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 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麦 克 奥 迪 ( 厦 门 )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的 专 项 核 查 意 见 根 据 证 券 发 行 上 市 保 荐 业 务 管 理 办 法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等 文 件, 国 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称 国 金 证 券 保 荐 机 构 ) 作 为 麦 克 奥 迪 ( 厦 门 )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麦 迪 电 气 公 司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的 保 荐 人, 对 公 司 2014 年 内 部 控 制 情 况 进 行 了 核 查,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一 麦 迪 电 气 的 内 部 控 制 情 况 ( 一 ) 内 部 控 制 环 境 1 控 制 环 境 (1)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的 目 的 方 式 和 管 理 风 格 多 年 来, 公 司 秉 承 以 先 进 技 术 和 设 备, 来 提 升 行 业 技 术 水 平 以 诚 信 对 待 每 一 客 户, 来 保 证 企 业 共 同 发 展 和 恪 守 质 量 第 一 的 理 念, 维 护 公 司 国 际 品 牌 经 营 理 念, 现 已 发 展 成 为 具 有 一 定 行 业 领 先 地 位 的 环 氧 绝 缘 件 企 业 (2)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的 规 范 与 运 作 公 司 按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公 司 法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法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法 ( 以 下 简 称 证 券 法 ) 上 市 公 司 章 程 指 引 等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建 立 起 规 范 的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和 议 事 规 则, 明 确 了 决 策 执 行 监 督 等 方 面 的 职 责 权 限 ;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健 全, 形 成 了 科 学 有 效 的 职 责 分 工 和 制 衡 机 制 ;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集 召 开, 完 全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要 求 和 规 定 ; 对 于 公 司 的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及 其 它 重 大 事 项, 公 司 的 独 立 董 事 均 发 表 了 专 项 意 见 ;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签 订 了 相 关 的 书 面 协 议, 并 及 时 进 行 了 信 息 披 露 关 于 控 股 股 东 和 上 市 公 司 公 司 与 控 股 股 东 在 人 员 资 产 财 务 方 面 完 全 分
开, 公 司 经 营 业 务 机 构 运 作 财 务 核 算 独 立 并 独 立 承 担 经 营 责 任 和 风 险 ; 公 司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内 部 管 理 机 构 独 立 运 作, 确 保 公 司 重 大 决 策 能 够 按 照 法 定 程 序 和 规 范 要 求 做 出 关 于 董 事 及 董 事 会 公 司 5 名 董 事, 其 中 包 括 2 名 独 立 董 事 ; 董 事 会 成 员 结 构 合 理, 公 司 董 事 选 聘 程 序 规 范 透 明, 董 事 选 聘 过 程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独 立 董 事 资 料 真 实 完 整, 董 事 人 选 事 前 均 获 得 有 关 组 织 和 本 人 的 同 意, 并 有 书 面 承 诺 ; 公 司 董 事 会 下 设 审 计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和 提 名 委 员 会 等 三 个 专 门 委 员 会, 制 定 了 公 司 审 计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薪 酬 及 考 核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提 名 委 员 会 议 