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 保存年限:

Similar documents
<4D F736F F D B5D8A448B8EAB054BB79A4E5C476A7DEBB50B3D0B74EB35DAD70A46ABDE0B14DB77EAD5EA4E9A4E5B5FCB74ABB50C5A5A44FAFE0A44FA46AC1C92D2D20B14DB77EAD5EBB79ACD7BB50A4E9A4E5ACD7B9EAAC49AD6EC2495FA5BFADD7AED5A4BAC1C

創 保存年限:

( 二 ) 任 教 於 高 中 職 國 中 小 現 任 教 師 代 理 教 師 代 課 教 師 或 實 習 教 師, 曾 在 104/8/1-105/7/31 日 之 間 服 務 均 可 參 加 ( 競 賽 時 需 攜 帶 服 務 證 明 ) 肆 報 名 人 數 各 校 參 賽 之 教 師 與 師

3. 流 程 管 理 ( 系 统 管 理 员 或 者 教 务 处 管 理 员 主 要 操 作 功 能 部 分 ) 系 统 管 理 员 发 布 的 供 学 校 登 录 人 员 查 看 校 内 公 告 信 息 ; 系 统 管 理 员 审 核 提 前 实 习 的 学 生 申 请 ; 系 统 管 理 员 审

致理技術學院應用日語系

杭师大党字〔2011〕15号中共杭州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

<4D F736F F D A67EAF64BEC7BCFABEC7AAF7C2B2B3B95FA5FEB3A1AAA95F2D31312E31362E646F63>

得 依 法 召 集 股 東 臨 時 會 第 十 一 條 : 股 東 常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三 十 日 前, 股 東 臨 時 會 之 召 集 應 於 開 會 十 五 日 前, 將 開 會 日 期 地 點 及 召 集 事 由 通 知 各 股 東 並 公 告 之 第 十 二 條 : 本 公

同 時, 那 些 百 萬 富 翁 們 正 乘 坐 着 私 家 噴 射 機 駛 往 歐 洲, 甘 願 花 大 把 的 鈔 票 接 受 替 代 療 法 並 且 重 獲 了 健 康 替 代 療 法 總 是 很 靈 嗎? 不, 當 然 不 是 在 這 世 界 上 没 有 盡 善 盡 美 的 事 物 但 是

<4D F736F F D B2C431A6B8A4A4A4DFA8C6B0C8B77CC4B3ACF6BFFD E646F63>

untitled

高校发展动态

强迫症毁灭天才

國立屏東科技大學外國學生入學辦法草案

ebook42-13

<4D F736F F D20A3A8CEF7C3F1B7A2A1B A1B33238BAC5A3A9CEF7B3C7C7F8D2BDC1C6BEC8D6FAB0ECB7A85FB6A8B8E55F31322D385F325F2E646F63>

二 本 课 程 实 验 的 基 础 知 识 本 课 程 实 验 是 建 立 在 传 统 财 务 会 计 基 础 之 上, 对 一 些 新 出 现 有 特 殊 性 打 破 一 般 传 统 会 计 观 念 且 必 须 处 理 的 业 务 进 行 反 映 和 控 制 的 财 务 会 计 它 与 传 统 财

内团发﹝2016﹞13号内蒙古团委脱贫攻坚部门分工方案

湖北省残疾人抽样数据分析报告(简版)

Microsoft Word - 12.doc

<4D F736F F D20A6E6AC46B07CA448A8C6A6E6AC46C160B342A175B2D7A8ADBEC7B2DFA44AA466BAF4AFB8A176A8CFA5CEAACCA4E2A5555F312E332E646F63>


明新科技大學企業管理系四技(日)商業證照取得要點

学 业 素 质 能 力 评 价 技 术, 立 足 于 教 育 科 学 化 国 际 化, 以 三 维 目 标 为 基 准 以 新 课 程 标 准 为 内 容, 面 向 学 科 学 习 目 标 及 人 才 培 养 目 标, 旨 在 检 测 评 价 参 赛 选 手 的 学 业 素 质 能 力, 全 面 推

<4D F736F F D20CEE5BFF3BCAFCDC5BDF0C8DAD2B5CEF1D6D0D0C C4EAB6C8D3A6BDECB1CFD2B5C9FAD5D0C6B8C6F4CAC2>

江西财经大学教务处

¸ßÐÛÊÐÕþ¸®½ÌÓý¾ÖôßËù„ÙŽCêP„WУ¾ÅÊ®ÄêÈËÊÂÈ˃TŁþ‹óôßÆ·¹ÜȦÌá°¸

AUCWA0501p00A.indd

おおさか経済の動き pwd

内 容 提 要

Microsoft Word - 103上簡章-招生計畫-0709.doc

一、考試宗旨:考選風險管理人才,提升風險管理水準。

P8

跨 境 犯 罪 案 例 報 告 擄 人 勒 贖 案 件 檢 座 約 晚 上 12 點 半 在 辦 公 室 可 以 嗎? 24 日 清 晨 見 過 證 據 資 料 後, 同 意 緊 急 上 線, 並 立 即 製 作 聲 請 書, 並 獲 得 法 院 准 許, 此 後 一 路 積 極 續 線 及 擴 線

(Microsoft Word - \244p\273\241\273P\252\300\267|.doc)

点 击 编 辑 直 接 进 入 编 辑 课 程 信 息 页 面 点 击 删 除 弹 出 确 认 删 除 提 示, 点 击 确 定 可 以 删 除 该 课 程

(Microsoft Word \246\346\254F\267|\263\370\254\366\277\375.doc)

狂飆青春系列\(5\)─遊戲不再只是遊戲


臺北市立教育大學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中心



4. 促 进 教 学, 具 有 反 拨 效 应 ;5. 搜 集 信 息 研 究 教 学 1 关 于 成 绩 测 试 的 原 则, 彭 国 庆 贾 磊 提 出 了 :1. 一 致 性 原 则 即 测 试 的 目 标 内 容 和 教 学 的 目 标 内 容 是 一 致 的 2. 可 靠 性 原 则 成

Microsoft Word 中的文档

工 作 ; ( 二 ) 具 有 5 年 以 上 大 中 型 企 业 全 面 财 务 管 理 工 作 经 验, 财 务 或 会 计 专 业 本 科 及 以 上 学 历, 具 备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资 格 或 会 计 中 级 及 以 上 职 称 ; ( 三 ) 具 有 较 强 的 经 济 分

11 王 永 慶 先 生 小 學 畢 業 後 即 到 茶 園 當 雜 工, 後 來 開 店 賣 米, 憑 著 經 營 能 力, 加 上 堅 持 與 努 力, 成 功 打 造 了 自 己 的 企 業 王 國, 成 為 臺 灣 經 營 之 神 上 述 說 明 了 下 列 何 種 現 象? (A) 社 會

<4D F736F F D A140A15D33A15EA571AA6BB07CA54FA140A440A142AD71A977A175A571AA6BB07CBFEEBFEFABDFAE76A142B1D0B1C2A142B0C6B1D0B1C2A142A755B27AB1D0B1C2C2E0A5F4AA6BB07CAA6BA978BC66AC64BFECAA6BA1762E646F63>

WELCOME TO APTA & APacCHRIE 2006 INTERNATIONAL JOINT CONFERENCE

提升高中職學生英語文教學成效實施計畫

創 保存年限:

<4D F736F F D20AE61AAF8A670A6F3C0B0A755ABC4A46CBEC7B2DFAD5EBB795FAE7DA8D8ACC22E646F63>

大学英语4、6级等级考试简介.doc

104計畫條文

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台南航空站航空噪音改善執行小組九十年度第六次會議議程

附件一:

正文1.FIT)

附表一:职业证书考证选项表

河 北 省 深 化 中 小 学 教 师 职 称 制 度 改 革 工 作 方 案 根 据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部 教 育 部 关 于 印 发 深 化 中 小 学 教 师 职 称 制 度 改 革 的 指 导 意 见 的 通 知 ( 人 社 部 发 号 ) 要 求, 结 合

中 国 石 油 大 学 ( 华 东 ) 现 代 远 程 教 育 冀 东 油 田 学 习 中 心 的 前 身 是 1995 年 中 国 石 油 大 学 ( 华 东 ) 建 立 的 冀 东 油 田 函 授 站 自 1995 年 开 展 成 人 高 等 教 育 以 来, 冀 东 油 田 学 习 中 心 在

