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 铿娴 柳
- 5 years ago
- Views:
Transcription
1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附加身故遗体送返保险条款 备案号 : 中银 ( 备 - 健康 )[2013] 附 8 号第一条附加保险条款订立本附加保险条款 ( 以下简称 本附加条款 ) 须附加于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以下简称 主险 ) 条款使用 本附加条款是主险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与投保单 保险单及明细表 主险条款 批单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旅行时, 遭受意外伤害 ( 见释义第 1 条 ) 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 ( 见释义第 2 条 ), 并以此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于三十天内身故, 保险人委托的救援机构或其授权代表 ( 以下简称 救援机构 ) 依被保险人遗愿或其家属的愿望, 在被保险人身故地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按下列情况安排遗体保存或火化, 且将被保险人之遗体或骨灰送返被保险人的原出发地 ( 见释义第 3 条 ) 或者安排就地丧葬 : ( 一 ) 如选择遗体运送回其原出发地的, 救援机构以经济交通方式将被保险人的遗体从事故发生地运至可直飞到达的原出发地的机场, 如原出发地没有机场的, 运送至距离原出发地最近的机场 如果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中没有特别约定, 保险人所承担的灵柩费以身故地普通灵柩标准为准 ; 如果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中有特别约定的, 灵柩费以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中的约定为准 ( 二 ) 如选择火葬的, 救援机构负责将被保险人遗体在身故地火葬并以经济交通方式将骨灰运回被保险人的原出发地 如果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中没有特别约定, 火葬费用以身故地普通丧葬标准为准 ; 如果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中有特别约定的, 火葬费用以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中的约定为准 ( 三 ) 如选择就地安葬遗体的, 救援机构负责安排被保险人遗体就地安葬 如果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中没有特别约定, 安葬费用以身故地普通安葬标准为准 ; 如果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中有特别约定的, 安葬费用以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中的约定为准 ( 四 ) 如被保险人遗愿及其家属的愿望无法及时查知的, 或被保险人遗愿违反身故地法律法规规定且其家属愿望无法及时查知的, 救援机构将负责在身故地法律 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将被保险人遗体在身故地火葬并以经济交通方式将其骨灰运回被保险人的原出发地, 火葬费用以身故地普通丧葬标准为准 ; ( 五 ) 如被保险人遗愿及其家属的愿望违反身故地法律 法规规定的, 经救援机构告知后仍不愿更改的, 本保险合同于救援机构得知被保险人家属不愿更改的决定之时终止, 保险责任同时终止, 保险人将退还投保人本附加条款对应的现金价值 ( 见释义第 4 条 ) 被保险人身故时身边无直系亲属的, 救援机构可以安排一位被保险人直系亲属从原出发地前往被保险人身故所在地处理后事 如果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中没有特别约定, 保险人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张往返经济舱机票费用和三星级及三星级以下酒店标准间的住宿费用 ; 如果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中有特别约定的, 保险人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中的约定的额度内负责承 1
2 担相关公共交通工具 ( 见释义第 5 条 ) 费用和住宿费用 任何未经救援机构批准并安排所发生的费用, 保险人不负责支付 若在紧急医疗情况下, 投保人 被保险人及其旅伴无法及时通知救援机构, 保险人将有权根据投保人所选择的保险计划, 以及在相同情况下由救援机构提供或安排服务所需要的通常的合理的费用标准就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相关费用在保险金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第三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 直接或间接导致被保险人需要身故遗体送返的,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 ( 一 ) 被保险人康复性治疗 物理治疗 安胎及分娩 ( 包括剖腹产 流产及引产 ); ( 二 ) 被保险人美容 整形 矫形术 非必须紧急性治疗的手术 心理咨询及和角膜屈光成形手术 ; ( 三 ) 被保险人健康护理 ( 含体检 疗养 特别护理或静养 ) 等非治疗性的行为及无客观病征证明其不健康及以捐献身体器官或接受器官移植为目的的医疗行为 ; ( 四 ) 被保险人移植人工器官 洗牙 验光 牙齿治疗或手术及镶补, 但因意外伤害引起的必要的一般牙齿治疗或手术除外 ; ( 五 ) 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而进行的视力矫正或因视力矫正而作的眼科验光检查 ; ( 六 ) 腰间盘突出症 ; ( 七 ) 药物过敏或其他医疗导致的伤害 ; ( 八 ) 扁桃腺 腺状肿 疝气 女性生殖器官疾病的治疗与外科手术, 但若为避免生命危险或健康永久性损伤而导致被保险人须立即接受的紧急治疗或手术, 不适用本项责任免除规定 ; ( 九 ) 被保险人先天性疾病 ( 见释义第 6 条 ) 和症状 遗传性疾病 先天性畸形或缺陷的治疗和康复 ; ( 十 ) 根据被保险人的主治医生的意见, 可以被合理延迟至被保险人返回境内后进行而被保险人坚持在境外进行的治疗或手术 ; ( 十一 ) 被保险人旅行的目的是为了进行治疗或该旅行违背医嘱 ; ( 十二 ) 被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开始前已患上的疾病和症状, 以及由该疾病引发的其他疾病 ( 无论发生在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间开始前后 ); ( 十三 ) 未能取得医院或医生证明 ; ( 十四 ) 任何因第三者提供服务而被保险人不需负责给付的费用或任何已包含在旅行收费中的费用 ; ( 十五 ) 任何未经救援机构批准并安排的遗体送返费用 ; ( 十六 ) 直接或间接因流行疫病或大规模流行疫病爆发导致的救援 ; ( 十七 ) 主险条款规定的责任免除事项 ; 2
3 ( 十八 ) 被保险人及其家属应当严格遵守保险人和救援机构所决定的救援程序, 否则保险人有权不承担本附加条款所规定的保险责任, 并立即停止所有的救援服务, 不支付任何由于被保险人或其家属不遵守救援机构的决定或进行没有征得救援机构同意的行为而产生的费用 若被保险人及其家属拒绝救援机构所建议的救援程序, 保险人将不承担因此而带来的任何后果和产生的任何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赔偿责任 第四条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保险人对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中载明的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旅行, 承担给付该项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 保险人双方约定, 并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中载明 保险人和投保人可以在本保险合同项下约定免赔额等限制条件 第五条保险期间除非另有约定, 本附加条款的保险期间与主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一致 第六条被保险人义务 ( 一 ) 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需要紧急救援时, 应立即拨打指定的救援电话与救援机构联系 ( 二 ) 被保险人亲属应当自行与救援机构结算救援机构代被保险人先行垫付的不属于本附加条款责任范围内的任何费用 ; ( 三 ) 对于救援机构根据被保险人的具体情况决定的救援程序及安排, 被保险人应当遵守 第七条保险金申请被保险人发生所有符合本附加条款责任范围内的保险事故, 均应按照本附加条款第六条的规定及时通知救援机构并遵守救援机构安排的救援程序 对于保险人通过救援机构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并承担的相应费用, 保险人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中所载的本附加条款保险金额范围内, 直接支付给救援机构, 由救援机构向保险人进行索赔 保险人不接受任何非通过救援机构提出的索赔 倘若实际费用超过本附加条款的保险金额, 则超出部分由被保险人或其亲属自行与救援机构结算 第八条附加条款的效力本附加条款所附属的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条款效力随之终止 主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条款亦无效 第九条其他事项 ( 一 ) 由于保险人及救援机构无法控制的原因, 直接或间接造成无法履行或延误履行紧急救援责任的, 保险人不承担相应责任 保险人无法控制的原因包括但不限于 : 自然灾害 罢工 航班条件 战争 保险事故发生地或运送所在地的政府或国际组织行为以及其他不可抗力 ( 二 ) 保险人有权根据救援机构意见对紧急救援做出安排 如保险人或救援机构认为费用有不合理之处, 保险人有权将费用限制在合理正常的范围之内, 并以保险金额为限 ( 三 ) 对被保险人所进行的任何救助和服务都要遵守有关国际公约, 以及相关国家和地 3
4 区的法律规定 第十条释义 1 意外伤害 : 指以外来的 突发的 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2 突发性疾病 : 指被保险人在本附加条款规定的保险期间内, 在旅行时内首次罹患的突然发生的急性疾病或出现的症状, 并经医院医生诊断及证实被保险人罹患的疾病危及被保险人生命及不适宜继续原定行程, 但不包括本保险合同生效前罹患的任何疾病或出现的任何症状及任何慢性疾病 3 原出发地 : 若被保险人进行旅行的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 则原出发地指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 ; 若被保险人进行的旅行目的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 ( 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 则原出发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4 现金价值现金价值 = 保险费 [1-( 保险单已经过天数 / 保险期间天数 )] (1-25%) 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 5 公共交通工具 : 指领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公共交通营运执照, 以收费方式合法载客的以下交通工具 : 1) 公共汽车 长途汽车 渡船 气垫船 水翼船 轮船 火车 有轨电车 轨道列车 ( 包括地铁 轻轨及磁悬浮列车 ); 2) 经营固定航班的航空公司经营的来往商业客运机场的定翼飞机 ; 3) 航空公司所经营的且往来商业客运机场之间或有营运执照的直升机站之间营运的直升飞机 ; 4) 按固定路线和时间表营运的固定机场客车 公共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车 若上述所列的各种公共交通工具用于非公共交通工具的目的和用途, 均不符合本附加条款中 公共交通工具 的定义 另外, 政府 企业及私人包机亦不在公共交通工具定义之内 6 先天性疾病 : 指被保险人一出生就具有的疾病 ( 症状或体征 ) 这些疾病是因人的遗传物质( 包括染色体以及位于其中的基因 ) 发生了对人体有害的改变而引起的, 或因母亲怀孕期间受到内外环境中某些物理 化学和生物等因素的作用, 使胎儿局部体细胞发育异常, 导致婴儿出生时 4
5 有关器官系统在结构或功能上呈现异常 本附加条款的未释义名词, 以本附加条款所附属的主险条款中的释义为准 第十一条 条款的适用 本附加条款与主险条款不一致之处, 以本附加条款为准 ; 本附加条款未尽之处, 以主险 条款为准 5
地 运送和送返手段包括配备专业医生 护士和必要的运输工具 保险人的保险责任仅限于以上医疗运送和送返费用, 包括救援机构安排的运输 运输途中医疗护理及医疗设备和用品之费用 ( 四 ) 可选保险责任 身故遗体送返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旅行时, 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 并以此为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医疗运送和送返保险条款 第一条附加保险合同合同订立本附加保险条款 ( 以下简称 本附加条款 ) 须附加于保险人主险条款使用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境内或境外旅行时, 遭受意外事故导致严重受伤 ( 见第 1 条释义 ) 或罹患突发性重病 ( 见第 2 条释义 ) 时, 经保险人委托的救援机构或其授权代表 ( 以下简称 救援机构 ) 确认被保险人需要以下救援服务时,
More information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附加医疗运送和送返保险条款 备案号 : 中银 ( 备 - 健康 )[2013] 附 5 号第一条附加保险条款订立本附加保险条款 ( 以下简称 本附加条款 ) 须附加于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以下简称 主险 ) 条款使用 本附加条款作为主险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与投保单 保险单及明细表 主险条款 批单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旅行时,
More information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旅行医疗费用保险条款 使用 第一条附加保险合同订立 本附加保险条款 ( 以下简称 本附加条款 ) 须附加于保险合同列明的保险人主险条款 第二条保险责任一 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境内或境外旅行期间, 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 ( 见第 1 条释义 ), 且自意外事故或突发性疾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到医院 ( 见第 2 条释义 ) 进行治疗的, 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