事 规 则, 各 委 员 会 发 挥 了 各 自 的 工 作 职 能, 确 保 公 司 董 事 会 公 正 科 学 高 效 决 策, 充 分 履 行 董 事 会 各 项 职 能 关 于 监 事 和 监 事 会 公 司 监 事 会 成 员 都 具 有 相 关 专 业 知 识 和 工 作 经 验 ; 监 事 会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赋 予 的 职 权, 独 立 有 效 地 监 督 公 司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履 职 行 为 公 司 财 务 等 ; 列 席 董 事 会 会 议, 并 对 董 事 会 提 出 相 关 建 议 和 意 见 关 于 公 司 利 益 相 关 者 公 司 充 分 尊 重 和 维 护 员 工 供 应 商 销 售 商 社 区 等 利 益 相 关 者 的 合 法 权 利, 与 他 们 积 极 合 作, 共 同 推 进 公 司 持 续 健 康 稳 定 地 发 展 关 于 信 息 披 露 与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公 司 建 立 了 投 资 者 关 系 管 理 制 度, 能 及 时 为 股 东 及 其 他 投 资 者 提 供 服 务, 接 待 股 东 来 访 和 接 收 投 资 者 的 咨 询 ; 为 了 强 化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增 加 公 司 透 明 度, 公 司 指 定 董 事 会 秘 书 负 责 信 息 披 露 (3) 组 织 结 构 公 司 目 前 设 置 了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人 力 资 源 部 财 务 部 审 计 部 采 购 部 销 售 部 计 控 部 生 产 部 质 量 部 技 术 部 信 息 技 术 部 设 备 部 等 管 理 职 能 部 门 各 部 门 按 照 独 立 运 行 相 互 制 衡 的 原 则, 通 过 相 应 的 岗 位 职 责, 使 各 部 门 职 能 明 确 权 责 明 晰 能 有 效 执 行 公 司 管 理 层 的 各 项 决 策 公 司 对 子 公 司 的 经 营 资 金 人 员 财 务 等 重 大 方 面,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通 过 制 度 规 范 考 核 和 审 计 监 管 相 结 合, 使 公 司 的 经 营 工 作 有 效 的 延 伸 (4) 内 部 审 计 公 司 在 董 事 会 下 设 立 审 计 委 员 会, 负 责 审 查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监 督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实 施 和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情 况, 协 调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及 其 他 相 关 事 宜 等 公 司 机 构 设 置 了 审 计 部, 审 计 部 对 董 事 会 及 审 计 委 员 会 负 责, 独 立 行 使 审 计 职 权, 不 受 其 他 部 门 和 个 人 的 干 涉 根 据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的 要 求, 审 计 部 负 责 公 司 的 内 部 审 计 监 督 工 作, 包 括 监 督 和 检 查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执 行 情 况, 评 价 内 部 控 制 的 科 学 性 和 有 效 性, 提 出 完 善 内 部 控 制 建 议 ; 定 期 与 不 定 期 地 对 职 能 部 门 及 子 公 司 财 务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项 目 及 其 他 业 务 进 行 审 计 和 例 行 检 查, 控 制 和 防 范 风 险 审 计 部 对 监 督 检 查 中 发 现 的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有 权 直 接 向 董 事 会 及 其 审 计 委 员 会 监 事 会 报 告 公 司 审 计 部 的 建 立, 进 一 步 完 善 了 公 司 的 内 部 控 制 和 治 理 结 构, 促 进 和 保 证 了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运 行 (5) 人 力 资 源 政 策 公 司 已 建 立 和 实 施 了 较 为 科 学 的 聘 用 培 训 轮 岗 考 核 奖 惩 晋 升 淘 汰 等 人 事 管 理 制 度, 并 聘 用 足 够 数 量 具 有 胜 任 能 力 的 人 员, 使 其 能 完 成 所 分 配 的 任 务 公 司 有 目 的 分 阶 段 对 公 司 各 类 职 位 进 行 梳 理, 使 每 一 位 员 工 都 进 一 步 明 确 了 自 身 岗 位 的 职 责 及 发 展 前 景, 对 提 高 员 工 工 作 积 极 性 起 到 了 良 好 的 促 进 作 用 为 合 理 使 用, 择 优 选 拔 和 使 用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公 