2002第二屆『高雄文化盃』音樂大賽

<4D F736F F D BFECBEC7BBA1A9FAB77C5FB57BA7C7AAEDA4CEA5D8BFFD>

<4D F736F F D AEFCAB43AF5AA9DBA5CDC2B2B3B92DA643A64CAAA92DA640A650B3A1A4C0AB6533ABE1342E646F63>

<4D F736F F D BEC7A67EABD7A5D3BDD0C2B2B3B9>

Microsoft Word - 教育部認可證照標準.doc

實習作業申請流程圖

<4D F736F F D20AAFEA5F334A D32B3B0A5CDB448C2E0C2B2B3B928AED6A977AAA929>

华宝兴业周报第123期.doc

华宝兴业周报第131期.doc


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营销培训项目简介

第一章 系统概述

留学生別科表1_日中(簡).indd

附 件 一 :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2006 版 ) 为 做 好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工 作, 依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执 业 医 师 法 ( 以 下 简 称 执 业 医 师 法 ), 现 对 医 师 资 格 考 试 报 名 资 格 规 定 如

01-101轉學考簡章.doc

<4D F736F F D20BAD5D5DCD7E5B4ABCDB3CEC4BBAFB4ABB3D0CFD6D7B4B5F7B2E92E646F63>

10问题

桑榆未晚文章.doc

Book1.xls

99年 2月25日教師會議記錄

【受理分析】

2011年 第3期 导高等学校翻译本科专业建设 保证翻译本科专业 No 共 12 个分项指标构成 的健康发展和人才培养的质量 我们希望 教学要 表一 翻译本科专业知与技能结构 求 能对各类高等学校的翻译本科专业教学有指导 分项指标 1. 外语语音 词汇 语法知 2. 外语听 说 读


留 学 生 预 科 的 简 介 日 本 工 業 大 學 留 學 生 別 科 的 日 語 研 修 課 程, 主 要 是 以 希 望 進 入 日 本 工 業 大 學 留 學 的 學 生 為 主, 使 學 生 系 統 地 學 習 日 語, 以 便 順 利 接 受 大 學 本 科 教 育 為 目 的 而 設

第一部分 常识判断

經濟部產業專業人才發展推動辦公室計畫審查報告

<4D F736F F D20B9D8D3DA C4EAC9EAB1A8D7A8D2B5BCBCCAF5C8FDBCB6B8DACEBBB5C4CDA8D6AA2E646F63>

Microsoft Word - 文档 3

Microsoft Word - 学字〔2015〕16号

按節次點名紀錄

致理技術學院99學年度大學部新生手冊

untitled

指 點 迷 經 論 述 金 門 青 少 年 對 生 理 期 的 認 知 摘 要 生 理 期 開 始 到 年 期 結 束 之 中, 有 很 多 女 性 會 面 對 自 己 不 同 的 困 擾, 而 男 性 們 對 於 女 性 的 生 理 期 更 是 充 滿 了 許 多 的 疑 惑 與 誤 解 本 實

六 經 百 家 之 說, 為 文 長 於 議 論, 風 格 簡 直 古 勁, 有 先 秦 遺 風 者 為 蘇 洵 (D) 世 說 新 語 本 屬 助 談 之 書, 係 東 漢 以 後 品 評 人 物, 好 尚 清 談 風 氣 下 的 產 物 (E) 臺 灣 通 史 記 載 起 自 隋 代, 終 於

專刊-0216

目 录 教 学 简 讯 快 报. 1 青 少 年 工 作 系..5 社 会 工 作 学 院...10 法 学 院.14 经 济 管 理 学 院 17 新 闻 与 传 播 系 19 公 共 管 理 系.21 中 国 语 言 文 学 系.25 外 国 语 言 文 学 系.28

報名簡章核定版.doc

WELCOME TO APTA & APacCHRIE 2006 INTERNATIONAL JOINT CONFERENCE

中華民國九十三年 月 日

黔卫计发〔2015〕64号(两单位)(人事处)(上网版)

一 项 目 申 请 人 情 况 申 请 人 姓 名 王 艳 云 性 别 男 民 族 汉 族 出 生 日 期 1996/07/21 所 在 学 院 生 物 与 化 学 学 院 专 业 班 级 15 级 化 学 本 科 班 ( 化 学 ) 项 目 名 称 草 莓 种 植 及 产 品 加 工 通 讯 地

Transcription:

華 人 資 訊 語 文 競 技 與 創 意 設 計 大 賞 2015 專 業 英 日 文 詞 彙 與 聽 力 能 力 大 賽 ( 專 業 英 文 盃 與 日 文 盃 ) 實 施 要 點 (V12) 2015 Professional English and Japanese Competition 壹 活 動 目 的 為 因 應 國 際 化 以 及 培 育 優 秀 專 業 人 才, 本 大 賽 基 於 以 賽 促 教 以 賽 促 學 以 賽 促 用 以 賽 促 研 ( 究 ) 以 及 以 賽 促 交 ( 流 ) 之 理 念, 辦 理 本 次 大 賽 期 能 透 過 競 賽 方 式 促 進 教 師 對 專 業 英 文 的 資 源 活 化 與 經 驗 的 交 流, 培 養 學 生 英 語 文 與 日 語 文 學 習 興 趣, 提 升 學 生 職 場 專 業 英 文 詞 彙 與 英 文 聽 力 能 力 及 日 文 的 基 礎 字 詞 能 力, 有 效 縮 短 學 用 落 差, 以 建 立 國 際 化 的 專 業 語 文 核 心 能 力, 培 養 在 地 國 際 化 的 競 爭 力 貳 參 賽 資 格 一 校 內 賽 參 賽 資 格 1. 凡 就 讀 大 學 ( 專 ) 院 校 或 高 中 職 在 學 學 生 2. 凡 歷 屆 大 賽 已 獲 得 全 國 賽 前 三 名 選 手, 於 本 年 各 區 比 賽 請 勿 報 名 同 組 同 類 科 二 區 域 賽 參 賽 資 格 1. 凡 就 讀 大 學 ( 專 ) 院 校 或 高 中 職 之 在 學 學 生, 由 申 辦 校 內 賽 之 學 校 科 系 推 薦 2. 為 提 升 區 域 賽 水 平, 報 名 參 加 區 域 賽 選 手 需 具 備 國 際 認 證 之 水 準 相 關 證 明 3. 凡 歷 屆 大 賽 已 獲 得 全 國 賽 前 三 名 選 手, 於 本 年 各 區 比 賽 請 勿 報 名 同 組 同 類 科 4. 報 考 專 業 英 文 聽 力 組, 除 了 報 名 參 加 區 域 賽 選 手 需 具 備 國 際 認 證 之 水 準 相 關 證 明, 指 導 教 師 也 需 具 備 國 際 認 證 之 水 準 相 關 證 明 三 總 決 賽 參 賽 資 格 1. 獲 得 本 年 度 各 區 區 域 賽 或 其 他 縣 市 政 府 與 本 大 會 合 辦 之 專 業 英 日 文 大 賽 前 二 名 之 選 手 均 有 報 名 本 年 度 該 類 組 類 科 之 總 決 賽 資 格 2. 其 他 縣 市 政 府 與 本 大 會 合 辦 之 相 關 活 動, 以 大 賽 網 站 公 告 活 動 為 主 1

參 報 名 方 式 一 校 內 賽 報 名 方 式 1. 下 載 校 內 賽 申 請 表 文 件 填 寫 完 畢 回 傳 至 gladworld.asia@gmail.com 後, 與 工 作 小 組 確 認 辦 理 校 內 賽 時 間, 以 方 便 工 作 小 組 開 通 該 校 考 試 群 組 若 要 修 改 或 延 後 校 內 賽 時 間, 僅 限 修 改 一 次 2. 請 指 導 教 師 務 必 正 確 指 導 校 內 賽 參 賽 學 生 註 冊 程 序 與 類 別 等 內 容, 回 傳 校 內 賽 參 賽 學 生 名 單 文 件, 填 寫 完 畢 經 指 導 教 師 確 認 內 容 後 回 傳 至 gladworld.asia@gmail.com, 並 與 工 作 小 組 再 確 認 參 加 校 內 賽 參 賽 人 數 3. 大 賽 工 作 小 組 確 認 收 到 校 內 賽 參 賽 學 生 名 單 後, 大 賽 會 統 一 建 置 學 生 帳 號 並 回 傳 給 校 內 賽 申 請 表 中 聯 絡 人 信 箱 校 內 賽 考 試 時, 若 無 使 用 大 賽 所 建 置 與 規 範 之 帳 號 進 行 測 驗, 一 律 不 予 計 分 4. 完 成 繳 交 報 名 表 與 校 內 賽 參 賽 學 生 名 單 之 後, 學 生 可 以 使 用 大 賽 所 建 置 帳 號 練 習, 練 習 期 限 至 校 內 賽 當 天 ( 至 多 一 個 月 ) 5. 為 避 免 資 源 耗 費, 報 名 人 數 與 實 際 完 成 參 賽 測 評 人 數 若 低 於 85%, 將 被 扣 該 校 或 科 系 團 體 賽 總 積 分 5 分 6. 各 校 同 一 名 學 生 同 一 科 目 只 能 報 名 參 加 一 個 場 次 校 內 賽, 未 依 規 定 若 導 致 競 賽 當 天 該 名 學 生 無 法 順 利 進 行 考 試, 將 不 予 處 理 敬 請 各 校 申 請 辦 理 校 內 賽 或 受 理 報 名 時 留 意 遵 守 二 區 域 賽 報 名 方 式 請 報 名 學 校 或 科 系 填 妥 區 域 賽 申 請 表 與 區 域 賽 參 賽 學 生 名 單, 採 email 郵 寄 方 式 (gladworld.asia@gmail.com), 報 名 時 請 提 供 該 報 名 類 科 國 際 認 證 之 證 書 編 號 三 總 決 賽 報 名 方 式 採 線 上 報 名, 報 名 網 址 於 2015 年 12 月 後 公 告 在 活 動 網 站 肆 報 名 費 用 本 次 2015 年 專 業 英 日 文 詞 彙 與 聽 力 能 力 大 賽 均 免 收 報 名 費 用 伍 競 賽 時 間 與 地 點 2

