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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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缇菱 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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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物 联 培 字 号 各 有 关 单 位 : 为 适 应 国 家 一 带 一 路 战 略 实 施 和 物 流 产 业 转 型 升 级 对 人 才 的 新 要 求, 确 保 物 流 采 购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有 序 衔 接 和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参 照 国 际 惯 例,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 以 下 简 称 中 物 联 ) 经 研 究 决 定, 以 物 流 师 和 采 购 师 国 家 职 业 标 准 为 基 础, 依 托 中 物 联 物 流 采 购 职 业 能 力 知 识 和 组 织 体 系, 开 展 物 流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认 证 工 作, 并 对 考 试 合 格 的 人 员 颁 发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和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1
2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四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证 书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分 别 为 中 级 高 级 和 注 册 级 请 各 有 关 单 位 按 照 通 知 要 求 做 好 相 关 培 训 和 考 试 工 作, 具 体 安 排 另 行 通 知 附 件 :1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认 证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2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认 证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二 〇 一 六 年 二 月 二 十 二 日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2016 年 2 月 22 日 印 发 2
3 附 件 1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促 进 物 流 产 业 发 展, 规 范 物 流 人 才 培 养 工 作, 建 立 和 完 善 物 流 行 业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认 证 体 系, 以 物 流 师 国 家 职 业 标 准 为 基 础, 根 据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知 识 体 系 和 国 家 相 关 管 理 条 例,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从 事 物 流 及 相 关 行 业 的 从 业 人 员 第 三 条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认 证 ( 以 下 简 称 本 认 证 ) 共 分 为 初 级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第 二 章 组 织 管 理 第 四 条 为 确 保 本 认 证 工 作 的 规 范 有 序, 认 证 过 程 的 严 谨 透 明, 经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批 准 成 立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认 证 专 家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专 家 委 员 会 ) 专 家 委 员 会 将 对 本 认 证 工 作 进 行 指 导 和 监 督 第 五 条 由 专 家 委 员 会 负 责 修 订 标 准 编 审 教 材 审 定 考 试 大 纲 确 定 考 试 命 题 原 则 开 展 能 力 测 评 等 工 作 第 六 条 为 保 证 本 认 证 工 作 的 顺 利 进 行, 根 据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章 程, 成 立 物 流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认 证 管 理 办 公 室 ( 以 3
4 下 简 称 管 理 办 公 室 ) 负 责 本 办 法 的 组 织 实 施, 开 展 认 证 的 具 体 工 作, 管 理 办 公 室 设 在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教 育 培 训 部 第 七 条 本 认 证 的 培 训 中 心, 须 经 专 家 委 员 会 审 核 并 由 管 理 办 公 室 授 权, 培 训 中 心 按 照 本 办 法 组 织 实 施 本 地 区 的 培 训 工 作, 管 理 办 公 室 有 权 对 授 权 培 训 机 构 所 开 展 的 相 关 培 训 活 动 进 行 监 督 第 八 条 根 据 本 认 证 考 试 工 作 需 要, 管 理 办 公 室 在 各 地 设 立 考 试 中 心, 考 试 中 心 按 照 本 办 法 组 织 实 施 本 地 区 的 考 生 资 格 审 核 汇 总 以 及 考 试 组 织 工 作 第 九 条 各 培 训 中 心 和 考 试 中 心, 应 自 觉 接 受 管 理 办 公 室 的 管 理 监 督 和 检 查 第 三 章 考 试 等 级 与 申 报 条 件 第 十 条 初 级 (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 ( 一 ) 中 专 ( 含 职 高 ) 物 流 类 专 业 毕 业 生 ( 含 在 校 应 届 毕 业 生 ); ( 二 ) 高 中 及 以 上 学 历 毕 业 且 从 事 物 流 相 关 工 作 满 一 年 者 ; ( 三 ) 中 专 ( 含 职 高 ) 及 以 下 学 历 非 物 流 类 专 业 毕 业 生 经 培 训 并 取 得 合 格 证 书 者 第 十 一 条 助 理 级 (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 ( 一 ) 经 助 理 级 正 规 培 训 达 规 定 标 准 学 时 数, 并 取 得 合 格 证 书 者 ; ( 二 ) 连 续 从 事 本 职 业 或 相 关 职 业 5 年 以 上 者 ; ( 三 ) 具 有 相 关 专 业 大 专 学 历 者 4
