明 渠 ( 市 中 心 段 ) 進 行 加 建 上 蓋 工 程 會 對 提 升 明 渠 的 排 洪 能 力 造 成 限 制, 因 此 須 在 顧 問 研 究 中 與 擬 議 的 明 渠 改 善 工 程 一 併 考 慮 第 8 節 DEVB(W) - 第 337 頁

345 DEVB(W)236 ( 問 題 編 號 :5385) 總 目 : (39) 渠 務 署 (1) 雨 水 排 放 管 制 人 員 : 渠 務 署 署 長 ( 鍾 錦 華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62): 啟 德 明 渠 的 重 建 及 修 復 工 程 進 度 為 何? 預 計 何 時 完 工? 提 問 人 : 梁 家 傑 議 員 啟 德 明 渠 的 重 建 及 修 復 工 程 現 正 以 4 個 工 程 計 劃 分 階 段 進 行 各 個 工 程 計 劃 的 施 工 進 度 和 預 計 完 工 日 期 詳 情 如 下 : (i) 啟 德 明 渠 的 前 期 工 程, 包 括 在 太 子 道 東 建 造 一 條 箱 形 暗 渠 和 擴 闊 一 段 彩 虹 道, 於 2010 年 8 月 展 開, 並 於 2014 年 1 月 大 致 完 成 (ii) 由 蒲 崗 村 道 至 東 光 道 的 啟 德 明 渠 上 游 改 善 工 程, 於 2011 年 10 月 展 開, 預 計 於 2017 年 竣 工 (iii) 由 東 光 道 至 太 子 道 東 的 啟 德 明 渠 中 游 改 善 工 程, 於 2013 年 12 月 展 開, 預 計 於 2017 年 竣 工 (iv) 位 處 啟 德 發 展 區 內 的 啟 德 明 渠 下 游 改 善 工 程, 於 2013 年 1 月 展 開, 預 計 於 2018 年 竣 工 第 8 節 DEVB(W) - 第 338 頁

346 DEVB(W)237 ( 問 題 編 號 :5611) 總 目 : (39) 渠 務 署 (1) 雨 水 排 放 管 制 人 員 : 渠 務 署 署 長 ( 鍾 錦 華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55): 渠 務 署 及 港 鐵 有 否 打 算 在 黃 竹 坑 明 渠 未 覆 蓋 部 份, 落 實 活 化 渠 道 方 案, 避 免 鐵 路 通 車 後, 因 明 渠 問 題 又 要 延 續 數 年 工 程, 阻 礙 旅 遊 及 商 業 發 展? 如 有, 有 關 詳 情 及 開 支 為 何? 如 無,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涂 謹 申 議 員 為 一 段 黃 竹 坑 明 渠 加 建 上 蓋 的 工 程 已 納 入 港 鐵 公 司 的 南 港 島 線 ( 東 段 ) 項 目, 預 計 於 2015 年 完 成 渠 務 署 現 階 段 並 無 計 劃 就 該 明 渠 的 餘 下 部 分 進 行 加 建 上 蓋 工 程, 但 會 繼 續 監 察 有 關 情 況 此 外, 渠 務 署 計 劃 就 黃 竹 坑 區 的 雨 水 排 放 系 統 進 行 檢 討, 包 括 日 後 是 否 需 要 進 一 步 為 該 明 渠 未 覆 蓋 部 分 進 行 改 善 工 程 第 8 節 DEVB(W) - 第 339 頁

347 DEVB(W)238 ( 問 題 編 號 :5240) 總 目 : (39) 渠 務 署 (000) 運 作 開 支 管 制 人 員 : 渠 務 署 署 長 ( 鍾 錦 華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6): 2014 至 2015 年 度 渠 務 署 到 中 國 大 陸 作 公 務 考 察 或 交 流 的 預 算 為 何? 請 告 知 計 劃 於 2014 至 2015 年 度 進 行 的 中 國 大 陸 公 務 考 察 或 交 流 的 主 題 有 關 當 局 如 何 避 免 公 務 外 訪 出 現 與 公 務 無 關 的 活 動? 有 關 當 局 又 如 何 避 免 更 改 造 訪 地 點 的 申 請 變 得 徒 具 形 式? 提 問 人 : 黃 毓 民 議 員 年 度, 渠 務 署 人 員 會 因 應 工 作 需 要, 就 渠 務 基 建 的 規 劃 設 計 建 造 操 作 和 保 養 工 作, 到 內 地 進 行 公 務 外 訪 或 交 流, 以 及 出 席 地 區 和 國 際 會 議, 但 暫 時 未 有 具 體 計 劃 公 務 外 訪 的 開 支 如 由 公 帑 支 付, 須 受 到 有 關 規 例 及 指 引 規 管, 以 確 保 監 管 有 效 及 公 帑 用 得 其 所 有 關 規 管 包 括 必 須 在 運 作 上 有 充 分 理 由 才 可 進 行 公 務 外 訪 ; 所 有 公 務 外 訪 必 須 事 先 獲 得 正 式 批 准, 並 避 免 包 含 非 公 務 性 質 的 事 項 ; 有 關 人 員 在 遞 交 申 請 時, 必 須 盡 量 提 供 有 關 擬 進 行 外 訪 的 一 切 所 需 資 料 ; 如 有 關 的 外 訪 安 排 其 後 有 變, 有 關 人 員 必 須 盡 快 通 知 審 批 人 員, 而 審 批 人 員 亦 須 評 估 是 否 需 要 重 新 考 慮 該 項 申 請 等 第 8 節 DEVB(W) - 第 340 頁

348 DEVB(W)239 ( 問 題 編 號 :5051) 總 目 : (39) 渠 務 署 (1) 雨 水 排 放 管 制 人 員 : 渠 務 署 署 長 ( 鍾 錦 華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06): 就 綱 領 下 雨 水 排 放 事 宜, 請 告 知 本 委 員 會 : 1) 在 規 劃 及 改 善 各 區 雨 水 排 放 系 統 時, 有 沒 有 計 劃 改 建 部 份 合 適 區 域 雨 水 排 放 設 施, 令 設 施 或 系 統 可 協 助 收 集 雨 水 作 其 他 用 途, 如 有, 有 關 計 劃 的 詳 情 為 何? 2) 過 去 五 年, 有 沒 有 進 行 研 究, 包 括 參 考 外 國 經 驗, 以 了 解 本 地 雨 水 排 放 系 統 是 否 可 協 助 收 集 適 用 的 水 資 源? 如 有, 詳 情 為 何? 如 否,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胡 志 偉 議 員 1) 及 2) 渠 務 署 已 在 近 年 多 個 排 水 工 程 項 目 審 視 不 同 的 雨 水 回 用 方 案, 並 以 試 驗 形 式 在 其 中 兩 個 排 水 工 程 項 目 提 供 設 施, 以 收 集 並 回 用 雨 水 作 非 飲 用 用 途 在 荔 枝 角 雨 水 排 放 隧 道 項 目 下 建 造 的 雨 水 回 用 系 統, 處 理 量 為 每 天 120 立 方 米 這 系 統 把 收 集 的 雨 水 經 過 適 當 處 理 後 在 靜 水 池 範 圍 內 用 作 灌 溉 清 潔 和 沖 廁 之 用, 亦 可 用 作 清 洗 街 道 用 途 此 外, 在 位 處 跑 馬 地 遊 樂 場 的 跑 馬 地 地 下 蓄 洪 計 劃 下 建 造 另 一 回 用 系 統, 處 理 量 為 每 天 600 立 方 米 從 蓄 洪 池 上 方 運 動 場 收 集 的 地 下 水 灌 溉 用 水 和 雨 水 會 先 貯 存, 然 後 經 過 處 理 後 用 作 沖 廁 和 灌 溉 運 動 場 之 用 第 8 節 DEVB(W) - 第 341 頁

349 DEVB(W)240 ( 問 題 編 號 :5053) 總 目 : (39) 渠 務 署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渠 務 署 署 長 ( 鍾 錦 華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08): 就 為 部 門 員 工 提 供 的 宿 舍 事 宜, 請 告 知 本 委 員 會 : 1) 過 去 五 年 是 否 有 閒 置 的 部 門 宿 舍? 如 有, 請 提 供 每 一 個 閒 置 員 工 宿 舍 的 資 料, 包 括 名 稱 位 置 宿 舍 的 佔 地 面 積 宿 舍 的 單 位 數 目 以 及 未 來 該 等 宿 舍 計 劃 的 用 途 等 ; 2) 是 否 有 閒 置 時 間 超 過 五 年 以 上 的 宿 舍, 如 有, 請 提 供 每 一 個 閒 置 員 工 宿 舍 的 資 料, 包 括 名 稱 位 置 宿 舍 的 佔 地 面 積 宿 舍 的 單 位 數 目 及 開 始 閒 置 的 日 期 ; 以 及 是 否 已 通 知 政 府 產 業 署 收 回 該 等 宿 舍 ; 3) 過 去 三 年, 是 否 有 獲 撥 新 增 的 政 府 土 地 作 員 工 宿 舍 用 途? 如 有, 請 提 供 該 等 新 增 員 工 宿 舍 的 資 料, 包 括 名 稱 位 置 宿 舍 的 佔 地 面 積 宿 舍 的 單 位 數 目 等 ; 提 問 人 : 胡 志 偉 議 員 過 去 五 年, 渠 務 署 並 無 閒 置 的 部 門 員 工 宿 舍 此 外, 過 去 三 年, 部 門 亦 沒 有 獲 撥 新 增 的 政 府 土 地 作 員 工 宿 舍 用 途 第 8 節 DEVB(W) - 第 342 頁

350 DEVB(W)241 ( 問 題 編 號 :5871) 總 目 : (704) 基 本 工 程 儲 備 基 金 : 渠 務 (4402DS) 搬 遷 西 貢 污 水 處 理 廠 往 岩 洞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渠 務 署 署 長 ( 鍾 錦 華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72): 關 於 分 目 4402DS 搬 遷 西 貢 污 水 處 理 廠 往 岩 洞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請 告 知 : 年 度 的 開 支 所 涉 的 工 程 項 目 為 何? 提 問 人 : 范 國 威 議 員 如 獲 財 務 委 員 會 批 准 撥 款, 我 們 計 劃 於 2014 年 下 半 年 展 開 搬 遷 西 貢 污 水 處 理 廠 往 岩 洞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年 度 所 涉 的 開 支, 將 用 以 支 付 顧 問 費, 以 及 工 地 勘 測 和 測 量 工 作 所 需 費 用 第 8 節 DEVB(W) - 第 343 頁

351 DEVB(W)242 ( 問 題 編 號 :6063) 總 目 : (42) 機 電 工 程 署 (2) 機 械 裝 置 安 全 管 制 人 員 : 機 電 工 程 署 署 長 ( 陳 帆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17): 就 北 角 發 生 升 降 機 事 故 後, 機 電 工 程 署 持 續 加 強 升 降 機 的 檢 驗 工 作,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的 檢 驗 次 數 由 2012 年 的 次, 增 加 至 2013 年 次 及 預 算 在 2014 年 的 次 就 上 述 新 增 的 檢 驗 工 作, 機 電 工 程 署 在 過 去 2 年 及 未 來 1 年 增 加 的 各 職 系 人 手 數 目 分 別 為 何? 提 問 人 : 張 國 柱 議 員 自 2010 年 起, 機 電 工 程 署 負 責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檢 驗 及 事 故 調 查 的 人 手 編 制, 包 括 1 名 高 級 工 程 師 3 名 工 程 師 1 名 高 級 督 察 及 18 名 督 察 在 年 度 將 會 增 加 1 名 工 程 師 1 名 高 級 督 察 及 8 名 督 察 以 應 付 新 增 的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檢 驗 工 作 第 8 節 DEVB(W) - 第 344 頁

352 DEVB(W)243 ( 問 題 編 號 :6069) 總 目 : (42) 機 電 工 程 署 (000) 運 作 開 支 管 制 人 員 : 機 電 工 程 署 署 長 ( 陳 帆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416): 過 去 5 年, 各 職 級 的 機 電 工 程 署 僱 員 的 工 傷 及 致 命 工 傷 的 次 數, 以 及 上 述 數 字 佔 該 職 級 的 比 例 分 別 為 何 ; 機 電 工 程 署 就 預 防 工 傷 及 推 廣 職 安 健 進 行 的 工 作 分 別 為 何? 提 問 人 : 張 國 柱 議 員 過 去 5 年 共 有 3 宗 工 傷 個 案, 分 別 涉 及 1 名 工 程 師 ( 佔 該 職 級 整 體 員 工 數 目 的 1.4%) 1 名 高 級 工 程 師 ( 佔 該 職 級 整 體 員 工 數 目 的 3.6%) 及 1 名 二 級 工 人 ( 佔 該 職 級 整 體 員 工 數 目 的 100%) 該 段 期 間 並 無 致 命 個 案 的 報 告 機 電 工 程 署 設 有 部 門 職 業 安 全 及 健 康 委 員 會, 負 責 制 訂 職 業 安 全 及 健 康 ( 職 安 健 ) 推 廣 計 劃 該 署 恆 常 透 過 不 同 渠 道 為 同 事 舉 辦 職 安 健 推 廣 活 動, 包 括 職 安 健 比 賽 在 內 聯 網 設 立 職 安 健 專 頁 在 每 月 員 工 通 訊 刊 載 職 安 健 資 訊 和 職 安 健 常 識 問 答 遊 戲 在 大 堂 電 視 機 播 放 職 安 健 資 訊 等 此 外 亦 有 委 任 安 全 督 導 員 監 察 工 作 間 的 安 全 措 施, 以 及 職 安 健 措 施 需 予 改 進 的 地 方 和 保 護 裝 備 的 採 購 等 該 署 並 恆 常 為 員 工 提 供 各 類 職 安 健 課 程 第 8 節 DEVB(W) - 第 345 頁

353 DEVB(W)244 ( 問 題 編 號 :4183) 總 目 : (42) 機 電 工 程 署 (2) 機 械 裝 置 安 全 管 制 人 員 : 機 電 工 程 署 署 長 ( 陳 帆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02): 請 詳 列 過 去 5 年, 機 電 工 程 署 提 出 檢 控 和 採 取 紀 律 行 動 的 數 字 提 問 人 : 郭 家 麒 議 員 機 電 工 程 署 過 去 5 年 就 機 械 裝 置 安 全 提 出 檢 控 和 採 取 紀 律 行 動 的 個 案 數 目 分 列 於 下 表 財 政 年 度 檢 控 個 案 數 目 紀 律 行 動 個 案 數 目 ( 截 至 2014 年 2 月 ) 第 8 節 DEVB(W) - 第 346 頁

354 DEVB(W)245 ( 問 題 編 號 :4184) 總 目 : (42) 機 電 工 程 署 (2) 機 械 裝 置 安 全 管 制 人 員 : 機 電 工 程 署 署 長 ( 陳 帆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03): 請 詳 列 過 去 5 年, 機 電 工 程 署 用 於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的 檢 驗 執 法 公 眾 教 育 及 宣 傳 工 作 的 具 體 開 支 ; 請 列 明 機 電 工 程 署 在 年 度 用 於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的 檢 驗 執 法 公 眾 教 育 及 宣 傳 工 作 的 具 體 預 算 提 問 人 : 郭 家 麒 議 員 機 電 工 程 署 ( 機 電 署 ) 在 過 去 5 年 用 於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的 檢 驗 執 法 公 眾 教 育 及 宣 傳 工 作 的 開 支 分 列 如 下.. 財 政 年 度 開 支 ( 百 萬 元 ) ( 預 算 ) 機 電 署 在 年 度 用 於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的 檢 驗 執 法 公 眾 教 育 及 宣 傳 工 作 的 預 算 開 支 為 3,730 萬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347 頁