一 校 內 賽 競 賽 日 期 與 地 點 由 學 校 各 科 / 系 擇 定 適 當 日 期 與 場 所 自 行 舉 辦 校 內 賽 二 區 域 賽 競 賽 日 期 與 地 點 ( 暫 定 ) 共 分 為 北 一 區 北 二 區 中 區 南 一 區 南 二 區 與 東 區, 其 各 區 區 域 賽 舉 辦 時 間 與 地 點 如 下 表 所 示, 若 競 賽 日 期 有 其 他 變 動, 以 活 動 網 站 公 告 日 期 為 主 區 域 競 賽 地 點 參 考 區 域 北 一 區 東 南 科 技 大 學 基 隆 市 新 北 市 台 北 市 連 江 縣 金 門 縣 北 二 區 健 行 科 技 大 學 桃 園 市 新 竹 縣 苗 栗 縣 中 區 中 州 科 技 大 學 臺 中 市 彰 化 縣 南 投 縣 雲 林 縣 南 一 區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高 雄 市 屏 東 縣 澎 湖 縣 臺 東 縣 連 江 縣 金 門 縣 南 二 區 嘉 南 藥 理 大 學 嘉 義 縣 臺 南 市 東 區 國 立 宜 蘭 大 學 宜 蘭 縣 花 蓮 縣 備 註 : 1. 主 辦 單 位 得 視 實 際 參 賽 人 數 多 寡 調 整 場 次, 若 報 名 人 數 過 多 或 過 少, 主 辦 單 位 有 權 增 刪 場 次, 並 在 賽 前 網 上 公 告, 必 要 時 得 以 電 話 或 電 子 郵 件 聯 繫 2. 報 名 資 料 收 件 日 期 以 電 子 郵 件 收 件 日 期 為 憑 3. 以 上 參 考 地 區 僅 供 參 考, 但 同 校 需 報 名 同 一 區 區 域 賽 三 總 決 賽 競 賽 日 期 與 地 點 ( 暫 定 ) 全 國 總 決 賽 競 賽 地 點 為 國 立 臺 灣 師 範 大 學, 競 賽 日 期 以 活 動 網 站 公 告 為 主 陸 競 賽 組 別 本 年 度 大 賽 競 賽 組 別 共 分 為 六 組, 其 說 明 如 下 : 1. 依 對 象 分 高 中 職 組 與 大 學 ( 專 ) 院 校 組 等 兩 組 高 中 職 組 包 含 高 中 高 職 ; 大 學 ( 專 ) 院 校 組 包 含 一 般 大 學 科 技 大 學 技 術 學 院 專 科 學 校 2. 依 競 賽 內 容 分 專 業 英 文 詞 彙 組 與 專 業 英 文 聽 力 組 與 日 文 單 詞 組 等 三 組 3. 綜 合 上 述, 本 年 度 大 賽 分 別 為 高 中 職 - 專 業 英 文 詞 彙 組 高 中 職 - 專 業 英 文 聽 力 組 高 中 職 - 日 文 單 詞 組 大 學 ( 專 ) 院 校 - 專 業 英 文 詞 彙 組 大 學 ( 專 ) 院 校 - 專 業 英 文 聽 力 組 大 學 ( 專 ) 院 校 - 日 文 單 詞 組 等 六 組 3

對 象 內 容 專 業 英 文 詞 彙 能 力 專 業 英 文 聽 力 能 力 日 文 單 詞 能 力 高 中 職 A. 高 中 職 - 專 業 英 文 詞 彙 組 B. 高 中 職 - 專 業 英 文 聽 力 組 C. 高 中 職 - 日 文 單 詞 組 大 學 ( 專 ) D. 大 學 ( 專 ) 院 校 - 專 業 英 E. 大 學 ( 專 ) 院 校 - 專 業 英 F. 大 學 ( 專 ) 院 校 - 日 文 院 校 組 文 詞 彙 組 文 聽 力 組 單 詞 組 柒 競 賽 內 容 本 年 度 競 賽 依 內 容 分 三 大 類 別 : 專 業 英 文 詞 彙 組 專 業 英 文 聽 力 組 以 及 日 文 單 詞 組, 其 說 明 如 下 一 專 業 英 文 詞 彙 組 專 業 英 文 詞 彙 專 業 類 別 新 增 機 械 工 業 教 育 法 律 數 位 多 媒 體 設 計 美 容 美 妝 航 空 服 務 以 及 原 有 醫 學 與 護 理 餐 飲 觀 光 資 訊 電 機 電 子 汽 車 工 業 與 商 業 與 管 理 等, 共 13 大 類 別, 依 內 容 層 級 分 有 專 業 級 (Specialist) 與 專 家 級 (Expert), 各 科 各 級 詞 彙 數 約 550~1,500 字 不 等 ( 一 ) 高 中 職 1. 區 域 賽 與 總 決 賽 專 業 英 文 詞 彙 競 賽 題 目 為 上 述 類 別 之 專 業 英 文 詞 彙 專 業 級 (Specialist) 2. 本 年 度 高 中 職 組 不 設 醫 學 與 護 理 教 育 法 律 美 容 美 妝 與 航 空 服 務 等 專 業 類 科 詞 彙 競 賽 3. 校 內 賽 以 專 業 級 (Specialist) 作 為 測 評 工 具 ( 二 ) 大 學 ( 專 ) 院 校 組 1. 區 域 賽 與 總 決 賽 專 業 英 文 詞 彙 競 賽 題 目 為 上 述 類 別 之 專 業 英 文 字 詞 彙 專 家 級 (Expert) 2. 本 年 度 大 學 ( 專 ) 院 校 組 之 醫 學 與 護 理 教 育 法 律 美 容 美 妝 等 專 業 類 科 詞 彙, 區 域 賽 與 總 決 賽 以 專 業 級 (Specialist) 為 主 要 競 賽 內 容 3. 校 內 賽 可 自 行 申 請 專 業 級 (Specialist) 或 專 家 級 (Expert) 作 為 測 評 工 具 4

二 專 業 英 文 聽 力 組 專 業 英 文 聽 力 組 本 年 度 僅 以 專 業 級 (Specialist ) 為 競 賽 內 容 專 業 級 (Specialist) 主 要 內 容 以 職 場 與 生 活 英 文 聽 力 測 驗 為 主, 共 有 10 類 情 境 (scenarios) 題 目, 不 分 行 業 別 ( 一 ) 高 中 職 1. 區 域 賽 與 總 決 賽 專 業 英 文 聽 力 競 賽 題 目 為 專 業 英 文 聽 力 測 驗 之 專 業 級 (Specialist) 2. 校 內 賽 以 專 業 級 (Specialist) 作 為 測 評 工 具 ( 二 ) 大 學 ( 專 ) 院 校 組 1. 區 域 賽 與 總 決 賽 專 業 英 文 聽 力 競 賽 題 目 為 專 業 英 文 聽 力 測 驗 之 專 業 級 (Specialist) 2. 校 內 賽 以 專 業 級 (Specialist) 作 為 測 評 工 具 三 日 文 單 詞 組 單 詞 涵 蓋 JLPT(Japanese Language Proficiency Test, 日 本 語 能 力 試 驗, 即 日 語 檢 定 ) 的 一 二 三 四 五 級 (N1~N5 級 ) 每 個 單 字 ( 詞 ) 內 含 日 文 發 音 漢 字 聲 調 翻 譯 ( 一 ) 高 中 職 1. 日 文 單 詞 組 競 賽 題 目 為 區 域 賽 N4 級 總 決 賽 為 N3 級 2. 校 內 賽 可 自 行 申 請 N5 級 或 N4 級 或 N3 級 作 為 測 驗 工 具 ( 二 ) 大 學 ( 專 ) 院 校 組 1. 日 文 單 詞 組 競 賽 題 目 為 區 域 賽 N3 級 總 決 賽 為 N2 級 2. 校 內 賽 可 自 行 申 請 N4 級 或 N3 級 或 N2 級 作 為 測 驗 工 具 捌 報 名 人 數 一 校 內 賽 報 名 人 數 1. 視 各 校 各 科 / 系 人 數 而 定, 由 各 校 自 行 辦 理, 並 請 參 照 本 實 施 要 點 第 伍 項 規 定 之 截 止 日 前 辦 理 完 成 5