司 制 订 了 一 系 列 管 理 制 度 和 规 范, 进 一 步 提 升 了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水 平 ( 二 ) 风 险 评 估 为 保 持 公 司 持 续 健 康 稳 定 发 展, 实 现 公 司 的 发 展 战 略 和 总 体 经 营 目 标, 结 合 本 行 业 特 点, 通 过 各 种 途 径, 全 面 系 统 收 集 相 关 信 息, 准 确 识 别 内 部 风 险 和 外 部 风 险, 并 将 风 险 管 理 工 作 融 入 到 了 公 司 的 各 项 管 理 活 动 和 各 个 业 务 层 面, 及 时 制 定 各 项 风 险 应 对 策 略 公 司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组 织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参 加 了 证 券 法 律 知 识 培 训, 提 高 风 险 控 制 意 识 和 风 险 控 制 能 力 ; 公 司 的 重 大 决 策 事 项 重 要 人 事 任 免 重 大 项 目 安 排 大 额 度 资 金 调 度 等 均 实 行 集 体 研 究 集 体 决 策 ; 公 司 各 职 能 部 门 在 职 权 范 围 内 进 行 风 险 分 析, 提 出 风 险 控 制 建 议 ; 公 司 常 年 聘 请 法 律 顾 问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等 专 业 人 员 或 机 构, 对 公 司 各 项 重 大 业 务 进 行 风 险 把 关 ; 公 司 定 期 召 开 总 经 理 主 持 公 司 例 会, 对 公 司 面 临 的 问 题 进 行 分 析, 并 研 究 制 定 相 关 措 施, 以 对 可 能 风 险 点 进 行 有 效 控 制 根 据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和 组 织 结 构 扁 平 化 的 原 则, 通 过 设 计 调 整, 使 机 构 设 置 达 到 决 策 权 与 经 营 权 分 离 监 督 审 计 与 运 作 执 行 分 离 责 权
利 相 结 合 的 要 求 ; 根 据 证 监 会 和 深 交 所 的 要 求, 制 定 和 修 订 了 公 司 关 联 方 资 金 往 来 管 理 制 度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和 会 计 核 算 制 度 等 16 个 制 度 办 法 和 实 施 细 则, 为 公 司 风 险 管 理 上 台 阶 奠 定 了 基 础 ( 三 ) 控 制 活 动 公 司 结 合 风 险 评 估 结 果, 通 过 手 工 控 制 与 自 动 控 制 预 防 性 控 制 与 发 现 性 控 制 相 结 合 的 方 法, 运 用 相 应 的 控 制 措 施, 将 风 险 控 制 在 可 承 受 度 之 内 公 司 为 了 保 证 公 司 目 标 的 实 现, 确 保 经 营 管 理 能 得 到 完 整 有 效 的 监 控, 公 司 在 全 面 预 算 控 制 经 营 风 险 控 制 会 计 控 制 授 权 批 准 控 制 文 件 记 录 控 制 财 产 保 全 控 制 业 务 人 员 素 质 控 制 内 部 报 告 控 制 内 部 审 计 信 息 技 术 控 制 等 方 面 均 建 立 了 有 效 的 控 制 程 序 公 司 建 立 了 有 效 的 风 险 管 理 预 警 系 统, 通 过 风 险 预 警 风 险 识 别 风 险 报 告 等 措 施, 对 公 司 的 财 务 风 险 和 经 营 风 险 进 行 全 面 防 范 和 控 制 (1) 不 相 容 职 务 相 互 分 离 公 司 依 照 不 相 容 职 务 相 互 分 离 的 原 则, 合 理 设 置 组 织 机 构, 科 学 划 分 职 责 权 限, 形 成 相 互 制 衡 机 制 不 相 容 职 务 主 要 包 括 : 授 权 批 准 与 业 务 经 办 业 务 经 办 与 会 计 记 录 会 计 记 录 与 财 产 保 管 业 务 经 办 与 内 部 审 计 业 务 经 办 和 财 产 保 管 授 权 批 准 与 监 督 检 查 等 内 容 通 过 实 施 用 友 ERP 系 统, 对 所 有 操 作 岗 位 权 限 的 科 学 合 理 划 分, 公 司 在 程 序 上 制 度 上 保 证 了 对 内 部 经 济 业 务 反 映 和 核 算 的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及 时 性 和 完 整 性, 在 制 度 上 减 少 了 舞 弊 和 差 错 产 生 的 可 能 性, 使 之 能 够 保 持 持 续 有 效 的 业 务 运 作, 从 而 最 终 保 证 会 计 报 表 真 实 的 反 映 了 公 司 经 营 管 理 的 全 貌 (2) 授 权 与 审 批 公 司 及 公 司 各 部 门 职 责 明 确 规 定 了 授 权 批 准 的 范 围 层 次 程 序 责 任 等 相 关 内 容, 公 司 内 部 的 各 级 管 理 人 员 必 须 按 照 授 权 范 围 行 使 相 应 职 权, 经 办 人 员 在 授 权 范 围 内 办 理 经 济 业 务 公 司 建 立 了 公 司 组 织 结 构 职 能 图 和 业 务 授 权 表, 建 立 岗 位 说 明 书, 制 定 业 务 流 程 手 册, 建 立 了 健 全 的 内 部 控 制 系 统 公 司 在 交 易 授 权 方 面 按 交 易 金 额 的 大 小 以 及 交 易 性 质 划 分 了 两 种 层 次 的 交 易 授 权 即 一 般 授 权 和 特 别 授 权 对 于 一 般 性 交 易 如 购 销 业 务 费 用 报 销 业 务 等 采 取 了 各 职 能 部 门 负 责 人 财 务 总 监 总 经 理 分