More information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旅行医疗费用保险条款 备案号 : 中银 ( 备 - 健康 )[2013] 附 3 号第一条附加保险条款订立本附加保险条款 ( 以下简称 本附加条款 ) 须附加于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以下简称 主险 ) 条款使用 本附加条款作为主险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与投保单 保险单及明细表 主险条款 批单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旅行期间,
More information利宝保险有限公司 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责任免除第六条任何在下列期间发生的或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 一 ) 战争 军事行动 暴乱 武装叛乱或任何形式的恐怖分子行为 ; ( 二 ) 任何生物 化学 原子能武器, 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 灼伤或辐
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责任免除第六条任何在下列期间发生的或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 一 ) 战争 军事行动 暴乱 武装叛乱或任何形式的恐怖分子行为 ; ( 二 ) 任何生物 化学 原子能武器, 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 灼伤或辐射 ; ( 三 )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 四 )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More information过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突发性疾病发生之日起九十日 ); 2 在境内医院进行治疗所发生的, 且已实际支出的合理 惯常且必须的 符合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的医疗费用 ( 四 ) 本附加合同承担的牙科治疗费用仅限于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牙齿伤害, 在医院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经医生诊断, 必须进行的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旅行医疗费用保险条款 注册号 :C00009632322017032900372 备案编号 :( 都邦财险 )( 备 - 医疗保险 )[2017]( 附 )015 号 总则第一条本附加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附加合同 ) 可附加于人身意外伤害类保险合同使用 本附加合同所附属的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合同效力亦即行终止 本附加合同所附属的主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合同亦无效
More information27) 被保险人受细菌 病毒或寄生虫感染 ( 包含流行疫病 ( 见释义 ), 及大规模流行疫病 ( 见释义 ), 但因受伤以致伤口脓肿者除外 )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7. 责任免除下列各项造成被保险人任何损失的, 或具备下列任一情形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1)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 2)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3) 被保险人实施或企图实施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或拒捕 ; 4)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殴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5) 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More information18) 航空或飞行活动, 包括身为飞行驾驶员或空勤人员, 但以缴费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或参与飞行活动 的除外 ; 19) 被保险人以接受医生 ( 见释义 ) 治疗或疗养为目的而进行旅行 ; 被保险人违反医生的嘱咐而旅行或当被保险 人在其身体条件不适宜于旅行时进行旅行 ; 20) 被保险人身体状况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下列各项造成被保险人任何损失的, 或具备下列任一情形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1)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 2)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3) 被保险人实施或企图实施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或拒捕 ; 4)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殴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5) 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More information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旅程取消保险条款 备案号 : 中银 ( 备 - 家财 )[2013] 附 15 号第一条附加保险条款订立本附加保险条款 ( 以下简称 本附加条款 ) 须附加于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以下简称 主险 ) 条款使用 本附加条款作为主险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 与投保单 保险单及明细表 主险条款 批单等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保险责任 ( 一 ) 在保险期间内, 由于下列事故之一而致使被保险人取消旅程,
More information( 十八 ) 航空或飞行活动, 包括身为飞行驾驶员或空勤人员, 但以缴费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的除外 ; ( 十九 ) 被保险人以接受医生 ( 见第 12 条释义 ) 治疗或疗养为目的而进行旅行 ; 被保险人违反医生的嘱咐而旅行或当被保险人在其身体条件不适宜于旅行时进行旅行 ; ( 二十 ) 被保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境外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华泰财险 ( 备 - 意外 ) 2014 ( 主 )8 号责任免除第七条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 伤残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 一 )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 二 )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 三 )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殴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 四 ) 被保险人妊娠
More information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安联财产保险 ( 中国 ) 有限公司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除外责任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 伤残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1)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2)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3) 被保险人实施或企图实施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或拒捕 ; 4)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殴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5) 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More information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旅行医疗保险条款 ( 互联网专用 ) 总则 第一条 本附加保险合同是旅行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险合同 ) 的附加合同 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未尽事宜, 以主险合同为准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保险合同同时终止 ; 主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保险合同亦无效 若主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条款互有冲突, 则以本附加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本附加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 主险合同条款
More information27) 被保险人受细菌 病毒或寄生虫感染 ( 包含流行疫病 ( 见释义 ), 及大规模流行疫病 ( 见 释义 ), 但因受伤以致伤口脓肿者除外 )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7. 责任免除下列各项造成被保险人任何损失的, 或具备下列任一情形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1)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 2)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3) 被保险人实施或企图实施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或拒捕 ; 4)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殴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5) 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More information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旅行住院津贴保险条款 (2011 版 ) 总则第一条本附加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附加险合同 ) 依主险合同投保人的申请, 经保险人同意而订立 本附加险合同作为主险合同的组成部分,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 主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险合同为准 本附加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More information27) 被保险人受细菌 病毒或寄生虫感染 ( 包含流行疫病 ( 见释义 ), 及大规模流行疫病 ( 见 释义 ), 但因受伤以致伤口脓肿者除外 )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7. 责任免除下列各项造成被保险人任何损失的, 或具备下列任一情形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1)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 2)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3) 被保险人实施或企图实施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或拒捕 ; 4)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殴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5) 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More information18) 航空或飞行活动, 包括身为飞行驾驶员或空勤人员, 但以缴费乘客身份乘坐客运民航班机或参与飞行活动 的除外 ; 19) 被保险人以接受医生 ( 见释义 ) 治疗或疗养为目的而进行旅行 ; 被保险人违反医生的嘱咐而旅行或当被保险 人在其身体条件不适宜于旅行时进行旅行 ; 20) 被保险人身体状况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下列各项造成被保险人任何损失的, 或具备下列任一情形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1)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 2)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3) 被保险人实施或企图实施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或拒捕 ; 4)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殴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5) 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More information3. 责任免除具备任一下列情形时, 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 1)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 ( 见释义 ) 身故 ; 2) 既往病症 ( 见释义 ) 及其并发症导致猝死 ; 3) 被保险人保单生效前患有心脑血管疾病 高血压或糖尿病, 且在此次旅行开始后因心脑血管疾病 高血压或糖尿病或前述疾病并发症申请索