2. 為 提 升 競 賽 表 現 素 質, 本 年 度 各 類 科 報 名 人 數 至 少 30 位 以 上 其 中 專 業 英 文 聽 力 測 驗 項 目, 指 導 教 師 必 須 通 過 英 文 聽 力 測 驗 國 際 水 平, 且 每 科 系 報 名 人 數 限 制 在 30 位 ( 至 少 ) 至 100 位 ( 至 多 ) 之 間 二 區 域 賽 報 名 人 數 1. 視 各 校 ( 科 / 系 ) 辦 理 校 內 賽 參 賽 各 類 科 人 數 而 定, 得 依 照 參 賽 該 類 科 實 際 全 程 參 賽 學 生 總 數 量 的 10% 計 算, 作 為 晉 級 區 域 賽 的 名 額 例 如 : 參 賽 餐 飲 類 科 人 數 為 10 位, 即 可 推 派 出 1 位 選 手 代 表 科 / 系 參 加 區 域 賽 餐 飲 類 科 ; 參 賽 餐 飲 類 科 人 數 為 20 位, 即 可 推 派 出 2 位 選 手 代 表 科 / 系 參 加 區 域 賽 餐 飲 類 科 ; 以 此 類 推 ( 人 數 以 四 捨 五 入 計 算 ) 2. 各 專 業 類 科 必 須 滿 10 位 ( 含 ) 實 際 全 程 參 賽 學 生 才 能 推 派 一 位 選 手 晉 級 參 加 該 專 業 類 科 區 域 賽 3. 人 數 計 算 方 式 係 以 科 / 系 為 單 位 來 計 算, 而 非 以 校 群 科 為 單 位 例 如 : 甲 校 A 系 報 考 餐 飲 類 有 30 人 實 際 全 程 參 賽 學 生 ;B 系 報 考 餐 飲 類 有 35 人 實 際 全 程 參 賽 學 生, 代 表 A 系 可 推 派 3 人 參 加 餐 飲 類 區 域 賽 ;B 系 可 推 派 4 人 參 加 餐 飲 類 區 域 賽 ( 各 系 人 數 不 可 挪 用 ) 4. 實 際 全 程 參 賽 學 生 係 指 參 賽 學 生 需 確 實 認 真 完 成 規 定 之 所 有 測 驗 項 目, 期 間 若 經 監 考 員 發 現 有 態 度 不 佳 或 違 反 競 賽 會 場 之 規 定, 則 取 消 其 參 賽 資 格 5. 所 有 晉 級 報 名 區 域 賽 的 選 手, 須 有 一 位 指 導 教 師, 每 位 選 手 至 多 兩 位 指 導 教 師 6. 凡 已 獲 得 歷 屆 全 國 賽 前 三 名 選 手, 在 各 區 域 賽 請 勿 報 名 同 組 同 類 科 7. 每 位 晉 級 區 域 賽 之 選 手, 至 多 報 名 兩 類 科 目 如 有 考 試 時 間 衝 突, 應 自 行 申 報 調 整 或 是 擇 一 科 目 考 試 8. 同 校 需 報 名 同 一 區 區 域 賽, 例 如 : 甲 校 A 系 與 甲 校 B 系 需 同 時 報 名 北 一 區 反 之, 如 果 甲 校 A 系 報 北 一 區 與 甲 校 B 系 報 北 二 區, 此 例 甲 校 B 系 則 失 去 參 賽 資 格, 請 各 系 務 必 先 進 行 協 調 若 學 校 有 分 不 同 校 區 或 同 校 不 同 學 制, 需 另 外 向 大 賽 工 作 小 組 先 行 報 備, 才 能 分 區 報 名 三 總 決 賽 報 名 人 數 1. 各 區 區 域 賽 已 獲 得 個 人 獎 前 二 名 選 手 或 其 他 與 本 大 賽 合 辦 大 賽 之 前 二 名 選 手 6

2. 選 手 參 加 總 決 賽 競 賽 類 別 必 須 與 區 域 賽 競 賽 組 別 與 類 別 相 同 3. 凡 已 獲 得 歷 屆 全 國 賽 前 三 名 選 手, 在 本 屆 總 決 賽 請 勿 報 名 同 組 同 類 科 4. 晉 級 總 決 賽 之 選 手, 至 多 報 名 參 賽 兩 個 科 目 如 有 考 試 時 間 衝 突, 應 自 行 申 報 調 整 或 是 擇 一 科 目 考 試 玖 競 賽 題 目 形 式 一 專 業 英 文 詞 彙 組 專 業 英 文 詞 彙 能 力 測 驗 方 式 為 網 路 即 測 即 評, 其 測 驗 形 式 如 下 表 所 示 測 驗 項 目 測 驗 名 稱 測 驗 說 明 完 成 標 準 競 賽 選 考 看 英 文, 選 正 確 100 題 須 在 10 分 鐘 內 1. 測 驗 二 看 英 文, 選 中 文 中 文 字 義 完 成 (70 分 及 格 ) 2. 測 驗 三 聽 英 文, 選 中 文 聽 英 文, 選 正 確 中 文 字 義 100 題 須 在 10 分 鐘 內 完 成 (70 分 及 格 ) 3. 測 驗 四 聽 英 文, 選 英 文 聽 英 文, 選 正 確 的 英 文 詞 彙 100 題 須 在 10 分 鐘 內 完 成 (70 分 及 格 ) 4. 測 驗 五 看 中 文, 選 發 音 看 中 文, 選 正 確 英 文 發 音 100 題 須 在 10 分 鐘 內 完 成 (70 分 及 格 ) 5. 測 驗 六 看 英 文, 選 發 音 看 英 文, 選 正 確 英 文 發 音 100 題 須 在 10 分 鐘 內 完 成 (70 分 及 格 ) 6. 測 驗 一 看 中 文, 寫 英 文 看 中 文, 寫 正 確 英 文 詞 彙 100 題 須 在 20 分 鐘 內 完 成 (40 分 及 格 ) 總 決 賽 備 註 : 在 專 業 英 文 詞 彙 組 中, 各 競 賽 組 別 區 域 賽 不 加 考 測 驗 一 ; 總 決 賽 須 加 考 測 驗 一 ( 看 中 文, 寫 英 文 ) 二 專 業 英 文 聽 力 組 專 業 英 文 聽 力 測 驗 方 式 為 網 路 即 測 即 評, 其 測 驗 形 式 如 下 表 所 示 測 驗 項 目 測 驗 名 稱 測 驗 說 明 完 成 標 準 競 賽 選 考 1. 測 驗 一 句 型 1: 圖 文 辦 義 看 圖 文, 選 英 文 2. 測 驗 二 句 型 2: 聽 英 選 中 聽 英 文, 選 中 文 20 題 須 在 5 分 鐘 內 完 成 (70 分 及 格 ) 20 題 須 在 5 分 鐘 內 完 成 (70 分 及 格 ) 7

測 驗 項 目 測 驗 名 稱 測 驗 說 明 完 成 標 準 競 賽 選 考 3. 測 驗 三 句 型 3: 看 中 聽 英 看 中 文, 聽 英 選 20 題 須 在 5 分 鐘 內 完 成 (70 分 及 格 ) 4. 測 驗 四 對 話 1: 聽 英 選 英 聽 英 文, 選 英 文 對 話 20 題 須 在 10 分 鐘 內 完 成 (70 分 及 格 ) 5. 測 驗 五 對 話 2: 看 英 聽 英 看 英 文, 聽 選 英 文 對 話 20 題 須 在 10 分 鐘 內 完 成 (70 分 及 格 ) 6. 測 驗 六 對 話 3: 聽 英 聽 選 英 聽 英 文, 聽 選 英 文 對 話 20 題 須 在 10 分 鐘 內 完 成 (70 分 及 格 ) 7. 測 驗 七 聽 寫 : 聽 英 寫 英 聽 英 文, 寫 英 文 8. 測 驗 八 譯 寫 : 看 中 寫 英 看 中 文, 寫 英 文 10 題 必 須 在 10 分 鐘 內 完 成 (40 分 及 格 ) 10 題 必 須 在 10 分 鐘 內 完 成 (40 分 及 格 ) 總 決 賽 總 決 賽 備 註 : 在 專 業 英 文 聽 力 組 中, 各 競 賽 組 別 區 域 賽 不 考 測 驗 七 ( 聽 寫 ) 測 驗 八 ( 譯 寫 ); 總 決 賽 須 加 考 測 驗 七 ( 聽 寫 ) 測 驗 八 ( 譯 寫 ) 三 日 文 單 詞 組 日 文 單 詞 測 驗 方 式 為 網 路 即 測 即 評, 其 測 驗 形 式 如 下 表 所 示 測 驗 項 目 測 驗 名 稱 測 驗 說 明 完 成 標 準 競 賽 選 考 1. 測 驗 二 看 日 文, 選 中 文 看 日 文, 選 正 確 中 文 字 義 100 題 須 在 10 分 鐘 內 完 成 (70 分 及 格 ) 2. 測 驗 三 聽 日 文, 選 中 文 聽 日 文, 選 正 確 中 文 字 義 100 題 須 在 10 分 鐘 內 完 成 (70 分 及 格 ) 3. 測 驗 四 看 中 文, 聽 日 選 看 中 文, 選 正 確 日 文 發 音 100 題 須 在 10 分 鐘 內 完 成 (70 分 及 格 ) 4. 測 驗 一 看 中 文, 寫 日 文 看 中 文, 寫 出 正 確 日 文 字 義 100 題 須 在 20 分 鐘 內 完 成 (40 分 及 格 ) 總 決 賽 備 註 : 在 日 文 單 詞 組 中, 在 各 競 賽 組 別 區 域 賽 不 考 測 驗 一 ( 寫 日 文 ); 總 決 賽 須 加 考 測 驗 一 ( 寫 日 文 ) 拾 競 賽 評 選 規 則 一 專 業 英 文 詞 彙 組 8