级 审 批 制 度, 以 确 保 各 类 业 务 按 程 序 进 行 对 于 非 常 规 性 交 易 事 件, 如 收 购 重 大 资 本 支 出 和 股 票 发 行 等 重 大 交 易 事 项 由 董 事 会 审 议 并 报 股 东 大 会 审 批 通 过 对 不 同 交 易 的 性 质 进 行 不 同 级 别 的 授 权, 有 效 地 控 制 了 授 权 与 审 批 风 险 (3) 预 算 管 理 控 制 公 司 正 逐 步 建 立 和 完 善 内 部 预 算 制 度, 全 面 反 映 经 济 活 动 情 况, 及 时 提 供 经 济 活 动 中 的 重 要 信 息, 分 析 经 营 管 理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提 出 改 进 意 见, 增 强 内 部 管 理 的 时 效 性 和 针 对 性 (4) 人 力 资 源 控 制 公 司 建 立 和 实 施 了 科 学 的 聘 用 培 训 轮 岗 考 核 奖 惩 晋 升 淘 汰 等 人 事 管 理 制 度 制 定 业 务 人 员 工 作 规 范, 保 证 业 务 人 员 胜 任 相 应 的 工 作 经 营 管 理 中, 为 了 防 止 错 误 或 舞 弊 行 为 的 发 生, 建 立 了 岗 位 责 任 制, 在 采 购 销 售 存 货 管 理 会 计 等 各 个 环 节 都 制 定 了 较 为 详 细 的 职 责 划 分 程 序 公 司 对 不 同 岗 位 的 职 责 进 行 合 理 的 划 分, 对 经 济 业 务 相 互 牵 制, 有 效 的 防 止 了 差 错 和 舞 弊 行 为 的 发 生 (5) 办 公 系 统 控 制 公 司 运 用 信 息 技 术 手 段 建 立 内 部 控 制 系 统, 通 过 实 施 OA 办 公 平 台 减 少 和 消 除 人 为 操 纵 因 素, 确 保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实 施 ; 同 时 加 强 了 对 信 息 系 统 开 发 与 维 护 数 据 输 入 与 输 出 文 件 储 存 与 保 管 网 络 安 全 等 方 面 的 控 制 (6) 销 售 与 收 款 公 司 按 照 本 行 业 销 售 与 收 款 业 务 的 流 程 的 特 点, 设 置 相 应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公 司 销 售 和 应 收 业 务 经 过 了 销 售 部 财 务 部 和 总 经 理 等 各 个 部 门 和 诸 多 相 关 人 员, 应 用 相 互 制 约 相 互 独 立 的 管 理 机 制, 从 而 保 障 了 经 济 业 务 的 完 整 准 确 和 真 实 对 于 应 收 款 项 的 坏 账 准 备, 公 司 能 够 依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时 足 额 提 取 (7) 采 购 与 付 款 公 司 有 严 格 的 采 购 验 收 和 付 款 操 作 和 控 制 流 程, 采 购 项 目 实 施 通 过 供 应 管 理 部 认 证, 采 购 履 行 部 实 施, 将 认 证 和 执 行 分 开, 有 效 地 避 免 了 采 购 舞 弊 行 为 的 发 生 公 司 的 采 购 和 付 款 业 务 主 要 分 为 生 产 物 料 和 非 生 产 物 料 的 采 购, 对 生 产 物 料 的 采 购 业 务 的 控 制, 要 经 过 计 划 和 采 购 部 供 应 管 理 部 和 财 务 部 总 经 理 等 各 个 环 节 的 牵 制, 保 障 了 采 购 和 付 款 业 务 的 真 实 准 确 合 理 和 完 整
(8) 资 产 保 护 公 司 建 立 了 一 系 列 对 各 项 资 产 的 采 购 保 管 使 用 维 护 和 处 置 的 制 度 和 程 序, 依 照 相 关 制 度 和 业 务 指 导 书 对 各 项 资 产 的 购 入 保 管 使 用 维 护 和 处 置 进 行 管 理, 使 资 产 的 安 全 有 了 根 本 的 保 证 采 取 定 期 盘 点 财 产 记 录 账 实 核 对 财 产 保 险 等 措 施, 严 格 限 制 未 经 授 权 的 人 员 对 实 物 资 产 的 直 接 接 触, 确 保 了 各 种 财 产 安 全 完 整 固 定 资 产 是 企 业 组 织 生 产 的 主 要 设 备, 为 了 加 强 对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的 管 理, 公 司 对 固 定 资 产 的 取 得 异 动 处 置 和 报 废 都 制 定 了 一 系 列 严 格 的 内 控 措 施 公 司 行 政 部 和 设 备 部 负 责 固 定 资 产 的 实 物 管 理, 公 司 各 部 门 和 驻 外 机 构 都 专 门 设 置 了 部 门 资 产 管 理 员, 公 司 员 工 个 人 使 用 的 资 产 由 个 人 负 责, 部 门 公 共 资 产 由 专 员 负 责, 公 司 公 共 资 产 由 行 政 部 专 员 负 责 (9) 职 工 福 利 薪 酬 公 司 的 工 资 和 福 利 管 理 主 要 由 人 力 资 源 部 负 责, 公 司 