5 第 十 二 条 中 级 (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 ( 一 ) 取 得 本 认 证 助 理 级 证 书 后, 连 续 从 事 本 职 业 工 作 3 年 以 上, 经 中 级 正 规 培 训 达 规 定 标 准 学 时 数, 并 取 得 合 格 证 书 者 ; ( 二 ) 取 得 助 理 级 证 书 后, 连 续 从 事 本 职 业 工 作 5 年 以 上 者 ; ( 三 ) 取 得 大 专 院 校 物 流 专 业 学 历 的 毕 业 生, 连 续 从 事 本 职 业 工 作 满 3 年 者 ; ( 四 ) 取 得 相 关 专 业 学 士 学 位 者 第 十 三 条 高 级 ( 具 备 以 下 条 件 之 一 ) ( 一 ) 取 得 中 级 证 书 后, 连 续 从 事 本 职 业 工 作 3 年 以 上, 经 本 职 业 高 级 正 规 培 训 达 标 准 时 数, 并 取 得 合 格 证 书 者 ; ( 二 ) 取 得 中 级 证 书 后, 连 续 从 事 本 职 业 工 作 5 年 以 上 者 ; ( 三 ) 取 得 相 关 专 业 学 士 学 位, 连 续 从 事 本 职 业 或 相 关 职 业 3 年 以 上 者 ; ( 四 ) 取 得 相 关 专 业 硕 士 学 位 者 第 四 章 培 训 与 考 试 第 十 四 条 本 认 证 实 行 考 培 分 离 原 则 第 十 五 条 本 认 证 坚 持 统 一 标 准 统 一 教 材 统 一 培 训 统 一 考 试 统 一 阅 卷 统 一 认 证 的 原 则 第 十 六 条 初 级 考 试 内 容 分 为 基 础 理 论 知 识 和 实 践 能 力 两 部 分, 采 用 卷 面 考 试 或 智 能 化 考 试 的 方 式 第 十 七 条 助 理 级 考 试 内 容 分 为 基 础 理 论 知 识 和 实 践 能 力 两 部 5
6 分, 采 用 卷 面 考 试 或 智 能 化 考 试 的 方 式 第 十 八 条 中 级 考 试 内 容 分 为 系 统 知 识 和 实 践 能 力 两 部 分, 采 用 卷 面 考 试 或 智 能 化 考 试 的 方 式 第 十 九 条 高 级 考 试 的 内 容 分 为 综 合 知 识 和 实 践 能 力 两 部 分 综 合 知 识 采 用 卷 面 考 试 或 智 能 化 考 试 的 方 式, 实 践 能 力 采 用 能 力 测 评 方 式 第 二 十 条 本 认 证 为 统 一 考 试, 每 年 两 次, 时 间 分 别 安 排 在 五 月 第 三 周 的 周 日 十 一 月 第 二 周 的 周 日 鉴 于 智 能 化 考 试 的 优 势 和 特 点, 报 考 人 数 达 到 一 定 数 量 的 考 试 中 心, 除 统 考 时 间 外, 可 向 管 理 办 公 室 提 交 申 请, 增 加 智 能 化 考 试 场 次 第 五 章 证 书 颁 发 第 二 十 一 条 考 试 结 束, 管 理 办 公 室 统 一 组 织 对 考 生 试 卷 进 行 评 分, 审 查 相 关 材 料, 并 对 考 试 合 格 人 员 相 关 情 况 进 行 汇 总 第 二 十 二 条 证 书 由 管 理 办 公 室 制 作, 并 加 盖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印 章, 证 书 实 行 全 国 统 一 编 号, 并 可 通 过 登 录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教 育 认 证 网 ( 进 行 查 询 第 二 十 三 条 管 理 办 公 室 将 证 书 配 发 至 考 试 中 心 考 试 中 心 收 到 证 书 后, 应 及 时 通 知 相 关 培 训 中 心 或 学 员 本 人 领 取 第 二 十 四 条 证 书 将 逐 步 实 行 年 审 制 度, 具 体 办 法 另 行 规 定 第 六 章 费 用 第 二 十 五 条 本 认 证 费 用 包 括 培 训 费 考 试 费 和 认 证 费 6
7 第 二 十 六 条 培 训 费 用 实 行 全 国 统 一 指 导 收 费 标 准, 具 体 如 下 : ( 一 ) 助 理 级 培 训 费 为 1600 元 / 人 ; ( 二 ) 中 级 培 训 费 为 2100 元 / 人 ; ( 三 ) 高 级 培 训 费 为 4800 元 / 人 第 二 十 七 条 初 级 考 试 费 为 160 元 / 人,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三 个 级 别 的 考 试 费 均 为 300 元 / 人 第 二 十 八 条 高 级 能 力 测 评 费 为 1200 元 / 人 第 二 十 九 条 初 级 认 证 费 为 100 元 / 人, 助 理 级 中 级 和 高 级 三 个 级 别 的 认 证 费 均 为 200 元 / 人 第 七 章 附 则 第 三 十 条 本 办 法 的 最 终 解 释 权 属 管 理 办 公 室 第 三 十 一 条 本 办 法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生 效 7
8 附 件 2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提 高 国 内 采 购 管 理 人 员 的 职 业 能 力 素 质 和 业 务 水 平, 加 强 对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认 证 工 作 的 管 理, 以 采 购 师 国 家 职 业 标 准 为 基 础, 根 据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知 识 体 系 和 国 家 相 关 管 理 条 例, 制 定 本 办 法 第 二 条 本 办 法 适 用 于 各 类 单 位 中 从 事 采 购 管 理 工 作 的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和 所 有 参 与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认 证 工 作 的 培 训 考 试 机 构 及 个 人 第 三 条 为 确 保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认 证 工 作 的 规 范 有 序, 认 证 过 程 的 严 谨 透 明, 经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批 准 成 立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认 证 专 家 委 员 会 ( 以 下 简 称 专 家 委 员 会 ) 第 四 条 专 家 委 员 会 将 对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认 证 工 作 进 行 指 导 和 监 督, 并 负 责 修 订 标 准 编 审 教 材 审 定 考 试 大 纲 确 定 考 试 命 题 原 则 开 展 能 力 测 评 等 工 作 第 五 条 为 保 证 本 认 证 工 作 的 顺 利 进 行, 根 据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章 程, 成 立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认 证 管 理 办 公 室 ( 以 下 简 称 管 理 办 公 室 ) 负 责 本 办 法 的 组 织 和 实 施, 开 展 认 证 的 具 8
