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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anscription:

本 次 股 票 发 行 后 拟 在 创 业 板 市 场 上 市, 该 市 场 具 有 较 高 的 投 资 风 险 创 业 板 公 司 具 有 ` 个 业 绩 不 稳 定 经 营 风 险 高 退 市 风 险 大 等 特 点, 投 资 者 面 临 较 大 的 市 场 风 险 投 资 者 应 充 分 了 解 创 业 板 市 场 的 投 资 风 险 及 本 公 司 所 披 露 的 风 险 因 素, 审 慎 作 出 投 资 决 定 广 州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Guangzhou Great Power Energy&Technology Co.,ltd (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沙 湾 镇 市 良 路 ( 西 村 段 )912 号 )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西 四 环 南 路 55 号 7 号 楼 401)

广 州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发 行 股 票 类 型 :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每 股 面 值 : 发 行 股 数 : 1.00 元 不 超 过 2,100 万 股,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25%, 本 次 发 行 不 涉 及 老 股 转 让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 预 计 发 行 日 期 : 拟 上 市 的 证 券 交 易 所 :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签 署 日 期 : 14.87 元 2015 年 4 月 16 日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不 超 过 8,400 万 股 华 林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2015 年 4 月 15 日 1-1-1

重 要 声 明 发 行 人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个 别 和 连 带 的 法 律 责 任 发 行 人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发 行 人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以 及 保 荐 人 承 销 的 证 券 公 司 承 诺 因 发 行 人 及 其 他 信 息 披 露 资 料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发 行 和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承 诺 因 其 为 发 行 人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他 人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公 司 负 责 人 和 主 管 会 计 工 作 的 负 责 人 会 计 机 构 负 责 人 保 证 中 财 务 会 计 资 料 真 实 完 整 中 国 证 监 会 对 本 次 发 行 所 作 的 任 何 决 定 或 意 见, 均 不 表 明 其 对 发 行 人 的 盈 利 能 力 投 资 价 值 或 者 对 投 资 者 的 收 益 作 出 实 质 性 判 断 或 者 保 证 任 何 与 之 相 反 的 声 明 均 属 虚 假 不 实 陈 述 根 据 证 券 法 的 规 定,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的 变 化, 由 发 行 人 自 行 负 责 ; 投 资 者 自 主 判 断 发 行 人 的 投 资 价 值, 自 主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自 行 承 担 股 票 依 法 发 行 后 因 发 行 人 经 营 与 收 益 变 化 或 者 股 票 价 格 变 动 引 致 的 投 资 风 险 1-1-2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发 行 人 提 醒 投 资 者 特 别 关 注 下 述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此 外, 在 做 出 投 资 决 策 之 前, 发 行 人 请 投 资 者 认 真 阅 读 本 风 险 因 素 一 节 全 部 内 容 一 股 份 限 售 安 排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夏 信 德 承 诺 : 自 本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本 人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在 本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前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本 人 持 有 的 该 等 股 份 公 司 股 东 夏 仁 德 李 刚 金 铮 谢 祖 玲 徐 彬 广 州 铭 驰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承 诺 : 自 本 公 司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本 次 发 行 前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其 持 有 的 该 部 分 股 份 公 司 股 东 深 圳 市 中 和 春 生 壹 号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承 诺 : 自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票 在 工 商 登 记 变 更 登 记 之 日 (2011 年 12 月 30 日 )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本 次 发 行 前 已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其 持 有 的 该 部 分 股 份 ; 其 所 持 有 本 公 司 的 股 份, 自 本 公 司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之 日 起 一 年 内 不 转 让, 自 本 公 司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之 日 起 二 十 四 个 月 内 转 让 的 该 等 股 份 的 比 例 不 超 过 该 等 股 份 总 额 的 50% 公 司 股 东 李 克 文 薛 其 祥 谢 黎 东 黄 赛 先 许 汉 良 李 发 军 蔡 建 宜 熊 思 远 谢 俊 麟 薛 建 军 浙 江 如 山 成 长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达 晨 创 世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天 津 达 晨 盛 世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承 诺 : 自 本 公 司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交 易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其 本 次 发 行 前 已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其 持 有 的 该 部 分 股 份 通 过 广 州 铭 驰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的 广 州 铭 驰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的 所 有 股 东 承 诺 : 自 本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股 票 在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十 六 个 月 内, 本 人 不 转 让 或 者 委 托 他 人 管 理 本 人 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的 股 1-1-3

权, 也 不 由 公 司 回 购 本 人 持 有 的 该 等 股 份 公 司 股 东 夏 信 德 许 汉 良 李 克 文 李 发 军 和 广 州 铭 驰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承 诺 : 如 本 人 / 本 公 司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所 持 发 行 人 股 票 的,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本 次 发 行 的 发 行 价 ;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6 个 月 内 如 发 行 人 股 票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的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本 次 发 行 的 发 行 价, 或 者 上 市 后 6 个 月 期 末 收 盘 价 低 于 本 次 发 行 的 发 行 价, 其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票 将 在 上 述 锁 定 期 限 届 满 后 自 动 延 长 6 个 月 的 锁 定 期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夏 信 德 李 发 军 鲁 宏 力 王 立 新 许 汉 良 蔡 建 宜 方 向 明 及 董 事 梁 朝 晖 的 配 偶 李 克 文 承 诺 : 除 上 述 股 份 锁 定 外, 在 本 人 ( 或 本 人 的 配 偶 ) 担 任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期 间, 每 年 转 让 的 股 份 不 超 过 本 人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 25%; 在 本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六 个 月 内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八 个 月 内 不 得 转 让 本 人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 在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之 日 起 第 七 个 月 至 第 十 二 个 月 之 间 申 报 离 职 的, 自 申 报 离 职 之 日 起 十 二 个 月 内 不 得 转 让 本 人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二 关 于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的 持 股 意 向 及 相 关 承 诺 1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和 控 股 股 东 夏 信 德 及 其 兄 长 夏 仁 德 的 持 股 意 向 和 减 持 意 向 说 明 如 下 : 本 人 持 有 股 份 超 过 公 司 股 本 总 额 的 5%, 本 人 已 作 出 关 于 所 持 公 司 股 份 流 通 限 制 及 自 愿 锁 定 的 承 诺, 在 限 售 期 内, 不 出 售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上 述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两 年 内, 在 满 足 以 下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可 进 行 减 持 :1 上 述 锁 定 期 已 届 满 且 没 有 延 长 锁 定 期 的 相 关 情 形 ; 如 有 延 长 锁 定 期 的 相 关 情 形, 则 延 长 锁 定 期 已 届 满 2 如 发 生 本 人 需 向 投 资 者 进 行 赔 偿 的 情 形, 本 人 已 经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本 人 在 锁 定 期 届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所 持 公 司 股 票 的, 将 通 过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交 易 方 式 进 行 减 持, 并 通 过 公 司 在 减 持 前 3 个 交 易 日 予 以 公 告 ; 减 持 数 量 每 年 不 超 过 本 人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数 量 的 25%, 减 持 价 格 不 低 于 发 行 价 ( 自 公 司 股 票 上 市 至 其 减 持 期 间, 公 司 如 有 派 息 送 股 资 本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配 股 等 除 权 除 息 事 项, 减 持 底 价 下 限 和 股 份 数 将 相 应 进 行 调 整 ) 如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出 售 股 票, 则 本 人 应 将 违 反 承 诺 出 售 股 票 所 取 得 的 收 益 1-1-4

( 如 有 ) 上 缴 公 司 所 有, 并 将 赔 偿 因 违 反 承 诺 出 售 股 票 给 公 司 或 其 他 股 东 因 此 造 成 的 损 失 2 持 股 5% 以 上 的 其 他 股 东 李 克 文 广 州 铭 驰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如 山 成 长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和 天 津 达 晨 创 世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以 及 天 津 达 晨 盛 世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持 股 意 向 和 减 持 意 向 说 明 如 下 : 1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股 份 公 司 股 份 目 前 不 存 在 权 属 纠 纷 质 押 冻 结 等 依 法 不 得 转 让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2 基 于 对 股 份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前 景 的 信 心,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在 不 违 反 其 在 公 司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时 所 作 出 的 公 开 承 诺 的 情 况 才 可 以 转 让 公 司 股 票 3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竞 价 交 易 系 统 大 宗 交 易 平 台 或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允 许 的 其 他 转 让 方 式 转 让 公 司 股 票 在 公 司 上 市 后, 首 次 减 持 公 司 股 票 或 持 有 公 司 股 票 比 例 在 5% 以 上 ( 含 5%) 时, 减 持 时 将 提 前 三 个 交 易 日 通 知 股 份 公 司 并 公 告 4 若 在 锁 定 期 满 后 两 年 内 减 持 所 持 股 份, 转 让 价 格 参 考 当 时 市 场 价, 并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交 易 方 式 审 慎 减 持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公 司 全 部 股 票 5 若 违 反 上 述 减 持 承 诺 的, 该 次 减 持 股 份 所 得 收 益 将 归 公 司 所 有 6 若 未 履 行 上 述 承 诺 (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及 其 他 不 可 抗 力 等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的 除 外 ), 造 成 投 资 者 和 股 份 公 司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损 失 三 稳 定 股 价 的 承 诺 1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具 体 条 件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具 体 条 件 : 公 司 股 票 自 挂 牌 上 市 之 日 起 三 年 内, 出 现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公 司 股 票 收 盘 价 均 低 于 公 司 上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末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每 股 净 资 产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中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权 益 合 计 数 年 末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下 同 ) 情 形 时 ( 若 因 除 权 除 息 等 事 项 致 使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与 公 司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末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不 具 可 比 性 的, 上 述 股 票 收 盘 价 应 做 相 应 调 整 ) 将 触 发 实 施 相 应 的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2 稳 定 股 价 的 承 诺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夏 信 德 就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稳 定 其 股 价 事 宜 承 诺 : 1-1-5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将 在 有 关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启 动 条 件 成 就 后 3 个 交 易 日 内 提 出 增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方 案 ( 包 括 拟 增 持 股 份 的 数 量 价 格 区 间 时 间 等 ), 并 依 法 履 行 所 需 的 审 批 手 续, 在 获 得 批 准 后 的 3 个 交 易 日 内 通 知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应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披 露 增 持 股 份 的 计 划 在 发 行 人 披 露 增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计 划 的 3 个 交 易 日 后, 将 按 照 方 案 开 始 实 施 增 持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计 划 若 某 一 会 计 年 度 内 发 行 人 股 价 多 次 触 发 上 述 需 采 取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条 件 的 ( 不 包 括 其 实 施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期 间 及 自 实 施 完 毕 当 次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并 由 发 行 人 公 告 日 后 开 始 计 算 的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股 票 收 盘 价 仍 低 于 上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末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情 形 ), 控 股 股 东 将 继 续 按 照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执 行, 但 应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1) 单 次 用 于 增 持 股 份 的 资 金 金 额 不 低 于 其 自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累 计 从 发 行 人 所 获 得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的 20%, 和 (2) 单 一 年 度 其 用 以 稳 定 股 价 的 增 持 资 金 不 超 过 自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本 公 司 累 计 从 发 行 人 所 获 得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的 50% 超 过 上 述 标 准 的, 有 关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在 当 年 度 不 再 继 续 实 施 但 如 下 一 年 度 继 续 出 现 需 启 动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情 形 时, 其 将 继 续 按 照 上 述 原 则 执 行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下 一 年 度 触 发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时, 以 前 年 度 已 经 用 于 稳 定 股 价 的 增 持 资 金 额 不 再 计 入 累 计 现 金 分 红 金 额 如 控 股 股 东 未 履 行 上 述 增 持 股 份 的 承 诺, 则 发 行 人 可 将 控 股 股 东 增 持 义 务 触 发 当 年 及 其 后 两 个 年 度 公 司 应 付 控 股 股 东 现 金 分 红 予 以 扣 留 直 至 控 股 股 东 履 行 承 诺 为 止 自 增 持 触 发 条 件 开 始 至 控 股 股 东 履 行 承 诺 期 间, 控 股 股 东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不 予 转 让 发 行 人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夏 信 德 鲁 宏 力 许 汉 良 梁 朝 晖 李 发 军 王 立 新 承 诺 在 不 影 响 发 行 人 上 市 条 件 的 前 提 下 在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三 年 内 实 施 以 下 具 体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 (1) 当 发 行 人 出 现 需 要 采 取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的 情 形 时, 将 通 过 二 级 市 场 以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买 入 发 行 人 股 份 以 稳 定 发 行 人 股 价 发 行 人 应 按 照 相 关 规 定 披 露 本 人 买 入 公 司 股 份 的 计 划 在 发 行 人 披 露 本 人 买 入 发 行 人 股 份 计 划 的 3 个 交 易 日 后, 本 人 将 按 照 方 案 开 始 实 施 买 入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计 划 ; (2) 通 过 二 级 市 场 以 竞 价 交 易 方 式 买 入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买 入 价 格 不 高 于 发 行 人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但 如 果 发 行 人 披 露 本 人 买 入 计 划 后 3 个 交 易 日 内 其 股 价 已 经 不 满 足 启 动 稳 定 公 司 股 价 措 施 的 条 件 的, 可 不 再 实 施 上 述 买 1-1-6

入 发 行 人 股 份 计 划 ; (3) 若 某 一 会 计 年 度 内 发 行 人 股 价 多 次 触 发 上 述 需 采 取 股 价 稳 定 措 施 条 件 的 ( 不 包 括 其 实 施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期 间 及 自 实 施 完 毕 当 次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并 由 发 行 人 公 告 日 后 开 始 计 算 的 连 续 20 个 交 易 日 股 票 收 盘 价 仍 低 于 上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末 经 审 计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情 形 ), 本 人 将 继 续 按 照 上 述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执 行, 但 应 遵 循 以 下 原 则 :1 单 次 用 于 购 买 股 份 的 资 金 金 额 不 低 于 本 人 在 担 任 董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职 务 期 间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从 发 行 人 处 领 取 的 税 后 薪 酬 累 计 额 的 20%, 和 2 单 一 年 度 用 以 稳 定 股 价 所 动 用 的 资 金 应 不 超 过 本 人 在 担 任 董 事 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职 务 期 间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从 发 行 人 处 领 取 的 税 后 薪 酬 累 计 额 的 50% 超 过 上 述 标 准 的, 有 关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在 当 年 度 不 再 继 续 实 施 但 如 下 一 年 度 继 续 出 现 需 启 动 稳 定 股 价 措 施 的 情 形 时, 将 继 续 按 照 上 述 原 则 执 行 稳 定 股 价 预 案 ; (4) 如 相 关 当 事 人 未 履 行 上 述 增 持 股 份 的 承 诺, 则 发 行 人 可 将 相 关 当 事 人 增 持 义 务 触 发 当 年 及 其 后 两 个 年 度 公 司 应 付 本 人 薪 酬 予 以 扣 留 直 至 相 关 当 事 人 履 行 承 诺 为 止 自 增 持 触 发 条 件 开 始 至 相 关 当 事 人 履 行 承 诺 期 间, 相 关 当 事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不 予 转 让 四 股 份 回 购 的 承 诺 发 行 人 承 诺 : 如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对 判 断 发 行 人 是 否 符 合 法 律 规 定 的 发 行 条 件 构 成 重 大 实 质 影 响 的, 本 公 司 将 以 二 级 市 场 和 发 行 价 孰 高 的 价 格 依 法 回 购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的 全 部 新 股 五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或 者 补 偿 责 任 的 的 承 诺 1 发 行 人 及 其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以 及 全 体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 如 发 行 人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致 使 投 资 者 在 证 券 交 易 中 遭 受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2 保 荐 机 构 申 报 会 计 师 发 行 人 律 师 承 诺 : 因 其 为 发 行 人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制 作 出 具 的 文 件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给 投 资 者 造 成 损 失 的, 将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损 失 六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和 承 诺 1-1-7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可 能 会 摊 薄 股 东 的 即 期 回 报, 为 保 证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有 效 使 用 有 效 防 范 即 期 回 报 被 摊 薄, 本 公 司 承 诺 : 1 强 化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保 证 募 集 资 金 安 全 和 有 效 使 用, 提 高 未 来 股 东 回 报 ; 2 继 续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巩 固 和 提 升 竞 争 优 势 ; 3 根 据 公 司 未 来 三 年 的 发 展 规 划 和 目 标, 不 断 改 善 公 司 业 绩 ; 4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和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并 根 据 时 代 变 化 和 政 策 变 化 及 时 变 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进 一 步 强 化 投 资 者 回 报 机 制 七 发 行 前 公 司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安 排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经 审 计 的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21,987.60 万 元 根 据 2012 年 3 月 10 日 召 开 的 2011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发 行 前 的 可 供 分 配 利 润 由 发 行 后 的 新 老 股 东 按 发 行 后 的 股 权 比 例 共 同 享 有 八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及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承 诺 2014 年 3 月 1 日,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订 < 广 州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2014 年 3 月 18 日,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上 述 议 案 根 据 该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公 司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为 : 公 司 实 行 连 续 稳 定 积 极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应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回 报 并 兼 顾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公 司 应 在 综 合 分 析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实 际 股 东 要 求 和 意 愿 社 会 资 金 成 本 外 部 融 资 环 境 等 因 素 的 基 础 上, 科 学 地 制 定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在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应 当 遵 循 以 下 规 定 : 1 公 司 视 具 体 情 况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现 金 与 股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或 者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其 他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分 配 不 得 超 过 累 计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范 围, 不 得 损 害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在 符 合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下, 公 司 应 当 优 先 采 取 现 金 分 红 的 方 式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如 无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等 特 殊 事 项 发 生, 公 司 每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应 不 低 于 当 年 实 现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数 额 的 10%, 1-1-8

最 近 三 年 以 现 金 累 计 分 配 的 利 润 原 则 上 不 少 于 该 三 年 实 现 的 年 均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30% 在 公 司 具 有 成 长 性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摊 薄 等 真 实 合 理 因 素 的 条 件 下, 公 司 可 以 采 用 股 票 股 利 方 式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2 公 司 原 则 上 每 年 进 行 一 次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董 事 会 可 以 根 据 公 司 盈 利 及 资 金 需 求 等 情 况 进 行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3 公 司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的 具 体 条 件 为 :(1) 公 司 当 年 盈 利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正 值 ;(2) 公 司 审 计 机 构 对 公 司 的 该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出 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3) 公 司 无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等 特 殊 事 项 发 生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除 外 )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等 特 殊 事 项 指 以 下 情 形 之 一 : (1) 公 司 未 来 十 二 个 月 内 拟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资 产 或 购 买 设 备 累 计 支 出 达 到 或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0%, 且 超 过 3,000 万 元 ; (2) 公 司 未 来 十 二 个 月 内 拟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资 产 或 购 买 设 备 累 计 支 出 达 到 或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30%; (3) 公 司 拟 回 购 股 份 的 4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综 合 考 虑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发 展 阶 段 自 身 经 营 模 式 盈 利 水 平 以 及 是 否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等 因 素, 区 分 下 列 情 形, 并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程 序, 提 出 差 异 化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1)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80%;( 2)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40%;( 3)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不 易 区 分 但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可 以 按 照 前 项 规 定 处 理 5 公 司 每 年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由 董 事 会 结 合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盈 利 及 资 金 需 求 等 情 况 提 出 拟 订 董 事 会 应 当 认 真 研 究 和 论 证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的 时 机 条 件 和 最 低 比 例 调 整 的 条 件 及 其 决 策 程 序 要 求 等 事 宜,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独 立 董 事 可 以 征 集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提 出 分 红 提 案, 并 直 接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1-1-9

股 东 大 会 对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进 行 审 议 前, 公 司 应 当 通 过 多 种 渠 道 主 动 与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进 行 沟 通 和 交 流, 充 分 听 取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和 诉 求 监 事 会 应 对 董 事 会 制 定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情 况 及 决 策 程 序 进 行 监 督 ; 董 事 会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时, 须 经 全 体 董 事 过 半 数 表 决 通 过 方 可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6 如 公 司 符 合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但 不 提 出 现 金 分 红 方 案, 或 公 司 拟 分 配 的 现 金 利 润 总 额 低 于 当 年 实 现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数 额 的 10%, 或 最 近 三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累 计 分 配 的 利 润 少 于 该 三 年 实 现 的 年 均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30%,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就 具 体 原 因 留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确 切 用 途 以 及 收 益 情 况 进 行 专 项 说 明,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对 此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监 事 会 应 当 审 核 并 对 此 发 表 意 见, 并 在 公 司 指 定 媒 体 上 予 以 披 露 公 司 在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时 除 现 场 会 议 外, 还 应 向 股 东 提 供 网 络 形 式 的 投 票 平 台 7 股 东 违 规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的, 公 司 应 当 扣 减 该 股 东 所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以 偿 还 其 占 用 的 资 金 8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投 资 规 划 和 长 期 发 展 的 需 要 确 需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 包 括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的, 调 整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 包 括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不 得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本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 公 司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 包 括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应 由 董 事 会 详 细 论 证 调 整 理 由 并 形 成 书 面 论 证 报 告, 独 立 董 事 和 监 事 会 应 当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公 司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 包 括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的 议 案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并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 包 括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有 关 事 项 时, 公 司 应 为 股 东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进 行 表 决 9 公 司 应 当 在 年 度 报 告 中 详 细 披 露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的 制 定 及 执 行 情 况, 并 说 明 是 否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要 求, 分 红 标 准 和 比 例 是 否 明 确 和 清 晰, 相 关 的 决 策 程 序 和 机 制 是 否 完 备, 独 立 董 事 是 否 履 职 尽 责 并 发 挥 了 应 有 的 作 用, 中 小 股 东 是 否 有 充 分 表 达 意 见 和 诉 求 的 机 会,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是 否 得 到 了 充 分 保 护 等 对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或 变 更 的, 还 应 对 调 整 或 变 更 的 条 件 及 程 序 是 否 合 规 和 透 明 等 进 行 详 细 说 明 10 公 司 重 视 利 润 分 配 的 透 明 度,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相 关 规 定 和 要 求 充 分 披 露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信 息, 以 便 于 投 资 者 进 行 1-1-10

决 策 发 行 人 还 制 定 了 广 州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该 规 划 进 一 步 细 化 了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中 关 于 股 利 分 配 原 则 的 条 款, 增 加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透 明 度 和 可 操 作 性, 便 于 股 东 对 公 司 经 营 和 分 配 进 行 监 督 关 于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详 见 本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之 十 四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发 行 人 承 诺 将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广 州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的 相 关 规 定 执 行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九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 一 ) 发 行 人 关 于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一 如 本 公 司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等 自 身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的 除 外 ), 本 公 司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本 公 司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2 在 有 关 监 管 机 关 要 求 的 期 限 内 予 以 纠 正 ; 3 如 该 违 反 的 承 诺 属 可 以 继 续 履 行 的, 本 公 司 将 及 时 有 效 地 采 取 措 施 消 除 相 关 违 反 承 诺 事 项 ; 如 该 违 反 的 承 诺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的, 本 公 司 将 向 投 资 者 及 时 作 出 合 法 合 理 有 效 的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性 承 诺, 并 将 上 述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性 承 诺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4 本 公 司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导 致 投 资 者 损 失 的, 由 本 公 司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的 损 失 ; 本 公 司 因 违 反 承 诺 有 违 法 所 得 的, 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处 理 ; 5 其 他 根 据 届 时 规 定 可 以 采 取 的 约 束 措 施 二 如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等 本 公 司 自 身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本 公 司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本 公 司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1-11

1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本 公 司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2 向 投 资 者 及 时 作 出 合 法 合 理 有 效 的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性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 二 )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董 事 监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关 于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1 如 本 人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等 自 身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的 除 外 ), 本 人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通 过 发 行 人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本 人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2) 在 有 关 监 管 机 关 要 求 的 期 限 内 予 以 纠 正 ; (3) 如 该 违 反 的 承 诺 属 可 以 继 续 履 行 的, 本 人 将 及 时 有 效 地 采 取 措 施 消 除 相 关 违 反 承 诺 事 项 ; 如 该 违 反 的 承 诺 确 已 无 法 履 行 的, 本 人 将 向 投 资 者 及 时 作 出 合 法 合 理 有 效 的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性 承 诺, 并 将 上 述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性 承 诺 提 交 发 行 人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 (4) 本 人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导 致 投 资 者 损 失 的, 由 本 人 依 法 赔 偿 投 资 者 的 损 失 ; 本 人 因 违 反 承 诺 所 得 收 益, 将 上 缴 发 行 人 所 有 ; (5) 其 他 根 据 届 时 规 定 可 以 采 取 的 约 束 措 施 2 如 因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变 化 自 然 灾 害 等 本 人 自 身 无 法 控 制 的 客 观 原 因, 导 致 本 人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本 人 将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通 过 发 行 人 及 时 充 分 披 露 本 人 承 诺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无 法 履 行 或 无 法 按 期 履 行 的 具 体 原 因 ; (2) 向 发 行 人 及 投 资 者 及 时 作 出 合 法 合 理 有 效 的 补 充 承 诺 或 替 代 性 承 诺, 以 尽 可 能 保 护 发 行 人 及 投 资 者 的 权 益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承 诺 不 因 职 务 变 更 离 职 等 原 因 而 放 弃 履 行 已 作 出 的 各 项 承 诺 及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1-1-12

十 保 荐 机 构 对 发 行 人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的 核 查 意 见 经 核 查, 保 荐 机 构 认 为,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具 有 较 好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根 据 行 业 未 来 发 展 趋 势 以 及 对 发 行 人 未 来 经 营 业 绩 的 判 断, 发 行 人 具 有 良 好 的 发 展 前 景 和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详 情 参 见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之 九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之 ( 六 ) 利 润 的 主 要 来 源 和 可 能 影 响 发 行 人 盈 利 能 力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的 主 要 因 素 十 一 本 公 司 特 别 提 醒 投 资 者 关 注 风 险 因 素 中 的 下 列 风 险 ( 一 ) 宏 观 经 济 波 动 的 风 险 自 2008 年 以 来, 受 金 融 危 机 影 响, 全 球 经 济 一 直 处 于 波 动 之 中, 整 体 来 讲, 经 济 的 增 长 存 在 着 较 大 的 困 难, 经 济 的 复 苏 具 有 长 期 性 和 反 复 性 公 司 所 处 的 一 次 和 二 次 电 池 行 业, 主 要 为 电 子 产 品 动 力 工 具 电 子 烟 储 能 设 备 电 动 玩 具 等 提 供 配 套 电 池 产 品, 公 司 的 经 营 情 况 容 易 受 到 下 游 行 业 需 求 的 影 响 公 司 下 游 行 业 多 数 属 于 消 费 品 行 业, 如 果 宏 观 经 济 发 展 较 好, 经 济 增 长 较 快, 则 下 游 消 费 品 需 求 增 加, 从 而 带 动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增 加 ; 反 之, 则 有 可 能 抑 制 公 司 销 售 增 加 因 此,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有 可 能 受 到 宏 观 经 济 波 动 的 影 响 ( 二 ) 行 业 竞 争 加 剧 的 风 险 公 司 专 业 从 事 绿 色 高 性 能 电 池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拥 有 10 多 年 的 生 产 经 验, 主 要 产 品 以 锂 系 列 电 池 为 主, 包 括 一 次 锂 电 池 二 次 锂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等 产 品 随 着 国 家 对 环 保 新 能 源 的 重 视, 绿 色 高 性 能 电 池 产 品 得 到 大 力 推 广, 市 场 需 求 随 之 增 加 由 于 市 场 需 求 增 加, 市 场 发 展 前 景 向 好, 锂 电 池 行 业 吸 引 了 大 量 企 业 进 入, 行 业 竞 争 也 随 之 加 剧, 具 体 表 现 为 技 术 质 量 价 格 和 服 务 等 多 方 面 的 竞 争 如 果 公 司 在 行 业 竞 争 中, 不 能 及 时 推 出 高 性 价 比 的 产 品, 并 提 供 高 品 质 的 服 务, 那 么,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就 有 可 能 受 到 影 响 1-1-13

十 二 发 行 人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主 要 经 营 状 况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至 签 署 日, 公 司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未 发 生 影 响 投 资 者 判 断 的 重 大 事 项 公 司 的 经 营 模 式 主 要 原 材 料 的 采 购 规 模 及 价 格 主 要 产 品 的 生 产 销 售 规 模 及 价 格 主 要 客 户 及 供 应 商 税 收 政 策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公 司 根 据 1-2 月 的 经 营 情 况 及 在 手 订 单 执 行 情 况, 预 计 2015 年 一 季 度 营 业 收 入 约 为 1.6 亿 至 1.7 亿, 同 比 增 长 10% 至 20%; 净 利 润 约 为 1300 万 至 1400 万, 同 比 增 长 10% 至 20% 1-1-14

目 录 重 要 声 明... 2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3 一 股 份 限 售 安 排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3 二 关 于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的 持 股 意 向 及 相 关 承 诺... 4 三 稳 定 股 价 的 承 诺... 5 四 股 份 回 购 的 承 诺... 7 五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或 者 补 偿 责 任 的 的 承 诺... 7 六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和 承 诺... 7 七 发 行 前 公 司 滚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安 排... 8 八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及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承 诺... 8 九 未 能 履 行 承 诺 的 约 束 措 施... 11 十 保 荐 机 构 对 发 行 人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的 核 查 意 见... 13 十 一 本 公 司 特 别 提 醒 投 资 者 关 注 风 险 因 素 中 的 下 列 风 险... 13 十 二 发 行 人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主 要 经 营 状 况... 14 目 录... 15 第 一 节 释 义... 18 第 二 节 概 览... 22 一 发 行 人 简 介... 22 二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介... 24 三 发 行 人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24 四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26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27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27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当 事 人 及 相 关 机 构... 28 三 发 行 人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当 事 人 之 间 的 关 系... 30 四 发 行 上 市 的 相 关 重 要 日 期... 30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31 一 宏 观 经 济 波 动 的 风 险... 31 二 行 业 竞 争 加 剧 的 风 险... 31 三 产 品 售 价 下 降 的 风 险... 31 四 技 术 持 续 创 新 研 发 的 风 险... 32 五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风 险... 32 六 应 收 账 款 的 风 险... 32 七 人 力 成 本 上 升 的 风 险... 33 八 规 模 扩 大 的 管 理 风 险... 33 九 享 受 的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可 能 变 化 的 风 险... 33 十 安 全 生 产 的 风 险... 33 1-1-15

十 一 人 才 流 失 的 风 险... 33 十 二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风 险... 34 十 三 募 投 项 目 的 风 险... 34 十 四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34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35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35 二 发 行 人 改 制 重 组 及 设 立 情 况... 35 三 发 行 人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38 四 发 行 人 股 权 结 构... 39 五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40 六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47 七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 57 八 发 行 人 员 工 基 本 情 况... 60 九 重 要 承 诺... 62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64 一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情 况... 64 二 行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72 三 发 行 人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101 四 影 响 发 行 人 发 展 的 有 利 和 不 利 因 素... 110 五 发 行 人 销 售 情 况 和 主 要 客 户 情 况... 115 六 主 要 产 品 的 采 购 情 况 和 主 要 供 应 商 情 况... 119 七 与 发 行 人 业 务 相 关 的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及 无 形 资 产... 125 八 特 许 经 营 权... 134 九 发 行 人 技 术 和 研 发 情 况... 134 十 发 行 人 发 展 规 划... 141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149 一 同 业 竞 争... 149 二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151 三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关 于 避 免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164 四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关 联 交 易 的 执 行 情 况... 164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公 司 治 理... 165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简 介... 165 二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的 情 况 171 三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174 四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收 入 情 况... 175 五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其 他 兼 职 情 况... 176 六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存 在 的 亲 属 关 系... 177 七 公 司 与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签 订 的 协 议 及 承 诺... 177 八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 178 九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近 两 年 变 动 情 况 及 变 动 原 因... 178 十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及 运 行 情 况... 180 1-1-16

十 一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违 法 违 规 情 况... 190 十 二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资 金 占 用 和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190 十 三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自 我 评 估 和 中 介 机 构 的 意 见... 190 十 四 发 行 人 对 外 投 资 担 保 事 项 的 政 策 及 制 度 安 排 和 执 行 情 况... 192 十 五 投 资 者 权 益 保 护 情 况... 194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196 一 最 近 三 年 的 财 务 报 表... 196 二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合 并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204 三 审 计 意 见... 205 四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205 五 主 要 税 项... 218 六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220 七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221 八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223 九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224 十 财 务 情 况 分 析... 255 十 一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285 十 二 资 本 性 支 出 分 析... 288 十 三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分 析... 289 十 四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290 十 五 发 行 人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主 要 经 营 状 况... 295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296 一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量 及 其 使 用 计 划... 296 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与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及 可 行 性 说 明... 297 三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情 况... 297 第 十 一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302 一 重 大 合 同... 302 二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307 三 诉 讼 及 仲 裁 事 项... 307 四 其 他 事 项 说 明... 307 第 十 二 节 有 关 声 明... 309 第 十 三 节 附 件... 315 一 本 的 附 件... 315 二 查 阅 地 点... 315 三 查 阅 时 间... 315 四 查 阅 网 址... 315 1-1-17

第 一 节 释 义 在 本 中, 除 非 文 义 另 有 所 指, 下 列 词 语 或 简 称 具 有 如 下 涵 义 : 一 般 释 义 发 行 人 公 司 本 公 司 股 份 公 司 鹏 辉 能 源 本 次 发 行 指 指 广 州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本 次 向 社 会 公 众 公 开 发 行 面 值 为 1 元 的 不 超 过 2,100 万 股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的 行 为 鹏 辉 有 限 指 发 行 人 前 身 广 州 市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铭 驰 企 管 如 山 创 投 达 晨 创 世 达 晨 盛 世 中 和 春 生 指 指 指 指 指 广 州 铭 驰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系 发 行 人 员 工 持 股 平 台, 股 份 公 司 发 起 人 及 现 有 股 东 之 一 浙 江 如 山 成 长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系 股 份 公 司 发 起 人 及 现 有 股 东 之 一 天 津 达 晨 创 世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系 股 份 公 司 发 起 人 及 现 有 股 东 之 一 天 津 达 晨 盛 世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系 股 份 公 司 发 起 人 及 现 有 股 东 之 一 深 圳 市 中 和 春 生 壹 号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公 司 现 有 股 东 之 一 珠 海 鹏 辉 指 珠 海 市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系 发 行 人 全 资 子 公 司 广 州 里 亚 指 广 州 市 里 亚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系 发 行 人 曾 经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广 州 耐 时 指 广 州 耐 时 电 池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系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河 南 鹏 辉 指 河 南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系 发 行 人 全 资 子 公 司 银 达 担 保 指 广 州 银 达 科 技 融 资 担 保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系 发 行 人 参 股 公 司 鹏 辉 新 能 源 指 鹏 辉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系 发 行 人 全 资 子 公 司 1-1-18

珠 海 联 动 指 珠 海 联 动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人 全 资 子 公 司 珠 海 鹏 辉 参 股 公 司 珠 海 冠 力 指 珠 海 冠 力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兰 格 电 气 指 广 州 兰 格 电 气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系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夏 信 德 相 对 控 股 的 企 业 赢 合 科 技 指 深 圳 市 赢 合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金 威 源 科 技 指 深 圳 市 金 威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香 港 鹏 辉 指 香 港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系 发 行 人 实 际 控 制 人 夏 信 德 曾 经 控 制 的 企 业 公 司 章 程 指 广 州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指 广 州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保 荐 机 构 华 林 证 券 指 华 林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发 行 人 律 师 指 国 浩 律 师 ( 广 州 ) 事 务 所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指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元 指 人 民 币 元 报 告 期 指 2012 年 2013 年 和 2014 年 专 业 释 义 一 次 电 池 二 次 电 池 指 指 不 可 以 充 电 的 一 次 性 化 学 电 池, 也 称 原 电 池, 包 括 锌 锰 电 池 碱 锰 电 池 锂 一 次 电 池 等 种 类 可 以 多 次 充 电 和 放 电 循 环 使 用 的 化 学 电 池, 也 称 可 充 电 池 蓄 电 池 主 要 包 括 铅 酸 电 池 镍 镉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锂 离 子 电 池 等 种 类 1-1-19

锂 铁 电 池 锂 亚 电 池 锂 锰 电 池 锂 离 子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指 指 指 指 指 锂 / 二 硫 化 亚 铁 电 池, 一 次 电 池 的 一 种, 是 一 种 以 金 属 锂 为 负 极 二 硫 化 亚 铁 为 正 极 活 性 物 质 的 锂 原 电 池, 工 作 电 压 1.5V, 与 锌 锰 电 池 碱 锰 电 池 可 实 现 完 全 替 代, 具 有 使 用 寿 命 长 能 量 密 度 高 容 量 大 重 度 轻 等 特 点 锂 / 亚 硫 酰 氯 电 池, 一 次 电 池 的 一 种, 是 一 种 以 金 属 锂 为 负 极 液 态 亚 硫 酰 氯 (SOCl 2) 为 正 极 活 性 物 质 的 高 能 锂 一 次 电 池, 具 有 自 放 电 率 低 容 量 大 使 用 寿 命 长 的 特 点 锂 / 二 氧 化 锰 电 池, 一 次 电 池 的 一 种, 是 一 种 以 金 属 锂 为 负 极 二 氧 化 锰 为 正 极 活 性 物 质 的 锂 原 电 池, 具 有 使 用 电 压 高 使 用 寿 命 长 容 量 大 的 特 点 通 过 锂 离 子 在 正 负 极 间 的 嵌 脱 循 环 以 储 存 和 释 放 电 能 的 二 次 电 池, 主 要 材 料 有 锰 酸 锂 钴 酸 锂 磷 酸 铁 锂 镍 钴 锰 酸 锂 等, 外 观 形 式 分 为 柱 式 聚 合 物 软 包 装 等 形 状, 具 有 工 作 电 压 高 比 能 量 高 循 环 寿 命 长 绿 色 环 保 等 优 点, 可 以 制 作 为 小 型 化 超 薄 化 轻 量 化 的 电 池, 也 可 以 制 作 为 大 容 量 高 倍 率 的 电 池, 是 目 前 二 次 电 池 的 代 表 性 产 品 和 未 来 发 展 方 向 以 氢 氧 化 镍 为 正 极 活 性 物 质, 稀 土 储 氢 合 金 粉 为 负 极 的 二 次 电 池, 具 有 安 全 性 好, 功 率 密 度 高, 耐 过 充 能 力 强 等 特 点, 主 要 应 用 领 域 包 括 通 讯 设 备 电 动 工 具 等 绿 色 电 池 指 不 含 有 铅 镉 汞 等 重 金 属 污 染 物 质 的 电 池 以 二 氧 化 锰 为 正 极 锌 为 负 极 氢 氧 化 钾 为 电 解 液 的 电 碱 锰 电 池 指 池, 又 称 为 碱 性 干 电 池 碱 性 锌 锰 电 池 碱 性 电 池, 是 一 次 电 池 的 一 种 锌 锰 电 池 指 以 二 氧 化 锰 石 墨 棒 为 正 极, 锌 筒 为 负 极,NH 4Cl ZnCl 2 为 电 解 质 的 电 池, 又 称 为 碳 性 电 池, 是 一 次 电 池 的 一 种 1-1-20

比 能 量 比 功 率 UL 认 证 UN(38.3) 认 证 CE 认 证 ROHS 指 指 指 指 指 指 单 位 重 量 的 能 量, 又 称 为 能 量 密 度 比 能 量 单 位 是 Wh/kg Wh 是 能 量 的 单 位,W 为 瓦 h 为 小 时,kg 为 千 克 规 定 的 放 电 率 下, 单 位 时 间 内 电 池 所 能 输 出 的 能 量 称 为 功 率, 单 位 重 量 与 功 率 之 比 称 为 比 功 率 比 功 率 的 单 位 用 W/kg,W 是 瓦,kg 为 千 克 美 国 保 险 商 试 验 所 认 证 UL 是 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 的 简 写, 是 美 国 从 事 公 共 安 全 试 验 和 鉴 定 的 权 威 机 构, 凡 在 美 国 销 售 的 电 子 产 品 都 要 获 得 该 认 证 联 合 国 制 定 的 锂 电 池 运 输 安 全 标 准 测 试 认 证 方 法, 是 一 个 比 UL 更 严 格 的 测 试, 被 美 国 运 输 部 以 及 各 国 航 空 部 门 采 纳 作 为 标 准, 要 求 锂 电 池 必 须 通 过 UN 标 准 测 试, 共 8 个 测 试 项 目 指 Conformite Europeenne 标 志, 凡 是 贴 有 CE 标 志 的 产 品 就 可 在 欧 盟 各 成 员 国 内 销 售, 无 须 符 合 每 个 成 员 国 的 要 求, 从 而 实 现 了 商 品 在 欧 盟 成 员 国 范 围 内 的 自 由 流 通 欧 盟 于 2006 年 7 月 1 日 起 实 施 的 关 于 电 子 电 气 设 备 中 有 害 物 质 限 制 的 指 令, 要 求 投 放 欧 盟 市 场 的 电 子 电 气 产 品 中 铅 汞 六 价 铬 多 溴 联 苯 (PBB) 和 多 溴 联 苯 醚 (PBDE) 的 含 量 不 得 超 过 1000 ppm, 镉 的 含 量 不 得 超 过 100 ppm 适 用 于 8 大 类 产 品 本 除 特 别 说 明 外 所 有 数 值 保 留 2 位 小 数, 若 出 现 总 数 与 各 分 项 数 值 之 和 尾 数 不 符 的 情 况, 均 为 四 舍 五 入 原 因 造 成 1-1-21

第 二 节 概 览 本 概 览 仅 对 全 文 做 扼 要 提 示, 投 资 者 作 出 投 资 决 策 前, 应 认 真 阅 读 全 文 一 发 行 人 简 介 ( 一 ) 概 况 公 司 名 称 : 广 州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住 所 :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沙 湾 镇 市 良 路 ( 西 村 段 )912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 夏 信 德 注 册 资 本 :6,300 万 元 人 民 币 经 营 范 围 : 能 源 技 术 研 究 技 术 开 发 服 务 ; 照 明 灯 具 制 造 ; 灯 用 电 器 附 件 及 其 他 照 明 器 具 制 造 ; 锂 离 子 电 池 制 造 ; 镍 氢 电 池 制 造 ; 节 能 技 术 开 发 服 务 ; 节 能 技 术 转 让 服 务 ; 能 源 管 理 服 务 ; 其 他 电 池 制 造 ( 光 伏 电 池 除 外 ); 电 力 电 子 元 器 件 制 造 ; 电 力 电 子 技 术 服 务 ; 电 子 产 品 批 发 ; 电 子 产 品 零 售 ; 电 子 产 品 设 计 服 务 ; 为 电 动 汽 车 提 供 电 池 充 电 服 务 ; 电 池 销 售 ; 电 器 辅 件 配 电 或 控 制 设 备 的 零 件 制 造 ; 电 子 元 器 件 零 售 ; 电 子 元 器 件 批 发 ; 光 电 子 器 件 及 其 他 电 子 器 件 制 造 ( 二 ) 发 行 人 的 主 营 业 务 及 主 要 产 品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为 绿 色 高 性 能 电 池 的 研 发 生 产 及 销 售 公 司 以 秉 持 领 先 技 术 倡 导 行 业 规 范 标 志 上 乘 品 质 推 动 企 业 文 明 为 经 营 宗 旨, 恪 守 团 队 诚 信 创 新 感 恩 的 经 营 理 念, 采 取 以 市 场 需 求 为 导 向, 不 断 推 出 绿 色 高 性 能 产 品 的 经 营 策 略, 坚 持 以 工 业 品 发 展 为 主, 辅 以 民 用 品 牌 市 场 建 设 的 发 展 思 路, 立 足 国 内 面 向 世 界, 全 力 打 造 成 为 具 有 国 际 竞 争 力 的 国 内 最 专 业 的 电 池 制 造 企 业 经 过 10 多 年 的 发 展, 公 司 目 前 已 成 为 化 学 电 池 行 业 内 在 技 术 创 新 技 术 应 用 1-1-22

配 套 体 系 和 产 品 种 类 方 面 都 具 有 较 强 竞 争 力 的 企 业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以 锂 系 列 电 池 为 核 心, 广 泛 应 用 于 电 子 数 码 产 品 电 子 烟 视 听 设 备 相 关 配 套 产 品 电 动 玩 具 电 子 安 防 设 备 智 能 仪 表 电 动 工 具 电 动 交 通 工 具 储 能 等 领 域 公 司 电 池 产 品 种 类 包 括 绿 色 高 性 能 锂 一 次 电 池 绿 色 高 性 能 锂 离 子 电 池 及 镍 氢 电 池, 主 要 产 品 为 锂 铁 电 池 锂 锰 电 池 锂 离 子 电 池 及 镍 氢 电 池,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产 类 别 品 名 产 品 图 片 主 要 性 能 应 用 领 域 称 工 作 电 压 数 码 一 次 电 池 锂 铁 电 池 1.5V 6 倍 于 普 通 碱 锰 电 池 的 电 量, 储 存 寿 命 长, 能 量 密 度 高, 重 量 轻 工 作 电 压 相 机 电 动 玩 具 移 动 照 明 等 电 子 锂 3.0V 能 量 密 安 防 锰 度 高 放 电 电 设 备 电 压 平 稳 可 在 数 码 池 室 温 储 存 10 相 机 年 以 上 等 数 码 二 次 电 池 类 锂 离 子 电 池 工 作 电 压 为 3.2V-3.7V 能 量 密 度 高, 使 用 寿 命 长, 自 放 电 小, 无 电 子 数 码 产 品 电 动 交 通 工 具 储 能 动 记 忆 效 应, 无 装 置 力 污 染 电 动 类 工 具 锂 等 离 子 电 1-1-23

池 储 能 类 锂 离 子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在 通 常 使 用 条 件 下, 可 循 环 超 过 500 次,1 小 时 即 可 完 成 充 电 电 动 工 具 电 动 玩 具 等 二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简 介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夏 信 德 为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29,365,654 股, 占 46.61% 的 股 权, 通 过 铭 驰 企 管 间 接 控 制 本 公 司 3,384,407 股, 占 5.37% 的 股 权, 共 计 控 制 公 司 发 行 前 股 本 总 额 的 51.98% 夏 信 德 简 历 详 见 本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六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之 ( 一 ) 发 行 人 主 要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基 本 情 况 三 发 行 人 主 要 财 务 数 据 及 财 务 指 标 以 下 财 务 数 据 摘 自 发 行 人 经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审 计 的 财 务 报 告, 相 关 财 务 指 标 依 据 有 关 数 据 计 算 得 出 ( 一 ) 资 产 负 债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 动 资 产 53,292.29 44,707.98 44,655.17 非 流 动 资 产 27,515.46 22,837.59 18,269.22 资 产 总 额 80,807.74 67,545.57 62,924.38 流 动 负 债 32,863.84 26,150.97 27,565.78 1-1-24

非 流 动 负 债 1,483.19 1,098.52 674.39 负 债 总 额 34,347.03 27,249.49 28,240.17 股 东 权 益 46,460.71 40,296.09 34,684.22 ( 二 ) 利 润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营 业 收 入 70,053.53 66,840.59 54,433.65 营 业 利 润 6,155.53 6,121.57 5,311.24 利 润 总 额 6,852.71 6,640.36 5,903.55 净 利 润 5,972.50 5,681.21 5,106.01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净 利 润 6,024.39 5,719.23 5,123.80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5,433.61 5,278.23 4,620.33 ( 三 ) 现 金 流 量 表 主 要 数 据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140.60 6,772.44 7,280.42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858.72-6,799.15-6,033.01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40.05-1,351.39-2,475.87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5,336.05 5,761.26 7,415.74 ( 四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流 动 比 率 ( 倍 ) 1.62 1.71 1.62 速 动 比 率 ( 倍 ) 1.10 1.09 1.08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37.17% 36.44% 38.16%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股 ) 7.35 6.40 5.49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0.05% 0.08% 0.05%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2.96 3.37 3.23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3.09 3.12 2.97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9,323.92 8,719.77 7,690.36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75.62 136.90 91.70 1-1-25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利 润 ( 万 元 ) 6,024.39 5,719.23 5,123.80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5,433.61 5,278.23 4,620.33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元 / 股 ) 0.66 1.07 1.16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股 ) -0.07-0.26-0.20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3.91% 15.28% 16.00%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2.55% 14.10% 14.43%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0.96 0.91 0.81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0.86 0.84 0.73 润 注 : 上 述 财 务 指 标 中, 计 算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以 及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指 标 时 的 总 股 数 均 取 最 近 一 期 末 公 司 股 本 数 (6,300 万 股 ) 四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确 定, 由 董 事 会 实 施, 将 按 轻 重 缓 急 顺 序 依 次 投 资 以 下 项 目 : 1 绿 色 高 性 能 锂 离 子 二 次 电 池 扩 建 项 目, 该 项 目 投 资 29,729 万 元 ; 2 绿 色 高 性 能 一 次 锂 铁 电 池 扩 建 项 目, 该 项 目 投 资 4,200 万 元 ; 3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该 项 目 投 资 4,979 万 元 ; 4 其 他 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营 运 资 金 项 目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总 额 为 38,908 万 元, 预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投 入 27,819 万 元,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为 27,819 万 元, 全 部 用 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项 目 及 主 营 业 务 发 展 所 需 的 营 运 资 金 上 述 项 目 资 金 的 使 用, 按 照 轻 重 缓 急 的 顺 序 安 排 如 果 本 次 发 行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不 能 满 足 拟 投 资 项 目 的 资 金 需 求, 缺 口 部 分 将 由 公 司 通 过 自 筹 资 金 或 其 他 途 径 补 充 解 决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之 前, 可 以 先 由 公 司 通 过 自 筹 资 金 或 银 行 贷 款 先 期 投 入 ;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将 优 先 置 换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用 于 该 项 目 的 自 有 资 金 或 偿 还 该 项 目 的 银 行 贷 款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于 董 事 会 决 定 的 专 户 集 中 管 理, 专 款 专 用 关 于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的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本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1-1-26

第 三 节 本 次 发 行 概 况 一 本 次 发 行 的 基 本 情 况 股 票 种 类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A 股 ) 每 股 面 值 拟 发 行 股 数 发 行 股 数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比 例 发 行 价 格 和 定 价 方 式 1.00 元 人 民 币 不 超 过 2,100 万 股,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比 例 为 25%, 本 次 发 行 不 涉 及 老 股 转 让 25% 向 询 价 对 象 询 价 并 结 合 当 时 市 场 情 况 确 定 发 行 价 为 14.87 元 / 股 22.99 倍 ( 按 询 价 后 确 定 的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除 以 按 2014 年 度 扣 除 非 市 盈 率 经 常 性 损 益 前 后 孰 低 的 净 利 润 及 发 行 后 的 总 股 本 计 算 的 每 股 收 益 计 算 ) 发 行 前 每 股 净 资 产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发 行 市 净 率 发 行 方 式 7.35 元 / 股 ( 按 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归 属 母 公 司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前 的 总 股 本 6,300 万 股 计 算 ) 8.83 元 / 股 ( 按 照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经 审 计 的 归 属 母 公 司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与 本 次 发 行 筹 资 净 额 之 和 除 以 本 次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计 算 ) 1.68 倍 ( 按 询 价 后 确 定 的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除 以 发 行 后 每 股 净 资 产 确 定 ) 采 用 网 下 向 询 价 对 象 配 售 与 网 上 向 社 会 公 众 投 资 者 定 价 发 行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符 合 创 业 板 市 场 投 资 者 适 当 性 管 理 暂 行 规 定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市 场 投 资 者 适 当 性 管 理 实 施 办 法 等 相 关 创 业 板 投 资 发 行 对 象 者 管 理 规 定,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开 设 创 业 板 股 东 账 户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境 内 自 然 人 和 法 人 等 投 资 者,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法 律 和 法 规 禁 止 者 除 外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31,227 万 元 1-1-27

预 计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承 销 方 式 拟 上 市 地 点 发 行 费 用 : 其 中 : 承 销 保 荐 费 用 : 审 计 费 用 : 律 师 费 用 : 用 于 本 次 发 行 的 信 息 披 露 费 用 : 发 行 手 续 费 及 材 料 制 作 费 : 27,819 万 元 余 额 包 销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3,408 万 元 2,400 万 元 460 万 元 180 万 元 306 万 元 62 万 元 二 本 次 发 行 的 当 事 人 及 相 关 机 构 ( 一 ) 发 行 人 发 行 人 法 定 代 表 人 住 所 广 州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夏 信 德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沙 湾 镇 市 良 路 ( 西 村 段 )912 号 联 系 电 话 020-39196888 传 真 020-39196767 联 系 人 王 立 新 ( 二 ) 保 荐 机 构 主 承 销 商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法 定 代 表 人 华 林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陈 永 健 住 所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西 四 环 南 路 55 号 7 号 楼 401 联 系 电 话 021-20281102 传 真 021-20281101 保 荐 代 表 人 项 目 协 办 人 其 他 项 目 人 员 赵 鹏 张 学 彦 李 军 周 家 尚 吴 俊 陈 邦 羽 1-1-28

( 三 ) 律 师 事 务 所 发 行 人 律 师 负 责 人 住 所 国 浩 律 师 ( 广 州 ) 事 务 所 程 秉 广 州 市 体 育 西 路 189 号 城 建 大 厦 9 楼 联 系 电 话 020-38799345 传 真 020-38799335 经 办 律 师 程 秉 陈 桂 华 ( 四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负 责 人 蒋 洪 峰 住 所 广 州 市 越 秀 区 东 风 东 路 555 号 1001-1008 房 联 系 电 话 020-83939698 传 真 020-83800722 经 办 注 册 会 计 师 杨 文 蔚 何 国 铨 ( 五 )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负 责 人 住 所 北 京 华 信 众 合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杨 奕 北 京 市 朝 阳 区 八 里 庄 西 里 100 号 住 邦 2000 一 号 楼 B 座 20 层 东 区 2005 室 联 系 电 话 010-85866872 传 真 010-85866877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朱 志 明 李 晓 杰 ( 六 ) 股 票 登 记 机 构 股 票 登 记 机 构 住 所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深 圳 市 深 南 中 路 1093 号 中 信 大 厦 18 楼 1-1-29

联 系 电 话 0755-25938000 传 真 0755-25988122 ( 七 ) 证 券 交 易 所 申 请 上 市 证 券 交 易 所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易 住 所 深 圳 市 深 南 东 路 5045 号 联 系 电 话 0755-82083333 传 真 0755-82083667 ( 八 ) 收 款 银 行 收 款 银 行 中 国 农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城 市 绿 洲 支 行 收 户 款 名 银 行 华 林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账 号 41005200040004682 三 发 行 人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当 事 人 之 间 的 关 系 发 行 人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保 荐 人 承 销 机 构 证 券 服 务 机 构 及 其 负 责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经 办 人 员 之 间 不 存 在 直 接 或 间 接 的 股 权 关 系 或 其 他 权 益 关 系 四 发 行 上 市 的 相 关 重 要 日 期 开 始 询 价 推 介 日 期 刊 登 发 行 公 告 日 期 申 购 日 期 和 缴 款 日 期 股 票 上 市 日 期 2015 年 4 月 10 日 2015 年 4 月 15 日 2015 年 4 月 16 日 发 行 结 束 后 将 尽 快 申 请 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挂 牌 交 易 1-1-30

第 四 节 风 险 因 素 投 资 者 在 评 价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售 的 股 票 时, 除 本 提 供 的 其 它 资 料 外, 应 特 别 认 真 地 考 虑 下 述 各 项 风 险 因 素 下 述 风 险 因 素 根 据 重 要 性 原 则 或 可 能 影 响 投 资 者 决 策 的 程 度 大 小 排 序, 该 排 序 并 不 表 示 风 险 因 素 依 次 发 生 一 宏 观 经 济 波 动 的 风 险 自 2008 年 以 来, 受 金 融 危 机 影 响, 全 球 经 济 一 直 处 于 波 动 之 中, 整 体 来 讲, 经 济 的 增 长 存 在 着 较 大 的 困 难, 经 济 的 复 苏 具 有 长 期 性 和 反 复 性 公 司 所 处 的 一 次 和 二 次 电 池 行 业, 主 要 为 电 子 产 品 动 力 工 具 电 子 烟 储 能 设 备 电 动 玩 具 等 提 供 配 套 电 池 产 品, 公 司 的 经 营 情 况 容 易 受 到 下 游 行 业 需 求 的 影 响 公 司 下 游 行 业 多 数 属 于 消 费 品 行 业, 如 果 宏 观 经 济 发 展 较 好, 经 济 增 长 较 快, 则 下 游 消 费 品 需 求 增 加, 从 而 带 动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增 加 ; 反 之, 则 有 可 能 抑 制 公 司 销 售 增 加 因 此,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有 可 能 受 到 宏 观 经 济 波 动 的 影 响 二 行 业 竞 争 加 剧 的 风 险 公 司 专 业 从 事 绿 色 高 性 能 电 池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拥 有 10 多 年 的 生 产 经 验, 主 要 产 品 以 锂 系 列 电 池 为 主, 包 括 一 次 锂 电 池 二 次 锂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等 产 品 随 着 国 家 对 环 保 新 能 源 的 重 视, 绿 色 高 性 能 电 池 产 品 得 到 大 力 推 广, 市 场 需 求 随 之 增 加 由 于 市 场 需 求 增 加, 市 场 发 展 前 景 向 好, 锂 电 池 行 业 吸 引 了 大 量 企 业 进 入, 行 业 竞 争 也 随 之 加 剧, 具 体 表 现 为 技 术 质 量 价 格 和 服 务 等 多 方 面 的 竞 争 如 果 公 司 在 行 业 竞 争 中, 不 能 及 时 推 出 高 性 价 比 的 产 品, 并 提 供 高 品 质 的 服 务, 那 么,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就 有 可 能 受 到 影 响 三 产 品 售 价 下 降 的 风 险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以 锂 系 列 电 池 产 品 为 主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锂 系 列 电 池 产 品 目 前 处 在 市 场 的 快 速 成 长 期 从 长 期 来 看, 随 着 材 料 研 发 和 生 产 工 艺 的 进 步 以 及 规 模 化 生 产 的 不 断 提 升, 锂 系 列 电 池 产 品 的 生 产 成 本 有 持 续 降 低 趋 势, 产 品 成 本 的 降 低 必 然 最 终 导 致 行 业 内 产 品 售 价 的 竞 相 下 调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通 过 有 1-1-31

效 降 低 产 品 成 本 来 抵 消 价 格 下 降 的 风 险, 或 者 无 法 持 续 推 出 新 产 品 进 行 产 品 结 构 的 升 级, 产 品 售 价 的 下 降 将 导 致 产 品 毛 利 率 的 下 降, 并 最 终 影 响 发 行 人 的 整 体 盈 利 能 力 四 技 术 持 续 创 新 研 发 的 风 险 公 司 具 有 较 强 的 科 技 研 发 能 力, 公 司 拥 有 博 士 后 科 研 工 作 站 广 东 省 省 级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公 司 结 合 现 状, 自 主 创 新 和 研 发 了 一 批 具 有 国 际 或 国 内 领 先 的 技 术 和 产 品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的 一 次 锂 铁 电 池 是 国 内 领 先 的 可 替 代 传 统 电 池 的 绿 色 高 性 能 电 池 产 品,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的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电 池 扣 式 锂 离 子 电 池 低 自 放 电 镍 氢 电 池 在 国 内 处 于 领 先 水 平 随 着 科 学 技 术 的 发 展, 客 户 对 作 为 可 移 动 电 源 的 电 池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未 来 的 电 池 技 术 将 向 绿 色 环 保 大 容 量 快 速 充 电 低 自 放 电 等 方 向 发 展, 如 果 公 司 不 能 把 握 产 品 的 发 展 趋 势, 及 时 研 究 开 发 新 技 术 新 工 艺 及 新 产 品, 或 者 研 发 与 生 产 不 能 同 步 前 进, 满 足 市 场 的 要 求, 产 品 可 能 面 临 需 求 减 少 的 风 险 如 果 公 司 的 技 术 大 幅 落 后 竞 争 对 手,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将 受 到 较 大 的 影 响 五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风 险 制 造 高 性 能 电 池 需 要 企 业 具 备 跨 学 科 的 知 识 储 备 长 期 的 技 术 积 淀 以 及 对 核 心 技 术 的 掌 控 能 力 公 司 目 前 拥 有 多 项 行 业 领 先 的 电 池 技 术 和 产 品, 公 司 通 过 申 请 专 利 进 行 知 识 产 权 保 护 外, 还 拥 有 大 量 专 有 技 术 和 工 艺 诀 窍 虽 然 本 公 司 极 为 重 视 知 识 产 权 的 保 护, 但 仍 然 存 在 非 专 利 技 术 泄 密 或 被 他 人 盗 用 的 风 险, 从 而 有 可 能 对 本 公 司 的 业 务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六 应 收 账 款 的 风 险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27,112.99 万 元, 占 总 资 产 的 33.55%, 其 中 1 年 以 内 的 应 收 账 款 占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93.19% 报 告 期 内, 受 益 于 市 场 对 绿 色 高 性 能 电 池 需 求 的 增 加,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持 续 扩 大, 营 业 收 入 持 续 增 长,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也 随 之 增 加 公 司 根 据 客 户 信 用 情 况, 分 别 给 予 月 结 30 天 至 月 结 120 天 的 不 同 等 级 的 信 用 政 策,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主 要 在 1 年 以 内, 但 是 仍 然 存 在 客 户 未 能 及 时 付 款 的 风 险 公 司 如 果 不 能 有 效 控 制 应 收 账 款 规 模, 及 时 收 回 账 款, 1-1-32

将 对 公 司 的 资 金 使 用 和 经 营 业 绩 的 持 续 增 长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七 人 力 成 本 上 升 的 风 险 公 司 电 池 生 产 制 造 中, 尤 其 是 后 端 包 装 工 序 需 要 的 人 工 较 多, 随 着 工 人 工 资 水 平 的 提 高, 公 司 人 力 成 本 支 出 呈 上 升 趋 势 虽 然 公 司 可 以 通 过 内 部 管 理 降 低 单 位 成 本, 但 是 如 果 未 来 人 工 成 本 大 幅 增 加, 则 会 增 加 公 司 的 经 营 成 本, 并 有 可 能 影 响 到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八 规 模 扩 大 的 管 理 风 险 公 司 经 过 了 10 多 年 的 发 展, 在 一 次 锂 电 二 次 锂 电 和 镍 氢 电 池 领 域 已 经 初 具 规 模, 拥 有 数 百 种 型 号 产 品, 并 在 广 州 珠 海 驻 马 店 三 地 建 有 生 产 基 地 随 着 未 来 募 投 项 目 的 实 施, 公 司 整 体 资 产 规 模 产 品 种 类 员 工 数 量 管 理 部 门 都 会 有 所 增 加 这 使 得 公 司 在 生 产 组 织 人 员 管 理 资 金 使 用 市 场 拓 展 等 方 面 面 临 更 多 的 挑 战, 如 果 公 司 的 管 理 能 力 不 能 适 应 未 来 发 展 的 需 求, 将 会 影 响 公 司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并 影 响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九 享 受 的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可 能 变 化 的 风 险 公 司 及 下 属 全 资 子 公 司 珠 海 鹏 辉 均 是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根 据 现 行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的 规 定,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将 可 以 享 受 税 收 优 惠 政 策, 执 行 15% 的 所 得 税 税 率 但 如 果 国 家 相 关 的 法 律 法 规 发 生 变 化, 或 其 他 原 因 导 致 公 司 或 下 属 子 公 司 不 再 符 合 相 关 的 认 定 或 鼓 励 条 件, 则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将 有 可 能 受 到 不 利 影 响 十 安 全 生 产 的 风 险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绿 色 高 性 能 电 池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公 司 不 存 在 高 危 生 产 工 序 但 由 于 电 池 相 关 的 材 料 部 分 属 于 易 燃 材 料 ( 如 锂 )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为 防 止 可 能 事 故, 公 司 制 定 了 严 格 的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但 是 如 果 遇 到 突 发 性 因 素 或 事 件, 公 司 可 能 会 出 现 生 产 故 障 或 事 故, 并 可 能 会 给 公 司 的 生 产 经 营 带 来 影 响 十 一 人 才 流 失 的 风 险 1-1-33

公 司 的 发 展 需 要 人 才, 公 司 制 定 了 一 系 列 激 励 机 制, 使 得 公 司 能 够 吸 引 人 才 留 住 人 才 发 展 人 才 目 前, 公 司 的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通 过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权, 一 定 程 度 上 保 证 了 上 述 人 员 与 公 司 利 益 的 一 致 性 虽 然 公 司 采 取 了 以 上 措 施, 但 仍 然 无 法 完 全 避 免 人 才 流 失 的 风 险 十 二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风 险 夏 信 德 先 生 直 接 持 有 公 司 46.61% 的 股 权, 通 过 铭 驰 企 管 间 接 控 制 公 司 5.37% 的 股 权, 共 计 控 制 公 司 51.98% 的 股 权 公 司 已 经 建 立 了 三 会 制 度,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团 队 主 要 由 实 际 控 制 人 以 外 的 专 业 人 员 担 任, 同 时, 公 司 引 入 了 财 务 投 资 者, 进 一 步 完 善 了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但 是 实 际 控 制 人 仍 然 可 能 利 用 其 控 制 力 在 公 司 的 发 展 战 略 生 产 经 营 利 润 分 配 决 策 等 方 面 施 加 重 大 影 响, 可 能 导 致 实 际 控 制 人 损 害 公 司 和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的 公 司 治 理 风 险 十 三 募 投 项 目 的 风 险 虽 然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已 经 过 慎 重 充 分 的 可 行 性 研 究 论 证, 具 有 良 好 的 技 术 积 累 和 市 场 基 础, 但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可 行 性 是 基 于 当 前 产 业 政 策 市 场 环 境 和 发 展 趋 势 等 因 素 作 出 的, 在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可 能 面 临 产 业 政 策 变 化 市 场 变 化 等 诸 多 不 确 定 因 素, 不 排 除 由 于 市 场 环 境 的 变 化, 使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际 效 益 与 可 行 性 研 究 报 告 存 在 一 定 的 差 异 十 四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本 次 发 行 后, 公 司 净 资 产 规 模 将 大 幅 上 升, 由 于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实 施 需 要 一 段 时 间, 因 此 短 期 内 公 司 净 利 润 将 难 以 与 净 资 产 保 持 同 步 增 长, 公 司 存 在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下 降 的 风 险 1-1-34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一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英 文 名 称 注 册 资 本 法 定 代 表 人 成 立 日 期 广 州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Guangzhou Great Power Energy&Technology Co.,ltd 6,300 万 元 夏 信 德 2001 年 1 月 18 日 公 司 住 所 及 邮 编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沙 湾 镇 市 良 路 ( 西 村 段 )912 号 ;511483 电 话 传 真 电 话 :020-39196888; 传 真 :020-39196767 互 联 网 地 址 电 子 邮 箱 负 责 信 息 披 露 和 投 资 者 关 系 的 部 门 负 责 人 和 电 话 号 码 国 际 互 联 网 站 :http://www.greatpower.net 邮 箱 :info@greatpower.net 负 责 信 息 披 露 和 投 资 者 关 系 的 部 门 : 证 券 及 法 律 事 务 部 负 责 人 : 王 立 新 联 系 电 话 :020-39196852 二 发 行 人 改 制 重 组 及 设 立 情 况 ( 一 ) 设 立 方 式 发 行 人 系 由 广 州 市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鹏 辉 有 限 )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的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1 年 6 月 28 日 8 月 8 日, 经 鹏 辉 有 限 股 东 会 决 议, 鹏 辉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广 州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鹏 辉 能 源 ) 根 据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编 号 为 广 会 所 审 字 2011 第 11000860041 号 审 计 报 告, 鹏 辉 有 限 以 截 至 2011 年 5 月 31 日 的 净 资 产 197,497,356.60 元 折 成 6,000 万 股, 每 股 面 值 为 人 民 币 1 元, 其 余 137,497,356.60 元 计 入 资 本 公 积 金 2011 年 8 月 25 日,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了 编 号 为 广 会 所 验 字 2011 第 11000860052 号 验 资 报 告, 确 认 各 发 起 人 投 入 鹏 辉 能 源 ( 筹 ) 出 资 已 到 位 2011 年 9 月 28 日, 公 司 在 广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完 成 工 商 变 更 1-1-35

登 记 手 续, 并 领 取 了 注 册 号 为 440126000124432 的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注 册 资 本 和 实 收 资 本 为 6,000 万 元 广 州 市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由 曾 建 平 李 克 文 夏 信 德 出 资 组 建, 于 2001 年 1 月 18 日 取 得 广 州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番 禺 分 局 颁 发 的 4401262001972 号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 名 称 : 广 州 市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 住 所 : 番 禺 区 沙 湾 镇 沙 坑 第 一 工 业 区 ( 沙 湾 所 ); 法 定 代 表 人 : 夏 信 德 ;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200 万 元 ; 企 业 类 型 :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经 营 范 围 : 生 产 销 售 电 池 及 材 料 提 供 相 关 技 术 咨 询 ( 经 消 防 部 门 验 收 合 格 后 方 可 经 营 ) ( 二 ) 发 起 人 公 司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时 的 发 起 人 为 夏 信 德 夏 仁 德 李 克 文 如 山 创 投 铭 驰 企 管 达 晨 创 世 等 20 名 发 起 人 股 份 公 司 设 立 时, 其 股 本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股 权 性 质 持 股 数 量 ( 股 ) 股 权 比 例 1 夏 信 德 自 然 人 股 29,365,654 48.94% 2 夏 仁 德 自 然 人 股 6,153,287 10.26% 3 李 克 文 自 然 人 股 4,281,805 7.14% 4 如 山 创 投 法 人 股 4,200,000 7.00% 5 铭 驰 企 管 法 人 股 3,384,407 5.64% 6 达 晨 创 世 非 自 然 人 股 3,210,000 5.35% 7 达 晨 盛 世 非 自 然 人 股 2,790,000 4.65% 8 金 铮 自 然 人 股 1,499,977 2.50% 9 薛 其 祥 自 然 人 股 1,195,199 1.99% 10 谢 黎 东 自 然 人 股 727,081 1.21% 11 谢 祖 玲 自 然 人 股 600,000 1.00% 12 李 刚 自 然 人 股 498,001 0.83% 13 黄 赛 先 自 然 人 股 498,001 0.83% 14 许 汉 良 自 然 人 股 373,500 0.62% 15 李 发 军 自 然 人 股 249,000 0.42% 16 徐 彬 自 然 人 股 249,000 0.42% 17 蔡 建 宜 自 然 人 股 224,101 0.37% 18 熊 思 远 自 然 人 股 215,136 0.36% 19 谢 俊 麟 自 然 人 股 161,352 0.27% 20 薛 建 军 自 然 人 股 124,499 0.21% 合 计 60,000,000 100% 1 公 司 自 然 人 发 起 人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国 籍 永 久 境 外 身 份 证 号 码 住 所 1-1-36

居 住 权 1 夏 信 德 中 国 无 43010419641015****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2 夏 仁 德 中 国 无 41282919630521****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3 李 克 文 中 国 无 31011019650624****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4 金 铮 中 国 无 43300119770407****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5 薛 其 祥 中 国 无 31011019640710**** 上 海 市 杨 浦 区 6 谢 黎 东 中 国 无 43052519741119**** 广 东 省 珠 海 市 斗 门 区 7 谢 祖 玲 中 国 无 15020419620712**** 北 京 市 宣 武 区 8 李 刚 中 国 无 41282919650508****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9 黄 赛 先 中 国 无 43030319621207**** 广 东 省 佛 山 市 顺 德 区 10 许 汉 良 中 国 无 35058219761226**** 广 东 省 珠 海 市 斗 门 区 11 李 发 军 中 国 无 42242119730922**** 湖 南 省 桃 源 县 12 徐 彬 中 国 无 34242619740224**** 广 东 省 东 莞 市 东 城 区 13 蔡 建 宜 中 国 无 44010619620219****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14 熊 思 远 中 国 无 44010619631101****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15 谢 俊 麟 中 国 无 44018119820401****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16 薛 建 军 中 国 无 33071919730904****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2 公 司 其 他 发 起 人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1) 浙 江 如 山 成 长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名 称 浙 江 如 山 成 长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08 年 8 月 18 日 注 册 资 本 壹 亿 元 人 民 币 实 收 资 本 壹 亿 元 人 民 币 注 册 地 址 诸 暨 市 店 口 镇 盾 安 路 法 定 代 表 人 王 涌 经 营 范 围 创 业 投 资 项 目 ; 创 业 投 资 咨 询 业 务 ; 为 创 业 企 业 提 供 管 理 服 务 业 务 ( 上 述 经 营 范 围 不 含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禁 止 限 制 和 许 可 经 营 的 项 目 ) (2) 广 州 铭 驰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名 称 广 州 铭 驰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号 440126000108448 成 立 时 间 2010 年 6 月 30 日 注 册 资 本 300 万 元 人 民 币 实 收 资 本 300 万 元 人 民 币 注 册 地 址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石 楼 镇 莲 花 山 西 门 南 路 碧 波 楼 二 层 1 号 之 二 811 法 定 代 表 人 夏 信 德 经 营 范 围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 经 营 范 围 涉 及 法 律 行 政 法 律 禁 止 经 营 的 不 得 经 营, 涉 及 许 可 经 营 的 未 取 得 许 可 前 不 得 经 营 ) 业 务 状 况 该 公 司 系 员 工 持 股 平 台, 未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3) 天 津 达 晨 创 世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1-1-37

名 称 天 津 达 晨 创 世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注 册 号 120192000053662 成 立 时 间 2010 年 3 月 22 日 认 缴 出 资 额 7.14 亿 元 人 民 币 注 册 地 址 天 津 空 港 经 济 区 环 河 南 路 88 号 2-3403 室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深 圳 市 达 晨 财 智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委 派 代 表 : 刘 昼 ) 经 营 范 围 从 事 对 未 上 市 企 业 的 投 资, 对 上 市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投 资 及 相 关 咨 询 服 务 (4) 天 津 达 晨 盛 世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名 称 天 津 达 晨 盛 世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注 册 号 120192000053679 成 立 时 间 2010 年 3 月 22 日 认 缴 出 资 额 6.41 亿 元 人 民 币 注 册 地 址 天 津 空 港 经 济 区 环 河 南 路 88 号 2-3353 室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深 圳 市 达 晨 财 智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委 派 代 表 : 刘 昼 ) 经 营 范 围 从 事 对 未 上 市 企 业 的 投 资, 对 上 市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投 资 及 相 关 咨 询 服 务 三 发 行 人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公 司 自 设 立 以 来, 不 存 在 重 大 资 产 重 组 情 况 1-1-38

四 发 行 人 股 权 结 构 夏 信 德 夏 仁 德 李 克 文 如 山 创 投 达 晨 创 世 其 他 15 名 股 东 67.67% 广 州 铭 驰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46.61% 9.77% 6.80% 6.67% 5.10% 19.69% 5.37% 广 州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0% 100% 80% 100% 100% 2% 珠 海 冠 力 电 珠 海 市 鹏 辉 广 州 耐 时 电 鹏 辉 新 能 源 河 南 鹏 辉 能 广 州 银 达 科 池 有 限 公 司 电 池 有 限 公 池 科 技 有 限 有 限 公 司 源 科 技 有 限 技 融 资 担 保 司 公 司 公 司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40% 珠 海 联 动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1-1-39

五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广 州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0% 100% 80% 100% 100% 2% 珠 海 冠 力 电 珠 海 市 鹏 辉 广 州 耐 时 电 鹏 辉 新 能 源 河 南 鹏 辉 能 广 州 银 达 科 池 有 限 公 司 电 池 有 限 公 池 科 技 有 限 有 限 公 司 源 科 技 有 限 技 融 资 担 保 司 公 司 公 司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40% 珠 海 联 动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本 公 司 各 子 公 司 的 主 要 业 务 及 定 位 情 况 如 下 : 公 司 名 称 珠 海 市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鹏 辉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耐 时 电 池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联 动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冠 力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银 达 科 技 融 资 担 保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市 里 亚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已 全 部 转 让 股 权 ) 持 股 注 册 资 本 注 册 地 业 务 及 定 位 性 质 比 例 3000 万 元 100% 珠 海 各 类 型 电 池 生 产 销 售 ; 公 司 主 要 生 产 基 地, 辐 射 珠 三 角 地 区 港 币 100 万 元 100% 香 港 海 外 销 售 和 服 务 500 万 元 80% 广 州 市 场 开 拓 品 牌 推 广 锂 电 池 生 产 销 售 ; 募 投 3,000 万 元 100% 驻 马 店 项 目 实 施 基 地, 辐 射 华 中 长 江 以 北 地 区 1,500 万 元 40% 珠 海 生 产 锂 电 池 及 锂 电 池 电 源 产 品, 用 于 储 能 领 域 600 万 元 60% 珠 海 生 产 锂 锰 电 池 2.5 亿 元 2% 广 州 担 保 业 务 原 持 100 万 元 股 广 州 锂 亚 电 池 生 产 70% 全 资 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的 参 股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原 控 股 子 公 司 1-1-40

( 一 ) 珠 海 市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1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 珠 海 市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住 所 : 珠 海 市 斗 门 区 井 岸 镇 珠 峰 大 道 新 青 科 技 园 法 定 代 表 人 : 夏 信 德 注 册 资 本 :3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3000 万 元 注 册 号 :440400000045674 成 立 时 间 :2002 年 12 月 5 日 经 营 范 围 : 生 产 和 销 售 自 产 的 镍 氢 电 池 锂 离 子 电 池 锂 锰 电 池 电 池 零 配 件 ; 批 发 零 售 : 电 池, 电 子 产 品 2 股 权 结 构 截 至 本 出 具 日, 股 东 及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比 例 1 鹏 辉 能 源 3,000 100% 合 计 3,000 100% 3 财 务 情 况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 资 产 为 36,188.24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13,794.82 万 元,2014 年 净 利 润 为 2,367.82 万 元, 以 上 数 据 经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定 ( 二 ) 广 州 耐 时 电 池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 广 州 耐 时 电 池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住 所 :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沙 湾 镇 市 良 路 西 村 段 912 号 6 楼 法 定 代 表 人 : 熊 思 远 注 册 资 本 :5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500 万 元 注 册 号 :440126000053089 1-1-41

成 立 时 间 :2009 年 5 月 15 日 经 营 范 围 : 电 子 通 信 与 自 动 控 制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 商 品 批 发 贸 易 ( 许 可 审 批 类 商 品 除 外 ); 灯 具 零 售 ; 灯 具 装 饰 物 品 批 发 ; 家 用 电 器 批 发 ; 照 相 器 材 零 售 ; 家 用 视 听 设 备 零 售 ; 日 用 家 电 设 备 零 售 ; 电 气 设 备 零 售 ; 商 品 零 售 贸 易 ( 许 可 审 批 类 商 品 除 外 ); 能 源 技 术 研 究 技 术 开 发 服 务 ; 节 能 技 术 开 发 服 务 ; 机 械 技 术 开 发 服 务 2 股 权 结 构 截 至 本 出 具 日, 股 东 及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比 例 1 鹏 辉 能 源 400 80% 2 伍 金 辉 50 10% 3 张 东 30 6% 4 周 燕 丽 20 4% 合 计 500 100% 3 财 务 情 况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 资 产 为 446.29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284.63 万 元, 2014 年 净 利 润 为 -75.52 万 元, 以 上 数 据 经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定 ( 三 ) 鹏 辉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1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 鹏 辉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住 所 : 香 港 九 龙 上 海 街 28 号 恒 邦 商 业 中 心 11 楼 1110 室 法 定 代 表 人 : 夏 信 德 注 册 资 本 : 港 币 1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 港 币 100 万 元 注 册 证 书 编 号 :1355032 成 立 时 间 :2009 年 7 月 27 日 经 营 范 围 : 销 售 电 池 电 池 充 电 器 手 电 筒 投 资 批 准 文 号 : 粤 境 外 投 资 [2009]00095 号 企 业 境 外 投 资 证 书 : 商 境 外 投 资 证 第 4400200900099 号 2 股 东 结 构 1-1-42

截 至 本 出 具 日, 股 东 及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比 例 1 鹏 辉 能 源 港 币 100 万 元 100% 合 计 港 币 100 万 元 100% 3 财 务 情 况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 资 产 为 385.32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269.11 万 元, 2014 年 净 利 润 为 -133.99 万 元, 以 上 数 据 经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定 ( 四 ) 河 南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 河 南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住 所 : 驻 马 店 市 中 原 大 道 与 淮 河 大 道 交 叉 口 西 北 角 法 定 代 表 人 : 夏 信 德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3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 人 民 币 3000 万 元 成 立 日 期 :2012 年 2 月 24 日 经 营 范 围 : 锂 离 子 锂 铁 镍 氢 电 池 及 材 料, 电 池 充 电 器 照 明 器 具 的 研 发 销 售 2 股 权 结 构 截 至 本 出 具 日, 股 东 及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比 例 1 鹏 辉 能 源 3,000 100% 合 计 3,000 100% 3 财 务 情 况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 资 产 为 7,571.08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2,768.15 万 元, 2014 年 净 利 润 为 -102.76 万 元, 以 上 数 据 经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定 4 业 务 开 展 情 况 河 南 鹏 辉 的 成 立 主 要 是 用 于 募 投 项 目 的 生 产 和 研 发, 目 前 该 公 司 尚 处 于 筹 备 期, 未 开 展 实 际 的 生 产 经 营 ( 五 ) 珠 海 冠 力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1-1-43

1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 珠 海 冠 力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住 所 : 珠 海 市 斗 门 区 井 岸 镇 新 青 五 路 2 号 ( 二 期 厂 房 C)B 面 一 三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江 帆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6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 人 民 币 600 万 元 成 立 日 期 :2013 年 5 月 2 日 经 营 范 围 : 生 产 销 售 扣 式 锂 锰 电 池 锂 离 子 扣 式 电 池 超 级 电 容 及 相 关 配 件 和 原 料 销 售 其 他 各 类 电 池 2 股 权 结 构 截 至 本 出 具 日, 股 东 及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比 例 1 广 州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60.00 60.00% 2 李 江 帆 159.00 26.50% 3 罗 梅 轩 81.00 13.50% 合 计 600.00 100.00% 3 财 务 情 况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 资 产 为 2,236.83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498.25 万 元, 2014 年 净 利 润 为 -91.97 万 元, 以 上 数 据 经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审 定 ( 六 ) 广 州 银 达 科 技 融 资 担 保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1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 广 州 银 达 科 技 融 资 担 保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住 所 :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番 禺 大 道 北 555 号 天 安 节 能 科 技 园 交 流 中 心 608 单 元 法 定 代 表 人 : 李 思 聪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2.5 亿 元 实 收 资 本 : 人 民 币 2.5 亿 元 成 立 日 期 :2005 年 6 月 2 日 经 营 范 围 : 融 资 性 担 保 业 务 2 股 权 结 构 1-1-44

截 至 本 出 具 日, 股 东 及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比 例 1 广 东 银 达 融 资 担 保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12,625 50.50% 2 广 州 市 番 禺 物 业 经 营 有 限 公 司 9,375 37.50% 3 王 锦 荣 2,500 10.00% 4 鹏 辉 能 源 500 2.00% 合 计 25,000 100% 3 财 务 情 况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 资 产 为 51,901.61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32,762.53 万 元,2014 年 净 利 润 2,231.12 万 元,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七 ) 珠 海 联 动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1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 珠 海 联 动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住 所 : 珠 海 市 斗 门 区 井 岸 镇 珠 峰 大 道 新 青 五 路 2 号 ( 厂 房 C 栋 ) 法 定 代 表 人 : 阎 紫 电 注 册 资 本 : 人 民 币 15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 人 民 币 375 万 元 成 立 日 期 :2012 年 4 月 16 日 经 营 范 围 : 研 发 和 销 售 锂 电 池 及 锂 电 池 电 源 产 品 ; 节 能 技 术 服 务 ; 锂 电 池 技 术 开 发 技 术 咨 询 ; 计 算 机 服 务 ( 不 含 互 联 网 上 网 服 务 ); 销 售 电 子 产 品 机 械 设 备 通 讯 设 备 计 算 机 软 件 及 辅 助 设 备 2 股 权 结 构 截 至 本 出 具 日, 股 东 及 出 资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实 收 资 本 ( 万 元 ) 比 例 1 北 京 联 动 天 翼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00.00 225 60.00% 2 珠 海 鹏 辉 600.00 150 40.00% 合 计 1500.00 375 100.00 3 财 务 情 况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总 资 产 为 403.01 万 元, 净 资 产 为 402.59 万 元, 2014 年 净 利 润 为 7.70 万 元,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4 经 营 规 划 截 至 目 前 业 务 开 展 情 况 珠 海 联 动 系 公 司 子 公 司 珠 海 鹏 辉 与 北 京 联 动 天 翼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1-1-45

北 京 联 动 ) 的 合 营 公 司, 其 主 营 业 务 为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可 应 用 于 储 能 领 域 的 锂 电 池 及 锂 电 池 电 源 产 品 珠 海 联 动 设 立 的 背 景 是 北 京 联 动 在 通 信 基 站 相 关 的 储 能 系 统 领 域 大 力 拓 展 业 务, 未 来 可 能 存 在 着 持 续 增 长 的 业 务 需 求 由 于 珠 海 鹏 辉 目 前 为 北 京 联 动 提 供 锂 离 子 电 池 产 品, 系 北 京 联 动 的 主 要 供 应 商 之 一, 北 京 联 动 为 了 保 证 其 未 来 的 电 池 产 品 需 求 得 到 满 足, 战 略 性 地 与 珠 海 鹏 辉 成 立 合 营 公 司 珠 海 联 动 由 于 目 前 北 京 联 动 处 在 业 务 拓 展 阶 段, 其 电 池 需 求 完 全 可 以 由 珠 海 鹏 辉 满 足, 因 此, 合 营 公 司 珠 海 联 动 尚 未 实 际 开 展 生 产 经 营 发 行 人 未 来 将 根 据 自 身 的 产 能 销 售 情 况, 北 京 联 动 的 需 求 情 况, 合 营 公 司 的 筹 备 情 况, 决 定 珠 海 联 动 的 具 体 生 产 经 营 计 划 截 至 目 前, 珠 海 联 动 尚 未 开 展 实 际 经 营 业 务 ( 八 ) 广 州 市 里 亚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 已 转 让 ) 1 基 本 情 况 公 司 名 称 : 广 州 市 里 亚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住 所 : 广 州 市 南 沙 区 榄 核 镇 平 稳 村 广 珠 路 三 巷 自 编 2 号 对 面 A301 法 定 代 表 人 : 吴 义 奎 注 册 资 本 :1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100 万 元 注 册 号 :440126000041279 成 立 时 间 :2009 年 11 月 24 日 经 营 范 围 : 其 他 电 池 制 造 ( 光 伏 电 池 除 外 ); 光 电 子 器 件 及 其 他 电 子 器 件 制 造 生 产 销 售 : 电 池 电 池 充 电 器 手 电 筒 ( 经 营 范 围 涉 及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禁 止 经 营 的 不 得 经 营 ; 涉 及 许 可 经 营 的 未 取 得 许 可 前 不 得 经 营 ) 2 股 权 结 构 和 转 让 情 况 公 司 已 经 在 2013 年 出 售 该 子 公 司 全 部 股 权 予 吴 凡 个 人, 转 让 价 款 为 281.78 万 元, 该 价 款 是 以 广 州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对 广 州 里 亚 截 止 2013 年 6 月 30 日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402.54 万 元 为 基 础 确 定 的 广 州 里 亚 已 经 于 2013 年 12 月 20 日 完 成 工 商 登 记 变 更 1-1-46

转 让 前 广 州 里 亚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比 例 1 鹏 辉 能 源 70 70% 2 吴 凡 20 20% 3 刘 建 华 10 10% 合 计 100 100% 截 至 目 前 广 州 里 亚 的 股 东 为 王 飞 和 吴 义 奎 二 人 六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为 夏 信 德 夏 仁 德 李 克 文 铭 驰 企 管 如 山 创 投 达 晨 创 世 本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夏 信 德 先 生 各 主 要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 一 ) 发 行 人 主 要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基 本 情 况 1 实 际 控 制 人 夏 信 德,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男, 身 份 证 号 码 43010419641015****, 住 所 广 州 市 海 珠 区, 硕 士 自 1988 年 参 加 工 作 以 来,1988 年 至 1994 年 9 月 期 间, 在 广 州 555 电 池 研 究 所 工 作, 担 任 副 所 长 ;1994 年 9 月 至 2001 年 1 月 期 间, 在 广 州 市 伟 力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工 作, 担 任 经 理 ;2001 年 1 月 至 2011 年 8 月 在 鹏 辉 有 限 工 作, 担 任 公 司 总 裁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和 总 裁, 任 期 三 年 此 外, 担 任 番 禺 区 科 技 型 企 业 协 会 副 会 长, 曾 任 番 禺 区 政 协 委 员 曾 获 番 禺 区 政 府 享 受 特 殊 津 贴 的 专 家 番 禺 区 十 杰 青 年 称 号 2 持 股 5% 以 上 的 其 他 股 东 (1) 夏 仁 德 夏 仁 德,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男, 身 份 证 号 码 42182919630521****, 住 所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自 1984 年 参 加 工 作 以 来,1984 年 1 月 至 1988 年 4 月 期 间, 在 河 南 省 正 阳 县 副 食 品 公 司 担 任 采 购 职 务 ;1988 年 4 月 至 1991 年 12 月 期 间, 在 河 南 省 正 阳 县 副 食 品 公 司 担 任 业 务 股 长 职 务 ;1992 年 1 月 至 2000 年 12 月 期 间, 在 河 南 省 正 阳 县 副 食 品 公 司 担 任 总 经 理 职 务 ;2001 年 1 月 至 今 任 本 公 司 物 业 部 经 理 1-1-47

(2) 李 克 文 李 克 文,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 男, 身 份 证 号 码 31011019650624****, 住 所 广 州 市 天 河 区 1984 年 9 月 至 1988 年 7 月, 就 读 于 同 济 大 学 桥 梁 工 程 专 业 ;1988 年 7 月 至 2001 年 11 月, 历 任 广 东 省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助 理 工 程 师 高 级 工 程 师 计 划 部 副 经 理 经 理 ;2001 年 11 月 至 2011 年 6 月, 历 任 广 东 省 交 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业 务 主 管 副 部 长 ;2011 年 6 月 至 今, 任 广 东 省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兼 副 总 经 理 同 时 自 鹏 辉 有 限 成 立 之 日 起 至 鹏 辉 有 限 改 制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前, 担 任 鹏 辉 有 限 的 监 事 职 务 (3) 铭 驰 企 管 铭 驰 企 管 系 公 司 员 工 持 股 公 司, 其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公 司 名 称 : 广 州 铭 驰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号 :440126000108448 成 立 时 间 :2010 年 6 月 30 日 注 册 资 本 :300 万 元 人 民 币 实 收 资 本 :300 万 元 人 民 币 注 册 地 址 :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石 楼 镇 莲 花 山 西 门 南 路 碧 波 楼 二 层 1 号 之 二 811 法 定 代 表 人 : 夏 信 德 经 营 范 围 :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 经 营 范 围 涉 及 法 律 行 政 法 律 禁 止 经 营 的 不 得 经 营, 涉 及 许 可 经 营 的 未 取 得 许 可 前 不 得 经 营 ) 主 营 业 务 : 该 公 司 系 员 工 持 股 平 台, 未 开 展 经 营 活 动 主 营 业 务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的 关 系 :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不 存 在 交 集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铭 驰 企 管 的 股 东 情 况 如 下 : 出 资 额 序 号 股 东 出 资 比 例 任 职 情 况 ( 元 ) 发 行 人 董 事 长 兼 总 裁 珠 海 鹏 辉 执 行 董 事 兼 总 经 理 河 南 鹏 辉 执 行 董 1 夏 信 德 2,030,031 67.67% 事 兼 总 经 理 鹏 辉 新 能 源 董 事 珠 海 冠 力 执 行 董 事 2 王 立 新 221,605 7.39%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秘 书 3 李 发 军 100,000 3.33% 发 行 人 副 总 裁 4 鲁 宏 力 100,000 3.33% 发 行 人 副 董 事 长 财 务 负 责 人 5 吴 凡 75,000 2.50% 原 子 公 司 广 州 里 亚 总 经 理 1-1-48

6 王 成 华 62,500 2.08% 发 行 人 财 务 经 理 兼 珠 海 鹏 辉 财 务 经 理 7 尹 鸿 章 62,500 2.08% 发 行 人 营 运 中 心 部 长 8 黄 赛 先 50,000 1.67% 发 行 人 销 售 总 监 珠 海 联 动 董 事 9 丁 艳 25,000 0.83% 发 行 人 锂 电 经 理 10 李 刚 25,000 0.83% 发 行 人 采 购 中 心 经 理 11 李 军 25,000 0.83% 发 行 人 品 质 部 经 理 12 许 汉 良 25,000 0.83% 发 行 人 董 事 珠 海 鹏 辉 锂 电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珠 海 联 动 监 事 13 薛 建 军 25,000 0.83% 发 行 人 研 发 中 心 主 任 14 张 霞 25,000 0.83% 发 行 人 制 片 部 副 经 理 15 方 向 明 21,364 0.71% 发 行 人 监 事 内 控 审 计 部 经 理, 广 州 耐 时 河 南 鹏 辉 监 事 16 刘 建 祥 12,818 0.43% 发 行 人 业 务 经 理 17 孙 勇 民 12,500 0.42% 曾 任 珠 海 鹏 辉 总 经 理 助 理 制 造 部 总 监, 已 离 职 18 范 自 松 8,864 0.30% 发 行 人 镍 氢 事 业 部 技 术 总 监 19 王 彦 6,409 0.21% 发 行 人 业 务 经 理 20 张 婷 婷 6,409 0.21% 发 行 人 业 务 经 理 21 崔 燕 6,250 0.21% 发 行 人 内 控 审 计 部 员 工 22 董 兴 祥 6,250 0.21% 发 行 人 业 务 经 理 23 董 艳 敏 6,250 0.21% 发 行 人 财 务 部 副 经 理 24 郭 付 祥 6,250 0.21% 珠 海 鹏 辉 圆 柱 业 务 总 经 理 25 胡 新 发 6,250 0.21% 发 行 人 技 术 工 程 师 26 李 壮 志 6,250 0.21% 珠 海 鹏 辉 生 产 经 理 27 夏 丽 6,250 0.21% 发 行 人 总 裁 助 理 28 徐 永 亮 6,250 0.21% 发 行 人 业 务 经 理 29 晏 丽 6,250 0.21% 发 行 人 财 务 部 副 经 理 30 张 帆 6,250 0.21% 珠 海 鹏 辉 技 术 经 理 31 薛 江 丽 5,000 0.17% 发 行 人 锂 铁 车 间 主 管 32 曹 俊 3,750 0.13% 发 行 人 业 务 经 理 33 魏 中 奎 3,750 0.13% 发 行 人 电 子 事 业 部 经 理 34 陈 玉 萍 2,500 0.08% 珠 海 鹏 辉 财 务 部 主 管 35 莫 文 涛 2,500 0.08% 发 行 人 业 务 经 理 合 计 3,000,000 100%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铭 驰 企 管 总 资 产 297.72 万 元, 净 资 产 297.72 万 元,2014 年 净 利 润 -0.43 万 元 ( 未 经 审 计 ) 上 述 铭 驰 企 管 的 股 东 除 夏 信 德 本 人 外, 均 与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夏 信 德 签 订 了 股 权 激 励 协 议, 其 中, 王 立 新 承 诺 自 协 议 签 署 之 日 起, 在 发 行 人 或 其 子 公 司 提 供 服 务 的 期 限 不 少 于 3 年, 其 余 股 东 均 承 诺 自 协 议 签 署 之 日 起, 在 发 行 人 或 1-1-49