7. 责任免除下列各项造成被保险人任何损失的, 或具备下列任一情形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1 )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 2 )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3 ) 被保险人实施或企图实施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或拒捕 ; 4 )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殴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5 ) 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More information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境外紧急医疗救援保险 (A 款 )(2011 版 ) 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附加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附加险合同 ) 依主险合同投保人的申请, 经保险人同意而订立 本附加险合同作为主险合同的组成部分,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 主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险合同为准
More information27) 被保险人受细菌 病毒或寄生虫感染 ( 包含流行疫病 ( 见释义 ), 及大规模流行疫病 ( 见 释义 ), 但因受伤以致伤口脓肿者除外 )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7. 责任免除下列各项造成被保险人任何损失的, 或具备下列任一情形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1)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 2)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3) 被保险人实施或企图实施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或拒捕 ; 4)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殴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5) 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More information(19 ) 被保险人因妊娠 流产及分娩引起的伤害 ; 药物过敏 食物中毒 美容手术 外科整形手术或其他医疗导致的伤害 (20 ) 细菌或病毒感染 ( 但因意外伤害致有伤口而发生感染者除外 ) 美亚附加旅行医药补偿医疗保险 主合同中条款第 (1) 项至第 (18) 项均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若主合同中条
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本公司 ) 美亚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第五章 第一条 任何在下列期间发生的或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被保险人的伤害, 本公司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 (1) (2) (3) (4) (5) (6) (7) (8) (9) 战争 军事行动 暴乱, 罢工或武装叛乱 任何生物 化学 原子能武器, 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 灼伤或辐射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或被保险人无论当时神志是否清醒,
More information普卡 金卡 标准白金卡及尊享白金卡等级 : 使用指定龙卡信用卡刷卡支付本人的全额机票款 ( 含折扣机票款 ) 或包含全额机票款的旅行团费, 即可在乘坐该机票所指定的航班中免费获得旅行延误保障服务 钻石卡 智尊卡 : 持有有效卡即可免费获得持卡人本人旅行延误保障服务, 不限航班 三 保障金额 保障项目
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旅行延误保障计划 ( 指定产品专享 ) 一 服务对象及保障内容持有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商旅及高端产品的主卡及附属卡持卡人 ( 以下简称 持卡人 ), 具体产品如下 : 高端系列 智尊卡 钻石卡 尊享白金卡 商旅系列 欧洲旅行卡 世界旅行卡 日本旅行卡 韩国旅行卡 港澳台旅行卡 芒果旅行龙卡 艺龙龙卡 全球支付信用卡 全球热购卡 途牛龙卡 龙卡奥运信用卡 ( 里约版 ) 同程龙卡
More information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境外紧急医疗救援保险条款 (2014 版 ) 总则第一条本附加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附加险合同 ) 依主险合同投保人的申请, 经保险人同意而订立 本附加险合同作为主险合同的组成部分,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 主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险合同为准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More information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旅行医疗费用保险条款 (2011 版 ) 总则第一条本附加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附加险合同 ) 依主险合同投保人的申请, 经保险人同意而订立 本附加险合同作为主险合同的组成部分,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 主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险合同为准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More information安联财产保险 ( 中国 ) 有限公司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7. 责任免除下列各项造成被保险人任何损失的, 或具备下列任一情形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1)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 2)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7. 责任免除下列各项造成被保险人任何损失的, 或具备下列任一情形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1)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 2)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3) 被保险人实施或企图实施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或拒捕 ; 4)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殴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5) 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More information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境内旅行紧急救援保险条款 (2016 版 ) 总则 第一条 在投保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旅行意外伤害类保险 ( 以下简称 主险 ) 的基础上, 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险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 主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险合同为准 ; 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
More information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利宝 )( 备 - 意外 )[2014]( 主 )9 号 责任免除第六条任何在下列期间发生的或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被保险人身故或伤残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 一 ) 战争 军事行动 暴乱 武装叛乱或任何形式的恐怖分子行为 ; ( 二 ) 任何生物 化学 原子能武
利宝保险有限公司 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制裁国家限制及除外国家特约 注册编号 :C00006032322016100928651 兹经双方理解并同意, 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第九条 修改如下 : 本保险不承保被保险人任何直接或间接由于前往或途经阿富汗 缅甸 北朝鲜 古巴 刚果民主共和国 伊朗 伊拉克 利比里亚 苏丹 叙利亚以及投保时已经处于战争状态或已被宣布为紧急状态的国家或地区, 及其他遭受联合国决议制裁
More information险人指定之国际机场 若被保险人未指定或者不能指定有关地点, 被保险人将被送至距离其居住地最近的国际机场, 该次医疗送返的责任终止 (3) 若救援机构认为被保险人在抵达中国境内时需入院治疗, 被保险人将被送到北京 上海 广州或者深圳四个城市中被保险人指定的任意一家医院 ; 若被保险人未指定或者不能指定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关爱出境人员紧急医疗救援保险 (2013 版 ) 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附加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附加险合同 ) 依主险合同投保人的申请, 经保险人同意而订立 本附加险合同作为主险合同的组成部分,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 主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险合同为准
More information安联财产保险 ( 中国 ) 有限公司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 安联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6 ( 主 ) 003 号 7. 责任免除下列各项造成被保险人任何损失的, 或具备下列任一情形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1)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安联财产保险 ( 中国 ) 有限公司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 安联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6 ( 主 ) 003 号 7. 责任免除下列各项造成被保险人任何损失的, 或具备下列任一情形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1)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 2)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3) 被保险人实施或企图实施违法行为
More information易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责任免除 第六条原因除外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一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二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三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被袭击或被谋
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责任免除下列情形下发生的或下列原因的, 与之相关的, 或可归因于此的被保险人的伤害或者出现任一情形时,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 一 ) 战争 类似战争行为 恐怖活动 反恐怖活动 军事行为 武装冲突 暴动 民众骚乱 ; ( 二 ) 任何生物 化学 原子能武器, 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 灼伤或辐射 ; ( 三 ) 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导致的伤害 ; ( 四 ) 火山爆发
More information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4 版 ) 责任免除 第六条 任何在下列期间发生的或由下列原因造成的被保险人的伤害, 保险人不负任 何赔偿责任 : ( 一 )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 二 )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 三 )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被袭击或被谋杀 ; ( 四 ) 被保险人妊娠 流产 分娩 ;
More information附加旅行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保险条款 责任免除 第五条 : 因下列情形造成被保险人支付医疗费用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 一 ) 护理 ( 陪住 ) 费 空调费 取暖费 伙食费 及装配假眼 假牙 假肢, 用于矫 形 安装残疾用具等需要自付的费用 ; ( 二 ) 一般身体检查 疗养 特别护