測 驗 題 目 由 各 類 專 業 詞 彙 集 裡 隨 機 挑 出 100 題 每 題 1 分, 每 一 測 驗 項 目 總 分 為 100 分, 由 測 驗 系 統 立 即 評 分 1. 區 域 賽 以 測 驗 二 測 驗 三 測 驗 四 測 驗 五 測 驗 六 之 總 成 績 為 評 比 的 依 據 ; 總 決 賽 以 測 驗 一 測 驗 二 測 驗 三 測 驗 四 測 驗 五 測 驗 六 之 總 成 績 為 評 比 的 依 據 2. 若 第 1 點 比 序 後 評 比 相 同, 則 以 完 成 測 驗 總 時 間 作 為 比 序 之 依 據 3. 若 第 2 點 比 序 後 評 比 仍 相 同, 則 以 測 驗 二 成 績 作 為 比 序 之 依 據 4. 若 第 3 點 比 序 後 評 比 仍 相 同, 則 以 測 驗 三 成 績 作 為 比 序 之 依 據 5. 若 第 4 點 比 序 後 評 比 仍 相 同, 則 以 測 驗 四 成 績 作 為 比 序 之 依 據 6. 若 第 5 點 比 序 後 評 比 仍 相 同, 則 以 測 驗 五 成 績 作 為 比 序 之 依 據 7. 若 第 6 點 比 序 後 評 比 仍 相 同, 則 以 測 驗 六 成 績 作 為 比 序 之 依 據 8. 於 區 域 賽 中 第 7 點 比 序 後 評 比 仍 相 同, 則 並 列 相 同 名 次 9. 於 總 決 賽 中, 若 第 7 點 比 序 後 評 比 仍 相 同, 則 以 測 驗 一 成 績 作 為 比 序 之 依 據 10. 總 決 賽 中 第 9 點 比 序 後 評 比 仍 相 同, 則 並 列 相 同 名 次 二 專 業 英 文 聽 力 組 測 驗 題 目 由 各 專 業 句 型 集 與 對 話 集 裡 隨 機 挑 出 題 目, 每 一 測 驗 項 目 總 分 為 100 分, 由 測 驗 系 統 立 即 評 分 1. 區 域 賽 以 測 驗 一 測 驗 二 測 驗 三 測 驗 四 測 驗 五 測 驗 六 之 總 成 績 為 評 比 的 依 據 ; 總 決 賽 以 測 驗 一 測 驗 二 測 驗 三 測 驗 四 測 驗 五 測 驗 六 測 驗 七 測 驗 八 之 總 成 績 為 評 比 的 依 據 2. 若 第 1 點 比 序 後 評 比 相 同, 則 以 完 成 測 驗 總 時 間 作 為 比 序 之 依 據 3. 若 第 2 點 比 序 後 評 比 仍 相 同, 則 以 測 驗 一 成 績 作 為 比 序 之 依 據 4. 若 第 3 點 比 序 後 評 比 仍 相 同, 則 以 測 驗 二 成 績 作 為 比 序 之 依 據 5. 若 第 4 點 比 序 後 評 比 仍 相 同, 則 以 測 驗 三 成 績 作 為 比 序 之 依 據 6. 若 第 5 點 比 序 後 評 比 仍 相 同, 則 以 測 驗 四 成 績 作 為 比 序 之 依 據 7. 若 第 6 點 比 序 後 評 比 仍 相 同, 則 以 測 驗 五 成 績 作 為 比 序 之 依 據 8. 若 第 7 點 比 序 後 評 比 仍 相 同, 則 以 測 驗 六 成 績 作 為 比 序 之 依 據 9

9. 於 區 域 賽 中 第 8 點 比 序 後 評 比 仍 相 同, 則 並 列 相 同 名 次 10. 於 總 決 賽 中, 若 第 8 點 比 序 後 評 比 仍 相 同, 則 以 測 驗 七 成 績 作 為 比 序 之 依 據 11. 於 總 決 賽 中, 若 第 10 點 比 序 後 評 比 仍 相 同, 則 以 測 驗 八 成 績 作 為 比 序 之 依 據 12. 總 決 賽 中 第 11 點 比 序 後 評 比 仍 相 同, 則 並 列 相 同 名 次 三 日 文 單 詞 組 測 驗 題 目 由 各 字 詞 集 裡 隨 機 挑 出 題 目, 每 一 測 驗 項 目 總 分 為 100 分, 由 測 驗 系 統 立 即 評 分 1. 區 域 賽 以 測 驗 二 測 驗 三 測 驗 四 之 總 成 績 為 評 比 的 依 據 ; 總 決 賽 以 測 驗 一 測 驗 二 測 驗 三 測 驗 四 之 總 成 績 為 評 比 的 依 據 2. 若 第 1 點 比 序 後 評 比 相 同, 則 以 完 成 測 驗 總 時 間 作 為 比 序 之 依 據 3. 若 第 2 點 比 序 後 評 比 仍 相 同, 則 以 測 驗 二 成 績 作 為 比 序 之 依 據 4. 若 第 3 點 比 序 後 評 比 仍 相 同, 則 以 測 驗 三 成 績 作 為 比 序 之 依 據 5. 若 第 4 點 比 序 後 評 比 仍 相 同, 則 以 測 驗 四 成 績 作 為 比 序 之 依 據 6. 於 區 域 賽 中 第 5 點 比 序 後 評 比 仍 相 同, 則 並 列 相 同 名 次 7. 於 總 決 賽 中, 若 第 5 點 比 序 後 評 比 仍 相 同, 則 以 測 驗 一 成 績 作 為 比 序 之 依 據 8. 總 決 賽 中 第 7 點 比 序 後 評 比 仍 相 同, 則 並 列 相 同 名 次 拾 壹 競 賽 時 注 意 事 項 1. 參 賽 選 手 僅 能 攜 帶 筆 與 個 人 證 件 進 入 考 場, 個 人 證 件 包 括 : 身 份 證 學 生 證 或 健 保 卡 2. 不 得 攜 帶 電 子 字 典 手 機 字 表 3. 作 弊 者 一 律 取 消 比 賽 資 格 4. 現 場 學 生 若 發 生 急 症, 中 斷 比 賽, 學 生 該 次 成 績 不 算, 並 且 視 為 自 動 棄 權, 不 得 要 求 重 新 比 賽 5. 如 遇 停 電 導 致 比 賽 中 斷, 則 該 項 比 賽 取 消, 另 訂 比 賽 時 間, 並 於 網 站 公 布 10