355 DEVB(W)246 ( 問 題 編 號 :4256) 總 目 : (42) 機 電 工 程 署 (2) 機 械 裝 置 安 全 管 制 人 員 : 機 電 工 程 署 署 長 ( 陳 帆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7): 現 時 全 港 有 逾 6 萬 部 升 降 機, 其 機 件 及 性 能 狀 況 會 直 接 影 響 使 用 者 的 性 命 安 全 為 讓 市 民 更 了 解 及 立 法 會 更 有 效 監 察 現 行 的 升 降 機 維 修 保 養 機 制, 提 升 市 民 對 使 用 升 降 機 的 信 心, 請 當 局 提 供 以 下 資 料 : ( 一 ) 機 電 工 程 署 2009 年 引 入 升 降 機 承 辦 商 表 現 評 級 制 度, 將 承 建 商 違 規 事 項 分 為 5 類, 請 提 供 過 去 4 年 按 季 分 類 的 數 字 ; 表 現 評 分 被 扣 減 獲 發 警 告 信 承 辦 商 數 目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季 度 分 -5 分 6 分 -11 分 12 分 或 以 上 1 封 2 封 3 封 或 以 上 從 註 冊 名 冊 中 除 名 ( 二 ) 過 去 3 年, 署 方 名 冊 中 各 承 辦 商 涉 及 傷 人 及 死 亡 的 意 外 數 字, 以 及 因 違 例 被 罰 款 的 情 況 ; 詳 情 為 何 ; ( 三 ) 請 分 別 提 供 過 去 3 年, 當 局 巡 查 升 降 機 的 次 數, 以 及 負 責 檢 查 的 署 方 註 冊 工 程 師 的 人 數 及 所 涉 的 人 員 編 制 開 支 ; 及 今 年 因 應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條 例 而 增 加 的 人 員 編 制 和 開 支 提 問 人 : 郭 偉 强 議 員 ( 一 ) 根 據 機 電 工 程 署 ( 機 電 署 ) 的 升 降 機 承 辦 商 表 現 評 級 制 度, 在 過 去 4 年 表 現 評 分 被 扣 減 獲 發 警 告 信 及 從 註 冊 名 冊 中 除 名 的 註 冊 升 降 機 承 辦 商 數 目, 載 列 於 下 文 表 1 第 8 節 DEVB(W) - 第 348 頁

356 表 1 承 辦 商 數 目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2014 年 * 季 度 表 現 評 1 分 -5 分 分 被 扣 6 分 減 分 12 分 或 以 上 獲 發 警 1 封 告 信 2 封 封 或 以 上 從 註 冊 名 冊 中 除 名 * 截 至 2014 年 2 月 28 日 的 數 字 ( 二 ) 過 去 3 年 並 無 涉 及 升 降 機 機 件 故 障 的 致 命 個 案 與 升 降 機 機 件 故 障 相 關 並 導 致 有 人 受 傷 的 個 案 數 目, 載 列 於 下 文 表 2: 表 2 註 冊 升 降 機 承 辦 商 2011 年 2012 年 2013 年 安 力 電 梯 有 限 公 司 其 士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振 明 電 梯 有 限 公 司 好 歷 香 港 升 降 機 有 限 公 司 捷 高 電 梯 有 限 公 司 通 力 電 梯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力 建 電 梯 香 港 有 限 公 司 奧 的 斯 電 梯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迅 達 升 降 機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星 瑪 電 梯 ( 香 港 ) 有 限 公 司 * 信 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捷 運 電 梯 有 限 公 司 總 數 * 信 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的 註 冊 已 於 2013 年 10 月 16 日 被 取 消 過 去 3 年, 機 電 署 就 註 冊 升 降 機 承 辦 商 觸 犯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條 例 而 作 出 檢 控 及 紀 律 懲 處 的 個 案 總 數, 分 別 為 4 宗 及 3 宗 有 關 檢 控 個 案 的 罰 款 由 2,000 元 至 9,000 元 不 等, 而 就 紀 律 懲 處 所 施 加 的 罰 款, 由 5 萬 元 至 24 萬 元 不 等 在 2013 年, 有 1 個 註 冊 升 降 機 承 辦 商 因 觸 犯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條 例 而 從 註 冊 名 冊 中 除 名 ( 三 ) 機 電 署 採 用 風 險 評 估 機 制 對 升 降 機 進 行 抽 樣 審 核 巡 查 2011 年 2012 年 及 2013 年 的 升 降 機 巡 查 次 數, 分 別 為 及 次 機 電 署 負 責 進 行 審 核 巡 查 及 事 故 調 查 的 人 員, 包 括 1 名 高 級 工 程 師 3 名 工 程 師 1 名 高 級 督 察 及 18 名 督 察 過 去 3 年 的 總 開 支 撮 列 於 下 文 表 3 第 8 節 DEVB(W) - 第 349 頁

357 表 3 #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開 支 ( 百 萬 元 ) # 預 算 數 字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條 例 於 2012 年 12 月 實 施, 預 計 年 度 的 開 支 將 較 年 度 增 加 510 萬 元 在 年 度 將 會 增 加 1 名 工 程 師 1 名 高 級 督 察 及 8 名 督 察 以 對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進 行 更 多 巡 查 第 8 節 DEVB(W) - 第 350 頁

358 DEVB(W)247 ( 問 題 編 號 :4743) 總 目 : (42) 機 電 工 程 署 (000) 運 作 開 支 管 制 人 員 : 機 電 工 程 署 署 長 ( 陳 帆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48): 就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的 聘 用 情 況, 請 提 供 以 下 資 料 : 年 度 ( 截 至 最 新 情 況 ) 使 用 中 介 公 司 的 合 約 數 目 ( ) 支 付 予 每 間 中 介 公 司 的 合 約 金 額 ( ) 每 間 中 介 公 司 的 合 約 服 務 期 ( )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的 人 數 ( )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的 職 位 分 佈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的 月 薪 分 佈 30,001 元 或 以 上 16,001 元 至 30,000 元 8,001 元 至 16,000 元 6,501 元 至 8,000 元 6,240 元 至 6,500 元 6,240 元 以 下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的 聘 用 年 期 15 年 以 上 10 年 至 15 年 5 年 至 10 年 3 年 至 5 年 1 年 至 3 年 少 於 1 年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佔 該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數 目 的 百 分 比 ( ) 支 付 予 中 介 公 司 的 金 額 佔 該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開 支 的 百 分 比 ( ) 曾 獲 發 放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員 工 人 數 ( ) 發 放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金 額 ( ) 曾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 ) 計 算 約 滿 酬 金 的 員 工 人 數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計 ( ) 算 約 滿 酬 金 的 金 額 獲 得 有 薪 用 膳 時 間 的 人 數 沒 有 有 薪 用 膳 時 間 的 人 數 ( ) ( ) 每 週 工 作 5 天 的 人 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8 節 DEVB(W) - 第 351 頁

359 每 週 工 作 6 天 的 人 數 ( ) ( ) 括 號 為 比 較 年 度 同 期 的 增 減 幅 度 的 百 分 比 提 問 人 : 王 國 興 議 員 下 文 載 列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任 用 情 況 的 資 料 這 些 資 料 並 不 包 括 由 政 府 資 訊 科 技 總 監 辦 公 室 中 央 管 理 的 定 期 合 約 所 提 供 的 服 務 (a) 使 用 中 介 公 司 的 合 約 數 目 年 度 ( 在 2013 年 9 月 30 日 ) 1 (0%) (b) 合 約 金 額 及 服 務 期 年 度 ( 在 2013 年 9 月 30 日 ) 合 約 金 額 合 約 數 目 50 萬 元 以 下 1 (0%) 50 萬 元 至 100 萬 元 0 (-) 100 萬 元 以 上 0 (-) 總 數 : 1 (0%) 年 度 ( 在 2013 年 9 月 30 日 ) 合 約 服 務 期 合 約 數 目 6 個 月 或 以 下 0 (-) 6 個 月 以 上 至 1 年 0 (-) 1 年 以 上 至 2 年 1 (0%) 2 年 以 上 0 (-) 總 數 : 1 (0%) (c) 按 職 務 類 別 劃 分 的 僱 員 數 目 年 度 ( 在 2013 年 9 月 30 日 ) 僱 員 數 目 14 (+180%) 年 度 ( 在 2013 年 9 月 30 日 ) 僱 員 的 職 務 類 別 僱 員 數 目 後 勤 辦 公 室 支 援 14 (+180%) 技 術 服 務 0 (-100%) 總 數 : 14 (+180%) (d)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的 月 薪 薪 幅 法 定 最 低 工 資 自 2011 年 5 月 1 日 起 實 施 後, 競 投 人 支 付 予 其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的 薪 金 不 得 低 於 2010 年 12 月 按 季 統 計 報 告 所 載 所 有 選 定 行 業 雜 工 的 平 均 月 薪, 除 非 有 關 金 額 被 當 時 的 法 定 最 低 工 資 另 加 每 7 天 享 有 的 一 天 有 薪 休 息 日 薪 酬 所 超 越 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 為 止, 機 電 工 程 署 ( 機 電 署 ) 簽 訂 1 份 合 約, 該 合 約 訂 明 的 最 低 月 薪 為 8,352 第 8 節 DEVB(W) - 第 352 頁

360 元 (e)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的 聘 用 年 期 政 府 部 門 使 用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的 模 式, 是 與 中 介 公 司 簽 訂 服 務 合 約, 由 中 介 公 司 根 據 合 約 因 應 部 門 的 需 要 提 供 人 手 中 介 公 司 只 要 符 合 有 關 政 府 部 門 的 規 定 ( 包 括 提 供 的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數 目 及 部 門 對 該 等 僱 員 的 學 歷 及 / 或 經 驗 要 求 ), 便 可 安 排 任 何 僱 員 到 有 關 政 府 部 門 工 作, 或 在 合 約 期 內 基 於 不 同 理 由 另 行 安 排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以 作 補 替 鑑 於 上 述 原 因, 以 及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是 由 中 介 公 司 聘 用 和 調 配, 我 們 並 無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的 聘 用 年 期 資 料 (f)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佔 機 電 署 員 工 總 數 的 百 分 比 年 度 ( 在 2013 年 9 月 30 日 ) 3.5% (g) 支 付 予 中 介 公 司 的 金 額 佔 機 電 署 整 體 員 工 開 支 的 百 分 比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 ) 0.38% (h) 中 介 公 司 發 放 予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的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中 介 公 司 與 機 電 署 簽 訂 合 約, 在 合 約 期 內 為 署 方 提 供 所 需 的 服 務 由 於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與 中 介 公 司 之 間 存 在 合 約 關 係, 中 介 公 司 須 按 相 關 法 例 ( 包 括 僱 傭 條 例 ( 第 57 章 ) 及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計 劃 條 例 ( 第 485 章 )) 履 行 僱 主 的 責 任 我 們 並 無 中 介 公 司 發 放 予 其 僱 員 的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資 料 (i) 僱 員 的 用 膳 時 間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由 中 介 公 司 聘 用, 用 膳 時 間 是 否 有 薪, 視 乎 由 雙 方 簽 訂 的 僱 傭 合 約 條 文 而 定 我 們 並 無 這 方 面 的 資 料 (j) 按 工 作 日 數 劃 分 的 僱 員 數 目 年 度 ( 在 2013 年 9 月 30 日 ) 工 作 日 數 僱 員 數 目 每 週 工 作 5 天 14 (+180%) 每 週 工 作 6 天 0 (-) 總 數 : 14 (+180%) ( ) 內 數 字 為 與 年 度 比 較 的 變 動 百 分 比, 除 非 年 度 的 相 關 數 字 是 零 第 8 節 DEVB(W) - 第 353 頁

361 DEVB(W)248 ( 問 題 編 號 :4744) 總 目 : (42) 機 電 工 程 署 (000) 運 作 開 支 管 制 人 員 : 機 電 工 程 署 署 長 ( 陳 帆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49): 就 外 判 員 工 的 聘 用 情 況, 請 提 供 以 下 資 料 : 年 度 ( 截 至 最 新 情 況 ) 使 用 外 判 服 務 的 合 約 數 目 ( ) 支 付 予 外 判 服 務 公 司 的 總 金 額 ( ) 每 間 外 判 服 務 公 司 的 合 約 服 務 期 ( ) 透 過 外 判 服 務 公 司 所 聘 請 的 外 判 員 工 人 數 ( ) 外 判 員 工 的 職 位 分 佈 ( 例 : 客 戶 服 務 物 業 管 理 保 安 清 潔 資 訊 科 技 等 ) 外 判 員 工 的 月 薪 分 佈 30,001 元 或 以 上 16,001 元 至 30,000 元 8,001 元 至 16,000 元 6,501 元 至 8,000 元 6,240 元 至 6,500 元 6,240 元 以 下 外 判 員 工 的 聘 用 年 期 15 年 以 上 10 年 至 15 年 5 年 至 10 年 3 年 至 5 年 1 年 至 3 年 少 於 1 年 外 判 員 工 佔 該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數 目 的 百 分 比 ( ) 支 付 予 外 判 服 務 公 司 的 金 額 佔 該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開 支 的 百 分 比 ( ) 曾 獲 發 放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員 工 人 數 ( ) 發 放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金 額 ( ) 曾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 ) 計 算 約 滿 酬 金 的 員 工 人 數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計 ( ) 算 約 滿 酬 金 的 金 額 獲 得 有 薪 用 膳 時 間 的 人 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8 節 DEVB(W) - 第 354 頁

362 沒 有 有 薪 用 膳 時 間 的 人 數 ( ) 每 週 工 作 5 天 的 人 數 ( ) 每 週 工 作 6 天 的 人 數 ( ) ( ) 括 號 為 比 較 年 度 同 期 的 增 減 幅 度 的 百 分 比 提 問 人 : 王 國 興 議 員 機 電 工 程 署 ( 機 電 署 ) 在 清 潔 和 保 安 方 面 使 用 外 判 服 務 現 把 要 求 提 供 的 資 料 分 列 如 下 (a) 使 用 外 判 服 務 的 合 約 數 目 年 度 ( 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2 (0%) (b) 支 付 予 外 判 服 務 公 司 的 總 金 額 (c) 外 判 服 務 合 約 期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 百 萬 元 ) 0.68 ( +13.0% ) 年 度 ( 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服 務 合 約 期 合 約 數 目 6 個 月 或 以 下 0 (-) 6 個 月 以 上 至 1 年 0 (-) 1 年 以 上 至 2 年 0 (-) 2 年 以 上 2 (0%) 總 計 : 2 (0%) (d) 外 判 服 務 公 司 所 提 供 的 員 工 人 數 年 度 ( 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8 (0%) 第 8 節 DEVB(W) - 第 355 頁

363 (e) 按 工 作 性 質 劃 分 的 外 判 員 工 詳 情 年 度 ( 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服 務 合 約 的 性 質 員 工 數 目 清 潔 4 (0%) 保 安 4 (0%) 總 計.. 8 (0%) (f) 外 判 員 工 的 月 薪 薪 幅 在 2011 年 5 月 1 日 實 施 法 定 最 低 工 資 後, 就 保 安 和 清 潔 服 務 合 約 而 言, 承 辦 商 應 付 予 工 人 的 工 資 不 得 低 於 現 行 法 定 最 低 工 資 (g) 外 判 員 工 的 聘 用 年 期 政 府 部 門 使 用 外 判 員 工 的 模 式, 是 與 承 辦 商 簽 訂 服 務 合 約, 由 承 辦 商 根 據 合 約 因 應 部 門 的 需 要 提 供 人 手 承 辦 商 只 要 符 合 有 關 政 府 部 門 的 規 定 ( 包 括 外 判 員 工 數 目 及 該 等 員 工 必 須 具 備 的 資 歷 及 / 或 經 驗 ), 便 可 安 排 任 何 僱 員 到 有 關 政 府 部 門 工 作, 或 在 合 約 期 內 基 於 不 同 理 由 另 行 安 排 外 判 員 工 以 作 補 替 鑑 於 上 述 原 因, 以 及 外 判 員 工 是 由 承 辦 商 聘 用 和 調 配, 我 們 並 無 外 判 員 工 的 聘 用 年 期 資 料 (h) 外 判 員 工 佔 機 電 署 整 體 員 工 數 目 的 百 分 比 年 度 ( 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2.12% (i) 支 付 予 外 判 服 務 公 司 的 金 額 佔 機 電 署 整 體 員 工 開 支 的 百 分 比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0.36% (j) 發 放 予 外 判 員 工 的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外 判 服 務 承 辦 商 與 機 電 署 簽 訂 合 約, 在 合 約 期 內 為 署 方 提 供 所 需 的 服 務 由 於 外 判 員 工 與 外 判 服 務 承 辦 商 之 間 存 在 合 約 關 係, 外 判 服 務 承 辦 商 須 按 相 關 法 例 ( 包 括 僱 傭 條 例 ( 第 57 章 ) 及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計 劃 條 例 ( 第 485 章 )) 履 行 僱 主 的 責 任 我 們 並 無 承 辦 商 發 放 予 其 員 工 的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資 料 (k) 外 判 員 工 的 用 膳 時 間 外 判 員 工 由 外 判 服 務 承 辦 商 聘 用, 用 膳 時 間 是 否 有 薪, 視 乎 由 雙 方 簽 訂 的 僱 傭 合 約 條 文 而 定 我 們 並 無 這 方 面 的 資 料 第 8 節 DEVB(W) - 第 356 頁