9 体 相 关 工 作 管 理 办 公 室 设 在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教 育 培 训 部 第 二 章 能 力 等 级 认 证 原 则 第 六 条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认 证 将 按 照 国 际 惯 例 由 行 业 组 织 进 行 认 证, 并 借 鉴 和 参 照 相 关 国 际 认 证 的 通 行 方 式, 结 合 ITC 供 应 链 管 理 国 际 资 格 认 证 共 同 开 展 第 七 条 以 提 高 参 加 认 证 的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专 业 实 践 能 力 为 主 导 方 向 第 八 条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认 证 坚 持 考 培 分 离 和 统 一 标 准 统 一 教 材 统 一 培 训 统 一 考 试 统 一 阅 卷 统 一 认 证 的 原 则 第 三 章 认 证 级 别 与 申 报 第 九 条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认 证 共 分 为 三 个 级 别, 依 次 为 : 中 级 高 级 注 册 级 参 加 认 证 的 人 员 只 能 逐 级 申 报 各 级 别 申 报 资 格 均 要 求 申 报 人 有 大 专 及 以 上 学 历 一 年 以 上 相 关 工 作 经 历 第 十 条 申 报 人 员 范 围 为 现 从 事 采 购 管 理 及 相 关 工 作 的 人 员 拟 从 事 采 购 管 理 及 相 关 工 作 的 在 职 人 员 和 大 专 以 上 院 校 在 校 应 届 毕 业 生 第 十 一 条 参 加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认 证 的 人 员 须 提 供 以 下 材 料 : ( 一 ) 居 民 身 份 证 或 其 它 由 公 安 机 关 颁 发 的 有 效 身 份 证 件 复 印 件 ; 9
10 ( 二 ) 学 历 证 明 复 印 件 或 学 生 证 复 印 件 ; ( 三 ) 由 所 在 单 位 开 具 的 工 作 经 历 证 明 或 所 在 院 系 开 具 的 应 届 毕 业 生 证 明 ; ( 四 ) 填 写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认 证 考 试 报 名 表 第 十 二 条 参 加 考 试 的 人 员 可 直 接 向 当 地 授 权 考 试 中 心 报 名, 也 可 将 材 料 提 供 给 授 权 培 训 中 心 由 培 训 中 心 代 为 办 理 报 名 第 十 三 条 各 地 授 权 考 试 中 心 负 责 对 本 地 区 参 加 考 试 的 人 员 资 格 进 行 审 核, 专 家 委 员 会 具 有 对 报 名 资 格 的 最 终 审 查 权 第 四 章 培 训 与 考 试 第 十 四 条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认 证 的 培 训 机 构, 须 经 专 家 委 员 会 审 核 并 由 管 理 办 公 室 授 权 管 理 办 公 室 有 权 对 授 权 培 训 机 构 所 开 展 的 相 关 培 训 活 动 进 行 监 督 按 照 考 培 分 离 的 原 则, 培 训 机 构 不 得 组 织 和 参 与 考 试 的 任 何 工 作 第 十 五 条 全 国 采 用 统 一 的 培 训 教 材 各 级 别 培 训 课 程 设 置 及 内 容, 参 考 ITC(UNCTAD/WTO) 供 应 链 管 理 国 际 资 格 认 证 的 相 关 课 程 及 内 容 培 训 大 纲 和 辅 导 材 料 由 专 家 委 员 会 统 一 审 定, 由 管 理 办 公 室 发 行 第 十 六 条 参 加 培 训 授 课 的 教 师, 须 经 专 家 委 员 会 进 行 资 质 审 核 并 在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联 合 会 备 案 第 十 七 条 鉴 于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认 证 体 系 和 内 容 比 较 系 统 且 相 对 独 立, 建 议 参 加 认 证 的 人 员 根 据 情 况 接 受 相 应 的 培 训 第 十 八 条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认 证 的 考 试 中 心 由 管 理 10
11 办 公 室 授 权 设 立, 负 责 当 地 的 考 试 组 织 工 作, 原 则 上 每 省 只 设 立 一 家 考 试 中 心 按 照 考 培 分 离 原 则, 考 试 中 心 不 得 组 织 与 认 证 相 关 的 一 切 培 训 第 十 九 条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认 证 实 行 全 国 统 一 考 试, 由 认 证 专 家 委 员 会 统 一 命 题, 并 集 中 统 一 阅 卷 每 年 举 行 两 次 全 国 统 考, 时 间 为 每 年 五 月 第 三 周 周 六 和 十 一 月 第 二 周 周 六 第 二 十 条 中 级 和 高 级 考 试 方 式 为 闭 卷 书 面 考 试 或 智 能 化 考 试 注 册 级 别 考 试 方 式 为 闭 卷 书 面 考 试 或 智 能 化 考 试 和 专 业 能 力 测 评 第 二 十 一 条 考 试 成 绩 合 格 的, 由 当 地 考 试 中 心 负 责 通 知 考 生 考 试 成 绩 可 通 过 登 录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教 育 认 证 网 (http: // 进 行 查 询 第 五 章 证 书 取 得 证 书 颁 发 与 管 理 第 二 十 二 条 要 取 得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认 证 相 应 级 别 证 书, 必 须 逐 级 参 加 相 应 的 考 试 且 成 绩 合 格 第 二 十 三 条 各 相 应 级 别 证 书 的 取 得, 还 可 以 通 过 ITC 供 应 链 管 理 国 际 资 格 认 证 后 向 专 家 委 员 会 和 管 理 办 公 室 申 请 的 方 式 取 得 : ( 一 ) 取 得 ITC 供 应 链 管 理 国 际 资 格 证 书 者, 可 申 请 中 级 证 书 ; ( 二 ) 取 得 ITC 供 应 链 管 理 国 际 资 格 高 级 证 书 者, 可 申 请 高 级 证 书 ; ( 三 ) 取 得 ITC 供 应 链 管 理 国 际 文 凭 者, 可 申 请 参 加 注 册 级 别 能 力 测 评 11