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易安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6 ( 主 ) 089 号 责任免除第六条下列情形下发生的或下列原因的, 与之相关的, 或可归因于此的被保险人的伤害或者出现任一情形时,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 一 ) 战争 类似战争行为 恐怖活动 反恐怖活动 军事行为 武装冲突 暴动 民众骚乱 ; ( 二 ) 任何生物 化学 原子能武器, 原子能或核能装置所造成的爆炸
More information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 ( 见第 3 条释义 ), 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 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 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 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应由
华泰财险 去哪儿网境外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 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被保险人应为年满一周岁 ( 见第 1 条释义 ) 至七十五周岁 ( 含一周岁及七十五周岁 ) 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 参加旅游团体或自行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 ( 见第 2 条释义 ) 旅行的自然人 第三条投保人应为
More information目录 一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2 备案号 :( 安联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6 ( 主 ) 003 号 二 附加旅行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保险条款 (2019 版 ) 9 备案号 :C 三 附加旅行急性病医疗保
目录 一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2 备案号 :( 安联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6 ( 主 ) 003 号 二 附加旅行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保险条款 (2019 版 ) 9 备案号 :C00005032322019030139601 三 附加旅行急性病医疗保险条款 (2016 版 ) 12 备案号 :( 安联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6 (
More information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境外旅行紧急救援保险条款 (2016 版 ) 总则 第一条 在投保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旅行意外伤害类保险 ( 以下简称 主险 ) 的基础上, 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险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 主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险合同为准 ; 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
More information安联财产保险 ( 中国 ) 有限公司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1. 总则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 形式 身体健康的自然人, 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是否接受投保 承保, 由保险人决定 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
安联财产保险 ( 中国 ) 有限公司 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1. 总则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 形式 身体健康的自然人, 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是否接受投保 承保, 由保险人决定 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后者作为投保人投保时必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 ( 一
More information因造成被保险人的任何损失, 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 ( 一 ) 被保险人的既往病症及其并发症 ; ( 二 ) 被保险人接种疫苗 安胎及分娩 ( 包括剖腹产 流产及引产 ) 不孕不育 妊娠等所产生的费用 ; ( 三 ) 因脊椎病 避孕或绝育手术 扁桃腺 腺样体 疝气 女性生殖器官疾病 药物过敏的
前海财险 境外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险 ( 慧择专用版 ) 条款 06. 附加旅行医疗费用保险条款 第一条附加保险合同订立 注册号 :C00020832522017022406262 本附加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附加合同 或 本附加条款 ) 的条款须附加于新疆前海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慧择专用版 ) 条款 ( 以下简称 主合同 主险合同 或 主保险合同 ) 使用
More information( 十四 ) 被保险人参与任何职业 半职业或设有奖金 报酬的体育活动 ; ( 十五 ) 被保险人参与执行军警任务或以执法身份执行任务 ; ( 十六 ) 被保险人受雇于商业船舶并执行职务 ; 于海军 空军服军役 ; 职业性操作或测试任何种类交通工具 ; 从事石油或化工业 森林砍伐业 建筑工程业 运输业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境内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华泰财险 ( 备 - 意外 ) 2014 ( 主 )9 号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被保险人应为年满一周岁 ( 见第 1 条释义 ) 至七十五周岁 ( 含一周岁及七十五周岁 ) 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 住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 见第 2
More information被保险人搭乘普通航班 ( 经济舱 ) 或以其他更经济的交通方式运送回境内其常住地或距离其常住地最近的医院, 保险人将承担相应的运送费用 在此情况下, 保险人将尽量使用被保险人原先购买的返程票 ; 返程票失效的, 保险人将收回处理 救援服务机构或其授权代表根据该被保险人身体状况或治疗需要, 并参考医生
中意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境外紧急救援保险条款 (2017)( 互联网专用 ) ( 中意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7 ( 附 ) 008 号 ( 注册号 :C00011732322017030208042) 总则第一条本附加保险合同是意外伤害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险合同 ) 的附加合同 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未尽事宜, 以主险合同为准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保险合同同时终止 ;
More information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境外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被保险人为投保年龄符合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年龄要求 身体健康 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 参加旅游团体或自行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
条款目录 华泰财险 - 境外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华泰财险 ( 备 - 意外 ) 2014 ( 附 )2 号 - 附加旅行意外伤害双倍给付保险条款华泰备案 2009 N231 号 - 附加旅行医疗费用保险条款华泰备案 2009 N35 号 - 附加旅行住院津贴保险条款华泰备案 2009 N36 号 - 附加医疗运送及送返保险条款华泰备案 2009 N38 号 - 附加住院探望保险条款华泰财险 (
More information目录 一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2 备案号 :( 安联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6 ( 主 ) 003 号 二 附加旅行猝死保险条款 (2016 版 ) 9 备案号 :( 安联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6 ( 附 ) 089 号 三 附加旅
目录 一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2 备案号 :( 安联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6 ( 主 ) 003 号 二 附加旅行猝死保险条款 (2016 版 ) 9 备案号 :( 安联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6 ( 附 ) 089 号 三 附加旅行公共交通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10 备案号 :( 安联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CCABC6BDB2C6CFD55FB1B82DBDA1BFB55F5B DB8BD313435BAC5B8BDBCD3CDC5CCE5C3C5A3A8BCB1A3A9D5EFD2BDC1C6B7D1D3C3B1A3CFD5CCF5BFEE>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附加团体门 ( 急 ) 诊医疗费用保险条款 总则第一条本附加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附加险合同 ) 依主险合同投保人的申请, 经保险人同意而订立 本附加保险合同作为主合同的组成部分, 主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保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 主合同无效, 本附加保险合同亦无效 本附加保险合同与主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附加保险合同为准,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合同为准 本附加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More information附加出行紧急医疗救援保险条款
安心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附加出行紧急医疗救援保险条款 注册号 :C00020332322016092320032 备案号 :( 安心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6 ( 附 ) 166 号 总则第一条在投保意外伤害类保险 ( 以下简称 主险 ) 的基础上, 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险 本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相抵触之处, 以本附加险条款为准 ; 本附加险条款未约定事项, 以主险条款为准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More information华安学生幼儿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学生幼儿平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险条款 学生幼儿平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险条款仅在投保了学生幼儿平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主险 ) 的基础上附加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险合同为准 ; 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中的某一个 某几个或全部附加险投保 附加疾病身故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对象 凡有效主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均可作为本附加险的被保险人
More information目录 制裁国家限制及除外国家特约... 2 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 附加旅行双倍给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附加旅行双倍给付意外伤害保险特约 附加旅行医疗费用保险条款 (B 款 ) 附加旅行食物中毒保险条款 附加旅行住院津贴保险条款 附加
目录 制裁国家限制及除外国家特约... 2 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 附加旅行双倍给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10 附加旅行双倍给付意外伤害保险特约... 11 附加旅行医疗费用保险条款 (B 款 )... 11 附加旅行食物中毒保险条款... 14 附加旅行住院津贴保险条款... 16 附加旅行绑架及非法拘禁慰问保险条款... 18 附加旅行紧急状态期间保障保险条款... 20 附加医疗运送和送返保险条款...