6. 遇 天 災 或 不 可 抗 力 因 素, 經 行 政 院 人 事 行 政 總 處 發 布 停 止 上 班 上 課 時, 另 訂 比 賽 日 期 並 於 網 站 公 布 7. 若 電 腦 當 機, 必 須 舉 手 請 監 考 人 員 處 理 8. 當 測 驗 成 績 畫 面 出 現 時 即 停 止 操 作, 並 舉 手 由 監 考 人 員 登 記 成 績 切 勿 自 行 離 開 無 法 登 記 成 績 9. 競 賽 中 選 錯 或 少 選 測 驗 項 目, 該 項 測 驗 成 績 將 不 予 計 分 拾 貳 各 組 競 賽 獲 獎 名 額 一 區 域 賽 獲 獎 名 額 參 賽 選 手 以 各 區 區 域 賽 之 成 績 高 低 進 行 該 區 區 域 賽 排 序, 區 域 賽 獎 勵 方 式 分 為 個 人 獎 金 腦 獎 學 生 成 功 獎 及 教 師 指 導 獎, 共 四 種 若 參 加 專 業 英 文 詞 彙 組 選 手 [ 測 驗 二 ] 至 [ 測 驗 六 ] 測 驗 成 績 任 一 項 未 達 70 分, 將 不 列 入 前 三 名 與 金 腦 獎 排 名 ; 若 參 加 專 業 英 文 聽 力 組 選 手 [ 測 驗 一 ] 至 [ 測 驗 六 ] 測 驗 成 績 任 一 項 未 達 70 分, 將 不 列 入 前 三 名 與 金 腦 獎 排 名 ; 若 參 加 日 文 單 詞 組 選 手 [ 測 驗 二 ] 至 [ 測 驗 四 ] 測 驗 成 績 任 一 項 未 達 70 分, 將 不 列 入 前 三 名 與 金 腦 獎 排 名 1. 個 人 獎 獲 獎 名 額 : 冠 軍 一 名 亞 軍 二 名 季 軍 三 名 2. 金 腦 獎 獲 獎 名 額 : 各 組 從 第 四 名 開 始 計 算, 依 成 績 排 名 前 百 分 之 二 十 ( 大 會 得 依 參 賽 人 數 與 表 現 作 調 整 ) 3. 學 生 成 功 獎 獲 獎 名 額 : 凡 全 程 參 賽 及 參 加 頒 獎 典 禮 者, 頒 予 成 功 參 賽 證 書 4. 教 師 指 導 獎 名 額 : 凡 所 指 導 學 生 獲 得 個 人 獎 前 三 名 或 金 腦 獎, 即 頒 予 教 師 指 導 獎 證 書 備 註 : 若 該 指 導 選 手 為 共 同 指 導, 教 師 指 導 獎 則 同 時 印 製 兩 位 指 導 教 師 之 姓 名 同 一 位 教 師 於 相 同 類 別 獲 得 多 項 指 導 獎 次 時, 僅 針 對 最 佳 名 次 作 頒 發 為 原 則 二 總 決 賽 獲 獎 名 額 參 賽 選 手 以 總 決 賽 之 成 績 高 低 進 行 排 序, 本 競 賽 獎 勵 方 式 分 為 團 體 獎 個 人 獎 金 腦 獎 及 教 師 指 導 獎 共 四 種 11

拾 參 其 他 事 項 若 參 加 專 業 英 文 詞 彙 組 選 手 [ 測 驗 二 ] 至 [ 測 驗 六 ] 測 驗 成 績 任 一 項 未 達 70 分 且 [ 測 驗 一 ] 未 達 40 分, 將 不 列 入 前 三 名 與 金 腦 獎 排 名 ; 若 參 加 專 業 英 文 聽 力 組 選 手 [ 測 驗 一 ] 至 [ 測 驗 六 ] 測 驗 成 績 任 一 項 未 達 70 分 且 [ 測 驗 七 ] 至 [ 測 驗 八 ] 任 一 項 未 達 40 分, 將 不 列 入 前 三 名 與 金 腦 獎 排 名 ; 若 參 加 日 文 單 詞 組 選 手 [ 測 驗 二 ] 至 [ 測 驗 四 ] 測 驗 成 績 任 一 項 未 達 70 分 且 [ 測 驗 一 ] 未 達 40 分, 將 不 列 入 前 三 名 與 金 腦 獎 排 名 1. 團 體 獎 獲 獎 名 額 : 冠 軍 一 名 亞 軍 二 名 季 軍 三 名 ( 團 體 獎 以 科 系 為 單 位 ), 團 體 獎 計 分 方 式 請 詳 見 附 件 五 2. 個 人 獎 獲 獎 名 額 : 冠 軍 一 名 亞 軍 二 名 季 軍 三 名 3. 金 腦 獎 獲 獎 名 額 : 各 組 從 第 四 名 開 始 計 算 4. 教 師 指 導 獎 名 額 : 凡 所 指 導 學 生 獲 得 個 人 獎 前 三 名 或 金 腦 獎, 即 頒 予 教 師 指 導 獎 證 書 備 註 : 若 該 選 手 是 共 同 指 導, 教 師 指 導 獎 則 為 印 製 兩 位 指 導 教 師 之 姓 名 同 一 位 教 師 於 相 同 類 別 獲 得 多 項 指 導 獎 次 時, 僅 針 對 最 佳 名 次 作 頒 發 為 原 則 1. 每 梯 次 在 電 腦 教 室 進 行 線 上 測 驗 2. 比 賽 軟 體 公 布 於 網 頁, 可 供 學 校 或 選 手 自 行 下 載 練 習 3. 校 內 賽 結 束 後, 若 比 賽 總 成 績 達 到 國 際 專 業 英 文 能 力 水 準 ( 例 如, 專 業 英 文 詞 彙 測 驗 二 測 驗 三 測 驗 四 測 驗 五 與 測 驗 六, 每 項 成 績 皆 不 低 於 70 分 ; 專 業 英 文 聽 力 測 驗 二 測 驗 三 測 驗 四 測 驗 五 與 測 驗 六, 每 項 成 績 皆 不 低 於 70 分 ; 日 文 單 詞 測 驗 二 測 驗 三 測 驗 四, 每 項 成 績 皆 不 低 於 70 分 ), 可 依 個 人 意 願 委 託 承 辦 或 協 辦 單 位 將 其 比 賽 成 績 送 至 專 業 英 文 相 關 承 辦 單 位 申 請 能 力 認 明 4. 主 辦 單 位 保 留 本 競 賽 活 動 辦 法 之 修 改 權 利 主 辦 單 位 對 於 未 能 遵 守 本 競 賽 規 則 之 選 手, 保 留 其 資 格 或 名 次 追 訴 權 與 取 消 參 賽 暨 追 訴 名 次 或 獎 項 之 權 利 5. 本 競 賽 相 關 訊 息 公 告 於 本 活 動 網 站 (http://www.gladworld.net/competition), 活 動 期 間 如 有 任 何 問 題 請 洽 高 老 師 (02-77343535) 陳 助 理 (02-29648400), 或 來 信 寄 至 gladworld.asia@gmail.com 信 箱 12

附 件 一 :2015 年 專 業 英 文 詞 彙 組 校 內 賽 申 請 表 2015 專 業 英 日 文 詞 彙 與 聽 力 能 力 大 賽 專 業 英 文 詞 彙 組 校 內 賽 申 請 表 學 校 類 型 高 中 職 大 學 ( 專 ) 院 校 組 競 賽 級 別 專 業 級 (Specialist) 專 家 級 (Expert) 餐 飲 商 業 與 管 理 機 械 工 業 辦 理 競 賽 項 目 ( 可 複 選 ) 觀 光 資 訊 醫 學 與 護 理 電 機 電 子 汽 車 工 業 法 律 數 位 多 媒 體 設 計 航 空 服 務 教 育 美 容 美 妝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名 稱 聯 絡 人 單 位 聯 絡 人 姓 名 聯 絡 方 式 (O) (M) 聯 絡 人 Email 通 訊 地 址 辦 理 日 期 與 時 間 2015 年 月 日 時 分 辦 理 活 動 地 點 ( 需 於 電 腦 網 路 教 室 ) 備 註 : 具 專 業 英 文 國 際 認 證 等 級 之 多 媒 體 設 施 教 室 間 請 填 妥 上 列 表 格 各 欄 位, 傳 真 至 (02)2392-7019 或 傳 至 gladworld.asia@gmail.com 信 箱 ( 煩 請 在 傳 真 或 email 後 來 電 確 認 是 否 傳 送 成 功 ) 如 有 任 何 問 題 請 洽 高 老 師 (02-77343535) 陳 助 理 (02-29648400) 13

附 件 二 :2015 年 專 業 英 文 聽 力 組 校 內 賽 申 請 表 2015 專 業 英 日 文 詞 彙 與 聽 力 能 力 大 賽 專 業 英 文 聽 力 組 校 內 賽 申 請 表 學 校 類 型 高 中 職 大 學 ( 專 ) 院 校 組 競 賽 級 別 辦 理 競 賽 項 目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名 稱 聯 絡 人 單 位 聯 絡 人 姓 名 專 業 級 (Specialist) 高 中 職 組 : 大 學 ( 專 ) 院 校 組 : 職 場 與 生 活 英 文 職 場 與 生 活 英 文 聯 絡 方 式 (O) (M) 聯 絡 人 Email 通 訊 地 址 辦 理 日 期 與 時 間 2015 年 月 日 時 分 辦 理 活 動 地 點 ( 需 於 電 腦 網 路 教 室 ) 備 註 : 具 專 業 英 文 國 際 認 證 等 級 之 多 媒 體 設 施 教 室 間 請 填 妥 上 列 表 格 各 欄 位, 傳 真 至 (02)2392-7019 或 傳 至 gladworld.asia@gmail.com 信 箱 ( 煩 請 在 傳 真 或 email 後 來 電 確 認 是 否 傳 送 成 功 ) 如 有 任 何 問 題 請 洽 高 老 師 (02-77343535) 陳 助 理 (02-29648400) 14