12 第 二 十 四 条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能 力 等 级 各 级 别 证 书 由 专 家 委 员 会 根 据 采 购 从 业 人 员 职 业 资 质 标 准 统 一 颁 发 第 二 十 五 条 无 相 关 工 作 经 历 的 在 职 人 员 和 大 专 以 上 院 校 在 校 应 届 毕 业 生 参 加 采 购 中 级 考 试, 成 绩 合 格 后 颁 发 见 习 采 购 证 书 从 事 相 关 工 作 一 年 后 持 毕 业 证 单 位 证 明 和 见 习 采 购 证 书 向 当 地 考 试 培 训 中 心 提 交 换 取 中 级 证 书 申 请, 经 管 理 办 公 室 审 核 后 进 行 证 书 换 发 第 二 十 六 条 证 书 实 行 全 国 统 一 编 号, 由 管 理 办 公 室 统 一 制 定 证 书 编 码 并 注 册 备 案 可 通 过 登 录 中 国 物 流 与 采 购 教 育 认 证 网 ( 进 行 查 询 第 二 十 七 条 证 书 将 逐 步 实 行 年 审 制 度, 具 体 办 法 另 行 规 定 第 六 章 收 费 标 准 第 二 十 八 条 培 训 费 实 行 全 国 统 一 指 导 收 费 标 准 各 级 别 全 国 统 一 指 导 收 费 标 准 如 下 : ( 一 ) 中 级 全 部 培 训 课 程 指 导 收 费 标 准 为 2500 元 / 人 ; ( 二 ) 高 级 全 部 培 训 课 程 指 导 收 费 标 准 为 2800 元 / 人 ; ( 三 ) 注 册 级 别 全 部 培 训 课 程 指 导 收 费 标 准 为 3200 元 / 人 第 二 十 九 条 各 级 别 考 试 费 均 为 300 元 / 人 ; 第 三 十 条 各 级 别 等 级 认 证 费 均 为 200 元 / 人 第 七 章 附 则 第 三 十 一 条 本 办 法 的 最 终 解 释 权 属 管 理 办 公 室 第 三 十 二 条 本 办 法 自 发 布 之 日 起 生 效 12
18 上 报 该 学 期 新 生 数 据 至 阳 光 平 台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六 周 19 督 促 学 习 中 心 提 交 新 增 专 业 申 请 第 一 学 期 第 四 周 至 第 八 周 20 编 制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十 二 月 批 次 考 前 模 拟 题 第 一 学
1 安 排 组 织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网 上 考 前 辅 导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统 考 考 前 半 个 月 2 下 发 全 国 网 络 统 考 九 月 批 次 准 考 证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导 出 下 半 年 成 人 本 科 学 士 学 位 英 语 统 一 考 试 报 考 3 信 息 第 一 学 期 第 一 周 4 教 学 计 划 和 考 试 计 划 上 网,
编号:
编 号 :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实 施 方 案 ( 仅 适 用 于 企 业 特 有 行 业 特 有 工 种 ) 实 施 单 位 ( 公 章 ) 申 报 日 期 年 _ 月 日 1 企 业 内 高 技 能 人 才 培 养 评 价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申 报 表 项 目 名 称 等 级 项 目 性 质 课 时 申 报 单 位 联 系 人 通 讯 地 址 电 话 手 机 电
金 不 少 于 800 万 元, 净 资 产 不 少 于 960 万 元 ; (3) 近 五 年 独 立 承 担 过 单 项 合 同 额 不 少 于 1000 万 元 的 智 能 化 工 程 ( 设 计 或 施 工 或 设 计 施 工 一 体 ) 不 少 于 2 项 ; (4) 近 三 年 每 年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一 总 则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资 质 标 准 ( 一 ) 为 了 加 强 对 从 事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设 计 与 施 工 企 业 的 管 理, 维 护 建 筑 市 场 秩 序, 保 证 工 程 质 量 和 安 全, 促 进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结 合 建 筑 智 能 化 工 程 的 特 点, 制 定 本 标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根 据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管 理 条 例 和 建 设 工 程 勘 察 设 计 资 质 管 理 规 定, 制 定 本 标 准 一 总 则 ( 一 ) 本 标 准 包 括 工 程 勘 察 相 应 专 业 类 型 主 要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配 备 技 术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部 关 于 印 发 工 程 勘 察 资 质 标 准 的 通 知 建 市 [2013]9 号 各 省 自 治 区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北 京 市 规 划 委, 天 津 上 海 市 建 设 交 通 委, 重 庆 市 城 乡 建 设 委,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建 设 局, 总 后 基 建 营 房 部 工 程 局, 国 务 院 有 关 部 门 建 设 司,
<4D F736F F D20322EC9F3BACBC8CBD4B1D7CAB8F1D7A2B2E1B9DCC0EDB9E6B7B6B8BDB1ED2E646F63>