More information27) 被保险人受细菌 病毒或寄生虫感染 ( 包含流行疫病 ( 见释义 ), 及大觃模流行疫病 ( 见释义 ), 但因受伤以致伤口脓肿者除外 ) 安联财产保险 ( 中国 ) 有限公司附加旅行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3. 责仸免除因下列仸一情形直接和间接导致被保险人身敀或伤残
安联财产保险 ( 中国 ) 有限公司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7. 责仸免除下列各项造成被保险人仸何损失的, 或具备下列仸一情形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仸 : 1)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敀意行为 ; 2)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3) 被保险人实施或企图实施违法行为 犯罪行为或拒捕 ; 4)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敀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More information目录 一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2 备案号 :( 安联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6 ( 主 ) 003 号 二 附加旅行猝死保险条款 (2016 版 ) 9 备案号 :( 安联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6 ( 附 ) 089 号 三 附加旅
目录 一 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2 备案号 :( 安联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6 ( 主 ) 003 号 二 附加旅行猝死保险条款 (2016 版 ) 9 备案号 :( 安联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 2016 ( 附 ) 089 号 三 附加旅行自驾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6 版 ) 10 备案号 :( 安联财险 )( 备 - 普通意外保险
More information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附加保险合同订立 春秋旅游 - 大众邮轮旅行保障条款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邮轮旅行医疗运送和送返保险条款 本附加保险合同条款 ( 以下简称 本附加条款 ) 须附加于保险人主保险合同条款使用 第二条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 若被保险人在邮轮旅行时, 遭受主保险合同所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严重受伤, 或罹患突发性重病, 经保险 人委托的救援机构或其授权代表 ( 以下简称 救援机构 ) 确认被保险人需要以下救援服务时,
More information利宝保险有限公司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利宝 )( 备 - 意外 )[2014]( 主 )9 号注册编号 : H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取书面形式确认 第二条被保险人应为符
目录 旅行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 附加旅行双倍给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10 附加旅行双倍给付意外伤害保险特约...11 附加旅行医疗费用保险条款 (B 款 )...12 附加旅行住院津贴保险条款 (A 款 )...15 附加旅行绑架及非法拘禁慰问保险条款...18 附加医疗运送和送返保险条款...20 附加旅行慰问探望保险条款...23 附加身故遗体送返保险条款...25 附加旅行随身财产保险条款
More information阅 读 指 引
前海人寿 [2014] 医疗保险 010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主险合同提供的保障 2.4 您有退保的权利 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 3.2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 请您慎重决策 5.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6.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 并作了显著标识,
More information( 九 ) 被保险人受雇于商业船舶并执行职务 ; 于海军 空军服军役 ; 职业性操作或测试任何种类交通工具 ; 从事石油或化工业 森林砍伐业 建筑工程业 运输业 采掘业 采矿业 空中摄影 处理爆炸物 水上 作业 高空作业等职业活动 ( 任何体力劳动或与操作机器有关的工作 ) 期间 ; ( 十 ) 被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乐悠悠境外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4 版 ) 责任免除第六条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 残疾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 一 )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 二 )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 三 )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被袭击 被谋杀 殴斗 ; ( 四 ) 被保险人妊娠 ( 包括宫外孕 )
More information条款正文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请投保人 被保险人 受益人仔细阅读 第一条 附加保险合同 构成 中航三星附加境外旅行紧急救援医疗保险 合同( 以下简称 本附加合同 ), 依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合同 ) 投保人的申请, 经本公司同意而订立 本附加合同须附加于主合同, 主合同的条款也适
中航三星人寿 [2014] 医疗保险 024 号 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航三星附加境外旅行紧急救援医疗保险条款 (2014 年 8 月 )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在阅读条款正文之前, 浏览一下条款目录有助于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了解 条款目录 第一条 附加保险合同构成 第十一条 保险事故通知 第二条 投保范围 第十二条 保险金申请 第三条 保险责任 第十三条 其他一般条款 第四条 责任免除 第十四条
More information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附加于各类人身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险合同 ), 依主险合同投保人的申请, 经保险人审核同意而订立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保险合同效力亦终止 ; 主险合同无效, 本保险合同亦无效 主险合同与本保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保险合同为准 本保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险合同为准 第二条凡主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第三条医疗紧急救援保险责任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3A A3A BAC5B8BDBCFE313239BEB3CDE2BDF4BCB1BEC8D4AED2BDC1C6B1A3CFD542BFEECCF5BFEEA3A8B6FECEACC2EBB0E6A3A92E646F63>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 B 款条款 (2009 年 8 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 太平洋人寿 [2009] 医疗保险 035 号 第一条合同构成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本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保险单和其他保险凭证 所附条款 投保单及其他投保文件 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 B 款 简称 境外救援 B 第二条合同成立与生效投保人提出保险申请
More information保险人针对每一被保险人给付的医疗保险金累计以其保险金额为上限, 当达到该限额时, 本附加合同约定的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责任免除 第七条对下列任何费用,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 一 ) 因主险合同中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而发生的医疗费用或者与主险合同中列明的责任免除事项相关的医疗费用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境外旅行医疗保险条款 ( 大地财险 )( 备 - 健康 )[2012]( 附 )10 号 总则 第一条本附加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附加合同 ) 附加于主险合同 凡主险合同内容与本附加合同相关的部分, 以及本附加保险条款, 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 本附加保险条款未尽事项, 以主险保险条款为准 ; 若主险保险条款与本附加保险条款内容冲突, 则以本附加保险条款为准
More information电子保险单... 险种 : 泰康 e 爱家养老无忧终身年金保险 ( 分红型 ) 保险单号码 : 21132340536334978... 适用条款 : 泰康 e 爱家养老无忧终身年金保险 ( 分红型 ) 条款... 投保人姓名 : 张三性别 : 男... 证件类型 : 身份证证件号码 : 36242619840618888X... 投保人暨被保险人... 被保险人投保时年龄 : 28 周岁... 保险合同成立日
More information附加紧急救援保险条款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境外人员紧急医疗援助保险 (2013 版 ) 条款 总则 第一条在投保境外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以下简称 主险合同 ) 的基础上, 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险 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 本附加险合同未尽事宜, 以主险合同为准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 主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B6BCB0EE5FB1B8B0B85F5B D4E313034BAC52DB8BDBCD3BEB3CDE2BDF4BCB1BEC8D4AED2BDC1C6B1A3CFD5CCF5BFEE2E646F63>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条款 ( 保监会备案编号 : 都邦 [2009]N104 号 ) 总则 第一条本附加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本附加合同 ) 可附加于各种人身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基本险合同 ), 基本险合同所附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 本附加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基本险合同为准 ; 基本险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相抵触的, 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More information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个人旅行医疗费用补偿保险条款 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全文, 特别是以粗体标注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规定 附加保险条款订立第一条本附加保险条款 ( 以下简称 本附加条款 ) 须附加于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合同 ) 第二条 主合同的被保险人均可作为本附加条款的被保险人投保本附加险 保险责任第三条 一 在本附加条款的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持有有效证件在境内或境外旅行期间, 遭 受意外伤害事故, 且自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性疾病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D0C5B3CFB8BDBCD3BEB3CDE2C2C3D0D0BDF4BCB1BEC8D4AED2BDC1C6B1A3CFD55F F5FD2D1BCD3B6FECEACC2EB5FD2D1B8F
信诚人寿 [2014] 医疗保险 020 号 信诚附加境外旅行境外旅行紧急救援紧急救援医疗医疗保险保险条款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保险合同的构成 1 信诚附加境外旅行紧急救援医疗保险 ( 以下简称 本附加合同 ) 可附加于我们可供选择的人身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合同 ) 主合同的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若主合同的条款与本附加合同冲突时, 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投保年龄 2 您可为与您具有保险利益的 且出生满
More information申根签证专用保险