364 (l) 按 工 作 日 數 劃 分 的 外 判 員 工 數 目 年 度 ( 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工 作 日 數 員 工 數 目 每 週 工 作 5 天 1 (0%) 每 週 工 作 6 天 7 (0%) 總 計.. 8 (0%) ( ) 內 數 字 為 與 年 度 比 較 的 變 動 百 分 比, 除 非 年 度 的 相 關 數 字 是 零 第 8 節 DEVB(W) - 第 357 頁

365 DEVB(W)249 ( 問 題 編 號 :4745) 總 目 : (42) 機 電 工 程 署 (000) 運 作 開 支 管 制 人 員 : 機 電 工 程 署 署 長 ( 陳 帆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50): 就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聘 用 情 況, 請 提 供 以 下 資 料 : 年 度 ( 截 至 最 新 情 況 )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人 數 ( )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職 位 分 佈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薪 酬 開 支 ( )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月 薪 分 佈 30,001 元 或 以 上 16,001 元 至 30,000 元 8,001 元 至 16,000 元 6,501 元 至 8,000 元 6,240 元 至 6,500 元 6,240 元 以 下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聘 用 年 期 15 年 以 上 10 年 至 15 年 5 年 至 10 年 3 年 至 5 年 1 年 至 3 年 少 於 1 年 ( ) ( ) ( ) ( ) ( ) ( ) 成 功 轉 職 為 公 務 員 的 人 數 ( )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佔 該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數 目 的 百 分 比 ( ) 支 付 予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金 額 佔 該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開 支 的 ( ) 百 分 比 曾 獲 發 放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員 工 人 數 ( ) 發 放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金 額 ( ) 曾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 / 計 算 約 滿 酬 金 的 員 工 人 數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 ) 計 算 約 滿 酬 金 的 金 額 獲 得 有 薪 用 膳 時 間 的 人 數 沒 有 有 薪 用 膳 時 間 的 人 數 ( ) ( ) 每 週 工 作 5 天 的 人 數 ( ) ( ) ( ) ( ) ( ) ( ) ( ) 第 8 節 DEVB(W) - 第 358 頁

366 每 週 工 作 6 天 的 人 數 ( ) ( ) 括 號 為 比 較 年 度 同 期 的 增 減 幅 度 的 百 分 比 提 問 人 : 王 國 興 議 員 現 就 全 職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聘 用 情 況 提 供 下 列 資 料 (a) 按 工 作 性 質 劃 分 的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年 度 工 作 性 質 ( 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專 業 職 務 6 (-25.0%) 技 術 及 督 察 職 務 2 (-60.0%) 一 般 行 政 職 務 9 (+12.5%) 總 數 : 17 (-19.0%) (b)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薪 酬 總 開 支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 百 萬 元 ) (+12.3%) (c) 按 薪 酬 和 聘 用 年 期 劃 分 的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年 度 月 薪 ( 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30,001 元 或 以 上 9 (+12.5%) 16,001 元 至 30,000 元 5 (-37.5%) 8,001 元 至 16,000 元 3 (-40.0%) 6,501 元 至 8,000 元 0 ( - ) 6,240 元 至 6,500 元 0 ( - ) 低 於 6,240 元 0 ( - ) 總 數 : 17 (-19.0%) 年 度 聘 用 年 期 ( 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15 年 或 以 上 0 ( - ) 10 年 至 少 於 15 年 4 (0%) 5 年 至 少 於 10 年 6 (+20.0%) 3 年 至 少 於 5 年 1 (-66.7%) 1 年 至 少 於 3 年 5 (-16.7%) 少 於 1 年 1 (-66.7%) 總 數 : 17 (-19.0%) (d) 轉 職 為 公 務 員 的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 註 1 )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5 (+150.0%) 第 8 節 DEVB(W) - 第 359 頁

367 註 1: 只 包 括 機 電 工 程 署 ( 機 電 署 )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轉 職 為 公 務 員 的 資 料 上 述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是 透 過 公 開 公 平 和 具 競 爭 性 的 招 聘 過 程 獲 聘 為 公 務 員 的 (e)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佔 機 電 署 整 體 員 工 數 目 的 百 分 比 年 度 ( 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4.3% (f) 支 付 予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金 額 佔 機 電 署 整 體 員 工 開 支 的 百 分 比 年 度 ( 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3.23% (g) 曾 獲 發 放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13 (+8.3%) (h) 發 放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金 額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 百 萬 元 ) (+375%) (i) 曾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計 算 約 滿 酬 金 的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 註 2) 僱 員 人 數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0 (j) ( 註 2)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計 算 約 滿 酬 金 的 金 額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 百 萬 元 ) 0 註 2: 根 據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就 聘 用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發 出 的 指 引,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約 滿 酬 金 金 額, 加 上 政 府 作 出 的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供 款, 不 得 超 逾 該 僱 員 在 合 約 期 內 的 所 得 底 薪 總 額 的 10%( 無 需 技 能 的 工 作 ) 或 15%( 需 要 技 能 的 工 作 ) 政 府 計 算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約 滿 酬 金 時, 不 會 參 考 累 算 權 益 (k) 按 用 膳 時 間 劃 分 的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用 膳 時 間 年 度 ( 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獲 得 有 薪 用 膳 時 間 15 (-21.1%) 第 8 節 DEVB(W) - 第 360 頁

368 年 度 ( 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沒 有 有 薪 用 膳 時 間 2 (0%) 總 數 : 17 (-19.0%) (l) 按 工 作 日 數 劃 分 的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工 作 日 數 年 度 ( 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每 週 工 作 5 天 17 (-19.0%) 每 週 工 作 6 天 0 ( - ) 總 數 : 17 (-19.0%) () 內 數 字 為 與 年 度 比 較 的 變 動 百 分 比, 除 非 年 度 的 相 關 數 字 是 零 第 8 節 DEVB(W) - 第 361 頁

369 DEVB(W)250 ( 問 題 編 號 :5241) 總 目 : (42) 機 電 工 程 署 (000) 運 作 開 支 管 制 人 員 : 機 電 工 程 署 署 長 ( 陳 帆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7): 2014 至 2015 年 度 機 電 工 程 署 到 中 國 大 陸 作 公 務 考 察 或 交 流 的 預 算 為 何? 請 告 知 計 劃 於 2014 至 2015 年 度 進 行 的 中 國 大 陸 公 務 考 察 或 交 流 的 主 題 有 關 當 局 如 何 避 免 公 務 外 訪 出 現 與 公 務 無 關 的 活 動? 有 關 當 局 又 如 何 避 免 更 改 造 訪 地 點 的 申 請 變 得 徒 具 形 式? 提 問 人 : 黃 毓 民 議 員 在 年 度, 機 電 工 程 署 ( 機 電 署 ) 人 員 會 因 應 工 作 需 要, 到 內 地 參 與 有 關 能 源 效 益 鐵 路 安 全 及 機 電 安 全 ( 例 如 氣 體 升 降 機 與 自 動 梯 安 全 ) 的 交 流 活 動 除 出 席 機 電 署 / 國 家 質 量 監 督 檢 驗 檢 疫 總 局 的 周 年 會 議 及 相 關 工 作 小 組 會 議 外, 我 們 在 年 度 並 無 到 內 地 進 行 其 他 交 流 活 動 的 計 劃 出 席 上 述 會 議 的 預 算 開 支 為 32 萬 元 公 務 外 訪 的 開 支 如 由 公 帑 支 付, 須 受 到 有 關 規 例 及 指 引 規 管, 以 確 保 監 管 有 效 及 公 帑 用 得 其 所 有 關 規 管 包 括 必 須 在 工 作 上 有 充 分 理 由 才 可 進 行 公 務 外 訪 ; 所 有 公 務 外 訪 必 須 事 先 獲 得 正 式 批 准, 並 避 免 包 含 非 公 務 性 質 的 事 項 ; 有 關 人 員 在 遞 交 申 請 時, 必 須 盡 量 提 供 有 關 擬 進 行 外 訪 的 一 切 所 需 資 料 ; 如 外 訪 安 排 其 後 有 變, 有 關 人 員 必 須 盡 快 通 知 審 批 人 員, 而 審 批 人 員 亦 須 評 估 是 否 需 要 重 新 考 慮 該 項 申 請 第 8 節 DEVB(W) - 第 362 頁

370 DEVB(W)251 ( 問 題 編 號 :5055) 總 目 : (42) 機 電 工 程 署 (2) 機 械 裝 置 安 全 管 制 人 員 : 機 電 工 程 署 署 長 ( 陳 帆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10): 就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檢 查 事 宜, 請 告 知 本 委 員 會 : 1) 2012 及 2013 年, 每 年 用 於 檢 驗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的 人 手 編 制 數 目 分 別 為 何? 2) 過 去 5 年, 每 年 負 責 檢 驗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的 新 招 聘 及 流 失 員 工 數 目 分 別 為 何? 3) 在 年, 有 沒 有 計 劃 增 聘 人 手 應 付 新 增 加 的 檢 查 工 作? 如 有, 有 關 的 詳 情 提 問 人 : 胡 志 偉 議 員 1) 在 2012 及 2013 年, 負 責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檢 驗 及 事 故 調 查 的 人 手 編 制, 包 括 1 名 高 級 工 程 師 3 名 工 程 師 1 名 高 級 督 察 及 18 名 督 察 2) 在 2009 年, 負 責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檢 驗 及 事 故 調 查 的 人 員, 計 有 1 名 高 級 工 程 師 3 名 工 程 師 及 12 名 督 察 自 2010 年 起 已 增 添 1 名 高 級 督 察 及 6 名 督 察 3) 在 年 度 將 會 增 加 1 名 工 程 師 1 名 高 級 督 察 及 8 名 督 察 以 應 付 新 增 的 升 降 機 及 自 動 梯 檢 驗 工 作 第 8 節 DEVB(W) - 第 363 頁

371 DEVB(W)252 ( 問 題 編 號 :4911) 總 目 : (60) 路 政 署 (2) 區 域 及 維 修 工 程 管 制 人 員 : 路 政 署 署 長 ( 劉 家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37): 1. 過 去 兩 年, 署 方 按 年 在 各 區 接 獲 多 少 宗 植 物 生 長 過 盛 阻 礙 行 車 的 投 訴? 處 理 這 些 投 訴 的 程 序 及 一 般 所 需 作 出 改 善 的 時 間 為 何? 署 方 安 排 改 善 有 關 情 況 前, 會 否 先 諮 詢 樹 木 專 家 的 意 見, 以 防 過 量 修 剪 的 情 況 發 生? 2. 署 方 是 否 由 外 判 公 司 負 責 改 善 上 述 情 況? 所 涉 開 支 為 何? 過 往 有 沒 有 公 司 因 服 務 不 達 標 ( 如 修 剪 過 量 或 工 作 馬 虎 等 ) 而 被 懲 處? 詳 情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家 洛 議 員 路 政 署 負 責 保 養 快 速 公 路 沿 途 及 路 旁 斜 坡 的 植 物, 以 及 全 港 公 共 道 路 的 其 他 保 養 工 程 日 常 的 視 察 及 保 養 工 作 由 路 政 署 委 聘 的 承 辦 商 進 行, 修 剪 生 長 過 盛 的 植 物 是 承 辦 商 職 責 之 一, 但 只 是 承 辦 商 按 保 養 合 約 必 須 進 行 的 保 養 工 作 的 小 部 分 當 局 沒 有 單 就 上 述 工 作 分 別 擬 備 分 項 數 字 路 政 署 在 接 到 植 物 生 長 過 盛 的 投 訴 後 會 進 行 視 察, 確 定 是 否 對 道 路 使 用 者 有 即 時 危 險, 如 是 即 作 出 修 剪 的 安 排 隨 後 的 修 剪 工 作 由 經 驗 豐 富 的 工 地 人 員 監 督, 但 修 剪 的 程 度 僅 限 於 消 除 即 時 危 險 所 需 如 情 況 需 要, 亦 會 徵 詢 專 家 的 意 見 安 排 修 剪 和 修 剪 完 工 所 需 的 時 間 須 視 乎 確 實 地 點 鄰 近 的 交 通 情 況 和 工 作 的 範 疇 而 定 過 去 兩 年, 路 政 署 接 到 有 關 植 木 生 長 過 盛 阻 礙 道 路 使 用 者 的 投 訴 數 目 如 下 : 港 島 九 龍 新 界 總 計 2012 年 年 承 辦 商 修 剪 生 長 過 盛 植 物 的 表 現 大 致 令 人 滿 意 第 8 節 DEVB(W) - 第 364 頁

372 DEVB(W)253 ( 問 題 編 號 :4912) 總 目 : (60) 路 政 署 (2) 區 域 及 維 修 工 程 管 制 人 員 : 路 政 署 署 長 ( 劉 家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38): 署 方 計 劃 來 年 為 多 少 個 採 用 噴 漿 混 凝 土 護 面 的 斜 坡 進 行 綠 化? 揀 選 斜 坡 及 綠 化 方 式 的 準 則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家 洛 議 員 年 度, 路 政 署 將 為 18 個 採 用 噴 漿 混 凝 土 護 面 的 斜 坡 進 行 綠 化 在 選 擇 斜 坡 進 行 綠 化 時, 路 政 署 會 考 慮 影 響 斜 坡 穩 定 性 的 準 則 是 否 有 足 夠 的 栽 種 空 間 及 陽 光 對 周 邊 環 境 加 強 綠 化 的 潛 力 及 效 果 可 否 持 續, 以 及 綠 化 的 成 本 效 益 路 政 署 亦 會 在 可 行 的 情 況 下, 在 斜 坡 進 行 優 化 / 改 善 工 程 時 加 以 綠 化 綠 化 工 程 的 設 計 和 實 施 會 按 照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轄 下 的 土 力 工 程 處 公 布 的 有 關 指 引 進 行 第 8 節 DEVB(W) - 第 365 頁

373 DEVB(W)254 ( 問 題 編 號 :5310) 總 目 : (60) 路 政 署 (2) 區 域 及 維 修 工 程 管 制 人 員 : 路 政 署 署 長 ( 劉 家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67): 在 本 綱 領 的 年 度 需 要 特 別 留 意 的 事 項 內, 當 局 表 示 將 會 繼 續 改 善 路 旁 斜 坡 的 安 全 及 外 觀, 就 此,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如 何 界 定 有 關 路 段 是 否 需 要 維 修? ( 二 ) 斜 坡 維 修 的 步 驟 為 何? ( 三 ) 斜 坡 維 修 有 機 會 涉 及 哪 些 政 府 部 門? ( 四 ) 當 局 估 計 有 多 少 斜 坡 需 要 進 行 維 修 或 改 善 外 觀? ( 五 ) 涉 及 上 述 事 項 的 年 度 預 算 的 運 作 開 支 人 事 編 制 及 預 算 薪 酬 開 支 分 別 為 何? ( 六 ) 在 年 度, 當 局 將 會 改 善 安 全 及 外 觀 的 路 旁 斜 坡 的 位 置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偉 業 議 員 路 政 署 委 聘 八 間 承 辦 商 負 責 所 有 公 共 道 路 的 保 養, 包 括 維 修 由 部 門 負 責 的 路 旁 斜 坡 例 行 的 保 養 斜 坡 工 程 包 括 清 理 渠 道 及 斜 坡 上 的 雜 物 清 理 淤 塞 的 疏 水 孔 及 出 水 管 修 葺 損 毀 的 護 面 修 補 控 制 侵 蝕 網 和 維 修 斜 坡 的 美 化 項 目 路 政 署 亦 參 照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轄 下 土 力 工 程 處 編 製 的 指 引, 進 行 工 程 師 檢 查 路 政 署 會 根 據 工 程 師 檢 查 的 結 果, 在 有 需 要 的 情 況 下 安 排 進 一 步 的 維 修 工 程 需 要 作 進 一 步 維 修 的 斜 坡 數 目 和 位 置, 視 乎 不 時 進 行 的 工 程 師 檢 查 的 結 果 而 定 年 度, 路 旁 斜 坡 的 維 修 或 改 善 工 程 的 預 算 開 支 約 為 9,000 萬 元 監 督 斜 坡 維 修 及 改 善 工 程 的 工 作 由 路 政 署 調 派 現 有 人 手 負 責 路 政 署 沒 有 單 就 上 述 工 作 分 別 擬 備 人 手 編 制 及 薪 酬 開 支 的 分 項 數 字 第 8 節 DEVB(W) - 第 366 頁