其 子 公 司 提 供 服 务 的 期 限 不 少 于 5 年 (4) 浙 江 如 山 成 长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名 称 : 浙 江 如 山 成 长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号 :330681000031788 成 立 时 间 :2008 年 8 月 18 日 注 册 资 本 : 壹 亿 元 人 民 币 实 收 资 本 : 壹 亿 元 人 民 币 注 册 地 址 : 诸 暨 市 店 口 镇 盾 安 路 法 定 代 表 人 : 王 涌 经 营 范 围 : 创 业 投 资 项 目 ; 创 业 投 资 咨 询 业 务 ; 为 创 业 企 业 提 供 管 理 服 务 业 务 ( 上 述 经 营 范 围 不 含 国 家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禁 止 限 制 和 许 可 经 营 的 项 目 ) 主 营 业 务 : 股 权 投 资 主 营 业 务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的 关 系 :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不 存 在 交 集 浙 江 如 山 成 长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如 山 创 投 ) 的 股 权 结 构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1 杭 州 如 山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8,000 80% 2 诸 暨 市 财 务 开 发 公 司 2,000 20% 合 计 10,000 100% 杭 州 如 山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的 基 本 情 况 及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名 称 杭 州 如 山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成 立 时 间 2007 年 7 月 10 日 注 册 资 本 30,00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30,000 万 元 注 册 地 址 杭 州 市 滨 江 区 滨 安 路 1190 号 法 定 代 表 人 姚 新 泉 杭 州 民 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36.67% 盾 安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22.63% 股 权 结 构 浙 江 青 鸟 旅 游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持 股 17.00% 杨 小 波 持 股 2.13% 沈 晓 祥 持 股 6.10% 周 学 军 持 股 5.67% 姚 海 均 持 股 4.53% 汪 余 粮 持 股 3.53% 冯 忠 波 持 股 1.07% 孙 桂 林 持 股 0.67% 业 务 状 况 实 业 投 资 1-1-50

杭 州 民 泽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的 3 个 股 东 为 : 法 人 股 东 盾 安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5,000 万 元 占 股 86.81% 自 然 人 股 东 李 富 云 190 万 元 占 股 0.66% 自 然 人 股 东 姚 新 泉 3,610 万 元 占 股 12.53% 盾 安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的 2 个 股 东 为 : 自 然 人 股 东 姚 新 义 61,200 万 元 占 股 51.00% 自 然 人 股 东 姚 新 泉 58,800 万 元 占 股 49% 浙 江 青 鸟 旅 游 投 资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的 2 个 股 东 为 : 自 然 人 股 东 姚 新 义 3,068.5 万 元 占 股 59.24% 自 然 人 股 东 姚 新 泉 2,111.5 万 元 占 股 40.76% 杭 州 如 山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姚 新 义 (5) 天 津 达 晨 创 世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 深 圳 市 达 晨 财 智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委 派 代 表 : 刘 昼 ) 注 册 号 :120192000053662 认 缴 出 资 额 :7.14 亿 元 人 民 币 成 立 日 期 :2010 年 3 月 22 日 主 要 经 营 场 所 : 天 津 空 港 经 济 区 环 河 南 路 88 号 2-3403 室 经 营 范 围 : 从 事 对 未 上 市 企 业 的 投 资, 对 上 市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投 资 及 相 关 咨 询 服 务 主 营 业 务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的 关 系 :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不 存 在 交 集 达 晨 创 世 的 股 权 结 构 : 序 号 合 伙 人 名 称 / 姓 名 合 伙 人 类 型 认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投 资 比 例 1 深 圳 市 达 晨 财 智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通 合 伙 人 2,300 3.22% 2 四 川 泰 基 地 产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有 限 合 伙 人 5,000 7.00% 3 上 海 叁 陆 伍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合 伙 人 4,000 5.60% 4 陈 洪 湖 有 限 合 伙 人 3,200 4.48% 5 胡 建 宏 有 限 合 伙 人 3,100 4.34% 6 苏 州 海 竞 信 息 科 技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合 伙 人 3,000 4.20% 7 吴 世 忠 有 限 合 伙 人 3,000 4.20% 8 陆 祥 元 有 限 合 伙 人 2,100 2.94% 9 仓 叶 东 有 限 合 伙 人 2,000 2.80% 10 陈 永 娟 有 限 合 伙 人 2,000 2.80% 11 陈 志 杰 有 限 合 伙 人 2,000 2.80% 12 佛 山 市 诺 晨 投 资 服 务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合 伙 人 2,000 2.80% 13 侯 斌 有 限 合 伙 人 2,000 2.80% 14 胡 朝 晖 有 限 合 伙 人 2,000 2.80% 1-1-51

15 胡 浩 亮 有 限 合 伙 人 2,000 2.80% 16 李 俊 杰 有 限 合 伙 人 2,000 2.80% 17 李 智 慧 有 限 合 伙 人 2,000 2.80% 18 戚 国 强 有 限 合 伙 人 2,000 2.80% 19 沈 晓 恒 有 限 合 伙 人 2,000 2.80% 20 吴 菊 明 有 限 合 伙 人 2,000 2.80% 21 义 乌 市 鑫 达 彩 印 包 装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合 伙 人 2,000 2.80% 22 於 祥 军 有 限 合 伙 人 2,000 2.80% 23 浙 江 超 人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合 伙 人 2,000 2.80% 24 义 乌 新 光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合 伙 人 2,000 2.80% 25 朱 云 舫 有 限 合 伙 人 2,000 2.80% 26 王 卫 平 有 限 合 伙 人 1,300 1.82% 27 吴 笑 女 有 限 合 伙 人 1,200 1.68% 28 邵 浩 南 有 限 合 伙 人 1,100 1.54% 29 张 叶 铠 有 限 合 伙 人 1,100 1.54% 30 傅 皓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 1.40% 31 何 海 明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 1.40% 32 李 虹 静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 1.40% 33 林 建 军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 1.40% 34 杨 加 群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 1.40% 35 杨 伟 潮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 1.40% 36 苏 州 港 口 张 家 港 港 务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 1.40% 合 计 71,400 100.00 普 通 合 伙 人 深 圳 市 达 晨 财 智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出 资 额 ( 万 元 ) 投 资 比 例 (%) 1 深 圳 市 达 晨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3,630.00 55.00 2 刘 昼 561.00 8.50 3 肖 冰 462.00 7.00 4 邵 红 霞 231.00 3.50 5 龙 秋 云 231.00 3.50 6 袁 楚 贤 198.00 3.00 7 胡 德 华 132.00 2.00 8 彭 益 132.00 2.00 9 毛 小 平 99.00 1.50 10 刘 旭 峰 79.20 1.20 11 廖 朝 晖 66.00 1.00 12 尹 志 科 66.00 1.00 13 罗 伟 雄 66.00 1.00 14 刘 沙 白 66.00 1.00 15 曾 介 忠 66.00 1.00 1-1-52

16 熊 云 开 66.00 1.00 17 唐 绪 兵 66.00 1.00 18 文 啸 龙 66.00 1.00 19 冯 硕 66.00 1.00 20 傅 忠 红 66.00 1.00 21 齐 慎 59.40 0.90 22 熊 人 杰 59.40 0.90 23 熊 维 云 33.00 0.50 24 梁 国 智 33.00 0.50 合 计 6600.00 6,600.00 深 圳 市 达 晨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两 个 股 东 : 深 圳 市 荣 涵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人 民 币 7500 万 元 占 股 75% 和 上 海 锡 泉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人 民 币 2500 万 元 占 股 25% 深 圳 市 荣 涵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两 个 股 东 : 湖 南 电 广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人 民 币 32000 万 元 占 股 96.97% 和 上 海 锡 泉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人 民 币 1000 万 元 占 股 3.03% 上 海 锡 泉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两 个 股 东 : 湖 南 电 广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人 民 币 14840 万 元 占 股 87.60% 和 深 圳 市 荣 涵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出 资 人 民 币 2100 万 元 占 股 12.40% 根 据 以 上 股 权 结 构, 深 圳 市 达 晨 财 智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湖 南 电 广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湖 南 电 广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年 报 其 披 露 的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湖 南 广 播 电 视 台 3 其 他 重 要 股 东 (1) 天 津 达 晨 盛 世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 深 圳 市 达 晨 财 智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 委 派 代 表 : 刘 昼 ) 注 册 号 :120192000053679 认 缴 出 资 额 :6.41 亿 元 人 民 币 成 立 日 期 :2010 年 3 月 22 日 主 要 经 营 场 所 : 天 津 空 港 经 济 区 环 河 南 路 88 号 2-3353 室 经 营 范 围 : 从 事 对 未 上 市 企 业 的 投 资, 对 上 市 公 司 非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投 资 及 相 关 咨 询 服 务 主 营 业 务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的 关 系 :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不 存 在 交 集 达 晨 盛 世 的 股 权 结 构 为 : 序 号 合 伙 人 名 称 / 姓 名 合 伙 人 类 型 出 资 额 ( 万 元 ) 投 资 比 例 (%) 1-1-53

1 深 圳 市 达 晨 财 智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通 合 伙 人 2,000 3.12% 2 天 津 歌 斐 鑫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有 限 合 伙 人 10,900 17.00% 3 苏 州 大 得 宏 强 投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伙 ) 有 限 合 伙 人 5,000 7.80% 4 湖 南 电 广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合 伙 人 3,700 5.77% 5 支 文 珏 有 限 合 伙 人 2,600 4.06% 6 高 江 波 有 限 合 伙 人 2,500 3.90% 7 严 世 平 有 限 合 伙 人 2,500 3.90% 8 葛 和 平 有 限 合 伙 人 2,100 3.28% 9 钱 利 有 限 合 伙 人 2,000 3.12% 10 蔡 家 其 有 限 合 伙 人 2,000 3.12% 11 李 立 文 有 限 合 伙 人 1,600 2.50% 12 左 晔 有 限 合 伙 人 1,500 2.34% 13 朱 军 有 限 合 伙 人 1,300 2.03% 14 梁 悦 有 限 合 伙 人 1,200 1.87% 15 黄 福 明 有 限 合 伙 人 1,100 1.72% 16 吴 锐 文 有 限 合 伙 人 1,100 1.72% 17 冯 济 国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 1.56% 18 高 建 珍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 1.56% 19 湖 北 世 纪 英 才 文 化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 1.56% 20 季 虹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 1.56% 21 贾 全 剑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 1.56% 22 李 宝 婵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 1.56% 23 李 立 群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 1.56% 24 李 旭 宏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 1.56% 25 李 耀 原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 1.56% 26 陆 小 萍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 1.56% 27 沈 华 宏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 1.56% 28 苏 铁 蕾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 1.56% 29 蔡 玉 兰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 1.56% 30 严 明 硕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 1.56% 31 晏 丽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 1.56% 32 于 飞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 1.56% 33 洪 凤 仙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 1.56% 34 郑 雪 峰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 1.56% 35 周 金 坤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 1.56% 36 朱 艳 红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 1.56% 37 竺 纯 喜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 1.56% 合 计 64,100 100.00 达 晨 盛 世 的 最 终 实 际 控 制 人 与 达 晨 创 世 一 致, 为 湖 南 广 播 电 视 台 1-1-54

达 晨 创 世 和 达 晨 盛 世 系 普 通 合 伙 人 深 圳 市 达 晨 财 智 创 业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管 理 的 两 只 基 金 (2) 深 圳 市 中 和 春 生 壹 号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执 行 合 伙 人 : 深 圳 市 中 兴 创 业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号 :440305602249355 认 缴 出 资 额 :10 亿 元 人 民 币 成 立 日 期 :2010 年 11 月 18 日 主 要 经 营 场 所 : 深 圳 市 南 山 区 高 新 区 南 区 科 苑 路 东 中 兴 综 合 大 楼 办 公 楼 及 厂 房 A 座 六 楼 001 室 经 营 范 围 : 企 业 股 权 投 资 及 投 资 咨 询 ( 不 含 证 券 保 险 银 行 业 务 及 其 它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规 定 需 前 置 审 批 及 禁 止 的 项 目 ) 主 营 业 务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的 关 系 :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不 存 在 交 集 中 和 春 生 的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合 伙 人 名 称 / 姓 名 合 伙 人 类 型 认 缴 出 资 额 ( 万 元 ) 投 资 比 例 1 深 圳 市 中 兴 创 业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普 通 合 伙 人 1,000.00 1.00% 2 中 兴 通 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合 伙 人 30,000.00 30.00% 3 广 东 喜 之 郎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0.00 10.00% 4 李 永 良 有 限 合 伙 人 7,500.00 7.50% 5 王 柏 兴 有 限 合 伙 人 5,000.00 5.00% 6 福 州 福 瑞 新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有 限 合 伙 ) 有 限 合 伙 人 4,400.00 4.40% 7 天 津 富 石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合 伙 企 业 ( 普 通 合 伙 ) 有 限 合 伙 人 4,000.00 4.00% 8 汇 中 泰 德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合 伙 人 4,000.00 4.00% 9 深 圳 市 云 威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有 限 合 伙 人 2,000.00 2.00% 10 叶 景 坤 有 限 合 伙 人 2,000.00 2.00% 11 刘 久 金 有 限 合 伙 人 2,000.00 2.00% 12 魏 万 城 有 限 合 伙 人 1,500.00 1.50% 13 周 旭 有 限 合 伙 人 1,280.00 1.28% 14 张 远 辛 有 限 合 伙 人 1,250.00 1.25% 15 庄 丹 明 有 限 合 伙 人 1,200.00 1.20% 16 杜 守 婕 有 限 合 伙 人 1,200.00 1.20% 17 谢 建 良 有 限 合 伙 人 1,200.00 1.20% 18 范 洪 福 有 限 合 伙 人 1,200.00 1.20% 19 胡 焰 龙 有 限 合 伙 人 1,140.00 1.14% 20 张 静 有 限 合 伙 人 1,100.00 1.10% 1-1-55

21 邹 玟 有 限 合 伙 人 1,030.00 1.03% 22 张 伯 丹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00 1.00% 23 卢 耀 普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00 1.00% 24 梁 涌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00 1.00% 25 戈 弋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00 1.00% 26 张 国 瑞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00 1.00% 27 邓 荣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00 1.00% 28 陈 展 辉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00 1.00% 29 陶 璇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00 1.00% 30 张 平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00 1.00% 31 朱 茵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00 1.00% 32 梁 沪 明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00 1.00% 33 黄 延 军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00 1.00% 34 高 宏 坤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00 1.00% 35 田 卫 兵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00 1.00% 36 李 成 芬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00 1.00% 37 寿 斌 有 限 合 伙 人 1,000.00 1.00% 合 计 100,000.00 100.00% 普 通 合 伙 人 深 圳 市 中 兴 创 业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结 构 如 下 :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出 资 额 ( 万 元 ) 出 资 比 例 1 深 圳 市 和 康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1,350.00 45.00% 2 中 兴 通 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650.00 55.00% 合 计 3,000.00 100.00% 执 行 合 伙 人 深 圳 市 中 兴 创 业 投 资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中 兴 通 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根 据 中 兴 通 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13 年 年 报 披 露 其 控 股 股 东 为 深 圳 市 中 兴 新 通 讯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中 兴 新 通 讯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无 实 际 控 制 人 ( 二 )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1 广 州 铭 驰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管 铭 驰 企 管 系 公 司 员 工 持 股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见 本 节 六 ( 一 )2(3) 铭 驰 企 2 广 州 兰 格 电 气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名 称 成 立 时 间 广 州 兰 格 电 气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2005 年 4 月 18 日 1-1-56

注 册 资 本 实 收 资 本 注 册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经 营 范 围 主 营 业 务 主 营 业 务 与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的 关 系 股 权 结 构 50 万 元 人 民 币 50 万 元 人 民 币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沙 湾 镇 福 涌 村 福 龙 路 民 营 工 业 区 四 街 5 号 之 一 杨 家 军 制 造 销 售 : 电 气 设 备 及 配 件 电 气 机 械 ( 经 营 范 围 涉 及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禁 止 经 营 的 不 得 经 营, 涉 及 许 可 经 营 的 未 取 得 许 可 前 不 得 经 营 ) 电 池 自 动 化 生 产 线 设 备 的 生 产 与 销 售 电 池 生 产 设 备 制 造, 为 发 行 人 的 设 备 供 应 商 之 一 夏 信 德 持 有 兰 格 电 气 32% 的 股 权 杨 家 军 持 有 兰 格 电 气 27% 的 股 权 夏 仁 德 持 有 兰 格 电 气 13% 的 股 权 巨 克 强 持 有 兰 格 电 气 10% 的 股 权 李 刚 持 有 兰 格 电 气 10% 的 股 权 李 克 文 持 有 兰 格 电 气 5% 的 股 权 李 德 胜 持 有 兰 格 电 气 3% 的 股 权 兰 格 电 气 主 要 从 事 电 池 自 动 化 生 产 线 设 备 的 生 产 与 销 售,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兰 格 电 气 总 资 产 1,408.88 万 元, 净 资 产 557.82 万 元,2014 年 净 利 润 -33.20 万 元, 以 上 数 据 未 经 审 计 ( 三 )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发 行 人 股 份 的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均 不 存 在 质 押 或 其 他 有 争 议 的 情 形 七 发 行 人 股 本 情 况 ( 一 ) 本 次 发 行 前 后 的 股 本 变 化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发 行 人 股 本 为 6,300 万 股, 本 次 拟 公 开 发 行 不 超 过 2,100 万 股, 占 发 行 后 总 股 本 的 25% 发 行 前 后 的 股 本 结 构 列 表 如 下 ( 按 发 行 2,100 万 股 计 算 ): 股 份 类 别 一 发 行 前 股 东 发 行 前 股 本 结 构 发 行 后 股 本 结 构 股 数 ( 万 股 ) 比 例 股 数 ( 万 股 ) 比 例 1-1-57

夏 信 德 2,936.5654 46.61% 2,936.5654 34.96% 夏 仁 德 615.3287 9.77% 615.3287 7.33% 李 克 文 428.1805 6.80% 428.1805 5.10% 如 山 创 投 420.0000 6.67% 420.0000 5.00% 铭 驰 企 管 338.4407 5.37% 338.4407 4.03% 达 晨 创 世 321.0000 5.10% 321.0000 3.82% 中 和 春 生 300.0000 4.76% 300.0000 3.57% 达 晨 盛 世 279.0000 4.43% 279.0000 3.32% 金 铮 149.9977 2.38% 149.9977 1.79% 薛 其 祥 119.5199 1.90% 119.5199 1.42% 谢 黎 东 72.7081 1.15% 72.7081 0.87% 谢 祖 玲 60.0000 0.95% 60.0000 0.71% 李 刚 49.8001 0.79% 49.8001 0.59% 黄 赛 先 49.8001 0.79% 49.8001 0.59% 许 汉 良 37.3500 0.59% 37.3500 0.44% 李 发 军 24.9000 0.40% 24.9000 0.30% 徐 彬 24.9000 0.40% 24.9000 0.30% 蔡 建 宜 22.4101 0.36% 22.4101 0.27% 熊 思 远 21.5136 0.34% 21.5136 0.26% 谢 俊 麟 16.1352 0.26% 16.1352 0.19% 薛 建 军 12.4499 0.20% 12.4499 0.15% 二 社 会 公 众 股 2,100 25.00% 合 计 6,300 100% 8,400 100% ( 二 ) 发 行 人 前 十 名 股 东 情 况 本 次 发 行 前, 发 行 人 前 10 名 股 东 情 况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股 份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夏 信 德 2,936.5654 46.61% 夏 仁 德 615.3287 9.77% 李 克 文 428.1805 6.80% 如 山 创 投 420.0000 6.67% 铭 驰 企 管 338.4407 5.37% 达 晨 创 世 321.0000 5.10% 中 和 春 生 300.0000 4.76% 达 晨 盛 世 279.0000 4.43% 金 铮 149.9977 2.38% 薛 其 祥 119.5199 1.90% 合 计 5,908.0329 93.79% ( 三 ) 发 行 人 前 十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及 其 在 公 司 担 任 的 职 务 1-1-58

本 次 发 行 前, 前 10 名 自 然 人 股 东 的 持 股 情 况 及 其 在 发 行 人 处 担 任 的 职 务 如 下 : 股 东 名 称 股 份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在 发 行 人 处 担 任 的 职 务 夏 信 德 2,936.5654 46.61% 董 事 长 兼 总 裁 夏 仁 德 615.3287 9.77% 物 业 部 经 理 珠 海 鹏 辉 监 事 李 克 文 428.1805 6.80% 未 任 职 金 铮 149.9977 2.38% 未 任 职 薛 其 祥 119.5199 1.90% 未 任 职 谢 黎 东 72.7081 1.15% 销 售 副 总 监 谢 祖 玲 60.0000 0.95% 未 任 职 李 刚 49.8001 0.79% 采 购 中 心 经 理 黄 赛 先 49.8001 0.79% 销 售 总 监 珠 海 联 动 董 事 许 汉 良 37.3500 0.59% 董 事 珠 海 鹏 辉 锂 电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珠 海 联 动 监 事 ( 四 ) 最 近 一 年 新 增 股 东 情 况 截 至 本 出 具 日, 最 近 一 年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新 增 股 东 情 况 ( 五 ) 本 次 发 行 前 各 股 东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及 关 联 股 东 的 各 自 持 股 比 例 序 号 股 东 名 称 股 份 数 ( 万 股 ) 持 股 比 例 各 股 东 间 的 关 联 关 系 1 夏 信 德 2,936.5654 46.61% 发 行 人 股 东 铭 驰 企 管 的 控 股 股 东 执 行 董 事, 持 有 该 公 司 67.67% 股 权 ; 发 行 人 股 东 夏 仁 德 的 胞 弟 ; 发 行 人 铭 驰 企 管 股 东 李 刚 的 配 偶 的 胞 兄 2 夏 仁 德 615.3287 9.77% 控 股 股 东 夏 信 德 的 胞 兄, 发 行 人 铭 驰 企 管 股 东 李 刚 的 配 偶 的 胞 兄 3 李 克 文 428.1805 6.80% - 4 如 山 创 投 420.0000 6.67% - 5 铭 驰 企 管 338.4407 5.37% 发 行 人 员 工 持 股 平 台, 控 股 股 东 夏 信 德 拥 有 该 公 司 的 控 股 权, 持 有 67.67% 股 权 6 达 晨 创 世 321.0000 5.10% 与 达 晨 盛 世 同 属 一 家 基 金 管 理 公 司 7 中 和 春 生 300.0000 4.76% - 8 达 晨 盛 世 279.0000 4.43% 与 达 晨 创 世 同 属 一 家 基 金 管 1-1-59

理 公 司 9 金 铮 149.9977 2.38% - 10 薛 其 祥 119.5199 1.90% - 11 谢 黎 东 72.7081 1.15% - 12 谢 祖 玲 60.0000 0.95% - 13 李 刚 49.8001 0.79% 夏 信 德 夏 仁 德 之 妹 夫, 持 有 铭 驰 企 管 0.83% 股 权 14 黄 赛 先 49.8001 0.79% 持 有 铭 驰 企 管 1.67% 的 股 权 15 许 汉 良 37.3500 0.59% 持 有 铭 驰 企 管 0.83% 的 股 权 16 李 发 军 24.9000 0.40% 持 有 铭 驰 企 管 3.33% 的 股 权 17 徐 彬 24.9000 0.40% - 18 蔡 建 宜 22.4101 0.36% - 19 熊 思 远 21.5136 0.34% - 20 谢 俊 麟 16.1352 0.26% - 21 薛 建 军 12.4499 0.20% 持 有 铭 驰 企 管 0.83% 的 股 权 合 计 6,300 100% - ( 六 ) 正 在 执 行 的 股 权 激 励 情 况 本 公 司 无 正 在 执 行 的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八 发 行 人 员 工 基 本 情 况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在 册 员 工 人 数 为 3,196 人 ( 一 ) 在 册 员 工 情 况 1 专 业 结 构 专 业 员 工 人 数 ( 人 ) 占 总 人 数 比 例 管 理 及 行 政 人 员 160 5.01% 研 发 人 员 254 7.95% 销 售 人 员 82 2.57% 采 购 人 员 10 0.31% 财 务 人 员 27 0.84% 生 产 人 员 2,663 83.32% 合 计 3,196 100.00% 2 受 教 育 程 度 学 历 员 工 人 数 ( 人 ) 占 总 人 数 比 例 硕 士 及 硕 士 以 上 17 0.53% 1-1-60

本 科 84 2.63% 大 专 及 以 下 3,095 96.84% 合 计 3,196 100.00% 3 年 龄 分 布 年 龄 员 工 人 数 ( 人 ) 占 总 人 数 比 例 30 周 岁 及 以 下 1,839 57.54% 31 39 周 岁 617 19.31% 40 49 周 岁 632 19.77% 50 周 岁 及 以 上 108 3.38% 合 计 3,196 100.00% ( 二 ) 劳 务 派 遣 用 工 情 况 1 用 工 人 数 及 变 化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各 期 末 正 式 员 工 和 劳 务 派 遣 人 员 人 数 及 其 变 化 情 况 如 下 : ( 单 位 : 人 ) 项 目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正 式 员 工 3,196 3,008 1,700 派 遣 人 员 0 0 997 总 用 工 人 数 3,196 3,008 2,697 2 发 行 人 采 用 劳 务 派 遣 用 工 方 式 的 原 因 发 行 人 所 处 的 电 池 制 造 行 业 存 在 季 节 性 波 动, 用 工 数 量 存 在 一 定 的 季 节 性 差 异, 而 且 电 池 生 产 的 一 些 具 体 环 节 对 生 产 经 验 技 术 要 求 不 高, 岗 位 可 替 代 性 强 同 时, 由 于 发 行 人 地 处 珠 三 角 地 区, 公 司 外 来 务 工 人 员 较 多, 普 通 生 产 性 人 员 流 动 较 为 频 繁, 给 公 司 用 工 管 理 造 成 一 定 的 难 度 基 于 劳 务 派 遣 用 工 具 有 劳 务 管 理 便 捷 用 工 机 动 灵 活 的 特 点, 为 适 应 发 行 人 的 实 际 生 产 经 营 需 要, 优 化 公 司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同 时 也 解 决 部 分 流 动 性 较 大 岗 位 用 工 不 稳 定 的 状 况, 自 2010 年 起, 发 行 人 及 下 属 子 公 司 开 始 引 入 劳 务 派 遣 方 式 作 为 招 募 固 定 用 工 的 补 充 手 段, 在 一 些 对 工 作 经 验 和 技 能 要 求 不 高 的 临 时 性 或 辅 助 性 岗 位 上 采 用 劳 务 派 遣 用 工 方 式 随 着 国 内 劳 动 用 工 环 境 的 变 化 及 劳 务 派 遣 行 业 门 槛 的 提 高, 采 用 劳 务 派 遣 用 工 方 式 逐 渐 难 以 满 足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的 需 求 综 合 考 虑 了 各 方 面 因 素, 发 行 人 及 下 属 子 公 司 经 与 原 合 作 的 主 要 劳 务 派 遣 单 位 协 商 后, 决 定 将 自 愿 继 续 留 在 本 1-1-61

公 司 工 作 的 劳 务 派 遣 人 员 接 收 为 公 司 员 工 截 至 2014 年 底, 发 行 人 及 下 属 子 公 司 已 不 存 在 劳 务 派 遣 用 工 的 情 形 九 重 要 承 诺 ( 一 ) 股 份 限 售 安 排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具 体 参 见 本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一 股 份 限 售 安 排 和 自 愿 锁 定 股 份 的 承 诺 ( 二 ) 关 于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的 持 股 意 向 及 相 关 承 诺 具 体 参 见 本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二 关 于 持 股 5% 以 上 股 东 的 持 股 意 向 及 相 关 承 诺 ( 三 ) 稳 定 股 价 的 承 诺 具 体 参 见 本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三 稳 定 股 价 的 承 诺 ( 四 ) 股 份 回 购 的 承 诺 具 体 参 见 本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四 股 份 回 购 的 承 诺 ( 五 )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或 者 补 偿 责 任 的 的 承 诺 具 体 参 见 本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五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或 者 补 偿 责 任 的 的 承 诺 ( 六 )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和 承 诺 具 体 参 见 本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六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的 措 施 和 承 诺 ( 七 )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承 诺 具 体 参 见 本 重 大 事 项 提 示 之 八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及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承 诺 1-1-62

( 八 ) 其 他 重 要 承 诺 1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夏 信 德 承 诺, 目 前 未 与 发 行 人 发 生 同 业 竞 争, 将 来 也 不 与 发 行 人 发 生 同 业 竞 争 详 见 第 七 节 一 ( 三 )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2 关 于 避 免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具 体 参 见 本 第 七 节 三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关 于 避 免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3 其 他 承 诺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承 诺 :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各 方 所 持 有 的 公 司 股 份 不 存 在 任 何 质 押 冻 结 或 其 他 权 利 限 制 情 况 ; 各 方 目 前 不 涉 及 尚 未 了 结 或 可 预 见 的 重 大 诉 讼 案 件 仲 裁 及 行 政 处 罚 案 件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夏 信 德 就 社 会 保 险 费 缴 纳 事 宜 出 具 承 诺 : 如 公 司 及 下 属 全 资 或 控 股 子 公 司 被 有 关 劳 动 社 会 保 障 部 门 认 定 须 为 其 员 工 补 缴 在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前 欠 缴 的 社 会 保 险 费, 要 求 公 司 或 下 属 全 资 或 控 股 子 公 司 补 缴 社 会 保 险 费 的, 或 者 受 到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处 罚, 其 本 人 将 承 担 由 此 产 生 的 全 部 经 济 损 失, 保 证 公 司 及 下 属 全 资 或 控 股 子 公 司 不 会 因 此 遭 受 任 何 损 失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夏 信 德 就 住 房 公 积 金 缴 纳 事 宜 出 具 承 诺 : 如 公 司 及 下 属 全 资 或 控 股 子 公 司 被 有 关 住 房 公 积 金 管 理 部 门 认 定 须 为 其 员 工 补 缴 在 公 司 本 次 发 行 上 市 前 欠 缴 的 住 房 公 积 金, 要 求 公 司 或 下 属 全 资 或 控 股 子 公 司 补 缴 住 房 公 积 金 的, 或 者 受 到 有 关 主 管 部 门 处 罚, 其 本 人 将 承 担 由 此 产 生 的 全 部 经 济 损 失, 保 证 公 司 及 下 属 全 资 或 控 股 子 公 司 不 会 因 此 遭 受 任 何 损 失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夏 信 德 已 承 诺, 如 因 公 司 房 产 未 能 办 理 相 关 产 权 手 续 而 受 到 有 关 部 门 行 政 处 罚 或 给 公 司 造 成 任 何 经 济 损 失, 相 关 费 用 由 本 人 承 担 发 行 人 及 控 股 股 东 夏 信 德 承 诺 :1) 发 行 人 自 2015 年 3 月 起, 不 再 与 万 毅 得 发 生 任 何 交 易 ;2) 如 果 因 本 承 诺 对 发 行 人 造 成 任 何 损 失, 实 际 控 制 人 夏 信 德 先 生 将 全 额 赔 偿 发 行 人, 赔 偿 不 足 时 将 处 置 其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用 以 偿 还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承 诺 人 未 发 生 违 反 承 诺 之 情 形 1-1-63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一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情 况 ( 一 ) 主 营 业 务 及 主 要 产 品 1 发 行 人 的 主 营 业 务 及 主 要 产 品 简 介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为 绿 色 高 性 能 电 池 的 研 发 生 产 及 销 售 公 司 以 秉 持 领 先 技 术 倡 导 行 业 规 范 标 志 上 乘 品 质 推 动 企 业 文 明 为 经 营 宗 旨, 恪 守 团 队 诚 信 创 新 感 恩 的 经 营 理 念, 采 取 以 市 场 需 求 为 导 向, 不 断 推 出 绿 色 高 性 能 产 品 的 经 营 策 略, 坚 持 以 工 业 品 发 展 为 主, 辅 以 民 用 品 牌 市 场 建 设 的 发 展 思 路, 立 足 国 内 面 向 世 界, 全 力 打 造 成 为 具 有 国 际 竞 争 力 的 国 内 最 专 业 的 电 池 制 造 企 业 经 过 10 多 年 的 发 展, 公 司 目 前 已 成 为 化 学 电 池 行 业 内 在 技 术 创 新 技 术 应 用 配 套 体 系 和 产 品 种 类 方 面 都 具 有 较 强 竞 争 力 的 企 业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以 锂 系 列 电 池 为 核 心, 广 泛 应 用 于 电 子 数 码 产 品 电 子 烟 视 听 设 备 相 关 配 套 产 品 电 动 玩 具 电 子 安 防 设 备 智 能 仪 表 电 动 工 具 电 动 交 通 工 具 储 能 等 领 域 公 司 电 池 产 品 种 类 包 括 绿 色 高 性 能 锂 一 次 电 池 绿 色 高 性 能 锂 离 子 电 池 及 镍 氢 电 池, 主 要 产 品 为 锂 铁 电 池 锂 锰 电 池 锂 离 子 电 池 及 镍 氢 电 池, 基 本 情 况 如 下 : 类 别 产 品 名 称 产 品 图 片 主 要 性 能 应 用 领 域 工 作 电 压 一 次 电 池 锂 铁 电 池 1.5V 6 倍 于 普 通 碱 锰 电 池 的 电 量, 储 存 寿 命 长, 能 量 密 度 高, 重 数 码 相 机 电 动 玩 具 移 动 照 明 等 量 轻 1-1-64

工 作 电 压 锂 锰 电 池 3.0V, 能 量 密 度 高 放 电 电 压 平 稳 可 在 室 温 储 存 10 电 子 安 防 设 备 数 码 相 机 等 年 以 上 数 码 类 锂 离 子 电 池 工 作 电 压 为 电 子 数 码 3.2V-3.7V 产 品 电 二 次 电 池 动 力 类 锂 离 子 电 池 能 量 密 度 高, 使 用 寿 命 长, 自 放 电 小, 无 记 忆 效 应, 无 污 染 子 烟 电 动 交 通 工 具 储 能 装 置 电 动 工 具 等 储 能 类 锂 离 子 电 池 在 通 常 使 用 镍 氢 电 池 条 件 下, 可 循 环 超 过 500 次,1 小 时 即 电 动 工 具 电 动 玩 具 等 可 完 成 充 电 2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主 要 构 成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二 次 电 池 项 目 收 入 收 入 收 入 占 比 占 比 ( 万 元 ) ( 万 元 ) ( 万 元 ) 占 比 锂 离 子 电 池 48,486.38 75.33% 48,362.65 76.57% 33,368.44 65.46% 镍 氢 电 池 9,920.14 15.41% 10,547.30 16.70% 12,945.38 25.39% 1-1-65

一 次 电 池 锂 铁 电 池 2,569.35 3.99% 2,122.36 3.36% 2,585.07 5.07% 锂 锰 电 池 3,385.81 5.26% 2,129.96 3.37% 2,078.16 4.08% 合 计 64,361.68 100.00% 63,162.28 100.00% 50,977.05 100.00% ( 二 ) 主 要 经 营 模 式 1 采 购 模 式 公 司 一 次 电 池 原 材 料 主 要 包 括 锂 带 二 硫 化 亚 铁 二 氧 化 锰 隔 膜 极 耳 等, 二 次 电 池 原 材 料 主 要 为 钴 酸 锂 镍 钴 锰 酸 锂 磷 酸 铁 锂 发 泡 镍 亚 镍 储 氢 合 金 粉 石 墨 隔 膜 极 耳 NMP 电 解 液 等 公 司 根 据 销 售 需 求 情 况 制 定 生 产 计 划, 通 过 采 购 中 心 向 供 应 商 采 购 原 材 料 由 于 上 述 原 材 料 对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价 格 起 着 至 关 重 要 的 作 用, 公 司 通 过 产 品 试 用 对 比 询 价 筛 选 等 多 个 步 骤, 最 终 选 择 性 价 比 最 高 的 供 应 商 供 货, 并 逐 步 形 成 了 长 期 供 应 商 合 作 体 系 公 司 建 立 了 以 生 产 计 划 为 轴 心 的 灵 活 采 购 模 式, 通 过 ERP 系 统 中 的 合 格 供 应 商 系 统, 公 司 保 证 了 材 料 质 量 可 靠 性 和 采 购 价 格 的 合 理 性 合 格 供 应 商 的 选 择 充 分 考 虑 了 所 提 供 材 料 的 质 量 价 格 供 应 商 付 款 账 期 考 察 供 应 商 实 际 生 产 环 境 以 及 规 模 等 几 个 方 面 建 立 了 严 密 的 供 应 商 后 续 评 价 体 系, 对 供 应 商 实 施 分 类 管 理, 严 格 准 入 制 度 并 定 期 开 展 复 评 同 时, 公 司 对 全 部 采 购 物 资 均 进 行 严 格 的 质 量 控 制, 从 源 头 上 确 保 产 品 质 量 凭 借 ERP 系 统, 公 司 实 现 了 从 采 购 订 单 物 流 交 付 仓 储 等 采 购 全 过 程 的 有 效 覆 盖 公 司 产 品 所 需 的 原 材 料 市 场 供 应 商 众 多, 选 择 范 围 广, 市 场 竞 争 激 烈, 采 购 风 险 小 公 司 在 多 年 的 生 产 经 营 中, 与 多 家 上 游 原 材 料 厂 商 建 立 了 稳 定 良 好 的 合 作 关 系, 从 而 便 于 集 中 采 购, 降 低 采 购 成 本 与 风 险 2 生 产 模 式 公 司 主 要 根 据 客 户 的 订 单 或 客 户 采 购 计 划 安 排 组 织 生 产 公 司 在 接 到 客 户 的 订 单 后, 由 生 产 计 划 人 员 制 定 详 细 的 生 产 计 划, 并 由 生 产 部 门 组 织 生 产 公 司 生 产 部 门 依 据 客 户 产 品 型 号, 根 据 工 艺 制 定 生 产 流 程, 导 入 柔 性 化 制 造 体 系, 选 择 大 规 模 标 准 型 号 生 产 模 式 或 小 批 量 非 标 型 号 生 产 模 式 公 司 导 入 的 柔 性 化 制 造 体 系 不 仅 能 够 满 足 标 准 化 大 批 量 的 订 单 生 产 需 求, 也 能 满 足 小 批 量 个 性 化 订 单 所 需 要 的 快 速 定 制 的 生 产 需 求 柔 性 化 制 造 体 系 1-1-66

使 公 司 能 够 对 市 场 的 需 求 变 化 做 出 快 速 的 反 应, 根 据 不 同 行 业 及 客 户 产 品 的 特 点 来 安 排 产 品 的 研 发 工 艺 设 计 和 生 产 计 划, 为 客 户 提 供 更 为 高 效 周 到 的 服 务 该 生 产 模 式 的 成 功 实 施 得 益 于 公 司 强 大 的 产 品 研 发 能 力 高 效 严 格 的 采 购 管 理 系 统 良 好 的 配 套 生 产 能 力 和 灵 活 的 生 产 组 织 管 理 体 系 该 模 式 不 仅 有 利 于 提 升 公 司 的 市 场 快 速 反 应 能 力, 而 且 有 效 缩 短 了 多 批 次 产 品 生 产 的 转 换 时 间, 提 升 了 生 产 效 率 因 此, 该 模 式 促 使 公 司 在 交 货 时 间 生 产 效 率 上 体 现 出 明 显 的 优 势 3 销 售 模 式 公 司 主 要 客 户 多 系 工 业 生 产 企 业 或 大 型 品 牌 商, 公 司 主 要 采 用 直 接 销 售 模 式 客 户 向 公 司 直 接 下 单, 公 司 根 据 客 户 订 单 完 成 生 产 后, 按 照 订 单 约 定 的 发 货 日 期, 向 客 户 发 货 公 司 已 建 立 了 完 整 全 面 的 销 售 服 务 体 系 公 司 充 分 利 用 展 销 会 广 告 宣 传 网 络 推 介 等 营 销 手 段, 并 大 力 鼓 励 销 售 人 员 充 分 接 触 客 户, 积 极 扩 大 影 响, 获 得 全 面 的 宣 传 效 果, 积 极 争 取 潜 在 订 单 市 场 公 司 根 据 现 有 的 产 品 线, 结 合 下 游 市 场 发 展 趋 势, 开 发 出 具 有 市 场 竞 争 力 的 各 类 型 各 型 号 的 产 品, 然 后 公 司 销 售 团 队 逐 个 拜 访 该 产 品 线 相 关 的 下 游 客 户, 将 传 统 的 以 销 售 实 现 为 核 心 以 销 售 人 员 个 人 打 拼 为 基 础 的 粗 放 式 销 售 模 式 转 变 为 以 满 足 客 户 全 面 持 续 的 需 求 为 核 心 以 整 个 产 品 团 队 为 后 盾 的 新 型 销 售 模 式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服 务 团 队 持 续 跟 进 服 务 老 客 户, 公 司 产 品 技 术 团 队 及 时 快 速 研 发 出 适 合 老 客 户 不 断 更 新 的 产 品 的 相 关 配 套 电 池, 为 其 提 供 定 制 化 的 电 池 产 品, 及 时 满 足 其 新 增 或 调 整 的 产 品 需 求 公 司 以 诚 信 为 本, 通 过 综 合 全 面 的 高 质 量 高 品 质 的 产 品 和 服 务, 经 过 10 多 年 的 品 牌 经 营 口 碑 宣 传 客 户 维 护, 已 经 拥 有 了 稳 定 的 客 户 群 体, 并 在 客 户 间 保 有 很 高 的 满 意 度 和 美 誉 度 客 户 与 公 司 形 成 了 长 期 稳 定 的 战 略 合 作 关 系, 这 将 成 为 未 来 公 司 业 绩 增 长 的 有 力 保 障 4 影 响 经 营 模 式 的 关 键 因 素 及 未 来 变 化 趋 势 公 司 结 合 主 营 业 务 产 品 的 特 点 生 产 技 术 工 艺 所 处 产 业 链 上 下 游 发 展 情 况 等 综 合 因 素, 形 成 了 目 前 的 采 购 生 产 销 售 等 经 营 模 式 报 告 期 内, 上 述 影 响 公 司 经 营 模 式 的 关 联 因 素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一 定 时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模 式 不 会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1-1-67

( 三 ) 设 立 以 来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主 要 经 营 模 式 的 演 变 情 况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从 事 绿 色 高 性 能 电 池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主 营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主 要 经 营 模 式 均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1-1-68

( 四 ) 主 要 产 品 的 工 艺 流 程 图 1 锂 铁 电 池 锂 锰 电 池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原 材 料 正 极 制 备 卷 绕 短 路 检 测 返 工 注 液 合 格 不 合 格 封 口 半 成 品 检 验 存 储 待 复 检 入 库 存 储 合 格 不 合 格 废 品 报 废 包 装 检 验 返 工 出 货 合 格 不 合 格 1-1-69

2 锂 离 子 电 池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正 / 负 极 搅 拌 制 片 卷 绕 检 验 返 工 合 格 不 合 格 一 次 封 装 / 入 壳 辊 槽 检 验 返 工 烘 烤 合 格 不 合 格 注 液 静 置 / 焊 盖 帽 封 口 化 成 检 测 返 工 测 试 不 良 品 抽 气 封 装 / 静 置 合 格 不 合 格 废 品 报 废 物 分 容 储 存 合 格 检 测 不 合 格 返 工 测 试 不 良 品 废 品 报 废 物 包 装 检 验 返 工 出 货 合 格 不 合 格 1-1-70

3 镍 氢 电 池 生 产 工 艺 流 程 图 正 负 极 涂 布 成 型 卷 绕 检 验 注 液 合 格 不 合 格 返 工 封 口 检 测 活 化 合 格 不 合 格 返 工 挑 选 不 良 品 储 存 检 测 不 合 格 入 库 合 格 废 品 报 废 包 装 返 工 检 验 不 合 格 出 货 合 格 1-1-71

二 行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按 照 中 国 证 监 会 上 市 公 司 行 业 分 类 指 引, 发 行 人 所 属 行 业 为 C38, 电 气 机 械 和 器 材 制 造 业 根 据 国 民 经 济 行 业 分 类 和 代 码 (GB/T 4754-2011),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属 于 电 池 制 造 (C384) 行 业, 其 中 锂 离 子 电 池 属 于 锂 离 子 电 池 制 造 (C3841) 行 业, 镍 氢 电 池 属 于 镍 氢 电 池 制 造 (C3842) 行 业, 锂 铁 电 池 锂 锰 电 池 和 锂 亚 电 池 属 于 其 他 电 池 制 造 (C3849) 行 业 根 据 可 充 电 与 否, 电 池 可 分 为 一 次 电 池 和 二 次 电 池 一 次 电 池 也 称 原 电 池, 是 指 活 性 物 质 仅 能 使 用 一 次 的 电 池, 包 括 锌 锰 电 池 碱 锰 电 池 和 锂 一 次 电 池 等, 其 中 锂 一 次 电 池 又 根 据 材 料 不 同 分 为 锂 铁 电 池 锂 锰 电 池 和 锂 亚 电 池 等, 主 要 应 用 于 电 动 玩 具 移 动 照 明 视 听 设 备 相 关 配 套 产 品 数 码 相 机 电 子 安 防 设 备 智 能 仪 表 军 事 等 领 域 二 次 电 池 也 叫 蓄 电 池, 是 指 放 电 后 经 充 电 可 继 续 循 环 使 用 的 电 池, 包 括 镍 镉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锂 离 子 电 池 和 铅 酸 电 池 等, 广 泛 应 用 于 电 子 数 码 产 品 电 动 工 具 电 动 交 通 工 具 和 储 能 等 领 域 下 图 为 电 池 制 造 行 业 主 要 产 品 分 类 结 构 图, 虚 线 红 框 部 分 为 发 行 人 现 有 产 品 所 覆 盖 领 域 注 :2013 年 公 司 将 子 公 司 广 州 里 亚 股 权 全 部 转 让, 目 前 公 司 不 再 自 行 生 产 锂 亚 电 池 1-1-72

( 一 ) 行 业 管 理 体 制 1 主 管 部 门 及 管 理 体 制 电 池 制 造 业 的 主 管 部 门 为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主 要 职 责 包 括 : 提 出 新 型 工 业 化 发 展 战 略 和 政 策 ; 制 定 并 组 织 实 施 工 业 的 行 业 规 划 计 划 和 产 业 政 策, 提 出 优 化 产 业 布 局 结 构 的 政 策 建 议, 起 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草 案, 制 定 规 章 ; 监 测 分 析 工 业 运 行 态 势, 统 计 并 发 布 相 关 信 息 ; 负 责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的 宏 观 指 导, 会 同 有 关 部 门 拟 订 促 进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和 非 国 有 经 济 发 展 的 相 关 政 策 和 措 施, 协 调 解 决 有 关 重 大 问 题 等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行 业 协 会 是 电 池 制 造 业 的 行 业 自 律 组 织, 公 司 是 该 协 会 的 理 事 单 位 协 会 的 业 务 范 围 包 括 : 向 政 府 反 映 会 员 单 位 的 愿 望 和 要 求, 向 会 员 单 位 传 达 政 府 的 有 关 政 策 法 律 法 规 并 协 助 贯 彻 落 实 ; 开 展 对 电 池 行 业 国 内 外 技 术 经 济 和 市 场 信 息 的 采 集 分 析 和 交 流 工 作, 依 法 开 展 行 业 生 产 经 营 统 计 与 分 析 工 作, 开 展 行 业 调 查, 向 政 府 部 门 提 出 制 定 电 池 行 业 政 策 和 法 规 等 方 面 的 建 议 ; 协 助 政 府 组 织 编 制 电 池 行 业 发 展 规 划 和 产 业 政 策 ; 代 表 行 业 或 协 调 会 员 单 位 积 极 应 对 国 外 非 关 税 贸 易 壁 垒, 维 护 会 员 单 位 合 法 权 益, 保 护 电 池 产 业 安 全 ; 承 办 政 府 部 门 委 托 办 理 的 事 项, 开 展 有 益 于 本 行 业 的 其 他 活 动 2 行 业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及 政 策 名 称 国 家 中 长 期 科 学 和 技 术 发 展 规 划 纲 要 (2006-2020 年 ) 电 池 行 业 清 洁 生 产 评 价 指 标 体 系 ( 试 行 ) 电 子 信 息 产 品 污 染 控 制 管 理 办 法 内 容 其 中 五 前 沿 技 术 中 3. 新 材 料 技 术 的 (11) 高 效 能 源 材 料 技 术 明 确 : 重 点 研 究 太 阳 能 电 池 相 关 材 料 及 其 关 键 技 术 燃 料 电 池 关 键 材 料 技 术 高 容 量 储 氢 材 料 技 术 高 效 二 次 电 池 材 料 及 关 键 技 术 超 级 电 容 器 关 键 材 料 及 制 备 技 术, 发 展 高 效 能 量 转 换 与 储 能 材 料 体 系 为 评 价 企 业 清 洁 生 产 水 平,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清 洁 生 产 促 进 法 和 国 务 院 办 公 厅 转 发 发 展 改 革 委 等 部 门 关 于 加 快 推 行 清 洁 生 产 意 见 的 通 知 ( 国 办 发 [2003]100 号 ) 要 求, 国 家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于 2006 年 发 布 了 本 体 系 适 用 于 评 价 电 池 行 业, 包 括 锌 - 二 氧 化 锰 电 池 镉 镍 和 氢 镍 电 池 锂 离 子 电 池 铅 蓄 电 池 生 产 企 业 电 子 信 息 产 品 污 染 控 制 管 理 办 法 自 2007 年 3 月 1 日 起 施 行 主 要 为 控 制 和 减 少 电 子 信 息 产 品 废 弃 后 对 环 境 造 成 的 污 染, 促 进 生 产 和 销 售 低 污 染 电 子 信 息 产 品, 保 护 环 境 和 人 体 健 康 1-1-73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当 前 优 先 发 展 的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化 重 点 领 域 指 南 (2011 年 度 )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 电 池 ) 行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2011 年 3 月 14 日, 经 第 十 一 届 全 国 人 民 代 表 大 会 第 四 次 会 议 批 准,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正 式 公 布 实 施, 在 该 纲 要 的 第 三 篇 第 十 章 培 育 发 展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中 提 出 :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重 点 发 展 插 电 式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纯 电 动 汽 车 和 燃 料 电 池 汽 车 技 术 由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科 学 技 术 部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商 务 部 知 识 产 权 局 联 合 发 布 其 中 涉 及 锂 电 池 电 解 质 动 力 电 池 及 储 能 电 池 电 池 回 收 和 再 利 用 技 术 及 设 备 等 相 关 内 容 其 中 十 九 轻 工 之 16 锂 二 硫 化 铁 锂 亚 硫 酰 氯 等 新 型 锂 原 电 池 ; 锂 离 子 电 池 氢 镍 电 池 新 型 结 构 ( 卷 绕 式 管 式 等 ) 密 封 铅 蓄 电 池 等 动 力 电 池 ; 储 能 用 锂 离 子 电 池 和 新 型 大 容 量 密 封 铅 蓄 电 池 ; 超 级 电 池 和 超 级 电 容 器 为 鼓 励 类 项 目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 电 池 ) 行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作 者 为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行 业 协 会, 发 表 时 间 为 2011 年 3 月 17 日 规 划 中 的 发 展 目 标 明 确 : 新 能 源 产 业 作 为 国 家 十 二 五 重 点 发 展 领 域 已 无 悬 念,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产 业 是 新 能 源 产 业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十 二 五 期 间 仍 将 保 持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其 中 传 统 的 化 学 电 源 将 进 入 平 稳 发 展 期, 产 业 增 长 重 点 在 动 力 电 池 储 能 电 池 和 太 阳 能 等 可 再 生 能 源 三 大 领 域, 增 长 贡 献 率 较 大 的 主 要 电 池 品 种 有 动 力 型 锂 离 子 电 池 和 氢 镍 电 池 动 力 和 储 能 用 铅 酸 蓄 电 池 太 阳 电 池 和 锂 一 次 电 池 资 料 来 源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中 央 人 民 政 府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行 业 协 会 等 3 国 家 标 准 和 行 业 标 准 标 准 号 标 准 名 称 主 要 内 容 备 注 GB 4706.18-2005 家 用 和 类 似 用 途 电 器 本 标 准 是 电 池 充 电 器 的 特 殊 要 求 的 安 全 电 池 充 电 器 的 部 分 特 殊 要 求 国 家 标 准 本 标 准 适 用 于 作 为 电 动 势 标 准 用 GB 3929-83 标 准 电 池 的 下 列 两 种 类 型 的 标 准 电 池, 即 : 饱 和 式 标 准 电 池 ; 不 饱 和 式 标 准 电 国 家 标 准 池 本 部 分 规 定 了 锂 原 电 池 的 检 验 项 GB 8897.4-2008 原 电 池 第 4 部 分 : 锂 目 和 要 求, 以 保 证 锂 原 电 池 在 预 期 电 池 的 安 全 要 求 的 使 用 以 及 可 合 理 预 见 的 误 使 用 国 家 标 准 情 况 下 安 全 工 作 GB/T 10077-2008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锂 - 氟 化 碳 电 池 锂 - 锂 原 电 池 分 类 型 号 命 二 氧 化 锰 电 池 锂 - 亚 硫 酰 氯 电 池 名 及 基 本 特 性 锂 - 二 硫 化 铁 电 池 和 锂 - 二 氧 化 硫 国 家 标 准 电 池 的 分 类 命 名 及 基 本 特 性 GB 锂 电 池 组 危 险 货 物 危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锂 离 子 电 池 或 电 池 19521.11-2005 险 特 性 检 验 安 全 规 范 组 危 险 货 物 的 要 求 试 验 和 检 验 规 国 家 标 准 1-1-74

则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锂 原 电 池 和 蓄 电 池 GB 21966-2008 锂 原 电 池 和 蓄 电 池 在 运 输 中 的 安 全 要 求 的 检 验 方 法 和 要 求, 以 确 保 电 池 在 运 输 中 ( 而 非 回 收 或 处 理 中 ) 的 安 国 家 标 准 全 GB/T 24533-2009 锂 离 子 电 池 石 墨 类 负 极 材 料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锂 离 子 电 池 石 墨 类 负 极 材 料 的 分 类 型 号 技 术 要 求 试 验 方 法 及 检 验 规 则 国 家 标 准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电 池 级 单 水 氢 氧 化 GB/T 26008-2010 电 池 级 单 水 氢 氧 化 锂 锂 产 品 的 要 求 试 验 方 法 检 验 规 则 和 标 志 包 装 运 输 贮 存 及 合 国 家 标 准 同 ( 或 订 货 单 ) 内 容 GB/T 2900.41-2008 电 工 术 语 原 电 池 和 蓄 电 池 规 定 了 用 于 原 电 池 和 蓄 电 池 领 域 的 一 般 术 语 国 家 标 准 HJ/T 238-2006 环 境 标 志 产 品 技 术 要 求 充 电 电 池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充 电 电 池 类 环 境 标 志 产 品 的 基 本 要 求 技 术 内 容 和 检 验 方 法 行 业 标 准 HJ/T 239-2006 环 境 标 志 产 品 技 术 要 求 干 电 池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干 电 池 类 环 境 标 志 产 品 的 基 本 要 求 技 术 内 容 和 检 验 方 法 行 业 标 准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电 池 铁 壳 成 型 机 的 QB/T 1246-91 电 池 铁 壳 成 型 机 型 号 基 本 参 数 技 术 要 求 试 验 行 业 标 准 方 法 及 检 验 规 则 等 要 求 本 标 准 规 定 了 单 体 锂 离 子 蓄 电 池 QB/T 2502-2000 锂 离 子 蓄 电 池 总 规 范 的 技 术 要 求 试 验 方 法 检 验 规 则 行 业 标 准 和 标 志 包 装 运 输 贮 存 QC/T 743-2006 电 动 汽 车 用 锂 离 子 蓄 电 池 规 定 了 电 动 汽 车 用 锂 离 子 蓄 电 池 的 要 求 试 验 方 法 检 验 规 则 标 志 包 装 运 输 和 储 存 行 业 标 准 QC/T 744-2006 电 动 汽 车 用 金 属 氢 化 物 镍 蓄 电 池 规 定 了 电 动 汽 车 用 金 属 氧 化 物 镍 蓄 电 池 的 要 求 试 验 方 法 检 验 规 则 标 志 包 装 运 输 和 储 存 行 业 标 准 4 上 述 主 要 法 律 法 规 和 政 策 及 对 发 行 人 经 营 发 展 的 影 响 发 行 人 主 要 产 品 锂 离 子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锂 一 次 电 池 ( 锂 铁 电 池 锂 锰 电 池 ) 均 受 益 于 上 述 法 律 法 规 政 策, 属 于 产 业 政 策 支 持 领 域, 对 发 行 人 未 来 的 经 营 发 展 形 成 了 较 好 的 政 策 环 境 1-1-75

( 二 ) 行 业 发 展 概 况 1 化 学 电 池 制 造 业 发 展 概 况 化 学 电 池 制 造 已 有 上 百 年 的 历 史, 现 有 化 学 电 池 产 品 种 类 丰 富, 包 括 锌 锰 电 池 碱 锰 电 池 铅 酸 蓄 电 池 镍 镉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锂 一 次 电 池 锂 离 子 电 池 等 多 种 产 品 纵 观 化 学 电 池 发 展 史, 每 次 新 材 料 的 应 用 都 让 电 池 性 能 有 了 质 的 飞 跃, 电 池 产 品 始 终 朝 着 高 容 量 高 功 率 低 污 染 长 寿 命 高 可 靠 性 方 向 发 展, 市 场 需 求 不 断 扩 大, 应 用 领 域 不 断 拓 宽 锂 材 料 电 池 作 为 电 池 领 域 的 绿 色 高 性 能 产 品, 自 二 十 世 纪 九 十 年 代 商 业 化 以 来, 产 业 发 展 迅 速, 市 场 份 额 不 断 扩 大 与 其 他 材 料 电 池 相 比, 锂 材 料 电 池 在 能 量 密 度 使 用 寿 命 比 功 率 方 面 具 有 明 显 优 势, 从 而 使 得 应 用 领 域 得 以 不 断 拓 展 目 前 全 球 许 多 企 业 已 加 大 了 各 种 资 源 的 投 入, 大 力 研 发 生 产 锂 材 料 电 池 产 品, 使 得 该 类 产 品 在 能 量 密 度 循 环 使 用 寿 命 安 全 性 与 环 保 性 方 面 不 断 提 升 如 今, 作 为 绿 色 环 保 的 新 能 源 新 材 料 的 锂 电 池 产 业 已 成 为 电 池 行 业 重 要 的 发 展 方 向 锂 材 料 电 池 正 在 逐 步 替 代 其 他 传 统 电 池, 体 现 出 巨 大 的 市 场 发 展 潜 力 (1) 全 球 电 池 行 业 发 展 概 况 电 池 是 人 们 生 活 中 必 不 可 少 的 日 常 用 品 之 一, 随 着 便 携 式 电 子 产 品 电 动 工 具 电 动 交 通 工 具 及 储 能 技 术 的 快 速 发 展, 全 球 电 池 市 场 规 模 呈 现 出 快 速 增 长 的 态 势, 根 据 Battery Power 数 据 显 示,2009 年 全 球 电 池 市 场 总 收 入 已 达 到 475 亿 美 元, 预 计 到 2015 年 全 球 电 池 市 场 总 收 入 将 达 到 740 亿 美 元 根 据 Battery Power 数 据 显 示,2009 年 一 次 电 池 占 全 球 电 池 总 量 的 23.6%, 二 次 电 池 约 占 76.4% 随 着 人 们 环 保 意 识 的 不 断 增 强, 二 次 电 池 凭 借 可 循 环 使 用 的 独 特 优 势, 其 未 来 应 用 领 域 将 不 断 拓 宽, 预 计 2015 年 全 球 二 次 电 池 的 占 比 将 达 到 82.6% 锂 离 子 电 池 作 为 电 池 行 业 最 重 要 的 产 品 之 一, 现 阶 段 主 要 应 用 于 平 板 电 脑 笔 记 本 电 脑 手 机 电 子 烟 电 动 工 具 等 领 域, 随 着 电 子 数 码 产 品 的 快 速 增 长 以 及 动 力 储 能 市 场 的 开 拓, 锂 离 子 电 池 将 迎 来 迅 猛 的 发 展, 是 二 次 电 池 未 来 重 点 发 展 的 产 品 (2) 我 国 电 池 行 业 发 展 概 况 随 着 电 子 数 码 产 品 电 子 烟 电 动 玩 具 电 动 工 具 电 子 安 防 设 备 及 智 能 仪 1-1-76

表 等 消 费 市 场 的 不 断 发 展, 我 国 电 池 行 业 呈 现 良 好 运 行 态 势 根 据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行 业 协 会 数 据 显 示,2011 年 我 国 电 池 市 场 规 模 为 1,466 亿 元, 根 据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 电 池 ) 行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预 计, 到 2015 年 我 国 电 池 行 业 市 场 规 模 将 达 到 2,340 亿 元, 复 合 年 增 长 率 达 到 12.40% 2007-2015 年 国 内 电 池 市 场 规 模 及 预 测 单 位 : 亿 元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行 业 协 会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 电 池 ) 行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我 国 锂 离 子 电 池 从 2000 年 开 始 规 模 化 生 产, 具 有 塑 型 灵 活 比 功 率 高 能 量 密 度 高 自 放 电 率 低 体 积 利 用 率 高 循 环 寿 命 长 等 优 点, 是 铅 酸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的 升 级 替 代 产 品, 根 据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行 业 协 会 数 据 显 示, 按 销 售 收 入 计 算 我 国 锂 离 子 电 池 在 电 池 行 业 中 的 占 比 为 13.64% 锂 一 次 电 池 发 展 时 间 较 短, 目 前 市 场 份 额 为 1.16%, 具 有 巨 大 的 市 场 发 展 潜 力 1-1-77

2011 年 我 国 电 池 制 造 业 各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占 比 情 况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行 业 协 会 (3) 电 池 制 造 业 出 口 市 场 规 模 分 析 2011 年 我 国 电 池 出 口 金 额 为 89.71 亿 美 元, 根 据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 电 池 ) 行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预 计, 十 二 五 期 间 我 国 电 池 产 品 出 口 将 稳 步 提 升,2015 年 产 品 出 口 金 额 将 达 到 100 亿 美 元 2007-2015 年 我 国 电 池 出 口 情 况 及 预 测 单 位 : 亿 美 元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行 业 协 会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 电 池 ) 行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4) 我 国 电 池 行 业 的 发 展 前 景 1-1-78

我 国 电 池 行 业 受 内 因 和 外 因 的 推 动 快 速 发 展 外 因 方 面, 首 先, 下 游 市 场 的 快 速 发 展, 对 电 池 的 比 能 量 比 功 率 快 速 充 放 电 能 力 重 量 等 性 能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促 使 在 中 高 端 应 用 领 域, 新 型 电 池 如 锂 二 次 电 池 锂 一 次 电 池 对 传 统 电 池 如 镍 氢 电 池 铅 酸 电 池 锌 锰 电 池 碱 锰 电 池 等 形 成 升 级 替 代 其 次, 由 于 社 会 整 体 环 保 意 识 的 推 动, 二 次 电 池 特 别 是 绿 色 环 保 的 二 次 电 池 产 品 使 用 群 体 将 逐 渐 增 加, 电 池 行 业 整 体 将 朝 着 绿 色 环 保 高 性 能 的 方 向 发 展 内 因 方 面, 首 先, 目 前 我 国 在 一 些 电 池 的 关 键 原 材 料 正 在 逐 步 实 现 国 产 化, 随 着 电 池 原 材 料 国 产 化 进 程 的 推 进, 我 国 电 池 行 业 将 获 得 更 大 的 全 球 竞 争 优 势 其 次, 随 着 新 型 电 池 如 锂 二 次 电 池 锂 一 次 电 池 的 技 术 水 平 不 断 提 高, 产 品 性 能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产 品 成 本 将 进 一 步 降 低, 未 来 将 成 为 我 国 电 池 行 业 的 主 要 产 品, 获 得 巨 大 的 市 场 份 额 1 一 次 电 池 A 锌 锰 电 池 由 于 锌 锰 电 池 含 铬 汞 等 重 金 属, 继 续 大 量 生 产 普 通 锌 锰 电 池 既 是 对 资 源 的 浪 费, 其 废 弃 物 又 对 环 境 和 健 康 造 成 危 害 未 来 锌 锰 电 池 将 逐 渐 被 碱 锰 电 池 锂 铁 电 池 等 一 次 电 池 替 代, 产 量 销 量 逐 年 下 降 B 碱 锰 电 池 碱 锰 电 池 是 国 内 市 场 上 一 次 电 池 的 主 要 产 品, 对 比 锌 锰 电 池 具 有 能 量 密 度 高, 汞 含 量 极 低 的 优 点, 逐 渐 对 锌 锰 电 池 形 成 了 升 级 替 代 随 着 碱 锰 电 池 用 某 些 关 键 材 料 或 配 件 ( 如 隔 膜 纸 和 钢 带 ) 逐 步 国 产 化 未 来, 碱 锰 电 池 将 降 低 成 本, 加 快 对 锌 锰 电 池 的 替 代 另 一 方 面 随 着 能 量 密 度 更 高, 重 量 轻, 绿 色 环 保 的 锂 铁 电 池 的 兴 起, 碱 锰 电 池 也 将 面 对 新 的 升 级 替 代 C 锂 一 次 电 池 锂 一 次 电 池 主 要 有 锂 铁 电 池 锂 锰 电 池 锂 亚 电 池 锂 铁 电 池 是 一 种 以 金 属 锂 为 负 极 二 硫 化 亚 铁 为 正 极 活 性 物 质 的 锂 原 电 池, 工 作 电 压 1.5V, 与 锌 锰 电 池 碱 锰 电 池 可 实 现 完 全 替 代, 具 有 使 用 寿 命 长 能 量 密 度 高 容 量 大 重 量 轻 等 特 点 未 来 在 规 模 化 生 产 的 基 础 上, 锂 铁 电 池 的 成 本 将 进 一 步 降 低, 可 实 现 对 锌 锰 电 池 碱 锰 电 池 的 升 级 替 代 锂 锰 电 池 是 一 种 以 金 属 锂 为 负 极 二 氧 化 锰 为 正 极 活 性 物 质 的 锂 原 电 池, 1-1-79

工 作 电 压 为 3.0V, 具 有 使 用 电 压 高 使 用 寿 命 长 容 量 大 的 特 点, 主 要 应 用 于 电 子 安 防 等 领 域, 未 来 将 随 着 安 防 市 场 的 逐 渐 扩 大 而 日 益 增 长 锂 亚 电 池 是 一 种 以 金 属 锂 为 负 极 液 态 亚 硫 酰 氯 (SOCl2) 为 正 极 活 性 物 质 的 高 能 锂 原 电 池, 工 作 电 压 为 3.6V, 具 有 自 放 电 率 低 容 量 大 使 用 寿 命 长 的 特 点, 主 要 应 用 于 智 能 仪 表 军 事 领 域 等 未 来 在 特 高 压 和 智 能 电 网 发 展 纳 入 国 家 十 二 五 规 划 的 背 景 下, 国 家 电 网 将 全 面 加 快 加 强 智 能 电 网 发 展, 锂 亚 电 池 的 市 场 份 额 将 快 速 增 长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 电 池 > 行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提 出, 要 继 续 鼓 励 发 展 高 能 量 密 度 高 性 能 的 锂 一 次 电 池 生 产 技 术, 主 要 是 锂 锰 电 池 锂 亚 电 池 和 锂 铁 电 池 提 高 锂 锰 电 池 的 装 备 质 量 水 平, 争 取 十 二 五 期 末 达 到 国 外 同 类 产 品 水 平 加 快 锂 二 硫 化 亚 铁 电 池 的 产 业 化, 应 重 点 发 展 与 碱 锰 电 池 尺 寸 相 同 可 替 代 碱 锰 电 池 的 产 品 加 快 开 发 满 足 物 联 网 需 要 的 超 薄 锂 一 次 电 池 研 制 高 功 率 宽 温 度 范 围 长 贮 存 寿 命 的 新 型 锂 一 次 电 池 2 二 次 电 池 A 铅 酸 电 池 铅 酸 电 池 主 要 应 用 于 电 动 自 行 车 汽 车 启 动 电 源 储 能 等 领 域, 具 有 技 术 成 熟, 质 量 稳 定, 价 格 较 低 的 特 点 但 是, 随 着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法 规 的 完 善 社 会 环 保 意 识 的 提 升, 铅 酸 电 池 的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日 益 受 到 重 视, 血 铅 事 件 频 发 使 得 铅 污 染 治 理 被 提 到 前 所 未 有 的 高 度 2011 年, 全 国 整 顿 铅 酸 电 池 行 业, 一 方 面 提 升 了 铅 酸 电 池 的 成 本, 另 一 方 面 也 淘 汰 了 一 部 分 低 端 铅 酸 电 池 生 产 厂 商 铅 酸 电 池 在 利 润 率 逐 年 走 低 的 基 础 上, 向 着 全 密 封 免 维 护 和 胶 体 铅 酸 蓄 电 池 的 方 向 发 展 预 计 未 来 将 被 能 量 密 度 更 高, 快 速 充 放 电 能 力 更 强 的 锂 二 次 电 池 所 替 代 B 镍 氢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主 要 用 于 民 用 领 域 中 低 端 电 动 工 具 电 动 汽 车 等 领 域 由 于 在 民 用 领 域,1.2V 的 镍 氢 电 池 尚 未 有 更 优 的 升 级 替 代 产 品, 在 未 来 将 保 持 现 有 的 市 场 规 模 而 在 中 低 端 电 动 工 具 领 域, 下 游 企 业 出 于 成 本 控 制 的 考 虑 而 使 用 镍 氢 电 池, 同 样 会 对 镍 氢 电 池 行 业 市 场 规 模 形 成 有 效 的 支 撑 电 动 汽 车 领 域, 目 前 能 量 密 度 更 好, 快 速 充 放 电 能 力 更 强 的 锂 二 次 电 池 已 经 逐 渐 进 入, 未 来 随 着 1-1-80

锂 二 次 电 池 的 稳 定 性 进 一 步 提 升, 将 对 该 领 域 的 镍 氢 电 池 形 成 升 级 替 代 综 合 来 看, 未 来 镍 氢 电 池 市 场 规 模 短 期 内 保 持 稳 定, 中 长 期 呈 缓 慢 下 滑 态 势 C 锂 二 次 电 池 锂 二 次 电 池 是 目 前 二 次 电 池 中 能 量 密 度 最 高 的 产 品, 具 有 3.2-3.7V 的 电 压 和 100-200Wh/kg 的 比 能 量, 凭 借 其 比 功 率 高 体 积 小 质 量 轻 比 能 量 高 无 记 忆 效 应 无 污 染 自 放 电 小 寿 命 长 等 优 势, 目 前 已 取 得 了 飞 速 的 发 展 如 今 锂 二 次 电 池 的 应 用 已 渗 透 到 数 码 动 力 储 能 等 多 个 领 域, 在 包 括 手 机 笔 记 本 电 脑 平 板 电 脑 数 码 相 机 等 强 调 轻 薄 短 小 多 功 能 的 便 携 式 电 子 数 码 产 品 上 得 以 广 泛 应 用 随 着 锂 二 次 电 池 成 本 的 降 低 及 电 池 制 造 技 术 的 提 升, 锂 二 次 电 池 的 升 级 替 代 效 应 逐 步 体 现, 在 高 端 电 动 工 具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领 域 逐 渐 开 始 替 代 镍 氢 电 池, 在 电 动 自 行 车 储 能 领 域 逐 渐 开 始 替 代 铅 酸 电 池 此 外, 锂 二 次 电 池 具 有 90% 以 上 的 充 放 电 转 化 率, 储 能 效 果 更 佳, 作 为 风 力 发 电 系 统 与 太 阳 能 发 电 系 统 的 储 能 设 备 具 有 巨 大 的 潜 在 市 场 未 来 我 国 锂 二 次 电 池 产 业 将 会 保 持 快 速 增 长 势 头, 其 市 场 需 求 将 随 着 便 携 移 动 设 备 电 动 工 具 电 动 自 行 车 电 动 汽 车 储 能 领 域 等 市 场 的 繁 荣 而 快 速 增 长 (5) 发 行 人 主 营 业 务 的 发 展 前 景 及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发 行 人 的 主 营 业 务 为 绿 色 高 性 能 电 池 的 研 发 生 产 及 销 售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以 锂 系 列 电 池 为 核 心, 广 泛 应 用 于 电 子 数 码 产 品 电 子 烟 视 听 设 备 相 关 配 套 产 品 电 动 玩 具 电 子 安 防 设 备 智 能 仪 表 电 动 工 具 电 动 交 通 工 具 储 能 等 领 域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为 锂 铁 电 池 锂 锰 电 池 锂 离 子 电 池 及 镍 氢 电 池 未 来 随 着 锂 离 子 电 池 替 代 效 应 的 逐 步 实 现,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市 场 规 模 将 快 速 增 长, 有 效 推 动 发 行 人 业 绩 增 长 而 随 着 规 模 化 生 产 的 进 行 和 原 材 料 研 发 的 突 破, 锂 铁 电 池 的 成 本 将 进 一 步 下 降, 从 而 实 现 对 锌 锰 电 池 和 碱 锰 电 池 的 升 级 替 代, 获 得 巨 大 的 市 场 份 额 发 行 人 作 为 国 内 领 先 的 规 模 化 生 产 锂 铁 电 池 产 品 的 企 业, 业 绩 将 获 得 快 速 增 长 最 后, 未 来 镍 氢 电 池 的 市 场 规 模 虽 然 会 因 为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升 级 替 代 而 缓 慢 下 滑, 但 是 由 于 下 游 民 用 市 场 及 中 低 端 动 力 市 场 需 求 的 推 动, 镍 氢 电 池 仍 将 保 持 较 大 的 市 场 规 模, 为 发 行 人 的 业 绩 形 成 有 效 支 撑 1-1-81

2 一 次 电 池 制 造 行 业 发 展 概 况 一 次 电 池 行 业 发 展 悠 久, 已 经 具 有 上 百 年 的 生 产 制 造 历 史 目 前 普 遍 使 用 的 一 次 电 池 包 括 锂 一 次 电 池 锌 锰 电 池 碱 锰 电 池 等 其 中, 锂 一 次 电 池 由 于 具 有 能 量 密 度 高 工 作 温 度 范 围 广 自 放 电 率 低 绿 色 环 保 等 诸 多 优 点 而 被 广 泛 关 注, 其 中 工 作 电 压 为 1.5V 的 锂 铁 电 池 更 是 被 视 为 未 来 替 代 传 统 一 次 电 池 的 主 要 产 品 (1) 全 球 锂 一 次 电 池 行 业 发 展 概 况 锂 一 次 电 池 主 要 包 括 锂 铁 电 池 锂 亚 电 池 和 锂 锰 电 池, 广 泛 应 用 于 数 码 相 机 视 听 设 备 配 套 产 品 电 动 玩 具 电 子 安 防 设 备 智 能 仪 表 等 领 域 锂 铁 电 池 为 本 世 纪 初 新 研 制 出 的 品 种, 目 前 正 处 于 市 场 拓 展 阶 段 根 据 Battery Power 统 计, 2009 年 全 球 锂 一 次 电 池 市 场 总 量 为 14.25 亿 美 元 根 据 美 国 Frost & Sullivan 公 司 的 研 究 报 告 World Primary Lithium Battery Markets 预 计,2014 年 全 球 锂 一 次 电 池 行 业 市 场 总 量 将 达 到 17 亿 美 元 (2) 我 国 锂 一 次 电 池 行 业 发 展 概 况 我 国 锂 一 次 电 池 从 上 世 纪 90 年 代 开 始 逐 步 投 入 使 用, 由 于 发 展 时 间 较 短, 其 在 一 次 电 池 行 业 中 的 份 额 还 相 对 较 小,2011 年 我 国 锂 一 次 电 池 占 一 次 电 池 销 售 收 入 比 重 为 8.06%, 根 据 日 本 电 池 工 业 会 数 据 显 示,2011 年 日 本 锂 一 次 电 池 在 一 次 电 池 销 售 收 入 中 的 占 比 已 达 到 31.51%, 远 高 于 我 国 锂 一 次 电 池 使 用 水 平, 可 见 未 来 我 国 锂 一 次 电 池 具 有 巨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2011 年 我 国 三 种 主 要 一 次 电 池 的 占 比 情 况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行 业 协 会 我 国 锂 一 次 电 池 行 业 受 下 游 市 场 的 推 动, 呈 现 良 好 的 发 展 态 势 数 码 相 机 1-1-82

电 动 玩 具 电 子 安 防 设 备 智 能 仪 表 等 下 游 行 业 快 速 发 展, 产 品 推 陈 出 新, 对 一 次 电 池 提 出 了 锌 锰 电 池 碱 锰 电 池 难 以 满 足 的 需 求, 锂 一 次 电 池 为 其 提 供 了 适 合 的 解 决 方 案 2011 年 我 国 锂 一 次 电 池 市 场 规 模 为 17 亿 元, 根 据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 电 池 ) 行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预 计, 到 2015 年 国 内 锂 一 次 电 池 的 市 场 规 模 将 达 到 32 亿 元, 复 合 年 增 长 率 达 到 17.13% 2007-2015 年 国 内 锂 一 次 电 池 销 售 情 况 及 预 测 ( 单 位 : 亿 元 )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行 业 协 会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 电 池 ) 行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2011 年 我 国 锂 一 次 电 池 产 量 为 23 亿 只, 根 据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 电 池 ) 行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预 计,2015 年 我 国 锂 一 次 电 池 的 产 量 将 达 到 45 亿 只, 复 合 年 增 长 率 达 到 18.27% 2007-2015 年 我 国 锂 一 次 电 池 产 量 及 预 测 ( 单 位 : 亿 只 )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行 业 协 会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 电 池 ) 行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3) 我 国 锂 一 次 电 池 出 口 规 模 分 析 1-1-83

2011 年 我 国 锂 一 次 电 池 出 口 金 额 为 1.15 亿 美 元, 根 据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 电 池 ) 行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预 计,2015 年 我 国 锂 一 次 电 池 的 出 口 规 模 将 达 到 2 亿 美 元 2007-2015 年 我 国 锂 一 次 电 池 出 口 金 额 及 预 测 ( 单 位 : 亿 美 元 )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行 业 协 会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 电 池 ) 行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4) 锂 一 次 电 池 市 场 需 求 分 析 1 锂 铁 电 池 市 场 需 求 状 况 A 锂 铁 电 池 性 能 远 超 过 碱 锰 电 池 锌 锰 电 池 锂 铁 电 池 是 一 种 本 世 纪 初 才 在 欧 美 国 家 工 业 化 生 产, 旨 在 取 代 锌 锰 电 池 碱 锰 电 池 的 高 新 技 术 产 品 锂 铁 电 池 电 压 为 1.5V, 与 锌 锰 电 池 碱 锰 电 池 电 压 相 同, 锌 锰 碱 锰 电 池 的 应 用 领 域 均 可 使 用 锂 铁 电 池, 目 前 主 要 应 用 于 电 动 玩 具 视 听 设 备 相 关 配 套 产 品 高 端 仪 表 器 械 高 端 医 疗 器 械 无 线 电 子 设 备 军 用 通 讯 设 备 数 码 相 机 等 领 域 锌 锰 电 池 碱 锰 电 池 和 锂 铁 电 池 在 较 大 放 电 情 况 下 的 对 比 分 析 如 下 : 电 池 类 型 锌 锰 电 池 碱 锰 电 池 锂 铁 电 池 电 池 容 量 ( 以 普 通 锌 锰 电 池 为 比 较 标 准 ) 1 倍 6 倍 36 倍 存 放 时 长 小 于 1 年 1-2 年 10 年 倍 率 放 电 能 力 低 中 高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汞 / 镉 汞 含 量 低 于 0.0001% 绿 色 环 保 B 受 益 于 对 绿 色 高 性 能 电 池 的 需 求 增 加, 锂 铁 电 池 替 代 传 统 一 次 电 池 的 速 1-1-84

度 将 加 快 便 携 式 电 子 设 备 的 高 速 发 展, 对 电 池 提 出 了 容 量 重 量 能 量 比 等 方 面 的 更 高 要 求 与 普 通 碱 锰 电 池 锌 锰 电 池 相 比, 锂 铁 电 池 在 上 述 方 面 具 有 显 著 优 势 首 先, 锂 铁 电 池 能 量 密 度 大 放 电 能 量 比 高 ; 其 次, 锂 铁 电 池 不 含 汞 镉 等 有 毒 有 害 物 质, 符 合 国 家 环 保 政 策 因 此, 无 论 从 耐 用 角 度 还 是 环 保 角 度 来 看, 锂 铁 电 池 对 锌 锰 电 池 和 碱 锰 电 池 均 产 生 一 定 的 替 代 效 应 从 市 场 规 模 来 看,2011 年 我 国 锂 一 次 电 池 市 场 规 模 为 17 亿 元, 根 据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 电 池 ) 行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预 计, 到 2015 年 国 内 锂 一 次 电 池 的 市 场 规 模 将 达 到 32 亿 元, 复 合 年 增 长 率 达 到 17.13% C 碱 锰 电 池 锌 锰 电 池 现 有 市 场 巨 大, 锂 铁 电 池 未 来 市 场 广 阔 目 前 在 我 国 一 次 电 池 领 域, 锌 锰 电 池 碱 锰 电 池 占 据 了 90% 以 上 的 市 场 份 额 根 据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行 业 协 会 数 据 显 示,2011 年 我 国 锌 锰 电 池 和 碱 锰 电 池 的 销 售 收 入 合 计 为 194 亿 元, 另 根 据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 电 池 ) 行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预 计,2015 年 我 国 锌 锰 电 池 和 碱 锰 电 池 的 销 售 收 入 合 计 为 210 亿 元, 随 着 锂 铁 电 池 进 入 规 模 化 生 产 阶 段 并 逐 步 替 代 碱 锰 电 池 锌 锰 电 池, 其 市 场 前 景 非 常 广 阔 2007-2015 年 我 国 锌 锰 电 池 和 碱 锰 电 池 市 场 规 模 及 预 测 ( 单 位 : 亿 元 )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行 业 协 会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 电 池 ) 行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随 着 技 术 的 不 断 进 步 以 及 规 模 化 优 势 的 不 断 提 升, 未 来 锂 铁 电 池 的 制 造 成 本 将 不 断 降 低, 同 时, 社 会 的 环 保 意 识 也 将 随 着 经 济 的 发 展 而 不 断 提 升, 高 性 能 绿 色 环 保 的 锂 铁 电 池 作 为 锌 锰 碱 锰 电 池 未 来 的 替 代 品, 有 着 巨 大 的 市 场 潜 1-1-85

力 2 锂 锰 电 池 市 场 需 求 状 况 锂 锰 电 池 基 本 电 压 为 3.0V, 有 柱 式 扣 式 两 种 类 型 其 产 品 放 电 稳 定 容 量 高 内 阻 低, 可 瞬 间 放 出 大 电 流, 广 泛 用 于 电 子 安 防 设 备 及 数 码 相 机 等 领 域 根 据 美 国 Frost & Sullivan 公 司 出 具 的 研 究 报 告 World Primary Lithium Battery Markets 预 计,2014 年 全 球 锂 锰 电 池 市 场 总 量 将 达 到 约 9.56 亿 美 元 锂 锰 电 池 产 品 在 电 子 安 防 设 备 领 域 应 用 较 广 根 据 银 河 证 券 电 子 安 防 行 业 深 度 研 究 报 告 1 显 示,2010 年 全 球 电 子 安 防 设 备 总 产 值 为 186.7 亿 美 元, 预 计 未 来 5 年 全 球 安 防 设 备 市 场 将 以 每 年 7.4% 以 上 的 速 度 递 增, 而 锂 锰 电 池 的 市 场 需 求 也 会 随 之 递 增 2010-2015 年 全 球 电 子 安 防 设 备 总 产 值 及 预 测 ( 单 位 : 亿 美 元 ) 数 据 来 源 : 银 河 证 券 电 子 安 防 行 业 深 度 研 究 报 告 (5) 锂 一 次 电 池 发 展 趋 势 锂 锰 电 池 有 电 压 高, 能 量 密 度 大 等 优 势, 目 前 主 要 应 用 于 电 子 安 防 智 能 仪 表 等 领 域, 市 场 需 求 与 下 游 行 业 的 发 展 具 有 较 强 相 关 性, 受 益 于 安 防 领 域 的 投 入 增 加 及 智 能 电 网 的 快 速 发 展, 锂 锰 电 池 的 市 场 需 求 迅 速 增 加 锂 铁 电 池 是 绿 色 环 保 高 性 能 一 次 电 池 的 代 表 产 品, 它 的 工 作 电 压 为 1.5V, 与 目 前 占 据 一 次 电 池 主 要 市 场 份 额 ( 超 过 170 亿 元 ) 的 锌 锰 电 池 碱 锰 电 池 应 用 范 围 完 全 一 致, 形 成 直 接 正 面 竞 争, 目 前, 锂 铁 电 池 在 性 价 比 上 已 经 具 有 优 势, 受 限 于 消 费 者 消 费 习 惯 ( 消 费 者 惯 性 购 买 价 格 低 廉 的 低 性 能 电 池 ), 锂 铁 电 1 注 : 银 河 证 券 电 子 安 防 行 业 深 度 研 究 报 告, 作 者 王 家 炜 王 莉, 为 银 河 证 券 研 究 部 分 析 师 发 表 时 间 为 2011 年 7 月 26 日 1-1-86

池 还 处 于 市 场 拓 展 期 但 是, 由 于 电 子 设 备 军 用 单 兵 设 备 等 下 游 产 品 向 着 移 动 化 便 携 化 的 方 向 发 展, 下 游 应 用 领 域 对 一 次 电 池 的 各 方 面 性 能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需 要 比 能 量 更 高, 容 量 更 大, 质 量 更 轻 的 电 池 产 品, 锂 铁 电 池 在 上 述 指 标 上 均 大 幅 超 越 锌 锰 电 池 碱 锰 电 池, 能 够 满 足 下 游 领 域 对 高 端 一 次 电 池 的 需 求 随 着 经 济 的 发 展, 消 费 者 消 费 能 力 和 社 会 环 保 意 识 逐 渐 提 高, 锂 铁 电 池 的 销 量 将 会 进 一 步 提 升, 同 时, 未 来 锂 铁 电 池 产 品 价 格 因 其 生 产 规 模 化 效 应 而 逐 步 走 低, 其 绿 色 环 保 高 性 能 的 优 势 会 进 一 步 凸 显, 最 终 将 大 范 围 替 代 其 他 1.5V 传 统 一 次 电 池 产 品, 市 场 占 有 率 将 迎 来 爆 发 式 提 升 3 二 次 电 池 制 造 行 业 发 展 概 况 在 全 球 消 费 升 级 工 业 产 品 升 级 的 大 背 景 下, 电 子 数 码 产 品 和 电 动 工 具 产 品 日 趋 无 绳 化 便 携 化, 伴 随 着 电 动 自 行 车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的 兴 起, 催 生 了 二 次 电 池 行 业 的 快 速 增 长 目 前 广 泛 使 用 的 二 次 电 池 包 括 铅 酸 电 池 镍 镉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和 锂 离 子 电 池 上 述 几 种 电 池 的 基 本 情 况 对 比 分 析 如 下 : 名 称 锂 离 子 电 池 铅 酸 电 池 镍 镉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工 作 电 压 3.2 3.7V 2.0V 1.2V 1.2V 能 量 密 度 100-200Wh/kg 小 于 30Wh/kg 50Wh/kg 60-80Wh/kg 循 环 寿 命 大 于 1000 次 300 次 左 右 500 次 左 右 500 次 左 右 记 忆 效 应 无 无 有 有 优 点 可 快 速 充 电 高 功 可 快 速 充 电 高 功 可 快 速 充 电, 价 格 率 放 电 ; 能 量 密 度 技 术 成 熟, 价 格 低 率 放 电 ; 能 量 密 度 便 宜, 循 环 寿 命 长 高 循 环 寿 命 长 较 高 循 环 寿 命 长 缺 点 价 格 较 高 不 可 快 速 充 电, 能 有 记 忆 效 应, 能 量 量 密 度 低, 体 积 具 有 一 定 记 忆 效 密 度 低, 对 环 境 有 大, 寿 命 短, 对 环 应, 充 放 电 效 率 差 污 染 境 污 染 大 行 业 生 命 周 期 快 速 成 长 期 成 熟 期 后 期 衰 退 期 成 熟 期 在 各 类 二 次 电 池 当 中, 铅 酸 电 池 发 展 较 早, 凭 借 其 价 格 较 低 的 优 势, 在 电 动 自 行 车 及 储 能 领 域 仍 旧 占 据 很 大 的 市 场 份 额, 但 是, 随 着 国 家 环 境 保 护 法 规 的 完 善 社 会 环 保 意 识 的 提 升, 铅 酸 电 池 的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日 益 受 到 重 视, 血 铅 事 件 频 发 使 得 铅 污 染 治 理 被 提 到 前 所 未 有 的 高 度 2011 年 3 月, 环 境 保 护 部 国 家 发 展 改 革 委 等 九 部 门 联 合 印 发 关 于 2011 年 深 入 开 展 整 治 违 法 排 污 企 业 保 障 群 众 健 康 环 保 专 项 行 动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1]41 1-1-87

号 ), 将 铅 蓄 电 池 企 业 的 整 治 作 为 2011 年 环 保 专 项 行 动 的 首 要 任 务, 要 求 对 铅 蓄 电 池 行 业 企 业 进 行 彻 底 排 查, 全 面 整 治 环 境 违 法 问 题 2011 年 5 月, 国 家 环 保 部 发 布 关 于 加 强 铅 蓄 电 池 及 再 生 铅 行 业 污 染 防 治 工 作 的 通 知 ( 环 发 [2011]56 号 ), 要 求 各 级 环 保 部 门 要 进 一 步 加 大 铅 蓄 电 池 及 再 生 铅 企 业 的 执 法 监 察 力 度, 严 格 按 照 环 保 专 项 行 动 工 作 方 案 的 要 求, 对 未 经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或 达 不 到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要 求 的, 一 律 停 止 建 设 ; 对 环 境 保 护 三 同 时 执 行 不 到 位 的, 一 律 停 止 生 产 ; 对 无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污 染 治 理 设 施 不 正 常 运 行 或 超 标 排 放 的, 一 律 停 产 整 治 ; 对 无 危 险 废 物 经 营 许 可 证 从 事 废 铅 蓄 电 池 回 收 的, 一 律 停 止 非 法 经 营 活 动 对 污 染 严 重 群 众 反 映 强 烈 长 期 未 得 到 解 决 的 典 型 环 境 违 法 问 题 实 施 挂 牌 督 办 和 责 任 追 究 据 统 计, 截 至 2011 年 7 月 31 日, 各 地 共 排 查 铅 蓄 电 池 生 产 组 装 及 回 收 ( 再 生 铅 ) 企 业 1930 家 其 中, 被 取 缔 关 闭 583 家 停 产 整 治 405 家 停 产 610 家 ; 有 252 家 企 业 在 生 产,80 家 在 建 取 缔 关 闭 停 产 整 治 与 停 产 的 企 业 共 计 1598 家, 占 全 部 排 查 企 业 的 83% 此 次 铅 酸 电 池 行 业 整 顿, 推 动 铅 酸 电 池 成 本 及 价 格 大 幅 上 涨 以 此 为 契 机, 在 循 环 寿 命 快 速 充 放 能 效 能 量 密 度 方 面 均 大 幅 优 于 铅 酸 电 池 的 锂 离 子 电 池, 作 为 一 种 绿 色 环 保 的 新 型 电 池, 将 对 铅 酸 电 池 形 成 大 规 模 替 代, 更 好 地 应 用 于 电 动 自 行 车 及 储 能 领 域 镍 镉 电 池 与 镍 氢 电 池 同 是 1.2V 的 可 充 电 电 池, 两 者 可 互 相 替 代, 由 于 镍 镉 电 池 各 方 面 性 能 均 不 如 镍 氢 电 池, 目 前 市 场 规 模 正 逐 步 减 少, 根 据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行 业 协 会 数 据 显 示, 我 国 镍 镉 电 池 市 场 规 模 由 2005 年 的 36 亿 元 萎 缩 至 2011 年 的 20 亿 元, 目 前 镍 镉 电 池 只 是 在 二 次 电 池 的 低 端 市 场 得 到 一 定 范 围 的 应 用 镍 氢 电 池 不 含 有 汞 镉 等 有 害 物 质, 符 合 国 家 可 持 续 发 展 战 略, 主 要 应 用 于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电 动 工 具 电 动 玩 具 电 动 小 家 电 等 领 域 锂 离 子 电 池 具 有 3.2-3.7V 的 电 压 和 100-200Wh/kg 的 比 能 量, 凭 借 其 比 功 率 高 体 积 小 质 量 轻 比 能 量 高 无 记 忆 效 应 无 污 染 自 放 电 小 寿 命 长 等 优 势, 目 前 已 取 得 了 飞 速 的 发 展 如 今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应 用 已 渗 透 到 民 用 以 及 军 事 应 用 的 多 个 领 域, 在 包 括 手 机 笔 记 本 电 脑 平 板 电 脑 数 码 相 机 等 强 调 轻 薄 短 小 多 功 能 的 便 携 式 电 子 数 码 产 品 应 用 上 得 以 迅 速 普 及 随 着 锂 离 子 电 池 成 本 的 降 低 及 电 池 制 造 技 术 的 提 升, 在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领 域 也 逐 渐 开 始 替 代 镍 氢 电 池 此 外, 锂 1-1-88