我游保产品费率表 目录 一 申根签证专用保险... 2 二 申根签证专用保险... 3 三 个人账户资金安全险... 3 四 泰健康 - 百万重疾计划... 4 五 邮轮游专属保险...4 六 邮轮游专属保险...5 七 中国公民赴东南亚旅游紧急救援保险... 6 八 旅行社从业人员一年期保障保险... 7 九 个人境内旅游意外险 ( 优化款 )... 7 十 景区游客意外伤害保险... 8 1 /
More information( 五 ) 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 ( 六 ) 大气污染 土地污染 水污染及其他各种污染, 但因本保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事故造成的污染不在此限 第八条其他不属于本附加险合同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保险金额和免赔额 第九条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保险金额由投保人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驾校学员损失保险条款 (2017 版 ) 总则第一条在投保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驾校学员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 以下简称 主险 ) 的基础上, 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险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 主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险合同为准 ; 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
More information(8) 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 毒品 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9) 被保险人酒后驾车 无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10) 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包括但不限于癫狂 (11) 被保险人未遵医生开具的处方, 私自服用 涂用或注射药物 (12) 被保险人罹患艾滋病 (
美亚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美亚附加旅行急性病身故健康保险 美亚附加境外旅行医药补偿医疗保险 美亚附加旅行运送和送返医疗保险 美亚附加旅行身故遗体送返医疗保险 美亚附加旅行者随身财产保险 美亚附加旅行每日住院津贴收入保障保险 美亚附加旅行证件遗失保险 美亚附加旅行延误保险 美亚附加旅行个人责任保险 美亚附加旅行银行卡盗刷保障保险 责任免除 责任免除 任何直接或间接由于下列情形引起的, 与之有关的, 或可归因于之的被保险人的伤害,
More information第五条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由投保人 保险人双方约定, 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保险期间第六条航班延误保险的保险期间由保险人和投保人协商确定, 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保险人义务第七条本合同成立后, 保险人在其网站提供查询和电子保险单下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班延误保险批单兹经双方理解并同意, 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航班延误保险条款依本批单的规定作如下修改 : 一 第三条保险责任增加如下表述 : 若被保险人预定搭乘的航班被签转到同一航空公司的其它航班, 航班延误保险将被转移到新的航班上 ; 若被保险人预定搭乘的航班被签转到其它航空公司的航班, 航班延误保险将做退保处理 若航空公司取消了被保险人最初预定的航班, 但且没有安排当天后续的任何航空公司的航班,
More information费用进行赔偿 ( 二 ) 遗体 / 骨灰送返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 且上述意外伤害事故或突发急性病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境外身故的, 根据被保险人亲属的要求, 救援服务机构或其授权代表根据事发当地实际情况并在不违反当地法律的情况下安排遗体保存或火化, 且将被保险人之遗体或骨灰送返被保险
泰康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环球旅行紧急医疗救援保险 C 款条款 ( 泰康在线 )( 备 - 医疗保险 ) 2016 ( 附 ) 273 号 总则 第一条本附加保险合同须附加于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保险合同 ) 主保险合同所附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 凡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相关者, 均为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凡涉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或电子形式 若主保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互有冲突,
More information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乳腺癌疾病保险条款 1 总则 1.1 合同构成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1.2 被保险人除本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 凡投保时年龄在 15-59 周岁 ( 释义见 6.1), 身体健康,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1.3 受益人除另有约定外, 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 D3220D3A2B4F3C8CBCAD9B8BDBCD3BDA8D6FEB9A4B3CCD2E2CDE2C9CBBAA6CDC5CCE5D2BDC1C6B1A3CFD5A3ADCCF5BFEE2E646F63>
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英大人寿附加建筑工程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2013 年 10 月 ) 第一章附加合同构成与投保范围第二章保险责任与责任免除第三章保险期间 保险金额与保险费第四章保险金申请第五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六章一般条款第七章释义 第一章附加合同构成与投保范围 第一条附加合同构成英大人寿附加建筑工程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 ), 依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主合同
More information对于上述救援机构在安排被保险人进行医疗转运和运送回国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用以及通常发生的附属费用, 由保险人通过救援机构来支付, 但以保险单上载明的医疗运送保险金额为限 ( 三 ) 亲属探病被保险人连续住院七天以上而于所在地又没有当地的亲友能给予照料 需要其直系亲属前往探视时, 救援机构安排并支付一位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境外旅行住院医疗救援保险条款 备案编号 : 中银 ( 备 - 健康 )[2014] 主 30 号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批单等组成 凡涉 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拥有中国国籍的公民, 或在中国境内拥有居留证或长期居住权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签发的工作签证的非中国国籍居民, 年龄在二十八日以上七十五周岁以下, 身体健康,
More information10-1 阳光人寿安心旅行紧急救援医疗保险条款 在本条款中, 本公司 指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合同 指投保人与本公司之间订立的 阳光人 寿安心旅行紧急救援医疗保险合同 1 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本合同是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包括本保险条款 保险单或
阳光人寿 [2018] 医疗保险 124 号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阳光人寿安心旅行紧急救援医疗保险条款 CMRS 条款目录 1 投保人与本公司订立的合同 5 合同解除 8 释义 1.1 合同构成 5.1 解除合同 ( 退保 ) 的手续 8.1 周岁 1.2 投保范围 8.2 救援机构 1.3 合同生效 8.3 意外伤害 8.4 突发急性病 8.5 毒品 2 本公司提供的保障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 C8ABCCF5BFEE5FCAD8BBA4D7A8BCD2BEB3CDE2C2C3D0D0A3A8CDC6BCF6B0E6A3A9CDC5CCE5D2BDC1C6B1A3CFD566696E616C2E646F63>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守护专家境外旅行 ( 推荐版 ) 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1 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 1.1 保障档次 本保险的保障分为两档 ( 见附表一 ) 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共同约定被保险人的保障档次, 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障档次一旦确定, 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1.2 保险责任 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伤害或突发急性 病, 需要紧急救援时, 在约定的保险金额范围内, 本公司通过救援机
More information太保安联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急性病医疗保险条款 附加急性病医疗保险 简称 附加急性病医疗 在本附加险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指 太保安联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本附加险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附加急性病医疗保险合同 1. 基本条款 1.1 合同订立 本附加险合同由主保险合同 ( 以下
太保安联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急性病医疗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 您. 理解条款..., 对本附加险... 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太保安联健康险 2018 医疗保险 006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您有退保的权利 1.6 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3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 请您慎重决策 1.6 主险合同终止时,
More information总则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旅行附加医疗费用补偿保险条款 (2016 专属 B 款 ) 总则第一条在投保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意外伤害类保险 ( 以下简称 主险 ) 的基础上, 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险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 主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险合同为准 ; 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凡涉及本附加险合同的约定,
More information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总则 第一条本附加保险合同须附加于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保险合同 ) 主保险合同所附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 凡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相关者, 均为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凡涉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若主保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 则以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条款为准 本附加保险合同未尽事宜, 以主保险合同的条款规定为准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BDA1BFB5A3A95B DA3A8B8BDA3A BAC520B8BDBCD3C4B8D7D3C6BDB0B2D2BDC1C6B1A3CFD5CCF5BFEEA3A B0E6A3A9>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母子平安医疗保险条款 (2011 版 ) 总则 第一条 本附加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附加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 ( 一 ) 本附加保险合同只附加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健康保险类主保险合同 ; ( 二 ) 主保险合同终止时, 本附加保险合同同时终止 ; ( 三 ) 若本附加保险合同条款与主保险合同条款互有冲突,
More information阅读指引