374 DEVB(W)255 ( 問 題 編 號 :5312) 總 目 : (60) 路 政 署 (2) 區 域 及 維 修 工 程 管 制 人 員 : 路 政 署 署 長 ( 劉 家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69): 在 本 綱 領 的 年 度 需 要 特 別 留 意 的 事 項 內, 當 局 表 示 將 會 繼 續 監 察 和 加 強 挖 掘 准 許 證 管 理 系 統 的 表 現 就 此,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現 時 的 挖 掘 准 許 證 管 理 系 統 有 何 不 足 之 處? ( 二 ) 當 局 在 過 去 十 年 每 年 發 出 多 少 個 挖 掘 准 許 證? ( 三 ) 涉 及 上 述 事 項 的 年 預 算 的 運 作 開 支 人 手 編 制 及 預 算 薪 酬 開 支 分 別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偉 業 議 員 2009 年 8 月, 路 政 署 推 出 一 套 電 腦 系 統, 即 挖 掘 准 許 證 管 理 系 統 ( 管 理 系 統 ), 利 用 當 時 最 先 進 的 資 訊 科 技 改 善 效 率 管 理 系 統 提 高 了 電 子 資 訊 管 理 能 力, 推 廣 電 子 遞 交 申 請, 以 及 簡 化 挖 掘 准 許 證 的 申 請 控 制 和 監 察 的 過 程 即 使 管 理 系 統 現 時 的 運 作 令 人 滿 意, 路 政 署 仍 繼 續 致 力 加 以 改 善 ( 一 ) 隨 着 資 訊 科 技 日 益 進 步, 路 政 署 認 為 可 把 地 理 資 訊 系 統 轉 移 至 一 套 更 新 的 版 本, 以 此 進 一 步 提 升 管 理 系 統 的 表 現 和 可 靠 程 度 此 外, 作 為 一 項 方 便 營 商 措 施, 路 政 署 亦 正 準 備 在 管 理 系 統 推 行 電 子 支 付 服 務, 以 供 清 付 某 些 類 別 的 挖 掘 准 許 證 費 用 ( 二 ) 過 去 十 年 發 出 的 挖 掘 准 許 證 數 目 表 列 如 下 : 年 份 發 出 挖 掘 准 許 證 的 數 目 ( 三 ) 年 度, 管 理 系 統 的 預 算 運 作 開 支 為 1,030 萬 元 監 督 管 理 系 統 的 日 常 支 援 和 維 修 的 編 制 包 括 三 名 專 業 和 技 術 人 員 第 8 節 DEVB(W) - 第 367 頁

375 DEVB(W)256 ( 問 題 編 號 :5326) 總 目 : (60) 路 政 署 (4) 技 術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路 政 署 署 長 ( 劉 家 強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84): 在 本 綱 領 的 年 度 需 要 特 別 留 意 的 事 項 內, 當 局 表 示 將 會 繼 續 通 過 內 部 審 核 方 法, 維 持 工 程 師 檢 查 斜 坡 的 技 術 標 準, 就 此, 政 府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 一 ) 內 部 審 核 方 法 之 內 容 為 何? ( 二 ) 工 程 師 檢 查 斜 坡 的 技 術 標 準 是 否 有 參 考 其 他 國 家 的 標 準? 若 是, 當 局 是 根 據 哪 些 國 家 的 標 準? ( 三 ) 涉 及 上 述 事 項 的 年 度 預 算 的 運 作 開 支 人 事 編 制 及 預 算 薪 酬 開 支 分 別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偉 業 議 員 ( 一 ) 路 政 署 委 聘 顧 問 公 司 就 路 旁 斜 坡 進 行 工 程 師 檢 查 工 程 師 檢 查 的 內 部 審 核 包 括 由 部 門 內 部 的 土 力 工 程 師 審 核 顧 問 公 司 提 交 的 工 程 師 檢 查 報 告, 核 實 所 收 集 及 覆 檢 的 斜 坡 資 料 是 否 足 夠 ; 評 估 斜 坡 及 其 周 邊 情 況 的 轉 變 是 否 準 確 ; 以 及 建 議 採 取 的 跟 進 措 施 是 否 合 適 ( 二 ) 工 程 師 檢 查 的 技 術 標 準 是 以 土 木 工 程 拓 展 署 轄 下 土 力 工 程 處 編 製 的 岩 土 指 南 第 五 冊 作 為 依 據 ( 三 ) 審 核 工 程 師 檢 查 的 工 作 是 四 名 專 業 人 員 職 責 的 一 部 分 我 們 沒 有 就 年 度 相 關 的 運 作 及 薪 酬 開 支 另 備 預 算 第 8 節 DEVB(W) - 第 368 頁

376 第 8 節 DEVB(W) - 第 369 頁

377 DEVB(W)257 ( 問 題 編 號 :4317) 總 目 : (95)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694) 考 古 發 掘 工 程 ( 整 體 撥 款 ) (3) 文 物 及 博 物 館 管 制 人 員 :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署 長 ( 馮 程 淑 儀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64): 當 局 在 年 度, 就 考 古 發 掘 工 程 ( 整 體 撥 款 ) 的 預 算 比 過 去 增 加, 就 此 請 告 知 本 會 : ( 一 ) 及 年 度 考 古 發 掘 的 宗 數 考 古 發 掘 的 地 點 每 項 考 古 項 目 所 涉 的 人 員 及 每 項 項 目 的 開 支 詳 情 ; ( 二 ) 當 局 現 時 已 計 劃 但 未 開 展 工 作 的 考 古 發 掘 工 程 名 單 所 涉 的 研 究 面 積 及 考 古 點 的 現 狀 ; ( 三 ) 年 度 預 計 開 展 的 發 掘 工 程 宗 數 為 何 ; 所 涉 的 考 古 人 員 及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婉 嫻 議 員 (1)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 康 文 署 ) 轄 下 的 古 物 古 蹟 辦 事 處 ( 古 蹟 辦 ) 負 責 進 行 由 小 型 發 展 項 目 ( 例 如 新 界 的 小 型 屋 宇 發 展 ) 引 起 的 考 古 調 查 及 發 掘 工 程 考 古 調 查 及 發 掘 工 程 數 目 和 涉 及 的 開 支, 視 乎 年 內 引 起 這 類 工 程 的 小 型 發 展 項 目 的 數 目 而 定 古 蹟 辦 現 有 兩 名 田 野 考 古 學 家 負 責 這 類 調 查 及 發 掘 工 程 由 於 古 蹟 辦 批 出 多 份 服 務 合 約, 委 聘 服 務 承 辦 商 協 助 進 行 考 古 調 查 及 發 掘 工 程, 康 文 署 無 法 提 供 每 項 考 古 調 查 及 發 掘 工 程 開 支 的 分 項 數 字 過 去 3 年, 古 蹟 辦 在 這 方 面 的 開 支 總 額 表 列 如 下 : 年 度 由 小 型 發 展 項 目 引 起 的 考 古 調 查 及 發 掘 工 程 數 目 開 支 ,068 元 ,790 元 ,000 元 ( 預 算 ) (2) 古 蹟 辦 計 劃 就 新 接 獲 的 7 宗 小 型 屋 宇 發 展 個 案 進 行 考 古 調 查 及 發 掘 工 程 這 些 工 程 涉 及 多 個 經 古 蹟 辦 界 定 為 具 考 古 研 究 價 值 的 地 點, 總 面 積 約 平 方 呎 (3) 預 計 在 年 度 由 小 型 發 展 項 目 引 起 並 安 排 進 行 的 考 古 調 查 及 發 掘 工 程 有 11 宗 ( 包 括 上 文 第 (2) 項 所 述 的 7 宗 ), 有 關 工 程 由 古 蹟 辦 兩 名 田 野 考 古 學 家 負 責 監 督, 預 算 開 支 為 881,000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370 頁

378 第 8 節 DEVB(W) - 第 371 頁

379 DEVB(W)258 ( 問 題 編 號 :6376) 總 目 : (95)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 (3) 文 物 及 博 物 館 管 制 人 員 :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署 長 ( 馮 程 淑 儀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276): 過 去 5 年, 因 歷 史 建 築 物 被 評 級 而 需 要 支 付 維 修 或 相 關 的 保 育 費 用 為 何? 請 詳 列 相 關 保 育 費 用 的 細 明 項 目 及 開 支 涉 及 多 少 座 被 評 級 的 歷 史 建 築 物? 來 年 用 作 保 育 被 評 級 的 歷 史 建 築 物 預 算 開 支 多 少? 涉 及 多 少 座 建 築 物? 提 問 人 : 張 超 雄 議 員 為 歷 史 建 築 物 評 級 屬 行 政 制 度 和 行 政 工 作, 由 古 物 諮 詢 委 員 會 負 責 執 行, 旨 在 顯 示 該 等 建 築 物 的 文 物 價 值 評 級 工 作 本 身 並 不 涉 及 任 何 保 育 及 維 修 費 用 發 展 局 自 2008 年 起 推 行 維 修 資 助 計 劃, 在 該 計 劃 下, 私 人 已 評 級 歷 史 建 築 物 的 業 主 可 申 請 資 助, 為 物 業 進 行 維 修 保 養 每 宗 獲 批 准 的 申 請, 最 多 可 獲 資 助 100 萬 元, 資 助 以 付 還 款 項 方 式 發 放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是 維 修 資 助 計 劃 的 撥 款 管 制 人 員 過 去 5 年, 在 該 計 劃 下 用 於 維 修 保 養 私 人 已 評 級 歷 史 建 築 物 的 開 支 如 下 : 年 度 開 支 ,206,000 元 ,788,000 元 ,826,000 元 ,913,000 元 ,520,000 元 ( 預 算 ) 在 年 度, 在 該 計 劃 下 提 供 資 助 的 預 算 開 支 約 為 450 萬 元 自 2008 年 推 行 該 計 劃 以 來, 發 展 局 已 批 准 37 宗 維 修 保 養 私 人 已 評 級 歷 史 建 築 物 的 申 請, 預 計 在 年 度 會 處 理 11 宗 申 請 第 8 節 DEVB(W) - 第 372 頁

380 第 8 節 DEVB(W) - 第 373 頁

381 DEVB(W)259 ( 問 題 編 號 :6407) 總 目 : (95)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3) 文 物 及 博 物 館 管 制 人 員 :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署 長 ( 馮 程 淑 儀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22): 過 去 3 年 及 未 來 1 年, 當 局 就 各 項 歷 史 建 築 物 構 築 物 及 地 點 進 行 並 已 完 成 的 修 復 修 葺 和 維 修 工 程 項 目 的 項 目 撥 款 工 程 詳 情 施 工 日 期 及 完 成 日 期 分 別 為 何? 提 問 人 : 張 國 柱 議 員 發 展 局 自 2008 年 起 推 行 維 修 資 助 計 劃, 在 該 計 劃 下, 私 人 擁 有 的 已 評 級 歷 史 建 築 物 的 業 主 可 申 請 資 助, 為 物 業 進 行 維 修 保 養 每 宗 獲 批 准 的 申 請, 最 多 可 獲 資 助 100 萬 元, 資 助 以 付 還 款 項 方 式 發 放 總 目 95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是 維 修 資 助 計 劃 的 撥 款 管 制 人 員 過 去 3 年 ( 即 至 年 度 ), 在 維 修 資 助 計 劃 下 已 完 成 的 工 程 項 目 載 列 如 下 : 建 築 物 名 稱 工 程 範 圍 施 工 日 期 工 程 完 成 日 期 獲 批 款 額 ( 元 ) 上 環 清 真 寺 為 建 築 物 重 新 上 漆 2010 年 9 月 2011 年 6 月 860,000 元 朗 天 后 古 廟 修 復 屋 頂 及 外 牆 2010 年 9 月 2012 年 5 月 985,000 粉 嶺 洪 聖 宮 修 復 屋 頂 牆 身 及 牆 柱 2010 年 12 月 2011 年 5 月 880,000 沙 田 道 風 山 基 督 修 補 屋 頂 及 維 修 牆 身 結 構 2011 年 12 月 2012 年 3 月 999,000 教 叢 林 ( 尊 道 廳 ) 元 朗 洪 聖 宮 修 復 屋 頂 及 結 構 樑 架 2011 年 4 月 2011 年 10 月 1,000,000 元 朗 達 仁 書 室 修 復 屋 頂 及 改 善 電 力 系 統 2012 年 1 月 2012 年 6 月 1,000,000 大 埔 梁 氏 家 祠 修 復 屋 頂 牆 身 地 面 2012 年 10 月 2013 年 2 月 1,000,000 大 門 及 神 壇 上 水 土 地 神 龕 修 復 神 龕 的 牆 身 及 地 台 2013 年 11 月 2013 年 12 月 390,000 荃 灣 曾 氏 家 祠 修 復 屋 頂 牆 身 地 面 2012 年 5 月 2012 年 11 月 950,000 大 門 牌 匾 及 壁 畫 元 朗 林 屋 修 復 屋 頂 牆 身 大 門 2012 年 12 月 2013 年 4 月 1,000,000 窗 戶 及 陽 台 西 營 盤 救 恩 堂 修 復 屋 頂 2012 年 3 月 2012 年 10 月 1,000,000 元 朗 洪 聖 宮 修 復 門 屋 屋 頂 門 屋 及 正 2013 年 3 月 2013 年 7 月 1,000,000 ( 第 二 期 ) 廳 牆 身 上 環 清 真 寺 安 裝 屋 頂 新 防 水 層 2013 年 3 月 2013 年 7 月 950,000 ( 第 二 期 ) 西 營 盤 救 恩 堂 ( 第 二 期 ) 修 葺 混 凝 土 剝 落 2013 年 7 月 2013 年 11 月 1,000,000 第 8 節 DEVB(W) - 第 374 頁

382 在 維 修 資 助 計 劃 下 現 正 進 行 或 預 計 在 年 度 將 會 進 行 的 修 復 和 修 葺 工 程 項 目 共 有 11 宗, 詳 情 載 列 如 下 : 建 築 物 名 稱 工 程 範 圍 工 程 狀 況 獲 批 款 額 ( 元 ) 九 龍 城 聖 三 一 座 堂 修 復 高 座 屋 頂 現 正 進 行 958,000 佐 敦 九 龍 佑 寧 堂 雨 水 渠 及 污 水 渠 改 善 工 程 現 正 進 行 1,000,000 元 朗 天 后 古 廟 修 復 簷 口 板 大 門 頂 石 牌 匾 現 正 進 行 980,000 ( 第 二 期 ) 沙 頭 角 新 樓 街 8 號 修 復 屋 頂 維 修 結 構 樓 板 及 橫 樑 將 會 進 行 1,000,000 大 埔 林 村 天 后 宮 修 復 屋 頂 將 會 進 行 1,000,000 聖 神 修 院 小 教 堂 安 裝 屋 頂 新 防 水 層 將 會 進 行 999,960 元 朗 輞 井 圍 玄 關 帝 廟 修 復 正 廳 及 香 亭 的 屋 頂 將 會 進 行 1,000,000 元 朗 鳳 池 村 天 后 廟 修 復 門 屋 正 廳 及 香 廳 的 屋 頂 將 會 進 行 1,000,000 基 督 科 學 教 會 香 港 第 一 修 復 主 樓 的 屋 頂 及 排 水 系 統 維 修 將 會 進 行 1,000,000 分 會 內 外 牆 壁 裂 痕 及 油 漆 翻 新 沙 田 道 風 山 基 督 教 叢 林 翻 新 門 窗 木 結 構 及 內 外 牆 油 漆 將 會 進 行 921,200 ( 聖 殿 ) 修 補 外 圍 支 柱 裂 縫 元 朗 輞 井 圍 圍 門 修 復 屋 頂 牆 身 地 台 及 改 善 電 力 系 統 將 會 進 行 789,000 第 8 節 DEVB(W) - 第 375 頁