附 件 三 :2015 年 日 文 單 詞 組 校 內 賽 申 請 表 2015 專 業 英 日 文 詞 彙 與 聽 力 能 力 大 賽 日 文 單 詞 組 校 內 賽 申 請 表 學 校 類 型 高 中 職 大 學 ( 專 ) 院 校 組 辦 理 競 賽 項 目 高 中 職 組 : N5 級 ; N4 級 ; N3 級 ( 可 複 選 ) 大 學 ( 專 ) 院 校 組 : N4 級 ; N3 級 ; N2 級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名 稱 聯 絡 人 單 位 聯 絡 人 姓 名 聯 絡 方 式 (O) (M) 聯 絡 人 Email 通 訊 地 址 辦 理 日 期 與 時 間 2015 年 月 日 時 分 辦 理 活 動 地 點 ( 需 於 電 腦 網 路 教 室 ) 備 註 : 具 專 業 英 文 國 際 認 證 等 級 之 多 媒 體 設 施 教 室 間 請 填 妥 上 列 表 格 各 欄 位, 傳 真 至 (02)2392-7019 或 傳 至 gladworld.asia@gmail.com 信 箱 ( 煩 請 在 傳 真 或 email 後 來 電 確 認 是 否 傳 送 成 功 ) 如 有 任 何 問 題 請 洽 高 老 師 (02-77343535) 陳 助 理 (02-29648400) 15

附 件 四 :2015 年 校 內 賽 參 賽 學 生 名 單, 請 下 載 Excel 檔 填 寫 學 生 資 料 2015 專 業 英 日 文 詞 彙 與 聽 力 能 力 大 賽 校 內 賽 參 賽 學 生 名 單 ( 請 下 載 Excel 檔 填 寫 學 生 資 料 ) 序 號 學 號 科 系 姓 名 身 分 證 字 號 出 生 年 月 0 ntnu0123456 電 機 系 王 大 明 A123456789 1995.01 男 性 別 競 賽 組 別 專 業 英 文 詞 彙 組 報 考 科 目 指 導 教 師 指 導 者 老 師 是 否 有 國 際 認 證 電 機 電 子 陳 美 莉 是 16

附 件 五 : 團 體 獎 計 分 方 式 2015 專 業 英 日 文 詞 彙 與 聽 力 能 力 大 賽 團 體 獎 計 分 方 式 本 年 度 總 決 賽 頒 發 團 體 獎 係 以 科 系 ( 院 或 中 心 ) 為 單 位, 其 計 分 方 式 如 下 說 明 1. 該 科 / 系 ( 院 或 中 心 ) 學 生 獲 得 該 類 別 之 全 國 賽 冠 軍 20 分 / 人 ; 區 域 賽 冠 軍 10 分 / 人 2. 該 科 / 系 ( 院 或 中 心 ) 學 生 獲 得 該 類 別 之 全 國 賽 亞 軍 10 分 / 人 ; 區 域 賽 亞 軍 5 分 / 人 3. 該 科 / 系 ( 院 或 中 心 ) 學 生 獲 得 該 類 別 之 全 國 賽 季 軍 8 分 / 人 ; 區 域 賽 季 軍 4 分 / 人 4. 該 科 / 系 ( 院 或 中 心 ) 學 生 獲 得 該 類 別 之 全 國 賽 金 腦 獎 ( 為 全 國 排 名 第 四 名 至 第 六 名 )5 分 / 人 ; 區 域 賽 金 腦 獎 3 分 / 人 5. 該 科 / 系 ( 院 或 中 心 ) 學 生 獲 得 該 類 別 之 全 國 賽 金 腦 獎 ( 為 全 國 排 名 第 七 名 開 始 )3 分 / 人 ; 區 域 賽 金 腦 獎 3 分 / 人 6. 該 科 / 系 ( 院 或 中 心 ) 學 生 報 名 參 加 核 備 的 校 內 賽 與 區 域 賽 並 且 均 全 程 參 與 測 評, 每 位 1 分 / 人 7. 該 科 / 系 ( 院 或 中 心 ) 學 生 報 名 參 加 專 業 英 文 詞 彙 組 所 核 備 的 校 內 賽 在 測 驗 二 至 測 驗 六 均 達 到 70 分 以 上, 每 位 1 分 / 人 ; 參 加 日 文 單 詞 組 所 核 備 的 校 內 賽 在 測 驗 二 至 測 驗 四 均 達 到 70 分 以 上, 每 位 1 分 / 人 ; 參 加 專 業 英 文 聽 力 組 所 核 備 的 校 內 賽 在 測 驗 一 至 測 驗 六 均 達 到 70 分 以 上, 每 位 1 分 / 人 8. 該 科 / 系 ( 院 或 中 心 ) 教 師 已 取 得 由 GLAD 頒 發 之 專 業 英 ( 日 ) 文 國 際 證 照, 每 位 教 師 加 5 分 / 人 9. 該 科 / 系 ( 院 或 中 心 ) 教 師 已 取 得 由 GLAD 頒 發 之 專 業 英 ( 日 ) 文 國 際 監 評 資 格, 每 位 教 師 另 加 5 分 / 人 10. 該 科 / 系 ( 院 或 中 心 ) 教 室 環 境 設 施 達 GLAD 國 際 認 證 水 平, 每 間 教 室 加 20 分 / 間 11. 為 避 免 資 源 耗 費, 報 名 人 數 與 實 際 完 成 參 賽 測 評 人 數 若 低 於 85%, 將 被 扣 該 校 或 科 系 團 體 賽 總 積 分 5 分 以 上 團 體 獎 計 分 方 式 以 各 類 別 分 別 辦 理 ( 例 如 : 餐 飲 類 別 團 體 獎 高 中 職 組 餐 飲 類 別 團 體 獎 大 學 ( 專 ) 院 校 組 組 以 此 類 推 ), 並 依 表 現 優 秀 學 校 數 增 減 名 額, 其 資 料 之 計 算 結 果 大 賽, 將 另 行 通 知 各 校 該 科 / 系 / 中 心 17

附 件 六 : 校 內 賽 流 程 2015 專 業 英 日 文 詞 彙 與 聽 力 能 力 大 賽 校 內 賽 流 程 校 內 賽 流 程 更 新 日 期 :2015.03.20 學 校 決 定 校 內 賽 時 間 與 地 點 通 知 大 賽 工 作 小 組 確 認 考 試 時 間 1. 下 載 校 內 賽 申 請 表 文 件, 填 寫 完 畢 回 傳 至 gladworld.asia@gmail.com 或 電 話 連 絡 02-77343535( 高 老 師 ) 2. 與 工 作 小 組 申 請 開 通 帳 號 群 組 學 校 公 告 舉 辦 校 內 賽 訊 息 學 生 向 學 校 報 名 校 內 賽 學 校 統 計 參 加 校 內 賽 學 生 名 單 彙 整 校 內 賽 參 賽 學 生 名 單, 填 寫 完 畢 回 傳 至 gladworld.asia@gmail.com 通 知 大 賽 工 作 小 組 參 賽 名 單 大 賽 工 作 小 組 回 覆 學 生 考 試 帳 號 委 派 監 評 人 員 到 場 協 助 監 評 於 校 內 多 媒 體 電 腦 網 路 教 室 安 裝 測 驗 系 統 於 活 動 網 站 中 下 載 測 驗 系 統 教 室 需 有 備 用 耳 機 大 賽 工 作 小 組 協 助 辦 理 舉 行 校 內 賽 回 傳 成 績 登 記 表 並 由 監 評 人 員 帶 回 登 記 單 合 格 學 生 即 可 申 請 國 際 認 證 ( 專 業 英 文 詞 彙 測 驗 二 三 四 五 六 任 一 項 均 不 低 70 分, 即 為 合 格 ; 專 業 英 文 聽 力 測 驗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任 一 項 均 不 低 於 70 分, 即 為 合 格 : 日 文 單 詞 測 驗 二 三 四 測 驗 成 績 任 一 項 均 不 低 70 分, 即 為 合 格 ) 18