吉祥人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2013 年 7 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 特别提示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 本附加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吉祥人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合同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 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 基本名词释义 : 投保人 : 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 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被保险人 :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是指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
More information阅读指引
吉祥人寿 [2013] 医疗保险 052 号 吉祥人寿附加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特别提示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 本附加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吉祥人寿附加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合同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 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 基本名词释义 : 投保人 : 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 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More information四级 10,000<F 30,000 80% 五级 F>30,000 90% 1 若意外伤害住院医疗费用小于或等于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免赔额, 则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金等于零 ; 2 若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医疗费用大于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免赔额 : (1) 若被保险人未从其它保险计划或任何其他途径取得意外伤害住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学生 幼儿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B 款条款 (2016 版 ) 第一条 总则 在投保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学生 幼儿意外伤害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险 ) 的基础上, 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险 主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 主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亦无效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险合同为准 ; 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More information1. 保险责任 : 因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损害, 应由被保险人 ( 指领队 ) 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包括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 保险人在相应的保险金额限额内负赔偿责任 其中意外医药费用最高赔偿为保险金额的 20%, 疾病医药费用 ( 含中暑及高原反应 ) 最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境内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批单 兹经双方理解并同意,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境内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条款及附 加条款依本批单的规定作以下扩展 : 一 磨房 安途 团体保障计划中领队的概念包括领队 协作 向导 指导 教练等指 定身份人员 二 磨房 安途 团体保障计划在境内旅行期间, 扩展以下风险运动 : 潜水 滑雪 滑水 热气球 蹦极 冲浪 风筝冲浪 攀岩 速降 自行车
More information投保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保险期间 第六条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与主险合同一致 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第七条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 应提交以下材料, 因特殊原因不能 提供以下材料的, 应提供其它合法有效的材料 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 导致保 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
富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境外旅游意外伤害保险附加险 ( 意外险类 ) 条款 1. 境外旅行附加住院津贴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附加险合同须附加于境外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险合同 ) 主险合同所附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 凡与本附加险合同相关者, 均为本附加险合同的构成部分 本附加险合同与主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 本附加险合同未尽事宜, 以主险合同条款规定为准
More information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个人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2010 版 ) 总则 第一条 本附加保险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 主保险合同条款 投保单 合法有效的声明 批注 附贴批单及其他有关书面文件构成 第二条 本附加保险合同只附加于意外伤害类主保险合同 ; 主保险合同终止时, 本附加保险合同同时终止 ; 若本附加保险合同条款与主保险合同条款互有冲突, 则以本附加保险合同条款为准 ; 本附加保险合同的未尽事宜,
More information( 三 ) 被保险人未遵医嘱, 私自服用 涂用 注射处方药物 ; ( 四 )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 故意伤害 ; ( 五 ) 被保险人服用 吸食或注射毒品 ; ( 六 ) 遗传性疾病, 先天性畸形 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第七条被保险人在患性病 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 罹患原发性妇科癌症的,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女性安康疾病保险条款 注册号 :C00001732612018052803041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年满十六周岁 ( 含 ) 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More information3 4 目录 注意事项 1. 在投保人确认投保本保险前, 请仔细阅读并理解本保险条款的各项内容, 尤其是以粗字体标注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请忽略您未投保的保险计划对应的条款 如有任何疑问, 请及时咨询销售人员或致电本公司 : 境内旅行保险批单适用于投保安联境
1 2 保单号 姓名 当您在旅行期间需要援助时, 请拨打安联 24 小时救援热线 +86 400-800-2020 或 +86 20 8513-2999 随时随地尽享周全安联救援卡 安联财产保险 ( 中国 ) 有限公司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西路 5 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写字楼 34 楼 10 单元 ( 510623) 电话 :+86 20 8396 6788 传真 :+86 20 3891 1890
More information一年期个人意外条款
泰康新生活境外旅行救援医疗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 您有退保的权利...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 最长不超过 1 年...2.2 我们在给付保险金时遵循补偿原则......2.5 在某些情况下,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6
More information( 九 ) 被保险人受雇于商业船舶并执行职务 ; 于海军 空军服军役 ; 职业性操作或测试任何种类交通工具 ; 从事石油或化工业 森林砍伐业 建筑工程业 运输业 采掘业 采矿业 空中摄影 处理爆炸物 水上 作业 高空作业等职业活动 ( 任何体力劳动或与操作机器有关的工作 ) 期间 ; ( 十 ) 被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乐悠悠境外旅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4 版 ) 责任免除第六条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 残疾的, 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 ( 一 )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 ( 二 ) 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 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 ( 三 ) 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 被袭击 被谋杀 殴斗 ; ( 四 ) 被保险人妊娠 ( 包括宫外孕 )
More information附加境外医疗救援险
渤海人寿 [2015] 医疗保险 028 号 渤海人寿附加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 您. 理解条款, 对... 本附加合同...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您有退保的权利...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2.2 在某些情况下,
More information的紧急门诊医疗保险金额时, 本附加合同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紧急门诊医疗保险金的免赔额 给付比例和保险金额分别在保险单上载明 六 紧急牙科门诊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因遭受意外伤害而直接造成的牙损伤, 经境外授权医生确认需进行紧急医疗救治, 对被保险人每次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紧急牙科
中国人寿 2009 医疗保险 036 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附加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利益条款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附加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 ) 是本公司特定个人人身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主合同 ) 的附加合同, 依主合同投保人的申请, 经本公司审核同意而订立 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附加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利益条款 ( 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利益条款
More information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附加中国境外旅行救援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2010 年 9 月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记载于电子保险单上的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的分公司, 本附加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泰康附加中国境外旅行救援意外伤害保险
泰康人寿 [2010] 意外伤害保险 041 号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泰康附加中国境外旅行救援意外伤害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 本附加合同... 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本附加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您有退保的权利...5.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不超过一年...2.2 在某些情况下, 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