383 第 8 節 DEVB(W) - 第 376 頁

384 DEVB(W)260 ( 問 題 編 號 :6408) 總 目 : (95)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3) 文 物 及 博 物 館 管 制 人 員 :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署 長 ( 馮 程 淑 儀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23): 過 去 3 年 ( 至 年 度 ) 及 未 來 1 年 ( 年 度 ), 當 局 已 進 行 及 預 計 進 行 的 考 古 調 查 及 發 掘 工 作 項 目 每 個 項 目 涉 及 的 金 額 分 別 為 何? 提 問 人 : 張 國 柱 議 員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 康 文 署 ) 轄 下 的 古 物 古 蹟 辦 事 處 ( 古 蹟 辦 ) 負 責 進 行 由 小 型 發 展 項 目 ( 例 如 新 界 的 小 型 屋 宇 發 展 ) 引 起 的 考 古 調 查 及 發 掘 工 程 考 古 調 查 及 發 掘 工 程 數 目 和 涉 及 的 開 支, 視 乎 年 內 引 起 這 類 工 程 的 小 型 發 展 項 目 的 數 目 而 定 過 去 3 年 ( 即 至 年 度 ), 古 蹟 辦 進 行 考 古 調 查 及 發 掘 工 程 所 涉 及 的 開 支 總 額 表 列 如 下 : 年 度 由 小 型 發 展 項 目 引 起 的 考 古 調 查 及 發 掘 工 程 數 目 開 支 ,068 元 ,790 元 ,000 元 ( 預 算 ) 由 於 古 蹟 辦 批 出 多 份 服 務 合 約, 委 聘 服 務 承 辦 商 協 助 進 行 考 古 調 查 及 發 掘 工 程, 康 文 署 無 法 提 供 每 項 考 古 調 查 及 發 掘 工 程 開 支 的 分 項 數 字 預 計 在 年 度 由 小 型 發 展 項 目 引 起 並 安 排 進 行 的 考 古 調 查 及 發 掘 工 程 有 11 宗, 預 算 開 支 為 881,000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377 頁

385 第 8 節 DEVB(W) - 第 378 頁

386 DEVB(W)261 ( 問 題 編 號 :5074) 總 目 : (95)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653) 歷 史 建 築 物 修 復 工 程 ( 整 體 撥 款 )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署 長 ( 馮 程 淑 儀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42): 在 分 目 653 中, 歷 史 建 築 物 修 復 工 程 的 核 准 預 算 開 支, 由 年 度 的 $1.31 億 減 至 年 度 的 $9,900 萬, 可 否 告 知 本 會 : 1) 在 年 度 的 開 支, 主 要 包 括 哪 些 項 目, 選 擇 這 些 項 目 的 原 則 及 機 制 為 何 ; 2) 審 計 署 第 六 十 號 報 告 書 中, 建 議 當 局 要 妥 為 維 修 保 養 未 撥 用 的 政 府 已 評 級 建 築 物, 相 關 開 支 是 否 已 包 括 在 預 算 之 內 ; 若 否, 開 支 列 於 哪 個 分 目 ; 3) 多 個 區 議 會 都 曾 要 求 相 關 部 門, 為 區 內 已 獲 評 級 的 政 府 建 築 物 加 強 維 修 及 保 養, 當 局 如 何 確 保 這 些 訊 息 獲 即 時 妥 善 處 理, 避 免 長 年 失 修, 影 響 文 物 質 素? 提 問 人 : 胡 志 偉 議 員 1) 在 年 度, 分 目 653 項 下 的 1,310 萬 元 撥 款 包 括 兩 個 項 目 : (a) (b) 康 樂 及 文 化 事 務 署 轄 下 古 物 古 蹟 辦 事 處 ( 古 蹟 辦 ) 為 古 蹟 進 行 的 維 修 保 養 工 程 510 萬 元 ; 以 及 為 保 養 私 人 擁 有 的 已 評 級 歷 史 建 築 物 推 行 的 維 修 資 助 計 劃 800 萬 元 古 蹟 辦 為 有 需 要 進 行 維 修 保 養 工 程 的 古 蹟 訂 定 優 先 次 序 時, 會 務 實 地 首 先 處 理 最 緊 急 的 個 案 ( 例 如 有 關 損 毀 會 危 及 安 全 的 個 案 ), 然 後 處 理 緊 急 程 度 較 低 的 個 案 由 於 維 修 資 助 計 劃 的 開 支 取 決 於 接 獲 市 民 申 請 的 數 目 有 關 工 程 的 性 質 和 複 雜 程 度, 以 及 該 年 實 際 進 行 的 工 程, 故 每 年 開 支 有 所 不 同 2) 未 撥 用 政 府 土 地 上 已 評 級 歷 史 建 築 物 的 維 修 保 養, 並 不 在 分 目 653 的 範 圍 內 這 方 面 的 開 支 會 由 相 關 政 府 部 門 的 撥 款 承 擔 3) 已 評 級 政 府 歷 史 建 築 物 由 相 關 政 府 部 門 負 責 管 理, 古 蹟 辦 每 3 年 會 視 察 每 幢 已 評 級 政 府 歷 史 建 築 物 最 少 1 次, 以 確 保 建 築 物 得 到 妥 善 保 養 第 8 節 DEVB(W) - 第 379 頁

387 DEVB(W)262 ( 問 題 編 號 :6325)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91): 1. 制 定 全 面 水 資 源 管 理 策 略 時 所 使 用 的 總 費 用 為 何? 政 府 當 時 有 否 預 留 費 用 用 作 政 策 檢 討 工 作? 若 有, 已 預 留 的 費 用 及 當 年 擬 訂 的 檢 討 時 間 表 為 何? 2. 自 2008 年 發 布 全 面 水 資 源 管 理 策 略 以 來, 政 府 曾 就 有 關 政 策 進 行 甚 麼 檢 討 及 修 訂, 相 關 費 用 為 何? 3. 政 府 原 定 於 2013 年 完 成 檢 討, 延 誤 檢 討 理 由 為 何? 所 產 生 的 額 外 費 用 為 何? 4. 來 年 會 否 就 全 面 水 資 源 管 理 策 略 進 行 檢 討? 若 有, 相 關 檢 討 內 容 範 疇 資 金 分 配 及 時 間 表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家 洛 議 員 1. 全 面 水 資 源 管 理 策 略 ( 策 略 ) 於 2008 年 公 布, 為 制 訂 策 略 而 進 行 顧 問 研 究 的 總 開 支 為 700 萬 元 這 是 一 項 長 遠 策 略, 我 們 公 布 策 略 時, 沒 有 編 訂 全 面 檢 討 時 間 表 2. 自 策 略 於 2008 年 公 布 以 來, 我 們 一 直 監 察 在 策 略 下 推 行 的 供 求 管 理 措 施, 並 由 署 內 人 員 按 需 要 加 強 有 關 措 施 3. 如 上 文 第 1 部 分 所 述, 我 們 公 布 策 略 時, 沒 有 編 訂 全 面 檢 討 時 間 表 由 於 策 略 已 推 行 5 年, 我 們 認 為 現 在 是 適 當 時 候 進 行 全 面 檢 討, 以 考 慮 過 去 5 年 的 成 果 和 環 境 的 改 變 為 此, 我 們 已 於 2013 年 年 底 着 手 籌 備, 以 在 2014 年 展 開 檢 討 4. 我 們 會 委 聘 顧 問 全 面 檢 討 策 略, 並 已 為 此 展 開 顧 問 遴 選 程 序 檢 討 的 主 要 目 標 之 一, 是 研 究 策 略 和 措 施, 包 括 任 何 讓 我 們 在 供 水 方 面 能 夠 增 加 彈 性 和 作 好 準 備 的 新 措 施, 以 應 付 各 種 挑 戰, 例 如 因 氣 候 轉 變 而 出 現 的 嚴 重 旱 災 檢 討 亦 會 研 究 用 以 應 付 本 港 用 水 需 求 的 各 種 水 資 源 ( 包 括 本 地 收 集 雨 水 東 江 水 再 造 水 和 海 水 化 淡 ) 的 比 例 顧 問 研 究 將 於 年 度 展 開, 年 度 完 成 年 度, 顧 問 研 究 的 預 算 開 支 為 300 萬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380 頁

388 DEVB(W)263 ( 問 題 編 號 :6326)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92): 1. 政 府 推 行 齊 來 慳 水 十 公 升 運 動 及 用 水 效 益 標 籤 計 劃, 以 加 深 公 眾 對 節 約 用 水 的 認 識, 方 便 用 戶 選 擇 具 用 水 效 益 的 裝 置 以 來, 兩 項 運 動 的 分 項 開 支 分 別 為 何? 政 府 有 否 檢 討 有 關 運 動 的 成 效? 詳 情 為 何? 2. 政 府 會 否 研 究 立 法 強 制 使 用 節 水 裝 置 並 提 供 經 濟 誘 因, 以 達 致 節 約 用 水? 若 會, 有 關 工 作 時 間 表 及 預 算 開 支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家 洛 議 員 1. 水 務 署 於 2014 年 3 月 22 日 世 界 善 用 食 水 日 開 展 齊 來 慳 水 十 公 升 運 動 該 項 運 動 在 年 度 的 預 算 開 支 約 為 470 萬 元 我 們 會 在 2015 年 年 初 檢 討 該 項 運 動 的 成 效 水 務 署 自 2009 年 起 實 施 自 願 參 與 用 水 效 益 標 籤 計 劃, 讓 消 費 者 知 悉 各 類 常 用 的 用 水 裝 置 和 器 具 的 用 水 效 益, 方 便 消 費 者 選 擇 具 用 水 效 益 的 產 品, 藉 以 節 約 用 水 我 們 一 直 定 期 視 察 零 售 商 舖, 並 與 業 界 會 面, 他 們 對 該 計 劃 的 反 應 正 面 推 行 該 計 劃 在 年 度 的 開 支 約 為 110 萬 元, 在 年 度 的 預 算 開 支 約 為 180 萬 元 2. 我 們 會 在 即 將 進 行 的 香 港 全 面 水 資 源 管 理 策 略 檢 討 工 作 中, 檢 討 強 制 推 行 用 水 效 益 標 籤 計 劃 的 需 要 和 合 適 時 間 在 檢 討 有 結 果 之 前, 我 們 會 繼 續 通 過 推 廣 宣 傳 和 教 育 活 動, 鼓 勵 消 費 者 使 用 這 些 具 用 水 效 益 的 產 品 第 8 節 DEVB(W) - 第 381 頁

389 DEVB(W)264 ( 問 題 編 號 :6328)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93): 就 有 關 探 討 在 上 水 粉 嶺 及 新 界 東 北 部 新 發 展 區 使 用 再 造 水 作 沖 廁 及 其 他 非 飲 用 用 途, 相 關 研 究 的 進 度 為 何? 現 階 段 有 何 具 體 措 施 加 快 推 行 步 伐? 探 討 研 究 費 用 如 何? 所 需 撥 款 是 多 少? 提 問 人 : 陳 家 洛 議 員 為 能 向 新 界 東 北 部 供 應 再 造 水 作 沖 廁 及 其 他 非 飲 用 用 途, 我 們 將 會 委 聘 顧 問 公 司 進 行 詳 細 的 技 術 及 財 政 研 究 我 們 已 展 開 顧 問 遴 選 程 序 有 關 研 究 將 於 2014 年 年 底 展 開,2017 年 或 之 前 完 成 我 們 會 密 切 監 察 研 究 的 進 展, 並 通 過 跨 部 門 督 導 及 工 作 小 組 解 決 相 關 事 宜, 以 便 盡 快 完 成 研 究 有 關 研 究 的 顧 問 費 總 額 估 計 為 800 萬 元, 年 度 的 預 算 開 支 為 50 萬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382 頁

390 DEVB(W)265 ( 問 題 編 號 :6331)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96): 請 按 區 議 會 分 區 提 供 過 去 2 年 (2012 及 2013 年 ) 的 爆 水 管 及 滲 漏 個 案 數 目, 及 估 計 因 而 流 失 的 食 水 總 量 為 何? 另 外, 緊 急 修 復 這 些 水 管 的 開 支 為 何? 提 問 人 : 陳 家 洛 議 員 在 2012 及 2013 年, 本 港 水 管 爆 裂 及 滲 漏 的 個 案 數 目 按 區 議 會 分 區 表 列 如 下 : 地 區 2012 年 2013 年 爆 裂 滲 漏 爆 裂 滲 漏 中 西 區 東 區 離 島 九 龍 城 葵 青 觀 塘 北 區 西 貢 沙 田 深 水 埗 南 區 大 埔 荃 灣 屯 門 灣 仔 黃 大 仙 油 尖 旺 元 朗 第 8 節 DEVB(W) - 第 383 頁

391 總 計 在 2012 年, 食 水 管 滲 漏 比 率 為 18%, 而 因 水 管 爆 裂 而 排 走 的 食 水 量 少 於 總 供 水 量 的 0.01% 在 2013 年, 食 水 管 滲 漏 比 率 為 17%, 而 因 水 管 爆 裂 而 排 走 的 食 水 量 少 於 總 供 水 量 的 0.02% 在 2012 及 2013 年, 就 上 述 水 管 爆 裂 和 滲 漏 個 案 進 行 緊 急 維 修 工 作 的 開 支 分 別 約 為 1.36 億 元 和 1.32 億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384 頁

392 DEVB(W)266 ( 問 題 編 號 :4319)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3) 客 戶 服 務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60): 根 據 綱 領 3, 當 局 會 繼 續 每 年 覆 檢 水 費 及 其 他 水 務 費 用 及 收 費, 及 密 切 監 察 拖 欠 水 費 情 況, 請 問 政 府 : 1. 當 局 今 年 度 的 水 費 收 費 覆 檢 結 果 詳 情 為 何? 來 年 度 會 否 增 加 水 費 收 費, 如 會, 水 費 增 幅 為 何? 過 去 3 個 年 度, 政 府 有 否 補 貼 市 民 的 水 費 支 出? 如 有, 詳 情 為 何, 每 年 補 貼 的 金 額 為 何? 如 否, 原 因 為 何? 2. 過 去 3 個 年 度, 用 戶 拖 欠 水 費 的 金 額 分 別 為 何? 當 局 成 功 追 回 拖 欠 水 費 的 金 額 為 何? 有 多 少 人 因 拖 欠 水 費 而 被 檢 控? 提 問 人 : 陳 婉 嫻 議 員 1. 我 們 以 今 年 完 成 水 費 檢 討 為 目 標, 檢 討 範 圍 包 括 住 宅 及 非 住 宅 用 戶 我 們 檢 討 時 會 考 慮 多 項 因 素, 包 括 負 擔 能 力 水 務 設 施 的 財 政 狀 況 當 時 的 經 濟 狀 況, 以 及 立 法 會 議 員 的 意 見 如 建 議 修 訂 水 費, 我 們 會 視 乎 檢 討 結 果 釐 訂 調 整 幅 度 水 費 已 有 19 年 未 調 整 水 務 經 營 帳 目 已 錄 得 虧 損 多 年 虧 損 是 指 總 營 運 開 支 超 過 總 收 入 ( 當 中 包 括 兩 個 名 義 項 目, 即 差 餉 補 貼 和 政 府 為 用 戶 提 供 免 費 用 水 的 津 貼 ) 的 金 額 過 去 3 個 年 度 的 虧 損 額 如 下 : 年 度 虧 損 ( 百 萬 元 ) , , 在 至 年 度 期 間, 拖 欠 水 費 及 追 回 的 金 額 如 下 : 年 度 年 度 年 度 * 年 終 / 期 末 拖 欠 的 水 費 ( 百 萬 元 ) 追 回 的 金 額 ( 百 萬 元 ) 註 :* 截 至 2014 年 1 月 31 日 根 據 水 務 設 施 條 例 ( 第 102 章 ) 第 21 條, 尚 未 繳 付 的 收 費 屬 於 欠 政 府 的 債 項, 因 此 我 們 會 對 拖 欠 個 案 提 出 民 事 訴 訟 而 非 檢 控 第 8 節 DEVB(W) - 第 385 頁