工 资 的 计 算 和 支 付 有 相 关 的 制 度 作 为 依 据, 在 经 过 人 力 资 源 部 的 考 核 和 计 算 财 务 部 的 复 核 与 代 扣 代 缴 及 发 放 形 成 了 一 个 完 整 的 循 环, 从 而 保 证 了 该 项 业 务 的 正 确 性 和 真 实 性 (10) 生 产 与 品 质 管 理 的 控 制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ISO9001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进 行 质 量 的 控 制 和 管 理, 通 过 了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认 证 的 换 证 和 年 审, 不 断 提 升 产 品 品 质 产 品 质 量 管 理 方 面, 公 司 推 行 全 面 全 员 全 过 程 的 质 量 管 理 公 司 通 过 启 用 ERP 系 统 中 的 质 量 管 理 子 系 统, 提 高 了 工 作 效 率, 增 强 了 质 量 管 理 过 程 控 制 的 规 范 性 财 务 部 门 定 期 依 据 生 产 部 门 的 记 录 进 行 工 资 核 算 费 用 分 摊 和 成 本 计 算 此 外, 公 司 的 供 应 商 管 理 模 式 确 保 产 品 选 用 优 质 的 电 子 元 器 件 并 结 合 完 善 的 质 量 保 障 体 系, 确 保 了 产 品 具 有 较 高 的 质 量 水 平 (11) 投 资 筹 资 及 对 外 担 保 公 司 的 筹 资 和 投 资 决 策 在 严 格 遵 守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和 相 关 规 定 的 前 提 下, 充 分 考 虑 公 司 的 资 本 结 构 和 实 际 需 要 筹 投 资 及 对 外 担 保 根 据 公 司 总 经 理 工 作 细 则 公 司 章 程 和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的 权 限 规 定 由 总 经 理 董 事 长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依 据 各 自 权 限 批 准 执 行, 公 司 财 务 部 门 在 总 经 理 董 事 长 和 董 事 会 的 安 排 下 合 理 筹 集 资 金 和 使 用 资 金 公 司 采 用 稳 健 的 财 务 战 略, 财 务 结 构 比 较
稳 定, 资 产 负 债 率 较 低, 财 务 风 险 小 (12) 关 联 方 交 易 根 据 公 司 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公 司 制 定 了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明 确 关 联 交 易 的 内 容 ; 关 联 交 易 的 定 价 原 则 ; 严 格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程 序 和 审 批 权 限, 做 到 了 关 联 交 易 的 公 平 和 公 允 性, 有 效 地 维 护 股 东 和 公 司 的 利 益 (13)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为 了 确 保 募 集 资 金 的 安 全, 公 司 制 定 了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对 募 集 资 金 的 存 放 使 用 监 管 制 定 了 严 格 的 规 定 募 集 资 金 专 款 专 用, 公 司 不 得 将 募 集 资 金 用 于 委 托 理 财 质 押 贷 款 抵 押 贷 款 委 托 贷 款 或 其 他 变 相 改 变 募 集 资 金 用 途 的 投 资 禁 止 对 公 司 有 实 际 控 制 权 的 个 人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及 其 关 联 人 占 用 募 集 资 金 (14) 信 息 披 露 控 制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三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规 定 董 事 长 为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第 一 责 任 人, 董 事 会 秘 书 为 信 息 披 露 工 作 主 要 责 任 人, 负 责 管 理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公 司 董 事 会 办 公 室 为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的 日 常 管 理 部 门, 由 董 事 会 秘 书 直 接 领 导 董 事 会 秘 书 是 投 资 者 关 系 活 动 的 负 责 人, 做 到 了 未 经 董 事 会 秘 书 同 意, 任 何 人 不 得 进 行 投 资 者 关 系 活 动, 不 得 泄 露 公 司 未 公 开 信 息 ( 四 ) 信 息 与 沟 通 公 司 建 立 了 有 效 的 沟 通 渠 道 和 机 制, 使 管 理 层 就 员 工 职 责 和 控 制 责 任 能 够 进 行 有 效 沟 通 沟 通 