附 件 七 :2015 年 專 業 英 文 詞 彙 組 區 域 賽 申 請 表 2015 專 業 英 日 文 詞 彙 與 聽 力 能 力 大 賽 專 業 英 文 詞 彙 組 晉 級 區 域 賽 申 請 表 學 校 類 型 高 中 職 大 學 ( 專 ) 院 校 組 競 賽 級 別 專 業 級 (Specialist) 專 家 級 (Expert) 餐 飲 商 業 與 管 理 機 械 工 業 辦 理 競 賽 項 目 ( 可 複 選 ) 觀 光 資 訊 醫 學 與 護 理 電 機 電 子 汽 車 工 業 法 律 數 位 多 媒 體 設 計 航 空 服 務 教 育 美 容 美 妝 參 與 場 次 北 一 區 - 地 點 : 東 南 科 技 大 學 北 二 區 - 地 點 : 健 行 科 技 大 學 中 區 - 地 點 : 中 州 科 技 大 學 南 一 區 - 地 點 :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南 二 區 - 地 點 : 嘉 南 藥 理 大 學 東 區 - 地 點 : 宜 蘭 大 學 學 校 所 在 縣 市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名 稱 聯 絡 人 單 位 聯 絡 人 姓 名 聯 絡 方 式 (O) (M) 聯 絡 人 Email 辦 理 校 內 賽 日 期 2015 年 月 日 備 註 : 1. 參 加 北 一 區 區 域 賽 縣 市 : 基 隆 市 新 北 市 台 北 市 連 江 縣 2. 參 加 北 二 區 區 域 賽 縣 市 : 桃 園 市 新 竹 縣 苗 栗 縣 3. 參 加 中 區 區 域 賽 縣 市 : 臺 中 市 彰 化 縣 南 投 縣 雲 林 縣 4. 參 加 南 一 區 區 域 賽 縣 市 : 高 雄 市 屏 東 縣 澎 湖 縣 臺 東 縣 連 江 縣 金 門 縣 5. 參 加 南 二 區 區 域 賽 縣 市 : 嘉 義 縣 臺 南 市 6. 參 加 東 區 區 域 賽 縣 市 : 宜 蘭 縣 花 蓮 縣 7. 若 報 名 人 數 過 多, 主 辦 單 位 有 權 於 隔 天 加 開 場 次, 並 以 傳 真 電 話 或 電 子 郵 件 聯 繫 提 前 通 知 8. 主 辦 單 位 保 留 此 活 動 辦 法 之 修 改 變 更 之 權 利 9. 填 妥 上 列 表 格 各 欄 位, 傳 真 至 (02)2392-7019 或 傳 至 gladworld.asia@gmail.com 信 箱 ( 煩 請 在 傳 真 或 email 後 來 電 確 認 是 否 傳 送 成 功 ) 如 有 任 何 問 題 請 洽 高 老 師 (02-77343535) 陳 助 理 (02-29648400) 19

附 件 八 :2015 年 專 業 英 文 聽 力 組 區 域 賽 申 請 表 2015 專 業 英 日 文 詞 彙 與 聽 力 能 力 大 賽 專 業 英 文 聽 力 組 晉 級 區 域 賽 申 請 表 學 校 類 型 高 中 職 大 學 ( 專 ) 院 校 組 競 賽 級 別 專 業 級 (Specialist) 高 中 職 組 : 職 場 與 生 活 英 文 辦 理 競 賽 項 目 大 學 ( 專 ) 院 校 組 : 職 場 與 生 活 英 文 參 與 場 次 北 一 區 - 地 點 : 東 南 科 技 大 學 北 二 區 - 地 點 : 健 行 科 技 大 學 中 區 - 地 點 : 中 州 科 技 大 學 南 一 區 - 地 點 :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南 二 區 - 地 點 : 嘉 南 藥 理 大 學 東 區 - 地 點 : 宜 蘭 大 學 學 校 所 在 縣 市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名 稱 聯 絡 人 單 位 聯 絡 人 姓 名 聯 絡 方 式 (O) (M) 聯 絡 人 Email 通 訊 地 址 辦 理 校 內 賽 日 期 2015 年 月 日 備 註 : 1. 參 加 北 一 區 區 域 賽 縣 市 : 基 隆 市 新 北 市 台 北 市 連 江 縣 金 門 縣 2. 參 加 北 二 區 區 域 賽 縣 市 : 桃 園 市 新 竹 縣 苗 栗 縣 3. 參 加 中 區 區 域 賽 縣 市 : 臺 中 市 彰 化 縣 南 投 縣 雲 林 縣 4. 參 加 南 一 區 區 域 賽 縣 市 : 高 雄 市 屏 東 縣 澎 湖 縣 臺 東 縣 連 江 縣 金 門 縣 5. 參 加 南 二 區 區 域 賽 縣 市 : 嘉 義 縣 臺 南 市 6. 參 加 東 區 區 域 賽 縣 市 : 宜 蘭 縣 花 蓮 縣 7. 若 報 名 人 數 過 多, 主 辦 單 位 有 權 於 隔 天 加 開 場 次, 並 以 傳 真 電 話 或 電 子 郵 件 聯 繫 提 前 通 知 8. 主 辦 單 位 保 留 此 活 動 辦 法 之 修 改 變 更 之 權 利 9. 填 妥 上 列 表 格 各 欄 位, 傳 真 至 (02)2392-7019 或 傳 至 gladworld.asia@gmail.com 信 箱 ( 煩 請 在 傳 真 或 email 後 來 電 確 認 是 否 傳 送 成 功 ) 如 有 任 何 問 題 請 洽 高 老 師 (02-77343535) 陳 助 理 (02-29648400) 20

附 件 九 :2015 年 日 文 單 詞 組 區 域 賽 申 請 表 2015 專 業 英 日 文 詞 彙 與 聽 力 能 力 大 賽 日 文 單 詞 組 晉 級 區 域 賽 申 請 表 學 校 類 型 高 中 職 大 學 ( 專 ) 院 校 組 競 賽 級 別 專 業 級 (Specialist) 專 家 級 (Expert) 辦 理 競 賽 項 目 高 中 職 組 : N4 級 ( 可 複 選 ) 參 與 場 次 學 校 所 在 縣 市 學 校 名 稱 系 科 名 稱 聯 絡 人 單 位 聯 絡 人 姓 名 大 學 ( 專 ) 院 校 組 : N3 級 北 一 區 - 地 點 : 東 南 科 技 大 學 北 二 區 - 地 點 : 健 行 科 技 大 學 中 區 - 地 點 : 中 州 科 技 大 學 南 一 區 - 地 點 : 正 修 科 技 大 學 南 二 區 - 地 點 : 嘉 南 藥 理 大 學 東 區 - 地 點 : 宜 蘭 大 學 聯 絡 方 式 (O) (M) 聯 絡 人 Email 辦 理 校 內 賽 日 期 2015 年 月 日 備 註 : 1. 參 加 北 一 區 區 域 賽 縣 市 : 基 隆 市 新 北 市 台 北 市 連 江 縣 2. 參 加 北 二 區 區 域 賽 縣 市 : 桃 園 市 新 竹 縣 苗 栗 縣 3. 參 加 中 區 區 域 賽 縣 市 : 臺 中 市 彰 化 縣 南 投 縣 雲 林 縣 4. 參 加 南 一 區 區 域 賽 縣 市 : 高 雄 市 屏 東 縣 澎 湖 縣 臺 東 縣 連 江 縣 金 門 縣 5. 參 加 南 二 區 區 域 賽 縣 市 : 嘉 義 縣 臺 南 市 6. 參 加 東 區 區 域 賽 縣 市 : 宜 蘭 縣 花 蓮 縣 7. 若 報 名 人 數 過 多, 主 辦 單 位 有 權 於 隔 天 加 開 場 次, 並 以 傳 真 電 話 或 電 子 郵 件 聯 繫 提 前 通 知 8. 主 辦 單 位 保 留 此 活 動 辦 法 之 修 改 變 更 之 權 利 9. 填 妥 上 列 表 格 各 欄 位, 傳 真 至 (02)2392-7019 或 傳 至 gladworld.asia@gmail.com 信 箱 ( 煩 請 在 傳 真 或 email 後 來 電 確 認 是 否 傳 送 成 功 ) 如 有 任 何 問 題 請 洽 高 老 師 (02-77343535) 陳 助 理 (02-29648400) 21

附 件 十 : 2015 年 區 域 賽 參 賽 學 生 名 單, 請 下 載 Excel 檔 填 寫 學 生 資 料 2015 專 業 英 日 文 詞 彙 與 聽 力 能 力 大 賽 區 域 賽 參 賽 學 生 名 單 ( 請 下 載 Excel 檔 填 寫 學 生 資 料 ) 序 號 0 學 校 名 稱 臺 師 大 科 系 姓 名 英 文 姓 名 電 機 系 王 大 明 Da Ming Wang 身 分 證 字 號 A123456789 校 內 賽 帳 號 ntnu0123456@ ntnu.edu.tw 競 賽 組 別 專 業 英 文 詞 彙 組 報 考 科 目 電 機 電 子 指 導 教 師 陳 美 莉 證 書 編 號 14-PVQC- AV-EX- 886000000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