393 DEVB(W)267 ( 問 題 編 號 :6637)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327): 請 按 下 表 列 出 現 時 全 港 各 區 不 同 使 用 年 期 的 地 下 水 管 的 長 度 中 西 區 灣 仔 區 東 區 南 區 油 尖 旺 深 水 埗 九 龍 城 觀 塘 黃 大 仙 西 貢 沙 田 大 埔 北 區 屯 門 元 朗 荃 灣 葵 青 離 島 0-10 年 年 年 年 40 以 上 提 問 人 : 張 國 柱 議 員 現 時 全 港 各 區 不 同 使 用 年 期 的 公 共 水 管 的 長 度 ( 公 里 ) 表 列 如 下 : 地 區 0-10 年 年 年 >30 年 總 計 中 西 區 灣 仔 區 東 區 南 區 第 8 節 DEVB(W) - 第 386 頁

394 油 尖 旺 深 水 埗 九 龍 城 觀 塘 黃 大 仙 西 貢 沙 田 大 埔 北 區 屯 門 元 朗 荃 灣 葵 青 離 島 總 計 ( 公 里 ) 第 8 節 DEVB(W) - 第 387 頁

395 DEVB(W)268 ( 問 題 編 號 :5877)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223) 購 買 食 水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60): 處 方 於 分 目 223 預 算 年 度 用 以 向 廣 東 省 購 買 食 水 的 開 支, 相 比 修 訂 預 算 增 加 176,760,000 元, 其 原 因 為 何? 政 府 有 否 研 究 如 何 控 制 上 述 開 支 的 上 升 幅 度, 若 有, 涉 及 開 支 及 研 究 方 向 為 何? 若 沒 有,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范 國 威 議 員 目 前 東 江 水 供 水 協 議 的 涵 蓋 期 至 2014 年 年 底 這 份 協 議 訂 明, 及 2014 年 的 水 價 分 別 為 億 元 億 元 和 億 元 我 們 假 設 2015 年 首 3 個 月 的 東 江 水 水 價 與 2014 年 的 相 同, 所 以 年 度 購 買 東 江 水 的 預 算 草 案 為 億 元, 較 年 度 的 億 元 預 算 多 億 元 2014 年 後 的 東 江 水 價, 視 乎 與 廣 東 省 當 局 磋 商 的 結 果 而 定 在 考 慮 調 整 東 江 水 價 時, 我 們 將 會 以 運 作 成 本 為 依 據, 並 考 慮 廣 東 省 和 香 港 相 關 物 價 指 數 的 按 年 變 動 及 人 民 幣 兌 換 港 幣 的 匯 率 我 們 在 2008 年 公 布 全 面 水 資 源 管 理 策 略 ( 策 略 ), 其 後 一 直 進 行 多 方 面 研 究 及 推 行 用 水 供 求 管 理 措 施, 以 應 付 各 種 情 況, 包 括 人 口 及 經 濟 增 長 帶 動 用 水 需 求 上 升 推 行 有 關 措 施 的 目 的 之 一, 是 令 食 水 需 求 增 長 放 緩, 從 而 產 生 正 面 作 用, 就 是 購 買 東 江 水 的 開 支 增 長 亦 隨 之 放 緩 年 度, 我 們 會 委 聘 顧 問 全 面 檢 討 策 略 檢 討 的 主 要 目 標 之 一, 是 研 究 策 略 和 措 施, 包 括 任 何 讓 我 們 在 供 水 方 面 能 夠 增 加 彈 性 和 作 好 準 備 的 新 措 施, 以 應 付 各 種 挑 戰, 例 如 因 氣 候 轉 變 而 出 現 的 嚴 重 旱 災 檢 討 亦 會 研 究 用 以 應 付 本 港 用 水 需 求 的 各 種 水 資 源 ( 包 括 本 地 收 集 雨 水 東 江 水 再 造 水 和 海 水 化 淡 ) 的 比 例 就 檢 討 進 行 顧 問 研 究 的 預 算 開 支 總 額 約 為 1,600 萬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388 頁

396 DEVB(W)269 ( 問 題 編 號 :5640)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53): 就 預 算 案 演 辭 53 段 提 及 香 港 淡 水 供 應 七 至 八 成 來 自 東 江 由 於 廣 東 省 對 淡 水 的 需 求 日 益 增 加, 加 上 要 應 對 氣 候 變 化 的 挑 戰, 我 們 會 盡 力 增 加 本 地 的 淡 水 供 應 政 府 已 預 留 土 地 興 建 海 水 化 淡 廠, 策 劃 和 勘 查 研 究 將 在 明 年 年 初 大 致 完 成 海 水 化 淡 廠 預 計 可 在 二 零 二 零 年 投 入 服 務, 初 期 每 年 產 水 量 只 佔 全 港 淡 水 用 量 的 百 分 之 五 至 十, 但 是 隨 着 科 技 改 進, 我 相 信 海 水 化 淡 長 遠 可 以 成 為 香 港 一 個 重 要 水 源, 當 局 可 否 告 知 本 委 員 會 : 上 述 興 建 海 水 化 淡 廠 計 劃 詳 為 何 ; 預 計 建 造 費 用 和 其 後 的 運 作 開 支 ; 預 計 投 產 時, 海 水 化 淡 的 成 本 與 東 江 水 和 本 地 收 集 雨 水 的 成 本 的 比 較? 提 問 人 : 馮 檢 基 議 員 水 務 署 已 委 聘 顧 問 公 司, 就 於 將 軍 澳 設 立 海 水 化 淡 廠 進 行 策 劃 及 勘 查 研 究 研 究 範 圍 包 括 詳 細 評 估 興 建 海 水 化 淡 廠 的 成 本 效 益 制 定 實 施 策 略 及 時 間 表, 以 及 進 行 各 項 技 術 影 響 評 估 該 項 研 究 將 於 2015 年 年 初 大 致 完 成, 而 海 水 化 淡 廠 則 預 計 於 2020 年 投 入 服 務 海 水 化 淡 廠 的 食 水 生 產 量 約 為 每 年 萬 立 方 米, 可 擴 展 至 每 年 萬 立 方 米 該 項 研 究 會 估 算 海 水 化 淡 廠 的 建 造 及 運 作 成 本 雖 然 研 究 仍 在 進 行 中, 未 能 估 算 以 海 水 化 淡 方 式 生 產 食 水 的 成 本, 但 根 據 先 前 的 粗 略 估 計, 按 年 度 的 價 格 水 平 計 算, 以 海 水 化 淡 方 式 生 產 食 水 的 單 位 成 本 約 為 每 立 方 米 12 元 按 年 度 的 價 格 水 平 計 算, 以 本 地 收 集 食 水 和 輸 入 東 江 水 的 方 式 生 產 食 水 的 單 位 成 本 估 計 分 別 為 每 立 方 米 4.2 元 和 8.8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389 頁

397 DEVB(W)270 ( 問 題 編 號 :6341)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223) 購 買 食 水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90): 過 去 五 年, 政 府 用 作 購 買 東 江 水 的 具 體 開 支 及 具 體 數 量 為 何 ; 過 去 五 年, 政 府 用 作 淨 化 東 江 水 的 具 體 開 支 為 何 ; 過 去 五 年, 未 有 使 用 而 排 出 大 海 的 東 江 水 數 量 及 其 價 值 為 何 ; 年, 政 府 用 作 購 買 東 江 水 的 預 算 開 支 及 預 算 數 量 為 何 ; 政 府 用 作 淨 化 東 江 水 的 預 算 開 支 為 何 提 問 人 : 郭 家 麒 議 員 過 去 5 年, 我 們 每 年 購 買 8.2 億 立 方 米 東 江 水, 有 關 按 年 開 支 表 列 如 下 : 年 份 購 買 東 江 水 的 開 支 ( 百 萬 元 ) , , , , ,743.3 過 去 5 年 間 沒 有 東 江 水 溢 流 或 排 出 大 海 目 前 東 江 水 供 水 協 議 的 涵 蓋 期 至 2014 年 年 底 我 們 已 開 始 與 廣 東 省 當 局 商 討 2014 年 之 後 的 東 江 水 供 水 協 議 由 於 2015 年 的 東 江 水 價 還 未 協 定, 我 們 假 設 2015 年 首 3 個 月 的 東 江 水 價 與 2014 年 同 期 的 相 同, 所 以 年 度 預 算 草 案 中 的 購 買 東 江 水 撥 款 為 億 元 由 於 東 江 水 與 本 地 收 集 的 淡 水 是 一 同 處 理, 我 們 没 有 過 去 5 年 及 年 度 單 就 處 理 東 江 水 的 開 支 第 8 節 DEVB(W) - 第 390 頁

398 DEVB(W)271 ( 問 題 編 號 :5499)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57): 財 政 司 司 長 指 政 府 已 預 留 土 地 興 建 海 水 化 淡 廠, 策 劃 和 勘 查 研 究 將 在 明 年 年 初 完 成 海 水 化 淡 廠 預 計 可 在 2020 年 投 入 服 務 就 此, 請 當 局 告 知 : (a) 鑑 於 有 報 道 指 海 水 化 淡 的 預 計 單 位 成 本 為 每 立 方 米 12 元, 較 東 江 水 的 供 水 成 本 多 4 元, 當 局 有 否 評 估 本 港 海 水 化 淡 的 成 本 效 益 對 水 費 的 影 響, 以 及 海 水 化 淡 廠 投 入 服 務 後, 來 自 東 江 的 食 水 所 佔 的 比 例? (b) 財 政 司 司 長 在 財 政 預 算 案 演 辭 中 指 出, 海 水 化 淡 長 遠 可 以 成 為 一 個 重 要 水 源 就 此, 有 關 擴 大 海 水 化 淡 廠 每 年 供 水 量 的 計 劃 為 何? 當 局 預 計 在 未 來 10 年 會 就 相 關 技 術 發 展 投 入 多 少 資 源? 提 問 人 : 石 禮 謙 議 員 (a) 水 務 署 已 委 聘 顧 問 公 司, 就 於 將 軍 澳 設 立 海 水 化 淡 廠 進 行 策 劃 及 勘 查 研 究 研 究 範 圍 包 括 詳 細 評 估 興 建 海 水 化 淡 廠 的 成 本 效 益 有 關 研 究 將 於 明 年 年 初 完 成 由 於 研 究 尚 未 完 成, 在 現 階 段 預 計 海 水 化 淡 廠 對 食 水 生 產 成 本 所 造 成 的 影 響, 實 屬 言 之 尚 早 我 們 檢 討 水 費 時, 除 了 考 慮 食 水 生 產 成 本 外, 還 會 考 慮 多 項 因 素, 包 括 承 擔 水 費 的 能 力 水 務 營 運 的 財 政 狀 況 當 前 的 經 濟 狀 況, 以 及 立 法 會 議 員 的 意 見 海 水 化 淡 廠 的 食 水 生 產 量 約 為 每 年 萬 立 方 米, 佔 全 港 總 食 水 耗 用 量 約 5%, 但 東 江 水 仍 會 是 未 來 數 年 的 主 要 供 水 來 源 (b) 如 上 文 所 述, 將 軍 澳 海 水 化 淡 廠 於 2020 年 左 右 投 入 服 務, 初 期 的 食 水 生 產 量 約 為 每 年 萬 立 方 米, 可 擴 展 至 每 年 萬 立 方 米 我 們 會 繼 續 緊 貼 海 水 化 淡 業 的 技 術 發 展 步 伐, 以 期 從 中 獲 得 最 大 裨 益 第 8 節 DEVB(W) - 第 391 頁

399 DEVB(W)272 ( 問 題 編 號 :5885)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80): 根 據 綱 領 1, 當 局 下 年 度 就 於 新 界 東 北 部 ( 包 括 上 水 和 粉 嶺 ) 使 用 再 造 水 作 沖 廁 及 其 他 非 飲 用 用 途 進 行 勘 察 及 研 究, 請 問 政 府 : 1. 當 局 何 時 展 開 及 何 時 完 成 上 述 勘 察 及 研 究? 勘 察 及 研 究 的 詳 情 為 何, 涉 及 的 人 手 及 支 出 為 何? 2. 當 局 會 否 將 勘 察 及 研 究 擴 展 至 其 他 地 區, 如 會, 詳 情 為 何, 涉 及 的 人 手 及 支 出 為 何? 如 否, 原 因 為 何? 提 問 人 : 鄧 家 彪 議 員 1. 為 能 向 新 界 東 北 部 供 應 再 造 水 作 沖 廁 及 其 他 非 飲 用 用 途, 我 們 將 會 委 聘 顧 問 公 司 進 行 技 術 及 財 政 研 究 有 關 研 究 將 於 2014 年 年 底 展 開,2017 年 年 底 或 之 前 完 成 有 關 研 究 的 費 用 總 額 估 計 為 800 萬 元, 而 在 年 度 進 行 研 究 的 預 算 開 支 則 為 50 萬 元 有 關 研 究 由 署 內 0.7 名 專 業 職 系 人 員 負 責 監 督 2. 再 造 水 一 般 用 作 非 飲 用 用 途, 例 如 沖 廁 和 灌 溉 目 前, 本 港 非 飲 用 水 的 需 求 主 要 來 自 沖 廁 不 過, 其 實 在 本 港 大 部 分 地 區, 海 水 沖 廁 較 其 他 水 資 源 ( 例 如 再 造 水 ) 沖 廁 更 具 成 本 效 益 儘 管 如 此, 我 們 會 利 用 內 部 人 手, 繼 續 探 討 可 否 善 用 海 水 供 水 區 以 外 地 區 的 再 造 水 作 非 飲 用 用 途, 並 研 究 有 關 安 排 是 否 切 實 可 行 第 8 節 DEVB(W) - 第 392 頁

400 DEVB(W)273 ( 問 題 編 號 :4737)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000) 運 作 開 支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42): 就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的 聘 用 情 況, 請 提 供 以 下 資 料 : 年 度 ( 截 至 最 新 情 況 ) 使 用 中 介 公 司 的 合 約 數 目 ( ) 支 付 予 每 間 中 介 公 司 的 合 約 金 額 ( ) 每 間 中 介 公 司 的 合 約 服 務 期 ( )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的 人 數 ( )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的 職 位 分 佈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的 月 薪 分 佈 30,001 元 或 以 上 16,001 元 至 30,000 元 8,001 元 至 16,000 元 6,501 元 至 8,000 元 6,240 元 至 6,500 元 6,240 元 以 下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的 聘 用 年 期 15 年 以 上 10 年 至 15 年 5 年 至 10 年 3 年 至 5 年 1 年 至 3 年 少 於 1 年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佔 該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數 目 的 百 分 比 ( ) 支 付 予 中 介 公 司 的 金 額 佔 該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開 支 的 百 分 比 ( ) 曾 獲 發 放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員 工 人 數 ( ) 發 放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金 額 ( ) 曾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計 算 ( ) 約 滿 酬 金 的 員 工 人 數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計 算 約 ( ) 滿 酬 金 的 金 額 獲 得 有 薪 用 膳 時 間 的 人 數 沒 有 有 薪 用 膳 時 間 的 人 數 ( ) ( ) 每 週 工 作 五 天 的 人 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8 節 DEVB(W) - 第 393 頁

401 每 週 工 作 六 天 的 人 數 ( ) ( ) 括 號 為 比 較 年 度 同 期 的 增 減 幅 度 的 百 分 比 提 問 人 : 王 國 興 議 員 有 關 聘 用 中 介 公 司 提 供 服 務 的 資 料 載 列 於 下 文 有 關 資 料 不 包 括 由 政 府 資 訊 科 技 總 監 辦 公 室 中 央 管 理 的 定 期 合 約 所 提 供 的 服 務 (a) 使 用 中 介 公 司 的 合 約 數 目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 ) 9 (+12.5%) (b) 合 約 金 額 和 服 務 期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 ) 合 約 金 額 合 約 數 目 少 於 50 萬 元 1 (0%) 50 萬 元 至 100 萬 元 1 (0%) 100 萬 元 以 上 7 (+16.7%) 總 計 : 9 (+12.5%)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 ) 服 務 期 合 約 數 目 6 個 月 或 以 下 1 (-) 6 個 月 以 上 至 1 年 8 (0%) 1 年 以 上 至 2 年 0 (-) 2 年 以 上 0 (-) 總 計 : 9 (+12.5%) (c) 按 工 作 類 別 列 出 的 僱 員 數 目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 ) 僱 員 數 目 74 (+7.2%)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 ) 僱 員 的 工 作 類 別 僱 員 數 目 辦 公 室 後 勤 支 援 2 (0%) 技 術 服 務 72 (+7.5%) 總 計 : 74 (+7.2%) 第 8 節 DEVB(W) - 第 394 頁