离 子 电 池 具 有 90% 以 上 的 充 放 电 转 化 率, 储 能 效 果 更 佳, 作 为 风 力 发 电 系 统 与 太 阳 能 发 电 系 统 的 储 能 设 备 具 有 巨 大 的 潜 在 市 场 由 于 锂 离 子 电 池 作 为 新 能 源 产 品 具 有 显 著 优 势, 世 界 各 国 已 开 始 将 锂 离 子 电 池 产 业 作 为 引 领 未 来 能 源 发 展 的 支 持 产 业 之 一 未 来 全 球 锂 离 子 电 池 产 业 将 会 保 持 快 速 增 长 势 头, 其 市 场 需 求 将 随 着 电 子 数 码 产 品 电 子 烟 电 动 工 具 电 动 自 行 车 电 动 汽 车 储 能 领 域 等 市 场 的 繁 荣 而 快 速 增 长 (1) 锂 离 子 电 池 行 业 发 展 概 况 1 全 球 锂 离 子 电 池 发 展 状 况 随 着 近 年 来 锂 离 子 电 池 销 售 量 的 显 著 增 长, 锂 离 子 电 池 已 经 成 为 二 次 电 池 领 域 中 重 要 的 产 品 之 一 根 据 三 星 SDI 数 据 显 示,2010 年 全 球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市 场 规 模 为 110 亿 美 元, 预 计 2015 年 全 球 锂 离 子 电 池 市 场 将 会 达 到 320 亿 美 元, 复 合 年 增 长 率 为 23.81% 根 据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行 业 协 会 数 据 显 示,2011 年 全 球 锂 离 子 电 池 需 求 量 为 44.89 亿 只, 主 要 应 用 于 笔 记 本 电 脑 手 机 数 码 相 机 等 电 子 数 码 产 品 以 及 电 动 工 具 电 子 游 戏 等 产 品, 其 中 手 机 与 笔 记 本 电 池 中 用 量 最 大, 分 别 达 到 37.74% 和 32.14% 全 球 锂 离 子 电 池 需 求 量 各 应 用 领 域 占 比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行 业 协 会 全 球 锂 离 子 电 池 产 业 目 前 主 要 集 中 在 中 国 日 本 和 韩 国 由 于 日 本 是 最 早 实 现 锂 离 子 电 池 商 业 化 的 国 家,2000 年 以 前 全 球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生 产 基 本 被 日 本 垄 断, 随 着 中 国 韩 国 锂 离 子 电 池 制 造 技 术 的 提 升, 两 国 的 市 场 份 额 逐 步 提 升, 目 前 我 1-1-89

国 已 经 成 为 全 球 最 大 的 锂 离 子 电 池 生 产 国 2 我 国 锂 离 子 电 池 发 展 状 况 我 国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生 产 厂 家 主 要 集 中 在 广 东 山 东 江 苏 浙 江 天 津 等 地, 珠 三 角 地 区 已 成 为 我 国 最 大 的 锂 离 子 电 池 生 产 基 地 我 国 的 锂 离 子 电 池 产 品 的 主 要 消 费 领 域 是 电 子 数 码 产 品, 随 着 世 界 各 国 对 新 能 源 的 愈 发 重 视, 我 国 的 锂 离 子 电 池 产 品 在 动 力 电 池 和 储 能 领 域 也 崭 露 头 角, 行 业 呈 现 飞 速 的 发 展 态 势 2011 年 我 国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销 售 收 入 为 200 亿 元, 随 着 下 游 电 子 产 品 电 动 汽 车 和 储 能 产 业 的 发 展, 电 池 收 入 未 来 将 呈 现 平 稳 的 上 升 态 势 根 据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 电 池 ) 行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预 计,2015 年 我 国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市 场 规 模 将 达 到 270 亿 元,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7.79% 2007-2015 年 我 国 锂 离 子 电 池 市 场 规 模 及 预 测 单 位 : 亿 元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行 业 协 会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 电 池 ) 行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2011 年 我 国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产 量 为 23 亿 只, 根 据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 电 池 ) 行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预 计,2015 年 我 国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产 量 将 达 到 45 亿 只, 复 合 年 增 长 率 达 到 18.27% 1-1-90

2007-2015 年 我 国 锂 离 子 电 池 产 量 及 预 测 ( 单 位 : 亿 只 )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行 业 协 会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 电 池 ) 行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3 锂 离 子 电 池 出 口 市 场 规 模 分 析 2011 年 我 国 锂 离 子 电 池 出 口 额 为 42.69 亿 美 元, 预 计 未 来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出 口 额 将 逐 步 提 升 根 据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 电 池 ) 行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预 计,2015 年 我 国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出 口 规 模 将 达 到 52 亿 美 元, 复 合 年 增 长 率 达 到 5.06% 2007-2015 年 我 国 锂 离 子 电 池 出 口 市 场 规 模 及 预 测 ( 单 位 : 亿 美 元 )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行 业 协 会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 电 池 ) 行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4 锂 离 子 电 池 市 场 需 求 分 析 目 前,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主 要 应 用 领 域 为 电 子 数 码 产 品, 主 要 包 括 平 板 电 脑 笔 记 本 电 脑 手 机 数 码 相 机 等 产 品, 随 着 电 动 交 通 工 具 和 储 能 产 业 的 兴 起, 这 两 个 领 域 将 成 为 锂 离 子 电 池 未 来 的 重 点 发 展 方 向 A 电 子 数 码 产 品 需 求 分 析 1-1-91

随 着 科 技 的 高 速 发 展, 各 种 电 子 数 码 产 品 不 断 涌 现, 产 量 不 断 增 加 2007 年 我 国 笔 记 本 电 脑 和 手 机 的 产 量 分 别 为 0.81 亿 台 和 5.48 亿 台, 到 2013 年 分 别 增 长 至 2.73 亿 台 和 14.56 亿 台, 复 合 年 增 长 率 分 别 为 22.43% 和 17.69% 电 子 数 码 产 品 产 量 的 迅 速 增 加, 极 大 推 动 了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市 场 需 求 2007-2013 年 我 国 电 子 数 码 产 品 产 量 增 长 情 况 ( 单 位 : 亿 台 ) 数 据 来 源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平 板 电 脑 是 锂 离 子 电 池 在 电 子 数 码 领 域 另 一 重 要 应 用, 锂 离 子 重 量 轻 比 能 量 高 循 环 寿 命 长 等 优 势 在 这 一 领 域 充 分 展 现 随 着 技 术 的 不 断 革 新, 平 板 电 脑 快 速 地 融 入 并 改 变 着 大 众 的 生 活 工 作 和 娱 乐 方 式 目 前 有 越 来 越 多 的 人 开 始 选 择 平 板 电 脑 作 为 主 要 的 移 动 计 算 设 备, 替 代 笔 记 本 电 脑 使 用 据 DisplaySearch 的 报 告 显 示,2013 年 全 球 平 板 电 脑 销 量 将 提 高 64%, 达 到 2.4 亿 台, 并 且 中 国 将 在 2013 年 成 为 世 界 第 二 大 平 板 电 脑 市 场,2013 年 国 产 平 板 电 脑 销 售 量 将 达 到 6,500 万 台, 市 场 份 额 达 27% 平 板 电 脑 巨 大 的 市 场 潜 力 促 使 传 统 PC 厂 商 手 机 厂 商 服 务 提 供 商 甚 至 电 视 厂 商 都 纷 纷 加 入 战 局, 推 出 各 自 的 产 品, 从 而 产 生 巨 大 的 锂 离 子 电 池 市 场 需 求 B 动 力 领 域 需 求 分 析 根 据 瑞 银 证 券 中 国 动 力 锂 电 池 行 业 报 告 2 分 析, 作 为 新 兴 产 业 的 动 力 锂 电 池 的 需 求 高 增 长 期 即 将 来 临 : 在 消 费 电 子 类 锂 电 池 稳 定 增 长 的 基 础 上, 小 容 量 动 力 锂 电 池 有 望 在 电 动 工 具 电 动 自 行 车 领 域 明 显 受 益 于 对 铅 酸 电 池 的 替 代, 率 2 注 : 瑞 银 证 券 中 国 动 力 锂 电 池 行 业 报 告, 作 者 为 牟 其 峥, 为 瑞 银 证 券 分 析 师 发 表 时 间 为 2011 年 10 月 12 日 1-1-92

先 打 开 第 一 重 增 长 空 间 ; 市 政 公 用 电 动 车 在 政 府 直 接 的 大 力 支 持 下 将 启 动 第 二 重 增 长 需 求 ; 在 前 述 基 础 上, 随 着 成 本 不 断 降 低 和 技 术 不 断 改 善, 性 价 比 渐 优 的 动 力 锂 电 池 将 在 私 人 电 动 汽 车 领 域 打 开 第 三 重 高 增 长 需 求 a 电 动 工 具 我 国 电 动 工 具 行 业 正 处 于 快 速 成 长 阶 段, 市 场 潜 力 巨 大 根 据 湘 财 证 券 机 械 行 业 深 度 研 究 报 告 3 数 据 显 示,2008 年 我 国 专 业 电 动 工 具 市 场 规 模 为 40 亿 元, 2010 年 达 到 65 亿 元, 年 增 速 接 近 25%, 预 计 未 来 3 年 我 国 专 业 电 动 工 具 市 场 可 以 保 持 不 低 于 15% 的 速 度 增 长 电 动 工 具 市 场 的 扩 张, 极 大 的 拉 动 了 锂 离 子 电 池 行 业 的 发 展, 未 来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需 求 还 将 继 续 扩 大 2008-2013 年 我 国 专 业 电 动 工 具 市 场 规 模 及 预 测 ( 单 位 : 亿 元 ) 数 据 来 源 : 湘 财 证 券 机 械 行 业 深 度 研 究 报 告 b 电 动 自 行 车 电 动 自 行 车 自 90 年 代 实 现 商 品 化 之 后, 解 决 了 数 以 千 万 计 城 乡 居 民 出 行 需 求 根 据 中 国 自 行 车 协 会 统 计,2007 年 我 国 电 动 自 行 车 销 量 为 2,088 万 辆, 到 了 2010 年 这 一 数 字 已 经 达 到 了 2,518 万 辆, 根 据 中 国 自 行 车 协 会 预 测,2015 年 我 国 电 动 自 行 车 销 量 将 达 到 3,500 万 辆 3 注 : 湘 财 证 券 机 械 行 业 深 度 研 究 报 告, 作 者 金 嘉 欣, 为 湘 财 证 券 分 析 师 发 表 时 间 为 2011 年 9 月 22 日 1-1-93

2007-2015 年 我 国 电 动 自 行 车 销 量 及 预 测 ( 单 位 : 万 辆 )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自 行 车 协 会 电 动 自 行 车 数 量 的 迅 速 增 长 必 将 带 动 相 关 电 池 市 场 份 额 的 大 幅 增 加 目 前, 电 动 自 行 车 主 要 使 用 成 本 及 能 量 密 度 较 低 的 铅 酸 电 池 作 为 车 载 电 源, 重 量 较 大 而 国 家 标 准 委 员 会 电 动 自 行 车 通 用 技 术 条 件 规 定 电 动 自 行 车 的 整 车 总 量 不 应 大 于 40 公 斤, 且 2011 年 3 月 四 部 委 联 合 下 发 的 关 于 加 强 电 动 自 行 车 管 理 的 通 知 中 重 申, 要 加 大 力 度 淘 汰 超 标 的 电 动 自 行 车 锂 离 子 电 池 相 比 铅 酸 电 池 有 能 量 密 度 高 绿 色 环 保 重 量 较 轻 的 优 势, 逐 渐 形 成 对 铅 酸 电 池 的 替 代, 有 着 巨 大 的 市 场 潜 力 c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车 用 动 力 电 池 进 行 的 是 频 繁 浅 度 的 充 放 电 循 环 在 充 放 电 过 程 中, 电 压 电 流 可 能 有 较 大 的 变 化 针 对 这 种 使 用 特 点, 混 合 动 力 系 统 要 求 电 池 具 有 较 高 的 大 功 率 放 电 能 力 较 高 的 充 放 电 效 率 和 性 能 的 相 对 稳 定 性 在 现 阶 段, 镍 氢 电 池 凭 借 较 低 的 产 品 价 格 和 成 熟 的 技 术 条 件, 占 据 了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车 用 电 池 的 大 部 分 市 场 份 额 但 是, 随 着 锂 离 子 电 池 产 品 成 本 不 断 降 低 和 技 术 不 断 改 善, 各 方 面 性 能 优 于 镍 氢 电 池 的 锂 离 子 电 池 将 在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车 用 电 池 领 域 获 得 广 泛 的 应 用 目 前, 比 亚 迪 本 田 丰 田 日 产 等 汽 车 厂 商 已 经 推 出 了 使 用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量 产 型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根 据 国 海 证 券 锂 电 池 材 料 行 业 研 究 报 告 4 显 示,2009 年 新 能 源 汽 车 领 域 对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需 求 量 为 0.25GWh,2010 年 需 求 量 为 1.67GWh, 增 长 速 度 达 到 4 注 : 国 海 证 券 锂 电 池 材 料 行 业 研 究 报 告, 作 者 鄢 祝 兵, 为 国 海 证 券 分 析 师 发 表 时 间 为 2010 年 12 月 22 日 1-1-94

566%, 预 计 2015 年 新 能 源 汽 车 对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需 求 量 将 达 到 35.73GWh, 复 合 增 长 率 达 到 84.53% 2009-2015 年 新 能 源 汽 车 对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需 求 量 及 预 测 ( 单 位 :GWh( 百 万 千 瓦 时 )) 数 据 来 源 : 国 海 证 券 锂 电 池 材 料 行 业 研 究 报 告 d 电 子 烟 电 子 烟 是 香 烟 的 替 代 产 品, 其 外 形 与 香 烟 形 似, 烟 头 带 有 LED 灯, 使 用 的 时 候 灯 光 闪 烁, 可 以 产 生 同 烟 丝 燃 烧 近 似 的 效 果, 其 原 理 是 将 尼 古 丁 混 合 入 丙 二 醇 或 丙 三 醇 溶 剂 形 成 烟 液, 然 后 用 锂 离 子 电 池 驱 动 雾 化 器 将 其 打 成 烟 雾, 由 使 用 者 吸 入, 一 般 由 锂 离 子 电 池 雾 化 器 与 烟 弹 三 个 主 要 部 分 组 成 电 子 烟 用 锂 离 子 电 池 容 量 较 小, 就 目 前 的 电 子 烟 市 场 来 看, 以 一 次 性 使 用 为 主, 属 于 锂 离 子 电 池 在 小 型 动 力 电 池 领 域 的 新 应 用 电 子 烟 发 明 的 初 衷 是 为 了 帮 助 吸 烟 者 戒 烟, 其 原 理 是 采 用 国 际 上 通 用 的 尼 古 丁 替 代 疗 法, 逐 步 减 少 尼 古 丁 的 吸 入 量, 直 至 达 到 完 全 的 戒 烟 随 着 电 子 烟 市 场 的 推 广 和 消 费 群 体 对 电 子 烟 产 品 接 受 度 的 提 高, 电 子 烟 已 经 从 最 初 的 强 调 戒 烟 功 能, 拓 展 为 作 为 烟 草 的 替 代 品 减 少 对 健 康 的 伤 害 因 此, 其 市 场 定 位 已 经 不 仅 仅 局 限 于 想 要 戒 烟 的 成 年 人, 而 是 面 向 所 有 吸 烟 的 消 费 者 用 以 替 代 传 统 的 烟 草 据 国 联 证 券 亿 纬 锂 能 深 度 研 究 报 告 5 预 计, 放 眼 全 球 市 场 来 看,2012 年 全 球 电 子 烟 销 售 1.2 亿 支, 销 售 额 约 10 亿 美 元 左 右,2013 年 全 球 电 子 烟 市 场 的 销 售 额 有 望 达 到 20 亿 美 元, 占 全 球 烟 草 制 品 销 售 额 的 0.26%, 同 时 考 虑 到 电 子 烟 对 普 通 香 烟 的 替 代 效 应 可 能 在 未 来 有 进 一 步 的 提 升, 电 子 烟 的 市 场 空 间 会 进 一 步 增 5 注 : 国 联 证 券 亿 纬 锂 能 深 度 研 究 报 告 作 者 为 赵 心, 为 国 联 证 券 分 析 师 发 表 时 间 为 2014 年 3 月 5 日 1-1-95

加, 锂 离 子 电 池 在 电 子 烟 领 域 将 会 有 非 常 广 泛 的 需 求 C 储 能 领 域 需 求 分 析 储 能 领 域 作 为 锂 离 子 电 池 应 用 的 一 个 崭 新 领 域, 越 来 越 受 到 市 场 的 关 注 与 重 视 锂 离 子 电 池 在 循 环 寿 命 快 速 充 放 能 效 比 能 量 方 面 均 大 幅 优 于 铅 酸 电 池, 在 安 全 性 能 方 面 与 铅 酸 电 池 相 当, 作 为 一 种 绿 色 环 保 的 新 型 电 池, 将 对 铅 酸 电 池 形 成 大 规 模 替 代, 更 好 地 应 用 于 储 能 领 域 根 据 中 国 锂 电 池 产 业 发 展 分 析 6 预 计,2008-2018 年 全 球 储 能 市 场 将 从 111GWh 增 长 到 4661GWh, 年 均 增 长 45%, 其 中 锂 离 子 电 池 储 能 年 均 增 长 100% 储 能 领 域 将 成 为 锂 离 子 电 池 新 的 巨 大 市 场 储 能 电 源 是 锂 离 子 电 池 在 储 能 领 域 的 应 用 之 一 储 能 电 源, 是 不 间 断 电 源 系 统 (UPS)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目 前 已 广 泛 应 用 于 工 业 通 讯 国 防 医 院 计 算 机 业 务 终 端 网 络 服 务 器 网 络 设 备 数 据 存 储 设 备 等 领 域 其 用 途 是 在 驱 动 电 路 无 正 常 电 压 时, 通 过 包 含 储 能 电 源 的 不 间 断 电 源 系 统, 提 供 电 路 需 要 的 电 压, 保 证 驱 动 电 路 的 正 常 运 转 以 通 讯 储 能 电 源 为 例, 目 前 全 国 约 有 140 万 个 通 信 基 站, 大 部 分 使 用 的 是 铅 酸 电 池 作 为 储 能 电 源 铅 酸 电 池 本 身 使 用 寿 命 较 短, 经 过 多 年 的 使 用 老 化, 基 站 现 行 使 用 的 铅 酸 电 池 已 经 进 入 了 一 个 更 换 和 淘 汰 期 结 合 国 家 的 节 能 减 排 政 策 以 及 锂 电 池 技 术 的 成 熟 和 广 泛 应 用, 长 循 环 寿 命 比 能 量 高 绿 色 环 保 的 锂 离 子 电 池 替 代 传 统 的 铅 酸 电 池 势 在 必 行 储 能 电 站 是 锂 离 子 电 池 在 储 能 领 域 的 另 一 大 应 用 作 为 智 能 电 网 建 设 的 重 要 组 成 部 分, 储 能 电 站 以 先 储 能 后 输 送 的 方 式, 储 存 风 能 太 阳 能 等 能 量 形 式 不 稳 定 的 新 能 源, 有 效 解 决 发 电 不 稳 定 可 调 度 性 低 接 入 电 网 技 术 性 能 差 等 一 系 列 问 题 通 过 储 能 技 术 的 应 用, 可 时 刻 将 新 能 源 所 发 电 量 储 存 起 来, 从 而 减 少 电 力 浪 费, 减 轻 电 网 电 力 负 荷 根 据 国 家 能 源 局 信 息, 截 止 2012 年 底, 我 国 风 电 并 网 装 机 容 量 达 6,083 万 千 瓦, 居 世 界 第 一, 太 阳 能 发 电 装 机 容 量 达 328 万 千 瓦, 另 据 招 商 证 券 新 能 源 行 业 研 究 报 告 7 预 计, 到 2020 年 我 国 风 电 和 太 阳 能 发 电 装 机 容 量 将 分 别 达 到 2.3 亿 千 瓦 和 1,600 万 千 瓦 新 能 源 装 机 量 的 迅 猛 增 长 将 为 锂 离 子 电 池 提 供 巨 大 的 市 场 空 间 5 锂 离 子 电 池 发 展 趋 势 6 注 : 中 国 锂 电 池 产 业 发 展 分 析 作 者 为 刘 彦 龙, 为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行 业 协 会 秘 书 长, 发 表 时 间 为 2011 年 8 月 7 注 : 招 商 证 券 新 能 源 行 业 研 究 报 告, 作 者 汪 刘 胜 唐 楠, 为 招 商 证 券 分 析 师 发 表 时 间 为 2011 年 12 月 16 日 1-1-96

A 电 子 数 码 领 域 需 求 推 动 升 级 电 子 数 码 产 品 经 历 了 多 年 的 快 速 上 涨 之 后, 预 计 未 来 会 呈 现 平 稳 增 长 态 势, 随 着 电 子 数 码 产 品 向 着 便 携 化 的 方 向 发 展, 对 电 池 产 品 提 出 了 更 高 的 要 求 相 应 的, 电 池 行 业 将 向 着 能 量 密 度 高 容 量 大 重 量 轻 的 方 向 发 展 受 益 于 下 游 行 业 的 需 求 推 动, 绿 色 高 性 能 锂 离 子 电 池 将 对 镍 氢 镍 镉 等 低 能 量 密 度 的 电 池 产 品 形 成 规 模 化 替 代 效 应 B 动 力 和 储 能 成 为 升 级 方 向 动 力 和 储 能 领 域 是 锂 离 子 电 池 应 用 的 一 大 优 势 领 域 目 前, 锂 离 子 电 池 在 动 力 领 域 中 的 电 动 工 具 电 动 自 行 车 市 场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和 储 能 领 域 中 的 商 用 储 能 市 场 已 经 初 具 规 模 锂 离 子 电 池 具 有 比 能 量 高 循 环 寿 命 长 快 速 充 放 能 效 高 及 绿 色 环 保 等 优 点, 通 过 生 产 规 模 化 效 应 降 低 产 品 价 格, 将 在 电 动 工 具 电 动 自 行 车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储 能 电 源 储 能 电 站 等 多 个 领 域 呈 现 对 镍 氢 电 池 铅 酸 电 池 的 替 代 效 应 并 获 得 广 泛 应 用, 是 目 前 该 领 域 内 最 有 优 势 的 产 品 C 价 格 降 低 技 术 成 熟 促 进 锂 离 子 电 池 抢 占 铅 酸 电 池 市 场 铅 酸 电 池 相 对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优 势 在 于 价 格 低 廉 和 技 术 成 熟, 而 随 着 产 业 规 模 提 升 及 材 料 国 产 化, 锂 离 子 电 池 成 本 将 逐 步 降 低 ; 在 技 术 方 面, 通 过 不 断 的 技 术 创 新 和 反 复 的 检 测 试 验, 锂 离 子 电 池 技 术 日 趋 向 成 熟, 将 逐 步 在 动 力 储 能 等 领 域 大 规 模 投 入 使 用, 实 现 对 部 分 铅 酸 电 池 的 替 代, 市 场 占 有 率 大 幅 提 高 (2) 镍 氢 电 池 行 业 发 展 概 况 1 全 球 镍 氢 电 池 发 展 状 况 镍 氢 电 池 是 早 期 的 镍 镉 电 池 的 替 代 产 品, 在 电 化 学 特 性 方 面 与 镍 镉 电 池 基 本 相 似, 且 释 放 能 量 强, 不 含 有 毒 物 质, 可 实 现 对 镍 镉 电 池 的 替 代 由 于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替 代 效 应 和 市 场 拓 展 需 要 一 定 时 间, 镍 氢 电 池 凭 借 性 能 稳 定 工 艺 成 熟 的 优 势, 未 来 一 段 时 间 内 仍 将 占 有 相 当 的 市 场 份 额 台 湾 地 区 工 研 院 IEK 预 测,2011 年 全 球 镍 氢 电 池 市 场 规 模 为 24.93 亿 美 元, 较 2010 年 成 长 10.46%, 未 来 伴 随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电 动 工 具 应 用 的 市 场 逐 渐 成 长, 受 益 整 个 动 力 电 池 市 场 容 量 的 提 升, 预 计 到 2015 年 为 止, 均 有 4-10% 不 等 的 年 增 长 率 全 球 镍 氢 电 池 市 场 规 模 与 发 展 ( 单 位 : 亿 美 元 ) 1-1-97

数 据 来 源 : 台 湾 地 区 工 研 院 IEK 目 前 镍 氢 电 池 主 要 应 用 于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零 售 可 充 电 电 池 无 线 电 话 电 动 工 具, 其 他 市 场 则 应 用 于 电 动 剃 须 刀 吸 尘 器 电 动 轮 椅 玩 具 等 中 小 型 产 品, 以 及 无 线 通 讯 基 地 台 搭 配 电 源 铁 路 运 输 用 蓄 电 池 等 大 型 应 用 2010 年 由 于 全 球 消 费 市 场 复 苏, 中 小 型 电 子 产 品 的 需 求 有 所 上 升, 另 外 日 系 公 司 为 主 的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销 售 也 大 幅 增 长, 成 为 镍 氢 电 池 全 球 产 值 提 升 的 主 要 原 因 2010 年 全 球 镍 氢 电 池 应 用 市 场 分 类 比 例 数 据 来 源 : 台 湾 地 区 工 研 院 IEK 2 我 国 镍 氢 电 池 发 展 状 况 近 年 来 我 国 镍 氢 电 池 发 展 的 速 度 越 来 越 快, 已 经 步 入 了 镍 氢 电 池 生 产 大 国 的 行 列 镍 氢 电 池 相 关 产 业 的 快 速 发 展 以 及 消 费 水 平 的 快 速 提 高, 我 国 同 时 也 变 成 1-1-98

了 镍 氢 电 池 的 消 费 大 国 一 方 面, 家 用 电 器 开 始 向 高 效 率 和 无 绳 化 的 方 向 发 展, 电 动 剃 须 刀 电 动 按 摩 器 电 动 吸 尘 器 等 便 携 式 小 家 电 开 始 进 入 广 大 消 费 家 庭, 大 功 率 的 镍 氢 电 池 的 消 费 量 也 随 之 增 长 ; 另 一 方 面, 随 着 社 会 环 保 意 识 的 提 升,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作 为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主 要 类 型 获 得 快 速 发 展 镍 氢 电 池 凭 借 成 熟 的 技 术, 占 据 了 大 部 分 的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市 场, 虽 然 未 来 可 能 会 被 各 方 面 性 能 占 优 的 锂 离 子 电 池 逐 渐 替 代, 但 仍 将 保 留 一 部 分 市 场 份 额 2011 年 我 国 镍 氢 电 池 销 售 收 入 为 55 亿 元, 产 量 为 9.5 亿 只, 根 据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 电 池 ) 行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预 计,2015 年 我 国 镍 氢 电 池 产 量 将 达 到 12 亿 只 2009-2015 年 我 国 镍 氢 电 池 产 量 及 预 测 ( 单 位 : 亿 只 )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行 业 协 会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 电 池 ) 行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3 镍 氢 电 池 出 口 市 场 规 模 分 析 2011 我 国 镍 氢 电 池 出 口 市 场 规 模 为 7.14 亿 美 元, 根 据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 电 池 ) 行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预 计,2015 年 我 国 镍 氢 电 池 出 口 规 模 为 7.2 亿 美 元 1-1-99

2009-2015 年 我 国 镍 氢 电 池 出 口 市 场 规 模 及 预 测 ( 单 位 : 亿 美 元 ) 数 据 来 源 :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行 业 协 会 中 国 化 学 与 物 理 电 源 ( 电 池 ) 行 业 十 二 五 发 展 规 划 4 镍 氢 电 池 市 场 需 求 分 析 镍 氢 电 池 用 途 比 较 广 泛, 包 括 家 用 美 容 保 健 电 器 具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电 动 工 具 通 讯 设 备 数 码 相 机 应 急 灯 等 领 域 A 家 用 美 容 保 健 电 器 具 需 求 分 析 家 用 美 容 保 健 电 器 具 主 要 包 括 电 动 剃 须 刀 电 动 脱 毛 器 电 动 牙 刷 电 动 按 摩 器 等 2007 年 我 国 家 用 美 容 保 健 电 器 具 制 造 业 销 售 收 入 为 147 亿 元, 到 了 2013 年 达 到 287 亿 元, 复 合 年 增 长 率 达 到 11.78%, 保 持 了 较 快 的 增 长 态 势, 提 振 了 镍 氢 电 池 的 需 求 量 2007-2013 年 我 国 家 用 美 容 保 健 电 器 具 制 造 业 销 售 收 入 ( 单 位 : 亿 元 ) 数 据 来 源 :CEIC Data 1-1-100

B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市 场 需 求 分 析 全 球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乘 用 车 市 场 目 前 主 要 在 美 国 和 日 本, 中 国 市 场 的 初 期 应 用 以 公 交 车 为 主, 乘 用 车 市 场 也 将 逐 步 启 动 据 中 国 汽 车 工 业 协 会 统 计,2013 年 我 国 乘 用 车 销 售 1,792.89 万 辆, 随 着 混 合 动 力 技 术 的 逐 渐 成 熟,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在 乘 用 车 中 的 占 比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使 得 镍 氢 电 池 的 市 场 需 求 稳 步 增 加 5 镍 氢 电 池 发 展 趋 势 A 混 合 动 力 市 场 空 间 较 大 从 目 前 来 看, 混 合 动 力 是 新 能 源 汽 车 短 期 内 的 最 佳 选 择 镍 氢 电 池 尽 管 在 比 能 量 方 面 稍 逊 于 锂 离 子 电 池, 但 得 益 于 成 熟 的 技 术 储 备 和 制 造 工 艺, 未 来 仍 将 在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领 域 占 据 一 定 的 市 场 份 额 受 益 于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的 迅 猛 增 长, 镍 氢 电 池 的 成 本 优 势 使 其 在 未 来 一 段 时 间 内, 在 混 合 动 力 市 场 的 需 求 稳 步 增 加 B 镍 氢 电 池 需 求 稳 定 虽 然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快 速 发 展 会 对 镍 氢 电 池 产 生 一 定 程 度 的 替 代 效 应, 但 是 由 于 锂 离 子 电 池 和 镍 氢 电 池 的 性 能 特 点 存 在 差 异, 锂 离 子 电 池 并 不 能 完 全 替 代 镍 氢 电 池 例 如 在 对 电 压 要 求 3V 以 下 的 领 域, 由 于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工 作 平 台 一 般 在 3V 以 上, 在 该 需 求 领 域, 锂 离 子 电 池 在 现 阶 段 尚 不 能 够 替 代 镍 氢 电 池, 另 外, 在 一 些 对 能 量 密 度 要 求 较 低 的 低 端 市 场, 终 端 产 品 制 造 商 出 于 成 本 的 考 量, 也 会 选 择 价 格 较 低 的 镍 氢 电 池 基 于 镍 氢 电 池 的 性 能 特 点 和 成 本 优 势, 从 长 期 来 看, 镍 氢 在 电 池 传 统 应 用 市 场 需 求 稳 定 三 发 行 人 在 行 业 中 的 竞 争 地 位 ( 一 ) 行 业 竞 争 情 况 1 行 业 竞 争 格 局 及 市 场 化 程 度 电 池 行 业 是 一 个 高 度 市 场 化 的 行 业, 竞 争 的 核 心 在 于 产 品 的 质 量 价 格 以 及 相 关 服 务 中 国 日 本 和 韩 国 是 全 球 电 池 的 主 要 生 产 国, 日 韩 大 型 电 池 企 业 主 要 有 日 本 的 三 洋 索 尼 松 下 Maxell, 韩 国 的 三 星 SDI LG 化 学 等 国 内 电 池 生 产 企 业 众 多, 行 业 集 中 度 目 前 还 处 于 相 对 较 低 水 平 根 据 CEIC Data 数 据 显 示, 截 至 2013 年 底 我 国 规 模 以 上 电 池 制 造 企 业 数 量 为 1,177 家 ( 包 括 1-1-101

太 阳 能 光 伏 电 池 ), 其 中 多 数 公 司 都 聚 集 在 广 东 江 浙 等 沿 海 地 区 国 内 电 池 企 业 生 产 主 要 采 用 手 工 和 自 动 化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生 产 随 着 行 业 环 保 要 求 的 日 益 严 格 以 及 市 场 对 产 品 技 术 和 质 量 要 求 的 不 断 提 高, 小 型 企 业 生 存 空 间 将 被 逐 步 压 缩, 而 行 业 领 先 企 业 将 凭 借 技 术 质 量 规 模 和 环 保 治 理 等 优 势 逐 步 扩 大 市 场 份 额, 逐 步 提 高 行 业 集 中 度, 从 而 促 进 行 业 研 发 规 模 整 体 实 力 的 提 升 2 行 业 经 营 模 式 及 盈 利 模 式 行 业 内 公 司 多 采 用 研 发 + 生 产 + 销 售 的 经 营 及 盈 利 模 式 由 于 电 池 行 业 技 术 更 新 较 快, 通 常 行 业 内 企 业 都 会 根 据 市 场 和 客 户 的 需 要 进 行 产 品 研 发, 保 证 产 品 能 够 适 应 下 游 的 需 求 电 池 企 业 的 生 产 主 要 是 根 据 订 单 数 量 进 行 安 排, 客 户 下 达 订 单 后, 企 业 组 织 原 材 料 采 购 并 生 产 产 品 销 售 环 节 企 业 主 要 通 过 参 加 展 会 电 子 商 务 广 告 等 方 式 建 立 各 自 的 营 销 网 络 3 行 业 内 上 市 同 行 业 电 池 企 业 国 内 目 前 与 发 行 人 处 于 类 似 细 分 电 池 行 业 的 上 市 企 业 包 括 惠 州 亿 纬 锂 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科 力 远 新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等, 其 中 比 亚 迪 和 科 力 远 主 要 业 务 与 发 行 人 有 较 大 差 异, 只 是 部 分 业 务 与 发 行 人 相 关 业 务 类 似, 上 述 企 业 情 况 介 绍 如 下 ( 以 下 介 绍 根 据 企 业 网 站 信 息 及 公 开 披 露 信 息 整 理 ): (1) 欣 旺 达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股 票 代 码 :300207), 成 立 于 1997 年, 主 营 业 务 为 锂 离 子 电 池 模 组 的 研 发 设 计 生 产 及 销 售, 主 要 产 品 包 括 手 机 数 码 类 锂 离 子 电 池 模 组 笔 记 本 电 脑 类 锂 离 子 电 池 模 组 动 力 类 锂 离 子 电 池 模 组 (2) 惠 州 亿 纬 锂 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股 票 代 码 :300014), 成 立 于 2001 年, 以 高 能 锂 一 次 电 池 为 主 要 业 务, 主 要 产 品 包 括 锂 锰 电 池 锂 亚 电 池 等 (3) 德 赛 电 池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股 票 代 码 :000049), 成 立 于 1999 年, 主 营 业 务 为 移 动 电 源 系 列 产 品, 主 要 产 品 包 括 电 源 保 护 板 和 充 电 器 锂 离 子 电 池 一 次 锂 电 池 (4)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股 票 代 码 :002594), 成 立 于 1995 年, 主 要 从 事 二 次 充 电 电 池 业 务 手 机 部 件 及 组 装 业 务, 以 及 包 含 传 统 燃 油 汽 车 及 新 能 源 汽 车 在 内 的 汽 车 业 务 其 中, 二 次 充 电 电 池 产 品 主 要 为 锂 电 池 镍 电 池 等 (5) 湖 南 科 力 远 新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股 票 代 码 :600478), 成 立 于 1998 年, 主 营 电 池 及 其 延 伸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主 要 产 品 包 括 泡 沫 镍 泡 沫 铜 1-1-102

泡 沫 镍 铁 等 泡 沫 金 属 材 料, 镍 氢 镍 锌 系 列 电 池 行 业 内 主 要 企 业 的 营 业 收 入 和 毛 利 率 情 况 如 下 :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公 司 简 称 亿 纬 锂 能 主 营 业 主 营 业 主 营 业 主 营 产 品 毛 利 率 毛 利 率 毛 利 率 务 收 入 务 收 入 务 收 入 (%) (%) (%) ( 亿 元 ) ( 亿 元 ) ( 亿 元 ) 锂 原 电 池 ( 锂 亚 锂 锰 ) - - 5.09 34.22 4.47 34.84 锂 离 子 及 锂 聚 合 物 电 池 - - 5.03 24.08 0.80 15.78 比 亚 迪 ( 二 次 电 池 部 分 ) 锂 离 子 电 池 镍 电 池 太 阳 能 电 池 片 - - 50.41 13.56 46.98 9.03 科 力 远 ( 电 池 部 分 ) 德 赛 电 池 ( 二 次 锂 电 及 模 块 ) 欣 旺 达 ( 二 次 锂 电 及 模 块 ) 发 行 人 镍 氢 电 池 - - 7.68 20.21 9.60 14.07 电 池 及 配 件 63.81 10.67 43.91 14.49 31.82 16.58 锂 离 子 电 池 模 组 结 构 件 - - 22.03 14.68 11.98 17.05 锂 离 子 电 池 4.85 22.66 4.84 24.37 3.34 26.34 锂 一 次 电 池 0.60 26.99 0.43 33.06 0.47 38.41 镍 氢 电 池 0.99 21.52 1.05 21.91 1.29 20.50 注 : 上 述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取 自 上 市 公 司 公 开 披 露 报 告 中 数 据, 锂 一 次 电 池 包 括 锂 铁 电 池 和 锂 锰 电 池, 毛 利 率 根 据 披 露 报 告 中 分 产 品 的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计 算 所 得,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亿 纬 锂 能 比 亚 迪 科 力 远 欣 旺 达 尚 未 披 露 2014 年 年 报 ( 二 ) 行 业 技 术 水 平 及 发 展 趋 势 电 池 是 能 量 的 物 质 载 体, 这 个 载 体 的 基 础 实 质 便 是 制 造 材 料 和 制 造 工 艺 工 艺 的 改 进 使 电 池 量 变, 新 材 料 的 发 明 促 使 电 池 质 变 电 池 行 业 技 术 工 艺 的 发 展 从 能 量 密 度 等 技 术 指 标 来 看, 可 分 为 低 能 量 密 度 阶 段 中 能 量 密 度 阶 段 和 绿 色 高 性 能 阶 段 技 术 工 艺 的 演 化 过 程 中, 材 料 也 不 断 变 化, 从 铅 酸 电 池 的 发 明, 到 镍 镉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依 次 出 现, 新 材 料 的 应 用 让 电 池 性 能 有 了 质 的 飞 跃 代 表 产 品 和 发 展 时 间 如 下 图 所 示 : 1-1-103

技 术 发 展 阶 段 绿 色 环 保 高 性 能 阶 段 中 能 量 密 度 阶 段 低 能 量 密 度 阶 段 1970 年 代 以 前 20 世 纪 70 年 至 20 世 纪 末 21 世 纪 开 始 时 间 (1) 低 能 量 密 度 阶 段 20 世 纪 70 年 代 以 前, 工 业 和 民 用 普 遍 使 用 的 产 品 主 要 包 括 铅 酸 电 池 锌 锰 电 池 镍 镉 电 池 等 这 一 阶 段 产 品 含 有 铅 镉 等 污 染 物 质, 技 术 特 点 表 现 为 : 高 污 染 低 能 量 密 度 该 阶 段 民 用 电 池 较 少, 主 要 用 于 工 业 用 途 (2) 中 能 量 密 度 阶 段 20 世 纪 70 年 代 至 20 世 纪 末, 镍 氢 电 池 的 出 现 改 变 了 电 池 高 污 染 的 状 况, 镍 氢 电 池 的 主 要 技 术 特 点 为 不 含 铅 镉 等 污 染 物, 能 量 密 度 中 等 凭 借 自 身 的 优 势, 镍 氢 电 池 开 始 逐 步 替 代 镍 镉 电 池, 成 为 二 次 电 池 中 的 佼 佼 者 镍 氢 电 池 由 于 推 出 时 间 比 较 长, 技 术 成 熟 成 本 较 低, 目 前 在 二 次 电 池 市 场 仍 旧 有 很 广 泛 的 应 用 (3) 绿 色 高 性 能 阶 段 2000 年 以 后, 锂 电 池 的 市 场 化 使 电 池 技 术 水 平 上 升 到 绿 色 高 性 能 阶 段 由 于 锂 电 池 具 有 能 量 密 度 高 绿 色 环 保 等 优 势, 产 品 应 用 范 围 逐 渐 扩 大 至 下 游 各 个 领 域 针 对 不 同 的 需 求, 还 开 发 出 了 锂 一 次 电 池 锂 离 子 电 池 两 大 类 产 品, 满 足 不 同 行 业 的 需 求 未 来 技 术 研 发 的 重 点 是 继 续 扩 大 电 池 的 容 量, 同 时 提 高 电 池 产 品 的 一 致 性, 使 产 品 广 泛 应 用 到 电 动 交 通 工 具 和 储 能 领 域, 做 到 节 能 环 保 高 效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1-1-104

( 三 ) 发 行 人 产 品 的 市 场 地 位 发 行 人 自 成 立 来, 一 直 致 力 于 绿 色 高 性 能 电 池 产 品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是 国 内 领 先 的 规 模 化 生 产 锂 铁 电 池 产 品 的 企 业, 拥 有 锂 铁 电 池 制 造 工 艺 技 术 的 发 明 专 利 发 行 人 锂 离 子 电 池 和 镍 氢 电 池 产 品 技 术 在 国 内 也 保 持 领 先 水 平, 多 项 技 术 获 得 了 专 利 或 通 过 了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科 技 成 果 鉴 定 产 品 地 位 和 关 键 技 术 如 下 表 所 示 : 产 品 类 别 产 品 地 位 关 键 技 术 锂 铁 电 池 通 过 了 广 州 市 科 技 成 果 鉴 定, 结 解 决 了 二 硫 化 铁 正 极 材 料 的 处 理 工 艺 正 论 为 锂 铁 电 池 生 产 工 艺 先 进, 极 片 成 型 工 艺 消 除 电 池 滞 后 电 压 的 工 艺 在 二 硫 化 铁 粉 末 的 处 理 方 法 正 电 解 液 配 方 及 添 加 剂 种 类 电 池 预 放 电 制 极 中 的 材 料 配 方 优 化 等 方 面 有 度 锂 铁 电 池 品 质 控 制 检 测 方 法 及 标 准 创 新 之 处, 填 补 了 国 内 市 场 的 空 等 一 系 列 关 键 技 术 白 锂 离 子 电 池 解 决 了 提 高 软 包 装 锂 离 子 电 池 外 包 装 膜 的 软 包 装 锂 离 子 电 池 通 过 了 广 州 耐 电 解 液 性 能 液 态 电 解 液 的 选 择 与 外 市 科 技 成 果 鉴 定, 结 论 为 达 到 包 装 膜 相 对 应 电 池 极 耳 处 的 预 处 理 软 包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适 合 于 规 模 化 生 装 锂 离 子 电 池 化 成 制 度 的 优 化 热 封 机 械 产 及 热 封 方 式 的 设 计 开 发 等 关 键 技 术 通 过 了 广 州 市 科 技 成 果 鉴 定 结 解 决 正 负 极 配 方 及 极 板 设 计 正 负 极 添 加 镍 氢 电 池 论 为 达 到 同 期 国 际 先 进 水 平, 剂 的 选 择 碱 性 电 解 液 配 方 电 池 盖 帽 结 在 正 负 极 活 性 添 加 剂 方 面 有 独 构 的 设 计 及 相 关 参 数 的 确 定 高 温 陈 化 及 到 之 处, 适 合 规 模 化 生 产 化 成 工 艺 等 关 键 技 术 ( 四 ) 发 行 人 主 要 竞 争 对 手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为 锂 铁 电 池 锂 锰 电 池 锂 离 子 电 池 和 镍 氢 电 池, 各 产 品 领 域 的 竞 争 对 手 情 况 如 下 : 竞 争 领 域 公 司 名 称 简 介 锂 离 子 电 池 比 亚 迪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惠 州 亿 纬 锂 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二 次 充 电 电 池 业 务 手 机 部 件 及 组 装 业 务, 以 及 包 含 传 统 燃 油 汽 车 及 新 能 源 汽 车 在 内 的 汽 车 业 务, 同 时 利 用 自 身 的 技 术 优 势 积 极 拓 展 新 能 源 产 品 领 域 的 相 关 业 务 主 要 生 产 锂 系 列 电 池, 并 向 积 极 向 下 游 应 用 产 品 扩 展, 随 着 生 产 规 模 的 不 断 提 升, 积 极 打 造 锂 离 子 电 池 生 产 基 地 1-1-105

镍 氢 电 池 锂 铁 电 池 锂 锰 电 池 ATL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科 力 远 新 能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金 山 电 池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豪 鹏 国 际 公 司 美 国 劲 量 公 司 惠 州 亿 纬 锂 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生 产 适 合 于 OEM 客 户 的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电 芯, 适 用 于 移 动 电 话 掌 上 电 脑 笔 记 本 电 脑 耳 机 和 智 能 卡 产 品 包 括 : 泡 沫 镍 等 泡 沫 金 属 材 料, 镍 氢 镍 锌 系 列 民 品 高 温 电 池 汽 车 动 力 电 池 及 能 量 包 ; 微 网 分 布 式 新 能 源 储 能 系 统 主 要 从 事 开 发 生 产 和 经 销 电 池 及 电 池 相 关 产 品, 公 司 GP 超 霸 品 牌 在 全 球 多 个 零 售 市 场 销 售 是 一 家 基 于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镍 氢 和 锂 离 子 充 电 电 池 及 电 池 系 统 的 清 洁 能 源 集 团 公 司, 还 包 括 电 池 循 环 回 收 及 电 池 初 级 原 材 料 再 加 工 劲 量 是 著 名 的 电 池 和 手 电 筒 品 牌, 产 品 包 括 碱 锰 电 池 锌 碳 电 池 锂 系 列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照 明 产 品 等 主 要 生 产 锂 系 列 电 池, 并 向 积 极 向 下 游 应 用 产 品 扩 展, 随 着 生 产 规 模 的 不 断 提 升, 积 极 打 造 锂 离 子 电 池 生 产 基 地 资 料 来 源 : 根 据 上 述 企 业 网 站 信 息 及 公 开 披 露 信 息 整 理 ( 五 ) 发 行 人 的 竞 争 优 势 1 技 术 研 发 实 力 雄 厚 公 司 拥 有 强 大 的 技 术 研 发 实 力,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技 术 积 累 深 厚 公 司 技 术 研 发 实 力 较 强 :2002 年 全 国 博 士 后 管 委 会 批 准 公 司 成 立 博 士 后 科 研 工 作 站,2004 年 广 州 市 科 技 局 广 州 市 财 政 局 下 拨 科 技 经 费 组 建 广 州 市 鹏 辉 二 次 电 池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中 心,2007 年, 公 司 被 科 学 技 术 部 火 炬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中 心 认 定 为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重 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2008 年, 公 司 被 广 东 省 科 学 技 术 厅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广 东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广 东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联 合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同 年, 公 司 被 广 东 省 知 识 产 权 局 授 予 省 知 识 产 权 优 势 企 业 2010 年, 公 司 技 术 研 发 中 心 经 广 东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广 东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广 东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关 总 署 广 东 分 署 评 定 为 广 东 省 省 级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2011 年 8 月, 公 司 通 过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复 审 2013 年 6 月 公 司 被 广 东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授 予 广 东 省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骨 干 企 业 2013 年 12 月 公 司 被 评 为 广 东 省 重 点 创 新 帮 扶 500 家 高 成 长 性 中 小 企 业 ( 限 民 营 企 业 ) 1-1-106

公 司 研 发 项 目 多 次 获 奖 : 锂 聚 合 物 电 池 及 其 制 造 方 法 在 2006 年 第 十 六 届 全 国 发 明 展 览 会 上 荣 获 金 奖 ; 锂 电 池 及 其 结 构 在 2007 年 第 十 七 届 全 国 发 明 展 览 会 上 荣 获 银 奖 ; 锂 离 子 电 池 正 极 材 料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在 2008 年 第 六 届 国 际 发 明 展 览 会 上 荣 获 铜 奖 ; 高 密 度 超 微 复 合 型 磷 酸 铁 锂 正 极 材 料 及 制 备 方 法 在 2009 年 第 十 八 届 全 国 发 明 展 览 会 上 获 得 铜 奖 ; 非 水 溶 剂 电 解 液 及 电 池 在 2010 年 第 十 九 届 全 国 发 明 展 览 会 上 获 得 金 奖 ; 一 种 锂 铁 电 池 及 其 制 作 工 艺 项 目 在 2011 年 第 二 十 届 全 国 发 明 展 览 会 上 获 得 铜 奖 ; 超 高 容 量 金 属 氢 化 物 镍 电 池 项 目 获 得 科 学 技 术 部 火 炬 高 新 技 术 产 业 开 发 中 心 颁 发 的 国 家 级 火 炬 计 划 项 目 证 书 此 外,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与 各 高 校 科 研 所 在 技 术 创 新 人 才 培 养 等 方 面 建 立 了 长 期 的 良 好 合 作 关 系 如 公 司 与 天 津 大 学 合 作 共 建 博 士 后 科 研 工 作 站, 并 合 作 开 发 了 软 包 装 锂 离 子 电 池 ; 与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广 州 有 色 金 属 研 究 院 合 作 承 担 了 广 东 省 科 技 厅 的 科 技 攻 关 项 目 废 旧 电 池 综 合 回 收 处 理 技 术 及 回 收 物 再 利 用, 项 目 已 通 过 科 技 成 果 鉴 定 ; 与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合 作 开 发 了 功 能 电 解 液, 有 效 地 改 善 了 锰 酸 锂 电 池 的 高 温 性 能, 提 升 了 电 池 品 质 ; 与 中 山 大 学 合 作 承 担 了 广 东 省 科 技 厅 的 产 学 研 结 合 项 目 高 性 能 Si 基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研 发 与 开 发, 项 目 开 发 了 新 型 Si 基 负 极 材 料, 有 效 提 高 电 池 高 容 量 性 能, 全 面 提 升 电 池 电 化 学 性 能 (2) 技 术 和 产 品 的 持 续 创 新 能 力 强 公 司 核 心 经 营 团 队 系 从 事 技 术 研 究 出 身, 自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不 断 探 索 行 业 前 沿 领 域, 研 发 出 各 类 专 利 技 术, 并 在 实 践 中 得 到 应 用, 产 出 了 一 系 列 高 性 能 电 池 产 品 目 前 公 司 已 获 得 各 类 专 利 48 项, 其 中 发 明 专 利 17 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27 项,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4 项 公 司 专 利 技 术 均 转 化 入 公 司 的 核 心 产 品 中, 公 司 代 表 性 的 产 品 有 : 2002 年 自 主 研 发 推 出 聚 合 物 软 包 装 型 锂 离 子 电 池, 并 随 之 推 出 圆 柱 扣 式 等 类 型 的 锂 离 子 电 池 2009 年 推 出 磷 酸 铁 锂 电 池, 可 应 用 于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纯 电 动 汽 车 电 动 大 巴 等 领 域 ;2011 年 推 出 10Ah/20Ah 磷 酸 铁 锂 储 能 电 池, 广 泛 应 用 于 UPS 通 信 基 站 等 领 域 ;2012 年 推 出 电 子 烟 锂 离 子 电 池, 迅 速 获 得 了 该 领 域 较 大 的 市 场 份 额 ;2013 年 推 出 高 能 量 密 度 锂 离 子 电 池, 成 功 进 入 智 能 手 机 平 板 电 脑 市 场 公 司 锂 离 子 电 池 种 类 齐 全 技 术 实 力 强, 产 品 覆 盖 数 码 动 力 储 能 等 锂 离 子 电 池 应 用 领 域, 能 够 快 速 响 应 下 游 市 场 的 需 求, 具 有 较 强 的 竞 争 优 势, 已 于 1-1-107

2012 年 12 月 被 被 授 予 广 东 省 名 牌 产 品 证 书 2004 年 自 主 研 发 绿 色 高 性 能 锂 铁 电 池 填 补 了 国 内 空 白 ;2008 年 开 发 了 锂 铁 电 池 专 用 电 解 液, 极 大 提 升 了 电 池 品 质, 继 续 保 持 了 该 产 品 在 国 内 的 领 先 地 位, 同 时 推 出 自 主 品 牌 耐 时 用 于 锂 铁 电 池 推 广 2011 年 与 国 际 知 名 电 池 品 牌 VARTA (Spectrum Brands, Inc. 旗 下 ) 展 开 战 略 合 作, 面 向 欧 洲 市 场 生 产 销 售 锂 铁 电 池 目 前 公 司 是 国 内 领 先 的 规 模 化 生 产 锂 铁 电 池 的 企 业 2003 年 自 主 研 发 锂 锰 电 池 并 随 后 推 出 的 超 薄 型 锂 锰 电 池 一 直 系 行 业 的 领 先 产 品 2001 年 推 出 了 1800MAH 的 镍 氢 电 池 系 当 时 性 能 最 高 的 镍 氢 电 池 产 品 之 一, 以 后 数 年 持 续 改 进 并 推 出 一 系 列 镍 氢 电 池,2010 年 推 出 镍 氢 低 自 放 AA2300MAH 及 AAA900MAH 电 池,2011 年 推 出 镍 氢 AA2700MAH 及 AAA1000MAH 超 高 容 量 电 池 公 司 一 直 是 镍 氢 电 池 领 域 中 的 领 先 企 业 (3) 能 提 供 完 整 的 电 池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随 着 下 游 应 用 客 户 对 电 池 应 用 产 品 的 不 断 开 发, 单 独 的 电 芯 供 应 已 经 不 能 满 足 下 游 客 户 的 需 求 在 公 司 设 立 之 初, 管 理 团 队 就 意 识 到, 如 果 要 谋 求 更 大 利 润 空 间 确 保 更 及 时 地 获 得 反 馈 并 改 进 产 品 技 术, 必 须 要 拥 有 提 供 完 整 电 池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的 能 力 经 过 10 多 年 的 发 展, 公 司 已 经 组 建 了 一 支 强 大 的 电 池 综 合 应 用 研 发 团 队 公 司 不 仅 可 以 提 供 单 体 电 芯 组 合 电 芯, 还 具 备 灵 活 组 合 锂 离 子 电 芯 电 池 组 智 能 管 理 系 统 充 电 管 理 系 统 直 流 电 源 输 出 及 逆 变 交 流 电 源 输 出 系 统, 最 终 形 成 一 套 电 池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的 能 力 该 系 统 能 够 广 泛 应 用 于 抗 震 抢 险 救 灾 野 外 生 存 电 力 后 备 等 领 域 现 今, 公 司 已 成 为 行 业 内 极 少 数 的 能 够 完 整 提 供 电 池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的 制 造 商 之 一, 致 力 于 为 客 户 提 供 全 套 电 池 产 品 2 成 本 控 制 能 力 强 公 司 的 成 本 控 制 能 力 主 要 体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良 好 的 供 应 链 管 理 系 统 公 司 通 过 长 期 诚 信 合 作, 形 成 了 良 好 的 供 应 链 管 理 系 统, 与 上 游 主 要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形 成 了 长 期 稳 定 的 合 作 关 系, 由 于 公 司 规 模 较 大, 通 过 大 批 量 的 采 购 获 得 了 较 强 的 议 价 能 力, 确 保 原 材 料 供 应 充 足 的 同 时 保 证 价 格 相 对 平 稳 1-1-108

(2) 技 术 研 发 推 动 成 本 下 降 公 司 研 发 团 队 实 力 强 大, 对 相 关 材 料 进 行 持 续 跟 踪 和 测 试, 不 断 寻 求 成 本 更 低 性 能 更 好 的 替 代 材 料 另 一 方 面, 公 司 从 设 计 端 就 积 极 改 进 优 化 生 产 工 艺, 减 少 原 材 料 耗 用, 提 高 生 产 效 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技 术 研 发 能 力 为 电 池 产 品 的 生 产 成 本 的 下 降 提 供 了 有 力 保 障 (3) 建 立 快 速 响 应 的 柔 性 化 生 产 体 系 电 池 生 产 具 有 极 强 的 非 标 准 化 小 批 量 的 特 点, 公 司 在 生 产 实 践 中, 为 了 获 取 利 润, 同 时 减 少 非 标 准 化 和 小 批 量 带 来 的 频 繁 设 备 调 试 的 影 响, 必 须 充 分 理 解 设 备 属 性, 并 按 照 不 同 电 池 产 品 建 立 快 速 响 应 的 柔 性 化 生 产 体 系, 极 大 地 降 低 了 公 司 的 成 本, 并 直 接 提 升 了 公 司 的 盈 利 水 平 3 产 品 种 类 齐 全 公 司 拥 有 十 多 年 的 电 池 生 产 经 验, 是 国 内 绿 色 电 池 产 品 种 类 最 为 齐 全 的 公 司 之 一, 产 品 广 泛 应 用 于 电 子 数 码 产 品 电 子 烟 电 动 工 具 电 动 玩 具 电 动 交 通 工 具 及 储 能 等 领 域 公 司 产 品 涵 盖 了 大 部 分 的 绿 色 高 性 能 电 池 种 类, 便 于 客 户 进 行 挑 选, 同 时 也 可 以 根 据 客 户 的 要 求 进 行 定 制 化 生 产, 全 方 位 的 为 客 户 提 供 所 需 的 电 池 产 品 公 司 产 品 种 类 齐 全, 在 电 池 技 术 迅 猛 发 展 产 品 快 速 更 迭 的 今 天, 不 仅 为 公 司 保 持 良 好 的 销 售 业 绩 打 下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而 且 增 加 了 公 司 的 抗 风 险 能 力, 使 得 公 司 在 行 业 中 更 具 竞 争 力 ( 六 ) 发 行 人 的 竞 争 劣 势 1 设 备 水 平 有 待 提 高 目 前 公 司 设 备 水 平 与 国 际 一 流 公 司 相 比 仍 有 一 定 的 差 距, 部 分 设 备 自 动 化 水 平 有 待 提 升 公 司 需 引 进 国 内 外 先 进 生 产 设 备, 在 公 司 柔 性 化 生 产 线 的 基 础 上, 将 部 分 工 艺 流 程 组 建 为 全 封 闭 全 自 动 化 的 生 产 线,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产 品 质 量, 为 保 持 产 品 品 质 一 致 性 打 下 坚 实 基 础, 以 增 强 公 司 在 行 业 内 的 竞 争 实 力 2 资 金 实 力 不 足 公 司 以 往 主 要 通 过 自 有 资 金 积 累 和 银 行 贷 款 手 段 融 资 目 前 公 司 正 处 于 快 速 1-1-109

发 展 阶 段, 生 产 规 模 的 扩 大 与 新 产 品 研 发 均 需 要 投 入 大 量 的 资 金, 发 展 资 金 有 限 已 成 为 制 约 公 司 大 幅 发 展 的 主 要 障 碍 ( 七 ) 上 述 情 况 在 最 近 三 年 的 变 化 情 况 及 未 来 可 预 见 的 变 化 趋 势 上 述 情 况 在 最 近 三 年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未 来 随 着 募 投 项 目 的 达 产, 发 行 人 市 场 竞 争 地 位 将 获 得 进 一 步 提 升 四 影 响 发 行 人 发 展 的 有 利 和 不 利 因 素 ( 一 ) 影 响 行 业 发 展 的 有 利 和 不 利 因 素 1 行 业 发 展 的 有 利 因 素 (1) 政 策 鼓 励 与 支 持 为 本 行 业 带 来 良 好 的 发 展 机 遇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民 经 济 和 社 会 发 展 第 十 二 个 五 年 规 划 纲 要 第 三 篇 第 十 章 培 育 发 展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中 提 到 将 大 力 发 展 新 能 源 汽 车 产 业 重 点 发 展 插 电 式 混 合 动 力 汽 车 纯 电 动 汽 车 和 燃 料 电 池 汽 车 技 术 产 业 结 构 调 整 指 导 目 录 (2011 年 本 ) 中 鼓 励 类 项 目 中 包 括 有 锂 二 硫 化 铁 锂 亚 硫 酰 氯 等 新 型 锂 原 电 池 ; 锂 离 子 电 池 氢 镍 电 池 等 动 力 电 池 ; 储 能 用 锂 离 子 电 池 这 些 都 为 电 池 行 业 的 成 长 提 供 了 政 策 支 持, 为 电 池 行 业 的 发 展 提 供 了 有 利 条 件 (2) 经 济 增 长 带 动 本 行 业 市 场 需 求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我 国 经 济 飞 速 发 展,GDP 一 直 保 持 快 速 增 长 伴 随 着 经 济 增 长, 我 国 人 民 的 收 入 的 水 平 也 不 断 提 高, 城 镇 居 民 人 均 可 支 配 收 入 由 2001 年 的 6,860 元 增 长 至 2013 年 的 26,955 元, 人 均 现 金 消 费 支 出 由 2001 年 的 5,309 元 增 长 到 2013 年 的 18,023 元 消 费 能 力 的 提 升, 直 接 拉 动 了 视 听 设 备 电 动 工 具 电 子 数 码 产 品 电 动 玩 具 等 产 品 的 需 求, 从 而 带 动 了 电 池 行 业 的 快 速 增 长 另 一 方 面, 伴 随 着 国 家 政 策 的 扶 持, 新 能 源 汽 车 快 速 发 展 智 能 电 网 全 面 铺 设 风 能 太 阳 能 发 电 装 机 数 量 迅 速 攀 升, 向 电 池 行 业 提 出 了 巨 大 的 市 场 需 求 (3) 产 品 性 能 优 化 有 利 于 本 行 业 健 康 发 展 1-1-110

目 前 电 池 产 品 不 断 推 陈 出 新, 尤 其 在 上 世 纪 中 后 期, 镍 氢 电 池 和 锂 电 池 相 继 市 场 化, 推 动 电 池 行 业 产 品 结 构 不 断 优 化, 绿 色 高 性 能 电 池 不 断 替 代 高 污 染 低 能 量 密 度 的 电 池 产 品 一 方 面, 下 游 产 业 的 需 求 推 动 电 池 产 品 向 比 能 量 高 比 功 率 高 容 量 大 重 量 轻 的 方 向 发 展, 碱 锰 电 池 镍 镉 电 池 的 市 场 份 额 将 被 逐 渐 被 绿 色 高 性 能 电 池 取 代, 另 一 方 面, 随 着 国 家 环 保 执 法 的 加 强 和 人 们 环 保 意 识 的 提 升, 铅 酸 电 池 等 对 环 境 有 着 不 利 影 响 的 电 池 产 品 受 到 整 顿, 成 为 绿 色 高 性 能 电 池 规 模 化 替 代 铅 酸 电 池 的 最 好 契 机 产 品 结 构 的 优 化 不 但 满 足 了 下 游 市 场 的 需 求, 更 使 电 池 行 业 得 到 整 体 提 升, 使 电 池 行 业 的 整 体 朝 着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方 向 前 进 (4) 动 力 储 能 领 域 给 本 行 业 带 来 新 的 成 长 空 间 目 前 电 动 工 具 的 发 展 给 电 池 行 业 带 来 了 较 大 的 发 展 空 间 此 外, 油 价 逐 步 攀 升 和 城 市 大 气 污 染 日 益 加 重, 以 新 能 源 动 力 为 核 心 的 新 能 源 汽 车 受 到 广 泛 关 注, 在 各 种 新 能 源 动 力 形 式 中, 锂 离 子 电 池 被 认 为 是 最 有 发 展 前 途 的 新 能 源 动 力 形 式 之 一 储 能 产 业 是 伴 随 着 新 能 源 产 业 和 现 代 电 力 系 统 的 发 展 而 逐 渐 发 展 起 来 的 一 方 面, 不 间 断 电 源 系 统 (UPS) 迅 猛 发 展, 目 前 已 广 泛 应 用 于 工 业 通 讯 国 防 医 院 计 算 机 业 务 终 端 网 络 服 务 器 网 络 设 备 数 据 存 储 设 备 等 领 域 ; 另 一 方 面, 上 世 纪 70 年 代 以 来, 新 能 源 开 发 利 用 已 受 到 世 界 各 国 高 度 重 视 世 界 各 国 均 提 出 了 明 确 的 发 展 目 标, 制 定 了 鼓 励 新 能 源 发 展 的 法 律 和 政 策 目 前 锂 离 子 电 池 已 经 开 始 应 用 于 通 信 基 站 储 能 电 源 风 力 并 网 发 电 等 领 域 未 来 储 能 电 池 产 业 将 会 随 着 储 能 产 业 的 发 展 而 迅 速 壮 大 (5) 全 球 产 业 转 移 为 本 行 业 带 来 了 广 阔 发 展 前 景 电 池 产 业 是 一 个 集 资 金 密 集 技 术 密 集 为 一 体 的 产 业 改 革 开 放 以 来, 我 国 经 济 持 续 高 速 增 长, 电 池 制 造 行 业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同 时 大 量 外 资 也 不 断 涌 入 我 国, 为 我 国 电 池 行 业 的 发 展 提 供 了 充 足 的 资 金 支 持 我 国 电 池 行 业 经 历 了 较 长 时 间 的 积 淀, 行 业 内 企 业 不 断 加 大 研 发 的 投 入 力 度, 与 国 外 企 业 技 术 差 距 不 断 缩 小 资 金 和 技 术 优 势 使 得 全 球 电 池 产 业 不 断 向 我 国 进 行 转 移, 目 前 我 国 已 经 成 为 世 界 最 大 的 电 池 生 产 国 之 一 1-1-111

2 行 业 发 展 的 不 利 因 素 (1) 金 融 危 机 对 电 池 产 业 的 影 响 目 前, 全 球 金 融 危 机 的 影 响 仍 未 消 除, 经 济 形 势 不 容 乐 观, 从 而 导 致 全 球 经 济 放 缓, 发 达 国 家 居 民 消 费 谨 慎 我 国 电 池 出 口 量 很 大, 其 中 大 部 分 产 品 出 口 到 欧 美 发 达 国 家, 欧 美 国 家 居 民 的 消 费 意 愿 降 低, 将 不 利 于 我 国 电 池 行 业 的 出 口, 并 可 能 会 给 电 池 企 业 的 生 产 经 营 产 生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2) 成 本 不 断 攀 升 压 缩 企 业 利 润 近 年 来 我 国 劳 动 力 成 本 不 断 升 高, 直 接 增 加 了 电 池 企 业 的 用 工 成 本, 压 缩 了 企 业 的 利 润 空 间, 给 电 池 企 业 的 发 展 带 来 了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3) 市 场 竞 争 不 断 加 剧 国 际 知 名 电 池 制 造 企 业 具 有 品 牌 资 金 渠 道 优 势, 并 积 极 通 过 收 购 直 接 投 资 等 方 式 对 我 国 电 池 制 造 企 业 的 发 展 形 成 了 一 定 的 不 利 影 响 ( 二 ) 发 行 人 所 处 行 业 与 上 下 游 行 业 的 关 系 电 池 行 业 的 上 游 行 业 主 要 为 正 负 极 材 料 电 解 液 等 行 业, 其 中 正 负 极 材 料 多 为 锂 镍 锰 等 金 属 品, 下 游 行 业 包 括 电 动 工 具 电 动 玩 具 电 子 数 码 产 品 电 动 交 通 工 具 储 能 等 行 业 产 业 链 结 构 如 下 图 所 示 : 1 上 游 行 业 的 发 展 对 本 行 业 的 影 响 (1) 上 游 行 业 发 展 状 况 1-1-112

1 正 负 极 材 料 市 场 电 池 的 正 负 极 材 料 通 常 为 锂 镍 锰 金 属 或 其 化 合 物, 如 钴 酸 锂 亚 镍 合 金 粉 等 国 内 镍 钴 酸 锂 亚 镍 合 金 粉 锂 材 料 产 品 货 源 充 裕, 容 易 受 国 际 市 场 价 格 走 势 影 响, 尤 其 是 镍 和 钴, 受 国 际 期 货 价 格 影 响 极 大 整 体 而 言, 近 三 年 来 电 池 的 正 负 极 原 材 料 价 格 呈 现 下 降 态 势 2 电 解 液 市 场 根 据 中 原 证 券 江 苏 国 泰 调 研 报 告 8 显 示, 目 前 我 国 电 解 液 总 体 已 实 现 自 给,2010 年 国 内 电 解 液 主 要 供 应 商 合 计 总 产 能 为 24,500 吨 价 格 方 面, 近 几 年 我 国 电 解 液 价 格 处 于 下 行 趋 势, 主 要 是 由 于 电 解 液 企 业 纷 纷 扩 大 产 能 随 着 电 解 液 国 产 化 程 度 的 提 升, 未 来 电 解 液 市 场 竞 争 将 愈 发 激 烈, 电 解 液 价 格 在 未 来 几 年 内 将 保 持 下 行 (2) 上 游 行 业 对 本 行 业 的 有 利 和 不 利 影 响 电 池 的 原 材 料 价 格 是 电 池 成 本 变 动 的 重 要 影 响 因 素, 电 池 正 负 极 材 料 电 解 液 等 原 材 料 价 格 增 长, 将 直 接 导 致 使 用 相 关 材 料 的 电 池 产 品 的 成 本 上 升, 短 期 会 压 缩 该 电 池 产 品 的 利 润 空 间, 给 电 池 行 业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相 反, 随 着 上 游 原 材 料 价 格 的 下 降, 短 期 内 也 会 提 升 该 电 池 产 品 的 利 润 空 间, 给 电 池 行 业 带 来 有 利 影 响 由 于 电 池 行 业 定 价 为 成 本 加 利 润 的 定 价 模 式, 成 本 的 上 涨 最 终 将 导 致 成 品 价 格 的 上 涨, 长 期 来 看 对 电 池 行 业 的 利 润 影 响 较 小 相 应 的, 在 原 材 料 价 格 下 跌 的 情 况 下, 短 期 将 增 加 相 应 电 池 产 品 的 利 润 空 间, 但 是 基 于 充 分 的 市 场 竞 争, 成 本 的 下 降 最 终 会 导 致 成 品 定 价 的 下 降, 长 期 来 看 对 电 池 行 业 的 利 润 影 响 较 小 2 下 游 行 业 的 发 展 对 本 行 业 的 影 响 (1) 下 游 行 业 的 发 展 状 况 电 池 行 业 的 下 游 主 要 包 括 电 子 数 码 产 品 电 子 烟 视 听 设 备 相 关 配 套 产 品 电 动 玩 具 电 子 安 防 设 备 智 能 仪 表 电 动 工 具 电 动 交 通 工 具 以 及 储 能 领 域 随 着 电 子 数 码 产 品 的 不 断 更 新, 新 能 源 汽 车 的 大 力 发 展 以 及 未 来 智 能 电 网 的 广 泛 使 用, 我 国 电 池 行 业 将 呈 现 出 爆 发 式 增 长 在 生 产 规 模 化 的 影 响 下, 绿 色 环 保 高 性 能 的 锂 一 次 电 池 和 锂 离 子 电 池 将 进 一 步 发 挥 替 代 效 应, 取 得 巨 大 的 市 场 份 额 (2) 下 游 行 业 对 本 行 业 的 有 利 和 不 利 影 响 8 注 : 中 原 证 券 江 苏 国 泰 调 研 报 告, 作 者 何 卫 江, 为 中 原 证 券 分 析 师, 发 表 时 间 为 2011 年 7 月 15 日 1-1-113

下 游 行 业 的 需 求 增 加 将 对 电 池 行 业, 尤 其 是 锂 电 池 行 业 带 来 有 利 影 响 如 果 下 游 市 场 需 求 减 少, 将 会 给 电 池 行 业 带 来 不 利 影 响 但 是 由 于 电 池 的 应 用 领 域 广 泛, 下 游 市 场 众 多, 对 单 一 下 游 市 场 不 存 在 重 大 依 赖 因 此, 下 游 市 场 正 常 的 行 业 周 期 性 波 动 并 不 会 对 电 池 行 业 产 生 较 大 的 影 响, 众 多 的 下 游 市 场 分 摊 了 电 池 行 业 周 期 性 波 动 的 风 险 只 有 出 现 大 面 积 的 经 济 衰 退, 例 如 欧 债 危 机 的 持 续 发 酵 导 致 欧 洲 市 场 需 求 放 缓, 下 游 行 业 的 需 求 普 遍 减 少, 才 会 对 电 池 行 业 发 展 产 生 不 利 的 影 响 总 体 来 看, 电 池 行 业 将 随 着 下 游 行 业 新 领 域 的 不 断 发 展, 保 持 良 好 的 增 长 势 头 ( 三 ) 主 要 进 口 国 ( 地 区 ) 的 政 策 情 况 目 前 我 国 已 成 为 世 界 最 重 要 的 电 池 生 产 基 地 之 一, 产 品 主 要 销 往 香 港 日 韩 和 欧 美 等 地 区 根 据 海 关 数 据 显 示,2013 年 我 国 电 池 出 口 至 香 港 的 金 额 为 25.46 亿 美 元, 出 口 至 美 国 的 金 额 为 11.61 亿 美 元, 出 口 至 日 本 韩 国 的 金 额 分 别 为 6.29 亿 美 元 和 3.47 亿 美 元 上 述 地 区 的 主 要 竞 争 厂 商 包 括 香 港 的 金 山 电 池, 日 本 的 三 洋 索 尼 松 下 Maxell, 韩 国 的 三 星 SDI LG 化 学, 美 国 的 劲 量 等 欧 美 发 达 国 家 出 于 对 保 护 本 国 环 境 的 考 虑, 对 电 池 产 品 及 运 输 设 立 了 一 些 检 验 与 认 证, 以 确 保 进 口 产 品 在 安 全 性 质 量 性 等 方 面 都 符 合 标 准 具 体 认 证 标 准 及 其 内 容 如 下 表 所 示 : 标 准 名 称 或 编 号 UL 认 证 UN(38.3) 认 证 CE 认 证 ROHS 指 令 国 别 / 地 区 美 国 联 合 国 欧 盟 欧 盟 内 容 简 介 美 国 保 险 商 试 验 所 (Underwriter Laboratories Inc.) 的 简 写 该 机 构 确 定 各 种 材 料 装 置 产 品 设 备 建 筑 等 对 生 命 财 产 有 无 危 害 和 危 害 的 程 度, 确 定 编 写 发 行 相 应 的 标 准 和 有 助 于 减 少 及 防 止 造 成 生 命 财 产 受 到 损 失 的 资 料 联 合 国 制 定 的 锂 电 池 运 输 安 全 标 准 测 试 认 证 方 法, 是 一 个 比 UL 更 严 格 的 测 试, 被 美 国 运 输 部 以 及 各 国 航 空 部 门 采 纳 作 为 标 准, 要 求 锂 电 池 必 须 通 过 UN 标 准 测 试, 共 8 个 测 试 项 目 强 制 认 证 标 志, 欧 盟 境 内 所 用 商 品 必 须 加 贴 该 标 志 以 表 明 产 品 质 量 符 合 欧 盟 技 术 协 调 与 标 准 化 新 方 法 基 本 要 求 欧 盟 立 法 制 定 的 一 项 强 制 性 标 准, 主 要 用 于 规 范 电 子 电 气 产 品 的 材 料 及 工 艺 标 准, 使 之 更 加 有 利 于 人 体 健 康 及 环 境 保 护 1-1-114

五 发 行 人 销 售 情 况 和 主 要 客 户 情 况 ( 一 ) 主 要 产 品 的 产 能 产 量 构 成 1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主 要 产 品 的 产 能 产 量 和 销 量 产 能 利 年 度 类 别 品 类 产 能 产 量 销 量 产 销 率 用 率 锂 铁 电 池 864.00 776.27 89.85% 739.25 95.23% 一 次 电 池 锂 锰 电 池 6,720.00 5,499.54 81.84% 5,865.73 106.66% 2014 年 锂 离 子 电 池 13,819.03 11,373.12 82.30% 10,138.45 89.14% 二 次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5,368.11 4,166.27 77.61% 4,011.78 96.29% 锂 铁 电 池 792.00 645.09 81.45% 588.12 91.17% 一 次 电 池 426.40% 锂 锰 电 池 1,296.00 645.05 49.77% 2,750.52 2013 年 ( 注 2) 锂 离 子 电 池 8,449.69 9,115.75 107.88% 8,346.21 91.56% 二 次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5,135.81 3,994.96 77.79% 4,143.79 103.73% 锂 铁 电 池 864.00 733.78 84.93% 695.96 94.85% 一 次 电 池 295.62% 锂 锰 电 池 986.40 600.44 60.87% 1,775.03 2012 年 ( 注 2) 锂 离 子 电 池 5,395.48 5,606.97 103.92% 5,008.49 89.33% 二 次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5,675.72 5,194.27 91.52% 5,163.35 99.40% 注 1: 发 行 人 子 公 司 珠 海 冠 力 于 2014 年 上 半 年 达 产, 主 要 产 品 为 锂 锰 电 池, 致 使 2014 年 锂 锰 电 池 产 能 大 幅 增 加 注 2: 报 告 期 锂 锰 电 池 销 量 中 含 有 外 购 锂 锰 电 池 并 销 售 的 情 形 注 3: 由 于 二 次 电 池 型 号 繁 多 且 多 为 非 标 准 化, 导 致 每 只 二 次 电 池 的 大 小 价 格 容 量 等 差 异 很 大, 因 此, 为 更 好 的 标 示 二 次 电 池 单 位, 其 计 量 单 位 使 用 能 量 单 位 万 安 时 一 次 电 池 的 计 量 单 位 为 万 只 2 产 能 的 计 算 方 法 产 能 的 计 算 方 法 主 要 依 据 该 大 类 产 品 生 产 必 需 的 核 心 设 备 或 生 产 线 的 常 规 生 产 能 力 来 测 算, 具 体 计 算 公 式 为 : 一 次 电 池 总 产 能 = 核 心 设 备 台 数 单 台 设 备 产 能 二 次 电 池 总 产 能 = 核 心 设 备 台 数 单 台 设 备 产 能 二 次 电 池 转 换 安 时 数 单 台 设 备 产 能 = 每 小 时 产 能 8 小 时 300 天 实 际 使 用 月 份 12 1-1-115

3 产 量 高 于 产 能 的 原 因 及 是 否 具 可 持 续 性 理 论 上 产 能 按 照 标 准 工 时 ( 每 天 工 作 8 小 时 每 年 300 个 工 作 日 ) 来 计 算, 而 实 际 生 产 过 程 中, 实 际 生 产 量 则 按 照 在 手 及 预 期 的 订 单 量 生 产, 在 订 单 较 多 的 情 况 下, 工 厂 会 采 取 两 班 或 三 班 生 产 ( 每 个 班 工 作 8 个 小 时 ), 在 节 假 日 也 会 有 加 班 的 情 况, 造 成 了 实 际 产 量 要 高 于 理 论 产 能 的 情 况 因 此, 在 产 销 健 康 的 情 况 下, 为 保 证 公 司 持 续 及 时 供 货 的 能 力 和 订 单 消 化 能 力, 高 于 理 论 工 时 的 生 产 安 排 是 正 常 的 长 时 间 多 班 倒 情 况 下 的 设 备 运 转 损 耗 必 然 高 于 8 小 时 单 班 制 的 设 备 损 耗, 降 低 了 设 备 的 实 际 可 使 用 年 限 如 果 不 及 时 对 设 备 进 行 维 护 和 持 续 更 新, 就 会 影 响 生 产 的 稳 定 性 和 持 续 性, 从 而 影 响 到 整 体 的 产 能 公 司 主 要 通 过 持 续 新 增 设 备 来 保 证 生 产 的 稳 定 和 持 续, 从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相 关 设 备 增 减 情 况 看, 主 要 产 品 如 锂 离 子 电 池 锂 铁 电 池 的 设 备 在 不 断 增 加, 同 时 也 淘 汰 了 生 产 效 率 低 的 设 备, 如 老 式 的 手 动 卷 绕 机 从 目 前 来 看, 公 司 通 过 逐 步 的 设 备 更 替 与 新 增, 持 续 提 升 产 能 产 量 随 着 机 械 设 备 持 续 损 耗, 为 了 保 持 现 有 产 能, 以 及 应 对 未 来 市 场 需 求 的 增 加, 公 司 需 要 持 续 投 入 新 设 备 才 能 保 证 产 能 产 量 因 此, 长 期 来 看 公 司 的 生 产 的 可 持 续 性 依 赖 于 公 司 的 持 续 设 备 投 入 ( 二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客 户 情 况 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前 10 大 客 户 情 况 (1)2014 年 度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金 额 合 并 销 售 金 额 占 比 1 深 圳 市 海 雷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3,898.62 3,898.62 5.57% 2 新 辉 公 司 3,537.73 3,537.73 5.05% 惠 州 市 恒 都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2,217.23 3 惠 州 市 欣 蒙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822.32 3,503.63 5.00% 深 圳 市 恒 晨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464.08 4 Woox Innovation Limited 3,188.81 3,188.81 4.55% 5 国 基 电 子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1,384.64 鸿 海 精 密 工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911.63 2,296.27 3.28% 6 GCL Solutions Group 1,966.28 1,966.28 2.81% 1-1-116

7 东 莞 市 联 洲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896.91 1,896.91 2.71% 8 深 圳 易 方 数 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828.81 1,828.81 2.61% 9 北 京 联 动 天 翼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777.32 1,777.32 2.54% 10 佛 山 市 氙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1,510.10 1,510.10 2.16% 合 计 25,404.49 36.26% (2)2013 年 度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金 额 合 并 销 售 金 额 占 比 1 深 圳 市 海 雷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2,077.21 深 圳 市 亿 力 能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172.75 2,249.96 3.37% 2 Woox Innovations Limited 2,142.77 2,142.77 3.21% 3 惠 州 市 恒 都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1,939.58 1,939.58 2.90% 4 北 京 联 动 天 翼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817.63 1,817.63 2.72% 5 深 圳 市 合 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775.65 1,775.65 2.66% 6 GCL Solutions Group 1,656.52 1,656.52 2.48% 7 深 圳 易 方 数 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649.23 1,649.23 2.47% 8 广 州 视 源 电 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585.06 1,585.06 2.37% 9 国 基 电 子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1,442.44 1,442.44 2.16% 10 东 莞 联 洲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400.33 1,400.33 2.10% 合 计 17,659.17 26.42% (3)2012 年 度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客 户 名 称 销 售 金 额 合 并 销 售 金 额 占 比 1 北 京 联 动 天 翼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601.77 2,601.77 4.78% 2 东 莞 联 洲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202.36 2,202.36 4.05% 3 MGG Produktion GmbH 1,662.05 1,662.05 3.05% 亚 忆 电 子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1,303.69 4 华 忆 科 技 ( 吉 安 ) 有 限 公 司 186.40 华 忆 科 技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132.20 1,631.44 3.00% 上 海 华 忆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16 5 GCL Solutions Group 1,437.30 1,437.30 2.64% 6 新 辉 公 司 1,298.59 1,298.59 2.39% 中 山 铨 欣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628.55 7 广 州 铨 欣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397.55 1,242.58 2.28% 中 山 市 嘉 宏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216.49 8 国 基 电 子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1,184.69 1,184.69 2.18% 9 深 圳 市 海 雷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641.16 深 圳 市 亿 力 能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504.42 1,145.58 2.10% 10 Spectrum Brands,Inc. 1,126.88 1,126.88 2.07% 合 计 15,533.24 28.54% 1-1-117

(5) 关 联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主 要 关 联 方 或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在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前 十 大 客 户 中 不 存 在 持 有 权 益 的 情 况, 公 司 业 务 员 李 军 舰 在 2012 年 5 月 17 日 至 2012 年 7 月 27 日 曾 持 有 深 圳 市 海 雷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30% 出 资 额 上 述 客 户 中, 北 京 联 动 天 翼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与 发 行 人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珠 海 鹏 辉 联 营 成 立 了 珠 海 联 动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2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及 股 东 与 前 10 大 客 户 是 否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或 者 其 他 利 益 安 排 经 核 查, 保 荐 机 构 和 律 师 认 为, 发 行 人 及 股 东 与 其 报 告 期 内 的 前 十 大 客 户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或 者 其 他 利 益 安 排 3 合 并 列 示 客 户 的 原 因 和 基 本 情 况 (1) 中 山 铨 欣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中 山 市 嘉 宏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铨 欣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均 为 照 明 电 器 制 造 商, 法 定 代 表 人 均 为 陈 志 刚, 三 家 公 司 系 关 联 企 业, 故 合 并 列 示 (2) 华 忆 科 技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华 忆 科 技 ( 吉 安 )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华 忆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亚 忆 科 技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为 移 动 影 音 产 品 制 造 商, 均 为 台 湾 忆 声 电 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故 合 并 列 示 (3) 深 圳 市 海 雷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与 深 圳 市 亿 力 能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为 关 联 公 司, 故 合 并 列 示 (4) 惠 州 市 恒 都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与 惠 州 市 欣 蒙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为 关 联 公 司, 故 合 并 列 示 (5) 国 基 电 子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与 鸿 海 精 密 工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为 关 联 公 司, 故 合 并 列 示 4 报 告 期 内 各 年 度 分 产 品 新 增 主 要 客 户 的 基 本 情 况 年 度 主 要 产 品 种 类 2014 年 锂 离 子 电 池 2012 年 锂 离 子 电 池 序 销 售 金 额 客 户 名 称 号 ( 万 元 ) 1 惠 州 市 欣 蒙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822.32 2 佛 山 市 氙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1,510.10 1 深 圳 市 海 雷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622.25 2 深 圳 市 亿 力 能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475.67 1-1-118

3 深 圳 易 方 数 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389.55 4 广 州 视 源 电 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70.82 5 深 圳 市 合 元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1.60 公 司 产 品 定 价 以 成 本 加 成 为 主, 具 体 制 定 价 格 时, 会 综 合 考 虑 市 场 竞 争 环 境 以 及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策 略 公 司 通 过 评 估 新 增 客 户 的 规 模 大 小, 重 要 程 度, 结 合 市 场 情 况 和 公 司 未 来 的 销 售 策 略, 分 别 给 予 预 付 款 至 月 结 90 天 的 不 同 等 级 的 信 用 政 策 ( 三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价 格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 二 次 电 池 一 次 电 池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单 价 变 动 率 单 价 变 动 率 单 价 锂 离 子 电 池 4.78-17.47% 5.79-13.03% 6.66 镍 氢 电 池 2.47-2.85% 2.55 1.52% 2.51 锂 铁 电 池 3.48-3.69% 3.61-2.84% 3.71 锂 锰 电 池 0.58-25.46% 0.77-33.86% 1.17 注 : 由 于 二 次 电 池 型 号 繁 多 且 多 为 非 标 准 化, 导 致 每 只 二 次 电 池 的 大 小 价 格 容 量 等 差 异 很 大, 因 此, 为 更 好 的 标 示 二 次 电 池 单 位, 此 处 单 价 的 计 量 单 位 为 元 / 安 时 一 次 电 池 的 计 量 单 位 为 元 / 只 六 主 要 产 品 的 采 购 情 况 和 主 要 供 应 商 情 况 ( 一 ) 主 要 原 材 料 和 能 源 的 构 成 情 况 公 司 地 处 珠 三 角 区 域,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原 材 料 和 能 源 供 应 充 足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为 合 金 粉 钴 酸 锂 亚 镍 隔 膜 电 解 液 镍 钴 锰 酸 锂 铝 塑 膜 石 墨 铜 箔 发 泡 镍 极 耳 NMP 磷 酸 铁 锂 和 锂 带 等 公 司 主 要 能 源 为 电 力 ( 二 )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原 材 料 采 购 及 耗 用 情 况 1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原 材 料 采 购 明 细 单 位 : 万 元 原 材 料 名 称 单 位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1-1-119

采 购 数 量 金 额 采 购 数 量 金 额 采 购 数 量 金 额 合 金 粉 kg 196,660.00 1,880.96 184,700.00 1,839.00 241,600.00 3,141.66 钴 酸 锂 kg 362,315.00 5,092.14 341,688.50 5,063.41 191,725.00 3,035.00 亚 镍 kg 183,350.00 1,246.05 183,070.00 1,179.59 207,155.09 1,536.37 隔 膜 m 2 7,206,698.85 1,754.90 6,525,189.36 2,341.72 4,725,746.09 2,625.74 电 解 液 kg 418,552.00 1,854.54 361,949.60 2,045.11 254,430.50 2,093.73 镍 钴 锰 酸 锂 kg 350,402.00 3,507.23 265,550.00 2,973.31 148,435.00 1,854.89 铝 塑 膜 m 2 634,856.65 1,817.58 586,262.00 1,954.82 406,887.05 1,519.82 钢 壳 万 个 8,079.91 1,159.27 8,519.97 1,175.05 7,435.15 984.03 石 墨 kg 509,317.63 1,716.24 420,091.50 1,799.88 275,982.00 1,509.78 铜 箔 kg 256,072.90 1,796.25 216,711.48 1,557.56 150,909.18 1,183.35 发 泡 镍 m 2 93,370.58 598.75 96,777.21 594.46 111,607.05 730.46 极 耳 万 个 6,466.42 805.04 9,404.17 995.84 2,877.58 403.74 NMP kg 410,600.00 766.02 445,120.00 887.82 375,221.95 802.63 磷 酸 铁 锂 kg 116,464.00 655.15 105,087.42 616.06 125,553.29 839.65 锂 带 kg 5,197.15 221.84 3,610.91 156.81 4,401.12 208.86 2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能 源 耗 用 明 细 单 位 : 万 元 原 材 料 名 单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称 位 采 购 数 量 金 额 采 购 数 量 金 额 采 购 数 量 金 额 电 力 kwh 30,050,713 2,102.16 26,991,123 1,891.03 21,802,183 1,599.01 3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原 材 料 占 当 期 采 购 总 额 比 例 单 位 : 万 元 原 材 料 名 称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合 金 粉 1,880.96 4.88% 1,839.00 4.94% 3,141.66 9.63% 钴 酸 锂 5,092.14 13.22% 5,063.41 13.60% 3,035.00 9.30% 亚 镍 1,246.05 3.23% 1,179.59 3.17% 1,536.37 4.71% 隔 膜 1,754.90 4.56% 2,341.72 6.29% 2,625.74 8.05% 电 解 液 1,854.54 4.81% 2,045.11 5.50% 2,093.73 6.42% 镍 钴 锰 酸 锂 3,507.23 9.10% 2,973.31 7.99% 1,854.89 5.69% 铝 塑 膜 1,817.58 4.72% 1,954.82 5.25% 1,519.82 4.66% 钢 壳 1,159.27 3.01% 1,175.05 3.16% 984.03 3.02% 石 墨 1,716.24 4.46% 1,799.88 4.84% 1,509.78 4.63% 铜 箔 1,796.25 4.66% 1,557.56 4.19% 1,183.35 3.63% 1-1-120

发 泡 镍 598.75 1.55% 594.46 1.60% 730.46 2.24% 极 耳 805.04 2.09% 995.84 2.68% 403.74 1.24% NMP 766.02 1.99% 887.82 2.39% 802.63 2.46% 磷 酸 铁 锂 655.15 1.70% 616.06 1.66% 839.65 2.57% 锂 带 221.84 0.58% 156.81 0.42% 208.86 0.64% 注 : 采 购 总 额 为 年 度 原 料 采 购 总 额, 不 包 括 设 备 采 购 ( 三 ) 主 要 原 材 料 的 价 格 波 动 趋 势 原 材 料 名 称 单 位 原 材 料 单 价 ( 元 )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合 金 粉 Kg 95.65 99.57 130.04 钴 酸 锂 Kg 140.54 148.19 158.30 亚 镍 Kg 67.96 64.43 74.17 隔 膜 m 2 2.44 3.59 5.56 电 解 液 Kg 44.31 56.50 82.29 镍 钴 锰 酸 锂 Kg 100.09 111.97 124.96 铝 塑 膜 m 2 28.63 33.34 37.35 钢 壳 个 0.14 0.14 0.13 石 墨 Kg 33.70 42.84 54.71 铜 箔 Kg 70.15 71.87 78.41 发 泡 镍 m 2 64.13 61.43 65.45 极 耳 个 0.12 0.11 0.14 NMP Kg 18.66 19.95 21.39 磷 酸 铁 锂 Kg 56.25 58.62 66.88 锂 带 Kg 426.85 434.26 474.56 电 力 Kwh 0.70 0.70 0.73 ( 四 )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前 10 大 供 应 商 情 况 1 2014 年 度 单 位 : 万 元 序 供 应 商 名 称 号 1 湖 南 杉 杉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主 要 采 购 内 容 钴 酸 锂 镍 钴 锰 酸 锂 1-1-121 金 额 合 并 金 额 占 比 2,655.44 3,267.36 8.48%

东 莞 市 杉 杉 电 池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电 解 液 138.78 上 海 杉 杉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石 墨 473.14 2 湖 南 金 富 力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镍 钴 锰 酸 锂 2,169.00 2,169.00 5.63% 3 西 安 物 华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钴 酸 锂 1,997.94 1,997.94 5.19% 4 江 西 江 钨 浩 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合 金 粉 1,800.94 1,800.94 4.68% 5 佛 山 东 航 光 电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隔 膜 1,007.20 1,007.20 2.61% 6 金 川 集 团 粉 体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亚 镍 851.92 851.92 2.21% 7 联 合 铜 箔 ( 惠 州 ) 有 限 公 司 铜 箔 788.85 788.85 2.05% 8 灵 宝 华 鑫 铜 箔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铜 箔 744.70 744.70 1.93% 9 无 锡 市 程 晖 电 源 配 件 有 限 公 司 钢 壳 707.42 707.42 1.84% 10 深 圳 市 今 朝 鼎 元 电 子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铝 塑 膜 676.78 676.78 1.76% 合 计 14,012.10 36.38% 注 : 采 购 统 计 为 原 材 料 采 购, 不 包 括 设 备 采 购, 下 同 2 2013 年 度 单 位 : 万 元 序 供 应 商 名 称 号 湖 南 杉 杉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1 主 要 金 额 合 并 金 额 占 比 采 购 内 容 钴 酸 锂 镍 4,246.32 钴 锰 酸 锂 上 海 杉 杉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石 墨 446.43 东 莞 市 杉 杉 电 池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电 解 液 235.93 4,928.68 13.24% 2 西 安 物 华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钴 酸 锂 2,127.94 2,127.94 5.72% 3 江 西 江 钨 浩 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合 金 粉 1,753.00 1,753.00 4.71% 4 佛 山 市 东 航 光 电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隔 膜 1,274.38 1,274.38 3.42% 5 湖 南 金 富 力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镍 钴 锰 酸 锂 967.19 967.19 2.60% 6 灵 宝 华 鑫 铜 箔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铜 箔 927.35 927.35 2.49% 7 上 海 盛 永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铝 塑 膜 807.72 807.72 2.17% 8 金 川 集 团 粉 体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亚 镍 788.90 788.90 2.12% 9 珠 海 市 赛 纬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电 解 液 783.56 783.56 2.11% 10 广 州 黑 马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NMP 754.83 754.83 2.03% 合 计 15,113.55 40.61% 3 2012 年 度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1 供 应 商 名 称 主 要 采 购 内 容 金 额 合 并 金 额 占 比 湖 南 杉 杉 户 田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钴 酸 锂 镍 钴 锰 酸 锂 3,528.72 上 海 杉 杉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石 墨 543.20 东 莞 市 杉 杉 电 池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电 解 液 225.03 4,327.80 13.27% 宁 波 杉 杉 新 材 料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石 墨 3.42 上 海 杉 杉 硕 能 复 合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石 墨 27.43 1-1-122