的 充 分 性 使 员 工 能 够 有 效 地 履 行 其 职 责, 与 客 户 供 应 商 监 管 者 和 其 他 外 部 人 士 的 有 效 沟 通, 使 管 理 层 面 对 各 种 变 化 能 够 及 时 适 当 地 采 取 进 一 步 行 动 在 内 部 信 息 沟 通 方 面, 公 司 通 过 SAP 系 统 及 OA 办 公 自 动 化 系 统, 及 时 传 递 内 部 的 任 命 制 度 文 件 等 各 项 需 要 及 时 传 递 的 内 容, 实 现 了 内 部 管 理 沟 通 的 及 时 完 整 和 内 部 信 息 资 源 的 共 享, 从 而 提 高 了 公 司 管 理 的 效 率, 降 低 了 公 司 管 理 的 成 本 公 司 各 相 关 职 能 部 门 按 照 自 身 职 能 收 集 信 息 每 月 定 期 向 主 管 领 导 汇 报 当 期 数 据 信 息, 并 且 提 供 综 合 性 的 统 计 数 据 和 分 析 报 告, 使 公 司 管 理 层 能 及 时 了 解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状 况, 为 公 司 决 策 管 理 提 供 依 据 公 司 管 理 层 每 月 召 开 月 度 总 经 理 办 公 会, 就 当 月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物 资 采 购 技 术 开 发 资 金 运 转 等 各 方 面 情 况 及 时
进 行 汇 总 分 析, 结 合 市 场 情 况 进 一 步 布 置 下 个 月 工 作 ( 五 ) 内 部 监 督 公 司 认 真 学 习 和 贯 彻 监 管 机 构 下 发 的 各 类 文 件, 董 事 会 对 照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股 票 上 市 规 则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章 制 度 的 规 定, 本 着 勤 勉 尽 责 严 格 自 律 诚 实 守 信, 对 股 东 负 责 的 态 度, 及 时 组 织 董 事 监 事 高 管 人 员 及 相 关 部 门 对 监 管 机 构 的 各 项 文 件 进 行 认 真 的 学 习 研 究 和 讨 论 公 司 董 事 会 战 略 发 展 委 员 会 主 要 负 责 对 公 司 长 期 发 展 战 略 和 重 大 投 资 决 策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对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履 职 情 况 进 行 检 查, 同 时 审 查 了 公 司 绩 效 考 核 工 资 奖 金 发 放 及 福 利 发 放 情 况 ;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主 要 负 责 对 公 司 董 事 和 经 理 人 员 的 人 选 选 择 标 准 和 程 序 进 行 选 择 并 提 出 意 见 或 建 议 ;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和 独 立 董 事 工 作 制 度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要 求, 勤 勉 尽 职, 积 极 参 加 各 次 董 事 会 和 股 东 大 会, 深 入 了 解 公 司 发 展 及 经 营 状 况, 对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等 重 大 事 项 发 表 了 独 立 意 见 ; 公 司 监 事 会 对 董 事 全 体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行 为 以 及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进 行 监 督 及 检 查 公 司 董 事 会 各 专 门 委 员 会 独 立 董 事 和 监 事 会 共 同 对 公 司 决 策 的 科 学 性 和 规 范 性 起 到 了 积 极 作 用, 促 进 了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的 逐 步 完 善, 维 护 了 公 司 的 整 体 利 益 和 全 体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公 司 内 部 审 计 工 作 由 董 事 会 下 设 审 计 委 员 会 负 责 领 导, 审 计 部 负 责 内 部 审 计 日 常 工 作, 并 对 审 计 委 员 会 负 责 审 计 部 按 照 审 计 委 员 会 批 准 的 内 部 审 计 计 划, 对 公 司 各 部 门 进 行 定 期 或 不 定 期 审 计, 保 证 公 司 各 项 制 度 的 贯 彻 落 实 公 司 的 内 部 审 计 分 为 例 行 审 计 和 专 项 审 计 例 行 审 计 是 指 公 司 对 建 立 与 实 施 内 部 控 制 的 情 况 进 行 常 规 持 续 的 监 督 检 查 ; 专 项 审 计 是 指 在 公 司 发 展 战 略 组 织 结 构 经 营 活 动 业 务 流 程 等 发 生 较 大 调 整 或 变 化 的 情 况 下, 或 就 公 司 管 理 层 关 注 的 重 大 事 项,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某 一 个 或 者 某 些 方 面 进 行 有 针 对 性 的 监 督 检 查, 专 项 审 计 的 范 围 和 频 率 根 据 风 险 评 估 结 果 以 及 日 常 审 计 的 有 效 性 等 予 以 确 定 公 司 正 着 力 加 强 内 部 审 计 的 监 督 工 作, 持 续 推 动 公 司 内 部 审 计 从 事 后 事 中 审 计 向 全 过 程 审 计 转 变, 加 快 实 现 内 部 审 计 由 财 务 审 计 向 风 险 导 向 审 计 转 变 ; 由 发 现 型 符 合 型 审 计