402 (d)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的 月 薪 幅 度 法 定 最 低 工 資 自 2011 年 5 月 1 日 實 施 後, 投 標 人 向 其 僱 員 發 放 的 薪 金 不 得 低 於 2010 年 12 月 的 按 季 統 計 報 告 所 載 所 有 選 定 行 業 雜 工 的 平 均 每 月 工 資, 除 非 當 前 最 低 工 資 另 加 每 7 天 享 有 1 天 有 薪 休 息 日 已 超 逾 有 關 薪 金 截 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 有 關 合 約 訂 明 的 最 低 月 薪 為 8,031 元 (e)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的 服 務 期 政 府 部 門 使 用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的 模 式 是 與 中 介 公 司 簽 訂 服 務 合 約, 由 中 介 公 司 在 部 門 有 需 要 時 按 合 約 提 供 人 手 中 介 公 司 只 要 符 合 政 府 部 門 的 規 定 ( 包 括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數 目 及 部 門 對 該 等 僱 員 的 資 歷 及 / 或 經 驗 要 求 ), 可 安 排 中 介 公 司 任 何 僱 員 在 部 門 工 作, 或 基 於 不 同 理 由, 在 合 約 期 內 安 排 替 換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因 此, 我 們 沒 有 關 於 中 介 公 司 聘 用 和 調 配 的 員 工 的 服 務 年 期 資 料 (f)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佔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數 目 的 百 分 比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 ) 1.4% (g) 聘 用 中 介 公 司 的 開 支 佔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開 支 的 百 分 比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 ) 0.9% (h) 中 介 公 司 向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發 放 的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本 署 與 中 介 公 司 簽 訂 合 約, 由 中 介 公 司 在 合 約 期 內 提 供 本 署 所 需 的 服 務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與 中 介 公 司 之 間 有 合 約 關 係, 中 介 公 司 須 根 據 有 關 法 例 ( 包 括 僱 傭 條 例 ( 第 57 章 ) 和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計 劃 條 例 ( 第 485 章 )) 履 行 僱 主 的 責 任 我 們 沒 有 中 介 公 司 向 其 僱 員 發 放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資 料 (i) 僱 員 的 用 膳 時 間 中 介 公 司 僱 員 由 中 介 公 司 聘 用, 用 膳 時 間 是 否 有 薪, 是 由 雙 方 簽 訂 的 僱 傭 合 約 規 管 我 們 沒 有 這 方 面 的 資 料 (j) 註 按 工 作 日 數 列 出 的 僱 員 數 目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9 月 30 日 ) 工 作 日 數 僱 員 數 目 每 周 工 作 5 天 65 (+10.2%) 每 周 工 作 6 天 0 (-) 總 計 : 65 (+10.2%) 註 : 只 計 算 全 職 僱 員 第 8 節 DEVB(W) - 第 395 頁

403 ( ) 括 號 為 比 較 年 度 同 期 的 增 減 幅 度 的 百 分 比, 除 非 年 度 的 相 關 數 字 為 零 第 8 節 DEVB(W) - 第 396 頁

404 DEVB(W)274 ( 問 題 編 號 :4738)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000) 運 作 開 支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43): 就 外 判 員 工 的 聘 用 情 況, 請 提 供 以 下 資 料 : 年 度 ( 截 至 最 新 情 況 ) 使 用 外 判 服 務 的 合 約 數 目 ( ) 支 付 予 外 判 服 務 公 司 的 總 金 額 ( ) 每 間 外 判 服 務 公 司 的 合 約 服 務 期 ( ) 透 過 外 判 服 務 公 司 所 聘 請 的 外 判 員 工 人 數 ( ) 外 判 員 工 的 職 位 分 佈 ( 例 : 客 戶 服 務 物 業 管 理 保 安 清 潔 資 訊 科 技 等 ) 外 判 員 工 的 月 薪 分 佈 30,001 元 或 以 上 ( ) 16,001 元 至 30,000 元 ( ) 8,001 元 至 16,000 元 ( ) ( ) 6,501 元 至 8,000 元 ( ) 6,240 元 至 6,500 元 ( ) 6,240 元 以 下 外 判 員 工 的 聘 用 年 期 15 年 以 上 10 年 至 15 年 5 年 至 10 年 3 年 至 5 年 1 年 至 3 年 少 於 1 年 外 判 員 工 佔 該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數 目 的 百 分 比 ( ) 支 付 予 外 判 服 務 公 司 的 金 額 佔 該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開 支 的 百 分 比 ( ) 曾 獲 發 放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員 工 人 數 ( ) 發 放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金 額 ( ) 曾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計 算 ( ) 約 滿 酬 金 的 員 工 人 數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計 算 約 ( ) 滿 酬 金 的 金 額 獲 得 有 薪 用 膳 時 間 的 人 數 沒 有 有 薪 用 膳 時 間 的 人 數 ( ) ( ) 每 週 工 作 五 天 的 人 數 每 週 工 作 六 天 的 人 數 ( ) ( ) ( ) ( ) ( ) ( ) ( ) ( ) 第 8 節 DEVB(W) - 第 397 頁

405 ( ) 括 號 為 比 較 年 度 同 期 的 增 減 幅 度 的 百 分 比 提 問 人 : 王 國 興 議 員 水 務 署 使 用 多 項 外 判 服 務, 例 如 辦 公 室 潔 淨 及 保 安 資 訊 科 技 支 援 等, 所 需 資 料 載 列 於 下 文 (a) 外 判 服 務 合 約 數 目 ( 份 )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38 (+11.8%) (b) 用 於 外 判 服 務 供 應 商 的 總 開 支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 百 萬 元 ) 49.6 (-4.8%) (c) 外 判 服 務 合 約 年 期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服 務 年 期 合 約 數 目 ( 份 ) 6 個 月 或 以 下 0 (-) 6 個 月 以 上 至 1 年 21 (+23.5%) 1 年 以 上 至 2 年 13 (0%) 2 年 以 上 4 (0%) 總 計 : 38 (+11.8%) 註 (d) 透 過 外 判 服 務 供 應 商 聘 用 的 員 工 總 數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283 (+9.7%) 註 : 只 計 算 訂 明 僱 員 人 數 的 合 約 第 8 節 DEVB(W) - 第 398 頁

406 (e) 外 判 員 工 數 目 ( 按 工 作 性 質 計 ) 服 務 合 約 性 質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員 工 數 目 保 安 103 (0%) 潔 淨 53 (+1.9%) 資 訊 科 技 16 (+6.7%) 司 機 103 (+28.8%) 後 勤 ( 支 援 物 料 供 應 ) 8 (0%) 總 計 : 283 (+9.7%) (f) 外 判 員 工 的 薪 金 自 法 定 最 低 工 資 在 2011 年 5 月 1 日 生 效 後, 保 安 及 潔 淨 服 務 合 約 承 辦 商 須 向 其 員 工 支 付 的 工 資, 不 得 低 於 現 行 的 法 定 最 低 工 資 至 於 其 他 服 務 合 約, 我 們 只 訂 明 需 要 提 供 的 服 務 我 們 沒 有 承 辦 商 僱 用 員 工 的 薪 金 資 料 (g) 外 判 員 工 的 服 務 年 期 政 府 部 門 使 用 外 判 員 工 的 模 式 是 與 承 辦 商 簽 訂 服 務 合 約, 由 承 辦 商 在 部 門 有 需 要 時 按 合 約 提 供 人 手 承 辦 商 只 要 符 合 政 府 部 門 的 規 定 ( 包 括 外 判 員 工 數 目 及 部 門 對 該 等 員 工 的 資 歷 及 / 或 經 驗 要 求 ), 可 安 排 承 辦 商 任 何 僱 員 在 部 門 工 作, 或 基 於 不 同 理 由, 在 合 約 期 內 安 排 替 換 外 判 員 工 因 此, 我 們 沒 有 關 於 承 辦 商 聘 用 和 調 配 的 員 工 的 服 務 年 期 資 料 (h) 外 判 員 工 佔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數 目 的 百 分 比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6.4% (i) 用 於 外 判 服 務 供 應 商 的 開 支 佔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開 支 的 百 分 比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4.3% (j) 向 外 判 員 工 發 放 的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本 署 與 外 判 承 辦 商 簽 訂 合 約, 由 承 辦 商 在 合 約 期 內 提 供 本 署 所 需 的 服 務 外 判 員 工 與 外 判 承 辦 商 之 間 有 合 約 關 係, 外 判 承 辦 商 須 根 據 有 關 法 例 ( 包 括 僱 傭 條 例 ( 第 57 章 ) 和 強 制 性 公 積 金 計 劃 條 例 ( 第 485 章 )) 履 行 僱 主 的 責 任 我 們 沒 有 承 辦 商 向 其 員 工 發 放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資 料 第 8 節 DEVB(W) - 第 399 頁

407 (k) 外 判 員 工 的 用 膳 時 間 外 判 員 工 由 承 辦 商 聘 用, 用 膳 時 間 是 否 有 薪, 是 由 雙 方 簽 訂 的 僱 傭 合 約 規 管 我 們 沒 有 這 方 面 的 資 料 (l) 外 判 員 工 數 目 ( 按 工 作 日 數 計 ) 年 度 工 作 日 數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員 工 數 目 每 周 工 作 5 天 155 (+18.3%) 每 周 工 作 6 天 128 (+0.8%) 總 計 : 283 (+9.7%) ( ) 括 號 為 比 較 年 度 同 期 的 增 減 幅 度 的 百 分 比, 除 非 年 度 的 相 關 數 字 為 零 第 8 節 DEVB(W) - 第 400 頁

408 DEVB(W)275 ( 問 題 編 號 :4739)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000) 運 作 開 支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44): 就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聘 用 情 況, 請 提 供 以 下 資 料 : 年 度 ( 截 至 最 新 情 況 )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人 數 ( )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職 位 分 佈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薪 酬 開 支 ( )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月 薪 分 佈 30,001 元 或 以 上 16,001 元 至 30,000 元 8,001 元 至 16,000 元 6,501 元 至 8,000 元 6,240 元 至 6,500 元 6,240 元 以 下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聘 用 年 期 15 年 以 上 10 年 至 15 年 5 年 至 10 年 3 年 至 5 年 1 年 至 3 年 少 於 1 年 成 功 轉 職 為 公 務 員 的 人 數 ( )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佔 該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數 目 的 百 分 比 ( ) 支 付 予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金 額 佔 該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開 支 的 百 分 ( ) 比 曾 獲 發 放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員 工 人 數 ( ) 發 放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約 滿 酬 金 的 金 額 ( ) 曾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計 算 ( ) 約 滿 酬 金 的 員 工 人 數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 長 期 服 務 金 / 計 算 約 ( ) 滿 酬 金 的 金 額 獲 得 有 薪 用 膳 時 間 的 人 數 沒 有 有 薪 用 膳 時 間 的 人 數 ( ) ( ) 每 週 工 作 五 天 的 人 數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8 節 DEVB(W) - 第 401 頁

409 每 週 工 作 六 天 的 人 數 ( ) ( ) 括 號 為 比 較 年 度 同 期 的 增 減 幅 度 的 百 分 比 提 問 人 : 王 國 興 議 員 有 關 聘 用 全 職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資 料 載 列 於 下 文 (a)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數 目 ( 按 工 作 性 質 計 ) 年 度 工 作 性 質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數 目 專 業 10 (+66.7%) 技 術 及 督 察 級 27 (+35%) 一 般 行 政 87 (-5.4%) 總 計 : 124 (+5.1%) (b)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薪 酬 總 開 支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 百 萬 元 ) 23.4 (+10.9%) (c)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數 目 ( 按 薪 金 及 服 務 年 期 計 ) 年 度 月 薪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數 目 30,001 元 或 以 上 22 (+37.5%) 16,001 元 至 30,000 元 39 (+30%) 8,001 元 至 16,000 元 63 (-12.5%) 6,501 元 至 8,000 元 0 (-) 6,240 元 至 6,500 元 0 (-) 6,240 元 以 下 0 (-) 總 計 : 124 (+5.1%) 年 度 服 務 年 期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數 目 15 年 或 以 上 0 (-) 10 年 至 少 於 15 年 25 (-7.4%) 5 年 至 少 於 10 年 13 (-18.8%) 3 年 至 少 於 5 年 9 (-18.2%) 1 年 至 少 於 3 年 40 (-20%) 少 於 1 年 37 (+164.3%) 總 計 : 124 (+5.1%) 第 8 節 DEVB(W) - 第 402 頁

410 第 8 節 DEVB(W) - 第 403 頁

411 ( 註 1 ) (d) 獲 聘 為 公 務 員 的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數 目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3 (-78.6%) 註 1: 只 包 括 水 務 署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獲 聘 為 公 務 員 的 資 料 上 述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通 過 公 開 公 平 和 具 競 爭 性 的 招 聘 過 程 成 為 公 務 員 (e)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佔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數 目 的 百 分 比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2.7 % (f) 聘 請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員 工 開 支 佔 部 門 整 體 員 工 開 支 的 百 分 比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2.0% (g) 獲 發 放 遣 散 費 長 期 服 務 金 約 滿 酬 金 的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數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104(+7.2%) (h) 發 放 遣 散 費 長 期 服 務 金 約 滿 酬 金 的 金 額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 百 萬 元 ) $2.2(+46.7%) (i)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產 生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長 期 服 務 金 約 滿 酬 金 的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人 ( 註 2) 數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0 第 8 節 DEVB(W) - 第 404 頁

412 ( 註 2) (j) 以 強 積 金 僱 主 供 款 產 生 的 累 算 權 益 抵 銷 遣 散 費 長 期 服 務 金 約 滿 酬 金 的 金 額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 百 萬 元 ) 0 註 2: 根 據 公 務 員 事 務 局 就 僱 用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所 制 定 的 指 引,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約 滿 酬 金 加 上 政 府 為 合 約 僱 員 作 出 的 強 積 金 供 款, 不 得 超 逾 僱 員 在 合 約 期 內 所 得 底 薪 總 額 的 10%( 無 需 技 能 的 工 作 ) 或 15%( 需 要 技 能 的 工 作 ) 政 府 在 計 算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約 滿 酬 金 時, 不 會 參 考 累 算 權 益 (k)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數 目 ( 按 有 薪 / 無 薪 用 膳 時 間 計 ) 年 度 用 膳 時 間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數 目 有 薪 用 膳 時 間 101 (-1%) 無 薪 用 膳 時 間 23 (+43.8%) 總 計 : 124 (+5.1%) (l)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的 數 目 ( 按 每 周 的 工 作 日 數 計 ) ( 註 3 ) 工 作 日 數 ( 註 3) 每 周 工 作 5 天 年 度 ( 截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 非 公 務 員 合 約 僱 員 數 目 124 (+5.1%) 每 周 工 作 6 天 0 (-) 總 計 : 124 (+5.1%) 註 3: 包 括 那 些 按 輪 值 表 每 周 輪 班 工 作 5 天 或 少 於 5 天 的 人 員 ( ) 括 號 為 比 較 年 度 同 期 的 增 減 幅 度 的 百 分 比, 除 非 年 度 的 相 關 數 字 為 零 第 8 節 DEVB(W) - 第 405 頁