审 核 人 员 资 格 管 理 规 范 版 次 :F/0 附 表 1: QMS/EMS/OHSMS 管 理 体 系 审 核 员 通 用 要 求 申 请 条 件 初 次 综 合 素 质 考 核 越 级 晋 升 条 件 实 习 审 核 员 审 核 员 主 任 审 核 员 1. 高 等 教 育 : 大 学 本 科 以 上 学 历, 或 大 专 学 历 及 相 2. 工 作 1 : ; 3. 专 业 工 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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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1 国 际 中 药 专 业 高 级 技 术 职 称 评 审 条 件 及 报 名 材 料 一 系 列 ( 一 ) 中 1 高 级 专 科 ( 副 ) 高 级 专 科 ( 副 ) 1 取 得 中 专 科 职 称 后, 独 立 从 事 中 临 床 实 践 5 年 以 上 2 取 得 中 博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2 年 以 上 3 取 得 中 硕 士 学 位 后, 临 床 实 践 7
鄂考院﹝2016﹞2号
鄂 考 院 2016 2 号 湖 北 省 教 育 考 试 院 关 于 印 发 湖 北 省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社 会 助 学 专 业 登 记 管 理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各 主 考 学 校 助 学 机 构 : 高 等 教 育 自 学 考 试 是 个 人 自 学 社 会 助 学 和 国 家 考 试 相 结 合 的 高 等 教 育 形 式, 社 会 助 学 是 自 学 考 试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考试及换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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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学 出 版 社 科 学 出 版 社 前 言 本 书 是 针 对 普 通 高 等 院 校 经 济 类 和 工 商 管 理 类 本 科 专 业 财 务 管 理 学 的 教 学 需 求, 结 合 教 育 部 经 济 管 理 类 本 科 财 务 管 理 学 课 程 教 学 大 纲 编 写 而 成 的 本 书 执 笔 者 都 是 长 期 工 作 在 财 务 管 理 教 学 一 线 的 专 业 教 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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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 业 培 训 师 国 家 职 业 标 准 1. 职 业 概 况 1.1 职 业 名 称 企 业 培 训 师 1.2 职 业 定 义 指 能 够 结 合 经 济 技 术 发 展 和 就 业 要 求, 研 究 开 发 针 对 新 职 业 ( 工 种 ) 的 培 训 项 目, 以 及 根 据 企 业 生 产 经 营 需 要, 掌 握 并 运 用 现 代 培 训 理 念 和 手 段, 策 划 开 发 培
三门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清单公示
附 件 4 卢 氏 县 财 政 局 行 政 职 权 运 行 流 程 图 一 行 政 处 罚 类 1. 第 1 项 一 般 程 序 流 程 图 案 件 来 源 初 步 确 认 违 法 事 实, 责 令 停 止 违 法 行 为 县 财 政 局 立 案 审 批 综 合 股 登 记 立 案 调 查 取 证 不 予 立 案 综 合 股 撰 写 调 查 终 结 报 告 移 送 有 关 部 门 综 合 股 提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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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 京 市 中 医 管 理 局 二 一 五 年 四 月 ... 1... 18 2015... 30 京 中 医 政 字 [2014]160 号 1 2 一 充 分 认 识 中 医 健 康 乡 村 建 设 工 作 的 重 要 意 义 二 建 立 健 全 工 作 保 障 机 制 2014 12 15 三 做 好 工 作 启 动 的 准 备 事 宜 1 2014 12 15 5-10 2014 12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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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关 于 昂 华 ( 上 海 ) 自 动 化 工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二 〇 一 二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法 律 意 见 书 上 海 德 载 中 怡 律 师 事 务 所 上 海 市 银 城 中 路 168 号 上 海 银 行 大 厦 1705 室 (200120) 电 话 :8621-5012 2258 传 真 :8621-5012 2257
说 明 为 了 反 映 教 运 行 的 基 本 状 态, 为 校 和 院 制 定 相 关 政 策 和 进 行 教 建 设 与 改 革 提 供 据 依 据, 校 从 程 资 源 ( 开 类 别 开 量 规 模 ) 教 师 结 构 程 考 核 等 维 度, 对 2015 年 春 季 期 教 运 行 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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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农业厅发文红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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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各 地 各 部 门 ( 单 位 ) 各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要 高 度 重 视, 切 实 加 强 领 