2 江 西 江 钨 浩 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合 金 粉 2,655.41 2,655.41 8.14% 3 佛 山 市 东 航 光 电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隔 膜 1,233.38 1,233.38 3.78% 4 金 川 镍 都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亚 镍 864.24 864.24 2.65% 5 上 海 盛 永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铝 塑 膜 779.29 779.29 2.39% 6 广 州 黑 马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NMP 756.91 756.91 2.32% 7 灵 宝 华 鑫 铜 箔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铜 箔 713.91 713.91 2.19% 8 珠 海 市 赛 纬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电 解 液 667.82 667.82 2.05% 9 无 锡 市 程 晖 电 源 配 件 有 限 公 司 钢 壳 594.46 594.46 1.82% 10 广 州 天 赐 高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电 解 液 564.09 564.09 1.73% 合 计 13,157.32 40.34% 5 关 联 情 况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主 要 关 联 方 或 持 有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在 上 述 供 应 商 中 不 存 在 持 有 权 益 的 情 况 公 司 与 广 州 市 冠 力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股 东 李 江 帆 罗 梅 轩 共 同 设 立 了 子 公 司 珠 海 冠 力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具 体 情 况 请 见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四 ( 五 ) 珠 海 冠 力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 五 ) 发 行 人 及 股 东 与 前 10 大 供 应 商 是 否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或 其 他 利 益 安 排 经 核 查, 保 荐 机 构 和 律 师 认 为, 发 行 人 及 股 东 与 其 报 告 期 内 的 前 十 大 供 应 商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或 其 他 利 益 安 排 ( 六 ) 前 10 大 供 应 商 是 生 产 商 还 是 贸 易 商, 若 为 贸 易 商, 最 终 生 产 商 的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前 十 大 供 应 商 中 贸 易 商 及 最 终 生 产 商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贸 易 类 供 应 商 名 称 采 购 内 容 最 终 生 产 商 最 终 生 产 商 简 介 东 京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市 公 司, 为 世 界 上 1 上 海 盛 永 国 际 贸 易 有 大 日 本 印 刷 株 拥 有 最 多 样 化 产 品 的 印 刷 公 司 之 一 铝 塑 膜 限 公 司 式 会 社 近 年 来 扩 大 事 业 版 图 至 环 境 能 源 生 物 技 术 等 领 域 2 韩 国 最 大 规 模 的 包 装 材 料 公 司, 产 品 深 圳 今 朝 鼎 元 电 子 技 铝 塑 膜 栗 村 化 学 包 括 食 品 生 活 用 品 包 装 材 料 及 产 业 术 有 限 公 司 原 材 料 包 装 材 料 1-1-123

( 七 ) 各 主 要 原 材 料 的 供 应 商 和 潜 在 供 应 商 情 况, 是 否 存 在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依 赖 主 要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潜 在 供 应 商 合 金 粉 江 西 江 钨 浩 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内 蒙 古 包 钢 稀 土 ( 集 团 ) 高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有 色 金 属 研 究 院 厦 门 钨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四 会 市 达 博 文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沈 阳 鑫 普 新 能 源 材 料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包 头 三 德 电 池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金 川 镍 都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亚 镍 江 门 市 长 优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吉 林 吉 恩 镍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安 徽 亚 兰 德 新 能 源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科 隆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钴 酸 锂 湖 南 杉 杉 户 田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长 远 锂 科 有 限 公 司 湖 南 美 特 新 材 料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金 和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当 升 材 料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信 国 安 盟 固 利 电 源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隔 膜 佛 山 市 金 辉 高 科 光 电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W-SCOPE 株 式 会 社 新 乡 格 瑞 恩 电 池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Celgard, LLC 佛 山 市 东 航 光 电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星 源 材 质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石 墨 长 沙 格 翎 电 池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余 姚 市 宏 远 炭 素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杉 杉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杉 杉 新 材 料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日 立 化 成 工 业 株 式 会 社 电 解 液 东 莞 市 杉 杉 电 池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张 家 港 市 国 泰 华 荣 化 工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市 赛 纬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天 赐 高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金 牛 电 源 材 料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发 泡 镍 爱 蓝 天 高 新 技 术 材 料 ( 大 连 ) 有 限 公 司 长 沙 力 元 新 材 料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山 东 菏 泽 天 宇 科 技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沈 阳 金 昌 普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天 骄 科 技 开 发 有 限 公 司 江 西 江 特 锂 电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镍 钴 锰 酸 锂 湖 南 杉 杉 户 田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金 和 新 材 料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济 宁 市 无 界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铝 塑 膜 昭 和 电 工 株 式 会 社 大 日 本 印 刷 株 式 会 社 日 本 大 仓 工 业 株 式 会 社 铜 箔 联 合 铜 箔 ( 惠 州 ) 有 限 公 司 东 莞 华 威 铜 箔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灵 宝 华 鑫 铜 箔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深 圳 昊 润 精 密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钢 壳 无 锡 市 程 晖 电 源 配 件 有 限 公 司 无 锡 金 杨 新 型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1-1-124

主 要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潜 在 供 应 商 极 耳 NMP 磷 酸 铁 锂 锂 带 江 门 市 乐 丰 电 镀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天 时 伟 业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连 云 港 海 创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黑 马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濮 阳 市 光 明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力 邦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厦 门 钨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昆 明 天 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重 庆 昆 瑜 锂 业 有 限 公 司 无 锡 鑫 盛 电 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省 聊 城 市 华 跃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中 天 恒 业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苏 州 瑞 环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庆 云 长 信 化 学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恒 正 科 技 ( 苏 州 ) 有 限 公 司 宜 昌 欧 赛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成 都 顿 威 新 型 金 属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四 川 建 中 锂 业 有 限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各 主 要 原 材 料 的 供 应 商 和 潜 在 供 应 商 充 足, 上 游 原 材 料 市 场 竞 争 充 分, 不 存 在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依 赖 ( 八 ) 报 告 期 主 要 新 增 供 应 商 的 基 本 情 况 年 度 新 增 供 应 商 名 称 采 购 内 容 采 购 金 额 ( 万 元 ) 2013 年 度 深 圳 市 今 朝 鼎 元 电 子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铝 塑 膜 622.68 西 安 物 华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钴 酸 锂 72.44 2012 年 度 湖 南 金 富 力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镍 钴 锰 酸 锂 58.71 上 海 杉 杉 硕 能 复 合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石 墨 27.43 公 司 向 新 增 供 应 商 采 购 原 材 料 均 采 取 市 场 定 价 方 式, 新 增 供 应 商 根 据 发 行 人 的 规 模 采 购 预 期 采 购 材 料 的 类 型 给 予 发 行 人 款 到 发 货 至 月 结 60 天 不 等 的 付 款 周 期 七 与 发 行 人 业 务 相 关 的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及 无 形 资 产 ( 一 ) 最 近 一 期 末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根 据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广 会 审 字 [2015]G14001480216 号 审 计 报 告,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如 下 : 类 别 原 值 ( 万 元 ) 累 计 折 旧 ( 万 元 ) 净 值 ( 万 元 ) 成 新 率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9,761.22 2,457.94 7,303.28 74.82% 机 器 设 备 17,825.50 6,943.80 10,881.69 61.05% 运 输 工 具 402.19 308.89 93.30 23.20% 电 子 设 备 及 其 他 477.26 345.48 131.78 27.61% 1-1-125

小 计 28,466.17 10,056.12 18,410.05 64.67%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状 况 良 好, 不 存 在 需 要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的 情 形 1 房 屋 建 筑 物 情 况 (1) 房 屋 所 有 权 取 得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及 其 全 资 子 公 司 拥 有 的 主 要 房 屋 建 筑 物 产 权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建 筑 面 积 序 号 所 有 权 人 产 权 证 号 坐 落 用 途 是 否 抵 押 ( 平 方 米 ) 广 州 市 番 禺 粤 房 地 权 证 区 沙 湾 镇 市 穗 字 第 良 路 ( 西 村 车 间 办 1 鹏 辉 能 源 27,873.50 是 0210201301 段 )912 号 公 楼 号 ( 车 间 办 公 楼 ) 广 州 市 番 禺 粤 房 地 权 证 区 沙 湾 镇 市 穗 字 第 2 鹏 辉 能 源 良 路 ( 西 村 宿 舍 楼 2,247.37 是 0210201298 段 )912 号 号 ( 宿 舍 楼 ) 粤 房 地 证 字 珠 海 市 斗 门 第 区 井 岸 镇 新 厂 房 A 3 珠 海 鹏 辉 9,995.94 是 C6563118 青 五 路 2 号 栋 号 ( 厂 房 A 栋 ) 粤 房 地 证 字 珠 海 市 斗 门 第 区 井 岸 镇 新 4 珠 海 鹏 辉 厂 房 B 栋 6,703.5 是 C6563119 青 五 路 2 号 号 ( 厂 房 B 栋 ) 珠 海 市 斗 门 粤 房 地 证 字 区 井 岸 镇 新 5 珠 海 鹏 辉 第 厂 房 C 14,357.27 是 青 五 路 2 号 C6577290 ( 厂 房 C) 粤 房 地 权 证 珠 海 市 斗 门 6 珠 海 鹏 辉 宿 舍 A 6,399.62 否 号 ( 宿 舍 A) 粤 房 地 权 证 珠 海 市 斗 门 7 珠 海 鹏 辉 宿 舍 B 3,782.07 否 号 ( 宿 舍 B) 8 珠 海 鹏 辉 粤 房 地 权 证 珠 海 市 斗 门 发 电 机 121.8 否 珠 字 第 珠 字 第 区 井 岸 镇 新 区 井 岸 镇 新 0300033446 0300033447 青 五 路 2 号 青 五 路 2 号 1-1-126

珠 字 第 区 井 岸 镇 新 水 泵 房 0300065638 青 五 路 2 号 号 ( 发 电 机 水 泵 房 ) 9 珠 海 鹏 辉 粤 房 地 权 证 珠 字 第 0300065637 号 珠 海 市 斗 门 区 井 岸 镇 新 青 五 路 2 号 ( 二 期 厂 房 C) 二 期 厂 房 C 16,675.67 否 10 珠 海 鹏 辉 粤 房 地 权 证 珠 字 第 0300066301 号 珠 海 市 斗 门 区 井 岸 镇 新 青 五 路 2 号 ( 二 期 职 员 宿 舍 B) 二 期 宿 舍 B 2,843.87 否 (2) 房 屋 所 有 权 未 取 得 情 况 公 司 位 于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沙 湾 镇 西 村 无 路 塘 的 宿 舍 楼 B 栋 未 取 得 房 产 证, 房 屋 建 筑 5 层, 面 积 为 5,596.55 平 方 米, 该 房 屋 第 一 层 用 于 公 司 杂 物 仓 储, 第 二 层 用 于 公 司 食 堂, 第 3 至 5 层 用 于 公 司 宿 舍, 该 处 房 产 于 2010 年 10 月 22 日 已 经 取 得 广 州 市 规 划 局 穗 规 函 2010 8426 号 关 于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验 收 意 见 的 复 函 由 于 该 房 屋 未 用 于 生 产 经 营, 以 及 该 房 屋 已 经 取 得 规 划 许 可, 该 等 未 取 得 的 房 产 对 发 行 人 的 生 产 经 营 无 重 大 影 响 根 据 珠 海 鹏 辉 于 2011 年 4 月 12 日 取 得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筑 工 程 施 工 许 可 证 ( 编 号 :44040221103290201) 以 及 于 2013 年 5 月 22 日 取 得 的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许 可 证 ( 建 字 第 [ 斗 门 ]2013-078 号 ), 珠 海 鹏 辉 拥 有 以 下 临 时 建 筑 如 下 表 列 示 : 建 筑 面 积 序 号 建 筑 物 建 筑 层 高 ( 层 ) 结 构 形 式 (m2) 1 临 时 设 备 机 修 车 间 1 钢 结 构 2,601.58 2 临 时 厂 房 1 钢 结 构 2,067.24 3 临 时 仓 库 二 1 钢 结 构 622.44 4 临 时 仓 库 三 1 钢 结 构 1,594.08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夏 信 德 已 承 诺, 如 因 该 等 房 产 未 能 办 理 相 关 产 权 手 续 而 受 到 有 关 部 门 行 政 处 罚 或 给 公 司 造 成 任 何 经 济 损 失, 相 关 费 用 由 本 人 承 担 (3) 房 屋 所 有 权 租 赁 情 况 1 公 司 子 公 司 广 州 耐 时 的 经 营 场 所 系 向 公 司 租 赁 取 得 1-1-127

2 公 司 子 公 司 珠 海 冠 力 的 经 营 场 所 系 向 珠 海 鹏 辉 租 赁 取 得 2 主 要 设 备 情 况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单 台 账 面 净 值 在 10 万 元 以 上 的 主 要 生 产 设 备 如 下 : 序 设 备 名 称 号 1 涂 布 机 检 测 化 成 设 2 备 3 卷 绕 机 4 焊 接 机 5 对 辊 机 6 分 条 机 7 搅 拌 机 8 制 片 机 9 模 切 机 10 干 燥 设 备 地 点 鹏 辉 能 源 珠 海 鹏 辉 鹏 辉 能 源 珠 海 鹏 辉 鹏 辉 能 源 珠 海 鹏 辉 鹏 辉 能 源 珠 海 鹏 辉 鹏 辉 能 源 珠 海 鹏 辉 鹏 辉 能 源 珠 海 鹏 辉 鹏 辉 能 源 珠 海 鹏 辉 鹏 辉 能 源 珠 海 鹏 辉 鹏 辉 能 源 珠 海 鹏 辉 鹏 辉 能 源 珠 海 鹏 辉 珠 海 冠 力 原 值 净 值 ( 万 元 ) ( 万 元 ) 数 量 成 新 率 1,576.53 1,129.11 28 71.62% 739.33 704.59 60 95.30% 729.09 571.33 20 78.36% 382.91 315.80 19 82.47% 422.06 262.39 9 62.17% 345.64 248.77 7 71.97% 294.19 234.36 13 79.66% 315.81 230.62 16 73.02% 169.06 154.99 7 91.67% 176.58 146.76 6 83.11% 11 叠 片 机 珠 海 鹏 辉 168.72 140.05 9 83.01% 12 轧 膜 机 鹏 辉 能 源 217.09 137.40 6 63.29% ( 二 ) 最 近 一 期 末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发 行 人 拥 有 的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如 下 : 类 别 原 值 ( 万 元 ) 累 计 摊 销 ( 万 元 ) 净 值 ( 万 元 ) 土 地 使 用 权 4,074.86 218.89 3,855.97 软 件 68.84 43.37 25.47 合 计 4,143.70 262.26 3,881.44 1-1-128

1 土 地 使 用 权 序 号 证 书 号 码 坐 落 宗 地 面 积 权 利 期 限 用 途 粤 房 地 权 证 广 州 市 字 第 番 禺 区 C3035955 17,880.8 2045 年 1 月 工 矿 仓 1 沙 湾 镇 号 粤 房 地 权 平 方 米 12 日 储 用 地 西 村 无 证 字 第 路 塘 C3035954 号 珠 海 市 粤 房 地 证 字 斗 门 区 137,208.34 2052 年 8 月 工 业 2 第 C6563120 井 岸 镇 平 方 米 8 日 用 地 号 新 青 五 路 2 号 中 原 大 驻 市 国 用 道 与 淮 108,276.04 工 业 3 (2013) 第 河 大 道 2063 年 4 月 平 方 米 用 地 8840 号 交 叉 口 西 北 侧 淮 河 大 驻 市 国 用 道 与 汝 54,399.12 2063 年 10 工 业 4 (2013) 第 宁 路 交 平 方 米 月 用 地 8881 号 叉 口 东 北 侧 2 注 册 商 标 权 取 得 方 式 转 让 出 让 出 让 出 让 使 用 权 人 鹏 辉 能 源 珠 海 鹏 辉 河 南 鹏 辉 河 南 鹏 辉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拥 有 国 家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总 局 商 标 局 核 准 注 册 登 记 的 商 标 共 有 10 项,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注 册 商 标 注 册 人 注 册 证 编 号 有 效 期 限 范 围 鹏 辉 能 源 1738259 2012 年 3 月 28 日 至 2022 年 3 月 27 日 车 辆 用 蓄 电 池, 车 辆 电 力 蓄 电 池, 电 池 箱, 电 池 充 电 器, 电 池, 电 池 充 电 器, 原 电 池, 袖 珍 灯 用 电 池, 蓄 电 池, 移 动 电 话 或 手 提 电 话 电 池 鹏 辉 能 源 1909962 ( 注 ) 2012 年 12 月 14 日 至 2022 年 12 月 13 日 车 辆 电 力 蓄 电 池 ; 车 辆 用 蓄 电 池 ; 电 池 ; 电 池 充 电 器 ; 电 池 箱 ; 太 阳 能 电 池 ; 袖 珍 灯 用 电 池 ; 蓄 电 池 ; 移 动 电 话 或 手 提 电 话 电 池 ; 原 电 池 1-1-129

鹏 辉 能 源 3125833 2013 年 6 月 14 日 至 2023 年 6 月 13 日 车 辆 用 蓄 电 池 ; 车 辆 电 力 蓄 电 池 ; 电 池 箱 ; 电 池 充 电 器 ; 电 池 ; 原 电 池 ; 袖 珍 灯 用 电 池 ; 蓄 电 池 ; 电 池 ( 移 动 电 话 或 手 提 电 话 用 ); 照 明 电 池 鹏 辉 能 源 3943420 2006 年 4 月 14 日 至 2016 年 4 月 13 日 电 池 ; 电 池 充 电 器 ; 照 相 机 ( 摄 影 ); 收 音 机 ; 录 音 机 ; 摄 像 机 ; 影 碟 机 ; 计 算 机 ; 电 源 材 料 ( 电 线 电 缆 ); 电 话 机 鹏 辉 能 源 4976352 鹏 辉 能 源 4976353 鹏 辉 能 源 6108694 广 州 耐 时 7719991 广 州 耐 时 8653050 鹏 辉 能 源 12086109 2009 年 2 月 21 日 至 2019 年 2 月 20 日 2009 年 2 月 21 日 至 2019 年 2 月 20 日 2010 年 6 月 28 日 至 2020 年 6 月 27 日 2011 年 3 月 14 日 至 2021 年 3 月 13 日 2011 年 9 月 28 日 至 2021 年 9 月 27 日 2014 年 7 月 14 日 至 2024 年 7 月 13 日 电 池 ; 电 池 充 电 器 ; 原 电 池 ; 电 池 箱 ; 电 池 用 测 酸 计 ; 点 原 材 料 ( 电 线 电 缆 ); 手 提 电 话 ; 计 算 机 外 围 设 备 ; 录 音 器 具 电 源 材 料 ( 电 线 电 缆 ) 电 池 充 电 器 ; 车 辆 用 蓄 电 池 ; 原 电 池 ; 电 池 ; 手 电 筒 ; 电 力 蓄 电 池 ; 蓄 电 池 ; 太 阳 能 电 池 ; 电 池 极 板 ; 照 明 电 池 照 明 器 械 及 装 置 ; 暖 器 ; 车 灯 ; 电 炊 具 ; 冷 冻 设 备 和 机 器 ; 空 气 调 节 设 备 ; 舞 台 烟 雾 机 ; 龙 头 ; 浴 室 装 置 ; 消 毒 设 备 灯 ; 电 筒 ; 照 明 灯 ( 曳 光 管 ); 漫 射 灯 ; 照 明 器 械 及 装 置 ; 灯 笼 ; 节 日 装 饰 彩 色 小 灯 ; 舞 台 灯 具 ; 车 灯 ; 车 辆 照 明 设 备 电 池 充 电 器 ; 电 池 ; 运 载 工 具 用 蓄 电 池 ; 蓄 电 瓶 ; 电 瓶 ; 电 池 箱 ; 原 电 池 ; 光 伏 电 池 ; 太 阳 能 电 池 ; 阴 极 注 : 发 行 人 与 广 州 里 亚 签 订 了 商 标 使 用 许 可 合 同, 以 普 通 许 可 使 用 的 形 式, 授 权 广 州 里 亚 在 供 应 给 发 行 人 及 发 行 人 的 关 联 公 司 发 行 人 书 面 指 定 的 客 户 的 锂 亚 电 池 上 无 偿 使 用 该 商 标, 许 可 使 用 的 期 限 为 2013 年 12 月 11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10 日 上 述 商 标 许 可 合 同 已 经 在 商 标 局 备 案 1-1-130

3 专 利 技 术 截 至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共 获 得 17 项 发 明 专 利 27 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4 项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名 称 专 利 号 专 利 权 人 类 别 有 效 期 1 软 壳 锂 离 子 电 池 及 制 造 方 法 ZL02134371.3 鹏 辉 能 源 发 明 专 利 2002/07/17-2022/07/16 2 镍 氢 电 池 的 负 极 及 其 制 造 方 法 ZL02134370.5 鹏 辉 能 源 发 明 专 利 2002/07/17-2022/07/16 3 锂 聚 合 物 电 池 及 其 制 造 方 法 ZL03135986.8 珠 海 鹏 辉 发 明 专 利 2003/09/29-2023/09/28 4 钢 带 镍 电 极 及 其 所 组 装 的 电 池 ZL200510033 053.4 鹏 辉 能 源 发 明 专 利 2005/01/27-2025/01/26 5 锂 离 子 电 池 正 极 材 料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ZL200510101 262.8 鹏 辉 能 源 发 明 专 利 2005/11/17-2025/11/16 6 高 密 度 超 微 复 合 型 磷 酸 铁 锂 正 极 材 料 的 制 备 方 法 ZL200610037 041.3 鹏 辉 能 源 发 明 专 利 2006/08/11-2026/08/10 7 电 池 正 极 集 流 体 及 其 制 作 工 艺 ZL200610122 367.6 鹏 辉 能 源 发 明 专 利 2006/09/25-2026/09/24 8 非 水 溶 剂 电 解 液 添 加 剂 及 其 电 池 ZL200710030 791.2 鹏 辉 能 源 发 明 专 利 2007/10/12-2027/10/11 9 一 种 高 密 度 类 球 形 磷 酸 铁 锂 的 固 相 制 备 方 法 ZL200710028 996.7 鹏 辉 能 源 发 明 专 利 2007/06/27-2027/06/26 10 一 种 锂 铁 电 池 及 其 制 作 工 艺 ZL200710030 727.4 鹏 辉 能 源 发 明 专 利 2007/09/30-2027/09/29 11 含 碘 有 机 溶 剂 电 解 液 的 锂 电 池 ZL200810026 224.4 鹏 辉 能 源 发 明 专 利 2008/01/30-2028/01/29 12 一 种 锰 酸 锂 为 正 极 材 料 的 锂 离 子 电 池 用 电 解 液 ZL200910037 477.6 珠 海 鹏 辉 发 明 专 利 2009/02/27-2029/02/26 13 磷 酸 亚 铁 锂 复 合 材 料 的 制 备 方 法 ZL200910041 704.2 珠 海 鹏 辉 发 明 专 利 2009/08/07-2029/08/06 14 提 高 锂 二 硫 化 铁 电 池 放 电 容 量 方 法 及 电 池 极 片 ZL201010218 783.2 鹏 辉 能 源 发 明 专 利 2010/07/01-2030/06/30 15 锂 锰 扣 式 二 次 电 池 负 极 及 电 池 ZL201010252 327.X 鹏 辉 能 源 发 明 专 利 2010/08/06-2030/08/05 16 一 种 修 复 磷 酸 铁 锂 动 力 电 池 材 料 的 方 法 ZL201210259 158.1 鹏 辉 能 源 发 明 专 利 2012/07/25-2032/07/24 1-1-131

17 一 种 空 心 二 氧 化 硅 微 球 的 制 备 方 法 ZL201310247 575.9 鹏 辉 能 源 发 明 专 利 2013/6/20-2033/6/19 18 扣 式 锂 离 子 电 池 ZL200520061 113.9 珠 海 鹏 辉 实 用 新 型 2005/07/01-2015/06/30 19 翻 盖 立 式 充 电 器 ZL200620057 863.3 鹏 辉 能 源 实 用 新 型 2006/04/14-2016/04/13 20 9V 锂 离 子 电 池 ZL200720053 349.7 鹏 辉 能 源 实 用 新 型 2007/06/22-2017/06/21 21 一 种 9V 锂 离 子 电 池 ZL200720053 348.2 鹏 辉 能 源 实 用 新 型 2007/06/22-2017/06/21 22 一 种 新 型 锂 铁 电 池 ZL200720057 961.1 鹏 辉 能 源 实 用 新 型 2007/09/30-2017/09/29 23 带 有 短 路 保 护 装 置 的 锂 锰 电 池 ZL201120115 719.1 鹏 辉 能 源 实 用 新 型 2011/04/20-2021/04/19 24 软 包 装 锂 离 子 电 池 化 成 夹 具 ZL201120166 661.3 珠 海 鹏 辉 实 用 新 型 2011/05/24-2021/5/23 25 耐 过 充 锂 离 子 电 池 ZL201120167 560.8 珠 海 鹏 辉 实 用 新 型 2011/05/24-2021/05/23 26 钢 壳 锂 离 子 电 池 排 气 式 减 压 装 置 ZL201120179 667.4 珠 海 鹏 辉 实 用 新 型 2011/05/31-2021/05/30 27 一 种 加 NMP 溶 液 的 装 置 ZL201120180 658.7 珠 海 鹏 辉 实 用 新 型 2011/05/31-2021/05/30 28 软 包 装 电 池 PTC 热 敏 电 阻 焊 接 定 位 装 置 ZL201120179 794.4 珠 海 鹏 辉 实 用 新 型 2011/05/31-2021/05/30 29 快 速 测 试 二 次 电 池 自 耗 电 率 的 系 统 ZL201120204 090.8 珠 海 鹏 辉 实 用 新 型 2011/06/16-2021/06/15 30 一 种 折 叠 结 构 灯 具 ZL201220108 044.2 广 州 耐 时 实 用 新 型 2012/03/20-2022/03/19 31 一 种 亮 度 可 控 灯 具 ZL201220108 110.6 广 州 耐 时 实 用 新 型 2012/3/20-2022/3/19 32 电 池 组 串 并 联 转 换 器 ZL201220317 813.X 珠 海 鹏 辉 实 用 新 型 2012/06/30-2022/06/29 33 一 种 多 电 压 输 出 的 供 电 装 置 ZL201320224 043.9 广 州 耐 时 实 用 新 型 2013/4/27-2023/4/26 34 一 种 手 电 筒 ZL201320224 054.7 广 州 耐 时 实 用 新 型 2013/4/27-2023/4/26 35 一 种 用 于 电 子 烟 的 锂 电 池 结 构 ZL201320358 371.8 鹏 辉 能 源 实 用 新 型 2013/6/21-2023/6/20 36 一 种 用 于 移 动 电 源 的 电 量 指 示 装 置 ZL201320428 722.8 广 州 耐 时 实 用 新 型 2013/7/17-2023/7/16 37 一 种 露 营 灯 ZL201320428 743.X 广 州 耐 时 实 用 新 型 2013/7/17-2023/7/16 1-1-132

38 一 种 保 护 套 ZL201420059 831.1 广 州 耐 时 实 用 新 型 2014/01/28-2024/01/27 39 带 充 电 输 出 USB 接 口 和 充 电 输 入 USB 接 口 的 移 动 电 源 ZL201420278 060.5 鹏 辉 能 源 实 用 新 型 2014/05/28-2024/05/27 40 一 种 圆 柱 形 锂 电 池 的 盖 帽 结 构 ZL201420431 567.X 鹏 辉 能 源 实 用 新 型 2014/08/01-2024/07/31 41 一 种 锂 离 子 电 池 组 ZL201420591 455.0 珠 海 鹏 辉 实 用 新 型 2014/10/13-2024/10/12 42 可 监 测 电 芯 保 液 量 和 重 量 的 封 口 机 ZL201420591 416.0 珠 海 鹏 辉 实 用 新 型 2014/10/13-2024/10/12 43 高 压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单 体 电 芯 ZL201420591 493.6 珠 海 鹏 辉 实 用 新 型 2014/10/13-2024/10/12 44 锂 离 子 电 池 热 封 夹 具 ZL201420591 471.X 珠 海 鹏 辉 实 用 新 型 2014/10/13-2024/10/12 45 折 叠 式 台 灯 ZL201030265 349.0 广 州 耐 时 外 观 设 计 2010/08/09-2020/08/08 46 台 灯 ( 时 尚 LED) ZL201130114 839.5 广 州 耐 时 外 观 设 计 2011/05/11-2021/05/10 47 手 电 筒 ( 多 功 能 ) ZL201130042 813.4 广 州 耐 时 外 观 设 计 2011/03/14-2021/03/13 48 折 叠 台 灯 (Q2) ZL201230466 022.9 广 州 耐 时 外 观 设 计 2012/09/27-2022/09/26 注 : 发 行 人 与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番 禺 支 行 ( 质 权 人 ) 签 订 了 编 号 为 GZY476780120140060 号 最 高 额 质 押 合 同, 为 发 行 人 与 质 权 人 自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止 签 署 的 借 款 融 资 贸 易 保 函 资 金 业 务 及 其 他 授 信 业 务 合 同 提 供 担 保, 所 担 保 债 权 的 最 高 本 金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5,000 万 元 上 述 质 押 事 项 已 取 得 2014990001043 号 专 利 权 质 押 通 知 书, 质 押 的 专 利 技 术 清 单 如 下 : 序 号 名 称 专 利 号 专 利 权 人 类 别 1 软 壳 锂 离 子 电 池 及 制 造 方 法 ZL02134371.3 鹏 辉 能 源 发 明 专 利 2 锂 离 子 电 池 正 极 材 料 及 其 制 备 ZL20051010126 方 法 2.8 鹏 辉 能 源 发 明 专 利 3 高 密 度 超 微 复 合 型 磷 酸 铁 锂 正 ZL20061003704 极 材 料 的 制 备 方 法 1.3 鹏 辉 能 源 发 明 专 利 4 电 池 正 极 集 流 体 及 其 制 作 工 艺 ZL20061012236 7.6 鹏 辉 能 源 发 明 专 利 5 一 种 高 密 度 类 球 形 磷 酸 铁 锂 的 ZL20071002899 固 相 制 备 方 法 6.7 鹏 辉 能 源 发 明 专 利 6 一 种 锂 铁 电 池 及 其 制 作 工 艺 ZL20071003072 7.4 鹏 辉 能 源 发 明 专 利 7 含 碘 有 机 溶 剂 电 解 液 的 锂 电 池 ZL20081002622 4.4 鹏 辉 能 源 发 明 专 利 1-1-133

提 高 锂 二 硫 化 铁 电 池 放 电 容 量 8 方 法 及 电 池 极 片 ZL20101021878 3.2 鹏 辉 能 源 发 明 专 利 9 锂 锰 扣 式 二 次 电 池 负 极 及 电 池 ZL20101025232 7.X 鹏 辉 能 源 发 明 专 利 八 特 许 经 营 权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公 司 未 拥 有 特 许 经 营 权 九 发 行 人 技 术 和 研 发 情 况 公 司 在 发 展 过 程 中 始 终 把 技 术 创 新 作 为 提 高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关 键, 如 今 已 在 一 次 二 次 电 池 领 域 技 术 研 发 方 面 取 得 了 显 著 的 成 绩 公 司 先 后 荣 获 国 家 火 炬 计 划 重 点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中 国 民 营 科 技 企 业 创 新 奖 广 东 省 知 识 产 权 优 势 企 业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等 多 项 荣 誉 称 号 全 国 博 士 后 管 委 会 批 准 公 司 成 立 的 博 士 后 科 研 工 作 站 ( 博 管 办 2002 7 号 ), 使 得 公 司 技 术 人 才 队 伍 一 直 保 持 行 业 的 领 先 地 位 2004 年, 广 州 市 科 技 局 广 州 市 财 政 局 下 拨 科 技 经 费 组 建 广 州 市 鹏 辉 二 次 电 池 工 程 技 术 研 究 开 发 中 心, 该 中 心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致 力 于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的 研 发 与 应 用, 不 断 提 高 研 发 的 效 率 和 技 术 成 果 的 含 金 量, 加 快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速 度, 提 升 科 技 成 果 转 化 能 力, 为 公 司 的 长 远 发 展 打 下 了 结 实 的 基 础 2010 年, 公 司 技 术 研 发 中 心 经 广 东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广 东 省 财 政 厅 广 东 省 国 家 税 务 局 广 东 省 地 方 税 务 局 和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海 关 总 署 广 东 分 署 评 定 为 广 东 省 省 级 企 业 技 术 中 心 2011 年 8 月, 公 司 通 过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复 审 2013 年 6 月 公 司 被 广 东 省 经 济 和 信 息 化 委 员 会 授 予 广 东 省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骨 干 企 业 2013 年 12 月 公 司 被 评 为 广 东 省 重 点 创 新 帮 扶 500 家 高 成 长 性 中 小 企 业 ( 限 民 营 企 业 ) 截 至 目 前, 公 司 已 获 得 17 项 发 明 专 利, 获 得 27 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获 得 4 项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公 司 专 利 锂 聚 合 物 电 池 及 其 制 造 方 法 在 2006 年 第 十 六 届 全 国 发 明 展 览 会 上 荣 获 金 奖 ; 锂 电 池 及 其 结 构 在 2007 年 第 十 七 届 全 国 发 明 展 览 会 上 荣 获 银 奖 ; 锂 离 子 电 池 正 极 材 料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在 2008 年 第 六 届 国 际 发 明 展 览 会 上 荣 获 铜 奖 ; 高 密 度 超 微 复 合 型 磷 酸 铁 锂 正 极 材 料 及 制 备 方 法 在 2009 年 第 1-1-134

十 八 届 全 国 发 明 展 览 会 上 获 得 铜 奖 ; 非 水 溶 剂 电 解 液 及 电 池 在 2010 年 第 十 九 届 全 国 发 明 展 览 会 上 获 得 金 奖 ; 一 种 锂 铁 电 池 及 其 制 作 工 艺 项 目 在 2011 年 第 二 十 届 全 国 发 明 展 览 会 上 获 得 铜 奖 非 专 利 技 术 方 面, 公 司 高 能 量 高 功 率 锂 铁 电 池 研 制 曾 荣 获 广 州 市 科 技 进 步 三 等 奖 软 包 装 锂 离 子 电 池 产 业 化 荣 获 广 州 市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PH-AA1850mAh 金 属 氢 化 物 镍 电 池 新 产 品 研 制 高 能 量 高 功 率 锂 铁 电 池 研 制 软 包 装 锂 离 子 新 产 品 研 制 新 型 无 氟 全 芳 燃 料 电 池 质 子 交 换 膜 的 研 制 废 旧 手 机 电 池 回 收 处 理 技 术 研 究 废 旧 电 池 综 合 回 收 处 理 技 术 及 回 收 物 再 利 用 高 性 能 储 氢 合 金 材 料 制 备 工 艺 等 科 研 成 果 分 别 获 得 广 东 省 科 技 厅 广 东 省 科 学 技 术 委 员 会 广 州 市 科 技 局 等 科 技 成 果 鉴 定, 均 达 到 国 际 先 进 或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此 外, 公 司 积 极 参 与 行 业 标 准 的 起 草 与 制 订 2009 年 4 月 由 中 国 电 子 商 会 电 源 专 业 委 员 会 授 予 公 司 为 全 国 电 源 行 业 ( 动 力 锂 电 池 系 统 ) 标 准 起 草 工 作 组 核 心 成 员 单 位 ( 证 书 编 号 : 电 源 行 标 字 081228) ( 一 ) 主 要 核 心 技 术 情 况 技 术 名 称 应 用 领 域 技 术 水 平 技 术 来 源 技 术 先 进 性 锂 铁 一 次 电 池 新 产 品 工 艺 技 术 锂 动 力 电 池 工 艺 技 术 锂 铁 电 池 国 内 领 先 自 主 研 发 锂 离 子 电 池 国 内 先 进 自 主 研 发 该 技 术 于 2004 年 通 过 广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局 科 技 成 果 鉴 定 ( 穗 科 鉴 字 [2004] 第 043 号 ) 该 技 术 在 锂 铁 电 池 生 产 工 艺 二 硫 化 铁 粉 末 处 理 方 法 正 极 中 的 材 料 配 方 优 化 等 方 面 具 有 显 著 优 势, 填 补 了 国 内 空 白 目 前 公 司 已 经 取 得 了 与 该 项 技 术 相 关 的 专 利 有 一 种 锂 铁 电 池 及 其 制 作 工 艺 提 高 锂 二 硫 化 铁 电 池 放 电 容 量 方 法 及 电 池 极 片 含 碘 有 机 溶 剂 电 解 液 的 锂 电 池 3 项 发 明 专 利, 一 种 新 型 锂 铁 电 池 1 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形 成 AA AAA 两 个 系 列 的 锂 铁 电 池 新 产 品 该 技 术 改 进 了 电 池 高 倍 率 充 放 电 安 全 性 一 致 性 等 关 键 性 能, 开 发 了 性 能 先 进 的 电 解 液 目 前 公 司 已 经 取 得 了 与 该 项 技 术 相 关 的 专 利 有 一 种 锰 酸 锂 为 正 极 材 料 的 锂 离 子 电 池 用 电 解 液 非 水 溶 剂 电 解 液 添 加 剂 及 其 电 池 2 项 发 明 专 利, 该 技 术 的 应 用 促 使 公 司 开 发 了 一 系 列 的 锂 电 池 新 产 品, 如 18500 18650 26650 32650 等 等 1-1-135

锂 锰 扣 式 可 充 电 池 工 艺 技 术 低 成 本 高 安 全 性 磷 酸 铁 锂 正 极 材 料 工 艺 技 术 软 包 装 锂 离 子 电 池 产 品 工 艺 技 术 高 容 镍 氢 电 池 产 品 工 艺 技 术 锂 锰 电 池 国 内 领 先 自 主 研 发 锂 离 子 电 池 国 内 先 进 自 主 研 发 锂 离 子 电 池 国 内 领 先 自 主 研 发 镍 氢 电 池 国 内 领 先 自 主 研 发 该 技 术 采 用 新 型 锂 锰 氧 化 物 作 为 正 极 材 料, 所 制 作 的 锂 锰 扣 式 可 充 电 池 性 能 大 大 超 过 了 国 内 等 同 类 产 品, 目 前 公 司 已 经 取 得 了 与 该 项 技 术 相 关 的 发 明 专 利 为 锂 锰 扣 式 二 次 电 池 负 极 及 电 池 该 技 术 研 发 磷 酸 铁 锂 作 为 正 极 材 料, 可 用 于 制 作 大 型 动 力 电 池 目 前 公 司 已 生 产 出 一 致 性 好 密 度 高 导 电 性 好 的 磷 酸 铁 锂 产 品 目 前 公 司 已 经 取 得 了 与 该 项 技 术 相 关 的 专 利 有 锂 离 子 电 池 正 极 材 料 及 其 制 备 方 法 高 密 度 超 微 复 合 型 磷 酸 铁 锂 正 极 材 料 的 制 备 方 法 一 种 高 密 度 类 球 形 磷 酸 铁 锂 的 固 相 制 备 方 法 和 磷 酸 亚 铁 锂 复 合 材 料 的 制 备 方 法 4 项 发 明 专 利 该 技 术 于 通 过 广 州 市 科 技 成 果 鉴 定 ( 穗 科 鉴 字 [2002] 第 118 号 ), 鉴 定 结 论 为 达 到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适 合 于 规 模 化 生 产 目 前 公 司 已 经 取 得 了 与 该 项 技 术 相 关 的 专 利 有 软 壳 锂 离 子 电 池 及 制 造 方 法 锂 聚 合 物 电 池 及 其 制 造 方 法 2 项 发 明 专 利 软 包 装 锂 离 子 电 池 化 成 夹 具 1 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该 技 术 通 过 广 州 市 科 技 局 科 技 成 果 鉴 定 ( 穗 科 鉴 字 [2001] 第 123 号 ) 该 技 术 在 正 负 极 活 性 添 加 剂 方 面 具 有 明 显 优 势, 适 合 规 模 化 生 产 该 技 术 获 得 镍 氢 电 池 的 负 极 及 其 制 造 方 法 1 项 发 明 专 利 注 : 上 述 电 池 产 品 历 年 销 售 收 入 占 发 行 人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详 见 本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之 九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之 ( 一 ) 营 业 收 入 结 构 变 动 分 析 之 1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产 品 类 别 分 析 ( 二 ) 公 司 研 发 人 员 和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情 况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研 发 人 员 总 计 254 人, 占 公 司 员 工 人 数 的 7.95%, 研 发 与 技 术 团 队 力 量 强 大, 具 备 较 强 的 研 发 技 术 实 力, 目 前 已 形 成 了 可 持 续 发 展 的 人 才 队 伍 本 公 司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共 6 位, 占 公 司 员 工 人 数 的 0.19% 其 专 业 资 质 及 重 要 科 研 成 果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姓 名 入 职 时 间 专 业 资 质 重 要 科 研 成 果 1-1-136

1 夏 信 德 2001 总 工 程 师 高 级 工 程 2 薛 建 军 2002 师 工 学 博 士 3 许 汉 良 2005 助 理 工 程 师 4 范 自 松 2010 工 业 分 析 专 业 5 蔡 建 宜 2002 工 程 师 6 熊 思 远 2002 工 程 师 曾 负 责 或 参 与 一 种 高 密 度 球 形 磷 酸 铁 锂 的 固 相 制 备 方 法 一 种 锂 铁 电 池 及 其 制 作 工 艺 非 水 溶 剂 电 解 液 及 其 电 池 等 共 计 10 项 发 明 专 利 9 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及 1 项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的 开 发, 2011 年 作 为 总 负 责 人 承 担 广 东 省 战 略 性 新 型 产 业 新 能 源 汽 车 专 项 车 用 锂 离 子 动 力 电 池 及 其 管 理 系 统 的 研 发 及 产 业 化 项 目 被 评 选 为 番 禺 区 科 技 型 企 业 协 会 副 会 长 曾 获 番 禺 区 政 府 享 受 特 殊 津 贴 的 专 家 称 号 专 利 10 项, 专 利 成 果 全 部 得 到 转 化, 其 中 锂 聚 合 物 电 池 及 其 制 造 方 法 荣 获 第 16 届 全 国 发 明 展 览 会 金 奖 ; 公 开 发 表 论 文 二 十 余 篇, 涉 及 软 包 装 锂 离 子 电 池 锂 铁 电 池 磷 酸 铁 锂 材 料 动 力 及 储 能 电 池 等 研 究 方 向 ; 主 持 的 软 包 装 锂 离 子 电 池 产 业 化 开 发 高 能 量 高 功 率 锂 铁 电 池 研 制 项 目 分 别 获 2005 年 2006 年 广 州 市 科 技 进 步 二 等 奖 三 等 奖 ; 荣 获 2005 年 度 广 东 省 优 秀 博 士 后 称 号 曾 获 番 禺 区 享 受 政 府 特 殊 津 贴 人 员 番 禺 区 拔 尖 人 才 广 州 市 121 人 才 梯 队 工 程 后 备 人 才 称 号 负 责 聚 合 物 锂 离 子 电 池 用 极 耳 的 研 究 开 发, 曾 参 与 耐 过 充 锂 离 子 电 池 等 3 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的 开 发 及 26650 磷 酸 铁 锂 动 力 电 池 设 计 开 发 2011 年 参 与 10AH 聚 合 物 磷 酸 铁 锂 储 能 电 池 研 究 开 发 2001 年 至 今, 一 直 从 事 镍 氢 可 充 电 电 池 的 技 术 开 发 工 作,2010 年 成 功 开 发 镍 氢 低 自 放 电 AA2300LSD mah AAA900LSD mah 电 池 ;2011 年 成 功 开 发 镍 氢 超 高 容 量 AA2700mAh 电 池, 达 到 国 内 领 先 水 平 负 责 电 池 充 电 器 及 照 明 电 子 产 品 太 阳 能 储 能 供 电 系 统 的 开 发, 在 项 目 研 发 中 承 担 电 子 线 路 硬 件 开 发 负 责 动 力 电 池 保 护 电 路 的 开 发, 电 池 组 管 理 系 统 的 开 发 参 与 电 池 充 电 器 小 功 率 开 关 电 源 备 用 电 源 照 明 电 子 产 品 太 阳 能 储 能 供 电 系 统 的 开 发 在 项 目 研 发 中 承 担 电 子 线 路 硬 软 件 设 计 最 近 两 年 上 述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 三 ) 研 发 投 入 情 况 公 司 一 直 将 研 发 能 力 的 提 升 作 为 自 身 发 展 的 重 要 战 略, 多 年 来 一 直 注 重 研 发 1-1-137

投 入, 通 过 改 善 技 术 设 备 和 科 研 条 件, 引 进 高 级 技 术 人 才, 使 得 公 司 技 术 实 力 一 直 保 持 行 业 的 领 先 地 位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研 发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的 4% 左 右, 用 于 支 持 技 术 研 发 和 核 心 技 术 的 引 进, 在 行 业 内 处 于 领 先 水 平 公 司 报 告 期 研 发 费 用 投 入 情 况 如 下 : 年 度 研 发 投 入 ( 万 元 ) 营 业 收 入 ( 万 元 ) 研 发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例 2014 年 2,935.78 70,053.53 4.19% 2013 年 2,632.28 66,840.59 3.94% 2012 年 2,323.11 54,433.65 4.27% ( 四 ) 产 学 研 合 作 情 况 公 司 建 立 产 学 研 机 制 以 提 升 公 司 产 品 开 发 能 力, 为 促 进 技 术 研 发 学 术 交 流 搭 建 了 广 阔 平 台 公 司 与 中 山 大 学 华 南 理 工 大 学 华 南 农 业 大 学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吉 林 大 学 广 州 有 色 金 属 研 究 院 广 东 省 工 业 技 术 研 究 院 稀 有 金 属 研 究 所 等 科 研 院 校 建 立 了 长 期 合 作 关 系, 联 合 科 研 院 校 开 展 科 技 攻 关, 提 高 研 究 技 术 的 水 平 和 新 产 品 的 技 术 含 量, 为 公 司 占 据 行 业 制 高 点 打 下 坚 实 的 基 础 公 司 近 年 来 开 展 产 学 研 合 作 情 况 如 下 : 序 号 项 目 合 作 单 位 协 议 主 要 内 容 合 作 内 容 研 究 成 果 分 配 方 案 保 密 措 施 1 磷 酸 铁 锂 动 力 电 池 及 其 管 理 系 统 关 键 技 术 开 发 华 南 理 工 大 学 项 目 执 行 过 程 中, 形 成 的 知 识 产 权 归 属 : 各 方 独 立 完 成 的 科 技 成 果 及 其 形 成 的 知 动 力 锂 离 子 电 识 产 权 归 各 方 所 有 合 作 各 方 形 成 的 不 可 池 的 制 备 及 动 分 割 的 知 识 产 权 归 各 方 共 同 所 有, 任 何 一 力 电 池 组 研 究 方 可 在 自 身 范 围 内 使 用 合 作 各 方 形 成 可 及 动 力 电 池 组 分 割 的 知 识 产 权 中 由 主 体 方 主 导 研 制 的 管 理 系 统 应 用 归 主 体 方, 由 参 与 方 主 要 研 制 的 归 参 与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方 合 作 产 生 的 研 究 成 果 及 形 成 的 知 识 产 权 均 应 优 先 在 合 作 双 方 进 行 产 业 化 在 本 协 议 期 限 及 随 后 5 年 内, 合 作 各 方 应 对 与 本 项 目 相 关 的 技 术 资 料 数 据 等 所 有 信 息 严 格 保 密, 不 得 在 未 经 授 权 的 情 况 下 以 任 何 方 式 使 用 或 向 任 何 第 三 方 披 露 2 高 能 大 功 率 车 载 动 力 锂 离 子 电 池 开 发 及 电 池 组 模 块 化 研 发 及 产 业 化 华 南 理 工 大 学 华 南 农 业 大 学 磷 酸 铁 锂 材 料 改 型 研 究 ; 磷 酸 鹏 辉 能 源 拥 有 研 究 成 果 和 知 识 产 权 的 铁 锂 动 力 电 池 82%, 华 南 理 工 大 学 拥 有 研 究 成 果 和 知 识 无 评 估 筛 选 制 度 产 权 的 10%, 华 南 农 业 大 学 拥 有 研 究 成 果 研 究 等 关 键 技 和 知 识 产 权 的 8% 术 研 究 1-1-138

3 风 能 太 阳 能 储 能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研 发 及 产 业 化 广 东 省 工 业 技 术 研 究 院 稀 有 金 属 研 究 所 中 山 大 学 纳 米 磷 酸 铁 锂 材 料 的 制 备 技 术 研 究 ; 储 能 锂 离 子 电 池 及 电 池 组 的 制 备 技 术 研 究 ; 储 能 用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研 制 及 产 业 化 实 施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所 产 生 的 知 识 产 权 : 各 方 独 立 完 成 的 所 有 权 归 各 自 所 有, 对 方 有 使 用 权 ; 三 方 共 同 完 成 的, 按 照 三 方 的 贡 献 大 小 进 行 分 配 ; 所 有 的 成 果 优 先 在 甲 方 进 行 产 业 化 阶 段 性 成 果 研 究, 各 方 可 独 立 组 织 成 果 鉴 定 ; 阶 段 性 成 果 归 三 方 共 享 项 目 成 果 申 报 各 级 奖 项, 应 根 据 甲 乙 丙 三 方 贡 献 大 小 排 名 具 体 事 宜 另 行 商 定 甲 乙 丙 三 方 享 有 对 项 目 建 设 全 程 管 理 的 权 力 甲 乙 丙 三 方 对 于 项 目 相 关 的 技 术 情 报 和 实 验 数 据 具 有 保 密 义 务, 任 何 一 方 不 得 向 第 三 方 泄 密, 有 效 期 为 五 年 项 目 实 施 过 程 中 所 产 生 的 知 识 产 权 : 各 方 独 立 完 成 的 所 有 权 归 各 自 所 有, 对 方 有 使 4 风 能 太 阳 能 储 能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研 制 及 产 业 化 广 东 省 工 业 技 术 研 究 院 稀 有 金 属 研 究 所 储 能 用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研 制 项 目 产 业 化 的 实 施 产 品 开 发 及 市 场 推 广 用 权 ; 双 方 共 同 完 成 的, 按 照 双 方 的 贡 献 大 小 进 行 分 配 ; 所 有 的 成 果 优 先 在 甲 方 进 行 产 业 化 阶 段 性 成 果 研 究, 各 方 可 独 立 组 织 成 果 鉴 定 ; 阶 段 性 成 果 归 双 方 共 享 项 目 成 果 申 报 各 级 奖 项, 应 根 据 甲 乙 双 甲 乙 双 方 对 于 与 项 目 相 关 的 技 术 情 报 和 实 验 数 据 具 有 保 密 义 务 有 效 期 为 五 年 方 贡 献 大 小 排 名 具 体 事 宜 另 行 商 定 甲 乙 双 方 享 有 对 项 目 建 设 全 程 管 理 的 权 力 高 性 能 Si 基 锂 5 高 性 能 Si 基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研 究 与 开 发 中 山 大 学 化 学 与 化 学 工 程 学 院 离 子 电 池 的 研 究 与 开 发 工 艺 实 施 优 化 实 验 设 备 的 研 究 开 发 试 制 与 安 装 本 项 目 立 项 之 前 已 有 的 相 关 知 识 产 权 归 各 方 各 自 所 有 进 行 本 项 目 开 发 所 得 到 的 技 术 产 权, 归 双 方 共 同 所 有, 未 经 对 方 允 许 任 何 一 方 不 准 私 自 转 让 参 加 本 项 目 的 甲 方 乙 方 负 责 人 工 作 人 员 实 验 人 员 不 得 泄 漏 本 项 目 的 技 术 秘 密 调 试 钛 酸 锂 储 能 锂 离 子 电 池 电 池 6 钛 酸 锂 储 能 锂 离 子 电 池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与 应 用 广 州 有 色 金 属 研 究 院 结 构 设 计 连 续 匀 浆 技 术 电 池 一 致 性 快 充 性 能 批 量 生 产 工 鹏 辉 能 源 拥 有 科 研 成 果 和 知 识 产 权 的 85%, 广 州 有 色 金 属 研 究 院 拥 有 科 研 成 果 和 知 识 产 权 的 15% 无 艺 等 关 键 技 术 研 究 1-1-139

在 各 方 的 工 作 范 围 内 独 立 完 成 的 科 技 成 果 及 其 形 成 的 知 识 产 权 归 各 方 独 自 所 有, 一 方 如 转 让 其 拥 有 的 知 识 产 权 时, 其 他 合 作 方 有 以 同 等 条 件 优 先 受 让 的 权 利 在 课 题 执 行 过 程 中, 由 双 方 共 同 完 成 的 科 技 成 果 及 其 形 成 的 知 识 产 权 归 双 方 共 有 一 方 转 让 双 方 共 有 的 专 利 申 请 权 的, 须 获 得 对 7 太 阳 能 风 能 储 能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开 发 与 应 用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正 负 极 材 料 筛 选 及 电 池 制 造 工 艺 材 料 性 能 评 估 电 解 质 配 方 筛 选 及 功 能 组 分 的 设 计 方 的 书 面 同 意, 对 方 有 以 同 等 条 件 优 先 受 让 的 权 利 一 方 书 面 申 明 放 弃 其 共 有 的 专 利 申 请 权 时, 可 以 由 另 一 方 单 独 申 请 合 作 各 方 中 有 一 方 不 同 意 申 请 专 利 的, 另 一 方 不 得 申 请 专 利 由 双 方 共 同 完 成 的 技 术 秘 密 成 果, 双 方 均 享 有 独 自 使 用 的 权 利 未 经 对 方 同 意, 任 何 一 方 不 得 向 第 三 方 转 合 同 双 方 确 定 因 履 行 本 协 议 应 遵 循 保 密 义 务 让 技 术 秘 密 共 同 完 成 的 科 技 成 果 的 精 神 权 利, 如 身 份 权 依 法 取 得 荣 誉 称 号 奖 章 奖 励 证 书 和 奖 金 等 荣 誉 权 归 双 方 共 有 双 方 对 共 有 科 技 成 果 实 施 许 可 转 让 专 利 技 术 非 专 利 技 术 而 获 得 的 经 济 收 益 由 双 方 共 享 收 益 共 享 方 式 应 在 行 为 实 施 前 另 行 约 定 ( 五 ) 促 进 技 术 创 新 的 机 制 公 司 在 发 展 过 程 中 逐 步 形 成 了 集 立 项 研 制 小 试 中 试 验 收 评 审 于 一 体, 分 工 明 确, 人 员 配 备 完 善 的 研 发 体 系 公 司 制 定 了 一 系 列 研 发 项 目 管 理 制 度, 如 项 目 申 报 激 励 制 度 研 发 项 目 管 理 制 度 研 发 项 目 考 核 办 法 研 发 经 费 管 理 办 法 等, 促 进 研 发 体 制 不 断 优 化 公 司 拥 有 一 套 完 善 的 研 发 项 目 实 施 体 系, 在 项 目 的 实 施 过 程 中, 项 目 经 理 负 责 实 施 研 发 课 题, 中 心 主 任 负 责 对 项 目 的 进 展 和 经 费 使 用 情 况 等 进 行 监 管, 公 司 专 家 委 员 会 定 期 对 项 目 进 展 情 况 进 行 评 估 并 提 出 意 见, 保 证 研 发 项 目 及 成 果 认 定 和 及 时 转 化 人 才 作 为 技 术 的 载 体, 在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中 仍 将 扮 演 重 要 角 色, 公 司 坚 持 以 人 为 本 人 才 至 上 的 人 才 战 略, 建 立 了 良 好 的 激 励 机 制 和 晋 升 渠 道, 为 员 工 提 供 了 一 个 发 挥 知 识 技 能 的 平 台 和 良 好 的 工 作 环 境 公 司 坚 持 精 神 鼓 励 与 物 质 奖 励 相 结 合 的 原 则, 对 在 工 作 中 表 现 突 出 有 显 著 业 绩 和 贡 献 的 科 研 人 员 给 予 奖 励, 对 技 术 研 发 做 出 特 别 贡 献 的 骨 干 力 量 实 施 股 权 激 励 ; 在 晋 升 渠 道 上, 对 在 技 术 工 作 中 有 特 殊 贡 献 的 技 术 人 员, 可 破 格 提 级, 并 提 供 更 多 的 工 作 机 会, 为 人 员 知 识 1-1-140

与 技 能 的 提 升 创 造 更 好 的 条 件, 极 大 的 提 高 了 技 术 人 员 的 工 作 积 极 性, 提 升 工 作 效 率, 为 公 司 创 造 更 大 的 价 值 十 发 行 人 发 展 规 划 ( 一 ) 发 行 人 未 来 三 年 的 发 展 规 划 和 目 标 1 公 司 未 来 发 展 战 略 公 司 以 秉 持 领 先 技 术 倡 导 行 业 规 范 标 志 上 乘 品 质 推 动 企 业 文 明 为 经 营 宗 旨, 恪 守 团 队 诚 信 创 新 感 恩 的 经 营 理 念, 采 取 以 市 场 需 求 为 导 向, 不 断 推 出 绿 色 高 性 能 产 品 的 经 营 策 略, 坚 持 以 工 业 品 发 展 为 主, 辅 以 民 用 品 牌 市 场 建 设 的 发 展 思 路, 立 足 国 内 面 向 世 界, 全 力 打 造 成 为 具 有 国 际 竞 争 力 的 国 内 最 专 业 的 电 池 制 造 企 业 公 司 将 在 现 有 产 能 规 模 和 产 品 系 列 的 基 础 上, 以 此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上 市 为 契 机, 按 照 公 司 发 展 规 划 扩 张 产 能, 进 一 步 提 升 生 产 规 模 和 市 场 份 额 ; 同 时 通 过 增 加 研 发 投 入, 加 强 自 主 研 发 创 新 等 手 段, 持 续 开 发 新 产 品 新 技 术 新 材 料 以 满 足 不 断 变 化 的 市 场 需 求, 在 生 产 规 模 和 新 技 术 研 发 上 体 现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实 现 投 资 者 利 益 最 大 化 2 未 来 三 年 发 展 目 标 公 司 锂 系 列 电 池 业 务 持 续 发 展, 市 场 前 景 广 阔 在 一 次 电 池 领 域, 公 司 主 推 的 锂 铁 电 池 将 凭 借 其 绿 色 高 性 能 优 势, 在 规 模 化 生 产 的 基 础 上 进 一 步 凸 显 性 价 比, 旨 在 最 终 取 代 锌 锰 电 池 碱 锰 电 池, 获 得 巨 大 的 市 场 份 额 在 二 次 电 池 领 域, 公 司 锂 离 子 产 品 已 逐 步 进 入 电 动 自 行 车 储 能 电 源 等 领 域, 并 将 凭 借 锂 离 子 电 池 绿 色 高 性 能 优 势, 发 挥 对 镍 氢 电 池 铅 酸 电 池 的 升 级 替 代 效 应, 拥 有 巨 大 的 市 场 潜 力 此 外, 随 着 政 府 环 保 力 度 的 持 续 推 广, 传 统 具 有 污 染 性 的 电 池 将 逐 步 被 淘 汰, 公 司 的 锂 系 列 电 池 属 于 绿 色 高 性 能 电 池 产 品, 未 来 将 迎 来 爆 发 增 长 的 机 遇 未 来 三 年, 公 司 将 努 力 实 现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快 速 增 长, 其 中 锂 铁 电 池 年 销 售 额 达 到 8,000 万 元 以 上, 锂 离 子 电 池 年 销 售 额 达 到 10 亿 元 以 上 销 售 收 入 的 快 1-1-141

速 增 长 将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产 品 在 电 池 行 业 中 的 市 场 份 额, 巩 固 公 司 的 行 业 地 位, 提 高 公 司 品 牌 的 知 名 度 和 美 誉 度, 成 为 国 内 领 先 的 绿 色 高 性 能 电 池 产 品 供 应 商 3 未 来 三 年 发 展 规 划 (1) 主 营 业 务 发 展 计 划 公 司 未 来 将 根 据 市 场 需 求 的 发 展, 不 断 优 化 产 品 结 构, 在 稳 步 提 高 电 池 行 业 市 场 占 有 率 的 同 时, 采 取 全 面 推 广 锂 铁 电 池 重 点 发 展 锂 离 子 电 池 深 耕 镍 氢 电 池 的 业 务 经 营 策 略, 利 用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项 目, 增 加 自 动 化 或 半 自 动 化 设 备, 由 劳 动 密 集 型 生 产 模 式 向 自 动 化 转 型, 通 过 提 供 品 种 类 型 丰 富 规 格 系 列 齐 全 技 术 水 平 先 进 的 电 池 产 品, 满 足 客 户 的 多 样 化 需 求, 培 育 新 的 市 场 领 域, 扩 大 品 牌 的 知 名 度 A 全 面 推 广 锂 铁 电 池 锂 铁 电 池 优 异 的 产 品 性 能 决 定 了 未 来 将 有 替 代 锌 锰 电 池 和 碱 锰 电 池 的 可 能 公 司 未 来 将 以 自 主 品 牌 耐 时 为 依 托, 积 极 扩 大 具 有 广 阔 市 场 前 景 和 明 显 社 会 效 益 的 锂 铁 电 池 生 产 规 模, 奠 定 锂 铁 电 池 的 行 业 地 位, 发 挥 规 模 化 生 产 优 势, 培 育 公 司 电 池 市 场 新 的 业 务 增 长 极 B 重 点 发 展 锂 离 子 电 池 基 于 锂 离 子 电 池 市 场 的 不 断 扩 大 和 高 速 增 长, 公 司 将 重 点 发 展 锂 离 子 电 池 通 过 与 上 下 游 企 业 共 同 开 发 产 品 与 市 场, 形 成 紧 密 结 合, 以 提 高 产 品 的 市 场 竞 争 力, 利 用 市 场 需 求 的 机 会, 扩 大 市 场 份 额 实 现 产 业 链 上 下 游 企 业 的 共 赢 公 司 未 来 还 将 利 用 参 股 控 股 合 资 合 作 的 方 式 向 电 池 新 能 源 产 业 上 下 游 拓 展, 形 成 公 司 产 品 在 技 术 性 能 成 本 价 格 产 品 服 务 等 方 面 的 综 合 竞 争 优 势 C 深 耕 镍 氢 电 池 随 着 锂 离 子 电 池 在 工 业 产 品 方 面 逐 步 替 代 镍 氢 电 池, 未 来 镍 氢 电 池 的 需 求 增 长 将 逐 渐 放 缓, 但 镍 氢 高 容 量 电 池 和 低 自 放 电 电 池 仍 有 较 大 的 市 场 公 司 将 依 托 先 进 的 镍 氢 电 池 技 术, 立 足 于 改 进 生 产 设 备 的 自 动 化, 稳 定 提 高 产 品 质 量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拓 展 高 端 客 户, 以 拓 深 公 司 镍 氢 电 池 的 生 产 规 模 (2) 产 品 研 究 开 发 计 划 公 司 将 紧 紧 围 绕 电 池 行 业 科 技 含 量 高 的 产 品 和 技 术 进 行 研 究 开 发, 一 方 面 丰 富 产 品 类 型, 优 化 产 品 结 构, 重 点 发 展 高 容 量 和 低 自 放 电 等 高 档 镍 氢 电 池 1-1-142

电 动 车 和 电 动 工 具 等 动 力 锂 电 池 太 阳 能 储 能 锂 电 池 和 移 动 基 站 备 用 锂 电 池 等 高 附 加 值 产 品, 努 力 向 行 业 高 端 市 场 渗 透, 打 破 韩 国 日 本 的 垄 断 地 位 ; 另 一 方 面 加 大 锂 电 池 的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开 发 存 在 一 定 技 术 壁 垒 的 工 艺 技 术 和 较 高 盈 利 空 间 的 新 产 品, 降 低 开 发 成 本, 提 升 产 品 性 能, 进 一 步 完 善 产 品 质 量 体 系 (3) 技 术 开 发 与 自 主 创 新 规 划 未 来 三 年 内 公 司 将 继 续 加 大 技 术 开 发 和 自 主 创 新 力 度, 结 合 公 司 当 前 的 研 发 技 术 水 平, 将 进 一 步 发 展 市 场 导 向 型 的 研 发 创 新 机 制, 将 公 司 已 成 熟 掌 握 的 技 术 与 市 场 需 求 结 合, 开 发 更 多 产 品 系 列 高 附 加 值 的 产 品 具 体 的 计 划 包 括 : A 建 设 技 术 研 发 中 心 : 为 使 公 司 的 主 要 产 品 更 加 具 有 竞 争 力, 公 司 将 通 过 加 大 研 发 投 入, 引 进 先 进 的 检 测 试 验 装 备, 扩 大 研 发 团 队,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科 研 技 术 水 平, 将 公 司 的 研 发 中 心 建 成 集 材 料 开 发 性 能 测 试 安 全 测 试 产 品 设 计 产 品 开 发 中 试 基 地 为 一 体 的 国 内 领 先 的 专 业 电 池 技 术 研 发 中 心 公 司 计 划 将 技 术 研 发 中 心 发 展 为 国 内 最 专 业 的 电 池 研 发 基 地, 打 破 国 外 公 司 对 高 端 产 品 的 技 术 垄 断, 占 据 中 国 电 池 行 业 技 术 领 先 地 位 目 前 公 司 计 划 主 要 跟 踪 的 前 沿 课 题 包 括 : 新 型 锂 - 二 硫 化 铁 功 能 添 加 剂 功 能 电 解 液 的 研 发 ; 动 力 锂 离 子 电 池 组 的 研 发 ; 高 容 量 镍 氢 电 池 的 研 发 等 为 此 研 发 中 心 将 建 立 以 下 实 验 室, 从 事 相 应 的 技 术 研 究 : 1 一 次 锂 电 池 实 验 室 通 过 设 立 一 次 锂 电 池 实 验 室, 公 司 将 开 发 出 更 多 适 合 公 司 产 品 线 生 产 需 要 的 多 功 能 电 解 液 多 功 能 添 加 剂 正 负 极 材 料, 从 而 提 高 一 次 锂 电 池 产 品 性 能,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增 加 公 司 产 品 竞 争 力 2 二 次 锂 电 池 实 验 室 通 过 设 立 二 次 锂 电 池 实 验 室, 公 司 将 对 动 力 电 池 组 储 能 电 池 组 电 池 组 电 源 管 理 技 术 等 进 行 深 入 研 究, 突 破 产 业 化 生 产 的 关 键 技 术, 形 成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增 强 产 品 的 竞 争 力 3 镍 氢 电 池 实 验 室 通 过 设 立 镍 氢 电 池 实 验 室, 公 司 将 继 续 深 耕 高 容 量 高 功 率 镍 氢 电 池 生 产 技 术, 保 持 公 司 业 内 已 有 领 先 地 位, 并 为 公 司 镍 氢 电 池 产 品 逐 鹿 动 力 电 池 领 域 打 下 坚 实 基 础 1-1-143

B 积 极 申 请 专 利, 通 过 法 律 保 护 公 司 的 创 新 成 果 : 公 司 目 前 已 经 拥 有 专 利 48 项, 包 括 17 项 发 明 专 利,27 项 实 用 新 型 专 利 和 4 项 外 观 设 计 专 利 公 司 自 成 立 以 来 一 直 以 技 术 研 发 为 本, 自 主 创 新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和 自 主 品 牌 是 公 司 今 后 持 续 发 展 的 关 键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是 自 主 创 新 的 保 障, 公 司 未 来 3-5 年 将 在 专 利 保 护 方 面 下 苦 功, 靠 自 主 创 新 技 术 和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提 高 盈 利 水 平 C 加 强 科 技 队 伍 建 设 公 司 将 采 用 各 种 形 式 吸 引 优 秀 的 科 技 人 员, 通 过 与 高 校 科 研 机 构 联 合, 实 行 对 口 培 训 等 形 式, 强 化 技 术 人 员 知 识 更 新, 提 高 技 术 人 才 的 待 遇 ; 积 极 拓 宽 人 才 引 进 渠 道, 实 行 就 地 取 才 内 部 挖 掘 和 面 向 社 会 广 揽 人 才 相 结 合, 积 极 引 进 国 内 国 际 电 池 行 业 高 级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使 公 司 的 技 术 平 台 与 国 际 行 业 接 轨, 确 保 公 司 开 发 的 产 品 的 高 技 术 含 量, 充 分 满 足 客 户 的 需 求, 使 公 司 在 国 内 外 市 场 竞 争 中 立 于 不 败 之 地 (4) 品 牌 战 略 计 划 未 来 公 司 将 立 足 优 势 细 分 行 业, 满 足 用 户 需 求, 提 高 服 务 水 平 ; 并 在 此 基 础 上, 给 用 户 提 供 超 值 服 务, 推 行 品 质 零 缺 陷, 服 务 零 距 离 的 经 营 策 略, 扩 大 行 业 影 响 力, 最 终 增 强 鹏 辉 耐 时 这 两 大 品 牌 的 综 合 竞 争 力 未 来 品 牌 的 具 体 发 展 思 路 为 : A 鹏 辉 品 牌 战 略 : 在 现 有 广 东 省 名 牌 产 品 的 基 础 上 持 续 发 挥 其 品 牌 优 势, 通 过 性 价 比 的 提 升, 逐 步 提 高 自 主 品 牌 鹏 辉 电 池 的 市 场 份 额, 扩 大 鹏 辉 的 品 牌 效 应 至 全 国 范 围 B 耐 时 品 牌 战 略 : 将 以 锂 铁 电 池 为 主 攻 方 向, 通 过 品 牌 营 销 将 耐 时 打 造 成 为 一 次 性 锂 铁 电 池 的 代 言 人 和 全 球 领 先, 锂 铁 专 家 的 地 位, 最 终 将 耐 时 品 牌 打 造 成 为 国 内 电 池 行 业 最 有 发 展 潜 力 和 投 资 价 值 的 品 牌, 摘 取 国 内 市 场 占 有 率 第 一 的 桂 冠 (5) 市 场 和 业 务 开 拓 计 划 公 司 将 继 续 坚 持 以 工 业 品 发 展 为 主, 辅 以 民 用 品 牌 市 场 建 设 的 发 展 思 路, 不 断 调 整 与 优 化 营 销 模 式, 在 现 有 区 域 客 户 的 基 础 上, 继 续 加 大 国 内 外 市 场 开 拓 力 度, 具 体 而 言, 需 要 做 好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的 工 作 : A 全 方 位 地 为 客 户 提 供 电 源 系 统 解 决 方 案 随 着 下 游 客 户 对 电 池 应 用 产 品 的 不 断 开 发, 单 独 的 电 芯 供 应 已 经 不 能 满 足 1-1-144

下 游 客 户 的 需 求 公 司 从 设 立 之 初, 管 理 团 队 就 意 识 到, 如 果 要 谋 求 更 大 利 润 空 间 确 保 更 及 时 地 获 得 反 馈 并 改 进 产 品 技 术, 必 须 要 拥 有 提 供 完 整 电 池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的 能 力 经 过 10 多 年 的 发 展, 公 司 已 经 组 建 了 一 支 强 大 的 电 池 综 合 应 用 研 发 团 队 公 司 不 仅 可 以 提 供 单 体 电 芯 组 合 电 芯, 还 具 备 灵 活 组 合 锂 离 子 电 芯 电 池 组 智 能 管 理 系 统 充 电 管 理 系 统 直 流 电 源 输 出 及 逆 变 交 流 电 源 输 出 系 统, 最 终 形 成 一 套 电 池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的 能 力 该 系 统 能 够 广 泛 应 用 于 抗 震 抢 险 救 灾 野 外 生 存 电 力 后 备 等 领 域 现 今, 公 司 已 成 为 行 业 内 极 少 数 的 能 够 完 整 提 供 电 池 综 合 应 用 系 统 的 制 造 商 之 一, 致 力 于 为 客 户 提 供 全 套 电 池 产 品 B 加 强 与 方 案 厂 商 的 沟 通 与 合 作 公 司 现 有 销 售 渠 道 最 大 的 特 色 就 是 与 客 户 深 入 沟 通, 了 解 客 户 需 求, 针 对 客 户 需 求 提 供 产 品 未 来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加 强 与 方 案 厂 家 的 深 入 合 作, 从 产 品 方 案 设 计 之 初 就 与 之 保 持 沟 通 与 合 作, 不 仅 能 够 使 公 司 产 品 更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还 可 加 大 公 司 解 决 方 案 的 推 广 力 度, 提 升 客 户 对 公 司 产 品 的 依 赖 度 和 忠 诚 度 C 加 强 品 牌 宣 传, 提 升 市 场 影 响 力 公 司 未 来 将 坚 持 以 直 销 为 主 的 经 营 模 式, 通 过 展 会 广 告 宣 传 等 方 式 主 动 进 行 品 牌 宣 传, 一 方 面 定 期 参 加 美 国 拉 斯 维 加 斯 国 际 消 费 类 电 子 产 品 展 德 国 柏 林 电 子 展 香 港 电 子 展 和 广 交 会 等 行 业 内 比 较 有 影 响 力 的 展 会 ; 另 一 方 面 在 环 球 资 源 阿 里 巴 巴 等 专 业 网 站 和 通 讯 商 情 电 池 采 购 等 专 业 杂 志 上 做 产 品 推 广, 扩 大 公 司 在 应 用 领 域 的 知 名 度, 提 升 市 场 影 响 力 (6) 人 力 资 源 管 理 规 划 公 司 将 继 续 实 施 科 学 的 人 力 资 源 制 度 与 人 才 发 展 规 划, 加 快 对 各 方 面 优 秀 人 才 的 引 进 和 培 养, 同 时 加 大 对 人 才 的 资 金 投 入 并 建 立 有 效 的 激 励 机 制, 确 保 公 司 发 展 规 划 和 目 标 的 实 现 A 优 化 人 才 结 构 公 司 将 立 足 于 未 来 发 展 需 要, 进 一 步 优 化 人 才 结 构 一 方 面 引 进 国 内 外 顶 尖 技 术 人 才, 扩 大 国 内 设 计 生 产 制 造 管 理 等 专 业 技 术 人 才 队 伍, 建 立 起 人 才 吸 引 激 励 和 发 展 的 机 制 及 管 理 体 系, 优 化 人 才 资 源 配 置 ; 另 一 方 面 建 立 人 才 梯 队, 以 培 养 管 理 和 技 术 骨 干 为 重 点, 有 计 划 地 吸 纳 各 类 专 业 人 才 进 入 公 1-1-145

司, 形 成 高 中 初 级 人 才 的 塔 式 人 才 结 构, 为 公 司 的 长 远 发 展 储 备 力 量 B 强 化 内 部 培 训 公 司 将 继 续 加 强 员 工 培 训, 完 善 员 工 培 训 体 系, 有 计 划 地 分 批 分 期 对 员 工 进 行 素 质 培 训 和 专 业 技 能 培 训 : 一 是 对 普 通 员 工 进 行 生 产 技 能 培 训, 构 筑 坚 实 的 基 层 人 才 基 础 ; 二 是 对 现 有 科 技 人 员, 结 合 生 产 经 营, 采 取 送 出 去 请 进 来 等 多 种 方 式 进 行 专 业 培 训, 并 且 有 针 对 性 地 选 派 人 员 到 高 等 院 校 科 研 机 构 和 国 外 合 作 企 业 进 行 短 中 长 期 轮 流 培 训 ; 三 是 对 现 有 管 理 人 员 加 强 工 商 管 理 等 专 业 培 训, 形 成 企 业 发 展 可 依 赖 的 中 坚 力 量 C 加 强 人 才 激 励 公 司 将 制 订 各 类 人 才 薪 酬 管 理 标 准, 制 定 各 种 激 励 优 惠 政 策, 建 立 包 括 工 资 奖 金 奖 励 职 业 生 涯 规 划 长 期 股 权 激 励 等 多 层 次 的 激 励 机 制, 充 分 调 动 员 工 的 积 极 性 创 造 性, 提 升 员 工 对 企 业 的 忠 诚 度 ; 公 司 还 将 设 立 人 才 培 养 专 项 资 金, 用 于 人 才 引 进 及 对 公 司 有 突 出 贡 献 人 才 的 奖 励, 激 励 他 们 充 分 发 挥 自 身 优 势, 为 公 司 发 展 贡 献 力 量 (7) 再 融 资 计 划 公 司 将 根 据 不 同 发 展 阶 段 的 需 要, 不 断 拓 展 新 的 融 资 渠 道, 优 化 资 本 结 构, 降 低 筹 资 成 本 在 与 银 行 保 持 长 期 良 好 合 作 关 系 的 同 时, 积 极 利 用 资 本 市 场 直 接 融 资 的 功 能, 为 公 司 长 远 发 展 提 供 资 金 支 持, 提 高 资 金 使 用 率, 实 现 股 东 利 益 最 大 化 ( 二 ) 公 司 实 现 发 展 目 标 的 假 设 条 件 及 实 施 发 展 计 划 所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1 拟 定 上 述 计 划 所 依 据 的 假 设 条 件 (1) 公 司 所 遵 循 的 国 家 和 行 业 现 行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经 济 政 策 无 重 大 改 变 ; (2) 国 家 宏 观 经 济 保 持 持 续 平 稳 健 康 发 展, 没 有 对 公 司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的 不 可 抗 力 事 件 发 生 ; (3) 本 次 公 司 股 票 发 行 上 市 能 够 成 功, 募 集 资 金 顺 利 到 位 ; (4)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能 够 顺 利 实 施, 并 取 得 预 期 收 益 ; (5) 公 司 所 处 行 业 与 市 场 环 境 未 出 现 重 大 不 利 变 化 ; 1-1-146

(6) 公 司 能 够 持 续 保 持 现 有 管 理 层 核 心 技 术 人 员 的 稳 定 性 和 连 续 性 2 实 施 上 述 发 展 计 划 面 临 的 主 要 困 难 (1) 公 司 自 有 资 金 难 以 满 足 上 述 规 划 的 需 要 公 司 目 前 正 处 于 业 务 迅 速 发 展 阶 段, 需 要 大 量 的 资 本 投 入, 实 现 大 规 模 的 扩 能 和 技 改, 以 缩 小 规 模 上 与 国 内 外 知 名 企 业 的 差 距, 而 公 司 融 资 渠 道 较 为 单 一, 依 靠 经 营 积 累 和 银 行 贷 款 获 取 资 金 有 限 根 据 市 场 需 求 和 公 司 的 发 展 规 划, 未 来 三 年 公 司 将 实 施 年 产 9,000 万 安 时 绿 色 高 性 能 锂 离 子 二 次 电 池 扩 建 项 目 年 产 1,500 万 只 绿 色 高 性 能 一 次 锂 铁 电 池 扩 建 项 目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等 战 略 举 措, 需 要 大 规 模 的 资 金 投 入 因 此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对 本 公 司 实 现 各 项 业 务 发 展 的 计 划 目 标 以 及 整 体 业 务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十 分 重 要 (2) 经 营 管 理 水 平 需 进 一 步 提 升 根 据 公 司 的 发 展 规 划, 未 来 几 年 内 公 司 的 资 产 规 模 业 务 规 模 人 员 规 模 资 金 运 用 规 模 都 将 有 较 大 幅 度 的 增 长 随 着 业 务 的 快 速 发 展, 公 司 的 管 理 水 平 将 面 临 较 大 的 考 验, 尤 其 在 公 司 迅 速 扩 大 经 营 规 模 后, 公 司 的 组 织 结 构 和 管 理 体 系 将 进 一 步 复 杂 化, 在 战 略 规 划 组 织 设 计 资 源 配 置 营 销 策 略 资 金 管 理 和 内 部 控 制 等 问 题 上 都 将 面 对 新 的 挑 战 另 外, 公 司 未 来 的 迅 速 扩 张 将 对 高 级 管 理 人 才 营 销 人 才 研 发 人 才 和 专 业 人 才 的 引 进 和 培 养 上 提 出 更 高 要 求, 公 司 需 进 一 步 提 高 管 理 应 对 能 力, 才 能 保 持 持 续 发 展, 实 现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 三 ) 上 述 发 展 规 划 与 现 有 业 务 之 间 的 关 系 上 述 业 务 发 展 规 划 是 根 据 公 司 目 前 的 实 际 情 况 制 定 的, 是 对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进 行 的 扩 张 和 再 发 展, 与 现 有 业 务 具 有 一 致 性 和 延 展 性 发 展 规 划 的 实 施, 将 使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在 广 度 和 深 度 上 得 到 全 方 位 的 拓 展, 使 公 司 产 品 结 构 更 为 合 理, 产 品 的 科 技 含 量 和 市 场 竞 争 力 大 幅 度 提 高, 从 而 全 面 提 升 公 司 的 综 合 实 力, 巩 固 并 进 一 步 提 高 公 司 在 行 业 内 的 地 位 公 司 未 来 业 务 发 展 规 划 充 分 利 用 了 现 有 业 务 的 技 术 条 件 人 员 储 备 管 理 经 验 客 户 基 础 和 销 售 渠 道 等 资 源, 发 挥 了 公 司 的 人 才 技 术 成 本 等 优 势, 体 现 了 与 现 有 业 务 之 间 紧 密 的 衔 接, 增 强 了 公 司 的 业 务 深 度 产 品 多 样 性, 为 公 司 进 一 步 发 展 奠 定 了 基 础, 从 总 体 上 提 高 了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1-1-147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的 投 向, 将 使 现 有 业 务 规 模 与 公 司 实 力 大 大 提 升, 产 品 技 术 实 现 优 化 升 级, 产 品 结 构 加 速 更 新 换 代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达 产 后, 公 司 将 进 一 步 提 高 市 场 占 有 率, 巩 固 公 司 在 本 行 业 的 领 先 地 位, 进 一 步 提 升 企 业 核 心 竞 争 力 和 盈 利 能 力 ( 四 )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对 实 现 上 述 发 展 计 划 的 作 用 若 本 次 公 司 股 票 发 行 成 功, 将 对 实 现 前 述 业 务 发 展 目 标 具 有 重 要 意 义 主 要 体 现 在 : 1 募 投 资 金 若 能 顺 利 到 位, 将 为 本 公 司 注 入 充 足 的 利 于 长 期 稳 定 发 展 的 资 金, 为 实 现 既 定 的 业 务 目 标 提 供 雄 厚 的 资 金 支 持, 对 公 司 总 体 规 划 目 标 的 实 现 和 公 司 持 续 快 速 的 发 展 将 起 到 重 要 作 用 2 募 投 资 金 若 能 顺 利 到 位, 将 利 用 部 分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主 营 业 务 扩 建 项 目, 扩 大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产 品 产 能, 满 足 市 场 需 求, 优 化 公 司 产 品 结 构 3 募 投 资 金 若 能 顺 利 到 位, 将 利 用 部 分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提 高 公 司 的 技 术 实 力 研 发 能 力 4 有 利 于 提 高 公 司 的 社 会 知 名 度 和 市 场 影 响 力, 进 一 步 提 升 公 司 的 品 牌 知 名 度 和 美 誉 度, 充 分 利 用 公 司 的 现 有 资 源, 积 极 开 拓 国 内 外 市 场,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的 市 场 占 有 率 5 有 利 于 增 强 对 优 秀 人 才 的 吸 引 力 度, 从 而 进 一 步 提 升 人 才 竞 争 优 势, 同 时 有 利 于 公 司 进 一 步 完 善 法 人 治 理 结 构, 提 高 管 理 水 平, 增 强 运 营 效 率 6 有 利 于 解 决 公 司 业 务 不 断 发 展 过 程 中 所 面 临 的 资 金 短 缺 问 题, 优 化 公 司 财 务 结 构, 降 低 财 务 风 险 ( 五 ) 持 续 公 告 规 划 实 施 和 目 标 实 现 的 计 划 在 本 次 发 行 并 上 市 后, 本 公 司 将 通 过 定 期 报 告 持 续 公 告 规 划 实 施 和 目 标 实 现 的 情 况 1-1-148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一 同 业 竞 争 ( 一 ) 同 业 竞 争 情 况 说 明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夏 信 德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和 实 际 控 制 人, 直 接 持 有 本 公 司 29,365,654 股, 占 46.61% 的 股 权, 通 过 铭 驰 企 管 间 接 控 制 本 公 司 3,384,407 股, 占 5.37% 的 股 权, 共 计 控 制 公 司 发 行 前 股 本 总 额 的 51.98%, 为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夏 信 德 先 生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情 况 如 下 :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资 本 持 股 比 例 主 营 业 务 或 定 位 铭 驰 企 管 300 万 元 夏 信 德 持 股 67.67% 无 业 务, 员 工 持 股 平 台 兰 格 电 气 50 万 元 夏 信 德 持 股 32% 电 池 自 动 化 生 产 线 设 备 的 开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铭 驰 企 管 系 员 工 持 股 平 台, 没 有 从 事 与 发 行 人 相 同 或 相 近 的 业 务, 与 发 行 人 不 构 成 同 业 竞 争 兰 格 电 气 主 要 从 事 电 池 自 动 化 生 产 线 设 备 的 生 产 与 销 售, 没 有 从 事 与 发 行 人 相 同 或 相 近 的 业 务, 与 发 行 人 不 构 成 同 业 竞 争 铭 驰 企 管 和 兰 格 电 气 的 详 细 情 况 见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六 ( 一 ) 之 2 之 (3) 铭 驰 企 管 和 六 ( 二 ) 之 2 广 州 兰 格 电 气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 二 ) 关 于 签 订 不 竞 争 协 议 公 司 与 夏 信 德 订 立 了 不 竞 争 协 议, 该 协 议 主 要 约 定 : 1 夏 信 德 不 得 经 营 与 发 行 人 存 在 竞 争 关 系 的 业 务 或 投 资 任 何 与 发 行 人 存 在 竞 争 业 务 的 企 业, 且 有 义 务 促 使 其 下 属 关 联 企 业 ( 发 行 人 及 其 子 公 司 除 外 ) 不 经 营 与 发 行 人 存 在 竞 争 关 系 的 业 务 或 投 资 任 何 与 发 行 人 存 在 竞 争 业 务 的 企 业 2 发 行 人 如 发 现 夏 信 德 经 营 计 划 经 营 任 何 竞 争 业 务 或 项 目, 或 投 资 计 划 投 资 任 何 经 营 竞 争 业 务 的 企 业, 发 行 人 有 权 采 取 以 下 措 施 : (1) 要 求 以 公 允 的 交 易 对 价 收 购 该 等 项 目 或 企 业 ; 1-1-149

(2) 要 求 夏 信 德 将 该 等 项 目 或 企 业 转 让 给 无 关 联 的 第 三 方 ; (3) 要 求 夏 信 德 放 弃 该 等 项 目 或 对 有 关 企 业 投 资 的 计 划 ; (4) 要 求 夏 信 德 将 该 等 项 目 或 企 业 通 过 签 订 有 关 委 托 管 理 承 包 经 营 或 其 他 类 似 性 质 的 协 议, 以 公 允 的 交 易 对 价, 委 托 给 发 行 人 进 行 经 营 ; (5) 要 求 夏 信 德 将 该 等 项 目 或 企 业 通 过 签 订 有 关 委 托 管 理 承 包 经 营 或 其 他 类 似 性 质 的 协 议, 委 托 给 无 关 联 的 第 三 方 进 行 经 营 ( 三 ) 关 于 避 免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夏 信 德 于 2012 年 3 月 向 本 公 司 出 具 了 关 于 与 广 州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避 免 和 消 除 同 业 竞 争 的 承 诺 函,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第 一 条 在 本 人 作 为 鹏 辉 能 源 的 股 东 期 间, 本 人 不 在 任 何 地 域 以 任 何 形 式, 从 事 法 律 法 规 和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规 章 所 规 定 的 可 能 与 鹏 辉 能 源 构 成 同 业 竞 争 的 活 动 本 人 今 后 如 果 不 再 是 鹏 辉 能 源 的 股 东, 自 该 股 权 关 系 解 除 之 日 起 五 年 内, 仍 必 须 信 守 前 款 的 承 诺 第 二 条 本 人 从 第 三 方 获 得 的 商 业 机 会 如 果 属 于 鹏 辉 能 源 主 营 业 务 范 围 之 内 的, 则 本 人 将 及 时 告 知 鹏 辉 能 源, 并 尽 可 能 地 协 助 鹏 辉 能 源 取 得 该 商 业 机 会 第 三 条 本 人 不 以 任 何 方 式 从 事 任 何 可 能 影 响 鹏 辉 能 源 经 营 和 发 展 的 业 务 或 活 动, 包 括 : ( 一 ) 利 用 现 有 的 社 会 资 源 和 客 户 资 源 阻 碍 或 者 限 制 鹏 辉 能 源 的 独 立 发 展 ; ( 二 ) 捏 造 散 布 不 利 于 鹏 辉 能 源 的 消 息, 损 害 鹏 辉 能 源 的 商 誉 ; ( 三 ) 利 用 对 鹏 辉 能 源 的 控 股 或 控 制 地 位 施 加 不 良 影 响, 造 成 鹏 辉 能 源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研 发 人 员 技 术 人 员 等 核 心 人 员 的 异 常 变 动 ; ( 四 ) 从 鹏 辉 能 源 招 聘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销 售 人 员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第 四 条 本 人 将 督 促 本 人 的 配 偶 父 母 子 女 及 其 配 偶 兄 弟 姐 妹 及 其 配 偶, 本 人 配 偶 的 父 母 兄 弟 姐 妹, 子 女 配 偶 的 父 母, 以 及 本 人 投 资 的 企 业, 同 受 本 承 诺 函 的 约 束 ( 四 ) 关 于 终 止 与 万 毅 得 塑 料 交 易 的 承 诺 发 行 人 及 控 股 股 东 夏 信 德 于 2015 年 2 月 出 具 了 关 于 与 广 州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1-1-150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终 止 与 万 毅 得 交 易 的 承 诺 函, 主 要 内 容 如 下 : 1 发 行 人 自 2015 年 3 月 起, 不 再 与 万 毅 得 发 生 任 何 交 易 2 如 果 因 本 承 诺 对 发 行 人 造 成 任 何 损 失, 实 际 控 制 人 夏 信 德 先 生 将 全 额 赔 偿 发 行 人, 赔 偿 不 足 时 将 处 置 其 所 持 有 的 发 行 人 股 份 用 以 偿 还 二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越 大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 已 注 销 ) 广 州 万 毅 得 塑 料 制 品 有 限 公 香 港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兰 格 电 气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赢 合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深 圳 市 金 威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司 ( 已 注 销 ) 司 公 司 达 晨 盛 世 4.68% 达 晨 盛 世 5.77% 50% 50% 50% 60% 达 晨 创 世 5.39% 达 晨 创 世 6.63% 32% 夏 华 伟 夏 伟 陈 亚 伟 13% 5% 10% 铭 驰 企 管 67.67% 夏 信 德 夏 仁 德 李 克 文 李 刚 如 山 创 投 达 晨 创 世 达 晨 盛 世 其 他 13 名 股 东 5.37% 46.61% 9.77% 6.80% 0.79% 6.67% 5.10% 4.43% 14.48% 注 : 夏 华 伟 夏 伟 系 夏 信 德 之 妹 ; 夏 仁 德 系 夏 信 德 之 兄 ; 李 刚 系 夏 信 德 之 妹 广 州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夫, 与 夏 伟 系 夫 妻 关 系 ; 陈 亚 伟 系 夏 信 德 之 妻 弟 ( 一 ) 截 至 目 前 关 联 方 的 关 联 关 系 结 构 图 ( 二 ) 关 联 方 1 控 股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为 夏 信 德 先 生 2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1-1-151

本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夏 信 德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为 铭 驰 企 管 和 兰 格 电 气 上 述 两 家 企 业 的 基 本 情 况 见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六 ( 一 ) 之 2 之 (3) 铭 驰 企 管 和 六 ( 二 ) 之 2 兰 格 电 气 3 本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联 营 公 司 和 参 股 公 司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地 持 股 比 例 主 营 业 务 及 定 位 与 本 公 司 关 系 各 类 型 电 池 生 产 销 售 ; 公 司 主 珠 海 鹏 辉 珠 海 100% 全 资 子 公 司 要 生 产 基 地, 辐 射 珠 三 角 地 区 鹏 辉 新 能 源 香 港 100% 海 外 销 售 和 服 务 全 资 子 公 司 广 州 耐 时 广 州 80% 市 场 开 拓 品 牌 推 广 控 股 子 公 司 锂 电 池 生 产 销 售 ; 募 投 项 目 实 施 河 南 鹏 辉 驻 马 店 100% 全 资 子 公 司 基 地, 辐 射 华 中 长 江 以 北 地 区 珠 海 冠 力 珠 海 60% 锂 锰 电 池 生 产 控 股 子 公 司 银 达 担 保 广 州 2% 担 保 业 务 参 股 公 司 子 公 司 珠 海 鹏 珠 海 联 动 珠 海 40% 锂 离 子 电 池 生 产 辉 参 股 4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份 的 股 东 为 夏 信 德 夏 仁 德 李 克 文 如 山 创 投 铭 驰 企 管 和 达 晨 创 世 夏 信 德 为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 夏 仁 德 与 夏 信 德 为 兄 弟 关 系 ; 李 克 文 为 公 司 创 办 人 之 一 ; 铭 驰 企 管 系 控 股 股 东 夏 信 德 控 制 的 员 工 持 股 平 台 ; 如 山 创 投 和 达 晨 创 世 为 财 务 投 资 机 构 各 股 东 的 详 细 情 况 见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六 持 有 发 行 人 5% 以 上 股 份 的 主 要 股 东 及 实 际 控 制 人 的 基 本 情 况 5 关 联 自 然 人 本 公 司 的 关 联 自 然 人 是 指 能 对 公 司 财 务 和 生 产 经 营 决 策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的 个 人, 包 括 本 公 司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持 有 本 公 司 5% 以 上 股 权 的 自 然 人 以 及 与 上 述 人 员 关 系 密 切 之 家 庭 成 员 6 关 联 自 然 人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控 制 的 或 者 担 任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除 发 行 人 及 下 属 子 公 司 以 外 的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姓 名 关 联 单 位 名 称 在 关 联 单 位 职 务 关 联 单 位 与 发 行 人 关 系 铭 驰 企 管 执 行 董 事 发 行 人 员 工 持 股 平 台 夏 信 德 兰 格 电 气 - 夏 信 德 持 有 32% 股 权 李 克 文 持 有 发 行 人 6.8% 股 份 李 克 文 广 东 省 高 速 公 路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兼 副 总 经 理 其 配 偶 梁 朝 晖 是 发 行 人 董 事 1-1-152