向 预 防 型 增 值 型 审 计 转 变 公 司 通 过 以 上 举 措 优 化 了 公 司 的 治 理 结 构, 为 本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和 有 效 执 行 提 供 了 良 好 的 环 境 二 麦 迪 电 气 对 内 部 控 制 的 自 我 评 价 公 司 目 前 建 立 了 较 完 善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和 内 部 控 制 体 系, 符 合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的 要 求, 能 够 适 应 公 司 现 行 管 理 的 要 求 和 公 司 发 展 的 需 要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严 格 有 效, 对 控 制 和 防 范 经 营 管 理 风 险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促 使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和 健 康 发 展 起 到 了 积 极 的 促 进 作 用 ; 能 保 障 公 司 所 属 财 产 物 资 的 安 全 完 整 ; 能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和 格 式 要 求,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及 时 地 报 送 和 披 露 信 息, 确 保 公 开 公 平 公 正 地 对 待 所 有 投 资 者, 切 实 保 护 公 司 和 股 东 的 利 益 三 保 荐 机 构 对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的 核 查 意 见 国 金 证 券 在 2014 年 度 对 麦 迪 电 气 的 持 续 督 导 期 间 内, 主 要 通 过 :1 查 阅 麦 迪 电 气 的 各 项 业 务 制 度 及 管 理 制 度, 三 会 会 议 资 料, 信 息 披 露 文 件, 各 类 原 始 凭 证 等 ;2 与 麦 迪 电 气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内 部 审 计 人 员 及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律 师 事 务 所 进 行 沟 通 ;3 查 阅 分 析 麦 迪 电 气 内 控 制 度 安 排, 从 内 部 控 制 环 境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建 立 及 其 实 施 情 况 内 部 控 制 的 监 督 等 方 面, 对 麦 迪 电 气 的 内 部 控 制 合 规 性 和 有 效 性 进 行 了 核 查 论 证 经 核 查, 国 金 证 券 认 为, 麦 迪 电 气 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较 为 健 全, 现 有 的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和 执 行 情 况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证 券 监 管 部 门 的 要 求 ; 麦 迪 电 气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与 企 业 业 务 经 营 及 管 理 相 关 的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 麦 迪 电 气 的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基 本 反 映 了 其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建 设 及 运 行 情 况
( 本 页 无 正 文, 为 国 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关 于 麦 克 奥 迪 ( 厦 门 ) 电 气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的 专 项 核 查 意 见 之 签 章 页 ) 保 荐 代 表 人 签 名 : 年 月 日 王 强 林 年 月 日 庄 海 峻 保 荐 机 构 : 国 金 证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盖 章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