导, 精 心 组 织 实 施 要 根 据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在 深 入 调 查 研 究 广 泛 听 取 意 见 的 基 础 上, 研 究 提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人 事 厅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厅 文 件 桂 人 发 2009 42 号 关 于 印 发 广 西 壮 族 自 治 区 文 化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结 构 比 例 指 导 标 准 的 通 知 各 市 人 事 局 文 化 局, 区 直 各 部 门 ( 单 位 ): 根 据 人 事 部 印 发 的 事 业 单 位 岗 位 设 置 管 理 试 行 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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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系 统 整 体 操 作 流 程 简 述 3 ( 二 ) 系 统 中 各 角 色 操 作 功 能 说 明 5 1. 学 院 管 理 员 5 2. 教 学 院 长 8 3. 指 导 教 师 10 4. 答 辩 组 组 长 12 5. 学 生 12 6. 系 统 管 理 员 15 ( 一 ) 论 文 系 统 常 见 问 题 16 ( 二 ) 论 文 查 重 常 见 问 题 22 1 2 主
玉师院党〔2005〕 号
000005 玉 师 院 2015 142 号 签 发 人 : 王 力 宾 关 于 印 发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学 院 相 关 部 门 : 为 加 强 我 校 财 务 管 理, 进 一 步 规 范 预 算 管 理, 强 化 预 算 效 能, 保 证 预 算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经 学 校 研 究 决 定, 现 将 玉 溪 师 范 学 院 预 算 管
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文 件 校 教 发 2012 113 号 关 于 印 发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本 科 学 生 成 绩 管 理 办 法 的 通 知 各 相 关 单 位 : 现 将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本 科 学 生 成 绩 管 理 办 法 印 发 给 你 们, 请 遵 照 执 行 北 京 信 息 科 技 大 学 2012 年 12 月 17 日 1 北 京 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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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声 演 唱 方 向 培 养 方 案 一 培 养 目 标 本 方 向 要 求 学 生 德 智 体 美 全 面 发 展, 培 养 能 在 文 艺 团 体 从 事 声 乐 演 唱 及 能 在 艺 术 院 校 从 事 本 方 向 教 学 的 高 级 门 人 才 二 培 养 规 格 本 方 向 学 生 应 系 统 掌 握 声 乐 演 唱 方 面 的 理 论 和 技 能, 具 备 较 高 的 声 乐 演 唱
定 位 和 描 述 : 程 序 设 计 / 办 公 软 件 高 级 应 用 级 考 核 内 容 包 括 计 算 机 语 言 与 基 础 程 序 设 计 能 力, 要 求 参 试 者 掌 握 一 门 计 算 机 语 言, 可 选 类 别 有 高 级 语 言 程 序 设 计 类 数 据 库 编 程 类
全 国 计 算 机 等 级 考 试 调 整 方 案 2011 年 7 月, 教 育 部 考 试 中 心 组 织 召 开 了 第 五 届 全 国 计 算 机 等 级 考 试 (NCRE) 考 委 会 会 议, 会 议 完 成 NCRE 考 委 会 换 届 选 举, 并 确 定 了 下 一 步 改 革 和 发 展 的 目 标 在 新 的 历 史 时 期,NCRE 将 以 保 持 稳 定 为 前 提 以
2006年顺德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分数线
2014 年 顺 德 区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录 取 根 据 佛 山 市 办 提 供 的 考 生 数 据, 现 将 我 区 2014 年 高 中 阶 段 学 校 考 试 提 前 批 第 一 批 第 二 批 学 校 的 录 取 公 布 如 下 : 一 顺 德 一 中 录 取 分 第 1 志 愿, 总 分 585, 综 合 表 现 评 价 A, 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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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券 代 码 :002388 证 券 简 称 : 新 亚 制 程 公 告 编 号 :2016-053 深 圳 市 新 亚 电 子 制 程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6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公 告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和 完 整,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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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券 代 码 :002678 证 券 简 称 : 珠 江 钢 琴 公 告 编 号 :2015-038 广 州 珠 江 钢 琴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5 年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告 本 公 司 及 董 事 会 全 体 成 员 保 证 信 息 披 露 的 内 容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没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特 别 提 示 :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李 炎 斌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第 四 条 建 设 单 位 对 可 能 产 生 职 业 病 危 害 的 建 设 项 目, 应 当 依 照 本 办 法 向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申 请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的 备 案 审 核 审 查 和 竣 工 验 收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工 作 可