南 京 瀚 之 显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丁 世 平 杭 州 高 品 自 动 化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丁 世 平 系 发 行 人 董 事 杭 州 联 众 医 疗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珠 海 政 采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广 州 博 济 医 药 生 物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广 东 奥 迪 威 传 感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董 事 舒 小 武 司 舒 小 武 系 发 行 人 董 事 广 州 明 珞 汽 车 装 备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深 圳 市 达 晨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广 州 市 澳 锝 林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梁 朝 晖 北 京 中 锐 咨 华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发 行 人 董 事 梁 朝 晖 持 有 该 公 司 20% 股 权, 其 配 偶 李 克 文 的 胞 兄 李 克 明 持 有 该 公 司 37.50% 的 股 权, 担 任 该 公 司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谢 盛 纹 江 西 赣 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谢 盛 纹 系 发 行 人 独 立 董 事 广 州 弘 亚 数 控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陈 珠 明 广 东 广 州 日 报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陈 珠 明 系 发 行 人 独 立 董 事 福 建 东 百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王 立 新 佛 山 市 佳 利 达 环 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王 立 新 系 发 行 人 董 事 会 秘 书 除 上 述 外, 本 公 司 关 联 自 然 人 未 直 接 或 者 间 接 控 制 其 他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本 公 司 的 关 联 自 然 人 未 在 其 他 法 人 或 组 织 担 任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7 其 他 重 要 关 联 关 系 的 公 司 单 位 名 称 与 本 公 司 的 关 系 香 港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 已 注 销 ) 曾 受 同 一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制,2010 年 后 无 业 务, 现 已 注 销 越 大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 已 注 销 ) 实 际 控 制 人 夏 信 德 之 大 妹 夏 伟 持 有 50% 股 权 二 妹 夏 华 伟 持 有 50% 股 权 的 企 业, 现 已 注 销 广 州 万 毅 得 塑 料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人 夏 信 德 之 妻 弟 陈 亚 伟 持 有 50% 股 权 的 企 业 深 圳 市 赢 合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财 务 投 资 者 达 晨 盛 世 和 达 晨 创 世 分 别 持 有 其 4.68% 5.39% 的 股 份, 公 司 与 其 被 动 成 为 关 联 方 深 圳 市 金 威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财 务 投 资 者 达 晨 盛 世 和 达 晨 创 世 分 别 持 有 其 5.77% 6.63% 的 股 份, 公 司 与 其 被 动 成 为 关 联 方 广 州 市 晨 盛 劳 务 派 遣 有 限 公 司 陈 宇 鹏 持 股 51%, 其 为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夏 信 德 配 偶 陈 亚 娜 兄 长 之 子 ; 王 玉 兰 持 股 49% (1) 香 港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名 称 香 港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1-1-153

公 司 注 册 证 书 编 号 823338 成 立 时 间 2002 年 11 月 27 日 注 册 资 本 港 币 1 万 元 Room 1110,11/F,Hang Bong Commercial Center,28 Shanghai Street, 注 册 地 址 Kowloon, Hong Kong 主 营 业 务 电 池 销 售 夏 信 德 持 有 香 港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的 60% 股 权 股 东 结 构 曾 建 平 持 有 香 港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的 40% 股 权 该 公 司 最 初 作 为 本 公 司 的 产 品 海 外 销 售 和 服 务 的 平 台, 为 解 决 关 联 交 易, 2009 年 公 司 成 立 了 全 资 子 公 司 鹏 辉 新 能 源, 香 港 鹏 辉 的 业 务 由 鹏 辉 新 能 源 承 继 香 港 鹏 辉 已 于 2012 年 3 月 16 日 注 销 完 成 (2) 深 圳 市 赢 合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名 称 深 圳 市 赢 合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号 440306102837566 地 址 深 圳 市 龙 华 新 区 大 浪 办 事 处 赢 合 产 业 园 1 栋 1-2 层 2 栋 1-3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王 维 东 注 册 资 本 5850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5850 万 元 自 动 化 设 备 的 研 发 生 产 与 销 售 ; 五 金 制 品 的 技 术 开 发 设 计 生 产 与 销 售 ; 电 池 原 材 料 成 品 电 池 电 子 元 件 手 机 手 机 配 件 车 载 配 件 经 营 范 围 的 销 售 ; 国 内 商 业 物 资 供 销 业 货 物 及 技 术 进 出 口 ( 以 上 均 不 含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决 定 禁 止 及 规 定 需 前 置 审 批 项 目 ) 主 要 业 务 电 池 自 动 化 设 备 的 研 发 生 产 与 销 售 王 维 东 和 刘 小 菊 夫 妇 合 计 持 有 66.71% 股 权, 天 津 达 晨 创 世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股 东 结 构 ( 合 伙 企 业 ) 持 有 5.39% 股 权, 天 津 达 晨 盛 世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 合 伙 企 业 ) 持 有 4.68% 股 权, 其 他 股 东 持 有 23.22% 股 权 深 圳 市 赢 合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赢 合 科 技 ) 主 要 从 事 电 池 自 动 化 设 备 的 研 发 生 产 与 销 售, 达 晨 创 世 和 达 晨 盛 世 是 其 财 务 投 资 者 同 时, 达 晨 创 世 和 达 晨 盛 世 也 是 发 行 人 的 财 务 投 资 者, 共 持 有 发 行 人 9.53% 的 股 份 除 同 为 达 晨 创 世 和 达 晨 盛 世 的 财 务 投 资 对 象 之 外, 发 行 人 与 赢 合 科 技 不 存 在 其 他 任 何 关 联 关 系 (3) 深 圳 市 金 威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名 称 深 圳 市 金 威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号 440301103526224 地 址 深 圳 市 坪 山 新 区 大 工 业 区 聚 龙 山 片 区 金 威 源 工 业 厂 区 A 栋 第 1-3 层,B2 栋 第 1-5 层 法 定 代 表 人 蒋 中 为 1-1-154

注 册 资 本 实 收 资 本 经 营 范 围 主 要 业 务 股 东 结 构 5625.73 万 元 5625.73 万 元 高 频 开 关 电 源 智 能 设 备 通 信 设 备 汽 车 灯 具 HID 汽 车 电 子 镇 流 器 和 灯 具 电 子 电 子 镇 流 器 的 生 产 开 发 与 销 售, 国 内 贸 易 货 物 及 技 术 进 出 口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国 务 院 规 定 在 登 记 前 需 核 准 的 项 目 除 外 ) 无 线 基 站 电 源 的 研 发 生 产 与 销 售 蒋 中 为 持 有 73.42% 股 权, 天 津 达 晨 创 世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 合 伙 企 业 ) 持 有 6.63% 股 权, 天 津 达 晨 盛 世 股 权 投 资 基 金 ( 合 伙 企 业 ) 持 有 5.77% 股 权, 其 他 股 东 持 有 14.18% 股 权 深 圳 市 金 威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金 威 源 科 技 ) 主 要 从 事 无 线 基 站 电 源 的 研 发 生 产 与 销 售, 达 晨 创 世 和 达 晨 盛 世 是 其 财 务 投 资 者 同 时, 达 晨 创 世 和 达 晨 盛 世 也 是 发 行 人 的 财 务 投 资 者, 共 持 有 发 行 人 9.53% 的 股 份 除 同 为 达 晨 创 世 和 达 晨 盛 世 的 财 务 投 资 对 象 之 外, 发 行 人 与 金 威 源 科 技 不 存 在 其 他 任 何 关 联 关 系 (4) 广 州 万 毅 得 塑 料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名 称 广 州 万 毅 得 塑 料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号 440126000003213 地 址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沙 湾 镇 北 村 桃 园 路 12 号 设 立 日 期 2007 年 12 月 14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章 斌 注 册 资 本 3 万 元 实 收 资 本 3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日 用 塑 料 制 品 制 造 塑 料 制 品 批 发 ; 五 金 产 品 批 发 ; 金 属 日 用 杂 品 制 造 主 要 业 务 生 产 销 售 塑 料 制 品 和 五 金 材 料 章 斌 持 有 50% 股 权 股 东 结 构 陈 亚 伟 持 有 50% 股 权 广 州 万 毅 得 塑 料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万 毅 得 塑 料 ) 主 要 从 事 塑 料 制 品 和 五 金 材 料 生 产 和 销 售, 系 陈 亚 伟 参 股 企 业, 陈 亚 伟 系 实 际 控 制 人 夏 信 德 之 妻 弟 (5) 越 大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名 称 越 大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注 册 证 书 编 号 1228387 成 立 时 间 2008 年 4 月 17 日 注 册 资 本 港 币 1 万 元 注 册 地 址 香 港 上 环 苏 杭 街 49-51 号 建 安 大 厦 7 楼 B2 室 主 营 业 务 手 电 筒 灯 具 等 贸 易 业 务 1-1-155

股 东 结 构 夏 伟 持 有 50% 股 权 夏 华 伟 持 有 50% 股 权 越 大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 简 称 越 大 国 际 ) 是 设 立 在 香 港 的 一 家 贸 易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手 电 筒 灯 具 等 外 贸 业 务 报 告 期 内, 越 大 国 际 主 要 从 本 公 司 处 采 购 手 电 筒 台 灯 等 产 品 为 彻 底 减 少 关 联 交 易, 经 协 商 一 致, 越 大 国 际 的 股 东 夏 伟 和 夏 华 伟 决 定 停 止 越 大 国 际 与 发 行 人 的 业 务 往 来, 并 注 销 越 大 国 际 越 大 国 际 已 经 于 2013 年 5 月 24 日 解 散 (6) 广 州 市 晨 盛 劳 务 派 遣 有 限 公 司 名 称 广 州 市 晨 盛 劳 务 派 遣 有 限 公 司 注 册 号 440126000183481 地 址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沙 湾 镇 青 云 大 道 146 号 设 立 日 期 2011 年 4 月 29 日 法 定 代 表 人 王 玉 兰 注 册 资 本 50 万 元 经 营 范 围 商 务 服 务 业 股 东 结 构 陈 宇 鹏 持 股 51% 股 权 王 玉 兰 持 有 49% 股 权 广 州 市 晨 盛 劳 务 派 遣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晨 盛 劳 务 ) 主 要 劳 务 派 遣, 系 陈 宇 鹏 控 股 企 业, 陈 宇 鹏 系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夏 信 德 配 偶 陈 亚 娜 兄 长 之 子 8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企 业 注 销 情 况 序 号 企 业 名 称 注 册 资 本 ( 万 元 ) 注 销 前 的 股 权 架 构 报 告 期 内 的 主 营 业 务 注 销 时 间 1 广 州 市 伟 力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50.00 夏 信 德 李 克 文 持 有 该 公 司 80.00% 和 20.00% 的 股 权 于 2004 年 10 月 被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报 告 期 内 未 从 事 实 际 业 务 2011.12.27 2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沙 湾 兰 格 电 池 设 备 加 工 厂 10.00 李 刚 经 营 的 个 体 工 商 户 报 告 期 内 未 从 事 实 际 业 务 2011.12.31 3 广 州 市 星 之 火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50.00 李 穗 芳 李 穗 群 和 夏 信 德 各 自 持 有 该 公 司 40.00% 40.00% 和 20.00% 的 股 权 于 2003 年 1 月 被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报 告 期 内 未 从 事 实 际 业 务 2012.01.12 4 广 州 市 鑫 带 五 金 塑 料 有 限 公 司 50.00 李 刚 刘 建 祥 和 常 新 华 分 别 持 有 该 公 司 30.00% 40.00% 和 30.00% 的 股 权 于 2008 年 10 月 被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报 告 期 内 未 从 事 实 际 业 务 2012.03.07 1-1-156

5 香 港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港 币 1.00 夏 信 德 和 曾 建 平 各 自 持 有 该 公 司 60.00% 和 40.00% 的 股 权 电 池 销 售,2010 年 之 后 未 从 事 实 际 业 务 2012.03.16 注 销 前, 张 婷 婷 持 有 该 公 6 鹏 辉 电 池 ( 国 际 ) 有 限 公 司 港 币 1.00 司 100.00% 的 股 权 ;2009 年 10 月 前, 夏 信 德 和 曾 建 平 各 自 持 有 该 公 司 未 从 事 实 际 业 务 2012.03.16 60.00% 和 40.00% 的 股 权 7 越 大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港 币 1.00 夏 伟 和 夏 华 伟 各 持 有 该 公 司 的 50% 的 股 权 手 电 筒 灯 具 等 贸 易 业 务 2013.5.24 上 述 公 司 的 注 销 过 程 均 按 法 律 程 序 进 行, 不 存 在 违 法 违 规 情 形 ( 三 )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关 联 交 易 的 汇 总 表 1 关 联 采 购 和 销 售 单 位 : 万 元 类 型 销 售 商 品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购 买 固 定 资 产 关 联 方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占 同 类 交 易 比 例 (%) 金 额 占 同 类 交 易 比 例 (%) 金 额 占 同 类 交 易 比 例 (%) 越 大 国 际 - - - - 67.05 0.12 兰 格 电 气 - - 0.01 0.00 1.93 0.00 金 威 源 科 技 - - 35.41 0.05 9.60 0.02 万 毅 得 塑 料 235.86 0.61 419.33 1.13 375.90 1.15 晨 盛 劳 务 - - - - 225.12 5.45 赢 合 科 技 220.16 3.95 506.87 14.50 395.86 13.09 兰 格 电 气 3.65 0.07 81.40 2.33 211.83 7.00 2 关 联 担 保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方 为 公 司 及 下 属 子 公 司 的 银 行 融 资 债 务 提 供 担 保 而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如 下 : 债 务 人 关 联 担 保 人 担 保 权 人 担 保 额 ( 万 元 ) 担 保 主 债 权 发 生 期 间 担 保 方 式 本 公 司 夏 信 德 中 国 银 行 广 州 番 禺 支 行 7,000.00 2009.5.15-2012.5.15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担 保 3 发 行 人 对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的 具 体 决 策 程 序 经 核 查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的 董 事 会 股 东 ( 大 ) 会 会 议 资 料,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业 1-1-157

经 鹏 辉 有 限 股 东 会, 以 及 发 行 人 改 制 设 立 后 召 开 的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审 议 批 准, 其 中 关 联 董 事 关 联 股 东 在 审 议 该 等 议 案 时 遵 循 了 回 避 表 决 制 度, 由 非 关 联 董 事 非 关 联 股 东 审 议 相 关 议 案 独 立 董 事 对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的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程 序 的 合 法 性 及 价 格 的 公 允 性 发 表 了 无 保 留 意 见, 认 为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均 属 合 理 必 要, 交 易 过 程 遵 循 了 平 等 自 愿 等 价 有 偿 的 原 则, 有 关 协 议 所 确 定 的 条 款 是 公 允 的 合 理 的, 关 联 交 易 定 价 合 理 有 据 客 观 公 允, 未 偏 离 市 场 独 立 第 三 方 的 价 格,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及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况 上 述 交 易 实 际 发 生 时, 按 照 业 务 流 程, 公 司 对 关 联 方 相 关 订 单 合 同 进 行 评 审, 财 务 部 对 交 易 价 格 进 行 复 核, 并 由 经 理 层 相 关 业 务 负 责 人 确 认 同 时, 业 务 部 门 财 务 部 门 对 订 单 合 同 发 票 回 款 等 资 料 进 行 归 档, 经 理 层 对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和 公 允 性 承 担 责 任, 并 负 责 向 董 事 会 解 释 说 明 4 关 联 交 易 是 否 存 在 损 害 发 行 人 利 益 向 关 联 方 进 行 利 益 输 送 等 情 况, 是 否 存 在 关 联 交 易 非 关 联 化 的 处 理 及 安 排 发 行 人 与 关 联 方 之 间 的 关 联 交 易 不 存 在 损 害 发 行 人 利 益 向 关 联 方 进 行 利 益 输 送 等 情 况, 不 存 在 关 联 交 易 非 关 联 化 的 处 理 及 安 排 ( 四 ) 经 常 性 关 联 交 易 本 公 司 具 有 独 立 完 整 的 产 供 销 体 系, 对 控 股 股 东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不 存 在 依 赖 关 系,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在 以 下 方 面 与 关 联 方 存 在 关 联 交 易 1 关 联 采 购 ( 购 买 商 品 或 接 受 劳 务 ) 企 业 名 称 交 易 事 项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 万 元 ) 占 年 度 同 类 总 采 购 比 金 额 ( 万 元 ) 占 年 度 同 类 总 采 购 比 金 额 ( 万 元 ) 占 年 度 同 类 总 采 购 比 万 毅 得 塑 料 晨 盛 劳 务 包 装 材 料 用 的 塑 料 托 盘 吸 塑 235.86 0.61 419.33 1.13% 375.90 1.15% 接 受 劳 务 - - - - 225.12 5.45% (1) 万 毅 得 塑 料 1 发 生 的 原 因 1-1-158

发 行 人 生 产 电 池 产 品 的 过 程 中 需 要 用 到 托 盘 吸 塑 等 包 装 材 料, 该 类 商 品 的 单 位 价 值 较 小 部 件 型 号 种 类 较 多, 在 采 购 该 类 商 品 时, 发 行 人 主 要 对 供 应 商 的 供 货 价 格 产 品 质 量 和 种 类 送 货 时 间 服 务 质 量 等 方 面 综 合 评 价, 择 优 确 定 供 应 商 ; 在 长 期 的 合 作 关 系 中, 基 于 该 公 司 供 应 的 产 品 质 量 可 靠 货 源 种 类 齐 全, 并 且 该 公 司 与 发 行 人 同 处 于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能 够 确 保 及 时 配 送 到 发 行 人, 因 此 该 公 司 一 直 被 列 入 发 行 人 合 格 供 应 商 名 录 2 定 价 依 据 采 购 价 格 参 考 市 场 价 格 制 定 市 场 价 格 主 要 受 采 购 时 点 原 材 料 价 格 采 购 量 需 求 紧 急 度 等 因 素 影 响 3 定 价 公 允 性 公 司 向 万 毅 得 塑 料 采 购 的 托 盘 吸 塑 等 包 装 材 料, 与 公 司 的 各 类 电 池 产 品 相 对 应, 具 有 型 号 繁 多 单 价 低 交 易 频 次 高 单 一 型 号 交 易 量 小 的 特 点, 交 货 时 间 采 购 数 量 运 输 费 用 是 影 响 该 类 包 装 材 料 采 购 成 本 的 重 要 因 素 为 了 提 高 议 价 能 力, 降 低 采 购 成 本, 公 司 每 年 不 定 期 对 行 业 内 距 离 公 司 较 近 的 包 装 材 料 供 应 商 予 以 统 一 询 价, 从 中 选 择 一 个 主 要 包 装 材 料 供 应 商 为 公 司 提 供 大 部 分 的 包 装 材 料, 选 择 部 分 其 他 包 装 材 料 供 应 商 作 为 后 备 供 应 商 通 过 上 述 措 施, 公 司 有 效 的 控 制 了 各 年 采 购 的 包 装 材 料 成 本, 有 益 于 公 司 产 品 成 本 的 控 制 通 过 比 对 无 关 联 第 三 方 同 种 类 产 品 的 报 价, 公 司 向 万 毅 得 塑 料 的 采 购 价 格 与 无 关 联 第 三 方 报 价 差 异 较 小, 不 存 在 显 失 公 允 的 情 形 4 对 公 司 独 立 性 的 影 响 公 司 与 万 毅 得 塑 料 独 立 经 营, 自 负 盈 亏, 在 财 务 人 员 资 产 和 住 所 等 方 面 均 独 立,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不 会 对 公 司 的 独 立 性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2) 晨 盛 劳 务 1 发 生 的 原 因 广 州 市 晨 盛 劳 务 派 遣 有 限 公 司 地 处 番 禺 区, 与 发 行 人 地 理 位 置 较 近 其 分 别 于 2011 年 5 月 及 2012 年 1 月 起 向 发 行 人 及 广 州 里 亚 派 遣 劳 务 员 工, 并 于 2012 年 7 月 终 止 了 劳 务 派 遣 合 作 关 系 2 定 价 依 据 按 照 发 行 人 员 工 薪 酬 水 平 结 合 市 场 价 格 确 定 1-1-159

3 定 价 公 允 性 通 过 对 无 关 联 第 三 方 劳 务 派 遣 公 司 合 同 价 格 的 比 对, 发 行 人 向 晨 盛 劳 务 采 购 劳 务 派 遣 用 工 服 务 的 价 格 与 其 他 无 关 联 第 三 方 价 格 差 异 较 小, 不 存 在 显 示 公 允 的 情 形 4 对 公 司 独 立 性 的 影 响 公 司 与 晨 盛 劳 务 独 立 经 营, 自 负 盈 亏, 在 财 务 人 员 资 产 和 住 所 等 方 面 均 独 立,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不 会 对 公 司 的 独 立 性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2 关 联 销 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企 业 名 称 交 易 事 项 金 额 ( 万 元 )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金 额 ( 万 元 )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金 额 ( 万 元 )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越 大 国 际 台 灯 手 电 筒 - - - - 67.05 0.12% 金 威 源 锂 离 子 电 池 科 技 镍 氢 电 池 - - 35.41 0.05% 9.60 0.02% 合 计 - - 35.41 0.05% 76.66 0.14% (1) 越 大 国 际 1 发 生 的 原 因 越 大 国 际 是 一 家 贸 易 型 公 司, 主 要 从 事 手 电 筒 应 急 灯 保 温 杯 等 产 品 的 贸 易 业 务, 本 身 不 具 有 生 产 能 力, 需 对 外 采 购 相 关 产 品 后 进 行 销 售 发 行 人 从 拓 宽 海 外 市 场 的 角 度 出 发, 根 据 越 大 国 际 的 客 户 需 求 向 该 公 司 供 应 手 电 筒 配 套 电 池 等 产 品 2 定 价 依 据 销 售 价 格 按 照 成 本 加 成 和 市 场 价 格 制 定 3 定 价 公 允 性 由 于 公 司 重 点 营 销 方 向 为 电 池 产 品 市 场, 对 手 电 筒 等 附 加 业 务 的 市 场 渠 道 开 发 未 投 入 相 应 的 资 源, 一 般 根 据 客 户 需 求 订 单 来 生 产 手 电 筒 等 产 品, 其 定 价 按 照 参 考 成 本 加 成 与 市 场 价 共 同 确 定 经 比 对 无 关 联 第 三 方 同 类 产 品 的 销 售 价 格, 公 司 销 售 定 价 合 理 销 售 价 格 公 允 4 对 公 司 独 立 性 的 影 响 1-1-160

发 行 人 与 越 大 国 际 独 立 经 营, 自 负 盈 亏, 在 财 务 人 员 资 产 和 住 所 等 方 面 均 保 持 独 立,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未 对 发 行 人 的 独 立 性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2012 年 下 半 年 越 大 国 际 已 经 与 公 司 不 再 发 生 交 易, 同 时, 为 减 少 和 避 免 关 联 交 易, 越 大 国 际 已 经 于 2013 年 5 月 24 日 解 散 (2) 金 威 源 科 技 1 发 生 的 原 因 金 威 源 科 技 的 主 要 产 品 为 无 线 基 站 电 源, 储 能 电 池 是 构 成 其 产 品 的 材 料 之 一 金 威 源 科 技 购 买 公 司 产 品 作 为 材 料 生 产 其 成 品 2 定 价 依 据 销 售 价 格 按 照 市 场 价 格 制 定 3 定 价 公 允 性 通 过 比 对 无 关 联 第 三 方 同 种 类 产 品 的 售 价, 公 司 向 金 威 源 科 技 销 售 价 格 与 无 关 联 第 三 方 销 售 价 格 差 异 较 小, 不 存 在 显 失 公 允 的 情 形 4 对 公 司 独 立 性 的 影 响 公 司 与 金 威 源 科 技 独 立 经 营, 自 负 盈 亏, 在 财 务 人 员 资 产 和 住 所 等 方 面 均 独 立, 双 方 系 达 晨 创 世 达 晨 盛 世 投 资 后 被 动 形 成 关 联 关 系,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不 会 对 公 司 的 独 立 性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 五 )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偶 发 性 关 联 交 易 汇 总 表 如 下 :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占 同 类 交 占 同 类 交 占 同 类 企 业 名 称 交 易 事 项 金 额 金 额 金 额 易 比 例 易 比 例 交 易 比 ( 万 元 ) ( 万 元 ) ( 万 元 ) (%) (%) 例 (%) 赢 合 科 技 采 购 设 备 220.16 3.95 506.87 14.50 395.86 13.09 兰 格 电 气 采 购 设 备 3.65 0.07 81.40 2.33 211.83 7.00 总 计 223.81 4.01 588.26 16.83 607.68 20.09 兰 格 电 气 销 售 石 墨 等 - - 0.01 0.00 1.93 0.00 总 计 - - 0.01 0.00 1.93 0.00 1 偶 发 性 关 联 采 购 (1) 赢 合 科 技 1 发 生 的 原 因 1-1-161

赢 合 科 技 主 要 生 产 卷 绕 机 焊 接 机 制 片 机 叠 片 机 模 切 机 等 电 池 生 产 设 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持 续 扩 大, 公 司 向 其 购 买 设 备 增 加 产 能 2 定 价 依 据 采 购 价 格 按 照 市 场 价 格 制 定 3 定 价 公 允 性 通 过 比 对 赢 合 科 技 无 关 联 第 三 方 同 种 类 产 品 的 销 售 价, 公 司 向 赢 合 科 技 的 采 购 价 格 与 赢 合 科 技 向 无 关 联 第 三 方 销 售 价 差 异 较 小, 不 存 在 显 失 公 允 的 情 形 4 对 公 司 独 立 性 的 影 响 自 2007 年 开 始, 赢 合 科 技 即 开 始 与 发 行 人 开 展 业 务 往 来, 达 晨 盛 世 和 达 晨 创 世 于 2010 年 11 月 25 日 参 股 发 行 人 后, 两 家 公 司 才 被 动 构 成 关 联 关 系 赢 合 科 技 与 公 司 独 立 经 营, 自 负 盈 亏, 在 财 务 人 员 资 产 和 住 所 等 方 面 均 独 立,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不 会 对 公 司 的 独 立 性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2) 兰 格 电 气 1 发 生 的 原 因 兰 格 电 气 主 要 生 产 真 空 箱 涂 布 机 轧 膜 机 分 条 机 等 电 池 生 产 设 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持 续 扩 大, 公 司 向 其 购 买 设 备 增 加 产 能 2 定 价 依 据 采 购 价 格 按 照 市 场 价 格 制 定 3 定 价 公 允 性 通 过 比 对 兰 格 电 气 无 关 联 第 三 方 同 种 类 产 品 的 销 售 价, 公 司 向 兰 格 电 气 的 采 购 价 格 与 兰 格 电 气 向 无 关 联 第 三 方 的 销 售 价 格 的 差 异 较 小, 不 存 在 显 失 公 允 的 情 形 4 对 公 司 独 立 性 的 影 响 兰 格 电 气 与 公 司 独 立 经 营, 自 负 盈 亏, 在 财 务 人 员 资 产 和 住 所 等 方 面 均 独 立, 上 述 关 联 交 易 不 会 对 公 司 的 独 立 性 产 生 不 利 影 响 2 偶 发 性 关 联 销 售 报 告 期 内, 兰 格 电 气 向 公 司 采 购 石 墨 等 材 料 作 为 电 池 设 备 试 机 材 料, 价 格 按 照 成 本 价 制 定 公 司 向 关 联 方 销 售 的 石 墨 等 材 料 的 销 售 量 和 金 额 极 小, 销 售 价 格 公 允, 不 1-1-162

会 对 公 司 的 独 立 性 造 成 不 利 影 响 3 债 务 担 保 2009 年 6 月 5 日, 夏 信 德 与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番 禺 支 行 订 立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编 号 :GBZ476780120090080), 为 发 行 人 与 该 支 行 自 2009 年 5 月 15 日 至 2012 年 5 月 15 日 期 间 发 生 的 债 务 提 供 连 带 责 任 保 证 担 保, 被 担 保 债 权 的 最 高 余 额 为 7,000.00 万 元 ( 六 ) 关 联 方 往 来 余 额 1 经 营 性 业 务 导 致 的 关 联 方 余 额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名 称 关 联 方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广 州 兰 格 电 气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 5.28 5.27 应 收 账 款 深 圳 市 金 威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3.44 7.24 越 大 国 际 有 限 公 司 - - - 应 付 票 据 深 圳 市 赢 合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63.96 - 广 州 兰 格 电 气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28.50 30.06 27.47 应 付 账 款 广 州 万 毅 得 塑 料 制 品 有 限 公 司 150.42 219.24 235.91 深 圳 市 赢 合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13.93 167.29 387.0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兰 格 电 气 金 威 源 科 技 赢 合 科 技 万 毅 得 塑 料 越 大 国 际 的 关 联 方 余 额 主 要 系 经 营 业 务 往 来 所 致 2 非 经 营 性 业 务 导 致 的 关 联 方 余 额 截 至 本 出 具 日,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不 存 在 非 经 营 性 的 资 金 往 来 余 额 ( 七 ) 关 联 资 金 往 来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存 在 的 资 金 往 来 为 因 采 购 销 售 等 经 营 性 活 动 产 生 的 经 营 性 资 金 往 来 单 位 : 万 元 单 位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资 金 往 来 原 因 金 威 源 科 技 发 行 人 收 款 3.44 45.23 4.00 货 款 越 大 国 际 发 行 人 收 款 - - 263.82 货 款 兰 格 电 气 发 行 人 付 款 - 93.93 250.50 设 备 采 购 款 万 毅 得 塑 料 发 行 人 付 款 355.87 500.12 477.58 材 料 采 购 款 赢 合 科 技 发 行 人 付 款 310.59 818.71 327.42 设 备 采 购 款 1-1-163

上 述 资 金 往 来 系 公 司 与 关 联 方 在 采 购 设 备 或 材 料 销 售 产 品 等 经 营 活 动 中 支 付 或 收 取 的 货 款, 不 涉 及 需 支 付 资 金 占 用 费 的 情 形, 也 不 存 在 为 公 司 分 摊 成 本 或 费 用 的 情 形, 不 影 响 公 司 的 经 营 业 绩 和 独 立 性 三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关 于 避 免 关 联 交 易 的 承 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夏 信 德 就 避 免 关 联 交 易 问 题, 向 发 行 人 承 诺 如 下 : (1) 本 人 已 向 鹏 辉 能 源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上 市 的 保 荐 机 构 发 行 律 师 及 发 行 会 计 师 提 供 了 报 告 期 内 本 人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与 鹏 辉 能 源 之 间 已 经 发 生 的 全 部 关 联 交 易 情 况, 且 其 相 应 资 料 是 真 实 完 整 的, 不 存 在 重 大 遗 漏 或 重 大 隐 瞒 (2) 本 人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与 鹏 辉 能 源 之 间 不 存 在 其 他 任 何 依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的 有 关 规 定 应 披 露 而 未 披 露 的 关 联 交 易 (3) 在 本 人 作 为 鹏 辉 能 源 控 股 股 东 期 间, 本 人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将 尽 量 避 免 减 少 与 鹏 辉 能 源 发 生 关 联 交 易 如 因 客 观 情 况 导 致 关 联 交 易 无 法 避 免 的, 本 人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将 严 格 遵 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中 国 证 监 会 相 关 规 定 以 及 鹏 辉 能 源 章 程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等 的 规 定, 确 保 关 联 交 易 程 序 合 法 价 格 公 允, 而 且 不 损 害 鹏 辉 能 源 及 其 他 股 东 的 利 益 (4) 本 人 承 诺 不 利 用 作 为 鹏 辉 能 源 控 股 股 东 的 地 位, 损 害 鹏 辉 能 源 及 其 他 股 东 的 合 法 利 益 四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关 联 交 易 的 执 行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遵 循 了 公 正 公 平 公 开 的 原 则,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均 履 行 了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程 序 发 行 人 全 体 独 立 董 事 出 具 关 于 公 司 2012 年 度 关 联 交 易 的 独 立 意 见 关 于 公 司 2013 年 度 关 联 交 易 的 独 立 意 见 关 于 公 司 2014 年 度 关 联 交 易 的 独 立 意 见,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发 生 的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均 属 合 理 必 要, 交 易 过 程 遵 循 了 平 等 自 愿 等 价 有 偿 的 原 则, 有 关 协 议 所 确 定 的 条 款 是 公 允 的 合 理 的, 关 联 交 易 定 价 合 理 有 据 客 观 公 允, 未 偏 离 市 场 独 立 第 三 方 的 价 格, 不 存 在 损 害 公 司 及 股 东 利 益 的 情 况 1-1-164

第 八 节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公 司 治 理 一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简 介 ( 一 ) 董 事 本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由 9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3 名 董 事 会 每 届 任 期 3 年 董 事 任 期 届 满, 可 连 选 连 任, 但 是 独 立 董 事 的 连 任 时 间 不 得 超 过 6 年 简 历 如 下 : 1 夏 信 德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4 年 出 生, 硕 士 自 1988 年 参 加 工 作 以 来,1988 年 至 1994 年 9 月 期 间, 在 广 州 555 电 池 研 究 所 工 作, 担 任 副 所 长 ;1994 年 9 月 至 2001 年 1 月 期 间, 在 广 州 市 伟 力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工 作, 担 任 经 理 ;2001 年 1 月 至 2011 年 8 月 在 鹏 辉 有 限 工 作, 担 任 公 司 总 裁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和 总 裁, 任 期 3 年 此 外, 担 任 番 禺 区 科 技 型 企 业 协 会 副 会 长, 曾 担 任 番 禺 区 政 协 委 员 曾 获 番 禺 区 政 府 享 受 特 殊 津 贴 的 专 家 番 禺 区 十 杰 青 年 称 号 2 鲁 宏 力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8 年 出 生,1991 年 毕 业 于 中 山 大 学 概 率 统 计 专 业, 硕 士, 中 国 注 册 会 计 师 自 1991 年 参 加 工 作 以 来,1991 年 7 月 至 1996 年 6 月 期 间, 在 广 州 远 洋 宾 馆 有 限 公 司 工 作, 担 任 电 脑 部 主 管 会 计, 后 外 派 到 青 岛 汉 堡 大 酒 店 任 财 务 总 监 ;1996 年 6 月 至 1998 年 11 月 期 间, 在 广 州 ( 粤 通 ) 运 通 企 业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工 作, 先 后 担 任 集 团 投 资 发 展 部 项 目 经 理 下 属 公 司 深 圳 运 通 鑫 达 通 讯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经 理 兼 总 经 理 助 理 ;1998 年 11 月 至 2010 年 9 月 期 间, 在 广 州 金 鹏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工 作, 历 任 下 属 公 司 财 务 部 长 财 务 总 监 集 团 公 司 预 算 总 监 审 计 部 长 集 团 公 司 监 事 和 集 团 经 营 考 核 组 委 员 ;2010 年 10 月 入 职 鹏 辉 有 限,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财 务 负 责 人, 任 期 3 年 3 许 汉 良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76 年 出 生,2000 年 厦 门 大 学 化 工 工 艺 专 业 毕 业, 本 科 学 历 ;2000 年 -2003 年 10 月, 在 厦 门 宝 龙 工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任 技 术 工 程 师, 从 事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工 艺 设 计 和 维 护 的 研 究 ;2003 年 11 1-1-165

月 -2005 年 4 月, 在 惠 州 TCL 金 能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任 研 发 部 工 程 师 ;2005 年 5 月 入 职 珠 海 鹏 辉,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珠 海 鹏 辉 锂 电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珠 海 联 动 监 事 4 舒 小 武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9 年 出 生, 经 济 学 硕 士, 中 山 大 学 EMBA 从 事 创 业 投 资 14 年,1998 年 7 月 至 2007 年 7 月 期 间, 在 广 东 省 风 险 投 资 集 团 担 任 投 资 经 理,2007 年 7 月 至 今 在 深 圳 达 晨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投 资 副 总 监 投 资 总 监 广 州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现 兼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任 期 3 年 5 丁 世 平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77 年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自 2001 年 参 加 工 作 以 来,2001 年 7 月 至 2003 年 1 月, 在 浙 江 德 仁 竹 木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董 秘 助 理 ;2003 年 3 月 至 2004 年 3 月, 在 杭 州 燕 牌 乳 业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项 目 经 理 ; 2004 年 3 月 至 2006 年 6 月, 在 盾 安 控 股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投 资 经 理 ;2006 年 7 月 至 2007 年 10 月, 在 旅 行 者 汽 车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任 投 资 经 理 ;2007 年 12 月 至 今, 历 任 浙 江 如 山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高 级 投 资 经 理 投 资 部 长 投 资 总 监 等 职 务 现 兼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任 期 至 2014 年 8 月 29 日 6 梁 朝 晖 女 士,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73 年 出 生, 本 科 学 历, 工 程 师 经 济 师 自 1993 年 参 加 工 作 以 来,1993 年 7 月 至 1996 年 1 月 期 间, 在 冶 金 部 第 十 九 冶 金 建 设 工 程 公 司 项 目 部 任 技 术 员 ;1997 年 1 月 至 1997 年 12 月 期 间, 在 广 东 能 达 交 通 工 程 有 限 任 行 政 部 主 任 ;1998 年 1 月 至 2002 年 3 月 期 间, 在 广 东 飞 达 信 息 系 统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任 合 约 部 负 责 人 ;2002 年 4 月 至 2003 年 9 月 期 间, 在 广 州 海 特 天 高 信 息 系 统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方 案 部 任 主 管 ;2003 年 10 月 至 2009 年 10 月 期 间, 在 广 东 南 粤 物 流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计 划 部 任 业 务 主 管 ;2009 年 11 月 至 2013 年 在 广 州 新 粤 沥 青 有 限 公 司 沥 青 业 务 部 任 业 务 主 管 现 兼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任 期 3 年 7 南 俊 民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9 年 出 生 厦 门 大 学 物 理 化 学 博 士 韩 国 Yonsei 大 学 访 问 学 者 自 1994 年 参 加 工 作 以 来,1994 年 7 月 至 1995 年 8 月 期 间, 在 国 营 755 厂 任 技 术 员 ;1998 年 10 月 至 1999 年 7 月 期 间, 在 杭 州 南 都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担 任 工 程 师 ;1999 年 8 至 2001 年 7 月 期 间, 在 天 津 大 学 从 事 博 士 后 工 作 ;2001 年 8 月 至 今, 在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化 学 与 环 境 学 院 先 后 担 任 教 师 物 化 所 所 长 教 授 现 兼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任 期 3 年 8 陈 珠 明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5 年 出 生 中 山 大 学 管 理 学 1-1-166

博 士 教 授 中 国 企 业 创 新 成 果 案 例 审 定 委 员 会 委 员 广 东 经 济 学 会 理 事 美 国 GLG 集 团 Educators 广 东 省 省 情 研 究 中 心 客 座 研 究 员 自 1985 年 参 加 工 作 以 来, 1985 年 7 月 至 1990 年 9 月 期 间, 在 四 川 省 通 江 县 中 学 任 教 ;1993 年 4 月 至 2000 年 2 月 期 间, 在 广 东 省 科 技 创 业 投 资 公 司 工 作, 先 后 担 任 项 目 经 理 投 资 部 综 合 科 科 长 ;2000 年 2 月 至 2002 年 8 月 期 间, 在 中 国 工 商 银 行 广 东 省 分 行 资 产 风 险 管 理 部 工 作 ;2002 年 8 月 至 今, 为 中 山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财 务 与 投 资 系 博 士 教 授,EMBA 教 育 中 心 主 任 现 兼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任 期 3 年 9 谢 盛 纹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70 年 出 生 中 南 财 经 政 法 大 学 管 理 学 博 士 教 授 江 西 财 经 大 学 会 计 学 院 副 院 长 赣 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自 1992 年 参 加 工 作 以 来,1992 年 7 月 至 1996 年 8 月 期 间, 在 江 西 省 瑞 金 市 职 业 技 术 学 校 任 教 ;1999 年 7 月 至 2002 年 8 月 期 间, 在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经 济 与 管 理 学 院 任 教 ;2005 年 6 月 至 2012 年 12 月, 在 江 西 财 经 大 学 会 计 学 院 担 任 副 院 长 教 授 ;2012 年 12 月 至 今, 在 江 西 财 经 大 学 会 计 学 院 担 任 教 授 现 兼 任 本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任 期 3 年 ( 二 ) 监 事 本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由 3 名 监 事 组 成, 其 中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1 名,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2 名 监 事 每 届 任 期 为 3 年, 任 期 届 满, 可 以 连 选 连 任 全 体 监 事 均 为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永 久 居 留 权 简 历 如 下 : 1 蔡 建 宜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2 年 出 生,1987 年 毕 业 于 广 州 市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电 子 类 电 气 工 程 专 业 自 1981 年 参 加 工 作 以 来,1981 年 2 月 至 1996 年 4 月 期 间, 在 广 州 有 色 金 属 研 究 院 任 自 动 化 研 究 室 项 目 主 管 ;1996 年 4 月 至 2002 年 10 月 期 间, 在 广 州 有 色 金 属 研 究 院 任 电 器 设 备 研 究 开 发 中 心 技 术 部 部 长 ;2002 年 10 月 入 职 鹏 辉 有 限 现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主 席 锂 电 事 业 部 副 总 经 理, 任 期 3 年 2 张 树 雅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79 年 出 生, 西 安 交 通 大 学 工 商 管 理 硕 士 (MBA), 经 济 学 学 士 自 2002 年 参 加 工 作 以 来,2002 年 7 月 至 2006 年 3 月 期 间, 在 中 国 平 安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先 后 从 事 营 销 策 划 市 场 及 客 户 管 理 等 工 作 ;2006 年 3 月 至 2007 年 6 月 期 间, 在 中 国 1-1-167

太 平 洋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分 公 司 工 作, 担 任 彩 田 营 业 部 副 总 经 理 ;2007 年 11 月 加 盟 深 圳 市 达 晨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历 任 风 险 监 控 部 高 级 经 理 股 权 管 理 部 副 总 经 理 现 兼 任 本 公 司 监 事, 任 期 3 年 3 方 向 明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7 年 出 生, 河 南 广 播 电 视 大 学 大 专 毕 业 自 1991 年 参 加 工 作 以 来,1991 年 至 1994 年 期 间, 在 河 南 省 正 阳 县 钢 铁 厂 工 作, 任 财 务 科 副 科 长 ;1994 年 至 2001 年 期 间, 在 广 州 市 伟 力 电 源 有 限 公 司 工 作, 任 财 务 部 部 长 ;2001 年 入 职 鹏 辉 有 限, 现 任 本 公 司 内 控 审 计 部 经 理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任 期 3 年 ( 三 )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本 公 司 目 前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包 括 总 裁 1 名 副 总 裁 1 名 财 务 负 责 人 1 名 董 事 会 秘 书 1 名 总 裁 每 届 任 期 3 年, 连 聘 可 以 连 任 简 历 如 下 : 1 夏 信 德 先 生,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长 和 总 裁, 详 见 本 节 董 事 会 成 员 简 历 2 鲁 宏 力 先 生,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董 事 长 和 财 务 负 责 人, 详 见 本 节 董 事 会 成 员 简 历 3 李 发 军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73 年 出 生, 武 汉 测 绘 科 技 大 学 电 子 工 程 专 业 毕 业, 工 程 师 自 1996 年 参 加 工 作 以 来,1996 年 至 2001 年 期 间, 在 台 湾 光 宝 集 团 工 作, 担 任 品 管 课 长 ;2001 年 至 2003 年 期 间, 在 台 湾 光 宝 集 团 工 作, 担 任 品 管 副 经 理 ;2003 年 至 2005 年 期 间, 在 台 湾 光 宝 集 团 工 作, 先 后 担 任 集 团 制 造 部 长 资 深 经 理 ;2005 年 5 月 至 2011 年 8 月, 在 鹏 辉 有 限 担 任 镍 氢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4 王 立 新 女 士,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75 年 出 生, 江 西 财 经 大 学 经 济 法 专 业 会 计 专 业 本 科 毕 业, 法 学 学 士, 经 济 学 学 士, 助 理 会 计 师 律 师 自 1999 年 参 加 工 作 以 来,1999 年 7 月 至 2000 年 8 月 在 顺 德 容 奇 城 镇 建 设 开 发 总 公 司 工 作, 任 法 务 专 员 ;2000 年 8 月 至 2002 年 12 月 在 广 东 广 大 律 师 事 务 所 工 作, 先 后 担 任 律 师 助 理 专 职 律 师 ;2003 年 1 月 至 2011 年 3 月 任 广 东 信 扬 律 师 事 务 所 专 职 律 师 ;2011 年 3 月 至 2011 年 8 月, 在 鹏 辉 有 限 工 作, 担 任 本 公 司 筹 备 小 组 成 员, 兼 任 证 券 法 律 事 务 部 经 理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 四 )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1-1-168

1 薛 建 军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73 年 出 生,1992-1996 年 就 读 于 浙 江 工 业 大 学 电 化 学 工 程 专 业 ;1997 年 -2002 年, 天 津 大 学 硕 博 连 读 应 用 化 学 专 业 ;2002-2004 年 攻 读 博 士 后 ;2004 年 入 职 鹏 辉 有 限, 现 任 本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主 任 此 外, 曾 担 任 广 州 市 人 大 代 表, 获 番 禺 区 享 受 政 府 特 殊 津 贴 人 员 番 禺 区 拔 尖 人 才 广 州 市 121 人 才 梯 队 工 程 后 备 人 才 称 号 2 许 汉 良 先 生, 现 任 本 公 司 董 事 珠 海 鹏 辉 锂 电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珠 海 联 动 监 事, 详 见 本 节 董 事 会 成 员 简 历 3 范 自 松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79 年 出 生,2001 年 华 北 工 学 院 ( 现 中 北 大 学 ) 毕 业 ;2001 年 7 月 至 2002 年 4 月, 在 河 南 环 宇 电 源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任 职 技 术 员 ;2002 年 4 月 至 2004 年 6 月, 在 福 建 泉 州 劲 达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任 职 技 术 主 管 ;2004 年 6 月 至 2010 年 7 月, 在 深 圳 倍 特 力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任 技 术 经 理 ;2010 年 7 月 入 职 鹏 辉 有 限, 现 任 本 公 司 镍 氢 事 业 部 技 术 总 监 4 熊 思 远 先 生, 中 国 国 籍, 无 境 外 居 留 权,1963 年 出 生,1985 年 从 北 方 工 业 大 学 的 自 动 化 专 业 毕 业, 本 科 学 历 ;1985-2002 年, 在 广 州 有 色 金 属 研 究 院 工 作, 担 任 焊 接 设 备 厂 厂 长 ;2002 年 11 月 入 职 鹏 辉 有 限, 现 任 本 公 司 锂 电 事 业 部 技 术 经 理 ( 五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提 名 与 选 聘 情 况 1 董 事 提 名 与 选 聘 情 况 2011 年 8 月 29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全 体 股 东 一 致 同 意 选 举 夏 信 德 薛 其 祥 夏 仁 德 舒 小 武 金 高 灿 梁 朝 晖 为 本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任 期 3 年 其 中, 夏 信 德 由 股 东 夏 信 德 提 名, 薛 其 祥 由 股 东 铭 驰 企 管 提 名, 夏 仁 德 由 股 东 夏 仁 德 提 名, 舒 小 武 由 股 东 达 晨 盛 世 及 达 晨 创 世 提 名, 金 高 灿 由 股 东 如 山 创 投 提 名, 梁 朝 晖 由 股 东 李 克 文 提 名 2011 年 11 月 28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201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全 体 股 东 一 致 同 意 选 举 南 俊 民 陈 珠 明 谢 盛 纹 为 独 立 董 事, 任 期 3 年 南 俊 民 由 夏 信 德 提 名, 陈 珠 明 由 股 东 达 晨 创 世 提 名, 谢 盛 纹 由 如 山 创 投 提 名 同 时 全 体 股 东 一 致 同 意 夏 仁 德 辞 去 董 事 职 务, 并 由 夏 信 德 提 名 的 鲁 宏 力 继 任 2011 年 8 月 29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全 体 董 事 一 致 同 1-1-169

意 选 举 夏 信 德 为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长, 薛 其 祥 为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副 董 事 长 2013 年 6 月 29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因 原 公 司 董 事 金 高 灿 由 于 个 人 原 因 离 职, 经 公 司 股 东 浙 江 如 山 成 长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提 名, 公 司 全 体 股 东 一 致 同 意 选 举 丁 世 平 为 发 行 人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任 期 自 2013 年 6 月 29 日 至 2014 年 8 月 29 日 2014 年 8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2014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全 体 股 东 一 致 同 意 选 举 夏 信 德 鲁 宏 力 许 汉 良 梁 朝 晖 丁 世 平 舒 小 武 为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非 独 立 董 事, 陈 珠 明 谢 盛 纹 南 俊 民 为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上 述 董 事 均 由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提 名 2014 年 8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全 体 董 事 一 致 同 意 选 举 夏 信 德 为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长, 鲁 宏 力 为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副 董 事 长 2 监 事 提 名 与 选 聘 情 况 2011 年 8 月 8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广 州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 筹 )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全 体 职 工 代 表 一 致 同 意 选 举 方 向 明 为 本 公 司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2011 年 8 月 29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全 体 股 东 一 致 同 意 选 举 蔡 建 宜 和 张 树 雅 为 本 公 司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其 中, 蔡 建 宜 由 股 东 夏 信 德 提 名, 张 树 雅 由 股 东 达 晨 盛 世 及 达 晨 创 世 提 名 2011 年 8 月 29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全 体 监 事 一 致 同 意 选 举 蔡 建 宜 为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主 席 2014 年 8 月 21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广 州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 一 届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全 体 职 工 代 表 一 致 同 意 选 举 方 向 明 为 本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2014 年 8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2014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全 体 股 东 一 致 同 意 选 举 蔡 建 宜 张 树 雅 为 公 司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上 述 监 事 均 由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提 名 2014 年 8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全 体 监 事 一 致 同 1-1-170

意 选 举 蔡 建 宜 为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主 席 3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名 与 选 聘 情 况 2011 年 8 月 29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会 议 决 议 聘 任 由 董 事 长 提 名 的 夏 信 德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总 裁, 董 事 长 提 名 王 立 新 女 士 为 董 事 会 秘 书, 聘 任 由 总 裁 提 名 的 李 发 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总 裁 提 名 鲁 宏 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财 务 负 责 人 2014 年 8 月 31 日, 本 公 司 召 开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会 议 决 议 聘 任 夏 信 德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总 裁, 王 立 新 女 士 为 董 事 会 秘 书, 李 发 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副 总 裁, 鲁 宏 力 先 生 为 本 公 司 财 务 负 责 人 上 述 人 员 中, 夏 信 德 王 立 新 由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提 名, 李 发 军 鲁 宏 力 由 公 司 总 裁 提 名 ( 六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对 股 票 发 行 上 市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法 定 义 务 责 任 的 了 解 情 况 保 荐 机 构 对 发 行 人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了 股 票 发 行 上 市 辅 导 工 作, 发 行 人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已 了 解 股 票 发 行 上 市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其 法 定 义 务 二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持 有 本 公 司 股 份 的 情 况 ( 一 ) 直 接 持 股 情 况 1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近 三 年 直 接 持 股 情 况 姓 名 夏 信 德 蔡 建 宜 职 务 发 行 人 董 事 长 总 裁 发 行 人 监 事 会 主 席 兼 锂 电 事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持 股 数 ( 股 ) 持 股 比 例 (%) 持 股 数 ( 股 ) 持 股 比 例 (%) 持 股 数 ( 股 ) 持 股 比 例 (%) 29,365,654 46.61 29,365,654 46.61 29,365,654 46.61 224,101 0.36 224,101 0.36 224,101 0.36 1-1-171

李 发 军 许 汉 良 熊 思 远 薛 建 军 业 部 副 总 经 理 发 行 人 副 总 裁 249,000 0.40 249,000 0.40 249,000 0.40 发 行 人 董 事 珠 海 鹏 辉 锂 电 事 373,500 0.59 373,500 0.59 373,500 0.59 业 部 总 经 理 发 行 人 锂 电 事 业 部 215,136 0.34 215,136 0.34 215,136 0.34 技 术 经 理 发 行 人 研 发 中 心 主 124,499 0.20 124,499 0.20 124,499 0.20 任 合 计 31,747,089 50.40 31,747,089 50.40 31,747,089 50.40 2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近 亲 属 近 三 年 直 接 持 股 情 况 姓 名 李 刚 夏 仁 德 李 克 文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近 亲 属 关 系 持 股 数 ( 股 ) 持 股 比 例 (%) 持 股 数 ( 股 ) 持 股 比 例 (%) 持 股 数 ( 股 ) 持 股 比 例 (%) 实 际 控 制 人 夏 信 德 498,001 0.79 498,001 0.79 498,001 0.79 之 妹 夫 实 际 控 制 人 夏 信 德 6,153,287 9.77 6,153,287 9.77 6,153,287 9.77 之 兄 董 事 梁 朝 晖 之 丈 夫 4,281,805 6.80 4,281,805 6.80 4,281,805 6.80 合 计 10,933,093 17.36 10,933,093 17.36 10,933,093 17.36 ( 二 ) 间 接 持 股 情 况 1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近 三 年 间 接 持 股 情 况 姓 名 职 务 间 接 持 股 公 司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间 接 持 间 接 持 持 股 比 持 股 比 持 股 比 出 资 额 有 公 司 出 资 额 有 公 司 出 资 额 例 ( %) 例 ( %) 例 ( %) 股 份 比 股 份 比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比 1-1-172

夏 信 德 方 向 明 李 发 军 王 立 新 鲁 宏 力 薛 建 军 许 汉 良 范 自 松 例 ( %) 例 (%) 例 (%) 发 行 人 铭 驰 董 事 长 企 管 总 裁 2,030,031 67.67 3.64 2,030,031 67.67 3.64 1,999,803 66.66 3.58 发 行 人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铭 驰 内 控 审 企 管 21,364 0.71 0.04 21,364 0.71 0.04 21,364 0.71 0.04 计 部 经 理 发 行 人 铭 驰 副 总 裁 企 管 100,000 3.33 0.18 100,000 3.33 0.18 100,000 3.33 0.18 发 行 人 铭 驰 董 事 会 企 管 秘 书 221,605 7.39 0.4 221,605 7.39 0.4 221,605 7.39 0.4 发 行 人 副 董 事 铭 驰 长 财 务 企 管 100,000 3.33 0.18 100,000 3.33 0.18 100,000 3.33 0.18 负 责 人 发 行 人 铭 驰 研 发 中 企 管 心 主 任 25,000 0.83 0.04 25,000 0.83 0.04 25,000 0.83 0.04 发 行 人 董 事 珠 海 鹏 辉 铭 驰 锂 电 事 企 管 25,000 0.83 0.04 25,000 0.83 0.04 25,000 0.83 0.04 业 部 总 经 理 发 行 人 镍 氢 事 铭 驰 业 部 技 企 管 8,864 0.3 0.02 8,864 0.3 0.02 8,864 0.3 0.02 术 总 监 合 计 2,531,864 84.39 4.54 2,531,864 84.39 4.54 2,501,636 83.38 4.48 2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近 亲 属 近 三 年 间 接 持 股 情 况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姓 名 近 亲 属 关 系 间 接 持 股 公 司 出 资 额 持 股 比 例 ( %)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出 资 额 持 股 比 例 ( %) 间 接 持 有 公 司 股 份 比 出 资 额 间 接 持 持 股 比 有 公 司 例 ( %) 股 份 比 1-1-173

股 份 比 例 (%) 例 ( %) 例 ( %) 李 刚 崔 燕 实 际 控 制 人 夏 信 德 之 妹 夫 铭 驰 企 管 25,000 0.83 0.04 25,000 0.83 0.04 25,000 0.83 0.04 薛 建 军 之 妻 子 铭 驰 企 管 6,250 0.21 0.01 6,250 0.21 0.01 6,250 0.21 0.01 合 计 31,250 1.04 0.05 31,250 1.04 0.05 31,250 1.04 0.05 除 上 述 情 况 外, 其 他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没 有 以 任 何 直 接 或 间 接 方 式 持 有 公 司 的 股 份 ( 三 ) 股 份 质 押 或 冻 结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及 其 近 亲 属 直 接 或 间 接 持 有 的 本 公 司 股 份 不 存 在 质 押 或 冻 结 情 况 三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如 下 :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姓 名 注 册 资 本 持 股 比 例 投 资 企 业 对 外 投 资 企 业 名 称 ( 万 元 ) (%) 担 任 职 务 广 州 兰 格 电 气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50 32.00 - 夏 信 德 广 州 铭 驰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300 67.67 执 行 董 事 梁 朝 晖 北 京 中 锐 咨 华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200 20.00 董 事 除 上 述 投 资 外,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不 存 在 其 他 对 外 投 资 情 况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对 外 投 资 与 公 司 不 存 在 利 益 冲 突 1-1-174

四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收 入 情 况 公 司 现 任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最 近 一 年 从 发 行 人 处 领 取 薪 酬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姓 名 职 务 2014 年 薪 酬 1 夏 信 德 董 事 长 兼 总 裁 40.62 2 鲁 宏 力 副 董 事 长 兼 财 务 负 责 人 24.13 3 许 汉 良 董 事 兼 珠 海 鹏 辉 锂 电 事 业 部 总 经 理 33.47 4 舒 小 武 董 事 未 领 薪 酬 5 丁 世 平 董 事 未 领 薪 酬 6 梁 朝 晖 董 事 未 领 薪 酬 7 南 俊 民 独 立 董 事 6.00 8 陈 珠 明 独 立 董 事 6.00 9 谢 盛 纹 独 立 董 事 6.00 10 蔡 建 宜 监 事 会 主 席 兼 锂 电 事 业 部 副 总 经 理 22.14 11 张 树 雅 监 事 未 领 薪 酬 12 方 向 明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兼 内 控 审 计 部 经 理 11.01 13 李 发 军 副 总 裁 30.38 14 王 立 新 董 事 会 秘 书 30.18 15 薛 建 军 研 发 中 心 主 任 22.67 16 范 自 松 镍 氢 事 业 部 技 术 总 监 18.10 17 熊 思 远 锂 电 事 业 部 技 术 经 理 23.68 公 司 现 任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最 近 三 年 内 薪 酬 总 额 占 各 期 发 行 人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重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薪 酬 总 额 274.37 275.63 261.65 占 各 期 利 润 总 额 比 重 4.00% 4.15% 4.43%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的 薪 酬 由 公 司 按 照 行 业 薪 酬 水 平 结 合 具 体 考 核 指 标 决 定, 上 述 人 员 不 存 在 从 公 司 之 外 的 其 他 关 联 企 业 领 取 薪 酬 的 情 况, 也 不 存 在 其 他 特 殊 待 遇 和 退 休 金 计 划 1-1-175

五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其 他 兼 职 情 况 姓 名 在 发 行 人 任 职 情 况 兼 职 单 位 在 兼 职 单 位 职 务 兼 职 单 位 与 本 公 司 关 联 关 系 夏 信 德 董 事 长 总 裁 广 州 铭 驰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银 达 科 技 融 资 担 保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注 2 监 事 发 行 人 参 股 企 业 深 圳 市 达 晨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博 济 医 药 生 物 技 术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总 监 广 州 分 公 司 总 经 理 董 事 注 1 无 舒 小 武 董 事 珠 海 政 采 软 件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无 广 东 奥 迪 威 传 感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无 广 州 市 澳 锝 林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无 广 州 明 珞 汽 车 装 备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无 南 京 瀚 之 显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无 丁 世 平 董 事 安 徽 省 福 文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无 展 鹏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无 浙 江 如 山 投 资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总 监 发 行 人 股 东 如 山 创 投 关 联 方 杭 州 高 品 自 动 化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无 杭 州 联 众 医 疗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无 梁 朝 晖 董 事 北 京 中 锐 咨 华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无 南 俊 民 陈 珠 明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董 事 华 南 师 范 大 学 化 学 与 环 境 学 教 授 无 院 物 化 所 所 长 中 山 大 学 管 理 学 院 教 授 EMBA 中 心 主 任 无 广 州 弘 亚 数 控 机 械 股 份 有 限 独 立 董 事 无 公 司 广 东 广 州 日 报 传 媒 股 份 有 限 独 立 董 事 无 公 司 福 建 东 百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无 谢 盛 纹 独 立 董 事 江 西 财 经 大 学 会 计 学 院 教 授 无 1-1-176

张 树 雅 方 向 明 王 立 新 监 事 监 事 内 控 审 计 部 经 理 董 事 会 秘 书 赣 能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无 深 圳 市 达 晨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股 权 管 理 部 注 1 司 副 总 经 理 山 东 莱 芜 金 雷 风 电 科 技 股 份 监 事 无 有 限 公 司 上 海 嘉 洁 生 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无 北 京 灵 动 快 拍 信 息 技 术 有 限 监 事 无 公 司 莆 田 市 集 友 艺 术 框 业 有 限 公 监 事 无 司 长 沙 魅 丽 文 化 传 播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无 西 安 圣 华 农 业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无 浙 江 快 客 电 视 传 媒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无 广 州 铭 驰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监 事 注 2 佛 山 市 佳 利 达 环 保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无 注 1: 深 圳 市 达 晨 创 业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系 发 行 人 股 东 达 晨 盛 世 和 达 晨 创 世 的 普 通 合 伙 人 与 执 行 事 务 合 伙 人 注 2: 广 州 铭 驰 企 业 管 理 咨 询 有 限 公 司 系 发 行 人 员 工 持 股 平 台 注 3: 夏 信 德 还 担 任 鹏 辉 能 源 的 子 公 司 珠 海 鹏 辉 河 南 鹏 辉 的 执 行 董 事 兼 总 经 理, 子 公 司 鹏 辉 新 能 源 的 董 事, 子 公 司 珠 海 冠 力 执 行 董 事 方 向 明 还 担 任 鹏 辉 能 源 的 子 公 司 广 州 耐 时 河 南 鹏 辉 的 监 事 财 务 负 责 人 鲁 宏 力 监 事 会 主 席 蔡 建 宜 副 总 裁 李 发 军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不 存 在 在 其 他 企 业 兼 职 情 况 六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存 在 的 亲 属 关 系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与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相 互 之 间 不 存 在 配 偶 关 系 三 代 以 内 直 系 或 旁 系 亲 属 关 系 七 公 司 与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签 订 的 协 议 及 承 诺 ( 一 ) 聘 用 合 同 和 劳 动 合 同 公 司 与 在 公 司 任 职 的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签 订 了 劳 1-1-177

动 合 同 书 和 保 密 协 议, 对 上 述 人 员 的 诚 信 义 务, 特 别 是 商 业 秘 密 知 识 产 权 等 方 面 的 保 密 义 务 作 了 严 格 的 规 定 截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上 述 合 同 履 行 正 常, 不 存 在 违 约 情 形 ( 二 )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及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作 出 的 其 它 承 诺 详 细 内 容 参 见 本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九 重 要 承 诺 八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任 职 资 格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提 名 和 选 聘 均 严 格 履 行 了 公 司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法 律 程 序, 符 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规 章 规 定 的 任 职 资 格, 未 有 下 列 情 况 发 生 : 1 因 贪 污 贿 赂 侵 占 财 产 挪 用 财 产 或 者 破 坏 社 会 主 义 市 场 经 济 秩 序 被 判 处 刑 罚, 执 行 期 满 未 逾 五 年, 或 者 因 犯 罪 被 剥 夺 政 治 权 利, 执 行 期 满 未 逾 五 年 2 担 任 破 产 清 算 的 公 司 企 业 的 董 事 或 者 厂 长 经 理, 对 该 公 司 企 业 破 产 负 有 个 人 责 任 的, 自 该 公 司 企 业 破 产 清 算 完 结 之 日 起 未 逾 3 年 3 担 任 因 违 法 被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责 令 关 闭 的 公 司 企 业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并 负 有 个 人 责 任 的, 自 该 公 司 企 业 被 吊 销 营 业 执 照 之 日 起 未 逾 3 年 4 个 人 所 负 数 额 较 大 的 债 务 到 期 未 清 偿 5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采 取 证 券 市 场 禁 入 措 施 尚 在 禁 入 期 的 6 最 近 36 个 月 内 受 到 中 国 证 监 会 行 政 处 罚, 或 者 最 近 12 个 月 内 受 到 证 券 交 易 所 公 开 谴 责 7 因 涉 嫌 犯 罪 被 司 法 机 关 立 案 侦 察 或 者 涉 嫌 违 法 违 规 被 中 国 证 监 会 立 案 侦 察, 尚 未 有 明 确 结 论 意 见 九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近 两 年 变 动 情 况 及 变 动 原 因 1 发 行 人 董 事 的 变 更 2011 年 1 月 至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前, 公 司 不 设 董 事 会, 设 执 行 董 事 一 名, 1-1-178

由 夏 信 德 担 任 公 司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时, 经 2011 年 8 月 29 日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选 举 夏 信 德 夏 仁 德 舒 小 武 金 高 灿 梁 朝 晖 薛 其 祥 为 发 行 人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任 期 3 年 同 日, 经 发 行 人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选 举 夏 信 德 为 发 行 人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长 2011 年 11 月 28 日, 经 公 司 201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原 董 事 夏 仁 德 因 个 人 原 因 辞 去 董 事 职 务, 选 举 鲁 宏 力 陈 珠 明 南 俊 民 和 谢 盛 纹 为 发 行 人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其 中 陈 珠 明 南 俊 民 和 谢 盛 纹 为 独 立 董 事, 任 期 自 2011 年 11 月 28 日 至 2014 年 8 月 29 日 公 司 2011 年 8 月 董 事 任 职 情 况 的 变 化, 是 因 按 照 公 司 法 规 定 的 关 于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的 董 事 会 成 员 的 人 数 要 求, 增 补 了 公 司 原 管 理 层 的 薛 其 祥 夏 仁 德 为 发 行 人 董 事 ( 此 后 董 事 夏 仁 德 因 个 人 原 因 向 发 行 人 辞 职, 由 公 司 财 务 负 责 人 鲁 宏 力 担 任 ), 以 及 由 创 始 股 东 李 克 文 提 名 的 其 配 偶 担 任 发 行 人 董 事, 财 务 投 资 者 如 山 创 投 达 晨 创 世 和 达 晨 盛 世 提 名 的 2 名 董 事 同 时, 为 保 护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发 行 人 按 照 有 关 规 定 增 补 了 3 名 独 立 董 事 该 架 构 将 能 够 有 效 地 保 证 公 司 决 策 民 主 化 科 学 化, 有 利 于 保 护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2013 年 6 月 29 日, 经 公 司 2012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原 董 事 金 高 灿 因 个 人 原 因 辞 去 董 事, 选 举 丁 世 平 为 发 行 人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任 期 自 2013 年 6 月 29 日 至 2014 年 8 月 29 日 2014 年 8 月 31 日, 经 公 司 2014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选 举 许 汉 良 为 发 行 人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原 副 董 事 长 薛 其 祥 届 满 离 任 许 汉 良 与 其 余 8 名 原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组 成 了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任 期 自 2014 年 8 月 31 日 至 2017 年 8 月 30 日 2014 年 8 月 31 日, 经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选 举 夏 信 德 为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董 事 长, 鲁 宏 力 为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副 董 事 长, 任 期 自 2014 年 8 月 31 日 至 2017 年 8 月 30 日 2 发 行 人 监 事 变 更 2011 年 1 月 至 公 司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前, 公 司 未 设 监 事 会, 设 监 事 一 名, 由 李 克 文 担 任 1-1-179

公 司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时, 经 2011 年 8 月 29 日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选 举 蔡 建 宜 张 树 雅 为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与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方 向 明 共 同 组 成 发 行 人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同 日, 经 发 行 人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选 举 蔡 建 宜 为 第 一 届 监 事 会 主 席 任 期 自 2011 年 8 月 29 日 至 2014 年 8 月 29 日 2014 年 8 月 31 日, 发 行 人 召 开 2014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蔡 建 宜 先 生 张 树 雅 先 生 为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股 东 代 表 监 事, 与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方 向 明 组 成 第 二 届 监 事 会 任 期 自 2014 年 8 月 31 日 至 2017 年 8 月 30 日 3 发 行 人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更 2011 年 1 月 至 公 司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前, 公 司 的 总 裁 为 夏 信 德, 副 总 裁 为 李 发 军, 财 务 负 责 人 为 鲁 宏 力 公 司 变 更 为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时, 经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聘 任 夏 信 德 为 总 裁, 李 发 军 为 副 总 裁, 鲁 宏 力 为 财 务 负 责 人, 并 增 设 了 董 事 会 秘 书, 由 王 立 新 担 任 2014 年 8 月 31 日, 经 公 司 第 二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审 议, 聘 任 夏 信 德 为 总 裁, 李 发 军 为 副 总 裁, 鲁 宏 力 为 财 务 负 责 人, 王 立 新 为 董 事 会 秘 书 综 上 所 述, 公 司 上 述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动 主 要 是 鹏 辉 有 限 整 体 变 更 改 制 股 份 公 司 之 后, 公 司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的 规 定, 增 加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所 致 近 两 年,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变 更 符 合 公 司 法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履 行 了 必 要 的 法 律 程 序 ; 公 司 董 事 会 成 员 和 核 心 管 理 层 稳 定,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十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及 运 行 情 况 本 公 司 自 2011 年 9 月 28 日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以 来, 依 据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等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要 求, 制 定 了 公 司 章 程, 建 立 了 由 本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组 成 的 公 司 治 理 架 构, 形 成 了 权 力 机 构 决 策 机 构 监 督 机 构 和 管 理 层 之 间 权 责 明 确 运 作 规 范 的 相 互 协 调 和 相 互 制 衡 机 制, 为 公 司 高 效 稳 健 经 营 提 供 了 组 织 保 证 本 公 司 根 据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及 公 司 章 程, 制 定 了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1-1-180

重 大 投 资 决 策 制 度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对 外 担 保 决 策 制 度 控 股 股 东 行 为 规 范 等 相 关 制 度, 为 公 司 法 人 治 理 的 规 范 化 运 行 提 供 了 制 度 保 证 本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根 据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行 使 职 权 和 履 行 义 务 ( 一 )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大 会 是 发 行 人 的 权 力 机 构, 由 全 体 股 东 组 成 股 东 按 照 公 司 法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行 使 权 利, 承 担 义 务 发 行 人 现 有 股 东 21 名 1 股 东 的 权 利 依 据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股 东 享 有 下 列 权 利 : (1) 依 照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份 额 获 得 股 利 和 其 他 形 式 的 利 益 分 配 ; (2) 依 法 请 求 召 集 主 持 参 加 或 委 派 股 东 代 理 人 参 加 股 东 大 会, 并 行 使 相 应 的 表 决 权 ; (3)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提 出 建 议 或 者 质 询 ; (4) 依 照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本 章 程 的 规 定 转 让 赠 与 或 质 押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 (5) 查 阅 本 章 程 股 东 名 册 公 司 债 券 存 根 股 东 大 会 会 议 记 录 董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监 事 会 会 议 决 议 财 务 会 计 报 告 ; (6) 公 司 终 止 或 者 清 算 时, 按 其 所 持 有 的 股 份 份 额 参 加 公 司 剩 余 财 产 的 分 配 ; (7) 对 股 东 大 会 作 出 的 公 司 合 并 分 立 决 议 持 异 议 的 股 东, 要 求 公 司 收 购 其 股 份 ; (8)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本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权 利 2 股 东 的 义 务 依 据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股 东 应 当 履 行 下 列 义 务 : (1) 遵 守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和 本 章 程 ; (2) 依 其 所 认 购 的 股 份 和 入 股 方 式 缴 纳 股 金 ; (3) 除 法 律 法 规 规 定 的 情 形 外, 不 得 退 股 ; (4) 不 得 滥 用 股 东 权 利 损 害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股 东 的 利 益 ; 不 得 滥 用 公 司 法 人 1-1-181

独 立 地 位 和 股 东 有 限 责 任 损 害 公 司 债 权 人 的 利 益 ; 公 司 股 东 滥 用 股 东 权 利 给 公 司 或 者 其 他 股 东 造 成 损 失 的, 应 当 依 法 承 担 赔 偿 责 任 公 司 股 东 滥 用 公 司 法 人 独 立 地 位 和 股 东 有 限 责 任, 逃 避 债 务, 严 重 损 害 公 司 债 权 人 利 益 的, 应 当 对 公 司 债 务 承 担 连 带 责 任 (5)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及 本 章 程 规 定 应 当 承 担 的 其 他 义 务 3 股 东 大 会 职 权 依 据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依 法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1)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方 针 和 投 资 计 划 ; (2) 选 举 和 更 换 非 由 职 工 代 表 担 任 的 董 事 监 事, 决 定 有 关 董 事 监 事 的 报 酬 事 项 ; (3) 审 议 批 准 董 事 会 的 报 告 ; (4) 审 议 批 准 监 事 会 的 报 告 ; (5)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 (6)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 (7) 对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作 出 决 议 ; (8) 对 发 行 公 司 债 券 作 出 决 议 ; (9) 对 公 司 合 并 分 立 解 散 清 算 或 者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作 出 决 议 ; (10) 修 改 本 章 程 ; (11) 对 公 司 聘 用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作 出 决 议 ; (12) 审 议 批 准 公 司 章 程 第 四 十 条 规 定 的 担 保 事 项 ; (13) 审 议 公 司 在 一 年 内 购 买 出 售 重 大 资 产 金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30% 的 事 项 ; (14) 审 议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 (15) 审 议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本 章 程 规 定 应 当 由 股 东 大 会 决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4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2011 年 8 月 29 日,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并 经 公 司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及 2014 年 第 四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进 1-1-182

行 了 修 订 ; 股 东 大 会 分 为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和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每 年 召 开 一 次, 应 当 于 上 一 会 计 年 度 结 束 后 的 6 个 月 内 举 行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不 定 期 召 开, 有 下 列 情 形 之 一 的, 公 司 在 事 实 发 生 之 日 起 两 个 月 内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董 事 人 数 不 足 公 司 法 规 定 人 数 或 者 公 司 章 程 所 定 人 数 的 三 分 之 二 时 ; 公 司 未 弥 补 的 亏 损 额 达 实 收 股 本 总 额 的 三 分 之 一 时 ; 单 独 或 者 合 并 持 有 公 司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10% 以 上 的 股 东 书 面 请 求 时 ; 董 事 会 认 为 必 要 时 ; 监 事 会 提 议 召 开 时 ;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情 形 召 集 人 应 当 在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20 日 前 以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方 式 通 知 各 股 东,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应 当 于 会 议 召 开 15 日 前 以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方 式 通 知 各 股 东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分 为 普 通 决 议 和 特 别 决 议 股 东 大 会 做 出 普 通 决 议, 应 当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及 代 理 人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的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同 意 通 过 ; 股 东 大 会 做 出 特 别 决 议 应 当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股 东 及 代 理 人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的 股 份 总 数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同 意 通 过 5 公 司 历 次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情 况 本 公 司 自 召 开 创 立 大 会 至 本 签 署 之 日, 共 召 开 17 次 股 东 大 会 历 次 股 东 大 会 的 召 集 提 案 出 席 议 事 表 决 决 议 及 会 议 记 录 规 范, 对 本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的 选 举, 财 务 决 算, 利 润 分 配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的 决 策 和 募 集 资 金 投 向 公 司 章 程 修 订 等 重 大 事 宜 作 出 了 有 效 决 议 ( 二 ) 董 事 会 公 司 董 事 会 由 9 名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独 立 董 事 3 名, 设 董 事 长 1 名, 副 董 事 长 1 名 1 董 事 会 的 职 权 依 据 公 司 章 程 及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董 事 会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1) 负 责 召 集 股 东 大 会, 并 向 股 东 大 会 报 告 工 作 ; (2) 执 行 股 东 大 会 的 决 议 ; (3) 决 定 公 司 的 经 营 计 划 投 资 方 案 ; (4) 拟 订 公 司 的 年 度 财 务 预 算 方 案 决 算 方 案 ; (5) 拟 订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和 弥 补 亏 损 方 案 ; 1-1-183

(6) 拟 订 公 司 增 加 或 者 减 少 注 册 资 本 发 行 债 券 或 其 他 证 券 及 上 市 方 案 ; (7) 拟 订 公 司 重 大 收 购 收 购 本 公 司 股 票 或 者 合 并 分 立 解 散 及 变 更 公 司 形 式 的 方 案 ; (8) 在 股 东 大 会 授 权 范 围 内, 决 定 公 司 对 外 投 资 贷 款 收 购 出 售 资 产 资 产 抵 押 对 外 担 保 委 托 理 财 关 联 交 易 等 事 项 ; (9) 决 定 公 司 内 部 管 理 机 构 的 设 置 ; (10)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公 司 总 裁 董 事 会 秘 书 ; 根 据 总 裁 的 提 名, 聘 任 或 者 解 聘 公 司 副 总 裁 财 务 负 责 人 等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董 事 会 秘 书 除 外 ), 并 决 定 其 报 酬 事 项 和 奖 惩 事 项 ; (11) 制 订 公 司 的 基 本 管 理 制 度 ; (12) 制 订 公 司 章 程 的 修 改 方 案 ; (13) 审 议 公 司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草 案 ; (14) 管 理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事 项 ; (15)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请 聘 请 或 更 换 为 公 司 审 计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16) 听 取 公 司 总 裁 的 工 作 汇 报 并 检 查 总 裁 的 工 作 ; (17)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部 门 规 章 或 本 章 程 规 定 以 及 股 东 大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2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2011 年 8 月 29 日, 公 司 创 立 大 会 暨 第 一 次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并 经 公 司 201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及 201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修 订 董 事 会 每 年 至 少 召 开 两 次 定 期 会 议, 由 董 事 长 召 集, 于 会 议 召 开 十 日 以 前 书 面 通 知 全 体 董 事 和 监 事 一 般 情 况 下, 董 事 会 召 开 临 时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通 知 方 式 为 : 专 人 送 出 邮 件 电 子 邮 件 传 真 或 者 公 告 ; 通 知 时 限 为 : 会 议 召 开 五 日 以 前 通 知 全 体 董 事 和 监 事 ; 紧 急 情 况 下, 需 要 尽 快 召 开 董 事 会 临 时 会 议 的, 可 以 随 时 通 过 电 话 或 者 其 他 口 头 方 式 发 出 会 议 通 知, 但 召 集 人 应 当 在 会 议 上 作 出 说 明 代 表 十 分 之 一 以 上 表 决 权 的 股 东 三 分 之 一 以 上 董 事 或 者 监 事 会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独 立 董 事 可 以 提 议 召 开 董 事 会 临 时 会 议 董 事 长 应 当 自 接 到 提 议 后 十 日 内, 召 集 和 主 持 董 事 会 会 议 董 事 会 会 议 应 当 过 半 数 的 董 事 出 席 方 可 举 行 每 一 董 事 享 有 一 票 表 决 权 1-1-184

董 事 会 作 出 决 议, 必 须 经 全 体 董 事 的 过 半 数 通 过 董 事 会 会 议 由 董 事 长 主 持 董 事 长 因 故 不 能 主 持 时 由 副 董 事 长 主 持 ; 董 事 长 和 副 董 事 长 均 因 故 不 能 主 持 时, 由 董 事 长 指 定 一 名 董 事 主 持 董 事 长 无 故 不 履 行 职 责, 也 未 指 定 具 体 人 员 代 其 行 使 职 责 时, 可 由 二 分 之 一 以 上 董 事 共 同 推 举 主 持 董 事 会 会 议 董 事 会 会 议 应 当 有 记 录, 出 席 会 议 的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和 记 录 人, 应 当 在 会 议 记 录 上 签 名 出 席 会 议 的 董 事 有 权 要 求 对 其 本 人 发 言 的 记 录 进 行 修 正 或 作 出 说 明 性 记 载, 但 如 与 原 观 点 相 悖, 需 通 告 全 体 与 会 董 事 董 事 会 会 议 记 录 作 为 公 司 档 案 由 董 事 会 秘 书 保 存 董 事 会 会 议 记 录 的 保 管 期 限 为 十 年 3 董 事 会 的 工 作 情 况 本 公 司 自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至 本 签 署 日, 董 事 会 一 直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规 范 运 作, 共 召 开 22 次 董 事 会 会 议 历 次 董 事 会 均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规 定 的 职 权 范 围 对 公 司 各 项 事 务 进 行 了 讨 论 决 策 会 议 通 知 召 开 表 决 方 式 符 合 公 司 法 公 司 章 程 董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的 规 定, 会 议 记 录 完 整 规 范, 董 事 依 法 履 行 了 赋 予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不 存 在 董 事 会 违 反 公 司 法 及 其 他 规 定 行 使 职 权 的 情 形 4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设 以 下 专 门 委 员 会 : 审 计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和 战 略 委 员 会, 根 据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和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行 使 相 应 的 权 利 和 义 务 专 门 委 员 会 成 员 全 部 由 董 事 组 成, 其 中 审 计 委 员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中 独 立 董 事 占 多 数 并 担 任 召 集 人 专 门 委 员 会 成 员 如 下 表 : 专 门 委 员 会 成 员 召 集 人 审 计 委 员 会 谢 盛 纹 陈 珠 明 许 汉 良 谢 盛 纹 提 名 委 员 会 谢 盛 纹 陈 珠 明 夏 信 德 陈 珠 明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南 俊 民 陈 珠 明 许 汉 良 南 俊 民 战 略 委 员 会 夏 信 德 舒 小 武 南 俊 民 夏 信 德 (1) 审 计 委 员 会 职 权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为 : 1-1-185

1 提 议 聘 请 或 更 换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 2 监 督 公 司 的 内 部 审 计 制 度 及 其 实 施 ; 3 负 责 内 部 审 计 与 外 部 审 计 之 间 的 沟 通 ; 4 审 核 公 司 的 财 务 信 息 ; 5 审 查 公 司 内 控 制 度 ; 6 公 司 董 事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董 事 会 审 计 委 员 会 设 立 后,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公 司 章 程 及 审 计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等 规 定 履 行 其 职 责, 对 公 司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的 工 作 做 出 了 评 价, 审 议 了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事 后 审 计 了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的 关 联 交 易 事 项, 对 公 司 财 务 中 心 的 工 作 进 行 了 评 价 (2) 提 名 委 员 会 职 权 董 事 会 提 名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为 : 1 根 据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资 产 规 模 和 股 权 结 构 对 董 事 会 的 规 模 和 构 成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合 理 建 议 ; 2 研 究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选 择 标 准 和 程 序, 并 向 董 事 会 提 出 建 议 ; 3 广 泛 搜 寻 合 格 的 董 事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人 选 ; 4 对 董 事 候 选 人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人 选 进 行 审 查 并 提 出 建 议 ; 5 公 司 董 事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3)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职 权 董 事 会 薪 酬 与 考 核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为 : 1 根 据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岗 位 性 质 职 责 范 围 重 要 性 等 制 定 薪 酬 计 划 或 方 案 ; 2 薪 酬 计 划 或 方 案 主 要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绩 效 评 价 标 准 程 序 及 主 要 评 价 体 系, 奖 励 和 处 罚 的 主 要 方 案 和 制 度 等 ; 3 审 查 公 司 董 事 及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履 行 职 责 情 况 并 对 其 进 行 年 度 绩 效 考 评 ; 4 负 责 对 公 司 薪 酬 制 度 执 行 情 况 进 行 监 督 ; 5 公 司 董 事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4) 战 略 委 员 会 职 权 1-1-186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的 主 要 职 责 为 : 1 对 公 司 长 期 发 展 战 略 规 划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2 对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须 经 董 事 会 批 准 的 重 大 投 融 资 方 案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3 对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须 经 董 事 会 批 准 的 重 大 资 本 资 产 经 营 项 目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4 对 其 他 影 响 公 司 发 展 的 重 大 事 项 进 行 研 究 并 提 出 建 议 ; 5 对 上 述 事 宜 的 实 施 过 程 进 行 监 督 和 检 查 ; 6 公 司 董 事 会 授 予 的 其 他 职 权 董 事 会 战 略 委 员 会 设 立 之 后, 严 格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公 司 章 程 战 略 委 员 会 工 作 制 度 等 规 定 履 行 其 职 责 ( 三 ) 监 事 会 本 公 司 监 事 会 由 3 名 监 事 组 成, 设 监 事 会 主 席 1 名 监 事 会 成 员 中, 包 括 职 工 代 表 监 事 1 名, 由 公 司 职 工 通 过 职 工 代 表 大 会 选 举 产 生 1 监 事 会 的 职 权 依 据 公 司 章 程, 监 事 会 行 使 下 列 职 权 : (1) 对 董 事 会 编 制 的 公 司 定 期 报 告 进 行 审 核 并 提 出 书 面 审 核 意 见 ; (2) 检 查 公 司 的 财 务 ; (3) 对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执 行 公 司 职 务 的 行 为 进 行 监 督, 对 违 反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本 章 程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出 罢 免 的 建 议 ; (4) 当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行 为 损 害 公 司 的 利 益 时, 要 求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予 以 纠 正 ; (5)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在 董 事 会 不 履 行 公 司 法 规 定 的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职 责 时 召 集 和 主 持 股 东 大 会 ; (6) 向 股 东 大 会 提 出 提 案 ; (7) 依 照 公 司 法 第 一 百 五 十 二 条 的 规 定, 对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提 起 诉 讼 ; (8) 发 现 公 司 经 营 情 况 异 常, 可 以 进 行 调 查 ; 必 要 时, 可 以 聘 请 会 计 师 事 1-1-187

务 所 律 师 事 务 所 等 专 业 机 构 协 助 其 工 作, 费 用 由 公 司 承 担 2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2011 年 8 月 29 日, 公 司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主 要 内 容 有 : 一 般 情 况 下 会 议 通 知 应 当 在 会 议 召 开 十 日 以 前 书 面 送 达 全 体 监 事 ; 紧 急 情 况 下, 需 要 尽 快 召 开 董 事 会 临 时 会 议 的, 可 以 随 时 通 过 电 话 或 者 其 他 口 头 方 式 发 出 会 议 通 知, 但 召 集 人 应 当 在 会 议 上 作 出 说 明 监 事 会 会 议 应 严 格 按 规 定 程 序 进 行 监 事 会 会 议 因 故 不 能 如 期 召 开 的, 应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及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公 告 说 明 原 因 监 事 可 以 提 议 召 开 临 时 监 事 会 会 议 监 事 会 可 要 求 公 司 董 事 总 裁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内 部 及 外 部 审 计 人 员 出 席 监 事 会 会 议, 回 答 所 关 注 的 问 题 监 事 会 会 议 由 监 事 会 主 席 主 持 监 事 会 会 议 必 须 有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的 监 事 出 席 方 可 举 行 每 一 监 事 享 有 一 票 表 决 权 监 事 会 会 议 应 当 由 监 事 本 人 出 席 监 事 因 故 不 能 出 席 的, 可 以 书 面 委 托 其 他 监 事 代 为 出 席 委 托 书 应 当 载 明 代 理 人 的 姓 名, 代 理 事 项, 权 限 和 有 效 期, 并 由 委 托 人 签 名 和 盖 章 代 为 出 席 会 议 的 监 事 应 当 在 授 权 范 围 内 行 使 监 事 的 权 利 监 事 未 出 席 监 事 会 会 议, 亦 未 委 托 代 表 出 席 的, 视 为 放 弃 在 该 次 会 议 上 的 投 票 权 监 事 会 临 时 会 议 在 保 障 监 事 充 分 表 达 意 见 的 前 提 下, 可 以 用 传 真 或 其 他 书 面 通 讯 方 式 进 行 并 作 出 决 议, 并 由 参 会 监 事 签 字 3 监 事 会 工 作 情 况 公 司 自 整 体 变 更 设 立 以 来, 共 召 开 了 15 次 监 事 会 历 次 上 述 监 事 会 均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监 事 会 议 事 规 则 规 定 的 职 权 范 围 对 公 司 重 大 事 项 进 行 了 审 议 监 督, 会 议 通 知 方 式 召 开 方 式 表 决 方 式 符 合 相 关 规 定, 会 议 记 录 完 整 规 范 ( 四 ) 经 理 层 公 司 设 总 裁 1 名, 由 董 事 会 聘 任 或 解 任, 对 董 事 会 负 责 设 副 总 裁 1 名, 由 总 裁 提 名, 董 事 会 聘 任, 协 助 总 裁 开 展 工 作 公 司 不 存 在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违 反 公 司 法 及 其 他 规 定 行 使 职 权 的 情 形 ( 五 )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建 立 健 全 及 运 行 情 况 1-1-188

1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建 立 2011 年 11 月 28 日, 公 司 201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选 举 南 俊 民 陈 珠 明 谢 盛 纹 为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独 立 董 事 人 数 已 达 到 全 体 董 事 人 数 的 三 分 之 一 3 名 独 立 董 事 与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任 何 关 联 关 系, 其 中 谢 盛 纹 具 备 会 计 学 高 级 职 称 独 立 董 事 任 职 资 格 符 合 发 行 人 章 程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有 关 规 定 公 司 201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通 过 了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规 定 : 独 立 董 事 除 应 当 具 有 公 司 法 和 其 他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赋 予 董 事 的 职 权 外, 公 司 赋 予 独 立 董 事 以 下 特 别 职 权 : (1)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应 由 1/2 以 上 的 独 立 董 事 认 可 后, 提 交 董 事 会 讨 论 ; 独 立 董 事 作 出 判 断 前, 经 全 体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后 可 以 聘 请 中 介 机 构 出 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报 告, 作 为 其 判 断 的 依 据 ; (2) 经 1/2 以 上 的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后 向 董 事 会 提 议 聘 用 或 解 聘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3) 经 1/2 以 上 的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后 可 向 董 事 会 提 请 召 开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 (4) 经 1/2 以 上 的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后 可 提 议 召 开 董 事 会 ; (5) 经 1/2 以 上 的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后 可 独 立 聘 请 外 部 审 计 机 构 和 咨 询 机 构, 对 公 司 具 体 事 项 进 行 审 计 和 咨 询, 相 关 费 用 由 公 司 承 担 ; (6) 经 1/2 以 上 的 独 立 董 事 同 意 后 可 以 在 股 东 大 会 召 开 前 公 开 向 股 东 征 集 投 票 权 独 立 董 事 当 对 以 下 事 项 向 公 司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 (1) 提 名 任 免 董 事 ; (2) 聘 任 或 解 聘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 (3) 确 定 或 者 调 整 公 司 董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薪 酬 ; (4)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而 独 立 董 事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的 重 大 关 联 交 易 ; (5) 独 立 董 事 认 为 可 能 损 害 中 小 股 东 权 益 的 事 项 ; (6)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其 他 事 项 2 独 立 董 事 实 际 发 挥 作 用 的 情 况 公 司 引 进 独 立 董 事 后, 独 立 董 事 积 极 参 与 公 司 决 策,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有 较 大 改 善, 在 关 联 交 易 及 重 大 生 产 经 营 投 资 决 策 时, 独 立 董 事 发 挥 了 在 财 务 法 律 及 战 略 决 策 等 方 面 的 专 业 特 长, 维 护 了 全 体 股 东 的 利 益 1-1-189

公 司 建 立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以 来, 共 召 开 了 19 次 董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均 参 加 了 会 议 独 立 董 事 向 本 公 司 出 具 了 关 于 报 告 期 内 关 联 交 易 的 独 立 意 见, 具 体 内 容 参 见 本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四 发 行 人 最 近 三 年 一 期 关 联 交 易 的 执 行 情 况 ( 六 ) 董 事 会 秘 书 1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的 建 立 公 司 设 董 事 会 秘 书 1 名, 由 董 事 会 任 免 董 事 会 秘 书 负 责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和 董 事 会 会 议 的 筹 备 文 件 保 管 以 及 公 司 股 东 资 料 管 理, 办 理 信 息 披 露 事 务 等 事 宜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一 次 会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聘 任 王 立 新 女 士 为 广 州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议 案, 聘 任 王 立 新 女 士 为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2 董 事 会 秘 书 的 履 职 情 况 报 告 期 内,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秘 书 遵 守 公 司 章 程 及 董 事 会 秘 书 工 作 制 度 等 的 规 定, 谨 慎 认 真 勤 勉 地 履 行 了 权 利 和 义 务 十 一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违 法 违 规 情 况 本 公 司 已 依 法 建 立 健 全 股 东 大 会 制 度 董 事 会 制 度 监 事 会 制 度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和 董 事 会 秘 书 制 度, 本 公 司 严 格 按 照 公 司 法 及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规 范 运 作 依 法 经 营,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违 法 违 规 行 为 十 二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资 金 占 用 和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本 公 司 已 经 建 立 严 格 的 资 金 管 理 制 度, 不 存 在 资 金 被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控 制 的 其 他 企 业 以 借 款 代 偿 债 务 代 垫 款 项 或 其 他 方 式 占 用 的 情 况 截 止 本 签 署 日, 除 对 本 公 司 全 资 子 公 司 担 保 之 外,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十 三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自 我 评 估 和 中 介 机 构 的 意 见 1-1-190

( 一 )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结 论 根 据 公 司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的 认 定 情 况, 于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不 存 在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董 事 会 认 为, 公 司 已 按 照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规 范 体 系 和 相 关 规 定 的 要 求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有 效 的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根 据 公 司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认 定 情 况, 于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公 司 未 发 现 非 财 务 报 告 内 部 控 制 重 大 缺 陷 自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基 准 日 至 内 部 控 制 评 价 报 告 发 出 日 之 间 未 发 生 影 响 内 部 控 制 有 效 性 评 价 结 论 的 因 素 ( 二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对 本 公 司 内 部 控 制 制 度 的 评 价 本 次 发 行 的 审 计 机 构 正 中 珠 江 对 公 司 的 内 部 控 制 情 况 进 行 了 鉴 证, 并 出 具 了 广 会 专 字 [2015]G14001480250 号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鉴 证 意 见 为 : 鹏 辉 能 源 按 照 企 业 内 部 控 制 基 本 规 范 以 及 其 他 控 制 标 准 于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止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保 持 了 与 财 务 报 表 编 制 相 关 的 有 效 的 内 部 控 制 ( 三 ) 中 介 机 构 对 发 行 人 治 理 结 构 及 内 部 控 制 的 有 效 性 评 价 保 荐 机 构 发 行 人 律 师 和 申 报 会 计 师 认 为 : 1 发 行 人 已 按 照 发 行 上 市 的 有 关 规 定, 设 置 了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总 裁 董 事 会 专 门 委 员 会 等 组 织 机 构, 组 织 机 构 健 全 清 晰, 各 机 构 职 权 划 定 明 确 合 理, 体 现 了 分 工 明 确 相 互 制 约 的 治 理 原 则 2 发 行 人 依 法 建 立 健 全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独 立 董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等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该 等 制 度 符 合 公 司 法 证 券 法 首 次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并 在 创 业 板 上 市 管 理 暂 行 办 法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准 则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创 业 板 上 市 公 司 规 范 运 作 指 引 等 有 关 上 市 公 司 治 理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要 求 3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股 东 大 会 董 事 会 监 事 会 以 及 董 事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董 事 会 秘 书 及 其 他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均 能 依 法 履 行 职 责 发 行 人 三 会 和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职 责 明 晰, 制 衡 机 制 有 效 运 作, 发 行 人 建 立 的 决 策 程 序 和 议 事 规 1-1-191

则 民 主 透 明, 内 部 监 督 和 反 馈 系 统 健 全 有 效, 其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与 内 部 控 制 具 有 有 效 性 十 四 发 行 人 对 外 投 资 担 保 事 项 的 政 策 及 制 度 安 排 和 执 行 情 况 ( 一 ) 发 行 人 对 外 投 资 制 度 及 执 行 情 况 为 加 强 发 行 人 投 资 的 决 策 与 管 理, 控 制 投 资 方 向 和 投 资 规 模, 拓 展 经 营 领 域, 保 障 公 司 权 益, 发 行 人 制 定 和 通 过 了 公 司 章 程 股 东 大 会 议 事 规 则 重 大 投 资 制 度 和 对 外 投 资 管 理 制 度, 对 对 外 投 资 事 项 的 提 出 及 审 批 投 资 协 议 的 签 署 与 实 施 投 资 项 目 的 监 督 与 管 理 进 行 了 规 定 1 下 列 范 围 的 资 产 处 置 行 为 ( 不 包 括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行 为 )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进 行 决 策 : (1) 涉 及 的 资 产 金 额 不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10% 的 风 险 投 资 或 非 主 营 业 务 权 益 性 投 资 ; (2) 涉 及 的 资 产 金 额 不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30% 的 收 购 出 售 资 产 ; (3) 涉 及 的 资 产 金 额 不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30% 的 新 建 及 改 扩 建 项 目 投 资 ; (4) 一 次 性 证 券 投 资 的 执 行 标 准 比 照 风 险 投 资 决 策 进 行 ; (5) 不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30% 的 主 营 业 务 权 益 性 投 资 董 事 会 授 权 公 司 总 裁 有 权 根 据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发 展 的 需 要, 在 所 涉 金 额 不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的 净 资 产 值 的 百 分 之 十 的 权 限 内, 对 公 司 资 产 资 金 的 运 用 及 借 贷 主 营 业 务 权 益 性 投 资 保 险 等 合 同 的 签 署 执 行 等 情 形 ( 风 险 投 资 或 非 主 营 业 务 权 益 性 投 资 事 项 除 外 ) 作 出 决 策 2 下 列 范 围 的 资 产 处 置 行 为 除 须 经 董 事 会 批 准 外, 实 施 前 必 须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 (1) 涉 及 的 资 产 金 额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10% 的 风 险 投 资 或 非 主 营 业 务 权 益 性 投 资 ; (2) 涉 及 的 资 产 金 额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30% 的 收 购 出 售 资 1-1-192