More information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附加个人女性原位癌疾病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旨在提示投保人本条款中的重要事项, 对 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个人女性原位癌疾病保险条款 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享有保险人提供的保障 (7) 投保人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 保险人不承担保险责任 (8) >保险人对一些重要术语作了显著标记, 并进行了解释 (10) 本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More information五 紧急门诊医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在中国境外遭受意外伤害或患急性病, 并因该意外伤害或急性病在当地医疗机构接受诊疗的, 对该被保险人每次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门诊医疗费用, 本公司在扣除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免赔额后, 对其余额按本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紧急门诊医疗保险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境外紧急救援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境外紧急救援团体医疗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本合同 ) 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 批注 附贴批单 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 声明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拥有中国国籍的公民, 或在中国境内拥有居留证 长期居住权或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部门签发的工作签证的非中国国籍公民, 出生二十八日以上, 七十五周岁及以下的身体健康者,
More information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银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银三星附加境外旅行住院津贴医疗保险条款 (2015 年 9 月 ) 中银三星人寿 [2015] 医疗保险 073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在阅读条款正文之前, 浏览一下条款目录有助于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了解 条款目录 第一条 附加保险合同构成 第十条 受益人 第二条 投保范围 第十一条 保险事故通知 第三条 保险责任 第十二条 诉讼时效 第四条 责任免除 第十三条 保险金申请
More information任何直接或间接由于下列情形引起的, 与之有关的, 或可归因于之的被保险人的伤害, 或意外事故发生于下列期间, 或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 本公司不负任何赔偿责任 : (1) 战争或战争行为 ( 无论宣战与否 ) 军事行动 内战 侵略 革命 政变 叛乱 谋反或任何类似事件 (2) 暴乱 暴动或罢工 (3)
美亚旅行意外伤害保险美亚附加旅行双倍给付意外伤害保险美亚附加旅行急性病身故健康保险美亚附加境外旅行医药补偿医疗保险美亚附加旅行运送和送返医疗保险美亚附加旅行身故遗体送返医疗保险美亚附加旅行者随身财产保险美亚附加旅行个人钱财保险美亚附加旅行每日住院津贴收入保障保险美亚附加旅行证件遗失保险美亚附加旅行延误保险美亚附加旅行行李延误保险美亚附加旅行变更保险美亚附加旅行慰问探访费用补偿保险美亚附加旅行个人责任保险美亚附加旅行家居保障保险美亚附加未成年人旅行送返费用补偿保险美亚附加旅行绑架及非法拘禁保险美亚附加旅行银行卡盗刷保障保险
More information( 三 ) 酒店入住首日前 7 天内, 指定入住的客人在中国境内的日常住所因火灾 雷击 台风 龙卷风 暴风 洪水 地震 自来水管道 下水管道 暖气管道 ( 含暖气片 ) 突然破裂, 或者因盗窃或抢劫造成其日常居住地的室内家庭财产损失, 且指定入住的人员无法继续原定行程 ; ( 四 ) 酒店入住首日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酒店取消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 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被保险人为在预定本保险合同约定的酒店客房时, 实 际支付预付房费或用信用卡担保的一方 保险标的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因取消本保险合同 约定的预定酒店客房导致的实际费用损失 保险责任 第四条在保险期间内, 被保险人提前预订本保险合同约定的
More information华安学生幼儿平安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附件 2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学生幼儿平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险条款 学生幼儿平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险条款仅在投保了学生幼儿平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主险 ) 的基础上附加 本附加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险合同为准 ; 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附加险合同为准 投保人可以选择其中的某一个 某几个或全部附加险投保 一 附加住院医疗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对象 凡有效主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More information阅读指引
吉祥人寿附加住院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2013 年 10 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 特别提示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 本附加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吉祥人寿附加住院团体医疗保险合同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 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 基本名词释义 : 投保人 : 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 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被保险人 :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A3A8D1F4B9E2B2C6CFD5A3A9A3A8B1B82DBDA1BFB5A3A95B DA3A8B8BDA3A93335BAC520B8BDBCD3CDC5CCE5CDBBB7A2BCB1D0D4B2A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团体突发急性病身故保险条款 (2012 版 ) 总则 第一条 在投保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类保险合同 ( 以下简称 主保险合同 ) 的基础上, 投保人可以投保本附加保险 主保险合同效力终止, 本附加保险合同效力亦同时终止 主保险合同无效, 本附加保险合同亦无效 本附加保险合同未约定事项, 以主保险合同为准 主保险合同与本附加保险合同相抵触之处, 以本附加保险合同为准
More information阅读指引
吉祥人寿附加学生儿童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条款 (2013 年 10 月呈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 特别提示 在本条款中, 您 指投保人, 我们 本公司 均指, 本附加合同 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 吉祥人寿附加学生儿童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合同 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 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 基本名词释义 : 投保人 : 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的人, 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More information条款正文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请投保人 被保险人 受益人仔细阅读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中航三星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 合同 ( 以下简称 本合同 ) 由保险单 条款 其他保险凭证 投保单 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投 保文件 声明 批注 附帖批单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凡年龄在 90 天
中航三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航三星境外紧急救援医疗保险条款 (2009 年 11 月 ) 在阅读条款正文之前, 浏览一下条款目录有助于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了解 条款目录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第十一条 保险金申请 第二条 投保范围 第十二条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第三条 保险责任 第十三条 不承担保险责任的国家和地区 第四条 责任免除 第十四条 其他一般条款 第五条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 保险期间
More information<4D F736F F D20CCABB1A3CAD9A3A A3A BAC5B8BDBCFE3236B8BDBCD3A3A A3A9D2E2CDE2C9CBBAA6CDC5CCE5D2BDC1C6B1A3CFD5CCF5BFEEA3A C4EAD0DEB6A9A3A9A3A8B6FECEACC2EBB0E6A3A92E646F63>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加 (2008) 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条款 太平洋人寿 [2009] 医疗保险 010 号 阅读指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 理解条款..., 对本附加险... 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投保人拥有的重要权益 本附加险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4 投保人有退保的权利 5.2 投保人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本附加险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 请注意 2.5 主险合同终止时,
More information参加的原定于酒店入住首日及之后三天内于酒店所在地进行的国家级考试延期举行 ; 7 指定入住的客人的签证被拒签, 导致该客人无法继续原定行程 ; 8 在被保险人预定酒店后, 指定入住的客人或其配偶被医院医生诊断出怀孕或患妊娠并发症, 且经当地医院医生诊断不宜继续原定行程 ; 9 在酒店入住首日前 2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酒店取消保险 C 款条款 (2016 版 ) 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凡在依法经营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 饭店 宾馆 招待所 酒店 ( 以下简称 酒店 ) 预定客房, 并实际支付预付房费或提供信用卡担保的, 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均可作为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 保险标的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被保险人因本保险合同约定的预定酒店客房被取消导致的实际费用损失
More information发生上述情形, 被保险人身故的, 保险人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并对投保人按日计算退还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费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第七条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分为妇科癌症保险金额和乳腺癌症保险金额, 由投保人 保险人双方约定, 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投保人应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女性安康疾病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 投保单 保险单 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 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年满十六周岁符合保险人承保条件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四条除另有约定外, 本保险合同的妇科癌症 ( 非乳腺癌症 )
More inform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