第 51 号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卫 生 三 同 时 监 督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已 经 2012 年 3 月 6 日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局 长 办 公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现 予 公 布, 自 2012 年 6 月 1 日 起 施 行 国 家 安 全 生 产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骆 琳 二 一 二 年 四 月 二 十 七 日 建 设 项 目 职 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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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的 政 策 与 行 动 2013 年 度 报 告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二 〇 一 三 年 十 一 月 100% 再 生 纸 资 源 目 录 前 言... 1 一 应 对 气 候 变 化 面 临 的 形 势... 3 二 完 善 顶 层 设 计 和 体 制 机 制... 4 三 减 缓 气 候 变 化... 8 四 适 应 气 候 变 化... 20
2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开 工 前 考 核 评 表 或 根 据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实 施 过 程 考 核 评 表 的 和 内 容 进 行 核 查 ; 3 现 场 抽 查 具 有 代 表 性 的 各 岗 位 人 员 ( 从 事
1.6 广 东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实 施 细 则 ( 试 行 ) 第 一 条 为 加 强 我 省 交 通 建 设 工 程 市 场 动 态 管, 健 全 行 业 的 督 管 体 系, 规 范 行 为, 提 高 工 作 质 量, 根 据 交 通 部 公 路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考 核 办 法 水 运 工 程 施 工 现 场 检 查 评 价 办 法 ( 试 行 ) 及
3 月 30 日 在 中 国 证 券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证 券 时 报 证 券 日 报 和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上 发 出 召 开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该 公 告 中 载 明 了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的 日 期 网 络 投 票 的 方 式 时 间 以 及 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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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政 法 大 学 2015 年 国 家 公 派 硕 士 研 究 生 项 目 实 施 方 案 〇 1 目 录 一 项 目 简 介... 1 二 选 派 计 划 及 要 求... 2 ( 一 ) 选 派 规 模 与 推 荐 指 标... 2 ( 二 ) 选 派 专 业 领 域... 2 ( 三 ) 留 学 单 位... 2 ( 四 ) 留 学 期 限... 2 ( 五 ) 资 助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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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 电 一 级 注 册 建 造 师 继 续 教 育 培 训 广 东 培 训 点 网 上 报 名 操 作 使 用 手 册 (2013 年 1 月, 第 一 版 ) 第 一 章 个 人 注 册 与 个 人 信 息 管 理 1. 个 人 注 册 ( 请 每 人 只 申 请 一 个 注 册 号, 如 果 单 位 批 量 报 班 单 位 帮 申 请 注 册, 不 需 个 人 再 注 册 ) 首 次 报 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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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于 做 好 2006 年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的 通 知 人 2006 21 号 各 院 ( 部 ), 行 政 有 关 部 门 : 根 据 省 教 育 厅 关 于 做 好 2006 年 高 等 学 校 教 师 资 格 认 定 工 作 的 通 知 ( 教 资 2006 2 号 ) 文 件 精 神, 结 合 我 校 实 际, 现 将 有 关 事 项 通 知 如 下 : 一 认 定 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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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 省 地 质 勘 查 技 术 院 岗 位 设 置 实 施 方 案 为 推 进 我 院 地 质 事 业 又 好 又 快 更 好 更 