产 ; (3) 涉 及 的 资 产 金 额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30% 的 新 建 及 改 扩 建 项 目 投 资 ; (4) 涉 及 的 资 产 金 额 高 于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30% 的 主 营 业 务 权 益 性 投 资 ;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认 为 必 须 聘 请 有 证 券 从 业 资 格 的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或 资 产 评 估 机 构 对 拟 处 置 的 资 产 进 行 审 计 或 评 估, 审 计 基 准 日 距 协 议 生 效 日 不 得 超 过 6 个 月 若 因 特 殊 情 况 不 能 审 计 或 评 估, 必 须 在 股 东 大 会 上 说 明 原 因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发 生 的 对 外 投 资 均 根 据 上 述 规 定 履 行 了 必 要 的 批 准 程 序 ( 二 ) 对 外 担 保 事 项 的 制 度 及 执 行 情 况 为 了 保 护 投 资 人 的 合 法 权 益, 规 范 发 行 人 的 对 外 担 保 行 为, 有 效 防 范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风 险, 发 行 人 分 别 通 过 了 公 司 章 程 和 对 外 担 保 管 理 制 度, 制 定 了 对 外 担 保 的 条 件 履 行 的 程 序 及 管 理 办 法, 规 定 公 司 对 外 担 保 实 行 统 一 管 理, 非 经 公 司 董 事 会 或 股 东 大 会 批 准, 任 何 人 无 权 以 公 司 名 义 签 署 对 外 担 保 的 合 同 协 议 或 其 他 类 似 的 法 律 文 件 应 由 股 东 大 会 审 批 的 对 外 担 保, 必 须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方 可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批 须 经 股 东 大 会 审 批 的 对 外 担 保,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下 列 情 形 : (1)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的 对 外 担 保 总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50% 以 后 提 供 的 任 何 担 保 ; (2) 为 资 产 负 债 率 超 过 70% 的 担 保 对 象 提 供 的 担 保 ; (3) 按 照 担 保 金 额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累 计 计 算 原 则, 超 过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30% 以 后 提 供 的 任 何 担 保 ; (4) 单 笔 担 保 额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10% 的 担 保 ; (5) 按 照 担 保 金 额 连 续 十 二 个 月 内 累 计 计 算 原 则,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50%, 且 绝 对 金 额 超 过 3000 万 元 人 民 币 以 上 的 担 保 ; (6) 对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关 联 方 提 供 的 担 保 ; (7) 对 前 述 第 6 项 规 定 外 的 其 他 关 联 方 提 供 的 担 保 股 东 大 会 在 审 议 为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及 其 他 关 联 方 提 供 的 担 保 议 案 时, 该 股 东 或 受 该 实 际 控 制 人 支 配 的 股 东, 不 得 参 与 该 项 表 决, 该 项 表 决 由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1-1-193

的 其 他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半 数 以 上 通 过 报 告 期 内, 除 对 全 资 子 公 司 的 担 保 之 外, 发 行 人 没 有 发 生 对 外 担 保 的 行 为 十 五 投 资 者 权 益 保 护 情 况 公 司 通 过 建 立 公 司 章 程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控 股 股 东 行 为 规 范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股 东 投 票 计 票 制 度 以 及 投 资 者 投 诉 及 纠 纷 处 理 制 度 来 保 障 投 资 者 依 法 享 有 获 取 公 司 信 息 享 有 资 产 收 益 参 与 重 大 决 策 和 选 择 管 理 者 等 权 利, 并 完 善 了 股 东 投 票 机 制, 已 建 立 累 积 投 票 制 度 选 举 公 司 董 事 中 小 投 资 者 单 独 计 票 等 机 制, 对 法 定 事 项 采 取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进 行 审 议 表 决 公 司 章 程 对 投 资 者 享 有 的 权 利 做 了 明 确 规 定, 详 情 参 见 本 节 之 一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及 运 行 情 况 之 ( 一 ) 股 东 大 会 信 息 披 露 管 理 制 度 规 范 了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程 序 和 对 外 信 息 披 露 行 为, 规 定 公 司 应 当 同 时 向 所 有 投 资 者 真 实 准 确 完 整 及 时 地 披 露 信 息, 不 得 有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 漏 公 司 应 依 法 公 开 对 外 发 布 定 期 报 告 招 股 说 明 书 配 股 说 明 书 募 集 说 明 书 股 票 上 市 公 告 书 和 发 行 可 转 债 公 告 书 等 公 告, 并 在 发 生 可 能 对 公 司 股 票 及 其 衍 生 品 种 交 易 价 格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的 重 大 事 件 时, 及 时 公 开 对 外 发 布 临 时 报 告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为 投 资 者 服 务 主 要 由 董 事 会 秘 书 负 责 公 司 建 立 完 善 的 资 料 保 管 制 度, 及 时 收 集 并 妥 善 保 管 投 资 者 有 权 获 得 的 资 料, 保 证 投 资 者 能 够 按 照 有 关 法 律 法 规 的 规 定, 及 时 准 确 完 整 地 获 得 需 要 的 信 息 关 联 交 易 决 策 制 度 明 确 了 公 司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对 于 关 联 交 易 的 决 策 权 限, 规 定 公 司 关 联 交 易 的 内 部 控 制 建 设 应 当 遵 循 公 平 公 开 公 允 的 原 则, 确 保 公 司 的 关 联 交 易 行 为 不 损 害 公 司 和 全 体 股 东 利 益 董 事 会 股 东 大 会 在 作 出 决 议 时, 关 联 方 应 回 避 表 决, 并 不 得 代 理 他 人 行 使 表 决 权 控 股 股 东 行 为 规 范 规 定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对 公 司 及 其 他 股 东 负 有 忠 实 勤 勉 义 务 控 股 股 东 不 得 利 用 其 控 股 地 位, 直 接 或 间 接 损 害 中 小 股 东 合 法 权 益, 当 控 股 股 东 的 利 益 与 中 小 股 东 利 益 产 生 冲 突 时, 控 股 股 东 和 公 司 应 充 分 维 护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1-1-194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规 定 独 立 董 事 对 公 司 及 全 体 股 东 负 有 诚 信 与 勤 勉 的 义 务,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按 照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要 求, 认 真 履 行 职 责, 维 护 公 司 整 体 利 益, 尤 其 是 要 关 注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不 受 损 害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独 立 履 行 职 责, 不 受 公 司 主 要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或 者 其 他 与 公 司 存 在 利 害 关 系 的 单 位 或 个 人 的 影 响 股 东 投 票 计 票 制 度 规 定 了 股 东 投 票 及 计 票 的 程 序 及 相 关 保 护 中 小 投 资 者 的 措 施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就 选 举 董 事 监 事 进 行 表 决 时,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的 决 议, 实 行 累 积 投 票 制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影 响 中 小 投 资 者 利 益 的 重 大 事 项 时, 对 中 小 投 资 者 表 决 应 当 单 独 计 票 公 司 上 市 后, 单 独 计 票 结 果 应 当 及 时 公 开 披 露 投 资 者 投 诉 及 纠 纷 处 理 制 度 规 定 了 涉 及 证 券 市 场 信 息 披 露 公 司 治 理 投 资 者 权 益 保 护 等 相 关 投 诉 事 项 的 处 理 程 序 和 方 法, 明 确 了 依 法 办 事 及 时 处 理 责 任 明 晰 保 护 投 资 者 合 法 权 益 的 原 则 1-1-195

第 九 节 财 务 会 计 信 息 与 管 理 层 分 析 本 节 的 财 务 会 计 数 据 及 有 关 分 析 说 明 反 映 了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状 况 本 节 引 用 的 财 务 数 据, 非 经 特 别 说 明, 均 引 自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出 具 的 广 会 审 字 [2015]G14001480216 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一 最 近 三 年 的 财 务 报 表 ( 一 ) 发 行 人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1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单 位 : 万 元 资 产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7,042.75 6,907.84 8,971.78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 - 应 收 票 据 2,314.74 1,050.19 941.00 应 收 账 款 25,694.18 19,215.77 18,734.65 预 付 款 项 393.30 192.37 447.94 应 收 利 息 - - - 应 收 股 利 - - - 其 他 应 收 款 304.13 825.05 357.21 存 货 17,153.38 16,176.77 14,945.16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 - -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389.81 339.99 257.43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 53,292.29 44,707.98 44,655.17 非 流 动 资 产 : - -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450.00 450.00 400.00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 - - 长 期 应 收 款 - -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61.04 153.28 149.70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 - - 固 定 资 产 18,410.05 15,004.85 13,612.19 在 建 工 程 3,609.15 2,096.75 1,003.81 工 程 物 资 - - -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 - -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 - - 1-1-196

资 产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油 气 资 产 - - - 无 形 资 产 3,881.44 4,335.70 708.05 开 发 支 出 - - - 商 誉 - -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416.14 352.23 281.22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587.64 444.79 314.24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 - 1,800.00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 27,515.46 22,837.59 18,269.22 资 产 总 计 : 80,807.74 67,545.57 62,924.38 负 债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流 动 负 债 : 短 期 借 款 700.00-1,580.00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 - - 应 付 票 据 10,436.66 9,022.99 10,135.46 应 付 账 款 19,588.99 14,522.67 14,218.02 预 收 款 项 301.26 478.66 398.47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284.62 1,452.98 745.13 应 交 税 费 500.63 610.10 424.04 应 付 利 息 - - - 应 付 股 利 - - - 其 他 应 付 款 51.68 63.57 64.66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 - -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 -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 32,863.84 26,150.97 27,565.78 非 流 动 负 债 : - - 长 期 借 款 - - 应 付 债 券 - - 长 期 应 付 款 - - 专 项 应 付 款 - - 预 计 负 债 -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 -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1,483.19 1,098.52 674.39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 1,483.19 1,098.52 674.39 负 债 合 计 : 34,347.03 27,249.49 28,240.17 所 有 者 权 益 : - - - 实 收 资 本 6,300.00 6,300.00 6,300.00 资 本 公 积 16,497.44 16,497.44 16,497.44 减 : 库 存 股 - -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42 1.30-2.12 盈 余 公 积 1,531.88 1,131.75 634.67 1-1-197

资 产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未 分 配 利 润 21,987.60 16,363.33 11,141.18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46,318.34 40,293.82 34,571.16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142.37 2.26 113.06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 46,460.71 40,296.09 34,684.22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 80,807.74 67,545.57 62,924.38 2 合 并 利 润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一 营 业 总 收 入 70,053.53 66,840.59 54,433.65 其 中 : 营 业 收 入 70,053.53 66,840.59 54,433.65 利 息 收 入 - - - 已 赚 保 费 - - -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收 入 - - - 二 营 业 总 成 本 63,905.75 60,722.61 49,182.12 其 中 : 营 业 成 本 53,496.78 50,216.19 40,122.33 利 息 支 出 - - - 手 续 费 及 佣 金 支 出 - - - 退 保 金 - - - 赔 付 支 出 净 额 - - - 提 取 保 险 责 任 准 备 金 净 额 - - - 保 单 红 利 支 出 - - - 分 保 费 用 - - -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577.85 421.89 350.83 销 售 费 用 2,899.88 2,834.91 2,703.33 管 理 费 用 6,097.48 5,789.70 5,314.31 财 务 费 用 9.98 430.15 104.43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823.78 1,029.77 586.88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 - 投 资 收 益 7.75 3.58 59.70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7.75 3.58-0.30 汇 兑 收 益 - - 三 营 业 利 润 6,155.53 6,121.57 5,311.24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755.71 615.58 666.77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0.41-1.99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58.53 96.78 74.46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净 损 失 48.55 60.06 5.67 四 利 润 总 额 6,852.71 6,640.36 5,903.55 1-1-198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880.21 959.16 797.55 五 净 利 润 5,972.50 5,681.21 5,106.01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6,024.39 5,719.23 5,123.80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51.89-38.03-17.79 六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的 税 后 净 额 0.12 3.43-16.36 ( 一 )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 ( 二 )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0.12 3.43-16.36 1.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效 部 分 - - -16.83 2.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0.12 3.43 0.47 七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5,972.62 5,684.63 5,089.65 ( 一 )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综 合 投 资 收 益 总 额 6,024.51 5,722.66 5,107.44 ( 二 ) 归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的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51.89-38.03-17.79 八 每 股 收 益 - - ( 一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 元 ) 0.96 0.91 0.81 ( 二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 元 ) 0.96 0.91 0.81 3 合 并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59,513.52 68,122.27 51,128.65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1,148.02 294.64 642.18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341.86 1,291.58 1,066.72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62,003.40 69,708.49 52,837.55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35,668.07 44,080.55 31,893.09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16,189.30 13,448.43 8,719.80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3,535.30 3,190.97 2,191.15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470.14 2,216.09 2,753.09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57,862.80 62,936.05 45,557.13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140.60 6,772.44 7,280.42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 - - 收 回 投 资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 - -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 - 60.00 1-1-199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所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324.60 4.13 -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111.78 3.08 -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436.38 7.21 60.00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5,295.09 6,756.36 5,943.01 投 资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 50.00 150.00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 - -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5,295.09 6,806.36 6,093.01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858.72-6,799.15-6,033.01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 - - 吸 收 投 资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192.00 48.00 -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192.00 48.00 - 取 得 借 款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2,700.00-1,580.00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146.57 1,376.04 885.26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4,038.57 1,424.04 2,465.26 偿 还 债 务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2,000.00 1,580.00 3,500.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82.64 48.86 51.75 其 中 : 子 公 司 支 付 给 少 数 股 东 的 股 利 利 润 - - -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715.88 1,146.57 1,389.38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798.52 2,775.44 4,941.13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40.05-1,351.39-2,475.87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52.85-276.38-8.10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425.21-1,654.48-1,236.55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5,761.26 7,415.74 8,652.30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5,336.05 5,761.26 7,415.74 ( 二 ) 母 公 司 财 务 报 表 1 母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表 1-1-200

单 位 : 万 元 资 产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流 动 资 产 : 货 币 资 金 4,446.69 4,155.65 5,831.90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 - - 资 产 应 收 票 据 1,545.17 1,050.19 686.00 应 收 账 款 16,658.89 15,341.19 11,763.96 预 付 款 项 115.82 112.39 644.95 应 收 利 息 - - - 应 收 股 利 - - - 其 他 应 收 款 12,878.72 10,541.26 7,760.60 存 货 8,719.61 8,419.03 7,593.85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 - -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374.69 303.25 218.00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 44,739.59 39,922.97 34,499.25 非 流 动 资 产 : - -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450.00 450.00 400.00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 - - 长 期 应 收 款 - -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7,067.78 4,379.78 4,377.78 投 资 性 房 地 产 - - - 固 定 资 产 6,285.70 6,854.99 5,829.89 在 建 工 程 - - 56.38 工 程 物 资 - - - 固 定 资 产 清 理 - - -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 - - 油 气 资 产 - - - 无 形 资 产 17.97 26.35 11.02 开 发 支 出 - - - 商 誉 - -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217.25 209.96 99.59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146.86 110.33 85.23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 - - 非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 14,185.56 12,031.41 10,859.88 资 产 总 计 : 58,925.14 51,954.38 45,359.13 负 债 及 所 有 者 权 益 流 动 负 债 : - 短 期 借 款 700.00-1,000.00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 - - 1-1-201

资 产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负 债 应 付 票 据 7,558.92 6,913.62 6,201.31 应 付 账 款 12,582.27 9,442.11 8,555.40 预 收 款 项 158.81 589.20 301.74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543.91 617.76 422.74 应 交 税 费 178.27 205.87 127.67 应 付 利 息 - - - 应 付 股 利 - - - 其 他 应 付 款 22.71 532.08 94.75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 流 动 负 债 - - - 其 他 流 动 负 债 - - -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 21,744.90 18,300.65 16,703.60 非 流 动 负 债 : - - - 长 期 借 款 - - - 应 付 债 券 - - - 长 期 应 付 款 - - - 专 项 应 付 款 - - - 预 计 负 债 - -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 - -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158.22 633.01 605.60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 158.22 633.01 605.60 负 债 合 计 : 21,903.11 18,933.66 17,309.20 所 有 者 权 益 : - - - 实 收 资 本 6,300.00 6,300.00 6,300.00 资 本 公 积 16,497.44 16,497.44 16,497.44 减 : 库 存 股 - -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 盈 余 公 积 1,531.88 1,131.75 634.67 未 分 配 利 润 12,692.71 9,091.54 4,617.82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 37,022.03 33,020.72 28,049.93 负 债 和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计 : 58,925.14 51,954.38 45,359.13 2 母 公 司 利 润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一 营 业 收 入 42,025.68 43,238.58 34,053.55 减 : 营 业 成 本 32,290.84 32,110.03 25,293.12 营 业 税 金 及 附 加 258.64 229.17 206.24 销 售 费 用 1,757.24 1,878.50 1,650.42 1-1-202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管 理 费 用 3,319.43 3,136.56 2,815.26 财 务 费 用 28.19 324.62 47.51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394.51 378.83 341.97 加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收 益 - - 投 资 收 益 211.78 60.00 其 中 : 对 联 营 企 业 和 合 营 企 业 的 投 资 收 益 - - 二 营 业 利 润 3,976.83 5,392.66 3,759.03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588.27 432.11 429.60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0.41-1.27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9.62 20.24 65.11 其 中 : 非 流 动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 0.42 1.31 三 利 润 总 额 4,555.48 5,804.53 4,123.52 减 : 所 得 税 费 用 554.17 833.74 567.41 四 净 利 润 4,001.31 4,970.79 3,556.11 五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16.83 ( 一 ) 以 后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 ( 二 ) 以 后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 - -16.83 1. 现 金 流 经 套 期 损 益 的 有 效 部 分 - - -16.83 六 综 合 收 益 总 额 4,001.31 4,970.79 3,539.28 3 母 公 司 现 金 流 量 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一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39,291.04 40,279.00 31,836.52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868.34 294.64 575.29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4,804.41 6,545.41 3,147.86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44,963.79 47,119.06 35,559.68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30,303.48 28,261.16 22,781.74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金 5,561.65 5,108.85 3,794.16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1,085.11 1,658.89 1,018.90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4,582.99 10,422.80 6,757.21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41,533.24 45,451.70 34,352.01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430.55 1,667.36 1,207.66 二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 - - 收 回 投 资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111.78 150.00-1-1-203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 - 60.00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所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 - -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 - -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111.78 150.00 60.00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1,219.72 1,980.55 1,339.91 投 资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2,688.00 122.00 600.00 取 得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支 付 的 现 金 净 额 - - -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投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 -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907.72 2,102.55 1,939.91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3,795.94-1,952.55-1,879.91 三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 - - - 吸 收 投 资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 - - 取 得 借 款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2,700.00-1,000.00 发 行 债 券 收 到 的 现 金 - - -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146.57 394.10 -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3,846.57 394.10 1,000.00 偿 还 债 务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2,000.00 1,000.00 2,500.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82.64 15.40 15.37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222.84 1,146.57 407.44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305.48 2,161.97 2,922.81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541.09-1,767.87-1,922.81 四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48.25-195.66 9.98 五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223.95-2,248.72-2,585.09 加 : 期 初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3,009.07 5,257.80 7,842.88 六 期 末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余 额 3,233.02 3,009.07 5,257.80 二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合 并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 一 )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基 础 公 司 以 持 续 经 营 为 基 础, 根 据 实 际 发 生 的 交 易 和 事 项,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 基 本 准 则 和 其 他 各 项 具 体 会 计 准 则 应 用 指 南 及 准 则 解 释 的 规 定 进 行 确 认 和 计 量, 在 此 基 础 上 编 制 财 务 报 表 1-1-204

( 二 ) 合 并 范 围 及 变 化 情 况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公 司 名 称 注 册 资 本 发 行 人 持 股 1 珠 海 鹏 辉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3000 3000 万 元 万 元 2 广 州 里 亚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100 万 元 70 万 元 3 广 州 耐 时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500 万 元 400 万 元 4 鹏 辉 新 能 源 港 币 港 币 100 万 元 100 万 元 5 河 南 鹏 辉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3,000 万 元 3,000 万 元 6 珠 海 冠 力 人 民 币 人 民 币 600 万 元 360 万 元 发 行 人 持 纳 入 合 并 报 取 得 时 间 和 方 式 股 比 例 表 时 间 100% 2007 年 同 一 控 制 下 控 股 合 并 2007 年 纳 入 70%(2013 2009 年 纳 入, 年 转 让 全 2009 年 新 设 2013 年 转 让 部 股 权 ) 全 部 股 权 80% 2009 年 新 设 2009 年 纳 入 100% 2009 年 新 设 2009 年 纳 入 100% 2012 年 新 设 2012 年 纳 入 60% 2013 年 新 设 2013 年 纳 入 三 审 计 意 见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接 受 本 公 司 的 委 托, 对 本 公 司 及 下 属 子 公 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和 2012 年 2013 年 和 2014 年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情 况 进 行 了 审 计, 并 出 具 了 广 会 审 字 [2015]G14001480216 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审 计 报 告 审 计 意 见 如 下 : 我 们 认 为, 鹏 辉 能 源 财 务 报 表 在 所 有 重 大 方 面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的 规 定 编 制, 公 允 反 映 了 鹏 辉 能 源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和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的 财 务 状 况 以 及 2012 年 2013 年 和 2014 年 的 经 营 成 果 和 现 金 流 量 四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 一 ) 收 入 1 销 售 商 品 的 收 入, 在 下 列 条 件 均 能 满 足 时 予 以 确 认 :1 已 将 商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主 要 风 险 和 报 酬 转 移 给 购 货 方 ;2 既 没 有 保 留 通 常 与 所 有 权 相 联 系 的 继 续 管 理 权, 也 没 有 对 已 售 出 的 商 品 实 施 控 制 ;3 与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1-1-205

入 公 司 ;4 相 关 的 收 入 和 已 发 生 或 将 发 生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根 据 结 算 方 式 和 客 户 类 型 的 不 同 分 为 直 销 模 式 经 销 模 式 和 代 销 模 式 根 据 目 前 的 销 售 地 区, 分 为 国 内 销 售 和 出 口 销 售 两 大 类 核 算 (1) 直 销 模 式 和 经 销 模 式 根 据 合 同 约 定 在 所 有 权 和 管 理 权 发 生 转 移 时 点 确 认 产 品 收 入, 具 体 收 入 确 认 时 点 为 货 物 发 出 并 由 客 户 确 认 后, 确 认 产 品 销 售 收 入 国 内 销 售 : 客 户 自 行 提 货 的, 公 司 发 货 后, 并 取 得 客 户 签 收 的 发 货 单 即 认 为 产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已 经 转 移 ; 采 取 送 货 上 门 方 式 的, 客 户 在 送 货 单 上 签 收 即 认 为 产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已 经 转 移 ; 公 司 取 得 经 客 户 签 收 的 发 货 单 或 经 客 户 确 认 的 送 货 单 即 为 收 款 证 据, 从 该 时 点 起, 产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已 经 转 移, 与 销 售 产 品 相 关 的 收 入 和 成 本 能 可 靠 计 量, 公 司 确 认 收 入 出 口 销 售 : 根 据 合 同 条 款, 当 产 品 运 达 指 定 的 出 运 港 口 或 地 点, 公 司 对 出 口 货 物 完 成 报 关 及 装 船 后, 出 口 产 品 所 有 权 上 的 风 险 和 报 酬 已 经 转 移, 与 销 售 产 品 相 关 的 收 入 和 成 本 能 可 靠 计 量, 公 司 确 认 收 入 (2) 代 销 模 式 公 司 对 于 代 销 商 的 销 售, 在 收 到 代 销 清 单 时 点 确 认 收 入 根 据 公 司 与 代 销 商 签 订 的 代 销 协 议, 公 司 在 交 付 商 品 时 不 确 认 收 入, 受 托 方 将 商 品 实 际 销 售 后, 按 月 向 公 司 开 具 代 销 清 单, 公 司 在 收 到 代 销 清 单 后, 再 确 认 收 入 并 结 转 已 销 商 品 成 本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销 售 收 入 主 要 以 直 销 为 主, 代 销 模 式 占 比 不 足 1% 2 提 供 劳 务 的 确 认 : 不 跨 年 度 劳 务 收 入 按 完 成 合 同 法, 即 在 劳 务 完 成 时 确 认 收 入 报 告 期 内, 客 户 偶 尔 会 要 求 公 司 对 其 电 池 进 行 包 装 加 工 处 理, 公 司 存 在 零 星 的 少 量 的 包 装 加 工 收 入 3 让 渡 资 产 使 用 权 取 得 收 入 的 确 认 :1 与 交 易 相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2 收 入 的 金 额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 二 )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1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并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是 指 单 项 金 额 超 过 100 万 的 应 收 账 款 和 单 项 金 额 1-1-206

超 过 50 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期 末 对 于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运 用 个 别 认 定 法 来 评 估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如 有 客 观 证 据 表 明 其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则 将 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可 收 回 金 额 是 通 过 对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 不 包 括 尚 未 发 生 的 信 用 损 失 ) 按 原 实 际 利 率 折 现 确 定, 并 考 虑 相 关 担 保 物 的 价 值 ( 扣 除 预 计 处 置 费 用 等 ) 2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但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的 应 收 款 项 对 于 单 项 金 额 虽 不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经 测 试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则 将 其 账 面 价 值 减 记 至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记 的 金 额 确 认 为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可 收 回 金 额 是 通 过 对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 不 包 括 尚 未 发 生 的 信 用 损 失 ) 按 原 实 际 利 率 折 现 确 定, 并 考 虑 相 关 担 保 物 的 价 值 ( 扣 除 预 计 处 置 费 用 等 ) 3 按 组 合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应 收 款 项 组 合 的 确 定 依 据 和 计 提 方 法 : 除 单 项 金 额 超 过 100 万 的 应 收 账 款 和 单 项 金 额 超 过 50 万 的 其 他 应 收 款 外 的 单 项 金 额 不 重 大 应 收 款 项, 以 及 经 单 独 测 试 未 减 值 的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的 应 收 款 项 一 起 按 帐 龄 组 合 计 提 坏 帐 准 备 组 合 中, 采 用 账 龄 分 析 法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如 下 : 账 龄 计 提 比 例 1 年 以 内 3% 1-2 年 10% 2-3 年 20% 3 年 以 上 100% 4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内 的 关 联 方 往 来 不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5 预 付 款 项 计 提 方 法 如 下 : 预 付 款 项 按 个 别 计 提 法, 对 单 项 金 额 重 大 且 账 龄 超 过 一 年 的 预 付 款 项 款 项 运 用 个 别 认 定 法 单 独 进 行 减 值 测 试, 经 测 试 发 生 了 减 值 的, 按 其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现 值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确 定 减 值 损 失,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三 ) 存 货 核 算 方 法 1 存 货 的 分 类 公 司 存 货 分 为 原 材 料 在 产 品 自 制 半 成 品 包 装 物 低 值 易 耗 品 库 存 商 品 及 发 出 商 品 等 大 类 1-1-207

2 发 出 存 货 的 计 价 方 法 购 入 原 材 料 低 值 易 耗 品 等 按 实 际 成 本 入 账, 发 出 时 的 成 本 采 用 加 权 平 均 法 核 算, 专 为 单 个 项 目 采 购 的 原 材 料 按 个 别 计 价 法 核 算 3 存 货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确 定 依 据 及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确 定 可 变 现 净 值 的 依 据 : 产 成 品 和 用 于 出 售 的 材 料 等 直 接 用 于 出 售 的, 以 该 存 货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需 要 经 过 加 工 的 材 料 存 货, 以 所 生 产 的 产 成 品 的 估 计 售 价 减 去 至 完 工 时 估 计 将 要 发 生 的 成 本 估 计 的 销 售 费 用 和 相 关 税 费 后 的 金 额,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 同 一 项 存 货 中 一 部 分 有 合 同 价 格 约 定 其 他 部 分 不 存 在 合 同 价 格 的, 则 分 别 确 定 其 可 变 现 净 值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 期 末 在 对 存 货 进 行 全 面 盘 点 的 基 础 上, 对 存 货 遭 受 毁 损, 全 部 或 部 分 陈 旧 过 时 或 销 售 价 格 低 于 成 本 等 原 因, 预 计 其 成 本 不 可 收 回 的 部 分, 按 单 个 存 货 项 目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低 于 其 成 本 的 差 额 计 提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但 对 为 生 产 而 持 有 的 材 料 等, 如 果 用 其 生 产 的 产 成 品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高 于 成 本, 则 该 材 料 仍 然 按 成 本 计 量, 如 果 材 料 价 格 的 下 降 表 明 产 成 品 的 可 变 现 净 值 低 于 成 本, 则 该 材 料 按 可 变 现 净 值 计 量 4 存 货 的 盘 存 制 度 存 货 采 用 永 续 盘 存 制, 并 定 期 盘 点 存 货 5 低 值 易 耗 品 和 包 装 物 的 摊 销 方 法 低 值 易 耗 品 的 摊 销 方 法 : 低 值 易 耗 品 采 用 一 次 摊 销 法 摊 销 包 装 物 的 摊 销 方 法 : 包 装 物 采 用 一 次 摊 销 法 摊 销 ( 四 )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确 定 标 准 现 金 等 价 物 是 指 持 有 的 期 限 短 ( 从 购 买 日 起, 三 个 月 内 到 期 ) 流 动 性 强 易 于 转 换 为 已 知 金 额 现 金 价 值 变 动 风 险 很 小 的 投 资 货 币 资 金 中 公 司 为 开 具 给 供 应 商 的 三 个 月 以 上 的 票 据 而 支 付 的 保 证 金 不 认 定 为 现 金 等 价 物, 编 制 现 金 流 量 表 按 照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列 示 ( 五 ) 外 币 业 务 和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对 发 生 的 外 币 交 易 按 交 易 发 生 当 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的 市 场 汇 价 的 中 间 价 1-1-208

折 合 为 人 民 币 记 账 ; 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分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和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进 行 处 理, 对 于 外 币 货 币 性 项 目 按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的 市 场 汇 价 的 中 间 价 进 行 调 整, 并 按 照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汇 率 折 合 的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与 初 始 确 认 时 或 者 前 一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汇 率 折 合 的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对 于 以 历 史 成 本 计 量 的 外 币 非 货 币 性 项 目 仍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当 日 的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公 布 的 市 场 汇 价 的 中 间 价 折 算, 不 改 变 其 记 账 本 位 币 金 额 与 购 建 或 生 产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资 产 相 关 的 外 币 借 款 产 生 的 汇 兑 差 额, 按 照 借 款 费 用 资 本 化 的 原 则 进 行 处 理 公 司 涉 及 的 外 币 业 务 主 要 是 出 口 的 销 售 及 收 款 的 核 算 事 项 在 进 行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时,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的 资 产 和 负 债 项 目,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除 未 分 配 利 润 项 目 外, 其 他 项 目 采 用 发 生 时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 利 润 表 中 的 收 入 和 费 用 项 目, 采 用 交 易 发 生 日 的 即 期 汇 率 折 算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在 编 制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时, 在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下 在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项 目 列 示 公 司 的 子 公 司 鹏 辉 新 能 源 记 账 本 位 币 为 港 元, 进 入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范 围 涉 及 报 表 外 币 折 算 事 项 ( 六 )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核 算 方 法 1 金 融 资 产 的 分 类 本 公 司 根 据 持 有 资 产 的 目 的 业 务 本 身 性 质 及 风 险 管 理 要 求, 涉 及 的 金 融 资 产 划 分 为 两 类 : (1)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包 括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和 指 定 为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公 司 在 2011 年 涉 及 股 票 出 售 事 项, 在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科 目 下 核 算 (2) 应 收 款 项 :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回 收 金 额 固 定 或 可 确 定 的 非 衍 生 金 融 资 产 2 金 融 资 产 和 金 融 负 债 的 计 量 (1) 初 始 计 量 企 业 初 始 确 认 金 融 资 产, 应 当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对 于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相 关 交 易 费 用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1-1-209

(2) 金 融 资 产 的 后 续 计 量 以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且 其 变 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金 融 资 产 : 按 照 公 允 价 值 进 行 后 续 计 量, 且 不 扣 除 将 来 处 置 该 金 融 资 产 时 可 能 发 生 的 交 易 费 用 (3) 金 融 资 产 转 移 的 确 认 依 据 和 计 量 方 法 公 司 的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按 照 实 际 的 交 割 数 量 和 价 格 确 认 股 票 的 交 易 收 入, 交 易 收 入 与 账 面 的 差 额 ( 收 益 或 亏 损 ) 计 入 投 资 收 益 ( 七 )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核 算 方 法 1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投 资 成 本 确 定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下 列 原 则 确 定 其 投 资 成 本 :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取 得 被 合 并 方 所 有 者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的 份 额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投 资 成 本, 为 进 行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各 项 直 接 相 关 费 用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的 企 业 合 并 形 成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以 为 取 得 对 被 购 买 方 的 控 制 权 而 付 出 的 资 产 发 生 或 承 担 的 负 债 以 及 发 行 的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投 资 成 本, 为 进 行 企 业 合 并 发 生 的 各 项 直 接 相 关 费 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以 支 付 现 金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实 际 支 付 的 购 买 价 款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投 资 成 本 包 括 与 取 得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直 接 相 关 的 费 用 税 金 及 其 他 必 要 的 支 出, 但 实 际 支 付 的 价 款 中 包 含 已 宣 告 但 尚 未 领 取 的 现 金 股 利, 作 为 应 收 项 目 单 独 核 算 以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发 行 权 益 性 证 券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初 始 投 资 成 本 投 资 人 投 入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投 资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的 价 值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但 合 同 或 协 议 约 定 价 值 不 公 允 的 除 外 以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如 果 该 项 交 换 具 有 商 业 实 质 且 换 入 资 产 或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能 可 靠 计 量, 则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和 相 关 税 费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与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若 非 货 币 资 产 交 换 不 同 时 具 备 上 述 两 条 件, 则 按 换 出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和 相 关 税 费 作 为 投 资 成 本 以 债 务 重 组 方 式 取 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取 得 的 股 权 的 公 允 价 值 作 为 投 资 1-1-210

成 本, 投 资 成 本 与 债 权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2 后 续 计 量 及 损 益 确 认 方 法 后 续 计 量 : 本 公 司 对 子 公 司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和 其 他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在 编 制 合 并 报 表 时 按 照 权 益 法 对 子 公 司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进 行 调 整 对 具 有 共 同 控 制 重 大 影 响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损 益 确 认 方 法 : 采 用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投 资 成 本 计 价 追 加 或 收 回 投 资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成 本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现 金 股 利 或 利 润, 确 认 为 当 期 投 资 收 益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按 照 应 享 有 被 投 资 单 位 实 现 净 损 益 的 份 额, 确 认 投 资 收 益 并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按 照 被 投 资 单 位 宣 告 分 派 的 利 润 或 现 金 股 利 计 算 应 分 得 的 部 分, 相 应 减 少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对 于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变 动, 调 整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并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处 置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其 账 面 价 值 与 实 际 取 得 价 款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采 用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因 被 投 资 单 位 除 净 损 益 以 外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其 他 变 动 而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处 置 该 项 投 资 时 将 原 计 入 所 有 者 权 益 的 部 分 按 相 应 比 例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3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及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方 法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若 对 子 公 司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对 合 营 企 业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对 联 营 企 业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账 面 价 值 的, 确 认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且 其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其 他 股 权 投 资 发 生 减 值 时, 按 类 似 的 金 融 资 产 的 市 场 收 益 率 对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确 定 的 现 值 与 投 资 的 账 面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确 认 为 减 值 损 失,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同 时 计 提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上 述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减 值 准 备 在 以 后 期 间 均 不 予 转 回 ( 八 ) 固 定 资 产 1 固 定 资 产 的 确 认 条 件 固 定 资 产 是 指 使 用 寿 命 超 过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的 为 生 产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出 租 或 经 营 管 理 而 持 有 的 有 形 资 产 固 定 资 产 的 确 认 条 件 :1 该 固 定 资 产 包 含 的 经 1-1-211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2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2 固 定 资 产 的 初 始 计 量 固 定 资 产 通 常 按 照 实 际 成 本 作 为 初 始 计 量 购 买 固 定 资 产 的 价 款 超 过 正 常 信 用 条 件 延 期 支 付, 实 质 上 具 有 融 资 性 质 的,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以 购 买 价 款 的 现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债 务 重 组 取 得 债 务 人 用 以 抵 债 的 固 定 资 产, 以 该 固 定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并 将 重 组 债 务 的 账 面 价 值 与 该 用 以 抵 债 的 固 定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在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具 备 商 业 实 质 和 换 入 资 产 或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能 够 可 靠 计 量 的 前 提 下,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换 入 的 固 定 资 产 通 常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为 基 础 确 定 其 入 账 价 值, 除 非 有 确 凿 证 据 表 明 换 入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更 加 可 靠 ; 不 满 足 上 述 前 提 的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交 换, 以 换 出 资 产 的 账 面 价 值 和 应 支 付 的 相 关 税 费 作 为 换 入 固 定 资 产 的 成 本, 不 确 认 损 益 3 各 类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方 法 固 定 资 产 的 分 类 : 公 司 的 固 定 资 产 分 为 :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运 输 工 具 电 子 设 备 其 他 设 备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采 用 直 线 法 平 均 计 算, 并 按 固 定 资 产 类 别 的 原 价 估 计 经 济 使 用 年 限 及 预 计 残 值 ( 原 价 的 3%) 确 定 其 折 旧 率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政 策 如 下 : 类 别 使 用 年 限 年 折 旧 率 净 残 值 率 房 屋 建 筑 物 20 4.85% 3% 机 器 设 备 5-10 9.70%-19.40% 3% 运 输 设 备 5 19.40% 3% 电 子 设 备 及 其 他 5 19.40% 3% 4 固 定 资 产 的 减 值 测 试 方 法 减 值 准 备 的 计 提 方 法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固 定 资 产 逐 项 进 行 检 查, 如 果 由 于 市 价 持 续 下 跌, 或 技 术 陈 旧 损 坏 长 期 闲 置 等 原 因 存 在 减 值 迹 象, 应 当 估 计 其 可 收 回 金 额 可 收 回 金 额 按 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减 去 处 置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与 资 产 未 来 现 金 流 量 的 现 值 之 间 的 高 者 确 定 估 计 可 收 回 金 额, 以 单 项 资 产 为 基 础, 若 难 以 对 单 项 资 产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进 行 估 计 的, 应 以 该 项 资 产 所 属 的 资 产 组 为 基 础 确 定 资 产 组 的 可 收 回 金 额 减 值 准 备 一 旦 计 提, 不 得 转 回 1-1-212

( 九 ) 在 建 工 程 1 在 建 工 程 的 分 类 在 建 工 程 以 立 项 项 目 分 类 核 算 2 在 建 工 程 结 转 为 固 定 资 产 的 时 点 在 建 工 程 按 各 项 工 程 所 发 生 的 实 际 支 出 核 算, 在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时 转 作 固 定 资 产 所 建 造 的 固 定 资 产 已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但 尚 未 办 理 竣 工 决 算 手 续 的, 自 达 到 预 定 可 使 用 状 态 之 日 起, 根 据 工 程 预 算 造 价 或 者 工 程 实 际 成 本 等, 按 估 计 的 价 值 转 入 固 定 资 产, 并 计 提 固 定 资 产 的 折 旧, 待 办 理 了 竣 工 决 算 手 续 后 再 对 原 估 计 值 进 行 调 整 3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的 确 认 标 准 计 提 方 法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对 在 建 工 程 逐 项 进 行 检 查, 对 长 期 停 建 并 且 预 计 在 未 来 3 年 内 不 会 重 新 开 工 的 或 所 建 项 目 无 论 在 性 能 上 还 是 在 技 术 上 已 经 落 后 并 且 给 公 司 带 来 的 经 济 利 益 具 有 很 大 的 不 确 定 性 以 及 其 他 足 以 证 明 在 建 工 程 已 经 发 生 减 值 情 形 的, 按 单 项 在 建 工 程 可 收 回 金 额 低 于 其 账 面 价 值 的 差 额 计 提 在 建 工 程 减 值 准 备 减 值 准 备 一 旦 提 取, 不 得 转 回 ( 十 ) 无 形 资 产 核 算 方 法 1 无 形 资 产 的 确 认 标 准 : 无 形 资 产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予 以 确 认 : 1 与 该 无 形 资 产 有 关 的 经 济 利 益 很 可 能 流 入 企 业 ; 2 该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能 够 可 靠 地 计 量 2 无 形 资 产 的 计 价 : 1 外 购 无 形 资 产 的 成 本, 按 使 该 项 资 产 达 到 预 定 用 途 所 发 生 的 实 际 支 出 计 价 2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研 究 阶 段 的 支 出, 于 发 生 时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开 发 阶 段 的 支 出, 能 够 符 合 资 本 化 条 件 的, 确 认 为 无 形 资 产 成 本 3 无 形 资 产 的 摊 销 方 法 土 地 使 用 权 : 按 照 获 取 的 土 地 权 证 的 使 用 期 限 进 行 直 线 法 摊 销 软 件 等 其 他 无 形 资 产 : 按 照 可 使 用 的 年 限 在 3-5 年 摊 销 4 研 发 费 用 公 司 将 内 部 研 究 开 发 项 目 区 分 为 研 究 阶 段 和 开 发 阶 段 : 研 究 阶 段 是 指 为 获 1-1-213

取 并 理 解 新 的 科 学 或 技 术 知 识 而 进 行 的 独 创 性 的 有 计 划 调 查 阶 段 开 发 阶 段 是 指 已 完 成 研 究 阶 段, 在 进 行 商 业 性 生 产 或 使 用 前, 将 研 究 成 果 或 其 他 知 识 应 用 于 某 项 计 划 或 设 计, 以 生 产 出 新 的 或 具 有 实 质 性 改 进 的 材 料 装 置 产 品 等 阶 段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难 以 区 分 研 究 与 开 发 阶 段, 研 究 费 用 全 部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十 一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是 公 司 已 经 发 生 但 应 由 本 期 和 以 后 各 期 分 担 的 分 摊 期 限 在 一 年 以 上 的 各 项 费 用, 以 实 际 发 生 的 支 出 入 账 并 在 其 预 计 受 益 期 内 按 直 线 法 平 均 法 进 行 摊 销 如 果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项 目 不 能 使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受 益 的, 则 将 尚 未 摊 销 的 该 项 目 的 摊 余 价 值 全 部 转 入 当 期 损 益 ( 十 二 ) 政 府 补 助 公 司 在 能 够 满 足 政 府 补 助 所 附 条 件 且 能 够 收 到 政 府 补 助 时 确 认 政 府 补 助 其 中 : 政 府 补 助 为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收 到 或 应 收 的 金 额 计 量, 政 府 补 助 为 非 货 币 性 资 产 的, 按 公 允 价 值 计 量, 如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取 得, 则 按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与 资 产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应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相 关 资 产 使 用 寿 命 内 平 均 分 配,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其 中, 按 名 义 金 额 计 量 的 政 府 补 助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用 于 补 偿 以 后 期 间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应 确 认 为 递 延 收 益, 并 在 确 认 相 关 费 用 的 期 间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用 于 补 偿 已 发 生 的 相 关 费 用 或 损 失 的, 直 接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 十 三 )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所 得 税 费 用 的 会 计 处 理 采 用 资 产 负 债 表 债 务 法 核 算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公 司 按 照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与 适 用 所 得 税 税 率 计 算 的 结 果,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及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收 益 ; 按 照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与 适 用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计 算 的 结 果,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及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不 以 抵 消 后 的 净 额 列 示 1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的 确 认 1-1-214

公 司 以 很 可 能 取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由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但 是 同 时 具 有 下 列 特 征 的 交 易 中 因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所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不 予 确 认 :A: 该 项 交 易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B: 交 易 发 生 时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 公 司 对 与 子 公 司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相 关 的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转 回 ; 未 来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公 司 对 于 能 够 结 转 以 后 年 度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以 很 可 能 获 得 用 来 抵 扣 可 抵 扣 亏 损 和 税 款 抵 减 的 未 来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为 限, 确 认 相 应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的 确 认 除 下 列 情 况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以 外, 本 公 司 确 认 所 有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产 生 的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A: 商 誉 的 初 始 确 认 ;B: 同 时 满 足 具 有 下 列 特 征 的 交 易 中 产 生 的 资 产 或 负 债 的 初 始 确 认 :1 该 项 交 易 不 是 企 业 合 并 ;2 交 易 发 生 时 既 不 影 响 会 计 利 润 也 不 影 响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 或 可 抵 扣 亏 损 );C: 公 司 对 与 子 公 司 联 营 公 司 及 合 营 企 业 投 资 产 生 相 关 的 应 纳 税 暂 时 性 差 异, 同 时 满 足 下 列 条 件 的 :1 投 资 企 业 能 够 控 制 暂 时 性 差 异 的 转 回 的 时 间 ;2 该 暂 时 性 差 异 在 可 预 见 的 未 来 很 可 能 不 会 转 回 3 所 得 税 费 用 计 量 公 司 将 当 期 所 得 税 和 递 延 所 得 税 作 为 所 得 税 费 用 或 收 益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但 不 包 括 下 列 情 况 产 生 的 所 得 税 :A: 企 业 合 并 ;B: 直 接 在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确 认 的 交 易 或 事 项 ( 十 四 )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是 指 公 司 根 据 其 他 会 计 准 则 规 定 未 在 当 期 损 益 中 确 认 的 各 项 利 得 和 损 失 分 为 下 列 两 类 列 报 : ( 一 )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项 目, 主 要 包 括 重 新 计 量 设 定 收 益 计 划 净 负 债 或 净 资 产 导 致 的 变 动 按 照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不 能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所 享 有 的 份 额 等 1-1-215

( 二 )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在 满 足 规 定 条 件 时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项 目, 主 要 包 括 按 照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被 投 资 单 位 以 后 会 计 期 间 在 满 足 规 定 条 件 时 将 重 分 类 进 损 益 的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中 所 享 有 的 份 额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持 有 至 到 期 投 资 重 分 类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形 成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工 具 产 生 的 利 得 或 损 失 中 属 于 有 效 套 期 的 部 分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等 ( 十 五 ) 套 期 保 值 1 被 套 期 项 目 被 套 期 项 目 是 指 使 企 业 面 临 公 允 价 值 或 现 金 流 量 变 动 风 险, 且 被 指 定 为 被 套 期 对 象 的 下 列 项 目 :1 单 项 已 确 认 资 产 负 债 确 定 承 诺 很 可 能 发 生 的 预 期 交 易, 或 境 外 经 营 净 投 资 ;2 一 组 具 有 类 似 风 险 特 征 的 已 确 认 资 产 负 债 确 定 承 诺 很 可 能 发 生 的 预 期 交 易, 或 境 外 经 营 净 投 资 ;3 分 担 同 一 被 套 期 利 率 风 险 的 金 融 资 产 或 金 融 负 债 组 合 的 一 部 分 ( 仅 适 用 于 利 率 风 险 公 允 价 值 组 合 套 期 ) 2 套 期 工 具 和 套 期 有 效 性 评 价 方 法 公 司 的 套 期 工 具 为 远 期 外 汇 合 同, 采 用 比 率 分 析 法 对 套 期 的 有 效 性 进 行 评 价 ( 十 六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1 合 并 范 围 的 确 定 原 则 以 控 制 为 基 础 确 定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母 公 司 控 制 的 特 殊 目 的 主 体 也 纳 入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合 并 范 围 2 合 并 报 表 采 用 的 会 计 方 法 公 司 合 并 会 计 报 表 的 编 制 方 法 为 按 照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3 号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的 要 求, 以 母 公 司 和 纳 入 合 并 范 围 的 子 公 司 的 个 别 会 计 报 表 及 其 他 相 关 资 料 为 依 据, 在 抵 销 母 公 司 与 子 公 司 子 公 司 相 互 间 的 债 权 与 债 务 项 目 内 部 销 售 收 入 和 未 实 现 的 内 部 销 售 利 润 等 项 目, 以 及 母 公 司 对 子 公 司 权 益 性 资 本 投 资 项 目 的 数 额 与 子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母 公 司 所 持 有 的 份 额 的 基 础 上, 合 并 各 报 表 项 目 数 额 编 制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在 合 并 报 表 中 单 独 列 示 子 公 司 1-1-216

的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按 照 母 公 司 统 一 选 用 的 会 计 政 策 确 定 3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和 损 益 的 列 报 子 公 司 当 期 净 损 益 中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的 份 额, 在 合 并 利 润 表 中 净 利 润 项 目 下 以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项 列 示 子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中 属 于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的 份 额, 在 合 并 资 产 负 债 表 中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下 以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项 目 列 示 4 当 期 增 加 减 少 子 公 司 的 合 并 报 表 处 理 在 报 告 期 内, 因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的 子 公 司, 将 该 子 公 司 在 合 并 当 期 的 期 初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收 入 成 本 费 用 利 润 纳 入 合 并 利 润 表 因 非 同 一 控 制 下 企 业 合 并 增 加 的 子 公 司, 将 该 子 公 司 自 购 买 日 至 报 告 期 末 的 收 入 成 本 费 用 利 润 纳 入 合 并 利 润 表 在 报 告 期 内, 处 置 子 公 司, 将 该 子 公 司 期 初 至 处 置 日 的 收 入 成 本 费 用 利 润 纳 入 合 并 利 润 表 ( 十 七 )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税 后 利 润 按 以 下 顺 序 进 行 分 配 : 1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亏 损 2 按 净 利 润 的 10% 提 取 法 定 盈 余 公 积 金 3 经 股 东 会 决 议, 可 提 取 任 意 盈 余 公 积 金 4 剩 余 利 润 根 据 股 东 会 决 议 进 行 分 配 ( 十 八 )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1 会 计 政 策 变 更 公 司 于 2014 年 7 月 1 日 执 行 新 准 则 要 求, 对 会 计 政 策 进 行 了 重 述, 根 据 新 准 则 规 定 对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等 进 行 了 调 整, 并 根 据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8 号 -- 会 计 政 策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和 差 错 更 正 规 定 进 行 了 追 溯 调 整, 对 财 务 报 表 变 化 影 响 如 下 : (1) 根 据 修 订 后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 号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规 定, 公 司 对 被 投 资 单 位 不 具 有 控 制 共 同 控 制 或 重 大 影 响, 并 且 在 活 跃 市 场 中 没 有 报 价 公 允 价 值 不 能 可 靠 计 量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改 由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22 号 - 金 融 工 1-1-217

具 确 认 及 计 量 核 算, 本 公 司 原 在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核 算 的 截 止 到 2014 年 9 月 末 账 面 价 值 为 450 万 元 的 广 州 银 达 科 技 融 资 担 保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投 资 重 分 类 至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列 报, 并 对 报 告 期 内 各 比 较 会 计 期 间 的 金 额 进 行 相 应 的 调 整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以 及 2013 年 12 月 31 日 调 整 金 额 分 别 为 00 万 元 和 450 万 元 (2) 根 据 修 订 后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9 号 - 职 工 薪 酬 规 定, 公 司 对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明 细 项 目 的 披 露 进 行 了 重 分 类 调 整, 将 原 在 社 会 保 险 费 下 披 露 的 基 本 养 老 保 险 费 年 金 缴 费 以 及 失 业 保 险 费 重 分 类 至 离 职 后 福 利 下 设 定 提 存 计 划 项 目 下 披 露 (3) 根 据 修 订 后 的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0 号 - 财 务 报 表 列 报 和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第 33 号 - 合 并 财 务 报 表 规 定, 将 原 在 外 币 财 务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列 示 的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以 及 原 在 资 本 公 积 - 其 他 资 本 公 积 列 示 的 现 金 流 量 套 期 保 值 的 有 效 套 期 部 分 重 分 类 至 所 有 者 权 益 项 目 下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项 目 列 示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从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项 目 调 整 金 额 -21,240.25 元 到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项 目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从 外 币 报 表 折 算 差 额 项 目 调 整 金 额 13,029.59 元 到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项 目 2 会 计 估 计 变 更 本 公 司 本 期 无 会 计 估 计 的 变 更 经 核 查, 保 荐 机 构 和 申 报 会 计 师 认 为, 发 行 人 和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的 会 计 政 策 及 会 计 估 计 不 存 在 重 大 差 异,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通 过 滥 用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操 纵 利 润 或 其 他 财 务 数 据 的 情 况 五 主 要 税 项 ( 一 ) 公 司 适 用 的 主 要 税 种 税 率 税 种 税 率 计 税 基 数 增 值 税 17% 应 税 收 入 营 业 税 5% 应 税 收 入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7% 应 缴 流 转 税 额 教 育 费 附 加 3% 应 缴 流 转 税 额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2% 应 缴 流 转 税 额 堤 围 防 护 费 1 0.5 0.3 应 税 收 入 企 业 所 得 税 / 利 得 税 15% 25% 16.50% 应 税 所 得 额 1-1-218

( 二 )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享 受 的 税 收 政 策 1 广 州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公 司 于 2008 年 12 月 16 日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并 取 得 编 号 为 GR200844000537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有 效 期 三 年 );2011 年 8 月 23 日, 公 司 经 审 核 后 被 继 续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并 取 得 编 号 为 GF201144000279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 有 效 期 三 年 ) 公 司 2014 年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的 申 请 已 通 过,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编 号 为 GR201444000865, 根 据 法 规 公 司 2014 年 至 2016 年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第 二 十 八 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实 施 条 例 第 九 十 三 条 之 规 定, 公 司 享 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优 惠 政 策 2 珠 海 市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2009 年 11 月 10 日, 珠 海 市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被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并 取 得 编 号 为 GR200944000508 的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认 定 证 书 ( 有 效 期 3 年 );2013 年 2 月 18 日, 珠 海 市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被 连 续 认 定 为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证 书 编 号 为 GF201244000612, 享 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所 得 税 优 惠 政 策 期 限 为 2012 年 1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根 据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第 二 十 八 条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企 业 所 得 税 法 实 施 条 例 第 九 十 三 条 之 规 定, 享 受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减 按 15% 的 税 率 征 收 企 业 所 得 税 的 优 惠 政 策 3 广 州 耐 时 电 池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该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适 用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25% 4 鹏 辉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鹏 辉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系 本 公 司 在 香 港 注 册 成 立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100 万 港 币, 执 行 香 港 特 别 行 政 区 相 关 税 收 政 策, 按 16.50% 计 算 缴 纳 利 得 税 5 河 南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河 南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系 本 公 司 于 2012 年 2 月 24 日 在 河 南 驻 马 店 注 册 成 立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目 前 适 用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25% 6 珠 海 冠 力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冠 力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系 本 公 司 于 2013 年 5 月 2 日 在 珠 海 注 册 成 立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目 前 适 用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25% 1-1-219

7 广 州 市 里 亚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 已 转 让 ) 广 州 市 里 亚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原 系 公 司 控 股 子 公 司,2013 年, 发 行 人 已 将 该 公 司 所 持 股 权 全 部 转 让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适 用 的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为 25% ( 三 )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税 收 项 目 缴 纳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主 要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企 业 所 得 税 1,013.56 1,004.28 981.52 增 值 税 1,739.60 1,522.72 684.17 合 计 2,753.16 2,527.01 1,665.69 六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依 据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本 公 司 近 三 年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非 流 动 性 资 产 处 置 损 益 -48.14-60.06-3.69 计 入 当 期 损 益 的 政 府 补 助 689.47 444.83 605.94 除 同 公 司 正 常 经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有 效 套 期 保 值 业 务 外, 持 有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性 金 融 负 债 产 生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以 及 处 置 交 易 性 金 融 资 产 交 易 - - 性 金 融 负 债 和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取 得 的 投 资 收 益 除 上 述 各 项 之 外 的 其 他 营 业 外 收 入 和 支 出 55.84 134.02-9.94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合 计 697.18 518.80 592.32 减 : 企 业 所 得 税 影 响 数 105.69 80.02 88.87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影 响 数 0.70-2.23-0.02 扣 除 所 得 税 及 少 数 股 东 损 益 后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590.78 441.00 503.47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6,024.39 5,719.23 5,123.80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属 于 母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5,433.61 5,278.23 4,620.33 2012 年 2013 年 及 2014 年,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影 响 额 占 同 期 净 利 润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9.86% 7.72% 和 9.90% 本 公 司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主 要 为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助 导 致 的 1-1-220

七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 一 )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流 动 比 率 ( 倍 ) 1.62 1.71 1.62 速 动 比 率 ( 倍 ) 1.10 1.09 1.08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37.17% 36.44% 38.16%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元 / 股 ) 7.35 6.40 5.49 无 形 资 产 ( 扣 除 土 地 使 用 权 ) 占 净 资 产 的 比 例 0.05% 0.08% 0.05%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2.96 3.37 3.23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3.09 3.12 2.97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9,323.92 8,719.77 7,690.36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75.62 136.90 91.70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的 利 润 ( 万 元 ) 6,024.39 5,719.23 5,123.80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万 元 ) 5,433.61 5,278.23 4,620.33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 元 / 股 ) 0.66 1.07 1.16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元 / 股 ) -0.07-0.26-0.20 注 : 上 述 指 标 的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1) 流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流 动 负 债 (2) 速 动 比 率 =( 流 动 资 产 - 存 货 )/ 流 动 负 债 (3) 资 产 负 债 率 =( 负 债 总 额 / 资 产 总 额 ) 100% (4)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销 售 收 入 / 应 收 账 款 平 均 余 额 (5) 存 货 周 转 率 = 营 业 成 本 / 存 货 平 均 余 额 (6)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利 润 总 额 + 利 息 支 出 +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增 加 +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额 +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增 加 (7)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 利 润 总 额 + 利 息 支 出 )/ 利 息 支 出 (8) 每 股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 经 营 活 动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期 末 普 通 股 份 总 数 (9) 每 股 净 现 金 流 量 =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期 末 普 通 股 份 总 数 (10) 归 属 于 发 行 人 股 东 的 每 股 净 资 产 =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期 末 净 资 产 / 期 末 普 通 股 份 总 数 1-1-221

( 二 ) 报 告 期 内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及 每 股 收 益 按 照 公 开 发 行 证 券 公 司 信 息 披 露 编 报 规 则 第 9 号 -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的 计 算 及 披 露 (2010 年 修 订 ) 的 要 求, 公 司 近 三 年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和 每 股 收 益 如 下 表 所 示 : 年 度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 目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基 本 每 股 稀 释 每 股 产 收 益 率 收 益 ( 元 ) 收 益 ( 元 )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3.91% 0.96 0.96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2.55% 0.86 0.86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5.28% 0.91 0.91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4.10% 0.84 0.84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6.00% 0.81 0.81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14.43% 0.73 0.73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的 计 算 公 式 如 下 : 加 权 平 均 净 资 产 收 益 率 =P0/(E0+NP 2+Ei M i M 0 Ej M j M 0±Ek M k M 0) 其 中 :P0 分 别 对 应 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NP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 E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期 初 净 资 产 ;Ei 为 报 告 期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新 增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Ej 为 报 告 期 回 购 或 现 金 分 红 等 减 少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M0 为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i 为 新 增 净 资 产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Mj 为 减 少 净 资 产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Ek 为 因 其 他 交 易 或 事 项 引 起 的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 Mk 为 发 生 其 他 净 资 产 增 减 变 动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可 参 照 如 下 公 式 计 算 : 基 本 每 股 收 益 =P0 S S=S0+S1+Si M i M 0 Sj M j M 0-Sk 其 中 :P0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S 为 发 行 在 外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S0 为 期 初 股 份 总 数 ; S1 为 报 告 期 因 公 积 金 转 增 股 本 或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i 为 报 告 期 因 发 行 新 股 或 债 转 股 等 增 加 股 份 数 ;Sj 为 报 告 期 因 回 购 等 减 少 股 份 数 ;Sk 为 报 告 期 1-1-222

缩 股 数 ;M0 报 告 期 月 份 数 ;Mi 为 增 加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 Mj 为 减 少 股 份 次 月 起 至 报 告 期 期 末 的 累 计 月 数 公 司 若 存 在 发 行 可 转 换 债 券 股 份 期 权 认 股 权 证 等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的,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参 照 如 下 公 式 计 算 : 稀 释 每 股 收 益 =P1/(S0+S1+Si M i M 0 Sj M j M 0 Sk+ 认 股 权 证 股 份 期 权 可 转 换 债 券 等 增 加 的 普 通 股 加 权 平 均 数 ) 其 中,P1 为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或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于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并 考 虑 稀 释 性 潜 在 普 通 股 对 其 影 响, 按 企 业 会 计 准 则 及 有 关 规 定 进 行 调 整 八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 一 ) 山 东 精 工 买 卖 纠 纷 案 再 审 理 2013 年,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中 级 人 民 法 院 出 具 ((2013) 穗 中 法 民 二 终 字 第 1477 号 ) 民 事 判 决, 判 定 公 司 没 收 山 东 精 工 定 金 132 万, 并 由 山 东 精 工 支 付 剩 余 货 款 90.6 万 元, 公 司 已 经 依 据 判 决 将 相 关 损 益 计 入 2013 年 度 利 润 表 营 业 外 收 入 2014 年 3 月 17 日, 广 东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向 发 行 人 下 发 民 事 申 请 再 审 案 件 应 诉 通 知 书 ([2014] 粤 高 法 民 二 申 字 第 389 号 ), 通 知 发 行 人 应 诉 山 东 精 工 与 发 行 人 买 卖 纠 纷 再 审 一 案 2014 年 5 月 9 日, 广 东 省 高 级 人 民 法 院 出 具 民 事 裁 定 书, 裁 定 由 其 提 审 原 案 件, 并 中 止 原 判 决 的 执 行 目 前 该 案 件 在 审 理 过 程 中, 其 再 审 结 果 可 能 对 公 司 的 损 益 产 生 一 定 的 影 响 ( 二 ) 广 州 欧 能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诉 发 行 人 等 被 告 产 品 责 任 纠 纷 案 2014 年 9 月 11 日, 发 行 人 收 到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人 民 法 院 送 达 的 传 票 ( 编 号 : 传 字 0015562) 应 诉 通 知 书 和 民 事 起 诉 状, 该 法 院 受 理 了 广 州 欧 能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诉 发 行 人 广 州 市 云 通 磁 电 有 限 公 司 和 中 国 人 民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市 分 公 司 产 品 责 任 纠 纷 一 案 截 至 本 签 署 日, 该 案 尚 在 审 理 过 程 中 除 上 述 事 项 外, 公 司 不 存 在 对 财 务 状 况 盈 利 能 力 及 持 续 经 营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的 资 产 负 债 表 日 后 事 项 或 有 事 项 及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1-1-223

九 盈 利 能 力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营 业 利 润 和 净 利 润 持 续 增 长, 具 有 较 强 的 盈 利 能 力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收 入 和 利 润 情 况 如 下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增 长 率 金 额 增 长 率 一 营 业 收 入 70,053.53 4.81% 66,840.59 22.79% 54,433.65 26.78% 二 营 业 利 润 6,155.53 0.55% 6,121.57 15.26% 5,311.24 10.70%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755.71 22.76% 615.58-7.68% 666.77-11.29%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58.53-39.52% 96.78 29.98% 74.46 114.64% 三 利 润 总 额 6,852.71 3.20% 6,640.37 12.48% 5,903.55 7.05% 四 净 利 润 5,972.50 5.13% 5,681.21 11.27% 5,106.01 7.12% 五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后 归 属 公 司 普 通 股 股 5,433.61 2.94% 5,278.23 14.24% 4,620.33 12.30% 东 的 净 利 润 下 面 从 营 业 收 入 毛 利 率 期 间 费 用 等 几 个 方 面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盈 利 情 况 ( 一 ) 营 业 收 入 结 构 变 动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类 型 2014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主 营 业 务 64,361.68 91.87% 63,162.28 94.50% 50,977.05 93.65% 其 他 业 务 5,691.85 8.13% 3,678.32 5.50% 3,456.60 6.35% 合 计 70,053.53 100.00% 66,840.59 100.00% 54,433.65 100.0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突 出, 营 业 收 入 主 要 来 自 于 公 司 经 营 的 绿 色 高 性 能 电 池 业 务 公 司 凭 借 自 身 的 技 术 研 发 产 品 创 新 供 应 链 管 理 成 本 控 制 等 优 势, 在 锂 电 池 市 场 进 行 了 积 极 的 扩 张, 推 动 了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的 持 续 快 速 增 长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包 括 报 告 期 内 已 经 转 让 的 锂 亚 电 池 业 务 以 及 电 池 业 务 相 关 拓 展 产 品, 如 移 动 电 源 产 品 可 充 电 便 携 式 台 灯 手 电 筒 充 电 器 等 电 池 应 用 产 品, 属 于 电 池 周 边 的 延 伸 产 品, 对 公 司 的 业 绩 有 一 定 贡 献 以 下 对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分 产 品 类 别 地 区 情 况 进 行 分 析 : 1-1-224

1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产 品 类 别 分 析 (1) 主 营 业 务 产 品 收 入 变 动 表 单 位 : 万 元 主 营 产 品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占 比 (%) 变 动 (%) 金 额 占 比 (%) 变 动 (%) 金 额 占 比 (%) 锂 离 子 电 池 48,486.38 75.33 0.26 48,362.65 76.57 44.94 33,368.44 65.46 镍 氢 电 池 9,920.14 15.41-5.95 10,547.30 16.70-18.52 12,945.38 25.39 锂 铁 电 池 2,569.35 3.99 21.06 2,122.36 3.36-17.90 2,585.07 5.07 锂 锰 电 池 3,385.81 5.26 58.96 2,129.96 3.37 2.49 2,078.16 4.08 合 计 64,361.68 100.00 1.90 63,162.28 100.00 23.90 50,977.05 100.00 (2) 主 营 业 务 产 品 销 量 变 动 表 单 位 : 万 安 时 ( 二 次 电 池 )/ 万 只 ( 一 次 电 池 ) 细 分 类 2014 年 度 变 动 2013 年 度 变 动 2012 年 度 锂 离 子 电 池 10,138.45 21.47% 8,346.21 66.64% 5,008.49 镍 氢 电 池 4,011.78-3.19% 4,143.79-19.75% 5,163.35 锂 铁 电 池 739.25 25.70% 588.12-15.50% 695.96 锂 锰 电 池 5,865.73 113.26% 2,750.52 54.96% 1,775.03 从 产 品 收 入 结 构 来 看, 二 次 电 池 构 成 了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的 主 要 部 分, 报 告 期 该 大 类 产 品 所 占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总 体 比 例 分 别 为 90.85% 93.27% 及 90.75% 其 中, 锂 离 子 电 池 是 公 司 的 核 心 产 品 从 产 品 的 销 量 变 动 看, 公 司 的 销 量 变 动 趋 势 与 收 入 的 变 动 趋 势 保 持 了 一 致, 但 销 量 的 变 动 幅 度 大 于 收 入 的 变 动 幅 度, 主 要 是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产 品 售 价 总 体 呈 现 出 下 行 的 态 势 各 细 分 产 品 具 体 分 析 如 下 : 1 锂 离 子 电 池 锂 离 子 电 池 2013 年 及 2014 年 收 入 同 比 增 长 分 别 为 44.94% 及 0.26%, 产 品 销 量 同 比 增 长 分 别 为 66.64% 及 21.47%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锂 离 子 电 池 销 量 翻 番, 增 长 来 自 于 移 动 数 码 设 备, 移 动 电 源 产 品 等 应 用 市 场 对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需 求 增 长 整 体 来 看, 受 益 于 锂 离 子 电 池 旺 盛 多 样 的 需 求, 以 及 公 司 在 动 力 储 能 应 用 领 域 市 场 开 拓, 公 司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销 售 规 模 在 报 告 期 内 保 持 持 续 增 长 的 态 势 2 镍 氢 电 池 公 司 具 有 多 年 的 镍 氢 电 池 生 产 经 验, 产 品 技 术 成 熟 随 着 锂 离 子 电 池 产 品 的 发 展, 镍 氢 产 品 应 用 市 场 逐 步 被 锂 离 子 电 池 占 据, 其 销 售 逐 步 下 降 1-1-225

3 锂 铁 电 池 锂 铁 电 池 销 量 实 现 增 长, 销 售 额 维 持 在 2000 万 元 以 上 锂 铁 电 池 性 能 优 秀, 但 受 限 于 成 本 较 高, 售 价 也 较 高, 国 内 市 场 推 广 缓 慢, 市 场 销 量 较 小 ;2010 年 起 锂 铁 电 池 产 品 获 得 了 国 外 大 客 户 的 认 可, 公 司 与 客 户 开 展 战 略 合 作, 加 大 了 海 外 市 场 的 推 广 力 度, 销 售 量 在 2011 年 及 2012 年 快 速 提 升, 2013 年 受 限 于 锂 铁 电 池 的 成 本 及 售 价 较 高 公 司 市 场 推 广 投 入 较 小 等 因 素, 产 品 销 售 有 所 下 降 2014 年 海 外 客 户 加 大 了 订 单 量, 销 售 又 有 所 提 升 4 锂 锰 电 池 报 告 期 内, 锂 锰 电 池 销 售 持 续 增 长, 增 长 主 要 来 自 于 锂 锰 扣 式 电 池 扣 式 锂 锰 电 池 技 术 成 熟, 市 场 需 求 广, 报 告 期 持 续 增 长 原 因 是 各 种 小 型 的 电 子 仪 器 照 明 工 具 等 市 场 需 求 较 大 2014 年 随 着 发 行 人 设 立 主 营 生 产 扣 式 锂 锰 电 池 的 控 股 子 公 司 珠 海 冠 力, 锂 锰 电 池 销 售 大 幅 增 长 2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按 地 区 分 类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区 域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华 南 37,527.43 58.31% 39,496.66 62.53% 25,667.16 50.35% 国 内 其 他 地 区 8,651.70 13.44% 8,290.53 13.13% 8,868.51 17.40% 内 销 合 计 46,179.13 71.75% 47,787.19 75.66% 34,535.67 67.75% 海 外 地 区 18,182.55 28.25% 15,375.08 24.34% 16,441.39 32.25% 合 计 64,361.68 100.00% 63,162.28 100.00% 50,977.05 100.00% 2013 年 随 着 珠 三 角 等 国 内 电 子 产 业 集 中 区 销 售 业 务 的 大 幅 增 长, 内 销 收 入 上 升 随 着 市 场 需 求 的 变 化, 核 心 销 售 区 占 比 上 升 公 司 业 务 主 要 在 以 珠 三 角 为 主 的 华 南 地 区 珠 三 角 地 区 为 我 国 以 及 全 球 电 子 数 码 产 品 生 产 及 代 工 的 聚 集 地, 对 配 套 电 池 的 需 求 巨 大 3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构 成 分 析 (1)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各 类 产 品 的 收 入 成 本 毛 利 毛 利 率 情 况 公 司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分 成 三 部 分 一 部 分 是 公 司 电 池 产 品 延 伸 出 的 电 子 产 品, 包 括 移 动 电 源 手 电 筒 电 池 保 护 板 台 灯 以 及 公 司 不 生 产 但 出 于 客 户 需 要 而 外 购 再 卖 给 客 户 的 镍 镉 及 碱 性 电 池 等 ; 另 一 部 分 是 物 料 的 销 售,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生 的 废 料 及 NMP 回 收 液 等 ; 再 一 部 分 是 其 他 类 别 收 入, 包 括 房 租 加 工 费 等 1-1-226

报 告 期 内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的 收 入 成 本 毛 利 毛 利 率 情 况 如 下 : 12014 年 度 单 位 : 万 元 产 品 种 类 2014 年 度 收 入 成 本 毛 利 毛 利 率 锂 亚 电 池 106.56 102.87 3.69 3.46% 保 护 板 51.24 42.30 8.94 17.45% 充 电 器 190.30 180.27 10.03 5.27% 电 子 产 品 移 动 电 源 4,123.71 2,979.83 1,143.88 27.74% 手 电 筒 366.15 305.15 60.99 16.66% 台 灯 19.30 12.48 6.82 35.34% 外 购 电 池 180.65 152.94 27.71 15.34% 物 料 销 售 废 料 材 料 销 售 94.61 36.81 57.80 61.10% NMP 回 收 液 销 售 431.52-431.52 100.00% 管 理 费 劳 务 费 11.51 0.64 10.87 94.40% 其 他 收 入 加 工 费 8.78 4.34 4.44 50.57% 房 租 租 金 73.29 21.67 51.62 70.43% 其 它 34.23 24.72 9.51 27.77% 合 计 5,691.85 3,864.04 1,827.81 32.11% 22013 年 度 单 位 : 万 元 产 品 种 类 2013 年 度 收 入 成 本 毛 利 毛 利 率 锂 亚 电 池 565.57 395.97 169.60 29.99% 保 护 板 31.41 27.89 3.52 11.20% 充 电 器 1,433.78 1,110.75 323.03 22.53% 电 子 产 品 手 电 筒 608.89 471.54 137.35 22.56% 台 灯 83.87 52.61 31.27 37.28% 外 购 电 池 367.66 314.25 53.41 14.53% 物 料 销 售 废 料 材 料 销 售 57.18 17.55 39.64 69.32% NMP 回 收 液 销 售 428.32-428.32 100.00% 管 理 费 劳 11.51 1.32 10.19 88.54% 务 费 其 他 收 入 加 工 费 - 房 租 租 金 61.79 17.12 44.67 72.29% 1-1-227

其 它 28.33 14.50 13.82 48.80% 合 计 3,678.32 2,423.49 1,254.82 34.11% 32012 年 度 单 位 : 万 元 产 品 种 类 2012 年 度 收 入 成 本 毛 利 毛 利 率 锂 亚 电 池 581.93 349.81 232.12 39.89% 保 护 板 31.92 27.80 4.12 12.91% 充 电 器 708.61 553.61 155.00 21.87% 电 子 产 品 手 电 筒 578.90 463.27 115.63 19.97% 台 灯 206.05 128.64 77.42 37.57% 外 购 电 池 882.48 776.08 106.40 12.06% 物 料 销 售 废 料 材 料 销 售 125.26 56.39 68.87 54.98% NMP 回 收 液 销 售 261.79-261.79 100.00% 管 理 费 劳 务 费 8.40 0.47 7.93 94.40% 其 他 收 入 加 工 费 4.32-4.32 100.00% 房 租 租 金 47.11 12.36 34.76 73.77% 其 它 19.83 12.35 7.48 37.71% 合 计 3,456.60 2,380.77 1,075.83 31.12% (2) 报 告 期 内 其 他 业 务 毛 利 率 变 动 的 具 体 原 因 1 锂 亚 电 池 毛 利 率 变 动 分 析 公 司 的 锂 亚 电 池 由 原 控 股 子 公 司 广 州 市 里 亚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总 体 规 模 较 小 2013 年 由 于 公 司 已 经 将 生 产 销 售 锂 亚 电 池 的 子 公 司 股 权 全 部 出 让, 后 期 仅 代 购 代 销 少 量 锂 亚 电 池, 因 此 其 毛 利 率 下 降 幅 度 较 大 2 电 子 产 品 主 要 产 品 毛 利 率 变 动 分 析 A 移 动 电 源 充 电 器 手 电 筒 及 台 灯 是 结 合 公 司 电 池 产 品, 并 且 应 客 户 需 求 而 拓 展 开 发 的 相 关 电 子 产 品 移 动 电 源 是 近 两 年 兴 起 的 产 品, 随 着 市 场 的 需 求 增 长,2014 年 起 销 售 有 较 大 增 长 (2013 年 及 以 前 年 度 销 量 较 少, 并 入 充 电 器 核 算 ) 充 电 器 及 手 电 筒 主 要 以 定 制 产 品 为 主, 毛 利 率 在 2013 年 有 所 下 降 手 电 筒 是 相 对 传 统 的 产 品, 销 售 量 随 着 订 单 的 减 少 而 减 少 台 灯 主 要 为 子 公 司 广 州 耐 时 设 计 生 产 的 时 尚 LED 台 灯 产 品, 该 类 产 品 的 销 售 规 模 及 盈 利 能 力 随 着 产 品 的 市 场 热 度 减 退 而 下 降 1-1-228

B 外 购 电 池 完 全 是 依 据 客 户 要 求 代 购 的 碱 性 碳 性 及 镍 镉 电 池 等, 总 体 的 销 售 额 由 代 购 需 求 而 定, 由 于 历 年 总 体 购 销 量 较 少, 产 品 的 毛 利 受 单 个 订 单 毛 利 的 影 响 比 较 大, 报 告 期 存 在 一 定 波 动 3 物 料 销 售 毛 利 率 变 动 分 析 A 废 料 等 物 料 销 售 各 年 毛 利 率 比 较 高, 其 中 废 料 的 毛 利 率 为 100% 生 产 过 程 的 废 料 的 成 本 已 经 全 部 由 完 工 产 品 承 担, 处 置 废 料 时 形 成 全 部 的 处 置 收 益 由 于 各 年 生 产 规 模 不 同 以 及 公 司 针 对 废 料 的 市 场 价 适 时 处 置, 使 得 各 年 处 置 收 入 各 有 高 低 B NMP 是 生 产 涂 布 过 程 中 使 用 的 液 体 材 料, 完 成 涂 布 之 后 大 部 分 必 须 去 除, 但 成 本 已 全 部 结 转 计 入 完 工 产 品, 随 着 公 司 产 量 的 持 续 增 长 以 及 回 收 技 术 的 逐 步 提 高, 此 类 产 品 回 收 量 逐 期 增 大, 回 收 收 益 也 逐 期 增 大 公 司 与 NMP 的 供 应 商 展 开 回 收 的 合 作, 供 应 商 在 公 司 安 装 回 收 装 置, 按 照 回 收 数 量 计 算 回 收 额 4 其 他 收 入 毛 利 率 变 动 公 司 的 其 他 收 入 主 要 为 房 租 收 入, 报 告 期 收 益 较 小 4 营 业 收 入 季 节 性 波 动 分 析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各 季 节 的 营 业 收 入 情 况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季 度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金 额 第 一 季 度 14,022.92 20.02% 13,792.76 20.64% 10,858.36 19.95% 第 二 季 度 16,249.76 23.20% 18,426.01 27.57% 14,339.18 26.34% 第 三 季 度 19,450.93 27.77% 18,081.47 27.05% 12,473.68 22.92% 第 四 季 度 20,329.92 29.02% 16,540.36 24.75% 16,762.44 30.79% 全 年 合 计 70,053.53 100.00% 66,840.59 100.00% 54,433.65 100.0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存 在 一 定 的 季 节 性 波 动 具 体 来 看, 公 司 一 季 度 收 入 占 全 年 比 例 较 低, 四 季 度 收 入 占 全 年 比 例 较 高, 二 季 度 三 季 度 销 售 收 入 占 全 年 比 例 比 较 稳 定 主 要 因 为 :1) 电 池 作 为 电 子 消 费 类 产 品 的 配 套 产 品, 其 销 售 会 受 到 下 游 消 费 市 场 的 影 响 由 于 世 界 性 的 节 日, 如 圣 诞 元 旦 及 中 国 的 春 节 集 中 出 现 在 12 月 底 至 下 年 度 2 月 份 之 间, 公 司 客 户 一 般 会 在 节 日 前 提 前 出 货, 从 而 带 动 四 季 度 公 司 电 池 销 量 增 长 2) 因 为 春 节 放 假 影 响 生 产, 春 节 过 后 新 招 员 工 需 培 训 缘 故, 公 司 每 年 1~2 月 产 销 量 较 低, 这 使 得 一 季 度 收 入 较 低 1-1-229

2013 年 第 四 季 度 收 入 基 本 与 2012 年 持 平, 但 少 于 当 期 第 二 与 第 三 季 度, 主 要 原 因 是 由 于 两 类 产 品 的 销 售 变 化 所 致 一 方 面, 电 子 烟 用 锂 离 子 电 池 从 2012 年 起 持 续 增 长, 在 2013 年 二 三 季 度 出 货 量 较 大, 从 四 季 度 起 电 子 烟 市 场 需 求 出 现 调 整, 出 货 量 下 降, 使 得 该 类 锂 离 子 电 池 销 售 额 降 低 ; 另 一 方 面,2013 年 公 司 第 二 大 类 产 品 镍 氢 电 池 的 销 售 额 出 现 一 定 比 例 下 降 除 上 述 变 动 因 素 外, 其 他 电 池 产 品 仍 旧 保 持 一 定 的 季 节 性 出 货 规 律 2014 年 第 一 及 第 二 季 度 受 电 子 烟 市 场 的 影 响, 销 售 有 所 下 降, 从 第 三 季 度 起 电 子 数 码 产 品 及 移 动 电 源 等 产 品 需 求 大 幅 增 长 使 得 发 行 人 的 销 售 较 同 期 有 所 增 长 5 贴 牌 生 产 销 售 情 况 和 占 比 公 司 产 品 按 用 途 分 为 民 用 和 工 业 用 两 大 类 存 在 代 工 贴 牌 的 主 要 为 民 用 类 产 品 贴 牌 产 品 主 要 以 锂 一 次 电 池 和 镍 氢 电 池 为 主 公 司 目 前 已 取 得 Varta philips DAEWOO Bexel Luxform ACTIV ENERGY 等 境 外 商 标 授 权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期 贴 牌 销 售 的 金 额 和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项 目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金 额 占 比 贴 牌 7,738.06 11.05% 6,590.48 9.86% 7,846.27 14.41% 6 报 告 期 内 经 销 及 代 销 的 情 况 发 行 人 产 品 基 本 采 用 对 工 业 客 户 直 销 的 方 式 销 售, 报 告 期 经 销 代 销 的 金 额 较 小, 经 销 代 销 业 务 收 入 主 要 为 少 量 电 子 产 品 通 过 商 超 渠 道 销 售 产 生 随 着 发 行 人 对 子 公 司 广 州 耐 时 的 战 略 调 整,2013 年 起 经 销 代 销 行 为 已 经 逐 步 减 少 报 告 期 内 经 销 和 代 销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期 间 产 品 销 售 模 式 销 售 金 额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重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台 灯 电 池 手 电 筒 充 电 器 等 经 销 0.83 0.00% 代 销 10.41 0.01% 合 计 11.23 0.02% 经 销 20.60 0.03% 代 销 11.79 0.02% 合 计 32.39 0.05% 经 销 57.95 0.11% 代 销 296.22 0.54% 1-1-230

( 二 ) 营 业 成 本 构 成 及 其 变 动 分 析 合 计 354.17 0.65% 1 主 营 业 务 成 本 构 成 及 其 变 动 分 析 报 告 期 公 司 主 营 产 品 的 成 本 变 动 情 况 主 要 分 为 两 类 : 一 类 是 产 销 量 都 比 较 大 的 锂 离 子 电 池 及 镍 氢 电 池 ; 另 一 类 是 产 销 量 相 对 较 小 的 锂 铁 及 锂 锰 电 池 锂 离 子 和 镍 氢 电 池 的 工 费 结 构 比 较 稳 定, 并 随 着 原 材 料 成 本 的 下 降 人 工 成 本 的 变 动 体 现 出 材 料 成 本 比 重 下 降 人 工 成 本 比 重 上 升 的 趋 势 锂 铁 及 锂 锰 电 池 由 于 产 销 量 相 对 较 小, 并 以 独 立 部 门 的 形 式 经 营 产 品 线, 在 产 量 相 对 较 小 且 存 在 波 动 的 情 况 下, 单 个 部 门 各 期 分 摊 至 单 个 产 品 的 工 费 存 在 一 定 的 波 动 ; 此 外, 由 于 锂 锰 电 池 报 告 期 存 在 大 量 的 外 购, 外 购 电 池 整 体 计 入 料 的 成 本 导 致 相 应 的 成 本 结 构 变 动 较 大 详 见 以 下 各 电 池 产 品 成 本 分 析 (1) 锂 离 子 电 池 期 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锂 二 次 电 池 营 业 成 本 构 成 金 额 销 量 单 位 成 本 ( 万 元 ) ( 万 安 时 ) ( 元 / 安 时 ) 比 例 材 料 24,634.33 2.43 65.69% 人 工 8,559.98 0.84 22.83% 10,138.45 制 造 费 用 4,305.43 0.42 11.48% 合 计 37,499.73 3.70 100.00% 材 料 24,244.88 2.90 66.28% 人 工 8,143.60 0.98 22.26% 8,346.21 制 造 费 用 4,190.35 0.50 11.46% 合 计 36,578.83 4.38 100.00% 材 料 17,304.23 3.45 70.40% 人 工 4,742.70 0.95 19.30% 5,008.49 制 造 费 用 2,531.41 0.51 10.30% 合 计 24,578.33 4.91 100.00%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单 位 成 本 呈 逐 年 下 降 的 趋 势 成 本 下 降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锂 电 耗 用 主 要 原 材 料 成 本 的 下 降 在 上 游 材 料 企 业 竞 争 加 剧, 大 量 技 术 含 量 高 的 原 材 料 逐 步 国 产 化 之 后, 锂 离 子 的 原 材 料 成 本 呈 逐 年 下 降 的 趋 势 2012 年 起, 随 着 上 游 锂 电 原 材 料 供 应 商 的 投 资 大 幅 增 加, 主 要 原 材 料 的 国 产 化 程 度 大 幅 提 升, 同 时 其 产 能 大 幅 释 放, 供 应 商 之 间 的 竞 争 加 剧, 主 要 原 材 料 如 钴 酸 锂 磷 酸 铁 锂 隔 膜 电 解 液 大 幅 降 价 1-1-231

2013 年, 由 于 发 行 人 生 产 的 电 子 烟 用 锂 离 子 电 池 量 较 大, 其 人 工 单 耗 较 高, 使 得 单 位 人 工 成 本 在 产 量 提 升 的 情 况 下 仍 略 有 上 升 ;2014 年 随 着 电 子 烟 用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产 量 下 降, 而 各 类 锂 离 子 电 池 产 量 整 体 仍 大 幅 上 升, 使 得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工 费 较 初 期 有 所 下 降 制 造 费 用 各 年 比 较 稳 定, 随 着 产 量 的 不 断 提 升, 单 位 产 品 分 担 的 折 旧 电 费 等 制 造 费 用 稳 步 下 降 (2) 镍 氢 电 池 期 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镍 氢 电 池 金 额 销 量 单 位 成 本 营 业 成 本 构 成 ( 元 / 安 ( 万 元 ) ( 万 安 时 ) 时 ) 比 例 材 料 5,601.81 1.40 71.96% 人 工 1,323.12 0.33 17.00% 4,011.78 制 造 费 用 860.03 0.21 11.05% 合 计 7,784.96 1.94 100.00% 材 料 6,003.41 1.45 72.89% 人 工 1,285.72 0.31 15.61% 4,143.79 制 造 费 用 947.35 0.23 11.50% 合 计 8,236.48 1.99 100.00% 材 料 7,906.31 1.53 76.83% 人 工 1,484.52 0.29 14.43% 5,163.35 制 造 费 用 900.10 0.17 8.75% 合 计 10,290.93 1.99 100.00% 镍 氢 电 池 作 为 比 较 成 熟 的 产 品, 单 位 成 本 比 较 稳 定, 料 工 费 的 比 例 在 一 定 的 范 围 内 略 有 变 动 其 中 材 料 成 本 随 着 原 材 料 单 价 成 本 的 下 降 逐 期 下 降, 人 工 随 着 薪 酬 成 本 的 上 升 呈 现 上 涨 的 趋 势 (3) 锂 铁 电 池 期 间 2014 年 2013 年 锂 铁 电 池 营 业 成 本 构 成 金 额 销 量 单 位 成 本 ( 万 元 ) ( 万 只 ) ( 元 / 只 ) 比 例 材 料 1,254.52 1.70 72.91% 人 工 296.46 0.40 17.23% 739.25 制 造 费 用 169.71 0.23 9.86% 合 计 1,720.70 2.33 100.00% 材 料 1,005.79 1.71 71.82% 人 工 269.56 588.12 0.46 19.25% 制 造 费 用 125.13 0.21 8.93% 1-1-232

2012 年 合 计 1,400.47 2.38 100.00% 材 料 1,189.68 1.71 75.11% 人 工 236.96 0.34 14.96% 695.96 制 造 费 用 157.25 0.23 9.93% 合 计 1,583.89 2.28 100.00% 锂 铁 电 池 的 料 工 费 结 构 相 对 稳 定, 人 工 随 着 产 量 的 变 动 及 职 工 薪 酬 水 平 的 增 长 略 有 变 动 (4) 锂 锰 电 池 期 间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锂 锰 电 池 营 业 成 本 构 成 金 额 销 量 单 位 成 本 ( 万 元 ) ( 万 只 ) ( 元 / 只 ) 比 例 材 料 1,835.88 0.31 69.88% 人 工 520.49 0.09 19.81% 5,865.73 制 造 费 用 270.98 0.05 10.31% 合 计 2,627.35 0.45 100.00% 材 料 1,144.81 0.42 72.60% 人 工 282.08 0.10 17.89% 2,750.52 制 造 费 用 150.03 0.05 9.51% 合 计 1,576.92 0.57 100.00% 材 料 1,074.69 0.61 83.41% 人 工 147.06 0.08 11.41% 1,775.03 制 造 费 用 66.66 0.04 5.17% 合 计 1,288.41 0.73 100.00% 锂 锰 电 池 材 料 成 本 降 低 的 原 因 主 要 是 扣 式 电 池 销 售 变 动 所 致 由 于 扣 式 电 池 的 单 位 成 本 远 小 于 柱 式, 其 销 售 比 重 的 逐 期 加 大, 使 得 总 体 锂 锰 电 池 单 位 成 本 逐 期 降 低 公 司 报 告 期 扣 式 锂 锰 电 池 以 外 购 为 主, 自 行 包 装 加 工 后 出 售 2012 年 起 锂 锰 扣 式 电 池 市 场 需 求 大 增, 使 得 总 体 的 单 位 成 本 大 幅 下 降 2 其 他 业 务 成 本 构 成 单 位 : 万 元 营 业 锂 亚 电 池 外 购 电 池 ( 镍 镉 碱 性 等 电 池 ) 移 动 电 源 充 电 器 手 电 筒 及 保 护 板 台 灯 物 料 销 售 其 他 期 成 间 本 构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成 1-1-233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材 料 人 工 制 造 费 用 其 他 合 计 材 料 人 工 制 造 费 用 其 他 合 计 材 料 人 工 制 造 费 用 其 他 合 计 102.87 100 136.81 89.45 3,043.47 86.77 11.15 89.36 36.81 100.00 12.10 7.91 352.52 10.05 0.83 6.65 4.03 2.64 111.57 3.18 0.50 3.99 51.38 100.00 102.87 100 152.94 100.00 3,507.55 100.00 12.48 100.00 36.81 100.00 51.38 100.00 279.36 70.55 262.44 83.51 1,245.13 77.33 36.38 69.15 17.55 100.00 67.99 17.17 33.67 10.71 279.09 17.33 9.72 18.48 - - - - 48.62 12.28 18.14 5.77 85.96 5.34 6.51 12.37 - - - - - - - - - - - - - - 32.94 100.00 395.97 100.00 314.25 100.00 1,610.18 100.00 52.61 100.00 17.55 100.00 32.94 100.00 191.78 54.82 733.13 94.47 730.10 69.89 90.72 70.53 56.39 100.00 90.91 25.99 20.78 2.68 199.90 19.13 23.85 18.54 - - - - 67.12 19.19 22.17 2.86 114.67 10.98 14.06 10.93 - - - - - - - - - - - - - - 25.18 100.00 349.81 100.00 776.08 100.00 1,044.67 100.00 128.64 100.00 56.39 100.00 25.18 100.00 ( 三 ) 主 营 业 务 产 品 毛 利 及 毛 利 率 分 析 1 主 营 业 务 产 品 毛 利 结 构 及 其 变 动 主 营 产 品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单 位 : 万 元 1-1-234

锂 离 子 电 池 毛 利 毛 利 比 重 毛 利 毛 利 比 重 毛 利 毛 利 比 重 ( 万 元 ) 率 ( %) (%) ( 万 元 ) 率 ( %) (%) ( 万 元 ) 率 ( %) (%) 10,986.65 22.66 74.59 11,783.82 24.37 76.67 8,790.11 26.34 66.41 镍 氢 电 池 2,135.18 21.52 14.50 2,310.82 21.91 15.04 2,654.45 20.5 20.06 锂 铁 电 池 848.65 33.03 5.76 721.89 34.01 4.70 1,001.19 38.73 7.56 锂 锰 电 池 758.46 22.40 5.15 553.05 25.97 3.60 789.75 38.00 5.97 合 计 14,728.94 22.88 100 15,369.58 24.33 100 13,235.50 25.96 100 从 主 营 产 品 毛 利 情 况 看, 二 次 电 池 产 品 毛 利 占 主 营 业 务 产 品 毛 利 比 重 最 大, 报 告 期 占 主 营 业 务 产 品 毛 利 的 比 重 平 均 为 89.09% 其 中 锂 离 子 电 池 产 品 是 公 司 最 大 的 产 品 利 润 来 源, 年 均 毛 利 占 主 营 业 务 产 品 毛 利 的 比 重 为 72.56% 一 次 电 池 的 毛 利 报 告 期 占 主 营 业 务 产 品 毛 利 比 重 平 均 为 10.91%, 锂 一 次 电 池 以 其 高 毛 利 率 的 优 势, 在 2012 年 对 公 司 盈 利 贡 献 较 大 ;2013 年 随 着 销 售 额 及 毛 利 率 的 下 降, 一 次 电 池 毛 利 及 毛 利 占 比 都 有 所 下 降,2014 年 随 着 销 售 额 的 提 升, 毛 利 及 对 总 体 盈 利 贡 献 都 有 提 升 从 毛 利 率 情 况 看,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综 合 毛 利 率 稳 定, 总 体 呈 微 幅 下 降 趋 势, 各 期 平 均 毛 利 率 24.39% 公 司 根 据 客 户 订 单 组 织 生 产, 并 结 合 市 场 竞 争, 产 品 定 价 采 用 成 本 加 成 的 方 式, 各 项 电 池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变 动 具 体 分 析 如 下 : (1) 锂 离 子 电 池 毛 利 率 变 动 分 析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产 品 收 入 ( 万 元 ) 48,486.38 48,362.65 33,368.44 产 品 成 本 ( 万 元 ) 37,499.73 36,578.83 24,578.33 毛 利 率 22.66% 24.37% 26.34% 2013 年 2014 年, 锂 离 子 电 池 毛 利 率 分 别 下 降 1.98% 1.71%, 主 要 是 由 于 下 游 锂 电 市 场 需 求 旺 盛, 以 及 上 游 材 料 成 本 的 大 幅 下 降, 带 动 了 价 格 的 下 降 公 司 凭 借 成 本 及 规 模 优 势, 通 过 价 格 手 段 抢 占 市 场, 毛 利 率 有 所 下 降, 但 仍 保 持 较 高 的 水 平 (2) 镍 氢 电 池 毛 利 率 变 动 分 析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产 品 收 入 ( 万 元 ) 9,920.14 10,547.30 12,945.38 产 品 成 本 ( 万 元 ) 7,784.96 8,236.48 10,290.93 毛 利 率 21.52% 21.91% 20.50% 1-1-235