413 DEVB(W)276 ( 問 題 編 號 :5297)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000) 運 作 開 支 沒 有 指 定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73): 2014 至 2015 年 度 水 務 署 到 中 國 大 陸 作 公 務 考 察 或 交 流 的 預 算 為 何? 請 告 知 計 劃 於 2014 至 2015 年 度 進 行 的 中 國 大 陸 公 務 考 察 或 交 流 的 主 題 有 關 當 局 如 何 避 免 公 務 外 訪 出 現 與 公 務 無 關 的 活 動? 有 關 當 局 又 如 何 避 免 更 改 造 訪 地 點 的 申 請 變 得 徒 具 形 式? 提 問 人 : 黃 毓 民 議 員 年 度, 水 務 署 人 員 會 按 運 作 需 要 到 內 地 進 行 公 務 考 察, 例 如 安 排 水 資 源 及 供 水 水 質 事 務 諮 詢 委 員 會 到 東 江 進 行 年 度 考 察, 這 次 考 察 的 預 算 開 支 為 2.5 萬 元 年 度, 我 們 沒 有 計 劃 到 內 地 進 行 其 他 交 流 活 動 公 帑 資 助 的 公 務 考 察 受 相 關 規 例 和 指 引 限 制, 確 保 有 效 監 察 公 帑 的 使 用 和 善 用 公 帑 有 關 限 制 包 括 : 公 務 考 察 只 應 在 運 作 上 極 有 需 要 時 進 行 ; 所 有 公 務 考 察 須 事 先 取 得 正 式 批 准, 並 應 避 免 非 公 務 活 動 ; 有 關 人 員 提 交 申 請 時, 應 盡 可 能 就 擬 議 的 考 察 提 供 一 切 所 需 資 料 ; 如 有 關 安 排 其 後 有 任 何 更 改, 有 關 人 員 應 盡 快 通 知 批 核 人 員, 而 批 核 人 員 應 評 估 是 否 有 需 要 重 新 考 慮 有 關 申 請 第 8 節 DEVB(W) - 第 406 頁

414 DEVB(W)277 ( 問 題 編 號 :5022)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80): 關 於 繼 續 着 手 推 行 全 面 水 資 源 管 理 策 略, 請 告 知 本 委 員 會 : 1. 未 來 一 年 的 工 作 為 何? 預 計 各 項 工 作 的 開 支 為 何? 2. 針 對 在 公 共 工 程 計 劃 引 入 循 環 再 用 洗 盥 污 水 及 雨 水, 現 時 共 有 多 少 個 公 共 公 程 計 劃 使 用 了 循 環 再 用 洗 盥 污 水 及 雨 水 技 術? 請 提 交 工 程 的 資 料, 包 括 執 行 計 劃 的 工 程 部 門 計 劃 名 稱 計 劃 落 實 時 間 現 時 規 劃 / 建 造 中 的 公 共 工 程 計 劃 中, 又 將 會 有 多 少 個 計 劃 使 用 相 關 技 術, 詳 細 資 料 為 何? 3. 現 時 又 有 多 少 個 私 人 發 展 商 項 目 採 用 循 環 再 用 洗 盥 污 水 及 雨 水 技 術? 詳 細 資 料 為 何? 提 問 人 : 胡 志 偉 議 員 1. 為 推 展 全 面 水 資 源 管 理 策 略, 年 度 擬 推 行 的 用 水 供 求 管 理 措 施 和 涉 及 的 預 算 開 支 分 列 如 下 : 年 度 預 算 開 支 ( 百 萬 元 ) 用 水 需 求 管 理 措 施 2,634 - 更 換 和 修 復 水 管 - 推 行 有 關 節 約 用 水 的 公 眾 教 育 和 宣 傳 活 動 - 為 政 府 建 築 物 和 學 校 加 裝 節 水 器 具, 包 括 節 流 器 - 檢 測 滲 漏 和 管 理 水 壓 - 擴 展 海 水 沖 廁 系 統 供 水 管 理 措 施 16 - 繼 續 就 於 將 軍 澳 設 立 海 水 化 淡 廠 進 行 研 究 - 為 向 新 界 東 北 部 供 應 再 造 水 作 沖 廁 及 其 他 非 飲 用 用 途 進 行 研 究 2. 直 至 目 前 為 止, 建 築 署 和 渠 務 署 已 在 50 個 工 程 項 目 中, 為 學 校 和 政 府 設 施 裝 置 集 蓄 雨 水 循 環 再 用 系 統 建 築 署 亦 已 在 2 個 工 程 項 目 中, 為 政 府 設 施 裝 置 洗 盥 污 水 循 環 再 用 系 統 第 8 節 DEVB(W) - 第 407 頁

415 此 外, 該 兩 個 部 門 正 在 另 外 24 個 工 程 項 目 中, 裝 置 集 蓄 雨 水 循 環 再 用 系 統 3. 私 營 機 構 裝 置 集 蓄 雨 水 循 環 再 用 系 統 或 洗 盥 污 水 循 環 再 用 系 統 屬 自 願 性 質, 我 們 沒 有 採 用 此 等 技 術 的 私 人 發 展 項 目 名 單 第 8 節 DEVB(W) - 第 408 頁

416 DEVB(W)278 ( 問 題 編 號 :5052)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07): 就 經 處 理 後 再 次 使 用 的 污 水 ( 再 造 水 ) 事 宜, 請 告 知 本 委 員 會 : 1) 過 去 三 年, 每 年 用 於 研 究 再 造 水 項 目 涉 及 的 開 支 為 何 ; 2) 除 昂 坪 污 水 處 理 廠 外, 在 未 來 12 個 月, 有 沒 有 計 劃 在 正 在 擴 建 或 新 建 的 污 水 處 理 廠 內 項 目 推 廣 使 用 再 造 水? 如 有, 詳 情 為 何? 提 問 人 : 胡 志 偉 議 員 1). 過 去 3 年, 為 制 定 使 用 再 造 水 作 沖 廁 及 其 他 非 飲 用 用 途 的 水 質 標 準 及 指 引, 我 們 進 行 兩 項 研 究 進 行 這 些 研 究 的 開 支 在 及 年 度 分 別 為 111 萬 元 和 42 萬 元, 年 度 的 預 算 開 支 則 為 2 萬 元 2). 在 未 來 12 個 月, 我 們 會 集 中 計 劃 在 石 湖 墟 污 水 處 理 廠 生 產 再 造 水, 以 供 給 新 界 東 北 部 作 沖 廁 及 其 他 非 飲 用 用 途 我 們 將 會 委 聘 顧 問 公 司 進 行 詳 細 的 技 術 及 財 政 研 究, 預 計 於 2014 年 年 底 展 開,2017 年 或 之 前 完 成 研 究 的 顧 問 費 估 計 為 800 萬 元, 年 度 的 預 算 開 支 則 為 50 萬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409 頁

417 DEVB(W)279 ( 問 題 編 號 :5111)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80): 就 食 水 供 應 事 宜, 請 告 知 本 委 員 會 : 1) 年 度, 本 港 食 水 供 應 來 源 ( 即 本 地 收 集 雨 水 和 購 買 東 江 水 ) 的 比 例 為 何 ; 最 新 本 地 收 集 雨 水 購 自 內 地 東 江 水 和 利 用 逆 滲 透 技 術 生 產 再 造 水 的 成 本 的 比 較 為 何? 2) 年 度, 因 水 塘 滿 溢 導 致 需 要 把 食 水 排 入 大 海 的 總 量 是 多 少?( 按 水 塘 名 稱 列 出 ) 溢 流 量 佔 該 年 本 地 食 水 供 應 量 的 比 例 為 何? 3) 除 將 軍 澳 的 海 水 化 淡 項 目 外, 有 否 研 究 開 發 更 多 本 地 水 源 供 應, 以 免 造 成 食 水 資 源 浪 費 及 使 供 應 更 為 穩 定? 如 有, 該 等 措 施 的 詳 情 為 何? 提 問 人 : 胡 志 偉 議 員 1) 年 度 ( 截 至 2014 年 2 月 底 ) 由 本 地 收 集 雨 水 和 東 江 水 所 供 應 的 食 水 量 如 下 : 年 度 ( 截 至 2014 年 2 月 ) 供 應 量 ( 百 萬 立 方 米 ) 百 分 比 (%) 本 地 收 集 雨 水 輸 入 的 東 江 水 總 食 水 供 應 量 註 1: 自 2006 年 起, 東 江 水 供 水 協 議 採 用 統 包 總 額 方 式, 我 們 可 在 每 年 8.2 億 立 方 米 的 供 水 上 限 下 輸 入 東 江 水 按 年 度 的 價 格 水 平 估 計, 由 本 地 收 集 雨 水 和 東 江 水 所 供 應 的 食 水 的 生 產 成 本 分 別 約 為 每 立 方 米 4.2 元 和 8.8 元 目 前, 我 們 沒 有 計 劃 利 用 逆 滲 透 技 術 生 產 再 造 水, 因 此 沒 有 估 計 利 用 該 項 技 術 第 8 節 DEVB(W) - 第 410 頁

418 生 產 再 造 水 的 成 本 2) 年 度 ( 截 至 2014 年 2 月 ) 水 塘 的 溢 流 量 如 下 : 年 度 ( 截 至 2014 年 2 水 塘 * 月 底 ) 的 溢 流 量 ( 百 萬 立 方 米 ) 香 港 仔 3.3 九 龍 5.2 石 壁 15.7 大 潭 15.4 大 欖 涌 0.6 總 計 40.2 * 薄 扶 林 水 塘 存 水 量 極 低 ( 只 佔 本 港 水 塘 總 存 水 量 的 0.03%), 因 此 其 溢 流 量 沒 有 計 算 在 內 在 大 雨 期 間 於 小 型 水 塘 的 溢 流 屬 運 作 上 的 限 制 我 們 已 研 究 多 種 方 法, 以 減 少 水 塘 溢 流 東 江 水 供 水 協 議 自 2006 年 起 採 取 彈 性 供 水 的 安 排, 訂 明 按 本 港 的 需 要, 調 節 東 江 水 的 每 日 供 應 量, 以 便 我 們 更 好 地 控 制 本 港 貯 存 東 江 水 的 大 型 水 塘 的 存 水 水 平 自 此, 溢 流 已 較 2006 年 前 大 幅 減 少 年 度 ( 截 至 2014 年 2 月 底 ) 總 溢 流 量 為 萬 立 方 米, 佔 總 供 水 量 約 4.7% 2013 年 的 雨 量 為 毫 米, 較 香 港 天 文 台 由 1981 至 2010 年 期 間 所 錄 得 的 平 均 年 雨 量 高 18.7%, 因 而 導 致 該 年 的 溢 流 量 較 高 3) 除 海 水 化 淡 工 程 計 劃 外, 我 們 一 直 推 行 多 項 措 施, 以 善 用 本 地 的 水 資 源 和 加 強 本 港 的 水 資 源 安 全 有 關 措 施 包 括 把 沖 廁 海 水 供 應 系 統 擴 展 至 薄 扶 林 元 朗 天 水 圍 和 東 涌 地 區 ; 研 究 向 新 界 東 北 部 ( 包 括 上 水 和 粉 嶺 ) 供 應 再 造 水 作 沖 廁 及 其 他 非 飲 用 用 途 的 可 行 性 ; 以 及 探 索 能 否 在 新 的 政 府 發 展 項 目 中 善 用 洗 盥 污 水 及 循 環 再 用 雨 水 第 8 節 DEVB(W) - 第 411 頁

419 DEVB(W)280 ( 問 題 編 號 :5112)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81): 就 使 用 本 地 經 水 塘 收 集 雨 水 及 使 用 東 江 水 作 為 食 水 供 應 來 源, 請 告 知 本 會 有 沒 有 研 究 如 提 升 使 用 本 地 水 源 比 例 ( 例 如 由 目 前 的 10-20% 升 至 30%) 對 食 水 供 應 可 靠 程 度 有 何 影 響? 如 有, 研 究 的 詳 情 及 相 關 支 出 ; 如 否, 會 否 在 年 度 進 行 有 關 工 作? 提 問 人 : 胡 志 偉 議 員 我 們 於 2008 年 推 行 全 面 水 資 源 管 理 策 略 ( 策 略 ), 目 的 之 一 是 以 可 持 續 方 式 維 持 可 靠 的 供 水 服 務 我 們 會 全 面 檢 討 策 略, 並 已 為 此 展 開 顧 問 遴 選 程 序 檢 討 的 主 要 目 標 之 一, 是 研 究 策 略 和 措 施, 包 括 任 何 讓 我 們 在 供 水 方 面 能 夠 增 加 彈 性 和 作 好 準 備 的 新 措 施, 以 應 付 各 種 挑 戰, 例 如 因 氣 候 轉 變 而 出 現 的 嚴 重 旱 災 檢 討 亦 會 研 究 用 以 應 付 本 港 用 水 需 求 的 各 種 水 資 源 ( 包 括 本 地 收 集 雨 水 東 江 水 再 造 水 和 海 水 化 淡 ) 的 比 例 顧 問 研 究 將 於 年 度 展 開, 年 度 完 成 年 度, 顧 問 研 究 的 預 算 開 支 為 300 萬 元 第 8 節 DEVB(W) - 第 412 頁

420 DEVB(W)281 ( 問 題 編 號 :5113) 總 目 : (194) 水 務 署 (1) 供 水 : 策 劃 及 分 配 管 制 人 員 : 水 務 署 署 長 ( 林 天 星 ) 問 題 ( 議 員 問 題 編 號 :182): 針 對 水 管 保 養 問 題 及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工 程 計 劃 ( 計 劃 ), 請 告 知 本 會 : 1) 年 度, 按 全 港 十 八 區 分 類, 每 年 水 管 爆 裂 事 故 的 宗 數 為 何? 2) 上 述 事 故 中, 有 多 少 宗 涉 及 已 完 成 計 劃 的 水 管, 以 及 有 多 少 水 管 涉 及 一 次 或 以 上 事 故? 請 列 出 事 故 發 生 日 期 位 置 等 相 關 資 料 3) 水 務 署 預 計 何 時 完 成 整 個 計 劃? 計 劃 在 涉 及 的 人 手 及 開 支 以 及 年 度 預 計 的 人 手 及 開 支 分 別 又 為 何? 提 問 人 : 胡 志 偉 議 員 1) 年 度 ( 截 至 2014 年 2 月 ) 全 港 18 區 水 管 爆 裂 的 個 案 數 目 表 列 如 下 : 地 區 年 度 ( 截 至 2014 年 2 月 止 ) 水 管 爆 裂 的 個 案 數 目 中 西 區 4 東 區 10 離 島 0 九 龍 城 26 葵 青 39 觀 塘 9 北 區 3 西 貢 23 沙 田 15 深 水 埗 19 南 區 1 大 埔 26 荃 灣 3 屯 門 2 第 8 節 DEVB(W) - 第 413 頁

421 灣 仔 6 黃 大 仙 6 油 尖 旺 17 元 朗 20 總 計 229 2) 在 上 述 水 管 爆 裂 個 案 中, 水 管 維 修 後 都 沒 有 再 發 生 爆 裂 事 故 有 2 宗 爆 裂 個 案 ( 少 於 1%) 涉 及 在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工 程 計 劃 中 已 更 換 的 水 管, 這 些 水 管 因 有 隱 性 瑕 疵 而 爆 裂, 只 屬 個 別 事 件 該 2 宗 水 管 爆 裂 個 案 的 日 期 和 地 點 如 下 : 日 期 地 點 2013 年 6 月 11 日 深 水 埗 長 沙 灣 道 後 巷 2014 年 2 月 28 日 黃 大 仙 崇 齡 街 後 巷 3) 目 前 的 更 換 及 修 復 水 管 工 程 計 劃 預 計 在 2015 年 12 月 底 前 完 成, 及 年 度 的 預 算 開 支 分 別 為 26.9 億 元 和 億 元, 當 中 3.8 億 元 和 3.4 億 元 用 作 聘 請 監 督 建 造 工 程 的 駐 工 地 人 員 第 8 節 DEVB(W) - 第 414 頁

就財務委員會委員審核2015至16年度開支預算所提出初步問題的答覆

就財務委員會委員審核2015至16年度開支預算所提出初步問題的答覆 索 引 財 務 委 員 會 審 核 二 零 一 五 至 一 六 年 度 節 會 議 綜 合 檔 案 名 稱 :DEVB(W)-2-c1.docx 問 題 編 號 委 員 姓 名 總 目 綱 領 DEVB(W)001 2007 陳 恒 鑌 159 - DEVB(W)002 0152 陳 偉 業 159 (4) 起 動 九 龍 東 DEVB(W)003 0701 陳 婉 嫻 159 (2) 文 物 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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