快 地 发 展, 促 进 院 人 力 资 源 优 化 配 置, 强 化 岗 位 职 责 与 竞 争 意 识, 不 断 提 高 职 工 队 伍 的 素 质, 早 日 实 现 建 成 全 国 一 流 勘 查 技 术 院 目 标, 根 据 人 事 部 关 于 印 发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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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深 刻 认 识 学 习 教 育 的 重 大 意 义 : - 3 - ( 二 ) 明 确 学 习 教 育 的 任 务 目 标 ( 三 ) 把 握 特 点 方 法 - 4 - ( 四 ) 坚 持 六 项 原 则 在 - 5 - ( 五 ) 着 力 解 决 问 题 - 6 - - 7 - - 8 - ( 一 ) 学 党 章 党 规, 进 一 步 明 确 党 员 标 准 树 立 行 为 规 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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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国 结 算 上 海 分 公 司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开 户 业 务 指 南 本 业 务 指 南 适 用 于 由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本 公 司 ) 负 责 受 理 的 特 殊 法 人 机 构 证 券 账 户 和 专 用 证 券 账 户 的 开 户 业 务 一 受 理 范 围 本 公 司 直 接 受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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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海 市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基 本 要 求 和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试 行 ) 上 海 市 学 位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二 O 一 二 年 三 月 一 公 共 卫 生 硕 士 专 业 学 位 论 文 的 概 述 学 位 论 文 是 对 研 究 生 进 行 科 学 研 究 或 承 担 专 门 技 术 工 作 的 全 面 训 练, 是 培 养 研 究 生 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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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节 能 风 力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第 一 章 总 则 第 一 条 为 进 一 步 提 高 中 节 能 风 力 发 电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公 司 ) 整 体 管 理 水 平, 确 保 战 略 目 标 落 实, 建 立 健 全 全 面 预 算 管 理 机 制, 根 据 中 央 企 业 财 务 预 算 管 理 暂 行 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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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 江 苏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苏 建 人 2016 295 号 省 住 房 城 乡 建 设 厅 省 人 力 资 源 社 会 保 障 厅 关 于 2016 年 度 全 国 房 地 产 经 纪 专 业 人 员 职 业 资 格 考 试 有 关 问 题 的 通 知 各 省 辖 市 建 设 局 ( 委 ) 房 产 局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技 术 标 资 信 标 初 步 审 查 明 细 表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投 标 函 未 按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填 写 漏 填 或 内 容 填 写 错 误 的 ; 不 同 投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由 同 一 台 电 脑 或 同 一 家 投 标 单
评 委 : 徐 岩 宇 - 个 人 清 标 评 审 明 细 表 评 审 因 素 序 号 投 标 单 位 清 标 评 审 1 深 圳 市 创 捷 科 技 有 限 合 格 2 四 川 川 大 智 胜 软 件 股 份 有 限 合 格 3 北 京 航 天 长 峰 科 技 工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合 格 4 深 圳 中 兴 力 维 技 术 有 限 合 格 5 深 圳 键 桥 通 讯 技 术 股 份 有
名 称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83001 环 境 科 学 1 生 物 学 仅 接 收 院 内 调 剂, 初 试 分 数 满 足 我 院 生 物 学 复 试 最 低 分 数 线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71300 生 态 学 5 生 态 学 或 生 物 学 生 命 科 学 学 院 040102
华 中 师 范 大 学 2016 年 接 收 校 内 外 优 秀 硕 士 研 究 生 调 剂 信 息 表 名 称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1 政 治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不 低 于 我 校 办 学 层 次 经 济 与 工 商 管 理 学 院 020105 世 界 经 济 学 1 经 济 学 类 毕 业 学 校 与 报 考 学 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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