镍 氢 电 池 毛 利 率 都 比 较 稳 定 主 要 原 因 是 镍 氢 电 池 作 为 处 于 市 场 成 熟 期 的 产 品, 生 产 技 术 客 户 需 求 和 供 给 方 面 都 比 较 稳 定 虽 然 镍 氢 电 池 市 场 出 现 了 萎 缩, 但 由 于 众 多 中 小 厂 商 的 退 出, 市 场 竞 争 格 局 比 较 稳 定, 其 毛 利 率 相 对 稳 定 (3) 锂 铁 电 池 毛 利 率 变 动 分 析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产 品 收 入 ( 万 元 ) 2,569.35 2,122.36 2,585.07 产 品 成 本 ( 万 元 ) 1,720.70 1,400.47 1,583.89 毛 利 率 33.03% 34.01% 38.73% 锂 铁 电 池 是 公 司 拥 有 自 主 知 识 产 权 的 高 性 能 锂 一 次 电 池, 是 公 司 毛 利 率 最 高 的 产 品, 报 告 期 内 毛 利 率 小 幅 下 降, 但 仍 旧 维 持 在 高 位 (4) 锂 锰 电 池 毛 利 率 变 动 分 析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产 品 收 入 ( 万 元 ) 3,385.81 2,129.96 2,078.16 产 品 成 本 ( 万 元 ) 2,627.35 1,576.92 1,288.41 毛 利 率 22.40% 25.97% 38.00% 2013 年, 随 着 扣 式 锂 锰 电 池 需 求 的 增 加, 公 司 外 购 并 销 售 扣 式 锂 锰 电 池 的 比 重 大 幅 增 加, 使 得 毛 利 率 有 所 下 降 2014 年 发 行 人 开 始 自 行 生 产 扣 式 锂 锰 电 池, 大 幅 提 升 锂 锰 电 池 销 售 额, 但 扣 式 锂 锰 电 池 占 比 的 提 升 使 得 毛 利 率 进 一 步 降 低 2 主 营 产 品 毛 利 及 毛 利 率 变 动 及 原 因 综 述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的 毛 利 分 别 为 13,235.50 万 元 15,369.58 万 元 和 14,728.94 万 元, 报 告 期 总 体 实 现 了 增 长 从 主 营 业 务 毛 利 的 结 构 来 看,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的 毛 利 主 要 来 自 二 次 电 池 报 告 期 内, 主 营 业 务 综 合 毛 利 率 分 别 为 25.96% 24.33% 及 22.88%, 毛 利 率 水 平 稳 定,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盈 利 能 力 稳 定, 综 合 毛 利 率 下 降 主 要 是 由 于 锂 离 子 电 池 毛 利 率 下 降 所 致 综 合 来 看, 公 司 核 心 产 品 锂 离 子 电 池 得 益 于 持 续 增 长 的 市 场, 具 有 广 阔 的 发 展 空 间 和 较 强 的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是 公 司 业 务 发 展 的 主 要 产 品 ; 以 锂 铁 电 池 为 主 导 的 一 次 电 池 产 品 具 有 较 强 的 盈 利 能 力, 是 公 司 战 略 培 养 的 潜 在 利 润 增 长 点 3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定 价 政 策, 单 价 变 动 原 因 和 影 响 (1) 主 要 产 品 的 定 价 政 策 1-1-236

公 司 产 品 的 定 价 方 式 主 要 为 成 本 加 成 法, 具 体 报 价 程 序 分 为 以 下 两 种 情 况 : 1 一 般 情 况 下, 依 据 成 本 加 成 和 市 场 情 况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生 产 制 造 端 : 产 品 的 相 关 开 发 技 术 人 员 提 供 料 表 ; 财 务 端 : 财 务 人 员 据 此 给 出 料 工 费 汇 总 后 的 测 算 成 本 ; 销 售 端 : 营 销 人 员 依 据 财 务 人 员 测 算 的 生 产 制 造 成 本, 结 合 现 行 市 场 情 况, 得 出 具 体 的 售 价, 并 报 给 事 业 部 负 责 人 审 批 2 特 殊 情 况 下, 某 些 客 户 会 提 出 一 些 偏 离 市 场 价 格 的 要 求, 公 司 内 部 分 析 该 客 户 对 公 司 的 战 略 重 要 性, 经 过 事 业 部 负 责 人 及 总 裁 的 批 准, 会 核 定 一 些 相 对 优 惠 的 售 价 (2) 主 要 产 品 价 格 变 动 的 原 因 和 趋 势 公 司 的 主 要 产 品 为 锂 离 子 电 池 锂 铁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三 种 产 品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产 品 价 格 的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一 次 电 池 为 元 / 只, 二 次 电 池 为 元 / 安 时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项 目 单 价 变 动 率 单 价 变 动 率 单 价 锂 离 子 电 池 4.78-17.47% 5.79-13.03% 6.66 二 次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2.47-2.85% 2.55 1.52% 2.51 一 次 电 池 锂 铁 电 池 3.48-3.69% 3.61-2.84% 3.71 1 主 要 产 品 价 格 变 动 的 原 因 公 司 产 品 售 价 主 要 采 用 成 本 加 成 法, 产 品 售 价 下 降 的 原 因 主 要 是 成 本 下 降 所 致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产 品 的 单 位 成 本 变 动 情 况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一 次 电 池 为 元 / 只, 二 次 电 池 为 元 / 安 时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项 目 单 位 成 本 变 动 率 单 位 成 本 变 动 率 单 位 成 本 锂 离 子 电 池 3.70-15.61% 4.38-10.69% 4.91 二 次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1.94-2.37% 1.99-0.27% 1.99 一 次 电 池 锂 铁 电 池 2.33-2.25% 2.38 4.63% 2.28 锂 离 子 电 池 单 位 成 本 从 4.91 元 / 安 时 降 至 3.70 元 / 安 时 ; 同 期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销 售 单 价 从 6.66 元 / 安 时 降 至 4.78 元 / 安 时 一 方 面, 锂 电 原 材 料 在 报 告 期 内 的 大 幅 降 价 ; 另 一 方 面 发 行 人 在 材 料 配 置 的 突 破, 不 断 改 进 材 料 选 型, 主 动 地 降 低 了 产 品 的 成 本, 总 体 消 化 了 产 品 售 价 下 降 的 不 利 因 素, 使 得 产 品 的 盈 利 能 力 保 持 相 对 稳 定 镍 氢 电 池 是 成 熟 的 产 品, 其 生 产 工 艺 原 料 供 给 市 场 需 求 等 都 已 经 进 入 1-1-237

稳 定 期 公 司 实 行 成 本 加 成 的 定 价 策 略, 毛 利 率 稳 定 锂 铁 电 池 报 告 期 单 位 成 本 稳 定, 毛 利 率 变 动 较 小 2 主 要 产 品 价 格 趋 势 锂 离 子 电 池 是 未 来 绿 色 高 性 能 电 池 发 展 的 重 点 方 向, 已 经 在 手 机 平 板 电 脑 等 便 携 式 消 费 电 子 设 备 领 域 得 到 了 广 泛 应 用, 目 前 正 大 力 拓 展 在 动 力 电 池 和 储 能 电 源 等 领 域 的 应 用 市 场, 同 时 对 镍 镉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铅 酸 电 池 等 传 统 产 品 形 成 较 强 的 替 代 效 应 随 着 未 来 技 术 持 续 进 步 上 游 原 材 料 企 业 产 能 的 大 幅 扩 张 带 来 材 料 成 本 大 幅 下 降 的 趋 势, 以 及 销 售 端 替 代 传 统 电 池 拓 展 应 用 市 场 领 域 的 外 在 竞 争 压 力, 锂 离 子 电 池 售 价 有 进 一 步 下 降 趋 势 但 是 考 虑 到 锂 镍 和 钴 的 等 稀 有 金 属 材 料 价 格 存 在 波 动, 锂 离 子 电 池 售 价 在 趋 势 向 下 的 同 时, 可 能 会 表 现 出 波 动 性 镍 氢 电 池 是 成 熟 的 传 统 产 品, 其 生 产 成 本 主 要 受 镍 材 料 和 稀 土 材 料 成 本 的 影 响 而 存 在 一 定 的 波 动, 从 而 导 致 售 价 的 小 幅 波 动, 预 计 镍 氢 电 池 的 售 价 会 出 现 一 定 的 波 动 性 此 外, 考 虑 到 镍 氢 电 池 是 传 统 型 产 品, 市 场 空 间 存 在 被 锂 离 子 电 池 等 挤 占 的 可 能, 从 2012 年 起 已 经 呈 现 出 明 显 的 下 滑 趋 势, 随 着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市 场 进 一 步 拓 展, 其 未 来 售 价 存 在 下 降 的 可 能 性 锂 铁 电 池 是 一 种 绿 色 高 性 能 产 品, 可 以 完 全 替 代 传 统 的 锌 锰 电 池 碱 锰 电 池, 在 性 能 上 具 有 优 势 公 司 是 国 内 领 先 的 锂 铁 电 池 规 模 化 生 产 企 业, 具 有 一 定 的 定 价 权, 产 品 毛 利 率 较 高 锂 铁 电 池 的 经 营 面 临 的 是 如 何 有 效 拓 展 市 场 的 问 题, 虽 然 其 性 能 优 于 传 统 电 池, 但 是 生 产 成 本 和 售 价 都 高 于 传 统 电 池, 因 此 如 何 更 快 的 在 研 发 上 取 得 突 破, 大 幅 降 低 生 产 成 本, 进 而 主 动 降 低 售 价, 同 时 快 速 抢 占 传 统 电 池 的 市 场 份 额, 是 锂 铁 电 池 产 品 的 经 营 策 略 未 来 公 司 将 在 保 持 较 高 毛 利 率 的 情 况 下, 主 动 降 低 锂 铁 电 池 的 售 价 大 力 拓 展 市 场 3 主 要 产 品 价 格 下 降 是 否 持 续 发 行 人 主 要 电 池 产 品 都 处 在 市 场 化 竞 争 之 中, 产 品 售 价 主 要 受 到 生 产 成 本 和 市 场 竞 争 为 主 的 经 营 环 境 的 影 响 生 产 成 本 下 降 最 终 会 传 导 到 销 售 价 格, 传 递 的 速 度 和 幅 度 则 根 据 具 体 的 市 场 环 境 而 定 从 生 产 成 本 变 化 趋 势 来 看, 如 果 原 材 料 成 本 不 出 现 大 幅 的 波 动, 随 着 发 行 人 生 产 技 术 和 材 料 研 发 的 进 步, 发 行 人 主 要 产 品 的 生 产 成 本 仍 旧 呈 现 一 定 的 下 降 趋 势 ; 同 时 外 部 的 市 场 竞 争 也 会 给 1-1-238

发 行 人 的 定 价 带 来 一 定 的 压 力, 内 外 因 结 合 使 得 发 行 人 产 品 未 来 可 能 会 存 在 一 定 的 降 价 趋 势 但 是, 如 果 各 项 成 本 上 升 或 者 特 定 产 品 的 需 求 爆 发 增 长, 那 么 公 司 产 品 售 价 也 存 在 上 涨 的 可 能 4 主 要 产 品 售 价 按 照 成 本 加 成,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有 保 障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售 价 采 用 成 本 加 成 策 略 报 告 期 内, 主 要 产 品 价 格 的 下 降 主 要 是 生 产 成 本 下 降 所 致, 同 时, 公 司 根 据 不 同 产 品 的 市 场 定 位, 针 对 性 的 拓 展 和 维 护 市 场, 这 使 得 售 价 变 化 与 成 本 变 化 之 间 的 幅 度 存 在 差 异 整 体 来 讲,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比 较 稳 定, 主 要 产 品 毛 利 率 情 况 如 下 :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锂 离 子 电 池 22.66% 24.37% 26.34% 镍 氢 电 池 21.52% 21.91% 20.50% 锂 铁 电 池 33.03% 34.01% 38.73% 由 于 锂 电 市 场 仍 处 于 快 速 发 展 阶 段, 在 锂 电 产 品 市 场 容 量 仍 在 快 速 扩 容 的 情 况 下, 恶 性 的 市 场 竞 争 导 致 的 大 幅 被 动 降 价 的 可 能 性 较 小 ; 而 主 动 降 价 是 发 行 人 在 控 制 成 本 保 证 一 定 盈 利 水 平 基 础 上 提 升 竞 争 力 的 降 价 ; 从 报 告 期 看, 发 行 人 的 毛 利 率 都 维 持 在 一 定 的 水 平, 因 此 发 行 人 的 盈 利 能 力 具 备 持 续 性 5 公 司 的 应 对 措 施 公 司 针 对 产 品 可 能 的 降 价 趋 势, 主 要 应 对 措 施 如 下 : A 不 断 研 发 投 入, 持 续 升 级 产 品 结 构, 并 在 设 计 上 从 源 头 持 续 降 低 成 本 公 司 的 核 心 团 队 主 要 是 技 术 研 究 出 身, 技 术 研 发 能 力 较 强 从 公 司 成 立 以 来, 在 镍 电 池 和 锂 电 池 方 面 的 研 发 项 目 多 次 获 得 行 业 奖 项, 拥 有 多 项 专 利 ; 截 止 目 前, 公 司 实 施 的 多 项 锂 电 研 发 项 目 已 经 处 于 中 试 前 后 阶 段 持 续 的 项 目 研 发, 将 持 续 推 出 新 产 品 提 高 性 能 降 低 材 料 成 本, 从 源 头 升 级 公 司 产 品 结 构, 提 高 公 司 产 品 的 竞 争 力, 增 强 公 司 的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B 通 过 成 本 控 制 来 分 散 单 价 下 降 的 风 险 公 司 的 成 本 控 制 能 力 贯 穿 全 过 程 : 通 过 供 应 链 管 理 控 制 采 购 成 本 通 过 掌 握 关 键 材 料 的 核 心 技 术 控 制 材 料 成 本 通 过 生 产 工 艺 的 不 断 优 化 与 灵 活 转 变 控 制 制 造 成 本 通 过 稳 定 的 下 游 客 户 群 体 降 低 产 品 的 推 广 成 本 公 司 经 过 多 年 的 经 营, 已 经 在 研 发 生 产 销 售 及 管 理 上 形 成 了 有 效 的 经 验 积 累, 有 着 很 强 的 市 场 适 应 能 力 在 整 个 锂 电 行 业 和 市 场 仍 处 在 快 速 成 长 阶 段 的 有 利 背 景 下, 管 1-1-239

理 层 通 过 严 格 的 成 本 控 制 能 够 增 进 公 司 的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C 产 品 种 类 齐 全, 分 散 单 一 产 品 风 险 公 司 是 国 内 绿 色 电 池 产 品 种 类 最 为 齐 全 的 制 造 商 之 一, 产 品 广 泛 应 用 于 电 子 数 码 产 品 电 子 烟 电 动 工 具 电 动 玩 具 电 动 交 通 工 具 及 储 能 等 领 域 公 司 产 品 涵 盖 了 大 部 分 的 绿 色 高 性 能 电 池 种 类, 便 于 客 户 选 择, 同 时 也 可 以 根 据 客 户 的 要 求 进 行 定 制 化 生 产, 全 方 位 的 为 客 户 提 供 所 需 的 电 池 产 品 公 司 产 品 种 类 齐 全, 在 电 池 技 术 迅 猛 发 展 产 品 快 速 更 迭 的 今 天, 不 仅 为 公 司 保 持 良 好 的 销 售 业 绩 打 下 了 坚 实 的 基 础, 而 且 增 加 了 公 司 的 抗 风 险 能 力, 保 障 了 公 司 的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4 影 响 毛 利 率 变 动 因 素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从 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毛 利 率 变 动 的 上 述 分 析 中 可 以 看 出, 主 要 原 材 料 采 购 价 格 或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的 变 化 对 公 司 利 润 会 产 生 一 定 影 响 以 下 在 分 析 原 材 料 或 者 销 售 价 格 变 动 对 毛 利 的 影 响 时, 假 定 收 入 成 本 其 他 项 目 保 持 不 变 (1) 主 要 原 材 料 配 件 采 购 价 格 变 动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由 于 公 司 生 产 电 池 需 要 的 材 料 种 类 型 号 繁 多, 影 响 情 况 按 照 各 期 的 主 要 材 料 的 采 购 额 进 行 分 析, 主 要 原 材 料 各 项 目 单 价 若 上 升 1%, 相 应 毛 利 下 降 金 额 统 计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主 要 原 材 料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合 金 粉 18.81 18.39 31.42 钴 酸 锂 50.92 50.63 30.35 亚 镍 12.46 11.80 15.36 隔 膜 17.55 23.42 26.26 电 解 液 18.55 20.45 20.94 镍 钴 锰 酸 锂 35.07 29.73 18.55 铝 塑 膜 18.18 19.55 15.20 钢 壳 11.59 11.75 9.84 石 墨 17.16 18.00 15.10 铜 箔 17.96 15.58 11.83 发 泡 镍 5.99 5.94 7.30 极 耳 8.05 9.96 3.14 NMP 7.66 8.88 8.03 磷 酸 铁 锂 6.55 6.16 8.40 锂 带 2.22 1.57 2.09 1-1-240

合 计 248.72 251.81 223.81 公 司 产 品 的 毛 利 对 主 要 原 材 料 配 件 的 采 购 价 格 的 变 动 的 存 在 一 定 的 敏 感 性 (2) 主 要 产 品 销 售 价 格 变 动 的 敏 感 性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锂 离 子 电 池 和 镍 氢 电 池 两 大 类 产 品 销 售 带 来 的 毛 利 占 主 营 毛 利 的 比 重 报 告 期 平 均 为 89.09%, 以 下 主 要 分 析 这 两 大 类 产 品 价 格 变 化 对 总 体 毛 利 的 影 响 两 大 类 产 品 单 价 若 分 别 下 降 1%, 毛 利 下 降 金 额 统 计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产 品 类 别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锂 离 子 电 池 484.86 483.63 333.68 镍 氢 电 池 99.20 105.47 129.45 可 以 看 出, 在 成 本 不 变 的 基 础 上, 作 为 公 司 的 最 主 要 产 品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售 价 波 动 对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存 在 较 大 影 响 5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的 毛 利 率 对 比 同 行 业 A 股 上 市 公 司 中, 同 属 于 锂 离 子 电 池 产 品 行 业 的 企 业 主 要 有 比 亚 迪 (002594) 亿 纬 锂 能 (300014) 欣 旺 达 (300207) 及 德 赛 电 池 (000049), 生 产 销 售 镍 氢 电 池 的 企 业 为 科 力 远 (600478) 其 中 比 亚 迪 将 锂 电 产 品 镍 氢 及 太 阳 能 电 池 业 务 合 并 为 一 类 业 务 披 露 财 务 数 据, 无 法 与 公 司 的 产 品 做 到 同 类 比 较, 因 此 以 下 主 要 与 其 他 企 业 进 行 比 较 (1) 二 次 电 池 二 次 电 池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同 类 产 品 的 毛 利 率 比 较 如 下 表 : 公 司 名 称 产 品 大 类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鹏 辉 能 源 锂 离 子 电 池 22.66% 24.37% 26.34% 镍 氢 电 池 21.52% 21.91% 20.50% 比 亚 迪 锂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镍 镉 电 池 太 阳 能 电 池 14.91% 13.56% 9.03% 亿 纬 锂 能 锂 离 子 及 锂 聚 合 物 电 池 19.88% 24.08% 15.78% 科 力 远 镍 氢 电 池 18.73% 20.21% 14.07% 德 赛 电 池 二 次 锂 电 及 模 块 10.67% 14.49% 16.58% 欣 旺 达 锂 离 子 电 池 模 组 结 构 件 12.27% 14.68% 17.05% 注 : 上 市 公 司 三 季 度 报 告 披 露 为 简 报 格 式, 未 披 露 分 产 品 毛 利 率 相 关 数 据, 沿 用 其 2014 年 1-6 月 份 数 据 公 司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毛 利 率 与 同 行 业 相 比 存 在 差 异, 主 要 原 因 是 由 于 各 家 公 1-1-241

司 在 产 业 链 中 的 主 要 产 品 不 同 统 计 口 径 不 同 等 所 致, 具 体 原 因 如 下 : 1 亿 纬 锂 能 的 主 营 产 品 结 构 调 整 亿 纬 锂 能 2012 年 之 前 的 核 心 业 务 为 一 次 锂 电, 其 二 次 电 池 业 务 生 产 经 营 能 力 有 限, 二 次 电 池 主 要 以 外 购 电 芯 为 主, 因 此 其 二 次 电 池 业 务 毛 利 率 普 遍 低 于 发 行 人 ;2012 年 起 以 募 集 资 金 大 规 模 投 资 锂 离 子 电 池 业 务, 并 收 购 了 德 赛 电 池 下 属 的 锂 离 子 电 芯 厂, 并 加 大 生 产 投 入, 这 使 得 其 锂 离 子 电 池 业 务 迅 速 发 展, 产 品 结 构 与 发 行 人 具 有 一 定 可 比 性 根 据 其 2013 年 财 务 报 告, 其 锂 离 子 电 池 收 入 大 幅 增 长 至 5.09 亿, 毛 利 率 提 升 至 24.08%, 而 发 行 人 2013 年 的 锂 离 子 销 售 收 入 为 4.84 亿, 毛 利 率 为 24.37%, 该 类 产 品 的 规 模 及 盈 利 能 力 已 大 致 相 当 发 行 人 2014 年 与 亿 纬 锂 能 2014 年 上 半 年 情 况 相 比, 亿 纬 锂 能 锂 离 子 电 池 毛 利 率 略 低 于 发 行 人, 主 要 是 其 锂 离 子 电 池 集 中 于 电 子 烟 用 系 列 电 池, 由 于 电 子 烟 市 场 的 调 整, 使 其 收 益 能 力 有 所 降 低 2 与 比 亚 迪 产 品 数 据 的 分 类 和 披 露 口 径 不 同 比 亚 迪 是 将 锂 离 子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镍 镉 电 池 以 及 太 阳 能 电 池 片 合 并 为 二 次 电 池, 然 后 披 露 整 体 的 收 入 毛 利 率 情 况 2011 年 欧 美 市 场 疲 弱 拖 累 太 阳 能 电 池 业 务 使 得 整 体 毛 利 率 下 降 较 大 扣 除 太 阳 能 电 池 业 务 影 响, 参 考 2010 年 比 亚 迪 的 锂 离 子 电 池 镍 氢 电 池 镍 镉 电 池 整 体 基 本 保 持 在 20% 左 右 的 毛 利 率 这 与 公 司 的 镍 氢 电 池 毛 利 率 情 况 一 致 3 与 欣 旺 达 及 德 赛 电 池 所 处 产 业 链 环 节 不 同 欣 旺 达 及 德 赛 电 池 主 要 生 产 锂 电 池 模 组 和 结 构 件 电 池 保 护 板 产 品, 属 于 锂 电 芯 产 品 的 配 套 产 品, 产 品 的 差 异 使 得 毛 利 率 指 标 呈 现 出 不 同 水 平 4 与 科 力 远 镍 氢 电 池 产 品 内 容 不 同 科 力 远 主 要 产 品 为 发 泡 镍 及 镀 镍 钢 带 等 镍 氢 电 池 材 料 2012 年 起 科 力 远 全 力 涉 足 汽 车 镍 氢 电 池 产 业, 其 整 体 的 电 池 毛 利 率 与 发 行 人 更 不 具 可 比 性 因 此 其 镍 氢 电 池 毛 利 率 与 发 行 人 不 具 可 比 性 整 体 来 看, 由 于 各 家 公 司 的 生 产 环 节 主 要 产 品 和 披 露 口 径 不 同, 导 致 数 据 的 可 比 性 较 低 但 是 通 过 分 析 经 营 类 似 产 品 的 上 市 公 司 的 披 露 数 据, 可 以 得 出, 公 司 二 次 电 池 业 务 的 毛 利 率 属 于 正 常 范 围 (2) 一 次 电 池 1-1-242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中 仅 亿 纬 锂 能 主 要 从 事 锂 一 次 电 池 业 务 锂 铁 电 池 是 公 司 自 主 研 发 的 核 心 产 品, 填 补 了 国 内 空 白, 公 司 是 国 内 领 先 的 规 模 化 生 产 的 企 业, 目 前 还 没 有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产 品 数 据 比 较 同 类 产 品 毛 利 率 比 较 如 下 : 公 司 名 称 产 品 大 类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锂 锰 电 池 22.40% 25.97% 38.00% 鹏 辉 能 源 锂 亚 电 池 ( 其 他 业 务 收 入 ) 3.46% 29.99% 39.89% 亿 纬 锂 能 锂 原 电 池 ( 锂 亚 + 锂 锰 ) 31.16% 34.22% 34.84% 注 : 亿 纬 锂 能 三 季 度 报 告 披 露 为 简 报 格 式, 未 披 露 分 产 品 毛 利 率 相 关 数 据, 沿 用 其 2014 年 1-6 月 份 数 据 与 亿 纬 锂 能 相 比, 公 司 锂 亚 电 池 和 锂 锰 电 池 的 销 售 规 模 较 小, 毛 利 率 报 告 期 不 及 亿 纬 锂 能 稳 定, 主 要 原 因 如 下 : 1 公 司 设 备 投 入 较 低, 单 位 投 入 产 出 较 高 公 司 对 锂 亚 电 池 锂 锰 电 池 的 整 体 投 入 较 低 公 司 锂 亚 电 池 和 锂 锰 电 池 的 销 售 收 入 较 小 2013 年 将 生 产 销 售 锂 亚 电 池 的 子 公 司 处 置 后, 公 司 除 少 量 代 购 外, 基 本 不 再 经 营 锂 亚 电 池 产 品 对 比 亿 纬 锂 能, 在 其 上 市 融 资 之 后, 加 大 了 锂 亚 电 池 和 锂 锰 电 池 的 投 入, 增 加 了 自 动 化 设 备, 锂 亚 电 池 和 锂 锰 电 池 的 同 期 合 计 销 售 收 入 都 在 4 亿 元 以 上,2013 年 达 到 5 亿 元 不 同 规 模 的 投 入 产 生 的 固 定 成 本, 以 及 不 同 的 产 销 规 模 一 并 决 定 了 产 品 的 盈 利 能 力 的 高 低 及 稳 定 性 2 发 行 人 锂 亚 电 池 规 模 小, 受 订 单 影 响 较 大 发 行 人 锂 亚 电 池 总 体 规 模 较 小, 一 方 面, 产 品 的 盈 利 能 力 受 单 个 订 单 毛 利 影 响 较 大, 另 一 方 面, 受 订 单 量 的 影 响, 产 品 产 量 不 稳 定, 导 致 单 个 产 品 承 担 的 固 定 成 本 变 动 较 大, 因 此 毛 利 率 变 动 较 大 2013 年 由 于 公 司 已 经 将 生 产 销 售 锂 亚 电 池 的 子 公 司 股 权 全 部 出 让, 后 期 仅 代 购 代 销 少 量 锂 亚 电 池, 毛 利 率 大 幅 下 降, 不 再 具 可 比 性 从 毛 利 率 方 面 看, 发 行 人 的 锂 一 次 电 池 产 品 与 亿 纬 锂 能 的 产 品 表 现 一 样, 毛 利 率 较 高, 盈 利 能 力 较 强, 但 随 着 发 行 人 产 品 结 构 的 调 整, 不 再 具 可 比 性 ( 四 ) 期 间 费 用 分 析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金 额 ( 万 元 )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金 额 ( 万 元 )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金 额 ( 万 元 ) 占 营 业 收 入 比 1-1-243

销 售 费 用 2,899.88 4.14% 2,834.91 4.24% 2,703.33 4.97% 管 理 费 用 6,097.48 8.70% 5,789.70 8.66% 5,314.31 9.76% 财 务 费 用 9.98 0.01% 430.15 0.64% 104.43 0.19% 合 计 9,007.34 12.86% 9,054.76 13.55% 8,122.07 14.9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期 间 费 用 的 变 动 主 要 随 营 业 收 入 变 动, 报 告 期 平 均 占 比 13.78%, 并 且 呈 逐 期 下 降 趋 势 1 销 售 费 用 单 位 : 万 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较 上 年 较 上 年 项 目 比 例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 变 动 金 额 变 动 金 额 (%) (%) (%) (%) 职 工 薪 酬 及 福 利 1,024.21 35.32-2.25 1,047.80 36.96 0.34 1,044.22 38.63 办 公 费 36.49 1.26 7.94 33.80 1.19 72.52 19.59 0.72 差 旅 费 202.92 7.00 12.78 179.92 6.35-0.97 181.68 6.72 业 务 招 待 费 68.36 2.36 2.27 66.84 2.36-26.94 91.49 3.38 广 告 促 销 费 226.23 7.80 18.89 190.29 6.71-14.88 223.57 8.27 物 流 费 用 694.68 23.96 2.67 676.63 23.87 19.14 567.91 21.01 包 装 费 281.51 9.71 9.54 257.00 9.07 4.11 246.85 9.13 报 关 费 用 96.44 3.33 0.30 96.16 3.39 33.55 72.00 2.66 质 量 认 证 及 保 险 费 238.10 8.21-1.04 240.60 8.49 11.65 215.51 7.97 折 旧 费 26.20 0.90-8.84 28.74 1.01 18.21 24.31 0.90 其 他 4.74 0.16-72.33 17.12 0.60 5.75 16.19 0.60 合 计 2,899.88 100.00 2.29 2,834.91 100.00 4.87 2,703.33 100.00 公 司 的 销 售 费 用 主 要 由 职 工 薪 酬 及 福 利 费 差 旅 费 广 告 促 销 费 物 流 运 费 包 装 费 和 质 量 认 证 及 保 险 费 构 成, 上 述 6 项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占 销 售 费 用 的 比 重 平 均 超 过 90% 上 述 6 项 费 用 的 增 减 变 动 构 成 了 销 售 费 用 增 减 变 动 的 主 要 因 素 报 告 期 内 销 售 费 用 占 销 售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4.97% 4.24% 及 4.14% 报 告 期 主 要 费 用 项 目 变 动 分 析 如 下 : 职 工 薪 酬 及 福 利 包 括 销 售 人 员 的 工 资 奖 金 社 保 金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及 职 工 福 利 费 等,2013 年 销 售 虽 然 大 幅 增 长, 但 由 于 主 要 产 品 锂 离 子 电 池 销 售 价 格 的 下 降, 使 得 业 务 人 员 基 于 销 售 底 价 计 算 业 务 提 成 的 比 例 有 所 下 降, 销 售 提 成 并 未 随 销 量 增 长 而 大 幅 增 长, 使 得 2013 年 度 的 销 售 职 工 薪 酬 总 体 未 有 相 应 比 例 1-1-244

增 长 2 管 理 费 用 项 目 金 额 比 例 (%) 单 位 : 万 元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较 上 年 金 额 变 动 (%) 较 上 年 比 例 比 例 变 动 金 额 (%) (%) (%) 职 工 薪 酬 及 福 利 1,918.56 31.46-2.53 1,968.38 34.00 2.51 1,920.24 36.13 办 公 费 110.97 1.82 0.64 110.27 1.90-35.68 171.43 3.23 交 通 差 旅 费 139.19 2.28 17.48 118.48 2.05-0.85 119.49 2.25 业 务 招 待 费 62.34 1.02-22.38 80.32 1.39-11.65 90.91 1.71 招 聘 培 训 费 26.39 0.43-62.89 71.10 1.23 74.15 40.83 0.77 折 旧 摊 销 费 348.49 5.72 38.30 251.97 4.35 92.08 131.18 2.47 房 租 水 电 费 25.18 0.41-15.39 29.77 0.51 17.31 25.37 0.48 中 介 机 构 费 用 123.39 2.02 16.48 105.93 1.83-44.26 190.04 3.58 税 费 230.99 3.79-5.84 245.31 4.24 61.22 152.15 2.86 研 发 支 出 2,935.78 48.15 11.53 2,632.28 45.46 13.31 2,323.11 43.71 修 缮 费 38.18 0.63 24.29 30.72 0.53-19.39 38.11 0.72 其 他 138.02 2.26-4.93 145.18 2.51 30.27 111.45 2.10 合 计 6,097.48 100.00 5.32 5,789.70 100.00 8.95 5,314.31 100.00 公 司 的 管 理 费 用 主 要 由 职 工 薪 酬 及 福 利 研 发 费 用 费 用 性 税 金 折 旧 摊 销 费 办 公 费 构 成 报 告 期 内 管 理 费 用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9.76% 8.66% 及 8.70%, 管 理 费 用 支 出 稳 定,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的 扩 大 产 生 的 规 模 效 应 使 得 管 理 费 用 占 收 入 比 重 存 在 下 降 趋 势 公 司 的 研 发 费 用 支 出 占 管 理 费 用 比 重 较 大 公 司 的 核 心 竞 争 力 来 自 于 自 主 创 新 能 力, 公 司 十 分 重 视 研 发, 逐 年 加 大 研 发 方 面 的 支 出,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研 发 费 用 分 别 为 2,323.11 万 元 2,632.28 万 元 及 2,935.78 万 元, 随 着 公 司 在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不 断 深 入 研 究 开 发, 研 发 投 入 不 断 增 加 报 告 期 内 研 发 费 用 明 细 支 出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1-1-245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职 工 薪 酬 1,045.58 35.62% 994.37 37.78% 974.25 41.94% 直 接 材 料 及 动 力 燃 料 1,569.01 53.44% 1,357.71 51.58% 968.91 41.71% 折 旧 摊 销 276.31 9.41% 238.61 9.06% 217.37 9.36% 其 他 44.89 1.53% 41.60 1.58% 162.58 7.00% 合 计 2,935.78 100.00% 2,632.28 100.00% 2,323.11 100.00% 各 年 主 要 管 理 费 用 项 目 变 动 分 析 如 下 : (1) 公 司 职 工 薪 酬 及 福 利 主 要 为 管 理 人 员 的 工 资 奖 金 社 保 金 职 工 教 育 经 费 及 职 工 福 利 费 等 报 告 期 发 行 人 经 营 管 理 人 员 稳 定, 职 工 薪 酬 保 持 稳 定 的 水 平 (2) 公 司 研 发 支 出 2013 年 度 2014 年 度 分 别 增 长 13.31% 11.53%, 呈 现 逐 年 上 升 的 趋 势, 主 要 系 公 司 作 为 一 家 高 新 技 术 企 业, 历 来 注 重 对 研 发 项 目 的 投 入, 近 年 来 公 司 不 断 加 强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研 发 力 度, 研 发 投 入 逐 年 增 加 所 致 3 结 合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分 析 报 告 期 销 售 费 用 和 管 理 费 用 占 收 入 比 例 及 变 动 情 况 (1) 报 告 期 内 销 售 费 用 占 收 入 的 比 例 如 下 : 年 度 发 行 人 欣 旺 达 德 赛 电 池 亿 纬 锂 能 2012 年 度 4.97% 1.62% 2.15% 3.09% 2013 年 度 4.24% 1.39% 1.51% 3.48% 2014 年 度 4.14% 1.12% 1.07% 5.66% 注 : 欣 旺 达 及 亿 纬 锂 能 2014 年 报 数 据 尚 未 公 布, 延 用 其 三 季 报 数 据 报 告 期 公 司 销 售 费 用 占 收 入 比 重 相 对 稳 定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相 比, 销 售 费 用 占 收 入 比 重 高 于 同 行 业 公 司 比 亚 迪 由 于 包 含 汽 车 销 售 等 业 务, 不 具 可 比 性 欣 旺 达 及 德 赛 电 池 从 事 保 护 板 及 锂 电 池 模 组 业 务, 大 客 户 占 比 较 高, 销 售 费 用 支 出 比 例 较 低 亿 纬 锂 能 的 销 售 费 用 占 收 入 比 重 低 于 公 司, 主 要 原 因 是 其 大 客 户 大 订 单 较 多, 销 售 人 员 的 薪 酬 支 出 比 重 等 各 方 面 的 销 售 相 关 费 用 占 收 入 比 重 相 对 较 小 随 着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的 增 大, 发 行 人 的 销 售 费 用 指 标 已 经 接 近 亿 纬 锂 能 的 指 标 2014 年 起 由 于 亿 纬 锂 能 收 购 了 一 家 电 子 烟 生 产 销 售 的 企 业, 同 时 其 电 子 产 品 市 场 营 销 费 用 有 所 上 升, 使 得 其 销 售 费 用 占 比 有 一 定 的 上 升 (2) 报 告 期 内 管 理 费 用 占 收 入 的 比 例 如 下 : 年 度 发 行 人 欣 旺 达 德 赛 电 池 亿 纬 锂 能 1-1-246

2012 年 度 9.76% 9.09% 6.88% 7.65% 2013 年 度 8.66% 7.37% 4.95% 6.62% 2014 年 度 8.70% 7.34% 3.33% 9.05% 注 : 欣 旺 达 及 亿 纬 锂 能 2014 年 报 数 据 尚 未 公 布, 延 用 其 三 季 报 数 据 报 告 期 内 管 理 费 用 占 收 入 的 比 重 保 持 稳 定, 并 随 收 入 规 模 的 增 长 呈 逐 年 下 降 的 趋 势 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相 比 较, 公 司 管 理 费 用 占 收 入 的 比 重 高 于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比 亚 迪 由 于 包 含 汽 车 销 售 等 业 务, 不 具 可 比 性 欣 旺 达 及 德 赛 电 池 从 事 保 护 板 及 锂 电 池 模 组 业 务, 且 业 务 规 模 远 大 于 发 行 人, 管 理 费 用 支 出 比 例 较 发 行 人 低 亿 纬 锂 能 的 管 理 费 用 占 收 入 比 重 低 于 公 司,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的 职 工 薪 酬 支 出 及 研 发 费 用 支 出 占 销 售 收 入 的 比 重 较 高 随 着 公 司 销 售 规 模 的 逐 步 增 长, 规 模 效 应 使 得 费 用 占 比 逐 步 减 小, 逐 步 接 近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2014 年 起, 亿 纬 锂 能 收 购 了 一 家 电 子 烟 生 产 销 售 的 企 业, 总 体 管 理 成 本 有 所 上 升 4 财 务 费 用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利 息 支 出 91.83 48.86 65.09 减 : 利 息 收 入 65.04 89.51 32.44 汇 兑 损 失 -52.83 428.00 20.85 手 续 费 等 36.02 42.79 50.93 合 计 9.98 430.15 104.43 影 响 财 务 费 用 支 出 变 动 的 主 要 因 素 为 短 期 借 款 的 利 息 支 出 以 及 外 销 货 款 造 成 的 汇 兑 损 失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银 行 借 款 使 用 额 不 高, 利 息 支 出 较 少 2013 年 财 务 费 用 支 出 大 幅 上 升, 费 用 支 出 主 要 来 自 汇 兑 损 失 2013 年 人 民 币 对 美 元 持 续 升 值, 升 值 幅 度 较 大, 且 呈 一 定 的 震 荡 趋 势, 使 得 公 司 结 汇 频 率 大 幅 提 升, 银 行 结 汇 买 入 价 与 外 汇 管 理 局 中 间 价 之 间 存 在 近 1% 的 汇 差, 加 之 美 元 应 收 货 款 的 汇 兑 损 失, 两 方 面 的 原 因 使 得 汇 兑 损 失 增 加 2014 年 至, 人 民 币 较 美 元 出 现 一 定 幅 度 的 贬 值, 使 得 公 司 出 现 了 一 定 额 度 的 汇 兑 收 益 手 续 费 主 要 是 银 行 收 支 手 续 费, 随 公 司 结 算 票 据 的 开 立 规 模 变 化 ( 五 ) 利 润 表 其 他 项 目 分 析 1 资 产 减 值 损 失 分 析 1-1-247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计 提 额 变 动 计 提 额 变 动 计 提 额 坏 账 准 备 392.72 57.32% 628.32 151.70% 249.63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431.07 27.82% 401.45 19.03% 337.26 合 计 823.78 40.37% 1,029.77 75.46% 586.88 应 收 账 款 的 坏 账 准 备 的 计 提, 公 司 对 应 收 账 款 的 坏 账 计 提 政 策 详 见 本 节 四 主 要 会 计 政 策 和 会 计 估 计 之 ( 二 )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从 公 司 坏 账 准 备 各 年 的 变 动 情 况 来 看,2013 年 随 着 发 行 人 单 项 计 提 了 部 分 客 户 的 应 收 账 款, 使 得 当 年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额 有 较 大 幅 度 增 长 公 司 对 库 龄 长 的 存 货 以 及 返 修 品 计 提 跌 价 准 备, 各 期 末 存 货 已 足 额 计 提 跌 价 准 备 本 项 的 具 体 分 析 见 十 财 务 情 况 分 析 之 ( 二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提 取 情 况 2 投 资 收 益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 - 60.00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7.75 3.58-0.30 合 计 7.75 3.58 59.70 成 本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为 公 司 投 资 广 州 银 达 科 技 融 资 担 保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获 得 的 股 利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收 益 为 公 司 子 公 司 珠 海 鹏 辉 投 资 的 联 营 企 业 珠 海 联 动 当 期 按 照 权 益 法 核 算 产 生 的 投 资 收 益 3 营 业 外 收 支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营 业 外 收 入 755.71 615.58 666.77 其 中 : 政 府 补 助 689.47 444.83 605.94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利 得 0.41-1.99 其 他 65.82 170.75 58.84 营 业 外 支 出 58.53 96.78 74.46 其 中 : 固 定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5.81 60.06 5.67 无 形 资 产 处 置 损 失 42.74 对 外 捐 赠 9.30 16.58 22.45 1-1-248

其 他 0.68 20.14 46.34 营 业 外 收 支 净 额 697.18 518.80 592.32 营 业 外 收 支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重 10.17% 7.81% 10.03% 政 府 补 助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重 10.06% 6.70% 10.26% 公 司 的 营 业 外 收 入 主 要 为 政 府 补 助, 营 业 外 支 出 为 捐 赠 支 出 固 定 资 产 报 废 损 失 及 其 他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获 取 的 政 府 补 助 主 要 为 研 发 及 技 改 类 项 目 补 贴 以 及 企 业 发 展 政 策 性 扶 持 补 助 资 金, 科 研 项 目 根 据 项 目 的 研 发 进 度 计 入 公 司 的 利 润 表, 其 他 补 助 资 金 收 到 当 期 直 接 计 入 利 润 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收 到 的 20 万 元 以 上 的 政 府 补 助 情 况 如 下 : 年 度 项 目 名 称 政 策 依 据 拨 款 单 位 拨 付 金 额 ( 万 元 ) 到 款 日 期 关 于 印 发 广 广 州 市 121 人 才 第 三 梯 队 经 费 州 市 121 人 才 梯 队 工 程 实 施 意 见 的 通 知 ( 穗 人 社 发 [2011]37 广 州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20.00 2014.06.24 号 ) 关 于 下 达 2012 年 广 州 市 战 略 性 主 导 产 业 发 展 2014 年 广 州 新 能 源 汽 车 示 范 工 程 专 项 资 金 资 金 新 能 源 汽 车 示 范 工 程 专 项 和 第 二 批 新 能 源 汽 车 释 放 推 广 专 项 资 金 广 州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38.00 2014.08.19 投 资 计 划 的 通 知 ( 穗 发 改 [2012]506 号 ) 驻 马 店 市 驿 城 区 人 民 财 政 奖 励 资 金 政 府 常 务 会 议 纪 要 驻 马 店 市 驿 城 区 政 府 909.31 2014.11.20 ([2014]37 号 ) 1-1-249

年 度 项 目 名 称 政 策 依 据 拨 款 单 位 拨 付 金 额 ( 万 元 ) 到 款 日 期 关 于 下 达 2014 年 2014 年 度 珠 度 珠 海 市 技 术 改 造 资 海 市 技 术 改 造 资 金 的 通 知 ( 珠 科 工 珠 海 市 科 技 和 工 业 信 息 化 局 29.00 2014.12.16 金 信 [2014]126 号 ) 关 于 下 达 2014 年 2014 年 第 十 第 十 批 批 番 禺 区 科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番 禺 区 学 技 术 经 费 科 技 和 信 息 化 30.00 2014.12.17 科 学 技 的 通 知 ( 番 局 术 经 费 科 信 财 [2014]10 号 ) 风 能 太 关 于 下 达 阳 能 储 2011 年 珠 海 能 锂 离 市 战 略 性 新 子 电 池 产 业 化 兴 产 业 专 项 资 金 的 通 知 珠 海 市 科 技 工 贸 和 信 息 化 局 50.00 2013.02.08 关 键 技 ( 珠 科 工 贸 信 术 及 示 计 [2011]29 范 号 ) 印 发 贯 彻 关 于 缓 解 2013 年 番 禺 区 上 市 奖 中 小 企 业 融 资 难 问 题 的 若 干 措 施 若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100.00 2013.07.01 励 资 金 干 实 施 细 则 室 的 通 知 ( 番 府 办 [2009]77 号 ) 奖 励 扶 持 资 金 区 装 备 产 业 集 聚 区 发 展 建 设 现 场 办 公 会 议 纪 要 ( 驿 办 文 [2013]14 号 ) 中 共 驻 马 店 市 驿 城 区 委 办 公 室 / 驻 马 店 市 驿 城 区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457.44 2013.07.30 1-1-250

年 度 项 目 名 称 政 策 依 据 拨 款 单 位 拨 付 金 额 ( 万 元 ) 到 款 日 期 关 于 下 达 2012 年 广 州 市 战 略 性 主 导 产 业 发 展 广 州 新 能 源 汽 车 示 范 工 程 专 项 资 金 资 金 新 能 源 汽 车 示 范 工 程 专 项 和 第 二 批 新 能 源 汽 车 释 放 推 广 专 项 资 金 广 州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269.00 2013.09.10 投 资 计 划 的 通 知 ( 穗 发 改 [2012]506 号 ) 高 能 量 高 密 度 储 能 锂 离 子 电 池 技 术 改 造 项 目 关 于 下 达 2013 年 度 珠 海 市 技 术 改 造 资 金 的 通 知 ( 珠 科 工 贸 信 [2013]909 号 ) 珠 海 市 科 技 工 贸 和 信 息 化 局 28.00 2013.11.08 2012 年 车 用 锂 离 子 动 力 电 池 及 其 管 理 系 统 的 研 究 及 产 业 化 关 于 转 下 达 第 二 批 省 战 略 性 新 兴 产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新 能 源 汽 车 项 目 投 资 计 划 的 通 知 ( 穗 发 改 [2012]27) 广 州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1,100.00 2012.01.09 广 州 市 121 人 才 梯 队 工 程 资 金 广 州 市 121 人 才 梯 队 工 程 实 施 意 见 ( 穗 人 社 [2011]37 号 ) 广 州 市 人 社 局 市 科 信 局 20.00 2012.05.09 1-1-251

年 度 项 目 名 称 政 策 依 据 拨 款 单 位 拨 付 金 额 ( 万 元 ) 到 款 日 期 印 发 贯 彻 关 于 缓 解 中 小 企 业 融 番 禺 区 资 难 问 题 的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上 市 奖 若 干 措 施 若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100.00 2012.10.12 励 资 金 干 实 施 细 则 室 的 通 知 ( 番 府 办 [2009]77 号 ) 关 于 转 下 高 性 能 Si 基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研 究 与 开 发 达 2011 年 省 部 产 学 研 结 合 引 导 项 目 ( 第 三 排 ) 资 金 的 通 知 ( 穗 财 教 [2011]264 广 州 市 财 政 局 广 州 市 科 技 和 信 息 化 局 20.00 2012.10.12 号 ) 关 于 下 达 2012 年 市 扶 扶 持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持 中 小 企 业 发 展 专 项 资 金 项 目 计 划 的 通 知 ( 穗 广 州 市 中 小 企 业 局 广 州 市 财 政 局 38.00 2012.12.21 中 小 企 业 函 [2012]29 号 ) 关 于 印 发 <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企 业 研 究 开 发 经 费 补 贴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企 业 研 究 开 发 经 费 补 贴 实 施 办 法 ( 试 行 )> 的 通 知 ( 番 科 信 [2012]24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科 技 和 信 息 化 局 30.00 2012.12.25 号 ) 5 所 得 税 费 用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所 得 税 费 用 880.21 959.16 797.55 其 中 : 本 期 所 得 税 费 用 1,023.05 1,090.81 914.03 1-1-252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142.85-131.65-116.49 利 润 总 额 6,852.71 6,640.36 5,903.55 所 得 税 费 用 / 利 润 总 额 12.84% 14.44% 13.51% 报 告 期 内, 由 于 应 收 款 项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以 及 子 公 司 预 计 可 转 回 的 亏 损 等 原 因, 导 致 利 润 总 额 与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之 间 产 生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考 虑 到 公 司 未 来 业 绩 保 持 稳 定 增 长, 可 产 生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用 于 抵 扣 公 司 的 所 得 税 费 用 报 告 期 内 大 致 稳 定 ; 递 延 所 得 税 费 用 有 一 定 的 波 动, 主 要 由 于 税 前 不 可 抵 扣 的 资 产 减 值 事 项 以 及 子 公 司 亏 损 等 变 动 引 起 ( 六 ) 利 润 的 主 要 来 源 和 可 能 影 响 发 行 人 盈 利 能 力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的 主 要 因 素 1 利 润 的 主 要 来 源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一 营 业 收 入 70,053.53 66,840.59 54,433.65 二 营 业 利 润 6,155.53 6,121.57 5,311.24 加 : 营 业 外 收 入 755.71 615.58 666.77 减 : 营 业 外 支 出 58.53 96.78 74.46 三 利 润 总 额 6,852.71 6,640.36 5,903.55 四 净 利 润 5,972.50 5,681.21 5,106.01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对 净 利 润 的 影 响 额 591.49 438.77 503.45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占 净 利 润 的 比 例 9.90% 7.72% 9.86% 营 业 利 润 是 公 司 利 润 总 额 的 主 要 来 源, 营 业 外 收 支 占 利 润 总 额 的 比 例 较 小, 对 公 司 的 正 常 运 营 不 会 产 生 重 大 影 响 公 司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主 要 来 自 于 政 府 补 助,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净 额 占 净 利 润 的 比 重 较 低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并 未 依 赖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也 未 有 影 响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的 重 大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项 目 发 生 2 影 响 发 行 人 盈 利 能 力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的 主 要 因 素 影 响 发 行 人 盈 利 能 力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的 主 要 因 素 为 宏 观 经 济 的 增 长 速 度 行 业 的 竞 争 公 司 的 研 发 能 力 主 要 原 材 料 的 价 格 波 动 市 场 的 进 一 步 开 拓 募 投 项 目 的 实 施 等 因 素 (1) 宏 观 经 济 的 增 长 速 度 1-1-253

电 池 被 广 泛 应 用 于 各 种 应 用 领 域 随 着 国 民 收 入 的 增 长, 电 池 使 用 量 必 将 伴 随 着 增 长 公 司 主 要 为 电 子 数 码 产 品 动 力 工 具 电 子 烟 储 能 设 备 电 动 玩 具 等 提 供 配 套 电 池 产 品, 公 司 的 经 营 情 况 容 易 受 到 下 游 行 业 需 求 的 影 响 公 司 下 游 行 业 多 数 属 于 消 费 品 行 业, 如 果 宏 观 经 济 发 展 较 好, 经 济 增 长 较 快, 则 下 游 消 费 品 需 求 增 加, 从 而 带 动 公 司 产 品 销 售 增 加 ; 反 之, 则 有 可 能 抑 制 公 司 销 售 增 加 (2) 行 业 的 竞 争 随 着 国 家 对 环 保 新 能 源 的 重 视, 绿 色 高 性 能 电 池 产 品 得 到 大 力 推 广, 市 场 需 求 随 之 增 加 由 于 市 场 需 求 增 加, 市 场 发 展 前 景 向 好, 锂 电 池 行 业 吸 引 了 大 量 企 业 进 入, 行 业 竞 争 也 随 之 加 剧, 具 体 表 现 为 技 术 质 量 价 格 和 服 务 等 多 方 面 的 竞 争 如 果 公 司 在 行 业 竞 争 中, 不 能 及 时 推 出 高 性 价 比 的 产 品, 并 提 供 高 品 质 的 服 务, 公 司 的 收 益 能 力 就 有 可 能 受 到 影 响 (3) 公 司 的 持 续 研 发 能 力 公 司 拥 有 多 项 电 池 产 品 生 产 专 利, 产 品 的 发 明 设 计 多 次 获 得 广 东 省 广 州 市 级 以 及 相 关 展 会 和 协 会 的 奖 项 在 报 告 期 内, 在 锂 离 子 电 池 锂 铁 电 池 等 核 心 产 品 的 生 产 制 造 上, 多 次 体 现 了 因 公 司 研 发 成 果 而 产 生 的 成 本 优 势 因 此 持 续 的 研 发 能 力 对 公 司 的 持 续 稳 定 的 盈 利 能 力 有 很 大 的 影 响 (4) 主 要 原 材 料 的 价 格 波 动 及 人 工 成 本 的 影 响 公 司 主 要 原 材 料 为 锂 材 料 合 金 粉 亚 镍 电 解 液 等 材 料, 原 材 料 价 格 的 波 动 会 对 公 司 的 经 营 成 本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此 外, 随 着 工 人 工 资 水 平 的 提 高, 公 司 人 力 成 本 支 出 呈 上 升 趋 势 公 司 对 产 品 成 本 的 控 制 影 响 到 盈 利 能 力 的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5) 市 场 的 进 一 步 开 拓 公 司 重 视 研 发 投 入, 坚 持 做 大 自 主 品 牌, 立 足 于 国 内, 产 品 定 位 于 高 性 能 绿 色 电 池 生 产, 由 此 形 成 了 公 司 在 行 业 中 的 一 定 的 品 牌 研 发 产 品 竞 争 优 势 近 年 来 公 司 业 务 的 增 长 迅 速, 市 场 份 额 逐 年 增 加 针 对 国 内 市 场, 公 司 也 将 在 巩 固 华 南 市 场 基 础 上, 加 大 对 国 内 其 他 区 域 市 场 的 销 售 力 度 出 口 产 品 市 场, 公 司 目 前 与 国 外 知 名 品 牌 保 持 了 长 期 业 务 合 作 关 系, 保 证 了 外 销 业 务 的 稳 定 性 公 司 品 牌 已 经 在 各 类 客 户 中 存 在 一 定 的 影 响 力, 随 着 公 司 品 牌 影 响 力 的 增 强, 1-1-254

未 来 公 司 销 售 有 望 保 持 快 速 增 长 (6)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尽 管 公 司 不 断 加 大 固 定 资 产 投 入, 产 能 有 限 自 动 化 设 备 产 线 不 足 等 问 题 仍 然 制 约 了 公 司 的 快 速 发 展 公 司 募 投 项 目 投 产 后, 将 逐 步 提 高 公 司 的 产 能, 保 障 产 品 市 场 供 应 研 发 中 心 的 建 立, 有 利 于 提 升 产 品 的 先 进 性, 将 提 高 产 品 附 加 值, 增 强 公 司 盈 利 能 力 十 财 务 情 况 分 析 ( 一 ) 资 产 状 况 分 析 1 资 产 构 成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流 动 资 产 53,292.29 65.95% 44,707.98 66.19% 44,655.17 70.97% 非 流 动 资 产 27,515.46 34.05% 22,837.59 33.81% 18,269.22 29.03% 总 资 产 80,807.74 100.00% 67,545.57 100.00% 62,924.38 100.00% 公 司 的 资 产 规 模 逐 期 增 加,2014 年 末 较 2013 年 末 增 加 13,262.17 万 元, 增 幅 19.63%;2013 年 末 较 2012 年 末 增 加 4,621.19 万 元, 增 幅 7.34% 总 资 产 增 加 的 主 要 原 因 是 经 营 规 模 扩 大 和 利 润 增 加 所 致 从 资 产 的 结 构 看,2012 年 末 至 2014 年 末 公 司 的 流 动 资 产 与 非 流 动 资 产 比 重 相 对 稳 定 2 流 动 资 产 构 成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货 币 资 金 7,042.75 13.22% 6,907.84 15.45% 8,971.78 20.09% 应 收 票 据 2,314.74 4.34% 1,050.19 2.35% 941.00 2.11% 应 收 账 款 25,694.18 48.21% 19,215.77 42.98% 18,734.65 41.95% 预 付 款 项 393.30 0.74% 192.37 0.43% 447.94 1.00% 其 他 应 收 款 304.13 0.57% 825.05 1.85% 357.21 0.80% 存 货 17,153.38 32.19% 16,176.77 36.18% 14,945.16 33.47%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389.81 0.73% 339.99 0.76% 257.43 0.58% 流 动 资 产 合 计 53,292.29 100.00% 44,707.98 100.00% 44,655.17 100.00% 从 上 表 可 以 看 出, 公 司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由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账 款 和 存 货 构 成, 1-1-255

流 动 资 产 的 变 动 主 要 系 货 币 资 金 应 收 票 据 应 收 账 款 和 存 货 的 变 动 所 致 各 项 目 明 细 及 变 动 具 体 原 因 如 下 : (1) 货 币 资 金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现 金 8.76 1.59 6.69 银 行 存 款 3,652.24 3,830.50 6,101.61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3,381.74 3,075.74 2,863.48 合 计 7,042.75 6,907.84 8,971.78 公 司 2013 年 末 货 币 资 金 较 2012 年 末 减 少 2,063.94 万 元, 减 少 23.00%,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2013 年 购 买 土 地 支 付 了 1,612.91 万 元 和 偿 还 贷 款 支 付 了 1,580 万 元, 减 少 了 期 末 货 币 资 金 公 司 其 他 货 币 资 金 为 承 兑 汇 票 保 证 金 发 行 人 将 3 个 月 以 上 到 期 的 票 据 保 证 金 定 义 为 使 用 受 限 的 货 币 资 金 使 用 受 限 的 货 币 资 金 具 体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开 具 票 据 银 行 3 个 月 以 上 到 保 证 金 票 据 保 证 金 期 票 据 金 额 比 例 兴 业 银 行 广 州 番 禺 支 行 3,318.97 935.69 30% 民 生 银 行 广 州 分 行 营 业 部 1,643.45 493.04 30% 中 国 银 行 广 州 番 禺 支 行 926.58 277.97 30% 合 计 1,706.70 兴 业 银 行 广 州 番 禺 支 行 2,478.00 743.40 30% 招 商 银 行 广 州 东 风 支 行 1,343.91 403.17 30% 合 计 1,146.57 民 生 银 行 广 州 分 行 营 业 部 1,632.60 489.78 30% 民 生 银 行 广 州 分 行 营 业 部 1,093.69 492.16 45% 民 生 银 行 广 州 分 行 营 业 部 745.44 223.63 30% 兴 业 银 行 广 州 番 禺 支 行 568.23 170.47 30% 合 计 1,376.04 (2) 应 收 票 据 1 分 票 据 类 别 余 额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958.31 519.10 276.00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1,356.44 531.09 665.00 合 计 2,314.74 1,050.19 941.00 1-1-256

2 应 收 票 据 期 末 前 十 户 A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 票 据 前 10 名 明 细 单 位 : 万 元 票 据 类 型 客 户 名 称 出 票 单 位 票 面 金 额 中 山 市 嘉 宏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北 方 新 能 源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65.00 中 山 市 嘉 宏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中 山 市 嘉 宏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135.00 佛 山 市 氙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佛 山 市 氙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109.21 佛 山 市 氙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佛 山 市 氙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108.80 文 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文 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80.00 银 行 承 飞 毛 腿 电 源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飞 毛 腿 电 源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80.00 兑 汇 票 文 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文 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60.00 华 荣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华 荣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5.00 深 圳 市 捷 顺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山 东 晨 鸣 纸 业 销 售 有 限 公 司 23.00 华 荣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山 西 国 新 正 泰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19.17 小 计 805.18 中 山 铨 欣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中 山 铨 欣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100.00 中 山 铨 欣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中 山 铨 欣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100.00 中 山 铨 欣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中 山 铨 欣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100.00 中 山 市 嘉 宏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中 山 市 嘉 宏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100.00 中 山 市 嘉 宏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中 山 市 嘉 宏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100.00 商 业 承 深 圳 市 海 雷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海 雷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80.49 兑 汇 票 东 莞 市 联 洲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东 莞 市 联 洲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2.16 东 莞 市 联 洲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东 莞 市 联 洲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0.00 东 莞 市 联 洲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东 莞 市 联 洲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0.00 东 莞 市 联 洲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东 莞 市 联 洲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0.00 小 计 862.65 合 计 1,667.83 B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 票 据 前 10 名 明 细 单 位 : 万 元 票 据 类 型 客 户 名 称 出 票 单 位 票 面 金 额 广 州 铨 欣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北 方 新 能 源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150.00 飞 毛 腿 电 子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飞 毛 腿 电 子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140.00 飞 毛 腿 电 子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飞 毛 腿 电 子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60.00 飞 毛 腿 电 子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飞 毛 腿 电 子 ( 深 圳 ) 有 限 公 司 60.00 银 行 承 深 圳 市 亿 力 能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蒲 田 市 涵 江 区 百 利 电 子 塑 胶 有 限 公 司 48.90 兑 汇 票 文 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文 创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5.00 深 圳 市 捷 顺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桐 乡 市 正 海 纺 织 原 料 有 限 公 司 20.00 深 圳 市 亿 力 能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天 津 通 广 集 团 数 字 通 信 有 限 公 司 10.00 深 圳 市 捷 顺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威 胜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5.20 1-1-257

小 计 519.10 广 州 铨 欣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铨 欣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200.00 中 山 市 嘉 宏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中 山 市 嘉 宏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150.00 商 业 承 广 州 市 志 盈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市 志 盈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100.00 兑 汇 票 深 圳 市 欣 振 声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欣 振 声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73.00 深 圳 市 欣 振 声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深 圳 市 欣 振 声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8.09 小 计 531.09 合 计 1,050.19 C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应 收 票 据 前 10 名 明 细 单 位 : 万 元 票 据 类 型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客 户 名 称 出 票 单 位 票 面 金 额 中 山 铨 欣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中 山 铨 欣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65.00 中 山 铨 欣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中 山 铨 欣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60.00 意 创 力 电 子 科 技 ( 东 莞 ) 有 限 公 司 常 州 海 泓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50.00 中 山 铨 欣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中 山 铨 欣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50.00 深 圳 市 捷 顺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浙 江 万 和 汽 车 配 件 有 限 公 司 20.00 文 创 太 阳 能 ( 福 建 )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文 创 太 阳 能 ( 福 建 )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00 深 圳 市 绿 能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舜 钢 中 加 矿 业 发 展 有 限 公 司 5.00 深 圳 市 绿 能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绍 兴 振 德 医 用 敷 料 有 限 公 司 5.00 宁 波 晶 辉 光 电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晶 辉 光 电 有 限 公 司 4.00 宁 波 晶 辉 光 电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晶 辉 光 电 有 限 公 司 4.00 宁 波 晶 辉 光 电 有 限 公 司 宁 波 晶 辉 光 电 有 限 公 司 3.00 小 计 276.00 中 山 市 嘉 宏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中 山 市 嘉 宏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200.00 中 山 铨 欣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中 山 铨 欣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145.00 广 州 铨 欣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铨 欣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100.00 中 山 市 嘉 宏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中 山 市 嘉 宏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100.00 广 州 市 志 盈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市 志 盈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70.00 中 山 市 嘉 宏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中 山 市 嘉 宏 照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50.00 小 计 665.00 合 计 941.00 公 司 与 上 述 客 户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2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票 据 背 书 和 贴 现 情 况 : 单 位 : 万 元 票 据 背 书 及 到 期 承 兑 情 况 票 据 贴 现 情 况 年 度 背 书 金 额 到 期 承 兑 金 额 贴 现 金 额 贴 现 利 息 2014 年 度 10,125.66 150.14 568.00 9.18 1-1-258

2013 年 度 8,127.44 123.26 - - 2012 年 度 3,643.20 327.04 540.00 13.34 3 发 行 人 报 告 期 内 不 存 在 到 期 未 兑 付 的 应 收 票 据 4 编 制 现 金 流 量 表 对 票 据 背 书 和 贴 现 的 处 理 A 背 书 转 让 的 票 据 现 金 流 量 表 的 处 理 收 到 的 票 据 在 其 收 到 时 不 列 为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同 时 背 书 转 让 票 据 支 付 货 款 时 不 列 为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B 贴 现 的 票 据 现 金 流 量 表 的 处 理 发 行 人 将 收 到 客 户 的 应 收 票 据 贴 现 取 得 的 现 金 列 作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其 支 付 贴 现 利 息 列 作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发 行 人 2012 年 度 2013 年 度 和 2014 年 应 收 票 据 贴 现 而 列 作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的 金 额 分 别 为 540 万 元 0 万 元 和 568 万 元, 支 付 贴 现 利 息 列 作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的 金 额 分 别 为 13.34 万 元 0 万 元 和 9.18 万 元 (3) 应 收 账 款 1 应 收 账 款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27,112.99 20,273.63 19,387.74 坏 账 准 备 1,418.80 1,057.86 653.09 应 收 账 款 净 额 25,694.18 19,215.77 18,734.65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变 动 比 33.74% 4.57% 35.32% 应 收 账 款 净 额 变 动 比 33.71% 2.57% 35.85% 流 动 资 产 53,292.29 44,707.98 44,655.17 应 收 账 款 净 额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48.21% 42.98% 41.95% 2 应 收 账 款 年 度 变 动 分 析 发 行 人 2014 年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较 2013 年 增 幅 33.74%, 增 幅 较 大, 主 要 原 因 系 发 行 人 2014 年 四 季 度 业 务 增 长 较 大,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22.91% 所 致 2013 年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较 2012 年 末 增 加 885.89 万 元, 增 幅 4.57%, 主 要 系 2013 年 营 业 收 入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22.79%, 整 体 销 售 规 模 的 增 长 导 致 应 收 账 款 的 增 长 3 应 收 账 款 持 续 上 升 的 原 因 1-1-259

1) 行 业 特 点 和 公 司 销 售 业 务 特 点 电 池 行 业 销 售 普 遍 采 用 赊 销 的 方 式, 一 般 给 予 客 户 一 定 时 间 的 信 用 期 本 公 司 主 要 客 户 大 部 分 为 工 业 企 业, 普 遍 采 用 赊 销 方 式, 一 般 给 予 30-120 天 不 等 的 信 用 期 2) 同 行 业 可 比 上 市 公 司 情 况 分 析 发 行 人 主 要 业 务 为 锂 系 列 电 池 的 研 发 生 产 和 销 售, 同 行 业 上 市 公 司 为 亿 纬 锂 能 欣 旺 达 及 德 赛 电 池 收 入 及 应 收 账 款 对 比 情 况 如 下 表 : 单 位 : 万 元 公 司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88,878.25 89,120.51 65,114.82 欣 旺 达 营 业 收 入 268,605.32 220,339.08 141,179.67 应 收 账 款 / 营 业 收 入 33.09% 40.45% 46.12%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3.02 2.86 3.01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33,425.11 33,092.09 29,107.40 亿 纬 锂 能 营 业 收 入 90,126.40 103,906.65 60,609.77 应 收 账 款 / 营 业 收 入 37.09% 31.85% 48.02%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2.71 3.34 2.44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174,226.16 201,410.15 109,225.07 德 赛 电 池 营 业 收 入 638,959.80 440,249.88 319,523.09 应 收 账 款 / 营 业 收 入 27.27% 45.75% 34.18%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3.40 2.83 3.17 行 业 平 均 应 收 账 款 / 营 业 收 入 29.72% 42.33% 39.03%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3.04 3.01 2.87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27,112.99 20,273.63 19,387.74 发 行 人 营 业 收 入 70,053.53 66,840.59 54,433.65 应 收 账 款 / 营 业 收 入 38.70% 30.33% 35.62%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2.96 3.37 3.23 注 1: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营 业 收 入 /[( 期 初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2] 注 2: 德 赛 电 池 2014 年 年 报 已 经 披 露 使 用 年 报 数 据, 欣 旺 达 和 亿 纬 锂 能 年 报 尚 未 披 露 使 用 三 季 度 数 据 ;2014 年 9 月 同 行 业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系 取 数 于 报 表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因 其 未 披 露 附 注 减 值 准 备 数 据 整 体 看, 各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在 增 长,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也 呈 现 增 长 的 趋 势, 行 业 平 均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在 3 左 右, 发 行 人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与 行 业 基 本 一 致 各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存 在 一 定 的 差 异, 差 异 原 因 主 要 系 各 公 司 业 务 存 在 差 异, 由 于 业 务 重 点 不 同, 导 致 客 户 结 构 销 售 策 略 都 不 相 同, 使 得 各 家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存 在 差 异 3) 应 收 账 款 持 续 增 长 的 具 体 原 因 1-1-260

发 行 人 的 应 收 账 款 的 变 化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的 销 售 规 模 变 化 具 体 原 因 是 受 益 于 绿 色 高 性 能 电 池 销 售 大 幅 增 长, 公 司 的 营 业 收 入 由 2012 年 的 5.44 亿 元 增 长 到 2014 年 的 7.01 亿 元, 增 幅 28.70% 营 业 收 入 的 大 幅 增 长 带 动 了 应 收 账 款 的 增 长, 整 体 来 看, 报 告 期 期 末 应 收 账 款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例 稳 定 2014 年 应 收 账 款 大 幅 增 加 主 要 原 因 系 发 行 人 2014 年 四 季 度 业 务 增 长 较 大, 较 上 年 同 期 增 长 22.91% 所 致 4 应 收 账 款 的 账 龄 分 析 各 期 末 公 司 不 含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的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账 龄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1 年 以 内 25,265.44 94.28% 18,932.19 94.86% 18,606.23 95.97% 1-2 年 1,016.91 3.79% 813.17 4.07% 656.91 3.39% 2-3 年 339.36 1.27% 149.62 0.75% 119.23 0.61% 3 年 以 上 175.82 0.66% 63.20 0.32% 5.37 0.03% 合 计 26,797.53 100.00% 19,958.18 100.00% 19,387.74 100.00% 各 期 末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90% 以 上 都 在 1 年 以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质 量 较 好, 坏 账 风 险 较 小 5 应 收 账 款 前 五 名 客 户 情 况 A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 万 元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账 龄 占 总 额 的 比 例 深 圳 易 方 数 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420.16 1 年 以 内 5.24% 新 辉 公 司 1,417.91 1 年 以 内 5.23% 东 莞 联 洲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56.04 1 年 以 内 3.89% 深 圳 市 海 雷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1,006.62 1 年 以 内 3.71% 佛 山 市 氙 明 电 器 有 限 公 司 940.16 1 年 以 内 3.47% 合 计 5,840.90 21.54% B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 万 元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账 龄 占 总 额 的 比 例 深 圳 易 方 数 码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1,254.53 1 年 以 内 6.19% 深 圳 市 海 雷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1,080.42 1 年 以 内 5.33% 东 莞 联 洲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736.94 1 年 以 内 3.63% Woox Innovations Limited 724.46 1 年 以 内 3.57% 国 基 电 子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544.72 1 年 以 内 2.69% 1-1-261

合 计 4,341.07 21.41% C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单 位 : 万 元 单 位 名 称 金 额 账 龄 占 总 额 的 比 例 东 莞 联 洲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987.74 1 年 以 内 5.09% 飞 利 浦 ( 中 国 )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601.49 1 年 以 内 3.10% 北 京 联 动 天 翼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591.46 1 年 以 内 3.05% 深 圳 市 亿 力 能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590.17 1 年 以 内 3.04% 国 基 电 子 ( 上 海 ) 有 限 公 司 570.79 1 年 以 内 2.94% 合 计 3,341.66 17.24% 6 应 收 账 款 的 坏 账 准 备 A 应 收 账 款 信 用 政 策 及 执 行 情 况 公 司 综 合 考 虑 客 户 的 注 册 资 本 行 业 信 誉 销 售 额 等 因 素, 一 般 给 予 客 户 月 结 30 到 120 天 的 信 用 政 策 针 对 部 分 客 户 的 销 售, 发 行 人 与 中 国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公 司 签 订 保 险 合 同, 以 保 证 回 款 的 安 全 性 零 星 一 次 性 客 户 一 般 采 用 现 款 现 货 的 方 式 总 体 来 看 发 行 人 客 户 应 收 账 款 一 般 在 1 年 以 内, 客 户 年 回 款 情 况 良 好, 公 司 严 格 执 行 了 其 信 用 政 策 B 发 行 人 的 坏 账 各 年 计 提 额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信 用 政 策 相 对 稳 定, 公 司 根 据 公 司 的 历 年 货 款 收 回 情 况 制 定 了 谨 慎 的 坏 账 政 策, 并 严 格 按 照 相 关 政 策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27,112.99 20,273.63 19,387.74 坏 账 准 备 1,418.80 1,057.86 653.09 应 收 账 款 净 额 25,694.18 19,215.77 18,734.65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集 中 在 1 年 以 内, 整 体 账 龄 较 短, 发 生 坏 账 的 可 能 性 较 小 公 司 在 销 售 客 户 的 选 择 上 严 格 把 关, 以 稳 定 老 客 户 为 基 础, 选 择 开 发 信 用 好 潜 力 大 的 新 客 户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分 客 户 分 账 期 进 行 管 理, 定 期 与 客 户 进 行 账 务 核 对, 对 逾 期 应 收 账 款 责 任 到 人 及 时 催 收, 并 与 业 务 人 员 的 业 绩 挂 钩 稳 健 的 管 理 降 低 了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发 生 坏 账 的 风 险 本 公 司 的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比 例 的 确 定 符 合 谨 慎 性 原 则, 本 公 司 已 经 充 分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各 期 1 年 以 内 账 龄 的 应 收 账 款 比 例 分 别 为 95.97% 1-1-262

94.86% 和 94.28% 应 收 账 款 管 理 较 好, 发 生 坏 账 的 风 险 较 小 C 报 告 期 内 对 应 收 账 款 单 项 计 提 坏 账 准 备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时 期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客 户 名 称 应 收 账 款 计 提 坏 账 计 提 账 面 余 额 准 备 比 例 原 因 深 圳 高 飞 电 讯 有 限 公 司 172.31 172.31 100% 客 户 已 进 入 破 产 程 序 bexel corp 30.67 30.67 100% 货 款 纠 纷 Daewoo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 25.31 25.31 100% 货 款 纠 纷 忠 成 数 码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87.17 87.17 100% 客 户 已 进 入 破 产 程 序 合 计 315.45 315.45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单 项 计 提 的 客 户 及 计 提 金 额 都 未 发 生 增 减 变 动 D 应 收 账 款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的 充 分 性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账 龄 基 本 在 1 年 以 内, 应 收 账 款 管 理 较 好, 发 生 坏 账 的 风 险 较 小 公 司 根 据 自 身 业 务 特 点 制 定 相 应 的 坏 账 计 提 政 策, 并 对 存 在 不 能 收 回 的 坏 账 进 行 了 全 额 计 提, 公 司 的 坏 账 准 备 计 提 准 备 政 策 合 理, 计 提 足 额 充 分 7 是 否 存 在 质 押 或 保 理 情 况 公 司 不 存 在 应 收 账 款 质 押 或 保 理 情 况 (4) 预 付 款 项 1 报 告 期 内 发 行 人 预 付 款 项 账 龄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账 龄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1 年 内 389.03 98.91% 181.47 94.33 421.77 94.16 1-2 年 1.96 0.50% 5.76 2.99 22.35 4.98 2-3 年 1.32 0.34% 4.04 2.10 3.11 0.70 3 年 及 以 上 0.99 0.25% 1.10 0.57 0.70 0.16 合 计 393.30 100.00% 192.37 100.00 447.94 100.00 公 司 预 付 账 款 主 要 是 预 付 材 料 货 款 和 机 器 设 备 采 购 款, 预 付 账 款 的 变 动 主 要 系 期 末 时 点 预 付 设 备 款 和 材 料 款 变 动 所 致 2 各 期 末 预 付 账 款 前 五 名 A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预 付 账 款 前 5 名 明 细 单 位 : 万 元 单 位 名 称 性 质 金 额 账 龄 比 例 天 津 市 维 拓 自 动 化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预 付 设 备 款 127.10 1 年 内 32.32% 1-1-263

FREUDENBERG&VILENEINT'LLTD 预 付 材 料 款 49.48 1 年 内 12.58% 珠 海 市 昭 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预 付 材 料 款 37.69 1 年 内 9.58% 中 国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公 司 保 险 款 26.67 1 年 内 6.78% 中 国 人 民 财 产 保 险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保 险 款 17.20 1 年 内 4.37% 合 计 258.14 65.64% B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预 付 账 款 前 5 名 明 细 单 位 : 万 元 单 位 名 称 性 质 金 额 账 龄 比 例 广 州 市 宏 科 自 动 化 控 制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预 付 设 备 款 30.66 1 年 内 15.94% 东 莞 市 永 铠 自 动 化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预 付 设 备 款 24.00 1 年 内 12.47% 珠 海 市 昭 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预 付 材 料 款 15.56 1 年 内 8.09% 中 国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公 司 保 险 款 11.93 1 年 内 6.20% 武 汉 楚 天 工 业 激 光 设 备 有 限 公 司 预 付 设 备 款 7.20 1 年 内 3.74% 合 计 89.35 46.44% C 2012 年 12 月 31 日 预 付 账 款 前 5 名 明 细 单 位 : 万 元 单 位 名 称 性 质 金 额 账 龄 比 例 金 川 镍 都 实 业 有 限 公 司 预 付 材 料 款 79.10 1 年 内 17.66% Freudenberg Vliesstoffe SE and CO.KG 预 付 材 料 款 69.77 1 年 内 15.58% 深 圳 市 舜 源 自 动 化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预 付 设 备 款 43.80 1 年 内 9.78% 惠 州 比 亚 迪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预 付 材 料 款 22.17 1 年 内 4.95% 广 州 市 威 亦 旺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预 付 材 料 款 18.50 1 年 内 4.13% 合 计 233.33 52.10% 上 述 供 应 商 与 发 行 人 无 关 联 关 系 (5) 其 他 应 收 款 1 其 他 应 收 款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320.49 858.23 374.34 坏 账 准 备 16.36 33.17 17.13 其 他 应 收 款 净 额 304.13 825.05 357.21 余 额 增 减 比 例 -62.66% 129.26% 30.33% 2 其 他 应 收 账 款 变 动 分 析 2014 年 末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较 2013 年 末 减 少 520.92 万 元, 减 少 63.14%, 主 要 系 增 值 税 出 口 退 税 款 减 少 所 致 2013 年 末 其 他 应 收 款 余 额 较 2012 年 末 增 加 483.89 万 元, 增 加 129.26%, 主 要 系 增 值 税 出 口 退 税 款 增 加 所 致 1-1-264

3 公 司 各 期 末 其 他 应 收 款 的 前 5 名 情 况 如 下 : A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应 收 款 前 5 名 明 细 单 位 : 万 元 名 称 款 项 性 质 金 额 账 龄 比 例 增 值 税 出 口 退 税 出 口 退 税 134.56 1 年 以 内 41.99% 社 会 保 险 费 及 公 积 金 代 垫 社 保 及 公 积 金 99.52 1 年 以 内 31.05% 备 用 金 备 用 金 52.86 1-5 年 16.49% 浙 江 天 猫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押 金 13.00 1-2 年 4.06% 支 付 宝 ( 中 国 ) 网 络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押 金 4.40 1 年 以 内 1.37% 合 计 304.34 94.96% B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应 收 款 前 5 名 明 细 单 位 : 万 元 名 称 款 项 性 质 金 额 账 龄 比 例 增 值 税 出 口 退 税 出 口 退 税 500.71 1 年 以 内 58.34% 广 州 番 禺 海 关 退 关 返 修 保 证 金 94.28 1 年 以 内 10.99% 社 会 保 险 费 及 公 积 金 代 垫 社 保 及 公 积 金 78.82 1 年 以 内 9.18% 备 用 金 备 用 金 70.80 1-4 年 8.25% 驻 马 店 市 财 政 支 付 局 基 建 保 证 金 38.09 1 年 以 内 4.44% 合 计 782.70 91.20% C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应 收 款 前 5 名 明 细 单 位 : 万 元 名 称 款 项 性 质 金 额 账 龄 比 例 增 值 税 出 口 退 税 出 口 退 税 197.57 1 年 以 内 52.78% 备 用 金 备 用 金 81.60 1-4 年 21.80% 社 保 及 公 积 金 代 扣 代 缴 47.01 1 年 以 内 12.56% 东 莞 市 第 一 人 民 法 院 ( 注 ) 诉 讼 担 保 金 24.44 1 年 以 内 6.53%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灵 山 农 村 商 店 厂 房 押 金 4.00 1 年 以 内 1.07% 合 计 354.61 94.73% 注 : 因 客 户 欠 公 司 24.44 万 元, 公 司 通 过 诉 讼 要 求 偿 付, 并 向 东 莞 第 一 人 民 法 院 申 请 被 告 方 财 产 保 全, 同 时 法 院 要 求 公 司 支 付 同 等 值 的 保 证 金 (24.44 万 元 ), 该 保 证 金 现 已 收 回 (6) 存 货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存 货 的 账 面 净 值 分 别 为 14,945.16 万 元 16,176.77 万 元 和 17,153.38 万 元, 占 流 动 资 产 比 例 分 别 为 33.47% 36.18% 和 32.19% 公 司 期 末 存 货 的 库 存 数 量 和 金 额 主 要 由 订 单 情 况 生 产 计 划 生 产 规 模 等 因 素 共 同 作 用 所 致 1 存 货 结 构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1-1-265

项 目 账 面 净 值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比 例 % 1-1-266 账 面 净 值 比 例 % 账 面 净 值 比 例 % 原 材 料 3,008.44 17.54 2,750.11 17.00 2,931.33 19.61 在 产 品 1,768.32 10.31 1,975.65 12.21 1,546.34 10.35 自 制 半 成 品 9,280.63 54.10 8,044.65 49.73 7,499.57 50.18 包 装 物 676.26 3.94 444.38 2.75 384.10 2.57 库 存 商 品 2,394.01 13.96 2,140.86 13.23 2,349.53 15.72 发 出 商 品 21.01 0.12 819.53 5.07 234.29 1.57 委 托 加 工 物 资 4.71 0.03 1.60 0.01 - - 合 计 17,153.38 100.00 16,176.77 100.00 14,945.16 100.00 注 : 公 司 电 池 产 品 主 要 经 过 生 产 检 测 和 包 装 程 序 在 产 品 是 指 还 在 生 产 线 上 或 检 测 未 完 成 的 电 池, 自 制 半 成 品 是 指 完 成 检 测 尚 未 包 装 的 电 池, 库 存 商 品 是 指 包 装 完 成 的 电 池 2 存 货 变 动 分 析 按 照 存 货 的 用 途 生 产 的 流 程, 公 司 存 货 主 要 分 为 :1) 原 料 类 及 包 装 物, 主 要 是 用 于 前 端 的 生 产 工 序 和 后 端 的 包 装 工 序 ;2) 在 产 品 类, 主 要 是 还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产 品 ;3) 成 品 类, 包 括 自 制 半 成 品 库 存 商 品 以 及 发 出 商 品 公 司 的 期 末 存 货 库 存 变 动 的 原 因 为 :1) 公 司 根 据 销 售 规 模 保 障 不 间 断 生 产 所 需 的 日 常 备 料 和 保 障 常 规 电 池 永 续 供 货 所 需 的 日 常 备 货 ;2) 公 司 期 末 订 单 情 况 及 对 市 场 未 来 的 预 期 ;3) 生 产 计 划 或 生 产 工 序 的 安 排 A 2014 年 末 较 2013 年 末 变 动 分 析 2014 年 末 存 货 净 值 较 2013 年 末 增 加 976.61 万 元, 增 幅 6.04%, 主 要 变 化 项 目 为 自 制 半 成 品, 其 较 上 年 增 加 1,235.98 万 元 自 制 半 成 品 的 增 加 主 要 原 因 : 一 方 面 公 司 销 售 大 幅 增 加 导 致 期 末 自 制 半 成 品 增 加, 另 一 方 面 系 公 司 获 得 汽 车 电 池 大 额 订 单, 该 汽 车 电 池 订 单 2,217.60 万 元, 部 分 尚 未 交 付 的 产 品 导 致 期 末 自 制 半 成 品 增 加 B 2013 年 末 较 2012 年 末 变 动 分 析 2013 年 末 存 货 净 值 较 2012 年 末 增 加 1,231.61 万 元, 增 幅 8.24%, 主 要 变 动 项 目 为 在 产 品 自 制 半 成 品 和 发 出 商 品, 其 分 别 较 上 年 增 加 429.31 万 元 545.08 万 元 和 585.24 万 元 在 产 品 和 自 制 半 成 品 的 增 加 主 要 原 因 为 2013 年 销 售 较 2012 年 大 幅 增 加 导 致 公 司 期 末 生 产 备 货 增 加 ; 发 出 商 品 的 增 加 主 要 系 年 末 海 外 客 户 小 额 订 单 尚 未 装 船 以 及 内 销 客 户 对 方 尚 未 确 认 导 致 3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公 司 生 产 模 式 采 用 按 订 单 生 产, 销 售 价 格 依 据 一 定 毛 利 率 的 成 本 加 成 法 制

定, 计 提 的 减 值 部 分 主 要 系 针 对 库 龄 长 的 呆 滞 存 货 以 及 返 修 品 报 告 期 期 末, 公 司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具 体 构 成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原 材 料 72.48 10.54% 63.47 10.92% 66.76 21.05% 自 制 半 成 品 525.77 76.44% 429.00 73.82% 318.85 49.13% 包 装 物 2.25 0.33% 8.66 1.49% 7.01 1.31% 库 存 商 品 87.33 12.70% 80.05 13.77% 44.38 28.51% 合 计 687.82 100.00% 581.16 100.00% 437.00 100.00% 公 司 对 存 货 实 施 库 龄 管 理, 及 时 消 化 长 龄 库 存, 对 部 分 过 保 质 期 或 已 无 对 应 生 产 用 途 的 原 材 料 包 装 物 及 半 成 品 等 及 时 处 置, 在 期 末 对 尚 未 处 理 的 部 分 按 照 可 回 收 的 价 值 扣 减 相 关 处 理 费 用 后 的 金 额 与 成 本 的 差 额 计 提 跌 价 准 备 公 司 加 强 产 品 质 量 的 品 质 管 控, 将 瑕 疵 品 回 车 间 返 修 进 行 及 时 处 理, 对 无 法 再 利 用 的 返 修 品 出 售 给 相 关 收 购 单 位, 在 期 末 对 尚 未 处 理 的 部 分 按 照 成 品 的 可 售 价 扣 减 相 关 处 理 费 用 后 的 金 额 与 成 本 的 差 额 计 提 跌 价 准 备 公 司 期 末 存 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充 分, 报 告 期 内 计 提 的 存 货 减 值 准 备 金 额 占 存 货 余 额 的 比 例 为 2.84% 3.47% 和 3.86% 4 期 末 原 材 料 在 产 品 自 制 半 成 品 及 库 存 商 品 分 产 品 类 别 明 细 情 况 A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原 材 料 和 包 装 物 明 细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材 料 明 细 金 额 减 值 准 备 占 比 1 化 工 类 1,323.46 3.67 0.28% 2 五 金 类 1,132.90 28.66 2.53% 3 电 子 元 件 类 606.26 12.40 2.05% 4 包 装 材 料 类 85.62 3.22 3.76% 5 其 他 611.18 26.78 4.38% 合 计 3,759.42 74.73 1.99% B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在 产 品 自 制 半 成 品 及 库 存 商 品 余 额 明 细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在 产 品 自 制 半 成 品 库 存 商 品 金 额 减 值 准 备 金 额 减 值 准 备 金 额 减 值 准 备 锂 离 子 电 池 1,067.96-8,366.86 408.19 1,157.93 24.75 镍 氢 电 池 185.77-766.42 3.94 284.93 1.28 锂 铁 电 池 11.54-230.03 8.77 47.98 0.34 1-1-267

锂 锰 电 池 115.11-313.75 37.35 331.85 1.46 其 他 387.93-129.32 67.52 658.65 59.49 合 计 1,768.32-9,806.40 525.77 2,481.34 87.33 (7)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套 期 工 具 - - - 待 抵 扣 增 值 税 金 额 28.99 60.18 50.25 上 市 费 用 360.82 279.81 207.18 合 计 389.81 339.99 257.43 公 司 其 他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为 套 期 工 具 的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益 待 抵 扣 增 值 税 税 金 以 及 上 市 费 用 所 构 成 3 非 流 动 资 产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金 额 比 例 %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450.00 1.64 450.00 1.97 400.00 2.19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161.04 0.59 153.28 0.67 149.70 0.82 固 定 资 产 18,410.05 66.91 15,004.85 65.70 13,612.19 74.51 在 建 工 程 3,609.15 13.12 2,096.75 9.18 1,003.81 5.49 无 形 资 产 3,881.44 14.11 4,335.70 18.98 708.05 3.88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416.14 1.51 352.23 1.54 281.22 1.54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587.64 2.14 444.79 1.95 314.24 1.72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 - - - 1,800.00 9.85 合 计 27,515.46 100.00 22,837.59 100.00 18,269.22 100.00 公 司 的 非 流 动 资 产 主 要 是 固 定 资 产,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和 2014 年 占 比 为 74.51% 65.70% 和 66.91% 公 司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变 化 主 要 体 现 在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上,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逐 年 增 加, 主 要 系 公 司 为 增 加 产 量 以 及 改 进 产 品 质 量 购 进 机 械 设 备, 同 时 子 公 司 珠 海 鹏 辉 厂 区 厂 房 建 设 完 工 所 致,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增 加 主 要 系 子 公 司 河 南 鹏 辉 购 买 土 地 所 致 (1)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单 位 : 万 元 被 投 资 核 算 方 法 投 资 成 本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持 股 比 例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1-1-268

广 州 银 达 科 技 融 成 本 资 担 保 投 资 有 限 450.00 2% 450.00 450.00 400.00 法 公 司 合 计 450.00 450.00 450.00 400.00 根 据 新 会 计 准 则 规 定 将 持 股 2% 广 州 银 达 科 技 融 资 担 保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的 投 资 列 示 为 可 供 出 售 金 融 资 产 广 州 银 达 科 技 融 资 担 保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的 基 本 情 况 见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五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之 ( 六 ) (2)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单 位 : 万 元 被 投 资 核 算 方 法 投 资 成 本 在 被 投 资 单 位 的 持 股 比 例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珠 海 联 动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权 益 法 150.00 40% 161.04 153.28 149.70 公 司 权 益 法 核 算 的 长 期 股 权 投 资 为 2012 年 投 资 150 万 元 与 北 京 联 动 天 翼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设 立 的 珠 海 联 动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珠 海 联 动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的 基 本 情 况 见 第 五 节 发 行 人 基 本 情 况 之 五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参 股 公 司 基 本 情 况 之 ( 七 ) (3) 固 定 资 产 1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折 旧 年 限 原 值 累 计 折 旧 净 值 减 值 准 备 净 额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20 年 9,761.22 2,457.94 7,303.28-7,303.28 机 器 设 备 5-10 年 17,825.50 6,943.80 10,881.69-10,881.69 运 输 设 备 5 年 402.19 308.89 93.30-93.30 电 子 设 备 及 其 他 5 年 477.26 345.48 131.78-131.78 合 计 - 28,466.17 10,056.12 18,410.05-18,410.05 2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原 值 变 动 分 析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9,761.22 34.29% 7,235.44 31.33% 6,864.70 33.86% 机 器 设 备 17,825.50 62.62% 15,024.40 65.05% 12,664.60 62.47% 运 输 设 备 402.19 1.41% 392.65 1.70% 396.47 1.96% 1-1-269

电 子 设 备 及 其 他 477.26 1.68% 443.85 1.92% 347.65 1.72% 合 计 28,466.17 100.00% 23,096.34 100.00% 20,273.41 100.00%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主 要 为 房 屋 及 建 筑 物 机 器 设 备, 使 用 状 况 良 好 近 几 年 公 司 处 于 快 速 成 长 阶 段, 随 着 公 司 业 务 规 模 不 断 扩 大, 公 司 持 续 引 进 先 进 的 制 造 设 备 与 仪 器 3 发 行 人 主 要 房 屋 建 筑 物 的 原 值 净 值 成 新 率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原 值 净 值 成 新 率 地 点 二 期 厂 房 C 2,525.78 2,433.90 96.36% 珠 海 鹏 辉 厂 房 2,266.14 1,487.62 65.65% 鹏 辉 能 源 A B 厂 房 1,106.24 542.89 49.07% 珠 海 鹏 辉 C 厂 房 970.63 688.18 70.90% 珠 海 鹏 辉 AB 宿 舍 859.57 438.91 51.06% 珠 海 鹏 辉 宿 舍 楼 B 629.46 507.35 80.60% 鹏 辉 能 源 新 职 员 宿 舍 楼 529.64 480.86 90.79% 珠 海 鹏 辉 临 时 车 间 340.19 299.60 88.07% 珠 海 鹏 辉 临 时 仓 库 144.40 133.10 92.17% 珠 海 鹏 辉 合 计 9,372.04 7,012.40 4 宿 舍 楼 B 未 办 理 完 成 房 产 权 证 的 情 况 公 司 位 于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沙 湾 镇 西 村 无 路 塘 的 宿 舍 楼 B 栋 未 取 得 房 产 证, 房 屋 建 筑 5 层, 面 积 为 5,596.55 平 方 米, 该 房 屋 第 一 层 用 于 公 司 杂 物 仓 储, 第 二 层 用 于 公 司 食 堂, 第 3-5 层 用 于 公 司 宿 舍 A 宿 舍 楼 B 栋 的 原 值 净 值 和 剩 余 折 旧 年 限 单 位 : 万 元 固 定 资 产 名 称 原 值 2014-12-31 净 值 开 始 使 用 时 间 剩 余 折 旧 月 份 宿 舍 楼 B 栋 629.46 507.35 2010.12.31 192 B 未 取 得 房 产 证 的 原 因 及 办 理 进 展 情 况 该 栋 房 产 系 职 工 宿 舍, 已 经 于 2010 年 10 月 22 日 取 得 广 州 市 规 划 局 穗 规 函 2010 8426 号 关 于 建 设 工 程 规 划 验 收 意 见 的 复 函, 截 至 目 前 尚 未 取 得 房 产 证 C 上 述 事 项 对 公 司 未 来 持 续 经 营 的 影 响 由 于 该 房 产 只 是 职 工 宿 舍 楼, 周 边 有 大 量 的 房 产 可 租 赁, 同 时 公 司 已 经 取 得 规 划 验 收, 正 在 办 理 房 产 证 过 程 中 故 职 工 宿 舍 B 未 办 理 房 产 证 对 公 司 生 产 经 营 和 未 来 持 续 经 营 不 会 造 成 影 响 1-1-270

5 报 告 期 内 新 增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的 情 况, 固 定 资 产 变 动 与 产 能 变 动 的 对 应 关 系 A 报 告 期 内 新 增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的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房 屋 建 筑 生 产 设 备 时 间 物 镍 氢 电 池 设 备 锂 离 子 电 池 设 备 锂 锰 电 池 设 备 锂 铁 电 池 设 备 2014 年 度 2,525.78 22.76 2,392.95 216.41 10.26 2013 年 度 370.74 52.78 2,739.16 78.85 41.07 2012 年 度 781.14 61.85 1,743.13 74.62 102.65 B 固 定 资 产 变 动 与 产 能 变 动 的 对 应 关 系 产 能 产 量 销 量 各 期 产 能 各 期 产 量 各 期 销 量 期 末 设 备 金 期 间 设 备 设 备 设 备 ( 万 只 ) ( 万 只 ) ( 万 只 ) 额 ( 万 元 ) 比 比 比 2014 年 度 14,612.80 11,877.05 11,212.25 17,473.51 0.84 0.68 0.64 2013 年 度 13,173.88 13,006.32 12,440.22 15,024.40 0.88 0.87 0.83 2012 年 度 10,864.56 10,751.67 10,351.85 12,664.60 0.86 0.85 0.82 注 : 产 能 设 备 比 = 产 能 / 机 器 设 备 金 额, 得 出 每 单 位 设 备 投 入 得 到 的 产 能 产 量 设 备 比 = 产 量 / 机 器 设 备 金 额, 得 出 每 单 位 设 备 投 入 的 当 期 产 量 销 量 设 备 比 = 销 量 / 机 器 设 备 金 额, 得 出 每 单 位 设 备 对 应 的 当 期 销 售 量 在 上 述 统 计 中, 采 用 了 所 有 产 品 的 只 数 统 计 的 量 汇 总 由 于 锂 锰 扣 式 电 池 属 于 单 位 价 值 低, 产 销 量 大 的 产 品, 在 考 虑 产 能 产 量 及 销 量 数 据 时 全 部 排 除 在 外, 同 时 相 应 的 发 行 人 2014 年 新 增 的 锂 锰 扣 式 产 线 设 备 金 额 剔 除 在 机 器 设 备 金 额 外 总 体 来 看, 公 司 总 产 能 与 机 器 设 备 总 金 额 的 比 值 保 持 在 合 理 的 范 围 总 体 的 设 备 投 入 与 产 能 是 相 匹 配 的 2014 年 按 只 计 数 的 产 销 量 下 降, 主 要 是 实 际 生 产 电 池 平 均 容 量 增 加 所 致, 实 际 以 安 时 统 计 的 产 销 量 持 续 增 长 6 闲 置 待 售 融 资 租 赁 租 入 或 经 营 租 赁 租 出 固 定 资 产 的 情 形 公 司 除 存 在 经 营 租 赁 租 出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外, 主 要 资 产 不 存 在 闲 置 待 售 融 资 租 赁 租 入 的 情 形 截 止 目 前 有 效 的 经 营 租 赁 租 出 固 定 资 产 情 况 如 下 : A 2012 年 12 月 10 日, 珠 海 鹏 辉 与 珠 海 市 铭 信 塑 料 工 业 有 限 公 司 订 立 将 其 C 厂 房 的 B 二 层 和 B 三 层 以 及 宿 舍 楼 出 租 予 该 公 司 使 用, 租 赁 期 限 为 5 年,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 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 租 金 为 9.5 元 / 平 方 米 / 月, 以 后 每 年 租 金 标 准 增 加 0.5 元 / 平 方 米 / 月, 租 期 截 止 到 2017 年 12 月 31 日 B 2012 年 3 月 1 日, 珠 海 鹏 辉 与 珠 海 联 动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房 屋 租 赁 协 议 书, 将 其 C 栋 厂 房 三 层 宿 舍 楼 200 平 米 出 租 予 该 公 司 使 用, 租 赁 期 限 1-1-271

为 五 年, 自 2012 年 3 月 1 日 至 2017 年 2 月 28 日, 租 金 在 2012 年 3 月 1 日 至 2013 年 2 月 28 日 为 9 元 / 平 方 米 / 月, 每 年 租 金 标 准 增 加 1 元 / 平 方 米 / 月 由 于 珠 海 联 动 鹏 辉 电 池 尚 未 正 式 开 业, 该 合 同 尚 未 执 行 C 2014 年 5 月 30 日, 珠 海 鹏 辉 与 珠 海 市 鹏 森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房 屋 租 赁 协 议 书, 将 其 C 栋 厂 房 一 期 A 面 第 三 层 1869.10 平 米 和 B 面 第 一 层 2126.67 平 米 租 予 该 公 司 使 用, 租 赁 期 限 4 年 7 个 月, 自 2014 年 6 月 1 日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免 租 期 2 个 月, 租 金 在 2014 年 6 月 1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为 10 元 / 平 方 米 / 月, 以 后 每 年 租 金 标 准 增 加 0.5 元 / 平 方 米 / 月 7 固 定 资 产 抵 押 情 况 公 司 固 产 资 产 抵 押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资 产 名 称 房 地 产 权 证 地 点 原 值 净 值 抵 押 原 因 C 栋 厂 房 粤 房 地 证 字 第 C6577290 号 珠 海 鹏 辉 970.63 688.18 银 行 授 信 A B 厂 房 厂 房 粤 房 地 证 字 第 C6563118 号, 粤 房 地 证 字 第 C6563119 号 粤 房 地 权 证 穗 字 第 0210201301 号, 粤 房 地 权 证 穗 字 第 0210201298 号 珠 海 鹏 辉 1,106.24 542.89 银 行 授 信 鹏 辉 能 源 2,266.14 1,487.62 银 行 授 信 合 计 4,343.01 2,718.69 具 体 抵 押 涉 及 的 银 行 融 资 事 项 详 见 本 第 十 一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之 一 重 大 合 同 之 ( 二 ) 8 固 定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情 况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的 固 定 资 产 能 够 适 应 生 产 工 艺 的 需 求, 未 出 现 市 价 当 期 大 幅 下 跌 的 情 况, 未 出 现 资 产 陈 旧 过 时 或 实 体 损 坏 的 情 况, 不 存 在 已 经 或 者 将 被 闲 置 终 止 使 用 或 者 计 划 提 前 处 置 的 情 形, 不 存 在 其 他 表 明 固 定 资 产 可 能 发 生 减 值 的 的 迹 象 故 各 期 末 未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4) 在 建 工 程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在 建 工 程 明 细 如 下 : 项 目 单 位 : 万 元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厂 房 工 程 - - 1,614.59 77.00% 857.87 85.46% 锂 锰 生 产 车 间 - - - - 31.47 3.14% 职 工 宿 舍 - - - - - 1-1-272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在 安 装 设 备 - - 181.71 8.67% 78.07 7.78% 厂 区 道 路 - - - - 16.07 1.60% 绿 化 景 观 工 程 - - - - 12.32 1.23% 河 南 厂 区 基 建 3,609.15 100.00% 300.46 14.33% 8.00 0.79% 合 计 3,609.15 100.00% 2,096.75 100.00% 1,003.81 100.00% 公 司 的 在 建 工 程 主 要 是 公 司 的 全 资 子 公 司 河 南 鹏 辉 的 厂 区 基 建 项 目 (5) 无 形 资 产 1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无 形 资 产 明 细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摊 销 年 限 原 始 金 额 累 积 摊 销 期 末 摊 余 价 值 土 地 使 用 权 50 年 4,074.86 218.89 3,855.97 软 件 5-10 年 68.84 43.37 25.47 合 计 4,143.70 262.26 3,881.44 2 截 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土 地 使 用 权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坐 落 宗 地 面 积 权 利 期 限 用 途 取 得 累 计 原 值 方 式 摊 销 净 值 广 州 市 番 鹏 辉 能 源 禺 区 沙 湾 17,880.8 2045 年 工 矿 仓 储 地 块 镇 西 村 无 平 方 米 1 月 12 日 用 地 注 1 路 塘 转 让 - - 珠 海 市 斗 珠 海 鹏 辉 门 区 井 岸 137,208.3 2052 年 地 块 镇 新 青 五 4 平 方 米 8 月 8 日 工 业 用 地 出 让 394.88 98.06 296.82 路 2 号 中 原 大 道 河 南 鹏 辉 与 淮 河 大 108,276.0 2063 年 地 块 道 交 叉 口 4 平 方 米 4 月 工 业 用 地 出 让 2484.37 86.95 2,397.42 西 北 侧 淮 河 大 道 河 南 鹏 辉 与 汝 宁 路 54,399.12 2063 年 地 块 交 叉 口 东 平 方 米 10 月 工 业 用 地 出 让 1195.62 33.88 1,161.74 北 侧 注 1: 公 司 位 于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沙 湾 镇 西 村 无 路 塘 的 地 块 系 2006 年 3 月 向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沙 湾 工 业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沙 湾 工 业 公 司 ) 购 买 由 于 房 产 地 产 的 价 值 无 法 合 理 分 摊, 公 司 未 将 土 地 价 值 分 离 单 独 核 算 土 地 的 价 值 并 到 相 关 房 产 价 值 中 去, 并 按 房 产 建 筑 物 的 折 旧 年 限 20 年 进 行 折 旧 和 摊 销 (6)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1-1-273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期 末 具 体 项 目 明 细 余 额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广 州 厂 房 装 修 费 217.25 209.96 90.89 珠 海 厂 房 装 修 费 92.51 138.77 152.47 广 州 办 公 装 修 费 - - 8.70 里 亚 厂 房 装 修 费 - - 29.16 珠 海 冠 力 装 修 费 106.38 3.50 - 合 计 416.14 352.23 281.22 (7)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2012 年 末 至 2014 年 末,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余 额 分 别 为 314.24 万 元 444.79 万 元 和 587.64 万 元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主 要 是 由 于 计 提 减 值 准 备 和 子 公 司 广 州 耐 时 发 生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引 起 的 所 得 税 可 抵 扣 暂 时 性 差 异 所 致 2012 年 末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较 大 的 原 因 是 由 于 子 公 司 广 州 耐 时 发 生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扩 大 以 及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增 加 所 致, 公 司 基 于 广 州 耐 时 的 发 展 前 景, 认 为 其 发 生 的 可 抵 扣 亏 损 在 到 期 前, 企 业 能 够 产 生 足 够 的 应 纳 税 所 得 额 予 以 抵 减, 故 予 以 确 认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各 项 目 具 体 明 细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资 产 减 值 326.75 254.10 167.37 内 部 利 润 抵 销 形 成 0.18 1.52 4.96 子 公 司 亏 损 260.71 189.17 141.90 合 计 587.64 444.79 314.24 ( 二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提 取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应 收 坏 账 准 备 1,418.80 1,057.86 653.09 其 他 应 收 款 坏 账 准 备 16.36 33.17 17.13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687.82 581.16 437.00 合 计 2,122.98 1,672.20 1,107.22 公 司 制 定 了 具 体 可 行 的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政 策, 按 照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政 策 的 规 定 以 及 各 项 资 产 的 实 际 情 况, 足 额 地 计 提 了 各 项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公 司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计 提 政 策 稳 健, 能 够 保 障 公 司 的 资 本 保 全 和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公 司 未 来 不 会 因 为 资 产 突 发 减 值 而 导 致 财 务 风 险 应 收 账 款 坏 账 准 备 存 货 跌 价 准 备 的 详 1-1-274

细 分 析 参 见 本 节 十 之 ( 一 ) 资 产 状 况 分 析 公 司 固 定 资 产 在 建 工 程 无 形 资 产 等 其 他 资 产 未 发 生 需 提 取 减 值 准 备 的 情 形, 故 未 计 提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 三 ) 负 债 状 况 分 析 1 负 债 的 构 成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流 动 负 债 32,863.84 95.68% 26,150.97 95.97% 27,565.78 95.92% 非 流 动 负 债 1,483.19 4.32% 1,098.52 4.03% 674.39 4.08% 合 计 34,347.03 100.00% 27,249.49 100.00% 28,240.17 100.00%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负 债 以 流 动 负 债 为 主, 主 要 由 短 期 借 款 应 付 账 款 和 应 付 票 据 构 成 2 负 债 构 成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金 额 比 例 短 期 借 款 700.00 2.13% - - 1,580.00 5.73% 应 付 票 据 10,436.66 31.76% 9,022.99 34.50% 10,135.46 36.77% 应 付 账 款 19,588.99 59.61% 14,522.67 55.53% 14,218.02 51.58% 预 收 款 项 301.26 0.92% 478.66 1.83% 398.47 1.45%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1,284.62 3.91% 1,452.98 5.56% 745.13 2.70% 应 交 税 费 500.63 1.52% 610.10 2.33% 424.04 1.54% 其 他 应 付 款 51.68 0.16% 63.57 0.24% 64.66 0.23%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32,863.84 100.00% 26,150.97 100.00% 27,565.78 100.00%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 - - - - -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1,483.19 100.00% 1,098.52 100.00% 674.39 100.00% 非 流 动 负 债 合 计 1,483.19 100.00% 1,098.52 100.00% 674.39 100.00% 负 债 合 计 34,347.03 27,249.49 28,240.17 (1) 短 期 借 款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和 2014 年 末, 公 司 银 行 借 款 余 额 分 别 为 1,580 万 元 0 万 元 和 700 万 元 (2) 应 付 票 据 1 公 司 应 付 票 据 构 成 情 况 : 单 位 : 万 元 1-1-275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9,293.27 7,710.45 8,531.74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1,143.39 1,312.54 1,603.73 合 计 10,436.66 9,022.99 10,135.46 公 司 每 年 与 银 行 签 订 综 合 授 信 协 议, 利 用 综 合 授 信 额 度, 公 司 与 部 分 供 应 商 采 用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结 算, 以 节 省 资 金 成 本 此 外, 由 于 公 司 的 信 誉 良 好, 部 分 供 应 商 也 同 意 接 受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结 算 方 式 2 各 期 末 应 付 票 据 前 5 名 情 况 A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 付 票 据 前 5 名 明 细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采 购 商 票 据 类 型 票 面 金 额 主 要 采 购 内 容 1 湖 南 杉 杉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1,296.67 钴 酸 锂 镍 钴 锰 酸 锂 2 江 西 江 钨 浩 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924.20 合 金 粉 3 西 安 物 华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884.02 钴 酸 锂 4 湖 南 金 富 力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417.31 镍 钴 锰 酸 锂 5 灵 宝 华 鑫 铜 箔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372.32 铜 箔 合 计 3,894.52 B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 付 票 据 前 5 名 明 细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采 购 商 票 据 类 型 票 面 金 额 主 要 采 购 内 容 1 西 安 物 华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1,144.34 钴 酸 锂 2 江 西 江 钨 浩 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736.55 合 金 粉 3 湖 南 杉 杉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733.50 钴 酸 锂 镍 钴 锰 酸 锂 4 珠 海 市 赛 纬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539.14 电 解 液 5 东 莞 市 金 卡 本 电 池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510.20 石 墨 合 计 3,663.73 C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应 付 票 据 前 5 名 明 细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采 购 商 票 据 类 型 票 面 金 额 1 湖 南 杉 杉 户 田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1,778.89 2 江 西 江 钨 浩 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商 业 承 兑 汇 票 1,263.00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334.50 主 要 采 购 内 容 钴 酸 锂 镍 钴 锰 酸 锂 合 金 粉 1-1-276

3 佛 山 市 东 航 光 电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846.66 隔 膜 4 灵 宝 华 鑫 铜 箔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537.36 铜 箔 5 上 海 杉 杉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353.43 石 墨 合 计 5,113.84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末 应 付 票 据 前 5 名 主 要 为 公 司 材 料 或 者 设 备 的 供 应 商, 上 述 供 应 商 与 发 行 人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公 司 应 付 票 据 的 开 具 都 是 建 立 在 真 实 交 易 基 础 上, 不 存 在 开 具 无 实 际 交 易 背 景 的 应 付 票 据 的 情 形 (3) 应 付 账 款 2012 年 末 至 2014 年, 公 司 的 应 付 账 款 期 末 余 额 分 别 为 14,218.02 万 元 14,522.67 万 元 和 19,588.99 万 元,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主 要 是 应 付 原 材 料 款 和 设 备 款 公 司 的 应 付 账 款 账 龄 主 要 在 1 年 以 内 1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与 营 业 成 本 报 告 期 内 数 据 变 化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应 付 账 款 19,588.99 14,522.67 14,218.02 应 付 账 款 增 长 率 34.89% 2.14% 25.62% 营 业 成 本 53,496.78 50,216.19 40,122.33 应 付 账 款 占 成 本 比 重 36.62% 28.92% 35.44% 2014 年 末 较 2013 年 末 增 幅 34.98%, 主 要 原 因 是 :1) 河 南 鹏 辉 厂 区 建 设 工 程 款 增 加 ;2) 公 司 生 产 规 模 扩 大 导 致 期 末 采 购 材 料 款 增 加 ;3)2014 年 四 季 度 销 售 旺 盛, 当 期 采 购 金 额 较 大, 使 得 期 末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增 幅 较 大 2013 年 应 付 账 款 较 2012 年 变 动 较 小, 主 要 系 公 司 加 强 供 应 商 管 理 和 现 金 流 管 理, 公 司 应 付 账 款 管 理 较 好 2 报 告 期 末 应 付 账 款 前 五 名 情 况 A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 付 账 款 前 5 名 单 位 : 万 元 序 占 应 付 账 款 项 目 主 要 采 购 内 容 金 额 账 龄 号 余 额 的 比 例 1 河 南 省 置 地 建 设 工 程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工 程 建 设 1,507.72 1 年 以 内 7.70% 2 西 安 物 华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钴 酸 锂 954.13 1 年 以 内 4.87% 3 江 西 江 钨 浩 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合 金 粉 922.90 1 年 以 内 4.71% 4 湖 南 金 富 力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镍 钴 锰 酸 锂 829.77 1 年 以 内 4.24% 5 湖 南 杉 杉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钴 酸 锂 镍 钴 锰 酸 锂 787.60 1 年 以 内 4.02% 合 计 5,002.12 25.54% 1-1-277

B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应 付 账 款 前 5 名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主 要 采 购 内 容 金 额 账 龄 占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的 比 例 1 西 安 物 华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钴 酸 锂 885.40 1 年 以 内 6.10% 2 江 西 江 钨 浩 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合 金 粉 804.75 1 年 以 内 5.54% 3 湖 南 杉 杉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钴 酸 锂 镍 钴 锰 酸 锂 644.72 1 年 以 内 4.44% 4 佛 山 市 东 航 光 电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隔 膜 430.81 1 年 以 内 2.97% 5 湖 南 金 富 力 新 能 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镍 钴 锰 酸 锂 403.41 1 年 以 内 2.78% 合 计 3,169.09 21.82% C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应 付 账 款 前 5 名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主 要 采 购 内 容 金 额 账 龄 占 应 付 账 款 余 额 的 比 例 1 湖 南 杉 杉 户 田 新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钴 酸 锂 镍 钴 锰 酸 锂 1,394.82 1 年 以 内 9.81% 2 江 西 江 钨 浩 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合 金 粉 1,382.30 1 年 以 内 9.72% 3 深 圳 市 赢 合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电 池 生 产 设 备 387.00 1 年 以 内 2.72% 4 深 圳 市 欧 泰 克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保 护 板 366.04 1 年 以 内 2.57% 5 珠 海 市 赛 纬 电 子 材 料 有 限 公 司 电 解 液 340.04 1 年 以 内 2.39% 合 计 3,870.20 27.22% 报 告 期 内 各 期 期 末 应 付 账 款 前 5 名 主 要 为 公 司 材 料 或 者 设 备 的 供 应 商, 除 赢 合 科 技 之 外, 上 述 供 应 商 与 公 司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赢 合 科 技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第 七 节 同 业 竞 争 与 关 联 交 易 之 二 关 联 方 及 关 联 关 系 之 ( 二 ) 关 联 方 (4) 预 收 款 项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预 收 款 项 期 末 余 额 分 别 为 398.47 万 元 478.66 万 元 和 301.26 万 元, 公 司 期 末 预 收 款 项 为 公 司 预 收 客 户 货 款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预 收 款 项 前 5 名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期 末 客 户 余 额 深 圳 众 城 卓 越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68.35 昆 山 克 劳 克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33.64 2014-12-31 Mica Electronigs Co.,Ltd 17.73 东 莞 市 洁 都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2.22 郑 州 创 威 煤 安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0.00 1-1-278

2013-12-31 2012-12-31 合 计 141.94 浙 江 永 高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68.56 深 圳 市 品 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40.50 东 莞 市 洁 都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7.24 Honeywell 29.64 宁 波 世 贸 通 国 际 贸 易 有 限 公 司 24.00 合 计 199.95 INNOVENT GMBH+CO KG 96.81 广 州 市 番 禺 对 外 经 济 贸 易 公 司 43.05 山 东 精 工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35.89 镇 泰 ( 中 国 ) 有 限 公 司 21.74 武 汉 孚 特 电 子 科 技 有 限 公 司 19.34 合 计 216.83 上 述 各 客 户 与 公 司 之 间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5)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和 2014 年 末, 公 司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余 额 分 别 为 745.13 万 元 1,452.98 万 元 和 1,284.62 万 元,2013 年 末 较 2012 年 末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余 额 增 幅 较 大, 一 方 面 由 于 公 司 规 模 发 展, 人 员 工 资 成 本 逐 渐 增 加, 由 此 导 致 期 末 应 付 工 资 金 额 逐 步 增 大, 另 一 方 面 由 于 公 司 在 2013 年 改 变 用 工 方 式, 由 原 先 劳 务 派 遣 和 公 司 聘 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改 为 全 部 公 司 聘 用 制, 由 此 导 致 原 先 核 算 在 应 付 账 款 的 劳 务 派 遣 公 司 费 用 减 少,2013 年 期 末 核 算 在 应 付 职 工 薪 酬 的 金 额 增 加 (6) 应 交 税 费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增 值 税 91.64 244.72 156.66 营 业 税 1.48 0.68 0.71 企 业 所 得 税 260.13 250.64 164.56 城 市 维 护 建 设 税 27.32 28.28 43.25 教 育 费 附 加 11.71 12.12 25.46 地 方 教 育 费 附 加 7.81 8.08 5.43 个 人 所 得 税 70.65 44.01 18.44 印 花 税 3.64 2.87 4.70 堤 围 防 护 费 3.54 3.85 4.41 房 产 税 44.82 1.30 0.43 土 地 使 用 税 -22.10 13.56 - 合 计 500.63 610.10 424.04 1-1-279

2014 年 末 应 交 税 费 较 2013 年 末 减 少 109.48 万 元, 主 要 系 公 司 期 末 增 值 税 应 纳 税 款 减 少 所 致 2013 年 末 应 交 税 费 较 2012 年 末 增 加 186.06 万 元, 主 要 系 公 司 期 末 增 值 税 和 企 业 所 得 税 增 加 所 致 (7) 其 他 应 付 款 1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分 析 其 他 应 付 款 2012 年 末 2013 年 末 和 2014 年 末 余 额 为 64.66 万 元 63.57 万 元 和 51.68 万 元 2 其 他 应 付 款 期 末 前 五 名 情 况 A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应 付 款 前 5 名 明 细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款 项 性 质 金 额 账 龄 占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比 例 员 工 互 助 基 金 37.68 1-5 年 72.90% 代 收 代 付 博 士 生 活 补 助 代 收 代 付 9.60 1-2 年 18.57% 中 央 热 水 系 统 工 程 尾 款 1.63 1 年 以 内 3.15% 珠 海 经 济 特 区 远 东 财 务 电 脑 信 息 有 限 公 司 尾 款 1.00 1 年 以 内 1.93% 深 圳 市 高 科 润 电 子 有 限 公 司 尾 款 0.58 1 年 以 内 1.12% 合 计 50.49 97.69% B 2013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应 付 款 前 5 名 明 细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款 项 性 质 金 额 账 龄 占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比 例 员 工 互 助 基 金 - 43.30 1-5 年 68.11%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实 惠 多 连 锁 商 场 押 金 4.55 4 年 以 上 7.16% 广 州 市 里 亚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代 收 代 付 1.55 1 年 以 内 2.43% 广 州 市 泽 贤 劳 务 派 遣 有 限 公 司 中 介 服 务 费 1.32 1 年 以 内 2.08% 深 圳 市 兴 兴 劳 务 派 遣 有 限 公 司 中 介 服 务 费 0.50 1 年 以 内 0.79% 合 计 51.22 80.57% C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其 他 应 付 款 前 5 名 明 细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款 项 性 质 金 额 账 龄 占 其 他 应 付 款 余 额 比 例 员 工 互 助 基 金 - 37.77 1-6 年 58.41% 中 山 大 学 合 作 经 费 5.00 1 年 以 内 7.73% 1-1-280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实 惠 多 连 锁 商 场 押 金 4.55 3 年 以 上 7.04% 代 扣 代 缴 公 积 金 - 2.49 1 年 以 内 3.86% 保 证 金 - 2.40 1 年 以 内 3.71% 合 计 52.21 80.75% 广 州 市 里 亚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曾 为 发 行 人 控 股 子 公 司,2013 年 其 股 权 已 经 全 部 转 让 除 上 述 情 况 外, 上 述 各 单 位 与 公 司 之 间 无 关 联 关 系 (8)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余 额 为 取 得 的 与 收 益 相 关 的 政 府 补 助, 报 告 期 各 期 末, 公 司 其 他 非 流 动 负 债 余 额 分 别 为 674.39 万 元 1,098.52 万 元 和 1,483.19 万 元 2014 年 末 非 流 动 负 债 余 额 及 收 到 的 政 府 补 助 计 入 利 润 表 的 情 况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3.12.31 新 增 政 府 补 助 计 入 营 业 外 收 入 金 额 支 付 合 作 单 位 2014.12.31 钛 酸 锂 锂 离 子 动 力 电 池 及 其 关 键 负 极 材 料 的 研 制 及 产 业 化 风 能 太 阳 能 储 能 锂 离 子 电 池 产 业 化 关 键 技 术 及 示 范 3.67-3.67 - - 11.26-11.26 - - 锂 离 子 二 次 电 池 材 料 分 析 及 其 电 化 学 性 能 改 善 研 究 13.34-13.34 - - 广 州 市 121 人 才 梯 队 工 程 资 金 20.00 20.00 30.14-9.86 车 用 锂 离 子 动 力 电 池 及 其 管 理 系 统 的 研 究 及 产 业 化 599.67 38.00 485.71 3.60 148.36 番 禺 区 科 学 技 术 经 费 - 30.00 30.00 - - 番 禺 区 科 学 技 术 经 费 - 5.00 5.00 - - 奖 励 扶 持 资 金 450.58 909.31 34.91-1,324.98 2013 年 出 口 信 用 保 险 专 项 资 金 广 东 省 开 拓 国 际 市 场 专 项 资 金 - 2.68 2.68 - - - 1.76 1.76 - - 1-1-281

2013 年 度 节 能 惠 民 工 程 资 金 - 10.00 10.00 - - 优 秀 民 营 企 业 奖 金 - 10.00 10.00 - - 2013 年 转 型 升 级 扩 大 生 产 奖 励 金 2013 年 度 一 般 贸 易 出 口 退 税 征 退 差 资 金 2014 年 度 珠 海 市 技 术 改 造 资 金 2014 年 珠 海 市 节 能 专 项 资 金 - 3.00 3.00 - - - 0.40 0.40 - - - 29.00 29.00 - - - 15.00 15.00 - - 广 州 市 科 学 技 术 协 会 项 目 经 费 - 3.00 3.00 - - 专 利 资 助 - 0.60 0.60 - - 合 计 1,098.52 1,077.75 689.47 3.60 1,483.19 ( 四 ) 偿 债 能 力 分 析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主 要 财 务 指 标 如 下 表 所 示 : 财 务 指 标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流 动 比 率 1.62 1.71 1.62 速 动 比 率 1.10 1.09 1.08 资 产 负 债 率 42.50% 40.34% 44.88% 资 产 负 债 率 ( 母 公 司 ) 37.17% 36.44% 38.16%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 万 元 ) 9,323.92 8,719.77 7,690.36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75.62 136.90 91.70 从 上 表 来 看,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速 动 比 率 资 产 负 债 率 均 较 稳 定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及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均 较 高, 公 司 当 年 利 润 足 以 支 付 公 司 当 年 银 行 借 款 利 息 公 司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与 同 行 业 比 较 如 下 : 项 目 公 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2 年 12 月 3 日 欣 旺 达 1.44 1.48 1.88 流 动 比 率 亿 纬 锂 能 1.90 2.45 4.17 德 赛 电 池 1.20 1.22 1.21 1-1-282

速 动 比 率 平 均 1.51 1.72 2.42 鹏 辉 能 源 1.62 1.71 1.62 欣 旺 达 1.02 1.14 1.40 亿 纬 锂 能 1.33 1.92 3.31 德 赛 电 池 1.00 1.01 1.07 平 均 1.12 1.36 1.93 鹏 辉 能 源 1.10 1.09 1.08 注 : 亿 纬 锂 能 和 欣 旺 达 尚 未 披 露 年 报, 取 2014 年 9 月 季 报 数 据 公 司 的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较 稳 定 ; 流 动 比 率 和 速 动 比 率 其 前 期 低 于 行 业 水 平, 后 期 逐 步 与 行 业 水 平 一 致 ; 主 要 原 因 系 公 司 规 模 逐 步 扩 大 所 致 以 上 情 况 表 明, 本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保 持 在 合 理 的 水 平, 具 有 较 强 的 偿 债 能 力, 经 营 性 现 金 流 充 足, 息 税 折 旧 摊 销 前 利 润 及 利 息 保 障 倍 数 较 高, 银 行 资 信 状 况 良 好 ( 五 ) 所 有 者 权 益 分 析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情 况 如 下 表 所 示 : 单 位 : 万 元 股 东 权 益 2014-12-31 2013-12-31 2012-12-31 实 收 资 本 ( 股 本 ) 6,300.00 6,300.00 6,300.00 资 本 公 积 16,497.44 16,497.44 16,497.44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1.42 1.30-2.12 盈 余 公 积 1,531.88 1,131.75 634.67 未 分 配 利 润 21,987.60 16,363.33 11,141.18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46,318.34 40,293.82 34,571.16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142.37 2.26 113.06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46,460.71 40,296.09 34,684.22 2014 年 末 较 2013 年 末 股 东 权 益 增 加 6,164.62 万 元, 增 幅 15.30%, 主 要 系 公 司 当 期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增 加 所 致 2013 年 末 较 2012 年 末 股 东 权 益 增 加 5,611.87 万 元, 增 幅 16.18%, 主 要 系 公 司 当 期 实 现 的 净 利 润 增 加 所 致 ( 六 ) 资 产 周 转 能 力 分 析 项 目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 次 ) 2.96 3.37 3.23 1-1-283

存 货 周 转 率 ( 次 ) 3.09 3.12 2.97 本 公 司 的 运 营 能 力 较 好, 体 现 在 以 下 几 个 方 面 : 1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一 直 保 持 在 较 高 的 水 平, 公 司 的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正 常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的 账 龄 绝 大 部 分 在 1 年 以 内, 应 收 账 款 的 质 量 较 好 本 公 司 与 同 行 业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数 据 比 较 如 下 : 公 司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欣 旺 达 3.02 2.86 3.01 亿 纬 锂 能 2.71 3.34 2.44 德 赛 电 池 3.40 2.83 3.17 平 均 3.04 3.01 2.87 鹏 辉 能 源 2.96 3.37 3.23 注 : 亿 纬 锂 能 和 欣 旺 达 尚 未 披 露 年 报, 取 2014 年 9 月 季 报 数 据 ;2014 年 9 月 同 行 业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计 算 中 应 收 账 款 余 额 系 取 数 于 报 表 应 收 账 款 账 面 价 值, 因 其 未 披 露 附 注 减 值 准 备 数 据 各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存 在 一 定 的 差 异, 差 异 原 因 主 要 系 各 公 司 业 务 存 在 差 异, 由 于 业 务 重 点 不 同, 导 致 客 户 结 构 销 售 策 略 都 不 相 同, 使 得 各 家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存 在 差 异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较 高, 差 异 主 要 是 由 于 各 公 司 的 主 营 业 务 侧 重 点 不 同, 进 而 使 得 客 户 结 构 和 销 售 策 略 不 同 所 致 整 体 来 看, 公 司 应 收 账 款 周 转 率 比 较 稳 定 并 逐 步 提 高 2 存 货 周 转 率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不 断 加 强 预 算 控 制, 实 行 产 品 精 细 化 管 理, 加 强 成 本 控 制,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相 对 稳 定, 存 货 周 转 正 常 存 货 周 转 率 数 据 对 比 如 下 : 公 司 2014 年 2013 年 2012 年 欣 旺 达 2.86 4.08 4.02 亿 纬 锂 能 2.55 4.86 4.01 德 赛 电 池 11.51 10.52 13.65 平 均 5.64 6.49 7.23 鹏 辉 能 源 3.09 3.12 2.97 注 : 亿 纬 锂 能 和 欣 旺 达 尚 未 披 露 年 报, 取 2014 年 9 月 季 报 数 据 ;2014 年 9 月 同 行 业 周 转 率 计 算 中 存 货 余 额 系 取 数 于 报 表 存 货 账 面 价 值, 因 其 未 披 露 附 注 减 值 准 备 数 据 1-1-284

各 公 司 存 货 周 转 率 差 异 较 大, 主 要 系 各 公 司 的 业 务 重 点 不 同 导 致 欣 旺 达 主 要 生 产 结 构 件 和 模 组, 德 赛 电 池 主 要 生 产 保 护 板 结 构 件 和 保 护 板 较 电 池 生 产 周 期 短, 周 转 快, 故 其 周 转 率 较 高 亿 纬 锂 能 主 要 产 品 是 锂 一 次 电 池, 公 司 主 要 产 品 为 二 次 电 池, 发 行 人 存 货 周 转 率 变 动 方 向 与 亿 纬 锂 能 一 致, 由 于 亿 纬 锂 能 与 公 司 同 为 电 芯 制 造 企 业, 业 务 和 生 产 流 程 相 似, 但 客 户 结 构 不 同, 销 售 和 生 产 的 波 动 性 不 同, 这 使 得 发 行 人 与 亿 纬 锂 能 的 存 货 周 转 率 存 在 一 定 的 差 异 十 一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 一 ) 报 告 期 内 现 金 流 量 的 变 动 情 况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140.60 6,772.44 7,280.42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858.72-6,799.15-6,033.01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40.05-1,351.39-2,475.87 汇 率 变 动 对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的 影 响 52.85-276.38-8.10 现 金 及 现 金 等 价 物 净 增 加 额 -425.21-1,654.48-1,236.55 整 体 来 看,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流 入 较 好, 表 明 公 司 的 经 营 现 金 流 量 质 量 良 好 公 司 投 资 活 动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流 出 较 大, 是 公 司 在 报 告 期 内 加 大 固 定 资 产 投 入, 生 产 扩 张 所 引 起 的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由 于 2012 年 及 2013 年 公 司 归 还 银 行 借 款 及 支 付 利 息 等, 使 得 筹 资 活 动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流 出 ( 二 ) 经 营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59,513.52 68,122.27 51,128.65 收 到 的 税 费 返 还 1,148.02 294.64 642.18 收 到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341.86 1,291.58 1,066.72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62,003.40 69,708.49 52,837.55 购 买 商 品 接 受 劳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35,668.07 44,080.55 31,893.09 支 付 给 职 工 以 及 为 职 工 支 付 的 现 16,189.30 13,448.43 8,719.80 1-1-285

金 支 付 的 各 项 税 费 3,535.30 3,190.97 2,191.15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经 营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2,470.14 2,216.09 2,753.09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57,862.80 62,936.05 45,557.13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140.60 6,772.44 7,280.42 公 司 三 年 的 净 利 润 调 整 为 经 营 现 金 流 量 的 情 况 表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净 利 润 5,972.50 5,681.21 5,106.01 加 : 资 产 减 值 准 备 823.78 1,029.77 586.88 固 定 资 产 折 旧 油 气 资 产 折 耗 生 产 性 生 物 资 产 折 旧 2,156.40 1,821.33 1,536.89 无 形 资 产 摊 销 91.31 78.06 21.89 长 期 待 摊 费 用 摊 销 131.66 131.16 162.93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非 流 动 资 产 的 损 失 ( 减 : 收 益 ) 42.33 60.06 3.69 固 定 资 产 报 废 损 失 ( 减 : 收 益 ) 5.81 - - 公 允 价 值 变 动 损 失 ( 减 : 收 益 ) - - - 财 务 费 用 ( 减 : 收 益 ) 38.98 325.24 73.18 投 资 损 失 ( 减 : 收 益 ) -7.75-3.58-59.70 递 延 所 得 税 资 产 减 少 ( 减 : 增 加 ) -142.85-130.55-116.49 递 延 所 得 税 负 债 增 加 ( 减 : 减 少 ) - - 存 货 的 减 少 ( 减 : 增 加 ) -1,407.68-1,631.37-3,789.27 经 营 性 应 收 项 目 的 减 少 ( 减 : 增 加 ) -7,830.40-1,273.55-5,311.65 经 营 性 应 付 项 目 的 增 加 ( 减 : 减 少 ) 4,266.34 648.54 9,250.55 其 他 0.15 36.12-184.51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140.60 6,772.44 7,280.42 报 告 期 内, 销 售 商 品 提 供 劳 务 收 到 的 现 金 占 营 业 收 入 的 比 重 分 别 为 94% 101% 和 85%, 经 营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占 净 利 润 的 比 重 为 143% 119% 和 69% 公 司 历 年 销 售 回 款 状 况 良 好, 年 度 经 营 活 动 现 金 产 生 净 流 入, 提 升 了 资 金 使 用 效 率 ( 三 ) 投 资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1-1-286

收 回 投 资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 - - 取 得 投 资 收 益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 - 60.00 处 置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所 收 回 的 现 金 净 额 324.60 4.13 - 处 置 子 公 司 及 其 他 营 业 单 位 收 到 的 现 金 净 额 111.78 3.08 -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436.38 7.21 60.00 购 建 固 定 资 产 无 形 资 产 和 其 他 长 期 资 产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5,295.09 6,756.36 5,943.01 投 资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50.00 150.00 投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5,295.09 6,806.36 6,093.01 投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4,858.72-6,799.15-6,033.01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投 资 活 动 净 现 金 流 量 分 别 为 -6,033.01 万 元 -6,799.15 万 元 和 -4,858.72 万 元, 均 为 净 流 出, 主 要 原 因 是 公 司 近 年 来 业 务 快 速 增 长, 公 司 持 续 增 加 固 定 资 产 和 无 形 资 产 投 入, 持 续 增 加 了 机 器 设 备 厂 房 及 土 地 投 入 以 提 升 公 司 产 能, 扩 大 生 产 经 营 规 模, 详 见 本 节 十 二 资 本 性 支 出 分 析 ( 四 ) 筹 资 现 金 流 量 分 析 单 位 : 万 元 项 目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吸 收 投 资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192.00 48.00 - 其 中 : 子 公 司 吸 收 少 数 股 东 投 资 收 到 的 现 金 192.00 48.00 - 取 得 借 款 所 收 到 的 现 金 2,700.00-1,580.00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146.57 1,376.04 885.26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入 小 计 4,038.57 1,424.04 2,465.26 偿 还 债 务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2,000.00 1,580.00 3,500.00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或 偿 付 利 息 所 支 付 的 现 金 82.64 48.86 51.75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1,715.88 1,146.57 1,389.38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出 小 计 3,798.52 2,775.44 4,941.13 筹 资 活 动 产 生 的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240.05-1,351.39-2,475.87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年 度 之 间 存 在 波 动 对 公 司 筹 资 活 动 净 额 影 响 最 大 的 因 素 为 银 行 贷 款 借 入 及 归 还 筹 资 活 动 的 现 金 流 出 中, 各 期 偿 还 债 务 支 付 的 现 金 都 为 偿 还 的 银 行 借 款 2014 年 至 目 前 随 着 河 南 新 建 锂 电 工 厂 项 目 的 陆 续 投 入, 公 司 借 入 2700 万 元 的 银 行 借 款 进 行 周 转, 并 已 归 还 2000 万 1-1-287

元 收 到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的 有 关 现 金 和 支 付 的 其 他 与 筹 资 活 动 有 关 的 现 金 分 别 为 公 司 各 期 转 回 和 支 付 的 用 于 银 行 开 具 承 兑 汇 票 的 保 证 金 整 体 来 看, 公 司 报 告 期 内 筹 资 活 动 现 金 流 量 净 额 变 动 正 常 十 二 资 本 性 支 出 分 析 ( 一 ) 最 近 三 年 重 大 的 资 本 性 支 出 情 况 1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单 位 : 万 元 资 本 支 出 类 别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厂 房 改 造 和 建 设 4,219.89 1,360.05 1,282.18 设 备 投 资 2,907.10 3,227.73 2,246.91 合 计 7,126.98 4,587.77 3,529.09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的 业 务 快 速 发 展, 为 此 公 司 一 方 面 加 大 了 对 原 有 厂 房 的 更 新 改 造 支 出, 使 之 适 合 生 产 布 局 的 需 要, 另 一 方 面 不 断 添 置 生 产 和 研 发 检 测 设 备 新 增 的 固 定 资 产 支 出, 提 升 了 生 产 能 力 和 研 发 检 测 能 力, 增 强 了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经 营 成 果 不 断 改 善, 现 金 流 量 充 足, 公 司 综 合 考 虑 经 营 现 金 流 量 和 银 行 借 款 情 况 决 定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规 模,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不 会 对 公 司 经 营 的 稳 定 性 产 生 重 大 不 利 影 响 2 无 形 资 产 投 资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除 了 购 置 部 门 办 公 用 软 件 外, 大 额 的 无 形 资 产 投 资 支 出 为 2012 年 及 2013 年 公 司 子 公 司 河 南 鹏 辉 购 置 的 土 地 使 用 权 2013 年 河 南 鹏 辉 在 驻 马 店 市 购 置 一 面 积 为 162,675.16 平 方 米 的 地 块 拟 建 设 锂 电 工 厂, 无 形 资 产 投 资 大 幅 增 加 单 位 : 万 元 资 本 支 出 类 别 2014 年 度 2013 年 度 2012 年 度 土 地 使 用 权 购 置 - 3,679.99 381.57 3 股 权 投 资 公 司 投 资 广 州 银 达 科 技 融 资 担 保 投 资 有 限 公 司 的 500 万 股 权 投 资, 股 权 占 比 2%, 实 际 累 计 支 付 的 投 资 款 为 450 万 元 2013 年 2 月 27 日, 公 司 向 广 州 银 达 科 技 融 资 担 保 投 资 公 司 增 资 100 万 元, 其 中 以 现 金 增 资 人 民 币 50 万 元, 以 利 润 转 增 资 1-1-288

本 方 式 增 资 50 万 元 2012 年 公 司 子 公 司 珠 海 鹏 辉 投 资 150 万 元 设 立 联 营 公 司 珠 海 联 动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股 权 占 比 40% ( 二 ) 未 来 可 预 见 的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计 划 未 来 两 年, 公 司 重 大 资 本 性 支 出 主 要 为 本 次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资 的 三 个 涉 及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的 项 目, 项 目 总 投 资 金 额 为 38,908.00 万 元, 其 中 部 分 已 经 在 报 告 期 先 行 自 筹 投 入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将 按 拟 定 的 投 资 计 划 进 行 投 资 有 关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资 项 目 的 具 体 情 况 详 见 本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之 三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情 况 十 三 对 公 司 财 务 状 况 和 盈 利 能 力 的 未 来 趋 势 分 析 ( 一 ) 财 务 状 况 趋 势 1 资 产 状 况 趋 势 随 着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的 实 施, 公 司 所 募 集 的 资 金 不 断 转 化 为 固 定 资 产 投 资, 固 定 资 产 占 总 资 产 的 比 例 将 上 升, 公 司 产 能 将 有 所 提 升 2 负 债 状 况 趋 势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以 后, 公 司 资 产 负 债 率 将 显 著 降 低, 公 司 偿 债 能 力 得 到 强 化 3 所 有 者 权 益 趋 势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将 大 幅 增 加, 公 司 拥 有 更 多 的 自 有 资 金, 在 经 营 方 面 的 投 资 将 更 具 主 动 性 和 灵 活 性 ( 二 ) 盈 利 能 力 趋 势 1 行 业 竞 争 的 影 响 低 端 电 池 市 场 进 入 门 槛 低, 市 场 竞 争 充 分, 高 端 电 池 市 场 存 在 技 术 门 槛 公 司 在 立 足 中 高 端 电 池 的 现 有 市 场 基 础 上, 需 要 不 断 形 成 有 效 的 技 术 及 市 场 突 破 公 司 拥 有 丰 富 的 技 术 储 备 和 充 足 的 产 品 储 备, 将 抓 住 机 遇 做 大 做 强, 不 断 增 强 公 司 的 盈 利 能 力 2 募 集 资 金 的 影 响 1-1-289

(1) 本 公 司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公 司 的 所 有 者 权 益 明 显 增 加, 抵 抗 经 营 风 险 的 能 力 增 强 (2)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将 有 效 提 升 公 司 产 能, 公 司 的 市 场 份 额 将 稳 定 增 长, 市 场 影 响 力 加 大, 盈 利 能 力 也 将 得 到 增 强 (3) 公 司 研 发 中 心 的 建 立, 将 极 大 提 高 公 司 的 研 发 能 力, 公 司 得 以 快 速 有 效 地 开 发 新 产 品 抢 占 市 场 先 机 公 司 研 发 设 备 和 技 术 人 员 的 投 入, 将 进 一 步 巩 固 公 司 在 绿 色 高 性 能 电 池 制 造 行 业 的 领 先 地 位, 提 升 公 司 核 心 竞 争 能 力, 增 强 公 司 的 持 续 盈 利 能 力 (4) 厂 房 的 建 设 和 机 器 设 备 的 购 置 将 增 加 公 司 折 旧 摊 销 费 用 如 果 投 资 项 目 未 能 实 现 预 期 收 益, 公 司 盈 利 增 长 较 小 或 者 下 降, 折 旧 摊 销 费 用 将 对 公 司 盈 利 带 来 较 大 压 力 十 四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 一 ) 报 告 期 内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根 据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本 公 司 缴 纳 所 得 税 后 的 利 润, 按 下 列 顺 序 分 配 : 1 弥 补 以 前 年 度 的 亏 损 ; 2 提 取 10% 列 入 法 定 公 积 金 ; 3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 4 公 司 弥 补 亏 损 和 提 取 公 积 金 后 所 余 税 后 利 润 按 照 股 东 持 有 的 股 份 比 例 分 配 公 司 法 定 公 积 金 累 计 额 达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50% 以 上 时, 可 以 不 再 提 取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后, 经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公 司 可 以 从 税 后 利 润 中 提 取 任 意 公 积 金 公 司 不 在 弥 补 公 司 亏 损 和 提 取 法 定 公 积 金 之 前 向 股 东 分 配 利 润 法 定 公 积 金 转 为 股 本 时, 所 留 存 的 该 项 公 积 金 不 得 少 于 转 增 前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的 百 分 之 二 十 五 ( 二 ) 报 告 期 内 股 利 分 配 情 况 股 利 在 报 告 期 内, 公 司 发 展 主 要 依 靠 自 身 积 累, 所 以 在 报 告 期 内 未 向 股 东 分 配 1-1-290

( 三 ) 本 次 发 行 后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2014 年 3 月 1 日,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修 订 < 广 州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的 议 案,2014 年 3 月 18 日,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上 述 议 案 根 据 该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本 次 发 行 后, 公 司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为 : 公 司 实 行 连 续 稳 定 积 极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应 重 视 对 投 资 者 的 合 理 回 报 并 兼 顾 公 司 的 可 持 续 发 展, 公 司 应 在 综 合 分 析 公 司 经 营 发 展 实 际 股 东 要 求 和 意 愿 社 会 资 金 成 本 外 部 融 资 环 境 等 因 素 的 基 础 上, 科 学 地 制 定 公 司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在 符 合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和 公 司 章 程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应 当 遵 循 以 下 规 定 : 1 公 司 视 具 体 情 况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现 金 与 股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或 者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其 他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利 润 分 配 不 得 超 过 累 计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范 围, 不 得 损 害 公 司 持 续 经 营 能 力 在 符 合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下, 公 司 应 当 优 先 采 取 现 金 分 红 的 方 式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如 无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等 特 殊 事 项 发 生, 公 司 每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应 不 低 于 当 年 实 现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数 额 的 10%, 最 近 三 年 以 现 金 累 计 分 配 的 利 润 原 则 上 不 少 于 该 三 年 实 现 的 年 均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30% 在 公 司 具 有 成 长 性 每 股 净 资 产 的 摊 薄 等 真 实 合 理 因 素 的 条 件 下, 公 司 可 以 采 用 股 票 股 利 方 式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2 公 司 原 则 上 每 年 进 行 一 次 年 度 利 润 分 配, 董 事 会 可 以 根 据 公 司 盈 利 及 资 金 需 求 等 情 况 进 行 中 期 利 润 分 配 3 公 司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的 具 体 条 件 为 :(1) 公 司 当 年 盈 利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正 值 ;(2) 公 司 审 计 机 构 对 公 司 的 该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出 具 标 准 无 保 留 意 见 的 审 计 报 告 ;(3) 公 司 无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等 特 殊 事 项 发 生 (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除 外 )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等 特 殊 事 项 指 以 下 情 形 之 一 : (1) 公 司 未 来 十 二 个 月 内 拟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资 产 或 购 买 设 备 累 计 支 出 达 到 或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净 资 产 的 50%, 且 超 过 3,000 万 元 ; (2) 公 司 未 来 十 二 个 月 内 拟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资 产 或 购 买 设 备 累 计 支 出 达 到 或 超 过 公 司 最 近 一 期 经 审 计 总 资 产 的 30%; 1-1-291

(3) 公 司 拟 回 购 股 份 的 4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当 综 合 考 虑 所 处 行 业 特 点 发 展 阶 段 自 身 经 营 模 式 盈 利 水 平 以 及 是 否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等 因 素, 区 分 下 列 情 形, 并 按 照 公 司 章 程 规 定 的 程 序, 提 出 差 异 化 的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1)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无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80%;( 2)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熟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40%;( 3)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属 成 长 期 且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时, 现 金 分 红 在 本 次 利 润 分 配 中 所 占 比 例 最 低 应 达 到 20%; 公 司 发 展 阶 段 不 易 区 分 但 有 重 大 资 金 支 出 安 排 的, 可 以 按 照 前 项 规 定 处 理 5 公 司 每 年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由 董 事 会 结 合 公 司 章 程 公 司 盈 利 及 资 金 需 求 等 情 况 提 出 拟 订 董 事 会 应 当 认 真 研 究 和 论 证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的 时 机 条 件 和 最 低 比 例 调 整 的 条 件 及 其 决 策 程 序 要 求 等 事 宜,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独 立 董 事 可 以 征 集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提 出 分 红 提 案, 并 直 接 提 交 董 事 会 审 议 股 东 大 会 对 现 金 分 红 具 体 方 案 进 行 审 议 前, 公 司 应 当 通 过 多 种 渠 道 主 动 与 股 东 特 别 是 中 小 股 东 进 行 沟 通 和 交 流, 充 分 听 取 中 小 股 东 的 意 见 和 诉 求 监 事 会 应 对 董 事 会 制 定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的 情 况 及 决 策 程 序 进 行 监 督 ; 董 事 会 审 议 利 润 分 配 方 案 时, 须 经 全 体 董 事 过 半 数 表 决 通 过 方 可 提 交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6 如 公 司 符 合 现 金 分 红 条 件 但 不 提 出 现 金 分 红 方 案, 或 公 司 拟 分 配 的 现 金 利 润 总 额 低 于 当 年 实 现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数 额 的 10%, 或 最 近 三 年 以 现 金 方 式 累 计 分 配 的 利 润 少 于 该 三 年 实 现 的 年 均 可 分 配 利 润 的 30%, 公 司 董 事 会 应 就 具 体 原 因 留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的 确 切 用 途 以 及 收 益 情 况 进 行 专 项 说 明, 独 立 董 事 应 当 对 此 发 表 独 立 意 见, 监 事 会 应 当 审 核 并 对 此 发 表 意 见, 并 在 公 司 指 定 媒 体 上 予 以 披 露 公 司 在 召 开 股 东 大 会 时 除 现 场 会 议 外, 还 应 向 股 东 提 供 网 络 形 式 的 投 票 平 台 7 股 东 违 规 占 用 公 司 资 金 的, 公 司 应 当 扣 减 该 股 东 所 分 配 的 现 金 红 利, 以 偿 还 其 占 用 的 资 金 8 公 司 根 据 生 产 经 营 情 况, 投 资 规 划 和 长 期 发 展 的 需 要 确 需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 包 括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的, 调 整 后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 包 括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1-1-292

不 得 违 反 相 关 法 律 法 规 规 范 性 文 件 和 本 章 程 的 有 关 规 定 ; 公 司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 包 括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应 由 董 事 会 详 细 论 证 调 整 理 由 并 形 成 书 面 论 证 报 告, 独 立 董 事 和 监 事 会 应 当 发 表 明 确 意 见 公 司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 包 括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的 议 案 经 董 事 会 审 议 通 过 后 提 交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并 经 出 席 股 东 大 会 的 股 东 所 持 表 决 权 的 三 分 之 二 以 上 通 过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调 整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 包 括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 有 关 事 项 时, 公 司 应 为 股 东 提 供 网 络 投 票 方 式 进 行 表 决 9 公 司 应 当 在 年 度 报 告 中 详 细 披 露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的 制 定 及 执 行 情 况, 并 说 明 是 否 符 合 公 司 章 程 的 规 定 或 者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的 要 求, 分 红 标 准 和 比 例 是 否 明 确 和 清 晰, 相 关 的 决 策 程 序 和 机 制 是 否 完 备, 独 立 董 事 是 否 履 职 尽 责 并 发 挥 了 应 有 的 作 用, 中 小 股 东 是 否 有 充 分 表 达 意 见 和 诉 求 的 机 会, 中 小 股 东 的 合 法 权 益 是 否 得 到 了 充 分 保 护 等 对 现 金 分 红 政 策 进 行 调 整 或 变 更 的, 还 应 对 调 整 或 变 更 的 条 件 及 程 序 是 否 合 规 和 透 明 等 进 行 详 细 说 明 10 公 司 重 视 利 润 分 配 的 透 明 度, 按 照 法 律 法 规 以 及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部 门 证 券 交 易 所 的 相 关 规 定 和 要 求 充 分 披 露 公 司 利 润 分 配 信 息, 以 便 于 投 资 者 进 行 决 策 此 外,2014 年 3 月 1 日, 公 司 第 一 届 董 事 会 第 十 四 次 会 议 审 议 通 过 了 关 于 制 订 < 广 州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上 市 后 三 年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 的 议 案 2014 年 3 月 18 日, 公 司 2014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并 通 过 了 上 述 议 案 该 议 案 细 化 了 本 次 发 行 后 公 司 股 利 分 配 的 规 划 如 下 : 1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制 定 考 虑 因 素 : 公 司 着 眼 于 长 远 和 可 持 续 发 展, 综 合 考 虑 了 企 业 实 际 情 况 发 展 目 标 股 东 ( 特 别 是 公 众 投 资 者 ) 意 愿 和 要 求, 结 合 公 司 盈 利 规 模 现 金 流 状 况 发 展 阶 段 及 当 期 资 金 需 求, 建 立 对 投 资 者 持 续 稳 定 科 学 的 回 报 规 划 与 机 制, 从 而 对 股 利 分 配 作 出 明 确 的 制 度 性 安 排, 以 保 证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的 连 续 性 和 稳 定 性 2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制 定 原 则 : 公 司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充 分 考 虑 和 听 取 股 东 ( 特 别 是 公 众 投 资 者 ) 独 立 董 事 和 监 事 的 意 见 公 司 视 具 体 情 况 采 取 现 金 股 票 现 金 与 股 票 相 结 合 的 方 式 或 者 法 律 法 规 允 许 的 其 他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 在 符 合 现 金 分 红 的 条 件 下, 公 司 应 当 优 先 采 取 现 金 分 红 的 方 式 进 行 利 润 分 配 3 股 东 回 报 规 划 制 定 周 期 和 相 关 决 策 机 制 : 公 司 至 少 每 三 年 重 新 审 阅 一 次 1-1-293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规 划, 结 合 股 东 ( 特 别 是 公 众 投 资 者 ) 独 立 董 事 和 监 事 的 意 见 对 公 司 正 在 实 施 的 股 利 分 配 政 策 作 出 适 当 且 必 要 的 修 改, 确 定 该 时 段 的 股 东 回 报 计 划 但 公 司 保 证 调 整 后 的 股 东 回 报 计 划 不 得 违 反 以 下 原 则 : 如 无 重 大 投 资 计 划 或 重 大 现 金 支 出 发 生, 公 司 应 当 采 取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股 利, 以 现 金 方 式 分 配 的 利 润 不 少 于 当 年 实 现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数 额 的 10% 在 确 保 足 额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可 以 另 行 增 加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等 方 式 在 实 施 分 红 后, 公 司 留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主 要 用 于 对 外 投 资 收 购 资 产 购 买 设 备 等 重 大 投 资 及 现 金 支 出, 逐 步 扩 大 经 营 规 模, 优 化 财 务 结 构, 促 进 公 司 的 快 速 发 展, 有 计 划 有 步 骤 地 实 现 公 司 未 来 的 发 展 规 划 目 标, 最 终 实 现 股 东 利 益 最 大 化 公 司 董 事 会 结 合 具 体 经 营 数 据, 充 分 考 虑 公 司 盈 利 规 模 现 金 流 量 状 况 发 展 阶 段 及 当 期 资 金 需 求, 并 结 合 股 东 ( 特 别 是 公 众 投 资 者 ) 独 立 董 事 和 监 事 的 意 见, 制 定 年 度 或 中 期 分 红 方 案, 并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表 决 通 过 后 实 施 4 2014-2016 年 股 东 分 红 回 报 计 划 : 由 于 公 司 目 前 处 于 成 长 阶 段, 公 司 上 市 后 在 足 额 预 留 法 定 公 积 金 盈 余 公 积 金 以 后, 每 年 向 股 东 现 金 分 配 股 利 不 低 于 当 年 实 现 可 供 分 配 的 利 润 数 额 的 10% 在 确 保 足 额 现 金 股 利 分 配 的 前 提 下, 公 司 可 以 另 行 增 加 股 票 股 利 分 配 和 公 积 金 转 增 公 司 在 每 个 会 计 年 度 结 束 后, 由 公 司 董 事 会 提 出 分 红 预 案, 并 交 付 股 东 大 会 进 行 表 决 公 司 接 受 所 有 股 东 独 立 董 事 监 事 和 公 众 投 资 者 对 公 司 分 红 的 建 议 和 监 督 ( 四 )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前 滚 存 利 润 的 处 置 安 排 及 已 履 行 的 决 策 程 序 根 据 发 行 人 2011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决 议, 本 次 公 开 发 行 前 滚 存 的 未 分 配 利 润 在 公 司 股 票 公 开 发 行 后 由 公 司 发 行 后 新 老 股 东 按 持 股 比 例 共 享 ( 五 ) 关 于 利 润 分 配 事 宜 的 核 查 情 况 综 上 所 述, 保 荐 机 构 发 行 人 律 师 和 申 报 会 计 师 认 为,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人 上 市 后 适 用 的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业 经 公 司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对 发 行 人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进 行 了 明 确 规 定, 发 行 人 的 利 润 分 配 政 策 注 重 全 体 股 东 的 稳 定 投 资 回 报, 有 利 于 保 护 投 资 者 的 合 法 权 益 ; 发 行 人 有 关 利 润 分 配 事 项 的 规 定 符 合 公 司 法 1-1-294

上 市 公 司 章 程 指 引 (2014 年 修 订 ) 关 于 修 订 上 市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若 干 规 定 的 决 定 关 于 进 一 步 落 实 上 市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有 关 事 项 的 通 知 上 市 公 司 监 管 指 引 第 3 号 上 市 公 司 现 金 分 红 等 相 关 法 律 行 政 法 规 规 章 及 规 范 性 文 件 的 规 定 和 要 求 十 五 发 行 人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主 要 经 营 状 况 财 务 报 告 审 计 截 止 日 后 至 签 署 日, 公 司 经 营 状 况 良 好, 未 发 生 影 响 投 资 者 判 断 的 重 大 事 项 公 司 的 经 营 模 式 主 要 原 材 料 的 采 购 规 模 及 价 格 主 要 产 品 的 生 产 销 售 规 模 及 价 格 主 要 客 户 及 供 应 商 税 收 政 策 未 发 生 重 大 变 化 公 司 根 据 1-2 月 的 经 营 情 况 及 在 手 订 单 执 行 情 况, 预 计 2015 年 一 季 度 营 业 收 入 约 为 1.6 亿 至 1.7 亿, 同 比 增 长 10% 至 20%; 净 利 润 约 为 1300 万 至 1400 万, 同 比 增 长 10% 至 20% 1-1-295

第 十 节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一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总 量 及 其 使 用 计 划 ( 一 ) 募 集 资 金 金 额 经 公 司 2011 年 度 股 东 大 会 2014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2015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公 司 本 次 拟 向 社 会 公 众 公 开 发 行 人 民 币 普 通 股 不 超 过 2,100 万 股,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总 额 为 38,908.00 万 元, 预 计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投 入 27,819 万 元,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扣 除 发 行 费 用 后 的 净 额 为 27,819 万 元, 全 部 用 于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项 目 及 主 营 业 务 发 展 所 需 的 营 运 资 金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于 董 事 会 决 定 的 专 户 集 中 管 理, 做 到 专 款 专 用 ( 二 ) 募 集 资 金 运 用 计 划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资 项 目 如 下 : 单 位 : 万 元 序 号 项 目 名 称 投 资 额 建 设 期 达 产 期 备 案 或 核 准 文 号 1 绿 色 高 性 能 锂 离 子 二 次 电 第 1 年 50%; 29,729.00 12 个 月 池 扩 建 项 目 第 2 年 100% 豫 驻 驿 城 高 2014 00012 2 绿 色 高 性 能 一 次 锂 铁 电 池 第 1 年 50%; 4,200.00 12 个 月 扩 建 项 目 第 2 年 100% 豫 驻 驿 城 高 2014 00014 3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4,979.00 12 个 月 - 豫 驻 驿 城 高 2014 00013 4 其 他 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营 运 资 金 项 目 - - - - 合 计 38,908.00 上 述 项 目 资 金 的 使 用, 按 照 轻 重 缓 急 的 顺 序 安 排 如 果 本 次 发 行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不 能 满 足 拟 投 资 项 目 的 资 金 需 求, 缺 口 部 分 将 由 公 司 通 过 自 筹 资 金 或 其 他 途 径 补 充 解 决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之 前, 可 以 先 由 公 司 通 过 自 筹 资 金 或 银 行 贷 款 先 期 投 入 ;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将 优 先 置 换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前 用 于 该 项 目 的 自 有 资 金 或 偿 还 该 项 目 的 银 行 贷 款 目 前, 绿 色 高 性 能 锂 离 子 二 次 电 池 扩 建 项 目 已 经 开 工 建 设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子 公 司 河 南 鹏 辉 的 厂 区 与 募 投 项 目 相 关 的 在 建 工 程 余 1-1-296

额 为 3,609.15 万 元, 该 工 程 项 目 具 体 建 设 进 度 视 公 司 自 筹 资 金 的 安 排 而 定, 待 募 集 资 金 到 账 后 将 置 换 该 项 目 先 期 投 入 的 自 筹 项 目 建 设 资 金 二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与 公 司 现 有 业 务 的 关 系 及 可 行 性 说 明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入 的 绿 色 高 性 能 锂 离 子 二 次 电 池 扩 建 项 目 将 增 加 先 进 生 产 设 备, 大 幅 提 升 公 司 锂 离 子 电 池 的 生 产 能 力 和 品 质 管 控 能 力, 这 使 得 公 司 锂 离 子 电 池 增 质 量 又 增 产 量 公 司 生 产 设 备 水 平 的 提 升, 生 产 规 模 的 扩 大, 将 提 升 公 司 整 体 实 力, 更 有 利 于 获 得 大 客 户 订 单, 也 为 公 司 未 来 经 营 业 绩 的 进 一 步 提 升 打 下 坚 实 的 基 础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入 的 绿 色 高 性 能 一 次 锂 铁 电 池 扩 建 项 目 将 扩 大 公 司 重 点 推 广 的 锂 铁 电 池 的 生 产 能 力, 更 好 地 满 足 客 户 对 公 司 锂 铁 电 池 的 快 速 成 长 的 需 求 锂 铁 电 池 生 产 规 模 的 扩 大, 销 售 份 额 的 增 加, 在 提 高 公 司 业 绩 水 平 的 同 时, 更 有 利 于 提 高 公 司 锂 铁 电 池 产 品 的 知 名 度, 提 升 公 司 的 影 响 力, 为 公 司 未 来 业 绩 的 增 长 提 供 有 力 保 障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入 的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主 要 是 在 公 司 现 有 的 研 发 基 础 上, 系 统 规 划 建 设 研 发 平 台, 确 保 在 未 来 激 烈 竞 争 条 件 下 能 满 足 持 续 性 技 术 研 发 和 快 速 推 出 新 产 品 的 需 要 该 项 目 将 大 力 加 强 公 司 基 础 性 材 料 研 发 和 应 用 性 产 品 开 发 的 能 力, 实 现 公 司 快 速 启 动 基 础 研 发 快 速 完 成 应 用 测 试 快 速 推 出 高 性 能 产 品 的 要 求 公 司 将 购 置 先 进 的 检 测 检 验 精 密 实 验 等 科 研 仪 器, 引 进 高 端 专 业 人 才, 围 绕 着 高 性 能 绿 色 电 池 的 主 题, 吸 引 人 才 留 住 人 才 发 展 人 才, 大 力 提 升 公 司 的 技 术 研 发 技 术 支 持 和 技 术 服 务 能 力, 为 公 司 未 来 业 务 拓 展 提 供 有 力 的 技 术 保 障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拟 投 入 的 其 他 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营 运 资 金 将 改 善 公 司 的 财 务 结 构, 提 高 公 司 的 营 运 能 力, 为 公 司 业 务 的 进 一 步 拓 展 提 供 资 金 支 持 三 募 集 资 金 投 资 项 目 情 况 ( 一 ) 绿 色 高 性 能 锂 离 子 二 次 电 池 扩 建 项 目 1-1-297

1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项 目 投 入 总 资 金 为 29,729.00 万 元, 其 中 建 设 投 资 24,779.00 万 元, 占 项 目 投 资 的 83.35%; 流 动 资 金 4,950.00 万 元, 占 项 目 投 资 的 16.65% 具 体 如 下 表 : 序 号 内 容 投 资 额 ( 万 元 ) 占 投 资 总 额 比 例 一 建 设 投 资 24,779.00 83.35% 1 建 筑 工 程 费 用 8,484.00 28.54% 2 设 备 购 置 费 用 15,115.00 50.84% 3 预 备 费 1,180.00 3.97% 二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4,950.00 16.65% 合 计 29,729.00 100.00% 2 项 目 生 产 方 案 本 项 目 主 要 生 产 锂 离 子 电 池, 项 目 达 产 后 产 能 为 9,000 万 安 时,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第 一 年 达 产 50%, 第 二 年 达 产 100% 公 司 将 根 据 各 个 产 品 的 市 场 需 求 情 况, 合 理 安 排 各 个 产 品 的 产 能 3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本 项 目 拟 在 河 南 省 驻 马 店 市 装 备 产 业 园 生 产 锂 离 子 电 池 项 目 建 设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1) 购 置 搅 拌 机 涂 布 机 制 片 机 等 设 备 组 装 成 制 片 车 间, 自 动 卷 绕 机 自 动 注 液 线 自 动 冲 壳 机 干 燥 系 统 等 设 备 组 成 电 池 装 配 车 间, 并 配 备 相 关 检 测 设 备 及 为 生 产 管 理 配 套 服 务 的 设 备 (2) 新 建 生 产 厂 房, 分 别 为 制 片 车 间 装 配 车 间 检 测 车 间 PACK 车 间, 以 及 相 关 配 套 设 施 等 4 项 目 环 保 情 况 公 司 严 格 执 行 的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和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本 项 目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不 存 在 严 重 污 染 的 情 况 本 项 目 严 格 执 行 环 保 三 同 时 制 度, 确 保 各 类 污 染 物 排 放 达 到 环 保 要 求 本 项 目 已 经 获 得 河 南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出 具 的 豫 环 审 2013 151 号 批 准 ( 二 ) 绿 色 高 性 能 一 次 锂 铁 电 池 扩 建 项 目 1 项 目 投 资 概 算 1-1-298

项 目 投 入 总 资 金 为 4,200.00 万 元, 其 中 建 设 投 资 3,665.00 万 元, 占 项 目 投 资 的 87.26%; 流 动 资 金 535.00 万 元, 占 项 目 投 资 的 12.74% 具 体 如 下 表 : 序 号 内 容 投 资 额 ( 万 元 ) 占 投 资 总 额 比 例 一 建 设 投 资 3,665.00 87.26% 1 建 筑 工 程 费 用 1,362.00 32.43% 2 设 备 购 置 费 用 2,128.00 50.67% 3 预 备 费 175.00 4.17% 二 铺 底 流 动 资 金 535.00 12.74% 合 计 4,200.00 100.00% 2 项 目 生 产 方 案 本 项 目 主 要 生 产 锂 铁 电 池, 项 目 达 产 后 产 能 为 1,500 万 只, 项 目 建 成 投 产 后, 第 一 年 达 产 50%, 第 二 年 达 产 100% 公 司 将 根 据 各 个 产 品 的 市 场 需 求 情 况, 合 理 安 排 各 个 产 品 的 产 能 3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本 项 目 拟 在 河 南 省 驻 马 店 市 装 备 产 业 集 聚 区 生 产 锂 铁 电 池 项 目 建 设 的 主 要 内 容 包 括 : (1) 购 置 高 速 真 空 打 浆 机 高 精 度 涂 布 机 自 动 连 续 分 切 机 自 动 制 片 机 等 设 备 组 装 成 正 极 制 造 车 间, 自 动 锂 带 裁 切 贴 片 机 自 动 卷 绕 机 自 动 电 芯 组 装 系 统 等 设 备 组 成 电 池 装 配 车 间, 并 配 备 相 关 检 测 设 备 及 为 生 产 管 理 配 套 服 务 的 设 备 (2) 新 建 生 产 厂 房, 分 别 为 零 部 件 车 间 正 极 制 造 车 间 电 池 装 配 车 间 电 解 液 制 备 车 间 电 池 包 装 车 间 电 池 检 测 车 间 等 4 项 目 环 保 情 况 公 司 严 格 执 行 的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和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本 项 目 在 生 产 过 程 中 不 存 在 严 重 污 染 的 情 况 本 项 目 严 格 执 行 环 保 三 同 时 制 度, 确 保 各 类 污 染 物 排 放 达 到 环 保 要 求 本 项 目 已 经 获 得 河 南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出 具 的 豫 环 审 2013 151 号 批 准 ( 三 ) 研 发 中 心 建 设 项 目 1 项 目 投 资 估 算 项 目 投 入 总 资 金 为 4,979.00 万 元, 全 部 为 建 设 投 资 具 体 如 下 表 : 1-1-299

序 号 内 容 投 资 额 ( 万 元 ) 占 投 资 总 额 比 例 1 建 筑 工 程 费 用 1,032.00 20.73% 2 设 备 购 置 费 用 3,710.00 74.51% 3 预 备 费 237.00 4.76% 合 计 4,979.00 100.00% 2 项 目 建 设 内 容 (1) 本 项 目 拟 建 设 的 研 发 中 心 主 要 分 为 测 试 中 心 锂 一 次 电 池 实 验 室 锂 二 次 电 池 实 验 室 镍 氢 电 池 实 验 室 中 试 基 地 办 公 室 六 部 分 (2) 购 置 包 括 ICP 等 离 子 发 射 光 谱 仪 Arbin 测 试 柜 裸 电 芯 X-Ray 测 试 仪 等 一 批 先 进 设 备 和 AUTOCAD 机 械 模 型 设 计 软 件 电 气 模 型 设 计 软 件 等 软 件 3 项 目 环 保 情 况 公 司 严 格 执 行 的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和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本 项 目 在 研 发 过 程 中 不 存 在 严 重 污 染 的 情 况 本 项 目 严 格 执 行 环 保 三 同 时 制 度, 确 保 各 类 污 染 物 排 放 达 到 环 保 要 求 本 项 目 已 经 获 得 河 南 省 环 境 保 护 厅 出 具 的 豫 环 审 2013 151 号 批 准 ( 四 ) 其 他 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营 运 资 金 项 目 1 补 充 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营 运 资 金 的 必 要 性 本 次 募 集 资 金 补 充 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营 运 资 金 后, 将 进 一 步 改 善 财 务 结 构 ; 公 司 将 根 据 宏 观 经 济 情 况 及 原 材 料 价 格 走 势, 适 时 购 买 生 产 用 的 主 要 原 材 料 ; 公 司 将 结 合 实 际 情 况 和 战 略 决 策, 完 善 营 销 服 务 体 系 ; 公 司 将 根 据 市 场 情 况 和 自 身 特 点, 加 大 产 品 的 市 场 推 广 力 度, 扩 大 产 品 的 影 响 力 原 材 料 购 买 市 场 扩 张 品 牌 推 广 的 提 升 都 需 要 充 足 的 营 运 资 金 支 持, 拥 有 充 足 的 营 运 资 金 可 以 避 免 因 资 金 短 缺 而 失 去 有 利 发 展 机 遇 发 行 人 本 次 发 行 股 份 募 集 资 金 前, 公 司 营 运 资 金 一 般 通 过 充 实 资 本 生 产 经 营 积 累 和 银 行 借 款 等 方 式 予 以 解 决, 作 为 民 营 企 业, 经 营 积 累 有 限, 融 资 渠 道 和 融 资 规 模 都 受 到 较 大 限 制 因 此, 公 司 计 划 将 本 次 部 分 募 集 资 金 用 于 与 主 营 业 务 相 关 的 营 运 资 金, 实 现 公 司 经 营 规 模 经 营 效 益 和 核 心 竞 争 力 的 进 一 步 提 升 1-1-300

2 营 运 资 金 的 管 理 安 排 公 司 已 建 立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制 度, 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于 董 事 会 决 定 的 专 项 账 户 公 司 董 事 会 负 责 建 立 健 全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制 度, 并 确 保 该 制 度 的 有 效 实 施 公 司 将 在 募 集 资 金 到 位 后 一 个 月 内 与 保 荐 机 构 存 放 募 集 资 金 的 商 业 银 行 签 订 三 方 监 管 协 议, 并 严 格 执 行 中 国 证 监 会 及 证 券 交 易 所 有 关 募 集 资 金 使 用 的 规 定 ; 在 营 运 资 金 的 具 体 使 用 过 程 中, 公 司 将 紧 紧 围 绕 主 营 业 务, 并 根 据 具 体 的 业 务 开 展 进 度, 建 立 科 学 的 预 算 体 系 和 调 度 机 制, 合 理 安 排 营 运 资 金 投 放 的 进 度 和 金 额, 以 保 障 募 集 资 金 的 高 效 使 用 和 资 金 安 全, 保 护 投 资 者 利 益 1-1-301

第 十 一 节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一 重 大 合 同 本 公 司 的 重 大 合 同 是 指 本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正 在 履 行 或 将 要 履 行 的 金 额 在 500 万 元 以 上, 或 虽 未 达 到 前 述 标 准 但 对 生 产 经 营 未 来 发 展 或 财 务 状 况 有 重 要 影 响 的 合 同 截 止 本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及 其 控 股 子 公 司 正 在 履 行 或 将 要 履 行 的 重 大 合 同 包 括 : 销 售 合 同 银 行 借 款 相 关 协 议 建 造 合 同 等 ( 一 ) 销 售 合 同 1 2006 年 12 月 1 日,Philips Consumer Electronics International BV 与 发 行 人 订 立 采 购 总 合 同, 向 发 行 人 采 购 产 品, 采 购 或 定 制 的 货 物 种 类 数 量 价 格 及 发 货 日 期 等 以 该 公 司 向 发 行 人 发 出 的 采 购 订 单 为 准, 合 同 有 效 期 为 12 个 月, 期 满 后 自 动 连 续 续 期, 每 次 延 长 有 效 期 1 年 2 2013 年 6 月, 发 行 人 与 Spectrum Brands,Inc. 订 立 供 货 合 同, 向 该 公 司 销 售 相 关 电 池 产 品, 具 体 供 货 数 量 货 物 结 构 发 货 日 期 等 根 据 订 单 确 定, 合 同 有 效 期 为 2013 年 6 月 15 日 起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3 2014 年 7 月, 珠 海 银 隆 新 能 源 有 限 公 司 与 发 行 人 全 资 子 公 司 珠 海 鹏 辉 订 立 采 购 合 同, 采 购 两 批 车 用 锂 离 子 电 池, 含 税 总 价 为 2,217.60 万 元, 目 前 该 合 同 正 在 执 行 过 程 中 4 2015 年 2 月 20 日,Honeywell Security 向 发 行 人 下 达 采 购 订 单, 采 购 总 价 为 83.90 万 美 元 的 镍 氢 电 池 ( 二 ) 银 行 借 款 相 关 协 议 1 银 行 授 信 等 服 务 协 议 (1) 兴 业 银 行 受 信 人 授 信 人 广 州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番 禺 支 行 1-1-302

合 同 名 称 合 同 编 号 授 信 额 度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开 立 余 额 融 资 合 同 兴 银 粤 融 字 [ 番 禺 ] 第 201407030001 号 人 民 币 6,000 万 元 整 4,298.69 万 元 授 信 内 容 提 供 贷 款 押 汇 承 兑 贴 现 等 金 融 服 务 授 信 期 限 担 保 ( 注 1) 2014 年 7 月 3 日 至 2015 年 7 月 2 日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编 号 : 兴 银 粤 保 字 [ 番 禺 ] 第 201407030001 号 )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 编 号 : 兴 银 粤 抵 字 [ 番 禺 ] 第 201407030001 号 ) 注 1: 担 保 合 同 详 见 本 节 2 担 保 合 同 公 司 与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番 禺 支 行 签 订 的 融 资 合 同 由 珠 海 鹏 辉 提 供 保 证 担 保, 公 司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根 据 公 司 与 该 行 签 订 的 兴 银 粤 抵 字 [ 番 禺 ] 第 201407030001 号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公 司 将 ( 粤 房 地 权 证 穗 字 第 0210201301 号 和 粤 房 地 权 证 穗 字 第 0210201298 号 ) 车 间 和 宿 舍 予 以 抵 押, 抵 押 车 间 及 宿 舍 原 值 为 2,266.14 万 元,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该 车 间 及 宿 舍 累 计 折 旧 为 778.51 万 元 (2) 民 生 银 行 受 信 人 授 信 人 合 同 名 称 合 同 编 号 授 信 额 度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开 立 余 额 授 信 内 容 授 信 期 限 担 保 ( 注 ) 其 他 事 项 广 州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分 行 综 合 授 信 合 同 公 授 信 字 第 ZH1400000033790 号 人 民 币 6,000 万 元 整 2,877.74 万 元 贷 款 汇 票 承 兑 商 票 保 贴 2014 年 3 月 18 日 至 2015 年 3 月 17 日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编 号 : 公 高 保 字 第 ZH1400000033790 号 )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 编 号 : 公 高 抵 字 第 ZH1400000033790 号 ) 本 合 同 项 下 的 授 信 额 度 中 珠 海 市 鹏 辉 电 池 有 限 公 司 可 使 用 的 授 信 额 度 不 超 过 3,000 万 元, 其 中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额 度 不 超 过 2,000 万 ; 鹏 辉 能 源 上 市 获 得 监 管 部 门 批 准 前, 本 合 同 可 使 用 授 信 额 度 不 超 过 4,000 万 元 ( 含 珠 海 鹏 辉 ) 在 上 述 授 信 协 议 下, 发 行 人 与 银 行 签 订 了 流 动 资 金 贷 款 借 款 合 同 ( 编 号 : 公 借 贷 字 第 ZH1400000103539), 获 取 上 述 1000 万 元 银 行 借 款 在 上 述 授 信 协 议 下, 发 行 人 及 子 公 司 珠 海 鹏 辉 分 别 与 银 行 签 订 银 行 承 兑 协 议 获 取 相 应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开 具 额 度 注 : 担 保 合 同 详 见 本 节 2 担 保 合 同 1-1-303

公 司 与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签 订 的 授 信 合 同 由 公 司 提 供 保 证 担 保, 珠 海 鹏 辉 提 供 抵 押 担 保 根 据 珠 海 鹏 辉 与 该 行 签 订 的 公 高 抵 字 第 ZH1400000033790 号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珠 海 鹏 辉 以 房 产 证 号 为 粤 房 地 证 字 第 C6577290 号 评 估 值 2,504.34 万 元 的 C 栋 厂 房 提 供 抵 押 截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C 栋 厂 房 原 值 为 970.63 万 元, 累 计 折 旧 282.45 万 元 (3) 中 国 银 行 12014 年 6 月 授 信 受 信 人 授 信 人 合 同 名 称 合 同 编 号 授 信 额 度 借 款 金 额 借 款 期 限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开 立 余 额 授 信 内 容 授 信 期 限 担 保 ( 注 1) 其 他 事 项 广 州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番 禺 支 行 授 信 业 务 总 协 议 GSXED47678201160 人 民 币 3,000 万 元 整 700 万 元 2014 年 6 月 20 日 至 2015 年 6 月 20 日 2,146.83 万 元 贷 款 法 人 账 户 透 支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贸 易 融 资 保 函 资 金 业 务 及 其 他 及 其 他 授 信 业 务 2013 年 1 月 29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编 号 :GBZ476780120120260)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 编 号 :GDY476780120120176) 受 信 人 与 授 信 人 签 订 了 授 信 额 度 协 议 ( 编 号 :GSXED476782013134), 该 合 同 为 上 述 授 信 业 务 总 协 议 的 项 下 单 项 协 议 ( 注 2) 合 同 约 定 自 2014 年 1 月 14 日 至 2014 年 12 月 22 日, 授 信 人 同 意 向 受 信 人 提 供 人 民 币 3,000 万 元 整 的 授 信 总 额, 可 用 于 短 期 贷 款 法 人 账 户 透 支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贸 易 融 资 保 函 资 金 业 务 及 其 他 授 信 业 务 在 上 述 授 信 协 议 下, 发 行 人 签 订 流 动 资 金 借 款 合 同 ( 编 号 : GDK476780120130295) 获 取 上 述 700 万 元 人 民 币 借 款 在 该 授 信 协 议 下, 发 行 人 签 订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业 务 总 额 度 协 议 ( 编 号 : CD47678001300031), 约 定 在 上 述 授 信 期 限 内 发 行 人 申 请 承 兑 金 额 不 超 过 2,857.14 万 元 注 1: 担 保 合 同 详 见 本 节 2 担 保 合 同 注 2: 该 授 信 额 度 协 议 ( 编 号 :GSXED476782013134) 已 经 被 纳 入 2014 年 10 月 份 新 签 订 的 授 信 业 务 总 协 议 公 司 与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番 禺 支 行 签 订 的 授 信 协 议 由 珠 海 鹏 辉 提 供 保 证 担 保 和 抵 押 担 保 根 据 珠 海 鹏 辉 与 该 行 签 订 的 编 号 : GDY476780120120176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珠 海 鹏 辉 将 ( 粤 房 地 证 字 第 C6563118 1-1-304

号 和 粤 房 地 证 字 第 C6563119 号 ) 厂 房 A 栋 和 厂 房 B 栋 予 以 抵 押 抵 押 厂 房 A 栋 和 厂 房 B 栋 的 原 值 为 1,106.24 万 元, 截 止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厂 房 A 栋 和 厂 房 B 栋 的 累 计 折 旧 为 563.36 万 元 22014 年 10 月 授 信 受 信 人 授 信 人 合 同 名 称 合 同 编 号 授 信 额 度 授 信 内 容 授 信 期 限 担 保 ( 注 ) 其 他 事 项 广 州 鹏 辉 能 源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番 禺 支 行 授 信 业 务 总 协 议 GSXEZ476782014095 人 民 币 5,000 万 元 整 贷 款 法 人 账 户 透 支 银 行 承 兑 汇 票 贸 易 融 资 保 函 资 金 业 务 及 其 他 及 其 他 授 信 业 务 2014 年 10 月 16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最 高 额 质 押 合 同 ( 编 号 :GZY476780120140060)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 编 号 :GDY4767801201140171)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 编 号 :GBZ476780120120226) 本 授 信 合 同 将 2014 年 6 月 份 签 署 的 授 信 协 议 所 属 的 授 信 额 度 协 议 ( 编 号 :GSXED476782013134) 合 并 纳 入 注 : 担 保 合 同 详 见 本 节 2 担 保 合 同 公 司 与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番 禺 支 行 签 订 的 授 信 协 议 由 珠 海 鹏 辉 提 供 保 证 担 保 和 抵 押 担 保 抵 押 担 保 项 下 资 产 与 2014 年 签 订 的 6 月 份 所 签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 编 号 :GDY476780120120176) 相 同 ; 最 高 额 质 押 合 同 ( 编 号 : GZY476780120140060) 项 下 质 押 物 为 发 行 人 所 拥 有 的 9 项 专 利 技 术, 详 见 第 六 节 业 务 与 技 术 之 七 与 发 行 人 业 务 相 关 的 主 要 固 定 资 产 及 无 形 资 产 之 ( 二 ) 最 近 一 期 末 无 形 资 产 情 况 之 3 专 利 技 术 中 说 明 2 担 保 合 同 序 号 担 保 人 合 同 名 称 合 同 编 号 担 保 权 人 最 高 担 保 额 ( 万 元 ) 担 保 额 度 有 效 期 抵 押 物 合 同 内 容 1 珠 海 鹏 辉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兴 银 粤 保 字 [ 番 禺 ] 第 2011407030 001 号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番 禺 支 行 6,000 2014 年 7 月 3 日 至 2015 年 7 月 2 日 - 鹏 辉 能 源 与 担 保 权 人 在 额 度 有 效 期 内 发 生 的 所 有 债 务 1-1-305

序 号 担 保 人 合 同 名 称 合 同 编 号 担 保 权 人 最 高 担 保 额 ( 万 元 ) 担 保 额 度 有 效 期 抵 押 物 合 同 内 容 广 州 市 番 禺 区 沙 湾 镇 西 村 无 路 塘 编 号 2 鹏 辉 能 源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兴 银 粤 抵 字 [ 番 禺 ] 第 2014070300 01 号 兴 业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番 禺 支 行 6,000 2014 年 7 月 3 日 至 2015 年 7 月 2 日 为 粤 房 地 权 证 穗 字 第 021020130 1 号 和 粤 房 地 权 证 穗 鹏 辉 能 源 与 担 保 权 人 在 额 度 有 效 期 内 发 生 的 所 有 债 务 字 第 021020129 8 号 的 房 产 3 珠 海 鹏 辉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GBZ476780 120120260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番 禺 支 行 3,000 2013 年 1 月 29 日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 鹏 辉 能 源 与 担 保 权 人 在 额 度 有 效 期 内 发 生 的 所 有 债 务 珠 海 市 斗 门 区 井 岸 镇 新 青 5 路 4 珠 海 鹏 辉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GDY47678 0120120176 / GDY47678 0120114017 1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番 禺 支 行 5,000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 号 厂 房 A 栋 ( 粤 房 地 证 字 第 C6563118 号 ) 和 厂 房 B 栋 ( 粤 房 鹏 辉 能 源 与 担 保 权 人 在 额 度 有 效 期 内 发 生 的 所 有 债 务 地 证 字 第 C6563119 号 ) 5 珠 海 鹏 辉 最 高 额 不 可 撤 销 担 保 书 - 招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东 风 支 行 3,000 2014 年 6 月 13 日 至 2015 年 6 月 12 日 - 鹏 辉 能 源 与 担 保 权 人 在 额 度 有 效 期 内 发 生 的 所 有 债 务 1-1-306

序 号 担 保 人 合 同 名 称 合 同 编 号 担 保 权 人 最 高 担 保 额 ( 万 元 ) 担 保 额 度 有 效 期 抵 押 物 合 同 内 容 珠 海 市 斗 门 区 井 岸 鹏 辉 能 源 6 珠 海 鹏 辉 最 高 额 抵 押 合 同 公 高 抵 字 第 ZH1400000 033790 号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分 行 2504.34 2014 年 3 月 18 日 至 2015 年 3 月 17 日 镇 新 青 5 路 2 号 ( 厂 房 C) 粤 房 地 证 字 第 珠 海 鹏 辉 与 担 保 权 人 在 额 度 有 效 期 发 生 的 所 有 C6577290 债 务 号 ) 鹏 辉 能 源 7 鹏 辉 能 源 最 高 额 保 证 合 同 公 高 保 字 第 ZH1400000 033790 号 中 国 民 生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分 行 3,000 2014 年 3 月 18 日 至 2015 年 3 月 17 日 - 珠 海 鹏 辉 与 担 保 权 人 在 额 度 有 效 期 发 生 的 所 有 债 务 8 鹏 辉 能 源 最 高 额 质 押 合 同 GZY476780 120140060 中 国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广 州 番 禺 支 行 5,000 2014 年 1 月 1 日 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见 第 六 节 之 七 之 ( 二 ) 之 3 专 利 技 术 中 质 押 说 明 鹏 辉 能 源 与 担 保 权 人 在 额 度 有 效 期 内 发 生 的 所 有 债 务 二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截 止 本 签 署 之 日, 除 本 公 司 对 全 资 子 公 司 珠 海 鹏 辉 担 保 ( 上 述 披 露 的 担 保 合 同 7) 全 资 子 公 司 珠 海 鹏 辉 对 本 公 司 担 保 ( 上 述 披 露 的 担 保 合 同 1 3 4 5 6) 之 外,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对 外 担 保 情 况 三 诉 讼 及 仲 裁 事 项 截 止 本 签 署 之 日, 本 公 司 不 存 在 对 财 务 状 况 经 营 成 果 声 誉 业 务 活 动 未 来 前 景 等 可 能 产 生 较 大 影 响 的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四 其 他 事 项 说 明 1 公 司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控 股 子 公 司,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1-1-307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不 存 在 作 为 一 方 当 事 人 的 重 大 诉 讼 或 仲 裁 事 项 2 公 司 的 控 股 股 东 或 实 际 控 制 人 最 近 三 年 不 存 在 重 大 违 法 行 为, 目 前 没 有 尚 未 了 结 或 可 预 见 的 重 大 诉 讼 仲 裁 及 行 政 处 罚 案 件 3 公 司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和 其 他 核 心 人 员 不 存 在 任 何 涉 及 刑 事 诉 讼 的 情 况 1-1-308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第十二节 有关声明 发行人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 及时性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 夏信德 舒小武 南俊民 鲁宏力 许汉良 丁世平 梁朝晖 陈珠明 谢盛纹 全体监事 蔡建宜 张树雅 方向明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李发军 王立新 广州鹏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盖章 年 1-1-309 月 日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声 明 本 公 司 已 对 进 行 了 核 查, 确 认 不 存 在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项 目 协 办 人 : ( 签 字 ) 李 军 保 荐 代 表 人 : ( 签 字 ) 赵 鹏 张 学 彦 ( 签 字 ) 法 定 代 表 人 : ( 签 字 ) 陈 永 健 华 林 证 券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 盖 章 ) 年 月 日 1-1-310

发 行 人 律 师 声 明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已 阅 读, 确 认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中 引 用 的 法 律 意 见 书 和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经 办 律 师 : ( 签 字 ) 程 秉 陈 桂 华 ( 签 字 ) 律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 签 字 ) 程 秉 国 浩 律 师 ( 广 州 ) 事 务 所 ( 盖 章 ) 年 月 日 1-1-311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声 明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确 认 与 本 所 出 具 的 审 计 报 告 盈 利 预 测 审 核 报 告 ( 如 有 )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经 本 所 鉴 证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所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中 引 用 的 审 计 报 告 盈 利 预 测 审 核 报 告 ( 如 有 )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及 经 本 所 鉴 证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 ( 签 章 ) 杨 文 蔚 何 国 铨 ( 签 章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 签 章 ) 蒋 洪 峰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盖 章 ) 年 月 日 1-1-312

验 资 机 构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已 阅 读, 确 认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验 资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中 引 用 的 验 资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签 字 注 册 会 计 师 : ( 签 章 ) 杨 文 蔚 何 国 铨 ( 签 章 )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负 责 人 : ( 签 章 ) 蒋 洪 峰 广 东 正 中 珠 江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盖 章 ) 年 月 日 1-1-313

评 估 机 构 声 明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已 阅 读, 确 认 与 本 机 构 出 具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无 矛 盾 之 处 本 机 构 及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对 发 行 人 在 招 股 说 明 书 中 引 用 的 资 产 评 估 报 告 的 内 容 无 异 议, 确 认 不 致 因 上 述 内 容 而 出 现 虚 假 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重 大 遗 漏, 并 对 其 真 实 性 准 确 性 完 整 性 及 时 性 承 担 相 应 的 法 律 责 任 签 字 注 册 资 产 评 估 师 : ( 签 字 ) 朱 志 明 李 晓 杰 ( 签 字 ) 评 估 机 构 负 责 人 : ( 签 字 ) 杨 奕 北 京 华 信 众 合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 盖 章 ) 年 月 日 1-1-314

第 十 三 节 附 件 一 本 的 附 件 1 发 行 保 荐 书 ( 附 : 发 行 人 成 长 性 专 项 意 见 ) 及 发 行 保 荐 工 作 报 告 ; 2 发 行 人 关 于 公 司 设 立 以 来 股 本 演 变 情 况 的 说 明 及 其 董 事 监 事 高 级 管 理 人 员 的 确 认 意 见 ; 3 发 行 人 控 股 股 东 实 际 控 制 人 对 的 确 认 意 见 ; 4 财 务 报 表 及 审 计 报 告 ; 5 内 部 控 制 鉴 证 报 告 ; 6 经 注 册 会 计 师 核 验 的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明 细 表 ; 7 法 律 意 见 书 及 律 师 工 作 报 告 ; 8 公 司 章 程 ( 草 案 ); 9 中 国 证 监 会 核 准 本 次 发 行 的 文 件 ; 10 其 他 与 本 次 发 行 有 关 的 重 要 文 件 二 查 阅 地 点 投 资 者 可 于 本 次 发 行 承 销 期 间, 到 本 公 司 和 保 荐 人 ( 主 承 销 商 ) 的 办 公 地 点 查 阅 三 查 阅 时 间 除 法 定 节 假 日 以 外 的 每 日 上 午 9:30-11:30, 下 午 2:00-5:00 四 查 阅 网 址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http://www.szse.cn 1-1-315